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茄小说 > 都市言情 > 大唐咸鱼王爷 > 第64章 暂且隐瞒
    “大王,陛下宣您入宫。”

    延康坊,魏王赐第后园内,王德笑眯眯的将魏王请上马车,不露丝毫端倪,不管李泰如何套话,赏赐多少钱财,始终不为所动,默默无言站在马车边,微笑着跟随马车的步伐前进。

    “这是要去哪里?”

    李泰坐在马车中,发现马车竟然是在往西行走,颇有些惊讶,延康坊位于天街以西,属于长安县。

    平素入宫,自然是从天街入宫,也就是先向东,登上朱雀大街之后,转道向北,进入太极宫。

    车马仪仗享受着万众瞩目,李泰颇为喜欢这样的荣光。

    “回禀大王,陛下在禁苑中射猎。”王德恭敬回答。

    李泰点点头,不再多言。

    他本就身重,纵然坐在马车之中,犹感逼仄。

    马车外风雪依旧,只是比起昨日减弱了八九分,只有细如柳絮的雪花飘落,还不等落到地面,便融化为水。

    李泰皱眉苦思,推测天子宣召他的缘由。

    首先不可能是政务,倘若是因为政务,一定会在太极宫内召见,而且宣召之人一定不止自己。

    如今在禁苑中宣召,几乎可以断定并非因为政务。

    不过……现如今是冬日啊,漫天飞雪,陛下怎么可能在禁苑中射猎?

    猎物也会冬眠呐,无论是熊罴猛兽还是松鼠飞雁,冬日难以寻觅踪迹,即便是面积赶得上长安城大小的禁苑,也没有多少猎物供天子射取。

    所以,此番宣召肯定不是因为天子射猎缺少玩伴。

    李泰百思不得其解,只能继续沉思。

    但是,李泰却忘了,自从周公制礼做乐时,天子与射猎这两个词连在一起,通常表达的都不是字面意思。

    禁苑之中,十二卫的府兵严阵以待,等待着天子的检阅。

    大唐的江山社稷稳定,建立在大唐兵力强盛的基础上,只要府兵依旧善战,大唐的江山就依旧稳固,不会因此而崩解。

    阅兵,提振士气,聚拢军心,尤其是在前线正在生死搏杀,天子犹有御驾亲征的危险之际,检阅三军便是上佳选择。

    “万岁!”

    李世民乘着战马,穿着他还是天策上将秦王时的铠甲,穿梭于万军之中,在他身后是几名大将军乘马随行,擎着旗帜。

    十二卫分列作战的阵列,留守长安府兵两万多人,正好是一个标准道行军的规模。

    府兵排成战斗队列,绵延十数里,纵深一眼望不到头,骑兵步兵排列有序,上百面旗帜随风飘扬,朔风席卷之下,更显威风凛凛。

    作战的军阵是稀疏的,因为要流出翻转腾挪的空间,每个五十人队之间,都要留下足以容纳一整队进退的空间,以此保证前方的弓手可以迅速后撤,或者后方的生力军可以顶上去。

    而在左右两掖,轻重骑兵各自列阵,或是遮蔽战场,充当斥候游骑,或是具装披甲,长槊长戟正面凿穿敌阵。

    李世民纵马飞驰检阅诸军后,登上城头,而是直入中军所在的高台。

    作为马上天子,李世民自然是会用兵的。

    检验军队战斗力,只需要自己指挥便见分晓。

    “前军前方五百步有贼趋近,命前军迎敌!”

    军事指挥乃有等次之分,大将军指挥将军,将军指挥偏将,偏将指挥别将,别将指挥队头,队头则贯彻所有军令,亲率兵马浴血厮杀。

    “旗手传令,前军前方五百步有贼,命前军迎敌!”中书舍人陈嘉良大声传令,中书舍人乃有定额,缺一名补一名。

    李世民的中书舍人甚至还没有达到满额,长期只有引为心腹,培养数年的马周,与出身河东裴氏的裴辛两人。

    陈嘉良此前在御史台担任御史,此番擢升中书侍郎,不由得让人浮想联翩。

    御史台与中书省,具是清要之地,经由御史台转任中书省,与马周的经历相仿。

    难道这是天子所青睐的官员晋升路线吗?

    李世民乃是开国天子,他所做的一切,都将变成祖宗成法,被后世子孙效法。

    纵然更易,也要遭受极大的意见。

    保守并不是政治正确,但却能让人毫无错误的完成每一道步骤,最终成败与此无关。

    “旗手领命!”

    掌旗的军官大声应命,然后用同样大的声音重复这道军令,以防止中途传输有所错误。

    随后,接到军令的旗手开始有规律的挥动旗帜,每种颜色的大旗标志着每一军,而挥动方向的不同,则意味着不同的意思。

    配合战鼓有次序的击打,足以传递并不复杂的军令。

    临阵决断,掌管一道行军的大总管,与亲自统率诸军的将军一样重要,一个都督全局,调兵遣将,一个灵活变通,应对进退。

    李世民麾下有着大量功勋卓著的将军,与他当年在关东浴血征战时分不开的。

    旗帜挥舞,前军主将望着中军台的旗帜,默默倾听空气中传来的战鼓之声,已然了解到军令。

    “军前五百步有贼,命马军先出,弩手张弩,一百步射。”侯君集大声传令,迅速做出了最正确的决定。

    五百步的距离,对于骑兵而言不过是转瞬,但是对于披甲的步兵,却有一段时间要走。

    而派出骑兵便是为了迟滞敌人,为调动兵马准备时间。

    接战之前,几轮的箭雨可以有效的杀伤敌人,并且使敌人的士气受损。

    再坚固的铠甲,面对唐军的箭雨,也不可能尽数阻挡。

    “喏!”

    前军同样依靠大旗传令,军令传到偏将手中,则不再需要旗语传令。

    派遣一个传令兵跑腿去,也比使用旗帜的速度快。

    更何况,掌握旗语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掌握的技能,成为军官除了作战勇猛之外,还需要有一定的文化基础,否则除非有项王之勇武,终其一生也不过是一名队头,带领五十个弟兄奋勇搏杀。

    “马军,出战!”

    别将高高举起长戟,大声喝道。

    在他身边,乃是数队马军。

    即便是偏将,也不可能为三军先,几百人的指挥同样复杂,亲卫队高高举着大旗与鼓角金钲,准备随时按照军令调整。

    随后,军令传到别将手中。

    别将统领二、三个五十人队,而五十人队则是作战的最基础单位,也是大唐军官的起点。

    成为队副,就意味着有了九品的官职,猛将必发于卒伍,说不能哪一日就能成为十二卫的大将军,裂土分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