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茄小说 > 武侠修真 > 武侠:我成了一代厨王 > 第四百七十三章 气枪
    朱慈烺窘了一下,他是心直口快,直接将他老爹最烦恼的事给抖落出来。按说在东宫的日子久了,东宫的那些个幕僚们就算再没出息也会给这位太子殿下传授那么一丁点儿大明在人际关系方面的“国情”与“传统”。朱慈烺自然也明白,包括他本人和他老爹在内,恐怕都只能换文官、监军换着玩儿,却不能随意撤换关宁军中一个小卒,否则事情绝对闹大。

    刘泽深却笑道:“其实也不难哪。实在不行,少爷将来当了大元帅之后,还可以重新拉上一支精锐嘛……到时候你不就是现成的女将军了么?咱们大明有秦良玉老将军沙场立功在先,难保不会再出第二个女总兵嘛……”

    黄巧娥翻翻眼皮道:“也对喔……”

    刘泽深继续道:“而且,世俗都以行伍军阵为男儿之事,觉得女人掌军无异于牝鸡司晨,好不容易碰上这么一位少爷不在乎男女……换作我早就答应下来了,反正将来的事也说不准,一切等他当上大元帅再说嘛!他若是没那个出息,你自然做你自己的事去……”

    “还是老先生说得有道理!”黄巧娥再次老气横秋了起来,对朱慈烺说道,“回去记得好好混,我这个女总兵可是等着哪!你若是混得不好,我的大好前程可就完了,你也别来找我,省得我……和我家老爷丢人!”

    这口气大得连方涛都吓了一跳,抬头看刘泽深,发现刘泽深也是一脸无奈的苦笑。

    朱慈烺却有些踊跃地捋捋袖子:“等着,总有一天我要聘你当我的总兵官!”

    刘泽深想了想之后俯身对黄巧娥道:“要不这样,你刚才吹的是笛子,不如就学笛子……打穴打关节,笛中还能暗藏短剑……对女子来说,带个笛子出门也是再正常不过了。”

    “那好吧!不过……”黄巧娥道,“我家老爷太差劲,除了那把刀之外什么都不会,我找谁学去?”

    刘泽深想了想笑道:“我先教会你家老爷,然后让他再来教你……”

    “他行么?”黄巧娥斜着眼看了看方涛,“这才多久就能学会?我听说人家学武没个十年八年都不好意思出来显摆……”

    方涛也是连连摇头道:“不成不成!巧娥说得没错,学武又不是一两天的事儿,我哪有那么快学会?即便学会了,还得反复苦练才行哪!我还是……”

    刘泽深含笑制止道:“金笛打穴看起来纷繁芜杂,手法花巧多变,实际上绕来绕去也就是点、挑、拨、粘、划、突、敲这几种基本套路反复组合变化而来,我先教你这几种基本手法,剩下的不是还有媱儿么?教学相长,你一边学一边教小丫头,自己进步也快得多……小子,你要知道这世上不是何时何地都可以把‘流霜’带在身边的,这金笛打穴手法若是学的好了,即便是跟筷子也能成兵器啊……”

    方涛这下明白了,敢情老爷子不但想教黄巧娥,还想教会自己啊!不过老爷子说没也没错,“流霜”刀体很长,适合战阵中用。当初打造的时候,第一代青甸侯刘云霄考虑到狼人变身之后身形暴涨,比普通人高出几乎双倍,所以不论刀身还是刀柄都得到了加强和伸展,这导致有些时候‘流霜’用起来反而不顺手。若是能有把笛子筷子使得够顺手,那岂不是方便了许多?细想的功夫里,方涛的眼睛不经意地瞄向了挂在床头平时带着用来防身的军刺,在看看黄巧娥手中的笛子,顿时明白了刘泽深的意图,当即拱手道:“多谢刘侯了!”

    刘泽深微笑点头道:“答应就好!”当下也不迟疑,从花瓶中抽出一支未绽的雏菊拈在手中走出房门在院中站定道:“就这个吧!原本打穴功夫挺复杂,不过先祖将之修改之后简化了许多,不再拘泥于周身穴位,而是只打关节,即便是在战阵之中,敌军甲胄再厚,关节处也肯定会留有缝隙……入门招式不难,上半身不过三招,胸腹三招,下肢三招,虽云为‘招’实际上不过是刺击动作而已,刺的角度一变,招式就会随之而变,九招之间任意组合,又能派生出更多的招式……你可要看仔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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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步摇拈起一小块麦芽糖扔进嘴里,轻轻嚼了几下,双目微闭道:“日久见人心哪……我这才离开你们多久啊,阿弟派人送东西过来的都只剩你一人份儿了……”

    前田桃一边摆弄手中的物件一边笑道:“阿姐喜欢尽管拿走,这种东西平常吃虽然能止咳润肺,可吃多了对身体可不好,特别是对咱们的骨骼不太好;开战的时候这东西倒是在来不及吃军粮的情况下迅速恢复体能,可惜这个太过蓬松,若是能压缩一下就好了……”

    “这也挑剔……”金步摇无奈地翻翻白眼,“你怎么什么事儿都往开战上想啊……”

    前田桃停下手上的活儿,叹息一声道:“不想又能怎样?老天爷留给我们的时间不多了啊……我可不想将来阿姐带着舰队与邪教决战的时候,第三舰队只能缩在港里瞧热闹……”手上一阵摆弄,把几个零件组装起来,呵呵笑道:“好了!阿姐你肯定会喜欢上这玩意儿的!”

    “手铳?”金步摇愣了一下,“你倒腾半天就为这个?还不如去工坊盯着那些个西夷工匠帮你弄什么电子管呢……”

    前田桃耸耸肩道:“最好还是不要,一定要让他们多试几次才好,试得越多,我派过去打下手的学徒就能学得越多,可不能浪费这么好的机会……何况这手铳可不比寻常……”

    金步摇从桌上拿起前田桃组装起来的手铳,翻来覆去地看了又看,又看看前田桃自己熔铸的铅弹,迟疑道:“没有火药槽……火铳下面挂着个肚子倒是挺大,上面的凹槽也是稀奇古怪……铅弹还是尖头的……”

    前田桃笑笑,从手柄里面抽出一支小盒子道:“这个是弹夹,咱们的工匠暂时没办法造出我需要的弹簧,所以用簧片代替,所以大了一些,不过这样也好,大弹夹能装进五十枚铅弹……”

    “不用火药的?”金步摇奇怪地问道。

    “气手枪!”前田桃呵呵笑道,“咱们炼出来的铁做成线膛枪损耗太高,方家的工坊里出产的线膛枪击发两百次不到就得炸膛,而且很不稳定。所以为了保证质量,只能放慢速度,一个月才出产二十支,实在是杯水车薪。这个气手枪和定型的气步枪可以弥补一下缺陷,算是个过渡产品吧……杀敌原理类似于南疆刺客和倭国刺客常用的吹针……”

    说道这里,前田桃熟练地将铅弹压入弹夹装好,再将枪栓一拉,解释道:“这个动作叫上膛,枪管里头的推子会把弹夹里的铅弹推进枪管和枪膛的接合部,正好堵住了枪膛……”说罢又掰开枪管下的小手柄,反复压了几次,手一抬,直接对着院子里的一株玉兰树扣动的扳机。几乎没有任何声响,树上的一只麻雀就扑棱棱扇动了两下翅膀直接掉落地面,前田桃没有丝毫停顿,再拉枪栓上膛、压气,开了第二枪,没来得及逃跑的第二只麻雀遇难。

    金步摇“蹭”地一下就战了起来,劈手夺过前田桃的气手枪,带着颤音道:“这……这……无声无息,击发速度如此之快……还不用火药,一个兵丁最起码能带好几百枚铅弹……”

    前田桃有些无奈道:“别想列装全军!这玩意儿除非能有高压气瓶,否则靠手柄压气顶多打个十丈,气步枪顶多打个十五到二十丈,超出这个距离就谈不上杀伤力,即便是在这个距离内,多方若是穿着重甲,一样没用……若是铅弹涂毒留给负责刺杀的特殊部队使用,倒是绝配……想要大规模列装,必须要集中人手研制高压气瓶……而且事先得说明,这东西将来当个玩物还行,想要变成主力武器……射速和稳定性都很好,可杀伤能力拍马也追不上火药枪,因为火药可以不断研究、进步,而大气压力是有利用极限的,硬要突破这个技术层面所要花费的代价足够研制好几代先进火药了……”

    “这我可就不管了!”金步摇笑嘻嘻地摆弄了一下气手枪,“光是这个就足够在海战中占尽便宜了,跳帮接舷的时候总共距离都不超过二十步,有了这玩意儿,咱们既不会被自己打出来的火药呛着,又能快速击发……银比铅还要轻一点儿,若是银铅混熔之后用来对付狼人,可让咱们的财力省了不少呢……”

    前田桃默默地点了点头,对此表示默认。在她的军校生涯里,教官们不止一次地提到,狼人和吸血鬼因为肌肉和骨骼密度大大高于普通人,所以一般中小口径的火药武器产生的动能很少能给它们带来致命伤,要么是12毫米以上的大口径武器,要么是粒子步枪,才能释放出足够能量;除此之外,只能靠冷兵器斩断它们的中枢神经或者用让银进入它们的血液中摧毁它们的神经系统。气步枪对普通人来说,除非弹头有剧毒,否则基本不会致命,但对狼人和吸血鬼来说,只要弹头混合了银,那就绝对是致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