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茄小说 > 玄幻魔法 > 重生后我把死对头宠上天! > 第三百一十九章 给媳妇一个惊喜
    蓝星辰停下脚步,火冒三丈道:“还能怎么回事,有个傻子见你跟着老鹰跑了怕你出事,急忙去追你,然后人没追上,回来自己的包也丢了,河灯也丢了,就差她自己没丢了,就是这么回事。”

    程羡:“……”

    他有些理解为啥老婆今天这么火爆的脾气了。

    “老婆,你小日子是不是这几天?”

    蓝星辰:“呃???”

    他们在说丢包,提她小日子干什么?

    难道她是在对牛弹琴吗,他接的驴唇不对马嘴。

    恍然反应过来程羡在内涵自己脾气坏,蓝星辰彻底疯了,对着程羡就是一顿疯狂的拳打脚踢。

    “混蛋,你特么是不是理解能力有问题啊,你听不懂老娘的意思吗,老娘是因为担心你才把包弄丢的,你还嫌弃我脾气躁,我就躁了,我就躁了,打死你打死你打死你,啊啊啊啊——”

    程羡站着不动就任由她打,还在她渐渐失去力气的时候手臂护着她不让她摔倒。

    等蓝星辰把气撒完了,才发现自己不知不觉竟然又流眼泪了,眼睛湿漉漉的。

    她瘫软地趴在程羡怀里,之前心里面挤压的恐慌和不安全都尘埃落了地。

    “是不是好多了?”温润的声音从头顶传来。

    蓝星辰吸吸鼻子,点了点头,“嗯,好多了,那只老鹰好大,我以前听说个头大的老鹰能把人抓起来,带到荒山野岭把人抓死再吃掉,我看到它落在你的手臂上,我真怕你会被它抓走。”

    程羡抚着她的发丝轻笑:“傻瓜,再大的老鹰也抓不起一个成年人的,况且你觉得你老公还打不过一只鸟吗,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它不是老鹰,它是一只游隼。”

    “游隼?”蓝星辰狐疑地抬头,水汪汪的大眼中盛满迷茫,“不一样吗?”

    她也没见过游隼,甚至都没听说过这种鸟,游隼不是鹰?她觉得和鹰长的一样啊。

    程羡想了下:“隼和鹰不一样的地方有很多,比如体型,鹰的体型一般要比隼大很多,翅膀和眼睛也不一样,还有捕食方式等,等哪天老公再抓来一只鹰给你看看,到时候你就能发现鹰和隼有什么不同了。”

    蓝星辰一下捕捉到程羡话里的信息,吃惊道:“你已经把那只隼给抓住了?”

    程羡下意识想要把追风召唤来,给媳妇一个惊喜。

    但这个想法刚冒出头就被他打消了,他怕到时候媳妇感受到的不是惊喜,而是惊吓。

    “它叫追风,它很小的时候我救了它,然后它就成了我的宠物。”

    “宠物?”蓝星辰险些咬了自己的舌头。

    她见过养猫养狗养兔养耗子养鹦鹉,还有养鸡养鸭养刺猬养乌龟当宠物的,甚至听说过还有养蛇的。

    就是没听过养鹰……哦不,是隼,就是没听说过养隼的。

    她老公果然不是一般人,不是罕见的动物都不配给他当宠物。

    “那我以前怎么不知道呢,我从来没有见过追风。”

    追风,真是个霸气侧漏的名字。

    程羡施施然地说道:“追风一般时候都在荒漠地带觅食,只有想我的时候才会回来看看我,它很有灵性,为了不吓到人,都是在只有我一个人的时候才会出现。”

    “它这么可爱的吗?”蓝星辰顿时对追风充满了好奇和期待,“那它还在吗,我能不能看看它?”

    “嗯,等回去后,我们找个没人的地方把它叫下来。”

    “那还等什么,我们现在就回家吧,我想立刻就看见它。”

    程羡被蓝星辰拖着快走,很快就回到家。

    夜深人静,蓝家的后院静悄悄的,蓝星辰如愿以偿见到了追风。

    程羡一声哨响,追风出现在蓝家上空,俯冲而下,那凶猛的样子看的蓝星辰还是本能地感到害怕。

    然而就在他们头顶上方几十米的地方,追风陡然减缓了速度,在两人头顶盘旋了两圈,之后程羡伸出手臂,追风稳稳地落在程羡的手臂上。

    比起刚刚在天空的凶猛,追风此刻极其温驯,两只眼睛骨碌碌看着蓝星辰,像极了一个好奇的乖宝宝。

    蓝星辰被它的样子萌到了,心情一下子变得特别神奇,竟然鬼使神差地伸手摸向了追风的羽毛。

    追风居然没有生气,仍旧歪着脖子看她,也好像是在看一个特别的生物。

    “啊啊啊,程羡,它好可爱啊,我想抱它,我能抱抱它吗?”

    蓝星辰激动的忘乎所以,突然好想把这个大家伙据为己有。

    程羡含笑道:“它很重,你可以就这样跟它玩一会儿。”

    蓝星辰也觉得像追风这样的鸟,应该不喜欢被人抱着,它们骨子里肯定特别骄傲,所以并没有强求。

    能这样跟它玩,她也很开心呢!

    蓝星辰跟追风玩了好一会儿才放追风离去。

    这晚蓝星辰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也长出了翅膀,和追风一起翱翔在高高的天上。

    他们飞过了山川河流,飞过了一年四季,那种轻盈超凡的感觉,那种万物皆渺小的无忧无虑,蓝星辰在梦里都开心的笑出了声音。

    翌日中午,警察告诉蓝星辰小偷已经找到了,包也找到了,但是紫宝石戒指不见了。

    蓝星辰在警察局见到了那个小偷,女人精神恍惚,嘴唇一直颤抖着,警察说她昨晚受到了极大的惊吓。

    “陈警官,你们找到她的时候她就是这样吗?”程羡问。

    陈警官点头道:“我们是通过市民报案,在郊区一个出租屋找到她的,当时出租屋燃烧着大火,她险些被烧死在里面,消防员把她抱出来的时候她的手里还握着一把刀。

    大火扑灭后,在烧毁的出租屋里找到了星辰小姐的包,按照星辰小姐说的,包里的东西我们检查过了,所有东西都在,只有那枚紫宝石戒指不见了。

    在此之前我们就问她紫宝石戒指的下落,她都只会摇头,问急了她就抱着脑袋哭喊,应该是经历过什么特别可怕的事。”

    程羡眸色微沉,又问:“出租房着火的原因找到了吗?”

    陈警官回答:“据市民说是听见了一声爆炸,然后房子就着火了,之后我们查了,爆炸是煤气泄漏引起的,暂时还不清楚煤气泄漏是意外还是人为。”

    “肯定是人为,恐怕是有人想要这个女人死,她一定看到过凶手的样子。”

    陈警官赞同:“我们也是这么想的,不然没法解释她为什么手里拿着刀,她为什么这么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