番茄小说 > 历史穿越 > 南宋:开局赢秦桧百两金 > 第一四二章 一展歌喉
    李寺哈哈一笑,凑近岳飞道:“大哥,她之前是百凤楼的花魁,不知大哥对她有无兴趣,我可以为大哥做做媒。”

    李寺知道岳飞是个没有情趣的人,所以故意逗逗他。至于陈诗诗之前的身份,那并不是个污点,连徽宗赵佶都不介意*女,韩世忠都娶了三个名妓,估计岳飞也没有意见。

    “诶,老弟,休要胡说,大哥我对女色并无兴趣,我只是觉得这个女子有一种特别的气质……”岳飞两眼凝视着前方,嘴里缓缓说道。

    李寺心想,你要是没有兴趣,你盯着人家目不转睛的看干嘛。

    不过他也不好拆穿岳飞,哪个男人不爱红颜呢?

    陈诗诗的第一首歌就是鸿雁。

    鸿雁的前奏一起,便引起了众人的注意。

    在场的大部分将领,都是从北方战场回来的,对这个曲调再熟悉不过,尤其是常年征战的岳飞,一下子就眼光明亮了起来。

    李寺也不去打扰岳飞听歌,心里还在盘算是否要把陈诗诗介绍给岳飞。

    短短的前奏一过,陈诗诗的苍凉歌声飘散开来,飘进了在场每个人的心里。

    鸿雁天空上

    对对排成行

    江水长

    秋草黄

    草原上琴声忧伤

    鸿雁向南方

    飞过芦苇荡

    天苍茫

    雁何往

    心中是北方家乡

    天苍茫

    雁何往

    心中是北方家乡

    鸿雁没归还

    带上我的思念

    歌声远情存长

    草原上春意暖

    鸿雁向苍天

    天空有多遥远

    酒喝干再斟满

    今夜不醉不还

    酒喝干再斟满

    今夜不醉不还

    ……

    一曲唱罢,全场欢声雷动,掌声不绝于耳,在场所有的将领都很激动,有的甚至眼含热泪。

    “天苍茫,雁何往,心中是北方家乡”,这句歌词借物抒情,看着天空飞过的大雁,想到它们是由北方飞去南方,像极了宋人被金兵逼着向南方迁移,心中不免升起一片悲凉。

    在这悲凉的心境中,想起了北方的家园,鸿雁“带上我的思念,歌声远,情存长,草原上春意暖”,我那还在北方的故人啊,你们一定要保重身体。

    最后,**迭起,“酒喝干再斟满,今夜不醉不还”,借酒浇愁,或者说喝一杯临行酒,我们誓师北伐,一定要夺回家园!

    总之,每个人都在这首歌里听到了自己的心声,陶醉在那悠扬的音乐意境中。

    “老弟啊,唱的太好了!”岳飞很是激动,一拳砸在了桌上。

    李寺很欣慰,能够得到岳飞大词人的赞赏,说明他这次编排的歌曲还算是成功。

    当然了,岳飞可能只是对歌词很欣赏,但是李寺觉得编曲也还是很好的烘托了歌词的大气苍凉。

    “大哥,你是觉得歌词好,还是人家唱的好?”

    李寺还是决定搞清楚岳飞的喜好,如果岳飞是喜欢陈诗诗的演唱,那么李寺还是考虑把陈诗诗介绍给岳飞认识一下。

    能不能成不重要,缘分天注定,说不定陈诗诗也对我们的大英雄一见倾心呢?

    “都好,尤其是歌词好,虽然很直白,却说到了人的心里,唱的也好,歌声真是美妙极了。”

    岳飞说这话等于白说,各打五十大板。

    《鸿雁》唱罢,皇妃乐队稍作停顿,另一首歌曲更加震撼的登场了。

    陈诗诗一挺胸,架势一摆,一副女王样立刻把全部人的目光再次聚焦。

    给我一片蓝天一轮初升的太阳

    给我一片绿草绵延向远方

    给我一只雄鹰一个威武的汉子

    给我一个套马杆攥在他手上

    给我一片白云一朵洁白的想象

    给我一阵清风吹开百花香

    给我一次邂逅在青青的牧场

    给我一个眼神*辣滚烫

    套马的汉子你威武雄壮

    飞驰的骏马像疾风一样

    一望无际的原野随你去流浪

    你的心海和大地一样宽广

    套马的汉子你在我心上

    我愿融化在你宽阔的胸膛

    一望无际的原野随你去流浪

    所有的日子像你一样晴朗

    ……

    这首歌一直在描绘着草原的美好景色和壮丽情怀,让人看过之后有种想到草原上策马奔腾、享受清新空气的冲动。

    而从陈诗诗的嘴里唱出来,那浑厚的声线,让人反转了对宋朝柔弱女流的普遍看法,原来女性也可以这么豪迈。

    朗朗上口的曲风,通俗易懂的歌词,节奏强烈共鸣感让人不由自主的沉浸在草原风的洗礼中,脑海里不禁浮现出这样一个画面:在辽阔的内蒙古大草原上,一个威武的汉子和一个心胸如草原般宽广的女子,手攥着套马杆在辽阔的草原上奔跑。

    为了表现出草原风情,李寺特意加入了马头琴的元素,而弹奏马头琴的,正是一把二胡感动天的戴安丙。

    “老弟啊,这歌曲简直太美妙了!”岳飞忍不住再次的激动起来。

    今天这场音乐会,似乎是专为他设计!先是引起北方失地未收回的共鸣,接着又描述了草原上的美好景色和爱情,这叫人怎么不想策马奔腾去北伐!

    不仅是岳飞一个人有这种感觉,所有的将领,都感觉浑身的细胞在蠢蠢欲动,壮怀激烈,就连逃跑将军刘光世都浑身起鸡皮疙瘩。

    “干了,将军!”

    “干了!杀死金狗!”

    “杀金狗!”

    全场一片豪言壮语,文官那边也不顾秦桧在场,纷纷举杯表达了对金国人全家的问候。

    陈诗诗两首歌一唱,顿时成为了全场热议的话题,尤其是边关的这些将领们,谈论起女人根本就顾不上场合了。

    “这个女子当真是极品啊。”

    “是啊,不但人长的美,歌还唱得这么好。”

    “不知道她是什么来历?”

    大部分将领很少来京城,自然也就不认识百凤楼的花魁了。

    “依我看,这女子应该是出生自曲艺世家,恐怕从小就登台表演了。”

    “没错,你看看她的台风,那简直就是仙女下凡啊。”

    “将军,莫非你对她心动了。”

    “哈哈哈,难道整场就我一个人心动吗?”

    “宴会后我去打听打听,这究竟是谁家的女子,看看是否婚嫁。”

    “将军这是迫不及待了吗?”

    “哈哈哈,先下手为强,后下手没戏。”

    “我劝将军三思啊,这里是天下大剧院,恐怕和皇上多少有点关系。”

    “你的意思是,这女子和皇上……”

    议论之人很自然的联想到了楼上的赵构,但是四周都是太监,他又怕被人听了去惹怒了赵构,所以就不敢声张了。

    陈诗诗唱完歌,朝台前做个万福的动作就去了后台,李寺观察到她把很多人的魂都勾走了。

    这是李寺预料之中的事情,以陈诗诗的姿色,加上那动人的歌喉,不吸引男人才怪。

    加上御湖春的酒劲很大,酒是色媒人,现在即使是一般女子走这帮领兵大将前面过,他们都要激动不已,何况陈诗诗如此出色的女子。

    李寺注意到岳飞的目光也随着陈诗诗的身影游移,于是他对岳飞说道:“大哥,你觉得这个女子怎么样?”

    “不错不错,人美歌好,不知老弟是从哪里物色来的?”

    岳飞不住的点头道。

    “其实,她是小弟的旧相识,不瞒大哥,我和她是一起在青楼长大的,情同兄妹。”

    李寺现在觉得青楼并非一个很丢人的场所,也没有必要去隐瞒自己的身世。

    岳飞微微一愣,随即笑道:“老弟倒是直爽,难怪你能经营这么大的剧院,原来有这样宝贵的经验,那你这个妹妹,以前一定是花魁级别的人物吧?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

    “大哥猜的不错,她之前就是百凤楼的花魁,名叫陈诗诗,大哥听过她的名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