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茄小说 > 玄幻魔法 > 重生八零后我嫁给了全国首富 > 第27章 我父亲是做科研的
    苏木人长得清秀,性格老实,干活也勤快。

    沈氏唯一不满意的就是她不会说话,而且进门快一年了,蛋都没有生一个。

    年后傅子归把人一起带到了镇上去做工,听说夫妻两人一天能赚两块钱呢,现在也算是傅家收入最高的了。

    而老四和老五是一对龙凤胎,今年十七岁。

    老四傅念博目前在另外一个村子当老师,逢年过节才会回来;五妹傅春夏上个月去外婆家过寒假了,估计今天也该回来了。

    若说这个家里面李翠衣最讨厌的人是谁,那就是自己这个小姑子无疑了。

    沈家连生了四个儿子就这么一个女儿,难免全家都宠着一些。

    这也养成了傅春夏骄傲自私、目中无人的性格,平时老是使唤她这个嫂子帮她干活。

    她不在的这段时间,李翠衣不知道轻松多少呢。

    两人说话间,门外传来了一阵脚步声,她当即瞪了一眼丈夫,“嘘,人来了你别说了,当心让别人听到不太好。”

    到时候以为他们家没房间,人又走了怎么办?

    “来就来呗,他又不是什么重要的大人物,还需要你亲自去迎接的。”

    傅正则发泄似的将手里的柴禾抵在膝盖上,轻轻一掰,顿时断成了两半。

    顺手丢到火焰旺盛的炉塘中,火星四溅差点烫到了他的手,疼得他龇牙咧嘴。

    李翠衣不理会他的小脾气,径自的摘掉围裙走了出去,连手上拿着的锅铲都忘记放下。

    黝黑粗糙的面上染上丝丝笑容,“唐知青,你来了啊。快,到屋子里坐,早饭马上就好了。”

    唐镜阳温和有礼貌的对她说了句“谢谢嫂子,麻烦您了。”

    “不用谢,以后叫我二嫂子就行了。”

    “好。”

    这文绉绉的架势让李翠衣感觉立刻变得不一样了,心中暗想:这城里的读书人和乡下的臭男人就是不一样啊。

    看看人家,白衬衫干干净净的,皮肤比女人还要白。

    再转首看看窝在灶前像条小土狗的傅正则,她的心拔凉、拔凉的。

    明明自己长得也不差,干活也是村子里最勤劳的那一个,怎么就嫁了个最不成器的傅家老二呢?

    沈氏看了她一眼,扯着大嗓门开口问道:“你在厨房忙活了一早上了,早饭煮好了没有?”

    “马上就好了,我去把山药拿出来就可以开饭了。”

    “那还不快去,我都快要被你饿死了。”

    一边抱怨,沈氏一边抬脚进了客厅,走到炕前,两脚一蹬脱掉脚上的鞋子盘腿而坐。

    大喇喇的露在外面的脚又黑又皱还沾着泥垢,也不知道她多少天没洗了,一股汗臭味在屋子里弥漫着,熏得人眼睛疼。

    刚好坐在她对面的唐镜阳悄悄地把屁股往后面挪了挪。

    沈氏却还不自知自己,咧着嘴同他聊天,“唐知青家里是哪的人啊?”

    说起自己的出身,唐镜阳挺直了脊梁,颇为骄傲的吐出了两个字,“首都。”

    “祖父是首都大学历史系教授主要研究的是明清时期的历史,我的父亲之前在农科院上班主攻苞米授粉杂交试验这块、而母亲是一名普通的语文教师。”

    什么叫兽啊、苞米授粉试验的,她根本听不懂,只能模糊的打着哈哈跟着笑了笑。

    突然想到自家小四也是当老师的,也是家里唯一的文化人,或许能够有个共同话题。

    “我家小儿子也和你差不多岁数,在隔壁的明河村做小学教师,也是教语文的。”

    小学教师?

    唐镜阳对此颇为不屑,现在只要稍微读完了初中就可以去当小学教师。

    而他是高中生学历比傅家小儿子高出了一大截,当个小学老师不难,只是他觉得那只会拉低了自己的档次。

    一辈子留在小山村里当个小学老师能有什么出息?

    父亲从首都寄来的信件,上面很快就要恢复高考了,他一定要回到城里去,读大学!

    厨房里,最后一把柴火燃烧殆尽,热气也在随着时间慢慢消退。

    傅正则撑起身子,歪着脑袋往大铁锅里看了看,“今天早上吃些什么?”

    回答他的是李翠衣不耐烦的白眼,“还能吃什么?咱家又没有钱买肉,今天就吃茄子炖粉条和苞米面做的大饼。”

    “你要是不吃就去啃红薯,正好我做的苞米面饼可能不太够,你少吃一个给人唐知青多吃一个也好。”

    要他省下口粮给那白脸奸人?

    想都不要想!

    每天辛辛苦苦下地干活的人可是他,凭什么要拿他的食物给一个不相干的人吃。

    傅正则发誓他不仅要吃,待会还要多吃一个!

    尽管李翠衣做饭其实并不好吃,她这个人抠门,舍不得放油。

    她往往在炒茄子的时候火太大油不够就掺点水进去,这样做出来的茄子一点也不入味。

    不过三弟妹去了镇上之后家里就没人做饭了,就是不吃也得吃。

    转眼看到火堆里还埋着的烤红薯,傅正则想到大哥和小侄子那边估计也还没有做饭,他要不顺便送两个红薯去?

    李翠衣不知道他低着头正在打什么主意,手脚麻利的用一个印着红色牡丹花的搪瓷盆将菜从铁锅中盛出来。

    端了朝着客厅走去,一边吩咐傅正则记得拿碗筷。

    *

    慕乔乔来得不巧,正好看到傅正则作贼一样,蹑手蹑脚的从傅家老宅走出来。

    末了还回头看了一眼。

    嗯,这样一看好像更像作贼了!

    前脚刚跨出院子,后脚就被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抓住了衣服质问,“爸,你刚才在厨房偷拿了什么东西,快点拿出来不然我要回去告状了!”

    傅正则立刻变得神情紧张起来,双手将衣服捂得更紧了,避开小男孩的目光。

    “你看错了,我没有拿什么东西。你还不快点回去吃饭,待会去晚了就什么都没得吃了。”

    “你妈今天做了你喜欢吃的茄子炖粉条,你真不回去?”

    闻言,那小男孩的脸上立刻皱成了一团,很显然他正在茄子炖粉条和父亲的秘密之中纠结。

    慕乔乔恍然大悟。

    原来这是傅正则的儿子傅小云,今年七岁了,比小光足足大了四岁。

    看他刚才面对自己的父亲竟然用这样的态度说话,很显然也是一个被母亲养娇了的熊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