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武之旅》 第一章 穿越 当王守义醒来的时候,他以为他来到了原始社会。 因为周围是身穿皮毛的人类。 三天后,王守义终于接受了自己的新身份。 一个三岁多的孩童,名字叫王阿大。因为发烧魂归地府,被王守义占据了身体。 身体有所恢复,王守义穿着皮毛,光着脚丫下了床。 天空很清澈,蓝的很透,微风送来几朵白云,让人心旷神怡。 空气很清新,带着浓厚的树木气息,混合着花香和泥土的味道。 “大山的味道”王守义念了一句。 小脚踩在地上,冰凉的感觉让王守义很苦恼,没有鞋子穿,不习惯啊。 王守义皱着眉头,看着自己乌黑的小脚,心里嘀咕:“原始社会真的好糟糕,没衣穿,没鞋穿,吃的东西,不是生吃,就是烤着吃,煮的都很难见到。” “哎,回不去了,我的手机,我的电脑啊。”王守义感慨的叹了口气。 寻了块干净的大石头,王守义躺了下去。 正想一个人清静一下,想想自己来到落后的时代,该怎么生存去下。 就听得山一声大喊:“山叔受伤了。” 一阵杂乱的脚步夹杂着各呼喊声朝他这个方向而来。 王守义起身,定晴一瞧,约七八成年人,其中有两个人抬着一个伤员,急速的跑了过来。 只见一个高大的中年汉子,越过众人,三两步便大步跳跃近身在王守义面前,焦急的大声问道:“阿大,仁哥……你爹在屋不。” 王守义被这中年汉子近身,感觉一股凶煞之气扑面而来,本能的往后一跳,立定在大石头后面。 抬头看了看这中年汉子,只见这汉子,身高体壮,全身裹着兽皮,穿着皮靴,露出的双臂肌肉发达。头发乱糟糟的,方脸上的一双大眼精光逼人,呼吸略显粗重。 “阿大,你爹呢。”中年汉子再问,声音在王守义头顶炸响。 “我爹不在家。”王守义反应过来了,肯定是熟人,不会有害人之心,心神放松了一下,快速的回答。 见中年汉子脸上神色一变,原来就有些焦急的神色变得更焦急,眉头紧紧的皱成了川字。 “山叔,受伤了吗?你叫个人去寻我爹,我娘跟我爹在一起采药呢。” 王守义知道,受伤的人要立马救治,便先出了主意。 “先把受伤的人放在床上,我去看看。”说完王守义就进了屋。 等伤员进屋,放下躺好。王守义走近床前瞧了瞧伤员。 伤员约四十来岁的样子,脸色苍白如纸,明显是失血过多。胸前裹的兽皮,勒得紧紧的,整片被血染红了。 “怎么伤的。”王守义问了一句。 “没躲掉,被熊挠中了前胸,所幸还有口气,抬了回来,让阿仁看看有得救不。”中年汉子说了下受伤的原因。 “熊,周围有熊。”王守义皱了一眉头,心中嘀咕了一下。 ~ 王守义瞧瞧床上给熊抓了伤了的人,虽然血染红了胸口的兽皮,红的刺眼,却无血迹渗出。脸色因失血过多而苍白,神色却还算平静。 受了这么重的伤,人没昏过去,倒也是条真汉子。王守义挺佩服的。 王守义脑中思索了一下,血己不渗出,说明己止住血了,暂时无性命之忧。只是受伤后怕感染发炎,这要没挺过去,那是要命的。 就这原始社会的落后时代,又哪来的消炎药,只能听天由命了。 “你的伤口己止住血了,暂无性命之忧,只要挺过去就会好。”王守义安慰了一句。 “我知道,看得多了,只要伤口不发炎不发肿,还有希望活下去。” 伤员山叔开了口,声音因受伤有点小。 “相信我吗?我爹娘出去采药了,找人挺难的,就算找着了,一时半会也回不来。”王守义对外伤处理有点经验,就算是在现代也算是行家,练武之人必须要懂这些。 “山哥,阿大还小。”旁边的中年汉子开口,生怕山哥同意,把自己的命不当回事,对王守义也不放心,毕竟才三岁多的孩童,太小了。 “相信我,不敢说十成,但不会低于八成,你的伤势很重,只是难在后期怕发炎而己。”王守义脑中却思索着一些止血,生血,消炎,灭菌的药材。 “好”山叔没说别的话。 “山叔”。 “山叔”。 “山叔”。 “山叔” …… 周围的几个较为年轻的男子呼道,却没人反对,看得出这山叔在年轻汉子中的威严很重。 “阿勇,你也不要反对,八成的把握,就算一成也不容易。”山叔冲中年汉子说了一句。 “山哥,我知道,只是阿大这年龄……。”勇叔后面的话,没说出口,但不用说也知道,年龄小,信不过。~ ~ “我年龄小,就不动手了,你们五个听我安排。”王守义没理会勇叔的话,有山叔一句话就行了。 “你去准备,绳子,皮条,用于止血。” “你去将棉花,布条找来,记住要洗干净的,也用于止血清理伤口。” “你去烧水,烧开后放多点盐,用布过滤,尽快放入冷水中降温。” “你跟我准备药材,先把碳捣碎,这些是棕榈炭用于止血的,这是莲藕,也要捣碎,要分开捣碎,其它药材我准备。等弄好这些,再叫你帮忙。” “还有你,也去升火,不过不是烧水,而是煮点肉汤,等会补补失血的身子,另外,这盒子的药材,取十分之一出来就行,放七碗水熬上,熬成二碗水就好,病人嘛也吃不了太多。” 王守义一一安排,待一切准备好就动手救治。 “那我呢。”见王守义没安排到他,勇叔有点的急了。 “会用刀吗?,把我爹的骨刀磨锋利些,擦干净,再放火上烧一烧,等会你是重中之重,山叔的命就在你手上了。”王守义见勇叔腿上擦着两把骨刀,就把重要的清理伤口,去除死肉的事交给他了。 “对了,你们谁会缝衣服。”王守义想到,流这个多血,伤口一定不浅,大口子肯定要缝起来,避免大出血,否则有性命之忧。 “我会。我的衣服鞋子都是我自己缝的。”勇叔立马开口。 王守义点了点头:“好,我找下针线,等会针线放开水里过一下,你把手洗干净了,以防有脏东西接触到伤口发炎。” “对了,谁有酒,找点酒来,也用细布过滤,再温一下。酒用于清理伤口,杀菌消炎最好。”王守义也不知道原始的落后时代,酒究竟如何,度数高不高,酒精含量如何。,只是有备无患而己。 “阿虎,火烧好,去我家跑一趟,酒我放在床底下。”勇叔说了一句。 “好了,各忙各的去,尽快做好手中的事。”王守义挥手,打发他们忙各自的事。 ~ 自己守在床前,低头想着一件重要的事。 “羊肠线,用于缝合伤口,可吸收,这线不知道有木有啊。”羊肠线最初就是羊小肠上面的一层粘膜制作而成,当然也可以是其它动物的,比如牛。而现代医学上的羊肠线,很多是用牛肠上的绒毛制作的,这种线其实就是一种蛋白质,人体可以吸引,省得拆线,比较昂贵。 当然,现代作法是不适合的。只能用粗办法,就是杀羊取肠,把小肠上的那层膜撕下来,揉成细线。这种线坚恝能拉伸,如橡皮筋一样,最重要的是,制好的线比较细,缝伤口时,对伤口的二次伤害小。 还有一个问题是针,生病时王守义发现娘亲缝衣的针是骨针,有点大了,当然可以再磨细一点。还有办法就是找植物上长的细小长点的刺,或者硬度够的实木劈成针状再打磨,用于缝伤口还是可以的。 …… 羊肠线现作来不及了,但木针还是可以现做的,用骨刀削老竹根就成,针孔就用刀尖扎吧,再用骨针捻空,能穿线就行。 线只能用细麻线,有现成的,把麻线拆开就好。麻线是三根以上的细线揉成的,缝伤口有点粗了,要拆开才行。线不能长,二十公分左右就行。要不缝伤口拉线会把肉给割伤割裂,反而起不到缝伤口止血的作用了。 想到就做,拆麻线自己弄,削竹针开孔就叫勇叔了,多做一些。 第二章 齐心协力救伤员 一阵准备,各项工作己做好准备。 山叔己睡了过去。 王守义站在床前,后面站着六个汉子。 “现在开始,你们听好我说的每一句,每一个步骤。” “你,先用布把山叔的嘴塞上,以防清理伤口,疼痛难忍而咬伤自己。” “你们四人,治疗时,分别按住山叔的四肢,以免乱动,造成二次伤害。” “勇叔你,第一步是割下兽皮,露出伤口。记住如果皮肉与兽皮相粘就不用撕,用刀慢慢切开,手要轻,刀要快,要准。” “第二步,用兽皮带沿腋下扎好绑好,空隙和不到位的地方用布塞好,小腹腰这一圈也是。这是减少流血,以免失血过多。” “第三步,清理伤口,杀菌消毒,先用温盐水清洗一遍,再用酒水擦一遍,有流血的地方不用擦。要快要轻。另外用刀切除多余的死肉。” “第四步,你先缝流血多的大伤口,后面我会撒上己制好的止血药。为防万一,如有大出血,你就抓一大把止血药放在伤口,用手压住,压得不要太重了。注意,撒上止血药后,记得用棉花压住伤口。” “勇叔,你缝伤口时,手脚快一点,如果大出血的话,时间就是生命。你越快,活命的机会就越大。” “最后一步,就是上了止血药物,用透气的布把伤口绑好了,用麻线加绑,上下两圈,中间用宽兽皮绑上,侧面用针线缝上。” “都听清楚了吗。”王守义问了一遍。众人点头。 “那就开始,叫醒山叔,让他喝点肉汤,养点力气。” ~ 一切准备就绪,叫醒了山叔,喂了肉汤,说了一下情况,王守义就让人用毛巾把山叔的嘴塞上了。 勇叔开始脱兽皮,所幸,受伤不久,虽皮肉相连却没硬化,锋利的骨刀,轻轻一割,兽皮与皮肉就分开了。 血己止住,只是刚脱去兽皮,有些伤口有轻微出血。 这勇叔的刀使得不错,下刀又轻又快,准确无比,没有弄到伤口。 王守义赞了一句:“好刀法。” 勇叔咧嘴一笑:“练了十多年了。” “出血小,第二步免了,开始清理伤口,轻点,你们四个按好四肢,会很痛的。” 只见伤口两条大口子,血肉外翻,狰狞无比,两条小伤口也不小,一样是血肉外翻。但无其它伤口,量想当时躲了一下,没有造成再次伤害,如果一抓下来,一拖一带,伤口绝对没这么整齐。当然如果没躲掉,抓实了,再一拖一带,命也没了,估计到不了这,也不用救了。 没啥多余的死肉,四人按住四肢,勇叔小心翼翼的清理伤口,先是四周,倒也不会太大的触动伤口,这点痛这个叫山叔的人忍住了,除了紧了下眉头,神色很平静。 “这山叔能忍啊”王守义点了点头,有点满意山叔的表现。 ~ 前世习武,没用武之地,王守义打过黑拳,也就是地下擂台,非死即残,少有留人性命的。 真国术,是杀人的。也有很多规矩,不能轻易动手的,真动了手,基本上就是分生死了。 更别说打黑拳,胜负之分,就是生死之分。你留一线,说不定就给对手翻盘,而自己就会失去性命。 亲眼见证,一国术高手上场开局,就把对手打成重伤,不费吹灰之力。根据国术的打法,一捶打人重伤之后,一般要再斩一拳,或撩阴打咽喉,不给敌人留一口气的。 可这国术高手留手了,料想对方会认输,放松了警惕,被对手扫地一脚,加上撩阴腿,打成重伤,再一重拳,就失了生命。 练武之人,特别敢上擂台分生死的,总有一点保命的技击,哪怕重伤倒地不能动弹,也要以防对手垂死挣扎,用秘术搏命。 国术中有些练到深处的人,也就是功夫上了身的。对自己的身体也了解到了一定的深度。受了重伤,忍住痛,也能打出致命一击,击杀对手。 擂台上,王守义就见过,四肢被对手打断,不能动弹。而对手还要取他性命,想一脚踩死他。对手即然不放过,要自己性命,临死博命,痛又算什么。 对手一脚踩下,自己翻身至对手脚下,翻身跪立,头顶对手下阴,再跪走两步跟紧对手,一口咬掉对手的裆部,不断用头磕击对手下阴,翻了盘。 生死擂台,方圆一丈之地。不仅与对手博命,也是为自己挣命。 真高手,不论你练什么,痛疼是必需要能忍住的。难道对手打中了你,感觉到痛疼就放弃进击或抵挡防守了吗。 如果没忍住痛,大叫出声,便泄了自己的势,这势就是一口气。泄了势,对手必会抢这个先机,压着你打。 ~ 这山叔能忍住痛,面不改色,料想也是个高手,能在熊一爪之下保住性命,也算是个功夫上了身的人了。 伤口清理的很顺利,王守义松了一口气。 马上缝伤口了,数十根己穿好线的竹针放在床前,准备缝伤口了。 这一步,不小心肯定会导致伤口开裂,缝得时侯要小心,还有方法,要用手或用别的东西定住伤口,以防穿针拉线导致伤口开裂出血。 为了保证缝速度,定住伤口的皮肉这事,王守义自己来动手。这需要两个人的默契,甚至助手递针线和四个按四肢人的配合。 这也是缝这大伤口最紧要的关键。 七个人对了个眼神,就开始了。 只见王守义用抵住伤口边的皮肉,勇叔用竹针迅速的穿过,只要王守义慢点,竹针就会扎到王宁义。如果勇叔慢点,王守义先松开,这穿针便会拉动伤口导致出血。 两人没有话语,王守义压哪,勇叔就缝哪。 小助手把竹针准确的放手勇叔手中,四个人紧紧的压好山叔的四肢。 四条伤口,不到二十分钟就搞定,没有大出血,众人都提着的心都放了下来。 心神一放松,王守义就感觉到累,擦了擦汗,发现山叔没昏,脸上汗珠子如水,冲他一笑。 “你是条真汉子。”王守义也回以一笑。 “擦一下,我把伤药洒上,你用布压好,然后包扎,山叔这条命就救一半回来了。” “以后就是吃好,喝好。人不要乱动。配上药物养伤,不发炎的话,人就真的救活了。” “致于以后的药物,等我爹回来,你找我爹配下药物。这些药有些我不认识。另外,找个人照顾好山叔,记得擦身子,保持身体干净,不要喝生水,吃生食,都要煮熟了。还有什么太咸的,辣的,酸的也不要吃。哎……就清煮肉汤和青菜吧,说多了,你们也不懂。……”王守义一翻吩咐叮嘱,众汉子就不断点头。 “你们都记住了吗?”王守义问了一句,怕这一群粗汉子大意忘了。 “记住了,阿大小神医。”回话的是山叔。 “你是伤员,记这些干什么,是要照顾你的人都记住。你休息好,养好伤就行。”玊守义不高兴的顶了回来。他需要的是这七个人记住,伤员记住有个屁用,又不能动弹。 “好了,都别围住了,让人好好休息,我们出去说话。有没记住的,再来问我就行。”王守义带头走了出去。 “还有,勇叔你收拾一下房间。” 中年汉子勇叔,脚步一收,停顿了一下,咧嘴笑了一下,没说话就动手收拾起来。 屋外,王守义站在大石头上,:“你们跟我说说,那熊在哪里,离这远不远。是猎熊时受伤的吗?” “小神医,打熊的地方,离这不到十里,不知为何熊会下山。平时熊出没的地方离这50里以上。” “我们是去秋猎,清理一下周边的大型野兽凶兽,一般遇上大型的猛兽是不杀的,赶走就是了。只是这熊赶不走,一直在哪里徘徊,不得己只能动手杀了。” “前几天就发现了,可能熊也有所察觉,知道我们在找它,藏了起来。今天在东面的山谷找到了它,被我们用弓箭和石头堵在里头。熊受了伤,我们箭也用完了,我们进去山谷找熊,山叔走在前面,被这畜生偷袭,躲了一下,没躲掉。” “不对,虎子,山叔是怕受了伤的熊发狂,我们又在后面,怕伤着我们,没躲,还插了熊一刀,勇叔从后面赶上,捡了几只箭,把熊给射成瞎子了。” …… 众年轻汉子,一人一句把这事说了出来。 第三章 熊要来了 “被射成了瞎子?”王守义问了一句。 “射中了左眼,就发狂夺路而逃了,怕今年有熊祸了。” “是啊,这熊被射伤了一只眼,又记仇,离这又不远,寻着味道就会找过来。” 众人认同的点点头。 “这畜生的鼻子很好使,比狗鼻子还灵,山叔又受了伤,我们回来得急,没有去除气味,肯定会寻来。”一个叫虎子的年轻汉子说道。 “哎呀……怎把这忘了,当初留个人消除气味就好了。” “得了,山叔伤那么重,都急着回来,找仁叔救人呢。” “先还是告诉火老吧,要以防畜牲来报瞎眼之伤。这畜牲受了伤,估计快的话,三五天就能寻味而来。慢得话,养养伤也就半个月吧。而且刚刚秋猎,部落内的男人因秋猎都出去了,只能靠我们这些人了。”刚刚纠正虎子后年轻汉子说道。 “你叫什么名字,你对这熊了解吗,知道如何防熊杀熊吗?”王守义觉得这年轻点子说话能说到点子,知道现在应该怎么办。 “我叫王风,里面的山叔是我的大伯,勇叔是我爹,我自小练武,年纪虽小点,但也跟我爹秋猎三年了,有点经验。”王风说道。 “要说防熊,大面积的防,根本防不住,要防的地方太多了。但是这时是刮西北风,熊从东面追寻而来,肯定在地上寻味而来,三五天时间,空气中的味肯定己吹走了。” “从地上寻味而来,必然离我们走过的路不远,而阿大你家在山的中部偏东南,我们没有经过山脚大家聚集的地方,第一个落脚点,就是你家了。所以布防的第一个点就是这里,你家了。” “山脚也要通知一下,做好防备。” 王风侃侃而说,有条有据。 ~ 当说到第一个落家点是自己家的时候,王守义脸色就变了。 跳下石头,冲着王风就是一拳。 不过人小,没杀伤力,不疼不痒的。 王风也明白是自己一伙,做的不对,也不计较。 王守义也不多说些怪罪的话,人受了伤,找自己父亲急救也是人之常情。 “那你们打算怎么办。如何防熊杀熊。”王守义询问,这事儿自个没有经验。 ~ 前世的地球,打黑拳是有的,是如何杀熊,真没有遇到过。这事儿使不上劲的。 不过熊这种动物,真不好杀,一身的皮毛和脂肪,一般的打击还真没用,又没枪,有的只是弓箭,木棍,石块,铁器这东西也少见。 再说了,这些武器还得有人用,没人用也就是废的。拿石头砸,弓箭射,也得有一把子力气,还得要准头,远了可不管用。所以这些东西杀熊不可取。 相比较来说,用陷井最安全,人不用冒多大险,跑得快就好,问题是要起作用。你去诱熊,熊不跟来,也是白瞎。 好在畜牲就是畜牲,智慧比不上人,惹得熊起了怒火,到也能引,就是得有人去冒险惹怒它,引它入坑。 “方法不多,第一是设防,这畜牲一来,我们要马上知道,。用麻线加响石设一道防线,给我们提个醒,同时得派人巡逻。”王风说了些自己的想法。 “那怎么杀”王守义的想法是得杀熊,防了初一,防不了十五,杀了才是一劳永逸。 “杀熊,怕得问我爹,听我爹说,以前杀熊都是大伙设围,用弓箭射杀,近身杀怕是得明叔才行,只是明叔不在寨中。”王风也是道听途说,听自家爹讲故事,没什么好办法。 …… 王守义皱了皱眉,本想说挖坑的事,只是看这个时代的工具,石铲,骨刀,要挖个大坑坑熊怕不一定来得急。 就算有后世的智慧和见识,一时也没合适的办法。 唯一的办法,王守义觉得也不保险,那就用药,毒死或迷晕熊。只是这畜牲鼻子灵,没那么容易上当的。哪怕只畜牲,即然是来报仇怕也得吃饱了有力气才来吧,这也是动物的本能。 不过,在没有更好的办法之前,这个办法就是最好的办法,虽然不保证起到作用,但万一成功了呢。 ~ 毒药这东西,说好配也好配,说难也难。但要马上致命,那就是蛇毒,现成的,不用配,涂上箭头就行。也可以放在蜂蜜中,熊爱吃这东西。 至于迷药,王守义知道一些,但要马上起作用就难了,对于这一块王守义前世没用到过,只是了解一点,心中没底。 王守义叹了口气,看来最好的办法就是抓蛇取毒。用食物诱熊和弓箭射杀了。 “对了,你们会抓蛇吧,知道什么蛇毒性大吧。”王守义问了问。 “我会抓蛇,白蛇,黑蛇,绿蛇,黑白环蛇这几种蛇毒性都很大,只要小心点,不会有事。仁叔有蛇药,咬了也不怕,就是……就是被咬了的话,怕是一个月都走不了路了。”虎子说道。 王守义见虎子这么一说,蛇毒的事算是解决了,松了一口气。 “那你们谁知道哪里有蜂窝,还得取一些蜂蜜来才行。”王守义继续问道。 一个年轻汉子接口道:“不用去弄蜂窝,我家就养着呢,代代相传的。阿大,你是要吃蜂蜜吗。” “你们都听我安排,我教你们杀熊。”王守义没心思去回答吃蜂蜜的事。现在的重中之重就是要杀熊,小命重要,可不想自己一过来就挂了。 …… “你有办法……”虎子急切的问道。 “熊这畜牲有个爱好,喜欢吃蜂蜜,我们把蛇毒放入蜂蜜当中,如果熊吃了的话,就会被毒死。当然并不一定起效或马上见效,还要加一些毒蘑菇粉。反正毒性大的东西都加一些进去就是。诱饵是蜂巢,也要用肉,比如野鸡,野兔,鱼什么的,多做几种准备。” “另外,就是弓箭,箭头上面涂上蛇毒,只要射中了,熊也会中毒,只要我们拖住这畜牲,等到毒发,就可以杀死它。”王守义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 众人一听,觉得有理,纷纷点头。 王风说了一句:“那我们现在怎么做,杀熊可是一件大事,要不要同我爹说一声。” “说是要说的,毕竟这射箭是你爹的活,不过,现在要做的就是抓蛇取毒,采毒磨菇和设防。我分配一下。” “虎子,你去抓蛇取毒液,多准备点,我也不知道要多少才能起作用。还有你,养蜂的,取两个蜂窝来。” “王风,你就按你的办法设防吧。” “你们两个,弄点活鸡,活兔,然后我教你们动点小手术,把蛇的毒囊放进去。” 王守义一一安排,众人竟也配合,听从一个三岁的孩童,估计是心有愧疚和感恩。另外对王守义刚刚救山叔的本事有些佩服,没啥多话的。 ~ 王守义叫住了虎子,问了一下蛇药的事,得知外出秋猎,身上都配带了蛇药,也就不用从屋内寻药了。 也不得不问一下,万一被咬,备上了蛇药,总是可以救急的,叮嘱虎子小心点,王守义便在石头上发呆了。 第四章 武之初心 王守义是个内心敏感,很是细心的人。 中华上下5000年历史,只要是读过书都会有所了解。 王守义发现这里的人是有名有姓的,这说明一点,至少要比原始社会强一点,虽然落后,却有语言和文字,是人类文明的基础,有这些就有传承。 其它的一些东西,比如房屋,床,细绳,甚至铁器也有,还有就是火种,有火石和火种(火种就是会把火保存起来,就像农村烧柴,不用火了,就用灰盖住,第二天还有火星,用点干草就能引燃) 反正这是什么时代,王守义还不能完全肯定,还没有足够的了解。 另外,如果是原始社会,人不会有这么高大,据王守义对原始社会人类的了解,一般原始社会的人类的身高应该在160以下的。而今天所见的这些人,叫勇叔的起麻是1.9米,几个青年怕也有1.8米左右。人类从猴子进化而来,难道这里的人是猩猩进化而来的吗。 如果从猴子进化而来,1.2-1.5米的原始人类进化到1.8-2.0米左右,这过程怕是有些与自己所认知的进化不同了。当然从猩猩进化而来就另说了。 还有就是秋猎这一个说法,秋猎是为了清理周围的大型凶兽猛兽,这似乎说明这一片地区是这个山寨或者部落的地盘,地盘的安全范围为方圆一百里,因为秋猎的范围有这些大。同时也可以猜测在这个范围内可能只有这个山寨或部落的人。 当然这些很重要,但也一点都不重要。重要是因为要了解,不重要是因为了解也没什么用。 吃穿住用,王守义都不习惯,需要适应和改变的东西太多。 ~ 这是秋季,却起了西北风。 :这个时间快临近中午,待在外面,风一来就咸觉到冷,似乎这里冬季会来得比较早,也会比较长。王守义心里有预感,这也符合原始社会的气候。 ~ 自己做些什么应对这些事,还有那该死的熊。 原始社会是一个人与天争命,与大自然和野兽挣生存空间的时代。 要做些什么面对这些呢? 王守义有点迷茫,面对擂台,生死之争都没有这种感觉。 ~ 这么小的年龄,注定干不了什么事,只能借别人的手。 自己什么都不能做,那么就捡起前世的爱好,练武。或许自己可以做的也只有这些了吧。 说起练武,前世王守义练的很杂,没有师父,东学西凑,打了个基础,后来进了部队成了尖兵,习了些现代格斗术,也接触了一些国术,什么太极,形意,八卦,洪拳,等等,有练法有打法,拳理到是知道一些,却有很多因自身水平而用不上。 对于国术,很多圈内人都说,真国术是要杀人的。但对于现代社会都不适应了,默落了。 ~ 而且退伍后,对武术热爱王守义也只能入了黑道,打起了黑拳,在那里王守义真正接触到了国术的魅力和强大。 王守义认为,国术可强身,而用于对敌之时,却是以弱胜强之道。 很多身高力壮,身体素质极好,又习格斗术的人,倒在了国术高手的手下。 ~ 国术的打法,让人以弱胜强,就如同众人所知的,霍元甲打倒俄国大力士的事,以弱胜强的典范(其实是另有其人叫何长海)。通过习武,强壮自身,了解自己,避敌之长,扬我优势,击敌之弱,最终取胜。 当然内在还有很多东西,要通过习武才能了解。如果是普通人,没有强壮己身,没有打法,就算懂避敌长处,扬自身优势也不行。 ~ 习武是这个时代真正需要的东西,不为杀人,只为生存。抵抗恶劣的气候和凶猛残暴的野兽。 那么不能只练练法强身,还要打法同练,练到不同的程度,也有不同的打法。格斗术就是为这而生的,不过面对的是野兽,格斗术的杀招就要更狠一点才行。 对于练法,只要适应于年龄小的人,年龄大的人,打法为主,练法为辅,这样才能更快的增强己身。 ~ 王守义望着清澈的天空,心中打定了主意就是习武。在这个时代好好的活下去,或许就是习武的初心吧。 王守义拳头紧了紧,整个人瞬间似乎有了一股特别的活力。 一个人有了目标和方向,就会改变精气神。之前的自己与之后的自己相比,好像变了一个人。 这个时代的秋季似乎天亮的晚,天黑的早,早上起来救了一个人,然后发了发呆,天也就快黑了。 ~ 那几个年轻的汉子还在忙活,没有见到人影。 王风己经把房前屋后的防线己布好,王守义闲着无聊,看了看。 布置的防线有三道,前面两条没有全面布置,而是选择了熊的必经之路,针对性的布置。这二道防线也是警戒线,报警线,离房子有点远。若是熊过来,触动了响石,让人有个准备的时间。 第三道线,离屋仅十米,这道防线一响,听王风的意思就是赶快跑。 王守义就好奇了,就不能与熊斗一斗吗? 王风一笑,用手比划了一下,这熊人立起来三米多高,一吨多重,根本就没办法近身。石刀,木棍击在熊身上,痛得是自己。 而且这熊肯定是争配偶失败逃离才游走到这附近的。 估计就算不弄它,它也会从这边经过,东面是对手,把它赶了出来的。只能往西,往北,往南三个方向。而往南是大河,不可能渡过,河中有怪物的,不仅吃人也吃熊。 北面也能过,不过那边是高山,凶兽极多,黄大虫在那边,危险大,它也不会去,只好往这边了。 王守义有点好奇,这熊人立而起,有三米多高,那不是一丈了吗,有这么大吗? 王风说了,熊都这么大个的,熊王可能还大一圈,听老人说,大的熊,立起来比两个人还高,得八个人才翻得动,估计近三吨。 如果惹上这么一只熊,一只熊能把几百人的部落给屠了。 王守义听王风这么一说,弄得心都跳得快了,熊有这么厉害吗? 那人怎么活啊! …… 王风笑了笑,熊王不出山的,而且也极少见,不用担心。 部落也不是没有办法,熊怕火的。 逼急了,火油一喷,烧死熊王。 只是一是火油很难弄到,二是怕熊乱跑,引了大火就麻烦了,到时侯可能又要搬迁,重新打地盘,部落的人也不愿意碰上,能避则避。 勇叔早走了,要通知火老和众人,做好防范。 熊祸可大可小,遇上熊王对于小点的部落就是灭顶之灾。就算是大部落也得损失惨重。熊祸不是说说而己。 王风说,这熊算不得什么大熊,一般而己,要不山叔也不会带他们去赶熊,要不是这畜牲太狡猾,偷袭了山叔,怕是早就没命了。 王守义再一次对这世界好奇了,熊有这么大吗? 看来,人类还不够强大啊! 第五章 父亲的怀抱 临近傍晚,王守义的父母亲回家了。 父亲王中仁放下药蒌就查看了山叔的伤势。 只是用线缝好后,又包扎的严实,是看不见伤口深浅,但做为一位大夫,一位医生,对这伤势有自己的判断。同时断定山叔的命救回来了。 王中仁点点头:“呼吸稳定,脸色虽然苍白但神色就详,脉搏平稳有力,正在好转。” 王守义就坐在旁边,对自己的爹可信不过,儿子发个烧便被自己上了身,医术能好到哪里去,发烧都不会治。 “阿大,听你勇叔是你想法救的山叔。”王中仁对自己的儿子很满意。 “你是怎么想到伤口用针线缝起来的,真个很……很伟大的想法。”王中仁回来时遇到勇叔,把王守义救人的事同王中仁说了。 王中仁感到好奇,自己从没教过自己儿子救人的本事,还什么用针缝伤口,究竟是怎么回事。 这急忙进屋一看,哪有什么山叔性命垂危,明显是救治及时有效,人命己抢回来了。 只可惜包扎太严实了,没看到这缝伤口是怎I么缝的,心里痒痒的。便开口问了起来。 “难道这个便宜爹怀疑我了吗?,看神情不像啊,得找个借口忽悠过去。”王守义心中想到,不一会就想到一个主意。 “爹,这有啥难的,就不是跟娘缝衣服一样,用线缝好,破衣服就能穿了,人也一样啊。” “啊……”王中仁声音拉得老长,怎么也想不到竟然是这样想到的,一下子没反应过来,啊一下,没法接口说一下,把个啊就无限延长了下去。 “对啊,我咋就没想到啊。以前遇这种伤,只能压血管,上药,止血,再包扎困绑。如失血过多,伤口深且长,面积大,人的命啊一般是十去**,极难活下去的。”王中仁喃喃自语,似乎想通了一个问题。 对处理伤口,特别半猎半农的时代来说,千百年来自有传承。止血有不同的用药和方法。药就不说了,技巧上有捆绑按压行针阻血止血,让血流量变小,再配上止血药物就成。 还有就是清理伤口,虽不知道细菌这个东西,但对于伤口的清理也是明白要弄干净,不能有脏东西。用酒清洗和用盐水清洗是有记载和传承的。 最后还有一个关健是消炎,不是消炎没药物。而是大伤口,大面积,从伤口深处发炎。这些消炎药物起作用太慢了,人的身体素质差了,没杠到药物起作用就亡了,也是受了重伤,死亡十之**的原因。 至于发炎的并发症状,发烧昏迷等就不多说了。控制了伤口,减少流血,就能保住人的元气。发炎的机率和严重状况就会减少,加之保住了元气,人的抵抗力增强,并发症状也会相应减少,生存的机率就大大增加了。 也就是说缝伤口的意义,能让重伤者的生存机率大大增加。从十之**的死亡率,减少到十之二三。如果救治及时,某些类型的伤的救活率,甚至是十成十,少说也得十个也得九个以上。 王中仁想通了这些,不由激动起来,站起来走来走去。以往有许多受了重伤的族人就有大部分的人能活下来。那些重伤的人员应该怎么救,怎么缝,在王中仁脑海里走马观花般一一浮现。 王中仁发现这方法暂时保人一命竟是十成十,甚至有些断定必死的也能保上一命。这缝伤口的法子有点像传说中的起死回生了,而且还能教给大家。 王中仁顺着想了下去,脑中竟兴奋到发狂,这法子比前辈发现血管,发明用捆绑按压止血。和发现各种止血药物还管用,适用。真是一个了不起的奇迹。 如果自己把这一发现推广到部落,并用石刻记载,甚至羊皮卷上留下方法和名字。那自己可就是如始祖一般的人物,就算不是也是流芳千古了。 王守义看着自家老爹王中仁好像得了癔症一般,脸上发红,双眼发光的来回走动,忍不住叫了一声:“爹。” 王中仁给王守义给叫回了神。这是自己儿子发现的啊,怎么就光想自己了,但是是自己儿子发明的,这说明我这个爹也有功劳。 回过神来的王中仁望向王守义,一脸的苦怪,至少王守义是这种感觉。 王守义心中有些不安,怕自家这便宜老爹看出什么来。虽是成年人的心态,能做到心有波澜却脸不变色,但这不是前世,这世的身体却是三岁孩童,竟不能完全控制,脸色瞬间变淡僵硬,眼神也僵了。 就像一个犯了错的孩子被父亲发现了的样子。 王中仁看着儿子这模样,心中不由好笑,调整了下兴奋的情绪,换成了慈父的脸庞,伸手就把王守义抱起来,亲了一口。 笑呵呵的道:“崽,哦……不,阿大啊,你不用不安,爹不生气,爹是高兴,为自己的儿子高兴。”说完王中仁就哈哈大笑起来。 弄得王守义一时摸不着头脑,看着这个神经质的便宜老爹。 “这老头变脸的功夫可真厉害,赶得上川剧里的变脸了。”王守义发现王中仁的一种本事了,进屋是急急忙忙,一脸着急,看病人是一脸深沉严肃,然后一副发呆的样子,之后又若有所思的神情,随即满脸兴奋,对自己说话又成了笑脸。 这笑脸到有兹父的样子,想到这些,王守义变笑了出来。 …… 一老一幼两个笑声,引得在外的马翠花好奇,大声问道:“仁哥,你和崽崽笑啥了,山子没事吧。” “花花,阿山命保住了。是咱家崽崽救的,咱家崽崽成神医了,要出名了喽。”王中仁大声回了马翠花,声音中明显很轻快,有种老怀心慰的感觉。 王中仁回了话,看着自家的孩子,用脸轻轻一碰:“咱家崽崽长大了,也有本事了。”这一句说得王守义竟真有一种感觉,前世老爹看着自己开车回来,给爹娘磕头,爹也这么说过一句。 突然间王守义心神失守,想家了,想前世的爹娘了。泪水从眼一下子就涌了出来。想起前世爹娘对自己的爱,默默的付出,自己回报却不及万一,就来到这里了。 记忆的匣门打开,那满是皱纹的脸,苍白的头发,凌乱而根根竖立,长满茧子的手,摸在自己的脸上,那粗糙的感觉,就是父母对自己的爱,对自己的期待。 泪水止不住,记忆纷飞,情感的线被回忆拔弄,交织的是对前世父母的思绪。“爹,娘,你们好吗?”王守义心中轻声的问候。 …… “崽,崽,不哭啊!不哭啊。爹娘都在这呢,哭了鼻子可就不是男子汉了。”王中仁,摸着王守义的脸,轻轻的抚摸,不知道自家孩子刚才还好好的,为何突然就掉眼泪了。 王中仁紧紧的抱住,轻轻的拍着背,嘴里哼着:“不哭,不哭啊。” 王守义回过神了,泪眼模糊中,一时王中仁与前世爹的模样重叠起来。 “这世也不错啊,哪有爹娘不爱的孩子。”王守义埋头在王中仁怀中,感受到体温,这就是父亲的怀抱了吧,温暖又安心。思绪再次飘远,王守义安心的睡了过去。 第六章 太极练武要从心练起。 大人忙自己的事,王守义操心也没用。 练武的事,王守义上了心,今天早早就爬起床,练起了太极。 说到太极拳,就想到:一个大西瓜啊!你一半啊,我一半啊。 前世练太极的人多数是老年人,练这个是为了强身健体,廷年益寿。 这也说明太极在这一方面的优势很明显,否则也不能在全国和全世界范围内推广扩大。 当然太极拳在中老人练来最大的原因是廷年益寿,强身健体。但放在年龄小的青少年儿童来说,延年益寿就有点搞笑了。 青少年儿童练太极,那就强身健体,增气血,强筋骨,壮内腑。 ~ 练太极对青少年儿童来说,特别是孩童,就是保持先天不败。 什么是先天,这是个很玄的话题,有多玄幻小说里都有先天一说,先天的物件都很珍贵稀少,人的武功从后天练到先天也有很多关卡,极难达成。 但在现实的生活中,特别是在练武的人来说,先天就是一种身体素质。 ~ 人生下来,婴幼儿期间比太多数人来的健康。长大成人后,身体素质也比太多数人强,身强体健,气血旺盛,身体倍棒。这种从出生到成人身体都极好的人就是先天强人一筹,也称先天之人,先天之体。 普通人到达成这种体质,练太极或练武要练二十年才行,才赶得上这种体质。 而这种先天之体只要一练武,就比普通人上手快。普通人练十年,先天之体的人一年就能达成。 打个比方,先天之体的人身高1.9米,身高体壮,气血旺盛,二三百斤的气力;而后天之体,身高1.7米,身体还不错,很健康,百来斤力气。 这两个人一对比,不说其它,肯定先天之体的强。后天之体的人要靠练武达到先天之体的身体素质,十来二十年苦练才行,还得从小开始,否则顶多力气和体质达到先天之体,身高可能还差一点呢。 两种体质同样去炼武,先天之体练上一年,就可以以一挡十,初露锋芒,再实战一下,就是一个高手。 而后天之体就不行了,练上十年,身体素质可能还不如先天之体,只因练武十年,懂些打法,才可以以一挡十,再经实战磨练,方才可以成为一个高手。 先天和后天两种体质的区别就这么大。用很俗的一句话来说,迎娶白富美,人生要少奋斗三十年。 ~ 一无所有的穷小子娶得身家千万的白富美,瞬间就是千万身家。如果靠自己奋斗,不出意外,一辈子可能也不成,运气好的再加上努力,也可能要半辈子。这就是区别。 …… 王守义练太极就是从这方面考虑,先打下基础。 这基础就是先天的基础。 ~ ~ 王中仁是个大夫,对人的身体的了解比绝大多数人要了解的深。 对王守义这个儿子自然也上了心,马翠花怀孕期间就精心照顾,加上各种药物调理,饮食周道,营养全面。 王守义的体质出生就强其他婴儿一线,身体健康的很。 出生后,更是各种药浴洗澡,吃的全面,营养跟得上,配上强身健体的法子,后天的培养上又比其它孩子强上一筹。也就是说王守义这种体质就是练武之人所说的先天之体。 王守义就是在这个先天的基础上再加强。 由于年龄小,有很多炼法不适合,比排打也就是挨打肯定不能练,身体还没长开呢。 还有很多炼法,身体没长开,练了无益也只能放弃。 即然不能练那就只好打基础了。 …… 而太极打基础就很不错,很全面。 太极强身健体是全方面的,筋骨气血,五脏六腑都有涉及。同时又是内家拳,练得是个整劲儿,对以后练打法发劲也极大的帮助的。 练太极,有人笑称这是老人功。不仅是因为老人练得多,而是打太极时有点慢吞吞的,练得是一个柔劲,适合老人练。 太极讲究以静制动,以慢打快,以柔制刚,后发制人。 什么叫以静制动,不是我不动让对方动。而是我变化姿势,这个姿势可守可攻,等对方动手,以逸待劳,迅速反击,这叫以静制动,后发制人。 什么叫以慢打快,不是我慢慢打就能防住对方的快速抢攻。而是拳理中的后发制人让自己有了以慢打快的资本。太极有名的推手,在以慢打快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首先我摆好架式,缓慢变化应对对手可能的攻击。 对手攻击而来,比如一拳重击,我自是一接一带一引就将对手推倒。这一接就是接触拳头,然后化力卸力,可抓可退,有点弹簧的意思。再是一带,这一带是牵引,用点力气把这拳头带偏,或许这拳有千斤之力,但只是拔偏方向,我只要很少的力气就行,这就是四两拔千斤。最后是一引也可以叫一送或一推,其实就是借力打力,接了你的重拳,方向带偏了,再用力送出去,也可以推出去,这就是一引,借力打力就这么个道理。如果对手失了重心一般都有摔到。这就是我们看影视中太极拳把人推倒在地的一个场影。 以柔克刚,顾名思义。太极拳不与对手硬碰硬,以刚克刚,那就只能以柔克刚喽。 这柔力不是软的意思,只指这力不直来直去,有一接一带一引的手法力道在里面而己。 也可以看出,太极的以静制动,以慢打快,以柔克刚,后发制人,基本上是一体的。 ~ 王守义慢吞吞的练着太极,用心感受每一个练法也就是招式的运用,该如何运劲用力,如何配合呼吸将这练法的效果最大化。 练武要用心,练武不仅是练招式,熟能生巧,强身健体。 还要练心,这练心就是体悟,用心去感受这招式的一切,如何运劲行气血,甚至如何用这招式攻击防卸。 练武要从心练起,这练的是一个体悟。小说中的顿悟,还有一个人的悟性也能在你用心练武中表现出来。 悟性好,练武时体悟到个中意味,能事半功倍。人家天天练,练十年,练好了架子,熟能生巧,方才体会这个中意味,理解其中的道理。而你悟性高,极早就体悟到了,再多练习运用,可能十天半个月就成,达到了人家练十年的感受。 你体悟后再练一年可比人家十年,这就是悟性的重要性了。也说明练武要从心练起的重要性。 ~ ~ 武侠小说中,师傅收徒弟,我们常说要看机缘,有没有缘份,你的身体素质和悟性也是机缘中的一大部分,也是最重要的基础。 至于与师傅的感情关系如何,自己能不能吃苦也占一部分。 但没那体质和悟性,你只能吃苦,只能说你是一块好铁,百炼方能成纲。而有好的体质和悟性,那就是一块金子,闪闪发光,收到这种人做徒弟,传承就有着落了,发扬光大也不在话下。 试问有哪个师傅不想这种人做徒弟,只要不是仇人,人品太差就行。 不能吃苦,嘿嘿……做师傅的有的是办法操练你,不怕你不成材。 第七章 熊来了 连着几天,王守义大清早的就起床练下太极,压压腿,跑跑步。一练起码就是一个时辰。 王中仁看到总是满意的点着头,也在旁边自个练习一些动作。 王守义看了看,有点兽拳或者五禽戏的意思,白鹤展翅,金鸡独立,猿猴探瓜,灵猴翻身,虎扑,蛇行,熊靠等一些动物的影子。 不过模仿的性质居多,主要是活动身体,直来直往,偏向攻击性的练法,也就是打法,但技巧性不高。 ~ 不过兽拳在前世的武学当中己经融入到各家各派之中,单独的兽拳门派己不见,顶多是有个猴拳还有些较完整的拳法套路打法传下来。 还有个螳螂手,也有传承。 只是猴拳这种拳法较适合身材偏瘦小的人练,突出一个身法灵活多变的特色。 王守义也练过,不过没深入练习,只是与朋友切磋时,习得其中的一些打法和技巧。 比如灵猴翻身倒打中蹚,有点回马枪的意思在里面,能打个趁人不备,也能防守后背。 灵猴探爪,灵猴偷桃,这些打法可以单打,也可以连打,甚至有许多套路。但在打法对敌时,这些套路不实用。 在打斗比武时多数是使用一些单招单式。当有也有套路打法,只是这套路,打得是个本能。 比如我左手灵猴探瓜,挠向对手眼晴,可虚可实,下一招就是灵猴偷桃右手打你中线,可平身打胸腹,或下蹲打对手下阴,踢腿打下阴。 对手因灵猴探爪封其视线,有经验一般是后退,再施灵猴偷桃可能对手已退,再接一个灵猴纵地跟进,灵猴缩身打下三路。 缩身是防招,避免对手后退立定后出拳攻击。因为对手后退立定这个过程中,出拳比出腿稳当,后退立定,需用脚立定,找回稳定重心的。 缩身后立马打对手下三路,就是趁对手后退立地不稳,不管打不打得中,也要打,抢占先机。 打中了就占了优势,基至ko对手。没打中,占了先机,再连续灵猴扫地,也就是扫腿,让对手手忙脚乱,落不了地,借这个先机和优势,再打对手个破绽或防备薄弱处。 ~ 练功是幸苦的,别人练太极只是运动运动,王守义练太极就全副身心的投入,看着慢慢吞吞的好玩,但每一招每一式,用劲行气血都用到了极致,每个动作都蕴含了全身的力气。 打一遍都得歇一歇才能再打一遍。 …… 练完太极就做一些伸展动作,压压腿。再围着房子跑一些时间,这就是王守义一早上的功课。 王守义做伸展动作和压腿时,王中仁就拿着石锁举重,做一些练习臂力的动作,有点练云手的意思。 王守义估计了一下石锁的重量,一个怕有百来斤,两个就是两百斤,练云手来回晃动不见得多难,但举重平举平提这动作,就得实打实的气力。这气力配上打法,天生就是高手,当然这得放在前世。 王中仁1.8米出头近1.9米的个子,身高体健的,又习了些武艺,立在那里就给人一种如山似渊的感觉。 其实练武之人,长得高大的人,只要不太瘦弱太猥琐,都会给人如山似渊的感觉。 如果加上上位者或普通人的区别,那就有气势如山,巡天之柱般的感觉。面相凶恶一点,就有猛虎噬人,霸王之气的威势。 这就是势。神秘也不神秘,就看你怎么理解。 ~ ~ 马翠花忙着厨房的事,见丈夫和儿子练的幸苦,三餐都弄得丰盛了一些,五谷杂粮的很是充足。 肉食也不少,更是放了药材熬汤,不仅能吃饱吃好,营养和调理上也下了功夫。 生了火就不吃生食了,虽然在调味和作法上不及前世的精致和丰富,在咸辣香鲜上面还算不错。没有铁锅炒菜,始终是一种吃菜上面的遗憾。 王守义大口的吃饭呷肉,马翠花不时的递上碗,唠叨着叫他吃慢点,喝口汤…,别噎着了。 王守义也不理会马翠花的关心,他享受这种感觉。 喝了汤冲马翠花一笑,马翠花就给他擦嘴。 王中仁笑眯眯的看着,也不说话,自顾自的吃饭吃菜喝汤。 王守义觉得这样子的一家很温馨,自己很满意。 …… 吃完早饭,马翠花收拾桌子,王中仁弄自己的药材。王守义无所事事,四处走动,没事手上小动作不断,翻掌,推掌,踢个腿什么的。 王中仁处理药材,晒干的,煮干的,风干的……有些要保湿的,甚至要移载活植的。 然后一些药材要切片,切碎,和磨成粉的。王中仁一一处理,分类整理好。 ~ 见王守义看着,平常不爱说话的王中仁也一一说明,这是什么药,哪有采的,怎么处理,有什么用,如何配药,甚至是什么味道,都一一详细的同王守义说。 王守义也不怎么说话,听懂了就点头,没明白就摇头,有时也会问几句。 两父子之间像朋友又像师徒,默契十足。一个教一个学,一个问一个答。 ~ “爹,这个鲜刺蛋是甜的,而且是中性,如果同苦芷,白芒草,红桂枝一起熬,就不会那么苦了。称量后用桐叶包好,以后谁发烧了,拿一包回去煮了喝就好,孩子也不怕药水是苦的,难喝了。”王守义看着王中仁把苦芷,白芒草,红桂枝放在一起称量,提了个小意见。 “崽崽,放了鲜刺蛋,药效就差了一点。”王中仁对王守义提的意见也不生气,自家孩子,学医用药还没入门呢。 如果换成懂医的人,王中仁肯定会批评的。效果差了就是不行。 “爹,你看,小孩子发烧也用不着这么多,放点鲜刺蛋也不影响效果。病人要治,但这药也要病人喝得下去才行,喝不下,药也效也不行,反正我不爱喝苦死人的药。” “爹,要不,分两种包装,一种甜的,一种苦的,甜的给小孩喝,苦的大人喝,怎么样。”王守义皱着脸,一脸怕喝了苦药的样子。 王中仁心中一动,自家孩子不爱吃苦的,其实谁家孩子也不爱吃苦的药汁。那就做两种包装吧。 “好好好,孩子吃甜的,大人吃苦的。不过你知道要加几颗鲜刺蛋才不苦吗?”王中仁考起了王守义。 ~ ~ 鲜刺蛋,也叫鲜刺果,一种灌木的果实,肉很少,味极鲜带甜味。果实不大也不小,形似鸡蛋,因果上有刺,所以叫鲜刺蛋。 还有其它原因不叫鲜刺果,因为还有一种果子叫鲜刺果,两个长得像,就大小也一样。另一种味鲜汁多,熟了刺又不硬,味道极好。 为了区别就叫鲜刺蛋,两种果子一棵树上结,也挺奇怪的。只鲜刺蛋能保存,鲜刺蛋过了秋就没了。 “爹,你考不到我,鲜刺果放一颗,其鲜甜味就能让药不怎么苦了。二颗能把药当汤喝了,三颗就带鲜甜味了。” “而且你说过,鲜刺蛋生津止渴祛火,对口干舌燥嘴唇干裂有奇效。口腔溃烂用来煮水喝两天也会好。 ”所以呢,放一颗就行,不过,我想吃甜的,就放三颗。”王守义的记性很好,对药理也懂一些。虽然这个世界的一些植物和动物同前世有不同,但药理是一样的。 王中仁听后,嘴角带笑,眼眯了起来,伸手摸了王守义的头:“我家崽崽就喝三个果子的。” “爹,你欺负我,我才不会喝,我不会发烧生病的。”王守义敝嘴佯装生气样,说着王守义就动手扯王中仁的胡子。 两父子总会开一些相互斗嘴的小玩笑。 王守义和王中仁正闹着,勇叔就推门进来:“阿仁,熊来了。” 第八章 猎熊记 “怎么说”王中仁一脸严肃。 “今早,我转了一圈,东面三里地发现了熊挠树的痕迹,估摸着这畜牲也就是凌晨到的。”勇叔在这一方面是老手。 “三天,才三天就寻了过来,看来这畜牲记仇的很啊,今夜有场大战。”勇叔提醒道。 王中仁低头沉思了一下:“一只畜牲而已,谈不上大战。比不上三十年前,那时没防备,又是熊王,叫那家伙伤了几十人。” “这次这畜牲来,你叫大家做好防备,同时,把山子移到山洞,不要把熊引到山脚了。如阿大所说,先把诱饵放上,箭涂上蛇毒。安排人巡夜,点好夜火,熊来了确保第一时间能知道。”王中仁不慌不忙,常在深山采药,身手不错,对熊也有一定的了解。 ~ “阿仁,蛇毒怕是作用不大,己入了秋,天冷了,抓的蛇毒性不大。这畜牲体型也不小,抵抗力肯定不错。”勇叔觉得不保险,也不够安全。 “我准备了点药粉,这熊不是眼睛被你射伤了吗,这药粉只要粘到伤口就会疼痛难忍,能把人活活痛死,不知这畜牲受得了吗”王中仁说了个办法。 “药粉不多,只能近放,我打算放在房中,这畜牲一进房,你就用箭把小爆果射中,这畜牲定会中招。只是这畜牲中招发狂,我这房子估计得毁了,要重建才行。”王中仁有些舍不得,自己亲手建的。 …… “阿仁,这药粉可是叫“痛死象”,那种果子你找到了。”勇叔似乎对这药粉很有信心。 “爹,是什么果子啊。”王守义有点好奇,有这么厉害的果,靠痛疼能把一头象给痛死。 “崽崽,叫“疼痛果”,大象吃了也能痛死,不过只是痛,没有毒的,撑过三天就没事。你山叔就吃过,我把你山叔绑起来,痛了三天之后就好了,而且还长高了。一种很特别的果子,除了疼痛,还能刺激人的身体再次发育。”王中仁面对大熊来袭还不忘对王守义的教导。 …… “阿仁,有了这药粉就成了一半,只是这房子就没了。我去叫人把你家里的东西搬一下,再弄点厉害的机关,最好是困在房子里就把这畜牲杀死。”勇叔的语气轻松了不少。 有了这种药粉,疼痛会让熊发狂,待发狂之后熊也筋疲力尽,对付起来轻松不少。 至于发狂坏房子是小事,重建就是了,要人有人,要树有树,费点力气而己,伤了人才是大事,才是最大的损失。 …… 王守义却对这“疼痛果”产生了好奇,能促进人二次发育,这是一种神奇的果子。 放大了说,二次发育,就能增强体质,放在前世就是后天转先天的效果。甚至二次发育这一说,可能让人廷寿啊。 疼痛可以忍,忍不了可以配上镇痛的药物,比如致人昏迷来应对,或者麻药,对疼痛没有知觉。 这是个好东西啊,王守义上了心,不知道山叔在哪吃了这种果子,这种果子多不多啊。多得话,可以慢慢试验,找到服用的办法。 ~ 王守义被打发了出去,勇叔叫了人开始搬家,全往自家后面的山洞搬。 搬家的人王守义都认识,虎子,王风,大牛,猛子,狗娃子,还有那个找他爹的叫王守礼,外号“猴子”。 猴子是山叔的儿子。这些天都是猴子在照顾他爹山叔。猴子同王守义是一辈人,堂兄弟呢,人也机灵。 山叔叫王中孝,排行老三,武艺不错,本来叫老三。只是自己戏称是大山的孩子,小一辈的就叫山叔了。 山叔与自己老爹王中仁是一辈,同一个爷爷,也就是说王守礼和王守义是共一个太公的。 太公有两个儿子,大儿子王开生,小儿子王开云。王开生是王守礼,也就是猴子的爷爷,山叔王中孝的爹。 小儿子王开云就是自己的爷爷,王中仁的爹喽。 王中仁是老二,王中孝是老三,上面还有个老大,不过是个女的,自己叫姑姑。嫁了人,就是猛子和大牛的爹,叫曾继先。大牛是老大,猛子是老二。 合着这些人全是亲戚,大牛和猛子自己得叫表哥。 那王风和狗娃子,也是同族,一个姓呢。 自己呢,上面还有一个大哥和二姐。大哥二姐都己成家了,只是刚刚秋收,大哥同护猎队外出了,二姐男人也是,二姐在家带娃,不能来,要不早见着了。 王守义就是这一辈最小的一个了,谁叫自家老爹医术好,到老了又生了他。 ~ 不过这些王守义也只是记了一下,听猴子说了一些,也不在意,人还没见着呢。 自己想下山,到山脚去逛逛,马翠花不肯,说等娘有空了,再带他去看看。 也不怪谁,只能怪自己,年龄小,三岁的孩子,哪个父母敢放心让孩子四处跑。 从自家到山脚也不近,王守义估摸着得有五里地,又是山路,大的野兽没有,但毒蛇野猫什么的肯定有,这原始时代还真让人不放心。 到了下午,家搬完了,又来了三个汉子,同王中仁,勇叔一走布置机关,大牛,猛子,猴子留了下来帮忙。 王守义看了看,没什么出奇,就是地上埋些尖锐的石头,木桩,房顶吊些石块,再设一些拒马,就是三角架,一头尖的那种。还有就是一些带尖刺的荆条,准备了干草干柴,看来是准备了放火的后招。 没有看到最后,王风和狗娃子,就叫上马翠花带着自己下山了。 ~ 说实话,王守义想留下来看看,看看这三米多高的熊长成啥样,平常吃些什么啊。 王守义离开的时候,己近傍晚,天色将夜了。 王中仁,勇叔,等八个人己开始吃晚饭了。 吃饱了,晚上好猎熊。 ~ 马翠花似乎对猎熊没什么担心,没有多话。只是把王守义抱得紧紧的。 王守义到是有点担心了,这熊有点大,临走时对王中仁说了声:“爹,保命要紧,我和娘等你。” 王中仁应了一声:“知道了,快了,将夜了,熊要出没,翠花,风娃子,狗娃子,路上声音小点,不要逗留。” …… 一行四人往山下赶去,山里的路安静的可怕。 王守义趴在王风的背上,回头望望,几股烟雾升起。他们生夜火照明了。 玉守义看着烟雾,似乎变成了一张张人脸,阿爹,勇叔,猴子,大牛,猛子,在向他招手,告诉他,认他放心。 王守义挥挥手,心里默念,你们都会没事的。 猎熊即将开始…… 第九章 人熊大战 熊很记仇,人类将自己的眼睛射瞎了一只,自己怎么找母熊交配生产下一代啊。 黑熊与夜色融为一体,正在舔着自己的身体。一只瞎了的眼晴看上去让人心生恐惧。 ~ 蹲坐在地上的黑熊比一个人还高,庞大的身体,将身后的百年大树枝干都遮住了。 黑熊很安静,夜再黑一点,报仇的时间就到了。 这时的熊安静的可怕,似乎有智慧。 知道先将自己的身体调动好,待黑夜将临,利用自身优势,悄悄的靠近猎物,准备一击必杀。 ~ 野兽不聪明吗,能在丛林这个弱肉强食的地方生存,除了物种的天生优势之外,也有生存的智慧。 鲁莽的的野兽必定死得早,死在丛林法则之下。 野兽猎取猎物,知道伏击,隐藏,忍耐,一击必杀,也会趁夜色隐藏自己的踪迹,这就是丛林法则下,野兽的生存本能和智慧。 ~ 黑熊不会让猎物逃走,开始慢慢的朝山中勇叔的位置移动。 它闻到了仇人的味道,就在前面。 黑熊不走山道,慢慢的穿越丛林,脚步放轻,每走一段都停下来倾听,再耸动鼻子,确认仇人猎物的方向。 此刻的黑熊就是猎手,在算计着自己的猎物。 ~ 黑熊知道,这种两脚怪,一般不会落单,似乎还同野狗野狼一样,会分工合作。也会如猿猴会用石头砸,还有用木棍打。 但这些有什么用,伤不了自己,顶多就是疼痛一下而己。 ~ 不知道两脚怪的味道如何,鲜不鲜美。 己近半夜,黑熊离人的距离不到两百米。 黑熊看到了两脚怪,也看到了火光。 黑熊有些迟疑,祖祖辈辈传下来的,那火光一但发怒,会燃烧整个森林,将跑无可跑。 黑熊有点暴躁,那可是令熊恐惧的火啊。 黑熊揣揣不安的观察等候,好一阵也不见那火光发怒,缓慢的将提着的心放了下去,慢慢的向前靠近。 小心慬慎,没有发现一点声音。看似笨重的体形,竟意外的灵活。 不走开阔的地方,专走有灌木大树遮掩的林地,这野兽捕猎前的慬慎,黑熊跃了第一道防线。 ~ 越夜越安静,嵌在天空的月亮大发光辉,有点火红的色彩,有点血腥之兆的感觉。 星光密布点缀,像一张网倒扣了在天空当中,似乎要将整个天地一网成擒。 ~ 黑熊己近第二道防线,它更加小心了。它听到了远处传来的声音,听到了巡逻的人。 “两脚怪同其它野兽一样吗,晚上也不睡觉。”黑熊有点疑惑,两脚怪是白天时伤的它,竟然在晚上也活动,看来两脚怪与其它猎物不同。 “天呐,两脚怪会用火。”黑熊见有人加柴拔弄火堆,对两脚怪的这种行为很是佩服,竟生出一点敬畏的感觉出来。 ~ 近了,更近了……… 这下黑熊没有用鼻子探路了,周围都是两脚怪的气息。良好的月辉,夜视的本能,让它看清楚了,来回巡逻的有两个。 黑熊慢慢的接近,跃过了第二道防线,停留在第三道防线,前面视野开阔,没有可供它隐藏的地方。 …… 这时黑熊在深山抓捕猎物的经验告诉它,不能往前走了,往前走必定会让猎物发现自己。只能等,等猎物靠近,一击必中。 两脚怪似乎很慬慎,总是游移在十米开外,让黑熊没有机会偷袭。 黑熊有点暴躁起来,伤它眼睛的两脚怪气息就在前面,今夜,它就要报仇,等不了了。只待两脚怪走出视线,它是冲过去,从背后愉袭。希望两脚怪不要逃跑。 很快,机会就来了,黑熊飞速朝两脚怪接近。 周围传来两脚怪的呼喊,它知道,自己被发现了。 刚才那两脚怪呢,黑熊跃到房子后面,两脚怪却不见了。 “该死的猎物,竟然跑了。”黑熊冷静了下来,开始围着屋子转动,它的鼻子告诉它,两脚怪在屋子里头。 …… 这房子不是山洞,门窗紧闭,黑熊没有看到入口。它转了几圈了,也没有找到入口。 即然两脚怪不出来,那熊大爷我就在外面守着。 “我似乎闻到了蜂蜜的味道。”转了几圈的黑熊冷静下来,抬头一看,一个蜂窝就在屋角挂着,自己立起来就能够着。 “诡计,诡计,两脚怪会用火,这蜂蜜肯定也是两脚怪的,等我杀死猎物,这蜂蜜就是我的。”黑熊对两脚怪的敬畏,没去动蜂蜜。 两脚怪在干嘛,躲在里面不出来,黑熊对两脚怪有点好奇。开始偿试如何进屋,不时人立而起,击打屋墙。 还挺结实的,几翻试探,黑态发现南面的房墙有点松动,它听到了两脚怪脚步走动的声音,自己转到哪,两脚怪就走到哪。 ~ 攻其不备,这是捕食猎物的法则。黑熊放轻了脚步,黑熊移到了南面,它准备一击破墙。 黑熊在蓄力,屋内的两脚怪也没了声息。 良久,有两脚怪的声音传来,就在前面,黑熊早己蓄力,整个身子撞向了墙面。 “砰” 房子被撞出一个大洞。 “嗷” 地上全石头,整得黑熊好痛。 两脚怪竟然没逃跑,拿着跟木棍对着它。黑熊有些鄙视,这细小的木棍能伤得了我,我一巴掌就能打断。 黑熊抖了一下,眼晴盯着那个两脚怪。这下看你往哪里逃,快到熊爷嘴来。 一个两脚怪对黑熊根本没威胁,黑熊慢慢逼近,两脚怪就在眼前,只要一扑就能击中。 “咻” “砰” 头顶一声炸响,发生了什么。 黑熊抬头一看,却什么也没有,只是有点灰尘,这灰尘有点大。 灰尘落在身上,黑熊不以为意,两脚怪趁机跑了。 …… 黑熊有点恼怒,眼睛似乎有点疼痛。它想起来了,就是两脚怪伤了自己,它要报仇。 “跑哪里去了。”黑熊在屋里寻着两脚怪的踪迹,没有发现。 眼睛越来越痛,激起了黑熊的愤怒,它发泄般的将见到一切阻拦的东西打烂砸坏砸穿。 地上的石头整得好痛,该死,头顶也有石块,就连木头也欺负我。 痛,越来越痛了…… 该死的两脚怪,你们都要死。 只是泥土加木桩的房子,经黑熊肆虐,终于倒蹋了下来。 …… 黑熊砸了个正着,被压在房子下面。 疼痛让黑熊发狂,疯狂的发泄着。 黑熊感觉疼痛会走路一样,从眼睛移到大脑,再移到心脏,再缓慢的遍了布全身。 这种疼痛让黑熊生不如死,黑熊有点吃不住了,但心脏像有一把火,有血液压向全身,自己的力气在增加,体形也在缓慢增加。 黑熊感受到身体的变化,感受一种机缘就在自己身上发生。 …… 对了,蜂蜜,有了蜂蜜,疼痛又算得什么,黑熊为自己的机智赞了一下。 艰难的忍住疼痛,黑熊扫荡出一条道路。 “咻” “咻” 两脚怪的箭射来,在黑熊身上绽开了血花。 不过这些是小伤,蜂蜜到手了,黑熊张开大嘴,一口咬了下去,三两下就把蜂窝吞了下去。 “真甜”黑熊想到,自己全身似乎充满了力气,也没那么痛了 “吼” “两脚怪,熊爷要吃了你们。”黑熊认准了那个射自己的人,奔跑着冲了过去。 第十章 熊之死 勇叔见黑熊奔来并没有跑,趁熊疼痛多射几箭,将蛇毒送上。 勇叔再次搭弓射箭,这一箭要射黑熊另一只眼睛。 对黑熊的奔袭视若不见,全身心的投入到这一箭中:“一定要中,一定要中……”勇叔内心深处在呼喊。 似乎箭与黑熊自己,三点成了一线,勇叔感觉这一箭一定会成功,遵循自己脑海深处的感觉,勇叔松了弓弦。 “咻” 箭射了出来,黑熊即将跃起,熊扑而来,张开的血盆大口,离自己不到十步之遥。 …… 只要黑熊一跃,自己就在熊嘴之下,亡命熊吻。 勇叔知道,黑熊己蓄势蓄力,自己没法逃,黑熊一扑就生死两重天。 熊扑是黑熊的绝技,猎杀猎物的必杀技,大量的猎物都是死在熊扑之下。 黑熊一扑,生死立分。这一扑,势大力沉,迅猛精准,黑熊体形庞大,左右两边闪,也在黑熊庞大的身体覆盖范围内,后退更不可能,快不过熊扑。 “扑” 箭射中了黑熊,这一箭用尽了勇叔的全部心神力气,箭狠狠地插入了熊的脑门。 “可惜了”勇叔有点遗憾,黑熊变了奔跑的势,俯身熊扑,躲掉了这一箭。 熊己扑向了自己,勇叔闭上了眼睛,等待死亡的到来。 …… “卧倒”一声大喝传来,勇叔被推倒,身体的本能让勇叔就地一滚,立马站立跑开。 这不是说谢谢的时侯,生死关前走一遭,让勇叔的头脑特别清灵。 王中仁推到了勇叔,与勇叔一左一右滚开,避开的黑熊攻击,不过在推到那一刻,黑熊落了爪,背上给抓伤了,没时间查看,应该没大碍,自己感觉还好,王中仁跑向高地,尽量避开黑熊。 …… 猛子,大牛,猴子和三个大人都躲在崖上,心里急得不得了,却又无能为力。 勇叔和王中仁跑了崖下,迅速顺着腾蔓爬了上去。 黑熊己反应过来,折身冲向了二人,再次临近。 熊跃,这同熊扑一样,只是熊扑朝前,而熊跃朝前又朝上,主要是朝上。 …… 野兽都有保护自己的本能,不会把腹部和屁股朝向敌人。那怕这敌人是猎物,弱小的兔子或者山羊。 王中仁受了伤,影响了它爬藤蔓的的速度。黑态这一跃就是朝他而来。 自己才爬了三米多点,这黑熊一跃,人立而起,起码五米,只能想办法避开了。 王中仁双脚用力在石壁上一蹬,朝右边荡起,避开了熊跃这一击。 藤蔓来回晃荡,王中仁根本没机会向住爬。 黑熊落地,准备再次熊跃。来回晃动的王中仁落入黑熊眼中,就是唾手可得的猎物,待再晃回来,就要出击,必叫两脚怪死于熊口之下。 …… “痛死熊大爷我了”疼痛再次来临,比刚刚的痛似乎轻了一点,但也不好受。这次疼痛同上次不一样,自己因疼痛好像没有力气,有点犯困,好饿啊。 “我要生生吃了你,两脚怪。”黑熊一跃,信心满满,移动的猎物我黑大爷更擅长捕捉。 …… “糟糕,没力气了,该死。”黑熊暴走,三次出击都失败了,这次只咬了一只鞋子。 那只两脚怪己爬了上去,马上要逃了,不能等侍时机了。黑熊决定再次出击。 这一次将出尽全力。不信这次这两脚怪还能逃掉。 “嗷” “近了”黑熊心中狂欢,这一次两脚怪必入我熊大爷口中。 …… “咔嚓” “怎么又咬空了。” “该死,那两脚怪没跑,还有几只两脚怪,把熊大爷这次到嘴的猎物给救走了。”黑熊看着两脚怪越来越远,知道没了机会。 在崖下,黑熊感觉越来不好了,“好困好困。”“好痛好痛” 痛到没力气发泄,困到睁眼都难,这是饿了吗? 黑熊脑子开始迷糊,走路都来回晃动,平时沉重有力的四肢支撑不了身体的重量。 …… 黑熊趴了下去,只想好好睡一觉,似乎有点冷,冬季到了吗,自己应该找个山洞好好睡一觉。 黑熊忘了仇恨,忘了疼痛,忘了饥饿,只觉得冷,收缩了身子,减少热量的散发,陷入沉睡当中。 …… 黑熊做梦了,自己看上的母熊竟被熊王看上了。母熊长得真好看,它是我熊大爷的。 黑熊朝熊王发出了挑战,只因自己年龄小,身体也比不过熊王,被熊王击败,抢走了心爱的母熊,还被赶出了山林。 我熊大爷发誓,我一定会回来的。击败熊王,夺回就心爱的母熊。 …… 两脚怪好讨厌,三番四次来惹我,当我熊大爷好惹么。 要不是你们数量多,我熊大爷一巴掌一个。 两脚怪,这次好凶,不能这样下去,要给两脚怪一个教训。我熊大爷藏起来先。 果然,两脚怪来找我了,让你们偿偿我熊大爷的厉害。黑熊伤了一个两脚怪,狂喜。 “咻” “嗷,我的眼晴。” ……两脚怪,恨死你们了,我要杀了你们。 …… ……近了。 “两脚怪过来啊,熊大爷咬死你。” “为什么两脚怪不过来,看来不能等了。” ………… 那种疼痛的感觉,心脏似火烧,力气大增,我熊大爷身体在增长,似乎这是圣果…… 圣果……能让自己变得同熊王一样…… 为什么感觉好冷……漂亮的母熊,皮毛好漂亮,好顺滑。 熊王,会是我的…… ~ ~ 王中仁,让勇叔包扎了伤口,没什么大碍,这次有点冒险了。三次差点死在熊爪熊口之下,要不是阿勇上去,关键时刻拉自己上去,躲过了黑熊的熊吻。 现在想来,惊得一身冷汗。 …… 这黑熊比大多数厉害,体型也大,三道防线没有起到什么作用。 要不拖延时间,让黑熊中了“痛死象”,这黑熊可能会将我们全部杀死吃掉,还有那蛇毒和诱饵。不知道那畜牲怎么样了。 “阿勇,那黑熊怎么样了”王中仁问了一句。 “叔,黑熊在下面,应该中毒了,刚才走路都走不稳,现在趴在地上,一动不动,不知是死活。”猴子一直盯着,接了话头,告诉王中仁黑熊的情况。 “一动不动,应该是中毒了,“痛死象”的药粉,应该只会让态发狂。”王中仁推测到。 “舅舅,那蜂窝我放了三个毒囊呢,还放了彩菇和蛇菇粉。估计睡着了还在做美梦呢。”猛子说道。 “原来如此,彩菇致幻,蛇菇致昏迷,蛇毒会吞噬血液,失去力气,看样子,这黑熊离死不远了,我们等下去,等天亮去看看。”王中仁松了口气,心中有八成把握这畜牲会死。 “仁哥,看样子,熊祸过去了,待我射上两箭,确认一下。反正还有四支带毒的箭。”勇叔不放心。 替王中仁包扎好伤口,勇叔就搭弓射箭,连射两箭,黑熊都没反应。勇叔松了口气,看样子这黑熊是死了,要不然总会动一动的。 第十一章 獠牙做勋章 王守义没睡,马翠花也没睡,在等结果。 黑熊的吼叫,在寂静的夜里隔外清楚入耳。 王风和狗娃子也陪在左右,大家都知道,遇上熊了。 …… 一夜无语,天刚亮,马翠花不顾一切要上山,王风,狗娃子,勇叔的婆娘劝不下来。 王守义跟了上去,马翠花也没喝退,抱了王守义。 她要回家,亲眼看看王中仁才放心。 ~ 狗娃子较机灵,在前面探路,以防万一。 王风跟在后面,保护王守义和马翠花。 一路平平安安,待走到自己房前,整个房子没了。 马翠花急了,人没见着,急忙大声呼喊:“仁哥,仁哥……”声音在群山回响。 狗娃子闪了出来:“花婶,仁叔没事,大家都没事,在屋后呢,熊给杀死了。” …… 王守义一听,挣扎了一下就从马翠花怀里挣脱出来,三两步就跑了过去。王守义就想看看一丈来高的熊长什么样。 马翠花,王风急忙跟了上去。 ~ 黑熊就躺在屋后崖下,似乎睡着了一般,北风吹过,毛发微动,几枝箭插在熊身上,有种说不出的悲凉。 黑态很大,哪怕躺了下来,也比王守义站着高。黑熊脑门中间有一支箭,就像长了角一样。死相很平静,王守义有种感觉,黑熊死的时候似乎遇到了好事。 ~ 王中仁,勇叔,山叔,等一群人都在,一个都没少。 马翠花抱了抱王中仁,默默的检查王中仁的伤口。王中仁没有说话,任由马翠花摆弄。 ~ 山叔的伤有六天了,能起床走动,不过比较吃力。 山叔在指导如何处理熊,熊是被毒死的,按理不可以吃,但山叔问了几个问题,就说没事,用村里的大锅,大火熬上就可以吃,让王中仁配点药就行。 勇叔的刀法好,从肛门处开始下刀,要把熊皮剥下来。 山叔说血就不要了,放干净,也要洗干净,伤口旁边的肉也割掉,都烂了。 打发了猴子下山,叫寨里的人准备,晚上吃熊肉。 熊死后,一切云淡风轻。 …… 勇叔刀法不错,很快熊皮就剥了大半,四肢要剁下来,把熊皮给撸了。 山叔比划了一下,勇叔下刀,有点庖丁解牛的意思,顺着关节把熊掌给切了下来。 王守义惊叹勇叔的刀法。 用刀如风,运刀如臂,下刀如眼,快,活,准,三字己到位了。这刀法可以说登堂入室了,再往就是出神入化,登峰造极了。 ~ 日头刚升起,熊己被肢解完,分成了一块块,每人背上一块准备下山。熊皮,按山叔的意思算王中仁的。内脏不要,挖了坑埋了。 一丈多的熊,一吨多重,去了皮,和内脏,也有近一吨,好多的肉啊。 王守义问了问王中仁:“中了蛇毒能吃吗?”王守义嘴也馋,还没吃过熊肉呢。 “问了猛子,都血溶性的蛇毒,高温煮后,吃了没事,蛇菇和彩菇,爹配点药,大补呢,放心。”王中仁对自己儿子王阿大总是很有耐心。 马翠花却白了王守义一眼,笑骂道:“小吃货,你爹受着伤呢。”话一说完,马翠花就笑了。 紧接说道:“熊胆泡酒是好东西,熊掌咱家有一个,挺大的,叫上凤儿来,一起吃。寅儿出去了,到时泡好的熊胆酒分他一半。”马翠花笑着分配了一下收获。 惹得王守义直翻白眼:“我是小吃货,娘是大吃货。” 王中仁看着儿子的怪样,哈哈大笑起来:“爹也想吃熊肉,爹是老吃货。”说完三个人都笑出了声。 ~ 王守义嘿嘿笑了笑,就转身跑了:“勇叔,求你个事呗。” 勇叔转个头来,:“呦,小神医,啥事啊。听风娃说,你脾气蛮大的。”勇叔这是打趣,又是神医还带小字辈,还带着噎人的,脾气蛮大的。 大家都没坏心思,王守义也知道勇叔在打趣自己,自是不理会:“勇叔,勇叔,是小事呢,你就答应了吧。” 勇叔也不再打趣,不和王守义开玩笑了,:“说吧,叔应了你的事。” “真的,勇叔,你是个好人。”王守义充分发挥小孩子的优势,小小马屁送上,把勇叔说得乐呵起来。 见勇叔笑的开心,王守义打铁趁热的说了一句:“男子汉,答应了就不能反悔哦,勇叔,我就想要颗熊的獠牙。”说完就眼巴巴的望着。 …… 勇叔有点意外,王守义求的是这事,不是不能给。只是这是原始社会,青铜都少,更别说铁器。 原始社会从石器时代到青铜时代,再到铁器时代,然后才进入奴隶社会。 撩牙就是最好的骨刀,这是很重要的器物,勇叔沉默了下来,不知该如何应对,从内心来讲,给王守义一颗獠牙,自己是愿意的。 山叔在旁边,吱了一声:“勇子,给阿大一颗,这孩子有天赋,能继承仁哥的衣钵,区区一颗獠牙算什么。” 勇叔一听,想了想,也有理,从手上扯了一颗獠牙递给了王守义,脸色有点严肃:“獠牙是给勇士的,给对部落有重要贡献的人。阿大你符合规矩,你救了山哥,杀熊也有你的一份功劳,这颗獠牙做为奖励,是你功勋,你要好好的爱护你的功勋。” 没由来的,王守义被勇叔一翻严肃认真的话语给激起属于武者的血性:“勇叔,獠牙做勋章,定会让我们部落,战无不胜,勇者无敌。” “说得好” “说得好” 做为勇士,山叔和勇叔都觉得王守义这一句话,说到了心里。 “獠牙做勋章,定会让我们部落,战无不胜,勇者无敌。” “獠牙做勋章,定会让我们部落,战无不胜,勇者无敌。” 山叔和勇叔大声喊出了这句话。 …… “獠牙做勋章,定会让我们部落,战无不胜,勇者无敌。” “獠牙做勋章,定会让我们部落,战无不胜,勇者无敌。” “獠牙做勋章,定会让我们部落,战无不胜,勇者无敌。” …… 众人都喊出了这句话,在群山回荡不息,似葬在群山之中祖祖辈辈的回应。 部落的繁衍发展,都是在血与火中浴血。祖祖辈辈用石头用木棍用獠牙才有了部落今天的繁荣。 如今,僚牙就是部落勇士的勋章,战无不胜,勇者无敌。” 第十二章 热血之歌 熊熊大火燃起,火舌吞噬着锅底。 一口大黑锅,竟有两米来多的直径。 一只大黑熊,近一吨多重,放大黑锅中,都没有冒尖。 …… 汉子操着骨刀,在剔肉,割肉,骨头刮的干干净净。 大的骨头都收了起来,这是要做为武器保存。 小的骨头带着肉,投入大黑锅中。 滚开的开水卷着熊肉,片刻就肉香浓郁。 ~ 人,全是人,老人,女人,小孩,都围着大黑锅起舞,越来越多的人加入。 人很多,却不凌乱,跳着节奏极简单的舞蹈。 无人是谁,不论年龄大小,男女老幼,似乎天生就会。汉子一声吼,女子就应一声嗨。 舞步整齐,吼声洪亮。大黑锅四面立了大鼓,每个鼓前站着一个汉子,勇叔,自己老爹,还有两个壮实的汉子,王守义不认识。 四人递了一个眼神,急促的鼓声响,似战争来临,马蹄声响得急。 …… 众汉子开了嗓子,放声唱了起来。 吼…… 黑夜至 猛兽出 吼…… 众儿郎 起刀枪 嘿……呦嘿……呦嘿呦嘿呦嘿……(女子) 夜,吞噬了家乡,哎…… 血,燃烧了战场,哈…… 鲜血筑 肉城墙 杀…… 刀枪折 赤身上 杀…… 嘿……呦嘿……呦嘿呦嘿呦嘿……(女子) 光,照亮了黑暗,哎…… 火,驱走了凶兽,哈…… 勇士血 红似火 燃烧了整个家乡 带领我们了取了胜利 嘿……呦嘿……呦嘿呦嘿呦嘿……(女子) 勇士血 红似火 燃烧了整个家乡 带领我们了取了胜利 嘿……呦嘿……呦嘿呦嘿呦嘿……(女子) 这歌声,悲壮,怆凉…… 这歌声,热血,燃烧…… 这歌就是部落欢迎勇士归来的,热血之歌。 ~ 王守义倾耳听,看到了无数先辈与野兽博斗,斗天斗地斗凶兽的激烈情怀。 祖祖辈辈的斗争,在这茫茫丛林之间,让部落壮大,有了一席立足之地。这斗争充满了汗水和智慧,更是血液中的本能,拼搏与守护,杀戮与传承。 王守义看到尸山血海,看到了生存的熊熊大火。 残肢遍地,断枪林立…… 无数的勇士祖辈葬青山 每一寸土地都是先辈的血肉。 青山无坟,勇士无声…… 英雄无名亦无碑 千百年后如黄泥 有谁能知道那些无名的勇士呢…… 我王守义或许,要去做一件事。 立碑 立英雄碑 造史 写英雄史 热血激荡,舞步坚定。 鼓声壮烈,歌声激仰。 鼓声一直在响,歌声也味停歇。 部落众人似乎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歌声失了音,吼声破了嗓子,最后……仅余叹息声。 …… 一位老人站了出来,登上了石台,手中的骨杖举起…… 立即全场寂静无声。 老者身材高大,双眼囧囧有神。花白的胡子随着老人喃喃细语而晃动。 随即便跪了下来,众人跟随,哗啦就跪了一地。 王守义听不清老者的喃喃细语,看样子是在祭天,告慰祖宗。 良久,老者起身,众人也随即起身。 老者说了一声:“开始。” 王守义就见到,众人排好的队型,把猎熊的几个汉子推到了前面,王守义被老爹王中仁抱起,也在最前面。 老者走了下来,站在王守义面前。 那颗僚牙被收回,正握在老者手中,老者一手骨杖,一手僚牙,举向头顶,施了三次,然后把僚牙递了王守义。 王守义知道这是仪式,郑重伸出双手接过,其它的也不懂。学着老者把僚牙举过头顶三次。 王中仁给吓了一跳,却没出声。 老者伸手摸向王守义头顶,王守义睁大眼晴看着。 突然,王守义感觉一股热流从头顶灌了下来,全身暖洋洋的。 内力?,气功,还是别的什么? 神奇的力量。 神秘的热流。 王中仁见老者这动作,嘴唇动了动:“火老……” “中仁,当初你不愿意,但阿大体质好,有悟性,你就不要拒绝了。满五岁,送来山顶。”火老打断了王中仁,说了些话,似乎自家老爹与火老有些关系有些说不清的事。 …… “孩子,僚牙就勇士的勋章,愿僚牙保护你拙壮成长。青天在上,先祖在上,保佑我部勇士长存。愿孩子你长大后,守护部落,部落以你为荣。”火老说完这些就完成了仪式。 继续对其他参与猎熊的汉子也完成仪式。 接下来如王守义所料,猎熊的勇士先分了熊肉吃完,之后就是数十个大碗轮流吃。 几百人吃一遍,碗也翻了六七次。 ~ 之后,就是夜火晚会,就是也篝火晚会。 汉子们围在一起说笑,比武,摔跤。 孩子们玩起了游戏,你追我赶,女子们或跳或唱。 王守义看了看,没什么兴趣,就琢磨着火老抚顶的那股热流。 说起内力只是武侠小说的一种说法,在前世,王守义只听人讲功夫,功力的深浅。 内力只是武侠小说当中形容功夫,功力的代名词而己。 而气功却是真实存在,众所周知的硬气功,头能破砖,手能碎石,王守义也练习过。不过这硬气要先运气,不能随遇而发,打斗时,多数不用的。 而其它气功,比如先天气功,轮转气功等也有听闻,练到深处,能从丹田发功,行至身体各处,强身健体治疗身体疾病有奇效。 但真正遇敌,却没碰上这类气功高手,不知对敌如何。 但遇上了这股热流,王守义对气功产生了兴趣。 气功或许就是道家,佛家的一种练气的法门。 至于功效如何,不得而知。但佛家有舍利一说,有些大能一生不动武,不练武却无病无灾,能知死生,结舍利,或者就是气功的效果。 而道家练气,练精气神,讲家,人道合一,天人合一。有结金丹之说。这金丹是无形的,火化后并不得见,但金丹却是道家练气的一种境界,腹内有丹,即为金丹。 对道家的金丹之说,王守义是认同的。炼武之人,有气沉丹田一说。也有废了丹田就废了武功,这些是有根据的。 …… 何为丹田,丹田不就是倒三角吗?,对也不对。练武人的丹田用另外一种科学的说法叫重心。练武第一步,很多都是站马步,外行人以为这为了骑马,双脚落地生根。这说法对也不对。站马步时,师傅在后会加一句,气沉丹田。这丹田就是重心,站马步时,重心就是丹田。 练武之人,找到了丹田,就找到了力气,所有的招式打法都是丹田发力,也就是重心发力。 一个人失了重心,打人会有力气吗? 什么叫金丹,在练武人练到深处,会觉得丹田有球,通过调动丹田内的这个球,移动重心,能从身体各处发劲,这个球就是练武人所说的怀抱金丹。 第十二章 唠叨的姐姐是天才 王守义还住勇叔家。 第二天一早,勇叔家就来了很多人,要帮王守义建房子,马翠花要跟去做饭。王守义就留了下来,勇婶也去,马翠花就把王守义送了他姐姐王凤家。 一个小子带,两个孩子也是带。 …… 王守义见到了王凤,怀里正抱着孩子,看着应该才几个月,正奶着呢。 马翠花对女儿王凤说了几句,要她看着弟弟王守义,就把王守义留下,勿勿走了。 王守义仔细看了看这个姐姐,穿着打扮有些凌乱,奶孩子的女人有些凌乱也正常。 看模样不丑,身材有点高挑,继承的王中仁的脸型和身材。 ~ 王凤看着王守义上下打量自己,不由露齿一笑:“阿大,咋了,不认得姐姐了。”不由分说就拉看王守义进了屋。 王守义打量了一下,屋内的环境,极为简陋,这时代都这样,有张床,有桌有椅就不错了。 王凤从缸里掏出几个果子塞进王守义手中,便坐了下来。 “阿大,有半月没见姐姐,就认生啦!” “这些是你最爱的红果果,甜得红咧” “对了,阿大,听说这次你猎熊也出了力,爹爹很高兴。” …… 王凤话闸子一开就说个没停。 王守义确认这是姐姐没错,对自己也不错。 只是王守义也不知道与人如何聊家常,聊这些家庭琐事,也就点个头,对于知道的应一句。 王守义觉得这姐姐挺唠叨,说个没完没了,也问个没完了。一句接一句,比老娘马翠花话还多。 估计是姐夫外出,一个人在家奶孩子,没人说话给闹的。 ~ 王守义前世话就不多,这一世也一样,不过是个极好的倾听者。 王凤一翻唠叼下来,接近一个钟。 秋收后,基本没事,王凤就拿起了针线,开始做衣服,纳鞋子,一些缝缝补补的事。 王守义见姐姐忙活计,自己就到屋子外练起了太极。 王凤没事就盯着王守义看,时不时的说一句没营养的话。 缝好了一件衣服,王凤就起了身,来到王守义身边。 “姐姐也练过,没事琢磨了些东西,阿大你看看。”说完王凤摆起的架子。 …… 有些兽拳的影子,不过用劲有点区别,有点像咏春,打的是寸劲,有些现代和近代武学上的东西。 王守义有些惊讶,见姐姐练完,就打了一套咏春。 短小快打,寸劲勃发,结合一些女子防身打法,撩阴,插眼,打咽喉和打关节的东西。 王凤看得惊喜连连,学着王守义的套路打了一遍,沉思起来。片刻之后,又将套路中的打法提了出来,i放在自己的兽拳快打之中。 寸劲专打关节要害有奇效,王凤这一改,兽拳就似是而非,不再大开大合了,而是变成了打关节的技击打法。 就好像对敌的是一匹一头虎,上头专打眼睛鼻子耳朵,府身打咽喉下***节。招招式式往要害处使。 王守义看得满个大汗,这地方不管是人是兽都是打要害,打中一个地方就要命的。还一连串的朝要害打,这是往死里打的节奏。 …… 这姐姐的手脚很快,寸劲也捉摸到位了。在王守义看来,自家这个姐姐是一个习武的天才,身体素质好,悟性高,且手脚快准狠。听得拳风炸响,肩过带风,反应和速度是一等一的厉害,放在前世,这就是一个女战神。 一连练了几遍,王凤停了下来,笑眯眯的看着王守义,也不说话。王凤心很细,感觉自家弟弟好像变了一个人。 …… 这拳法套路和之前打的太极,她都没见过没听过。 这些东西好像无中生有般的在自家弟弟身上发生了。 先知,神明这两个词在王凤脑海中浮现。 神明无所不能。 先知生而知之。 …… 自家弟弟身上发生了神奇的事,就像族老,火老身上发生的神秘传承一般,有神奇的本事。 王凤心细,也聪明,没有说破,只要是自己的弟弟就行。反正这又不是坏事。 王守义不知道姐姐王凤的心思,自己已被王凤看破。 ~ 对于武学王守义是发自内心的喜欢,见猎心喜。 又使出了谭腿,女子力气不如男,但胳膊又拧不过大腿,脚使好了能弥补女子体力上的不足。 脚法,变化多种多样,是近身战的利器。 前世影视剧中最能耳熟的就是黄飞鸿的无影脚。 近身战中,贴身起腿,真是防不胜防,有无影之说。 近身战,眼不能观,打的是本能。不知你何时起脚,踢往何处,有无影之说。 而踢腿力大势沉,难防难挡,一踢中就是重伤。 王守义的一路腿法使来,起脚无迹,迅速快准狠,弹踢踩鞭撞。各种劲道使来,一步一脚,看似平常,却犀利无比。 平常的一踢,比先是屈膝,可弹可踩,可点可踢,一个动作之后,有十来种变化,加以组合变化甚至更多。 ~ 王凤双目惊喜连连,流动着光彩。眼瞳里放映着王守义的每一个动作,然而印入脑海,复又放出自己打这些动作的体会。 …… 然而王凤没有再次演练。 王守义也没有作声。 虽然王凤不练,但把咏春的寸劲和一些打法杀招融入兽拳,同时又改变兽拳配合劲道打法。这些打法思路值得王守义借鉴。 同样的招式换成不同的劲道。针对不同的对手,相同的劲道变换不同的打法。招无常式,劲无常劲,式与劲不断变化,有点小说当中的无招胜有招,而变化之道又有一法通就万法通的意思。 一套兽拳,用劲不同,便打法不同。 一套兽拳,打法拆开再组合,便是另一种兽拳。 拳还是兽拳,招式打法还在其中,却因打法,劲道不同,千变万化。 一套兽拳可称万拳之母。 ~ 姐姐王凤的功夫己入宗师之境,不拘泥于式,不拘泥于劲。 练得寸劲,就可全身各个部位发力,这是咏春短打快,用寸劲的精髓。 …… 王守义也偿试着将不同的打法拆开再组合,觉得还行。 只是改变劲道很不习惯,打起有点不连惯。 …… 突然王守义想起来影视剧倚天屠龙记中,张三丰叫张无忌学太极的场景。 忘记自己所学的武功,这忘就是忘记自己熟能生巧的打法,套路。 忘记自己天天练习的的招式,就能随意组合招式。 这忘的不是武功,而是练武形成的招式和风格。这一忘自身本能就能打出一套高深的应对功夫来。 这世上有人天赋好,学得快,但绝没有学武一天就成高手的说法。 这张无忌不是学得快,而是悟性好。忘之前之所学,开启自身武学的本能而己。 …… 学太极就是提升自己的精气神。腹有丹田,丹田有球,球乃金丹,有了金丹,全身可发力,不拘泥于招,不拘泥于劲,随心所欲。 金丹就是把人的精气神溶而为一,道家的金丹一练成就是人道合一,人为神明,可先知福祸。 ~ 王守思考了一下,这种境界可遇不可求,道家无为,方有这种境界。而武者争强好胜,又岂能无为。 正如武神孙禄堂所说,武有三个层次,明劲,暗劲,化劲,这些划分虽不明确,但化劲一说是应对金丹,丹田有球,各种劲道随遇而发,不拘泥于一招一式。 第十三章 时代的需求 接下来的日子,很平静。 王守义住在了姐姐王凤家里。 而王中仁和马翠花天天上山建房。 王守义很能随遇而安,雷打不动,天一亮就爬起来练武。 打打太极,压压腿,也研究下拆分打法,用不同的劲去偿试一下打法。偶有所得,心中甚喜。 …… 姐姐王凤偶尔也练习一下,但在王守义看来,每一次的练习都有进步,给了自己很多启发。 武学博大精深,如果说文字是传承人类文明的基础,而武学就为文字传承,为人类保驾护航。 …… 武之一字,起初是了生存。当人类从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当中诞生,强者生存,物竞天择。武只是强身,猎杀猎物求生存。 当有了部落,族群,文字,语言,人类己在丛林法则的原始丛林当中有一席之地并脱颖而出。武的概念因文字,语言而有了摡念。这时候的武不仅有生存,还有守护,保卫的意思。 武字分开是止戈,止戈是为求和平。脱颖而出的人类,不再是野兽,懂得了发展创造,但在原始丛林中发展,必定要有武力保生存,武力求发展。 有了文明的人类,当然不希望有战争,但人类繁衍发展扩大,不可避免的要占领其它物种的地盘,战争不可避免。 此时,武的含义与内容就是保卫,守护。以斗争求和平而己。 武是止戈,也是战争的起点。武从出生开始就是斗争,**裸的摆在你面前。 止戈只是人类生存发展的美好愿望。 …… 前世佛家,道家的超脱等美好的愿望,在现在的王守义看来,这些是反人类的。 如果这些人活在这个时代,是没生存的土壤的。 连生存都如此困难,还众生平等,万物平等吗? 这个时代的神明也是有的,但无所谓好坏,火神,雷神,也在人人口中相传。 但这些神明代表的只是一些人类不了解的事物,仅仅是一个代名词而己。 神明就这么一个简单的含义,不知何时到了后世,却成了文明,文化,历史。 这些想法在王守义脑海里翻腾,让王守义某些思想上的桎梏挣脱,发现了一个又一个新天地。 ~ 很多在前世形成的常识被打破,让王守义从从迷茫到清醒,再从清醒要到迷茫,如此的循环往复。有种生不如死的感觉,然后就是慢慢习惯。 王守义认为这才是人类创造奇迹的时代。 每一个工具,每一个想法,都是无从生有,有千万种可能。 智慧同前世的人存在差异吗,对,也不对。 有姐姐这样的天才,有父亲这样的药理研究者,有火老这种智者。人类无论在哪个时代不缺智者,缺少的只是生存发展的土壤。 中华上下五千年,有人发明了火药,却没有火药生存发展的土壤。 有人发明了活字印刷,也没有生存发展的土壤。 这似乎只因一个原因,统治者不充许。这些发明在罢默百家独尊儒术后,一直都缺乏生存的土壤。 王守义默默的审视这一切,一一对比。自己不需要教谁什么,也不需要发明创造什么。 只要让这些创造有生存和发展的土壤就成。有了这些,人类文明的发展创造,就会以十倍十倍的提速。 ~ 人类脱颖而出,只是从模仿开始。通过模仿开始利用各种工具。开始思考,创造和文明就开始发芽。 王守义只是将水果用骨刀切成片,削了几根牙签插着吃。 她姐姐王凤就模仿了,王凤觉得很有意思。 开始把肉也切小了很多,而不是一人一块。不再是用手抓着吃,而是用大的竹签,插着吃。 当有小孩子来玩,水果不够,就用刀切开,用竹签插好,让每个孩子都能吃到。 几天后,家中吃饭因碗不够都是手抓着吃的问题解决了,全是竹碗。 紧接着,王凤发现用竹签吃饭夹肉不方便,突发奇想,两根手指就能抓住肉,为什么不用两根大点的竹棍代替手指呢。 …… 王凤今天又出了新东西,梯子。 王守义发誓他没有任何的提示,也没有在部落看到过。就这么的梯子无中生有的王凤做了出来。 王守义一副目瞪口呆的样子,惹的王凤哈哈大笑。 “姐,你是怎么想到的”王守义很好奇,原始社会的人思路与现代人完全不一样的。 王凤说不出,拉着王守义指了山路。 台阶,山路有台阶,王凤只是因为台阶就想到了梯子。 王守义想了想,如果是前世,自己要梯子会怎么办?肯定是买。也不会从生活发现这些去创造发明。 王守义试着指了指高高的树,又表示竹梯不够高。 王凤就又开始琢磨了,那么高用竹子肯定不行,用树木太重。 思想有多快,创造就有多快,王凤很就快就砍了两根藤蔓做了软梯,还配了一个大树叉,可以挂在树枝上。 发明创造的速度在这个时代,有时候就等于思想的速度。 突然王守义有种急切的感觉,怀念吃炒菜了,铁锅快来了吧。 …… 铁对王守义来说难度不在于炼铁,而是如何找到铁矿。 难道拿块磁铁在大山中四处偿试,那块石头能吸住磁石吗? 不过王守义知道肯定有人知道铁矿,那口大黑锅就是证据。 二米直径的大黑锅,有多重王守义不知道,因为不知道有多厚。但可以猜测和预估一下。 二米直经,面积3.14个平方,不知多深,算4个平方,厚度方面从工艺上考量,最少有5公分的厚度。7.8吨每立方,算一算,这口大黑锅重达1.6吨,只多不少。若没好好铁矿,这大黑锅怎么解释如何来的。 王守义突然想起,还有“疼痛果”这种神奇的果实,人类还没发掘它的神奇之处。当人类找到这种果子的用法,必定会有一次大的提升。 后世的电影狂蟒之灾,有一种花叫血兰花,就是能让蛇再次发育,越长越大,近乎有不死的效用。而人服用后受不了药力或者副作用,最终死亡。 然而人是最有智慧的,通过让蛇服用提取血清,减少副作用,达到让人吸收的目的。 疼痛果,再次在王守义脑海里浮现:“你在哪儿呢。” 这个世界还有很多神奇的东西等着王守义发现。 第十四章 幻想者王守义 人多力量大,地基在,建房就很快,虽然落后的时代,生产力低下,花费的人力不少。但偏偏是人很保贵,人力却很廉价。 这里说的廉价,不是报酬。而是大家的相处之道。 一家有难,八方支援。王守义家重建房子,有口吃的,大家就能卖力能干一天,不要报酬的。 这个时代,有公产,有私产,人与人之间却少有争斗,大家相处却和谐无比。乌托多的理想国度。 ~ 王守义最近过得很不好,前世与后世见识上的差异和冲突,一次次的挑战他的认知,颠覆三观。 王守义有时会乱想,如他这种穿越而来的人,不说生存环境如何,就这种颠覆三观的感受,那些前辈穿越人士是如何面对。 据考查,疑似穿越的人士,有王莽,袁守城。而无其他人士留下可疑的痕迹。 也不知有多少人会穿越,或者穿越过,留下其名者,却无一人,顶多是可疑。 王守义想起前世的事,却无论如何也想不起自已是怎么穿越来到这个时代,这个世界。 没有雷击,没有车祸,没有奇异事件,没有外挂,没有一点点的预料,就这么过来了。不符合穿越小说中的任何逻辑啊。 穿越前,自己在干啥来着,不知道啊。记忆深处的最后,自己在睡觉而己,而且那是春天。 穿越后,已是秋天,魂穿,时间上对不来。 不过穿越就是个迷糊的事,比科幻中的时光穿越还神奇,穿越可以是时间上的一个点,过去末来现在,重生,魂穿,人穿。也可以是空间上的一个坐标,平行或几维世界,异空间。 当然,追寻这些己无用。这些是王守义的幻想,幻想找到蛛丝马迹,破解时空穿越的难题,让自己逃离这个颠覆三观的世界。 王守义还没在这个世界给自己一个定位。这个世界没因为自己到来而改变,但自己却因来到个这世界己经变化,成了一个三岁孩童。 王守义时常发呆,这种症状,他姐姐王凤早己发现,但最近王中仁和马翠花也发现了。 新屋建好,王守义就又回来了,人变得很安静。 ~ 马翠花正把硝好熊皮给王守义做过冬的衣物。王守义就静静的待在马翠花身边,开始神游天外。 所幸王守义没有怨天怨地怨人怨命运,只是神游天外,开始无限的幻想。 王守义心里很明白,这些是幻想,应该摒弃的,但最近受的刺激太多,颠覆三观很厉害,认知障,见知障,一个接一个的,想多了就魔症。 这种明明自己知道原因,也知道如何做,却不能控制自己的去幻想的。王守义不知道如何去形容这种感受。 …… 孤独的王守义,知道却不能说,说了也不一定有人懂。这就是孤独,一种特别的孤独。 举目望去皆同类,却无一人能知心。 这种感觉王守义也说不清,靠不了别人,就是靠自己。 …… 这不是电影,没有救世主。 王守义的思绪漫无目的游荡,马翠花时不时的放下手的活计,观察玉守义。眼神里有担忧,有关切…… ~ 王中仁待在药房中,却不在处理药材,低头沉思些什么的样子。 儿子这副模样,自己却束手无策,自己研究药理,自认为除了火老,自己说第二,没人敢说第一。 自己崽崽很聪明,却得了个奇怪的病,最近老是无缘无故的发呆。而自己却不知如何下药。 王中仁纠结的抓着自己的胡子,一脸无奈。 ~ 王守义的发呆,让一家人变的沉默,个个心事重重的样子。 原本挺温馨的家,变成有些愁云惨淡。 …… 入秋的天气越来越凉,冷意也越来越严重了。这个时代的冬季来得早,估计冬季时间也不短。 听得人说起,秋猎负责南面的人回来了。收获不错,获得了火老的赞赏。 对于秋猎,王守义问过姐姐王凤。 王凤说秋猎是部落的重要活动,秋猎是为了保卫家园,抓捕猎物过个好冬。 以前啊,每临冬季,山林中的野兽没了食物,就成群结队的到部落来打秋风,年年冬季都来。 后来先辈提出了秋猎,每逢秋收后,就部落的勇士出去秋猎,到了冬季,野兽就少了很多,秋猎这项活动就流传了下来。 现在部落人也多了,活动的范围也增加了很多,秋猎的范围也扩大了不少。 今年天冷得早,范围这么大,秋猎可能会半途而止。估计会有小型的兽潮。 这些天火老安排大家多备柴火,增加防卫。估计今年会启用兽堡,有一部分人己经开始准备了,搬去了兽堡,做些准备工作。 …… 王守义裹紧了皮毛,天越来越凉了,想起姐姐的话,突然回过神来。 如果兽潮来了,自己该怎么办?如同小孩子,干等着吗?可自己却是成年人的灵魂,岂能休手旁观。 王守义脑中思索着该怎样防兽潮?但前世却无经验。 古人建城,以城墙防兽。配上刀枪弓箭,沟豪陷井护城河。 思来想去,却不知面对怎样的兽潮,有哪些野兽。会飞的最不好面对,钻地打洞最难防守,还有攀爬善跳跃的,会游水带甲的,各种各样的,又有哪有万全之策。 王守义觉得自己没用,领先几千年的见识,却没有一个好的方法。 …… 兽潮啊,我等着你…… 王守义心里念道,做为一个武者,没好的方法,但不会认输。 …… “娘,今年有兽潮。”王守义问了一句。 “崽崽,火老说今年会有兽潮,应该在入冬以后了。野兽找不到食物,就会到我们这里打秋风。”马翠花没有把王守义当小孩子哄,她知道自己崽崽有心事。虽然她不明白一个三岁的孩童有什么心事。但只要是自己的崽崽,管它呢。 “兽潮啊,来的时候,大多数是在西北方向。南面是河,东方呢就是大熊,大熊到了冬天就睡觉了,不会来。北面来的兽潮,主要是飞禽走兽,冬季来得早,很多鸟儿啊,还没来得急往南飞。飞禽成群结队的赶着一批走兽,飞向南方。十天半个月的就过去了。兽潮最厉害的是西面……”说着,马翠花就停了,似乎在回忆什么。 “娘,西面有什么呀。”王守义急忙问道。 第十五章 二十四年前的兽潮 马翠花回忆起很多年前的兽潮。那时候她十四岁,有二十四年了…… 马翠花怔怔的看着王守义,眉头皱了起来,接着说道。 “西面是高山,生活着很多的猛兽,凶兽……有五米多长的独角牛,皮厚得连最厉害的弓箭也射不穿,力大无穷啊。有十来米长的大蛇王,立起比房子还高,它们吃人啊……”马翠花停了一下。 “还有大白虫,长着两颗长长的僚牙,凶残的很……西面啊,山里的狼都长得大很多,成群结队的,大白虫见了也不敢惹。听火老说,西面有大脚怪和巨人,不过,娘没见过。”马翠花停了下来。 二十四年前,那时候,部落的人和现在一样多,却一个兽潮就少了一半人。 今年的兽潮应该没有二十四年前那么猛吧。 这么多年了,不知道你们在天上过得可好。 现在,我也是做母亲的人了。爹,娘,大哥,可惜你们看不到自己的外孙和外甥了。 那时候有兽堡该有多好。你们就不会死了。 仁哥一直说要杀了大蛇王,替你们报仇,我没让,你们不会怪我吧。 我知道,我现在也是做娘的人,只希望自己的崽崽好好的,好好的活着。 爹,娘,女儿不孝了。大哥,对不起。 突然间,马翠花泪流满面,眼睛红红的。低声涰了起来。 往事难回首,再回首都是伤心泪。 …… 王守义突然见到马翠花流泪,心里变得难受。 血脉相连,情感相通,割不断的是人与人之间的情感共鸣。 王守义前世没来得谈恋爱就过来了,对于流泪的女人,不知如何是好。但明白自己的内心,不愿自己身边的人哭泣。 “娘,你怎么哭了。”王守义就干巴巴的一句话,嘴角微张,却不知该如何安慰。 王守义伸手抓住了马翠花的双手,心里想要安慰她,告诉她:“娘,我不想让你哭。” 马翠花听得自家崽崽的话,收住了哭声,小声道:“崽崽,娘没事。”眼泪却没止住。 王守义不会安慰,不会说话,只能靠行动来表明,拱身入了马翠花的怀中,小手帮马翠花擦去眼泪。 马翠花见崽崽这么贴心,心一下暖了,笑了出来,眼泪却更大颗的落了下来,分不清是喜是悲。 …… 王守义小手擦眼泪都擦不赢,不由得急了:“娘,我不想让你哭。”说完自己的眼晴却红了,却没有眼泪。 “前世,自己可没有对爹娘说过这句,爹,娘,你们好吗?”王守义低下了头。 “这一世,我也有自己的爹娘,前世对爹娘的遗憾就在这世补吧。” 心结在王守义身上打开,多年忘记的眼泪却如泉水般涌了出来。 做娘的始终细心,当王守义低头泪落下的时候,马翠花就感觉到了。 马翠花努力收起了自己的泪水,把王守义搂入怀,正对着王守义的小脸,伸手轻轻抹去眼泪。 娘俩各有各的伤心事,确应机缘巧合的应了各自的心声。 两人相对一眼……笑出声。 “娘就再跟你讲兽潮的事,最近发生的兽潮距离现在有二十四年了。娘啊,亲身经历过。” “这西面的兽潮最可怕,躲在哪里都没用,哪怕把自己埋在土里也会被发现。只能跑,越快越好。跑到东面黑熊的领地,那些凶兽就不会过来了,只要面对一些普通的野兽了。” “二十四年前,部落的勇士,磨好的刀枪弓箭,备足了干柴火种,满以为会取得胜利,却在独角牛,大白虫,大蛇王和狼群之下惨败,你……火老带着我们这些年纪小的和妇女逃离,你大爷爷领着部落的勇士和老人抵抗。当逃到东面黑熊的地方,人十去三四。” “部落的勇士啊,还有老人,哪是在抵抗,而是以身饲兽啊。”马翠花努力的控制情绪。 “后来,凶兽退走,我们与那些野兽搏斗,饥寒交迫,死了很多人。” “当春暖花开,我们回到了祖地,整个部落就四百来人了,整整死了近八成的族人。” “那一年,火老成了先知,不顾部落都是些妇女少年儿童,强行修建了兽堡,死了好些人。再后来,我们这一辈长大,火老就退居山顶,不遇大事就不出来了,一直到现在,火老说今年有兽潮,出来安排部落的族人做准备。” …… 马翠花说的平淡,压抑情绪。似乎二十四年的兽潮只是兽潮,西面的兽潮来了,跑就是了,跑到东面黑熊的领地,就不会有凶兽跟来。 而王守义却听出了其中的惨烈和悲壮。耳边突然响起了热血之歌,那首在聚会的歌。王守义却从歌中看到了二十四年前兽潮的凶猛和部落的悲伤。 其实王守义不知道那歌的名字,只是听了一次就终身难忘。一回想,那歌声就在耳边响起,热血激荡。 今年故事会重演吗? 大不了,一把火烧了西山,一直烧,烧死那死凶兽。 马翠花说完就一直沉默,她也不知道自己对不对。她只想告诉自家崽崽,万一挡不住了,就往东西跑。但这么的崽崽又怎么跑得快,跑得远,跑得久。只是万一,留一个希望而己。 马翠花抬头,却发现王中仁站在门外,就静静的看着自己。 “仁哥。”那是少女时候,自己就这么叫王中仁的。 王中仁点点头,走了进了,伸手抱住了王守义和马翠花,轻声在马翠花耳边说:“阿花,万一挡不住,我不拼命,带着你和孩子跑。” 王中仁了解马翠花,比了解自己还了解。当年的事,没有谁对谁错,选择不同而己。只是心结难解,不愿低头而已。王中仁不恨谁,也不怪谁。 王守义在怀中拧了柠,转了身子:“爹,我有办法当兽潮,只是不知道有些东西,够不够。” 这些东西,王守义在部落见过,都有。只是有两样,不知道多不多,好不好弄到,特别是其中的一样,部落内极少用到,更不知量有多少。 这些是大杀器,但用于对付兽潮又有何仿。 第十六章 提前到来的大杀器 做大杀器,是因为它区别了一个时代。 但不是大杀器一出现就区分了一个时代。 前世地球,这个大杀器出现到区分一个时代,用了近1300年。 王守义前世作为武术爱好者,拜访了许多民间武术家,也结识了各种三教九流。 这大杀器的制作,王守义也懂一点。也就是民间土法制作,操作简单,极其容易。 王守义一说有办法对付兽潮,王中仁就心中一动,也没去想王守义的年龄。 “什么办法。”王中仁问道。 “爹,要保密。”王守义也不知道放出这大杀器是好是坏。不是怕伤了人,而是怕大杀器一出,武就被弱化边缘化了。 王守义跳了下来,朝马翠花挥挥手,又拉了王中仁的手。 搞得马翠花好不失落,好好的一个温馨场面,被自家崽崽破坏了。 ~ 药房,整个部落就只是二个,其中一个就是王中仁的药房。 药师在中国古代有巫的称呼,无物不可入药。 原始社会,很多用药没有先例可考参和追寻。没有什么刨根问底,只有不断偿试。 部落有两个大夫,这是王守义对原始部落药师的称呼。而部落的人尊称王中仁为巫。 巫在部落有两个,一个白巫,一个黑巫。 黑白不分好坏,只是黑巫极少见人和出手救人。也很少下山,极为神秘。王守义,也不清楚,必竟来的时日还短。 而白巫就是王中仁,一般有个头疼脑热,腹泻上吐,感冒发烧,以及内外伤都找白巫。 巫不群居,一是为了保持地位,二是为了专心的研究药理。 所以王守义的家,不在山脚,而在山下。 现在因为年纪小与父母,白巫同住。如果成年,王守义就得下山,参与部落中的生产建设,过群居的生活。 王守义对药房很熟悉,王中仁也有意培养王守义成为白巫。教王守义识别药材。 这药房是除了卧室,王守义与王中仁相处说话最多的地方。 王守义随手伸向一个坛子:“这是什么。” “消石,遇水即溶,用于腹胀,头疼,消肿,止痛。药用极多,味苦偏咸,寒性,无色或半透明,从硝石矿中提练而出。……”王中仁,张口即来,对各种药材的功效,制作,形状,来源都很清楚。 王守义取了一点。 继续在药房寻找,在通风阴凉处找到个密封的大坛子:“这是什么。” “黄硫,味酸,有毒,慎用,主要用于皮肤病,止痒杀虫。制成时是块状,用药要研成粉。不能长时间暴露,会变质,放于阴凉处密封保存。崽崽,小心点,会炸的。轻拿轻放。”王中仁说了药理,又提醒的王守义轻一点。 王守义取了一点黄硫。 又将火坑中的木炭取了一点,弄碎,再捣碎。 取了一个竹节过来,按比例,把炭,黄硫,硝石,搅伴均匀,小心的放入竹筒当中,放一层,再轻轻压紧,怕威力不够,放一层就放点山沙,细小的碎石进去。一层又一层的厽好,填实,压紧。又取了一根棉线,折成三段,放入黑火药中,揉好。 再将棉线放入竹筒,又继续填火药和山沙碎石,约六到七成,准备封口,这个很关健。 爆竹,捏碎,两端是黄泥,但有引信的一端会发白,其实都是泥。黄泥用于封底,白色的叫白膏泥,一般封在引火端。 手工爆竹,封口时有一个小技巧,干右灰打底,再用黄泥封,为了避免火药受潮。 王守义的手工大爆竹,由于没有合适的引线,也就是药捻,只好在竹筒上开孔,这个只能叫王中仁帮手。 骨刀迅速转动,孔就开好了。 王守义细心的把粘了火药粉的棉线穿了过去。 不放心,怕成哑炮,又填了层药粉,再放和了山沙的干黄泥,最后,才用黄泥封口。 王守义静静的做,王中仁静静的看。 ~ 一个大爆竹就做好了,虽然做成颗粒状,爆炸的威力会大一点,但目前就这条件,威力小点,也小不少多少。 黄泥封口,由于没干,没结成硬块,也会减少杀伤力。 但王守义,不想再多等,又把黄泥掏了出来,一层湿的,一屋干的填好。 做好后,王守义,惦了一下重量,全重怕有一斤了,除去黄泥,沙石碎块和竹筒自身,这火药怕是有四两左右,杀伤力十足的家伙。 …… 前世地球有新闻报道,某小孩炸断手指。那炸断手指的大炮仗有多少火药呢,5到十克而己,还没有压实,放什么碎石。小孩手嫩,一个炮仗就会炸断了手指。所以王守义前世过年时,总不会买炮仗给小孩子玩。 那么黑火药的威力有多大呢,是不是越实越紧越纯越多就威力越大呢。 简单点说,颗粒状的黑火药比的粉未黑火药威力大一些。也说明不是密度高,压得越紧实就越好。 同时,同样多的火药,夹杂了杂质的杀伤力更大一下。就不多说了。 火药也不是越多,威力就越大,虽火药多,威力有增强,但达到峰值,并不会增强多少的杀伤力。 火药的杀伤力,爆炸后的冲击力,引动空气形成较大大气压,即便没有被夹质的碎石击伤,太近的话,也有很强的冲击,致伤致死。还有就是声音,是够的火药会让人暂时性的耳聋永久性的失聪。 …… 前世地球,一辆运载火药的车辆爆炸,两吨火药,两公里内所有的玻璃都震裂震碎,近点的房屋都开裂。 别小瞧土制炸药,这玩意威力很大的。只是在现代武器当中,对比中显得小了一点。 ~ 王守义看着这个装了四两火药的大爆竹,估摸着杀伤力有多大。引爆后二十米内具有杀伤力,碎石击中露肉的地方肯定见血,溥的地方能入骨。十米必受伤见血,有性命之忧。五米内,非死即残,重伤。 不过王守义没打算屏空引爆,而是打算插入土中,再盖上石头引爆,但考虑到躲的地方,或引爆后,石头飞的方向,又放弃了。 前世,开石矿的,一般在石头凿一个洞,装上二两火药,再盖一大捆编好的稻草。引爆后,也能看到几斤的石块飞了天空,起码几十米高,落地后,远的接近百米。才二两,。换成四两,王守义没有把握。 …… 最终,王守义选择了炸一个大树。 闲着没事的心态,王守义让王中仁找了一棵,一个人才能抱住的梧桐树。让王中仁在树身挖了一个洞,把爆竹塞进去。 王守义心里默念:“大杀器就提前面世了,不知是否会改变人类发展的历史。” 第十七章 一声炸响不是雷 王守义再三叮嘱王中仁,引爆后,赶快跑到这边来,怕王中仁不知黑火药的厉害。 又说自己还小,那小东西太可怕,要爹爹保护,王中仁点了点头才同意了王守义的话。 ~ 王中仁很好奇,这小东西有这么厉害? 见王守义再三的要求点燃后赶快跑,而且还跑那么远,躲在大石头后,心中的疑惑很大。 还没一块石头重呢,拿在手中轻飘飘的,难道同弓箭一样,有远程杀伤力,也没弦啊。 再说都塞树洞里面了,这小东西,自己还能跑?。 王中仁拿着红了一头的木炭,开始接近。 火红的木炭,离棉线越来越近。 王中仁瞪大了眼晴,怕错过了什么。 “滋” 棉线因黑火药燃起,王中仁迅速退了几步,见没发生什么,又担心这小东西,想等一下。 王守义己在那边大喊:“爹,快过来,快过来。”语气急的不行。 …… 王中仁,大步朝王守义走了过去,呵呵一笑:“崽崽,没事呢。爹这就过来。”对黑火药的无知,王中仁没有一点担心和害怕。 王守义脸已经白了,只能不停的大喊:“快过来,爹,跑过来,快……” 王中仁,仍然没有跑,只是大步的朝王守义走了过去。 心中充满了好奇的王中仁,没有发现王守义脸色己发白,大喊中那焦急的语气和神色。 王守义心里数着数, 1…… 2…… 3…… …… 7…… 脸色己没了血色,心都停止了跳动。 一种哀伤瞬间上了心,上了头,眼泪就下来了。 “爹……” “快趴下……” 王守义没有哭,但这喊中的哭泣,清哳的送到王中仁的耳朵。 瞬间,王中仁体会到了王守义的意思和之前再三的要求和叮嘱。 王中仁毫不犹豫的趴了,他看到了自家孩子眼中的泪水。 ~ “砰” …… 天崩地裂一声炸响。 王中仁感觉,如有雷击在身上。 一股强烈的气流从背上再到头上刮过,整个似麻了一般。 手好像在开始发烫。 耳边就只有“嗡嗡”的声音,其它什么声音都听不到。 然后感觉到地上一震,王中仁抬头看了看自己崽崽的方向,只见崽崽小手小脚的快步跑了过来,泪珠子还挂在脸上呢。 王中仁笑了笑,想起身去接自己崽崽,却发现,右手有的痛,使不上力。 转头一看,一条大口子在右臂上,正流着血。 “怪不得,感觉手好像发烫呢。”王中仁说了一句。汉子粗糙对这些伤不在意。 王中仁左手撑起,就地起身。 自己崽崽正哭着,着急呢。 ~ 王守义己跑了过来,冲着王中仁就大声数落:“怎不听话,白活了这么大年纪,你就是一只大笨猪。” 可王中仁耳朵里只有“嗡嗡”声,以为自家崽崽着急,关心自己呢。 “不哭啊,崽崽,”王中仁左手一伸就替王守义擦去脸上的泪水。 王守义却听王中仁一句“不哭啊。”又见王中仁手臂正流着血,好长的口子,又是心中难受又是好气:“爹爹是大笨猪。”王守义淘气般的大声喊了出来,一手指着王中仁。 王中仁见自己崽崽对自己大声说话,以为是发现了自已的伤口,正指着自己的手:“崽崽,小伤,爹没事。” 说完,就用手一抹伤口,按了下伤口。 “小伤,就划破了皮,没伤筋骨,崽崽不用担心。”说完王中仁就笑了起来。 自己是巫,还是白巫,对这些外伤很解,真如所说的,没伤筋骨。 ~ 王守义小小的个子正气呼呼的,听得王中仁说话牛头不对马嘴,就知道耳朵聋了。 王守义判断了一下,距离十米,应该是暂时性的耳聋。 不过受了伤,看王中仁的样子,应该没大碍。只是长长的口子看着让人担心,先回药房包扎一下。 王守义拉着王中仁的衣服就走。 王中仁只好跟上,万一自家崽崽摔倒了,磕了碰了可就不好了。 王中仁还没来及查看小东西的威力,就被王守义拉回药房,包扎伤口了。 马翠花赶了过来,替王中仁包扎伤口。 王守义却在马翠花耳边使坏:“娘,你骂爹是大笨猪。爹指定会笑,我保证。” 马翠花见自家崽崽估怪的样子,又说古怪的话,不由好笑,觉得自己崽崽是个开心果。 于是马翠花配合王守义,对着王中仁轻声的说了句:“仁哥是头大笨猪。” 王中仁,不知道马翠花说了什么,只是冲着马翠花笑。 马翠花见到,竟真如自己崽崽说的一样,自己骂仁哥是头大笨猪,王中仁真的冲自己笑,不由得乐了。又开了声:“仁哥是头大笨猪。” “爹是头大笨猪。”王守义跟上。 “仁哥是头大笨猪。” “爹是头大笨猪。” …… 母子俩个边捉弄王中仁,边哈哈大笑。 搞得王中仁有点莫名其妙,不知发生了什么事。也只好陪着哈哈大笑。 …… 伤口,包扎好,马翠花便问王守义:“怎么受的伤啊。” 王守义冲着马翠花一笑,不说话,装做听不到的样子。 马翠花见自家崽崽还在作怪,便伸手拍了一下,笑道:“别再作怪了,娘问你话呢。” “刚听到一声炸响,好像打雷了,待收拾好,却你爹受了伤,发生了什么事。”马翠花觉得刚刚那一声炸响与这父子俩有关,这王中仁受伤,也与这声炸响有关。 打雷的声音与刚才的炸响不一一样,而且这天气,也不会打雷呀。 “娘,爹刚放了个……嗯……大爆竹,把自己给弄伤了。”王守义也不知道叫什么好,但爆竹这名字最贴近。 爆竹这名词在古时候,不就是燃烧会发生炸裂的爆响,所以叫爆竹。 我这威力有点大,而且也用到了竹筒,叫大爆竹应该可以了吧。 “大……爆竹?是什么东西,声音怎么跟打雷一样大。”马翠花对新出现的名词大爆竹不懂,不知道是个什么样的东西。但好在这个时代出现未知的东西,做为有智慧的人类接受比较快。也不会刨根问底,只是好奇而己。 “娘,爆竹就是爆竹,那一声炸响不是雷。而是……”王守义卡住了,不是不知道说,而是怕说了马翠花也不明白。怎么解释火药,三种东西混合,怎么解释爆炸,用科学解释吗? 但王守义没想瞒着马翠花,有了大爆竹,应付即将到来的兽潮,总会多了一份胜算。 前世地球古人不就是用爆竹驱赶野兽吗。 第十八章 爆竹VS雷管 王中仁见王守义卡住了,不由哈哈大笑起来。究竟是小儿,有些东西还说不清,解释不来。 “这只是个小东西而己,自己崽崽想到的。”王中仁帮着王守义解释了一下,他为自己崽崽高兴,先前是缝后伤口,让自己思路大开,救治山叔可是立了大功。后来杀态又出了好主意,还能用诱饵投毒。现在又是大爆竹,听崽崽说这小东西能退兽潮。 “不过啊,叫大爆竹不合适。小了点,就叫爆竹好了。能爆炸的竹子。”王中仁笑着给大爆炸改了名字。 “能爆炸的竹子?”马翠花好像有点理解爆竹是个什么东西了。却还有疑问。 “那,仁哥,咋还能发出打雷一样大的声音来呢。”马翠花问出了心中的不解。 “能爆炸的竹子,竹子爆炸就会发出很大的声音。不过自己崽崽往竹子放了一些东西,让声音更大而己。”王中仁对那三种东西的混合感到好奇,自家崽崽这么一弄,竟然威力这么大。 “哼,是自家崽崽弄的,你改什么名,要我看啊,这东西跟打雷一样,放在竹管里,还不如叫……叫雷管呢。”马翠花一面不爽王中仁改了大爆竹这名字,一面不甘的也想出了一名字。 …… “雷管。”王守义一听,不由大汗,黑火药不知道提前多少年出现了,这雷管提前也问世了吗。 呃,还有是叫爆竹好了,符后历史发展规律。 王守义不由心中一动,古人发现爆竹能驱干野兽,我这爆炸也用来驱赶野兽,到是巧合得很。 莫非历史总会有惊人的相同?。 王守义只知道前世地球的古人是这样运用爆竹驱赶野兽的,不知欧洲,非州的古人又是如何驱赶野兽呢。 一个画面浮现脑海,一群围着兽皮的古人,手持尖枪(削尖或磨尖了木棍),发出“哦”“啊”“呜”……等奇怪的声音猎捕野兽。 这尖枪是用来杀野兽,而那奇怪的音节,通过大声呼喊应该是用来惊吓野兽的。王守义如此想到。 …… 野兽没有智慧,只有本能。听到奇怪的声音,会本能保持警惕或惊吓奔逃。纵然有些大胆或者凶猛的野兽,听到奇怪的声音不会吓跑,但当人类的尖枪,弓箭,石块袭来,也会落荒而逃。 前世有小故事,老虎没有听过驴叫,突然听得驴发出的叫声给吓了一跳。以为是可怕的对手或凶兽。驴以为老虎害怕自己,边叫边追赶,老虎却发现这驴伤害不了自己,返身将驴杀死。 不说这故事的寓义,但王守义却认同这故事中的驴叫。未知的声音会让野兽本能的警惕或感到恐惧,再配以尖枪,石块,弓箭对野兽造伤害。恐惧加伤害,定能对击退野兽起到很大的作用。 人无虎豹的爪牙之利,又无黑熊厚厚的皮毛,蛇虫的鳞甲,甚至毒液。唯有智慧才让人类在莽莽的原始丛林当中脱颖而出,成为了地球的主宰。 王守义收回了思绪,而王中仁和马翠花斗起了嘴。 “叫爆竹” “叫雷管” “叫爆竹” “叫雷管” 两个成年人,没有什么太多的语言来争强好胜,只能简单的如孩子一般,比谁的声音大。 王守义看得一阵好笑,没想到爹娘会因一个名字而斗嘴。 “爹娘,你们不要争这个名字,我做的,我想叫什么就叫什么好了。”王守义当起了和事佬。 当然,王守义也看出了爹和娘仅仅是斗嘴,并没有生气。 “崽崽,你说叫什么名。”两人异口同声,都眼巴巴的望着自己。 王守义感觉压力好大,不过武者遵从内心。王守义着头皮说了一个名。 “爆竹” “啊……崽崽,叫雷管啊,叫雷管比爆竹厉害多了。”马翠花有点不接受,自己身上掉下的肉,不帮自己却帮王中仁,虽然那是崽崽的爹,但自己是崽崽的娘啊。 王守义觉得要再解释一下,马翠花的眼神杀伤力太强,语气中的委屈让王守义感到不好意思。 “娘,我们让着爹,你看爹都受伤了。”王守义试着平息马翠花的委屈。 “哦……那,那是小伤。”马翠花让了一步,没有去争了,但听语气,怕是心里还有些不愿意。 王守义有点懵了,不知道怎么办。这样都无法平息马翠花的不甘。“女人心,海底针。连受伤这个借口也不行吗。” “难道原始社会,对受伤都这么神经大条。非得重伤或残疾才会重视。”王守义对马翠花对待王中仁受伤的作法有点吃不住。刚刚明明很关心嘛。 “那不叫爆竹的吧,叫雷管,这名字好。”王中仁这时到有丈夫担当,退一步,让马翠花情绪平静。 马翠花白了王中仁一眼:“才不要你让。”竟有一点少女的风情。 王守义甩了甩头,这转变太快了:“夫妻间的事,小孩子不参与。”王守义认了小。 对女人自己没招,还多了一个男人,变化就更多了。 王中仁和马翠花,正在对眼。 “咳……咳……”自己夹在中间不好受,但老爹老娘万一不和,自己这个小孩子更不好受。 “娘,改天,我再做一威力更大的,就叫雷管。”王守义说了一声。反正换碗不换菜,烧个瓦罐放点火药也一样,烧厚点,威力比竹筒子更大。 马翠花一听,立马笑了,抱起王守义,喜笑开颜,满脸的春风得意。连着亲了王守义脸蛋。 王守义没由来的脸红了。 “还是崽崽更痛娘亲。”马翠花说了一句。 马翠花其实不争名,只是刚刚王中仁没让着自己,心里有点难受。 女人是感性的,只要能让自己感受到爱。你关心也好,让步也好,哪怕责怪和怒骂,只要能让女人感受到你的爱,就没什么大不了。 虽然有点小脾气,王中仁一让步,马翠花就不好意思了,又不是故意要争那个名。那对她不重要的。 刚好王守义的话,让马翠花有了台阶,顺着就下了。 而且自家崽崽说做一个威力更大的,这下面子也有了,乐得马翠花喜不自胜,情不自禁的吧唧吧唧亲了王守义几下。 王守义脸红了,却不知道这样作正符合了安慰女人的最佳法宝。 前世二十多年单身,不是没有道理,这情商这反应,就是初哥,不懂女人心啊。 第十九章 山下来人 巨大的声响,在群山回荡。 山脚下的众人起先给吓了一跳,见没什么发事,几个主事的就聚合在一起。 王凤出了屋,抬头望向山中,正是王守义家的方向。 能出奇迹的地方在部落只有两个。 一个是山顶,先知和黑巫居住的地方。 还有一个是山中,白巫居住的地方。 而王凤却认定是在山的中部。这是武者的敏感和反应判断的。 弟弟在自家的这些日子,给了自己太多的奇迹和惊喜。小发明和创造,还有很多奇怪的习惯给王凤好奇和启发。 现在部落很多人都用上了竹碗和竹筷。 为什么这么快,大家都用上了,因为天冷了,吃的都是熟食,有碗就不会烫手,而且不会浪费,用筷子或插或扒也很方便,即不烫手也不会弄脏。 那种大土碗装东西太难吃了,有股泥巴味。 大土碗不是陶瓷,而是做成碗状,放在火上烧烤而且,易碎,又容易坏,所以极少。 原凉学会用火的原始人类,在火的运用上这么粗糙,只是用来烤火取暖和烤肉煮肉。 梯子被借走了,部落内又做了几个梯子。 被安排用梯子上树,打落一些坚果,刺果(板栗),枣子,核桃,松果。 那些树太高大了,用竹子根本打不着。成年的都去秋猎,剩下些老人和孩子对这些树根本就没有办法。 有了梯子,年龄大的少年上树就容易多了。在树上用竹竿打一打,果实就落下去了。老人和小点的孩子在下面捡。 王凤很佩服自己的弟弟。她相信,刚才的巨响,肯定是弟弟的杰作。 好想上山看一看,但天很冷了,怕宝宝受冻,就一直没上山。 五个中年汉子聚在一起,如果王守义在就发现,自己只认得一个,那就是山叔。因为受了伤就留了下来。 勇叔后来又带着猛子,大牛,狗娃子,虎子,猴子和王风出去了。他们是东面秋猎中的一组。 另外四个汉子,有两个是那日聚会击鼓的。其他两个人根本没见过。 五个人中,山叔最高,两米以上的个头,其他四人也不矮,1.9米左右,身高都差不多。都围着兽皮。 击鼓的两个汉子,都是方脸,头发扎起了辨子,颇像穿着兽皮的清朝人。 胖点的叫向山,瘦点的叫向火。看名字就知道是两兄弟。 别外两个,身形到差不多,不过一个头发短,仅刚刚出头,一个头发长的也只是到耳。 头发短的叫马熊,四肢挺粗壮的,肌肉特发达,是个力气大的人,人如其名,其名如人,很贴切形象。 头发长的叫李明,名字普通,放在这时代到显得斯文。李明手臂较长,比其它人显得长,披头散发,像活着的人猿泰山真人版。 山叔似手地位最高,也最先开口:“刚才的巨响,大家都听到了吧,像是中仁那方向传来的,不知发生了什么事。” 李明最先接口,反应最快:“都有些时间了,应该没什么威险,我上山看看。” “李明,你刚秋猎回来,休息下,要应对今年的兽潮了。火老那你要去说一下,好安排。我马熊嘛上去看看,好久没见仁叔了,顺便送点肉上去。”马熊看似肌肉发达,但反应也不慢,明天是个粗中有细,张飞穿针类的人。 向山,向火,没说话,只点了点头。 山叔见众人没说话,也没反对,便开了口,定了章程:“李明,你休息一下,才回来,明日去见火老。马熊,你去山上看一看,你仁叔啊,也受了点伤,送几块好肉上去。如果没什么事,就同你仁叔聊聊,仁叔的熊掌还在呢。有事赶快回来说一声。” 说是聚会,也就三两句就完事。山叔话一说完,各人就起身,忙各自己的事情了。 …… 王凤耐不住心中的好奇,把孩子包了几层皮毛决定上山。 马态与王凤刚好在上山的路口相遇。 “呦,凤妹子,上山看仁叔花婶呐。”马熊是个大嗓门,见到王凤挺热情的,满脸堆笑。 “嗯,熊哥。你秋猎回来了。”王凤也是激动,见熟人回来,安安全全的,心中高兴。 “嗨,凤妹子,我这次猎了几只鹿,早备好了,待下山,给你提一块。”马熊对王凤说不出的亲热,却正经的很,把王凤当亲妹子看。 “熊哥,可是上山,查看那一声巨响。”王凤切很爽快,直接说了。这时上山也就这事了。 “嗨,正是,凤妹子你就是聪明。一说就说到点上了,你看看会是发生了什么事。”马熊话挺多的。 “熊哥,我又哪知发生了什么事。不过我可以猜测一下应该没什么事。”王凤没有说出自己心中的猜测。 “哎,这人停不下来啊,好久没见仁叔了,听山叔说,受了点伤,怎么回事啊。我这是刚回来,部落里出了事吗。”马熊走得到是挺快,几句话的时间,就上了一个坡。 王凤也不落下,轻松的跟在后面。 “没什么,就是杀了一只黑熊,跟熊哥你同名不同姓呢。”王凤开起了玩笑。 “哈哈……妹子你又打趣我。这是你娃,挺小的嘛。等长大了,我教他打猎,定能落个部落第一勇士的称号。”马熊转过头说道。 “啊……对了,阿大那小子怎样,他比你小时侯还会闹,特能缠人。性子不像仁叔,也不像花婶。同凤妹子你一比,还要厉害呀。”马熊也不是吃亏的主,反过来打趣王凤。 “阿大啊,阿大前些日子生了病。……嗯,好像有点认不得你了。”王凤不露声色,反过了将马熊一军,你打趣我,我让你难受。 “啥……认不得我,这小子可亲我了。在我身上撒过尿的。咋了,这是。 “感觉这些日子,部落发生了不少事儿。山叔受了伤,仁叔也受了伤。就连阿大竟然也生了病,认不得人呐。” “还有,吃饭都用竹碗和竹筷了。刚过来的时候发现那几个小子,用那个什么……叫什么梯子。都能上树打果子了。” “这一回来我感觉整个部落好像变了很多。” “唉,凤妹子,没什么事的话,今晚有熊掌吃,可馋死我了。花婶做的肉和菜,是整个部落最好吃的。”这马熊的话真是不一般的多。 王凤也慢慢的捡话应着。 说说走走,就到了。 隔着不远,这马熊嗓子就开喊了:“仁叔,花婶,我来了。” 第二十章 就这小玩意儿 马翠花,王中仁,王守义三人正在药房做那个爆竹。 马熊的大嗓子,把王守义吓了一跳。 开嗓若雷,声如虎吼。 以王守义的经验来判断,定是个五大三粗的汉子,而且肌肉发达,力量十足,腰粗手粗腿粗脖子粗的粗人。 当然声音大,不代表人就粗壮。但要出声浑厚有力,气息悠长,中气十足,特别这声音中还带有一点煞气和霸气,阳刚味十足。那只能是这种人。 王中仁一听:“熊娃子来了。” 马翠花却说:“熊孩子来了。” 一人一个叫法,王守义就好奇了,这是个什么人,爹和娘的叫法都不同。 马翠花出了药房去接人。 王中仁别了一眼自己崽崽:“你熊哥来了。” “熊哥?”王守义一脸无知状,这熊哥是谁,自己可没融合记忆,没印象啊。 王守义倒对能发这声若雷霆的人感到好奇。急忙跟着马翠花跑了出去。 …… “嚯” 王守义一见真人,身高体胖全身粗,活得像个熊。真如自己判断的身材。不过这模样这穿着这打扮,咋看咋像围着兽皮的态。 “好大一只人熊。”王守义感慨。 …… 这身形,要是练了八极,完全能以一挡百,以力降人嘛。 “文有太极安天下,武有八极定乾坤”八极拳,中国名拳。“八极”意为发劲可达四面八方极远之处。其动作朴实简洁,刚猛脆烈,多震脚发劲动作。王守义的认识和理解的八极拳却是近身短打的名拳。最有名的“八极贴山靠”就是钻入对方怀中,一贴一靠,一靠一个,练这个贴山靠,先是排打,胸腹背手脚头部,都要先挨打。然后就是练靠,肩靠,头靠,背靠,膝靠。靠树,靠墙,见什么靠什么。 贴山靠,精髓不是靠,而是近身入怀。你不近不了身,靠个屁啊。但若近身,别人一拳就把你打倒,又靠什么靠。 所以八极贴山靠这一打法使出,很难得到,没练到家,想使出来都不容易,还不如短打呢。 不是说八极不行,而是说八极没练到家,别用贴山靠。 八极拳,迅速,刚猛,有去无回。不是说不回拳收拳,而是指一拳下去,对手得退或者倒地。 八极拳发劲,远打近攻都威力极大。 打个比方,像马熊这种人练了,就是人形凶兽。你打他一拳屁事没有,他打中你一拳,你就得挂,这就叫八极拳出,有去无回。 八极的步法扑实,打起来却多变刁钻,要不然怎么贴身入怀。 练八极的,多男子,身高体健力足之人。身子不如其它太极形意灵活,弥补不足,这步法就比其它步法刁钻了不少。 这八极拳一但练成了,打什么都吃不了亏。 民间有八极不上擂的说法,指得是现代。 现在上擂台比武,是切磋pk比赛,哪能分生死。 八极拳是杀拳,不留手。被击中非死即伤,能上擂台吗,打生死拳还有差不多。 前世王守义见人使八极拳打黑拳,明明是势均力敌的对手。被八极拳手抓住机会,一击就kO的对手。 同练八极的人打斗,除非你防御强于对方,对比方能杠能挨,才去硬碰硬,正面刚。比如外功当中的铁布衫,开碑手,两样齐全,方可硬刚八极拳。 …… 王守义一句“好大一只人熊。”让马熊不知如何接口。 不是刚见面应该相互问候一声吗,这小子不按常理来。 马熊只得讪讪一笑,打了声招呼:“阿大,想熊哥哥了没有。” 王凤在马熊背后笑出了声。 “呃,”王守义没接话,还叫你熊哥哥,别吓坏了我。明明就是一只熊嘛。“人熊”王守义心中再念到。 “胖子”叫人人熊太不礼貌了,冲着身形叫声胖子,应该不过份吧。 “啊……不叫熊哥哥了。”马熊挠了挠头,显得有点憨。 王守义算是看出来这马熊对自己一家很亲近。 …… 马熊说话不见外,自己娘亲也热情,对斗嘴也视若无睹,笑眯眯的接过肉,显然很熟。 姐姐王凤在身后笑出了声,自己刚才也挺无礼的,说话有点干巴巴的,语气有点冲,马熊也不生气,笑眯眯的。 王守义看人看性情,交友交脾气。对马熊的感观是极好的。 …… 马翠花没有招呼马熊,接过了外孙抱着,姐姐王凤提着肉。二人就进去了。 屋外就剩下马熊和王守义两个人。一高一矮,一大一小,对比的很明显。 “喂,胖子,你来干嘛。”王守义是明知故问,没话找话。 马熊却一脸疑惑地看着王守义:“阿大,真不认识熊哥哥了。” “刚在山下,凤妹子说你生了病,不认得人了。这是真的吗?” …… “啊……对啊,病了,好了就忘了,很多人都不记得了。”王守义有点忐忑,借着马熊的话解释了一句。 来到这个世界,没有人发现或者说认不得人。马熊是第一个问的,而姐姐王凤却可能是第一个发现的。 自己爹和娘,却从来提过。 王中仁和马翠花傻吗?肯定不是。部落其它人傻吗,也不是。 大概,大概是这种魂穿,没人碰到过。只要人没事,发生点什么也不在意吧。 “哦,没事,病好了就行。对了,阿大刚刚你听到了巨大的响声没有,知道是怎么回事吗。”马熊想起来自己上山的任务。 “哦,我知道,你跟我来。”王守义招手转就往药房走。 “唉……阿大,听凤妹子说,杀了一只熊,今晚有熊掌吃。” “这屋是新建的,熊就是在这杀的吧。” “对了,给你个好东西,很漂亮的。”说完,马熊抛出两个圆圆的无色透明的玻璃片来。 玻璃,当然不可能,但是要达到这样天然无色透明的东西却不多,水晶,琉璃,玉石……? 王启明对这些不太懂,也判断不出是什么。不过是个好东西,做不了镜子,当不了玻璃,当打磨好了,用来取火是挺不错的。 对着大阳,找个焦点,聚光聚热取火很方便,在阳光下,比什么钻木取火,火石生火强一万倍。 做放大镜当然是不行的,也没有用。再说这手工打磨的工艺还没到达呢。就是平磨,旋转打磨还没出现。 王守义收了晶片,说了声谢谢。两个人就进了药房。 王守义指着一个竹筒:“诺,那巨响就是这东西弄出来的。” “啥……就这小玩意儿。”马熊瞪大了眼睛。 第二十一章 秋猎的情况 “就是这玩意儿。”王守义很肯定。 “就是这玩意儿。”王中仁很认真。 “就是这玩意儿?”马熊有点儿心虚。 …… 三个人,你望望我,我望望他,他望望你。 一时寂静无语。 王中仁皱眉头:“这玩意儿很难理解吗?”自己一说,马翠花就明白了呀。 王中仁一副为马熊智商捉急的样子。好像在看白痴。 王守义抬头望着两人,他们这是在干嘛,解释一下就行了呀。 “两个傻子。” …… 马熊看着王中仁和王守义。心想:说话呀,解释一下嘛。都看着我干嘛。没人说我帅呀。 “这俩人有问题呀。”马熊没觉得自己有问题。 僵局总得有人打破,马熊有点扭捏作势:“仁叔,这……这爆炸咋做滴,声音那么大,您老给我说说,熊娃子我给您揉揉肩。”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轻声的,撒娇似的语气说出这些话来。特别有小丑的潜质。 说完就真给王中仁轻轻的揉起肩了,王中仁眯起了眼晴,很明显就是一副很享受的样子。 …… “嗯?这啥情况?”王守义脑子里一个大大的问号。 “这马熊长得像熊,还有点儿二,熊二……”这是王守义的看法。 熊二,不仅排行第二,所以叫熊二,说话做事也有点二。这是王守义对前世动画片熊出没中熊二的看法。 如今,好像……不……就出现了一个真人版。 哦……咋感觉原来有些违和的画面,特具喜感。 “咦,老爹这副享受的模样……好贱的样子。” “呃……算了,自己老爹就不编排了,要保持正面形象。”王守义咽了一口口水,合起了张开的嘴巴。 …… 现在来放大画面。 房内,三十左右的粗汉子马熊,正一脸讨好,轻捏慢揉地…… 给一位赤着上身,一脸享受样,似乎遇到了绝世美女,正在**的表情的王中仁按摩。 旁边,一个小孩子立在那里,张大着嘴巴,好像遇上了什么大秘密,大发现,脸上似乎有些给惊住了。眼睛一眨不眨,瞪得老大。 好像两个大男人的基情,一孩子给撞见的的场景。 好污啊…… …… “仁叔……这次,我可是猎了不少猎物,交了公之外,还有不少。都是好的,这次来得急,只拿了点大补的鹿肉送来。还有比较少见的白牛肉,下次给您送来。” “您老吩咐的,我往西南方向采了不少白果。选了几株老娃娃,都完好着呢。仁叔,还有什么要吩咐的,今年天冷得早,估摸着,还有十来天就会下白毛子了,趁着十来天,我再走一趟。兽潮一来,这白果仁和老娃娃有大作用啊。” “仁叔,听凤妹子说你这次猎了熊,留了一只熊掌,这是左还是右啊。这一走近一个月,有点怀念花婶的手艺了。” 马熊的嘴巴就没停过,边捏边说。 …… 王中仁没有说话都听着,看脸上神情,似乎思索些什么。 马熊打量了一下王中仁,就继续说。 “这次我往西南方向狩猎,所有路线都扫了一遍,同往年一样,没见什么大型凶兽。不过今年阳光好,雨水又足,路上有些难走,野兽也多了一些。比往年多费了两日。所幸,没有人死亡,重伤……。” “李明,他走的是东南面,不如我西南这边复杂。听他说,猎物多了不少,其它一切正常。 “哦,对了,东面黑熊的领地,李明说,他去看了一眼。说是黑熊比往年少了一些。废弃的洞穴多了不少。什么情况就不知道了。” “正西面,是秋猎的主要范围,地形本就复杂多变,这树林一多,怕是较往年更难。路线虽然较安全,但今年可能有伤亡。西面的人还未有人回,情况不明啊,我有点担心,寅和卯可都在那边呢。安理来说,最多一个月也要一报,应该这几天西面会有人回来。” “东北的队伍,听山叔讲回来过,又去西方看看情况了,没什么大事。” “就只西面没有情况回馈,仁叔,要不我走一趟,看寅子和卯子。” 马熊的话终于告一段落,停了下来,等王中仁说话。 王中仁眯起的眼睛睁开,原本在腿上慢慢着的左手摇了摇,示意马熊停下来。 …… 王中仁站起来,走了两步:“ 西面你不要去了,寅子和卯子不比你差多少,至少安全方面我还放心。就算有危险,支援多你一个,也改变不了什么。药材也够了,今年有兽潮,依你说的情况来看,应该是小兽潮。大的兽潮的话,应该会有大型的凶兽出现,毕竟一块地盘只能养活一只大型凶兽。” “另外,我有事要你办,去趟北面,叫那边的队伍把猎物扔了,全部人拉些黄硫和消石回来,这两种东西帮我们挡兽潮有大用。告诉他们,黄硫和消石越多,我们挡兽潮就越安全,甚至能反杀回去。至于贡献方面,我会同火老说,让他们不用担心。” “还有,我交给你一样东西,遇上大凶兽或大群的野兽,不要恋战。拿了东西,赶快回来。” 王中仁也条理的回了马熊并做好安排。 “阿大,这些爆竹你弄出来的,你最明白,你教马熊怎么用。” “阿熊,等会你听阿大的,他会教你用这些爆竹,也就是你说的小玩意儿。” “记住,什么话都要听阿大的。阿大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你都要听清记牢并按阿大的话去做。”王中仁这几句话说的严肃。 自己没有听阿大的受了伤,虽然是小伤。但要不是最紧急关头,看到阿大哭出来的样子,自己反应过来,并趴下。这后果,自己不敢想,可能会死。 回去那里看看,百年的大树给炸倒了。四周围树上的孔洞还在那里,都深得很。这爆竹是一种杀器,大杀器,有点委屈爆竹这个名字了。 见王中仁说的严肃,马熊脸色也认真了。眼睛瞧了瞧,桌上的竹筒(己做好的爆竹,但在马熊看来,还是竹筒子),心就好奇起来。 这玩意儿叫爆竹,不但声音大,而且还杀人,马熊这样想到。 第二十二章 熊二的由来 王中仁安排了王守义教马熊用爆竹,就不管了。反正自己家崽崽对这东西比自己懂得多。 自己崽崽可是个天才。 …… 女儿王凤来了,前些日子杀了只大黑熊,这房子也没了。后来重建,虽下了山,但忙着建房,没见着女儿和外孙。算一算,自秋收起就没见过女儿了。 马翠花和王凤母女俩个肯定在厨房,马上要吃中饭了,应该在厨房忙活,自己去看看,中午弄什么吃。 那熊掌,今天应该会弄了吧。女儿和马熊都来了。 前些日子忙,没空弄熊掌,自己用了点药材处理了一下,绝对是大补的美味啊。 就是来了一个大吃货,估计能吃两天的熊掌,一顿就没了。想到这里,王中仁心里有点恼,对马熊这家伙的好感突然变得有些咬牙切齿起来。 原本打算给女儿和儿子补身体的好东西啊。儿子前不久生了病,女儿生了个外孙,都要补补的。 “这熊娃子太可恶了。”王中仁出了书房,低声骂了句,就笑了起来。 …… 得想个法子给女儿和儿子多留一点。外孙虽小,喝点汤也是行的。这事儿得找花花和凤儿说一下。 ~ 药房内, 就只有马熊和王守义了。 不,不是马熊和王守义。而是熊二和王守义。 王守义只知道,这粗汉子要自己叫他熊哥哥,自己可叫不出来。 自家老爹叫这汉子熊娃子。 自家老娘叫这汉子熊孩子。 自己叫这汉子什么好呢,王守义脑子一转,想起刚刚的画面,一个名字就从脑海浮现“熊二”,这名字好,体贴,符合实事。 王守义开了口:“你姓熊吧,我就叫你熊二了。就这么叫你吧。”王守义就这么准备给马熊起了名字,哦,不,是外号。 “呃,我姓熊?叫熊二?”马熊有点懵了。自己啥时候姓熊了呢,还有叫熊二,又是什么回事。不是要教我用那什么爆竹吗。心里念念的马熊脑子有点乱。 马熊突然想起凤妹子说,阿大生了病,认不得人。阿大也说了,忘了很多事。 …… “我姓马,叫马态,不叫熊二。阿大,你以前叫我熊哥哥。”马熊更正道。马熊又哪知道,王守义是故意的,反正名字中有个熊,打定主意叫马熊“熊二”了。又岂是一句更正和介绍能解决的问题。 “是吗?熊二,我不记得了,觉得熊二这个名字不错,我容易记得住。”王守义还是叫马态熊二,这事儿讲不了理,给人起外号改名就不能讲理,多叫叫,人家就会习惯了,习惯了就会成自然。 居然姓马,叫马熊,这名字谁起的,好难听啊。王守义一边打定主意叫马熊熊二,一边腹诽马熊的名字,到底是人名还是动物。 前世地球的马熊,熊的一种。也称棕熊或罴(pi.念二声)亦称灰熊,通称人熊。王守义想起前世地球的关于态的记忆。 熊通常黑灰二色,所以人们通称叫黑熊和灰熊。但由于熊遇到人会人而起,穷追猛扑,又叫“人熊”。还有一种说法叫“山峭”,意指吃人的态或山林中因食物不足捕杀野兽为生的肉食性的熊。 至于为什么熊叫“罴”,不是古人对熊的一种读音,或者只身材高大,力大威猛,皮糙肉厚的猛兽类。 王守义不知道为什么看到马熊,当马熊说自己叫马熊,就想起来这些。 “我姓马,叫马熊……你……阿大,你爱叫啥就叫啥吧。”马熊还想解释,又放弃了,总不能跟一个失去了记忆的小孩子计较吧。 “熊二啊,不是我不想叫你马熊,而是这马熊太可怕了。马熊是一种凶猛的大型野兽,会吃人的。叫熊二就可爱多了。”王守义给自己找了一个借口,欺负古人,也得文明点嘛。 “好吧,熊二就熊二,为什么不叫熊大,我家我是老大。”马熊到是对王守义有耐心,不烦不恼,态度又好。 “呃……熊大啊……熊大指熊王,你叫熊二,只比熊大差一点点。”王守义又找了一个借口。 “哦,熊大是熊王啊,我叫熊二,那也不错了。”马熊点了点头,有点满意“熊二”这个名字了。 王守义见马熊竟被自己说服,不由大喜,乐呵着又加了一句:“熊大是熊王,还有一个称呼叫“罴”,有名,还有字呢。等哪一天,你打败了熊王罴,这个“罴”字的称呼就是你的了。一个字的称呼都是非常厉害的。所以呀,熊二啊,这名字你就先用着。” 王守义忽悠又接着忽悠。 …… “这个我知道,有字的人都厉害。火老就一个字“火”,还有“霸”,部落中最厉害的勇士,可力敌熊王,生撕猛兽。我马熊,不……我熊二以后要做跟“霸”一样厉害的人,打败熊王,叫熊大叫“罴””。马熊喜笑开颜的说道,他对自己有了目标很高兴。 即然马熊同意叫熊二了,王守义也满意了。准备叫马熊,不……熊二,怎么使用爆竹。 …… 王守义拿起桌上一竹筒,哦,一个爆竹:“这个竹筒子呢,我管它叫爆竹,里面放了一些药物,消石和黄硫等,又遇火会发生爆炸,所以叫爆竹。” “里面都是些药物,与火接触会爆炸或燃烧,我管它叫火药或炸药。颜色是黑的,也可以叫黑火药。”王守义把爆竹的由来和成份说了一下。 马熊听王守义开始讲这玩意义就用心了。 …… “熊二,你看,这爆竹就一个竹筒,这里有一条黑色的棉线,沾了火药,而且浸了可缓慢燃烧的果油,易燃又不容易熄灭。我管这线叫引线。指引爆这爆竹的线。” “当这引线被火或者烧红的炭点燃,大约你数七个数就会爆炸。当爆炸时,你要远离爆竹,同时趴下或躲在大树,岩石后面,以免被爆竹伤到。” “放这爆竹有两个办法。一个是你点燃之后把它扔出去。另一个是。你点燃之后,人赶快离开,躲起来。这很重要,你要记住。还有就是,这爆竹不管你用哪个方法,引燃之后,你人要赶快离开并躲起来。”王守义见马态点着头,还不放心,自家老爹不就是点头说知道了,然后不也受了伤。王守决定放一个爆竹,让马熊知道厉害。哦,是让熊二知道厉害。 “等会,我们拿两个去放,拿两个小点的去放。”王守义说道。 第二十三章 往南 在王守义的吩咐下。熊二拿了两个小点的爆竹和火种(烧着了的炭枝)。 熊二想拿大的,王守义不肯,那两个大的,有点猛。接近四斤,火药起麻放了二斤。可不能因为教熊二怎么用就这么白白的点了。 又来到老地方,远远就见到一棵百年树横在地上。 断裂处新鲜的样子就知道倒下不久。 两人来个到大树旁。 王守义指着大树说:“熊哥,这就是刚刚放爆竹造成的。”虽然说用爆竹炸断了大树有的夸张,其实主要是在树身钻了洞才会。 毕竟一人合抱大石头,钻个洞把火药要放进去石头都会炸成好多碎片,炸断一棵大树也不稀奇了。如果是绑在树身上估计得四五个才成。 熊二看着倒下的百年大树,摸摸怀里的爆竹,心想到:这威力真大,要是在自身上爆了……不敢想象,身子会炸成几段,或者分成很多块,血肉横飞,尸骨无存呢。 一想到这,熊二把拿着的火种离胸远了一些。 王守义指着前面另一棵大的梧桐树:“等会你在树上开个洞,把爆竹放进去,引线要露出来。” 熊二听了王守义的话,就照办。 仁叔说了,要听安排,要记往每句话。 走进打算钻个洞,熊二发现,这树有好多大大小小的洞,还正冒着树汁,新鲜着呢。 “怎么造成的,不像是虫洞,虫洞会显得比较圆,并且树下有木屑。这大大小小许多洞,还很新鲜,虫子可没这么快的钻洞速度吧。”熊二有点疑惑。 “这些是洞是爆竹爆炸,炸出的石子造成的,你别管,在这里开个洞就行,本来就被石头打出了一个洞,会快很多的。”王守义指了指树上的洞。 一人合抱的大树,直径约60厘米左右,这个符合实际。梧桐树长得快,不用百年就有一人合抱的树围,不过三十年到一百年的梧桐树树身大小差距不会太大,约在十到二十公分左右。百年梧桐一人合抱也合理的,毕竟这些汉子都一米八往上的个头,手臂有点长,直径80以内都算一人合抱。 梧桐种类也不少,就不一一多说了。 王守义望向山下,那小小的合围院子,显得像个小城堡(设定部落群居,公有集体制为主,成年后,满十六岁就要离开父母,到部落的公房群居,培训并为部落付出,贡献自己的力量。 群居男女分开,还有群居的孩子,指父母死亡或没能力照顾的孩子,部落要接管照顾。没人照顾的老人不多,与孩子群居,一边照顾孩子付出自己的一点力量。)房顶外围一圈是平的,隐约见到有人在上面走动。 四周也有不少房子,对比起城堡,就像汽车与烟盒。那些房子是成了家的人居住。 群居和分居的人数大约各占一半。 从山的中部看去,视线(直线)距离不过二里地,走起来却有五里左右,还是转弯不多的情况。 山路周围的树木都己砍掉,倒也视野清晰。这山路从这里延伸,一直到部落的城堡,挺像根带子把自己与部落连接在一起。 再远处就是群山(这里的群山意指山丘,不高的山,高度二百米以下的)。己是秋季,颜色斑驳,红的,黄的,绿的,黑点,在山中斗彩。 更远是目不可及的大河。大河从西面的十万大山奔流而出。王守义没有去过,不知大河有多宽,有多长。 王守义量想是极宽的,部落上有人说,大河从十万群山出,弯弯绕绕不知源头在哪里。河面宽广,划船几日不见对岸,要不是水在流动以为是大湖。 “一条大河分南北,不知道自己这面是南方还是北方。”其实王守义也有点懵了。 南面是河,自己这边以南北来分,应是北面。但东西大河分南北,自己这边有东西北三个方向,自己在河的北边。这是常识。 只是地理上区分南北有些不同,有些以江河划分,有些以中心(行政中心)区别,还有以地方(省市县镇乡等)划分。 而以大河大江分南北,王守义的方向在河的北面。 王守义思绪蔓延开来。 “几日不见对岸,人平视有25公里的距离。这河的宽度怕是超过百公里了。前世最宽的河不知道叫什么河了,记行最宽有270公里。不知这条河比地球的那条河宽不……” 河的那边又是什么…… 群山,平原,丘陵…… 王守义不知道。 兽潮主要是来自西面,从河的源头而来,这符合野兽的生存本能。廷河而下,或者是廷河而上。 而飞禽大都数是候鸟,秋季时北往南飞,春季又回来。所以北面,东面的兽潮小或都不多。 南面是河,除非是两栖三栖才会来兽潮。 看来兽潮的到来,除了气候变化,还有这些因素。 人类发展由北往南迁移,或是往东迁移。除了天气温暖的原因,还有是因为环境。北迁只会越来越冷,西方是群山,地势就不适合人类对发展的需求,更别说兽潮了。 往南? 王守义低头,往南这河可不好过。 “阿大,弄好了,你看看行不行。”熊二打断了王守义的思绪。 王守义看了看了,觉得还行。自己其实也不太懂。习武爱武之人对枪炮的热情只有那么多,刀剑棍枪还略知一点。 “记得我先前跟你说过的话吗,我先到那大石头那等你。你引燃后,一定要飞快的跑过来,知道吗?” “哦,看到我爹身上的伤没有。离那东西还有十米左右,趴在地上也给弄伤了。”王守义不放心,举例说明,把王中仁的事给说了。 熊二点点头:“知道了,看那些树洞就知道,刚才挖树洞挖到一颗小石子,一个巴掌深呢。”熊二知道这爆炸的厉害,虽没亲眼所见,但现场看到了,倒下的大树,以及树身上的孔洞。都表明了这小玩意儿的厉害。 依言而行,王守义在大石头后躲了起来。 …… 熊二兴奋的把炭枝拿在手中,就等着点爆竹。 见下爆炸的厉害,听听打雷般的炸响。 王守义那边一挥手,熊二就点了。 “小命要紧”见点上了,熊二撒个脚丫子就朝王守义这边飞奔而来。 王守义目瞪口呆,二十多米呢,这么快。反正刘翔也只能在后面吃灰。 “你是飞人”王守义问道。 “飞人?是什么人,没见过。怎么还没响。”熊二抬头。 王守义一把拉下,拉不动:“把头放下。” “砰” 一声炸响 雷神发怒 群山回响 …… “好了,可以站起来了。” 熊二起身,刚好见大树l倒下的一幕,把周围的花草树木全部压断压倒。周围没压到的,小点的草木也倒的倒,翻叶的翻叶。 爆炸后,一定范围内的花草树木全变了样。 第二十三章 再次试炸 “看到了没,这就是爆竹的威力。”王守义说道。 “看……看到了。”熊二吞了一口口水。 “这威力好大,好大。那树都炸飞起来了。” “要是我不跑,怕人都没了。” “嘿嘿……要是用这个收拾熊大,塞它嘴里,怕是立马死翘翘。”熊二不忘那个“罴”的称号,估计上心了。 “战斗的熊二”王守义心中的想法。 “还有,熊二,下次不要把头抬起来,我拉不动”王守义说一句。 “嘿嘿……知道,知道,我啥都不露。”熊二估计还在震惊爆炸的威力和杀熊大的幻想中。眼睛直直的望着前面。 王守义,马上要准备第二次试炸,考虑到是投弹爆炸,这此东西王守义也不懂太多。 平投,抛投,高投,前世一些乱七八糟的一些理论,也不知道怎么说,反正依王守义想法,就是扔多远而已。 考虑到不能控制爆炸时间,只能估计7个数的时间,所以就是扔出去,等它爆炸就行。不过这些也要考虑一下,总不能扔水里吧。 王守义决定先上熊二找了几块石头扔扔看,看一下熊二的准备确度和扔的距离,还有反应如何,结合这爆竹的特点,再考虑怎么扔。 这么个危险的东西,当不能当做扔石子一样随便玩,浪费了是小事,安危才是大事。 熊二三大五精,力量型的人,距离方面倒不用考虑,这东西点火后,顶多在50到70米的距离就会炸的。但是飞远了会在空中爆炸,威力自然会小一点,除非是对会飞在天上的鸟群,在空中爆炸才会有作用。 看这熊二的反应,点火后那反应之后跑的速度,估计反应也不慢,能参加秋猎并能安全返回,反应慢了怕是早在丛林中被野兽吃掉了。 所以,最应该考虑的方面就是准确性,看看熊二的定点投物的精准度如何。这东西火药装得多,而且还放了碎石块,杀伤的范围也不小,五米内就跑不掉,十米内基本上也会受伤,二十米很大的机率会受伤。所以定点投弹能够控制在五米的范围就可以了。 距离方面嘛,七秒的时间,一秒到二秒的反应,还有五秒,可以把距离放在五十米以外,六十米以内最佳,基本上不会对自己造成伤害,除非运气太差,刚好碰到了,但应该不会有性命之攸,顶多受点伤。 想好了,王守义就让熊二找了几块一斤到四斤不同重量的石块,甚至是相同的重量的木头。 不细说了,一翻试验下来,王守义满意熊二的反应和投掷的准确性。 勇士,猎手,特别还是其中出色的人,除了身体素质好,还得反应快,准备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熊二很合格。五十米的精准性基本上控制在一米以内,多试几次还会更小。 王守义也不想想,原始社会最顺手的武器就是石头,这石头扔得不准,就是好比厨师不会玩刀,枪手不会用枪一样。能不准吗。 王守义同熊二说了一下,扔爆竹的几个要点,基本上就规定死了,扔的距离只能在五十到六十米之间,点燃后一定要在第一时间扔出去。扔出后,哪怕五六十米的距离,也要离远一点趴下或者找到地方躲起来,以防万一嘛。至于太近,低于这个距离,一般来说是伤乱伤已,除非有遮挡物足够结实,让熊二自己看着办。 又来到树林,王守义找一了一处比较合适的地点,周围都小点的花草树木,相当于野兽的样子。只要爆炸能把那些小树炸伤,基本对一般的野兽杀伤力也就够了。 这次不用王守义多说,王守义找了掩体,熊二跟了过来,太约五十米的距离,熊二在前面,把爆竹点燃就扔了出去。 王守义一看,把头低了下去,熊二也躲在了后面。 “砰”一声炸响…… 王守义和熊二就跟过去看。、 在地上爆炸的威力比起之前的定点打洞爆炸差远了,场面没有那么大。也就是炸点有个不小的坑,周围的花草树木炸得向处翻倒。 不少树的枝都断了,有些太小树都断了,大点的树上也是洞洞不少,深度不一,不过范围有点到,最远的地方都在七十米开外了,不深,但石块也打进了树身。 王守义判断了一下,石块太大或太小对爆炸的威力有所影响,多重的块最佳呢,大概在手指大小最合适,有棱角肯定也圆的好。这点以后要改进一下,把碎石的大小缩小在一定的范围内。 熊二还想在更远的地方找一些爆炸造成的树洞,王守义喊住了,不能拉,反正也拉不动啊。 更远的地方就算找到了,肯定也没什么杀伤力了,七十米的距离这都比得得小手枪了,毕竟近半斤的火药,量不少了。 王守义想想那两个两斤,重到四斤的大爆竹,那威力得有多大。王守义自己没法估计。 熊二现在是对王守义佩服得不得了,问王守义是怎么想到的。王守义没有回答,这个怎么说呢,连成份都告诉熊二了,就差一个木炭,相信只要打开一看就明白了,差得只是比例和提纯消石和黄硫了。 “这熊二心还是细啊,爹和娘都没有问我是怎么想到了,这家伙就想到了“王守义不知道自己该不该藏一点,别表现得不像个原始社会生活的人。 其实王守义对熊二也很佩服,身手好,力量足,反应快,格斗方面放在现在就是一个超人一样的人物。突然想到八极拳,这种拳法该不该教给熊二呢。 王守义其实有点害怕熊二,害怕这家伙学了八极拳法后,自己打不过他,熊二的身体素质太好了,学好了八极这种拳法,其压迫性还要上一个大台阶,杀伤力要上两个台阶。不是王守义看不起原始社会的武功,而是目前看到的,所知道的,除了火老那神秘莫测的热流,其它方面的表现在技击这方面还是太粗糙了。 王守义突然笑了笑,习武之人怎么会怕有人比自己强,有比自己的强的人,就有目标。让自己变更强,打败比自己更强的人不是更有成就感吗。 武,应该永无止境,永攀高峰。 武,应该是不服输,不怕强,这是一种精神。 自己又何必害怕,待来日把熊二当做对手,打败他,证明自己不会比谁差。哪怕是火老,那些自己不知道的领域,也要想办法做到并超越。 武,这种精神只要在,就有无限可能,创造奇迹。 第二十四章 吃货的本质和素质 吃饭了。 五个人围着桌子而坐。一人一个方向。 王守义同马翠花坐一起。 …… 做母亲的,对自己的孩子总是忍不住的想要管想要照顾,哪怕这孩子很懂事,哪怕是长大成人了。 这是父母的心思,这是父母的爱。 …… 哪怕是平常的日子,也是王中仁和马翠花对座,王守义总坐在马翠花的旁边。 熊二呵呵一笑:“好久没有吃到花婶的菜了,想死我了。” 马翠花笑着说道“想吃就来,缺不了你一口吃的。” 王中仁也说道:“都是一家人,想吃就多吃点。” …… 王凤冲着熊二一笑,轻声慢语的说道:“熊哥,都是平常的菜,你看看哪个是我做的,能吃得出来吗?” “嗯”,有情况,好像自家姐姐对熊二有些别的东西啊,有火药味啊。”一开口,就让这熊二偿偿哪个是自己做的菜?王守义很细心,一下子就体会出姐姐王凤话里的意思来了。 、“那好,那我就偿偿,咱家凤妹子的手艺。”熊二也不客气,动起筷子来。 这些竹碗和竹筷还是姐姐王凤做好,交给马翠花带回来的。用了有一些日子了。 熊二见面前的竹碗和竹筷“:凤妹子的心一直这么巧,这刀工一看就你你削的” 说是家常菜,就是家常菜,不过确是很丰盛了,在王守义的要求和提点下,样式有些改变,不再烤的和煮的了,还有蒸的,凉拌的。马翠花的手艺确实不错,做得味道都比较好,看着菜,那莱得香味就飞快的钻进鼻子里,勾得熊二的胃口太动,就差口水横流了。 …… 鹿肉是烤好加了调料的,切得有些薄。放在一块木板上,一大堆。配上一些青菜加上调料,红的青的绿的白的,煞是好看。 一个大土碗,底下一张绿叶,装着炖好的兔肉,红汪汪的,加了香料,这只兔子怕是有点大,这么大的土碗还冒了尖。 还有一鱼汤,这个其实才是珍贵的菜,不是因为鱼贵和稀少,而是没有钓杆和网,很少有。鱼也是小鱼,这是王守义让马翠花做了渔筐放在池塘里沉的。 主食没有特色,不过却比部落其它人好多了。只麦子磨成粉,做成了面饼,吃起来方便多了。部落的主食直接就是麦子煮熟,一粒粒的,没啥吃头,就一个香味,图个肚子饱而。 只有给孩子吃,才会将麦子磨成粉。孩子才能吃到面饼,面汤。 至于青菜,一种不知名的野菜,王守义也不认识,前世在地球很少吃到这些,有像是白菜,不过却小了不少,比较嫩,口感不错,王守义很喜欢,主要是吃这青菜,能感觉到其中的能量,一个很神奇的菜。不比肉少,说得是含有的营养或能量。 马翠花管这青菜叫“香叶”,这青菜煮出来很香,吃起来很爽口。能生吃,也不错。 熊二,每个菜都夹了一下,偿了偿,眯着眼睛的样子,好像对吃的很有研究的样子。吃完后,点点头。 煞有样子的评价道:”这味道比以前更好了,好吃了一万倍,香料,都浸煮入了味,好像还做过了一些处理,盐和辣椒恰到好处,比如这鹿肉和兔肉。肉的香滑和弹性都到位了。鱼汤没什么腥味,很鲜,盐也放得少,而且汤很清,应该改变了不少的做法,这道菜是口感同以前相比,改变了太多,只突出了一个鲜香。香叶像是煮的又不像,应该是过了水就捞出来了,而且应该这水应该加了什么东西,虽然香叶上很干净,但味道不是原味,较以前有了些改变的。“ ”这些菜的味道有了太多的改变,我一下子还判断不出哪个是凤妹子做,容我想想“熊二说道。 王守义听得熊二这么一说,虽然自己不是吃货,但对吃还是有一些理解,熊二这些评价和判断还是很准确的,虽然有些粗糙,但有理。在这个时代能吃出这么些东西来,也算是一个对美食有研究的人了。 王凤可不放过熊二:“熊哥,你就说说呗,说错了又不怪你。“ 熊二想了一下,眼睛里有股光芒一闪,看样子是有不少的把握:”这四道菜,没有一个是凤妹子做的。我说的是一个人完成的。只有香叶这个菜,凤妹子动手的比较多。其它的菜,这鹿肉和兔子肉,看切口和刀功是凤妹子切的,不过好像进步了不少,整齐了不少,大小厚薄都一致。凤妹子,你看我说得对不对。“ 王凤不高兴的白了熊二一眼:“说错一次,你会死,没意思~“ 王守义对这个有点好奇:“熊……哥,你这是吃出来的呀!“王守义看了看菜没发现什么特别。 又不好意思叫熊二,犹豫了一下,跟着姐姐的叫法,叫熊二叫了声熊哥。 一顿饭下来,王守义发现这熊二才是一个真正的的吃货,又极有素质。 不挑不捡,吃饭虽然很大口,但都是嚼了一下才咽下去,一般的饭量大的汉子,特别的练武的人身体的需求比较大,吃东西的速度都很快的。除非到了练到一定的程度,对吃食的要求高了不少,才会细嚼慢咽,充分吸收食物中的养份,而且这些食物都比较珍贵。 不过对这货的量,王守义有点吃惊,都说练武的人饭量大,加上不是炒菜,相对前世地球的做法,油水少了一点,饭量会大一点。比如王中仁一顿吃的东西是普通人的二到三倍。但肉食这么多,大家吃完饭后,熊二一个人就全部包了,起码是王中仁的二倍多,这相当于前世地球普通成年男人的五到六倍的饭量。也就说一顿饭吃了**碗饭,加上那么多菜,一个人基本上吃了一半还有多。 王守义想到,能吃才能打才能挨,这也是练武之人的一个通病,不能吃的人,基本上不能打。这是一个能量的本质,练武的人消耗大,吃得也就多。特别前期打底子的时候,又练外功,这运动量海了去了。 比如一个出拳就是上千次,出腿也是千次,跑步,深蹲,马步,套路练法,等等。练武没有捷径,全靠苦练,熟能生巧而已。 哪怕是内家拳法,也有相应的外功和练法,打法,一定的时期,运动量也少不了。由内而外,先了解自身,再跟据自身针对练习一些外功,达到可以发挥自身力量的方法。 练武的人有句话这么话,一顿饭能吃一头牛,就说明练武之人能吃。也是穷文富武的一个基本原因所在。不过放在原始社会,穷文富武就是一个笑话了,只能看你能不能吃了。 总体来说,王守义对熊二这个吃货的形象还是不错的,吃的时候没有想象中的粗糙汉子的感觉。一个有素质的吃货。 第二十五章 八极贴山靠 王守义决定教熊二八极,只为让熊二变强,然后再打败他。 穷文富武是后世的说法,而在这个时代,没有贫富的阶级的。 练武在这个时代要看根基为其一。 何为根基,身体素质就是根基。就如玄幻小说中的体质一样,体质好的人,修行速度快,达成的成就也高。 其二,就是悟性。 这悟性很奇怪,不是聪明人就一定有很高的悟性。少年时头角峥嵘,老来一事无成的人也不少。悟性的来源有很多种。游历之中有感悟的。与人交谈之中有大收获的。有靠自身的智慧想通的。也有勤炼千遍,其义自通的。不一一说道。 习武有句话,投师不如访友,访友不如动手。这是快速提升自身武艺的朴素真理。 大慨悟性就在这句话中。这是王守义对悟性的理解。 自己苦练十余年武艺,也仅仅是打下武艺的基础而己。就像从小到大读了十几年书一样。 真正的成长是在王守义感觉学有所成或者说靠自己炼习己无多少长进之后。想方设法拜访各地武师,交谈切磋。然后再打地下擂台。 就像到了一个境界,就要做不同的事情打破原有的境界一样。 没个习过武的人,当然是找师傅,懂点练武知识也要找功法。这是第一步。 第二步,就是访友切磋。练有所成,苦练己无寸进,或者没多大的进展,那就要去开开眼界,打开思路。有点像是影视中的一个桥段:在你习有所成,特下山历练。 第三步,就是吸收,凝练,整理,归一。在历练中不停的吸收对武艺上的知识,炼习,打法,经验等等,凝练到自己的武艺当中去。当达到一个瓶颈就要整理,整理就像搞卫生,垃圾扫出去,房子要干净整齐,一目了然。而归一不是整理后就能达成的,好像一个家庭主妇十年如一日的收拾房子,突然有一日,脑子一回忆,房子里的哪个柜中的哪有抽屉有一把钥匙,是什么形状的都清清楚楚,这是归一。 王守义见熊二的根基好,且理解能力也不错。吃苦耐劳更不用说了,这个时代没有懒人。这就是一个习武的好架子。 原始时代,人类的生存环境相对前世是极为恶劣的。人生存的本能特别强,武力值也相当的高,但对武艺,拳法,脚法,刀器,劲道等开发还在初步阶段,开发和发展的空间特别大。 如果熊二学了八极,对自己来说就是一个磨练自身的好陪练,甚至是一个好对手。这才是王守义教熊二的真正想法。 借口很好找,顺便找了一个理由,熊二放下了爆竹就跟着王守义过来了。 王守义打了三套八极拳,有套路,有练法,有打法,各一套。小小的身子,也些方面不尽人意,让王守义有点不满意。 态二一看就入了迷,对于任何一个能提高自己的武力值的地方,熊二都特别敏感。 熊二闭上了眼晴,王守义练八极的套路,练法,打法,迅速的在脑海中变化,再变化。如遇凶兽,把其中的东西提炼出来,再一一精练,变成自己的东西。 良久,熊二睁开了眼,没有说话。摆了一个八极起拳的架式,然后慢慢调整,打了第二个架子,再接着第三个,第四个…… 熊二打的都比较慢,好像在适应在琢磨,一套几分钟能打完的,竟花费了半个小时。 王守义一个功作也没有放过,熊二打的八极有不少改变,倾向于撕杀的方面多一点,而且大开大合不留手,猛烈刚劲势如虎,这熊二像是……像是一个遇神杀神,遇佛杀佛的魔王。 王守义身小但眼光仍在,前世多年的经验,发现熊二的这八极如在打斗中威力更大一些。就是八极拳的本意,就三个字的意思,拳打四面八方极远之处,敌莫能近身。 而王守义最看好的八极贴山靠在熊二的拳脚中影子并不多,可以说完全的没有。或许熊二替意识当中,与野兽凶兽搏斗一是尽量避免贴身打斗吧。 贴山靠,靠山贴,贴山倒。这一个打法,极为凶险,要近身方能使用,一贴贴死人,一贴能把院墙贴倒,可见杀伤力之强。 当然习武是为了变强,但还有一个说法,习武是为了以弱胜强。 贴山靠这一杀招就是以弱胜强的打法。当然,自己比对敌人强又何必冒险去用这招呢。当敌人比自己强大的时候,这一招就能出奇制胜,以弱胜强。 练武通兵法,对敌时,先是欺心诈意,调动对手情绪,破坏对手的心态。己方强也可以以势压人,以势欺人,让对手十成功夫发挥不到八成。 打斗中除了拳脚,更有示敌以弱,一招制胜;或奇正相合,出奇制胜;游斗时,更是敌退我进,敌进我退,敌疲我扰的游击战;或步步力营,全力逼进,压缩对手空间;更厉害的,能让对手顺着自己的意思,牵着别人的鼻子走。 王守义相信熊二能够看出贴山靠的这一杀招的杀伤力。但竟然抛弃不用,那就令人好奇了。 王守义开口问道:“为什么不用这一招。”是就打了一个动作。左手插眼,矮身左闪,向前一扑,转身起立,双手在胸前打开,再一蹲一靠。 这有说法,左手插眼可虚可实,主要目的是为了调动对手防守眼睛,并封了对手的视线。 矮身左闪,当然也可以右闪,。这个两个动作,都是防备,逃避打击的用意。对手打左面我就矮身右闪,对手打右面我就矮身左面。 向前一扑,也叫钻身入怀。 转身起立,有两个用意,一是转身就用背部对着对敌人,因为背部的抗打击能力强,这是防守。二是起立,这个是攻,攻敌人下巴,下巴是一个弱点。起立就是用头顶敌人下巴。 双手在胸前打开,这是防,防敌人抱住自己而己。 最后的一蹲一靠,就是攻了。蹲是防,防起腿,也是跟进,防人退,压着对手,但最后是为发力蓄劲。最后一靠就发力打出了。 一个杀招,就简单的几个动作。这文字只能解释其中一二,如有不同变化,那么也有所改变。这解释就是理想中对敌的一个打法套路,也可叫连环打,套招……等。 简单的讲一个变法,矮身左闪,敌欲后退,趁敌后退,重心向后,就向前一扑,钻身入怀,可用拳,用肘,用头,用肩,撞上去。 那么这还是贴山靠吗,是。也是贴山靠的变化。不用去想用那个部分去打,或打哪个部位,才叫杀招。 什么叫杀招,简单点说,有杀伤力就行。 那一个有名的杀招还能有变化,不是一招一式有模有样的吗?杀招有练法,有套路,这些就像一招一式的定数。而杀招的打法就千变万化了,在于使用的人临敌时所用了。 一招鲜,吃遍天,这句话原本是用于厨师的。但武之一事,也可以形容,一招鲜,打天下。练好了这招贴山靠,也可以一招鲜,打天下。就如郭云深半步崩拳打天下。 贴山靠是八极拳威力最大的杀招是有原因的。因为在练拳时,经常靠树靠墙靠桩,练习数十年,每天近千次。再把这本能化为杀招能不厉害吗。 第二十六章 武之意 熊二见王守义的动作,想了想:“不适合我,弱的我自然以拳杀之,强的犹如熊王,这一靠,威力虽大,对熊王来说还是不够。” 王守义有点失望,熊二的身体素质练好八极,怕是能正面刚熊王的。如能练好贴山靠,打实了,对熊王的伤害是成吨的。对,成吨的伤害,不是形容。 五吨的熊王,是什么概念。也就是五个立方的体积,相当对一辆小车,就像面包年差不多,高度在五米多点。 这贴山靠,靠的是熊的下阴,正是要害,死穴。熊二竟然说不够,难道要拿把刀从熊王下体刺进去才行? 王守义想劝劝,却又不知道如何说好,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比如太极拳就有孙氏太极拳,杨氏太极拳,王氏太极拳,陈氏太极拳等等,人学同一种功夫会有不同的结果。到了一定的程度就会形成有自己风格的的拳法。 熊二练武也天赋,希望熊二有一天能创出马氏或熊氏八极拳。 王守义还想说一些拳理,但一想,说个屁呀,什么八形八意八劲八方……说多了,估计反而会把人带进死胡同了。 而且态二的领悟能力强,能迅速吸引八极拳中的精华变成自己的,并不比自己姐姐差,甚至还强一些。再加身体素质好,肯定能有所成就,但还是不是八极就不知道了。 但不管如何,习武要明意。就像你为何要习武?习武的目的是什么一样? 明意有什么用,玄幻小说中的刀意剑意拳思,这些都是武意。明意即明心,这明意是习武时不断改变,不断深入,不断坚定的。如果明了意对于自己练有极大的好处,是练武力量和意志的源泉。 态二习武的目的或为什么习武,王守义好奇。固然部落的人习武是成年谋生的一个技能。但没明意的人练武达到一个程度过会松懈,没有什么长进的。而且不是发自内心的明意,同没有明意差不多。 王守义失望是遗憾熊二对贴山靠的不重要。但对熊二的各个方面仍极其看好。 “熊二,你为什么练武。”王守义问道。 “变强。”熊二握了握拳头,很肯定的回答。 “为什么要变强。” “杀虎” “为什么要杀虎” “报仇” “为什么要报仇” “它吃了我的父母” “你为什么要替父母报仇。”这话一问,王守义都有点不好意思,为报父母之仇的孩子还要问个为什么,这个问题残忍又不近人情。 “父母恩,岂能不还,但还不了,唯有杀虎,以报养恩。”熊二语气有点伤感。 “熊二,你习武是为了变强,杀大白熊报仇,报父母的恩情。是吗?”王守义再问了一句,只为点明熊二的心,就不打算问下去了。再问可能有益无害,无穷无尽的。 “嗯” …… “熊二,刚才三套拳都是一套拳,你能看出来吗?”王守义在提醒态二。 “嗯,是一套拳?有些相通的地方。但为何要这样?”熊二有点不明白。 “第一套,是练法,可循环往复,首尾相连。练法就一些训练的东西。像跑步一样,可以强身,也可熟悉自己的身体,以及动作的运用。练没不伤身。” “第二套,是打法。也就是实战对敌所用。打法有些东西会让身体过度的损耗,也就是伤身。就像我刚使用的动作,在对敌时,劲遍全身,那往前一扑,你若全力而为,可能是几米的距离,直接撞过去了。想想你200来斤的身体撞过去,用肩用肘用拳撞在对手的一点上……非死即残啊。当然力是相互的对自己也有伤害的。所以打法很少练的。” “第三套,是套路。是打法也是练法,你不用学,只是一个思路而己。打法和练法一样的套路拳法,杀伤力降低了不少。第三套只是提供一个思路,就是普通的打法组合起来的形成连环打套路。你可以根据自身的特点和战斗时改变运用。” “重点说练法,练法是打法的基础。刚才的练法,只是练法中的一个部份。练法有站桩,步法,排打,靠桩靠树靠墙,日练千遍的出拳出腿重复性练习;细点还有拨筋正骨塑形药浴药食等方面配合。” “我刚刚打的练法,是基础打好了之后,提升和保持自身武艺的一个方法而己,前期初学者跟本不用。” 熊二第一次听到这些练武的理论,一个全新的世界在心打开。 熊二没有去探索这个新世界,而是问了王守义。“什么是排打。” 王守义回答:“排打就是挨打,不过有方法。不是一开始就挨打的。以练手为例,先炼出拳出肘出肩,可以击水,击沙,击土,击木,击石,一步步的来,逐渐强化手臂的每一个部位。再往后可以让人以拳击之,再逐渐增强,适应后,用木棍击之,同理,再练下去,就要换成铁的了。排打练好了,以前别人全力打你拳可能会疼半天,练好之后,别人全力打你十拳,你没事,别人却手痛。” “还可以这样练。平时练习,都是举重,跑步,对打,练拳练腿。只是这些练习只能保持我现在的武力,对提升自己却没什么大的帮助了。你教我练法,可好。”熊二一脸兴奋,看到了一条变强的路。 “哈哈……我教你,那我可就是你师傅了。那你可要听我的话才行。要不然我不教。”王守义也没摆谱,把自己当孩子,不,本来就是孩子,乐呵呵着,也一脸兴奋。 “没问题,拜见师传。”熊二为了变强,可以放下一切。只要能够变强叫声师傅又如何。就阿大刚刚的提点叫声师傅也不为过。 王守义也没矫情:“教你可以,整个冬季都闲着呢。你先练下练法,待兽潮过去,正式教你,要准备的东西不少,还需你出不少力。毕竟我年纪小,有很多事不方便。” “好,没问题,过了今日,明早我就要出发,等我回来就开始。”熊二期待变强的那一天。 第二十七章 练法打法提点。 第二日,熊二走了,王凤要走,却被马翠花留了下来。 一是很久没见,一家人一起聊聊天,二是那熊掌还没吃完呢,本来打算叫王凤过来一起吃的。 王凤也没说啥,一家人就是一家人,自己那口子还在秋猎没有回来,自己在哪都一样。只是孩子小,山脚下避风,暖和一点。 不过看到那炉子,也没问题了。炉子是地炉,搬回来后,王守义想到,同王中仁说了一句,其实就是炕,睡在上面很暖和,又没有废气,冬天用挺好的。 厨房也不错,不像之前,就是一个棚子,现在也厽了泥砖,砌了灶,用着也方便。 孩子有马翠花帮忙带着,自己也轻松不少。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因为自己的弟弟,看到家里的改变,同母亲聊天时发现,这些全是弟弟想出来。真不知道弟弟的脑子装了什么。 听娘亲说,前几天弟弟魔怔了,老是发呆,不爱动,也爱说话,有时叫他都没反应。怕是太孤单了,自己这个姐姐也是从小就抱着的,可以说爹娘一忙,都是自己带的。从刚刚出生一直带到自己嫁人。算算时间也有二年了。 都是些家里的小事,琐事。冬季即将进入,人也就闲下来了。 送走了熊二,王凤就陪着王守义。 见到了王守义练太极,练形意,跑步,出拳踢腿。一板一眼,有招有式,有模有样。虽然年龄小,有些方面显得稚嫩可爱,但己有些火候了。对自己的启发也不少,可以借鉴的,明年开春之后的春猎,自己也要参加的,也就是近一点的地方,打些野鸡野兔,当然也有野猪,野牛,野羊,豹猫等危险的家伙。 王守义的是练习,主强身,对打斗的打法不多,不比之前在王凤那里演练的咏春和谭腿,那些是打法是杀招是套路。 但练法对王凤来说何偿不是提高自己武艺的另一个办法。以练法强身,增强打法的适应性,可变性和杀伤力。 王守义练完,王凤就开始练。 王凤练的是打法和练法结合的兽拳,较之前有所改变。比较之前的凶狠有余,灵活不足,己是均衡不少,己渐大成之意。看来这十几曰姐姐王凤的进步也不少。 自己前世访师切磋打擂台,对于打法见识较多,但对练法所知却不上打法。毕竟练法涉及的方面比打法更多,针对打法的炼法更是密不示人,莫说旁观不行,就是你得了练法都可能遭到打杀。 练法比打法在门户内比打法更重要。打法只要比斗总会示于人,就会让人知道。但人知道了却使不出来,徒有其形而己。没有练法杀招就不是杀招了。 八极的贴山靠,郭云深的半步崩拳,黄飞鸿的虎瓜无影腿,这些有谁不知,但又有谁,有几人能达到其高度,甚至是打斗中使出来呢。这就是练习的重要性。 前世的社会进程文明程度,导致很多练法公开并改变,但也能追寻一二其中密技的练法,但有所成就者,可用亿分之一来形容。可见炼法重要性和隐秘了。 哪怕公开练法,这些杀招的练法还是保留了下来。 练法是武功的根本,对门派的重要性超越性命。 能看姐姐王凤的练法,王守义可是没放过。 王凤练完,收了功,笑着问王守义:“你看出了什么。” 王守义想了一下:“灵活了不少,但有些劲道可增强一下。而且打和练同法,对你武艺的提升不大了。你要琢磨出为打法而生的练法。” “练法?,打法?你刚才的拳是练法吗。我看到你的练法好像是在提升自己的身体,里面的……嗯,打法不多。我的兽拳改变了不少,但提升到这种程度己是瓶劲了。弟弟可有办法。”王凤慢慢的说着。 “姐姐是女子,走轻灵路线很适合。你的兽拳,有咏春寸拳的快准狠,也有谭腿的影子。要提升的话到有一些法子。” “你的寸劲伤害虽大,却不致命只是打在身上有些痛而己。这个就要增强和改变了。同样的寸劲打在人或兽身上,在不同的点,造成的效果就不同了。你在准字上面下功夫,寸劲专打要害,那人你受的要害全部找出来。把人与兽的要害多找出来,加以熟悉和练习,这是其一。其二就是练习,劲道是活的,找到最适应的杀招的练法,把劲道的杀伤力最大化也可以。同样一拳,腿腰脊椎肩手一同发力肯定比单一手肩发力要大一些。还有就是你出拳是平出,且变化不多。”王守义一一指出。 “我演示一下出拳之后的变化。”王守义说完就做了几个出拳的动作和变化。 很简单的,平拳变了中指骨节突出的冲拳。还有平拳打到人之后旋转,拳上指节分开,打到人之后扭转。 王凤看了看,马步一蹲:“试试。” 王守义再次把刚才的出拳在王凤上使了一次。 中指骨指突出朝肋骨的位置一击,王凤明显的脸色微变感觉到了痛疼,不过还是马步站稳,一动不动。 王守义复又使出翻拳,在击中王凤小腹,猛的一下旋转180度,把肉都绞在一起。 刚想再使骨指分开的捏绞之拳,王凤就起身退了。 用手揉了揉刚刚必打的地方。王凤惊呀的看着弟弟,三岁多点,打在身上都感觉到一些痛疼,比平常部落里的孩子力气大了不少。 而且这些细节的改变,大大增加的拳法了杀伤力,甚至二次伤害,三次伤害。 王凤相信,第三个方法,自己去用的话,可以一拳打下对方的一块肉来。有些地方在一绞之下,肉会撕裂的。 王守义前世看武侠片中,一拳打去不掉肉,老只是飞出去,感觉很奇怪。换自己来打哪怕不掉肉,也会打得你定在原地。自己一拳之后就是震,也就是暗劲,会造成内伤的。看上去皮肉不损,内脏却受了伤。 王凤对弟弟伸了伸大拇指,表示赞叹。 王守义笑笑,还有暗劲没同姐姐细说呢。 之后,王凤和王守义两姐弟就讨论一些练法,比如立桩练拳脚步法,沙袋的制作和使用,一些练习通常用的东西。 第二十八章 人虎相斗 王守义这边都是些日常。 而熊二己出去七日,前两天就找到了队伍,把王中仁的话带到,众人就只留了一些猎物做粮食,其它的,找了一个山洞就封好。如果可以,冬季再来拿回来,反正这天气放上十几天不会坏,如果雪下得早,怕是能到开春。 把食物处理好,大量的血腥味就传了出去。若是以前,众人肯定等待,布置陷井,好好的杀一波借物。 今年有兽潮,要拿大量的消石和黄硫回去。 那地方还是挺安全的,黄硫的味道没有野兽喜欢。 北方六支小队,六十三人,加上熊二,一共六十四人。个个都是汉子。虽比熊二矮些瘦点,但也有七八人与熊二差不多。 北方较其它方向荒凉些,植被也少了很多,视野开阔不少。但原始社会的时代,参天大树也是不少,多灌木杂草。 野兽都是些牛羊狼兔鸡之类的较多,少见的虎豹也能遇到。这个方向算是除了南面,危险最低的方向。 这不就遇上了。一只剑虎。 众人拖,挑,杠,提着众的消石和黄硫,行走了大半日,都有些累了。 早一日,就发现了这头剑虎的踪迹,但众人不想担误时间,就没管。如果来回快的话,还能再取一次消石和黄硫。 这东西可是宝贝,竟然击退兽潮。 熊二交手中的东西交给一个汉子:“这东西给你,怎么用跟你说了。后面那只剑虎交给我,你带着大家往回赶。” 熊二很想试试八极,以前没这东西,自己也能收拾剑虎,哪怕这头比较大。但自己也提升了不少。 这几日,熊二趁休息的时候就练练,体悟良多。 众人也没多话,继续前进,熊就站在原地,连骨刀都没有拿出来,静静的等待。 而心里熊二却思量着怎么杀死剑虎。 剑虎,又名剑齿虎,体重500到800公斤,下额有两颗僚牙突出近二十公分。全长近八米,尾长三米多,体形虽大,却显瘦,灵活的猛兽,在北方这一区域是顶级的掠食者。 攻击方面,有扑,撕,咬,挠,鞭等手段,一般是综合发力,特别的地方有两个,一是那剑齿,可以刺,二是那虎尾可当鞭子,比之一般的虎豹强了不少。 一只剑虎对十来只的狼群可不放在眼里,冲上去几个杀招就能灭一半,估剑虎在的地方,极少有狼群。 哪怕是上百的狼群,若是与它抢食,剑虎也要斗一斗。这体形在那里,搞死几只狼一跑,狼群也追不上只能吃灰。 体形大了,隐蔽性不高。所以捕猎的技巧,耐力,都是能手,且速度快。被剑虎瞄上的猎物,少有逃脱。 思量间,熊二就有了方案。 待众人走远,剑虎停留了片刻,见只有一个留下。饥饿了一天的剑虎跳了出来。 这些日子,那些人类,四处捕猎,自己都没好好的吃上一顿,可恶的人类。年年过来打忧虎爷的生活。 一定要杀死这个人,给人类一个教训。这是剑虎的怨念。 剑虎很奇怪,那人因该发现了他,但竞然没有跑,好像……好像在等它过去。 疑惑的剑虎虽然感到奇怪,以前一个人遇到它的时候,都会呼喊奔跑,但不跑不是更好吗。让人类死在虎爷的利爪之下吧。 人虎的距离越来越近,相距只有十米,这是一个安全距离。 空气似乎沉默了不少,人虎之战,即将爆发。 态二仔细的打量这剑虎,体形庞大,估约着有近800公斤,剑虎之中的虎王。 剑虎有个习惯,猎杀前观察自己的猎物,以便自己用最少的力气捕杀猎物。 眼前的人类较其它人,明显强壮不少。而且不害怕自己。 眼中没有恐惧,没有慌张,反到有些惊喜。 “吼……”剑虎有些愤怒,从人类眼中看到了自己捕杀猎物的眼光。这人类把自己当成了猎物。 一声虎吼,相距十米,熊二感受到了剑虎的愤怒。 虎不动,我不动。不动相距十米,便没有杀虎的机会。 态二开使调动剑虎。朝前走两步,剑虎很慬慎,退了一步。 朝左边移动,剑虎便头朝右转。继续左边移动,剑虎的后肢也在移动,使终让熊二在自己的视线和正面攻击的范围内。 正面攻击范围,也就是攻击力最强的范围。 熊二慢慢的左移转圈,轻微接近剑虎,见剑虎后肢刚离地,便迅速的朝急走两步。 剑虎吓了一跳,因为熊二要攻击自己。赶快停止脚步,往向急退。 人虎在林间游走,寻找对方的弱点,观察对方的不足之处。 王守义看到的话,就会说这是比武开始后,双方在走台,或走场。 目的就是试探观察,脚法灵活不,也就是下三路如何。手肩眼三者调动是否一致,能否快速的做出反应防守或者攻击。又或者看对方对哪些部分防的严,这可能是对方的弱点。 在这一过程中,没有破绽一说。练武人所讲的是弱点,就是对方防守松懈的地方,又或者防守最严密,自己练排打没有练到的地方。当然也有对其功夫的深浅做出判断,敌弱我强,可正面刚。敌强我弱可游斗,可打消耗,可诱敌,可出奇制胜。 游场就是分敌我形势,做出判断,用最适合的方法打败或击杀对手。 熊二试探出来了,剑虎对距离的把握不准,自己在轻微接近时,没有后退。左转圈,右转圈过程中,后肢的变化不足,不是灵活。而且自己吓了剑虎几次,剑虎开始爆燥,不断的低吼来应对自己。 只是距离还有八米,自己一跃,也够不着。而剑虎一跃却能打着自己。还得继续接近或让剑虎爆走先攻击,方能靠近出手。 剑虎与熊二游走,被熊二吓了几次,愤怒不己。不过仍未发现人类熊二的弱点,开始接耐不住,没有发现弱点,就用自身的优势打对方的劣势。 剑虎,身形庞大,有爪牙之利,更兼力气强于人类,正面的攻击必定不是人类可以接下的。 人虎越来越近,空气都凝结。周围的虫鸣也停了。 人虎相斗马上就要开始。 剑虎对熊二的接近没有这退,五米,五米就是自己必杀一跃的出击机会。 态二己高度调动全身,剑虎必定比自己发动攻击,这是体形庞大的优势。 第二十九 一击定胜负 近了,六米…… 更近了,五米五…… 剑虎轻轻的甩着虎尾,后腿己开始微微弯曲,这是要蓄力一扑了。 熊二停了下来,他发现了剑虎的这轻微动作,这是感觉,剑虎前面纹丝不动,但明显了调整。 熊二右面缓慢移动,他要判断出剑虎的下一个动作,或者下一个攻击,好应对。 一移动,态二就看了剑虎的后肢比平常弯曲了一些,这是在蓄力。 “好机会,这蓄牲按耐不住了。”这是熊二的想法。 “后腿微弯,必不会后退,左右两边的范围在后肢蹬地之后,必定有不及之处,两边就我的攻击范围。”熊二做出判断,突然想起王守义的那几个动作。打法可变,两边可攻击剑虎胸腹部,虎爪牙不可及,虎尾也不行。 态二决定抓住机会。 迅速朝前一步。 剑虎等的就是这个距离…… 攻击 后腿一弯,跃地而起,朝熊二扑杀而来。 虎行带风,迅速猛烈。 虎有势,虎势…… 一跃扑杀,更夹带虎吼,打摄人心魄,镇人魂胆。 这一吼,可以定住猎物片刻,这是剑虎自信。 一定之下,剑齿临身,爪牙之下,猎物必定身亡。 “人呢?” “不好,下蹲躲了。” 这叫虎爷的预料之下,低头,冲着熊二刺去。 “嗯……还闪……” 看虎爷的利爪,剑虎左爪伸起,头微偏,要一爪拍死熊二。 此时的熊二用的一个矮身和左闪,避开了剑虎的正面攻击。 不过虎爪临头…… 熊二再次矮身低头,往朝准备起跃。 虎爪带风从熊二头顶扫过。 “肩冲”熊二大吼出声,起身一跃,手肘冲虎胸打了出去。一击中正虎胸,御力,虎身下沉。 熊二猛的起身,肩头冲着胸腹之间,猛烈的撞去。 …… …… “嗷”…… “嗷”…… 剑虎改变了方向,先是身体飞起,头部猛烈的撞上石壁,接着整个身子与石壁做了一个亲密的接触后落地。 第一声“嗷”是因有熊二击中剑虎,又用肩头猛撞,打断了剑虎的胸腹之间的骨头。 第二声“嗷”是落地后,骨头错位,猛烈地子痛疼,让剑虎忍不住叫了出来。 趁敌人受伤,穷追猛打。 熊二再次冲了上去,一手揪着虎颈,压了下去,身子靠上,把剑虎压在石壁地上。 一只手扬起,一阵拳头如雨点般落了下来,打得剑虎是眼冒金花,头昏脑涨,进出的气儿都微弱了。 这一阵拳头,要了剑虎的半条命。只见腹部还在起伏,才知没死。 熊二见剑虎没了动作,便想着把这猎物带回去。只是800公斤,杠几天,累死个人了。 想了一下,见剑虎腹部起伏,料想没死。 熊二见了,灵机一动,绑了,牵回去。 找了藤条,往剑虎脖子上一紧,复又把后腿和前腿绑上,仅能走路,无法跳跃奔跑。 态二坐了下来,歇口气。 “想不到,这一击威力这么大,一击便拿下了一头剑虎。” “如果,多练习,配上练习,定能上几个台阶,对付起熊王来,怕也有可能。”熊二对王守义不由崇拜起来。 这个剑虎要是放在以前,就算是动的骨刀也并不一定能打败他。更别说生擒了。 而现在只练了几天拳法,身手就上了一个小台阶。想着不动骨刀试一试自己的身手,却不料一击之下,就把剑虎打的不能动弹。 “要是自己牵着一头剑虎回去,定是风光的很,哪怕是“霸”也只杀过剑虎,没有生擒过。”想到这里态二就哈哈大笑起来。 打定主意,一定要把剑虎回去。 剑虎悠悠的醒来。睁开眼就见到熊二坐在自己前面。就想着挣扎起来逃跑。 “这人类太厉害了,不可招惹。”这是剑虎的想法。 剑虎刚刚起身没跑两步,就倒在了地上。 “给绑了,自己成了人类的猎物。”剑虎有些绝望,自己死定了。 拼命的挣扎…… 人类过来了。 “嗷” “好痛” “嗷”…… “嗷”…… …… 熊二对着剑虎就一阵靠打,对畜牲还能讲道理? 可以,拳头就是最大的道理。 就这样,休息够了熊二牵起剑虎就走。 不走,打一顿。 走慢了,打一顿。 挣扎想跑,打一顿。 反正有事没事,就打一顿。 打得剑虎是眼泪汪汪,连吼都不敢吼了,乖乖的跟在熊二后面。 如果虎生可以重来,自己绝对不去招惹这人类。 天天打我,虎生如此悲惨,剑虎泪水就留了下来。 几天的相处,剑虎看出来了,这人类没想杀自己,只要听话,就不爱打,也是慢慢学乖了。 只要能活着,就是好事。 再说了,自己还不用去捕杀猎物了,每天都有一只野兔野鸡什么的,虽然吃不饱,但也饿不着。 (Ps老虎平均一天约六公斤肉食,一次能吃30到40公斤肉类,照此翻一倍。) 剑虎的想法,熊二不知道,更别说剑虎一天吃多少东西了。有就吃,没有就饿着。没有肉食,野果你也要啃,要不饿着。 到底因为牵着剑虎,慢了许多,没有赶上众人。 一路上,有这个大家伙在,也没什么别的野兽过来。 到了储藏猎物的地方,熊二取了二头野猪和一些猎物,放在剑虎身上。 也让剑虎吃了个饱,一只羊,约80公斤,被剑虎一次给吃完了。 “这家伙好能吃,怕是养不活,牵回怕是要杀了。”熊二盯着剑虎说道。 剑虎感觉到了恶意,心中不由一颤。:“又要打我?,我最近乖得很,好像没惹到他吧。” “难道……难道是……刚才吃多了。就因为吃多了就要杀我打我。”剑虎想到这里眼泪就汪汪的流。 “咦,这头大虫,还哭……”熊二见没打剑虎,剑虎竟也会流泪,很是奇怪。 “莫非,这大虫听得懂我说话。” 剑虎体重8oo公斤,两只野猪就百公斤一头,这点重量,对它来说是小意思。 野兽受伤恢复的能力是相当的快,前几日的伤已逐渐开始恢复,只要不剧烈运动,驮个4一500公斤,没问题。” 为了不挨打,看来听话也不保险,要做一点事才行。 剑虎可怜兮兮的趴着靠近的熊二。 第三十章 打虎英雄牵虎归 在虎背上的熊二很是高兴,不由哼起了歌。 美丽的姑娘喽 哥哥每天想你十八遍 想让你做我的新娘 嘿嘿嘿…… 勇士归来了喽 只想看到你的笑颜和身影 轻轻拥你入怀 嘿嘿嘿…… 功勋是勇士的荣誉 姑娘是勇士的生命 美丽的姑娘呦 你是我的全部 做我的新娘,可好…… …… 剑虎是猛兽,一般兽类都特别敏感的。 好意或恶意,恐惧或高兴,都能体会得到。 人类与野兽语言无法沟通。但是情绪确实可以共鸣的。 剑虎不由低吼一声,表示与态二同乐。 熊二正唱着歌,被剑虎的吼声打断,不由脸红。 正想着姑娘呢,好像剑虎发现了一样,脸红了。 见是一畜牲,总不能计较吧。一巴掌拍下:“你这头大虫懂个屁,难道也想母大虫。”说完就呵呵笑起来。 剑虎听得头顶的风声,吓了一跳,却不敢动,只得等着挨打。却是轻轻落下。 提起的虎心落下…… 一路上,虎吼加歌声,时不时熊二粗旷的笑声响起。 百鸟惊起于林,野兽四散奔逃,整片北地都乱了起来。 临近部落,剑虎却不敢向往。部落内有不少的人类气息,有几股特别强大。 熊二只好下了虎背,牵着剑虎走。 或许有了熊二撑腰,狗仗人势,不,虎仗人势,剑虎朝部落靠近。 剑虎的靠近。部落的人早就发现了。 只是见虎背上坐着一个熊二,一时不知如何面对。 早就报了上去。 部落外,众勇士贮立,遥望北方。 只见熊二牵着剑虎缓步而来。 无意喧染气氛…… 众人对牵着剑虎的熊二,都无比的敬佩。 部落从没有过牵虎归来的勇士。 只有杀虎归来的英雄。 开天壁地头一次 熊二在众人心中无限拔高。 “”这将记入族中记事”一个老说道。 “熊叔是个英雄,大英雄。”这是年轻一代汉子的想法。 “熊子,越来越厉害了,擒虎之后,竟毫无伤。”同辈的人中感慨。 “霸,你的称号,将受到挑战了。”一个大汉冲着前面披着披皮的汉子说道。 “部落会越来越强盛,我欢迎受到挑战。”披皮汉子霸没有回头,脸上也没有表情。 …… 霸独步向前,伸开双手,给熊二一个紧紧的拥抱:“英雄,欢迎回家。”霸冷酷的面容有了一丝笑意。 一丝笑意却暖人心。 熊二回了一个拥抱:“我会打败你,然后去杀大白虎。” “我是你哥,我等你打败我。”霸对熊二的挑战不以为意。 “哥” “弟” 熊二与霸是两兄弟。 “来,哥为你牵虎,你去享受属于你的荣誉,你的狂欢。”霸接过了熊二的藤蔓。 “哥” …… “去吧。” 号角吹起 群山共鸣 …… 这是欢迎英雄回来的号角。 号声悠长 古朴的号角吹动勇士的热血。 鼓声如雨,急促的响起 英雄归来 阵阵鼓声告诉英雄:欢迎您回家。 汉子们唱起了勇士的歌谣。 吼…… 黑夜至 猛兽出 吼…… 众儿郎 起刀枪 嘿……呦嘿……呦嘿呦嘿呦嘿……(女子) 夜,吞噬了家乡,哎…… 血,燃烧了战场,哈…… 鲜血筑 肉城墙 杀…… 刀枪折 赤身上 杀…… 嘿……呦嘿……呦嘿呦嘿呦嘿……(女子) 光,照亮了黑暗,哎…… 火,驱走了凶兽,哈…… 勇士血 红似火 燃烧了整个家乡 带领我们了取了胜利 嘿……呦嘿……呦嘿呦嘿呦嘿……(女子) 勇士血 红似火 燃烧了整个家乡 带领我们了取了胜利 嘿……呦嘿……呦嘿呦嘿呦嘿……(女子) 这首热血之歌,再次在部落响起。 熊二的脚步停了下来。 泪水从脸上滑落。 熊二跪了下来…… “爹,娘,你们看到了吗?” …… 火老向前 伸手扶起了熊二 脸上带着笑容,慈祥而温暖。 “英雄,不应该流泪。” 火老声音轻轻在熊二耳边响起,伸手替熊二擦去泪水。 “火老……”熊二哽咽。 火老把身上的一枚长长的獠牙举起。 “欢迎英雄归来……” “欢迎英雄归来……” “欢迎英雄归来……” 火老的一句话带动众人。 鼓声和号角再次响起…… “赐英雄蛟牙。” 早己穿好兽筋的蛟牙,火老给熊二戴了上去。 “献花” 鲜花头环,戴在了熊二的头顶。 “英雄,享受你的荣誉和狂欢吧。” 火老完成了自己的事,就转身离去。 从白天到黑夜,整个部落热闹非凡。 歌声环绕 鼓声震耳 欢呼一浪高过一浪。 这是属于熊二的荣耀和狂欢。 这一次场面更为宏大,人更多,部落的勇士都回来了。 这一天,不仅仅是欢迎熊二,而是欢迎整个部落的勇士归来。 这一夜是部落的秋猎庆祝日。 王守义,王中仁,马翠花,王凤,王寅,山叔,勇叔,猴子……等等这些王守义认识的人都在。 熊二来到王中仁面前。 “仁叔” 王中仁点点头:“熊孩子长大了。” 熊二端过酒碗:“仁叔,我敬你。”说完一饮而尽。 王中仁端起酒,也一口干尽:“明天上山,有事安排你。” “阿大……谢谢你”态二再次喝干,把蛟牙取了下来。 “这……应该是……属于你的。”熊二感激的说话有点打颤。 “啊……我有了啊。”王守义小手拔弄了一下胸前的熊牙。 王中仁没有开声,倒是姐姐王凤答了腔:“熊哥,阿大己有了熊牙,蛟牙是属于你的。不管什么事,一家人,不说两家话,快戴回去。” “戴回去吧!”王中仁说了话,虽不知道熊娃子和自家崽崽发生了什么事。但属于熊娃子的荣耀,阿大又怎么会拿走。 王守义略一思量,猜到了什么:“熊哥,好好练功,打败熊王。这勋章是你的,我呀长大了,肯定也能挣它一大堆勋章回来。” 王守义大人般的话语,又带孩子般的童真。 “挣它一大堆勋章回来”引得众人哈哈大笑起来。 马翠花忍不往亲了王守义一口:“咱家崽崽有志气,娘支持你,长大了呀,挣它一大堆勋章回来。” 王守义大囧,自己娘亲怎么就这么大胆,当众亲他呢…… 第三十一章 剑齿虎 态二一大早就来了,骑着那头大剑虎。 王中仁没多说什么,安排他领着一部分北方回来的汉子,提纯消石和黄硫。 砍柴,彻灶,锯竹,等一系列黑火药的准备工作。 而制爆竹的事,就是王中仁自己,马翠花,王凤,李峰,王寅,马晓云,山叔(王中孝),猴子(王守礼)。 至于猛子,大牛,王风,狗娃子,勇叔等人,采石取木,修健兽堡去了。 这些人全是王守义的亲戚,家人。王中仁,马翠花,王凤,王寅是家人,李峰,王守义叫姐夫,马晓红,王守义叫嫂子,猴子(王守礼)叫表哥,山叔(王中孝)叫叔。 古人也有私心的。 各人都忙自己的事,王守义就没人管了。 东看看,西噍瞧,手上做着小动作,时不时踢几脚,不忘练功呢。 剑虎被熊二拴在林子边的树上。正眯着眼晴,睡觉呢。 王守义打量着剑虎。 应该叫剑齿虎,个头有些大。僚牙突出,显得面目狰狞,有点难看。四肢粗壮有力,是一头极为健康的大家伙。这身形的长度莫约七米多一点,高度在一米六左右。 不知道熊二驯服到什么程度了,若是去了缰绳还能听话,有了这家伙能纵横山林了,基本上没有对手。当然特大型凶兽除外,而特大型凶兽极为稀少都是变异的。 剑虎睁开眼打量了眼前的人类一眼:“太小,没肉,一口就能吞下。”眼神有点人性化。 “咦,这头剑齿虎蛮有灵性的嘛,这眼神,像人。呵呵……刚刚好像是在鄙视我。”王守义感到有趣。 从旁边拎来一只野兔,这是砍柴的汉子在林中刚刚打的,己剥了皮,去了内脏,准备做为中午的吃食。 众汉子也没说什么,白巫的孩子,谁不认识,拿你一只兔子而己,小事。 王守义拎着兔子走到剑虎的不远处,晃了晃。 剑虎一见野兔,两天没东西,有点饿了。两眼放光的瞪着王守义,哦,手中的兔子。 王守义见剑虎虽两眼放光,却扔趴着没动,尝试着向前走了两步。 “嗯……还是不动。”王守义也不知道该不该往前走,再走就是危险区域了。 王守义蹲了下来,取出骨刀,剔了一大块肉,朝剑虎扔了过去。 剑虎头一扬就准确的叼住了,一口吞了下去。眼睛又紧紧的盯住了王守义……手中的兔肉。 “蛮厉害的,准确度很高嘛”王守义又扔了一块,这次扔得高。 只见剑虎翻身而起,头一仰就又叼住了。 “好家伙,顶级掠食者,对运动的物体,有非常准确的判断。”玊守义叹道。 剑虎一步一步的朝王守义走了。 王守义本能的想退,但一想在安全区域,就忍住了。 众汉子虽然在忙,但眼睛都看向这里。见王守义没有后退,都忍不住,替他退一步。 “此娃,胆气足啊” 人虎相距咫尺,虎息都喷到了王守义的脸上了。 玊守义感受到了炽热的虎息,在这个秋季,温度仅几度。 剑虎的身体如同火炉,散发着温度。 王守义闭上眼,深呼吸了一下,努力调节自己的恐惧。 良久,呼出一只白气,这是恐惧之气。 心情平静,无喜无悲。 王守义拎走兔子,朝虎子塞去。 剑虎一口咬下兔子,几口就吞了下去。 剑虎有些好奇的打量了这小小的人类,这是它见过的第三不怕它的人类。 这个人类还不错,知道虎大爷饿,竟然给我送吃的。这是剑虎的想法。 王守义大着胆子伸手朝剑齿虎的僚牙,摸了过去。 剑齿虎对这小小的人类不放在眼里,也没多余的动作。 王守义又转身离去,王守义心中有一个判断。 剑齿虎只要不是饿急了,或者人类对它有恶意,但是应该不会攻击人类。 料想熊二收服剑齿虎,使用了不少暴力,这剑齿虎对人类心存畏惧。 剑齿虎望着王守义离去:“咋就走了呢,都没有人陪虎大爷玩。我的食物啊。” 很快王守义又拿了一只兔子过来。 剑齿虎大喜又有吃的啦。 那王守义并没有立刻递给它,而且先伸手摸摸那颗狰狞的虎头。 待摸完,王守义己站在虎口之下。 王守义拍了拍虎头,又晃了晃换手中的兔子。示意剑齿虎趴下,给它兔子。 剑齿虎好像明白了王守义的意思,趴了下来。 王守义很高兴,把兔子扔给了剑齿虎。复又在虎头一阵揉捏。 动物有习性,比如撸猫,揉,捏,轻击等一些手法,会让动物感到舒服。 剑齿虎再大也属于猫科动物,某些习性还是相似的。 剑齿虎很享受王守义的揉捏,眯起了眼睛:“这个小小的人类太懂虎大爷的心思了。” 众人己被王守义动作是吓了一跳又一跳,心都要嘣出来了。 你大爷的 这是在挑逗大爷神经极限啊。 快吓死爷爷我了 还来…… 我心脏不好,要休息了 别玩了,大爷,你是大爷 有些汉子都快急哭了。 王守义来来往五次,野兔,野鸡,野羊肉一一提来,每提一次,就在剑齿虎身上的不同部位揉捏一遍。 此时的剑齿虎对王守义走到它的身边已经视若无睹了。 “安全,无威胁,懂我”这是剑齿虎对王守义评价,不过王守义不知道。 王守义又过来提肉,终于有汉子反应过来:“大爷” “嗯?大爷”这是什么称呼 “呃,别再提肉,怕不够吃了。” 王守义有点不好意思。 “要不,你们再去打一点?” “呃,……肯定要打。” “多打点,下午我再来喂。” “啊……这……这……这……” “不让你们白打,我去弄点调料来,包你们吃顿好的,如何。” “我……我……” “我什么我,多打点就是了,听阿大的。”态二不知何时赶了过来,接了话。 “刚没见你,干嘛去了。”王守义问道。 “练功呢。” “呃,阿大,哦,不,师傅,你看,要准备些什么,我打算在这练功,住你家了。”熊二说道。 “不行,不能住我家,你自己在这建房。”王守义才不愿意熊二住他家了,嗓门大,又能吃,又吵又烦的人,身上味儿大,缺点太多了。PASS “那也行,我得了蛟牙勋章,在山中建房也是可以的。” “哎,那个,那个师傅,以后是邻居了,那调料……分我一点啊”熊二伸出手指不断的捻动,眼神怎么看都有一点猥琐的样子。 “山中大把,让我娘告诉你,自己弄去。我这么小,操不了那么大的心。除了练武,其他的事儿不要来烦我。知道吗?”王守义没好气的回答,一个很汉子的男人怎么就有猥琐的感觉呢。 这动作,这眼神,这语气太不符合汉子的形象了。玊守义摇一摇头,又顺手拈的一块肉去喂剑齿虎了。 第三十二章 黑巫现身 王守义正在剑齿虎身上打着旽。暖和的气息,令人困意上头。 刚才剑齿虎的气息,压迫了很厉害,费了不少心神。 不过好处也显而易见,自己的心神和灵魂提升了不少。 这些东西很神奇,现代科学也解释不了。 王守义闭上眼神,感受剑齿虎身上传来的体温,随着剑齿虎的呼吸,心神似乎己融入剑齿虎的体内。 奇妙的感觉 剑齿虎的呼吸,心脏跳动的节律,气血流动的声音,都在脑海里呈现。 王守义觉得他可以进入剑齿虎的脑海,能感知它的情绪,它的想法。 剑齿虎转头望了望了正在它身上打盹的人类。刚才它感受到了同类的气息,像是……又不是。一种很亲切的感觉,今它心神安宁。 “好吧,不是同类,是一个人类,不过,刚才那气息,那感觉真的很舒服。”剑齿虎眯上了眼晴。 良久,王守义感觉到身边来了一个人,这是感应。心神给了他一个提示一样,有人过来了。 睁眼一看,有一个全身黑衣,蒙着黑纱的人类在不远处望着他。 衣服,黑纱,这是王守义见过的唯一没穿着兽皮的人类。 哪怕是火老,穿着衣服都披了一件兽皮。 此人从山上来,这是王守义的感觉。因为山下的人,极少有布料的衣物。 不是不会织布编衣,而是没时间,部落的人也不够重视。 否则整个冬天编出来的麻线织成布,足够每人一件衣物了。 黑衣人翩翩而来,是一个女子。 很快就到了剑齿虎的不远处停了下来。 “你是白巫王中仁的儿子”女子的声音传来,似乎有一股魔力。让人忍不住想回答她的话。 王守义心神一震,抵消了这种魔力:“我是,你是谁。” 黑衣女子“咯咯”一笑:“李若兰,从山上来,黑巫。”李若兰心中是惊奇不己,一个孩子竟然能抵住她的天音。哪怕部落中的勇士,就算能挡住,怕也得要一段时间反应过来。 “黑巫?李若兰,没听过。”对一个一来就对他施展诱惑魔音的人,王守义没好感。 “你是兽语者,还是精神念力者?”李若兰问道。 “兽语者?,精神念力者?这些是什么人?”王守义对这两个称呼有些好奇,人类还有这种异能力者。 “兽语者,就是能与兽类沟通的人类,懂得兽语,可以驭兽” “精神念力者,就是灵魂强大,可运用念力移动器物,高深者可与异类精神链接,互通信息。”李若兰解释。 “懂兽语,知驭兽;精神沟通,以念驭物?”王守义心中大震。 前世地球有驯马,驯鹰,驯狗,等驯兽师,却没有懂兽语的;而对于精神念力者,以念力驱物,精神沟通,更是奇异事件,仅听闻,从未见过。 王守义心中突然掀起大浪,这个世界或许…… 良久…… 压下自己心中翻腾的心绪。 “我只是个小孩子,你说的我不懂。” 王守义真的不懂。来到这部落不足一个月,活动的范围也就是山下和自己家。见过的人当中也没什么奇怪之处,除了火老。更别说什么兽语者和精神念力者。 “不懂?”李若兰心思一动,可能吧,一个才三岁多的孩子,又能知道什么。 部落传承缺失近千年,靠着先人的记忆和探索,逐渐恢复修行,却还仅仅是刚入门。 黑巫一辈辈的传承和探索,方找到兽语和精神修练的法门,却仅仅入门,这些年自己不断摸索,终于又有了不少进展,才得知一部分真相。 李若兰见到第四个可能是修练者的王守义,心中是又惊又喜。整个山火部落的修练者只有火老,自己和霸,现在又多了一个,怎能不喜。但一个三岁的孩子又怎知道修练,族中记事中的夺舍或又是天生的修练奇才。 李若兰没有回王守义的话,而是嘴里发出古怪的音节。这音节的发音与平常说话不一样,不是开了嗓子就说。而是腹语,唇语,动作,眼神,和奇怪发音的综合体。 李若兰发出古怪的音节之后,剑齿虎就有了反应,一双虎目瞪着李若兰,腹部鼓动,一阵低沉的发出。 一人一虎在交谈,这是王守义的判断。 王守义从剑齿虎发出低吼的时候感受到它腹部有规律且繁乱的震动。心神中第一反应就是剑齿虎在说话。 “兽语,兽类的语言……这究竟是怎样一个世界……”王守义心中沉思。 李若兰和剑齿虎说些什么,王守义不知道。 王守义只知道李若兰懂兽语,能与剑齿虎交谈。 李若兰同剑齿虎一阵交谈,有些吃力。 兽语,不是能同任何兽类交淡,而是仅能同兽类中懂兽语的才行。而且发音大量用到腹语,需要用到神识和法力,这对她来说,还有些吃力。 一翻交谈,李若兰目光闪动,神彩连连变幻。 这小娃子不懂兽语,而是剑齿虎觉得没有威胁,又给它肉吃,才让其靠近,仅此而己。不过初生牛犊不畏虎,胆子大的可以。 同时李若兰也得知,今年的兽潮肯定会有,不过同剑齿虎的交谈中得知,十万大山深处,没有异动,那些兽王还在深处。由此判断,今年的兽潮虽大,应该没有兽王统领。 有了兽王统领的兽潮,兽潮的威力会翻倍的增长,特别万兽之王的兽王统领,更是各种兽群配合,指挥有度,兽群如军。 自然形成兽潮一般在大雪覆盖半个月之后开始发生,一个月达到顶峰后才开始消退。 李若兰没有同王守义再交谈,同剑齿虎交淡之后,就飘然离去。 王守义却是心潮起伏,刚才发生的一切,颠覆他以往的认知。 这个世界有很多的神秘,兽类强大,体形亦前世庞大,而且异兽众多。如自己所见的黑熊和剑齿虎。 有异能者,黑巫李若兰懂兽语。而且武力值不低,这是王守义对她的感觉,似乎黑巫修行的是另一个体系。 那么火老又是什么能力?先知?火能?正是其它。 精神念力者,自己是吗? 自己刚才身上发的事情,犹如武者中的内视,能感知血液的流动,内脏的儒动。甚至是外放,贴近剑齿虎,能感知剑齿虎的身体内部。而且在感知中,自己似乎能体会到它的情绪或者是心中所想。 那是精神沟通吗? 王守义再次调动心神……运用体会这个神奇的能力…… 再次听到了剑齿虎心脏的跳动……它似乎……嗯……享受…… 什么鬼…… 第三十四章 兽潮至 雪下得很大,纷纷扬扬不得停。 没有什么可以抗拒大自然的伟力,整个世界都白茫茫一片。 入眼都是单调的白色,刺得眼睛都痛。 野兽早就光临了部落,先前是零散了几只,慢慢得越聚越多。 雪夜,野兽的挣斗总是清晰入耳,让人不得入睡。 为了食物和生存,兽类的撕杀变得随处可见,也越来越凶狠。 下雪后半个月,野兽己成群结队的在兽堡下走动。 它们的斗争也变得微妙起来,不再是天敌和异类之间的撕杀,而是同族之间的争霸。 很快,各个兽群的王就在斗争撕杀而出。 一只只兽王在自己种群中巡视走动,犹如人王出巡,八方拜服,号令天下。 霸在兽堡上注视着一切,北风吹起,发丝飞扬,披风猎猎作响。 冷酷的面容没有一丝表情,心底却燃起了熊熊大火,焚烧所见到的一切野兽。 “兽王出,兽潮至。”霸握紧了手中的骨刀。 兽潮不论大小,都是危险异常。更何况万兽齐聚,比之单一的兽潮更凶猛。 虎啸,狼吼,猿啼,蛇嘶…… 它们在召唤大山深处的族群,它们在调动自己的同族,准备攻击兽堡…… 狼群己经聚集,一头身高明显高于其它狼的白脚青狼缓步而出……身后数千的青狼,灰狼跟上。 蛇群更显气势,全是十米来长的巨蟒,冬天它们不冬眠。近百条巨蟒游走,龙蛇起舞,气势丝毫不弱于狼群。 虎豹成群,顶级的掠食者聚集在一起,更是万兽巨服,威压全场。一头黑色无虎纹的豹虎优雅的迈着脚步。论体型,它在虎豹群中并不出众,显得有点小巧玲珑…… 猿群数量不多,却每一只体型硕大,没有一头小于之前的黑熊…… 其它兽群,如野狗,鼠狼,灰狸,翼兽,剑猪……各种都有……几十上百成千的成群结队,在兽堡外集结。 部落的勇士在兽堡上等候,张弓搭箭,只待兽潮一至,就射杀兽群。 …… 兽潮的发动,仅仅是兽王的几声低吼,嘶鸣。 无数的野兽的成群的向兽堡冲锋…… 人一过万,无边无际。兽群过万也是一样。入眼处,漫山都是野兽,凶兽,猛兽,朝兽堡奔袭而来。 此刻从天空望去,兽堡是中心;冲锋的兽潮是利箭。 数以千计万计的兽潮大军,如万箭齐发,射向一个目标,那是心脏,那就是兽堡。 “射……” 霸吼了一声。 兽堡上的汉子张弓搭箭…… 一弓一箭,二箭,三箭…… 兽潮临近,密密麻麻的挤在前方的前方……射杀,不需要准头…… 几百人瞬间射出上千的箭矢,无数的野兽被射杀…… 血液喷洒,血花一闪而逝,倒地的野兽被踏成肉泥…… 一次齐群的射杀,对数以万计的兽群来说,死亡的野兽在兽潮四面八方的奔袭中连个浪花都没有。 这就是战争的一个缩影,伤亡只是一个数字而己。阻止不了冲锋,也吓不到兽潮大军。 “再射。” 霸再次吼道,还能齐射一次,三轮齐射后就得改用木枪和石头了。 能齐射三次还是由于大雪阻路;再次冲锋可能只有两次,一次;甚至射杀都不会有野兽倒下。 第一次都炮灰,仅仅是为了开路,并无太多进攻兽堡的能力。 除了少数的蛮牛和剑猪在前掩护后面的兽类,减少伤亡。 这是不知多少年来兽潮大军形成的简单有效的战术。 只为开路和消耗箭矢而己。 而这些蛮牛和剑猪在中远距离下仅能靠神射手才能造成伤亡。 射手,开弓搭箭,部落的战士人人都不错。而神射却不过十几人。 神射的标准就百米开外射杀移动中的野兽,百发百中,还得射中要害。 而射手的标准就是五十到一百米,射杀移动中的野兽,百发百中,还得射中要害。 这不是要求高,而是在山林中猎手的生存基础。射手这个称呼,部落的战士基本上人人都是。 三次齐射,数千的兽类倒下…… 兽潮至兽堡下,就开始准备撤退,这是兽潮在兽王的指挥下形成的战术。 霸冷漠的看着正在撒退的兽潮,再次出声:“神射,目标,蛮牛,剑猪。” “其它人,齐射。” 趁兽潮撤退,尽量的射杀兽类,特别是危险性大的猛兽和蛮兽。这是人类部落对付兽潮的方法。 最初的大规模战术就在这人兽之间产生。 原始的战术,都直接简单有效…… 无论兽潮和部落,都取得了战术上的胜利,达成了自己的目的。 那几只出众的兽王在低吼,它们在交谈,准备下一轮的攻击。 兽堡,第一次出现在这部落,在这次部落和兽潮的对战中,部落的战士零伤亡。比以前好了不少。 有了兽堡,凭其坚固和高度,避免了正面和野兽撕杀,居高临下对兽潮大范围的射杀。比以前的战果扩大了两到三倍。 兽潮退去,部落的战士欢呼…… 霸沉思,下一轮兽潮的发动,又是怎样的兽群配合。 白雪化水,泥泞的地面,无数的野兽倒下。 远处,狼群在兽潮大军外游走…… 这是在准备第二轮的兽潮,兽潮一发动就不会停止,不分白天黑夜。 这是野兽的优势,兽多势众,伤亡兽王可不在乎,耗死你,累死你。 这是兽潮贯穿整个战争的疲军耗敌之策。同样的简单有效。 山叔来到霸的身后,他要提醒霸,告诉他兽潮的特性:“兽潮一发动就不会停,目测整个兽潮至少十万,轮流发动袭击,三天三夜才轮一遍,我们要顶住第一轮的兽潮,三天三夜之后方能有休整的时间。” “部落两千来人,战士600余人,除去不能上战场的小孩,还能调动妇人,少年近600人。我部落的孩童太多,这些于战争来说,不能化为战斗的力量。”霸很清楚部落人员的组成,基本上就是成年的战士和妇人,其它的基本上是少年和孩童。 老人在上一次的兽潮中就差不多死绝了。 第三十五章 猴子 无休止的兽潮,一轮接着一轮。 任何战术都显得无力,根本就不给你调整战术的时间。 无数的箭矢,木枪,石头堆在兽堡上。应对下一次兽潮的来临。 人兽之间的战争,除了血腥还是血腥。 兽潮的进攻是自杀式的攻击。 蛮牛全力的冲上去,撞死在兽堡下,岂图撞倒兽堡,如同自己祖辈撞蹋房屋围墙一样。 剑猪身上剑刺一次全部射出,覆盖性的打击。然后光溜溜的剑猪也只能等待死亡。 鼠狼,灰狸,豹猫,不顾身亡的爬上兽堡,多数惨死在石块之下。爬上兽堡也死在长枪和骨刀之下。 兽堡数千米之内无白雪,下面堆积着无数的兽类尸骨。几近数米之高,大点的猛兽只是一跃就能跳上城墙。 霸望着下面的兽类尸体,心里想到:“应该要堆上柴火烧上火油焚烧了。只是兽潮不停,堆上柴火无疑是在帮助野兽。” “只希望第一轮的兽潮赶快结束。”这是所有部落战士的心声。 山叔望着不远处的兽群,连翻的兽潮攻袭,仍不见少多少。 兽群的攻击己造成部落战士的伤亡了。 “第一轮的兽潮最后一波,应该马上就要开始了。” “猴子,你们几个一人二十个爆竹,等兽群临近,往多的地方扔。大的不要动,中小各十。” 王中仁一边救治伤员,一边安排。自家崽崽说过,爆竹虽充足,但也要按计划来。以最大的杀伤兽类为前提,保护部落为目的。爆竹重点关注的大型凶兽猛兽,特别是兽王,只要兽王一近,密集性投弹,务必一击必杀。没有兽王的兽潮乃是乌合之众,不击自溃。 王中仁经历过大兽潮,对兽潮的了解比王守义更多,怎么安排还是自己更合适。 兽王,眼下兽堡的兽王在王中仁看来,算不得兽王,顶多叫个虎王,狼王更合适。 兽王,应该是那狂角牛,大蛇王,白虫王才算。万兽之王,号令万兽才佩叫兽王。 “叔,终于轮到我们出面了,哈哈……我这就准备。” 猴子在王守义的建议下,王中仁给他安排了个很现代的职业。爆破队的队长,手底下有十个人,猛子,大牛,狗娃都在其中,另外还是从部落的少年当中招集,都是他们几个玩得好的。 “爆破队集合。”猴子口中的哨子急促的响起来。 一众刚刚成年的少年就在猴子面前排成了一条直线。 “报数” “一” “二” …… “十” 大牛出列:“报告队长,爆破队应到十人,实到十人,报告完毕。” “归队” “稍息” 猴子对这刻很是自豪,自家表弟支个方法,自己这爆破队就比部落的勇士还要勇敢有纪律。 这整齐的队伍,看上去就赏心悦目,哪怕只有一行。 “命令,每人取中小爆炸各十,带上火烛,300个数后,原地集合。” 猴子本是话多动作也多的人,可在训练时没少被熊二打,打怕了,也就养成了习惯,服从命令,说话简洁的习惯。 至于为什么被熊二打,那是自家表弟阿大让熊二打的。表弟说了因为熊二打得痛一些,进步就快一些。 自己的这个队长就是在训练中赢来的,本来大牛各项成绩都比自己好,队长轮不到自己的。 不过表弟找大牛和自己聊了聊天,队长就是自己了,谁叫自己聪明一些,应变比大牛快呢。 “都准备好了吗?” “准备好了。” “出发。” 一众少年爆破队跑步向兽堡城墙奔去。 “呦,队长来了啊。”兽堡上一个汉子喊道。 “嘿,队长好。”还敬了个礼,可惜连立正都站不好。 “队长好呵。” “猴子。” “狗娃子” …… 兽堡上的汉子一阵打趣,也算是苦中作乐吧,笑一笑,提精神。 猴子等一众爆破队少年都不理会。上了兽堡就每隔二十米二个人一组,静等最后一波的兽潮。 兽潮就没有停过,现在正在攻击兽堡的有角鹿,飞鼠,磷马……这些没有太大的杀伤力,弓箭都没怎么动用,战士仅用石块,骨刀和大枪就守得稳稳的。需要提防的就是角鹿和磷马的飞跃一击。 这些也算是兽潮的炮灰,个子大点也仅仅是大点的炮灰,铺路而己,让兽堡的高度降低一些。 猴子走到山叔的身后,低声道:“爹,安排部落妇人准备干柴和火油。” “你们都来了,大家都累了,需要体息。”山叔王中孝看着眼晴熬得通l红的战士。生怕他们会倒下,没有死于兽嘴之下,而是身体熬不住倒下了。 族中石碑记事中,因为身体熬不住倒下的不在少数。 哪怕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险要关卡,面对无边无际的兽群,无休无止的攻击,也要累死。 兽潮过后,有不少的族人在睡梦中死去。这是部落最令人叹惜的伤心事。 “我知道。” 再无忧愁的少年,也会被这一群汉子感染。三天三夜一直顶在这兽堡上,吃喝拉撒睡都没有离开过一步。 “为了部落,我可以付出一切,哪怕是死亡。” 猴子低语,心情沉重起来,突然想起自家表弟总是训练时说的话。 “你们是战士还是勇士,我不在乎。我在乎的是你们是不是个军人,军人的天职就是服从命令,军人的责任就是守护部落。” 猴子一直不太懂这句话,可就在此刻,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在心头升起。 “是啊,他们该体息了。” 猴子举目四望,兽堡上,所有的汉子,不是手执长枪就是石块,狠狠地往兽堡外的野兽砸去。 刚刚还在打趣自己的汉子们,个个眼红得像个桃子,面容焦悴。熟练的挥动手中的长枪朝下面准备冲锋一跳的角鹿,磷马刺去,偶有跃上的角鹿和磷马,马上被手执骨刀的战士所杀。 “这一波的兽潮是炮灰,连撞兽堡的蛮牛和放飞刺的剑猪都没有。” “你看,那边,蛮牛,角牛己经在前面成群紧队。下一波,它们就是先锋,只要它们冲到下面,我们兽堡的高度还不如一道士围子。几乎所有的野兽都能从它们背上跳上城墙。” “还有旁边,那些是豹猫,灰狸,花豹,鼠狼,等一些中小型的凶兽,善长攀趴跳跃。” “后面的,银背猩猩,鬼脸狒狒,大黑背,人猿也会上来。” “左边的狼群早己集结,这次狼群也会上。” “中间的虎群数量不多……巨蟒也就二三十之数……”山叔指着兽群对猴子一一说明。 “爹,这么危险,你说要不要蛮牛,角牛一冲上来,我们就把爆竹扔过去……”猴子心中难免慌张。 “不,让它们聚到墙下。兽潮才会一涌而上,否则第一轮的兽潮不会停息。只要我们顶得住,你们的爆竹都不要放。最好等狼群和猿群上来再用。” “这一次就要打掉它们的兽性,让这些畜牲们知道我们的厉害。” 山叔和猴子两父子不断的交谈,山叔似乎要把所有的经验在这场大战中告诉猴子。 第三十六章 对付兽潮的杀器 “来了……” “来了……” 所有的人心中都吐了一口气。 时刻等待的弦放了下来。 只要打退这一波就能好好的休息了。 熬了三天,再熬就会有很多人熬不住了。 “神射,杀” …… “射手,杀” …… “石块,扔” …… “长枪,刺” …… 霸紧紧盯着奔腾而来的蛮牛角牛群,这一次比任何一次都要多,所有的蛮牛和角牛都己冲了过来。 后面紧跟着灰狸,花豹,鼠狼,……然后是狼群,猿群,虎群……唯蛇群不见踪影。 “不好,兽群,兽群……全部压上来了。” 山叔脸色一下子苍白了。 “猴子,快,快……” “把所有的爆竹全调上来。” 如此密集,大规模的兽潮,超了山叔的预料,一次就压上所有,这是决一死战啊。 “不是没有万兽之王吗,怎么会一波倾尽全力。”霸疑惑不解。 “不,可能有一只万兽之王,甚至可能是兽皇,虎群中的那只黑色小兽。”山叔突然想起一个情况,数量不占优的虎群为何居中位,非虎非豹的黑色小兽是什么种族。 “兽皇,黑色小兽,族中秘事中……也无这个记载。”霸眉头紧锁。 “或许不是成年的兽王,未经争斗就成万兽之王,可能是十万大山深处的兽皇一族。”山叔也锁紧了眉头,金色小兽为何出现在此。 “李明,你报火老,通知所有族人退守山洞。” 霸思索无果,面对这次的兽潮他也没把握,要做最坏的打算。 “不急,就算是兽皇一族,这黑色小兽也只是小兽,万兽虽臣服,但料想,伤亡一大,仅凭血脉也压制不住的。” 山叔毕竟比霸的经验多,也经历过兽潮,对局势的判断准确一些。 “不用了,所有的爆竹我都拿过来。定叫这兽潮有去无回。” “猴子,凤儿,寅儿,熊子,你们一众负责爆竹。” 王中仁己领着众人把爆竹挑上了兽堡。对于兽潮他是刻骨铭心。 “老三,霸,你们让大家保护好负责爆竹的人就行。” 王中仁直接了当,没有废话,近十万的大大小小的兽潮袭来,容不得废话。 说话间,兽潮己到兽堡下面。 “长枪横扫,骨刀杀兽保护。” “爆破众人全部就位。” 王中仁大喝,直接代替霸指挥众人。 “爹” 王守义声音传来。 “翠花,你怎么把阿大抱来了。” 王中仁一愣一炸,冲着马翠花大喊。 “仁哥,阿大说他来指挥。” 马翠花放下了王守义。 “爹,区区不足两百米,正面仅不到一百米,近千爆竹,又有何惧。” “若真挡不住,扔了爆竹,撤退就是。” 王守义前世在地球当过兵,还是精英,虽说大规模的战场没上过,但小范围的战场也经历不少。另外多多少少也有学过些军事知识。 王中仁张嘴欲说,却又没说,自家崽崽自己是越来越看不懂了。 或许,自家崽崽出奇迹,毕竟火老赐福的人。 “爆破队听令,小型爆竹三轮就近投弹,分别是五米,十米,十五米。” “所有战士,在投弹后蹲下。” 王中仁听着王守义的安排,指挥爆破队投弹。 王守义的三轮投弹只为减少兽堡下的危险。 己有小中型的凶兽跃上墙头了。 “一次三弹,正前方,20一60米三轮投放。” 无数的爆竹在兽堡下炸响,只听得轰隆隆的作响。 无论是人还是兽都被震得两耳发聋。唯一好一点也就爆破队的人了,早先就堵上了耳朵。 兽堡下的情况,没人去看,远处密密麻麻的兽潮仍然向兽堡冲来。 “继续,正前方,20-60米,三轮投放。” 王中仁大吼。 “爹爹,我坐你肩膀上。我看看什么情况。”王守义冲看王中仁,大声的喊叫,怕声音小了,听了不清。 王中仁一把抱起王守义放在肩上。 只见,密密麻麻的兽群中,宛如烟花般,一声炸响,就有一个个圆形波浪散开扩大。 很快后面的兽群涌上,践踏己倒在地上的各种野兽,只要倒地,就没能站起来。 所幸一些大型的凶兽,猛兽所死,也被全面开花的爆竹震的七荤八素,分不清方向,四处横冲直撞。 一个爆竹的杀伤范围在20-60米之间,密密麻麻的兽群下被压缩得仅20米或许还不到。真正杀死的并不多,却因为践踏和惊慌失措,被扩大的十倍,百倍。 “兽群要乱了。” 这是王守义的第一个想法。 “爹,照旧,继续,正前方,20-60米,三轮投放。不要停,兽群要乱了。” …… “大型的猛兽来了,照旧,投放大型爆竹。” 王守义紧盯着兽群,如果这一轮的大型猛兽给炸乱了,兽群必定炸群,四散而逃。这兽潮就要结束了。 仅凭兽皇血脉和几头兽王,是没用的。 兽王固然厉害,但没有兽群,部落众多战士能让它们付出血的代价。 “轰” “轰” “轰” …… 犹如鞭炮烟花的连串惊天爆响…… 在大型猛兽群中炸响,蛮牛,长毛象,猿群,虎豹群,狼群…… 凶猛的野兽倒下,就像海浪遇巨崖被倒推,瞬间朝着相反的方向急速冲回去。 “自相残杀” 这是王守义的想法。 越来越多的大中小爆竹炸响,如冬天的惊雷闪电,无论什么种群的野兽都惊慌失措。 估计野兽有想法就如这样:打雷了,会死,快跑。 兽群的相杀就在王守义眼皮子低下发生,像瘟疫一样扩散,从几个点到十几个点,然后整个兽群就炸群了,四散而跑,比溃兵还乱。 近十万数目的大大小小的兽群,方园近二百里的大部分兽类都在此,起初只为食物缓慢聚集撕杀,待杀出兽王,兽潮至,就在几百个大大小小的爆竹之下,炸了群。 真正死在爆竹之下的百不足一,而是死于惶恐。 肉眼可见兽群的消散和死亡。 王守义估计了一下,十万兽得死大半,能存活的不是大型的凶兽猛兽就是跑得快了。死的基本是一些小中型的,大的很少。 然而小中型的在十万兽群中占据了90%以上,这也是炸群后死伤大的最大原因。V 大型的长毛象群,虎群,牛群,角鹿,野猪等,溃逃犹如冲锋陷阵,秋风扫落叶般将小中体型的鼠狐猫狸兔狗等一扫而空。 兽堡下,成了空地,只有鲜血和倒下的兽类,哀鸣嚎叫…… “兽潮散了。” 一 第三十七章 缺盐保存肉的办法 意外总会有一些,一些惊慌找不到方向的野兽冲上了兽堡。 不顾长枪骨刀,四处乱窜,不少人受了伤,所幸没有死亡。 王守义心有点儿空:兽潮就这样散了。 不是说部落的勇士一触即溃吗? 不是说有大蛇王,独角巨牛吗? 大白虫,哦,大白虎呢? 说实话,兽潮很壮观,如果有密集恐惧症的人,肯定走不动路。 但又如何,几百个爆竹就搞惦了。 超时代的武器,就是这样无与伦比。犹如大象踩蚂蚁般的驱散,摁死这些畜牲。 还有超大号的没放呢,那是用铁树桩,烧洞做成的,三十来斤一个,十来斤火药,一座石屋也要炸倒的。 兽潮散,众人却没有狂欢,四处寻找杀死那些四处乱窜的野兽。 而战土几乎人人带伤,药房内还躺着十三个被剑猪刺伤的人。 这是胜利吗?至少王守义不觉得。 留在兽堡上的人,都在交谈,听说过“爆竹”,今天是亲眼见到了。 “这是神明的武器。” 这是所有部落战士的想法。 王中仁,马翠花,王凤,王寅等一众人等都望向王守义。 他们骄傲了,哦,用词不对,这个时代用什么字眼合适呢。 王守义每次聊天说话都要避免成语,典故,和一些他们不明的词。 说话又要直白又要简单才行。 这就是原始时代的说话方式。 所有人都没有说话,霸也好,山叔也罢,就连王中仁也没有发言,都看着王守义。 待王守义反应过来:“爹,很多人受了伤,要治疗。而且下面的野兽是肉啊,要弄回来。另外,安排巡逻,以防万一啊。” “啊……哦……”王中仁点点头,吩咐了下去。 药房内,王中仁带着众人一起帮伤员包扎治疗。 虽是药房,但气氛却不同之前,没有兽潮时的紧张和担心,脸上挂上了笑容。 众人之间笑呵呵的打趣。 这是兽潮散去后的第三天了,王守义望着那一堆堆的肉发呆。 这个时代的野兽有点大,肉也有点多,哪怕挑挑捡捡也不少。 上千吨的肉,还是兽类身上比较好的肉,而外面,肉还在搬进来。 王守义想了想,这么多肉,整个部落的人天天吃肉,一年也吃不完啊。 冬天还好,可以存放久一点,但冬天一过呢。 所以这些肉要腌,做成腊肉,肉干之一类的才行。 部落强大,虽不缺吃食,但也没多少选择,更别说狩猎才是食物的重要来源,那是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 食物很宝贵,肉食更珍贵啊。 部落的妇人都在煮肉,然后凉了水份,烘干…… 王中仁看着这一切,心里是喜又是悲,没盐了,注定这些肉食很多都要浪费。 盐这个东西,部落里有不少,有自己的盐矿,纯度还不错,,当然不错只是比土盐好一点而已,取盐不麻烦,麻烦的是提纯盐。 原始取盐的办法真的很古老,古老到王守义都不记得不知道的方法,用碳刮盐。附着的在碳上的盐是黑盐,而且量也不多,哪怕盐矿的纯度高也没有用。 当然还有一种精盐,接近现代的盐了,白花花的,是用卤水煮的。这个都是部落的长老或勇士才能吃得到的。 如何提纯盐,王守义不知道,一直都以为把海水过滤煮干就是盐了,这些还是在一些穿越的小说中看到的。 但是矿盐如何提纯取盐这个王守义真的不知道,取盐的那个卤水就是盐的前身,部落的人就是这么叫的。 当然不知道如何提纯,并不代表不会,可以去偿试,偿试用自己的办法提纯盐。最简单的就是把取的盐结晶砸碎磨成粉,溶于水,过滤后煮干,这样可以得到盐了,其实这个办法就叫卤水取盐。不过费柴费人工,这也是导致盐少价高的原因。 当然如果找到盐湖或盐井,有高纯度的盐结晶的话,溶于水过滤晒干,就省了柴火和人工,这样盐的成本就很低了。 部落有人会制盐,平常并不会去生产提纯盐,满足自己部落的需求就可以了,所以导致盐很少。 现在取盐,来不及了,费时费柴费人工就是最大的原因。杯水车薪啊,上千吨的肉,最少要十吨以上的盐。 冬季四到五个月,已经过了一个月了,还有三个月多月的时间才会解冰,才可以晒盐。 盐少,这些肉也只能到了解冰化水的时节就会开始变臭腐烂。要解决这个肉,要么有大量的盐,要么就不用盐或少量的盐也可以让肉得以保存的方法。 王守义想到的办法就是密封,用竹筒不行,新鲜的竹子砍了下来,带有有水份,不能用于密封的。而且工程量也太大了。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挖洞或做密封的碉堡,用来保存肉干。 这个方法究竟行不行,王守义也不也确定,这不比前世有密封袋,玻璃,防腐剂,还可以充氮气,抽真空。 一个碉堡用水泥做好,用煤把碉堡烤干,一个碉堡存放近两吨肉干,也得要一两百个,这是一个大工程,对于一个总人口只有2000的总部来说。好在有四个月的时间做这些,还有有可能完成的。 虽然幸苦些,好歹比在深山老林里狩猎要好多了,至少没有生命危险。能做多少就做多少吧。 王守义想好了这些,就要实施,当然自己不会去叫大家做这些。王守义找到了自家老爹王中仁,说起了这些事。 “爹,我想到了一个办法,把这些肉尽可能多的保存下来。这样明年就不用冒着生命危险去狩猎了。” “什么办法”王中仁问道,对于自己的儿子如果有什么别的想法,已经见怪不怪了,只是想知道自家崽崽的想法是什么,又能带给部落怎么样的惊喜。 “做小碉堡,用墙泥砌一个人高,一臂方圆的小屋子,上面也要封起来,留一个门就行。” “然后,再用煤烘干,我们把烤好的肉干放进去,再把门用墙泥封好,说不定可以保存到来年,要吃的时候,就打开一个小碉堡取出肉干就行了。“王守义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 “阿大,这个办法行吗?”王中仁也不知道自己崽崽的这个办法,是否可以很好的保存肉干,用部落的方法做的肉干,可以十年以后都可以吃。那是放了大量的盐做的肉干,(类似于现在贵州那边的火腿,可以存放很久,不会坏,吃的时候,要用斧头劈下一块,放在水里反复煮才能切片做菜。那火腿硬得跟石头一样) “爹,临时煮盐是不够的,我只想到这个办法才能保存更多的肉下来,幸苦一些,总比冒着生命危险去狩猎好。不过是第一次,究竟能保存多久,我也不知道。不过,如果煮肉的时候加一点黄硫的话,肯定能延长保存的时间。只是加了黄硫煮肉和烤肉这个量好控制好。黄硫是药,是药吃多了,就会有毒性。“王守义突然想法后世的有名的防腐药剂那就是硫磺。 “对了,爹,如果要用黄硫水的话,必需要提纯一下,用药用黄硫配水。还有就是吃的时候尽量不要多吃,边续吃,还要多煮多洗之后再吃,最好吃这些肉后,冲上一杯绿豆粉一起喝。还有孩子不要吃用黄硫煮过或烤过的肉”王守义知道含有硫磺的食物不能多吃,但不知道人体每天吸收的量是多少才会中毒,只知道喝绿豆粉可以解硫磺的毒性。 “这个,我知道,这个一个人一天只能吃一钱不到就不会有事,喝点绿豆或黑豆和甜草的水能够治疗中毒,这个量我可以控制,不用担心。我会在做黄硫的时候加上白草粉中和一下就行。你不用担心。”这用药方面王中仁在部落说第一,可以说没有人说第二。 部落里的巫就是相当于现代的科学家,发明家,整天研究这些药理和做实验。王中仁是白巫,经常用一些兔子之类的小动物试药,比起现代很多的医学专家来说,有些方面王中仁强出了太多,都是自己的摸索出来的。 第三十八章 孩儿屋 做碉堡存肉的事,王守义也只能说,做决定还是王中仁,山叔等一些人。 部落有类似的职能部门的。那就是长老堂。 长老堂人数不多,五个人,五个长老。 第一长老就是霸,主要负责狩猎,守护。 第二长老王中孝山叔,主要负责巡防,教导一事。 第三长老火云凤,一听名字就知是女人,负责部落的后勤。 第四长老马翠花,很少管事,吃饭穿衣住房也不需要管。 第五长老木星星,一个老头儿,与火老同辈,专职种植。 五位长老,对于后世相当于,霸是军部,山叔是六扇门,火云凤是户部,马翠花是工部,木星星是农业部。 有点乱,却很分明。 王中仁不属长老堂,而是在长老堂之上的巫部。 巫部是高高在上的,就是三个人,火老,黑巫,白巫。 王中仁话一说,霸和木星星不管这些,山叔和火云凤落实了下去。 马翠花更是照看着王守义脱不开身。 马翠花笑着问王守义:“阿大,你脑袋装了些啥,咋想法一个接一个的,莫非是神明下凡了。” 王守义做了个道家的揖,开起了玩笑:“我乃天上星宿转世,见不得苍生受苦,特降临山火部落,指引人族方向,助其繁荣昌盛。”说完自己就哈哈大笑起来。 马翠花本信了王守义的玩笑之语,那话说得有点像火老在祭祀时的语气,挺玄的样子。 只是见自家崽崽哈哈大笑,便反应了过来,伸手就捏住了王守义的耳朵,佯装生气的样子:“阿大竟然捉弄娘亲,娘亲定要打你小屁屁,以示惩罚。” 王守义大惊,二十年没被人打过屁股了,今天若被娘亲打了,也怪不好意思了,心里特么有种荒唐的感觉,急中生智,小手抱住马翠花的大腿求饶:“娘,娘……”撒娇般的喊起来。 王中仁,王凤等众人一见,哄然大笑,笑得毫不掩饰,就那么**裸的…… 王守义第一次见大家笑得这么直接,一点面子也不留的样子,心中不由大囧。“原始社会要不要这么直接啊,知道面子是何物不。” “娘,这冰天雪地的,封山封路,我见大家都裹着兽皮,也盖不住全身。特别是孩儿院的孩子,连地都不能下,没鞋穿啊。我们为什么不多织布缝衣做鞋呢。”王守义对部落有了归属感,觉得冬季的时间那么长,人都比较闲的,老穿兽皮也太那个啥……落后了。这么长的冬季做些衣服,不是挺好的。 浪费时间,可耻啊。 “阿大,小孩子年年长身体,做了穿不了一年咧,浪费兽皮撒。”马翠花道。 “是啊,而且小孩子又不出门啥的,没必要啊。”王中仁也点头,很认同马翠花的说法。 “那我呢,还有哥的孩子和其它孩子都有衣服穿,鞋子穿。”王守义反问道。 众人一阵沉默,气氛瞬间就凝重起来了。 马翠花紧紧的抱了抱王守义:“崽崽,你有父母,其它那些有衣穿,有鞋穿的孩子也有父母。孩儿屋的不是缺父少母,就是父母亲重伤残疾的。” 王中仁,王守,王凤,王寅等人都沉寂了。 “哪是怕什么浪费,只是父母无能为力或孩子己是孤儿或单亲了。天下有又哪有不爱自己孩子的父母。”王守义没想到会是这么回事,自己一心练武,很少去关心部落中的事。 杀大黑熊,还是应对兽潮,都是基于自己受到了威胁才想出来的。 这次提出做衣服,也只是觉得老穿兽皮不是那么回事,才说出来的。 孩儿屋的那些孩子并不少,有一百多个孩子,大冬天的都在屋里打滚,虽有部落中的人照顾,缺少很多孩童东西,那是父母的爱。 王守义不知不觉眼睛就湿润了:“我应该要做点什么。” 王守义一时也想不到什么好办法。就算有人照顾孩儿屋的孩子,给他做衣服做鞋子。但又能弥补什么呢。 王守义突然想起去孩儿屋的时候,一双双乌黑的眼睛看着他。那眼神很清澈,却带着羡慕和渴望。王守义一直以那些孩子只是把自己当英雄,那些目光是崇拜的意思。却没有深思,那目光只是渴望,渴望如同自己一样,有父母亲疼爱,有衣服穿,有鞋穿。或许只是最简单的渴望,有人能抱抱自他们,陪他们说说话,玩一玩。孩儿屋的孩子们都是孤独的。 王守义还记得有同他差不多大的孩子缩在孩儿屋的角落,裹着兽皮都在发抖。那双眼晴看向他的时候有些畏惧,回想起来,那是刺穿人心的目光,穿心掠肺。 人不同命,不知孩儿屋的那个孩子当时在想些什么,他最渴望的又是什么。 有谁会去陪一个孤儿呢,去陪他聊聊天,说说话呢。或许那孩子的悲伤己被自己隐藏,不愿与任何人交流呢。 “崽崽,你咋啦!”马翠花慌乱的帮王守义擦去脸上的泪水。 可眼泪去止不住的流,王守义己不能控制自己了,好像穿越过来之后,情绪就一直不稳定,对很多东西都很敏感,会去想很多。 被马翠花惊醒,玉守义反应过来,自顾自的擦去眼泪,心里有些自潮:“自己倒像是个悲春伤秋的小女人了。” “自己或许改变不了太多,但只要去做,总会有结果的。不管结果是否完美如意,但相信,孩儿屋的孩子会过得更好一些。”王守义心中下了一个决定。 “爹,娘,我要住孩儿屋。”这就是王守义的决定。 屋内众人被王守义的决定给镇住了,一时都没有人回话。 王中仁看着自家崽崽,心思起伏,缓缓说道:“二十四年前兽潮之后,部落中所有人都吃一锅饭,睡一张床,不论男女老幼。那些日子很艰难,艰难到生不如死,缺衣少鞋不算什么,忍饥挨饿也不算什么,为建兽堡,重建家园,吃苦耐劳也不算什么。为了获得食物,当年存活下的来人,除非是婴儿都要干活。当时存活下来的战士,还有二十多人,带着我们一群十到十五岁大的孩子狩猎,他们为了保护孩子到现在都死了,有的死在凶兽的嘴下,有的是活活累死的,到现在老一辈的男人就只剩下火老一人,就连老一辈的女人,也仅仅两个人了,老了还在为部落操心。而我们这一辈人,也有很多为部落战死,累死。”王中仁缓缓的说着往事。 “那个时侯,部落的前辈那怕是死,也要让孩子活下去。最艰难的时候把兽皮都煮了,只为我们这一辈有口汤渴,他们只是嚼草喝水……。” “后来啊,我们这一辈长大了,日子也好过了不少,但食物依旧缺乏,在外狩猎的时候,没有任何人私藏过猎物,哪怕是水果都没有,都是等回来了再分配。” “后来木星星,也就是你木婶婶想到一个办法,把部落周围的树木都砍了,种上了各种能吃的果子,还开始种植麦子,野菜,豆子等东西,部落才开始好转。再后来,日子越来越好,至少饿不死人了,部落也开始慢慢壮大,从二百人多人到现在的二千人。” “孩子是部落的未来和希望,现在整个部落十岁以下的近七百人,而六岁以下的就五百人。部落有近600战士,这些战士很多像猴子狗娃一样的大孩子,才刚刚学狩猎而己。还有不少同我们一辈的女人,为了部落去做战士,丢下孩子在孩儿屋。” “阿大,你做这个决定,爹我支持你,但爹要你知道,部落中的每一个人都在为部落奉献自己。不要忘记先辈为部落的牺牲,也要记住我们这些活着的人同样也走在为部落牺牲的路上。我们希望孩子能过得更好。阿大,你说你是天上星宿转世,有什么好办法就说出来,爹支持你。” 第三十九章 孩子的心思就是吃 王中仁的话,让屋内众人再次沉默。 马翠花张了张嘴,却没有说话。 王凤也沉默…… 王守义突然间觉得自己很自私,部落的每一个人都在为部落贡献自己。而自己好像是一个个体,游走在部落之外,没有溶入部落。 刚刚自己还在为孩儿屋的孩子,没衣穿没鞋穿的事来说部落中的人做得不够好。 而真相却更残酷,孩儿屋的那些孩子的父母有很多人己为部落而死亡,活着人还在守护部落,把孩子扔在孩儿屋。 自己把这事一说,虽说主观上没有责怪那些人,但却有这么一层意思了。 王守义羞愧了,低下了头,不敢直视王中仁的眼晴。 “自己也是个孩童啊,若没有部落的人守护照顾,又怎能在这个原始的时代生存下来。” 最终王守义什么话也没说,怀着沉重的心思在马翠花怀中沉睡了过去。 在梦中,王守义带着部落的人纵横十万大山,穿过大河……人人有衣穿,有肉吃…… 等王守义醒来的时候,自己打包去了孩儿屋。 孩儿屋,只是孩子群居的房子而已,整个地面铺上了干草和兽皮。整个房子只有一面墙开有窗户,用厚实的草席子庶住。 孩儿屋有九间房,每个房子都一样,不同的只是房子内的孩子分年龄居住而己。 有婴儿房一间,都是些还不能走的小孩子,莫约有近百人,专门有十三个部落的妇人照顾。 小孩房三间,是一到四岁的孩子,三百人来人,七个妇人照看。 大孩房一间,四岁以上的孩子,最大的七岁,就三个妇人照看。还有三个类似于老师的人教些生活上的事。 再往上的孩儿房分男女两间,最大的十岁。王守义管这叫少年房。这些孩子就三个人照看,带着孩子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烧火,煮饭,扫地,带孩子,甚至在外出帮忙抬肉,搬柴,运煤。 可以说除了婴儿房之外,其它的孩儿屋的孩子是自己在照顾自己,大人们只是照顾或者照看而己。近七百孩子,不到三十个人,真如后世的照料,人力远远不够的。 王守义只是搬过来住,却不知该如何下手。 婴儿房自己肯定插不上手,自己又没带过孩子,没经验,而且自己也是孩子,某些方面也要人照顾。 小孩房,也不行,讲故事行不通,后世的童话放在这里很多行不通,而且好像自己也只记得乌鸦喝水的故事了,像丑小鸭的故事,还得自个儿编一下才行,更别说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了。 大孩房还有点可能,只是四到七岁,怕是没那么好管。自己又不是幼师,真没经验,同小孩子讲道理肯定行不通的。但也只能在这里自己还能发挥一点作用吧。 少年房的孩子,都有自己的事呢。 王守义此时就在大孩房,一个房间,一百多个孩子都望着王守义。兽潮一来,不管是有父母的还是没有父母的孩子,只要是这个年龄段的孩子都在这里。 大人们都在为肉食操劳着呢。 王守义暗暗吸了一口气,寻思着来个自我介绍:“嗨,大家好,我叫王阿大,也可以叫我王守义,我爹是白巫……” 众孩子都直直望着他,没有人说话。 王守义傻眼了,不知该怎么继续,该说些什么,王守义心里打鼓:“对孩子真的没经验啊!” 见王守义一直没说话,终于人群中有个大点的孩子发话了:“你就是白巫的小儿子,我知道,我叫李桂,嗯……大家叫我胖子。” 王守义见说话的这个孩子还真是一个胖子,肉呼呼的,大圆脸,身上披着兽皮用根草绳绑上。瞧着就一挺结实的一个小胖子。 王守义朝小胖子点点头:“嗨,你好,胖子。我记住你了。” “我也知道你,我叫金子,大家都叫我金子。”一个很清脆的女童声音响起,头发还挺整齐的,在这个没有梳子的时代,这头发整齐让人一看就舒服。 “我叫大江……” “我的名字火鸟,我喜欢大家叫我小鸟,而不是叫我小火……” “你好,我叫小点点……” “你好,我叫大树,我爹说了,要我多吃饭,长得很大树一样高……” “我叫高山……嘿嘿,” …… 一群孩子叽叽喳喳的自己介绍起来…… 绕着王守义精神力开发早,但心神也不足,又乱七八糟的介绍,有的孩子多,介绍起来一大篇;有的话少,打个招呼报个名字就完了。 最终王守义只记住了前几个介绍的孩子和有点特别的孩子。 一翻乱七八糟的介绍之后,孩子们就闹翻了天。光着脚丫子在房子里也里面嘻嘻哈哈,你挤我,我挤你。 王守义一见这情况也莫办法,只能找个角落坐了下来。 正寻思着该想个啥招降服这群孩子,那个胖子和金子就挨着他坐了下来。 金子是个女孩子,开口问道:“你咋也住孩儿屋来了,白巫有房子住的。”声音听起来挺悦耳的,一个字一个字的从嘴里蹦出来。 胖子也问道:“白巫的房子不好吗,应该有很多好吃的。”一副不理解王守义为啥要住孩儿屋的小沉思模样。 “是啊,是啊,白巫房子里应该有很多好吃的。”金子很认同胖子的说法。 王守义纳闷了,咋一开口就是好吃的呢。不过想想也是,孩子除了玩,能惦记的也就是好吃的了。 “咦,好吃的,玩什么,比如老鹰抓小鸡这种游戏,我的心理年龄不会去玩,但弄点好吃的还是可以的啊。”王守义瞬间反应过来,知道一个可以与大家打成一片的方法了。 “嗯,好吃的,的确有。”王守义回道。 “真的” “真的” 两个孩童声,一个是惊喜,金子的清脆童音;另一个也是惊喜,确带点低沉的嗓声,似乎怕人听到似的,这个声音是胖子。 王守义见有些孩子望了过来,就加大了声音:“嗯,的确有好吃的,而且做起来很简单的,我一看都会了。” 胖子急忙说道,声音也传染似的大了起来:“好吃的,很简单,你会做。” 金子也不甘落后:“怎么做啊。我们能吃到好吃的吗。” 这时一群孩子全围了过来,叽叽喳喳的。小点点,大江,大树,小鸟……王守义都叫不出名字都眼睛直直的望着他,有些口水都开始流出来了。 王守义计上心来:“兽潮退了,有很多肉,吃都吃不完的。平时很少吃到的,就算吃到肉,也就是开水煮烂,放点盐而己。我们可烤着吃,煨着吃,煎着吃呢。” 金子突然失落的说道:“可是,我们只能有十个人可以出房子,没有鞋子。这里又不能生火,吃不到哇。” 金子一说,众孩子眼神都暗淡了很多。 王守义知道这个时候可不能说不行,打铁要趁热,即然把大家的心思都烧起来了,可不能冷下去。急忙说道:“我来想办法。” “” 第四十章 小怪兽 王守义脑筋急转,住的房子内生火肯定不行。但没鞋子出不了门,也是实事。 王守义看着兽皮脑筋一动:“我们有多少草绳,瞧好了,就这样子,用兽皮把脚包好,再用草绳绑好,就当成鞋子了。”边说边示范,其实就是兽皮一裹绑好就行,很简单的。 金子,胖子等孩子一看就会了,兽皮大小不一,草绳这东西用干草也就是麦杆一编就成。王守义只是说了几句,让小点点,金子,胖子,把兽皮跟据孩子的身高大小分配一下,相互帮忙绑好。 这一闹就是大半个时辰才搞好,都给裹得严严实实的,就露个头或脸和一双小手。 王守义一眼望过去,一群孩子,严然就是一群小怪兽,一群裹着各种兽皮的小怪兽,有些尾巴还在,当然都比较短的那种。有的尾巴在屁股上,这些算是较看得顺眼的。但屁股上的尾巴很多都歪了,还有尾巴在腿上的,背上的,胸前的。 “嗯,那谁,是小点点,怎么把头都包好了,尾巴长在头上了。” “还有胖子,把狸猫皮包在头上,尾巴在脑后,像根小辫子。” “哎,哎……金子人很聪明,把灰貂的尾巴围在脖上很不错。” “哇操,高山,直接把狼皮整个的穿在身上,从背后看,就是一头直立行走的大尾巴狼。” 王守义看着这些奇装异服,不由乐了,童心大起,大声叫道:“我们都一群小怪兽。” 胖子一愣,然后指着高山大笑:“大尾巴狼” “小点点,小点点,你是啥怪兽,尾巴怎么长在脑袋上。”金子抓住小点点头上的尾巴,哈哈大笑。 “金子姐姐,因为……因为我是……是只可爱的小怪兽。”小点点的声音有点奶声奶气。 “金子姐姐你看,胖子哥哥的尾巴长在脑袋后面呢。” 众人你看我,我看你,时不时的动手挠一挠,就闹成了一团,都笑嘻嘻的叫道:“我们都是小怪兽” “嗷……” “喵……” “嘶……” “噜噜噜……” “咕咕咕……” “嗄嗄……” “哈哈,还有一只鸭子兽……” “你咋学鸟叫,鸟只有羽毛,没有兽皮的。” “万一有怪兽的声音,就是鸟叫呢。” …… 王守义笑着,心里暗道:“真是一群快乐的孩子,哦,不,是一群快乐的小怪兽。” 孩子们的快乐就是这么简单。 “阿大,我们这样行不。” “阿大,阿大,我们去吃好吃的吧。”胖子叫道。 王守义瞬间脸就跨了下来:“哪有好吃的。” “啊……” 一片哀呼,众孩子的打闹很快就停了下来。 王守义又变了脸:“不过,我们可以自己动手做好吃的。” “哦……好耶……” “阿大,你好厉害。” …… “哈哈……好了,现在我宣布,小怪兽军团出发喽。”王守义带头走出了房间。 “小怪兽军团出发喽……” “敌军还有五秒到达战场”。 “额,这是王守义前世玩游戏的句子,被一群孩子感染,顺口就说了出来。” “敌军还有五秒到达战场”。 …… “敌军还有五秒到达战场”。 …… 一群孩子跟着叫起来。 一百来个孩子,脚步一高一低的从房间涌了出来。 壮观谈不上,都是小不点,只是这么全身兽皮一裹,倒也是一景。咋一看,还真以为是一群怪兽。 所幸的是,马翠花打了招呼,倒也没有遇到照看孩子们的婶婶太多的阻拦。 白兰花是照看这一群孩子负责人,见王守义领着一群小怪兽般的孩子,乐得见牙不见眼:“阿大,你这是去干嘛呀,跟婶婶说一说。” “白婶,我们去做好吃的。”王守义回道。 “白婶,你也同我们一起去吧。”小点点冲了过去,小手抱着白兰花的大腿撒娇。 “哈哈……小点点,你尾巴咋长在头上了呀。”白兰花抱起了小点点。 “白婶,我们是小怪兽呀,我呢,是只可爱的小怪兽,所以,所以尾巴长在头上了。”小点点小手搂着白兰花的脖子,点着头,甜甜的说道。 “小怪兽,哈哈……嗯……你们是一群小怪兽,都是可爱的小怪兽。”白兰花打量着一群孩子,笑着夸奖孩子们可爱。 “白婶,白婶,我小点点最可爱啦!”小点点生怕白兰花把自己的可爱的小怪兽的称号送给了大家。 “好,好,好,小点点是最可爱的小怪兽。”白兰花笑着应对小点点的撒娇,心中却起了波澜。 “仁哥的孩子,果然不简单,大清早的才来,个把时辰,就把一群孩子全副异装打扮的带了出来。” “白婶,得麻烦您了,我打算带着他们自己动手弄一些好吃的,要借火房一用,还有麻烦您叫人帮我叫猴子一众叫起来,有些事,还需要您和他们帮忙才行。等会弄起来,大家一起吃,我们就麻烦您照顾了。”王守义心中有了想法,对白兰花说道。 “哪有什么麻烦的,照顾孩子本就是我心甘情愿的。我让你十三婶去叫猴子就是。你还需要什么也一并说了,看看白婶能帮得上忙不。”白兰花见王守义说起很是礼貌,就一句话用了三个麻烦您,说得自己个心里也高兴。 白兰花能来照看孩子,心思上自然较其它人细心点,也不缺乏耐心和爱心。 “白婶,厨房的食物,餐具都很齐全,柴火,黑石也够的,竹碗竹筷也不少,只是我要做的好吃的,还需另外起灶,需要猴子他们出把力而己。”王守义中规中矩的回答,这个不能乱说,毕竟照看孩子不能乱来,稳重安全是前提。 白兰花见王守义说得倒也稳妥,小小年纪想得也算周全,心也就落了下来。 说话间,就到了火房。 火房不是房,只是靠近山洞的山石太突出,用石头围了起来,出了石头的地方,上面用树岩石加墙泥封了起来,留了几个平凹进去的采观口。 火房是从山洞延伸出来的,顺着山洞一股小地下水流出,正腾腾冒着白气。 原始时代,也只能好好的利用这地型上的优势了,至少不用去取水,冬天了这地下水还有股热气,不用烧冰煮水了,也甚是方便。 抛去兽堡这道亦房亦墙的建筑,这火房倒挺天然的。 王守义领着这群怪兽来到火房,就开始忙活了。没办法,不管是自己还是白婶,这个百孩自助宴谁也不办过。好歹自己心里还有点想法。 王守义不求这群小怪兽能帮多少忙,只要求能帮一点是一点,别捣乱就行,大家开开心心的,安安全全的就好。这群小怪兽似的孩子们,今天最重要的任务是吃,吃得开心就好。 第四十一章 石板烧汤锅烫 王守义听从白兰花的话语,在百来位孩子中找出了十个孩子头,金子,胖子,高山,大江等人就在其中。 一个孩子负责九到十一个孩子,都围成一圈。 挺不错的,山洞口十个圈,百来个孩子,秩序还不错,山洞在冬季,地热发散,本就比外面暖和,又避风,又近火房,倒也冷不着孩子,还一个个裹得严严实实的。 只是难题总会如约而至,你想让孩子安静的等吃就行,可孩子们却计较着要自己动手做好吃的。 一会儿这一个孩子头过来说要帮忙,一会儿那个孩子头说会烧火。 这不胖子又跑过来,叫道:“阿大,阿大,说话要算话,我们要自己动手做好吃的。” 金子也凑过来说道:“我们这一组可以帮忙去洗肉的。” “阿大,阿大,我这一组叫树妖组了,都是有力气的人,可以去切肉。”大树同其它组换了人,起了个名字叫树妖,全是六岁左右的孩子,也叫着要动手。 “阿大哥哥,阿大哥哥,我们叫可爱怪兽组,人可多了,十几个了,我们能做什么。”小点点也混了个组长,孩子头了。 “不是,小点点,你不是跟金子姐姐一组吗。”王守义有点头晕,转眼间,孩子头头都换人了。才四岁多点的小点点也成孩子头,做组长了。不是最多十一个人一组吗,咋一下有二十几个人一组,还全是四岁左右的小不点。 “难道,这么小的孩子也有代沟啦!”一瞬间的分组就风云变幻,自己刚才是叫猴子十个人,一边厽灶起火,一边削点竹签和煮肉啊。 “哎,孩子果然不好带,特么还是一百多个。”王守义有点头痛,几岁的孩子能干啥呀,以为像我,三岁多的身体,近三十年的心理。只是不安排一些,怕等会不是孩子头来找他说道了。 王守义一想到百多个孩子围着自己说要做这做那,心里就发毛了。 “看来不动手是不行了。”王守义寻思了一下,就开始分配任务了。 “小点点,你组人多,等会肉切成块了,你们那个叫什么,哦,可爱怪兽组就负责穿肉。” “金子,你那组女孩子多,多帮助小点点这一组,也负责穿肉。” “大树,大江,高山,你们三组就负责那个切肉,搬肉,还有要保护好金子和小点点她们两组。” “胖子,尾巴,小虎,你们三组等会负责烤肉,不能只管自己,优先小点点和金子那两组,你们年龄比她们大,而且又是男孩子,有责任务照顾和保护好她们,知道吗。” “咦,还有两组呢,人呢。”王守义一点数,少了两个孩子头了。 “阿大,阿亮同大树一组了,小火同我一组了。”胖子说道。 王守义点点头:“各组长归队,待准备工作做好,你们每个人,就要大展身手了。”王守义哄着他们。 心里却感叹,分什么组,这些孩子们自己把分好的组打乱,又组成了另外的组。十组变八组,而八组人估计被自己这么一分就只有三组了。 胖子一大组,加上尾巴,小虎和小火,年纪大一点,有二十来个。 大树一大组,加上大江,高山和阿亮,三十多个人。 金子和小点点,一大组,人数最多,近一半人,基本是小点的孩子加女娃子。 “孩子这么小,就有自己的小团体了,不对,只是朋友圈,孩子而己没那心思,仅仅是同龄玩到一起而已。就像六年级的同学不会同一年级的同学玩到一起。”王守义想到。 “终于,安静了。”王守义嘘了一口气。 …… …… 猴子的灶己厽好,就是围一圈石头,和点墙泥就行,上面盖了几块大石板,四个大灶,每个灶五米长,一米宽。原始社会就是这么粗犷,也这么的有气派。 火己经升起来了。 竹签更是两箩筐,起乱是几千根,甚至上万根了,五个人,半个时辰削这么多,速度够快的啊,都是小超人呐。 王守义招了招手,让猛子把竹签到进锅里煮一煮。又把煮好的肉切成方块,莫约一斤左右一块,大大小小近三百多块。 肉拿去放水里冷切,让大树他们切,猛子等人在旁边指导。 切好了肉,就拿到金子这边,用竹签穿好。 穿好的肉片,就扔在石板上,让胖子一组看着,翻肉都不用。石板热了,猴子就用蛮猪皮抹了几遍,石板上面一层油。 刷调料,这个根本不用,早就大锅煮上了汤料。吃的时候,把烤好的肉放进去锅里,汤两下,装碗里吃就行了。甚于切片后直接扔汤锅也可以吃的。 开水煮肉只为了消毒杀菌去腥而己。 石板烤肉,可不是为了这么一群孩子,还有那么多的大人和孩子,都在一个锅里吃饭呢,用石板烤肉也算是给部落众谋个福利而己。 当然,想真的吃烤肉,生肉自己切片放在上面烤,自己撒调料喽。 不想动手的,那还有几口大锅煮好了肉食汤,捞起来吃就行,不限量,肉太多了。吃完了再煮便成。 王守义看着这不伦不类的做法,当真不知叫什么好,白切肉,回锅肉,还是叫火锅或者麻辣汤。那石板烤肉,也不能叫烧烤吧。 若要贴切点,石板上烤的肉,就叫石板烧,后世不是有个铁板烧嘛。 那汤锅刷出来的叫什么好呢,叫汤锅刷或刷肉片,不好。后世有麻辣烫,叫汤锅烫好了。 王守义给这两种吃法起了个名字,心里觉得很满意。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石板烧和汤锅烫的鼻祖呢。 …… “猴哥,熟了,猴哥,熟了……”胖子一组人大呼小叫。 “猴哥,熟了,下面该怎么弄啊。”胖子看向猴子,抓头挠耳的,比猴子更像猴子,一只胖猴子。 众人听胖子一组人大呼小叫的:“猴哥,熟了”不由哈哈大笑。 王守义刚一听,还反应过来,以为齐天大圣孙悟空来了呢。当转过头一看,胖子抓头挠耳的猴样,还大声叫着:“猴哥,熟了。”那模样当真是可乐的很。 猴子只是身形灵活,长得可不是瘦小,听得胖子等人大呼小叫的猴哥熟了,猴哥熟了,满头的黑线,又不好发作。孩子只是无心之错,也不是错,只是口误而己,又不能责怪。猴子只能青着脸,脸蹦得紧紧不说话。 少年人爱面子,斗强好胜,受不得委屈,王守义见猴子的模样,也只好跑过去:“胖子,大呼小叫的干啥呢,什么猴哥熟了,你把你猴子哥哥切片烤熟了吗。”王守义笑轻轻踩了胖子几脚。 “啊” 胖子反应过来,嘿嘿一笑:“没,没啊,是肉熟了……我,我,我不是估意的啊。” “猴哥,你不会生气吧,对不起啦!” 猴子在爆破队训练了一阵子,脸色虽有点便秘的样子,那也只是一时想不通的气,胖子一道歉,猴子也反应过来,气也消了。呵呵一笑:“叫你这小胖子,大呼小叫,差点我就上气了。没事啦,只是口误啦,下次注意了。猴哥我可不想被你烤熟了吃。” 王守义看着猴子,:“猴子这火急火撩的急性子,说话办事风风火火,又喜争强好胜,在训练的时候,同大牛可是斗的不可开交,绝不认输,倒还真有猴子几分性情。现在倒好,学会了制怒和体凉,有了不少进步,生气时能听得进别人的话。”见猴子这态度,王守义觉得猴子进步不少,这些天的训练没白练。满意的点了点头 第四十二章 精神力与感悟 王守义搬进了孩儿屋第一天就这么过去了。 说心里话,原始时代有时候办一件小事也很费时间。 弄个烧烤和汤锅烫,前前后后就是大半天时间,冬季又天黑的早,到了晚上又没有电灯,蜡烛火把都没有点一个,只能早早的睡了。 最近因为精神力的开发,王守义还在摸索,奈何根本就没发现有什么物质可以提高精神力,只有在早上练武时才有一点提升。 精神力在王守义看来并非什么高深莫测的东西。 练武之人都知道一些玄之又玄的东西,比如天人合一,神明自现,精气神合一什么的。 精神力可以是意志,也可以理解是灵魂,或者是思维。这些正常情况下是无法具体化的。只是在这个时代王守义开启了精神力,并且可以在脑海找到精神力具体化的识海。 这识海是一个神之又神,玄之又玄的东西。如何修练根本就不得法。 道家有法,如金丹,呼风,唤雨,搬山,赶海等三**神通。王守义前世对这些玄之又玄的东西有过借鉴,却无从考究其修炼的法门。哪怕这世开启了精神力也无从修炼。 不过王守义也有了一些心得,形意,太极,八卦,八极,红拳一一练习,体会其中的意味,对精神力的提升很有帮助。 总体来说,精神力的提升除了自身缓慢提升之外,只有练武和感悟可以加速提高精神力了。 至于为什么练武可以提升精神力,王守义判断为天人感应。为什么这么说呢,炼武会搬运自身气血,没有精神力的人在练武时对自己的身体有种模糊的感应,比如心脏的跳动,肺活量的大小,呼吸的频率,血液流动的速度等,虽然无法具体去感应到其中的变化,但却心有所感。当然开启了精神力的王守义却不是模糊地感应了,而是在练武之时,对自己的每一个细节都能在脑海中具体化出来。每次练武在脑海具体化的过程,对精绅力的提升都很明显。如果有一个对比的话,就是每一次具体化的过程相当于十天精神力的自身缓慢成长。 还有一个就是感悟,很奇怪的一个东西。感悟两个字,任何人都明白,就像某些道理,很多人都懂一样。只是懂不等于感悟,不等于是自己的东西。感悟就像把不懂的东西变为懂,然后再把懂的东西变成自己的东西,这就是感悟的一个过程。但这个过程却又很玄,有些懂的东西,明明自己认为可以为己所用变成了自己的东西,却还不能算得上感悟。又有一些自己不懂的东西凭着直觉觉得应该这么做,做了之后又好像感悟了一般。 感悟可意会可言传,却无法转移。就比如你把自己经历或者道理讲给别人听,哪怕别人懂了,就算是从你的经历中汲取精华或把你所得的道理为己所用,也并不一定就有感悟。 感悟是一种奇妙的感觉,犹如浪子回头金不换的改变,又犹如雏鹰展翅般的第一步,亦有积跬步致千里的积累,毫厘之卵长成千斤大鱼的成长,基至于毛毛虫化茧再破茧成蝶般生命的转换,迁跃。 为什么又说感悟是天人感应,王守义在练武或精神感应时的一种模糊的感觉。天地之间有股气,这股气是天地之间的灵魂,可以具体又抽像的来说这天地间的气就是道。 特别在用精神力外放,控制落叶的时候,王守义总能模糊的觉得天气之间有种神奇的气,如果能运用或掌控天地之间的这种气,自己控物的重量,大小,速度会有质的改变,甚至能模糊的感觉,这天地之间的气可以翻江倒海,搬山赶月。 用王守义自己的意思来理解天地之间的这股气的话,这股气就是灵气或元气,而这气中有灵,灵就是天地之间的道,至于是什么道就不得而知了。是道家所说的天地阴阳二气还是五行金木水火土;又或者说是佛家的善恶因果之道;甚至于是不是魔法世界的各种元素呢。王守义不得不开放脑洞去猜测,能开启精神力这种玄之又玄的事情能发生,为什么就不能让神话或修仙,魔法存在呢。 就比如今天的石板烧和汤锅烫,王守义只是把前世的烧烤和麻辣烫因地制宜的改变实现,自己的精神力莫名其妙的提高了一大截,没有预兆和来源的提升了。 王守义没法去解释这种改变,没有科学的方法去合理的解释这种改变。 不过无法解释并不代表无从揣测。王守义有这么一种揣测,那就是功德之说。道家有修功德成圣的说法,天地有灵而灵有道,道则有主,做好事对天地有益,灵有助,道有利,天气间的灵或道就会返还功德于人。这好事做得越多,功德就越多,多到一定程度就能成圣。道家亦有十世善人可立地成仙得长生的说法,有功德并非一定要做圣人,做仙人也可以的。 当然这是王守义的揣测,当不当得真不说,只是寻找着一个合理的解释而己。 王守义躺在孩儿屋,脑中的思情万千,他要去验证一翻,是否做某些事情会大大的提高精神力,比之练武和感悟还要快。 但有些疑惑的是用爆竹击退兽潮并没有精神力的提升,后来的做碉堡存烤肉也没有精神力的提升,似乎功德一说并不太可靠。 不过这种很玄的说法王守义自己也不怎么很认同的,只是科法无法解释后的一种揣测。 当然还有一个就是自己精神力莫名的开启,当自己见到剑齿虎并打成一片的时候就莫名的开启的精神力。 究竟是练武的积累在面临剑齿虎的威势之下突破而开启了精神力还是因为这莫名揣测的功德一说呢。 又或者两种原因都有可能,当然也可能是两世为人穿越的原因。但精神力开启肯定不是个体,因为黑巫李晓兰就知道有精神力修练者,这不是个体,而是可以修练的。 或许黑巫和火老知道更多,找个机会去问一下。 , 第四十三章 定式定招长招打法 整个部落的人都在忙,孩儿屋的王守义也很忙。 早晨起来练武这是自己每天的功课,雷打不动。然后就领着一群孩子在火房帮忙,切下肉片,穿下肉片,烧火,搬些柴火和黑石什么的。 有件值得一提的事,每天清晨跟着王守义打太极和健身的孩童多了起来。 开始并没有哪个孩童跟着王守义练武的打太极拳的,当王守义打了几套形意之后,就开始有孩童学了。 说来有点搞笑,形意有十二形,是以拳摸似十二种动物的生活形态和搏斗的特长而组成的形意套路拳法。 相比太极这种慢吞吞的练法当然容易受到孩子们的喜爱了。即能模仿动物又有攻击搏斗的法门,孩子们能不喜欢吗。 而且前世今世王守义练武近二十年,练得个形神俱备,架子气势,神形都到位了,对任何人都有吸引力了,更别论一群孩子。 当王守义打了虎形拳和熊拳之后,胖子就问上话了,可以学不。 王守义没有拒绝,想学就跟着练呗。之后就可以想象了,整个孩儿屋鸡飞狗跳了,一大清早到晚上就没停过,学形意还没学全,有学兔子的,野鸡,狼的,鸟的,老虎的……各种动物的叫声动作,众孩子都在模仿。什么稀奇古怪的叫声和怪模怪样的动作都有。而且一群孩子穿着各种兽皮,当真是异类聚集,怪兽开会,引得小孩屋和少年屋也过来观看。 都是孩子,童心俱在,于是整个孩儿屋都一样了。翻滚摸爬的,学猴子走路伸爪挠人,学兔子四肢奔跑后腿蹬人,学狼撕咬扑人,学蛮牛相撞以头拱人,学猪打滚横冲直撞,也有学蛇缠人扭动走路或学熊一靠一拍的。当真是鬼哭神嚎,两两相斗,哭鼻子不少。不过刚哭的孩子脑子不知又想到了什么,又学了某个动物的动作又去打去闹,把刚打痛自己的对手反打哭了,倒也是半斤八两的样子。 好在原始社会的孩子身都结实,也只是被打痛撞痛了哭哭闹闹,不会伤筋动骨的。加之王守义一旁看着,对某些孩子一些杀伤力大的想法和动作做一些制止和改变,整体上倒也没有大事发生,也就一些哭哭啼啼和打架告状的事情。 很多连续输了几次的小孩子就跑到王守义面前告状。王守义就教个小技巧或方法让他打回来,如此而己。 小点点是告状最多的人,只要一输就来告状,学会技巧就去打架,等到被别的小孩想出奇招异式,破了招,就又来找王守义出新招,循环往复。 小点点也争气,学什么学得很快,不过众孩子的各种想法也是厉害,没有不败的招式,总是撑一些时间就给破了。 王守义从其中收获不少,各种动作被他化成了招式,再组合成拳脚身法步法,受益良多。 王守义从未想过,自己能从一群孩子中得到不少的启发。有些动作看似没有杀伤力的如老鳖旋窝。老鳖旋窝是攻防一体的动作,不是真的像老鳖一样四肢爬在地上,而是躬身弯腰屈腿向往倾的一个式,有点像螳螂捕蝉屈腿蓄力的这个前兆动作。对方若攻,可左右闪避,也可伸手架拳挡住,亦有出手伤敌,头撞,头顶,出拳打人,出腿踢人横扫。所谓招式老鳖旋窝即有定式,也有不定式。定式一般来讲多为一个动作,比如马步,就是这么一个定式。比如不定式,还是马步,不过可以马步直拳,也可以往前一步弓步冲拳,后退一步弓步架拳。什么叫招式,招由式组成,一招可以三式也可达到一百零八式,招亦有固定的招式,也有变化的招式同定式和不定式差不多。 招式中简单的定招一般能充分发挥身体的优势,亦可攻可守可退据多,且定招的式不多,多数以三式为多,一式蓄力,一式发力,一式收力的基碰招式,这些为定招。一招多式的长招,大招而且是定招,多为杀招或特定的情况而用,也有极少的大招,长招是因某些练法打法而生的。也称之为打法套路,只要我一动这大招(打法套路),对手基本上要跟着这打法的套路走下去,最后达到一击或一招定胜负的结果。为什么叫打法套路,这个有算计的,算到我这一招的第一式对手的反应有几种,第二式跟上对手又有几种,第三式,第四式……最后对手只有自己算计的应对,并且在自己算计下能击中对方,最后一式分胜负,这就是打法套路中的定招。 这定招的长招多式套路打法杀招,看是傻招无变化,却因为之前的算计,一般很凶猛的。而且效果非凡,一是算计,二是自己有练习对手是应对,一个反应不急或慢了就会中招。 电影中的一招定胜负有些玄幻,表演时就两人一碰胜负立分。但现实中的打法套路,如果是长招而且一招多式的话,有可能一招能打出几十招短招的时间,交手多次,最后一式方能定胜负的。看似多次交手,对手招式变化极多,可能己方只出了一招而己。 当然也有很多打法套路只有几式或十几式,闪电般的交手只有几秒,交手几次就分了胜负。甚至于一力降十慧,不管你什么招,我一拳一刀对手不是退就是败。 有没有不败不破的武功,这个王守义不知道。 武本就是以弱胜强之法。 不是练了武就能让人变强的,打个比方,女子防身术,本身女子的体力并没有增加,只是学了防身术,比如什么时侯使挖眼撩阴腿,一个弱女子也可以让一个壮汉倒地不起。这就是习武以弱胜强的本质。 那习武强身又是什么说法呢,经常练武的人肯定比不习武的身体要好,这是必然的。就像经常跑步的总比不跑步的人要身体要一好点。 习武强身没那么玄就相当健身而己,只是在健身之余习了某些打法方才显得厉害了一点。 习武为强身只是一个过程,而习武的本质是以弱胜强才是习武的根本。 不是新闻也常有报导,某武术冠军不及街头混混吗? 为什么,街头混混打架斗殴是家常便饭了,逞恶斗凶又岂是天天练套路的武术冠军能比的。你冲我胸口一拳,我就踢你裆部一脚。就算你是武术冠军,以伤换伤,你还是得躺。 又有说法,真国术不比武只杀人,这就是武术的内涵了。武是以弱胜强,如何胜呢。不是练了武或国术就立马能以弱胜强,而是国杀有打法有杀招,习了这些你方能以弱胜强,否则练武习国术也只是相当于健身。 想把这些国术打法杀招练好练精就要多动手了,这就犹比街头混混天天打架差不多。只是习武练国术有打法有杀招,多了些章法,系统而己。 王守义理解的真国术不比武只杀人,这国术很多方面就是指打法杀招。 第四十四章 练法与打法的本质 孩儿屋经过一阵混乱的吵闹,在王守义的干预下也上了轨道。 王守义综合了形意十二形加上这些日子的观察和体悟,一套新的兽拳成型了。 虽有点粗糙,但亦能形成打法套路,兽拳本质多为打法套路。 按前世的说法,打法和炼法是一个套路,那这功夫就一般般了。 不过这新兽拳在王守义看来可能要打破打法和练法相同就一般的武术体系,因为王守义决定再结合打法创出练法。 王守义想到打法和练习相同,武功就一般的原因。只因炼法没有增加打法而己。比如铁沙拳的基础炼法,以手拍手,插沙这就是炼法。练成了手如钢铁不知痛疼,随便出掌出拳亦是威力极大,若配上好的打法,威力较普通的出拳强大十倍百倍。 比如八极拳中的贴山靠,又称之为铁山靠。其中最基础的练法就是用身体的每个部位去靠桩靠树靠墙,靠出了皮糙肉厚,靠出了力气。打人时整个人冲撞上去就能把人撞飞的。 铁山靠,贴山靠,又名野蛮冲撞,起源就是野牛冲锋以头撞之。哪怕是个头大象被飞速奔跑的野牛用头正面撞上,怕也不是倒起不起了。 人们发现野牛的这种冲撞威力极大,便汲取过来为自己所用。当然不会傻乎乎的直接拿来用,用身体去撞了,而是转变成用头,头肩,用肘,用背等多种方法冲撞。 后来再发展到,仅这样冲撞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做法,就有了练法和打法。练法就是靠桩靠树靠墙和挨打,这叫强己身。练好了皮糙肉厚,用起来就不用杀敌一千自损八百了。 再后来,又有打法。打法是什么就是为练法的威力充分发挥出来,同时减少对自己的伤害,比如站桩,步法,招式等对身体的开发。 贴山靠起源于野蛮冲撞,有了练法和打法才改成了贴山靠,打法就是招式加步法,身法配合,灵活运用,达到以自身最强的地方与对手相击。 后来的贴山靠就是以招式步法身形配合,钻身入怀,再一记贴山靠击杀击伤对手了。 此时的贴山靠打法练好了,没有过多练习练法威力也极大的。这也是武术相通的原因,也是体现打法的重要性。 就好比我练太极的,是不如练八极贴山靠的皮糙肉厚,但我学会了八极贴山靠的打法,照样能钻身入怀,用头用肩用肘用背在你身上这么打一下。虽不如专练八极拳,常习练法的,威力会许小一点,或自身有点小伤害,但杀伤力并不逊色多少啊。 由此可见,打法和练法是相辅相成的,相互配合方能将自身武力最大化。 那么打法和练法对练武之人说,又是怎么样的看法。 从明面上看打法是一些招式,步法,身法居多。 而练法是强化身体的某个部位,相当于开发身体的潜能。 如果一些特殊的武功,打法就算你学了,没有练法或者你没有练也是无用功,比如铁头功,铁裆功。人家练铁头功的可以用头撞石头,你练太极的行吗;人家练铁裆功的,裆部不怕被撩阴腿,你练太极的行吗。 又如开碑手,大力鹰爪功,手可开石,爪可刺入树身,你练太极的形吗。 还有铁布衫,金刚罩这些外门极致的强功硬功,练法就是天天挨打,药浴强身,配以练气运气法门,可刀枪不入。人家的打法遇上刀剑直面刚,你练太极可以吗。 打法使出来总会露于人前,被人看破学会。 练法自个在家或找到隐秘地自个练,哪怕功夫相通,你有所猜测终不得法门。 练法才是武术的真正根本。 人家可以传你打法,但要传你练法基本就不可能了,这是传承。 小说或影响偷看人练功被抓住,重则生死论下场,轻则废你武功,打断四肢,可见练法的重要性。 当一些较为初级的外家拳,外人有些功底的一观就知练法顶多再配以药物而己。而外家拳中高深的,或练到深处,除此之外,还有呼吸,运气,搬运气血的法门,这些就不是一观就成的。 比外功中的铁布衫,金刚罩,大力鹰爪功,金刚掌等前面的功法你或许看下练法可以练习,到后面有呼吸法,运气术,搬运气血的门道就很难断定练法了。 内家功法,讲究内练一口气,是吸呼法和运气的结合,光看招式功作,没有师傅教,普通人看一生也不得其门而入的。而是内家功法不仅仅是招式呼吸运气运劲,更有精气神的配合,就算知拳理想学会也不容易的。照着练也就一个强身健体的效果。 小说中有内功心法一说,现实也有,不过没有那么玄,多数是一些休养调息呼吸的法门。 不过在形容打法和练法上面,倒有些形家。练法是内功心法,打法是招式。 练法是传承,是核心,是里子,是最重要的;打法是面子,也不可缺少。打法可以传,练法不可传。 王守义的兽拳目前即是打法也是练法,又是初创,一群孩子使出来自然没有什么杀伤力的。 而且王守义打算再自创练法,也就是一些呼吸,运气,运劲(搬运气血)的法门,这是一项极难的事件。放在前世只是宗师放能集众家之长,形成自己武术。而创一门武功,有招式,步法,身法,呼吸,运气,运劲的法门,这相当于内外结合的功法,比之成为宗师更难。 当然这对王守义来说,难度要下降一个大大的档次,那就是有精神力,即可以在脑海内模拟,又可以在练习时用精神力探知。 在兽拳形成打法套路之时,其运劲和呼吸的法门己是配套上了,这就是精神力的好处。只需要在以后的练习中精雕细琢细细打磨便成。 目前兽拳的难度在练法上面,若练法与打法相同,便起不到真正习武强身的作用,仅仅相当于健身而己。 练法在开发身体潜能,外练筋骨皮,内练一口气。孩子们还小,这外练筋骨皮还是免了,得身体成长才练习,但内练一口气还是可以练习的。 第四十五章 气是什么 气是什么?,武术中的气,不是肺活量,更不是简单的呼吸法门就能运用,也不是血液的流动,经脉的粗壮与否。气是什么,是眼到心到意到手到的结合,比如你想打一拳,出拳之前心有所想,用意控制手握成拳打出这一拳,意动则拳动,拳动眼己到。这个气就是脑中的神也就意,只可意会却难言传。 气是意但也包含身体各个方面的配合。 练武的人也好,不是练武的人一心好,总听过这么四个字“练气化神”。 练气化神是很玄的东西,在此之前呢,还有个练精化气,之后还有练神返虚,之后就不说了。 练精化气是什么,有称之为百日关,这个说法有这难懂。还有一说法叫小周天。 百日关呢,就是道家修炼内丹术中的百日筑基一说。 小周天呢,就是内丹术功法的内气在体内沿任、督二脉循环一周。即内气从下丹田出发,经会阴,过肛门,沿脊椎督脉通尾闾、夹脊和玉枕三关,到头顶泥丸,再由两耳颊分道而下,会至舌尖(或至迎香,走鹊桥)。与任脉接,沿胸腹正中下还丹田。因其范围相对较小,故称小周天。 小周天通达就可治病强身,后天返先天。而道家说法,这小周天要百日方成才能打通,故小周天又称百日关。 一看小周天是任督二脉循环返复,犹如武侠小说中的打通任督二脉,生生不息,功力大增一般。 这倒也是相通的,但这在道家看来,打通任督二脉仅是道家筑基的基础,仅需百日即可。也就练精化气的一个过程。之后就是练气化神了。 严格来说,王守义创出的练法就练精化气,练气化神,练神返虚的内功心法。 再转换一下,内家拳内练一口气,这口气在不同的阶断有不同说法。 在练精化气的时候,这一口气还只是“精”而己。 在练气化神的时候,这一口气才叫做“气”。 在往上是练神返虚,这一口气又叫做“神”。 不过王守义看来,那就“意”,这个一口气就是一个“意”字。 试问,在练武打架切磋动手的时候,又有哪位会感觉真有股气在身体闪游走呢,那是意念在控制身体,指挥身体做出的每个动作。比如出拳出腿。 那么在道家百日筑基的这个练精化气的阶断,这个气也是意,只是这个气是意的初级运用。 为什么说这只是初级运用呢。比如前面有一个球,你要在脑海里或心里想一下,是用手捡起来还是用腿踢开,再有下一个动作。 或者说第一次打人时,你要想一下是扇对方一巴掌还是打对方一拳,然后再调动身体做这个动作。 简单来说就慢一拍,身体的反应慢一拍,跟不上脑子。 也有说法就是身体素质差,形意不能结合,形指身体的动作,意就是气。形也可指力,意指气,气力不及,不够配合。 还有说法,精是精气,肾之精华,练精化气就是把肾之精华经周天游走化为丹田之气。这个过程就练精化气,比较的形象,而且效果不错,王守义初习武术就是这么理解的。 武术的丹田发力,那么丹田中的气从哪来,就练精化气得来的。 习武多年之后,王守义才发现丹田发力不过发力的重心,力在全身各处。但这不防碍之前的认知对自身武艺的提升。 气为意,意可成神,神就是自身潜能的开发。精神力就自身神明的一种虚拟表现。 只是这个自身神明还是神秘莫测,哪怕王守义开启了精神力对这个神明的能力还是只了解皮毛,那精神力的世界实在是太过于神秘和未知,己知精神力可探知,感应,控物,灵魂沟通等初级的运用,其它方面的能力还在探索。而更高更深层次的运用,只能等精神力提升之后才能去体会探索运用了。 而且内家的一口气,虽说可以用意来表示,却还不够全面。只是说通过气或意去控制自己的身体,所展现的才是内家功夫的具体化。又是一个玄妙的东西,想了解更深更多就要不断提高自己的内家功夫。 内家功夫如何提高,那就以气卸身,以神卸力。 前世的某些着名功法并没有什么详细的运劲法门,修炼方法。就如倚天屠龙记当中的九阳神功,一句话:他强任他强,清风拂山岗。这样的高深武学,叫普通人怎么去炼怎么去学,全靠悟。 又如太极拳理:周身无处不弹簧。你又怎么去练。 八极有悟:晃膀撞天倒,跺脚震九州。等一些形容词。 呵呵……没有师傅,那就只能跟着拳谱中的招形,去练去体会去感悟了。 很多人练十年也无所成。练武除了初级的外功,你练练还能明显的提高武术,但到了一个程度就止步不前了,要靠自己悟了。内家拳之类的功夫练了也只是健身而己,想达到高深境界拳理中所说的境界很难。 这个气就是帮助一个人的武术达到高深的境界。 而气之一说又神秘非凡,并特别多玄,无具体的修炼方法,内功心法中又很是一些很玄的句子,故气之一说无具体的考究。 王守义的事就是把气具体化,转变成武侠小说中的内功心法。 现实中不可能真的有一股气在即定的经脉中行走的,不存在于现实中的东西,又无精神力具体化,要变成现实就太难了。 不过即然把内家功法中的气变成意,也就是自身的神明后,王守义就有一个想法萌生。 就是定下打法套路也就是招式,而练法中的内功心法,以图来表示。 这图不是画,而动作,自己在脑海中冥想。就如自己开启精神力以后,自己炼武的动作可以在识海具体化模拟一样。只是自己开启了精神力,是真实的摸拟。而观想是冥想,假想而己。 这种内功心法就一幅图加上几句话而己,说简单特么很简单。说复杂怕是又很复杂了。 不过很符合原始时代的人,文字还不够完善,用图表示是常用的方法。 第四十六 兽拳心法 形意十二形,就是观兽形成的武术。 王守义精通形意中的虎形,蛇形,猴形。 其它也有所了解,仅有其形,而不得其神。 王守义打算综合形意十二形与自己的心得,精练组合成兽拳。 内功心法以图推演,即是招式和心法。 形意有三体式,三体式意为天地人三才。三体式并非形意独有的,而是所有武功的入门的基本功。 以三体式为兽拳的第一幅心法是相当好的。 三体式并不是不动,可变化的,不过在站三体式基本不动,是以用这个姿势去体会身体的变化。对学武的人来说,站三体式就是找气感。 为什么说三体式是所有武学的入门基本功呢,从动作上看就能在所有武学中找到影子,甚至很多武当中的三体式是一模一样的。 三体式换成一个很有名的杀招就叫半步崩拳。这半步崩拳就脱胎于三体式。 三体式分站式和卧式,又有定式和动式。 三体式站式是有桩功,就是站桩的意思,这个多练多体会,与人无害,只有益处。再配上站式的动式能很好的帮助习武之人了解身体和找个气感。 三体式的卧式,比较难学,得不到其神,练多了反而伤身。不过在站式找不到气感的时候可偿试一下卧式三体式去找气感。 三体式找气感换句通俗的话,就是找劲道。气沉丹田就比找到身体的重心,也就是发劲发力的一个点。三体式站桩有成就能全身的劲整个一股,也就是整劲。通过动式把这个整劲打出来,就是出招了。 天下武学出少林,对三体式来说,天下武功尽在三体式。 这三体式王守义把它当成兽拳总纲。毕竟只有找到了劲,才能把兽拳的打法发挥出来。 后面的图,王守义决定先取虎形,毕意剑齿虎就在熊二的身边,自己可以随意观看,也可用心神走体会。卧虎图就是兽拳第二图。 卧虎,以睡未睡,即能休养调息,又能蓄势待发,更兼有卧式三体式的效果。 第三幅图就是虎啸图,这个有点高深了。王守义还是放在第三,只要三体式图和卧虎图,有所得,第三幅的虎啸入门就容易了。 虎啸镇百兽这是第三幅图的主要要表达的意境。虎啸惊山林,万鸟惊慌展翅逃离,万兽扑伏,四散而奔。这图重意,强调的是一个势。不过领悟什么势就与人有关了。 霸王之势,千军之势,王者之势,勇者之势,绝境拼命之势……势不相同,就因人而异了。 第四图就为出山虎,又名下山虎。同样也是势。此势为勇者无惧,又或横扫千军,亦可睥睨天下,一力镇万法。 第一幅图是总纲,第二到第三是为攻击前的势和调整。 那么攻有了,还要有攻防兼备,或闪或避的灵活之意。王守义思来想去第五幅图选择了猴,猴本身为轻巧灵活之意,更兼攻闪一体。 有名的猴子偷桃,即出其不意,又在出手之后立即闪开。王守义取其中意,化猴为人;又兼桩功中的混元桩。猴人立而起,双腿弯曲,双手相抱在胸前。这双腿弯弯是马步,可蓄力进击,又能防守闪避。双手相抱于胸前是虚抱,前后相遮,可为一阴一阳,一虚一实,也可攻可防。 王守义对第五幅图名为灵猴捧胸,通俗的名字,很形象表述了这幅图这个动作。 第六幅图,王守义就在灵猴捧胸之上,直接化为混元桩,是桩也是熊抱,取其厚重之意。熊抱图就是第六幅图。 第七幅图,王守义选择了蛇形。这也是王守义精通的形意蛇形。盘蛇式,到是攻防闪三位一式的招式。人当然不可变成蛇,也盘不成一圈。这盘蛇只能取其神,化其意的去表达。双腿前后交叉弯曲,弯腰驼背,沉肩缩头,左顾右盼。这动作倒有点猴的影子,这动作要取名得其形,有点费解了。我叫盘蛇,你听这个词摆出这个动作吗。这不比态抱,猴子捧心,卧虎,下山虎这几幅图。重领悟力,从中借形取神,即有开慧的作用。举一反三,以意通形,以形得神,练得高深境界再超脱,有武侠小说中的无招胜有招,又有道法之中的一法通万法通的大境界之意。 第八幅图,王守义从八极拳中取神,自己练习也较多的贴山靠。从贴山靠的源头来展示,图为蛮牛冲撞。听名得其形,蛮牛低头,快速急奔,冲撞而来。当然以图表示就又有不同,不是四肢着地,低头身子前倾的模样。而是双腿弯曲,沉肩缩头,身子微微前倾,双手握拳在身两倾的样子。 此图可以说是最简单易懂的一幅图了。易懂只是说能快速的从图中领悟。毕竟蛮牛冲撞,是个暴力图形,简单的理解就是野蛮冲撞。但要到高深境界,化蛮牛冲撞为其中的贴山靠,就得综合前面所有的图才行。 最后一幅图,也就是第九幅图,王守义有心却无力。王守义想到了龙形。龙,华夏传说中的一种长形、有鳞、有角的神异动物,能走,能飞,能游泳,能兴云作雨,能大能小。己是神仙般的神兽了,虚拟神化的物种。要从中得其神,怕是见天不着天了。 “龙啊”王守义叹口气,自己可以画出来,却没办解释,对一群孩子甚至大人去解释。集百兽于一身的龙又该是怎样的神异,若这个原始时代真有龙又是什么样子呢。 最终王守义没有把兽拳中的龙形加进去,留待以后有机缘再说吧。 兽拳己成,王守义费了不少功夫,用兽皮有八幅图画上,最后留一空白,等待机缘。 至于招式动作,就目前打的兽拳了。还有一些练法,比如身法,步法,练体,药浴的东西,待招式连贯成形,再提上日程,这些东西也不可能一日就成,能有招式和心法己是自己二十年的总结和穿越来的日子并开启精神力的体会了。 兽拳成,这是入孩儿屋以来,王守义最大的收获。 第四十七章 兽拳的热潮 冬季己近二个月,王守义在孩儿屋也一个月。现在王守义就是孩儿屋的孩子王。 每日清早一大群孩子,小到刚会走路,大到十二岁左右,跟着王守义练兽拳。 开始还乱糟糟的,没有什么队列,站位也乱站,有时距离不够,加之孩子也未发育完全,招式也不够熟练,练着练着两个就撞到一起,引得众人哈哈大笑。 经过近一个月的魔合,终于有了做广播体操的队形。 这还多亏了猴子等人的示范。孩子们有样学样的模仿,才有了一点队列的邹形。 一个月的时间,要说有什么效果,那是扯淡。就好比学个广播体操一样。由于小孩子的年龄区别。一到三岁的基本是凑热闹,裹得跟粽子似的,时不时就躺在了地上,但也有个别也打的有模有样了。 然后四到六岁左右的,又是一个层次。打得好的倒是有架式的样子,会跟着哼哈出声,调节呼吸。打的不好的,就学了形式,能跟着打,要说学了武术,王守义都不认同。 七岁以上的,总体都不错,虽然来得晚,但本身就很大人做一些任务,懂点事了。上手很快,架式到全部学会了,并能熟练的打了出来。要说领悟倒有一点。王守义不厌其烦的解说,每个动作分解,并讲其运用,如何发劲,如何配合呼吸,并实际的举例,对练。让这群孩子受益不少。 由于孩儿屋的近四百孩子的整体活动,总是吸引了不少部落的大人来看。 刚开始,只是照顾这些孩子的妇女观看,后来王守义叫来了猴子等人早上跟着一起。 猴子一群人,王守义单独开灶,并讲了三体式的运用,是新兽拳的第一代大师兄。基本上每天清早大早就过来练功,等小孩子齐了,又带着练武。 猴子等人近一个月练习兽拳,进步最多,而且接触到了内功心法,又有王守义开小灶。实力上的进步,不可同时而语。 在部落训练场上,猴子又带着一群少年练习。这群少年都是十二岁到十六岁的。训练合格后就要参加狩猎的。 基本上猴子在王守义这边一学,就到那边一教。 一群少年近一个月的练习竟比得上一年,进步非常快。很快就引起了山叔,勇叔,李明和霸的注意。很快整个部落的战士,女人也来瞧热闹。 起初,霸,山叔等人还不在意。但听猴子学王守义的分解功作,发劲,呼吸的讲解。自己跟着一试就起了兴趣。 本来,他们也打算大清早的去孩儿屋一起练,但场地不够。一群大人总不能跟小孩子抢位置吧。 霸和山叔找到了王中仁,把兽拳的事说了一下。说部落的人都想学,结果就是王守义又给部落的人开了几次课。整得自己是部落最忙的人了。 不过好处也易见,整个部落的人基本都认识他了。有些事,只要王守义一说,就有人帮忙做了。 就像现在,孩儿屋的孩子,每人都有了兽皮鞋,兽皮衣了。不再是用绳子绑着兽皮出来活动了。 王守义看着一群孩子跟着练习,心有感概,这是少儿武校,还是幼儿圆呢,自己整得跟个圆长一样了。 晨练之后,就是早餐,都兴排队吃饭了。孩子们也不局限在屋内,稍大一点都跑到兽堡城墙上去耍了。这操心的事儿就多了。 每到饭点要集合,要点名,又安排组长什么的。 孩子一闲又能四处跑,打打闹闹的乱成一团,特别是习了兽拳,一些小点的孩子,总爱有些奇思异想,还兴起了对打,单打,组队打,特么输了就哭鼻子找王守义主持公道。 特别是小点点,人小心可不小,领着一群小屁孩竟同六七岁的孩子对练,输多赢少,天天找王守义告状,说要学厉害的功夫,打败高山,大树,胖子他们。 而高山,大树,胖子等人呢,让小点点呢又让不得,小女娃子仗着人多几十个围着他们十几个打,一让就挨揍。也只能找到王守义,要他教点厉害的,总不能老是让着光学防守和挨打吧。 小孩子的战争己是闹得不可开交。看孩儿的妇人和猴子他们也不管,打哭了的孩子安慰都没一句,直说下次打回来就是。 王守义问为啥,白兰花回答的很是理直气状:“打得好,不打不成材。”王守义还没整明白,猴子也说了:“我们训练的时候就是同部落的战士和自己的伙伴对打,不变强就要挨打,这很正常。” 两个人一说,王守义也是无语了。让孩子们打吧,管它呢。 大人们的事儿也不少,肉食己整得差不多,预计整个冬季下午整整也就行了。天天聚在一起研究兽拳,不时的对练,受伤的人也老多了,都是一群暴力份子。就连自己老爹王中仁也去参合了。 没想到老爹老娘也是高手,身手不错,竟可以与练了八极的熊二过招。 这大人一研究兽拳,问题就来了,不懂的就跑来问王守义。那么多的自创和模仿鸟兽虫的动作,配上三体式,都要讲个道道出来。王守义是欲死欲仙啊。 好的是,给自己兽拳的完善精练有很大的促进,让自己对武艺的了解和进步也是巨大的。 坏的是,自己太忙了,早晨一睁眼一直忙到睡觉,这脑瓜子痛啊。 令王守义最开心的事,自己创的兽拳获得了整个部落的认同。不论男女老少,都习起了兽拳,有全民皆武的意味。而且部落的人在思想观念上也有了不少的改变。是什么改变呢,简单的说就是不再向以前为了生存而活着,为了部落的存在和发展而奋斗。而是开始注意生活上的细节了。比如吃饭有时间概念了,知道排队了。穿鞋穿衣也讲究了一些,知道一些保健的知识了。头发也不再是披头散发了,知道束发和剃头了。 兽拳带来的不仅仅是部落的人对兽拳的喜爱和研究,提升了部落的整体实力。而且在思想上的改变也是功不可没的,在穿衣饮食卫生方面也有不少的进步。这点小进步是人类文明的大进步。 第四十八章 出事了 兽拳的到来,让整个部落在冬季显得较以往活跃。 伴随而来的新的技击也开始展落锋露。 王凤的寸劲,熊二的八极也很出众,还有李明的身法和踢腿都有可圈可点之处。 训练场总是被部落的勇士占据,不时交流和动手。 王守义经常去看看,发现部落勇士之间的交流和动手与自己的想象不同。 原始时代其实并没有那么多神神道道的东西,更别说练武这种参与狩猎而形成的技击。 交流和动手,只为提高自己的武艺。 与之前略有不同的是考虑到的方面多了和细致了些。用王守义的话来说,就是从最狂野的技击开始向有目的有系统的技击。也就是开始科学的去运用自己的身体。 武学体系从王守义的兽拳当中引申出了理论和体系,但还很粗糙。 部落的勇士因天赋体质和特长不同,从兽拳中吸引对自己有用的部分,加以强化和提升。 比如李明身形偏瘦,手较他人要长一些,也灵活一些,对兽拳中的猴形就比其它人领悟多一些,同时考虑到了身形和步调的重要性,加上一些发劲的技巧和理论,己经有了猴拳的邹形,武艺也上了一个台阶。 每次李明心有所得就与部落其它人动手去证实自己的领悟和猜测。明显的看到,与人动手时身形和步伐的配合。游走的时间较以往多了些,更灵活了些。出手时的力道也更大,角度也更刁钻,颇有一出手就有必得手的感觉。 王凤的领悟力不错,弹腿加寸劲,融合兽拳的理论,在速度和要害打击及打击方式也有了新高度。灵活敏捷,出其不意,是众部落勇士对王凤的评价。想想也弹腿二字就知道了,贴身起腿就让人防不胜守了。 熊二的风格到没变,猛打猛冲,凭借身体的优势和力道十足,走的就是以一力压十慧的路,而且在八极上王守义传给他的也全面,练法打法,身形,步伐都齐全。身体得到了全面的提升,打法上更是勇猛大开大合,配上打法中的杀招套路,威力更大更强。这也导致了大部分人不愿与态二动手。 原因为很简单,在身体素质上跟得上熊二的少了,直面同熊二刚的人最多也就二十来个回合就顶不住了,这就是差距。 熊二用了八极的打法,在身法和打法上若不胜出熊二一个台阶的话,哪有身体素质好,最终也会落败。 男人练武,一动手就有了争强好胜的心,很多危害,杀伤力大的打法给使了出来,受伤的人也就多了起来。 好在还算克制,留了些力道,否则死亡重伤残疾都再所难免。 但现在部落的勇士中少有不鼻青脸肿的,或走路都艰难的。 冬季很闲的,好不容易有个兽拳出来供勇士们娱乐,自然是受了伤也不休养,硬要到训练场上看看,同大家交流娱乐一下。哪怕动不手,说说自己的看法,看看别人动手对自己也有帮助啊。 这比以往冬季枯燥的训练和练习有意思多了。 总体上来说,闲着的冬季并没有什么事,除了因为兽潮带来的大量肉食要忙碌一下之外,也就兽拳带来的影响让整个部落在冬季显得活跃了一些。 很快就接近的冬季的未端,冰雪己开始融化。东南风与西北风开始了拉锯战,空气也湿润起来,下了一场小雨。 部落的勇士基本上因兽拳的推广,武艺都提升了一大截。 王守义的孩儿屋中,孩子们也开始习了第二套拳法,太极拳。也打得有模有样了。 王守义打算在开春之后,把一些练法的武具给弄出来。当然冬季也可以弄的,但王守义的想法是不麻烦大人,让小孩子弄这些,当然得开春以来才行。 部落的发展在无形中有了不少改变,人看上去显得才精神了不少,就因发型和穿着的一些小改变。 一整个冬天都在吃肉和啃咸菜,孩儿屋的孩子不少人明显长高了不少,胖了不少。又加之开始练武,活动的多了,身体也健壮了不少。 白兰花同王守义唠道:“今年的冬季没死小孩,多亏了你了。” 王守义刚听这话就一下没反应过来,难道冬季死几个小孩才正常。不过王守义没问。 回头见了马翠花就说了这个事,听马翠花一说才明白。往年孩儿屋总会有几个小孩子因生病死去,更早以前,挨饿受冻生病死去的小孩更多。直到老爹那一辈长成起来,参与狩猎,食物和皮毛多了一些,加之木星星长老的种植开始推广扩大才逐年减少而己。 今年生了兽潮还没有成人和孩子的死亡是以往部落历年以来最好的一年了。 部落有不少人受了伤,按理会因伤口感染和失血过多而死亡的。由于有了缝伤口的办法和酒精消毒才避免了七八个死亡的名额。当然也归根于部落勇士的身体素质好,恢愎快的原因。 至于孩儿屋就更简单了,一是衣鞋的充足避免了受冻生病的机率,二是练武带来的煅练让身体强壮了不少,三是热水热饭热菜的全程实用,加之肉食的增多,减少了发病的机会。四是王守义在孩儿屋对卫生保暖,生活作息的影响。五是有了王守义的组织,孩儿屋除了婴儿房之外,基本不用白兰花等一众部落妇人的照顾,让婴儿得到了更多的照顾。还有最后一个原因就是这些婴儿本身就很健康。 王守义对马翠花说道:“这不是年份好,而是缝合伤口和酒精消毒避免了受伤战士的死亡,孩子们练武锻炼身体,又穿得暖和,没有吃生食冷食自然会大大减少生病死亡的机率了。” 马翠花一听,觉得很有道理,心里想着可以把练武一事从小开始和不吃生食冷食的事在部落形成一个规矩。那缝合伤口和用酒消毒的事就让中仁去办了。 马翠花想到这些事好像都与自己儿子有关,不由心里高兴:“阿大本事大,要不是年纪小,我都提议让你当第六个长老了。” 王守义一听,先是一喜,随即又摇头:“娘,孩儿屋的事多着呢,哥和姐也老来找我,忙不过来啊。” 马翠花哈哈大笑:“娘就是这么一说,又不真的让你去做长老,放心啦,娘不说,等你长大一些,再考虑啦。” 其实马翠花真的想提议王守义去当长老的。因为王守义所做的这些足够通过长老团的同意。 王守义正想说话来着,就见山叔几个抬着一个人进来冲着王中仁的药房而去。 王守义仔细一瞧,被抬着的人是李明,嘴角还在流血,明显受了不轻的伤。不用说肯定是比武没留着手被人伤着了,还是内伤。 第四十九章 实力与胜负 药房内,王中仁正在给李明治伤。 王中仁的断定结果是内脏受到烈撞击,伤势有点严重。 只能吃点消炎和调养的药物,估计得休息三个月才能恢复,这还是因为李明的身体素质好,否则半年一年也不一定能养好。 致于为什么受伤,很简单,这个冬季每个人的战力提升太快,却又不能很好的掌控自身。 李明与熊二两人相斗多次,一个灵活刁钻,一个攻高防厚。多数是打一阵,李明围着熊二走圈,熊二又打不着李明,相持不下。只是久了李明老是转圈逃避,体力下降的快就会喊停了。 这次受伤是因为李明想到了新招,而且通过灵活的步法绕到了熊二的身后,本想趁这个机会,出其不意,背后出手攻下阴取得一场胜利,却不料态二一个蹲身背贴,给了李明一个亲密的接触,然后就这样了。 伤得有点重,但只要不死,部落的人也就不会怎么管,受伤是正常的事。 王守义一听就明白了这事的前因后果,如果不再制止,估计受伤会越来越重,甚至打到身体上的死穴会造成死亡的。 马上要开春了,兽潮来袭存了不少肉,正常来说可以不去春猎的。但在原始社会要保证部落的安全,春猎比之秋猎更重要。 特别是大型凶兽在部落周围定居繁衍生息的话,对部落的安全就更没保障了。 狼,豹,虎,豺等捕猎型的肉食凶兽更要全部清理,万一留下几只,对正在春种的妇幼老少袭击,那是要命的事。 所以,不能再斗了,特别是动手了。实力大进又不能完美的控制,再动手切磋只会有害无益,影响部落的春种和春猎。 部落的人对李明受伤的事并不太重视,但王守义却另有看法。 练武练功却收不了手,就说明驭驾不了自身,这是练武的大忌。 用最形象的说法就是练了魔功,进度进,自身不能掌控,与人对打,伤敌也伤己。放在后世影视当中就是,动不动就伤人杀人的魔头,人人得以诛之。 进度快的原因王守义很清楚,光练打法和发劲,自然提升的快。但没有去习练法,对自己掌控不够,反过来在打法上不能收发自如。 这光练打法和发劲就算一个普通人习了二个月也有很明显的进步,更别说放在原始部落经常狩猎武力出众的勇士了。 普通人军训三月,就一些队列,跑步,负重的练习都能脱胎换骨。更别说专练打法和发劲,这打法和发劲是能速度成的。只有打法和发劲的武功可以说是魔道功法。 “看来还得往正道上引啊!” 王守义心里感慨,一个兽拳还引出了魔道和正道。 王中仁一番治疗让众人放下心,大家也就散去了。 王守义就对王中仁说了自己的想法:“爹,不能再动手切磋了。最近大家的实力涨得快,不比以前,出手之后还能够收手。若不小心打到要害,轻则伤残,重则死亡。” 王中仁皱了皱眉头:“动手不是很正常的吗。相互对练是提升武艺最快的办法。多打打就掌控自身武艺。应该没什么大碍吧。” 王忠仁有这种想法也怪不了他。部落的练习本来就是这个流程,所谓合格出师,也就是能够在教官手中能够找个十个来回。 不对打,天天练习几个动作和招式,又岂能对自身的武艺有提升和灵活运用呢。 王守义理解王中仁的想法,但实力相当且强大的两个人对打,一招不慎便是伤残和死亡。特别是还无法掌控自身的对方对打。 在国术中,师徒对打,称之为喂招。这是快速培养弟子的一个方法。但在喂招时,弟子进展过快,师傅若无强大的实力在喂招时保证自身和弟子的安全,受伤在所难免。 更别说动手切磋了,这如果下棋,一招不慎,满盘皆输。 武本质上就是以弱胜强之法,特别是打法和发劲在习武当中起到以弱胜强的作用占重比非常大的。 用孙禄堂对武的境界化分,明劲,暗劲,化劲。而习武以弱胜强,会发生明劲击杀化劲的事情来。这是习武之人的悲衰。 有人习武十年,不敌人家习武半年。更有这种说法“太极十年不出门,形意半年打死人。” 境界不代表实力,明劲亦能杀死化劲。更别说这种习武境界的化分只是孙绿堂对习武之人对自身武艺的进步和了解的划分。而不是仅练武人实力的划分。 以王守义对练武的看法。境界是练武之人对自身武艺掌控的一个划分而己。而实力的划分更是复杂,不能单以境界划分。 一个俄国大力士,可能以境界划分在处于明劲,却能同境界在化劲的国术高手对打,甚至一击胜之。这个大力士的强在自身的身体素质比化劲的宗师还强,在加上练习打法和发劲,一击胜化劲的宗师也就不难了。 以王守义的看法,实力有三大方面,一是境界,也就是自身对武艺的掌控。二是身体素质,练武三十年你的身体素质也比不上大象的。三是功法的强弱,你练十年太极,我练半年形意,可能在境界上我不如你,但在对战中,我比你强。 实力以三个方面来衡量,但在打斗时,综合的东西又多,胜负又不单单以实力就能区分胜负。有经验的武师在看擂台比赛时,通过观察可以判断胜负,正确率可高达八成。但如果实力相当的对手打擂台,哪怕你是武神,也无八成的正确判断率。 当然,如若实力强于对于一个境界的话,胜利基本上是妥妥的,越过实力的门槛,越阶而战,战而胜之的天才还是很少很少的。 实力在打斗时的区别用简单的办法区别,就是在于自身素质和打法发劲相匹配。打法和发劲又称之为技击。身体素质是本身的实力,就如一台马达,而技击就是发动这台马达而己。 三十千瓦的马达你只能有效运用十三个千瓦。而对手二十千瓦的马达能有效的运用十五个千瓦。比斗时你就输了。十三比十五能赢吗,除非你能爆发超过十五千瓦才能胜过对手。所以实力最终对比就是发挥出来的功率而己。 王守义想象了一下。把孙禄堂和熊二做个对比。熊二是个100千瓦的马达,孙禄堂是个30千瓦的马达。熊二这马达能发挥35千瓦的功率来,而孙禄堂却能超越本身马达的极限达到40千瓦。两个相斗前期肯定是熊二处于下风的,但只要撑下来,孙禄堂爆发结束,熊二就可以取得胜利,撑不过就是输。 为什么实用35千瓦的能赢发挥达到40千瓦的。不用说,就是时间乘以功率的结果了。胜负就是实际做功的大小对比。 王守义这么一想,有点哑然发笑。实力的表示就是身体素质马达乘以技击实际功率(别问为什么,前面说实力不就是实际功率的对比,作功对分胜负嘛。那只是一个对比而已。大象站着不动,发挥为零,你一个少年挥拳击之,仍是输,还要考虑身体素质这台马达的血高防厚闪避等因素,以及技击发挥身体素质带来的加成。熊二以100x35对于孙禄堂30x40是稳赢的,但熊二要打到孙禄堂才行。但孙禄堂的40打35能打中熊二,设定熊二的防为100,孙禄堂于熊二对拼二十次就能杀死熊二,若是避开,直杀三次就能ko熊二。反过来,孙禄堂的防为30,熊二一击可杀孙禄堂,除非挡住了。这里面还要有个耐久度,比如孙禄堂爆发40的战斗力有几次,如果仅三次的话,与熊二对拼三击之后,再刚的话,就是熊二十次刚孙禄堂,将其打败杀死。比较复杂,以后会慢慢说清的。)用数字来表示,若部落普通成年人实力为一的话,熊二起嘛是十。若熊二的实力达到100,普通的围攻就无效了,除非熊二傻到直面去刚100个普通成年人。如果熊二实力达1000的话,小型普通军队都不能收拾他了。如果熊二实力达到,就能一人震慑一军了。普通人身体素质为10,发挥为1,算10点的实力,现在熊二的实力就是30的身体素质,发挥为3而己,实力可算做90了。 王守义可不能把部落的普通成年人对比现代的成年人,两方比较身体素质和格斗能力不在一条线上的。王守义的普通成年人可以说是指猴子,大牛这一群刚出师不久的少年。熊二一个能打九个,己经很了不起了。 后世把宗师高手神化,一个人可打街头混混几十个。其实没那么厉害,还有武器的加成,如果赤手空拳,一个宗师和三五十个街头混混笼中斗,宗师十有**是输的很惨。 拳怕少壮,双拳难敌四手,可不是说说而己。多少军中大将,武艺超人,却死在小兵之手。历史上真的能步战以一杀百的武人就一个那就是项羽,刘备千人小队追杀项羽只剩了28人,项羽一人就杀了一百多人,可见武力值之高。另外还有李存孝,冉闵,杨再兴,等人有一次斩敌过百的记载,但不是以步战杀敌过百。这是历史,五千年历史,武力值高的人不少,能一次斩敌过百却仅仅几人而己,更是手持强兵,跨战马才能做到。项羽应是个人武力之最了。若项羽空手对敌,能否斩敌过百就另说了。 第五十章 危机 王守义最终说服了王中仁,或者用请求更合适。 马上开春,春猎和春种在即,不能再有人受伤了。 强如李明,武力进部落前十,一招不慎也受了重伤,其它人又有谁敢说保证不受伤或不伤人呢。 王守义告诉王中仁做了些木人木桩和一些练法。让部落的人去适用自身猛涨的战斗力。 开了春,小雨就开始飘了起来,天气也忽冷忽热的。冷热交替,春雨绵绵,小孩子最容易受凉感冒发烧。早操兽拳和太极拳的练习就在室内居多了。 再等个十来天,冰雪基本就全部融化,开始暖和了。 部落的人就要开始搬离兽堡,到山下的房子中居住。 男人们己经开始搬离,并对山下的房子开始维修。兽潮来临,山脚下的房子成了兽房兽窝,损坏的厉害。 好在人与兽也形成了默契。开了春,野兽也离开了山下的房子。除了一些产仔的或不长眼的野兽花费了一点功夫清理,基本上没什么事。 木星星长老和部落的几个人开始准备种子了。 王守义看了看,又问了问,原始的刀耕火种,铲除一些杂草,用石刀或木枪挖个坑,把种子放进去盖好就完事了。只面积有点大,基本上山脚下的空地都用来种麦子和豆类及茎状的食物了。 什么育苗,翻地,施肥等什么都没有的。当然这些也不会有。 王守义见过种田种地,到是知道一些,提了些建议。 主要是施肥和种植密度的事,育苗王守义也不太懂,这原始社会还在冰河时代未期一样,冬季长达四个月,只种一季而己,育不育苗无所谓了。翻地更不可能,没锄头没梨没耕牛,甚至人力都不够,几千亩的地要全耕的话,根本不可能。 肥料无非是建个厕所,收集才粪便沤肥或挖坑让杂草树叶腐化沤肥两种。 文明的进步是循序渐进的,不是发明什么就发明什么,需求和生产力决定了社会的层次。 比如王守义说的多烧些陶碗,部落的人就没什么兴趣,应付一声而己。烧了几百个,成功的不足一百,还长得歪瓜裂枣。 烧陶器不容易,放在碳火中烧,能成型的没几个。 原因有很多,没有窖,受热不均开裂。又或粘士不纯,根本就烧不出。至于根本原因,王守义也不懂,古法烧陶也没了解过。王守义打算开春后,自己建窖烧陶试一下。 记得粘士要弄成熟土才不容易开裂,同时杂质也要清除才形。另外温度和受热不均也要建窑才行。 最近自己的进步很快,不同的肉食炼化吸引其中的能量强化自身。身高一个劲的长,一个冬季起码长高了五公分。 长高了,力气也涨了。武艺也有进步了,精神力也涨了不少。一切都还不错。 又等了十来天,兽堡就基本没啥人了。 山脚的房子修好,众人就搬离了。木星星长老带领大家开始了春种第一步,除去冰雪融化刚冒头的杂草。王守义也要跟王中仁和马翠花回到山中的房子。 熊二也在山中开始建房,剑齿虎跟在熊二后面。一个冬天,这货天天好吃懒做,长了一身膘,体形大了一圈。 剑齿虎总时不时的跑到王守义这边来蹭吃的,这货开始喜欢吃熟肉了。 这颠覆了王守义的认知,野兽不是喜吃生的吗? 难道剑齿虎是狗的前身。 猴子接过了王守义的工作,早晨领一群孩子打拳。 小点点对王守义缠得很,没几日就让猴子带她上山,来看他了。 其实也是来蹭吃的,因为王守义在整个冬季截了不少肉食。做成各种风味肉干,肉片,肉脯。小点点吃过后就爱上了。 这小丫头,王守义也很喜欢,挺讨人喜欢的,又活泼可爱乘巧听话,爱装大人样,用后世的说法,有点萌。 在孩儿屋的时候,睡觉都挨着王守义的。王守义去哪也喜欢跟着,当然小点点后面还跟了金子姑娘。她俩个是一伙的,有点孟不离焦,焦不离孟的感觉。 这不猴子一带过来,小点点一见王守义就跑过来,拉着王守义的手,一脸喜意的望着王守义,大声的叫着王守义:“阿大哥哥。” 金子紧随其后,也甜甜的叫了声王守义:“阿大。” 小点点很会缠人,汇报起了自己身边的趣事,有点八卦,连带其它人也要说一翻,小嘴一张一合就不得停。 王守义就安静的听着小情报专家小点点的汇报,反正在山上除了练武和给剑齿虎烤肉,也没什么事。 听小点点说点孩儿屋的人和事,自己也可以更多地了解每个孩子。 再过些日子,自己和娘马翠花也要下山的。 马翠花要和木星星一起春种,下了山肯定带着王守义的。 至于王中仁,早就下了山了,每天还要治伤治病呢,谁叫这对练受伤的人有点多。 小点点不停的说,王守义不时递些肉脯,让小点点吃点东西歇会。这画面到像哥哥照顾妹妹的场面。 金子也会插几句,补充小点点的八卦。 猴子早就拿起了肉干到一边吃了起来。有点护卫放风的架式。 “阿大哥哥,胖子哥说他学会了卧虎式,现在能趴着睡了。哼……我看呀,这老跷着屁股睡觉的胖子哥,倒是像胖兔子,丑死了。哎呀……有次我半夜醒见胖子哥睡着了,想打他屁股,却被他发现了,哼……半夜都不睡觉的。”小点点边说,小动作不断,一会儿学胖子的睡觉样子,一会儿学自己偷偷拍胖子屁股的样子,又一副被胖子抓住怕怕的样子。一个人能演一出戏的戏精。 看得出来,小点点说的都是小伙伴之间的小事情,至于有什么有用的东西,王守义也不知道。 总之呢,王守义很有耐心的听完小点点讲的小伙伴的小故事,并不时递些肉干类的小零食,把小点点当成自己亲妹妹一样对待。 吃完说完,再玩会,再打包带点小肉干就让猴子送下山了。 山上确实没啥好玩的,这不是前世的地球,也不是乡村野效。没啥玩头,万一遇上个流浪的小兽,会对小孩子有致命的威胁。就算有剑齿虎在,一些毒虫毒草的,小孩子也没什么辨别能力的。 原始社会,危机无处不在。 第五十一章 艰难的春耕 一晃又是十来天。 万事俱备,春种开始,部落的所有人都参加了。 没有什么仪式,就这么平淡的播种,一千多人散落在部落周围。一切显得安祥合谐,颇有农耕社会的邹形。 王守义跟着马翠花,小点点跟着王守义,金子看着小点点,一群孩子也给放了出来,在地上撒欢。 “阿大哥哥,你快点……”小点点第一次参加春种,很是兴奋,全当在玩呢。 王守义挖坑,小点点下种,金子盖土,流水线的播种方式。 所有的孩子都三人一组的在干活。大点的轮流挖坑填土,小点的下种子。 木星星长老很赞同王守义的办法,分组分任务再分工,一群小不点也能帮上忙了。 放在往年,这群孩子基本在房子里不能出来的。 几百个孩子总算帮上了忙,好在就是用树技在地上戳一个洞,然后埋上。很简单的方法,一看就会。 致于最后能有多少收成就看天了。 用木星星长老的话来说:“种下去,等待收获。”就这么任性的种植。 人少地多,平均一下,一个人要种十来亩地,几天就能搞定了。只有黄根才是翻地种植的,这家伙好比山药,黄皮白肉,带点微甜,生吃煮熟都可以的。 产量高倒是不错,就是根深茎大,要挖出来很难,因为没锄头,用树枝,石头去刨难度大。 而且木星星己经发现了可以插杆移植的办法。这种黄根就要真的翻地,浇水的,比种小麦麻烦多了。 ~ 王守义前世做为一个武术爱好者,一心只为武术着迷。 穿越到这个原始时代己半年,依然痴迷着武术。 但当你碰到几个月不洗澡,穿着兽皮的男人,你会怎么想。 当你看到吃生肉,喝生血会怎么想。 当你看到这原始的耕种,你会怎么想。 只能适应无法改变的,努力改变可以改变的。 这些日子,王守义开始真正融入到这个部落里来。而不是在山上,天天练习武功。 冬季的兽潮,看似无人死亡,可受伤的人一大堆。若无爆竹怕是整个部落会有重大伤亡。 那些汉子为了部落三天三夜守在兽堡的高墙上,舍身忘死…… 冬季的孩儿屋,若是以往,怕只能有如坐牢一样,整整四个月都待在屋内,而原因就是天寒地冻,没有鞋而己。 又如现在春种,刀耕火种的初级种植,收获还要看天。看似广阔的土地,三四万亩的地养不活两千人的部落,还得靠打猎。 更让王守义感到可怕的是,这个世界就部落和西面的十万大山。除了部落的人,就是周围的山林和野兽。 部落似乎与世隔绝了…… ~ 小孩子的劳动,总是开头劲很足,中间就开始拖拖拉拉,后面……呵呵,撒欢的,打架的,躺在地上不动的,什么样的都有。 做为孩子王的王守义不得不去把这些孩子组织起来。 王守义又有了新的想法,他要把这一片地的麦子种好。技术方面,若放在前世,他算是什么也不懂的,但放在这里,他就是专家。 麦子这个东西,他了解不多,但他见过麦子地,无非是除草,除虫,合理的密种和浇水施肥。还有就是防鸟兽破坏。 他手下的兵就是孩儿屋中四到六岁的孩子。人很多,近二百。但真能帮上忙的并不多,有几个孩子在经过漫长犹如坐牢的冬季,一放出来不撒欢的。 但这些孩子又是最好忽悠的,如一张白纸,自己怎么说,他们就会怎么做。当然,只需要一些好吃的,好玩的,有趣的,新奇的就行,而这些王守义他有。 呃……不知道,原始社会有没有忽悠这个说法。 “哔……哗……” 王守义吹起了哨子,很快王守义身边就聚集了一群孩子。 见人一齐,王守义再次吹起了哨子,这是让大家安静。 王守义手做了一个向前一压的动作。 “这次讲的故事呢,名字叫小明种鱼。”当然这是王守义改版的。 “小明爱吃鱼,他看见,木长老把小麦种在地里,到了秋天,收了很多小麦。木长老把豆子种在地里,到了秋天,豆子也熟了。 小明就把小鱼种在地里,他想:到了秋天,一定会把小鱼也种熟的。 到了秋天,小明高高兴兴大摇大摆地去收鱼。嘴里说:“今天一定会吃得饱啦。”到了地里,小明看见了这些种在地里的小鱼死了,骨头都腐烂了,也都爬满了很多的虫子,小明伤心地哭了。 这时小明明白了一个道理,植物是能种的,动物是不能种的。” 王守义把故事讲到这里就停了,准备开始发问:“那么,有谁知道怎样才可以得到更多的小鱼。” “我知道,可以去河里抓。”胖子大声听道。虽说胖子不一定是吃货,但对吃的东西总会比别人更敏感。 “胖子哥说的不对,嗯……嗯……好像,好像……”小点点反应最快,但缺乏想象和见识,只觉得胖子说的不对,却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因为鱼这可东西对她来说还很陌生。 “我吃过鱼,听兰花婶说,鱼在大河里,很难抓到的。”一个大点的孩子说道。 王守义记得这个孩子,好像叫吴桂,不爱说话的。自从春种自己讲故事提问才开始进入王守义的眼中,一个爱思考的孩子。 “我也吃过,还见过鱼呢。鱼长在水里的。不过河里有凶恶的大鱼,只有在下了大雨之后,才有机会捡到。”大树也发言了,说出自己对鱼的印象。 “我也吃过,那东西长了鳞片” “我也吃过,很鲜,鱼汤也很好喝的。” “鱼不好吃,有好多刺的,吃起来很麻烦的。” …… 众孩子,你一言我一语,很快就热闹起来。 只是不是提问怎样才能得到更多的鱼吗,突然就变成了,鱼长什么样子,好不好吃呢。王守义正纳闷孩子们偏移话题的强大能力。 “阿大,为什么他们都吃过鱼,我却没吃过啊……我想吃鱼。”小点点拉着王守义的衣袖,这是她的招牌动作了。一脸希翼的看着王守义,她想吃鱼了。 王守义捏了捏小点点的鼻子:“这鱼啊,很难吃到,不过呢,我有办法抓到鱼。不能去大河里抓,去小溪里抓就行。” “真的,阿大,我们去抓鱼吧。”小点点高兴地跳了起来,小手不断的拍着。 “小点点,今天上午不行,要种地呢,只要把这一块种好,下午我就带大家去抓鱼。” 王守义决定结束这个获得更多的鱼的这个话题。 哨子响了起来。 “大家听好喽,只要上午把这块地种好了,下午我就带大家去抓鱼。” 听到王守义的话,众孩子吹呼起来。 第五十二章 鱼 温清河,因水得名。山上的温泉水,弯弯曲曲绕山而下至山脚,再汇聚各种小支流,集溪成河。 说是河也不是不足五米宽的河面,水深平均在一米。 王守义一群孩子就在此抓鱼。 “阿大哥哥,鱼怎么抓啊。”小点点怯生生的看着河面,水很清,也较温暖,能看到很多鱼在水中悠闲地游着,但基本上没下过水的小点点对水有点害怕。 “阿大,这鱼跟本抓不到啊。”胖子,大树等人己下水,一翻折腾连个鳞片也没摸到。 王守义第一次来这温清河,也是第一次见到这个世界的活鱼。 鱼还是鱼,由于很少有人抓,哪怕小河里的鱼也长得比较大,数量比较多。特别是刚开春的温清河,因为水暖聚得鱼更多。 只鱼同王守义认识的鱼不一样。色彩斑斓,基本上啥色都有。样子也有点怪,鱼竟然有脖子和腰的。鱼头竟有长角的,长尖尖的鸟嘴的。如水鸟,如蜥蜴,如老鼠……像蛇的怕是算较正常的了。当然也有如后世的鱼一样的种类,这占了大多数。 “胖子,大树,你们先上来。”王守义的语气有点硬,像命令一样,好在胖子这些人都习惯了以王守义为首,很听话的上了岸了。 未知的鱼类生物,从未见过的物种,让王守义心生警惕。 长着独角的鱼是什么鱼,危险性大不大,从形状上看类似剑鱼,应该是速度型的鱼类,尖角可以制穿猎物。 类鸟的鱼,还算是鱼吗,重要的是没有鱼腮啊。 哪个像蛇的鱼,到还可以算是鱼吧。长个鱼头的蛇鱼,只是鱼身长了点,圆了点而己。 像老鼠的鱼,为毛鱼嘴长三根刺,左右上各一根。还有鱼翅有点大,缓缓摇摆,竟有飞鸟在天之感。 鱼鳞的色彩也不对,虽说前世地球的鱼,特别是海中生物也色彩甚多,但这温清河可是淡水河啊。 王守义从经验上看,颜色鲜艳的鱼应该是鱼的警惕色,这种鱼要吃的话,肯定要有注意的地方。 自己的知识放在这个世界有点够用了。只有让下水的人先上来,先避免没必要的危险。 钓鱼没钩,肯定行不通。拦河摸鱼怕下午是吃不到了,一群孩子要拦一条五米宽一米的河,劳动量太大了。用网行得通,但现在是没有网啊。只有几个竹筐而己,安全的办法就是用竹筐沉鱼,捞鱼了。十四个筐捞上一二百斤鱼,够这帮孩子好好吃一顿了。 说干就干,砍了几根野生长腾,把竹筐连成一线。 河岸两边,一边一队孩子,颇有拉网的样子。十来个竹筐一下水就把河道给赌上了,野生长腾不够长,王守义就让孩子们手牵手的搭着拉。 拉了近百米河道,百米河道的鱼挤在不到十米长的河道内,真是鱼挤鱼,鱼压鱼,比之兽潮还密集。 现在的难题不是抓不到鱼,竹筐内鱼都满了。而不认鱼跑掉,把竹筐给拿上岸。 王守义找了一根竹竿,轻轻一点竹筐边缘,如水鸟掠水,就把所有竹筐翻正。 “胖子,把野腾绑在我伸过来的竹杆上,你们赶快过来,马上要起鱼了。”王守义喊道。 “好咧。” …… “高亮,大树,等会用力拉住胖子递过来的野腾,准备起鱼了。” “金子,你带人准备抓鱼喽,记住我说的,抓鱼时,前后下手。那几种长的怪的鱼不要抓。” “小点点,你……算了,没你事。”王守义见着小点点双眼睁得猛大,望着河里的鱼_一脸喜意,嘴张的老大,竟有口水流出来了。 最终,竹筐上岸,鱼也跑了一半,但竹筐的鱼还是满的。 “熊孩子总是有的。”王守义喊叹。 没等竹筐上岸,胖子等跟多大孩子就下了河,把竹筐弄了上来。然后就在河里捡鱼了…… 众孩子见胖子随手就抓条鱼扔上来,就一窝峰的冲进了河里抓鱼,金子小点点也不例外,若不是王守义制止,怕是河道会被过些孩子填满。 “操~蛋啊,四岁才多高,河水不深,淹你们这些小娃娃还是够的。”王守义当时就有点急,竹杆一拦,一甩,把这些想下水的小娃娃们给弄翻在地喽。 ~ “白婶,白婶,接鱼喽……” “白婶,白婶,接鱼喽……” “白婶,白婶,接鱼喽……” 一群娃大声喊道。 白兰花急忙从伙房出来:“呦,这么多鱼,还没起水呢。” “阿大,是你弄的吧。” “白婶,大家一起弄的。怕是有近半年没吃过鱼了吧,今天开开鱼荤。” “起码千把斤呢,小家伙手上也不少。哈哈………胖子,咋成花脸了,赶快去洗澡,你们全部一起都去洗。” “白婶婶,我不脏,可以不去洗吗。”小点点冲了出来,抱住白兰花的腿,撒娇道。 “好,小点点可以不去。” …… “白婶,你说这尖鱼角鱼鼠鱼都能吃,味道还特别好,没腥味。还有那种像蛇一样的鱼,这次没抓到。” “蛇鱼不好吃,而旦鳞又细又多,身上又多鳍,不用去抓。” “到是这尖鱼和鼠鱼不错,吃了长力气,平时也难有一条。等会白婶单独弄给你吃。” “白婶,这尖鱼和鼠鱼不多也不少,总共也有三十来条,开汤算了,不能让孩子都吃到它们,但喝它们的汤还是够的。” 鱼都可以吃,王守义就放心了。 ~ 王守义宰了几条尖鱼放在石板上烤起来。刷油,翻鱼,很快鱼就油了,在石板上滋滋作响,鱼香扑鼻。 “不愧是吃了长力气的鱼,从能量色彩上看,绿色的生命色比其它鱼浓厚多了,烤起来这鱼香也扑鼻诱人,让人胃口大开啊。” “呼噜……呼噜……” 剑齿虎不知从那里跑了过来,蹲在王守义后面。 “虎兄,你这是来淘吃的呀,一有好东西,你总是能极时出现啊。” 王守义伸手摸了摸虎头同剑齿虎说道。 剑齿虎是通人性的,配合着王守义的话点着虎头。 伙房是剑齿虎出没的重要地方,饭点准时出现,比任何人都准时。 王守义猜测,这家伙被熊二放了还不跑,伙房就是它留下来的重要原因。每次总会用自己叼来的食物同伙房的人换来熟食。 熊二知道这个事后,专门给剑击虎打了一个大石碗。 ~ “阿大哥哥,鱼熟了吧,可以吃了吧,应该很好吃的吧。”小点点在王守义后面小声的说道。 鱼很容易熟,但王守义决定把鱼烤熟后再慢慢烤干的。就像炸香酥鱼一样,慢慢的培干,连鱼骨都以培酥焙脆了。这个需要功夫,小鱼易,大鱼难。小鱼指三两以下的鱼,这鱼一小,就易熟易焙易干,口感也更好。大鱼超过三斤的就算了,再费功花,怕也难烤出香酥鱼的干脆香来。 “” 第五十三章 吃鱼涨力气 鱼终于熟了。 “看来自己的手艺没有丢,还有进步了。” 王守义鼻子用力吸一口气,尖鱼的香味刺激了嗅觉,令人胃口大开。 看着手上的鱼,烤熟时白色的鱼变成了青黑色,再慢慢烘焙干竟变成了红色。鱼有了种火腿的感觉,让王守义觉得十分的奇异。 王守义迫不及待的咬了一下。 “嗯,这口感真好。” 尖鱼烘焙干的香脆酥完满地在口腔口冲击着神经。 “不对,这能量,有点怪,全身有点热。”王守义的精神力很快就体会到身体的变化,这尖鱼气血足,对身体有强化的作用。 王守义一边吃一边体会身体的变化。 “这感觉很明显,比之百年人参还有效,增强身体,旺盛气血,增涨力气,还能感觉到身体有股热气在游走。” “这尖鱼是个好东西啊。” “嗯,竟然饱了,一条不过一斤,还未吃完呢。这东西是个宝贝。” 王守义比划了几个动作,精神力内视身体,发现力气有了小突破,莫约十来斤左右的增涨。 一条尖鱼一斤鱼,吃完的部分约一斤。换算一下,一斤尖鱼肉涨十斤力气。 这尖鱼是个宝贝。 “可惜吃了一斤就饱了,再也吃不下了。” “我这一身力气达到了二百斤了,相当于部落刚成年的男子。” …… 一群孩子蜂涌而出,拿碗打汤吃肉,整个伙房就热闹了起来。 小点点正一口一口吃着王守义烤好的尖鱼,金子也不例外。 王守义手搭着小点点的腰上,精神力在小点点身体内游走,仔细观察,尖鱼对小点点身体的改变。 “气血增加,细胞分裂加速,体质增强,力气增涨三斤,这与自己的数据不一样。”王守义心中思索,复又用手搭在金子的肩膀上。 “一样,同小点点没有区别,似乎效果比小点点小了一点,不过吃得比小点点多就扯平了。”王守义对比了一下,却无法得到固定的数据。 “胖子,来,吃条尖鱼,味道很好的。”王守义需要更多的数据。 “嘿嘿,老大的鱼,肯定好吃。”胖子一脸的媚相,拍马屁的边说边走,来到王守义的身边。 胖子拿起一条较大的尖鱼,毫不客气的大吃起来。 “好吃,又香又脆。” 王守义的己搭上了胖子的肩膀。 “呃,饱了。”胖子打了一个饱嗝。 “嗯,竟然增涨了二十来斤的力气,吃了二斤多的尖鱼,与我增涨的力气比例差不多。难道食量大的人有优势,还是有别的原因。”王守义一下子难下决断。 “大树,高山,来,吃尖鱼了。”王守义需要更多的人来做对比。 …… “一斤鱼肉莫约增加十斤力气,这是个上限。因人和体质不同增加的力气有不同,对小点点和金子来说,似乎鱼肉中的能量除了增加力气增加气血外,还转变成了加速细胞分裂和增强体质去了。” “不知道,多次重复的食用,这鱼肉的效果是否会减少。看来明天还得再去打捞点尖鱼,还有要把这尖鱼给养起来再行。”王守义心中暗暗打算。 ~ 于是,上午种小麦,下午一群孩子就去温清河捞鱼。 在王守义的带领下,廷着河边,根据地势,挖土,立坝,引水,捕鱼,开始养鱼。 当然猴子等爆破队的人出力不少,特别是七大鱼池中最大的一个,直接把一个天然的坑地堵上,更是用上了原始时代的水泥。 用绳结网捕鱼更是大量的运用,后期耕种完成,部落中大大小小的所有成员都参与进来了。 继部落木星星长老种植之后,捕鱼养鱼又成部落食物中的一个重要来源。 没有食物,又怎么可能让部落的所有人参与进来。 七个大鱼池,不如说是大池塘,这七个鱼池,最大的约三十亩,小的也二亩多点。 也因鱼池的建设,春猎延迟了近一个月,人数也相应的大大减少,只有一半人。 因冬季兽潮蓄积了大量肉干,现在又因养鱼,部落中的人四处出没大量用网捕鱼。 死去的鱼和大鱼总比活着的鱼多,于是整个部落都挂满了鱼,充满了鱼腥味。 等王守义回过神来,部落又变了一个样子,冬天是肉林,春天是鱼林,全是肉啊。 王守义不得不佩服原始社会的人类对食物的追求。 这些肉怕是够吃几年了吧,不怕吃不完都变坏了吗。 不过王守义养鱼的事,还得慢慢来,鱼吃些什么,习性如何,这些得慢观察。 最重要的是,鱼病该如何治,虽然目前没有鱼病,但万一鱼病来了,该怎么办。 于是鱼池边,众多的小鱼坑就出现了。 对于尖鱼和鼠鱼,更是重点观察,王守义甚至把上了年份的人参,白果,捣烂粉碎扔入鱼坑,增加这两种的生命力和抵抗力。 效果很明显,这些鱼类的生命力明显增强,行动上也活跃了很多,进食和成长也快了不少。 ~ 很快就到了初夏,捕鱼养鱼告一段落。 当然部落最大的变化却不是养鱼,而是在于吃。 用熊二的话说:“这鱼和肉都吃腻了,嚼棵草都此肉好吃。” 现在一开餐,最先遭到哄抢的是青菜和水果。这也导致部落中的妇幼老少出动,漫山遍野的挖野菜,采野果,连地下的山根,地果也惜力气挖了出来。 吃的方面,以前不煮了吃就是烤着吃,甚至切片生吃。现在呢,全得弄熟了吃,还把各种食物开始搭配着吃,王守义说吃东西要有方法,荤素搭配,有饭有菜还要有汤。 味道方面也开始讲究了,什么食物煮着吃好吃,什么食物烤着吃好吃,什么咸的,辣的,鲜的,香的,麻的,酸的,等各种味道也开始有人说道和研究了。 猴子等人就发明了一种新的吃法,不管什么东西,都用阔叶一包,刷上调料,裹好泥放入火堆煨熟再吃。 胖子更是离谱,烤着吃,吃出了花样,各种调料的搭配是一绝,更是一层面饼一层鱼肉一片青菜,配上果汁的多种吃法。 小点点等人对果汁更是入了迷,不管什么水果都要压成汁再吃,还试着各种蔬菜也弄成汁配合果汁吃。 态二却更粗狂派,喜欢烤着吃,有了剑齿虎,大型的野羊野狍更没断过,动不动就是大型的锅火晚会。羊肉有小猪,猪肚有只兔,兔腹有只鸟,鸟中有几个蛋。变着花样烤着吃。当然粗狂派的吃烤肉,也不能忘了青菜,什么肉都是用青菜一包,刷点调料吃。吃完了,喝碗汤,吃上几块水果或果汁。 这食物一多,王中仁和马翠花也就开始捣弄果酒了,不过还没有出酒,要等到秋收才行。 有酒就少不了坛子,这烧碗和烧坛子的事被王守义讨了过来。几次试验后,大量的碗和坛子就出来了。不过都是粗大糙一类的。精美的一个都没有,对于温度和时间王守义还没法完美掌控,又赶时间也就只好可以用就行了。 部落的改变就因为食物的充足而大变样。 第五十四章 黑色的小老虎 深幽的丛林,阳光都透不下来。 腐烂的枯枝树叶在地上堆了厚厚的一层,散发着特有的腐气。 这里远离人类部落,完完全全的原始丛林。 一只黑色的小老虎高卧树枝,睁眼间,一缕深蓝的幽光在丛林中闪现。 虽是白天,但丛林深处却扱难享受到阳光。整个莾莽丛林充满了阴冷的感觉。 黑色的小老虎动了,后肢轻轻一用力,便从十来米高的树上跳了下来,落叶近乎无声,这是它的本能,如幽灵一般,神出鬼没。 黑色的小老虎,不叫虎,而是叫猫,叫冥猫。这只冥猫体长近两米,但仍处于未成年的状态。 叫冥猫不叫虎是因为虎不上树,而猫可以。冥猫全身都是黑色,无一根杂毛,生性残忍,食肉却只吃动物的心脏。行动上却如幽灵,落地无声,神出鬼没,行走无风,疾迅无比。长至成年体型也不超过三米,而成年后体型变始会慢慢变小,最终的状态仅仅体长不到一米,犹如回到冥猫的幼年。 冥猫的这种逆向成长,违反了大自然的成长法则。所以冥猫又称之为妖兽。 兽有级别,最初级的兽叫凡兽,统称野兽,极难生出灵智。 再往上称之为荒兽,荒兽初具智慧,却极难开窍。而荒兽若开窍就不叫荒兽了,叫妖兽。 妖兽比荒兽的血脉要高一级,只因为妖兽有灵,灵就是智慧,若有传承,妖兽可修练,通兽语,懂人性。 妖兽若修练有成,或长至成年就是天生的兽皇,统领无数的凡兽和荒兽。 但在妖兽之上更有高级的兽类,叫做灵兽。灵兽仍天生,有血脉传承,生下来就可修炼。不过灵兽天生,极其罕见,亿万凡兽荒兽妖兽中也见不过一只灵兽。 整个十万大山,也不见得能出几只灵兽。就连妖兽也是有数的。 冥猫成年就是兽皇,未成年的冥猫只能算是兽皇血脉。就算是兽皇血脉也比兽王高一级。 冥猫来到十万大山外围己近半年了。 一年前,冥猫的父亲与蛟王大战落败而身死,自己就逃出了十万大山深处来到外围。本想撒底的逃出十万大山,却被大河所阻,不得己只能留在十万大山外围。 本想趁冬季兽潮攻入人类部落,生吃人类心脏,快速成长,返回十万大山为父报仇的。 却因人类有堡厽还有弓箭和奇怪的爆炸物,因此功亏一篑。不得已只能停留在这里。 人类是多么美妙的食物,它闻到了成长的气息,那是灵物啊。 一颗人类心脏可比拟上百的凡兽,十来颗荒兽的心脏。 人有灵,而凡兽没有,荒兽更是少有。 人类,天地间的庞儿,虽身体天生不如兽类,但人类的灵魂却是凡兽的百倍以上,荒兽的十倍。 不过这群人类对身体的开发比记忆传承中的普通人类要高不少。感触中人类有比它更强的存在。 自己才不得己出面争取兽王之位,组织兽潮进攻。 但还是败了,怕暴露存在,被蛟王发现追杀,躲到这迷雾丛林来。 只迷雾丛林中的凡兽和荒兽太少了,能在迷雾丛林中生存的凡兽和荒兽,不是过于强大就有特殊技能或者群居。 自己何时能快速成长,返回十万大山深处呢。 “人类,才是快速成长的最好食物。”冥猫脑中不断的响起这一句话。 冥猫伸了伸懒腰,优雅向人类部落走去。 …… ~ “霸,又发现一头青背蛮牛被挖了心脏,离部落不到二十里。”一个部落勇士说道。 “这是多少头被挖了心脏的野兽了,从百里之外到现在二十里,西南方向怕发现了不少百头。没有被发现的怕是更多。”山叔提醒道。 “这很明显,一直在朝我部落逼近,不知道是什么类型的凶兽,目的是什么?”勇叔分析道。 “未见其踪,不好判断,但肯定很危险。为今之计,只能增加巡逻,战士们出猎全部组队,不可单独行动,避免伤亡。”霸锁着霉头说道。 “霸,以防万一,万一这凶兽的目标是部落。部落的妇幻老少耕种采集也要集体行功,不可落单。特别是最近采集野菜和水果,己是扩大了范围,个别的人己跑到十里之外了。” “而且这凶兽杀死猎物,竟只取心脏而食,怕是危害更大,特别是孩子,若遇上此凶兽,就是一群。要限制孩子的行动了。”山叔建议道,做为部落的老猎手经验丰富,提出的建议更是老道,断判也更准确。 “山哥说得不错,而且从现场看,大多数的野兽都在夜晚被杀,只有个别的在凌晨这个时间。说明这凶兽的习性是昼伏夜出。” “而且从百里外到二十里之间,仅仅三天时间,就发现死了上百的野兽,这说明凶兽捕猎高超,一击必中,而且三天上百野兽被挖心脏,如此疯狂的猎杀,怕是这凶兽不仅危害大而且有智慧有目标啊。我看八成是冲部落而来。”勇叔也说出自己的看法和想法。 “啍,喜食心脏,不如叫食心兽。如果不是路过,那么目标就是部落,这食心兽是要吃人的心么。”李明愤怒的说道。 “防兽不如杀兽。喜欢昼伏夜出,那么我们也来昼伏夜出,找出这食心兽的踪迹,看看它长什么样。趁机杀死它。”熊二握紧拳头,睁大眼晴,一副杀气腾腾的模样。 “可惜,二十五年前的兽潮,让部落受了很大的损失,人数虽补回来了,战力却没补回来。就连传承就只剩下了石牌。这些年的补充不及以前百分之一。不知火老是否知道这喜食心脏的凶兽是什么,可否有办法对付。”山叔感叹的说了一些。 “我上山问下火老,看看有没有办法。其它的,先依计划行事。食物也充足,采集野菜野果的事先停下来,孩子们不准外出,部落的战士依秋猎行事,组队出猎,不可落单。部落的巡逻和安全就交给山叔了。战士出猎和外围就由我,马熊,李明,勇叔,王寅……带队。对了,那鱼网,能捕数百斤的鱼,用来网野兽也是可以的,带上。”霸一一吩咐下去。 “食心兽,让我看看你长什么模样。” 第五十五章 学武是以弱胜强之法 “食心兽?”火老听霸说完这些天的发现,嘴里喃喃细语。 火老心里却是回忆起二十五年前的记忆。 当年部落遇上兽潮大败,一路追杀的野兽当中有一只兽皇,杀死部落勇士被先掏心而食。 现在怕是只有自己才知道了,最后断尾的人也只剩下自己了。 “食心兽,又叫冥虎或冥猫,兽皇血脉,似猫类虎,全身黑色无杂毛,昼伏夜出,神出鬼没,行动疾迅又无声响,喜食心脏,幼生期双目泛黄光,成长期泛蓝光,成年期双目显绿光,长到极致双目无光,泛黑。成年后身体逆增长,越长越小。能上树,亦能下水,生性残忍,食心脏而生,怕火。”火老把记忆中部落勇士对他说的话说了出来。 霸突然想起,去年冬季兽潮时,有一只黑色的小老虎。 “难道那只黑色的小老虎就是食心兽,冥猫。” “火老,去年兽潮出现了一只黑色的小老虎,与你所说的外形一模一样。体型约二米,不知是成长期还是成年后的逆增长期。”霸向火老说出了自己的回忆。只是无法断定这黑色小老虎究竟成长到哪一步了。 “去年兽潮就出现了,二米左右的长度。……应该在成长期,如果在逆增长期,去年兽潮出现的不是几只兽王,而是一只兽皇,不可能这么容易就撒去。”火老思索着有关冥猫的记忆。 “对了,冥猫不仅是兽皇血脉,而且天生嗅觉和听觉极其敏锐,很难近身的。兽皇血脉就代表有灵智是有智慧的凶兽,一般的陷井根本没用。除非是围杀……”火老再次提醒。 “陷井没有用,只能围杀,那这冥猫的实力如何。”霸邹起了眉头。 “实力,成年冥猫看似体型不大,一瓜之下,就能轻易的掏心。数千斤的力气怕是不在话下,我估计甚至超过万斤。就算是成长期的冥猫怕力气也有上千斤,不比你的力气小。” “部落中成年男子约三百斤力气,战士在400到600斤力气,勇士在800斤以上。你的力气在1500斤左右,马熊,哦,不,熊二比你略大也仅1600斤的力气,怕也胜了冥猫多少。加之凶兽身体天生强我们,硬抗怕是不行。”火老分析道。 “那岂不是没有办法。”霸的眉头皱得更深了。 火老也保持沉默。 良久,火老伸手拍了拍肩膀:“你去中仁那问计,或许有办法。” “中仁,仁叔?”霸不解,白巫虽武力不错,但与自己一比,还是有差距的。 “别忘了阿大和兽拳,你1500斤的力气,通过兽拳可打出3000斤的力道。”火老见霸不解提醒道。 “阿大在兽拳中有句话说得好,习武就是以弱胜强。1500斤的力气能打出3000斤的力道,不就是以弱胜强吗。”火老笑着说道。 “火老……” “去吧……,估计中仁在等着你呢。” ~ 霸自认武艺高强,天赋不凡,哪自己的弟弟最近力气大增且武术大进,自己也能击败。却从未想过向阿大一个孩子取经,难道强者还要向弱者拜师学艺吗? 不过火老的话要听,火老是先知,更是部落的智者。 ~ “仁叔” 霸拱手而道。 “来啦!” 王中仁笑着应道。 “坐吧” 王中仁伸手一摆,指向登子,示意霸作下。 …… “仁叔,你知道我要来。”霸见王中仁没有意外自己的来到,好像更是早知道自己来的样子,忍不住问道。 王中仁哈哈一笑,对霸说道:“不知道你什么时候来,但知道你肯定会来。食心兽的事,我己知道。并且判断出食心兽的实力和习性。至于方法到也有应对,只是料想你刚才火老那边过来,先跟我说说,火老是怎么说的,再看看如何应对。” “仁叔,这你都知道。那我就说说这个食心兽吧。食心兽又叫冥猫或冥虎,全身黑色无杂毛,似猫类虎,听觉,嗅觉,视觉都很敏锐,昼伏夜出,行动疾迅,而且力大无比,一击必中。兽皇血脉,具有智慧,陷井无用,围杀难以凑效……”霸复述了火老的话,又加上了自己的看法。 “基本上在我的预料范围之内。三日杀百兽,可见体型不小,实力强大,且具有智慧。想用陷井和捕杀难度极高。”王中仁点点头说道。 “仁叔,防兽百日,也必有一失,不知可以杀死食心兽的办法。”霸的想法很明确,就是杀死食心兽。 “别急,对付有智慧的兽皇血脉并不容易。但兽永远是兽,兽性难改,除非这食心兽不吃心脏了。”王中仁对霸说道。 “难道,猎兽取心,诱杀吗。”霸思索道。 “没那么容易。有智慧的食心兽又岂能那么容易猎杀。不过有智慧就让它的智慧不够用,或者乱了它的智慧才行。再有智慧也比不上我们人的脑子,更何况根据判断还只是成长期的食心兽,而且好像刚离开父兽和母兽,经验肯定不足的。经验是智慧,但凭智慧却无法习得经验。” “诱杀是第一步,但别想一次凑效。即然食心兽嗅觉敏锐,从明日起,每天猎杀的野兽取十只心脏放在西南离部落五里外的大石上。记住,不要设陷井,也不要留人观察。第二日不管食心兽吃没吃都照样送十个心脏……直到心脏被食心兽吃了才说。一直送到食心兽天天都过去吃心脏为止。”王中仁慢慢的说着。 霸一听:“仁叔,这……这不是在养食心兽,哪是诱杀啊。” “对啊,就是养着它啊。霸,你说天天这么养着,养成习惯了,突然停了,这食心兽会怎么办。”王中仁笑着问道。 “怎么办,天天有得吃,停一天就得饿肚子呗,说不定,一饿就直接杀向部落来吃人了。”霸说道。 “不错,但不一定杀向部落,饿肚子可以杀其它野兽嘛。所以要逼这只食心兽杀向部落。所以下一步是重中之重。喂养食心兽的这些时间,你要把它周边十里甚至二十里三十里范围内的大型野兽杀死和赶走。让食心兽无处觅食,逼它朝部落方向觅食。”王中仁严肃起来。 “仁叔,三十里不过是食心兽几个小时的路程,任何野兽饿个三两天都能撑得住的。并不可靠。”霸分析道。 “的确,三十里不可靠,一百里也不可靠,更别说,这么大的范围,就算赶山也赶不干净。但你别忘了,食心兽的目标。只要它的目标是吃人的心脏,就必需在离部落三十里之内。远了,赶三十里路再来袭击部落,补充食物的地都没有,实力会下降多少。别说你饿着肚子与吃饱了一样。” “记住,只能给十个心脏,多一个都不行。二米多长的食心兽,十个心脏它吃不饱,除非它不猎食,趴着不动。否则十个心脏对成长期的兽皇血脉来说,远远不够。三天猎百兽,可见食心兽对心脏的需求起码每天三十个以上才能吃饱。”王中仁郑重的提醒着霸。 霸一听完,整个心都飞了。心中想到:还能这么干! 良久,霸回过神了,低头朝王中仁鞠了一个躬:“仁叔,霸受教了。” 王中仁拍了拍霸的肩膀:“你能明白就好。阿大说,人无鳞甲,亦无爪牙之利,却能杀兽,立足于这块土地,不仅仅在于团结和武艺出众,而在于脑子。” “就算是武者,力气与野兽一样。正面拼杀,也敌不过野兽。人的手脚终究拼不过利爪的。但人有脑子,会利用弓箭,木枪,骨刀,就比野兽厉害了。就算实力相当的野兽,武者赤手空拳也常常取胜,也是因为有脑子,运用技巧,运用武术,利用自身优势攻击野兽弱点取胜的。”王中仁语重心长的对霸说道。 霸听着王中仁的语,心又再一次飞了:“是啊,自己博杀野兽,都用弓箭或骨刀。哪怕正面刚,也会避开野兽的利爪和尖刃。一直以为自己是凭武力取胜的。却忘了这武术当中就有智慧啊。习武是以弱胜强,凭的就是武术中韵含的智慧,凭的就是用自己的智慧去运用武术战胜比自己更强的野兽。” 霸学武的天赋非凡,任何动作都可以举一反三,并推陈出新,对身体的运用在部落中可称第一。却从没想过这些东西由何而来,一直以为是天赋,其实这只是智慧在武术中的理解和运用。 在这一刻,霸悟道了。 武的本质是智慧的运用,估能以弱胜强。 第五十六章 诱杀食心兽 冥猫,闻着空气传来的味道。 “这是心脏的味道。” 黑夜中,冥猫迈着优雅的步阀闻味而来。 行走在黑夜中的幽灵,是对冥猫一族的赞美。 冥猫很自信,这一路行来,没有任何人或野兽发现自己的踪迹。 空气中的气味,有人类的味道,不止一个,是三个。 冥猫捕捉到空气中人类的气息,并确定数量。这是冥猫的天赋,对任何生气都能准确的闻到。 冥猫放轻了脚步,行走间近乎无声,犹如黑夜中的幽灵。 心脏的味道,离自己不到二里路。冥猫很肯定的判断出来。 而那三个人类的气息也在变淡,己经离开了美味的心脏。 冥猫是兽皇血脉,兽皇血脉是高贵的血脉,又岂会是胆小的兽。 冥猫闻着空气中的气息,很快就有了自己的判断,人类己离去。 嗅觉的天赋让冥猫准确感觉到那放心脏的地方没危险,没有人类在埋伏。 但离心脏三百米时,冥猫的心神有些不安,似乎冥冥之中会有危险降临。 冥猫围着心脏来回巡走,或测耳倾听,或闻着空气中的味道。 没有危险,更不可能有陷井,三个人类走的是直线,回去也是原路返回。 摆放在石头上的十个心脏特别的诱兽。心脏很纯正,没有放其它任何东西,没有危险。 但冥猫没有动,它想不通人类为什么会摆放十个心脏在这里,而且还是它的最爱。 冥猫离开了心脏,在五百米观察着。它记忆中人类是聪明的,有智慧的,不会做这种无用的事。 人类可能会去而复返的,这是冥猫的判断。 然而,一个时辰过去了,月己升空,人类还没有返回。 两个时辰过去了…… 三个时辰过去了…… 人类没有过来…… 冥猫在思索,人类为什么没有过来,然而,除了记忆传承中只说人类是有智慧的,要小心,有陷井。却无实际的记忆告诉它,这摆放心脏是人类的什么招数,又没有陷井。 不过冥猫还是遵从记忆传承,没有去动那些心脏。 夜很深了,该去猎杀凡兽填下饥饿的肚子了。 ~ 第二天, 夜 冥猫早早的就来到摆放心脏的地域,远远的观察着。 是三个人类,果然没错,天赋的嗅觉告诉我是三个人类。冥猫很满意自己的天赋。 这天赋的嗅觉,让它发现食物,避免了饥饿。更让它远了危险,在远处就能判断出生物的气息,强大与否,保证了自己的安全。 三个人类,都很强大,不比自己弱多少。这是冥猫的判断。 “人类,果然狡猾,竟然三个人在一起,想杀我,门都没有。”冥猫幽蓝的瞳孔闪现出灵动的光芒。 …… “嗯,走了,怎么回事。又放了十个新鲜的心脏,难道知道我喜欢吃新鲜的心脏吗。”冥猫对这三个人类的行为感到奇怪,它想不通。 但心神上总有种有危险的感觉,让不要接近那些心脏。 …… “人类走了,带走了昨天留下的心脏。该死的人类,究竟想干什么。”冥猫想不通,这人类到底想干什么。 “人类,不管如何,我不会去吃那些心脏的。不管了,开始今夜的晚餐。”见人类离开再也没有返回,冥猫准备离开,开始自己的猎杀。 凭借自身的天赋,冥猫很快找到了一群青羊,开始了猎杀之旅。 隐秘的潜伏接近,高超的猎杀技巧,配上力大无穷的身体,坚锐的利爪,总有一击必杀。 冥猫很满意自己的身体,一击必杀,让它很少会饿肚子。七头青羊的心脏,可以吃个三分饱了。记得不远处还有三头青背蛮牛,有着荒兽的气息,不比七头青羊差。 “该死,血迹,人类,蛮牛被人才类灭杀了。我的食物,我的晚餐。”冥猫赶到青背蛮牛的活动区域愤怒的低吼着。 ~ 第三天 将夜 又是这三个人类。 …… 又是同样的行动,没有陷井。 人类,你当我是凡兽和荒兽吗,以为我不知道没有陷井,我不敢吃吗。 但我偏偏不吃,不中你人类的奸计,哪怕没有陷井也不知吃。 兽皇血脉又岂会吃人类的食物。 只可惜我还未成年,没有觉醒天赋神通…… 不管你人类想怎么办,有什么招数,我先去捕杀我的猎物。 对了,今晚去看看,人类有无落单的,能开开胃也是好的。 …… “可恶的人类,食物越来越少了,这是要对凡兽和荒兽赶尽杀绝吗。” …… 想不到,夜晚人类还不睡觉,安排这么多巡逻。 “不能偷袭,暴露自己的存在,让人类加强防备。”冥猫却不知自己猎杀食物时,只挖心脏早就让人类知道它己经来了,并开始对它的捕杀了。 ~ 第四天 夜 冥猫望着刚刚离去的人类,蓝色的瞳孔中散发出不解。 “为什么没有陷井,人类究竟想干什么?” 年轻的冥猫终究缺乏经验。记忆传承和智慧始终代替不了经验,它有点迷茫了。记忆传承中所说的:人类的陷井在哪里?。 亲眼所见的事实就在眼前。新鲜的心脏,美味的气血,没有仼何陷井。让冥猫的智慧和记忆传承开始掐起架来。 究竟是记忆传承是正确的,还是自己亲眼所见是正确的。冥猫的智慧己无法分清楚了。 但是智慧告诉它,前天在五里之外才开始捕杀食物,昨天要在八里之外才有食物,今天可能要在十里之外,想要填饱肚子要趁早捕杀了。 人类的春猎会持续到秋收前,才会停止。秋收后,人类又会开始秋猎。 人类全年除了春种,秋收,和冬季,对兽类的捕杀不会停止。 而冬季是兽类反杀人类的时间。冬季到来,人类会聚集一起,是一网打尽的好时机。 虽然冬季人类会据险而居,或是山洞,或是院墙,或是城墙保厽。进攻会对兽类造成很大的伤亡,但是,一但攻破就灭绝所有人类,连种子都不会留下,尸骨无存。 而兽皇就是在冬季组织兽潮进攻灭绝人类的领导兽。 ~ “进度如何……”王中仁问道。 “己推至十五里的范围了,没有全部猎杀,以赶山吓走为主。”霸回答道。 “食心兽上当了没有。”王守义继续问道。 “没有,这三天送的新鲜心脏一个都没有动。但肯定它来了,发现了被掏心而死的蛮牛,青羊,野豕。不知道食心兽什么时候才会上当。”霸没有急躁,跟着王中仁的思路走下去。他感觉用智慧杀死凶兽似乎对自己的武艺进步有很大的帮助。 “你猜猜,食心兽什么时候才会上当吃那些新鲜的心脏。”王中仁看着霸平静的面容,决定考一考霸这个晚辈。 霸沉思了片刻,开口说道:“食心兽有智慧,刚开始时,自己可以轻易捕杀到足够的食物,前天不吃很正常。现在己推至十五的范围,估计凭其超高的猎杀,今晚也不会吃。但明晚我们的范围在十八里,虽然仅两里地的推进,但食心兽的捕杀范围却至少增加到二十五里,行程不会少于150里。基本上整个夜晚都处于捕猎的状态。所以说明晚食心兽可能会上当。后天,我们再推进两里,食心兽的行程会在200里以上,估计会吃不饱,除非白天就开始捕杀,或者离开部落二十里休息才行。如果不离开,后天晚上,食心兽就要上当吃上我们送的新鲜心脏了。”霸分析道。 “不错,除非食心兽的目标不是我们部落的人,否则,后天必定上当。不过,食心兽己经四天没有离开部落很远。其目标可以确定,就是我们部落。” “熬,再熬两天,一但食心兽上当吃上我们送上的新鲜心脏,就说明它不会走了。野兽的耐心比我们更好,兽皇血脉的耐心比野兽更好。” “陷井准备的如何了,诱饵也不能少。不需要太复杂,只要困住了食心兽,到时侯饿了两天食心兽,除了最先的挣扎,肯定逃不了。”王中仁抚了抚下巴,可惜胡子被王守义剃了,有点不习惯,就连头发也给割得只有短短的一茬。 王中仁突然脸色变得古怪,心里暗自腹诽道:“阿大这孩子,比熊二更淘啊。” 第五十七章 断诱饵逼兽入坑 冥猫最终还是自己去猎杀食物。 它要与人类比耐心。 只是今晚奋斗了一整夜,才填饱了肚子。 冥猫己无心去思考人类为什么每天过来放下十个新鲜的心脏了。 它需要好好的休息。 而且为了食物,冥猫己没有时间去靠近部落观察人类的活动了。 明天,明天或许更没时间了,除非放弃人类的心脏,放弃返回十万大山深处,放弃父亲的仇恨,否则人类的心脏必需得到。 “自己没有时间同人类这样耗下去了。”这是冥猫在休息前的最后一个想法。 梦中,冥猫是兽王之子,万兽扑伏。它不缺食场,凡兽不吃,只吃荒兽。 梦中,父皇带它巡游领地,教它捕猎。威风凛凛的父皇是它心中的高山。 梦中,父皇被蛟王袭杀,血酒丛林,自己在众多荒兽嘴下,九死一生,逃离自己的家园。 冥猫,它醒了…… “父皇,我定要为你报仇。” ~ 第五日 夜 相同的一幕又发生了。 三个人取走昨日的心脏,摆上了新的心脏,然后原路返回。 冥猫目睹这一日又一日的重复,最终放下了做为兽皇血脉的骄傲。 为了复仇,受点小委屈又算什么,冥猫这样想着,吞下了第一个心脏。 一个 又一个 三个 四个…… 最终冥猫战胜了传承记忆中的警示。 冥冥之中的危机也在瞬间消失。 不知是智慧赢得了先辈的传承经验。还是仇恨遮住了智慧了,冥猫在接下来的日子安心的吞掉每一个送来的新鲜心脏。 每天,冥猫用最小的力气,返回于部落和心脏摆放之处。 人类的都居住在山脚的大房子里。四周散落的房屋也有人偶尔去v食物。 只要……只要晚上,躲过来回巡逻的十六个成年人类就行。 “冥猫是黑夜中的幽灵,只要有黑夜,冥猫就无处不在。”幽蓝的瞳孔散发奇异的光芒,冥猫有信心躲过巡逻的人类,进入孩儿屋。 “不过,有麻烦,进去容易出来难,只要惊动了人类,就会被围住……”冥猫打量着该逃生撤退的路线。 临近天亮,冥猫悄然退走。 ~ “叫你马熊还是熊二呢。”冷面的霸脸上浮起一丝笑意。 态二脸皮微抽:“叫熊二吧。” …… “食心兽己上当,七天内,赶山三十里,就动手。” “对了,你的剑齿虎留下,以防万一,交给阿大。凶兽对凶兽,不知谁胜谁负呢。” 霸心有成竹的同态二说道。 “没有问题。” …… 转眼,又是七天。 长老堂 众人齐聚。 “这些天,大家都幸苦了。”霸虽是战士的头头,但下面的人不是长辈就是兄弟。这场面话是必须说的,说了大家心里都会舒服点,接下来齐心合力杀食心兽也更容易些。 “各位,照计划,今天就断食心兽的晚餐了。两天内,食心兽必定进入部落。我们要做的就是杀死食心兽,保护部落所有人的安全。” “食心兽的实力,我之前己说过,部落战士中只有我,态二,李明,山叔……千斤以上的实力,才可正面硬抗。所以凡实力不足千斤的,都必须组队,这组队的事由李明负责。” “二,布防的一事,引食心兽入房,是很危险的事,一要保证妇幼老少的安全,二又要放食心兽进房,并确定其行踪。这件事只能交给山叔了。” “山叔,同时带领战士准备大网,等食心兽入房就围起来,以防逃脱。拜托了。”霸朝山叔拱了拱手。 “最后一点,也是最关键的一点,就是围杀食心兽。由我,熊二,李明三人为主,勇叔,王寅弓箭助阵。山叔合网后,以防万一,组织弓箭手防食心兽破网而逃。” “最后一步,猴子,大牛,你的爆破队在外围待着。万一食心兽真的脱围,你们手上的爆竹全部扔出去,希望能杀死食心兽。否则后患无穷。” “诸位,可还有什么补充。”霸询问道。 “补充就没有了,不过,阿大那小子做了几副拳套和护心甲,交由你们三位。护心甲必须穿,拳套由于太厚重,阿大建以熊二戴上就可以,应该可以与食心兽正面交锋了。”山叔说话间,取出了三副拳套,四副护心甲。 护心甲和拳套都很粗糙,还有几根粗麻绳,有手指头一般粗。 护心甲由多层兽皮缝合,心脏位置放了块头骨而己,穿上时由几根麻绳绑上就行。 拳套比护心甲更简陋更粗糙,工艺如同护心甲,像个套袖,戴上去延伸到肘,再用麻绳绑上。完全是集无指手套和护腕护臂为一体。 但没有任何人笑话这拳套和护心甲。 有了护心甲,面对食心兽的掏心一爪,就有了活命的机会。 有了拳套,至少可以与食心兽正面对爪见次。 ~ “这粗麻绳是个好东西,绑在手上,如加几条兽骨,就可以护住手臂了。”霸看穿戴好护心甲和拳套的熊二,心有所悟。 “今冬织衣,储存的细线不够了,麻绳没有,不过山中老腾去蕊也当做麻绳用嘛。”山叔笑着出了个主意。 “我看这护心甲的头骨也可以用石重木代替。直接前后各一块,护心护腹,护背嘛。”熊二拍着护心甲说道。 “我看呐,霸的想法可以,明天多砍些老腾回来,把腿也可以绑上嘛。骨头不够,就用石重木树技也可替代。特别是那几个娃,才刚开始狩猎,要保护好。”勇叔想得更多。 “勇哥,你这么一说,我也有一个想法,参照拳套的做法,我们还可以做个头套。把耳朵和眼晴的部位留出来就行。”李明也讲出了自己的想法。 “明,这拳套较适合熊二,但对我们还不行,不够灵活,可以改变一下。” “寅,让凤妹子和你女人想个法子做个适合大家的拳套来。” 霸起了兴趣,一个护心甲和拳套就可以减少伤亡,如果做到全身的话,部落狩猎时怕在伤亡上大大的降低了。同时战力也相应的提高不少。 霸可能想不到,自己本只想做一套战斗的护具,却解决王守义想让部落的人穿衣服,不穿兽皮的难题。纺线织布制衣就这样开始在部落中萌芽。 …… 黑夜降临 冥猫久等之下,仍未见前来送心脏的人类。 它感觉到了饥饿,它知道它需要食物,但它更明白,若要去捕食进餐,怕是一个更远的距离了。 人不能给饿死,冥猫也一样。 天完全黑了,人类也没来送新鲜的心脏时,冥猫就明白自己上了人类的当。 “人类这是在逼自己现身,决定与自己博杀了。”冥猫瞬间明白了人类每天天黑之前送心脏的原因。 第五十八章 人兽天人交战霸破境悟道 夜幕降临。 部落燃烧的火堆照映着人脸,忽明忽暗。 万点繁星点亮星空,整个夜空显得格外美丽璀璨。 夜,并不宁静。 春虫的鸣叫此起彼伏,夜晚似乎更热闹些。 ~…。 部落较往日显得安静些,略有不同的是,巡逻的人员分工有了些改变。变成了固定岗和流动岗,相互交替。 手执石矛的巡逻战士来回走动,凭添了几份肃杀之气。 ~ 冥猫在咋晚断食之后,就疯狂的猎杀附近的小野兽,勉强果腹而己。 今晚,冥猫决定动手袭杀人类,早早就来到了部落外围。 附身卧于树枝之上,幽幽蓝光忽隐忽现。冥猫注视部落的一切。 算计怎样无声的潜入进去。 “如果简单的巡逻,只需一眨眼的疏忽就可潜入。”冥猫观察后心有成竹了。闭上了眼晴假寐体息,等得猎物疲备疏忽时再入侵。 ~ 夜更深,虫儿也累了,停止了鸣叫。 月儿当空照,清辉洒下,夜色更添幽冷。 冥猫从树上一跃而下,幽灵似的身影瞬间在夜色中消失。 等在出现时,己靠近部落不到二十米的距离。 部落四周的房子,天然提供了可供冥猫隐藏身形的庇护。 冥猫的脚步没有停止,直线朝部落大院走去。 就趁月儿躲进云层的时间,跃上院墙进入了院内。 冥猫速度快得让人怀疑是眼花了,一位部落战士眨了眨眼,跺了跺脚就继续若无其事的继续站好自己的岗。 …… 院子内,黑黑的影子在缓缓的移动,没有一点声音。 ~ 冥猫沿着墙角的阴影悄无声息的游走。 它的目标很明确,一群弱小却又美味的新鲜心脏。 …… 孩儿屋,进屋的第一个转角,熊二身穿护心甲,手脚都绑着手指粗细的绳子。 熊二自天黑就一直在这里,脚下身上是今天刚收割的苇草。身上也涂满了青青的草汁,目的就只有一个混肴和欺骗野兽的鼻子。 就在刚才不久,他身边的绳子被人拉动了。熊二知道,食心兽来了。 熊二屏住了呼吸,瞪大了眼睛。悄悄地用苇草把全身遮住,不露一丝身形。 ~ 一只野狼般大小的黑影从他眼前静悄悄的走过。 …… 霸,山叔,王寅,李明,都待如熊二一样藏在孩儿屋。 就在刚才,他们身边的绳子再次被拉动。 …… 冥猫嗅着空气中浓烈又让它觉得无比鲜美的气息,悄然驻足,停下了脚步。 孩儿屋的门紧闭着,冥猫的传承记忆告诉它,不能从门口进入。 人类的门虽然不及房墙坚固,但一般都会有防兽袭击的报警装置。比如开门时的某种声响,或者陷井,特别是幼小的人类,他们的保护更是得到了人类的重点保护和照顾。 冥猫在孩儿屋外游走,它发现就连窗户也是紧闭着的。 不过这难不到它,人类再狡猾也敌不过妖兽。而妖兽与野兽最大的不同就是有智慧,有传承记忆。 冥猫的父皇攻入过人类部落,对人类部的房子也是了解的。 格子似的窗户,只需轻轻一爪就可以抓破,只不过是茅草编织而成的帘子而己。 冥猫沿墙人立而起,左爪轻探,锋利的爪刃轻易地就割开了窗户上的帘子。 些许的声响并不会惊醒沉睡的人类。但冥猫仍是很有耐心的用利爪切割着窗帘。每切割一爪就停下来,倾听人类的呼吸。 “屋外伙乎有人在走动,声音很小,方向似乎是朝自己这边而己。不过仅在屋外走动,并没有发现自己。” “估计是人类在夜里巡逻吧。”冥猫心里想到。 ~ 一个窗格被冥猫撤底的切了出来,仅尺许大小。但这足够了,冥猫有信心从这个仅比自己头大一点的窗格中进入屋内。 …… 霸紧紧的噔着窗户,心中是焦急万分,却也只能等待,第三次的绳索还没有拉动。 不过霸决定了,不管有木有拉动第三次,只要这食心兽一露头,自己手中的骨矛都要刺出。 这屋是婴儿屋,所以自己在守在这里,因为部落中自己最强,绝不能让食心兽进入。 一但进入,这是一场屠杀…… 霸握紧了手中的骨矛。骨矛是霸最熟悉的兵刃。石重木的枪身,僚牙是矛头,即尖锐又锋利,是部落中的无双利器。 悄无声息,窗格外,两点幽蓝的光在夜里格外显眼。 但霸没有动,他知道这是凶兽在观察省视猎物,这是凶兽猎杀前的一个必然举动。 幽蓝的凶兽之眼一闪一闪,忽而消失,忽又闪现。往复几次,让霸的心提起又落下,提起又落下。 这食心兽太小心了,己经三次观察省视了,却还是没有跃进来。 霸几次忍住了出矛的冲动,这是一个优秀猎手的必备素质。忍得住,要有耐心,要不就不要出手,出手就要一击必杀,不给猎物困兽之斗的机会,更不能给猎物逃走的机会。 优秀的猎手必需一击必杀,所有的一切都有这一击做准备。这是火老教霸的。 无数的日子霸都在练习这一矛,受尽了无数的忍耐,无数的痛苦,无数的疲惫和挑战,只为这一击。 野兽很谨慎点,特别在捕杀猎物之前,会多次的观察省视和试探。但霸从未碰到过像食心兽这种多次观察省视试探,仍然不出动的凶兽。 “难道这食心兽发现了自己,不对,若发现了,食心兽必定不会多次观察。”霸在心里给自己一个肯定,肯定自己的存在没有被食心兽发现。 …… 就在冥猫准备跃进屋中的时候,那种冥冥之中的危机在心头浮现。 谨慎的冥猫多次的观察和试探却得来没有危险的判断。 冥猫伏下身来,思索这两种冲突判断。 心神上的危机预感和观察中得到没有危险的判断,让冥猫难下决断。 是相信有危机,放弃机会离开这里;这是相信自己判断,捕杀幼小人类,那可是一百多个新鲜的美味心脏。 冥猫的天人交战,让它一次又一次的在窗口省视观察自己唾手可得的猎物。 …… 而霸却在屋内也是天人交战。 “不能让食心兽进屋。” “食心兽有木有发现我。” “食心兽走没走。” 霸有点忍不住了,这食心兽前前后后的观察省视试探己是十三次了,一次比一次间隔久。有时候,霸都以为食心兽发现了自己被吓跑了。好在之后,那双幽蓝的眼晴又重复出现。 最让霸为难的是,绳索一直没有动静,自己只能生生的憋住出手的冲动。 …… 最终霸做了一个决定,决定赌一赌,他相信自己的部落战士。时间久只是为了更加充分完美的准备。 “只要绳索没有拉动,就说明外面的陷井越完善。” “只要食心兽不进屋,自己就决不动手。” 越这样想,霸那冲动的心思慢慢沉静下来。 天人交战中的霸战胜了自己。 霸感觉似乎某种桎梏在脑中被打破:“胜利不是眼前的等待,而等待是为了最后的胜利。战胜凶兽不如战胜自己。”这种感觉在霸的心里荡漾,一种特别的感觉让霸浑身都舒坦了。如果霸把这种感觉告诉王守义,王守义会同霸说,这种感觉就是成就感。而且是突破心境,明悟道理的成就感。 ~ 第五十九章 围兽之战熊二之熊王一拳 绳索悄然无息的再次拉动。 霸感受到了,一瞬间霸就做了一个决定:“开门杀兽。” 无需等待食心兽露头,也不需要暗中伺机一击必杀。 就在绳索拉动的那一刻,霸的赌注下对了,霸彻底地战胜了自己。 无穷的信心和勇气,让霸的身体都兴奋起来,无穷的力量在身体内涌动。 没有什么确切的语言可以形容霸这一刻的感觉。而霸只知道自己只要想杀食凶兽就必定会成功。 霸相信自己,自己肯定能刺出自己无敌的一矛。 ~ 霸手握骨予,大步走向房门,拉开了门。 “唰” 门未完全打开,一道黑影就跃过,朝孩儿屋外大门跑去。 “这食心兽竟然跑了。”霸脑海中的第一反应就是如此。 “熊二,拦住,杀。”霸大声喊道。 ~?? 熊二早就等得不耐烦了,从苇草中走了出来,握紧了拳头,全身蓄力。 眼中对面疾奔而来的食心兽的黑影快速朝自己接近。 以至于后面紧追的霸和开门而出的山叔,王寅,李明等人在熊二的眼中都不存在。 熊二要聚全身的力气,打出自己这些日子心得体会的一击,自己取名“熊王一拳。” 熊二右腿向前半步微屈,左腿脚尖着地也微屈。右肩向前,左手握拳在侧。 这一个蓄力的动作,集腿,腰,肩,手发力,借地,借身体的重量,聚在拳头。 食心兽临近,带着幽冷的气息,幽蓝的瞳孔蓝光瞬间变亮,噬魂夺魄。 熊二全副武装,头戴护头甲,身穿护心甲,身体和四股除了兽皮更是绑上了粗大麻绳。 舍弃全身防卸,熊二只出一拳。 熊要试试,一爪掏心之力的食心兽究竟有多大的力量。 破皮穿骨掏心,除去爪刃的锋利,力量又是几何。 …… 食心兽一跃而起,快速的奔袭,强大的冲力,加上后肢发力,左瓜挥瓜而出。 哪怕是在黑夜,都可以感受到它爪刃的锋利,似乎带起了刀锋了光芒。 急促的风声,在一跃而起挥爪中显得特别凌厉,风声似乎也带着食心兽幽冷嗜杀的气息。 熊二左腿瞬间蹬直,低头左拳飞速打出,腿,腰,肩,拳四个点连成一线。 拳风猛烈,拳头刚硬无匹,一无往前。似一支箭头穿向千军万马,尖锐的不可阻挡。拳出不收拳是为杀拳。 熊二的熊王一拳是杀拳。一无无前,不可阻挡的杀拳。 “碰” 拳爪相击,竟发出莫大的声响,犹如鼓声在耳。 激起的拳风四散而发,如一阵风吹过,熊二的发丝瞬间向往飞舞。 熊二只感觉全身猛的一震,一股绝强的力道从拳头侵入,进入手臂到肩,过腰通过腿,散入大地。 熊二全身发麻,被这拳爪一击瞬间身体给定住了一般,不能动弹。 待劲道散去,熊二抬头望去。 食心兽己经落地,左爪微屈,轻轻的抖动着。看样子也如同自己一般也不好受。 ~ 冥猫被熊二全力一击,凌空被击退,只得翻身落地,全身微抖,散出熊二这一拳的力道。 那拳爪相击的一瞬,冥猫左爪受了伤,完全感受不到左爪的存在。 后面的人类己快速的接近,必须赶快逃离。 冥猫见熊二抬头,己顾不得受伤的左爪,身子一躬就窜了出去。 …… 态二想挥拳拦住,身体却不听使唤,反应慢了很多,刚刚收腿出拳,冥猫就己从身边跃过。 霸,山叔,李明从态二身边跃过,紧追食心兽而去。 王寅伸手一拍态二:“没事吧。” “没事,给震住了,没缓过来。”态二感受了一下自己的身体。 “可能左手有点不行。” “要紧吗?”王寅关切的问道。 态二吐了一口气:“没事,休息几天就好。” “关上门,我们守住这里,莫让食心兽退回来,再闯进去了。”熊二朝王寅一笑,可脸上却布满了痛苦的神色。 ~ 孩儿屋外,部落大院。 食心兽被层层大网围住,里里外外竟有三层之多。 部落的战士手抱着大腿粗细的围网桩,慢慢的收缩围笼,只剩下丈多方圆的空间。 所有人都在外面,山叔组织的弓箭手己全部就位。只要霸一声令下,四十把弓箭,就引弦而发,射杀食心兽。 院内的火堆己燃起,有战士己跃上墙头手举火把,身边的弓箭手箭己上弦,以防食心兽跃出大网。 …… “霸,射不。”山叔开口问道。 山叔觉得今天夜里的霸与平时不一样,似乎比以前更冷了些,显得杀气也浓厚了不少,也强大了不少。 不过山叔却不知道,霸刚刚突破心境,明悟了武道的一个层次。给人感觉当然不一样,因为刚刚突破,还未收敛,武者的气血激发,气场更比往常显得强大。 “不射杀,我要进去,杀兽。”霸大步而往,语气冷冽,更是杀气重重,眼中的战意更是高昂,手中的骨矛朝天,欲要给天捅个窟窿。 “霸,食凶兽看似体型不大,全力一击,不下五千斤。”熊二见霸要与食心兽笼中斗提醒道。 “五千斤。”山叔不由叫出了声。 “熊二,你说的可是真的。”山叔犹不敢相信五千斤之力。 “山叔,我刚才与食心兽倾尽全力一击,仅伤到它一只爪子,而我左手怕是废了,得休养一阵子才行。”熊二肯定的说道。 要说力气,部落中以熊二,山叔,和霸的力气最大。若说爆发力,以前是霸和山叔,而现在说爆发力,自研习兽拳以来,态二突飞猛进,可当部落第一,倾尽全身力气可一击打断训练场上的十年石重木木桩,足足四千多斤的力量。 “霸,小心!”山叔忍不住提醒了一句。 “嗯,我知道。”霸点点头,走进了大网,手执骨矛同食心兽相对。 食心兽俯下了身子,腹部微擅,身体发出了沉闷的低吼。 一阵轻微的爆骨身响从食心兽身体内传出,食心兽瞬间大了一圈。 这是兽皇血脉的特殊能力,好比蛇的毒液,剑猪的飞刺一样。不过兽王血脉的特殊能力比毒液和飞刺更强。 蛇的毒液和剑猪的飞刺就好比多了一项技能,就如人多学了一门武功而己,强也是有限的。 而冥猫的特殊能力之一,激发气血,身体变大是全面提升,让强者更强。 冥猫的爪子在地上轻微的划动,墙泥铺地的地面硬如石头,却被冥猫的爪子划出一道道犹如刀锋划过的刻痕。 第六十章 困兽之战众人感悟霸之一矛 霸看着食心兽的变化,那轻微的爆骨声,却犹如放大了千万倍,如雷声一般。 “兽皇血脉,果然不凡。”霸收起了气势,全身的力量内敛,不泻一丝一毫。这是火老教他的敛气术,收的不仅仅是气势,还包括气息和精神。 敛气术若到极致,可让强者如婴儿一般,让人觉得平凡,毫无危险感。 敛气术有四个阶段,敛气,敛息,敛神,敛命。 第一阶段敛气,敛气后如普通人,没有气势。就像没有杀气的战士一样。 第二阶段敛息,敛息后如同花草树木,又如孩童,无一丝出奇之处。 第三阶段敛神,敛神后如同垂死的老人,枯死的树木。无气势,无气息,无生气,犹如走到生命的终点一般。谁会害怕只剩一口气的老人或枯死的花草树木呢。 第四阶段叫敛命,火老也是跟据族中记事推测。敛命应该是树木化泥,人死入土,没有生命存在的意思。 ~ 霸可以随心的收敛气势,但对气息和精神的收敛却时灵时不灵的。做不到像火老一般,敛气敛息敛神。 但只要收敛了气势就能让对手一下子看不出深浅,可以迷惑对手。 …… 人与兽都没有轻举妄动,犹如两座泥塑在对视。 都在观察和省视对方的弱点。 不得不说,冥猫和霸在很多方面相似。 一样的冷,冥猫是阴冷,霸是面相无情的冷酷。 一样的王者气概,冥猫是兽皇血脉,天生高出兽类两筹;霸是武者中的强者,更是部落狩猎中的领头人,长老。 战斗的风格也相近,冥猫猎食,一击掏心;霸是猎兽,一击必杀。 此时的冥猫气势大增,兽皇在世,俯视一切蝼蚁。瞳孔中的幽蓝之光镇摄万兽。 霸却收敛气势,犹如普通人一样,却偏偏无法忽视其在。火光照耀下,冷酷的面庞和冲满杀气的眼晴,犹如黑夜的毒蛇。 …… 冥猫开始缓慢的游走,引动猎物应对自己的防备,这是猎杀之的试探。 观察猎物身体的弱点,犹如后世动物世界中,野狗赶羊群,找出其中的老弱病残幼,观察被猎杀的羊是否有残疾,生病,奔跑的速度,力量如何,反应如何…… 说穿了这个观察和试探就是做个敌我优势劣势的对比,在进攻时以自己的优势攻击对方的劣势。达到心中有数,打破敌我平衡,并应对对手优势的一场心理应对的过程。 而霸的表现却是让人感觉无动于衷,就那样,手执骨矛,一出矛的战斗动作。仿佛冥猫的危胁不存在一样,只要冥猫敢对自己伸爪,就必定能杀死冥猫。 霸心中却是另一副景象,当收敛了气势,霸敏锐的感觉了自己的身体,犹如自己身体内长了一双眼晴,心脏的每一次跳动的旅律和力量,带动血液在血管内流动;每一次呼吸让身体的轻微变化,他都能感受到…… 当霸看向冥猫爆骨后,身体变大,双眼竟能看到冥猫体骨头的变化,透过皮毛,每次冥猫的骨头变动,霸都能在脑海形成一个动态图。 冥猫的骨头一动,霸仿佛就知道它的下一个动作是什么。 …… 冥猫的游走和多次试探,让霸的动态图完善的更多。更让霸气势内敛的越深,冥猫爆骨,激发气血,让力量提升了一倍,或许之前随意一爪,冥猫都有千斤之力,爆发可近五千斤。而现在,霸却能感受到冥猫随意一爪提升到了两千斤,而爆发全身之力有可能达万斤之巨。而自己通过呼吸调节,意念调整只能爆发六千斤的力量。 “不可正面拼杀,要避开与食心兽对爪。”这是霸的敌我判断。 …… 网中的人兽之斗,变得诡异起来。近半柱香的时间,仅仅从对视转变成游走。这是以往对打,比斗,杀兽都不同的感受。 部落的战士随着这诡异的气氛都安静了下来。 山叔摸了摸胡子,点了点头,却没有说话,似乎看懂了什么。 勇叔在院墙上注视着网中的霸和食心兽,喃喃自语:“竟然直接突破了。” 王寅直视着霸,他感受到了这一场人兽之战的残酷。无论是食心兽还是霸,都是一击必杀。这时人兽比拼的不仅仅是力量和技巧,而是智慧。这是武术上另一个层次上的东西。 记得自己弟弟说过,武术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习武以弱胜强就是因为武有智慧方能以弱胜强。 武术中的每一个拆分的动作看似平常,但却这么流传下来,其原因就是部落前辈的总结,心得体会。把每一动作练习,运用你的智慧再组合,就是你对敌的实力。 部落中先辈有很多的大杀招失传,不是不能传承,而是先辈武学的个人痕迹太重,后辈习其形,却不得其神,就算神形兼备也不及先辈。 武学的传承不是大杀招,更不是什么绝招密技,而是武学的精神和智慧。 精神指的是习武之心,智慧是传承下来的炼法和每一个动作动。 杀招,绝技,打法固然重要,但更要推陈出新。真正的武者,武道宗师都有属于自己的武道,就算现在没有,那也是走在属于自己武道的路上。 王寅看着网中霸与食心兽诡异的战斗,想着弟弟对自己说过的话,不由心中升起一阵明悟。虽然自己还太懂,但是己知道自己以后习武的路。 …… 熊二一脸的坦然,似乎网中诡异的战斗与自己无关。霸的生死也没放在心上一般。 熊二自从擒了剑齿虎回来后,就对王守义传的八极拳入了迷,多次缠着王守义讲解自己的不懂之处。 场中的变化他早己看明白了。霸有着绝对的信心一击必杀食心兽。 相比自已擒拿剑齿虎不在一个层次上面。自己擒拿剑齿虎固然也有观察试探的过程,但更多的较量在于勇气,胆气和技击上,属于武术智慧的比拼并不多。哪怕剑齿虎的力量不逊于食心兽,但其智慧太低,比食心兽低太多了。犹如三岁小孩与成年人之别。 不过熊二并不担心霸会超过自己太多,自己也有自己的武术之路,他比霸更早明白,适合自己的武术才是最好的武术。而八极拳就是自己最好的武术。 刚才自己与食心兽正面一击,虽然不如食心兽,但也差不了多少。熊二知道,自己的身体太差了,不如食心兽。只要自己苦练阿大教自己的炼法,就能不断提升自己。 习武是以弱胜强之道,但阿大更对自己说过,习武亦是强身明心之道。 习武强身,更要明心,方能以弱胜强,窥得武术之道。 …… 诡异的人兽之斗,让部落每一个看到的人都有不同的感觉。 对于强者,看得懂之人,都有很明显的感受,多少都对自己的武术有帮助。 而看不懂的人却觉得难受,第一反应是:“怎么不打啊。”但不管如何,哪怕看不懂,暂时没有收获,却不防让人记忆深刻,待日后达了一定的境界,再回想起来,亦能从中受益匪浅。 言传不如身教,身教不如亲眼所见……后面自己体会。 ~ 场中终于有了变化。 冥猫的兽皇血脉,固有激发气血的特殊能力,但却不能太长久,是会损耗自身的能量的。 成千上次的猎杀,冥猫对自己的掏心一爪有信心。 但对面的人类太平静了,没有恐怖,更不会害怕。就连紧张也仅仅是防备自己的一种本能而己。 没有破绽,找不到弱点,但再等下去,自己的力量就会下降,胜算更是渺茫。 外面还有众多的人类对自己虎视眈眈呢。 “没有破绽,没有弱点,不会恐惧是吧。但人类的身体肯定不如妖兽,那就正面相抗,以力压人。”冥猫身子俯得更低了,它也没有想到自己身为黑夜中的王者,也会有正面以力压人的一天。 冥猫围着霸快速的跑动,带动霸在原地转圈。 冥猫的眼神越来越亮,猎物终归被自己带动。按照自己的想法原地转圈,只要猎物烦躁或跟不上自己,或失去平衡就是出爪之时:“不信两只脚的人类比我四只脚的兽皇还强。” 怪诡的战斗,吸引所有人的眼球。 勇叔紧了紧手中的弓箭,不断的调整箭心。 山叔手中的长矛也己经离地,高举的右手向身体后微倾,予头指向食心兽。 …… 才五六圈,人类原地转圈的速度就慢了下去:“就算你识破了我的计划又怎样,你还是转起来了。” “吼” …… 疾速奔跑的冥猫犹如之前与熊二的拳爪相击的动作一样。 俯身蓄力一跃,右爪挥出,爪子朝霸的心脏袭去。 冥猫千百万次的练习:掏心一爪。 人类究然退了一步,来不及调整身体出矛。 “哈哈,收死吧!人类!”冥猫心中大喜,真以为躲过我的右爪,就算躲过掏心一爪了吗? 冥猫飞跃的身影朝霸而去,右瓜一击落空。 霸匆忙之中调整过来,骨矛对准了右爪落空的冥猫,矛头直刺冥猫收缩的右爪。 一个跄踉,竟然落空了,霸一屁股后跌坐在地上。 冥猫的左爪却挥出,直接抓向霸的胸腔,这一击必杀。 冥猫的血盆大口张口,等着左爪掏心,吞食新鲜的心脏。诡异的是冥猫幽蓝的瞳孔中除了阴冷和噬魂夺魄竟然有了一丝喜意。 冥猫却没发现,跌坐在地上的霸却是整个人侧着躺了下去。右肘撑地,双手执骨予,狠狠地朝它下腭刺去。 “扑哧” …… 锋利尖硬的骨矛应声而入,刺穿了冥猫的下腭,直接进入冥猫大脑。 霸右手用力,翻身滚开,冥猫的身体重重的落下。 骨矛透骨而出,由下而上刺穿了冥猫的整个头颅。 霸的一予,不出则己,一出必定一击必杀。 没有华丽的动作,只有暗藏的锋锐和冷咧的杀气。 没有惊天动地的奋力一吼,只有如蛇一般出其不意的全力一击。 高手之争,没有血腥,数十百个回合的比拼。 仅仅是在对的时间,普普通通的全力一矛而已。 胜负生死成败,从十天前发现食心兽开始,结束于霸普普通通的全力一击。 杀强大的凶兽,也只是一矛。 …… 而王守义就站在熊二的身后,看着这一切。 第三十三章 精神力量 部落的人都在忙,应对今年入冬的兽潮。 兽堡内己是人群涌动,搬运石块,木枪,食物,还有煤块。 没人管的王守义在兽堡内走动。 兽堡犹如小城,石头构建。四四方方一座城,城墙高度在二丈多点。背靠崖壁,而崖壁之上就火老居住的地方。 位置险要,易守难攻,仅需面对正面的进攻就好。两边需人把守,以防偷袭就成。 这些王守义并不感兴趣,没有什么出奇的地方。 王守义感兴趣的是筑堡垒用的灰泥,与石头给合融为一体,坚固异常。 这东西与前世的水泥一般,而且性能更好。普通的黄泥加上烧出来的黑灰粉未,拌上辞石,放水搅和,就成了混凝土。 就地取材,黄泥整座山都有。青黑色的石头在山上多的是,唯一的难度就是烧成灰而己,与大量的黑石(煤块)放在一起,点燃后,待烧完,取中粉未就成。 这个世界的水泥就是石头与煤的混合粉未。神奇的东西。王守义感叹。 “不知立窑烧石,只取这种石头的粉未,效果会如何。”王守义想到。毕竟煤灰这种东西在前世地球就是一些杂质。是煤块中一些铁,硫,硅,镁等燃烧后的产物,不具备粘合的性质。 前世地球的水泥,在王守义的记忆力里好像是粘土,石灰石,煤粉等东西加工制作而成。煤粉是助燃,粘土就是粘合的作用,石灰石才是基础。 这个世界不一样,那黄泥不是粘土,;煤是煤块,不是煤粉;青黑色的石头烧出来的不是白色的石炭。混在一起却是水泥。 这个世界展示出越来越多的与前世地球的不同。王守义就越是好奇,这究竟是怎样一个世界。 这些日子,王守义有了很大的进步,神识或者说是灵魂力也行,精神力也行,有了很大的进展。 内视时发现,脑海的莫名虚空中有一颗黑灰色的种子,四周环绕着黑蒙蒙的雾气。王守义延用地球道家的说法,管它叫识海;而那黑灰色的种子,叫精神种子;那些雾气叫灵魂力或精神力。 神奇的力量,这种力量可以内视,外放,探索,沟通,甚至是驱物。至于如何让其壮大,王守义没有确定性的办法修炼。只是在练习太极,形意时发现,它们会变得翻涌成潮,练完之后待平静就发现雾气增多,识海扩大,种子时而吸收雾气,时而吞吐雾气。 至于调动它们,更是简单,自己集中思想,聚于识海,就可以指挥这些雾气。只是仅能调动一丝雾气,驱物更是弱小的调动一片树叶而己。至于那颗种子,别说调动,控制吞吐都做不到。 王守义不断的试验探查发现,不同的肉类和植物蕴含的能量有很多区别。能量的显示多彩繁杂,青橙黄绿蓝紫黑灰白……颜色是能量种类的展示。而多少这个量又以不同的大小和形状来区别…… 王守义偿试去吸收这些能量,却是一无所获,连调动都不成。而在吃的时候发现,可以吸收一部分,可以增强肉身,内脏,气血等。但对于能增强精神力的能量却没有发现过,顶多是在吃的时候,发现某些食物让精神力的恢复有不少加速,但并没有增加。 精神力目前除了练功时动静得以壮大,平时种子吞吐缓慢增长,无外物可以帮助。 这些天肉身的增长较以前快了很多,几乎是一天一个样,王守义现在的肉身之力己近百斤,犹同前世地球的普通成年女子。这近百斤是指抱起搬功百斤的石头。 至于肉身力量增长速度加快的原因是因为精神力。 在吃和练习之时调动精神力量,在吸引壮大方面较不调动精神力会有三到五倍的效果。 精神力对炼武的帮助极大,比之药食的辅助更大。当然没有药食,光精神力效果也会较低不少。 精神力是提高效率。 同样一份药食,单纯靠身体吸收,吸收不足一成,利用率不足百分之一。普通的食物就更少了。 而有了精神力在体内调动,仅仅是轻微的调动,吸引就增到三成,利用率近一成。这就是精神力的作用。 平时食用药食是日常月累的积累达到质变。比如身体素质一年才能上一个台阶的话,运用精神力只要一个月就成。外在的表现就是精神力能够加速身体素质的成长和自身武艺的提高。内在的表现就是吸收,转化,利用。 对于运用精神力驱物,王守义这几日还是仅能驱动一片树叶在周身三米之内移动。超出这个范围,精神力便有不足。 不过王守义很满意,之前还得在视线范围内驱功才行,前日哪怕在身后,视线不可极的范围也能对树叶如臂驱使。 转眼间,就是一个多月了,自己越来越适应这个世界。自己的进步在这一个月左右,也是非凡。放在前世,就算是武艺的进步,达到现在身体素质,得十年之动。 一月当十年。 天气越来越冷,阴暗的天空,告诉所有人,一场大雪就要来临。 茫茫灰雾,遮天似的笼罩整个世界。 风也无力,像是最后的喘息,微弱得仅吹动发丝。 所有的树木静立,无一丝的动静,就像在画中,欲动却不能动。 平时的鸟叫也不闻于耳,倦鸟归巢般的没了踪影。 兽堡却热火朝天,部落的人要在大雪来临之前,全部搬进兽堡,仼何人不得待在外面。 准备似乎永远都不足够,堆积如山的山块和木枪,早己填满仓库,堆在了外面。 崖壁的山洞里,汉子们仍在取石,妇人们在帮忙运送石块。没有闲人,哪怕大点的孩子也在用微薄的力量搬起一些小点的石块。 王中仁,马翠花,山叔,猴子等人也在兽堡的药房不停的碾药,配药,包药。 只有六岁以下的儿童在兽堡的一个大房间待着,却也一个老人在照看,是在上课。 老人讲故事般的把一点生活,生存的东西告诉孩子们。 火老在山顶贮立,目光似乎穿越天际,落在西方十万大山深处,喃喃自语地道:“雪就要来了,你们会来吗?” 第六十一章 黑巫再次现身 “食心兽己死,大家都回去睡觉吧。” 霸不仅面冷,心也很冷静。并没有因为杀死食心兽而兴奋,让人觉得自己有多厉害。 只淡淡的吩咐一句,让大家去睡觉。明天还有明天的事要做呢。 ~ 王守义看见了一场另一个层次上的人兽斗争。 在这场斗争之前,王守义只见过兽潮。那是人类与兽类的战争,没有正义与邪恶的区别,没有胜负成败的定义,只有生存和死亡。 霸与食心兽的笼中斗在部落其它人看来是武学的另一个层次上的战斗,武学智慧和经验的生死一战。 但在王守义的眼中己不算稀奇的事,地下黑拳赛中,这种比斗不少。特别是武艺达到一定境界的武者,在出手前都会省视观察对手,并走场或游斗似的试探虚实,做到知己知彼。 这个层次的相斗,己不拘限于自身所练习的武艺和那一招一式了。 经历过多次生死相斗的武者自会吸取每一次经历中的教训,形成自己下次对敌的风格和方法。 …… 不过这场霸与食心兽的笼中斗比地下黑拳的比斗仍要高出一个层次。 霸与食心兽的实力对比,霸是弱势的一方,却偏偏以弱胜强,一击杀了食心兽。这就是这场人兽相斗的经典之处。 武者取胜之道,除去自身实力的比拼,更在于比斗前敌我的分析,在于武者本身对武学的运用,在相斗时武学经验的对比。 生死胜负在实力之外。 如若知道双方的实力,这是一种让很多人不敢相信的结果。 …… 但让王守义震惊的是食心兽的表现。 一是众人所说的兽皇血脉,这就像玄幻小说一般。 二是激发气血,食心兽能自主的激发气血,这不是绝境中的潜力爆发。 三是食心兽的智慧,这不同于剑齿虎的初启灵智。而是如同一个老练的猎手一样,忍耐,狡猾,冷静,并精通战术。 三点集于一处,让王守义对食心兽的猜想超过了前世的百兽之王老虎。把食心兽定义为兽身人心的妖兽。 超过正常野兽范围的野兽必有妖,所以叫妖兽。 前世神话中,佛教镇魔,道教除妖。道教对妖的描术基本上都是妖气浓烈,或说妖可幻化人形。其实这妖气就是指超出普通生物正常范筹的奇异之处;而幻化人形,可意指妖兽的特殊能力,最靠谱的说法就是妖兽类人或超人的智慧。 …… 王守义可以肯定食心兽是妖兽,却又无从考探,这个世界没有百度的。 而且部落的传承和记事却都在山顶的火老手中。而普通的传承对妖兽一事却只字不提,仅仅是一些传说而己。 王守义也只能记在心中了。 ~ 王守义早就开始怀疑自己穿越的这个世界或许是一个高武的世界。 食心妖兽,成年人至少四百斤之力,火老的热流,黑巫李若兰所讲的精神修炼者和兽语者,还有痛疼果,以及兽潮时各种奇异的野兽和不同于地球的鱼。这都是在说明这个世界与地球的不同之处。 …… 这个夜晚,很多人都没有睡。 ~ 当王守义醒来,己是上午。 围着食心兽走了几圈,并没有什么奇异之处。 除了黑色了毛发很纯之处,并没有奇异之处。 黑色是一种色彩,代表不详。 不过王守义对此并无猜测。 当开启了精神力,王守义发现食心兽身体的能量色彩与其它的野兽不同。 颜色较单一而浓厚,这代表食心兽的血肉蕴含的能量比其它动物高,而且高很多。 而且在头上,也就是眼晴,能量色彩却是蓝绿黄三色交织,混合起来竟千变万化,异常的夺目。 至于内脏犹如中医的五行,呈五色,除了浓厚点,并无奇异之处了。 …… 中医的五脏五行五色为: 脏:木性为肝脏;火性为心脏;土性为脾脏;金性为肺脏;水性为肾脏。 五色:木代表青色;火代表红色;土代表黄色;金代表白色;水代表黑色。 当然五行也代表五方,其五方是:木为东方,火为南方,金为西方,水为北方,土为中央。 王守义对中医有所了解,这点基础知识也是知道的。 中医有以形补形,以色补色之说,这点王守义在这个世界上很认同的。 通过精神力观察,比如心脏属火,呈红色,吃些能量代表是红色属火的食物还是有效果的。 当然这不是万能,吸引转化是关健,五行相生又相克,食物的能量并不纯粹。犹如有病要忌口,吃的时候多些对应五行相生的食物可以促进吸引的。 但人体很奇妙,吃五行相生的食物也有讲究,讲究五行平衡。有时候明明相克的食物,在先后循序和多寡上注意一下,完善的五行食物对人体的吸引和转换有奇效。 相对来说,五行属行在单一方面,植物比动物更纯粹一些,吸收和转换率也高一些。 当然,这只是这些时间王守义用精神力观察下的发现而己。 …… 王守义想弄点食心兽的肉食来吃,正想同山叔说切些肉下来,给他留着。 一个戴着黑纱的女人就飘了过来。 这个人王守义认识,黑巫李若兰。除去火老,第二个王守义看不懂的人。 至于为什么说李若兰是飘过来的,那是王守义的一种感觉。 同样的走路,一样的步伐,李若兰走路时,身体犹如落叶,一步竟有二米之远,速度是常人的三到四倍。而且步伐也显得轻盈,落地的声音很小,仅凭耳力,怕是近身也听不到。 所幸王守义的精神力开启,在三十米外就察觉到了。 …… “这个女人过来干嘛。”王守义想到。 “阿大,你也在。”黑巫李若兰先同王守义打了个招呼。 “嗯,在。”王守义好奇,论地位山叔比自己高,这个女人应该先同山叔打招呼的。 “山哥,这只冥猫我有用处,还请帮忙送上山。”黑巫李若兰直接说明来意,索取食心兽的尸体。 “慢,……可以给我留些肉食吗?那眼珠子我也有兴趣。”王守义未等山叔回话就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王守义对黑巫李若兰的印象有些不好。杀食心兽时没出一分力,要起东西来却毫不客气。王守义心里想:“这女人好不要脸。” “咦,你看出来了,进步很快啊。肉嘛,可以给你留一些,眼珠子却不行,你没有办法保存。”黑巫李若兰轻轻开口,同意了王守义的一个要求。 李若兰对王守义感到好奇,第一次见这孩子时,只是刚刚开启了精神力,半年时间竟进步神速。 刚才自己离他三十米之外就发现了自己。而且问自己要冥猫的肉和眼珠子,明显是发些了冥猫的不同之处。 …… “这食心兽叫冥猫?”王守义对黑巫李若兰对食心兽的称呼感觉到李若兰似乎对这食心兽有些了解。 “嗯,族中记事,这食心兽叫冥猫,还有个名字叫冥虎,传说中还有一个名字叫玄冥。不过这东西还在第一阶段,所以叫冥猫。”李若兰开口解释了一下。 “冥猫,冥虎,传说,玄冥,第一阶段。”王守义抓住了重点,心里思索着。冥猫是第一阶段,那么第二阶段是冥虎,那么第三阶段是传说中的玄冥。 第六十二章 玄冥神掌九阳神功 玄冥二字,王守义最先还是在金庸的小说中知道的,那就是倚天屠龙记中的玄冥二老。 玄冥二老身怀玄冥神掌,属于同九阳神功一类的绝学,有不可思议之处。 玄冥神掌属阴寒类的武功,创始人却不详。不过这武功比张三丰创的无极纯阳功还厉害,当得起神掌二字。只是起源在金庸的小说中很难考究,创始人不详,说是耶律齐,又说是百损道人。不过玄冥神掌大成第一人是百损道人,百损道人有两门绝技,分别是玄冥神掌和玄阴指,都是这极寒内功的运用的绝技。 不过金庸是一代大师,起名也非随意。玄冥在神话中是四季四神当中冬神的名字。 以神命名武功,这武功自是非凡。 “而这食心兽在传说中竟然叫玄冥,是巧合还是有关联呢。”王守义想到。反正这个世界本就神奇,王守义对一些神奇的事也能接受,至少穿越和精神力这种神奇的事就发生在自己身上。 “传说,传说是真是假?”王守义好奇的询问。毕竟这种神奇的事情,在部落里王守义只能靠自己揣摩和研究。不过有黑巫在此,多问一问也是好的。 咯咯…… 李若兰笑声很好听。 “传说,无从考究,真假莫辩。不过传说总是有因,即有冥猫现身,真实存在。那么冥虎,玄冥的存在,你又怎么想呢。”李若兰对王守义的询问说了一些自己的看法。 王守义一听,心中却是一动。一个想法随机而生,不过还只是想法,时间伧足并未成形。 “好了,等山哥把冥猫送上山,让他带点肉给你。就算是那眼珠,等你上了山,也未尝不可给你。” “我走了。”李若兰又飘身而去。 …… “阿大,在想啥呢。”山叔见王守义一副思考的神色,好奇地问道。 “山叔,这……冥猫你了解多少。”王守义回了回神问道。 “传说呢,我不知道。我所知也有限。这东西除了爱吃心脏,好像还喜欢吃一种草,这草叫什么去了,好像叫什么雪,反正是冬天才长的草,草会开花,结一种像眼晴的果子。”三叔思索着记忆,不肯定的回答着王守义的话。 “雪什么草,冬天才长,结果,像眼晴。”王守义却对这种草没有一点印象,哪怕是神话中也没听过。难道是中药中的眼晴草,不过与山叔讲的不符啊。 “哎,得了,又出现一种奇特的植物。这个世界太神奇,没有老师教,靠自己的话,怕是只能一头雾水了。”王守义叹了一口气,此刻有些冲动想到山顶去问问火老,问问那个女人。 …… 玄冥神掌,极寒内力,刚刚王守义的想法就是创造这么一种武功。 玄冥是冬神,也水神,更属于北方之神。而肾属水,从这点来看,创造这种武功,怕要与水打交道,而且水对应肾,与肾的关系也不少。 自己是不是要找个人让他多吃水属性的食物,特别是寒性,阴凉这一性质的。 用精神力发现,水属的能量色彩是黑色,寒性,阴冷的代表色彩蓝绿青,也有杂色如黄绿,蓝紫色的。通过能量色彩去寻找这具有玄冥代表的食物。 突然王守义想到了大江和大树两个。这两个人的水属性比任何人都强,肾的水属性是黑的发紫,不是单一的水属,紫是高贵的色彩,也是水属性阴寒,极寒的代表。 大树和大江可以说是阴寒类的体质。不过王守义有点犹豫了,通过食物激发体质,万一激发后出现副作用了怎么办,比如身如寒冰,比如寿命锐减,比如性情大变,甚至是死亡。这要考虑的东西很多,寻找合适的体质,配上合适的食物药材,还有相应的功法,以及万一失败相对应的救治。 没有任何一种神功能随随便便的成功。不经历风雨又怎会见彩虹呢。王守义只是有点犹豫,很快就自己说服了自己。 王守义觉得很庆幸,自己习武比较杂,慢慢摸索而来,对各类的知识都知道一些。比如奇经八脉和穴位,又比武侠小说,这是激发他习武的根源。 王守义想到,自己习武大成虽无武侠小说中的内力,但依旧具有某些内功的性质,比如气。 用科学或中医来解释,气是一种物质,这物质包含人的意念这类信息。就犹如电一样,可以积蓄,可以发电,可以用电传递信息。 把丹田当做电源,脑子当做cpu,身体当做电器……经脉就是导线,所谓的气就是电流。那么实现玄冥神功,又或者其它神奇的武功是很有可能的。 王守义兴奋了,把小说中的神奇武功创造出来,这种感觉犹如把梦想变成现实。不,是把幻想变成现实,具体化。 这种感觉王守义的身体都颤栗,意念控制丹田,小周天的运行先走任督二脉,经过肾,再到水属,阴性经脉,打出一掌。 当气经过肾的时候,运至阴性经脉,王守义的身体感到一种极寒,犹如身处冰天雪地。 “啪” 王守义一掌拍向石台,肉眼可见,石台起了丝丝冰霜,在这夏季里散发着冷气。收掌而回,竟有种手掌冻在石台上的感觉。 王守义极喜,就这么成功了…… 那九阳神功呢。 意念控制丹田,小周天的运行先走任督二脉,经过心脏至阳脉,出掌。石台上的丝丝冰霜瞬间消失,只留一些水渍,然后化为雾气,消失无踪。 玄冥神掌,九阳神功具体化,把幻想变成现实,就这么成了。王守义觉得处于梦中,不敢相信。 …… 整个上午,王守义不断的出掌,控制丹田,调节经脉,去完善这两种神功。比如玄冥神掌并且不再单纯从肾经过,而是运用五行相生的原理,比如起点可以是任一属性,最后经由肾到经脉挥掌打出,身体上那种极寒之意就淡溥了许多,而石台却不是起了丝丝冰霜,而是结冰,范围也扩大了不少。越是多经几次五行相生循环,威力就越大。同样,九阳神功也是如此。 王守义狂喜,想通这些关键。拿起骨刀,精神力附加于神秘的气上,骨刀散发出丝丝寒意,挥刀而出,骨刀轻易的切割下石台一角。切口平滑整齐,骨刀犹如神兵利器,无物不断。 再次运用精神力,骨刀凌空而舞,卸刀术还是驱物术,犹如神话在世。 精神力附加于神秘的气上,这难道是道家所说的练精化气还是别的什么。 而在做完这些之后,王守义发现自己的精神力大增。精神竟十倍增长,可以感触到三百米之处;以前只能控制一片落叶在身体三米内行动,而现在是一柄重约三两的骨刀在身体五米内凌空而舞。 气之神秘不亚于精神力。仿佛气的存在比精神力更高。人由血肉之躯和灵魂的存在而活,而这气就是血肉之躯和灵魂存在的基础,这气不仅仅是生命,而是包含了更多的信息。 王守义感觉到,人的死亡,不仅仅是血肉之躯的老去和精神力也就是灵魂的衰减,而是气的流失才导致的。这气可延寿长生。 第六十三章 初见成效 “大江,大树,我先指导你运功一次,你们仔细体会。” 王守义精神力突破后,感觉到了神秘的气。 没有去讲解内功,五行,经脉穴位等知识,其内容太多了。决定自己用气去指引大江大树的行功路线,并告诉大江大树在运功时保持只想运功一件事,慢慢偿试。 “嗯,好的,阿大。”大江,大树二人满眼期盼的应着。 从未想过练武还有这么神奇的武功,要是自己学会了,那得有多少小伙伴羡慕啊。 ~ 王守义一边运动指引大江大树,一边思索奇经八脉。 所谓奇经八脉的八脉指:督脉、任脉、冲脉、带脉、阳维脉、阴维脉、阴蹻脉、阳蹻脉。 而这八脉里有八个代表性的穴位,公孙、内关、临泣、外关、申脉、后溪、列缺、照海。 八脉中的督脉和任脉,又分别称之为阳脉之海和阴脉之海。 八脉中的督脉、任脉、冲脉皆起于胞中,同出于会阴。三脉同一个起点,归于同一个终点,但只有督脉、任脉才属于小周天,刚好是一个人体内部小循环。而冲脉是血海之脉,运行线路上至于头,下至于足,贯穿全身。冲脉是发力最强的脉,任督二脉却不能发力,只能内循环后通过其它六脉十二经发力。 比如六脉神剑虽说是虚创,但对应的六脉却没有任督二脉,这其中的原因就是因为任督二脉不能发力。 …… 王守义想明白一件事,奇经八脉本相通,为何武侠小说中和道家筑基中都会提到打通任督二脉,形成小周天。除了再次打通,加强二脉,还有一个原因,那就屏颈。让力量最大的二脉沟通其它六脉十二经,方能激发大周天,激发人体潜能,甚至实现生命的超越。比如传说中的仙人。 只是实现大周天,太难了。这相当于人体自成宇宙,自给自足了。现实根本就不可能实现,只能无限的接近。 而宇宙有生命,人体小宇宙也有生命。这自给自足犹如永动机一样只是理论。 而现实中的大周天第一阶段,就是先天。这个先天该怎么形容呢,就好比一个自给自足的庄园。但这个庄园还是不能永远存在,会在时间中消失。这个先天是人类生命的极至,比如极至是200年,达了200年人就会死去。想要续命必须要打破先天这个桎梏,让人的生命本质超脱,一直达到道家所说的仙人一境,方是另一个屋次的生命,享寿万载,甚至更长。 但仙人不是终点,亦会有大限会死亡。但完美的大周天犹如镜花水月,可观不可及。于是道家有了神,神永生不死,信仰在,神就在,这是一个另类的永生。 王守义推测,就算是神也会死亡,没有了信仰就神死亡之日,就算信仰再现,那又是另外一个神了。 …… “好了,大江,大树,刚才的那股热流你们记住了没,每日照此运行就好。” “阿大,我们记住了,而且感到身体暖和的很,特别舒服。” “还有其它感觉没。” “嗯,肚子下面有点凉。” “咦,阿大,只要一运功,肚子下面也不凉了。”大江惊喜的道。 “什么,大江,你运功能感觉到。”王守义对大江的话惊喜万分,竟然一次到位,马上见效了。 “嗯,有感觉。”大江认真的道。 “阿大,我也有感觉。”大树同大江一样,惊喜万分。 “大树,你也有感觉。”王守义认为,要有气感,哪怕是天才,应该也要一些日子的。却不料这二人都是立马见效。 “中医有这么神奇。”王守义心中喃喃自语。 …… “大江,大树,这功法你们先练着,谁都不要说。过几天,我传你们两套武功,配合你们修练的这门神功使用。”王守义吩咐二人保密。 而王守义此刻的心情却是:“能力大累死人啊。” 咋就这么快见效呢,这不是逼我自创二套武学吗。 这不比什么八极,太极,拿来就用。而是要考虑到这种神奇的内功心法的特殊之处,创造两套超出普通武学范筹的武技。 借鉴于普通武学,会让这门神功等级降低的。当然可以用普通武学比八卦掌发挥这门神功,改名叫“玄冥八卦掌”,只是这样好吗。 王守义摇了摇头,两门武技怕是要费不少心血了。 ~ 最终费时七日,王守义都没创造出什么武技。反到是自己玄冥神功进步一日千里,一掌打出,凭空生冰。用八卦,太极的招式,更改成玄冥神功的心法,打起来周身飘雪,拳脚生冰,颇有雪花神剑的效果。 为了忽悠大江大树,王守义决定把八卦掌当成玄冥神拳教给二人。 而指法就变成了枪法,八极大枪。武器找两根石重木的树枝就成。 嘿嘿,年刀月棍一辈子的枪,足够了。 …… ~ “此掌法叫玄冥神掌,看好喽。……”王守义边演示边讲解。 八卦掌是董海川传下来的董氏八卦掌,无固定招式,拳,指,掌,爪,腿都有包含。 至于八卦二字,王守义改成了八方。 这步法称之为八方步,一步可变化四个方位。初学者按步就班,一步一个方位,大成者方能一步四变化,臻至颠峰一步七变。 这八方步的另一个特点叫趟泥步,就是行走间基本是贴地而行,重心极稳,进攻防守都是极佳的。 …… “阿大,这玄冥掌,好像,好像没有招式啊。”大树是看得眼花僚乱,找不到熟悉的招式打法和套路。 “是啊,阿大,这神功怎么就是转圈圈啊。太极是用手划圈圈,这玄冥神掌是在地上走圈圈呀。”大江也不甘落后的说道。 “呃,走圈圈。”王守义听得大江这么一说不由一笑,这不就是走圈圈嘛。 “玄冥神掌是极寒之功,把猎物困于圈内,可降低猎物实力,而增强自身实力。所以转圈圈的八方步乃是为这门神功独创。你们要好好练习,并灵活运用。” “神功厉害,练成却需下苦功。大树,大江,至于为何不同于兽拳没有固定的招式,只是为了配合神功,以无招胜有招而己。” 王守义没能创造出武技,也只能先忽悠着。说完王守义就走了。 ~ “大江,无招胜有招,这话听着觉得好厉害啊。”大树一脸思考的神色。 “难道是不出手就能打赢对方。”大江笑嘻嘻的道。 “应该不是,无招指没有固定的招式。”大树道 “那没有固定的招式,就是指打架的时候,随机应变喽。”大江。 …… “那好像也没什么了不起嘛。” “哈哈……看我虎王下山。” “灵猴纵地,你抓不着。” …… 刚学了神功的大江大树闹了起来。 第六十四章 迟来的冥猫肉 山叔过来了,送来了一大块肉,说是冥猫肉。 王守义和王中仁看着这块肉。 肉质明显与其它所见的肉类不同,呈暗红色。 肉质却有点琥珀的感觉。 王中仁点了点头:“兽王血脉,肉质果然不一般。” 王守义皱了皱眉头:“爹,不一般是不一般,但没有放血放干净,影响口感。” “臭小子,越吃嘴越叼啊。你要知道,这肉可没有人吃过的。”王中仁听着王守义的评价,没好气的反驳道。 “哎,爹,只是说说而己,这肉怎么吃。”玉守义在考虑吃法。 “不能浪费了,炖着吃如何,我去配点药材,五百年的大参。”王中仁很是舍得。 “爹,你傻了吧,大药大补,这肉还是大补,补上加补就浪费了。冥猫肉火气重啊,得调和一下,放点降火气的药材才行。”王守义鄙视自己老爹的做法。 “嘿嘿,臭小子,补上加补,我又怎么不知道。你和你哥体质都不错,补一下说不定就……那啥突破了。”王中仁摸着下巴,好不自在,胡子老是给剃光光。 “啪” 王守义头挨了一下。 “叫你老是剃老子的胡子。”王中仁笑眯眯的看着自家儿子。 “爹,我不是说了,胡子一剃,烦恼就少,睡觉时不用考虑胡子在被子里还是被子外了。”王守义毫不在乎王中仁的拍打。 “臭小子,歪点子就你多。” “反正这么一大块,一部分补,一部分调和下。”王中仁看着王守义建议道。 “几十斤呢,大补的做法让大哥和熊二吃吧,应该能突破了。留两碗给我,我有用。对了,虽然大补,你和娘,还有姐可以来一碗的。就切个四五斤吧” “再炖一锅,调和一下,让我外甥也喝上一口。大家也可以喝嘛,也煮个四五斤。” “对了,爹,大哥的女人和孩子住山上,能叫下来吃顿饭不,没见过呢。” “得了,山上还怕没吃的,比我们还多呢,不用叫。”王中仁没好气的说道。 “对了,爹,还剩下二十斤左右,不煮了。一半做肉干,一半就做成药丸子,把那支五百年的参全放进去。可以留着备用呢。”王守义想到人参大补可吊命,配上增血气的冥猫肉或许在关健时刻救人一命。 “对了,爹,做成药丸子得分两种,还有一种得加上地精才行,可以缓慢的释放药力。”王守义想到补上加补的药丸子给重伤的人吃了,怕是加速血气运行,伤口反而加剧流血,起了反作用。 “哎,这中医一不注意,就会考虑不善啊,经验很重要啊。”王守义对中医突然有点怨念,讲究的太多,药理本就复杂,经验更比药理重要。中医要有所成就,怕是人都老了。 “得了,你臭小子只说不做,安排你老爹。”王中仁没好气的说道。 …… “冥猫肉炖大人参……嗯,好东西啊。”王守义心里想着,看着自己老爹一个想法就出来了。 “爹,有个好东西,我先教你。大哥和熊二等回来了,你再教给他们。”王守义有点神秘的说道。 “嗯,啥好东西。”王中仁好奇的问道。 “九阳神功” “啥,九阳神功?那是什么东西。” …… 转眼就半天功夫。 “爹,怎么样?”王守义满意看着王中仁打的拳法。 “什么怎么样,一般般吧。”王中仁一点也不配合王守义。 “爹,做人不能太熊二了。”王守义大叫。 “又打趣你熊哥。” “呃,熊哥一张嘴全在吃上了。”王守义想到熊二不由乐了。 熊二就一吃货,对其它的除了武功,一切都不在乎。所以与人相处,说话方面特直。听大哥说,春秋时,又专找大型的野兽正面刚,让王守义觉得熊二越来越像熊二了。还特残暴,带回来的野兽基本都是脑袋成了浆糊。 …… “哎,你熊哥,算是我孩子一样,当年啊,没吃的,饿得哇哇的哭。我和你娘看不过去,就摘了些野果,药材给煮了吃。常常半夜跟我们在山里跑,才三四岁。”王中仁说着心里很是感慨。 “你们,现在比熊二那时强多了。”王中仁说了一句,就沉默无语了。 “爹,我就是开个玩笑。”王守义开口解释。 “阿大,虽是玩笑,你熊哥的性格却是因年幼不幸形成的。每一次玩笑,可能就是刺痛你熊哥的心。”王中仁摸了摸王守义的头。 以前有别的孩子抢熊二吃的,态二是往死里打的。哪怕说他能吃也要追着人打。没了爹娘的孩子除了饥饿和寒冷,最重要的是心没有个着落,特容易受伤。 后来,日子慢慢好了,熊二也懂事了,硬不叫自己和翠花,哥和姐,而是叫叔和婶。这里啊,熊二是当成了家啊。 当时霸也同熊二一样,可惜火老只选了一个 …… “爹,你跟我说说熊哥的事呗。”王守义感觉到了王中仁心中的伤感。 “没啥,无非兽潮来了,没了爹娘。食量又大,整天挨饿,一个孩子除了哭也就只能扯点草根嚼着。”王中仁抱起王守义,很庆幸自己的孩子没有经历那段岁月。 “爹,我知道了。”王守义从没去想过熊二过去的给历。就像那是时代给那一代人的一个烙印。但人不是要随时代走吗。 王守义却没想过,即然是烙印,就是人生最重要的经历,影响一生。 ~ “对了,阿大,这九阳神功很厉害啊,那你娘和你姐能学吗。”王中仁问道。 “爹,不能,要改变一下才行,你练的适合男人的。” “女人练的功夫,我还没想出来,有些东西不方便,要研究一下才行。”王守义心里却早有了想法。 …… 九阴白骨爪,原名九阴神爪,乃是道家正宗的功夫,脱胎于九阳神功。 只是梅超风和周芷若练歪了。认为五指发力,洞穿头骨,就在墓地拿死人头骨练功,而变成了九阴白骨爪。 即然九阴神爪脱胎于九阳神功为何又叫九阴神爪呢。这就九阳之极是初阴,九阴之极是初阳。九阴九阴是相通的。 九阴神爪的外在表现是:‘五指发劲,无坚不破,摧敌首脑,如穿腐土。这么一看倒像是外家的横练功夫,如大力鹰爪功一样。实则要配合九阳神功内外兼修,方是九阴神爪的真实威力。 此功料想不在玄冥神掌之下。 不过王守义想到的是六脉神剑和一阳指。 六脉神剑是一阳指的进阶版,若练一阳指,内力不大成是习不成的。 若是九阴神爪融入一阳指,练至深外,六脉齐发,比大成的六脉神剑更厉害了。 …… 王守义拍着脑袋,想着用九阳神功打出初阴属性的九阴神爪,还得融入一阳指这等至刚至阳的功夫,一时间竟不知如何下手。 阴阳调和不难,难在阳中生阴,阴中带阳啊。 就好比火上浇水,需要这把火够大才行,要不然这火一浇就灭了。同时呢,这火得在水上生火。 这可不是在水上浇油点火就成的。而在人体经脉运行,万一走火或走水,对人都是一场灾难。 好在五行相生相克,九阴九阳本是同源,倒是有点思路。 王守义是担心,原本五行相生的路线,由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突然逆转由火变水会导致什么结果。要配上土,以土克水,水火相融;还是加上木,以木生火,水火相济。 虽有思路,但不能随便偿试,万一没控制好,就是伤人伤己。 第六十五章 吃出隐密 什么五行相生相克的事,用九阳神功使出九阴神爪的事,王守义刚有思路,未来得及实践,马翠花就叫他去吃饭了。 人来得比较齐,一大家子都来了。 王寅,王凤,小外甥,熊二,李卯等人己坐在餐桌上了。 ~ “爹,这就是那个冥猫肉。果然不一般啊,香的很。”王寅闻着香味,一副陶醉的神色。 王寅是家中老大,年满十六就得离家,前年成了家,算是另立门户了。 回到山中的老家,颇有嫁出去的女儿回娘家的意思。平日狩猎的凶悍和野蛮俱己收起,仿如游子归家,孝子一般,温和的很。 “哥,没好材料,爹可不轻易动手的。”王凤说着就伸手装汤,一碗一碗的递上。 规矩还是有的,先是王中仁,马翠花,再是熊二,王寅,王守义,最后是丈夫李卯和自己。 …… 王中仁见王凤分好了,说道:“这是冥猫肉,大补之物,我又放了七百年的人参和地精,此汤可谓天地之精。” 王中仁停顿了一下,复又说道:“寅子,卯子,熊子,凤子,你们多吃点,如若族中记事不错,大药加上妖兽之肉,定能让你们更上一个台阶。” “这药汤,我可是费了不少功夫的,你娘亲自也帮了不少忙……说起这冥猫啊,可是大有来历,族中记事有些传说的,你们可能不知道……” …… “爹,不就是一家人吃顿饭而己,开心就好,说那么多干嘛。”王守义见王中仁说个没完没了,怕等吃的时候都凉了。 “啪” “臭小子,我是你老爹,怎么说话呢,没大没小。”王中仁正想买弄一下,被王守义打断,没好气冲着王守义头上就是一筷子。 若要说躲,王守义也能轻易避开。不过王守义习惯了,反正也不痛不痒,挨一下就过去了。 自己这老爹爱面子呢,若躲过去了,怕是又要啰嗦半天,还反反复复那么几句话。说实话,挺让人烦心的。 “爹,你再说的话,这汤可就凉了,药效就差啦。我可是好心提醒。”王守义一副我是聪明人,我为大家好的样子。 …… 王中仁见王守义这副模样,不由就牙痛,自从去年一病之后就开始变了,一副小大人的模样,没事还喜欢说教。自己配药时先前还是一副好孩子模样,求教好学,心思敏捷,聪慧过人。没多久,学会了本事就开始买弄,逐渐地竟然在自己面前说教起来。说教就算了,自己还说不赢这小子,因为这小说得不但有理,还实用。这后来慢慢的,自家孩子倒成了自己的老师了。 这换成别人,哪怕是熊二也好说,可偏偏是自己的儿子,现在才四岁多点,这面子上可就过不去了。 王中仁一见王守义这模样,心中是矛盾极了。一方面是自己对药学的帮助极大,但另一方面自己拉不下脸。打是肯定不行的,骂吧也不能随意了,只能以父亲长辈的名义找回点面子。 好在这臭小子还算有心,有点做儿子的样子。做到了骂不还口,请教必回,给自己留下了面子,也算是个孝子吧。 ~ “仁叔,这肉趁热吃,才好吃呢,香!不如一边吃一边说。”熊二见王中仁敲了王守义一下,硬着头皮说道。 这一家人,王中仁最大,王寅王凤李卯是晚辈,一开口劝就是错,马翠花嘛又不开口,只好自己硬着头皮劝一句,好歹王守义也是自己师父,顶下雷以报师恩嘛。 “吃吧,吃吧,别冲孩子发脾气。”马翠花揉了揉王守义的头,没好气的说道。 “还有你,少说两句,你爹说话,少插嘴,要真给你一下,头上定长包。”马翠花说着用手捏了一下王守义的腰。 “嘿嘿……爹,我这不是馋了吗。”王守义拱手做道歉状,一副我错了的样子。 王中仁叹了一口气:“行啦,吃吧,吃吧,记得慢吞细嚼,传说也有根据的,食大药吃妖兽肉也有讲究的,不能胡乱吃的,你以为我想多讲啊。现在部落人口涨上来了,但武力方面却差一大截。以前啊,部落几百人的战士,起码有一百人都不差于熊二的,现在啊,整个部落也就十来人,武力不及以前百一了。大药不缺,缺的是高级肉食了。这些肉食中蕴含着让人突飞猛进的能量,比之大药更强。现在部落的老人都没了,就火老一人,死守着部落传承不拿出来培养战士,不知是福还是祸啊。” “嗯,有故事。”王守义听着王中仁语重心长的一通话,心中对那火老不由又有另一翻认识。 只是以前也问过自家老爹,但自家老爹不肯说,只说等满了五岁自己上了山顶,就会明白。 从王中仁的话中可以听出,部落的实力以前很强大,现在也不及百一。熊二的本事单独以武力计算可比前世的宗师。以前部落竟有数百宗师实力的战士,甚至超出宗师实力应该也有。…… 王守义突然打了一下颤,似乎触及到了这个世界的不同之处。二千人的部落,数百宗师,这是宗师如狗一样常见的世界啊。高武世界怕也不会这么常见吧,莫非是修真的世界。 …… 部落究竟与世隔绝,与外界没有任何交流,似乎被世界遗忘。王守义没有其它的信息来源,只能在部落中慢慢认识这个世界。 原始社会应该不是这样子,与历史的进程发展不符。或许这个世界的某些秘密,要等自己上了山顶,才会开始展露吧。 究竟自己穿越到这个如原始社会一样的世界是高武世界还是修真世界,又或是其它类型的世界。只有上山或自己强大了才能揭秘了。 ~ “爹,这个世上有神仙吗?人会飞吗?”王守义问道。 “神仙?没听说过。人会不会飞,族中记事,人可凌空而立,御气而行,如飞禽如流星,划破长空。但从未见过。”王中仁似乎除了火老的事不愿说,对这些事倒也不排斥。 “爹,族中记事真有这记载,人可以飞。”王寅一副神往的脸色。 众人也同王寅差不多的神色。 ~ “部落在此多少年不知,但族中记事己近千载岁月,传说繁多,人会飞这有详细的记载,却没有详说为何会飞。而且千载的族中记事,关于部落的来历和传说都很少,甚至大多数多是兽与大药的记事。好像……好像是有某种神秘力量刻意为之。真正的记载和传承应该是口口相传又或另有传承,我说的部落传承和记载,应该只有火老和黑巫知道,但火老也没同我说过,只能猜测了。” “什么,为什么只有火老和黑巫才知道。”王守义好奇地问道。 “当年兽潮之前,部落中最厉害的勇士进入大山深处没人回来。后来就发生了兽潮,而当年火老也是勇士之一,年富力强,勇武非凡,更是智者,是部落战堂的长老,如同现在的霸一样。而黑巫是兽堂长老的弟子,从小就开始培养,就像王智一般,出生没多久就送上了山。所以部落传承只有火老和黑巫知道。”王中仁回忆道。 “不是还有木婆婆吗?”王守义有些不解,木星星木婆婆现是专职种植,与火老同辈。 “木姨虽与火老同辈,但无传承,比我还不如,好歹我也传承了部落药堂的一些传承。”王中仁脸色有点落没。 “药堂传承,爹,你说药有等级,药汤,药粉,药散,药丸,药丹等不同等级,这是真的。”王守义又是一问。 “阿大,爹会骗你吗?,药汤只其配方,掌握火侯即可,是药堂传承的入门;药粉要知其药性,熟知药理,方可制作;药散更要精通药理,融汇贯通才行;药丸除了融汇贯通药理,更要推陈新出新,有独到见解,或者说能自创药丸这一级别的药师比火老更厉害,致于药丹这种级别的药师己是天人了。” 王中仁看着王守义详细的说道。 “那爹,你不是会做药丸吗,那你岂不是比……”王守义问道,还没说完就被王中仁打断。 “阿大,你理解错了,爹做的药丸只是照搬前人经验,若说真本事,还在药粉这个等级,不过也快了,很快就到药散这个级别了。哎……药堂的传承断了,这些年,爹天天待在药室,不停的制药粉,配药散,就是在续药堂的传承。等制药散成功,以爹多年对药性药理的了解,很快就可以创造药丸了,到时候部落的传承就要开放。”王中仁的话说得有点神神秘秘的。 王守义还想再问,马翠花却打断了:“别光顾着说,喝汤先。” 第六十六章 出乎意料的武学进展 众人边吃边聊,对冥猫肉的口感赞不绝口。 “想不到妖兽之肉与凡兽,荒兽的肉不可同日而语。强了十万八千里。”熊二摇头赞道。 “熊哥,肉好,老爹的手艺更不差啊,药食不分家,也只有老爹能做出这种口味来了。”王寅喝了一口汤,拍起了自家老爹的马屁。 “错,要我说还是肉好,否则老爹也不会动手啊。咯咯……”王凤说完就笑了起来。 “要说吃呢,我服熊哥,但要说弄吃的,我只服仁爹了。不过嘛,阿弟更厉害,花样更多啊,蒸,煎,炸,烤,煨,闷,真是花样繁多,调料方面更是以药入菜,口味任由你选择。”李卯又说出了不同的见解。 …… “好好吃饭,吃完饭休息会,打几遍拳,把药力融入自身。” “还有,阿大你小子,别光吃不吭声,有什么想法说出来。”王中仁另有所指。 “爹,熊哥,大哥和姐夫,你教就行了,那个经脉图和穴位图,趁这几天大家都在,花点时间作出来。” 王守义用手指敲了敲桌子:“那功法不完善,娘和姐姐暂时同你一起做木人吧,我要考虑和偿试一下。” “嗯,那冥猫肉做药丸分几种吧。地精不要放了,直接人参大药加辅药,熬出来,用蜜腊封了。这药丸服下可瞬间激发气血,功效非凡。对敌时,若敌强,可事先含于口中或服下;若是打消耗战,自身实力减半时,服下这药丸,相信可马上恢复。这是第一种药丸,给熊哥,大哥,姐夫外出打猎时带上。不要少于二十颗。” “还有一种,我打算做成潜能开发的药丸,药力要强劲又要持久,但药力又要温和不伤身,光人参大药和地精还不行,还得配上地阴果,纯化药力,辅药方面再加两味药,分别是玉灵芝五十年份的,和铁果,阴上五年的才行。不能少于100颗” “其它几种,爹你自己看着配。” “还有,一人喝一小碗就行了,喝多了浪费。这大药加妖兽肉,药力太猛了,你们一个个红光满面,药力上头,先打拳把药力吸收才是。这地精压不住人参大药和妖兽肉太久。” “对了,姐,我小外甥就不要喂了,怕出事,小小的身体承受不住药力。等老爹的药丸做好了,过来拿一颗,每天泡水喝吧。” 王守义第一口吃上这药膳的时候,就发现,大药一炖,这妖兽肉中的能量竟十倍的爆发,完全释放出来了。 若放在前世地球,这药膳普通人吃三口,怕是要七窍流血而亡。大药大补,补过头了,等同毒药,一样要人命的。 好在部落中的人,随便一个成年人都相当于前世的明劲大成武者。王寅,李卯等人更相当于前世的宗师,举手投足就是千斤之力。一竹碗大补的药膳倒也能承受的住,等会练练拳,也不会浪费药力了。 不过王守义有了新发现,一运功,竟感觉这药力如同电流一般在身体内游走,大部分散至全身各处,最后进入丹田给存了起来。 “内力,气感。”这是王守义的第一反应。 “一碗药膳而己,竟有如此神奇的力量。可以说一碗药膳可以让人与人之间拉开了一个层次。该怎么形容呢,同样是人,一碗药膳就让一个凡人变成武者,从底层直接爬到高位做领导。”王守义惊讶这药膳的神奇。 “这一碗药膳就是一碗晋升汤啊。” …… 院外,众人打拳,各有所长。 熊二的八极己初具自己的风格,拳风猛烈,劲游全身,达四面八方,走刚硬无匹之路。 王寅和李卯风格类似,吸收了兽拳的精华,更有王守义开私灶的讲解形意拳,两人在虎形上理解颇深,己初具虎形之神,一拳一脚之间挟带虎的百兽之王的气势,杀伐,勇猛,无畏,噬血…… 王凤是最不能理解的一个,练武很杂,什么都会一点,什么都吸收一点,以前还是打兽拳,现在兽拳的形迹似乎己近于无。每一个动作都很到位,深具武学的美感,心与意合,意与力合。但动作都又不够连贯,仿若每个动作都是单纯存在的。 王守义看着姐姐王凤打拳,一边摇头一边点头:“或许极致的杀招和大招己深具其神,或刚猛,或诡异,或阴柔,或毒辣,或阴狠。百招百形百神,要融汇贯通,怕是需要一门极其高深的内功心法了。单独九阳不行,九阴也不行,融合九阳九阴或许能走进武学的新天地,包罗万象。” 王中仁一直练习部落传承的兽拳,若说招式比不上众人,朴素至极,简单有效,拳脚分明。但偏偏练了三十来年,己过达融汇贯通,形神兼备的地步。学百家,不如一门,又经常同王守义一起煅练,加入自己的理解,平常的一拳,其内劲却是能百般变化,明明刚硬的直拳却能打出阴柔刁钻的力道,复又恢复直拳的刚猛。 “阴阳共生,刚柔并济,力道百变,随心而走,此境宗师也。”王守义感叹,之前看着觉得平淡无奇的基础兽拳,在王中仁手中打出来己有“道”的韵味,走在了所有人的前头。 “可惜了老爹的武学天赋,竟用功在药学一道之上,否则定可再上一个层次,前世传说中的化境之上“抱丹”。” “但有失就有得,精一门比之学会百家在境界上走得更快,而且有药学一道的辅助并不比学会百家再融会贯通差啊。”王守义惊叹老爹王中仁在默默无声中就己超出众人太多。 马翠花闲时也会炼几下,纯粹是玩的性质,平日除了照顾自己和老爹,多数是在帮助老爹一起处理药材,王守义并不在意,一直当老娘马翠花如同前世的家庭主妇,却不料马翠花打出的却是掌法和爪功,闪腾挪移,揉、贴、按、旋,扣、抓、点、击,完全异于普通武学,走小巧轻灵兼快、幻、阴柔之道。境界比之老爹丝毫不差。 “呃,老娘才是最深藏不露的真人啊,宗师之境大成。”王守义心中一惊。 …… 边看边想,王守义相信待众人学会九阳神功的内功心法,再清晰感受到神奇的内功,那气感,那行功的路线,定会再上一个层次。加之妖兽之肉的炼化,融入己身,实力大幅跃进就在眼前,顶多十天半个月就会明显的体现出来。 第六十七章 王守义的境界和实力 王守义看得心中也痒痒了,打起了形意兽拳,这是自己在这个世界融汇贯通自己所有的武学创造的功夫。 虎形,猴形,熊形,蛇形,鹤形,龙形,一一在王守义手上信手拈来,形神具备。 形意有**,内外各三和,内三合是:心与意合,意与气合,气与力合;外三合是:肩与胯合,肘与膝合,手与足合。 外三合是求整,形整的整;内三合也是求整,神整的整。内外三合求的是形神合一,求整。**归一是为求整,便是精气神合一,宗师大成之境。 王守义就在这一武学境界。 但年纪小,身体跟不上境界,四岁孩童的身体,三四百斤之力,若爆发可打出近二千斤的力道,不比成年的战士差。但放在山火部落,普通成年人就有四百斤之力就不起眼了。 四岁之龄,宗师大成之境,举手投足近四百斤之力,这就是王守义的境界和实力。 …… 部落所有人的实力都在突飞猛进,一天一个样。这不仅仅是王守义带来的新武学之功,还有这个神奇的世界的馈赠,飞鱼和剑鱼。 自从飞鱼和剑鱼开始养殖,鱼汤是每日必备的食物。待大规模的养殖之后,每人每天一条鱼,那实力上的进展怕是用飞跃来形容。 王守义相信,再过五年,部落中新生的婴儿达到王守义的年龄,抛开境界,其实力怕是人人都可以的。 …… 飞鱼和剑鱼的神奇,配上新武学的内功练化,原本七日一条鱼可加速到三日,二日,一日。新武学的境界越深,练化的速度就越快。 这鱼增强自身,长气血,到目前己是大半年了,还没有屏颈,速度也没有放缓。虽然没有全部放在增长气之上,但却在缓慢改变身体素质,综合提升。 王守义年初才百斤之力,现在己快秋收,己是近四百斤之力,增长之讯猛可见一般。半年三百斤之力,若无意外,年底可达六百斤,明年突破千斤之力,相当于部落中的战士。再过三年,二千斤之力,相当于部落中的勇士。 三年后,7岁之龄的王守义可与“霸”与之一战,甚至战而胜之。因为境界高于霸,唯一不确定的是“霸”在狩猎过程中的生死磨练。胜负来论,王守义必胜,生死来说,“霸”可能会胜一筹,生死之分难以预测。 …… 王守义来到这个世界快一年了,缺乏与外界的沟通,无史书的记载和传承,对这个区别与普通世界的大陆来说,了解还是皮毛。 与世隔绝的山火部落,犹如弃世隐居的遗族。仿如部落外的大江,身后的十万大山是一道天堑,隔绝的不仅仅是部落与外界的联系,对王守义来说这道天堑隔绝的是他对这个世界的认知和了解。 山外的世界是怎么样的呢? …… 练完武之后,众人又是吃喝一翻再练武。短短半日众人单从气力增长上来说,八十到一百三十斤力。 而王守义却仅仅增加十斤左右的力气,年龄是王守义最大的瓶劲,这妖兽肉中的能量,王守义一运功就融入肉身之中,用于改造和成长了,到丹田的那部分不足十一。 王守义也不意外,打了一大碗到山下,叫来大江,大树,点点,和金子,让他们一人喝了一小碗。 让大江大树练功练化,一边却指导点点和金子试行九阳神功的女子版。 其实王守义有点害怕,未知的东西代表不可预测。而神奇又未知的东西在不可预测方面更是添加了神秘二字。 女版的九阳神功,自己又不能在自己身上试验。而自己又不好在母亲和姐姐身上试验,小孩的身,成年的心,让王守义总是不那么适应。只好把试验的事落在点点和金子身上了。 究竟结果如何,王守义对女子版的内功心法是第一次试验。女子与男子的经脉最大的不同在于冲脉。冲脉连接血海,这血海与子宫有关,放在女子身上又与月经有关。万一练了这女版内功心法,四岁的点点和六岁的金子月经提到到来,又该如何,这会让王守义尴尬不己的。又万一没有了月经,失去了生育的能力又该如何。 内功的神奇不仅仅在于气感和感知身体,而是在于对身体的改造,是一种生命层次上的进化。 比如现在的自己的身体等同于部落中的成年人,虽然生理上的改变还未有,但若持续下去,必定会提前到来。但若自己再进一个层次,比如道家的“练精化气”进入“练气化神”是否会把这个生理变化无限延迟呢。 …… 王守义照看着点点和金子一口一口的把妖兽肉汤喝完,脸上的潮红竟如女子的春潮,诡异的感觉让王守义心神不定,不知是好是坏。 收敛心神,运功带动指引点点和金子修练九阳神功女子版。 王守义的九阳神功在点点和金子体内运行小周天,过任督二脉进入五脏循环再返任督进入冲脉,经血海,入丹田。再由丹田入任督二脉,如此循环十八次,意为小周天运转一次。 诡异的事情又发生了,如意料之中的九阳转阴,在点点和金子的体内很快就实现了。但阴中带至阳又是何故。正当想收功让点点和金子自行运转,不料那阴中带至阳的内功竟从点点和金子的掌心劳功穴找到了出口,直接涌进自己的体内。王守义本想收掌切断,但发现这种内力在体内自行按照九阳神功的运功路线行走,复又进入点点和金子体内,如此复返三十六次。王守义感觉此次运功有了圆满之意方才收功。 王守义运功体验了一下,“什么鬼,至阳伴至阴。”这九阳神功还叫九阳吗? “阴阳共生,九阴九阳互生,至阳则阴,至阴则阳。阴阳相济,生生不息。”这是王守义突然的感悟。 王守义运行九阳,同时再运九阴,阴阴共入任督进丹田,出冲脉,进五脏。阴阳互冲的感觉没了,只有阴阳互生,生生之息,越来越强大的感觉。 原先微弱的气感犹雨后的小溪暴涨至小河,小河水满则溢,进入身体各处,强壮内腑,骨骼,血肉。内力溢至全身犹如把身内的各种杂质洗去,排出体外。 “身松体轻,如服灵丹妙药。” 循环周天运转九阴九阳,原来仅仅是意念之中的丹田蓄气,突然在神识的观察下,蓝、黄、绿一团,黑、白、谒一团。 “阴阳五行的色彩,不是单纯的阴阳,黑白,太极共生之色。” “这又是怎么回事?” 王守义运功完毕,神识之下自己丹田的变化让他疑惑不己。自己前世所掌握的中医阴阳五行经脉之说不足己解释这些深层次的变化。 道家的某些传说和传奇似乎有些相合。 “天下武功出少林,而天下术法自道家。道家的传承以昆仑为源地,又有天下术法出昆仑的说法。”王守义喃喃自语,自己对道家的了解只是皮毛,仅在武学上的一些术语上从道家修练道术的相通之处找一些解释罢了。 “或许,武与道本是同源,只是走的路不一样罢了。武在于感悟自身,道在于感悟天地。武分内外,外求形,内求神,形神具得方得气,气有意,方有神,精自生,精气神,三宝合一可得道。” “道家“练精化气”,“练气化神”,“练神返虚”,先求气,再求神,再得再“精”,成就神明。” “而武,却是先求形,练其神,才得气。气有意,方有神,“精自生”,才自生神明。” “道与武,本同源。由道入武易,却难精;由武入道难,却能道武合一。道讲究天赋,天命,而武也有讲究,但普通人也能武。普通人终生难入道,但练武只要肯下苦功就行。道是跃天门,武是登天梯,谁优谁劣,难见分晓。” 第六十八章 一日跃龙门精气神三宝 王守义的女子版九阳神功试验,让自己进入武道之门。 鲤鱼跳龙门,一日变化龙。 由武入道,进入武道的境界,这是一日跃进龙门。 这境界不是武的境界,也不是道境界,而是世界观的境界。 由武入道,这是第一步,王守义称之为“跃龙门”。 …… 九阴九阳共生,大幅度改造自身,王守义的身体在生命层次上再次***。此时的身体,阴阳互生,生生不息,看似肤白肉嫩,实则铜皮铁骨,气血如汞,呼吸如龙。由武入道,身己载道,一动一静之间,仿若天成。 行走度步的平凡之举,初看犹如凡人,看之则遗忘,回忆起来却是迷雾重重;细细体会又若极且美感,似贵族似帝王,行人见之让道,路在脚下自生。 …… 王守义运功击向山石, “啪” 简单的一声,山石无声,没有开裂,没有粉碎,只见一个拳印印在山石之上。 风吹过,石粉扬起,随风而走,三寸之的拳洞,清晰可见。 武者千斤之力,一拳可穿墙。而万斤之力,一拳下去,墙穿只余粉尘,仅留拳洞不扩散。重拳如山降临,击之如枪尖刺入豆腐;出拳气势无双,击之无声无声,留下的只是粉尘和毁灭。 王守义没有万斤之力,武学一道在魔练自身一道上也没有一步登天。阴阳共生,至阴至阳,气力在内功的运转之间,爆发出五千斤的力量,至阴至阳之力辅助,竟打出万斤之力的效果。单单至阴至阳的属性增幅一倍之力,而内功的神奇,在原本由四百斤之力爆涨至一千六百斤,内功可增幅三倍。 一日跃龙门,厉害之处,可见一般。 …… 内功在前世,王守义会认为是劲,或者是气功,调全身的力气,包含精气神,整合为一拳,方能打出具有内功的劲道。而现在,内功是气,气是内三合,心与意合,意与气合,气与力合。 气在于自身,精气神一体。 精指血液,血肉,骨骼中蕴含的能量; 气是推动这种能量的动力,即是生命力又是活动力,是一种存在又不可见的物质,犹如人体磁场一类的东西。 神是意志,精神,智慧,可以指挥人体内神秘的气,把无形之气变为有形,气再推动身体中的能量,也就是“精”。 气就是人体内的“精气神”合一的表现,打出来的气就是劲,也就是内功。 武侠小说中的多少年的内力纯属虚构。 内力的多寡不在于多少年,首先取决于身体,身体蕴含的能量越多,才能决定内力的多寡。 其次取决于气,气才能推动能量,若无气这个人体磁场,所有的内力等于零。 最后一个是神,神才是指挥者,有效的指挥气去推动能量。内力打出来效果如何,就看神的指挥如何。 内力是“精气神”三宝合一,如何提升内力就很明白了。一是强壮己身,也就是加“精”,让自己显得更有血有肉。二是“练精化气”,把身体内的能量,同化成磁场,或者说是内力。三是“练气化神”,把气这种东西再精练同化,就是神。 “”精气神”三宝合一,这三宝本是同源,不同的层次的而己。道家后面的“练神返虚”“练虚返实”不难猜测,就是把神这种东西变另一种看不见的物质,然后再把这种看不见的物质变成现实,可以是化形化兵的传说,也可以是断肢重生的“精”。所谓的高层次就是精气神三宝的逆向转化,只是更具不可思议的神秘力量和神奇变化而己。”王守义一拳的领悟,再次进入一个层次,先前由武入道,马上又在“道”的理解上进入一个更深的层次。 “由武入道难,难在普通人入道难而己。由武入道,道武并进,比以道入武,或道家的下山历练,红尘练心,只是方法对调了一下。”王守义对道家的下山历练,红尘练心又有一翻新的猜测。道家也习武啊,但想要武达到更高的层次,与道看齐,就要红尘练心了。道家看重天地感悟,对武也同样看重,很多出色的武者可都是有道家的身份啊。 …… “阿大哥哥,这肉汤好吃,比鱼肉还香,吃了全身热乎乎的。”小点点拉着王守义的衣袖,满脸崇拜。 “好吃吗,下次哥哥,再带给你吃,不过小点点可要用心去练哥哥教你的内功哦。”王守义摸了摸小点点的头。这小丫头自王守义到孩儿屋之后,就成了王守义的小跟班,忠实的崇拜者。当然自己最吸引小点点的是时不时拿出的美食。至于武功,只是当成戏耍玩闹,小孩子攀比的东西而己。 “阿大,你放心吧,我会督促小点点练功的。”金子一直照顾着小点点,颇有小大人的风范。 …… 看着金子和点点,王守义不由心生喜爱和怜惜。 孩儿屋的孩子其实孤儿比例并不高,毕竟这几年因天灾狩猎死去的人并不多。像金子和点点,很多人都认为是自己的孩子,至于原因就是,生下来不久,由于父母都是战士,没法照顾就送去孩儿屋。等久了回来,就不认识自己孩子,结果就是认为长得像自己,自己喜欢的,亲近自己适龄孩子,就认为是自己的孩子。 亲子鉴定,滴血认亲,别开玩笑了,部落千年以来,早就各姓溶于一体了。 山火部落虽然生活很原始,文明科技发展也落后,但也没有滴血认亲一说。 老爹王中仁同王守义聊过这事,药堂传承没有滴血认亲一说,只有血脉同源,各有所异的说法。滴血认亲一说在部落里没有流传。 后来王守义提出铭刻身份牌就不会搞错了,王中仁挥手打断:“早就有人提出来了,但大家不同意,也就没有仼何人做这身份牌了。” 原因就是孩子是大家的,谁都是孩子的爹娘,不搞这个东西,伤害大家的感情。 王守义又提出不刻不行:“不出五代,近亲结婚,容易生出有缺陷的孩子。” 王中仁一口否决:“没这回事,不用担心,部落有姻缘石,若不能结成夫妻,姻缘石上滴血有异像,会变成黑色警示。” 王守义提出想见识一下姻缘石,王中仁从药房拿出一块红色的子母石说这就是姻缘石,结果一试验,王守义就蒙逼了,同性之间显黑色,母子,兄弟之间也显黑色,真能判定血亲之间不能成婚的能力。 “神奇的姻缘石。”王守义感叹。 第六十九章 参加秋猎 平常的部落,却发生着不同平常的变化。 继九阴九阳之后,王守义又创造了新的武学,分别取名为霸王枪法,猛虎劲和小擒拿手。 部落众人乐呵呵的拿去学习了,研武堂也在王守义的建议下草创,在练武场旁边挂了块牌子,霸写下了“武学经义研究”六个字就完事,屋子都没有一间。 然后就是一闲下来,男女老少在研武堂集合,每天大呼小叫。为了某个动作,某个招式,如何发劲,争论,吵闹,对打。这有了新的内功心法,讨论时又加上了经脉论,穴位论,等这些新奇的话题。结果是随意的运功,太多数没事,有些却是当场吐血或抽蓄。幸好是刚刚才学内功心法,走火入魔,残废,废功的事没有发生。 王守义和王中仁出来制止,并送上小木人,上有穴位和经脉,并做了大量常识讲解,才熄了众人对经脉和穴位的大无畏研究精神,只保留了少数人对此的研究的权利,要确定有效无害才可开放。其它人不得随意更改行功路线,以免伤残。 结果这么一搞,众人反到觉得神秘,天天来打听有什么新招式,新的行功路线。 得到新招式和行功路线,练武场上对打和练习的人反到多了起来。 众人的实力也突飞猛进,九阴九阳等功法也进入了研武堂,定为镇堂级功法,成为部落的勇士方可择一门学习,取得称号者可开放所有武学。 称号不以武功高低来论,而以贡献多寡来论。 凡兽一只为一个积分,荒兽一头为十个积分。兽王十倍积分,满一万分可获得称号。至于妖兽,十年难得一见,只要猎得一只就能获得称号。 以前的收获狩猎不算,归零不计。大家都秋猎开始计算,保证公平。 至于称号,是没有级别的,仅仅以贡献分来定,称之为积分王者,普通的不能再普通了。 但为了积分,一些老弱也要求参加秋猎。结果有点乱,只好以往年的狩猎来分配在部落从事各个工作的人,自成年起,每年二百积分,若有贡献或出色表现,以狩猎战士的同等奖励的八成计算。成年前,没有积分,就算有贡献也只能计着。 …… 八月中旬,秋收过后,就开始了秋猎。 王守义偿试着向父亲提出了参加秋猎,王中仁竟然同意了。 这大大出乎了王守义的打算和预料,不过也让王守义够惊喜的了,四岁多就能参加秋猎。 然而好事多磨,王中仁的意思仅仅是让他跟着熊二,王寅,李卯一起,权当他是去打酱油,观看秋猎,取个经验而己,并要求不得出手,一出手,不听话就让王寅把他送回来。 结果这事儿被部落众战士知道,山叔,勇叔,霸,李明,向山,向火也想加进来,一时间在长老堂争得不可开交。 本来是要打一架来确定的,结果霸被众排外,武功太高,不比。霸肯定不肯,最后用抽签来决定。 除了熊二和王寅被指定,其它7人抽签决定两位。结果是向山,向火这俩兄弟运气奇好,一抽就是兄弟俩。 众人眼刀不断,两兄弟是坦然承受,觉得荣幸无比。同王守义一起,虽然要照顾些,可能秋猎收获会有影响,但能与之在一起,这武功肯定会指点不少,而且美食肯定差不了。 这个部落的小天才可不会亏待自己,向来日子过得舒爽无比。身上的小皮包里,神奇的玩意不少,小药丸,美食,三把小刀,放大镜,火种,等小玩意儿众人可见过了。特别是放大镜对着太阳就可生火,神奇无比,狩猎时就不用吃野果,肉干,或生肉了。那些小药丸也厉害无比,什么感冒,发烧,伤口,吃上一粒,不过半个时辰就好。虽然王中仁对每个秋猎队伍也有发放,但毕竟觉得王守义手中的好些,也不用以后的贡献分来换。小圣人向来大方,只要碰上了,随手就一颗药丸,不用熬药,喝那些苦苦的药汁了。 …… 为了秋猎,马翠花和王中仁费心不少。小药丸王中仁费心费力的各类做一瓶,每瓶都有二十颗。 马翠花做了衣服,带外甲的一套,小小的拳套也精致。那个黑熊的利爪全部嵌入到拳套当中。鞋子也不是小皮靴,更是把板骨磨好,缝入其中,鞋前尖尖,竟是尖猪的骨针。 王守义自己也备了一些小玩意,绳索,调料,小刀,伤药,毒粉等一些野外用到的东西尽量配齐。 等出发时,一个全新的小孩出现在众人面前。 全副武装,头套也就是头盔,护甲,绑腿,两侧各一小骨刀,尖刀小皮靴,身绑带钩小绳索,一把小小石重木牛筋弓,背上一个大包,箭筒与背包一起,莫约三十支箭,箭头是石头打磨而成。 这身装备若放战士身上,定是威武不凡,平添几分气势。但穿在王守义这小不点的身材上,一眼看上去就显得胖胖的,犹如一个大木桩,背后看像大呆鹅,前面看除了有张皱着脸,若加上大胡子就是圣诞老人。 “哎,想得到什么,就要付出什么,糗大了。”王守义皱着眉头,强装无所谓。 王中仁是一口答应了他,但小要求却不少,除了之前的不能离队,不要出手,全程就只有一个意思,要听话。包括甲不离身,刀不离手,人不离队,等等一系列的小提醒,小要求,必须要做到。 这不才刚出发就全副装的打扮上了。 好在众人虽然围观,甚至动手动脚的摸摸护甲,想着也去做一套。却没人去笑王守义的打扮,部落的战土对秋猎是认真的,也没那些嘻笑打闹的心情。 这让王守义紧绷着的脸,慢慢的舒展下来。 …… 秋猎是大事。 秋猎的队伍,十人一组,静静地站在练武场。 霸站在众战士前面,秋风吹动发丝,令寂静严肃的气氛有了一丝生气。 “春种秋收,部落昌盛;然野兽横行,生存维艰。自从祖先猎兽,以保平安;战士浴血,神勇无敌,保护部落繁荣壮大,传承至今。” “自古至今,秋猎成节,代代传承。自蛮荒建立,几经磨励,与兽斗,与天争,方得脚下寸土立身。” “今山火部落,狩猎者霸,继祖先遗志,与兽斗,与天争,愿以己身,终身保护部落。” “凡部落战士,众志成金,不忘传承;披肝沥胆,血洒大地;效仿先祖,不惜自身,护我部落根,壮我部落魂。” “祭……” 山叔,勇叔,熊二,三人上前,抽出骨刀,一刀便割破了早己绑好的三头青羊。 鲜血喷洒,落入石臼之中。 莫约半刻,青羊血尽。 霸取一碗,一口饮尽。 “三牲祭祖,以血明志。” “众战士,饮血酒,祭先祖。” 众人排队上前,一人一碗血酒饮尽。 王守义也不例外,只是取血酒时少了一点,一口喝下,:“我太阳,还血酒,血水吧。太难喝了。” 众人饮罢。 …… “秋猎开始……”霸大声喊道。 “秋猎开始……”山叔,勇叔复喊。 “秋猎开始……”众战士大吼。 ~ 众人早先就分配的任务,除了李明被安排在部落守护,众人组队离开,开始的千年传承的秋猎。 与王守义想的不同,秋猎是部落的重要节日,本以为会有如同古代华夏的祭祀,以及某些迷信的东西,应是神秘,严肃,庄重的。 但除了参加秋猎的战士和部分人,也就霸在前面类似祭祀的说了一段很扑素的话,然后就宰了三头青羊,喝个血酒,告知先祖,我们今天要秋猎了就完了。 “牛角都没有吹一下,没啥气氛啊!”王守义稍稍的腹诽了一句,便骑上了剑齿虎跟着众人走向西面大山。 第七十章 野猪群 西面大山,一山还比一山高。 茫茫丛林,没有尽头。 原始森林,是未开发的处女地。 参天大树,奇花异草,遍地可见。 △ 一路行来,负责西面的部落狩猎战士,所做的事情,却让王守义无语。 “不是秋猎吗?” “怎么没有去陷井。” “怎么没有开弓投矛猎杀野兽。” “连野鸡,兔子都没怎么杀。” …… 没错,秋猎前三天,部落的战士,除了采野果,就只干一件事:开路,伐木。 连深入丛林都没有。 △ “哎,大哥,姐夫。不是秋猎吗,怎么不去猎杀野兽啊,这三天天天吃野果子,嘴里没味啊。”王守义骑在剑齿虎身上,好奇的问道。 “阿弟想吃肉了,我去猎只野鸡来。”王寅拉了拉弓弦,笑着回道。 “呃,不是,野鸡而己,我想吃,搭弓射箭就可以了。我是好奇,三天了,都没怎么猎杀野兽啊。” “阿大,猎兽还早呢。西面大山广阔无垠,先辈多年摸索,开劈了二十多条狩猎路线。春猎十八条路线,秋猎六条路线。” “春猎以巡逻为主,确保狩猎路线畅通和安全。秋猎才是猎杀的时候,以备冬季的肉食。” “不过,今年有些不同,肉食大家都吃腻了,而且去年兽潮还存留大半。所以今年的秋猎要开劈新的加狩猎路线。正如你所见到的,开路,伐木。”姐夫李卯很详细地说明了情况,解答王守义的疑惑。 “原来如此。”王守义前世虽然也打过猎,但从没想过狩猎并非是单纯的猎杀野物,获取冬季大雪封山的肉食;而是为了部落的生存和安全。 “姐夫,只是这样砍树伐木,要开劈一条狩猎路线,时间上怕是不够啊,不如放火烧山,更容易些。”王守义想了想,这三天不过离部落三十里,真正算开劈的道路也就二十里。 “放火烧山到是容易些,不过容易引发兽潮啊。这火一烧,无数的野兽从山林中奔出,我们这些人也不用回部落了。西面百里范围之地,野兽之多怕不下百万之数,万一火势过大,进入深处,那就不是百万野兽的兽潮,甚至上亿,数十亿。其中的荒兽,兽王怕是成群结队而来,踏平部落怕是不费吹灰之力。”李卯虽然笑着说道,但其中的凶险却是灭绝部落。 “阿大,你记住,放火烧山的事,你以后都不要提。部落有禁令,不得放火烧山。这是部落成年的孩子第一课。”李卯严肃的说道。 王守义被李卯这么一说,等于在这个原始的社会上了一课。 …… 不同的文明和生活方式,所遵循的规则不一样。 前世的某些见识和想法放在这里不合适,甚至是禁令。 △ 或许是人多,也许是离部落不远。 大型的凶兽不见踪迹,一连七天,己离部落近五十里,所遇到的多数是一些野猪,野牛,野羊等较大的野兽,小兽到是凡多。 △ 不过这几日,也开始猎杀野兽和寻找洞穴或搭建石屋木屋。 一是为了以后巡逻狩猎有个安身之处,二是为了存放猎物和生活物品。 △ 向火,向山两兄弟一向在前面侦察,这是秋猎中最危险的事。 孤身前入,若遇凶兽,求救都来不及。 △ 半山腰,向山,向火两兄弟紧盯着山沟里一群在泥地里打滚的野猪。 “野猪王一只,重约八百斤;大型野猪十八只,三百到五百斤一只;小野猪四十三只,四十到一百斤。”向山轻声的说道。 “好家伙,这么一大群,不杀不行了。”向火一边记录一边说道。 “到明年,若不分群,若是小组遇上,怕是凶险得很。”向山说道。 “最少要壮大一倍,甚至成为这一片的霸主。任何独行猛兽都不会将它们当做猎物,除非是大型狼群。”山火稍微一想。 “不,现在这群野猪就己是霸主,没什么凶兽野兽敢惹了。到明年,大型野猪怕是不下六十头,小型上百。别说小组遇到凶险万分,就算我们六组人遇到,想要拿下也得死伤不小。”向山看着山沟的野猪说道。 “十八只大型野猪,怕其中还有八只是正怀着小猪仔的母猪。” “什么……”山火惊道。 “小声点,别惊到了。”向山立马伸手捂着向火的嘴巴。 “你回去通报情况,我在这盯着。”向山说了一句。 “好,你小心点,以白头鸽为联络声讯。”山火缓慢的退去。 △ 营地,众人齐聚。 向火说明了情况,气氛有些紧张和严肃。 “八百斤,怕不下两千斤之力,若爆发起来,我也只能挡住一时。而且又皮糙肉厚,防御极高,不好杀啊。”熊二皱了皱眉头。 对比了一下,自己也有二千斤之力了,若是爆发“熊王一拳”也有近八千斤之力。但野猪王一但发狂,气力暴增,横冲直撞之下,万斤之力怕不在话下。若自己没缠住,除了向山、山火、王寅、李卯其它战士怕没几个承受的住。 “熊哥,难度不在杀,而在于伤亡。若仅我们五人过去,怕对这群野猪造不成太大的伤害,让它们跑了。若全部去,怕又有伤亡。”王寅也皱着眉头,没有太好的办法。 “剑齿虎上去如何?”李卯说道。 “不行,剑齿虎虽不下于野猪王,但怕一见面,野猪群不是跑就是直接发狂了。”熊二否定的李卯的想法。 △ 王守义在一旁听着,脑海里却思索着如何捕杀野猪。 前世的野猪,成年一般在一百多斤,猎杀时多半是陷井或猎枪。但多数用喇叭或大鼓驱散。 但这个世界的野猪成年就三五百斤,又无猎枪,用强弓怕是也不行的。 前世有“一猪二熊三老虎”的说法,不是说野猪比老虎厉害,而是因为野猪耐力持久,防御力高,力气足,加之野猪发狂后的不死不休和横冲直撞对人的威胁更甚于虎。 说到力气,二百斤的野猪可以撞倒一堵墙,力气不下千斤。五百斤呢,八百斤呢,又是多少?同比例增加,还是倍增。 说到防御,野猪打滚的绝招,可以山下往下滚,滚完后,可立马撒开脚丫子跑。泥浆皮毛脂肪加起来比熊还厚,防御力高也是难杀死和持续战斗力的一个原因。 野猪难杀还有一个原因就是速度,50-70公里的速度,可以跑一个小时。这个世界的野猪会有多跑,人跑得过吗?若野猪发狂,不死不休,这些战士跑得过吗。 △ 王守义一一对比,却发现没高科技,杀野猪都是难事。 武力并不通神,万斤的爆发力也不能在丛林横行。 一群野猪,一头野猪王就让六十人的队伍为难了。 △ 王守义没有说放过这群野猪的想法。一年两胎,一胎四到十二头。在没对手的情况下,明年这群野猪就能横行山林。或许三五年之后面对的就是近千头野猪了,危害太大。 第七十一章 狩猎路线的意义 “熊哥,如果只杀野猪王可行不。”王守义想到,人无头不行,野猪群没了王也许会分群。 “只杀野猪王……或许行,就怕杀了野猪王,又会竞争出新的野猪王,那样的话,危险仍然存在。”熊二也不敢肯定王守义的方法可以解决这群野猪的隐患和危害。 “至少要杀死大半的成年野猪才行。没了成群的成年野猪保护,小猪仔子也存活不了几只。”山火说道。 “那就只能靠陷井了,只能用陷井才能减少伤亡。”王守义提出了另一个建议。 “陷井,什么陷井。” “挖坑,诱杀。野猪鼻子厉害的很,我们可以先挖一些大型的地洞,用野猪最爱吃的食物诱杀。这样就不会有伤亡了。”王守义边说边讲解怎么挖坑设陷井,怎么选择食物,制作诱饵坑杀。 “方法不错,只是秋猎的任务怕是完不成了。挖坑太费时间了。”熊二一面赞同一面为住,竟有些究纠了。 “熊哥,选二十个人挖坑设陷井,大约七天可成。至于诱饵,烤熟的白薯,地果应该可以吸引野猪。” “若不能诱杀太多,到时候再驱赶或撕杀了。但陷井多一点,总会减少一份伤亡。” “我们还有四十人,稍微忙点,累点,抓紧开劈新的狩猎路线。然后再一齐从尽头猎杀返回,相信时间上应该够了。”王守义分析了情况,并侯试如何安排人手,以求两全。 △ “向火,你让向山续续跟踪,生产期的野猪必有固定巢穴。并负责联络。” “寅子,你留下来,配合阿大挖坑,制作陷井和诱饵。” “卯子和我继续开劈路线。如若不成,待完成任务,全部战士准备冒险猎杀野猪群。” 熊二也无更好地办法,只好按照王守义所说的方法办。 …… “好,我们联络以黑羽黄翎八怪鸟为讯。”山火应道。 …… “熊哥,只是挖坑而己,不必让我留下来吧。”王寅有些不愿意。 “你必须留下来,你的仼务,挖坑是其一,最重要的是保护好阿大。”熊二反驳道。 “寅子,要不我留下来,有阿大在,至少有口福啊!比我们自己弄的好吃不少。”李卯笑呵呵的道。 “哈哈……”众人一听不由乐了,原本有些紧张的气氛也冲散了。 “呃,算了,还是我留下来好了。”王寅反应过来,满意地接过这个仼务。 …… “熊哥,这剑齿虎你带走,开劈路线,有此凶兽在,能镇摄不少野兽,也安全不少。”王守义拍了拍正趴在自己身边的剑齿虎。 “这……”熊二有些迟疑,剑齿虎与王守义来说是保护他来的。而且剑齿虎除了自己,也就听王守义的指挥。如果带走的话,固然开劈新的狩猎路线安全不少,但又怕王守义这边的安全得不到充分的保障。 …… 这一路行来,剑齿虎就是王守义的跟屁虫。王守义走到哪,它就跟到哪。 王守义不能去打猎,没事就烤肉,把剑齿虎喂得如同庞物一般乖巧。再加上偶尔喂上一颗小药丸,剑齿虎是死心踏地的粘上了王守义。就连熊二叫它去猎杀只野物,它还得蹭下王守义,见王守义点头才动身。 每当熊二见剑齿虎这副摸样,就你摇头不己。 这还是我的剑齿虎吗? 剑齿虎现在是姓王不姓熊了吧! …… “熊哥,大家的安全重要,我这边有我哥和众战士在,没有问题的。”王守义劝道。 “好吧!”熊二点了点头,便一把抓向剑齿虎。 剑齿虎见状,往王守义身后一缩,它虽然听不懂大家在说什么。但也是灵智非凡,长时间与人数相处,有些意思和动作还是懂的。 特别是这几日同王守义朝夕相伴,时常与王守义心神沟通,智慧增加非凡。己有三岁孩童的智慧了,算是开了灵智,处于妖兽初生的阶段。 △ 日头渐生,山林中云雾渐起,从远处看颇有人间仙境的美景。 但对向山来说,却感到麻烦,视线收阻,必须要更接近野猪群才行。 这也意味着危险更大。 …… 向山掏出一个小木瓶,倒出一粒小药丸,含在嘴中。 药丸名叫“醒神丸”,有提神解毒防障的功效。 山林中升起的雾气,伴随各种腐烂枯枝烂叶加上死去的动物,可能会有毒。这“醒神丸”是部落战土外出必备的药丸。一日二粒,是在丛林狩猎安全保障。 大山的危险不在于险峻,除了毒虫猛兽,还有就是这升腾的雾气。不是所有雾气都有毒,但这毒来了,你可能还不知道,死于不知不觉之中。 这“醒神丸”是部落多年在丛林撕杀中,祖祖辈辈得出来的保贵药丸。 …… 丛林危险的时间是夜晚,更在清晨和黄昏。 夜晚,战士不同野兽,具有夜视的能力。所以夜晚战士不是升火抱团,就得在狩猎路线上的木屋石屋山洞过夜。要不然怎么死的你都不知道。 狩猎路线的意义非凡,不仅仅是名字上的狩猎,更是安全线和生命线。 △ 开劈新的狩猎路线,不是说说而已。这代表着危险,甚至是失去生命。 部落有很多年没有开劈新的狩猎路线了。这次因去年兽潮带来了丰富的食物,而人员又未减少,才有开劈新路线的想法。 每开劈一条新的狩猎路线,除了危险之外,带来的是压缩凶兽猛兽的生存空间,能获得更多的食物和部落地盘的安全保障。 △ 向山虽是壮汉,但身轻如狸猫,悄然地朝山沟下那种野猪接近。 向山随手折下鲜嫩的树枝树叶放入嘴中瞬碎,吐出汁液在手心,用手在脸上,手上和衣服擦去。 野猪的鼻子很灵,如此近的距离,一不小心就会被发现。 向山只能用这些汁液掩盖气息。 △ 做为丛林狩猎的精英勇士,除了敏捷的身手,还得有慎密的心思和对丛林各种虫兽和植物的认识。 或许你随手摘下的树叶或小草可能蕴含致命的毒液。 偿试不同的树叶和草,是每个部落战士必需的成长过程。但一定要在先辈的指导下行。 待丛林三年狩猎之后,才能称之为真正的部落战士。 以后随时随地面对缺乏食物和需掩盖气息时,身边不一定是你认识熟知的树木花草。这时需要的是经验和勇气。 用经验去区分有毒或无毒的花草树木。用勇气去试验这些从未偿试的植物。这是用生命在赌博,这就是丛林,这就是狩猎的危险。得用生命来体验。 第七十二章 野猪成“精” 清晨己过,野猪觅食的时间也差不多结束。 山沟下除了泥浆,就是丰富的野果和虫兽,这也是野猪最常出没的原因。 向山亲眼看见,野猪王啃下一条小儿手臂粗的黑蛇。 黑蛇有剧毒,咬在野猪王身上,但野猪王皮厚,没有一点事。 吃下黑蛇的野猪王也没有中毒。 …… 野猪没有真正的天敌。除了虎和狼群会主动猎杀野猪,其它的也只有奇兽和巨蛇了。 奇兽都有一些特殊的本事,但难得一见。 到是巨蛇巨蟒在狩猎路线上常有遇到。这是一种天生就会隐藏和隐忍的危险性生物。 至于狼,豹,虎,豺,熊等大型危险性凶兽猛兽,遇之必杀,这些年见得少了。 …… 向山盯着野猪群,脑子里却不停的分析和思索有关于狩猎和丛林的一切。 每见一样未知的植物都有思考一下,判断有毒无毒,有什么作用。 每见一种动物要分析其危害性如何,怎么面对。 在丛林深处狩猎,停止思考代表着粗心大意,更代表着有可能失去生命。 △ 野猪要归巢了。 野猪王似乎很满意今天的收获,今天跟随它的母猪都吃得饱饱的。 待生下小猪,野猪群又将壮大。 待来年,野猪群将横行这边山林。 △ 向山有些庆幸这次幸亏开劈新的狩猎路线才发现这群野猪。 如果没有这次新路线的开劈,这群野猪成长到明年就是近百头,危害太大了。 开劈新的狩猎路线,才能更加稳妥的保证部落的安全。 △ 野猪王率领众野猪朝山上走去。 向山赶紧跟上,心里却有些难过。 “要消灭这群野猪,怕是这次狩猎有人伤亡了。” △ 曲曲折折,向山莫约跟了三里地。 野猪群在一片山石中停了下来。 向山赶隐藏,心里分析:“这里不可能是野猪群的巢穴。生产期的野猪多半会寻山洞做为栖息地。为了生产和保护好小野猪。” 向山只见野猪王寻了块石头就猛烈的蹭了起来。 野猪群也跟着野猪王在山石上或大树上蹭了起来。 蹭这个动作是野猪的一种本领,可以让皮毛生茧发硬,加粗增厚。 活得越久的野猪可以成精,身若山石,刀枪不入。可以称之为野猪精,也就是因为野猪这种“蹭”的本岭。当然也有是因为野猪活得久了,经验有了积累,初具智慧,更难对付,才有了“野猪成精”的说法。 △ 但野猪成也是“蹭”,败也是“蹭”。 活了七八年的野猪基本己成了“精”,狼虎也不愿招惹。 最终死于丛林的“生老病死”。 野猪的这种“蹭”,只需七八年就成长到了成“精”的地步。却又因为“蹭”在达到成“精”的地步后,又快速的老去,寿命只有十几年。 除非食的奇花异草,天材地天宝,方能活得更久。否则野猪身上的那层因为“蹭”出来的皮就是它生命的枷锁。 △ 向山突然想起族中记事中关于野猪的记载。 “野猪八年能成“精”,身若山石,刀枪不入。若食千年大药,寿廷数十载,多次食千年大药,寿百载,野猪成异兽。异兽名“彘”,身体逐渐变化,百年之后,变成猪头,虎身,牛尾的“彘”。” 向山心中不由一惊,野猪王吞食有剧毒的黑蛇也无事,又有八百斤之重,怕是己服食过一次千年大药了:“这野猪王怕是己在成“精”的路上了。” 向山不由大汗淋漓,只想尽快返回营地,告诉大家不可冒险,否则死伤就是遍地了。 △ 正当向山想返回营地,山中却响了鸽子的叫声。 “这是白头鸽的叫声,向火来了。”向山反应过来,急忙回应:“咕咕咕” …… 片刻,向火出现在向山的视线。 向山挥手,向火静步悄然走近。 “阿火,大事不好,我判断失误了,这只野猪王成“精”了。”向山立马把自己的发现和判断告知向火。 “成精,这不正常吗?,这么大个,八百斤往上,不成“精”能有这么大个。”向火有些惊呀向山的判断和着急的语气。 “阿火,我刚才发现,野猪王吞食了黑蛇这种剧毒之虫,手臂那么粗的黑蛇吃下去,没有一点事。” “你判断下,这野猪王看上去八百斤的体型,有可能是千斤以上,你会得出什么结论。”向山说了刚才的发现。 “大哥,你是说,这野猪王成了精,可能走在成为“异兽”“彘”的路上。”向火压低了声音,抬头朝野猪王看去。 只见野猪王蹭得山石起尘,山石一层层地往地上掉。 向火缩头压低声音说道:“这种大事,我要同熊二说一下。这野猪王怪不得不蹭树,而是蹭山石。怕是己到身若山石,刀枪不入的境界了。” “阿火,这事儿怕是同熊二说完,最好联系一下霸才行。” “熊二爆发才八千斤之力,霸才有万斤之力,方能与这……与这野猪精斗上一斗了。”向山小声的建议道。 “嗯,我知道了。我马上联系熊二和霸。只是……大哥你还继续跟吗?,怕是很危险。”向火担心的说道。 “跟,必须跟……”向山坚定的说道。 “大哥” 向火听得大哥坚定的语气,心中明白,这野猪精若不杀死,怕只需几年就能威胁到部落了。 “为了部落。”向山用力的点点头。 “为了部落。”向火伸出大手,两兄弟紧握在一起。 △ 营地 王守义正在研究修炼内功,这些日子,由于妖兽丸的服用,身体素质进步很快,连带内功也进步不少。 九阴九阳,阴阳互生,生生不息。从初具气感到气若小溪的进步,让王守义如痴如狂。 只是运功实践,不知现在一掌下去,有多大的力量。只怕早己超出万斤之力了。 “参加秋猎,我可不是来玩的。武者,若不经生死磨励,又怎配称之为武者。” “打斗,撕杀,生死之间有大恐怖,方能超越自己,争脱枷锁,一飞冲天。” 王守义心中暗暗自语。 “同样的超万斤之力,在霸身上使出和在自己身上使出,不是同一个概念。” “同样的力量,霸能跃五丈之远,而我却能跃八丈有多。这就是最基础的不同。若论伤害,我的破坏力更强。” “只是在距离上霸更占优势。至于经验,我相信在枪林弹雨之下的磨练和地下黑拳的生死打斗,不下于狩猎中与凶兽的生死博杀。” “我欠缺的是对这个世界野兽的了解而己。” 王守义在等待,等待一个自己可以出手的机会。 “普通的野兽,我可以不动手,根本没有起到磨练武功的作用。” 第七十三章 自助烧烤晚餐 向火,人如其名,行事风风火火,绝不拖拖拉拉。 向火强壮的身躯在丛林急速奔跑,犹如一条猎豹,忽隐忽现。 原始的莽莽丛林,危机无处不在。 一条手臂粗的大蛇闪电般的探出身子,朝向火咬去。 刀光闪现,急速划过…… 人一闪而去,树叶微微擅动。 “啪” 大蛇的身子,突然断成两截,喷出一股血雾。 头部到七寸掉落在地上。 而其余的大部分身子仍缠在树上抖动。 …… 狩猎的法则之一,不要随意奔跑。因为在快速奔跑中,你会忽略很多危险。 向火做为部落中的勇士,其身手可排在前十。敏捷的身手,多年狩猎的经验,和对丛林的熟悉,方能游刃有余的在这茫茫的丛林之中奔跑。 △ 黄昏的营地,燃烧的火堆前人人晃动。 数只大型的野兽被剥了皮,架在火堆旁。 不时有人用刀切出肉片,放在火上烧烤。 “自助式烧烤晚会。”王守义想出来的新办法。 这几天老是整头青羊或黑牛的做法,有点吃腻了,而且要等很久,又比较累人。 这自助式烧烤的方法一出,就受到了众战士的欢迎。 每个战士用树枝窜上肉片放在火上烤着,不时的抹上调料。 生熟度,咸辣麻香脆焦等口感口味自己做主,让狩猎队伍的气氛十分热闹。 △ “哈哈……阿大就是厉害,这种吃法不错。” “我喜欢吃又咸又辣的,这么一弄,想吃什么味就吃什么味。” “香啊,以前顶多只有盐巴调味,这阿大一来,选择就多了。好吃。” “嘿嘿,我今天摘了一个小蜂窝,抹上蜂蜜一烤,是又香又甜啊。” “抹蜂蜜算什么,看我的汉堡。”只见一汉子用树枝从火堆中趴拉出一包黑黑的东西。 打开层层树叶,原来是野菜和肉片层层叠放,抹上调料,放在火中煨熟的“汉堡”。 这一打开,香气四溢,令人垂涎三尺。 “唰” “唰” “唰” …… 几根树枝急速点来,“汉堡”立马惨不忍睹,只剩下几片肉和被刺烂的野菜。 “我,日,你们这群野兽,抢我的汉堡。”那汉子一声大吼,却连忙把面前瘦身的“汉堡”护好。 “嗷” “烫死我了。” …… “哈哈……” 惹得众人大笑。 “野兽们,抢我食物遭报应了吧,哈哈……。”那个做“汉堡”的汉子笑了起来,吹了吹汉堡,大口吃了起来。 “这做法好,香得很。” “亏了,好烫啊!我去找点树叶来,“汉堡”的味道很好。”刚刚抢食的汉子们却是急忙起身,寻找做“汉堡”的树叶去了。 “真有这么好吃。” 一个声音响起。 “我,日”正在吃“汉堡”的汉子又是一声大吼,欲哭无泪,手中空如也,“汉堡”被旁边的人一抢而光。 “香,特香” “好吃” “你小子怎么想到的,竟然瞒着我们。” “活该被抢,这么好吃的做法就应该拿出来。” “哈哈……” △ “阿大,这自助烧烤很不错,可有其它的做法,比如这个啥“汉堡”的做法。”李卯就是刚刚抢“汉堡”的人之一。 “姐夫,这汉堡的做法有很多种,不同的调料,配上不同的肉和野菜,口味也不相同。” “我就说一种新的吃法吧。取一个小的竹节,把肉和菜切碎,用调料拌好,放在火上烤熟。吃起来又香又有味,还有股竹子的清香。千万别弄大竹节啊,要不竹节烧爆了,肉还没熟就浪费了。”王守随意的说了一种吃法。 前世打野的时候,跟随老猎人用过这种吃法,味道很不错的。用大竹节也行,不过不能用火烤,而是放入火堆中煨熟,要注意一下火堆中的热度。没有经验的可以再裹上一层黄泥,就不怕担心火堆的热度了。 在野外,没有餐具,吃法也只要就地取材了。泥敷,树叶包裹,烧烤这三种方法是最基本的做法。 当然,手巧或经验丰富的猎人,在野外无餐具的情况下,喝汤,炒菜,做一顿家常饭也是行的。只是花费的时间较多。 △ 王守义的话一说完,许多还没开始烤肉的汉子,就急忙起身离去。不用想,肯定是去砍竹子或找树叶去了。 美食是古往今来,人类的追求。 更别说去年这一群汉子还在生喝兽血吃生肉的地步。 不是不能吃熟食,而是生火麻烦,人少时弄熟食吃,那香味会吸引某些兽类窥视,不得己为之。 在丛林深处狩猎想吃熟食,基本都在狩猎路线的安全落脚点上才行。 错过安全落脚点,为了生命着想,不是吃野果,就是生吃肉片了,或许昨天在落脚点上留下的熟食。 秋猎也好,春猎也好,只要深入丛林就不可枉为,必须遵循祖祖辈辈用生命换来的经验。 若是在更深处,人迹未至之处。未知的危险更多,奇兽异兽,凶兽猛兽更多,甚至是妖兽。生火吃熟食更是禁忌,为了口吃食而丧命就不得偿失了。 这个世界的狩猎,是在生命来填的。与天争,与兽斗,与自己斗。 生食野果,喝兽血,吃生肉,中毒生病乃是常事。这是与自己斗。 而丛林的气侯多变,晴雨难测。又因地形不同,冷热交替,甚至沼泽,虫窝,更是危险重重。更别说丛林中的野兽了。 △ 离去匆匆,回来也匆匆。 竹筒烤肉的做法和树叶包裹的“汉堡”盛行。反到最常见的烤肉无人问津了。甚至有些战士,做起泥包肉,与叫化鸡雷同。只是做叫化鸡或兔子时,有时可以不用树叶的。泥包肉,必须先包裹上树叶才行。 众汉子各自弄着自己的吃食,不时的聊天打闹,在丛林中显得格外热闹。 不一会儿,整个营地充满了食物的香气。大家或交换或打闹争抢美食,让一整天的疲劳,在自助烧烤中消散而去。 △ 吃完晚饭,众战士,聊天的聊天,休息的休息,巡逻的巡逻,贪吃的晚吃的还在烤肉。 熊二,王寅,李卯,向山,王守义,五人聚在一起。 向火己朝霸的方向而去。 向山轻声的说着自己发现和判断,让众人的脸色变得严肃起来。 △ 第七十四章 只能强杀 “野猪成精有如此厉害,刀枪不入。”王守义惊讶道。 “皮太厚了,根本就射不穿。”向山确定地道。 “那你觉得这只野猪王实力如何?”王守义是第一次参加狩猎,无法通过向山的描述来确定野猪王的实力。 “不好判断其实力如何,吞食巨毒黑蛇,蹭石成粉,单这两个方面来看,足以爆发出上万斤之力。” “最难确定和判断的是,究竟这野猪王活了多久,吞食了几次千年大药。族中记事缺失太多,不够详细啊。”向山感叹了一句。 “蹭石成粉,起码随意一蹭达二千斤之力才行。如山叔所说,只平常随意的蹭一下就能如此,那说明就算是熊哥的普通一拳都不能对野猪造成什么伤害了。”王守义慢慢地分折着野猪王的实力。 “事实如此,而且凭就经验判断,这野猪王看似体重八百斤的体型,可实际体重超过千斤。”向山说道。 “千斤,千斤的野猪要多少年才能长成?”王守义问道。 “野猪一般第一年可达二百多斤,三年四百斤左右。再往后,每年的体重增长在五十斤左右,达到顶峰的8到10年就不再增长,也就是说一般野猪最重在800斤以内。超达千斤的野猪王不在正常野猪成长范围之内。”向山把野猪的成长说了一下,好让大家对比。 “三年四百斤,千斤的野猪王就算一直正常成长也得15年才行。”王守义算了一下。 “最少15年,还能做野猪王,这说明仍处于成长或颠峰状态,由此判断,最少吞食过一次大药,否则己处于老死的状态。若是有变,可能吞食过两次大药。吞食一次大药的野猪精就有一万斤的爆发力,两次的话怕有两万斤的爆发力。” “吞食两次千年大药的野猪精,就算是霸过来其胜率也顶多三成,若要杀死,怕是一成不到啊。”熊二对霸的实力很清楚,但越清楚就越明白这其中的实力对比。 △ 智慧固然是个好东西,但面对刀枪不入,力大无穷的野猪精,有时也凑不了太大的效果。 颇有一力压十慧的意思。而且目前部落的武器面对野猪精怕也无太大的伤势。 “用爆竹如何?”王守义想到达两万斤爆发力的野猪精,又刀枪不入,也无太好的办法。 “爆竹?或许能造成伤害,但要命中怕是不容易。而且若不近身爆炸的话,还不如强弓呢。”向山说道。 一时无语…… △ 三日后,向火与霸赶到。 众人面色凝重。 “野猪精,体长四米,高1.6米,重达千斤以上,僚牙突出,有一尺长左右。身若山石,刀枪不入。根据判断,若爆发少则万斤以上之力,多则二万斤以上。”向山介绍着野猪王的情况。 “野猪群,除去猪王,大猪二十四头,小猪四十三头,幼猪不详。巢穴在离此地约八里的洞穴之中。” “巢穴在山涯之下,地处山脚,地势开阔,前面有河流。埋伏的话极难不被发现。而且洞穴开阔,不利于围杀和困杀;洞穴面向东南,野猪嗅觉灵敏……只能强杀。” 向山这几日一直跟踪野猪群,对这群野猪的了解最多。详细情况一说,众人都沉默不语。 △ “阿大,你所说的陷井管用吗?”霸皱了下眉头,心知强杀必会对狩猎战士的伤亡不少,希望陷井能起到作用,减少伤亡。 “陷井有用没用,得看如何布置,能否起到效果。只是野猪群有了这只成了“精”的野猪王,想让它上当,怕是不易。又是秋获时节,山中食物充足,诱杀怕是不易。而且这群野猪能壮大至此,十多年不必发现,想必是有了些许智慧,所以陷井布置了,能否起到效果,还得看天意了。”王守义也没其它太好的办法,一头有了些许智慧的野猪王让陷井一事变得未知。 “霸哥,不管有用木用,陷井也要布置,万一起了作用,能减少不少伤亡。若无作用,强杀不敌,也可据险自保。”王守义想了想,只能建议这么做。为了以防万一,野猪群发狂了,大家退至陷井处,也能多一丝活命的机会,据险自保,徐徐图之。 “此次过来,我带了大爆竹50个,特大的十个。若是强杀不敌,也可以爆竹拒之。”霸此次带了十个人过来,听得向火的信息,特意带了爆竹过来,以防万一。强杀野猪王成功的话,这些爆竹就用来对付猪群的杀招;不成功就是退野猪群,保命的武器。 “霸,若野猪王有二万斤的力气,正面强杀,没有仼何人是一回合之敌。若是游斗,一要防野猪群混乱,造成意外受伤,二是这野猪王的速度和灵活性如何,如果速度和灵活性太强,怕是游斗也难啊。”熊二说出了自己的担心,强杀正面杀死野猪王不行,但游斗的话,也要考虑其中的危险。 “这速度和灵敏如何不太清楚,但料想不会太差。这个野猪王是成了“精”的,虽不及兽皇,但相差也不会太多,比普通的兽王怕是要强上不少。”向山也未见野猪群奔跑,也无确切的判判,只能分析。 “兽皇……”霸听得此字,心中一跳,兽皇出手,自己怕是一回合都应付不来。二十四年前的兽潮,四头兽皇,只有两头兽皇出手,部落就差点灭亡。数百不下于自己的部落勇士,仅仅对大蛇王造成了点伤害,还是因为大蛇王是众兽皇中实力最差的。 “霸哥,此野猪王不杀,怕是不久又是一头兽皇。”熊二听得兽皇二字,拳头就紧了起来。深仇大恨般的咬牙道。 “哪怕伤亡再大也要杀,”向山不下少熊二,语气非常的坚定。 “杀,哪怕是死,也要杀。” “不是野猪王死,就是我死。” “万一成了兽皇,后患无穷啊。” “霸,我建议,不死不休,野猪王必杀。” …… 众人被熊二的话提醒,兽皇造成的伤害犹如就在昨天,沥沥在目,刻骨铭心,心中的仇恨瞬间被激发出来。哪怕是未经历当年兽潮的战士,也是深仇大恨般的要杀野猪王。 “好,野猪王必杀。但大家记住,不可强杀,要爱惜自己的生命。”霸听得众战士同心,要求杀死野猪王,及时定下决心,必杀野猪王,同时劝阻众战士冷静下来。 “祭,五日后,杀野猪王。” “令,向山,向火继续盯着野猪群,有新情况及时来报。” “王寅,李卯,依阿大之计,尽快布置好陷井。” “熊二,你继续开劈新的狩猎路线。” “阿大,五日后,爆竹一事就由你安排,让你哥王寅跟着。你还不是战士,若是情况不利,就让你哥带你走。” “众战士听令,五日后,强杀野猪王。” 霸非常果断地下了命令。 第七十五章 诱杀众兽聚集 三日后,陷井己布置完毕。 一百个深坑,都在两米以上,下面插满了尖锐的树枝。 △ 陷井离野猪洞穴约三里之地,顺风的方位。 “阿大,你说野猪群会来吗?” 清晨的丛林格外的寂静,王寅的声音响起。 “不知道,不过总要试一试,不试又怎么会知道呢。”王守义也没把握,只能听天由命。 诱杀加陷井,也不是用了就马上起效果。时间紧迫,今明两日不起作用,就只能强杀了。 王守义心底叹了一口气:“时间太紧了,若多几天时间,相信野猪群总会有上当的时候。” “哥,发手势下令吧。”王守义说道。 “好”王寅跃上一颗显眼的大树,手成到七字缓慢落下,连续三次。 只见战士,快速的从火堆中取出白薯和地果。 一部分人熄灭火堆,快速掩盖,并铺上落叶树枝和野草。 一部分人把白薯和地果打开,扔向早己布置好的陷井上面。 不到半刻钟就己完成,众人各自掩藏,并喷洒一些早己准备好,用来掩盖气息的汁液。 一会儿,整个陷井之地,恢复如初,宛如无人来过,不见人影。 唯有野草微微随风低头,那是陷井的标记。 △ 白署和地果的香味,随着风慢慢飘散,这附近的丛林都弥漫着食物的香气。 成熟的果实,天生就能吸引以此为食的动物。 而烤熟的白薯和地果,比成熟的果实更甚。 不过没多久,树林中变热闹玩来,树枝晃动的厉害。 不一会儿,一群黄毛的猴子变寻味而来…… 王守义披着编好的地衣,只见莫约二十来只小巧的猴子蹲在树上,吱吱乱叫。 野猪未见,首先到来的是一群猴子…… “哞”…… “黑背蛮牛”王守义听得声音,就知道这是黑背蛮牛。想不到这附近还有黑背蛮牛,仅次于黄猴,就赶到了陷井之地。 “咩”…… “这是青羊,青羊也给吸引来了。” “咕咕……咕咕”…… “晕,咕咕兽也来了。”咕咕兽不同与青羊,黑背蛮牛。形似于蛤蟆,是却生利爪,发音以腹部鼓起,发出“咕咕”的声音。虽形似蛤蟆,但习性如猴,只不过尾巴很短而己。 “咚” “咕咕” …… 只见五只“咕咕兽”跳跃滑翔而来。 咕咕兽跳跃前进,又可伸开前肢,展开腹膜滑翔。捕杀昆虫,小型鸟禽,又食地茎,野果,栖于树上,山洞。 咕咕兽在王守义看来就是异兽,栖于树上和山洞,有点像蝙蝠侠却又不能飞,只能滑翔;偏偏捕食又用长长的舌头,又像青蛙,又生利爪,周身长毛;若说像装鼠一样跳跃而行,偏偏又能滑翔;习性如猴到是最形象了。 “好了,又来群咕咕兽。这烤熟白暮和地果效果出奇的好,引来了不少动物。”王守义看着越来越多的野兽,心中惊叹:“大概丛林深处的动物没有吃过烤熟的食物吧。” “就连野鸡,野兔都来了!不是吧,这两种小动物可胆小的很啊!怎么不怕死,竟然也敢过来。”最料想不到的野鸡,野兔的到来,让王守义怀疑自己的认知。 一道青光闪过,王守义定晴一瞧,树上一只青狐蹲立。 “这狐狸也来,可惜是只青狐,若是白狐就好了。” △ 霸很郁闷,:“野猪呢,怎么不来。” 熊二睁大眼晴:“效果这么好,竞引来这么多野兽。” 王寅心中暗道:“若是用来狩猎,怕是一次能相当几天的总和。” 向山,向火对视一眼,惊讶这白薯和地果烤熟后的效果。 李卯屏住了呼吸,青狐离自己最近,这东西又狡猾又谨慎,很容易被它发现。 △ 最先朝熟食下手的却是野鸡,野兔。 胆子最小的,却最先下嘴,变成胆儿最大的了。 随后,一只黄猴跃下,伸爪抓向香味最浓的白薯。 咕咕兽不甘落后也加入了行列。 很快,除了青狐,所有了动物都白薯和地果下嘴了。 “咚”…… 深入陷井的黑背蛮牛掉入了陷井,尖锐的树枝插入身体,痛苦的挣扎,“哞哞”的大叫起来。 这下众人心中一紧,只见众野兽四散而开。 …… 不过与众人想象和担心的不同,随黑背蛮牛的挣扎,鲜血流失,渐渐没了动作。众野兽又聚拢而来,继续吃着烤熟的白薯和地果。 “咚”…… 又是一只黑背蛮牛,一头载向陷井,仅仅挣扎了几下,连声都没出,就停了下来。 众野兽又是四散而开,没等一会又聚拢,根本没有意识到这是人才类的陷井。唯有失去两只黑背蛮牛的牛群没有靠近。 “咚”…… 一只青羊落入陷井, “咚”…… “咚”…… 己是深入陷井群中的众野兽四散而开,又是两只青羊落入陷井。 △ 王守义很纠结,今明两天的食物是有了着落了。可是野猪群未见踪迹。 “等,还是不等。”王守义想到,不等还可以猎杀眼前的这群野兽。等的话,怕是食物快吃完了,野猪群都没有来,眼前的这群野兽到时都跑了。而且己有青羊和黑背蛮牛死去,鲜血会引来肉食野兽,万一来只大型的猛兽,怕又得未战就要撕杀一翻了。 未等王守义下定决心,同王守义同披一身地衣的王寅就捏了下王守义。 王守义回神一瞧:“好家伙,竟来了丛林青狼,虽然隐敞悄然而来,但距离陷井不足五百米,只是数量不知。” “青狼群,怎么可能有青狼群……”霸有些惊讶,去年秋猎和今天春猎,都未见狼群啊,遇见了必杀。 “看来,肯定是流窜的狼群了。” …… 熊二这边却又有新发现,开始以为是自己的剑齿虎。仔细一瞧,体型不对,显得小了一分。但獠牙却是更显得长:“剑刃虎。”一种类似于剑齿虎的猛兽。 剑齿虎和剑刃虎若不细看,根本区分不出,体型和模样区别不大。最明显的区别在于牙齿,剑齿虎的撩牙较剑刃虎的獠牙,显得细一点,短一点,像略微弯曲的羊角。而剑刃虎又名刀虎,故名思意,其獠牙似刀,显得扁长。 细微的区别在毛发的颜色和纹路,剑齿虎毛发是暗黄偏淡,纹路较淡,夹杂黑白二色;剑刃虎毛发颜色淡黄偏明亮,除了夹杂黑白二色,纹路较深,还有就是毛发显得长,有部分显金色。 熊二也不知如何是好,不知众人可发现了剑刃虎。又或发现了,当成剑齿虎。若不让众人知道,又怕猛虎袭来让人受伤,若是现在出去,怕又乱了阿大的计划。 第七十六章 围杀众兽剑刃虎之威 “围杀众兽”这是王守义的想法,不能再等了,现来了狼群,等更久的话,怕又有未知的变化,甚至更多的凶兽聚集。 不过王守义还在等待,一是等食物快吃完,诱杀野猪群失败。二是等山脚的青狼群袭杀,省力之余,顺便杀几只青狼。 很快,数百斤白暮和地果被一抢而光,青狐也不见了踪迹。陷井又坑杀了随后赶的黄羊两只和青牛一只。 青狼群己近,只见食物将尽,众兽正准备离去。 青狼群从山脚奔袭而去,瞬间,野鸡飞禽当空而飞,羽毛散落,猴群和咕咕兽四散跳跃,寻大树安身,野兔奔跑如离弦之箭,青牛,青羊,黄羊惊慌四散……各种动物的叫声凄厉…… 混乱…… 不时有各种动物落入陷井,声声惨叫,又或青狼扑上,撕咬扑杀,鲜血淋漓,喷洒而出。 陷井之地,一瞬间由众兽聚集的安详地变成了地狱场。 混乱,危机四起…… 陷井犹如凶兽的大嘴,吞食着众兽,青狼也不列外。 倒地或跑得慢,反应慢的兽才类被践踏而死。 几只慌乱地青羊和野兔,逃出了陷井之地,却因慌乱竟撞上大树或山石倒地而亡…… △ “杀” “杀” “杀” …… 木枪当空,犹如箭雨…… 刺穿各种野兽…… 鲜血如雨,散满整片陷井之地。 抓住时机,众战士从两旁杀出,两伦木枪之后,就是搭弓射杀,或石块飞舞…… 三面袭杀,左右是部落的战士,山脚是数十只青狼,唯有朝山上跑。 唯三缺一,青狼群刚上补上原本的左右夹击。 原本四散而逃的众兽,出奇的又聚拢,向山上奔逃而去。 …… 鲜血布满青草地 短短几分钟,陷井之地就只剩下衰嚎惨加的众兽。 陷井是死亡的最大杀手,仅仅跑了一半多点的野兽,大型的动物,逃离的并不多。 青牛,青狼,青羊,黄羊是众战士的首要目标,木枪,弓箭,石块基本上朝它们而去。 △ 众战士正准备尾随趁机袭杀,熊二一跃领先:“不要追击,有剑刃虎。” “剑刃虎” “在哪” “什么” “看”熊二伸手一指,兄见剑刃虎犹如神兵天将,从山上一跃五丈而下,瞬间就拍死了刚刚逃离陷井之地的两青羊。 “吼” 剑刃虎刚拍死两只青羊就再次扑跃,一头青狼逃避不及,被虎爪刮上。 剑刃虎一扑,再探头一咬,青狼颈部半开,死于虎口。 而剑刃虎仍不放弃,朝逃离的青狼杀去,青狼的速度不及剑刃虎,又一只青狼被剑刃虎抓死,头部爆裂…… “嗷”…… 未死的青狼瞬间聚集,齐齐面向剑刃虎。 “一、二、三、……十一只青狼。”王守义数了数。 “怎么会出现剑刃虎,这几日一直在狩猎,都没有发现。”李卯惊道。 “青狼群都出现了,剑刃虎又为什么不可能。”熊二说道。 “西面大山,有剑刃虎出没是正常的。”霸说道。 “不是之前还有春秋吗?”一个较年轻的战士不解。 “野猪群都这么大了才发现,没什么不可能的。”向火毫不意外。 “百里之地,仅二十三条狩猎路线,一年仅两次狩猎巡逻,别说狼群,剑刃虎的出现,这些流窜的猛兽,就连聚穴而居的野猪群也壮大达近百头了。没什么意外的。”向山心中一惊,这几日一直独自在外跟踪野猪群,幸好没遇上剑刃虎,否则生死难料。 “记住,丛林,意外无处不在,不能掉以轻心,否则就性命不保。”霸告知加入狩猎年限较少的战士。 “下面,马上处理猎物,离开此地。否则会有更多的凶兽寻味而来。”态二盯着剑刃虎,立马安排众战士。 “霸哥,向山,王寅,李卯,随我上山猎虎,向火,你带领大家处理好猎物后,就马上离开,回到营地。”西面这次秋猎由熊二负责,他就是头领。哪怕霸是狩猎堂长老,在没有接过任务之前,也得听熊二的安排。 △ 就短短的几句话时间,青狼群己被剑刃虎又杀死三头青狼。 高超的猎手,每次袭杀犹如经过精密的计算,三次扑袭,三头青狼倒地。 剑刃虎犹如一个王者,根本不把青狼群放在眼中,好像青狼就如蝼蚁一般。想拍死就拍死。 “这是一头虎中王者。”王守义赞叹剑刃虎袭杀青狼的高超技巧。 剑刃虎之威更甚剑齿虎。 这头剑刃虎体型虽比剑齿虎略小,但虎威更重,力量更足,技巧更高超。 △ 剑刃虎低吼,没有任何犹豫,度步向前逼近青狼群。 未等青狼群反应,就急速跃进,冲入狼群。 “啪” 一头青狼未来得及避退就己被虎掌拍死。 “涮” 虎摆尾,剑刃虎的尾巴,随着虎身摆动,犹如钢鞭,“啪”的一声又击中一个青狼的腰。 腰是狼的弱点,那头青狼被虎摆尾击到在地。 …… 青狼丧胆 “嗷”…… 丧尾而逃。 剑刃虎没有追击,反过头来,静静地看向霸和熊二等人。 众人手握骨矛,缓慢接近。 “力量如何?”熊二问道,不是熊二没有判断,而是在问王寅。 “估计在二千斤以上,爆发足有万斤。”王寅见剑刃虎随意之击就能拍碎青狼头骨,做出自己的判断。 “接近而己,三千斤之力,爆发力约一万二千斤。青狼虽弱小,但头骨较别的野兽坚硬,能随意一击击碎青狼头骨,最少二千斤之力,但要无视青狼的威脉,要三千斤之力才行。”熊二这是在当王寅的老师。 “卯子,这头剑刃虎比我的剑齿虎如何?”熊二再问。 “强,力道更足,更凶猛,技巧更高超。”李卯对比了一下,回答道。 “哈哈……错,比不上我的剑齿虎,略弱一筹。不过你的判断放在半年前是对的。”熊二无视前方剑刃虎的威胁,哈哈大笑。 “为什么?”李卯不解,自信自己的判断没有错。 “剑鱼,飞鱼,知道吗?现在的剑击虎,三千五百斤之力,爆发一万五千斤,我不是对手。”熊二说道。 “熊哥都不是对手,那……”李卯惊道,即然都不是对手,怎么剑齿虎还听熊二的话。 “想多了,空手打不过,有了骨矛,我还是能收拾的。”熊二再次哈哈大笑。 “我还以为……”王寅也被熊二之前的话吓了一跳。 “不用担心,就算打不过,剑齿虎也不会把我怎样。哎……现在估计,我有骨予也胜不了剑齿虎了。”熊二感叹了一下,这几日剑齿虎跟着王守义,那冥猫肉和千年大药制成的潜能丹,每日一颗,可比自己消化得快,现在不知多大的力气了。 第七十七章 斗虎 相距十二米,五人与剑刃虎对峙。 略有奇怪地是剑刃虎虽然凶目威势逼人,却显得有些犹豫。 之前的威势仍在,但前爪都微微来回抓地,少了一点做为剑刃虎的勇猛。 …… 霸虎目微睁,暗自判断实力对比。若论单对单,自己与剑刃虎相斗,怕也在五五之间。众人一起上,胜率九成,毕竟态二,向山差他不多,王寅,李卯二人也进步飞快,仅欠缺些经验,实力不比熊二,向山差多少。 △ 王守义趁众人不注意,几个闪身便消失在陷井之地。 “想不到,遇上了一个可以一战的剑刃虎。”王守义血液沸腾。 没能有机会与剑齿虎一战,观看一下剑刃虎和众人一战也是不错的。 这几日自己不停的服食和练化潜能丹,又进步不少。就算是霸怕也不及自己,举手投足三千斤之力,内功爆发更是接近二万斤,达一万八千斤之巨。 现在的自己犹如一个怪胎,没有止境,不断的提升,不知尽头在何处。 △ 临近对峙之地,王守义双腿一蹬,竟轻松跃上大树上,离地近三丈。 “我先来试试。”霸大步向前。 骨予抖动,冲刺向前,便近身于剑刃虎眼前。 矛前直刺,直指虎目。 “吼” 剑刃虎低吼,丝毫不退,左爪挥出,带出残影。 “砰” 骨矛与虎掌相击。 霸竟抵挡不住,身子微微一偏,顺势滚向剑刃虎右边。 “嘶”…… 剑忍虎一爪更甚于霸的一矛。 众人吃惊。 …… “好强的力道。”霸立身而起赞道。 刚才这一击虽不是全身爆发,但也不下五千斤之力,竟被剑刃虎一爪拍开。 剑刃虎原地未动,自己却是身形微偏。 “这头剑刃虎似乎有灵智。”王守义见霸与剑刃虎相击,判断而出。若无灵智的野兽,面对对自己有威胁的一矛,就算挥瓜挡住,但本能也会避开的。 …… 人虎相距三米,再次对峙。 剑刃虎微微逼近,一个实力不如自己的人类,不足为惧。 “吼” 虎声震天,响彻山林,惊鸟飞窜。 虎吼震摄人心,在霸的耳边响起,三米之地,仍感到一阵腥风强烈的吹过。 虎爪破空,残影重重,犹如闪电,直朝霸的胸前抓去。 虎行带风,虽是形容之语 ,却也说明,虎的速度很快。 虎爪挥出,夹杂着风声,瞬间就接近霸的胸前。 霸没有闪开,右脚后退半步,这是后弓步。只见霸双臂运劲鼓起,双手收缩拼拢,持矛横于胸前“喝”地一声讯猛的推出。 “啪” 矛身与虎爪再次相击。 激起的旋风,令霸的发丝瞬间往后,直直的抖动。 人虎再次相击,都没有后退,从表面上,双方半斤八两。 而霸心中却明白,这剑刃虎力气超出自己一截,正面硬刚自己必败无疑。 通过与剑刃虎的两次交手,霸就心中有了底。 力气超出自己一截本就在意料之中,到也能接受;敏捿灵活也是猛兽的本能;只是能面对锋利骨矛近身,仍不后退闪开半步,挥爪格档,这就不能小看了。哪怕是习武之人,面对自己锋利的骨矛袭来,也得如临大敌,若刀斧临身,不可能做到如眼前这头剑刃虎这般,视自己一击犹如隔靴骚痒,一点都不放在眼里。 “大敌”霸心中一紧,骨矛握得更紧了。 △ 王守义暗赞:“好一只剑刃虎。” 试探己过,霸与剑刃虎开始了游走。 人与野兽动物的区别不仅仅是在于智慧,而是创造和利用工具,让自己强大起来。 就如场中的霸与剑刃虎一样,论力气,论体型,论爪牙之利,霸皆不如剑刃虎。哪是在打斗的经验上,凶狠,残忍,勇猛,噬血,气势这一块,霸也有不如。 但霸仍有信心取得胜利,唯武器而己。 普通人用拳脚打穿不了墙,但手中有了锤子,山石都能砸碎。 赤手空拳,几个人一涌而上就能把你扑倒在地,但你手中有刀,又有谁敢近身。 …… “武功再高,也怕菜刀。”王守义见游斗中的霸和剑刃虎,幽幽地叹道。 “只是再凶猛的老虎,也会死在经验丰富的猎人枪下。”王守义看清了场中的形势。 绕了几圈,霸便发现了剑刃虎的弱点之一。剑刃虎转圈虽灵活,但转圈时发力弱了一大截,自己从侧面进攻,虎爪袭来,自己竟能轻易的挡住。 虎勇猛,正面强杀,威势最重。后腿发力,速度爆增,更兼有虎爪和牙齿之利,正面是虎攻击猎物的最强一面。 有强就有弱,侧面就弱了很多。 △ “狼是铜头铁脚麻杆腰,这腰经不起一棍子;熊皮厚力大,鼻子却经不起一拳头。而虎的弱点是什么?” “霸虽找到了剑刃虎的薄弱之处,己是立于不败之地。但要取胜却不易。” “虎的弱点在于腹部,但想接近怕是不易。而人直立行走,天生就把胸膛和腹部这个脆弱的地方暴露了出来。” “人想杀虎,也要防虎伤人。人类与野兽相比,天生的弱点就处于弱势。人要博杀猛兽,首先就要防守好自己的弱点。”一场人虎相斗让王守义开了眼界,更是从中获益良多。前世虽然也杀过花豹,大蟒,狮子,但多数是用枪。像这种手执一把骨矛就与剑刃虎相斗,又是另一翻感受。 …… 剑刃虎很是爆躁,虎吼连连。 眼前的这个人类老是在兜圈子,自己若不跟上,这个人类就定会用骨矛刺向自己;自己想正面扑杀,这个人类总是闪避,并用骨矛朝自己胸口刺来,自己不得挥爪挡开骨矛。 明明体型不如自己,力气不如自己,胸腹弱点溥弱之处完全暴弱的人类,自己却无可奈何。 十几个圈子下来,剑刃虎苦不堪言。正面爆发,那个人类就躲开;人类若从侧面攻来,自己只能全身闪开;十来次爆发,体力下降的厉害。只是眼前的人类,哪怕自己跟上转圈,也时不时的递上骨矛,让自己不得歇息片刻,若是剑刃虎能说话,定会说:“老是转圈,累得虎爷爷喘口气的时间都没了。” …… 霸己处于不败之地,没必要冒险强攻。 哪怕剑刃虎体力下降的历害,攻击的力度也下降了,甚至还弱于自己,霸仍然在转圈,不停的骚扰剑刃虎。 因为剑刃虎没有受伤,就算是体力下降,万一博命一击,仍有全力爆发之威,若自己中招了,轻则重伤残疾,重则丧命。 这是霸的经验,更部落千年狩猎以来,用血总结的智慧。 “只要没有确认猛兽未死,就不得近身。” “弱小的兔子也有智慧,无处可逃时也知道装死求生,若是逃无可逃,必死无疑,兔子也会咬人的。” 祖先千年总结的经验,霸铭记于心。 能丛林狩猎活下的来,往往不是武力最高的人。而死去的人,不是死于大意,就是死于不遵循祖先用鲜血总结出来的经验的人。 第七十八章 媳妇儿 “吼……” 虎啸震山林。 群山回荡…… “这是……”向山皱起了眉头。 “又来了一头老虎。”王寅听着远处传来的虎吼声,低声说道。 “猛兽怎么出现了这么多。”李卯脸色一变,本来发现野猪王就让秋猎变得艰难。一头剑刃虎的出现,就又多了变数,现在又出现了一头老虎。 “吼……”剑刃虎应声长啸,死死地盯着霸。 “不好,霸,两虎汇合,我们一起尽快斩杀。”向山手执长枪飞跃而出,枪尖一晃,直指剑刃虎。 王寅,李卯也马上反应过来。 李卯大棍压上,横扫剑刃虎前肢,棍声呼啸…… 王寅抽箭搭弓,箭尖直指虎头。 “住手” 熊二一声大喝。 “啥……” “啥……” “为什么住手。”众人不解,向山直接询问熊二。 “这虎啸听着耳熟,好像是我那头剑齿虎的声音。”熊二抓了抓头发,有点不敢确定的说道。 “当真,若是错了,两虎相聚,我们五人怕是胜算也不高。”向山说道。 “这个……这个,我是听着耳熟,还没见到,也不太敢确定。”熊二心也没底,一声虎啸,靠用耳朵分辨,实在难辩真假,如何确定就是自己养的那头剑齿虎。 人听野兽的声音,是极难分辨的。 “熊二,不能确定,你就叫住手,这是会害死人的。”向山有点火大,几句话的时间,另一头老虎应该离此不远了。 “杀” “杀” …… 霸、向山、李卯毫不犹豫地向剑刃虎发起了攻击。 三人合力,准备尽快杀死剑刃虎,等待另一头老虎的到来。 “住手” 一声较有稚嫩的声音传来。 只见天空一团黑影速迅的落下。 “砰” 一声落地,尘土四起。 王守义从树上一跃而下,犹如神鹰天降,把众人吓了一跳,以为是能发出人声的妖兽,一时间都没有联想到是王守义。 “霸哥,山哥,我可以确定刚才那声虎啸,就是剑齿虎的声音。”王守义立身站好,立马解释道。 “阿……大,你怎么来了。”王寅觉得奇怪,自己弟弟不是在陷井之地待着吗,怎么就无声无息地来了。 “阿大,你怎么会……会飞。”李卯一声惊叹,自己的小舅子,从三十米开外的空中,飞跃而下,不是飞又是什么。 “啊……飞……”王守义只想着叫众人住手,一时没反应过来。 △ 众人一时被王守义从天而降给震住,等着王守义给大家一个解释,为什么会飞。 …… 山林树木簌簌作响…… 一头比剑刃虎更大的老虎出现在众人眼前。 霸、向山、李卯一惊,瞬间站于一处,警戒以防万一。 熊二定惊一瞧,哈哈大笑:“我就说怎么听着声音耳熟,原来是我的剑齿虎。” …… 剑齿虎原本被王守义指挥出去猎些野物回来,主要是怕有剑齿虎在,虎息大重,陷井之地吓住了野猪群,怕坏了事。 这时从远处奔跑而来的剑齿虎,虎威重重,结果到了此地一看,却是王守义,熊二这一帮人,一时间也有点不知怎么办。 六人二虎就这么地相互瞪着。 △ 两头老虎正在交头接耳,看得众人莫名其妙。 “这是勾搭上啦!”向山说道,刚才可是给吓了一跳。 平日见到的剑齿虎可是挺温顺地,没有一点虎威,部落的孩子拿出烤肉讨好剑齿虎,都可以骑虎而行。 哪像刚才,虎啸震天,虎威重重,强大的气势扑面而来,堪比小兽皇,令人心生恐惧。 “怕是勾搭上有些日子喽。”熊二满脸笑意,自己的剑齿虎怕是要开枝散叶,做虎爸爸了。 “什么时候勾搭上的。”王寅好奇地问道。 “这个得问阿大。” “呃……还没来得问,我也不知道啊。”王守义也不知道,这事儿剑齿虎可没同自己说过。 “要不,你去问问。”霸也掺合起来,冷酷的面容也有了丝好奇地意思。能与兽沟通者有两种人,驱兽人和精神力修炼者,不知王守义是哪一种。 △ 王守义走了过去,正在交头接耳,两鬓磨丝,甜甜蜜蜜的两虎,立即转身,两双虎目直瞪王守义。 任谁被两头老虎盯上,都不好受,哪怕王守义自认为艺高人胆大,一时也停下了脚步,静看其变。 剑齿虎还好,依旧如往常,眼神温顺,一副讨好的模样。 只是剑刃虎仍是戒备重重,散发着淡淡地虎威,防止王守义接近自己,腹部滚动,低吼连连。 只见剑齿虎咬着剑刃虎的耳朵,低吼一阵,剑刃虎就转身离去,进入了莾莾丛林,瞬间隐没了踪迹,无影无踪。 △ 剑齿虎目送剑刃虎离去,转身就低下头蹭了蹭王守义,一副讨好地模样。 王守义左手摸向了虎头,用力揉了揉,心神传递过去:“你的配偶,什么时侯好上的。” “有几天了,抓青羊时碰上的。长得漂亮吧。”剑齿虎心神与王守义相通,传来信息。 王守义明显感到剑齿虎心神传递过来的喜意和自豪:“那你配偶是留下来,还有你跟你配偶走啊!” “我家配偶还有点害羞,等我再劝劝吧。” “害羞?”尼吗什么鬼,明明是虎威重重,勇猛非常好吧,哪有什么半点害羞意思。 王守义可无法丛剑刃虎身上看出害羞地意思。 王守义对两只老虎谈恋爱感到好奇,家养地剑齿虎是怎么追到野外地剑刃虎,王守义大概把意思传递过去。 “七天前,我在追寻猎物时,遇上了她……只看了第一眼,我就决定娶她,可是她说我:“人气儿太重。”坚决不肯……我求爱不成,就把她打倒在地,最后她就从了我。” “嗯……你打得过你媳妇儿?”王守义好奇了。 “打得过啊……有什么问题吗?”剑齿虎一头蒙逼,打不过,自己认定的媳妇儿会跟着自己从大山里出来? 王守义感觉到剑齿虎没有说谎,就心生奇怪了。 除了体型之外,剑齿虎凭什么打得赢剑刃虎? 论力量和爆发力差了剑刃虎一些,剑齿虎说打得过他媳妇儿,究竟是怎么回事? 王守义精神力在剑齿虎身扫过,如同往常一样。这几日自己喂了些“潜能丹”,力气和体质有所提升,但仍差剑刃虎一些啊。 “剑齿虎说谎?这不可能,那是哪里出错了。”王守义百思不得其解,只是刚刚出场的虎威却让人觉得更甚剑刃虎一筹。 第七十九章 飞行怎么可能 “你是怎么飞起的。”熊二第一个问王守义。 “那也算是飞,只是跳得高,跳得远而己。”王守义解释道。 “是飞,不是跳,三十多米远,怎么能算跳?”熊二认定了那是飞。 “是啊,不管是飞还是跳,你是怎么做到的,教教我们呗。” 众人七嘴八舌,眼里放着光。 …… “这是跳,怎么能算飞呢?,我跳得高,跳得远,只是因为力气大而己。”王守义也没办法教大家飞啊。 “不,这不是跳,是飞。以前部落有人能做到,火老也可以的。御气而行,翱翔九天。”霸开口说道。 “御气而行,翱翔九天,这怎么可能?虽然练我的功法可以养出气感,但要御气而行,让人身轻如燕,做到临空而行,那太难了。虽然理论上是可以的,但那个量太大。凭空借力,让人升空,举手投足之间,借空气中的力量离地而起。这不仅要力气足,更要速度快,究竟快到什么程度才能做到凭空借力,我也不知道。”王守义对霸的话感到这个世界越来越神奇,人竟然能飞?怎么可能做到? 王守义的九阳九阴神功,虽然能练出气感,令人的爆发力更强劲,甚至能打出阴劲,阳劲。 玄冥神掌,凭空生霜结冰。九阳神功,掌风炽烈,可融冰化水。 但是结冰又如何,不过零下几度或十几度;炽热又如何,顶多烧开水而己。 虽然内功很神奇,但仍有理论可行。 但要飞行,虽然有理论,能凭空借力就行。但要做到,凭人力?凭内功?显然不可能。 “御气而行,翱翔九天……”王守义思索着这句话。 武侠小说中的轻功多数是力贯双足,提起而行,王守义试过,只能跳得高一些,远一些,跑得快一些。要做到飞根本不可能?除非违反物理定律,违反万有引力定律。或者气是一种磁场,万有引力也是一种磁场,磁场相斥,人方能离地而行。 “人怎样才能飞,凭空借力太难,行不通的。若气是一种磁场,人体自生的磁场,与万有引力相斥,这才有可能行得通。”王守义限入沉思。 一边沉思,一边去验证,九阴九阳,五行发力,仅仅是跳得高一些。持继的不断跳高,让王守义消耗很大。 众人也只见王守义忽地一下跳起,又落地,反复的跳跃,并没有做到飞行,仅仅是比他们跳得高一些而己。 “这不是飞,更不是御气而行,翱翔九天。”霸开口说道。 “阴劲,阳劲,五行都不能让人离地而起,更别说飞行了。踏水而行或许等气感更强大了就可以做到。”王守义一边调息,恢复亏空的内气,一边说着自己的理解。 “那个御气而行,翱翔九天,有没有什么说法或决窍。”王守义问道。 “决窍?我修练的融火功如果大成,也可以飞行。至于决窍,功法中说,修至大成,丹田劲满气自生,劲走全身罡气罩,刀箭袭来自卸开,离地三尺陆地仙。” …… 丹田劲满气自生 劲走全身罡气罩 刀箭袭来自卸开 离地三尺陆地仙 …… “这不是运气护体吗?罡气在道家的意思中是指刚劲之气,这种气的来源处于九天之上。” “罡气处于九天之上,极为难得。获得罡气只能在极高的山上,只有极高的山上或许存留些罡气,或九天掉落下来的罡气。” “如果罡气真有存在于九天之上,自然于地相离,有了罡气离地而行或许可行。”王守义猜测道。 “罡气?九天之上,极高的山上或许有遗落……”霸喃喃自语。 “或许你说地是真的,我修炼部落传承下来的融火功,火老都要我在山颠之处练习。而且自从有了气感,我明显感觉到在山颠之处练武进步更快一些。”霸说出了自己最近遇到地情况。 “山颠之处练功会快一些,这点我到没有明显的体会。” “只是你说的融火功,我怎么没听过,整个部落就只有你练” 王守义对霸说的融火功起了兴趣。 “融火功是部落传承的功法,二十五年前的兽潮,部落传承几乎断绝,完整传承下来的就是这门功法。至于为什么只有我修练这门功法,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火阳石,部落的火阳石只剩下一块了。” “一块火阳石,只能让一个人修炼融火功,等我融火功大成,我就要离开部落,寻找火阳石,为功法传承做准备了。”说完,霸叹了一口气,自己仍要追寻先祖的路线,功法大成就要深入十万大山。 “火阳石?”又是一个新的物品,而且与功法有关,王守义对这个世界感到越来越神奇了。 “火阳石,产于十万大山的火陷山,色如火,呈红蓝二色,暗时有弱光。只是极为难得,随火龙喷发而出,要得到除了运气,也只能通过融火功去感应。运气好多得几块火阳石,若运气不好没有弄到,部落最后的传承功法也就断了。”霸叹了一口气,寻石之旅,危险重重,更甚秋猎十倍百倍。 “这么玄幻……”王守义觉得好神奇,这个世界与地球的区别越来越大了。 “玄幻……呵呵……若是没有阿大你创出的新功法,我又没寻到火阳石,部落要么灭亡,要么举全部落之力深入大山寻火阳石。”霸就这么一句话,让人看了部落灭绝和鲜血淋漓。 “阿大,你还小,部落很多事你不知道,我们这一辈要走出大山是不可能了,希望在你们这辈身上。杀出十万大山,结束我们部落地宿命。”此时霸心事重重,一直冷酷的面容,明显地有了一丝失落,眼神也有些迷茫。 霸望向不知深处的原始丛林,整个人都显得落寞…… 部落看似恢复地不错,只是危机也更大了。 自己一直让人觉得面冷,都是因为一个人背负着整个部落,压力太大了,笑不出来。 部落的传承都压在他身上。 …… 白巫王中仁研究药理,负责部落药堂地重建。 黑巫驯虫驱兽,几乎也是从零开始,负责的是部落的兽堂。 火老己是三次深入十万大山都无功而返,仅带回一块火阳石。火老己老了,三次深入,元气也耗得差不多了。 而自己能带回火阳石吗?没有前辈带领,一切只能靠自己…… 霸伸手摸了摸王守义的头:“阿大,你的功法还不够,等你做到了,御气而行,翱翔九天。我就去寻火阳石。我等你五年……” 第八十章 疑惑重重 强杀在即 霸的话给王守义带来了重重疑惑。 “宿命?什么宿命?” “杀出十万大山,为什么要杀出?” “还有之前部落有人能御气而行,还有什么融火动,火阳石,这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世界?” “小小的部落,让自己对这个世界的了解连皮毛都算不上。” “为什么部落与世隔绝?” 太多太多的疑问冲斥着王守义的脑海。 这些都是幸秘,属于部落的秘密,小小的自己还不能参与进去。 ~ 王守义自己也能感觉到部落似乎有点奇怪。 自家的事都说不清,很多事爹娘都不告诉他。 火老与自己老爹究竟是什么关系,有什么恩怨究纠? 自己老爹成日埋首药房,又为了什么? 还有大哥的孩子和大嫂自己来了一年了,还从未见到过。 黑巫李若兰又是什么人,她所说的兽语和精神力修炼者又是怎么回事? 山顶,山顶为什么老爹老娘不让自己上去,究竟山顶存在什么秘密? 山顶似乎与部落隔绝…… ~ 所有的事情疑惑混合在一起,似乎又与霸今日所说的没有太多关联,深思一下,又是迷雾重重,似乎有着千细万缕的牵扯。 想不通,理还乱。 这就是王守义的现状,手托着小脑袋思考,却无头绪。 “不管这个世界这个部落如何,我总不能按照别人的方法而活。管它什么疑惑什么秘密,实力强了就总有办法知道。” “十万大山,山火部落不是我的舞台,终有一天,我要冲出十万大山,看看外面的世界。” △ 王守义的疑惑没人去解,今天发生了太多的事,陷井诱杀野猪群不成,倒是吸引了大批其它的野兽厮杀,青狼群来,就连剑刃虎也出现了。 收获了大量的猎物,但营地的气氛却更紧张了,剥皮,去骨,掏内脏,腌肉,烤肉,大家伙匆匆忙忙地忙着。 霸,向山,向火,熊二商议:陷井不能用了,血腥味太重,明天休整一天,后日强杀野猪王。 日升日落,秋季的夜来得早,营地火光熊熊,四周照得通亮。 为了防止意外,夜里巡罗的人特别多。 休息的汉子都抱着枪矛而睡。 陷井之地的血腥味极重,哪怕用泥土掩盖,也遮不了。 夜晚正是猛兽横行的时间,鲜血的味道是最好的诱饵。 整个夜晚,鬼哭狼嚎,声音远远的传开,让人心里发颤。 所幸,熊熊地火光,让野兽恐惧,没有不开眼的东西来打扰。 …… 喧闹的夜晚过去,清晨的王守义披上了兽皮,临近深秋,丛林深处的清晨格外的冷。 当太阳升起,丛林雾气渐升,一团一团的白气,偶杂几团其它颜色的气团夹杂其中,煞是好看。 临近深秋的原始丛林仍然枝繁叶茂。风吹起,吹红了枫叶,吹黄了小叶,吹落了阔***立的针叶也暗淡了不少。 五颜六色的丛林斑驳如苍老的老狗。 虽然没有无边落木潇潇下,但风卷起了落叶在团团水雾中翻滚,亦有地老如行将就木的老人般苍凉。 “天地伟力,四季轮转,莽莽原始丛林,亦敌不过无力的秋风。”王守义感慨了一句,随即便不语。 “人有生老病死,寿不过二百;千年之树亦有到头时,终究长生是梦。”霸站在王守义身后,开口说道。 两人,一大一小,一高一矮,犹如老树生根般,沉浸在这天地之间,如遗世的绝地,仅有二人存在。 …… 良久 “长生是梦,人生亦如梦。人有轮回,生老病死;就是莽莽丛林,十万大山亦要受四季轮回的管控。愿众生超脱,留个好梦。”王守义恍然想到前世,自己已逐渐忘记前世的一些人和事了。 “世上有仙的传说,亦有神龙和凤皇可得长生,但从未有人见过。或许这些仙,这些神兽就是我们梦中那美好的愿望吧。”霸想着自己的责任与这天地伟力之下的丛林变必,亦如祖祖辈辈的轮回一般,争脱不开。 “宿命啊……”霸叹了一口气,语气中的纠结难以隐藏。 “宿命是什么?是轮回吗?”王守义问道。 “宿命不是轮回,但又如轮回一般打不破。只是轮回我们或许打不破,但宿命可以。若能纵横十万大山,宿命便可破。”这是霸的梦想,也是山火部落所有人的梦想。 霸的话中有话,王守义很想问宿命究竟是什么,但最终没有张嘴,他知道霸不会告诉他。 △ 王守义突然想结束宿命的话题,便说起了明日杀野猪王的事。 “明日强杀野猪王,你有多大的把握。” “向山继续跟踪,探查地形。至于把握,未真正交手,野猪王实力未定,难以判断。” “野猪王,真有刀枪不如之能?若是真的,那如何杀死。” “哈哈……没有杀不死的野兽,哪怕成了精也一样。刀枪不如的猛兽多了,但总会有办法的。刀枪不入,只是说难杀罢了。”霸说话很实际,不夸大;亦不害怕,相信自己能把野猪王杀死。 霸说出来的话,总是让人感觉到值得相信,他能做到。 “对敌首重势,不管对手有多强大,亦要鼓气勇气上前,相信自己能打败对手。用四个字来说勇者无敌。”王守义的这四个字就是对霸地评价。 面对强大的猛兽,霸总是直接面对,无所偎惧。 面对食心兽如此,昨日面对剑刃虎亦如此。 总是把最危险的事让自己来面对。 △ 今日说是休整,其实就是做准备。 无数的投枪,集密的堆在一起。 无数的箭矢,整整齐齐的码好。 菱形的石头,磨得更锋利了…… 粗壮的腾蔓亦被砍了下,编织成大网。 利用眼见所见到的一切东西,山石树木腾蔓,一个都没有落下。 半夜刚过不久,所有人就被全部叫醒,借着夜色,摸到了野猪群的巢穴不远处。 布置陷井是个技术活。而战士却熟练默契的很,一声不响就布置起来。 不顾河中刺骨的寒水,无数的木桩被插下,外面更是层层大网在水下合围。 这是重点布置的方位,万一野猪群泅水而逃,追击将变得艰难。 弓箭手居高临下,在这里对野猪群进行半渡而击。 至于投枪手,处于东西二面,这些人是正面冲杀野猪群的主力。 布置好河中的大网,投枪所余不多,但够用了,每人五到七根投枪。霸的估计,顶多三到四轮投枪。 第一轮投枪打的是野猪群的措手不及。 第二轮就要看情况了,左右有投枪,若野猪群渡水过河,大家伙就轻松了许多,可以把所有的投枪扔出去。万一野猪群发狂,正面冲撞而来,投枪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野猪王。 第三轮,第四轮……视情况而定。 第八十一章 第一次袭杀 天刚蒙蒙亮。 一头硕大的野猪出现在洞口,体长一丈。 长长的燎牙露出嘴外,在溥雾中显得格外地阴森。 “那就是野猪王?”王守义轻声问道。 “嗯”王寅瞄了瞄应声肯定道。 “也不是很大个啊。同剑齿虎差不多大,比蛮牛还小一点。” …… “蛮牛只是力气大点而己,是低级的蛮兽。去年兽潮虽有数十万兽类,但基本多是凡兽,兽王都没有出手,加之有了爆竹和兽堡可守,方才守住。” “野猪群也好,野猪王也好,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野猪精,能在弱肉强食的丛林生存十几年,除了刀枪不入的身体和超强的破坏力,还有丰富的经验,与人无异。综合实力甚至强于人类。” “这一群野猪在野猪精的带领下,起码相当于我们三到四个小组的实力,不打折扣。” “杀敌一千,自损八百,虽然我们有武器和陷井,占了一些优势,但野猪的体质比我们部落战士强不少,算起来,顶多也就是半斤八两,或还有所不如。” 王寅对自己这个弟弟是看不懂,但血脉亲情不可割舍,:做到了有问必答,答必详细。 阿大年龄小,又是第一次入丛林,就算天才也不可能自带经验。自己在武学上帮不了不什么,但在经验上还是能帮上一二的。 △ 野猪王在洞穴口磨蹭了一会,似乎是在看天气,又像在巡逻检查。 “哼哼……”野猪王没有发现什么不对,发出了召唤的“哼哼”声。 不一会儿,大大小小地野猪从洞穴鱼贯而出。 很快洞穴口就挤满了野猪,哼哼声不断。 …… “离洞二百步就开杀。”王寅说了一句。 野猪群己开始离开洞穴,准备寻找食物。 “五十步……” “八十步……” “一百步……” 王寅己开始抽箭搭弦。 “一百五十步……” “一百八十步……” 王寅的弓己弯,呈满弦状态。 “二百步……” “杀” “杀” “杀” 声音响彻山谷,回音不绝。 无数的箭矢从天空落下…… 无数的木枪如雨般射向野猪群。 “轰” 野猪群一散而开,忙命地逃离。 “嗖嗖” 箭矢木枪划破长空…… “咚咚” 野猪群奔跑,四散…… “嗷” 凄厉地猪叫声,惊醒了沉睡地大山……无数惊鸟飞离巢穴…… …… “嗷……嗷……嗷……”野猪王长啸,似乎在发泄愤怒地情绪,又像在召唤命令猪群。 箭矢木枪没有停歇,但从结果看,效果不大。 野猪群伤亡不大,临时制作的木枪没有石矛的杀伤力大,很多木枪都给弹开了。 箭矢虽小,却有足够的爪牙制作箭头,反到造成了些伤害,只是小小的伤口对野猪的伤害并不大。 最明显的结果,地上躺下的多数是小中型的野猪,大型野猪基本都活得好好的。 …… 野猪王凄厉的叫声,很快就有结果,慌乱四散的野猪集合在一起,任凭箭雨枪雨袭来,也没有散开。 “嘶……”王守义见野猪群在野猪王的领导下,犹如军队,虽没有冲杀,但能不惧箭雨枪林己是不凡。因为野猪群在野猪王的领导下己超脱了野兽的本能“遇险而逃”。 然而接下来野猪群的行动,让王守义更是吃惊。 野猪群没有发狂,而是在野猪王的领导下成群结队地冲回了自己巢穴。 “避而不战,真成了精。”王守义结目撑舌。 护崽是仼何一头野兽的本能。 这么多的小野猪死亡,野猪群都没有发狂,这不符合常理。 但不管如何,野猪群回到了巢穴之中,河中的陷井等于白白布置了。 花费了那么多时间制作的大网和木枪;用了半夜的时间在河水中受冻的陷井就这么白白的布置了,没有对野猪群造成一点伤害。 △ “昨夜白忙活了。”一个年轻的战士瞬间带上了哭腔。为了赶制木枪,手上起了血泡,都磨烂了。昨夜更是忍着刺骨的河水,在水中泡了半夜。然而野猪群退回洞穴后,这些幸苦等于零,作了无用功。 “不会的。”一个稍微年长的战士安慰道。 “cao,真成了精。”熊二狠狠地骂道,拳头握得紧紧的。 向山叹了一口气:“真成了精,前天诱杀无效,这次河中的陷井也白费了。” “己超出我们的计算,下一步该怎么办。”向火望向正在声声凄惨叫唤的小野猪的问道。 “还能怎么办,只能强杀。”熊二很想立马冲上去大杀四方。 “要不先离开,再想想别的办法。”李卯见野猪群回到了巢穴,没有办法,只好如此建议。 “离开,卯子,你别傻了。野猪群跑了,你该如何。”熊二毫不客气地朝李卯吼道。 “熊二,发什么脾气,卯子也只是建议而己。”霸伸手拍了拍李卯的肩膀:“熊二上了火,你别动气。” “我知道。只是我也没有办法,难道真要冲进去强杀吗?那会死多少人,用我们战士的命换一头野猪的命,值吗?”李卯吼着说道,明明白白让大家知道,强杀就是用战士的命换野猪的命。 “卯子,我知道,让我想想。”霸望向野猪的巢穴,观察了起来。 “卯子,我……我刚才是急了,你别怪熊哥。”熊二听了李卯的话也冷静了下来。 “这该如何是好,强杀的话,是以命换命,太不值了;离开也不是办法,一离开,这野猪群十有**要跑。”熊二来回走动,思索着办法。 △ “哥,怎么大家都停下来了。”王守义有些不明白,刚才还杀喊声震天响,箭矢木枪如雨落,才一会儿,野猪群逃回巢穴,整个场面就静了一下来,似乎刚才的战斗没有发生过一样。 “不停下来,又能做什么……”王寅也不知道该怎么说,自己在河这边负责用弓箭射杀野猪群,霸、熊二、向山、向火、李卯都在河对面。 王守义瞬间也反应了过来:是啊,不停下来又能如何。难道冲进去追杀。黑暗的洞穴,野猪比战士更适应,以己之短攻敌之所长,那是找死的事,只要还有点脑子,就会停下来再说。 “哥,这么大的洞穴,以前遇上了都怎么杀进去。”王守义见整个洞穴都是完整的大石头,用炸药估计都没用。再说了,野猪群有这么一头成了精的野猪王在,也不可能让你凿洞安放炸药。只好问王寅有什么办法。 “杀进去,不可能,顶多是用烟薰火攻,逼野猪群出洞再战。”王寅想了想,杀进洞穴不可取,万一野猪群一个群体冲锋,在洞**怕是避无可避了。 第八十二章 我有一个笨方法 “哥,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吗?” “没了,阿大,你也想想有什么办法。” …… 王守义见王寅也没有好的办法,只好自己想办法了。 “炸洞穴,不可取,排除。” …… “强杀进去,不可取,排除。” …… “烟熏,火攻,逼野猪群出洞,下策而己。” …… “用毒烟……这么大的洞穴,还有地下水流出,怕是四通八达,万一还另有出路,此法不得己而为之。” …… “哎……这个时代,遇上一群强大的野猪,就只能强杀,以命换命,怪不得有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说法。”王守义也抓麻了,想不到行之有效的办法。 “强杀,烟攻,毒攻,火攻,炸药都行不通,难道用水攻?” “只是这水攻,又没有抽水机,怎么引水呢。”王守义一跳,便跃上了树,四下观察了起来。 “哥,这树到是挺大的,要不砍几棵百年以上的,把洞口封起来。”王守义打起了脚下大树的主意。 “用大树把洞穴堵上,到是个好办法,然后呢……你说说你的想法。”王寅对王守义的办法有了兴趣。 “哥,我是这样想的,用爆竹炸十来棵几百年的大树,你再看那洞穴口也就十步左右的宽度,应该可以拦住了。第一根和第二根木头呢,可以用木桩撑着,再找来大石头卡上,这些东西周围都有。第三根和第四根嘛,先用山腾绑好,吊起来,再绑在洞**靠边的大石上。这样一来,收拾这群野猪就是瓮中捉鳖了,想怎么杀就怎么杀,可以慢慢想办法,慢慢来。”王守义想了想,只有这个办法较合适,伤亡几乎可以避免。 “阿大,方法可行,只是我们去堵野猪洞的时候,它们冲出来怎么办?”王寅有点不放心。 “哥,好办啊。这野猪精聪明着呢,先把东西准备好,反正我们不进洞穴深处,用大树栏的时候,扔几个爆竹进去,把野猪群往洞里面赶,不就有时间加固大树,设置围栏,把这群野猪堵在洞里了吗。” “这……这办法,妙啊。堵起来之后,再慢慢想办法去杀。实在没想到办法杀,就在外面再放上几根大树,把洞口完全堵死。反正也就三米来高,完全可以用大树堵上。”说着,王寅就陷入遐想当中,觉得这个办法很好,唯一的缺点就在于刚开始布置时,一定要把野猪群往洞穴深处赶,保证围栏布置成功。 …… “阿大,走,去通知熊哥和霸哥。”王寅抓住王守义抱起来就走。 “哎……哥,这是一个笨办法。” 王寅也不理会王守义的话,兴冲冲地就朝河对岸跑去。 “哥”王守义大声喊道:“这真的是一个笨办法啊,封起来后,怎么杀都不知道呢。” “管它是什么笨办法,至少是个可行的笨办法。”王寅哈哈一笑:“阿大,只要能用就是好办法。” “呃……哥,万一这洞还有出口呢,要知道狡兔三窟,何况还是一只成了精的野猪。”王守义说出了自己的办法中没有考虑到的地方。 “啊” 王寅听得王守义这么一说,脚步停了下来:“是啊,万一从别的洞口出来,不就没用了吗?” “那阿大,还有其它办法没。”王寅冷静了下来,思考着不足之处应该如何补上。 “哥,没有万无一失的办法,就算没有其它出口,万一洞中还有食物储藏呢。你想呢,洞口还有一股不小的地下水流出来,洞里面可能还有鱼虾之类的食物。我们就算封了洞,也要进去想办法去杀野猪的,总不能等着它们饿死或跑掉吧。”王守义前前后后的想了一遍,最后也只能落到封洞后,再想办法进去杀,似乎一样也要强杀。封洞唯一好处就是,野猪群被围起来,一下子跑不掉。至于是否另有出口这还不知道,万一真的有还有出口,这也是无用功。 “阿大,我想了一下,把洞封起来,对我们有利,杀得过就杀,杀不过就跑,来来回回,总会杀光野猪的。还有我也想过,万一洞中地形复杂,野猪精躲起来,杀不了怎么办,这也只能听天由命了。总比在外面强杀,用战士的命去换更好。”王寅想到了洞穴中万一地形复杂,洞中有洞,四通八达,犹如迷阵的话,估计找到野猪也不容易,更何况,万一另有出口呢。 “哥,这些都是猜测,还不知道是什么情况呢。往好的方面去想,如果没有出口,如果没有食物,只要把洞口封住了,等着它们饿死就行了呢。”王守义劝着王寅往好的方面去想。 王寅抱着王守义在河中的大石上跳跃:“阿大,狩猎本就是用生命去守护部落,怎么想不重要。真正的战士是在丛林狩猎,与凶兽生死搏杀,才磨练出来的。没有万无一失的方法,但部落的每一个战士都会用生命和勇气去完善。” “从我参加狩猎起,无数次在生死一线徘徊。越往深处,危险就越多,先祖的经验,也没有提到,我们死了很多战士,用鲜血才换来区域的扩张。我们在用生命开拓部落的区域,可就在我们眼皮子底子下,却出现了这么一群野猪,还有一只竟成了精,总不能把危险留给部落的老人孩子和女人吧。” “一头真正的凶兽面对成百上千的黄羊,只会兽性大发,变得更加的噬血和残忍。我们己经对这群野猪进行了袭杀,就要斩草除根,不留后患。特别这群野猪还有一头比普通兽王强出很多的野猪精,万一没杀死,这东西记仇又会寻踪,纠集了野猪群报复部落,怎么办?部落的老小女人面对这野猪精,就如同黄羊遇上猛兽,那后果不用去想就知道……” “阿大,生死是小事,发现了对部落有危险存在的野猪群,就一定要扼杀,哪怕失去生命,也在所不惜。如果为了惜命,野猪精报复部落,那时候,活着就是一种耻辱。” 王寅有点唠叼的说着,王守义安静的听着。 △ 王守义突然明白了一些道理,王寅的话很朴素,一群野猪却牵扯了太多的东西。 有关于部落的生存和扩张,有关于狩猎战士的生死和荣辱,有关狩猎的意义和责任…… 牵扯的太多,一时间王守义也理不清。 这事儿如果放在前世地球,无非是打猎杀野猪吃肉的小事。但放在山火部落却是大事,关乎部落的生死存亡,关乎战士的荣耀和耻辱,时代不同,需求不同,同样的事却有着极大的区别和意义。 “哥,那你觉得我这个笨方法怎么样。”王守义问道。 “没有更好的方法之前,笨方法就是最好的方法。” 第八十三章 我忍了很久了 “哥,我忍了很久了,我想去杀野猪。”王守义想试一下自己的武功,来到这个世界后就一直没有动过手,这次出来看到狩猎战士与野兽博杀,心里痒痒的。 “你想去杀野猪?不要命了你。”王寅一脸的不可思议,自己弟弟怎么突然会冒出这种想法。 “哥,我很厉害的,而且还创造了很多武功的。难道你不相信我吗?”一听王寅那种惊讶的话和疑问的语气,王守义就明白王寅一直就把自己成孩子,哪怕创造武功,智慧非凡,但依然是孩子。 “阿大,要不哥给你抓几只兔子……” 王寅这一话一出口,王守义脸就黑了:“太阳的,还是把老子当小孩。”却一时没想过,自己这身体还真只是一个小孩子。 “哥,我说真的,我很厉害的。” “阿大,哥也说真的,说抓兔子就一定抓几只兔子给你。”王寅一副我也很认真的样子。 王守义有点气恼:人小没人权,想做点成人的事也不容易。 一个翻身,双手王寅双肩一搭,王守义便从王寅背上跃过,立身在前。 王守义知道多说无益,武者,能动手就尽量别动嘴。 朝王寅勾勾手指:“哥,废话不多说,我想去杀野猪,我们比试一下,我赢了,你就让我去杀野猪如何。” 王寅一米八的身高,虽不魁梧,但也精壮,居高临下的望着自己的弟弟,身高刚过自己的腰,顶多一米一二的样子,一脸的认真,要与自己动手的样子,心里升起一种怪异的感觉:阿大发疯了啦,竟然要比试,还说要赢我。真不知……天高地厚啊,不过勇气可嘉啊。 “阿大,别闹了,爹说了,不准你动手,否则就送你回部落。”王寅一边说一边伸手朝王守义抓去,这动作很熟练,分明又想抓来抱住。 王守义见此动作,平时不觉得有啥不对,但此刻心中却有点勾起了火气:这分明是把自己当小孩子啊。 “啊”王守义气不过,大叫一声,人小真的没人权。 “啪”左手一伸,翻掌就架住了王寅伸来的魔爪,朝其手腕用力一折,顺小臂直上,在关节交叉处背面落定,食指和大拇指用力一按。 “哎呦”王寅被王守义打了个措手不及,根本就没有准备,关节的曲池和尺泽二个穴位一按之下,又痛又麻,那感觉瞬间酸***位相通,气劲延臂而上,直至双眼晴明穴,王寅的眼泪就飃了出来。 话说七分,动作三分,王守义这一连串的动作须臾之间就完成,全是日常练习的纯熟而自生技巧,形成了本能。 什么叫本能,王守义认为就是身体的反应不用过脑子。 这不是骂人不用脑子,说话做事不过脑,;而是如呼吸,如心跳,人体自身的本能。 习武之初,就是不断的练习,练习久了就会有体悟和感觉,比如公子能射,十中**,卖油翁的油穿铜钱孔而不粘,这就是招式的小成,纯熟的阶断。 纯熟才是小成,那什么才是大成,百发百中,百步穿杨,顺心如意吗?如果没有内功这种神奇的东西,王守义会说这就是大成。但有了内功这种神奇的东西,百发百中,顺心如意也只能算小成颠峰而己。 顺心如意,指哪打哪,招式纯熟至此,己近乎人的本能。 但近乎本能还不是本能,看似一丝之隔,却如隔海相望,遥遥无期。 …… 思绪收回。 王寅揉了揉胳膊肘,一脸不可思议地看着王守义,王寅从来没想到自己的弟弟力气如此之大,而且动作如此之快。 虽说刚才自己大意,但那酸痛和麻木的感觉,让自己如同一个木头人,那一股奇特的劲道犹如活过来的小蛇,延着自己的手臂直直的钻入双眼。 不是那点痛自己不能忍住,哪怕被凶兽咬断手掌,王寅相信自己也能忍住。但身体瞬间麻木,让自己不能动才算可怕。如果换成凶兽,就这么一点时间可以咬断自己的喉咙。 自己弟弟创造武功也好,精通武理也好,王寅都只认为自己弟弟很聪明,如族中记事中的先知。 但这一刻,自己弟弟小小的身体内竟蕴藏如此大的力量和如此精准快速的打击,让王寅震惊了。 “阿大,你的力量有多大。”王寅问了一句。 “哥,你试试就知道了。”王守义后退一步,摆了个形意半步崩拳的起手式,即为站式三体式。可攻可防可退,三位一步。 王守义左手伸出摆了摆,示意王寅来攻。 王寅深吸了一口气,筋膜鼓动,手臂瞬间大一圈。 “黑虎掏心” 王寅大喝一声,右拳临空拍下,变拳为爪,朝王守义头顶抓来。 “霸王举鼎” 王守义不退不攻,双拳朝天,左脚打开,变成马步。 双拳直击王寅手腕处。 …… 王寅立马变换,收回右手。 “双龙夺珠” 王寅左手拼出二指,直直插向王守义胸前。 …… “犀牛望月” 王守义并没有砸向王寅飞奔而来的左手,而是利用自己身高的优势,左脚退半步。弓步冲拳,双拳正面迎上王寅的双龙夺珠。 王寅二指回收,化指为拳,想试试自己的弟弟力量有多大。 “砰” 三拳相击。 王寅忍不住退了两步。 …… “自己一拳之力竟抵挡不住。”王寅心里吃了一惊,虽说刚才自己只用了三成力,但也不下二千斤啊。 “自己弟弟究竟有多大的力量?”王寅脑海瞬间挂上了一个问号。 “再来” 王寅双眉一横,脸部柔和的线条瞬间变得刚毅起来,一股无形的气势在身上升起,如虎降临。 “金刚怒目,金刚捣杵” 左手翻飞呈遮天之掌,掌风拢罩四野,以泰山压顶之势拍下。 右拳如龙,收于腰间,吐气开声,闪电般右脚半步踢,矮身右拳直击。 一式双招,三招齐下。 “金刚怒目”一来以势压人,二来以怒吼震摄人心。 “泰山压顶”左掌从天而降,以力压人,如流星坠地。 “金刚捣杵”右拳直击,右腿半步踢腿压近,以身高和体重压迫。 王寅瞬间三招齐至,如雷如龙,迅猛,阳刚,威如开山,势如破竹,齐齐涌向王守义。 …… “好招” 王守义双目一亮,赞了一声。 “开天式” 王守义止招无名,仅有势,势通式,一式开天。 矮是优势,也是劣势。 王寅双招先后齐出,自有后续变化。 自己退,王寅可跟进,自己左右闪,王寅可变掌为爪,随自己而动,亦可左脚横扫,半踢,自己不得进。 王守义丹田涌动,右掌化刀,欲要开天。 你有遮天之掌,我有开天之刀 须臾之间,两掌相遇,随即弹开。 ““半步崩拳” 王守义左手运拳,腹部鼓动,一呼一吸,收腹挺胸,以气化劲,直通左拳。 劲出如龙,又如闪电,一沾即开。 崩拳,拳如其名,崩劲又名震劲,但又有细微的区别。 震劲不伤皮表,贴身发力,震伤筋骨内腑。 崩劲遇物即爆,即伤皮表,又伤筋骨内腑。 崩劲一发,随即一沾就弹开,可弹开敌人,亦可借力自身弹开,颇有太极周身无处弹簧的感觉,万物不能沾身,沾身就得爆开或弹开。 …… 王守义和王寅各退一步,高下却分明。 王寅右手轻抖,化去崩劲。 而王守义却借力后退一步,化去王寅“金刚捣杵”的冲劲,摆了个三体式。 …… “八成,八千斤力。”王寅说了一句。 “五成,九千斤力。”王守义回道。 “嘶” “五成,九千斤力?”王寅不敢相信。 “哥,你全力出手就是。” - 第八十四章 兄弟比武分高下 王寅深吸一口气,腹部一胀,随即收拢,扩肩,胸肌鼓气,:双臂也再次大了一圈。 王守义双目一冷:“这是打开了气门,也就意味着,自己这个哥哥要全力出手了。” 打开气门,这个一句术语。 武术之祖的三体式就有这个功效。 打开气门,并不神奇,从动作上看,无非收腹挺胸,开肩,直身,脊椎如龙。 通俗的解释就是把肺活量增大,胸打开了,呼吸自然顺畅了。 只是在武术的用语当中,这打开气门就等于沟通天地,架起了自己与天地之间的一架桥梁。 若说神奇之处,这打开气门,与天地沟通,有生生不息,取天地之力补自身的不可思议之处。 这人吃饭喝水可以成长,这打开气门也可助人成长。 如同吃饭喝水改成喝补品**肉一样,这打开气门就如普通呼吸变成了直吸氧气,如同进补一般。 打开气门犹如进补,那时候打开不更好,这也如同吃饭进补一样,一日三餐,要荤素搭配,补多了不行。 …… 废话就不再多说。 王守义吞尽浊气,深吸一口直入腹,姿势如同王寅,只是双手向后,打得更开些。 周围空气如遇小型黑洞,尽入王守义腹中。 “呼”深秋的天气,王守义再排浊气,吞息如箭,清淅可见,直直有一米多长,聚而不散。 …… “杀” 王寅战力全开,当王守义如凶兽。 拳风涌动,微尘如烟,四散而开。 这是力贯全身,周身肌肉紧缩,如钢似铁之象。 王寅的拳头如箭雨不断,拳影如风,只见影子,只听有风声,拳头己肉眼难辩踪迹。 …… “杀” 王守义也不落后,小小的拳头,拳拳如电,如数接下王寅的拳头。 …… 王守义和王寅两兄弟,没有变换任何招式。 拳拳直面硬刚,毫无花假。 这拼的是消耗,拼的是实力。 所有的招式己无用。 …… 王寅出拳越来越快,慢慢己至颠峰。 拳影重重叠叠,一拳更比一拳强,激起地拳风四溢,身后五米不见雾气。 王守义也越来越快,挥出的拳头在身后形成了千手观音的模样。 身体犹如一个黑洞,所有了拳影朝身体聚拢。 拳风冷冽急速,身后竟聚起一条近三米的雾气长龙。 “啪” “啪” “啪” 拳头相击的声音不绝于耳。 …… “接招,九阳万兽功” 王寅长啸…… 虎啸山林镇万兽,亦镇摄人心…… 拳头变了…… 化拳化掌,以掌为刀,斜切而来。 拳掌刀运转如意,划破空间,掌风似刀锋,急促的割裂空间。 掌化为爪,再转换成指…… 瞬间王寅的气势猛增加,虎威重重,杀阀而来。 拳头,直拳、冲拳、崩拳、贯拳…… 掌刀,甩掌、翻掌、拍掌、冲掌…… 或拳、或掌、或刀、或爪、或指,奔涌而来,如龙似电。 变转如意,顺心如意,武功小成。 拳风猛烈阳刚,如虎降临。 掌刀霸勇无双,一往无前。 爪似金刚附身,撕裂一切。 指风如电暴烈,穿金碎石。 王寅身上仿若神虎临身,勇猛刚烈,横扫四方,有我无敌。 …… “形意龙拳” 王守义大吼,声音虽然稚嫩,却不输气势。 半步崩拳如山倾 八极冲拳若虎跃 灵猴翻身借地势 白蛇吐蕊绵里针 玄龟盘穴金刚意 神龙吐息如仙临 如云似雾又像风 神龙出海耀天地 …… 龙拳,王守义一直未完善的形意兽拳中的最后一种拳意。 龙本虚无,乃万兽化身,无处可借鉴,亦可万兽皆为龙。 每一拳打出,王守义脑海就越清明,逐渐勾勒出龙的形态,犹如一幅淡淡的山水泼墨,龙跃然于纸上。 “龙本虚无,那我就凭空观想” 龙出,龙威至。 任何招式,有了龙威,皆为龙拳,王守义思绪如闪电般福至心灵。 身后的雾气长龙,亦聚得更笼,雾气翻涌,似乎王守义就是龙头,龙头一动,雾气长龙竟似活了过来,变得灵动了。 “接我一招” “神龙出海” 王守义大吼,腾空跃起,双拳如龙探爪…… 龙威现,犹如初生的骄阳,光彩夺目,令人不敢直视。 王守义身后的雾气长龙,忽的聚于脚下,王守义凭空站立,如仙如龙。 神龙出海是无招之招,只取其势,以势压人,以龙威打人。 …… 王寅见王守义反守为攻,其势威猛,胁翻江倒海之势压迫而来。 全身气劲聚于双臂,变换成弓硬接王守义的“神龙出海”,大喝一声:“金刚护体”。 原本大了一圈的手臂,瞬间再大了一圈。 …… “砰” 一声炸裂,如鼓雷动,响砌山谷。 这一击相撞,打出了强烈的音爆之声,如雷炸响…… ~ 王寅后退十岁,地下梨出了一条沟。 龙拳一击之威,如此霸烈刚猛。 王守义吐出一口浊气,一吸一呼,雾气长龙散去,立身落地。 收功,吐出一条二米长的白雾,聚而不散。 王寅打开双臂,胸腹鼓动,深深吸了一口气,猛的一下吐出,其白色雾气竟不下于王守义。 …… “痛快” “我的九阳万兽拳成了。哈哈……” 王寅原本刚硬,杀气腾腾的脸上露出一脸笑意,转换成了豪放大笑的粗糙大汉。 王寅笑眯眯的看着王守义,温和的问道:“阿大,你没事吧。”关切之意外露。 “哥,我没事” “真痛快,好久没动过手了,演练千遍,不如动手打一场啊。” “哥,我的形意兽拳,龙拳也成了。” 王守义稚嫩的脸上,笑意荡开,如花绽放,让人看了心生喜爱。 “大哥” “小弟” 两兄弟走近,拳头轻碰,大手和小手就握在了一起。 △ “好功夫” “好身手” “厉害啊” …… 一瞬间,霸、向山、向火、熊二和部落的狩猎战士聚拢而来,不断赞叹王寅和玊守义兄弟二人。 王守义正想拱手做揖回应,手却被王寅抓得更紧了,王寅小声说到:“扶一把哥,哥的腿软了。” “啊”王守义反应过来,王寅是收功后突然乏力了:“想不到平日里粗糙的大哥也爱面子啊。” 王守义并身靠拢,手用一握,搭上王寅后面,脚并脚牵手站好,回以大家一笑。 “你俩兄弟真亲,就如我和向火”向山看着并排站着的王寅和王守义赞道。 王寅乘此时间,抓紧调息,麻木的双腿终于有了感觉,伸手摸了摸王守义的头,示意可以松手了。 王守义仰头,白眼一翻,表示不乐意。 不过同大哥王寅这一场打斗,自己收获了龙拳,心中甚喜,对这个平时老是在狩猎的大哥到是心里生出了几分亲近之意。 平时相常,虽说兄友弟恭,但总像隔着点什么,哪怕这大哥对自己很好,还是少了一份应有亲情。 但在这一刻,王守义是真的愿意亲近这个大哥了。 男人,特别是武者,打上一场就容易腥腥相惜。 武者,交情是打出来的。 第八十五章 天地中的气 “霸哥、熊哥……” 王寅打了招呼,根本就没解释兄弟二人为何干了一架,直接说了王守义的办法。 “此法到是可行,跟陷井的效果差不多,也能避免战士的伤亡,只是效果如何,还得看完际的情况。”霸听完王寅所说,想了想还是认同了王守义的方法。废点力气,流点汗,就能减少伤亡,还有什么好说的,管它实际效果如何,总要去做才知道有用没用。 “那就按这个方法办。”熊二开口决定就开始分配任务。 △ 夜晚的布置和清晨的战斗,让战士精神高度集中,体力消耗不少。 霸往洞穴中探查了一下,野猪群己不见踪迹,想必己躲进深处。 升起的火堆驱赶深秋清晨的寒冷,众战士分成二队,一队工作警戒,一队升火杀猪烤肉。 野猪洞穴前约二十米,己堆起了一道石墙,洞口也升起了熊熊大火,不断的有战士添加柴火,防止野猪冲出来。 …… 众人围在一起,出谋划策,可惜没什么更好的方法,最终还是先按照王守义的方法办。 熊二问起了刚才王守义和王寅打架的事:“阿大,你身后的雾气聚而不散是怎么做的,而且你说人想飞很难,可刚才你却凌空站立……。” 王守义没有回答,从火堆中取出一根柴火弄灭,白烟升起…… 王守义双掌置于烟气上方,不断的挥动,当烟气是球,双手搓动…… 四散随风而飘的烟气,竟在双手间聚而不散,越集越多,原本可以透视的白烟浓厚的实心球。 “呼” “波……啵……啵” 吞气如箭……连珠放 王守义把手中的白烟吹散,一个个烟圈凌空飘走。 “聚气,并不难,打开了气门,身体与天地之间沟通,达到一个临界点就能做到。” “至于凌空而立,现在我也没办法做到。” “不过,我也有了一些想法。人不喝水可以活三到七天,不吃饭可以撑七天到半个月,但不呼吸却只能撑数百个呼吸。由此可见,气很重要,我们只能短暂地离开气这种东西。” “人的身体储存了水和食物,哪怕没水没食物也可以撑一些时间;但是气却只存了一点点,我们不能离开太久。” “假如,人体可以把气这种东西也储存起来,是不是就能做到,不用呼吸也能活着呢。如果气的量储蓄达了一定量的时候,瞬间释放而出,人是不是可以凌空而立呢。” 这是王守义的一个猜想,武者的强大,就身体而言,比普通人而言,是强大了大少,但仍然是人,武者身体强壮却也有个度。松懈下来,原本可挡刀枪的肌肉,依然会受伤流血,与普通人无异。 究其原因,武者运功除了肌肉收紧,还有打开气门,让身体的每一个部分充满了气。这气虽然不可见,但却真实存在于身体之中。 有了气才有了武功的神奇之处。 “气?”霸思索了一翻,开口说道:“气,万物之源,生命之本;集天地之气补自身,可得长生。” “初升之骄阳,临空之皓月,坐而吐纳可得阴阳之气。” “阿大,族中的武学有关于气的记载,只是这天地日月之气,我也只是照搬练习而不解其意。” 霸开口问其意,何为气? 王守义沉思片刻:“你讲的我是这样理解的,气是所有东西的源头,万物除了生命还包括土地、水等物质。气是生命之本,除了离开气,人就得死亡,还包含了一层意思,气可以孕育生命。后面一句,集天地之气补自身,可长生,应该是人吸收这天地之间的气,可以延长寿命。” “初升之骄阳,临空之皓月,坐而吐纳可得阴阳之气。这就是字面上的意思,也告诉我们要得到和采集这些气,就要找到这种气,面对它,把这种气通过吐纳呼吸进入身体。” “不过,我有疑问,人怎样才能储存这种气,就算武者的功法强大,哪怕有气感,我也没有察觉到这气存在于身体何处。” “气沉丹田?可丹田并无气,只是人的意念感觉罢了。人只有通过呼吸才能储气,这气就存于肺中,但又有存多少呢。” “我只有一个推测,人体不能存太多的气,而气又是万物之源,生命之本,人可能就是一个由气组成的生命体。” “呼吸吐纳可得天地之间的气,吃饭喝水也可得天地之间的气。这气进入我们的身体除了供于呼吸,有可能变成血肉,骨骼,存在于我们身体的每一处。” 王守义想到道家口中所讲的气叫“炁”,上面是无(旡是无的古字),下面是“灬”,“灬”是火的意思。 气怎么来,就是要加一把火,才可得道家的“炁”,无火谓之“炁”,也就是气。 道家清静无为,讲究阴阳五行,天干地干,五行之中有火,而人的“心”又属火,要得到火,就要做到息心清静、无思无虑之境,才是真“炁”缊氤的境界。 呼吸吐纳都讲究清静无欲,这又与道家的求“炁”的路子相同。 王守义脑海冒出一个想法,或许气在人体内自生就是这么一个方法。 “练精化气,精指血肉,练血肉化气,道家武学第一个境界就直指“气”也就是“炁”。”王守义心中似乎想通了些什么。 “即然人的血肉是由气组成,那么这血肉之躯就是气的精华。” “习武练功,强壮筋骨血肉,也就是集天地之气的一个过程。再大胆猜测一下,把血肉精华化为气,是不是人就可以得到气呢,这气又是不是在身体自行产生了。” “我教大家的武功心法中,是不是有吐纳呼吸,运气行功的路线。” “这吐纳呼吸就是采集天地之间的气,运气行动就是把血肉化为气的过程。这个过程我称之为“练精化气”。” “只要把这武功心法练到一定的高度和境界,运气行功,以气成罩,御起飞行,或许人人都可以做到。” 王守义把自己的猜测和想法大胆地说了出来。 部落战士,所有人都给震的目瞪口呆,不可思议,久久处于死机之中,一动不动。 除了火堆燃烧的啪啪声,连呼吸声也静了下来。 良久 “这……这……这是真的吗?”霸也变得口吃了,想反驳却又无力。 自己修练的融火功,也有大成之后,运气成罩,御气飞行一说,这阿大的推测也是有根有据的。 “我相信”王寅肯定的说道:“刚才,我与阿大比斗……后来,气血运行加速,我的力量,速度,气势都平添三分威。那一刻,我相信自己,无所不能。我相信阿大所说,练武练到了一定的高度,御气飞行,凌空而立是可以办到的。” “我的九阳万兽功己小成,万斤之力不在话下,一跃四五丈,运气发力就能做到。如果大成,运气成罩,凌空站立,御气飞行,这有很大的可能实现。大成之境,气力不下于十万斤,就算运气发力,一跃可达百丈,数百米之远,这与飞行己是无异了。如果这气还有神奇之处,那飞行就有可能实现。” “刚才我与阿大比斗,又不可能吃饭喝水,仅运气行功加速,就平添三成力量,这力量哪里来,就是从身体中来。” “而且,现在我好饿,我感觉我能吃下一个猪,要补补精气了。”王寅最后一句,让人开怀大笑,“轰”地一声,众战士都大笑起来。 “寅子,今天,我就给你一头猪,你吃完了,我就信。”熊二也皮了一句,还真让拿了一头百多斤的野猪过来,架在火上烤起来。 王守义看着自己大哥王寅:“或许百斤的野猪我哥吃不完,但我兄弟两个吃完还是没问题的。” “哎,自己这大哥除了爱面子,还有逗逼,搞笑的一面啊。”王守义对王寅又亲近了几分。 …… 第八十六章 野猪群冲刺 临近黄昏,日头西斜。 数颗大树己横在洞口,用木头斜撑着。 野猪群一直没有出现。 …… 幸好秋高气爽,没有雨水,众狩猎战土没有回到营地,打算在此过夜,等着野猪群的出现。 王守义的一翻气的猜测,让狩猎战士欲罢不能,时不时有战士乘着休息的时间,过来问一下,自己在练功中的疑惑。 王守义一一解答,算是提点自己的学生了。 想来也好笑,论真实活了多少年,王守义的年龄比霸还大一些,仅比向山、向火两兄弟小些。 每次年轻的战士过来求教,王守义都以一种前辈的心态,详细的讲解。 谁大谁小之分,王守义一时之间竟也迷茫了。 只能摇头甩去这些纷乱的思储,一边感到好笑,一边心里自我安慰:达者为师。 △ 熊二和霸等人商量着说:等把野猪群灭了,这山洞可是天然的好营地。 应该封起来,做新狩猎路线上的据点。 一来有个安全的营地,二来可以也可以防止其它的猛兽栖身于此。 而且靠山,前面有河取水,是个理想中的好营地。 大家也很认同…… 正说着…… ~ “做好战斗准备,野猪群冲出来了。”绰号“一只猫”的战士从洞口一跃而出,大声喊道。 “一只猫”是绰号,也是名字,人瘦腿长,身形显得修长小巧,但却爆发力十足,除了跑得快脚步轻,还爱吃鱼,视力比很多人强。平日里,多数被熊二安排在后半夜巡逻。 人有所长尽其用,一只猫就被安排在洞里观察野猪。 ~ 一只猫话刚喊出口,所有战士己握好武器,做好了战斗的准备。 这反应速度,放在地球,个个都是特种兵的好料子。 …… “轰” 洞口的大树被撞动,支撑的斜木都动了。 “好大的力气,怕不下一万斤。” “轰” 整排的支撑的斜木,己有部分倒下或爆裂。 一撞之威竟如此之强。 …… 透过树木的缝隙,看见洞里的野猪身影在晃动。 “轰” 三棵大树,差不多八千多斤,竟凌空飞起,野猪王果然有智慧,成了精。 撞不开,竟然用拱的,把封住洞口的大树全给拱飞了。 好几临近洞口的战士,没有预料,躲避不及,只能闪身在石头下,抱头等待。 “啊……” 一声惨加,一个战士被飞起的大树砸中,整个外露的手臂没有了,被砸成了血酱,大树从石上滚过,压得战士皮开肉绽。 “带小柱子,离开。快” “所有人散开。” 熊二大声吼道,手臂瞬间鼓了起来,一杆木枪“嗖”的射出。 “扑哧”一声,插入一头野猪身体。 凄厉的猪叫声响起。 …… 然后,不等熊二第二枪,野猪群在野猪精的带领下,横冲直撞而来。 几十头大型野猪,竟有千军万马之势。 “散开,躲避。” 熊二一喝,跃身上前,直直的落在一头野猪身上,脚尖一点,再次跃起,反手一甩,手中的木枪飞出。 可惜,没有击中。 …… 野猪群冲撞之势不停,一路直冲,树木翻飞,飞沙走石,无可抵挡。 战土只得亡命奔跑,连反击的时间都没有,偶尔零星的木枪飞来,可是没有蓄力蓄势,竟没有对野猪造成什么伤害。 战士飞跃,或跳上河中的大石,或就近飞身上树,等待野猪群的第一波冲撞过去。 …… “柱子” “小岸” 有人在呼喊。 野猪群没有冲入河中,反而止住了,掉头朝左边继续冲撞。 河滩上两团人形血迹,这两个战士死亡了,差点被踏成了肉泥。 …… 熊二双目一红“他娘的,蓄牲。”咬牙彻齿,拿起木抢掷出。 “扑哧” 又一头野猪被熊二杀死,钉在地上。 含怒而发,熊二这一掷比平日更强三分。 …… “杀” “报仇” 所有的战士都是兄弟,柱子和小岸的死亡让所有的战士都眼红了。 同仇敌忾之心,爆发出的怒吼,群山回应。 无数的木枪,箭矢,石块朝野猪群飞去。 …… 冲刺的野猪群飞离战士,失去了势的木枪没有对野猪群造成太大的伤害。 北面,霸、向山、向火、李卯等人被舒猪群追了近两百米,终于靠近大树,众人飞身上树,躲避野猪群的冲撞。 所有的战士,大口的喘着气,刚才那一刻,吃奶的力气都用出来。 野猪群冲撞的速度太快了,犹如鳞马,差点给撞上了。 与集体冲撞的野猪群硬杠,那是找死。 哪怕普通的三五百斤的野猪,冲撞上来也是几千斤的力量。 人不同于兽,没那么厚的皮,更没有那么硬的骨头,撞上非死即伤,更别说领头的是一头干斤以上的野猪精,那冲撞之力怕有二三万斤,撞上了怕是身体会给撞断,哪有命在。 “野猪冲刺”,野猪的杀招之一,野猪越多,威力越大,就算是鳞马群也不敌。 …… 野猪群停了下来。 野猪王抬头望了望树上的战士,哼哼几声,低头,奔跑,冲刺,直直的朝树身撞去。 “砰” 大树晃动,树叶纷纷落下,地上铺了一层。 树上的战土,吓得赶紧抱紧树身,以防被撞上。 “不好,树要断。” 霸瞧了一眼,野猪王一撞之下,比腰身还粗的大树,立马缺了一个大口子,树皮撕裂,白白的树茎也断裂不少。 “怎么办?” “快,用绳子。” 向山吼道:“用绳子换树。” 有了野猪王的示范,其它的野猪也有模有样,不要命的朝大树撞去。 一时间,落叶如雨,飘飘洒洒…… 可无人欣赏此景。 △ “哥,救人” “用爆竹。” 王守义己发现了霸、向山、向火、李卯等战士的危机。 “爆破队,救人。” 王寅吼完,不等集合,拿起武器就朝野猪群冲了过去。 …… “你们一个一个的扔爆竹,给树上的人躲避的时间。” “等会,我先用石头打哪,你的爆竹就扔哪,知道吗?” 王守义直接下了命令,当了爆破队的头儿。 “其它人,做好接应和战斗的准备。” …… △ 王守义一行六人,飞速离去,朝霸的方向而去。 “爆破队” “在” “准备” 一块石头落地,点燃的爆竹,在十几秒钟就跟上。 “隐蔽” 霸大吼一声,立马藏身树后,尽量的避免暴露身体。 众战士立马明白,也都马上藏好。 “不要看,藏好,抓紧,不要命了你。”一个年轻的战士露了头,被向火发现。 第八十七章 无限血腥(一) “轰” 爆炸声起,九天雷响,天地唯有此声。 弹雨纷飞,超大号的爆竹,无数石子如开花散弹,四散射出。 嗖嗖石雨,裂空生风…… 夺夺之声,断枝穿树…… 音爆气浪,狂风卷叶…… 火光一闪,白烟弥漫;落叶满天,临空乱舞;断开的树枝丛丛落下,一片狼藉…… ~ “嗷嗷嗷……” 爆竹雷响之后,一片寂静,被野猪痛苦的惨叫打破。 中弹的野猪,伤口血流如注…… 俯下的瞬间流血成滩,在地上蔓延开来,鲜红的刺眼,让人难受。 惊吓奔跑的野猪,时不时的喷出一朵朵血花,犹如凭空而生的红花,瞬间开放就调零,血迹成线,在地上作画…… 鲜血的味道比什么都来得刺激,扩散得更快,浓烈的血腥味让人咋呕。 “血海,鲜血遍地。”这是王守义的第一感受。 想起前世与恐怖分子作战,数十人被枪杀,扔于河道,鲜血染红了整个河面,清水河成了红河,血水之河。 此时的场景与血河无异,鲜血的味道充斥了这方天地,如身处血海,到处都是血腥之气。 △ “啊……”一个战土惨叫,纷飞的石雨可不会区分人与野猪。 一个年轻的狩猎战士中指被打断,左手不断的擅抖,鲜血一滴滴如下滴向地面。 十指连心,剧烈的痛疼,让年轻的战土难己忍耐,脸上青筋露出,汗如雨下,眼晴放的大大的,都睁圆了。 左手却还紧紧地抱着树身。 …… “黑子,你怎么样了。” 熊二关心的问道,黑子从参加训练开始,就一直跟着。 “没事” 黑子的语气充满了痛苦,也有着对痛苦的忍耐的咬牙彻齿。 黑子伸手把中指塞进嘴里,狠狠地的咬下、吸吮,咀嚼…… ~ “狠人啊。”王守义看着黑子的动作,心里忍不住地赞道。 中指断了,可指头还在,连着皮肉呢,黑子咬下咀嚼,竟把指头吞了下去,眼晴都不眨一下。 ~ 黑子解开解开缠在小指上的麻线,手嘴配合,把中指绑好止血……擦了擦脸上的汗水,深吸一口气,脸上痛苦的神色隐了下去,似乎刚才的痛呼和生食自己血肉的事都没发生一般。 成长只有一个瞬间,这个瞬间就是改变。 △ “杀” “杀” …… 熊二、霸、向山、向火、王寅、李卯乘野猪群散乱全力杀向野猪群。 没有形成冲刺的野猪群,对于狩猎经验丰富的战士来说只能算是稍大点的羊群。 “杀……追月赶山。” 这是王寅的神射一杀,在运动中迅速的瞄准射杀野兽。 一头野猪被王富射杀,从眼珠直穿脑中,哼都没哼一声,直接倒地。 …… “怒火之矛” 霸的骨矛与融火功结合的必绝技,融火功的全力运转,霸周身似乎有一个无形的气场,气血之力猛增,杀气在烈火中升华……急速的奔走,形成强大的冲击力,以身代矛,以矛合身,这是人矛合一的必杀击。 骨矛从野猪的头顶硬生生的插入,然后透出,野猪被霸用骨矛钉在地上。 …… “熊王靠” 熊二直直的冲上去,双手瞬间抓住野猪的僚牙,猛的一按,野猪给按翻了身,呈倒立,头下屁股上往熊二压来。 “砰” 一记熊王靠,八极贴山靠的变种,熊二直直击在野猪的背脊上,“咔嚓”一声响,野猪的脊椎骨断裂,瘫在地上不能动弹。 …… 向山、向火走的是合击路线,向山一个虎扑跃上野猪背上,向火手上的狼牙棒就压地横扫而来。 野猪正想起拱甩掉向山,却被向火的狼牙棒打断了四肢,只得趴在地上,等待死亡。 狼牙棒,是真的用狼牙嵌上的石重木木棒。前端比大腿儿还粗,约二尺来长,密密麻麻的嵌满了狠牙,尾端也有手臂儿粗,四尺来长。 这一棒下去,打中脑袋就得脑浆崩裂,打中四肢就得骨碎筋断,血肉化沫,中者无轻伤,非死即残。 …… “开山” 李卯身形仅次于熊二,武器却长条形石斧。石头是特意精选的,硬度比铜铁还强几分。精心打磨后与石重木拼上。形如长把平头大铡刀。 没有什么技巧,李卯从树上一跃而下,挟万均之势,一刀砍在野猪王的颈上。 猪头飞去,血如喷泉,急速的血喷,竟有轻微的哨声响起……那是死亡的音乐。 …… “嗷” 野猪王长啸,就那么一下,二十头野猪就只剩下了十一头,炸伤炸跑和刚被杀死的,就去了一半。 野猪王在吸气,原本就又胖又壮的身体又大了一圈,快成了球形,眼珠都红了,红的冒光。 “不好,野猪精发狂了。” 一个战士吼道。 “小心,别被盯上了,盯上就赶快上树。”向山挥着石斧,一招“挑夫下担”,斧头从肩上飞起,向前落下,野猪授首,猪头差点就完全的劈成了两片了。 …… “轰” 野猪王头一低,直朝熊二撞去,四腿撒开,残影成线,笨重的身躯竟意外的轻巧起来,犹如飞鸟般急速。 “会飞的猪”王守义心中一惊,赞叹好快的速度。 “蓄牲,来呀。”熊二打开气门,气势暴涨,犹如人形暴熊。左手己戴上了拳套。 拳套呈石质,却在打磨下有了金属的光辉,王守义说那是石锁,用来练力气的。熊二练顺了手,找了一块同李卯的大铡刀差不多的石头,打磨而成。 拳套如石锁,重而无锋,二百斤的拳套熊二舞得虎虎生风,左手如轮,拳套急速的加速,瞬间,熊二的左手如风车。 “熊二,不可硬撞。”霸大声喝道,想阻止熊二。不过却来不及了。 野猪王己冲了过去,熊二也不甘落后,风车般的左手,冲上去,挥着拳套,重重的一击,砸在野猪王头上。 “砰” “啪” 音爆声如爆竹炸裂,气爆滚滚震开。 熊二犹如一发炮弹都被撞的临空飞起,血花如喷泉,喷向空中…… “啪” 熊二重重地落下,却再也没有动弹,不知是生是死。 △ “该死。”霸狠狠地的骂了一句,不知是骂熊二不听话,还是骂野猪王的凶猛残暴。 王守义眼晴却瞬间缩小,精光湛湛,目光离体,似要飞出:“身如鼓,似弹簧,刀抢莫不能入。” 一头野猪竟把太极和金钟罩的运用到了极深的地步。 不仅刀枪不入,还能反震伤人。 王守义思索者方法,如何才能杀死野猪王。 而此刻,向山指挥道:“上树,上树,不可力敌。” “熊哥。”黑子冲向熊二的方向,迅速抱起,撒开脚丫子,朝外面跑去。 “寅子,掩护。”霸吼道,手中的骨矛投出,直直的射向野猪王。 “嗖”王寅的箭矢同时也射向了野猪王。 更多的木枪也射向了野猪王。 “砰,砰,砰” 所有的武器都被弹开,没有造成一点伤害,所幸的事,短暂地阻止了野猪王追击黑子的冲刺。 只是,野猪王再次准备冲撞了。 △ “刀枪不入,身若大鼓,崩,震二劲难以凑效,不如用寸劲试试。”:王守义提气纵身,手握拳,中指微突。 人影一闪,己是落在野猪王身上,拳头闪电般的击向野猪王倒颈。拳落旅转,人如鸟飞起,栖于树上。 第八十八章 无限血腥(二) “没什么效果。” 只是野猪王冲势再次停下,黑子抱着熊二很快就跑远了。 王守义一击,野猪王没有受到什么伤害。颈部不管是人是兽,都布满了血管,是要害之一。 而寸劲,可入皮透骨,却对野猪王没有造成什么伤害。 …… “身若铁石,刀枪不入。”霸挑着眉毛,骨矛己离手,嘴里念叨着。 “怎么办?” 一个战士喊道,希望有人给出杀死野猪王的办法。 “先稳住,朝要害打。”向山经验丰富,不管什么猛兽,要害总是弱点。 而这头野猪王的要害只有眼晴。菊花是不可能对着部落战士的。 “我来。” 王寅再次搭弓,“嗖”箭矢射向野猪王左目。 “叮” 野猪王一摆头,箭矢就落了地。 “爆竹呢。用爆竹啊!” 见王寅弓箭无效,一个战士大吼,想用爆竹击杀野猪王。 “火种,火种没了。” 一个爆竹队的战士说道。 …… “轰” 发怒的野猪王没有追击黑子,而是撞向了大树。 “快跳” 树身断裂,树上的战士趁着大树倒下的方向,快速的上了另一颗树。 “轰” “轰” …… 野猪王已发了疯,不管不顾,入眼之处,所有的障碍,不管是树,还是大石,一律直冲撞断,撞碎。 “跳” “跳” …… 战斗变得迷离,变成了追逐的游戏。 ~ ”向叔叔,没树了“一个年轻的战狩猎士微笑着向山说道,眼角几滴泪珠流下。如珍珠落入草丛,”嘀“的一声音溅开,好像心给摔成了几瓣。 没有任何语言,年轻的战士跳下大树,手拿着狼牙矛狠狠地刺向野猪王的双目,然而拼尽全力的一刺,被野猪王给避开了。 野猪王硕大的猪头一挑,年轻的战士的给挑飞到空中,”扑哧“,獠牙深深的刺入战士的身体,血花飞起,染红了青黄参次的草地。 ”阿明“ 向山失声痛喊,一直像个硬汉,从不流泪的向山,豆大的眼青珠从眼眶涌出,顺脸颊流下。然后,就听到向山”呜呜“的哭了了声。 ”大哥“ 向火嘴角抽动,分明是同向山一样的悲痛:”报仇“。 ~ 王守义突然感到一种莫名的伤悲从心里头升起,发狂的野猪王无人能敌,深深地无力感,让这莫名的伤悲多了几分沉重。 ”阿明,是向山的孩子。“ 王寅在王守义的耳边轻声说道:”向山知道,阿明自己也知道,但那个时候,为了部落的安全和发展,生下的孩子都是放在孩儿屋。“说完王寅叹了一口气。 ~ 野猪王继续发狂,体力好像无穷无尽,没有尽头,树越来越少,大家的距离的也越来越远,连相互照应也很难了。 ”不能再继续下去了。否则会给野猪王给各个击破“王守义心里想了很多的方法,现在就要做决定,该用什么方法去同野猪王搏斗。 ”血战“ 霸的声音突然间响彻整个丛林,霸心里很清楚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否则结果只会比血战更惨。 ”血战“ 向山首先冲了出来。 ”血战“ 向火从树上跃了下来。 ”血战“ ”血战“ 王寅,李卯,王守义,每一个战士,在血战的呼喊中,聚集在一起。 血战,就是用生命去换,不惜生命的战斗。血战就是战到最后一滴血,怀着必死的心去战斗。这是部落中的战斗口号,更是一种战士用生命去维护的荣耀。 ”杀“ 战士们拾起木枪,长矛,齐齐的杀向野猪王。 霸落后几步,同王寅这个弓箭手在一起:”待会如果不敌,你带阿大走。“ ”我知道“ …… 王守义一马当先,看着鲜血淋漓的战场,心中激起热血,血液沸腾,战意激荡,直冲云宵。 ”杀“ 王守义小小的身体,瞬间鼓了起来,犹如一个球,这是战力全开,激发气血,头发都竖了起来。犹如幼年的孙悟空,战天斗地。 小小的身子如炮弹一样,飞上了半空。倒立,手中獠牙直刺野猪王。 以前有一招从天而降的掌法叫”如来神掌“而王守义这一招是一招从天而降的剑法。 獠牙当剑,一剑当空,势如流星坠地。 王守义管这一招叫“流星势.一剑天河落”。 以势御剑,无招有势,招名为势,方才有招。 气劲布满全身,王守义整个人被一层无形的气体包围,如流星坠地,如天河降临,此势一往无前,此势有我无敌,此势有万夫不挡之勇,向着野猪落下。 ~ “哇” 野猪王的叫声突然变成气雄浑起来,仿若脱离了兽类的本质,发出类似人类的声音。 无形的微尘在野猪王的四周荡起,散开。 这才是野猪王的颠峰的状态。 野猪王感觉到了王守义这一招从天而降的剑法,会对自己造成不小的伤害,激发了自己的颠峰的状态来应对王守义的这一招。 …… 流星,划破天空,一闪而逝 剑光,从天而降,天河下坠 旋转的身形,激起的风浪,像风龙,从天而来,镇压一切不服。 …… 野猪王长啸,无似其他人的虎视眈眈,一双小眼晴,紧紧的盯着从天而降的王守义,准确地说,是王守义手中的剑。 野猪王瞬间抬头…… 獠牙与獠牙对撞…… 没有弹开…… 王守义旋风般的狂转。 獠牙的对磨,吱吱的声音似在心底给抓响…… 骨粉细末,四下激散…… 良久 王守义手掌一按,从野猪王身上飞起,跌落在地…… ~ 发生了什么…… 只见野猪王的一颗獠牙磨去大半,光秃秃的,看上去很是丑陋不堪。 没有人认为野猪王丑陋,野猪王再次被向山、向火丶霸重新定义。 除去无敌的防御和无穷的力量,野猪王还有对战斗的老练,丰富的经验应对,赶强的战斗本能。 这是一点战斗猪! 众战士心中不由打了一个冷颤……胜利的天称在野猪王那一边。 ~ “阿大,你没事吧。”王寅一把拉起王守义,飞身上树。 “哥,我没事。”王守义有些虚弱,刚才一击耗尽了所有的力量,也包括精神力,脸色有些苍白。 “哥,你看,野猪王的一个僚牙没了。嘿嘿……”王守义笑的有点傻,还有点痴,伸手指着野猪王似乎在嘲笑它。 “阿大,我们走,回家。”王寅见王守义这副痴傻样,心中不由急了。 “哥,野猪的獠牙是身体最坚硬的地方。它的獠牙被我磨了半颗,如果刚才那一刀是对着它的呢,野猪王是生还是死。”王守义一口气说完,呼吸都急促了很多,大口大口的喘着起。 两兄弟的话,众战士都听见了。 “莫非,野猪王可杀。” 失去的信心,瞬间又高涨起来。 死不可怕,可怕的是死的毫无意义。 只要能杀死野猪王,哪怕是死也心甘情愿,因为值得。 …… “兄弟们,拖住半刻钟,我恢复一下,再来一击。”王守义虽然虚弱,但战意强盛。 向山丶向火俩兄弟对视一眼,齐声道:“放心,交给我们了。” 第八十九章 无限血腥(三) “杀” “杀” …… 向山向火两兄弟冲了上去。 狠牙棒在向火的手中如同风轮般的砸向野猪王。 向山手中是一把骨刀,长二尺,划在野猪王身上,如切钢铁,滋滋声括得心里难受。 霸和李卯也冲了上去,其它的战士掠阵,在出现空隙之时,补上一箭或一者。 一场战斗又开始打响…… ~ 王守义立身于树上,左手贴在后背,闭上了眼晴,仿佛眼前的大战不存在。 这是完全的打开气门,与天地沟通。 涟漪渐起…… 苍白的脸色,逐渐红润起来,王守义的脸色越来越好。 …… 王寅站在王守义旁边,屏心静气,箭己上弦,紧紧地盯看下面的战斗。 △ 战斗总是有出乎意料的事情发生。 野猪王一动不动,好像给定身了一般,任由刀枪临身而不惧。 事实,野猪王除了晃动的猪头,躲避要害,刀枪临身并没有对自己造成什么伤害。 “轰” 瞬间,一动不动的野猪王动了…… 没有什么技巧,一冲二拱三打滚,野猪战斗本能而己。 向火的狼牙棒硬生生的砸在野猪王头上,被野猪王的一冲,连御掉力气的反应时间都没有。 狼牙棒高高弹起…… “砰” 一冲一撞一拱,一气呵成,向火被野猪王撞飞,直直飞出十多米,摔落地上,一动不动。 野猪王的可怕开始显现,力大皮厚不足惧,但就这普通的一冲一撞一拱,对时机的把握,出乎意料的精准。 超强的战斗本能,这才是野猪王在丛林生存十几年的致命杀手。 不出手则己,出手必定伤人。 …… “不好……” “杀” 王寅的箭闪电般的补上空缺,野猪王止住了冲势,躲避王寅的箭矢。 围杀野猪王,唯一的目标就是不能让野猪王冲撞起来。 冲撞起来的野猪王才是最可怕的,在丛林中横推无敌,哪怕是虎王也要退避三舍,不敢樱其锋。 围住的野猪王,失去了冲撞的杀招,等于人的武功自废五成,甚至更多。 向火大意了,否则刚才就能避开,现在却落得个生死不知。 …… 王寅的箭及时补上缺口,李卯立马替上。 一个战士冲了上去,补上后面的缺口。 野猪王,左右两侧是霸和向山,分别手执骨矛和骨刀,前面是李卯,手握近两米的大铡刀,后面的战士也是雄壮高大,孔武有力,手中的武器是一杆枪,枪尖锋芒闪烁。 野猪王再次被围了起来。 …… 王守义的脸色己慢慢恢复正常的红润之色,但王守义清楚,内气顶多恢复三成。 一个周天运转下来,只能恢复三成。这意味着,下面的战斗还要继续,继续就会有战土受伤或死亡。 时间很紧急,因为多等一刻,就意味着一个战士的生命。 这是一群勇敢又可爱的战士,为了部落和战士的荣耀,不惜用生命去守护。 而这些战士,都还年轻,还有大把的时间等着他们去享受。 王守义心急了,九阴九阳同时运转…… 秋风打着旋儿朝王守义吹来……显得格外诡异,秋风临近,在王守义的身体周围就消失不见。 九阴九阳,阴阳共生,但另一个方面就是阴阳失衡,紊乱…… 轻则阴阳混乱,内息不稳,走火入魔,身受内伤。重则压制不住,血管爆裂,生死不知。 走火入魔的危害,王守义心中很凊楚,并不是人真的变成了魔头,而是气息混乱,身体调和失衡,心中乱象丛生。轻则受点内伤,吐点血,再调养好身体就能恢复;重则筋脉受损,武功全废,若是损伤了脑神经,那是疯是傻还不知道,万一意志不坚,天地之气入体,心中乱象丛生,陷入天地之间的伟力,那才是真正的入魔,六亲不认,无欲无情。能否治好,全凭天意了。 …… 王守义终于见识了这个世界的残酷。 一头野猪王,就能让众多的部落战士束手无策,只能血战,以命抵命。 哪怕是自己,有着前世地球的记忆也改变不了现状。 而现在,只能靠炼武强身,手中拿着木枪,骨刀,獠牙去同野猪王拼命。 武功不等同于武器,不可能瞬间强大一个人,只能靠日积月累的练习,方能进步和强大自身。 冷兵器时代,刀枪箭矢究竟对武力的加成有多少? 在这战士不惜生命,无视生死的时代,武器的加成又被削弱了几成。 前世地球,一人执刀,数十人不敢近身;而在这个时代,顶多让人小心一点罢了。 王守义估计,武器顶多让战士的战力增加三成,同等武力的情况下,以一敌三己是最好的结果。 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双拳难敌四手;这些古话,放在冷兵器时代就是真理。 这些真理的另一面就是残酷,在告诉王守义每一场战斗,每一次狩猎,都是在用命搏杀,用鲜血狩猎。 之前,很多人同自己说:“狩猎时,一定要小心再小心,不懂的,不认识的就要多问问前辈。”王守义听了,也上了心,可凭着前世地球的记忆和自身的武功,并没有太在意。 可在此时此刻,王守义深刻感受到了那句“狩猎时,一定要小心再小心,不懂的,不认识的就要多问问前辈。”的涵义,真正用心明白了用生命搏杀,用鲜血狩猎的真谛。 不身处其境,永远都无法相象,这普通的事,普素的话,其中所蕴涵的真理。 那都是祖辈用鲜血和经验换来的。 此时此刻,王守义身处其境,都体悟和感受到了。 王守义决定要拼命了。 △ “阿虎,小心点。”霸提醒了一句野猪王身后的战士。 “围困为主,击杀为辅。”向山声音有点的嘶哑,但却冷静了下来。 野猪王好像也冷静了下来,除了发红的双眼,看不出一点发狂的迹象。 或者野猪王成精的意思,除去智慧和战斗本能,还有一种本领,那就是发狂后,还能保持冷静。 成精的本能还有一种就是激发气血,与发狂无关,只是激发气血之后,有点像发狂而已。 否则无法解释,野猪王此刻的状态。 …… “哼哼” 野猪王的声音响起,似乎在嘲笑围住它的战士,不自量力。 猪蹄刨着地面,有节奏的在地面击响…… “轰” 野猪王再次冲撞起来,一如以前,直冲直撞,没有花哨。 “着” 李卯的大铡刀,双手横推而去,弓步直推,爆击而出。 霸和向山也立马出手。 向山右手执刀刺向野猪王,右手握拳如重锤般砸向野猪王的身体,欲要砸倒野猪王。 霸的骨矛向下横扫,击向野猪王的四肢,用意也很明显,阻止野猪王的冲势。 阿虎在后,木枪点出,击向野猪王后腿的关节处。 四人合力围困野猪王,精妙的配合,如同心意相通。 …… “砰” 李卯杠住了,可也震得双臂发麻,咬牙裂齿。 痛,骨头开裂般的痛疼。 李卯的眼晴瞬间收缩,精光逼人,身体气门再次打开,深吸一口气,替换身体内的浊气。 “这蓄牲力大的很,我估计,还能再杠一次,就要换人了。”李卯朝霸说道。 “好” 霸的话简单直接。 第九十章 无限血腥(四) 战斗僵住了。 野兽的耐力和耐心,可比人类好多了。 作为一头成了精的野猪王,耐力和耐心更足。 围困的四人,不能长久爆发,气息急促。 反观野猪王,仍是游刃有余,气息悠长,虽然力气较之前小了一点,但也差不了多少。 “怎么办?” 霸、向山、李卯、阿虎四人目光交错。 换人? 这些年轻的战士上来,等于送命,死了也是白死。 否则,洞穴那边的战士早就过来支援了。 熊二,向火,两大战力受伤,生死不知。 如果之前能准确的估计野猪王的战力,或许还能撑得更久。 现在正面能杠只有两个人,那就是王寅和王守义。 但是,王寅上来也只能多杠一些时间。 王守义不知恢复的怎么样了,他是火老指定的传承之人,不能让他冒险。 “我还能杠住一击。”霸己完全赤身,融火功己全开,身上白气腾腾,强壮的身体,肌肉在跳动,胸口起伏的厉害。 “如若不行……” “那就放弃吧!” 向山说了一半,就停住了一下,深吸了一口气,再开口说下半句,这分明在压制自已的怒火,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原本愤怒的眼神变得深沉,不知道内心深处在想些什么。 “别冲动,向山。”霸看出了点什么。 “留得性命在,有的是机会报仇血恨。” “向叔,阿明是我兄弟,不能让他白死,活着才能报仇啊。”阿虎劝道。 “放心,我不会去送死。仇,未报,我就不会死。”向山想起阿明最后的一句话“向叔叔,没树了。”心中悲痛,眼泪再次夺眶而出。 “这孩子……”向山说不出话来,吸了一门气:“还……还没叫我一声爹呢。” 向山抿着嘴唇,不哭出声,肩头耸立。 …… 王守义睁开双眼,神光彩彩。 提气,纵身,一跃而下。 “我来杀它。” …… 王寅也一跃而下,捡起了向火的狼牙棒,取代了霸的位置,站在了野猪王的正前方。 王守义是杀野猪王的唯一力量,正面阻档野猪王突围的只有王寅。 “小心” “小心” 李卯和霸提醒了一句,虽然提醒是多余的话,但多一份关心,总是一份力量。哪怕是多一点信心,多一点勇气,多一点求生的**,有可能出奇迹。 …… “杀” 口绽春雷,雷声滚滚…… 王守义气走全身,整个人变得模糊了起来,头发直立,连面容都看不清了。 瞬间抽空身体的所有力量,这是决死一击。 王守义感觉整个人都轻飘飘的,似要乘风而去。 提气,纵身,人如火箭般升空,飞得比树还高。超出极限的二到三倍,似腾于九天。 倒立,向下…… 流星,坠落…… 天河,降临…… “杀” 阿虎一枪,如闪电般的打向野猪王的腿关节发力处。 “杀” 霸的骨矛,化繁为简,残影没了,震动没了,只有普普通通,凝聚全力的一矛。 “杀” 向山放弃的骨刀,右手运拳,比左手还大了圈,如猛虎扑食般的冲了上去。 王寅没有动,只是双腿分开,把狼牙棒杠在肩头,这是发力最猛最快最强的姿势。 为的是防止野猪王冲出,让王守义的全力一击不落空。 旋转的身影在天空瞬间加速,比冲上去的速度还快几分。 …… 野猪王没有动,任由众人拳、矛、抢落下。 腹部一鼓一缩,等待从天而降的王守义。 …… 说是慢,动是快…… 野猪王发红的小眼珠,显得格外妖异…… 似乎在表达什么…… 平静,淡定…… 无惧…… ~ “蓄牲” 向山大吼,放弃了拳头,一步横跨,伸手抓住了野猪王的獠牙。 狠狠地用力一压,万斤之力爆发,让野猪王身形变…… “嗷” 野猪王长啸,它慌了…… 可硕头的猪头被向山狼狼地压地上…… “砰” 阿虎遂不及防,被发狂的野猪王一腿踢中,人就飞了出去。 “喀嚓”的声音,明显是骨头断裂了。 …… 王守义己从天而降,手中的箭矢化剑,旋风般地击中野猪头的侧面,以耳边钻入…… 血肉被绞碎,激发的气血的野猪王,血液从伤口喷勇而出。 鲜血如当头淋下,喷得王守义全身都是…… “嗷” “嗷” …… 野猪王凄厉的叫声,一阵又一阵…… 小短腿急速的抖动,尘土沙石飞舞,地上都刨出了一个深坑。 霸、李卯和王寅也扔掉了武器,扑了上来,死死的压住猪头。 年轻的战士见状,也围了过来,扑上去。 …… 良久,身下的野猪王不再动弹。 “死了吗?” “死了吧” “哎呦,你小子,怎么是这么重,压死人啦。” “散开,散开……我快没气了。” “哈哈……野猪王死了。” …… 众战士散开,只留下向山还紧紧的握住野猪王的燎牙,满脸是血的大笑。 左手运拳,雨点般的落下。 “阿明,我的孩子,爹,为你报仇了。” …… “小心”王寅一声急呼。 “刷” 野猪王抬头一拱,向山就朝后面飞去。 “散开” “散开” …… 不知是未死,还是临死前的爆发,野猪王旋风般的冲了出去。 “快闪开” 王寅单手提了一个被吓傻了的战士,滚地避开。 “砰” 这一声,如此的清晰,贯入耳膜。 王寅救了一个,可前方还有一战士被吓傻了,一动不动。 被野猪王一撞,身体从腰部分成了两截,鲜血如雨,只有肠子连着分开的身体。 “碰” 肉腑从上半身被拉出…… 落地。 死状,惨不忍睹。 “小石头”王寅一声大喊。 …… “砰” 野猪王终究是临死的爆发,一头撞上了大石,头骨碎裂,脑浆崩裂而亡。 △ “啊” 霸仰天长啸,似要震散天空的白云,声震十里,群山回应,万鸟皆飞…… 霸流泪了。 一向冷酷的霸也流泪了。 这一刻,霸痛恨自己的无力,不能保护好部落,不能保护战士。 每一次战斗,霸都喜欢战斗在最前面。 霸身负重任,有责任守护部落,有责任保护好跟随自己的战士,这些都是自己的兄弟。 …… 熊二、向山、向火、阿虎,生死未卜;阿明、柱子、小岸,小石头,四人牺牲,黑子,还有更多的受伤。 这都是自己不够强大,不能把一切危险扼杀的结果。 霸喘着气,胸膛气伏,刚才一啸,用尽了所有的力气。 △ “收拾一下。” 王寅吩咐了一声,伸开双手,紧紧地拥抱着霸,没有说话。 “快来,阿明,还有口气。” 一个战士喊道。 “什么……”晕到的向山突然醒来。 第九十一章 战后收获 王守义第一时间跑了过去。 阿明气息微弱,肚子被野猪王的獠牙深深地刺穿了。 脸色有点苍白,却没有昏迷,看样子还有救。 幸好野猪王死后,急时察看,否则,就流血过多,死定了。 “快,还有救。”王守义为阿明感到庆幸,年纪轻轻,却有了气感,自主护身。 “哥,你去取野猪王的血来,那是大药。受伤的战士都去喝一口,不可多喝。”王守义被野猪王鲜血淋的满身都是,伸手舔舔了手上的血,竟无血腥之气,格外的鲜甜。 “羊肠线,骨针。” 王守义从身上取出。 “来,先吃一颗小药丸。” 王守义喂阿明服下。 “痛吗?” “不痛。”阿明忍着痛说道。 王守义用力一按伤口。 “嘶” “哈哈……痛就是痛,别忍着,叫出来,会好很多。”王守义眨了眨眼。 “真的不痛,我能忍着。” “咳咳……”阿明倔强的说着。 “你今年多大了?” “十七了,明年,我就能有名有姓了。” “那你有什么梦想。” “梦想啊,有啊。”阿明说完就偏过了头,望向赶来的向山:“我想有个爹。然后成为勇士。” “不怕死吗?”王守义的手没有停。 “怕,也不怕。”阿明说了一个字,顿了一下又说了一句。 “怎么说。” “怕死,是因为我想活着;不怕死,是因为……因为不想让我爹……失望。” 王守义原以为不怕死是为了部落,为了战士的荣耀,而阿明不怕死却是为了不让爹失望。 生命的沉重或许不仅仅是那些责任和荣耀,而是对爱的渴望,对情的珍惜。 阿明的一句话,让王守义的心变得热了起来:“一群可爱可敬的人。” “阿明,我的孩子。”向山情绪激动:“你不用等明年了,现在就可以叫爹了。” “爹,我不想叫,等明年我成了勇士再叫。”阿明眼神奕奕,光彩夺目,似乎想到了什么开心的事情。 “哎……你这孩子,这么倔。”向山刚应了一声,却被阿明后续的话给憋了回去,只得苦笑,但也藏不住眼中的笑意。 “缝好了,等会喝点兽血,补补元气。”王守义笑道,边说边从身上拿出一个小瓶子,这药丸是消炎的,早晚各一粒,连服七天,你这命才算真正捡回来了。 “阿大,阿明,不会有事吧。”向山都关心过度,连忙问道。 “向叔,你没事吧。”王守义见向山飞的出去,也不知情况如何。 “没事,内腑震动,一点小伤,调养下就成。”向山笑呵呵的说道。 “这是潜能丹,你服一颗,调息一夜,明儿就能好。”王守义递过一颗丹药给向山。 向山二话没说就收下了,却没有立马吃下,而是望向阿明。 “向叔,别留着,现在就服下吧。阿明己服了一颗了,现在有伤,不能多吃的。”王守义看出了向山的心思。 “而且,有了这头野猪王,潜能丹还能少吗,放心服丹,这东西有兽王和千年大药就不珍贵。”王守义说出了潜能丹的来源。 “真的。”向山一喜。 众战士也一样,一脸渴望的看着王守义。 “真的,我的弟弟会骗人吗?”王寅接过了话,端着一碗兽血过来。 “多了。” “阿明,喝两口就行,小口点喝,多余的,一个一小口分了。今晚炼丹,可不能浪费了。”王守义看着那满满的一碗兽血,心有点痛,自己大哥当宝血是普通的血肉啊。 “其它人,怎么样。” “向火没事,小伤,我给了颗大药丸。” “阿虎,手臂骨折,有点严重,碎了,你能治吗?”王寅说道。 “收拾好,就离开这里。” “阿虎的伤,我来治,不过先要调息一阵,潜能丹暂时不要给他服用,兽血也不行。生气太重,免得合骨时还有再捏断。” △ 战场收拾完毕。 王守义回头一望,凌乱的战场,大树倒了一片,鲜血遍地都是,血腥的气味,在地热的蒸腾,带着腐烂的气味,格外的刺鼻。 有几只野猪逃走了,但无大碍,没有了野猪王的庇护,受伤的野猪会吸引其它的野兽。 “当真是生死一战,比战食心兽还艰难,血腥一战啊。”王守义感叹一声,转身就离开了血腥的战场。 △ “熊哥,怎么样?” 王守义问道。 “还能怎样,太冲动了,躺在山洞里,动不了。”王寅语气有点冲。 “哥,你这是怎么了”王守义听出了王寅语气中的怨念。 不是说是从小长大的兄弟么,不关心还埋怨。 “做为一个首领,怎么能冲动,这是失职。” “哎……熊哥的猎头位置不保了。” 王寅悠悠的说道,说完胸口积累的郁闷之气也散了开来。 “西面狩猎的猎头,现在是你姐夫李卯。我还有你,过后要护送伤员回部落。” “哦,知道了。对了,还有人受伤没。” 王守义现在担心还有战士受伤,以免错过了治疗。 “受伤的到是不少,不过是小伤,自行处理一下就好。除去熊哥,阿虎,阿明,也就黑子的断指之伤,稍微重一点。” “黑子的断指,我到是有个想法,不知道能否有效,等潜能丹炼出来再说。”王守义沉思了一下,对断指重生也无把握,前世无法断肢重生的办法,不过这世有大药,有兽王,有内功,还有潜力丹,或许有奇迹发生。 “真的。”王寅同黑子也很熟,算是同龄人。 黑子比王寅小三岁,但也是儿时的玩伴,都跟着熊二混,一起吃,一起练武,一起狩猎的。 “真的,现在有野猪王这头成精的兽王,比食心兽还要强大,血脉虽然低了点,但气血生机更甚,更适合我们的体质。” “而且,这野猪王能成精,必然服食了千年大药,料想,这野猪王的洞穴附近必有大药,甚至有可能就在洞穴深处。” “只要找到这大药,就能练出类似的潜能丹,具体有什么效果,视大药和兽王血肉而定。” 王守义的一翻猜测,让王寅忧愁的脸色变得兴奋起来了。 “阿大,爹不在,你也能练?可惜我只学了点皮毛,爱武不爱医,要是我也能练潜能丹就好了,到时候……想想也真美啊!潜能丹,我当成干粮吃……。”王寅想象无限发挥,犹如前世地球的中二病爆发。 “哥,赶快去找大药吧。我去准备个大锅,熬药。还要调息,救治阿虎和黑子呢。”王守义看着中二病发作的大哥,此刻看起来到像是个年轻人。 “好的,阿大,我立马去办。”王寅答应的飞快,强壮的粗汉有点狗腿的感觉。让王守义忍不住笑了起来。 “嘿嘿”王寅反应过来,刚才自己的表情和动作,抓了抓后脑,笑了一声,一溜烟儿的跑了。 △ 王守义调息好之后,运用精神力把阿虎的骨头复原,又详细的检查了熊二和阿明的伤势,对向山,向火也检查了一下,就取了野猪王的獠牙,寻了一颗硬度合适的大石挖了起来。 还别说,野猪王的燎牙比前世地球的精钢还硬几分,贯注内力,挖石如切豆腐,特别好使。 只是太费内力,没有内力的贯注,其锋太纯,犹如钢条,就只是硬。 王守义看着眼前的石锅,哑然失笑…… 直径一米的大石锅,架在大石头上,比自己还高。也只有在这个时代才会有了,前世地球这种大石锅可都烟消云散了,没有见过。 ~ 野猪王,霸和李卯在处理。 骨肉分离,是每个战士的拿手本领,霸和李卯是熟手,更是好手。 只见二人忙忙碌碌,时不时的把沾满兽血的手指伸进嘴里舔干净,让王守义有点想笑,这兽血太珍贵了。 第九十二章 青阳果 王寅手捧着红彤彤的果子放在王守义面前。 一共五颗,红的如宝石般晶莹剔透,散发着一股淡淡的清香。 “这是什么果实?” 王守义问道,精神力却延伸了过去。 “红中带青,这能量色,在五行中属火和木。只是红得太耀眼,那属木的能量青,只在果实的深处,有一点色彩淡出。” “这个果实,有点像毒果。”霸回忆着族中记事说道。 “毒果,全名青阳果,生于洞穴,三十年一结果。成熟前,红中透青;成熟后,青中透红。人兽服下,发狂,发热,七窍流血,爆体而亡。如能撑过,气感自生,武功小成。慎服。”霸把族中记事背诵而出,眼神征征的望着王寅手中的果实。 “我记起来了,这是毒果啊,拿来炼丹,会吃死人的。”向山跳起来说道,这要是练成了潜能丹,谁敢吃啊。 “啊,毒果,青阳果,山洞还有几颗青的呢,我以为没熟,就把红的采下来了。”王寅傻眼了,怎么是毒果,怎么熟的反到是青的,未熟的才是红的。 王守义听霸这么一说,心生疑惑,这明明是纯粹的五行能量凝结,只有木火二种能量啊。 “那族中记事,可还有其它的说法。”王守义认定这青阳果非毒果,只是能量太充足了,比千年大药还有强上几分。 “其它的说法?我想一想啊。”霸回忆着,思索那里还有关于青阳果的记载。 “好像,药堂传承中有青阳果的记载,是用来……用来打基础的。究竞怎么弄,只有……仁叔才知道了。”霸有些不好意思,毕竟狩猎堂和药堂的记载不相同。 “看来我的推测没错。” “青色属木,是生命力的代表;红色属火,是生命力的起源。青阳果,未成熟前,应是吸收地热,以火能孕育果实。成熟后,火能转为生命力,所以是青色。” “根据我的观察,未成熟的果子,火能充足,服用之后,全身发热是正常的。普通人或兽吞食后,极有可能爆体而亡。” “成熟后,火能内敛,木属性能量大增,会促进人体血肉狂增,万一身体本身所积蓄的营养跟不上,也有人如气球,砰的一声就会爆炸。” “不过,整个的吃下青阳果,才可能发生,如果只吃一点,应该只有好处。练药之后,药力会提纯,会更猛烈。不过分散在各个药丸之中,也就降低了危害。” “不如,炼好潜能丹的同时,也煮一锅大药。留两只小野猪别杀,先试药如何。” 王守义说出自己的猜测后,也有些后悔,没有细细听老爹王中仁讲解药房中的竹简,石刻和骨文。 那些文字太过于古老,王守义不识字啊。 王守义突然想到:“难道还要重学一遍。”那感觉能让心儿发颤,前世儿时的记忆,让王守义心底发凉,月考,中考,大考,作业,升学……一路想下去,王守义忍不住打了一个冷颤。 “那就试试,呃别用大石锅,我去弄个小的先试试。”霸有点心痛兽血和兽王肉。 “也好,:先别浪费了,太难得了。”向山也说道。 “先试再练,我相信阿大。”李卯这个姐夫还是很支持王守义的。 “我去把那几个也摘来。”王寅想到了洞穴中成熟的青阳果。 “哥,不急,先试手上的这几颗。找十头小猪宰杀,放入石锅中。”王守义说道。 “阿大,不是要试炼吗。”霸有些不解。 “是试药啊,用小锅能试出来吗。一颗果实的药力那么大,只有用大石锅才行。而且小野猪也有野猪王的血脉,多少在试药上也相同啊。”王守义一点也不在乎万一失败,一大锅野猪肉变成毒汤毒药。 “这……到是有理,只是……” “霸哥,野猪王吃了没事,人吃了能有多大的事,顶多是药力过猛,稀释一下药力就行。难道千年的大药,你也敢一次全部吞下腹吗?” “呃……”霸己无语。 不知心中会不会腹诽:“你就欺负我不会炼药。” △ 狩猎死亡是常事,众人虽然悲痛,但仍然遵循狩猎的规则。 死去的战士被熊熊大火,烧成了灰。 熊二,阿明,这些重伤不能动的人,也被抬了出来,参加了葬礼。 向东,双排而立,众人静寂无语。 东方是山火部落的方向,也是太阳升起的地方。 东方在部落所有人的眼中就是死后归去的极乐之地。 那里阳光普照,那里温暖如春,那里四季花开,那里没有黑暗。 …… 火化之后,有战士用兽皮袋装灰入袋,带回部落,表示魂归家乡,死后得安乐荣耀,不再是孤魂野鬼,有了归宿。 △ 石锅底下,熊熊大火燃起,水一开,王守义便让人减少了火势。 药要熬,把药性和精华熬出来。 哪怕这是药汤,也要熬,慢火方能出味道,这味道是营养,也是药性。 药性就是浓缩的营养,是精华。 药没那么神奇,缺啥补啥,中医就是讲究食补。 医才是中医的本领,需要对症下药,找到食补的方法。 前世地球医疗费高昂,药价离谱,放在王守义的眼中看来,纯属骗人的。 医疗被众人诟病,最令人难以接受的是药价过高,医疗器械昂贵。 而医术被淡化,几块钱的挂号费,专家号也不过是几百而己。 前世的那个时代,终究是医术被淡化,医药狂升的时代。 机械医疗设备取代了人力,取代了医术,中医必将落伍,结果是在沉默中爆发,还是在沉默中消失,王守义是看不到了。 古今对比,王守义沉默不语。 …… 药香浓郁,猪肉的香味也盖不住…… 上百年的人参,伏黄果,稀少的白蕊草,冰心果在丛林虽不常见,但也战士找到了。 单一的药性,多数用来治病。 而大药不行,药力太强,要多种药材配合,化去单一药性的霸道,达到食补的目的。 中医的“君臣佐使”是药方组成的基本原则,中药处方中的各味药的有不同作用。特别是大药,更是讲究。 青阳果大药为君,人参,地黄果为臣,白蕊草为佐,冰心果为使。小猪肉还算不上药,但也是药的载体。 纯中药难以成丸,更别论成丹。中药成丸多数会加入蜂蜜或动物的皮脂熬成,外面有糖衣,多数是蜜腊。 而成丹更难,道家练丹会加入汞、铅等金土入药,使之丹药有光泽,而自行成丹。这一说法,己不被百姓认同。 但真象是什么,王守义心中清楚,中医的金土之物入药是常见的,硫磺,硝石就是众所周知的。当年破除迷信的同时,中医也跌下神坛,铅、汞之丹,遗害千年,百姓心中的神丹妙药成了害人之丸,中医开始沉寂莫落了。 第九十三章 大药熬成指点武学 大火沸,中火炖,小火熬,猛火才成丹。 第一锅是药肉,有前两个步骤就行了。 揭开锅盖,热气腾空,药香,肉香,果香扑鼻,闻一闻,让人垂涎三尺,口水直流。 未来得及让小猪试药,王守义己是跃上石锅,伸手取了一勺汤,放入口中,喝了起来。 王寅伸手想阻止,却止住了身形。 论药理、药性自己还真不如自己弟弟,整个部落只有火老和老爹才能胜过阿大了。或许还有老娘…… “好汤,好药” 王守义大赞。 猪肉鲜美浓香,白蕊草有加鲜的功效,冰心果能降火气、解油腻,人参、伏黄果,一个添鲜增香,化解火能,一个是成汤,降火的好药。 青阳果的淡淡清香,也更是浓郁,闻闻都醒神。 只是药膳,不宜口味太重,否则加点辣椒,放多点盐,以汤泡饭,最是美妙不过了。 一碗汤喝下,王守义全身爽透,功法运转,一股淡淡的热流,随经脉游走,最是舒服不过了,好比蒸桑拿。 “不用试药了,那几头小野猪,带回部落养着。大家过来吃肉喝汤吧。” “对了,不准用大碗,头盔来盛。” “哄” “哈哈……” “阿大,还怕我们吃多了。” “真他娘的香啊。” 众人听得王守义一句,不准用大碗,原来努力闻香的战士,哄堂大笑,七嘴八舌的闹了起来。 王守义摇摇头,没有解释,自个装了一碗就大吃了起来。 李卯会明白自己的意思,众战士体质不一,功法深浅不同,能喝多少全凭自己,喝完了觉得没事就再来盛就是。 “好了,吃肉喝汤,吃比什么都重要,一场大战,各位战士辛苦了。” “不过事先说好,这锅肉汤,可不是主食,虽然量很足,但要吃也得凭本事啊。药膳,量力而吃啊,吃完了,觉得还行,再来盛,一次不可多盛,忠言不逆耳,但得要听。” “好咧,排队,开吃……”李卯手拿着勺子,给排队上前的战士一人一勺的打起来。 不一会儿,五十多人就打完,自个舀了一勺,也开始吃了起来了。 “真香啊” “好吃” “这肉都给炖烂了,不用嚼,直接喝就行了。” “味道真好,可不经过,我再去盛一碗。” …… “小青子,你不行,等过了五分钟之后,你再盛。”李卯一根木枪伸手就是一搭,把一个年轻的战士,栏了下来。 李卯虽然大吃大喝,但却眼观四路,耳听八方。这小青子吃得太急,没等药力散开,就第一个来盛汤了。 “卯哥,太香了,忍不住,一口就喝光了。”小青子满脸通红,端着个大碗解释道。 “姐夫,让小青哥练一遍猛虎劲,就可以再吃一碗。他的体质不错,一碗喝下,也仅仅是脸上微红而己。”王守义见小青子端着个碗也是尴尬,就劝了一句,好让小青子别那么尴尬,同时也发现这小青子体质还真不错,是个练猛虎劲的材料。 嘴大吃四方,小青子名字带小,但骨架大,虽偏瘦,但要养起来,又是另一个熊二。 “好啦,小青子,你练一遍猛虎劲再来盛,注意了,这是大药,不能多吃。” “听到没有,练一遍,再来盛第二碗。谁都不例外。”李卯到也聪慧,顺着王守义的话再次化解小青子的不安,顺带把大家都说了一遍。 王守义白了李卯一眼,真会借自己的话,幸好不黑锅,否则会被这个姐夫坑死,看不出来,李卯还会借势借力,放在三国肯定是个腹黑的典型。 …… “喝” “哈” 小青子打起猛虎劲。 猛虎劲,取虎之形,凝虎之神,类似八极的力道通透,击远避近,大开大合,又取其形意兽拳的狠毒二字,组合融贯而成。 虎卧,虎扑,虎跃,虎翻身;虎吻,虎啸,虎抓,虎弹腿。论其招式极其简约,大招从简,神功无招,取形凝神,方才是一门好功夫。 王守义创造了这猛虎劲,并没有把什么黑虎掏心的招式放进去。自己认为一门好的武功就应该有无限可能,让练习者从简招中凝虎之神,威猛并俱,练成属于自己的猛虎劲。 小青子练完,王守义心中评价:虎形入骨,其神未聚,力猛且勇,末留三分。 “小青哥,你过来。”王守义见小青子仅一个月能炼到这种程度,己是非凡,进步极快,起了指点的心思。 “转过去,背朝我。”王守义微微运功,站在大石头上,从小青子头顶,顺着脊椎往下划过。 “脊椎为龙,四肢为爪。劲要透骨发,脊椎才是神,猛且呈虎威,胆足勇气生,目含杀人意,自保留三分。”王守义一按小青肩膀,让其转过身来。 伸手拍了拍小青子的胸膛,“咚咚”作响,手中的力道透过胸膛,进入骨骼当中,而消散不见。 “记住我刚才说的话,练一遍,想三遍。” “男子汉,不要含胸,更不要低头,知道吗?” “如若遇到难题,上山来找我。”王守义起了爱才之心,只恨年龄小,不能收徒,否则有点想强迫小青子入门。 “谢谢”小青子眼神一亮,练功时的某些困惑被解开,特别是刚才背后的那股气流,明显感受到了,力透骨而发的根源,小成就在眼前,道路己明。 …… 李卯不但腹黑,会借势,还会严于律己律人。 自个喝一碗,炼一遍;其他人,也要求喝一碗,炼一遍。王寅,霸也不例外,必须得这么干。 搞得王寅和霸同李卯争吵,要打一架。李卯却祸水东移,说是王守义要这么干的,这是为了大家好。 结果,王寅、霸对王守义幽怨重重,吃一碗,练一遍,还就在王守义眼前练,拳风都能吹起地上的沙石,让王守义吃个饭也不安心。 等王守义明白了来缘,大骂李卯:“腹黑猎头,借刀杀人,祸水东移,祝其头顶发脓,脚底生疮,牙齿掉光,目不能视……” 别开生面的骂法,震得大家一愣一愣的,眼直嘴开都不自知。 好几个战士,连喷香的肉也不吃了,口水直流…… 从没见过这样的骂法啊,还是祝愿人家呢,不是祝愿都是朝好的方面去说吗,怎么还牙齿掉光呢。 李卯早就王守义骂得人跑了,实在受不了,没接受过二十一世纪毒害的李卯发誓,再也不惹这小舅子了。 “能把人,活生生的骂死,口舌功力太强了。” …… 待王守义骂完,出了心中一口恶气后,见众人一副傻样,不由恶狠狠的吼道:“看什么看,还不吃饭。” 然后转身就走,刚才失态了,出糗了。 △ 众人被王守义一吼反应过来,心中一惊,端起碗吃了起来,吃完的也假装吃一口。 “妈呀,太恐怖了。” “小圣人发威,天威吓人啊。” 霸问王寅一句:“你弟弟这么厉害,你知道吗?” 王寅摇了摇头。 “那你爹和你娘,知道吗?”霸不死心的问道。 王寅还是摇了摇头。 “那你知道什么。”霸见王寅一副不知道的样子,气得大喊。 “我什么都不知道啊。”王寅仍然一副傻了的样子,茫然的摇了摇头。 霸立马转身子就走,两兄弟,一个骂人超狠,一个装傻第一。 △ 看着霸离开的背影,我想加一句:“从此,友尽” 第九十四章 新的潜能丹 吃肉喝汤练功,就是今天狩猎后,过得小日子。 单从肉食方面来说,十几头野猪,几十头小猪,和前几天陷井之地的收获,己是足够了。 算一算,去骨去皮,近五吨多肉,杠回去的话,一人得背二百多斤。 △ 只是丹药的事,王守义还得等等,还得仔细想想,用药不同,药效也不同。 君臣佐使,辅药的变化也会影响主药的性质和附加属性。 王守义的设想: 未成熟的青阳果和野猪王的血肉组合,火属性为主,生命力为辅,应以增加气血,强壮身体,以火能壮骨强筋,强化内脏。服用的对象以练武有成,初具气感,或纯熟之境的战土,辅助进阶之用,当然用来炼体也行,但也得丹药充足啊。 成熟的青阳果,以生命力为主,火属性为辅。应以促进发育,强化体质,补自身不足为首要目的。服用的对象是刚刚习武的孩童,用来筑基不错。这不是道家修仙的筑基,而是武道筑基。基础越稳,武道上升的空间就越大。 而这两种丹药,主药只是不同时期的青阳果而己,辅药方面特别是成熟的青阳果炼成的丹药做孩童武道筑基所用,要考虑完善。 大药大补,兽王血肉也是大补。孩童体质再好,也是幼苗,经不起大补的****。最好是降低药效,或者以金石之物入丹,入腹后,可缓慢的放出药力。 难题就在此处,金石之物入药,金有汞、铅、铁、铜、铝、银、等物,也可以用金属性的药材代替,而土更是凡多,老土,阴土,硫磺,硝石,青石粉,骨粉,更是远超其它属性,也可以土属性的药材代替。 而且,这是在野外,金土之物入丹,更是不易,最合适的办法就是骨粉。骨粉的成份是钙,而钙要被人体吸收较难,只是又担心药效给浪费,而得不偿失,不好下定决心。 王守义脑中思索:药材有,骨粉不愁,用什么药材才能把融入骨粉中的药效给分解出来呢。 用前世的理论来说,骨胶原是促进骨头生长复原的主要食物,那就是猪蹄,猪皮之物。 说实话以金石之物炼丹入药,在国内己近失传,如何入药,王守义也只是懂点皮毛。 “哎,看来,这些野猪皮是存不下来喽。” “野猪皮,呵呵……这可不是骂人,而是真的用野猪皮入药啊。”王守义想起前世的一个梗,不由嘴里念叼了两句。 △ 一句话,王守义要小野猪皮,结果所有的小野猪皮都送来了,特么刚出生的小猪仔也给剥了皮,送了过来。 王守义挑挑捡捡,选了莫约出生在半个月到一个月之间野猪皮入药。 看着一堆野猪皮,王守义心中感叹:吃之一字,是天地之间最大的事。更别论练丹,刚出生的小野猪也能给剥皮了。 人类能吃到物种灭绝,可见吃的力量之大。 ~ 小小的感慨一下,王守义就先把猪皮熬了。 熬好之后,还得用细布过滤,练丹不光是熬药就能成丹的。 整整两个小时,才熬好猪皮。 王守义让人凊理石锅,特意叫来李卯,把骨胶提练的事交给他来做,顺便报一下祸水东移的恨,背上黑锅之仇。 提炼骨胶,就是用细布包裹熬好的猪皮,扎紧;放入开了孔竹筒之中,再用力挤压,揉捏。一斤熬好的猪皮也不超过一茶杯骨胶,大约十比一左右。 这事儿,王守义盯着,不让帮手,可是苦了李卯。 不能运气,只能用体力去提练这骨胶。这小舅子说了,用了内力,骨胶就纯粹了,不纯粹了,那炼出来的丹药药效就不好了。 李卯想反驳一句,被王守义两句话就给蔽了回去。 “你见我爹你岳父,用内力提练骨胶吗?” “你再问问有人愿意帮你提练骨胶吗?” …… 之前,众人被王守义别开生面的骂法,给震的一愣一愣的,心气儿正短着呢。 李卯叫一个战士来,就被王守义给盯走一个。 如果不懂眼神,就加一句:“这位大哥,我想祝福你,你想不想要我的祝福啊。”也给吓得跑得远远的。 ∽ 等骨胶提练好,比熬胶的时间还长,累得李卯满头大汗,全身湿透,身体乏力,脸色苍白,双臂肿起。 “姐夫,今天先练一锅,明天继续啊!”王守义阴阴的眼神,低沉的语气,让李卯心中发毛。 李卯高举双手喊:“我不敢了,求放过。” ~ “好啦,等会把霸哥和我哥叫来,要熬药了,可是要一整夜,你好好休息先。”王守义见李卯投降没骨气的样子,没好气说道。 “厉害,我这就去叫。”李卯应了一声,伸了个大拇指,就急急忙忙的跑开了。 “厉害?什么意思……” “我cao……这个腹黑货,还以为我是在报复霸和我哥吧。” 王守义反应过来了,原本打算原凉李卯的心,又死了。 ~ 石锅练药,不比药鼎。 药鼎的设计,一是密封性,二是排气性,三是自带震动。 王守义叫霸和王寅过来,就是为了最后的震动。 震动可促进药渣和药液分离,好的练丹之鼎,不仅内部有纹路,增加震动之力,通过鼎的气门控制药性,更是自带机关,能自成丹药。 王守义只有石锅,人只有王寅和霸。 这高级药鼎的震动功能就交给这二人,至于自成丹药,呵呵,最后的药汁,再过滤开,文火小炒,除去水份,把骨胶先化开倒进去,搅拌均匀,再手搓成丸,放入骨粉之中打个滚,这丹药就成了。 王守义管这丹药叫“筑基丹”,估名思意,为武道筑基。 另一种丹药,与筑基丹相反,要快速的化开药力,用药力配合功法运转,达到提升境界和练体的效果,名字王守义也想好了,就叫“粹体丹”。 ∽ 三人熬了一个通宵,终于把丹药制成,只等着去了丹火,就可以服用了。 一个晚上,累得要死,大白天的就沉沉睡了过去。 至于去丹火,王守义就不想动手,等过个十天半个月,这丹火自然会去掉,又不马上服用,等个十天半个月,秋猎也差不多结束了,到时侯就分丹药了。 一头野猪王,去皮骨去脏,起麻还有近八百斤肉,加了青阳果和众多药材,起麻要药十炉才能练完。也就是说,至少要练十天的丹药才行。 练完之后,王守义估计能有二千来颗丹药,一千四百来颗筑基丹,一千颗左右的粹体丹。 算一算,一斤猪肉三颗丹药,一口就是三两多兽王肉啊。一斤兽王肉,等于百斤凡肉,这一口就是三十来斤猪肉啊。还有那么多的药材,特别是青阳果,这种天地大药。 王守义想一想,不由乐了,以后喂孩子吃筑基丹就说一句:“孩子,你这一口就是三十多斤野猪肉啊,要珍惜,好好练功啊。” 第九十五章 秋猎的尾声 原本预计十天能够练完的丹药,整整花了15天。 练丹不仅仅是累。身体上的疲惫,打坐调息就能恢复;精神上的疲惫,调息的效果并不明显。 王守义更是拿出绝活来针对精神上的疲惫,香烟出现了。 烟叶、烟丝不难弄,卷烟没纸又不成,最终只能做成水烟。 于是,吃饭的时候,几个新生的烟鬼就产生了,王守计估计是这个世界的第一批烟鬼。 碗口大的竹筒,李卯、霸、王寅三人吃了烤肉之后,吸上一口烟,特别提醒解油腻。 拥有内功的三人,肺活量是特别的大。一撮烟丝塞上,点燃,吐气,整个人脸往竹筒上凑,压紧,保持密封性,吸气,胸膛瞬间鼓起,抬头,闭眼,享受烟丝带来苏麻的快感,吐气,白烟如箭。 这一套动作,三人是如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把服装换换,王守义觉得这三人有点像八十年代在山间地头干活,聚在一起抽烟的农民。 三人赤脚乱发,蹲在地上,身上是黄黑绿灰各种色彩参杂,围成一圈,你一口,我一口,烟气围绕。 向山、向火、熊二见三人那沉醉在烟草中的快乐,想凑上去吸一口,却被王守义赶走:“受了内伤,想吸,没门。” 只能眼巴巴的看着,无限羡慕…… ∽ “筑基丹”和“粹体丹”不出王守义所料,一个在一千四百七一颗,一个在一千二百二十九颗。 王守义一颗没分,全数装入了自己的超大号背包中。 新的狩猎路线,在灭了野猪王之后,就没出个差子,非常顺利的开劈成功。 狩猎队伍已陆陆续续的从前方丛林深处赶回来,再有两天,队伍就全部集合,准备赶回部落。 王守义现在是除了练武,就只干一件事,那就是喂猪。 两头黑黑的小野猪才半个月多一点,长得很壮。 为了这两头小野猪,王守义可是费尽了心思。叫战士抓了一头带崽的青羊,连崽带羊的抓了回来。 每天挤奶喂猪,可算是劳心劳力,就连“筑基丹”一头小猪也喂了一颗,小猪长得飞快。惊得王守义大呼:“这“筑基丹”不会是猪饲料吧,太能崔肥了。” 剑齿虎和剑刃虎,两头老虎谈恋爱了,一天到晚除了晚饭时间,跑回来吃点熟食,就不见了踪迹,在群山之间游荡。王守义在想:它们会不会在做羞羞的事。 小青子变了,原本挺憨厚的一个汉子,不知道是否经过某位腹黑且报复心超强的人指点,整天跟在王守义身后,成了忠实的跟班,不过好处也显而易见,混到了两颗“潜能丹”,乐得小青子是牙不见眼,整天笑容满面。 王守义终于真正见识了狩猎,也真正认识了部落这群狩猎战士,都是一个个有血有肉,可敬又可爱的人。 唯一让王守义诟病的事,在部落的时候还挺爱干净的,常常洗澡。现在除了王寅天天同自己睡在一起,被王守义强迫去洗澡之外。所有的狩猎战士跟叫化子没两样,蓬头垢面,衣衫破烂,还有不少人都打着赤脚了。 羊奶是不够,两头小猪和两只小羊羔吃的,王守义背着手在小河边游走,小青子抱养两头小野猪跟在后面。 “小青哥啊,你说这条河中怎么就没有飞鱼和剑鱼呢。”好久没有吃到飞鱼和剑鱼,王守义有点怀念在部落的日子。 “我也不知道,我去问问。”小青子的回答总是四平八稳,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没有点新意。 “嗖” 王守义搭弓射箭,不一会儿,一条大鱼浮出水面。 “今晚的鱼汤有着落了。”王守义看着小青子怀里抱着的两头小野猪说道。 小青子有些幽怨的望着王守义,他知道鱼汤肯定没他的份,天天吃肉喝肉汤,那鱼汤的香味觉得特别诱人。 果然,小青子的怨念得到了实现,晚上两头老虎都喝到了渔汤,而小青子杷鱼汤灌进猪皮兽袋,慢慢的,细心的喂两头小野猪。 两头老虎,王守义终于起了名字,分别叫虎大和虎二,起名这么有意义的事,王守义偏偏没有天份,在部队时都是粗人,叫人都叫外号和代号,这习惯王守义从穿越就带过来了。 两只小羊羔,颇有初生羊羔不畏虎的胆气,不停的在虎大和虎二面前蹦蹦跳跳,时不时的凑到虎二下面,想去吸两口,可惜没奶水,只能甩甩头回到羊妈妈那里,叼起羊头吸了起来。 两头小野猪最乖,小青子喂了鱼汤后,就缩进兽皮袋,呼呼的大睡起来,小青子才有时间吃饭。 小青子一个半大小子,特别能吃,特别在王守义的指导下,己有了气感,练功的消耗特别大,每顿总能吃十几斤肉,还长不胖。 练完之后,王守义就教小青摸骨,当然是虎大的骨,从头摸到尾。通过摸骨,摸弄老虎发力的方式,用心体会力透骨而发的窍门。 虎二不行,母老虎比较凶,除了王守义能接近摸摸之外,其它人不行,一摸就低吼,呲牙咧嘴。 王守义与虎二这头母老虎心神沟,得到一个结果,灵智正处于初开,兽性大于灵性,别人想摸,一句话:不习惯,别摸我。脾气大得很,虎大劝也无效。 黑子的断指重生,王守义也在治疗中,今晚就准备开始。 “筑基丹”的丹火经过十五天的时间,丹火也退净了。 王守义递过一颗“筑基丹”让黑子服下,就教起了王守义前世从一老道士手中学过的“长春功”练起来。 道家的功法与武道的练法不同。 武道从招式,练体开始,起初就打熬筋骨,然后招式纯熟,产生气感,达至小成,才真正开始练习内功,培养气感,逐渐壮大,达到武学功法大成,御气而行,凌空飞渡。 而道家先求专一,从心开始,讲究素斋,坐忘起步,先是清心寡欲,静心,培养求道之心,天人合一,问道长生。 王守义分析了一下道武两家武学的区别,总体上是相同,只是注重点和先后次序不同。 武道是大成之后,才追求天人合一,精气神归一,返扑归真。 道家是先求心意,心神与天地合,才开始练气,煅体,飞升成仙。 道家的修练的目的是长生,无为无欲,精神超脱,修炼身外化身,脱离**,与天地同寿。 武道的修练目的是肉身超脱,精气神合一,生产自身的武道之神,与天地合一,超脱天地,方得长生。 “长春功”是典型的道家功法,而且很全面,涉及一些玄之又玄的符箓,练丹之法。 当然要断指重生,那些素斋,坐忘的功法可以先忽悠,而是从缘督开始,直接培养气感,辅以丹药,快速的小成,然后以气养身,日积月累,修补自身,达到断指重的目的。 第九十六章 道家一缘督 “黑哥,长春功求的是长生,而不是武力。你要先明白。” “长生,简单点说就是长生不死,超脱肉身,与天地同寿。” “长春功不同与九阴九阳,霸王枪法,猛虎劲等武功,基本上没有招式,枯燥的很。” “长春功的境界,等级划分,我个认为这样的,心斋、坐忘、缘督、吐纳、听息……等十个境界。” “素斋又名心斋,就是所谓摒除杂念,让心平静,多数是从吃斋开始,因为素菜不是肉食,不含动物野兽的气息,能够快速的让心平静,摒除杂念。” “坐忘,就是盘膝而坐,五心朝头,日升之时,面向初阳,呼吸太阳之气,与日同体,物我两忘,与道合一。” “前两重境界,贯穿整个长春功,哪怕练至顶峰,也可练习。” “之后的缘督,就是练气,在武道方面就是培养气感。我们就是从缘督开始,因为你没有修练过前两重境界,所以要快速培养气感,就得服食丹药,我给你的“筑基丹”主要是补自身不足,你先好生打坐,养好身体。” “下一步,就是用“潜能丹”和“粹体丹”让你直接产生气感,你再通过吐纳把气感培养壮大,意绕中指,以气带意,以意补身,缓慢的把断去的中指,再生成出来。” “不过,这个方法,我没有试验过,而且让人听了玄之又玄,有些如梦幻泡影,有效无效且凭天意。” “黑哥,你愿意练习长春功吗?”王守义说的明明白白之后,问黑子的意愿。 “阿大,修练长春功能否断指重生,我无所谓的,只是长生有可能吗?,人真的能长生。”黑子被长生二字给迷惑了。 “你可知道仙,长春功就是仙人的传承。仙长生否,我只听过,没有见过,但料想成仙之人,不说长生是真是假,长寿是必然的。”王守义照搬老道士的话,王守义以前也好奇的问过老道士,可有人长生,老道士就如王守义这般回答,并指指自己说:“我修练长春功九十载,今年己一百零五岁有余。” “长生。”王守义也迷茫,从古至今,未见过长生之人,就算有,也是隐世埋名,从新开始,而世人不得知。 世间有太多仙神妖魔的传说,更有无法解释的遗迹存世。真真假假,无从分辨。 更有穿越这种堪比金字塔,玛雅文明的神奇事件发生在自己身上。 那穿越是不是一种另一类的长生存于世的存在。 长生就是在轮回中转个圈的事吧。 ∽ 黑子沉默了很久,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良久,黑子抬起头:“长寿也行啊,活个千儿八百年,就算是一头猪也有通天彻地之能。野猪王不过活了十几年,一头猪都能这么厉害,更别论我有功法修练,更比一头野猪的寿命更长,顶多多服食些千年大药,总能比大数人活得久吧。” “呃,怎么把长春功扯到了猪身上。”王守义真不知道黑子的脑洞有多大。 “我是道武双修的,只是把长春功与太极结合在一起,由内而外的修练。算是道武结合,你若担心长春功没有战力,可与我起练习长春太极功。”王守义与黑子的对话,很是奇怪,都是答非所问,而是在于自己的想法对答。 “好,长春功我练,长春太极功,我也练。”黑子说道。 “那就从缘督开始,奇经八脉你可记熟了。缘督,培养起感从督脉开始……” “督脉起于小腹内胞宫,体表出曲骨穴,向下过会阴部,向后行于腰背正中至尾骶部的长强穴,沿人体后背上行,经项后部至风府穴,进入脑内,沿头部正中线,上行至巅顶百会穴,经前额下行鼻柱至鼻尖的素髎穴,过人中,至上齿正中的龈交穴。” “督脉经过人体29个穴位,分别是:长强、腰俞、腰阳关、命门、悬枢、脊中、中枢、筋缩、至阳、灵台、神道、身柱、陶道、大椎、哑门、风府、脑户、强间、后顶、百会、前顶、囟会、上星、神庭、素髎、水沟、兑端、龈交、印堂。” “你先盘膝静坐,五心朝天,忘却物我,心神浸入身体,用意念找延着督脉找到这二十九个穴位。” “把衣服脱了,我会用内气把你这二十九个穴位和气感意念的走向点出来。当你能用意念都能感到督脉和穴位存在,就说明缘督小成,可以服用丹药,直接产生气感了。” “气感,武学称内气,内力;道家称真气。气行于体内,游走于经脉,聚于丹田气海。” “丹田有气,叫筑基,又名小周天。先开督脉,再通任脉,任督二脉俱通,筑基小成,可以完整的运行小周天,开始道家的练精化气。练精化气至大成等若于武学功法大成,可气游全身,御气飞行。” “五心朝天,盘膝而坐,五心指手心丶脚心和头顶的气门。五心是与天地沟通的最快途经,通过五心朝天,面朝阳而坐,吸收太阳紫气入体,聚集于丹田,丹田发气在督脉游走,是为缘督一境的修练之法。” “切记,朝阳而坐,只能在太阳初升之时才行,初升之日,内蕴紫气,属先天之气,用先天紫气置换体内后天之气。” “其它时间,不可朝阳缘督打坐,那时地气上升,天地之气混浊,初级易坠入心魔,从而止步不前。” 王守义传下黑子长春功缘督的修练法门,黑子一一记住。 现在是傍晚,缘督的修练效果不佳,但也可炼习。 黄昏月升中天,也可缘督,可呼吸吐纳玉兔的太阴之力,只是功法不同,不能同纳太阳,太阴之气,估黑子只能打坐。 王守义的长春太极功,还是创造了九阴九阳,融入太极之后,吸收长春功的特性而创。 此功王守义也在摸索阶断,这不是道武双修,同修。而是道武合一的修练法门。 此功,王守义暂时还没有充足的理论和系统的摡述。长春功太玄了,道家术语极多,解释和理解不同,修炼的结果也不一样。 就算是同门师兄弟,同一个师父,练同一门武功,也会因人而异。一功修练之后,有万千法门,不愧是道门传下来最基础、最全面的传承。 这也决定了长春功与天下所有武学都可融合的基础。 融合功法,何其之难,一功可炼天下武学所有法学,长春功万谓神级功法。 没有招式是长春功的特性,也说明天下所有招式都可入长春功的门下。 长青功,不愧是仙人传下来的功法。 第九十七章 回归部落.罴的传说 两天后,西面的所有狩猎战士集合,带着满满的收获,赶着羊,抱着猪,朝部落归去。 回去的路,如牵着战士的心,连着家乡,故士,亲人。 战士背着秋猎的收获,虽然负重而行,但脚步却是轻快的。 有的战士啍起了回家的歌谣,歌声悠扬,在山间梁绕。 王守义倒耳倾听: 回家喽……哦……哦……哦…… 那路长长,水长长,群山隔阻。 嘿嘿……嘿嘿嘿嘿嘿…… 王守义抬手仰望,山峰一座连着一座,见不到部落的一点踪迹。 “也不知部落怎么样,爹娘可好,小点点还嘴馋么,金子还在当做大姐姐般的照顾她么,自己的小外甥会走路了吧,大江、大树,孩儿屋的孩子练功用心吗?” 亲人呐……哎……哎……哎…… 游子回家,步轻轻,心中牵挂。 嘿嘿……嘿嘿嘿嘿嘿…… ~ 背起行囊,穿越群山。 长长的路,这头是我,那头是你。 抬眼望日,阳光正好。 …… 家乡的酒,家乡的水。 思家归途,暖暖的床,香香的饭。 遥望故乡,吹烟升起。 …… 回家喽…… 歌声勾起回忆,王守义笑着大喊:“回家呐……” “阿大,想不想,见见你大侄子。”王寅挑着担,笑呵呵的问道。 “哥,大外甥我见着了,姐不藏着;这大侄子嘛,你藏在山上,难道怕狼叼走。”王守义知道王寅的心思,每次狩猎回来,都得往山顶跑一趟,见见自己的孩子。 “哈哈……今年你就能见着了,你也要上山顶了。”王寅笑着说道。 “上山顶,我知道,可是上山顶干嘛,我不知道,哥,你说说呗,我也好心里有准备。”王守义对山顶的一切感到好奇。 “不能说,不能说,不过提醒你一句,山顶是一个神奇的地方。” …… 二日后,众人终于回到部落。部落依旧,山还是那山,人还是那些人,容颜未改。 马翠花第一时间,就把王守义抱回了家,欢迎战士回归的庆功酒都没有喝到。 王守义楼着马翠花的脖子,仔细地打量着老娘的面容,然后重重地亲了一口:“娘没变,还是那么漂亮。” “这么小就不正经,你爹正做饭呢,等着你回家呢。”马翠花额头一搭,笑呵呵的说道。 “哎啊,老爹下厨,可不容易,年头到年尾也没几次。” …… 刚到家,王守义便从马翠花怀中跳了下来。 “爹,爹,我回来啦!” “听到啦,坐好,马上开饭。”王中仁在伙房中回话。 “看看,做了什么好吃的。” “哇,鲜肉包子,红烧绵鸡,清蒸飞鱼,小炒香叶……香,真香。”王守义揭开菜罩,菜香扑鼻,伸手就捏了块鸡肉吃了起来。 “味道真好啊。”出门离家一个月,家里的一切都感觉很亲切,以前常吃的菜也觉得格外的香。 “你这臭小子,又偷吃,快去洗手。”马翠花一进屋就刚好发现偷吃的王守义,笑骂道。 “遵命,长官”一个军礼,王守义就飞奔洗手而去。 “爹,今天的药膳是什么。”一边洗手,王守义一边问道。 “猜猜……”王中仁没有说,而是揭开了坛盖。 王守义用力的闻了闻:“熊掌。” “哪来的。” 王守义很疑惑,熊基本生活在东面,很少往西而来,与部落是井水不犯河水。 “当然是狩猎打来的。东面的队伍比你们早回来二日,你山叔送过来的。估计是今年熊林争霸,有一些挑战的失败者给赶了出来,遇上了东面的狩猎队伍。”王中仁说道。 “不会有熊祸吧。”王守义犹记着刚来三天,就遇上了黑熊,听王风说起过熊祸的事。 “哪能呢,战士都回来了,怕什么熊祸,再过几天就是冬季,马上下雪了,熊得冬眠呢。” “哦,爹,那熊林争霸是怎么回事啊。” “就是抢地盘过冬,打起来了,年年都有,算不得什么大事儿。” “吓我一跳呢,还以为是熊王争霸呢。” “熊王争霸?也有近三十多年了,熊王的传承争霸也快了。不过隔着百里之地,极少有熊会过来。”王中仁想起三十年以前的熊祸。 “爹,你说熊王有五吨多重,三个人那么高,可去年见的黑熊才三米多点,一吨重。那熊王是吃什么才能长那么大。” “熊王啊,听说熊林有个熊王洞,洞里面住着熊王。每年开春,熊王就会带领群熊朝东而去,一去几百里,仅留下一小部分熊守着老巢。熊王的产生呢,也是群熊争霸之后才有的,不过一般不是挑战熊王,而是在熊王下面的群熊争霸,脱颖而出的。之后被熊王选中,做为熊王洞的继承者。至于熊王为什么能长那么大,这与痛疼果有关,这种果子被熊吞食以后,熊的体形就会爆长。”王中仁告诉王守义熊王的产生,又说出了“痛疼果”这个东西。 “痛疼果?爹,那不是在西面的丛林深处吗?山叔,不是吃过吗?”王守义想起了一些事。 “那些是假的痛疼果,成片的长着呢,吃了之后,除了痛,能稍微涨点力气罢了。估计是很多年以前被带过去的。真正的痛疼果又叫熊王果,就长在熊王洞里,五十年才结一次果,一次结果只结十个果子,不多不少。熊王能长多大,就看它能撑过几个果子。如果撑过十颗,熊王就会变成异兽“罴”。” “罴”有多种形状,药堂传承中,第一种形态似熊而类人,其毛发,黄白,力能拨一人合抱之树。第二种,头上长了一只角,身形也变得修长。第三种,尾巴长长了。第四种,化爪为蹄,其形似鹿而独角。第五种,最是奇怪,熊头变成龙头,完全找不到一点熊样了。第六种,脱去了本身的毛发,四蹄成云,第七种,头顶生出第三只眼。第八种,龙头,鹿身,独角,独眼。第九种,同第八种形态,却身匹磷甲。不过除去第一种和第二种,其它七种是传说中的记载。 第九十八章 层层迷雾 王守义被王中仁这么一说,给说懵了:这罴与自己想象中的罴的不一样啊。 这个世界难道是神话世界吗? 野猪能成精,熊还能变成异兽,那让人类怎么活,变成异兽的食物吗。 王守义感受到了这个世界深深地恶意。 “爹,那我们办法对付罴吗?” “对付,不用,熊进化成罴,就会走进十万大山深处。” “爹,我一直有个疑惑,除了我们部落,还有其它人类部落没。”王守义这个问题憋了很久了,以前问过,却被王中仁拒绝了,只说你长大了就知道了。 “你,今年要上山了,迟早也会知道。除了我们部落,当然还有其它人类部落。千年之前,部落先祖带领族人进入十万大山深处,镇压万兽……之后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又从十万大山深处退出,在十万大山外围四极而居,几经变迁,到如今,己退至当年先祖的第一个落脚点。至于其它三个方向的族人,己经失联无数岁月,情况如何,就不得而知了。” “我们这边是东面,向西就是十万大山,再往东是熊林,穿过熊林,再渡金沙河,就是人类的聚集地。记住,一定要过熊林之后,才可渡河。南面的河,不可渡。” “好了,先吃饭,吃完饭,爹还有事跟你说,你要学的东西很多,过了冬,就要上山,爹到时侯想跟你说说话,怕都是没什么时间了。” 王中仁的话,让王守义越发迷茫了,更是说到了千年以前,又说要渡河,突然说过了冬,上了山,连说话的时间都没了。加上之前竟同意让自己参加秋猎那么危险的事。好像是在安排什么一样。 ∽ 饭还没吃,霸就过来了。 霸是放心不下,那么多的丹药放在王守义这里,该怎么处理是一个问题。 “你咋来了。”王守义伸手抓了一个肉包子,一边吃一边问。 “喝口酒,一边说说这次狩猎的事。”王中仁也有点好奇,战士还未全部回归,长老堂也没开会,霸还正在参加庆功宴的时候,怎么就上来了。不过也好,正好问问自家崽崽的表现。 “仁叔的手艺,没得说,比以前更好了,花婶的酒也更香了。”霸也不客气,自个儿倒酒吃菜,顺便也帮王中仁和马翠花满上。 “仁叔,这次西面狩猎总体顺利,目的达成,可也死三个战士,阿熊、阿虎受了重伤。在七十里的地方,遇到了一群野猪,大大小小接近百头,领头的野猪王还成了精。就是为了消灭这群野猪,兄弟折了三个进去,多人受伤,差点回不来了……”霸边吃边说,一边用眼晴瞄着王守义,在考虑怎么说丹药的事。 王中仁这边到是不急不躁,等着霸把话说完。 马翠花却急了:“究竟发生了什么,差点都回不来,那又是怎么消灭野猪精的。” 有了马翠花这么一问,霸就立马接过了话头:“野猪精太厉害了,身若铁石,刀枪不入,其皮如鼓,我们伤不了它分毫,所有人被一群野猪追着跑,还好关键时侯,寅子和阿大赶来,用爆竹杀死杀伤野猪群,只留了一头野猪王。” “不过,这野猪王发起狂太厉害了,我们没有一个是一合之敌,熊二就是正面同野猪王刚了一下,都半个月了,还只能躺着,下地都难,向山、向火也都被野猪王给挑飞了。我们也力歇了,只能等死了。” “那后面呢,你们一齐上都不行,又怎么回来的。”马翠花又及时的问道。 “想不到啊,关键时刻……”霸一拍桌子,大声说了几个字,卖起了关子,端起酒喝了起来。 “关键时刻,发生了什么事,那野猪王自己撞上石头,死了吗?”马翠花也想不到还能出什么奇迹,只能这样猜测。 “咳……咳……”霸被马翠花这么一说,不由呛了一口酒。真相的确是野猪王撞上大石才死掉的。 王守义见霸卖起了关子,却被老娘说中最终结果,害得霸呛酒出糗,不由哈哈大笑起来:“娘,你真聪明,野猪王啊,最后自己撞死了。” “你们运气真好,老天都保佑我们部落啊。”马翠花双手合拾。 “花婶,关键时刻,不是野猪王自己撞死了,而是我们战士中间,出了一个高手,合力把野猪王杀死。至于野猪王撞石自杀,那是临死前的回光返照。” “啊,谁啊,比你都厉害。”马翠花好奇了,西面战士中,本来以熊二最强,霸过去了,就是霸最强,还有战士比霸还厉害?难道老三赶到了。 “花婶,仁叔,你猜一猜,这个人是谁,我保准你们猜一百次,也猜不到。”霸又卖起了关子。 王守义白了一眼:好你个霸,竟是个说书的投了胎,要不要加上,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更符合说书人的气场啊。 王中仁,马翠花猜了好几个名,霸都摇头说不对。 王守义是白眼翻了一翻,双手一手拿起一个肉包子,打算跑开,见不得霸作怪。 正想走,却被霸一手拉住:“阿大,你可不能跑啊。” “仁叔,花婶,别猜了,这个高手就是阿大。” “杀了野猪王,在它的巢穴找到了十颗青阳果,生熟各五颗,合起野猪王全给练了丹,二千多颗,全在阿大的背包里呢。” “我庆功酒都没喝,就急忙上来,就是为了这丹药的事,部落要崛起了呀。” 霸一手拉着王守义,一边急急忙I忙的说道。 “什么,高手是阿大。”王中仁一惊,立马站了起来,一双眼晴死死的盯着王守义,看了半响,见自家崽崽没事,吐了一口气,复又坐下,神色惊疑不定,一副不敢相信的样子。 “是阿大。”马翠花心中一跳,伸手捂嘴,死死的看着王守义,确认不是梦,自己崽崽好好的,才缓慢平复心情。 马翠花伸手把王守义摸了一遍,王中仁也过来摸了一遍,确认没事,问了几遍,才算回过神了。 “仁叔,花婶,阿大,这丹药的事,你们看该怎么处理。” 第九十九章 丹药发放 一顿饭,吃了很久。 丹药的归属也有了定数。 筑基丹,凡部落年满6岁到16岁以下,都服用一颗,用于武道筑基,公平公正,不区分天赋资质,男女之别。 粹体丹,只要是狩猎战士就发放一颗,略有一些不公平,练武的又不只是狩猎的战士,不过有补充,用贡献积分来换,千分一颗粹体丹,最多不超过十颗。而且这积分要扣除每年的一百六十分的基础分,用超出的部分来换。 丹药发放交由药堂来管理,王守义手中的筑基丹拿出一千三百颗,粹体丹一千一百颗交给王中仁。 最后王守义手中的丹药又给扣了一些,筑基丹只留了一百颗,粹体丹只留了八十颗。 霸拿了丹药下山,王守义却在接受审讯。 老爹王中仁还好应付,比试一翻,实力得到认可,王中仁问了些话,就不再多说了。 不过让王守义惊讶的是老爹王中仁的实力,自己全力出手,都被老爹接了下来,简直深不可测。 老娘马翠花也让王守义傻眼了,虽然没有比斗,但自己却逃不过老娘的魔爪,无论自己怎么溜,总是被老娘逮住。 一顿毒打,屁股开花。 王守义双目含泪,自己身后的两个B0SS好强大啊。 这老娘,平常对自己疼爱有加,可发起疯来,比老爹王中仁还狠,不讲道理,说打就打,不听话就得打,还打得不轻。 想想还是老爹好,虽然话不多,关心看似很少,但也对自己很好,最关键的是能讲道理。 王守义突然想起,姐姐王凤的刀功不错,人又乖巧;哥哥王寅很是憨厚,且皮糙肉厚。两人又酷爱练武,这不是没原因的。 对了,还有熊二,熊哥表面同王寅一样憨厚,皮糙肉厚,也爱练武。 这,这一切,都是因为身后有这个两个大BOSS啊,都是装出来的。 姐姐乖巧,可心思剔透,聪明过人。 哥哥憨厚,可大智若愚,城府很深。 熊二豪放,可三分无赖,七分精明。 对了,还有姐夫李卯,看似守规守矩,却是个腹黑之人。 没一个简单的。 就连霸这个家伙,平常装冷扮酷,今天却让自己吃了一个大苦头,这个人才是喜怒不在脸上,用计无痕,堂堂正正,害人却让人无话可说啊。 自己找到他,说他害我被老娘打屁股吗,说得出口吗,说出来又怎样,全是老爹老娘问出来的啊。 “啊” 王守义躺在床上,发疯似的大叫:“叫你痴,叫你傻,连人都看不准。” …… 药房内。 “打了”王中仁问道。 “打了,三天不能下床。”马翠花的声音。 “空有智慧和天赋,不懂藏拙埋锋,该给个教训。”王中仁有点恨恨的情绪。 “之前,不是好好的吗,多乘巧的一个孩子,竟也喜欢动手了。”马翠花说完叹了一口气。 “早就预料到了,每次练功我都陪着,什么境界,我能不知道,他还以为我没看出来呢。”王中仁抚着新长出来的胡须。 “所以,你就答应他参加秋猎了。” “不是还是寅子在吗,真有危险,做哥哥的还能不出手。” “哎,寅子有你几成的功力了,快一年没试过了。” “明天,我去试试,顺便带点丹药给他。” “对了,你觉得阿大,有你几成的功力,刚才抓他,身法溜得很,不知从哪学的,真的能一梦知千年吗?” “一成左右,爆发顶多三成,比寅子强多了。不过现在还差寅子不少,寅子打码可打他三个。” “不说了,等会,我去给他上药,屁股痛着呢。哈哈……” …… 幸亏王守义没有听到,老爹老娘的这段对话,否则心里更不知道怎么想。 △ 半夜时分,王守义睡得很熟,丛林狩猎从来没有在家这种安心。 一条黑影临空飞向山下…… “啾……啾……” 夜莺的叫声响起。 山下寨子,不一会儿,也响了起“啾啾”的夜莺声呼应,似乎在求偶。 玉兔己快西坠,两条黑影,在山林中急速奔走,瞬间起起落落,犹如飞鸟,飞入从林,就消失不见。 远在十里的山脚,这是人迹不至。 两条黑影,无声无息在交手。 夜色里,月光惨淡,交手只见残影一片,和不时的响起拳脚相击之声。 良久…… “进步还行。”一个黑影说道。 “还有新的,接招。”另一个黑影说完,就如猛虎下山,如瞬移一般,一掌朝天,从天落下。 “猛虎式。” …… “托天摔碑” 只见另一条黑影,闪电单掌托天,翻掌旋转,再矮身卸力,身子向一倾,另一只手再次递上,正好托在欲踢向脑袋的膝盖上,轻轻一送,凌空扑下的人影,也借力飞了出去。 “不错,有进步。” …… “还有呢,流星式,天河降临。” 借力飞天的黑影,突然临空停顿,倒立,人如流星下坠,手掌翻飞,身后犹如气龙,向地上的黑影扑下。 …… “好招” “太极轮转。” 地上的黑影,双掌同样翻飞,拍出的掌影重重叠叠,犹如黑莲盛开。 天空的黑影落下,一掌接一掌打在莲花上,却犹如打在棉花上,没有一丝声响。 重重叠叠的黑莲,突然片片调零,只留下地上的黑影如莲花调零后的杆茎。 两条黑影,相击之后,只留下一个两掌对接的雕塑。 …… “走你” 地上的黑影发力,把上面的黑影,再次推向空中。 “嗯……”地上的黑影,一声轻呼,飞声而上,双手接起天上的黑影,飘然落下。 …… “脱力啦” “咳咳……,还不熟练。” “不熟练,你就敢用。” “就是想试试,还有一招,脱力,今天就不试招了。” “刚才那招不错,有我五成的功力,我却要用八成的功力,才能化解。” “爹,除了试功,就没别的事。” “接着,石瓶一日一粒,木瓶三日一粒。走啦,你娘,还在等着我呢。” 说完,一条黑影,运气成罩,御气而行,朝外面飞去。 “嘿嘿……,这两种丹药,我身上也有不少呢。老爹真小气,还不如小弟大方。送一些给妹子算了,小外甥的,想必老爹和小弟会准备的。” 说完,剩下的一条黑影,几个起落,也消失不见。 …… 第一百章 入冬之前 秋猎的战士己全部回归部落。 部落的长老们,聚在一起开了一个会,一是给每个部落成员计入贡献分,二是关于丹药兑换的问题。最重要的是部落今年秋猎牺牲的战士,要举行祭祀,让他们魂归故乡,入土入安。 原本这些事情王守义做为一个孩童是不会关心和参与的,因为年龄小,没有权利。 但架不住一群耳报神在身边传递各种消息,搞明白了一件事,所谓祭祀,让战士魂归故里,入土为安,仅仅是把骨灰装入坛中,埋在属于战士的那个山洞里,就算完事了。 参加秋猎的王守义,不能接受。 …… 婶婶能忍,叔叔不能忍,王守义第一时间就找到自己的靠山老爹王中仁,说出了自己的建议:“英雄岂能无名,战士的荣耀,当以刻碑传世。立先烈碑,让其流芳百世,供后人怀绚,传承其精神。” 但结果却是,屁用都没有。 王中仁说了:“先祖何其伟大,都没有刻碑记事,流传万古。其身躯都是化成灰,融入大地。战士能魂归故乡,埋入故土,入土为安,己是无上的荣耀,刻什么碑,留什么名。” 二十一世纪过来的王守义,很有反抗和主人翁的心态,冲着王中仁说道:“这事儿,我就是说说自己的想法,你不认同,不同意,没关系。欺负我年纪小嘛,等你百年之后,我肯定给你筑坟立碑,让你的子子孙孙来祭拜。” 说完,王守义害怕遭受毒打,就一溜烟跑下山了。 只留下王中仁一个怔怔地坐在药房,良久,摇了摇头,把某些想法沉入心底。 …… 自从孩儿屋的孩子们,有了鞋子和衣服,孩子们的地盘就扩大了许多倍。 除了早晨和上午要练武和识字,孩儿屋的孩子们就存在于部落的每一个角落。 “大人的事管不了,小孩子的事,自己还是能管的。”做为孩子王,部落中二岁到八岁,整整占了部落人口总数的近四成的孩子都是王守义的崇拜者。 精神力打开,微微一搜,大江、大树两个人找就到了。 出去秋猎一个月有佘,王守义要检查一下,这二人的武功进度,看看有木有偷懒,这很有必要。 小孩子年龄小,喜欢玩,容易转移注意力,对于练武这种枯燥的事情,刚开始因为兴趣、好奇,就练上了。久了,感觉没有意思,就会懈怠、荒废。 当王守义见到大江、大树二人的时候,两个孩子正在温清河边摸鱼。 己近冬季,马上要下雪了,大江、大树两人在泡在河里,不知从哪里找来一张小网,正在网鱼。 温清河,从山中洞穴流淌而出,水温较暖和,倒也不冻人,加之二人练的就是玄冥神功和八卦掌,体质近水,内功偏阴冷、阴寒,还河水中如鱼得水。 网鱼是不用心,倒是戏水很有花样,狗刨无师自通,仰游、蛙游,花样繁出。惹得岸上的孩子,拍掌叫好,好生羡慕。 小时候,王守义最喜欢下河摸鱼了,因为住在农村里,就是水特别的多,每当夏季水干的不多时,就会下到河里去摸鱼,叫上两三个小伙伴即可。 摸鱼不是为了吃鱼,一是可以玩水,夏天热,水中凉快;二是欢乐,没有什么摸鱼更快乐的事,看到鱼在蹦出水面,就特别开心。 有时候运气好的话,每人还能分到小小的一盆鱼,是一些小鱼小虾,比如小鲫鱼,小黑鱼,链鱼,那就是摸鱼最高兴的时候。 当然,拿到家里,母亲把小鱼洗干净,放点盐巴倒上点面粉,然后晃动几下就放到油锅里炸。炸好之后的小鱼特别的酥脆,也不用吐骨头跟鱼头,就这样一口吃下去了,脆脆的真的好香,好好吃。 摸到鱼很快乐,吃鱼更开心。 突然,王守义想吃鱼了,就是油炸酥脆小鱼。 “大江、大树,别玩水了,多网点鱼,今晚做点好吃的。” “阿大,你来了。” “阿大哥好。” “阿大哥,做什么好吃的。”小点点刚才正兴奋的拍手,王守义一来,就跑过来了。 “喏,给你糖吃。”王守义见到小点点就特别开心:“等会,等你江哥和树哥把鱼捞上来,再给你做好吃的。” 王守义摸着小点点的头,一阵柔软。 …… 小点点吃着糖,享受着头顶传来的温暖,大眼晴黑黑亮亮的,满脸的笑容。 两条细细的辫子,在胸前晃动,心里可就乐开了怀:“阿大哥,对自己真好。去年天冷是阿大哥,想办法让自己有衣服穿,有鞋子穿,还给我扎了两条小辫子。有什么好吃的,都会叫我,可口美味的肉干,鲜香的鱼汤,香辣的烤肉,还有果汁和甜甜的糖。” …… 王守义可不知道小点点心里在想什么,但知道自己在想什么。 回忆是个令人心酸的事,特别还回不去,心中有些遗憾。 “爹,娘,还有小妹,你们好吗?” “我在这里挺好的,身体倍捧。又有了痛爱我的爹娘,还有哥哥和姐姐。这里有一群孩子,他们都很可爱,我想你们一定会喜欢的。” “起鱼喽,起鱼喽,都快来帮忙。”大江、大树在狂吼,双手用力的往上托。 玊守义瞄了眼:网里的鱼不少,可惜小鱼不多,网眼大了些,油炸小鱼可就吃不到了。 孩子们身手很利落,抓鱼也有经验,从春摸到秋,手法上来了,前后两头一抓,就是一条鱼。 “大江、大树,你们把网对折一下,放在下面,那个口子那里,用绳子绑好,再用石头压紧。” “其余的小伙伴们,跟我上去,把水给截了。” 王守义用起了老办法:上游堵水,下游设网。 好在温清河的水是一股小水流,在上游放块大石头,找来树技和野草,就能堵上一大半,再挖点泥敷上,就能完全的截流,让水溢出,算是浇灌大地了。 王守义单手托起一块近千斤的石头,面不改变地小步快走,其它的孩子被王守义安排,找小树技和野草。 石头扔入河,小树技一拦,赛上大把野草,就完成了大半。 王守义跳下河水,双脚用力一钻一挑,大团的河底黄泥就一团团的给挖了出来。 小脚一勾,往野草敷,很快,河底下就给堵了起来,只要一直敷,很快就能堵上。 “哦,水满了,河水满了。”众孩子大声喊道。 “嗨,你们在上面,河的两边,用泥筑一条拦水坝,让水流远一点,别又回到河道了。” …… “水少了啊。” “阿大在上面,把水栏了。” “大江,你看,好多的鱼。” “今天是要把鱼,都抓干净吗,阿大的法子,好厉害。” “哇,那条黑鱼好大,一定很好吃。” “应该是吧。” …… “哦,抓鱼了,抓鱼喽。” 七八个孩子瞬跳下了河,摸起鱼来。 金子和小点点被王守义安排回去,多拿点竹萎来。女孩子还是别下水好。 “阿大,这么多鱼,怎么抓得完啊。” “哈哈……我这条鱼大吧。”一个孩子,双手抓着一条大青鱼,兴奋的喊道。 “等着,我一定抓条比你更大的。”孩子们起了比较的心思,一个劲儿的去抓大鱼了。 一片欢乐…… “大江,大树,水退了,把网收了,我们在这边,用网过一片。”鱼太多了,用手抓不完。 很快,大江、大树在王守义的指挥下,来了个浅水网鱼,一网上来,近千斤。 “原始社会好啊,这鱼太多了。”王守义感叹…… 第一百零一章 油炸小鱼干 忙活了小半天,鱼儿都一群孩上都给弄上了岸。 十三个大竹筐都装的满满的。 不过,要炸小鱼干,还不行,先得过一遍鱼。 又来了十几个孩子,在王守义的安排下过鱼。 过鱼,不是把鱼的种类分类,而是安大小分类。 先用手,把超过把掌大的鱼的捡一遍。 再用合适的竹筐,把小鱼分成三个挡次,手指大小粗细的是第一档次,约五六条到十来条才有一两,这种鱼清水一过,和面粉一裹,就能直接下油锅炸了。第二个档次是半个手掌大小的鱼,约四钱到一两之间,约二十条或十条才有一斤,这种鱼不用去磷,小刀一划,取了肉脏,清水一洗,也可以油炸。第三个档次,莫约都在一两以上,三两往下的,油炸的话,也可以,不过偏大了一些,但是有办法,杀好后,用盐腌两个小时,过下水,沥干,不用放面粉就直接炸就好。 △ 王守义,看着满满的收获,上午跟老爹置气的事,忘得一干二净,脑子全是油炸小酥鱼。 面粉里,放点盐和磨好的调料,把面粉往刚洗好的小鱼里面撒下,晃动几下,就能下油炸。 那金黄的小酥鱼,又酥又香,脆脆的,干干的,香味扑鼻,盐巴是最好的调料,若是加点辣,下酒更上品的下酒菜。 回忆起这些,王守义不禁流起了口水。 …… “阿大哥,你想到什么好吃的了。”小点点第一时间发现了王守义的骚样。” “嘿嘿……,金子,等会我们拿鱼最小的那筐。” “小点点,阿大哥,等会做好吃的,让你们吃个够。”王守义神神秘秘的笑道。 部落的人吃鱼,不是水煮就是烤,油炸小鱼,从来没人弄过。嫌太小,麻烦! 部落的汉子吃鱼,要大块吃肉,大口喝汤,手指大小是指王守义目前的手指大小,怕是扔进嘴里,还没嚼就被部落的汉子给吞下去了,鱼味都没偿到呢。 △ 当王守义,带着二十多个小孩回到孩儿屋的时候,白兰花大婶早就大门口等候。 “一群猴子,赶快洗澡换衣服去。” “阿大来了,又带来了这么多鱼。”白兰花看着王守义,脸上笑开了花,把众小孩的功劳全数往王守义身上放。 “白婶,这可不是我一个人弄的,大家伙都可功劳帮忙的。”王守义来就给白兰花大婶添麻烦,有点不好意思。 “就是,就是,白婶,最大的那条黑鱼,可是我和大树抓的。”大冮立马跳出来表功。 “去,去,去,全部去洗澡,你两个皮小子,天天摸鱼,最多回来二筐鱼,都只够开汤的。还是阿大好,一来就是十几筐,还满满的。”白兰花见大江搭话挣功,没好气地笑着全部赶走,但也只是做个样子,依旧笑容满面。 孩儿屋,比以前好多了,就连几岁的孩子也能帮上点忙了,不管多少,这是孩子的心意。孩子们听话多了,与自己说话也多了,虽然打闹调皮,顽皮的不少,但孩子与自己亲近,所有的付出和幸苦也是值了。 而这一切,都是王守义带来的,白巫的孩子就是不一样。 众小孩一哄而散,奔跑着去洗澡了,至于吃的,有白婶,操什么心啊。 …… “白婶,给你添麻烦了,今天这些鱼就在晚上全弄了,我有个新的想法来做鱼,还希望白婶多帮帮忙呢。” “新作法,好,没问题,先把鱼抬进去。”前面是对王守义说的,后面是安排人抬鱼。 “哎呀,这鱼还分好大小了呀,真细心。”白兰花心儿细,一眼就看来了。 “怎么这么丁点大的鱼,也抓回来了?” “白婶,新做法,就在这五筐小鱼身上呢。” “这样,鱼有些多,大的呢,照以前的做法,煮鱼。再选一些开汤。其它的弄好做鱼干。” “小的嘛,这两筐,去鳞去内脏,用盐腌了。”王守义指着第三个档次的鱼说道。 “这不大不小的,去了内脏就行,小的不用管,过水清洗一下,放点酒,放点盐,醉死就好。”王守义一边用手指一边说着。 “准好百斤面粉,和足够的盐和调料,等我洗完燥,我来弄。” “这新做法,还要用面粉,咯咯……那也只有我这能做了。” “去吧,这些就交给白婶了。” △ 洗完澡出来,整个人神清气爽,王守义带着一群孩子加入了杀鱼的行例。 博木板上,被王守义钻个孔,钉入硬槐刺。 把鱼往钉上一按,就固定住了,用小刀刺入鱼身,用力一划,剖鱼取出肉脏,打去鱼鳞,一条鱼就杀好了。 小孩子用这个方法杀鱼,特别省力,也容易上手。 有些孩子别看抓鱼很溜,杀起鱼来却是无从下手,这方法一出,小孩们杀鱼也有了很大的兴趣,高高兴兴地加入了杀鱼大军之中。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刚才有些孩子还不原意杀鱼,只是因为杀鱼挺难的。有了这个好方法,让小孩子杀鱼,也挺容易的。”王守义心里想到,当然人多能玩到一起,也是原因。 △ 临近黄昏,天己昏昏沉沉,有些阴暗,西北风微微的刮着。 王守义正在炸小鱼,筷子从盆里一挑,一条早己裹好面粉的小鱼就进了油祸,细微的气泡升起,破灭,不一会儿,小鱼就炸得金黄。捞出油锅放好,面粉的香味和鱼的鲜味就特别的入鼻,令人口水直流,加上金黄的色彩,看上去就觉得香脆,忍不住伸手抓上一条小鱼吃。 小点点就围在锅边,时不时的,伸出小手抓一条炸好的小鱼干吃,满脸的惬意。 “金姐姐,来,吃一条,好好吃的。”小点点油腻的小手逮住一条小鱼就往正在烧火的金子嘴边塞,你不吃不行。 脆酥的小鱼干一入口,顿时就口舌生津,香味浓郁的刺激着口腔,轻轻一咬,“咔嚓”一声响,面粉和鱼的香味爆发,盐刚刚好,调料也炸出香味,瞬间有种“此味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的快感,嚼碎入腹,微辣的小鱼干,更是让人觉得有一道热气,从口入胃,在微寒的深秋,让人格外的满足。 金子嘴巴上泛起一层油光,在火光的照应下,有一种特别的美。 “樱桃小嘴。”这是王守义的第一感觉,金子一直是个安静的小女孩,不哭不闹,不争不吵,若你不注意,仿若不存在一般。 当然王守义没有禽兽的想法,虽然是二十好几的心理,却只有五岁的身体,还没发育完全,荷尔蒙激素还不会上脑。 只是金子这个安静的小女孩,突然让王守义升起一阵要保护好她的感觉。 与世无争。 小小的身子,白皙的脸庞,这是童话中的灰姑娘。 小点点是可爱,金子就是安静的小姑娘。 安静代表无为、无争,纯净,善解人意,默默地的付出。在一个属于自己的角落,独自绽放,无人欣赏,那就孤芳自赏吧。 “阿大哥哥,你也吃。”小点点油腻的小手伸了过来,打断了王守义的遐想。 “呵呵” 小鱼干入腹,王守义一笑,有小点点和金子这两个小女孩,也是一种幸福。 暮然,金子的眼晴看过来,火光在眼中闪动,微笑在嘴角延伸,布满了整张小脸,让人心生喜爱。 王守义回以一笑,筷子挟起一条小鱼,用嘴轻轻一吹,伸手便喂进金子嘴里,呵呵笑了起来。 金子头一低,便专心烧起火来,至于在想什么,王守义不知道,只是王守义知道心中的某根弦被金子轻轻拔动了。 △ 第一百零二章 长春功之融合 小鱼干的香味,飘满了伙房,几个大婶过来看了一阵,就学会了,把握好火候就行,这个技术难不到常年在伙房做饭弄菜的大婶。 白兰花大婶也过来瞧了一眼,只夸了一句:“阿大,真能干。”就走开了。 …… 大江、大树等小孩就不安份了,这些大婶正活着,挥手驱散了围观偷吃的孩子,就都围到王守义的灶前。 那经得金黄的小鱼干的诱惑,小手一伸,小鱼干就迅速的塞入口中。 不管烫与不烫,小脸鼓起,舌头在口腔内打滚,也不愿吐出来。 “真好吃。” “好香啊。” 小孩子没啥好的形容和比喻,香和好吃就是最好的赞美。 王守义见偷吃也不管,让一群子的胆子大了起来,不一会儿,无数的小手伸进盆里,冒尖的小盆就平了下去了。 “我的这条大” “我的这条更好吃。” “大的好吃” “小的好吃” …… 简单又些幼稚的争吵就在小孩子们之间热闹起来。 “唰”的一声,大江就从一个孩子手中抢过一条鱼,塞中嘴角,边吃边咕噜:“这小的同大的味道一样嘛,都好吃。” “哈哈……老大做什么都好吃。”一个聪明的孩子拍起了王守义的马屁。 很快,从闪电般的小手伸手偷吃,变成了挑挑捡捡,光明正大的大吃起来了。 人一多,围在一起,你挤我,我挤你,王守义炸鱼也不方便起来。 “大江,把这盆鱼,搬到石头去吃,别抢,大家都有份。” “大树,你去多拿几个盆来,我好装鱼。” “轰” 大江把盆一端,孩子们就都围了过去。 “得加快速度了。” 王守义右手快速的挑点,左手也抓了一双骨筷,飞速的挑出炸好的小鱼。 不一会儿,一个盆就小满了。 “来,小点点,你端着这小盆小鱼干和金子姐姐一起吃。”不争的小孩反到得到的更多,这是道家的无为变是争的大道吗?王守义最近融合长春功于阴阳太极拳中,对道家的某些理论在心中研究实践。 从身边小事当中,发现道的真理。 不得不说,道家除去太过于高深的专业术语和大道,都在生活中体现了出来。 王守义都能在生活中找到道的痕迹。 “无为变是争,不争是争,可惜这对融合没有明确的指导作用。”长春功可使用天下武功,却少一点霸气,没有一丝烟火气,这一点不是王守义想要的。 长春功与太极本就相通,阴阳共济,生生不息,但在融合时虽能快速的合在一起,不会冲突。就好比,冰与水是同一物质的不同形态,放在一起,不会冲突;冰够寒,水能结冰;水够暖,亦能化冰。但冰还是冰,水还是水,不能冰水随意转化。 王守义的想法,长春功是冰,是内气的精华,化水成冰;太极如水,炼精化气,练冰化水,用于打斗。但在转换时却不能猛烈的转换爆发,融合了长春功的阴阳太极功,发挥的战斗力还不如阴阳太极,甚至单纯的九阴九阳太极三种功法。 长春功是道家的练气法门,练精化气,存于身体的每一处。练到高深之处,不用元神脱离**,亦可肉身一起超脱。 古传,道门三清是盘古元神所化,所以道家的功法是元神超脱肉身入主。天地是盘古的肉身,元神脱离肉身,融入天地,就能成为盘古再生,就最终,元神离体,融入天地,却诞生了天道这个神奇的东西,虚无又真实的存在。 再后来,道家除了修炼元神,亦有练气,引导,冥想三术修练之法盛行,长春功就是这三术的综合。 练气不仅是练精化气,这种单一的功法,而是以气粹体,从内而外的练体,先强内腑,后壮筋骨,换血炼肉,肉身成神。 引导术,是引气入体,以气孕道,化道存身,身以载道,也是合天地之道成圣的法门。 冥想术,有点玄,起初是忘我,识我,真我。也就打坐,放空,静想,坐忘,成空,重塑,真我,成神,等一些玄之又玄的东西,前面还好理解做到的,打坐,放空,静想,这些。后面就无具体的法门了。总体来说,先是忘我,当自己不存在,与天地同化;识我就是再从天地中归来,认识真正的自己;真我就是把自己的身体当成天地,从小世界起化成中千世界,大千世界,最后超脱宇宙,成神。 长春功就兼了三者,神话传说中,这功入门容易,练成极难,凡人终身在小成,仙神一流顶多练成小世界的地步。再往上的中千世界,大千世界,不是修练成功的,而是混沌初开的三千神魔,自身所化,更别论除了盘古这开天之神和鸿均合道是最巅峰的神,都没有超脱宇宙了。 一功逛想超脱宇宙,且三管齐下,不是难,而是绝路。 王守义不得不佩服开创此功的道家先辈,要大毅力,大怀胸,除去境界极高,更要有大爱,无私、广博、包容的气魄和胸襟。 一功传世,人人可练,人人可成仙做神,人人可飞升超脱。至于那亿亿万分之一的超脱,身体自成宇宙,就不要去妄想了。 “不争是争,无为亦是争,难道说融合长春功就顺其天意吗?以阴阳之力转换长春太极冰水之间的转换,都行不通吗?”王守义喃喃自语,无从下手。 好在融合一事,倒也水到渠成,四种功法,练到深处,亦是当世奇功,至少王守义是这么认为的。 霸的融火功是部落的传承,而部落的先祖,听老爹说过乃是深入十万大山,镇压万兽的存在,这功法肯定非凡。但自己修练四种功法,长春、九阴、九阴、太极没有一种逊色于霸修练的融火功。 王守义知道,欲速则不达,无从下手,无法融合之前,不如遵循无为的道家指示,顺其自然,等待机会吧。 △ 小点点和金子二人一小盆的小鱼干,让众孩子羡慕坏了,没有去抢。这二人有王守义,老大罩着呢。 大树添着脸,从金子手讨来了一把小鱼干,满心的欢喜,因为他比其它小伙伴吃到了更多的小鱼干。虽然不一定真的多吃,但肯定小伙伴吃完了,自己手里还有一把,就美得很。 大江故计重生,又伸出小手想从王守义面前的盆里拿,都被王守义一筷子敲开:“还吃,等会还用不用吃饭了。” 十几个小孩,刚刚干掉一盆小鱼干,起麻十来斤,再吃肯定会饱,晚饭都吃不下。 小孩子不管着,就会把心中的想法和**放大,从而不服管,不听话,无法无天。这不仅仅是判逆,而是心魔,以后想改就难了,娃娃必须从小抓起。 养成了不好的习惯,不知节制,偿到了甜头就会想要更多,大人不管,庞溺,多次如愿的偿到甜头,就犹如吸毒,容易上瘾,长大了再戒再改,容易吗。 第一百零三章 入冬的事儿 部落过冬有两种选择,一是在兽堡,二是在山脚大院。 兽堡在山上,在冬天,有点冷,一般没有兽潮发生的话,多数是一些战土在此过冬。 一边训练,一边维修。 …… 山下大院,地处山脚,地势低,背后靠山,阻档了猛烈的西北风,较为温暖,多数人在此过冬。 ~ 今年的秋猎,较为顺利,比往年的收获差不了多少,但新儿又多了不少,人口增长了。虽然新生的婴儿,多数是今年秋季出生,才二三个月大,但糜烂的肉汤,也是不少的增加,每天必喝的。 去年出生的孩子如姐姐王凤的儿子,李权己是满地跑了。这肉食的消耗更是加大,总体上持平,还显得少了些,好在去年兽潮存下的肉干,没有全坏掉,砸开小碉堡,十个中有五个碉堡中的肉干没坏,大人就吃这个,又硬又干又咸的风干腊肉。 …… 一到冬天,部落的人就闲了下来,除了战士练武,就是培训新的战士。 明年,这些刚经培训合格的战士就深入大山,开始新的人生历程,为保护部落,为战士的荣耀而战斗。 …… 当然,还有在冬天也不得闲的人,缝缝补补,纺线织衣等生活上的事,也不少,趁着冬季不用种植、采集的事儿,把家弄得更好。顺便享受下人生,做点羞羞的事儿,为下一代而战斗。 △ 今年没人示警,火老没有下山,兽潮应该不会发生。 想必大雪较去年晚了半个月,兽类也充足的时间贮存食物和迁移,所以不缺食物,兽潮也就不会发生了。 …… 王守义看着阴暗的天,知道今晚必会下雪。 看着身边跑来跑去的小外甥李权,王守义叹了一口气,自己也要带孩子了。 李权,小名木头,真不符合如此活泼的他。 木头嘴里含着糖,不一会儿就会忍不住用小牙磨掉,吞下。然后大声叫着:“九九,九九,糖。” …… 新功法和武堂的诞生,在冬季显得格外热闹。 春秋狩猎的积累,新的招式和行路线,战士们都拿出来分享,以求指点、讨教,让自己的武学、招式录入武堂。 王守义没有待在山中,而是被王中仁赶出家门,待在兽堡,一是指点下战士的武功,二是万一有人在比斗受伤,能及时治疗,三是带孩子,王凤和李权成了武痴,把儿子丢下,就待在了武堂。 王守义想抗议,这是一个孩子应该做的事吗? 可惜,老爹王中仁认定了王守义的本事,称相信他能做到。而老爹就一心投入了药房,药堂的传承当中。 “人小就没人权。”王守义感到了父亲深深的恶意。 …… 功法融合己陷入瓶劲,王守义没去想这些事儿,但有一件事儿却让王守义上了心。 “筑基丹”的服食,有序有记录有准备的开始了。 从十六岁的少年开始,逐渐往年龄小的孩子发放,吞服。 总体看来,效果不错,至少这饭量都涨了一大截,力气增加了,个儿也长高了,身体更棒了。 更有数人吞服之后,竟产生了气感,进入小成之境。 …… 至于粹体丹的服用,王守义看了看就失去了兴随,不是丹药的效果不好,而是没有例外,大部分的临近突破的战士,都产生了气感,真正的进入练气的地步,不出意外,小成巅峰,达到王寅的境界只是时间而已。 就算没有突破的战士,只要再勤奋点,突破产生气感也只是时间而己。 当然用来突破境界是粹体丹的一种功效,但最重要的是用来粹体,强化体质的。 这个效果对新战士特别有效,气力暴增。以前只有特别优秀的新生成年战土才能达到千斤之力,多数在六百到八百斤之的居多。而现在,几乎人人都突破了千斤之力,除非你特别菜。 粹体丹的药效就是突破小境界,产生气感,强化体质。第一颗服下,基本最少增长四百斤的力气。 …… 筑基丹,全名是武道筑基丹,药效长久,发挥的慢,要长时间的观察。 几天时间的观察,明显有着强大的滋补效果。用王守义的话来说:一颗筑基丹,等于你天天在喝牛奶。不是前世有个牛奶的广告,天天喝牛奶,强壮下一代。 奶是个好东西,除去营养之外,更是有着优良的基因遗传,让人强壮。目前的筑基丹在王守义看来,就是强化的牛奶而己,还带点激素,催人长得更快。 …… 小家伙精力旺盛,遗传了李卯和王凤的优良基因,要是现在吃上一颗筑基丹,强化改良基因,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 是否,一天或几天之后,长得同自己一样高,会不会气力大涨,一岁多的孩子举起数百斤大石。 王守义看着跑来跑去,东摸摸,西看看,对这个世界充满好奇的木头,一股恶意涌上心头。 只是想到可能会出现的后果,让王守义停止了伸进胸前小皮包的手。 “九九,九九,这个是什么呀。”木头拿着小弓箭,挥舞着小手,问道。 “这个叫弓,战士用来猎杀野兽的。”王守义接过弓,从箭筒中抽出一支箭,轻轻搭弓而射。 嗖的一声便剌入木头之中。 …… 王守义终于安静了,木头拿着弓箭出去猎杀野兽了,不过箭头被王守义取了下来。 猎杀野兽这话是真的,木头有模有样的朝小青羊、小野猪瞄准。 只是人小弓强,箭矢仅飞了几米,就落了地,对小野猪,小青羊没造成一点伤害,不痛不痒。 小青子也在兽堡,看到木头拉个弓追杀野猪,嘴角咧了咧:“小孩子就天真,真好骗。” …… 时间飞逝,大雪降临,一夜之间妆饰了整个世界。 一个小小的幼童手捧着龟甲,轻轻抚摸:“天地万物皆为药,阴阳对立相生又相克。火阳石,天地异石,生于火山之中,练武之人常用来修练开脉;对应寒冰石,天地异石,万年坚冰中偶得之。双石共用,阴阳双脉同开,十年大成,生雾驾云。”龟甲是药堂的传承,古老的难辩时间,字不难学,只是字太简单了,让人理解其真是意思太难,刚刚的话是王守义自己翻泽出来的。 龟甲山仅几个符号,单字对应“火石,阴阳,火山,人;冰石、山、小人蝌蚪双干上各一石头(图),十年,小人下面是波浪。”若非波浪少一条线,王守义差点以为是踏水而行。 漫长的冬季,王守义就在细心习读药堂的传承。 不过,若是少了屋中的两老虎和木头的话,会更清静些。 大雪欲下之时,两头老虎就回到了部落,轻车熟路的在伙房大吃一顿,便猫在了王守义的房中,兽堡的药房。 自然而然,木头的照看,王守义就交给了虎大、虎二。只是大雪覆地,两只老虎,死也不出门,因为虎二怀上了。所以木头就在两头老虎身上爬来爬去,摸头、扯尾,用力的想把虎大的大门牙给摇下来。 待力气费废尽,就沉沉地在虎大身上睡去,醒来继续自己的大业。若虎大甩头避开,就拿小糖果去哄,继续大业。 木头与虎大的大门牙撬上了。 第一百零四章 上山 整个冬天没发生什么大事,除了几只不开眼的野兽,想进入大院猎杀人类小孩,结果被战士杀死,变成了餐桌上的肉。 小青子成了养猪养羊的小保姆,身后跟了一群小屁孩,木头也在其中,骑老虎太大,不感兴趣,骑羊骑猪是部落的时尚。 金子和小点点,安静的待在药房,陪王守义读书,顺便照看熬在火炉上的药膳。 研读药堂传承,岂能不学几招,配药、熬药、练些小药丸。 整个冬季,两个小女孩被王守义养的肤色白雪透红,一看就是美胚子。 王守义有种萝莉养成的感觉,为了养眼,特意从白兰花大婶换来布料,并要求改成裙装,套在了小点点和金子的身上,可惜,冬天太冷,里面是厚厚的兽皮,苗条的小女孩看不到,只有胖胖的两头卡通小熊猫。 △ 其间,老娘马翠花,时不时的过来,给王守义和孩子送点吃的和零食。老爹王中仁及少过来,顶多等王守义这边敲锣打鼓大吼,就送过来一些书籍,顺便讲解一下就离开了。 猴子、猛子、大牛等人过来请教了一些的修练,顺便顺走了一些零食和药丸。 参加两年时间的狩猎,猴子等新战士成长很快,身上的杀气己给孕酿出来了,再有一两年就能达到去年李卯等人的程度,新人快速成长,部落壮人繁荣可望。 熊二终于能正常行走了,王守义时不时送去药膳,恢复的很快,整个人因祸得福,反而胖了一圈。 阿明和向山来过,表示感谢。 黑子的长春功早己入门,正处于培养气感的关键时间,丹药服下,中指还是长出了一截,莫约开春之时就能恢复。 这一发现,让王守义狂喜,只要有足够的丹药提供,至少断指重生己不是梦了。 王守义想起内息这一境界的一句话:“专气致柔,能如婴儿乎?” 这句话有三个概念,一个是:“专气”,二个是:“致柔”,三是:“婴儿”。 “专”,是合聚、专一的意思,精神集中就是专。“气”是从身体吸收营养而来,充沛于身体各处的动力。“专气”就是把生命之气团聚起来,达到心气专一,充实饱满,最后达到状如婴儿般柔和。专气就是凝聚生命力,中医人死了不说死了,而是说“没气了”。这气就是生命力,中医的表达很形家。 “致柔”,就是身体的各部件都要柔软,千万不能让它们坚硬。老子曾用小草来作比喻,当小草生气勃勃的时候,是很柔软的。当它到了秋天死亡的时候,就变得坚硬。人的动脉本应该是柔软的,一旦硬化就坏事了。道家修练之人到了七八十岁依旧身手敏捿,面若婴儿,就是专气、致柔练到了高深之处。 婴儿是柔弱的象征,是老子崇尚的对象。老子爱拿水和婴儿来比喻柔弱。专气也好,致柔也罢,一切都必须在“自然而然”的状态下进行。老子要我们如婴儿,不是教人回头去再做婴儿,而是如婴儿,像婴儿那样纯真质朴,气血充盈,形神相合,活泼自然。人生复归于婴儿,其气才能柔而不刚,润而不燥。一团和气流遍周身,病气自然消除。道家修炼的许多功法,皆由此而化生。 王守义简化了婴儿的理解,用“和”来代表婴儿,更用“和”代表善,代表无争、无为,与道家无为相通。水火能“和”,在于自然,以气遇火水自生,以水遇火气自生。 长春功与阴阳太极功的深度融合己有眉日。九阳生火,九阴生气,太极为水,长春功为冰。不在意是水是冰,九阳遇九阴而生太极,长春功化水为冰存于体内。运功是九阳化火,遇水遇冰化为气,用于战斗。 水至柔,冰至坚,气至专,火至烈。长春阴阳太极功可成,不,应该是阴阳太极长春功更符合此功法的名字。 而阴阳共生壮大,王守义打算找来火阳石和寒冰石助其壮大。 △ 冬天的收获不少,王守义心满足。 开春之后,自己就要上山,王守义有种感应,山顶有着一个神奇的世界在等着他。 …… 刚开春,火老就下山找到了王守义,开口就让王守义向东跪拜先祖。 王中仁和马翠花飞奔而来,开口就一句话:“不可强迫而行。” 王守义听出了老爹口气中的火药味。 “放心,他是我亲孙子,我还能害他。”火老一开口,王守义就大吃一惊,这火老还是自己的亲爷爷,爹、娘大哥大姐可从未提起过。 “那么火老的真名就叫王开云。”王守义回想起有关于自己爷爷的记忆,最先王守义还以为自己爷爷葬身于兽潮当中了呢。 “住嘴,你把大重孙变成了药罐子,亲孙子又如何。”王中仁毫不惧怕火老,更无视火老这个父亲。 “父亲,想带走阿大,你必须向先祖发誓,凡事说明利害,经阿大同意后,方可实行。”一向柔和的老娘也变得声色俱厉。 “不敢发誓,你的心思还不死,难道你还想着那事。”王中仁握紧了拳头,怒气上升,大有火老不发誓就开打的架势。 马翠花,双手一招,从长靴子飞出两把小刀。 “发生了什么事,这是一家人要开战吗?”王守义懵了,搞不清情况,好好聊天不行,非要动刀动拳头。 “好,我发誓。”火老面色如常,但眼神中却有一丝痛苦闪过。 “我王开云,向先祖起誓……,如违背誓言,愿受先祖任何处罚,苍天鉴之。”誓言的意思王守听得懂,可发完誓,火老却咬破手指,用币鲜血凌空划了一符,然后符却分成两份,飞入火老和自己身上,消失不见。 那个符号王守义认识,是誓的古字符,竟然还有如此神奇的表现,看来龟甲上面的字,不简单啊。 “只是自己在书写之时,并无任何无应,难道要用解血写下字符才行。” 待火老的字符完成,王中仁的拳头松了,马翠花的双刀也不见了。 两人双膝重重地跪下,恭敬地磕了三个头就转身离去。 火老贮立,望着二离去,消失不见,方重重叹了一口气,就沉默不语,低头望着王守义。 “给你一日时间,明日此地此寸,我来接你。”火老伸手摸了摸王守义的头顶,一股热流传来,王守义无可抗拒。 随后,火老几步之间就消失不见。 …… “热流……”王守义感受到了其中的霸道,无可抗拒。 第一百零五章 传承开始 王守义上了山。 山顶的风光就是好,入眼便是高达五丈的盘龙石柱。 “这个世界真有龙?”盘着的龙同华夏的图腾一模一样,王守义心中一惊,这个世界莫非与地球有相连之处。 高达五丈的盘龙石柱,直径超过一米,整体一块,依石质来看,重量起码达到近十万斤。山顶绝没有这种石头,应是从远处运来。 就算大成境的武者,也难以做到。 王守义把疑惑压在心底。 穿过盘龙石柱,入眼却是一座石质的宫殿,虽然不大,一眼就能收入眼底。但这也让王守义再次吃了一惊。 不管是宫殿还是庙宇道观,选址很重要,其代表的意义非凡。 风水王守义不太懂,新华夏立国,更是被除迷信,风水之说也就衰弱不少,但市场仍大行其道。可见风水之说,除了迷信,也有着不可思议的力量,让人着迷。 跟随火老进入宫殿,一股古朴的气息扑面而来。 拳头大的石头嵌在头顶,散发着柔和的光芒。 宫殿的大堂,没有菩萨雕像,也没有神位,更没有人物石碉,连代表信仰的东西都没有,王守义有一种出乎意料的感受,宫殿大堂与自己的猜想格格不入。 仔细观察,宫殿大堂应是聚会议事之所,又像修练的地方。 穿过大堂,进入宫殿后院,生活的气息很浓重。 几只五彩绵鸡在悠闲的觅食。 “五彩绵鸡。”玊守义心中再次一惊,药堂传承有记载:五彩绵鸡,身披五色,流光溢彩,乃天地奇珍,药效非凡,堪称行走的大药,其功效在于滋补,可断肢重生,修复经脉,增加生机……等多种药用。 再仔细一看,这后院不是花园,而是药园。 “紫金参,药龄起码二千年以上……而且是三株,带着一群子子孙孙……” “地珍果,看不出药龄,想必也不凡……” “龙桃树,其根如龙,缠绕交织钻入土中,从树技的粗细和如龙鳞斑驳的树皮判断,怕是圣药这级别了。” “智慧树,不是吧!”王守义忍不住擦了擦眼晴,这可是提升智慧,悟性的天宝,竟然真的存在,太不可意议了。 “千年何首乌,伏黄根,凤血果……” 王守义一一报来。 然后立定,整个人都给后院这药园给惊呆了。 得其中之一,己是天大的运气,这里竟有十几种之多。 …… 王守义深深吸了一口气,药香入鼻,让人沉醉。 相比宫殿和外面的盘龙石柱,那些都是小意思了,这药园才是……怎么说,刘佬佬进大观园,眼花潦乱。 王守义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土包子,估计自己手中的丹药是用来喂鸡的吧。 …… “这是阿大吧。”一双玉手抚上了王守义的头顶。 王守义心中一惊,竟被人摸上了头,才发觉:“这……这,这算什么。”武者从不轻易让人近身,自己的警惕心哪去了。 “不对,而是来人悄无声息,且不带一些气息。”王守义头一甩,欲矮身避开,那玉手却跟随而来,如影相随…… “跑什么,我可是你姑妈。”温和的声音响起,仿若有一种魔力,让人心神安定。 王守义抬头一看,竟是一个圆脸大婶,穿着扑素的麻衣,却显得极为干净。 “纤尘不染”这是王守义的第一印象。 …… “兰儿,你给阿大安排个房间。”火老微微一笑,转身便离去。 “知道了,爹。”圆脸大婶应声道,伸手牵起了王守义的小手。 “啧啧……中仁又生了个好儿子,来,叫姑妈,姑妈给你糖豆吃。”说完,圆脸大婶就笑眯眯的打量着王守义。 “姑妈。” 王守义喊道,己经确定这圆脸大婶的身份,自己的姑妈王铁兰。 “来,拿着。” 王守义伸手一接,两颗圆溜溜的丹药落在掌心,散发着阵阵清香,闻之清心提神。 “这是糖豆?” “竟是丹药啊。” 王守义非常确定,这糖豆就是丹药,比“筑基丹”丝毫不差,药效更好。 一粒糖豆怕是不下于三粒筑基丹。 △ 石房,石门,石床,石桌、石椅,就是王守义房中的一切。 “这山顶,究竟是一个怎样的地方?”待在石室中的王守义思索着,只是了解太少,能做出判断的是后院这个药园子全是珍贵稀有的大药,而这石殿存在的时间起麻超过千年以上。 “还有自己的姑妈,一个粗布麻衣,却干净异常的圆脸大婶,待在山顶干什么。” “还有,那个黑巫李若兰在哪里,似乎没有后院。” “大哥口中的大嫂和儿子王智又在哪?” 王守义只能把这些问题压下,时间到了就会明白的。 …… 最终在王守义开学之前,也只见了姑妈王铁兰和火老王开云,其它人一个都没有出现,而是在山顶的另一处,都没有欢迎新人加入山顶的意思。 至于为什么说上学,这是火老考核过王守义之后,定制了十二年的学习计划。 从识字开始,再介绍这个世界,了解部落的历史。然后就是部落的传承,战堂传承、兽堂传承、药堂传承、器堂传承,天机传承,各个传承又分若干个分支传承。 依火老的意思,十二年的时间太挤了,只能把各堂的主要传承粗习一遍,分支传承有一定了解就行了。 识字并不简单,别以为有着二十好几年的心理年龄学习就快,一日不过十个字左右。这些字有些王守义见过,那就是龟甲上的字符,一种有着特殊意义的文字。 “天地初开,神魔育孕而生,每一个神魔代表一条天地之道,一道就是一个字符,此字符为太初古符,又叫太初古字。这是部落传承中最重要也是最基础的东西,必须要学会,并传承下去。” “此字为读武,意为止戈,守护。”火老嘴中吐出一个古怪的音节,令整个石室翁翁作响。 “而武这个大古符文代表着一个天地初生的神魔,若在太初之时,发出此音,此神魔必心生感应。” “太初距今己知年月,神魔都己消失无踪。” “太初之后是太古,一个叫天道的人击败兴风做浪的神魔,以神魔为养料,以身载道,成为天道,此时,神磨时代结束,进入远古。” “远古之时,妖魔鬼怪,精兽圣灵,纵横大地,无仪无礼,混乱不堪。而人类也在此开始诞生。” “龙、凤、麒麟三族争霸,争夺生存空间,这片宇宙的主导地位,而导致天地崩裂,三族亦元气大伤,莫了下去,人族开始兴起,成为天地的主角。之后就是近古时代。” “近古时代,人族兴起,为了生存和发展,与万兽万灵争夺生存空间,大战不止,死去的人族不知凡几。正当人族大胜之时,所有的人族高端武力被一扫而空。别有用心的人乘机上位,人族战乱开始。” “战乱开始之时,称之为古代,一直延续至今。” 第一百零六章 部落之始 “古代,也就是我部落有文字记载的开始。” “近古结束,人族高端战力一扫而空,然飞禽、走兽重来,人族派出大军镇压。我们部落的先祖就在这批大军之中。一直杀到十万大山深处,镇守了几千年。” “再后来,天地异变,人族寿命大减,逐渐与外界隔离,武力更是大降,抵不住万兽的反扑,大败之后,慢慢从十万大山退出。当时分成四支部落,分别镇守十万大山四极,我山火部落就是其中一极,历经千年,如今退至当年大军镇压十万大山的最后据点。而其它三极的情况,到现在就不得而知了。” “不过,在三百年以前,还有战士可以横穿十万大山,游走于四极部落之间,互通信息,之后就再也没有战士能做到了。料想其它三极的部落大军也不比我们好,没有实力穿过十万大山。” 火老如讲神话,玊守义却听得很认真。 “太初、太古、远古、近古,只有口口相传的传说,就不多说了,我要讲的是从镇守四极开始,我们部落的先祖,人族战神:山火。山长部落的创始之人。” 火老停顿了片刻,似乎在回想什么,整理思绪。 “你仔细听着,不可遗忘遗落。”火老微笑从脸上消失,变得格外的严肃认真。 “先祖是人类部落联盟的战神,镇守在十万大山,以防妖,兽,精,怪,出来遗害众人间,欲把妖,兽,精,消灭在十万大山,苦苦坚持了近千年。” “一日,天降异像,所有的妖,兽,精,怪都发了疯,自相残杀起来,先祖大喜,以为这是消灭妖,兽,精,怪的最佳机会,却不料,自相残杀的妖,兽,精,怪实力并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无数的荒兽死亡,受伤,甚至变成了今日我们所见到的凡兽,但也有很多的荒兽进化成了妖兽,而原本强大的妖兽,竟有些成了神兽,魔兽。” “先祖的大军大败,连失三个据点,方才守住。至此,十万大山中的妖,兽,精,怪再也没有出过大山深处。而后,每过百年就会爆发兽潮。不是你前年冬天所看到的兽潮,那兽潮无边无际,它们不惧死亡,中间更是有着强大的妖兽,妖兽也就是部落所说的兽皇,但那些妖兽,依先祖来看,只是进化失败或者是很弱小的妖兽。” “千年以来,历经几次兽潮,联盟大军的损失惨重,只得后退。先祖有感,妖,兽,精,怪会卷土重来,招集麾下的十虎将,进得了反攻,凭借着强大的武力和不畏生死,再次深入十万大山,却发现,妖,兽,精,怪已是很强大了,反攻等于送死。也发现每百年的兽潮只是十万大山深处容纳不下那么多的兽类的生存,被淘汰在而形成的兽潮。” “此时,先祖做了一个决定,把麾下的十虎将打散,让他们分守十万大山的四极,互通有无,及时的监控十万大山的变化。这一决定,不知道进行了多少年,直到三百年前,我们部落与其它三极失去了联系。” “这时,先祖再次做了一个决定,再次深入十万大山,带走了部落所有的高端战力,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值得幸运的是,先祖做了万全之策,把传承留了下来。并留下了天机之言:天地重开,神魔归来。一共十六字,可惜传承到了这里只有这八个字了。” “而从先祖进入十万大山,至今未归,后人无力守护好据点,几次兽兽潮下来,人员损失惨重,几经来经绝,传承到了这里也几乎断绝对。” “别说是反攻十万大山,就连最后一个据点,能不能撑住,下一次的小兽潮也是未知数了。更别说三十年后的百年大兽潮了。” “但是想要反攻,就必需先进攻,把先祖打下的据点抢回来,那里有先祖的传承,有了传承才能拥有强大的武力,才能深入十万大山,反杀妖,兽,精,怪.“ 说完,火老好像很吃力,重重的叹了一口气,眼神怔怔的望着王守义,额头上的皱纹都挤在了一起,明显在思考什么? “有些话,我不知道,该不该跟你说,但我还是要说,因为我不希望我的小孙子误会我。”火老面露遗憾,眼神也变得柔和了些。 “反攻已是镜花水月,不可能的事了。就说抢回第二个据点也不可能了。这二十多年以来,我多次深入,也仅仅深入不到五百里,离第二据点,还不到一半的路程,就不得不折回来。” “我的想法是,想要改变就要去悟,要出现一个天赋绝伦之人,重悟天地之道,开创新的武学。四年前,你大哥寅子的孩子出生,我把他带到山顶来,强行进行了传承,结果失败。前年我又看到了你,天生聪慧,你在山中打太极的时候,我又发现你天赋绝对伦,不仅开创了新武学,还是多门新武学。我想到,或许部落和人族的希望就落在了你身上。但是你的武学进展太慢了,相对于强大的妖兽,连它们刚刚出生不到一个月的幼兽都打不过。” “去年的食心兽,不过是快要退化成荒兽的妖兽之幼兽,其年龄顶多在一年左右,差不多就出动了部落所有的狩猎战力。而霸按部就班的修行融火功,近十七年才小成,才与那头食心兽生死一战,方才胜利。慢,慢,慢,太慢了。,别说等到三十年后的百年大兽潮,就连下一次的小兽潮估计也撑不住。” “十二年时间,我要求你学习部落目前遗留下来的所有传承,从中悟出天地之道,以最快的速度达到先祖的境界,方才有可能挡住三十年后的百年大兽潮。而反攻,唯有超越先祖才行。” 火老的话,让王守义比看到药园还要震惊,这山顶果然如心中的所想,是另一个世界。从现代地球穿越到本以为是原始社会的部落,后来又发现这是一个高武世界,现在上了山顶,火老描述的却是一个神话一样的世界,之前还以为是传说,但部落的先祖,镇守了近千年十万大山,之后,起码又是近千年,之前活了多少年不知道,那寿命一算,起码两千年的寿命,而且从火老话听来,只说是失踪,并没有说是死亡,那就说明有可能还活着。能活几千年的人,那不是神话,又是什么。 只是自己在部落所见所闻,就连火老这个部落年纪最大的人也不超过70,从来没有想过,这个世界的人能活那么久。 人物表一 主角:王守义传播新武学 白巫:王中仁王守义的父亲 马翠花王守义的母亲 山叔:真名王中孝猴子王守礼其子 猴子:真名王守礼父亲王中孝又名山叔王守义的堂哥爆破队的队长 大牛:真名曾大牛父亲曾继先,弟弟曾猛,母亲王铁兰爆破队的副队长 猛子:真名曾猛哥哥大牛,父亲曾继先母亲王铁兰 王风:父亲勇叔 狗娃:同猴子是玩伴,双亲亡故没有名字 勇叔:同山叔是结拜兄弟儿子王风神箭手 王凤:王守义的姐姐,丈夫李卯孩子李权 王寅:王守义的哥哥妻子曾可爱儿子王智 李卯:王守义的姐夫,后期才会提到 曾可爱:王寅的妻子后期才会提到,同黑巫李若兰一起的奇女子 王智:王寅之子,小屁孩一个黑巫李若兰的传人 李权:王凤之子,暂时没有长大,后期王守义的主要副手 熊二:真名马熊八极拳的练习者同霸是兄弟(玩伴)父母亲被白虎所杀 霸:部落狩猎的领导人第一长老 李明:部落出众的勇士,有人猿的称呼 向山,向火两兄弟:部落出众的勇士战力排行前十 黑巫:真名李若兰通虫语 火老:部落的先知,传承者真名王开云王中仁的父亲王守义的爷爷 剑齿虎:又名剑虎被熊二收服开启灵智的兽王极为贪吃 第一长老就是霸,主要负责狩猎,守护。 第二长老王中孝山叔,主要负责巡防,教导一事。 第三长老火云凤,一听名字就知是女人,负责部落的后勤。 第四长老马翠花,很少管事,吃饭穿衣住房也不需要管。 第五长老木星星,一个老太婆,与火老同辈,专职种植 胖子:真名李桂,爱好吃 金子:女照顾小点点的大姐姐真名凤鸣金。 小点点:王守义的小跟班吃货加小可爱 吴桂:一个不爱说话爱思考的小孩,军师 大树(高大树),高山,火鸟,大江(马长江),尾巴,小虎,阿亮,同胖子李桂是同龄人玩伴 白兰花:白婶专门管理孩儿屋的大婶 王铁兰:王守义的姑姑,后期才出现的奇女子,一直在山上照顾火老 boss: 一,黑熊 二。剑虎 三。冥猫兽皇血脉 四。白虎杀星独行者技能不详 五。蛇王,进化成蛟冰系异兽 6。独角牛魔王,嘴生利齿电击暴血 七。猿王食灵果进化的异兽。极度危险,多数时间在沉睡技能万法不侵 八,金猴与世无争的灵兽生而不凡喜欢捉弄人技能只有一个无敌金身 9。紫貂只吃灵材的寻宝兽与金猴是冤家技能寻宝,遇土而入,破禁 10.黑鹰9次折翅才成王,奇特的成长怪物极为忠心的宠物 11.巨人天生的石化人,十万大山外围的守护者 第二期BOSS 大宗师:黄化华气功系大师气功炮的创始人 先天术士:法不同喜双修法术有地笼术万化掌 先天练体士:铁童不能破身,极恶女人 精神念力师:夜星雨研究精神力量入了迷,身体极为脆弱,一直想找天材地宝强身 驱兽人:自称兽狂人兽血练体精神力强者兽五杀 白大夫:血腥的医师改造人兽变态者 渔夫:没有名字讨厌人类生性残忍不分好坏,眼中只有食物极度危险的精神病 传道人:宗教的先驱为了建立自己的宗教无所不用其极 风行者:真名风语一个流浪者 城如金:国度的开创者信奉王道和杀伐铁血无情最终被兄弟反目杀死 第一章 十年 山顶,一个少年身穿蓝色劲装,双手划圆慢慢的推动,一种韵味在少年身上散发开来。 无形的气劲在山顶盘旋,就连天空的云,也停滞不动,欲要往下坠,好像下面有什么吸引云的东西,想下来一窥究竟。 拳头越来越慢,但云层越来越低,交织着闪电,在山顶乱闪,却无一闪电落在少年身上。 少年不理会云层的下降,也不理会交织的闪电,甚至还闭上了眼睛。但手上的拳头却生出异像,无形的气劲,包裹拳头,呈现出火红的色彩,逐渐的变长,变成了一把剑。 这是以气凝兵具体化,火红色的长剑在少年的挥动下,慢慢地从透明变成了真实的长剑。 少年拳头一变,开声吐气:“托天式” 一剑刺向云层,竟引闪电聚于剑尖,剑动,雷落,电至,霹雳一声炸响,三十米远处的一块大石给炸成了粉末。 仅仅一式,少年就脸色苍白起来,真气不继,无以无力打出下一式。只得以剑驻地,大口的喘着气。 “啪啪啪” 一阵掌声响起。 “不错,还能站着。比上个月有进展。”一个同蓝色劲装少年差不多的少年的声音响起。 这少年同蓝色劲装少年穿着一样衣服,身形也差不了多少,略高一些,都有点偏胖,披着长发,直直的垂了下来,方头大脸,朱唇浓眉。若不是嘴上淡淡的绒毛,定会让人当成一个成年大汉。 “舅舅,你所说的心诚之境怎么就这么难啊,老是走一步,就没力气了。“蓝色劲装少年一脸的垂头丧气的模样,手中的火红色的长剑,瞬间消失不见,云层散开随风而走。 ”心诚,当然不能强求,强求的话,心就不够诚了。“ “难道不想着进入心诚之境,才能进入心诚的境界吗?万一真的进不了,那这个想法不就是脑袋进水了吗。“ ”哈哈……那到不是,心诚之境,是不能强求,因为强求的话,心就不够诚。我只是想告诉你,别强求,顺其自然就好。再说了,你的身体不好,别累着了。“说完高个少年就伸手捏了一下蓝色劲装少年的手臂:”你看,肌肉还不够结实,全是虚肉,多练练太极,先把身体养好了才说,估计啊,你身体养好了,你的境界自然而然也就到了。” “嘿嘿……,这不是着急嘛,点点那丫头都到了心诚之境了,我得追上来啊!万一,她嫌我实力低,不跟我玩了,就不好了。”蓝色劲装少年不好意思的抓着头发,一脸的害羞,不好意思,脸都红了。 “害羞个屁,喜欢她就去追,害羞有个鸟用,点点因为害羞而倒追你?“高个少年打趣蓝色劲装少年,满脸都是一副欠揍的样子。 ”好你个臭阿大,又来打趣我,等我实力上去了,一定要好好地揍你一顿。“蓝色劲装少年挥舞着砂钵大的拳头恶狠狠的说道。 ”哈哈,小智子,不用等实力上去,想要我,现在就可以,我保证不还我,只要你能追上我就行。“高个少年说完,就如箭飞向天空,飞向山下,身影瞬间即逝。 ”等等我,我也下山。“蓝色劲装少年打开气门,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苍白的脸色眨眼间就红润起来。双脚用力,人就凌空飞起,朝高个少年追去。 …… 这两个人,高个少年就是王守义,蓝色劲装少年就是王寅之子王智。 十年前,王守义上山,王智终于有差不多同年龄的孩子做为玩伴,只要王守义一下课,就跑过来找王守义玩。 王守义心疼王智这孩子,对王智一直很是照顾,想着法子让王智开心。 …… 两年后,王智接受的传承之血,终于吸收完全,不再时不时的因为融合传承之血爆发而昏到,开始习武。 王守义和王智两人就一起练功。火老把二人同时认为传承之人,一起才教导,而部落传承的融火功,火老并没有要求王守义和王智学习,而是用培养王守义的方法,让弟子自己创造新武功学,明悟天地之道,走出一个新的开始,期望超越先祖战神山火,反攻十万大山。 两个人一起学习,一起练武,一起吃饭,十年下,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而原本十二年的计划,就仅仅9年就已完成,火老笑着说:心里的重担终于放下了,部落就交给他们二人了。 一年前,火老就不管二人了,让他们走自己的路,王守义和王智早就忍不住冲着山下跑出去了。 那里有王守义熟悉的老爹,二姐,小点点,金子,大江,大树,熊二,小青子,黑子等人。 而对王智来说,那山下就是一个新的世界。 9年对王守义来说,那就是坐牢,多次想提出想下山,可惜火老不带,自己下不了山,回为找不到下山的路。只能每年等到冬天,哥哥王寅,老爹王中仁,老娘马翠花上山才能见着一面。 每次见面王守义都有问着山下的部落的变化,大家都过得怎么样,老爹王中仁,老娘马翠花都是笑着回答,一点也不嫌王守义话多惹人烦。还帮王守义带点东西下山,照顾王守义山下的朋友。 火老和王中仁的关系,在王智能够习武功的时候,有所缓解,至少见面不再是冷脸相对了,有时候还能说上几句,只是两个人都是倔强的人,谁也不肯先开口,就这么一直僵着。 一年前,王守义和王智下山,发现部落恢复到了三十四年前的状态,还略有超过,无数的战士都有可以凌空飞行了,心里很是欢喜,小点点,金子,大江,大树,李桂等小伙伴,也加入到了初级战士的行列。 部落的人口也增加了很多,大部分都是新生儿。山脚的院子也扩大了,部落的的狩猎范围也向西扩张到了三百里,一个欣欣向荣的部落,一个展新的部落,让人忍不住心生欢喜。 就在当年,霸把狩猎堂的重任交给了王守义,告诉王守义:“本来6年前,他就想深入大山,去寻找火阳石,只是火老让他等一等,他这一等,就又等了6年,这重任一交,他就轻松多了。” 春猎开始,王守义和王智,王寅,熊二,等人一路相送,硬生生的再次向西再进二百里,推到了五百里,一路上的荒兽,妖兽,大药就都遭了殃,完全没有留下一头活着的妖兽。 到了秋猎,部落的精锐战士再次出动,小点点,金子,大江,大树,也跟了上来。一路推进,直直推到一千里的深处,并留下一个安全落脚,用来等候霸的归来。 回来之后,王守义和王智化身练丹狂魔,无数的丹药如同机器一样量产,把部落的库存都拿出来,变成了丹药。并放出狂语:”山火部落不需要这些底蕴,真正的底蕴就是人,把这些底蕴变成了实力,就能从十万大山拿回更多的底蕴。“ 第二章 横推(一)出发 “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 说得就是王守义此刻的心情。 “十年磨一剑,锋利依旧。” 从小就开始培养,虽然有些放任自流,但出色的新生战士,只要经过岁月的磨练,必将绽放属于自己的光彩。 一年一度的秋猎,又将开始。 …… 胖子李桂,智多星吴桂,玄冥二子马长江、高一树,还有小点点小可爱赵可人,金子凤鸣金,加上熊二,王寅,猴子王守礼,及战士一百二十人,成为了西线狩猎路线的主要战力。 三十年多年的休养生息,山火部落再次恢复壮大,继续先祖的遗志和荣耀,向西……向西……向西…… 镇守万兽,横扫妖、兽、精、怪。 …… “沙场秋点兵。” 数百战士静静战立,皮甲、战靴、长枪、大弓。 虽人数不多,没有前世阅兵时的盛大壮阔和整齐。 但气势却毫不逊色,杀气升腾,血气冲天。 每一个战士,实力最弱的都不下于前世地球上的宗师。更不是未见血的温室花朵。 …… 从霸手中接过狩猎堂的重仼开始,王守义的心就开始放飞。 秋猎点兵就是一个例子。 猴子王守礼负责练兵、从最基础的站姿`队列`跑步开始。吃、穿、行、卧都安照前世地球的标准实行。 至于某些训练,王守义进行了大幅度的修改。 二到四个人扛三百斤的树桩有个毛用。这些战士的训练全是万斤的石柱,负重是小事,而是让战士的团队,集体精神和意识具体化,形成战阵,凝为一体,聚气成形,战气化龙。 至于野外拉练,这个不用,春、秋二次狩猎就是最好的拉练。 魔鬼式训练,王守义正在想方设法去实现。 这一次的秋猎就是魔鬼式训练的开端。 …… “出发。” 点将台上,猴子王守礼手中的红底青龙战旗挥动,直指西面十万大山。 “轰” 脚步一收,全体战士列队跑步前进。 曾大牛口中的哨子吹起…… “一、二、三、四;一二三四。” 战士整齐的口号喊起,响彻整个部落。 聚集了所有部落之人的眼晴。 “好啊,这才是我部落战士的形象。” “好男儿,就应该成为战士。” “阿大,果然是好样的。” “你看,第三排,左边第一个就是我儿子。” …… 部落围观,前来送行的激动的讨论着。 “部落复兴有望,先祖在天有灵,请一定要保佑他们。”木星星长老双手合拾,祈求先祖的保佑。 “先祖保佑。” “苍天保佑。” 无数的部落族人,不约而同的双手合拾。 王守义回头一望:“同一片天空,相同的血脉,相同的梦想。” …… △ 再次回到当初杀死野猪王的洞穴,今天所有战土就在此落脚。 王守义带着王智在这片丛林的土地上,一遍又一遍的行走。 山林依旧,洞穴仍在,却再也找不到当初大战的痕迹。 就连那块撞死野猪王的大石也己找不到。 倒下的大树也没有了痕迹,估计不是腐烂,就被战土捡来当柴烧了。 十年岁月对这片丛林,这处大山,不过是一个瞬间。 千年时间,沧海能成桑田,十年时间,这片丛林就能将当初的大战抹去。 “岁月流淌,寂静无音,小智子,这里就是我同你说过,杀死野猪王的地方。可己找不到一点当初战斗的痕迹了。” “时间掩盖了一切,这世界最强大的伟力就是时间了,它能消磨湮灭一切。” 王守义最终没有找到多初在此战斗的一点痕恋,不由感概。 “阿义,天地大道会有时间大道吗?”王智双手空握,似乎想抓住时间。 “有,肯定有,树木会生长,我们长大,火老也会老去……这些都是时间在作怪。” “我们修练到一定程度,寿命就会延长,想要抓住时间,就要不断的变强,与时间对抗。等强大连时间也磨灭不掉我们的时候,我想我们就能抓住时间。”王守义对长生有着无比强大的兴趣。 十年前,刚上山顶,听得自己的爷爷火老说起先祖战神山火,竟活了不知多少年月,就心生希望,若天地大道有时间之道,他就一定要抓住,这是他重回地球的希望,若能进入时间长河,逆转时间,说不定可以再回到起点。 “与时间对抗?太难了,先祖战神不知活了多少年月,亦未有半点接触到时间。就连传说,也未听说过有人有神魔涉及时间之道。”王智想了想,族中传说和记事都未有任何关于时间大道的记载,想要抓住时间,却无从下手。 “我听闻,速度是时间在天地之间的一种载体,若人的速度能与光一样快,那就能触摸到时间。”王守义想起前世地球的一种有关于时间的说法。 “速度?与光一样快?呵呵……阿大,阿义,你这是在开玩笑吧,30万公里一秒,那是神都不一定能做到的。传说中神能一瞬万里,亦不过光速的六十分之一。而成神不过亿万分之一的机会。”王智仰天空,双手向天,想问问有没有神能告诉自己,时间在哪里。 “成神很难,但至少有机会,不是吗?”王守义也抬头望天,月牙升空,繁星己起,马上要入夜了。 △ 有得就有失。 军事化管理的部落战士,没有了十年前狩猎的热闹,大家一起喧闹,一起烤肉丶吃肉。什么事都紧紧有条,一丝不乱的运行着。 营地中,唯一热闹的就是战士之间的打斗、切磋。 王守义待在山洞内,想着秋猎的事。 今年出来的早一些,有二个月的时间,人员的分配,马上要弄出来。 现在部落的秋猎,不再仅仅是为了食物和安全,而是扩张和反攻。 王守义看着羊皮制成的地图,思索着如何推进,接近第二据点。 “去年有些忽忙了。“王守义说了一句。 “怎么了,阿大。”金子拔弄了一下烛光,让火苗亮了一些。 “路线有问题,以目前部落的实力,根本就不必要选择视野开阔的路线。去年推进最大的也不过是一群影豹,只是些小妖兽,挥手就能斩之。依我推测,从部落到第二据点,固然有强大的妖兽阻栏,但我们的战士都能应付,理应横推。不必弯弯绕绕的兜圈避开它们,而是与这些妖兽战斗,消灭它们。” 王守义摊开地图:“你看,我们在这里,而这里是第二据点,先祖率领大军,延大河而进。我们应该从营地出发,延这条支流而下,到入河口,就是第一头妖兽的巢穴。”手指连点,王守义指向第一头妖兽的巢穴。 “据火老所言,这头妖兽叫赤鳞兽,全身都是暗红的鳞片,水陆双生的妖兽,防御很强,力大无穷。不过有弱点,第一赤磷兽腿短,速度再快也有限,二其腹部有一条白线,极易刺入,三它没长翅膀,飞不了,四赤磷兽喜独居,它没有帮手。只要小心一点,比一群影豹好杀多了。”王守义信心满满,跟据族中记事和火老的描述,王守义认定这赤鳞兽就是前世的鳄鱼,只是强大了不少,或许是一条前世地球上的一条史前巨鳄。 “猴哥,传令。七组到十二组沿老路线狩猎,以捕杀荒兽为主,一组到六组,挑出前五的精英,与我一起杀了这条赤鳞兽,剩下的人机功为主,目前主要辅助任务,待我们杀了这头赤鳞兽后,就赶快送回部落药堂,用来练制丹药。”王守义做为西面猎头,发出命令。 “是。”猴子王守义一声应下,就立马跑出去要排了。 “阿大哥哥,这赤鳞兽什么实力啊,我能对应吗?”小点点,哦,应该叫赵可人了,问道。 “小点点,不用担心,这赤鳞兽的综合实力,应该比你弱一些。我熊哥和寅哥出手就能轻易斩杀。马长江和高大树二人联手也能轻易斩杀的。”王守义伸手揉了揉小点点的头,十年前养成习惯了。 “哎呀,臭阿大哥哥,头发乱了啦,我不是小孩子了。”小点点挥舞着小拳头向王守义示威,鼓着小脸气嘟嘟的样子,不过人没动,也并未真的生气。 “哈哈……”大江、大树率先笑了起来。 熊二、王寅也微微一笑。 金子从身上摸出一把木梳,替小点点梳起弄乱了的头发。 …… “嘿,在笑什么呢。”王智从洞口进来,大声问道。 “要你管啊,不告诉你。”小点点立马应道。 “啊……”王智被小点点一嗝应,一脸懵逼一样。 “哈哈……” 大家都放声笑了起来。 △ “看到没,那处洞穴,极有可能是赤鳞兽的老巢。”王守义伸手指了指。 “我看看……不会吧,洞口的青草完全,起码三个月没有任何动物野兽出没。”王智瞄了瞄洞口,惊呀的说道。 “傻呀,赤鳞兽一个月进食一次,最长可达半年进食一次。”王守义反驳。 “阿义,你说什么笑话,靠近大河,还会缺食物,要是我是赤鳞食就天天出来吃。”王智不服。 “说你傻,还不信,嘴强。河中的鱼、山中的兽,是傻的啊,赤鳞兽天天下河找食物吃,就算是凡兽也得等个十天半月,更别说,赤鳞兽的食谱内基本都是荒兽。”王守义没好气的转过头盯了王智一眼。 “呃……”王智没有再说。 “咯咯……你傻呀。”小点点捂着嘴偷笑起来,只是这声音那么脆,偷笑也太不会隐藏了吧。 王智的脸黑了。 …… “大江、大树,你们去试一试,小心点。”王守义拍了拍马长江和高大树的肩膀。 二人离开。 “好了,小点点别笑了,人家脸都黑了。” “大哥、熊哥,你二人分别一个人守住大河和洞口,等赤磷兽出来,防止它,打不过就跑。” “所有战土听令,战斗的时候到了,每人都会机会与赤磷兽较量,好好玩,别一下子就打死了。”王守义伸出左手,指向天空,这是发全体命令的一个功作。 …… “阿大哥哥,我呢,我呢,做什么呀。”小点点有点兴奋,挥舞着小拳头出来叫道。 “你呀,负责看就行了。”王智跳出来应道,要报刚才小点点笑他的仇。 “哼,我不跟傻子说话。” “你……”王智伸手一指,气得说不出话来。 而小点点却转身就走,她要加入战士的行列,要展示自己的身手。 王智二话不说就跟了上去 …… “阿大,这两个人就是冤家,见面就掐,真是……哎……”金子解下王守义的披风,双手一抖,展开披风,迅速对折三下,左右一搭,再一折就放进了王守义身后的包中。 “哈哈……影豹肉,我做的,你偿偿……”王守义从身前的小挎包中拿出一块暗红色的肉干,撕下一条,喂进了金子的嘴里。 “管他们呢,他们两个的相处之道,一讨欢喜冤家啊。不过,我们不吵就好了。”王守义望着王智和小点点的背影说道。 却没有看到,一块肉干喂下,金子的脸却红了。 “咦,金子,你怎么不回话。”过了好一会儿,王守义没听金子的声音,转过头,冲着正低头嚼肉的金子说道。 “啊,这肉味道不错。”金子低着头小声说道,完全答非所问。 “喜欢吗,来,给你,慢慢吃,吃完了再问我要。”王守义撕了一条肉丝,把手上的肉干往金子手里一放,就朝前面走去。 金子抬起头,望着王守义,眨了眨眼晴,深吸了一口气,脸上的红色褪去,小步跟了上去。 △ “轰” “砰,砰,砰……” 马长江、高大树,从洞口飞了起出来。 “妈呀,好大一只……”一边跑,一边大声叫喊。 “轰” “啪” 一头暗红色,巨大的四脚巨兽从洞口跃了出来。 “妈呀,真的好大。” “这么大……” “我的天,吃啥长大的。” “比虎大,虎二大多了。” “这牙齿可以做好多把小刀。” “你看,那尾巴好长,又粗壮又有力。” “我觉得吧,还是鳞甲好,可以做好多身护甲。” …… 战土们惊叹体赤鳞兽的体形,议论纷纷,却没有一丝害怕。 只见这头赤鳞兽,长达12米多,嘴长一米,身长近六米,基余都是尾巴,全身都暗红色鳞片,密密麻麻的排列,犹如蛇磷,一直延伸到腹部,不可见之处。 “吼”…… 赤鳞兽咆哮…… 仿佛在说:“敢于挑战和接近自己的人类,都该死。” …… “果然是一条史前大鳄鱼。”王守义呼道,其体形如一辆大型中巴车。 “这咬合力,起码是八万斤起步。”王守义精神力扫了过去。 “气血冲盈,大成的妖兽,水土双属性。” …… “我先来……” 小点点跃众而出,飞身降临至赤鳞兽的眼前。 “大家伙,让你偿偿我的拳头。”挥舞着拳头,小点点冲了上去。 第三章 横推(二)赤鳞兽之死 赤鳞兽虽体形磅大,但经验却丰富。 双目生于头顶,从下向上看,或平视最好,往下看,呵呵……却有些不便了。 感受到一阵猛烈的拳风朝自己的下鄂打来,想不用想,摇头摆尾,头颅横扫,用最自己最坚固的部位硬接硬抗。 一时间,大石拍飞,碎石漫天四射,声势浩大。 “叮”…… 轻微的声音响起,小点点就己飞了起来,立地不稳,连退十几步,才止住。 玉守义哈哈一笑:“大意了,没脑子,同一头史前巨鳄比力气,自找苦吃嘛。”开口评价了一句,王守义不知何时手上又有了一块暗红色的影豹肉干,扯下一丝,放在嘴里嚼了起来。 “咻” …… 一道黄影飞起,直接落在小点点身边:“你没事吧。”王智关切的问道,眼神乱瞄。 “走开啦!我没事,一定要让这大家伙好看。” 小点点咬牙切齿,知道自己刚才轻敌。 …… 赤鳞兽尾巴轻轻摆动,己调节好了身体,两只血红色的眼晴己经找到了敌人,死死的盯着。 腥红的舌头吐出来,竟如蛇蕊,一股令人作呕的臭味散开。 令原本想上前的小点点停了下来:“哎……智哥,你上。” 王智白了一眼,二话没说,直接打开气门,太极拳的连环杀招就用上了。 小连步沾地急走,一个一个脚印如印章刻在地上,整齐的一条直线,步步一样长。 “白蛇吐信。” 此招形意兽拳中有也,但用在太极拳上,又略有变化,吐信不是杀而引。 翻飞的双掌,重叠之时,内侧的手掌突然加速,变掌为拳,迅速打出。 赤鳞兽体形庞大,一时躲避不及,“砰”的一声,一颗牙齿被王智打爆了。 “吼”…… 低沉的声音响起,浓烈的腥臭味,让王智闭住了呼吸,就连打开的气门也关闭了。 含胸驼背,目光低垂。 这严重的口臭是赤鳞兽的杀招之一,天生具备。 “我cao,这水陆两栖妖兽,竟然从不刷牙。” 王智很少碰到这么不讲卫生的妖兽。 “块头大,真的很了不起,本来用于插喉的招式,却只能打掉一颗牙齿。” 白蛇吐信在比武打斗中做为杀招,其要害咽喉是最佳的攻击点。 “嘶” 牙齿被打爆,赤鳞兽乱狂起来:“小小的蝼蚁竟然伤了它,不可饶怒。” 多少年以来,赤鳞兽占据此地,成为妖兽,可是没有任何猎物可以伤到它。 暗红的双眼开始收缩,眼哞变得深遂冰冷,身上的鳞甲急速又有规律的抖动。 赤鳞兽粗大地鼻孔一股白气射出,王智整个人如处浓雾之。 “嗖” 腥红的舌头,挟着浓烈的口臭,犹如闪电一样,射入白雾之中…… “我操,这么粘……” “让你尝尝小爷的寒冰弹。” 白色浓雾中,王智的声音传出,随后白雾翻滚,急剧收缩,王智的身形出现,白雾出现在王智的手中,瞬间变成了一颗晶莹的冰弹。 “寒冰弹” 一条白线划开空气,硬生生的打在赤磷兽的左前肢上。 “啪” 鳞甲爆裂,暗红的鲜血渗出。 …… “可惜了,以雾凝冰,时间太短,否则,定会洞穿前肢。”王守义洞若观火,王智和赤鳞兽的打斗,一一入脑,在脑中形成了虚幻的画面。 …… “嘶” 剧烈的痛疼,让赤鳞兽发出“嘶嘶”之音,左前肢擅抖。 “杀” 未等赤鳞兽缓解痛庝,发狂反击,王智己冲了上去。 左手握爪,抓住了赤磷兽露在外面的四颗大僚牙之一。 “喝” 左手臂肌暴涨,中巴车大小的赤鳞兽竟被王智硬生生的拉动。 王智竟想掰下赤鳞兽的大门牙。 “啪” 赤鳞兽的大门牙连根而断,夹带着肉丝和鲜血,被王智拔了出了。 “嘿嘿……大功告成……” 不管赤鳞兽如何,王智纵身后退,回到队伍当中,双手在獠牙上一搓一转,洁白的獠牙闪着光芒,在手中格外耀眼。 众战士双眼发光,近二尺长的獠牙可是好东西,只需在未端绑上细绳就是一柄贴心顺手的好战刀,更别说还是大成妖兽的獠牙。 “还有三颗大的,数百颗小的,也有近二尺长,好东西。”这众战士头顶上浮现的想法。 “嗷……” 数十个战士,一拥而上,随后,没有一人落后,围上了赤鳞兽。 “我先来。”一组的小组长,石重木棒砸下,“嘶”赤鳞兽再次张开大嘴,发出痛疼的嘶吼声。 “喝” 大棒竖立,赤鳞兽的大嘴给撑了起来,立马又有七八根大棒在大嘴中撑起。 “喝” 七八个战士就近伸手抓住了赤鳞兽的獠牙,“轰”赤鳞兽被众战士给抬了起,头部陷入地下,后面的身子却凌空而起,粗大的尾甩动。 “啪……啪……啪……” 有节奏的声音响起,嘴中的牙齿给硬生的拔了出来。 一只虎压不住群狼。 而众战士的手却不停,魔爪继续伸向赤鳞兽嘴中的獠牙。 一个瞬间,强大的赤鳞兽就悲剧了,大嘴中原本近百多颗锋利的大牙就没有了,成了没牙的老虎,鲜血流出,淌了一地。 王守义看见,原本正想狂暴的赤鳞兽,双眼流下了泪水,哗哗的如同小溪。 “哎……”王守义见强大的妖兽竟流下痛苦的泪水,不由叹了一口气。 不是赤鳞兽太弱,而是战士太强大,又一拥而上,先是一张大嘴给撑起,失去一半武力,接着头被压下,身子被抬起,又废了一半武力,瞬间成了羔羊,任战士宰割。 结局就是牙……没……了。 ~ “好惨啊!”小点点捂住双眼,不忍直视,为赤鳞兽的修状感叹。 “”但手指裂开那么大一条缝又是怎么回事。”王智看向小点点,发现了其中的秘密,不由嘴角微微上翘。 “啍,不许偷看……不许说。”小点点小脚一跺,双手打开,叉腰白了一眼王智。 “打扰了美女的悲伤,深感不要,特献上白玉骨刀一把,还请姑娘原凉。”王智一脸正经的双手捧上獠牙,低头献上。 王智手中一轻,獠牙小点点拿走,正在手上把玩,唰唰地挽了几个刀花:“本美女,原凉你了。” 小点点心安理得的收下了王智献上了赔理,小脸估做清高,高高的抬起。 “耶” 王智很**的伸出了一个剪刀手,满脸兴奋。 …… “咯咯……你看他们俩。”金子玉手一指,王守义望去,哈哈一笑:“这小子开窍了,知道送礼物讨女孩子欢心了。” “只是,这小点点收了礼物,怎么还不高兴的样子。”王守义好奇的说道。 “你懂什么,小点点高兴地很,只是爱面子,估意的。”金子没好气的白了王守义一眼。 “哎……女孩子的心思真难猜。” “啍”金子小嘴一撇,头一转,不理王守义了。 “呃……”王守义见金子的模样,一副你不懂的样子,心中喑道:“女孩子的心思真的很难猜啊。” …… ∽ 然而,赤鳞兽的悲剧还在继续,下手慢的战士,己掏出骨刀,直接在它的大嘴里挖了起来。 “好残忍。” 可没人为赤鳞兽的悲惨遭遇同情,就连小点点也兴奋的挥舞着它的大獠牙把大石一块一块的切下,试试手感如何。 估计这赤鳞兽若会说话,一定会说:“我的命太苦了。” …… 同情不会在狩猎时会生,弱肉强食的丛林,猎杀不等于残忍,赤鳞兽最终牙被拨光,被杀死,躺在自己的巢穴洞口。 很快就切割成一块块肉,被众战用寒冰掌力冻了起来,留下了部分肉食做口粮,大部分被机动战士运回部落,最终成为丹药。 △ “下一个地点,目标,凶兽铁甲犀牛。”王守义边嚼着妖兽牛,边指着地图说道。 竖日,一头体长近五米,高一丈的白皮铁甲犀牛倒在地上。 “咋天的赤鳞兽,肉太硬了,难嚼不好吃,不知这头妖兽的肉够嫩不。”一个战士正挥舞着巨斧,把铁甲犀牛四个蹄子砍下来。 “皮这么厚,估计肉也够硬。” 一个战士正用大刀把头部的独角劈下,虽然独角粗长,但加工一下,还是可以做武器。 “不如,吃肉脏吧,那肉肯定嫩。” …… “又在吹牛打屁呢,放心,这铁甲犀牛的肉肯定嫩。” “虽然皮厚,比赤鳞兽的防御还好,可体内脆肉,否则熊哥也不可能一掌隔山打牛,将它震死。” “记住,当不能破防的时间,别硬抗,要么寻其弱点,要么只攻一处,没有杀不死的妖兽。”王守义想看看这独角能否好好利用。 近二米长,手不能握的巨大犀牛角,刚才在战斗时可是洞穿一切,大树,大石头,如穿豆腐。 不过王守义围着转了一圈,发现若不送回部落器堂加工,顶多只能当成榔头用。 放弃了心思,王守义接过巨斧,吐起开声,斧头高高的抬起,落下,一只牛蹄就剁了下来。 “牛全身都是宝,惟有牛蹄,号称牛身上的最后一块肉。自古以来就是废弃之物,无人食用,即使有人想吃,也难去其腥味。”不过这难不到王守义,用姜去腥,猛火炖烂去蹄,再大火熬之,捞出切块,配上料酒、配料,猛火快炒,香烂酥软的牛蹄就是无上美味。 这也是王守义要求战士砍下四个大牛蹄的原因。 “唰唰唰”又是三声,四个巨大的牛蹄被王守义砍下拿走:“你们仨,今晚晚饭可分一碗牛蹄肉。” …… 当酥香的牛肉香味飘起,便引来了众多战士的眼光。 大火猛炒,香辣扑鼻;萝卜炖牛蹄,香气诱人。 吃下一口,一脸的满足。 熊二第一个拿起了大碗盛了一碗大块跺怡;王寅也毫不客气,紧接熊二的后面,照样盛了一大碗。 小点点眼巴巴的望着锅里的肉,小嘴不断的吸着,有生出的口水咽下去。 “想吃吗?”王智问道。 “嗯嗯……”小点点小头连点。 王智抄起小点点的大碗,在王守义杀死人的目光下,毫无压力的又打了一大碗,左手递给了小点点。 “金子,收工。”王守义吐血,前前后后忙了四个小时,大家都吃完二个多小时了,自己饿得肚子咕咕叫,熊二、大哥丶二人毫不客气的一人一大碗,挖了就吃,连一句谢谢都没有了。王智这小子又来盛,更令王守义气奋:“我会缺小点点这点吃的,让你当好人。” 幸好,其它战士己吃过,两只牛蹄少说也有几十斤,够吃了。 王守义大碗一盛,最先递给了金子,然后自己盛了一碗,自顾自吃了起来:“留三碗给六组的小战士。” 金子给盛了四碗出来,把锅往外一端,玉手一招,守夜的战士过来,让他们分去。 闻香而来的六组四个战士,匀了匀,大口吃了起来,一脸的满足,好比睡了婆娘一样。 “来,吃点炒的。”王守义招了招手,示意四个战士坐下。 猛火爆炒的牛蹄肉又是另一翻滋味,炖出来吃下让人满足,胃部生热,全身出汗,舒坦。那炒出来就是让人欲罢不能,胃口大口,让原本满足的感觉一扫而空,恨不得自己的肚子能再大一半。 众人的馋样,大块吃肉,又把熊二和王寅给引了过来,这二人在王守义面前连一点脸皮也不要,划拉一下,小半锅就没了。 惹得小点点使劲的翻白眼:“太能吃了,是一个头猪。” “哈哈……小点点,那么一大碗你吃得完么,要不,我帮你吃一点。”熊二大笑。 “哼,想得美。”小点点大碗一转,碗中的肉就到了一半给王智,看样子,好坏分得清,知道王智对自己好,愿意给他。 惹得王智满脸喜意,王寅见状,右手一抓,拉着熊二就走了。 王守义和金子见到,相视一笑。 金子也端起碗给王守义划拉了一半:“我想多吃点炒的,香。” 王守义心中一暖,这虽然是自己做的,但金子的关心和照顾,他心生欢喜。 爹娘过起了自己的小日子,不像以前那样照顾他了,这是成长的必然经历。 大哥王寅更是没心没肺,说一句动一句,肯帮忙,却不会嘘寒问暖。 姐姐王凤也上了山,照顾李权这个十一的孩子,极难见面了。自从下山后,王守义就很少下山了。 只有金子一如即往,不言不语,默默地对身边的人好。 自从十年前,炸小鱼干的时侯,金子的身影就烙在了王守义的心头。 王守义挟了一块牛蹄筋放入金子碗中:“偿偿,炖烂了,不难嚼。” “嗯”…… 金子轻声应道,一块炖得酥烂的牛蹄筋送入口中。 “好甜啊!” 金子这样想到。 第四章 横推(三)妖兽暴猿 朝第二据点的新狩猎路线很顺利,一路横推无敌。 从赤鳞兽到铁甲犀牛,未能给战士造成一点伤害。 从地图上看,这一路上还有五头强大的妖兽,下一头妖兽叫“暴猿”,一头力大无穷,又灵活异常的强大妖兽,据族中记事的描述,暴猿最难缠的是一但狂暴,几乎实力凭添三倍,不知痛庝是暴猿的狂暴后最令人头痛的麻烦。 以伤换伤、以命换命这种战斗会对战士造成伤亡。这是令王守义头痛的事情,特别狂暴后的实力变化翻天覆地,让这种战斗的方法,危险增加十倍。 还有一个为难的地方,就是特别难找,没有固定的巢穴。 王守义揉了揉额头,想在羊皮地图上找出暴猿可能存在的地方,然而图劳无功。 火老数次进入丛林,有副地图就不容易了,特么还带着这路线上的妖兽,己是冒了极大的风险了。 …… 王守义看得头昏眼花,决定自己先行去探查一翻。 即然延当年先祖战神的大军进军路线狩猎,开劈新路线,就不能绕过暴猿,要一路扫除隐患危胁。 “诸位,下一头妖兽名为暴猿,游走于丛林之间,无固定的巢穴。暴猿力大无穷,又灵活异常,更有天赋异能狂暴,能爆发原本颠峰的三倍实力。” “注意几点,一、灵活代表迅速很快,若是被它发现,你可能逃还不了,只能硬拼。二、狂暴,狂暴后的实力信增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痛疼,以伤换伤,以命换命的战斗。三,是未知,但凡妖兽都有不凡之处,这头暴猿除了族中记事的描述之外,眼尖、耳聪、鼻灵又或其它异于凡兽、荒兽处,还不知道。” 王守义双手按着羊皮地图,把己知和猜测的东西告诉众人。 “阿大,你说说你的想法。”熊二握了拳头,一头暴猿是个不错的对手。 “未探知踪迹之前,所有的办法等于零。对手都找不到,空有想法是没用的。第一步是找到暴猿。” “大家来看地图,暴猿的活动范围比赤鳞兽和铁甲犀午加起来都大。纵横方圆近三百里。我判断,暴猿未狂暴之前,实力应强于相临的铁甲犀牛,但也有限,至少铁甲犀牛活下来了。而超出这个范围之外,就是另一头比暴猿还要强大的妖兽天牛的地盘了。” “从暴猿的实力和活动的范围,某确定一下我们探查暴猿综迹的人员。一,实力必须达到大成,也就是达到先天。这一点,所有的战土有近半符合。二、经验,前方丛林是未知的,必须有丰富的经验能确保自己能活下去。三、联络、大成境或许可与暴猿对抗,但暴猿一但狂暴呢,起码相当先天三镜入势境的正常战力。所以联络很重要,不仅是为了杀死暴猿,还为保命。我不可希望有一个战士死亡。” “人员分配如下:马长江、高大树一组,王智和小点点一组,李桂和吴桂一组,熊哥一个人一组,我和金子组,一到六组的队长,两两组队。共计八组,再加一组,大哥和礼哥带领未组队的战土,走中路,一为探查,二为支援。三百里,九组人,以暴猿那么大的个头,只需稍微小心一点,就不会错过。三、五天之内就会有消息了。” “记住,未狂暴的暴猿或许你觉得可以一战,但狂暴后就未知了,就是你强于狂暴后的暴猿,面对不要命的战斗,一不小心就是要命的节奏,不要私自动手,最好等大家集合,趁未狂暴前,一击必杀。” “阿大……”熊二上前一步,叫了一声。 “熊哥例外,可以随意出手。”熊二话末出口,王守义就开了口,他明白熊二的心思。 熊二就是另一个霸,自从被野猪王挑战重伤之后。每次狩猎都第一个冲在前面,只为磨练武技。平日排练、药浴更是刻苦、没有停过。 十年磨一技,一门八极拳早己大成。达到以气驾形,己超越原来八极的框架,八极武意,被熊二磨练成了战天斗地的无敌之念。 “嘿嘿……好好好。”王守义话一出口,熊二就裂确笑了,脸上己看不到当初的狡猾和精明,一脸的憨厚。仿佛这十年练功练傻了一样。 王守义见熊二一脸的憨像,又瞧了瞧大哥的老实样子,心中一时不知是何滋味:“古人都这么会隐藏真实的自己吗。” “看到熊二和大哥的样子,王守义觉得自己穿越几千年的时光和智慧有种喂了狗的感觉。” “哎……就这样了,明早按计划行事。” △ 越是深入,苍天古树越让人心生感叹。 树上是一个世界,树下是一个世界。 这己是离部落近四百里的深处,两三人和抱的大树己是常见。 而王守义面前的这棵树更是十人合抱之粗。 “一树可成林,一树可遮天,一树一世界,一树可成史。” 王守义仰头向上望去,不见天空。只有密密麻麻的树杆密叶,连一丝阳光都洒不下来。 小松鼠捧着硕大的脸在树上跳来跳去……各种的鸟儿在深处鸣叫,几只落单或猴子一家在树上悠闲的抓痒。 …… 树下,深幽的光线,在火光中显出了异样的美丽,蓝色的虫子,散发着光芒,犹如繁星当空,流动的光彩。 偶尔飘落的树叶,一荡一晃,打着旋儿落下,如同排彩后的舞蹈,又天然的没有一丝匠作之气。 “噼里啪啦的火堆燃烧的声音,就像在为这片安宁的世界喝彩。” …… 深秋本己有冷意,可在大树的世界下,温暖依旧。 王守义随意的添加了几跟枯技,让火燃烧得更旺一些。 难得有此心情,不如做点烧烤。 包里除了肉食,还有三个地果,调料到是还有不少。 石板己热,一决切好的薄牛肉摊上,迅速起了白烟,小刀一翻,牛肉背面微焦,撒上调料,再用小木掍一卷,牛肉卷就成了型。 金子正努力地把地果切成丝,阿义喜欢吃切成丝,炸熟或烤得微焦的地果丝。只是地方太简陋,切成细丝有点难,但金子仍努力的与地果斗争。 一卷带着热气的牛肉卷停在了金子的嘴边,烤得刚刚好,微焦,不失鲜嫩,又有嚼劲,一面滴上几滴蜂蜜,一面香辣麻咸。 金子一口吃下,香味在嘴里打转,很快辣味在舌头上入侵,随之后来的微麻让辣味变成了火线又快速隐去。咸味又来,伴着假焦的牛肉,轻轻一咬,似乎打破了蜂窝,鲜嫩的肉质,伴着香甜的峰蜜,如炸弹一样在口中炸开…… “嗯……好吃。”金子抬起头,擦了擦汗水,口味有些重,才那么一下,就辣出汗来了,很适合在这个寒冷的冬节吃,特别是牛肉卷内的蜂蜜,化解了烧火的辣味,让人欲罢不能。 “刷刷刷……” 王守义挥刀如风,残影一闪即逝,石板上整齐的铺了一层牛肉。 暗红色的牛肉变白转黑,白烟冒起,飘往树顶…… 吃肉一定要大口,翻肉,撒调料,小木掍粘点蜂蜜,卷上,牛肉卷又做好了。 王守义再次把牛肉卷递了过去,金子摇了摇头,小嘴鼓气,冲王守义嘟嘴,示意正在吃。 “拿着,好多呢。”王守义粗暴的把牛肉卷往金子的旁边一放,又弄起牛肉来了。 …… “吱吱……” “吱吱……” 金子抬头一望,一只淡黄色的小猴子尾卷着树技,正冲着自己吱吱的听着。 一双乌黑的猴眼转动,映着火光,格外灵动。 金子微微一笑,冲树上的小猴子挥挥手,打招呼问好。 小猴子也冲金子挥手…… 友好的打招呼是友谊开始的第一步。 小猴子胆子很大,从大树上一跃而下,猴步急走,跑到了金子后面,双手互挠,眼晴紧紧的盯着转身看向自己的金子。 “好聪明的猴子,好大胆的猴子。”王守义赞叹。 大胆是指敢于接近,聪明是指观察。 …… 小猴子有点偏瘦,小小的红舌头不时的伸出舔着嘴唇。 金子微微一笑,身前的牛肉卷冲着小猴子递出。 只见小猴子眼晴瞬间一亮,猴步小走,就离金子更近,长长的猴手触碰了一些牛肉卷又立马缩回,手指伸进嘴里吸了一吸。 “哦呜,哦呜……” 小猴子一个跳跃,十米来高的树枝就一跃而上,猴嘴张着,估计从未吃过辣的,给惊到了。 小猴子在树上跳舞,翻跟头、荡秋干、跳跃奔跑,速度如闪电,明黄的身影,忽隐忽现,目不可及。 “好快的迅速。”王守义估计论灵活,自己不及眼前小猴子的十分之一,速度上也难以企及:“深处,果然不简单,就连一只兔子也有几百斤的力气。” 一翻闹腾,小猴子再次从树上跳了下来,眼巴巴的望着金子……手上……的牛肉卷。 “咯咯……”金子手一递,小猴子没有偿试就接过了牛肉卷,小舌头立马舔了上去。 一下子,宁静的树下世界热闹起来,小猴子,舔一下,就被辣得一阵大叫,却又忍不住再吃,又是一阵大叫。 金子见小猴子的表现,咯咯的笑了起来,仿若原本平静的湖面,突然起了水花,万鸟飞空,由静转动,极致的对比,让金子的笑容显得格外欢快。 …… 小猴子见金子笑了起来,一下子不理解是何意,竟呆呆的望着。 王守义笑着从包里取出一颗小药丸,伸指一弹,竟直接弹入发呆的小猴子口中。 药丸入口即化,小猴子反应过来,猴手往嘴里一摸,啥也摸不到,原本辣的感觉过没有了。一时间竟急出了豆大的猴泪,还装模做样的躺在地上,好像在等待死亡。 “呵呵:……一只小猴子,真会演,还成精了呀。”野兽天生灵感异常,更别说这只小猴子是妖兽,一颗小药丸是好是坏,一入口就能分辨。 金子拿过王守义正在烤的牛肉片,小声道:“别放辣。” “喜欢呀,把小猴子拐回部落去。”王守义对这只小猴子也产生了不小的兴趣。 “嗯,喜欢……但,可能吗。” “不试试,怎么知道。不过这小猴子的血脉不差啊,出生不久就是这么厉害了。” 王守义看着装死装不下去的小猴子,蹲在地上,小口的吃起牛肉卷。 “毛发淡黄,无杂色;双眼黑中泛金,其尾似钩如盘蛇。这究竟是哪一种妖兽呢。”小猴子蹲下来才一尺来头,占地巴掌大小,长尾卷起在头顶晃动。 吃东西的样子,就像在仿贼,吃一口,就抬头四望,怕有人来抢它手中的食物一般。 …… 小猴子刚吃完,金子又一卷牛肉递上…… 一来二往,一人一猴也就熟悉了,小猴子在自己搬来一块小石头,坐在金子旁边,拿起小木棍,见王守义一撒完调料,就立马粘上蜂蜜,一压一卷,好快的速度。 王守义都抢不过这只淡黄色的小猴子。 辣椒粉多放一点,王守义特意整治小猴子,连口吃的,都不留给给自己,全往自己面前放。 “噢……” 小猴子尖叫,切只悟着嘴,眼泪汪汪…… 仿若被父母遗弃的小孩,那小眼神让人心生怜悯。 “嗯,”王守义手心一摊,一颗蓝色的小药丸呈在掌心,散发清幽的药香。 小猴子眼晴一亮,猴爪急伸,可惜王守义握拳而回。 “小东西,速度和灵活差你一点,但实力和经验就强你百倍。”王守义手掌再次摊开,蓝色的小药丸在掌心滚动……小猴子的猴手再次……如此往复,一次都未能成功,小猴子终于放弃了,哪怕放在眼前也不动手去抢了。 王守义从猴子的石板前取了四个牛肉卷,再把蓝色的小药丸弹入猴子嘴中…… 这时的小猴子好像明白了什么,终于学乖了,不再把所有的牛肉卷把自己身边堆了,吃一块拿一块。 …… 金子眼晴一弯,炸好烤焦的地果丝,用小竹碗盛好,递给了王守义。 “嗯,香脆爽口,好吃。”王守义评价道。 小猴子却有点坐不下来,一个劲的往金子身边靠,想看着碗里究竟是什么好吃的。 对面那个欺负自己抢自己东西吃的大魔王竟然一脸的享受样。 小猴子挤得金子,不好功作,但又挺萌的,小竹筷一挟送入小猴子嘴中。 小猴子闭上眼晴,嘴巴微动,再慢慢吞入腹口,吐出一口地果的香气。 第五章 横推(四)小猴子 王守义走在前面,就算是武艺高超,也得老老实实走路,尽量避兔消耗和保持警惕。 一只贼手己经接近他背后的大包…… 近了,小小又纤细的手伸了进去…… “啪” 一根小树枝如长了眼晴般,落在贼手之上。 清脆悦耳,极为动听。 …… 小贼见被发现了,一点儿也不知羞耻,双手挠了挠,做了洗脸状,一个跳跃就蹲上了金子的肩头。 拉着金子的耳朵吱吱的小声听唤:“那个大魔王又打我,不给我好吃的。” 至于金子听成什么就不得知了。 挨了打的小贼仅仅安份的一会儿,又不安生了,小小的贼手又摸了进去,一块暗红色的小肉干被贼手摸了出来。 “吱吱吱……” 小贼兴奋的不得了,把肉干显摆的放在金子眼前晃动,似乎做成了天大的事,立了天大的功一样。 金子笑着摸了摸小贼头,不知道是鼓励还是喜爱,小贼就安静了下来,自顾自的撕下肉丝,放进嘴里嚼了起来。 …… 前面开路的王守义有些无奈,这小猴子跟了一天之后,胆子就越发的大了起来。自从发现自己背后的背包中有好吃的,小贼就没停过。 “记吃不记打。”只要成功一次,前面挨了十几棍子,小贼毫不在意。 “也不知道,会不会跟着回到部落。”只可惜小猴子只对王守义的大背包好奇,对王守义本人却避如蛇蝎,连精神沟通的机会都不给。 至于小猴子这个小贼能得手,完全是王守义放水的结果。每次挨打却又锲而不舍,那是王守义打得轻,没让小猴子受伤。 …… 金子走在后面,看着小猴子和王守义二人之间的游戏,总是忍不住肩头耸动,偷偷地暗笑。 小猴子一得手,也是乐得吱吱笑笑。 王守义也装得幸苦,听得后面的功静,心中也是舒坦,面带微笑。 △ 穿过大树遮天的丛林,久违的阳光洒下,一时让人眼睁不开。 大山里不缺水,清水在青石上流淌,在阳光直射下,跳出耀眼的光彩。 就在小溪流的转折处,一头黑色的大猩猩正蹲下在喝水。 二人一猴与黑色大猩猩的不期而遇,让双方都静静的注视对方。 …… 黑色的大猩猩,直立起来,身高约一丈,强健有力的四肢,给人一种爆发力很强的感觉。 手臂过膝,胸前有一个白色的V形,黑色的大眼晴里却闪着黄绿的幽光,让普通人见了心生恐慌。 黑色的大猩猩看了过来,上下打量了二人一猴,点了点头,就没有任何表示,飞身离去。 …… 王守义却思索着一种可能,这头黑色的大猩猩是不是暴猿,人性化的打量,点头,这些是智慧的表现。 至于飞身离去,自然是实力不够,只好退去了。 不过王守义没有多想,黑色的大猩猩的实力连大成都没有,不可能是暴猿。 突然王守义心生不安,暴猿除了脑海中想象的猿类模样,究竟体形如何,其颜色发毛又有何不同,其区别于同类的特点又是什么。 就比如眼前的这只小猴子,灵活异常,其速度超快,只差会不会狂暴和多大力气,怕也符合暴猿的描述。 这片丛林的范围是暴猿的地盘,更是灵长一类生物的栖息地。 暴猿原本在想象中应该体形很大,可万一如同之前的黑色的大猩猩一般,又该如何找出来。 △ 沿小溪而下,水流越来越大。 生命真是个伟大的东西,王守义在溪水发现了大螃蟹,老鳖,鱼。 “真不知从哪儿来的,浅浅的i溪水,肯定会干涸,寒冷的冬季也会冰封,这些鱼又是如何生存下来的呢。” 没有下雨,枯木上木耳,长得密密麻麻,又肥又嫩。 …… 再往前面是一片坚果林,树枝不停的在晃动,明显有一群生物在林中活动。 走得近了,才发现是猴群,体形有些大,对二人一猴的接近视若无睹。 猴群的规模不小,大大小小有近千只,但好像与小猴子不是同一品种,小猴子正楼着金子的脖子呼呼大睡,猴群的吵闹也仅仅是让小猴子睁开了一条缝,佘光打量一下,就不在意了。 …… 一只淡金色毛发的大猴子,在猴群的拥护下走了出来,这是猴群的王 噢……哦……呜 猴王发出奇怪的声音,手上的小动作不断,好像在问:“你们来这干什么。”又或者在问“你们是什么人。” 或者精通兽的人可以与这猴王沟通讲谈。 兽语王守义不会,但一些动作王守义却懂。 往胸口拍了拍,放下骨刀,摊开双手,中指突出,与猴王的手指相碰。 “尊敬的猴王,你见过暴猿王吗?”一股精神力传了过去,在猴王的脑海响起。 “吱吱吱……” 猴王传来的信息断断续续,大约让王守义明白,暴猿王巡视领地,这里一年来一次。 “暴猿王长什么样。” “吱吱吱……” 猴王有点兴奋,说得有点多,大体上来说:“暴猿王周身如雪,双目绯红,身比树高,手执大树,一扫就是一片山林。” 王守义吐了一口气,还好暴猿的体型足够庞大,一是不会弄错,二是不会错过。 …… 猴王似乎明白自己与王守义的区别,在离开时,竟献上了猴儿酒。 百果酿造,酒香浓郁,闻一闻都容易上头。 “好酒……”王守义赞道,不过王守不占便宜,一颗“筑基丹”做为交换,扔给了猴王。 新的筑基丹,己经升级,补是自身、武道筑基、更有延年益寿之效。 猴王得了筑基丹,放在手心闻了闻,大胆的抓住了王守义的手,叽叽喳喳的一连串猴语。 “以酒换丹。”王守义有些惊呀猴王的智慧和变通,竟明白如何交易。 “酒是好酒,不是猴儿酒酿得好,而是其中的果子都是熟到了恰到好处,才被猴儿存了下来,年积月累之下,这酒己成佳配。其中更是含有灵果,药效非凡。” 王守义端起了果壳,小小喝了一口。 “哦。好大的酒劲。”王守义左手抚头,一小口猴儿酒,就上了头,立马运功逼酒。 才刚运行一同,酒劲己散至全身,王守义感觉身处火炉,全身汗如雨下。 好一阵,酒劲过去,玉守义停功,竟感觉真气状了一分,周身也有点粘,出了一身大汗,伸手一搓,身上竟一层污泥一样。 “这是,这是练血排毒。” 先天境才能涉汲的练血、练脏、练髓三境,对应后天的练皮、练肉、练骨三境。 后天三境:入门丶纯熟、如意,对应练体中的练皮、练肉、练骨。 先天三境:入神丶引势丶心诚,对应练体中的练血,练脏、练脏。 神级三境:化虚丶归真丶无为(练体己大成,对应脱胎换骨、断肢再生、滴血重生) 最后一境:超脱,己与武无关,而是另一种生命的存在,不可描述。 王守义的境界己是先天大成,三境中的最后一境心诚,原本练体也处于练髓的境界,可一口猴儿酒,就又开始练血排毒。 任何一个练武都明白这猴儿酒的好处在哪了。 那就让炼体更完美。 长春功不行,九阴九阳不行,太极不行,就连阴阴太极长春功都没有做到的事,一口猴儿酒就能做到? 此酒当称“神酒。” △ 最终,王守义也只换了两小竹筒好酒,还是用二十粒筑基丹换的。 竹筒不大,还是猴王带着王守义砍的长青竹。 长青竹,竹节如玉,却坚硬无比,砍下后颜色不变,所以名叫“长青竹”。 长青竹长得慢,一年一节,除去竹枝竹叶,形如宝塔。 最多长至八十一节,便会开花死去,结青绿色小果实。 果实入土,又会长出长青竹。 王守义本以为长青竹长得如此奇特,有什么奇异。但除了坚硬如翠绿,并无奇异之处,只能做储猴儿酒之用。 ~ 王守义也终于见识了猴儿酒的酿造之处。 原本是储藏果实的石洞,酒池底扔满了各种果子,怕不下几百种,不乏灵果和药材,年积月累,方有如此强大的药效。 不过王守义只能眼馋,猴王视酒如命,更是猴群繁洐壮大的根本,不许多换。 几经沟通,方才换了两个竹节,两斤多一点。 不过,此处被王守义记下了,并约定每年有人过来,换两竹节猴儿酒。 同时,见猴王灵智颇高,也教了一些酿造的方法,比如密封,过滤的小技巧,加速猴儿酒的酿造过程,和提纯猴儿酒的药效。 其中,小猴子醒来,胆大包天的用果壳偷了一碗,一口灌下去就沉沉醉去。 无奈,王守义只好抱着小猴子离去。 △ 第四日,中午。 熊二的长啸,声传数十里,待众人赶到,白色的暴猿王己倒在地上。 熊二正坐在暴猿身上,大口的吃着肉干。 “这畜牲不错,力气大得很,也很灵活,可惜长成人形,不好意思割肉烤肉。”熊二见众人赶来,跳下猿身,指着暴猿说道。 王守义打量了一下,丛林倒下的大树不下百棵,方圆二里地,一片狼藉,看来熊二是经过了一场大战。 “熊哥,你运气真好,暴猿被你遇上来,起码值三万积分。”王寅拱手恭喜道。 “哈哈……这又能换不少丹药,封号己成必然,但我一定要先打败熊王,再接封号。” 实力强大的战士很大,但妖兽却不多,封号有实力都拿不到,单独杀死妖兽方有“封号”,而且必需是大成境的妖兽。 众人全部上前恭喜。 王守义见熊二调息之后,脸色还有些苍白,取出竹节,让熊二喝了一口猴儿酒。 “好酒。” 熊二喝得有点多,王守义急忙夺下竹节,塞上。 “神酒” 熊二酒劲上头,猴儿酒药力发挥作用,瞬间熊二满脸潮红,只得盘膝打坐,运功消化药力。 王寅见此,立马盯上了王守义手中的竹节:“哪里找来的酒,酒劲这么历害。”说完还舔了舔嘴唇,一脸的谗样。 “哥,别丢人,酒不多。不能糟蹋了。”见王寅的模样,王守义就知道自己大哥己盯上了。 猴儿酒这么好的东西,可遇不可求,就算是同猴王做了交易也不过是每年二斤左右,还得用筑基丹去换。王守义想到的是,这么好又这么少的东西总不为了口腹之欲,就给喝了,那是暴殄天物。至于最好用处,应该是在练体上。 “知道,知道,这是好东西。”王寅应声说道,可脑海里却在想着找个什么样的借口去喝上一口。 amp; 熊二在丛林找到三天,凭借着多少狩猎的经验判断,暴猿是妖兽,有天赋的技能,但天性却一定还有保留。 吃肯定暴猿基本的生活要求,暴猿最喜欢吃什么呢。 那就是水果-坚果,嫩枝,昆虫,花蕾和一些小动物,纵观整片丛林,唯有这里一片区域能满足暴猿的需求,四面环山,有小河流淌,气候温暖,水果-坚果,嫩枝,昆虫,花蕾,和小动物这里都有。 刚来到这里,便找到了暴猿留下的痕迹,巨大的脚印。追逐脚印,熊二很快就找到暴猿的栖息地,一棵巨大的爆炸坚果树。 爆炸坚果是爆猿最爱吃的坚果之一,篮球大小的爆炸坚果长着尖锐的刺,成熟后从高高的树上掉落,瞬间四分五裂,爆射而出,刺穿血肉之躯轻而易举。 当熊二见到白毛爆猿的时候,白毛爆猿正在树上抱着爆炸坚果,一颗石头射出,爆炸坚果炸开,立马就给白毛爆猿来了个满脸开花。 爆猿直接狂暴,随手就折了根大树,一路横扫,无数的大树被爆猿打断,熊二只能狼狈的避开。 狂暴是激发血脉之力,是有时间的限制,等过了狂暴的时间,爆猿的气息猛降,熊二就在此时发动了攻击,八极拳施展开了,无数的拳头落在爆猿身上。 爆猿就这样活生生的被熊二的一顿老拳给打死了,虽然没有看到外伤,但体内却是筋骨尽断,内脏破损严重,吐血而死。 第六章 横推(五)分析 爆猿没有给肢解了,算是给类人形的妖兽一个尊敬。被战士运回了部落。 下一头妖兽名字叫“天牛”,天牛不是牛,而是一头巨大的昆虫成为了妖兽。 天牛本是吸树汁而生的昆虫,可能是吸食了了不得的灵树树汁,发生了异变,体形变得巨大,也有了奇特的本领。 全身的黑甲变成了翠绿色,头顶的两个触须可以当成鞭子,其脚如刀锋,犀利异常,厚实的护甲硬如金刚,就连头部的眼睛也被厚厚的角膜包裹,全身等于没有弱点。 好在有得必有失,厚重的护甲让天牛不能飞行,给了一丝杀死天牛机会,否则打不过就飞走偷袭,会让战士疲于奔命,能把人给耗死。 天牛的位置在爆猿之后,也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它比爆猿更难对付,那么天牛这头妖兽的天赋技能是什么,就值得人深思。 地图再次打开,王守义画了一叉,代表着从部落到第二据点的又一头强大的妖兽被杀死。 天牛这头妖兽已罢在大家的眼前,该怎么杀,这时讨论的重点。 “天赋技能未知,这需要去探探虚实。有时候一条不起眼的毒蛇就能让强大的战士瞬间死亡,妖兽的强大,不能仅从实力上去对比。”熊二面对狂暴的爆猿时,也只能避开,论实力和境界自己比爆猿强上一些,但天赋的技能狂暴让爆猿在短时间内可以吊打熊二。这让熊二面对这头从没有接触过的昆虫类的妖兽多了一丝谨慎。 “我来说一下我的判断,昆虫类的成为妖兽极少,而且极难。比凡兽成为妖兽的机率要低上很多,这说明一点,需要的机缘一定是逆天的。说一下猜测,昆虫类的妖兽的天赋技能应该与这个机缘有关,那么能让天牛变得巨大,起码在生命力是一个重要的方向,比如先天境界的天牛有了神级的技能,比如断肢重生。还可以猜测,如果这个机缘与毒物有关,会不会有施放毒气的可能。还有天牛的异变之一,那就护甲特别的厚,脚如刀锋,这一点于土和金属性有关,如果能于天地之道相合,先天境界的天牛妖兽可能有神级的战力或神秘级的某些异能。” “未虑胜,先虑败,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 王守义停顿了一下,脑袋想了想继续说道:“我们的实力与天牛妖兽对比一下,在武器方面,有赤鳞兽的尖牙和铁甲犀牛的独角,还有身上的蛟蛇之牙,应该可以与天牛对碰。境界方面对比,应该会比天牛妖兽强上不少。未知就是天牛的天赋技能。熊哥的八极金刚拳和开山崩,我哥的追日流星箭和旋风斩,马长江和高大树的风暴合击,王智的雷霆万钧,猴哥的一刀破天,我的破甲之刃和烈阳剑。这些爆发的强大的武力对上天牛的未知天赋,能否杀死它,这才是决定胜负的关键。” “不要大意,狮子博兔,亦要尽全力。” “还有一点,天牛虽然说是巨大,只是相对天牛本身的体型,火老说过,当年见到的妖兽天牛相当于一头普通的成年野猪的体型。或许从体型上看,天牛的力量比不上之前的妖兽,但其脚如刀,其甲如金刚,比之前的妖兽在杀伤力方面可能还强上一些,危险得多。速度方面,还无从猜测,但想一想,本来能飞行的妖兽天牛却因其护甲而不能飞,可以说明一点,体重不轻啊,那么在速度上可能不是很快,但不要大意,小心才能保住性命。” “最后,大家有什么补充的。” 王守义一口气,把要说的话说完,等待大家的建议。 众人都在思索,营地一片寂静。 …… “阿大,你说过,鱼与熊掌不可兼得。我在想第五头妖兽是什么样的?天牛这个昆虫类的妖兽固然天赋技能让我们有点畏手畏脚,但却是排第四,那么第五头妖兽肯定是天牛所不能奈何的。从五头妖兽身上来做对比。天牛妖兽的弱点是什么,你觉得怎么样?吴桂开口说道。 ”第五头妖兽?那是一头鳞马,妖兽大成境的鳞马,对于我们为说,可能是最好收拾的一头妖兽了。“王智若有所思的看着吴桂,好像明白了吴桂想要表达的是什么。 ”鳞马,是一种常见的荒兽,成妖兽的鳞马在族中记事中有详细的记载。分明是赤,红,青三色鳞甲代表着鳞马在妖兽境界内的实力。值得一提的是,鳞马这种妖兽性情虽然爆裂,但只要被训服却很忠诚。鳞马喜欢群居,而且力大无比,速度极快,耐力持久,其蹄化爪,有裂多碎石之能,而身上的鳞甲却不能覆盖全身,在防御方面不算强。“吴桂一一道来,对鳞马的描述很是到位。 ”那么,我们跟据鳞马的习性和能力做一个猜测,为什么天牛敌不过鳞马,一,它们之间不是天敌,不存在威压和天然的压制。二,鳞马就算是青鳞马,以我们的实力都能斩杀,因为在速度上,在破防上,我们占据优势。三,天牛不说敌不过鳞马,但到奈鳞马不何,只有几个原因,一是速度方面跟不上,二是力量上面敌不过,三是防御上面有弱点,四是敌过群居的马。断定天牛的弱点在这四个方面必有一个。我们再来排除,首先排除就是防御上面有弱点,因为天牛就连眼睛都有护甲,应该在防御上没有什么问题,就算有,也不是鳞马能攻击到的。其次排除的害怕群居的鳞马,这点原因不用多说了,妖兽的等级森严,荒兽不能对防御出众的天牛造成什么伤害的。那么可以断定的是天牛妖兽要么速度不够快,要么就力量不足。这两个就是天牛的弱点。“ ”那么战斗,就以速度快,力量大的战士去试探去攻击天牛,定能收到意想不到的结果。“ “不愧是我们的智多星,看来这次有你在,天牛这头妖兽定能手到擒来了,哈哈……“马大江冲着吴桂伸出大拇指。 众人也是赞同的神色。 ”很有道理。“王守义也认为智多星吴桂的分析很有道理:“大家没有反对吴桂的建议的吧,那就予以采纳,还有人有补充的没。不要怕说错,说出来供大家参考一下,或许能激发灵感呢。” “我有个建议,如果一人带上一口猴儿酒的话,战斗时能快速的恢复实力,这会在战斗时有很大的帮助。就能破了天牛的防御,也能把天牛给耗死。”王寅的话一出口,大家的一众白眼翻了过来。 王守义也是哭笑不得,自己身上的这点猴儿酒是不能过夜啊,被自己这个大哥盯上了,就别想着收起来。 不过王守义有自己的考虑,觉得自己大哥说的话有道理,因为天牛的异变暴长,肯定是与生命力有关系,万一,不是万一,而是有很大的可能性,天牛有着神级的天赋技能,那就是断肢重生。:“你的建议我采纳了,以防万一,天牛有着神级的断肢重生的天赋技能,我决定让每一位正面参加战斗的人带上一口猴儿酒。” “哈哈……那就先分了吧。”王寅听到自己的建议被王守义采纳,就急着要分猴儿酒了。白天的时候闻到那酒香,让王寅欲罢不能,想得要死,想一偿猴儿酒的滋味。 “爹,你能要点脸么,那猴儿酒,可是有大用的,一是能突破练体的瓶颈,让练血境更完美,二是有强大的恢复真气的作用,相当于救命的急时药。现在分了,肯定会被你一口给喝了。”见众人全数白眼的看着王寅,做为儿子的王智看不下去了。 “呃,好吧,那明天去同天牛战斗的时候分。”对于自己的儿子王智,王寅没有摆出一副我是老子的样子,很虚心的接受的儿子王智的讽刺和劝阻。 “嘻嘻……寅叔叔是个大洒鬼。”小点点赵可人小手指点了过来。 “哎……”王守义无奈地看着自己的大哥,平时不言不语,一副我是老实人的样子,也装得太好了,这酒一出,就什么都忘记装了。 “明天寻找妖兽天牛,不要分散了。出发前,分猴儿酒,做为恢复体内真气之用,不要贪酒,以防醉酒,最好身边有人的时候用来恢复。”王守义的句话完全是在告诉自己的大哥王寅,想喝猴儿酒要悠着点。 “解散,休息。” …… “哈哈……寅子,有你的,这猴儿酒明天就到手了。”熊二的压低嗓子冲着王寅的耳边说道。 “熊哥,那酒,真有你说的那么神。”王寅的声音冲满了对猴儿酒的好奇。 “我还能骗你,三十年的兄弟了,放心。” “我弟肯定怪我多嘴,哎……都是你害的。”王寅的声音满是无奈。 “装不下去了吧。哈哈……” …… “两个二货,还能少了你们的酒,说什么悄悄话,这么大声,怕我听不到吗?”王守义笑着骂了一句。 若说什么大公无私,帮理不帮亲,王守义没有那么高尚无私,有好东西都是紧着身边亲密的人。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那是金老爷子的理念。未居其位,不谋其政,才是王守义现在的想法,这好东西给传出了,那就只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得起自己屁服下的位子和责任,做一个合格的狩猎堂的大猎头。 amp;amp;amp;amp; 战斗又开始打响…… 部落战土的使命,从成为战士开始,他的命运基本就已注定。 为狩猎而生,为狩猎而死。 这是一个很沉重的话题。 对年轻的战士来说,他们还年轻,有激情,有热血,有追求,有梦想。 王守义看着整齐列队的战士,心中突然有一种凄凉:“年轻的战士们,你可知道,当你成为一个合格战士起,命运就已注定。” 王守义自从霸的手中接过狩猎堂,心情就变得沉重。 那狩猎堂在数千年以前,就是军队,承担着镇压万兽,守护人族的使命。 对于猎杀野兽的称谓,从来都是叫猎人,但在部落却战士的称呼来命名狩猎的战士。 战士的称呼就是使命,也是宿命,更是命运。 老爹王中仁,反对火老,那是为什么,火老那可是亲爹啊。 为的就是让部落的族人摆脱几千年的枷锁,自己掌控命运,逃出宿命的圈子。 …… 接受传承开始,王守义就把自己套上了宿命的枷锁。 去年接过狩猎堂,让自己陷得更深。 犹记得交接完狩猎堂,那一声长叹,吐尽了无数的过去…… 霸说:“我整整等了你六年。”可经常见面的二人,为何要说整整等了你六年这句话。 霸等的就是卸下狩猎堂的使命。 …… 一年的狩猎,让王守义想通了很多部落不合理的事。 某些部落勇士隐藏自己真正的实力,只是想结束宿命,重新开始而己。 先祖的遗志难违,那就在失败和死亡中重生。 …… “出发” 王守义左手从天挥下。 △ 数不清的大树,望不到头的群山,这是一片数百年部落战士未至的处女地。 “云深不知处,身在此山中。” 雾气弥漫的丛林是分不清方向的,大白天也显得阴森幽暗。 阳光极少很穿透雾气和漫天的繁枝茂叶,每搜寻一片山头,都要做好记号,否则你可能会在山里头待上一辈子。 狩猎路线的作用在此就体现出作用来,那就是指引战士回部落的路。 阀木砍树在开劈新的狩猎路线是必需要做功课,是保障生命的安全线。 王守义接过巨大石斧,狠狠地朝一棵两人和抱之粗的大树砍去。 “喀嚓”一声,两米长的巨斧应声入树,劈进了一半。 “喝” 开声运劲,收斧,出斧,仅仅三斧,大树轰然倒下,没有一丝停留,与树根分了家。 “这要是在前球,砍下这么一大片大树,怕是会犯法上刑的吧。”王守义顺着倒下的大树一路望去,起码上百棵大树倒下,一直到尽头。 第七章 横推(六)妖兽天牛 开路、砍树、打猎是每日必做的三件事。 每日清晨起床,活动活动筋骨,就要开始工作,天牛这头妖兽在莽莽丛林中没有找到一丝痕迹。 “又不是蛇,难道这么早就冬眠了。” 昆虫有冬眠的吗? 王守义抬头望天,砍下大树,终见阳光照我身,是件令人喜悦的事。 ~ 你无法想象,终日在丛林活动,不见日月星辰、蓝天白云的那种感受,比坐牢还多三分压抑。 ~ 人,不仅是大地上的主宰,也是天空下的幸运之子。 天地从来是一体的,不可分割的,这是这些天王守义的感悟。 要悟天道,不是抬头望天,心神寄于天际放空就行,还要脚踏实地,以身化地,感应天地之间的联系,那才是悟道。 阳光照耀,万物生长;四季轮转,秋黄叶落;这是天道。 大河向东,奔流不息;群山巍峨,屹立亿载;这还是天道。 天道不显,存在于虚无之中;以地载道,万物至极便是道。 …… “没什么消息吗?”数日来都没有天牛的半点消息,王守义心里有些急。 猴子王守礼前来汇报消息,见王守义这么一问,也有些不好意思。 不过,今天不同,天牛己经找到了。 “阿大,天牛己经找到了。” “找到了……在哪。”这话中带着惊喜和急切,七天,整整找了七天,终于找到了,不容易啊。 两个月时间杀向第二据点,一头天牛就用了七天,前前后后己是半个月有多,时间有点紧啊。 “己经杠回来了。”猴子王守礼脸上的神色有些古怪。 “呃……,这么弱?”王守义有点懵,那天牛可能是比暴猿还厉害的妖兽啊,竟被杀死抬回来了,难道消息有误,那天牛很弱? “阿大,我也说不清,但确定是妖兽天牛无疑。”猴子的脸上神色奇怪,明显在想着某种不可思异之事。 “走,去看看。” △ 翠绿的天牛,犹如明灯,第一时间就吸引了王守义的眼睛。 不是一丈长的天牛,头顶的触须却是身体的两倍。四对节股暗金色的腿,己缩进身体下腹的沟内。碧绿色的腹眼,犹如美玉,流光溢彩。 “这天牛,活脱脱的就是一件工艺品啊。还是天然的。” 这个想法在王守义的脑海浮现… 围着天牛转了几圈,王守义眉头就皱了起来:“没有伤痕,一点划痕都没有,难道是天牛寿命已尽,自己老死了。” 这种猜测,王守义自己不信,若非天牛一动不动,像个死物,决没有一点老死的迹象。 妖兽不比人类,突破到这个层次,寿命一般在千年左右,就算是天生性命极短的昆虫一类妖兽,寿命没有一千年,也有八百载。 更别说这种吞食天地奇物,发生异变成为妖兽的天牛,再怎么想象,也不可能老死。 突然一个想法在王守义脑海产生:“该不会是冬眠了吧。” 想想就觉得不可能,但又怎么解释呢。 …… “咚咚咚”手指轻叩天牛背护,声音轻脆,很是悦耳,让人耳朵都为之一新。 “好材料” “发了信号没。” “早发了。” …… “没有呼吸。” 其实这个王守义也不知道天牛的鼻子或气门在哪,除了头部的嘴巴可以确定之外,鼻子这东西在天牛身上找不到,就连腹部也摸过,没有气孔、气门之类的存在,但周身确实无气流涌动。 “没有心跳。” 天牛有心脏吗?估计是有的吧。闭上眼晴,手掌压在天牛腹部,头部,胸部,就碗如一块石头。 “没有一丝生命的气息。”可王守义还是不敢确定天牛会死。 只是精神力的探查无用,被天牛这一身无死角的护甲,全给档在了外面。 △ “谁发现的,谁抬回来的。”王守义问猴子,得好好问一下情况。 “阿大,我发现的。”一个战士应声说道。 “虎哥,你说说怎发现的。”王守义望着这个肌肉比熊二还发达的战士问道。 …… 今天,我们往东南搜寻,在离营地十里之外,发现了一个天然的山洞。 当时没多想,就进了洞,结果深入不到二百米,就如进了桃花源,一个全是紫金参,这种药材的山谷。 想着来了,就不要错过,搜寻一下上千年的大药带回来,可结果,发现了数百颗近千年的药材,也没一颗达到千年的。 …… 我就不信了,怕是大药有灵都天生隐遁了吧,拿起长枪,就在地上刺。 …… 结果,大药没找到,在地下的天牛给翻出来了。 我也想不到啊,刺到极为坚硬的东西,贯注真气也刺不穿啊,我手上的可是赤鳞兽的利齿,寻找金石,在真气贯注之下,肯定会被穿透。 以为是地下有什么奇异金属石材,挖开一看,那东西就是天牛。 说真的,当时,我是想跑的,可一想,就又回去了。把这东西刨了出来,擦干净就杠回来了。 △ “阿大,这像是天牛啊,究竟是不是妖兽啊,怎从跟块漂亮的大石头一样。”战士虎哥挠着大头问道。 “应该是天牛。” “山谷、紫金参,天牛,地下。”一连串的词语在王守义口说出,这连起来,王守义好像想通了什么。 “真特么好运气,一山谷的紫金参被一头昆虫天牛给糟蹋了,竟崔生出一个妖兽出来。” 紫金参,山顶上药园有十几棵。 紫金参,通体紫色,幼生期只是一层紫色的外皮。成为大药后,这层紫皮就如紫金,泛着金属的光彩和质感,其硬度比妖兽獠牙还强上几分。 千年的紫金参无须,其参叶也如紫金,其硬度超强,极为锋利,是练器的极品材料。 千年的紫金参一身是宝,其枝叶外皮可以练器,本身又是大药,折下枝叶,用火一烤,碧绿的药液就从断枝处流出,有着超强的药效,其生命力可以让普通人断肢重生。 “一头蠢货,竟把药力凝成背甲。”怪不得护甲是翠绿色,原来如此。王守义盯着天牛,双眼眨光。 如果天牛知道王守义这么说自己,定会很委屈:“喝点药液我容易吗,那皮也太硬了。再说了,我这么弱小,不凝成背甲,估计早就死了。” “好不容易成为妖兽,进化了一下口器,啃了多少年紫皮,才有了八只暗金色的大长腿,只要我继续努力啃下去,到时候,全身的护甲都可以蜕变成紫金。那时,定要让那头青鳞马好看。” △ “啊哈……天牛。”王寅赶到,一声大喊就一巴掌拍在天牛的头上。 “好硬。” 王寅揉了揉了发麻的手掌,双眼打量着天牛,惊疑的问道:“死了?” 王守义对这大哥有些无语,怎么这么鲁莽,天牛是生是死都无法确定呢,万一这一巴掌打醒了,怎么办。 “不知道。”王守义没好气的回答。 “嘿嘿……” 不好意思的一笑,王寅把挂在身上的小竹筒打开,放在鼻子底下一闻,满脸的陶醉样。 酒香四溢,让闻到的战士,都有些醉意。 “那酒,一定很好喝吧。” ~ “天牛都抓回来了,这酒可不退回了。”王寅小抿一口,脸上立马潮红。 “我……cao,酒劲这么大。” 立马盘膝坐下,练比酒力。 ∽ 众人都被王寅的变化给惊了一下:“什么酒,连王寅小抿一口,就立马变色。” 却没人发现,犹如美玉的天牛,复眼就动了一下。 王寅的刚才的一切,在天牛眼中闪动。 “嗖” 翠绿的鞭子闪动,划出美丽的弧线,从王寅的身前扫过。 王守义、猴子,立马闪身后退,观察情况,刚才发生了什么,太快了。 众战士给吓了一跳,立刻持枪警戒。 … “嗯,天牛活了。”王守义发现,王寅身前的竹筒没了。 天牛的触须卷着竹筒,送入嘴边,口中伸出一根透明的吸管,不是口器,扎入竹筒中,将猴儿酒吸出。 暗红色,如琥珀的猴儿酒,经过天牛的口器。 “猴儿酒,没了。”王寅给吓了一跳,纵身后。 “这天牛没死,活了。”这是众战士的想法。 “竟然偷酒……” “喀嚓” 天牛口器收回,触须一动,竹筒就送入嘴中,被嚼碎…… “喀嚓” 天牛再次全身一动,本以为是要发动攻击,却又惊了众人一跳,八只腿儿一收…… “又……又…………又睡过去了。”阿虎指着天牛,睁圆了双眼,说话都有点不利索了。 天牛喝完猴儿酒,又恢复了之前的样子,一动不动,犹如美丽的玉制工艺品。 …… 所有人惊疑不定,不知如何是好。 “打吧,人家还睡过去了。” “不打吧,天牛可还活着,没人敢随上前。” 你望望我,我望望你,眼神里的意思很容易让人明白:怎么办,打还是不打,给句话。 王守义满脸不可思议,又惊冴又苦恼:“咋办,人家又睡过去,犯不着上前拼命吧。” “真是个奇葩的妖兽,没见身边有这么多人手持利器,虎视眈眈吗,你……你**竟然无视,又睡了过去。” “心真大。” …… 王寅靠近了王守义:“我的酒。” 白眼一翻,王守义压着声音,左手一指:“你的酒,在它肚子里,你去杀了它,就可以了。” 王寅抿了抿嘴巴,皱着眉头,在考虑王守义的话是否可行。 “太硬了,打不破。”好一会儿,王寅说了一句。 “全力也不行?”王守义听得王寅这么一说,就马上相信,自己这大哥平时一副老实样,话也不多,但只要说出口,就很实在,都是真话,实话。 “不行。”两个字,王寅也不解释。 …… “说明白点……嗯……一口猴儿酒。” “三口” “就一口,不说,一口也没有。” “成交。” 两兄弟交易达成。 “刚才我打了一掌,虽然只有二成的力,可我却手掌发麻。你再看它身下,却连并不坚硬土地都没有下陷。” “这说明什么,卸力,借力是天生的本事,再加这身甲壳,要多大的力量才能破去。”王寅手指指着天牛分析。 “果然,地都没有陷下去。”王守义心中暗道。 “那怎么办?”破防都做不到,还杀个屁,王守义问道。论实力,大哥王寅是西面狩猎队最强的人之一,自己也不一定能打败。多问一下,也是好的。 “你是猎头,你说咋办就咋办。”王寅话刚落音。 一条黑影暴射而出。 “砰” 熊二赶了回来,却如大哥王寅一样,一掌拍在天牛的头上。 吓得众人本就提着的心刚落下一点儿,又给提了起来。 “真*……*硬。” 熊二犹如刚才王寅的翻板。 …… 天牛晃了晃脑袋,眼晴翻滚,复眼中竟回放着刚才熊二的动作。 “录像机。”一个现代化的词从王守义嘴中嘣出。 “情景重放。”王寅也说了一句。 这天牛的复眼,还有这种本事…… ~ 等了一阵,摇头晃脑的天牛,没有攻击,竟又……又……又收起八条腿,睡了过去。 “又睡了。”阿虎这次说话连贯了。 众人的想法估计同阿虎一样,当然除了熊二。 “咋回事,没死。怎么又不动了。”全身防备的熊二惊疑不定的问道,这天牛咋了,打了它一掌,摇了摇头,就睡了!这是瞧不起我熊二吗? 大大的问号,在熊二头顶上闪着金光,至少王守义有这种感觉。 “嘿嘿……熊哥,没事。” “那个,你猴儿酒喝了没,分一点呗。”王寅笑着冲满脸疑惑的熊二说道。 “你不是有吗,……偷喝光啦。” “没,没……一口就没了。”王寅也不知道如何回答。 “一口。”熊二的脸色神神秘秘起来,再个字从熊二口中崩出,有种天荒夜谈的语气:“难道……这酒的药效散了。” 熊二从腰间取出竹筒,打开塞子,闻了一闻:“还是那么香啊。” 熊二话未落音,翠绿色的天牛触须,迅雷不及掩耳之速,把熊二的竹筒卷走。 吸管的声音响起,猴儿酒没有了,再然后,竹筒也没了,再然后……天牛动了,终于不再沉睡。 只是天牛这动作是什么意思,缓慢的挪动,这速度怕是同乌龟也快不了多少吧。 “难道这就是天牛的弱点,那也太弱了吧。” 王守义的想法,代表了众人的想法。 第八章 横推(七)马王 一头行动如乌龟的天牛对战士没有任何威胁,就算有快若闪电的触须,只要不靠近,就没关系。 而且这天牛特别懒,比乌龟还懒,能睡觉绝对不动。你打它一下,比乌龟壳还厚的护甲,它都懒得回击。 “这妖兽天牛,它是怎么了。” 是战士们值得思考的问题。 翻遍所有记忆和族中记事,都没有这么逊,这么慢的妖兽。 …… 最终妖兽天牛成了小猴子做弄的对象。 小猴子取名小金,比虎大、虎二的名字强多了。 至于为什么取名小金,除了淡黄色的毛发,它还喜欢跟着金子。每次要有人叫金子,它都会睁着大大的猴眼凝视。 小金是讨人喜欢的小妖兽,负责卖萌搞笑,什么事都要参与,什么动作都要模仿,有着无穷无尽的精力。 小金也是令人头痛的,让它产生兴趣的东西,明抢暗偷都要过一把手瘾和眼瘾才肯罢休。 比如长枪、大棒、斧头这些战士操练的武器,有模有样的摆了架式。 可战士的武器长枪,起码长达两米,一头仅一尺多高的小猴子又怎么耍得起,笑料百出。 “猴子练武,本就新鲜,特么你还要搞笑,不知你是逗逼吗?” …… 不过小猴子有一手好本事,寻灵果、灵药准确无比。 这本事就与天牛产生了冲突。 天牛行动虽慢,但对买果、灵药的感应不比猴子小金差。 小金找来的灵果、灵药,最终被天牛偷吃,气得小猴子一顿猴拳招呼,可天牛呢,连眼晴都懒得动一下。 可小金出绝招了,灵果往天牛面前一放,天牛触须一动,小金就把灵果拿走。 天牛快若闪电的触须,遇到灵活无比的小金,完全无效。 小金一逗就是一整天,天牛也好像智商有问题,锲而不舍的一整天挥动着触须。 两头妖兽杠上了。 这种游戏,几乎天天上演…… 更绝的是后面,小金不知道是自己悟的,还是有人特意教的。竟把灵果的汁液滴在普通的果子,一个个的放好,一夜之间,天牛突破了行动记录,竟在离营地一里开外的地方被战士发现。 最后天牛又给阿虎杠回来了。 …… 队伍中多了两个包袱,令王守义咬牙不己。 一头天牛,走路还要人杠着走,堪称兽骑人,王守义怎么看,阿虎都成了天牛的人庞,另一个名字叫铲屎官,好在天牛不拉屎。 一头猴子,更是令王守义心烦。金子对小金还挺喜欢的,玉守义只能忍了。可你一头猴子竟仗着金子无法无天,欺负天牛就算了,分享金子弄的食物也可以当做养了个兽庞,但抢我碗里的鸡腿,这王守义不能忍。 小木棍啪啪啪,小金眼泪汪汪…… 可就是记吃不记打,晚饭的时候。 影豹肉干用火微微一烤,香气四溢,小金子手上拿着肉干,猴手却伸向了王守义的碗中,用来下饭的影豹肉干没了。 贼不走空,小金做贼却是明抢暗偷,绝不失手。 王守火怒气冲冲的盯着小金,掏出随时准备的小木棍,小金却己跑远。 金子笑着又烤了几片肉干,递给王守义:“别同小金一般见识。” “我的肉干,我的鸡腿,我的丹药,它是一个祸害。”王守义无语哽咽。 “小金很聪明,很乖的,你对它好,它就对你好,给,小金今天采的灵果,甜得很。”金子温和的笑着,动作娴静地没一丝烟火气,递给王守义一颗玉竹果。 “还好,没亏,还有吗?”王守义接过玉竹果问道。 “总得给金子留一些吧。”金子对王守义翻起了白眼,拿你一块肉干,一颗玉竹果就够了,至于要报复回来吗,小心眼。 “再给一颗,我吃一颗,再拿一颗练丹。那紫金参不错,配上玉竹果,对练髓有好处。”玉守义倒也不计较这些,可总要讨价还价,多拿一颗,小小的报复一下,顶多明日给小猴子一颗丹药,它还能翻起浪来。 说起小金,王守义就眯起了眼晴,寻药小能手啊。 又好骗,好哄,一颗丹药就能换一颗灵果,这样的好事哪里找。 这也是王守义忍受小金这个小贼的原因。 不过,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小金的灵药、灵果金子随便拿,甚至别的战士用一些普通的食物和小玩意都能从小金手上换到灵材这类的东西。 但到了王守义这里,必须是一颗丹药一颗灵果或灵药,还要先给丹药。 小金在王守义面前,交易做得很溜,必须先让满意,交易才算成功。 可王守义却会曲线求药,从金子手中换,被小金发现了,就扔一颗丹药了事。 …… 吃完晚饭,王守义就练起丹药,强大的真气,虚空成鼎,练化药材,化成药液,融合成丹,这些品级不高的先天丹药,对王守义完全没压力,仅一刻钟就完成了,。 “七颗,比预料中的多了一颗。”看来玉竹果的成熟度不错,王守义望着玉瓶中的丹药,笑了起来。 …… “小金,干嘛呢。”金子柔柔的声音传来。 画面一转,小金正坐在床上把小包的灵果、灵药,一颗一颗的点了起来,好像发现少了什么,吱吱吱的冲着金子叫唤起来,小小的猴手却指着王守义的休息的地方。 金子一笑,伸手抱起了小金,两颗小丹药就递给了小金:“人家记着呢,这是你的。” 丹药一收,一颗就入了口中,丹药这东西在小金手上收不住,没有了灵果、灵药的杂质,对小金吸收和成长极为有效。 猴手一伸,一颗丹药就放在金子的嘴边,猴嘴一嘟,示意金子也吃。 金子一笑,摸了摸猴头,满脸笑意,伸手一掏,手上又是两颗:“不用,我有呢。” 隔壁的那个男孩对自己很好,有好东西都想着自己,真的让人好温暖。 小金也很乘,很懂事,有好东西,都愿意和自己分享。 人生的很美好啊! 小金不懂金子的情绪,见金子手中有两颗小丸子,也就收起了猴手:“只是手中的这颗吃还是不吃呢。” 猴手挠头,不知如何是好。 …… “卟哧……”见小金的样子,金子笑出声来,拿起小包,把小金的灵材收了起来,拿出一个小玉瓶,把小金手中的丹药收起,放入玉瓶,塞入包中。 见状,小金乐得凌空打滚…… 王守义侧耳倾听,隔壁的一切收听在耳,微微一笑:“真好。” △ 青鳞马不在于难杀,马群的踪迹也己发现,找到不难。 但王守义的目的,不在于杀死青鳞马,而在于捕获驯服。 青鳞马是先天三境最后一境的妖兽,实力极为强大,更是妖兽中的速度王者。比起其它妖兽,脾气暴烈的青鳞马算是温和的了,攻击性不怎么强。但只要收服青鳞马,人马合一,实力凭添一倍,更别说就算代步赶路也是众多妖兽中的佼佼者。若是再次进化成蓝龙马,亦可跟得自己进步的步伐。 当然,最重要的是好养,通人性。 有丹药喂些丹药,没有普通的食物也行;驯服后,通了人性,对主人更是忠诚,一马一生只认一人,这就是青鳞马。 ∽ 今日,王守义等人早早出发,就藏于这片丛林当中。 跟踪打探了几日,鼻子和鹰眼选择了此处,青鳞马今日必然会在此处出现。 因为寻着马踪三日,这里有青鳞马爱吃的康果。 康果是康树的果实,二十年方才结第一批果实,算是一种灵果,勉强可以入药。 康树生长很快,二十年的康树堪比地球数百年的大树,小细叶翠绿绿繁多。 康果不大,如鸡蛋大小,红通通、黄澄澄、或青皮,在康树上挂满了。 王守义早早的摘了一小袋,各色的都有。 “喀嚓”一口咬下,果脆汁多,甘甜无比,味道很好;其核如枣两头尖,硬度善可,还挺有份量的,可以当做暗器使用。 小金翻起了白眼:“没出息,这种灵果,大山常见,还偿这个。”小猴子越来越人性化,或许可以说通人性了。 小金的表情王守义完全懂了:妈蛋,吃个果子也要遭你个小赋鄙视。 “小木棍呢,好想抽死这个逗逼。” 金子一手抓过小金,摸了摸猴头,省得又要挨打。 这女孩子的心思细腻,又善解人意,一直居中调解王守义和小金这只小猴子的关系。 可惜,这种恶劣的关系,不是调解就能解决,可金子她懂么。 …… 马群终于来了,一如情报所说,共计十二头鳞马。 领头的就是青鳞马,三头橙鳞马,其它的都是些小马驹,连妖兽都不是。 王守义终于见了妖兽境的磷马,头生独角,身披鳞甲,其尾垂地,四爪生云,高度莫约在二米,身长一丈。 妖兽境的鳞马,翻山越岒,渡江过河,如履平地,更是日行三千的王者。 而青鳞马可日行一万里,想想王守义都激动。 青鳞马悠闲的行走,马尾甩甩,硕大的马头不时左右转动,观察周围的环境。 显得很慬慎。 …… 青鳞马终于走到了康树下面,令王守义等人吃惊的事儿发生了。 前世听过羊上树吃嫩叶,这世见到了马儿上树吃灵果。 不是跳上去,而是四爪抓树爬上去的。 …… 吃东西还蛮挑的,只吃红色熟透了的康果,边吃边打着响鼻,显然是对这康果的味道很满意。 三头橙鳞马也上了树,树技震动,无数的康果落下,引得小小的马驹欢奔觅食。 小马驹其腿,并为化蹄化爪,四脚生云,上不得树,想吃到树上的灵果不容易,只能靠母鳞马照顾,才能吃得到。 小马驹显得很兴奋。 …… 王守义在算计,在多下距离下,才能有十成把握跳上青鳞马的背,来一场较量,收服青鳞马。 “二百二十米……” …… “一百三十七米……” …… “五十七米……” …… 王守义嘴里轻声念道,却只见嘴皮动,不闻其音。 “来啊,过来啊……” 等待是今人心急,特别是近在眼前的等待,更是令王守义焦急。 就像当年离下课只有几分钟,老师还在讲台上滔滔不绝的讲着一道大题,而自己虽坐,屁股己离开椅子,嘴里念着倒记时,心己飞出教室了。 从这点来说,王守义不是一位合格的猎人,没做到优秀的猎人应具备的耐心。 这边王守义蠢蠢欲动,而那边青鳞马却悠闲自在的在康树上跑动,挑选自己爱吃的果子。 …… 令人更担心的事儿发生了…… 小猴子从金子怀里冲了出来,“嗖”的一声,就飞身上了康树。 青鳞马正张嘴咬向前面一颗己经红透了的康果。 “嗯,没有吃到。” 马耳微微扇动,马眼里带着一丝疑惑,果子不在了,可真的没有感觉自己吃到啊。 “吱吱”的声音从头顶传来。 青鳞马拾头一望,一只小黄毛猴子站在树上,正啃着红透了的康果。 “原来是这个小贼偷走了自己的美味。”青鳞马风度翩翩依然,瞄了一眼,就不理气小猴子的取笑。 做为有地盘的妖兽是自信的,勇敢的。 青鳞马做为这片丛林的王者,更是胸襟似海,大度的。 何必同一只刚进入妖兽境的猴子计较。 …… 转身离开,大树的那边还有很多红透了的康果。 “嗯,又没了……” “吱吱” “又是这只小猴子,太调皮了。” …… “又没了……” 小猴子作死无下限,青鳞马没有动,静静地望着头上的小猴子:“该给它一点教训了。” 马头一偏,一颗康果被咬下, “夺” 果核泛着黄光,从青鳞马的嘴中喷射而出,犹如子弹出膛,击向小猴子的门面。 “太凶残了。”小猴子从未遇到过这种一点怒气未现,就突下杀手的妖兽。 一个站立不稳,直挺挺的从三十多米的高的康树坠落。 “砰” 激起落叶无数…… “小金……”金子轻呼,欲要冲出…… 王守义一把拉住:“没事呢。” 精神力投射而出,王守义了如指掌。 “真的。”金子在王守义耳边轻轻的吐气。 “你看……” ~ 反应过来的小金,竟没有一丝害怕,刚从鬼门关打了一个转的觉悟。 晃了晃应是金星转圈的小猴头,捡起地上掉落的康果,毫无章法的朝青鳞马扔去。 “真能做死啊。” 王守义有些佩服小金了,除了身法灵活点,力量、防御、速度、境界,小猴子可没一点优势,更别说还有三头橙鳞马也望了过来。 第九章 横推(八)风云际会便化龙 青鳞马无视小金的乱扔一气,准头还可以,可惜力道不够。 橙鳞马见青鳞不予理睬一只小猴子的挑衅,仰起的头颅一转,就低头进食。 小马驹倒是好奇一只小小的猴子,竟敢在马王这个一家之主面前放肆,好奇的望着,那羡慕的眼神,仿佛在说:“嗨,哥们,你的胆子真大。” …… 作死是没有下限的。 小金的作死能力再次提升境界。 嗖的一声,又窜上了青鳞马所在的康树,仗着身子小巧灵活,把红透了康果一一摘下扔在地上,还时不时的把屁股对着青鳞马,表示羞辱。 王守义捂上了眼晴,红红的猴子屁股太刺眼了,自己都恨不得冲上去打屁股:“你真的不知道,这是在找死吗?” …… 青鳞马是高傲的,可对面的小猴子一再挑衅,叔可忍,婶不能忍。 脖子一仰,“嗖嗖嗖”三颗暗器成品字形激射而出…… 枝断叶穿,穿透层层树枝繁叶,射向小猴子。 “吱” 早有准备的小猴子一个翻身,倒挂金钩,呈猴子捞月之势,瞬间避开。 “夺夺夺” 三颗暗器钉入树身,竟是康果的果核。 青鳞马的绝技之一,吃下康果不吐果核,存于胃中,遇敌时反邹,当做暗器。 “嗷” 青鳞马嘶吼,果核如连珠箭一般从口中发出,犹如弹雨,笼罩小金。 “ci” 小猴子终于知道怕了,急忙逃窜,在密枝中穿梭,时隐时现。 “啪” 小猴子坠地,青鳞马的弹雨绝技可没那么容易躲,层层的密密重叠的枝叶被打断,穿透,落在了小猴子身上。 [“:噢” 小猴子捂着屁股叫唤起来,一蹦一跳的往金子的方向跑来。 …… “小金。”金子一声呼唤,顾不得暴露,冲了出去,把小金抱了起来。 王守义紧跟着跑出去,生怕磷马群惊慌,对金子出手。 金子担心小金的伤势,抓开猴手一看,一颗果核钉在小金的屁股上,有丝丝鲜红的血液渗出,所幸不深,只是小伤。 “看你还调皮不。” 随手一颗淡绿色的丹药喂入小金口中。 小金见到金子,眼泪汪汪,吱吱的叫着,指着青鳞马:“那大家伙欺负我。” 这是在告状,小金在金子面前犹如一个小孩。 …… 身穿黄绿色劲装的王守义,如同前世的军装。 抽出绑在腿上的骨刀,轻步向前。 青鳞马甩甩了头,从树上一跃而下,踏步向前,漆黑的马眼很是平静。 做为这片丛林的王,它接受任何挑战。 秋风卷乱了落叶,无形的气场在王守义和青磷马之间展开。 一时无比的寂静。 高手对决,就算是人和妖兽之间,也有相通之处,那就是相信自己和重视对手。 …… 果核暗器,独角冲撞,四爪生云,这些是青鳞马的进攻手段。 王守义分折着对手的进攻方式和手段,做好进攻和防备的打算。 战斗不仅仅是热血的拳头和兵器的对决,更是一场精密的布局和谋算。 前世无数次的战斗和生死博杀才会有这种觉悟。 打开气门,御气成罩,应对青鳞马的暗器果核。 九阳至刚至强,是王守义战斗力输出最强大的武学。 身法,王守义不打算针对,也无法靠身法战胜眼前的妖兽之王青鳞马。 速度是青鳞马的最大优势,有句话叫“白驹过隙”用来形容马的速度。 要限制青鳞马的速度,那就正面强攻,让它避无可避,逃无可逃,让其速度的优势发挥不出来。 “轰” 火红色的气罩包裹着王守义,双脚打开,离地三寸。 脚下落叶被气罩吹开,露出黝黑的土地。 …… 青鳞马打着响鼻,身上的青鳞泛起了青光,垂直的马尾与身体持平,脚下的白色云团猛然爆涨,四腿离地,白色云团,托起了整个身体。 马头低头,尖尖的独角变得光亮起来,锋利的独角爆发出耀眼的光辉。 对面的人类很强大,必须全力出击。 …… “杀” 王守义右臂突然爆涨,一声大喝,快速的朝青鳞马的冲了上去,必须先发动攻击,不能让青鳞马冲刺起来。 青磷马不甘落后,后腿一蹬,超强的爆发力在地面炸出了一个坑。 “独角冲撞” 如荒牛一般,遇石碎石,遇树断树,不顾一切,冲着王守义撞了上去。 啪的一声响…… 王守义的拳头带着火红色的九阳真气击在独角上。 拳头微微一麻,化拳为爪,死死地抓住了青鳞马的独角,立马左手一探,弓步落地站开,双手顶上,硬生生的杠住青鳞马的冲撞。 王守义被青鳞马硬生生在地上推了数十米远,左脚抵住大树方在停止。 地上被黎出了一条深一尺,数十米长的沟。 “好大的力气。”王守义心中暗道。 人与妖兽比力气,天生就处于弱势。 妖兽修练,激发血脉,获得天赋神通或技能,通过血脉发生异变返古,成神成魔,走练血练体的路子。 人类修练,吸纳天地之气,感悟大道,强大自身;又学习妖兽练体。不同的是,妖兽练体是以血脉之力淬炼全身,而人却是以气蕴养和淬练。 单以练体分不清人与妖兽谁强谁弱,但妖兽天生体质就强于人类,又有着独特的环境,弱肉强食,让妖兽在练体上强出人类一大截。 …… 看来自己每日苦练,打熬筋骨,也比不上在丛林奔驰的青鳞马。 最令王守义吃惊的是青鳞马独角冲撞的力道和发劲,竟是多重发劲和起码三方发力。 第一重劲是明面上的冲撞之劲,可当拳头碰上去的时候,第二重劲,震劲却把自己的拳头震开,这重劲叫暗劲,肉眼可极难分辨。趁着拳头被震开,化拳化掌,抓住独角,青鳞马的第三重劲又来了,一个是蓄势冲刺留的撤回去的余力,一个是向上挑的力道。 整个独角冲刺就如铁杵敲钟一般,如行云流水,纯熟无比。 论反应,青鳞马在回撤无果之下,又继续冲刺,看似人兽较力,但实质上却是以优势压到劣势,以强击弱,硬生生的推着自己后退十几米。 “反应快,战斗经验丰富,不愧是青鳞马王,我定要收服你。”一击之后,王守义对青鳞马的评价上了一个台阶。眼神透出一种兴奋惊喜的光彩。 …… 冲撞之势己被对手抵住,成僵持的状态,青鳞马的身体却如波浪般流动,马头一挑,超强的力量汇集在独角之上。 对面的人类竟不放手,青鳞马的一挑硬生生把王守挑飞空中。 抬头长嘶,青鳞马掌控整个战局:以长嘶宣告,自己才是这片丛林的王者。 独角再次闪耀,一个独角的虚影在马头上脱离化成实质,这是以气凝兵,凌空的独角之刃,锋芒毕露,直指挑飞在空中的王守义。 这是青鳞马的一挑之后的后招,也是杀招,只需等待对手上升之势停住,下坠的那一刻,独角之刃发出,一击杀敌。 硕大的马眼望向空中。 …… “风云际会变化龙。” 王守义凌空虚立,双手划圆,太极拳施展。 上升的白雾,天空的云朵,纷飞的树叶,如遇强大的黑洞,在王守义双手之间掌控。 人变得模糊了,一条青红双色的长龙出现在空中,龙头朝下…… “镇压” 王守义的声音从龙头传出。 青红长龙一摆尾,劲风四溢,云层散乱,这是翻云之力。 青红长龙从天而降,龙头之下,龙爪出现,如红宝石般透着光彩,压向青鳞马。 这是王守义苦心研究的杀招,以气凝兵,以势化龙,是坠星式的进阶版。 …… “轰” 巨大的声音,炸裂般的荡开,震人耳膜,群山嗡嗡作响的回应。 音爆…… 战场四周在地震之后,风暴又来袭,一圈圈的音爆气浪从王守义和青鳞马为中心荡开,地面的枯枝落地被吹开,就连周围的大树也纷纷落叶,朝四周飞去。 观战的众人,衣袂飘动,不得不以手遮眼…… …… 人马相击的一刻,长龙如雾,档住了视线。 青红长龙散去…… 王守义倒立,双手凝成的龙爪死死地按住马头。 青鳞马己陷入大地之中,不能动弹。 镇压之势,余波仍在,气劲从龙爪荡出,一波一波的压住青鳞马。 若非爱马,王守义这一击就会要了青鳞马的大半条命。 最终龙爪没有拍向青鳞马的头颅和身体,而是再次抓住了独角,以龙威降临镇压。 …… “嘘” 僵持了近一刻钟,陷入大地的青鳞马不再挣扎,王守义吐了一口气,翻身落地。 往脚下一看,蛮牛皮制成的皮靴己是没有了底,若非以气罩凝住,估计靴筒也没了。 果不出所料,气罩一散,靴筒落地,变成了一地碎片。 大地冰冷的地气从脚底传来,王守义皱了皱眉头,一双以气化形的靴子在脚下变幻变出。 …… 战斗还在继续,部落战士正在与橙鳞马角力…… 猴子、马长江、高大树三人正与橙鳞马肉博,一次又一次把不服输的橙鳞马掀翻在地。 所有的招式和武功不见展露,这是打算收服这三匹橙鳞马。 小马驹们,早己被战士抓捕,没有受一丝伤害,此刻正在不安的看向场中。 每两个战士看住一头小马驹,不备太费心,只要橙鳞马和青鳞马在,小马驹基本不会跑,就算胆小跑开,也会归队。 小猴子安静的勾着金子的脖子,小口的啃着肉干,眼泪己被金子擦干。 “没想到,金子带小孩真有一手。”王守义说完,脸上突然红了,想到某种不可描述的事。 一会,王守义拍了拍发红的脸庞,:这不是废话,金子从小就带着小点点和一群小娃娃,就是如今,也帮着白婶照顾孩儿屋的小娃儿。 …… 耗净力气的青鳞马,打着响鼻从坑中挣脱出来。 马头如狼甩水的摆动,身子也擅动,泥土烂叶从身上掉落。 前脚一只虚立,轻点地,看来伤到了筋骨。 青鳞马没有逃,就连刚才的狼狈,好像不是发生在自己身上。 望了望了,橙鳞马与三人的博斗,又看了看小马驹,似乎明白了什么。 鳞马通人性不是说说,更何况是妖兽最后一境的青鳞马。 “眼前的这人是要收服自己啊。”青鳞马双眼有些暗淡,从此呼啸山林的自由日子就没了。 突然一股子幽怨之气在青鳞马身上散发。 “对面那个少年就不是凭实力打败我的。”马眼透出一股狡黠的光芒。 仿佛在说,我可不服,人家都是比力气比技巧,你这小子可是用龙威镇压打败我的。我不服。 …… 王守义青鳞马的气势一变再变,好像个狡猾的狐狸,不知道青鳞马在想些什么。 但看青鳞马的小眼神,虽然臣服却透着一股子屈强,不服气。 “不是通人性吗,是这种通法?小眼神还挺犀利,很人性化。”王守义抓了抓心口,有些不解,我可打败了青鳞马啊,可它咋还不服。 “不管了。”王守义对青鳞马还是很满意的,一颗碧绿色丹药扔出,先治治青鳞马的伤,省得又像某头懒货,走路还需要人来杠,真是丢妖兽的脸啊。 …… 最终青鳞马这一大家子都被战士带走。 今日还早,刚过中午,往前赶赶,找到宿营地,也该打猎生火吃饭了。 王守义看着青鳞马,有些无语,自己的接近,青鳞马勉强的很,摸一下还不情不愿的。 六头妖兽,没一头亲近自己的,难道自己人品有问题? 想不通啊。 …… 小猴子小金很安静,一直乖乖地呆在金子怀里,仍金子轻轻的抚摸。 “这么乖,表现真好。”青鳞马的无形拒绝让王守义很受伤,对这平日淘气顽皮的小猴子也看得顺眼起来。 一颗蓝色的练髓丹递了过去,小猴子立马有反应,贼手一伸便拿了过去,落入嘴中。 还是那个态度,对王守义的讨好,小猴子本色不变,自己的便宜不占白不占。 王守义笑了起来,估计也只有那只懒货视所有一样,对谁也不理不睬,有灵果、灵药、丹药就是娘吧。 再看看自己的青鳞马,那是什么眼神,鄙视……不对,不服……不对。 对了,那是看白痴的眼神…… 王守义终于明白了青鳞马的小眼神,不由怒气上升:尼,码,真想打死它。 “眼神咋看人的呢,还通人性?专门来气人的吧。” “算了,不与伤员计较。” 王守义忍住了,出拳打马的冲动。 “苛克,苛克,一定要苛克,让你再痛上三天,竟敢用这种眼神瞧我。” 如果青鳞马知道就这么一瞧,就被小心眼的王守义苛克了丹药,心中一定特别冤。 如果王守义知道,青鳞马为什么用白痴的眼神看他,自己也会觉得冤。为啥,给一头不知好歹,不知感恩的小猴子丹药,却不给自己一颗,我才是你的小伙伴啊,你不是白痴,谁是白痴。 误会就这么产生了,没有沟通,就存在伤害,还不自知 第十章 横推(九)有种异兽名字叫彪 有一种日子叫苦逼的等待。 整整十日看着小猴子、小马驹、天牛之间的嬉闹,王守义无聊了。 第二个据点,第六只地图记载中的异兽一直没有消息。 …… 有一种异兽,名字叫彪。放在前世,王守义跟本不相信,但在今世,王守义相信。 前世地球,关于彪的传说有不少,王守义认为最有可能的是虎生三子中的最后一子。 彪是第三子,天生营养不良,而无虎纹,母虎不认其子,置于险地,任其自生自灭。 彪大多数在幼年就妖折了,但只要存活下来,那就是极其威猛凶残、冷酷狡猾。 因为它在炼狱般的环境里成长。 年幼时,实力弱小,为了保命,常常饿得吃树叶嚼草根、动物腐尸、喝污水脏泉为生。 稍有实力的时候,就与恶狼、豺豹博斗争食,常常老疤新伤不断,就像一只赖皮下猫。 成长的过程,彪不得不学会飞山、越涧、爬树、攀藤,下水,与比自己大且凶残狡猾的野兽搏杀。 它在煎熬中长大,征服了生命里种种危难恶劣。 它没感情。因为生活只带给了它仇恨,仇恨所有的猛兽,尤其称霸森林的庞然大兽。 但凡丛林有恶霸出现,它即闻风而至,血战到底却并非为争夺什么。搏杀后往往无暇舔血、吟伤,即奔向另一个战场。它经常受伤浑身没一块完整的皮毛,死后亦找不到一块未断过的骨头,可它却有超凡的生命力,一只活下来的野彪其寿与老龟不相上下。 值得一提的是,彪是虎的第三子,却极其仇恨虎,见面就是分生死,不死不休。 这就是王守义脑海中彪的形象。 至于另外一种传说,是介于虎豹之间的一种异兽,王守义不太认同,连个具体的描述都没有。 还有一种说法,是虎这种猫科动物的一个分类,又称之为金猫或黄虎。只是放在这个世界,太不符合异兽的标准了。 …… 王守义回想这次狩猎中的每一头妖兽。 赤鳞兽太弱,被群攻而死。 铁甲犀牛,防御力量都还行,却没挡住熊二的一拳,活生生的给震死。练体只练皮,外表凶悍,依然很弱。 白毛暴猿实力不错,狂暴后应可以与熊二一战,可惜还未狂暴出手,就被自己爱吃的爆炸坚果来了个满脸开花,威胁大大的降低,依然被熊二乱拳打死。一时大意,便是身死。 至于天牛,那就搞笑了,不说也罢,自己那么谨慎,却让队伍中多了一个累赘。夜行一里的妖兽,呵呵…… 青鳞马,按理来说,鳞马群一共有四只妖兽,若要逃,自己也没办法。毕竟范围这么大,队伍人也很少,凭它的速度,逃脱轻而易举。若说实力,到是除了天牛之外,实力最强的,真要爆发出速度,激发气血,一个独角冲撞,又有何人敢樱其锋。青鳞的失败在于太骄傲了。 小猴子,不多说了,抱上了大腿,打又不能下狠手,还有点用处,寻药还行…… 想一想,还是青鳞最可恶,吃我的,喝我的,现在却是连上马背都不肯。简直比天牛还废物。 对了,天牛等秋猎结束,回去好好研究一下,看看能不能沟通收服。若是不行就想法杀死,简直就是全身是宝,行走的万年圣药。 …… “彪,究竟长什么样,有什么奇异之处呢。” “阿义。”阿虎扛着天牛路过,打了一声招呼。 王守义突然想到一种可能,该不会又如同天牛那货一般吧。 “不可能。”王守义摇摇头。 在十万大山的范围,哪怕杀一只兔子也不能粗心大意。万一在追杀兔子,踩到一条毒蛇,毫无防备的情况下,一条普通的毒蛇也能要了你的命,哪怕你是先天大成。 王守义穿越来此,从不认为自己就是主角,拥有不死光环,逢凶化吉。 自己没有外挂,更没有金手指。 想要好好的活着,就得谨慎。 这次寻找彪这头异兽,更是一组十人去搜寻踪迹,以防不测,被彪给偷袭。 不管结果如何,减少伤亡和注意保护自身安全,都应是排在首要位置的。 只是十天了,没有固定巢穴的彪,还没有一点踪迹。 摊开地图,在原本属于彪的地盘,每个山头都被战士踏遍了。 每次回报,都是发现彪存在的痕迹,却没有找到。 “彪,你究竟在哪里呢。”王守义自己问自己,答案却是没有。 △ 王守义翻越一座又一座山峰,跨过一条又一条的溪流和大树参天的丛林,寻找第三子彪的痕迹。 清鳞一步一步地紧跟着,百无聊赖地嚼着路边的嫩枝嫩叶和青草。 马眼总是透着疑惑的神采:自己跟着的这个人类究竟想干嘛?好像在寻找什么? 通人性是人类对青鳞马崇高的评价,它能从人的动作、神色、眼晴读出主人的意思并做出适合的反应。 寻找彪是王守义的目的。可却又是漫无目的的去寻找,没有方向。 十日里,王守义做过很多的猜测,从习性和性格上判断,彪这头异兽可能出现的地方。 比如从小就生活在环境恶劣猛兽伺服的危险之地。 又比如异兽修练成长,可能出没在灵材出现几率较高的地方。 又如喜欢出没在阴暗之外……等等之地,可狩猎战士寻遍了,也没有找到。 唯一值得肯定的是发现了彪存在的痕迹,它一定在这片区域。 △ 沼泽之地,在原始森林来说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地方。 除了不可察觉和发生意外之前毫无所知,还有瘴气和陷入之后,无法意料的未知危险。 沼泽并非死地,是蛙类和蛇类野兽的天堂,还有外围无数以它们为食的天敌。 一头赖皮虎就出现在这个沼泽之地,非常的不合诣。 赖皮虎并不高大威猛,懒洋洋的样子比病猫还不如。身型瘦小、比普通的老虎感觉还小一圈。 它正在沼泽里打着滚,浑身粘满了乌黑的淤泥,身上散发着沼泽之地,特有的腐烂的味道。 这是它的巢穴,更是它从小到大的庇护所。 …… 最近有很多人类在自己的地盘出现,很明显在搜寻什么? 这些日子静静地观察,发现了一个可能存在的目标,那些人类搜寻的就是自己。 自己走的路,留下的气味:、脚印、和痕迹,让这些人类特别的关注。 本想杀几个人立威,可惜人类没有分敢,而且实力还不弱,又格外的谨慎,比兔子还小心,自己没有什么机会。 有几个落单的人类,本来还觉得有机会,可脑中刚冒出这个想法,就冥冥之中感到一种莫大的危机。 自己这种莫名结危机感应,从幼时开始,就帮助自己逃过一次又一次的生死危机。 曾经,自己不服这种冥冥之中的危机感应,都落得个九死一生。 现在,自己很幸运,有这种感应,让自己在这片丛林活了下来,并成为这片丛林的王者。 多少年了,这种危机都没有出现在自己的脑海。 可现在自己看到的这些人,那就让自己产生了这种危机感应,看来那些人类不好惹。 这个赖皮虎就是彪,通过第二据点的第六种地域性妖兽。 △ 王守义千想万想都不会相信,自己心目中的异兽彪会是一头在沼泽淤泥里打滚的赖皮虎。 更没有让战士去沼泽之地寻找这头异兽。 …… 逢林莫入这句话通常出现在追杀敌人,敌人逃入丛林之后的话。 因为树林可提供隐蔽的地方太多了,而且视线上受到很多约限制,比如盲角,死角,不可视之处。 王守义却没有逢林莫入的这种觉悟,故意选择茂密的丛林一座又一座的深入。 然而,连危险都没有发生,好像。就连野兽猛兽之类的,也不愿意待在这茂密的丛林当中。 又穿过一片丛林。 一个新的世界出现在王守义的面前。 这里没有高大的树木,也没有清新的空气,更没有山谷之地的温暖。 这里瘴气团五颜六色,红的,蓝的,黄的,绿的,粉红的,黑的,白的,数不清约瘴气团,犹如水彩画中的泼墨,又像万绿从中的一片妖异之地。 这里没有风,升起的瘴气团,聚而不散。 “险地。”王守义立马对这片地域做出了一个反应。 险地,在十万大山很常见,却也占一小部分区域,而在十万大山的最外围,能用险地来形容的更是少见。 十万大山本就是禁地。是危险之地,死亡之地。要在这种地方,还能够列为险地更是不多。 …… “聚精会神”这是王守义对自己精神力和眼神结合的一种本事。 它犹如鹰视,精神力聚于双眼,可以看得更远,更清晰。 远处,一个大大的气泡升起,破灭,一团黑气散开,飘于空中,一团新的瘴气团就么产生了。 双目内,再次拉近,放大。 如刚才所见的情形,又有输个气泡升起,破灭,只气泡内的瘴气不同。 “不对。”王守义停下脚步,再次对这瘴气丛生的地方做出了新的分析判断。 “大地怎会产生气泡,那是一片沼泽之地,目现之处,不见尽头,范围起码在十里开外。邓所谓的瘴气团,更有可能不是瘴气,而是毒气,或都某种未知的生物吐出的气泡。又或者死于沼泽地的兽类腐烂后的某种气体。大多数的沼泽之地的胀气。就算颜色五彩缤纷,也不会像这样一团又一团。” “沼泽、毒气、这此瘴气更危险。” 脚下无可脚之地,空中又是毒气弥漫,泥地中更有狡猾,毒性猛烈的生物存在,这不是险地,而是死地。 “不可去,明知是死地,还冲上前,那不是傻子,而是疯子。”王守义决定返回,换一个方向继续搜寻。 目光转凝,寻找有可能到沼泽对面山上的另一条路。 “一头大猫?” “怎么可能会出现在边里。也太难看了吧。”王守义摇了摇头,对一头大猫可没什么兴趣,转身离去。 …… 当王守义出现在沼泽之地,最外围的时候,彪就发现了。 “人类竟然找到这里来了。”彪莫名的心中一惊,不自觉的身体抖动了一下。 很快,彪就克制的心中莫名的恐惧,努力控制身体装作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 当王守义的眼神射过去的时候,彪的身体就僵硬了,强大的危险在心神之中呈现。 “好在,那人类没有发现什么,转身就走了。”彪见王守义转身离开,吐了一口黑气,一团小小的毒气升起。 …… 那人类怎么又转过身来了…… “逃” 这是彪心神之中给它一种莫名的决定。 泥水四溅,彪放肆狂奔:要离那人类远远的,最好今生不见。 彪刚刚进入林中,回头一望,那人类竟然朝自己飞了过来。 彪心神中的危机感更甚之前,顾不得隐藏实力,后腿微屈,一蹬…… “飞山”是彪追杀猛兽的绝技,更多逃生保命的绝技。 妖兽先天大成的彪,飞山绝技,真正的就是飞山。 一蹬之下,地下立马炸出一个深坑,身形如迫击炮,飞跃一个山头,窜入另一个山头的丛林,身影消失不见。 妖兽激发血脉,发生返祖或异变,却不会如人类一般驭气飞行。但强大的练血练体,给了彪强大的爆发力,飞山就是其中之一。 …… 王守义本想转身离开,另寻它路,可心中突然好像感觉遗落了什么。 回头一想,如此危险的师弟。既然有一头大猫悠然自得的在沼泽淤泥地里休息,这很不对劲。 王守义未曾再多想,眼中的大猫却好像看到了自己,竟立马跑开。 “那可能就是异兽彪。”王守义十立马就想到了这么一种可能。 未曾多想的王守义立马驭气飞行,追了上去。 “飞山” 王守义大喜,终于找到你了。 任凭自己怎么想象,也想不到,彪竟然是这么一个形象。 一头沼泽於泥地打滚的大猫,身形如此瘦小。 看不到威猛,更感觉不到凶残,如此普通,犹如凡兽。 第十一章 横推(十)追杀 彪,一蹦飞山,己消失在对面的山中。 王守义却不着急,彪身上,那股沼泽地的气息,实在是太重了。 即便是普通人也能寻着味道找到。 那种气味,在不同于沼泽死地的坐林,犹如明灯,却又让人作呕。 “有毒” 离得还算远,这种奇怪的味道,轻微的吸入,都有种不适的感觉,首先是头昏`,紧接着有种想呕的感觉。 腐味,是那种好像沉积几千年的垃圾一样,连骨头都腐成粉未带着死腥的臭味。 臭味,千年未清洗的茅坑,除了恶心还是恶心。 真气轻轻在体内一转,不适便己消失,王守义惊叹彪的这身气味,简直比天牛无故的防御还让叹气。 其臭不愿近,其毒不愿碰。 估计就算彪现在死去,都有没任何凡兽以上的兽类愿意接近。 王守义决定服下一颗清心醒神的丹药,来避免这种味道,并保持距离的追击。 …… 彪,连续十几次的飞山,气息有些不稳,白气在口鼻之间来回窜动,真的很想歇一歇。 回头一望,那个人类任不仅不慢的跟着。犹如影子,让自己逃不掉。 很想停下来大战一翻,可心神中的感应不会骗自己。 “那人类,喜欢跟着就跟着吧。”彪没有使用飞山了,开始急速奔跑。 …… 王守义自六年前,太极大成后,进入先天,紧接着九阴、九阳、长春、形意兽拳也在二年内大成。 自己所主要修练的五门武学大成,功法就发生了变异。 原本后天的武学功法,进入了一奇妙的境地,每次修练这些传承久远的武学,总有明悟在心头,刚开始是拳理中的武意,然后慢慢积累成势,由势进入内心神明后境界,先天的进展速度比后天还要快上几分。 仅仅两年就一年一个大台阶,进入的先天三境的最后一境:心诚。 而且道家的长春功也走了练气化神的瓶劲:行炁。这速度比武学的修炼还要快上分。 …… 此刻的王守义,全身经脉俱通,打开了与天地时时刻刻沟通的天门,几乎生生不息。 一是时时刻刻练精化气,淬练身体,打熬筋骨。 二是练气化神,孕养精神力,等待蜕变化成神识。 三是武学的天地气门打通,可随时随地补充真气。 四是凝聚自身武道神明,欲打破先天桎梏,进入神级。 …… △ 王守义不紧不慢的跟着彪,一点儿也不着急:不说丹药等外力补充,就凭自己道武双双先天大成,就算是十个彪跟自己比消耗,自己丝毫不俱。拖得越久,对自己越有利。 当然更重要的目的却是:让它散散味儿。 ∽ 彪觉得自己逃不掉了。 后面滴那个人类轻轻松松的就跟了上来,已经追了自己十几个山头,人家是气不喘脸不红。 但是拼命又能如何,冥冥之中的危机,告诉他拼命,只会让你自己,死的更早一些。 …… 但是让彪觉得奇怪的是:“后面的人类似不急着追杀自己。”不知道后面的人类,他的想法是什么。 但是不管怎样,既然逃不掉,那就要去拼命,哪怕是九死一生,那也是机会。 彪停下了脚步,转身对着王守义。 黑气在彪的身上环绕流动,眼睛眯成了一条缝,但眼神却格外的冰冷起来。 环绕的黑气,在彪的身边形成了阴暗的气域,彪的整个身体都低伏起来。腹部鼓动,集聚地一胀一缩。 一声狮吼炸开了安静的丛林,音波在花草树叶的带动下,形成了一道无形的气线,破空飞向凌空飞跃,正在飞渡山头的王守义。 “啵”的一声,王守义火红色的气罩,遇到了无形的阻击,凹的一片下去,凌空被击飞近百米,不得不落地。 这是彪除去飞山之后的第二绝技:狮吼音波一线天。 狮吼摄人心,音波是虚招,无线气线才是藏在狮吼音波后的杀招。 有实有虚,双重打击;真假变幻,招中有招。 紧接看而来的就是飞山一跃,彪的整个身体,犹如一块大石,狠狠地朝王守义砸来。 虎爪连环,左钩右钩,层层叠叠,如雨落大地,击在王守义的气罩之上,一阵密集的击打相撞声在彪和王守义之间传出。 “啵”的一声,王守义的气罩破碎,火红色的护体气罩,消失不见。 以气凝兵,一双拳套出现,王守义以攻代防,强硬反击。 拳套与虎爪两两对碰,音爆声如鞭炮般炸响。 彪和王守义谁也没有后退一步,勇猛强攻,一口气提起来,就要分个高下…… 森白冷例的钢牙,尖锐无比,闪着寒光,彪张开大嘴,狠狠地朝王守义的脖子咬去。 彪的这一咬之威,有我无敌,无视任何攻击,统统都得在彪吻之下退让,否则就是被咬得粉碎。 浓烈的腥臭味朝王守义扑面而来。 瞬间脸色突变,王守义急退,:“臭,臭不可闻,毒,让人异常恶心。” …… 然而彪的攻击并没有在这虎吻结束之下就结束,博命要所有的本事,倾尽全力一击。 虎爪落后,重心从后面转到前面。 彪强有劲的后腿一屈一伸,前爪为圆心,彪的身体完全调了一个方向,竟如此大胆,用屁股王守义。 无奈王守义后退,先是失了先机,只得继续后退,矮身避开彪的一百八十度原地打转,横扫。 彪的原地一百八十度打转横扫,用人的动作来形容的话,颇像是高踢横扫腿。 一头四脚伏地的彪,竟有如此不可思议的一招。 …… 就在王守义后退低,避开彪的这招一百八十度原地横扫之际,后腿微曲的彪,凌空猛的一蹬。 连环打、连环招,又是连环……原地横扫、凌空一踢,力达四面极远之处。 王守义一退再退,面对彪的凌空一踢,只能再次后退。 原本重心向后,后退、双腿马步蹲下矮身的身形,再次后仰,王守义此刻就是一个身体与地面呈反七字的状态。 这是违反了重心的定律,完美的避开彪的后招凌空一踢。 可彪的攻击还没有结束,在王守义精神力探知之下和武道意识本能反应发现,凌空一踢之后,彪与王守义错开落地,虎尾如鞭,与原地横扫反方向,一虎尾凌空响起劲风,“呼”的一声,呈扇形鞭向王守义的双腿。 彪的天生就会的绝技:鞭杀。虎尾如鞭抽向对手,施展开来,尾如鞭一样灵活多变,却又直直的如同一根棍子横扫,杀伤力极大。 …… 王守义此刻的身形,就算是退也来不及了,哪怕完全躺下,面对彪的这低矮的贴地反扫的一鞭也躲不开。 王守义感受到了彪这一鞭的危险,咬牙变色,脸上泛起潮红。 双手撑地,重心反转调头,双腿借地一蹬,一个向后空翻,躲过彪的一鞭,空翻连续,王守义终于立定,与彪拉开了距离。 …… 狠狈,这是王守义对自己现在的判定。 最后避开彪的贴地横扫一鞭,表面自己是一个后空翻,而实际上是体内真气猛的逆转,脸上变色泛红,差点就受了内伤。 真气逆转过猛,气血在体内震荡,若自己练体达到了极高境界,怕是刚才那一下,自己怕是己身收重伤了。 长春功立马运转,脸红的潮红,迅速退去,恢复了正常的脸色,王守义提起的心放了下去。 …… 可对面彪的身影己是不见,双眼放远一瞧,王守义吃惊了:“刚才,彪的连环击杀,可是让自己吃尽的苦头,哪怕实力弱小时与部落的勇士试招,也没有这么狠狈,可彪如此凶狠威猛霸烈的连环攻伐之后,本以为是要与自己一决高下,分出生死的。可彪一顿操作猛如虎,放完大招就跑了。” 第十二章 (横推)赖皮彪 “竟然逃了。” 王守义望着很快消失不见的异兽彪,心中有些失落。 这是一个可堪一战的对手,一连串的连环杀招,一气呵成,老到纯熟,可用“出神入化,登峰造极”来形容。 没有给对手一丝喘气和反击的机会,经验老到,极具战斗意识。 王守义感到了生死之间的危机,在彪第一招的无形气线时,若非精神力开启,极早有了防御,就会中招,虽在空中,无处借力,仍被击飞近百米,可见无形气线的强大。 随之而来的“飞山”`“连环打”“横扫”“凌空踢”“鞭杀”更是没有一点停顿。彪肯定经过千百次锤练,化为自己的战斗本能才能做到。 若是在自己后空翻的时候,继续攻伐,自己肯定会受伤。 战斗不是飞打飞杀,反而在平常的拳脚、爪牙之间,立刻分生死。 之前,彪发出的无形气线快速,隐蔽,但只要有了防备,无论是躲避还是凝气成甲都可以档住,对自己的危胁并不大。 反到是后面的近身博杀,才有足够的威胁和伤害。 近身博杀,贴身而动,比无形气线还难防,而且是瞬发瞬至,让人反应的时间都没有。 什么杀招、绝招都很难用上,纯粹的就是本能。 把自己多年练习武功的功作化成本能用于近身博杀之中;经常在生死打斗中的武者,这种本能会得成长、强化,同样的武功使出来至少会强上一些。这就叫武者的经验,口能传却学不会。 ∽ 王守义血液开始沸腾,遇到可堪一战的对手并不容易,身形一闪就立马追了上去。 彪玩起了捉迷藏,再也没有施展“飞山”的技能,身形在密林层中跳跃攀爬。 这让王守义的追击变得更加的吃力。 逢林莫入的这句古语终于发挥出它应有的本质。无数的视线死角、盲角让王守义对精神力的运用和消耗增加了数倍。 异兽彪借助对丛林的熟悉,不时的隐藏好之后,突然偷袭,却每次是一击不中就立刻远离,不给王守义近身的机会。 这是彪对强者的战斗方式,无穷无尽的偷袭,让对手不能放松,激怒强者,寻找机会一击必杀。 不过这次与以往不同,这次是自己在逃命,后面的人类穷追不舍。 彪很清楚自己的实力,之前的一次绝杀是自己最强大的战斗方试,虽然让人类狠狈了一些,并击退的那个人类,但人类却没有受到伤害。只说明了一点,那人类很强,强出自己一大截。哪怕在力量上还自己小,但生死胜负可不是简单的比比谁的力气就行的。 那个人类的反应很快,战斗意识很强,而且追了自己十几个山头气都不喘一下,可以判断除了速度快,追踪能力强,而且体质特别好。 体质好,在彪这头异兽理解就是一个身体强于自己的妖兽种类,好比龙与蛟之间生命层次的对比。 ∽ 王守义轻步快走,慢慢搜寻异兽彪的位置。 彪身上那股特有的气味实在是太重了。 “它就在这片区域。”王守义很肯定。 好几次偷袭,让王守义对彪的了解更多:这头异兽很很谨慎,智慧不比成年人差。每次一击不中就远盾,很是难缠。 “真是一头赖皮彪。”王守义有些恼火,一是不能畅快的打上一场,二是这头异兽太赖皮,在丛林中找到它己是不易,但要杀死,,一心不与你正面战斗的异兽,就太难了。 彪的速度极快,爆发力强,熟悉丛林,己是处于优势。 更有强大的实力和狡诈多变的战斗风格,就让人头痛了。 …… 气味越来越重了,王守义真气布满身体各处,以防彪的偷袭。 …… 咚…… 远处,不知何物掉落,在寂静的丛林显得清晰入耳,但在王守义耳中听来,却是一个“偷袭”的信号。 好几次,彪的偷袭方式都是这样,声东击西,明暗虚实的套路比人玩得还溜。 王守义还是很配合的扭头望向发出异响的地方,心中却是更加的警惕起来。 果然…… 彪从天而降,锋利的爪子闪着寒光,拍向王守义的头顶。 一往无前,勇猛无惧的攻杀,彪的每次偷袭攻击都俱备这种气势,若不是偷袭之后就逃盾,倒有征战沙场的大将风范。 “着” 王守义双手凝气成兵,化成龙爪,双手冲天一顶,狠狠地与彪的双爪对击。 轰…… 王守义脚下的泥土立马炸开。 但彪却被王守义的双爪抓住。 “这次,看你怎么逃。” 王守义原本火红的双爪变得诡异起来,竟然在内部泛起了青光。 九阴九阳同时开启,阴阳共生,青红双色的双爪,很快就布满了寒霜,延着双爪向彪的虎爪漫延。 冰冻 把彪粘在双爪之上,不能再让彪逃走了。 马上就要出了,彪这头异兽的地盘,进入第二据点的最后一只未知的妖兽区域。 若两头先天大成境的妖兽汇合,那么自己的危险就会倍增。 彪一往这个方向逃,总有它的目的,它们是否会合作,王守义不知,但有智慧的妖兽,多半会共同出手攻杀自己。 …… 彪这次急了,想挣脱却被王守义死死的抓住,当冰霜急速漫延过来,彪拼命挣扎,坚冰爆裂,簌簌落下,在地上堆积。 “吼” 如狮如虎的声音从彪的口中呼啸而出,音波凝聚,无形的气劲如炮弹直击王守义的面门。 被王守义硕大的龙爪抓住,空中无处借力的彪,除了挣扎,也只能有这么一招。 …… 王守义决定不放手,打算硬抗彪的这一记音波炮弹。 “开” 青红双色气罩浮现,这还不够;椭圆的气罩,罡气流动,骤然收缩,化成铠甲,附于王守义身上。 原本透明的青红色气罩变化成实质般的凯甲,尖锐的突刺在肘上、头上、两肩生成。 青红护甲,这是王守义凝气成兵的最强手段。 进入先天境界就可以形成护体罡气,御气飞行。 再进一境,就能凝气成兵,但只能凝成一件兵器。 先天大成第三境,才可以凝聚大面积的护体凯甲。只是可以,但不一定能凝聚出来。 …… 砰的一声,音波炸弹在王守义的头顶炸响 …… 第十三章 横推(掏心) 这种近距离的攻击,根本就避不开。 只听得耳边响起一阵闷雷声。 瞬间头昏眼花,眼冒金星。 王守义的身体不由蹭蹭的几步,退至大树旁。 …… 想起前世,在执行任务的时候,炮弹在身边炸响。 那种感觉,你身处绝境,还让人难受。 …… 攻敌必伤己。 彪的这种音波绝技,在自己身边炸开,也不比王守义好多少。 彪没有护体气罩,更没有铠甲,只有强悍的身体来硬扛这一招。 毛发瞬间全部伏到,闭上眼神,垂下耳朵, 但耳朵却流出了血迹,耳膜被震裂。 …… “杀” 真气鼓动,强大的至阴至寒之气爆发,瞬间把异兽彪给冰封住。 “开” 龙爪紧握,手臂也开始龙化,龙鳞护臂层层叠叠的洐生,双臂暴涨。 “喝” 龙鳞臂挥动,左摔右摔,把彪当成沙包。 地面震动,一摔就是一坑,冰爆裂成粉未。 …… “龙爪手” 一阵猛摔,王守义把异兽彪摔的是头昏眼花,筋骨断裂,血肉模糊。 趁它虚弱,无还手之力,左手龙爪松开,握成尖兵,直击彪的胸腹。 噗嗤一声,轻微响起,龙爪入腹,一颗硕大的心脏鲜血淋漓的在龙爪之中,仍轻轻地跳动。 右爪一挥,彪的身体被王守义扔出二十米开外,重重地落在地上。 异兽彪至此,死亡。 …… 王守义深深吸了一口气。 回头望望来路,己不知方向。 日头己西斜,马上就要入夜了。 “疲惫”这是王守义的第一感觉。 心神松懈下来,脑袋一阵空虚,这是精神力消耗过度。 刚才短短不是一分钟的战斗,比之前追杀的消耗更大。 盘膝而坐,长春功运转,消耗的精气神,源源不断的天地之中吸收,补充身体。 恢复了的王守义站起,虚握了拳头,连挥几拳。 “长春功,求长生,这且不管,但论恢复却是一等一的强。”检查了一下身体,王守义很满意。 十年修行,无论是练体,还是练神,都与自己的武学齐头并进。这让自己在战斗时,比同境界的人强大了不少。唯一的遗憾是精神力与道家的修心和武家的修意似乎不是一个东西,又无实际的修炼精神力的法门和物质,仅仅在脑海的某个不知名之处,日夜积累,己成了庞大的湖泊。可是用来驱物除了范围扩大些,杀伤力并不强,只能做为辅助之用。 …… 彪的心脏是好东西,是全身最珍贵的。 妖兽练血、练体,最精华的精血就在心脏之中。 喝兽血是部落战土的一大爱好,因为吸收兽血中的强大能量可以强化自身。 不过王守义不需要去喝兽血,因为懂练丹,用心脏练丹比直接喝兽血更好。 …… 彪己经死透,但身体还柔软,没有快速的僵硬。 王守义翻动彪的身体,不由叹了一口气。 血液呈暗红色,放在鼻子底下一闻,微微有一股腥臭味,血液中的毒性较强。 皮毛破损的历害,自己全力的猛摔加上九阴至寒之气的冰冻,皮毛失去价值,就连骨头也断了不少。 值得收藏的就是彪尾和彪筋及尖牙了。 不过再怎么样,也得好好利用一下。 取下数米长的彪筋,九阳真气略微施放,青黑色的彪筋如绳子一般缠在了手臂上。 再收好四颗彪的獠牙,做个小刀还是可以的。 彪尾,可以制成鞭,不过王守义对鞭这种武器不感冒,最终缠在了腰上,成为腰带。 最后是血肉提纯,练出彪血肉中的精华。 虚空凝鼎,九阳真气至刚至阳,用于去毒提纯最好。数千斤的血肉和心脏就凝成了一小瓶精血。 至于练成丹药,得同队伍会合后,摘取合适的药材才让药力最大化,否则再提练成丹,就只能是精血丹了。 …… 天气己完全的黑了下来。 王守义连击彪几十个山头,虽说是小山头,也是不少二百里,断判一下,极有可能在下一头妖兽的地域边缘。 摸黑赶路是王守义的选择,至于方向,王守义不急,飞行是最快的办法,料想除去彪这头异兽,这片丛林,自己无惧。 …… 火红色的流星在丛林闪过,惊得地下的野兽,四散奔逃。 “长春功实在是奇功。” 王守义赞叹,霸也是先天大成的颠峰,一身融火功运转,整个人变成了红透了的大虾,炽烈逼人,近处如火炉,是单一属性的功法。 在飞行上速度快,爆发力强,可是持续飞行,不及长春功的十分之一。 十里之地就得落地恢复真气。 而长春功超强的恢愎属性,可以让王守义一次飞行百里之远,犹有余力。 霸向自己请教长春功,融与自己的融火功之中,立马提升三倍的距离,可见长春功的不凡。 王守义一直想融合长春功到自己的武功当中去,但总是能融合却又分明。 长春功最大的缺点就是什么武功都能融合的优点,只是再怎么融合也可以与自身的武功分开,自成一个武学体系,这是长春功的独立性,仿佛视天下所有的武学是自己的孩子一样,都可以从它的功法包容性中取得加速成长的机会,但长春功依然是长春功,依然是天下所有武学的老爸。 …… 二次飞行,王守义发现了火光,离自己约数里之地。 看来队伍就在那里。 当王守义从天而降的时候,一道身影己飞了过来。 金子抱着小金,对王守义说道:“回来了,吃了东西没。” 平平常常的一句话,让王守义感到格外的安心。 自己在外面打拼打死,回来时,有这么一句话,比什么都强。 “没吃呢,赶着回来。” 王守义走近了几步,几乎挨着了金子。 小金己是猴手伸开,不愿王守义靠近,“吱吱”的叫着。 “呵呵,小东西还护主,你要知道,你护的主人都是我的。”王守义轻轻的敲打了一下小金,手上就递上了一颗丹药,让正想呲牙的小金收起了愤怒的小毛脸,丹药瞬间就消失在毛脸的嘴中。 “乱说什么,……遇上强大的妖兽啦,身上好重的血腥味。”金子打量了一下王守义,小小的反抗一下之前王守义调侃小金的话,很自然的接过王守义的背包。 “我去做饭,你自己赶快清洗一下。” “哦,对了,先去打个招呼,大家伙都在等你,没睡呢。” 第十四章 战斗本能 “好” 王守义笑着应了一声:“异兽彪己被自己杀死。按照惯例,回来第一时间要告知所有参与狩猎的战士。” “阿大” 一位年纪偏大的中年战士打了声招呼。 “还没睡啊,值班么。” 王守义问道,狩猎的时候,一般在天黑前就吃完饭了,再活动一下,就基本上睡了。 狩猎不是游山玩水,每天都穿梭在大山密林之中,比春耕秋收农亿时间都累的,更别说危险了。 早早的入睡,只为应对明天的狩猎保持好充沛的体力和精神。 “没呢,睡不着,异兽没有找到杀死,好多人都没睡。对了,议事处在那边,熊哥和寅子都在。”伸手指了指,中年战士的声音中带着一丝疲惫。 “早点休息吧,彪这头异兽己被我杀死,你去告诉所有人战士。对了,明天休整一天吧。”王守义温和的说了一声,拍了拍中年战士的胸膛就离开了。 “被杀死了。”中年战士,一时之间没有反应过来,还不敢相信。 等待王守义走远了,愣了那一刻,才欢喜的朝战士营地跑去。 …… “大家都在呢。”进入议事处,熊二、王寅、王智、小点点、猴子和各组的组长都在,不见马长江和高大树二人,估计今晚守夜的他们俩。 “回来啦。”王智冲了上来,拳头轻击王守义的胸膛。 “一股子血腥味,……遇上了。”王智使劲的嗅了两下,两眼发出精光,上下打量着王守义,关心王守义有木有受伤。 “在哪找到的,都翻遍了。”熊二大声问道,这个战斗狂人立马走了过来。 “没事吧。”王寅四平八稳的问了一句,语气没有一丝波动,为了隐藏某些东西,王寅总是装做一副平静的样子。 小点点挤开了熊二和王智站在一起:“阿大哥哥,那异兽死了吗。”从小就相信王守义无所不能,什么事都能做到,一点儿也不担心。 猴子和六个组的组长没有动,但眼神都看着王守义,等着回复。 王守义走边,拨弄了一下火堆,火光明亮了一些,就伸手朝腰上摸去。 一…… 二…… 三…… 四…… 四枚獠牙放在了大石头上:“这是彪的獠牙,腰上的是异兽的尾巴,手臂上这条是异兽的筋。” “这异兽有啥本事?”熊二问了一句,熊二从四颗獠牙上看出了一些问题。 四个颗獠牙,长度没有超过手掌,但质地却如墨玉,黑的发光。从个头上比较之前的赤磷兽和暴猿显得细小。 那么可以判断,这头异兽的体型偏小,与之前所见的妖兽不同。 一般来说,实力强大的妖兽,体型会庞大一些,这样可以储存更多的血肉能量,让防御和力量更强大。 …… “你不动真气,打你两个没问题。”王守义想了想,爆发数十次“飞山”和十几次的全力偷袭的异兽彪,在练体上可以甩自己几条街,哪怕是痴迷极拳的熊二,天天练习排打、贴山靠石,打熬筋骨,亦不比这头异兽彪的。 “这么厉害……”王寅有些惊讶,熊二的练体可以说是部十多中最强大的。 “没有夸大,甚至更强,论体型,比普通的凡虎还小上一圈;论本能技能,有三种,“飞山”“狮吼音波”“无形气弹”,但只要有防备,并不难对付;我追杀它三个时辰,近三百里,被它偷袭了十三次,每次都是一击就走,很是狡猾、冷静。偏偏每次偷袭都是有预谋在前,比如声东击西,虚实交替就用得很老到。最重要的是战斗本能很强大,连招一气呵成,真假虚实难辩,又极尽全力,威猛凶残,神勇无敌。好几次,都对我造成了伤势,若非有长春功,我和它之间,胜负生死难料。若非最后全身凯化,龙鳞臂、龙爪,三者齐出,还杀不了它,定会让它逃入最后一头妖兽的地盘当中。” …… “战斗本能强大……”熊二当然明白这其中的意思,只是未亲身经历,对这个强大有些模糊,判断不出这种强大,究竟强大到什么地步。 战斗本能包括的内容有些多: 一是自身武学己溶入身体,形成了本能,可以随意的调控身体,指对身体的掌控能力。 习武开始,都是初浅的肢体发力;再进一步,这些初浅的肢体发力就会溶于身体,犹如走路、呼吸,心脏跳动一般,在战斗时不需要大脑指挥就可以对敌。 战斗本能强大,最贴切的形容。就算是无意识或在熟睡时,若有危险来临。都可以自然而然的做出反应,避开防守或反击。 二是指本身的身体素质,着重于体质。练体是提高身体素质的关健。练武之人,多数是指练体的境界。 三是经验和智慧,这二者有相通之处,相辅相成。智慧用于练武之上,在于学习能力和悟性;经验在于亲身体会经历,每次经历有的人不会有长进,有些人深思,甚至通于一次经历举一反三。用王守义的话的来表示,就是理论和实践的统一。 战斗本能,基本是指这三种的综合考虑。 “熊哥,彪从年幼便被母虎遗弃。自幼就在十万大山这群兽环绕的恶劣环境中长成,撕杀是家常便饭,能活下来就是奇迹了,更别说达到妖兽境界的颠峰,成为这丛林中的王者,换你来说,你在二三岁时,一个人有多少把握在这里生存长大。” 王守义这么一说,大家都笑了起来,却不得不沉思,自己能活下来并成为王者吗? 从中猜测,这样成长环境,彪的战斗本能最起码是融入骨头当中的,又能成为王者,那进一步的说,战斗本能是溶于骨髓中的,经验和智慧比老练的战士只会更强。 而论练体,一个打熊二两个就知道身体强大到什么地步了。熊二的练体是铜身的,那彪的练体就是铁身。 至于基本战斗力的多少,从境界上就能知道,相当于人类的先天大成,而且还可能是先天大成中的巅峰。 “嘶” 想通的人不由吸了一口气,没有人敢说自己刚会走路就能在十万大山生存下来。 没有人敢想象这种自幼就在十万大山成长的彪,战斗本能到了什么境界。 怪不得王守义追杀了三个时辰,近三百里。怪不得王守义使出了全身凯化,龙麟臂、龙爪才将其杀死。怪不得王守义说,若无长春功,胜负生死难料。 众人的脸色都严肃起来了。 王守义眼光扫了一圈,又说了一句话:“我杀死它时,都未见它激发血脉之力。” “啥……”熊二震惊,众人也给惊住了。 激发气血是妖兽的本身技能,就等于狂暴一般,而激发血脉之力,就等于自己真气爆发,全力出手,使出杀招绝技。 先天大成,举手投足就有万斤之力。真气运转,三万到六万斤之力。全力爆发,少则十万斤之力,多者达十几万斤之力,甚至激发本身潜能,进入下一个境界,强大到一个不可思议的地步。 第十五章 人兽相处之道 当异兽“彪”被王守义杀死的消息传遍整个营地的时候。 营地传来一阵欢呼声…… 安静的营地变得喧闹起来,大家苦苦搜寻了十日,心中的压抑得到释放,心情都变得轻松了。 “你说,彪究竟是长啥样子的。” “傻,都说了,是一只无纹的小老虎,能长啥样。” “不知道,阿义在哪找到,我们可已说是找遍整片丛林啊。” “这个我也不知道,要不去问问。” …… 当各组组长把这头异兽“彪”消息传出来。 众战土再次热闹的讨论起来。 “居然是在沼泽之地发现的。怪不得找不到呢。” “是啊沼泽之地,多数是一些蛙类蛇类以及身体灵巧轻便的生物。” “要是我发现的就好了。” “别做梦了。幸亏不是你发现的,否则就见不到你了。” “居然这么厉害,一跃飞山啊。” “居然还会是狮吼音波,和无形气弹。” “估计要我们一个小队全上才能够杀死吧。” “我看悬啊,阿义都要追杀,三个时辰,才将其杀死。而且它很狡猾,每次都是偷袭,根本就不跟你正面交战。” “这不是比老练的战士还狡猾吗。” “看来异兽也有很聪明的呀。” …… 整个战斗过程,王守义都详细的说了出来,这是惯例。都会被人记载寻入狩猎堂,以供战土们翻阅学习了解。 众战士的讨论,除了惊叹,更在于自己碰到,该如何应对。 王守义很很喜欢这种氛围。 部落就是一个大家庭,几乎什么都可以分享,请教。没什么门户之见,没什么高低贵贱。 …… 洗完澡,吃着刚刚烤好的肉,旁边有金子相伴,缝补因战斗而破损的衣物,就连小金时不时的偷一块肉塞进嘴里,王守义也不生气。 “青鳞有木有回来……”王守义想起了自己那不听话的坐骑,在追杀时没有关注,也不知道跑哪去了。 “回来了,一身臭死了,现在应该在马群中。”金子咬断线头,把衣服挂好凉上,其实早己干透了。王守义换上衣服,就用九阳真气烘干了。 “咋回事……呃,我去看看。”突然想到金子还没有开启精神力,又不通兽语,估计也不知道啥情况。 “嗯” 金子抓住小金的猴手,用布擦干净:“不准再吃了,睡觉。” 小金猴头翻转,就勾上了金子的脖子,很听话。 王守义笑了笑,换成以前肯定给小金这个小贼一个白眼。 ~ 鳞马群中,青鳞的身影一眼就能看到。 王守义的青鳞还是很关心,这是第一头属于自己的坐骑,哪怕不怎么听话,那也是自己的坐骑。 见王守义过来,青鳞转过马头,大大的打了一个响鼻:很愤慨的表示不满,竟然丢下自己跑了,怎么做主人的。 王守义哈哈一笑,一颗丹药递出,表示补偿,对于通了人性的青鳞某些动作和眼神还是能理解的。 青鳞能自己回来,固然是因为鳞马群同战士在一起,舍不得离开。但真的要是逃走,王守义也无可奈何,没有多大的把握,在这片丛林,再把它找出来。 最起码,应该对自己还是认同的,否则也不会见面就打一个大大的响鼻,表示不满,告诉自己,它的不满。 青鳞马头一偏,舌头一探,丹药就没了,大马眼眨一眨,表示原凉。 妖兽有时候很简单,相处之道就是你对我好,我就可以接受你。当然天敌除外。 王守义拍了拍马头,冰冷的鳞片让人格外的清醒,一股清凉之气从青鳞身上传了过来。 仗着实力强大,孤身追杀异兽“彪”,还是有些头脑不够清醒,只要一个不小心,自己就会回不来。 “彪”的实力并不比自己差什么,战斗经验比自己强多了,主要败在自己的“长春功”辅助之下,三百里追杀,消耗了大部分的实力。而自己有“长春功”几乎一直处于颠峰状态。 最后一杀,固然自己占了先机,后发制人,“彪”只能匆忙的打出了一击,狮吼音波带无形气弹,就被自己一阵全力摔打和龙爪掏心给杀死。若给彪一点时间,激发血脉,释放强大的战力,结局就很难说了。 “彪”是一个很好的对手,这是王守义的评价,只能奇怪,为何见面就逃,也不正面的同自己做一场。 估计是从小养成的习性和某些不知名的原因吧。 “青鳞,对不起。”王守义拍了拍马头,轻声说道。 妖兽是天生天养,又岂能轻易臣服,能跟着自己,就是对自己的认同了。 人马合一,不是准臣服谁,而是视对方为自己的至亲,是朋友、是兄弟。自己之前的想法错了,以为打败青鳞,人家便纳头就拜,忠心臣服自己了。 这是多么幼稚的想法,就连小金这头小猴子都能感觉到自己对它仅仅是视为庞物或一个异类,送再多丹药也不与自己亲近。而和其他战士之间,搞怪作弄,嬉戏打闹,灵果灵药一高兴就送。这是小金以同战士把它当朋友了。 “哎,想不到,与彪一场追杀,自己最大的收获却是人兽相处之道。”王守义感叹,却心生喜欢,终于找到了自己不受妖精欢迎的原因了。 手掌微微发红光,王守义轻揉,对青鳞按摩起来。 “这算是赔罪吧。” 青鳞没有挣扎和反抗,微热的气流从王守义手传入身体,一阵舒爽,体内的血液加速循环流动,传遍全身。 青鳞能明显的感觉到这气流对自己的好处。能加速自己的进化之路,提纯状大自己的血脉。不由低头蹭了蹭王守义。 突然被青鳞这么亲昵的动作一蹭,王守义心中大喜:不容易啊,十来日的威逼利诱都没有让青鳞对自己这么亲密。 这么一按就达成了,十来日的心愿,不由双眼生泪:太幸福了! 九阳真气加大,更多,更强的真气进入青鳞体内。 青鳞没有任何惊荒,感觉到有一团火口的光芒进入身体,逐一流过自己的经脉,经过某些点,就点亮了,好像天上的星光,被火红的线连上,一个一个的闪着光芒,最终构成了自己的模样。 自己的背部有种痒痒的感觉,那火红的光线最终都聚在那里,然后被存了下来,光线暗谈了下来。 良久,王守义停了下来,拍了拍青鳞的头,附在耳边,轻轻的说声:“我们是朋友。” 转身离开,身后却转来青鳞的响鼻声,王守义能感觉到,这次响鼻不是不满,而是愉悦和认同。 转过身摇了摇手。 青鳞点了点头。 做个小游戏 这是我第二本书,己签约。 记得写第一本书《异世大唐生活》,开局觉得还行,写着写着就会发现不容易了。除了发明就是前世的记忆和千年的积累,还需要历史知识的积累。本想完成转换,转移到武侠江湖的方面,最终搁笔。 《幻武之旅》就是武侠幻想的类型,写书时不时看一些练武的资料和一些异兽,通过幻想放入书中。 开局在莽莽丛林,被孤立的一个人类部落。 主角在这里成长。 前期的内容综合了一下,主要是主角融入部落和对前世的总结。 当然也埋下伏笔,为以后的出世引出故事。 至于选择成孤立的人类部落,这不仅是为了开局的需要,也为了后面的剧情。相当于游戏中的新手村吧。 目前进入第二卷冲出大山,主要是打斗为主,但不会太长,就结速这一卷,下一卷入世。那又是一个怎样的大世呢。 大纲是有的,先保密,不过可以做个小游戏,大家来猜一猜。 一、入世进入江湖,开始掀起波澜。 二、沧海桑田,外面的世界武道落莫,主角重开武学大世。 三、人族相杀,攻伐不止,乱世之象,主角平定乾坤。 四、平静的大世,主角历练红尘,发现历史的真相,唤醒沉睡的人族,重启人兽之争。 可以选择一个你认为的答案,在评论下方。 这算是一个游戏吧 第十六章 打破咀咒 第二天是休整,但也不是休息,只是些日常活计而己。 彪的无形气弹让王守义产生了兴趣。若自己是普通人,相隔十里亦能杀人,这是剑仙的手段。 王守义不是没有做过设想,就是以气凝兵,掷兵杀敌。耐何再强大的真气凝成实兵,一但离体,就会消散于天地之间。哪怕是附着精神力也一样,都了逃不过这个规律“真气离体化虚无”。 “六脉神剑”是天龙八部中段誉使用的武学,剑气纵横,莫不能杠,无人敢直樱其锋。 不过这“六脉神剑”的无人敢直樱其锋,道理其实很简单,就就如普通人,又有几个人敢用身体去接子弹呢。 但这句形容很实在,不夸张,只要剑气够强,就无人敢用身体去接自己的剑气。 想一想,王守义自己心里都特别激动,只是九阴九阳都创造出来了,可这六脉神剑就使不出来。 真气运至指尖,激射而出,只要真气足够,自己就是无限子弹的人形高达。 但现实却给王守义一个难题,就算有真气的人,还是人。 不能把人变成枪,把真气当子弹。 即然不行,那就以气凝兵,当成暗器一样,掷兵伤敌吧,特么离开身体远一些就化成云烟,消散在天地之间了。 这以气凝兵,就是源源不断的真气构成循环,保持某些自己想要的状态,是护身罡罩的洐生而来。 即然真气流动可以形成罡罩,那么形成其它形状也可以的,足够的真气加上细微的控制就行。 但以气凝兵也不是可以随意变化和什么东西都可用真气就能凝成的。 这需要武者对兵器有着足够的了解,一件以真气凝成的兵器,是由无数节点相连,形成真气循环线路幻化出来的兵器。 这也是导致了以气凝成的兵,离开身体就会消失的原因所在。 △ 王守义真气运转,手指轻划,虚空构勒兵器。 这是一杯短剑,在王守义的手指下凭成出现,栩栩如生。 这可以说是凭空造物了。 不过王守义的手却不敢离开这柄短剑,只要手一离开,这柄短剑就会消失。 没有了源源不断的真气支持,节点消失,真气循环断裂,存在的时间不会超过一秒。 以气凝兵就是以气凝兵,不可能等同于仙家手段的凭空造物。 …… 王守义指尖轻弹,短剑离手,瞬间就化为虚无。 “又失败了。”王守义思索其中失败的原因。 ““彪”的无形气弹,却为何能隔山而击,力量仍然巨大,能对同等级的自己造成威胁,其原因在哪。” 本以为不可能的事,自己都快放弃了,却在彪身上发现了真实的存在。 “难道跟音波有关?”王守义摇摇头,目光深遂,沉入心神,在脑海中回忆“彪”使出无形气弹的过程,和在射出这无形气弹在空中飞行的过程。 “无形气弹,不是实物,打中自己带有高频率的震动,这是一个关健点;在发出无形气弹后,飞行时,虽肉眼不可见,但在空中好像很内敛,没有箭矢的破空之音,很隐蔽的攻击;发出无形气弹之前,彪的腹部一涨一缩,先有狮吼音波,后有无形气弹。” “吐气如箭,再强大也不过十来米,对同等级的强者,也不可能造成伤害。” “究竟是什么样的频率和振动,让这个无形气劲,远离身体,依然保持着强大的杀伤力。” 王守义再次虚空构勒出短剑,托于指尖,眼睛死死的瞪着,逐渐射出骏人的光芒。 手指连点,在短剑的每个节点上打上一股暗劲,剑身擅动,“嗡”鸣随着手指的变动,声音越来越大。 “叮”的一声,短剑破灭,承受不了王守义不停发出的暗劲而蹦灭。 …… 短剑再次出现,消失,出现再消失…… “还是不对,暗劲可以保留在剑身之中,却没有形成一个整体,当达到一个极致的时候,手中的短剑便会崩灭。” “再试试” 精神力开启,武者自身强大的控制力,王守义尽量让每一次的暗劲都保持同一力度,通过节点打入剑身,同时控制暗劲的打入方向,让剑身的嗡鸣有节奏的响起来…… 再次暗劲达到临界点…… “出” 一拳轰出,击于短剑的剑柄未端,强大的暗劲猛的贯入,带着之前打入的暗劲,形成共鸣,激射而出…… “哈哈……成了……呃……又失败了。” 短剑离体数十米后,再次崩灭,本以为成功了,却再次崩灭。 不过飞行数十米后才崩灭,这是一个了不起的突破。 王守义欢喜,双目含星,神光流动。 “以气凝兵是由真气凝结幻化成形,看似由虚转实,实则还是虚幻的“气兵”,暗劲打入,这“气兵”才是由虚转实,方能飞行数十米才崩灭。崩灭的原因,是后续的暗劲不足,无力推动剑身真气循环而消散。” “如果“气兵”凝得足够结实,暗劲后续之力足够强大,这柄剑只能存在的更久。” 王守义脑筋如风轮般转动,手指作画,短剑再次凭空生成…… 手指轻轻一点,短剑从右手抛入左手,短暂的离体,可短剑仍然存在。 “哈哈……哈哈……” 成了,打破“气兵”不能离体的阻咒了。 王守义开怀大笑,短剑在手上不停的跳动,飞舞,旋转……比魔术杂耍还惹人观注,犹如精灵一般。 不同真气的贯入,短剑时青时红,或翠绿、或呈黑白双色、或灰、或透明。 青鳞打着响鼻,望着玩杂耍的王守义,硕大的马眼眨了眨,露出不解之色:“这人疯了?” “不行,我得叫醒他。” 青鳞走近,马爪扬起,“轰”短剑崩灭在马爪之下…… “呃”王守义没想到青鳞的靠近,竟然是拍碎自己的短剑。 “妖兽,果然是不讨喜。” “这又是啥眼神……”王守义心中一紧,青鳞的眼神有些复杂…… 关心…… 喜悦…… 傲娇…… 怎么还有股子,我是好人……不,我是好妖兽的感觉。 不对,还有一股看自己如“白痴”的内涵。 “这马疯了。”竟敢这般瞧我,忍住,人兽相处之道,即是伙伴就得当成朋友相处一样。 王守义一个眼神飞了过去:“怎么回事。” 青鳞目光凝聚,再散开,马嘴微张,露出一口整齐的大白牙:“回神了,终于不发疯了。” “还笑我,吃了豹子胆了。”王守义却是这么理解青鳞的一笑:“妖兽不是很耿直的吗。”王守义嘴角微微左上扬,一阵老拳就打向青鳞。 武者动辄杀人,岂能轻易受辱。 为啥习武要修德,就是约束武者的冲动。武者拥有强于普通人的实力,喜欢以力压人,以武服人,好动拳脚兵器,却往往收不住手,至人伤残或死亡。 不过,这不是地球,王守义火红色的拳风如急风骤雨般了兜头打向青鳞。 青鳞来不及闪避,某种痛疼在体内撕裂漫延……刚想反抗……痛疼化成一团团热气在体会炸开,竟特别的舒爽…… 两种不同的感觉,让青鳞懵了,就那么直直的站着,承受着王守义的按摩。 “砰”“砰” 最后一双拳头打向马眼,瞬间马眼红了,眼眶青中带黑。 王守义心中的不岔得到释放,念头通达,舒畅不己:“早就想揍青鳞了。” 最后两拳却打醒了青鳞:“报复,这是报复。”妖兽不可辱,马掌炸裂大地,狠狠地朝王守义撞去。 “我擦,爆了,跑……” 王守义御气飞空而去,只留下青鳞在地上狂嘶。 如果青鳞会说话,一定会大骂:“王守义,你恩将仇报,忘恩负义,小人一个。” 第十七章 小金的霸王枪法 “青鳞还是很骄傲的……”短剑在王守义指尖跳跃。 找到了让“气兵”离体,依然存在的窍门,那就是“养剑”了。 这“养剑”不是道门的体内“养剑”,而是让“短剑”一直存在,以自身的真气“养剑”。 日积月累,达到人剑合一的地步,呼之即来,挥手即散。 最终让短剑能更长时间的存在,甚至是由虚转实,永久存在,真正等同于“凭空造物”的仙家法门。 指节有规律的跳动,与短剑呼应,附上精神力,在王守义身边环绕,划出一条条玄奥的运行轨迹。 …… 小金手持一根“巨大”的骨棒在认真的练习枪法。 看得出来,这是“霸王枪法”。 霸王枪法,取其“霸道”之意,枪出无回,霸道无匹,以力破招,以勇制敌,以猛压人。是进攻型的枪法,几乎没有什么防守的招式。 使出来枪影重重,枪花朵朵,虚空开放,真气却疑而不散,长枪突击,如龙出海。 不过相对小金来说,那“巨大”的骨棒,不知道是哪个战士给它的,还是自己从哪捡回来。一尺多高的小金,骨棒却长达一米多,质地还不错,应该是大型青狼的腿骨。 小金力气不小,骨棒舞得飞快,战士一柱香才能打完的霸王枪法,小金半柱香不到就打完了,打得是如行云流水,顺畅至极。 王守义看了直发笑:招式到有模样,己算是入门了,只是霸王出枪,有去无回,这出枪之前,要聚气,蓄势,发劲……有快有慢,犹如机械舞一般,是很生硬的枪法,初学到小成者,使出来,决不会有行云流水之意,只能一招一招的打出来,招式转换很是生硬的,。唯有进入先天,真气充足,凝聚武道之势,使出霸王枪法才能顺畅。 …… 刚揍了一顿骄傲的青鳞,王守义心情很好,朝小金招了招手,一颗丹药飞出。 待小金看过来,手中短剑暴涨,变成了一柄大枪。 扫,刺、挑、拔,缠…… 抖枪、劈枪、举枪、刺枪…… 枪尖犹如挂着重锤,左右互换,前手是支点,后手犹如摇辘轳,用时枪出软如鞭,弹跳沾之即走,抖出枪花突刺却又软硬相宜,刺入树身,后手一抖,树上就炸出一个洞,枪尖如灵蛇般抖动。收枪时,枪如坚铁,硬平笔直,无一丝擅动。用枪时软,不用时硬。 以神御枪,指哪打哪;无视对手的动作,以长克敌;不重机会和气势,我自一股神气,灭杀万敌。这就是霸王枪法。 练枪时,为了练臂力和准头,枪尖总是挂一块石头,或静止,或平刺。 成了之后,无论枪尖的枪花怎么抖动,都可以一枪击中悬在空中的果核,功到深处,枪尖可刺飞蝇,伤羽不伤蝇。 若说杀伤力,飞石击来,枪身一抖,飞石化粉。剌树树炸,刺石石裂,枪尖不是以锋利杀敌,而是枪头有个锤子,在砸敌人。打中人身是内伤,而不是如刀剑一般的皮肉开裂之伤。 但枪难练,一个悬石平举就以年月来计。也就有了“月棍年刀一辈子枪”的说法。 但长枪入门却比刀剑还快一些,几日勤练就能上阵了,精却是一辈子的事。 毕竟长枪,一寸长一寸强,对手持刀剑未近身,我一枪刺来,可以无视对手的攻击,这是极大的优势。 而且枪身无锋,不用如学刀剑的人,要注意刀锋,伤敌伤己,上手入门也就快了。 …… 练了一手“霸王枪法”,王守义持枪气定神闲地站立收功。 小金在旁边不停的上蹿下跳,吱吱声不停,兴奋不己。它看得出来,王守义的枪法比其它战士都强。 这一刻,小金没有同王守义对着干,它对枪棍犹为喜爱,要不也不会不到一月就能入门,霸王枪法打的有模有样了。 小金从王守义手中抓过“气兵”长枪就舞了起来。 站了个枪桩,半马步中四平枪。 复又举枪,出枪。 这些都是用枪的基本枪式,看来小金起了“请教”之意,并没有再舞霸王枪法,而是论“枪”。 举枪式有口决: 侧身分虚实,凝神气如虹,左松右抽满,杆梢向下垂, 静能三尖照,动则**齐,灵活催坚硬,刚柔自相济。 王守义轻念举枪式的口决,也就是枪理。 手中再凝“气兵”长枪,轻点小金双脚,端正出枪的姿势。 小金虽调皮好动,但体质极佳,马步重心有了长尾的辅助,到是不错。 平刺出枪,枪身抖动,枪花朵朵现,前手如锤纹丝不动,后手如摇辘轳…… 出枪,…… 快若闪电,瞬发即至…… 收枪,…… 后手抖动,用力一扭…… 枪身回防,缠身一圈,又成了举枪式。 “到是个练枪的好胚子。”王守义看着小金的动作,点了点头,很是满意。 只是这么小的个头,耍枪的话,与人对战,占不了便宜。 使长枪的人,枪长可达自身三倍。 比如,张飞的“丈八蛇矛”犹如一株小树,舞起枪来,身边一丈,无人敢近。 这小金,给它一杆自身长三倍的枪,也发挥不了,一寸长一寸强的优势。 所以,用长枪,个头很重要,长成了侏儒,还想学长枪,那就是事倍功半了。 平均一米八的身高,你长得再矮,用枪的话,要保持长枪的优势,最少也要有一米五六的身高才行。 “不错”王守义夸了一句小金。找来一块石头,用绳子绑在枪头。 自己示范了一下,平枪静举练臂力,和出枪突刺练准头,丢了颗“丹药”就转身离开了。 王守义手中长枪缩短,又变成了短剑,手指有规律的击向剑身。 只是王守义总感觉自己忘了什么重要的东西一般,而且这对自己很重要。 “难道……刚才小金偷了自己的丹药。”王守义回过头,小金正在努力的练习举枪式。 身上没有口装,不可能偷了自己的丹药啊。 王守义抬起头,望了望天。 “自己刚刚究竟丢了什么重要的东西呢?” 第十八章 一截嫩枝 再见青鳞的时候,青鳞的黑眼圈己经没了。 但这家伙记仇,狠狠地瞪着王守义不放松。 有这么一头妖兽老是盯着自己看,王守义也不自在,毕竟这是自己的坐骑,要常常见面相处的。 “对不住,我脾气暴,向你道歉。”其实对青鳞来说,道歉是小事,丹药和按摩才是大事,等王守义的几颗丹药一送,转身就回到马群,悠闲地啃着嫩叶,同橙鳞马亲亲我我,恩恩爱爱了。 正在“养剑”的王守义被青鳞再次气着了:“你的骄傲呢,几颗丹药就能收买啦。” 突然,王守义变得心事重重,这么容易被收卖,出卖尊严和骄傲的青鳞可要不得:“若有一天,有人背着自己送几颗丹药给青鳞,岂不就把青鳞给哄……不……是骗走了。” …… 在营地四处走走看看,智多星军师吴桂,正在研究那羊皮地面,不时的用树枝在地上写写画画。 王守义走近一瞧:都是鬼画符,不认识。 不过还是问了一句:“有啥眉目?” “阿义,都没去打探,己知的太少了。不过,从地形的走势上看,越往西,地势越高,山峰也更陡峭险峻。我跟据地图来推测,这里是河流,我们延河而上,应该就能找到第二据点。毕竟大军行营,延河而行,一方面可以保证水源,第二方面,恒河中的鱼,下网即可捕捉,可以减轻后勤的负担,第三就是制高点,不论是防守还是观察都还不错。地图我己修改,这条线就是恒河,贯穿十万大山。延河而行,我估计在五百里内,必然能找到第二据点。”吴桂信心满满,一路上行来,自己就一直在绘制这条路线,对十万大山的地形走势有了自己的判断。 “五百里?那岂不是离部落超过两千里了,有点远了。”王守义觉得这个十万大山太大了,第一和第二据点也相差远了点,先祖战神又是如何保证大军后勤的,别开玩笑食场全是山中打猎吃肉。 到如今,一个月有多了,六头妖兽杀死了四头,但最后一头是什么都不知道,时间有点紧了。 “那也不会低于三百里。” “你继承研究地图。”王守义拍拍吴桂的肩膀就离开了。 …… “什么人兽大战,镇压万兽,战争又不是儿戏,二千里开外才设一个营地,军中战士全是先天大成境吗?”王守义总觉得部落不够真实,不是人不真实,而是所谓的传承不真实,或者有了偏差。 王守义抬头望了望天,灰蒙蒙的,连个日头也看不到。 白雾起得厉害,时不时,一阵白雾飘过来,人如处云端,在云中行走。 换成前世,王守义会说:这人在云中,如入仙境,自己也是个神仙中人了。 但这世,呵呵……这些令人烦躁,如前世的城市,钢铁混凝土的丛林,一样让人厌烦。 “不能再拖了,明日急行军,一日突进三百里,直接面对最后的妖兽好了。” …… 丛林狩猎一日只有一餐,那就是晚餐,其它进餐时间都是晚上弄好的。 今日休整,狩猎战士回来的早,配后“彪”精血的药材全找齐了。 收获也不错,全是蛮兽级别的兽类,竟有一头三彩梅花鹿,晚上有口福了。 金子同小点点、王智一起。到是没有去打猎,采了不少山珍,香叶菜、青丝肉、乌冬青,整整一大筐。 “搞个汤,乌冬青配三彩鹿,一定极鲜,香叶菜炒一点,其它烫着吃。青丝肉凉拌怎么样。”王守义对乌冬青这种蘑菇,很是喜爱,只有在秋猎时才有机会吃到。 “阿义,给你看样东西。”王智从怀里掏出一个有些破败的草编蚱蜢。 “霸留下的,在哪找到的。”王守义抓住王智的双肩问道,终于有了霸了消息了,不知道霸现在在哪,过得怎么样,都一年了,人还没回来。 “别摇,听我说,在三十里处,我发现了刀砍的痕迹,有些旧,我就猜到可能是霸留下的。果不其然,搜寻了二里地不到,就找到了一个树洞,洞里就留了一只蚱蜢。” “之前我们同霸的约定,在树洞的石块底下,找到了一块木刻。”王智从身上掏出一快不足巴掌大的木牌。 王守义接过木牌,其材质很普通,上面没有字,只刻了一幅画,在山顶有一株树,日月同时升空。 王守义扫了众人一眼,双日放大,面色有些凝重:“你们说这十万大山外围会出现树精吗?” 若是妖兽,王守义觉得还好对付,但是精怪一类的树精,从未碰到过,族中记事更是记载的稀少。 而稀少代表着罕见,树木成精很少见,不应出现在十万大山,因为外围提供的机缘不够,除非天生非凡。 “当时,我也不信,但你看看这个。”一节细细的树枝,其翠嫩的生机依然庞大,并没有因为离开母树的枯萎失去水份死去。 树枝很嫩,王守义手掌抚过。 “用力试试。”王智手指了指嫩枝。 “嗯,这么坚韧。”王守义本以为双指一掐就能捏断嫩,却连变形都没有。 “现在相信了吧。”王智拍了拍手,双手摊开,表示自己如同王守义刚才一样,也不敢相信,但看到这嫩枝不相信你变成相信了。 嫩枝在王守义手上一动不动,西下的秋阳照在嫩枝上,显得格外翠绿,浓浓的翠色似乎要透过嫩枝渲染王守义的手心。 “不对,这嫩枝的断口参次不齐,略显扁平,明显是被掐断的。”王守义指尖捏住,用力一掐,断口处新鲜的树汁渗出,淡绿色的树汁流出,透过王守义的掌心,隐入不见。 “这……这……竟能让人吸收,亲和力很高。”王守义对自己的练体很满意的,寻常刀剑砍在身上,连皮都不能破,可这树汁很快就被吸收,只能说明这种液体自己的身体很需要。 拿开嫩枝,刚渗出的树汁己消失不见,完全的渗入掌心,放在鼻子下轻轻一闻,极淡的清新之气,让王守义精神为之一振。 掌心的皮肤似乎也嫩了些。 “修复……” 王守义轻声自语 第十九章 你欺负姐姐啦 金子一回来,小金就很快跳上了金子的肩膀,极为依恋。 不过贼手依旧,伸入金子背包,摸索着什么。 当贼手从背包中宿回,手中就多了一颗芙蓉果,小金眉开眼笑,捧在手心就吃了起来。 芙蓉果,呈椭圆形,红青双色相参,果尾有六角的小突出,果实中的能量到是一般,不过味道极好,鲜甜脆,水份很足,是十万大山中很受欢迎的一种果子,同康果差不多。不过康果有核,而芙蓉果却是细籽。 “不错啊,竟然是芙蓉果。”王守义眼睛一亮。 芙蓉果有清热凉血、消肿排脓等功效,更是“玉露散”的主药,对内外伤的疗效显着,花叶果都可以入药。 不过手上有“彪”的精血,有“猴儿酒”,有“芙蓉果”,一种多效用的丹药出现在王守义的脑海,集快速疗伤、恢复真气二种强大药力的丹药。 通过芙蓉果把“精血”中的能量快速转为修复内外伤的药力,而猴儿酒又能恢复真气,用于战斗之中,比“长春功”的回复真气和恢复伤势还要强。功法加丹药,不说一加一等于二或大于二,起码也有1.5的效力。 试想一下,你砍我一刀,我也砍你一刀,一颗丹药下去加长春功的神奇,就快速修复如初,伤口好了,消耗也补上了,结果会怎么样。 王守义沉思一下:“有多少芙蓉果,我打算用来练丹,叫“长春丹”,集快速疗伤和恢复真气两种强大的药力,当然粹体,清神,解毒也有不错的效果。” 金子把小金从肩膀上轻轻抱起,轻轻抚摸,双眼望向王守义,轻声说道:“想着……小金喜欢吃,就多采了一些,不够的话,小点点也采了不少。” 金子本想着说“王守义喜欢吃的”却停顿一下改成了“小金喜欢吃”。 这次秋猎,王智老是挨着小点点。自然而然金子和王守义相处的时间也就多了。 感情的事很奇怪,双方有好感,心往一处想,有时就会更近。 但越近,便心生羞涩,有些关心露骨的话反而不敢轻易出口,生怕对方万一没同自己想在一处,会破坏这种初恋完美的感觉。 犹记得昨天阿义对小金打趣“你护的主人都是我的。”这么**裸的表白,心跳得好厉害。 阿义小时侯还挺正经、小大人的模样,怎从年龄大了,反到活回去了,什么话都脱口而出,不经大脑,像个小孩子,同小金怼上,还有种莫名的……嗯……莫名的酸意。 不过这种感觉挺好,能清晰的感觉到,他对我的在乎。 “啊……我也喜欢吃的。”王守义双眼一瞪:“小金,还我的芙蓉果。”便张牙舞爪的从小金手上抢过芙蓉果,手上一擦就放进嘴里吃起来。 “那个丹……哦,长春丹,主药是彪的精血,辅药就是芙蓉果,配药却是猴儿酒,估计能练个百来颗。练成了多给你几颗,能美容养颜呢,是个好东西。” …… “这次最后一个据点,可能是树精,其汁液有修愎的作用,很强大。你看,我的掌心刚吸收一点,感觉白嫩了一些……若是多弄些,用来洗脸洗手,肌肤会变得如同婴儿一样,比长生丹的药效还强,到时给你弄一大盆,洗澡都足够的那种……” 王守义说着自己的想法,耳边却传来金子气呼呼的声音:“阿义,你……你,你说话……注意些……说什么……洗澡。” 气呼呼的金子,话说到后边,细如蚊叫,低下头,耳根处都红了。 小金,站在肩上,对刚才王守义抢自己的“果果”很生气,要不是今天教自己练枪,早就想挠这个不要脸的了,连我的东西都敢抢。 现在居然敢惹我的美女姐姐生气,活得不耐烦了吧。 “啪” 小金学着王守义,猴手反扣,一下敲在王守义头上,手劲儿还不小,有点儿痛。 “你这个小贼……不,泼猴,竟敢打我,仔细了你的皮……”王守义右手食指一指,伸手就要把小金抓过来,打屁股。 “不许打小金,……活该。”金子伸手就把小金抱在怀里,抬起头,气鼓鼓的,胸口起伏的厉害,满脸通红的朝王守义喊道。 “呃”王守义手停在金子头上,一下子怔住了:“金子,这么快就发烧了?脸红的好厉害。” “金子……你,你发烧了吗。”王守义声音有点颤,语气有点没由来的慌张,心想:不会真是生病了吧。 金子一听,心里的羞涩更是加大,脸红的都延伸到了脖子至更深处:“要……要你管……” 双脚一跺,便匆匆离开王守义。 “哎……金子,你……”王守义收了声,本到嘴边的话,“你生病了,我是药师,帮你看看。”却马上反应过来,这哪里生病,而是害羞了,谁发瞬间发烧,还会烧到脖子上面去。 “嘿嘿……”王守义咧嘴笑了起来,原来安静温柔的金子也会害羞啊,不过,有人在意自己的胡言乱语真的让人很开心。 王守义吹起了口哨,我心爱的姑娘…… (歌词省略) 小点点把芙蓉果送了过来,见面第一句话:“阿大哥哥,你欺负金子姐姐了。” “没啊” “那为啥子,姐姐哭了……” “啊,我去看看……”王守义心中一急,连练丹也不管,想过去安慰金子。 “站住,你去干啥,练你的丹药,我去劝”小点点一把拉住王守义。 “记住,不许去,刚欺负了姐姐,你还去,不是让姐姐更难过么。记住,没我的话传来,你不准去。我来劝……”小点点再三叮嘱。 王守义被小点点这么一说,立马冷静下来,点了点头。 小点点转身而上,可转身小手就捂上了嘴巴。 “不对啊,金子不是这么容易就哭的姑娘啊,换成小点点还差不多。”想不通啊,冷静下来的王守义收起了波动的情绪,练起丹药来。 △ “姐姐,你不知道,我一说你哭了,阿大哥哥就连丹都不练,要跑过来。”小点点眼晴弯弯的笑了两个小月牙。 “” “啊,这样骗阿义不好吧,万一……”金子心里有些慌,心跳的厉害,自己都能听到。 “哎呀!放心,你的阿义不会过来,慌什么。”小点点打趣起来。 “好你个小点点,笑起姐姐来了。”金子双手朝小点点腰上掐去。 两个人闹成了一团。 …… 第二十章 丹药之别 两个女孩子的打闹,王守义不知道。 但长生丹却练了一百八十颗,药力还行,只是一些普通的练丹之法。 若要练成大丹,金丹。大丹怕是顶多九颗,金丹莫约在一到三颗而己。 不过大丹、金丹要用丹炉才行,否则仅凭虚空凝气成鼎是压不住药力的,太浪费了。 “给金子五颗,八颗,她还有一只猴子,小点点五颗,其它人狩猎战士各一颗。” 丹药虽多,分一分,自己就没啥了,这大锅饭吃得王守义心疼:“多好的丹药啊。” “吱吱……”一颗芙蓉果朝王守义砸来。 伸手接住:“这小贼,鼻子比谁都灵。”王守义抬头看着在树上的小金,一颗带着浓郁药香的“长生丹”就弹向了小金。 方向,好像……有点偏了。 小金从树上跃起,抄手就抓住了“长生丹”,却忘了身在半空,无处借力。 “砰”的一声,就直直的摔在地上。 “哈哈哈……”王守义大笑,总算报了之前的敲头之仇。 小金冲着王守义呲牙咧嘴,表示愤怒,但却不敢近身,没有金子在,自己会被打得很惨:“哎,屁股都被这家伙打红了呀。” …… “姐姐,你看,他又欺负小金了。”小点点同金子手挽着手,躲在大树后面,轻声说道。 “他们两个老是这样玩闹的,管不了。”金子也有些咬牙,阿义老这样欺负小金这个小孩子,有意思吗,多大的人了,玩心这么大。 突然,金子打了一个冷颤:“自己以后,不会要带个大孩子吧。”好让人恐怖的。 “姐姐,走了,丹药都练完了,过会儿,他肯定找你。”小点点一拉金子就准备离开。 “你咋这么肯定……” “嗨,我有经验的……”小点点双眼朝天,不再多说半句:“那个家伙,不是一发现好东西都要过来献宝的吗,这就是经验,姐姐,你还是不懂啊。” …… “金子,金子,丹练成了。”金子眼前一暗,王守义就站在了她面前。 一个小木瓶递了过来:“我试过了,比以前的丹药药效强三倍。果然是一加一大于二,而且是等于三,相当于小丹了。” 丹药分普通丹药,小丹,大丹,金丹…… 普通丹药,随手可练,即便不达丹师这一层次,照葫芦画瓢也可以练出,是平常练武的常备丹药。 小丹是升级版的丹药,一颗等于最少三颗普通丹药。是用于紧急备用型的丹药。 大丹是精华版的丹药,一颗等于最少九颗普通丹药。多数是用于突破冲击境界所用。 金丹是超级版的丹药,最少相当于三颗大丹,不可轻易服用,药力太强,多数用于重要或关键之时。 小丹是王守义凝气成鼎,虚空练丹的完美境界,不会怎么浪费药力。 大丹可以练,却会浪费半数的药力,最好用炉鼎,利用率起码八成。 金丹就算用炉鼎,还得看运气,有个五成的利用率就不错了。一般情况下,都不会去炼。 练出来,也很少能用别,除了用来治病救命,或突破某种桎梏才会用到。 …… “真的”金子接过小木瓶,揭开木塞,闻了一下,比平常丹药,药香浓郁不少。封丹之法都有这么浓的药香透出,看来达到小丹级别还有过。 “试试,刚让小金吃了一颗,安全的很。”王守义话一出口,金子就哭笑不得。 王守义练丹时,自己就让小金去看看,结果一看就不回来。自己放心不下,和小点点出来寻找,就正好看到王守义捉弄小金的一幕。 至于让小金试药,到是玩笑之言,这等丹药阿义一练出来,观色闻香就能分辩好坏、药效如何。 试药是半真半假,只是养成了试药的习惯,当真不敢肯定药效,阿义肯定会抓一只野兽来试的。 “以后,以后不需欺负小金。”金子得为自己办事受了王守义欺负的小金维护一下。 “好,以后不欺负小金,但……但你也不能让小金欺负我。”王守义满口答应,金子可是刚刚哭过,得顺着。 “那小贼若再撩我,我就教训它,而不是欺负它。”王守义心中给自己找了一个借口。 △ 熊二、王寅总是回来的最晚。 这二人一回,基本上就是踩着点。 乌冬青配上鹿肉开出来的汤,汤浓味鲜…… 青丝肉切丝凉拌,撒上调料,香辣爽口…… 烤好的鹿肉,放在香叶菜中一包,又脆又香,然后就是鹿肉的鲜嫩和Q弹。 几十个人,围成三个圈,筷子不停的伸向石锅。 难得如此美味和王守义亲自下厨,都努力吃个肚儿圆。 三色魔体型大,善奔跑跳跃,翻山跃岭飞涧不下于同等级的鳞马,除了踏水而行。只是肉质细腻鲜嫩无腥味,不论人或野兽都爱捕杀,数量不多,若非能跑,怕是能绝迹于十万大山。 不过晚上吃烤肉的狩猎战士不多,基本是烫熟放进香叶菜中吃。 其余剩下的就变成了烤肉。用碗或树叶包好,做为明早和中午的食物。 “明日急行军,延河三百里,跑步前走,不许动真气。”王守义在吃完饭后就下了命令。 “阿大,我要杠着天牛,几百斤呢,可以动用真气吧。”阿虎举手粗声粗气。 “不行,都一样。” “那……那天牛,我不要了,扔了,扔了,简直就是一个累赘。”阿虎有些恨天牛的懒,一动不动,走路靠人杠。 “咻” “多给你一颗丹药:,自己的庞物,含着眼也要杠走。”王守义觉得天牛还有一些作用的,先留着。 阿虎拿着丹药,眼晴红得厉害:“这可苦死我了,捡回了一个大爷。” △ 清晨,天刚鱼肚白,狩猎战士就都起来了,打包好行囊。 丛林还显得有点黑,好在狩猎战士身手都不错,己是列队跑步前进了。 但不是光跑那么容易,前面的人还得负责开路。 不用真气,肌肉一鼓,特制的开山斧呼啸而下,一棵大树应声而倒,后面的战士同时不得歇,或跑或跳,出拳出拳出脚打在树上,让大树倒在路边,变成光溜溜的树身。。 进餐时间也没有,边跑边吃吧。 就连金子:,小点点都一样,没人可以例外。 当然除了在最前面侦察的熊二和王寅可以动用真气。 这二人这种训练己没有用了。 其王守义也可以不参与进来,但自己是猎头,要以身做则。这是前世在部队养成的习惯。 …… 一路翻山跃岭,开山阀树,一条若隐现的狩猎路线,延着恒河,在十万大山中向深处挺进。 第二十一章 遮山铁柳 “看,那是什么!”一个战士大声吼道。 众人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望去…… 一树生于云端,白云缠树腰……只是有些远,看起来很模糊,不过大体上这棵树很高很大,还是能分办的。 “加速前进……”王守义吼道。 “是” …… 狩猎战士队伍,瞬间提速,噢噢的向前冲…… … “真的是树精。”王守义有点抓麻。 一树坐山顶,遮山云缠腰;垂下万千枝,见树不见山。 “这是遮山铁柳。” 王智窜上了树梢,抬手遮眼望着西坠的斜阳的方向。 金光染透了云层,遮山铁柳的叶子都反耀着金光,晃得眼睛都闪着金光。 “阿义……”金子唤了一声,双眼如弯月,柳眉微皱,夕阳照在脸上,泛起朦朦胧胧的微光。 迎着夕阳的少女正望着王守义。 “没事,遮山铁柳又不吃人。”金子的一声呼唤王守义听得出她对自己的担心。 遮山铁柳吃不吃人,没人知道,至少族中记事没有载,仅留了一句似诗非诗的介绍。 不过树能成精,本身就非凡,且极少见。至于有啥子本事也不知道。 王守义迎着夕阳,双眼凝聚神光…… 一**日在树上散发亿万道霞光,柳条摆动,如少女飘丝,阿娜多姿; 天空有些小黑点在游走,那是飞鸟,看来这遮山铁柳不是孤身一树,能与飞禽和平相处嘛。 △ 以前是望山跑死马,现在是望树跑死人。 差不多近两个时辰,夕阳坠山,繁星当空,离那遮山铁柳还有不少距离。 只能不得不停下来,明天再赶路,好在一路上收获了不少野物,否则得摸黑打猎了。 △ “霸为啥离遮山铁柳这么远,就留下信息。”吴桂一边吃着烤肉,一边问道。就是想问问有没有特殊的意思在里面。 “这不是关键,若很危险,霸必会有提醒。只是近五百里外就发现霸留下的联络方式“草蚱蜢”和“木刻”就有些奇怪了。” “什么奇怪,简直莫名其妙。阿义,换成你,或换成任何人会这么做吗?”王智想不通。 “小智,反过来想一下,霸遇到了什么,才会在五百里开外留下这些。”王守义建议换一个思路去想这个想不通的事。 “阿义,霸留下嫩枝是掐断的,而且,木刻也不是霸的随身长矛蛟牙所刻,好像是用石头划的。你把木刻拿出来仔细看看。”金子努力回忆着细节,去分析解释霸留在五百里开外的东西。 “哎呀,会不会霸的长矛都丢了,只能用石头刻了。也不对啊,以霸的实力,随手杀几只凡兽,獠牙就有了呀,除非……” “除非有强大的妖兽在追杀他,让他没时间猎杀凡兽,只能随手捡起石块。”王智补充着小点点的猜测。 “继续……”王守义感觉那遮山铁柳可能不是重点。 “那么是什么妖兽可以追杀到五百里开外,接近彪的区域,才放弃呢。”吴桂接着王智的思路住下去启发众人。 “第二据点的妖兽?”猴子说了一句。 “不对,遮山铁柳不可能追杀五百里。”胖子李桂出了声。 “那会是什么妖兽?”马长江问了一句。 “停,我想到了一种可能,莫说追杀五百里,几千里都有可能。”王守义单掌虚按。 “如果追杀霸的是一头飞禽类的妖兽呢。”王守义想到了一种可能。 下午在聚晴神光下,在天空游动的黑点,那些黑点就是飞禽。 “飞禽” 熊二皱了下眉头:这一类的妖兽并不多,而且很难杀,就算能御气飞行,也很难追的上。 “怎么杀?”王寅也有些迟疑,不是怕,也不是不能杀,有一个很重要的地方是,要杀飞禽一类的空中霸主,还是妖兽,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找到它的巢穴。 但一般飞禽的巢穴,不是苍天大树,就是悬崖峭壁,具有极好的视野,人还未近身,就会被发现。 还有一个后遗症,若是没杀死的话,这妖兽级别的飞禽很记恨,什么千里追杀,万里追杀、偷袭都有可能。 “弓箭呢……”有战士提出了弓箭这种远程打击约武器。 “我们缺少罡兵,普通的弓箭不行。”王守义也没啥好的办法。 “罡兵”是一种能承受强大真气的武器。拥有无坚不摧的特性。 妖兽身上仅有角和獠牙可以做为罡兵的材料,连骨骼都不行。 总不能拿手中的武器当成罡兵以弓箭袭杀吧。 “若是气兵能够成功,就好了。”王守义说了一句。 “气兵?”王智手上立刻呈现出一柄大剑,随手射出,不过几米就消散了。 王守义摊开手掌,一柄短剑也呈现出来,抛起,指尖轻弹,绕身飞舞。 “气兵,我己找到离体存在的法门,只是存在的时间不足。”王守义一拳击在剑柄。 百米开外的一株大树炸裂,应声而倒。 “目前,气兵只能离体不足三百米,对付地上奔跑的妖兽还行。但对付天空的霸主,飞行高度都以千米计,三百米的距离大短了。” 小金一见“气兵”就吱吱叫了起来,转身拖出一根骨棒,指指王守义,又指指自己,示意要交换。 王守义挥挥手,这个时候可没时间和心情,同小金玩闹。 “怎么做到的。”熊二手中出玩了一杆长枪气兵,转过头询问王守义。 众人也齐齐看向王守义,等待王守义解惑。 虚空一划,长棍在王守义手指下呈现。 “气兵有节点,真气连接节点,形成循环,方才可以凝聚气兵。” “气兵离体依然存在的决窍,在于暗劲,这个有技巧和窍门。” “自构建气兵,从第一个节点开始,依次打入相同的暗劲,以暗劲催动真气循环,气兵就可以离体存在一些时间。” “只是这暗劲,除了力道相同,还要形成共振,否则气兵在手中就会消散。” …… 王守义一边解说,一边打入暗劲,长棍振动,一阵阵嗡鸣响起,像活了一般,与王守义的指节律动互呼应。 狩猎战士全部依照王守义的动作,凝出各自的气兵,打入暗劲。 有些狩猎战士成功的打入第一道暗劲,气兵依然存在,有些狩猎战士第一道暗劲打入,气兵就消散了。 所有人,都没有在第一次能够完整的在所有节点打入暗劲,做到气兵离体。 …… “难”王寅以拳代指,不断的轰入暗劲,打进手中的长枪。 一次不行,二次……三次…… 所有人都一样,失败了无数次也没有做到。 要不是看到王守义刚刚“以气凝兵””气兵离体”,都会怀疑是否在骗他们。 不由的,很多狩猎战士都有些受挫。 “别急,我摸索了半天,才成功,这“气兵离体”,同我们炼武从入门到小成一样,需要多加练习才成。想必练习多了,就会成功,不成只是时间问题。”王守义见有些狩猎战士停了下了,不由的帮忙打气。 可就在王守义安慰大家的时候,小金子却跳了过来。 猴手一勾,一握,王守义手中的气兵长棍,就被小金抢了去。 第二十二章 吴桂手中的球 “小金,别闹。”金子探手一抓,就把小金抓在身前。 小金拿到“气兵”长棍,兴奋得很,金子的话也不听了,长棍舞动,带气一阵劲风。 “安静点,小金,乖啊。”金子有点不好意小金的胡闹,打扰大家的练习。 “慢……”吴桂开声大喝,打乱了所有在打入暗劲的战士,惹得所有人都抬头齐齐望着他。 “看,小金手上,……”吴桂左手一指。 “啥回事?” “小金耍棍呗。” “有啥好看的,天天见啊。” …… “小金手上的是气兵。”吴桂对大家反应迟顿有些无语,这是重大发现啊。 “气兵” “气兵” …… “小金手上的是气兵……”一些原本盘膝而坐的战士猛地站起来。 都围着小金观看…… 人一多,小金就爱疯。 举枪式…… 长棍一点,一快烤肉就串在棍尖…… 半马步战上,枪尖悬石,中四平枪。 这些是王守义前日教它的。 …… “为何,小金不打入暗劲,气兵依然存在?”吴桂发问。 众人一片寂静…… “为何,不是自己的气兵,却能存在于小金手中。”吴桂再次发问。 众人只有呼吸声…… “为何,没有真气的小金,没有真气补充,依然化虚为实,不见变淡,消散……”吴桂第三次发问。 众人连呼吸声都没了…… “这是为何,别说暗劲,小金顶多是明劲颠峰。” “气兵不是靠暗劲,才能离体存在,而是别的什么在影响气兵。” 吴桂第四次发问。 众人只能听到自己的心跳…… (不要看后面,大家来预判一下,能猜到怎么解决气兵远攻的问题吗?) 王守义不理会众人的沉默,若有所思的打量着耍宝的小金。 小金的来历,想起来有些奇怪。 小金的骨龄相对人类来说,还是个孩子。从未有过如此年幼的猴子,没有父母或猴群的照顾,独自跑出来在这丛林中游荡。 那么小金的父母呢,小金的猴群呢,在哪? 小金很不凡,血脉不凡,如此年幼就己入妖兽之境,似乎是生下来就是妖兽,而不是拥有妖兽血脉的妖兽幼子。 小金的动作很粗糙,并没有用到什么暗劲。 气兵长棍没有任何擅动,依然稳稳的抓在小金手中,没有消失。 给王守义一种感觉,只要“气兵”在小金手中就不会消失。 只是刚才吴桂也说了:为何,没有真气,没有打入暗劲,自己的气兵却能在小金手上存在? 气兵离体难存,更不可能出现在除了自己之外的人手中。 但这个不可能的事,被小金打破了。 …… “试试” 一柄长枪从王守义手中扔出,王智心神领会,伸手预要接过…… 刚入手,就“砰”的轻微一声响,就成虚无了。 “再来” 这次王守义没有扔,而是打入暗劲,单手递过。 王智伸手接住,闭上眼晴,手指轻扣,突然睁眼,开口说道:“十六个节点。” 王守义“嗯”了一声,点点头:“我放手了” …… 长枪在王守义和王智手中来来回传递,从刚入手就化成虚无,到来回传递,保持长枪的存在。 气兵离体存在时间从一眨眼就消失,上升到打入暗劲时的一秒多一点,再上升到目前的三秒多一点,似乎碰上了桎梏,再也没有提升。 小金的人来疯己过,狩猎战士们几个人围成一堆,兴奋不已的交流各自的“气兵”。 …… 吴桂却没有凝聚“气兵”,而是坐在石头上,左拳托腮,在静静的思考。 每一个人的真气都是独一无二的,犹如指纹一般。 就算修炼同一种武功,各人的真气也不相同的地方,只能说最接近而己。 真气之间可以相通、相融、相生、相克、互不干挠等方式接触。 这关系到真气的属性:比如,火属性与火属性的真气之间,可以相通丶相融丶同化、压制、吐噬,等多种接触后的变化。又比如,水属性和火属性的真气之间,多数是相克,谁强谁弱总要分个高低;但不管谁赢了,都不会好过,都有损耗。但也存在可能,水火两种属性不排斥,不冲突,而是以火助水,水势上扬,以水抑火,水火共存,生生不息的奇妙存在。更有水至极则至阳,反助火势;火至极则至阴,水自生。 这真气比五行,阴阳的关系复杂一些,但大体上还是以常见的相生相克的关系存在和利用。 …… 小金耍累了,气兵长棍一丢,就挨近金子,伸手从背包里找吃的。 吴桂看着小金,觉得从真气属性来分析气兵离体存在是不可能的,因为小金根本就没有真气。 那么不是真气属性,那就是凝兵时的稳固性和真气的多寡。 通常来说,节点越多,越难构造气兵,需要更多的真气来维持气兵的存在。 但一但凝结了自己的气兵,通常又会不断的增加节点,用来稳固“气兵”。 就如阿大同自己所吃:“三点确定一个平面,四点才能构成最简单的气兵。节点少就越容易构造,但节点少,却容易被对手打散。气兵凝结成功了,就要不停的增加节点,就像砌房子,不停的添砖加瓦,让房子更结实些,让自己的气兵更稳固些。” “那气兵为什么不能只有一个节点呢,我把所有的真气只构成一个节点,不断的压缩凝实…就算对手的气兵有上千的节点,虽然稳固,但却分散了真气,增加节点是以量取胜;而我只有一个节点……那么就是以质取胜。” 一个金色的光点在吴桂手中生起,开始犹如微风中的烛火,连保持其存在都很艰难,一个不小心就会破灭。 真气从光点中溢散,变成了一团金光,金光越来越亮,也越来越大。 犹如一颗种子在真气的加持下,从一颗芝麻长成了一颗花生,再大点,长成了一颗一枚康果大小的球,刚好一手能握。 金光从微弱的烛火,变成了耀眼的明珠,在黑夜里闪发着朦胧的光芒。 狩猎战士透过金光,看到了吴桂手中只是一个球。 一个用一个节点,不断用真气凝结、压缩、变大的球。 第二十三章 成功了 王守义死死的盯着吴桂手中的球,手中同样一个红色小光点出现。 朦朦的红光从暗淡变得光芒四射…… 无数的节点在四周洐生…… “我明白了。” 王守义手中的球收敛了光芒,如果一颗红色透明的琉璃。 手一扬,手中的琉璃就打出,直接打入八百米外的大树。 “无限子弹。” 哈哈哈…… “终于成了”王守义放声大笑,响彻山林。 自从凝成“气兵”开始,就有这个想法,奈何一直没有实现。 真气不是风,而是气,一种可以带着武者武意的气。 武者的真气来源,是修练武学,而练武获得真气,一是“练精化气”获得的气,这气不应该叫真气,而叫内气。二是打开气门,从天地之中汲取的气,这气是外气。 内外双气经过经脉,存于身体,储于丹田,这时才叫“真气”。 “气兵离体,唯有内气构成节点才能凝而不散。原因很简单,内气蕴含中武者本人的意志,不与快速的与天地同化。” “内气成兵,外气包裹保护,“气兵”才是真正的“气兵”,真正的“由虚转实”,掷兵伤敌。” 无数的念头在王守义脑海中生成。 十八般兵器在王守义手上,虚室生成,由小变大,然后飞离身体,悬浮于空中。 手指勾动,兵器与手指有着一根无形的线连着,配合着手指的动作。 “砰” “砰” “砰” …… “气兵”坠地,一件件碎裂消失,仅留柄细长尖锐,无格之兵,乃是王守义极为熟悉的一种兵器“三菱军刺”,无格的“三菱军刺。” (无格,在兵器中指没有护手,如剑柄部分最前端没有护手的档柄。) “成了” 王智目不转晴的盯着空中飞舞穿梭的“无格三菱军刺”,兴奋的喊道。 “成了。” 熊二紧紧的握着硕大的铁拳,激动的喊道。 “成了” 金子双眼朦胧,目光却定在王守义身上,替王守义兴奋和激动。 “耶” 小点点双手相击,瞪大了眼晴。 “哈哈……武者从此远攻近战可称王。” 王寅想到某些事情,望着王守义头顶的“无格三菱军刺”大笑之后,又低头喃喃自语。 猴子、玄冥二子、所有人,在这一刻,目光都集聚在王守义身上、无格三菱军刺上。 …… 这是一个武学上的历史性突破。 让赤手空拳的先天武者,不但近战强大,远攻亦是有手段。 …… 吴桂手中的球,也收敛了光芒,变成了一颗暗淡的金色琉璃球,在手上一上一下的抛着。 双目却在来回移动,脑中分析着自己手中的“气兵金珠”与王守义头顶飞舞的“无格三菱军刺”的不同。 …… 太多的设想在王守义脑海翻腾,可惜夜己深,王守义随手一招,“无格三菱军刺”落入手中,缩小,转眼消失不见。 “交流一下”王守义盯着吴桂手中的“金珠”爽郎的开口笑道。 “好” 吴桂也满心欢喜,交流互换,无私是部落快速状大的根本所在,也是战士武者快速提升的捷径。在部落没有人会拒绝“交流”,当然还有请教。 吴桂一抛手中“金珠”,一道淡淡的金线在夜里划出一条金线,消失在黑暗之中。 又一颗“金珠”出现在吴桂手中。 “气球,金珠,一个节点组成,真气凝结,压缩成兵。” 吴桂的声音在夜里传得很远,所有人都在静听。 “我示范一下。” 吴桂再次把金珠弹出,一点金光在掌心出现,变大、凝实、收敛了光芒。 所有狩猎战士照做,很快,金、青、蓝、黄、红等各色珠子出现在所有人手上。 “哈哈哈……” “哈哈哈……” 我成了,我成了…… 一个个战士狂呼…… 突破是王守义和吴桂的事,创造也是王守义和吴桂的事。 当珠子出现在自己手上,那“突破”就是自己的事。这种心情就是成功后的喜悦和兴奋,让人激动不己,心情不能平静。 ∽ “真气分内气、外气。内气成珠可成“离体气兵”,我给取了一个新名字,叫这种“离体气兵”为“罡气兵”。内气成兵,可收可放,若加以外气包裹,声势更强。” “内气成兵,与平常气兵无异,一样的操作就成。唯一的不同之外在于节点排列更紧密。” “何为内气,就是自己“练精化气”时自体内产生的气叫内气。何为外气,打开气门,汲取天地中的气叫“外气”。其实内外双气并无区别,外气入体,游走经脉穴位,归于丹田气海,再加蕴养,也就变成了内气。真正的区分内气和外气的话,那就是内气经武者自身蕴养,打上武者自身烙印的气。这种气,天地也不能瞬间同化。” “内气凝兵,要纯,不要参杂外气,内气在体内蕴养的越久就越纯,越纯就能存在的越长,甚至可以随心而欲,离体攻杀。” 王守义也示范了一次。 所有人都照做,有人成功,有人失败,心情各不相同。 成功者心情激动,未败者重新来过,武者不会轻言失败。 …… “你的方法好些,所有人都一次成功了。你的名字记入武经堂,可列第一。”王守义拱手说道。 “阿大,当不得,不值。我的方法虽只要先天就可凝成,但只有一个节点,形状单一了,更加不能随心所欲、离体攻杀。” “而你的内气凝成“罡气兵”,才是完善的。我吴桂佩服,老大就是老大。”吴桂心情激动。 “别谦虚了,说你第一就第一,一是你先比我做到气兵离体,二是你的方法更简单直接,先天引神之境就可以做到。而我的方法,而百分百成功,得先天心诚之境才行,引势境界成功率只有一半,入神境可能一成都不到。” “吴桂,能让所有先天武者马上受益的,是你的“单节点成兵”。你打破了武者的两个难题和设想。气兵离体和单节点成兵。当得起第一。”王守义毫不吝啬赞美之言和推崇之意。 “哈哈……你可是我老师,有你一半功劳。”吴桂谦虚了,回了个武者礼。 “别谦虚推让了。两个方法共同载入,并列第一,写上你们二人的名字。”金子走近二人,左右手一搭,王守义和吴桂两人手握在一起。 “一起……” “一起……” 两人目光真诚对视。 “一起,一起,一起……”所有人齐声大喊。 “在一起……” 一个尖锐又响亮的声音响起,…… “在一起,在一起……” 王守义脑袋上挂了冷汗,佯装大怒:“小智子,你皮痒了吧。” “哈哈……” 众人哄堂大笑…… 第二十四章 狩猎战士兴奋不己,是夜不能寐。 清晨时,许多战士的眼睛都微红,泛起轻微的血丝。 王守义带头朝“遮山铁柳”方向前进。 金子紧跟在王守义后面。 小金牵着金子的手,贼手再次伸向了王守义背上的背包。 一颗丹药得手,小金兴奋的“吱吱”大叫,献宝似的朝金子炫耀。 不知是兴奋自己偷到了王守义的丹药,让王守义吃了亏。还是兴奋自己的空空猴手一次成功了。 金子见小金的炫耀,微微一笑,手一拉,小金就蹲上了肩头:“不要再耍了,这己经是第三颗了。” 小金裂嘴一笑,大眼晴都兴奋的水汪汪的,朝金子点点头,表示听懂了,猴手一颗丹药递过去,要喂金子,自己都吃了两颗了。 “好吃” 金子张口接住,满意笑意的回应小金的喂丹之心。 这是小金和金子之间的游戏。 “吱吱” 小金猴嘴嘟嘟,抱住了金子,眼睛眨呀眨,猴手再次指着前面,王守义的背包,表示它还可以再偷几颗。 “你呀,会挨打的。”金子望着王守义,转头劝着小金。 “嘶” 小金猴手互挠,那小树枝打手的感觉,那条痛疼涌上记忆。 双眼瞪着王守义,又再次指了指,又挠挠手,做出可怜状:“那家伙,老欺负我。” …… 王守义是心情太好,对小金的贼手也是格外宽容:“偷吧`,偷吧,随便偷,到时多拿几颗灵果就成了。” 只要金子开心就好! …… 小金还是贼心不死,贼手再次伸向了王守义的背包。 这是小金与王守义之间较量,也是王守义和小金之间的交流。 等赶到“遮山铁柳”附近的时候,王守义准备的十颗“长生丹”被小金偷到六颗。 王守义停住,一回头,吓得小金立马跳上金子的怀抱,装做很乖的样子。 “哈哈……这泼猴,还学精了。”王守义伸手掏出剩下的长生丹,朝小金扔了过去。 小金立马不装了,猴手如电,迅速把四颗丹药抓在手中,有些惊疑不定的望着王守义:“太阳从西边出来啦,居然不骗我的灵果,送丹药给俺,这丹药可比以前的好多了。” 小金对于到手的东西,特别是丹药可不会退回,就算被发现、挨打也不还的。 丹药塞进金子背后属于自己的小包,收好。 又回头望望王守义,抓了抓头,再次伸进背包,一颗灵果被小金拿了出来,手上惦了惦,眼神有些不舍。能让小金收藏的果子,就没有差的。 “嗖” 本着交易的原则,小金忍着心痛把手上的灵果扔向了王守义,并摊开手,指指王守义,又指自己胸口:“扯平了,这是交易。”然后就坐在金子肩头独自乐了起来。 “一颗灵果换十颗美味的丹药,从没从大魔王手上占过这么大便宜啊。” 金子靠近:“这么开心。”双人并排而走。 “嗯,……你开心就好。” 王守义想了想:“你开心,我就开心。” 金子迎着“遮山铁柳”的方向,抬头深吸了一口气,牵上了王守义的手:“这样,你会更开心。”脸上微红,如熟透了的苹果。 王守义“嘿嘿”一笑,脸也微红,不过皮肤太黑,看不出来。 心脏微微加速跳动,望着金子微红的脸蛋,忍住了偷偷咬一口的冲动,牵着金子的手不由紧了些:“抓紧了,就不放。” 王智和小点点在后面牵着手,轻声发笑:“终于在一起了。” “你呀,坏死了,一听到你说“在一起”,我就好想笑。”小点点强自忍住要放声大笑的冲动,肩头抖动。 “哎……哎,我可是好心,成人之美呀。” “成人之美……哈哈……和吴桂吗?”小点点终于忍不住,放声大笑。 王守义和吴桂的对视,那画面咋就那么可乐呢。 △ 遮山铁柳,如冲入云宵,枝条在云间飘动。 翠绿的柳叶在阳光泛着绿光,随风而动,美不胜收。 遮山铁柳对于众人的来到,并没有任何反应,犹如遗世独立的仙,静静的站在山顶,不喜不悲。 风起,柳条舒展,飘向众人,枝叶划过脸庞,如情人轻抚。 清新的气味更加浓,闻之让人清醒,心情都轻松了不少。 “柳条如鞭,轻巧灵活,此树若有灵,可当‘仙的称呼。”王守义想起遮天中的“柳神”,不知完整的“柳神”它的风采,可如这“遮山铁柳”一般,如仙落深山,遗世独立。 透过层层枝叶,“遮山铁柳”庞大的树身隐约可见。 没有斑驳如鳞的老树皮,树身如同柳叶,显墨绿色,若无阳光照射,以为如黑铁。 风儿不停的吹,枝叶相撞,如玉般的清脆声响起,格外的悦耳。 “此音入耳,如闻仙乐。” …… “令,按组列队,围山搜寻,若遇危险,以火焰为信。”王守义下命。 敌人是谁都不知道,但“遮山铁柳”出现在此,那对手八成肯定也在这里。 “遮山铁柳”可能没有成“精”,对众人的到来,并没有什么反应,只是略显神异。 第二据点就是这棵“遮山铁柳”所立身的山头。 从“遮山铁柳”树身上来看,此树树龄怕己近万年,正处树灵孕育,要开未开的关键时刻。 怕是战神率军来此,这“遮山铁柳”就存在于此了。 “对了,注意天上,第二据点最后的妖兽,极大的可能是“飞禽”。”王守义郑重的提醒道。 “树木成精,万年才有可能,要承受天火雷劫,方可成精成神。”王寅走到王守义身后,双手背于身后,抬头望着“遮山铁柳”。 “万年,这十万大山,从古至今,不知多少万年,多少不少万年的巨木,甚至十万年,成精者有几个,比人成神,破碎虚空还难。” “这“遮山铁柳”虽然神异,可以引发天火雷劫入身,但能否成功渡过天火雷劫,成精成神还不如道呢。其机会百不足一。”王守义接着王寅的话说道。 “不,“遮山铁柳”若能引下天火雷劫,其成功率超三成。“遮山铁柳”渡过“天火雷劫”之后,就要改名叫“遮天神柳”了。” “遮山铁柳”渡劫之后,即可成神,真正的神级。渡劫成功之后,“遮山铁柳”会在短时间内急速成长,百年就比现在庞大十倍、百倍,成为真正的“遮天神柳”。“ “三成,怎么可能,这机率比人先天成神,还高出几倍。”王守义有些怀疑,不敢相信。 “阿大,遮山铁柳本是部落之物,战神手下十大战将之一,天机子所种下,又岂会如普通的“遮山铁柳”一样。”王寅身上有着王守义不知道的密秘,这些东西,在山顶的传承和秘事中也没有记载。 (第二章送上,昨天有点卡文,气兵离体的逻辑一下子没思绪灵感,很蔽气。) 第二十五章 翠青鸟 遮山铁柳的上天空,白云飘荡环绕。 除风声和清脆的树叶轻鸣,可却没有一丝其它的声音,反倒显得格外寂静。 “诡异,遮山铁柳所处的环境得天独厚,几十里开外就是恒河,又处这片丛林的最高处,不可能吸引不了飞禽类前来落脚栖息。” 王守义往山上走去,穿过树叶,身处这片绿色的海洋。 “定是有什么飞禽妖兽占据了此地。”金子脚步轻移,跟在后面,打量着遮山铁柳里面的世界。 一些不知名的小花开放着,红的、粉的、蓝的、金色、黄的、黑的,各色都有,把这里点涰的格外美丽。 “这遮山铁柳里面的世界就是一个世外桃源啊。”王守义有点想在此居住。 四季如春,花朵娇艳,空气清新,更有清澈的山水静静的流淌。 “是啊,犹如遗落的仙境,在十万大山之中,格外罕见。”金子府下身子,摘下了一朵洁白如玉的花,摊在手心,静静的欣赏。 闭上眼晴,花香淡淡入鼻…… 空谷幽兰,花开无香,用心细赏,花香自生上心头。 持花闻香的金子,婷婷玉立,发丝微起,飘于白里透红的脸庞,妩媚又娇艳。 王守义静静的欣赏,粗布麻衣的金子,生出一股出尘的气质,纤纤细手,拈花一笑,把周围的花儿都比下去了。 “这大概就是活色生香,人比花艳,一笑百花尽失香吧。”王守义嘴角上扬,摘下了一朵蓝色带粉的小花,轻轻地插在金子的头上。 “爱笑的女孩子有花戴。” …… 金子摸了摸头顶的小花,眼弯如月,止不住的笑意从眼中透出,浸染整张鹅蛋般白暂的脸庞。 美目望着王守义,臻首一偏。吐气如兰:“那,我多笑笑。” 王守义牵着金子的手,把白花也插了上去。 “白花圣洁,蓝花自由,愿你是一朵圣洁的自由之花,花开温情如柔水,沁我心房。”难得的情话从王守义口中顺畅的出口。 “里面去看看,要不小金就跑远了。”金子抓紧了王守义的手,幸福的模样,自有一层光芒附身一般。 “没有猴子,才难得有此独处。”王守义对小金的怨念突生。 …… 小金荡着柳枝,欢快的在遮山铁柳中穿行。 “叽叽” 小金侧耳,落在一根庞大的柳枝上,左右转头,寻找声音的来源。 “叽叽” 小金抬头,目光穿透层层柳枝,一个个巨大的鸟巢出现。 “吱吱” 小金翻起跟斗,顺着柳条,一路爬了上去。 …… 鸟巢直经不下一丈,四周围大大小小的不下数百。 柳条编成的鸟巢,依然翠绿,若不细心,在树底不可能发现。 “叽叽” 幼鸟的鸣叫想起,有些清脆。 小金爬上了鸟巢,一只羽毛微黄,头生彩羽之冠,尖嘴长缘的鸟儿,正张着大嘴冲小金“叽叽”的叫看。 这是一只皱鸟。 小金,小小的猴手拔弄,让皱鸟站立不稳。跌坐在鸟巢之上。 “吱吱” 小金好奇心大起,试图与幼鸟交流。 “叽叽” 皱鸟乌黑的小眼晴灵活的转动,也好奇的看着小金这个陌生的来客。 “吱吱” “叽叽” …… 两个小不点在鸟巢里闹腾起来。 小金翻着跟斗,张牙舞牙冲皱鸟搞怪的做着一个又一个怪模怪样的猴脸表情,吱吱的叫着。 皱鸟拍看小翅膀,鸟头轻点,小眼晴D溜溜地转着,叽叽的回应。 …… 两个小家伙就这么鸡同鸭讲的玩闹。 小金躺在柳叶铺满的鸟巢,伸了一懒腰,从随身的小包翻出一颗小丹药喂皱鸟。 吃下丹药的皱鸟,兴奋的拍着小翅膀,讨好用小尖嘴在小金身上蹭着。 微弱的青光在皱鸟身上流转,微黄的绒羽脱落,一点翠绿在脱落处长出,很快就覆盖了皱鸟的全身。 彩冠也长了一些,翠与红相间,小眼睛的灵动也多了几分。 “叽叽” 刚刚还走路蹒跚的皱鸟,展翅急拍,吹起掉落的绒羽,沾满了小金全身。 “吱吱” 小金裂嘴,冲着皱鸟大叫,猴手把微黄的绒羽拍落,吹一口气,满天绒羽飞起。 皱鸟大乐,双翅急扇,劲风鼓动,让绒羽飞得更远。 …… “叽叽” 皱鸟小翅膀人性化的指着小金的小口袋:“我还想吃。” “吱吱” 小金猴手摸了摸小口袋,又拍了拍胸口和肩膀:“小药丸我有,给我拍拍肩,按摩按摩就给你。” 于是皱鸟就用小翅膀在小金身上有一下没一下的拍了起来。 …… 王守义若是在此,定会大呼:“泼猴,你真享受,拿我的丹药这么浪费,还还虐待童工,不,虐待幼鸟,这是打算收小弟吗?” △ “小金,小金,你在哪里。”金子在呼唤,这里很危险,有强大的飞禽妖兽。 一根微黄的绒羽落在金子头上,被时刻关注金子的王守义抓住。 “绒羽。”王守义一眼就看出来了。 “小心点,己接近巢穴,这是绒羽。” “那,那小金怎么办?”金子有些焦急。 “别担心,小金虽小,却也机智,不会悄无声息的被飞禽所抓,应该没事。” …… “吱吱”,小金从头顶窜了下来,蹲在了金子的肩头,猴手立马好奇的把金子头上的蓝花取下,往自己的头上放,却掉落地上。 “一来就煞风景。”王守义鄙视的瞧了小金一眼。 “小金,你跑哪去了,不可再跑了,这里很危险的。”金子把小金抱压怀里,轻轻的抚摸。 “嗯……这是绒羽。”金子从小金身上拈起一根细软的羽毛。 “小金,刚进了飞禽巢穴。”王守义第一时间就想到这些。 “叽叽” 王守义抬头一望,一团翠绿从遮山铁柳的树梢掉落。 “一只……幼鸟。” 飞都没学会呢,两个小翅膀还小,扇得再快也撑不起相对沉重的身体。 “吱吱” 小金回应。 王守义一跃而起,飞身上树,接住这个不知天高地厚,莽撞胆大的小不点。 “一只小鸟。”金子呼道。 “长得太丑,比皱鸡还难看。”王守义嫌弃的把小不点放在地上。 “叽叽” 小不点不理会刚才的危险,也不顾王守义的搭救,落地就跑到金子的身边,冲小金“叽叽”乱叫。 “呃……” 小金从金子怀中跳出,猴手拍了拍小不点的头,一颗丹药就丢给了小不点。 “这是……”金子有些看不懂,这“小鸟”是冲着小金来的。 王守义却若有所思:“身着翠羽,头生翠红羽冠,尖嘴长喙,这不是飞禽中的“翠青鸟”吗’。” “不是说翠青鸟是神异非凡,极为美丽,是天空中的利箭吗,这么一个小不点,忽略颜色,怎么看怎么像支付宝蚂蚁庄园中的小鸡。” 第二十六章 超级巨蟒 “好了,又多了一吃货,比小金还能吃。”王守义眼神有些不善。 一连喂了几颗丹药,“小不点”是来者不拒,如数全部吞下。 “小不点”羽毛的颜色显得更苍翠了,翅膀好像也长大了一些。 正“叽叽”的跟在王守义后面。 为啥?小金舍不得丹药了。 这小不点有奶就是娘,王守义随手丢给它几颗丹药,就认定王守义了。 “吃丹药可以加速翠青鸟的成长。”这是王守义对小不点的评价。 △ “咻” 一道烟花急速升空…… “砰”的一声,在天空炸响,白云翻腾。 紧接着,又连着两声“砰砰”在天空作响。 “正南方。” 王守义,左手一抓,“小不点”就抓在手中,青色气罩生成,朝正南方飞去。 金子抱着小金,蓝中带青的气罩紧随着王守义。 各处,不同方向都升起气罩朝同一个方向飞去。 烟花,本做联络之用。 一道烟花,表示告知方向,多数用于集合,联络。 二道烟花,表示有发现,但危险自己能应对。 三道烟花,表示求救,有危险。 …… 这是正南方的狩猎战士有发现,并有了危险,正在求救。 所有的狩猎战士都往烟花升空之地急赶。 △ “呔” 一声暴喝,响彻山谷。 熊二整个人,都吹了气一样,大了整整一圈。 赤看上身,肌肉跳动,犹如电影里的“绿巨人”,头大,脖子粗、腰粗丶手粗、脚粗。身体就是力的美感体玩。 裹着血红色真气的拳头,犹如执千斤石锁,狠狠地击向前方。 “砰”的一声,金属激烈相撞的声音,犹如炸弹炸开,震得人耳朵发鸣。 熊二站在原地不动,双脚都入陷入大地一尺有余。 …… “嘶”的一声长鸣,黑色的巨蟒盘成一圈,蛇头高昂,腥红的蛇信探出,黑中带绿的蛇眼,冰冷的盯着熊二。 王守义赶到,正好看到这一幕…… “黑金巨蟒” 第一眼,王守义就认出了这条黑色的巨蛇。 眼前的黑金巨蟒,蟒身直经起码达到两人合抱之粗,这体型相当一棵成长了近五百年的大树。 盘成圈的蛇身,不知具体长度如何,估计在四十米往上。 体重约在三十吨左右,蛇尾轻扫就是飞沙走石,尘烟升腾。 十万大山的顶级掠杀者,蛮兽在它眼中,就是真正的蝼蚁,凭其身躯的重量也能轻易碾压。 黑金巨蟒的食物多样,但最喜爱的莫过于鳄鱼等水中霸主,比如“赤磷兽”这种妖兽就是黑金巨蟒的捕食对象,由此可见黑金巨蟒的实力。 …… 刚刚熊二全力一拳,也仅仅是将它身体撞开,并未受到伤害。 冰冷的蛇眼,射出实质性的一尺来长的光芒,注视着眼前这个不足一口的渺小人类。 …… 十万大山,不论体型,实力才是王者。 这才是真正的“弱肉强食”,这也是黑金巨蟒的生存法则。 “眼前的人类,实力还不错,有点力气。”这就是实力对比,分析之下,黑金巨蟒对熊二的评价。 “嗖” 黑金巨蟒蛇尾如鞭,横扫而来…… 庞大的身躯,带起的劲风,飞沙走石,尘土滚滚…… “不可硬接” 王守义能感受到那一尾甩来的力量:“那是天降巨石,势不可挡。就算熊二爆发巅峰之力,十几万斤的力量,也不行。” 两柄“无格三菱军刺”气兵在王守义手上生成:“着。” 一甩就朝黑金巨蟒拳头大的双眼急射而去。 “扰其视线,断其后招。给熊二挣取一个躲避的机会。” 熊二双拳再次打出,血红色的拳头与蛇尾黑色的鳞甲再次相撞。 接触的瞬间,熊二屈膝弯腰,双臂微弯,再崩直,人就飞了出来。 这是借力卸力,这就是武功的精妙之处。 硬时可如金刚,崩金碎石;软时身如弹簧,又如落叶,就如此刻的熊二,身如弹簧,借黑金巨蟒蛇尾的一甩之力,如落叶般的飞了出去。 这个硬与软,在武者的眼里,不是指身体,而是指身上的劲,指武者本身对身体的掌控力。 刚才黑金巨蟒的一甩,没有任何人能接住,就算是三个熊二合体也不行。 黑金巨蟒的一甩之力,对熊二来说讲的是霸道,无视一切,以力压人,颇有一力降十慧的意思。 …… 妖兽强于人类的地方,除了生存环境的恶劣,练成了烙在骨子的生存本能,还有就是如黑金巨蟒这般,用庞大的身体和重量,直接以力压力。 有点像地球某国饲养的XX运动员。整天胡吃海喝,保证体重,稍加训练,其战斗力就堪比苦练几十年的练武高手。 管你什么劲道,我自一身肥肉,一擅一抖之下,就去了八成的伤害,剩下的力量,就等挠痒痒了。 再一拳轰来,三百斤的体重加上速度和本身的力量,对上一个百六十斤的高手,也不得不避让。 这就是擂台比武“重量级”选手的区分的一个重要因素。 身高体重的XX运动员,天生就强人一大截。 …… 更何况,黑金巨蟒三十吨的体重与熊二二百斤体重的区别,这是云泥之别,己不是以质可以来区分的。 面对这种对手,能避则避,绝对不能正面去杠。 多数是游斗,攻其一处,或博弱要害之处,以巧取胜。 …… “呸” 熊二吐出一口带着灰尘的浓痰:“xxx,比老子的力量大太多了。”双臂轻抖,化去手臂中的不适。 至于王守义刚才的“无格三菱军刺”没人可以看到,尘烟滚滚遮住了视线。 所幸的是应该起到了作用,黑金巨蟒没有尾随而来,后招频发,给了熊二喘息之机。 …… 王守义转过头:“不要去,看好这小不点和小金。” 金子点点头,一手抓住了正好奇观望的“小不点”翠青鸟。 真是初生牛犊,不畏虎。 …… 王守义一个飞纵,就落在了熊二的身边:“没事吧。” “没事,一点小伤,这黑金巨蟒的力量太大,来不及完全化去。”熊二盯着黑金巨蟒,有点无奈。 一边揉揉拳头,一边活动双脚。 王守义低头一看,哪怕气罩护体,熊二全身也就只剩下了一块遮羞布。 绑在身上、手上、脚上的绳索都己不见,妖兽皮制成的鞋子也仅仅只留了一个鞋面。 “哈哈……,难道见你这身狠狈样。”王守义见熊二这副样子,比乞丐还甚三分,不由一乐,打趣笑道。 “好久没吃过这么大的亏了。你有什么办法没有。”熊二问道。 “办法?这一身鳞甲,你能打破?只能用老办法喽。”王守义面对黑金巨蟒这种防御无敌,以力压人的巨无霸也有无奈。 熊二全力一击,都没有受到一点伤害,估计打都打不动。 三十吨啊,全力爆发估计可以推动一下吧,这怎么打? 第二十七章 没杠住一个回合 “阿大” 第四小队的队长跑了过来。 年龄比王守义大上几岁,也算是狩猎经验丰富的精英战士。 一米八以上的个头,身型偏瘦,偏偏长了一脸络腮胡子,毛发旺盛,此刻的模样,仅比熊二好一点,但身上的衣服也是破破烂烂了。 “大胡子,是个什么情况,这黑金巨蟒咋回事。”王守义问道。 多了解一分,有时就多一分胜算。 “应该是外来的,这里附近没有它的洞穴。当时,我正领着小队搜寻,第一时间就发现了它。” “” “诺,你看,那就是它从山顶冲下的蛇道。”大胡子伸手一指,王守义顺着看过去。 “好家伙,一条宽达五米的蛇道,虽然避开了大树,但百年以下的大树全给扫断,倒于一旁,在地上压出了一条近一尺深的蛇道。简直就是一条蛇型推路机。” “这条黑金巨蟒,应该是在觅食归来,发现了我们,想打个牙祭。好在,小队战士身手还算敏捷,只受了点小伤,没人死亡。” “我第一时间发出了三道烟花求救信号,熊哥,最先赶到,与它斗了一阵,否则,少不得人要少上几个。”大胡子的话很平淡,但无论是何人面对这种庞然大物,丛林凶兽,十万大山的顶级掠食者,都会心惊肉跳,凶险万分。 …… 尘烟淡了一些,黑金巨蟒的身形出现,依旧是盘着蛇身,居高临下的望向王守义和熊二。 “斗上一阵,等人聚齐了,再想办法。”王守义感受到黑金巨蟒的敌意,心生冷意,知道黑金巨蟒不好惹。第一时间就打开了护身气罩。 “大胡子,你让大家退走,这家伙人多没用。” “接着,收好我的背包。” …… “一起还是分开?”熊二露出一口白牙,盯着黑金巨蟒问道。 “一起吧,有个照应。”王守义明白,分开夹击,对黑金巨蟒起不了什么作用。 “保持距离,游斗。”王守义定下了与黑金巨蟒大战的战斗方式。 “好” …… 虚空划线,一支支长枪在王守义身前浮现。 “好招数。”熊二开口赞道。 同样身前也开始凝聚着一支支长枪,不同的是,王守义的是火红色,熊二的是血红色。 …… “眼晴” “去” 长枪破空,笔直的射向黑金巨蟒的双眼。 “叮” 黑金巨蟒双眼一闭,长枪钉在眼皮上,去势一尽,没等掉落在地,就己消散。 “去” 王守义双拳直击,一柄柄长枪如雨,全部射向黑金巨蟒。 身前一把“气兵”大长弓浮现,伸手抓,都取长枪作箭,弓弯射杀。 “你牵制。” …… 熊二做一个“OK”的手势,气兵“长枪”入手,如投长矛,一杆杆的投入黑金巨蟒。 长枪破空,带着剧烈的劲风,一闪即逝,眨眼之间,就己近黑金巨蟒的蛇头。 然而,无一例外,黑金巨蟒都不肖闪避,被坚硬的鳞甲所挡下。 黑金巨蟒仰起了头,粗大的气孔,朝天喷出一股气箭,身躯便再次涨大。 蟒身游走,鳞甲作响,便朝王守义和熊二冲了过来。 “退” 熊二是知道黑金巨蟒的厉害,近身打斗,等于找死,一个横扫就是一大片,凭借自己的身手,想躲开都不易。 致于借力卸力,又能用几次,力量太强,用巧劲也不能全部化解。 王守义和熊二,人如大鹏展翅,双臂一张,就齐齐退了出去。 “杀” 王守义手一松,一柄长枪就如闪电,通体闪着红光,枪光都亮了起来,射向黑金巨蟒。 以枪为箭,威力比熊二投枪更强上一倍有余。 …… “危险” 这是黑金巨蟒的王守义这一箭的本能反应。 在十万大山生存了这么多年,对危险的感应早就烙进了身体的每一处。 黑金巨蟒停止了游走,蛇尾一甩,便迎上了王守义的长枪。 长枪当箭,来不及劲道消散,就被黑金巨蟒的一尾抽碎,连听声响的机会都没有,只有蛇尾破空的剧烈劲风和尘烟。 都说龙行带雨,虎行带风。这黑金巨蟒一动,那就带风又带尘,游走之间,尘烟滚滚,沙石成粉,蛇尾一甩,巨石爆裂,碎石犹如子弹,漫天的打向王守义和熊二。 …… “我去”…… “凝盾”…… 碎石如雨,迎面而来,尖锐的破空之间,让二人脸色一变:“没有一块碎石的威力小于熊二之前的一枪之力,而这漫天的碎石,大大小小有几百之数。” 凭自身的护体气罩可接不了如雨一般的碎石,又无处可避,只得凝盾格档。 “气盾”之兵,凝得格外巨大和结实,自身的气罩也源失不见,用来凝聚“气盾”之兵。 王守义和熊二,来不及降落就被黑金巨蟒的碎石雨给打飞了出去,掉落在“遮山铁柳”的深处,激起一团尘烟。 …… 黑金巨蟒,立身而起,起码四十米长的身躯,立起了二十多米,如部落山顶的青龙石柱,足足有八层楼那么高。 双目射出的黑气暴涨,蛇信擅动,停在“遮山铁柳”的外面不动,凝视着打落在“遮山铁柳”里面的王守义和熊二。 …… 大胡子见王守义和熊二的进攻没有撑住一个回合,就被黑金巨蟒的一尾便抽得人影就没了。 正想大声呼喊二人,心中却止不住的打了个冷摆子,额头的汗珠瞬间凝结,掉落。 寒暑不侵的身体,突然出了一身大汗,感觉到你有些冷。 待大胡子反应过来,才明白之前自己,自己的第四小队是在鬼门关打了一个圈。 黑金巨蟒根本没有出招,紧紧是从山顶冲下,就令不少战士狼狈不堪,还受了伤。 “快,分四人去救熊哥和阿大,其它人阻止前来的部落战士。”大胡子冷静下来,命令手下小队行事。 “注意隐藏,别让黑金巨蟒发现了。”大胡子不放心,又叮嘱了一句。 而金子,早就朝王守义掉落的方向,飞了过去,抱着“小不点”,牵着小金。 …… “呸” 王守义吐了口中的泥土和树叶。 碎石击在“气盾”上面,手上就一阵发麻,几乎握不住,瞬间“气盾”因真气不能凝结而消散,给击飞了出去,重重的掉在地上,若不是有“遮山铁柳”的柳条借力阻栏,怕是这一下,人就不起来了。 从落地到这里,有十几米之远,地上都留下了一条深沟。 王守义大口的喘着气,连真气都因体力瞬间耗尽,一下子运转不开。 只得躺在地上,抬头望树。 …… “阿义……阿义,你怎么样。”金子焦急的声音传来。 “没事,死不了。” 第二十八章 实力千百倍于我 黑金巨蟒等了好久,也不见王守义和熊二两人出现,之前的人也没了踪迹。 没能尝到新物种,新口味来打牙祭,最终还是朝十万大山深前进。 这里只是它游猎十万大山的一次路过而己,论食物的丰富,恒河之中取之不尽,论食物的鲜味,十万大山深处,蛮兽如雨,妖兽如云,又何必死守几个不知味道如何,又不够填肚子的人类呢。 一条浅沟在黑金巨蟒游过之处出现,然后消失在恒河之中。 …… “熊哥,你没事吧!”王守义恢复了一下,就同金子一起过来了。 王寅、猴子、吴桂、马长江、高大树,所有的战士都己聚在一起。 “没想到啊,一个回都没杠住,就己败落。”熊二有些丧气,身上披着不久前打猎剥下的蛮兽皮。 王守义犹想起这个可是要立志打败东面丛林熊王的人。 二丈多高的熊王,不说力气,其体重起码超过二十吨,不比黑金巨蟒差啊。 幸亏熊二没有去挑战熊王,否则离部落才一百多里的熊林,熊王从那里杀出,怕只要几个时辰就到了。 整个部落之中又有几个人可以挡住熊王? 王守义突然心生一种违和感:“哪里来的人兽之争,熊王要是统率群熊攻击部落,部落又能剩下几人!” 王守义不解,又一个疑惑涌上心头。 …… “究竟发生了什么,黑金巨蟒怎么会出现在这里。”王寅问道。 大胡子站了出来,把所见的一切说了出来。 众人长长嘘了一口气,那一条长长的浅沟就在视线可及之处,见到黑金巨蟒的,早己明白,没见到的从大胡子的话中和宽大的浅沟也能知一二了。 黑金巨蟒不可敌。 “实力如何判断?”王寅再次发问,一个甩尾,仅甩尾激射而出的碎石就让自己的天才弟弟和练体最厉害的熊二败落。 那黑金巨蟒的实力究竟如何? 大胡子等人沉默不语:“问黑金巨蟒实力如何,别开玩笑,人家只是正常的从山顶冲下来,估计就如同常小跑,自己一队部落中的精英战士就四处躲避,还受了伤。阿大和熊哥,黑金巨蟒仅仅一个甩尾就败落,你问我实力如何,那黑金巨蟒都没发力吧。” 熊二沉思了片刻:“寅子,黑金巨蟒实力深不可测,你不要轻举妄动。那可是十万大山的顶级掠食者,绝世凶兽。其庞大的体型己不能用武者的境界来判断了。硬要说战力,是我的百倍,甚至千倍。它就盘在那里不动,我全力一击,也动不了它分毫。” 熊二紧了紧绑在身上的粗绳,披着的兽皮,动作一大,不免“春光外露”。 “世上没有绝对的事情,熊哥的话没错,一条黑金巨蟒可以敌百十个先天大成,心诚境界的武者。但是若能知己知彼,洞悉黑金巨蟒的实力和弱点,浮游亦能撼树,蚁穴可溃十里之堤,强者可死在伤病或中毒之下也不在少数。打不过,那就智取。莫涨了黑金巨蟒的威风。” 王守义痴迷武学,可前世在军中厉练,又在地下擂台分生死,并不信奉决定生死胜负之分就只有自身的战斗力。先机、布局、谋划都很重要,也是决定死生胜负的重大因素。 “毛爷爷都能以小米加步枪打出一个新中国。老蒋百万大军,飞机大炮无救,围困井岗山,仅八万工农义军人均十人都没一条枪,都能走出绝境,让天地换新颜。”这是军人要明白的历史,这历史就是告诉自己,哪怕敌人再强大,也不能放弃;哪怕身处绝境也要奋力一搏。 更何况黑金巨蟒己走,这里只不过是黑金巨蟒不经意的路过而已。给点时间,自己和部落的实力再次增强,总会有杀死黑金巨蟒实力的一天。 …… 王寅目光闪烁,熊二却一只手抓住了王寅,沉声说道:“寅子,信我的,不要轻举妄动。” 熊二停了一下:“再说黑金巨蟒也已经走了,不会对我们造成威胁,不必去冒这个风险。” 王寅望了望王守义,又看着熊二,点了下头。 …… 王守义知道自己大哥和熊二之间有些秘密,特别是自己大哥王寅,他的实力绝不是平日里显露的那些。 “好了,黑金巨蟒的事,就到此打住。吴桂,你把此事写入狩猎堂记事,详细一些。” “我们还要继续我们的狩猎仼务,现在,己近中午,各小队汇报情况,可有其它的发现。” 王守义是这次西面秋猎的猎头,一切行动听从王守义的指挥。 各队队长分别讲了自己的发现,并与吴桂沟通,把地型在另一张兽皮上详细的绘了下来。 …… 王守义盘坐在大石上,运转长春功,恢复真气,修复身体。 金子安静的在一旁缝制兽皮,时不时的冲着王守义比划,对兽皮进入切割裁剪。 小金正努力的折下柳技在树上搭窝。 小不点的翠青鸟就站在正在搭建的鸟窝旁,静静的观看,时不时“叽叽”的同小金交流。 刚才的黑金巨蟒并没有对两个小家伙产生什么害怕和恐惧。 天牛那家伙没有睡觉了,正在遮山铁柳上缓慢的爬动,长长的触须时不时的指向空中,好像在办别什么。 青鳞一群鳞马也正在啃着嫩绿的柳叶,悠闲自在。 …… 王守义跳下了大石,光着大脚在地上走动。 “这第二据点的妖兽怕就是“翠青鸟”了。”王守义望着正与小金叽叽歪歪叫唤的“小不点”。”心里暗自想道。 “阿义,你先试试衣服和裤子,鞋子等会就好。”金子把兽皮制成的衣服向王守义抛了过来。 此刻的金子就如王守义的妻子,打理着王守义的生活琐事,做饭、缝补等等,就差睡一块了。 “好” 接过衣服,王守义一转身就在大石头后面换衣服去了。 小金却从树上跳了下来,拉着金子的手,指指大石头,又指指自己,又拍拍兽皮,吱吱的叫了起来。 金子温柔的笑着,欢喜的摸了摸小金的脑袋:“好,等给他做完了,给你也做一件。” 小金除了爱模仿,淘气搞怪,还有一个爱好:“你有的,我也要有。” 终于,发现衣服原来可以用兽皮制作,等王守义一离开,就冲着金子比划,自己也要有一件衣服。 “小不点”从树上跳了下来,“叽叽”同金子叫唤,却是换来了一颗丹药,心满意足的吞下,又飞上了柳树。 “小不点”长得很快,不到半日,换下了绒羽,新长出的羽毛也丰满起来,拍着翅膀借弹跳之力也能上树下树了。 第二十九章 捕杀猎物 猎物出没的时间,在白天是以清晨和黄昏,这两个时间段。 狩猎战士也多以这两个时间段上进行打猎,捕杀猎物一,要勘测地形,寻找猎物,观察踪迹,然后在下网设套,捕杀野兽。 王守义犹记得十年前猎杀那一条野猪,前前后后,用了七天,更是有人死亡,有人受伤。 而现在部落的实力越来越强大,捕杀的猎物对象也越来越强大,凡兽级别的野兽捕杀的少了,多数以荒兽为主。 食谱更改了,是因为需求变了。 狩猎战士或者说整个部落所有人的需求不一样了。 但凡妖兽基本用于练丹了,对应于狩猎战士多数是以练体,疗伤,恢复三类为主的普通丹药。 而对于孩子多数是筑基,蕴养一类的普通丹药。 至于大丹,金丹级别的丹药,多数是用于急救,突破瓶颈所有。 现在部落的孩子从一岁就服下“养生丹”,强身健体,充盈气血,开智启灵。三岁服用“筑基丹”促进骨骼筋脉强健,五脏六腑的旺盛。六岁就开始真正的练武,服用“精血丹”辅助练功了。 丹药的缺口很大,很多普通的荒兽都会被狩猎战士运回部落,提练血肉精华,用于练丹。 丹师这个职业在药堂出现,先是填鸭式的学习,对常用的普通丹药做到如种地制衣一样,就能练出来才打住,有天赋者被挑了出来,重点培养,研习药理,组合丹方,以大丹和金丹为目标,进行培养。 △ 己过中午,各小队除了搜寻妖兽,大药,对荒兽也开始关注起来,至于晚上的食物要弄到手,总好比啃些果子强。 一队,二队的队长就是李桂和吴桂,年龄大一些,刚好又在那一批中服过武道筑基丹,这二人就脱颖而出成了一队、二队的队长。 李桂就是胖子,从小就是孩子头头,长大了,还是个胖子,却做了一队队长,实力不凡。 吴桂小时候不显,显得有点沉默的孩子,爱动脑筋,爱琢磨,后来居上,成了二队的队长,还兼了军师的位置。 不得不说一下金子和小点点二人,本来就是女孩子中带头的人,最终却是分别做了王中仁的弟子和马翠花的弟子。 小点点活泼好动,讨人喜欢,被马翠花看中,收为弟子,习的是九阳神功女子版和马翠花传下百里神掌。 金子性子安静,心思细腻,是个药师的好苗子,(注意,是药师,不是丹师。在王中仁眼里,依王守义的方法,填鸭式培养出来练丹的孩子,那才叫“丹师”,自己的弟子要精贵宝贝一些,所以叫“药师”。待以后学通了药堂传承,继承自己的位置和责任就得改名叫“白巫”,是坐镇药堂的核心。)至于功夫,除了九阳神功的女子版和长春功,自己老爹王中仁除了教些药理,瓣别药材,没有传下任何武功。 …… 马上就要进入黄昏,野兽开始蠢蠢欲动,也要出来喝水觅食了。 喝水,补充水分是大多数凡兽、荒兽活动前的一个习性。 有水源,能补充水分的地方是搜寻猎物最好的地方。 数十里开外的恒河,没有一个队伍去,刚刚经历了黑金巨蟒这头顶级掠食者,刚进入恒河,谁知道还在不在。 十万大山的补充水份的地方很多,山间小溪,小水洼,果林,地下果茎都是补充的水份地方。 甚至有不少兽类,饮露嚼草就可以补充水份,更有喜欢进入山洞,饮食地下阴河水的野兽,或干脆舔潮湿的岩石就行的野兽,不了解的人,以为这些野兽从不喝水呢。 …… “小弟,你说这地方如何,地势开坦开阔,视野极佳。并草木旺盛,三条溪水汇集,在这里聚成湖泊,定是极佳的狩猎之地。”胖子李桂伏在草伏,嘴里嚼着甜草,眼睛却死死盯着前方。 “大哥,这地方是极佳的狩猎地不错,只是十万大山水源众多,这里草木旺盛,那边还有果树,更有三溪一湖,但我想,这太广阔了,有点像阿大所讲的“草原”,多数是成群的荒兽和凡兽及以此为食物的大型猛兽。但依你的口味,想再猎到“三色梅花鹿”和“蓝兔”怕是不行,不如小弟我带几个人到湖泊出口,往三五里之地埋伏,才有那么三成可能。说不定,还有机会猎到妖兽和“独角黄羊”这等美味。” “对了,大哥,不如去把四队李大胡子和六队的大江叫来,在另外的两个小山头埋伏,以确保不会错过。” “你看,左边山头,那里有几条兽道,虽然隐蔽了些,但却甜草显得出众,没有任何被食草一类野兽吃的痕迹,定是某种荒兽兔类的出没地,说不定就有肉质鲜嫩大补的“蓝兔”。还有右边的果林,应该是带有一些灵气的沙果树,“独角黄羊”喜欢的一种小灵果,蓝冠白腹鸡也爱吃,你懂的,要是搞到这羊和鸡,从阿大手中换些小丹那是一瓶一瓶的换,多些,说不定可以换几颗大丹啊,你的形意兽拳说不定又可以进精几分。” 李桂却是从细微处洞察各种兽类出没在小范围内的可能。 所谓洞察,不再是以前部落前辈所说的,大而化之的“细微之处见兽踪”,而是,从己知的兽类,从习性上分析,结合地型、水源、食物、天敌、时间等各个因素分析。用王守义的说法,就如武者,后脚微屈,脚尖点地,肩膀微缩,这就是前进、攻击的信号。从前一步的动作,可以判断后续的动作。这就是洞察力,理论,实践,经验、智慧的结合。是一个优秀的战士和武者必需具备的条件。 “真的,只是,好几次我都是在这样的地型下才猎到“三色梅花鹿”和“蓝兔”的。”胖子李桂有些不信,但对吴桂的话又认同,这家伙可聪明着呢。 “信我,这么开阔的地型,一路走来,也就这一处,小心点才不会错过、遗漏。天色还早。派个人去通知二人,就算没有你我所想的那几种,也定会有不次于蓝兔、蓝冠白腹鸡的美味食物。这等优质的沙果林和甜草,定会养出不逊色它们的兽类。”吴桂很是自信。 “嘿嘿嘿……你说的有理,信你了。” 第三十章 收获满满 五个人聚在一起,称兄道弟,满脸喜气。 李大胡子,简称“大胡子”,是老大。其次是大江,马长江也就是最先修炼“八卦玄冥掌”的玄冥二子之一。高大树同他在一起,也跟了过来。 胖子李桂和军师吴桂年龄最小。 “哎,小桂子,就依你的计划行事,到时候等你发信号,一网打尽。”李大胡子也是个心细的精英战士,能被任命队长,就有一些本领在身。对吴桂的分析很认同,自己也参加狩猎五年,论经验比其它四人还丰富一些。 “大胡子,怎么分啊。”胖子性子急一些,说起丹药,一些普通丹药自己能炼的。若说到弄吃,不比王守义这个有穿越知识的差,只是一些高端还差了些火候。 “小丹嘛,平分,都是兄弟。大丹嘛,就有些难办,谁都想身上多带几颗。不过嘛,相信阿大也会均些,应该不会让我们不均的。”马长江对王守义的性子比大家都了解深一点。 就算在山上的时候,也时不时的送些丹药给大家,照顾这些当初跟着他混的伙伴。 私心是有的,偏向金子和小点点,大家心中都有数,但也不会太过,顶多是一些吃的、玩的,穿的小东西偏了些。 后来,大了一些,仁爹和翠花婶收了金子和小点点做弟子,差距就拉开了些,但金子和小点点对经常在一起耍的伙伴也算是格外照顾。阿大也向大家格外倾斜了一点,丹药比以前还多了一些,差距又给拉回来。 阿大做狩猎堂的长老,大家是服气的。不是本领比大家强,而是个有什么好东西,都愿意想着大家,分享给部落。 那点私心,反到让更认同,谁有好东西想着他,他只会更多的还给你。部落中谁不想同阿大更亲近一些,这比亲近其它的长老更有优势,好处看得见啊。 有点小私心的阿大,所有人愿意亲近。不像霸,人冷了些,什么都平分,危险也一个人冲上去杠,大家是尊敬他,愿意亲近的怕是不多。 阿大给自己的印像,那是自己一伙的,不像长老们公事公办,好像同自己区分开来。 “大江,说得对,阿大也会亏我们。胖子,你计较个啥子,小心眼。”高大树支持马长江,直接怼上了胖子。 “喂,大江,是兄弟不,我只不过是想吃个“兔头”和“兔肝”,用得着怼我,肉都留给你们。”胖子李桂觉得有些委屈:想吃个“兔头、兔肝”又招谁惹谁了,一脸的委屈。 “啊,我以为是分丹药呢。”高大树知道误会了胖子:兔头、兔干我不要,全给你。 “这还差不多。”胖子性子急,委屈来得快,去得也快,毕竟都才十六七岁的少年,没那么多的心思。 “我的也给你。”吴桂最后开口,每个人的性子,吴桂都有些底。 高大树和马长江受了王守义的影响,有些为武着迷,对丹药看重了些。 胖子心大,唯有吃的方面,有些计较,喜欢时不时的到山上仁爹、翠花婶那去蹭饭吃。阿大也说过,自己在山顶练功,让兄弟们都上门陪陪仁爹和翠花婶,热闹些。 翠花婶喜欢大家伙来蹭饭,记得吃饭时说过:“看到胖子,就想到了熊哥,喜欢吃就多来。”胖子就认真,真时不时就上山蹭饭。成年礼上,就要认仁爹和翠花婶做父母。 胖子在成人礼上这么认亲,结果就是,大家那么一伙兄弟姐妹都磕头拜王中仁为爹,马翠花为娘。 当场王守义就怒了:“爹”你们可以认,“娘”就不行,“翠花婶”就三子一女,王寅、王凤、熊二和自己。 结果大家伙嘴中的“仁爹”和“翠花婶”这个称呼就这么出现。 也就唯有胖子这家伙不改口,称“仁爹”和“翠花娘”,下山被王守义毒打几顿,也不改口。 这也导致了胖子和阿大之间的矛盾,。王守义说什么也不开口叫“胖子”叫哥,一开口就是“死胖子”。 胖子也不叫王守义为弟,每次都叫“臭阿大”,呵呵……这有点好笑,不过关系还是不错。 否则胖子一身力气比大家都强不少,从哪里来的。还不比学会了做药膳做菜,阿大也不时黑着脸教他。 李大胡子比大家伙大上几岁,交情自然比不过自己四人,但这家伙也是个出众的,实力强,学得快,成为战士的培训就是这家伙自己一伙的。用阿大的话说:“我没时间,让优秀的人教你们,你们也会变得优秀。”果不其然,自己这一批人实力陆陆续续竟超过了李大胡子,把李大胡子从老师变成了兄弟。 …… 吴桂话一说,接着李大胡子和马长江也开口:“不吃兔头和兔肝,全给你。” 吴桂一看,心里却想:“过份了啊,胖子怕要挨揍了。希望多猎几只兔子吧。” “好了,准备吧,我去左边山上了。胖子去右边,小桂子待在原地,沙果树那里大江过去,甜草兽道的地方,大树过去。”李大胡子毕竟有资历和经验,又是老人,安排人手就由他了。 “好” 众人应声,各自带队离去。 △ 黄昏降临,日头西斜,玉兔也挂上了天空。 蛮牛群、蛮牛群,凡兽群也嚼着青草,朝小湖泊靠拢。 几只青中带白的白狐也现踪迹。 白狐一出,胖子眼晴就亮了:“蓝冠白腹鸡有着落了。” “咩” 独角黄羊竟然是一群,不下三十头。 胖子心中激动,这里真是风水宝地啊:“大江,可要给力点啊,这些家伙速度快,爆发力强,一发现危险,一眨眼就会跑得没影了。” “不知大树那边有没有蓝兔的踪迹。”胖子探了探头,高大树那边在这里可看不着。 …… 吴桂正盘算着时间,打算在等等,日头还没完全落下,兽群仍陆续从各处涌出。重要的是,以这群荒兽为食的大型猛兽还没现身。 “莫非,还真有可能出现“三色鹿”,否则猛兽猎食也要开始了,不会到此时还不见踪影。” …… “咩……” 这是三色鹿,鹿如羊,青红白三色,梅花鹿角,又叫“三色梅花鹿”,其身型较小,腿更细长,声如黄羊,却又略有不同,如幼羊鸣叫,显得更有灵性些。 “一群……一大群三色鹿出现了。”这超出了吴桂所料,三色鹿成群太难得了。 这一群三色鹿比独角黄羊庞大几倍,竟不下百只。只是大型猛兽还不见踪迹,显得有些古怪。 “黑金巨蟒的原因吗,它只是路过吧,难道这里还有以大型猛兽为食的残暴妖兽。”吴桂有些踌躇了。 待三色鹿入围就要发动攻击,万一背后出现大型猛兽,那危险性就高了不少。 前有惊慌的荒兽群,成群的冲撞践踏,后有大型猛兽虎视眈眈,狩猎队会成夹心肉堡的。 “咕咕咕……咕咕咕……咕咕咕……”吴桂发出询问的暗语:“有无发现大型猛兽。” 不一会儿,四个方向,都传来了“咯咯咯”三连三声回复。 “没有发现。”吴桂暗自嘀咕:“怕也只有这样,没有大型猛兽,才有可能出现成群的三色鹿和独角黄羊了。” “蓝兔,怕是没机会了,天不黑下去,蓝兔也不会出现。” …… “三里,……” …… “二里……” 三色鹿群己入围了,再前进一些,就靠近小湖泊,只等喝上了水,就要开始围杀了。 ∽ 吴桂手持长弓,松弦,箭出,弓弦仍剧烈的嗡鸣……箭却发出尖锐的鸣叫。 响箭,这是王守义在部落提出的建议,己经装备上了。 响箭的发音处不在箭头,而在箭头后面,箭身穿过发音圆球,这圆球开了孔,箭急速射出,圆球就会发出尖锐的声音。 也有简陋的响箭,就是用竹子做成口哨,绑于箭头后面。 “杀” 众战士没有冲出去,气兵能离体,长枪,长矛,圆球,和石头,都有目标的飞向三色鹿和独角黄羊。 胖子更是绝,竟然跑了出来,手持套绳,竟然活捉独角黄羊。 气兵离体,比弓箭,长枪更密集,准头也精准不少。 “扑” “扑” 不少的三色鹿和黄羊,没有完全躲开,被钉在地上。 “轰” 荒兽群,凡兽群惊慌,在领头的兽王领导下,成群的冲撞逃离。 万兽齐奔,比十一年前的兽潮强了几倍,荒兽太多了。潮起如墙塌,如山倒,兽潮凶猛,践踏前面一切阻碍,石崩、树倒、尘烟滚滚,冲上云宵,一路横扫,莫不能阻。 “退” “退” …… 不能硬挡,就算大型猛兽、妖兽也得避让。 荒兽群的冲撞践踏,那是如同犁地,地都能给你踏平了,草木化泥,石崩化粉。站在荒兽群前面那是找死,都不用人埋的。 战士们都有经验,一个一个的朝山上飞身奔跑。 …… “胖子这傻子。”李大胡子有些气急败坏的骂道。 胖子从山上冲下,手持套绳,站于巨石之上。 很快就消失在滚滚尘烟之中,不见身影。 “蓝兔……一窝……不,是一群。” 万兽齐奔,大地震动,蓝兔在洞穴之中也呆不住,大大小小跑了出来,朝山上跑。 被高大树等战士发现。“气兵圆球”连发,一只只的被打晕在地,喜滋滋的被大家伙捡起绑好。 “有多少。”高大树问道。 “六十七,大部分跑了。”有人应道。 …… 吴桂却在点射,荒兽开路齐奔,独角黄牛和三色鹿被荒兽群限制了速度,正是射杀的好机会。 很多战士也不甘落后,什么武器都用上了。 …… 兽群一过,尘烟落下,只留下狼藉一片,硬生生在这一片小草原上,开避了一条近百米宽的黄绿大道。 众战士从山上跑了下来,开始搜索猎杀和被踏伤,踩死的野兽。 …… “胖子,胖子,死胖子。”李大胡子大声呼叫。 “这呢” 胖子的声音在沙果林中响起,根本不在巨石旁边。 “没事吧。”李大胡子焦急的跑来,。 “帮我,牵一下……”胖子把绳子递给李大胡子。 李大胡子接过,一眼望去,惊呼:“三色鹿”本以为是独角黄羊来的。 “嘿嘿……三色鹿味道更好。部落可没有三色鹿吧,养起来,以后想吃就不用往大山深处跑了。”胖子整理整理身上的兽皮,所幸只是脏了些,破损的不厉害。 “咩” 三色鹿轻声鸣叫,躺在地上,起不来。 “腿断了,大胡子,喂颗疗伤用的丹药,打晕了,扛回去,。” …… “看,那中间是什么。”一个眼尖的战士指着湖泊中间的水草丛大喊。 “鹿” “三色鹿。” “轰” 几十个战士“轰”的一下,全围了上去。 一大二小,三头三色鹿就这么给粗暴给挷了起来。 …… “快收拾,点数,点数,快,天都黑了。”李大胡子兴奋的在人群中走来走去。 “蓝羽白腹鸡,独角黄牛,三色鹿,蓝兔……”至于荒兽,凡兽就不在它的眼里了。 “丰收啊,丰收啊,”胖子大叫,兴奋的很。 三色鹿和蓝兔部落可以养起来了。 “哈哈……胖子,为了口吃的,那是敢拿命去拼的。”李大胡子放声大笑。 而吴桂却摇起了头:“胖哥,你等着挨揍吧。” 第三十一章 要回家了 “你们行啊!这么罕见的蓝兔,三色鹿,独角黄羊,蓝羽白腹鸡,都给搞到了。”熊二第一眼就看到胖子,李大胡子等人杠着大量的猎物回来,满脸的喜气,今天被黑金巨蟒一个甩尾,差点没回过气,没想到还有这等美味在等着。 ”嘿嘿,熊哥,运气,你摸摸看。“胖子笑得眼睛都没有了。 ”摸摸?“能二一下没有反应过来,一伸手就摸了上去,竟然还是热的,仔细一感应:”咦,活的,这本事……“熊二立马竖了冲胖子一个大拇指。 ”后面,还有呢,蓝兔,三色鹿,都是活的。“胖子有话也藏不住。 “那不得马上杠回去,好好养着,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明天我们就要回部落了。”熊二神神秘秘一笑。 “咋啦!妖兽不杀啦。”胖子有点懵了,刚打个猎回来,就听熊哥说要回家了,怎么回事。 熊二转身一指:“看到没,那边,上面。” “一只鸟……好大。”胖子眯着眼顺着熊二的手指看了过去。 “翠青鸟。” “没打起来?”胖子问道。 “打什么打,它孩子,就那个小不点,在这里,不愿回去了。”熊二笑着说道。 “那只小鸡仔一样的绿毛鸟?” “我也说不清。”熊二回忆了一下:“当时,数百只翠青鸟从恒河那边飞回来,发现了我们,差点打起来。那个小不点一叫,后来,就看不懂了。” 熊二说得有些没头没尾,让胖子和旁边的战土听了也是云里雾里的,但能回部落,大家的心情都好了不少。出来一个月有多了,以前从没离开部落这么久,这么远的。 一听到可以回家,心思都想着部落的一切。 兄弟姐妹的面容,声音,大家一起习武,训练,吃饭,睡觉。心里一阵温暖,不由从心底升起暖暖的情绪,洋溢在脸上。 △ “阿义,你有心事。” 金子一双凤眸盯着王守义,轻声的问道。 王守义抬头望天,没有回应,心里却思绪纷飞,不知哪个是真,哪个是假。 什么战神远征十万大山,镇压万兽,守护人族;什么人兽之争,千里战场,血流成河。 这个世界没有神,没有创世主。太初时代也好,太古时代也好,就连远古,中古,近古都没有什么可靠的史记留传下来。 百年一次的大兽潮,山火部落就要遭一次灭顶之灾,十难存一。 什么记事,都只是前辈的口口相传和据点中的一些石碑和存留的兽皮卷、骨甲、竹卷罢了。 …… 王守义与翠青鸟王的神识沟通中发现了一些问题: 遮山铁柳所在的山顶也有一座青龙盘柱的大门和石头宫殿,存在的岁月不可知,至少翠青鸟王在此三百多年了,在它之前,翠青鸟的祖祖辈辈就在这里安家,开始传承。而石殿立在那里,在翠青鸟的传承中,好像从它祖辈的时候就己存在。 遮山铁柳的存在更是久远,怕早己超过万年的悠悠岁月了。是翠青鸟的共生树。 特别是对于霸的消息,从翠青鸟的神识中传来,根本就没有来过这附近。当然也做不得准的,这翠青鸟早出晚归,没有发现也属正常。 这三点看似没什么大不了,但连在一起就有些奇怪。 即然是出征,为何要建这么一座石殿,还要立下青龙盘石柱呢。 遮山铁柳己存在超过万年,大军出征,也不应该行营于此。 这二点到是只让王守义有些奇怪而己,感到有点不合理。 第三点才重要,霸肯定来过,翠青鸟没有发现,那木刻牌和一截嫩枝是特意留下来的。且根本不是什么仓促之间留下,否则那栩栩如生的草蚱蜢又怎么出现呢。翠青鸟没见过霸,那就没有追击过,这附近难道还有其它强大的妖兽是霸都对付不了,就如今天在此路过的黑金巨蟒一样?再细想一下,同一片区域,除去共生的妖兽和群居型,几乎都不可能共同出现。妖兽的地盘意识很重的,几乎不可能。 第二据点,这里怎么可能是第二据点,有这么一个据点,兽潮都会避开这么一个地方。 遮山铁柳与翠青鸟是共生的关系。 遮山铁柳初生之时,是在翠青鸟的保护长大。否则遮山铁柳其生命力的旺盛会引来很多妖兽窥视。 遮山铁柳长大之后,千年就会产生树灵,反过来保护翠青鸟。 那么这不是第二据点,至少不是部落三百年前的生活据点。遮山铁柳在地方,没有什么妖兽敢靠近的。就连兽潮也不会,亿万柳条可不是吃素的。便何况还有居住在此几十只翠青鸟这种妖兽境颠峰的妖兽呢。 第二据点在哪? 族中记事有假? 那么部落的前身,真的是随战神出征的大军吗? 知道的越多,王守义就越觉得奇怪。 王守义己与翠青鸟说好了,每年提供二千枚丹药给它,自己会留下人手在石殿居住。若有妖兽或半妖级别的交换给自己,可以换取丹药。 …… “金子,你想留下来吗?我己与翠青鸟淡好了,我们可以留下人手,在此居住的。”王守义决定不再去想,明天让所有的战士回去,自己独自上山,看看这石殿中有什么。 更不愿让金子担心。 “真的吗?,翠青鸟同你说了什么,让你心事重重的样子。”金子有些欢喜。 “就那么一会,能聊些什么呀,就是问下山顶的情况如何,有没有见过霸,再达成共识,我们与它和平共处呗。” “只是,我想的有些多了。妖兽也不全是可恶的,青鳞、小金、翠青鸟都可以与我们愉快的相处,我们又何必相争,生死相杀呢。” “金子,我感觉到有些累了,我想一个人静静。”王守义突然对金子说出这句话,便御气飞行,朝遮山铁柳高处落定。 金子想跟上去,却有只跺了一下脚,生生的忍住了。 自从阿义与翠青鸟交流之后,便就显得有心事了,不知道究竟是什么事让阿大不开心呢? 金子蹙起了眉头,紧紧的锁着。 第三十二章 阴谋论 火熊熊地烧起…… 最后的落日余光也退去,圆月当空,群星闪耀。 王守义望下去,战土们正在做晚饭,好不热闹。 只有自己身在高处,与这些热闹有些格格不入了。 十年前上了山顶,每日学习各种部落传承,不曾懈怠。 火老时常与自己和王智讲着先祖的故事,其英勇的战绩与妖兽搏斗的残酷和热血,为守护人族,宁愿牺牲自己的精神。 以及每一位部落前辈,留下的传承,都是一生智慧的总结。留下了兽堂丶战堂丶药堂丶器堂四大堂口传承。 王守义奇怪的是,后动这一块,不是自己老娘负责吗,是长老吗,怎么从来不管事。 孩儿屋的出现就是部落中最不可思议的地方。 部落很多人都是有名有姓的,为什么要把孩子交给孩儿屋,统一照顾管理呢。 而且对孩子安排都是有迹可循,老掉牙的故事从三岁讲到六岁。无非是兽类很凶残,先辈以血浴身,守护人族、保护部落的故事。说完故事,总要加上几事,你们长大了就要以他们为榜样。 六岁开始就不仅仅是故事了,而是练武,讲解各种兽类的习性和本领`,先辈又是怎么猎杀的。 再大些,就是讲解妖兽了,兽骨,燎牙可以做兵器,兽血饮下可以强身,血肉能练丹,每一个部位有什么好处,都详细的讲解着。 成为战士、就可以参加狩猎,成为丹师就可以以妖兽练成提升自己实力的丹药,甚至还有断了传承的器堂,以妖兽骨、筋、牙、练制绝强的兵刃和兽堂驱兽的影子在里面。 现在这个时候,王守义想来,这些就是囚禁部落的枷锁。 其实不管什么教育都会对人造成影响,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周围的环境也同样如此的教育,就会根深蒂固的在孩子们的脑海里形成印象,也就是所谓的后世常说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从三岁开始到长大成人,就一直这么享受这些教育,会教出什么样的人来呢。 那就是把狩猎当成生命的战士。 再来上一些兽潮,人兽之间的相杀就无穷无尽无休止的打下去。 王守义怎么看怎么像是一个巨大的阴谋一样,似乎有人估意为之一般。 回想一下,越是年轻的孩子对实力对战斗的渴望就越兴奋,就连每日的游戏都人兽之间的扮演。 与金子、胖子、这群与自己一块玩过的人,区别好大。 这不是代沟,部落没有日新月异的发明创造,也没有什么新思想泛滥。 自己虽然造成了一些影响,但也就是吃和练武这两个方面,对部落总体的影响并不大,其结构依然未变,孩儿屋,狩猎堂,种植部都在,还强大了不少,就连药堂也建立了,种植部更是分出了养殖兽类和训练兽类的部门,兽堂。 “十年,变化太大。再下去,会成什么样?是百年兽潮一来,再次被毁灭,还是杀退兽潮,反攻十万大山。” “第一种无疑又是一个循环,不用去考虑。第二种情况出现,会发生什么?” 王守义顺着这个方向想,那就是十万大山无尽的兽、妖、精、怪对人类的仇恨。 会真正的爆发人兽大战。 王守义忍不住吸了一口凉气,不知道外面,十万大山外面又是什么样的情况,如若有一天,十万大山中的兽、妖、精、怪冲出大山,与人类相杀,那就是一场浩劫,人间的灾难。 更可怕的是还有一种可能,如同山火部落一样的存在,在十万大山还有三个这样的存在,有可能会更多。 “对了,还有“先知”和“预言”这两个角色的存在,每次覆灭之时,都能让部落留下种子,浴火重生。” “十万大山,广阔无垠,无边无际。若是阴谋又是一个怎样的存在,又有着怎样强大的实力,来实施自己的计划。” 王守义越往深处想,越是心惊,自己这个“小圣人”的出现,在部落的人看来是“正常”的。但这才是最大的不正常的。 与外界隔绝,让许多疑惑只能放在心中。 “应该要离开部落,走出十万大山去查询真象。”王守义下定了决心。 …… “只是,若真是阴谋,应该有后手,那后手又是什么,用来保证计划按照原来的轨迹运作下去呢。” “这后手在内,还是在外,是人是兽,又或两者兼有。”没有什么明确的线索,王守义也无从判断。 十一年多,在部落生活了这么久,王守义连锁定可能是后手的人都没法确定。 △ 香味传来,王守义鼻子耸动:“好东西啊。” 不管了,先吃了再说,身影落下。 …… “三色鹿肉,蓝羽白腹鸡汤。”王守义毫不客气的端了一大碗,大口地吃了起来。 “阿大,你去哪了,刚才没见着你。”马长江端着碗走了过来。 “想些事情,今天收获如何……”王守义问道。 马长江兴奋了,眉飞色舞的把狩猎的事一说,让王守义原本满是阴谋论的心思中解脱出来,脸上带上了笑意。 “行啊,三色鹿这东西练丹可是不错的,如果能养活,那是好事。蓝兔味道更是一绝,有口福了。” 停了一下,王守义又说:“那死胖子没事吧,为了口吃的,胆子不小,连命都不要了。” “没事,好好的。”马长江回道。 “对了,蓝兔就没杀上几只,让大家偿偿。” “那个,那个熊哥不让,说是养着,养出一大群,再慢慢吃。”马长江不由抿了抿嘴唇,舌头在唇边划了一圈,脸色有些神往:“要不,我们去杀一只偿偿味。”语气中有些怂怂恿的意思。 自己不敢,但阿大要杀,熊哥肯定不会反对。 “呵呵……想吃啊,可惜,我吃饱了,不杀了。”王守义嘿嘿一笑。 “阿大,真不杀啊。几十只呢。”马长江有点不甘心。 “不杀,不吃了,没胃口。” “对了,明天准备回部落,我有点事,稍后赶上。你通知下去吧。”王守义搁下碗,摆摆手就走了。 △ “大哥,明日,你与我一起上山。”王守义找到正在树上观星的王寅说道。 “为什么找我。”王寅反问。 “自己的亲大哥都信不过,那我还能信谁。”王守义背着手在树下,抬头望着王寅。 “嘿嘿,藏了好久了吧。”王寅从树上落下。 “越想越心惊,不管谁对谁错,老爹老娘,护住了咱四个。你总不会让小智如同那些孩儿屋长大的战士一样吧。” “看来,你知道的也不少了。” “不,没人同我说过,只是心中不安。总得做点事,让心平静下来。” 王寅想了想了坚了一个大拇指,又忍不住问了一句:“你是先知吗?”这句话问得有些冷,王寅脸色都冷了一些。 “我不认为这个世界有什么先知,更何况……我做过什么不可能的预测吗。”王守义没有在意王寅语气中的冷意。 “也许有吧,这事你回去问爹。” “对了,明天叫上熊哥,他信得过。”王寅对王守义小小的提醒了一下,就转身离开。 第三十三章 梦中的世界 清晨,战士们收拾东西就准备回部落。 有人唱起了歌谣,有人吹起了口哨,人都显得格外的轻松和精神。 回去的领头人是猴子,不过年龄大了,大家都叫他“猴哥”或“礼哥”。 “猴子”这个称呼,就连王守义也很少叫,在这个队伍里也就熊二和王寅这么叫。 猴子正检查着每一位战士的行囊和穿着。 这不是小事,必需要安要求来做。 长靴绑腿,猎装着身,腰间宽兽皮束腰,袖口扎紧。这是狩猎的基础着装。 大腿的两侧插着骨刀,腰间的兽皮带里也藏着东西。 背上自己的背包,手中执长枪,或身上斜挂着大弓。 猎物都被收拾好了,切成一切切,用火烤得稍干一些,穿在树枝上,要挑回去。 阿虎有些苦逼,一头重达一吨多的天牛等看他杠,一千多里地呢。 小金正拿看骨棒四处敲敲打打,趁人不注意,穿了两块肉,也学着战士挑担子。 耐何,肉块有些大,以它的身高都离不地。怪模怪样的行为,惹得众战士发笑。 金子在一旁看着,笑着把小金抓起,省得它捣乱。 鳞马派上了用场,都成了螺子,身上驼着肉山。 小不点待在树上,好奇的观望。时不时的歪着脑袋,黑眼珠子滴溜溜地转动。 王智和小点点腻在一起,说说笑笑,没人去管他们俩。 …… 众人收拾好,猴子就朝王守义打了声招呼:“走了。” 金子望了一眼,没有说话,抱着小金冲王守义挥挥手。 小金也学着,挥了挥手。 “走吧,我稍后赶来。” 王守义待所有人离开,就低着头,思索起来。 “想啥呢。”王寅拍了拍王守义的肩膀问道。 “哥,我也不知道想啥,没有头绪。走吧,我们一起上山。”王守义带头进入遮山铁柳深处。 熊二和王寅对视一眼:“咋了,有心事。” “不知道是好是坏啊,你我在狩猎堂中,阿凤、卯子待在部落。这么多年也没有线索。”王寅说完就跟了上去。 “哼,仁叔是太小心了,依我看,自立门户得了,不怕幕后之人不冒出来。”熊二用肩膀贴了一下王寅,小声的说道。 “对了,这事儿,阿大知道多少。”熊二问道。 “不知道,有些事不好说啊。昨晚我问了一句“你是先知吗。”,你猜阿大怎么回的。” “怎么回?” “阿大说,我从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什么先知。” “嗯……,我也不信。” …… “阿大,可信吗?”熊二停下了脚步,眼神有些复杂。 “可信。”王寅语气很肯定。 “为啥” “就算阿大是先知,我也觉得可信。知道“爆竹”吧,外面没有这东西。我爹四年前入山采药,查探了一下。” “爆竹,可以证明什么。”熊二有些疑惑。 “一个可以证明,阿大是真正的“先知”的东西。还有很多,比如“放大镜”,比如“制盐”,比如“背包”,比如咱们身上穿的这身“衣服”,甚至阿大说过的很多话。都可以证明,阿大是可信的。”王寅一口气说了很多。 “你这么一说,我也觉得奇怪,外面的世界与阿大有些格格不入一样,仿佛……仿佛是另一个世界的人。” “对,阿大的行为,就像另一个世界的人。”王寅点了点头,很认同熊二的话。 “那么,真的可信。”熊二吐了一口气,心中轻快了不少。 …… “大哥,熊哥,你俩在嘀咕啥呢,这路可不好走。”王守义见二人在后面说着话,有意给打断。 “来了。” 王寅和熊二快走几步赶了上来。 “是在说我吧。我不用想,一猜就知道。你们肯定心里同我一样,有很疑惑,不如,我们坦诚的聊一聊。”王守义没有去试探一下,直接了当的摆明了自己的态度。 “我先说吧,三岁那年,我做了一个很长的梦。” “梦里是另外一个世界,那里没有人可以高来高去,也没有什么人兽之争,那个世界叫地球。我出生在地球一个叫华夏的国家。名字叫王守义,同现在的名字一样。父母呢是教师,算是书香门第,对我很疼爱,可我爱武不爱文,整天瞎闹要学武功,最后被父母送进了武馆,开始了学武的生涯,第一门学的武功叫跆拳道。你们没听吧,跆拳道分为十级九段,用腰带的颜色分区分。十级到二级这个阶段相当于我们习武从入门到纯熟的过程,算是一个学生,就如我们未合格的战士一样。到了一级称为黑带或黑杠,算是练武小成。黑带共分九段,一段一个境界。……我的武学天赋不错,二年时间就是黑带一段的武者,可是想升到第二段,必需等一年,这还是年满15岁才行的。想升到九段这个级别至少要53岁。我呢就放弃了,转学了太极这门功夫,练了一年,习了个把式,又去找人拜师习形意拳,认了个师兄,顺带练了下八卦掌。最后呢,什么都是学了个皮毛,懂而不精,教我的师傅都说,白瞎了个这么好的练武苗子,可惜年少轻枉,心性不定。被我师傅送进了部队历练了几年,又学一门功夫,叫“八极”。……离开了郎队,迫于生计,就打起了地下擂台,见识了各路高手,截脚、,,潭腿,洪拳,咏春,铁砂掌、泰拳,柔道,古象拳,擒拿,格斗,剑道,瑜伽、博桑,马伽术,徒手,空手道等上百种武学。这有一门功夫叫硬气功,力能开碑碎石,又可刀枪不入。……别笑这硬气功,发功虽慢了点,但却极具威力。……那个世界武功其实很普通,一点都不厉害,没有人可以凭空跳过二丈高的,更没有什么护体气罩。武功再高,也是一颗子弹的事。……武道不行,但武器厉害,哪怕你在一万里之外,也可以通过武器将你杀死。比如我们所在的这座山头,一种叫核弹的武器,只要一颗就灰飞烟灰,还是小型的那种。……普通人有了枪这种武器都可以杀死高手……那爆竹中的黑火药是淘汰了东西……。后来……我越来越厉害,一拳下去,就能打碎一头牛的头颅。……有一天,我如同平常一样睡觉,醒来之后,这梦就醒了。有时候我自己也分不清,我究竟是王阿大,还是那个世界的王守义。好在两个世界我都有同一个名字王守义。之后的事情,你们就都知道了。” 王守义一翻话,听得王寅和熊二目瞪口呆,良久都没有反应。 等王守义说完好一阵子,两人面面相觑,一副不敢相信的模样:这是真的吗? 还有这样的世界,幸好是一个梦。 “那你现在是王阿大还是王守义。”熊二忍不住问了一句。 “两者都是,因为梦中的世界,对我的影响很大,而且有很多都变成了事实,黑火药,放大镜,衣服,背包,武功等,都可以在这个世界出现,甚至比梦中的世界还强上千百倍。” “这就全部通了,原来如此,怪不得你一场大病之后,就好像变了一个人,好像突然成了先知一样。你这么一说,那就全部解释的通了。”王寅拍了一下额头,恍然大悟的说道。 “那你,究竟还是不是我第弟。”王寅目光中带着疑惑。 “哥,大哥。就算梦中的世界影响了我,但这个世界同样也影响看我,我一直都把你当亲哥呀。” 王守义来到这个世界这么多年,生活在部落之中,早己融入进来,有些事情没人问起,都快遗忘了。 “等等,我咋还是觉得……呃,说不出来,什么感觉。”熊二望着王守义抓了抓脑袋。 “不真实的感觉吧,就如同你之前所说的,阿大好像与外面的世界格格不入,若不是在部落待了这么多年,估计与部落也会格格不入呢。”王寅把熊二未说明白的话,接上说了出来。 第三十四章 幕后黑手的线索 “三十六年前,兽潮暴动,部落惨遭毁灭,族人四散逃命,闯入熊林。其中有一个少年战士不小心惹上了正在冬眠的大黑熊,被追杀了百里之地,侥幸逃得一命。但却在白雪覆盖的熊林迷失了方向,整整十天找不到回去的路,倒在了熊林。当醒来的时候,却发现自己被一个老人救了。只是这位老人也命不久已,欲留下传承,收下了这位少年做弟子,并告诉少年走出熊林的路。当少年依老人的指示走出熊林之后,却发现……一座石城……,石城的人很奇怪,竟有官府,捕快、军队,平民、商人、武者的区分,更是店铺林立,交易着各种东西,说的话也奇怪,五花八门。幸好有个什么官方话,大家都会说,都能听得懂。这少年一问才知道,石城叫镇兽城,属于一个叫大周的国家。但没有人听说过山火部落,更没有人听说过叫什么“山火”的战神。甚至什么人兽之战,人族率军征战十万大山都是数万年前的传说了。很快,这少年就离开了镇兽城,回到熊林,找到了部落的族人,重新回归部落,但心中都留下了疑惑。部落浴火重生,从头再来,火老欲要建兽堡以保部落的族人能够生存下去。这少年什么话也没说,就静静的看这一切。很幸运,少年被火老看重,上了山顶,做为重建部落狩猎堂的堂主。却发现自己学的东西,那些历史与镇兽城中的人说得不一样,好像应该是数万年前的事,却在部落传承中变成了一千多年前的事。少年心中的疑惑更多了,会不会是部落搞错了。……只是整个冬季存活下来的孩子妇人都有些伤病,咳嗽、发烧、伤寒、冻伤,让许多原本活下来的族人,一个个的死去。少年于心不忍,便先学了药堂的传承,行医治病。再后来,火老认识到药堂的重要性,便让这少年专心研究残缺的药堂传承。狩猎堂就交给了一位老战士代管。时间过得很快,这些部落的老战士,为了孩子,也一个个死于妖兽之口。只是令他恐惧的事情发生了,在给一位老战士治伤的时候,他发现了毒,还是被提纯出来的毒,从此他就留下了一个心眼。并借采药的机会,几次从熊林的路出去,打听有关于部落的消息。终于有一天,他见到了一个以为死去的人,部落的前任“先知”。其实刚开始他只是以为长得像,但好奇心让他跟的下去,发现他还真的是部落的前任“先知”,还有部落前前任的“先知”。” “从那时候开始,他就明白了,部落背后有一双幕后黑手在掌控,“先知”就是明面上的人。武艺大成的他在十万大山寻搜有关部落的记载,结果全是假的,好像被人估意弄出来的一样。……三百多年前的部落废虚中,所有的东西都被毁去,他仔细搜索之下,却找到了一样东西,一个不属于十万大山,不属于部落的东西,一块金属身份牌。这东西告诉他,有外面的人来过。” “只有零星的线索,却得不到真象。之后少年苦苦搜寻,也没有发现任何线索。但“先知”又出现了,火老上了山顶后,三年后,自封为“先知”。他跑过去问火老:部落都快被灭了,为什么还要继承先祖遗志,反攻十万大山,让族人白白的死去。为什么不去外面的世界,安全的活着。火老只说了一句:世间有太多秘密,不可说。你活明白了,但这些话都不要再让人任何人听到。记着,从今日起,我是先知,不再是你父亲。”王寅说到这里就停下来了。 “你应该明白了,那是少年就是阿爹。部落的背后有一双幕后黑手,“先知”就是幕后黑手在部落的话事人。令老爹想不到的事,自己的小儿子,一场大病之后就变了一个人一样。 …… 他日夜观察,也找不到他与火老有什么接触,除了痴迷武功。 …… 后来,你就上了山,却意外的治好了小智,更不忘山下的几个朋友。难得的是孝心可佳,自己不在,便让自己的朋友上山陪伴。更是自编医书,完善药堂传承。还弄了什么美容泥养颜,养身汤让老娘喝。” “你与部落的“先知”不一样,有太多的不同。更重要的事,你是老爹的孩子,一度都让老爹怀疑外面的世界是假的,要不然为什么会真的有“先知”。” “不过,今天都解开了,你本就与部落以前的先知不一样,更是我弟弟,老爹老娘身上掉下来的肉。怎么说都是亲的,血脉相连。” …… 继王守义的一梦二十多年的故事,王寅又说出了另一个故事,自己老爹的故事。 王守义听完就沉默了,这其中有很多信息是相通的。 新的信息是部落的前任先知并未死去,还有就出现了一块身份牌,它来自其它地方。有一个危险却又好的信息,就是发现了被提纯出来的毒,可以推断幕后黑手在部落之中。并且这人在算计老战士,在外狩猎,战土的行踪根本就不可猜测,这也能算计得到。呵呵……只要当时不在部落的人就都有嫌疑。范围就会缩小很多了。不过要找出这个人还有点难,但最起码年龄不会差老爹多少,部落的老人可不多啊。 不由想到此处,王守义脸上有了笑容。 “阿大,你想到了什么,在笑什么。”王寅和熊二齐齐看着王守义,不过却没有戒备。 “哈哈……大哥,熊哥,是好事。” “不过,我想先问几个问题,第一,先知是怎么确定的。这点很重要。”王守义理清了一些思路,幕后黑手的目的是什么,动机是什么,要做到这些,会有什么样的行为,完成之后,会有什么样的反应。以此为依据,再进行逻辑推理。 从已知的线索,推理分析,得到新的判断。不是凭空猜测,而是要与现实生活相对应才行。(不多写了,费字) “先知是从小就被指定的孩子,然后会被带上,培养长大,继承先知这一个位置。”王寅知道的东西不少。 “从小挑选培养,那为什么会有死去的先知在外面的世界。这中间的联系是什么?”王守义说着就伸了两根手指:“有二种可能,从小培养的话,如何保证会听话呢,而且还能传承三百多年,甚至可能有千年之久,都没有产生纰漏呢。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被选上的孩子,若不听话,就给杀了,被幕后黑手找人代替了。完成任务,就会死去,在外界复活。” “那还有一种呢?”王寅问道。 王守义脸色有些沉重,声音低沉了下去:“我被选上了,可却没有死,你会怎么想?” “这……” “呃……” 王寅和熊二都迟疑了,王守义说的话很矛盾。 “计划不如变化,总会有些意料不到的事发生的。接连两任先知同时出现在外界,那么只能证明我的第一种猜测极有可能。可现在,而我却活着,就说明产生了变数,幕后黑手的计划有了改变。另一种可能,就是幕后黑手的实力很强大,无惧部落的反应。比如,我继承了先知,这黑手要求我必须按照原来的轨迹行事,人家一根手头就能杀死我,并告诉我,若不愿意,来一次兽潮,再让部落重新开始好了。我该怎么办。你们说呢。”王守义把令自己不安的猜测说了出来。 第三十六章 石殿得极品罡兵 盘龙石柱己现,石殿也已入三人眼中。 三人一翻商量,刚才关于耍流氓的事,都约定死也不准说出去。 “阿大,这同咱部落山顶的宫殿一样啊。”王寅打量着眼前的石殿。 “先进去看看。” …… 石殿的大门紧闭。 两扇高达二丈,宽一丈半左右的石门没有留下一丝缝隙。 石门没什么纹路,也没有拉手,叩环。只有中间一个圆形的青龙雕刻,正在张牙舞爪。 “推开” 王守义和王寅各自用双掌贴上一扇石门,运转功法朝两边用力推去。 “吱……嘶……咔嚓……”灰尘落下,密闭不知多少年的石门,露出了一条缝隙。 熊二打开了双臂,肌肉鼓起,双手插入门缝,“喝”一声大吼,轰隆隆的碾轧声沉闷的连续响起,石门被打开,王守义和王寅赶紧帮忙,把石门完全推开。 “这可比部落的石门,紧多了。”王寅拍了拍石门说道。 “真它,娘的,重啊。”熊二双眼打量着大殿。 “能不重吗,半米厚呢,十几万斤呢。”王守义对建造这石殿的人很是好奇,十几万斤的石门怎么装上去的,这造个石殿的工人起码都是先天境的武者才行,好大的手笔。 当然,没有先天境界的实力,也不能深入十万大山。 ~ 石殿内,拳头大的光石散发出柔和的光芒,显得有些暗淡。 光石,一种能发光的石头,发出的光芒颜色各异。白天放在太阳底下晒一晒,晚上发出的光就会明亮一些,算是自带充电功能了。 而这石殿的光石,由于长时间的密封,并没有吸收太阳光,相比部落的石殿,光线就显得暗淡了些。 不同的是石头宫殿内,并不空旷,竟然有一些石雕,这与部落的石殿有些不同。 居中的是身绕青龙的男性石雕,**着上身,剩下仅围着一块兽皮,打着赤脚。 手上却执着一柄三尖四面的长枪,兵器却是真实的,不是石质。 由于时间的关系,上面落满了灰尘,也不知是何质地。 青龙男石雕两边也各有一石雕。 左边的石雕比青龙男石雕更显得魁梧高大一些,怒目圆睁,狰狞恐怖,额头斜下向左有一条伤疤,手上的兵器是一柄长把的开山大斧。 大斧很出位,与人有些不协调,宽阔的斧面竟遮住了大半个身子。奇怪的是,斧头却是石质的,灰蒙蒙的斧面,有一些模糊的纹路。 右边是一个女性石雕,身材有些高桃,仅比青龙男石雕矮了小半个头。 面容有些诡异,能感觉到这女性石雕好像在笑。肩膀上一只小飞禽伏着,石雕有些粗糙,看不出是何种飞禽。 女性石雕好像穿的是一身紧身兽皮,玉峰有些突出,手中却是一条白骨长鞭。王守义数了数,竟有十八节骨头连成。 “这些石雕是谁?”熊二盯着女性石雕的胸脯问道。 “中间的应该是战神,青龙战神。左边的是……从身形上看,应该是青龙战神下面的第一战将虎牙,只是虎牙大将的兵器是一柄长刀,而这个石头雕像却是一柄开山巨斧,与虎牙战将的描述不相符。右边的女性雕像,手执十八节白骨鞭,肩上有一飞禽,应该是冥鸦战将。”王守义脑袋中思索着,族中有关于先祖战神和十员大将的描述和记载。 中间的石雕和右边的石雕,与族中记事的记载和描写无异。只是左边的石雕出入却有些大了,武器不对,而且额头上的伤疤也不对,身份有些不太确定。 “这兵器不错,三尖两面长枪。”熊二咂了咂了嘴,眼神从从女性石雕的胸脯上挪开,瞄上了青龙男石雕上的长枪。 “不是两面,是四面,武器有些丑,三尖一长两短三刃,下面却是一个连体的铁锤,使起来应该有些不便。”王守义的青龙男石雕的武器有些好奇,变异的三尖两面长枪,多了一个锤子的功能,这枪尖之下一铁锤,劲可不好用啊。 “我试试”熊二一只手就抓上了大枪,三尖四面锤子枪就到了熊二的手中“有些重啊,有三百来斤呢。” 熊二手一抖,枪身震动,灰尘震落,青色枪头,银色枪身的三尖四面锤子枪就显露真身。 青色枪头有点像青铜材质,却无一丝绣迹,光滑如镜,却暗淡无色。枪身银白,却是缠上了某种银白色的丝线,不是金属线,太细了,应是某种蚕丝缠织而成。 “罡兵”熊二评价了一句,真气涌入,枪身嗡鸣,银光亮起,枪尖也闪起青光,只有略得红色。 “极品罡兵,真气畅通无阻。”熊二哈哈大笑,一枪直刺地面,应声而入,入切豆腐,毫无阻力。 收枪又舞了个枪花,划过空气,竟带着青光一划,枪身一擅,枪花一闪即逝,刹那间便破灭。 “不好使。”熊二皱了一下眉头,自己虽然是随手耍了个枪花,但至少也是五朵枪花,用这个三尖四面锤子枪却只有一朵枪花,还一闪就逝。 王寅也不落后,伸手就把十八节骨鞭拿在手上,一甩就在空中“啪啪”做响,火光四溅:“不是骨质,而是金属。” 王寅一收,仔细打量,骨节呈三角状,边角尖锐锋利,中间穿的是一条暗青色兽筋,鞭头尖锐无梢,用手一摸,冰冷刺骨。鞭柄有些长,双手执之,还有余地,却是同三尖四面锤子枪的枪身一样,银丝缠绕。 手上掂了一下,竟有一百来斤,略显沉重。 挥手再甩,鞭头如蛇,叮的一声就插入地面,不比三尖四面锤子枪差,石质地面如插豆腐,应声而入,双手白骨鞭被拉得笔直。 兽筋的伸缩性能不错,二米长的鞭身被拉出了半米。 王寅真气贯入,一抖鞭身,收回,反用再甩,鞭子竟活了过来,鞭身暴涨至一丈有余,如灵蛇扭动。 “好鞭,可刚可柔,可长可短,锋利异常,真气贯入无阻碍,极品罡兵。”王寅哈哈一笑,收回了长鞭,心中极为满意。 二人的眼神同时瞄上了王守义面前的开山巨斧,心中都有同一个想法:“”这开山巨斧应该也是极品罡兵吧。” 第三十七章 诡异的石斧 王守义手抓上了石斧,手上略用真气。 “嗯”王守义轻嗯了一声,出乎预料的事这开山石斧有点轻,原本以为应该是极品罡兵,还是石质,最少应该有上百斤。可入手却显得很轻,在手中惦量了一下,竟只有三十来斤。 开山石斧,整个斧面很宽大,无任何纹路,斧口近两尺,斧背也有一尺,厚度半个巴掌。斧柄长四尺有余,与斧身一体,无嵌接。 一柄这样的开山石斧,在精美上还不如部落的阀木斧。 “从表面上看,无甚出奇之处。”王守义打量之后,给了一个评价。不过心中却有另外的想法,这开山石斧太轻了,如果用普通的松木制作,估计也就这个重量。 王守义指间轻弹斧面,“咚”……声音很悦耳,竟有余音回荡,仔细感应,手中的斧柄也在微微震动。 “材质很特别,有点像音石,击之“咚咚有声”,但石质却紧密,无气孔,比音石还轻上一倍,不知是何种石头。且待我试上一试。”王守义单手举起了斧头,手中真气猛得贯入…… “扑咚”一声,开山石斧一下,整个斧身砸进了地面,王守义松开了斧柄,急速后退。 “我去……”后面的话王守义说不出来,刚才真气一注入石斧,石斧猛得一下,仿若几千斤,自己一下没反应过来,只得放下石斧,急速后退,差点砸自己脚上。 “见鬼……这究竟是什么材质。”王守义登大了眼睛,瞧着眼前的石斧。 “咋回事。”熊二问道。 王寅也一脸好奇的望着,王守义刚才的反应有些奇怪。 王守义深吸了一口气,从未听说过有这种罡兵,真气贯入,竟瞬间重量猛增,从几十斤猛得涨至几千斤,上百倍的激增。 罡兵,是先天武者才能使用的一种武器,除了坚固,还因为能够注入真气。先天武者,挥手之间就有数千斤之力,一般的兵器拿在手中,根本就发挥不出先天武者的实力,因为太轻了。而罡兵却有一个特性,注入真气就可以变得更重,但一般在三五倍之间,极品也顶多不超过十倍。 试想一下,先天颠峰的武者,举手投足之间有上万斤力气,所用的罡兵也就百来斤重,不超过五百斤,因为注入真气,就会成倍的增加重量,十倍的话,一百斤重的罡兵可达千斤之重。普通人百斤之力也不过执几斤的兵器而已。 万斤之力要舞动罡兵,千斤都略显得重了些。除非练体兼练气,才能发挥出上千斤的罡兵之利。 可是这开山石斧,真气才一贯入,重量变暴增百倍,可能还不极限。试想一下,这是什么级别。 罡兵之上,就是神级武者使用的兵器,称之为真兵,也称“神兵”,神级武者使用的兵器。 只是这石斧与神兵又不相符,神兵可以承载武道,不以重量来计。神级武者就算用一根木头,也能发挥出万斤之力,甚至十万斤之力,举轻若重对神级武者来说,比吃饭喝水还简单。 神兵,是神级武者使用的兵器的俗称,武者称之为“真兵”。真兵不在于重量,而在于承载武意,可大可小(可小,不是变小,而是真兵可能只有一根针大小),可重可轻,亦可变化形态,全凭神级武者怎么用而己。 可这石斧太大了,不符合真兵的大小。可做罡兵,又不是一个级别,起码百倍之变,闻所未闻。 “无法判断这石斧的级别,比极品罡兵起码强上十倍,却又不属于真兵,你们试试,真气贯入竟可百倍于之前的重量。” “这怎么可能,难道是神兵。”王寅有些不信,他也没有听闻过百倍的罡兵,传说都没有这种兵器的记载。 王寅把白骨鞭缠在腰上,双手执斧,“噌”的一声,便把石斧从地面拔出。 “有三十斤么……”王寅脱口而出,什么比音石还轻上一倍,音石也是石头,有些气孔的石头而己,最好的音石可以浮在水上,这斧头怕是比很多树木都轻吧。 王寅双手紧握石斧,他可不相信这世界上有百倍的罡兵,不过自己弟弟开口说了这种事,就算不相信,怀疑,总有得信上一半。 王寅真气运转,身上升起暗淡的红色雾气,一丝真气延着斧柄缓慢注入…… 石斧重了一些,再注入,又重了一些……石斧好像没有底限,不管于王寅贯注多少真气,全部吸引,用来增加重量…… 很快就达到了王守义所说的三千斤,百倍之力,可这还不是极限,因为石斧根本没有变化,朴素的就是把石斧之外,除了重量变化,无一丝奇异之处。罡兵被注入真气后,会与武者呼应,建立一种联系。 这石斧被自己贯注真气,可斧身没有一丝红色真气亮起,依旧如普通的石头呈青黑色,外表不见一丝奇异展现。 真气是一种区别于普通气体的神秘之气,若是聚拢就会有微弱的光泛起,聚得越多就会越亮,传闻顶尖的高手,凝聚真气,亮起来堪比烈阳,耀眼万分,当个火把照明那是小意思。 可这石斧太诡异,好像……吃不饱,是个无底洞一般,根本就点不亮。 王寅的双手有些吃力了,扬起的石斧不由沉下一些:“我就不信了。”真气源源不断的注入…… 一万斤……王寅己经脸色微红了,可石斧依然是青黑色…… 二万斤……还是青黑色,手上的青筋微露,肌肉隆起。 三万斤,……王寅己经把石斧放在了地上,轻微的震动,己经可以感受到石斧变得有多重。 五万斤…… 六万斤…… 石殿的地面似乎都有些下沉,地上用石头铺上,接缝处传来微微的开裂声。 八万斤…… 十万斤…… 这重量就算是顶级的神级武者也仅仅只能杠动了。 先天大成的武者说是可以爆发十万斤以上的力气,那也是真气和体内力量瞬间爆发,全力一击,还有极致的速度加成才行,若单论举重,撑死了也就三万斤力量就了不起了。 十万斤……石斧没有亮起……依旧呈青黑色,可地面己经下沉,铺于石殿的石块己开满了爆裂的纹路,沉下半尺有余。 王寅没有停止…… 十一万斤…… 十五万斤…… 二十万斤…… 石斧己完全沉入地下,王寅早己趴在地上,伸手死死的抓住石斧…… 不能再贯注真气了,因为拉不住,再注入真气,估计自己也会被拉进地底吧。 王寅己是全身大汗,松开了斧柄,翻身平躺在地上,大口的喘着气。 王守义和熊二己给惊呆了,仿若大殿中的第四、第五座石雕…… 第三十八章 挖洞 出乎意料的结果。 “大哥,你没事吧。”王守义先反应过来,见王寅躺在地上,蹲下来拉了一把。 “停,没事……让我躺一会……太累了。”王寅说话都有些费力,王守义拉他,他也不想动。 刚才玩脱了,一身大汗,体力耗尽,真气也快耗尽了。 拉起来,还真不知道站得稳不。 王守义检查了一下,就拿出丹药“补气丸”给王寅服下。 补气丸不是丹药的级别,却不比丹药差。能补充真气和体力,没有其它的效果。 补气丸上面,还有一个补气丹,不过需要运功才能快速化开,否则,要半个时辰才能发挥药力。 服下补气丸,王寅的脸皮就快速红润起来,身体发出淡红色的光芒,很快自己就从地上爬了起来。 …… 三颗脑袋围在石斧沉下去的地洞口。不知道的,还以为三个男人蹲在地上数蚂蚁呢。 “大哥,你弄下去的,你给挖出来。”王守义的声音有些赖皮的意味。 “小弟,做人要讲良心,是你让我试的。”王寅一口白牙咬在下唇上,眼神有些不善,老子刚才可快累死了,你让我来挖石斧,好歹我也是你大哥啊。 “一起挖吧,再等,会不会沉得更深。”熊二用真气凝了一个光球扔了下去。 “应该不会,停止注入真气就会变轻的。”王守义也有些不敢肯定。 在熊二的光球照耀下,石斧好像还在下沉。 “大哥,这事你得负责,你说你贯注了多少真气,这会儿估计,真气还没散完,还在下沉呢。”王守义埋怨上了王寅。 “挖吧,越往下沉的话……下面有可能是泥土,更有可能出现地下石洞……到时候,可能真气散了,还会被地下河带走。”熊二提醒了一句。 “握草,快挖啊!”王守义急了,掏出骨刀,青色真气浮现,就开始挖了起来。 熊二和王寅也动手帮忙。 三尖四面锤子枪用来挖地穿石到是很快,一会儿,一个地洞就出现在石殿之中。 “大哥,你残废啊,用点力啊。” “我去你的,我己经尽力了。” “尽什么力,早上没让你吃饱饭吗,我都挖了这么一大堆,你看看你,不及我三成。怎么当大哥的。” “我……” “我什么我,人懒不卖力,还不承认,快点干活。” “你……” “你什么你,说你两句,还不服气,看你干了多少活。” “呼……” “大哥,别喘气了,你做的好事,你总得做个样子吧,别矗着了,干活。” “哼……” “说你两句就受不了了,小媳妇似的。” …… “哈哈……”熊二蔽不下去了,忍得很幸苦,开始还只是肩头耸动的厉害,后来实在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熊哥……”王寅脸色不知青还是红,交替转换。 “还有力气说话,不如下点力气干活啊。” “阿大,你……” “不想干啊,那你别站着占用空间,还浪费空气……”王守义连后世的“活着浪费空气,死了浪费土地”都运用到王寅身上了。 “过份了啦……”一向老实能忍会装的王寅不由勾起了火气,拳头紧了又紧,又松下去。 王守义瞄了一眼:“熊哥,别管大哥这懒货,我们下点力气,那猴儿酒我背包里还有半斤呢。” “你存了私货……”王寅心中的气一下子全给泄了。 猴儿酒啊,好东西啊。 “想喝啊,想就下力气干活啊。” …… “嘿嘿……”王寅一笑,也算反应过来了,跟自己弟弟呕气,可没好处。再说了是自己亲弟弟,还能亏了大哥。 “哎,真有半斤啊。”熊二也好酒,更别说顶级的猴儿酒,一听,这酒虫也就上了喉咙。 “部落谁不知道我私心重,好东西自己先偿,总会留一些的。”王守义一点也不在乎自己的私心重,有什么不好。否则,部落怎么有那么多人喜欢亲近自己,从自己手中捞点好东西。 “阿大,要不,先来一口,让大哥恢复了真气,这挖洞的活儿,我包圆了。”王寅舔着脸说道。 “你说的……”王守义反问道。 “我说的……”王寅肯定的点头。 “不反悔” “绝不反悔。” “反悔就……”王守义本想说生儿子没**,但想想是自己大哥,这样说不好。 “反悔就吃屎。”王寅为了猴儿酒也是拼了,好重的口味,好毒的承诺。 “这可不是我说的。”王守义也有点怕怕了,自己这大哥不是一般人啊,得让着点。 “寅子,你的口味,咋这么重了。”熊二有些吃惊的望着王寅。 “我上去,拿猴儿酒。”说完,王守义就一个纵身,跳了出去。 …… 从背包中,取出猴儿酒,九阴黑色真气一出,滴出的猴儿酒就凝成了冰。 “大哥,接着,”中指一弹便落入王寅手中。 “你们挖着,还有七八米深呢,估计得挖到中午,我去打点猎,弄点好吃的。”王守义说间,又一滴猴儿酒弹出,落入熊二手中。 未等二人回话,就背上背包走出了石殿。 ∽ “哎,这可是练体的好东西,不如收着,以后服用。” “收个屁,阿大手上有,真需要的时侯,再问他要就是了。” “那到也是。” …… “挖吧。” “嘿嘿……刚才你说,喝上一口,这挖洞的事儿,你包了。” “不是吧,熊哥,做人要讲良心。” “良心,我有啊。” “你有个屁,阿大刚给你猴儿酒,你就搁下手中活计,不干了。还良心呢,良心都让食心兽给吃了吧。” “刚才……” “刚才什么,想偷懒没门,一看你就知道没良心,还不要脸,阿大才刚走,你就偷懒,人坏了啊。” “寅子,你……” “别叫我名字,我耻于与你为伍,亏阿大还叫你一声熊哥呢,不想干就上去,别站在这里占用空间,还浪费空气。” “我,干” “要干,就麻利点,别像个小媳妇似的。” 熊二一下子被王寅给弄懵了,刚才那些话,不是阿大骂寅子的骂来的,咋搞的,又转到自己身上来了。 熊二想了想,还好自己没发誓说“反悔就吃屎”,比寅子强上一些,心里就好受多了。 一边想,一边就埋头挖起地洞来。 第三十八章 出山之始 当王守义回来的时候,左手一只兔,右手一只鸡。 兔是蓝兔,鸡是蓝羽白腹鸡,都是难得的美味,石殿布局与部落无异,王守义轻车熟路,就到了到了后花园,王守义打量了一下,没有什么药材,可惜了,全是野草,长得老高了。 蓝兔好杀,去皮,掏出内脏,用点细盐腌制一下,然后等着烧烤就行了。 这鸡才是麻烦事,野生的鸡不比家养大的家鸡,绒羽多,而且密,不太好拔,很是费功夫,不过味道却比蓝兔更胜一筹,开汤是极佳的美味。 王守义功夫虽好,但这些事情,却不能用功夫去代替,顶多也只些快了些。 不过打算搞个鸡汤,那么石锅就必不可必少,这功夫就帮了忙了,刀光霍霍,一个口石锅就给整了出来。 烧火,倒入山溪水,鸡肉切成大块,放入些成包制好的调料,盖上,慢慢炖,出锅放入细盐就成。 兔子到是简单些,腌好的兔子肉,用大树叶一包,做个泥包兔就成,也可以叫“叫化鸡”。 至于挖洞那么累的活,就交给大哥和能哥他们二人了,反正那石斧也跑不了。 …… 待二人取出石斧的时候,地面都给挖出了近十米深的大洞,虽说有罡兵,那也不轻松,是个体力活。都给弄得满身是泥,整得跟个乡下老家似的,坐在洞口大口的喘着气。 鸡汤的香味传来,腹中方感到饥饿,咕咕作响,闻着香味来到了后院。 “干完了,来,先喝口我精心熬制的鸡汤,先解解渴,这汤啊,可是香得很,我都没有先喝,第一口让你们先偿。”王守义一袭话,让本来还想抱怨两句的人,有怨言也不好发,取下自己个背包中的大碗,端起石锅就各自倒了一碗,开吃起来。 “阿大出手,这汤果然得得很,这火候的把握比部落所有人都强,同样的材料,同样的配方,这味儿就鲜得很,硬是强上一大截,这个,我服气,比我那个五重肉强多了。”熊二心满意足喝完了一大碗鲜香味浓的鸡汤,伸出大拇指赞道。 “光有鸡汤可不能填饱肚子啊。”王寅接了话,询问还有什么吃的。 “等会,先喝汤,捞得鸡肉吃,泥包兔还要一些时间。”王守义指了指旁边的火堆。 …… “这后院,我查看过了,就是供人居住的地方,没有什么出奇之处,都是一些石床,石桌,石椅之类的东西。这个小花园也没有什么好东西,全是是野草,连棵像样的药材都没有。只有大殿内的四个房间没有查看了,吃完东西,去看看。”王守义把自己的发现说了一下。 “也好,反正这次来也不亏,两件极品罡兵,还有一柄不知是何级别的石斧。只是部落内可没有什么石雕啊,这些石雕说明了什么呢。“王寅开口说道,这三个石雕能说明什么呢,石雕又不能开口说话。 ”至少说明了一点,族中的记载有些是真实的,真的有战神和十虎将,比如这个冥鸦战将是存在的。而且你们看,这外面的盘龙石柱和石殿存在的时间估计起码超过八千年,就连这种青钢岩都有了很深的风化痕迹。那石雕存在的时间不比这个石殿晚,估计是同一个时间的古物。那么可以猜测,二千年的族中记载必是错误的,这个证明了什么?证明了有人在幕后操控这一切。而且可能与这些东西有关联,由此,我们来做一个推测,这个幕后之人,想从这中间得到什么?“ 王守义自己也倒了一碗鸡汤喝了起来,却眯上了眼睛,思索其中的秘密。 “跟战神和十虎将有关,那么战神和十虎将能给我们留下什么,武功秘籍,还是财富,宝藏,又或都者是其它什么。”熊二从王守义的话中联想到了这些,轻声的说道。 “战神?只是这战神在外面也是个数万年前传说中的人物,我们对外面的世界所知也不多,没有更多的信息来推测些什么。”王寅蹲在地上,手托着下巴低声的说道。 “可以推测,如果部落中关于战神的事是真的,那么,战神就是当时的天下第一高手,又手握人族军中大权,更有人族武力顶尖的十虎将做为手下。就依熊哥所说,武功秘籍,还是财富绝对是相当丰厚的,甚至可以说占当时人族的财富的几成。而且这种人物,必会知晓一些当时的大秘,我们估且就当做是一个宝藏就成。只是这个宝藏中有什么吸引幕后之人的东西就不得而之了。”王守义在地球看到过太多的阴谋论,无论是书籍还是影视,甚至自己的亲身经历,都可以从中去判断出一些东西。 “当然,这些是猜测,不过有一点,可以明确的说出来,这幕后黑手的实力强大,是板上钉钉的事,然后做为一个高手,以战神为托和目的,那么会有几种可能呢。打个比方,比如武力天下第一,甚至超脱这个天地。比如长生续命这种追求。又或者是一统天下和武林这种事情都是可能的。” 王守义停了一下,继续说道:“也有可能只是为了心中的某个目的,也不得而之了。” “这个范围还是有些大了,人的心思是多变的。”熊二有些不以为然。 “这个范围不大了,至少是缩小了很多了,而且用几百年来实施这么一个计划,可不是一个人就能做到的,还有强大的背景实力才行,这个幕后之人可能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大势力。”王守义继续说着自己的猜测。 “这个倒有可能,凭一个人是办不到的。”王寅点了点头,王守义的这个猜测极有可能是真的。 “再想一下,我们无法去判断这个计划实施了多少年,,但从部落的口口相传之中,可以有一个大概的判断,不低于一千年,甚至更久,你们可在外界有听闻,人可以活上一千年之久,就算是最顶级的神级武者,也不过500年的寿命。”王守义放出自己最大胆的猜测。 “500年,天地异变之后,人的寿命只有500年的极限。那么这个幕后黑手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大势力,一个存在起码超过千年的大势力。”王寅把王守义话中背后的意思说了出来。 “大势力,千年以上的大势力,处心积虑做这么一个计划,其目的会是为了什么?而且还打上了数万年前战神的主意,是要权倾天下,还是……”后面的事情,熊二不是不敢去想,而是很少到外面的世界,熊二还不够了解外面的人类的想法和需求。 “我们再把范围缩小一点,有实力做这种计划,存在千年以上的大势力有多少呢,想必存世千年,就算是隐世,也会有一些蛛丝马迹的。我们现在要做一件事情,就是到外面的世界去,去查一查,这种大势力有多少。?”王守义在部落憋了十一年了,真的很想到外面去看看。 “阿大,你是想到外面的世界去看看吧,不过你说的也有道理,这次回去,就准备出去。我回去同老爹说一说,做好安排才行。” 石殿中,三个人中午的一袭谈话,就决定了部落要出山的起点。 第三十九章 底蕴和传承 石殿空空,什么都没有,就连石殿旁边的石室也是空空如也,唯有三个石雕是唯一的存在。 这给三人留下了一个迷,为什么三个石雕没有搬走,留在了这里。人搬离了石殿,还打扫的很干净,什么都没有留下,为何却留下了石雕和三件兵器。 这不是一个正常的现象,那么这说明了什么呢,总不可能一些随身携带的东西,会比这三件兵还重要。难道是为了以后的回归,又或者对这三个石雕的尊重? :当然,离开的三人,又把洞给填了起来,重新找到一块石头贴上,顺便把三个石雕也给埋了进去,这下,石殿可是真的什么都没有了。就连一些痕迹都被王守义给弄掉了。 这些是王守义的前世在地球军中学会的本事,谨慎是保命和保密的第一要素和前提。 自然三件兵器也不有带回去,被王守义找到了个隐密的地方给藏了起来。 只是王守义三人离开之后,一只翠青鸟飞了过了。在遮山铁柳帮助下,再次进入了石殿,之后,又恢复了原样。 这一切,王守义三个人不知道。 △ “大哥,熊哥,你们先走,我去取点东西。”经过暴猿领地的时候,王守义想到了猴儿酒。 猴儿酒,不仅酒好,多种灵果,灵药混合酿造,沉淀了不知多少年月,方才有这猴儿酒的神奇,不是恢复真气,而是重新练体。 王守义有些想法想去实现,必须找老猴王谈一谈,对自己对老猴王都有好处。 “阿大,你有什么事,需要帮忙吗?”王寅问道。 “大哥,这是之前暴猿的领地,猴儿酒就在此处得到的。我有一些想法,看看能不能多弄一点猴儿酒回去。这可是练体的好东西,不可多得之物。” “你不是说那老猴子舍不得吗。事关猴群的传承。”王寅有些好奇了。 “这不是手上有异兽彪精血练制的长生丹嘛,这可是小丹级别的。对老猴王和猴群的作用可是很大的。可放在我手上却又不如猴儿酒有用了。” “那到也是,你去吧。我和熊哥继续给霸做一些标记,希望他没事。”王寅挥了挥手,朝部落的方向赶去。 王守义辨别了一下方向,就腾空而去。 肉身飞行,这要是在地球,王守义不敢想象,人类可以做到,那是一个梦想。但在这个世界做到了。 西北风开始刮了,马上就要进入冬季。 在十万大山,要辨别方向并不容易,就算是经验丰富的老战士也要走回头路的。 太阳是最好的参照物,看着时辰,在地上立一根树枝,来确定大方向的精准方向,这才是尽量少走回头路和不会迷失方向的最佳办法。 如果是阴天,一但迷失方向,在十万大山有时候靠树叶稠密与稀疏的方法来办别方向是不准的。不过也有办法,还是立杆,杆顶绑上轻细的线条,跟据季风来辨别方向,大方向就看云往那边走。 …… 当王守义出现在猴群的时候,一群猴子就拥着它去见老猴王了。 老猴王毛发有些枯黄疏,不过身体依然强状,气血旺盛,这就是猴儿酒的效果。 用异兽彪精血和猴儿酒练成的小丹取名为“长生丹”,也是因为猴儿酒的关系。 旺盛气血,是强身健体,从某方面来讲那就是延年益寿了。 …… 老猴于一挥手,就要群猴赶走,仅留下了几只高大的猴子,原本有些浑浊的目光变得凌厉起来:“这个人,不讲信用。” 王守义“呵呵”一笑,手上掏出一个石瓶,倒一粒长生丹,扔给了老猴王。 良久,老猴王再次伸出了手。 …… “你想换猴儿酒。” “三十颗,我要十个竹节,另外赠送,三十颗筑基丹,三十颗粹体丹。” “成交” …… “还有一事……” “说” “丹药,你现在服下,我助你突破,升级成妖兽。以后这片丛林就是你这群猴子的天下。” …… “丹药很好,比之前的丹药药力强大至少三倍以上,若不是老了,我有八成把握突破。你……有几成?”老猴王突然成了精一样,竟给人生出一种智慧在握的感觉。 “你让一只猴子,给你变个戏法,让你见识一下。” “吱吱……吱吱……吱吱” …… 不久,一只小巧的猴子给大猴子带了进来。 王守义探查了一翻,这小猴子还不错,虽然年幼,但都灵动。 王守义探手一抓,盖住小猴子天灵盖,长生真气,融合九阳真气,直接输入。 用真气激发血脉,凝炼精血,助小猴子练体。(不是你所想,打通筋脉,穴位,又或者是醍醐灌顶的那种。) 这个世界的炼体,不是什么金刚不坏,刀枪不入。不过这两种能力是很多练体功法的一个外在表现而己。 人类是外练筋骨皮,内练一口气。这口气是生命之气,不是真气,而是指生命层次的提升,就像从昆虫变成凡兽,凡兽变成荒兽,荒兽变成妖兽,身体在生命层次上的变化,称之为练体。 妖兽比人类更重练体,这关系到激发血脉,凝练精血。自诞生第一滴精血,就是妖兽级别的存在。 王守义这是在为小猴子凝聚第一滴精血。通常来说,一滴精血能量是庞大的,起码相当于十颗小丹,当然不能轻易凝聚。不过小猴子还小,一颗也成的,只不过这一滴精血有些弱而已,需要不断凝练就成。 王守义给小猴子喂了一颗长生丹。 小猴子竟露出感激的神色。 真气加大,加速长生丹药力扩散,快速进入身体各处。 黄发小猴全身都开始呈红色,一些灰黑的东西从身体排出…… …… “吱吱”小猴子兴喜的叫道,跳入老猴子的怀抱,小手轻挠老猴子肚皮。 ∽ 最终,王守义从老猴子手中又换走了十二斤猴儿酒,猴群这次是全群出动,在一只黑金色的大猴子带领下欢送王守义。 这头黑金色的大猴子就是老猴子。毕竟老猴子喝过了太多的猴儿酒,身体内沉淀的能量竟不比异兽彪差多少。猴儿酒就是猴群的底蕴,一群猴子虽实力不强,但绝对比独行异兽,比如“彪”存在的更久。 底蕴不是财富和积蓄,而是传承,包括财富、智慧、经验、实力等多方面的传承。 这就是底蕴,这群猴子就是有底蕴的猴群。猴子猴孙能繁洐,老猴子教会小猴子,有猴儿酒,懂酿造…… 如果说人是从猴子变来的,这个猴群,就有了变成人的希望。因为有传承,有底蕴。如若传承千百万年,就算不变成人,也不会比人类差,可能是猴人。 第四十章 部落的位置 追上回部落的战士,王寅和熊二两个人靠了上来。 “搞了多少?”王寅一副馋酒的表情。 熊二也两眼放光。 其实,不是这两人馋酒,而是深刻的体会到了猴儿酒的好处。 能够帮助练体的丹药部落有不少,可却没有一种丹药可以做到像猴儿酒这样,更加深入的面体。 练体就是外链筋骨皮,内练一口气。 筋骨皮好练,还有不少方法可以做到。 可着内练一口气怎么练,除了真气粹练,就是服用丹药,药膳、药浴等方法了。 内练一口气,练的是什么,细一点来说,是练五脏六腑,是血液骨髓。 这猴儿酒一喝,整个五脏六腑,全身都暖洋洋的。这可不是酒劲大,而是猴儿酒的药力是散至全身,细入到血液骨髓当中。 丹药能做到如此吗,当然能,只是丹药服用的越多,效果就越少。也做不到猴儿酒,如此细微入髓,全面练体。 …… “还行,回到部落分你俩一点。”王守义对猴儿酒也爱,能搞到这么多,心中也是极为欢喜。 不过王守义没有告诉王寅和熊二真实的数量。不是防着他们两个,而是自己有大用。 之前量比较少,只好用于炼丹,但这并不是猴儿酒正确的用法。 酒,当然是用来喝,才是最佳的服用方法。 猴儿酒,是猴群用无数的灵果和药材,历经无数时间沉淀下来,才酿造而成。 这猴儿酒不可能再被酿造出来,唯一的酿造地,就是猴群中的那个酒窖。 王守义得紧着用。 王寅和熊二倒没有追着问有多少,听得王守义说有自己一份,己是满心欢喜了。 △ 狩猎战士都是部落的精英,就算扛着猎物,脚程也是极快,一日赶路二百里有余,半个月就回到了部落。 做为狩猎堂的长老,王守义回到部落,反而忙了起来。 统计猎物,分配贡献点,听取各路猎头汇报,做好安排,足足费了三日有余,方才有时间做些自己的事。 …… 当然首要的大事就是关于幕后黑手的事。 不过先要捊一捋思路才行。凡事要做两手准备。 十万大山真的是人迹罕至,与世隔绝,这个想一想就知道。 部落的位置也有点避世的味道。 虽说是属于十万大山的外围,但看看地图,就有些味道了。 首先是东面,东出百八十里就是熊林。熊林就熊林不奇怪,但却是一道天险,除了冬季,趁熊冬眠之际,方才有可能穿越,还需至少整整一个月以上才行。 想一想,大雪封山,天不见日,天地白茫茫一片,一个先天境界的武者都要花费一个月之久的时间才能穿越熊林。那么什么人才能无视这道难关呢,还是一年之中,最安全的难关。 …… 南面是恒河,恒河浩浩荡荡,无边无际,终年浓雾笼罩,可视不过百米,越往深处越浓,自己伸手都只能看到个模糊的影子。 恒河,可不是一条安全的河流,无数的妖兽以此为生,在恒河捕食,水中更有数不清的水生妖兽,比之浓雾更危险。 这南面的恒河,是一道天险。 …… 西面,是十万大山的深处,亿万兽类在此生存,更是埋葬了数万年前战神率领的人族大军,你穿个试试。 自己今年秋猎,从部落到遮山铁柳的山头,约一千六里之遥,知道的妖兽不下于十头。 黑金巨蟒这种妖兽,人家还没发力就把自己和熊二打飞了出去。 而且还有一个更可怕的存在,那就是遮山铁柳,那树是成了精的,有智慧的,否则黑金巨蟒也不会不敢进入遮山铁柳的山头,仅在外围守了一些时间就离开了。 王守义好奇的是,这遮山铁柳为什么不攻击部落的人,这是一个迷。 这西面是一道天险,比恒河还不可预知。 …… 再来看看北面,北面说是荒原,但依然是属于十万大山,这片地域有些奇特,好像完全不属于十万大山一样,部落北面有这么一片荒原,就像十万大山生了皮肤病一般,显得别扭。 要说危险,这北面反到是最低的,因为荒芜,生存的多数是些凡兽和极少的荒兽,妖兽难见踪迹。 可说要从北面出去,难! 因为北面的荒原并没有与十万大山连成一片,而是十万大山中的一座孤山,不……用孤岛更合适,群山之中的孤岛。 恒河从北面孤岛流过,就开始生出浓雾,而恒河的千万条小支流之一,小恒河也此汇合,生生的把北面荒原本成了群山中的孤岛。 恒河之水环绕的孤岛,只是有点大,有点高。 北面的秋猎是部落状大以后最轻松安全的狩猎方向,但也是肉食的主要来源。 北面荒原有奇观,名为“天桥”,天桥宽三里,长达十余里,仿若擎天之柱倒下,搁在了小恒河上面。这是连接北面荒原的通道。 王守义根据部落战士的描述,怀疑这北面荒原是一座火山,一座极为高大的火山。 没有苍天大树,只有野草在此扎根,四季常青,越往上越荒芜,走过天桥,从二百里开始是野草稀疏,三百里己是片草不生,山石林立,四百里地势更陡,始见白雪,而至山顶,完全是冰天雪地。 山顶虽然是冰天雪地,但却有不少飞禽在此落脚。 因为山顶中心有一个巨大的湖,飞禽在此觅食。至于湖水中的鱼是怎么来的,又怎么生存的,王守义没去过,也没法解释了。毕竟至少有数万年的变迁,就这你自然而然的就有了吧。 ∽ 王守义摸着地图,若不是王寅说老爹知道出山的路,都会怀疑老爹对自己说过的话:要出山,必过熊林,再穿越恒河才行。 至于为什么,王守义有些猜测,过了熊林,恒河必然不再是浓雾笼罩,可以伐木做舟,横渡恒河了。 只是部落的位置,东有熊林险地,南有恒河隔阻,西有群兽虎视,北有荒原高山,这北面其实可以不用考虑,只是十万大山中的异地,阻隔的还是恒河和以恒河为生的妖兽。 那么外面的大势力是怎么进来的呢?又如何控制部落呢,不可能派个小人物来呢,来的人必需实力特别强大才行,比如冬季穿越熊林,最小得要有这个本事才行。 而部落强大的时候,可是有不少神级武者存在,那么来的人,实力起码是神级。 可一个神级的武者,又岂会把生命耗在这里呢…… 想到此处,王守义又多了一些猜测。 会不会有另一种可能,外面的那个大势力可能是与部落有什么关联或者是约定,并无阴谋呢。 当然,也有些矛盾的地方。 第四十一章 麒麟令牌 这次的聚餐有些奇怪,只有王中仁、马翠花、王寅、王凤、王守义、熊二六人,完全是家庭式聚餐,不过王智和李权都没有参与进来。 因为,聚会的地点在家中的石洞深处。 若不是当年黑熊的事,王守义都快忘记了这个石洞。 如今的石洞,青藤密布,完全看不出一点石洞存在的痕迹,显然被荒废了。 想来是被老爹故意隐藏了,这石洞又被老爹开了几间石室,六人就在石洞石室当中静静地围坐在石桌盘。 “阿大,本想等你十六岁之后再告诉你的,不过你知道了,那就早点承担起部落的重任。”王中仁右手执壶给王守义倒了一杯酒,边倒边说,酒到了一圈,方在落定。 “说来,也有三十多年了。这究竟有没有幕后之人在操控。我看过外面的世界,凡事都有规矩,有人情世故,有礼尚往来,有道理法律。难道这些也是有幕后之人在操控。” “这是人族的传承,这谈不上有幕后之人。但的确是人为而形成的。”王守义有些疑惑,老爹王中仁为什么说这些,与所谈之事有何关联。 “阿大,说得对,这是传承,我们部落也有,可是不知什么时候起,我们部落的传承未变,但历史却与外界不同了呢。”王中仁的话出乎众人的意料。 除了马翠花不显得惊讶之外,包括王守义也猜不准老爹王中仁说这句话的意思,难道想说没有幕后之人? 那也不对呀,那么明显的事,肯定有人想要达成目的,部落的历史改变,难道还会是个意外吗? 开什么玩笑…… “那么我们部落的历史是什么时候被人篡改了呢。”王中仁开始变得严肃了。 “我有了一些发现,兽潮发生,以火阻挡兽潮,以前部落生存的地方成为废墟是正常的,甚至百十年寸草不生。那火神油太猛,太烈,又有毒性。只需极少的时间,就把把石头都给烧成灰,把铁化成水。”正说着玩中人便从怀里掏出一块牌子。 王守义看向了王中仁手中的令牌,第一眼就感到这令牌很精美,脑中第一个想法:“这个牌子不是部落之物。” “我手上的这个东西,我叫他身份牌。这是外面的世界,对这个东西的称呼。材质很普通,铜质的金属牌,质地并不坚硬,用火神油一烧,比石头化得还快。” “但却在废墟中找到,还完好无损。同我之前的判断是一样,有外界之人进来过。” “能把那牌子给我看看吗”王守义对令牌有些好奇。 这令牌的纹路好像是一个兽头,而且不是一般的兽头,好像是中国古代的麒麟。 只是令牌有些小,看不清楚,究竟是不是,得细看看一下。 王中仁看了王守义一眼,有些好奇:“自己这个小儿子,自从三岁大病之后,就变得非常的聪慧,在部落有小圣人之称。竟然对这块令牌产生好奇,难道他知道些什么。” 王中仁没有说话,伸手把令牌递了过去。 众人的眼光也看下王守义,有些好奇,王守义对这块令牌有什么不同的看法,或许知道些什么。 麒麟,中国古代瑞兽之一,是神兽的象征,寿命可长达2000年之久。从外形上看,集狮头、鹿角,虎眼、麋身、龙鳞、牛尾就于一体;尾巴毛状像龙尾,有一角带肉。麒麟还有一种描述,是龙头,马身,一身龙鳞。至于能力就是口能吐火,声音如雷。 王守义结果one中人手上的身份铜牌,果不其然,铜牌上的兽头是麒麟。 看着身份铜牌,王守义不由想起了自己的青鳞,除了不是龙头,与它一模一样。 当然麒麟并不能说明什么,不过麒麟所代表的东西,却是神兽瑞兽。像一般邪恶的组织,基本上不会以这个兽头作为象征。 身份铜牌,是青铜所制,麒麟头的刻画非常的形象细腻,但却显得有些古板,并不是非常的生动,好像是倒模所制。身份铜牌的下面却有一朵火。火下面却有一个大写的数字玖。 王守义猜测,应该是某个势为或者组织的身份牌,而且是排名第九,身份地位应该不低。 这块身份牌,同时应该还是一块令牌。 “这是一块身份牌,同时也是一块令牌代表某个组织或者势力。”王守义把自己的看法说了出来。 王中仁看了王守义一眼,开口说道:“我在外界打听到的消息,与你说的一样。” “外面的世家,组织,势力都有这种刻画身份牌的习惯,而且都是随身携带,这个东西是非常重要的。” “这个兽头叫麒麟,是一种瑞兽的代表,也是一种神兽。不过这种神兽,现在已经非常难见,在外界都已经是传说了。不过我们族中却有这种神兽的记载,是战神麾下第五战将的坐骑。” “我当时拿着这块身份令牌的时候,就想到,是不是当年兽潮来袭族人四分五散,有一部分人却跑到外面的世界去了呢。而且在外面建立了某一个势力。” “而这个势力就是第五战将的后人所建,所以以神兽麒麟头像做为势力的象征。” “不过我经过多方打听,麒麟这种神兽多数是作为世家大族的门神。没有一个势力的麒麟头像,作为视力象征,这倒显得奇怪了。”王中仁到外面的世界待过。他知道的东西比部落所有的人都多一些。 大家都仔细听着王中仁说的每一句话。 “我觉得这并不奇怪,麒麟作为瑞兽是一种好运的象征,它会给人带来好运气,它不仅放在世家大族的门口,作为门神,做守正壁邪之用。还有许多人雕刻麒麟作为饰品随身携带。”王守义把自己对瑞兽麒麟的一些看法告诉大家,算是对王中仁这句话的解释。 当然外面的世界究竟怎么样,王守义并不清楚。这也只是对这个世界的人对神兽麒麟的某种看法的一个猜测。 第四十二章 猜测 “那不如叫这块令牌叫做麒麟牌或者麒麟令吧。”马翠花开口说了第一句话。 “也好。” “可以” …… 众人点头同意。 “哦,可能我说的有点多,也有点乱。我只是想说明一点,部落传承下来的历史会被改变,这不是修修改改就能做到的,应该是我们部落先辈所有人的同意才行。也就是说有人说服了,我们部落的先祖,才会发生这种事情。”王中仁这一个猜测说出来,惊讶了所有人。 “这怎么可能?”王寅忍不住发了声,部落的先祖又不是傻子,怎么可能会同意做这种事情。 王守义也惊讶王中仁说的这句话,这个猜测实在是突破脑洞了。 “做出这个决定,否定先祖,坑的是自己后辈的子子孙孙啊。” 王凤一脸的不相信:“爹,做这种猜测,总得有个理由吧。” 王中仁苦笑了一下,摸了一把胡子:“那你们说说看,如果先祖们没有同意,这些传承和历史又是怎么流传下来呢。” “莫非是洗脑。”王守义好像突然想通了某些事情,脱口而出。 “洗脑?” 众人一脸懵逼的望着王守义,“洗脑”那是什么东西,这好像又是一个新词语。 “这洗脑……”王守义停了下来,该怎么解释洗脑这个名词呢。 洗脑通常是指改变一个人的思想。 跟着狼会学会吃肉,跟着羊学会吃草。 跟着读书人你可能会之乎者也,跟着土匪你可能会学会打家劫舍。 这是通过环境,行为,语言,去影响一个人改变一个人的过程。 在地球通常是某个组织对人,通过外部压力将特殊的思想灌入人的脑海,所以称之为“洗脑”。 其实洗脑这个东西,从人一出生就一直都在不停的洗脑。 当然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被人称之为学习,不叫洗脑。 如果与社会脱节的某种思想的学习,而且还反人类,比较邪恶的思想,才会被称之为“洗脑”。 总之洗脑不是一个好东西,正确的方法应该是好好学习,跟对的人,做对的事,才是正道。 王守义试着组织了一下语言说道:“洗脑,是指通过外部压力把特殊的思想灌入人的脑海,但方法有很多种,可以是暴力,可以说是教育,可以说是讲道理,甚至是逼迫,利诱,等各种方法。” 地球的某个组织,通常是把人骗过来,然后孤立,不与外界接触每天进行重复式讲学,甚至是暴力威胁,劝说等多种方法去改变一个人的思想。 在不知不觉之间,就让人信了他的邪。 而人这种生物又挺奇怪的,不管在什么环境下,都能够很快的融入进去,并改变自己。少有人能够一直坚持下去。 “不懂,”熊二摇了摇头,表示不解。 众人也差不多,王守义刚才的解释,仍然让人云里雾里,一副好奇宝宝的样子,眼睛直直地望着王守义。 王守义脑门出现了冷汗,这个该怎解释,好为难啊,前世自己在部队也不是做政治思想指导工作的。 不过每次做完任务,都会回到部队,进行再学习,有指导员找谈心,关心你的生活,对你嘘寒问暖,会谈到你的家人,对你的家人也会有所照顾。 同时还有心理辅导和政治思想指导,自己从事的可是杀人的职业,指导员会告诉你,您这么做,都是为了国家,为了人民,为了党,安心吧,杀的人都是罪恶的,这是为民除害,这是为国为民。 这种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又怎么会有错呢,这是爱国呀,为国为民。 正能量永远都是对的。 …… 看着大家眼睛都齐齐的看着自己,王守义砸了砸嘴巴,脑袋一转就开口说了。 “洗脑嘛,就是学习。不过学的是歪理邪说,不走正道。算是学习中的“败类”吧。打个比方吧,我教大家所弄的各种调料,这是学习,大家都吃上了美味的食物和可口的饭菜。这是正确的学习。但有些人呢,学了之后,做的食物特别难吃,这就是没学好。比如我姐学得好,回去之后做给家人吃,大家都称赞她,也会夸我是一个好的师傅;又比如我大哥,学得不好,回去做给家人吃,家里人都骂他,同时也骂我这个师傅,误人子弟,害人不浅。” “阿大,我大概懂了一点,就是部落的先祖们被某个人灌输了某种不好的思想,然后就决定修改部落的传承和某些记载。”王凤好像懂了一点。 “凤妹子这么一说,我倒是能听懂,只是这跟阿大所说的学好和学坏有什么关系。”熊二还在纠结洗脑是个什么玩意儿。 王守义:“熊哥,你现在学会了我的调料制作,吃上了美味的食物,你还会去吃盐水煮肉吗。” 熊二:“不会” 王守义:“这不就结了,你对我的调料制作认同了,你就会认问我,同时也不会去吃盐水煮肉了。我改变了你的想法了。” 熊二:“这就是洗脑,我觉得挺好的呀” 王守义:“嗯,是挺好的。如果某个人说服了部落的先祖们,修改部落的传承和记载,也是挺好的。那会发生什么呢?” 熊二:“照做啊。” 王守义:“对啊,照做啊,事情就是这样子啊。” 王守义和熊二的对话,让众人想通了,原来“洗脑”是这么一回事。 那么问题来了,究竟是用什么办法来说服,部落先祖同意修改部落的传承和记载。 “我不知道,族中记事,只有二千年内发生的事,有些较为模糊的记载。多数是一些,兽潮降临,与兽争命的事迹,而且基本上是节节败退,一路退至如今这个位置。” “可以想一下,部落过得并不好,缺乏安全,缺乏武器,缺乏食物,缺乏衣物,什么都缺啊。就没过个好日子。” “如果能让部落过上好日子的话,比如一个安身立命之所,一个有衣穿,有肉吃的方法,估计部落的先祖们都会同意吧。” “当然至于为什么要修改部落传承和记载,我也不知道,可能改了之后,会让部落的人过得好一些吧。又或者这是一个条件……” “想一想,比如三十六年前的兽潮,部落差点灭绝,知道了解族中的传承和记载,也只剩下了不多的老人。这时有一个人,教你们建兽堡,保护自己的安全,又教你们如何狩猎,你们会照做吧。然后呢,部落的老人死绝了,这个人被部落老人托以重担,照顾好部落的孩子们,顺便修改一下部落的传承和记载,那不就简单了吗。” “定是如此,否则想不通,那个人是怎么做到的。”王中仁一拍石桌,恍然大悟的说道。 “而且,那个人,肯定有某种身份,值得部落的老人相信。那么这一切就水到渠成了。” 第四十三章 潜龙出渊 …… “30多年的调查,大部分是猜测推断之言,我是实在想不通这个幕后之人究竟是谁”王中仁长叹了一口气,有一些落幕之意。 “爹,部落就这么大,有资格参与的人,也就是那么几个老人,可你30多年调查也无结果,这说明了什么,可能幕后之人,根本就没有安排人在我们部落。” “既然在部落调查不出来,那么我们应该到外面的世界去调查。”王守义思来想去,也想不出部落来那一个人存有二心。 “部落是该出山了……”王中仁下定了决心,转身从石室的架子上拿出一个石盒。 打开,从里面取出一张兽皮,用手抚摸了一下,说道:“这里出山图。”便再没有多说一个字。 “爹,还有个想法,出山一事以前都是隐秘进行,所知之人应该很少。这一次我们应该公开,但部落的所有人都参与进来。”王守义想了想,决定出山这种事,是部落的大事,应该公开。 “公开……”王寅有些奇怪王守义为什么有这种想法,难道不应该隐密一些才好。 众人也差不多同王寅一样,也认为出山的事,应该隐密进行,脸上都有不解之色。 王中仁在等王守义的解释,自己这个小儿子,说话行事总是与部落的所有人不同。 马翠花有好奇,为什么要公开进行…… 王凤心思玲珑,双目星光闪耀,似乎在思索公开之后的变化…… 熊二双手抱肩,静待王守义的解释,他明白,王守义总会有办法的。 王守义双眼环绕一圈,把众人的反应和表情,尽收眼底,心中却是暗道:“部落的人太纯朴了,就算老爹老娘这种一直都在算计的人,也没通阴谋论的一股气。若宫计,怕连一个宫女的心计也比不上吧。部落这个环境,基本上是人帮人,吃大锅饭的样子,又与世隔绝,纵有些心思,也是如同小孩子一般的打闹。人心是善的,人与人之间就算有性格不合,不对付,也不会有害人之心。因为部落是一个大家庭,真正的大家庭。他们不知道人除了有私心,好面子,还可以冷漠,可以无情,可以残忍……可以无所不用其极呢,可以把放在野兽身上的事放在人的身上,杀人如同杀兽啊。” “公开出山,只是想让部落与外界多接触一下,想必外界定有许多我们部落不曾有的东西,带回来让族人见识一下,也了解一下外面的世界。……说不定部落会过得更好。” 王守义的言外之意,就是隐密出山有啥好东西也不会带回部落,除了调查一下,与部落无益。 堂而皇之的阳谋,比阴谋更难化解。阴谋是在背后耍手段,一旦被揭穿了,呵呵……总不会有什么好结果的。 公开出山,所有人参与,不说幕后之人愿不愿意,料想也就那么几个人,总不能反对部落所有人的意愿吧。 “就这样……”王寅明显对王守义的解释有些不满意。 众人也不差不多的神色。 …… “哎,你们啊,也算是部落最聪明的一撮人了,习武也好,猎杀妖兽也好,都能够举一反三,可是在算计幕后黑手,使用计谋,却是七窍通了六窍,一窍不通。还天天琢磨什么,查出幕后之人呢。估计你们的所做所为早己落入他的眼中了。” “公开吧,这叫光明正大的使用计谋,也叫阳谋。公开之前,先说服一批人,再放出得到出山图的消息,出山一事,必然形成大势,就算幕后之人不同意,也只得同意了。” “部落出山的人多了,多一个人,就多一份力,获得的消息也就多了。总比老爹这样调查好,查了30多年,也没什么查到什么。” “而且就算查不到什么东西,部落与外界联系上了,好处部落也就得到了,我们还可以留一部分族人在外面,就算幕后之人,想行杀人灭口之事,我们部落的传承也不会断绝。” 王守义白了一眼大哥,把话说明白了。 “哎呦……娘,娘,你松手,松手。”王守义被马翠花扯上了耳朵,这是好多年末曾有过的事了。 “什么叫七窍通了六窍啊,一窍不通啊。” “坐在这里的是什么人啊,你爹,你娘,你哥,你姐,这话你也敢说……” “啊……长大了啊,以为老娘就不敢打你了。” “娘,娘,是孩儿口不择言,痛痛痛……松手啊。”王守义大叫求饶。 “嗯,是应该打一顿,否则出了山,想打就难了。”王中仁又抚起了胡子,一脸的兴灾乐祸。 “娘,娘,松手……你……你这是在欺凌弱小……哎呦……耳朵被扯掉了。” “哈哈哈……”王寅、熊二等人大笑,其实也刚才也不爽,竟敢拐着弯骂我们是傻子。这下王守义被马翠花收拾,心里就痛快了。 众人发笑,马翠花也讪讪收了手,儿子大了,想打的机会也不多了,不过却还恶狠狠地说了一句:“叫你口不择言……” …… “好了,这事儿,我看就安阿大说的办,不过……”王中仁描了大家一眼,又望着王守义:“自己这个儿子行事说话,自己有很多都看不懂,好在是自己儿子,从小看着长大,心性还是好的。只是这件事交给他,后面的变化就不在自己掌握之中了,不知道自己这个小儿子会做出什么事来。” “不过……你们也看着点,阿大行事与常人不同,想的东西与你们不一样。他虽然聪慧,但总规还小,行事也没有定事,总会干些常不敢想的事,要个人看着点。只是……哎,你们看不住,反到会被阿大带着你们一起行事。后面会发生什么……我也不能预料了。” “阿大,你一直卧在部落,我知道你一直想出山。这些年,部落在你的影响下,也改变了不少。部落发展状大了,你占了大部分的功劳。……你能为部落着想,我很幸慰,但我要求你,万事先想想部落,再行事。出山的事交给你了,望你慎重。” “好了,散了吧,出山的事,你们同阿大商量吧。” 众人鱼贯而出…… “潜龙出渊啊……”王中仁望着众人离去,感叹了一句。 …… “仁哥,我相信阿大,毕竟是我的孩子。” 第四十四章 我想吃粥是一种梦想 若要说人脉这个东西,王守义在部落的人脉是最多的。 不说什么,众多的小发明,给大家生活上带来了很多的便利。 单单的几套武学,基本上是部落所有人都受益了。 武力才是部落生存和发展的根本。 狩猎战士,最是拥护王守义。武学,丹药是狩猎的根本,安全保命的前提。 实力强才能进入丛林,狩猎经验王守义亦有不少改进。 …… 王守义直接找到自己的小伙伴,称在遮山铁柳的石殿之中找到了一幅地图,名为“出山图”。他想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可否有人愿意跟他一起走。 一群战士就嚷嚷开了…… 能出去,这意味着什么,战士们或许不懂,但都有自己的想法。 兴奋的有…… 茫然的有…… 担心的也有…… …… “阿大,你说如果我们出山,能做什么呀。”这句话是问得最多的,也是战士们最担心的。 原因无它,那就是多年困在部落,对外面的世界一无所知,好奇,茫然的心情,让他们充满了幻想。 “外面的世界啊……”王守义拉长了这句话,待众人眼光都汇聚过来,咳嗽了几声:“我想,应该人会很多,会有即漂亮又保暖的衣衫,也有我们从未见过,吃过的美食,更有无数的兵器,铁的。还有很多种武功和丹药。我们部落没有的,外面的世界都有……” “那,那还有什么……”许多战士问道。 王守义哈哈一笑:“外面的世界有什么不重要,而是你们到了外面的世界,想要什么?” 众战士安静下来,是啊,出去了,我想要什么呢? 一群与世隔绝的战士,又怎么去想象外面这个未知的世界有什么自己想要的东西呢? “想不出来……”王守义笑着问道。 “我……我也不知道……”一个战士茫然的回答。 “你想不想穿上用蚕丝做成的衣服,想不想把你手中的骨刀变成精铁打制的,想不想吃饭炒菜可以用铁锅而不是石锅,石板呢。或许你还可以从外面的世界娶一个漂亮的媳妇回来……”王守义指着战士一句一句的问,你想不想要,没有用什么高大上的梦想和志向这些飘渺的东西,而是很现实的吃穿住用。 “想啊,这些我都要了。”这个战士很霸气的说道。 “想要就对了,听说外面有很多美食,就连熬个粥都有上百种花样,你们又吃过几种呢。” “上百种,不会吧……”一群人不由流起了口水,想一想,自己都会泡在粥里了。 而部落中有粥吗,有,小麦粥,加点肉,叫肉粥。其它的粥……没了。 “我想吃粥……”这是一个战士的声音,也是梦想。 就是这么朴素,王守义不会说他没见识,也不会鄙视他的梦想可能只是喝碗粥。 与世隔绝,就意味着落后,不到外面走一走,长长见识,你又怎么知道外面的世界有多大呢。 “我想喝粥,这对前世地球的人来说算什么,随便找个饭馆就能喝到,而在这里,可能就是一个部落战士,最想做的一件事,它可以叫做梦想。” “我想吃粥。”这是一个让王守义听了都觉得心酸的梦想。 王守义举目四望,十万大山,莽莽丛林,看似山青水秀,世外桃源,可是与世隔绝,这是落后了呀。 “这世上哪有桃花源,前世地球的大文学家陶渊明写的桃花源记,怕也是虚构的吧。”王守义不由心生感慨。 或许陶渊明感慨百姓生活多艰,写下一篇虚构的桃花源记,但他却想不到与世隔绝就是一种落后,一种不幸,一种悲衰,连我想吃粥都是一种梦想了。 可笑吗,很多人听了都会觉得可笑吧,但当你知道真相的时候,你还会觉得可笑吗? “有的,你想吃什么粥都有,我保证。”王守义拍了拍这位发出“我想吃粥”这句话的战士的肩膀。 “我也想吃粥……” “我想吃肉饼……” “我想吃糖……” “我要吃啃的鸡……” …… 一句我想吃粥,引得各个战士都把自己想吃的东西说了出来。 把粥变成了肉饼,变成了糖,变成了“啃的鸡”。 ““啃的鸡”你不是吃过了吗,咋还想吃。”王守义反问,鸡腿裹上小麦粉放在油锅里一炸,就是“啃的鸡”,这是王守义带过来的吃法。 别问为什么,炸鸡是炸鸡,裹上面粉再炸,王守义就叫它“啃的鸡。” 就连肉夹青菜叶,王守义都叫它“肉堡”,如果外面再层面饼,王守义就叫它“汉堡”。 有战土问王守义:“这明明就是饼加肉,放了几片青菜,为啥叫汉堡,这么奇怪的名字。叫饼加肉就很贴切了。” 王守义笑着说:“两块面饼夹着肉块和青菜,能让一个汉子吃饱,叫“汉堡”有什么不对吗。” 不过王守义说的是“汉堡”,而战士理解的是“汉饱”。 “嘿嘿……“啃的鸡”才吃一个鸡腿,我要吃的是整个的“啃的鸡”。”这位想吃“啃的鸡”战士回答道。 “肯德基”,啃的鸡,又是王守义与部落战士的一个不同。王守义叫的是“肯德基”,而部落战士却理解为“啃的鸡”。 “啃的鸡”有解释吗?不就是吃鸡吗? 有不同,王守义的解释是:“吃鸡是吃鸡,裹上面粉炸的鸡,是好吃的鸡,得啃着吃,所以叫“啃的鸡”,这是要区分这种鸡与别的鸡的吃法。”然后大家都同意王守义的叫法,从此这种面粉炸鸡就叫“啃的鸡”。 “好,不管外面的世界有没有“肯德基”,但我想……我相信鸡的吃法起码也有上百种。如果你没有吃到整只的“啃的鸡”,那我亲手给你做一只。”王守义也拍了拍这位要吃“啃的德”战士的肩膀。 这么简单的梦想,我王守义帮你实现,只是举手之劳。 “我也可以选这个“唷的鸡”吗?”一个战士问道。 “可以,凡是想吃“肯德基”的战士,如果在外面的世界没有吃到,我王守义亲自动手,给你们做。”王守义拍着胸膛保证。 “嘿嘿……” “我也要吃啃的鸡。” “我也要吃啃的鸡。” “我也要吃啃的鸡。” …… 很多战士都叫着要吃“啃的鸡”,脸上的笑容很灿烂,眼睛里透着一种兴奋的光芒。 王守义感动了…… 多么纯朴的战士啊,一只“肯德基”,哦,一只“啃的鸡”,就会为了部落出山卖力了。 ` 第四十五章 冬天不冷走到白头 下雪了,部落也就进入了冬季。雪花片片飘落,开始时,并不密,如柳絮随风轻飞,颇有些诗情画意。 可这个世界的西北风,也随着雪花飘落,愈吹愈猛,雪越下越密,雪亦愈大,如织网,笼罩大地,不消多长时间,天地就白茫茫一片,着实没什么好看。 但下雪总是令部落的人兴喜,不是雪白好看,而是进入冬季,不用进山狩猎,不会有人死亡。 小孩子爱雪,但也并不出门,等雪停了,才是他们的世界。打雪仗,堆雪人,在雪地里作画,是他们的拿手好戏。 白婶正领着四个部落妇人,迎着雪,给孩儿屋的孩子送吃的,才不到五十米,黑丝便成白发。 王守义心中一动,对金子说道:“出去走走,大雪飘扬,西风冷冽,亦是天地的奇景和伟力。” 金子总是很安静,只是点点头,王守义在前面走,她就跟在后面,一步一脚印,两人行走于大雪纷飞铺满的大地,却只留了一个人的脚印。 金子兴奋地一脚又一脚地踩着王守义走过留下的脚印,小女孩的性子突然展露,有种说不出的可爱和俏皮。 一直走,走出了兽堡。 大雪很多让两个人身上点缀看朵朵白花,煞是好看。 突然王守义回头,金子猛地停住脚步,眨着大眼睛望他。 金子突然脸有些红,生怕王守义发现她踩着他的脚印走,发现自己小孩子心性的一面。 努力的挺直身子,遮挡住王守义的视线。 王守义其实早就发现了金子的动作,没有揭破,笑着伸手拍去金子身上的雪花,牵起了金子手,抬头望着如织网一般的大雪。 “你说,如果我们一直走下去,是不是就走到了白头。” 金子心中有些喜悦,伸手触碰飘落的雪花,托于掌心。 “雪,很白,也很纯。当它决定要飘向大地,天地也只有一种颜色,白色就是雪的世界。” 王守义牵着金子的手就走,挨得很近:“你愿做飘飞的白雪,那我就做这冷冽的西风,西风只带走白雪,纠缠一生。” “咯咯咯……” 金子清脆的笑声,打破了这白雪纷飞的世界。 笑着挣托王守义的手,在雪地里起舞。 素手轻挥,雪花凝聚,白雪未落,就己在金子的手中成了一团,雪球越聚越大……最终落地。 金子没有停,纤手挥掌如影,点、削、刺、砍,抹…… 雪球成雪人,颇像王守义,身高大小几乎于真人无异。 王守义哈哈一笑,手上一条青黑色气龙疑聚,飞出手心,围绕着王守义盘旋。 青黑色气龙,吞风食雪,逐渐化成冰雪之龙,不一会儿就盘成一团,落于金子的雪人旁边。 王守义上前,挥掌塑形,一个如同金子一样的雪人,唯妙唯俏的站在金子堆的雪人旁。 王守义嘿嘿一笑,雪人的手就牵上了金子的雪人。 …… 金子忍不住白了王守义一眼,送上两个大卫生丸,却没说话,静静地看着两个手牵手的雪人,心中很是火热。 犹记得,十年前,有个人炸了小酥鱼,亲自留了一盆,端给她吃。 从那以后,那个人总会送她吃的。 自己给他做了一件衣服,表示谢意。 可那人,却又刻了一把木梳送给自己,还说自己做的衣服很合身。 但金子自己知道,那针线比谁缝的都要稀,都要丑。可那人却整整一个冬天都穿着她制的衣服,说很暖和,冬天有它就不冷。 再后来,自己的针线越做越好,给他送的衣服也越来越多。 而他送自己的礼物也越来越特别,比如镜子,比如白狐围脖,比如让他爹收自己做了弟子。 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给他做饭缝衣就成了常事,他有什么好的东西也分享给自己。 今年秋猎,他牵起了自己的手…… 而现在,漫步于大雪纷飞之中,他说要一直走,走到白头。 …… 王守义也望着两个雪人,思绪纷飞。 犹记得那个烧火的小女孩,总是静静地做着自己力所能及的事,若你不注意,仿若不存在一般,不哭不闹,不争不吵。 只是那小小的身子,小小的年龄,让自己突然心生疼受,决定要好好地保护她。 这一决定,让烧火的灰姑娘变成了如今的白雪公主。 还记得她送过自己一件衣服,小小的年级,亲手做的。手上扎了很多针孔。 衣服说实话,做得很丑,可穿到身上,自己就觉得暖和。 来到这个世界,除了老爹老娘对自己格外关心照顾,也就这个小姑娘,用心做了一件衣服,送给自己。也就在那一刻,自己觉得这个世界突然变得很美好。 小姑娘有一头漂亮的黑发,自己刻了一把木梳给她,她收到后说,她很喜欢。 再后来,这位有点笨的姑娘又送来了自己缝的衣服,不过比上次好看多了,但还是很丑。 自己又想着,姑娘应该都爱美,就融了一块水晶石,做了一面镜子送给她。 再后来,这小姑娘慢慢长大,可礼物却还是衣服,不过却越做越好,越合身。 自己老娘都说,以后不用给自己缝衣服了,穿小姑娘做的就好。 之后,不知什么时候,自己吃饭缝衣的事就都是这长大后的小姑娘了,呵呵……小姑娘变成大姑娘了。 自己有什么高兴的事情,你愿意同这大姑娘说。 她高兴了,自己就开心。 …… 或许就这样,一直到老…… 想想就觉得是幸福满满的事。 ∽ 王守义和金子的手不知不觉,就如雪地的两雪人,手牵手站在一起。 白雪纷飞,两人白头…… …… 良久,两人手牵着手,望着雪人哈哈大笑。 金子眯着眼,指着雪人笑着对王守义说道:“你说这俩个雪人,是不是傻子,下着雪,站在这里不冷么。” “不冷,我给雪人披件衣服,他们就不冷了。”王守义取下披风,就欲给两个牵手的雪人披上。 金子伸手抢过,又给王守义披上:“我说雪人傻,没想到,你比雪人更傻,取下披风不冷么。” “不冷” “傻子” …… 一路说说笑笑,两人打闹,消失在白雪纷飞的世界。 只留下一对手牵手的雪人。 第四十六章 无声的泪 三天前,王守义便让大家把获得出山图的消息外放。 此时部落的每一个人都在讨论这出山之事。 “你们说外面的世界是咋样的啊。”总有人不时问起。 “应该同我们部落一样吧,可能会人多一点,过得好一点,至少没有兽潮。”没有听过王守义对外面世界的猜测,这是太多数人对外面世界的认识。 “屁话,几百年前,部落先祖还活着的时候,可与外界有联系的,听说部落中煮肉的大黑锅,就是从外面带回来的。”一个战士充分的发挥脑洞,连煮肉的大黑锅都被他说成是外面带回来的了。 “你才放屁,我问过阿大,他说了,外面有吃不完的美食,穿不尽的华服,有精美的铁器,有无数的武功和丹药,还有皮肤比婴儿还嫩的大美女……”,一个黝黑的少年战士说道。 “阿大,也没去过外面,又怎么知道。”有人不服气。 “没去过外面又咋了,阿大可是小圣人,是先知,有什么事,是他不知道的。”黝黑的少年战士反驳道。 “呃……”有人想反驳回去,最终也觉得自己说的话没有说服力,部落的小圣人都这么说了,那肯定是真的。 …… 出山图的消息,在部落之中传得沸沸扬扬,而在山下大院的长老堂各位长老却齐聚一团。 第一长老就是王守义,狩猎堂堂主。 第二长老王中孝山叔,兽堂堂主,主要负责巡防,训兽一事。 第三长老火云凤,几乎负责整个部落所有人生活息息相关的所有事情,王守义笑称火姨是大总管,称后堂堂主。 第四长老马翠花,后堂第一分堂主,主管部落人员的身体健康,生活习惯等小事,其实相当于集医疗,礼仪,城管,工业,商业等多个领域的集合,后面可有个小丫头站着,此人小点点是也。 第五长老木星星,农堂堂主,与火老同辈,大家伙称之为木姥姥。 第六长老王凤,农堂第一分堂主。干啥呢,就是训养野兽。比如历经十年,从无到有,从最先的青羊、野猪,发展到,猪、羊、鸡、牛、马等较驯服的兽类,更有虎,豹,战马等战兽由王中孝进一步训养。 第七长老,药堂堂主凤鸣金,也就是金子,整个部落丹药的练制。发放,分配都是交她了。 第八长老,器堂堂主李卯,器堂也就几个老战士,向山、向火、李明、勇叔、黑子等人加入,负责部落各种武器的制造、维修。同时也是老战土最多的堂口,隐隐也有出谋划策,制定任务的职能。 第九长老,白兰花,孩儿屋的负责人,不过手底不再是部落的妇人了,而是与各个堂口都有有接洽,王守义笑称白婶是所有人的母亲,尊称白婶为“白校长”,称孩儿屋是一座学堂,不再是收养所了。结果白婶成第九长老,孩儿屋是学堂,王守义称山火学校。白婶是教学育儿,称得起教育堂。白兰花教育堂堂主。 …… 开会是大事,也是常事,反正说是部落,但在王守义眼中就是一个村差不多,又与世隔绝,几乎乎只要上了年级,除了孩子外,每个人都认识。 “阿大,能出山是好事,以前部落也能出山,可惜断了三百多年了。”火云凤同马翠花坐在一起,喝着茶,第一个开口说话。 这话的意思呢,也说明了,她支持出山,还特意指出部落之前也是同山外有联系。 “是啊,断了三百多年了,甚至更久,部落有传承,可传承几次都差点被兽潮灭绝,每次都只留下那一点石刻,兽皮,和老人,孩子,缺失的太多了。不过部落有一个传说,……嘿嘿……”木星星长老笑了起来,略带皱纹的脸上舒展开了,不过却笑着闭上了眼晴,嘴中却喃喃发音。 “传说,先祖还在世,为了与外界联系,在山外建了一个联系点。时常带点东西与外面的人交换。” “嘿嘿……”木星星长老睁开眼,环视圈,有些意味深长的说了一句话:“历经几次兽潮,部落灭绝之危,战神先祖怕传承断绝,就把部落传承全给带了出去。” “同时,部落也有人跟着先祖战神入世,隐入大世,传承就在这些人手上握着。” 木星星长老说的这些话,让所有人心中大惊,如此传说,部落从未有人听闻,好像这个传说只有木星心长老一个人知道。 没有出声,也没有敢打断木星星长老说话,静等木星星长佬说完。 “可惜后来,先祖失踪,兽潮再至,无人可档,部落仅留下不到二十人……留在山外的人,也再也没有回归过部落。” 木星星长老的眼中流出了泪水,却没有声音。 无声的泪水从眼眶涌出,滑过脸庞,滴落衣衫之上…… 一滴…… 二滴…… …… 泪滴不停,木星星长老也不拭去,仼由泪水流淌……在脸上放肆。 所有人都凭住了呼吸…… “嗒” 一滴泪水掉落地上,清晰入耳。 马翠花站了起来,立于木星星长老后面,伸手捏起了肩膀。 “你这孩子,也帮忙擦擦泪……”木星星长老抓住了马翠花手,拍了拍,声音很温和。 马翠花张了张嘴却没有出声,似乎有话说,却说不出来。 “这些年,辛苦您了。”马翠花最终只说了这么一句。 …… 山叔“蹭”的一下,也站了起来,立于木星星长老身后。 马翠花让了半个身位,男右女右这样的站着。 “阿大,你过来,在娘后面站着。”马翠花望着王守义喊道。 王守义有些看不懂,却没有反对老娘马翠花的话,几步之下,就战在马翠花身后。 马翠花继续开口说道:“金子,你认我这个婆婆不,认的话,做我王家的儿媳妇,你也站过来。” 金子什么话也没说,眼光却瞄了一眼王守义,起身,脚步轻盈站在了王守义的身边。 “凤儿,卯儿,你们两个也过来。” 马翠花继续喊道。 第四十七章 两种不同意见 王凤,李卯二人,相视对望一眼,也起身站在了木星星长老后面。 火云凤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头一低,但人却站了起来,走到了木星星长老后面。脸上的神色有些复杂,有迟疑,也有开怀……眼光却是环视四周。 小点点有些害怕的缩了一下头,小步跑了过去,挤在王守义前面,转过头朝王守义吐了一个舌头。 整个长老堂只剩下了白兰花一人,孤身站在所有人的对面。 白兰花也站了起来,脸上不见惊荒,很是平静:“翠花妹,我没做错啥吧。” “没有呢,兰花姐。” “不过呢,还请你暂时离我婆婆远一点。”马翠花笑着说道,用身体隔开了木星星和白兰花,伸手指了指对面。 “不相信我,我绝不会伤害部落中的任何一个人。”白兰花站了起来,面对着马翠花,从容的说道。 “请” 马翠花只做了一个“请”的手势,伸手继续指向对面。 “哎……” 白兰花叹了一口气,从容的神色变得有些暗淡,身体却一步一步的走向了对面。 “事到如今,我也开口说上一句,不为过吧。”白兰花严肃的说道。 众人没有说话,木星星长老却抬起了头:“闺女,我相信你,你可以站过来说。” “娘……”马翠花,身体瞬间移动,痛开了白兰花和木星星长老。 这意思很明显,防着白兰花。 “孩子,老身活了这么一大把年纪,看的明白。你不用担心。”木星星长老抓住了马翠花的手,人却站了起来,移步向前,站在了最前面。 …… “谢谢木姨的信任。”白兰花冲着木星星长老,点点头,脸上却露出了笑容。 “我是后辈,有些事儿,我也只知道一部分,但我只说一句话,部落没有坏人,都是一家人。”白兰花说完就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我也相信部落没有一个坏人,只是想法不同结果就会不同。” “与世隔绝,固然能够同外面的世界分离。但部落的生存和发展就会被扼杀。百年一次的大兽潮也不远了。你说怎么办?”木星星长老盯着白兰花问道。 “木姨,我也不知道怎么办,我们不是有了兽堡吗,应该能够撑过去的。那个人会有办法的。”白兰花回道。 “办法?,可笑……百年一次的大兽潮,部落无法抵挡,否则也不会一退再退,退到恒河的边缘,与熊林做邻居了。” “三十六年前的小兽潮,部落的实力不比现在差,也只是一触即溃,若无熊林,我们都得死。” “还谈什么发展,连传承都缺失的好多。不比从前了。” 木星星长老神色有些复杂的望着白兰花:“孩子,我们要走出去,哪怕有莫大的危险,也要走出去。呆在十万大山,那只有等死,我有走出去,才有一线生机啊。” “100年的大兽潮,就如轮回和宿命一般,是我们部落的枷锁,套在部落每个人的脖子上。” “多少次,部落在废墟中重生,又多少次在最有希望的时候被毁。” “盛极而衰,衰至极而生,这是轮回啊。” “百年兽潮一次,一次,又一次的收割我们部落,数千年以来,多少族人,葬身于兽腹,连尸骨都不得见。” “那是怎样的悲惨,哈哈哈……”木星星长老情绪激动,突然放声大笑,声震长老堂。 “外面的族人,更是让人心寒,忘却祖地,只顾自已的荣华富贵,竟想夺取祖地传承,以保自己的权势。” “那是一群白眼狼,背祖忘典的蓄牲。” 木星星长老的语气越来越气愤,越来越激烈,同人有深仇大恨一般,双目如火,可焚烧天地。 白兰花的眼泪却簌簌的流下,身子一倔,跪了下来:“木姨,他们大强大了,三百年前,兽潮至,部落灭,我们跋山涉水,方才在这里找到一个与世隔绝之地,连同外面的联系也斩断了。为的是什么,就是要让部落的传承,一直这样传承下去。可是,如果再次出山,让他的找到此地,会发生什么,木姨,你可曾想过。” 白兰花泪如雨下…… 马翠花抿着嘴唇,不说话。 山叔神色复杂,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火云凤却是低着大,手指却不停的叩着。 王凤,李卯二人神色平静,静静的听着,但胸口却起伏的历害。 金子的眼神有些不忍,白兰花是照顾着她长大的人,金子对她的感情很深。 小点点有些惊慌失措,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的样子。 …… 王守义脑中却在思索:马翠花叫木星星娘,而对白兰花说的时候又叫“婆婆”,那么木佬佬的身份,就是自己的奶奶。 而从三人的对话之中可以分析,部落出了问题。 最明显的敌人是在外面,外面那一群人,拥有部落的传承,建立了大势力,却背祖忘典,还想从部落中得到什么,以保自己的荣华富贵和权势。 部落内又分为两群人,很明显,以出山为目的,自己这一边都想着出山,一是结束百年一次的大兽潮对部落的催毁,而兽潮就是目前部落的宿命和大敌,是部落所有人脖子上的枷锁。二是走出大山,要实行族规,对外面的人进入清理门户。 另一群人,目前长老堂就白兰花一人,她不赞成出山,目的也很明显。一是担心外面的世界,背叛者的势力太大,部落出山的人,一旦被发现,便可能找到这里,对部落做些什么,好像也是为了部落。二,兽堡是这一群人所建,抵挡兽潮之用,很明显,山顶的火老王开云,也就是自己的亲爷爷属于这一群人,同时包括,黑巫李若兰,自己的大姑王铁兰,自己大哥王寅的妻子曾可爱,甚至王智,还有自己也算是山顶的人,霸也是。 王守义想了想,头就开始痛了,这对面的白兰花白婶也是看着自己长大的人。王守义相信她说的话,她绝对没有伤害部落任何一个人的心思。山顶上的火老,大姑王铁兰,大嫂曾可爱,黑巫李若兰,霸等人也不会伤害部落的仼何一个人。 想想好复杂。 自己的亲奶奶和亲爷爷两个人对上了。 亲大哥王寅和嫂子曾可爱也对上了。 霸与熊二这俩兄弟,也对上了。 好像是一家人分成了两个派系。 王守义低头望着脚尖:“这算什么回事。” “” 第四十八章 认亲解僵局 “闺女,我是看着你长大的。”木佬佬上前伸手去扶白兰花,从怀中掏出一块手帕。 蹲下来,轻轻地帮擦白兰花擦去泪水。 “哎……谁对谁错,这谁也说不清。”木佬佬叹了一口气。 “起来吧,我懦弱了一辈子,儿女们没出息,可我有一个有出息的小孙子。我死在这里,不可惜,都一把年纪了。” 木佬佬的神情好像在追忆往事,话说得很慢,字字入耳。 “可是,我不能让我孙子老死在这里。”木佬佬声音突然提高,如雷贯耳,声音很是锐利。 “你呀,管着孩儿屋,哪里的孩子啊,等百年兽潮一来……呜呜……估计等不动娶老婆生孩子,就要……用命去拼一线生机。他们都叫你……白婶,把你当母亲一样看待……你,你愿意他们还有长大就去……送死吗?”木佬佬边说边流着泪。 “木姨……”白兰花流着泪硬咽:“可出去外面,又怎样,那一群背叛者,会放过他们吗?” 白兰花一把鼻涕一把泪,倔强的跪在地上不起。 “你,你怎么这么倔啊……。” “外面的世界那么大,躲起来,就没那么容易找着了,总比无边无际来临时,多一份活着的希望。”木佬佬死死的盯着白兰花,眼神中有坚定,也有不舍,和痛心。 白兰花无惧木佬佬的眼神,依然跪在地上,小声的哭泣着。 “你真的不起来。” 木佬佬站了起来,厉声大喝。 “不起” …… “啪” 木佬佬伸起左手,抡下去,一巴掌狠狠地扇了下去。 一个巴掌清脆又响亮,白兰花的脸瞬间红肿了起来。 “你起不起” “不起” “啪” 又是清脆的一巴掌,响彻整个长老堂。 “起不起” “不起” “啪” 木佬佬又是一巴掌。 …… “奶奶,孙儿,给您磕头了。”王守义从后面走了上来,自己实在不忍自己奶奶一巴掌又一巴掌的扇着白婶,而白婶就那么硬生生的撑着,不闪不闭。 想当初,自己在孩儿屋的时候,白婶对自己的帮助也不少。 只能站出来制止,木佬佬,不,自己奶奶是下定了决心,而白婶也是倔强着不低头。这样僵持,就算自己奶奶打死白婶,也解决不了。 王守义这么一跪一磕头,木佬佬不得不停下来,伸手去扶起了王守义。 “孙子哎,多少年了,终于听到有孙子,叫我奶奶了。”木佬佬双手搭着王守义双肩,哭泪仍留在脸上,却笑着打量王守义。 “自从秋猎时,就好久不见你了,黑了……也长大了。” 王守义走进一步,右手搭起木佬佬左手,笑着道:“奶奶,你不要生气,孙子有本事着呢。来,你先坐下,我先同木姨说说,也让你大孙子,大孙女给您磕个头。” “好,好,奶奶,我坐下,等着孙子,孙女磕头。”木佬佬仿佛忘了跪在地上的白婶,满脸笑容的坐下。 王寅,王凤,李卯走向前来,双膝跪下。 “奶奶,孙子王寅,给您磕头了。” “砰,砰,砰” 王寅三个响起恭敬的磕下。 “起来,起来……”木佬佬从椅子上起来,扶起王寅。 “奶奶,孙女王凤,给您磕头了。” “砰,砰,砰” …… ∽ 王守义却趁着这个时间,双膝跪下,双眼直直的望着白婶,也不说话,从怀中掏出手帕替替白婶擦起了鼻涕眼泪。 “嘶” 白婶回过神了,木佬佬打得很痛,就几个巴掌,都红肿的厉害,仲得像包子。 “白婶,您不要生气,奶奶,刚才是气着了,我给你赔个不是。”王守义话刚落音,就“砰砰砰”的磕了三个响头赔礼。 白婶连忙伸手阻止,急忙说道:“阿大,你不用给白婶磕头赔不是,木姨有资格打我。” 王守义跪着直起身子,平静的望着白婶,眉头一皱:“难道白婶你错了,所以应该被打。” “哪有错……” 未等白婶话说完整,王守义立马打断,接着问道:“那是我奶奶,我应该给白婶您磕头赔不是。” “木姨又哪有错。”白婶说完,眼神就有些暗淡…… 王守义立马察觉白婶脸色有变,脸上就多了一丝笑容:“白婶,您没有错,我奶奶也没糊涂。两个人都没错,就这样僵着,哪是为了啥,面子吗?” “哎……要什么面子啊,跪都跪了。”白婶叹了一口气,眼神有些复杂地望着王守义,突然笑了起来:“阿大,真是聪慧。” 白婶回想了一下,王守义先给木姨磕头,打断了自己与木姨的僵持,再扶木姨坐下,让她再受大孙子,大孙女的磕头,给了木姨台阶下,趁这个时间跑过来同自己说话。 先是替奶奶道歉,磕头赔不是,又瞬间拿话克住自己,又表明了意思,让自己认识到双方都没错,僵持也无用。这一连串的事,可见王守义心思细密,早在心中打好腹稿了。 王守义见白婶这么一夸白己,双眼眨了眨,讨个好,脸上堆起笑容:“白婶,您别怪我啊。你也明白了,即然僵持无用,不如商量着把事情解决了。您和奶奶都是为了部落好,可我呢,却存了私心,想到外面的世界去看看,长长见识。” “嘶,哦,可真痛啊,木姨是下了决心了。”白婶摸了下红肿的脸,咬牙说道。 “来,吃颗疗伤丹,一刻钟就好,惹您不解气,可以狠狠地打我几巴掌。”王守义边说边拿出丹药喂白婶吃下,随便把脸凑上去,等着白婶来打,好好解气。 “啪” 白婶笑着把双手拍上了王守义的两边脸:“打你干什么,打了也不解气。你这个无赖,白婶可没被说服啊。” “啊”王守义听到白婶这么一句,脸上的笑容立马就没了,苦着一张脸,一副可怜的样子,望着白婶。 “噗嗤”一声,白婶见王守义变脸如此之快,忍不住笑出了声,伸手一捏王守义脸蛋:“好了,别苦着脸,这事儿我心里是不愿,但也可以商量办。” “嘿嘿”王守义立马又笑容满面,笑着对白婶说道:“谢谢白婶” 第四十九章 出山 出山的事情一搞定,王守义都有一种做梦的感觉。 这明明是自己搞出的事,却变成了木佬佬和白婶之间的斗争,自己却成了和事佬。 最令王守义感到像梦一样的是,自己又多了一个亲奶奶。 这事儿有点儿怪,先前是自己亲爷爷火老保密,不告诉自己的身份,没成想到,自己亲奶奶也是这样子。 为啥老爹老娘不告诉自己,这会儿知道了,一问老娘马翠花,原因很简单:爷爷和奶奶有矛盾,就对第三代保密了。 王守义还是有些懵的,有矛盾就不让自己这一代知道爷爷奶奶是谁,这是啥逻辑啊。 还想再细问一下,就别马翠花抬手赶走,说是长辈的事少打听,让自己准备出山的事。 王守义回头又想了一想,自己爷爷奶奶会杠上,肯定是除了意见想法不同,还有着不为人知的秘密。 今天木奶奶所说的事,很清楚的告诉自己,部落有敌人在外界,而且势力很强大,他们是背叛者。 可这些东西明显同老爹王中仁所说背后黑手有关,可又好像不同,因为部落搬到这里就是为了避开外面那些背叛者。 那么问题来了,还有一个未知的人和势力没有露出水面,哪又会是谁呢。 ~ 王守义摇摇头,从长老堂走的出来,自己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出山是件大事,情况有变,外界有大敌,出去之后要隐藏身份,得做一些准备。 当然第一步是要筛选出山的人员。 首先,冬天穿越熊林,实力不能弱,更要有在冬季寻找捕杀猎物的经验。这是第一要素。 王守义心中打着腹稿,实力能够在冬季的熊林生存下去,以防万一,还得面对可能未冬眠的熊,这是危险之一。 向山是王守义的第一个人选,向火也不能纳下。若说沉稳和经验,向山可以排进前三。 李明,这个有着“人猿”称号的勇士,速度是他的长项。配合向山,传递消息,比向火还能强上三分。 山叔,部落的神射手。部落最强的弓就在他手上。身材高大,力气过人,比熊二还大上一分,较力可称第一,还是自己的亲叔叔。 …… 猴子,算了……有了勇叔,李明,下次再带他了。 大牛,可以,人如其名,力大如牛。生性沉稳,不喜多言,但心思慎密,为人极像霸,实力在年轻战士一辈中,可以进前十。 王风,哎……算了……叫上小青哥吧,修练猛虎劲的他,单论这门功夫,无人可超越他,最重要的是,有自己几分厨艺,……冬季熊林的食物就靠他做了。 阿虎哥……黑子……猛子,算了,他们是部落的中坚力量,吴桂要叫上,实力不弱,更是聪慧,心中有大局,办事极有条理,有着超强的洞察力,必须带上。 王智,小点点,金子……初次出山,就算了吧。 最终王守义把人员确定:向山、向火、李明、山叔、大牛、小青哥、吴桂,加上自己这八个人。 …… 人员确定,就要招集人员,做准备,为了隐藏身份,某些有着明显的部落烙印的兽皮衫,骨刀,是在入世之前要替换的。还有部落武学要考虑到,不过这不是大事,有着自己新创造的武学,背叛者应该不识这些武学的,唯一要提防的是另外一个人和势力。 但最重要的事,是要把这条线路打通,不管是在冬季,还是其它季节,都能穿越熊林。这事关于部落孩子的迁移,必须安全。 △ 众人齐聚,一圈人头围着出山图。 “这是出山图,也太简陋了吧。”小青哥瞪大了眼晴,望着出山图。 出山图极大,完全展开,铺在石桌上,可以看出是整张荒兽皮所绘,长三尺,宽二尺。 图上所绘,只是一条细线,在图上宛延,有很多小点,上面有一个手绘的小图和文字描述。 可以说,出山图只是线路,图标,文字三者合一。 只能找到图标,确认后,才能跟椐文字描述,确定方向,寻找下一个图标的目标…… 若是没有丰富的丛林生活狩猎经验,拿着此图,一怕也走不出熊林。 “先辈制图,能有文字描述已是足够详细了,否则就只有一条线加图标就算不错了。”王守义也不好说什么,老爹王中仁一个,这三十来年每次出山都尽量的去完善地图,也不可能足迹走遍整个熊林,仅仅是在出山路线两边,尽可能的补充完整,所以出山图留有大片空白,仅线路两旁有些地形的绘制,而且还留了空白。 熊林纵横两千里,实在太广阔了,一个人穷其一生,也不可能走遍。 “阿大,说的不错这地图已经是够详细的了。最重要的是有文字描述,比起只有线路加图形地标,强上太多了。”山叔用粗糙的大手在地图上抚过。 “先祖制图,极少有文字,有也是三言两语,依我所看,应是制作的年代不久远,花费的时从新旧上来看,有着四百多年,应是前后近十代人的补足才有如此详细。奇怪的是,从这些文字补充上看,好像是近几年所加上去的。”吴桂眼神落在出山图上,目光锐利,而自己又绘制地图,很快就看出了奇怪的地方,一句近几年加上去的,让所有人都望向了他。 王守义有些不好意思,只能讪讪的说道:“这一点,我也不知道,当时找到地图的时候,那石室已是空空如也,仅留下这张地图,我姐,极有可能,那绘图之人应是出了意外所留,而且这地图是反的,好像是进山图,从图上所看,起点是一个叫“镇兽城”的地方,而终点却是这里,取名叫“火湖”,很明显这是北面荒原的孤岛,因为孤岛上有一个湖,水温极高。根据我的判断,有可能就是我族前辈,也可能是外面的背叛者或进十万大山寻宝采药之人所留。” “哦……”众人哦了一声,就继续打量地图。 地图上的地标图和文字密蜜麻麻,王守义数了一下,一共有九十多个地标图,和一百二十多处文字描述。 第五十章 出山前夕 令王守义奇怪的是,这些坐标图,和文字说明有些奇怪。 有一些图标,不是以山石树木为坐标图,而是一些动物的头像,准确的说应该异兽或妖兽,甚至是并不显眼的灵药图。 文字上的描述也有些奇怪,比如:此地妖兽名为“螃兽”,节肢,护甲,横行,夜里行动。 又比如某一处文字:奇药“巨金果”,紫色……后面却留白了。 这好像是一副采药人的寻药图,不过却与部落的出山路线重复到一起了。 不过王守义暂时无心关注这些,出山图太大了,不方便携带,只能让吴桂摹临一幅。同时出山的时候,再补充,那才是真的出山图。 王守义拍了拍手掌:“好了,地图就在那,怎么看也不会变。” “而且,此次出山,我会让吴桂先摹临一幅,一路上再补充完善。”王守义用手指了指吴桂,给了一个眼神,安排了吴桂此次出山的任务。 “这一路上,向山哥和明哥,做先锋,其它人也要配合吴桂,尽量完善属于我们部落自己的出山图。” “山叔,你经验丰富,也趟过熊林,又是神射手,这一路上的向导和食物子就给你了。” “小青哥,大牛哥,这次路上的住务,你们只是配合吴桂绘制地图。” “向火哥,这次你不与向火哥搭伙,而是同我搭伙,这一路上的事不少,除了绘图,还要开劈线路,这任务可不轻,而且是在冬季,大雪纷飞的时候。” “诸位,出山的路线,并不比狩猎路线危险的,不仅仅是妖兽,还有严寒的冬季。除了气候寒冷,还要面临食物的短缺,同时从地图上看,熊林不仅仅是熊,还有其它的妖兽。很危险,我们的人手只有八个人,人手并不充足。” “我们身上肩负着部落的重任,只此任务,我们只能成功,不能失败。”王守义越说声音越激昂。 “因为下一次百年兽潮之期不远了,部落要赶在此之前迁移出来。我们此次的任务的目的,就是为了部落的迁移。” “换句话说,部落所有人的生命都在我们手上。”王守义郑重的说完,环视一圈,伸出拳头。 “誓死完成任务……” “誓死完成任务……” 八个拳头靠在一起,八条汉子齐声喊道。 没有祭祖,没有美酒,就这么平淡的在拳头轻碰中,立下了誓言。 “好了,只有一天时间,明早出发……” △ 王守义等这一天等了很久了,心中有些兴奋,能够清楚的感到自己血液都在加速。 外面究竟是怎样一个大世,高手肯定很多吧。 身为武者好战的血液因子在跳动。 …… 狩猎堂的事,得找猴子交接一下,把蛟牙交给他。 这次没叫他,就是让猴子负责狩猎堂的事。 春秋狩猎,其它时间,狩猎堂就在培训战士,冬季虽闲,但一要预防兽潮,二要巡逻,冬季总有一些不开眼的野兽在部落外围游荡,必须杀之。 现在部落的冬季,不比以前,孩子们个个穿着暖和的兽皮,包裹的严严实实,喜欢在雪地里打滚玩耍。 部落越强大,从十万大山获取的就越多,也就越富足,吃穿方面算是无忧了。 十万大山就是一个聚宝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可部落也有瓶劲,实力强大了,人口也增多了,需求也大了,也开始主动扩张,并把目标定在妖兽上,危险也就更大了。 战士实力越强,需要的武器不再是普通的兽牙,而罡兵,得从妖兽身上索取,可罡兵就算是杀死妖兽,也并一定有,许多妖兽就算实力足够强大,身上也没一颗燎牙和一根骨头可以当做成熟的罡兵。 就如此次秋猎,得到的罡兵只有一件,那就是铁甲犀牛的独角。 独角己交给李卯,他是器堂堂主,还有一帮老战士,帮着他练制罡兵。 …… “猴哥,这狩猎堂就交给你了。”王守义递过蛟牙,郑重的说道。 这蛟牙就是一柄练制好的罡兵。 猴子接过蛟牙,在手上耍了旅转一圈,舞了个刀花,便收了起来。 “你从霸手中接过狩猎堂刚好一年,就又转交给我,这重任,我怕担不起。”猴子望着王守义,脸上带着笑意,却又有些承受不住的担心。 “哈哈……猴哥,你不是一直盼着做个横刀立马的大将军么,你曾问我,那些练兵之法从哪来的,今天我告诉你,从梦中来,梦中的那支强兵,陆战无敌,无俱生死,战转万里疆土,从废墟中建国,开创太平盛世。就如先祖战神,率领大军,开创人族盛世,你要做大将军,首先就得把狩猎堂的战士,都真正的变成无惧生死的战士。”王守义同猴子讲过一些练兵之法,当然前世地球的一些典故也讲过,不过人名都以“大将军”代替了。这导致了猴子有一个梦想,要成为故事中“大将军”一般的大人物。 “你去吧,我会管好狩猎堂的。”猴子没有废话,也知道王守义要出山,任务很重。 王守义转身就走。 “保重” 猴子朝王守义的背影一拱手,轻轻说了一声。 △ “爹,你的出山图哪来的,有些奇怪。”王守义问王中仁,好奇图中的坐标图形和文字描述。 “师傅传下来的,不过后面我加了很多,可惜当初师傅也是大限将至,传了武功和地图,便己身死道消,连身份也只知道个名号,我又常年在部落,未能在外界打听到师傅的事迹。”王中仁面带回忆回答王守义的话,突然又想起了什么,又加了一句:“对了,你出山之后,打听一下一个“采药人”孙济的事迹,算起来,你得叫一声师公了。” “好,你还有什么要吩咐吗。” “有,图上有三处,分别是“金毛鼠”,“紫金蟒”,“长生果”三处不可去,否则十死无生。”王中仁提醒了王守义一句。 “爹,为啥?”王守义有些疑惑,这三处就算是有异兽,但也是十万大山边缘,应该不是什么厉害的妖兽异兽吧。 “不入神级,没有生机,先天大成也只算大点的蚱蜢,蹦达不了几下。”王中仁抚了抚自己胡子,不愿多说。 “算了,问你等手白问,越来越有神棍的潜质了,话就不能趟开了说么。”王守义白了一眼老爹王中仁,转身就走,并大喊:“娘,东西都准备好了没。” “你这臭小子,赶快出山祸害别人吧,这些年,爹娘可为你操碎了心。”王中仁见王守义没大没小的转身就走,没好气的笑骂道。 心中却是百味陈杂:这些年,自己这儿子,可在部落搞了不少事,创新武,练新兵,开兽堂,建药堂,就连养殖猪羊鱼,种小麦,种果树,缝衣做菜的事,大大小小都参与进来,不知道他脑子里哪来的那么多想法,上了山顶也折腾个没完。 …… “好了,好了,都准备好了,一样都不少,你爹赶夜练的大丹,都给你备了四大瓶。”马翠花的声音传来,王中仁一听就知道这臭小子又缠着马翠花了。 “娘,那个“营养丹”多备一点,万一没吃的,还能顶个肚饿,还有给我多准备几双鞋,要高靴的,袜子,袜子一定要多备几双。” …… “我想想啊,手套,毛巾,牙刷,镜子,也要带上,我可不想让外面的人当我是土鳖。” “知道了,会给你备齐的。要不要给再备几身新衣服。” “不用,我去金子那里拿就行,她做工比你好。” “嗨,有了媳妇就忘了娘,还没娶呢,就夸上了……夸就夸,不能损老娘吧,想想你老娘做吃的,可是部落排前三的。” “她做吃的,可以排前二,比你强……” “找打是吧,还顶上了。” “哎……痛,娘,娘,松手,松手” 王守义的声音,一句一句的传来,听得王中仁一边摇头,一边脸上的笑容却是满怀心慰。 第八章 套路很深啊戏精一个 棉儿读书的事情已经解决了,不过上学还要晚一些。 沙坪讲武团的课业与其它学院不同,课业课程有规定,只能等到下半年才行。 △ 才过两天,吴细君就上门了,巷南丹药铺很好找,毕竟在外城南边也小有名气了。 吴细君如同隔壁卖骨汤的花围裙大婶所讲,有点骄傲,不,是很骄傲! 萧宏远这个老掌柜还没来得阻拦,就直接闯了进来,完全当自己家里一样。 刚好在后院,遇见了王守义和棉儿正在喂一群小动物,便直接敲定的丹药供用的事。 然后就抓住了棉儿,要做个了解和学前测试,领着棉儿进了王守义的房间。 △ 小哈的最近的进展很慢,想要从为妖兽,比人类要难很多。 在远离山林,没有争斗的天都外城,束腰了小哈的天性。 棉儿不怎么喜欢小哈,赚弃长得太大了,又死蠢死蠢的。 没大白鹅看家护院的本事,还老喜欢舔! …… 不知道吴细君与棉儿做了什么测试,王守义正思考着长春功的弊端,为什么会在自己濒死之后,展露出神魔属性,吴细君就冲了出来! 只见吴细君满脸怒气,双目一瞪,胸脯一挺,就开口责怪,连称呼也省了:“你这师傅怎么当的,不缺那几吊钱吧,连个识字的老师都不愿意请,莫担误了棉儿的资质,简直不为人师!瞧你也是学武识文之人,咋没一点见识,趁着晚上写字的功夫,也不教棉儿识字。若不是我做了下测试,发现棉儿一字不识,竟没发现,你这个师傅如此不负责任。你不会教棉儿,我来教;从现在开始,棉儿跟我一起,我带走了!哼……不为人师!” 吴细君吧啦吧啦你一大通数落,没头没脑的,让王守义猝不及防,一时反应不过来。 特别是眼睛中愤怒的神色,让人不得不避开视线,王守义整个人的目光就落在吴细君起伏不定的胸脯上。 “你个流氓!”做为高手,王守义的目光所落之处,很容易被发现,吴细君怒火更甚了,狠狠地睕了一眼,转身就进了屋。 “什么,什么啊!还流氓,准愿看你的脸,就算天使脸蛋,也不想看啊!还不配为人师,究竟是怎么回事。”王守义腹诽着,吴细君己抱着棉儿,轻快的绕过,朝前院快步离去。 瞬间,王守义反应过来了:“握草,好深的心机啊!套路满满啊!” 看似无计机城俯,直爽骄傲的吴细君,竟然也目的隐藏在话语之中,那就是带走棉儿,还演得真像,那愤怒的神情,看不出一丝做作。 明白过来的王守义,人影一闪,原地就失去了踪迹,飞越屋舍,直接堵上了院门。 “吴老师,套路很深啊!”王守义嘴角微侥,颇有意味的盯着吴细君,再次认识了解这个沙坪讲武堂的这个女老师。 “反应够快嘛!”吴细君愤怒的神情不见了,换上了笑脸如花。 变脸真快,真是一个很好的演员,王守义感叹! “棉儿,别累着吴老师了!下来,自己走路!”王守义见棉儿一脸高兴的模样,完全不知道吴细君要带她走的险恶用心。 “好的,师父!你也去吗!”棉儿一挣扎就跳了下来,朝王守义跑过来,什么都不懂的样子,王守义突然觉得自己没教好棉儿,差点被一只戏精把棉儿给骗走了! “棉儿,吴老师,带你去干嘛呀!”王守义右手抱起了棉儿问道。 完全忘了刚才让棉儿自己走路的话语。 “去吃好吃的呀!”棉儿笑答。 吴细君白了王守义一眼:自己功败垂成了,这年轻人反应快,不好骗,特么还神色平静,比苗知秋还沉稳,真是长得快啊! “我们应该好好谈谈了!”王守义发现这吴细君连小孩子都骗,还真不是一般人。 前面的套路,演戏,现在的变脸,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如同行云流水一般,真不简单啊! 吴细君点了点头:“不如,就到隔壁边喝汤边谈。” “好!” △ “哟……吴老师来了,稀客啊!”花围裙大婶的眼睛是很尖,隔老远就热情的招呼起来。 “吴大姐啊!今天我请客,三碗骨头汤烫团子!”吴细君果然骄傲,竟然都不问棉儿和王守义爱吃啥,直接做主就要了骨头汤烫团子。 落座,花围裙吴大婶,人家有姓了,姓吴,立马就上了汤,招呼一声,不够再添,就忙活去了,她中午的生意不错。 “想要问什么,说吧!”吴细君很直接。也很明白,什么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若不说清楚,棉儿这学员就没了。 “你自己说吧!总得让我放心!”王守义特意打探过吴细君的身份。 姓名:吴细君 性别:女 年龄:三十二 职业:沙坪讲武堂的老师 住地:沙坪讲武堂后山第七院落。 背景:神枪大将军吴不凡之女,拜师于皇宫之内,师父未知。 等级:先天颠峰高手。 技能:青雀手,其它无。 呵呵……学院是什么,其本质也是一方势力,在学院做老师本身就属于学院势力中的一员,又加上自己本身所属的势力,相互交织之下,就会变得复杂,立场也就多了。 吴细君本身是神枪大将军之女,这是第一势力;又属于大周军方,又是军方势力,算第二势力;上头是皇室云家,算是朝延的势力,再往上是三大圣地。抛开圣地这种高高在上的,吴细君第一重身份是官方背景。 再说了,神枪大将军吴不凡是混元门的弟子,这又是一重背景;还有在皇宫那不知名的师父,又多了一重背景;这做沙坪讲武堂的老师,看似属民间势力,实则也来历不凡,融合了太多了大大小小的势力,其现在的带头山长叫江屿,妥妥地的神级强者,还挺神秘,没有来历的那种。 “你为难我了,要说清楚,三天三夜也说不完,而说实在的也简单,神枪吴不凡之女,沙坪讲武堂的老师,山长江屿是我大师兄,至于我师傅是谁,也不是秘密,夜星辰就是我师父。”吴细君三言两语就完事了。 “夜星辰,想不到啊!你是国师高足!”王守义也没有想到,吴细君竟是夜星辰的弟子。 棉儿吃不了多少,是多餐小吃的习惯,正拿着木勺一个一个的把团子往王守义碗里放,不能浪费! “你还有什么问题想问?”吴细君说完,团子带汤就往嘴里送,一口一个,吃得到也豪爽,一点都不扭捏。 “没了!”王守义对星夜辰上了心,知道再问也无多大价值,想了想又补充道:“你若私教,除去传承外,我要大概了解一下,避免与我的培养冲突,可以做到吗?” “可以,你人真精明,我答应你了,但是你教棉儿什么,也得同我说说才行。”吴细君虽然一口一个,但也吃得快,说完,端起大碗,一口气就把汤给干了,仰起脖子,留出一片腻白。 “师父,你快吃啊,碗都满了!”棉儿崔促,手上端着大碗,还有大半碗汤正等着转移。 “好!” 端碗,一口气,一碗骨头汤烫团子就见了底。 放于桌上,棉儿乐滋滋的把汤转移到王守义的碗内,留了几口,也学王守义的样子,干了个底朝天,喝完抹嘴,抿了抿嘴。 “咕咚……咕咚!” 王守义又是半碗汤下去,朝棉儿亮了亮碗底,笑了笑。 棉儿立马回以一笑,大叫:“花围裙大婶,结账!” 吴细君突然有些羡慕这对小师徒,挺有默契的:“哎……苗大哥也默契,就是不够贴心!” 第一章 雪日出行 一大早,八条汉子加一匹青鳞马就离开了部落,踏上了出山的旅程。 冬季格外寒冷,连日大雪,走路入过膝。 可大雪依旧没停,在西北风的卷袭之下,无孔不入,就算带着帽子也能上面往上卷进去,体温融雪,一日下来全身都是湿的。 就算一行八人,都是身手高强的大汉,也得叫苦。 若不是王守义想出了滑雪,以树制成木板,绑在脚上行走,怕是速度要慢个三五倍。 王守义管这个滑雪的木板,叫“滑雪板”,名字到也贴切。 众人就佩服王守义这一点,不管遇到什么,总能找到办法解决困难。 一连三日,大雪己接连下了七日都未见停,雪己到肩膀了。 小青哥,都笑着说:“要不打雪洞赶路,不用在滑雪板上喝西北风。” 众人一听,还以为是个好主意,吴桂却摇着头,一指脚下:“打雪洞比走路还慢,估计一日赶路不过20里,不及滑雪板的五分之一。” “哎”众人叹了一口气,只得苦逼后迎风踏雪而行。 …… 十万大山,郁葱葱的森林,一改往日翠绿的装束,已换成洁白的银装素裹。 高高的高树就像一把把利剑直插云霄。纹丝不动的挺立在哪儿,高傲地接受着风雪地洗涤。 全给冻住了。 这冬季的十万大山,初见之下,白雪如纱,笼盖四野,美的惊心动魄。 可赶路的八人,就不断的祈祷,愿风雪立马停下:“真的受够了。” 苦逼的不仅仅是风雪,还有食物,什么鸟兽爬虫都窝在洞中,巢穴之内,连蚂蚁都见不着一只。 想吃上新鲜的肉食,特么要劈树挖洞才行。 而且土给冻住了,树也给冻住了,得比平日多费三倍以上的气力。 山叔这位神射手,在冬季大雪纷飞的丛林也无用武之地。 结果,王守义的精神力有了意想不到的用处,干啥,用来搜寻食物。 每当王守义一发现某处有兽类洞穴,众人一起发力挖掘,只为吃上一口新鲜的烤肉。 但并不是每次挖掘都能有收获,洞穴中的野物,一但逃脱,钻入大雪之中,就不要枉想去抓到了,这比挖洞还要费事费时。 …… 夜 今日运气好,寻得一山洞,可以好好的歇一歇,不用扫雪搭屋过夜了。 不过就算是晚上,也有事情,每隔五十里必须建一所简陋的房屋,砍树搭建房子,这是夜晚的事。 好在皑皑白雪,夜晚并不黑,可以视物。 最有力气的山叔和大牛是砍树的主力,而李明、小青哥、吴桂,向火是搭房子的主力。 至于王守义和向山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那就是捕杀食物。 是食物,而不是猎物,夜晚出去捕杀食物,这事儿关系到所有人的明天,有木有力气赶路,否则只能啃身上冻得跟石头一样的肉干,还得一口雪一小口肉干,整日在嘴里慢慢地细嚼。 王守义一身兽皮劲装打扮,头上戴着白色兽皮帽,身上还有一件白毛兽皮做的披风,咋一看,还不能发现,几乎与白雪融入一体。 山向同王守义的穿扮也差不多,也是一身白。 这是八个人的标配。 王守义正闭着眼睛,精神力散发,搜寻此地有无兽类巢穴。 精神力如同波浪一圈圈的从王守义脑中释放…… 未多久,王守义摇了摇头:“没有。” “没有” 向火抿了一下有些干裂的嘴唇,若是白天,定能看到失望的神色,从语气中也能感到到一种失落的感觉。 这己是今夜第八次了,第八次从王守义的嘴中说出“没有”这个词了。 王守义也有些恼火,按理来说,冬季打猎比其它季节更有优势的。 除了气候寒冷之外,一是没有春秋二季的蚊虫叮咬,这是最明显的好处;二是白雪覆地,没有雾气,可见度高,看得更远,可以更好的发现猎物;三是追踪更容易些,毕竟野兽出来觅食,总会留下脚印的;四容易隐蔽,全身白色的衣服,与雪融入一体,不接近,还真不容易发现,而穿着厚实的衣服,气味的散发也少了,也减少野兽闻味而逃的可能。第五,就是安静,屏息静气,除了风雪,能听到几十米外进食或行走的声音。 可是自七日前,进入熊林,一直就是风雪交夹,未见仼何野兽的踪迹,好像熊林没有野兽一般。 “不可能啊,此处是东南,背风,应有野兽出没,而且据我观察,这山脚有一条不小的河。此处山坡应该有野兽居住的巢穴。”向山都有些不相信王守义的判断了。 “有河,还不小,不知道能不能打上几尾鱼上来。”王守义眼睛一亮,其实王守义也有些后悔,没有制作一些诱饵。 地球华夏有神农架,称为物种基因库,十万大山比神农架起码大上十万倍,这里什么都有。否则部落也不可能在十年间实力突飞猛进,仿若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一般,人人实力猛增,这里有荒兽、妖兽,有灵果,大药,可以让人突飞猛进。当然遇到顶级的掠食者也可能遭灭顶之灾。 关于诱饵,就是十万年大山中的一种香豆滕的果实所制。 捣烂果实,用高度酒浸泡,放于阴凉处,可以做食物的增香剂,也可以做诱饵。 不过王守义没有说出这种食物增香剂的作为诱饵的作用,只是在面临没有猎到食物的情况下,就只能用这个办法了。 “下雪打鱼,你疯了,那么厚的冰,那么冷,你敢下河。”向山一脸不可思议的望着王守义。 “嘿嘿……向山哥,你说河里有鱼不……”王守义嘿嘿一笑,瞄上了向山身后的背包,这么冷的天,山山、向火、李明、山叔、四人可是带了高度酒,而且还是泡了香豆的高度酒,因为部落的高度酒全是泡了香豆做为食物增香使用,其它酒都是果酒和药酒,并没有蒸留提纯过的。 “这河可不小,起码有十来过宽,不但有鱼,还有大鱼,我的判断不会出错。”向山虽然不信王守义可以赤手空拳在冰雪覆盖的河面捕鱼,可还是把自己的判断说了出来,万一有奇迹呢。 第二章 破冰捕鱼 融入香豆的高度烈酒,当然是捕鱼的好诱饵。 当然,王守义手中的猴儿酒比向山手中浸泡香豆高度烈酒更佳。不过太珍贵了,王守义舍不得。 “走,向山哥,有鱼就好办,今晚我们吃鱼。”王守义兴冲冲的朝河边跑去。 新鲜的肉吃不到,这新鲜的河鱼比鲜肉更难吃到。 …… 向山对鱼不太了解,也极少捕鱼,放着容易猎到手的走兽不杀,难道去水中抓鱼吗。 要不是王守义在部落养鱼,用网和竹笼捕鱼,怕是整个部落对鱼的认识,还停留在下水抓鱼和放水摸鱼的捕食层次。 向山看王守义信心满满,一副来了劲的样子,不由好奇,紧跟了过去。 王守义依稀看到了一条平趟的大雪,耳朵微微动了动,河水在冰雪之下流动,那声音极为悦耳。 精神力扩散至冰雪之下,王守义甚至能感觉到河水流淌的哗哗水声,许多大大小小的光点在脑海中缓慢的游动,王守义知道,那是鱼。 冰雪覆盖之下,空气中的氧不能融入水中,导致河鱼连行动也缓慢起来。 …… “能抓到鱼吗,要不要去搞个鱼笼。”向山手拿着一头是斧一头是镐的奇门兵刃,小声的问着王守义。 王守义望着手持“劈镐”的向山,不由有些好笑,这奇门兵刃其实可以叫“斧镐”也可以叫“劈镐”,当初王守义画图,让李卯等一帮老战士做出来的时候,都说这叫“奇门兵刃”,把王守义的取名置之不理了。 “向山哥,你放一百个心,我刚才探查了一下,鱼很多。” “不是鱼多不多,这河面都结了这么厚的冰,怎么抓。”向山做了双手拉开的手势,他判断河面冰层起码有一尺以上。 “按我所说的办,先把雪扫开,留出冰面,我们破冰抓鱼。”王守义也明白,就算不用诱饵,等上一些时间,鱼有趋氧的本能,冰洞口也会有鱼聚过来,而且河中的鱼可不少。 “就这么简单。”向山有些疑惑,这抓鱼打个洞就行了,阿大不是在开玩笑吧。 对捕鱼缺乏认识的向山想不通其中的道理,王守义也懒得解释,这有关于“氧”的问题,到时会有十万个为什么会从向山嘴中磞出来。 “干活吧,别等到山叔等人把房子都弄好了,我们的鱼还没到手呢。”王守义说完就走向河面中间,扫起雪来。 这扫雪也有注意事项,不过有一尺来厚的冰面,滚雪球式的扫雪到也没多大问题了。 否则在河面滚雪球,滚大了会把冰层碾破的。 王守义扫雪,向山也不落后,找了一个点,奇门兵刃挥得高高的,一镐下去,冰面就一个小洞,奇门兵刃不断的落下,密密麻麻的小洞连成一片,王守义手一扬,赶快把碎冰清理掉,向山继续挥舞着奇门兵刃。 “真他娘的厚,还贼硬。”向山往手上唾了一口,破冰比挖土难多了,冰面冻得跟块石头一样。 “向山哥,要不我来。”王守义有些眼热,这雪在下,风在吹,干点下力气的活,身子会暖和一些,就算练武之人不惧寒暑,可这十万大山的冬季也太冷了,真气也杠不住西北风带走的消耗。 “我来吧,等会抓鱼就靠你了。”向山想都没想就拒绝了王守义的好意。 “哈”王守义吹了一口气,搓了搓手:“我去砍些树枝,这里就交给你了。” “去吧” …… 当王守义回来时,冰洞己被向山破开。 向山正在洗手,这水温可比外面高一些,不过也高不了多少。 王守义递过一根树枝给向山:“搅出一些浪花来。” “这行吗,别把鱼给吓跑了。”向山接过树技,嘴上问着,可手上却不停,树枝往水中一插就搅起来。 “嘿嘿……不搅,冰洞很快就会再给冻住,我看下,我们有俩个人,这冰洞才不到二尺大小,应该再挖大点。”王守义放下树,赶快拿起奇门兵刃对冰洞挖了起来。 搅动水面除了防止再冻住,也是为了让空气中的氧更快的融入水中。 等下游的鱼感受到水中的氧,自然会朝冰洞汇聚,因为冰洞口的氧含量最高。 …… 未等多久,王守义就感觉有鱼朝冰洞游了过来。 “好了,有鱼过来了,别搅了,等着插鱼。” 向山停手,屏息静气,倾耳一听,脸上马上露出了喜色,朝王守义伸了大拇指。 …… 两个人如同两个雪雕,一动不动的站在冰洞边上,嘴中轻吐白气,静等鱼儿过来。 白雪之夜,在二人眼中与白昼无异,一条条黑影在冰洞口游动,不一会儿,水面的震动大了起来,鱼连游动都懒得游了,鱼头向上,努力的吞食河水。 两人交换了一下眼神,瞬间。树枝闪电般的交叉插向冰洞,用力一挑,齐身向后退去。 “五条……”向山欣喜的数着穿在树枝上的鱼,第一次破冰插鱼的收获让向山兴奋起来。 树枝有些长,鱼插得有些多,基于上都是两斤往上的大鱼,小鱼也不会来凑在冰洞口,全给大点的鱼给挤满了。 王守义也想不到,鱼聚得这么快,这么多,数一数自己的鱼,做了一个手势,并说道:“四条。” “哈哈……我多一条”向山笑道。 不用言语,王守义又递过一根树枝给向山,继续插鱼。 刚才的一插,鱼儿激起浪花,想要逃走,可冰洞口的鱼依然没有减少。 水花越激,融入的氧越多,吸引来的鱼也越多,不等二人再次出手。 王守义和向山就看傻眼了,一条条大鱼,从冰洞口跃了出来,不停的地冰面上跳动。 “啥回事”向山问道。 “我想是河里鱼太多了吧。”王守义只好给出这个解释。 不过心中有了判断,河中鱼多是一方面,这鱼越是搅动,氧气融入越来,冰封了十多日的河面,鱼对氧的需求和向往自然越高,应该是这样,鱼越多就越挤,才导致小小的冰洞有鱼不断的跃出来,而且还越来越大。 “哈哈哈……这鱼给冻傻了。”向山大笑,手上却是树枝不断点向冰面上的鱼,一条条的给穿起来。 …… 不多久,两人停了下来,长长的吐了口白气,鱼太多,王守义砍了八根树枝全给穿满了,可鱼还在不断的跃出水面,还越来越大,冰洞口都铺了一层鱼了。 “咋办……”向山眼热的看着冰面上蹦哒的鱼,有些舍不得。 王守义也不舍,不过再多,也拿不回去啊。 “收工吧,八根插满鱼的树枝,起码有六百斤以上,都是大鱼,小鱼都给扔一边了。”王守义一手抓起两根插满鱼的树枝,不舍的朝山洞方向走去。 向山看了看冰洞,又看了看冰面上的鱼,一咬牙,一手两根插满鱼的树枝,跟了上来。 “哎……阿大,要不把鱼弄回去,等会再走一趟。”向山建议道。 王守义看了看两人手上的鱼,心中有些心动,六百斤鱼啊,这要是前世地球,很难看到鱼跃冰洞,铺满了一层,就冲这奇观,也想再走一趟。 “算了吧,我手上的鱼,估计在三百二十斤左右,向山哥,你的也不轻吧,全是冲八斤往上的鱼穿的,估计比我手上还重上几十斤呢。”王守义一算,八个人大肚汉,天天吃鱼估计也能吃个十天了,只能摇了摇头。 向山一听王守义的话也明白了,不舍的回头望了望,低下头,闷着赶路。 这食物一多,也很窝心啊,带不动啊。 第三章 吃肉喝酒小烧烤之青鳞 幸好没用诱饵,估计那高度料酒洒上一些,融入水中,怕是更厉害吧。 王守义想了想,有些想看看放了诱饵后,那又是怎样一个画面,大鱼如雨落下吗。 感谢这个世界,感谢十万大山,人迹未至,物产之丰,让自己见识到了,鱼跃冰洞的奇观啊。 …… 当二人回到山洞,小青哥第一个迎了上来,一见二人手中的鱼获,开心的大叫起来:“握草,这么多鱼。”一搭手就把鱼给接了过去。 众人听得小青哥兴奋的大叫,全部转身望去,“轰”的一声,纷纷放下手中的活,跑过来,看个稀罕。 “全是鱼,还是大鱼。”吴桂也兴奋的叫了起来。 “鱼啊,我可想死你了。”李明不由分说抢过向山手中的鱼朝山洞跑去。 山叔笑得跟朵花一样:“今晚吃鱼,喝鱼汤。” “哥,这鱼,咋弄到的。”向火朝向山问道。 跟霸一个性子,有些面冷的大牛也露出了笑容,大手一伸,接过王守义手中的鱼,大步的朝山洞走去。 “这事儿,我跟你说,随便找条河,把冰凿个洞,用木棍一搅,鱼就从冰洞飞了出来,用手捡就成了。”向山大笑着回答向火的话,不过究竟是什么原因,向山也想不通,心里一琢磨,估计也就阿大知道是怎么回事吧。 “这么简单,不会吧。”向火都不相信大哥向山的话,听象山这么一说感觉就是天方奇谭,不敢相信,满脸疑惑的望着向山。 “火哥,向山哥,说的没错,就是这么回事。”王守义笑呵呵的帮着向山说了一句。 “怎么会这样呢,这鱼冻傻了,还从水里跳出来找死。”山叔有些惊奇的问道。 向山眼神往王守义身上瞟,众人的目光也转向王守义。 “这可是部落的小圣人,什么事儿都能找到方法解决的,脑袋中总有出不完的主意。”这是大家对王守义的认识。 特别是山叔,自己的命可都是王守义救的,那时他才三岁多点,刚学会跑呢。 大家都在等着王守义解密,说说是咋回事。 “这事儿怎么说呢,这河面冰封了十多日,这鱼啊就同人一样,要呼吸空气,这打了一个洞,鱼就都聚了过来,而且越聚越多,这一挤啊,鱼就从冰洞中飞出来了。嗯……大概就是这么回事吧。”王守义没有说什么氧,用空气代替了氧。 “原来是这么一回事啊,阿大,你让我用树枝搅动河水,可是让空气融入水中?”向山恍然大悟。 “阿大,就是有本事。”大牛朝王守义点点头。 “那这个方法,要部落知道,估计大冬天也能让大家伙吃上鱼了。”山叔想的不一样,首先就想到了部落。 “可以一用,不过我们养的鱼池不行,鱼少了一些。最好滴上一些高度料酒。” “不管了,今晚要大吃一顿,烤鱼,鱼汤,煨鱼都要弄,我去削上几个石锅。可惜不能红烧。这几日没搞到什么油。用一点,用一点。”小青哥抿了抿嘴,舌头舔了一圈有些干裂的嘴唇。 众人也差不多一样。 “一起动手吧,这鱼可不少,我一个人都忙活到半夜了。先弄口吃的,再搭门洞,不在乎这么一会儿。”小青哥己开始把鱼从树枝取下,点起数来:“好家伙,8根树枝竟有九十多条鱼,估莫最重的有九斤,最轻的也有三斤,大鱼多一些,总重量大概在七百斤左右。” “这么多,那这十来天都不用为吃的发愁了。”李明两眼放光,有吃的比什么都好啊,不是饿,还有些肉干和营养丹,而是那种口感和饱腹的感觉,会让人觉得在冬天也不那么冷。 青鳞打着响鼻,吞吐着热气,竟有些眼热的看着鱼,满口利齿都发着寒光。 “哈哈……你也想吃鱼了。”王守义拍了拍青鳞的马头笑道。 这些日子,青鳞只吃了三样东西,枯草,肉汤,丹药。当然最多的还是枯草,都瘦了不少。 青鳞通人性,听了王守义的话,点了点马头,双眼放光的望向石锅。 “哈哈……火还没升呢。” “开工,开工,搞起来。” 几块青色的大石被大牛搬来,掏出骨刀,真气鼓动,石锅的样子就开始成形。 李明不顾山洞的风雪,跑出去把削断的枝杆搬了进来。 向山,向火,吴桂,山叔却是开始杀鱼,去鳞破腹取内脏。 王守义也出了山洞,找了块干净的雪地,滚起雪球来。 青鳞望了望洞口,没有出去,而是站在了大牛的旁边,正望着大牛升火。 升火很玄幻,大牛催动九阳真气,凝聚气兵护手,一股炽热就气兵上传来,几根枯枝在手上搓动,不一会儿就开始冒白烟,很快双手一摊,微弱的火苗在掌心跳动。 收集好的细小枯枝和枯叶枯草就堆了上去。 青鳞低下了马头,“呼”一口气从马鼻中持续喷出,火很快就越烧越旺,青鳞欢快的叫了起来,欣赏着自己的杰作。 青鳞原来畏火,可这些日子,反到爱上了火,吹燃火堆是它爱干的事。 甚至还好奇的很蹄爪搓动枯枝,枉图自己也能生火,还别说,有几次还真让搞出火来了,可惜太烫了,又被它给吹灭了。 一匹爱上火的马,是一匹危险的马,王守义有些担心,会不会有一天,青鳞会烧了十万大山。 …… 很快,石锅中的雪水融化,热气如浓烟,鱼被垛成大块,扔入锅内。 不过众人己开始吃起了烤鱼,鱼肉切片,放在铁板上一烤,撒上调料,很快就能入口。 不过王守义有些忙,一条最重的鱼被他架在火上烤,这是给青鳞准备的,这马儿通了人性,也就精了,又不忌口,非得刷上调料烤熟才吃。否则就罢工,把挂在身上的几个大包袱给咬下来。 此刻的青鳞就站在王守义对面,是对面,而不是后面,没有当小弟的觉悟,还能配合王守义的刷调料,抬起马蹄爪,转动树枝呢。 特别令王守义讨厌的是,青鳞会趁着火山,马嘴直接舔上正在烤的大鱼,连王守义拍打它的身体也不管,反转过头蹭蹭,鼓励王守义继续刷调料烤鱼。 惹得众人哈哈大笑…… 可青鳞还一副臭屁的样子,得意洋洋。 王守义虽恼,但也不生气,某大神门,得到日行千里的马就得意非凡,算下爱好,顶多也就会喝个酒,可我的青鳞,那是日行三千量,吃肉喝汤,会生火,还能帮着整顿小烧烤,问大神们,你们见过没。 喝酒的技能,王守义原本不打算让青鳞学会。不过,放了香豆的高度烈酒却是自然而然的吸引了青鳞,山叔一群人天冷喝口高度酒就吸引的青鳞凑了过去,睁大马眼一脸无辜的望着你,结果就是被山叔等人教会了。 “阿大,吃碗烤鱼肉,我来烤。”小青哥对王守义很是照顾,端来一碗烤鱼肉。 王守义摆了摆手:“算了,这家伙折腾我呢,出来跟我吃苦,有我在,不会让你去烤。等会你留条小的切片,我自己来弄。”王守义说话之际。青鳞呢,己是把马头伸向了小青哥端来的碗,若不是王守义手快,那烤鱼片又会被它祸害了。 第四章 雪盲症之害 出山路上十多天了,能吃饱都不易,这次大家伙可是都放开了肚皮吃,都是肚圆腹饱,心满意足了。 青鳞吃的最多,妖兽以练体为主,吃是修炼的第一门本事,能吃是福,对青鳞来说莫过于如此,非常的贴切。 一顿大吃大喝,青鳞原本有些枯燥的毛发都油光滑亮了,赶路干活也给力了。 踏水而行,是青鳞的本领,不过现在变成了踏雪而行。 八个大包裹全在青鳞的马背上,可妖兽就是妖兽,穿梭飞跃在熊林显得很轻松,还时不时的转过头等待后面用滑雪板赶路的众人。 数十日赶路,风雪交夹,人的眼晴都通红的,血丝密布,格外的吓人。 吴桂更是见雪流泪,不得不闭着眼睛赶路,时不时的睁开一条缝,心中算计好路线,然后闭上眼睛滑过去。 王守义知道这是“雪肓症”,是视网膜受到强光刺激而出现的短暂性失明的症状。雪地的反光率很高,至于高达多少王守义不记得了,但有一句话这么说的“等若于直视太阳”,这眼睛不受损才怪。 至于方法,王守义也有些无耐,没有墨镜,更没有可以透光的薄纱来减少和预防,甚至连青菜水果补充下维生素都不行。 至于是维生素ABCde中的哪一种,王守义自己也记不清楚了。 希望能找到些坚果,多少补充一下这种人体所需的维生素吧。 松果,是目前所有人唯一能弄到的。还是在大树下扫雪之后捡回来的。 王守义有些后悔,大意了,忽视了大雪的眼睛的伤害,越是走下去,这种症状会越历害,甚至失明。 现在每天都是晚上赶路,白天休息了,尽量尽少强光对眼睛的伤害。 猴儿酒王守义也拿了出来,百果酿造而成,多少会含有维生素的吧。 只是酒就是酒,哪怕是果酒,灵酒也代替不了青菜和水果,视力问题,并没有得到完善的解决。 白天休息时,都会用湿布敷脸,尽量回复一下。 还好大雪封山,熊林最强的熊进入冬眠,安全方面不是大问题。 前期问题在于风雪,寒冷排第一,还过这早有准备,厚实的兽皮加上强壮的身体,还能过得去。 后面又出现食物短缺,用营养丹和肉干代替,除了口感和饱腹之欲,也能撑过去。 可是目前的雪盲之症,让王守义头痛了。 编不了薄纱,做不了墨镜,就连青菜水果也无。 若是等风雪一停,太阳一出,这种症状还会加剧,那就不是眼红和流泪了,而是失明。 …… 王守义伸手拉了吴桂一把,双人并排同行:“你安心闭着眼睛,我带你走。” “各位,情况不容乐观,连日风雪,每个人都成了兔子眼,红得厉害,我先提个建议,双人并行,交替闭上眼睛休息会,要不然,我怕有人的眼睛会瞎掉。” 王守义挺起胸膛,真气凝聚,声若狮吼,努力让赶路的众人都能听到。 冬季很长,才来临不到一个月而己,起码还有三个月,而穿过熊林到达镇兽城,起码要两个月时间,路程才一半不到。 可每个人却出现了或多或少的盲症,这个很危险。 众人没有回话,却非常默契两两组队,继续赶路。 …… 天刚刚微亮,王守义便让大家停下,开始建小木屋。 自己却找了一个避风的地方,掏出“出山图”开始研究,希望能找到有水果的地方,尽量让众人补充一下维生索。 很幸运,又不幸,老爹王中仁所说的“长生果”就在旁边的第三个节点上,王守义硬生生的止主了前往的冲动。 老爹的话还在耳边“地图上有三处,不可去,否则十死无生,不入神级,没有生机,先天大成,也只是大一点的蚂蚱。” 这话是什么意思,王守义很明白,只有武学达到了神级,才有生机,这生机那也只是生机,也要拼一拼才可能有。 王守义看了看地图发现,金毛鼠,紫金蟒,长生果,既然都出现在同一条支线上。长生果排第三,紫金蟒第七,金毛鼠第九,而第十却仅画了一小圈,没有图标,也没有文字说明。 莫非这一带,都是险地。 王守义心中是这么猜测的。 …… 地图被王守义从头到位详细看了一遍,说实话,地图上的图标也极少以水果和野菜的,除非有什么特殊的代表意义,所以,非常遗憾,地图上除了灵果树的标记,根本没有以野菜为图标和描述的。 王守义懊恼不已,埋头苦思,连头上的帽子掉落上也不知,脑海中却翻腾着记忆,去寻找解决的办法。 突然一只干裂的搭在了王守义的肩上,把帽子给戴上,哈了一口白气,移了几步坐在了王守义的身边。 是吴桂,不过坐下后就闭上了眼晴,眼角依旧有泪水渗出。 这泪水差不干,因为一闭眼就会有针扎般的刺痛,眼前不是黑喑,而一片雪花。 这雪肓症,不仅是眼红,流泪,会痛,会失明,让人痛苦和担心,还有就是闭上眼,依然痛疼,白天难受,晚上也难受,折磨人呢,原本前几天吃鱼刚见有些油光的脸孔,又是干枯的暗淡无光。一看起码都从为四十岁。 吴桂明明是一个十八岁的少年,唇红齿白的。 可这些日子,胡子也在不知不觉之间长出来,还好是绒毛般的胡须,这或许是唯一能证明他还是十八岁的青年的东西了吧。 “阿大,你不要心急,就算瞎了又如何,我吴桂,又不是靠眼睛吃饭,而是这里。”吴桂指了指脑袋,脸上硬挂着笑容,可泪水一直在眼角渗出。 一秒王守义就感到心酸。 自己就算在本市又怎么样,这吴桂仅比自己大三岁不到的大男孩,依然把自己当小弟,自己难受反过来还来安慰自己。 勇叔,李明哥,向山向火这些都没有朝自己抱怨,就算难受依然拼命的在伐木。 山里汉子不会劝人,部落的战士都是山里汉子。 劝人也就那么几句话,不要难过,一切都会过去的,然后就叫你吃肉喝酒,就这么安慰人的。 吴桂能说出,就算瞎了又如何这句话,还在脸上强硬地装出笑容,王守义很明白吴桂想表达的意思。 王守义从青鳞背上取下背包,一瓶瓶的丹和药分开放好,可惜也没有能对眼睛有奇效的丹和药,连组合也没有。 王守义有一个想法就是做冰镜。 不过有难处,透明的冰镜也只能遮风,与雪盲症无效,需要找到到类以于色素一样的东西,最好是黑色的。 还有一个办法就是凝聚气兵眼罩,可惜戴在眼晴上,这个人体最脆弱的地方,撑不一分钟。 第五章 铁杉下的熊穴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昨夜雪就停了。 少了雪花,天空就不再那么阴沉了。显得明亮了许多,让人沉重的心情也多了那么一丝开郎。 不过,王守义却更担心了,这意味着,白雪的反光会更高。 当天,王守义便阻止了大家继续前行。 这些日子,八条汉子基本上两人两两相扶,走过这些路。 两个大男人,手牵手,相互扶持,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基友呢,实在是太亲密了。 一牵手就是一整天。 吴桂己经失明了,白天睡觉时,眼睛痛得厉害,基本是强撑着,强迫自己入睡,每天傍晚醒来,都把兽皮给弄湿了。 开始还有人打趣,缓解下沉闷的心情,吴桂都只是笑笑。 再后来,谁也不比谁强多少了,傍晚起来都是泪湿兽皮。 可没有人喊苦,也没有人喊痛,每天都说着今天到哪了,离哪个点还有多远。 眼睛受伤就连食物也开始减少,所幸终于见到活着的野兔、野鸡在山林中觅食。 而打猎的事基本都是王守一个人去,只有他开启了精神力,可以闭着眼睛搜寻猎物。 有时候没有食物,有时侯,八个汉子一天也只能吃一只野鸡过日子,喝汤都不能混个肚饱。 严寒,食物,失明,威胁着众人的生命。 …… 王守义在心中算计,视网膜受损,或许歇个三五天就能恢复,或许是半个月,但没有维生素的补充,这个时间可能会更长。 背风的山洞是暖和的,连光线也显得暗淡。 王守义正在做冰镜,把雪水烧开,滴上几滴碧绿色的猴儿酒,浇在平滑的木板上,放在洞口,等着结冰,这是唯一的防护措施。 一共做了十六副,平均每人两副。 八个人中,只有王守义的眼睛受伤最少,因为用精神力代替,除了红一些,基本没有人碍。 王守义走出了山洞,他得去寻找食物,哪怕是冻死的野鸡野兔也好。 大雪的深山是寂静的,兽皮靴踩在冰冻的大雪上,咯吱作响,身后就是一窜脚印。 每三百米,王守义必停留下来,做上印迹,再仔细搜寻。 熊林显得有些怪异,一路上都极少碰到正在冬眠的熊,好像熊林这个名字,名不副实,哪怕是在冬季,也不应该这么少吧。 对于熊,王守义并不太了解,族中记事亦有些模糊,只简单的记载了一些:东面有熊林,种类繁多,颜色以棕黑灰黄为主,领地观念强,有冬眠的习性。 又或最近的记载:黑熊,全身黑色,小圆耳,眼小嘴长,胸前有月牙纹路,体型庞大,力大无穷,有大小之分。嗅觉,听觉灵敏,喜食鱼,蟹,鸟蛋,虫,果,羊,食性复杂,易暴怒,不可招惹。 还有几次熊祸的记载,总体上对熊的记载也不相同,共同点都是不可招惹,否则熊的报复性极强,还契而不舍,不死不休的那种。 王守义从未来过熊林,这一次出山,碾转一千多里,几次在精神力探查时,发现过熊的存在,都被人劝住,不要不去看,刚入冬眠的熊也很警觉,气味和声音都有可能把它们惊醒。 其实冬眠,并不是所有熊都会有这种习惯的,只是冬季缺少食物,减少消耗才会去冬眠的。 熊冬眠时的消耗,会比平常活动降低8-10倍。 …… 这次又发现了熊,脑海里东北方三百米,一个模糊的熊形光点很亮。 王守义舔舔嘴唇,心中第一个想法是食物。 睁眼朝东北方望去,并无特别大的树木,但也无明显的洞穴,应该被积雪给遮住了。 王守义检查了自己的武器,穿着和体力及真气。 脚上的高绑靴子,王守义松开了一些,而衣带却又紧了紧,手臂上的绑筋扣上。 取出丹药,恢复真气和体力的红蓝二色丹药,各服下两颗,把身体和真气调至颠峰状态。 武器是一把大弓,和一柄长刀。 大弓用兽皮裹住了弓身,减少寒冷对弓的影响,箭只有十枝。 长刀,其实只是石重木与骨刀的结合,骨刀取自妖兽之牙,有七十公分长,加工后,与近二米长的刀柄融入一体。 腰间的兽皮带中,还有七柄小型獠牙制成的小刀,平常是用来剥皮切肉的厨具,战时可当飞刀,暗器之用。 与野兽相博,很少近身,除非有压倒性的优势。 否则近身博杀,是找死。 野兽力量大,行动敏捷,成长于丛林这个弱肉强食的环境之下,人就算修练武功,亦有所差距的,就你练体很强,哪怕是铁皮铜骨,一爪下来,至少上千斤,打实了,就算是钢铁做骨也能给你打折了。 更别说,对手是一头熊,力大无穷的黑熊,随便挥动熊掌就是二千斤之力,暴怒之下,加上身体的重量和速度,颠峰之力,几万斤也有可能。 力之一字,不可小视,一力降十慧,在不同的情况下,有不同的解释,比如面对熊的时候,这个“一力”就只能指实力和力气。一巴掌下来,石头碾成粉,最坚硬的蛮兽头骨也能轻易拍碎。 保持距离战斗,是保命的第一法则,长枪和弓箭是部落狩猎的常用武器,也是最佳和最强的武器。 一寸长一寸强,长刀在手和短刀在手,最大的差距就是发挥的力量天差地远。短刀多数是凭其坚硬和锋利增加杀伤力,而长刀又多了力量上的加成,少则二三成,而罡兵这种超越常规武器的兵刃,加成不以道理来计。 王守义手中的就是罡兵,五倍的罡兵,原本一百斤的长刀突然重达五百斤,爆发后,凌空劈下,百年大树都能一刀削断,巨石也可一剖两开,除非是护甲足够厚实坚硬的妖兽,方能硬杠这一击。 …… 王守义手持长刀,步步向前,长刀拖地,在冰雪上划过一道刀痕。 二百米…… 一百米…… 五十米…… 一棵百年老树暴露在王守义的眼中,树根盘虬如卧龙,裸露在地表,这种树叫铁杉,根系格外庞大和繁多,是十万丛林中的不死树。 一棵百年铁杉,其根可深入地下三十米以下,占据半个小山包,根如盘龙卧地,杀死在它根系内的其它树木。 熊穴就在铁杉的的根部之内,冰雪覆盖之下。 第六章 天然呆的白熊 五十米……王守义放慢了脚步,收敛了气息,轻步走近。 能选择在铁杉之下挖洞而居,又是独熊,就可以证明非同一般。 铁杉,能带个铁字,就可以证明树木的质地密集坚硬,根系的硬度和密度更在树身之上,韧性也强上不少。 铁杉是部落制作强弓的木料,仅在石重木之下,但最强的弓又是铁杉木所制。其根系中若有适合做弓的部位,那比石重木还要强。 石重木在于密度高,硬而重,铁杉不仅密度高,够硬够重,而且还韧性足。 部落有人专门培养铁杉,用于制作长弓和枪身。 笔直的树杆,均称的很,制枪是很好的材质,其根在初生期又可塑形,用竹节绑好固定,可呈天然的弓身,再加以特殊的矿粉融水而浇,十年铁杉也不过一寸,若是有奇迹,三五十年的铁杉也只有一寸的树径,石重木还硬还沉,更坚韧。 熊居于铁衫之下,其力其爪必能断开铁衫如盘龙一样的强大根系,当然不凡。 而且此地处熊林深处,居中央者,也是不凡的另一种无声的宣告。 熊有四色之分,不知铁杉下的熊又是哪一种色呢,又有何本事。 百年以上的铁杉并不高大,树径也就一尺,笔直如利箭插向云宵,冰雪挂霜,晶莹白透,其内却是黑沉沉的枝杆,好一棵铁杉,料想其树蕊用来做一柄长枪定是极品。 王守义仍在缓慢的接近,眼睛己死死的盯着冰雪覆盖之下的一个仅有大腿大小的小冰洞。 三十米…… 王守义停住了,熊已经醒了。 这是一头有着强大的战斗本能的熊,其警觉和对危险的感应超强。 “砰” “砰” …… 大腿大小的冰洞正在慢慢的扩大…… 不是熊的力量不够,不能一击破冰,而是在恢复僵硬的身体,有节缓慢的在打开冰洞。 “轰” 冰洞爆裂,冰块四射,呈开花的形状,激射四散…… 一头白色的大熊从冰洞中跃出。 没错,是跃出,笨重与轻巧体现在这头白熊的身上。 “吼” 寂静的山林,冰雪纷纷落下。 悠长的熊吼,在白熊的嘴下形成了一团气箭。 发毛张开,体型在瞬间就大了一圈。 白熊比王守义记忆中的那个黑熊略显小一些,但也差不多。 白的没有一根杂色,纯种的白熊,在熊林极为罕见。 白熊身高一丈,其体重估计在一吨,熊掌上的利爪显得特别长,最长的差不多有一尺,短的也有二十七八公分长。 白熊长着狗脸,一吼之下,森白的利齿,可以感受到寒光,冷入人心。 熊嘴上最突出的是有些粉红色的鼻头,显得很夺目。 “弱点”这是王守义对白熊粉红色的鼻子的第一反应。 “血肉能量内敛”,王守义有些好奇,这头白熊似乎与太多数的荒兽和妖兽不同,没有释放出其强大的血气。 “噢哦……”白熊大大的打了一个哈欠,似乎刚睡醒的样子,前肢落地,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抖了抖身上浓密的白毛,一屁股坐在雪地上,小眼睛才开始打量着王守义,有好奇,有思索,还有疑惑。 王守义有些看不懂,自己入了白熊的地盘,它不应该暴怒么,不应该驱赶入侵者么,不应该与自己战斗么。 “这一屁股坐在雪地上是怎么回事,这可不是熊战斗的姿式啊。”王守义有些懵了,这白熊是咋回事? 还有哪眼神,好奇、疑惑、思考……说得好听,这小眼神灵动,人性化,不好听的,这是天然呆,还没判断出来,我是要杀你,吃肉啊。 白熊粉红色的鼻子不停的耸动,似乎在分辨空气中某一种味道,然后竟在雪地上打起滚起来…… “呃……” 王守义从喉咙中发出微弱的惊讶声,他完全看不懂这白熊想干什么。 “这是撒欢么,可白熊为什么会撒欢……”王守义想不通眼前的白熊这种奇葩的行为。 “打,还是不打……”王守义问了自己一句,面对这头白熊,好像没有敌意的白熊有些下不了手。 王守义思量之间,白熊停下了打滚,又坐在了地上,前肢抓了抓脑袋,好像很用力,竟没坐稳,一个侧身,又掉进了冰洞之中。 “咚” 王守义听到了白熊沉重的落地声。 “哎……一头呆熊,算了,我王守义,男子汉大丈夫,不欺负弱小。再说了,往日无怨,近日无仇,就放过你了。”面对这么一头傻傻分不清情况的大白熊,王守义没有了杀心,收了长刀,抬头望天,看来今天早上只能嚼肉干了。 王守义转身打算离去…… “吼” 熊吼再次响彻熊林…… 王守义立马转身,只见白熊又出现在洞口,人立而起,仰天长啸,熊风冷裂,气势逼人,藐视一切,我的地盘我做主的王者风范。 让王守义不得再次警戒起来。 可然后,这白熊又一屁股坐下,开始之前未完成的动作,抓脑袋,偏偏又好像用力过度,“咚”的一声,又掉进了冰洞。 “呃……” “傻熊” 王守义骂道,吓老子一跳,刚才还以为它要从背后偷袭自己呢。 不过这次王守义没有转身离开。亲眼再次见证傻白熊又一次从洞口跃出,人立而起,仰天长啸,气势逼人,威风八面……然后再次屁股坐地,一抓脑装,“咚”地一声,又掉进冰洞。 王守义瞪大了眼睛:“这个世界的白熊难道是傻的。” …… 然后白熊的这重复性的行为又在王守义眼前进行了四次表演,方才没有再落入冰洞之中。 “这个世上,真的有傻熊,还是白的。”王守义算是看清了这个白熊的呆傻天性,锲而不舍的发呆发傻,誓要进行到底,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终于完成了前肢抓脑袋的伟大工程。 当然,也可以叫“洗脸”,这是熊经常做了一件事。 洗完脸的白熊终于完全的清醒了,不过好像无视了王守义,而是又在雪地里打滚,蹭铁杉,开始了洗脸之后,洗澡的伟大工程。 “轰” 白熊又是一个人立不稳,化成一团白球,滚着白雪,从铁杉向王守义的方向变成雪球,越滚越大,轰隆隆的滚了过来。 “握草” 王守义飞身而起,一脚踩在了雪球之上,雪球崩裂,露出了白熊的真身,正四肢朝天,双眼好奇的打量着王守义。 “没有敌意。”王守义把长刀收起,飞身离去。 “算了,不吃傻熊肉,否则人也会变傻的。” “轰” ……身后一个大雪球又朝王守义滚了过来,速度还很快,追上了飞身离开的王守义。 “我……日……” 王守义双脚立定,弓步站开,双掌快速的贴向雪球,一击之下,雪球炸开,就连白熊也给震开了一丈之远。 可白熊被王守义震开一丈,仿若无事一般,竟还兴奋起来,双掌抱头,再次轰隆隆的朝王守义滚滚而来…… “握……草,有病……”王守义理也不理,在雪地上飞跃。 刚才一击,王守义可用了八成的功力,可对这白熊没造成一丝伤害,双掌穿过炸开的雪球,打在白熊身上,就如打球一般,一震之下,力气全给卸了。 就这样……王守义在前面跑,白熊在后面追,足足追了三里地。 第七章 少年与白熊 王守义好不容易顺着西北风,御气飞行,摆脱了白熊的追赶。 心中还一阵暗骂:“傻熊,傻熊……” 反回头一望,白熊却是自顾自的朝相反的方向东南滚了过去。 王守义心中一动,就跟了过去。 白熊刚才一阵追逐,料想消耗不少,有可能会去觅食。 做为熊林的主人,这片地域的霸主,哪里有食物,这头白熊应该知之甚详。 …… 果然不出王守义所料,白熊的目的地是河流。 一条平坦的玉带出现在王守义的眼中,冰封的河流,还极为宽广。 河流延着山脚宛延平趟。 熊林处十万大山外围,地势较为平坦,没有太高的小山包。河流比西面大山中的河流要多一些,少了些激流,多为平淌的河流。 有河就有鱼…… 王守义眼中一亮,心中火热起来:“终于又有吃的了。” …… 白熊己消失不见,应该是钻入冰雪之中,觅食去了。 王守义管不了那么多了,寻了个方向,离白熊远点,省得这头傻熊又来打滚。 长刀横扫,清理出河面…… 接连数十日的大雪,在西北风的猛吹之下,河面的冰层极厚,就连表层也给吹硬了。 好在手中长刀是罡兵,火红色的九阳真气贯注,切冰层如切豆腐,很快的削了一层。 真气在冰雪覆盖的熊林是非常珍贵的东西,不管是运转真气,保持身体暖和还是捕杀猎物,都有极大帮助。 不过,王守义顾不得了,现在食物比真气更难得。 不一会儿,深达一米的冰洞被挖开,河水略微上涌,并没有与冰持平。 搅动河水,王守义嘴里念着:“鱼来,鱼来……” 不一会儿,冰洞中便出现了鱼的身影。 可惜,这次没有鱼从冰洞中跃出来,无奈王守义有心急了,手中只有长刀,一刀劈下,鱼就分成两段,鲜红的鱼血在河中流淌…… 顾不得那么多了,有鱼就好。 “我劈,我再劈。” 一条条鱼被王守义劈成两段,再被长刀挑上了冰面。 鱼很多,不一会儿就被王守义杀死不少,身后给铺了一地。 鱼有了,就得弄回去,王守义四下打望,河也不远有小树,便兴冲冲的提着长刀跑去。 得砍一些树枝插鱼挑回去。 突然,王守义觉得自己好像忘了什么。 “忘了什么呢?”王守义摇了摇头,没有什么比吃的更重要了。 继续劈一些树枝。 “糟糕……”王守义突然想起了下游还有一头白熊。 熊有熊瞎子的称呼,但嗅觉确是极为灵敏的,这时正吹着西北风,那鱼腥味和鲜血的味道,不正告诉那头白熊这里有食物吗?。 王守义捡起劈好的树枝就朝冰洞跑去。 …… “握草”,王守义欲哭无泪,费了好大力气破开冰洞,杀了那么多鱼,却全给白熊给糟蹋了。 王守义只感觉头顶一阵发凉,刚耗了不少真气,难道冲上去干一架? 这不是吃饱了撑着,而是饿着肚子发傻。 …… 大白熊,吃得正欢,一条鱼啃上最肥美的部位,就扔到一旁,又捡起另一条,继续…… 不用下河,就能吃到鱼,这不费一点力气就能随便吃,一年到头哪能碰到这样的好事。 就连王守义的到来,白熊也不管不顾,自顾自的吃着鱼。 …… “这头傻熊,真想宰了吃肉。”王守义看着白熊吃鱼的傻样,一边气愤,一边又感到好笑。 小心的靠近,生怕这白熊以为自己抢它食物,而起了争斗。 可结果呢,白熊仅仅望了王守义一眼,完全无视持刀的王守义,继续自己的大餐。 王守义吞了一口口水,看着白熊吃得欢,一股饥饿感从腹中升起。 口水吞下,。 …… 白熊抬头,再次望了王守义一眼,伸爪抓了抓了头顶,扭着肥大的熊躯,捡了一条小鱼,“啪”在王守义身边落下。 带血的熊掌一伸,指了指鱼。 …… “这是干嘛,叫自己吃鱼么,想不到这白熊还能给自己一条鱼。”王守义无语了,这些鱼可都是自己弄上来的啊。 “哎……算了,冲着你这头傻熊还能分一条鱼给我,就不与你计较了,否则真想砍了你吃肉。” 这不是明摆着不想于白热争斗,给自己找个台阶下吗。 不过至少白熊表示了善意,应该不会对自己发动攻击了吧。 自己辛辛苦苦半个时辰就得到了一条小鱼,王守义王者冰洞,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 鱼很多,甚至在跳跃,可惜冰洞有些深,极少有跳出冰洞的。 “看来得出大招了。”王守义鬼使神差的望了对面吃得正欢的白熊一眼。 这白熊却警惕的很,立马抬起了头,望着王守义,随即把身边的鱼拢了一下,一屁股坐下,又抓了抓头,选了一条小鱼扔了过来。 “握草,还护食……小气,才一条小鱼。” “老子,放个大招给你看。” 王守义理了不理脚下的小鱼,从怀中取出一节竹筒,拔开塞子,朝冰洞倒了一些。 这是料酒,浸过香豆的高度烈酒,对动物,特别没开灵智的凡兽,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不一会儿, “轰” 水花四溅,冰洞口的鱼更欢了。 肉眼所见,鱼被挤出了水面,挤满了冰洞。 “啪” 一条离开水的鱼,跃起,落在冰面上蹦哒。 “啪,啪” 一条,又一条,再一条,还来一条……无数的鱼从冰洞中蹦出…… “见过没,我能让鱼自己跳出来……还护食……哼”王守义白了白熊一眼,算是回敬刚才白熊护食小气的行为。 “啪” 一条大鱼蹦出了冰洞,正好落在白熊头上。 “啪” 又一条鱼落在白熊的身上…… “啪” 一条,又一条,再一条,还来一条,都跳到了白熊的头上。 “噢” 白熊明显给气恼了,“嗷”的叫了一声,老是被食物打断自己的大餐,冲着冰洞就是一巴掌。 可结果,鱼被拍死拍烂,但鱼却更多的从冰洞中跳出,正好甩了白熊一脸。 白熊立马双掌捂脸,一个后仰,就栽了一个跟斗,朝后面倒去。 “哈哈哈……熊样。”王守义哈哈大笑。 手中却拿着树枝,捡着大鱼一条条的穿在树枝上。 白熊再次一屁股坐在冰上,望着王守义的动作,很快,双掌把落在自己身边的鱼也给拢了起来,全往屁股底下塞。 “傻样”王守义不理会白熊的动作,穿好了第一条树枝,又开始穿第二条树枝。 …… 就这样,一人一熊,这是和谐分鱼的画面,在冰河之上展现…… 这是人与自然,还是少年与野兽,该怎么给这一幅画面,起个有意义的名字呢。 第八章 灵兽丸 当王守义提着鱼回来的时候,众人一片欢喜:“又有肉吃了。” 腹内空空的感觉,实在难受。 营养丹没有修真小说里面的辟谷丹那么神奇,一颗下去。几天都感不到饥饿。 这种腹内空空的感觉,不是饥饿,而是感觉到自己身体里面有一个怪兽,逼迫着自己去寻找食物咀嚼,在自己的肠胃内翻滚,是痛非痛,一直存在。 但吃了一点食物之后,这个怪兽便安静下来,但你不知道它什么时候,又开始翻腾,开始折磨你。 这是一种病态。 得治…… 食物就最佳的药。 …… 生火的坐火,杀鱼的杀鱼,削石锅的削石锅…… 叮叮当当……小小的又简陋的木屋开始热闹起来…… “山叔,我打算在此停留个三五日,待大家恢复一下,再启程。” 好不容易能获得食物,至少不用为食物担心了。 有了食物,对恢复也有莫大的好处。 看着大家红红的眼睛,王守义有一种感觉,正是因为食物,所以才会眼红。 “也好,难得附近有河有鱼,木屋虽没山洞暖和,但也能抵挡风雪。”山叔也深知再赶路,怕有可能,大家的眼睛都会瞎。 阿大虽然说过,这叫雪盲症,好好修养后,可以复明,但大家都是第一次碰到,心里没底。希望阿大说的是真的吧。 “嗯,我想再去弄一点鱼,首先得让大家这几天敞开了吃……然后多弄一点鱼干,赶路时多带一点,以备万一。” 冻成冰坨的鱼和烤干的鱼相比,干鱼总会多一些的。 烤熟后,再烘干,可以直接吃的,还有一小半的路程,节约着来,应该可以走出熊林了。 王守义是这么想的。 “去吧” …… 王守义回到冰洞,那头白熊还在,不过没有吃鱼,而是在河面钻了一个雪洞,正把鱼往雪洞里推。 “这是打算在河上安家么。” 王守义朝雪洞看了一眼,白熊冲他挥了挥熊掌,粉红色的鼻子微张,喷出一股白气,算是同王守义打了个招呼。 “呵呵……” 想不到,这傻熊不怕生,还挺友好的,真是一头奇葩的白熊。 …… 冰洞己没有鱼了,因为又冻住了,这结冰的速度很快。 把冰洞的冰层,再次挖开,搅动,等鱼汇聚,倒入高度料酒。 鱼跃冰洞的奇景,又在一次出现。 白熊从雪洞滚了过来,好奇的望着王守义手上的竹筒,。 那是什么法宝,竟能让鱼跳出冰洞。 白熊抓耳挠头,一副好奇宝宝的样子。 对于没有敌意的白熊,王守义放下了大部分的戒心,难得遇见,随手一颗,专门替青鳞练制的灵兽丸朝白熊扔了过去,算是回报白熊的善意和那两条小鱼吧。 虽然那两条小鱼也是自己弄上来的。 “哎……又做了亏本的买卖。” …… 灵兽丸,专为妖兽练制,是一种丹药,其功效,一是开启提升灵智,二是帮助妖兽练体,或加速成长。 给小猴子的长生丹就见证了一点,让小小的翠青鸟,一日之内脱去绒羽,生出翠羽,这是很明显的加速成长。 不过让王守义好奇的是,这小猴子小金也吃了不少,可就不见长大,依然是个“矮挫挫”。 至于开智,王守义很难判定,不过实力强了,记忆力就会增强,脑域得到开发,总会变得聪明一些吧。 猴儿酒是主药之一,这种酒除了练体有奇效,对开智也有莫大的效果,更显珍贵。 况且猴儿酒,还有修复经脉,暗伤,增加气血,这些可是有延年益寿的作用的。 猴儿酒堪称神酒。 这是王守义对猴儿酒的最高评价。 有时候王守义都这样想,猴子能变成人估计你与这猴儿酒有着莫大的关系。 开智,延寿,练体,三者合一,这酒的作用太大了。 …… 白熊其实挺笨的,一颗灵兽丸,朝它熊掌上扔,也抓不住。 圆滚滚的丹药,在冰面跳动几下,就开始滚动。 白熊犹如一个熊孩子,在追琢丹药。 笨的可以,熊笨,身体也笨,一颗丹药都抓不住。 “哈哈……” 白熊的动作让王守义感到好笑,追个小药丸,都能翻个跟斗。 好在,天很冷,风很大,未多久,灵兽丸就给冻住了,被白熊抓在手上,好奇地打量,鼻子在耸动,可并没有吃,反而坐在冰面上,望着王守义,好像等王守义解释,这个小丸子是个什么东东。 “哈哈……智慧不低。”兽类有天性,能分别出对自己有用的食物,天材地宝,灵果药材,这丹药白熊一闻应该就能判断出,这东西对它有好处,却没有立即吞下,反而望向自己,等着一个解释。 人性化,不,这是智慧。人性化,通人性,这是对兽类智慧的一种说法而己。 而用智慧不低这四个字,这能说明这头白熊并不是傻,能分辨善恶好坏,以及对危机的警惕,有着理性的判断。 熊样傻样那只是装出来的,或者是天性如此。 王守义再次拿出一颗灵兽丸,扔进嘴里,吞了下去。 灵兽丸,人照样可以吃,只是偏向妖兽的口味,带有一丝腥味和香豆的奶香,算是原味奶香的药丸。 见王守义吞下丹药,白熊的眼神有一丝光亮,迫不及待的,把掌中的药丸,学着王守义的样子扔进了嘴里,吞了下去。 “有智慧,更可怕,但白熊有智慧就不可怕,至少不会喜怒无常,性格不定,只要不暴怒,应该不会随便发动袭击。”王守义再次把戒心降低了一些,安心的串起鱼来。 灵兽丸,不一般,白熊才一吞下,从胃中就升起一团火,四面八方的朝五脏六腑,经脉血肉中扩散,直至骨髓。 就连脑袋也会微热,这就是开发脑域,启智的一个表现。 身体暖和无比,如泡温泉,血液,血肉,骨骼都在轻微的燃烧,这是练体。 “噢” 白熊舒爽的发出了叫声,眼神都亮了几分,只是这叫声好像在发春,声音有点贱。 王守义全身也暖和起来,真气自行运转,手中的动作也快了起来。 很快,王守义就又挑着鱼往回赶,不理会正在叫春的白熊,步步远去,仅给白熊留了一个背影。 第八章 只怪自己没有学好兽语 王守义又来了。 白熊还在,没有在雪洞之中,不过鱼却全被它给推进了雪洞中。 白熊蹲在雪洞,全程望着王守义在捉鱼,然后…… 然后,人又走了。 白熊望着王守义远走的背影,趴下了身子,小脑袋搭在熊掌上面,直直的望着远走…… 西北风吹着白色的长毛倒翻。 …… 王守义又来了。 白熊还在,不过没有在雪洞口,而是趴在冰洞旁,抬头望了王守义一眼。 “嗨” 打个招呼,表示礼貌,王守义继续自己的捕鱼大业。 白熊不再抢鱼了,应该趁王守义离开,收集了不少鱼了,足够它饱餐十几顿了。 王守义朝雪洞瞄了瞄:“好家伙,都堆成一座小山了。” 白熊趴在冰洞口,一双熊掌枕着脑袋。 一人一熊的距离极近,王守义大着胆子,继续捕鱼大业。 白熊没有发动攻击,应该算是认定王守义为无害的。 “想不到,本来想杀熊吃肉的,结果却是这样。”这种反转,让王守义心中有一丝触动。 人兽之争,争的是生存空间,不是的你死,就是我活。 今日与这头野生猛兽白熊相遇,竟能和平相处,也算是值得说道的一件事。 当然,这是一件极有偶然的事,王守义不会认为人兽之争便会化解。 每年冬季,大雪覆地之时,野兽都会在部落外游走,而且多数是肉食性野兽。 兽潮也有发生,只是极少发生而己。 每一百年的大兽潮,那是无边无际的,是灾难性的,毁灭性的。 不知宽广的恒河,能否阻挡兽潮大军,避免兽潮对外界的冲击。 …… 想得有点远了,王守义收回了思绪,提着鱼就开始往回赶。 鲜美的鱼汤正在向他招手呢。 王守义突然想起那头白熊还趴在冰面上呢,就算皮厚毛长脂肪多,也经不住这严寒的天气。 回过头一看,白熊正望着自己:“我应该是朋友了吧。”王守义心中这样想到,朝白熊挥挥手,让它钻回雪洞去。 只见白熊原本趴着的身体,猛得一下立了起来,开始冲锋,朝自己跑了过来。 “怎么回事,白熊怎么朝自己跑了过来。”王守义心中一惊,立马放下手中的鱼,持刀戒备。 左思右想,王守义想不明白,简单的兽语和手势,自己也懂,刚才挥一挥手,不是对白熊的挑衅啊,这家伙怎么就朝自己冲过来了:“这是翻了熊脸,不认人啊。” 王守义推翻对白熊的所有好感,长刀在手,真气运转,准备应对白熊的攻击。 这白熊速度极快,在雪地里急奔,与它笨拙的熊躯一点也不搭界,灵活的很。 很快就离王守义不到百米之距。 只是结果,让王守义感到好笑,这白熊应是看到自己手中的长刀,一个急刹车,没刹住,在雪地上翻了十几个跟斗。 这冲的有点猛啊! 白熊抖去了身上的冰雪,站在王守义对面六十米开外,摇晃着头,冲着王守义“呜呜”的叫。 “嗯”王守义惊讶了一下,这白熊的声音和动作,没有一丝暴怒,也不像是进攻的节奏。 如若进攻,第一是眼神会死盯着对方,头也不会乱晃,声音的话应该是吼,呲牙咧嘴,示敌以威才对。 “究竟是怎么回事,这白熊不像是发疯啊。” 王守义也摸不准白熊下一步想干什么。 一头实力未知的白熊,王守义可不敢大意。 况且,这头白熊表现出了非凡的智慧。 白熊一步一步的接近,嘴中“呜呜”的声音,一直没有停过。 王守义有些后悔,没有认真的同黑巫李若兰学习兽语,分辨不出白熊这“呜呜”的叫声,表达的是什么意思。 兽语由发音和动作来表示,再高一级就是精神沟通了。 王守义只会简单的兽语,比如“朋友”“敌人”“吃饭”“睡觉”“高兴”“愤怒”等一些简单的兽语,可却听不懂兽语。 每一种强大的兽类,都有自己的兽语,而熊这种极少接触的猛兽,这熊语王守义没有去学。 王守义要询问白熊的意思,只能用通用兽语。 “呜呜”王守义尽量让自己的呜呜声充满了热情和善意,并用左手抓了抓自己的耳后,指了指白熊,又指了指自己,弯腰做了个熊趴的动作。 王守义这是死马当做活马医,希望白熊能懂自己的意思。 刚才动作,王守义表示:你跑过来干嘛,我没有敌意,我们是朋友。 白熊停下了脚步,圆圆的小熊再抖斗,头微微一偏,伏下了身子,不见爪牙,“呜呜”的叫了几声。 “这是啥意思?”王守义一头懵,抖耳朵代表啥子? 伏下身子,也有两种意思,进攻和善意,不过白熊没有进攻的意图,否则也不会停下脚步了,应是表达善意。 只是这“呜呜”的叫声,让王守义头痛,完全听不懂,不明白是啥子意思。 “你回去吧,不用送了,呜呜……”算了,搞不懂就不要装懂,王守义冲着白熊大喊,并双手轻拍三下,慢慢的拉开:表示你回去吧。 白熊好像明白了王守义的意思,熊眼怔怔的望了王守义一会儿,掉过头,一步一步的离开了,还不时的回头张望。 “这是依依不舍么。”王守义见白熊不时的回头,心中有些满足,挥一挥手,大喊:“熊兄,你慢走!” 话刚落音,王守义一声大叫“握草”,弯腰拾起鱼,提起真气就跑。 “玛德,忘了白熊认为挥手,可能就是,自己打个招呼,你过来玩啊。” 王守义狠狈逃走,白熊却在后面紧追不舍,一边追,一边“呜呜”的叫着。 王守义也“呜呜”的回应,想表示:“熊兄,你别追了。” 可白熊却不明白,追得更起劲了,嘴中的“呜呜”声,还越来越大…… 王守义总算明白了,白熊这“呜呜”声,应该表示兴奋和高兴的意思。 “握草,你是高兴了,老子可是累死了,冰天雪地的,还刮着风,来回可几十里路了,还被追了两回,真是悲催啊。”王守义无语了,回头一看。 “尼玛”白熊就离自己不到十米,“好快的速度。”王守义这个念头一闪,白熊己是与王守义齐头并进了。 “呃……”王守义猛得停了下来,大口的喘着白气。 “呼”幸好不是攻击,这速度真快。 白熊再次急刹车,又是在雪地里滚了十几个跟头才停下。 …… 认定白熊没有进攻的意图,王守义休息了会,也不跑了,提着鱼一步一步的往回赶。 “爱跟着就跟着吧。”王守义也懒得去赶白熊了,万一一个表达错误,又不知发生什么妖蛾子呢。 任凭白熊在自己身前身后兴奋的乱窜,与冰雪做斗争。 “怪谁呢,只怪自己没有学好兽语。” 第十章 大白是哪一个等级的兽类 第八章重复了,重复的第八章就是第九章。 一连休整了七天。 大家基本上都恢复了,王守义的话得到了验证,雪盲症导致的失明,可以恢复。 众人心中庆幸,心中一块石头落了地。 “我己经做好了当瞎子的准备,可苍天垂青,这瞎掉的双眼,又好了。”吴桂双手合拾,闭目祈祷,这些日子一直强装坚强的脸庞,露出了笑意。 “屁个苍天垂青,阿大说了,这雪肓症,是眼睛上面有一层膜,被强光给弄伤了。只要好好修养一阵就能够恢复。”小青哥见吴桂感谢苍天,不感谢王守义这些日子幸苦,直接就怼上了。 “小青哥,我也感谢阿大,感谢大白。对了,那不是什么眼睛上的膜,叫视网膜,阿大管这叫科学,你懂什么是科学吗……”吴桂怼了回去。 科学,你懂吗?就问你小青哥懂不,天天除了弄鱼,就是练他的猛虎劲,搞得身上都有鱼腥味。 “我咋不懂,科学就是通过双眼看本质。” “啧啧啧……还通过双眼看本质,原话是透过表象看本质,万事万物都有它的规律,懂么……” “这还不是一回事嘛。” “你就一个杀鱼的刽子手,还一回事,你咋不比苹果砸傻了脑袋呢。” 这个王守义在讲梦中世界科学的时候,说过一个叫“牛顿”的人被苹果砸中脑袋开了窍,人变得聪明起来,发现了万有引力定律。被吴桂用来怼小青哥了。 “呦……你懂科学了,眼瞎了还掉猫泪呢。” 吴桂真的哭过,这小青哥说不过就揭伤巴了。 “我要跟你决斗……”吴桂冲上去就要同小青哥干上一架。 小青哥双脚轻点地,就急速后退,嘴上却没停:“小桂子,想动手,等完全恢复了再来,才揭开蒙眼布,我可不想欺负病残了。” 论功夫,小青哥比吴桂多练了十年,强出一大截。 “好了,好了,你们别吵吵,科学这东西,我也不懂,不过……真要动手,可要小心大白这熊孩子。” 山叔直接喝住了二人,伸手指了指了白熊。 白熊被大家取了个名字,叫“大白”。 当初跟王守义回来的时候,可吓了大家一跳,差点就动手了。 后来,这大白也挤进了木屋,算是朋友了。 这大白爱玩闹,就是小金第二。 众人练武,它会凑上来跟你打闹。 吃饭的时候,也会盯着你的碗与它的碗有什么不同。 睡觉的时候,也会挨过来取暖。 王守义却弄鱼,捡松果的时候,也会跟着,四处撒玩。 活脱脱的就一个极为孤单的熊娃子。 不过大白在这些日子,可帮了不少忙。 哪里有坚果它知道,自己铁杉下洞穴里储藏的坚果,都贡献出来了,甚至还带着王守义找到了埋在地下的果实,掏了好几个松鼠的窝。 至少山叔说动手的时候要小心大白,这也有原因的。 之前练武,有时会两人比试切磋,这大白一见以为是玩耍,滚上来就是一个大大的野蛮冲撞。 好家伙,比武切磋的大牛和自己都给震退好几步,大白一点事也没有。 再然后,山叔,李明,向山,向火的陪练对手也就有了,就是大白,怎么揍都不会喊痛,而且越凑越兴奋,得几个人一起上。 至于大白的实力,山叔也没个底,毕竟大白从未狂暴过,就凭那身肉,就会累死人了。 吴桂和小青哥,望了一眼正在角落呼呼大睡的大白,齐齐心中打了一个冷颤,灭了动手的心思。 大白的实力是个无底洞,一个人上去等于给它按摩,它还嫌轻了。二个人上去,也差不多。所有人一起动手,它顶多就抱个头,扔你们打。打完了,大家停了下来,就轮到它来给你按摩了,就一个滚滚,能把所有人给震开……最终,还得阿大出面,用一颗灵兽丸,让大白停手。 不过大白也不是没有对手,八个人打不动,王守义招呼青鳞也上来,青鳞冲刺,一个低头独角冲撞,大白会立马滚得远远的。 可青鳞不会见好即收,跑起来的青鳞,大白也追不上,跑远了掉过头,又是一个独角冲撞,大白又只得滚远一点,避开青鳞的独角。 不过青鳞一匹妖马,终究还是敌不过大白,真惹得大白火起,瞅住机会,一熊掌拍下来,青鳞立马就得倒地。 所以青鳞与大白不对付,不愿同大白一起耍。 …… 队伍扩大了,由原本的八人一马,变成了八人一熊一马了。 明天又要启程,不知道大白会跟多久,毕竟一但离开了它的领地,它还会不会跟过来,还是一个未知数。 …… 至于熊有没有贮藏食物的习性,王守义也不知道,但在大白的洞穴之中能找到大量的坚果和捕鱼时大白挖雪洞,贮藏鲜鱼的行为来看,这个世界的熊是有储藏食物的习惯。 王守义把这些记在了心上。 大白是没有被收服的猛兽,只能算是朋友,不同于青鳞。 大白虽然有些孩子气,但其智慧比青鳞更高,就算王守义与大白进行精神沟通,也只某一个层次的平等交流,探查不到大白的身体。 大白是一种高于妖兽的猛兽,究竟是妖兽之上的灵兽还是神兽就不得而知了。 熊林的熊以毛发颜色来区分,是极不准确的,但部落的记载却是如此简陋,仿若数万年前,人类刚刚开始兴起时,三言两语的记载。 黑,灰,黄,白四色,四种主要的色彩代表了四大种类的熊。 王守义问山叔,可见过没有一根杂色的白熊,山叔摇一摇头:“没有,就连传闻都未听闻。” 部落还是太封闭了,这种封闭不知道与外面的世界有了多大的差距。 老爹也没同自己讲过外面的世界,王守义只知道出了熊林,趁但河冰封,渡过恒河,就会有一座石城,名字叫镇兽城,而镇兽城属于一个叫大周的国家。 其它的,王守义一概不知。 外面会是一个怎样的世界,大周又是怎样的一个国家政权,奴隶社会的国家,还是封建社会的国家,又或者另有奇特之处。 这些王守义只能在心中猜测,心中暗暗提高警惕。 第十一章 镇兽街 近古时代,飞禽走兽争霸天下,人族开始兴起…… 历经数万载岁月,人族九皇前赴后继,把最顶尖的神兽精怪赶过恒河,进入十万大山,人族开始主宰这片大陆的兴哀。 自人族联盟崩裂,以地域划分边界,历经数百次战乱,改朝换代。大周这个国家在五百年前由大帝云战怒起兵锋,推翻了暴夏的统治,开始休养生息,教化万民。 镇兽城是大周的边防重城,这里是一座军事化管理的大城,原因只有一个,要应对兽潮。 镇兽城虽大,却只有一条主街,名叫镇魂街。 这个名字有由来历,深远的产生了许多关于镇魂街的传说,而官方认同的只有一种。 镇兽城内镇魂街,街下镇着一只魂兽。 魂兽是一种天地间的奇兽,以魂为食,残害天下,被第九人皇,石皇镇压在镇魂街下。 而镇兽城就以镇魂街为基础,扩建而来。 石皇在人间己是数万年前的事了,己沦为传说,至于镇魂街下镇着魂兽是真是假也不得而知了。 但官方,也就是大周朝廷偏偏就把这一传说定义为镇魂街的官方传说。 不过大家也是习惯了,历代朝廷都是这么干的,民间也认同这种主流说法。 当然也有其它的版本,比如镇魂街下镇压的不是魂兽,而是人兽大战,人族军队的亡魂。 又比如镇魂街是通往地狱的通道,只要找到入口,就可能让死人复活,亲人还魂重生。 还有一种传说,镇魂街下面是一个宝藏,有着无数的天材地宝,武功秘籍,人若能得其中一样,便可出人头地,开创一个千年的世家。 …… 但不管传说如何,贯穿整个镇兽城的镇魂街,把镇兽城一分为二。 镇魂街不同其它的街道,这是镇兽城唯一的主街,不是一条笔直,宽度一致的街道。 而是像一个葫芦,躺在镇兽城中央,显得极为怪异。 更奇特的是,镇魂街都铺满了像鱼鳞一样的青色石砖,在上肚却又用红色石砖拼了个眼睛的图案,而葫芦嘴却没有出城,略微偏左,这一段路的延伸,又称之为“龙颈”,龙颈的尽头就是城门,城门之上又有一块巨石被刻成了龙首,但龙首有须有角有口有鼻,就是没有刻下眼睛,连眼眶都没有,这也甚是奇异。被大周百姓称之为不解之迷。 做为镇兽城的唯一主街,镇魂街很是热闹,车水马龙,人来人往,数不尽的人头攒动。 街道两旁的店铺更是延着葫芦的边缘,鳞次栉比,应有尽有。 可以说,你在大周国都都买不到的东西,但你在这里可以买到。而你在这里买到的东西,可能连国都没有,甚至皇宫的内库,宝库,秘库都找不到。 只因为这里靠近恒河,接近十万大山,很多东西是十万大山独有的,甚至在十万大山也是极少见的。 商人在此汇集,武者在此汇集,世家、大族,国公,候爵,只要有能力都会在此置办产业,弄一间商铺。 当皇族云姓在这里更是占了葫芦脐的地区,这是最好的地段。 △ 镇兽城与其它大城不同,这里不管你什么身份,都可以进来,哪怕是大周朝廷的通缉犯也可以进,守城门的人不查身份,只要交了钱,就给一块石牌,必须随身携带就好。 而城里只有一个规定,不能动武,更不可随意损坏镇魂街上的一砖一瓦。 否则,会有军队找你的麻烦。 当然,也有不知天高地厚,胆大妄为之人,可结果只有一字,死。 军队不跟你讲道理,更不管你有什么理由和借口,甚至你什么大的身份和背景,只要在镇魂街动武,或损坏镇魂街的石砖,就会揖捕,反抗者一个字“杀”。 至于什么原因,很多人都不知道,但就连大周的人皇也认同镇兽城军队的这种行为。 这是一个秘密…… △ 当然镇兽城的军队不归大周朝廷所管,更是连调动也不行,但朝廷却反而派军中精锐,百战老兵来补充这支军队。 这支军队的名字很普通,没有名号,没有大周的最精锐的禁卫军,有着“天龙军”的番号,也没有大周镇北边军中的精锐,有着“护**”的称号。 镇兽城的军队就叫镇兽城的军队,硬要给一个称呼,就叫“镇魂军”。 这是世人对镇兽城军队的一个称呼,不叫“镇兽军”,而是叫“镇魂军”,从古老的传说传承下来的称呼。 △ 镇兽城距离恒河仅三里之地,延恒河而建,长达三十公里,城墙犹如一条长城,而宽度却只有十公里。 不过这座城中的镇魂街显得太大,如此之大的镇兽城,占地300平方公里,镇魂街却占据了正中间,近半成有多,不应该叫镇魂街,而应该叫镇魂广场才对。 先不管这些,王守义等八人已换上部落最好的粗布麻衣进入了镇兽城,行走在镇魂街上。 大白最终没有过恒河,而是又返回了熊林。 王守义打量着这条街道,人如潮水涌动,也挡不住王守义的目光。 这是一座古城,存在的岁月己不知多久,风格却很古朴。 街道两旁的店铺,从酒楼客栈,青楼妓院,到武器丹药,拍卖场所,又或布庄,成衣店,应有尽有,吃穿住用行,无所不包。 但整体却显得有些临乱,比如买酒的旁边,会有一家布庄,隔壁又是一家打铁的。再往前走,同样买酒的又有一家,两边却是一个棺材铺和一个木料店。 这是一个在商业上没有规划和管理的城市。 不过这些暂时与王守义等人无关,目前有一个难题,那就是钱,八个人在这镇兽城可以说是身无分文,穷困潦倒。 进城还是王守义用鱼干从一地主老财手中换了进城的铜钱,方才有钱进入,两个铜板一个人,青鳞得四个铜板。 还好,这个世界的钱币还在王守义能想到的范围之内,总体上还算顺利。 但另一个问题来了,八人一马,一路行来,收获了不少异样的眼光,一是马,总有识马的人,神光奕奕的盯着青鳞,审视打量,就算不识马的人,也会打量几眼,因为青鳞与街上的其它马不同,独角不稀奇,身上长鳞也不稀罕,让人打量的是青鳞的高大,比同类的马,硬生的高出一头。 第二是八人的打扮与众不同,大家不是穿着兽皮,也得披个皮袄子,这么冷的天,这八人竞只穿一件劲装麻衣,明显是个土豹子的打扮,却又让人高深莫测的拥有着一匹独特的马,还没有留着长发。 稀奇的马,稀奇的人,稀奇的打扮,怪哉。 第十二章 缺钱啊 王守义无视其他人的目光,现在最想做一件事情是洗个热水澡。 两个月没洗澡,身上搓一搓,就起泥丸子,黏糊糊的,特别难受。 所有人估计都同自己一样。 …… 王守义打量着街道两旁的店铺,脑中却在不停的思索。 刚刚看到一家卖酒的,不同之前所见。这家只在门外挂了个绣有酒的旗子就完事了,而且还不是打开门做生意,门半开,用一条厚厚的被子遮住了。 “不打开门做生意,要么极有口碑,不怕生意不上门,要么就挂羊头卖狗肉,做得是什么见不得人的生意。”反正这人来人往的,有人进去都好一会了,都没有出来。 “买个酒,要这么长时间吗。” …… “哎,反正从那家是赚不到钱的。”这打量店铺,就是想从中弄点钱花花,可不是抢劫啊。 进了城,就不比在部落,吃饭住店都要花钱的,况且是镇兽城这么一座大城,而且花费可能还不低。 王守义最想找的店面是当铺,收皮毛的店面,然后就是出售丹药的药铺或丹铺。 只是这一路走来,还没有发现这些门面,倒是一些个卖吃食的,那香味儿传出来,让大家都忍不住往里面瞧,一个卖包子,也被其它店面更吸引自己等人的注意力。 …… 王守义把手伸入兜中,捏了捏袋中仅剩的几个铜板,壮着胆子上前问道:“老板,这包子怎么卖。” 钱是英雄胆,这身上没钱,连买个包子也要鼓起勇气上前询问价钱。 这是好多年没有去逛街购物了,以前练出来的,挑挑拣拣,我还就不买的脸皮,都不知给扔哪里去了。 好在这卖包子的大叔,人还好,一张嘴:“我们这有两个档次的包子,都分肉包子和素菜包子。” “高档的肉包子,十文一个,素菜包子,五文一个。”这大叔边说边做了个十和五的手势,极为熟练了。 “十文,五文”一听到这价格,王守义心中有凉了,这比进城费还贵一半有多啊。身上就只有十个铜板了,合着这顶多买两素包子就完了。 “那还有便宜点的么。”王守义问了一句。 “小伙子,刚来镇魂街啊,你这打扮也不像有钱的,却又有一匹极品的好马,怪哉。……便宜的也有,肉包子一文一个,素菜一文两个。您要多少个。”大叔笑着,手放在蒸笼上,只等王守义一开口说要啥样子的包子,就准备动手起蒸笼拿包子了。 “那就来……二十个素菜包子。”八个人一匹马,十个铜板,也只能吃素菜包子了,王守义一掏兜中所有了铜板,在手中摊开,顺手一倒,就十个铜板层层挨着,让卖包子的大叔看个清楚,再伸手住台面一放。 立马就开口说道:“这位大叔,我们从很远的外地赶过来的,身上也啥钱,还有几件上好的兽皮,想找个买家换点钱花花,你可知这条街上哪家店铺收兽皮么,给钱还算公平的,不压价的。” “皮子啊,收的家很多,如果是上好的皮子,是很多家抢着要的,要说厚道点的,那要数程家了。” 王守义一问,这大叔就立马回话了,若这大叔不回,王守义可是打算连包子不买了的,转身就走。 “这程家的店铺,你就沿着左边走上一里地,门口放着两麒麟的,就是程家店铺,你直接找马掌柜的就行,就说刘记包子铺介绍过来的就成了。”说着这个应该姓刘的大叔直接搬了两个蒸笼,打算用荷叶,把包子两两包好。 “都上来,一人拿俩,别麻烦这大叔了。”说完王守义朝刘大叔拱拱手:“谢了” 王守义也不多问,这包子铺刘大叔估计也常被人问起,自己一问,他是连一个回忆的表情都没有,分明是很熟了,估计同程家很熟悉。 众人吃上了热呼呼的包子,那味道真的能谗死个人,太久没吃到这么美味的东西了。这些天,除了烤鱼干还是烤鱼干,嘴巴吃什么都觉得美味。 …… “吃不”王守义拿着大包子放在青鳞,未等王守义喂,青鳞己是马头一伸,手上的包子就进了它嘴里。 “呵呵,你也馋坏了吧。”王守义张口就咬了一口包子,满满的麦香在舌头上打着圈,然后再细细的咀嚼,甜味就有了。 再咬一口,酸菜,还特别酸,能把牙给酸掉,好久没有吃过酸菜,这一口真的嚼不下去了,又舍不得吐掉,毕竟这是花钱买的,还是身上最后的十大文。 “哈哈……”山叔等人见王守义一脸的酸样,眼睛都给酸没了,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啊,真酸……你们不酸吗。”王守义揉了揉腮帮子,把酸菜包子给咽了下去。 “不酸,我的是菜干的。” “我的是青菜,还很脆。” …… “合着就我的是酸菜。”王守义有些义怨念的回头望了包子铺老板一眼。 无奈的把酸菜包子含着泪吃完。 “孙记药房” …… “万宝楼” …… “丰庆楼” …… “咦,龙门客栈,这不是传说中的客栈吗,难道是个黑店。” “四海拍卖行,竟然拍卖行了,不知拍卖的是什么。”王守义心中一动,不知道自己练制的丹药在这里是个什么行情,得找家买丹药的铺子打探下情况。 “明珠斋……不对,不像买金银道饰,珠宝玉石的。用斋这个字不是读书人就是有信仰的人。卖书的也不像,后面的货架只摆放了一只只木匣,就无其它的货物了。” “刘小二面馆,这名字接地气。” ∽ “阿大,你嘀咕啥呢,一直见你嘴上不停的念经。”吴桂凑了上来,拍了拍肩臂问道。 “啥……八张嘴,一匹马,要吃饭呐,你有钱么……”王守义转头望了吴桂一眼,没好气的说道。 “钱,那铜板么……” “哎……打猎个个好手,可要在镇魂街混下去,得做生意,知道什么叫生意,就是交换,但这交换就要用到钱。没钱就没饭吃,连喝水也得讨要,更别说住店了。”王守义对这物价也没个底,自己带的皮毛值多少钱一张,价钱能否让自己八人留在镇兽城内,而不是天黑之前,自己走出镇兽城。 “看,程记,门口两麒麟。”吴桂伸手一指。 王守义就看到一座三层的酒楼,正中一块招牌,也有人叫牌匾,写着“通达四海”四个字。连后面的酒楼两个字也去掉了,至于程记这个标记,就是一面素青色的旗子绣了一大大的程字,字下面却是交叉的斧头。 怎么看,都感觉程家这旗子有点像不走正道的标志。斧头代表杀伐,代表武力,这一标志让王守义想起了一个人,他叫程咬金,不过这个世界应该没有这个人吧。 第十三章 老马哥 前思后想,王守义从青鳞身上取下一张卷好的皮毛。 这是一张荒兽的皮毛,还是极为稀少的天青蛮羊皮。 天青蛮羊体形巨大,取下硝好的兽皮,完整了保留了一身天青色的羊毛,如流水一般油光滑亮,摸上顺滑暖和,兽皮质地又软又轻,是不可多得的好皮毛。 当然王守义手中的不能算完整,没有四肢,没有头部,只有一个尾巴保留了下来。 为啥会这样,这是当被子盖的。 王守义手抚过天青蛮羊皮,手上轻微的震动,然后展开,伸手一抖,原来有些显黑的天青蛮羊皮又露出了本色。 天青蛮羊皮极大,几乎是一张四四方方,长宽都在二米以上。若非一头留了尾巴,还真分不清头尾。 接连多日风雪,好不容易出个太阳,天青蛮羊皮在阳光竟闪着光晕,一圈圈的青光散开,又忽收敛不见…… 无它,王守义把天青蛮羊皮又卷好收了起来,一行八人一马朝酒楼走去。 …… 酒楼内,一层大厅人声鼎沸,早就有人眼尖见王守义一行走了进来。 一个身穿天青色长袍的中年汉子走了上来。 双手抱拳一拱,竟有几分武人的风格,动作硬郎,简单利落。 偏偏脸上又堆起了皮笑肉不笑的微笑,商人的标准笑脸。 这武不像武,商不像商的形象,让人一见就感到别扭。 “几位客官,里面请”中年汉子张开右臂,做了个引路的姿势,可声音却压住了嗓子,作斯文礼貌的语气,让人怪异的很。 王守义忍不住打量的这中年汉子一眼。 方脸大耳,浓眉大眼,伸出引路的右手,手上却是老茧密布,枯燥无比,可手心的茧最大最厚实,有点手心突然隆起一个肉包之感。 再仔细一感应,身上的杀伐之气甚是浓厚,再加上这硬朗的作风,到像是军伍之人。 只是不知练的何种兵器,竟然手心起的老茧最大。而且还勤练不止,没有放下刀兵。 “这位老哥,可是军伍之人,我看你身有杀伐之气,却又动作利索硬朗,却何必装出商人市侩之样,这可掉了你的身份了。”王守义以武者的身份做了一个抱拳礼,身子并微微一躬,表示尊敬。 “哈哈……有老弟这句话,我就不装斯文了,太难受了,要不是我家大小姐……哎,你们先请进来,有什么事儿坐下聊。” “对了,鄙人姓马,熟的人都叫我一声“老马哥”,我这去准备酒菜。”这老马哥收起了不伦不类的商人模样,声音洪亮,中气十足,一般军中汉子的味道扑面而来。 说着就引着八人走上了二楼,顺便吩咐了一个小厮装扮的少年,去准备酒菜。 青鳞也被王守义呼住,自个儿停在了酒楼外。 “给我这青鳞准备些精料加鸡蛋,再上一坛酒。” 王守义话刚落音,老马哥声音就响起来:“你这马叫青鳞,果然非凡,待遇竟与人无异,好!” 老马哥转身又朝另一个小厮招呼了声:“听了没,照这小兄弟说的办。” …… 二楼是包厢,包厢里是一大圆桌,墙上挂了一副山水泼墨,不过却没有提词写诗,不过其韵味不凡,一看就是大家手笔。 “好!好一副山水泼墨图,这河莫非是恒河。”王守义赞了一声,就直接落座,山叔、向山、向火等人也各自了座位坐了下来。 王守义正想着该如何开口,售买自己的天青蛮羊皮。 自己来这程家的酒楼,可不是来吃饭的,身上可没有一文钱了。 “小兄弟,你那张皮毛可否拿出来一观。”老马哥竟也坐了下来,开口直接问道。 王守义略一沉头,抬头朝老马哥说道:“实不相瞒,我等八人老远赶来,身上盘缠都用尽了。这不听得前面刘记包子铺的大叔,若要售买皮毛就找程家的马掌柜,此人最是公道,童叟无欺,定能给个好价钱。这位老哥,你姓马,可是程记的马掌柜。” “不错,我就是马掌柜,不过是生意上,大家才这么叫我,朋友之间可都叫我“老马哥”,这位小兄弟放心,程记这酒楼可没人会来冒充我,打听一下,也没人能装出我这副商不商,武不武的丑样。”老马哥说着就从身掏出一块铁牌来。 王守义一瞧,铁牌是黑铁,上面刻了一个“程”字,下面是双斧凸出图样。 这是一块身份牌。 王守义瞄一眼就知,对程家的令牌自己也不懂,瞧这老马哥爽快直接的风格,王守义也就信了。 拿起天青蛮羊皮就双手递了过去。 老马哥把天青蛮羊皮展开在圆桌之上,刚一接手就叫了一声“好皮毛”。 “质地轻柔,能硝出这么一张上好的皮毛,定要大家所制。”老马哥用摸了摸桌角的皮毛嘴上评价道。 “这么一张上等皮毛,而且毛发光溜顺滑,天青之色,无一根杂色,对着光竟有光晕呈现,是一张不可多得的极品皮毛。” “这怕是一张荒兽皮吧。不知道是何种荒兽,我竟从未见过。”老马哥问了一句。 “天青蛮羊,老哥可听过这种荒兽。”王守义回道。 “天青蛮羊,只有听闻,从未亲眼见过,记载上这是近古时代的一种荒兽,速度极快,力大无穷,且体形庞大,胆子也大,可做冲锋战阵的坐骑。不过现在己不得见了。” 说完老马哥摇了摇头,目光有些遗憾:“可惜了,不够完整,否则可以还原这天青蛮羊的画像,那究竟是怎样一种近古荒兽。” “喂,老哥,别嘀咕了,我们可不是来吃饭,你就估个价,合适就成交。”吴桂见老马哥一脸遗憾的模样,这样子像是要砍价的样子,忍不住他的磨迹,直接站起来没好气的说道。 王守义立马拉住吴桂,朝老马哥说道:“我这兄弟性子直,说话冲,你别见怪。不过,还请您报个价,我们八人还等着银钱吃饭住宿呢。” “没事,我那一帮兄弟都是粗鄙的汉子,你这兄弟这么一说,我到像是回到了军营,不见怪。”老马哥挥挥手毫不在意,目光也坦呈。 “这种天青蛮羊皮,我给不了你价格,这可是当世珍奇,价格要我家大小姐才能给。” “这样,你们先吃,我去后院通知一声。放心,不收一分钱。”这老马哥说完就跑了下去,人就没了影。 “虽然是军中汉子,但心细也算细腻。”王守义对老马哥,心中有一个大概的印象。 第十四章 价值一万贯 王守义等人收了天青蛮羊皮。 说实话,这天青蛮羊皮在部落,在十万大山也算了稀罕的东西,但没有老马哥所说的那么厉害,还用上了“当世珍奇”这种的评价。 王守义心中却是估起来了这兽皮的价格,同样一个包子,价格相差十倍,也不知道究竟有什么区别。 “到底能卖到多少价呢?”王守义在拿包子的价格来分析这张蛮兽羊皮的价格。 “应该能卖上上万铜钱吧。毕竟都用了当世珍奇的形容词了。” …… ”阿大,这个能卖多少钱啊“山叔问道。 “我估莫着应该能买屋子的刚才那样的包子吧。”王守义用包子来形容这张羊皮价值。 “一屋子的包子……那得吃到什么时候,能换成钱么。”小青哥邹起了眉头,眼球却上翻在想象一屋子包子究竟有多少。 …… “咯咯,这位小哥真有意思,竟然想要一屋子的包子,不过真是想要包子交易的话,我程家也可能做到的。”一个清脆的女间传了进来,门帘给打开,一个肤白高大的女子走了进来。后面跟着老马哥。 这女子浑身上下不见一点首饰,青丝如瀑,披在两肩,一米七以上的身高,还过却是曲线甚好,行走之间没有女子的脚步轻移,莲步款款的样子,反而如男子一般龙行虎步,干脆利索,每一步都如尺子量过一样,分明是有武艺在身。 王守义连忙站了起来,看了一眼,拱手说道:”在下王守义,想必这位就是程家的大小姐了。“一双虎目望了过去,上下打量了一翻。 ”原来是王公子,听马叔叔说,你手上有天青蛮羊皮这等稀世珍品,小女子特意过长长见识。“这程家大小姐到也利落,直接就把话说到了天青蛮羊皮上面。 这么干脆也好,王守义也不多话,直接把收起的天青蛮羊皮扔了过去,能尽快交易,也省下不少麻烦事。 …… 这程家大小姐也不理会王守义等人,直接展开天青蛮羊皮就开始打量起来,不过却没有评价,不过从眼中放出的光彩来看,对这天青蛮羊皮也是很满意的。 “当得起当世珍奇这个词,你想要什么价“程家大小姐没有废话,抬起头望着王守义问道。 “程大小姐,这价格嘛,我也不清楚,但我想你会开出一个令我满意的价格。” 只能爽快点,毕竟话说得越多,越容易暴露自己的底线,到不如等人家先开价,如果满意就直接交易,卖给她得了。 ”王公子,倒也是爽快,怕是自己也估莫不到值多少钱吧,我也直接说个价,一万两,如果你满意,我们就马上成交。不过我也把话说在前头,这个价格,我是赚了,当世珍奇,本是无价之宝,但要我出价,我只能出一万两“程家大小姐也没有躲躲藏藏直开了价,还承认自己是赚了,这生意做得也很坦白了。 ”一万两。“王守义心里是很满意的,不过自己对一万两这个报价,还是不清楚究竟值多少钱,有些没底。 ”怎么,不满意我开的价。“ “让程大小姐见笑了,这样,我想问一下,这一万两指是什么,价值多少个铜钱。”说完王守义脸上微微一红,有些不好意思,这会暴露自己的无知。 “咯咯……王公子,这一万两指的是白银,当然不可能是指金子,大约相当于一万二千贯铜钱,一贯铜钱,官方是竞争一千枚铜钱,民间嘛,只能八百枚。我说的一万二千贯是指官方说法,相当于民间的一万五千贯。”这程家大小姐解释的很清楚很明白,价钱还是往高了给,诚意十足。 “多谢,程大小姐爽快,我也不二话,就按你说的价格交易。” 王守义略微一思,又开口说道:”我们八人,从外地而来,还没有个落脚的地方,有些事还想麻烦一下大小姐,能否在这城中找一个落脚的地方,我们也好做个营生。“ ”王公子,是想在这镇魂街找个门面,这个有点不太好办,……哦,倒不是钱财方面的问题,而是这里寸土寸金,镇魂街两旁的门面没有人愿意出售的。就算是高价,怕也是很难买到。“ “不知王公子想做的是什么营生,不如先在我家酒楼待上几天,我也好给你打听一下。而且这一万两白银,就算我们程家也需要一些时间准备的。” 这程家大小姐到也想得周全,也没有开口包在自己身上,应该是实际情况如此,毕竟这镇魂街在这么冷的天,还是人来人往,热闹非凡,寸土寸金这个词也不是假话。 不过自己要做什么营生呢,这镇魂街卖什么的都有,要找个独门生意也不容易。自己也没有调查,一时也下不定决心。 “这做什么营生,暂时也不确定,这条街,我还没有走过,没有调查就决定的话,有些过于苍促了,这样,我们先在这酒楼住下,趁这些时间走走看看,再做决定,还请程大小姐不要介意我们的打扰。”王守义回复了程大小姐的话,一手指着天青蛮羊皮。 “这天青蛮羊皮就请程大小姐先上起来吧。” ”咯咯……也好,我们先立个字据,到时候,你拿着这个字据提钱。“ 这程家大小姐很爱笑么,才这么几句话,就笑了三回了。 ”马叔叔,我就不留了,你陪着王公子这几位大哥聊聊天,我去准备一下字据。“说完眼光还留在天青蛮羊皮上面就转身离去。 …… 很快,酒菜也就上来了,在王守义的询问下,老马哥也打开了话匣子,一会儿说起了自己在军队的生活,一会儿又说了起了程家。 可奇怪的事,这老马哥对呈桂到是有些青睐,基本上这呈桂问什么,老马哥都接了话,有问必答。 酒桌上,成了老马哥吹牛说大话的主场,自己这八个字基本上算是听众了,只有时不是的问上两句。 王守义听着老马哥说着话,捡着酒菜就开始吃起来,味道都还不错,八个菜,荤素搭配,居然还有一个炒菜,多数是烤煮炸蒸等菜式,酒嘛,也是一些米酒,不过还很清亮透彻,应该是过滤过,不过度数有些偏低,仅比自己在部落的果酒度数高上一些,淡而无味。 这些时间每天都喝上几口高度酒,这米酒有些上不了口了。 王守义很快就放下了筷子,菜还尚可,可酒还是差了一些。 很快程家大小姐就又进来,不过,也就签个字,打个招呼,说句这些酒菜算在自己身上,就收了天青蛮羊皮,留下字据,人就走了。 第十五章 置办产业 八个人没有住在程家酒楼,而是被老马哥安排在了酒楼后面的院子里,一个独立的院子,到也不小。 王守义带着呈桂,两个人天刚亮就出门逛街了,每天都是到了天黑才归。 一连三天,王守义算是对这镇魂街有了大概的了解,本来想做高度酒的营生,不料,却有了高度酒的店面,还是程家的一门生意,至于吃食,呵呵……花样也不少,味道都还不错,虽然与前世地球还有不少差距,但比起自己了解到的中国古代好了不少。而且做吃的麻烦,王守义也不想干这个。 本来王守义想做丹药的生意,这是一个市场很大的生意,因为镇魂街上最好的丹药铺,还是一个叫百草门开的,说是大周数得上的大势力,可丹药,最好的也只是大丹级别的丹药,金丹还得靠他们的门主和太上长老才级炼制,成功率竟然只有三成。 不过,一来王守义不想就对上这么一大势力,想来想去,竟想到了做组合香料的生意,这可不是熏香,香水,而是用来吃的调料。 王守义琢磨了一下,买回了大量的八角桂皮,丁香、花椒、大料、小茴香、木香、白芷、三奈、良姜、干姜、紫蔻、砂仁、肉蔻、肉桂,豆油,猪油等东西,二三十种,晚上就开始调起了香料,火锅料底,汤锅料底,炒菜料底,烤肉的混合香粉,各种各样都有,借了文房四宝,写下了不下三十种调料的配方和制作方法,让呈桂和小一青哥学,打算让他们二人在镇魂街上开一家调料店,做个营生。算是部落在镇兽城第一个据点。 当然,这家店铺除了是部落的据点,还得很多责任,除了赚钱之外,还得在城外卖地,建房,部落的人要迁移出来,总得有个落脚的地方。还要负责打探消息。 城外,王守义还没有去过,这几天就光待在城里了。 王守义估算了一下,一万两白银,开个店铺还是有多的,打算在城外找个小山买下来,准备建一个山庄,大牛是个稳重的人,加上李明二人负责外面的山庄。 至于山叔和向火,体整几天,还得回到部落,明年得带部落的人走一走熊林这条出山的路。 明年部落的新狩猎路线就是熊林这一条路线。 自己和向山,得到处走走,好好的了解一下这片大陆,首先是大周这个国家。 一是要调查部落的背叛都有哪些人,二是调查手中那块令牌究竟是哪个势力的。前面是清理门户,后面是要斩草除根,以绝后患。 这两个方面的人和势力都是部落的敌人,出发前,长老堂的会议就确定这么个目标。哪怕是实力不足,也要干。 因为王守义直接把知道的东西在长老堂会议上就公开了,而且所有人竟然没有反对,好像都知道些什么,就做出了这么一个决定。 ~ 王守义做香料的这些日子,院子里很是热闹,老马哥可是带着一帮兄弟前来,吃吃喝喝,那个包子铺的老刘也过来了,一问,竟然还是一起打生打死的兄弟。老马哥这一帮兄弟基本上都是程家的掌柜和护卫,与山叔,向山等人都玩成一片了,甚至还动起手了,当然不是打架,是切磋。 一帮子军汉,炼的都还是外门功夫,算是与部落走同一条路线,若不是王守义在部落传播了大量的新武学,估计没几个练出真气的人,都是走外功,练体的路子。 一帮子军汉的功夫都不咋滴,最好的也就停留在化劲的阶段,也就后天境界。 王守义对后天境界的定义就是明劲,暗劲,化劲,这三个层次,倒不是说这后天境界战力就不强。只是没有培养出气感,修炼出真气,就等于没有进入先天,突破更高的层次,打破寿命的限制。 当然外功练到深处,进入炼血的境界,也算是进入先天,这凝炼精血,强化生命的本质,同妖兽一样,也可打破寿命的限制。只是人类不用真气,全靠外功进入先天,其难度比修炼真气大上百倍,没有几个人可以,部落的人从小还有武道筑基丹打底,更有各种丹药辅助,也就三个人成功。熊哥,山叔和大牛三人。不过实力也很突出,后来居上,在同年龄的人来说,都是顶尖的好手。 山叔,李明,都有是好客的人,对酒肉这些东西是管够,小青哥的厨艺也是没得说,吃得是这一帮子军汉是满嘴流油,人家来也带上了礼物,各种各样的东西直接往院子里搬。 其实每次他们都给山叔等人揍得混身酸痛,但也乐此不疲,就冲着小青哥的厨艺,就算被揍了,也没忘记了吃,直接怂恿着小青哥,开一个饭店,他们兄弟几个一定天天去吃。 不过当王守义说要开一家调料店后,又都举手同意,毕竟有了香料,自己在家里也能吃到这等美味了。 调香料王守义是轻车熟路,毕竟自己动手弄这个也有十来年了,经验丰富的很,只不过这次系统的做了一个配方和制作方案,要教会小青哥和呈桂二人。 当然,这二人也就没有什么同一帮子军汉切磋的时间,整日埋头都在弄这些。 今天,来了二个特别的客人,是个女的,当然就是程家的大小家,身边还跟了一个红脸的大汉,这大汉不是护卫,而是她大哥。 程家大小姐,名字叫“程绾绾”,她大哥的名字叫“程万里”,王守义把这二人迎了进来,招呼着吃个便饭,这俩兄妹也不客气,直接就坐了下来。 王守义打量起了程万里这个红脸汉子,竟然是个修炼内家功夫的好手,呼吸绵长,双目炯炯有神,举手投足之间,有点王者的气质,给人一种不动如山,如临深渊的气势。 不过,王守义也当做普通人,上门做客而已,身材高大,又有功夫在身,只要稳重些,都会给人这么一种感觉,算不得什么。 若是真要打起来,就算是呈桂,自己这一群里实力最弱的人,怕也能在百招之内把他打趴下。 不是他实力不行,而是少了一分杀伐之气,动手方面,还是不如呈桂这种参加秋猎,时刻处于战斗中的凌厉和敏捷。说明了,就是动手少了,空有武艺在身,没有多少实战经验。 当然这也是相对的,也只是相对呈桂差了点而已。 第十六章 程家兄妹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又都是武者,兴致更是盎然。 “咯咯咯……听马叔叔说,小青哥弄得一手好菜,今日一偿,方知人间美味,亦不过如此。”程绾绾爱笑,似乎开口之前都习惯性“咯咯咯”笑上一声,不过声音清脆悦耳,这一笑,倒让原本有些拘束的汉子,说话声音也洪亮起来。 小青哥,听得程绾绾一夸,脸上微红,竟猎显羞涩,举着酒杯嘿嘿一笑:“过奖了,我弄的菜,还差得火候,算起来,只算个合格的厨子。” “咯咯咯……你只算个厨子,这手艺可比我程家通达酒楼的大厨还强上几分喱,今日我可是吃了不少,现在还想着吃,特别是你做的这个“啃的鸡翅”,真是香酥入骨,外脆内嫩,奇特的是这一炸之后,竟是骨肉分离,入口即烂,再配上这调好的香料……让人意犹未竟。”程绾绾望着空空的盘子,竟舔了一下舌头,看来对“啃的鸡”真的很爱。 小青哥脸瞬间更红了,自己感觉好像火烧一般,刚刚程绾绾那舌头微突,轻撩红唇,让小青哥心里狠狠的跳了几下。 “这个,我也爱吃。”小青哥脸红了半天,结果竟说了这么一句话。 …… 王守义心中却对这程家兄妹的来意有了个大概的判断。 只是不知走的是哪一步? “绾绾,爱吃那炸鸡翅,让大厨给你做就是,今日我们可是做客呢。”程万里本就一红脸,喝了酒,这脸就更红了,不过看其眼神清亮有神,酒量定不一般。 程万里倒是发现了小青哥的异常,想不到堂堂一个男子汉,竟如未碰过女人一般,自己小妹三言两语就不会招架了,心中不由暗暗好笑。 只是不知道这一帮人究竟是从哪里来的,而且个个舞艺非凡。 若不是自己昨日来到镇兽城,见马叔叔和几位掌柜的似乎都有些腿脚不便,好奇之下再三追问,方才说出是与人切磋弄成的。 马叔叔本是自家的家将,程万里对他的身手知根知底,虽算不上一方高手,但外功也算练到了极致,算起来也算是军中好手。 这些年若不是程家生意越做越大,人手见肘,也不会让马叔叔脱下军服,来此做一个掌柜了。 除这帮人来历不知,而且都有武艺在身,还有青鳞如此非凡的妖兽,能拿出天青蛮羊皮这等当世珍奇,真让人看不透,显得有些神秘莫测了。 而且一顿饭下来,这些人的作风又像是混迹于武林之人,而且行为有些奇怪,不喜欢坐在登子上吃饭,吃东西速度都很快,虽然有些刻意改变,入乡随俗去融入,却偏偏不自然的动作,让自己心生疑惑。 比如自家妹子绾绾所说的“啃的**翅”,好几次都见他们直接伸手就拿,被那王公子一瞪眼,方才改过来用筷子去挟。 还有这些人的吃食与自己所知的都不相同,桌上都以炒菜居多,味道竟不比酒楼差,就算是自己家吃炒菜,就算有客来,也就一两个就不错了。可这一帮人,吃饭都好大的场面,八个炒菜都是用盆装的,吃个鸡还分开来做,竟杀了二十来只鸡,鸡杂一大盆,鸡腿,鸡翅又用炸的,鸡肉一部分炖汤,一部分直接炒来吃,还有竟然用泥巴裹好放在火堆里煨熟,味道出奇的好。 烤羊肉,牛肉也与众不同,竟然用铁锅烤肉,这锅还是平的,四四方方的,撒上各种调料,味道境是一绝。 听得马叔叔说,这些都是那个年龄最小的王公子弄出来。 说烤肉还有更好的办法,最好用白碳加铁丝网,可以天下无物不烤。 当时程万里听到用铁丝网做烤肉,还是很好奇的,可听后面一句无物不烤,就有些感到好笑了。 可今日一见,这帮人的烤肉吃法,自己觉得应该相信马叔说的话。 豆皮一泡,烤熟,竟还裹着烤肉,他们管这叫荤素搭配的吃法。 更奇怪的是,合的面粉,竟不做馒头,面条,而是面饼。 放在铁板上烤熟也不直接吃,而是刷调料上肉片,两块面饼夹着吃,管这种吃法叫“汉饱”。 这些吃法和名字自己真的闻所未闻,走遍整个大周,还周边国家也未听闻过。 …… “哈哈……美女喜欢吃,再杀上几只鸡便是,小青哥,再弄两只鸡,炒两个菜过来,我与程家兄妹有些话要聊聊。”王守义接过了程万里的话,顺便把脸红的小青哥给支走。 再一个眼神,山叔带头领着一帮掌柜的去做烧烤了。 王守义站了起来,拱手说道:“程家是大周的十大将军府之一,更是千年的世家,底蕴非凡。今日二位贵客上门,料想也不可能是兴趣所致,不如开门见山,直说来意,说不定呢……”王守义顿了一下:“我们很快又可以再做一次生意了。” 程家兄妹见王守义支开了众人,就知道眼前的王公子肯定有话说,只不过没想到这么直接。 面子上有尴尬,不过也很快回过神了,脸色一正,收起了挂在脸上的笑容。 程绾绾端起酒杯朝王守义示意:“小女子先敬王公子一杯。”说完就一口干了,王守义陪了一杯。 “说实话,目的呢是有,王公子的来历让我好奇,但这不是最重要的。而是马叔叔把你们做的饭菜,夸得是比皇宫的卸厨还强上不少,有些做法和吃法,我都闻所未闻,这嘴上馋了,就想着大吃一顿,顺便见识一翻。” “哎……这顿饭,真是让我开了眼界,也长了见识。我程家以酒楼行商天下,若说做菜自认在大周也是一绝,手下的大厨占了大周的二成,竟也不比过你这一顿家常便饭。” 程绾绾眼中露出几分钦佩之意。 “哈哈……贵客上门,当然得亮出自己的绝活,这虽是家常便饭,但也是费了一翻心思。程姑娘莫误会了。”王守义当然不承认这是家常便饭,只是苦了两个月之久,身怀巨款,这口腹之欲就上来了。 八个大男人,个个是武者,都是大肚汉,一餐下来,食几斤荒兽肉都是家常便饭,可这镇兽城,又哪里来的荒兽肉,以凡兽肉代替,自然就翻倍了。 这一修炼,练精化气,若不多吃点,那可能会把一个身高一米八的雄壮大汉给练成皮包骨了。 “王公子,小女子要相信你这话,信你的邪了。我再敬王公子一杯,还请不要怪马叔叔他们把你们的事说给我听。”一杯酒,程绾绾又是仰头喝下。 程万里也不语言,就坐在那里,时不时的挟上一筷子,喝上一口酒。 第十七章 产业链 “好奇,来长见识,便携礼上门,而且礼物中还有一只千年人参,这可是大礼。”王守义心中对程绾绾的说辞根本不相信。 贵客上门是客气的说法,俗话说得好,无事不登三宝殿,程家兄妹携重礼而来,必有所求,一定有他的目的。 而自己这里有什么是能够让程家兄妹看的上的呢? 总不会是来招个厨子的话,就算招厨子,捧上金银,也不必用千年的人参啊,必定有大目标啊。 得了,你既然不说,那我也不提了,吃菜喝酒就行了。 王守义冲外面喊了一句:“小青哥,弄点吃的来,烤串就行,好下酒。” “烤串,那是什么东东……”又是一个新名词,程绾绾问道。 “烤串啊,就是烤串,哦……就是把肉切成片,串在竹签上烤啊。”幸好这不是地球,目前做烧烤都还只是铁板烧,随便自己怎么说,怎么解释都行。 对了,这程大公子是怎么回事,光吃菜喝酒不说话啊。 这人可是第一次见面,也不知人怎么样,感觉有点像个闷葫芦。 不过眼神不错,在自己身上可是瞄了好几回了。 “来啦……”吴桂走了进来,手上盘子堆了一大串烤肉,往桌上一放,开口就说:“阿大,我想了想,开一家店面,赚钱怕是慢了,少了,就这四日,咱八人一马就花了近百贯了,这生意还没开始呢。” 这吴桂应该就站在门口,问这话就是在引话呢。 也是,这几天跟着自己在镇魂街跑,算是走了一圈,多少也长了些见识。 王守义也琢磨着做生意的事,关注和回忆一些生意上的事,要入乡随俗怕是不容易,自己也不是小打小闹,没时间等,要快速打开局面才行。 这程家算是自己在镇魂街认识的最有实力的人。 打听过了,大周十大将军府之一,千年以上的世家,生意涉及各个行业,口碑还不错。 就算这程绾绾不找自己,自己也要找程绾绾的,只是冒味相见,随意开口不太好。 俗话说得好,求人不如求己,这几日可是趟开院门让老马哥等人上门,弄吃弄喝,更是让小青哥也费了些心思的,其目的就是为了引起程家的好奇。 今日程绾绾来了,她大哥也来了,这鱼其实也算开始吃饵了,这上不上钩嘛,王守义相信自己的诱饵并不差。 但自己不能先开口,一开口了就落了下风了。 程家行商千年,而长存于世,还口碑不错,料想这生意是做得不错的,千年的生意不衰,怎么着也不是自己凭着前世地球信息爆发,无意接收的生意经要强。 而且这个时代,明显是处于封建社会,这里是大周,做事说话要符合国情的。 有时候也叫体制,不过王守义也摸不清,也是走一步是一步。 “这生意,我有主意,而且是一条产业链,做好了,收益无穷,你就安心做你的掌柜就行。”王守义配合吴桂装模作样的说了几句,又用了产业链和收益无穷来吸引程家兄妹的注意力。 其实王守义和吴桂这么明显的作戏,程家兄妹又怎会看不出来,而且王守义支开众人明显就是有话要说。 程绾绾眼神有些幽怨,自己可是送了千年老参的,之前就借着“啃的鸡”想引出调料的事,可那个汉子竟是个呆的。这毕竟是人家的秘方,直接问不合适。 后来嘛,这王公子支开众人,明显有话说,自己先敬酒,也说到了吃的方面,可对面的王公子竟还谦虚了。 …… 程绾绾咬了咬牙,不知道怎么办才好,难下决断。 程万里却伸手从盘子中取出几根烤串吃了起来,转过头对着程绾绾说道:“妹子,你先吃一口,这根烤串可是马叔烤的。” 正在尴尬,程绾绾也不好直接插话进去,大哥一句这是马叔烤的,正好给自己一个缓冲的时间,思量一下,该怎么开口。 程绾绾接过烤串,略一打量,这烤串香气扑鼻,色泽卖相却是一般,还烤得有点老了,不过配上椒盐,椒粉,香草,芝麻,倒也尚可。 一口咬下去,哦,这叫撸事,味道竟特别好,肉不咋的,烤糊了,可那种微辣又带点麻,微咸又带香草的清香,混合着微焦的肉香和口感,竟有多种的味道变化。 “这种马叔叔烤的……”程绾绾一脸惊讶的问道。 “你哥我眼神又不差,亲眼看到这些肉串是马叔他们几个烤的”程万里很正式的回答着程绾绾的疑问。 良久 程绾绾叹了一气。 哎…… △ “王公子,你真是让我不知如何开口才好,上门之前呢,我还心存疑惑,吃了你一顿,我算是开了眼界,长了见识,直到我刚吃这根烤串,方才惊叹啊。” “马叔同我说,你家调料可让人变成大厨,开始我还不信,不过,现在我信了。” “直说吧,我代表程家想与做笔生意。”程绾绾终于先开口了。 王守义吐了一口气,却深深的望了程绾绾一眼,微笑着说道:“程姑娘,是什么想法呢?” “不知这配方可卖,我愿出高价,一万贯一种如何。”程绾绾开口就报上了价,也算是财大气粗,一万贯一种,这相当于前世的千万巨款了。 王守义摇摇头,见识是个好东西,特别对于穿越的人来说,那就是金手指。 “怎么,价钱低了……”程绾绾有些生气了,一万贯一种己是最高的价格了,程家做生意最是公道,诚信。换成其它世家,可能百十贯就完事了。 “不,程姑娘给的价格很高,只是买秘方不如一起合作的收益大。像这种配方,我只要略微改动,便能弄出几十上百种,程家有钱也买不尽调料秘方的。” “怎么合作?” “程姑娘,可听说过产业链。”王守义再次把这个现代名词说了出来,说到产业链其实自己也就懂个大概意思,实际什么情况还得靠自己脑补,也就是去理论加实践。 “产业链?”程绾绾疑惑了,这人说的话自己听得懂,可就是不明白是什么意思。 第十八 世界一角始展开 当程绾绾、程万里离开的时候,己是月上中天了。 “加盟”,“代理”,“产业链”,“管理制度”……等一些新名字在程绾绾和程万里脑中盘旋。 “原来生意还可以这样做!” 兄妹二人被王守义给惊艳到了。 …… 程记的动作很快,也很大,有心人总有发现,纷纷打听。 程记在城外买了好大一块地…… 程记大量招人了…… 程记要建一座大庄园…… 程记要建一座城…… …… 各方人员都时刻在关注程记…… “程记要做什么,竟然买了那么大一块地,整整一座山头。”一个身穿护甲,头戴铁盔,脚踏高靴,腰间却挂着一柄无鞘银剑的大汉问道。 “回大将军,程记此次行事,让人摸不着头脑,与以往的行为大不同,更是连派六十八骑,奔赴大周各地,连境外也派了人。” “依属下看,这一定是大手笔。另外,据探子所送来的消息,这程记的举动,是程家兄妹从一座小院出来后,彻夜未眠,第二日就有了这些举动。”大将军身后站着一个身穿苍白色长袍,手上却是拎着一串金珠的修长文士。 “黄师法,你说一座小院,院里有什么人。”大将军问道。 “一共八个人,都是健壮的汉子……看行止举动,应有一身不错的武功,而且他们有一匹叫“青鳞”的妖兽,想必身份不凡。不过属下让跟踪查探,却发现这些人不是大周之人,也不是周边大国之人,好像是隐世的势力,身份还不知道。” “对了,他们为首的人,是一个叫“阿大”又或“王公子”的人,此人是八人之中最年轻的一个,属下与此人迎面路过,发现身上隐藏的杀气很重,却内敛的很深。感觉……感觉……”黄师法无法形容心中那种怪异的感觉,明明是一个年轻人,却有双孤独的眼晴,仿若遗世独立,冷眼现世人的沧桑,这年轻人好像比自己师门的隐世太上长老,但又多了一些不同的东西。! “感觉什么,连你吞吞吐吐……说不出来。”大将军取下银色长剑,坐下,横于膝上。 “大将军……那感觉太过于怪异,我师门的望气观人之法,看不透。那个年轻人,好像……好像不是世俗之人。”黄师法只能用“不是世俗之人”来形容这种感觉。 “不是世俗之人?你这话说的,怎么怪怪的,难道……是指隐世之人……”大将军目露困惑之色,双眼微微一缩,闪出几点寒光。 “哦……我说的不是世俗之人,这世俗之人包括隐门在内,那个年轻人好像遗世独立,天外来客,从另一个世界而来。”黄师法转动了一下手上的金珠,恍然大悟般的说道。 “从另一个世界而来,难道是仙么……有趣。”大将军轻笑了一声,就低头抚剑,不言不语。 黄师法见大将军如此,拱了下手,就退了出去。 …… 一名身穿紫袍,头戴紫金冠,腰缠金腰带,踏银边金丝靴的男子正坐在大殿之中。 这名男子颇为年轻,面白唇红,一字淡眉下却是生出一双桃花眼,望人竟自带情素,竟是男身女形的阴阳之像。 不过紫袍上却绣上了一团五爪青龙,双袖也有。 这身服饰,让人一看就知是大周的亲王。 香茗烟起如薄雾 紫袍龙盘坐正殿 这个人是大周第一亲王,云不二。 红唇微张,白玉瓷杯微斜,紧紧是湿了一下唇,就轻轻放下了香茗,桃花眼张开:“李公公,程家的事,可探查清楚了。” 这声音让人格外的感到如美人轻语,声声入耳,媚如心房。 不过手持白拂尘的李公公,却是面无表情,连眼睛都未眨一下,轻步慢移,手若无力的一搭:“云公子,程家来报,买下卧虎山,只是要建一个大庄圆,集种植、养殖,加工为一体的特色庄园。而老奴也亲自前去查看,到如程家所言,开荒种地,建房从事工坊,还派了六十八骑奔起各地,也只为调家族匠师来此。” “程家想把卧虎山,打造成第二个祖地。”李公轻声慢语,不急不缓的说道。 “哦,如此大的动作,只为这般事情。”云不二放下香茗的左手缓缓收回,搭在右手上面,整个人慢慢的靠上了椅背,闭上了眼睛,不过这语气却是极不相信程家的手,会如此简单。 “动作虽大,却没有任何异常,不过却与一伙人走的极近,程家兄妹竟请教于一个叫“王公子”的年轻人。这人来历成迷,皇室之中没有记载。”李公公右手食指轻轻在虚空滑过,与轻言细语的语气极为相衬。 “嗯……本公子知道了,继续盯着,这些年程家发展极快,得防着一点。”云不二嗯了一声,说完这一句就好像睡了过去,什么动作也没有了。 李公公回到了原地,头微低,如同云不二一般,没有了动作,如同雕塑。 如同这样的,还很多…… △ 城外,卧虎山,太冬天的人潮涌动,竟比镇魂街还热闹些。 这是在开荒,建房。 王守义一眼望去,一辆辆极为高大的机关车正在堆开冰雪,机关车后,身穿麻衣的老农正挥舞着锄头,在后面挖地,开荒,清理碎石,杂草,树根。 而近恒河之处,一辆辆机关车除了推开冰雪,后面还跟着一辆辆的压土车。 这副景象,王守义仿若回到了地球,自己还好奇镇魂街上,镇魂城中地面冰雪极少,原来有这种大型的机关车。 这个世界有个门派叫机巧门,专门研究各种机关和工具,这些推路机和压路机就是机巧门所制。 以能量石为动力,以符文做传输,可以让人操作这些机关。真是让王守义开了眼界。 “不知道有没有类似于飞行一类的机关呢。”王守义转过身对程万里问道。 “飞行的机关,你是说像鸟一样的机关,有啊!”程万里回道。 “能否买到。”王守义有些眼热了。 “别作梦了,机巧门,穷尽千年底蕴才仿制了一架朱雀号,加上传承下来的火凤号,一共就两架,就算人家肯卖,我程家也买不起,买得起,也用不起。”程万里抬头望天,不想理会这个聪明绝顶的少年白痴。 陪着他的这几天,自己可是度日如年,自己花钱招的人,自己还不能指挥了。还什么都不懂,连机关都不知道,还问这机关是怎么动的,符文又是什么,能量石又是什么,整个人就像没有见识的土包子一样。 “呃,连推土机都能做出来,怎么做不了飞行机关。”王守义就不明白了。 有了能量石和符文,连发动机和电源都不要,直接控制螺旋桨转动就能升空啊。 …… 看来,得找一些关于机巧门的符文和机关术来了解一下。 第十九章 四耳大黑锅 二个月后…… 冰雪初化,暖日当空,冬季过去,万物始春。 恒河之水浩浩荡荡向东流,岸边己有绿色冒头。 …… 王守义正在踏青…… 向山却是坐在石头上,拿了根钓杆正在约鱼。 程绾绾正在小青哥的教导下,兴致勃勃的烤了鱼片。 “天地伟力,四季轮转,时光似水,犹如恒河之水,不可逆流。” 王守义背着手,如同一个老头一般,慢慢地在河边走着。 “旋转符文,终究不够稳定,达到一个极限之后就会崩坏,这犹如电路板烧了一个电器元件一样。”王守义最近在研究符文和机关术。 两本厚厚的《符文基础大全》和《天工卷》己是到背如流。 飞行的梦想,王守义还没有实现,不过却意外的让精神力得到了提升。 研究符文,最低都要荒兽之血为引,以灵粉为磨,刻画在机关之上,能量石镶嵌在符文盘之中,以真气为媒介,控制机关运行。 这就是这个世界的机关术,或者说是“工业”。 卧虎山己经初见规模,各种香料的种子己开始种下或移植。 作坊也招了大量人手,一边培训,一边生产。 养殖场以羊,猪,牛,鸡,兔为主,己是步上正轨。 调料店也己开业,而且生意很火爆,若无程家的商队源源不断的运输,都会断货。 日进斗金,这不是虚言,赚得个盆满钵满。 程记通达酒楼更是推出了“快餐”业务,不外送,窗口是排队如长龙。 只多两文钱,就能吃上美味的食物,让所有人趋之若鹜。 程记商行又有了大动作,开始占领中低美食市场,其中有一特色,名日“烧烤”让许多百姓扎堆。 但名字却有些怪,名日“小青食业”,食业的代表头像却是一个身穿白袍,头戴白帽的男子,伸出大姆指。 王守义管这叫“商标”。 这商标头像在镇兽城镇魂街是一绝,因为几乎人人都认得这头像是谁。 王记十八香的掌柜啊,人称“青老大”。 总有好事者围观。 “啧啧啧……真像。” “寥寥几笔,勾勒成画,白纸作画,宛如真人。” “青老大啊,怎么笑得这么猥琐,不像真人啊。” “这人,我见过,明明是一条大汉,怎么画在墙上就成了大叔。” “人还没死呢,就变成头像,挂墙上了。” “人心不古啊,人家都是成为通缉犯,才贴在城墙告示栏中,这位绝了,为了出名,竟把自己头像做标记。” “你懂个屁,这不叫标记,叫商标。” “这不是程记商行的产业,怎么没见双斧啊。” “程家只是合伙人,这青老大才是大老板。” “你买了王记十八香没……” “嘿嘿……买了,想不到,我王大龙也能做出美味了。” …… 这样的对话和语言,从镇魂街的“小青食业”开始像大周内部扩散。 △ “喂,阿义,过来偿偿我的烤肉。”程绾绾打断了正在思索的王守义,邀请王守义来品偿她制作的美味烧烤。 接过牛肉串,王守义一瞧,眉头一皱,烤焦了,调料放多了,闭上眼睛就咬了下去。 “你什么表情啊,小青哥都说我烤得好。”程绾绾握了握拳头在胸口,佯装凶巴巴的样子。 王守义瞬间眉头展开,面露微笑,点了点头:“不错,肉焦味足,百味缠绵于唇舌之间,可做特色,名日“绾绾特色烤牛肉”。”说完还伸了一个大拇指。 “哼……小青哥,你来偿偿,这个“绾绾特色烤牛肉”,阿义都说了,肉焦味足,百味缠绵于唇舌之间。你师傅吃了都点赞。”程绾绾把烤好的牛肉,一把递了过去。 王守义估计了一下,怕有近百串,摇了摇头,心中暗道:“小青哥,幸苦你了。” “他算什么师傅,还把我头像做商标,画墙上了。”小青哥一脸埋怨的瞪着王守义,心中真的好烦,只要自己一出现在镇魂街。 “青老大啊” “快来瞧瞧……” “哇,怎么不是大叔啊。” “真有勇气,把自己头像画在墙上做招牌。” “人才啊。” 如同杂耍的猴子,被人围观,指指点点,说三道四,让自己真想找个地缝钻进去,然后溜之大吉。 就连晚上睡觉,那说三道四的声音,还会如魔音贯耳,在脑中回想。 想当初,自己怎么就答应了这种事了呢。 悔入世不深,遭奸人蒙蔽,生活陌入无止境的麻烦当中。 小青哥的眼神能杀死人。 “呃……小青哥,你慢慢品偿“绾绾特色烤牛肉”,我去看向山哥钓鱼。”王守义连挥手都懒得动,转身就走。 “哎……我也没料到啊,为了部落你就牺牲自己吧。”王守义背着双手走向了向山的身后,静静观看钓鱼,这种悠闲又高档的休闲娱乐之事。 “石上一大汉,独钓恒河水,要问我是谁,向山大哥也。” 王守义晃了晃脑袋,在向山身后做起了打油诗。 “一边去,别打扰我钓鱼。”向山嫌弃的声音传来。 王守义装作听不见,沉默不语,抬头望天。 小青哥珠玉在前,原本王守义打算让卧虎山庄的标记,画个“向山”的头像的。 可惜惨遭毒手,最终以“虎大”那头还在部落和十万大山悠闲溜达的剑齿虎做了“商标”。 众人本投票让王守义做十八香店铺的“头像商标”,让王守义一票否决,最终王记十八香的商标,就是一口大黑锅,还冒着热气。 原型就是部落的那口“四耳大黑锅”。 现在的王守义整日埋头于符文大全和天工卷之中,因为没人愿意与他多说几句。 无它,遭众人嫌弃了! 山叔和向火早早就离开了镇兽城,估计现在正准备春猎了吧。 青鳞还好吧,看它离开时,明显很兴奋的样子,山林才是它喜欢待的地方。 大白会回来原来的地方么,没有大雪,再滚滚的话,会把一身白衣给弄脏了的。 金子还好吧,一个人会不会感到孤独,自己不在,她会想我吗? 小金还调皮淘气捣蛋不,没人抢自己碗里的肉,偷自己的东西,好不习惯。 还有阿虎,它还天天杠着他的天牛走路吗,哎……阿虎真是一个苦逼的战士啊。 老爹还在研究自己的丹药吧,老娘一定在旁边帮忙捣药。 小点点肯定同小智子腻在一起。 大哥和熊哥两个人说不定又喝上了。 猴哥正在抹兵厉马,大发雄威,狠狠地在操练部落少年。 姐姐王凤估计正在琢磨怎么养好一头“独角黄羊”和“三色鹿”吧。 出来了近半年了,很想念部落。 …… 王守义收回思绪。 这镇兽城镇魂街就像一个小型的国家,而且各方势力汇集,但没有找到以“麒麟”为身份牌的势力,就连老爹所说的师公,采药人“孙济”也没有消息,部落的背叛者又有哪些人,都没有一点消息。 部落的前两任“先知”的画像还刻在自己脑子里,也没有找到。 从哪里开始呢,反正一口四耳大黑锅的商标,总会让某些人注意到吧。 第二十章 牛肉味的丹药 神级是一道区分所有人的天堑,包括先天武者在内。 三年前,王守义停下了苦练武术的日常任务。 后天练体,又称练劲。 先天练气,又称养身。 后天练武之人,以练法打法为主,熬练筋骨,开发身体潜能,激发气血,磨练技艺。 入门为明劲,能把一招一式的劲道完全打出来。 小成为暗劲,招式转换,变化顺心,能激发气血,爆发至强一击,打出多重劲道。 大成为化劲,这是激发了人体秘藏,在于个“化”字,化劲,化去劲道之意。 …… 先天练气,蕴养自身,这对王守义是一个全新的境界,养身法,有呼吸法,冥想法,观想法多种方法。 养身是锁住自身气血,蕴养内腑,养势成意,以意化神。 后天的练法在王守义看来是练精化血,激发身体潜能,但这个有弊端,练到大成,气感初生,看似气血旺盛,一拳能打死一头牛。但身体却在亏空,若不能锁住气血,必会身体比普通人衰败还快,寿命不长。 所以到了先天,就要练养身法,锁住气血,蕴养身体。 也就是“练气化神”的阶段,以神来控制身体,蕴养自身。 这个神起初只是“势”,势成方有“意”,意到才成“神”。 王守义正处先天颠峰,十六岁的先天颠峰,就要养身,如老人一般,开始注重养身。卡在养神的这道门槛。 补养后天练武亏空的气血,在部落时,不缺肉食,不缺药材,不缺丹药,很快就渡过了先天初期。 中期是蕴养自身,也是练血练髓练腑的阶段,荒兽精血,千年大药,小丹、大丹不缺,也很快就突破了。 后期到颠峰,几乎丹药没有什么帮助了,凭着长春功融合太极,九阴九阳,和自己的精神力,加上前世的生死磨练,以势养意,以意化神,二年时间就卡在了化神的门外。 化神的最后一脚,不能靠养身之法突破,这是王守义的一个判断。 来到外界,更多的信息被自己接收。 成神是蜕凡之始,蜕凡需先化凡。 王守义最近的行为大变,允沛的气血被隐去,身上在狩猎时养成的野性也内敛,少年的锋芒不在,就连眼神也没有凌厉的目光。 这是王守义以为的化凡,成不成神王守义不知道,但却兴喜这种变化,因为精神力疑聚更快了,识海中都养出了一颗如同实质的灰色珠子。 这是“成神”之前的一个变化,而根据程绾绾所言,很多成为神级的武者都是沟通了天地间的某种力量,开启了神识,在识海中凝结精神力的珠子,又称之为“神识灰丹”。 “真是一个很土的形容,神识灰丹,还不如叫“心丹”,“心钻”好听。”王守义背着手慢慢度步而行,在镇魂街上惹得不少人注目。 “这肯定又是一个纨绔子弟,行路无视旁人,身后还有一个大汉做护卫。” 向山听得有人这么说,脸上都有些微红,这个纨绔子弟可不是什么好的形容词。 什么时候自己还成了护卫了,我可是他哥。 向山快移脚步,走在了王守义前面,在身后说我是护卫,在前面的话,那阿大就是我的护卫了吧。 向山时不时的回头望王守义一眼:“这人变化咋这么大,怎么看都像程记通达酒楼的老帐房,背手仰头,缓步而行。” 向山看着也把手放在了背后,头微微抬起,无视前面,望天而行。 “哎……护卫变成了狗腿子了,在前面开路,走路都这么嚣张,竟不看路,真是有什么样的主子,就有什么样的奴才啊。” 向山立马站定,怒目而视,开口大骂:“你才是狗腿,你才是奴才。” 刚刚那评价的人见向山怒目而视,高大的身材,孔武有力,如山扑面而来,而声若洪钟,怒气勃发,就闭紧了嘴吧,一转眼就跑了。 “哈哈哈……向山哥,我的行为你学不来的。” 王守义哈哈大笑。 把手往背后拢了拢,头抬得更高了,脚尖压着脚跟神气的走了几步,迎面遇上的人都纷纷避开。 向山赶紧跟上,眼神却死死的盯着王守义,心中却是大为疑惑:“同样是走路,为啥人家都以为阿大是纨绔子弟是少爷公子,而自己却是护卫,更气人的是,还被人当成狗腿和奴才。” 太令人郁闷了! …… 王守义喜欢镇魂街人来人往的热闹,犹如置身前世繁华的城市一般。 百草门的店铺门口,王守义停住了。 丹药铺很大,百草门的实力也非凡。 一株七叶长生草是百草门的标记,不过王守义喜欢叫这个标记称为“商标”。 度步而入,符文闪烁,仿若冬天进入夏天,百草门的铺面果然大气,以符文代替空调,冬暖夏凉,这花费可是不菲。 丹与药分开,分别是丹殿和药殿,这是百草门店面的格局。 这里出入的人一般只有两种,武者和病人。 丹香扑鼻,药香四溢…… 王守义一打量,却是丹药入瓶,药材入柜,井井有条。 这丹香药味这么浓,仅仅是因为买的人多了,才会如此。 这生意不是日进斗金,而是日进一车黄金。 随便一瓶子丹药动辄就是上百两千两百银,万两白银也是正常的价位。 丹多数以颗来计算。 …… 王守义走进了丹殿,开始打量…… 气血丹,后天初期武者服用,效用增气血,强化体质,增长力气…… 精血丹,后天中期武者服用,是气血丹的三倍…… 王守义数了数,后天武者的常规丹药竟有三十六种,共计一百多种,不过能称得上丹的却只有八种,其它顶多是药丸级别的。 先天丹药,王守义一看,不有瘪了瘪嘴,竟然只是在后天丹药的基础上加了高级两个字。 不过丹药的种类却比后天的还要多,因为武者的需求不一样了,可价格是是千百倍的增长。 就以精血丹为例,后天的才十两银子就能买上一颗,而先天的高级精血丹最便宜的也是一千两,贵的更是上万两。 再一看,尼码…… 精血丹是以凡兽加十年以内的药材练成的丹,顶多算是浓缩型药丸,王守义顺手买了一颗,扔进嘴里:“嗨,牛肉味的。” “一头牛能练出百颗这种药丸,竟然买十两一粒,好坑啊,喂药草长大的牛吗?”王守义问道。 “这位公子,别家还有一两银子一颗的呢,你偿过后,会发现,买百草门十两一颗的味道更好,更正宗,更划算。” “因为我们的牛,真是喂药草长大的。”一个伙计很认真的回答了王守义问题。 这是一颗药丸,为什么你要解释成这样,味道更好,更正宗,更划算……好奇怪,是拼多多还是淘宝的客服吗。 “谢谢……”王守义潇洒转身,来到了先天丹药的区域,冲着一位美女喊道:“美女,给我来一颗牛肉味的高级精血丹。” “好的,公子,你稍等。”身穿绿色罗裙,衣角绣着一棵三叶长生草的小姑娘,一下子就蹦了过来,冲王守义微微一笑。 “确定是牛肉味的吗,二千两一颗,不还价钱。” “呃,牛肉味。”王守义再次确认,却打量了眼前的美女伙计,衣角的三叶长生草很明里,起码也是个百草门的精英弟子,而且还真是个美女,不过是个小美女,顶多十三四岁,还未发育完全。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王守义接过丹药,就扔进了嘴里。 “哎,这牛肉味好浓厚啊,我感觉吃了一头牛。” “噢,我的天啊。公子,您没事吧。”绿裙小美女一手悟嘴,睁大的眼睛,紧张的望着王守义。 “没事啊。”吃颗普通丹药而己,你问我有木有事干嘛,王守义望着有点神经兮兮的美女伙计,怀疑这伙计是不是脑袋有问题。 第二十一章 泰丰楼 “你……你没事!” 绿裙小美女一脸的惊讶。 “我难道应该有事吗。” 王守义反问。 …… “嘿嘿……要不你再吃一颗牛肉味的。”绿裙小美女想了想,从嘴里蹦出这么一句话。 “没钱” “免费” “不吃” “再吃一颗嘛,牛肉味的。” “差劲的精血丹,牛肉味太重,而且还是一头整牛,不好吃。”这绿衣小美女还挺有意思,竟然免费请自己吃丹药,二千两白银一颗啊,很贵的。 “怎么就差劲了,我,我,我觉得还好,牛肉味比同等的精血丹还重,而且是把一头药牛练成一颗精血丸,才卖你二千两,很便宜了。”绿衣小美女开口解释。 “嗯……”王守义拉长了声音:“这颗精血丹是你练的。” “嗯嗯……”绿衣小美女连忙点头。 “怪不得差劲,练丹术连后天的精血丹都不如,里面只有两味药材,紫星草和当归。应该再加上十年野参十克、赤茯苓二十克,冰果二颗,而且药牛只要之三分之一,才刚刚好。”王守义评价道。 “药牛补充气血,野参益气,当归修复暗伤,赤茯苓促进吸引,增强药效,冰果降火气,纯化药力,紫星草除了凝练精血,配上冰果还能起到练体练血的作用,我真是太聪明了啦!哈哈……”绿裙小美女说一大堆药性,最后还狠狠地夸了自己一下。 “你好不要脸,哪有自己夸自己的。”王守义双手往后一拢,抬头望天,又恢复了纨绔子弟的模样。 “嘻嘻……我也谢谢你,要不,我请你到通达酒楼吃大餐。”绿衣小美女一吐小舌头,几步就靠近了王守义,伸着抓住衣袖,就往外拉。 “不去,吃腻了。”一听通达酒楼,王守义就摇头了。 “哼……通达酒楼可是想吃还订不到位置呢,你还吃腻了,你才不要脸。”绿衣小美女,根本就不相信王守义的话。 “的确吃腻了,连吃了二个月,能不腻吗?”向山听到有人请客,本来还精神一震,可一听去通达酒楼,也就不愿意了,分辨了一句,因为不想去吃。 “你不会是骗人的吧。”绿群小美女一个一个字的说道,边说还围着向山转了一圈,一副就是不信的模样。 王守义有点好奇了,向山近三十年的狩猎,身上的杀伐之气很重,哪怕进入先天境界,养身养气近十年,但己与身体融入一体了,不去化凡的话,进入神级定会偏向杀生之道。 这绿裙小美女一点儿也不害怕向山,看来出身不凡,早己与杀伐之气很重的人经常打交道。 从这小美女可以练制普丹药来看,天资也算不错,而且三叶长生草也能代表她的身份在百草门不低。 …… “喂,大个子,即然你们不去通达楼,那就去泰丰楼,那里面的厨师可都是皇宫出来的大厨。” …… 王守义也不知咋回事,对这绿衣小美女,确切的说还是一个小萝莉生不出警惕防备之心,倒颇有好感。 看着绿衣小美女,王守义不由想起了小点点。 两人一样身材娇小,一样活泼,一样被人庞着长大,还有点臭美,估计还同样有些淘气和性子。 △ “呐,先说好了,大餐我请不起啊,我们三个人,点四菜一汤应该就够了。”绿萝小姑娘很豪气的走进了泰丰楼,要了一个包厢。 从与伙计的默契上来看,应是泰丰楼的常客了。 …… 三人刚进入包厢落座,门帘便被一个老者掀开。 王守义定晴一瞧,是泰丰楼的掌柜。 掌柜姓云,与皇室同姓,能执掌一楼,也可以猜测与皇室有些关系,还得有些本事才行。 “小绿萝,你爷爷没来,来吃饭咋不跟云爷爷说一声呀。”云老掌柜老脸皱纹都笑开了花,不过眼神却是一扫王守义和向山二人,瞬间脸上又露出惊奇之色。 随即又拱了拱手:“原来是王公子,竟然来泰丰楼了,真是令本楼蓬荜生辉呀。” “你认识我?” “哈哈……应该说这镇魂街的酒楼,只要是个掌柜,有点身份的人,都能认出王公子。”云老掌柜这话一说,到显得有些交浅言深了。 王守义略一思考,也明白云老掌柜这话中的意思。 人一旦走红了,就会成为公众人物,哪怕是在大周也是一样,自己的王记十八香,可以说在大周掀起了美食革命,老百姓或许只知道“青老大”,不知自己,但皇家门下的泰丰楼,肯定知道自己的存在。 只是能让一个掌柜认出,还说出这句话,可见自己受到了皇室的重视了。 “多谢掌柜的提醒。”王守义回了一礼。 “不敢当王公子的大礼,老朽还得感谢王公子不以香料居奇,高价出售,让平民百姓都能吃得起,这是大周之福啊!”说完云老掌柜竟朝王守义鞠了一个躬。 王守义连忙站起还礼:“老掌柜的,我只是商人,不卖高价,只是图个薄利多销而已,算不得造福百姓,顶多算是误打误中,却在老掌柜里得了个“造福百姓”之功,实在是受之有亏。” “哈哈……王公子嫌虚了,不过大周很大,全境有四十九州,八百府,五千郡,老朽希望王记十八香,和卧虎山庄在每一个州都有。” 云老掌柜这么一说,到是让王守义警醒了起来,皇室知道的不少啊,不知道这云老掌柜这么一说,又想表达些什么意思。 王守义猜不准,但却可以直言,反正自己又不是谋反,仅凭香料和小青食业,也影响不了皇室的。 “不知老掌柜有何建议……” 云老掌柜抚了一把花白的胡须,满意的笑道:“皇室祖地及周边四州,京城及周边三州,云家愿与王公子合作。” “这可是相当于大周的五分之一啊!”王守义立马反应过来,惊讶云家的胃口很大,而且还是以云家的名义,不是皇室,这就有点让人捉摸不透了。 “不大,不大,王公子不用担心,云家吃得下,否则也得不了天下。”云老掌柜立马就给王守义一份自信的保证。 “对了,是以云家的名义合作,条件嘛,可与程家一样。” 王守义沉默了下束,手指轻叩桌面,低头沉思。 △ “云爷爷,你同小哥哥聊的是什么呀,绿儿都听不懂呢,快点上菜吧,今天我要请客。”绿萝一脸不懂,不满地朝云老掌柜撒起娇来。 第二十二章 一盘大棋 “好好好,云爷爷去崔一下菜。小绿萝今天要请贵客。”云老掌柜和蔼的冲绿萝笑道,满脸慈爱之色。 “王公子,你不如先考虑几天,过几天老朽必送上拜帖,上门拜访。” 云老掌柜说完,转身就离开了包厢。 △ “小哥哥,云爷爷和我爷爷是多年的老友了,我经常来泰丰楼吃饭的。” “对了,小哥哥,你怎么也会练丹啊,而且好厉害的。” “哎……可惜我爷爷只教我提纯之法,我偷偷从师兄那才学了几个丹方。” …… 绿萝一直说过没停,小嘴巴叭叭叭的个没停。 王守义就安静的听着,脸上带着笑容,时不时的插上一句。 心里却在想着云老掌柜的话。 云家是皇室,皇室就是云家,这是大周人人都知道的事。 奇怪的是,云老掌柜却说是与云家合作,而不是与皇室合作,这就让王守义好奇了,莫非云家与皇室还有什么不同。 自己才来大周三个月不到,对这些大周了解的还不够,没有什么有用的信息去分析这里面的不同。 …… “阿大,你会与皇室合作吗?”向山问了一句。 “嗯,这个还未决定,我对皇室云家不太了解,等回去问一下绾绾再说。” 王守义接着说道:“这皇室与云家还有区别的,不知道这其实什么区别。” “小哥哥,问我啊,我知道啊。”绿萝插嘴说道。 见王守义和向山望向自己,小姑娘就双手插腰,挺了一下胸膛,从座位上站起来。 “咳咳……话说云家云战老祖,灭大厦,建大周,就开始休养生息,国家人口增多,国力蒸蒸日上,云家得到了极大的发展,真正成为了大周第一世家。”绿萝开口说起故事。 “小哥哥,你可知道这大周有三个圣地,九大门派,十三世家。”绿萝突然问起了王守义这么一个问题。 王守义点了点头。 “三圣地,分别是天武圣地,天机圣地,天工圣地。三大圣地超然物外,不管世俗之事,掌握着最高传承。不过呢,三圣地在世俗都有代言人。” “比如天武圣地的代表门派就是神武学院,天工圣地有机巧门,天机圣地却是圣门。” “九大门派,是混元门,太一派,百草门,天元殿,天剑山,刀神谷,云海阁,兽神教,百毒宫。” “十三大世家,分别是,云家,神门,萧家,东方世家,火家,赵家,王家,巫家,夏家,长孙世家,南宫世家,程家和武家。” “还有众多一流势力,二流势力,和隐世的家族和门派。” “这些是云家皇室都不会轻易动的,甚至都不敢动。” “云战老祖知道世上有千年的世家,教派,万年的圣地,却没有千年的皇朝。在大周建国三十年的时候,宣布自己这一脉脱离云家,称之为大周皇室,云家一分为二。” “近百年来,九大门派,十二世家势力越发壮大,大周很多地方己不听大周皇室的号令了,天灾**不断,一直在消耗皇室的底蕴,若非云家相助,怕是早就分崩离析了。” 绿萝的话并不连贯,而且不够连续,连因果都没说清楚,好像是道听途说,东拼西凑的。 不过王守义也算明白了,云家一分为二,分别是云家和皇室两支。 而云老掌柜代表的是云家,而不是皇室。 只是云家和皇室虽一分为二,但依然被世人认为是一体的。 王守义自己并不是不愿意与云家合作,而是不愿同程家一样的条件去合作。 与程家合作,程家出钱出力,自己那时没人没钱,不得己而为之。 分给了程家不少的好处,比如快餐的经营,比如瓷器,竹器,铁器自己的小青食业和王记十八香都与程家合作,另外,还特别为程记通达酒楼独家特供三种调料秘方,及镇兽城、程家祖地的陈州的小青食业和王记十八香的加盟和代理,还有整个的运输都交给了程家。 目前自己仅镇兽城镇魂街的小青食业和王记十八香个店面加城外的卧虎山庄。 吴桂管着十八香,小青哥管着小青食业,卧虎山庄就是大牛和李明负责,得到的其实很少,不及程家的九牛一毛。 赚钱是其次,而是通过十八香与各大势力有个往来,通过小青食业收集消息,同时也给部落一个安身之处。 自己绝对不愿意把这二个产业与其它势力合作,而卧虎山庄还是这两个产业的命门所在,更不可能合作。 现在这三处还是程家在出钱出力,一年之后,程家就必须退出,由自己的人,部落的人来掌控。 同时卧虎山庄招收的工人,会开办教育,把这些人转化自己的人。 自己这是在下一盘大棋。 △ “原来如此,之前那个老掌柜说云家想与我们合作,我还以为是皇室呢。”向山听绿萝这么一说,也算是明白过来了。 “阿大,这怕是不能合作吧。”向山在这一块不懂,基本上以王守义为主。 “说不能合作也对,但要合作也有可能,毕竟我们人少财薄,想快速遍及大周,就要与各大势力合作才行。” “同时也正因为我们人少财薄,顾忌有多,毕竟还是不要起冲突才好。而且要守住我们的产业,在各大势力的地盘发展,分一些利益出去是必然的,但只能是钱财,而不能是其它。” “我们要尽快发展自己的势力,起码要达到能保持自己的产业才行,可惜,今年基本上没有可能,等山叔等人的消息才行。” “向山哥,这些我心中有数,也早就有这方面的打算。” …… “哎……小哥哥,大叔,你们在聊什么呀!好像在说什么大事,我也要做大事,要不要算我一份。”绿萝歪着头看着王守义和向山。 “小绿萝,你也想干大事呀。”王守义到是觉得绿萝的身份不错,百草门大长老“绿叟”的孙女。 这个身份等于百草门的公主,利用好了,对部落迁移有很大的助力。 部落迁移到大周,丹药是一个大问题,从百草门弄药材,部落自己练丹,就很好。 否则,每年还从十万大山去采药和狩猎,花费的精力和时间太多了。 想到要利用一个小姑娘,王守义不由有些惭愧。 但为了部落也只好这么做了,否则就不会在百草门的丹药铺指点小绿萝了。 第二十三章 生有七窍玲珑心 “嗯嗯……我要干大事。”绿萝拼命的点头。 王守义脑筋一转,到是有了一主意。 这小绿萝很喜欢练丹,又是百草门的小公主,身份不凡,就算利用也得有讲究。 否则让她爷爷“绿叟”看出来了,就不好了,甚至有可能会交恶。 王守义不得不谨慎一些。 “想干大事,首先得证明自己有能力才行,得要独挡一面。” “比如像我,开一家店铺,并管理好它。小绿萝要想想自己能干什么。”王守义引导绿萝去想一些事情,从中找到自己的定位,证明自己的价值。 “首先要想一想你会什么,你想要做的是什么,你自己的责任是什么,找到它,实现它,证明自己的价值。” …… 绿萝听了王守义这么一说,就坐了下来,双手托腮想了起来。 自己的爷爷是百草门的大长老,从小到大都被人宠着,师兄师弟们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会想着自己,什么都不缺。 可真要说自己会什么,好像真没有什么值得说道的,但爷爷说自己的天赋好,是个练丹的好苗子,可是自己只会提纯药力,凝聚成丹。可这些百草门有很多师哥师姐都比自己厉害。 去卖丹药么,这好像不是一件大事啊。 爷爷和老掌门一直想要振兴百草门,恢复圣地的盛况,可这些自己又能帮上什么忙? 我是百草门的小公主,可想一想,自己却像个废物。 这也不会,那也不会,没有拿得出手的本领。 就连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我都没有去想过…… 我想要的是什么呢? …… 还有,我的责任,那是百草门所有弟子的心愿,振兴百草门,重回圣地盛况…… 可自己能做到吗? 那太难了! “爷爷,我能做些什么啊,我不想成为一个废物。”绿萝迷茫了,嘴中喃喃自语。 泪水慢慢湿润眼眶,慢慢聚在小脸之上。 “我是一个废物吗?”绿萝心中生起一种恐惧,自己不知道未来在哪里,想要的是什么。 △ “呔” 王守义口舌绽雷,运起了精神力直接唤醒沉入心魔之中的绿萝。 再不唤醒,可能会出大事,让送菜来的伙计看到,还以为两个大男人欺负一个小女孩呢。 …… 绿萝忽然听到头顶一声炸雷,轰隆作声,回过神来,吸了一下鼻子,赶紧把眼泪擦去,不想让小哥哥看到自己掉眼泪的样子。 可擦着擦着眼泪,又发起呆来。 绿萝小姑娘又开始迷茫了…… 虽说绿萝是百草门的小公主,含着金钥匙长大,有那么多人庞,但人却没有长歪。 长相清秀靓丽,性子也好,待人心善,纯洁的很。 可这个世界,不管你是富裕还有贫穷,都比地球的孩子懂事的早。 自己的爷爷,师公,师叔,师兄弟,及百草门的弟子,都在为百草门的发展壮大,为恢复百草门的圣地盛世而呕心沥血,全力以赴。 这些绿萝天天身处在百草门这个环境当中,天天被言传身教,就算再庞她,她也知道百草门人的付出。 研究药理,创造丹方,修复残缺的上古丹方。 入密地,进绝地,闯险境,甚至是死地。 为了丹方上的药材,与兽斗,与天斗,与人斗,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付出的不仅仅是时间,还有的是生命。 每年都有百草门的弟子陨落,核心弟子,内门弟子,外门弟子,甚至是自己同辈师兄师姐,有些人都没了,还有一位是门中的长老。 而自己呢,整日无所事事,还老是缠着爷爷,师兄师姐要这要那,有时还捣乱,任性,给他们添麻烦……现在回想起来,真是令自己无地自容。 …… 绿萝摸了一下自己的小脸,热得好厉害,这都是羞愧的。 ∽ “小姑娘,这是怎么了。”向山问王守义,见小姑娘刚开始神气非凡,眉飞色舞,兴高采烈的,王守义说了几句,就开始掉眼泪,现在又脸红得厉害。 “应该是……想起了某些令自己“脸红”的事吧。”王守义也不知道绿萝想到了什么,竟这般模样。 王守义想劝,也不知道从何劝起,这是心事,绿萝不说,自己也不知道,可这些偏偏又是自己引起的。 …… 良久,绿萝自己回过神来,很正色朝王守义做了一个礼,点了点头:“小哥哥,谢谢你,告诉我这些,绿萝明白了,我以后定好好学习练丹的本事,发扬百草门,光大门派。” “或许我做不了太多,但我也要为百草门,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我想这就是我的责任和价值吧。” “其实我也不知道要做些什么,从何做起,我什么都不会,但我年级还小,只要努力学本事,总会有证明自己价值的一天。” 绿萝还显稚嫩的小脸,神色很认真,眼神没有迷芒,很是坚定。 王守义一看,就知道绿萝下了某种决心。 之前绿萝笑笑闹闹,活泼跳脱,总是蹦蹦跳跳,爱笑笑闹,无忧无虑的样子还在自己的眼前闪动。 可一转眼,绿萝就长大了,行为端庄了,也知道感谢和礼貌了。 瞬间,一个人就改变这么大,除了容貌一样,就好像换了一个人。 这种情况,王守义不是没见过,可从未见过仅仅几句话,就会让一个小姑娘改变这么大。 想想前世,多少大家公子,家庭一朝离散,家破人亡,大多数人之后,颠沛流离,借酒浇愁,一蹶不振;也有奋发图强,自力更生,从破败中崛起,只是这些人,太少了,百无其一。 这些人的改变,都是在受到极大打击和改变,才完完全全的换了样。 不管是变好还是变坏,都没有如绿萝这样,仅几句话,就改变这么多。 这生的可是一颗七窍玲珑心啊,几问指点,就能悟出很多自己的东西来。 王守义对绿萝不得不另眼相看,心中不由联想,或许百草门的兴盛就落在这个小姑娘的身上了。 天资好,学什么都快,这是天赋,决定了她将来的高度。 可还有一颗七窍玲珑心,就不仅是高度了,还有眼光和大局,定能在百草门中脱颖而出,掌执一方大权,甚至门主也有极大的可能。 或许自己会见证一个奇迹…… ~ “谢什么谢,只要你把我当哥哥就好,以后有什么困难,可以找我。”王守义也有些担心,这么一个七窍玲珑心的小姑娘,等经历了一些事,再大些,或许能看穿自己今天的所为吧。 第二十四章 云老来访 出了泰丰楼,小绿萝就走了。 王守义也没有了逛街的兴致。 …… “七窍玲珑心,还真有这种体质……” 王守义也不敢确定,这是不是七窍玲珑心,但《武经总纲》中却记载了这一种体质。 到不是说心脏有七个洞,而是指天生聪慧,暗指文曲星。 这种体质学什么都快,悟性又高,生而不凡,成就不可限量。 不过体质是体质,这里又不是什么仙侠世界,再好的体质,也需要勤奋和机遇,才能一朝化龙,翱翔九天。 《武经总纲》记载的体质多数为先天而生,后天也记载了数十种,通常要知道一个人的体质,多数是摸骨,观相,望气和测试。 摸骨之术,多数是武者所用,用于检测自己弟子的体质。 观相之术,是风水相师所专长,可惜《武经总纲》中没有记载这种秘法。 望气之术,出于天机圣地,修炼到先天境界,基本上都可以使用,不过《武经总纲》中记载的很简陋,以气观人,并不很准确。 测试不是术,而是以物代人检测体质,有一石,名为“测试石”,又名“气机石”,人与它接触,便会变幻色彩和深浅,可以检测人的属性和天赋。 可惜王守义没见过这种石头,只见过部落的“三生石”,料想应是属实。 △ 第二日,泰丰楼就送来了拜贴,还是一名执事。 说明泰丰楼所代表的云家,很重视自己,或者重视这次拜访。 “难道,云家这么想和自己合作?”王守义摇一摇头,自己都不信。 “利益并不是很大,因为自己是平价销售,与人合作,利益自然会一部分出去,所以很小。”王守义自己分析云家的目的。 “拉拢自己,呵呵……两个店面加一个山庄,这用得着拉拢吗?”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自己与人家并不熟,但却伸来了橄榄枝,那就必有它的目的。” △ 无名小院,不是无名,而是王守义起了这么一个名字。 与程家合作后,身上有了钱,就在原来的小院附近买了下来。 ∽ 云老掌柜只身一人前来…… 小院不大,分前院,中厅,后院。 入眼处,前院整洁干净,左边角落一口大水缸,用木板盖住了。 大水缸五步之地,就是一口水井,井口围了一圈石头,约三尺大小,井上没有提水的辘轳,而是也用木板盖上了,上面有一只带着绳子的大木桶。 院中无树,无花草,到是右边,搭了一个木棚,敞开式的,一些烧烤的东西都摆在里面。 两张长桌,六条长登,一个烧烤架,还有两个高大的丫形架,一根尖头摇杆。 木棚角落,用砖石围了起来,里面堆满了木炭。 再无其它之物。 云老掌柜进了前院就打量了一翻,不由有些惊奇,没有树,也不种花草,不像一般的小院,总喜欢种上一棵树,一是为夏日乘凉,二是为了风水,当然种上果树,还能落个果子。 树原本是有的,还是一棵大树,叫赤铁果。 形如鸡蛋,像去毛的弥猴桃,果肉多汁,还很甜,不过皮很薄,吃的时候放在水中过一下就行,不用剥皮。 王守义嫌弃赤铁果树太高大,就给砍了,顺便还成了右边木棚角落中的木炭。 搞得弄烧烤时,还有能吃到一种特别的香甜味。 …… “王公子,想不你的院子竟弄得这么宽敞,与众不同啊。”云老掌柜实在没什么好夸的,只能说这么一句。 其实也存在试探的意思,住的环境也能反映一个人的性格。 “哈哈……我嫌弃这些花花草草的,懒得打理,就全给清了,还想着再过些日子,把地面铺上石板,显得更整齐干净些。”这院子还是山叔和向火整的,因为他们闲一些,王守义说起这些,不由就想到了山叔,部落春耕应该完了,又要开始狩猎了吧。 “说的也是,我的院子里的花花草草,我常常给它们浇水捉虫,挺烦人的,可见到它们开花结果,心中就高兴,见证了一年四季,也看到了它们的成长,就又不烦了。”云老掌柜回忆起自己伺候的那些花花草草,心中有些得意,干枯脸上也有了一丝光彩。 “哦,云老喜欢花草,怕院中都是些名贵的品质。” “哪里,淡不上名贵,都是普通的。不过嘛,在我的照顾下都长得不错,真要长歪了,也就拔掉,重新种过,院中的花草倒也显得整齐有精神。” “哦,我与云老不一样,一是懒,二是不爱伺候花花草草,我喜欢吃,看木棚那边的烧烤架没,没事就和亲人朋友一起弄些好吃的。” “哈哈哈……我老了,王公子却还年轻,自然想法和爱好不同。不过嘛,我也爱吃,还讲究,喜欢吃的时候先分好,各吃各的。”云老掌柜的话己意有所指。 王守义也听出味道来了,人一老就成精,本来是开场闲聊,却没想这么快就从试探进入到谈判的阶段了。 “哎……我年龄小,人小力不足,担心抢不过朋友,吃的时候,总喜欢烤几串就开吃,又烤几串,防着他们来抢我的吃的。也不怕你笑话,我的那些朋友,总以为我烤的好吃一些,盯得很紧,没办法,所以养成了,肉切小片,边烤边吃的习惯。”王守义也在告诉云老,我担心你们势大,我势单力薄。你们会认为我藏私,我的好吃些,你们会过来抢。 “哈哈……你这是交友不慎啊。交朋友,要看清楚人品如何。再说个经验给你听,朋友的朋友,并不一定是你的朋友,面子给点就行了。朋友的朋友实在不可交,不防直接同朋友说清楚。我啊,不喜欢乱,一切讲个规矩,按规矩来,哪怕分到不好吃,再眼馋也能忍着。”云老掌柜这是划清了云家和皇家,也摆明了态度。 “呵呵……如果特别想吃怎么办,真忍着,怕是朋友就不是朋友了,时间长了,心里会有怨恨,朋友都会当成眼中钉了。我说了,我喜欢吃,也喜欢叫朋友一起来吃。比如这次烤肉,我想吃鸡腿,朋友就只能吃鸡翅了。但下次呢,我会让朋友先选,……这样交朋友才会长久。”王守义边吃边去搬烧烤架,取炭生火,调料和吃的,都放在木棚靠墙的柜子里,所幸这天气还冷,能收个几天。 第二十五章 闲谈之间定合作 云老掌柜见王守义去弄烧烤,心中到是好奇,来客不整饭菜待客,却弄起了烧烤,到是别致,与常人不同。 好像王公子没有把自己当成客人,而是当成“老友”,很随意的对待。 这种感觉,云老掌柜很久没有从小辈身上体验到了。 云老掌柜脸上笑容很自然的露了出来。 “王公子倒也有趣,平日见你逛街像个纨绔子弟,却不想在院子里,你是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啊。”云老掌柜跟了过来,看着王守义把一只杀好并腌好的鸡,清洗了一下,就摆上了桌面,开始拿调料。 看了一会儿,云老掌柜来到烧烤架前,取了一些木炭放在掌心,不用火石点火,而是手指轻捻,一股火苗从掌心生起,很快就把木碳点着了。 “云老,你咋还亲自动手呢。”王守义嘴上说着,人却没有动,继续弄自己手里的鸡。 “今天上门我是客,但我更愿意做朋友,因为客不常来,朋友却能经常串门。”云老双掌推出,一阵阵热风从掌心涌出,木炭很快就燃烧,旺了起来。 “云老,你说话到是有趣,上门不做客,要做朋友。这你可就吃亏了,送了礼,想吃口东西,还得自己动手啊!”王守义无视云老掌柜的掌上功夫,也不知道这是云老掌柜的习惯,还是特意如此。 “不怕,这次吃亏了,下次补回来,上门必定不带礼物。” …… “那也好,只怕我爱贪便宜,你不带礼物,我会以为只是串门,不是想吃我弄的烧烤呢。”王守义俏皮的说了一句,这也是个试探,意思是你不直说,我可能以为你不是想吃,纯粹是串门看热闹。 “啍……你小子可不能欺负老人家。在大周,我这个年纪的老人家不用在乎礼数的,想吃开口就会拿吃的。”上了年纪不用在乎礼数,这个大周到是与华夏古代是相同的,上了七十,哪怕当街拉屎拉尿,官家也不会管的。 “啊……云老你多大年纪了。” “七十有一了”云老掌柜收了双掌,从怀中掏出一块手拍擦了擦手。 “真能占便宜啊,才过了一岁。”王守义白了一眼。 “哈哈……跟你说笑呢,武者不在其内,这只是针对普通百姓而己。难道小友不知道吗?”云老掌柜反问道,不知不觉之间,就从王公子变成小子,再到小友了。 “知道个屁,镇兽城虽属于大周,却又不归大周管,才来三个月,又是开店铺,又是搞山庄,除了在镇魂街上逛逛,也只是买了些书来看,了解一下大周和这个世界。”王守义真不知道,不过大周律上,犯人三十岁被通缉,满了七十的话,回到大周,就消了罪了,不会再被追究,除非你再犯罪,当然罪大恶及的除外。 “这个还真不知道……”王守义应了一声。 “不知小友是哪里人士,老朽可瞧你龙行虎步,步步生根,武功应该很不错,但却又异于其它武者,落地无声,悄然而行,把武功都融入到平常的走路当中去了……”云老掌柜直接问道。 这也有言外之意,异于其它武者,说明王守义的武功奇特,不同于其它的武功。 “哈哈……山里来的,野兽多,习惯了。”王守义不好细说,大概露个口风就行了,以防再问下去。 “山里,野兽多,这到是对上了。这要捕杀野兽,仅用刀枪当然得悄然而行,落地无声了。”云老掌柜叹了一口气:“我还是老了,待在秦丰楼快二十年了,武者的警惕都快忘了。” “啊哈……不聊这些,弄吃的先,天大地大,吃是最大。”王守义把鸡刷了一层油,把毛纸打湿,层层敷好,从木炭堆的角落提出一个木桶,里面有和好的黄泥,再用黄泥包上,外面再贴上纸,就扔在木炭堆里不管了。 可当王守义手离开的时候,竟干净异常,没有沾上一点黄泥。 “好功夫。” 云老掌柜赞道,却对王守义的评价再上一个台阶,先前只知道这人有才华和能力,现在看见的,手上的功夫也很有造谐。 至少己入先天,因为后天是打熬筋骨,勤炼不休。 有这么一句话,“一日不练,十天白废”,就是指后天练武的人。 入了先天,当然也一样,不过是以气练身,不再去限于以拳脚的方式,而是打坐,冥想。练拳脚兵器会少了一些,最后会融入生活之中,走路在练功,吃饭在练功,甚于是呼吸,睡觉,也处于练功的状态。 而王守义就处于这个状态,而且又开始化凡,进入这个层次,武者气场内敛,不动手很难看出境界。 就算动手,云老掌柜也只能判断王守义处于先天境界,处于什么阶段也只能去判断猜测了。 不过王守义显老,人也显得黑,部落所处的环境,怎么可能养出小白脸来。 王守义自己不说年龄,云老也不知道眼前的小友仅十六岁,还以为在二十岁以上。 所以对王守义处于先天境界,到也不惊讶,二十岁的先天虽少,但大势力都有,自己也属于大势力,年轻的先天也见多了。 顶多认为王守义也属于大势力,不过从山里来,应该属隐世的势力。 “一般一般,族中比我强的有不少,到是云老武功己入先天颠峰之境,正处于化凡的关键时期,怕是不久就会突破了吧。”云老的动作,王守义不用去看,精神力能感受到的,不动手时,就如一个普通的老人,连脚步也迟缓得很,看不出练武的痕迹。 只有进入化凡,才能内敛到极致,做到如普通人一般。 极致之后,就是突破。 “哎……对于我们云家来说,先天颠峰虽少,但也有那么些人。但神级太难突破了,百不存一啊,不入神级,终将化为黄土一捧。说是突破在即,但也不知道在何时,有可能是一辈子。” 云老掌柜唏嘘了一声,入神级有神火之劫,这是生命层次上,本质的飞跃。 神火之劫,能渡过的百不存一,而要感应到神火之劫,这也是一道坎,多少先天颠峰,连神级的门打开一条缝也做不到。 神火之劫自己感应到了,等积蓄足够,准备齐了,总要拼一拼的。 “百不存一……”王守义也惊讶了,《武经总纲》上的记载可是十有其一,这与云老说的百不存一差距也太大了吧,整整相差十倍还有多。 顺便取出一块细嫩的牛肉,开始切片。 “呵呵……小友的家族怕是隐世太久了,拿着《武经总纲》的十有其一的说法,当真了吧。自从天地异变之后,突破的难度就一天天增加了,到如今,神级从十有其一变成了百不存一了。”云老掌柜边说边动手用竹签串肉,很是自然,看样子平日也经常烧烤,挺熟练的。 一老一少,两人配合倒是挺默契的,一边动手一边说说笑笑。 “这个不错,咸辣入肉,外焦内嫩,火候刚刚好,配上这赤铁果树木,别有一翻风味。”云老掌柜人放松了下了,做为武者胃口都极大,给他一头牛,他一顿也能吃得下。 两人各种肉类都偿试着吃了一些。 “想吃得自己动手,多少都管够。” “我还是想吃你烤的,同样的肉和调料,你弄的好吃一些。”云老掌柜伸手又抢了刚烤好的野猪肉,很快就塞进了嘴里,毫不在意自己的形象了。 “又抢,不懂爱幼么。” “切,爱幼能吃到肉……而且,我觉得抢来的,味道更好,口感和风味更独特一些。” “我终于明白,大周为什么把七十岁的老者可以享有无矩的特权了。” “哦,怎么明白的……” “因为人年纪一大,就可以不要脸了……” “小子,你找打……”云老掌柜的手又伸向了铁架上的烤肉,到没真的要打人。 “哼……这几串,我可不会让了。”王守义左手弯曲,用手肘封住云老的右手。 “嘿嘿……”云老右手受阻,却不收回,而是顺着王守义的手臂下滑。 王守义第一时间就算好了这一步,同过手肘下沉,继续阻挡。 下至低位,云老右手瞬间提升,闪电般的抓向铁架上的烧烤。 “嘿嘿……抓不到。”王守义手臂伸直,往身边胸前回拢,却同时把云老的右手往前推了几分。左手弹出,伸手抓向烤肉。 “你也别想吃。”云老右手手掌成爪,直接抓住王守义的左手。 “未必”王守义左手上翻,往右转动,瞬间挣脱。 “哈哈……你中计了。”云老并未用手去抓王守义的左手,而是下沉,直接抓向烧烤。 “哼……”王守义左手回扫,欲挡开云老的右手,同时自己的左手也抓向烤肉。 却是左手急于横扫,力道不足,又兼下沉之势,并未挡开太多。 结果两人共同抓向烤肉,刚好一人一半。 “哈哈哈……” “哈哈哈……” 两人相视一眼,同时大笑…… △ 至于合作,两人都没有谈,不过心中都有了数。 可以合作,只等着详谈了。 第二十六章 大周很大 接下来的三天,王守义和云老进入合作谈判的过程。 有些磕磕碰碰,但总体顺利…… 至于详细的合作,王守义就让李明和吴桂去负责了。 而自己和向山,却是准备离开镇兽城了,目标就是大周都城。 天城意为天子之城,也是大周的都城。 天城离镇兽城近万里之遥,哪怕是乘坐大周的公交马车,日行二百里,日夜兼程也一个月之久。 公交马车,是大周的一个特色,几乎所有州,府,郡,县都有官道相通,并开通了公交马车。 马叫赤虎马,其名字与虎没有任何关系,只是天生马头上面有一个“王”字,所以才取名为赤虎马。 车是机巧门门下的产业所出,这天下的机关机器几乎都与机巧门有关,这也是门派常胜不衰的根本,谁敢灭了这样的门派,几乎是与天下下做对。 这水的话就不多说了,自己体会。 △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是天下读书人的梦想。 几乎读书行卷都为考取功名,光宗耀祖,金榜题名。 再次一些,也可以投入名门大族,做师爷,老师,文案,帐房,掌柜一类。 万卷书是指皇帝出的考卷,而不是真的读书有万卷,而是为皇帝所用而读书。 那行万里路,又是啥,这就是赶考了,那可真的是行万里路,而不是行遍大周南北,长见识。 …… 官道上,几乎与地球的水泥路面一样,人来,车往的。 还区分了人行道和车道,不过没有监控,也没有所谓的交警。 但有收费站这个东西,那就是关卡。 古往今来,只要与民生有关,与利益挂钩,不管是什么朝代,什么制度,都会捞钱。 在大周,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这句话,只是告诉你,你所享受的官道,公交马车,关卡收费,都不是凭白而来的,是要付费的。 过关卡,不怕你逃。 只要看到穿着黄衫,衣服上有一个“路”的人,在来回打马而行,就说明前面马上是关卡了,要准备交线了,车夫马车要交钱,乘客也要交钱。 你想逃这个小钱,走小路,呵呵……可以,这些个路巡都不会管你的。 绕城而行啊,那可不是水泥路,而是石板路,砖石路,碎石路。 大周的路政衙门有规定:只有官道才能用水泥铺路,其它路一律不准。否则以修路的造价三倍处罚,并限期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拆除。 不拆也行,到期了,继续三倍罚款。 …… 王守义和向山乘坐马车,从镇兽城出发,一日仅行百里之地,不是公交马年不快,而是这条路上人多年多,老堵了。 时隔十余年,王守义终于又感受到了堵车的感觉了。 今日要入住一个叫定山县的县城,这是镇兽城通往大周国都的第一座县城。 这是一座上县城,而考核的基础就是人口。 上县,人口达百万是基础,中县是五十万以上,下县十万以上,五十万以下。 但不是人口有了就会评为上县,还要创收,说白了,你能上交多少给国库,否则下调一个等级。 粗暴一点来说,大周官分十品,下县的县官就是从十品,又称十品下县官。 中县的县官是十品,这是十品中县官。 上县的县官是正十品,这是十品上县官。 一个官职的品级,关系到自己的待遇和晋升,这是一个县的官员都会受到影响。 那怕县官不想升官发财,你下面的官员还想升官发财呢,要么推你上去;要么你挡大家的道了,请挪位,让一让,你的位置我来坐。 …… 进城,人是不需要排队的。 颇有前世坐地铁,进站投币的感觉,不查路引和户口。 甚至带刀挂剑持长枪,官兵也不管,但禁弓箭一类的远程杀伤性武器,必须有“持箭证”才行。 你一般有两个选择:人进,弓箭留下;要么人走,弓箭也可以带走。 这个“持箭证”,就如前世的“持抢证。” …… 王守义和问山过了关卡,便在不远处的茶棚坐了下来。 一壶热茶,加上热腾腾的肉粥和一些酱牛肉,凉菜。 热茶五文一壶,肉粥也是五文一碗,送一碟酸萝卜,酱牛肉八十文一斤。 店家很好客,王守义和向山一开口,就是热茶一壶,肉粥十碗,牛肉十斤切片的大手笔。特意送了炒赤豆,酸萝卜,还有水煮花生。 …… 两人望着关口,不时的打量。 “阿大,这定山县与镇兽城略有不同啊。”向山说道,首先不同的是禁弓箭,如有“持箭证”还得加上身份牌才行。 可进镇兽城,不管你持什么武器都成,不检查,交钱就行。 “大周人善武,自然对民间持刀挂剑没什么规定,可弓箭是远程杀伤性武器,却还是做了一些限制。这不比刀剑,城中人多,若从小院中朝天而射箭,说不定落下的时候,就会插在人身上。你说会发生什么。” “你再看看,有持剑证,有身份牌也不是可以随意进的,还需要登记的。” “我刚才路过看了一眼,登记很详细的,是什么人,年龄,长相,身材,用什么弓,什么箭矢,多少数量,都很详细的。” 精神力这个东西很好,能感知更细微的东西,当双眼看向登记的本子,就如用超清的相机拍下来照片,存在自己的脑海里。 闭上眼晴,王守义回想: 姓名:顾边依 性别:男 年龄:三十八岁 外貌:方脸,一字眉,左脸有月牙胎印。 身高:182 身型:均称 弓:黄杨牛角绞筋弓 种类:自制四石强弓 箭:箭木,扁形铁箭头,无箭羽,无印记。 数量:十支 下面登记的是一个地址:北部镇兽州,通山府,边城郡,定山县,大顾家村。 …… 王守义在惊讶大周的行政区分,一州堪比前世的大国,一府等于前世的一个省份,一郡就是地级市,这一县与前世等同,却没有乡镇一级,仅有街,村,乡的称呼。 大周四十九州,五百府,八千郡,那么有多少县呢,没有详细统计,估计有十万县。 那大周有多大呢,一个镇兽州就是样板,长六千里,宽五千里,多少面积,750万平方公里,人口在三十年前有八千万人。 一比较,王守义对大周就有了一个了解,总面积估计达到5亿平方公里的大周,直接等于地球的总表面积了。 王守义感慨:大周很大啊! 第二十七章 定山县城门,就是大周的一个缩影。 这是大周的进城税,也相当于过路费。 人可以不进城,避免这个税钱,但公交马车不行。 而且费用不高,仅一人一个铜钱,这一个铜钱也就相当于2000年的一块钱。你会为了一块钱,多走五十里路么。 …… 进城时,己是黄昏,难得的晴朗天,夕阳很快落下山头……夜幕降临,万家灯火。 宵禁这个词,在定山县不存在。 当一百零八颗发光的大型光石升上定山县城的天空,夜如白昼。 这是镇兽城不曾有的奇景,当然这是对王守义和向山来说。 其它人都已经习惯了。 光石这个东西,不是稀罕物。 但巨型的光石就难得了,还能升空,这就需要符文和能量石及先天武者的控制了。 这也反应了的定山县城的实力,一颗巨型光石就要一位先天武者,随随便便就能拿出一百零八位先天武者,可见定山县城的实力。 而大周有十万以上的县城,先天有多少,简直海了去了。 盛世啊…… 王守义感慨…… …… “走吧,找家客栈休息一下。”看了半个时辰的城门,王守义打算离开。 “老板,结帐。” 王守义喊了一声。 老板是一个瘦长的中年汉子,肩头搭着一块蓝色布巾,头上戴了束发帽,明显是自制了,粗麻布缝制的。 一听结帐,就麻溜的跑了来,小眼神一扫,开口报道:“客官,一共一贯零五十文。” 声音拉的长长的,颇有唱功,后面的“文”拉的特别长。 犹如戏里的场景,报个数都很有调腔…… “一贯五十文,你这是狮子大开口。”向山一拍桌子,桌上碗碟跳动又落下,只听得一声响。 明明是八百五十五文,还说配菜是送的,竟然开口就是一贯五十文,这不是敲诈吗? 向山发怒,自有一股杀气显露,惊得店老板急退三步,站立不稳,跌坐于地上,张嘴却如哑巴,发不出声来。 “向山哥,别动气,问清楚,再动气也不迟。”王守义立马站起,左手一抬,搭在向山的肩膀。 “老板,先把话说清楚,明明是八百五十五文,为何收我一贯零五十文,莫非欺我是外来之人,恶意敲诈。”王守义左手一翻,一股热气从掌心涌出,驱散了杀气,让店老板从惊惧中回过神了。 店老板先是被向山发怒,杀气临身,跌坐于地,沾了些许杀气,只觉身冷,口舌僵硬,心中惊恐,说不出话来。 王守义这左手一翻,只感觉一股热气涌向自己,杀气被驱散,立马感到身体暖和,不再寒冷,听得王守义一说,立马叫屈了,又有些害怕,也不起身:“客……客官,一贯零五十文,就是八百五十文啊……我……我连茶钱也免了啊。” 店老板坐在地上,不敢起身,一副委屈的样子,让王守义都觉得可怜。 瞬间,王守义也反应过来,官方为了方便结算,是一千文为一串,也就是一贯。而民间却是八百文为一贯,店老板到的确给自己便宜了。 不过,不管是自己还是向山在镇兽城习惯了一贯为一千文的算法,才闹出了这么一个误会。 镇兽城不比定山县城,首先基本上都二流以上的势力,还有许多其它国家和地方的势力和商人,采用的都是官方算法,自己在镇兽城待了三月,都忘了民间是八百一贯的算法。 “八百五十文,还便宜了五文,不骗人。”向山犹不相信,依然一脸凶相,凶恶的眼神盯向店老板。 王守义却立马上前,一把把店老板拉了起来,哈哈一笑:“不好意思,刚从镇兽城出来,以为一贯是千文,闹误会了。我这大哥,脾气暴,吓到你了,别见怪。”王守义边道歉边从口装掏出一枚金币塞向了店老板的手中。 王守义也不多说话,拉起向山立马狼狈的离开了。 大周的银子和金子,不做元宝形,而是四钱一个的银币,金币,四钱不是华夏古代的算法,同前世一样,一钱等于五克。 也就是说一枚金币有二十克。 换算一下,民间八百文一贯,刚好是二枚银币,而二十银币,才能换一枚金币。 一枚金币等于民间十贯铜钱,合计八千文。 店老板手拿着金币,望王守义和向山离开,犹如作梦。 本来,客人一来就是十碗肉粥,一壶茶,作价五十五文,己是不错了。自己多说了一句,有新制的一年龄黄山牛肉,这两客人一开口就是十斤,这可难得遇到的,一高兴就送了些小吃。 结帐时,那个大汉却是武者,把自己吓的够呛,身冷舌硬,都说不出话来了,却没想小客官人还好,一挥手自己身体就暖和了,还给自己道歉,还给了一枚金币。 真是天大的惊喜,一看那小客官出手阔绰,内棉外麻还有一件熊皮大衣,定是一位大家公子。这可是大人物啊。 可这么个大人物,跟自己道歉,还亲手扶自己,送这么一枚金币,自己真是三生有幸了。 “嘿嘿……”店老板傻笑起来,却记住了王守义的模样,朝王守义的背影鞠了一个躬。 “张老三,这是遇上大人物了啊,一出手就是一枚金币。”旁边有熟客喊道。 “一枚金币最少值八千文,发财了,我可以喝一年的肉粥了。” “张老三好运气,起初以为遇到了麻烦,却没想竟是行了好运。” “这反转,也是令人惊奇了,可以上报定山官报,弄个小钱花花……”有人反应过来,就一溜烟跑了。 “哈哈……就这小子精明,起码又可以弄个二百文。” “我看呐,那位年轻客官,待人平和,定是非凡之人呐。” 茶棚内议论纷纷…… “一群凡人,倒也有些见识。”一个年青汉子大喊,引得众人怒目而视。 年青汉子身穿青色劲装,衣服上有四海两个字。 面对众人怒目而视,亳不在意,反而站了起来,朝众人拱了拱手。 “我是四海武馆的弟子,从小习练武,到也有些心得,己是后天中期,再有个几年,后天后期是必然的。” “原来是四海武馆的弟子,竟是名武者,年纪轻轻,就己是后天中期,也算不错了。”有人捧起了这位四海武馆的弟子。 年青汉子昂起了头。 “你们不知道,那两人不但是武者,还是先天高手。”年青汉卖了一个关子。 “你又怎么知道。”有人及时接上了话。 “哼,圈子不同,自然看到的不一样。那大汉一怒,气势自生,如山似渊,你们可有感觉到?” 年青汉子扫了一圈,见有人摇头,有人点头,这些收入眼底。 “普通人只感觉这人不凡,有武者的气势。可我是练武之人,是一个圈子的,感觉比你们强。如山似渊这种势一般只有先天武者才具备。” “还有杀气,这张老三,刚才可是急退三步,跌坐于地……” “张老三,我问你,你是否身体僵硬,浑身发冷,口舌不能言。”年青汉子吸引的众人的目光,直接开口问店老板。 店老板张老三,点了点头,那种感觉,回想起来,有点生不如死,仍然有些恐惧。 “那叫杀气侵体,普通人,身体强壮的,会连做几天噩梦,等杀气散去,自然就没事了。可一般人,如张老三连初通拳脚都没有,定会大病一场,体弱之人,极可能发疯或死掉。”年青汉子卖弄起来从师傅那听来的东西。 “这么厉害”张老三忍不住问道。 “你不会担心,你身上的杀气已被驱散,不会做噩梦和生病的。” “我见那年青公子,一挥手,地上的尘土都吹开了,你立马能动和开口说话,应该被那年青公子解开了。” “不知你可有感到热气或清凉之气?”年青汉子问道。 “有”张老三回忆了一下,立马答道。 “哎……那青年公子其实算不得挥手,仅翻掌而己,掌未至,气己临身,这就是先天啊。” “我观那青年公子,顶多也就二十之龄,就是先天,除开天赋非凡,就必是大势力才能培养出来的。” “要知道,我四海武馆馆主薛四海,天资也算不错,年近五十才入先天啊,立马成了人上人,开起了武馆。” “先天虽不少,但一万人之中,也就那么一两个,多数武者还是在年近六十才会突破啊。” “不对啊,我们定山,先天可不少,光官府的先天就有三百。”有人不同意了。 “你知道个屁,定山是上县,又临近镇兽城,才会有这么多先天,而且多数是军中之人。大周其它上县县城,顶多二三十个先天,那可都是一方的大人物啊。”年轻汉子对定山知道的比众人多一些。 “这么年轻的先天,肯定是大人物中的大人物,我离他太远了。”年青汉子叹了一口气,放下铜钱就转身离去。 只留下茶棚的人相望无语。 第二十八章 大周游 王守义就近随便找了家客栈就住了下来。 以前出了部落就是狩猎,都是风餐露宿,能遇到山洞休息一晚都算不错的了。 对住客栈的要求到不高,能遮风档雨,干净就可以了。 乖坐马车赶路,这对王守义是生平头一回,可马车再好,颠簸免不了,车轮碾过一颗小石子也会有感觉。 坐了一天的车,这感觉好像比走路还累些。 …… 王守义站在窗前,望着升空的光石,散发着柔和的白光,把眼底的街道照得很亮。不过光石只是发光,不同于太阳,没有任何热度,犹如清冷的月光。 定山县是上县,这得益于靠近镇兽城。 一是南来北往的商人,得从这里路过,不管是白天还是夜晚,人车都窜流不息。 二是这定山县,是一座中转站和物资集聚地,车马行和仓库是立县的根本。 三是大周朝廷对定山县的定位,因镇兽城不归大周管,想分些利益,这定山县就显得重要了。只要人一多,这钱就会有,而且还是南来北往的,全国各地,以及周边各国的商人和势力。这需要朝廷派军入驻,更加之有些年份会发生兽潮,也需要军队守护县城。多年经营,自然定山县城规模比镇兽城还要大,变成了镇兽城的后备仓库中心,物资基地,后勤保障基地,第二道防线,以至于第二个附属洐生的繁华商业县城。 能够产生利益的地方,总会热闹些,人也会多些。 “人车交织,来往如潮,皆往利益也。”王守义指着窗下街道上的人车说道。 “你说的是钱!”向山说了一声,向山跟在王守义身边也有三个月了,两个经常聊天,从部落出来本对这些一无所如,到现在也能说上一二了。 “钱,可以这么说,利益可以产生钱,你可以认为是好处更恰当些。” “你看,这人来车往的,人吃马嚼,吃穿住用行都要花钱才能享受得到,有人花钱,自然有人会赚钱,这是根本。还有这车上可都是物资和金银,有人拿钱买货,有人卖货收钱,又或者以货易货,这些是会产生大量的金钱和利益的。” “向山哥,我们部落很穷啊,有着无数上好的兽皮和药材,更有足够多和好的丹药,可是待在十万大山,与世隔绝,是变不了钱的,也弄不到棉布、丝绸,瓷器、铁器、武器,甚至一床暖和的被子。” “嗯,这些你说过……”向山也在思索,甚至能猜到王守义后面想说什么。 “什么部落要走出大山的话,我也不多说了。毕竟出山入世一事,也不简单,需要面对的问题还跟多,这些日子,咱们可闹了不少笑话,也惹了一些小麻烦,所幸挣了几个钱,花钱消灾,消除麻烦也是费了不少钱财。”茶棚的事,王守义现在想起来还觉得有些心慌,又闹了笑话和惹了一些小麻烦,自己只好花钱,拉着向山狼狈的离开,还不知道那些人怎么说呢。 是笑自己是个土包子,没见识? 还是笑自己是个傻子,花一枚金币吃了一次肉粥? ∽ 钱不好挣啊,可向山也好,小青哥,李明都不把钱当钱啊,这个财富的概念,自己天天念经,也没改变多少。 就比如向山,知道问价,也知道该付多少钱,可要遇到奸商,可能会把身上的所有钱都给人家的。 比如买一件武器,还是人家的镇店之宝,说是不卖,但钱给足也会卖的。 在镇兽城,向山就看中了这么一柄“镇店之宝”的百练精钢刀。 店说不卖,向山从十贯开始喊,喊到了一千贯,才买了下来。 当向山把刀买回来,朝大家显摆的时候,大家都想去买,一问价钱一千贯一把,特别是李明和小青哥兴冲冲的就要冲出也要买上这么一柄“镇店之宝”的小刀。 王守义立马制止,一千贯,特么的奸商,都可以买十几把同样的“镇店之宝”了。 一柄百练精铁长刀,其卖价也不过百贯上下,这么一柄贴身小刀,用料还不及十分之一,就算漂亮些也就十多贯铜钱而已。 王守义是制止了,可李明还是偷偷去买了,一问,竟又花了一千贯。 王守义气得吐血:不是告诉你了,顶多十来贯铜钱么? 可李明怎么回的:我说了,这只是百练精铁打造,出十九贯,可店家不卖啊,说这是精品,独一无二,非千贯不卖……然后就花了一千贯。 王守义肝儿都痛,日进斗金的香料店也经不起向山、李明这样的败家啊。 都说了顶多十来贯,结果还花了一千贯,这得什么智商才能做得出来。 更气人的是,小青和大牛也想要……还说不在乎钱,败家子也不是这么败的吧。 “不想同傻子说话”王守义用事实说话,花了二千贯,找了家铁匠铺,照李明和向山手上的二柄“镇店之宝”,各仿照了十把,给了小青和大牛二人各两把。 剩下的,就在那铁器店门口卖,十一贯一把,把人家的生意给弄黄了。 结果,那老板只给退一千贯,还直说了:“他们傻,我赚他们钱是应该的。你很聪明,我愿退一千贯,你也黄了我不少生意,剩下的就当做我的损失了。” 傻子,这个词给了李明和向山莫大的伤害,也给了足够的教训。 以后这种事情没有再发生了,但其它的事还是有不少。 比如莫罗国商人带来了特产“九转火阳果”,李明吃了很喜欢,竟然一贯一颗果子,买了一千颗回来。 王守义一打听,特么在莫罗国,这种果子,一贯钱能买上万颗果子了,就算在镇兽城顶多也就二十文一颗。 九转火阳果若是真的,万贯一颗也不愁卖,可这些一转都没有,在莫罗国不值钱啊。 王守义是心痛,肝痛,脑瓜子痛啊,多花点,溢价购买,可以不在乎,反正有日进斗金的香料店在,花得起。 可这样败家的行为,别说日进斗金,就算日斗车金,也经不起这么花啊。 你买东西之前,不说货比三家,不会去打听打听啊。 王守义只好组织大家学习,商品价值的定价,成本,货运物流,供求关系,连带一些商家营销的方法、技巧也讲了一些,才终于让这些人开了窍。 之后,虽然闹了些笑话,但还好,在自己接收范围之内。 △ 王守义的话,让向山沉默…… 良久开口说道:“出山之前要学习,学好了才能出山。” 出山不是从山里走出来就行,还要学习,可这个学习,不是九年义务教育,也不是启蒙,三字治,千字文,圣说,经义,没有书可以来用教的。 王守义苦思,只能用讲故事的方法,苦逼的开始游走大周,手执笔,开始写自己的大周游。 哎……一个武者,变成了唐僧。 唐僧是西游,我这是大周游啊。 王守义心中感慨了一下,关了窗,用特制的石线笔开始了今天晚上的功课。 第二十九章 耀瑞威 写游记,这个事情记王守义不专长,平日都是吴桂在做此事。 用力抓了抓石线笔,王守义深吸一口气,提笔写游记。 …… 定山茶棚之糗事 今日天气晴朗,乘车百里,暮至定山县,遇一粥茶之棚,稍作歇息。 点热茶一壶,作价五文,肉粥十大碗,作价五文一碗。 店家推荐有新制的一年龄黄山卤肉牛,八十文一斤,味道奇绝,异香扑鼻。 便点了十斤,以饱口福。 店家大喜,送上自制腌菜,酸萝卜一碗,炒赤豆一碟,及凉菜两份。 食之完,结帐。 店家报帐:一贯五十文…… 一贯为千文,明明是八百五十五文的茶餐费,却要价一千零五十文。这是黑店,行为恶劣,必当严惩。 闻之大怒,拍桌而起,杀气激荡,店家退三步跌于地,体僵身寒,口不能言,此乃杀气侵体,轻轻噩梦连连几日,重则大病一场,以作敲诈的惩罚。 而粥茶饮食之人竟无一人说话,目光略带鄙视,这世道莫非都是冷眼旁观,无一人持公道而言。 略做思考,心中想道:莫非还有其它的门道,闹了误会? 翻掌之间,阳风送暖,解杀气,欲问因果。 店家坐地不起,做女子状委屈哭嚎:原本八百五十五文,报价一贯五十文,己然再优惠五文,何来敲诈一说。 听店家一说,突然想起,官家为千文一贯,而民间却是八百一贯。 误会店家,心生羞愧,略作道歉,塞一金币为赔礼,掩面离去。 回客栈三省自身。 一、王守义发怒不问其原由,不可怒之。 二,官民之说有不同,活在民间,当知民事。 三,潜规则:官说千文,民说八百,皆为一贯。遇官则千文,遇民则八百。 望读此游记之人慬记。 大周历五百三十一年二月初三晚。 知名不具。 …… 写完,王守义叹了一口气,把名字和人隐去,自己会好过些吧。 又继续写第二编杂记。 …… 镇兽城至定山县为百里,大周公交马车,一人作价二十文,一车可乘二十人,朝发夕可至。 至城门下车,行百步,掷一文可入,此为进城费,亦可当过路费,而马车入城,五文可进。 携强弓或远程杀伤性的武器,需做登记,不可擅闯,切记。 入城可见“张家茶棚”,可稍作歇息,粥茶饮食自问,店家乃厚道诚实之人,善待之。 茶棚左转五百步,有一家客栈,名为“南门第一客栈”,上房五百,中房三百,下房仅一铺作价五十文,到也干净舒适。 定山县,不夜城,暮至,有一百零八颗巨型光石升空,光耀县城。 城中店铺,万家灯火,街道车水马龙,皆为利益来往,至夜半三更,都不停歇。 巨型光石升空,升空符文刻入光石,内以能量石驱动,以真气驭使,升至三百米高空,间隔三公里一颗。 定山县是上县,人口过百万,乃大周军事重县,商业重县,以货运,车马行,种植,养殖,手工作坊为主,兼顾其它行业。 城内高手众多,不可惹事,当安份守己。 …… 王守义搁笔,算了,就写这么多吧,就这么二个小篇,还得绞尽脑汁,真不是自己的所长。 望望向山,坐在自己对面,看着自己写书,一脸的羡慕,王守义真的想叫向山哥来写。 可一想,向山的字和文笔,比自己还差,只得放弃这种打算。 向山四十多岁了,除了年少学习写过字,怕是就没写过字了吧。 能者多劳吧,王守义自己安慰自己。 “睡觉吧,明日逛逛这定山县。”王守义对向山说道,揉了揉眉心,不过千字,却写了一个时辰有多,写书的肯定不长命,费脑费神费力还熬夜,平日在部落,怕是天黑就躺在床上睡觉了。 “哦” 向山变了很多,沉默了很多,在部落时,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畅说狩猎之事,好不快活。 可自从进入了镇兽城开始,就微言慎行,还负担着看管王守义的重任。 可看管是假,反到要王守义照顾,心中自是不好过。 沉默就是最好的解释。 …… 向山关上房门离去。 王守义叹了一口气,他又何偿不了解向山的心情,真苦了他了。 可自己也不好过,责任重大啊,暂时只好委屈向山了。 今天叹气比往日都多了不少,今年,明年的事可不少,自己还得忙两年啊,等部落走上了正轨,人手也培养出来了,自己才会轻松。 “少年哪来许多愁,愁白了头发,愁起了皱眉。别想那么多了,睡觉吧。”王守义自嘲**,调息入睡。 ∽ “小师妹,今天终于让我找着你了。” 哄亮的男子声音惊醒了正在努力早觉的王守义。 “跟师兄回去,师傅他老人家,想你想得头了都白了。”男子的声音响起,中气很足,听着声音,都能感觉到一股很正很重的阳刚味儿。 “骗人,老头子头发本来就是白的,啍……我才不回去,我不想嫁人。”这是一个女子的声音,声音很大,语气也有点辣椒的意味。 王守义推开门,上了走廊,朝下面大厅望去。 只见一个年青的汉子,正抓着一个小厮的手,两人正在拉拉扯扯…… “逃婚,这种小说中的桥段也让我给碰着了,可惜我不做主角,尽惹些麻烦事上身。”王守义笑了笑,倚上栏杆,看起戏来。 “你放手” “不放,你必须跟我回去。” “放不放” “不放……” “这是进入了“你瞅我一眼试试”,“试试就试试”,的阶段了。不知下面会不会动手。”王守义在预测下面的剧情发展。 “不放是吧!” “打死也不放。” “打死也不放是吧。” 女子小厮的怒气明显在上升,火气越来越大。 “说不放就不放,打死也不放。” 年轻男子寸步不让,两人尽在扯皮。 “光说不练啊,到是动手啊。”王守义在期待进一步的发展,停栏靠柱,顺便从怀中掏出一个竹节,取出肉干粒,扔进嘴里嚼起来,兴致勃勃的看着。 环视四周,不少人都被这二人的吵架给吸引住了目光,如同王守义一样的心态,当听瓜群众,看热闹不嫌事大。 …… 女子小厮咬了咬牙,娇喝一声“看招”,右手己是二指并起,直播男子双眼。 “噢” 一声惨呼响起…… “噢” 又一声惨叫…… 男子捂着裤裆,痛苦的弯腰蹲了下去。 “真惨”王守义心中也感觉下面很凉,女子先出二指插眼,再爆喝“看招”,随即又是一招撩阴脚,就挣脱了左手,如狂风般的朝客栈外面跑了出去。 …… 走下楼梯。 “这位兄弟,没有大碍吧。”王守义关心的问道。 年青男子抬起头,忍痛咬牙道:“没事,多谢关心。” 只见男子双眼没事,可鼻梁骨都是红了一片,皮破了,血丝也渗了出来,眼泪,鼻涕一大把…… 插鼻梁骨,这块骨头不够硬,是要害之一,却不怎么致命,不过被插中的滋味可不好受,初入重击,只感觉骨头要塌陷,头正脸有一座山压来,脑袋有种充血的感觉,令人神智思维都会暂停,太阳穴两边也感觉涨起,之后就如眼前的男子这般,鼻子红肿出血,眼泪鼻涕一把抓。 这女子虽没有真插双眼,但插这里个地方也是绝了,配上撩阴脚,这男子的惨状可真不好看。 如果是生死之分,武者肯定在撩阴脚之后,双拳对贯,直击太阳穴,或双掌贯耳,要其性命。 王守义见这女子的动作十分熟练,应该是常用或常常练习,如是常常练习,这门武功到是一门趁人不备,专攻要害的武学。不说一击致命,但招招致命致要害却是真的。 “泼辣,大胆,心狠,不过却还存了一份善良。”王守义心中对这女子有了一个评价。 “擦擦吧!”王守义怀着对男同胞的同情,扔了一颗疗伤的药丸给年轻男子。 年轻男子整理了下仪容,也没问王守义什么,直接服下了丹药。 刚想说话,却脸色瞬间红了起来,只得立即盘膝而坐。 疗伤药丸,效果强劲,为的是能够快速恢复伤势,恢复真气,这在狩猎时是必然的,总不能受个小伤,还等你养个三五日,或十天半个月吧。 药力从胃中散开,热气直冲丹田小腹,又瞬间朝头部而去,特别是受伤的地方,更感觉到了细微的血丝渗出和修愎伤痕的变化。 可药力很强,耀瑞威盘膝而坐,守心专神,明显的感觉到药力的热流在顺着经脉,沿着运功路线而走,很快就走完了一周天,还有剩余,继续再行一个周天。 耀瑞威虽然在盘膝行动,但心中却是翻江倒海,暗暗自喜:“武功大成,气感自生。” 这原本还需几年的打磨才成,却不想一颗药丸就解决了。 “守住心神。” 突然一声守住心神,侵入脑海,紧接着头顶一股清凉之气贯顶而入。 耀瑞威原本的行功路线,全部停止,正欲挣扎,却身不能动,口不能言,眼都不能睁。 强大的清凉之气,从头顶贯入,沿着刚受伤的鼻梁骨而,似乎到了嘴中,口舌生津,再往下……再往下到了胸膛,小腹……清凉之气打了一转,又从屁股后面,从尾骨沿眷椎骨向上,经过后颈,进入大脑,再致头顶。 耀瑞威明白,这股清凉之气是在帮助自己行功,没有恶意,反而是造化。 从头顶到小腹,再由小腹到头顶,一前一后,好像一个循环,这是师傅讲的周天,真正的周天,先天境界方能体会,再摸索的周天行功法门。 这周天行功法门,比自己学的高级好多,不说别的,自己也不懂,循环无堵塞之感,生生不息,自行运转,不论哪一个,自己修炼的法门都做不到。 …… 一个小周天循环,王守义收了功,只是不愿意看到药力被这年轻男子给浪费了。 良久,耀瑞威自己偿试刚才的贯顶路线,竟能缓慢约运行下去,心中暗喜,一遍又一遍…… “好了,九为极至,再行功也无益。”王守义制止了耀瑞威继续行功。 “呼” 吐出浊气,耀瑞威睁开双眼,眼内神气流动。 这是后天大成,气感己生的一个表现。 …… 耀瑞威连忙站起,张口想说感谢大恩,可脸瞬间又红了起来了。 师傅说大恩不言谢,记在心里就好,待日后有机会,自当报道即可。 武者有血气之勇,但行事要义字当先,情记心头,不可狂言。 耀瑞威红着脸拱了拱手,他认出来了,这个就是昨天张记茶棚的那位年轻先天,本以为自己与此人天差地远,却没想到,今日却受了人家大恩,真不知道如何开口,脸红得越厉害了。 想想昨天自己还以四海武馆的弟子自傲,在茶棚高人一等的高谈阔论。 今日高高在上的先天大人物侍自己却如朋友,还称自己一声兄弟。 这……这一比较,两人不但武功差距大,做人的差距也好大。 “真是无地自容啊。”越这样想,耀瑞威越不好意思开口,张了几次嘴,也没说出一句话。 …… “效果还行,完全恢复了。”王守义见耀瑞威脸上的伤完全好了,很满意自己新练制的药丸。 “感觉如何,你天资不错,悟性也好,从后天中期到后天后期,本应还要个两年,就算服下我的“生生疗伤丸”也要三个月的巩固,不过你竟记住了小周天行动路线,自行运转了八周天,倒省去三个月的巩固时间,假以时日,先天不难。”王守义见眼前的年轻男子几次开口都是无声,倒也明白,大恩不言谢的心理,对这年轻男子又高看了几分。 天资尚可,悟性不错,更重要的是重情义,可以一交,做个朋友。 “在下是四海武馆的……耀瑞威,感谢……兄弟出手……嗯,那个,大恩不言谢,我自记在心中……还有那个……敢问兄弟姓名,何方人氏。”耀瑞威这一段话,可是绕了几个心思。 一是想在四海武馆后面加个大师兄,给省去了,怕丢人,又警告自己以后不可高人一等。 二是想说感谢公子出手,变成了兄弟出手……拉近了距离,同时也在察言观色,发现王守义并没有反感。 三是想说报恩,却只说前半句,大恩不言谢,我自记在心中,后面的真不知道说啥,拿什么去报啊。 四是问名那里人氏,这也存了结交之心,也存了以后报恩也有人名有来历可查。 “哈哈……兄弟,吃了早餐没,不如坐下一聊。” “在下王守义,来自王记十八香,耀兄在四海武馆学武么,可是本地人氏。”王守义一笑,不提刚才的事,以免尴尬。 第三十章 先天极阴之症 “不怕王兄见笑,我是本地人氏,可是平民百姓,得益于朝廷发展定山县,家中做点小生意,父母方才有些余钱,送我去四海武馆学武。” 耀瑞威坐了下来,生性爽郎,没有扭扭捏捏之态了。 “王兄,应该还没有吃早餐吧,不如今日我做东,请你吃个早餐如何。” “这家客栈,也是定山县的老客栈了,到有几样美食很有特色。”说完,耀瑞威竟然吞了一口口水。 王守义好奇了,竟然讲到菜,还吞起口水,有这样好吃吗? 不过,反正有人请客,自己坐下品尝一二,也是可以的。 “究竟是怎样的特色美食,竟让耀兄一讲到,就会口舌生津。” “哎……很难吃到的,后厨做不了的,得这掌柜的亲自动手才行。”耀瑞威双眼开始发光。 王守义心中暗暗发笑:“想不到这位耀兄,还是一位吃货。” “兄弟,你等等,我让赵掌柜的去做。”说完耀瑞威就飞快的朝后面跑去。 未多久,耀瑞威己是端着一大碗炸糕出来了。 “来,王兄,先尝尝这炸糕。” “我跟你说啊,同样的炸糕,定山县这家最合我喂口,最是好吃。” “你先尝一个……” 这耀瑞威到是热情好客,直接把炸糕往王守义面前一放,瞪大眼睛看着,非要你吃一口的样子,很是搞笑。 王守义也不客气,直接用手抓起来就吃…… “嗯,不错,外面是精面粉,火候炸的正好,炸至金黄色,香酥脆刚到好处,而且还能吃到原有麦粉的清香,应该是不到一年的小麦磨制而成;中间这一层是糯米煮熟后,手工压制成皮,粘弹又不粘牙,还有些嚼劲和糯米的清香,里面到是普通,应是去皮的赤豆煮烂,加红糖熬成的陷。三色多味,大小如丸子,入口很好,口感多变,而且又保留了原味。虽然是简单的美食,但更考究厨师的选料,流程的把握及火候的掌控,这是一道必需用心才能做出的美食。”王守义细细品尝,慢慢点评。 耀瑞威己是挠头抓耳,赶紧检了一个炸糕扔进嘴里,如王守义一样,细细品尝,边嚼边点头:“哎,我只知道好吃,王兄,你这么一说,我吃起来,到是第一次感觉到你说的这么多种,那啥……口感和味道,还有哪啥清香和原味。” “你呀,是牛嚼牡丹,美食还需细细品尝,才能对得起厨师的这份心意。” 王守义伸手一拍:“坐下来,慢慢吃,不知你说的特色,除了这炸糕,还有什么。” 耀瑞威坐了下来:“嘿嘿……好吃吧,这是我从赵老手中抢过来的,否则吃不到。” “还有两种,一个叫“虾饼”,一个叫“清心丸”。” “不过啊,要等上一阵子。”说完耀瑞威竟皱了下眉头,又开心的笑起来。 王守义慧眼如矩,自然发现了耀瑞威的这一个皱眉的动作,心中有猜测,老掌柜多年不做,要让他再动手,怕是有些代价。 “怎么,付出了啥代价,还皱起了眉头。”王守义问道。 “没,没啥……”耀瑞威连忙摇头加摇手否认。 “不愿说,或许我能帮上忙呢。” 耀瑞威沉默了一下,突然站了起来,高兴的大叫道:“说不定,你还真能帮上忙。” 耀瑞威兴奋起来。 “坐下,坐下,别像个猴子,什么事让你为难,先说,我再决定。”王守义对眼前这位耀兄的跳脱和多动很是敬佩,不知说什么好。 “是这样的,赵老呢,有一个孙女,从小体弱多病,泡在药罐子中长大的,需要一味药引,那就赤火狐的血,我刚才答应她,帮忙捉一只赤火狐。” “这赤火狐到不是什么奇珍异兽,定山县外的枫林就有,只只生性胆小,而且速度极快,难以被发现和捕捉,最难的事,这小家伙被抓住,就会自爆心脏,很难活着带回来。”耀瑞威想起了王守义是先天高手,那么捉一只赤火狐到不是难事。 “赤火狐属阳,其血液一般用来给男子养肾助性的,可一女子,怎么会用赤火狐的血做药引呢。”王守义到是有些好奇了,药理,药性一说中,很少把赤火狐的血做药引,给女子服用。 “我知道,从小木棉儿就体弱多病,一发病就浑身发冷。我摸过一次,好像冰块一样,赵老找了很多药师都是摇头,后来到镇兽城的百草药店找了个大药师,说是先天极阴之症,乃绝症,不可医。给了个药方,就是以赤火狐的血为药引,配了好多药材,每一个月进行药浴一次,才活到今天。” “我去了好多回枫林,可是十次九空,抓到了也是死的,只能用一次。”说着耀瑞威脸色暗淡了下来,眼神望向了客栈后面,在怀念些什么。 “先天极阴之症……”王守义手指敲起了桌面,有节奏的“咚咚”之声响起。 先天指从娘胎里带来的。 极阴是指阴寒的一种体质。极阴有一种说法,是阴月阴日阴时出生的女子,但也不会有极阴之症,只是体质偏阴寒而己,不过加上阴地出生,到极有可能是极阴之体。 症指病,一种不好的状态。 不过对王守义来说这可以是病,也可以说是一种体质。 先天体质靠药物来改变,基本上是难以治愈的,除非有天材地宝,这种逆天的宝物,方能完成体质的蜕变,从极阴转体质便成少阳体质。 不过,还有一种办法就是习武。 习极阴的功法,激发体质,练极阴之力为自己真气。 先天体质的好处就会体现出来,先天还有一说,那就是生生不息,源源不绝。 修炼符合先天体质的功法,等于时时刻刻都在练武,成就自然极高。 也可以习极阳的功法,最高成就比练习符合自己属性的极阴功法还要厉害。 但危险性更大,前期阴阳冲突,属性相克相冲,一个不注意就是要人性命的。 但入了先天,就会阴阳共生,相辅相成,极阴极阳随意转换,修炼极为顺利,很快就能达到先天颠峰。 这才是最要命的时候,神火之劫必开,难度是普通神火之劫的几倍。 普通神火之劫,都百不足一,几倍的难度,那可是呈几何倍数的上升,千分之一,万不存一,甚至十万分之一。 渡过神火之劫,之后就是坦途了。 …… 这种体质虽好,甚至也有功法可以修练,但没人愿意教。 极至之体,极至的功法,人的性格也会有变化,会走向极至之路。 这种人最终会沦为求道者,也就是武痴,还是杀生一道的武痴。 天武圣地更是在《武经总纲》之中写下禁令:严禁极至的先天体质修炼符合属性的功法,否则天下人可共诛之。 这不是玩笑,数万年天武圣地记载,天下的大魔头十有五六出自这种先天极至的体质修炼符合的属性功法。 不过这种体质千年难得出一例,五千年以来,己是没有出现过记载了。 第三十一章 极阴母子蛊 王守义停止了敲击桌面…… 耀瑞威眼神一亮,急忙问道:“怎么样,我们去抓赤火狐吗?” 王守义望了耀瑞威一眼,眼神很清澈,应该没有存害人之心。 这天武禁令,可不是开玩笑的,不但练功的本人会被天下武者追杀,连传功者也一样。 “你可知道,天武禁令。”王守义十分严肃的问了耀瑞威一句。 耀瑞威立马脸色苍白,颓废的坐了下来:“我怎么不知道天武禁令,其它先天极至的体质还好,唯极阴,极寒一类,偏向阴、暗的体质不得修炼同属性的功法,特别是达到神级的功法。” “五千年以前,天武圣地携手天机,天工二圣地,诛魔门,毁其功法,同时也收缴毁灭了这一类型神级以上的功法。若真有人修炼这一类的功法至先天颠峰,可向三大圣地求取神级的功法。” “但也不容易,必须经过严格的测检,在监视之下,方可修炼。” 耀瑞威的脸色苍白无力,却强装一笑:“王兄,我……” “如果修炼对立的功法呢……”王守义有意味的说了一句。 “这不是找死吗。”耀瑞威脱口而出。 “是吗?”王守义反问。 “别说是极阴体质修炼对立的危险有多大,就算是普通体质也是找死的行为。”耀瑞威泄气的说道。 “你看看……” 王守义伸出双手,九阴九阳同时运功。 左手瞬间凝成寒冰一块,右手都是火球自生,热力非凡。 双掌一拍,寒冰与火球立马消失不见。 “这……这……这……”耀瑞威如同见了鬼一般……说不出话来。 这怎么可能,同修对立功法,从未听闻有修炼到先天的。 今天是撞了鬼吧! 耀瑞威犹自不相信自己的眼睛,狠狠地打了自己几个巴掌,方才回过神来了。 “我刚才看到的,是假的吧!”耀瑞威放低了声音,小声的问道。 “哈哈……真的,真的不能真。”王守义笑着说道,伸出左手拿了一块炸糕。 耀瑞威看到,炸糕上面结了一层薄薄的冰,不由瞪大了眼睛,死命的盯着。 王守义左手一翻,炸糕落入掌心,淡红色的真气透掌而出,冰层气化,掌心水都不见一滴,炸糕还冒着热气……然后,王守义扔进嘴里…… “哎……”耀瑞威想伸手制止,可炸糕己进了王守义的口中,只能放下手,落在桌上,好奇地打量着王守义。 耀瑞威他想不通,对立的属性怎么可能出现在一个人身上。 “难道是双属性先天极至体质。”耀瑞威摇了摇头,这天下未曾听闻过。 耀瑞威突然拍了一下脑袋,传功时还有一种真气,清凉的很,应该是水属性或木属性,眼前之人竟然修炼了三种属性的功法,都修炼到了先天。 可惜自己不是先天,无法判断第三种是何属性。 只有达到先天,才可以选择属性功法修炼,后天不用在意属性,等修炼出一口先天之气,再改修也不迟。 “王兄,你可真是个天才,不,妖孽,不,绝世,也不对……”耀瑞威都不知道怎么夸王守义了,挠着头皮,冥思苦想…… “哈哈哈……别想了,吃炸糕,否则,我可都吃光了。”这炸糕越吃越能感觉食物中的元气,以心做美食,美食必有回馈。 哪怕普通的食物,亦能化腐巧为神奇。 这微不足道的元气,却能滋补身体。 王守义很想见这个耀瑞威口中的“赵老”一面。 “别抢……”耀瑞威回过神来,双手伸向炸糕,同时扔进嘴里,大吃起来。 “真是牛嚼牡丹,糟蹋美食。”王守义摇摇头,把剩下的几块扔进嘴里。 …… 王守义和耀瑞威两个人闲聊起来……没多久,一位身穿葛衣的老妇人端上了清心丸子汤,后面跟着一个小姑娘手中端着虾饼,并取下碗筷。 “赵姥,棉儿……”耀瑞威立马起身,接过了汤和虾饼。 “赵姥,您坐。” “棉儿,来,坐哥哥身边……” 耀瑞威扶着赵佬坐下,又抱起了小姑娘放在怀中。 “王兄,这位就是赵姥,这家客栈的老板兼掌柜。”耀瑞威介绍道。 “赵姥好!”王守义打躬作揖,两手抱拳高拱,身子略弯,朝赵姥行了个礼。 之前,耀瑞威说赵姥,王守义还以为是位男性,却不想是位女性,应该是“姥”,而不是“老”。 “老身,不敢当。”赵姥回了个礼。 耀瑞威见王守义行礼,脸上不由有些神采飞扬。 王守义见赵姥一身葛衣,不由好奇,这时的天气虽晴好,但还是有些冷的,仔细感应,发现赵姥竟是名先天武者,不过受了伤,只能以真气压制。 王守义面不改色,冲着小姑娘一笑:“来,吃个丸子先。” 小姑娘长相清秀,瓜子脸,很是娇小,不过却穿着厚厚的棉衣,脸色有些苍白,大眼睛好奇的望着王守义,到也不认生,点着小脑袋,细声细气说了声:“谢谢叔叔。” 小荷才露尖尖角的年纪,王守义对这小姑娘的第一感觉,没有唇红齿白,没有艳若桃李的红润,甚至苍白的脸色,还有青气浮现,说话也气息不足。 王守义点了点头,算是对小姑娘的应答。 耀瑞威到是主动热情起来,伸手打起了清心丸子汤。 先给了王守义,又打给了赵姥,小姑娘,最后才是自己。 “尝尝,这个比炸糕还好吃。” …… 王守义一尝,发现耀瑞威说的不错,味道很好,而且这清心丸子汤是药膳,加了清心果汁汤底,并具用了特殊手法把肉中的胶质给熬了出来,再浓缩成肉胶混合了精肉,也是补充元气的美食,用心做出来的美食。 虾饼王守义也尝了一块,一样,也是普通食材却含有微量的元气。 “我今日是沾了小姑娘的光了,可不能白吃。”王守义明白这是木姥用心为小姑娘做了美食。 说话之间,王守义从小包中取出一颗碧绿色的丹药,递给了小姑娘:“来,叔叔给你一颗好吃的糖豆,谢谢你带给叔叔的美食。” 赵姥脸色微微一变,眼睛上翻,复又落下,长长的叹了一口气,放下碗筷,拱手朝王守义弯下了腰:“感谢公子的恩赐。” 小姑娘接过糖豆,见奶奶如此朝王守义行礼,也从耀瑞威怀中挣扎起来,朝王守义大大的鞠了一个躬,很是乖巧懂事:“谢谢叔叔” 小姑娘努力的挺起小胸脯,用最大的声音,表示感谢。 大眼睛却是描来描去,在赵姥和王守义之间转动。 “耀兄,让我抱抱棉花。”王守义开口说道。 耀瑞威把眼晴望向了赵姥,赵姥点了点头。 小姑娘棉花到了王守义的手中。 “非常轻。”王守义左手轻捏棉花的小手,细细感应。 良久,吐了一口气,笑着说道:“不是什么大毛病,惊吓一场。” “什么……”赵姥惊呼。 “不是什么先天极阴之症,而是中毒了加之阴气入体,方才有这种症状。” “不过,想治好,也有些麻烦……”王守义话未说完。 赵姥己是激动又愤怒的说道:“是中毒,何种毒,竟加害我的小孙女。” “赵姥,这是从娘胎里带出来的毒,又叫极阴母子蛊,是蛊也是毒。” “心脏本属火,可心脏中住了一只极阴母子蛊,转火为极阴,方才有这种先天极阴之症的症状。可惜是子蛊,如果是母蛊的话,到有一丝可能真的化成极阴之体。”王守义对蛊倒是知道不少,从黑巫李若兰那里到是学了八成,自己养过,不过不是用自己的精血,后来也放弃了,给了自己的外甥李权,让他养着玩。 极阴母子蛊,李若兰培养了三对,不过是母子同体,没有分开,对修炼九阴神功和万极寒冰体有极大的好处,时刻提供大量的极阴之气,助其练功。 王守义有两个方法解决,一是用九阴真气引子蛊出来,杀死它。 二是教木棉儿修炼九阴神功即可,不过要防施蛊之人利用母蛊召唤子蛊,破脏而出,死于非命。 极阴母子蛊,起名就怪异,不叫“极阴子母盎”。这是一种特别的蛊,母子之间不可逆转,反过来子克母,这也是叫“极阴母子蛊”的原因,母蛊才是极阴,子蛊是个转换极阴的中转蛊而己。名为母子,实为主仆。 …… “王兄,你说的麻烦是什么……”耀瑞威到是醒目,接上了王守义未说完的话。 王守义也没隐瞒,直接把第一种方法说了出来。 赵姥一听,收起了情绪,起身就欲跪下…… 双膝刚屈,王守义就用左手拉住了:“你老受了伤,不用如此,我和耀兄是朋友,一点小事,不足挂齿。” 第三十二章 长生茶与神酒 一翻客套,这早餐吃完了。 赵姥要忙客栈的事,耀瑞威也要回四海武馆。 王守义也闲了下来,向山没回来,不知跑哪去练功了,都这么久了。 棉花小姑娘到是依然紧紧的挨着王守义坐着,嘴里努力嚼着王守义给肉干,小腮帮子一下一下的,很认真的鼓动。 赵姥抽了空,提了一壶茶过来,摸了棉花的小脑袋,眯着眼睛,透着欣喜的光芒,慈祥的说道:“棉花,好吃么。” 棉花用力地点点头,小手抓住了王守义的衣角,小小的身子又靠近了些。 赵姥亲自给王守义倒了一碗茶,笑容挂在脸上:“这茶有点儿苦,不过是个好东西,不知王公子能否喝得惯。” “苦的。”王守义往茶碗一看,茶叶竟是蓝色的,叶片宽大,连叶脉,叶梗都看得很清楚。 只是这叶子自己见过,这是一种叫苦滕的植物上面的叶子。 苦滕,滕苦叶也苦,长得也不高,顶多不过一丈。少叫十来片蓝叶,多则也不过百。 不过是种药材,有点加速伤口愈合的功效,还能消炎,在狩猎时常见,不过部落的人嫌弃,极少用这种十万大山常见的药材。 “苦滕……王公子认识这种茶叶。……不过,除了叫苦滕,还有一个称呼叫长生滕,这东西元气足,有恢复伤口和治疗内伤的作用。普通常喝这种茶,能百病不生,廷年益寿,故名叫“长生茶”。”赵姥懂些医术,对这些也能说点一二。 “长生?,延年益寿,夸大了吧,顶多就元气较其它东西足了点而己。”王守义不认同这种说法,就连丹药也很少有延年益寿的,天材地宝也很少具有延年益寿的。 迄今为止,王守义还只认同自己的猴儿酒就有这种功效,那可是数百种灵果灵药混合,多年沉淀积累,巧合之下,才有这种效果。 比如千年人参吧,用元气来形容,是苦滕的万倍之多,能救人,能吊命,但说不上了延年益寿。 打个比方,无病无灾,人有二百年的极限寿命,此乃为天数,多一秒钟也不行,这也是先天的寿命极限。 想打破这个极限,一是突破到神级,二是用神级药材续命增寿。 赵姥突然笑了起来了:“普通人,又不是先天武者,寿有百岁都极少,常喝山茶,能活百岁,这不是延年益寿那又是什么。” “啊哈……我习惯了。”王守义啊哈一笑,有些不好意思,但部落之中真没赵姥口中的普通人,王守义也习惯把武者当成普通人了。 “叔叔……棉棉不喝……苦死了,你也别喝。”细细的声音响起,棉儿抬起头,努力的扯着王守义的麻衣,认真的提醒着。 “哈哈……”王守义一笑,端起碗喝了一口,脸立马皱了起来:“好苦。”不断的哈气,企图把苦气给吐出来。 “叔叔,真笨,都说苦了,你还喝……”棉儿小手把茶碗推开:“不喝……不喝。”双手不停的摇晃,表示拒绝。 “哈哈哈……”赵姥笑了一声,见有人进来,拱了下手,就离开去接待客人了。 △ 王守义看着茶,想了一下,从小挎包取出长青竹筒。 这长青竹筒里面的才是真正的了延年益寿的神酒。 “不,用延年益寿不足以形容此神酒,应该叫增寿添命。”王守义心中给猴儿下了一个定义。 淡青色的真气包裹着长青竹,一滴酒浆滴下,落入茶碗之中…… 真气盖住茶碗,令王守义惊奇的事发生了,碧绿色的酒浆竟然迅速的自行在茶水中化开,原本淡蓝色的茶水,变成了浅绿色。 “药性相融相合,还如此迅速……”王守义继续瞪着茶碗看。 棉儿也趴在桌上好奇的看着,这种奇怪的变化,鼻子还努力的耸动。 可惜被王守义以真气罩住,是闻不出来的。 浅绿色的茶水,还在变化,又逐渐变成了明黄色,再至金黄,一点紫色从茶叶中飘丝而出,茶汤又开始朝紫色变化,越紫越黑,浓到不能再浓…… 此时蓝色茶叶己是呈透明状在碗中起伏…… 棉儿好奇的伸出手指轻轻触碰了真气的边界…… 王守义眼神一变,未学武,未至先天,这种真气在普通人的眼中是不存在:“棉花,你看到了什么。” “一个气团,像泡泡一样。”棉儿小手指又好奇的点了点,转过头对王守义小声说道:“叔叔,你看不到吗。”棉花歪着头,想了想,又凑近一点,耳语道:“是个青色的气团。” 茶还在变化,紫黑色正在褪去,因为茶叶正在的吸收这些色素,可透明的茶叶却不是紫黑色,反而呈现了翠绿色,当茶碗中的茶变成了白水,只留下了三叶翠绿色的叶子,就再也没有了变化。 撤去真气,王守义双眼开始聚神,精神力凝聚在双眼之上。 透明的白水茶,药力非凡,可反能量色彩斑驳。可三片茶叶,却能感到内敛的生机,也就是生命力。吸附在茶叶之内,无味无香,除了颜色比较碧绿之外,显得很普通。 这种变化,王守义也想不明白,数百种灵果灵药的猴儿酒都难己完全找出每种药材,更别说前后顺序,时间的变化。 这茶水的变化,那还在猴儿酒之上,还有些违反常理的色彩之变,这是更深层次的变化。 △ “叔叔……那气泡没了。”棉儿用手指了指茶碗。 “咦,又出现了一个红色的。” 刚转过头的棉花惊讶的说道。并没有因为诡异,无中生有而心生害怕,反倒是好奇的很。 “什么色” “黑色” …… “嗯……淡红色” “黄色” “有两种色,黑色和白色。” …… 不同颜色的真气被王守义盖在茶碗之上,跟棉儿做着游戏。 “这个是什么色。”王守义突然想捉弄一下棉儿。 “嗯,是……”棉儿眼中明明看到了一个气团在茶碗,却没有颜色,一下子把话给卡在了喉咙里:“是透明的。” 棉花很满意自己的回答。 今天很开心,有个叔叔陪自己玩,从就没有小朋友同自己玩的。 还有这叔叔身上好暖和,被他抱着,身上也不觉得冷了,好舒服的感觉。 听说叔叔还能治自己的病,真的好厉害啊。 △ 棉花这小姑娘想什么王守义不知道。 长生茶与猴儿酒的变化,王守义也弄不清药性的变化。 茶叶还好,很纯粹的生机,可茶水无色,无香,。至于味道,王守义也不敢轻易偿试。 无色的茶水,在王守义的眼中,各种能量色彩在变化。 唯一的判定是:除了代表生机的生命力没有,其它的都有。 第三十三章 由祸转福 原本打算逛逛这定山县城的,结果早上这么一弄,王守义也没有了心思。 从客栈厨房抓了一只鸡,喂了些茶水,等了一柱香,结果屁事都没有,小母鸡反而斗志昂扬,神气的很,反到围着王守义不走了。 棉儿好奇地学着王守义喂了小母鸡茶水,这小母鸡又跟着棉儿了。 王守义一把抓过小母鸡,仔细检查了一下,变化还是有的,鸡肉肯定是比之前好多了,吸收了茶水中的能量,也就是元气。 最后结论:这一次喝了茶水的鸡,变成了一只元气充足的鸡。 把小母鸡关进笼子,那一碗水也就放了进去。 △ “赵姥,晚上吃鸡,就那只吧。”王守义来到柜台,说了一句。 “好”赵姥答应了下来。 …… 向山还没有回来,不知道遇上了什么事,不过以向山的本事,只要不招惹军队和大势力,应该没事。 …… 棉儿这小姑娘除了中了先天极阴母子蛊,还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能到真气的色彩。 这一点,引起了王守义的好奇。这可不是极阴母子蛊所具备的能力。 △ 王守义把自己的发现告诉了赵姥,并直言自己要仔细检查。 赵姥一听也吓了一跳,能看到真气的能量色,一般来说,除非是以气凝兵,普通人才能看到实质化的真气。否则只有到了先天,以真气凝神聚目,才能看到真气的能量色和属性,也就是望气术。 赵姥点点头,同意了王守义的做法。 …… 不管怎么说,这个年轻人是目前唯一能救自己孙女的人。 也只有这个年轻人检查出棉儿不是什么先天极阴之症,而是中毒中了蛊,起初自己也不信,可当这年轻人说出了“极阳母子蛊”的时候,自己就信了。 百毒宫,一定是百毒宫的人,这是赵姥的判断。 …… 百毒宫,地处大周的南疆,与自己所在的地方是一南一北,自己家族当初得罪了百毒宫,惨遭灭门之祸,为了活着,自己和丈夫带着女儿逃到大周的北地,自己受了内伤,丈夫去采药为自己治病,也一去不返。女儿与这家客栈的掌柜结了婚,生下了棉儿不久,就因病去世,女婿思念成疾,也很快离去,留下了自己和孙女棉儿。 只是自己不知道究竟什么时候女儿中了蛊,还传到了孙女的身上。 若非今日因耀瑞威这小子,恐怕棉儿身上的蛊总有一天会要了她的命。 赵姥望着王守义抱着棉儿进了房间,心中暗暗做了个决定。 …… 自己也没几年好活了,虽说先天可享寿二百载,可自己这一身伤若非用真气压制,怕早就要了老命了,也不知道自己还能压制多久。 …… 赵姥陷入了回忆。 一生啊就这么过去了,老来得女,欣若欢喜,视为掌上明珠,可不久家族得罪了百毒宫,惨遭灭门,亡命天涯,最后隐姓埋名定居于此。 丈夫为了自己的伤去采药,也不知所踪,料想是死了吧,可惜无人送终。 自己撑了几十年,女儿长大了,也找到了如意郎君,同自己一样,也是老来得女,可是命不好啊,生下了棉儿,一病不起,香消命殒,女婿也相继离去,留下了受了内伤的自己和体弱多病的棉儿。 “百毒宫啊!你这是让孙家断子绝孙啊!我恨啊!” 赵姥在心底愤怒的喊道。 △ “棉儿,叔叔要为你检查身体,你乖乖的不要动啊。” “嗯嗯……” 望气,摸骨,真气探查,精神力扫描…… 王守义最终发现棉儿能看到真气是因为跟自己一样,开启了精神力,而不是双眼有什么神奇之处。 这是王守义第一个遇到开启了精神力的人。 “是福是祸,谁人说得清,祸至福己不远,福到祸己生,由祸转福,棉儿从小遭受蛊毒的折魔,精神和意识被锤练出来,格外的强大,如今己是开避了识海,疑聚了精神力。可没有人指导,也没功法,仅能看到一些天地元气的能量色彩而己。” 王守义突然心痛起眼前的小姑娘。 “收徒,这个想法在王守义心里打了一圈就摇头放弃了,自己要游历大周,怕没时间教小姑娘了,带着一个小姑娘也不方便。” “好人做到底吧,能不能由祸转福就看你的造化了。” 王守义替棉儿盖上了被子。 自己的一翻检查,棉儿睡了过去,睡得正香,脸上还带着甜甜的笑。 王守义忍不住摸了一下棉儿的小脸,若自己没有穿越,如有个女儿,怕也可能同棉儿差不多大吧。 △ “阿大” 向山的声音在门外响起。 王守义立马开门,并挡住了正欲进来的向山。 “小声点,小孩子正在睡觉呢。” 向山朝床上望了一眼,降低了声者:“哪里来的女娃子。” “这家客栈掌柜赵姥的小孙女。”王守义关上了房门,拉着向山进了他的房间。 并把事情经过讲了一遍,让向山明白。 “你咋才回来。”王守义问向山。 “嗨,先在城里逛了一圈,没找到合适的地方,就又出了城,寻了山头练功,运气不错,你看,这是什么。”向山从房间角落提出了两只狐狸。 血红的毛发,格外晃人眼。 “赤火狐”王守义脱口而出。 “嘿嘿……有口福了,这东西壮阳,今晚搞一只。”向山一笑,又把两只绑好的赤火狐扔回角落。 “要不留下来,给棉儿做药引。”王守义说道。 “留啥留,今晚你把那小女娃的蛊解了,不就得了,这东西很难遇到的。”向山咂了咂嘴,对王守义的建议不以为意。 “我还有些顾虑,取蛊对我来说是容易,可这背后肯定有仇家,会结下梁子,惹麻烦上身。” “怕个鸟啊,连小女娃都不放过,能是什么好人,敢找上门来,宰了就是。”向山握了握拳头,有些兴奋。 “你呀,总喜欢动拳头解决问题。”王守义没好气的说道。 “哼……阿大,你就是太聪明了,凡事都喜欢动脑。不是我说你,只要实力够强,想吃凡兽杀凡兽,想吃妖兽杀妖兽,管它那么多呢。” “那些小屁孩不操练,耍些小聪明,可一顿拳头下去,就会老老实实的练功。聪明在我的拳头下,有个啥子用。” “你不是说过,实力才是根本,武者以实力说话。” 向山的话很糙,可进入王守义的耳中,却是字字如雷。 要说武者,向山才是一个真正的武者,以拳头解决问题的武者。 自己都忘了自己是武者了,这些日子,总想给部落找一块安全的落脚地,行事之前总想不得罪人,交个朋友,完全的成了个商人和缩起头的乌龟。 这是大周,不是前世的地球。这是一个武者为尊的世界,拳头大是可以改天换日的。 “好,今晚吃赤火狐,两只都杀了,我去四海武馆叫耀瑞威过来一起吃,你们也认识一下。” 听了向山的话,王守义下定了决心 第三十四章 四海武馆洪四海 “走,我们去四海武馆找耀瑞威。”王守义做了决定,也不犹豫,立马就行动起来。 王守义告诉赵姥今晚决定给棉儿取蛊,赵姥立马就想拜恩感谢,被向山一手拖住:“屁大的事,谢什么谢。” “那小女娃子在他房间睡着了,我俩有事要出去一下,你老看着点,别醒来看不到人,给整哭了,挺麻烦的。” “还有,我房间有两只赤火狐,听阿大说,你是个用心做美食的大家,今晚杀了,一起吃肉。” 向山豪爽,大气,也粗鲁直接,跟本就不给王守义和赵姥说话的机会。 把话说完,拱手就走。 王守义抱了个拳,立马跟了上去。 “你知道四海武馆在哪里么?” “问问不就知道呢。” “那刚才怎么不问赵姥。” “忘了” …… △ 四海武馆,定山县四大武馆之一。 四海武馆大门,飞檐翘角,气势宏伟,朴实庄重。 正中一块牌匾,四个大字“四海武馆”。 字很正,却字字如刀,筋骨有劲,迎面给王守义一种霸道的武意。 这大概就是苍劲有力,铁画银勾吧。 字王守义不会评价,但以字看人,以字显意,这点还是有些感应的。 …… “在下王守义,前来访友,他叫耀瑞威,还请通报一声。”王守义上前朝守门的武馆弟子说了一声。 “你找大师兄,等着啊。”这看门的弟子溜烟就从小门跑了进去。 “想不到我这朋友还是四海武馆的大师兄。”王守义还真没有想到。 等了一阵。 王守义只听得四海武馆的大门,门栓推功,嗄滋的声音响起,朱红色的硬木大门,被缓缓拉开。 “怎么回事”王守义正好奇,却见耀瑞威正站在门内朝自己眨眼。 大门完全打开,耀瑞威从大门走了出来,笑着抱拳说道:“王兄,里面请。” 侧了身子,伸出右手,请王守义进去。 “怎么回事。”王守义经过耀瑞威的身边问了一句。 “没事,武馆的规矩而己。”耀瑞威在前面引路。 开门的弟子又缓缓把大门关上,随后也跟了上来。 “规矩” …… 入了四海武广的大门,就是练功场。 场地不少,占地近三亩,石板铺地,宽阔壮目。 两侧有兵器架,各种武器齐全,不过以木质居多。 木桩人,沙袋,石锁,铁沙桶,沙地,石球…… 很多练功的东西都一应具全。 中间靠后,还有一个校台,又称领武台,台上有一石碑,碑前有一鼎,犹如香头燃烧。 王守义猜测,还校台除了领武,还有拜师台的意思在内。 △ 练武场中央,有数十人站立,老少男女都有,都穿着统一的练功夫,不过颜色略有不同。 灰色最多,蓝色其次,青色再少一些,中间一个头发胡须都白了老头。 王守义想起客栈的事,耀瑞威和他小师妹的对话,猜测这白发老者应该就是馆主了。 耀瑞威小跑了几步,立于白发老者身后,弯腰恭敬的说道:“师傅,这位就王公子。” 白发老者点了点头,龙行虎步,五步之下就跨跃二丈之地,站在王守义的面前。 干净利落的做了一个抱拳礼,开口就中气十足,声音沛然,气息悠长,声声入耳,如雷炸开:“欢迎王大师大驾光临令四海武馆蓬荜生辉。” “这规矩……”王守义晒然一笑,也抱了拳头:“不敢当,本来只为访友,却不料馆主,竟如此热情好客,让我受宠若惊啊。” “哈哈哈……少年英雄,当得起。” “在下四海武馆馆主,洪四海,还请王大师入客厅一序,饮杯香茗如何。” 洪四海一挥手,做了个请的手势。 “在下王守义,恭敬不如从命。”王守义双手背于身后,大步前行,无视前方还未散开的武馆的弟子。 神色平静,云淡风轻,如同自己小院一般,显得极为自在。 …… 在大周,先天境界可以称大师。 武徒指后天初期,刚刚入门。 武师指后天中期,招式纯熟。 武宗指后天后期,武艺小成,顺心如意。 大师指先天境界的武者,详细划分是: 大师对应先天初期。 大宗师对应先天中期。 无上宗师对应先天后期。 …… 再往上就是神级,极其少数的存在。 等级的称呼是武皇,武圣,武神,武仙。这里先不多做解说。 △ 入了客厅。 洪四海和耀瑞威,请王守义和向山入座。 到也没有太多的讲究,这洪四海先朝向山拱手问道:“这位大师贵姓。” “向山”向山说了姓名,就不多说,而是打量起了客厅。 “原来是向大师,失敬。” 向山只是收敛了气势,武意,可先天武者的气血蕴藏于身体,气血如龙,直冲天际的武道气柱,并没有刻意隐藏,洪四海望气便知,向山是一位无上宗师的存在,甚至还强自己一筹,见向山不多说,语气冷淡,也客气了一句,说了声失敬。 …… 武者,实力才是根本,面对强于自己的,就得恭敬,尊重,有礼。 师傅常常教育弟子,要尊敬长辈,要有敬畏之心,说的就是面对比你强的,要学会低头。 武者的世界是拳来脚往,刀光剑影,实力为尊。 你若真的认为有理走遍天下,那会死得很难看。 武者的世界,为了自己的利益,杀人不算事,人踩人,人吃人才是常态。 这就是江湖混得越久,人就越胆小的一个原因,慎言慎行才能活得长久。 …… “哈哈……洪大师,我这位大哥是个武痴,对礼节这方面不太在意,你不用管他。”王守义打了一个和场,向山一开口,总是会冷场的,特别是陌生人。 “求道者,嘘……己不多见了。”洪四海唏嘘了一声。 “老头,我见你气血如龙,行走之间筋骨齐鸣,而且武意霸道,双目如狼,深幽噬人,定是位经常游走于生死之间的武道高手。” “而且,这喝茶有什么意思,武者之间,不如动手切磋,互证武艺,分个高低,那才是快意之事。”向山握了握拳,朝洪四海示意。 “握草,这是上门访友,向山大哥,你这是干嘛,上门挑畔,踢馆吗?”王守义刚打了个和场,向山又来了这一段话,还握了握拳头,显肌肉了。 王守义正想着怎么说,缓和大气氛。 洪四海却哈哈大笑起来:“好,老夫也正有此意,不如到后院的比武台,一较高低。” “请” 向山站起来,身上的气势升起。 第三十五章 比武开始 一行人,进入后院。 比武台坐落于中央,约一尺来高,用百年巨木铺成,大小约一丈方圆。 极为简陋,朴实无华。 ~ 洪四海双腿点地,人就腾空而起,无声无息,落于台上,一尘不起。 没有动用真气,这是对身体和劲道的掌控到了入微的境界。 向山双眼一凝,微微点头,心中却是暗自满意:“这个老头,功夫不错,己然上了身。” …… 细微之处才显真功夫。 洪四海双腿点地,腾空而起,是肩不动,腿不屈。这是极为入微的发劲。 通常,明劲又称为分劲,又叫拙力。 以筋骨肉带动发力,发力有征兆,比如屈膝,扭腰,含胸,肌肉隆起等一些发力前的动作。 暗劲较明劲这种拙力稍微高一些,但依然有这些功作,不过幅度会小了很多。 暗劲以筋骨发力,而肌肉的变化没有明劲那么明显。 暗劲是内外发力,多重发劲,由明劲转有内劲的一个过渡。 暗劲练的是个骨肉分离的过程,由拙力转为巧力的过程。 练到深处,骨肉分离。身不动而力己蓄,筋骨鸣而肉不动。发劲时,搬运气血,爆血一击,可穿金可爆石,可隔山打牛。谓之巧劲也。 暗劲之上为化劲,化劲通常又叫内劲,用神奇点的说法,就叫作内力。 化劲是内劲,是内力。在巧劲之上的一种武者对自身的掌控,又名叫“入微”,这是功天上了身的一种比较贴切的说法。 这是洪四海腾空而己的一个评价。但向山所说的“功夫己然上了身”,可不是指化劲这种初步入微的屋次。 …… 落于台上,无声无息,一尘不起,这又是另一个境界。 落这一个字,很通常的是指自由落地。但在武道高手眼中,比如石头落地,比如飞絮落地,落之一字,差别极大。 无声无息,一尘不起,这是落字决的最高境界。 落有势,势有气,气有意,意孕神。 就拿太极来打个比方,一蝇不能落,一羽不能粘,这是内劲由内而外的表现,通俗的说法是内劲外放或内气外放。 这内气,内劲不是指先天的真气,而是劲与气血的一种内力。 这是练体由外由内,练到深处,入微到以气血随意发力的境界。 但也不能做到,落地无声无息,一尘不起。 势是气的外在表现,入化劲,生内劲,武者就存了势。 气有意,意孕神。这是练体进入练血之后,练腑,练髓的一个表现。 筋骨发力止于化劲,以行血会发力可入微,以内腑发力乃存意,以髓发力是孕神。 (PS筋骨发力止于化劲,只是指这种发力,都叫化劲,初步入微的内劲,并不是指战力低) 孕神是练体到了练髓的地步,同时也指内劲入微到了极深的境界。 无声无息,一尘不起,这是练体到练髓,内劲入微己孕神这个步才能做到。 向山说功夫“己然上了身”,就是指洪四海的练体和内劲己到了练髓和孕神。 ∽ 王守义也在点头,这老头洪四海的功夫造谐极深,为人也讲究,表面上看这一举动有些买弄之嫌,因为到了先天颠峰就要为神火之劫做准备,平日都是内敛孕神,如同普通人,不会去讲究花哨和买弄。 但在比武之前这一买弄,就是在告诉向山和自己,我的功夫己到了这个境界。这是坦诚。 前世比武斗拳有走过场的说法,就是开打之前演练一下武功,让对方知道些深浅。 若看了之后,还要打,那就死伤不论,就不要怪我了。 不过也变了味,很些人走过场,不展露真功夫,存了害人之心,真打起来就是要命了。 当然这个走过场,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活动下身体,以最好的状态,迎接下面的比武。 △ 人家有诚意,向山自然也回以诚意。 没有什么花哨,而上了比武台,做了抱拳礼,就开始打了起势。 起势就与众不同,一个虎翻身的架式。 当然不是真正的在地上翻身,而取其意。 老虎翻身,猛虎睁眼。 怎么说呢,老虎翻身,就是从一只懒虎,病猫的状态,转变成一头噬人的猛虎。 俗语所言: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病猫啊。 虎翻身,就是从病猫转变成猛虎的一个动作,这叫以意显招,以招达意。 向山一个动作就从普通大汉转化为噬人的猛虎,王者之气从身上迸发,如深渊恶魔,欲择人而噬,又如山岳崩塌,遮天盖地,压迫对手,以势压人。 虎翻身要分开来讲,虎指百兽之王,就不多讲,普通人遇到猛虎是个什感觉了。 翻身就是农奴翻身把歌唱,主仆易位,改天换颜了,翻身就是天地变色,我的地盘我做主,不管对手是什么,是龙你给我盘着,是虎你给我卧着。 这个地盘就是武者的领域。 …… 猛虎睁眼,是虎翻身之后的一个动作,睁眼不是就睁开眼晴。而是以神聚于眼中,双目神光闪烁,杀气透眼而出,以神镇魂,以神压人。 猛虎睁眼,必要杀人。 也虎要分开来解释,分猛虎和睁眼两个词。 猛虎:勇且威,气血勃发,生机充沛,虎威凌人,蛮横霸道。向山的武道气柱冲气而起,直入云宵。 睁眼:懒虎不睁眼,睁眼必杀人。杀气透眼,摄魂夺魂。观之,如地狱战场,血流成河,残肢断臂,惨烈悲伧,杀意临身,如坠深渊。双眼就如地狱之眼,让人不敢直视。 △ 洪四海境界不比向山低,自是不惧,双手抱拳抬起。 “好!好功夫!”洪四海大声爆喝赞道。 当然除了赞叹,还有一层用意,以声驱势,劈开向山的气场,自己的武道气柱,也在这一声爆喝之中,直冲天际,形成了自己的武道领域。 杀伐道。 洪四海的武道是杀伐之道,不避不退,遇强更强…… 与向山的武道领域和武道气柱,在一丈之比武台,对峙起来。 …… 王守义,目不转晴的瞪着二人。 拳脚未动,己是交锋,一来一往,己显底蕴。 境界,练体,气血,气柱,领域气场,武意,气势,己是一场默默的争峰。 “这是一场龙争虎斗。”王守义心中暗暗想到。不过心中并不担心,静心养神,欣赏这一场已经开始的比武。 第三十六章 先天不动真气 洪四海的年纪同向山差不多,都处于中年,四十多岁,接近五十,人生的体力颠峰年龄。 向山,四十八岁,身高一米八二,身型修长,却不显廋;方脸短发,浓眉大眼,肤色偏黑;身着青色麻衣长装。 洪世海,约五十岁,身高一一米八,身型健壮,略微显胖;白发白须,脸型略圆显肉,鹰眉虎目,皮肤红润,身穿紫红色练功丝绸服。 “怎么看,怎么感觉有点像财主与山民的纷争。”两人的穿着差别很大,生生的拉开了一个层次。从体型和肤色上看,也显得二人有些对立。王守义心中有这么一种感觉,洪四海是地主,向山是农民。 ∽ 两人都没有动用真气。 这大周比武切磋的规矩,来大周三个有佘,武者的切磋的这点规矩,还是懂的。 武者比武切磋,不动真气,不使用杀招,是为了避免死亡和重伤残废。 比武切磋,分出高下,先天高手不用真气,又怎么谁强谁弱呢,这里个有讲究。 首先就要区分先天真气与气血之力升华的内力有何区别。 先天真气是夺取天地造化而孕育出来的,这是这个世界武者对先天真气的基本概念。 窃取天地造化之力,自然要受天地的劫难。 先天境界突破神境也就有了神火之劫,这就是天地中的天道给窃取天地造化之力武者一个桎梏和劫难。 固有神火之劫这种天地之劫,但武者依然对窃取天地造化这种事奋不顾身,以身试这天地之劫。 一是入先天,可享受二百载,否则凡人难有百岁之命。 二是先天真气属天地造化之力,实在是太过于变态。 能凝气成兵,能聚气护体,能感知天地大道,能成倍的提升自己的实力,入了神级,更能享寿五百,断肢重生。 又有哪个武者能够抵挡这种诱惑。 …… 再说内力这种气血之力。 内力的本质是搬运气血,明劲、暗劲、化劲,内劲,拙力、巧力都是内力的一种表现形式而己。 但不管怎样,这内力才是武者自己真正完全属于自己的力量,这才是武的真谛。 这是这个世界的武者对内力的认知。 要说内力厉不厉害,比之先天真气哪个强些?还真不如先天真气。 打个比方,内力相当于木头,先天真气相当于铁器。 上面讲的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明白一件事,内力是自己的,先天真气是外物。 当武者气感自生,为了突破先天,就开始窃取天地之间的造化之力,在体内以内力为引导,开启了先天的修练之路,也开始走向了原本武学的岐路。 不再重视练皮、练骨、练筋,继后天之上的,练血、练腑、练髓的原来武学的路线,打破生命瓶颈,实现生命层次上,质的飞跃。 因为先天真气可以取代内力,而且更历害。 用王守义的话来形容,原本还只是烧火做饭,现在都能给你电饭煲煮饭了,谁还去烧火做饭啊。 明明先天真气这把刀在手上握着,为何还拿着木棍去干架啊。 …… 那么比武切磋不用先天真气这规矩又是从何而来呢。 而是数万年之前,天地异变,人类武者留传下来的。 天武圣地的大人物认为,内力是自己的,其内在韵含着武者的精神和意志,这是一个武者的身体秘藏,有着无穷无尽的伟力,是可以超越先天真气这种存在的。只是练武开始莫落,练气盛行,人人为了追求实力和长生,忘记了练武的初衷。 很多武者等到了先天境界的巅峰,才开始重新拾起,走回原来练武的路线,开始练血,练俯,练髓,与先天真气孕养身体,以求在遭遇神火之劫的时候,突破的机率和把握更大一些,能有那么一个百分之一的机会就算不错了。 这也是到了先天颠峰就有化凡用来突破神境的说法和方法。 …… 王守义在了解这个世界的武者,观看《武经总纲》之后,也立马开始化凡,因为他自己也认同这种做法。 幸运的是自己是练体(练武),练气(先天真气)同步进行,在面对神火之劫的时候,自己有把握把《武经总纲》中所说的,百不存一,起码提升到十分之一,甚至更高,不差于天地异变之前所记载的十分之一。 …… 比武切磋不用真气,这才是真正的比武。 除了提高自身武艺,到了先天颠峰,通过这种切磋,更能找到自己在练武(练体)上的不足,多提升一点,对突破神境就多一分机会。 △ 向山和洪四海,各自占据比武台的一端,可武者的气场己完全占据的一丈方圆的比武台,再也容不下其它人,这就是气场,也可以叫领域。 双方并没有马上动手,而是打量对方。 聚气凝神于双目,两人都是神光湛湛,气势夺人。 衣服无风自鼓,衣袂飘动。 这是内气外放的外表。 武者练气到了先天中期,方能内气外放。 不是真气外放,而是内气外放。 如何判断内气外放的大小和质量,也就是判断强弱,就是望气,从武道气柱上做对比。 先天初期,内气外放很微弱,完全可以忽略,武道气柱刚刚形成,还不能出体,仅仅在自身体表形成了很淡的武道气场。 先天中期,武道气柱形成,开始迅速壮大。望气而观,气柱从武者身体中升起,强者犹如擎天之柱,顶天立地;练气而练体的武者,气柱很淡,升腾三丈,再往上,便几乎不可见。 …… 向山和洪四海的武道气柱,在王守义眼中都是直冲云宵,犹如孙猴子的如意金箍棒,欲要与天庭比个高低,打破这天地的束缚。 王守义心中暗暗点头:这才是真正的武者,以己身破开天地枷锁,以武证道,欲与天公试比高。 …… 一丈之台,两位先天颠峰,练体也己进入练髓,原本施展拳脚,就己显得有些小。这二人气场一开,台上就起了风,争锋就已经开始,显得更为拥挤了。 第三十七章 人形凶兽 台上,洪四海朝向山,微微一点头,几乎不见动作。 可向山却是从翻身的起手势,双膝微屈,双脚打开与肩齐,一前一后差半个脚位,双手微抬,一掌横于胸前,一手握拳腰间的姿势,微微做了调整。 从半个脚位,拉开到半步之距,身体前倾,双肩也细微的下沉。 原本含胸驼背,也变成了扩胸开肩。 王守义疑神观看,耳边听到了血液如贡在向山体内流动,奔腾…… 向山体内筋骨齐鸣,这是在蓄力…… 一但出手,就是雷霆一击。 这是习惯,在年复一年的狩猎中,养成的习惯。 面对强大的妖兽一类,不容留手,出手就是全力一击。 就算这是比武切磋,有所保留,怕也是不凡,留有余地而已。 …… 王守义微微转头,看向了洪四海。 洪四海原来略微显胖的身躯,在内气外放之下,练功服鼓起,显得有些臃肿。 可在刚才微不可察的点头,以眼示意之后,内气外放一下子收进体内,连鼓起的练功服也紧贴着身体,人也显得瘦了很多,给人第一感觉就是高了。 内气外放之下,再骤然收缩,身体犹如一个吸尘器,衣服被吸附在身体之上紧紧的贴着,犹如自己的皮肤一样。 武道气柱也收缩不见,气场收缩进入身体。 …… “化凡” 王守义轻呼,眼睛瞬间明亮无比,紧紧瞪着洪四海的一举一动。 “这不简单啊!” 比武切磋,竟然进入“化凡”状态,以这种方式战斗,王守义想不通。 不是应该激发气血,筋骨齐鸣,暗自蓄力,凝神聚意,全力一击么? 这与部落的战斗方式不一样,与很多普通的比武切磋的战斗方式也不一样。 王守义好奇了。 收了武道气柱和武道气场,这不出奇,自己也能做到,但用这种方式战斗,那还能发挥全部的战力么?洪四海用什么方式做到。 王守义心底有兴奋,他感觉动了自己的血液在加速流动,这是战意要勃发,渴望一战啊。 …… 洪四海虽然收缩了武道气柱和武者气场,看似“化凡”,却在身上一种天然而生出的威势爆发了出来。 “这是威,虎有虎威,哪怕站在那里不动,也让人生心畏惧,不敢靠近。” 洪四海完全的“化凡”之后,人瞬间转化成了一头猛虎。 “由人化兽”王守义轻声自语。 由人化兽,就算是自己的形意兽拳,也没有做到,最多也只是取意取神,有兽的那一种气势和神韵,但没有如洪四海这般,从人活生生的变成了兽,什么意,什么神,什么势,统统抛弃,完完全全变成了一头人形凶兽,意有了,神有了,势有了,威也有了…… “大世界的武道,比自己在部落那一亩三分地,自娱自乐繁荣多了。” “这次出山,对了。” …… “收敛的“化凡”之举,只为完成由人转兽的过程。”王守义给了洪四海这些举动一个解释。 …… 向山也再次有了变化,眼神更明亮了,神光透目,那是兴奋…… 向山感觉了自己血液在发热,在蒸发沸腾,骨髓都痒痒起来,身体在告诉他。 冲上去…… 冲上去…… 去战斗! 去战斗! …… 一遍又一遍的在心底对自己呐喊…… 向山的心在呐喊…… 向山的身体在兴奋…… 向山的眼神不仅兴奋,还有狂喜…… 更多的是,心中的某种野性和**要从身体内冲出…… 在告诉向山,此站可以证道。 …… 向山强自压住了,这种来自身体内很原始,本能的**。 不过人却开始飞扬,狂暴起来。 内气外放的更厉害了,武道气场更次扩张,肆无忌惮的笼罩了整个比武台。 武道气柱在王守义的眼中越发的明亮起来,好像在发光发热。 王守义明白,向山己点燃了心中的战意。 △ “狩猎,妖兽,都憋了好半年了,今天遇到了这么一个对手,从人变成了一头凶兽,向山又找了纵横原始丛林的感觉。” 肌肉在擅动…… “真的很想一拳打死你。”向山朝洪四海说了一句,语气中杀气浓烈,明明白白告诉对方,我想一拳打死你,这种**裸的心底中的原始**。 “那就来吧!” 洪四海双目都开始泛起红光,真的就是一头人形凶兽,但不缺理智和冷静,但语气也是杀气腾腾,凌厉无比,好像自己不是在比武切磋,对面的向山是自己生死仇敌一样。 …… “王兄,这是怎么回事。” 耀瑞威就算是后天境界,但也能看出其中的变化,语气中的杀意和两人气势的变化让耀瑞威感觉这己不是比武切磋,分个高下了,好像分生死了,比武双方说话的语气,像是生死仇敌。 先天境界的比武,耀瑞威看不懂,但身边的王守义是先天,他肯定能看懂,问一问是怎么回事。 自己有些担心,一个是自己的师傅,犹如生父,;一个是自己朋友的兄弟。 比武切磋没有问题,但生死仇杀一样的比武,这就不对劲了。 “没事,不用担心。”王守义看了耀瑞威一眼,说了一句,又转过头看向比武台。 “你师傅和向山都是先天,对自身掌控都己到了入微的极高境界,收发由心,不用担心生死。” “他们这是在激发战意,也是在尊重对手,决定全力出手。虽然杀气升腾,但还没有失去理智呢。”王守义想了想,对耀瑞威这个人的感觉还不错,为人还有可以,可以一交。而且练武的天赋和悟性都不错,就多解释了几句。 “嘿嘿……我看不懂,我跟师傅十三年了,也只见过一次与先天大师动手,不过对方不是师傅对手,实力很差。师傅才三招就把对方镇住了,负手认输了。”耀瑞威说起洪四海与先天大师交手,三招就让对方认输的事。 王守义也可以从侧面判断洪四海在先天之中也可以算是高手了。 但是是属于顶级还是超一流,一流就不知道了。 比武切磋这话不是随意说的,只有同境界同等级的,才用这么个说法。 低一个境界的,比如先天初期向先天中期讨教,不叫比武切磋,而叫“以武会友”,“请教指点,交流的意思。” 第三十八章 瞬间胜负己分 日头高挂,己近正午,无云。 后院墙头飞来几只麻雀,又立即飞走,似乎是因为突然发现院中有人,才被惊走。 初春的风,谈不上暖和,也说不上寒冷,一阵一阵的,却总能给人精神一振。 …… 风起时,洪四海动了,猎豹出击,迅猛精准。 左脚蹬地,一丈之台,半步之距,犹如瞬移,人一晃,扑实无华的一拳就己带着猛烈的风,击向了向山的胸膛。 …… 没有花哨,没有虚招,我要打你胸膛,就打你胸膛,这是对自己速度的自信。 洪四海就连变化都懒得变化,自己专修豹拳,非常欣赏猎豹捕食的一击。 猎豹一步跨跃十几米,犹如飞行,不管猎物跑得都快,都会被瞬间拉近距离。 得猎物听得风声时,尖牙己咬穿了猎物的喉咙。 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电光火石之间,打出精准又致命一击。这是洪四海对猎豹一击的理解,并自己化身猎豹,完美的打出了这一击。 一丈之地,实在是太小了,半步都不用,这对自己来说,就等于猎物就在自己的拳下。 风起时,向山眼睛微微一眯,这被自己抓住了,洪四海判断,这就是机会,能让自己一击得手。 拳头收于腰间,这一击是杀招,配合自己如炮弹一般的速度,威力更甚。 对方没有动…… 机会,果然被自己抓住了。 出拳…… ~ “砰” 洪四海一拳真的击中了向山的胸膛。 当拳头刚碰到向山胸膛的时候,洪四海就己认定,对手必输。 自己快到向山没有反应的时间,就连横在胸前的右掌都没有动。 洪四海正想着一击得手之后,便收身而回,结束这场比武。 可当“砰”的一声入耳,心思却立马变了,备用的后手,也随即立马打出。 左手一拳打向向山的胸膛,是主攻中路,封其上路。 备用的后手,也就是后招,续招。 右手成掌,从自己胸膛发出,沿着自己左手小臂,右掌成刀,划破空气。 与此同时,右脚快速屈膝弹腿,正向向山的下盘。 这两个后招,都是可攻可防可退敌的打法。 可当击出的右手被向山接住,弹出的右脚也被路阻挡,而最先攻出的右拳,没有收回,而是被向山抓住,便己心生不妙了。 …… 当洪四海右脚蹬地那一刻,向山就己心生危机。 但是洪四海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犹如瞬移一般,就已经到了自己的身前。 快,实在是太快了!!! 就算向山己警觉,想要挡住或避开这一拳,必然会失了先机。 “不能退” 这是向山的第一反应,超出本能的反应,人本来的反应在遇到危险时,是挡住或者避开。 这就是武者在生死之间徘徊,锻炼出来的意识和反应,取代原有的本能或者超出本能。 …… 拳头触碰到自己内气外放的气场,继续突破,碰到了自己的胸膛。 向山原本挺起的胸膛立马收缩,让洪四海的拳先失其锐。 但先天境界的高手,不会有这么简单的一拳,亦有后镜和后招。 果不其然,洪四海的拳头继续突破跟进,拳头中的内劲勃发…… 向山右脚在前,左脚在后。左脚在微微弯曲,身体后仰,身子下沉,受了这一拳头的部分内劲,其它悉数被向山在一曲一仰一沉之间化解。 接力,卸力,化力…… 三者一气呵成…… 向山并没有受到什么伤害。 与此同时,横于胸前的右掌,迅速的抓住洪四海准备收回的左拳,握紧,并用力一扭。 收于腰间的左手握拳,早就己蓄力,凶猛的击出,与洪四海划出的右掌,猛烈的击在一起。 借洪四海收回拳头的力量,后仰的身子迅速归位,并左脚点地,向前半步跟进,刚好与洪四海的后招,右腿屈曲半步踢,碰到一块,挡住了红四海的这一后招。 …… 就在这电石火光之间,洪四海打出了三击…… 向山接了一拳,同时反制,打出了二击…… 此时此刻,洪四海和向山攻防易位。 …… “喝” 一直在蓄势蓄力的向山一声爆喝。 狮子吼…… 腹中有气口含钟。 向山的一声爆喝如雷霆一般在后院炸响,首当其冲的便是洪四海。 这是势,这是威,这音攻…… 镇人神魂…… ~ 右手如金箍一样抓住洪四海的左拳,再次发劲,抓得更紧了,并狠狠地朝右边一拧一拉。 这一动作和改击,一是钳住洪四海的左手,让其不能动,先废其一只手的武功,二是一拧之下,改变洪四海可能的发劲方向,带向自己的右边,改变攻击的方向。三是一拉,拉近洪四海与自己的距离,为自己的后续杀招创造条件。 ∽ 左手再次握拳,狠狠地以牙还牙,凶猛的打向洪四海的胸膛。 同时身体一矮,下蹲,急速小步上前,左脚在台上一蹬,收回双手,以肩头撞击在洪四海身上。 “轰”的一声,洪世海犹如炮弹,被向山击下了擂台。 △ 洪四海心生不妙之时,也做好的防守的备准,可惜,失了先机,攻防易位,而且左手被向山紧紧的钳住,不能完全的掌控身体,最终被向山一个肩撞,跌下了比武台。 不过洪四海并没有受到太大的伤害,落地之时便以先天真气护体,连灰尘都没有沾到。 自己左手被向山钳住,一拧一拉之下,自己就不能够有效地进行攻击。 以右拳迎上向山的左拳,力道不足,没有形成足够的反击。没有挣脱向山的钳制的左手,再失一招。 这时向山矮身,急步向往,再次打乱了自己稳住重心,准备硬杠向山一击的算盘,再失一招,优势完全丧失。 最关键的是,自己收缩身体,做好硬受向山一击的时候,向山竟然放开了自己的左手,再生变化,让自己无能为力,面对向山急速,又力大势重的肩托,就算强行使用千斤坠下沉,也避免不了被撞出擂台的结局。 …… 输了,输的无话可说…… 洪四海从地上站了起来,拍了拍身上不存在的灰尘,一瞬间就收敛了兽化的状态,如一个普通人一般,拱手低头,腰身弯了下去。 比武切磋,作为失败者需要向胜利者表示认输,表示受教,表示尊重。 第三十九章 比武之后 向山回了礼,走下了比武台。 洪四海虽然比武输了,但也没有扭扭捏捏,虽有点不自然,但面子上也算过得去。 王守义对结果到是没有什么想法,而是想着洪四海是如何化为一头人形凶兽的。 气氛多少有点尴尬,这个时候耀瑞威的作用就发挥出来了。 先是关心一下自己师傅,一眼望过去,见洪四海点点头没有说话,心中一想,就明白了。 师傅这是想交好王守义和向山,这个结果也是他想看到的,心中自然欢喜。 再说了比武胜败乃是常事,输了就输了,人没事就是最好的。 自己在武馆,天天都有比武,有输有赢,承受不了比武输了的武者之心,那你还练什么武功。 耀瑞威朝洪四海说道:“师傅,您没事吧!” 洪四海摇了摇头:“没事” 随即又朝向山拱手说道:“向兄武艺过人,我洪四海认输,也感谢向兄手下留情。” “客气” 向山就简单的回了一句。 耀瑞威立马接上了话:“师傅,你看己近正午,贵客上门,不如一起移步酒楼,把酒言欢,坐而论武如何。” “哈哈……威儿说的不错,向兄,王大师,不如移步酒楼如何。” “哎……可惜了,今日一败,不好意思再向王大师请教了,大家都是武者,大家不如坐下来喝杯酒,交个朋友,谈论武道如何。”洪四海平复了心中的尴尬,极为爽郎的说道,语气很是诚恳。 向山轻微哼了一声,心中却想:“还想向阿大讨教,你会输得更难看。” 王守义心知向山的性子,不喜多言,于是一拱手,上前一步:“洪大师,我也正有此意,有些问题想请教。” 王守义这么一回,洪四海脸上闪过一丝喜色,略做歉虚:“不敢当。” “师傅,我去云来酒楼点菜。”耀瑞威笑嘻嘻的朝师傅说道。 洪四海踢了一脚耀瑞威:“有客人在,还没个正形,让朝云,你陪两位大师说说话,我去换件衣服。” “向兄,王大师,失礼了。”洪四海就离开了。 耀瑞威叫来一个武馆弟子,把事情吩咐下去,就立马跑了过来。 “哎,王兄,向大师,移步客厅,稍作歇息。”耀瑞威客气了一句。 很快又说上了话:“王兄,不知上门有何事,我还没好好感谢你呢。中午我师傅请客,晚上我过来找你,我再请你喝酒。” “哈哈……我啊,上门是叫你晚上来吃肉的。你的酒先欠着。” “啊哈……真的……” 三人慢行,边走边说…… 只要有耀瑞威在,怎么都不会冷场,气氛很快就融洽起来。 △ “来,王兄,向哥,喝茶!”耀瑞威泡好茶,到上,举杯示意。 短短几十米,耀瑞威称向山从向大师变成了向哥了,这人说话很是讨喜。 王守义只是好奇,耀瑞威为人不错,能说会道,待人热情,又显真性情,他那小师妹怎么下那么狠的手呢。 “你说,这先天交手,我咋就看不懂呢,特别是向哥,你是咋做到别人打你一拳,自己却没事的,那不可是什么横练功夫。” “哈哈……功夫嘛,天天练就会上身。你才后天后期,巧力暗劲的门道你懂,这接力化力借力你也懂,练到全身各处,自然也能做到。想练啊,也简单,找一个石球,在身上滚动就行,待一天,石球无论在你身体何处,你都能随意驱使,这功夫也就成了。”向山接了话,指点起来。 从腰间摸出一颗圆润的骨珠,在手上耍了起来,骨珠在向山五指间随意滚动翻腾,或旋转,或停止,或腾空,好像有一根线牵着,怎么也逃不出向山的掌控,又落于手臂上,脖子上,照样如此。 耀瑞威看的目瞪口呆,忍不住说道:“这也太难了吧,手上我或许能很快做到,但在手臂和脖子也要如此,那也太难了吧。” “呵呵……别被向山哥忽悠了,传你个窍门,你先打个十斤的石球练着,努力控制自己身体上的每一块肌肉的力量,让石球动起来。当你能随意掌控身体上的每一块肌肉之时,这功夫也就小成了,进了入微的境界。然后朝两个方向练习,一是重量,越重越好;二是轻小,越轻小越好。练久了,自然就可以做到……”王守义见向山一上手就是轻小的骨珠,这明显在为难耀瑞威嘛,练功夫,从简入繁,由易入难,循序渐进才行。 “嘿嘿嘿……我明日打个石球试试……” “可惜了,动手太快了,我都没看清,只见我师傅冲上来打了一拳,向哥没事,我师傅就飞下了比武台。”耀瑞威有些遗憾,多少人想看都不看不到的先天武者交手,自己有幸看到,去啥也没看清,还是自己连猜带蒙的,竟然有一种武功,受同等级对手的一记重击,这能安然无恙。其它的,啥也没学到。 耀瑞威刚说完这句话,洪四海就从门口走了进来。 “臭小子,你皮又痒了,师傅给你松松骨如何。” 洪四海在门口就听到耀瑞威在说刚才比武自己输了的事,不由开口笑骂。 弟不言师过,这丢面子的事,徒弟是不能去说的,这是尊师。 自己这徒弟啊,什么都好,是个练武的苗子,悟性也不错,更重要的是会做人,真性情,虽然有些年轻人的小毛病,但也无伤大雅。 唯一有些不足之处的就是有些跳脱。 “哎呀,师傅,徒儿知错,松骨的事,不用您亲自动手,徒儿自罚在武馆中苦练一月如何。”耀瑞威先是一惊,立马又脸色变得严肃起来,反正自己刚进后期,刚好需要一个月的时间来巩固。 “你呀,这性子……”洪四海摇了摇头,没有说下去,反正以前也说过很多次了,但就是狗改不了吃屎。自己这大徒弟性格就是如此,真改了,怕又是另一个人了。 洪四海又哪里不知道耀瑞威目前的状态和刚才偷奸耍滑,使小聪明的事,但也不说破。 自己拉开凳子坐了下来。 第四十章 论武收徒 (说明:以后练体是指修炼内必劲和内力,气血搬运的武者。练气是指修练真气的武者。) 三位先天颠峰,而且都是练体,练气具达到颠峰的无上宗师,再进一步就是神级。 当然还有一位后天后期,谈论武道,还属打酱油还差了一点的耀瑞威。 香茗生烟满室新 四人煮茶论武道 紫铜鼎,紫香木碳,紫泥龙嘴壶。 茶在壶中沸,龙头吐息,袅袅升空。 王守义弹指以香茗热气作画,先是化球,热气柱被截断,化成一团团烟气热球,似拉直的念珠。 再次指间急点于气球之上,气团化成同等大小的气圈,缓缓升空。 “入微于内而显于外,内外合一即知行合一,至极深之境,谓之道,称天人合一。”王守义小露一手,这一动作,让耀瑞威和洪四海眼睛一亮。 “感悟天道,人一生也难道一次,我一直认为是运气和机缘。今日一观才知道,天道亦显于外,而蕴于万物之中。”洪四海心中有悟,单指在气圈上划过玄奥的弧线,全部凝聚于指尖,五指张开,或抓或弹,气团翻滚,气团变成了一只猎豹,形态逼真。 “知行合一这句话说得妙,知之预行之,行之才知之,合一方为道。万事万物都有道,人要入道需知行合一。关勤学苦练不行,光饱读武经典藏也不行。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句话适用于文,也可用于武,两相对照方可入道,神境离我不远唉!” “哈哈……生活才是最好的老师,懒惰是人生的伴脚石。“化凡”亦有法,把武藏于生活点滴之中,亦如万物生长向阳,积少成多,一朝神火至,化龙于九天。”王守义再次伸手指向气形猎豹托向掌心,口中微吐,猎豹化形,化于一妙龄女子,站于手心,体态婀娜,五官俱全,衣袂飘飘,疑为仙女下凡,形神俱备。 “这是仙人之术啊。”耀瑞威大赞,深吸一口气,右手运指,凝神静气,轻点于双目上。 仙女活了,竟眨了一眼晴。 …… 点晴之术! 想不到耀瑞威只是后天境界,悟性却是很高,对劲的琢磨己是火候颇深,己开始入微。 仙女眨眼,就立即溃散,王守义收回了手。 耀瑞威还只是入微于点,掌控不了全局,仙女一眨眼,就乱了全局,溃散于空中。 “你小子就是手痒,爱显摆,乱动什么。”洪四海没好气的冲耀瑞威笑骂道,却心中得意,自己这个大弟子,才入后期,就己开始入微,以这悟性和资质,先天颠峰不在话下,神级也有一丝可能。 “洪兄,你这是炫耀,这小子不错,把这小子交给我如何,快则三年至先天后期,慢则五年。”向山不说话,一开口就吓死人。 洪四海眼皮直跳,脸皮抽动,手上微抖,手中的茶水都已经起了涟漪。 “三到五年就到先天后期,这比大势力的天之骄子还要快,你确定不是说大话?自己最好的预算是十年,也可能是二十年。” 洪四海望着向山认真又自信的脸庞,从不信立马信了五成。 “真的……”耀瑞威兴奋的接了一句,心中兴奋又立马一惊,望了眼洪四海,把后面的话咽了下去。 恩师在此,对己之爱之恩更甚父母。师傅对自己比朝云还好一些啊,后面的话叫自己怎能说出口。 “向兄,你这是挖墙脚啊,我啊,还盼看这孩子继承我的武馆,成为顶梁柱呢。” “不过嘛,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这种诱惑,连我都心动啊。” “向兄,您说这话,可是当真,愿意收我威儿为徒。”洪四海三句话,心思几转,眼神灼灼的望着向山。 “交浅言深了啊,才识不到半天,向山大哥只要合了胃口,还真是以真心相对。”王守义心中暗想,向山的性子比自己更像武林人氏,重情重义的绿林大哥的形象。 “还能做假不成,你教徒弟,观这小子就知道,过于溺爱了些,还没入先天呢,就开始混迹于酒楼。”向山说话直又很真,很能气人。 洪四海一听,有种想打人的冲动,双眼一翻,冲着耀瑞威的脑门就重重叩了一下:“听到没,以后少出武馆的大门,天天给我练,早晚各二个时辰。” 洪四海心中却想:“我竟然不会教徒弟,四海武馆可不仅仅是在定山县有名,放在大周海洲亦是一块名声响亮的招牌,人人都说我教徒有方,到了你这,竟然说过于庞溺,何不直说,我不会教徒弟就是。我到要看看,你是怎么个教法,三到五年到先天后期的。” 耀瑞威缩起了头,被向山一句话,让师傅在自己脑门上敲了一个大包,真是受了无妄之灾啊,还是不说话好了^O^ 王守义望了向山一眼,心中到是一动:反正部落的产业,在定山县还没人,这耀瑞威还行。向山收了此人为徒,借助四海武馆在本土的影响,为其保驾护航,倒是轻而易举之事。再听洪四海话中的意思,到是有些意动。 “洪馆主,你可舍得你这个徒儿”王守义接了洪四海前面的话。 “好啊!还真挖墙角啊,不过嘛,我同意。嘿嘿……威儿是我徒弟不假,但我可把他当亲儿子的。”洪四海心中有打算,自己浴血练体之法不适合耀瑞威,有向山这个不下于自己的无上宗师来教,也是一件美事。 洪四海观王守义和向山二人,都是先天颠峰,而且关系之好,比亲兄弟还好,竟能相互替对方做主,这种情分亦是难见,威儿这么一拜,可不是一位师父,连自己在内,可是三位先天颠峰的师父啊,这是机缘啊。 “威儿,跪下!行礼,磕头拜师!”洪四海立马下了决心。 耀瑞威到是机灵,应师之言,扑通一声,立马跪下,朝向山重重的磕了三个响头。 向山坦然受之,上前轻扶,哈哈一笑:“师徒己成,不过嘛,教的人不是我,另有其人,其武艺在我之上,算是你师叔。” 第四十一章 论武换功法 移步酒楼,继续谈武论道。 云海酒楼,不亏为定山第一酒楼,竟只做武者的生意,来此吃饭的基本上都有武艺在身,还有五位先天大师。 菜肴极为丰盛,竟都不是凡兽之肉,而是城外温酒山专门养荒兽的云海庄提供。 清蒸火羽鸡,金鳞鲜汤,驼鹿雪纹拼盘,红烧雪兔,正中一只烤的金黄的寻药兽,还有青菜,香叶菜清炒,王守义的最爱,至于牛肉丶百花菜只是搭配而己。 洪四海请客到是花了大价钱,起码近千贯。 五人落座,多了一人名叫洪朝云,洪四海之子。 耀瑞威倒酒……洪朝云介绍酒菜。 “我年少时,得一练体功法,名为浴血练体神功。初期生饮兽血,养体强身,入了先天便是以兽血为引,辅以药材,配合这功法进行血浴,吸收兽血中的精华和药力,前期进展缓慢,入了先天,只要有足够的兽血,可以说是一日千里。只是这功法重杀伐,走杀生道,很极端,易生心魔,若非我家传的潮生决,我怕早己入了魔道。这功法……”洪四海把化为人形凶兽的功法说了重点。 王守义一听也明白,部落也有喝兽血,以血浴身的做法和功法,相结合,也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这功法的确极端,吸收的不仅是兽血中的精华能量,还吸引了兽血中的意和势,此功有取之道,但你说的药材有些不对,应添加净果,珊瑚花,万象蚌粉,和百年的枯滕,转换药性,化掉兽血中的意和势,成为一副上好的练体汤浴。不过我副药只适合阳属性的兽血,多寡还得视兽血而定。其它属性的兽血,还得另配。”王守义又说了药方让洪四海记下,算是回报刚才所说的浴血练体神功。 “多谢,王兄还懂丹药之道,真乃少年天才。”洪四海面露感激,身为武者,多少会懂点医药之道,知道这副药材对自己的帮助很大。 “洪馆主,我观你的功法,重杀伐,讲究一击必杀,而且门道很偏。刚才比武,以你的身手与向山相斗,分胜负应在百招之外啊。” …… “我岂有不知,试探用劲讲究轻拳快劲,试探和打断对手的反应,先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再等待机会,进行反击。”这是功法的缺陷,洪四海也无奈,自家的潮生决到是蓄力发劲的好功法,若能结合浴血练体神功,那肯定更上一屋楼。 …… “劲有明劲,暗劲,化劲之说,还有轻重的使用。 用劲的人体运功不同于物理运功,不是越快劲就越重。不过在发劲之后,可以套用一下,劲等于速度X质量这个公式。用重劲蓄力的时间越长就越重,蓄力的目的就是克服从静止到运动,速度从无到有的一个过程。想发越重的劲,发力的时间也越长。 不过时间长也给对手是够的反应时间。 一门高深的功夫,在发劲上肯定是极为讲究,而且还可在战斗中不断蓄力,越战越强。” 王守义讲到了点上,虽有一些前世的词语在其中,但在坐的到也能听懂,心中琢磨一下也能明白。 “用劲,一为轻快,二为慢重,二者对立,合二为一,就算是我这种境界也很难做到。天下哪有这种练体的功法,不知天武圣地可有,真想一观。”洪四海面向东面,那正是天武圣地的方向。 “其实也不难,一门说是越战越强的功法,必是二者合一的好功法。还有就是练体的养法,自己身体越强,这二者合一就越接近。”向山对这个有发言权,因为二者合一的发劲比洪四海强。 “怎么办法?”洪四海问道。 “你的潮生决与洽血功结合,可以极大的缩短发力的时间,而且还能源源不断的发劲,可以说一门成神的功法。难在结合,二门功法运功线路不同,要结合起来才行,一门是极阳,一门是水属性,属阴,难度颇大。不过研究研究,应该还是行的。” “草……”洪四海又被向山的话给震住了,憋气。 怎么接这话,先天功法,属性都偏于适合自己的体质。而先天真气更是只能修炼一种为佳,方能进展极快,自己又不是天武圣地的疯子,为武而生,能同修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先天真气。 就算是练体,到了先天境界,也要有主次之分。自己抛弃了家传潮生决,主修浴血功就是如此。 你说结合,还同修,还只是有些难度,只是颇大,研究研究就行,当你是天武圣地的那群疯子啊。 这话洪四海不能说出口,只好闭嘴不语。 这时耀瑞威接话了,他见过王守义起码同修了三种先天真气的。 “二师傅,哪应该怎么修行啊,这……可是会冲突的啊,就算是相生的功法,我听大师傅说,同修也不可取的。” “屁话,相克都可以同修,相生还不可取了。先天真气起源于内力,重修内力,两者结合,同时吸纳天地之气,再培养先天真气,二者合一有何难。难在合二为一,难在合二为一,还不能冲突,还要更强,更有利于先天的修炼。”向山对耀瑞威的问题,直接驳回。 洪四海这下有话说了,竟然有方法可以共修,难度在合二为一不能冲突,还要更强更有利于修练,有这么好的事,怕天武圣地也不能做到吧。 “向兄,就是这么点难度,我不求更强更有利于修练,只要不冲突就好,在下原意献出这两本功法原本换取。”洪四海到是下了大注。 浴血练体和潮生决最起码是先天功法,最少有一门是顶尖的。这浴血练体功王守义到是想看看,这对整个部落都有极大的帮助的。 王守义微微点了点头。 向山心中一动,就明白,阿大与自己所想的相同。 “太极者,无极生,动亦之机阴阳之母阴不离阳阳不离阴阴阳相亦皆及神鸣。” “心静身正,亦气运行开和虚实,内外合一,运柔成钢,钢柔并用,静发自如。” 太极心法初级版,向山开口,只见唇动,不闻声音,以劲发音,以气入密,贯入洪四海耳中。 洪四海心中再次念到,心神俱震,相露狂喜之色,这是心法,稍微感应,体内两种功法竟然呼应,这,这,这竟然是真的。 心中却又是一惊,那对面二人的身份,怕是不下于天武圣地的真传弟子,恐怕是大有来头的。 今日赚到了,自己有这心法,威儿也拜入门下,还有另一位武艺在向山之上的师叔来教,这应是大势力啊,而不是门派武字单一的势力。 “威儿,你拜我为师,我视你有子,今日我欲将你除出门墙,收你为干儿子。从今往后,你不要叫我师傅,同朝云和静云一样叫我爹,你是我大儿子。你可愿意。”洪四海突然朝耀瑞威说了这么一句。 起初耀瑞威是一惊,除出门墙啊,后又是一喜,师同父,收自己为干儿子,还与朝云与静云一样,自己是大儿子,这是与亲生的无异啊。 耀瑞威正想磕头,反正刚才也磕了,再磕也不是问题。 不过被洪四海拦住,:“回去之后,入我洪家祠堂再磕,不改你姓。” “向兄,王兄,晚上我与威儿同来,必带上两本原本,顺便见见木姥也好。”洪四海恭敬的做了一揖。 “好说。” …… “那,那个,爹,师傅,王兄,朝云,吃菜,吃菜,凉了就不好吃了,特别是这金鳞汤,鲜啊,堪称海洲第一鲜,吃口菜,再喝口汤,是绝佳的吃法啊。”耀瑞威一下没转过来,磕磕巴巴的叫了洪四海一声“爹”,随即招呼众人吃喝。 “哈哈……为师就来试试你说的吃法。” 第四十二章 父母心 “爹,我过去帮忙。” 洪四海点点头,同意了。 “爹,我也去。” 洪朝云也想去。 “去吧,去吧。” 酒菜吃完,王守义说了今晚给棉儿取蛊的事,耀瑞威和洪朝云跟着过去帮忙。 取蛊需要一间密室,要安静。于是赵姥后院的地下室,原本存酒存粮之处,要搬空才行,还要打扫去除异味。 这两人被抓了苦力,还兴致勃勃。 都是好人啊! 王守义感叹,这卖力气的活,这有人抢着干,王守义看耀瑞威更顺眼了,连带洪朝云也有了些好感。 △ 王守义和向山逛街去了,耀瑞威和洪朝云去了赵姥的客栈帮忙。 “向山哥,你越来越狡猾了。”王守义心中想笑,不得不佩服向山大智若愚的装逼之法。 看似心直话真不作伪,一副老实粗鲁的样子,实则心思细腻,心机很深,否则又怎么为部落狩猎时的先峰战士,名曰探子。 向山嘿嘿一笑:“这不怪我,见面感觉遇到了凶兽,这个方面,部落没有人比我更敏感。只是想不到他还有浴血练体的功法,这对部落来说,可是宝贝啊,不弄过来,心里痒得很。” “你变坏了。” 王守义笑着损了向山一句。 “我坏,也没你坏,你藏得更深,挖了人家教了十几年的徒弟,这坏人还我来做。哼啍……腹黑男。”向山白了王守义一眼,后退一步,跟在后面,像个保镖一样。 “嘿嘿嘿……那小子不错,培养下,打理部落的产业,比其它人强,而且有四海武馆做后台,不仅在定山县,在海洲也是足够了。” “这洪四海不简单,身上的杀气很重,比我们任何一个人都重,肯定杀过不少人和妖兽,至于凡兽和荒兽怕是不计其数了。” 王守义望气之后,立马捕捉到洪四海收敛的杀气。 杀气也有不同,杀人与杀兽产生的杀气不一样,不管凡兽,荒兽,妖兽,杀了之后,怨念不深,凡兽几乎没有。杀人,哪怕一个普通人都有怨念缠身的。 洪四海身上怕是不下于上百条人命,而且还是武者,怨念比普通人强多了。 “有怨念的杀气不纯,虽然厉害,但影响武道进展。”向山不以为意。 △ “赵姥姥,我们来帮忙了。”耀瑞威和洪朝云进了客栈就朝赵姥喊道,非常热心的青年。 “这可是力气活,那酒坛子可是百来斤一个。”赵姥笑着说道。 “不怕,不怕,我力气大。”说完耀瑞威就挽起衣袖,露肌肉了。 …… ∽ “哎,朝云,这会我们不是师兄弟,而是真的兄弟了。这事儿,明日我得回趟家,跟父母说一声。” “二老肯定高兴。只是你说的丹药真有那么神奇,能助人突破瓶劲。”洪朝云问道,对于这一块的丹药,他只是听过,却没有见过,更加不可能吃过了。 “还能骗你不成,胃里像有一团火一样,很舒服的。”耀瑞威把一个起码有三百斤的酒缸放在了地上,这是最后一坛酒了。? 打扫的工作不用他们做,自有酒店的伙计过来干。 “一团火一样,火在胃里烧?”洪朝云左手在肚子上摸了摸,摸到了心脏的位置,心想,胃里有团火,这不能舒服? “这跟我们从百草门买的精血丸不同,不像丹药,好像一颗碧绿色的珠子,很好看,吃下去味道也很好,好像……好像……千年人参一样,吃下去让人精神一振,全身发热,精力旺盛,百病自消。”耀瑞威用千年人参来形容这颗丹药了,其它的,他没吃过,也没法用其它的东西来形容了。 “千年人参……”洪朝云一声惊呼,做为四海武馆洪四海的儿子,岂有不懂千年人参之理。 人参不出奇,自认识到人参的价值时,就有人种植培育。 自家也有种植的,人参几乎可治百病,名为药王。参龄达了六年起就可以入药了,不过一般都是十年方在挖出做为药材使用。 说人参为药王,在于补元气,这人啊只元气足了,自然百病俱消,而且几乎能与所有药物相配。 千年人参,恐怕只有大势力的药园中才有吧,而且还极少的几支吧。再者就是无人踏足的地方,方有可能存在。至于禁地,密地,绝地,那些地方就不要去想了,普通人称之为死地,不到先天进去,就等着死亡降临吧,采到千年人参几乎不可能。 千年人参,薄薄的一片,可令人起死回生,这才是药王称谓的来厉。 “威哥,一颗丹药而己,用得着这么形容吗。”洪朝云的心狠狠地跳了跳。 “绝对是千年人参,我吃过的……”耀瑞威回想了一下,肯定了心中的猜测。 “人参太难培育,就算专人培养,多数在十年期开花结果,腐于地下,百年人参己堪称珍品,千年人参怕是只有一流以上的势力才有吧。”洪朝云忍不住说了这一句。 “嘿嘿……你师兄我爱面子爱炫耀,可又有几时说过假话,随便出手就是一颗以千年人参为药的丹药,你猜会是什么样的人物,大势力的核心弟子,怕是出手也没这么大放吧,除非是圣地。” “我叫你来帮忙,就是想你在人面前露个脸的……可不想,今日却是拜了师,我想想,有可能为你求取一颗丹药,补补你这元气泄漏之症。”耀瑞威看着洪朝云有些显瘦,还偏苍白的脸庞,心中也是不知如何是好。但肯定自己一定要这么做,心中才能无愧,不会留下遗憾。 “师兄……”洪朝云明白了耀瑞威的意思,却不知如何开口,只能干巴巴的叫这一么声“师兄”。 “以后不要叫师兄了,得叫我大哥。”耀瑞威拍拍了洪朝云的肩膀。 “今晚有赤火狐肉吃,到时候你多吃点,补点元气。” “嗯”洪朝云低低的应了一声。 △ 时间是个糟老头,看似日头移动缓慢,却总会落下,消失于地平线下。 赤火狐在赵姥的厨艺下,更是变得可口美味。 棉花缠着王守义,也是胃口大开,小小的人儿,竟足足吃了一碗。 还有那个洪朝云也挺能吃的,似乎赵姥和洪四海都有意的谦让,很少去动这赤火狐肉,想让棉儿和洪朝云多吃点。 王守义特意的用精神力探查了一下,得了,这是一个先天元气泄漏之症的人,怪不得又廋又苍白,也是一个药罐子的存在。 “可怜天下父母心,总想让自个孩子,好吃的多吃一口,就心满意足了。”王守义感慨,无论是自己前世的爹娘,还是这世的爹娘,自己想吃什么,只要说一句,一整天泡在厨房之中都要做出来,还用尽心思的变得美味可口,营养丰富。为人父母的心啊,视子女比自个儿还重要。 在外吃多了大餐,特回想吃父母炒的小菜,哪怕是腌菜,也特别下凡,或许这就是父母的心意,让这菜变得好吃了吧。 ∽ “小棉儿,木棉儿,你吃饱了没。”王守义轻轻地揉着棉儿的微凉的小肚子,下巴顶着脑门,同棉儿玩了起来。 “这赤火狐肉啊,还是柴了点,没自家养的好吃,若不是有赵姥的这份厨心,怕是很难入口。喂,对面的小子,还有一个后腿你吃了,长得跟个豆芽儿似的,吃了多补补,我房间还有一只赤火狐,你提回去配点药,炖着吃。”向山一开口,好心也让人难堪。 洪四海忍不住嘴角抽动了一下。 赵姥到是满脸都是菊花,欣赏的看了向山一眼。 耀瑞威想开口,也没说出一个字,不过手却不慢,伸手抓了赤火狐的后腿,放在洪朝云碗中:“二弟,这味道很好,师傅叫你吃,你就吃。”说完脸就红了。 王守义这下到是高看了耀瑞威一眼。 能放得下面子,也是大智大勇之人。 唯有棉花撅起了小嘴,今天好多人陪自己吃饭,好开心的。可这大叔说话太气人,说人是豆芽儿,努力装做生气的样子,鼻子哼哼两声:“朝云哥,才不是豆芽儿,他又不是菜。” “哈哈……”众人大笑。 棉儿也努力的崛起了小嘴,装做认真生气的样子。 又是一阵大笑,,棉花低挡不住,转过头,埋在王守义胸前。 可众人大笑,洪朝云却泪流满脸,努力的吃着后腿肉。 “师弟,没笑你呢。”耀瑞威拉了洪朝云一把。 “朝儿,擦去眼泪,男子汉流血不流泪,知道吗?”洪四海说的很场面,手上却从怀中掏出一块手帕,递了过去。 当爹的说话或许不很温柔,甚至还有些蛮霸的用大道理压你,可心还是放在孩子在身上。 堂堂先天无上宗师,也得做递手帕,帮自己儿子擦眼泪。 “爹,我没哭……”洪朝云说话有些哽咽,却不承认自己哭了。 用手袖抹去泪水,站起来,抬起头,拱了拱手,朝向山鞠了一个躬,又朝各人鞠了躬,抿了抿嘴,只吐二个字:“谢谢。” 王守义低下头,摸了棉花有些干枯的头发,从小包中取出一颗“武道筑基丹”:“洪馆主,教子有方,今晚又来帮忙护法,一点谢礼,不成敬意,还请收下。”说完,伸手一弹,手中的丹药便落入洪四海手中。 色泽偏红,似精血丹,宛如红钻,可药性却纯正。 “培元塑身,武道筑基,完美品质。”洪四海看出了这是一颗什么丹药。立马站了起来,抱拳正色道:“感谢王兄大恩,若有差遣,我洪某必从。” “洪馆主,这是谢礼,不用如此。”王守义是见洪朝云这小子还有份感恩之心,睹此景思人,便出手帮了个小忙。 “谢谢” 洪朝云见父亲这动作,加上心中猜测,恐怕这丹药是救自己的命的良药。 “坐,坐,坐,时间尚早,不如洪馆主先让令郎服下。今夜子时就是取蛊之时,到时候还得请洪馆主用心了。” …… 第四十三章 取蛊 子时一到,王守义便抱着熟睡的棉花进了石室之中。 子时正是阴时的极至,极阴母子蛊最活跃的时候,这段时间是引蛊取蛊杀蛊的最佳时间。 蛊很神秘,同时也给人凶残,强大,剧毒,噬血,恐惧等多种不好的印象。 但蛊还有一个特性,那就是胆小,也可以说是谨慎。 稍有风吹草动就潜伏不出或者逃之夭夭,是令很多人想不到的。 …… 养蛊之人却视蛊如命,更是择一好蛊,性命同修,好处不言而预。 在养蛊人看来谷就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蛊能助自己练功,对敌,保命,甚至借蛊重生,乃是天地间的奇迹。 你取蛊杀蛊就是伤他性命,损他修为,等同于杀子之仇,定会呲牙必报,血债血偿。 不过,王守义只是取蛊,并不想杀蛊,留一线余地。 若施蛊之人能通道理,便还了他;若是大奸大恶之人,这蛊就要他命的诱饵。 △ 向山不懂蛊,口中说得简单,中了蛊取出来就是。 若被施蛊的人是一位武者,到还好,也就损些气血,没什么大碍。 但自己眼前的是一个令人心生怜爱,饱受折魔,身体弱肉的小女娃,一个不小心,蛊从心脏中,破体而出,那可是人死蛊灭,同归于尽。 就算自己有十足的把握,也要小心再小心。 这施蛊也有讲究,多数时并不是为了害人,而选择特定的人,为施蛊人养蛊,时机成熟就召回被施放的蛊,而被施蛊的人在蛊离开之后,体质也会有所改变。 打个比方,就如洪朝云这种元气泄漏之体,若是放一只聚元金蚕,在体内养个三五年,这病不药自愈。取蛊之后,身质还能保留聚元金蚕的能力,成为一名资质很好的武者,入先天都是板上钉钉的事。 当然施毒之人存的害人之心,这蛊就变成要人命的东西了,比什么内伤,暗伤,毒药更可怕。 蛊就是你身体内活动还有智慧的内伤,暗伤,活着的毒药,甚至操控心神,如同行尸走肉。 △ 蛊这个东西,王守义也天生就存了敬畏之心,自己也是好奇之下,被黑巫李若兰带进入了蛊的神奇世界,才明白原来蛊无好坏,而在于人心。 蛊是救命良方,亦是害人的毒药。 …… 封闭了石门,王守义仔细检查了一下,把石室的情况收入脑中。 棉儿正在熟睡,王守义悄悄的解开了棉儿的衣服,把身子露了出来。 聚神于双眼,精神力外放…… 一团不到半个指甲大小的黑点正处于棉儿的心脏之中,正在缓慢的展开,蠕动…… “呼”王守义轻轻吐了一口气。 子蛊还弱小,缩成一团,才不到半个指甲,其长度顶多在二寸左右,算是幼生的子蛊。 若是李若兰身上的子蛊,细如发细,长度在二丈以上,母盎更是十倍。 当你看到从掌心钻出一只二丈来长的头发丝粗细的子蛊,怕是人都会给吓傻了。 子蛊还小,只要不爆发极阴之力,同归于尽,就算从心脏钻出,也无大碍,王守义落下了心中的大石。 幼蛊的粗细估计还不到头发丝的十分之一,自己只是引蛊,又不是强行逼蛊,无论从身体那里钻出,对身体的伤害都不大。 极阴子蛊喜阳,还能转换阴阳。 引蛊之物当然以极阴或极阳最佳,但对子蛊这种弱小的存在,到用不上极阴或极阳之物。 不过不麻烦,自己也养过,不过子蛊才一米长就送人了,自己的血液就是最好的引蛊之物。 王守义用骨刀划手指,取一滴血液于手心,屏心静气,以九阳真气慢慢施放血液中的精华之气,耐心等待极限子蛊的行动。 △ “赵姥,你算遇到贵人了,想不通棉花的病,竟然是蛊。”洪四海和赵姥坐在后院的石登之上,小声的说着。 “杀人不过头点地,这人心太狠毒了,连在腹中的孩子也不过啊!”赵姥有些咬牙切齿,喜怒于形色,**裸的摆在脸上。 不过瞬间又收敛起来,心平气和的反问洪四海:“你今天带来的可是古本,恐怕是你的命根子吧。” “瞒不过赵姥您,是浴血练体和潮生决,换取一门武功。”洪四海也不隐瞒直接说了真相。 “放心,我老太婆动不了手,也不会动手,更不敢动手。受人之恩,当定相报。” “哎,你呀,刀头舔血,混迹于武林,别忘了为人的根本。”赵姥提醒了一句。 “呵呵……我洪四海一生虽杀不了不少人,但从没杀过对我有恩之人。再说了,就算忘恩负义,我也同赵姥一样。” “我估计就算我俩全力出手,也打不过向山,里面的那位可能还强于向山。”洪四海压低了声音。 赵姥没有回话,沉默不语。 良久,说了一句:“小海子,你动过这心思。”声音很淡,却有冷,还有一丝杀意。 “赵姥,我可还没来得及动心思呢,就己败于向山之手,现在我的儿子耀瑞威己拜向山大师为师,您说,我面对昔日百毒门的圣女,要不要提防着些。” 洪四海突然说出这么一句话,到是让赵姥心中一惊。 “这些都是昔年往事了,真难为你跨越干山万水,给翻了出来。”赵姥被人说破身份,除了心中一惊,到还依然坦然面对。 “不说了,您的心意我明白了,您还是我心中的赵姨。”洪四海抬头望了望头顶的巨型光石,便不想再言语。 赵姥望了一眼,默默地取出了一瓶丹药:“你吃了它,就没事了。” “赵姨,您……”洪四海心中一惊,心中有点乱了。 “放心,不是害你。我虽受了伤,但施毒的功夫还在,更是对你的了解,比我自己还深。想要害你,过等不到今天。这是一瓶纯化杀气的杀生丸,以丸为丹,对你修行有好处。”赵姥收回手,一瓶丹药放在桌上。 “多谢了。” “嗯,你的机缘也近了。” …… 向山在石室门口打坐,为王守义护法,这叫内护。 洪四海和赵姥在后院是外防。 耀瑞威和洪朝云在客栈大厅是外线。 这些是向山安排的。 …… 当石室门被王守义打开,抱着己经醒来的棉儿出来,也不见有人来袭。 “怎么样。”向山问道。 “小事一桩,一只幼蛊而己。”王守义把装了幼蛊的石瓶扔给了向山。 “你说,我要不要也养只蛊。” “想养,明天给你一只就是,这个不行,没有母蛊,养不了。” “外面什么人都有,旁门左道。三教九流,多个技艺傍身也是好的。” “嗯,我想一下,弄只合适你的。” “嘿嘿……”向山一笑,做了一个“ok”的手势。 棉花也是半睡半醒之间,也伸出小手做了个“ok”的手势。 “哈哈……小女娃子,你懂什么意思吗……”向山一乐,伸手接过了棉儿,和王守义朝后院走去。 “叔叔,棉花知道,这是……嗯,这是十三的意思。”棉儿缩了缩身子,这个好像是三,但又不同,那可能就是十三喽,好古怪的手势啊。 “哈哈……十三,嗯,棉儿说十三就是十三。”向山抱着棉花有种抱着自己孙女的感觉。 儿子向明估计正在参加狩猎,孙女向阳花也开始练武了吧,不需要爷爷抱了。 “来,以后叫爷爷,爷爷给你糖吃,软的哦,酸酸甜甜的特好吃。”此时的向山不是武者,而是一位哄孩子的大叔。 “叔叔,你别骗小孩子,糖哪有软的。”棉儿一听有糖吃,总算精神起来,没有子蛊吸收元气,小人儿似乎脸色也好了一些。 “来,先给你尝一颗。”说完向山就从小包拿出一颗软糖塞进了棉儿的嘴中。 “怎么样,好吃吧。” “好吃……嗯,不过,还是叫叔叔,您还年轻。” “呦……小丫头,还真会说话。” …… 第四十四章 己是深更半夜,王守义把棉儿交给赵姥,也没多说话。 蛊取了,人也没事,各自回家休息,明日再说。 △ “取蛊不杀蛊,看来,我是遇到同道中人了。”这声音在深幽的洞穴之中响起,让人听了,心里起了鸡皮疙瘩。 “唔,东北方向……,竟然逃向了这个方向。” ∽ 这些,王守义,赵姥当然不知道了。 △ “定山县城不是修练的地方,朝云,从明日起,你搬到城外去。”洪四海望着头顶的光石,吩咐着洪朝云。 “知道了,爹。” 洪朝云手上提着只二尺来的赤火狐,低声应道。 一辆赤云兽车停在了三人的身前,马夫眼皮一抬:“我家主人愿出十金币购买您手中的赤火狐。”语气高傲,犹如人上人一般,竟出自马夫之口。 洪四海双眼一眯,两脚一分,低声冷笑:“阻我前路,真是找死,留个面子给游老鬼,滚。” 马夫脸色一变,手捧着狂跳的心口,豆大汗珠从额头涌出。 马车内,响起了轻微的惊呼声,一个少年坐于车内,可胸前的衣物,竟给炸开,撕开一看,胸前呈乌者之色。 先天高手,音攻之术…… 少年无视自己乌青的胸口,忍痛疼,咬牙道:“走。” …… 望着赤云兽车离开,洪四海脸色变幻:“一个游家的小少年,竟这么没眼力,真不知怎么教的。游老鬼恐怕没几年好活了。” “你们两个,切不可学纨绔,今日我是给游老鬼个面子,否则,车内的人,三日必死。”洪四海对自己的杀心毫不掩饰,小小的奴仆竟敢阻先天无上宗师之路,必死无疑。 耀瑞威和洪朝云点了点头。 还好,两个孩子还算听话,自己也算是教子有方了。只是静云这丫头给庞溺过度,竟然敢逃婚,离家出走,自己本想看看,她能玩出什么花样。 只是怀中有杀生丸,脑中更有阴阳决,这等机遇上自己碰上去,怕没时间去关注女儿,等会找个时间给抓回来才行,自己要好好修行才行。 “威儿,你和朝云,明日取两支五百年的人参过去,一支给赵姥,一支给你师傅。” “是……” △ “百毒门,极阴母子蛊,想必是胡苗苗你吧。”赵姥抱着又睡过去棉儿陷入了回忆。 原本人丁兴旺的赵家,现在却只剩下我这个老不死的和还未长大的棉儿,本以为赵家会断了血脉,想不到,苍天有眼,总算是留了一线生机给我赵家。 △ 当棉儿走进房间的时候,王守义就己经醒来。 小丫头轻手轻脚的样子,到像是一只小老鼠。 棉儿走到床前,也不叫人,反到是脱了鞋爬上床,往里边爬,然后就坐王守义的身上,好奇的望着王守义。 棉儿小手轻轻的在被上拍着,王守义感觉,这好像是赵姥在棉儿快入睡时,轻拍的节奏。 王守义心中暗暗发笑,人是够小的,学的东西都是大人样。 突然棉儿想起了什么,小手用力拍了起了,小声的叫道:“大哥哥,大哥哥,起床啦。” 王守义装作熟睡,没有反应。 棉儿又换了方法,伸出小手捏住了王守义的鼻子,王守义立马换成用嘴呼吸。棉儿又去堵嘴,王守义又换成用鼻子呼吸…… “哈哈……这小丫头,太可爱了,竟然只想到用一只手。”王守义心中偷偷的乐。 “不玩了,大哥哥,起床啦,奶奶做了很多好吃的,在等我们呢,再不起来,那大叔就全吃完啦。”棉儿其实早就发现王守义醒来了,精神力开启的棉儿在感知方面是普通人的十倍以上。 “那大叔,嘴巴好大,虾饼一口就是一个,还填不满呢。”棉儿担心王守义吃不到好的虾饼。 “哈哈……我这就起来。”王守义也不捉弄棉儿了。 昨夜合衣而睡,洗把脸就是。 棉儿也爬下了床,自己穿了鞋,步步跟着。 待出了房门,王守义就一把抱起棉儿,向后院走去。 耀瑞威、洪朝云都来了,向山正对着耀瑞威说话。 棉儿眼尖的很,早早的开口问道:“叔叔,一大盘虾饼都被你吃光啦。” 向山估计没料到小丫头会这么问,在部落中能吃是福,反正也不缺吃的,只要不是分好的,随便吃。 一大盘虾饼都被向山吃了,待棉儿这么一问,突然反应过来,这应该是大家伙的早餐。 “啊……太好吃了,吃光了。”向山有些不好意思。 棉儿崛起了小嘴,一脸不高兴的样子,小手楼着王守义的脖子,脸上竟挂起了金豆子,小声的哽咽:“大哥哥,虾饼没了。” “没关系,没关系,等会让大叔给你做炸鸡吃,比虾饼还好吃,好不好。”王守义安慰着棉儿。 “真的。” 王守义点着头,笑着说:“保证是真的。” “比虾饼还好吃。”棉儿抓住了重点,那就是比虾饼还好吃。 “肯定比虾饼还好吃。” 棉儿见王守义再三肯定,很快就收起了金豆,笑了起来。 …… 油炸食品,香脆酥,色泽金黄,总是很容易受到小孩子的追捧,大人也不例外。 棉儿胃口不错,两个大大的炸鸡腿吃了一个,另一个大家都吃完了,她还拿在手上慢慢的啃着。 王守义仔细观察了一下,棉儿的脸色明显比昨日强了一些,虽然颜色还是苍白居多,但已经开始显起一丝红润,就连无力的眼神也灵动了几分,这是精气神正在快速的恢复的。 取蛊之后,自然蛊的某些能力会保留在身体之中,这是好事,不过要最大的保留这种能力在棉花体内,阴属性的功法就得极早的修炼。 更何况,棉儿还是个开启了精神力的孩子,估计开启的时间同自己也不会相差几年,让王守义有一种找到了同类人的感觉,可惜年龄小了点。 王守义想收棉儿做个徒弟,不过却没有好的修行精神力的功法。 长春功可以冥想,养神,甚至驱驶精神力,却不能让精神力进阶。 第四十五章 夜星雨 当赵姥把一支五百年的人参递过来的时候,王守义拒绝了,而是说起了棉儿的事。 “赵姥,你可知道棉儿开启了精神力。”王守义决定直说,赵姥是先天境界',对这些东西直说无防。 “什么,精神力。”赵姥惊呼,精神力是个什么东西,实在太过于神秘,一般来说,这是属于神境武者才能拥有的。 突然赵姥又想到了什么,能发现精神力修炼者的人,除了神境,那就是精神力修炼者。 “你也是……” 王守义点了点头。 “可有功法。”赵姥问道 王守摇了摇头。 “哎……是老身抱的希望太大了,精神力修炼的功法基本上都属于神级功法,而且神级以下基本没有。”赵姥叹了一口气。 “听赵姥的话,好像赵姥知道精神力的修炼功法,可否讲来听听。”王守义有些兴奋,终于看人知道修练精神力法门。 “倒也算不上什么秘密,精神力修炼基本上都属于神境强者的能力。我赵家以前也是大家族,出过神境的强者,留了些修炼心得,有关于精神力修炼的记载。”赵姥在回忆。 “月满之时,掌心向月,闭目冥想,无我无物,引气入体,玄关叩道……”赵姥背出了这么一段修练的口决,听得王守义摇头。 这是冥想法,第一是可以用来恢复和壮大精神力,其次也叫坐忘,可以用来开启精神力,坐忘冥想个十来年,普通人只要不疯掉,便会开启精神力,达到开心眼的地步。 然而开了心眼,并没有了什么用,相当于耳敏心慧而己,只是一种神奇的感应。 这就好比多年的瞎子,手中拐杖点地,竟也能区分方向,大路小路,说白了这叫直觉,也可以叫第六感。 “玄关通,识海现,冥想法,唤云雾……” 这是开劈识海,不过对王守义也没什么用,长春功中的坐忘一境己包括了。 自己需要的是精神力进阶的法门,和打破精神力输出的方法。 王守义感受到自己的识海己快变得清明,所有的雾气己被灰色的珠子吸引干净,每天冥想产生的精神力快感不上灰珠的吞噬力了。 当有一天,灰珠没有精神力雾气可吞噬,会发生什么变化,王守义也不知道,长春功过于玄奥了,不到那一步,没有师傅跟你讲解,就等于摸着石头过河。 一万个人练长春功,就会有一万个长春功的修炼结果。 单练长春功或许到了神境才会开始展露战力,否则就等于奶妈一样的功法。 奇特的是此功就修炼精神力,还能与其它武功融合,只要长春功修练与武功同步的境界,威力就是翻上三倍,到了先天颠峰,竟然会让王守义认为普通的太极进阶成了神级的功法,比霸的融火功还强上一些,,后来融入九阴九阳等功法,再上一层楼,到了不可思议之境。 三种武功齐出,威力可以叠加。 王守义自从开始“化凡”,这长春功又有了变化,吞噬之力得到极大的增长,就连灰色小珠的调动也比以前艰难了些,而且“化凡”越深,调动就越难。 … 赵姥念完心得,王守义也没有从中找到对自己有用的法门。 神级对精神力的修炼和运用还不如自己。 “赵姥,就没有了吗,可有进阶的方法,或使用方面的其它用法。”王守义有些不甘心的问道。 赵姥忍不住心中的好奇,抬起头深深的看了王守义一眼,神级的心得还看不上,那眼前的年青人,精神力究竟到哪一步? 赵姥摇了摇头:“没了,除非去圣地,或许有更高层次的精神力修炼之法。” 王守义叹了一口气,只得做罢。 赵姥望着王守义失望的脸色,心中不由一动:“或许你可以找一个人,他叫夜星雨。不过……不过,要抓紧了,恐怕他命不久矣。” “夜星雨” 王守义念了这么一个名字,回味赵姥说这个名字时的某种神色。 …… 夜星雨,夜家的弃子,天生废体,不能练武,却在五岁时开启了精神力,从此研究精神力发了疯,在大周也算是有名的人了。 可惜是个废体,精神力修炼的再厉害,也只是普通人的身体,如果平平安安的,应该还没死吧,不过也近七十,没几年活头了。 这己是四十年前的往事了,我也不敢确定,他是否活着。 不过他的名字还是有耳闻,那是十年以前的事了。 他说了几句话,却传遍了大周内外。 不过我一个半废的老太婆没怎么关注,他说了什么。 夜星雨在天都,是皇家供奉的长老,你去京城可以找到他,不过他不怎么喜欢见人,是一个疯子。 …… 赵姥大概的说了些关于夜星雨的事,希望对王守义有所帮助,感谢王守义救棉儿的恩情。 “谢谢赵姥。”王守义做了一个揖。 “王公子,我想,我想你能否收棉儿为徒,毕竟,你说棉儿也开启了精神力。而且,老身的武功也不适合棉儿,精神力修炼更是无从教起。”说完赵姥就要拜下去。 王守义到是想收棉儿为徒,只是带一个小丫头在身边,很不方便,有些为难。 见赵姥这么一说,又动了心思,就这么一恍惚,赵姥己拜了下去。 王守义急忙扶着,论年纪,赵姥做他奶奶都够了。 受这位老人家一拜,王守义心中有愧,却又不好说出口,只好顺着赵姥的话说道:“我到是想收棉儿为徒,只是我身怀任务,不好带着她。” “王公子,我知道,这让你为难了。只是老身身受重伤,也将命不久矣,留下年幼的孙女,命运会如何,实在是不敢去想。还请王公子怜悯我们祖孙。”赵姥是什么人,人老了就精,王守义一开口,她就知道有戏,只是为难而己。 “你的伤,我也可以想想办法,只是你是心脉受损,又是先天真气所伤,要花费些时日才行。”王守义略微观察,对赵姥的伤势到也有所判断。 气短、咳嗽,行动缓慢,常作捧心状,手脚比常人要凉一下。而且脸色无血色,容易头昏,最明显的是心脏属火,却呈一丝黑色环绕的絮状。 “王公子,这先天的伤,你能治。”赵姥有些惊喜。 “能,不过是陈年之伤,麻烦了些。”部落中每年受伤的战士太多了,这治伤的事,王守义到是很轻车熟路,有着丰富的经验。 老伤要养,不能下猛药,麻烦又费时间,这不是什么新伤,立马救治,辅以丹药就能快速的治愈。 第四十六 重瞳之人 “师傅,我们是要去哪里。”官道四人三马在慢慢的走着。 路边绿荫成林,全是高高的白杨树,正吐着绿叶,日己是西斜,把人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 “去京城,那里是大周的天都,天子之城,这个世界上最繁华的地方。有很多很多好吃的,好玩的。” “真的呀,有泥包鸡好吗?”青年男子怀中的小孩,裹着厚厚的棉大衣,整个人缩进大衣里面,只露了一个头,不过那双大大的杏眼,很是引人注意。 “我可听说了,天南地北的美食都能在京城吃到的,那里呀,住着个皇帝,他吃的东西是全天下最好吃的东西。” “阿大,你说皇帝佬儿,每天都吃些啥,咱俩要不要吃上一顿。长长见识。” “皇帝佬儿也是人,一个鼻子两只眼睛,总归是吃五谷杂粮吧,顶多有个御厨,做出的味道,比平常百姓家好吃点,讲究些罢了。” …… “向山哥,前面是牛角峰,听闻有强盗出没,留些神。” “哼……这大周啊,也不安生,这一路上,都七八起强盗了,一个能打的都没有,没意思。” “嘿嘿……这牛角峰的当家,可不简单,人称插翅虎,先天级别的高手,朝廷也不派兵来围巢,你猜,这其中有什么鬼。” “一帮牛鬼蛇神罢了,没啥子出息的角色罢了。” …… 这是牛角峰是通往平阳城的必经之路,所以沿途下来遇到的行人并不少。 转过一处山头,眼前的视线豁然开阔,双峰在目,互为倚角,称得上一处天然的关口。 但在这道关口前,大概一百多人却围在一起驻足不前,一个个唉声叹气的也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 “发生了什么事?” 向山驱马前行问道。 一个中年大汉见向山一身武者的装扮,身配刀剑,挺身而出,拱手说道:“在下林岚,前面有牛角山的山匪在拦路抢劫。这牛角山的山主,外号叫插翅虎,向来恶名昭彰,在此地落山为寇,坐地为王。今日设了关卡,人过留一半财,大家伙就给拦在这里了。” “不就是区区几个小小山匪么?何必如此畏惧呢?”向山眼神中带轻视。 一中年富商打扮的人说道:“观这位仁兄打扮,想必是武林之人,自是不惧。可我们是普通人,又哪有胆子啊。这插翅虎,虽说恶名昭彰,但平日也不会这般做为,普通人根本就是不管,唯有车队,商旅过关,方才设卡,收一部分财物,也就过去了。” “可今日不同以往,非得一半的财产,我们这留下来,不是商人,就附近的山民,舍不得那钱,就停留在此处了,想着待天黑了,他们撤了关卡,晚上再过去。” 王守义听得此言,觉得奇怪,这山匪强盗,竟然还有这般行为,不动手强抢,而是拦路收钱。 骑在马上,迎着夕阳,抬手遮阳一看:“好家伙,土匪人还真不少,竟有七八十人,个个手提大刀或长剑,两峰之间,还有弓箭手埋伏,挺专业的。” 引王守义注目的是一个年纪莫约三十的汉子,手上戴着腕刺,头上顶看一顶破皮帽,还插着三根色彩鲜艳的羽毛,翘着个二郎腿,一口酒一口肉慢慢的吃着喝着。 王守义仔细一观,不由笑了,这群山匪看似彪悍,杀气腾腾,可真正沾人命也就几个,其它的人只不过是猎户罢了。 “这群山匪到与之前碰到了有些不同。”王守义心中暗道。 官道行人来往倒也颇多,有几个光脚的农夫经过,竟然丝豪不惧,让山匪搜了身,留了几个铜板,人也就过去了。 “这操作,很溜啊!”王守义哈哈大笑,驱马向前,停在了正在喝酒的汉子面前。 “这位大哥,一路赶来,口中口渴,讨口酒喝,可好!”王守义下了马,抱着棉儿,就在中年汉子的桌子边,坐了下来。 这中年汉子穿着很土,一身的麻衣加双布鞋,就如山中的农夫,脸色腊黄,没几两肉,双眼却是竖瞳,泛着黄光,很是妖异,一道刀疤,从头顶划额头,向左止于眼楣之处,显得狰狞可怕。 “嘿嘿……来个不怕死的,咦……还是个高手。”中年汉子收了翘着的二郎腿,抬头一看,又立马站起来戒备。 “我人称插翅虎,牛角山的王,可不是什么江湖中人,只认一个理,过路父钱,要吃的要喝的,也要交钱。”说话都硬起了脖子,拳头紧了紧,双眼的瞳孔都收缩了起来,好像眼晴里面起了针,要扎穿人的骨头,吸食骨髓。 “重瞳!”王守义见中年汉子这一变化,终于发现了,不是竖瞳,而是重瞳。 重瞳在《武经总纲》中有记载,称之为帝王之眼,圣人之姿,极为少见,比先天极至属性体质还少的存在。 在自己前世地球,史书上记载有重瞳的只有八个人:仓颉、虞舜、重耳、项羽、吕光、高洋、鱼俱罗、李煜。 仓颉是黄帝时代的造字圣人…… 虞舜是禅让的圣人,孝顺的圣人,三皇五帝之一…… …… 晋文公重耳是春秋五霸之一…… 项羽则是旷古绝今的“西楚霸王…… 鱼俱罗相传是用计设杀猛将李元霸隋朝名将…… 李煜是五代十国时南唐后主…… 这八人个个不凡。 ∽ 不过,王守义做为一个现代人,对这些并不感冒,只当做是一种变异的眼瞳而已。 略微惊讶之下,就恢复了惊讶的脸色,反而有意味的打量起眼前的汉子。 这可是大周,一个生有重瞳的人在这里拦路设关卡收过费,不可能没有消息。 这可不是自己前世的地球,现代社会,对这些异相都有传说,而且属实的奇特世界。大周对一个重瞳之人,也就是有着帝王之眼,圣人之资的存在,不管不闻,就有些耐人寻味了。 而且眼前的汉子己是先天境界的存在,想必对自己的重瞳也应该有所了解才是,这样大摇大摆的露面,又不遮掩,不怕惹上杀身之祸吗。 第四十七章 四招之约 城如金见王守义并无敌意,也不惧怕,更无敬畏,除了开始时,脸上略微一惊,反而好奇的打量起了自己,这与平日所见的人不一样。 “你不害怕。” 城如金问出了心中的疑感。 “哈哈……重瞳,乃帝王之眼,圣人之资,千古多少人杰,都伏于重瞳之下。身怀重瞳,纵横星空无敌,有成就者,无一不是当时顶尖的人杰。” “只是阁下,却卧在这小小的牛角山,行这拦路收钱的事,实在是……屈才了。” …… “哈哈……公子也不简单啊,来在下,城如金,山野之人。酿的粗米酒,可来上一碗。”城如金喝干粗瓷大碗的浊酒,又到满,往王守义面前一推,就笑而不语。 王守义哈哈一笑,端起碗,一口气就喝了下去,一抹嘴,说道:“在下王守义,也是山野之人,相信城兄能看出来。今日想从你的地头借个路,不知有何说法。” “原来是王公子,好名字,守义,义可为义气,亦可指风骨,品格。但我叫城如金,说话也是一个唾沫一个钉,不容更改,一半身价可过。”城如金伸出左手,骨指关节肿大如珠子,呈紫黑色,老茧密密麻麻,更有无数的划痕,似刀刻,似针孔,一看就知手上功夫入了先天也勤炼不己之人。 城如金拿回了碗,又摆在自己面前,突然站了起来,哈哈一笑:“公子想不交钱过去,也可以,只要接下我四招就行。” “四招,这又是何故?” 城如金伸出四指:“一人一招。”随后伸手一指,点了点自己,向山,赵姥,和棉儿。 慧眼如炬! 这是城如金的本事,这是重瞳带给他一种能力。 “可以”王守义沉思了一下,就答应了。 毕竟是重瞳,或许前世医学只当成一种病,甚至说是白内障。但在这方奇特的世界,还是有不凡之处,究竟有何特别之处,自己也不知道,但王守义相信自己的实力,别说是四招,四百招又何仿。 只是眼前的城如金,显得有些诡异,只见气血旺盛至极,犹如空中大日,夺目耀眼,很明显的在告诉自己,对方的练体很强,强到可与天上大日比肩,犹如洪炉,喷发无尽光热,无穷无尽。 至于先天真气这玩意儿在城如金身上没有任何迹象,仿佛从未吸纳过天地之力一般。 不管是否有隐藏,就气血之盛,就强于自己。 △ “好” 城如金一拍桌子,人立马飞扬起来,头上的破皮帽被他取了下来,露出个光头。 甩了甩手臂,扭了扭脖子,比普通的练武之人还要简单的几个动作,却有种说不出的野性和荒古之气。 王守义听到了骨头如鸣金一般的清响,听到血液中奔腾的大河伏流的力量,对手从一个山中猎户变成了煌煌天威的帝皇,光照千古,威传万世。 “这是……一头太古巨兽,。” 王守义心中有这一种感觉。 “棉儿,在这里坐好,师傅会会这位朋友。” …… “轰” 狂风四起,尘土飞扬,就连旁边的大树,树叶也簌簌作响,枝叶乱动。 阴阳二色之气,从王守义身上扩散,化成实质的铠甲,笼罩全身,只露出了眼晴。 手中凝气成兵,一柄九环开山大刀,火的犹如水晶,淡淡的散发着某不可名的凶险,流光在大刀内循环,以一种奇异的路线在变幻色彩。 “好功夫” 城如金重瞳略微一缩,极为明亮的光线,如同丝线从眼中射出。 “山顶一战。” 城如金原地纵身,就己落入半山峰,再一个起跳,人如大鹏展翅,落于左侧山顶。 王守义抬头一望,迎着夕阳的城如金,只留一个衣袂飘动的黑影,可仅仅一个瞬间,城如金身上的气血薄发,浓郁如鲜血,赤红色的气血泛着紫气,把夕阳的余辉也比了下去。 城如金就如山顶的大日,照映诸峰,天地在脚下,我自如大日。 …… 王守义不由生起一股与天下争锋的豪情壮志。 你如大日,照映诸峰,我却要凌云,俯观天下。 九环开山大刀往肩上一杠,清脆的金属相撞之声响起,清微的涟漪在空气中圈圈荡开。 “喝” 王守义人就飞向了峰顶。 夕阳下,人凭空飞于九天,众人的眼光都被吸引。 △ 山顶无一外物,就一块巨石,被打磨的如同镜子。 巨石三丈大小,王守义和城如金相对而站。 城如金缓缓的取下腕刺,脱下了外面的麻衣。 并不显得强壮的身体,手臂肌肉如龙肌附于骨头上,流线股的肌肉给人一种比钢铁之躯还更有爆发力的感觉。 “太古巨兽,身无神通,以力破天。” “你打算以身证道,这条路很难走,万载岁月都没有一人达到颠峰。”王守义说道。 “啰嗦,管我是走什么路子。”城如金的重瞳又有变化,泛起红光。 王守义的长春功已悄然运转…… △ 向山抬头望向山顶,紧紧的注视着山顶的二人。 手中的拳头紧了又松,松了又紧。 “竟有如此高手,卧于荒野。” 赵姥取下头巾,如向山一样,望向山顶:“潜龙出于野,隐于山,初时是蛇虫,风云际会便化龙。这与守义一样,他们不是朋友,就是宿命中的敌人。” “初见就有这种说法。”向山不以为意的应着赵姥这句话。 “嘿嘿……向山,天地无穷大,人杰却有数,注定站在天地之间顶端的人,宿命的争锋不可避免。一条路可以无数人走,可达到顶点的却只能有一个。”赵姥浑浊的目光明亮起来,老妪亦有智慧和气魄谈论天下归属。 “你说阿大会化龙,这倒是对,先祖的辉煌必会在阿大身上重现。”向山对王守义信心十足。 “守义这孩子,我看不透,身上有层层迷雾笼罩,就连你,我也看不透,先天又怎么可同修两种以上的先天真气,这只有圣地的人才能做到。” “我一直在想,你们属于哪个圣地,可这些日子相处,发现你们不属于三大圣地的任何一个,行事说话都不相同,若不是你们生是大周的人样,都怀疑是其它地方的人。” “哈哈……赵姥,你不用猜,我们属于任何势力,任何圣地,任何国家,甚至连大周人也不是。”向山哈哈一笑,稍微提醒了一下。 “哦,天下隐世的势力太多,能向圣地看齐的,我自信不出三个。”赵姥莫名其妙的伸山三个手指。 第四十八章 将破未破之感 功夫练深了,就越反朴归真。 正所谓,万变不离其宗,这宗就根源。 不管你有什么变化,这个本质是变不了的。拳头还是拳头,该怎么发力就怎么发力。 《拳经》有云,”出拳,其根在脚,发于腿,主宰于腰,形于手指。由脚而退而腰,总须完整一气......” 这是发拳的拳理。 拳未动,脚先动;脚一动,腰跟上;腰动则肩动,肩动才出拳。 王守义不看脸,不看肩,而是看脚。 劲要透体而发,聚于拳头,以劲杀人。出右拳,则左腿在前。 于细微之处,判断对手的拳头方向和目的,洞察局势变化,掌握主动。 高手所决,若真是你一拳我一拳的拳拳到肉,这只是切磋。 而分胜负,生死,就要料敌先机,后发先致,以己之长,攻敌之短。 …… 城如金的拳架子有些怪,双脚与肩齐,脚尖点地,脚后跟离地,膝微微弯曲,力未满似满,上不起伏,双肩不停的摆动,很难让人分辨其出招的意图。 这城如金把拳给练活了。 △ 王守义这个时侯的应对,只能以不变应万变,最好的办法就是太极,以静制动,以发先制了。 不同的武功也是相生相克的。 城如金的这个拳架了,让王守义想起了截拳道。 太极拳并不是克制的绝对功法,相反这两种功夫是相辅相成的。 共同点,都讲究后发制人。 不同点,一个是以动制动,一个以静制动;一个是以慢打快,一个是以快制敌。 这时王守义与城如金的比拼,己不在招式,不在于武功,而在于谁先把握先机,掌控这场战斗,胜负在于武功之外,而在于算计了。 王守义摆了个太极的云手,又名母式。所有的招式动作,都起源于这个功作,可攻可防。 太极有句话叫做“周身无处不太极”,说的就是这云手。 云手不是一个固定的招式架子,而是随对手的动作而动。 王守义右脚尖点地,身体微微一转,一手胸前,一手腹部,左脚在后同样是脚尖点地。 这种应对是对症下药一般,一手上,一手下,可攻可防。身体微转,蓄在腰,随时可发,更能应对两侧的突袭;,左右双脚,前后分开,脚尖点地,可进可退。刚好应对城如金的这个架子。 △ 城如金见了王守义这种应对,狂放的野性有所受敛。 没有明显的破绽,进攻是无用之功,城如金的重瞳明亮起来,想要寻找王守义这个起手式的薄弱之处。 良久,城如金突然收敛了气血,又归于普通人。 深深吐了一口气:“你们走吧,你武功,阴阳共生,更是水火共济,胜负不在于武功,而在于先机。若是比武,百招开外。若分生死,一招即定。” 城如金闭上了眼晴,身子在夕阳中显得格外孤独。 帝王之眼,圣人之资,混迹于山林,有何人能跟上他的步伐。 △ 王守义收起了架子,拱了拱手:“潜龙于野,兴起于风云,等待时机,自然有人与你同行。” “哈哈哈……说得好,我很希望我们是朋友。可我清楚,冥冥之中有一种感应,你我是当世大敌。” 城如金背附双手,转身,身背夕阳,迎着春风:“知己难寻,同路而行,可知己却是自己最大的敌人。” “高处不胜寒,寄情于道,与道同行,同行就是朋友。得失之间在于心,若城兄化龙,在下就是闲居的山野之人。”王守义冥冥之中也种感应,只是自己不信命,不信天,只信自己,这种天人感应更与自己的初衷不符,强自压了下去。 “告辞” 王守义不想再聊下去,与城如金聊天很费心,虽可引为知己,但过于孤傲,还没有酒肉朋友相处来的愉快。 △ 王守义一个纵身,就从山顶跃下,人如大鹏轻轻落下。 “怎么样,没有开打就完了。”向山急忙问道,这情况他没看明白,明明剑拔弩张,却又突然收手,这是怎么回事。 “窥一斑,知全豹,有个架子就知道实力,他不比了,我们可以过去。”王守义望向山顶,正好城如金也向下望下来。 两人点点头,城如金一挥手,牛角山的强人,立马会意,收手拦路木架和大树,桌子一收,就走了人,一刻钟不到,官道就空空如也。 再抬头望,城如金的人也消失不见了。 …… 棉儿抱着大棉袄,小脚步步轻移,颇为吃力的走向王守义。 王守义几步就移到棉花身前,接过棉袄,抱起了棉儿,摸了摸棉儿有些发红的脸蛋:“棉儿,你渴不渴。” 棉花勾着王守义的脖子,小脑袋点了点头。 真是苦了棉儿这孩子,小小年纪就随自己四处漂泊,再怎么精细的照顾,棉儿还是显疲惫不己。 从定山县启程,这一路的天气也不太好,有时风,有时小风,冷热交替,又是赶路,一个原本体质就并不怎么好的孩子,能受得了了的。 一路上,也是地型多变,山林,平原,丘陵,山谷,每一个不同的地型,就有不同的气场,小孩子的适应能力差,容易造成水土不服的。 棉儿抱着五六斤的棉袄才走几步路,就脸色泛红了,不是走不动,也不是抱不动五六斤的棉袄,而是疲惫,强打着精神才会如此。 …… 王守义喂了棉儿一些烧好的凉白开。 这点很重要,对于孩子来说,什么山涧清泉,地上琼浆都没有凉白开好。 每一个地方的水质含的微量元素不一样,对人体的影响,比地型气候还要大上几倍。 这个是王守义的经验。 喝了些水的棉儿,稍微精神了些,王守义用长春真气给棉儿调理了一下。 “棉儿,你等会睡一会儿,到了城里,我叫你,好吗?”。 “嗯嗯”。 △ “感谢英雄相助。”中年商人见山匪离开,心知是撤了路障,可以通过了。 常年行商的人,见过的人,经验过的事,所见所闻比太多数人强上太多,首先就上来感谢王守义了。 大周的老百姓,总体来说还算好,没有什么戾气,知感恩的。 这一行,百来人,几乎都朝王守义拱拱手,表示感谢。 到是中年商人打扮的人留了下来。 “壮士,我观这孩子,上下眼皮都打架了,不如上我的马车上,躺上一会,稍作歇息如何。” 王守义仔细看了看这中年商人,发现并无什么戾气,起码不是什么坏人,想了想,就点头答应了。 △ 秋风未动蝉先觉,这是预知,这是感应。 做为武者,强化了身体的同时,对五感自己也有提升,预知危险是一本能和心神感应,但相对秋风未动蝉先觉,还是差了一层次。 刚才与城如金一场并未开打的战斗,让王守义对武学有了新的认识,有些朦朦胧胧的,有种将破未破的感觉。 王守义总觉得自己应该从这场比武中得了什么,却又抓不住。 第四十九章 唐少正的野心 中年富商的名字是唐少正,天都人氏,出身于一个小家族,自己是旁支,所以出来行商古之事。 马车说实话,并不太好,是两轮的马车,依然颠簸不己,好在官道还算平坦,总比坐在马上好了不少。 车上是女眷,应是唐少正的女儿,没下过车,王守义也不知是啥模样,听着与赵姥的小声说话,应该在笈笄之年。 △ “唐掌柜,做得是什么营生……”王守义问起了唐少正。 所谓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遇到商人自然说商人关心的事了。 “王公子,小老儿谈不上做什么营生,生于家族之中,文不成武不就,做得是跟车的活计。”唐少正称自己为小老儿,到是对的。 在大周,上了五十就可以称小老儿了。 “那唐掌柜到是不凡,致富有方,以跟车的活计中,竟赞了不少身家,料想也有自己一套生意经吧。”王守义虽看不上两轮马车,但能拥有马车的大周百姓,怎么也算是个富裕之家的。 这相当于现代一个有辆小车的人。 “哈哈……公子过奖,听公子这么一说,到也知行商之事。”唐少正一听王守义夸奖,被一位身怀绝世武功的少年夸奖,不由心中高兴,开怀大笑,得意的抚了一下山羊胡。 “说实在话,这生意,小老儿到也时常琢磨一二。京城的东西都是好东西啊,花费了些银两,自己买了辆马车,跟着镖局,做了些倒卖到买的事,到是攒了些身家。这不临近退休,怡养天年,就想着在京城外买地建房,过上安稳的日子。” 唐少正说话,也是直爽,竟直言自己攒了些身家,也不怕眼前的人生了不轨之心。 王守义一听,笑而不语,不过也相信唐少正说这话,是过了脑子的。对自己等人是信任的。 初次见面,就相信人,这不是商贾之人的行为,也不可能犯这种错误。 王守义猜测,这唐少正是个知礼感恩之人,而且经历的事也多,通了人情世故,对自己有份识人的自信,才敢如此直言。 越是入世化凡,王守义越能体会到世间炎凉,人情冷暖。这功夫好像是内敛起来,可功夫上的印记却如人一样,开始有个性了。 “这京城的大买卖早被皇亲贵族,世家大族给抢了。自然做不得,无利可图。什么皮毛,药材,古董古画,我沾不了边;金银首饰,粮酒盐铁,也少了钱财,路上的损耗,还不够赚的。我呢,只要到了一地就喜欢逛逛,发现了些门路,认识了些人,做起了无本买卖,做起了代买订做的事,比如张家的少爷学武,想从京城刘铁记订上一把刻有自己名字的剑,李家的纨绔想讨好姑娘,想买识香阁的胭脂,又或钱家的老太太馋起了宝膳楼的密饯,这一来二去久了,也做出了些名声,上门下订单的人一多啊,这钱也就来了,而且价钱比大商人有时卖的还高一些,颇有赚头。这不,一来二去,二十多年了,竟让小老儿也有了些薄名,赚了个养老钱。若不是年纪大了,我还想做下去。这两年让小儿子接了我的班,继续赚钱。” 这唐少正话一开匣,就滔滔不绝。 “说起我小儿子啊,人还真是聪明,在平阳城开了一家杂货店,什么都卖,到也有了个长久的营生……再努力努力,让这杂货店延着这条官道一城一家的开下去,那时候,我这个旁支,也可以做嫡系了。” …… “唐老的杂货店,怕是百货店吧,这个想法不错,不过想做大,怕是难。真让人发现了你小儿子这个金点子,大商人有样学样,价钱比你的还低,可能赔本做不下去的。”王守义提醒了一句,把称呼从唐掌柜也变成了唐老。 唐少正是个人精,立马感觉到了眼前这位王公子对自己的称呼,也仔细想了想王守义话中的意思,也明白了其中的道理。 “不知王公子有何高见。”唐少正见王守义对生意上的远见在自己之上,就起了请教之心。 “杂货店的起点是订做,代买代购,图的是差价高,方才有利可图。若按唐老的想法,一城一店,就不是赚单件商品的利润了,而应该是薄利多销。” “打个比方,刘铁记的铁器,宝膳楼的糕点干果,程家的酒,王家的精面、白米,识香楼的胭脂水粉,杨家的布料,张家的资器,你这百货店都可以卖,而且卖价应该还要低于市面上的价格。集百家的货物,低价出售,怕是全城百姓都往你家的杂货店跑,就算少赚一些,卖得多了,自然也就赚了大钱,这就是薄利多销。而且啊,没多少利润可图,自然也不怕有人窥视了。” 王守义尽量用最通俗的话来解释大周的百货超市框架。 “这,这……成本太大了吧,集百家货物,想要低价拿,就得批发,大量订制,而且卖这么多家的货,这个店的大小,怕比京城最大的百宝楼也小了多少,钱财,人手都是一个天文数字,一城一店,小老儿也不知道要花多少钱啊。” 王守义这么一说,唐少正心中那么一算,就给吓到了。 “哈哈……如果大周一城一店,怕是不下数万家,一店若是买地建房,少则几千贯一家店,多则几十万万贯一家店。平均在万贯一店左右。大周数十万城,可开店的起码在二万以上,花费在两万万贯以上。”王守义不介意再夸大一点,给了唐少正一个要花费多少钱的概念。 “两万万贯,那得两千亿枚铜钱,可是一座真正的铜山。”唐少正己被王守义的话给惊呆了,算了一下,脑袋上竟有了汗珠落下。 “这个……这个……公子是在开玩笑吧。那可是一座真正的铜山啊!” 二千亿枚铜钱,王守义算了一下,约有100百万吨,的确是一座真正的铜山。 “哈哈……唐老还想做这门生意吗。” “不做了,不做了……就算是皇家也不成的。”唐少正连忙摇手加摇头。 …… 马车继续前行…… 唐少正又凑了过来:“王公子,我想了想,还是可以做的。先在京城和附近的幽洲,胜洲,云洲的郡城开。一洲一家,先开四家,这货嘛,咱也不出钱,给个柜台,让他们自己摆卖,我们可以收点租金就行。这样,不就不用多少钱了吗?” 王守义惊讶了,这个唐少正不是穿越来的吧,这法子也被他想出来了,而且还想看去做。 王守义不由认真的打量起了唐少正,良久:“唐老,真乃商场上的大将之才也。” “你真想做……” 王守义问道。 “嗯……” “不养天年了。” “我有儿子,现在身子骨也能动。” 王守义点了点头,若有所思…… “前面是杨柳镇,等安排好,再与唐老细聊。” “好!” 第五十章 杨柳镇 杨柳镇,与杨柳的关系并不大,整个小镇只有一家客栈,还是老客栈,外观很破旧了,有些年头了。 两个红灯笼高高挂起,发出朦胧的光,有些昏暗。 客栈门半遮,王守义一行人走进客栈,立马显得拥挤。 “给我开三个房间。” “我要四个房间。” …… 所幸,客栈虽旧,但足够大,房间有的是,一下子就七间房开出去,掌柜的笑得很开心。 王守义跟掌柜的说好,就与老姥一起进入了厨房,自己弄些吃的。 一阵忙活,饭菜弄好上桌,把棉儿叫醒,四人开吃。 向山叫了一坛酒,独饮,王守义不喝,浑浊的自酿米酒,度数低,口感也不好。 越住大周中心走,就越贫穷,破旧,人烟稀少,就连占山为王的强盗也不少。 今日牛角峰的城如金,就连这等人也落草为寇了,看来大周的局势,皇家也不能完全控制了。 这一条官道可是大周的主官道,从京城直通镇兽城,连接大周境内最繁华的两座城市。 …… 吃着菜,王守义却想着一些其它的事。 第一件事,就是要停下来,休息几天,照顾一下棉儿,为她的武道筑基了。 第二件事,就连官道都盗贼横行,大周己乱了,部落出山未必是福,定会卷入乱世之中。自己要早做打算。 第三件事,对大周,王守义终于有了一个较清楚的认识。官府无能,只能向普通老百姓征税而已,却又不办事。治安方面,多数依靠当地的豪族,算是皇族与诸候共天下,当然这所谓的诸候指的是当地的大势力。 比如镇兽洲,除了镇兽城,还有孙家,虎魄山,太山湖帮,东海盐场,梁山九环庄,三才会等七七八八的当地大势力,有些与朝延交好,有些干脆自立为王,鸟都不鸟朝廷了。 这些大势力,说白了就是一伙武道高手的聚集地,跟一方诸候差不多了。 与其说大周与诸候共天下,还不如说,大周与武者共天下。 王守义的想法是,自己是不是应该也来个占山为王,划一块地,比如虎魄山就不错。 …… “师傅,你在想什么。”棉儿正抓着个鸡腿边吃边问。 “大人的事,棉儿不用操心,多吃点,等学会了师傅的本事,长大了,才好帮师傅的忙。”棉儿虽小,但与赵姥相依为命,很懂事。第一次见面,就是帮着赵姥端了盘虾饼。 而且,这些日子的按触,王守义对棉儿了解的更多,才五岁多点,己会自己照顾好自己了,还会帮忙捡柴,擦汗,端水。 …… “赵姥,你的伤有些麻烦,不仅是内伤,还有毒,我琢磨了个七七八八,大概心中有数了。” “过了杨柳镇,往前三十里就是平阳城。平阳城是镇兽洲的一座边城,我们在那里歇息几天,一是为棉儿武道筑基,二是给你治伤驱毒,三是钱财方面不足,想办法赚些才行。” “向山哥,麻烦你去猎一些荒兽和采一些药材,得练制一些调养身体的丹药,及助后天武者突破的丹药。” 王守义想了想,把接下来几日的事情安排好。 “荒兽?不如妖兽更好!反正也不难杀?”向山看不上一般的荒兽。 “妖兽当然更好,但也难遇到,我们没时间去找,还要采药呢,百年以上的药材,在这地方可不好弄。” 王守义觉得大周很穷,连千年的大药都很少,妖兽什么的,都要入名山大川几百里才能找到,那里面同十万大山一样,是兽类的天堂,妖兽的天下。 哪比得上在部落,在十万大山,妖兽大药虽少,但只要深入,就一定会有,运气好的话,还能一次就找到成片的大药和成群的妖兽。 这大周与十万大山一比,在妖兽和天材地宝方面,穷如乞丐。 除非深入名山大川,秘地,险境,等无人踏足之处,才可以得到。 ∽ 赵姥听得王守义终于要给自己疗伤,心中也是激功。 这些日子,总算见到王守义的富裕和本事了。 那每两日给自己一颗的固本培元的丹药,竟都是妖兽级别和千年大药级别的药材练制,这是千年世家都不容易拿出的手笔。 而且赵姥自信对王守义的了解还只是片面,武功高只是一方面,对疗伤,用药,练丹都很精通就让赵姥佩服了,究竟是什么样的大势力才能培养出像王守义这样的天才少年,圣地吗? 从王守义和向山的聊天中,可以听出,王守义所在的势力要出世,而且武道境界要达到先天才可以出来,要求这么高,这己是与圣地看齐了。 天武圣地,天工圣地,天机圣地。大周当世三大高高在上的势力,又能否拿出像王守义这样的弟子。 隐世的逍遥宫,易门,巫门这三大与圣地看齐的势力,王守义又是否属于这三大势力之一。 …… “王公子操心了。”赵姥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人家未求什么回报,还收了自己的孙女棉儿为徒,这些日子对棉儿的付出,赵佬都看在眼里,用先天真气为棉儿疏理身体,吃的方面也是精细,尽量弄的美味营养,还弄出了奶粉这种自己从未见过的东西。 棉花的气色,肉眼可见的好了气来,说话不再细声细气,微不可闻了,脸上的肉也多了,不再苍白,而是白里透红,跟大家小姐一样,惹人喜欢。 这是恩情,无以为报的大恩。 “赵姥不用客气,棉儿是我徒儿,你是棉儿的姥姥,都是自己人。”王守义把自己人说得很重。 在部落,所有人在王守义眼里,都是自己人。这是观念。 ~ “阿大,这平阳城外,有一桃岭,进了城,我去桃岭走一遭,看看有什么收获,四天为期。”向山想了想,做了决定。 “也好,我在城里转转,看看有什么合适的药材。”王守义也不抱什么希望。 平阳县城是座下县,能有几株百年药材,实在没有,只能以几十年的代替,提纯药力了。 第五十一章 代理 提纯药力,这是百年以下的药材必须要做的事情。 药材有五道坎,一是百年药材,二是五百年药材,三是千年大药,四是五千年神药,五是万年的圣药。 每道坎,都是区分药材的关键,药材的药力在百年之期,就开始变得纯粹,也是药材的一道坎,撑过去五百年可期。这一阶段的药材基本上练化就可入药。 五百年的药材,药力己很纯粹了,这时也有一道坎,那就是药力开始融合,撑过融合之初,千年可期。这一阶段的药材在于控制药力与其它药材的融合,一但药力纯粹了与其它药材融合就会遇到。 千年为大药,很多时候可以单独服用,但要入丹,就要剥离药力了。药力太强,直接融合太难了,反到成丹太难,若没有这级别的练丹师,那就直接服用了。千年大药又称先天大药,己是脱离凡品了。不在简单的从大地中吸取精华,而是从天地之中吸取能量了。一株千年大药,其内蕴含的药力比先天高手还要多,还要纯。千年大药的坎是异变的坎,与天地之力交汇,就是异变之始,至于最终会变成什么样就不知道了。 五千年的神药,完全的脱胎于药的形态,有化形劫。为神级高手才能服用。 万年的圣药,己有灵智,可游走于天地,蜕变为灵体。除了少数极其特殊的圣药,还保持原样,基本属于不可获取的绝品奇珍。 …… 提纯是个麻烦的事,不是提取药液,而是提纯出药力,不是简单的浓缩。 王守义习惯了百年以上的药材练丹,对于百年以下的药材,要进行提纯,还真不习惯,感觉费神费力了。 想要不到百年的药材达到百年的药力,这提纯是不可避免的。 “头痛”,王守义不由抓了抓脑袋,苦下了脸。 “不怕,不怕,师傅,只要好吃就行了。”棉儿见王守义苦看脸,装大人样,用小手拍着王守义的背,安慰道。 “哈哈……”向山笑了起来,脸色有古怪。 赵姥也面露笑容,慈祥的看着棉儿。 王守义见棉儿粉嫩的鼻子,忍不住捏了一下,呵呵笑道:“保证好吃。” △ 唐少正过来找王守义,竟提了一个大红盒子,见面就说一点见面礼。 王守义打开了盒子,赫然是一只上百年的何首乌,已经制成成品了,个头很大,一看就知道是珍品,价值不菲。 今天才见面,就送如此厚礼,必有所求。固然自己的点子不错,价值万金,但真的想实现和保住这门生意,对唐少正而言可是一件登天的难事。 王守义不由沉默起来:这唐少正有眼光,也通人情世故,至于能力和智慧从交谈中也可见一斑。 只一支百年何首乌,价值近千贯,还不够。 “如此贵重的药材,在下可不敢收。”王守义想了想,还是拒绝了。 唐少正张了张嘴:“王公子是嫌轻了。” 人精就是人精,百年的何首乌,虽说市面难得一见,也不是没有,一般都做为救命的宝贝收藏起来而已。但王守义的神色有些惊讶,却没有面露喜色,很平静。唐少正就判断出来,这只何首乌没有打动王守义。 “不,不,唐老,不过是聊聊天,担不起如此的厚礼。” “王公子,老夫直说了,若是一郡一县之地,你的建议,在我眼中值这么一支何首乌,可放在一洲,一国之内,千年大药也算是薄了。可小老儿能力有限,只想做云洲,天南郡的,不知这百年何首乌可行。” 唐少正进入正题,也就**裸的谈起了利益。 王守义想了想,古代超市的事,并不是那么好做,起码在货运方面就跟不上,而且想做到整个大周境内,就算是有人有钱也不行。 其实自己的建议,对面的唐老肯定深思过,也拿出了合理的回报的。 “唐老,一郡之地太小了,我可以牵桥搭线,让你与云家,程家合作,你看如何。” “程家,云家可是指……”唐老还是有见识的。 “十三大世家的程家和云家,非皇室的云家。”王守义点了点头,做出了解释。 “这,这,这恐怕不行,世家吃人不吐骨头,小老儿降不住,不敢与之合作。”唐少正到是清醒的很。 “呵呵呵……不用担心,我有主意,也不用你出一个铜板。乱世将至,偏于一偶之地保身,怕也是难事,这生意一做,无形中就有了许多强大的盟友,可不是哪家势力敢动的。”王守义有了主意,不过自己没人,也没时间,需要一个代理人。 “公子的意思是……”唐少正心中有所猜测,却不敢肯定。 “做我的代理人。” “代理人是什么……” “就是代言的意思,我不出面,交由你管理,我称之为代理人。” “这个到也有意思,百官代皇帝治理天下,你这代理二字很妙,非常的准确。老夫也明白你的意思了,这个代理就为你负责管理这个生意吧!” “不过,老夫心中还有些疑惑,甚至感到恐惧,公子不显山露水,万一程家、云家翻脸,我们的利益如何保证。” “程家方面不用担心,我与他们有合作,至于云家,这次进京,就是谈合作的,一半的机会。而且这生意可不好做,开一家店容易,开十家就难了,我们的人手钱财肯定不够。所以在操作方面,要下功夫才行。”王守义心中有了主意。 “容老夫想想,分析一下,一是少钱少人,这生意又该如何保证利益,二是要掌控哪个环节,才能让人服从管理,三是有人模仿,自己依然能赚钱。”唐少正思索起来,却是没有头绪,管钱吗,好像不行,管人,这个方面更不靠谱,不由眉头邹成了一团。 “唐老,你不用担心,我们只开一家或几家店就行,其它的店,就如我们一样,咱们找代理。”王守义提醒了一下。 “代理,我到是忘了,你的意思是,咱们放榜招贤,一洲之地,有一洲的代理,一郡之地,有一郡的代理。这法子到是好,可怎么操作呢,”唐少正看到了希望,急忙问道。 “不急,不急,进了京城,我先与程家和云家联系好再说。唐老不如留个地址,如果谈成,我派人联系你,不知唐老可愿做我的代理人。” “公子,这事儿太大,老夫有些担心,而且,而且,这与世家打交道,我,我底气不足啊。公子何不找自己人来做呢。” “我族避世,还有大事要做,这生意嘛,只是小事。虽说,我亦可发贴寻赏,找个一个代理之人,但我看好唐老的为人和能力,万金难买心安,唐老是个能让我心安的人。” “心安之人……”唐少正扣起桌子,好像明白了什么。 “王公子,你……这……哎……我能拒绝吗?”唐少正面露苦色。 “你这老儿,真是啰嗦,这样的好事,还婆婆妈妈的,不像个男人。”向山见唐少正的姿态很不顺眼,不由烦躁,大声的斥道。 向山一开口,唐少正脸色更苦了,担心自己,担心家人,这眼前的人不说背后的势力,就论个人武力,自己怕是在人家如鸡仔吧,还能与云家,程家合作,其背后的势力怕不差这两家多少。 “自己这是上了贼船么,能上不能下啊。” 赵姥看出了些什么:“唐掌柜,你可能想多了,公子是武者,可不喜杀伐,他是看上你的能力了,你愿意做,你自己以及你子孙的荣华富贵,那肯定是有了。若是不愿意做,也没事,我保证你没事。” “真的。”唐少正死死的看着赵姥。 赵姥很平静的点点头:“我保证是真的。” 唐少正又望向王守义。 王守义本来还有点懵,听得赵姥一说,突然明白了,武者的世界,拳头大才是正理,这个唐老应是担心自己等人,杀人灭口了。 “哎,这世界不太平啊!”王守义心中感慨。 “唐老,你不用担心,不管你做与不做,还是中途退出,只要按规矩来,我保证你没事。” “咳咳……是我误会了。”唐少正的老脸都红了:“做,做,这好事不做,那我就是傻子。” 唐少正下定了决心。 第五十二章 桃岭金蛇 桃岭生金蛇,粗如拇指,尺余长,饮露而生,其鳞可入药,解百毒,为异兽也。 …… 春风催叶绿,四月绿映红,迎风相争艳,雨来落缤纷。 桃岭故名思意,是一处桃树成林的山岭。 正是三月中旬,桃花正开放的季节,吸引了不少人前来观看。 千年古树沧桑,枝干古朴苍劲,斑驳的树皮好似迷彩花纹,迎风悄吐蕊,红白双色的桃花配上枝干上生出茂盛的如剑的绿叶,如诗中,半树绿叶半树花的意境,在心里犹然而生。 “好漂亮啊!”棉儿坐在王守义肩上,伸手摘了一朵花儿,棒在手心,放在鼻尘轻闻。 “师傅,这花儿好香。” 哪有女孩不爱美,棉儿闻了香味就满意的把桃花插在头上,甜甜的笑起来。 五六岁,正是爱玩的年纪,听得人说桃花正开时,王守义就带着棉儿和向山过来了。 把棉儿给美的都跳了起来,抱着王守义的大腿不放,想要看成片成片的桃花。 向山无心欣赏如此美景,在十万大山,比这还大的果林多的是,花也色彩艳丽,而且还大,美得多。 煞风景的人就是煞风景:“香啥,飘香不过二三里,比起桂树香飘十里差远了,而且这花也太脆,起点小风,就吹得满地都是。” 山向接了棉儿的话,还一脸看不上的样子。 “哼……” 棉儿小脸一鼓,对了个鸡眼,不理会向山,又伸手摘桃花,把自己头上给插满。 自己美了,师傅也要美的,可桃花在手,师傅一头短发,竟无处可插桃花。 棉儿不由泄气,不满的抓了抓王守义的头:“师傅,你咋就是短头发呢,连个花儿也没地方插。” “哈哈……师傅看花不戴花,看花闻香,香自心中来。”王守义难得心中高兴,不由说话也雅了起来。 “师傅,你说桃子很脆很甜,可我没吃过。”棉儿性格跳脱,刚说花好看,又想到了桃子好不好吃。 “桃子要在五月才有得吃,不过没有桃子吃,还可以吃桃花的。”王守义突然想起了桃花羹。 其实就是粥的一种,这是属于女人的一道美食,桃花有养颜的作用。 当然还有桃花糕,桃花酒。吃起来还带着桃花的芳香,味道还可以。 “呸……呸,师傅桃花一点都不好吃,有点苦。”王守义话没说完,棉儿就抓了一片入口。 “哈哈……棉花,桃花可以做成粥,也可以做成糕点,那样吃起来,有股桃花的香味,能让让唇齿留香,而不是直接吃的。” “师傅,你怎么不早说呀,嘴巴好苦,我要吃糖。”棉花委屈的抓着王守义的短发,嚷着要糖吃。 “给,软糖。” 向山比王守义快得快,一颗软糖己经剥好,递给了棉儿。 “谢谢,山叔。”吃上了软糖的棉儿甜甜的笑道。 却没忘记刚刚师傅说桃花可以做成好吃的,还能唇齿留香。 “师傅,要不我们摘些花回去,做粥喝,做糕点好不好。”棉儿眼睛弯了起来,觉得这满山的桃花都是自己的,能做好多粥,好多桃花糕。 …… “向山哥,我们往深处走。” 向山点了点头,朝桃岭深处走去。 “棉儿,等会进了深处再摘,这外面的桃树是有主人的。”王守义说完把棉儿抱在怀中,就跟了进去。 看似走路,却脚程极快,几步之间,人就消失在桃圆之中。 …… “这里有金蛇,解毒有奇效,不过出没之地在桃花障气之中,需要小心点。”王守义提醒了一下。 “我听闻,深处有个金蛇洞,有武者在那里看到了大量的金蛇,我想去看看。”向山怀疑金蛇洞中有金蛇王,妖兽级别的存在。 “金蛇洞?,我怎么听人说是金蛇谷,从这里往南,深入百里,有一山谷,瘴气重生,红云翻滚,目不能视……这是桃花瘴,此时正处于晚春多雨,可能瘴气正浓,加之有金蛇这种奇蛇有剧毒,你要小心点。”王守义到没有过多的担心,先天巅峰的存在,除了死地,绝地,不敢保证外,一般的险地,禁地,还是没有问题的。 大部分的危险都可隔绝在护身罡气之外,而且先天真气可以驱毒。 至于瘴气,向山见多了,不说身手如何,那应对瘴气的药物,向山身上就有。 王守义和向山正说着,棉儿就叫了起来:“师傅,你看,那里闪着金光呢,是不是金子。” 王守义顺手棉儿手指的方向看去,一条尺来长的小金蛇正在一块向阳的大石上晒着太阳,浑身的金鳞在阳光下反射着金光。 “哈哈……这小东西,胆儿真大,我去去就来。”向山略提真气,反转了方向,打算兜个圈子,从后面接近。 王守义知向山的意思,停在了原地,摘起桃花来。 “棉儿,摘花喽,回家给你做桃花糕。” “好呀,好呀。”一说到吃,棉儿就会很开心,也不看金气闪闪的小金蛇了,反而央求要坐在王守义肩上,自己也要摘桃花。 上了肩头,又撒娇用小手揉着王守义的头:“师傅,我们可不可以做桃花粥啊,白白的米粥上飘着红白粉嫩的桃花,肯定好看。” “你呀,到底是想看,还是想吃呀。”小孩子的心思就是琢磨不定,一会一个想法。 “嗯,先看再吃。” “好好好,不过嘛,棉儿,我们没带竹蒌,这花摘了怎么带回去啊。” “啊……”棉儿被王守义这一句提醒,丧气的啊了一声。 “哈哈……”王守义一解披风,铺在地上,哈哈大笑起来。 “师傅,你又欺负我了,小心我不跟你玩了。”棉儿佯装生气的语气说道,可桃花却从手上撒了下来,落在披风上面。 不一会儿,披皮上就落满了桃花,棉儿看着自己的杰作,咯咯咯的笑了起来。 淘气的抓了一把桃花向空中抛去,闭上眼晴,迎着阳光,任由花瓣飘落在头上,脸上,衣服,满足又贪婪的闻着花香,笑意都从小脸上溢了出来。 自从有了师傅,病好了,也多了两个人疼爱,陪自己玩,还能四处走动,真的好开心。 王守义本想说“淘气”,可看着棉儿幸福的样子,不忍打断这一景,想起了金子,她笑起来,肯定比满山桃花还要美。 …… 正当采够了桃花,用披风包好,向山就回来的。 “嘿,这小东西不错,就是肉少了点,堪比一头小荒兽了。” 王守义仔细打量。 小金蛇,尺余长,金鳞细密,头大尾尖细,可是是三角脑袋,是有剧毒的蛇。 越毒泡酒越好,药力就是毒性。 不愧是饮露长大的蛇,天生就与众不同,今个儿运气不错,一来就抓到一条。 王守义接了过来,在金蛇蛇尾和蛇七寸后点了两下,九阴真气运转,最后点在蛇头,把金蛇给冰封起来。 “你去多抓几条来,我配下药酒,有你的口福了。” 棉花这些日子跟着王守义,抓蛇打野兔野鸡也多了,对金蛇也不害怕,一把就抢了过去,拿在手里玩了起来。 “嘿嘿……棉花,要不要叔叔再给你抓一条来呀。”向山打趣道。 “嗯,不要,这东西有毒,危险。”棉儿摇摇头,拒绝了向山。 “知道有毒,你还抢过去玩。”王守义摸了摸棉儿的头,把头发弄的散乱。 “不怕,师傅你不说了,天下的毒基本毒不到我。” “哈哈”王守义笑了,这个时候棉儿就很聪明了,极阴母子蛊的回馈,大多数的毒,棉儿基本不用害怕,等功夫练起来,把这种能力保留,就是一个百毒不侵之体。 第五十三章 风波起 向山向桃岭深处而去。 王守义带着棉儿就出了桃林,准备回去,给棉儿做个桃花粥。 …… “站住” 一声大喝,一个身穿灰白的对襟紧身衣的汉子,拦在了王守义的面前。 “这人好无礼。” 王守义眼睛收了收,面色不悦。 棉儿吓了一跳,手中把玩的金蛇就掉在了地上,一脸生气的望着对面无礼的汉子。 两边腮骨无肉,下巴尖却吊了坨横肉,眉目之间紧凑,眼白过多而且小瞳孔向上。 这面相一看就是奴才,喜欢眼睛上翻,看人走路都是朝天看的。 王守义冷眼看着,到想看看这眼前是谁的奴才,竟敢惹到自己身上来。 “你小子听好了。”话一开口,就趾高气仰起来,抬起了头,仰着脖子,以下巴看人的架式。 “我家少爷看上了这条小金蛇,愿出一百文买下,你赶快献上,免得受皮肉之苦。” 威胁,**裸的威胁。 看上了,→嘿嘿……这话这语气,好像看上了,就是自家的东西了,这三个字用得很好。 欲出一百文买下,→好大的一笔钱,大周不缺钱,百文之数等若三两天的工钱。金蛇是什么东西,虽不是价值千金之物,但也算是蛮兽一类,百十贯还是值的,这口气,好像自己占了大便宜似的,当我傻子吗’,还是觉得好欺负。 赶快献上,→哈哈……用献上二字,当自己是皇帝呢。 免得受皮肉之苦,→这句话才是重点,不买,不献,就要动拳头了吧,不,可能是刀子。 …… 王守义一直以为这是电视或小说里的桥段,却不料,今天自己还真碰上了。 这天下,还真有长了猪脑袋的人,说话也不过过脑子。 想到这里,王守义不怒反笑,到还真想看看是什么样的主子,教出这样的奴才来。 趾高气扬,目中无人,飞扬跋扈,高人一等的奴才。 王守义没说话,那汉子还以为吓住了王守义。 低了仰起的脖子,面露不屑之色,冲着王守义就大声喝道:“还不快捡起来,随我去见少爷。” 这一声大喝,真是口水四溅,口气大的如同人家老子一样。 王守义感觉棉儿的身体有些僵硬起来,应该被吓到了,抓住了棉儿放在自己头上的小手,一道真气送去,心中不由怒气更盛,面色冷了起下来,看来对面这个人真的是个棒槌:“不好意思,不能弯腰,捡不了。” 那奴才样的汉子,根本就不会察言观色,看都不看王守义的脸色,冷哼了一声:“原来有病。” 说完就自己弯腰去捡金蛇。 “啪” 王守义左脚狠狠地踩在汉子的右手,还用力的转了一下。 “噢” 痛苦的叫声从汉子的嘴中发出,用力的抽出了右手。 这汉子终于反应过来,眼前的人跟本就不把自己放在眼里。 连退四五步,放出狠话:“你等着,我叫人,让你知道得罪猛虎帮的下场。” 放完狠话,就一溜烟的跑了。 …… 王守义听到棉儿吐了一口气,有些担心的问道:“棉儿有木被吓到。” “师傅,刚才那人好可恶,棉儿好气,真想打他一巴掌。” “嗯,那人的确该打。” “可惜棉儿小,打不过他。” “哈哈……棉儿不用担心,只要一年,师傅保证,你打他只用一只手。” “真的吗?” “只要你好好练功,肯定行。” “嗯嗯。” …… 王守义脚尖一挑,金蛇就落入手中,又递给棉儿。 这时有路人,一书生打扮的样子冲了过来:“这位小兄弟,你还是赶快带着孩子跑吧。” “嗯,怎么回事?”王守义问道。 书生脸色一急:“你得罪了猛虎帮啊,他们可有300来人,个个杀人不眨眼啊。” “杀人,没有王法吗?”问出这句话,王守义就后悔了,这世界的王法等于虚设,这是武者的天下。 “王法,王法管不到他们,平阳县,是县老爷白文起这头白眼狼的天下,城外就是猛虎帮李天虎的地盘。这二人相互勾结,祸害百姓行商,己不计其数了。”书生有些义愤填膺,愤愤不平。 “没人上报朝廷。” “报了,没用。”书生声音低沉了下来。 “你们赶快跑吧。” 书生再次提醒道。 “哈哈……不用担心,到是你,这般提醒,不怕惹祸上身。”王守义问道。 “我,我,我本今日看了桃花,就打算进京赶考的,等我考上了,坐了官,定要先治白眼狼,后除猛虎帮。”书生的语气,:恨意浓烈。 “你与这狼和虎都有仇。”王守义问道。 书生突然哭了起来,红着眼睛:“我没用啊,百无一用是书生啊,可惜不能学武,否则我就直接拼命了。我要做官,做大官,然后报仇。” “究竟是怎么回事。” “那白眼狼看上了我的妹妹,提亲不成,就让猛虎帮的人来抢,用刀逼着娘亲和我,让我妹妹签下了卖身契,献给了白眼狼。我娘终日以泪洗脸,思女成疾,一场大病就去了。可怜我妹妹,被白眼狼糟蹋了,还被卖去青楼,最终寻了个机会,跳楼自杀,恨啊!那狗官,竟连我收敛尸身也不肯,把我妹妹的尸体,扔到了城外的林子,任由野兽啃食。畜生啊,畜生都不如啊。” 书生嚎啕大哭…… 很多路人围了上来。 “这不是张文博吗”有人认出了书生。 “你认识,”王守义问道,听了书生的话,心中怒火暴涨,侠之大者,为国为民。自己不做侠,但也容不了这天怒人怨,不配做人的畜生。 “怕是县城,没几个不知道张文博了,手无缚鸡之力,却拿刀找白文起拼命,人家还不屑杀他,留下性命,让他当笑料。可恨的狗官啊。”又有一人说起张文博的事。 “那他妹妹拒亲,猛虎帮逼迫,签下卖身契,献给狗官被糟蹋,后又卖与青楼妓院,跳楼自杀的事儿你们知道吗?” 围拢的众人都点了点头, 这有几人小声说道:“可怜啊,人死了,还给拉去荒山野岭喂野兽。” “猛虎帮,白眼狼,我王守义杀定了。”王守义咬了咬牙,一手抓起张文博,大声喝道:“你想报仇吗?” 第五十四章 怒火难平 “师父” 棉儿听到王守义杀气腾腾的话,好像完全变了一个人一样,不由有些害怕,小声的喊道。 棉儿声音小,传入王守义的耳中,感觉到了棉儿的紧张,害怕。 瞬间,王守义怒气上头的脑袋清醒了过来。 强自吐了一口气,平复心中愤怒的情绪,脑子转动起来。 平阳县城的县令,城外的猛虎帮,官匪是怎么勾结的,做了哪些天怒人怨的事情。 为什么没人管? 上报朝廷,也是不了了之,是谁在背后充当保护伞。 背后又有哪些人? 一条一条的思路,在王守义脑海中呈现…… 突然王守义笑了。 这大周的政治环境和制度实在是太混乱了,几乎是各地自治的现象。 什么王法,什么公平,公正,几乎等于零。 武者主宰的世界,国家也就那么回事,有王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的意思。 …… 在现代华夏,还有什么圣地高高在上,还有什么地方势力把控局势。 什么帮派,什么世家,什么传承,都得伏在国家机器之下。 …… 皇室是天下共主,也不过是各方势力推出来的而己。 也只能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说说话,出了自己的地盘,什么王法等于屁,谁会鸟它。 …… 王守义想到,部落出山在即,这种环境下,自己应该打算占个山头什么的。 平阳城就不错,两洲交界之处,各方大势力又看不上,换个主人什么的,应该不会掀起大浪。 南城外有桃岭这个险地,城北有条不小的金沙河,东面是开阔的平原,西面是伏牛山,连着大周的九大名山之一的日落山脉,这位置很好。 连通南北交通要道,北面有牛角峰这道险要关卡,依险建城,可掐断这南北的交通。 固然还有金沙河这条水路可行,可是顺流而下容易,逆流而上难。 南面有桃岭这块险地依靠,西北是山,道路不通,同时也可以做为退路。 唯有东面是平原,官道在此转了个弯,饶过桃岭,再转南,连接云洲的边城旅顺县。 …… 短短几息时间,王守义想到了很多。 心中也有了计划,打打杀杀,逞血气之勇,行侠义之事,又怎么有为民做主,替天行道,为国为民来得大气光辉啊。 …… “张文博,我问你,可想报仇血恨。”王守义没那么多道道,直接问道。 “想,死了都想,只是……我……”书生张文博嚅动着嘴唇,后面的话却说不出来。 “各位,又可想除去平阳城这二大祸害,白眼狼和猛虎帮。” 王守义对转向四周询问。 只见围拢的众人沉默不语,却又一脸希望的望着自己,时而面色喑淡,时而又有兴奋, “怎么,一听除这二大祸害,吓得连话也不敢说了。”王守义一副瞧不起众人的样子和语气。 “谁说不敢……”终于有人发出声音了。 “哦,你敢说,却又为何站在人群之中,不敢站出来。”王守义己找到发出声音的人,不过只是一个毛头小孩。却被大人拉着,还捂上了嘴巴。 “娘,放开我,我要为五奶奶报报。”小男孩挣脱了母亲的怀抱,挤了进来,大着胆子问:“你会杀了这二个坏蛋吗?” 王守义点了点头,回了小男孩,又开口激将围观的众人:“怎么,一足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一个是还未成年的孩子,一圈大老爷们,连这二人也不如吗?” “是没了骨头,还都是哑巴。” “我也不要你们打打杀杀,只要你们敢站出来,说说这二个人做了那些坏事,也不敢吗。” “原来都是一群孬种,受人欺凌也是活该。” “你们做什么人啊,还不如去做野兽,至少被抓被杀之际,还敢豪叫,挣扎,还敢咬人。” “啧啧……瞧你们这样,连头畜牲也不如。” …… 王守义越说越过份,不知道被羞愧的,还是被气的,围观的人没有走,反而越来越多,不过脸都红了。 “哎……算了,就算是阳光晴朗,你们也是活在黑暗里。如同行尸走肉,怕是都没真正的笑过吧。” “以后啊,走路小心点,别踩死了路边的一颗草,说什么这棵草可能还可以让牛吃上一口呢。” “没用的废物,活着浪费空气,死了浪费土地。” 王守义说话已经是无所顾忌了,死劲的把这些人往地上踩。 “师父,他们怎么都不说话呀,跟个死人一样。”棉儿听着王守义骂人,没一个人敢回话,觉得好奇。 不知道是棉儿的话起了作用,还是王守义的话起了作用。 终于有人站了出来。 “我说,我是刘家村的,那猛虎帮的少爷看上了我二爷的孙女,直接是杀人抢人……” “我是西山村的,听说伏牛山下的小张村有一五百年的人参,誓死不给,直接被猛虎帮给屠了村。” “我隔壁的叶师傅,打金的那个,大家都认识的,只是孙子在街上玩耍,碰了一下(白眼狼)大夫人,就被活活打死,告状无门啊……” “我家原先开饭馆的,一群兵老爷天天来吃,还不给钱,讨要糟殴打,告状后,反而被砸了店。” “我大爷爷放牛,只是吃了白家几棵秧苗,补上赔钱都不肯,硬是把牛给拉走了。” …… 大家七嘴八舌,大大小小的事儿都有,还有更多的人,围了上来,说起这二大祸害的坏事。 …… 王守义听了咂舌,杀人放火,屠村抢宝,竟还有杀人取心熬汤治病,这种天理难容的事情,什么强占,强买,抢亲,打人取乐都是小事了。 真不知道,这一群人是怎么忍下来和怎么活下来的。 △ “张文博,你把这些给记下来。”王守义一说,竟立马有游玩的书生递来了纸笔。 张文博收起了眼泪,趴在地上就开始写起来。 …… 王守义心中不知道是什么滋味,刚开始,是越听越怒,听得多了,都感觉麻木了。 “这是人吗,这世道究竟是什么世道,如此惨绝人寰的事,都没有人出来主持公道,人不如兽啊。” 王守义强制压下要去杀人的怒火,自己要做的不是仅仅是杀人,而是还世间太平和人间公道。 第五十五章 除一害 猛虎帮离桃岭不远。 李天虎眼皮直跳,心中不安,刚想跑出去,自己的独苗李刚就跑了进来,说是有人抓到了金蛇,不但不卖,还打他和他手下,说不把猛虎帮放在眼里。 李天虎痛爱自己的独苗,见李刚左脸的巴掌印,怒火丛生。 在平阳城,谁敢欺负我儿子,我就要他的命。 县城里白文起说了算,城外我李天虎说了算。 “来人,召集人手,杀人去。” 李天虎没用隐瞒杀意,杀人就如杀鸡仔,在城外,他李天虎想杀谁就杀谁。 △ “轰” 李天虎站在大堂内,正安排人手给李刚去报仇杀人,就听得院外一声大响,好像是院门给人踢倒了。 “大虎,你去看看,是什么人敢到到猛虎帮来找死。” “是,帮主。” …… “啊” “啊” …… 李天虎听得很清楚,这声音是惨叫声,听得多了,料想己被手人给痛殴了。 只是这惨叫声,怎么好像有点熟悉。 “绑起来。” 一个陌生的声音传来。 李天虎心中一跳,不对,这惨叫声好像是自己的手发出来的。 “闯进来的人功夫不错。”李天虎抓紧了手中的钢刀。 “爹,要不,我去……”李刚话还没说完。 “砰” 大堂的门,突然出现了一个洞,一只拳头从洞中穿过。 未等李天虎多想,又是一声“砰”的巨响,大门的门栓被打断,大堂的两扇木门,被轰的打开来了。 李天虎眼睛微微一缩,白光中一个男人抱着一个小孩走进了大堂,一时还看不清模样。 未等手下发话,李天虎己是拿刀出鞘,暴喝一声:“什么人,竟敢擅闯猛虎堂。” 来人并不回话,反而四下打量一圈,一个清冷的男人声音响起:“谁是李天虎。” 杀意,李天虎感觉到了话中的杀意。 来者武功不错,一拳打穿大堂木门,一脚踢断木栓,这**力量在千斤以上,怪不得院外的手下拦不住,这么快就闯进大堂来。 李天虎判断,来人的武功在后天后期与后天颠峰之间。 不从小门进,而直接闯正门,不管怎么说,来者不善己是板上钉钉的事。 不过不管怎么样,都要先问明来意,是打是杀也好有个决断。 李天虎正准备接话,自己儿子李刚己跳了起来,大声的怒道:“是你。” “爹,这个就是抢你金蛇,藐视猛虎帮,打我耳光的人。”李刚立马向老爹李天虎告起状来。 “杀了他,杀了他,为我报仇。” …… 来人正是王守义,听得李刚这么一说,就觉得奇怪。 自己什么时候打了对面年青公子的耳光了,都不认识好吧,他还有什么仇,要杀了自己,莫名其妙的。 不过,王守义也不在意,今日猛虎帮必除。 管他是认错人,还是怎么的,都不必在意。 …… “原来是你。”李天虎咬牙切齿的怒道。 “准备受死吧。”话未说完,刀光凭空闪现,李天虎跃起,跨跃一丈之地,兜头一刀,凶狠的朝王守义劈来。 完全不管不顾王守义手中还抱着的棉儿,欲要一刀两命。 “找死” 王守义怒喝,连刀也不看,不退反进,迎着大刀,瞬间位移,人己在李天虎身前,轰的一拳打出,打在李天虎的下腹丹团之处。 “咔嚓”一声响,李天虎比来势更快的退了回来。 “砰” 人被王守义砸在大厅的椅子上,椅子碎,人落地。 李天虎一口鲜血喷出,染红了地面。 瞬间,整个大堂一片寂静。 王守义冷笑了一声:“你就是李天虎吧。” 一个还没完全踏入先天的武者,自己要杀他,不费吹灰之力。 境界不代表战力,但代表着实力。 一个速度,力量,防御都差自己好几个层次的人,不用动先天真气,一拳就足够了。 △ “咳咳……你好狠,废了我的武功。”李天虎挣扎着站了起来。 王守义理也不理,只用了不到一成的力量,就被打下的武者,不必在乎。 王守义望向了李刚,问道:“我想听听你说,我什么时候打了你一巴掌。” 这满嘴胡说之人应该就是李天虎的儿子吧,王守义回想了一下,就弄清了李刚的身份。 “我,我……我是认错人了。”李刚一屁股坐在地上,语无论次。 王守义己失去了兴趣,铲除猛虎帮比杀一只青背蛮牛还轻松。 不过堂中还有数十人钢刀在手,可不能大意,自己还好,跟着来的人给伤着了,就不好了。 刚刚清理了猛虎帮四周的暗哨和眼线以及院中的帮众。 这些人也不能放过,右手一握再张开,凝气成兵,十八颗气兵圆球如长了眼晴一般,颗颗打中剩下的人的丹田上,包括李刚。 …… “先天大师。” 李天虎说了四个字,脸色己成死灰色,手中的钢刀松了,沉默不语。 本想以钱财买命,但对这层次的人来说,钱财不重要了,重要的天材地宝和武功秘籍,可现在自己一样也拿不出来。 就冲自己刚才那一刀,想一刀两命,这种手段,人家也不会放过自己。 …… 大堂中哀嚎一片,甚是吵闹,这是一个小男孩在大堂门口出现,探头探脑的观望。 王守义朝小男孩招招手:“张大毛,你叫人进来,把人绑了。” “哦”小男孩应了一声,就飞快的跑了。 “哈哈……这娃子到是机灵,就是胆小了些。”王守义赞了一声。 转头捏了捏棉儿的鼻子,笑着道:“刚才吓到了没有。” 棉儿不高兴用小手拍打着王守义的手,忍不住的四下观望:“有师父在,棉儿才不怕呢。” “师父,这坏人怎么跟我们长的一样啊。”棉儿瞪大了眼睛想从坏人身上找到证明是坏人的东西。 “坏人好人都长一个样,两只眼睛一张嘴,,。不过坏人坏的是心,做的事也是坏事。从外表上看是分辨不出来。”王守义也无法从外表上就区分坏人和好人。 “哪师父,怎么才能证明谁是坏人,谁是好人呐。”棉儿可不放过王守义,也不懂放过王守义,脸上却很兴奋,挥着小拳头,想要打坏人。 王守义头痛了,怎么证明谁是好人坏人,当初上学的时候,老师也没教啊。 小孩子的问题,有时候天真的让大人也不知道如何回答。 “坏人呢,有很多种,一是做坏事的人,二是品行不好的人,二者齐了,必定是坏人,这样靠你的眼睛去分办,等你长大了,见识多了,心中自然就会区分好人和坏人了。” “哦哦……”棉儿点了点头:“师父,我长大了,一定要学你一样,专打坏人。” …… 师徒几句话的时间,张大毛己把人喊了过来,不用王守义多说,就直接开绑了。 第五十六章 进城 一行百姓压着七八十个汉子,领头的是一个青年,肩上坐着一个女娃子,正是王守义和棉儿。 身后跟着一个书生和一个女子,还有一个小男孩。 书生就是张博文,小男孩叫张大毛,女子是小男孩的妈。 这一路,热闹的很,不断的有人加入,时不时传来几声惨叫,那是老百姓在报复殴打猛虎帮这群为非作歹的人。 刚至县城门口,就被守城门的官兵难住了。 领头的戴着蓝羽头盔,直接喝问:“什么人。” 颇有官威,有些气势,声音很足,把百姓给喝停了。 王守义自然不惧这点官威,上前抱拳:“这些都是老百姓,被绑的人是城外的猛虎帮帮众。” 王守义点明了身份,到想看看这个守城门的头头是怎么个态度。 △ 李响守城门也有二十来年了,头一次碰到这种事。 一群百姓几百人,绑了近百壮汉进城。 “猛虎帮”听得眼到年青一说,李响心中一跳,不由叫出了猛虎帮三个字。 站在台桌上往一望,那身衣服,不正是猛虎帮帮众所穿的衣服吗,应是真的无疑。 “怎么办?”李响头上一个大问号,平阳县二大害,城中白眼狼,城外猛虎帮。 这猛虎帮近百人就在眼前,而且还是穿着虎皮的帮众,算是一网打尽了,剩下的是一些小喽喽了。 这也是好事! …… 只是有强人能把猛虎帮一网打尽,杀了还好,这全给绑了,拉进城是什么意思,捉摸不透啊。 还有这么多百姓,怕是会出乱子啊,不敢放啊。 △ “怎么,今日百姓不能进城。”王守义见城门头头犹豫不决,不由心中不悦,这是在担误他的大事。 李响被王守义这么一说,回了神,眼前的青年明显是带头的人,不如问明来意也好。 “这位公子,这猛虎帮是咋回事,全给绑了起来,得罪人了吗?,为祸一县,杀了就是,怎还往城里送。”李响是官兵,属军部的人,官府衙门不是一系,说这话不奇怪。 王守义到也是知道一些,不过没有深入了解,见李响这么一说,心中的防备稍稍减了一些。 “听闻平阳有二大害,一害是城外猛虎帮,还有一害是城中白眼狼,除了猛虎,自然要除狼,这位官爷,你怎么看?”王守义毫无顾忌的大声说道,想看看这些守城官兵的反应。 扫视一眼,却见城门口,有几个人跑了,官兵到是没有动,只是把头都转了过来,望向自己。 王守义心中又安定了些,这官与兵应该不是一伙。 △ 李想听得眼前年轻人这么一说,心中又一惊:“除了猛虎再除狼,这是要杀官啊。自己该怎么办才好,城门口就二十五个人。难道去调城防营,可调来干嘛,杀死眼前的百姓。” 而且这话听着就凉,应该是所谓的杀气。眼前的青年应该是个高手。 “公子,你为难我了,我是官兵,怎不能让你进城去杀官吧,这头上怪罪下来,少说要扒了我这一身皮。”李响咬了咬牙,硬着头皮说道。 △ “我不为难你,城,我要进,狼,我也要除。给你个机会,自己把握。” 王守义这话一说,李响就有些懵了,这还不为难…… 刷,一柄短刀就挂在自己的脖子上,隔着皮肤,犹能感觉到寒冷的刀锋。 李响额头上的冷汗瞬间就出来了“:这是怎么回事。” 刚才还说不难为我,下一刻,刀就架自己脖子上了。 …… 王守义这刀一架,周围的官兵立马有了反应,执刀执矛的围了上来。 王守义哈哈一笑:“我说了不难为你,你让官兵让开,我们进了城,不就没事了。” 王守义又贴近了李响:“至于机会,就看你怎么把握了。” ∽ 李响见王守义并无杀意,守了多年的城门,终于反应过来了。 对方的确不难为自己,刀都架脖子上了,被逼无奈啊! 只是机会是什么,就不知道了,不过只要给点时间,让眼前的青年去杀白眼狼,应该不会有错了吧。 明白过来的李响,放下了提起的心,大喊:“让开,让开,让他们进城。” 王守义哈哈一笑,满意的点了点头,小声说道:“等会跟上来,给你点好处。” …… 就这样,一行人进了城,不过一刻多钟,就到了官府的大门口。 ∽ 李响想了想王守义的话,吩咐了手下的官兵看好城门,自己去报信,就急忙追了上去。 看见了了王守义,溜进旁边的店面,不一会儿就换下了官服,凑近了王守义身边,拱手叫道:“公子。” 王守义也不说话,伸从包中一掏,一瓶丹药,塞进李响手中:“报信时,走慢一点。” 李响点了点头,转身就离开了。 ~ 李响进了店面,换回官服,打开瓶子一看,心中一跳,就叫出了声,自己立马收声,捂住了嘴吧。 练体丹,通体血火色,无一丝杂质,个头有点小,只有普通的三分之大,凑近一闻,药香幽幽入鼻,李响肯定这是极品的练体丹,没有一丝杂质的练体丹。 数一数,竟有十二颗之多。 普通的练体丹才一两银子,中档的五两,上品翻了两倍,二十两,这极品的怕不下于五十两银子一颗,甚至更高,还有价无市,这一出手就是六百两的银子啊。 李响都不知道怎么评价王守义了,自己一年不吃不喝,做个小官,一年到手也不过三十两,够自己二十年的收入了。 看看这极品的练体丹,李响心中激动。 后天后期,甚至后天颠峰都有可能。 良久,李响停下了幻想,从瓶中到了六颗放入手帕之中细心的包好,就匆匆朝城防营跑去。 …… “报” 李响取下头盔,一路冲进了城防营。 …… “是这么一回事。” 房间内李督将,脸色阴情不定。 “李伯父,侄儿给你看样东西。”李响小心把瓷瓶递了过去。 “嗯”李督将嗯了一声,接过瓷瓶,打开一看。 “极品” …… 李响点了点头。 “那个人,给你的。” 李响再次点了这头:“伯父,我留了一半。” 李督将站了起来,看了李响一眼:“你留着吧。” “对了,等一刻钟,再发兵。” “下去吧。” 第五十七章 再除一害 要赶时间,王守义直接从衙门口打了进去,凡阻挡者,一律一拳下去,打得倒地不起,让人绑了起来。 一群喽喽,不费什么力气。 武功这个东西,练到了先天,就如蚂蚁变成了人,对付这些普通人说不上动武。 什么招式,什么内力,什么劲道,什么先天真气,统统不用管,就需轻轻一拳头就行了。 没有人能挡住王守义的脚步。 …… 后衙,终于有了一丝抵抗的刀量,弓箭,长枪,组成了一道人墙,挡住了王守义。 “白文起在哪里。” 王守义毫不在意,拿着弓箭和长枪的衙役和捕快,面无表情的问道。 “没人回话吗?” 王守义不多言,右手九阳真气崔动,凭空一拳打出,离捕快和衙役还有一丈远。 狂风起,尘士扬,一团气浪临近,王守义右手再一抓。 “砰”的一声,气团炸开,所有人口鼻流血,倒了一地,哀嚎不已。 枪断,弓断,人到…… 手持弓箭,长枪,没伤到王守义,反到伤到了自己。 继续推进,王守义精神力开启,笼罩后院,却发现有一人正准备从后院跑出去。 “啍……想跑,跑得掉吗……” 王守义腾空而起,直接飞过了两重院落,落在正准备想跑的人前面。 “白文起” 王守义叫了一声,圆脸大耳双下巴,皮肤白净,腰身略圆,到是生得个好相貌。只是穿的是丝绸,未着官服。 “正是在下” 白文起,停下了脚步,脸色平静,拱手而言。 “当官的,这气质和素质果然不一样,你比李天虎强多了。”王守义也不着急,仔细打量着白文起。 “这位大师,说个价吧,只要白某给得起,放在下一马如何。”白文起侃侃而谈,一点儿不害怕王守义。 “哈哈……有趣,你不担心我狮子大开口,要个黄金万两。”王守义接着声音低沉,冷冽起来:“还是认为你隐藏的好,平阳县就你一个先天。” “你……”白文起,脸色一变,又恢复平静:“先天一战,屋倒地裂,波及无辜的百姓,我想不是阁下想看到的吧。” “我也直说了,一株千年药材,放我一马如何。” 白文起继续谈起了价码。 “千年药材,大价钱。不过我观你怨气缠身,以杀气练体,人近五十,且面色红润,白里透红,犹如婴儿,让我想起了魔门的万婴凝气决。……你己……” 王守义话未说完,白文起己是暗红色的先天真气凝聚,一轮弯刀如半月,带着无尽的怨气,破空而来。 一刀可破空,一刀可斩魂…… 万婴刀,其邪如深渊恶魔,刀出响起无婴儿的哭声,怨念冲破刀身,逼近了王守义,砍向了怀中的棉儿。 “啍……一阳焚天。”王守义早有准备,面对先天,哪怕是初期,也不可初心大意。 九阳先天真气一出,手中升起一**日,绽放无尽光热,直直的打向白文起的万婴刀。 哭声停,怨气消散,九阳真气的一阳梵天正是万婴刀的克星,如烘炉一般,把怨气驱逐的干干净净。 刀未至,白文起就已知这一刀无效,而且还遇到了相克的武功,心知不妙,立马换招。 万婴刀消失,护体罡气开启,红黑色的拳头,陡然放大,如一双金刚铁锤,从九天落下,要砸塌山峰,让大河改道。 双拳一双,两重势起,一为九天落,一为易山河。 其势无双,其猛无匹…… 王守义面不改色,口中轻吐:“太阳风暴”。 原本的一阳梵天的先天真气气团,绽放,爆发,炸裂。 流星陨落,无尽光芒,从天外降临,砸穿九天,改河为海,穿山为渊,蛮横,霸道,一往无前,无视一切阻挡,统统碾碎。 王守义,以势压势,以力压力。 “轰” 拳头与太阳撞在一起,产生了巨大的声响,和无尽的光芒,狂风呼啸,地上三丈的碎石都清空了,后院的围墙塌了十来米。 先天交手,屋塌地裂,这是常态。 …… 白文起不敌,九阳真气顺势直接打入了体内,经脉受创,一口鲜血朝天喷出,感到体内五脏俱焚,先天真气造反,经脉节节炸裂,在身上爆出无尽血雾,瞬间白文起成了一个血人。 论势,论力,论量完败,人家还单手,还单手的变招而己。 更别说是相克的先天武学。 先天颠峰和先天初期的差距,就是这么大。 “哈哈……哈哈哈……” 白文起仰天狂笑,人却如没了骨头的软体动物,栽倒在地上。 “你赢了。” 白文起闭目受死。 自己成了废人,人家一招而己,自己真气全废,经脉全部炸裂,就连全身骨头都给打碎了,唯有一死,求解脱。 …… 待风停,尘落…… 王守义仅仅望了白文起一眼,精神力全力扫描后院。 “不用费神了,就我一个而己,我所有的孩子,全给炼了。哈哈……”白文起,微睁着眼睛,虚弱的说道。 “你有一个大夫人。”王守义继续扫描。 “她走了,你还在路上,就跑了。不信,你就搜。”白文起闭着眼睛说话,死志显露。 “你可还有什么话想说。”不管修炼什么功法,能到先天,也算是人杰,其人将死,就算十恶不赦,罪大滔天,王守义还是愿意给白文起说几句临终遗言。 “你可信吗?”白文起说了一句。 “看情况吧。” 王守义换了一只手抱着棉儿,这天的事儿太多,棉花被王守义点了昏睡穴,正在王守义怀中沉沉入睡。 良久,白文起睁开了眼睛,小声的说道:“我的功法是我大夫人交给我的,她只魔门行走天下的使者,没有名字,只有代号,二十三。帮我杀了她,我的罪过,她是祸首,而遭她无辜杀害的人,起码是我的三倍。” “我遇到了,必杀。”王守义淡淡的说道。 “咳咳……想听故事吗?”白文起问道。 王守义摇了摇头。 “衙门大堂,明镜高悬的牌匾后面,有三株千年火龙根,用玄玉盒封存着,里面有颗丹药不要碰,先天剧毒,算是我给你的报酬。” 王守义也想不到白文起竟然说出了千年药材的下落,忍不住问了一句:“为什么?” “我相信你。” “多谢。”王守义单手示意。 第五十八章 一朝成先天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刀起,人头落地。 三日后的城门外,无数百姓汇集,观看行刑。 凡杀人者,全部人头落地,共计三百二十七人。 平阳县百姓大快人心,纷纷载歌载舞,喜笑开颜。 △ 王守义坐在酒楼上,一口香茗入口:“李督将,可看到了民心。” “世上凡人如蝼蚁,高高在上的武者,又谁会在乎他们。”李督将不以为意。 “呵呵……我不会留下来,过几天就会走,但平阳城我的人会来管。”王守义与李督将不是同路人。 “这我不管,各地自治,交二成到军中就好,城门税继续由军方收。这是规矩。”李督将说着自己的话。 王守义手指轻叩桌面,咚咚的声音有节奏的响起…… 李督将变了脸色,手按向自己胸口。 “我不喜欢你说的规矩,但我守规矩,城防营共计二百三十八人,一年给你二万五千贯。”王守义停下了手指轻叩桌面。 “那……” 李督将话未出口,王守义就打断了:“二万五千贯,你怎么用我不管,按朝延的规矩办,你一年收益达五千贯以上,比起现在的二三百贯收入,强上二十倍。如果你要是龌龊一点,再翻一倍也不难。” ”若你要收进城税,并收衙门二成收益,我可以与插翅虎合作一下。”王守义己是直说了,利诱,威逼。 李督将最终点了点头。 “对了,把你侄儿调到我衙门来当个捕头。还有,希望你约束好你的人,丑话说在前头,按规矩来,每年还有些好处,犯了规矩那就要罚,别怪我不给面子。” 李督将还是点了点头,望了望站在门口的侄儿李响,守了二十年城门,终于有贵人看上了。 “以后的事,由张文博同你谈,这些俗事我不管。”说完王守义就出了包间,走出了酒楼。 △ 管理一县之地,王守义没有经验,但可以借鉴,优化一下。 平阳城太小了,纵横在二里左右,若不是大周的官道必须入城,王守义都想放弃,改造旧城比建新城更麻烦。 当然王守义直管说,不管做,官印在手,让张文博全面接手平阳城。 当然政通令行,靠的不是王法,而是拳头,你说简单不简单。 …… 张文博不是练武的料子,王守义也不打算教他,但却让张文博收了张大毛做徒弟,传了一套陈式太极,就对张文博进行改造了。 △ 密室内,一颗武道筑基丹直接让张文博服下,王守义长春功运转,替他快速练化药力。 仅仅半个时辰,三颗武道筑基丹就张文博的身体给吸收了。 王守义点了点头,这体质勉强还可以修炼武道了。 …… “准备好了,服下丹药后,把毛巾放在嘴里,别把自己弄伤了。”王守义说完直接就一瓶精血丹,一瓶粹体丹,一粒长生丹,一古脑的让张文博吞了下去。 “咳咳……” “咳咳……” 张文博给噎住了,咳个不停。 “来,喝口酒,就好了。” 张文博立马接过酒,一口气就喝光了。 看得王守义有些心痛,起码半两猴儿酒就没了。 “啪”的一下,王守义直接打昏了张文博。 右手直接抓在张文博头顶,九阳真气为主,长春真气为辅,一是助其练化药力,二是打通任臂二脉,形成气血循环,筑基成丹田。 药力在张文博体内如太阳一一样爆发,王守义以九阳引导,一路横冲直撞,打开任督二脉上的穴位,同时又辅从长春真气,修复被蛮横打开的经脉。 不过几个穴位,张文搏就给痛醒了,人挣扎的厉害,王守义也不说话,啪的又是一下,又把张文博给拍昏了,一个对武道都不懂的人,只能用这个办法最可靠。 不一会儿,张文博又给痛醒了,王守义二话不说,就是一下,打昏了继续。 任脉二十四,督脉二十八,一共五十二个穴位,张文博基本上是三个穴位就醒一次,足足十八次。 其实到了第十二次,醒来的张文博已经不挣扎了,可王守义不放心,硬生生的又给敲昏了,后面照依。 洗髓伐骨,打通任督二脉,产生内力,气血循环,感应呼纳天地之气,就会生先天真气,待先天真气足够,反客为主,先天高手就成了。 张文博己是后天后期的武道高手了,不过还不行,必须要入先天才可,力压平阳城。 可是先天可不能通过丹药和真气洗髓伐骨,打通经脉就行。 而是要与天地感应,找到属于符合自己属性的天地之气,纳于体内,存于丹田气海,行走于经脉,并且反客为主,取代内力气血,方才入先天。 不过,王守义早有准备了,九阳真气继续不停的帮助张文博运行小周天,并让心神守一,专心感应体内的九阳先天真气。 剧烈的痛疼让张文博的感应放大的几十倍,甚至百倍,身体每一处的变化让他敏感不己。 张文博听到了自己的心跳,感觉到自己血液的流动,有一种神奇的气在修复自己的伤势,更有一股岩浆在自己体内流动,它炽烈,它热情,它淘气,如同自己的孩子一般,在自己身体内嬉戏耍闹。 张文博,忍不住想要抓住它。 咦…… 还真抓住了。 再抓,再抓,我再抓。 …… 王守义刻意引导,张文博体内的先天九阳真气越来越多,越来越多,经脉,丹田都蓄满了,开始朝体内血肉散去…… 嗯,张文博轻呼,似乎又发了一脉如任督二脉一样的经脉,心念转动,九阳真气变呼啸而至,齐齐向那未知的经脉冲去。 会阴,气冲,横骨,三穴再次被打开,王守义感应到了,收回了真气。 张文博,先天己成。而且还找到了冲脉…… …… 王守义讲解了先天真气的运用,留下张文博,在密室内静坐,熟悉体内的先天真气。 …… 一日让凡人变成先天高手,王守义也很累,就如普通人做了一个长达三四个小时的手术一样,真气损耗大,心神也很个疲惫,同赵姥说了一声,就关上房门,开始呼呼大睡。 第五十九章 李督将的震惊 张文博从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变成了先天境界的高手。 亮一下肌肉是必然的。 第二日,张文博就被王守义派去城防营找李督将商定平阳城的民生大事。 △ 摸了摸后颈,张文博总感觉是肿了,昨日之疼哪怕在昏睡与清醒之间,依然感觉到了身如坠十八层地狱的各种煎熬。 力量还有点不太熟悉,突然举手投足就有千斤之力,不是一二天就能擦撑的。 一路行走如奔,张文博就到了城防营外。 李响接人进去。 △ 李督将见过张文博,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而己,不由皱起了眉头:“靠这么一个人接手平阳城怕是不成吧,难道指望我吗。” “见过李督将。” 张文博彬彬有礼,上前行礼。 “坐。” …… “砰” 张文博一屁股坐了下去,就椅子不给实,直接散架了,差点摔了个屁股敦。 好在身体反应敏捷,立马点地,稳住身形,却又掌控不住力道。 张文博“嗖”的一声,整个人飞向空中,穿打屋顶,无数瓦片,灰尘落下。 …… “怎么回事?” 李督将脑子这句话一直都在回响。 我只是说了一声“坐”,然后椅子碎了一地,屋顶也破了一个大洞,若不是自己反应快,定会落得一身灰尘。 李响在门外,听得声响就立马冲了进来,抬头一见屋顶的大洞,张了张嘴,惊呀的问道:“伯父,咋……咋回事,张书生,人呢?” 李督将回过神来,指了指屋顶:“飞了。” …… 飞了,李响没想明白啥意思,走到屋顶的洞口往向上一看,没人啊! “砰” 这是屋外一声重物落地的声响,李督将和李响二人又立马冲了了出去。 刚好看好到张文博从坑里爬出来,好不狼狈的模样。 △ “见笑了,见笑了。”张文博一吐浊气,努力控制好自己的呼吸和力量,心中不好意思的陪笑,心中却是懊悔不已:“王大师叫自己来办事,却不想毁了人家办事的地方,王大师会怎么看啊。” “你,你先天了!” 李督将反应了过来,自己是后天后期,快临近巅峰,也没有张文博这么大的声势,冲破屋顶之后,落在此地,起码有二十数之远,唯有先天大师才能做到。 “先天?”张文博先是一愕,又点了点头:“算是吧。” 随即脸红了,低下了头:“对不起啊,昨天刚刚入了先天,未能掌控好力量,一急之下,撞坏了你的屋顶。” 正道歉着,张文博得意了:自己是先天了啊,那可是大师啊。 抬起了头,身子站直了,挺了挺胸腔,平视望着李督将。 …… “果真是先天。” 听得张文博承认,李督将心头狂跳,犹自不信,半信半疑,脸色变了又变。 …… 李响张大了嘴巴,却没能发出声音,伸手指了指张文博,最后无力的放了下来。 “一日先天,自己是在做梦吗?” 自己苦练二十来年,才后天中期,凭着伯父的关系,才在城门口做了个队长,眼看着三日之前得了丹药,后天后期有望,今日却看到了,一个凡人一日之间就成了先天大师。 …… 李督将心中也思绪万千,比李响也好不了多少,四十年苦练武艺,在处于后天后期,想着服下丹药,马上就可突然至颠峰了。 可眼前呢,活生生的一个先天大师,自己还认识,平阳县出了名的书生,连个普通妇人都打不过的弱书生,一日蜕变,就成了先天。 自己一辈子的闻鸡而舞,所有的努力,汗水,辛苦……算啥? “丹药,肯定是丹药……”李督将在心中狂喊……可又瞬间清醒了,怎么可能,丹药可以助人突破瓶劲,打通筋脉,淬炼气血骨骼经脉,可也没有能让一个没有从未练过武功之人,一日变成先天啊。 天材地宝吗,神兽精血,万年神药,天地奇珍……这些可遇不可求的东西方才有可能,让普通人一朝入先天。 “好像也不是一天成的,总要有个时间,吸收练化吧。” “这个打破了常识。” 李督将好夕有些见识,钱财也有一些,买了本《武经总纲》,明白其中的道理。 可眼前的张文博怎么说,怎么解释…… 突然,李督将眼红了:“这弱书生走了什么运道,祖坟冒青烟了,竟有如此机缘。” 反过来一想:“若自己也投靠那王大师,是不是也能如此,一朝先天,成为大师,做人上人。” 李督将心头火热起来了。 …… 张文博见李督将不说话,脸色,眼神变了又变,也不知对方想些什么,心中有些打鼓,怎么回事:“难道我成了先天,把他给吓到了。” 张文博不是武者,只大摡的知道一些武道境界的划分,和成为先天就是人上人,是大师的这些常识。不懂一日成为先天是打破常规,是何等神奇,令人不可思议的事情,反而比李督将更能接受。 一时场面寂静,连呼吸都可闻。 “李督将。” “李督将。” …… 张文博一声比一声高,终于唤醒了入神沉思的李督将。 “张……”李督将神色复杂的望着张文博,正想叫一声“张文博”,可一转念头,人不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而是先天武者,要呼“大师”:“张大师。” 李督将行了一个礼,这是尊重,无关其它。 “不敢当,不敢当。”张文博还未能马上适应自己是先天大师的身份,但这几年的人情冷缓,察言观色,到是历练出来了,立马回礼,到没有什么大师的架子。 “我们换一处谈,我想平城县有了张大师应该会太平很多。李某还有很多事想向张大师请教。”李督将降低了身份,在“大师”面前,可不敢称什么“将军”了,况且“张大师”后面还有“王大师”,那种不知是何级别存在的武道高手。 能培养出“大师”的,起码是“大宗师”的级别,但一朝让人成为“大师”的,哪会是什么级别? “无上宗师”或…… 无上大宗师…… 还是亿万人中方才出一人的“神境”。 李督将一边引路,一边在推想王守义的武道境界,心中的震惊却如惊涛骇浪,不能平静。 第六十章 小金蛇 李督将起了心思,张文博所说的细节,除了王守义必须要求的几点外,并无太多的变动,很快就达成了意向。 △ 关键无非一点,就是要弄钱,没钱啥都是问题。 城门税取消了,无非是为了吸引商人百姓进城买卖消费,但这些并不能直接变成钱,这就要收商税。 三十税一,这是王守义定下来的,需要城防营协助完成,发工资的,不守城门就做收税和保护工作,让官兵再多一份收入,李督将立马同意了。 其二,商业区规划,专业的菜市是第一个规划,大街不许摆卖了。 其二,自建酒楼,夜市,新建商业区。 王守义这是打算玩房地产和商区,大概同张文博说一下,让张文博惊为天人,不停的点头。 反正自己的十八香和小青烧烤也会在后面跟进来,留下最好的位置给自己。 其它的无非严格的执行大周的王法,不服者就武力镇压,不是有城防营,发工资就是干这事的,也是他们的职责所在。 △ 这白文起还挺会敛财的,除了三株千年火龙根之外,二十年间,竟有这八万贯,加上官库二万贯,钱到是不缺了,这些计划也得以有钱实现了。 但下县就是下县,人口刚十万出头,九成是山民和农民,也就是打猎和种地这种职业,一年收税约在一万贯多一点,人均一百枚铜钱。城门税一年也差不多这个数,其它的是商税和其它杂税,这个比例很高,占了一半,但算起来,也就一个收支平衡,略有富余而己。 若不是平阳城处于这个南北交通要道,估计城门税和商税还会差一截。 三面环山,一面是平原,还有金沙河围着东北二个方向,基本处于自给自足的农耕型社会,没啥发展的空间。 若非自己是穿越过来的,其它人还真看不上这里,怪不得没有大势占据这个地方。 △ 王守义想买点药材,五十年以上的基本没有,城中两家药铺各有一支镇店之宝,一为百年黄七,一为百年落生果,人家还不卖。 结果练药给赵姥治伤的事情,就不停不多留几天,以不到十年的药材,不断的提纯药液。 这一停留就把棉儿给乐坏了,除了晨练,就天天跟着王守义出去玩,买这买那,吃这吃那,王守义都笑呵呵的出钱。 还吃到了桃花粥和桃花糕,美得不得了。 △ 向山说了四天,第四天就回来了。 收获还行,打开兽皮袋,足足有十三条金蛇。 “金蛇谷中有金蛇洞,这玩意儿不少,不过速度太快,不好抓,又是瘴气,又多沼泽,也没发现其它的药材,只有满山谷的桃树。” 王守义听向山这么一说,觉得有点不对,桃岭做为险地,极少有人踏足,怎么也应该有上了年份的药材。 “有无奇特之处。”王守义问道。 向山想了想,又把手伸进兽皮,两根手指捏出一条比筷子还细的小金蛇,仅半尺不到,身子在扭动:“这条小金蛇有些奇怪,见了我也不跑,而且精血是普通金蛇的十倍以上,马上要蜕变成妖兽了。” “哦,对了,这小东西不咬人,也不跑,还有点灵性。”向山说完把小金蛇往桌上一放,小金蛇停止了扭动,直挺挺的躺在桌上,一动不动。 王守义精神力扫描了一翻,发现这小金蛇,正处于蜕变当中,所有的血肉,都在处于一种将破未破的练化状态之中,不过好像能量有些不足。 用手指点了点,躺尸的小金蛇,抬起了身子,比芝麻大点的黑豆眼,打量了一眼王守义,又躺尸了。 “呵呵……有趣。” 王守义捏起了小金蛇的尾巴,细细打量…… 小金蛇扭动着身子缠上了王守义的手指,紫色的小舌信吞吐着,小黑豆眼露出极不情愿的神色。 “还算有些灵性。” 王守义松开了手指,“啪”小金蛇就掉在桌子上,“嗖”的一下,就钻进了金蛇堆里,转过头望了一眼,把尾巴对着王守义又躺尸了。 “哈哈……还有点小脾气。” …… “咚,咚,咚” 一阵轻快的脚步声响起,棉儿就跑了进来。 一阵风的就冲到王守义身边。 “师父,叔叔,吃饭了。” 一转头,发现了一桌子的金蛇。 “哇……好多的金蛇。”棉儿高兴的跳了起来,伸手就抓了一条。 “叔叔,你好厉害,抓了这么多金蛇给棉儿玩。”棉儿小手摸着金蛇,凉凉的觉得很舒服。 小眼睛却在桌上扫射,想找一条更漂亮的。 “咦,还有条小的。”棉儿大放光芒,伸手就又抓了过去。 向山和王守义笑了笑。 “好了,棉儿,别玩了,该吃饭了,你拿一条玩,其它的师父还得给你佬佬治伤呢。” “师父,这条小金蛇在动呢,你看,你看,小眼睛还瞪我。”棉儿把小金蛇放在手心,伸动王守义面前,嚷嚷道。 “知道啦,知道啦,师父都看到了啦!”王守义笑呵呵的应着。 小丫头这些日子跟着自己东奔西跑,人倒是活泼很多了,胆子也大了,还特别爱粘自己。王守义说是收个徒弟,却是当亲生女儿的。她佬佬那,王守义也没让多带,除了晚上睡觉跟佬佬,基本上都在自己眼皮底下。 王守义觉得自已心态是不是老了,两世加起来过有近40的年龄了,有个丫头在身边折腾,也不赚烦,乐呵乐呵的。 向山大手一扫桌上的金蛇就入了兽皮袋,一收一扎就挂在了腰上。 “我说阿大,要不这小东西养着算了,不咬人,又死懒,瞧那样子,往头上一叉,像个金钗,挺好看的。”向山到是心细,见棉儿欢喜的样子,心中一动。 “大街上的媳妇也就那么回事,少看些,省得管不住,动了心思,你也处于紧要关头……”王守义打趣起来向山。 向山没好气的瞪了一眼:“你小子欠揍吧,跟你说正事呢。我看这小东西行,有灵智呢,给颗丹药,估摸就是妖兽了,肯定更聪明,给小丫头护身就挺好。” 王守义认真的考虑了一下,觉得向山的话还行,顺手捏过棉儿手中的小金蛇:“算是你的造化了。” 棉儿抬头望着王守义,她听得懂向山的话,满眼希翼的说:“师父,可以养吗?” “嗯,可以,师父先把这小东西给弄服了,再让你养着,别折腾,知道吗?” “嗯嗯,师父真好。”棉儿用力的点了下头,欢喜得把双眼给弯成了月牙。 第六十一章 金蛇认主 吃完饭,棉儿就跟了过来。 金蛇这东西说是少见,但也不并是很珍贵,算是荒兽,传说是金龙的血脉,给稀释了好多倍。 不过,小东西的体型太袖珍,到也算是极少见,加之马上要突破到妖兽,到是可以培养一下。 驭兽这门职业,部落有传承,李若兰精通,王守义兽语,巫蛊之术学了七八成,这驯兽的东西到是学全了。 当然没有仙侠的啥子契约,但有一些精神和驯服,培养的法门。 蛇这东西因为有毒才让人害怕和恐惧。除去毒液,蛇在王守义眼里比一只老鼠还来得安全些,去了毒牙就只剩下了缠绕了功夫了。 前世有打七寸的说法,也有见过掐住尾巴蛇就不能转身缠人。 这世,王守义有了精神力,到是对蛇做了些了解。 蛇这东西肌肉到是发达,可全身一条骨,松了一节骨就半废,两节骨等于植物蛇。 而血液循环相比其它动物简单,几乎是单循环。蛇有一个习性,就盘起来,尾在外,头在内,这个跟血液单循环有关系,左侧在里边给保护,缠住猎物也如此。 若是力足了,透过才鳞片和肌肉,截住起血或打断这个循环,蛇会定住或在半天之内死去。 驯兽对王守义来说并不是难事,有了精神力,一是沟通,二是镇压,速度到是很快。 王守义手指不断轻点小金蛇左侧心脏上面,一会解开,一会锁住,让小金蛇痛不欲生,偏偏反抗不了,还被强大的精神力给镇压,这比遇到天敌还无奈。 小金蛇丁点大的小黑豆眼,从原本懒洋洋又冷漠的神气变成了委屈加恐惧,王守义满意的点了点头:“叫你高傲,之前用尾巴对着我,我这是教你怎么做蛇。” 蛇就是蛇,通点智慧,压服了,这沟通起来也容易了些,没有了高冷的动作和眼神,臣服的很快。 可惜智慧初生,还不高,沟通费力,总算是让小金蛇明白了自己的主人是谁。 翘起了身子,抬起了头,小金蛇朝王守义点了点头。 棉儿见王守义手指点点就让小金蛇听话,好奇伸出手指,有一下,没一下的,摁住小金蛇的头又放开,又摁住再放出…… 王守义没有制止,想看看这小东西的驯服度有多高。 棉儿小丫头见师父没有制止,玩的兴起,忍不住欢喜的大叫:“点头,点头。” 不知小金蛇听懂了,还是委屈的,总算点了点头。 棉儿兴奋了,一把抓过来:“咯咯……真乖,姐姐喂你糖吃。”兴奋的大笑,完全是一个疯丫头,没有初见的弱弱的小淑女模样。 “好了,好了,棉儿,小金蛇以后就跟你了,好好养起来,别玩坏了。”王守义对棉儿的教导很失职,基本不太管,除了晨练必须按要求来,其它时间完全是庞溺模式,只要在范围内,棉儿爱咋样就咋样。 “这孩子被自己带野了。”王守义心想,男人真不适合带孩子啊,眼看着马上六岁了,该教丫头认字了,得管起来,要是金子在这,就算不说话,也能把棉儿管得服服贴贴,养得好好的,教得好好的吧,还有大半年,应该就能见到了吧。 棉儿这丫头,初见时性子有点像金子,可被自己一带,就带成了小不点。 小孩子的变化,只要够纵容和庞溺,改变到是挺快的。 “师父,我会好好养的。”棉儿把带点甜味的养气丸取了一颗给小金蛇吃,好朋友就要分享。 王守义对棉儿大方,棉儿也学了样,出手也大气。 养气丸是王守义专门给棉儿练的,促进身体发育,养气养神的,算不上名贵,却很适合大病初愈和开启了精神力的棉儿。 棉儿都快六岁了,个头等同于部落三岁多点的孩童,王守义担心个子长不高,在这些日子就给练了“养气丸”这东西。 小绿豆大小,纯中草药,延用前世中药的做法,略微提纯练制。 药材有:木香、丁香、厚朴白豆肉、神曲、茴香、甘草、川干、陈皮,人参。味道香甜,略带酸,呈翠色偏暗黄,一次性就练数千颗。 这小金蛇到也识货,养气,养神,不管对人对兽都有好处,只是甜甜的口味,不如道小金蛇喜欢不。 金蛇饮露而生,对食物自然挑剔,晨露凝结,这里面蕴含的是天地间的元气,有生机,也有活力,这提纯的养气丸到也适合喂养小金蛇。 一颗养气丸,小金蛇就如猫闻到了腥味。 绿豆大小的养气丸,仅比小金蛇的头小了一些,可小金蛇嘴一张,身体就伸缩的管子一般,瞬间就如圆球滚进弯子,身体一圈圈的波动,几个呼吸,就又恢复了。 王守义看得有趣,到也不奇怪,小金蛇正处将破未破的瓶颈,一颗养气丸自然炼化的快。 棉儿就惊奇了,大呼小叫的。 “哇,吃的这么快。” 好奇的瞪大眼晴望着,小手指就点了点小金蛇的身子。 “再喂颗看看。”王守义是想省丹药了,要是养生丸可以助小金蛇突破,自己就可以省得丹药了。 “嗯嗯,师父,小金蛇吃东西好厉害,一口就没了。”棉儿兴奋说着自己的发现,绿豆样的养气丸却是一颗一颗的喂…… 小金蛇一连吃了十颗,差不多体积占了自己一半,方才停下。 有奶就是娘,小金蛇这小东西还是知道感恩的,吃饱了就游到棉儿的手心,从袖口钻进衣服里,消失不见。 “啊……师父,小金蛇跑我身体里去了。”棉儿一惊一乍,小手却在身上乱摸,嚷嚷道:“师父,找不到了。” “哈哈” “它累了,要睡觉了,棉儿也要乖,早点睡觉哦。”王守义笑着刮了一下棉儿的小鼻子,庞溺的说道。 “师父,我想和你睡。”棉儿抱着王守义的胳膊撒起娇来。 “哈哈,师父有事要办,乖乖回去同佬佬睡,明天师父煮金蛇羹给你吃。”王守义摸了摸棉儿的头,原本枯黄的头发也黑亮了不少。 “哇……真的吗?”上次的金蛇就全给棉儿喝了,鲜得很,金蛇对普通人来说是大补之物。棉儿身体阴属性重,这是阴阳失衡,金蛇刚好是阴极阳生之物,练阴化阳很适合棉儿,比赤火狐也不逊色,而且味道还好一些,元气属性更纯粹。 棉儿终于把小金蛇从衣服里摸了出来,抓在手心,乖乖的听话回去睡觉了。 △ 王守义心中却对小金蛇有些疑惑在心头,野生就等于天生天养,这小金蛇太温顺了,有点不太对劲。王守义从未见过野生的荒兽见人不跑,不怕的。 王守义想不通,就不去想,晚上还有事忙,张文博等会要来,关于平阳县的发展路线和方针,王守义要同他讲一下。还有这小金蛇的事,王守义估摸着可以写入游记。 还得写封长信,把这里的情况告诉与李明,吴桂等人,最好分一个人过来。明早让驿站,大周的快递员送去镇兽城。 还有千年火龙根,要考虑怎么配药练丹。 这东西的价值是会让先天高手打破头的存在。 成先天难,万中无一。可先天每进一阶,除了感悟就是积累,上了五百年的药材就可以加速这种积累,更何况千年的。哪怕是与自己属性不对,抢来置换也不错的。 一株完整的千年大药,可以支撑先天三个境界的所有积累。抛去感悟和功法等级的吸纳天地之气的因素,可以从百年缩短到十年。 若是悟性高,修练的功法吸纳天地之气也快,甚至可五年,一年,都有可能。 “二十三号,魔门行走世间的使者,不知道这个人知道白文起藏有三株千年火龙根的事吗?” “就算不知,借刀杀人的事也极可能发生,放出消息即可。” 武者主宰的世界,拳头大才是真理。 第六十二章 祛毒疗伤 赵姥的伤,是伤也是毒,叫毒伤。 百毒宫有一门绝学叫“万化噬心毒血掌。” 练这门功夫,以毒练体,以毒练气,以毒化神。 真正的毒功至强绝学,纵横天下无敌手。 无奈的是,真正能把天下万毒纳入身体的人没有出现过,百毒宫只能卧于大周西南山区之中。 但也没有人没有势力敢招惹,大周的九大门派,百毒宫从来没有掉出过。 赵姥的毒伤就是这种毒功造成的,整整压制了四十年。 从一个美少妇变成了白发菊脸,老态龙钟的老太太。 王守义要祛的毒就是这种令天下群雄都谈之色的毒。 当然能压制四十年的毒,却没办法解会让人觉得很奇怪。 因为毒性太复杂。 据赵姥所说,这只是一个后天颠峰的人所为。 后天武者竟能伤到先天,可见此毒功的厉害。 什么五行相生相克,阴阳理论治不了这毒,因为后天颠峰有九百九十九种毒被炼入体内,相互融合,异变成了一种奇特的毒功。 王守义靠药物也解不了,不知道有多少种变化,怎么解? 从定山县城出发,王守义就开始推算,琢磨,检查,测试,方才得一个方法来祛这种毒伤。 花费了整整三个月时间,这王守义琢磨时间最长才得出的法子。 △ 《九阴真经》开篇有云: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是故虚胜实,不足胜有余。 …… 《长春功》有云:窃阴阳,夺造化,了性命,脱生死 …… 何为炁,天是积炁而成的,地是积形而成的,人是积炁以成形。正是因为人是积炁以成形,所以炁聚则形存,炁散则形亡。 王守义的思路在这里。 炁是气,又不同于气,炁从虚无中来,积炁成天。 积形可成地,形累积成势,势与道合可成神。 毒是形,集毒成形,成势,合道成神。 好吧,人又是积炁以成形,这说明了什么? 说明人自身就是一个天地,有炁亦有形。精神,思维,意识,气,生机,智慧,也就是常说的三魂七魂这些东西是人体内的天,既为炁。而血肉骨骼等肉身是地,也可以叫“形”。 王守义越想越觉得玄奥无比,自身就是一个天地,又何苦成就先天,窃取天地造化呢,难道修练武道的目的,不是为了更加强大,长生,而是为了更加了解自己,最终把自己的身体变成一个如天地一般的世界。以“形身”化地,以三魂七魄化为天。 这是一条新的修炼方向和途经,不过王守义也参不透,只好放在心里。 赵佬的毒伤,王守义就打算采用分天地,解“炁形”的初级方法来解决,又名“动手术”。 毒伤以王守义的这套理论来看,就是“化形为炁”存在于赵姥的心脏之处。而赵姥用先天真气镇压压制,这叫“以炁制炁”。 不能祛毒伤的原因就是赵姥的先天真气单一,无法有效的化分瓦解,击溃心脏处的毒伤敌军。 自己有九阴,以虚胜实,以不足胜有余,损有余而补不是……干嘛用啊,就是“以炁制炁”。 自己有九阳,他强任他强,明月拂大江,这叫万法不侵,万毒不俱,这是根基和底气。 九阴加九阳,生生不息,太极转,以炁制炁,把毒杀当成炁,耗死赵姥体内的“毒伤”。 当然耗完为了,赵姥估计人也死翘翘了,长春功就有作用了。 这门功法之前王守义当成是练精化气,修炼精神力与先天长春真气的功法向己。 现在王守义认为是“练炁化形”的功法。 有什么功法可以不到神级就能断肢重生,把自己本身给练成一株万年神药般的存在,长春功就能。 长春功的作用就是“炼炁化形”,给赵姥再造一个心脏。 这个动手术,就是先把赵姥的心脏练化了,再造一个新的心脏。 说来是一句话,但操作起来就很难了,一个不小心那赵姥就是要上堂的。 △ “我会镇压你的神魂,你不可抵抗,然后再用先天真气把你冻住,再进行祛毒疗伤……很危险,可能有性命之忧,虽然在一些小型野兽上做过试验,但对人还是第一次……”王守义尽量用平静的语气为赵姥讲解这次治疗毒伤的过程和风险。 赵姥神色很平静,外孙女有了着落,拜了王守义为师,而且王守义对她很好,心里对生死己看开:“哈哈……公子放手施展就是,生死由命,富贵由天,老身看开了。” “不过,老身有几句遗言要交代,等棉儿大了,由你你选择告不告诉她。”说话间,赵姥递上了一纸书信。 “老身想说的话,都写在这里面。” 王守义接过书信,点了点头,就纳入怀中。 △ 赵姥己神色安详的躺了一下去,等待王守义动手术。 “我大概有八成的把握,你活下来看着棉儿长大的机率很高。”王守义一是安慰,给赵姥信心,二是要激起赵姥的求生意志。 细节方面要谨慎再谨慎,哪怕多一丝可能的成功,也要用上。 “我心中有数,能活着,怎么也不会想死的。你不用有什么压力。”赵姥己开始调整呼吸,进入沉睡的状态。 “呵呵……老太太反而过来劝我了。”王守义心中暗自想到。 △ “呼……呼……”密室之内,王守义九阳真气从体内爆发,焚烧空气,算是先创造一个无菌的手术室。 一颗“长生丹”含入嘴中,上了石床,双掌拆赵姥头顶百合和气海丹田之处。 没有“见鬼”如同武侠小说一样,或掌对掌,或双掌贴于后背,那样其实不靠谱,仅仅是为了演电视来个“三观很正”的表现形式而己。 真气入体,代赵姥压制毒伤,消耗赵姥体内的“毒炁”。首要镇压神魂,再九阴真气入体,冻住赵姥的经脉,防止“毒炁”爆发,再慢慢消耗“毒炁”,同时九阳真气也要进入,把“毒炁”困于赵姥心脏之处。随后就是长春真气进入心脏处,实现“练炁化形”,再造心脏。 王守义调整了态状,太极转,九阴九阳出,长春真气随后跟上…… 疗伤祛毒开始。 第六十三章 向山的点拔 向山带着棉儿在县衙后院为王守义护法。 棉儿笑嘻嘻的同向山打闹,抓着小金蛇往向山身上“点”。 嘴中“霍霍有声”,什么“黑虎掏心”“老樵指路”“隔山打牛”“灵猴翻身钻”又或“左右贯拳”“贴身起腿”“揽雀尾”“金蛇出洞”,耍的不意乐乎。 根本不知道自己姥姥正在疗伤,一步人间,一步天堂的凶险。 向山自然无视棉儿的有力进攻,反而嘻闹着有板有眼的同棉儿过招,时不时的让棉儿得逞,乐得棉儿笑红了脸,连打拳的力气都给笑没了。 “叔叔,棉儿厉不历害,看着大毛哥练功,我就全学会了。”双手插腰,神气的很,向向山炫耀自己的本事,就差没直说:“快来夸我呀!夸我呀”。 向山见棉儿的神气样,小人装大,不由噗嗤一声就笑了,印却呵呵笑着,须着棉儿的心思夸赞:“棉儿好厉害,既然只是在旁边看着就学会了,可真是个天才呀。” “嘻嘻”,向山一夸,棉儿反到不好意思了,不过却更亲近向山了,不仅给自己抓了小金蛇玩,还有得吃,更还能陪自己玩,那感觉真好。 当然也知道“向山叔叔”是在陪自己玩闹,自己怎么可能打得过“向山叔叔”,不过棉儿是小孩子,不会想到这些。 △ 棉儿一跳就抱往了向山大腿,撒娇似的央求道:“叔叔,我这么厉,你能教我武功吗?” “呦,棉儿怎么想学武功了,那可是很苦很累的。”向山笑着大手揉着棉儿的头向道。 “棉儿学了武功,要学师傅一一样打坏人。” “哈”“嘿”……棉儿记忆中着王守义打李天虎的动作,快速向前冲几步,猛的一拳打出,小模样,很认真。 “师傅真的好厉害啊,一拳就把坏人给打飞了,棉儿想学。”收了冲势,棉儿又跑了过来,抱着向山大脚撒娇。 “哈哈……你师傅比我厉害多了,你跟叔学,可学不到最厉害的功夫。”向山不是愿教,而是佩服王守义,十年之间,部落的武学培养孩子被王守义系统的建立起来,因材施教,很多战士脱颖而出,证明了王守义为人师的本事。 “啊……”棉儿一听向山这么一说,就崛起了小嘴巴,然后一口“咬”在向山腿上,做可怜状的央求道:“叔叔,你就教棉儿吧,好不好嘛,好不好嘛”,抱向山大腿,身子不停的摇晃,仰看头,脑袋也跟着晃来晃去。 向山到是被棉儿这一连串的动作和表情给逗乐了。 咬了人,还有抱着大腿撒娇,这也是奇了,要不要么童真啊。 “你为什么要跟叔叔学啊,不跟师傅说啊,让你师傅教你。” “我说了,师傅不教,天天练什么太极和打坐,好无趣的。”棉儿低了头,把小脸紧紧地贴在向山的腿上。 “太极啊,是门很厉害的功夫,学会了它,练什么武功都快呢,叔叔也会的。”部落的孩子,不论哪个,都是从练太极开始的,养好了精气神和气血,再择适合自己的功夫,进步极步,而且容易突破瓶颈,进入先天,后来居上。 “真的。”棉儿的声音有点尖,不信的小脸望着向山,自己早上没见“向山叔叔”练过。 “来,松开,叔叔打给你开。” …… “起势” 向山轻吞音,劲畜全身,双脚分开,缓蹲屈膝,重心后移,双手从两侧缓缓升起,缓收,慢推……呼吸绵长,出则吐,收则吸……眼随手走,心随意走…… 一个“起势”,向山打出了神韵,一种不同于向山平日,无形的气势就升了起来。 棉儿立马就做吸引住了,觉得“向山叔叔”像一座山,高大了好多,好多,还会动的大山,虽然很慢…… “野马分鬃” 一左一右,相反方向的方向。 (左)身体右转,重心转于右腿,掌心相对,双手右下左下,在胸前做抱球状,左脚点地,转至右倒,眼看右手…… 身体左转,左脚跟轻点地,重心仍在右腿,跨出小半步。 继续左转,上体挺直,重心转移,缓慢变成了左弓步,同时双手也分开,右手撤于腰间,左手斜插向上,视线转至左手。 …… “白鹤亮翅“ …… “搂膝拗步” …… “右揽雀尾” …… ”双峰贯耳” …… ”海底针” …… “如封似闭” …… ”收势” 向山吐气收功…… “怎么样” 一转身,向山看着棉儿在发呆:“咋啦!” “叔叔,你与师父的太极……”棉儿想了想“动作一样,可感觉不一样。” “哈哈……棉儿看出不了不同。”向山笑着问道,这太极,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感受,给人的感觉也会有所不同。 棉儿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一开口:“都慢吞吞的,打不到人。” 小孩子都是明直理,要打人就要快,要有力气,这慢吞吞的能打到人吗? “好像师父练得更慢一些。”棉儿有这种感觉。 难道厉害的人,练功夫来还慢一些,棉儿的小脑袋想不同。 “棉儿,你师傅可同你说过,练武要从心开始。”向山指了指心口,又指了指脑袋。 “说过,每次我练快了都说,可我真的想着练武呀。”棉儿理解的“从心开始”就是“想着要练好武功”。 “哈哈……”向山又乐了“心呀,不是想着练武,而是练武时的动作,呼吸,眼神,心思,都要用“心”去体会,不是练熟了就行了。”向山也不多说,稍微点一下就行,还东西能说透,又说不破。 这个就像师父叫徒弟要用心练武一样,有些徒弟听懂了,哪怕打出来连个基本架子都很差,却能得到师傅的夸奖。而有些徒弟拼命地苦练,打得有模有样,师傅看了却是摇摇头。 用心,在于感受,在于理解,在于悟。你悟了,练太极会进步很快,以后学其它武功也很快。 用心是指“悟”,自己“悟”出来的,比师傅手把手教出来的,有更深的感觉和理解,能真正变成属于自己的东西。 比如太极,有陈氏太极,杨氏太极等多家太极拳。这些人正是练太极的时候,用心了,也悟了,武功上身了,形成了有自己风格的武术,用起来不拘泥于师傅所教的一招一式。 “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这句话除了表面的意思,还有另外一层意思。 对于有悟性的徒弟,师傅只是教了个架势,稍微点拨一下,剩下的就靠徒弟自己去悟了。这是一个师傅对徒弟的期望。 向山懂这个道理,没有再深说,点拨一下就行:“阿大,不可能不会教徒弟,却没有给棉儿深入讲解,这是阿大对棉儿的期望很大,等着棉儿去悟。怪不得阿大经常带着棉儿出去,这是提前“化凡”红尘厉练,通了人情世故,看破人性,塑造自我。” “这丫头心善,有侠义之心,这些日子又变得活泼淘气了很多,不知阿大打算把棉儿培养出一个什么样的人。”瞬间思绪翻腾,向山想了很多。 “练武好啊,从心练起,这句话真是任何一个徒弟的入门课。” 向山也不知道棉儿懂不懂其中的意思,不过棉儿此时的状态倒也合向山心意,因为棉儿正在思考,悟出来,还早的很呢。 自己出了部落,看到众生都在忙忙碌碌,能悟的不多,都在为生计,为名利,没有去“悟”了。 还是部落好啊!没有什么争名夺利,相对于大周,在练武方面几乎个个都是好手。 这大概是阿大所说的“赤子之心”能让部落的孩子比大周的小娃娃更有练武的优势,进展更快,成就更高。 第六十四章 路上 这一路在赶往京都天城的路上,平阳县城绝对是王守义收获最大的一座县城,它是虽然是一个下品的县城,但却属于自己。 部落的人出山,有了安置的地方,最重要的是安全,没有什么大势力在此,不引人观注。 △ 收获也不错,三株千年火龙根很珍贵,价值无双。 就算是一洲之地,也极少会有千大药出现在世人面前,抛去镇兽城,整个镇兽洲十年间只拍卖过一次“千年大药”,名字叫“柳蕊”。 △ 赵姥被王守义救回来了,费尽了心神和力气。 赵姥的状态并不好,心脏等于一个八岁的孩子一般,动不了武功,更不能动真气,就算是普通稍稍重点的活计,做起来也费力,但至少健康,不断用真气孕养心脏,过个三两年,就会恢复如初。 这也是收获,一是自己的想法得到了实现,找到一条与众不同的武道。同时三两年之后,自己这边多了一位先天战力。 △ 临走时,李督将过来了,表示想跟自己混,还过王守义拒绝了。但也拉拢了一翻,送了瓶丹药做为表示,希望他多帮衬一下张文傅和李响,以后每年都有一瓶丹药做谢礼。 △ 下一城,是云州的旅顺城,在大周依然是下县,距离平阳城五百里之距,骑马要在路上走上两天,当然是为了照顾棉儿这个小丫头了。 △ 天气晴好,万里无云,己是初夏之际。 远望青山披彩,万紫千红,雾气渺渺,犹如人间;近听鸟啼虫鸣,交织成了一曲乐章。 风起,绿树成萌,叶叶婆沙起舞,青草齐点头,零星的,成片的,各种花朵开放,蝴蝶翩翩,起舞,蜜蜂嗡嗡,暗香入鼻,令人心旷神怡。 王守义啍起了歌谣,当然是前世的歌,这也就不抄歌词了,仅反是应个景而已。 “师父,这个歌好听,我也要唱歌,教我。”棉花倒骑在马上,双手抓着王守义的衣衫撒娇。 “哈哈……好好好,跟着师父一句句唱。” “走在乡间的小路上” 王守义陪着棉儿嘻闹,感觉自己终于像个年轻人了。不过自己唱歌一般般,顶多不算难听而己。 “走在乡间的小路上。” 棉儿一开口,虽然唱的不是很连贯,但身在声音软糯,带着孩子特有的纯真,和一份兴奋喜悦,还是很悦耳的。 “牧归的老牛是我同伴” …… “牧归的老牛是我同伴”啊…… 孩子唱起来,声音大一点,气息跟不上,会习惯性的带点鼻音或者助音。 听在耳里,会让回忆童年,感觉自己也年轻了不少。 …… 不一会儿,棉儿学会了,兴奋的唱起来,歌声随风传得很远很远,让大家的心情变得更好,不由的跟着轻哼起来。 …… “骑马哼歌,果然很爽……”向山大笑,放开嗓子吼了起来。 部落的热血之歌,在群山回荡…… “哼哼……你唱歌太吵了,没我好听。”棉儿冲着向山做鬼脸,不满向山抢了自己的风头。 “哈哈……小丫头,要不要跟叔学这首歌呀。” “不学,不唱,不听……”棉儿偏过了头。 赵姥笑着不语,向山没事就爱逗棉儿。 无奈能咋办,那就是逗孩子。 不过赵姥却从向山的歌声中感到了苍凉,悲伤,沧桑,荒古,热血,等多种意味……依稀里好像有些模糊的记忆,这歌好像来自近古…… “近古,近古传承下来的势力,可比圣地还要久远了。” ∽ “向山哥,我有一首歌适合你这嗓子。” “啥子歌” “嗯,叫英雄谁属。”王守义说了歌名。 “哈哈……英雄谁属,好名字。唱来听听。” 天己暮月如初 千里江山任我飞渡 …… 做为太极宗师的主题曲,王守义很是喜欢,不过感觉那“无惊”小子唱不出这首歌的气势,需要一位真正的武者来唱这首歌。 “好歌,好歌,英雄谁属,非我莫属,哈哈……我咋就感觉听这歌打太极很合适啊!” 向山一句话,让王守义惊讶,听这歌打太极,的确很带感,对于初学者很容易合拍,以歌带武,曲与武合。 棉儿一听,偏过的小脸转了过来,完全忘了刚才生向山的气:“师父,教我,你练太极时,我唱歌给你听。” “哎呀……小丫头,叔练太极的时候,你也唱歌给叔听呗。” 棉儿认真的打量一下,干脆的吐出两个字:“早上” “感情叔练太极的时候,是来蹭歌听的。” 向山装做一脸的不乐意。 一路欢声笑语。 △ 两洲交界之处,无名小山,这里人烟稀少,却出奇的聚集了不少强人,一共有七人。 基本个个持刀携剑,都一副非凡的模样。 七人,却不交谈,莫目打坐,好像在等待什么人一样。 荒野无人之地,强人聚集,肯定不是什么好事。 不一会儿,山脚一老爷子健步如飞,几个纵身,转眼间就落于七人身前,脸不红,气不喘,开口就大声说道:“人来了,老妪,大汉,青年,小女孩各一,三匹马。” “你们做好准备,埋伏好,我去引人来这里。” 七人点了点头,示意知道了。 老爷子一转身,就跑远了。 △ “冰糖葫芦喽!酸酸甜甜的冰糖葫芦。” “烧饼,又大又香的烧饼。” …… 这有原本只应出现在城镇街上的叫卖声,让王守义觉得奇怪。 不过到也有人过去买上一点,生意还不错的样子。 王守义虽然奇怪,但也没有怀疑什么,或许附近有啥村子,村民上官道买点东西也属正常。 烧饼还好,只是卖冰糖葫芦就奇怪了…… 不过旁边有间粥茶棚,倒是有些年头了,有不少人在于歇脚,点壶茶,将着饼子吃。 应是长久在此做这营生…… 王守义打了一眼这位卖冰糖葫芦的老大爷,头发有些乱,脚面有些泥,穿着一看就是自家自编自制的麻衣,不过还算整洁,精神头不错,估莫是老了回乡,用这手艺继续赚点小钱吧。 …… “师父,冰糖葫芦。”棉儿伸手一指,舌头舔了舔有些干嘴唇,嘴馋了。 小孩子对酸酸甜甜的东西很是喜爱。 未等王守义开口喊要买冰糖葫芦,那老太爷却是走了过来:“客户,买串冰糖葫芦给孩子吃吧。” “呵呵……老大爷,到是把生意的好手,知道这东西孩子爱吃”王守义赞了一句。 “怎么卖,五文和三文两种,小娃吃嘛,卖三文的就好,多了浪费。” 老大爷人不错,会做生意,不贪,实诚,没提五文的大串冰糖葫芦,让王守义心生好感。 伸手掏出一把铜钱。 “来四串大的。” 老大爷数了数,刚好二十文,就先取了一串冰糖葫芦给眼巴巴望着的棉儿。 “谢谢老爷爷”棉儿接过冰糖葫芦甜甜的说了一声,就迫不及待的吃了起来。 又取出一串给王守义,然后向山,赵姥。 向山接过,一点也不在意这是属于小孩子的食物,闻了闻,张嘴就吃了起来。 赵姥到有些不好意思,接了过来,并没有吃,拿在手上。 老大爷说了声“多谢惠顾”,转身就走了。 第六十五章 讨样东西 茶棚只是一个简易的茅草棚,没有名字,自然没有招牌。 茶棚内到淡不上热闹,五六张简易的桌子,配上四条长登,极为简陋。 老板看上去,是婆媳俩,还带着一个娃。 王守义一行人下了马,进了茶棚,中年妇女就上了询问,要点什么,有粥,有酒,有茶水…… 点了东西,四人落座。 王守义扫视了一下整个茶棚,还有两桌人,都配了刀剑,气血都没有掩饰,后天中期二个,后天初期三个。 “不足为虑”。 △ “赶快吃完,好赶路,希望能找到投宿的地方,否则又要露宿荒野了。” 王守义碗起端,一碗粥同喝水一样,很快就下了肚。 向山也是一样。 这是在部落养成的习惯,慢吞细嚼也只有在吃药膳的时候,才会放慢速度。 赵姥吃的也不慢。 王守义和向山,是一碗接一碗,到了嘴边,很快就完了。 棉儿到是喝了口茶水,一点也不饿,这路上的零嘴没断过。 围在桌子边上转悠,慢慢的吃着冰糖葫芦。 一直在马背上,一骑就是几个时间,若非陪着她打闹,怕是早就给颠簸坏了。 一下了马,小丫头棉儿都迈不动步了。 只是王守义没注意,刚才卖冰糖葫芦的老大爷慢慢的走着,一拐弯人就消失不见了。 “姥姥,我肚子不舒服。”棉儿小手捂住着肚子,脸上微微有些痛苦。 王守义心中一惊:这不对劲,棉儿这些日子跟自己晨练,身体己强了不少,更是用丹药辅助,悉心调养身体,加上极阴母子蛊遗留在身体内的能力,身上好得不得了,肠胃不适,基本不会存在这个问题。 不过王守义也不担心有人下毒,毕竟棉儿的体质在哪里摆着,普通的毒根本无效。 一把抓住棉儿,望气观色,探脉一查:“好家伙,就跟犯了胃病一样。这是吃坏了肚子,不是中毒,而是被人了施了药。” 王守义朝店外一望,那卖冰糖葫芦的老大爷己消失,心中发恨:自己着了人家的道。 这是一个高手,会遮掩自己气息,装啥像啥。更是洞窃人心,“化凡”己久的先天,举止投足之间,己返璞归真,卖冰糖葫芦那是他本色演出一般。 只是自己一出来,就被上盯上了,依王守义猜测肯定是“魔门使者二十三号”说了些什么,传了出去,被有心人盯上了,才出城半天就已经有人找上门来了。 下药不一定就是下毒,比如泄药不是毒,拉起来真要命,牙疼不是病,疼起来也要命。这种下药之法在大周称之为“人欲之药”,就算万毒不侵之体,也会有身体发应的。 王守义一拳砸在桌子上,“砰”的一声,响彻了茶棚:“可恶!” 下药竟在孩子身上做手脚,该死,当时以为那老大爷好心,特意选了糖浆包裹更好的冰糖葫芦给孩子,却不想是存了害人之心,在厚厚的糖浆里面,冰糖葫芦的果肉己是泡了“人欲之药”。 王守义这一下子的动作吸引了茶棚在座之人的注意,眼神都瞟了过来,看看是发生了什么事? 中年妇女更是反应更快,己是小跑着过来,小心的询问着发生了什么事。 “我问你,店外那卖冰糖葫芦的老头你可认识?” “认识啊!” “嗯,什么来路?”听到说认识,王守义就好奇了。 “同我住一个村的,我叫他“老周头”,住村西头,无老伴无孩子,独夫一个,人还不错,年轻时挣了些家当,有钱着呢,对村里人也肯帮忙。” …… 赵姥带着棉儿问了店家,找地方,方便去了。 “要找人吗?”向山把一切收入眼底。 “找,必须要找,弄清楚什么原因,否则有心人盯上了,日夜烦你,睡觉也不安稳。” …… “这外面的人啊,就如野兽,有的如兔子,有的如猛虎,可都长一个样,一眼看上去,分不清哪个是兔子哪个是老虎,要防着点啊。” …… “人无伤虎意,虎却要吃人,防虎之心不可无啊。” …… “这外边,太乱!” “走吧,我用鼻子也能找到那老头。” …… “不用,我去去就来,到要看看那老家伙玩什么花样。” △ 王守义出了茶棚,闻着气味,跟了上去,没到两百米,就见那么冰糖葫芦的老大爷,正在路边等着。 “竟然在等我,到也是胆大。”王守义冷笑了一声,想看看这老头耍什么花样。 打扮还是那个打扮,王守义望气之术开启,仿佛看到了一头“噬人”的猛虎。 “哈哈……老夫周独夫,想向小友讨样东西。”老头报了字号,周独夫三个字,也讲明了目的。 “东西”王守义哼了一声:“你我可不相识,却向我讨要东西,那就要看你的本事了。” “嘿嘿……爽快!分个高下,你的东西就是我周独夫的了,这里不是动手之地,可敢跟上来。”周独夫一笑,右手一震,手中的冰糖葫芦杆炸开,长矛露了原形。 是一杆短矛,比手矛长,比长矛短,二米左右,矛头与枪身体,呈黑色,不显锋芒,但在周独夫手中擅动,扰如活了一般,发出轻微的轰鸣。 “罡兵,不错,我看上了。带路” 王守义也不废话,也想痛快的打上一场。 “呵呵……” 周独夫也不多言语,一步跨出,就是一丈之地,几步之间,己是离王守义好远。 “功夫不错。”王守义跟了上去,跟老头一样,一步一丈,不落下半步。 功夫有时候很简单,一步一丈如闲庭散步,悠然自得,轻松极至,就知对方对身体的掌控如何,功夫到了哪一个地步。 周独夫也不答话,埋头赶路,一去就是四五里之地,尽往偏僻之处走,显然很熟悉这里的地形。 不过王守义也不惧,十万大山中长大,对山的了解,比大多数人都要多很多。 “这里很好,就在此吧。”王守义停下了脚步。 “青山黑土,做埋骨之地很好。”周独夫阴阴的一笑。 第六十六章 周独夫 这是一处山脚,树林茂密。 中午的太阳正盛,透过树叶,穿透到地面。 王守义和周独夫几句话之间,无形的气氛让虫鸣都寂静了下来。 唯有风吹过树叶沙沙作响。 △ 周独夫执予方式很怪,用的是单手,犹如平常提在手中一样,予头仅出半个身子,却是横着,没有有直接对着王守义,左手却捏了抱指拳样,无甚出奇之处。 王守义身上只有一柄精铁小刀和一柄用惯了的骨刃。 不过,却没有拿在手中,对手是执的是先天罡兵,再好的普通都不是一量级,估计一相碰,就会折了。 凝气成兵,王守义手中一柄长枪出现,同样半个枪身露出,枪头对着周独夫。 出枪,最快的是刺。 无论是攻,还是以攻代守,都是很好的方式。 扫是攻,但很多时候,这扫都是用于防守或逼开对手。 △ “想不到,你是用枪的。”周独夫眼睛一亮,抛出奇门兵刃之外,用枪的武者能突破先天,其功夫是一流的。 年刀月棍一辈子的枪,在这个世界一样,武功是相通的。 △ “矛与枪相通,你也不错。” 枪与矛初略来讲,是一样的用法,都叫“予”,只是用于区分而己。 枪是从矛发展而来。 不过矛的矛头较枪长,而且形状更多,多数予头呈扁形,以刺或戮为主。 枪的枪头呈三角棱状,比较予头细,中间凹了下去,这作用不用多说了,血槽。用法同矛,刺与斩,区别就是带缨,也有无缨。 这个带缨的枪比不带缨的枪多了几个作用,多数的缨是红色的,用来迷惑敌人,因为颜色鲜艳,容易吸引敌人的视线。同时枪头带凹槽,扎中了人或兽,会有大量的鲜血流出,可以吸血挡血,不流到枪身上,导致打滑,影响使用。这二点是在对敌上的优势。在练习上,也有好处,不同的用劲,红樱会呈现不同的形状,可以帮助习枪者对“枪劲”的掌握,有一个直观的感觉,起到了“标尺”的作用。 △ 王守义小心起来,用了一辈子矛的对手,不容忽视。 对方的境界不低于自己,这天赋就很强。自己再厉害,有着两世为人的见识和累积,但时间上的累积苦练,这点肯定较对手会有所欠缺。 △ 王守义游走起了,仔细观察了周独夫,无论左转圈,还是右转圈,周独夫都习惯先动左脚,这是所有人的习惯,走路会先动左脚,致于原因可能是心脏偏左吧。 但放在周独夫身上就有些怪了,左右两个方向都先动左脚,是在武学方面有所讲究,或偏于以右脚为基的路子。 周独夫的左右双肩也不对称,左高右低,这是细微的区别,不用心根本察觉不出。 每次脚步变化,都有右肩微沉的动作,那种感觉很怪异,是用心观察才带来的怪异感。 △ 同时,周独夫也在观察王守义。眼前的年轻人很沉稳,不急不躁,不像是一个年轻人,倒像是一个见惯了血腥的将军,沉着冷静。 每步之间,平均等同,都是小步移动,无明显的强弱长短的优劣之处,平凡却不平庸,是个全面发展的武者。 枪很稳,没有因为动作而有一丝颤动,这足巳证明功夫有成了。 对手在观察自己,其眼光仿佛不是在看人,而是在观察野兽一般。 周独夫不急,他在等人,等自己的合作伙伴,嘴角露出一丝若有若无的微笑,眼神却很平静。 △ 不同的对手,有着不同的对敌方式,就好像不同的猎物,用不同的方法去捕捉和捕杀。 王守义很有耐心,想起了前世与人生死博杀的种种场面。 眼前的周独夫看上去,像是一头噬人的猛虎,但其心性却是一头狐狸,还有着毒蛇一般的阴冷无情。 这种人一但为敌,尽量要杀死,否则会纠缠不休的。 △ “哈哈哈……”周独夫放声大笑,声音足己传出几里之遥。 王守义心中一紧,一思索仿佛明白了什么。 “怎么,不敢进攻,莫不是怕了。”周独夫开始了激将之法,但用意却是与所说的话相反,面对一个沉着冷静的对手,三言两语又怎能激起对手的怒气,这是在扰乱对手的思绪,同时也是在拖延时间。 这是周独夫的目的,一笑传音,拖挺时间,形成包围。 千年大药,价值无双,不管属性如何,只要到手了,就可以从百宝楼或百草门换取合适自己的东西或者共样的千年大药。 杨玉儿的话可信,自己也进城打探了一翻,那白小子是个有能力的人,三十几岁入了先天,除了修炼魔功,进展速度极快,但要进先天,除了天赋,体质,功法,这机遇也不可少,否则凭什么三十几就能入先天,这千年大药就是最好的突破之物,极难得到,多少武者一生都未见过。 “只少留了大半下来。”这是杨玉儿的断判,也是原话。 想到这里,周独夫舔了舔嘴唇,自己勤学苦练,四十先天,五十大成,就是因为得到了一株千年大药,十三年过去了,却卡在后期不动,除了每天练枪,练体到是跟上来了,但再做突破却是余力不足。 先天后期和颠峰,虽是一线之隔,但差距却不少,唯有到了颠锋才可以一窥神境的门槛。而后期无缘神境,连一窥的资格都没有。 神境啊!多少武者梦寐以求的事情,哪怕百不足一的机率,也奋不顾身,以身证道,哪怕是死,也要博上一博。 如果先天是如鱼儿上岸,那神境就是鱼儿上了岸,再飞天。 △ 王守义枪尖泛起了红光,不管开口之前的大笑是不是有什么阴谋,但这等简单的激将之法实在是太拙劣了,就连眼神一丝变化也无,难道周独夫就不怕自己中了激将法出手吗,该有更加谨慎和小心这些东西都没有一丝表现吗? “你想战,我便战。” 这是王守义心里的想法,不让对手的计谋得逞,也是战斗的一方面的胜利。 而且自己再观察,也无更多的发现,是时候动手了。 第六十七章 赔礼道歉 当王守义长枪泛起光芒的时候,周独夫眼晴就收缩了。 “竟然要出枪。” …… 先天真气一但动用,泛起光芒这是一个外在现象。 周身火红色的罡气罩,护住全身,长枪开始嗡鸣,枪尖吞吐幻化。 平刺,最简单最实用的出枪,不在于变幻,在于速度和力量。 配上如风的步伐,出枪如闪电,一条火红色的长线,瞬间就到了周独夫的面门。 周独夫是个浸yin枪道多年的高手,一步不退,身形一矮,头一偏,手中长予变幻,双手在握,往上平举,轻松的架开了王守义的平刺。 枪先到,风后劲,猛的一下,周独夫的头发,往向飘过…… 平刺不难破,但难防,难在速度,你速度跟不上,有百种破法又有何用,这是其一。其二难防在于劲,出枪如闪电说明快,枪先至,而后劲风至,这是告诉你力量足,有了速度你可以挡,架,但力量不足,仍是空话。 枪头看似较矛细,但可斩,可砸,可劈……刺是很普通的出枪方式,却是劲道变化最多的出枪式,多少被长枪扎死,钉在地上。 战场上,除了弓箭,怕是死于刀兵之中的兵,死在枪下的最多。 王守义平刺一枪这只是试探,看看对手的反应,力道和速度如何,有什么样的应对之法,战斗的风格如何。 合起来就句话,就是试探周独夫的身手如何。 王守义见周独夫破这一枪平刺,后续的枪招也不用了,后退一步,收枪。 先防再架矛格档,一个矮身偏头,这是闪避,却不后退一步,再架矛横托,整个上半身己出了自己的枪尖笼罩之外,后招必须收枪再发,自己就失了速度,给了周独夫时间,只要趁自己收枪之际,跟上来,一个旋转,就能化防为攻,占抢占出手的机会。 王守义后退一步就是防止周独夫的跟进。 但周独夫没有跟进,仍然站在原地,双脚略陷于黑土之中,只是单手执矛变成了双手握矛,脸色变幻不定。 一枪就知对手的功夫如何,周独夫自认,自己练了一辈子的枪,论速度和力道也不过如此,面前的年轻人己不逊色于自己,而且才二十岁左右,境界也有了判断,最少先天后期,不逊于自己。 自己判断眼前能杀死白文起的年轻人不简单,可一交手觉得还是判断出错了,低估了。 一生行事慬慎,亲自进了县城打探,看到了县衙后院围墙的倒塌,本以为是先天初期的颠峰,顶多是中期,怕人走脱,特走了一趟幽莲山,逼七大盗与自己联手。 天才不可怕,要时间成长。 可怕的是天才不逊于自己,还能成长。 最可怕的是二十岁的先天后期,怕是九派十三家,一家也没几个,怕是三大圣地那神秘之地才有吧。这样的人被杀死,后果不用想,若对方背后有神境的高手,也会出来追杀自己。 天才,自己也是,可没有大势力培养,起于草莽,才在四十岁突破先天,眼前的年轻人,若无大势力培养,周独夫自己也不信。 △ 王守义没有继续攻击,反而看着周独夫的脸色变幻,心中也是思考应对接下来的攻击方式。 可接下来周独夫的一句话,出了王守义的意料之外。 “不打了,独夫向你赔礼道歉。”周独夫双手抱矛拱手而道。 “啥……”王守义自信自己还没有老眼昏花,之前不是说“青山黑土是很好的埋骨之地吗?” 王守义犹自不信,一脸不相信的望着周独夫,莫非眼前的老头子是在用计,想让自己放下戒备,趁机偷袭。 周独夫见王守义的神色,不由老脸都红了,只是年老了,死脸皮,没那么明显,强忍着心里的不快,再次出言:“老夫说,不打了,你说个条件,合理的范围之内,我都应了。” 语气不怎么好,但这话中的意思,和情绪,到是让王守义听出来了,周独夫是真不想打了。 王守义当然没有“你说不打就不打,那我岂不是很没面子”的穿越主角的心态,不过无冤无仇找自己的麻烦,总得讨个说法,是为了面子,也为了出这一口气。 “条件”王守义顿了一下:“就怕你做不到。” “先说,少卖关子。”周独夫有点恼羞成怒了,语气有点不耐烦,压抑着心中的想法,却对提供消息的柳玉儿有些恨起来,什么游厉大同的年轻武者,什么绝对不是什么大势力的弟子,此人不在魔门的情报消息之中。放TMDB,周独夫想当面骂柳玉儿的娘,想扇她耳光。 “一、道歉,向我的徒弟道歉,这是必须的。”王守义提出了第一个条件。 周独夫点了点头,等着第二个条件,还有赔礼的事没说。 “二、赔礼,先说说为什么找上我,我们无怨无仇只是为了向我讨一样东西,究竟是什么东西,而你,不要脸,竟向我不是六岁的徒弟下手,这礼,你自己惦量,让我徒弟高兴了就算了了这个过节。”王守义这个要求一是问清楚原因,二是刁难,你不要脸向孩子下手,虽然只是闹下肚子,但让你这个先天高手放下脸面,讨孩子开心,为难一下。 周毒夫一听王守义的话,就算人老脸皮厚,也红得厉害,这要是传出去,让武林中的人知道了,就算是下泻药也不光彩,毕竟下手的对象是一个不到六岁的孩子。 只是这样子感觉好没面子。 周独夫忍不住的咳嗽了几声,缓解自己的不好意思。 “这个讨女娃子开心就算了吧,我用一瓶百草门精品“融气丹”做为赔礼如何。” 这是讲条件了,融气丹适用于后天后期到先天后期的武者所用,精品指中品的级别的丹药,没有什么杂质了,其价值不低,折银两一粒千贯,不二价,一瓶二颗,这是诚意很足了。 但王守义是什么人,宁要一株百年的药材或百株十年的药材,也不希罕丹药,自己可以练啊,这等丹药不放在眼里,而且这与自己的意愿不符。 武者行事,又岂能三心二意,别人一说,就改变目的了。 “你可以选择不同意,你我干一场,你赢了,什么都可以。”王守义的长枪一指,又再说道:“若是杀不死我,你的名声也就不想要了。” “嘿嘿……对一个小娃子下手……啧啧啧……好有面子。”王守义嘲讽起来。 自己可不怕这个什么周独夫,真要动先天真气,王守义自信可以打他三个,若不是见这个老头子的表现,在练武上造诣很深,直接就准备用先天真气碾压了。 或许后期与颠峰只是一线之隔,有时候战力相差不大,甚至可以逆战反杀,但王守义自信,三者全面进入先天颠峰的自己,眼前的老头子做不到。 “你……”周独夫一声怒吼,这是动了气,却又生生忍住了,咬了咬牙:“好,我答应了。” “你先走,我等会儿就来,应该不会怕我跑了吧。”周独夫不想看王守义那一张绝对是讽刺自己脸的表情,抬头望天。 “哈哈……告辞”王守义相信周独夫这点脸面还是要的,转身就走。 第六十八章 幽莲山七大寇 当王守义走后,七个人就先后出现。 这七人就是幽莲山上的七大寇,除了老大徐大寇是先天中期之外,其他六人都在先天初期。 所使用的兵器也各不相同。 徐大寇是刀盾,左刀右盾,左手刀是雁翎刀,右手盾却是军阵大盾的样式,稍显小,三尺高,二尺宽,呈梯形。在大周又称为秉甲。 李二寇是双手刀,形似半月匕首,又叫小弯刀,看兵器,就知道走的是轻巧近身战的路线。 徐三寇用弓,弓是铁胎弓,箭是雁铃箭,箭杆长四尺,箭头是三棱箭头。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此人走远程打击的。 崔四寇用棍,行走之间,棍在手中来回交替,嗡嗡作响……这是一种偏门的兵器,叫“响棍”,入门难,用法却是变化多端,劲道多变…… 钱五寇在七人之中最显眼,一手长柄大剑,剑身长五尺,剑柄不下四尺,显得怪异,应是量身打造的重兵,配上钱五寇二米二的个头却很合适。 云六寇是女子,兵器是剑,细柳剑型,却无锋,反而在剑身上刻了鱼麟,还有符文,剑柄尾上无剑穗,镶嵌了一颗能量石,唯有剑头显示出锋利的寒光,又是一件奇门兵刃。 关七冠是个黑大个,人如煤炭一样黑,又穿黑衣,最不让人容易忽略的,特别在大白天,太显眼了。他的兵器最是普通,一杆铁重木长枪,枪头是双面月牙刃,并于中合拢,出一枪尖。 七大寇,远攻,近战,防御,都配齐了。 △ 周独夫对这七大寇的态度,不好也不坏,见了七人,脸上不显情绪,从怀中掏了一个瓷瓶,朝徐大寇扔了过去。 “东西给你了,各不相欠。”语气有些不好。 徐大寇接了东西也不察看,反而扔给了云六寇,并没有说话,只是冷冷的看着周独夫。 关七寇却是跳出来大喊:“老头子,这是白走一趟了,人呢。”嗓门大的吓人,说声跟打雷似的,偏偏还是急雷,语速快的很。 周独夫双眼一瞪:“黑炭脸,关你屁事,莫非想干上一架。” “干就干,干你娘的,我幽莲山可不怕你。”你敢瞪我,我就瞪你,黑脸关老七虽差了周独夫二个境界,却是不惧,努力睁大眼睛瞪了回去。可惜天生就是黑脸,除了睁大眼睛也看不出什么表情,比面瘫也好不了多少,就算是生气发怒也从脸上看不出什么。 周独夫手中长矛一指,就要干,心里苦得很:今天倒了霉,抢劫不成,不但人家武艺高强,背景肯定不简单,自己收了手,还要去赔礼道歉。特么一个黑炭脸,武功差自己一大截,也敢跟自己杠,若是单独见面,一巴掌拍死就好。 徐大冠发话了:“老七,我们走。” “哦”黑脸关七寇应了一声,完全忘了刚才说要干架的话,乖乖的站在了徐大寇的后面。 看来徐大寇的话很有作用,平曰的威信也不错,让黑脸关七寇听话服从,其它五寇也没有多话和不同意见,默默的跟在后面。 “走了” 徐大冠也面无表情,看来对周独夫也不感冒,连告辞的客气话也不愿多说。 “走吧,走吧,你们碍我眼了。”周独夫一摆手,反到自己先走了。 还要去赔礼道歉啊! 得快一点,免得那年轻人教了什么话,让小孩子为难自己就不好了。 周独夫这么一想,心里生出一种不好的感觉,脚步是更快了,竟然跑得飞快…… △ “大哥,这就完了。”钱五冠问道,高个子对着矮个子说话颇有一种居高临下俯视的感觉,特别肩上还杠着一柄大长剑。 “我说老五,你说话最好别正对人。”徐大寇也不矮,近一米八的个头,可跟钱老五一比,硬生生差了一个半头,这一对比,就如比大孩子与小孩子一样。 “你说你想干啥,走一趟一大瓶融气丹,这收获你嫌低了,我倒是巴不得天天有呢。” 高个子钱五寇“嘿嘿”一笑,伸手抓了抓胸口:“六妹不是说,周老头能看上的东西,肯定是好东西啊!这无怨无仇的,就要拦路抢劫,还叫上我们,肯定对周老头有大用,我不是想着,这周老头不肯抢了,我们去抢咋样。”钱五寇把六妹卖了个干干净净,脸也不红一下,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徐大寇一听,立马就摇了摇头:“我当然明白肯定有好东西,但周独夫都放弃了,我们又凭什么去抢,实力不足得到了好东西,那就不是好东西,而是个祸害。” “回山吧,不要去想了。”徐大寇是个明白人,懂得“有德者居之的道理”,何为有“德”?就是有能力保住手上的好东西。 没有这个“德”,呵呵……可能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大哥,要不我跟上去看看,究竟是什么人身上有好东西,虽然是什么东西不知道,但至少是先天级别的存在,就算拿不到,但万一……卖个消息,也是一大笔的钱财呢。”云六寇接过了话,动了心思。 徐大冠仍是摇了摇头,颇为语重心长的劝了一句:“六妹,不要去沾因果。” 这话其实很重,因果二字从来就是左右人命运的东西,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就是最简单的因果。 劝人不去沾因果,就是劝人不要去招惹麻烦,引来灾祸。 若是小事,或关系情份不深,劝一句“不要惹麻烦就行了”,徐大冠却用“不要去沾因果”这句话,的确用的很重。 云六寇踌躇不已,大哥的话,她听进去了,只是周独夫能看得上的东西,不说是什么类别好东西,至少可以判断,是十年也难听到一回,许多人一生也见不到的宝贝。 因果云六寇懂,还有一句话叫“祸福无门,唯人自招”,当然这句话多数是贬义词,但云六寇却理解成了机会就要抓住,万一成功了,那可就是一飞冲天,一朝化龙啊!很励志的理解。 第六十九章 爆笑茶棚 “大哥,我还是想去看看。”最终云六寇咬牙下了决定。 “我劝了你,却不能阻你。”徐大寇带着其余五人头也不回的走了。 山脚只留下了云六寇一人,虫鸣声再次响起,云六娘听在耳中,心中却觉得烦躁。 抬头看天,大阳如火球一般炽热耀眼,可云六娘不觉得暖和,紧了紧身上的衣服,抱着“蛇鳞细剑”离开。 △ 周独夫的脚步很快,可赶到的时候,见王守义己坐下喝起来了茶。 小女娃子正围着他撒娇,时不时的用小手在年轻人腰间,胳肢窝挠去,咯咯大笑。 年轻人也陪着小女娃子嘻闹,时不时的反挠上一把。 这情景很是欢乐,让周独夫不安的心,轻松了不少,脸上带上了笑容走了过去。 △ “小姑娘,生的好漂亮,长大后肯定是个大美女。”未先跟王守义打招呼,就夸起了棉儿,一脸慈祥的笑脸。 王守义见了,心中就生不快,,不过伸手不打笑脸人,也没有面露不悦了,而是旁边这老家伙怎么讨好一个棉儿。 这两个月多,棉儿这丫头,可被自己养娇了,特别是最近老是嚷嚷要学好武功,拳打南山魔门,脚踢西南毒宫,打拯救万民于水火之中,这不坏人上门了,着棉儿的表现了。 再看周独夫的造型,明明是一身老农的装扮,手上却握着一把短矛,农不农,武不武,偏偏之前还是一个卖冰糖葫芦的老大爷,是个小商贩的形象。 这多重身份一给合,别说是大人,就算是小孩子也好会觉得奇怪,一眼就认定不是好人,特么无事献殷勤,带着一脸的笑容,更是让人心生警惕:这老头怕又要冒什么坏水了吧。 得防着点,小心被骗。 △ 本来棉儿听到有人夸自己还很高兴,转过头就是很有礼貌的说了声“谢谢”,乖巧又有礼貌。 周独夫见棉儿这个状态,乖巧的样子,又有礼貌,以为自己的夸奖有了效,接下来让小姑娘满意肯定会轻松了不少。 可接下来棉儿的话和行为却让周独夫跌破了眼镜,当然周独夫要有眼镜,这个世界要有这么一个说法才行。 “是你,坏人!”棉儿一脸很生气的样子,还恶狠狠的瞪着,双手插起腰,挺起胸脯,装做昔日印象中老大娘,小媳妇骂架的波辣样,没有别的,只是觉得这才是最令人害怕的样子。 印象中,那老大娘,小媳妇骂架,一插腰,就连老大爷们也要怯场,不敢靠近,肯定是天底下最最最厉害的样子。 孩子的想法很简单,那就是有样学样呗。 △ 棉儿这架式一摆,赵姥,向山和王守义就大笑起来。 小人装大人样,简直是萌死个人了,可爱的不得了。 可周独夫心都凉了,这是翻脸啊,咋连这么小的女娃子,翻脸的速度很快,依稀里好像在哪里见过一样,后面好像很恐怖……因为,讲不了道理。 △ 至于棉儿为什么有这反应,翻脸这么快,当然不是王守义回来教的,甚至都没有提。 棉儿是认出了周独夫是刚才卖冰糖葫芦的老太爷,害自己拉肚子的坏人。 生病有多痛苦,多难受,棉儿最能体会,不能蹦,不能跳,不能出去玩,还会被人说是“病秧子”,觉得这是比死还要痛苦的事。 而这个老头子,又让自己闹肚子,肯定是世上最坏最坏的大坏蛋,棉儿可恨死了他。 最坏的坏人,当然要用自己认为最凶恶的架式教训,让他从后老老实实的做人,踏踏实实的做事。 △ 周独夫刚刚心凉,很快棉儿的表现,就让他心寒了。 棉儿想不出什么骂人的话,捏着小拳头就冲了上去。 哈…… 一个黑虎掏心……当然连周独夫的腰都打不到,只能捶在大腿上。 嘿…… 一个双拳贯耳,当然也是打在周独夫上的腿上。 △ 手脚不停的打,这对周独夫来说,就好比蚊子冲锋,伤不了皮毛,可这是打脸啊! 被一个小女孩憎恶到拳打脚踢的地步,自己啥时候这么可恶了。 平日虽不与村民过多的交往,但也帮忙看个头痛脑热的,村里人对自己可都是很尊敬的。 这一对比,周独夫老脸发热了。 然而,这不算什么…… △ “打死你这个负心汉” …… “打死你这个薄情郎” …… 众人头顶一群乌鸦飞过…… 嗄……嗄…… 笑容如时间停止,留在了脸上…… 什么鬼…… …… 没听错吧! 负心汉…… 情薄郎…… …… 该怎么形容这种鬼诡的心情…… …… 哈哈哈…… 哈哈哈…… 哈哈哈…… 三个人全部爆笑出口,给笑痛了肚子。 “负心汉……” 王守义指着周独夫大笑…… “薄情郎……” 向山指着周独夫狂笑…… “你……哈哈哈” …… 茶棚里在坐的人,都望向这里,听到棉儿的叫骂,也都忍不住大笑出声…… △ 周独夫脸己经黑了,比煤炭还黑…… 一个四五的小女娃,骂自己负心汉,薄情郎…… 自己可是六十有三了…… 白发与红颜的故事,自古就有,还不少…… 可从未有六十多的老头子与几岁小女娃的故事啊! 周独夫不紧脸黑了,心里更是想死的心都有…… 双眼望向了王守义,眼中带有求饶的眼神。 王守义仿佛听到周独夫在低声下气的开口:“大神,救救我吧!” △ 王守义奋力收了收笑声,挺直笑弯了腰的身子,努力控制时不时笑出的声音。 “棉儿,回来,坏人受到了……嗯……哈哈……应有的惩罚,以后会乖乖的听话了。” △ 棉儿不知道从哪里学来骂人的话,离开时还狠狠地踩了周独夫的脚,翻了一个白眼,小嘴一张还不停的往外冒:“你这个天杀的老东西,吃老娘的,用老娘的,骂你几句,你还有脾气了……” “真不是个东西……” “告诉你,老娘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 边走边骂,扑向了王守义,甜甜的叫了声“师傅”,就把头埋在王守义身上。 第七十章 发誓后的爆笑 众人的大笑,终究让棉儿感觉到不好意思,小小的人把脸埋在王守义的怀中,躲避了那灼人的眼光。 棉儿可以这么做,但周独夫却做不到,处于众人的眼光之下,心里慎得慌。 特别面对,眼前三人的三张笑脸,周独夫竟然有一种女婿上门的感觉,他也就是如此的心情吧。 “啪” 狠狠地打了自己一巴掌,让自己清醒过来,这种荒唐的心理不能有。 周独夫正欲提着长矛上前,征求棉儿的原谅。 向山却是一掌拍在桌面,气势如潮涌向周独夫扑面而去,隐去粗狂的大笑,不悦的冷哼一声:“把你的予收起来,别吓到了我的侄女。” 论喜爱,向山对棉儿当成是自己的孙女,这一路上对棉儿的关爱和照顾,可是比自己的亲孙女还要多。 棉儿想要吃什么东西,马上就去买来,或者就去打猎。 棉儿想要和小动物玩,二话不说,立马就去山中抓来。 一路上时不时的逗一下棉儿,算是真正体会了一家人的亲情。 那感觉,比把自己孩子和自己孙女放在孩儿屋,强烈千万倍。 原来一家人在一起的感觉,可以这么“舒服”。 阿大说那种感觉叫做“幸福”,向山认为,棉儿就是自己的幸福(???),竟然有人敢动自己的幸福,向山可没有什么好脸色给周独夫看。 向山的气势如山,山中凶兽万千。 蛮荒,悠远,仿佛带着岁月的力量,侵袭而来…… 那些杀气很纯粹,仿佛不是杀气,要稍微准确的表示,那就是岁月催人老,十万大山的弱肉强食,天地大道的展示。 △ 周独夫感觉自己身处远古的世界,龙争虎斗,凶兽之间,惨烈撕杀,虎啸山林,古猿纵横,猛禽当空,巨蟒盘山…… “那是远古的情影吗?” 周独夫心中自语…… △ 向山的气势一放,一收,很是快速自然,茶棚人都没有感觉到,就敛收体内,冷冷的看了周独夫一眼,就端气茶喝了起来。 向山这是下马威,是警告周独夫,别动什么心思。 △ 周独夫抬起左手,往脑门一擦,抹去不存在的冷汗。 刚才在向山的气势中,他感觉自己出了一身冷汗。 …… 周独夫看向向山的眼神之中,充满了敬意。 其势如此,己近于道,神门在望,成为神境的机率很高…… 驱琢心中的恐惧之意,把长予往地上一插,周独夫恭敬的朝向山行了一个大礼。 心中却暗自庆幸,幸好自己没有动手,有自知之明,即时的认输认罚。 这眼前的强者怕是那“小女娃”的护道之人吧,刚才强者还说了啥? 对了,是这句。 “别吓到了我的侄女。” 这是叔侄之间的关系,肯定不是什么门派传承了,可能是……世家?,不对,这气势不像是世家,应是传自更古老的势力,就如……圣地一般。 想到这里,周独夫压下去的恐惧之意,又从心底升起。 圣地啊!那是高高在上的存在……皇朝兴哀,天地变异,都没有落下神坛。 当世什么九大派,十三世家,大周皇室……都要向圣地拜服纳贡…… 圣地高高在上,俯看人间兴哀,冷眼旁边,却能一言决皇朝更新,人间大事,掌管的是这片天地。 等同于圣地的势力,那是什么存在…… 想到这,周独夫汗如雨下,擦都擦不尽。 △ 赵姥也收起了笑脸,稍露气势,阴冷如寒冰,如深渊之魔,如黑夜之中的眼晴,冰冷的俯看人间。 “这……这……这又是一种不同于普通势力存在的气势,唯有底蕴强大的势力才能养得出来的气势。” 周独夫的眼睛收缩起来,赵姥的气势并没有对自己造成什么影响,但继向山之后,仅稍稍显露一下,却让周独夫惊疑不定,死命的往高处想。 赵姥的年龄最大,难道是“神境”的存在…… 而且无论是中年大汉,还是年轻人,对这位老妪都挺尊敬的。 记得下马后,在对面的年轻人,倒茶还是端粥都是先递给这位老妪的吧! 周独夫越往细处想,越觉得恐怖。 △ “那是……老身的外孙女,我的命根子。” 赵姥配合着气势阴冷的说了一句,就收了气势,不再言语。 把周独夫吓了一跳:妈丫,那小丫头的来头,竟这般大。 心神狂震,心跳加速,多年化凡养成的平静心态被破了。 周独夫听到了自己的心在打鼓。 小心翼翼的朝赵姥行了一个大礼。 △ 周独夫,退了出去,把短矛插在外面,才走了进来。 突然不知究竟该如何赔礼道歉了,这来太大了,自己炼的“融气丹”估计拿不出手了,人家可能看不上,不……是肯定看不止。 周独夫站在桌前,说不出话来,自从进入了先天,好久没当过孙子了,年轻人那套油滑,卖嫩肯定不行的了。 △ 王守义见周独夫为难的样子,心中感到好笑,刚才棉儿的表现,更是让周独夫的脸都黑了,这惩罚也是够了,存了不再计较的心思。 “棉儿,棉儿,老坏人认识到错误,要向你赔礼道歉,你看看,要不要接受他的道歉。”王守义轻轻把棉儿转了身,让棉儿正对着周独夫。 棉儿往王守义怀中靠了靠,却不言语,脑子想着看看这老坏人怎么赔礼道歉。 △ 棉儿不说话,周独夫却如坐腊,硬着头皮,向棉儿行了个礼,咳嗽了几声,压下心中的不适,开口道:“那个,那个小公主,老……老头子向你赔礼道歉了,还请高抬贵手,原凉我这个老头子,我……我错了。”然后眼巴巴的望着棉儿,等着棉儿说声原凉你了。 “啍……花言巧语,我可不是什么公主,那么容易被骗的,我不会原谅你的。”棉儿说到这里,周独夫腿有些软了,心中狂跳,面如死灰,心想:这回死定了。 最少是先天后期的师傅,又有先天巅峰的叔叔,还有一个可能是神境存在的姥姥……逃都没法逃啊! 周独夫想哭…… 停顿了一下,棉儿继续说道:“除非你对天发誓,我就信你了,否则……否则,我一辈子都不会原谅你,还要……嗯……我的小蛇蛇呢……”棉儿说着向怀中一模,掏出小金蛇,对着周独夫,恶狠狠地的再次接着道:“我让小蛇蛇咬你死你。” 说完,棉儿抬天望天,不,望着茶棚顶,一副我不想理你的高傲样。 △ 周独夫听得后面的话,松了一口气。 妈呀!这压力太大了,心脏受不了。 连忙点着头应道:“是,是,我发誓……” 周独夫举起右手。 “我周独夫发誓,以后不再做坏事,老老实实做人做事,……若有违此事,天打五雷轰,不得……不得好死……苍天签之。” …… “不对,要加一句,以后要听话,一辈子对棉儿好。”想了想,棉儿补充了一下。 “以后要听话,一辈子对棉儿好”这是什么鬼…… 周独夫觉得棉儿的话很怪,但为了保命,又发了一遍誓,把这句话加了进去。 棉儿听了,点了点头,装很大气的模样,小手一挥:“原凉你了,赶紧回家吧。” 周独夫听得此言,人如耗子一般就溜向外面,抓起短矛就跑没影了。 一是怕,二是躁的,他总算明白了,棉儿之前骂的什么“负心汉薄情郎”和后面发誓要加一句“以后要听话,要一辈子对绵儿好”这些话是哪里来的了。 这是戏里的桥段,也会在大街小巷上演的场景。 那小丫头什么都不懂,完全是照搬,有样学样而己。 真是要了老命了。 之前自己还赶急赶忙的往这边跑,生怕那年轻人教小女娃子什么话,狠宰自己一比。 现在想一想,还不如慢一点,给足时间,让年轻人教一下更好。 侧身一听,犹自感觉那茶棚传来的爆笑声。 “这地方,不能待了。”周独夫想了想,决定去天城。 △ 周独夫跑得快,茶棚内却是爆笑,声音震翻了天,这些熟悉的桥段,前后一结合,想想刚才的场面和情景,所有人都笑痛的肚子,打翻了碗筷。 有的人被打翻的热茶,烫痛了手,依然忍不住大笑。 笑足了,有人捂着肚子“哎呦哎呦”的叫唤,却还是大笑不止。 王守义大笑着说:“我觉得这个笑话,可以笑一年。” 向山接了话:“我觉得可以笑一辈子。” 说完两人哈哈大笑起来…… 第七十一章 铁家铁山镇 棉儿小,不懂大家笑的是什么,却跟着笑了起来。 “师父,他说要对我好,可还没有给我冰糖葫芦吃呢。”棉儿想起了什么,抓着王守义的衣袖晃。 “坏人的冰糖葫芦,棉儿,不吃啊!”王守义说完就哈哈大笑。 “不嘛,不嘛,师父。”棉儿撒着娇央求。 王守义庞溺不过,禁不住棉儿的撒娇和萌样,连忙点头:“好好好。” 精神力扩散,发现周独夫没跑远,站在离茶棚不到三百米的地方,一动不动。 “赶明儿,送上……一百串冰糖葫芦过来。”王守义传音入密,隔了老远传入周独夫耳中。 △ 周独夫听到王守义的传音,以为见了鬼,四下观望,周围百米之内没有人啊! 心想着,应该是自己多想了。 “看什么看,华就是对你说的,别忘了。”这话再次贯入周独夫耳中。 周独夫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神境,唯有神境才能隔这么远做到“传音入密”。 自己是先天后期,资质算好的了,也不过五十米。 听说先天颠峰的极限距离是一百米,那还是近古时代的记载了,现在的先天颠峰,估计最好的也只在八十米左右。 那年轻人是“神境”,这个念头,周独夫脑中一想,就滤了过去,应该是那老妪所为,只不过是借了年轻人的手吧。 “一百串冰糖葫芦,哎……” 这是赔礼吗?到是不贵重,但肯定不能是普通货色。 要熬夜了,对方是明早要货,这说明是给了自己时间,要最顶级的冰糖葫芦呀。 周独夫拍了拍胸口,往家里赶去。 △ 这茶棚正处于两洲交界之处,出了茶棚,策马而行,就进了云洲。 下面是云洲的旅顺城,不过起码还有三百里之距,骑马狂奔自然半天就到,但有棉儿,又有赵姥这个大病初愈之人,当然是策马慢行了。 进入云洲,虽说旅顺是第一座城,但其实在前面有一个镇,比旅顺有名多了。 镇名叫铁山镇,这是一座边关重镇。 一个镇就是一座城,外人不可入。 铁山镇是军事重镇,掌管铁山镇的是铁家,军队叫得胜军,民间称为铁家军。 这里有露天的大型铁矿,整整一座山都是,这也是铁山镇的由来,归铁家把势。 铁家不在九派十三家之内,但势力却不逊色于任何一家。 整个云洲,几乎都在铁家的控制之下。 铁家是军事大家族,但不参与王朝大战,也不听命于大周朝廷,却是唯一让每个皇朝都赐了下云洲常胜军的番号,独霸云洲。 铁家有使命,自先祖就传下来的使命,不过外人不知,使命是什么? 镇兽洲有镇兽城,云洲有铁山镇。 镇兽城有镇魂街,铁山镇有玄铁山。 镇魂街有支军队没有名字,大家听镇魂军。 玄铁山上却有支军队叫得胜军,又铁家军。 镇魂城是阻挡十万大山兽潮的第一线。 那铁山镇就是第二线,从未有兽潮可以越过云洲,肆虐大周境内。 镇魂军镇的是兽魂,在第一线。 得胜军护的是云洲背后的人间乐土,是第二线。 犹如主从一般的关系,可镇兽城与铁山镇从未有过联系,各司使命一般。 △ 有人问云洲的洲长铁如意,铁家的使命是同镇魂军一样吗? 铁如意摇了摇头:“铁家的使命就是祖训,人人可见,只是等人而己,不要多加猜测。” 问的人笑着:“什么人竟比镇魂军一样的责任和使命还重,就算皇帝,就是圣主,亦要为这责任和使命付出生命也不惜身。” 铁如意很诚实,认真又严肃的点头答:“有” …… 这算是大周的另一个不解之谜,比镇魂街下的传说还要让人无从捉摸。 镇魂街下镇的是什么兽魂,有人猜测是魂兽,有人猜测是太古巨蟒,还有人猜测是深渊恶魔,甚至是邪恶的魔龙……不过没有答案。 那么云洲洲长铁如意所说的是真的话,等的是什么人,无数人猜测,肯定不是圣主,是开创人族盛世的九位人皇吗,亦是圣地的始祖一般的人物? 铁如意不予回答,只是抬头望天。 留下这个未解之谜,让人猜测。 △ 铁家不让外人进入铁山镇城内,但城外可以,而且城外比城内更热闹。 天黑之前,王守义等人达到了城外。 这是很荒凉,并不是人不多,而是没有什么树,犹如荒漠一样。 在这里,水是要花钱买的,还不便宜,因为得从三十里外的大云山运来。 饭菜也死贵死贵的,一律加价三十文起。 因为最少也得从三十里之处运来,甚至是三百里外的旅顺城。 条件很艰苦,喝水吃饭都是问题,不过人很多,同镇魂街一样,热闹非凡,青楼,妓院,饭店,旅馆,酒楼,应有尽有,只不过规模小了一点点,人也以武者居多,其目的是为了铁家的武器。 △ 铁家的武器是整个大周最好的,不是因为铁家有玄铁山,而是打造铁器的工艺无人能出其左右。 铁家的武器,向来是供不应求的,可铁家有着玄铁山,依然向外界收购玄铁,条件还很硬。 想买铁家的武器吗? 可以…… 奉上百斤玄铁或万斤普通的铁,可以购买一件五百煅的武器。 奉上千斤玄铁或十万斤普通的铁,可以购买一件千煅的武器。 奉上万斤玄铁可以购买先天下品罡兵…… …… 铁家的武器卖的不贵,加上奉送的玄铁都比其它势力的武器便宜,这才是武者聚于此地的原因。 △ 王守义自从了解了一些铁山镇和铁家的传闻,就想来看一看,不看铁山镇,不看玄铁山,只看铁家打造出来的罡兵。 打铁王守义没打过,练铁更是没有练过,但对铁和钢,合金钢这些东西还是懂一些。 要把铁炼成钢,去了杂质加入一定比例的碳……啊哈……不是木碳……而是碳元素。 但钢绝对不是最硬最有韧性的武器,依稀记得加入锰和钼就可以得到高硬度的刀具,不过这点王守义不懂。 至于合金硬度最高的叫钨钢,是由多种碳化金属烧制而成,王守义仍然不懂。 这个世界很神奇,王守义打算偷师,用精神力扫描铁家打制的罡兵,看看有没有可能打造属于自己的罡兵。 第七十二章 武器签赏大会的消息 铁山镇,城外的街道叫止伐街。 △ 宏远客栈内,中间一个光石散发出明亮的光芒。 大厅内,客人满座,人声鼎沸,多数是武者,持刀挟剑,若不是在喝酒吃饭,只怕以为是武道大会,或者绿林聚会。 …… “冯老,三日后,铁家举行一年一度的武器鉴赏大会,不知可以有请贴。” …… “请贴是什么鬼,不是说可以随便进的吗?” …… “这位兄弟是新来的吧,鉴武大会,进可以随便进,但若要接触罡兵就得用到请贴。” …… “给俺弄上一张……” “哈哈哈……这东西有钱也难弄到,都是铁家择人而发的。” …… “听内部消息说,这次的罡兵有上品的” “真的假的啊” …… “听说,是铁明环大师历时十年,机缘巧合才打造出来的。” …… “哎……上品的罡兵啊!” …… “这罡兵本是天生,铁家却能打造出来,己是奇迹,可是上品的,怕是……” “磨噌个啥,说话别留一半。” “我听人说,上品罡兵乃是逆天之举,铁明大师为练此品,以身饲兵,放干了半身精血,己瘫痪在床了。” …… “什么,我还想铁大师练制一柄罡兵呢,东西都准备好了!” …… 大厅各种声音,或大或小,或悄悄之语,尽入王守义的耳中。 “三日后,铁家有个鉴武大会,我打算留上几日,去看上一看。”王守义下定了决心。 “罡兵有什么好看的,还不如转上一圈,往深处走走,杀上几只妖兽就有了。”向山不以为意。 罡兵本是天生,极为难得。 所出之地,或极险,极凶,也可能是某头强大的凶兽上的一根骨头或一颗牙齿,爪子,角之类的存在。 “天生所生所养,我不相信,铁家能练,估计是发现了什么窍门。”王守义又压低了声音对向山耳语:“罡兵全称是先天罡兵,凡材自然难出,让凡材变成后天之材,或火炼或煅打即可,可要成为先天之材就不行了,需要天地之力的孕养。我猜测,铁家的玄铁山是一个宝贝,可以孕养出罡兵。” “你的意思是,玄铁山中有罡气。”向山压低了声音。 “罡气是天地初生之气,是真正的先天之气。”王守义说的是部落中对罡气的记载。 “这个有什么问题?”向山 “天地分开己久,先天之气升于九天,地面怕是己很难寻到了。这东西不用多,有一丝就行,不断孕养就能壮大。”王守义 “可铁山镇不可入啊!太危险,可是有神级人物坐镇。”向山摇了摇头:“不如想想办法,有什么从罡兵中得到罡气。” 王守义摇了摇头,兵中的罡气与九天罡气不同,人不能吸纳于体内。 向山明白王守义摇头的意思:“就算是玄铁山有罡气,不也是兵罡之气吗?” “我怀疑不是兵罡之气,而是九天之罡气,否则又怎么能不断孕养出罡兵。”王守义把自己的猜测再次细入的做出判断。 “你打算夜探玄铁山。”向山 “神级啊!找死,我是想光明正大的进入。”王守义 “有可能吗?”向山 “难,不过有机会,我有把握把凡材变为后天之材。或许就有可能了。” 向山点了点头。 △ “阿义,想要罡兵。”赵姥问道。 王守义点了点头,然后又摇了摇头:“罡兵我有,不过不是我想要的,我打算自己炼上一柄罡兵。” 听到王守义这么一说,赵姥己不知道说什么好,罡兵练制之法不是没有,而是缺少罡气,真正的罡气。可自近古时代结束,罡兵练制之法等于无用之物了,除非找到先天罡气。 想要自己炼制罡兵,难,难于登天! 赵姥想帮王守义的忙,可这个无能为力啊! 这天地之下,存有先天(九天)罡气的地方有,可不是被大势力占据,就是秘境险地凶地死地,那些地方就不用说了。 “哎……老身没什么可说的了。”赵姥语气有些无奈。 “呵呵……赵姥您不用叹气,您是老江湖,在必要的时候提醒一下我就行了,这就是对我莫大的帮助了。” “一直受你的照顾,老身也无以为报,这些日子,您的棉儿的用心,老身清楚的很,赵家当年本来得到一副宝图,上面记载了先天罡气的存在,可是老身的丈夫携图去寻罡气,一直未归,可能已经……哎,宝图遗落在外了。”赵姥。 “哦,藏宝图吗。”王守义起了兴趣,说实话还未见过这个世界的藏宝图究竟是什么样子,会不会如前世小说影视中的那样,什么夹层,什么暗语,什么滴血,什么水火显字一类的存在。 “阿义有兴趣。”赵姥笑着说道:“那东西可己遗落在外,而且遗落的地方很危险。话说在前头,依老身猜测,应该是遗落在十万大山了。” 王守义一听就摇了摇头,十万大山太大,一幅地图,那就难找了:“那地儿太大了。” “不大,应该是在熊林之内。”赵姥 “熊林”王守义望了望向山,心中突然想到了什么。 向山听到此话,心中也是一动,朝王守义点了点头。 “赵姥,那宝图是什么时候遗失在熊林的。”王守义小声的问了一句。 赵姥面露回忆之色,有些失神了。 “赵姥” “赵姥” …… 王守义接连叫了几声。 “老了,就爱回忆,算起来,那是三十六年前的事了,老身的夫君为了我的毒伤挟图而去……可十万大山是什么存在,神级凶兽的出没之地,更有近古,中古,甚至远古的遗种或异兽,奇兽,号称天下第一险地,仅仅一个熊林就是让神境止步了……老身明白,他是不会回来了。” 赵姥的回忆,让王守义心中的猜测己是对上了,至少时间上对上了。 “不知赵姥您夫君的名字叫什么?”王守义想要确认一下。 “好多年不曾提起了,老身的夫君姓孙,单名一个“济”,听孙济,喜欢自称采药人。”赵姥带着回忆,有些伤感。 一语既出,王守义心中不知是喜是悲,己经确定了,可是却不知道该不该告诉赵姥,孙济己死的消息,才换了心脏,怕她承受不住。 第七十三章 当街炼铁 王守义最终没有说出孙济己死的消息,决定再等上一些日子再说。 种善因,得善果,冥冥之中自有安排。 △ 第二日下午,一个年轻人在止伐街上,当众打起铁来。 这行为不算啥,有很多人都会这么干,期待被铁家看中,成为大势力的一员。 起初也无人注意,无它,这年轻人不打铁,也不煅造。 只做一件事,就是不断的拉动风箱,炼铁矿石为铁水而己。 有人好奇,捏了捏熔好的铁锭,特么还是软的,就没有人再去关注。 甚至有很多好心人过来劝年轻人,告诉他:“你这方法不对,打铁要靠锤,把杂质锤出去。” 甚至有人亲自动手做示范,把矿石烧红,烧软,取出,放在铁砧上有节奏的锤打,如此往复。 可年轻人总是笑笑,把铁矿石扔进嵌锅之中,拼命的拉动风箱。 这个年轻人就是王守义。 △ 在止伐街,弄到铁矿石很简单,而且都是极品的好矿石,杂质很少,铁最少都占了八成。 王守义花了半天时间,把三百斤铁矿石变成二百六十斤左右的铁锭,然后就离开了。 王守义没打过铁,也没见过,但知道要把铁中的杂质去掉。还有就是煤这种燃料,必须要先洗煤,当然不是水洗,而是要加热,去掉燃料媒中间的磷,硫之类的元素。 在精神力的帮助下,王守义成功的得到了比较软的铁。 化学还好没有全退给老师,这种铁不知道是叫三氧化二铁还是四氧化三铁,还是氧化铁,应该是氧化铁吧,这个含氧量最少。 反正炼出的铁越软,就越接近纯铁,之后的工作就是加入碳元素,置换铁中的氧元素,得到高碳钢,是百分之二,还是百分之零点二,王守义忘了,明天再做实验就行。 △ 夜,王守义在冥想,努力翻找着前世的记忆,怎么让碳元素按照自己的想法融入铁中。 用焦碳,这个王守义没得选,那个一氧化碳的气体,总不用手去抓吧,抓空气吗,又怎么知道,自己抓的空气就是一氧化碳这种气体呢? 王守义在纸上写写画画。 一氧化碳应该是焦碳不充分燃烧产生的气体,究竟该怎么操作才行呢…… 好像不太对啊,这铁与一氧化炭相遇,加热,不是应该变得更软了吧! 王守义抓麻了,书到用少方恨少,抓头挠耳,坐腊了。 要不把铁锭烧成铁水,把焦碳磨成粉再搅拌搅拌…… 这应该铁中的含碳量应该就高了吧! 王守义写下又划去,写下又划去,熬到半夜,投笔合衣而睡。 △ 清晨,王守义就赶了过来,想着昨日夜里的思路,拿了一块铁绽称了一下,刚好三斤,如果含碳是是百分之二那得放多少焦碳粉未。 30克吗……都忘了,真的都退给老师了。 要不加点? 加多少…… 思虑之间,己把火升了起来了。 管它呢,30克不行,就四十克,还有不行,就五十克…… 没有了理论指导,干起这事全凭感觉,摸着石子过河,心里没底,王守义心里慎得慌。 △ 火旺了起了,嵌锅上一放,先加热,一块铁锭放入,待化成铁水之后,一手拉风箱,一手加入碳粉,时不时的搅上那么一下。让铁水与炭粉充分混合在一起…… 王守义精神力不停的扫描,却发现好像多了一些东西,浮在铁水表面,反正从能量颜色区别上来看,应该是杂质。 …… 王守义这一行为,让来来往往的人好奇了。 从铁匠学徒还是到大匠师,那可都是一锤一锤的把把铁中的杂质锤出来,这个锻造锤打,有“百练成钢,千锤百炼”的意思。 练铁成器有冷煅和热煅之分。 一般来说直接融化成铁水之后,在物理上来说是含碳量比较高的铁,(应该是三氧化二铁或者四氧化三铁)之后不管你是冷锻还是热锻这是一个打造成形的过程。 之后的回炉淬火,又是渗碳的过程,就是表面硬化,再打磨开锋。 (我也不懂,瞎说了,东拼西凑来的。) 有百煅铁,千煅铁之分,有些上好的铁器要放血方能成神兵(据我的估计,这大师的手艺实在是非常的好,煅造出了纯度高的铁,放点血,这个过程就是渗碳的过程。) “莫非是新的练制之法。”有人问道。 “我也不知道。”王守义既不点头也不摇头,开什么玩笑自己也不知道会打造出什么东西了。 王守义过滤到最上层的杂质,再次把铁水到入铁锭模具之中,稍等一下时间,等凝固放入水快速冷却。 人是越聚越多,看希奇,看古怪,看这年轻人究竟想干啥? 王守义又是“梆梆”几锤,敲掉上层的杂质,黝黑色的铁锭出现在众人的眼前。 “这个是什么品质的铁锭?”众人议论纷纷。 “从未见过这种黑色的铁,好像同黑玄铁一个色。” “黑玄铁?我看着也像。” 有不懂的人问:“这黑玄铁厉害么。” “比精铁还强些,相当于五百煅的铁器。这铁匠大师是学徒,铁匠,铁师,大师,宗师,再到神匠,神师,等七个等级,这个黑玄铁是铁师的颠峰之作,大师必须掌握的练制之法。”有人做出了比较详细的解说。 “你的意思是说,这是大师的作品喽” 那人摇了摇头:“还差上一些,等制成武器才能评级。” “莫非有讲究?” “有,把铁锭变成武器这个过程会发生变化会变好,也有可能会变坏,是铁匠还是铁匠大师还需看最后打造成武器的品质来看。” “哦,原来如此。” …… 王守义再次取出昨天的铁锭和今日的铁锭通过摸,敲,看,在手中对比,甚至滴上几滴水,又抓碳粉在上面使劲的磨擦。 很明显今日的铁黑锭密度更高,用清水一洗,就又恢复了原本的颜色。 昨日的稍微有些染色。 运劲用力一捏,厚实的黑铁锭不变形。 “硬度还行。”王守义对黑铁锭的评价。 第七十四 赌注 又是一块铁锭被融化成铁水,与第一块一般无二,又变成了黑铁锭,只是好像颜色浅了些。 第三块…… 第四块…… 到了第五块,王守义不再放炭粉,而是从怀中掏出略带粉红色的粉未,一点一点的加了进去。 “咦,这是极为少见女儿铁的,竟被磨成了细粉,小伙子加这个有什么用。”刚才那位做了详细解释的人再次问道。 王守义这才仔细打量了一下这个人,面若红枣却又黑了点,眉毛很粗,却很短,仔细瞧好像被火烧了一样,没有蓄胡子,头戴一顶圆帽,没有留辩子,应是短发,身着锦服。却是个虎背熊腰,极为壮实的汉子,莫约三十来岁。 “铁匠或大师。”王守义反问。 “铁师。” …… “我练铁不怎么用锤,以水火辅己其它凡材练制,这只是练个手。”王守义边说边继续加入“女儿铁”这种粉未,火红色的铁水,明显开始呈现橙色了。 “我想试下这“女儿铁”与“凡铁”合在一起,会有什么变化,是变硬了,还是变得更有韧性,或者两者都有。” 想了一想,王守义继续说道:“也有可能会变得不如练出来的“凡铁”。这其中的变化会很微妙。” 铁水己是橙红色,有点往橙黄色转变,王守义左脚一蹬地,腿间的匕首跳出,手起刀落,铁锭被切下一角,王守义又投入钳锅当中,让铁水保持在橙红色的状态。 “这个微妙之处于……比如这“女儿铁”,加少了铁水是火红色,加到一定的数量就会开始显橙色,再加,就会显橙黄色。总的来说,我管这种变化叫做比例练铁法。” 王守义一边说一边又开始加入碳粉,一点儿一点儿的加,开始铁水冒起了一些气泡,然后气泡冒完,铁水之上有一层别的物质。 那汉子伸过头一望,略微思索一下,觉得好奇,又问道:“这上面的是杂质。”随手又抓了些黑粉,略一停吨:“这是碳粉,铁水之中加入这两种东西之后,就会出现杂质,莫是以火加热,以物提纯凡铁,同时融合其它物质,通过火炼之法得到百煅千煅之铁……” “铁师有见识,与你所讲的没啥出入,很准确,只是在细微之处和火候上要下功夫,这些是经验,非同道之人不能理解。”王守义夸了这汉子一句,其实自看这汉子面貌和衣服,心中就在猜测这汉子可能是一位铁匠。而在这里出现,又对这不常见的练铁提纯之法还颇有见地,其身份可以推测个七八分了。 不过我不会直接问,而是话带话。 “小伙子,你这法子在外界算是新奇一些,但对铁家不算什么,这法子早就有人试过,只是效果不太理想。”中年汉子用手捏了捏之前就打好的铁锭,复又说道:“昨日有人同我起,有人在街上练铁,可炼出的铁锭却呈银白色,还是软的。” 中年汉子用力一按,铁锭便凹了一块下去。 “世人在练铁上有些愚味,以为练出银色软铁是无用之物,但我铁家都明白,这软银铁起码要铁师这个级别才能练出。今日特意过来一看,却不想竟有人与铁家想到了一处。”中年汉子扫视了一圈围观之人,略微带点高傲的神色。 “原来铁师是铁家之人,有这份见识,倒也不奇怪了,只是铁师所说的不太理想,我不敢认同,还请看。” 王守义取出一个剑模,卡好,把铁水灌入,取出厚布沾水封好灌口,笑着对铁家铁师级别的中年汉子说道:“怎么称呼,或者铁大师。” “不敢当大师之称,外界之人虽有学徒到神师的称呼,但在铁家,只有学徒和一星到八星的叫法,比如我是铁师与大师之间的三星匠师,还未能练出罡兵。你与算是同道之人,不以年龄论,在下三星匠师铁杨,直呼其名就好。”说完铁杨拱了拱手。 “原来是铁杨大哥,我呢想同你打个赌,猜一猜这柄剑是什么级别的武器。” “哦,我可是占了便宜,铁水之中加入女儿铁,这点铁家试过,不防告诉你,练出的兵器很硬,但很脆,不能凝成长兵。你的方法与铁家之法相同,区别在于之后加入了碳粉,可碳粉又是易碎之物,以在下判断应等同与凡铁,不入品。” 铁杨侃侃而言,言之有物,又举以实例,又做出合理的判断,加之又是铁家的三星匠师,只要再进一步就能练出罡兵,让周围的人都点了点头,认同铁杨的说法和判断。 说实话,王守义前世若无开过坦克,防弹车,又做过一些了解,这世又开启了精神力,也会认同铁杨的说法。 而且锰钢如果含锰量少了,的确如铁杨之言,硬但易碎。 王守义有信心,刚才女儿铁的加入己让铁水呈橙红色,想必用量己足,前世这种锰钢可防弹,就知其硬度了,至于易碎,仅仅一柄厚实的短剑,还没有防弹钢板大,而且还厚,怎么可能易碎。 “铁杨大哥,不再多做一个猜测吗,万一……” 后面的话王守义不说,铁杨也懂。铁杨迟疑了一下,然后又摇了摇头:“此兵不入罡。” 铁杨做了最终的评价,但话没有说完,也不想用“此兵不入罡”来占这个便宜,那也太失三星匠师的脸面,也失了铁家的气度。 “不改了。” . 铁家最拿手的不是铁家的得胜军,而是炼器,天下无人出其左右。 三星匠师又是什么存在呢,十人之中出一个武者,一万武者才能出一个先天,十个先天初期有五个中期,十个先天中期有三个人能达到先天后期,十个先天后期又那么一两个达到先天颠峰,但百个先天颠峰也出不了一个神级。炼器的匠师是它的十倍,因为稀少,多少先天高手没有罡兵,有罡兵者又有几件是炼器匠大师的作品呢,少,太少了,许多先天颠峰为求一件罡兵,低声下气去求炼器大师,就知炼器师的地位。 三十来岁的三星练器匠师,成为四星练器师是妥妥的存在,几乎能与先天后期和先天颠峰一样的存在。 △ “对了,赌注是什么?” 第七十五 青剑出 “即是同道之人,这赌注自然与练器有关,不知铁杨大哥,愿下多大的赌注。”王守义把主动权看以推给了铁杨,却又限定的范围。 而周围围观的人,却议论纷纷了。 “原来铁杨大师是三星练器匠师的存在,成为四星炼器大师那也只是时间问题了,毕竟还很年轻啊。” “不知铁杨大师会提出什么样的赌注啊!” “要一柄罡兵就好了。” “你当罡兵满大街都是……” △ 围观的众人七嘴八舌,让铁杨对赌注重视起来。 罡兵做赌注,那当然是不可能的。 炼铁之法,这眼前的年轻人可能看不上。 铁杨想了想,一个主意上来了,抬起头,很严肃的朝王守义说道:“你想赌多大,可有相应的赌注,罡兵,先天级材料,还是同等级的练制之法……” 这是反将来了,铁杨也不简单,把赌注下得很大,还说的一脸的诚恳认真。 正等着王守义的回答。 围观的众人也把眼睛聚集在王守义身上。 “赌注大小,我倒是不在意,但必须要对我有用,练制罡兵之法,若是古法那就免了,没啥子用,可以是材料,也可是罡兵。”说着王守义从身上取出骨刀。 骨刀其实一截獠牙,彪的獠牙,全长一尺半,半尺为柄,一尺为刀身。 却不显獠牙的森白或灰白,这骨刀算得上罡兵,经过打磨加工练制,反而呈白玉之色略带琥珀红。刀身略有孤度,一面顺着孤度刻了三条细小的血槽。 刀柄很朴素,没有雕纹,但不同于一般的刀柄,与刀身的孤度相反,倾斜了一定的角度。刀柄手握的部分缠上了不知名的细线。 映着火炉的光,刀身散发着迷离的红光,淡淡如烟雾…… 王守义手上一用力,骨刀就插进了铁砧之上。 “神兵。” “罡兵。” …… 周围众人惊呼出声…… 削铁如泥,又岂如插铁入插豆腐。 铁杨突然感到有些棘手了,想不到眼前的年轻人会下如此之大的赌注。 刀是好刀,还是某种未知凶兽的獠牙,这点眼力铁杨还是有的。 这里是铁家的地盘,必须拿出同等价值的赌注才行。 “一,下品罡兵一柄,铁禅五星练器师所制。二、五斤星痕泪。三,一个条件,可以为你量身打造一件中品罡兵,由你选。” 铁杨给了王守义三个选择,其价值都在自己的骨刀之上,铁家的底蕴很厚,不知多少年的积累,竟然一个三星的练器匠师都可以拿出这等赌注。王守义想了想部落,除去山顶,还真没有同人家有啥可比性,穷,太穷了。 “星痕泪” 王守义做出了选择。 星痕泪是由形状而得名,不是液体,而是一种先天材料。 在地下的岩浆洞中方有可能产出,如石钟乳倒挂,或岩壁流出,犹如泪珠,却闪着微弱的红光。 经得住数万年岩浆炽烤的岩壁或岩顶从上面渗出来的液体,一年只能产一滴星痕泪。 独一无二吗吗,不见得,但很珍贵,很稀少,若能找到产出这种星痕泪的岩浆洞,可能每年都可以弄上几斤,但取星痕泪很危险。 于岩浆之上取此物,必须得先天,要能飞行这为其一。 其二,一要抵挡岩浆的高温,消耗特别大。若是一年能产五斤星痕泪的岩浆洞,要先天颠峰方可采集。 否则一旦先天真气耗完,立马与岩浆来一个亲密的接触,灰飞烟灭。 王守义不占便宜,从包中掏出了一个石瓶,与骨刀并在一起。 △ 铁杨拿过了石瓶,打开一闻,就立马放了回去。 心中却对王守义的来历起了猜测。 当街练铁练器,这是世人攀附铁家的行为,每年铁家都会从中选一部人让他们加入铁家。 可年前的年轻人,练铁之法独树一帜,其练器手法也与世人不同。 而且以罡兵为赌注,这下又加了一瓶先天期通用聚气类的丹药,眼都没有眨一下。 那么其来历其背影会如何呢。 还有一个可能,对方有把握通过这个方法练出强于自己判断的兵器。 来历,铁杨看不出。 铁杨仔细打量起王守义来。 咋一看如普通人,气质相貌并不出色。一头短发仅一寸来长,卧蚕眉,双眼无特色却略带沧桑,高鼻,厚实的嘴唇,脸型棱角分明,四方脸。谈不上俊,也谈不上丑,脸色略显黑了一点,还能看得出赶路的风尘之气。 穿着很简洁,棉布所制,外面披了一件粗布的罩衣,只是腰带不是特制,好像是某种兽尾,身上斜挎一个兽皮包,手腕上隐隐露出的绑绳也与众不同。 “不简单。” 铁杨心中有了判断…… 隐而不露,起码是入了先天,看年轻人应不出二十,可能更小。这是其一。 腰间的兽尾或不出奇,但铁杨从未见过这种兽尾,也无印象,什么级别的妖兽之尾无从判断,但与棉衣在内,粗麻之衣在外就不搭配,给人一种不修边幅的感觉。 身上斜挎的兽皮包,铁杨有些眉目,好像是赤鳞兽的皮所制,而且是妖兽级别的存在。 种种表现,让铁杨收敛了高人一等的神色,拱手朝王守义问道:“不知小友如何称呼,何方人氏,可否交个朋友。” 王守义态度总是不热也不冷,平静的很,态度却是很好,面带微笑:“在下姓王,双名守义,叫我阿义就好。” “哦,原来是王公子。”铁杨后面三个字说的声音大了些,铁杨是想诈一下王守义的反应,我知道你是某个公子,应该有啥子背景。 可惜王守义神色没啥变化,公子之称,可以是客套,也可以是某种身份,不过王守义不在乎这个称呼,没啥太大的反应,平静以对。 铁杨没诈出什么来,却招呼正好巡逻而过的铁家军队,吩咐了一声,就静静等待结果。 …… 一刻钟己过,王守义开始打开剑模。 二尺半的宽剑展示在众人的眼前,半尺为柄,二尺为剑身,剑身三指宽,最厚处约有一指,通体黝黑,没一丝光泽,也无一丝气泡或空隙之处。 剑一出,铁杨就知道输了,这品像很好。 △ 剑还不成,王守义又从怀中掏出一种银色的粉未,放入钳锅中融化。 王守义对剑身开始打磨,可模样颜色依旧未变。 铁杨没有说话,静静地看着王守义的动作。 银粉化成了水,王守义却不理会,反而把黑钢放在钳锅上,努力的拉起风箱来。 微微的白气从绀锅中升起…… 黑剑开始变色,变红,与白气相遇的部分却红中显橙。 又是一刻钟,黑剑变成了青剑,泛着微微的青光。 趁热上油,滋滋声响起,白烟腾腾…… △ 降温,擦净,一柄青色,宽厚的短剑最终做为成品出现在众人的眼前。 王守义握着剑柄,用力的用于打铁的铁砧(铁墩)劈下。 除了划过一道青光和轻微的风声,厚达二寸的铁砧被青剑无声的劈成了两半。 切口光滑整齐,可众人的眼光却聚在王守义手中的青剑之上。 眼神炽热,可以融化一切, 第一章 魔化 “大师,您这剑卖不?” 围观的人中发了这么一个声音,紧接着一个廋长的褐衣汉子挤了进来,一脸渴望的望着王守义。 王守义却处震撼之中,哪怕具有精神力,知道打在打造出来的剑,会很坚固和锋利,但这效果仍然超出了自己的意料。 刀锋无损,青色的短剑质朴无华,从外观上看他就是一顶普通的剑。 没有动用先天真气,仅凭着肉身的力量猛斩,就斩开了厚实的钻砧。 神兵利器 此剑当得起! 当然青剑不是一柄罡兵,因为都是凡材。 可经过自己加工,青剑己不是凡剑,最起码是后天兵器中的精品。 …… 铁杨一脸的震惊,亲眼所见,火炼之凡铁,女儿铁,和碳粉,这三样东西的组合…… 被眼前的年轻人,变成了神兵利器。 没有千锤百练,不断的折叠煅告,前前后后才两天,就练成了。 兵器的种类和等级区分有很多。 凡器,后天武器,先天罡兵,神级兵器。 自后天武器,就展现神异之处,眼前的青剑在锋利和坚固上起码己是后天级别武器的颠峰。 如果再与先天真气相呼应,那就是一柄罡兵。 铁杨伸出了手,用上了恭敬的语气:“王大师,可否让我看看。” 王守义把青剑递了过去。 铁杨觉得自己有些拿不住这把剑。 手有点擅…… 不是剑重。 此剑顶多4斤,甚至不差上一些重量。 自己是三星练器匠师,莫说四斤,四十斤,四百斤的武器,拿在手上都不会抖一下。 至于为什么会感觉这么重,铁杨心里明白。 只要有软铁,碳粉,女儿铁粉,这些材料在,可以一个时辰打造出这么一柄神兵利器。 而且观其制作之法,怕是只要入门的学徒,用这个方法也可以打造这等神兵利器了。 这说明什么,只能说明一点,这种等级的兵器可以批量打造。 若是这天下这等神兵利器,只要是个武者都可以得到,甚至普通百姓也能拥有,那么后天武者算什么,与普通人与无异。 若后天武者持有这等神兵利器,就可以越级而战,威胁到到先天初期的练气练体大师。 先天高手,似乎也不那么重要了。 △ 铁家为什么不出头,为什么不排入第十四的世家,那就是因为在高速上的数量比不过其他十三世家。 但为什么铁家不逊色于九大派十三世家呢,那就是在武器,一件与武功境界相匹配的神兵,起码等于一加一。若配以军阵之法,群狼可以噬虎。 这才是铁家不入九派十三家却不逊色于九派十三家的原因和底气。 铁杨越想越觉得手中之剑越重,有千斤之重,自己好像单手都提不起来了。 “哐当” 一声响起,一声翁鸣从青剑发发,余音不绝,似有灵性一般,告诉众人,自己的不凡。 铁杨回过神来,可脸色并不好看,各种色彩变幻不定,甚至起了为保铁家的地位,起了杀心。 越往后想越觉得必杀此子不可。 铁杨再次抓住了青剑,指尖重重的弹在青剑上面…… 嗡鸣声再次从青剑中传出,不绝于耳,幻化的剑刃,微弱的青光泛起,一种无形的气势从青剑上展露。 我本不凡,当笑傲天下。 青剑若有一种魔力,铁杨感觉到,只要青剑在手,便可与天下群雄争锋。 先天真气从铁杨身上展现异象,令周边的人退避。 无数的气劲从铁杨身上溢出,还越来越多,越来越强。 青剑的嗡鸣声,越来越大,越来越强,如魔音贯耳一般,刺入人的脑子中,头痛欲裂。 围观的人中,有普通人,有武者,见机早的人己远远的退去。 可普通人己是捂耳痛呼惨叫。 △ 王守义的脸色变了,把骨刃抓在了手中,青剑的嗡鸣在铁杨先天真气的加持下,无限的增强,一圈圈的音波从青剑上上荡漾而出。 “啊” 有人发出惨叫,就嘎然而止,七窍流血,如厉鬼一般,身体一阵抖动,就倒在了地上。 “啊” “啊” …… 接二连三的声音传来,与第一人无异,七窍流血,犹如厉鬼,身子一抖,就倒在了地上。 △ “住手”王守义吞气开声,气息如剑,直奔青剑,以音攻对音攻。 “啵” 然后长长一声“呲”在音攻相汇处发出,如针一般刺耳,向四面八方而去。 以音化针…… 成千上百的音针激射而去,方圆百米,化为血海地狱,每一枚音针沉入人体,然后就听到“砰”的一声啊,人如炸弹,血肉之雨纷飞…… 残肢…… 内脏…… 肉块…… 血雨…… 骨头…… 破碎的衣服…… 从天空,向四面八方而降…… 起码上百人,在一瞬间化为血雨,失去了生命…… △ 王守义怒了,路人何其无辜,竟遭此毒手。 铁杨仿若没有知觉,但看到眼前还有一个活人,不由狂笑起来,如嗜血的恶魔,先天真气无限爆发,中期……后期……一直在爆涨……直至颠峰…… 同样“嘿嘿”的笑声,从铁杨口声发出,却如人行的嗜血凶兽,有种说不出的无情和残忍。 “你们都得……死” 死字出口,铁杨一剑劈下…… 青剑犹如匹炼,从天落下,划破空间,一分为二…… 铁杨真气完全爆发,全身通红,发着红光,犹如从地底下钻出的岩浆火人。 “危险” 王守义第一感应,没有任何犹豫,脚底一闪,避开了铁杨的当空一剑。 一剑纵横,以剑当刀,无可匹敌…… 剑气从青剑中迸发,却是红黑二色的剑气。 呲啦一声,自铁杨脚下起,前方数十米,一条剑气划开的裂缝,在地面如直线被剖开,宽一尺,深不知几许。 后面的房子也被一剖为二,在慢慢倾斜中,然后突然加速,轰的一声倒地,烟尘四起…… “哈哈哈……” “哈哈哈……” “青魔剑在手,谁敢樱其锋。” 铁杨肆意,张狂的声音在止伐街上滚滚散去。 △ 王守义闪开之后,先天真气为化火红色的铠甲在身 骨刃在真气加持下,化成了一柄白玉大刀。 王守义站于半空之中,刀指铁杨,如雷声一般大喝:“铁杨,你己成魔,你还快快放下手中兵器。” “我,要杀了你。”铁杨抬头望向空中的王守义,双眼己然赫红,一剑反撩,由下往上,一剑划出…… 长达六十米的红黑剑气,化成实质朝王守义飞去。 第二章 一朝名传天下 止伐街流血成河,成百上千人死于魔化的铁杨剑下。 止伐成了一个笑话,还是铁家人自己打破的。 △ 铁家判断出现了失误,铁杨不过是先天中期,却只派到了一支先天后期的执法队来制服,被铁杨一剑斩了五人,伤了三人。 一来一去,当全由先天后期组成,先天颠峰带队的精英执法队赶到,整个止伐街己是血流成河,仅仅是被余下剑气所杀。 若无王守义在正面阻止,伤亡更增加十倍。 ∽ 王守义跑了,这个世界的王法管不到势力强大的武者。 铁杨也跑了,一名先天颠峰加十名先天后期,还是让他跑了。 未执青魔剑前,铁杨只是先天中期。 …… 铁杨出名了,杀人狂魔是铁杨的称号。 青魔剑出名了,一件先天魔兵,可让执剑者提升两个境界,只要不死,战力不减。 王守义比青魔剑更出名,被人称为“铸剑魔师”。先天颠峰的存在。 △ 铁家镇城内,执法堂。 “可有铁杨的消息。”铁家执法堂大长老铁顶天问道。 “向南而去,一路上,见人杀人,见兽杀兽,而且……” “铁流,直说。”铁顶天威严非凡,坐于堂中中央铁椅之上。 “而且较以前更加厉害了,我在阻栏的时候,不敌。”铁流说完低下了头。 “什么……”铁顶天惊呼出声站了起来,又意识到失态了,复又坐下。 眼神扫向铁流,又摇了摇头,认为自己多想了,铁流不会放水。 “呵呵……一柄青魔剑,让老夫失去了一个姿质尚佳的孙儿。”铁项天怒气勃发。 “对了,那个铸剑魔师可有消息。”铁顶天 “铸剑魔师叫王守义,来历神秘,不知何方势力所培养的少年天才,年龄不超二十,己达先天颠峰之境,我亦不如。”铁流回想起,一个身穿真气凯甲的少年,游刃有余的接下魔化铁杨,声势浩大,犀利非凡的少年,自认不是对手。 刚魔化的铁杨不是自己的对手,但也相差不多,只是每次剑起,那青魔剑的魔音贯耳,都要让自己分心应对,才让铁杨跑掉了。 若是当时的少年,愿助自己一臂之力,铁杨定会被拿下。 可惜自己刚到,那少年一掌就把铁杨拍入地下,就跑了。 △ “去查,一个时辰铸一柄魔兵,这个危害更大,必须要掌控,若是掌控不了……”铁顶天话突然停住了,本想说“杀之”,但一想到此等少年奇才,背后定有人培养,有“杀之”二字给吞了下去。 只是铁顶天不知道该如何处置这个“铸剑魔师”王守义。 铁顶天闭上了眼晴,良久,叹了一口气:“那少年咱铁家不管了,放出消息,青魔剑是此少年所铸,是生是死就看他的造化了。” 说完,铁顶天扬了扬手。 “是” 铁流应声而下。 铁家镇城内,无数信鸽冲天而起,朝四面八方飞去。 △ 王守义盘坐在山洞内,他自己怎么也想不通,一柄剑怎么就会让人魔化了呢? 要知道这是一柄新铸的剑,从未沾血,更未与任何邪气相遇…… “苦怪” 王守义想不通。 只能归于,这个世界过于神奇,什么事物都加强了一样,还有很多的神话色彩。 很多方面自己用前世的道理和逻辑是解释不通的。 但前世很多东西都可以在这个世界起到大作用,还带有神话的色彩。 铁杨为什么会魔化?从拿起青魔剑起就开始不对劲,区区四斤的短剑,竟然会失手掉落。 王守义突然想到一个可能,女儿铁是前世的锰,这只要是矿应该都有一定的毒性。 铁杨刚接触这钢,仅仅是有些失神,当动用先天真气,与青剑相通,这锰毒就与铁杨的身体相融,再然后才会导致魔化。 难道是这个可能吗? 王守义自己都不敢确定,那轻魔剑自鸣又是怎么回事?,自己手中的骨刃为啥就不自鸣。 天地间的秘密,从来就没有那么好解的。 这个世界,人能驭驾先天真气,凌空飞度,在王守义前世看来,基本是不可能的,不也实现了吗?。 那么魔化又有什么不可能,只是是什么原因就不知道了。 那柄青魔剑只不过是自己随手之作,又坚硬又锋利,还能魔化武道高手,让王守义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还得了个什么“铸剑魔师”的称号,真是,真是名声一朝鹊起啊! ∽ 自己原本只是想进入铁家镇城内,看一看玄铁山,看一看人工如何打造罡兵而己。 眼看着就要成功了,却闹出了这么一件大事儿来。 △ 一丝香味飘出,王守义鼻子动了动,三下二下就把火堆下的叫化鸡给扒了出来。 砸开泥球,却无食欲。 瞬间想到止伐街上那如炸弹一般炸开的血肉之雨。 残肢…… 内脏…… 断骨…… 鲜血染红的回记,香喷喷的叫化鸡,拿在手上,却下不了口。 死人不算什么,前世自己不但见过遍地的死人,死相比止伐街上的更惨。死在自己拳头和刀下还有枪下的也不少,可却很人涉及无辜的平民百姓。 就算自己有着前世的灵魂和记忆,对大周的人没有多大的认同感,让为是自己的同胞,却依然难以接受这些无辜百姓的死亡。 人命是什么?在武道高手的刀下,比什么野兽还要脆弱。 他们死后,世人是怎么看的,好像没有自己随手打造的“青魔剑”重要。 他们的死就如大海中的浪花,一浪一浪,前浪死在沙滩上一样,无人记起,再过些日子,恐怕除了他们的亲人,再也没有人提起。 同自己部落一样,战士死了,变成了一个骨灰坛,放在山洞中,无人祭拜,没有留下名字,只有亲人为之痛哭。 事因起于自己,自己打造的青魔剑,王守义有种负罪感,更感到这天道不公,感到自己很孤独,没有同行者。 唯有将心寄于武道,用来麻醉自己,才能让自己过得不那么孤独。 第三章 四大异人 从第三日起,伏牛山脉就热闹起来。 鸡飞兔走,万鸟惊林…… 由一块罕有人至的地方,变得人来人往了。 △ “老大,铁杨变成魔头,凡在他眼中能动的都被杀死了。”一个骑着黑色暗影豹,手执虎鲨刀,身着天蓝色褐衣(夏衣)的长脸文士汉子说道。 “跟上就好,别靠太近了,他手中的青魔剑厉害的紧。”被叫做老大的人说道,其身形打扮与长脸文士一样,仔细一看,相貌都在九成以上,其兵器也是虎鲨刀。 这兄弟二人在云洲也算是有名有姓的人物,合称“四刀兄弟”。 从合称名字上,谈不上正,也谈不上魔,四把刀,两人是兄弟。 老大刘霸,老二刘波,会不少云洲高手,尚无败绩。 至于武功如何,在津门郡排第三,两兄弟都是修练“阴阳刀”的高手。 若说名声,不好也不坏,天怒人怨的事没干过,但不要脸的事常干,趁人之危,持强凌弱,看人下菜的主。 ∽ 刘霸骑的一头云虎,虎身,四脚白,急速奔跑时,如虎在云中。 两兄弟,两个头坐骑,一白一黑倒也是很配,都是速度一流的妖兽。 ∽ “老大,你说那铸剑魔师在哪,都跟了三天了,怕是跑了吧。”刘波单手拍在暗影豹头上,人若大鹏展翅,立在暗影豹头上,朝前方观望。 “啥子铸剑魔师,老二你不懂,就不要乱说,以后要叫王大师。”刘霸回头冲着刘波说道。 “为啥?” “为啥,为啥,为啥,动脑子啊……铸剑魔师名字叫王守义,先天颠峰,二十岁上下。看出什么没。”刘霸 “是个天才。”刘波。 “我们惹不起……”刘霸。 “那我们还去找他干嘛?”刘波。 “穷呗”说完刘霸阴阴虎鲨双刀就在手中翻飞起来,嘴中嘟囔:“穷啊穷,穷白了头:” 刘波受到了感染,沉默了起来,先天武者本应是人上人,不缺钱财,可自己和大哥真的缺钱,穷的很,家里还有一群等着吃饭的弟弟妹妹呢。 “哎……”刘波一声长叹,无限惆怅在心头。 △ “别让老子抓住那铸剑魔师,嘿嘿……老子让他天天铸剑。”邱老二个矮人胖,毛发浓密,小短腿,却偏偏肩上杠着一柄硕大的巨斧,不比他人小上多少。 这开口闭口就喜欢把老子挂在嘴边上,大嘴巴,嗓门又大,说话带吼的。 更搞笑的是,这家伙从来就没正常走过路,几乎都是小跑,喜欢走在最前面。 邱老二真名邱处真,可没人知道这个名字,知道也容易忘记。 ∽ “我说,老二啊,也就老大在,你才敢放屁,否则人家一巴掌就能把你进地底喽。”接说的是老三,名字莫老三,排行第三,真名也是老三,人是高高瘦瘦的,走路却是一摇一摆,大姑娘走路似的,左手中一把折扇,展开大得吓人,一步一扇,吹起青丝无数。仔细一瞧,这腰间还插着一把大折扇。 “莫女人,你放屁,要不比划比划,老子一斧把你劈成两半。”邱老二跳了起来,把巨斧拿在手中,一双小眼睛努力的要表示自己努力万丈的愤怒情绪,却怎么看都像是小丑在表演,小孩子在搞笑。 “来就来,当老娘怕了你。”莫老三柳眉倒竖,杏眼圆睁,脸色含煞,大有上前撕逼干一架的意思,可就只瞪着,没有上前半步。 “哈哈哈……,一个老小孩,一个假女人,你们到是打啊,死一个,我当老三,同归于尽,我就当老二……哈哈哈……”刘四娘真名刘美丽,听说年轻时是个美人,人人见了都夸好看,可有一日,在山中游玩,吃了一颗红彤彤的果子,这声音就如同汉子一样的粗犷,饭量也大了起来,焕发了第二春,个头一下窜到了一米八,腰粗了,胸大了,胡子也长出来了,手上了力气是普通人的十倍,有三千斤之力。 这美人变成丑女,受不了别人的眼光,导致心性大变,立志要成为一个男人,要当老大,仗着力大就干起来土匪,最终是任老大收服,结为兄弟,排行老四。 “男人婆,你闭嘴,我和老二的事你少掺和。”莫老三白了刘四娘一眼,没好气的说道,但却自以是个爷们,不愿与女人计较。 “哼……”邱老二鼻子哼了一声,把头一缩,人躲在巨斧后面,哼了一声之后,就不在说话了,人缩了起来。 任老大真名任天行,是一个瘸子,手上住着一个铁拐,中间秃顶,白面无须,却是绵衣华服,除了形象不太好之外,感觉就像是一个太监。 任老大走在前面,任由后面三个吵闹,却不说话。 ∽ 山路崎岖难行,四人行走如平地飞奔,一个小山头仅仅须臾之间便跨越。 “老大,我闻到了肉香。”邱老二鼻子耸动,大嘴己微微张开,口水己在泛滥:“好香啊!” “我感觉很好吃。”刘四娘一双大眼灵动起来,刘四娘自认自己烤肉手艺不错,色香味俱全,可也没有一闻到香味就会让流口水的地步。 “快走,快走,南边飘过来的味。”莫老三脚步加快,顺着味道飞奔而去。 ∽ 王守义真的没味口,想强迫着自己吃点,却下不了口。 这感觉要是一口咬下去,如同吃尸体一般,肯定是满口的鲜血。 手中的叫化鸡,明明香气四溢,美味可口。 在王守义的眼中却是残肢肉脏一般。 正想着放下,一阵风从洞口吹了进来,手中的叫化鸡,已被一个矮子抓在手中,顺手一折,一条鸡腿儿就被塞入了大嘴中,也不管烫不烫,手指捻动鸡骨,肉儿就全没了,吐出光秃秃的鸡腿骨。 “小子,放手,这等人间美味,你不吃,让老子吃。”说完邱老二双手一抱,便把整只叫化鸡从王守义手中抢了过去。 两小短腿儿如风轮一般,屁颠屁颠跑到刘四娘身前,折了一条鸡腿儿给她:“四娘,尝尝,可好吃了。”邱老二开口竟然没有用到老子这二个字。 刘四娘伸手接过鸡腿儿,就慢慢嚼了起来。 第四章 活宝打架 这邱老二短腿儿又如风轮一般,把叫化鸡捧在手心向任老大献上。 任老大眼皮向下一搭,取了一双鸡翅,朝王守义拱了拱手,一阵腹语发出,在山洞来回滚动:“多谢小友的烤鸡了。” 任老大取了鸡翅,邱老二就站在旁边,大嘴朝鸡屁股上啃去。 “喀嚓” 一声如咬在金铁之上。 “邱老二,莫忘了老娘,你敢吃独食。”莫老三右手上的大铁扇一头任在邱老二的大嘴中,左手都插腰,居高临下的朝邱老二吼道。 “呸,老子就不给你吃。”邱老二吐出大铁扇,左手执鸡,右手往腰间一搭,巨斧就落入手中,小眼睛努力瞪圆了:“莫女人,你想干架,老子逢陪。”手中大斧挥动起来,把指着自己的大铁扇格开。 ∽ “哈哈……得来全不费功夫。”洞口又是一阵风吹了进来,一只虎,一只豹就闯了进来。 虎是云虎,豹是暗影豹。 虎豹身上,各站着一个瘦长的中年文士。 邱老二手中的叫化鸡却落入了站在暗影豹的中年文士手中,刚才发话的就是他,声音有些高坑。 “香,真香,闻了大半天的味,终于能吃着了。”刘波把叫化鸡放在鼻子下一闻,满意之色布满脸上,手中小的虎鲨刀一挥,就把叫化鸡一分为二,又是一刀,二分为四。 一只没腿没翅的叫化鸡,被刘波分成了四分,整齐,从鸡头鸡脖到鸡屁股,很是整齐。 “老大,接着。” 带头的部分落入刘霸手中,鸡屁股的部分,落入云虎的大嘴中。 刘波自个儿的暗影豹也吃了鸡屁股的部分。 ∽ 邱老二跳了起来,一柄巨斧轮圆了,挟着呼呼的风声朝刘波劈了过去。 “老子让你抢俺鸡。” …… “刘波儿,你找死……”若说刚才刘波的声音高坑,这莫老三的声音却是尖锐,刺得人耳朵疼。 莫老三大喊间,手中的大铁扇却不客气的张开,一划,削向刘波的脖子。 一个邱老二想一斧连人带豹一劈两半,一个莫老三想一扇取了刘波儿的人头。 两面挟击之下,刘波不得不退,暗影豹和人一起越出了洞口。 暗影豹脚下的巨石炸裂,一分为二,被邱老二一斧给劈开了。 山洞中轰隆声响起…… 与此同时,刘霸和脚下的云虎也退出了山洞。 任老大四人也一起跑出了山洞。 六人二兽在洞外大战起来了,看似飞沙走石,招招凶险,却没有动真格的,没有动用先天真气。 边打边骂,兽吼连连,响彻山林。 △ 王守义施施然走到了洞口,寻了块石头坐下,欣赏起洞口的大战。 一边是云虎和暗影豹,加上一对双胞胎中年文士。 一边是……咋说呢,手执铁拐的秃顶瘸子,身形矮胖执大斧的侏儒,弱不禁风双手铁扇高个假女人,牛高马大单手挥着铁鞭的男人婆。 战斗场面,很壮观,尘土飞扬,巨石炸裂,树叶纷飞,花残草遭殃,树都乱七八糟地倒了一地。 “老二,砍他的头。” “四娘,打脚,打脚,打脚……” “老子劈了你。” …… “小黑,咬那假女人的屁股……哎……小心那假娘们的扇子。” “阿虎,阿虎,给我拍死那个气矮子,老是追着我砍,气死我了。” …… “死矮子,有种别躲在斧头后面。” “刘波皮,有种你就接老子一斧。” …… “我又不傻,干嘛接你死矮子的斧头。” “难道老子就傻了,就躲在斧子后面,你能耐老子何?” …… “哈哈哈……”王守义看着欢乐的战场,心情莫名其妙的就变好了。 不知他们是打架还是打嘴仗,比街上的波皮无赖打架还不如,边打边骂,还杂是吚呀伊呀的大呼小叫,不伦不类的摆兵布阵。 怕是小孩子干架也就如此了。 …… 到是双方的老大,干起来还有看头,招式圆润无暇,顺心如意。 …… 刘霸。 虎鲨刀,一大一小,大的如砍刀,小的如匕首。 一面是锯,一面是刀,尖头,略带孤度。 大刀为阳,小刀为阴,阴阳相合,虚实相济,变化莫测。 ∽ 任天行。 铁拐属奇门兵刃,钩,挑,点,刺,甩,砸……集棍,枪,剑,斧为一体。 每每有奇招迭出,瘸脚竟是假腿,而是一根紫色的铜腿,沉重无比,一腿横扫,刘霸不得不退。 化劣势为优势。 △ 王守义哈哈大笑,六人二兽却是瞬间停了下来。 八双眼晴齐齐向王守义扫来,很是整齐。 换成普通人,怕是要吓死。 …… “继续打啊!怎么不打了,看着我干嘛。”王守义不可能被吓住,可不能让这欢乐的场面给停下来了。 “喂……刘波皮,还干不干。”邱老二用手点了点刘波,压着嗓子小声问道。 “干个毛,鸡都打没了,你有力气干啊!”刘波低头看了邱老二一眼,没好气的说道。 “你还有脸说,你不抢老子的,鸡儿会打没了。”邱老二也没有给刘波什么好脸色。 “喂,鸡儿是那小子弄的,要不,咱们干他,让他烤鸡儿吃。”莫老三插话进来,舌头不小心的舔了一些嘴唇,若他真是个女人倒还是风情万种,可惜是个男的←_←。 刘波和邱老二仍住心里的翻腾和恶心,却齐齐把头偏向了一边,不看莫老三这个假娘们。 辣眼晴啊! △ “喂,任老头,那小子什么来历。”刘霸问道。 “你看不出来吗?人家不怕咱们。”任老大尖细的声音响起,这是原声。 “你看出来了,嘿嘿……我们人多,要不要合伙干。”刘霸提议道。 任老大沉默了,在想刘霸话中的提议,成功的可能性有多高。 良久,摇了摇头,鄙视的看了刘霸一眼:“要不,你先上去试试,我给你压阵。” “算了,我刘霸与人为善,义薄云天,不屑干那些以大欺小的事儿。”说完刘霸把脸转了过去。 “呵呵……你小子就是心眼儿多。”任老大铁拐一点地,直奔王守义而来。 第五章 以魔论道 “云洲四怪见过大师。”任老大向王守义见了一个礼,不是抱拳,而是两手合拾,微微点头。 这好像是前世佛门的一种礼节吧! 用于表示感谢感恩尊敬的意思! “这个世界有佛门吗?”王守义想到,随便回了道门的单手礼,就差一句无量天尊了。 刘霸也上前了,同任老大一样,双手合拾,微微点头:“见过王大师” 邱老二的小短腿如风轮,一溜烟的就跑到了任老大的身后,没看清楚情况,大嘴一张:“老大,让这小子烤几只鸡儿呗。” “吃,吃,吃,就知道吃,吃你个鸡儿,大师面前,你就不能要点脸啊。”任老大见细的声音响起,左手朝邱老二头上一阵拍下,硬生生把侏儒的邱老二,给拍进地里三寸。 刘四娘伸手一架,挡住了任老大的左手,把邱老二拉了过去,一脸不高兴地冲着任老大吼道:“拍,拍,拍,就知道拍,都拍成老矮子,你就不会轻点。” 莫老三用大铁扇捂着嘴“吃吃”的笑了起来。 邱老二不敢怼任老大,也服刘四娘,就是看不惯莫老三,手中大斧一提,冲着莫老三就吼:“莫女人,再笑老子就劈了你。” “哈哈哈……”不知莫老三是疯了还是咋滴,听到邱老二那么一句,反而张扬的哈哈大笑起来。 这笑声听在邱老二的耳朵里,那就是尖酸刻薄的笑声了。 这是嘲讽 这是侮辱 这是不尊重 “吚呀!”邱老二花样开口,怒气值蹭蹭的往上涨,抡着大斧就朝莫老三砍去。 不应说,这两人斗了起来。 ∽ 任老大没有看,脸色都没变,早就习惯了这二人的打闹,就没一刻安生过。 刘四娘望了一眼,反过头就打量起了王守义。 … “老大,这个就是大师吗?”刘波武功差刘霸一大截,但还有一些眼力,靠近了刘霸,在耳边嘀咕了句。 刘霸点了点头,看着邱老二和莫老三,一个追一个跑在兜圈子,心中甚慰,自家兄弟比任瘸子的两个兄弟强多了。 不由露出了一丝笑容。 △ “说说吧,你们找我干啥。”王守义。 六个人围着王守义即不动手,也不开口。 他们这是看猴吗?,开口就叫自己王大师,看来猜出自己的身份了。 只是一个个不去追杀杀人狂魔铁杨,看着自己啥回事。 王守义不知道眼前六人的想法。 “在下津门刘霸和舍弟刘波,想请王大师帮个忙,练制几柄合适的兵器。”刘霸收了双刀,朝王守义说道。 “你们呢?”王守义目光望了任老大。 “任天行”任老大指了指自己。 “邱处真” …… “莫老三” …… “刘美丽” “外人称云洲四异,自称云洲四怪,这在武林中闯荡,都想着有柄合适自己的兵刃。有什么条件,还请王大师直说,只要我们四怪能做到就成,另外歉王大师一个人情。” 仼天行,一一介绍,说明来意。 …… “我说,我是生平第一次炼器,你们相信吗?” 六个人略带疑惑,都摇了摇头。 “不信吧!我也不信我自己。”王守义自己回答自己“你们说,我要是再炼一件兵器,如青魔剑一样,你们敢用吗?” 六人又摇了摇头。 “不敢用吧,我也不敢啊!”王守义继续说道:“你可懂练器,如何祛除魔性?” 六人还是摇了摇头。 “那你们可有方法压制兵器的魔性,想想铁杨,一个懂炼器的三星炼器匠师都给魔化了啊!” 六人再次摇了摇头。 “嗯,那你们求我练器,不说练不练得出,适合你们的兵器,就算练出来了,你们又不敢用。那找我练器又有什么用?不如你们都回去吧!” 六人又再次全部摇了摇头。 “你们看,找我练器没用吧!回去吧!”说完王守义就要转身离开。 六人中的两位老大,任天行和刘霸拦住了王守义。 “你们要拦我。”王守义 任天行和刘霸摇了摇头。 “那你们想干啥?” “王大师,练器我懂一些,但练器祛魔性我不懂。”任天行开口说道。 “你懂?”王守义看着任天行,心中有些怀疑。 任天行用铁拐敲了敲自己的左腿,“梆梆”作响:“我自己打的。” ~ “你想说什么?”王守义。 ~ “入魔是毒。”任天生。 ~ “没什么用。”王守义。 ~ “毒与心合,心与气合,入魔之源。”任天行。 良久…… “有道理,那么入魔之毒是什么?”王守义。 良久…… “毒是气,毒是形,气与气合,形与气合,入心成魔。”任天行。 “积气以成形,练形欲成器,气即是器。”王守义。 “器通气,人有气,器亦有器,气相冲,入岔路,即化魔。器气若相合……器成!”任天行。 王守义皱眉。 “气有千万,气与气无界,成器亦无界。人与器合亦可成神成魔,器主宰人心是魔,人心入魔御器亦是魔,魔无处不在。”王守义。 任天行苦思。 “器有魔器,人有人魔,何来。”任天行。 “器若通气,气与心合,魔器方为魔器。魔器不通气,不入心,魔器如凡器。”王守义 “天下本无魔……”任天行。 “魔,无处不在,心若无魔则天下无魔。”王守义。 “心与魔同生。”任天行。 “心能主宰魔,则无魔。”王守义。 “受教了!”任天行双手合拾。 “受教!”王守义单手礼。 △ “老大,他们在说什么,我咋听得懂字,听不懂意。”刘波一脸的懵逼。 “器,武器的器;形,积气而成;器通气,气又同形;心与魔共生……我也听不懂,不过好像这其中有天地间的大道理。”刘霸摇了摇头,口中却喃喃自语这点东西,总想抓住,却怎么也抓不住。 △ “莫老三,你读书多,你听懂了么,跟老子说说。”邱老二一脸崇拜的望着王守义和任天行。 “我,我,我读书虽多,也听不懂其中的意思。不过,有些话到能琢磨剑一二。”莫老三这次没有发贱,埋头思索刚才王守义与自己老大任天行的对话。 刘美丽刘四娘,也面露思考之色。 第六章 除魔之意 “还求练器不。”王守义哈哈一笑,别有意味的看着任天行。 能懂这么多炼器的东西,还知气,器,形,心,魔,毒等众多练器修道的术语之意,其出生定是非凡之人家。 “求,道可辩,入道却难。器可练,成器却难。技是登天梯,技至极,才能成器入道。未曾闻,未学技就成道者。”任天行仍执着于求器。 “形是器,器是气,气可成形,形亦可成气。铁,千锤百炼为求至纯之形,以火练,形化水,形化气,与万物相合,可成器。此乃为技,技至深至高,可入道。欲求器与人合之极至,自己入道练器。”王守义话有深意。 任天行低头沉思。 “求道者不得道,练武练气者苦久矣。古有九皇,未闻是求道人,却入了道。天地不公,求道者止于道之外。”任天行感慨万千。 “万物轮回,生老病死,天地之道或显或露,求道者过于执着,遮了心眼……”王守义停了下来。 “待我取回青剑,你入京城寻我,为你练一器,还你解惑提点之情。”王守义不欠人情。 “可。”任天行露出笑脸:“铁杨入魔越深,越难被擒,我可助一臂之力,也还大师个人情,还请应承。” “九皇于人族有功德,除魔亦是功德之事,你遮了心眼。”王守义笑着道。 “功德之说,自天地异变,如炼器,练体一般,成了小道。”任天行对功德得道之说不屑。 王守义沉默了,其实自己不信,只是遵循本心而己。 前世不信神鬼,这世亦不信鬼神,哪怕有神异的化魔之事发生在自己眼皮底下,仍然不信有鬼神。 但王守义信道,非鬼神之道,而是万物究极之道,返本还源之道,天地之间的大道,时空穿越,多维空间世界之道。 否则自己是怎么来到这个世界的。 △ “大师,我愿去除魔,功德是小道,亦是道。我兄弟俩生而薄命,三岁时大旱,父母尽饿死,以乞讨……行窃苟活,遇养父母方才长大成人。可才十岁,养父母遭大难双双身亡,得左邻右舍之助,方才成人,不论功德之事。善在人心,除魔是行善,我兄弟做了。”刘霸接了王守义的话,脸上无一丝讨好之意,显然是遵循本心。 “你不求器。”王守义对刘霸有了一丝好感。 “这……若说不想求,是假的。只是,只是我刘霸绝不会因除魔一事向大师求器。”刘霸。 “大哥……”刘波叫了刘霸一声大哥,他觉得付出应该就要有回报,脸上一脸的担忧之色。 除什么魔,求什么功德啊!那不是找死吗? 铁杨得了青魔剑,一越成为先天颠峰存在,而且入魔越深就越厉害,毫无人性,一个不小心,那就是送命啊。 “二弟,大哥不求什么功德之道,而是求个心安。这一路跟来,魔头铁杨是什么人都杀啊,上至老人,下至不满月的婴儿,你能心安吗?”刘霸悄悄地转了个身。 “大哥”刘波想起一路上的残尸,低下了头。 △ “除魔啊!会不会死啊!”邱老二抓住了刘四娘的衣袖,有些害怕,有些恐俱,有些天真的问道。 “死什么死,你不是不想活了吗?,还怕什么死,我看呐,你若死了最好,再也没人欺负你,也不用活得那么累。说不定啊,我若未死,逢你祭日,还能对天烧柱香呢。”刘四娘嘴巴也是毒,略带赚弃的鄙视抓着自己衣袖的邱老二,多大的人了,人长得侏儒还长得丑,还像个孩子一样天真,就不能长点心,几十年都白活了吗? “我若死了,你会给我烧香,是真的吗?,你别骗我。”邱处真邱老二很认真的仰起头,望着刘四娘。 刘四娘见邱老二这天真又认真的模样,点了点头,嗯了一声,算是答应。 “我也去除魔。”邱老二笑得很灿烂,对着王守义大声的说道,仿佛自己一定能除魔一样。 “嗨,我说邱老二,你能不能别老小孩了,那么天真啊!不过你真若为除魔而死,我就认你是二哥。”莫老三又嘴碎了,怼起了邱老二。 “莫老三,老子的事要你管,我天真咋了,就算是死了,还有给我烧柱香,知足了。”邱老二别过脸,笑容依旧挂在脸上,不想看到莫老三的脸。 “啧啧啧……还骄傲了,老娘也不怕死,就是……就是有点害怕……害怕死了没人记住我,烧不烧香的不重要。”莫老三突然有些羡慕的望着邱老二,老二的人缘比自己好,至少有人答应,若是死了,给她烧柱香。 △ “哈哈……今日竟得这么除魔同道,可喜可贺!”王守义。 “生死是大道,看开了生死,很多东西就看淡了。道不在高深,而在于心。刘兄,不如让你的坐骑朋友猎些肉食回来,我们一起吃肉,可好。”王守义。 “可以。”刘霸点了点头。 “哦,哇,快点,快点,饿死老子,我要吃肉。”邱老二一听到吃,反应最是欢快,小短腿蹦了起来,欢呼雀跃。 莫老三倒有些多愁善感,悄悄的低下头,咽下了口水,没有说话。 王守义把众人的反应收入眼底,心中对邱老二这个老矮子感觉不错。 只是这邱老二的形象和心性,实在是,哎……不知道怎么说才好。 △ 刘霸刘波同云虎,暗影豹打了声招呼,两头妖兽就一起窜入了山林。 王守义招呼起众人,当起地主,当然不是客气的地主。 砍柴的砍柴。 挖坑的挖坑。 生火的生火。 …… 邱老二同刘波两个人碰在了一起。 “老子跟你说,我可是吃过鸡腿儿的人,待回弄好了,你一定要抢个鸡腿儿,那可是绝世美食,好吃到让人流口水。”邱老二夸夸其谈,把鸡腿儿的味道夸上了天。 “有你说的那么好吃吗?我刚才就闻了个味儿,没吃到。”刘波小声问道。 “你小子不信,老子骗过人吗,莫老三都比你相信老子的话。”邱老二气愤的说道。 第七章 魔化的铁杨 铁杨心底一直有一个声音在呼唤:“停手吧,停手吧!” 可铁杨停不了。 铁家是一个大家族,自己快四十岁了,本以为看透了身边太多。 可挡拿起青魔剑的时候,他感觉到了心底另一个声音。 “你属于你自己,不要再为家族而活。” “你有无敌的练体天赋,不是为没落的练器而生。” “你不用再听家族的安排,不用活在世人的眼光之中……” “杀出个新的天地,让世人恐惧,让世人活在你的脚下。” …… “杀,杀,杀……唯有杀,才能高高在上的活着。” ∽ 就那么一瞬间,铁杨拿起了剑,贯注了真气。 他感觉到青魔剑的锋利,无物不切,可以吹枯拉巧的砍倒眼前所的阻碍。 感觉到了青魔剑中无比强大的力量,自己的境界一升再升…… 只要有鲜血洗礼,自己可以成神,俯视世间所有人。 青魔剑挥出,无比强大的剑气切开了眼前的一切,无可阻档。 无数的残肢,肉块,鲜血从天而降,那画面很美,如自己主宰的世界,无数人惧怕自己…… 哈哈哈……终于自己主宰自己了。 他们都叫我魔,那么我所幸成魔好了。 △ 铁杨杀的越多,自己心中的世界就越大,实力也越来越强。 伏牛山脉,算不是真正的人迹未至,有山野猎人,有采药人,有避世的百姓,更有寻宝的武者。 铁杨穿梭在丛林,在山野,在险峰…… 人如野人,披头散发,头发都是一络一络的,衣服早已破烂不堪。 这副模样连叫化子也不如。 … 一群伏牛山脉中,最常长见的花脚牛出现在铁杨的面前。 “哈哈哈……”铁杨提着青魔剑,张狂的大笑起来。 花脚牛“轰”的一声,四散逃开…… “杀,杀,杀……” 魔化的铁杨,脚上加速,青黑双色剑气,无穷无尽的从青魔剑上激射出…… 扑哧声不断…… 哞……哞…… 一头头花脚牛被剑气给分了尸。 这群花脚牛对铁杨来说,就是砧板上的肉。 无一幸免,到在伏牛山中…… 一头小牛未完全死去,倒在地上挣扎。 “去死……” 铁杨己杀红了眼,一道剑气飞出,在小牛身体中炸开,化成了血雨。 铁杨舔了舔干裂的嘴唇,伏在牛尸上,一口咬下去,喝起鲜血来,喉咙中发出咕咕的低吼。 真不知是人还是兽了…… △ 一个常年在伏牛山中的采药人到在了血泪之中,药蒌,药锄,药材散落了一地…… ∽ 山中猎户,一家七口,被人分尸,就连搭建的房屋己倒塌,冒着袅袅的烟气。 仔细一看,一个婴儿的脖子上,手上全是入骨的牙印,不是兽,而是人的牙印。 △ 类似这样的惨状,铁手一路跟来,数不胜数…… “从杀人到吃人,铁杨己回不了头了。”铁手红着双眼,嘶哑的说道。 铁流沉默不语,婴儿的手差点就咬断了…… “铁杨这是在喝血吃肉。喝的是人血,吃的是人肉。己经完全疯了。” 握紧了手中的钢刀,铁流暗暗下了决心。 “铁叔,下决心吧!杀吧!”铁流单膝跪下请求。 “铁长老,杀吧!” “杀吧,铁长老……” 跟着铁手而来的执堂高手,俱都单膝跪地请求。 铁手迎着夕阳,苍白的头发乱舞,衣袂作响,沉默不语…… 良久,扬起了右手,重重的挥下:“杀吧!” △ 无数的武者走了伏牛山中…… 处处都有人影晃动…… 一柄青魔剑,吸引了无数的武者。 为魔器而来…… ∽ 王守义一行七人二兽,紧紧地跟在铁手后面。 铁杨的所做所为,没有人看到,只知道此人入了魔,杀生无数…… “入魔的铁杨很难被杀死,器与身合,而且铁杨的体质,我感觉与一般人不同。”王守义回忆起来。 当时,铁家来人,自己不欲纠缠,一掌把铁杨打入地底,本以为至少可以让铁家的执法队把铁杨擒了下来。 可一掌拍下之后,王守义就觉得不对劲,铁杨的身体坚若精钢,难以崔毁,更隐隐有一股反震之力。 “王大师,你不知道吗,铁家是近古家族,所修炼的武学也是近古传下来的武学,以练体为主。铁家又是练器第一家,两相结合,铁家人的体质与大多数人不同,初成时,凡器不能伤;小成时,后天之器不能伤;大成时,罡兵不能伤。厉害无比。除去练器和铁家军,这“以器练体之术”,也是铁家立足的一个根本。”任天行似乎对铁家很熟悉。 “哦,这铁家……以器练体,难道是吸收器中的先天之气吗?”王守义。 “差不多吧,火练之法,配合功法,就能以器练体。”任天行。 “可有破解之法。”王守义。 “有,天下人都知道,有那么一柄超过铁家人练体等级的兵器就行。”任天行。 “其它的办法呢?”王守义。 “呵呵……这高一个境界也行,众攻也行,或者功法传承近古之法也行。毕竟天地异变,铁家的功法很难突破神境,比练气还要难上十倍,百倍。”任天行。 “喂,我说任老大,听你这么说,同等级的武者,好像铁家无敌啊!有没有那么悬啊!”刘霸忍不住怼起了任天行。 “呵呵……可以这么说。你见天下大势力的功法,又有几个简单的,一代代传承,一代代改进提升,这些底蕴又岂是小势力能赶得上的。”任天行若有深意的望了刘霸一眼,又开口说道:“你不说,我也能猜到,你刘霸是得了不凡的传承。你很聪明,但我却认为你很幸运,你待在了云洲。” 任天行随口几句就怼了回去。 “你什么意思?”刘霸不解,任天行说的话很怪,好像有某些深意。 “再提醒你一句,云洲只有铁家,你懂了吗?” 任天行铁拐点地前行,留下刘霸在沉思。 “老二,你说任瘸子说“云洲只有铁家”是什么意思?”刘霸一把拉住刘波问道。 “能有啥子意思啊,就是指云洲是铁家的呗,外人进不来啊。”刘波。 “你就不动下脑子,帮大哥想想。”刘霸。 “大哥,看见小弟手里的肉没,我正琢磨着,怎么弄,弄得同王大师一样好吃。”刘波。 “刘波皮,琢磨个屁呀,大师永远是大师,就算是烤肉也是大师。依老子来看,你就算是琢磨一辈子也琢磨不出来。”邱老二从旁边走过,接了刘波的话。 “老矮子,你再嗐哗哗,我打你啊!”刘波捏了捏拳头,嗄嗄作响。 “以为老子怕你啊!哼……”邱老二小跑着就超了刘霸刘波两兄弟。 “以为老娘怕你啊!哼……”莫老三一摇一摆的走过。 “你……”刘波的拳头又紧了起来,可惜莫老三不理,跟上了邱老二。 第八章 人与魔之分 听着任天行的话,王守义慢慢揣摩…… 云洲只有一个铁家…… 铁家是练器的家族,更是一个注重练体的家族…… 这天下竟是这般景象么…… 王守义推测铁家不是看不上刘家兄弟的功法,而是铁家不看重练气的功法。 如果看上了呢……其结果,估计刘家刘霸刘波两兄弟,现在坟头的草不知有多高了,可能连个坟头都没有。 ∽ 而自己呢,难道是运气好吗?肯定不是。 镇兽城的生意靠上了程家,又在镇兽城内,所以没什么人找上门来。 不是还有一个云老,看似客气,可胃口很大,一下要了七洲一城之地。 定山县,洪四海同自己第一次见面,看似欢迎,不也比武切磋了一场……这算是试探吧。 就连截道的土匪,呵呵……也要比试比试,看人下菜了。 一桩桩事,王守义慢慢回忆,细细品尝……心中没由来的生出一种恐惧。 云州只有一个铁家,铁家看不上刘家兄弟的功法,但肯定看得上自己的练器之法。 看来当日自己避开铁家是做对了,估计这阵子铁家被铁杨魔化的事给缠住了,暂时没有把注意力放在自己身上,等收拾了铁杨…… 王守义觉得要早做打算…… 一柄青魔剑,引无数武者追寻而来……要知道青魔剑是在魔化铁杨的手中……真是奋不顾身啊! 好像自己也被这四怪,两兄弟给盯上了,求自己帮忙练器……不过刘霸也好,任天行也好,都是聪明人,没有动手。 …… 王守义没有再往下想,甚至都不想除魔了,只要自己抽身离开,出了云洲,难道铁家还能…… “哎……铁家是绕不过去的。” △ 云虎和暗影豹在人前人后的乱窜,明明是妖兽,却同家养的宠物般,听话乘巧,却又活泼异常。 真不知刘家两兄弟怎么养的妖兽。 想起自己的青鳞,高傲的一匹,自己吃啥,它就吃啥,还要喂丹药,差距好大啊! 自己养的是大爷吗? ∽ 王守义有些羡慕的看着刘家兄弟:“你们会驯兽?” “驯兽?”刘波摇了摇头。 “大师是看上了,不过我当它们是兄弟,不能转手。”刘霸招呼云虎过来,抱着云虎的大头,一只手在云虎身上揉动。 云虎皮毛颤动,激起一圈一圈的肉浪。 “叭唧”云虎舌头一吐,友好的回赠了刘霸一个大大的“湿吻”。 “哈哈”刘霸笑着擦去脸上的口水:“去吧!” “你养的不错,可有秘法。”王守义羡慕。 “哪有什么秘法,未睁眼时,就抱回来养了,同吃同住养了十几年了,我了解它,它也了解我。”刘霸最高兴的就是有人夸他养云虎养得好,这才是他觉得最骄傲的地方。 云虎,暗影豹不算是极其稀有的凶兽,在很多大山之中有不少,但能达到妖兽级别的却不多。 当初养父母把两只小**给自己兄弟俩养的时候,眼睛都未睁开呢。 自己是一口一口的稀饭和羊奶喂大的,一起吃,一起睡…… 本以为如同大多数的同类一样,能成为几个小山头的霸主就不错了,却不想竟然双双突破成了妖兽。 而且,还助自己得到传承…… 这云虎和暗影豹,不仅仅是一起长大的兄弟,还有就是对养父母的思念,能留下属于他们的回忆。 “我也有一只坐骑妖兽,伺候的跟个大爷一样,倒了通了一些人性,就是太皮,喜欢四家撒野,管不了。” 王守义想起青鳞,喝酒吃肉,动不动就鄙视自己,还想着自己去烤肉,办个事,还要讲条件…… 这一对比,王守义真想狠狠地教育一翻青鳞。 同样是妖兽,咋差距就这么大呢。 △ “老大奸,老二傻,老三嘴贱,老四彪悍……”王守义对云州四怪下了评论了。 至于刘家两兄弟,老大有点城府,老二似奸似坏,却是个浮夸的人。两兄弟,一个有主见,一个没主见。 △ 伏牛山,虽说是山,有险峰,有密林,但多数还算平坦,而且还是北面长草,南方长树这种风景各异的怪状。 现在走在南面,这一路上所见的与之前不一样了。 当然指的不是风景,而铁杨留下来的痕迹。 很多痕迹被保存下来了,不再是灰烬和黄土包。 大到花脚牛,小到鸟雀,都被分尸在山林。 “你说,伏牛山有一群黑脸金刚,看到这种情况,会不会同铁杨干上。”刘霸随手折了根树枝在手上挥舞。 “靠,老子想骂娘,就没个完整的,做不了泥鸡。”邱老二一如既往小短腿如风轮,硕大的脑袋四下观望,岂图找到一只完整的鸟禽,做晚饭。。 “我说老二啊!你就想着今晚吃鸡,那只鸡腿儿就这么让你回味,不怕给骨头卡住喉咙。”莫老三嘴停不来,总要抓住时机对邱老二怼上几句。 其它人莫老三惹不起,打不过啊!所有人当中他是最弱鸡的一个,但他能跑得过邱老二,这怼的对象也只能是邱老二。 “不对啊!快来看看,这是不是用牙咬的……”邱老二指着一只红脚白腹鸟大喊。 众人都围了过来…… 红脚白腹鸟,听名字就知道外表啥样子,这一种比野鸡的飞翔能力还不如的禽类,但直线跑得飞快,也没逃脱身死的命运。 不过也算是死相不错了,仅仅是一双腿给扳断了,骨头碴子落在外面。 刘霸拔去了鸡颈部分的羽毛。 红脚自腹鸟的脖子上缺了一块肉,光凭这个当然是看不出是不是人咬的。 但可以推断出来…… 野兽咬死的,必有牙洞,也很少仅少咬下一块肉。 再说了,别以为血腥味就会马上引来野兽,野兽的直觉更灵敏,这一路上,强大的兽类死了一路,其血带煞,一时半会,哪怕是凡兽也不会过来。 “没有獠牙洞穿的印记,甚至切齿的切割,是人咬的,而且是边上的槽牙。”刘霸做出了判断。 刘霸又压了鸟身:“死去约一个时辰以上了,好像血给吸去了不少,鸟脖处,除了伤口被冲开,没有多少凝结的血块。” “肯定是铁杨咬的。”任天行面色凝重。 “入魔越深,人性就会越少,最终沦为野兽,极少有人入魔还能保留人性。”刘霸。 “以“性”区分人与魔。”王守义。 第九章 百密总有一疏,铁家执法堂的人,还是疏忽了这么一只红脚白腹鸟。 入魔归入魔,可入魔到如同野兽一般,这就让人感到恐惧了,这已经不是同类了。 必诛! 铁杨己如绝世的凶兽,危害世间。 ∽ 第一个发现的人叫邱处真邱老二,他只是想吃一个鸡腿儿。 △ 铁手己在努力追赶…… 人与兽不同,铁杨仿佛不用睡觉一般,你追得越厉害,他就跑得越快,昼夜不息。 己边黄昏,日头己斜,穿越了南面的丛林,到了伏山牛的北面。 夕阳在另一头,犹如鸡蛋黄,把天空划出了一个弧度。 缕缕余晖洒下,把五彩缤纷的草原映得美伦美焕。 天空偶尔飘过几朵白云,风儿吹过,凉凉的。 天苍苍 野茫茫 风吹草低见牛羊 …… 草长得比人还要高,风吹草低见的是牛羊的尺体。 深翠色的草原,染红了鲜血…… △ 铁手如烟尘一样掠过,只见一道淡淡的影子…… 必须要阻止铁杨了! 前面是城镇,铁手仿佛听到了无数人在哀嚎…… 屠村…… 屠镇…… 屠城…… 铁手心中有些焦急…… 苍生他管不着,就算铁杨在止伐街杀了几百人,铁手也不在意…… 云洲是铁家的,云洲只有一个声音,不必在乎那些如同凡兽一般的平民百姓。 只是“凡兽”杀多了,终究对铁家不好,铁家须要这些“凡兽”一般的平民百姓支持。 名声,铁家终究还是要的。 毕竟名义上还有一个大周皇朝,大周皇朝上面还有三个圣地。 △ 王守义,任天行,刘霸等人,终于遇上了铁流铁家执法队等人。 铁流正在掩埋一些野兽的尸体…… “不用埋了,掩盖不了铁杨入魔成兽的事了。”任天行从山顶如大鸟掠下,落在铁流面前。 “是你!你怎么来了。”铁流开口。 执法队的人,个个提刀望向任天行…… 铁手有令,阻挡一天后面追赶的人。 铁手要亲自杀死铁杨,铁家的人只能铁家人来执行家法。 拿到青魔剑,瞧瞧能让人入魔的魔器,究竟有何奇异之处。 “怎么,想动手。”任天行丝毫不惧铁流等一干人,他有底气。 目光扫过铁流,铁家执法队等人,脸上起了笑意,冰冷的笑意。 “铁叔铁手在前面。”铁流开口。 话刚落音,刘霸刘波二兄弟己骑着云虎暗影豹落在任天行后面。 邱老二肩杠着大斧,像风一样从山顶跑了下来,一跳一蹦哒,一起一落…… 莫老三,两把铁扇展开,真正的如大鹏展翅,猛禽当空,飘飘然的从山顶展翅滑落。 衣诀飘飘,发丝飞舞,一袭白衣,婀娜的身材,如同仙女下凡…… 当然,落下后,才发现这名仙女,其实是一个男人,身型比女人还婀娜多姿的男人,除了平胸之外。 王守义和刘四娘却是从山顶走了下来,一步夸跃一丈之地,速度极快…… △ “咋滴,铁家要拦路。”刘霸双刀拿在了手中,展露先天颠峰的实力,真气沸腾,头顶冒起淡淡的灰白之气。 刘波也一样,双刀在手,警惕的望着铁家铁流一千人等。 云虎暗影豹也伏低了身子…… ∽ “你们一起的。”铁流皱起了眉头。 刘家兄弟的双兽四刀在津门郡,在云洲也有不小的名声。 老大刘霸先天颠峰,老二刘波先天后期,云虎暗影豹,先天中期,战力不弱。 …… 而云洲四怪,老大任天行是先天颠峰,不逊于自己。 老二邱处真是先天后期,至强三斧很有名气,人不咋滴,但正面能杠上先天颠峰三击。 老三莫老三,没有名字,先天中期,实力不咋样,但身法一流。 第四是刘四娘刘美丽,没怎么出过于,估计在先天中期,兵器是一柄铁鞭。 怎么还有一个少年?铁流没有见过王守义,猜不出王守义的身份,但肯定不逊色于刘四娘,起码也是先天中期。 可令铁流惊讶的事情发生了。 那少年走上前来,站在众人的最前面,冷冷的开口:“让开。” 这语气丝毫不把自己等人放在眼里。 铁流不是一个冲动的人,就算王守义对他没有好的态度和语气,铁流也没有生气,而且观察起了眼前的少年。 可一看,铁流就吃不准,少年不像少年,青年不像青年,中年不像中年。 从脸上看,偏黑,不丑也不俊,穿着也很普通,双腿两侧各有一柄刀,腰间的腰带似妖兽之尾,双臂上,右手缠着某种妖兽的筋,左手缠着某种不知名的绳索。 一个兽皮包在左腰间,包带在腰带内,斜跨在右肩。 可一双眼晴却有丝丝沧桑之感,这点让铁流心里很怪异。 “此沧桑非年龄上的阅历和见识,好像是某种看透世事,又好像冷眼旁观。少年的眼神沧桑又平静,不似此间人,其气质此圣地的圣子好像还多了一份谈然。” 身份或者实力不简单。 铁流给王守义下了一个判断。 “你是何人。”铁流。 “青魔剑是我的。”王守义的声音很淡,告诉了自己的身份。 “铸剑魔师”铁流心中一跳,这名字比什么大势力的领头人,还让自己动容。 大周仅此一人。 一个时辰,一柄青魔剑,一剑让铁杨瞬间入魔…… 太诡异了,让人心惊肉跳…… 魔器多数是经孕养,杀伐,人与器合,时日常久,人才能入魔,提升境界,战力大增。 让铁流心惊肉跳,忌惮的不是对王守义“铸剑魔师”的称号,也不是先天颠峰的武功境界,更不是那莫须有,没有根据的身份背景。 而是用凡材提纯,短时间炼出魔器的能力,凡火,凡材,不用锤打,用模铸剑……铸一柄魔剑不费什么力气。 这是化腐朽为神奇的能力。 假如,这少年背后有势力,能培养出这等少年的势力,又会是一个怎么样的势力。 是否人人有如同青魔剑一样的魔器,而且还是能够控制的。 至少这少年手执青魔剑,没有给魔化。 : 第十章 任天行 大势力培养的弟子,能传承数千年不倒,更何况铁家传承自近古,己有数万年的传承和底蕴,培养出来,还能担任执法堂中的精英执法队队长的铁流。 见识和智慧自然是不差的,想的东西也不少。 铁家不与人争,与人为善,这是长存于世的根本。 只要铁家有实力,哪怕起起落落,兴盛交替,依然掌控着云洲。 当然铁家不争为善的对象不是平民百姓,而是世间的大势力罢了。 铁流做出了决定,手一扬,就让开了道。 “请” 态度很好。 王守义等人向前追赶。 △ “铁队,怎么放人过去了,这违背铁手长老的命令。”执法队中的铁千刃开口问道,语气中颇有质问的意思。 铁流瞪着铁千刃,缓缓地开口:“你可以向铁手长老告状。”便不再多言。 铁家虽然姓铁,但不是铁板一块,总有人想出风头,想上位,想出人头地,自然就有争斗了。 铁千刃想再说些什么,张了张口,没有说出口,他又何偿不明白,铁流的做法是对的。 只是这么一说,并没有向铁手长老告状的意思和想法,这么做的目的只是为了消耗掉铁流的威信,当铁流的威信不足担任队长一职,自己就有机会上位了。 △ 铁流望着前方任天行的背影,眼睛有些湿润。 V 练体没落,铁家从庞然大物到现在仅留一个云洲。 天武,天工,天机成了圣地。 铁家原本不逊色于任何一家圣地,甚至天工圣地,还是铁家的人创立的。 可日时久远,圣地非一家的天下,早己与铁家没有任何关系了。 V 四十年前,铁家有一天才少年,人人认为他会成为铁家的家主,可是这天才少年走偏了路,最终脱离了铁家。 这在铁家基本属于一个忌讳的话题,没有人会再提起。 铁家,练体,练器,练军三样为根基。 那天才少年要动的就是这根基,一是练体与练气同修,这不算什么,毕竟这是大势所趋,铁家己落后太多了。而且铁家人练体后改练气比普通人入先天还要艰难,想一想,要在一尊铁人体内打通经脉有多难,就知道了。 传承久远的铁家,并不缺练气的功法,缺的是适合铁家练体的练气功法。 没有,没有一门练气的功法适合铁家的炼体功法。 铁家人早己不抱什么希望了。 V 第二是练器,那天才一般的少年要动炼器这项铁家的根基,赞同者有也不少,反对者也不少。 因为这改动的方向与天工圣地重合了,机关,符文,就差傀儡术了。 铁家的底蕴不差,天工圣地更是铁家先祖与一群志同道合的人所开创的,这方面的基础有,很快就有所成果展现,那就是所有人梦寐以求的飞行器。 先天才能沟通符文,连通天地,催动能量石,驱动机关。 而这个天才少年借先祖的经验,制造出了先天真气驱使,并能长达一个时辰以上的飞行器。 天工圣地在铁家有棋子,还受了重用,第一时间把这消息传了回去。 圣地携大势而来,铁家都来不及防备,就闯入了研器重地。 天才少年就是天才少年,一把火烧了所有的研制成果,仅留下了一架飞行器被天工圣地得到,并带了回去,秘而不宣。 而天才少年被圣地逼迫,自己不愿拖累铁家,自废武功,寻到机会,跳崖自尽。 二十年后,云洲出了第一怪,叫任天行,他名字的意思就是天空任我飞行。 任天行加入了铁家,还是铁流自己引荐的,可是才不到三天,就被逐出…… 其中发生了什么,铁流不知道,但仍然猜到了任天行的身份。 很快铁流得到了铁家的重点培养,并成了铁家执法队精英队的队长。 以后再也没有见过任天行,但是他的消息铁流一直都在关注。 云洲第一怪,变成了云洲二怪,三奇,四异,这些铁流都知道的一清二楚。 但是铁流始终不知道,任天行想干什么? 今天铁流突然明白,这任天行没有死心,飞天梦仍然在追寻。 与一个天下人都在关注的“铸剑魔师”打交道,会发生什么? 以任天行的聪明才智和能力,加上王守义的铸器的本事,飞行器可能会进一步,变成可能是后天武者,甚至凡人都能驱使的大陆货。 △ 符文,铁流懂。 甚至升空,风属性的御风,呼风,乘风……高级符文,铁流也知道一些。 飞行的难度不在于升空,而在长时间,稳定快速度的飞行。 地上构建大阵,光石和飞行器在一定范围内升空,飞行的事,己被天工圣地研究出来的。 也有不少大势力自己也能构建符文大阵。 只是出了符文大阵的范围,天底下只有两件可以长时间飞行的机关,都属于天工圣地,在机朽门之中的朱雀号,圣地中的是火凤号。 △ 罡兵需要先天真气催动才显神异,重轻如意,幻化大小…… 可铸剑魔师王守义王大师的魔器好像是以器御人,如若能克制魔器中的魔性…… 以魔力驱使飞行……那么……再配上符文,能量石……凡人飞行是真的有可能实现。 △ 想到这里,铁流打算立马赶回去,告诉家中老祖,可能要出大事了。 铁杨入魔只是小事,顶多影响到云洲一地,甚至仅仅控制在玄武郡内。 “千刃,我有要事要立刻赶回家族祖地,这里的事就交给你了。”铁流同铁千刃交代了一些,就匆匆的往回赶。 “你究竟想到了什么(┯_┯),连铁杨化魔成兽的事都放在一边……”铁千刃不是废物,对铁流异常的行为感到好奇。 事有轻重缓急,先后大小之分,铁千刃可以判断:铁流想到的事,比铁杨的事更重,更为紧要。 刚才的人,有云洲四异,刘家兄弟,铸剑魔师,难道与这些人有关? 铁千刃往这方面想了,可惜他不知任天行的真正身份,反而认定铁流的行为与铸剑魔师有关。 铁千刃很聪明,至少猜对的一半。 是否要做点什么呢? 铁千刃动起脑筋来。 第十一章 人性回归 王守义等人见到了铁杨。 如同一个疯子乞丐一般与铁手在交手。 剑气纵横数百米,这就是魔剑之威…… 铁手用刀,不过可没有刀气纵横,看样子不是什么罡兵,不过明显很坚固,多次近身与青魔剑相击,没有什么损伤。 若论声势,铁杨比铁手强上百倍,周身方圆数百米都他的剑气杀伤范围之内。 剑影重重,青光如雾,时不时的爆出一条青黑剑气,绚丽的划过一道优美的孤线…… 铁手或避或挡…… 声声刀剑相击的金鸣声在空中回荡…… 地面己打得稀烂,千沟百壑,交错纵横,或剑气炸裂,形成一个个土坑,犹如月球上的环形山。 铁杨己疯魔,衣服己化成丝壮,勉强的挂在身上,尚有遮羞。 铁手如同人形坦克,面对铁杨的剑气直接是硬档,身体却毫发无损,每每欺近铁杨身边,然后狠狠的一刀劈下,以实力强制压下疯魔的铁杨,把他打入地底。 可铁杨仿佛是打不死的小强,一次一次的从坑中炸开飞出,予以反击→→→凝气化剑,幻化出数十丈的青魔剑,狠狠地朝铁手劈去,铁手只能用手中的刀格挡或避开。 △ 他们这是在干啥? 你打我一下,我打你一下,两个人都是不死小强一样,血条长的很? 王守义是看的一脸懵逼…… 难道铁家的练体功法有这么强,怎么打都打不死? 王守义梦心自问,自己也觉得练体练得不错了,但也做不到用神兵利器来砍,你没有伤害啊! 铁家的炼体功法,传自近古时代,记得任天行是这么说过的。 看到铁杨与铁手的对战,王守义才有一个直观的概念,炼体比练气强,同境界无敌啊! △ 王守义突然间对练体功法,兴起了很大的兴趣,自己会硬气功,华夏传统武术中还有铁布衫,金刚罩,自己是不是要去练一练,研究研究,是否会如太极形意八卦八极一样,有着神异的变化,还能够进阶功法。 如果…… 想到这里,王守义觉得自己好像也有穿越的金手指了,把自己脑袋中的功法,一一还原出来,那么……是不是也能傲视天下群雄。 心变得火热起来,十多年时间,或许前世有好多东西,都会随着时间而忘却,但唯独对于武痴的王守义来说,武功方面的很多东西还刻在脑海中…… 全是很多武学都是系统的,并不单一,拳脚通兵器。 就以八卦掌为例,听名字以为是掌法,但也有拳脚,刀枪剑的用法打法。 太极拳也有太极掌,太极枪,太极刀,太极剑,习武的理念通了,拳脚也好,兵器也好,都能快速的融会贯通,融于自己的武学理念当中。 △ 战斗仍然在继续,然而炼体者对战,对技巧方面的要求,并不是非常的高,而是化繁为简,一拳一脚一刀一剑的对拼,没有任何花哨。 横冲直撞,勇猛直进,有我无敌。 敢胆在自己前面的,通通一拳打死。 这就是练体者,最凶猛,最直接的战斗方式。 打的天崩地裂 打的血腥残忍 打的勇猛无敌 打的热血沸腾 这打的就是练体者自身的底蕴,拼的是消耗。 轰隆声不断,地上被炸出一个又一个的深坑。 越打越是激烈,之前还有试探的成份,当战力完全打开,更是打得毫无顾忌,拳拳到肉,如击鼓,如雷霆,如千军万军般冲撞…… 精气神在不断凝聚,血液在沸腾,奔腾如大江,越战越强,越战越猛。 铁手与铁杨砰砰的对打,打得双方半截身子入了土,再炸开跃出,继续对拼。 衣服己完全的爆裂,赤身肉裸。 肌肉者高高隆起,大筋跳动,一拳轰出,如铁捶,似炮弹,力之极至,打得对方和自己脚下的土地大石碎裂。 △ “我的个乖乖,我自认接不下任何一拳。”莫老三,用铁扇遮了半边脸,瞪大了眼晴,认真的欣赏战斗中的二人。 只是不知在看打架,还是在看双方**着强健的身体。 长得像女人一样的男人,其心态是很难琢磨的。 △ 邱老二手中的大斧己不知什么时候掉落在脚边,他表现的更是不堪,大脑袋上的小眼睛你是睁的无法再圆了,估计只要在邱老二后脑轻轻一拍,他的双眼就会掉落在地上。 大嘴张得老大,口水己流了一地,湿了胸前的衣衫。 △ 刘四娘不知何时,胸前的大包膨胀起来,整个人也膨胀起来了,死死的握紧了拳头,身体在擅动,这是兴奋的,双眼放光,好像不管是那一方败落,她就要冲上去,顶替失败者,继续这场战斗。 △ 刘波儿己去追赶云虎和暗影豹,两只妖兽被吓跑了。 刘霸双手执刀,慢慢的挥动,己是大汗淋漓,不知他是站在哪一方。 △ 任天行很沉默,脸色平静,仿佛眼前没有大战,只是平静的望着,可眼晴己然没有了焦聚,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 再绚丽多彩的剑气,也只是五气十色的烟花,在练体者身上并无太大的伤害。 因为练体者,本身就是一件神兵利器,与兵器正面刚都不惧,又岂会惧怕神兵利器射出的剑气。 先天真气不能离体,哪怕凝气成兵,离体后也会快速的消散于天地之间。 可是罡兵打破的这一桎梏和阻隔。 若是练气者遇到,没有罡兵和有罡兵的同境界对战,有罡兵的一个可以打两个,三个,甚至更多…… 可面对练体武者,这罡兵似乎没有了什么作用,如同烧火棍一般,平白弱了罡兵的称呼。 铁杨己把青魔剑扔了,可战力并没有一丝一毫的减弱。 △ 原本狂热如杀红眼野兽一般的眼睛,越打越红,越打越炽热,越打越兴奋,但很明显的是,也越打越清醒。 “人性回归。” 任天行不知道何时己然清醒,注视着这场战斗,他敏锐的感觉到铁杨己恢复了人性。 “你看出来了。”王守义轻语。 “你说得对,魔在人心。”任天行缓慢的语气,让人觉得他说这句话的意思变得很高远,不再是指铁杨,也不在是指眼前的这场战斗。 “世上人人心中都有魔,实力越强魔也越强。”任天行说的话越来越怪,就连原本尖细的声音也变得厚重起来,好像这才是他原本的声音。 缓慢的语气透出一种轻松的感觉,仿佛看开了什么。 “你想说什么?” 王守义问道,他感觉到了任天行语气中的另外一种意思,不过却无从猜测和揣摩。 第十二章 剑名青锋 “我也不知道,我想说什么。”任天行回了一句。 魔在人心,任天行开始揣摩这话中的意思。 铁杨化魔都快变成只知道杀戮的野兽了,可竟然又恢复清明,人性回归了。 魔在哪里? 强取豪夺是不是魔…… 委屈求生是不是魔…… …… 往事种种涌上心头,有些释然,有些看开,但始终没有看透魔是什么?是好是坏? 任天行迷惑了,看开看透了某些东西,可新的东西又出现了。 跳出一个禁锢自己的小圈,又有一个更大的圈在等着自己。 △ 任天行想不透,望着王守义开口问了一句:“你说魔在人心,那么魔是好还是坏?” 王守义沉默,前世有太多的心灵鸡汤了,但关于魔是好是坏,有多种解释,自己也没有完全认同的鸡汤啊! 人无完人,哪有完美的人,哪有人不犯错,世事无绝对,魔也一样,没有绝对的好与坏。 法律也不会因为某个人的阴暗面就给人判刑吧! 魔在人心,可天地如烘炉,小人物的心魔若不疯狂,至死也不会爆发。 可大人物的心魔,一但爆发,魔如灭世之灾,将烧得天翻地覆。 人与魔从来没有绝对区分的界线,人是魔,人是神,人亦还是人。 人的实力越强,能力越大,越需要制约。 这种制约要形成天地间的大势,如烘炉一般,练化,禁锢,制约这种魔。 这种天地大势在王守义的前势可以是信仰,是道德,是法律,是和平和谐,大环境下,魔一但爆发也会最快的被磨灭干净。 想通了这些,王守义心中也豁然开朗,是人是魔重要吗? 一手道德,一手法律,心中有天地至理的大义,何种魔头不能给磨灭饴尽。 “魔无好坏,若魔爆发横行,危害世间,可世人尽起刀兵灭之。王法如烘炉,炼化世间一切魔。”王守义。 “可魔在人心,何解?”任天行。 “魔在人心,可禁锢之。”王守义。 “禁锢?”任天行有些疑惑,怎么禁锢? 王守义也不知如何组织语言,任何空洞的理论,没有实力都无法实现。 王法如炉,可大周的王法管不了圣地,管不了大势力,甚至乱象四起,实力才是真正的练魔烘炉。 “若大周的王法有实力支撑,哪个势力,哪个强者敢成魔。若王法尽得人心,民心之所向,在此等天地烘炉之前,谁又敢成魔。” “禁魔,可以是王法,是民心,是信仰,是正义,是道德,是天地间的至理,大义。” 王守义把自己想说的,都说了出来。 任天行振聋发聩,天雷滚滚,荡尽心中疑惑迷雾,眼睛亮的如同太阳,那是方向,自己一生为之奋斗的方向。 刘霸在旁边全部入耳,总觉得眼前的两个人说话神神叼叼的,听之又觉得有某种大道理在其中,可又解不透,想不透。 △ 不知何时,铁杨和铁手己停止了交战,不知从何处摘来了两片大树叶,遮住了**处,躺在地上仰望天空白云斜阳。 青魔剑已被邱老二拿在手中把玩,普通的如同凡兵。 刘波,莫老三,刘四娘,围着邱老二,对青魔剑指指点点。 “魔在哪里啊,老子咋看不到魔,连魔气没见过。”邱老二的大斧不知道扔哪里去了,拿着青魔剑当柴刀在砍树。 锋利至极,剑过枝断,就算贯注了先天真气,也没有魔化邱老二。 “不是魔器么,咋就除了锋利些,坚固些,也没啥了不起啊!”刘波接过了青魔剑,如同二愣子一般,随意的挥舞,又是砍到了一片杂草灌木。 “我知道了,青魔剑里面的魔头肯定睡着了。”莫老三用铁扇指着青魔剑幽怨的说道。 “呸,莫老三,青魔剑是老子捡来的,就是老子的,就不给你玩。”邱老二一脸不爽的看着莫老三。 邱老二好强大的强盗逻辑,他捡到的就是他的了。 青魔剑又到了刘四娘,一到手,刘四娘就开口了:“这么轻,使得不顺手。”然后试也没试,转手就又扔给了邱老二。 △ “铁叔,谢谢你!”铁杨望着天空,喘着粗气。 “我本想杀你。”铁手声音有些试嘶哑,但仍能听得出有些欣慰。 “但没想到……你不逊色于我。”铁手。 “哈哈哈……我不怪你。”铁杨。 “对了,你怎么又清醒了。”铁手。 “战,战到极至,就清醒了。”铁杨。 “铁家有了希望。”铁手感摡。 ∽ “不,铁家的希望是杀人魔头,必诛。”任天行接过了铁手的话,语气森然,杀气腾腾。 夕阳在任天行的头上,如同行走在天地间的使者,审判世间的善恶,罪与罚。 铁手面露疑惑之色,夕阳下的这个人有些熟悉之感。 铁杨望着任天行,大笑:“我己不是魔了。” 任天行沉默…… 是啊!铁杨己不是魔了。 该不该杀呢? 任天行把眼光望向了王守义,在等待……答案! “王法,可有放下屠刀,就无罪过了。” ∽ “那些无辜的百姓,其冤魂如何消散。” ∽ 王守义问铁杨。 …… “是你,哈哈哈……我入魔是因为你铸成魔器青魔剑,若要除魔,魔的源头就是你。”铁杨大笑。 任天行仍然望着王守义,依旧在等待……答案! “杀人犯拿了把刀杀了人,却说杀人的是刀,你不觉得可笑。”王守义都有些迟疑,究竟是不是自己的兵器导致铁杨入的魔。 “杀人的是魔器,我不过是魔器的傀儡而已。”铁杨在强调魔器。 王守义沉默。 “呸,不要脸的东西,老子咋就不入魔。”邱老二等人不知什么时候赶了过来,用青魔剑指着铁杨,语气有说不尽的鄙视。 铁杨变了脸色,青魔剑,剑光灼灼,无尽寒锋…… “在云洲,铁家就是王法,至于冤魂不过是蝼蚁而己,何惧……”铁手站了起来,真气幻化成衣,整张脸似刀削,有棱有角,却面无表情,很是冷酷,给人一种这个人长了一张杠大刀的脸,这种很诡异的感觉。 “铁家的王法在云洲独大,可王法遮不住铁杨滥杀上千无辜平民百姓的事实。”王守义接过了青魔剑,贯入无尽先天真气。 剑光暴涨,如蛇信吞吐,无尽青辉寒芒在跳跃。 “青剑有锋刃却是无魔,魔在你心。”王守义继续道:“从今天起,天下没有青魔剑,只有青锋剑。” “青锋剑,荡尽世间邪魔。” 第十三章 诛魔 “你这是下定决心,要诛我这个人性回归的魔了。”铁杨语气变得冷冽,真气幻化成衣,站了起来,一横眉冷眼。 铁杨恢复的比铁手还要快,真气幻化成衣,犹如实质。 “练气,练体同修。” 任天行想起往事,铁家的练体功法,不是不能练气,而是练气远弱于其它先天,十成不及一成。 而铁杨这一手幻化成衣,隐隐还强于普通的先天练气颠峰。 任天行忍不住问了一句。 当初自己的设想,就是重开筋脉,以体养气,练气入体,练体为气,练体练气同修。 △ “哈哈哈……你是谁?气武同修,我是铁家第一人,我可是铁家的希望,你若杀我,就是断绝了铁家的希望,你们这是与整个铁家为敌。”铁杨张狂的笑道。 三十多的先天颠峰,气武同修,这天下,就算是圣子,铁杨也不惧,只要回到铁家,再得罡兵,同等级的先天颠峰,铁杨有信心,一个打十个。 一朝得志,天下人都不放在铁杨眼中。 铁杨对突然爆涨的实力,有着无穷无尽的信心。 自信,铁家再出一神境的话,必是自己。 “青魔剑啊!真是我铁杨的福气。” 铁杨贪婪地望着王守义手中的青魔剑。 铁杨可不管王守义把青魔剑改名叫青锋剑,在他眼里是“魔器”,更是“神器”。 无尽剑气在剑中,以剑气开脉,气武同修,虽然很痛苦,痛到疯癫入魔,以杀生来克制这种痛苦,但只要通了经脉,人性回归,铁家人就能气武同修,给铁家时间,铁家将是第四个圣地。 不,第三个圣地,灭天工圣地,取而代之。 △ 自己从小展现神异,练体进展极快,被铁家人称有神童。 六岁开始练武,开始武道筑基。 七岁入门,进展进快…… 后天初期,后天中期,后天后期,后天颠峰…… 一年一个台阶…… 这是修炼铁家的练体功法,难度是普通练体功法的十倍…… 被无数的长辈看重,受获无数同辈人羡慕的眼光。 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打熬筋骨,强健体魂,沉淀三年,一股作气,一朝入先天。 惊动了铁家老祖,被定为铁家的家主继承人,称之为“铁家的希望。” 铁杨依然没有让老祖失望,又两年,再次突破,进入先天中期,十六岁的先天中期,或许圣地可以培养得出,但在练体上,十六岁达到先天中期,就算圣地往前数千年都没有人做到。 铁杨信满满,本以为可以在二十岁以前进入先天后期。 然而,十八岁那年,突破失败…… 再次沉淀积累二年,更做了充分的准备,突破先天后期,又是失败。 老祖告诉他:未经磨练,心不诚,福不至。 先天后期,又名心诚之境,要悟得属于自己的功法,细细打磨。 先天后期,被人称为无上宗师,不是随便的,而是对武道有自己的见解,明心见性,心诚福至。 圣地的圣子都是在先天中期行走于世间,就是为了磨练,入红尘,化凡……以求突破先天后期,少则一到三年,少则五到十年,甚至有三十年才突破的。 老祖的话,铁杨听不进,他相信自己的无上体质,不需磨练,不用化凡,以体质强行突破。 二十一岁,再次突破,失败…… 二十二岁,再次突破,失败…… 二十五岁,再次突破,失败…… 老祖摇了摇头,走了,下了一道命令,让铁杨练器,并做止伐街的执事,入凡磨练心性,不破先天后期,不得进入祖地。 这时己有当年稍逊他一筹的同辈中人,进入了先天后期…… 一年后…… 二年后…… 三年后…… 那些当年羡慕崇拜他的同辈人,也超越了他,并身处高位。 铁杨不甘心 铁杨不服输 心里开始仇视,嫉妒,怨恨…… …… 在外面,依然表现出自己的高傲,心里憋屈着,却当作无事人一般。 一晃又是十年,铁杨己快是不惑之年,功夫没有一点长进,炼器也卡在三星练器匠器。 铁杨的内心已近疯魔,喜欢穿着锦衣华服,在止伐街上,指点一些年轻人,受获他们的尊敬与崇拜。 一直到十天以前。 △ 止伐街已经好多年,没有少年当街炼器了。 当铁杨收到属下上报这条消息的时候,不以为意。 他喜欢指点年轻人,很多人都知道,他决定收敛一下,不想让人看透自己,看到自己的内心。 可当他再次听到属下汇报,那少年,竟然打出了软铁…… 铁杨过去了! 看到了与众不同的炼器之法! 不用千锤百炼…… 没有用上什么极品材料。 用剑模,在他眼皮子底下浇铸了一柄剑。 更可气的是这个少年竟然跟他打赌。 一点都没有把他这个三星练器匠师放在眼里。 铁杨答应了,并用先天极别的星痕泪做赌注,原以那少年会退却。 可那少年竟拿出了罡兵。 当这少年示范所铸之剑的时候,铁杨知道自己输了。 他早就知道,千锤百炼才能打出软铁的三星四星匠师,肯定比不过仅仅用煤就能练出软铁的年轻人。 他不是输给了那少年,而是输给了自己的面子。 铁杨恨啊!自己竟然被一个少年给拿捏住了。 引自己上钩对赌! 不把自己放在眼里! 这是欺骗…… 这是别有用心…… 铁杨拿起了剑,他感受到了剑的品质,坚硬,锋利,技之极,近于道,剑中有道。 更令铁杨心惊的是,这剑竟然懂自己…… 剑在呼唤自己! 拥有它,就能出人头地! 拥有它,就能苦尽甘来! 拥有它,就能扬眉吐气! 铁杨贯注了先天真气…… 青剑在嗡鸣,雀跃,与自己呼应。 剑气出青锋,当世无敌手。 手握神兵,可斩世间一切怨恨。 铁杨出剑了,剑气纵横数百米…… 地裂了…… 房塌了…… 身前的一切被劈开了…… 一条登天大道映入心中…… 有人在尖叫…… 在呼喊…… 在哭泣…… “咶噪” 铁杨手腕一转,无数剑气从青剑中飞出…… 在切割, 在飞舞, 在炸裂, 在灿烂的绽放…… 铁杨的眼神红了,他看到了属于自己的武道世界。 铁杨狂暴了,剑与身合…… 先天中期的瓶劲,砰的一声,在自己身体内炸开…… 先天后期…… 铁杨狂笑,释放自己所有的气血和真气…… 又是砰的一声,在自己身体内炸开。 练气先天后期…… “砰” 这种声音好悦耳! 练体先天颠峰! ∽ “砰” 自己体内的筋脉全数炸开,真气如大江奔腾,在体内流淌…… “痛” 痛到无法语言,铁杨真气全数爆发,感觉自己就是一个火炉,如同岩浆巨人。 “杀,杀,杀……” 所有人都在惧怕自己,眼神露出恐惧。 蝼蚁,不配做人。 杀! 逃跑,那是懦夫。 杀! 哭泣,那是软弱。 杀! 敢阻挡自己。 杀! …… △ 铁杨眼红了,无边的杀戮之气在扩散…… 十米…… 二十米…… 五十米…… 八十米…… 铁杨眼中的世界红了。 世界中的每一个人,都变得面目可憎。 他们曾经羡慕我,崇拜我,赞美我。 可后来他们一个个高高在上…… 冷漠…… 无情…… 鄙视…… 嘲讽…… “你们,都该死。”铁杨心底的恶魔释放了出来。 △ 铁手见到了铁杨恢复了人性,又再次见到了铁杨入魔,心中苦涩。 “铁家没有希望了吗?”铁手叩住了自己的心。 五十年前,铁家出了个天才少年,被誉为复兴铁家的希望,可最终武功被废,跳崖身亡。 本以为铁家会再沉默上百年,可二十年前,铁家又出了个铁杨,十六岁的先天中期,其姿质比圣地的圣子还强,惊原本以心灰意懒的老祖,再次出关,感叹:“苍天有眼,又给铁家带来了希望。” 然而,希望永远只是希望,没有变成事实,时间久了就变成了失望。 比失望更可怕的是绝望,铁杨竟然入魔了。 铁手带领精英执法队,一边阻挡追杀铁杨,欲夺青魔剑之人,一边替铁杨掩盖疯魔杀生化兽的事。 可当铁杨生食人肉人血,与野兽无异的时候,铁手沉默了,铁流及执法队的请求,铁手点头了。 追上铁杨,打算强势出手,击杀铁杨,可打着打着,铁杨竟回归人性了。 练体练气双巅峰,曾经的天才又回来了,铁家的希望回来了。 可铁手想不到的是,来了一群人,竟要诛魔,为无辜之人讨个公道。 自己想要保住铁杨,保住铁家的希望,可铁杨竟又入魔了。 苦涩…… 铁手闭上了眼睛。 只是铁杨那句“你们,都该死。”一直在铁手耳边回响…… 这是怨恨到极至的语气,铁手想不通,铁杨究竟跟谁,有这么大的深仇大恨。 “这就是入魔吗?”。 △ 王守义没有回话,手执青锋剑,先天真气贯入,长达三十米的剑气,狠狠地的把铁杨砍入地面,仅留了一个头在外面。 可铁杨一点事都没有,从地底跃出,硕大的铁拳带起猛烈的劲风,越变越大,如同打铁的锤,向王守义砸来。 武者争锋,生死博杀,又岂可后退,失了先机。 王守义半步并向前,九阳真气爆烈而出,右拳和左拳亮了两个小太阳,亮的让人睁不开眼睛。 “二阳诛魔。” 轰的双拳飞出,两个小太阳,爆发出炙热的光芒,迎上了铁杨的铁锤。 王守义想正面杠下铁杨的铁锤,试一试近古时代传承下的练体功法有所厉害之处。 轰 铁杨的铁锤与王守义的小太阳相撞…… 铁锤炸裂,小太阳也光辉散去。 半斤八两,双方都没有后面一步。 “杀” 铁杨没有任何招式,铁拳如娇龙,如闪电,似流星…… 瞬间砸出千拳,后续亦无穷尽的跟上。 第十四章 诛魔(二) 铁杨的拳头,凶猛,暴烈,如凶兽绝世,砸开一切。 这是铁家的拳头,无一丝花哨,拳拳直打要害。 化繁为简…… 铁家不惧任何刀兵,不管你怎么来,我自一拳砸开。 以力破招,以力压敌。 每一招,每一式,清清楚楚,堂堂正正。 拳头直冲,蛟龙出水…… 横扫,神龙摆尾…… 从天而降,流星坠落…… 进入先天后期,是为心诚之境。 什么蓄势,蓄力,根本不需要。 求沟天地,心诚则福至心灵。 一出拳,力有了,势有了,心诚之境,自带异象。 武道气柱贯彻云宵…… “劲敌” 王守义第一反应,九阴九阳真气同时启动,气血如龙,武道气柱,同样直冲云宵。 左手九阴,右手九阳,口舌含雷。 “杀” 寸步不让,真气凯甲护身,一拳都不格档,硬拼。 面对铁杨的乱拳,防守无用,久守必失,不如以伤换伤。 有长春真气做为底蕴,更有太极诸劲防守,明劲暗劲化劲在体内启动,筋骨齐鸣,王守义不惧同境界的消耗和硬战。 今天就要试试铁家的练体功法,究竟有多强。 铁杨的拳头,拳拳到肉,打得王守义的真气凯甲发出阵阵嗡鸣,齐齐颤动。 火花四射,金铁之音,声传十里。 ∽ 王守义或拳或掌,明劲,暗劲,化劲,齐出。 铁杨的身体就如最坚硬的合金,一拳砸下,丝毫无损。 什么明劲,如同挠痒。 什么暗劲,气融血肉筋骨,如泥牛如海,无影无踪,反到是给铁杨活血热身。 什么化劲,我自一口真气在身,通通给你化掉。 “好强,比凶兽还强。” 王守义有了深刻的感受,血肉之躯被铁杨粹炼成了金铁之身,再加上练气突破先天颠峰,于内于外又给铁杨加上了层层防御,还生生不息。 拼消耗,不知道要打多久。 “哈哈哈……你的拳头太弱了。”铁杨的声音仿佛被卡在喉咙之中,很是嘶哑。 气武同修,同境界铁杨自信无敌。 不管不顾,不用真气伤敌,反而内敛,打起了与王守义打持久战的主意。 不过铁杨也是心惊,眼前的少年,硬杠自己千百拳,真气铠甲依旧如实质,没有一点后力不继的现象。 底蕴之深厚,堪比圣子。 ∽ 无用的招数,王守义不会再用,以点破面伤不了铁杨,那就覆盖性的打击。 双手如风轮,武道气场全开,风起,以王守义为中心,漩涡般的劲风刮了起来……飞沙走石,卷起青草泥土,飞入半空。 “哈哈哈……你莫不是想用风吹死我。”铁杨笑了,自己就如擎天之柱,定海神针,有哪会惧怕小小的龙卷风。 这少年不行! …… “啍……” 王守义轻啍,心中却鄙视铁杨,没有见识。 先天只是沟通天地之气,还算不得真正的入道。 …… 龙卷风在扩大,在上升…… 以先天真气构勒天地异象…… 龙卷风成…… 越升越高,武道气柱一般,冲入云宵。 云层在聚拢,在压低,天空滴下几点雨滴…… 雷鸣,闪电,狂风,暴雨…… 齐至…… 天气大势己成。 △ 铁杨脸色变了,这是神境才能做到的事。 这是沟通天地大道,借天地之势,催城,崩山,翻江,倒海,一人能敌百万军。 “你,不可能是神境,难道你已进入为神的境界。”铁杨害怕了。 逃,逃不掉! 龙卷风,不再仅仅是风,挟杂看冰雹,暴雨,闪电。 “你准备受死吧!”王守义。 铁杨再次出声:“你不是神境,杀了你,这天地异象就会消失,天地大势也杀不了我。” 铁杨仰天长啸,声传十里,群山回响。 铁杨不再恐惧,而是完全爆发…… 红黑色的先天真气笼罩全身,如同放大的火焰巨人。 铁杨整个趴在地上,不停吞吐真气…… 整个人却反常的快速消瘦,这是燃烧气血,不是激发气血。 体表的真气更加厚重,而且开始如机械一般重组,一个巨大的龟壳出现,古朴的纹路开始点亮…… 变化仍在继续,龟壳的裙边如锯齿,疯狂的暴涨…… 铁杨己不成人形,犹如干枯的木乃伊,不,一只活了万年的老龟。 “你必须死……嘿嘿嘿……”铁杨的声音如即将入土的老头,微弱的很。 铁杨把头,双手,双脚缩收龟壳。 这万年的龟壳开始自动旋转,凭空升了起来。 △ 王守义冷眼旁观着铁杨的变化…… 双手依然没有停,可长春太极九阴九阳四种真气,同时全力催动…… 铠甲散去,在身体外形成了一个透明略青灰色的金钟罩。 “轰” 金钟罩猛烈的旋转…… 铁杨的变化,王守义己收入眼底,形如龟甲,却如高速旋转的锯片,带起了劲风。 如若不能第一时间制止,必将造成无止境的后续伤害。 以旅转对旅转,这是把切割的伤害分散,如有可能,自己的速度够快,金钟罩够硬,甚至能把他击飞出去。 …… 乌云压顶,仿佛只手可触,闪电落下,雷霆霹雳,笼罩数百米。 炸在地上,火光四射,草木化为灰飞烟灭。 铁手,任天行,刘霸等人早己跑开一千米开外,注视着乌云闪电和龙卷风。 里面发生了什么,看不到。 △ “灵龟血杀斩……”铁杨发动了,尾音拖得很长很长,带着无尽的杀气和劲风,化成了一个光团,如天降流星,飞入空中,加开天辟地之事,狠狠的落下。 “嗡” 砸在王守义的金钟罩上,巨大的轰鸣,湮灭了雷霆之声,百里可闻。 王守义如遭雷击,双耳耳膜爆裂,流出了丝丝鲜红的血迹。 人同金钟罩被打入地下,仅留不到一尺。 “雷落” 王守义长啸…… 云层瞬间压低,金钟罩缩小,龙卷风也压缩了。 无尽雷霆闪电,汇聚而来,没入金钟罩中,王守义的双手之间。 头顶,龟甲仍在高速旋转,与金钟罩魔擦,打出比闪电还粗还亮的光柱。 金钟罩,王守义来不了修补,仍由铁杨攻击,磨灭。 “雷成” 王守义手中一团被压缩到极至的光团,明亮起来。 越来越亮,亮到光线穿透人体,穿透云层,犹如真正的太阳在手中。 “诛魔……雷爆。”王守义双手猛的打出,光线一闪即逝,尽数打在铁杨的灵龟甲上。 极至的光线亮起,照亮了一方天地,黑夜生白昼,起极光…… 无声无息…… 光团消失了…… 灵龟也消失了…… △ 王守义从坑中跃出,一把丹药入口,闭着眼晴抬头观望,嘴角露出一丝笑容。 风停 云散 雨止 所有的异像消失…… 仿佛没有发生过一样。 △ 王守义聋了,也瞎了! 看不见,也听不见。 静静地的站在坑边。 …… 夕阳落山,仅余天边一丝亮光,夜幕降临。 七道黑影围着王守义,静静地…… 没有一丝声响,虫鸣也没有。 …… 山顶,出现了人影…… 一个…… 二个…… 八个…… 越来越多的人影出现…… 第十五章 危机 真气在逐渐恢复,长春功练出的长春先天真气,在对于恢复,修复方面有奇效。 断肢重生都可以。 王守义并不担心失明和失聪,只要有足够的时间和丹药就行。 只是围住自己的七人虽没有透出杀气,但看不到听不到不知道他们在想些什么,接下来会做些什么? 人心,这个东西最难猜测! △ 亮到极至的光线,可以穿透一切。 光是一种能量,一种射线,威能无穷。 万物生长需要光,光是生命的起源么? 前世对光的科学解释,王守义记不太清楚了。 光应该是粒子运动吧! 那么在这个高武还带玄幻色彩的世界,光也是气的一种吧! 但光是气,还是气的一种表现就不清楚了,还有许多疑惑未能解开。 战斗才是增加武道理解和感悟的最佳方法。 化凡,自己本就是凡人,生活在人间,又何需化凡。 化凡的本意,是让高高在上的武者停止闭门苦修,钻研,走入凡俗,从另一个层次来理解感悟武道而己。 而这个自己不需要。 △ 神识之中,有更多的人在靠近。 人越多,就会变得越复杂,复杂的是人心。 这些人都是武者,能在第一时间赶过来的武者,大部分都是先天,就算是后天后期、后天巅峰,那也是不凡。 “文无第一,武无第二”这句话告诉王守义,成为优秀的武者,其心智比任何普通人都来的执着。 别想凭着三言两语,就能说服,打发这一群人。 一群武者来这人迹很少踏足的伏山牛干嘛,用脚趾头想也知道。 绝对是不可能是除什么魔,为的“剑”,是“罡兵”,最有可能是自己这个人。 求“罡兵”,抓起来让自己为他们练“罡兵”,或者拷问“练器之法”。 铁杨已死,准确的说,这么一群武者的目标是自己。 自己能相信谁? 铁手,他不杀自己就不错了,自己对他的了解太少了。 任天行,这个人的城俯很深,其心智最坚,但他的心中所想,王守义猜不透。而任天行懂练器……其变数最大。 刘霸,是个聪明的人,外方而内圆,应该只是求“罡兵”,或许可以一用。 其它四人……算了,武功低微,而且以任天行和刘霸为主,不用考虑。 要是向山在此就好了,可惜自己认为铁山镇被污染了,对棉儿的恢复不利,让他们离开,继续前往京城。 这个危机时候,自己人,比任何外人都可靠的多。 △ “刘兄,我己身受重伤,失明耳聋,我想将身家性命托付于你,不知刘兄是否可以信任。”王守义传音入密。 “来的人,太多了,我俩兄弟怕是应付不了。”刘霸回道。 刘霸转头扫视,林林总总不下三百人,怕是云州周边几郡的武道强人都赶过来了。 不用想也知道目的是什么。 自己若是答应,怕是身家性命也得交代在此了。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就算为求罡兵,也不能以命来求吧! 若是刘霸一口答应,王守义只会怀疑刘霸可能别有用心了。 王守义也没真的想把身家性命交付于刘家兄弟,真正靠得住的还是自身的实力。 自己真气己恢复了八成,一战之力还是有的。 有神识在,除了耳聋有的影响战力,双目失明的影响并不大。 这得多亏了在熊林的经历,雪肓症和食物的匮乏,对神识的利用较多,达到了代替双眼的地步,虽然只有三百米,但应付接下的战斗还是可以的。 “为难刘兄了,不知可否借你兄弟的暗影豹一用,助我逃离此地,若是真能脱身,定有厚报。”王守义。 兽语和神识是王守义现在的底牌,只要刘霸答应,自己有了与暗影豹接触的机会。 到时,借助暗影豹对山林的熟悉,逃脱的把握更大一些。 自己争取的是时间,王守义有把握,只要有一天的时间,凭借长春功和手中的丹药,自己可以修复失明和失聪。 刘霸迟疑了,暗影豹自己是当兄弟一样,同时也是养父养母所留下来的。 刘霸怎么看这也是一个亏本的买卖,除非拉上任天行四人,说不定还有机会。 只是任天行会答应吗,刘霸吃不住,云洲四怪,又称四奇,四异,都不是正常人,也不知道他们怎么想。 不过富贵险中求,若是拉上了,不防博上一博,顶多打上一架,自己和任天行等人拖住片刻,让暗影豹,带着王大师跑,还是有机会的。 “任老大,刚才王大师传音入密给我,他己双目失明,双耳失聪,身受重伤,只需要我们拖住片刻,让他骑着暗影豹跑进丛林,必有厚报,你怎么想。”刘霸传音入密给任天行。 …… 怪不得,铁手问“铁杨哪去了”,王大师不回话,原来失明又失聪,还向身受重伤。这是听不到啊! 只是真的失聪了吗?否则怎么又能传音入密呢? 任天行疑惑的看了王守义一眼,心中也起了心思,考虑刘霸的话。 得益于铁家的强势,封锁了消息,廷迟了几天,来的人仅是云洲的武者,有一部分人自己还认识。 云洲啊!只有铁家,出不了什么大势力,高手基本被铁家收罗,来的人虽然有些实力强大,但挡上片刻还是行的。 只要铁家不出手,基本上没什么大问题了。 “铁家”,任天行想到铁家,心中就苦涩,他不想与铁家有什么瓜葛和联系了,但要助王守义离开,就饶不开铁家。 铁手和铁家的执法队,就能拖住自己和刘霸。 “绕不开啊!”任天行眼神有些复杂的望向了铁手,从怀中掏出一块铁牌:“铁手听令,助王大师离开,阻挡众人。” ∽ 铁手望向任天行,望着任天行手的令牌,一时无语,思绪万千,忍不住开口问道:“你是谁?”。 这令牌,是铁家候选人的令牌,等同于各堂的堂主,相当于长老,还高一级,任天行怎么有? 之前,自己感觉有些熟悉,原来是自己见过这个人,只是忘记了。 “铁十三,你不需要知道我是谁,只要听令就行,我……不会害铁家。”任天行不会说出身份,只能让铁手去猜。 “你……”铁手本想问,你怎么知道自己在铁家的排行和未起名之前的称呼,又咽了回去,双手一揖:“铁手听令。” 知道自己排行十三,还有铁家候选人令牌,年龄与自己相当,又不愿表露身份,那么任天行究竟是铁家的哪一位。 身份在自己之上的,目前,铁家只有二位,还有四人与自已持平。 肯定不是这六个人,任天行的名字出现在云洲,那是……二十三年前了。 在二十三年以前在自己之上的有九位,除去现在的六位和己嫁人的二位,只有一个…… “大哥,是大哥吗?这不可能啊!不是武功被废,跳崖身亡了吗?难道没有死,又活了。” 铁手有些激动了,好在生性沉稳,应了任天行的命令,传音入密:“是大哥吗?” ∽ 任天行抓紧了铁拐:“没有大哥,铁家没有,记往了!”(●—●) 任天行明白,铁手猜出了自己以前的身份,可自己不会再承认了。 ∽ 铁家五十年前的“希望”还在,铁手这一天,真是……不知道怎么形容。 铁杨入魔,又人性回归,又再次入魔,然后……就没有然后了,人都没了。 两任被誉为铁家的希望,都没有好结局,都是身死。 可死的人,竟然又活了,就在自己眼前…… 怎么说……铁家还有希望…… 只是大哥这模样,定是受了太多的苦了。 ∽ 刘霸有些懵逼,其它四人也懵逼……任天行手中有铁家的令牌,还能命令铁手,任谁都想不到。 “这事,谁都不能说出去。”任天行瞪着刘霸兄弟。 “若是传开,铁家与你至死方休。”铁手也表了态,威胁了起来。 “放心,我两兄弟还是有信誉的。”刘霸赶紧发誓,这是撞破了铁家的秘密,要封口啊! “我发誓,我保守这个秘密,不得发泄,苍天鉴之,如有违背,不得好死……”刘霸拉了拉刘波,开口道:“赶快发誓。” “我发誓……” “我发誓……” 五人一一发誓。 △ 王守义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不过接到任天行的传音入密,知道这事儿成了。 暗影豹己来到自己的身边,王守义神识沟通。 “诸位,我先走一步。” 骑上暗影豹,就开始跑了。 第十六章 地狱战场 王守义一跑,被眼尖的人发现。 虽然围着他的七人不阻挡,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但你一跑…… 呼啦! 所有赶来的武者,心就热了,追啊!肯定有重宝。 ∽ 整个场面就热闹了。 或飞天而行,或极速奔跑,或骑各种异兽猛兽狂追…… “追啊!那人身上肯定有魔器。” 尖锐的声音呼啸,七枚长箭横空划过,射向王守义。 更有人扔出巨大的石块,呼啸如奔雷。 有长枪…… 有各种暗器…… 无数武器当空,遮天的绚丽之光,比烟花齐放还要美丽,多变,色彩齐了。 刘霸脸色变了,大喊:“这小子不地道。”说跑就跑,赶来的武者也不明所以,一下子就混乱了,更有无数的暗器朝他们飞了。 刘霸双刀翻飞,腾空而起,仰上了御器飞行的武者。 刘波跳上了云虎,罡气罩升起,云虎长啸,花草伏地,咚咚……的逆流而上。 任天行铁拐扬起,猛击在地上,轰,无数泥土炸起,铁拐横空,泥土变暗器,迎了上去。 邱老二,头一缩,整个躲在了大斧头的后面,碎石,暗器,长枪落在大斧上,咚咚作响。 莫老三,两把铁扇翻飞,如翩翩蝴蝶,自带真气光环罡气罩,美丽至极。 “啊”一声尖叫,蝴蝶再美,也很弱小,莫老三被一块泥巴穿透罡气罩,打中额头,就从天上掉了下来。 “老三”刘四娘一声疾呼,铁鞭如风轮,跑了过去。 “我怕是要死了,好痛。”莫老三说完,头就歪向了一边。 “老三”邱老二把巨斧当成盾牌,挪了过去,终于施展出了正常的行走速度,挡在了最前面。 “四娘,老三没死吧!”邱老二大声吼着叫道。 “没死呢!晕过去了。”刘四娘检查了额头肿起了一个大包的莫老三,嘘了一口气,莫老三这男人怕痛啊,一点小伤就晕了过去。 铁手己是迎着暗器冲了上去,丝毫不管打在身上的暗器。 “千刃,拦住这些人。” 铁手己冲到铁家执法队的身边,一声大吼。 铁千刃一时反应不过来,不是应该追那逃跑的人吗? 不过手脚都没停,双脚蹬地,冲天而起,一刀劈向凌空飞行的武者。 执法队有五人,张弓搭箭,各自瞄准了一到二位飞行的先天武者。 红色的流光飞过,有的被躲掉,有的被档下,有的却被一箭给射了下来。 铁手一拳击在大石上,巨石崩碎,剩下的五人也有样学样,崩碎了巨石。 捡起碎石,投掷而出…… 呼啸声,惨叫声,大喊声,兽吼声,乱七八糟的闹成了一团。 “张道姑,你敢阻我。”一名瘦长如麻杆的汉子大枪一挑,朝全身青色素袍,右手执柳叶剑的女子杀去,激烈的杀将起来。 “雷诺老匹夫,拿命来!”四人齐吼,刀枪剑棍齐上,朝一个手执双手持苗刀,身穿红袍,不伦不类的中年文士身上招呼。 “申公豹,且留步,听我一言……” …… 这场面,怎堪一个混乱了得,铁家众人,云州四怪,刘家兄弟阻挡一群武者。 而武者之间有仇有怨的又厮杀起来。 当然也有认识的人合作,一起杀人保命。 有个别的武者,想跃圈而出,也被众人拖住,或一不小心被乱刀乱剑给砍死。 想跑,自己独得好处,没门。 这种场面,武者动手,就别想独善其身,刀剑相信,轻则受伤,重伤丧命,更有无数暗箭明枪,不知从哪儿来,莫名其妙的被伤被杀。 混乱,杀戮,如屠宰场,如地狱,残肢遍地,鲜血染红了青草地的。 更有武者,被打入深坑,被活埋。 死去的武者,也被其它人当成武器和盾牌,打得尸身四分五裂,骨肉分离。 凶兽连吼,一咬下人头,残肢,尸身,活人,被撕裂,被吃掉。 这就高武世界的武者大乱斗,动起手来,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无所不用,尸体都不放过,也要利用一翻。 用杀戮场不用形容,用屠宰场亦有欠缺,九幽地狱的惨状亦不过如此。 △ 群战,乱头,唯铁家的武者最强,一是无惧刀兵,明枪暗箭。二是武者之间的配合,精妙异常,相互呼应。三是铁家最强,更有刘家兄弟加云虎,和云洲四怪相助,占据了主动。 晕过去的莫老三早已被刘四娘打醒,一边大呼尖叫喊“痛痛痛,”一边躲在邱老二和刘四娘后座,抽冷子打人。 最耀眼的是铁手,横冲直撞,不动任何刀兵,见人就是一拳一个,砸飞或砸死。 战斗在继续,并没有因为大量的武者死而减少,反而越打越多,因为赶来的武者越来越多,或自己加入战团,或都被人拖入。 有些人越杀眼越红,狂暴起来。 有些人杀的胆战心惊,寻机会脱离地狱般的战场。 后来的人,也有人识趣,远远的避开观望…… 慢慢的,战场周围围了一圈武者…… 一有人被砸出,或打飞出战场,被外围观望的人接着,只要不死不昏,就会被围问:“怎么回事,可是有宝贝,或魔器。” “我也不知道啊!莫名其妙的就被卷入了战场。” “啊!”不知道,被人再次补刀给杀死,夺取了身上的武器财物。 弱者,伤者,只能被杀死! …… 偶尔有强者,借力故意被打出战圈,呼啸杀上几人,夺路而逃。 太可怕了,无缘无故的被卷入战斗,几经生死啊! 跑,赶快跑,否则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太她ma的冤枉了。 这混水不趟了! 杀声震天,几里外都清晰可闻,王守义光听声音都感受到了战斗的激烈。 一直跑,跑到神识可以见到野兽昆虫大量活动为止。 可战斗的光亮,依然不停的在天空闪烁。 王守义己骑着暗影豹在数十里开外的伏牛山的无名山洞。 轰然出掌,把洞口打塌,堵住,停下休息,打坐疗伤。 这暗影豹不错,一口气奔跑几十里,速度奇快,悄无声息,果然不愧是山林中的王者,这通了人性,只要用神识沟通,听话乖巧的很。 只是王守义不知道,自己这一跑,至少造成了上百武者的死亡。 原先战斗的地方,扩大了几十倍,地皮都打掉了几屋,无数的地坑,坑坑洼洼布满了战斗场地。 鲜血与泥混成一块,时不时的还能在泥土中见到残肢,肉块,骨头,碎片,兵器,爪牙。 第十七章 云州青年武道大会 自从青鳞跟三叔回到部落之后,身上还剩下了一些灵兽丸。 王守义扔了一颗给暗影豹,就开始全力运转长春功,恢复真气,修复伤势。 …… 丹者,单也,一者,单也。 惟道无对,故名曰丹。 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谷得一以盈,人得一以长生。 开奇经八脉,以身为炉鼎,精气神为药,凝结成丹。 …… 长春真气运转,一遍遍的冲刷,修愎伤势。 铁杨最后燃烧气血的一击,己超出先天颠峰这个境界,近于于神。 否则,人怎么可能发出这么一击。 铁杨的灵龟之甲,与凝气成兵不同,不再是一件兵器,而是铁杨身体上的部分,不仅仅是真气凝结,还有气血及精气神。 不是如同手脚,而就是手脚。 这一招威力之大,自己全力凝结的金钟罩都给打破了。 要知道自己四种真气同修至颠峰,可不是同境界的四倍那么简单。 一击声震百里,自己给震成重伤,若非有猴儿酒这等奇酒圣药重新练体和长春功,换成其它武者怕是……整个人都化为血肉之泥吧。 ∽ 暗影豹的的眼睛闪着绿光,在黑暗之中,一闪一闪,如幽灵之光。 暗影豹轻的连呼吸声也近乎于无,静静地趴在离王守义不远处。 灵兽丹这东西,它从没有吃过,当王守义拿出来的时候,它却能够本能的判断,这东西对自己有用。 的确有用,这灵兽丹本就是王守义为自己的妖兽坐骑而炼。 青鳞是什么级别的妖兽,那是妖兽最后一境。 王守义给青鳞的灵兽丹,又岂会差…… 兽血沸腾,暗影豹感受了久违的进步,很明显。 呼吸声从无到有,越来剧烈…… ………… 血液在沸腾…… …… 血液在发热…… ………… 血液在发光…… …… 从胸腹扩散…… ~ 进入五脏六腑…… ∽ 进入骨骼,渗入骨髓…… △ 王守义也在煎熬,长春功很强,对修复很有作用。 可这次身受重伤,是由外而内,无一不伤。 修复身体就像动手术,然后再生长。 真气洗涤全身,快速生长修复,从血肉深入到骨髓…… 都在进入高速的新陈代谢之中…… 排出死去替换的杂质…… 这相当于在短时间之内,重新练体,把十年的练体之痛加在了一起。 就算王守义能忍住痛,也轻微的哼出了声,汗水杂质不停的从身体内排出…… ○ 一人一兽都痛苦的发出轻微的啍哼声。 伏牛山,离战场不远。 无数武者聚在一起。 …… 没有聚义厅,也没有桌椅…… 或站,或席地而坐,三三两两聚在一起。 有的高声阔淡,有的细声低语,交头接耳。 至于死去的武者,己没有人再关注,也不是重点。 人命算什么,如同蝼蚁,死去的人连蝼蚁都算不上,如同泥土。 “哎……一下子死了这么多人,还有先天大师呢。” …… “爹,先天也会死啊!” “先天是人,又不是神,当然会死了。” …… “申公豹这人,我们看错了,深藏不露啊!” …… “那离开的人是王大师,他为什么要跑!” …… “你们不奇怪吗,那无情的家伙怎么会阻拦大家。” …… △ 中央熊熊大火吞吐燃烧,光耀二三里。 铁手换了一身劲装,轻轻一跃,跳上了一根一丈多高的木桩。 运气开声,震动全场。 “诸位好汉,大家一定好奇,为什么云洲铁家会阻挡各位追人,那个人又是谁?” 众人被铁手的话吸引住,交头接耳起来,议论纷纷…… “我没看清模样,应该是一位年轻人。” …… “那人是谁啊!为什么要跑?” …… “他骑的是暗影豹,津门刘家兄弟应该知道。” “喂,姓刘的,那人是谁……” 夜风吹动劲装,长发飞扬,铁手再次开口。 “那人的名字叫王守义,也就铸剑师,青魔剑就他所铸!” “是一个年轻人啊!就是铸剑师了。” “刘兄,你吃王大师顶多二十岁。这不可能吧!往前三百年……不,五百年,都没出过吧!” “五百年,你说少了,铁家三千年前才出过不到二十岁的练器大师。而且就我来看,王大师可不是铸剑师,而是练器大师,不专精于剑。” …… “要是王大师能为铸一柄兵器就好了。” “萧老庄主,你就别想了,王大师可是先天颠峰中的无上大宗师,你还不够格。” “莫骗人,不到20岁,又是炼器大师,又是先天颠峰,闻所未闻。” “老萧,王大师可能还是练丹大师。”周独夫在萧老庄主耳边轻语。 “什么”萧老庄主惊呼出声,又意识到失了态,立马收声:“周老兄弟,这不可能吧!”最后一个字拉的很长。 “如果是我认识的王大师,应该就是了,他背后有神境。” “你竟认识王大师,周老弟……”萧老庄主心中一动:“可否引见一下。” “我……”周独夫己说不出话,欠的冰糖葫芦还没还上呢,不知道有没有可能拉上关系。 “莫非你不愿意,兄弟这么多年的交情,你都不顾。” “我只是认识,可同王大师没交情,还……还欠王大师一百串冰糖葫芦呢。” “究竟是怎么回事。” “是这样的,那杨玉儿传话给我……” …… “哦,原来如此,周老弟不用担心,我萧家庄也有二百多年了,家底还有一些……只要这样,肯定能成。” “这……这……” “别这,这,这啦!老哥我见识广,这王大师没杀你,也没为难你!……好人呐!只要不三刀两面,就没问题。” “信老哥的,这王大师是棵大树啊!” △ 铁手仍在继续喊话:“上千武者混战,死伤惨重,损失更加在我家铁杨入魔造成的杀戮之上。” “若是不阻止,还会有更多的人死亡。” “只是一件罡兵而己,云洲武者闻之而动,聚集于此。人命就那么低贱吗!” …… …… …… “我铁家爱才,惜才,诸位都是区别与普通人的武者,每一位都是人才,每损伤一位,都是我云洲的损失,更别说练器与武学双重天赋的王大师。” …… …… …… “一个月后,铁家止伐街,举办云洲青年武道大会,仅限云洲武者参加,年龄三十岁以下。第一名奖励,就是青魔剑。” 铁手举着王守义留下的青魔剑,贯注真气,一道亮眼的剑气飞向半空,“砰”的炸开,如烟花绽放,照亮了所有武者的脸。 第十八章 向山杀人如拔草 很多人都走了,不想丧命于伏牛山。 ———— 也有不少人,为了青魔剑而去,报名参加云洲青年武道大会。 ———— 还有一部人留了下来,寻找机缘。 ———— 武者没那么容易被说服,就算铁手背后有铁家这座大山,也管不了人心。 ———— 每个武者心中都有自己的算盘和追求。 ———— △ 整整两个时辰,王守义都处于极度痛苦当中。 ———— 丹药是吃了一颗,又是一颗,伤势己恢复,长春功神效非凡。 ———— 王守义第一次体会到了长春功的神奇,更因为这次受伤,久违的进步,王守义感觉到了。 ———— “以前就算耗尽真气,也没有这么明显的进步,难道非得受伤,还得受重伤才行——。”王守义觉得长春功不是养生功,也不是神识修炼之法,而是战斗功法。 ———— 越是战斗,这门功法就会越强,会越来越雄厚。 ———— “自己想错了吗,道家的功法理念,不是清静无为。” ———— △ 王守义挣开眼晴,活动了一下身体。 暗影豹靠了过来,一双绿气闪烁,轻轻蹭了蹭王守义,表示亲近。 ———— “呵呵……不错啊!进步不少。”揉了揉暗影豹脑袋。 给青鳞练的灵兽丸,主要是炼血粹体和开启提升灵智,适用于大部分的妖兽。 一颗灵兽丹让暗影豹妖兽中期精进了几分,估莫着再吃上几颗就能进入妖兽后期。 ———— 妖兽进阶与人不同,多数进阶很难,靠着拼杀博命求一线机会。———— 至于靠天材地宝进阶,也不容易,真正能让妖兽进阶的天材地宝,必定会吸引众多兽类,博杀之后,才有机会吞食。 而天材地宝多出于险地,得之也不易。 ———— 还有一种进阶,那就是日积月累,用时间争取进阶的机会。 除寿命特别长的妖兽,大多数都是在老死之前被杀。 ———— △ 暗影豹不错,血脉不错,进阶的潜力极大,等它再长出一条尾巴,可进入妖兽后期,五条尾巴进入妖兽颠峰,脸生独角,就是“灵兽”。 雄为狰,雌为狞,以猛兽毒虫为食。 这在华夏神话《山海经》和大周《异兽志》中,都有记载。 ———— 王守义相信这不是神话,而是这个世界兽类的进阶方向。 ———— 可惜了,挺乖巧的暗影豹不是自己的。 ———— △ 王守义感到身上很黏糊糊的很难受,可先天真气再厉害也代替不了洗澡。 ———— 以防万一,有人追来,王守义把山洞给轰塌了,这下子,又要打开,自作自受。 ———— 神识开启,找到薄弱的地方,再次轰开,骑上暗影豹,摸着夜色,找到了一处水潭,强行把暗影豹拖下水,一起清理身体。 ———— 趁着夜晚,再次窜行十几里,杀了一头花脚牛,烤了吃肉。 顺便把皮毛烘干,披在了身上,衣服早在入洞之后,散了真气就化成了灰。 ———— 幸好骨刀还在,自己手艺还行,厚厚的牛皮,削得只有薄薄的一层。 天刚亮,就凝气成针,做起了裁缝。 ———— “不懂针线活的武者绝对不是一个高手。”王守义感叹。 要是金子在身边就好了,不用干这些活计。 ———— 看着暗影豹蹲坐在旁边,黑亮的皮毛,顺滑如丝绸,王守义有些心动,是不是应该猎杀一头妖兽,取皮毛给自己做件衣服,总不能每次一交手,就要弄坏一身衣服吧! ———— 王守义莫名的眼神,让暗影豹忍不住移开了一些距离。 ———— 不远,也就几十米外的大树后,暗影豹有些心慌。 ———— 那眼神,好像云虎捕杀猎物时的眼神。 ———— 离远点,安全! ———— △ 向山抱着棉儿,身后跟着赵姥,在伏牛山寻找王守义的踪迹。 ———— 时不时的,飞身上树,或跳到高处,四下观望。 乐得棉儿咯咯大笑…… ———— “叔叔,那有人。”棉儿指着前方山头说道。 ———— 向山也发现了,飞奔而去,风声呼呼,就奔至。 ———— “啍,是你这个老头子,我的冰糖葫芦呢!”棉儿率先于向山开口。 ———— “是你”向山。 ———— “是你”周独夫。 ———— “你们认识,冰糖葫芦。”萧老庄主把后面四个字说的很重,音也拉得很长。 “对!冰糖葫芦,欠我的,快还我。”棉儿恶狠狠的瞪着周独夫,这人不讲诚信,说好第二天送一百串来的,结果人都不见了。 ———— 太可恨了! 哪像叔叔和师傅,还有姥姥,总会记着自己。 ———— “呵呵……”被棉儿这个小女孩质问,周独夫呵呵一笑,正想解释…… ———— “你还笑,坏人!”棉儿气鼓鼓的盯着周独夫。 ———— “呃” ———— …… △ “你是说,阿大骑着暗影豹往这边跑了,再往里走,就进入落日山脉了。”向山。 ———— “对了,你说有人要追杀阿大,是谁?,你带路指人。”向山。 ———— ———— “快点带路,我要找师傅。”棉儿。 ———— △ 山脚,小河流水,野花点缀青草地,远处青山翠绿。 “对面三个人是石山岭的三毒,毒蜂游鸿之,毒蛇蓝兰,毒狼石破军,都是先天后期的高手。”萧老爷子对向山介绍:“这三人行事毒辣,经常拿人试毒取乐。除了功夫高,还各有一手驱使毒物的本领,很是厉害,先天颠峰高手也不愿意招惹。” ———— “听说,你们想杀王大师。”向山落于石山岭三毒身前,问道。 “哈哈哈……以毒驱兽不算什么,我们想试试以毒驱人。若能驱使王大师……嘿嘿嘿……财富唾手可得。” ———— “死。”向山一枪飞出,瞬间穿透一个,把人钉在地上。 ———— 瞬间冲刺,黑色的虎爪,如蛮荒的凶兽,从天而降,隐约听到一声兽吼。 “砰” 一爪拍下,瞬间又拍死一人,硬生生的把人头拍入胸腔。 ———— 还有一人,想逃,没跑出十步,向山手中又凝出一枚兽齿,急速旋转,瞬间打入逃跑者的体内。 ———— 最后一人,身体中央,出现了一个大洞,倒地而亡。 ———— 一式杀一人,这就是问山的战力。 ———— “走吧!还有准要杀阿大!”向山转身就走,连石山岭三毒身上的东西都不要。 ———— 周独夫和萧老庄主,浑身巨寒。 ———— 杀人不可怕,杀人不眨眼也能接受,可向山杀人之后,依旧云谈风轻,眼神神色没有一丝变化,好像杀的不是人,而是今天打了只兔子一般,拔了一根草一样。 第十九章 上古晏鼠 向山杀三人,一枪一掌一枚兽齿。 ———— 讲的是一击必杀,狮子搏兔亦用全力。 ———— 第一枪,是出其不意,说杀就杀,在于快准狠。 ———— 第二拳,凝气成爪,瞬间靠近,拳到脚到,肩于跨合,武道气场震慑。 ———— 最后一枚兽齿,激射而去,主要在于算计。先天后期与颠峰有很大的差距,但有了准备,三两招是没有问题的,前面一枪一掌,瞬间打杀两人,破了第三人的胆气,只顾着逃跑,才能继续第三人的一击必杀。 ———— 这打人杀人,首先打的是胆,也可以讲是势。 你不敢杀人,敌人却敢杀人,这是未战先败一半。 心有顾忌了,十成功夫,只能发挥八成。 敢杀人的,首先就以势凌人,强上一分,心无顾忌,再添一分,十成功夫起码发挥出十二成。 一降一升,这区别就大了,再加上境界的差距,这杀人就如拔草。 拔草不是指好杀,而是草的根深,要拔草就要除根,不留后患,这自然要全力出手了。 ———— 向山与人交手几乎全是切磋或教人喂招,没杀人的经历,但杀野兽却此屠夫还多,几乎从年头杀到年尾。 这杀人与杀兽相通,不能给反击和垂死挣扎的机会,向山是存了杀心的,就如杀死一只鸡一样。 ———— 什么仁义道德,规矩在向山看来全当是屁,你要杀我的人,我就杀你。 仅此而己! △ 这些留在伏牛山干嘛!当然是趁人之危了,这个人就是王守义,是部落的小圣人,是继承火老的位置。 要对付王守义,就是对付部落! 以前对付部落的是野兽,凶兽,妖兽,兽潮。 部落只有一个反应,那就是杀。 ———— “必须要找到阿大。”向山有些担心,明知王守义有长春功这等功法在身和不少丹药,只要给点时间,就不会有大碍的。 万一呢……有人趁着阿大受伤,一路追杀,就如狩猎时,一直追击受伤流血的野兽一样……耗死,让野兽失血而亡。 青狼捕猎也经常这样干的。 ———— “你们俩个快点。”向山催促着周独夫和萧老庄主。 ———— “哦!好,好,好!” “是!” 周独夫和萧老庄主连忙点点头。 向山杀人如拔草,实力在先天颠峰之中也是顶尖的,杀三名先天后期比杀鸡仔还容易些。 ———— 想想自己,比起石山岭三毒,还弱上一分。 ———— 万一,向山看不顺眼,也就是顺手的事。 △ “叔叔,你看,姥姥给我编的花环,好看不。”棉儿蹦蹦跳跳的扑上向山,炫耀戴在头上自己美丽的花环。 赵姥笑着问道:“办完了。” “嗯”向山点头。 向山抱起棉儿,捏了捏小脸,笑呵呵的夸道:“很好看,像朵花一样。” “真的”棉儿信了,眼笑成了月牙,小手勾着向山的脖子,叭唧就亲了一下。 ———— 哪有女的不爱美,哪怕是才不到六岁的棉儿。 幸好才六岁,否则多问一句:“难道花环好看,我就不好看。”不知向山怎么回答了。 ———— 周独夫和萧老庄主看着向山的变化,相望一眼,无语…… 从杀神变成满面笑容萝莉控的大叔,也转换的太快了吧! ———— “阿大没留下任何痕迹,伏牛山这么大,不好找,还需要些时间,幸苦赵姥了。”向山心里想的部落的事。 ———— 今年年底,部落出来的人,有卧虎山庄在,至少有落脚之地了。 ———— 但还有幕后黑手还不知道是谁? ———— 京城是要去的,天下消息的汇集之地,这是王守义定的目标。 ———— 还有生意这一块,也得靠王守义才行。 ———— 阿大不能出事,自己就是负责这一块,必须负责任来。 为了部落!!! ———— “阿山,你还客气了,老身没事,这山林老身也熟悉的。驱使点虫子寻人,也能帮上点忙。”赵姥明白向山的心思,这汉子话不多,待人诚,性子也直。但对自己好像还有点不信任,这半个月来赵姥有这一种感觉,不冷也不热,平常待之。 不过也不在乎了,待棉儿好就行! ———— “驱虫?”向山咧了咧嘴,那玩意儿不行,小孩子玩的东西,除非养蛊。 “对了,周老头,你来过伏牛山,你熟,你说这伏牛山哪里药材多?”向山寻思着王守义要去的地方。 ———— “伏牛山属落日山脉,东西八百,南北六百,要说伏牛山产药材多的地方,只有一处,那就坠鹰崖。”周独夫说了地名,指了方向。 ———— “那我们就去坠鹰崖。”向山想也没想,抬脚就要往坠鹰崖的方向走。 ———— 见向山要往坠鹰崖,周独夫急忙喊住:“向大宗师,去不得啊!那地儿很危险,生活着一群上古晏鼠啊!” ———— “上古晏鼠?”向山停下了脚步,满脸疑惑。 这外边还有上古晏鼠! ———— 上古晏鼠,直立而行,体型似人,大小还高上一头,外形鼠头,尖牙,利爪,细长尾。 上古晏鼠,是最早进化的类人形生物,称之为古兽,智慧种族。 钻地是上古晏鼠的必备技能,喜欢钻洞开穴群居,至于其它有什么本事,就五花八门了,因为它们懂修炼的。 ———— 周独夫立马点头:“对,上古晏鼠,起码上百,只要成年,都是妖兽,寿命又长,活得久了就成了精,聪明的很,实力也强。那坠鹰崖是它们的大本营,不欢迎任何外来者。” “究竟是什么情况?实力如何!”向山。 “大概有上百的妖兽级别的上古晏鼠,有近一成是颠峰存在。”周独夫。 ———— “这么多?” ———— “铁家打过主意,无功而返。” ———— …… …… 这一群上古晏鼠还是有些不同的,竟然会练气,与人无异,还会做生意,称之为“鼠人”也不为过。 ———— 可无人进入坠鹰崖,里面的情况也不清楚,也没人敢进,因为会被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上古晏鱼是吃生肉的,这点与凶兽无异。 至于会做生意,还是因为铁家打过主意,机缘巧合之下,用它们的脱落的爪牙换取铁家的粮食和保障。 ———— 这与十万大山的上古晏鼠不同,一是智慧更高,能与人类沟通,二是十万大山的晏鼠没有尾巴,三是它们会练气。 进化的上古晏鼠! 第二十章 融丹之法 向山沉默了,最终决定还是要去,看看有没有可能找到王守义。 ———— 只有身边还有一小女娃棉儿,不由有些踌躇,若是自己一个人,再危险也要走上一趟的。 △ 王守义翻了翻小挎包,关于疗伤,练体,恢复类的丹药,用得差不多了,需要补充一下。 ———— 这就要练丹,练丹就要找药材。 ———— 药材全天下都是,可要年份长的药材,就必须到人迹罕至之地,适合药材生成的土壤,气候,环境才行。 ———— 一路往西南,有着暗影豹,寻找药材方面,到是省了不工。 但凡妖兽,多少都会逐“风水宝地”的能力。 这些“风水宝地”多少都会生长着不少的药材。 ———— 只是奈何,百年以上的药材收获还是偏少,伏牛山比不得十万大山,天地之气稀薄了些,就算是“风水宝地”,也缺少了某些有助于药材突破的天地之气。 ———— 天地之气,不是空气,而是一种神秘的物质,被练气的武者捕捉吸收,就变成了先天真气。 王守义认为这天地之气是一种先天物质的气体,但所它含的种类太多,有点似仙侠小说中的灵气,但还有所差异,至少没有什么玄幻的草木成精,妖兽化人的传说。 所以这气,王守义称之为“天地之气”。 ———— △ 一个人采药,想要练成大丹,所花费的时间是大量的。 ———— 采药只是一道环节,后续还有捡药,制药(风干,蒸煮,中和,去毒,等多个工序)最后配药,提取药液,纯化,练药,成丹。 ———— ———— 王守义当然没有这个时间,而是直接提纯液药,省去诸多步骤,一边采药,一边提纯,一边配药,为最后的练丹做准备。 ———— 这种做法,做融丹法。 ———— 融丹法最初是直接提纯丹,而后以丹练丹,称之为融丹,这种方法就叫融丹法。 ———— 融丹法,最起码得是练丹师起步,也才刚刚练手而己。 ———— 练丹师在融丹法面前只能称学徒,处刚入门的阶段。 ———— 所做的就是提纯出药液,再偿试练丹而己,还算不得融丹,仅仅融丹法入门。 ———— 以纯粹的药液练丹,会发生剧烈的变化,需要更强,更精细的控制。 融丹法有什么用,除了省去制药的时间和更快的成丹之外,还可以解决几种丹药同服的冲突,有利于武者突破和疗伤治病。 ———— 最重要的是,融丹法是通往神丹师的路径。 ———— 无融丹不成神。 ———— 说的就是不会融丹法的丹师,成不了神丹师。 ———— 融丹法到最后,被神丹师称之为天练。 ———— 融丹法的等级,从入门学徒的药液练丹,称为丹徒境。 ———— 丹徒境之后为丹师境,这丹师境,仅仅是比丹徒境这种新人强上一丝,可以控制药液成丹而已。 可这一线之差,就是一道巨大的分水岭,身价相差十倍百倍。 ———— 这个差距,或许一年,两年就能赶上,也可能十年,二十年,五十年,才能追上,甚至到死也成不了丹师境。 ———— 丹师境之为融丹境,成神丹师的最后的一个境界,以丹成丹,无丹不融。 ———— 融丹境之上是人丹境,也就是人练,这不是把人当药,而是以人为炉,把自己练成丹,如同万年神药,扯一根汗毛,也能成大丹,对普通人来说,只要不死,就能救活,称堪起死回生之能。 ———— 人丹境之上,是天丹境,又称地炼,万物可练丹,有起死回生之能。 ———— 天丹境之上,是神丹境,这才是真正的神丹师,掌控天练之法,无物不练,可以虚空练丹。 ———— 练丹大师,仅仅有人丹境的神级丹师,末闻过有丹师达到过天丹境。 ———— 有传闻,人丹境是这方世界的顶点,想要突破必须离开这方世界,去寻找机缘。 ———— △ 一株株药草,被王守义虚空成鼎,练成药液,装入石瓶之中。 ———— 这些日子,什么东西,王守义都偿试着凝气而成,这对先天真气的控制是越发的精细了,很多物器都能随手凝成。 ———— 王守义也偿试着学着铁杨的灵龟甲,试图融入精气血和神识。 ———— 只是除了随手凝成各种器物之外,精气血和神识并不能融入器物之中,或者说融入的精气血和神识不够,做不到铁杨的程度。 ———— 毕竟铁杨可是把命都给融进去了,王守义可不想偿试,万一呢……发生意外,命就没有了。 △ 伏牛山虽不是什么名山大川,但也是人迹罕至,也有那么几处,算得上是药材“风水宝地”,采了不少药材。 现在缺少的是一味大药,千年大药。 ———— 唯有千年大药,才能练出大丹,满足自己损失的大丹。 ————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千年大药为主药,能够很好的融合提纯的药液,避免失败,什么都得不到。 ———— 千年大药,世间难得,只有真正的“风水宝地”或洞天福地才可得。 又或绝地,禁地,死地,险地,这等凶地才有。 ———— 伏牛山有这等地么? 答案是:有 ———— 云州志有记载:云洲有八大死亡禁区,排行第一的就是伏牛山的“坠鹰崖”。 记载的与周独夫的所说的无异,只是更多,更详细而己,当然也删减了关于铁家的一部分。 ———— 不过,王守义不知道,他没看过云洲志,看的是大周《神异经》。 《神异经》传了上万年,每个朝代都有所增减,重新编写。 ———— 这《神异经》与《云洲志》的记载区别就大了。 《神异经》上记载:鼠居落日,食牛为生,食百毒,而肉可解百毒。 其形异,类于人,性极残。 其技多而不精,背有翼而不能飞,有利爪却不捕食,耳听千里却用来避祸,智慧早生却胆小,寿命长却不见阳光。 ———— △ 在王守义看来,这么一种“鼠类”,真是一个奇葩,能力大大的,却不用到正途,特别是胆小与性极残,又食牛即生,真是一个矛盾的“鼠类”。 白瞎了一身的本事,除了肉有用之外,几乎就是一个“兽中的败类”,比书生好一点,毕竟百无一用是书生,至少这“鼠类”的肉可解百毒,还有一用的地方。 ———— 想到这里,王守义想笑,比“兽中的败类”的“鼠”还差一点的,竟然是书生。 △ 不过有用就好,千年大药,还不能解百毒呢,这落日山脉的“鼠”,其肉能解百毒,可见比什么大药差不差分毫,若是捕杀一只,那也是大大收获。 至于用鼠肉当主药,能练出什么丹药,王守义就不知道,得看主药如何,才怎么配药。 第二十一章 孤峰千丈 伏牛山算是落日山脉,在云洲和镇兽洲的起点。 ———— 落日山脉东西四千里,南北仅一千三里。 ———— 起点的伏牛山,地势还算平坦,越往深处走,地势就越高,也越陡峭的,云雾翻滚,白云缠腰,奇峰屹立,形状各异。 ———— 如果说,平阳城外的牛角山是突兀的奇峰屹立,那么王守义眼前的孤峰就是擎天之柱。 ———— 牛角山与孤峰一对比,就是低矮的平房与摩天大楼的区别。 ———— 而事实上不仅如此。 ———— 牛角山太过于普通了,与眼前的孤峰一比,云泥之别。 ———— 孤峰不孤,峰顶犹见苍天古树如华盖,如云上的仙境,空中的花圆。 ———— 风起云翻涌,仙气升腾! ———— 阳光普照,霞光万道,云成了金云,又成火云。 ———— 孤峰脚下,白色的雾气不知多厚,不见一点山色树木。 ———— 王守义独立孤峰对面的山头,一头暗影豹蹲在脚下,一朵白云迎面遇上,人在雾中,忽影忽现。 ———— 这是一道天险,王守义踢下一块几百斤的巨石,滚滚而下,一直不绝于耳,到微不可闻。 ———— “险地” ———— 王守义背负双手,对孤峰的云雾区域做出了判断。 ———— 明知是险地,不避开继续前行,那一定是烧坏了脑袋。 ———— 可王守义连翻了几座山头,也避不开云雾深渊,只见孤峰平地从云雾深渊中拔地而起,穿透云雾,迎云接天,如一根定山神针。 ———— 云雾深渊,白雾之浓厚,犹如黑夜,伸手难见五指。 ———— 谁说白天不懂的夜的黑,进入云雾深渊就会明白,黑夜又怎知白天的白,白到伸手不见五指。 ———— 云雾之中,一片死寂,是丛林中的荒漠,树木不长,百草不生,只有裸露的山石,再也其它。 ———— 哪怕是虫子一类的也难见踪迹。 ———— “要穿过云雾深渊。”王守义下了决定。 或许看似草木不长,寸草不生的云雾深渊有什么天财地宝也说不定。 而且这里离《大周神异经》上记载的“鼠居落日”也不远。 △ 虽然能飞,王守义不是尝试着攀岩而下。 一落数十米,找到一处刚好只能落脚的地方。 云雾越往下越浓厚,几十米的落差,能见度又差了好远,就算凝聚神目,也不过十来米,还是朦朦胧胧的。 陡峭的崖壁几乎全部由岩石组成,一层一层,厚达几米,或十几米,往崖壁两边延伸,不见尽头。 就连生命力顽强的杂草和灌木也不见,除了云雾就是光秃秃的岩石。 落脚之地也极难寻找,极少有突出的石块。 若不达先天,不能飞行,这不是险地而是绝地,死地。 ———— 云雾无毒,反到比其它地方的天地之气还浓厚了一些,对于先天练气武者来说,这算是一处,修炼的绝佳宝地。 ———— “这地形很怪,不像是天然形成,深渊之中,一座孤峰突起,直插云宵,感觉像是某种力量所至。” ———— “嗯” 青黑色的层岩上,一道道爪广痕入石三分。 “莫非这云雾深渊是某……一群妖兽的巢穴……” “雾隐兽,云兽,又或白尾狐……都不对,如此深的爪痕,而且都是一深二浅,并不符合。” 王守义看了看对面的孤峰,云雾遮眼,并不清晰,隐隐约约见其轮廓。 只是孤峰之上,也不见任何生物的痕迹。 神识探查,竟意外的廷伸出四百米之远,多了一百米。 王守义惊奇了! 浓厚的云雾起的不是阻挡的作用,反而是减少神识的消耗,让其了延伸的更远。 “古怪” 王守义心中暗道。 ———— 下降至三百米,白雾浓厚的己是伸手不见五指,若无神识,在白雾深渊等于瞎子。 浓厚的白雾,天地之气的含量极高,每呼吸一口,都让人精神兴奋,血肉细胞都兴奋的跳跃起来。 就算是洞天福地都没有这么强的效果。 不过,王守义心中“古怪”的感觉却是越来越重! 不对劲! 非常的不对劲! 弱肉强食的高武世界,不可能放看这么好的洞天福地,而没有人来占领。 这里无一透着“古怪”! 这里有深渊就很“古怪”,好像额头被人扎了一个洞。 说是天坑,偏偏中间还平地起孤峰,这是第二个“古怪”。 这白雾也“古怪”竟然增强神识。 最古怪的是这绝对是“洞天福地”级别的存在,孤峰千丈也很显眼,不可能不被人发现,这对宗门,对先天练气武者来说,绝对能加速真气的积累,比什么丹药,什么大药还来得有效。 为什么没有宗门来占领? ———— 有几个原因,一是有主之地,实力强大到很多宗门忌惮。但也不致于无人,那么这里是被些不是人类的存在占领了。 第二个原因,就是危险,危险到宗门占领这里,付出的代价太大,或看不可占领。 △ 王守义停了下来,此地越是“古怪”,代表着越是危险。 自己还是多转几座山头,绕过去更好。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自己脑袋又没有烧坏。 △ 只是“危险”在哪?王守义一点都没有感觉到,甚至冥冥之中的天人感应都没有。 神识细细探查,没有什么活动的虫兽一类。 感觉依然是“古怪”,而不是危险。 王守义的心里很矛盾,一边是对此地的古怪产生好奇,一边是对此地的古怪判断出有危险。 是继续往下,满足自己的好奇心。 还是返回,避开可能的危险。 ———— 事实证明,对未知事物的好奇心远远大于可能有危险要避开的理性心理。 对未知的好奇,进一步探索可能是进步,也可能是毁灭。 地球的魔鬼三角百慕大,飞机,船只不断失事,依然吸引无数的人和组织,势力,国家,对其研究探索。 王守义的决定也是这样,更何况危险还未降临。 △ 一落…… 再落…… 还是没有危险…… 再降…… 再下降…… 己下降近八百米之深…… 王守义听到了流水的声音,感受到了温度在急剧的上升,感受到了虫兽在地‘面活动,也感受到了一些生机。 王守义再次停了下来,仔细探查情况,神识中如红外线探查的虫兽活动都是一些个头很小的野兽,凭借经验判断应该还只是一种野兽。 至于是何种野兽无法判断,像狐狸,又像恐龙,小的才如鸡蛋大小,可大的却如人一样高大。 从神识反应的行动来看,这是一群有组织的野兽。 第二十二章 “究竟是什么兽群?” 王守义在脑海中搜索有关的信息。 没有一个对得上! ———— 再次下降…… 神识中的能量运动更清晰了,隐约有某种“吆喝声”传来! ———— 王守义惊疑不定:“难道有人?” “不对呀!人怎么会有尾巴。” …… ———— 再降,行动上更小心了,这云雾深渊透着“古怪”,王守义不得不慬慎一些。 自己可不是什么穿越系主角。 除了前世的一些武道理论和医药心得,到了大周可并不见得有什么优势。 没有系统,没有金手指,能有这一身功夫,己是前世最大的回报了。 还得益于这个世界的天地之气,才能一日千里。 ———— “叽哩咕噜” …… “吚呀哈哇” …… “嘀嘀喳,次哇哒……” …… 奇奇怪怪的声音传来,好像外星人兽语,王守义完全听不得,连语气也判断不出。 “难道是外星人?” …… “这不可能吧!” …… 王守义估摸着自己下降己近三百丈,距离“外星人”的距离在三十丈左右。 白色迷雾浓度己降低,大概伸手能见五指了。 但能见度在三米以内,十米外,有啥也看不到。 ———— “轰……轰……轰……” 石头滚落的声音,清晰入耳。 “嗄吱……嗄吱” …… “这是独轮车的声音吗?”王守义忍不住探头观望,可惜什么也看不到。 ———— “嘿……哼……嘿……哼。” …… “这好像是集体干重体力活的声音。” 王守义绞尽脑汁,也想不到除了人,还会有什么存在,能做到这样,除非是外星人。 …… 王守义好奇了,这外星人究竟长什么样。 △ 十丈开外的悬崖峭壁之上,王守义静静的看着,下面一群“外星人”正在努力的干活。 ———— 外星人的模样很怪。 头戴各种金属头冠,没有头发,只有毛发,毛发颜色各异,黑灰黄白红,很是好看,五颜六色的。 一对尖尖的耳朵从两旁伸出,刚刚超过金属头冠三寸。 眼睛是圆的,不大!黑溜溜的才眼眶之中随意转动。 没有下巴,嘴巴和鼻子长在一块,从脸上突了出来,上下各有两颗獠牙露出嘴外,怎么看这嘴巴像是老鼠,不过没有长须。 整个脸,毛茸茸的,除了嘴巴和眼眶处无毛之外。 头下面的脖子与兽无异,而且很粗,不比头小,越往下越粗。 肩膀削瘦,一双手臂(嗯……如果是兽,应该是上肢)极为短小,伸直的话应该刚刚过腰,手指粗短,却长着长长的指甲(嗯……如果是兽,应是长长的利爪),略微弯曲,能缩能伸。 身躯显瘦,没有胖子,后面有一条长长的细尾,多数是缠在腰身之上。 有着一双大长腿,(应该是腿吧!)从肌肉上看,极具爆发力。占据了身高的一半左右。 脚是生有利爪,较上肢短小很多,但很灵活,因为脚与手差不多,有五个脚趾头还比较长。 ———— 当然就这模样,王守义并不惊讶,长得奇怪的兽类多了去了。 王守义惊呀的是,他们在干活。 用工具在干活! 这些鼠头外星人,手执利刃,坚爪,把大石一块块的分解,装入四轮车内,一车装满,就会挂上铁钩,绳索拉直,在双轨上滚动,慢慢消失在眼内。 ———— 除了鼠头外星人,还有许多大小不一,品种不同的老鼠被“鼠头外星人”组织指挥干活。 这些真正的老鼠,就不必描述了。 ———— 这“鼠头外星人”精通许种“鼠语”,对不同种类的老鼠,发出不同的声音来指挥,调度。 △ “怪不得,这洞天福地,无人来占据,竟然被一群外星人占据了。” …… “只是不知实力如何?” …… “还有,他们这是在干嘛,很明显这个云雾深渊”是被“鼠头外星人”领着一群老鼠,“人为”或“兽为”,还是“外星人为”弄出来的。” ———— “自己该怎么办?”王守义不知如何是好,是悄悄的退回去,还是友好的跳出来打个招呼,难以下决断。 万一这些“鼠头外星人”不欢迎,又或语言不通,大打出手又该如何面对。 而且王守义肯定自己打不过,因为除了铁轨外,最外围都被老鼠给占满了,粗略算个数字,起码有上亿的老鼠。 一波鼠潮,就能把自己给吞了。 ———— 最令王守义好奇的是:“他们在干啥”。 ———— 总不会无聊到为了玩吧! △ 这些石头是矿石? 王守义看着“鼠头外星人”在敲打石头,或观察石头,有“吭吭”之声的石头都被装在别一条铁轨上的四轮车内,被拖往孤峰。 “开采矿石!” “这鼠头外星人,会冶炼金属。” 这四轮车,这铁轨,这纲绳,这头上的金属头冠,还有利刃等采石工具,无一不说明,这些鼠头外星人在金属这块的发展强于外面的人类。 …… “轰隆隆” 一台挖掘机开了过来…… “轰隆隆” 又是一台挖掘机开了过来…… …… 三台…… 五台…… 八台…… ———— 王守义震惊了,这挖掘机几乎全是金属打造,外表并无符文,好像……好像用电的,又或者是内置能量石及符文。(因为没有冒烟) “喀嚓……喀嚓” 挖斗挥下,巨大的石块如切豆腐一般给挖了出来,装入四轮车中…… “嗯,不对!” 远处再次传来巨大的轰鸣声 ………… “火车……” ———— 巨大的车厢组成长龙,火车出现。 ———— 符文闪烁,无需纲丝绳牵引…… ———— “这……这……他们掌握的符文技术,还可以组合……” “那可是天工圣地或机巧门才能掌握的吧!” ———— 王守义再次给震惊了,这外星人掌握的文明,可能还强上一筹。 ———— 八台挖掘机全部开动,一节节车厢被装满,被拉走。 同时也有不少石块被外星人筛选出来,装入四轮车中,运入孤峰。 ———— 王守义可以判断,孤峰应该是外星人的大本营。 这外星人来到这片大陆,为的是窃取矿石或者说掠夺资源。 ———— 这外星人也真是奇怪,竟然不穿衣服,难道他们没有羞耻感吗? ———— 第二十三章 外星符文武器初现 王守义左思右想,也不知道如何与语言不通的外星人沟通。 ———— 他们友不友好…… ———— 如果不友好,自己跳出去打招呼,遭到攻击该怎么办? ———— 万一他们发现自己,认为自己撞破了他们掠夺资源的秘密,会不会杀人灭口? ———— 未知…… 无法判断…… ———— 王守义只好猫在白色浓雾之中,静静的观察。 ———— 这是一群除去人类的智慧生物,让王守义好奇。 ———— 他们的文明究竟到了什么程度…… 他们的宇宙飞船在哪,能否穿越时空,能否让自己回到地球。 …… 他们的社会制度又是怎么样的状态…… ∽ 人类从蒙味时期过渡到野蛮时期,再到文明时期。 划分有很多种,最为熟知的是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社会,共产社会。 又以科技划分,石器时代,青铜时代,铁器时代,工业时代,信息时代。 等等…… △ 当然这些只是王守义好奇这些外星人的来历和发展,做为武者要知已知彼的一种思维能力。 ———— 王守义缩回白色浓雾之中,在暗中开始观察这些外星人。 …… 白雾深渊整个都是这些外星人开凿而成。 在浓雾中穿行数十公里,都与初见的场景相同。 王守义还发现了这些外星人的一个秘密,那就是头上的金属头冠。 那不是一个装饰品或代表等级划分的身份标志,而是一个通讯器。 亲眼所见,外星人把利爪搭在金属头冠上,就有符文亮起,凭空凝聚成一个头盔,嘴边还有一个类似的话筒。 叽哩哇啦的一通说话,时不时的点头,还打着手势,或者嗯,哼,啊,哈的单音应着。 王守义断定,这绝对是符文通话技术,这外星人的动作与表现与前世的打电话的人,太相近了。 “高科技啊!比大周的传音符文大阵强多了,即时通讯啊!” 王守义越来越相信自己的判断,这些鼠头人,绝对是外星人。 …… 转移地方,王守义再次发现,白色浓雾的来源。 妥妥的又是高科技,因为是外星人制造出来的。 ———— 一条地下暗河在此流入山中,不知去处…… 岸边每隔百米,一座一米大小,高十米圆柱形的物体,从下面伸入一根管子伸入河中,圆柱顶上一团团白色雾气如浓烟一般向天空飘去,融入白色浓雾当中。 ———— 这又是符文技术,化水为白雾。 ———— 王守义叹为观止! 深渊是人为的,外星人弄出来的! …… 这白色浓雾也是外星人弄出来的! …… 王守义突然想到,开采的东西哪里去了…… 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白雾中央的千丈孤峰! 或许…… 不! 肯定也是外星人弄出来的。 ———— 孤峰至少有千丈之高,笔直的直插云宵。 因为有云雾而看不太清,现在想来,如果是一艘伪装的火箭飞船,也是有可能的。 王守义一想到这里,浑身发寒,拥有这种符文技术的外星人,有探测符文也不出奇…… ———— 或许自己早就被发现了! ———— 这些外星人估计正在看着自己,也许把自己当成误闯进来的山中的野兽或飞禽。 ———— 王守义不想再探查下去了,冥冥之中的感应来了…… 如果继续探查下去,有大危机,生死之危。 ———— 王守义灵机一动,展开双臂,凝气成翅,装成飞禽往向让去。 ———— 呼! 一声长啸! 王守义感受到了危机,这声长啸是朝自己而来。 心中一紧,提气怒冲,在崖壁上,单脚一点,如穿云之箭,急速上升。 身后白雾滚滚,聚气成柱,顶着自己冲出云雾深渊。 △ ———— “轰” 长啸声结束,就传来剧烈的一声爆炸。 紧接着就是巨石炸开,呼啸坠落的声音。 “呼” “呼” “呼” …… 又是“呼啸”的长啸声在白雾中接二连三的响起。 ———— 急速朝王守义呼啸而来! ———— 肉眼可见白色浓雾中一条条细小通道连接着孤峰,形成密集的细线之网,朝王守义而去。 ———— “危机!” “大危机!” 王守义己顾不得凝气成翅,伪装成飞禽了。 ———— 迅速附于崖壁之上,手脚齐用,爆炸般发力。 在崖壁上炸出一个深坑,人如火箭般的向上樊升。 ———— 猛的上升,上升之势一缓,再附于崖壁上,双手化爪,成了神兵利器,如插豆腐一般,插入石壁中,双脚一瞪,再炸出一个深坑。 …… …… 人再次如火箭升空,飞快的向上冲去。 “轰” …… “轰” ………… “轰” ……………… 一声声剧烈的爆炸声从下面传来…… 崖壁爆裂,碎石满天开花…… …… 呼啸着从王守义身边飞过,打穿了白色浓雾…… “砰” …… “砰” …… 几块碎石击中了王守义,罡气自动护体,变成粉未,融入白色浓雾不见…… ———— 呼啸声不断…… 也越来越响亮…… 急速…… 越来越多…… ———— 枪林弹雨! …… 多年后,王守义感受到了枪林弹雨…… 一梭梭子弹向自己压来,打得护体罡气罩,砰砰作响! 强悍如先天颠峰,都感受到一阵阵的冲击…… 这些弹头每一枪都堪比前世的机关炮。 若非自己是先天颠峰,怕己是化成悬崖下的一滩血肉。 不,被这些弹头打进身体,就如身体内藏有一枚手雷,会“轰”的一声爆炸,灰飞烟灭。 “究竟是什么武器,与前世的机关炮一样,射速快,威力大,还声音特别小,每一颗子弹,就如同一枚手雷。”王守义借力迅速攀升,比下降的速度快了十倍。 …… ———— 一波射击之后,除了岩石坠落炸裂的声音,再也没子弹的呼啸声,似乎己经停止了射击。 ———— 王守义的精神却高度警惕,不停的往上窜。 ———— 平静,只为下一轮的攻击作准备。 这是战斗的意识和常识。 ———— 说不定这些外星人,不,王守义肯定这些外星人还有更强的武器。 ———— 否则,整个云洲都在铁家的控制下,铁家不可能放任这些外星人不管。 ———— 铁家明面上有三个神级,背后藏有几位不知道。 ———— △ 王守义突然心神一紧,死亡的危机笼罩全身。 这是心神感应。 强大的武者都会延生这种感应,最初只是预判。 比如见到对手,看一眼,心中便会生出一种感觉,这是心神感应的最初体现。 强大到一定境界,可预感与自身相关的一些未知的信息。 ———— “生死大危机。” 王守义想也没想,直接四种真气全开,“嗖”的一声,一跃四十丈之高。 毫不停留。 第二十四章 焚身之祸 白雾之中,一条如大腿粗细的蓝光,射穿重重浓雾。 无声无息! 转了一个弯儿,轻微的几乎不可闻之声,击中了王守义。 “呼” 一团火陷亮起来,烧透了重重白色浓雾。 先天真气在燃烧,瞬间王守义变成了一个火人。 ———— “这就是生死危机吗?” 王守义速度不变,窜上了悬崖。 ———— 火仍在燃烧,没有烟气! ———— 王守义甚至感觉不到火的温度! …… 青色的火———— 红色的火———— 黑色的火———— 黄色的火———— …… 在王守义的护身罡气罩上燃烧…… 不伤草木 不伤土石 ———— “奇怪的火” 王守义心中暗道,双拳砸向地面。 ———— 尘土飞扬之后,一个深坑出现。 ———— 王守义跳了进去,双手连轰,土石被震成粉未,把自己掩盖。 这是要灭火! ———— 片刻之后 …… 王守义从深坑中炸裂而出,火仍在燃烧! ———— 隔绝空气仍不能灭掉! ———— 先天真气一直在燃烧…… 这燃烧与氧与空气无关。 ———— “以水灭火” 王守义急速飞跃山川,岩石,大树…… ———— 一汪泉水出现在王守义眼前。 ———— “扑通”一声! 王守义整个人跳进了泉水潭中,沉入水底。 …… 水灭不了火! …… 王守义再次从水中跃出,脑筋急转。 那道蓝光是什么? 就像一根点燃的火柴,而自己的先天真气就如汽油,瞬间就燃烧了起来。 土石不能灭! 水亦不能灭! …… 这不是燃烧! 但那蓝光却是火种,点燃了真气,水,土石,不能灭! …… 这蓝光像病毒,有智慧的病毒,不断了吞噬,消耗自己的真气。 而自己却没有消耗! ……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这个草原就是自己的真气! …… ———— 真气不完,大火不灭! ———— 诡异的燃烧,王守义不知如何应对。 “收回真气。”这个想法在王守义心中呈现。 ———— 王守义不敢赌,若是这火也跟着进入体内,会发什么? ———— 天知道! ———— “散去真气!” 王守义同样不敢赌,没有了真气,在这里猛兽如云的山脉之中,危险太大。 而且,只是散去真气,行吗? …… 而且非常有可能,只要自己身上有真气存在,这燃烧就不会停止。 这个可能性的存在很高,王守义做出判断。 ———— 这先天真气的属性很奇怪,什么阴暗,五行,相生相克的理论,是无法解释的清楚的。 没有绝对的强弱之分! ———— 天地之气,这蓝光不会点燃,偏偏只点燃了自己的真气。 自己的真气来源于天地之气,唯一的区别是,这些气受自己的控制,在吞纳蕴养之即,打上了自己的标签,也就是精神意识。 …… 火点燃了干柴,这燃烧需要空气的氧。 那么蓝光点燃了自己的先天真气,也只燃烧,消耗自己的真气,需要的是什么? “难道是精神意识。”王守义心中产生了这么一种奇怪的感觉。 …… 但绝对不会这么简单! 散去真气,就是收回真气中的精神意识,让真气消散于天地之中。 若是这么简单,那么这蓝光就是鸡肋一般的攻击! 那些外星人,不可能用这么鸡肋的攻击,来击杀自己吧! △ 真气在燃烧! 四色火焰交织! 没有温度,没有伤害草木,只钟对自己。 这超出了王守义的认知! ———— …… 真气燃烧,己消耗了一半…… 王守义不断吞服丹药,练精化气,补充进去。 △ 伏牛山脉深处,一团四色火光在奔跑,却没有点燃任何东西。 火焰不像火,好像仅仅是一团光! 移动的光! △ 没有确切的办法,拼消耗是王守义目前唯一的选择。 最基础的判断,蓝光只是一种特殊的能量,再强应该也有一个极限吧! △ 远远的离开白雾深渊,离开孤峰,避开外星人的基地。 以防他们追来! …… 王守义从来没有这么冷静过,前世多少次生死擂台,处于生死的边缘。 多少次执行任务,在枪林弹雨中打滚。 早己看开了生死。 △ 很多人说,在快死之前,人会瞬间回忆的自己的一生。 但此刻王守义没有回忆自己的一生。 而是冷静的在生死边缘挣扎,争取一线生机。 …… 不知道还能撑多久! …… 时间在流逝…… 真气在燃烧…… 新练的丹药己见底…… 药液也只剩下三瓶…… △ 拼消耗! 似乎拼不过! 这火灭不了…… 花草鸟兽与自己接触,也不会传染,分担一丝一毫。 △ 底牌,王守义还有一样,那就是识海中的神识。 只是无法用来灭火。 神识可以沟通,可以探查,可以驱物…… 可穿透燃烧的真气,就如无阻隔一般,无用。 或许不是神识无用,而是自己能调动的太少。 识海中的灰色小球,不但不能调动,反而不断的吸收自己每天冥想出来的精神力。 若能调动灰色小球,或许就是灭掉火陷的方法所在。 △ 传闻,神级的强者出手,可以以眼杀人。 只需要看某人一眼,某人就会死。 神级强者,眼观万人,也能精准的看死自己想看死的人。 这是一种超出先天真气存在的东西。 …… 有人说这是神级强者以天地大道杀人,无需动手,只要心念一动就行。 ∽ 也有人说,这是以精气神杀人,一眼望去,玄境重重,包含神级强者的势和意,神和气,杀人于无形。 这是有根据的说法,先天练气武者,释放无形的杀气,自带尸山血海,辅之以势和气场,对普通人压去,会重则丧命,轻则大病一场。 神级强者的以眼杀人,就是这个的强化攻击。 ∽ 王守义都怀疑,这道蓝光,极有可能是一位神级打出来的。 蓝光之中有这位神级强者的精气神,锁定了自己,不死不休的那种。 所以才会有如此神奇的表现。 不伤一草一木,只伤自己! 这火灭不了! 这拼消耗也拼不赢! 自己神识小球,自己也调动不了! 唯有远离,远远的离开一个神级强者能感应自己精气神的距离。 让这火光,变成无人控制,无根之源! 自己再博一次,看看自己的猜测,是不是正确的。 △ 王守义回望,可惜刚才暗影豹不在,不知道它能否找到自己。 否则骑上暗影豹离开,会减少不少消耗,能跑得更远一些。 多一分距离,或许就多一份生机。 第二十五章 九幽神光 王守义一路奔跑,穿林跃山,跨涧飞溪。 专捡隐蔽的地方走。 …… 丹药,药液耗尽…… 暗影豹没来! 火陷仍在燃烧…… 真气只有不到三成了,这还多亏了长春功的练精化气之能! 才能维持真气的输出! 这火焰仿佛是个无底洞! 自己修炼长春,太极,九阳,九阴,四种真气,每种达到先天颠峰,是同样先天巅峰武者的四倍!! 再加上丹药和药液,几乎再翻倍! 也就是八倍! 这样也没有耗尽蓝光的能量! ∽ “难道是无限的吗?” 危机,这才是危机! 王守义很想很想…… 很想把真气散去,或者收回,但每每一动这个念头,整个心神就气发寒,从脊椎骨上升,凉到头顶,仿佛这道凉气可以冻结灵魂,。 极度冰寒! ∽ 王守义猜测只要自己收回真气或者散去真气,一定会有大危险发生! 哪怕真气己干涸,拼着耗去血肉,运转长春功“练精化气”,也维持这个真气护罩。 ∽ 生死之间有大恐怖。 这燃烧的火——就如同老包的铡刀,头己放在侧刀口头,只要老包喊一声! “铡” …… 自己就会人头落地! ~ 就像前世,那些恐怖组织,把人关在房子里,装上定时炸弹。 只等着时间一到! “轰”的一声…… 尸骨无存…… 灰飞烟灰…… ~ ∽ 见惯了生死,经历了无数生死危机。 让王守义保持了冷静,拼尽最后一丝力气,也要在这十死无生的焚身之劫中,努力的挣扎。 没有如同普通人那般大喊大叫,揭撕底里的发泄! 也不同某些得道人生,平静的等待死亡的到来。 更不同某些精英人士,去偿试自己一个又一个不尽现实的想法。 排除所有的不可能,留下一个无法解释的事实,哪怕不合理,那也是唯一的方法。 ∽ 那道蓝光的真相就只有一个,灭杀自己。 燃烧只是危胁而己,定有后手。 而心神的危机感应,让王守义判定,一是越远越好,二是凡与自己真气有关的东西,一定要消尽。 …… △ 孤峰之上,最高点! 一个身穿铠甲的白发鼠头外星人,静静的站立! 周围风声呼啸! 打着转儿,他身旁吹过! 却没有吹动他头上的一根毛发! ∽ 此鼠头外星人,名字叫支边度。 是这群鼠头外星人的第三负责人,职位是大统帅。 主要负责防卫和战斗! 今天被这个天河星域,遗落大陆的土着给摸了进来。 实在是太大意了! 更奇怪的是,这个土着很奇怪,身上竟有多种天地之气,竟不下有数十种,但只有四种最强大。 “这是一个意料之外的土着,几乎与所有遗落大陆的土着不一样,是极少数的能修炼多种天地元气的人。” “在自己的国家之中,数万年以来,也不过几万人而己,能修炼出四种天地元气的,屈指可数!” 支边度闭着眼睛,心神一直延伸,追寻着王守义的身影。 脸上很平静,看不出一丝情绪,支边度心中却是震惊。 好几次差点断了心神联系,被王守义身上有几十种天地元气震惊…… 被王守义同修四种天地元气震惊…… 被王守义所做出的行为和反应震惊…… 这个陨落大陆的土着本就很特殊,依稀记得三万年前的战神山火,同修四系,身穿青金龙鳞凯,脚踏黄天覆地靴,手执赤宵风火枪,头戴起源混元冠,战力比“大会长”还强,驱逐了所有的异族。 只是可惜,想以异族之血,打开宇宙第一道石门,最终只能枯守被困石门之内。 宇宙第一道石门,又岂是那么好开的! 想重返太初时代,以身化道,修成天道,除非宇宙破灭重生。 打开了石门又如何,不过是数万载枯坐,如同坐牢,囚于星核之中。 支边度的神识己追寻了王守义足足三十里,心中有些后悔,没有第一时间追上去杀了这个土着。 因为自己几次震惊,几手断了神识连接,怕自己一动,就完全断了神识,从此失去踪迹,怕是早就追上去了。 自己修炼的“九幽神光”很强大,无论是天地元气的质量,还是练体,又或是精神力都是同级中称王的存在。 唯一的缺点,就是太耗费心神,一但超过十公里,想要远距离控制九幽元气,就必顺保持专一,心神守一,几乎是不能动才行。 当支边度从心神中感应到王守义在“练精化气”时,心中就叹了一口气,没什么机会杀死这个土着了。 这个土着找到了自己这一记死亡蓝光的破绽,消尽自身的天地元气,就等于自己的死亡蓝光威力就越小。 “该死的山火,若非他打开了宇宙第一石门,自己又岂会困于陨落大陆,三万载时间,功力不进反退,只能龟缩于此。” △ 王守义己变成了四十岁中年人的模样,脸上己起了皱纹,头发也是黑白相间,从飞跃奔跑变成了行走。 短短不到一刻钟,仿佛度过了三十年。 ∽ 一路行走,一路变老,人也几乎是皮包骨了。 就连行走也很吃力了,王守义捏了捏了手中的“丹药”。 这是一粒“灵兽丹”,王守义在犹豫吃不吃,该什么时候吃。 火焰己帖近自己,就在身上燃烧一般。 没有任何热量,反而感到一种特别的阴寒,要冻进自己的身体内。 把自己烧成冰雕,然后摔个支离破碎,化成水,融入大地。 ! 越行越慢,从大步行走,变成小步慢走,再一步一步的挪移,到现在变成了,每一次移动的距离,不过半个脚掌。 ! 识海中的灰色小球,依旧调动了不了,反而成了自己的拖累,每一次转动,都在吸收自己的精神力,仿佛吸收了不是莫名的精神力,而是自己的生命力。 每一次旋转,就会让自己老去一天一样。 有一种苦涩的感觉在王守义嘴里泛起,随着自己的每一次呼吸,入心入肺。 王守义己无法形容自己的年龄了,目光落在自己的手上。 血肉全无,就算是皮包骨,那也只是一层和白纸薄的一张皮了。 这“炼精化气”己到极致了,若非意志支撑,怕是早就己停下了运转功法,昏迷倒地,等着死亡了。 “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停下来!”心里这个声音在王守义脑海中响了无数次。 王守义看了看那微弱的火焰,用尽全力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好像这是人死亡之前的最后一口气,吸到特别长,特别大,想要留住自己的生命。 不舍! “原来临死之前,只想要再多呼吸一口气” 王守义抓着灵兽丹,停下了“练精化气”,身体内一种轻响! 整个人就倒了下去,一头载进旁边的山间小河之中。 第二十六章 爷孙 “爷爷,那老爷爷什么时候醒啊!” 一个披头乱发,身着兽皮,莫约七八岁的男孩,仰着头问身边身形削瘦,皱纹上头,背微驼的老者。 “快了,快了!”老者回道,可脸上全是苦色,微微发白的眉毛扬起,心中思索着:“那哪是什么老爷爷,分明是个少年,不知受了什么伤害,导致那副模样?甚是奇怪……” “爷爷”小男孩抓着老者的手摇晃:“你都说了好多次,快了,快了……究竟什么时候醒啊!” “明天,就在明天!” 老者晃了晃头,随口应着,浊浑的双眼,闪过一道微不可见的精光,把头转向了屋内。 “爷爷,你骗人!”小男孩鼓着脸,崛起了嘴巴,说完就朝外面跑去。 △ “痛,无比的痛!” 躺在铺满干草的地上,王守义眉头微微皱起,哪怕处于昏迷中,依然有痛苦之色显于脸上。 …… 满脸皱纹,头发黑白相间,枯燥! 这模样,哪怕是最熟悉的人,怕也认不出。 △ 当逐渐适应疼痛,王守义想努力的睁开眼,但却连调动眼皮的力量都没有。 好在自己的神识还在,一翻探查下来,心中松了一口气。 “自己应该被人救了。” 可这副身体,堪比行将就木的老人,唯有微弱的呼吸,证明自己还活着,在苟延残喘! 回忆起来,在昏迷前最后一刻,自己散去真气,那火焰一下子进入体内,把自己的筋脉一一炸裂。 不过幸运的事,比如九阴真气,九阳真气,太极真气都停止弓运转,唯有长春功自行缓慢运转,吸纳天地之气,在修复身体。 不过修复也是够受罪的,宁愿被断手断脚,被人砍个十刀八刀,也抵不上这修复身体筋脉的痛楚。 自己不能动,也无法自救,唯一的办法就是运转长春功,加速修复身体。 可一运转长春功,那痛楚就加剧的袭上了头,只感觉脑袋一声轰鸣,人就又昏死了过去。 △ 老者走进了来,低下的脑袋微微抬起,上下打量了一下王守义,就蹲了下去。 伸出双手,在王守义身上一阵摸索:“嘿嘿……好小子,都快断气了,还敢动用真气,真是不知死活啊!” 老者说完,一阵沉默,从怀中掏出一粒蓝色的小药丸,叩开王守义的嘴巴,扔进嘴里。 “哎,又浪费老夫一粒生生丸,小子,你该怎么回报我。” 老者又开始摸索了一翻王守义的身体,良久露出满意的神色。 “从没见这种体质,集天下体质为一体,莫非是混沌体!” △ 一股鲜甜略带腥味的液体流进口中,王守义就从昏迷中恢复了意识。 “奶,兽奶!” 小口的吞咽…… “咳咳咳……” 兽奶中似乎带有一个颗粒通过食道进入了胃中。 清凉的感觉,瞬间爆发,扩散全身,犹如大热天喝到冰凉的雪碧,没有心飞扬,但全身爽透。 清凉的气息在身体内穿梭,气息所到四处,筋脉中的痛楚立马消失,一种类似自己长春真气的感觉,不过更霸道,更清凉而己。 耳边传来一个小男孩的声音,有些不好意思的惊呼,一双小手在自己嘴边轻轻擦拭。 良久,小男孩的声音传来。 “老爷爷,你能听到我说话吗。” “哎!你什么时候醒来啊!” …… “外面的世界究竟是什么样子啊!” “爷爷说,等我学会了他的本事才让我出去,大概要等小花长成大花,大花生下的小花,再长成大花,才能出山吧!” “哎……那时候,我是不是也同爷爷一样,背也驼了,脸上也有皱纹了,头发也会白了啊!” …… 小男孩的声音,一直再喋喋不休的说着。 王守义什么都不能做,只能静静的听着,小口的吞咽着小男孩喂奶。 长春功与那种清凉的气息相遇,瞬间就融合了,清凉的气息很温顺,在长春真气的指引下,有规律的流过经脉,穴位,五脏六腑,修复身体。 “对了,小花是我的好朋友,很厉害的。” …… “爷爷说,你不是老爷爷,可我给你摸过了,除了真气消耗一空,还有肌肉,骨骼,筋脉都呈老龄化了,看你模样,也是老爷爷的样子啊!” “爷爷说,我医术没学到家,哼……我才不信呢……外面山谷有我好多的朋友,他们受了伤,都只我治好的。我的医术可厉害了!” 说完,小男孩的一双小手在王守义身上摸了起来,从头摸到脚,没有放过一块骨头,一条筋脉,一个穴位。 “奇怪!手感不一样了。” “难道是我感觉错了?” “再摸一次。” 王守义的身体又被一双小手摸了个遍。 “哼……肯定是爷爷搞的鬼,喂你吃了“万兽丹”。” …… “哎!我爷爷一辈子都不干好事,怪不得,我的朋友都受了伤。” “得找他说道说道。” …… 小男孩跑了出去。 △ “呼” 王守义长长叹了一口气,呼吸中明显加重了。 自己的身体自己知道,有长春功,有神识在,小男孩说的自己又岂不会知道。 肌肉,骨骼,筋脉老龄化,那是自己炼精化气,抽去其中的“精气”,精气是生命力的一种。 能不呈老龄化吗? 这小男孩医术的确没学到家,! 八十岁的血肉,五十岁的骨骼,筋骨顶多四十岁的样子,这么的不协调,这小男孩没发现吗! “经验不足啊!” “奇怪,不痛了,反而很舒服!” 王守义再次调动长春功,运转长春真气,原本的长春真气是清凉之气,现在却偏向冰凉,可以镇住痛疼,快速恢复。 “难道是万兽丹,哪是什么丹药,用万兽练丹,那是不可能的,动用药材越多,就越不好掌握,要考虑的东西就多,药性冲突,药性变化,融合药液的品质,练出的丹品质难以把握。等等……太多的问题。” “除非是那猴儿酒,历经无数岁月沉淀,百草百草发酵融合。” “酒的确是个好东西,一些毒物用酒长时间浸泡都能变成药材,看来以后炼丹要朝这方面考虑了。” 第二十七章 交易 “竟然没有找到!”支边度有些不高兴。 他担心自己的计划会受阻,陨落大陆哪怕是三万年前的天地异变,修行的困难增加十倍,百倍,实力依然很强大。 逃出去的那个人,实力对比自己一般,在先天境界中也算是一位高手。 但重要的是,四种天地元气齐修,极有可能让陨落大陆再出一位战神。 这是变数! 支边度仰望星空,星光璀璨! 星空深处,划过一道流星,支边度目光追寻而去,双手并于胸前,喃喃自语:“愿天火大陆长盛不衰……” “统帅,想家了吗!”支边度身后一位强壮的族人,身穿深蓝凯甲,高达二米二三的护卫说道。 支边度向着流星许完愿,轻轻点了点头。 “三万载岁月,跟随我的部将,也只有你查猛和须无法了。” 支边度一声长叹! 转过头,左手拍了拍查猛的肩膀:“落叶归根,遥望故土,想家了,就得回去。” 查猛望向星空:“快了,须无法正在进行最关键的控制符文刻画。” “须无天死后,须无法己经失败了九次,三万载岁月,他也追不上他哥哥的。” 支边度背着双手,隐入了孤峰。 “哎!统帅,失败只成功她妈妈,说不定就成了呢。” “刷刷”的金属摩擦音响起,查猛一步一个脚印的跟了上去。 “哈哈……查猛,那些人不会来的,你就脱了你的深蓝天火凯吧,那声音太难听了。” “我穿上容易吗,能量不尽就取不下,这都怪须无法,怎么设计的,还说智能化的,全方面保护,就是一个金属罐子啊!” △ “向叔叔,我们什么时候才能找到师傅啊!”棉儿趴在向山背上,咬着耳朵问道。 “快了,快了,”向山把棉儿往背上拢了拢,望着眼前的孤峰和白色浓雾皱起了眉头。 “这里就是坠鹰崖!上古鼹鼠的老巢?”向山感觉到不对劲。 山势有迹可寻,就算奇峰突起,也不可能从深渊中突起,并超出深渊一大截。 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外力造成的。 “那个向宗师,这里的确是坠鹰崖,上古鼹鼠的老巢,而且智慧非凡,与铁家达成了某种交易。”周独夫对向山是恐惧的很。 这一路上,向山是杀人无数,只要遇上,就问一句:“青魔剑在哪?” 只要对方一露杀气,就强势袭杀,斩尽杀决。 杀人并不可怕,周独夫见惯了,自己手上的人命也不少。 但像向山这般,问一句话,判断有敌意就杀,杀完之后,神色平静,就如拔了一棵草一样的心态,就让周独夫恐惧了。 魔,只有这一个字适合向山! …… 一行五人继续前行,站在山颠,遥望孤峰。 棉儿坐在向山的肩膀上,小手紧紧抓着向山的头发。 风很大,正是盛夏! 骄阳当空,万里无云! 向山静静地的望着远处的孤峰,一言不发。 孤峰很奇怪,好像是一只太古巨兽,欲择人而噬。 向山鼻间动了动,风中没有任何兽类的气味! 这点很奇怪…… 脚下的白色云雾翻腾,就无一丝上升的迹象,也很奇怪! “阿山,坠鹰崖是云洲排名第一的死地,在大周也排得上名号,不是因为环境恶劣,而是因为有上古鼹鼠的存在。”赵姥 “重点不是鼹鼠,而是上古。传说他们是比人族还先出现的智慧种族,曾经是这片土地的主人。”赵姥想起了某些回忆。 “实力强大了,主人就会换掉,这地方不错,应该要换一个主人才行。” 向山没想太多,在部落的时候,部落强大了,地盘就会扩大,杀死占山为王的妖兽,地盘就是部落的了。 ∽ 赵姥脸色变了,向山话中的想法很危险,什么实力强大了,就会换一个主人,这是强盗! 而且向山说的很平静,好像习己为常,这说明什么! 想一想就知道,就像某些邪魔之人,我看上了,我比你强,你的就是我的了。 就是这么简单的事情。 邪魔之人有这种想法,那是性情扭曲,但向山的这种想法,在他心里这是道理。 向山不是邪魔,但他脑子里的某些道理或者是想法,比邪魔还要邪魔。 这一路上的所做所为,无一不证明向山心中的道理。 我比你强,有危险就杀死! “弱肉强食,好像不足以形容向山心中的道理,比强权,比霸道还要强盗。” 赵姥没法去形容向山心中的道理,唯有用“神魔”才能贴近向山的话中的意思。 ∽ 周独夫不想说话,强者就是这么霸道,蛮横! 等我实力强大了,就让这里换个主人。 这话说的好有道理,不,简直就是真理! ∽ 萧老庄主也不想说话,你强你就有理。 老头子我穷得很,你杀人吃肉,我捡尸喝汤就好。 萧老庄主变成了一个挑夫,一杆长枪放肩上,两头都是沉甸甸的兵器。 呵呵…… 利益才是王道,委屈点算什么,这一趟没白来,近百的兵器,都还不错,敢深入伏牛山的武者不是白痴,武器都还不错,再不合适,也是极佳的材料啊! △ 棉儿己被风吹的昏昏欲睡,整个身子都在向山头上。 在山林的这些日子很苦,对一个孩子来说,就连睡觉都没有一个安稳的地方。 若非有养气丸,若非有向山时不时的用真气调理…… 祛蛊不久的棉儿,怕是早就没命了,哪象现在,只是疲惫而己。 山林己不再新鲜,时不时窜出野兽毒虫,己不再让棉儿大呼小叫了,习惯了! △ 向山看了一阵子孤峰,调头就走了! “阿大不会进去”向山下了这么一个判断。 只向山不知道,王守义真的进去了。 而且与他的判断有些不一样,消息来源也不相同。 △ 到达了目的地,向山的精气神就开始内敛了。 该做些什么,向山迷茫了! 这里不是部落,不用去狩猎获取食物! 不用开辟新的路线,扩大部落的安全范围。 不用搞农耕,搞建筑,有钱什么都能买到。 好在还有一个棉儿在,自己可以教她学武。 △ 向山才离开不久,查猛就出现了。 “发生了什么事,怎么又来人了。”查猛心中暗道。 查猛很想追上去问问,但统帅有令,不得露面,不要招惹这个世界的土着。 只有进去了深渊的土着,才可以击杀。 望着向山离去的方向,查猛左手放在金属头冠上,头冠上的符文亮起:“统领,刚才又有土着过来了,是否要探查一下。” “不用理会,真要发生大事,来的人不是这些小角色。”查猛耳边传来了支边度的声音。 仔细一看,会发现,金属头冠在耳朵上方,沿着耳朵的轮廓,呈半月形弧度,有根金属条,未端有小球,紧贴耳垂后面。 支边度声音传来的时候,金属小球的符文亮起,并轻微的震动。 “就算发生了大事,不招惹到我们,我们也不用理会。”支边度的声音继续传来。 “对了,查猛,联系铁家,把天晶石准备好!” “好的,统帅!”查猛应下,关了通讯,又再次打开。 ∽ “铁老鬼,天晶石准备好了没。”查猛等金属头冠上的符文再次亮起时,大声的吼道。 “你想死啊!查猛,都几万岁的人了,还这么无聊,孩子气。”听声音这是老当益壮,听语气有些恼怒。 “嘿嘿……活着好无聊啊!想死啊!。”查猛抬头仰望天空。 “想死容易,脱了深蓝天火铠甲,我送你一程。” “铁老鬼,这东西脱不下来啊!” “操,不很你费话了,说个数。” “100万极品天晶石!” “你确定是天晶石,不是能量石。” “靠,人造的能量石,我拿来有个屁用。” “没有,只有一百颗!” “你这砍得太狠了吧,万分之一啊!” “你去死吧,当极品天晶石是大白菜啊!你被狮子大开口,就别怪我杀价狠。” “嘿嘿……飞行器的事记得吧!” “鸡肋而己” “鸡肋,铁老鬼,你这个老不死的。那是飞行器啊!” “单人的而已,而且除了飞,啥用都没有。我知道你们有好东西,只是舍不得拿出来。” “哼……你个土着,不配拥有好东西。” “信不信,我立马派大军灭了你们这群强盗。” “不信,你承受不起代价,不同你废话了,百人符文飞行器,钻山符文车,再加上元气再生符文,三样东西,100万极品天晶石。” 良久…… “100万,太多了,铁家拿不出。” “你真以为我狮子大开口,告诉你,少一块都不行,三样值这个价。如果你能守住,这三样能为你赚回一个亿的极品天晶石都没问题,顶多我送你七级加密符文,让你铁家独享这三项技术起码一万年。” “再加一样,铁家付出100万极品天晶石,必然会原地踏步近百年。我老了,不想冒险了。我要你的深蓝天火凯。” “好” 第二十八章 对话中的隐秘 密室内,铁家老祖铁无伤,一双神目,光彩夺人心魄! 历史在双眼中流逝,波澜壮阔的王朝兴哀,世家大浪的荣辱兴衰,都这双神目中。 铁无伤与支边度是同一时期的人物,境界深不可测。 可与支边度一比,还是显得年轻,显得强壮,中年人的国字脸,一头白发散下至腰。 铁无伤放下了通信的金属头冠,沉思片刻,就立马吩咐身后的老者:“准备极品天晶石一百万!” “遵命” 铁无伤背后的老者,隐身而去! “不知战神何时归来,百年一次的兽潮又近了,这节骨眼上做交易,不知是好是坏。” △ 镇兽州,镇兽城,镇魂街上一家名为《金木记》的雕刻店来了一位尊贵的人物。 镇魂街的大将军,统领十万先天大军的血修罗。 黄金战甲,声声做响,声音很是沉闷。 很明显,黄金战甲极重! 店老板正在雕刻一个木雕,看木雕的形状,应是一个有着曼妙身型的女子,手执骨鞭,一只乌鸦单足立于左肩上。 这木雕很怪,不仅造型怪,女子,单足黑鸦,白骨鞭! 除了骨鞭是白色的,其它都是黝黑色,一看就有一种阴冷,噬魂夺魄的感觉。 不知是这位店老板的雕刻手艺,好到了极致,还是用料好到极致。 才让这个未完成的女性雕像显得很不平凡。 店老板很用心,连统领十万先天大军的大将军血修罗进来都没有分心。 其实木雕己经很完美,仿若真人,惟妙惟肖,神态具备。 可店老板依然拿着刻刀,聚精会神,仔细的打量。 良久,店老板,终于下刀了。 一道微光从刻刀发出,没入木雕之中。 可木雕表面无一丝伤痕和刻画的痕迹! “刻得再好,再像,哪怕宛如真人,依然是假的。” 血修罗开口了,声音如同极重的金属,冰冷又无情。 “我会让她活过来的。”店老板屁股都没挪一下,仍低着头,打量手中的木雕。 很明显,这店老板不惧血修罗。否则不会这样无礼和无动于衷。 “你来干什么!”店老板问道。 “无伤传来信息,支边度要一百万极品天晶石。” “我没钱” “没问你要,只是兽潮将近,极品天晶石就显得珍贵了,你要出手了。” “好,你可以走了。” “嗯” 血修罗应了一声,转身就准备离开,刚走至门口,又停了一下来:“街上新开了两家店,一个叫《王记十八香》,一个叫《小青美食》,像是十万大山出来的人。” 光影扭曲,再度复原,只是一眨眼的事,店老板己出现在血修罗的面前。 “不是说,三百年前,已经死绝了吗?” “或许是褔大命大运气好吧!” 血修罗脸上难得露出了一丝笑容。 “对了,我劝你不要去找他们,那些人可在暗中盯着呢。” 店老板深深吸了一口气:“可恶,石门的影响范围内,我们不能进入。” “这样不是很好吗,他们同样也进不去。” “神级禁地,除了在里面出生的人,外界任何神级都不能进入。可那些背叛者不一样,他们有后辈混入其中,在内结婚生子,几代下来,怕是可以出入了。” “哈哈……你想多了,可没那么简单,就算混入其中,若不在内突破神级,出了山再突破,依然不能进入。可在内突破神级,必有生死劫,不死不休!” “你还知道什么“ “我能知道什么,恒河难度,熊林阻隔,先天派进去,就算过了恒河,闯过熊林,又有几人能回。” “我想进去。”店老板说道。 “林苏铭,你想死吗?”血修罗收起了仅有一丝笑意,带着些微怒气低声道。 “你管不着。”林苏铭慢慢的走回店内。 “你……”血修罗爆了一个你字后,沉思了一下,又恢复了平静,缓缓地开口:“去的时候说一声,我派些人跟你去。” “不用。”林苏铭拒绝了。 “别不识好歹,那地方,先天颠峰比神级还有用,况且有惊神战阵,危机时刻,可以保你一命。”血修罗不由得火气又升起了些。 “我说不用就不用。”林苏铭不领血修罗的情。 “难道你不相信我。”血修罗想到了什么。 “不,我不相信你底下的人。”林苏铭相信血修罗,几万年的交情,这点他看得很清。 这最近一万载的岁月,参透越来越厉害了,否则,派出去那么先天,还隐秘行事,都极少带回来消息。 那些人比自己等人,更了解十万大山,了解神级禁地,毕竟在天地异变之前,在里面待了近二万载岁月才出来。 “好吧!” 血修罗明白林苏铭话中的意思。 林苏铭走回店内,对着手中的木雕,温柔的开口问道:“你还好吗?” 木雕竟然开口说话了,清冷的女音响起:“被埋进地下了,你说好不好!” “这这么可能,小柳没管你。”林苏铭惊讶的道。 “都是自己人,还是后辈,怎么管。” “真的!”林苏铭犹自不敢相信的模样和语气。 “三百年前不是同你说过,己斩尽杀绝了!”木雕竟睁开了眼。 “林苏铭,你找打,又摸我。”尖锐的冷清女音带有一丝怒气的大叫,从木雕中发出。 “呃”林苏铭放下了木雕,没有在意木雕刚才的话,反而在桌上敲起了手指头:“冥鸦,不可能斩尽杀绝了,哪怕就算杀干净了,他们依然会派人进去的。三十七年前,血修罗告诉我,十万大山有人出来了,然后本想抓来拷问,可惜自杀了,我检测过血液,是背叛者的血脉。” “哼……小娃娃而己,又岂能瞒得过我,三百年前就己清理了,就算再混进去,也成不了气候。” “对了,你觉得血修罗如何?”林苏铭问道。 “战神的最小弟子,应该不会有异心。” “异心可能没有,但私心很重,只管阻挡兽潮,对背叛者的事,却不上心。” “能上心吗,战神化身破灭后,只剩真身在石门内,背叛者可是从小照顾他长大的师兄和叔叔,能中立就己经不错了。” “哎,算了,不说这些了。这次又有人出来了,血脉很纯的。其中又有人返回去了。你说小家伙们想干什么,还在镇魂街办了产业,一点都不像隐世十万大山的族人。” 林苏铭其实比血修罗还更了解王守义一行人的动静,只是伪装的更好,让血修罗都认为林苏铭只是同铁无伤一样,只是等待战神归来的人而己。 “有什么要紧的,他们要的是战神留下的东西,大部分都己到手了,拿不到的,问小家伙们也没用,不用管了,估计他们也不会在意的。” “你说的到也有理,那我就在旁边看着好了!” △ 王守义怎么也不会想到,神级只是五百载寿命,而这里却有活过三万载岁月,还不显老的人,那这些人又是什么境界呢。 第二十九章 差距 吴桂觉得奇怪,有一个年轻人老是在对面观望。 说是偷偷观察嘛,却光明正大的在看。 “真是古怪!” 对方没有别的行为,吴桂也不猜不出有什么目的。 不过小心一些,还是有必要的! “对面那穿着白袍的人是谁?”吴桂问店里伙计。 “他呀,金木记的老板,老店了。”伙计望了望,确认后,肯定的说答。 “这个人叫什么,?” …… “什么来历?” …… 吴桂一一问道。 一翻询问后,吴桂心中有数了,估计那林老板是闲得发慌,无聊打发时间。 不过也够怪的,开店却不做生意,不赚钱,怪不得娶不到婆娘。 哪怕家中有钱,也没女孩子家看得上。 “原来是个废物!”吴桂摇一摇头,便不再注意了! ∽ “我呸,你才是废物,你才娶不到婆娘!”林苏铭无语了,这对面的小家伙看似警惕,聪明,见识也太浅了吧! “招的伙计也不行,肤浅之人!” 林苏铭只是吐槽了一下,到也没生气,毕竟活了几万年的人了。 ∽ 吴桂怕是怎么也想不到,自己隔着二百米,这川流不息的人群当中,都能发现有人窥视自己,却不知道,对面的人隔着两百米,竟能听见自己的嘀咕。 ∽ △ 小青烧烤的生意一直不错。 不过小青己成了大师傅了,不轻易动手,从山庄中挑选出一些年轻人,教一教,上手也快,几个月时间了,都算是熟手了。 今天来了一个年轻人,挺能吃的。 而且不差钱,都要自己烤! 能吃的人不少,但那都是实力强大的武者,可这偏瘦的年轻人,却无一丝练过的样子,竟然能食十斤牛肉,八斤羊肉,外加蔬果大饼不下十斤。 几乎把店内的食物吃了一个遍! 就连酒也下了三大坛,一坛五斤酒水。 待客人走后,小青感慨:“真是个饭桶啊!” ∽ 林苏铭听到这声感慨,不由停下脚步:“今天真是出门的日子不对,上午被人说是废物,下午被人说是饭桶。” “哎!现在的年轻人,都这么喜欢评长论短吗。” 拖着长长的影子,林苏铭缓步走着。 这两个年轻人,都还不错! 第一个,看上去,有些呆,年纪轻轻,脸上却无什么情绪,观察力敏锐。 第二个嘛,三十左右,烧烤的手艺不错,火候把握的很好。以自己的经验判断,这是一个很专一的人。 还有卧虎山庄,明天再去走一遭,瞧一瞧! △ 像这种小事吴桂与青哥,基本是不会在意。 因为这种人太多了! 不管是因为八卦还是因为生意上的一些竞争,都会有好事者打量的。 △ 部落与世隔绝300年,究竟是不是真的只有300年,从王守义到了镇兽城,心中就有一个判断。 在十万大山中,生活和文明就如同野人,原始部落! 什么都靠自己! 而大周是个什么状况,王守义心中也有些数了。 这是一个武道世界不假,但科技也很强大。 有平山裂地的符文大炮,也有开山建城的符文挖土机,更有符文车,无需蓄力拉动。 还有符文通迅基站,这个世界的科技,走的是符文路线。 只是这些符文科技,全部掌握在大势力手中,平民享受不到。 ∽ 王守义无法给这个世界下一个定义。 三大圣地高高在上,下面就是大周,由大势力组成的,类似于诸侯国组成的王朝。 封建社会,不是! 奴隶社会,不是! 这个世界只与势力有关,与武者有关,每个势力的文化不同,演变出了不同的制度。 这是一个自由的世界,只要实力强大了,你可以划地盘,占地盘,制定规矩。 这也是一个悲惨的世界,没有实力,就如同蝼蚊。 平民百姓这四个字,只是王守义自己的理解。 但在大势力看来,就如同圈养的牲畜而已。 可以把平民百姓当人看,也可以当成牛马一样。 弱小就是一种罪! 原罪! 这个世界太大了,仿佛没有边际。 大周有多大,五十个洲,一个洲相当于前世的华夏领土。 大周有多少人,莫约一个估计,在百亿人口以上。 这说明什么,万人出一个先天,看上去不多,但基数一大,这先天就不怎么样了。 整整有一百万的先天高手存在。 但是能这么算吗? 先天二百寿,是普通人寿命的四倍,那么要翻多少? 四倍! 八倍! …… 王守义不知道。 更何况,还有暗势力,还有大周之外的国家。 王守义心中估了一下,大周的先天应该在五百万到一千万之间。 而神级的强者在1000-2000人之间。 好像神级也不算什么了! 对比一下自己部落,先天不足百,神级有没有,肯定有。 至少,自己逃不出老爹老娘的手。 自己爷爷也看不透,姑姑王铁兰好像自己也摸不到底。 更别说李晓兰这个黑巫,光是蛊虫,自己就要退避三舍了。 部落强不强,强!也不强! 一个铁杨,同自己对战,使出的秘术,都让自己身受重伤。 铁杨在铁家只是一个外执事而己,微不足道的一个人而己。 铁家有多少个铁杨,掌控整个云洲,这种执事起码上千,几千,甚至上万。 这就是部落与铁家的差距,这是实力上的差距。 如果部落出十万大山,这个差距会更大,没地盘,没盟友,不适应这个世界。 至于底蕴,呵呵……一切不能化为实力的东西,都不能称之有底蕴。 部落的传承和山顶的物资,严格来说,只能算是财产。 因为传承都被人都被人篡改了,很多东西都靠记忆和自己研究。 △ 王守义已经醒来,可是还不能动。 除了运转长春功修复身体之外,只能用脑子去回忆,去总结,去思考一些事情。 部落才是他在这个世界上的家,部落的人才是他在这个世界上的亲人兄弟朋友。 自己只是融入了部落,还没有融入这个世界。 部落也没有融入这个世界,仅仅是融入了十万大山。 …… 那一道蓝光,出现在王守义的回忆之中…… 究竟是神级强者的秘技,还是外星人的武器。 王守义不敢想下去…… 回归地球。 △ 林苏铭一大早就换了装,九分裤加T恤',以及高筒皮靴。 这是镇兽城的流行服装,因为穿着方便,实用,又好看。 最重要的是,卧虎山庄的男女都是这种穿着,只是颜色和绣的字不同而己。 第三十章 渡河 真人不露相。 林苏铭就是真人,真神。 所有的表现与普通人无异,平凡的会让人忽略。 就如镇魂街上的《金木记》木雕店,没有什么人会记住。 慢慢缓步出城,目光时不时瞄向漂亮的女人,忍不住上下打量。 完全是一个年轻人应有的表现。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喜欢看漂亮的女人,才是男人正常的表现。 ∽ 卧虎山庄最近的名声很响,大有如日中天之势。 不管你是高官贵族,还是平民百姓,都离不开吃。 一场美食的革命的悄然掀起,影响到每一个人。 它来的很悄然,但扩散的很快,仿若病毒一般,一传十,十传百,百传万,但凡吃过用香料制作食物的人,绝大多数都不知不觉成了十八香的忠实消费者。 就连四海,泰丰,聚味,香缘这些顶级的美食老字号食楼,都没有一丝抗拒。 反而大量购买香料,不断的创造美食,掀起了餐饮业的竟争浪潮。 香料是秘方,也不算秘方,顶级的厨师只要一看一闻一偿,就能知道其中的成份,甚至大部分的制作工艺。 但是没有人去仿制,因为太廉价了。 单独的香料,甚至不需要秘方和制作工艺,看一眼就知道了。 许多百姓甚至跑到店里面去看看,然后什么也不买,自己在家乱七八糟的配或单独的试用。 味道总比不过去店里买的,甚至成本还高上一些。 有这些功夫和时间,还不如去采集一些,卖给卧虎山庄,拿着卖的钱去买香料,还划算一些。 ∽ 今日四海楼推出了香辣脆皮烤乳猪。 明日泰丰楼又出了一个香辣鱼头。 后日聚味庄又来一个百味珍禽锅。 …… 就连一些小饭馆,也学着加点不同的香料,只要味道还行,也挂上菜名,今日特色菜,XxX啥的。 △ 程绾绾自做主张,买下了卧虎山庄周边上万亩的地,大手一挥就送给了小青,代价只是让小青多请一次客,并亲自烤给她吃。 当然,也要优先配给程家。 ∽ 云老掌柜也不落后,手笔更大,出手就是五万亩地。 拉着吴桂的手,亲切的说道:“不要忘了云爷爷啊!” ∽ 同时什么聚味庄,香缘楼,百味阁,也都找上门来,送的礼一点也不轻。 甚至有求必应,缺啥,你就开口,我给弄来! 于是香料的扩散很快,像飓风一样刮过大周,一直向南。 △ 林苏铭站在卧虎山庄的大门口,抬头静静观望。 四块八米高的巨石上,从左到在写着“卧虎山庄”四个大字。 字只能说过得去,并不丑,不是什么名家手笔。 虽然描上了金漆,但林苏铭依然一眼看出,字不是刻出来的,而是用特制的笔,直接在石头上写的。 当然这些于林苏铭来说,一点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这四个字用的是近古文,也就是象形文与神符的结合。 唯有古老的传承才会用这种字体。 从字上看,至少要十年功夫才能写得好看和顺心如意。 这又说明,这是一种传承,从小就开始学习。 因为这四个字是王守义写的。 看了良久,林苏铭转身就走了,心中己有判断,进不进去,己无所谓了。 进去,反而有可能变成坏事,让有心人注意到这里。 △ 大牛是个认真的人,无论做什么都很认真。 李明是个爱动的人,总喜欢在山庄内四处走动,坐不住。 林苏铭的举动被李明尽收眼底。 多年狩猎的习惯,没有让李明忽视林苏铭。 越是平凡不入眼的人或物,有了不符合的举动,那就一定有问题。 近古文,认识的人不多,神符文认识的人更少。 就算是传承近古的家族或势力,也只有嫡系才有可能认识。 因为就算是程家的程绾绾,也没有完全的认出来。只猜出了两个字,山字和虎字。 ∽ 那么一个穿着类似自己山庄的装着之人,看那四个字那么久,不怪异么! 要知道,在四块巨石后的山崖上,还刻着“卧虎山庄”四个大字,是名家手笔。 为何此人就盯着巨石上的四个大字。 “有问题?” 李明记住了这个人,一个怎么看都很平凡,很普通的人。 △ 一日之后,镇魂街上的《金木记》雕刻店关门了。 不过无人在意。 在意的人,在城主府。 “那店关门了。”修罗心中有数,却不想仅仅只隔一天。 “你就那么急吗?难道……”修罗摇了摇头,否认了心中的某种猜想,因为不可能。 真的不可能,如果还活着……怎么让族人过得那么悲惨。 修罗考虑良久,抬起了头:“派十人去十万大山……” △ 生死间有大恐怖,不惧生死亡命之人,对这大恐怖体会不深。 无非生是生,死是死。 如此而己! 临近死亡的一刻,王守义看到了自己的身躯,好像自己的三魂七魄,己然灵魂出窍一样,在自己头顶三尺。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终究未死,灵魂归位! △ 王守义躺在床上,考虑了很多。 若自已死去,什么父母,兄弟,朋友,在乎的东西,都将成空! 若自己活着,那么,一切皆有可能! 自己的功夫废了,什么九阴,什么九阳,什么太极,这些真气一点都不存在了。 可长春真气,仿若与自己的身体结合在一起,不分彼此。 身体的每一处血肉,骨骼都存在着长春真气。 庆幸自己未死,庆辛自己有人搭救。 △ 林苏铭站在恒河边上,遥望对岸! 恒河之宽,不知几百里,只见滔滔江水不绝,不见对面群山。 除去冬季,大雪冰封,恒河不可渡! 与船无关,而是与天地有关。 天地变了,某些超出天地的神异就不可用了。 十万大山周边的天地变化最大,一入恒河,神异就被压制,入了十万大山,神异就不可显,等于没有。 不过林苏铭,并不在意,只是压制而己! 抬脚,落入恒河水面,如踏实地,一步一步,走向对面的十万大山。 第三十一章 神通现 十万大山! 山火部落! 王中仁站于狩猎堂中:“一切事物可准备好!” “阿仁,差不多齐了!” 山叔己几年不参与狩猎,多数负责部落守卫。 如今却是全副武装,护甲在身,手执长矛,身背铁杉木强弓。 “十年,十年之内,全部迁出!” 王中仁定了一个目标。 “可这是根啊!”山叔不舍。 “放心,这是祖地,不会遗弃!”王中仁。 外界大势力有秘境,不如,把十万大山当成部落的秘境吧! △ “金子,这次你先出去,看着点阿大。论心思,部落没人管得着他。”王中仁咐嘱金子。 “嗯” “仁爹,我也去!”点点一脸希翼,眼巴巴的望着王中仁。 猴子,王风,狗娃,马长江,尾巴,胖子等一众人都望着王中仁。 其心思不用问也知道,想要出山,见识外面的世界。 王中仁摇了摇了:“猴子,王风,狗娃,猛子,你们几人可以出山。” “而你们,实力太弱,经验不足,还需磨励。” “为什么啊!仁爹!”小点点哀豪,满脸的委屈。 其它人,眼神也是失望之色。 山叔的说的世界真的很精彩,好想去看看。 “小点点,别调皮,你们实力太弱,还要磨继些时日方可。” “秋猎马上开始,我来带队。这次要提前几天,凡标记之处,百年以上的药材,全部摘采。大练丹药,尽快让所有人提升武道境界。”王中仁决定亲自带队,一方面为取药材,另一方面,要横扫这片大山,给部落一个安全的冬季。 这次秋猎,不同以往,几乎不留什么守护力量在部落,剩下老小妇幼,王中仁通知了李晓兰,后山的巫蛊尽出,让李晓兰镇守。 不仅今年如此,以后也是如此。 部落要在十万大山,大开杀戒,不在意触怒十万大山深处。 百年兽潮,不久就要来到,谈不上触怒。 改变不了结果。 △ 王守义在山谷中,驻着一根拐扙,随意的走动。 灵儿跟在身后。 “老爷爷,你看,那是大青,它很懒的,最喜欢晒太阳了。” 王守义顺着灵儿手指的方向望去。 好家伙,一条水桶粗的青色巨蟒,懒洋洋的躺在巨石之上,不是盘着,而是笔直的躺着,长度莫约十丈。 妖兽颠峰,王守义心中做出判断。 “奇怪,做为巨蟒不盘着,反而把身体伸得笔直,这不符合兽性,不符合蛇蟒的习性。” “那是小花,最调皮了,还不爱洗澡。” 一头,嗯,似猪却长双角,其尾如蛇,细且长。 叫小花,到也名副其实,身上的浓厚知密的发毛,如同不规则的斑点,颜色各不相同,散落在全身。 体型有点小,如刚出生不久的乳猪,大约有两个巴掌大小。 王守义知道,这头叫小花的,是一种奇兽。名叫“角彘”,《神异志》上,又称角猪,俗称寻宝猪。 其来历与彪类似,从小被母猪遗弃,食药而生,胆小如鼠,出没于险地,如沼泽,瘴气之地,兽冢。饿极了,还吃腐尸。 “那是小丑,比小花还不爱干净,明明是猫,却当自己是泥鳅,老爱钻泥里面。” “彪,赖皮虎”王守义一眼就认出了小丑的来历。 这头彪还小,还不是半岁,见王守义望向它,转身一头就钻进淤泥里面,不一会儿,头上顶着散发恶臭的泥浆,小心的望着王守义和灵儿。 “大花,大花!……”灵儿大声呼喊,群山回应。 “哞……”这一声牛叫压过了灵儿的呼喊,紧接地动山摇,地面都在震动,前方巨树倒下,山石滚落,一头黑白花斑相间的巨牛出现。 “这是大花”王守义惊叹! 大花是一头牛,没有什么奇异之处,就是大如一栋楼房。 三丈之高,十丈之长,这体型就如移动的小山包。 磨盘大的牛眼,朝灵儿瞪了过来,满眼都是无奈的神色。 双耳扇动,旁边的大树都在摇晃。 头一偏,牛舌伸出一丈来长,一株十年的大树,须臾之间,就被大花吞入腹中。 “绝世牛妖!” 当然不是指妖怪,而是指大花的实力,己不是什么妖兽之列了,在妖兽之上。 妖兽之上是什么,有灵兽,异兽,奇兽,神兽,圣兽,等多种称谓,但不代表实力。 兽的实力划分,在《神异志.,》上有记载:凡兽不入品级,荒兽为一品,刚入序列,血脉初生。兽王为二品,可号令种族,初启智。妖兽为三品,知修行。妖将为四品,通人性,知进退,又称之为灵兽。妖王为五品,统领百兽,可发动兽潮。六品是大妖王,统领万兽。七品是妖皇,也是统领万兽,不过多了一个介绍,生有异象,又称异兽。八品是神兽,有血脉传承。九品是圣兽,没有介绍。这其中没有奇兽,单独成一类,奇兽可弱小同凡兽,也可强大如圣兽。 王守义奇怪的是《神异志》上的划分与部落对兽族的划分不同。 部落只有凡兽,荒兽,妖兽,灵兽,神兽,圣兽之分,对于奇兽倒也同《神异志》上一样。 眼前的大花,王守义只知在实力妖兽之上,最起码是灵兽,对于人类的武学境界和实力,那就是神级。 “小灵儿,你呼我来干嘛!”大花竟然开口说话了。 声若雷霆,群山回响,余音不绝……浩浩荡荡数百里。 王守义给震惊到了!生平第一次听到兽族可以开口说人言。 “这……这……” “年轻人,你这……这……这什么!”三人环抱还粗的牛蹄落于王守义眼底。 轰的一声,王守义只觉地面摇晃。 如同门洞大小的牛鼻孔,呼出清鲜的树木气息,让王守义厚重的皮毛飘起,飞舞,长发飞扬。 牛首贴近脸庞,磨盘大的牛眼看着王守义。 眼神有些清澈,有些好奇,还有一丝捉弄人的意味。 “大花,收了你的神通,这是我朋友。”,灵儿张开双臂,拦在王守义面前,一张小脸略显严肃。 “只是开个玩笑而己,这么严肃干嘛!” 在王守义眼中,这头巨牛如放了气的气球,变成了普通大小的花斑白脚牛。 第三十二章 长春功是神魔 飘雪! 冬季己至! 世界只有一个白色的主题,漫山遍野的白。 “药老,我的容貌,不能恢复了吗?”王守义问道。 “啧啧啧……恢复啥,元气虽不是寿命,亦是生命力!好歹你还算走运,恢复了一些,不是老头子的模样,算是知天命之年的样子,不是很符合你的心性吗?”药老头松开了搭在王守义手腕的二指。 “你所讲的号脉,到也有些门道,这脉像不同,身体自然也有差异。跟据你所说,你的脉博沉稳有力,富有节奏,每一次跳动都如擂鼓。其血液流通如河,圆润如一。只是老朽还有一问,为何你入睡后的脉搏与白天无异呢。” “药老前辈,这是功法的原因,昼夜不停,运转不息。我的脉搏与您刚好反过来而己。” “人平均的脉搏,在50到100次为一分钟,也就是一个时辰在6000到次左右。练武之人自然会有所不同,大多数会减少,因为练武之人心脏强大,一次博动之力,速倍,速十倍,速百倍与普通人,行,卧,坐之间,自然会相应的降下了。” “这些不用你说,我也明白,只是你的情况相反。沉稳有力不假,但频率太快,是三倍于常人,何解!功法是原因之一,但你的功法有缺陷,心脏跳动越快,虽然代表着活力,却也在加速消耗寿命。”药老说得很直白。 “这点,我也不知道,功法有变,之前我所修行这门功法,在脉博上与常人无异,不增不减。自从这次受伤后,功法就开始自行运转。至于前辈所说的消耗寿命,我到不觉得,反而加快天地元气的吞吐,置换身体老死陈旧的血肉。” “龟蛇蛙之属,以行动缓慢或冬眠换取悠长的寿命。这世间大多数廷寿的法门都借鉴它们,无一例外。如龟息**,天蛇敛息术,游龙锁命,以及天蚕化茧等等。” “每门功法都很惊艳,甚至脱胎换骨,蜕变重生,活出二世之寿。但是晚辈记得《大周志》上有一则传说,世有一虫,名为长生,不遭天劫,可以万变,妖虫之境,寿至五千载。还有一则传闻,百草门崛起之秘,始于长生草,长生草不长生,起初只是凡物,只因神魔战场之故,以草根汲取天地元气,逐渐异变,熬死了上古青木,最后被长生宗的宗主万古长青所得,得以创下当世圣地,足足活了十二万九千六百年。” 王守义走过的地方太少,大周亦不过跨跃两洲之地,只能从书上得知一二。 “你的功法很奇特,每一个人修行,都有不同的变化。越是修行到后面,靠的是悟性。总纲更是宏大。积炁以成天,炁积形成地,包含万物。依功法的总纲来讲,它不像功法,天地都在此功法之中,未免有些……” “未免有些夸张……” “夸张……哈哈……那是夸张……而是视天地为己物,大的没边了。” “呃,前辈,难道你觉得这功法不对吗?” 药老沉默了下来:“不是说你的功法不对,而是心中有个不好的猜想,此功不是可融世间万般功法,而是可以吞噬天下万般功法,融于一炉,实乃魔功。” “这怎么可能,之前晚辈想以此功融合九阴九阳都不可得,总是差一步。融合都做不到,怎么可能吞噬。” “长青大帝,可不只是创建了长生宗,也就是现在的百草门。同时还创建了万毒宗,也就是现在的百毒宫。长青大帝活出了第二世,第二世的身份叫毒祖。”药老突然笑了起来,颇有意味的望着王守义:“这些,你可知道。” “都说,寿之极至,只有一元,十二万九千六百载。可长青大帝就活了两世,活过了中古时代,熬过了近古时代,万一活出三世,活在这个被命为未古的时代,小子,你会怎么想。” 药老的话,让王守义不敢想,活三世或许可以有,但活过一元一期,再活一元之期,就算圣地传世的众多书籍记载,都说明了“不可能”三个字。 圣地传世之书,也有假吗? 王守义门思绪一转,这活三世与自己的功法又有何干。 难道……是指长生…… 长春亦是长生,长青大帝的崛起又与长生草有关…… 药老想说的是:长春功是魔功,求长生者是为魔吗? “对了,活出二世,这等辛秘,药老又怎么知道,要知中古,近古,距令年月己不可考,难道……药老是长青大帝的第三世。” 王守义觉得很是荒谬,中古百元岁月,近古亦有十元,就算被命为未古的现代,亦有三万载岁月,就算活出三世,也不可能存于世啊。 “前辈,这可能吗?但前辈此言似乎很有自信,若是真的,那就证明《谈古秘录》中所言的神魔真有存在。神魔睡上一觉,便是一元之数,长青大帝活出二世,只不过是神魔了一天光阴而己。” “哈哈哈……长生草始于神魔战场不知多少年月。自太初起,先天神魔便己无一丝痕迹,开启后天神魔之战。然自太古起,神魔不存于世,开启万族争霸。又至远古,天道现世。中古,人族崛起,万族视人族为大敌,知道为什么吗?不是天道以人族为形显世,而是因为人族食万族而生,被视为异端。近古,人族兴盛,以一族之为,攻伐万族,最终成为这片大陆的主宰。” 药老讲话,偏题的很厉害,王守义摸不着头脑,动不动就是久远古老的事。 “这长生草,被长青大帝在中古所得,以一人之力,率人族抗衡万族。更在近古,活出第二世,击败万族,开启人族盛世。” 王守义目露疑光,长青大帝之名比神魔还没有根基和传说存在,药老却说的煞有其事一般。 不过,有万古长青这个人的存在,在圣地传世的书籍中,只说这个人创建了长生宗。 而后面,毒祖出世,创建的万毒宗。 并没有提到“长青大帝”这四个字。 王守义才露疑光,药老立马察觉,直接开口说道:“小子,你不信。” 王守义毫不犹豫的点了点头。 “你不信也正常,都说神魔不死,这世间又哪里见神魔存在。连神魔都湮灭在历史的长河之中,何况区区一个长青大帝。” 药老失去了谈性,背负双手走了出去。 留下王守义一个人在石屋发呆。 “小子,长春功是神魔功法!神魔本就一体。混沌生神魔,固先天有神通,但立足之本还是神魔之体。”药老的话传入王守义耳中。 “药老,究竟是什么人……” 第三十三章 起风 王守义不知道的是,因百万极品天晶石,云洲和兽洲,己是风云变幻。 甚至在大周王朝内,掀起了风雨。 天晶石,是一种能量石,颜色各异。 是天地间的奇宝,这并不是说它有多稀有,而是这个世界的符文科技离不开它。 天晶石分九品,九品是光石,最常见的一种晶石,鸽蛋大小,许多平民百姓家用它照明。 八品天晶石还是光石,只是相对九品,明亮一些而己。 七品同样如此。 九、八、七,三个品级的天晶石是常见之物。统称为下品天晶石。 往上是,六品,五品,四品天晶石,是做为符文科技的能量石,也是一种货币,比黄金,白银更具购买力。 也称之为中品天晶石。 在大周王朝,这是战略级的资源,平民百姓不可拥有,必须上缴,置换金银。 再往上是,三品,二品,一品的天晶石,又称之为上品天晶石。 上品天晶石不流通,也属战略级的资源,只是显得更重要。很多符文科技需要上品天晶石才能催动。 比如符文能量城防护罩,符文传音大阵,符文传送大阵,大型符文能量炮,都需要用到上品天晶石。 而极品天晶石,却不入品级。因为这种天晶石,不再是单纯的能量石了。 极品天晶石,可让洞天福地升级,聚天地元气,催生药材,加速武学的修炼和积累。 最重要的是,这极品天晶石是神级强者修行的必需品,是神级强者加速积累的瑰宝。 硬要说价值,十颗极品天晶石等同于一株千年大药。 而且它的存在,比千年大药更难寻找。 △ 铁家所在的云洲,继比武大会之后,放话云洲,只要你有极品天晶石,可以置换功法,武器,铠甲,丹药,符文装备。 更另其所依附的下游势力,如数上缴极品天晶石,换取的不过是些鼓励的话语和极其不被看重的金银和贡献点。 如果没有神级存在的势力,或许不在乎这些极品天晶石,因为无用,只能做为财富,如同黄金一样做为收藏而己。 而有神级强者存在的势力,不由就有了想法,这是要断我修炼的路啊! 毁人前路,人家会怎么办,你铁家实力强大,我是不敢招惹,但离心离德是必然了。 偷偷摸摸一些小动作,还是有的,不断的试探铁家的底线。 今日这家推说药材不足,缓些日子交上。那家说上贡的金银晶石还差少许。 明日又有一家因上贡的物资被劫,使者上门哭诉,希望铁家派出执法堂高手,惩其山匪,追回物资。 甚至于可笑的是,有些势力,竟然上演被灭门的惨案,只留下废墟。 无数的劫匪,山匪,大盗,魔头,冒出了头。 有真的,也有假的。 谁知道呢,有些是自演假灭门惨案,被某些有心人演变成了真灭门惨案。 甚至不用你上演,直接有强人上门灭你满门。 云洲局势动荡,可铁家不管,视若无睹,也不知道怎么想。 当然样子也要做,派出了铁手队执法精英,行铁血杀伐之事。 △ 无独有偶,兽洲的镇魂街的将军府,也贴出了一张通告。 说是百年兽潮不远了,需要极品天晶石。 也没什么太大的改变,只是原本应上缴的利益,被改成了用极品天晶石代替。 能在镇魂街做生意的,太多数都有背景的,各自找到背后的组织。 当然大势力就是大势力,极品天晶石还是有些底蕴的。也明白将军府说的是事实。 更何况,将军府是超脱势力,只镇守此城,不干涉任何势力,从不扩张地盘,没必要得罪。 而且很多大势力都与将军府有交易,十万大山的兽潮就是交易利益的来源。 在镇魂街的这则通告,没有掀起什么浪潮。 △ 作为大势力,在实力上,武力超脱是必然的,这是基础。 但同时,在消息来源上,也是很重要的组成部分。 云州铁家怪异的举动,就特别的引人注目。 铁家竟然不管不顾,任云洲乱象丛生,这是为何? 是打算清洗,还是别有目的…… 或许铁家是不行了,也许铁家还有更重要的事,腾不出人手和时间。 大周几乎所有的大势力,明里暗里,都派出了自己的人手,在云洲活动。 △ 铁无伤意然在炒菜,如同一个凡人,烧火,热锅,沸油,倒入切好的肉片,加入些许调料…… 滋滋声响起,铁锅内袅袅热气升起…… 铁无伤闭上眼睛,深深的,贪婪的闻着菜香,喉结耸动,咽下了口水,一伸手,从铁锅内捏了一块肉片,放入口中。 “香,真香,真是别有一番风味啊!” “兰儿,这除了炒菜,香料,可还有别的做法啊!”铁无伤满脸笑容的朝着正在切的少女说道。 铁兰儿,一身粗布麻衣,头发往后微束,一副农家少女的装备。 与铁无伤的兽皮裹身,脚踏草鞋,倒也很是适景。 “爷爷,你又偷吃了!”铁兰儿朝铁无伤翻起了白眼,表示心中的不满。 “没,没偷吃,就是……就是试试味道好何,嗯……就是试试……试试。”铁无伤的老脸微微有点的发烫,心中却嘀咕着:“这丫头就是眼尖,偿偿味又怎么了,定要把教丫头做这菜的厨子打一顿,出口恶气不可。” “爷爷,你又在嘀咕什么,是不是,又想捉弄人。”铁兰儿双手插腰,一脸生气的望着铁无伤。 “哪有,哪有……”铁无伤被铁兰儿看破了心思,左手忍不住在胸口抓了抓。 “啍,如果曾大哥有什么不顺,我肯定就是你搞的鬼。”铁无伤的小动作被铁兰儿看在眼里,心中就有了数。 “喂,兰丫头,什么叫我搞鬼,那曾小子有什么好,你偏帮着他,我可是你爷爷啊。你却帮着外人,太没良心了啊!” 铁无伤一脸委屈的样子,大声朝铁兰儿嚷嚷,可铁兰儿不为所动。 “哎,女生外向,还没嫁人呢,就嫌弃我这个老不死的了。”说完,铁家满眼失望的摇了摇,还顺带捶了捶胸口,表示心痛。 瞬间,铁兰儿白皙的脸蛋就红了。 良久,铁兰儿恨恨的说道:“你要有本事,就找到这香料的创始人,听曾大哥说,这炒菜就是叫王守义的人搞出来的。” 说完,铁兰儿就冲冲的跑了出去。 “王守义,油脂贵,就算富贵人家,也只是煎肉而己,算不得炒菜。” “只是,这其中的一味香叶菜,颇似我熟悉的味道。” “或许是我要找的人。” 铁无伤,把菜倒入盘中,嘴角微动,仿佛在自言自语。 铁家后山之地,一块石碑,刻有“生人勿进”四个大字。 再入,狭谷出现,两岸红岩层层叠叠,一条小河,清水流淌。 河尽头,山洞现,阵阵寒风从洞口吹出,不见点光亮。 匆然,一个人如鬼影一般从黑洞中闪现,再一转眼,己消失不见。 铁无情很无奈,自己大哥是不是疯了,竟然让自己去查一个厨子,叫什么王守义的人。 这点小事,用得着让自己出红魔洞吗? 让铁家执法堂出面就行了啊。 不过大哥就是大哥,话还是要听的。 △ 第三十四章 战起修罗战幽冥 修罗见到了铁无情。 两个人都是全身着甲,手执大剑。 区别在于,修罗着的是黄金甲,执银剑。 而铁无情着玄铁黑甲,执血剑。 “你来干什么?”修罗平静的问道。 铁无情从身上掏出了一包香料,展现在修罗面前:“这个香料是谁弄出来的。小师弟。” 修罗眼神收缩了,瞬间无名火起,大吼:“滚!” 铁无情震惊了! 小师弟怎么会生气? 铁无情右手己搭在血剑上,心中震惊,却面无表情:“我只要答案。” “否则,战!” 就是这么简单,这就铁无情的风格。 修罗不怒反笑,手中银剑光芒大作,照亮了整座将军府大殿。 “你是傻子吗!” 修罗嘲讽的目光,透出无尽的鄙视。 铁无情,怒了! 无尽血色之光,从玄铁黑甲射出。 符文流转,把玄铁黑甲点亮了,变成血色铠甲。 手中血剑己出鞘,剑尖指地,通红的剑身,腾起黑烟,幻化异像,或人或兽。 “修罗,我要打得你连妈妈都认不出来。”铁无情很认真很严肃的,对修罗发出了挑战。 修罗背生黄金神翼,通体流光溢彩,神辉夺目。 修罗动了,一点金光乍现,人己消失在大殿内。 铁无情抬头望天,目光深遂,穿透了屋顶,看向了星空深处。 铁无情背后同样生出了神翼,只不过是血色,与修罗的黄金神翼,一模一样。 血气收敛,极亮的大殿,仿若光线都被吞噬,限入极夜之中。 片刻之后,大殿又恢复了常态,天光照了进来。 可大殿己没有了铁无情的踪迹。 △ 当日,镇兽城上空,金色雷霆滚滚作响,血色红云密布,下起了暴雨,足足下了两个时辰。 红云散去,雷霆不再,天空万里无云,只留艳阳高挂。 云不二仰望的绝美面孔,恢复了平视,流云翠袖一甩,若弱柳迎风,风吹人散,人己进石殿内。 “有趣,兽潮未至,修罗却与幽冥打了一场,是演戏给我看吗?” 幽幽清冷的声音,在石殿回响。 手执白色拂尘的李公公,原本静静的站立如蜡像,瞬间就活了。 拂尘搭与左小臂上,双手一拱,头微低,轻轻开口:“演戏,肯定是演戏,不过却不是演给我们看,而是给天下人看。” “云洲乱了,接下来,燕洲,翼洲,秦洲,这靠近云洲的三洲之地也会乱。”云不二红唇妖艳,每吐一个字,都让人惊心动魄。 李公公没有说话,闭目无言,又如同蜡像一般,纹丝不同。 云不二,整个人躺了下去,侧身而卧,如同庸懒的美人,雪白的玉臂托起绝美又精致如画的脸庞,右手伸向玉盘,一粒晶莹的紫葡萄送入红唇中。 “也罢,大夏七百载,云家有五百载也不亏。” 说完,整个石殿都沉寂了下去。 云不二闭上了双眼,陷入了沉睡当中。 ○ 铁无伤摇了摇头,铁无情总是会把场面闹大,这早在他的预料当中。 摇头的原因,只是因为某些人会多想,会让云洲的乱象,扩散出去,比如燕洲,这个好战的大洲。 大周铁骑出燕洲,不过燕洲是无主之地。 反而是山头林立,各自占一块地盘,各过各的日子。 似乱不乱之地,仿佛有着某一种默契。 但天下只要一乱,燕洲只会首当其冲,因为它太容易乱了。 这些草原人信奉的是狼神和天鹰。 喜欢争斗,喜欢血腥,崇尚弱肉强食。 从来不会撅起屁股喝水,一有风吹草动,就会有他们的人冒头,审时度势,找机会分一杯羹。 ○ 三日后,果然不出铁无伤所料,靠近云洲的燕洲天马城被屠城了,一支名为黑匪的强盗占领了这座城池。 “不知是哪家推出的冒头鬼。”铁无情暗道。 “哎!云家比不了夏家,夏家是铮铮铁骨,哪家不服就灭哪家,从不低头,惹非招惹了圣地,天下群起攻之……哪有云家崛起的事。” ○ 天都,大周王朝皇宫,一处书房内。 大周之主云起道,身披皇袍,头戴金冠,坐于紫色龙椅之中。 平静的看着一封折子。 “燕洲黑匪造反,屠了天马城。请派大军镇杀之!” 云起道,神色很平静,看了一眼,朱砂起笔,大大的写了一个“阅”字,没有任何指示。 自己的命运,云起道早就知道,不过是云家推出来的弃子。 但谁愿做弃子呢! 云起道把这封折子,放在了右手边,明天早朝需要商议。 “你说铁家是怎么想的。”云起道问起。 刘公公人长得高大魁梧,一点都不似太监,声音也很浑厚有力。 “铁家只要老祖不死,就不会变,不过铁家的路越走越窄,或许有什么想法也说不定。毕竟铁家四十年前就有过不同的声音。” 云起道点了点头,认同刘公公的说法。 “也对,就算目的不会变,换条路走走也正常。” “对了,让秦洲的云不三做好准备,我们总是要博一线生机的,不是吗!” 云起道说完,又想起了什么,又从左手的折子堆里取出一封折子,上面有一个大大的“铁”字。 “铁家上奏,云洲无事,一切在掌控之内,而且要与联做一个交易,落笔人名字叫铁飞,而不是铁如意。” “呵呵……这就怪了,怀英,你说铁家是什么意思。” “四十年,天工圣地打进铁家,好像就是为了飞行器一事。莫非铁家留有秘技。”刘公公,真名刘怀英。 云起道端起茶杯,轻啜了一口,手指轻扣桌面,陷入了沉思。 “皇上,圣地高高在上,不值得啊!”刘公公见云起道动了心思,忍不住劝了一句。 “天下苦圣地久矣。”云起道突然说了这么一句话。 刘怀英不由脸色大变,四下观望,见无动静,方才恢复脸色,郑重的说道:“不可乱言啊!” “怎么,连说都不能说吗?” “要知道,我是弃子,跟随我的人,连弃子也不如。圣地看似高高在上,却执掌天下,愚弄众生,无人敢违逆。”云起道大怒,双目发红。 “哼,圣地想天下太平,坐拥天下,联偏偏就不顺他们的心意。五百年前的夏家如此,今天起,我皇室云家也是如此。” “莫道世间无铁骨,夏家以铮铮铁骨唤醒了世人,被当成了异端,视之为魔,远走西域之地,成立了光明神教。却被世人叫成了“魔教”。” “大不了,我皇室云家,继铁骨之后,以血骨再次唤醒世人,天下苦圣地久矣。” 云起道弯曲的背眷,挺直了一些,大口的喘气,然后哈哈大笑:“说出来,就痛快多了。” 第三十五章 朝会 大周的早朝在卯时。 己近正午,正是艳阳高升! 云起道高高在上,坐于金龙大椅之上。 殿下群臣己都己落座。 武有高低之分,文亦不例外。 可满朝在座的臣子,却不分文武。 不是没有站队,而是站队各有团体。 九派十三世家,各有文武在朝,自然也各有文武在站队。 刘公公,把燕洲上奏的折子念了一遍。 可满朝文武无动于衷,这又不关我的事,管那么多干嘛! 这就是大周的早朝,所谓治理天下,大概也是各家管各事吧! 早朝就如一潭死水。 “诸位,黑匪行事残忍,行屠城之事,血腥暴力,己行造反之实。该如何处理。” 云起道很是弱势,用着商量的口气,这不是一个君王应有的气势。 “请派大军镇杀之!” “请派大军镇杀之!” “请派大军镇杀之!” …… 九派十三世家,很给面子,各有代表上前,表示“请派大军镇杀之!” 可是却没有一家请缨,也没有一家推荐谁来镇杀。 之前是无动于衷,现在却是敷衍了事。 这天下的太平,也多亏了九派十三世家的各扫门前雪,不多管闲事。 云起道早知道是这反应,就连云家和皇室云家也差不多的态度。 云起道没有意外,嘴角反而泛起淡淡的微笑。 早朝本该如此,天下也本该如此! 圣地之下,容不得有人翻云覆雨。 各势力的态度,就是圣地想看到的。 天下太平! 云起道站起身,背有些微驼,大声道:“应群臣所请,派秦洲云不三大督都,派遣飞羽军镇杀黑匪。” 云起道刚刚说完,声音还在大殿回响不绝,又立即开口:“退朝” △ 云起道这个大周皇帝走了,原本冷清的早朝却热闹了起来。 “喂,铁乌龟,你家云洲没人造反吗?” 晋洲的天剑山代表吴细君冲着铁家代表铁玄龟笑道。 “细贱人,云洲好的很,到是燕洲的黑匪是哪家指使的,站出来亮亮相啊。”铁玄龟怼了回去,环顾四周。 滇南洲的百毒宫代表胡巧巧不由娇笑了一声,手帕扬起,暗香涌动,吓得众人远离:“呦,诸位,我又不是吃人的老虎,用得着离我这么远吗。那个武家老爷子,你在翼洲,燕洲也不远,会不会是你家指使人干的。” “毒娘子,你可别乱喷,会害死人的,谁不知道,满朝文武,就属于你百毒宫的胆子最大。天不怕,地不怕,就连圣地也要给你留三分面子。”武家的代表武三宝老爷子,中气十足,说话时,白胡子一翘一翘的呼应。 “要我说呀,你翼洲武家最有可有,一是靠近燕洲,二是翼洲全民皆武,实力最强。”银洲刀神谷的代表查木斯站了出来,予头直指武家。 气得武三宝老爷子跳了起来,开口大骂:“查大傻,放你娘的屁,世人谁不知,你刀神谷蠢蠢欲动,意图染指天下,而且心存高远,成为刀道圣地,与三大圣地比肩,甚至想取圣地而代之。” “武老爷子,你不应生在武家啊!这么狠,应该入我混元门啊!我混元门可是时时刻刻想成为第四圣地啊!” 丰洲的混元门代表王大龙,摸了摸光头,朝着金龙皇椅大声说道,很明显这话是说给圣地的人听的。 众人突然都沉默了,九派十三世家,敢说这话的只有五家。 混元门排第一,圣地之下,公认的最强势力。 神门排第二,不过行事低调,最注重血脉传承,敢说却不会去说。 第三家是兽神教,这是一群变态组成的势力,大本营在饶洲,不过分部却遍布大周。行事最是嚣张和霸道。 第四家是百毒宫,实力虽然不见多强大,就是胆子大,谁都敢怼。 至于第五家,那就是夏家,不过是朝堂上的夏家,而是远在西域的夏家,那可是直接刚过三圣地的夏家。只是远了点,本应排第一,可最终却排在第五位。 沉默不是因为王大龙的口气大,而是三大圣地根本不惧这些敢说大话的人,夏家就是最近的一个例子。 夏家最强的时候,本家十三位神级,加上天下投靠的二十六神级,都敌不过一个天机圣地。 可见圣地的实力之强。 天下神级,圣地占一半。 圣地不在乎脸面,不惧怕挑战,只容不得乱天下太平的人,容不得能取圣地而代之的人。 “哎……圣地高高压上,实在是太神秘了!不知夏家知道多少!”百草门的凌正风望向了夏家的夏超。 众人也随着百草门凌正风的目光聚在夏超身上。 夏超是在朝年纪最小的一位,正处弱冠之年,青春少年时。 见众人望向自己,不由苦笑:“诸位前辈,我在夏家的地位,各位也知道,我又能知道些什么。夏家己远走西域,边陲之地,己是势单力薄了。” “夏小子,你不必敷衍,夏家的铁骨我是敬佩万分的。虽然你夏家的仇敌满大周,但却没人会你找的麻烦。” “边陲之地,不容易。西荒诸国还是有劳夏家了。” 太初门的代表雷惊神心有所感,回想起夏家所做的一切,不由有些失神,二十八位神级血洒天机圣地,明知己必死之局,仍前赴后继,只愿唤醒世人,不再愚味。 其实当时的夏家,仇敌满天下,可是却无一人朝夏家,背后下手,落井下石。这也是夏家能得以远走西域的根本原因。 “前辈,那些荣耀属于夏家,更属于夏家先祖,后辈得其庇护,心中感慨万分,即骄傲又羞愧。”夏超突然眼有些红了,庆幸自己被家族派到朝廷,方能深刻感受到先祖的可爱和可敬。 夏家先祖崛起于微未,行事公正,爱憎分明,面对强者,依然仗又敢言,不屈服;面对百民,亦无高下之分,急民之所急,救民之所难。 哪怕云家的大周王朝己五百年,民间仍有众多老祖的传说,不曾减退。 夏家的王朝是打出来,是万民心之所向。 不像云家的王朝,是天下共举之,听上去光鲜,实则君权神授而己。 第三十六章 长春功之总纲 长春功,自行越转越快,从小溪变成了奔腾的江河,日夜不息。 王守义从垂濒死的老人,恢复成了中年人的样子。 每天,日日夜夜,每时每刻,王守义都感到非常饥饿。 王守义知道,长春功正在修复身体。 长春功,小周天运转的越快,炼精化气就越快,消耗的“精”就越快。 精是能量,是食物,是血肉,是所有能被自己吸引的一切。 更恐怖的是,小周天的运转,在带动大周天循环,脑海中原本灰色的神识小球也开始捣乱了。 大周天循环是什么,就是练气化神,神是什么,就是脑海中的灰色小球。 练气化精,还可以逆转,可练气化神,王守义不可逆转。 神是虚无的存在,眼不可见,手不可触,只是一种感觉的存在,它就是一个神秘的脑部磁场。 这怎么逆转…… 王守义看着青嫩的树叶,青青的草地,都有一种想吞下腹的冲动。 饥饿感无时无刻不在,是任何生物都存在的最原始的**。 当这种感觉被放大,再放大,百倍,千倍,甚至万倍的存在。 甚至可以吞噬理智。 王守义不断冥想,不断的回忆,前世很多深藏在角落早己蒙尘的记忆都被回想起来,细到一目一页的书籍,都变成放大高清的相片。 龟息功,在长春真气的运转,瞬间而成。 可入定不到一个时辰,又被饥饿感唤醒。 而且入定的时间,越来越短! ∽ 天蛇敛息术中的冬眠功,被王守义从某部书中翻了出来。 也是瞬间习成,可王守义不敢试,这种深层次的入定,或者是睡眠,这种情况,可以让人活生生的饿死。 王守义再次翻出了一种功法,名为吸星,老天保佑,当王守义手接触到大树的时候,无穷无尽的生命元气涌入体内,大大缓解了饥饿感。 而情况,或者危机,并没有减少,反而与日俱增。 因为当王守义与灵儿,与动物接触的时候,竟然开始吸取灵儿与动物的生命元气。 吸星演化成了黑洞,把自己的身体当成了一个黑洞,无物不噬。 王守义想停止,可长春功,己变了神魔的功法,无时无刻都在自己运转,根本停不下来。 这功法己不是功法,好像存在智慧一般,犹如神魔,会自行选择王守义会的功法,去适应环境。 身体是自己,记忆和智慧也是自己,自己也行走卧蹲和思考,可功法运转与否,自己却不能控制。 自己的身体,好像还存在一个比自己更高级的智慧。 比如王守义打太极也好,入定进入龟息也好,甚至运转天蛇敛息术,也停止不了,以长春真气运转的吸星**。 “长春功是神魔。”王守义想起药老的话。突然明白了什么…… 长春功不是神魔级别的功法,而是功法本身是神魔。 当自己炼什么功法,在长春功之下,就是什么神魔。 神魔是什么,是先天生物,更道的载体。 这才是长春功的本质。 王守义为了证实自己的猜测,穷翻脑海中的记忆,无论什么功法都是瞬间习成。 甚至于,记忆中的龙象般若功,这种记忆不完整的功法,也会自己补全。 明明只记得三层,为何习到了六层。 如果,自己的身体能承受得住,七层,八层……甚至圆满都有可能。 长春功给了王守义这一种感觉:“只要自己想,提升身体,就可以达成,甚至超越。” 神魔的本质是什么,王守义又有新一层的理解,神魔不是道,道不是神魔。 而是神魔的本质是身体,身体足以载道,所以神魔能化道。 佛家有云:身坐方舟,魂渡彼岸,方为超脱。 身躯是舟,红尘俗世沉沦是河水,舟上不了岸,可灵魂可以登岸,是为超脱。 可王守义有些迷茫了! 神魔的本质不是道,而是身体,这句佛语不通。 终究神魔是道的化身,还是身以载道,方才是神魔。 △ “你在迷茫,我早就说过长春功是神魔。可你不知道神魔是什么。” 药老出现在王守义面前。 “你在挣扎,你还没弄懂长春功的本质,神魔虽先天而生……记住,不是先天,而先天而生。天地未分是混沌,浑沌之气孕神魔,神魔本无灵智,纳混纯之气方得道,得道才生智。神魔破混沌,天地初分,化天成地,神魔现世……你说神魔的本质是什么……” “可混沌又是怎么孕育神魔的?”王守义努力的控制身体最原始的**,嘶哑的怒问。 “种子是怎么长成大树的……你妈是怎么生下你的……你是怎以从无知而知礼的……孕育不过是混沌不知年月的碰撞和巧合,生命的孕育只是一个意外的产物。从来无人见混沌,生命的初始就是无知。” “积炁以成天,积形而成地,人是积炁以成形,炁聚形存则人存,炁散形人不存。” “痴儿,长春功开篇总纲就己说明,直指天地起源。” 药老每说一句话,都用手指点着王守义的脑门,直入王守义的心神。 “天是什么?” 王守义一呆,天? “天是积炁而成。”某种意识在替王守义回答。 …… “地是什么?” “地,地是什么?” “地是积形而成……” 积炁成天,炁聚成形,积炁成形则为人。 人是形存,形存因炁聚…… 若炁散形亡则人不存…… 不成,不成…… 若不积炁…… 炁是什么? …… 炁亦是元炁,神炁,炁是能量,炁是无极…… 那么无极是什么,不就是能量吗? 无极生混沌,混沌生四象…… 不对,不对,混沌生无极,无极生太极,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 还是不对! 应该是无极生混纯,混纯生太极,太极生两仪。 混沌初生是无极,混沌破灭是太极…… 无极……混沌……太极,只是能量,也就炁存在的不同状态,也就是变化…… 那么证明什么……??? 什么神魔,什么道,都是无极混沌太极,能量的产物。 “哈哈……药老,你错了,长春功哪是什么神魔。”王守义狂笑,毫不在乎,那要吞噬理智的饥饿感。 “长春功是太极啊!”王守义再次长啸,一手抱胸,一手划圆,周而复始。 “太极生两仪” 王守义一声爆喝,原本以长春真气运转的吸星**,嗄然而止…… 一张太极两仪图,凭空生成…… 什么神魔,练武修气,本是逆天而行! 逆则顺,顺则逆! 天地亦有生死,生之极则死之始,反之亦然。 可天地亦有生死,而炁这种能量,永恒不灭,无生亦无死,一直存在。 “你说什么?长春功是太极?”药老问道。 饥饿感仍然存在,只是停止了长春功的运转,没有那么强烈了。 王守义听着药老的话,微微一笑:“长春功是神魔,也是太极,你说它是什么就是什么?” “药老,你还记得你说过一万人练这功,有一万种长春功。而我练这长春功,我说它是什么就是什么,因为有无数种可能。” “你懂吗?” 王守义反问药老。 第三十七章 再临铁家镇 “本来懂了,现在又不懂了!”药老摇了摇,可脸上的沉思之神色还在。 良久,药老问道:“你说长春功什么都是,那么你能用长春功汲取大地的元气吗?” 王守义摇了摇头,这点自己真办不到。 “可是我-能!”药老伸手一握,土黄色夹杂着灰色的天地元气从大地之中源源不断的进入药老的掌心,消失不见。 王守义惊讶了,比听到大花开口说话,还要惊讶。 突然药老调皮的冲王守义眨了眨眼晴,一副还是我厉害吧的神色。 “药老,原来你也会调皮!”王守义这句话脱口而出。 “咚————” “哎呦!” 药老重重地赏了王守义一个脑瓜嘣,然后背负双手,神气的跨着魔鬼的步伐,蹦蹦跳跳的离去。 “这还是我所认识的那个,为人师表的药老吗?” 王守义想到这里,不由释然一笑:“老小孩般的药老总比为人师表的药老可亲可爱!” ○ “原来,你真的是大哥哥,那你什么时候可以返老还童啊!” 灵儿手抓着一个大“汉饱”,目瞪口呆的望着,越来越年轻的王守义。 “嗯,大概,我还要吃……”王守义望着“大汉堡”,鬼使神差的说了一句:“大约一百万个大汉饱就会返老还童了。” “一百万个……”灵儿数起了手指:“一天三个,一月九十个,一年一千零八十个,十年……,百年……千年一百万零八千个。”然后天真的说到:“大哥哥,你能活到返老还童的那一天吗!” “哈哈……哈哈……”药老大笑,摸了摸灵儿的脑袋:“放心,你大哥哥只要不找死,肯定……嗯……能吃完一百万个“汉饱””。 王守义,觉得药老变了,越来越老小孩了。 “灵儿,你也要努力,努力吃够一百万个汉饱,见你大哥哥返老还童。” “啊!可是,可是……那时候灵儿肯定老了,如爷爷你这般模样。”灵儿望着手中的“大汉饱”,狠狠地的咬了下去,眯起了眼睛:“汉饱真的很好吃啊!” “大哥哥,不能天天吃汉饱,爷爷说,人集万物而成长,你不能因为汉饱好吃,就天天吃汉饱,要什么都吃一点才行。”灵儿想起了药老的话,很认真的关心的劝了一句王守义。 “灵儿,放心,大哥哥可不仅会做汉饱,还会很多种美食,明天给你整个,嗯……弄几个炒菜。”王守义望着灵儿,并没有因为灵儿幼稚而又关心的话语而大笑。 这灵儿,就像部落中的族人,那孩儿屋中的小娃子,只要谁对他好,他会十倍百倍的还你对他的好。 不是孩子不懂好坏,善恶,也不是因为单纯,而是赤子之心。 只要认定自己是对的,就会坚持,不计较得失。 有句话叫做“只要开心就好!” 开心不是笑,而是满足!心灵上的单纯的满足! 药老点了点头,回头望了望“孤峰”的方向,不由露出了笑容。 △ 而外面,还未等,云不一,组成了一只只燕洲铁骑,以防黑匪。 就在云不三统帅的飞羽军离开秦洲。 秦洲金阳城的山民就发生的爆动。 诡异!秦洲并不乱,甚至很多百姓和各方势力都很支持皇室云家,支持云不三。 这也是皇室云家能占据秦洲的关键。 在自家掌控的地盘内,竟然发生了爆动。 △ 消息第一时间就传回来了天都。 王大龙听到这条消息后,就笑了! “究竟是谁在背后挑战圣地的权威?” 王大龙脑海中第一时间就浮现了这一想法。 “云家?……自己造自己的反?” “怎么可能,君权神授的云家,没这个胆。” “也不符合云起道这个弱势的君王。” “会是谁?” 混元门的王大龙是这种想法,天下人的想法也差不多。 其它九派十三世家也差不多! 就算是君权神授,皇室显得有点弱势,但自家造自家的反,这与云家的利益不符。 除非云起道疯了! :但每日早朝都见到云起道这个大周的君王! 很明显,一如即往,云起道并没有疯。 △ 伏牛山或者说落日山脉,终究比不上十万大山的丰饶。 转眼又临近冬季,王守义大量的进补,练制丹药,进食药膳,也只不过恢复到四十年岁左右的相貌。 身体所缺失的能量太过巨大,加之神识之球的吞噬,这四十岁的相貌,陷入了瓶颈。 不能再等下去了! 王守义拜别了药老,和灵儿挥手告别,再次回到了外面的世界。 包子铺前,王守义停了下来,可惜身上没有一个铜板。 不过包子铺生意很好,意然围了三层食客。 “这家的包子味道一定不错。” 铁家镇比上前来的时候,显得更加繁华,人多了很多。 倒塌的房屋,破损的街道早已修复。 看不出任何大战的痕迹。 武者中不乏贫穷者,当然豪客也不少。 最重要的是,这么一群人,都极少自己弄吃的,都习惯动手花钱,丰衣足食。 王守义默默的在包子铺旁边,摊开兽皮,把一瓶瓶丹药放上。 努力平静第一次摆摊忐忑的情绪,吐气开声。 “各位英雄好汉,老少爷们,走过路过,不要错过!” 刚一开口,无数的眼光就被吸引了过来。 “我还以为是耍猴……”有人说道。 “摆的是瓶子,有字呢,粹体丹,融气丹,僻谷丹……原来是卖狗皮膏药的。” …… “路边摊,能有什么好东西!” …… “大哥,什么叫耍猴的,什么叫买狗皮膏药的,什么叫路边摊……你们都活得这么高大上吗;?” 王守义深吸一口气,当做没有听到这些闲言碎语和鄙视的目光。 “所有丹药,跳楼价,亏本卖了,不要一百两,也不要十百,只要一两,一两啊!” “一两,你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原价十两的粹体丹,融气丹,只要一两银子就卖了。” 王守义依稀记得前世的某些广告语,稍稍改变一下,大声吼了出来。 这地方的人最多,如果没有卖出一点银钱,那就只能穿兽皮,吃不到香喷喷的饭菜,住不了客栈,只能露宿街头了,不,只能在荒效野外度过一宿了。 “啧啧……还是个骗子!”一个青年越众而出,装出我早己看穿了的模样,伸出右手食指指着王守义,鄙视的大声说道。 “握草泥玛!”王守义心中腹诽,但是做生意就要笑脸仰客,与“上帝”起冲突的商人,做不了卖买的。 王守义只好陪笑! “大家看看,看看,居然还笑……这就是骗子的招数,依我的经验,等会这骗子,又会说……”青年高声大叫,忽又满脸正经的装模作样:“本人做买卖,童叟无欺,讲究诚信为本,如若不信,可以……先偿再付钱……” “嘿嘿……然后,就真有花钱偿试,吃完之后,哇,竟然这么有效,翻出荷包,花光所有钱,才买了……嗯……大概是一部分的丹药。” 青年冷冷一笑:“但我告诉大家,那是假的,买丹药的那个人同骗子是一伙的,甚至不是一个,而是好几个。” 青年这么一说,围观之人,很多都在点头,认同了青年的说法,有一部分离去。 王守义脸黑了! 真的很想打人! 王守义的确有青年所说的想法,叫人试丹后,再付钱。 “瞧瞧这骗子,若是真的丹药,还愁卖不出去,赚不到钱,穿得这么穷酸样!做骗子,也太不认真了嘛!”青年上下一打量,指着王守义身上的兽皮评价道。 “嘿嘿……没话说了吧!” 王守义不想说话,因为人又散去了一部分,剩下的人估计也是看热闹的。 “不能与中二热血青年计较,他会像疯狗一样,纠缠不休。”王守义默默的收起了摊。 “骗子,我今天跟定你了,你别想在铁家镇卖出一颗丹药!” 中二热血青年跟得上来。 “这位大哥,见你也长得老实,不像骗子,若真是丹药,往前三十米,铁家最近收丹药,你可以试试!”包子铺的老板好心的提醒。 至少,王守义这么一吆喝,引来不少人围观,包子也多卖了一些。 “多谢!”王守义拱了拱手,谢过包子店老板的好心和提示。 铁家镇的情况变了,做为铁家的重要基地,铁家几乎是拒绝了所有大势力的入驻。 整条街上,除了吃穿住等行业,所有的店铺,都是铁家在经营。 特别有意思的是,铁家对外收购只有炼器的材料,其它的东西都是自给自足的。 “铁家竟然在铁家镇收丹药了,怪事!”王守义顺着包子铺老板的指示,来到了铁家商行。 第三十八章 卖丹 铁家商业,可不是什么砖石的房子,更不是砖木结构。 而是全部用玄铁打造的。而且占地极广,莫约有五六亩地大小的样子。 王守义觉得奇怪了,死死的盯着铁家商行这栋房子。 长春功虽然自己能控制让它停了下来,但那只是小周天的运转啊! 脑海中神识小球,练气化神的运转没能停啊! 这大周天的运转还在不停的循环着呢。 非常准确的按照一天十二个时辰,从身体不同的部分炼气化神。 这不,第一时间感应到铁家商行这栋房子,是个活物! 当然,这活物不是指人,也不是指妖兽,而是指一个能活动的器物。 因为长春功不能从铁家商行房子的方向吸收到一点点的天地元气。 它就是一个整体一样,像一个先天武者,在不停的修炼,吸纳天地元气,还只进不出。 王守义站着不动,身后的中二青年的声音就响了起来:“骗子,不敢进了吧!你包里的全是假丹药!” 王守义无视中二青年的话语,想一想,人总不能跟疯狗计较的,只要不咬人,吠两声就要去与疯狗对咬吧! 铁家商行的古怪,也别管那么多了,这么多人进进出出,不也没什么事吗。 △ 兽皮包往柜台上一甩,打开。 “卖丹药,估价!” 王守义没有废话。 掌柜的也不见外,无视王守义的粗鲁,武者很多人都是这样。 取丹,去丹皮,刮丹粉,一看二闻三检测,实在没把握,有专门的试药人,偿上一偿。 卓老头经验还算丰富,丹药一入手心,看其丹纹和色彩及形状,大小,心中就有了一个粗略的判断。 “上品” 只是丹皮封得太好,闻不出一点丹香,心中有些没底,才会有下面的部骤。 连问都没问。 去了丹皮,丹香很淡,到是让卓老头心中有些忐忑。 但凡丹药,药性好的,丹香就会浓郁些。 “莫非这丹药只是个样子货……,不对啊!丹纹,丹色都是极佳,而且这封丹之法也是大家手法,不是普通的白色密腊,而是几乎透明的定丹液。” 一点丹粉入口,瞬间丹药融液成气,还来不及品味,就忍不住吞下了腹。 卓老头不由脸色一变,脑中冒出一个“不可能”的字样:“极品,完美。” 一点点丹粉,未到胃中就化成了火线,侵入五脏六腑,血肉当中,消失不见。 丹药之力发挥之快,竟也让自己措手不及。 卓老头忍不住抬头望了王守义一眼:“客官,这丹药是你练的。” “不是” 王守义立马回答,自己练的丹药如何,自已知道。 以融丹之法炼成的丹药,全是精粹,浓缩的精华,没有任何药渣的,这种丹药可比在部落时练的了丹药更好。 唯一差别,就是药材方面的等级太低,缺乏了一种属于大药应有的灵性,或者说是时间的沉淀。 否则自己也不会摆摊,售价一两银子一颗丹药。 瞎几把在山里扯一大把普通的药材,甚至还有青草,凝气成火鼎,呼啦啦的就是一盆子的药液,融入固丹液,再用定丹液封好就成。 能不廉价吗,成本太低了啊! “你就说个什么价,合适就卖了!”王守义见前面的人卖丹药都挺快的,怎么到了自己这里就变慢了,有些不耐烦。 “客官,别急,你的丹药不错,而且有三种,虽费点时间,但肯定能卖个好价钱。”卓老头听到王守义有点不耐烦,心中也是“咯噔”了一下:“这好丹药,可不能放过了,虽然说是等级不高,但品质好啊!自己都是先天了,一点丹粉下之,还是有点感觉的,如果是一颗的话,说不定这丹药对先天也有点用。” “小刀,给这位客官上茶,上好茶。”卓老头吩咐了旁边的一个待女。 “能卖个好价钱!”王守义有点不敢相信,这些丹药是自己用来“练精化气”的,说白了,就是高能量的食物而己。 “放心,放心,肯定能买高价!”卓老头信誓旦旦的保证:“眼前这中年男子的语气好像不相信自己能给个高价啊!看来等会估价可不能九进十三出了,嗯……赚个一成好了。说不定,下次这人还来这里售卖。” “小剑啊,再上点水果,糕点。”卓老头又吩咐了一声。 “你这老头不错。”上了吃食,王守义心中也就不急了,早饭还没吃呢。 说完,王守义就寻了一个桌子,坐了下去,等待水果糕点了。 中二青年进了铁家商行到是收敛了很多,他想不明白,眼前的骗子还真敢进来,而且还真敢卖。 听眼前的掌柜说,好像丹药不错,还能卖个好价钱! “这与自己所想的不一样啊!假丹变成好丹啦!” 小心翼翼的上前,小声的问道:“掌柜的,这丹药怎么卖,多少钱一颗。” “你小子,一直跟在后面,老往这瞄,咋的,你也看上了。”卓老头早就发现中二青年一直往这瞄。 “嗯” 中二青年点了点头。 “想不到你年纪轻轻,倒也是个识货的。不过嘛,这批丹药我收了,你可不能眼馋,顶多送你半瓶,你可要保密。” 中二青年蒙了,“识货”“保密”“送我半瓶”。 中二是中二,又不是蠢,这一结合,会是什么情况…… 只能说明这丹药好啊!否则哪用得找半瓶丹药来封自己的口。 中二青年点了点头,望向了王守义,脸有些红了,不自然的走向了王守义,深吸了一口气:“这位大叔,在下林岚,向你赔礼道歉了!” 这就中二:有错,鼓气勇气认错。 王守义本来是嫌弃加生气加讨厌这个青年的。不过人家都主动过来认错,至少还是有药可救的,还是个好孩子。 这会水果和糕点也吃上了,听掌柜的思思,应该能卖个好价钱。 综合了一下,对这个叫林岚的中二青年倒也不生气了。 想了想,这个叫林岚的中二,虽然讨厌,但还算是正能量满满的青年啊。 见王守义没有回话,中二的林岗以为王守义生气,遇上这事儿,是谁都得生气啊! “大叔,我请你吃饭,醉香楼如何,算是赔罪了。”中二的林岚心中有些不安。 “管饱吗?” 山谷的生活,王守义因为长春功的原因,从来没有吃饱过。 因为山谷的动物,基本都是灵儿的玩伴,凡兽什么的,都被山谷中灵儿的玩伴,不是给吃了,就是给吓跑了。 能吃到肉,还是山谷中的妖兽带回来的。 “想要吃饱,这是王守义回到铁家镇的最想干的事。” 中二的林岚,点了点头,肯定的点头:“管饱。” “客官,己经清点好了,融气丹五瓶100颗,五十两一颗,粹体丹三瓶,60颗,八十两一颗,那个僻谷丹二丹,40颗,100两一颗,共计一万三千八百两,给你个整数一万四千两,可还满意。”卓老头来到王守义的面前,报上了价。 第三十九章 发财了 王守义点了点头,一直到出了铁家商行人还是蒙的。 “一万四千两,咋会这么多?” 其成本,抛去自己炼丹的幸苦费,药材也是自己摘的,挖的,就算换成收购,高价收购,顶多不超过100两。 “自己就这么一炼丹,就是上百倍的利润了,这发家致富可比抢银业还快啊!” 本以十两一颗,己对得起自己的幸苦费了,却不想是百倍。 “不对,为什么僻谷丹是百两一颗,其它两种价钱还低上一些。”王守义想起了掌柜的报价,心中有些奇怪了,真的很想再回头问问:“这究竟是什么原因。” 看来,自己得再收集一些药草,炼上一批,赚点钱再赶去京城了。 另外,还得写封信回去! △ 向山等人又在哪呢,在天都,也就是京城了。 还多了两个人,就是周独夫和萧老庄主。 按理说,萧老庄主应该回萧家庄的,可是人贪心啊! 因为向山会炼丹,还一练就一大批,缺钱了就炼丹让萧老庄主买单。 本以为是个亏本的买卖,可一接手,却是油水丰厚啊! 要不是有个赵姥在,萧老庄主敢保证,至少要多赚一倍。 自己萧家庄的丹药解决了,还有钱挣,为了后辈,说什么也要死皮赖脸的跟着向山。 向山人不错,虽然暴力了一点还粗鲁了一点,以及冷漠了一点,只要不惹他,其实日子过得很舒服。 还要一点很重要,吃的真不错啊!本以向大师手艺是天人,是厨神,可一到京城天都,才发现赵姥此向大师还要厉害。光吃饭菜,自己停止不前的真气存储,竟然又开始进精了。 当然也有不好的地方,那小丫头太缠人了,以前还认为很可爱的,可一天到往晚的问东问西,要这要那,真的很累啊! 这不,刚开的丹药铺子,根本没时间管理,被小丫头拉上了街,骑在头上,四处闲逛。 幸好,自己还有萧家庄,写了封信回去,再等上几天,就有人上来了。 其实想一想,看看身后的周独夫,自己幸运多了。 因为没有一个人给他好脸色过,完全沦为苦力了。 “先天拿来做什么,练丹时打下手,上街时杠包提物,吃完饭还得洗碗,真的好悲惨。天天跑腿打杂啊!” “喂,老弟,你咋不走,人家没拦你!”萧老庄主问道。 “你别问了,他还差我九十六串冰糖葫芦。”正骑在萧老庄主头上的棉儿,替周独夫回了话。 棉花一手抓着筷子大的小金蛇,一颗一颗的喂着养气丸。 小金蛇除了嘴在动,懒得就像根金绳。 “喂,我说小姑奶奶,你那药篼别在我头上喂啊,心中慎得慌啊!”萧老庄主发现了棉儿的小动作。 金蛇啊!还有妖兽,速度快,还奇毒无比,咬上一口,先天也顶不住啊! “哎呀!老爷爷,药篼很乖啦!”金蛇被棉儿抓着尾巴,离萧老庄主的面前不到一寸,像绳子一样摇晃着。 蛇身弯起,蛇头正对着萧老庄主,鼓着比芝麻略大的红眼,正瞪着老萧,蛇信都碰到额头上了。 “祖宗,小祖宗,快收了你的药篼。”萧老庄主给吓得走不动路了。 蛇这玩意儿,从小就怕,特别还神出鬼没,半夜爬到自己床上,偷吃丹药,真没什么好感。 一觉醒来,一偏头,睁眼一看,一条金蛇就在眼前,不到一寸之距,散着红光,冷冷的盯着你,就问你怕不怕。 “哎呀,药篼很乖的啦!”棉儿抓起金蛇往怀中一塞,略不高兴的说道。 周独夫不想说话,安静才是避免骚扰的最佳方法。 因为无趣的自己,小丫头才不愿意纠缠。 还有就是装穷,没钱,这小丫头就不会拉自己上街。 恨就恨,这可恶的老萧,上街时说了一句:“叫上老周吧,可以杠东西。” 然后,就被小丫头拉了出来了,虽然东西卖得很少,但是一些头花啊!吃了一半的煎饼啊,咬了一口的糕点啊,这些都在自己手上提着。 “自己可是先天大师啊!”周独夫面无表情的跟在后面。 △ 向山闲下来,只干一件事,那就是练武。 在院子里打打虎虎生风,练完一个时辰,就吃上一顿。 赵姥闲不下来,嗑药养身,打坐调养,还要做饭,每天还得跑一趟皇宫大门,期待早朝散去,国师有可能出皇宫。 棉儿到了京城是脱缰的小野马,向山不会管,除了早上拉起来练半个时辰太极,就不管了,就像在部落一样。 赵姥是庞溺,孙女棉儿好不容易身体好了,活蹦乱跳的,开开心心,自己看着,心里就高兴。 周独夫管不了,甚至还避着,至于原因就不多说了。 “坏人两个字是最好听的骂人的话,实在不想听到,负心汉,薄情郎这些话。” 至于萧老庄主,一是被金蛇给吓到了,二是没底限啊,想买什么,买!想玩,走!。 问为什么?棉儿一开口,叔叔,练点新丹药吃吃呗! 然后,自己就有进账了! 那向大师练丹,一练就是一鼎来的。 那个都是白花花的银子啊! 听向大师说:“阿大,才是练丹的高手,强我十倍!我只是随便学了几种常用的练丹之法。” 至于,向山为什么不找了,不是听准劝了,赵姥等人劝不住的。 而是在部落养成的习惯,该找的地方找了,没找到,那就听天由命了! 还有一点,那就向山的直觉,王守义不会出事,不如先按计划到京城天都再说。 为啥不联系唐少正,也不去找夜星雨,更不联系云家和皇室云家。 因为向山不懂! ∽ 三个月了,王守义还没有到京城,自己已到京城快半个月,向山心里也急。 又快到冬季了,两个月左右,部落的人会延着自己走过的路出山。 会不会有意外,应该会比自己好不少吧! 外面的世界与山里的世界不同,什么人都有。 希望李明那家伙,能第一时间接到人吧! 第四十章 大周的冬季杀戮开始 王守义在铁家商行,再次卖了一次丹药。 百倍以上的利润,真的让人很心动。 融丹法,提取的药液,在能量上是可以累加的。 百年药材等于一百株一年的药材。 这就是融丹法。 一百株一年的药材,用金钱来衡量,如常见翠华草,亦不过五十贯不到。 而一株百年的翠华草,价值近千贯。 除去配药及损耗,利润在百倍以上。 只是可惜,百年是一道坎,百年以上的药材才是先天武者所真正需要的药材。 王守义出了铁家商行,二十万贯的银票就揣在怀里。 “原来这个卓老头愿意出高价收购自己的辟谷丹是因为能够快速的炼化,对后天期的武者打熬筋骨,补充能量有奇效!” 王守义笑了,当初在伏牛山,自己的丹药有缺,突发奇想,集多株药材提取药液再浓缩,竟然会有这样的结果。 “自己是不是应该在融丹法上下点功夫,突破百年这道坎,让丹药拥有灵性。” “灵性……生命元气……岁月的气息。让一百个婴儿拥有一个百岁老人的阅历和智慧,该怎么突破……”王守义心中开始琢磨起来。 △ 灰狼是一种经人类驯服的狼骑。即可爆发出色的速度,冲刺。也有着优良的耐力。最重要的是好养活。 只是真正驯服的灰狼骑并不多,让灰狼的地位处于一个尴尬的地位。 王守义一眼就相中了灰狼,日行三百里,这一对比,比符文马车还要快上一些,用来个人代步很不错。 灰狼并不是指灰色的狼,颜色有很多种,只是以灰色居多。 成为坐骑的灰狼是特别驯养出来的,它的体型近乎于一匹身高1.6米的马。 而且价格也比较昂贵,花了王守义六千贯。 至于为什么相中灰狼,因为王守义找到了前世的熟悉感。 灰狼像前世的哈士奇,只是放大了不少。 王守义给自己的坐骑,取了个名,叫做“小哈”。 小哈算是略通人性,比不了开智的妖兽,比刚入部落的剑齿虎,虎大还低上不小。连简单的神识沟通也显得很呆萌,一愣一愣的。 叫小哈“蹲下”,它会傻傻的望着你。 叫“转弯”,它依然傻傻的望着你。 更别说“左转”“右转”“起跳”等稍微高级一点的指示。 王守义摊开手中的“灰狼骑使用说书”仔细的看起来。 出售,驯养坐骑,战庞等……是兽神教的产业。 这份“灰狼骑使用说明书”可以看出兽神教对兽类的驯服到了什么程度。 在没有精神力的沟通下,通过兽语和手式来指挥坐骑。 让原本不到1.2米高左右的普通灰狼,变成1.6米高的“灰狼骑”。 让原本是是凡兽的灰狼被驯服,听从指挥,略通人性。 这点很不简单。 部落也在驯兽,从蓄养的牛马狼虎猴等凡兽,荒兽,妖兽中择优挑选,驯服。 可与兽神教一比,差距很大。 首先是变异,用前世的话来说是基因变异。 不到1.2米与1.6米的差距,不是通过食物能轻易改变的,这是让灰狼的血脉产生了变异,或者是融合和改变。 这一点,部落只有通过“痛疼果”才能做到,而且成功很低。 ∽ 略通人性这点很重要,这不是什么用精神力签下契约。而是初步开智。 虽然在忠诚度上会有所下降,但可以大范围的使用。 在凡兽上,部落几乎没有任何的比较性。 因为部落的坐骑只有两种,鳞马和剑虎,它们不是凡兽,而是拥有妖兽血脉,本来长大一些,就会开智通人性。 与妖兽血脉签订契约,一般一生只有一次,除非真正进阶为妖兽,才可第二次签订,达到转让的目的。 可这坎,相当于人类突破先天,万个人之中才有一个,妖兽更难。 别看真正的妖兽诞生妖兽之子,成功进阶的比例很高,那都是涉及妖兽的传承,从小带到大,呕心沥血培养出来的。 这与人的传承也相似,选择有天赋的弟子或子女,慢慢培养。 该教的教了,后面的路,都得自己走。 ∽ “铁狼骑使用说明书”上所记,通过“兽语”(不同的发音加手式)可以让“铁狼骑”听从指挥。 王守义挥手斜按,小哈立马就蹲下。 再挥手横扫,小哈就立马趴下。 挥手一抬,小哈马上就站了起来。 挥手往前推一次,再变横掌,小哈就向前走动。 “停” 王守义一喊,小哈就停,一招手,小哈就跑了过来。 “如臂指使。”王守义看着小哈的行为,脑中只有这四个字。 “如果兽潮中的灰狼,能在妖皇的指挥下如此,并视死如归,那么兽潮就会变成兽潮大军。”王守义想到了这里。 “兽神教果然不简单,占据楚洲及越洲的大半,就凭这驯兽的本事,己是底蕴非凡了。” “部落才刚刚起步啊!” △ 王守义跳上了小哈的身上,一挥手,向天洲京城而去。 这个世界,虽然是人类主宰,但真正所占据的不过百分之一二,城镇之外,依然是兽类的天下。 冬季来临,雪飘于沧茫的天空,一点点的履盖大地。 冬季飘雪开始,路上的行人近乎于无。 不少的野兽出没于官道上,寻觅食物。 虽然不是兽湖,但王守义一路上己见到多起众兽打劫,甚至围攻,掠杀人类为食的兽群。 人类建城,总是要先建城墙,挖护城河,大概起初的本意,只是为了抵卸兽潮吧! 就连路过的乡村集居地,不是高墙大院,也立起了高高的木桩,大门紧闭。 在这个时代,房子的第一功能,不是遮风挡雨,而是抵卸野兽,安身立命之所在。 冬季是野兽的天下,凶兽的天下,没有储存食物的狼虎豹之类的食肉性凶兽能在官道上时常遇到,或单独的,或三五只,或几十上百的一群。 甚至于本应冬眠的黑熊也在游荡,这才是最危险的,脆弱的土墙和木桩,它们一个冲刺,一撞一拍就能闯进去。 随后狼豹也会冲进去,开始了它们冬季的盛宴。 血腥,杀戮,啃食……随时都可以遇见。 冬季是杀戮的季节,城镇中的军队,武者,开始集结,全副武装。 符文机关,符文武器开始上场…… 主场的杀戮是人与兽的较量……多数是人类的军队和武者占据了优势。 如果不幸,遇到了有妖兽存在的兽群,那么被杀的就是军队和武者。 第四十一章 小哈的进阶之路 “有人吗’?” 王守义停在一座土房外喊道。 天色己晚,得借宿一晚。 没有人回应! 这没有出王守义的意外。 山野孤房,本在此居住的人,应是去了城镇,以求平安,渡过这个冬季。 平地纵身,一跃近二丈,脚尖在围栏上轻点,借力再次微微升起,王守义就落入院内。 四下打量,土房是筑土成墙,还算结实。 ∽ 房顶不是瓦也不是矛草,而是水泥,这个世界的水泥。 这一点,王守义己了解。 架上梁木,结绳成网,再铺上水泥块,沟缝再用水泥补上。 这是乡野之中,常见的建筑之法。 ∽ 院中无树,左边到是有一口井,用石块盖住了。 轻轻用脚扫了地上的积雪,一方青石既现。 看样子,从院门到正门,应是铺上了石块。 王守义打开了围墙的门栓,小哈满脸呆萌的冲了进来! 转身就对着围墙“汪汪”大叫,一副很生气的样子。 王守义明白小哈的叫声,在埋怨院墙太高,它跳不起来。 伸手摸了摸狼头,劝了小哈一句:“好了,好了,院墙又听不懂,该干活了。” 王守义取下小哈背上的大包袱及重达近百斤的两只剥了皮的大后腿。 踏雪而行,留下深深的脚印。 正门己落锁,不是铁锁,而是这个世界最简单的机关术。 锁是制式的,分横锁与竖锁。 原理很简单,山型的铁钥匙,横着插进去,再转90度,左右滑动,找到对应的孔,拉紧,再往右边一拉,门拴被拉动,门也就开了! 这一切,王守义已是轻车熟路了! 门打开,光线有些昏暗,连颗光石也没有。 正中央有个小木盒,王守义从包中掏出光石,正对着小木盒的方形孔洞,塞了进去,正好! 从墙边拉下绳子,小木盒升高,堂屋就亮堂了起来! 绑好绳子,四下打量,整个堂屋,仅有一张四方桌及四条长凳子。 堂屋正前房两边,各有一条门,不过明显给锁上了。 入了院,也登了堂,入室就没必要了。 △ 小哈这些日子过得有些累,但也很幸福。 整日赶路很累,在雪地里赶路是又苦又累,赶完路还得扫雪,还过扫雪难不到小哈了! 大尾巴狼,俯下身子,尾巴左右摇摆,灵活得很…… 于是小哈就到着走进了堂屋。 任务完成了,当然就要讨赏了! 呆萌的小哈一屁股蹲在王守义面前,伸着长长的舌头,眼晴死死的瞪着王守义的包。 小哈知道,好东西都在包里面。 “有一只手,伸进了包里。”小哈己明白,自己幸福的时刻就开始了。 近一点,再近一点,小哈轻微的挪动,整个狼头原本距那只手有半米之远,很快就与手紧紧的贴在一起了。 “呵呵……又耍小聪明!” “你说什么,我听不懂!不……不……是听不见。”小哈真的不知道王守义在说什么,反正没有恶意,管那大叔说什么呢,谁也阻扯不了,我小哈对幸福的追求。 “砰 微不可闻的声音响起,王守义拔开瓶塞。 “我听到了什么声音,是幸福在敲门的声音……”小哈努力的摇晃着尾巴,脚步微挪,又恢复了半米之遥。 黑黑的眼珠子,落在了那只大手上…… 两颗蓝色的小药丸。 口水流了下来! “我挪移,再挪移……” “真香啊!我感觉**就要到了。马上就要进入颠峰!好嗨呦,那感觉好爽!” 小哈的舌头,闪电般的一伸缩…… 大手上,那两颗药色的小药丸就己消失不见。 ∽ 小哈浑身颤抖,蹲下的身子,立马跳了起来,跑到了院子里,在雪地跳跃,翻滚! 左边滚三下,右边滚三下。 “汪汪汪” 好嗨呦…… “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 我感觉人生已经达到了**…… “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 我感觉人生已经到达了巅峰…… “汪汪汪” 好嗨呦…… “汪汪汪汪汪汪汪” 跟我一起摇摇头…… “汪汪汪” 好嗨坳…… “汪汪汪汪汪汪汪” 跟我一起摇尾巴…… …… 院子的雪地里,小哈魔性的声声叫起,节奏感贼强。 转圈……跳跃……翻滚…… 摇头……摆尾……抖身…… 有节奏感的动作…… △ 从后院取来柴火,升火,开始烤制两个大后腿。 一边听着小哈魔性的叫声,及欣赏节奏感极强的狼舞。 呆萌的小哈也是一只极有艺术追求的灰狼骑。 肆意的发泄,多余的精力,及蓝色的小药丸所带来的能量和热量。 仔细一看,小哈身边的热气散发,都微微扭曲了空气。 做为一头灰狼,人为变异后的灰狼骑,只要成年就相当于人类武者后天的明劲阶段。 这一个月跟在王守义身边,进步非凡。 己是进入暗劲初期,本来没有这么快的,但架不往小哈呆萌的属性,赶完一段路,总喜欢撒欢似的汪汪大叫! 出了铁笼的小哈,终于感觉自由了,天地任我奔驰啊! 结果,人与灰狼的组后,单人单骑,在小哈作死般的撒欢下,吸引了一批又一批缺乏食物,又较强大的大型凶兽。 若无王守义在,估计现在的小哈早己进入凶兽的肚子,变成屎了。 只是“狗仗人势”,有了几次撕杀,小哈胆子也大了,比自己强大的凶兽也不撒腿就跑了,更不腿软了,反而作死的,“汪汪”的挑逗,嚣张的很。 结果当然是凶兽死,变成了枯骨,或者被王守义练成了血肉之丹吞服。 小哈自然也成了受益者,当力量达到颠峰,加之王守义在赶路时,不停的做试验,对小哈用真气进了摸底和改造,一不小心,就进提前入了暗劲,有了气感。 当然这与小哈开始经历撕杀也避免不了关系。 明劲和暗劲的区别,在最初就是多了一重劲道。 当力量达到身体的某一个极限,一爪拍下,对手己死,而力未尽,自然有余力再变换,于是就多一种感觉,还有二重劲道。 再多几次撕杀打斗,这种感觉就抓住了,也开始学习如何利用这余力(第二重劲)与身体之间的配合。 这时己经进入了明劲颠峰,当第二重劲与身体契合,自然而然会明白,身体与第二重劲的联系。 身体如何发力,如何配合,如何爆发……当明白了这些,就开始进入暗劲阶段。 自然也开始探搜身体的骨骼,血液,筋脉,内府之间的关系及粹练强化。 ∽ 小哈的叫声和动作,就是一个探索和粹练的过程。 当然,这也是处于初入暗劲阶段,并且在丹药的配合下,小哈的自行或者无意识的探搜。 小哈目前只是简单的通过运功,尽快的让身体融合药力,并通过叫声,让这部分药力轻微的进入经脉,骨髓,内府之中。 当有一天,小哈不动亦不叫,身体都能发出震荡之音进行粹体,完美的吸收药力,那时就进入化劲,冲击妖兽之境。 自行摸索能达到那种境界,小哈进化成妖兽,届时只需一个契机而己。 至于契机是什么,比起有传承的妖兽血脉更多,还更容易。 因为积累和理解,自行摸索的小哈比妖兽血脉,更庞大,更深刻。 △ 王守义观察着小哈的进展,这也是王守义的打算。 所谓“灰狼”,只是狗的前身。 而狗在前世,是忠诚的代表。 若小哈成功进阶妖兽,也就王守义心中的“妖兽狗”,实力强大,忠诚,通人性,成为看家护院的伙伴,成为能与人一起战斗的“妖兽战犬”及“妖兽狗骑”。 那么部落出山后,也就有了底蕴。 铁家铸器练军! 百草门炼丹济世! 兽神教驯兽成军! …… 而山火部落可以抓捕培养,四处都有的灰狼,进阶成妖兽,形成“狼骑军”,立足于大周。 毕竟用“狗骑军”,也太难听了。 妖兽狗骑也要改成妖兽狼骑,只有在看家护院的时候,“灰狼”才叫“狗”。 第四十二章 狼狮之战 灰狼小哈的发疯,引来饥饿的猎食者。 它从正南方向,缓缓的靠近! 从外形上来看,是一头健壮的雄狮,灰黄色的皮毛有些暗淡无光。 这是一只山林狮,很普通的山林狮,牙尖爪利,力大无穷。 2.2米的高度,身长在5米左右,哪怕因为饥饿,瘦得厉害,庞大的骨架,浓厚又粗长的毛发,依然显得雄伟。 山林狮的步伐很稳,目标也很明确,步步逼进。 雪地里留下一个比碗口还大的脚印。 幽蓝的目光,深遂,冷静,噬人…… ∽ 小哈己不再是以前的小哈,停止了大叫,反而挑衅般的长啸! “噢!噢!噢!” 就算被驯服,在面临战斗时,野性又回归,狼性在小哈身上重现。 王守义打开了院门,小哈度步而出,约百步,静等山林狮,以逸得劳。 战斗的本能和经验,小哈己积累了一些,最重要的是小哈略通人性,正处于开智的阶段。 会模仿,学习,简单思考,加以运用。 停止了毫无威胁力的长啸,并选择了以逸侍劳的战斗方式。 两兽的距离越来越近! ∽ 说实在话,小哈的进步,王守义还是满意的。 但对于战斗,王守义并不看好小哈,哪怕以逸侍劳,哪怕刚吃完灵兽丸。 对面的坐林狮,在体型上,在力量上,在战斗本能和经验上,超出小哈一大截。 打个比方,就是十岁的孩子面对饥饿的成年人,几乎没有胜算。 孩子与成年人区别只是在于战斗力,实际上小哈与山林狮的区别,那就是生命力的区别,物种的区别,生命层次的区别。 ∽ 三丈之地,是双方可以接受的一个安全距离。 可以预判对方的动作,计算自己的反应,未算胜,先置于不败之地。 这是野兽的本能。 时间仿若静止,除了又开始飘落的小雪花,纷纷扬扬笼罩四野,天又暗了一些。 小哈与山林狮都没有动,眼睛都没有眨一下。 战斗,猎杀,是用生命在做赌注,没有人和兽会轻视。 丛林中没有永远的王者,阴沟里翻船是经常的事,永远不要小觑对手。 鹰以蛇兔为食,天空中的霸主,可最终的结局,鹰会死于蛇兔之上。 鹰扑蛇兔,老兔蹬鹰蛇缠杀,把对手了解透了,以弱击强,反败为胜亦是常事。 ∽ 审视,观察自己的猎物,是猎杀前的必然准备。 谁说野兽没智慧,只是把智慧化为了本能。 小哈并没有因为山林狮比自己高大而退缩,血液依旧在沸腾,热力透过血管,进入骨骼,连骨髓都热的发痒,整个身体都感觉要腾空而起。 这一刻,小哈己达到了狼生的颠峰,敢于挑战一切对手。 那个天天骑自己的人不算! 那个人太厉害了,竟然可以控制自己,就像传承中,自己一族的王一般。 “”眼前的这头大猫,真的很大,它好像很有力气,但是它很狼狈,我能听到它肠胃在蠕动的声音,它现在一定很饿,饿了就要吃东西!” “这是一个坏蛋,跟路上遇到的坏蛋一样,想要吃掉我。” 小哈突然火从心头起:“不,绝对,凡是想要的吃我的,都必需死!” 血液更热了,小片的雪花刚飘于发毛上,就被蒸发,热气成雾,肉眼可见。 小哈弓起了身子,后腿略弯,呲牙咧嘴,主动逼近了山林狮。 前腿量步贴地移动,后腿不动,在雪地上,拖出了两条雪沟线。 ∽ 山林狮惊讶眼前灰狼的举动:“好奇特的移动,像蛇!” 贴地而行,脚踏实地,随时可借地生力。 丛林狮迟疑了一下,却没有后退半步:“一群灰狼自己不会去惹,但一只……那就是一爪子的事,如果不行,那就两爪子。” 山林狮张开的大嘴,腥红的大嘴,森白如玉的獠牙露出,无形中平添了几分杀机和威势。 “只要灰狼再进一点,就扑上去,杀了它。”山林狮深蓝的三角眼,映着小哈的身影,变死了死狼,变成了残狼,变成了自己嘴下的食物。 ∽ 至于小哈的诡异的步伐是怎来的,王守义猜测是来模仿,雪日在山林行路,特别在狩猎时,自己都是贴地而行的,为的就是别一脚踩空了。 被小哈在战斗中这样使用,山林狮会怀疑是不是一个披着狼皮的蛇。 王守义只会觉得越是呆傻,小哈的进步越快。 △ 饥饿的山林狮并没有因为小哈的蛇行而迟疑,对于弱于自己的小哈来说句,一丈之内我为王。 原地蹦哒,扑向了小哈,几乎是四脚同时用力,庞大的身形一闪,己是出现在小哈的头顶。 没有试探,而是直接扑杀! 山林狮的猎杀技巧看似简单,可在王守义看来,是精妙的,蕴含了第二重发力。 ∽ 小哈没有避退,而是如同山林狮一样,扑了上去,几乎是同样的动作。 …… 闪电的交错瞬间,山林狮微缩的脖子伸直,硕大的头颅猛向下,头一偏,三个细微的动作,在交错的瞬间完成,此刻山林狮就是王者。 小哈的是呆萌,却不是傻,动作依旧诡异,扑上去的时候,在交错之前,竟完成了从头高脚低到头做脚高的转变,交错的瞬间,小哈收起了脖子,头也低了下去。 本应激烈的交锋,生死相杀的扑杀,诡异的一高一低交错而过,双方都毫发无损。 ∽ 落地转身,没有任何停留,向对手冲去,这是一个机会,谁快准先折身,就抢占的先机,甚至给对方致命一击。 小哈终究还是快一些,头加脚总归刹车快些,折身而上……那从林狮硕大的屁股在眼前晃荡! “咬上一口!” 小哈扑了上去。 “砰” “砰” 小哈被踢飞,飞向了半空,留下了“呜呜”的惨加声,血洒长空,雪地上落下斑斑红点,炙热的血液融雪成洞。 “砰” 小哈重重的摔落在雪里上。 “砰” 王守义从院门冲去,小哈还是要救的,冰天雪地的,代步还是很不错的。 “山林狮的反应和战斗本能很强大,落地弹腿,化解惯性,后肢发力再弹,把冲上来的小哈给踢飞了出去。” “类似于回马枪!” 在山林成长起来的王者,猎杀与反猎杀的战斗本能和技巧,总会让人感觉惊艳。 第四十三章 推算狮群 王守义现在其实是一个废人,返老还童被定格在四十岁。 能够运用的就是凭借目前的身体和武功。 先天真气,只剩下了长春真气,这个几乎不敢动用,隐患很大。 能用太极把长春功停止运转,己是侥幸。 太极化图在丹田内旋转,丹田现在就是一个己蓄满水的水库,太极是大坝,可大坝没有放水口,从大坝上漏出一些没事,可真要在底部开个口子,那就会有缺堤的危险。 漏出的些许真气用于对敌,其杀伤力,呵呵……目前来说,大概可以在三十米之外,杀死一只兔子,大概的水平相当于明劲颠峰,后天初期。 这种水平还不如自己本身,虽然在练体上降级了,可依然有着先天初期的体质和实力。 明劲,暗劲,化劲,丹劲,罡劲,气血劲,化形劲,神劲,力之劲,九大劲是练体武者的境界层次。 后三劲几乎不被人所知,翻阅古老的典籍,才会略有记载。 现在的武者,从后天三劲起步,进入先天步入练气,有幸度过神火劫跨入神境,锤练精气神,才是正常的升级路线。 王守义练气的路子被堵住了,长春化太极,被关在笼子里了。 神识灰色的小球又不能调动,驱物的杀伤力又极低。 唯一的路子就是走练体,前三劲还好说,前世的记载不少,加上这个世界的不同,有着太多的天才地宝,苦练一翻,也就达成了。 丹劲也逐磨出来了! 人乃一球形,劲发随心,这就是丹劲。 ∽ 可罡劲是什么? 王守义不知道! 布劲成墙是什么鬼?换成束布成棍还差不多。 练体达到罡劲又不是练气,怎么布劲成墙,金刚不坏吗?,搬运气血,让肌肉紧磞,达到刀枪不入吗? 可典籍中记载却是一拳轰出,布劲成墙,击人如墙压山塌。 是什么意思,就是字面上的意思。 一拳打出去,就如一堵墙,从从身边擦过去,照样把人打死,很玄幻的好不好,比练气还玄幻。 ∽ 更别说后面的气血劲,更是离谱,人能大小如意,化身神魔。 虽说见过大花那头蛮牛可以做到,但怎么实现,人家大花是血脉传承,属于神异的秘术,说是大小如意,其实只能变小,大的形态才是本体。 化形劲就别说了,一拳轰出一条龙,确定不是练体,应该是练气吧! 没有气的劲,怎么化形,打出一条龙来! △ 左三圈,右三圈,压压腿,扩扩胸,活动下身子,搬运气血。 小哈不行,就该换自己上了! 换成以前,自己能随手杀掉的山林狮,如今只能用拳头打死,真的是一种很神奇的体验。 山林狮高出王守义一个头,对于眼前两脚怪的蹦达亳不在意,没有身穿铠甲,手执武器的两脚怪,总是很弱的。 当然,两脚怪中也有厉害的,可人家一出手,就会凭空变出一件武器来,很明显,自己眼前的人没有这种本事。 鼻孔喷出两道长长的气息,吐气如箭,长达一米有余。 山林狮逼近了王守义,没有一丝谨慎和犹豫。 “没有身穿铠甲,手中没有武器,也不能无中生有,变幻武器。” 这种两脚怪就如脚下的花花草草,可以随意践踏。 山林狮的头颅己在王守义的头顶,每一次呼吸都夹杂着奇臭的腥风。 狮子其实很弱,只要一记重拳,打中鼻梁,就可让其倒地不起。 上天给了它强壮的身躯和尖牙利齿,同时也给了它无比脆弱的鼻梁。 猫科动物的弱点,鼻子并不是最弱的,因为很难击中,腹部才是最脆弱的地方。 王守义无视山林狮的轻视。 “智商是硬伤!”王守义面对老虎根本就不会让其靠近,因为老虎的捕猎技能更高超,战斗力更强,更危险。 “这头山林狮自大了!” 轰的一拳,蛮横的打出,霸道又猛烈,正面击中山林狮的鼻子,劲力层层传递,脑袋被打成了浆糊,山林狮轰然倒地。 △ 小哈停止了惨叫,山林狮的后脚给它造成的伤害虽重,却不致命,灵兽丸的药力还在继续,小哈一瘸一拐的走了过来,亲昵的拱了拱手王守义的肩膀。 △ 狮子又叫狻猊,雌雄两态,同年龄同一个层次上,老虎打不过狮子,因为体型相差不少!这个体型相当于2.26米姚明与1.8米的普通人的差距。 可换成体型重量与狮子差不多的老虎,狮子就会败北,比如部落中的剑齿虎,刀刃虎。 狮子的强大在于体型和力量。 △ 这是一头落单的公狮,饥饿经常会伴随这种落单的公狮。 狮子本是群居的,捕杀猎物,通常是合力围杀,落单的狮子在捕杀方面比不上老虎,因为速度跑不过大多数的猎杀对象,哪怕是野猪。耐力又不够好,而且气味重,智商有缺陷,分不清上风口和下风口,还未接近猎物,就被猎物察觉,逃之夭夭了。 在凡兽中,正面搏杀,狮子是可以称王的存在,可狮子的食物不会与它博杀,这决定了狮子只好群居,才能更好的生存下去。 狮群!王守义想到了这里,落单的公狮必是狮王争霸失败,从狮群中逃离了出来,那么狮群在哪里? 大冬天的,以狮群的捕猎技巧来说,山林中,它们处于弱势。没有大群的食草动物,山林的树木,地形也不利于狮子。 那么狮群也会处于饥饿的状态! 而且范围应该距自己的距离在30到150公里左右。 狮群的领地在这个世界通常在纵横四十公里到一百公里,视狮群大小与食物有所变化。 眼前死亡的山林狮应在狮群领地之外,那么就可以推算,跟据狮群的领地范围与山林狮所在,得出大摡率上正确的结论。 王守义的这些推算是从神异志上自己总结来的,甚至还可推算狮群的成员多少,一般在7到50头之间,这一路走来,地势平坦,山林茂密,食物还算充足,那么附近的狮群成员数量取平均值偏上,应该在30头左右。 △ 小哈是幸运的,打不过,还有王守义这个靠山。 受伤了,有王守义这个兽医。 哪怕再痛,也咬咬牙,有死狮拖进了院子。 自己的主人在想什么不重要,只要自己卖力讨好就行。 受伤对小哈来说,是幸福的事,特别还有一头比自己大好多的死狮。 主人会把它变成一颗颗丸子,那种让自己可以达到颠峰的小丸子。 △ 王守义再次动用这些日子溢出积累于中丹田的真气,化气成鼎,分割好的一块块的狮子肉变成了灵兽丸,变成了精血丹。 又喂了小哈三颗,明天小哈又会生龙活虎。 可王守义不想走,30头以上的狮群,不是目前自己可以对付的,必须要做一些准备,以防万一。 没碰到是幸运,碰到了,狮群围杀之下,目前的自己几乎只有一条路可走,解封长春功。 第四十四章 兽潮之后的正阳城 正阳城是郡城! 八丈高的石头城墙连绵十几里,望不到头。 箭垛,炮台,晾望塔,暗堡一应俱全。 城外是宽达二十米的护城河! ∽ 此刻,正阳城外却是硝烟弥漫,延绵不断。 箭枝满地,或断,或斜,或平躺,更有无数大小深浅不一的凹坑。 残肢,兽尸,血肉成泥,白雪不见,化成污泥。 护城河中更是堆满了各种兽尸,颜色各异。 城墙上布满了密密麻麻的骨刺,树杆,甚至石块。 无数的人在城外,河内,清理死去的兽尸残肢,打扫战场。 无数的火堆升起,或焚尸骨,或烤肉而食。 很明显,正阳城正经历的一场兽潮! △ 王守义准备进城,却被人守城的武者拦住。 “检查,身份牌!” 简短的话语,很是严肃。 并没有因为骑着“灰狼”而有不同的对待,例行公事,谁都不例外。 身份牌,在大周不是谁都有,凡年满十二都必须办理,否则就是野人。 野人没人权,如同野鸡野兔一般,可以随意杀死而不受惩罚,比奴隶还不如。 野人进不得任何城池! 王守义当然没有身份牌在身上,不知道丢哪里去了,也没有再办理。 好在还有一份兽契!这个可以证明自己的身份,自己不是野人。 ∽ 王守义递上,让人检查。 “嗯,镇兽城,卧虎山庄,咋骑了一匹灰狼。”守城武者。 “卧虎山庄只有猪羊牛马鸡,没有虎。”王守义接过了话头。 “哈哈……还有灰狼!你有急事吗,大冬天的赶路,很危险,不如待春日雪融,会安全些。”守城武者释放了些善意。 “多谢提醒!”王守义拱手,又问道:“正阳城每年都有兽潮吗?” 王守义指了指身后。 “每年都有,今年好上一些,退得早些。”守城武者扬了扬头:“这人强了,兽就会弱一些,反之一样。” “是这么个道理。”王守义点了点头。 “好了,己登记,你是武者,不过也要交钱,会贵上一些,一人一兽,十五贯!”守城武者。 验了身份,交了钱,王守义也就进了城。 原来发生了兽潮,这一路上几乎不见兽踪,应该是退回了山林。 一场兽潮,人**战,人类这边有收获,野兽那边也解决了麻烦。剩下的冬季双方都可以安稳下来了。 走在街道上,并没有感受到什么紧张,这里的人早己习惯了,这点兽潮算不得什么大事。 在街上走动的人,很好区分,武者,军人,商人,流民,奴隶,最少的普通百姓。 等级层次也分明,特别是在冬季,武者穿皮毛,军人着铠甲,商人披丝麻,奴隶带铁环,流民穿破烂,平民是穿什么的都有。 城池是安全巷,冬季一到,附近的百姓几乎全部入城避冬,避的就是兽潮,结而自保,没有什么人可一个人面对兽潮,除非是神。 野人进不得城,冬季就是野人的死亡练狱。 野人的来源很多,有的是避世者,有的是失地者,有的是罪犯……总的来说,野人没有身份牌,没有得到大周朝延的承认。 他们不交税,不服徭役,不遵朝廷法纪,看上去是一种很自由的人。 可实际上是活得最惨的一群人,甚至在大周大多数人眼中,野人不算人。 △ 上好的爪牙被收集起来,完整的皮毛给剥了下来,血肉也会被切好,分成一块块。 能出城打扫战场的人,都是参加击退兽潮的人。 按照功劳被分好区域,各自打扫各自的战场,是赚是亏还得凭借些运气。 商人们正在估价,忙得不可开交,他们都在为自己背后的人努力赚钱,收购物资,然分点汤喝! 屠夫,制皮,厨师等有手艺的工匠是抢手货,被商人们雇佣,忙得不可开交。 平民大多数沦为打杂和搬运工,街道上很热闹,犹如集市,人挤人。 王守义静静的看着这一切。 大周的冬季与部落的冬季不同。 没有兽潮,部落的人都在猫冬,几乎都在兽堡和山脚的大院内活动。 就算是有兽潮,也没有交易这回事。 ∽ 冬季对大周的人来说,是一场盛宴! 人弱兽强,人强兽弱。 很好的体现了出来。 冬季,决定究竟是哪一方强的存在。 总体来说,兽是主动的一方,兽是进攻的一方。 抵抗住了兽潮,就是人类的盛宴,失败了,那就是野兽的盛宴。 然而大周人的盛宴,与平民没有什么关系,包括军队,这场盛宴被这些商人背后的势力,几乎吃得干干净净。 还是部落好,虽然人与人之间有些区别,但都享受到兽潮后的盛宴,一样的吃肉喝汤。 ∽ 王守义很清楚的看到商人背后的大势力,在正阳城的街道上,从挂饰,标识上,看到了过半(九派十三家)的大势力的影子。 ∽ 符文练丹器,说白了就制药机器,形状各不相同,鼎状的,剑状的,兽形的,不下几十种,功能却都差不多。 商人收购血肉,让人分割好,分种类一块快的投入符文练丹器的口中,然后变成了一颗颗的浓缩血肉丸。 当能量耗尽,有人把能量石换下。 “这是一个好东西,不过名字起错了,算不上自动练丹,顶多是单一的提纯浓缩成丸罢了。”王守义有了兴趣。 仔细观察起来! 吞入血肉,炼火符文运转,丹火升起,震动,旋转,拍打,重力等多个符文相互配合,组成了提纯的符文,把血肉变成了血气,再聚拢,浓缩,化液,定形,固丸,上皮等步骤,变成了一颗颗血肉丸。 一台符文练丹器长达三丈,前前后后需要四十个人才能完成。 符文总数没有低于一千三百个,总计有九个控制符文,却没有把这九个控制符文集成一个总控制符文,也就意味着起码需要九个先天才能运转这台练丹器。 如果日夜不停,还需要替换的先天,以初期为基础,一天一个轮换,需要27名先天才行。 “还是不够智能化啊!”王守义有些感叹,27位先天加上轮换的普通人,共计需要百人,所得不过万才粒左右的血肉丸,还要搭上能量石。 若让自己恢复先天练气的实力,虚空凝鼎,比这符文练丹器还要好上一些,还颗颗都是精品,虽然数量上差了一些。 “是否可以改进一下。”王守义有些心动。 第四十五章 符文是什么 符文不难学,但很难精通! 单一的符文,王守义基本上都全部掌握。 难在复合符文,把不同的符文融会在一起,组成复合符文。 每增加一个,难度就会大上一些。 符文师的等级就看你能把多少个符文组合成一个复合符文。 一阶十级! 初级的一阶符文师,从了会学单一符文起,到合九个符文为一个符文,都是一阶符文师。 达到十个,为二阶符文师。 百个是三阶符文师。 千个符文合一,是四阶符文师。 再往上却不是,万个符文合一的复合符文,而是组合复合符文。 十个十级复合符文组成一个总符文是六阶符文师。 十个百级复合符文组成一个总符文是七阶符文师。 十个千级复合符文组成一个总符文是八阶符文师。 十个万级复合符文组成一个总符文是九阶符文师。 ∽ 符文练器丹,起码是七阶三级符文师才有可能制做出来,同时还要精通练器和机巧之术才行。 王守义的想法虽好,但从一阶升到七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不过改进一下,只要达到三阶六级符文师就可以,努力一把,王守义觉得自己应该行。 ∽ “首先,自己不一定要搞多么厉害的复合符文。” “复合符文是什么,原理可以借鉴前世的电路板,无数的电器原件通过联接而成的电路板。” 王守义了解基础符文,也有幸接触了“挖土机”“推土机”等符文机器。 其原理心中也有些眉目,所谓符文同前世的电磁有很多相同的地方。 符文与能量石加上“硬件”,它看起来很接近生物发电,只是披了一层神秘的面纱而己。 “为什么符文机关要先天武者才能启动,操控,就是等于需要智慧。用生物的意识才能操控,先天武者与符文机关相结合,才是一个完整的生物符文发电循环。” “符文与人结合是进步,可惜这种进步只是单腿跳跃,不够智能和自动。难道就没有人去想过,不需要也能自行运转的符文机关吗?” “有,肯定有!只是没有人的意识控制,符文就不会主动吸收能量,这能量石中的能量是中性的,好像没有两极,不会自动循环。” “但真的没有阴阳,正负两极吗?”王守义自己都没有把握。 这与这个世界那莫名不可知的道有关。 这个世界不缺金银铜铁,人一类自身也够强大,开采没有像华夏古代那么艰难,却依然成为货币,那是因为,武器,铠甲,符文的面板都需要用到它们。 符文刻画都必需在金银铸成的面板上刻画,以先天或妖兽等级的血液为原料,才能完成完整的符文。 而且,这还不是永久性的,符文运转除了消耗能量石,还会消耗金银。 这也是符文机关不能普及的原因,唯有大势力才能拥有符文机关,那都是用海量的金银堆出来的。 “或许这些符文有缺失,缺失了可以让符文自行运转的关键符文。严格来说这些符文机关缺失一种与天地原气交换的符文。至少符文大阵可以自行运转,并减少能量石与金银的消耗,可无数年来,海量的符文师都未能刻画和找到这个关键的符文。” 这不得不让王守义深思,符文机关与符文大阵的不同,也是无数符文师正在深思的问题。 刻画在金银面板上的符文和在大地上用金银为底刻画符文为何会有两种不同的结果。 一个必需要先天武者才能启动控制,一个却不需要,能自行运转。 这跟飞行器难以实现一样,有旋转符文,有反重力符文,可只要有生物存在,就好像与天地相冲相克,飞不起来。 先天武者可以携带符文武器飞行,人可携器而飞行。 而符文武器却不能携带人飞行,器不可带人飞行,也就是说不能做到仙侠世界中的御器飞行。 △ 运转的符文炼丹器,如同母鸡下蛋,而且速度很快,一粒粒血气丸被吐了出来,装入瓶中。 “可惜不能靠近。” 符文练丹器的价值太昂贵了,就连大势力也损失不起。 通体黄金制造,在阳光下,金光闪闪,无比的耀眼夺目! 王守义估算,一台符文练丹器重量起码达到五吨以上。 “为什么不用铜铁代替,跟那些符文推土机,挖土机一样?” 肯定不是因为钱多,而是为了减少损失,制造不易,全部用金子制造,使用的时间会长很多。 相比先天或妖兽的血液,金银更容易得到一些。 △ 观看了一阵子,王守义牵着小哈离开了。 进城必需给自己的坐骑佩戴铭牌项圈,这是规矩。 否则,被杀死,不负责任。 正阳城很大,可客栈几乎全满,一房难求! 王守义只好转到城中只有军营附近的冬季安置房去,这个世界叫做驿馆。 那安置房全是通铺,几人或几十人合住,收的是床位费。 平民与武者会区别对待,环境却是天差地别。 武者驿馆,王守义双手举起万斤巨石,再缓缓放下,交了钱,就领到了一间属于自己的房间。 万斤巨石是区分先天与后天的界线。 先天可以获得单间,特别是这个人满为患的冬季,己是非常好的待遇了。 △ 这个时间,几乎没有什么在驿馆,每一个先天,都是一份超强的战力,参与战争,就可以获得丰富的回报。 泡个热水澡,随便给小哈也洗了,换了衣服。 正阳城己升起了光石,跟定山县城的数量一样,一百零八颗。 不过更先进,因为连成了一遍,这是符文大阵。 冬季的光石有些不同,带有一丝的热量。 “嗯,这是日光石,比月光石更亮,一颗日光石如同一个小太阳。”王守义抬头自语。 离开部落一年,进入大周十个月,可对大周的了解还是太少。 书籍是很重要的东西,王守义上街除了看着这正阳城,还需要购买书籍。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更深刻的去了解这个世界。 第四十六章 异植 边走边看边听! 赶路相当于一次旅行! 每经过一座城市,一个地方,用心体会总会有不同的发现。 有人埋怨,这次抽到的区域比较差,没什么收获。 也有人兴高采烈,赚了个盆满钵满。 商人在报怨,这次兽潮比往年弱不少,竟不足十年前的一半了,收上来的东西少了。 王守义有些吃惊,自己来的时候,战场己打扫的差不多了,从战斗程度上看,纵横无边天际,看不到头,起码是千万级别的兽潮,战斗肯定很激烈,竟然还弱了很多。 要知道,这千万级别指的是荒兽达到千万。 这个世界还是太荒芜,这荒芜说的是人类真正占领,活动的区域很少。 数十上百里不见人烟是常事。 几百上千里才有一座城池,而且这城池多数还是县级城池,通常十万到五十万左右,至于下面的乡镇村一级,基本是如同部落一般,结寨而居,单独的房子几乎不存在,就算有,也是院墙高筑或木桩围栏。 △ 王守义认为这个世界最大的奇迹就是路。 这比前世的“路路通”工程还要牛逼百倍。 这么少的人,竟然把修路把各个城池连接起来,让人族连成一片,组成了一个整体。 这路一直在修,修了两三万年从未停过,哪怕是改朝换代,这项伟大的工程都没有停过。 从圣地到王朝,再到九派十三世家,最终到平民百姓,都有一个最朴素的想法,那就是修路,其重要性比修房子修城池还重要。 对路的看护也比城池更看重,几乎路上的巡逻从未断过,哪怕在冬季,野兽因缺食饥饿袭人类,依然会派出军队,武者巡逻。 △ 部落的兽潮比不上正阳成的兽潮,规模上不及万一,种类也不及十分之一。 甚至参与兽潮的还有植物,种类也不少,王守义算是开了眼界。 会攻击的植物,王守义在十万大山见过,比如遮山铁柳,但会跑的植物,还真没见过。 一个叫“显英”的使刀武者,手上拖着一棵不知是树,还是草的植物,正与人交易,要求的是天晶石。 天晶石分九品,总体又分下中上三品,极品不算。 下品天晶石不贵,是大陆货,稍微富裕的平民也能买得起,做为照明用。 可中品天晶石,己不是平民百姓可拥有的,算是一种能量石了,十倍百倍于下品。 同下品的相比,己是质的区别,两者之间犹如一道宏沟。 上品同样如此! 更别说极品了! 王守义稍微了解一下,下品天晶石的可以用金银铜购买,约在十枚到百枚钢钱之间。 而中品天晶石,一万钱起,到十万钱止,官价十贯百贯的价位,平民不能购买。 上品天晶石,千贯到十万贯一颗,价格另王守义咋舌,在镇兽城的时候,研究符文,还是通过程家买了些中品天晶石,实验了一下符文的真假,就不得不停下来,因为没钱。 △ 显英要求用天晶石交易,让王守义有些好奇,不由打量了一翻。 显英是武者,不过武道气柱在望气术之下还是展露了出来,只是先天初期而己,基本上用不到中品的天晶石。 因为中品天晶石,多数用于符文机关或小符文炮上面,还得大量的使用才用。 显英要求的就是用中品的天晶石交易,做为先天武者是可以提这个要求的。 “难道,这个叫显英的武者还是一名符文师,那就很少见了,比炼丹师练器师还要稀少的存在。”王守义想到。 更令王守义好奇的是显英肩上的那株植物。 高度在四米左右,主杆约二十公分,顶端有一颗圆圆的“果实”,果实很巨大,起码半米的直经,果实底部有八片巨型刀叶。 这株植物己看不出原来的颜色,全身焦黑。 至于为什么说会走,那是因为这株植物的根在动,而且起码有上百的根系,在微微的倦屈,很是无力,很显然离死不远了。 △ 王守义来晚了些,只听到掌柜的对旁边的伙计说了句“异植,会跑!”。 然后就开始打量,估价! 这株濒死的异植,竟然估价“五万贯”!价格令人咋舌,相当于半株“千年大药”了。 显英没有要钱,而是要用六品的天晶石交换,这相当要于掌柜的要给显英一万枚六品天晶石。 下品天晶石为九八七三个等级,中品天晶石为六五四三个等级,上中品天晶石为三二一三个等级。 下品天晶石体积为鸡蛋般大小,约直经在5公分左右,各种形状都有。 中品的天晶石体积为鸽蛋般大小,直经在3公分左右,形状多为球形和八面菱形。 上品天晶石体积为黄豆般大小,直经在1公分左右,形状以球形为主。 等级越高,天晶石越小,而极品天晶石又不同,反而是各种大小不一的形状,多数情况下,会被切割成四四方方的正方形,而且体积在十公分左右。 △ 不过王守义没在镇兽城的程家见过,只是在书中看到而己。 王守义问程绾绾能不买到,得到的回答是不能,就算是程家这等势力也不会以极品天晶石交易,这是属于神级强者使用的东西,就算自己也没有见到过真正的极品天晶石。 不过程绾绾又说,极品天晶石没有比一品的天晶石贵多少,有时候是持平,甚至还会低上一些。 王守义问什么? 程绾绾说极品天晶石分公母,会长大,百年可再切割一次,生出一颗极品天晶石。 母石很昂贵,昂贵到不敢想象,就算程家倾家荡产,倾尽所有,估计只能买百颗左右。 △ 程家富有一洲之地,王守义估算过,万贯之财,才有资格让程绾绾这个大小姐稍微关注一下而已,还是那种过目一下,点头同意或不同意而己,卖天青蛮羊皮的时候,还是因为外界没有,人家觉得好奇,才出来看一下而已。 那程家倾家荡产,变卖所有会值多少钱,用铜钱来代替的话,那是上千亿贯,甚至更多! 这相当于长宽高在400米的一座铜山,重量起麻在5亿吨以上。 记得穿越前,上一年国家的铜产量在800万吨,相当于62.5倍。 程家一洲之地,纵横上几万公里甚,人口大约在二亿以上,千年以上的积累,财富估计也差不了多少,甚至更多。 这个世界的符文科技一方面显得高超无比,同时又觉得很落后。 高超无比是指在破坏力上,推山填湖,摧城灭世,符文武器可以做到。 落后在于,几乎除了武器之外,各方面都很落后。 比如符文通迅只能县城才有可能建一个基站,还庞大无比,占地近一亩。 比如眼前的练丹器,用符文,还用五吨黄金打造,加天晶石,加起码九位先天才能运转。 比如电脑都不能实现,飞行器才两架,等等。 同时这个世界上的人和物都特别强大,普通人成年就有二百公斤的力量,武者更是离谱,后天期武者千斤到万斤巨力,先天期万斤到十万斤巨力,这是平均值。 △ 符文科技加上超强的人类这生产值估计不下穿越前的自己的国家,特别在这个武者为最高等人的世界,简直比皇帝还皇帝,我比你强,那么,我的是我的,你的还是我的。 虽然有点夸张,但也差不了多少。 看这街上的人群,就知道了,带项圈的奴隶,绣家微的奴婢,挂身份牌的商人,他们都不是真正的自由人。 只有武者,平民才算自由人,但也大多数打上了标签,被各种大势力雇佣。 十三世家之一的程家,在自己所在丰洲真的比华夏古代的皇帝还有权势。 所以说, 程家倾家荡产等若把一个国家卖掉,值这个价格到也不出奇,但是谁能卖得起,估计只有三圣地了。 一颗极品天晶石母石,价格会在十亿贯左右。 △ 王守义怎么也想不通,极品天晶石还分公和母,其价值相差万倍。 但层次不够,了解不到,也只能想想,就算了。 △ 掌柜称了六品天晶石给显英,足足有540斤,装了两个大麻袋。 显英没有多说,一手一只麻袋,往两肩一杠,就准备离开。 王守义立马靠边,一拱手,挂上笑容:“这位大哥,打扰一下。” “干嘛!”显英有些不耐烦,被一个陌生的中年大叔拦路,还叫自己大哥,不由提高了几分警惕,眼神收缩了一下,精观一闪,武者气势微放。 “在下王守义,来自镇兽洲,对你刚才卖的“异植”略感好奇,想了解一些,可否请你上……”王守义眼光一扫,看到一家名为《正阳楼》的酒楼,立马续话:“可否请你上正阳楼一坐,咱们谈一谈。” 王守义对显英的武者气势仿若不存在一般,这点小气势,比不上一阵清风。 “正阳楼,呵呵……很贵的!”显英明显感觉到眼前的中年大叔深不可测,但也不惧怕,正阳城惧打斗,抬头正视王守义。 “正阳楼,自己一年也去不了几次,顶多上二楼……”显英心中暗想。 “很贵!能有多贵!”王守义又好奇了,刚赚了五万贯的显英竟然说很贵。 “正阳楼有五层,不分高低贵贱,只论钱多钱少,一楼起步十贯每菜,每层十倍往上翻,你说贵不贵。”显英突然笑了笑:“这位大叔,你请我去几楼啊!” 王守义略一思量,自己身上还有十九万贯的银票,自己赚钱应该不是难事,这一路上存了不少精血丹,钱财倒也充足,不如去见识一下,正阳楼为啥这么贵。 “我请客,起码在三楼,如果满意,万贯一菜的五楼也无防。”王守义微微一笑,虽说为问一株异植不值得,但不防大气些。 “呃,大叔真是有钱人呐,五楼不敢想,三楼倒是想偿一偿,正值冬季,兽潮刚过,顶级的食材肯定不少。”显英望了望五楼,不敢去想,随几个菜就几万贯的,真的太贵了。 这眼前的大叔口气也真大,竟然连五楼也想去。虽说正阳楼不分高低贵贱,但价格在摆在那里,何偿又不是把人分了高低贵贱。 显英打量了一下王守义,穿着打扮中规中矩,武者所常穿的兽皮,除了身上的怪异的背包,并无出奇之处,不由面露好奇之色。 “走吧!我请客!”王守义看得出显英心动了! 第四十七章 正阳楼 正阳楼,高30米,形如宝塔,楼外千笼如星,楼内光石通亮,此刻一楼己满座。 楼外美婢迎客,赶进院内,方见正阳楼全貌。 院内小桥流水,亭台阁楼,假山异石,奇花异草,无一丝冬季之感,温暖如春,花香袭人。 院中央才是正阳楼,略一打量,约在五百平方左右。 正阳楼三字分别在二三四,这三层,全部用蓝光石镶嵌,很是醒目。 经过美女站成的通道,一位身穿丝绸的年青人就迎了上来。 “客官,几楼!” 王守义一打量,这年青人竟然只是一个伙计。 正阳楼有钱可以理解,但连伙计都穿上丝绸了,那就是大气了,比美女走廊更现气派和底蕴。 “三楼起步,顺便介绍一下三到五楼。”王守义没有被惊到,前世有个大公司,每一个职员还都配车呢,这穿个丝绸又算什么,一身也不过几十贯罢了。 在大周,金银铜是货币,丹药也是货币,天晶石也是货币,只是金银铜常用罢了。 “好的,客官,请进。”年青伙计有礼,却不卑不亢,只是脸上微露惊讶,又恢复了笑容。 “客官,想必价格你己知道,三楼起,肉食是妖兽肉级别,素菜也是同等级的食材,药材也是百年药龄起步,这只是原材料,而厨师也有等级区分,在我们正阳楼称之为三级大厨。” “四楼,肉食为大成妖兽,药材千年起步,素菜同大成妖兽同级,厨师是二级大厨。” “五楼,肉食是灵兽肉,药材五千年起,素菜同肉食同等级,厨师是一级大厨。” “哦,对了,客户,这三级大厨相当于外界所说的厨王,起码在某一道菜上可以称王。” 年青伙计没有介绍什么菜品,什么菜系,什么功效,只是很简单的说了做菜的原材料和厨师的等级。 王守义感觉这年青伙计装了一个淡淡的逼,但是“逼气”逼人。 王守义感兴趣了,自己的身体需要大量的能量来“练精化气”,或许五楼应可以。 “嗯,五楼吧!”王守义淡淡的说了一句,好像去五楼吃饭,才是平常应去的去处。 王守义回了一个毫不在意的逼,但这个“逼”,不仅慎住了年青伙计,还镇住了一楼吃饭的食客,一时喧嚣变寂静。 几乎所有的人眼晴都望了过来。 “这个人是谁?”是一楼食客大多数人的想法。 五楼,非神级不能食,听原材料就知,食场中的能量太强大了,哪怕是先天颠峰武者,也承受不住。 不是吃不完,吃不下,而是炼化不了,承受不住,先天颠峰武者吃了反而有害无益。 就好像廋弱的人吃了千年人参汤,会大补而亡,或大补之后,反而受损一样。 “竟然有神级武者来正阳楼了!” “不是应该还要晚上半个月吗?往年都在冰雪初融之时,才来吗!” “这个神级武者从未见过!” …… 众人轻声交谈中,年青伙计己把王守义引向中央,在符文面板上指尖连点,门开了! 王守义一看,竟然是符文电梯:“好家伙,时尚啊!” “想不到,一个伙计都是先天,正阳楼背景非凡啊!”王守义瞬间感觉正阳楼的逼格很高。 符文电梯都有,先天武者只是伙计,穿丝绸真算不得什么装逼高大上,人家只是低调而己。 “大意了,没有去探查一个伙计,却不想是先天武者,从刚才操作符文控制来看,起码是先天中期,而且底子很扎实。” 人在城中,总会比野外放松,警惕性少了不少,王守义暗暗提醒自己。 显英提着两个大麻袋进了符文电梯,低着头,沉默不语。 怎么也想不到,竟然是五楼,真的很想开口拒绝,但又恐眼前的中年大叔是神级武者,神境的存在,自己一开口,是不是不给面子,对方会不会恼怒杀死自己。 “对了,中年大叔听什么名字,嗯……好像叫王守义来着,他要向我异植的事情,得好好想想,待会怎么说,该怎么道歉。” 年青伙计屏住了呼吸,收起了笑容,站得正了些,显得很端正。 不一会儿就到了五楼。 当王守义和显英走出符文电梯,仰上来的却是一个带黄橙紫三色帽的圆脸胖子。 年青伙计没有出电梯,而是直接关门下一梯。 △ “哈哈哈……本以为是有贵客上门,却不料竟是两个愣头青。”圆脸胖子一阵打量之后,突然哈哈大笑,话语中难免有些轻视,不过还算好,没有生气,反而嘴角左上微微翘起,却紧闭嘴巴,分明想大笑,又强自忍住的模样。 “怎么,听闻正阳楼不分高低贵贱,只看财钱,是当我吃不起么!”王守义早己放出神识,发现眼前的圆脸胖子竟是一个先天颠峰的存在,与自己受伤的境界一样,不过都多一种圆润的感觉。 这种圆润从气质上看,是体现在化凡时,比如自己是模仿,哪怕是唯妙唯俏,依旧处于“仿”的境界,并没有真正的“化凡”;而圆脸胖子化凡本就应如此,不用刻意收敛先天颠峰的气势,就己经化凡了。 因为王守义用望气术看不出圆脸胖子的境界,而是神识才感觉到,只是感觉,心神给自己的一种反应,神识并没有探查到圆脸胖子体内存在真气,犹如普通人。 至于心神为什么会有这么一种感觉,那是因为自己经常内视探察时,有时也会有这种感觉。 “嗯,哈哈哈……不会,尊敬的客人你请跟我来!”圆脸胖子脸上堆出了笑容,热情又喜气,引着王守义进了一个门牌叫“月”的房间。 这一过程完全没有什么先天颠峰武者的骄傲,完全把自己当成一个普通的伙计。 王守义和显英刚落座,圆脸胖子己为二人摆好的碗筷,并提起桌上的铜壶,为二人倒上了一杯热茶,茶香扑鼻,清新醒神。 王守义见识了圆脸胖子的功法,仅仅手擦了一圈茶壶,就无中生水,水自开。 顶级的功法,这等手法,王守义之前也能做到,不过却调用神识,专注之下才行。 哪像这圆脸胖子,如此轻松随意,等若哈口气一样,却隐藏得很深。 “好手法,无中生水水自开,己近神异了!”王守义赞道,并举杯致意,忘记电梯口的不快。 “咦,你竟能看出来!”圆脸胖子惊讶了! 突然圆脸胖子脸色变了:“难道自己看走眼了,那么能让自己看走眼的是……神级强者。” 心砰砰的不争气的跳了几下,又想到自己在正阳楼,又平静了下来。 第四十八章 大药不罕见 正阳城也好,正阳楼也好,在《大周志》一书记载中,只有五百年的历史,确切的说,改名为正阳城只有五百年,之前的记载并没有提到叫什么名字,甚至之前的历史都没有。 正阳城有位叫正阳真人的大神坐镇,正阳真人才是这座城的主宰者。 正阳楼也是正阳真人的。 圆脸胖子叫法不同,正阳真人的徒孙。 知道法不同名字的人,都当他是厨神,了解法不同的人,都叫他法大师。 一位传攻符文的大师。 △ 法不同掌心微热,气血搬运至,白胖的手略红,一道符文便呈现。 练符入体,以符融身。 这起码得五级符文师才能做到的事。 这是一道复合符文,主要是探测的能力。 “先天初期,先天初期,未知……”掌心符文给法不同带来乃心神上的回馈。 平静下来的心,又猛地的“咯噔”一下,猛地跳动一下。 “身体强度是先天初期,真气也是先天初期,可未知代表的是灵识。”法不同偏偏在灵识这一方面的造诣最高,半步踏入神级了,可符文探测到的结果是未知。 这让法不同百思不得其解,就算是神级强者,法不同自信,也能检测出来。 可“未知”是什么鬼,那就是不在自己符文的“检测”范围之内。 ○ 显英这个人,法不同认识,也算是正阳城中,正阳书院的一位学生,算起来,还是自己的一位师侄,算是有点天赋吧。 不过,还不够入自己的法眼。 ○ 虽然一个未知的结果,让法不同,心中咯噔了一下,但法不同倒也不惧,因为还有一个结果被法不同检查到了,骨龄十七。 “易容而来,身上有些秘密,遮去了灵识。”法不同对王守义下了评定。 “客官来的正是时候,兽潮刚过,原材料充足。请随我入房间,想点什么,我立马去做。”法不同引王守义显英进入了一个刻有“日”的符文房间。 符文“日”,王守义当然认识,在部落时,老爹王中仁最先教他的,后来上了山顶,火老,大姑铁心兰,黑巫李若兰都教了不少,这“日”字符文,是顶级的符文。 王守义停下,忍不住打量了一下,发现竟有能量流转,而且与部落的符文有些细微的区别,不是符文不同,而是起笔不同。 王守义心中叹了一口气:“部落与世隔绝,落后太多了!” 一道符文,就见差距! 人家的符文是活的,自己弄的符文却是死的。 △ 菜单有两张,可法不同只递上了一张。 玉质菜单和金叶菜单,都是微雕刻字。 每道菜,都有介绍,包括菜名,材料,制作之法,价格,四大介绍,都很简单。 王守义看了一下,起名都挺接地气的。 比如: 菜名:火鼠汤。 材料:火鼠一只,灵兽级;火云子二十粒,八千年火云树之果…… 制作:万年玄冰冻上一个时辰,解冻,入黑曜石锅,以天阴火炖之,加入火云子,半个时辰成菜。 价格:铜钱万贯,金千两,上品三级天晶石十三颗(官价)。 再下面还有: 异植巨莴,凉菜,万贯。 荒种踏云虎,热菜,二万贯。 异种紫线天丝虫,热菜,十万贯。 遗种紫金龙蛇冠,凉菜,八十万贯。 雪绒古兽,一万贯 伏明荒兽,灵兽级,一万贯。 …… 菜名,不多,只有十三个。 让王守义惊讶的是最未尾的一道菜。 火麒麟,上古遗种,心头血一滴,配料,冬阴虫草(万年灵草,异植);价格,极品天晶石百颗。 “神兽啊!”王守义感叹,只是听闻,却从未见过,却不料在正阳楼竟上了菜单。 “可惜,吃不起!”王守义拍了拍身上的斜夸包,只有十八万贯。 只能点,火鼠汤,巨莴丝,雪绒古兽,踏云虎肉,伏明荒兽,及紫线天丝虫,再加魔葵子一碟。 共价17.5万贯,黄金用吨来计,0.875吨。 就一顿饭而己! 其实,还不够某道菜的一个零头。 更别说,玉质菜单了。 △ 法不同退了下去,房间只留下了王守义和显英。 显英松了一口气,拍了拍胸口,长长吐了一口气,刚才绷得太紧了。 “五楼啊!虽说有钱就可以上来。但事实上,就算有钱也吃不下。”显英望着王守义说道。 “嗯,吃不下!什么意思!”王守义抓住了显英话中的意思。 “大……大叔,千年大药不练丹,你能吃下去么,人会爆的。更别说五楼,五千年起步,只能看,吃不下啊!”显英明显还很紧张,想不通,眼前的大叔是什么人,竟然敢上五楼。 “哈哈……别担心!”王守义瞬间明白了显英的意思。 换做其它人,哪怕是以前的自己也吃不下。 五千年的灵药,又或灵兽,与千年大药,妖兽不是一个层次的东西。 从能量上说是质的不同! 而实际上,不仅仅是质的不同,而是生物层次不同,不是同一个世界的生物一般。 用量化来计算,平常吃一碗饭就饱,你吃一口灵兽肉,却相当于一万碗饭。 吃得下么! 就算先天级别的武者,可顿食半头牛,是普通人的百倍,可面对灵兽级别的肉,依然不够,一口也吃不下五十头牛。 真吃下去,人真的会爆炸的。 ○ 王守义对此却毫不担心,反而兴奋。 不由想到,这一顿饭菜,可否让长春功吃饱,自己再也不用担心爆发了。 长春功这头神魔就是一个无底洞,自己可是吃够了苦头,忍饥挨饿不算什么,而是化身神兽饕餮,那种日月星辰皆可吞噬的感觉。 实在忍不住饥饿,跑出去吸纳生命元气,花草树木化为枯木粉尘,虫兽变成枯骨,另一地森林变成荒漠。 那种感觉,自己就是上古神魔,视万灵为食物而己。 真若失控,自己将不再是人,而是长春功之下的行尸走肉。 △ “啊!你能吃得下!”显英明显不信。 “那……那……那你难道是……神级!”显英吞了吞口水,把心中的猜测说了出来。 “不是!”王守义。 “那……”显英。 “等会我先吃,然后,我叫你吃,你就吃,保证你死不了!”王守义。 显英依然不信,不过王守义管不了那么多了。 五千年大药,灵兽,异植,异种,遗种,古兽……这些《神异志》上的东西,竟然变成了原材料。 “这个世界的水很深,也很大。” 千年的药材,也只称之为大药,这个“大”仅仅是大的意思,而不是罕见,稀有的意思。 也对,平阳城的白眼狼都能收藏三支“千年火龙根”,千年大药的确也不是什么稀罕物。 只是相对于普通人来说,难得一见罢了。 部落不也发现了成片的大药吗! 自己经手过的千年大药怕也不下百株了。 第四十九章 异植之说 “对了,你手中的异植叫什么?”一边剥着魔葵子,一边问显英。 “刀球滕,一种异植,生而为植,与草木无异,一但变异,就叫异植,亦植亦兽的存在。”显英。 “变异?什么变异,怎么变异?”王守义好奇。 “变异有很多种,属于异植的变异只有一种。异植,顾名思义,指变异的植物。变异的方法和来源有很多,比如环境,元气的浓厚;比如灵兽级别以上的血液尸骨;比如时间上的积累。” “异植并不是什么植物都可以变异的。而是异植本身的来源让其具有变异的可能。通灵的植物不算异植。” “大体上来说,异植有两种,一种是上古异植,一种是上古异植的遗种,也叫上古遗植。比如鬼爪花这种普通的植物就是上古遗植,第一次变异后,叫它龙爪花;第二次变异叫它幽冥花,第三次变异叫它地狱花,第四次变异叫它彼岸花。而且这种变异会出岔子,鬼爪花会因条件不同,产生不同的变异,或好或坏,谁也说不准,就算同样的条件,也会变异成不同的品种。如果第一次变异不是龙爪花,那么鬼爪花就成不了异植,算是变异失败了。” “又比如上古异植,魔鬼花,天生就异植。还有龙爪滕,虫柳,绿叶蝶,夜明鸟。”显英。 “等等,夜明鸟是异植,异植怎么会叫鸟,难道会长羽毛,长翅膀,会飞!”王守义问道。 “夜明鸟的确是异植,产卵于千年古树之中,汲取古树生命,生根发芽,历时十年开花结果,果子中孕育的就是夜明鸟。不过,夜明鸟很难见到,因为出生后,不是飞向天空,而是钻入地下,在岩洞中生活,一生不见天日。”显英。 “有意思,那你再说说龙爪滕,虫柳,魔鬼花,绿叶蝶!”王守义算是开了眼界。 “魔鬼花,又叫食人花,天生异植,一生只开一朵花,年份越长,其根系就越多越长,花也越大,剧毒之物。多数迷药就是从魔鬼花中提取的。魔花没有种子,雌雄同株,临死前会钻入土中,萎缩成一颗种子一般,从大地汲取养分,生根发芽,开出一到三朵花,花开之后,就会离开原地,吞食虫类或腐尸为生,再长大一点,分出根系,就是真正的魔鬼花,食人花了。对了主根只有一条,分出的根系可以叫“藤”,生有刺,带有毒性。它靠花香引诱虫兽,再用藤杀死猎物。天上飞的,地上跑的,地下钻洞,什么都吃,还不惧水火。它的速度很快的,比飞鸟还快。魔鬼花在上古异植中排名第一,当然是指颠峰时期。” “排名第二的呢。” “排名第二的异植叫虫柳。就是一颗柳树,不过成长很慢,我指的是变异的速度。初生时与普通柳树一样,只是不落叶而己。大约百年时间,柳条成长,虫柳才可行走,它不靠根系行走,而是靠柳枝柳条把自己从大地中拔出来,缩成球滚动;千年时间,虫柳才叫虫柳,灵智初生,不再从大地中汲取养分,而用柳枝柳条捕捉杀死食物了,同时也会吸引伴生灵兽,翠青鸟。万年时间,虫柳终于长成,它不再叫虫柳,而是遮山铁柳,庞大无比,独木遮山,成为山河中的霸主。不过我从未见过遮山铁柳,只见过虫柳,听说天武圣地有三株遮山铁柳。颠峰时期的虫柳叫遮天神柳,又称“柳神”,一树可遮天,一树可成神,可引风雨雷电,神秘莫测。对了虫柳虽是异植,却不随便折技就能活的,与普通柳树不同,它开万年开一花,结一果的。它虽然是异植,但终生几乎不会移动。如果有幸得到种子,等它成长,可以庇护出一个万年宗门或世家。” “遮山铁柳,翠青鸟!天生异植,伴生灵兽,排名第二。”王守义想起了那颗流氓树,没想到有这么大的来头。 “为什么是排第二,因为打不过第一吗?” “战斗力上来说,三五株魔鬼花也敌不过遮天神柳,但速度是硬伤。两种异植颠峰时期,都是遮天敝日般庞大,打个几年也分不出胜负的。而且虫柳几乎不杀生,只是不喜欢虫子而己,只要你不伤害它,无害的。”显英。 “又不是打不过,干嘛排第二。”王守义。 “成长慢,不杀生,又不愿意动,行走速度慢,排第一有什么用。而且魔鬼花这异植再次变异的可能性更大,若变异成魔鬼树,遮天神柳就差了一丝了。”显英。 “再说下龙爪藤和绿叶蝶吧!”王守义。 “嗯,龙爪藤同遮山铁柳一样,也不爱动,不过凶残了很多,比魔鬼花还凶残。而且领地意识很强,在它的领地内,只有赤血蜥蜴可以存在,其它所有的物种都会被它杀死。魔鬼花有人养,虫柳也有人养,可龙爪藤几乎没有人敢养,这种异植养不熟。记得,只有天工圣地养了一株,养于秘地之中。自出生时,龙爪藤就吸血,生于血肉尸山之上,一种藤蔓犹如巨蟒,四处掠食,杀死在它攻击范围内的一切生命,虫鱼鸟兽,花草树林,都会变成它的食物。一龙爪藤,其藤如龙,其叶如鳞,其血碧绿,其爪五趾,前四后一。一望就能分辨出来。龙爪藤只有一条主藤,如盘蛇一般,望之像龙,犹如长龙,没有一点像异植的样子,感觉像长在地上的巨龙巨蟒。哦,对了,龙爪藤虽凶残,但基本上无害,多数时间处于沉睡状态。而且根系发达,比主藤所及之处还庞大,也就是龙爪藤不愿移动的原因,一次移动,等于要它的命。若非生死危机,它几乎终生不动。龙爪藤的血是最顶级的符文液,在喂饱后,让其陷入沉睡,就可切开藤身,取其血液,不过要注意分寸,别把它给弄醒了,要用火玉刀才行。还要边取血边往其根部浇血。” “绿叶蝶,这种异植,没什么用,只是好看,唯一的作用可以避暑,只有南通洲才有。绿叶蝶是绿蝶树的产物。每年绿蝶树吐新芽,犹如万千绿色蝴蝶附身,非常美丽,等过了夏,入了秋,绿叶蝶便会化身各种颜色的蝴蝶,绕树而舞,历经一月,蝶落遇地即死,化绿蝶树的养分,以待来年。南通洲的人,会在夏季时,摘下绿叶蝶,放于屋内,这些绿叶蝶就会一直飞到死,用来做避暑之用。” “这个绿叶蝶,没什么用,你还说出来,难道有什么原因吗。”王守义。 “嗯,绿叶蝶没什么用,但绿蝶树上有一种东西有用,它叫天丝虫,其色各异。绿叶蝶看似绿蝶树的叶子,其实是天线虫的卵,天线虫终身不下绿蝶树,以绿叶蝶为食物。”显英。 “自己吃自己的后代?”王守义惊讶了。 “算不上啦,天线虫分公母,公的天线虫产卵在春季,会产下数万枚,也就是绿叶蝶,但吃的很少,还一边吃一边产。母虫产卵在秋未,结茧化蝶,将卵产于绿蝶树之中,约十来枚,三年才成天线虫。这茧如鸡蛋般大小,却特别坚韧,比发丝还细,能吊百斤,做成衣物,可避暑御寒,刀枪不入。最奇特的是做好的衣物如果用绿蝶树汁浸泡,功效翻倍。可惜,这绿蝶树三年才发一次芽,天线虫十年才真正产一次卵,能结茧的母虫,十年才能有一枚鸡蛋大小的丝茧。而且南通洲的人,是二十年到三十年才会收获一枚蚕茧。而织一套天丝衣需要300到500个蚕茧,一代通洲养蚕人只要出产一套天丝衣。而绿蝶树本就少,天线母虫更少,还有天敌八尺秋,整个南通洲一年也只能产生不到百件天丝衣,而天蚕丝衣,百年才能出一件。”显英。 “嗯,妖兽皮做的衣物并不比天丝衣差啊!当然在避暑上差了一些。”王守义有些不明白,天丝衣的功能似乎不是太强。 “大叔,天丝衣还有一个功能,吸纳周边天地元气,普通人穿上,避暑御寒,刀枪不入,不在话下,能吸纳天地元气,那是可以延寿的,若是有资质的人,可助人突破先天。先天穿上此衣,更能加快天地元气的吸收,较同样的先天,快速度过积累的阶段,这是一件至宝,一件加速修炼器啊!而且相比丹药,无副作用。”显英。 “至宝是至宝,可一年近百件,这么多年,量也不少吧!”王守义。 “不,只能穿三年,三年后就没有吸纳天地元气的效果了。天丝衣会失去神性。”显英。 “那就算不得什么了,还不如一株千年大药呢。对了,你再说说刀球滕。”王守义。 “刀球滕,其实就是鬼爪花的变异品种。本来鬼爪花,开花结果,然而爆裂,繁洐后代。而刀球滕在鬼爪花结果时才变异,出了岔子,只能越长越大,花变成了滕,而果实也变大,成了刺球,又开始长叶,生生变异成了刀球藤,一百年后,就会开智,四处行走,成为异植,神异谈不上,球上有刺,其叶如刀,其滕如筋,一球砸下去,有万斤巨力,可裂石开碑。其食谱发生了变化,噬血食尸。每次杀死猎食,变扎根其上,进食。不过这异植是心魔丹的主药材,才有些价值而己。” “心魔丹”王守义。 “心魔丹,是偏门的丹药,正常人用不上,反到对走火入魔的人有效,价值很高。要知道一个走火入魔的人,会沉入心魔之中,不能自拔,服下心魔丹,就能从心魔中解脱,而且资质体质会有机会提升,堪比一株千年大药了。”显英。 第五十章 美食咸菜团子 王守义问的越来越多,显英却总能说上一二。 很明显,显英的见识不少,其来历肯定不凡。 王守义一问,才知道,显英是正阳学院的学子,拜师于副院长钟山门下。 钟山是个名人,六级符文大师,练体,练气,练神,三者合一的先天颠峰的高手,无上宗师。 神级不出,可为王的无上宗师,特么还是极其稀少的六级符文大师,这个身份比先天颠峰还要尊贵,是一方巨头的存在。 五级符文师是一个尴尬的存在,这是个分水岭,论实用也就比四级符文师强点,却差六级很远。 四级符文师是千符合一,五级也是,可却破不了万,安算依旧是四级。 强于四级的区别在于开始研究组合复合符文,是研究,而不是练习。 前面四阶,主要是练习,只要通过冥想,体质和精神力能跟上,基本上能成。 而能成为符文师的人,基本上精神力是常人的三倍。 ○ 其实前面四阶也可以研究组合符文。 只是这个研究太次,没能掌握足够多的千符复合符文,也研究不出来啥。 不是组合符文难度大于复合符文,而是组合符文的计算大于复合符文。 两个复合符文组成一个总符文,用王守义的理解,就是四阶之前,包括四阶是加减乘除的运用,五阶起就是几何,开方,根号,微积分等高等数学…… 符文成阵,五阶是起步,不再是单纯的符文了,需要计算的很多。 两个符文复合为一个符文,只是画图而己。 两个符文分开又要组合,对大小,材料,角度,气候,元气,范围,变化……都要计算进去,完美运转,才算是组合符文。 复合符文本身,就是一个符文,十个符文合一叫做“蛮纹”,百个符文合一叫做“灵纹”,千个符文合一叫做“地纹”,万个符文合一叫做“天纹”。 蛮纹来自于荒兽,多数在荒兽的头骨之上显示,不是指蛮纹不如灵纹,只是起步低一些而己。 荒兽也可堪比神兽,其蛮纹也可多达万符合一。 灵纹来自于灵兽,百符合一,方才是灵纹,同荒纹一样,也可多达万符合一。 地纹是风水纹,其纹于道,起于势,重于形,意于气,相传是神魔后代传出来的,用于构建洞天福地,起步就是千符合一。 天纹是道纹,不显于形,不重于势,更在于意,而在于神,以纹载道。相传出自于神魔,而当世无神魔,天纹亦不全,万符合一,终究是空。 △ 显英的老师是六级符文大师,这相当于一名神级强者。 王守义不由的同显英聊起了符文。 “符文起源于纹,而太古文字起源符文,当今的文字,又脱胎于太古文字,接近近古文字。比如巫字,一横为天,一横为地,一竖支撑天地,人坐两边,意为阴阳。巫字从创造出来,其字就未改变,只是人有不同,写得有所区别。在上古青金石碑文所刻之“巫”字,与如今无异。” “不过老师说,巫字长存于天地之间,如今其纹己失神,当今之人,以巫入符都没有几人能做到,更别说以巫入纹了。能做到以巫入纹的人,离自己最近的人,大概就是人祖的九位圣皇了。”显英。 “神性是什么?”王守义问。 “神性是道,是一种光芒。老师是这样说的。不过这也是猜测,因为巫字本就是圣皇所创,其音又近于最初的语言。” “呜……呜……呜……巫”显英模仿了一下“巫”字发音。 “这巫字是本源文字,人族的本源文字,集天下人气,方可以“巫”字入纹,可力量可憾天地。这是老师的猜测,否则为什么只能圣皇才可以写出“巫纹”呢。” “不过,当世也有人可以做到“以巫入符”的存在,巫字一出,神级避让。强大的很。” “那这个房间的“日”字呢?” “那个“日”字是天纹。天纹,地纹也称之为神纹。写那个“日”字纹的人,比我老师的境界高,不低于七阶符级师的存在。化繁为简,以纹载道,应该是正阳真人的手笔,也就是我祖师爷所写的。” “我老师说,当世符文一道,我祖师爷可排第五,天赋可排第一,只是祖师爷爱美食,天赋用在美食上去了。” “你这样说,不怕你祖师爷骂。” “没事,我老师也这么说,祖师爷也不会计较的。老师说到了祖师爷那个境界,所追求的,己不一样了。可以坐看风云,俯视众生,只为求道而生了。”显英。 “哈哈……可你祖师爷依旧是人,不是神,放不下美食,否则又怎么会开个正阳楼在此,此为凡念,亦是人欲。我到不觉得你祖师是为求道而生,反到接地气,哦,接地气是指……嗯,贴近生活的意思。你看看这菜名就知道。” “哎,对了,说起美食,我到觉得正阳楼的烹饪手法不多啊,竟然连个炒菜都没有,只有蒸煮烤煎几样。菜还没上,不知味道如何。我在想,你祖师爷就这样,吃了上百年,为什么没有创新一下,偿试一下新的手法呢。” “正所谓,生命诚可贵,求道价更高,若为美食故,两者皆可抛!人的一生,唯美食与自由不可辜负。”王守义。 炒菜这个世界有,香料也不缺,耐何美食真的很少见。哪怕是程家的四海楼,亦没有让王守义满意。不是味道不好,而是匠气重,数百年未改进,太墨守成规了。 还保密,其实王守义一看一闻一吃,就知道原材料和制作烹饪的流程了,只需练几次手,差不多就能复制出来。 部落十一年,一有空闲,王守义就会自个动手,一样一样把前世的食物复制出来。 而部落的人,比王守义还大胆,什么都敢试,什么都敢试,只要王守义起个头,搞个思路,后续的事,自然会有大把的人完善补充。 想象一下,二千个人,在闲时就使劲琢磨怎么弄吃的,相互交流促进,这比新东方还新东方。 ○ “呃,大叔,我祖师爷可是食神!”显英说了一句。 “食神,这名头可不小,我曾听闻这么一句话,百菜不如白菜,诸肉不如猪肉。不知食神可做得出这两样菜。美食取决于材料,出自于手艺,而不在于高低贵贱。” “我认识一位老人,因孙女体弱多病,需要补充元气,硬是生生的把炸糕,虾饼,清心丸子汤,这三样常吃的食物,做到元气内敛的地步,用的都是普通食材。” “天下美食千百样,味道再好,也只能博一句“好吃”,若用心,用爱,方可称之为“神”。话说神农圣皇偿百草,终生多病,化身毒人,遇天下大饥,创出一种食物,叫“咸菜团子”,以面粉和面糠,咸菜为材料,甚于混有麦杆,从而活人无数,被称之为美食。你吃过咸菜团子吗’?”王守义。 “吃过,干,硬,咸,还刮喉咙。鸡蛋大小,食一个,管一天。吃时用牙慢慢的刨,用舌头舔,舌头都能刮出血来。当时,我实在想不通,我妈一个普通人,是怎么把家里的一袋粮食,缩小成不是三分之一的咸菜团子的。” “你这么一说,我到回忆起咸菜团子的味道了,……它虽然真的不好吃,但我怀念,它真的是一种“美食”。”显英眼角明显湿润,面露回忆。 不一会儿,显英收起了情绪,问王守义:“大叔,要不,你请我吃咸菜团子如何!想吃了!” “吃那干嘛,我就说说而己,它特别难吃,甚至发黑发霉,对身体不好。有些美食,注定只能让我们记住,而不会去吃,那只是回忆。”王守义挥了挥手拒绝。 “可我想我妈了!”显英哽咽了一句。 王守义沉默,良久说了一句:“好吧!不知正阳楼可有这等美食呢!” 第五十一章 美食上桌吃哭了 正聊着,法不同这个圆脸大胖子上菜了! 菜香四溢,充盈空间,闻一闻,精神抖擞! 五脏六腑,全身血肉都变成贪婪起来,毛孔都自主打开,吸纳空气中的香味。 “元气质变,灵气入体。”王守义想起了这么一句话,忍不住出声。 厨艺至此,天上人间! △ “材料固然是顶级,但这份厨艺己技近乎于道,堪称无上宗师,可以与神媲美。”王守义赞道,觉得这钱花的值了。 “这位大师,可会做咸菜团子,我想吃!”显英收了情绪,可这话一说出口,就坏了气氛。 法不同的白里透红的圆脸,黑了! 王守义仔细一看,竟然冒出了黑气,这是一种被人侮辱的怒气。 法不同气啊!做出这等美食,你不想吃,竟然想吃咸菜团子那等低贱之物。 “莫非瞧不上我用心烹饪的美食。简直不识好歹,不知何为美味!” “若非祖师爷不准在正阳楼动手,真的好想捶死钟师兄的弟子!”法不同捏了捏拳头,把冲动忍了下去。 正想着开口拒绝,耳边却传来一个声音,立马由拒绝变成了询问:“不知客官,所说的咸菜团子是什么味道,什么原材料,有什么要求。” “啊,大师,你可以做吗’?” “咸菜团子,以青菜晒干入盐,盐制,配上粗面,不需要筛掉糠皮,再混合一些碾碎的麦杆,用手拍打捏制而成,约鸡蛋大小。吃起来又硬又干又咸,还带有点苦味!对了,青菜不用,用野蒿菜,那才是我想吃的咸菜团子。” “大师,你能做出来吗?”显英有些激动,不由回想起那咸菜团子的味道。 本来以为忘了,记不起来了,可这一回想,却是那么清晰。 干,硬,咸,苦,糙,混合着泪水和汗水,真的不知道用什么味道形容。 什么味道都有! 那时候能啃上一口咸菜团子,也是无比的美味啊! 艳阳当空,树木不存,河道干涸,一家三口,躲在岩洞中,用牙慢慢的刨,舔。 每吃上一点,都无比的满足,混合唾沫,努力的咽下去。 只有吃下去,人才能活下去啊! 好吃吗,真的很难吃,可现在回忆起来,竟然有口水了。 好久没回去看爸妈了,快半年了吧! 他们……身体还好吧! 老爸会停下来歇一歇吗,闲不闲得住。 老妈还在纺线织布吗,摇着她的纺纱车。 会不会在回家的时候,接过身上不重的包袱,笑着说同一句话:“回来了呀!” ○ 法不同见显英的神色,升起的怒气突然没了,他懂。 “你是十年前逃灾过来的吧!咸菜团子我也吃过,我是三十年前逃灾过来的。回想起来,与你所说的味道一样。”法不同也面露回忆,拍了拍显英的肩膀:“刚好,我也想吃咸菜团子了,你先吃,我准备一下就做。” 说完,法不同飞快的溜了出去,带上房门。 心神一阵愰忽,才定了下来。 哎! “是啊!咸菜团子又怎么了,自己凭什么认为那是低贱的食物,当初不也是靠它活下来的吗!” “初心,本心,不知道在什么时候竟然忘了!” 低声自语中,法不同的步子重了,竟如普通人一般,走的踏踏作响,身上的气也变得厚重了。 △ “竟然溜了,这菜都不介绍一下,不管了,不管了,开吃,开吃!”王守义拿起筷子就伸向了巨莴丝。 赶路的这些日子,想吃到青菜太难了。 一口巨莴丝下肚,口感没得说,清爽脆香鲜嫩,不由眼睛一亮。 滚滚灵气从胃中散开,清凉之气从胃中散开,立马全身百骸侵入,血肉都擅抖起来。 与之同时,全身的血液加速循环,却没有沸腾,只是原本是平静的河流,突然汹涌澎湃起来,越来越充盈,很快就感觉到彭胀起来,感觉身体被充了气一般,胖了,圆了。 “好……好……好!”王守义不知道该说好吃,还是好菜,只能连说三声好。 如此充盈的灵气,应该可以放肆的吃上一顿了。 心中一松,丹田气海中的太极微微缩小了一些。 长春真气放了出来,如下山的猛虎,出海的蛟龙,游走于经脉,横扫洗涤整个肉身。 原本胖起来的身体,又慢慢变了回去。 待恢愎,王守义又挟了一块踏云虎肉。 “竟然如此有嚼劲,可每咀嚼一次,都有大量的灵气冲出,带有丝丝麻痹的快感,让人身心愉悦,好菜!” “喝口汤” “握草!”脏话出口,一团火气从王守义口气喷出,立马又紧闭嘴吧! “这大概是五行之中的火灵气吧!可不能浪费了。” “这厨艺真是顶呱呱啊!汤一入口,就化成灵气,这可是真正的入口即化啊!” 王守义不得不再次把太极图缩小一些,快速的吸收火鼠汤的灵气。 “这应该是雪绒古兽了,想不到竟然是一只兔子,耳朵这么长,也不切成片。莫非是用来防伪的。”王守义笑道。 “咦,这古兽肉竟然是壮阳的。”王守义脸红了,立竿见影啊! 太极图不得不再缩小一点。 “紫线天丝虫,不知与天线虫有啥区别。” “咦,细如麻丝,竟有一丈之长,才五条,二万贯一条,真贵啊!咋不切一切,怪难看,算了,闭着眼睛吃吧!” “我,我,我,我……嗯嗯嗯!”王守义强忍着闭上了嘴吧! 心里却骂娘:“怎么这么辣!” 人却立马变得红通通的,不是血气上涌的红,而是被红光照透身体的那种红。 身体的血肉仿若透明,可见筋透骨,身体迅速膨胀,比吹气球还快,人都要离开椅子,飞升上天。 “感觉要爆!” 王守义不得把太极图收缩起来,吞吐吸呐紫线天丝虫的热力。 “这究竟是什么虫,《神异志》上可没有记载,莫非是秘地中的生物。” 良久,王守义终于吸收完热力,感觉长春功未停止,又挟了巨芮丝入口,保持长春功的吞吐量。 “喂,显英,你要不要吃点,放心,有我在,保你没事。”王守义招呼显英。 “这个,这个,我就不吃了,我,我才先天中期,练体先天初期。”显英磕磕吧吧的说道。 “天啊!亲眼如见,人会吹气般的膨胀!”显英相信,只需用刀尖轻轻一点,人就会爆炸,或者是漏气,喷血。 “没事,就是能量多了一点,多吃几口,习惯了就好!味道真的超级棒。” “来,喝口汤,死不了的,先湿润下嘴唇!”王守义直接往显英的碗中打了一勺火鼠汤。 朝显英微微一笑:“喝吧!喝吧!” ○ 显英突然觉得王守义劝自己的声音像魔鬼。 这汤能喝吗,人一喝就会膨胀的。 自己实力低微,又不是神级强者,能喝吗? 难道,自己会成为因为喝汤而死的先天大师。 ⊙ 王守义一口把紫丝天丝虫吃下,人又吹气般的膨胀起来,比之前还大。 看着王守义的变化,显英心中砰砰的跳:“这是在刀尖上跳舞,生死线上徘徊啊!” “吃啊!” 王守义劝道,因灵气充足,一句“吃啊!”在房间内余音不绝,回响如魔音贯耳。 这下可把显英吓到了,眼泪飃出:“大大师,我……我真的吃不下,我……对不起,真的,我只说来正阳楼吃饭,没想,没想到你会选五楼。” “一个男人,魔叽个啥,叫你喝,你就喝,我保你没事!来!没有酒,那就以汤代酒,干了!”王守义端起碗,一手一只,递给了显英一碗。 “啊!”显英。 “来,干了!”王守义。 显英闭着眼睛一口气干了:“我这是被逼的。” 喝完,眼泪就流了下来。 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膨胀,只等着最后一刻,砰的一声,爆炸! 心若死灰! “我咸菜团子,还没吃呢!” 第五十二章 丹纹内敛与外显的区别。 突然,显英感觉到自己漏气了! 原本膨胀的身体,不再紧绷,然后再慢慢回缩。 转头找了找漏气的地方,却发现竟然是自己的肩膀上搭了一只手。 “呼” 显英长长的吐了一口气。 生死线上徘徊,那感觉,原来是想哭! △ 放下了心中的担忧,显英开始吃了起来,而王守义却停了下来。 有人代吃,何乐而不为,反正灵气最终还是到自己身上来。 而自己,却不用承受膨胀的感觉,挺好! △ 待吃完,己近一个时辰,等了一会儿,那圆脸胖子,才端上三个黑乎乎的“咸菜团子”,让人不忍直视。 最终,三人,一人一个,把那黑乎乎的咸菜团吃完。 “我说,法不同,你这个死胖子,你一个厨神,咋就不能把“咸菜团子”做得好吃点,又不上壶茶水,想咽死人吗。”王守义笑骂道。 “本来是挺好吃,不过吃不出三十年前的味道,所以我就扔了,又做两次,还是不满意,最后没办法,跑到平民区,花了十贯钱,买了一堆,最终才找到这三个,最接近当初的味道。”法不同眯着眼晴,拍了高胀的肚皮,很有弹性。 “那个法师叔,你不是符文大师吗,怎么成了厨神。”显英体内留了灵气,明显较之前,气质有了变化,原本厚重的汉子形象,显得有点空灵。 “啍哼……你师祖逼的,他老人家越来越不爱动了!”法不同仰头望天,却面带笑容,哪有一丝被逼的感觉。 “喂,你小子,易容了吗?,那菜被你吃了,但也没这么离谱啊,年轻了二十岁。”法不同心中有数,却还是忍不住开口问了。 “师叔,那,那个菜被我吃了,,王兄弟,一样只吃了一口。”显英脸红红的。 “不可能!”法不同从椅子上弹了起来,绕着两个人转了几圈。 “不对啊!我都只敢吃一口。王兄弟,我看不透,但是显师侄你,是绝对一口也吃不完的。” “可见你身体灵气充盈,明显不是吃了一口,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就算是符文成阵,炼阵入体,也不成的。” 法不同小眼晴瞄上了王守义,他敢肯定,这问题出在王守义身上。 “哈哈哈……问题并不难解决。”王守义放开了气机,先天颠峰的武道气柱显露,随手构勒,聚气成鼎,从身上掏出一瓶“精血丹”,几个呼吸间,一瓶精血丹,变成了一颗“精血丹”,品质提升,而药力保住了八成。 “融丹法,融丹大师,怪不得!怪不得!”法不同自动脑补。 王守义笑而不说。 “哇,王兄弟,你是融丹大师,己经练鼎入体了吗,怪不得呢,可以抽取灵气!”显英有些兴奋。 认识了法不同师叔,又认识了一个融丹大师,不管如何,总算也混了个脸熟吧,以后万一有事相求,也有个人可以找,哪怕人家不愿意,但总得讲个面子,等价交换也是好的。 “咦,小兄弟,可否练出金丹。近日我手上有一头白甲犀牛,想炼一颗金丹级别的“粹体丹”。不知代价如何!”法不同问道。 “金丹,白甲犀,是什么级别!”王守义问道。 “白甲犀,接近于灵兽,只差半步。” “配药主药有哪些,聚星果,地龙根,降雪草,再加一株紫金参,千年级别的。” “应该可以炼出5颗金丹,不过,我的水平有限,莫约在二到三颗。” “这么多,金丹不是一次只能炼一颗吗?” “一般情况下是这样的,不过,你若是有冰火莲,我可以保证不低于三颗,甚至五颗。” “当真!” “当然做数。” “不论你炼多少颗,我必需要一颗,冰火莲,我给你找来。不过若是有四颗,我要两颗,五颗,我依旧只要二颗,报酬就不多说了,这顿我请了。多出的就是你的报酬。” “你会吃亏的。” “哈哈哈……一颗金丹,三成机率,若得一颗,我是略亏一点,若有两颗,我就赚了。” “你找来冰火莲,我保证给你两颗如何,若是你有三株冰火莲……我给你三颗。” “莫诓我,到时候,我法不同可只认金丹不认人。” “死胖子,你要知道,一株千年大药,等于一颗金丹。四株大药,外加三颗冰火莲,就是七株了,还有接近灵兽级别的白甲犀。这相当于十颗金丹了,我说最低练出三颗,可最高,我就不知道了,万一是十颗呢?” “十颗。”法不同咽了咽口气,这是一个不敢想象的数字。 - “若是我再给布上十倍符文聚元阵呢!”法不同想了想,还真想看看一次炼出十颗金丹是什么回事。 王守义沉默,练金丹对自己来说并不难,长春功吃饱了,自己能够动用了,这十几万贯花得值了。 用长春真气练丹,王守义有把握练出三颗,再加上融丹法,出五颗也行。 难在神识,有冰火莲补充,方才有把握练出五颗。 但十颗……若是神识发生异变,不能动用,仅凭手法和真气,王守义只能保证三颗。 良久! “若是加上十倍聚元阵,如无意外,的确可以出十颗,只是我不敢保证,但相信,有此阵相助,能省不少力,最低五颗还是能保证的。”王守义保守说出了一个数字。 “五颗。”法不同有些为难,十倍聚元阵的成本,需要一品天晶石三十六颗,加上其它材料,保守在五十万贯,还不算自己出手的费用。 总价计算了一下,付出近二十株大药,才出五颗;就算四取一,自己也得要四颗,否则就亏大了。 “五颗啊!”法不同再说了一次。“那王兄弟拿几颗!” “只出五颗,我一颗不要,但不管多出几颗,归我。少于四颗,一颗我赔你三十万贯,如何!”王守义也有计算,十倍聚元阵的帮助有多大,不知道,但如不出意外,神识不发变异,七到八颗还是成的;若聚元阵帮助大,嘿嘿……别说十颗,十二颗都有可能。 金丹,是先天突破神级的必备丹药,关键时刻,更是用来保命的,以丹代人,渡神火劫。 若说价值在三十万贯或许对大势力,有本事的人来说不贵,付得起价。 重要的是稀少,有钱都买不到,有价无市啊! 王守义想博一下。 “王兄弟,那你会不会,亏了!”法不同有点不好意思。 “对了,不知王兄弟练出的金丹是几品。”法不同问道。 “几品?”王守义明白,金丹分十品,下三品,中三品,上三品,极品。只是王守义不知道自己练的金丹是几品,因为没有丹纹。 金丹的品级对药效影响不是特别大,没有质的区别,每一个小品级相差只有半成左右,半成药效价格浮动在三到万贯左右。极品除外,反正也没人能练。 王守义苦笑了一下:“我也不知道会练出几品金丹,药材的质量,环境的好坏,配方的不同,操作的手法,每一个环节都会影响到金丹的品质,而且我告诉你,我练的金丹无丹纹。” “外表无丹纹,怎么可能!”法不同不信,大叫出声,然后又疑惑的说了句:“难道是丹纹内敛。” “丹纹内敛是什么意思。”王守义问道,这个他真的不懂。 “丹纹内敛,是传自近古的练丹法,品质都很高,最低是中品,多数是上品。不过有好也有坏,药效高,释放快,但若练体境界不够,反到好处变坏处。不过嘛,对我来说是没有坏处的。”法不同突然笑了起来:“看来王兄弟的来历不凡,不过若真是丹纹内敛的金丹,嘿嘿……我只要三颗。” “近古武者,以练体为主,不像如今,练气多于练体,需求不同,金丹自然也有了改变。” “区别在于练丹手法不同,成丹后的区别在于丹纹内敛与否,药效区别,在于释放的快慢。” “金丹,金丹,比金铁还硬的丹药,聚天地元气于一颗丹药之中,通过丹纹释放药力。丹纹多,释放药力就可以加快,无丹纹等于废丹;丹纹在内,药力释放比丹纹在外快上三倍左右。” …… 法不同解释了一翻。 “你就不怕我的是废丹。”王守义。 “哈哈哈……王兄弟,能融丹的丹师,不可能出废丹。哪怕是废丹也是昂贵的。百草门知道吗,培养丹兽,喂上废丹,再重新练丹,那废丹会变成至少是中品的金丹。换句话说,废丹比下三品金丹还要贵。只是时间上比较长,一头丹兽完全吸收废丹,起码要等十年。”法不同知道的东西比王守义多得多,毕章王守义出山不足一年,了解的太少,与大势力的接触更少。 最终王守义与法不同答成协议。 不管结果成丹多少,只要四颗。 原因就是丹纹内敛的内金丹,同品质下高出丹纹外显的外金丹,小二品的品级。 三天之后,开始练丹。 第五十三章 金丹出 待回到房间己近半夜。 喂了小哈三颗“精血丹”,王守义便迫不及待的探查身体。 铜镜中的容貌,明显较之前年轻了十岁。 长春功仿若失去了灵魂,吃饱了陷入沉睡,自己可以随意停止或运转。 这是一件好事! 唯独识海中的神识小球依然不变,吸收着不断产生的精神力,也就是灰色的气体。 不过王守义也不着急了,冰火莲就是一种已知可以恢复增加灵识的大药。 目前的关键是练出金丹。 这个世界是一个高武带点仙气的世界。 练丹就是一种体现。 丹本身就是浓缩精华,运用练丹手法,去糟迫,留精华,凝结成丹,加有那么一点元气,方才成丹成丸。 金丹也是丹,但与丹不同,己俱神性,练丹的材料同样如此。 材料本就己俱神性,在练丹时要保留这些神性,练丹手法和心神控制是关键,一不小心,金丹神性全失,那就是废丹,甚至毁灭。 金丹的神性最具体的表现,就是“以丹替劫”。 在渡神火劫时,无力回天,关键时刻,弃精血,入金丹,以丹替劫,用以保命。 练丹手法王守义并不担心,担的是心神控制,一丝一厘之差,就关系到金丹成丹几颗,丹品几纹;而且心神控制不是一成不变,最大的跟据药材不同,神性多寡,来控制,并调整练丹的手法。 王守义打算这几日打坐渡过,用于调整心神,保持体力精神,心态在最颠峰的状态。 △ 显英回到正阳书院,钟山第一眼就发现了显英的不同。 身体经灵气洗涤冲刷,亲近天地,这相当于改变了体质。 只是会随着灵气流失而又恢复以往。 钟山大喜,问明内情,立马准备符文大阵,固体丹,粹体药液,尽最大的能力保留灵性,让体质成为“伪灵体”。 伪灵体,不在于“伪”而在于“灵”。 只要保留了灵性,其可价值远远大于先天颠峰的武者,跨入神级的一半保障啊! 钟山这个正阳书院的老头子忙活了两天,心中打起了注意,立马赶到正阳楼,想询问法不同,当然的具体内情。 结果一问,法不同不在,只好打道回书院,暗自思滤。 △ 王守义对钟山有什么举动和想法是不知道的。 更不知道什么“伪灵体”,也不知道,还有方法可以保留“灵性”,成就“伪灵体”。 △ 平安度过三日,法不同第一时间就找了过来。 十倍聚元阵一布好,王守义身处其中,就感觉天地元气往身体里钻。 “好浓厚的天气元气。”心中却暗自感慨,部落没有这等手段。 仔细感应浓厚的元气,不断的聚气凝鼎,待适应这等浓度,对所有练丹材料也开始仔细感受。 整整两天,王守义心中有了把握,首先把两棵冰火莲变成了十八颗大丹,以防万一。 三日过去,才开始真正的练丹。 一颗“神识丹”含入口中,聚气成鼎,繁杂的手法不断的拍击丹鼎之上,神识仔细感应材料的变化。 首先,在练丹手法的击打下,药液万逐渐渗出,而材料不变,仅是枯萎,待药液不再渗出,练丹手法一变,猛烈的击打在丹鼎之上,枯萎失去药液的材料被震成粉未,丹鼎生雾,烟气升腾,丹鼎内只剩药液,不见粉未与药材了。 如此往复,或长或短,所有药材入鼎,或化液,或成气,或混合,或单一,各自处于丹鼎内的不同空间位置。 第一步提取药性成功,王守义维持不变,再次取出“神识丹”于口中,以防万一。 第二步才算是真正的练丹,把不同的药液与药气,元气融合,这是水磨功夫,最重要的是控制神性在融合之际,减少损耗,这关系到金丹的品质。 丹鼎或急缓,或升高或降低,在王守义的练丹手法中变化莫测,药气,元气,药渣化气在丹鼎鼎壁之处不断喷出,笼罩了整个练丹室,时间越久,连王守义的身形都不得见,只见练丹室中一团团的各色气团。 △ 法不同盘坐于密室之外,闭目不动,可手上的动作却显繁杂,时缓时慢,时简时繁,只为一个目的,保持元气浓度不变。 时间己近一月,可一品天晶石己耗去近四成。 法不同心中有些担忧:“损耗太快了!” 练一颗金丹,有时长达一两年,却从不低于三个月。 很明显,天晶石不足己支撑。 但又不敢去更换天晶石,万一有变,自己所有的身家就打了水漂了。 因为更换一颗天晶石,哪怕法不同自己,也会有几个瞬间的停顿,三十六颗的更换,所需的时间明显太长了。 无力更改,法不同心中也只能祈祷了。 △ 而室内,王守义的第二步己完成,马上就要分丹。 这一步对于大丹,包括大丹在内,本是一个简单的步骤,而在金丹,却又很重要,这关系到神性的损耗,及金丹的成败。 双手似轻风拂柳,抚过丹鼎,丹鼎纹丝不动,鼎内丹液冒着微小的气泡,升起金红之气。 随着王守义轻微的抚摸,气泡越来越多,时间越往后,气泡又越来越少,最等于再无气泡。 丹液凝胶,不再是液体。 嗡…… 嗡…… 嗡…… 嗡…… 鼎鸣响彻药室,丹胶震动,有一双无形的手,把丹胶分成了十二份。 随着鼎鸣之声,十二份丹胶成了一颗颗丹药。 分丹己成,王守义松了一口气,但还不是出丹的时候,要孕丹。 孕丹从外表上就是等丹药固化,而实际上,是随丹师的练丹手法,注入天地元气洗涤,纯化顿化丹药,这决定丹药的药力及丹药对人体的吸收速度。 孕丹时间有长有短,品质越低的丹药,孕丹时间反而越长。 十倍的聚元阵无疑会大大地缩短孕丹的时间,同在纯化,顿化上有着质的区别。 孕丹,是从金丹起,一个不容忽视的步骤,在孕丹的过程中,神性会有微略的回复提升,同时也是金丹中的药力与神性的结合过程。 趁此时间,王守义决定恢复神识及体内的真气和气血,争取再次回到颠峰。 原本七天可以完成的孕丹过程,王守义足足花了十天。 △ 法不同,整整又多受了半个月的心神煎熬,时刻在担心能不能成金丹,成几颗金丹,金丹的品质如何,又一个半月时间不能休息,人很憔悴,瘦了整整一圈。 △ 最后一步,收丹。 但金丹,又岂是那么好收的。 孕丹过程中,不断注入天地元气,让金丹压缩固化,堪比金石,那得需要多大的气压。 出丹之前要“固丹”,金丹的固丹液不同于普通丹药的固丹液,而是一种名为“金刚树”的树汁。 固丹三天,才出丹。 丹鼎分成鼎身,鼎盖,逆向转动,密密麻麻的掌印拍在丹鼎各处。 “轰”的一声,一声炸响。 丹室都嗡鸣,震动,一股强大的气流冲破石门,炸裂而出,丹气汹涌,如潮似龙,把遂不及防的法不同吹出了十几米。 金色的金丹冲出丹鼎,王守义第一时间,真气化网,凝成巨掌,一把抓于手中。 御力,借力,引力,整个人被金丹冲出之力带向石壁,狠狠地的撞了上去,灰尘碎石如雨,连气息都瞬间停止,一口鲜血涌上喉咙,喷了出来 跌落在地,良久“咳咳”声响起,不一会儿,王守义以丹室中走了出来。 第五十四章 《道藏》 “王……王大师,可成了!” 法不同满脸希冀之色,望向王守义,一个半月有余,一个月的煎熬,他迫不及待的想知道结果。 “幸不辱命,金丹成了!”王守义气息有些不匀,随手一个玉瓶扔给了法不同。 “七颗,这么多!”法不同打开瓶塞,惊喜的大叫。 “赶快堵上,金丹己成,最好尽快封丹及养丹,己免药力及神性流失。”王守义立马制止了兴奋的法不同,大声提醒。 “哈哈……王大师说的是,这封丹就交给我了,这点法某还是懂得。”法不同不再叫王守义王兄弟了,而是王大师。 收敛了情绪,亦是满脸带笑:“王大师,您受累了,先去休息,法某封好丹就来。” △ 王守义坐于床上打坐调息,十二颗金丹同时冲出,让自己受了点伤,不过在长春真气的修复下,不过一个大周天的事。 “想不到,金丹冲鼎之威,不下于先天颠峰一击,遂不及防之下还是受了伤。” 王守义不需要休息,早在收丹前就己调养好了。 △ “法师叔,钟师伯来了!”门外一年青的弟子,叩门喊道。 “钟山过来,什么事。” “钟师伯,只说有要事相商,并没有说什么事。” “嗯,客厅奉茶,我稍后就来。” “是” ○ 法不同掌心符文微现,瞬间脸上大喜:“想不到究是上丹。” “哈哈哈……丹纹内敛,近古练丹的手法,存世己不多矣,赚大了!”法不同心中大喜。 七颗八纹金丹,相当于十一颗四纹金丹,而实际在价值上,可以“以一当二”,完全超出了自己心底的预计。 一边封丹,法不同不由叹了一口气,有些纠结。 “若是早知七纹的金丹,有二颗,我就不亏了,而王大师答应给我五颗,我要是受了,怕受之有愧啊!” “要不,我拿三颗算了!”封丹后,法不同,分别装了两个玉瓶,原本黄金色,比鸽子蛋略小的金丹,变成了碧金色,鸽子蛋大小的丹药。 一瓶装了三颗,被法不同纳于怀中,一般装了四颗,握于手中。 △ 客厅,茶香升烟,紫木雕龙,法不同与钟山相对而坐。 钟山是一个山羊胡子发白的廋老头,略显老,却很精神。 “恭喜法师弟收获金丹。”钟山拱手恭喜。 “哈哈……多亏了王大师,对了,不知钟师兄找我有何要事相商。”法不同笑道,心情甚好。 “之前就来找过法师弟,只可惜,未能见到。法师弟一生痴于美食和符文,可否知道书院中有“固体丹”。”钟山抚了抚发白的山羊胡。 “固体丹,这是很偏门的丹药,用处不大啊!” “不不不,书院中的固体丹,可以保留“灵性”。” “嗯!”法不同脑筋一转,想到了钟山的来意,思考片刻,问道:“钟师兄,有什么想法。” “哈哈哈……法师弟聪慧!”钟山赞道。 “想法不成熟,想听听法师弟的意见。”钟山。 “来,钟师兄,看看这金丹如何?”法不同避开了钟山的问题。 一颗金丹在手,钟山如同法不同一样,掌心符文显露,脸上一惊一喜,大声道:“内金丹,七纹。” 法不同嗯了一声。 “这王大师是何来历。”钟山小声问道。 “不知来历,练体练气双颠峰,灵识未知!骨龄十七……”法不同。 “啊!”钟山低下了头,良久抬头说道:“法师弟的意思是……” “师兄,我的意思不重要,重要的是师祖让我交好!”法不同心中有些不悦。 “是师兄不对,但我也没别的意思,还是以师祖的意思为重。只是……只是还是劳烦师弟多问一句,那王大师可愿来正阳书院,可担任副院长一职。”钟山。 “即然话不投机,钟师兄这句话我会带到,送客。”法不同不悦。 “哎……我就这么不受你得见!”钟山神色有些暗淡。 “你处处争强,喜欢算计,却忽视自身实力,自从渡神火劫失败,钟师兄,你就变了。”法不同。 “神路己断,进无可进。符文一道,残缺不全,无路可走,为正阳一脉谋算些好处,又有何错之有。”钟山争辩道。 “你没错,但动了求道之心,不走正途,己坠魔海。”法不同。 “啍……告辞!” 钟山拂袖而去! “哎!天下乱象己现了,钟师兄,你有帝王志,却行魔道路,还望收敛一二。”法不同传音而去。 可钟山却头也不回。 △ “王大师,师父有请,客厅用餐。”法不同的弟子叩门。 “带路!”王守义打开房门说道。 ○ “家常菜,还望王大师别嫌弃。”法不同边说边给王守义满上了一杯酒。 “丰盛了,一路风雪,己四月不曾吃过如此丰富的盛宴了,多谢法兄款待。” “对了,不知金丹可合法兄之意。”王守义问道。 “哈哈哈……好丹,上品七纹。”法不同大笑把桌上的玉瓶往王守义身一推。 “嗯,四颗,法兄这是何意!”一入手,王守义便感觉重量不对,打开一看,竟然是四颗。 “没有任何意思,这是王大师应得的。”法不同坦然。 王守义收手怀中,提筷吃菜:“法兄,这丹纹与符纹有何不同,又如何分办?” “看来,王大师久居深山,不在世上行走。丹纹也是符纹,只是只在金丹及以上的丹药中才有,才称之为丹纹。丹纹又称先天符纹,不可刻画。” “丹本井中物,本为石属,入鼎成丹,其丹纹是这样的,井中有一小横。这是相传是天丹纹,然后人族崛起,入鼎方为丹,井字去边,似鼎,鼎中藏丹,这是后来的丹纹。然金丹有丹晕,也就是光圈,一圈为一纹,最高九纹。然内金丹不显丹晕,又若金石,眼不可探查,运真气注入,即可显丹晕。丹纹在丹晕中显化,一纹金丹与九纹金丹,丹纹是一样的,区别在于丹晕而己。算不得什么高深之法。” 法不同解释的倒也详细。 “那为何金丹才有丹纹?” “丹纹本天生,丹亦是道,又称之为道纹,丹晕又称之为道韵。是何原因,《道藏》有云,神灵得道,道韵自显。道韵说得就是道纹。比如现在符文,很多是简化的,来源广泛,但俱都出自于神灵之物。”法不同知道的不少。 “《道藏》又是何物?”王守义。 “《道藏》是道,亦是书,涉及广泛,包含万物万道,来源己不可考,未尽流传世。相传《道藏》九卷,八十一篇,;当世有六卷,四十九篇。”法不同。 “何处可得《道藏》。”王守义。 “可向圣地求得《道藏》,当世大势力亦有残卷单篇,在何处亦不可知。我能知“道藏”一名,还是祖师同我讲过其中有关符文的一篇。” …… …… 王守义问,法不同答,最终王守义给了法不同两颗金丹,当做报酬。 第五十五章 部落来人 担误的时间太久,冰雪融化,大地回春,树木吐绿,生机勃勃之景。 己是初春! 小哈又长了个,四只眼晴越显真实。 当然是一对真的,一对假的。 正阳楼的伙食不错,小哈的皮毛油光滑亮,正处于蜕变期了,渡过就成为妖兽了。 一路急赶,前往大周京城天都。 与此同时,卧虎山庄亦迎来了部落的人,还有一头大白熊。 相见甚欢。 一行五十人,金子,能二,山叔,向火,向虎,一只猫,高大树,王风,猛子曾猛,胖子李桂,马长江,高山,狗娃陈二狗,小虎火虎,火鸟,尾巴,虎哥等人加上青麟,及虎大,虎二,橙一、二、三,大白,小金,大黑(巨蟒),二黑(巨蟒),天牛等。 部落来人,没有什么比美酒美食更能让人高兴的。 如果有,那就是打一架。 吃饱喝足,刀枪棍棒,拳来脚往,几乎人人鼻青脸肿。 除了黑大,黑二太懒,吃饱了不动,人和兽就没有不上场的。 就连金子也被大牛一拳打黑了眼晴,惹得小金追着大牛一顿狂挠,大牛一身横肉,练的是虎啸金钟罩,放点水,让小金挠出一道血痕,方才摆手。 小金这毛猴,记仇得很。 人还是那样,几乎都没变。 到是向虎首先打破了比武打斗的氛围,大大方方的问:“明叔,我爹呢!” “向山和阿大去京城了,说是探些消息,顺便做点生意。”李明回答。 “京城在哪里?山叔没同我说过!”马长江又问。 “很远的地方,几万里之遥呢。”吴桂回答了马长江。 “那桂哥,阿大什么时候回来。”金子又问。 “不知道啊,听说还要去找个人,三个月前收到阿大的信,估计这会己到京城了吧!”吴桂。 “信,那是什么东西?”有人问道。 “信啊!就是纸上写点字,让信使带来的消息。”吴桂。 “喂,熊二,霸回来了没有!”李明问道。 “回来了,否则,我怎么会出来。”熊二声若震雷。 “今年有兽潮没?”大牛又问。 “火老说有,但很小,黑巫下山了,不用担心,部落的人都很好。”山叔回答了大牛的问题。 七嘴八舌,相互问道,让大家心中都有个底。 最终大牛发言占了主位,不是李明,山叔,熊二不行,而是退位了,做一个老师,在背后辅导,支持。 “大家呢,先住下来,阿大安排了老师,让大家先学习半年,了解大周的情况。另外阿大留了很多书信,我让人抄成书,传给你们看。” “相信看了阿大的书信,大家应该知道自己能干些什么。” “对了,吴桂,阿大让你研究符文,特别是在通话这一块,进展如何?”大牛。 “这符文通话还是不行,距离不够远,但短距离传音传话还行,大约在百里之内。不过阿大早就留了方法,这段时间,我做了一些微型黑匣子,在周围投放,可以保证,镇兽城到定山县这一路的通话问题。我目前是缺钱,缺上品天晶石。按预算,再过二月,程家与云家应该要同我们结算一次,我可以偿试一下,中型通讯基地的建设。”吴桂答到。 “通讯是什么?” “符文是什么?” “基地是什么?” …… 无数的问题又出现了! 这些问题,只能让吴桂一一回答。 可一回答,又有无数的问题出现,这时山叔出来制止了,这就是部落有老人的好处,大家都得听话。 △ 第二日,开始上课,小青子是老师,这是王守义安排的。 人都去上课了,一群战宠就没人管了。 本来在部落,就保留了不少野性,虽通人性,但新奇的东西却让群战宠好奇不己。 虎大虎二最先撒欢,它们胆子最大,因为熊二基本不管它们。 田间地头上乱跑,东瞅瞅,西看看,吓坏了一群正在农忙的百姓,四散而逃。 青鳞难得自由,带着自己的三个伴侣,飞奔农场,开始了大破坏。 两头大蟒倒是最老实的,一直沉睡。 小金虽活泼顽皮,但不乱跑,反而蹲在金子肩上,时不时吃看零食,或模仿小青子的动作。 天牛也不睡觉了,八条大长腿切金割玉,一路走过,青石路,屋墙不是划痕,就是坑洞。 药田还好,不够年份,它看不上,最后择了一棵巨树,躲进了树冠中,慢慢吸食。 大白熊,没人同它玩,却跟着青鳞跑,它跟青鳞熟,可破坏力,一比四还要强,它哪知道什么是田,什么是人种植的作物,比虎大虎二的野性更大,几个滚滚就祸害一片。 特别大白又不是谁的战宠,谁也管不了它。 △ 待庄中管事来报,众人才知道,四处寻找,把这些战宠一一找回来。 可遇到大白这里,就不管用了,硬是不走,你去拖它,它就跟你滚滚。 最终派人去镇魂街把吴桂叫回来,因为吴桂出部落时,连睡觉都是挨着大白的,他们之间最熟,大白从来不在吴桂身边滚滚。 一只熊,三千多斤,可累坏了吴桂,生生的把大白从田间背回来,又是洗澡,又是喂食,还得按摩才哄好。 养一只庞物,操的心,费的力,比带一个娃还要多,起码等于三个娃,相比部落的娃,等于十个。 △ 卧虎山庄的人在学习,而王守义己赶到大周都城-天都。 天都,并没有比镇兽城大多少,高多少,只是多少几分沧桑,多了几分精致,有圆林,阁楼,小桥流水,有几十处有名的景观。 天都的大,在于城外,城外阡陌纵横,延绵不见边际;庄园成遍,屋舍成鳞,其繁华不下于城内。 初见,王守义就感受到了,大城市的热闹。 此时的王守义已经恢复了当初的面貌,一颗金丹解决了问题,孕有神性的东西,总是不平凡的。 然后,到了天都,第一件事,就是要找到向山他们在哪。 这个世界是神奇的,凭借与小金蛇的精神联系,王守义游走在天都的大街小巷,三天时间,就找到了棉儿。 第一章 再相逢 春来雨绵绵,更添几分寒! 天都的桃花开得早些,正处花季,开得正艳。 穿得跟个包子一样的棉儿,正骑着大白鹅,在摘桃花。 桃花又开,正是一年。 △ 小雨飘落,春风拂面,小姑娘的脸色红润,微冷的空气,呵出淡淡的热气。 街上的人撑着各色花伞在游走,仿若七彩游龙。 青衫,青花伞,微黄的方脸,显得梭角格外分明,王守义静静地着棉儿一蹦一蹦的摘着白里透红的桃花,然后兴高采烈的放入竹蒌之中。 棉花的旁边,正站着一个黑衫方巾方的高壮老头,举着一把粉红色的伞,替棉儿遮挡飘落的细雨。 王守义认识,叫周独夫。 △ 九个月未见棉儿,似乎长高了一点,人也活泼好动了一些。 脸色红润,不再惨白,也有肉了,显出了婴儿肥。 天都的桃花,四处都是,院中,街道两旁都是,品种也多,颜色各异,或如蓝色繁星点缀,或如三彩层叠,又如梨花带泪,红似火,白似雪,更黄色桃花奇香扑鼻。 可棉儿只认定白中透红的桃花。 大白鹅长长的脖子被棉儿系上了红丝带,可不是用来好看的,而是当做缰绳,一摇一摆的走向下一树桃花。 大白鹅,在这个世界叫红顶鹅,是一种凶禽,不过被驯化后,能看家护院,是最忠心的守护者。 其战斗力又不错,普通的灰狼都不是它的对手。 又因漂亮,长得高大,深受大家喜爱。 棉儿总感觉有人在看她,可身后游动的人群,无数的花伞,让她怎么也找不到人。 换了好几棵桃树,终于发现,有一撑着青伞,身穿青衫的人,总离自己不远。 棉儿死死的瞪着,想穿透人群和花伞,看清楚,这个人是谁? O “哈哈……被这丫头找着了!”王守义收起了青伞,朝棉儿走了过去。 先天极阴体质,五感强于常人数倍,多看几眼,就会心生感应。 “师傅!”棉儿大叫,跳下大白鹅,朝王守义冲了过去。 哪怕九个月未见,依然能第一眼认出来。没有丝毫的陌生感。 这个世界,只有姥姥和师傅对自己最好! 包子也会跳高的,王守义几步快走,迎了上去,一团热乎乎的包子就飞了过来,冲进了王守义的怀抱,很是熟练的小手勾着王守义的脖子。 棉儿哈着气,眯着眼睛,笑脸如太阳花绽放,贴着耳朵,兴奋的大叫:“师傅,棉儿好想你!你去哪里了!” “哎呦,师傅也想棉儿,一些日子不见,棉儿长高了。”王守义笑呵呵的,用头顶了一些棉花。 惹得棉花咯咯咯大笑,伸出小手,就往王守义脖子和胳膊窝挠痒痒。 “哈哈哈……”王守义不怕痒,却依然大笑,心不孤独了,喜悦上了脸,入了眼,眉毛飞舞。 这种感觉真好! 一阵打闹,周独夫牵上大白鹅,走了过来,打了个招呼。 “走,回家。”王守义笑道。 “师傅,我想吃角糕!” “师傅,我想吃春饼!” “师傅,我想吃旋饼!” “师傅,我还想吃甜沙团子!” “师傅,糯米饼啊!” “还有灌肠!” “师傅,那个叫划子!很好吃的!” “这个,糖花,那个奶糕啊!” 棉儿一开口,只听到王守义说:“买,买,买!” “师傅,棉儿好开心!好开心!喂你吃个糖花,可甜了,还很酥脆!”棉儿小手拿着糖花喂王守义,整个人幸福的不得了。 王守义其实不会带孩子,只是有些耐心,之前带棉儿,除了早上要求打下太极,其余时间,要么纵容,要么不管。 不多远,便见到了一家院子,院门口,写着是丹药铺,店名黑锅丹药铺,铺徽章就是四耳大黑铺,很随意的徽章。 进入院内,就见一个头发,眉毛,胡子都白了的红脸老头,见棉儿一进来,就堆起了笑脸:“哎,小姐回来了!” “白老头,我叔和我姥姥呢!”棉儿依旧赖在王守义怀中,不肯下来。 “都在呢,在后院!” “这位是……”萧老庄主疑惑的问道。 “小姐的师傅,王大师!”周独夫接过了话。 王守义点了点头,人不熟,只好点个头。 “师傅,我们进去!”棉儿的小手己指明了方向。 这个世界非坊市的店面,太多数的店铺,都开在院子中,除去街边的小吃,太多数是这样,私密性很好。 △ 刚进后院,便是鸡飞狗跳,鸭毛满天飞,还有松鼠和兔子满院跑,一眨眼就没了踪迹。 棉儿脸色有些难看,伸手从怀中掏了掏,一条比筷子还细小的金蛇便被抓在了手中,气呼呼的道:“还是药兜最乖!” 棉儿又从身上掏出个小瓷瓶,一粒“养气丹”就喂了下去。 唰唰唰! 刚跑的没踪影的,小白鸡,小狗,小白鸭,小白兔,白毛小松鼠,又不知道从哪里齐刷刷的跑了出来,一字排好,抬着头,望着棉儿。 “咯咯咯!”棉儿咯咯咯大笑,养气丸,一颗一颗的抛出,每只小动物,有规律的排排坐,食果果。 王守义发现,小白狗脖子上绑了黄色的丝线,小白兔脖子上是绿色的,小白鸡是黑色的,小白鸭是灰色的,小松鼠是紫色的,就连小金蛇也绑了根金色的丝线。 “小黄,小绿,小黑,小灰,小紫,小红,你们要听话哦!”喂完养气丸,棉儿跳了下来,一个个的摸了摸头。 “棉儿,你养的吗?”王守义。 “嗯,师傅!没人陪我玩,我就养了好多小伙伴!” 此时,向山高大的身影出现,排白色的小动物,又是一哄而散,身手很是敏捷。 “回来了!”向山朝王守义点了点头。 “嗯,回来了!”王守义。 “去了趟伏牛山,没找到,见小金蛇没事,以为你来了天都,却不想等了你7个月有余。对了,七日前,收到信使的飞鹰传书,部落来人了,金子也出山了。”向山走近,拍了拍王守义的肩膀。 没有责怪,也没有怨恨,只有兴喜,回来就好! “向叔叔,我姥姥呢!”棉儿仰着头。 “正在火房呢!” 第二章 找发财的路子 相见之欢,不再多言! 美美的睡了一觉,又恢复了早上带棉儿练功的日子。 赵姥很兴喜,天天换着花样做好吃的。 棉儿时不时的缠着王守义这个师傅上街。 练丹的事,向山交给了王守义。 王守义也重新认识了周独夫,也知道了前院卖丹药的叫萧宏运。 小金蛇被棉儿起了个名字叫药兜,因为很能吃丹药。 △ 向山跟王守义说了一下情况,那个叫夜星雨的是大周国师,深居皇城,从未出过皇宫。 唐少聊那边,走了一趟,认了个门,不过没有见面。 云家和皇室云家,自己没找,镇魂街那边的老掌柜也没有崔,好像遗忘了这事。 至于什么麒麟令牌,皇家有人用,兽神教也有人用,夏家也有人用,不过不一样,下面没有火的图案。 △ 王守义想了想,第一时间,还是写封信过去,让大家知道自己这里的情况。 同时通过程家,联系云老掌柜,说明情况,确定还合不合作了。 唐少聊那边再缓一缓,自己似乎想多了,这些大势力似乎并没有那么容易信任谁。 目前能够得着的没有一样! 不过夜星雨确定在皇城,可以着手调查一下,想办法与其结识,并引诱他出皇城见上一面。 丹药这方面,在天都有很多家,萧宏运在支撑,一直没什么事,应该还可以再做大。 平阳城那边,不知情况如何,那个张文博搞得怎么样了? 都要一一去了解。 还有教给吴桂的的无线电可否与符文结合起来,否则通过信使传递书信,也太慢了。 另外,那《道藏》是本什么样的书,包容万物万道,听上去很牛逼的样子。 自己的徒弟棉儿也不小,在前世可以上幼儿园了,应该在天都给她找个老师启蒙了。 现在部落又是什么情况,老爹老娘,他们都还好吗! 出来一年,除了族人迫切的需要一个生活的基地,搞了个卧虎山庄,和依靠卧虎山庄的烧烤排挡和调料店,等于什么都没有做成。 △ 需要做的,必须执行! 什么都不能阻挡! 这个前世做军人养成的信仰和原则,它是一种习惯。 财侣法地,道家生存发展的四大要素。 财排第一,一个程家坐拥一洲之地,与其相比,现在部落在大周境内仅一个卧虎山庄,相当于人家九牛一毛而己。 想办法挣钱,这一点王守义倒是有点底气。 侣在第二,意指同道中人,可部落目前有同道中人吗? 王守义想了想,一个都没有用,该如何结交同道中人是一个很重要的事。 法指方法,名师,传承等!这个部落有,可几乎都是残缺,需要补全。 王守义想了想,应该让部落中的人拜师大周各大势力之中,获取想要的东西。 培养一批融入大同的部落子弟是必须要做的事。 最后一个是地,这个地说容易也容易,说难也难。 大周很大,不会少部落一块地,但洞天福地就没有了。 王守义想起了平阳城,城外的桃岭,金蛇出没之地,一地能孕金蛇异种,到也算是洞天福地。 天地元气充足,瘴气又是绝佳的屏障,更有金蛇异种,此物益气补阳壮筋骨,用于打基础不错。 思付之下,王守义在青花纸上写下了--平阳城∨→桃岭。 这是目前部落来人,都可以参与的事。 可以做一个计划,着手此事。 △ 京城天都,其繁华程度不下前世的大城市,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还超出不少。 天都,称之为不夜城,十日横空,无白天黑夜之分。 这是一个奇迹! 传闻,就算是圣地也做不到如此。 天都一城的久远历史,己不可追塑,圣地之称亦不超三万载的岁月。 而天都更在其上,超出不知多少岁月。 据人族世代相传,天都的建城者是人族始祖,大罗天师所建。是人族取火种,成为智人后,独立于万兽之外。而后,大罗天师悟道于此地,功成破关,建城传道,自称人族,第一次真正的提出人族的概念,所以大罗天师被人被之为人族始祖。 而“十日横空”,就是大罗天师所留,纵横古今,泽备后世万代,无人能出其左右。 十日横空,是天都第一奇景! 它的神秘之处,就是无人可以控制,不像光石,布置符文大阵,让其升空就行。 神异的是,白天不显,神级强者就算升空亦不可寻见;待它出现,就算神级强者,也被禁空了,只能凭借肉身之力,腾挪跳跃。 就算是大日金鹏,紫冠天鹤,这种被称之有仙禽神兽的空中霸主,亦只能在十日之下腾空不过千米而己。 当然什么神秘,奇异的地方,与王守义没有任何关系,也没有兴趣去了解和研究。 例如:吃个鸡蛋,总不会想着去养只鸡,盯着蛋是怎么生出来。 再研究,究竟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这个问题吧。 王守义花了三天时间,游走在天都外城的太平大道。 这是天都城外有名的八大街之一,地处天都东南方向,极为繁华,热闹。 卖什么的都有! 纵然两世为人,王守义也没有找到发财的金手指,不是前世比不上这里。 而是某些什么香皂,玻璃,镜子之类的东西,其实天都都有,而且材质极好,感觉不比前世的差。 最重要的是,这些东西,王守义没记清楚,也不愿花那个时间和金钱去研究。 至于枪械之类的,呵呵……不要去想。 还是等自己实力足够了,再去打主意吧! △ 三日下来,这里刷新了王守义的概念。 这是一个奇怪的世界,道路把城镇连接起来,除去路和城池乡镇,几乎全是荒效野外,丛林,高山,湖泊,沼泽,荒原……野兽的天下。 而文明这种东西,它掌握在上层人手中。 富者坐拥金矿,穷者无立锥之地。 地多人少,去野外,呵呵……普通人没几日,就成了野兽的口粮,化成粪土了。 因为一只兔子也可能会要了你的性命的存在。 △ 是人都喜欢修房子,建院墙或者是建城。 天都分中央皇城,内城,外城和城外,四大区域。 天都人也有区分,城外平(贫)民,外城富民,内城是权贵,中央皇城是顶级势力,在中央皇城之内,还有一个核心祖城。 人也分三六九等的,而自己有幸被划分到富民一例,好歹也算是个有本事一类的人了。 大周的好东西不少,只是晋及方面似乎只能极少数人拥有。 完完全全的金字塔结构一般的存在。 王守义想起了正阳城,能在街上行走了人,平民是极少极数的,多数是奴才,附属商人,工匠等,明显都是带标签一类的人据多,再往上,就是武者。 回想一下,不是平民少,而是平民在城内几乎是没有立锥之地,他们住在平民区,冬季到来的时候,需要修补城墙道路,打杂做工,用这些来换取安全和立身之地,能够在冬季时,不会丢了性命。 自然在街上,极少能看到平民了。 再回想,赶往天都的这些日子,路上的猛兽之多,就算一般的先天武者好像也很难走上百里之地。 路上的驿站,村落也几乎很少有人活动,应该都就近入城了。 偶有那么有人活动的村落,人也是聚而成团,并拥有高高的院墙和极佳的地势优势。 相比之下,似乎部落与大周的平民也相差不多,冬季也要对抗兽潮,区别是部落与世隔绝,面对的兽潮强上那么十来倍。 人强则兽弱,反之一样,不管在部落也好,在大周也好,这都通用。 而这种环境,造就了能力越大的人,占据的财富就越多,包括人在内,也是财富的一种。 而人是群居的,喜欢抱团,在弱小的时候,就必须依附能力强的人而生存下去,而强中更有强中手,一山还有一山高,也就形成了金字塔这般的社会结构。 那么想要发财,似乎做生意发不了大财,而是要融入最少算是富农富工那一群人之中,才有钱可赚;而赚更多的钱,还要往上挤一挤,混入权贵的层次才行。 比如太平大道的一家成衣铺,所卖的衣服,最低是棉衣起少,一贯起价,不是富农,也就是步入小康家庭的人是买不起的。 △ 平民的生活很艰难,不是种地苦,不是税收重,整个冬季要服徭役,而是什么生活技能都要会才行。 种地,纺线,织衣,打猎,建房,修路,治病治伤……等,然而几乎一辈子的人生,在生下来的时候就差不多决定了人生的轨迹。 要学会这么多生活技能,试问,你还能有精力去学其它什么吗? 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儿会打洞,若是没奇迹发生,人生就一直这样下去。 若有幸,风调雨顺十几年,亦只是多生些儿孙罢了。 真正的奇迹,大多数生而不凡,异与常人,又或遇上了天财地宝,改变了人生。 否则,只能选择依附强者,有幸被看重,或许会过得更好一点,有机会出人头地。 △ 发财的路子,其实王守义有,比如丹药就不错。 只是,真的想要做大,好像不行! 大势力会收一些,有钱的人会买一些,赚一笔钱之后;然后呢,定会引来窥视,就会玩完了。 属于部落火老那一个层次的人不出山,自己的实力,保不住这条赚钱的路子。 想一想,好像卧虎山庄,严格说起来,还是属于程家的。 并不是太靠谱。 正确的发财路线,应该是聚人,建城,打怪,升级,扩张…… 这是生活在这个世界的本质! 哪怕是野人,流民,平民也是如此。 △ 心好累,王守义总结了一下,不得不把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想,一一写下来,然后写封信给吴桂或刘青山(小青子)。 因为王守义用的是前世的简体中文,部落完全看的懂的并不多,毕竟多数部落人习惯的是繁体,象形,符文(不是符纹)的综合体。 △ 石砖为墙,架梁盖瓦,木门木窗。 这些材料在折射光线上很差,房中的光石,相比后世的电灯,还是略显晴淡,这就决定了,屋子中央才是摆放桌子的最位置,不论在吃饭,读书,写字的时候,会显得比较方便。 棉儿正胡乱地磨着墨,只是觉得好玩,那墨自是极檀香墨,越磨越能散发淡淡的檀香,安神静息。 王守义不得不,时不时的加点水,防止棉儿为墨汁给磨成了墨粉。 待墨水满了研台,棉儿自然会停下来。 对小姑娘棉儿来说,向山不爱说话,姥姥又很满,白老头太贪钱,周独夫是个坏蛋,又没有什么小伙伴,王守义这里自然是她最想亲近的人了。 因为师父除了早上严厉了一些,其它时间很是纵容,庞溺的。 一封信,二十余张,毛笔字虽小,亦有鸽蛋大小,一页信纸,不过百余字。 心有腹稿,一气写完,就算是先天,也得上半个时辰以上,练武对写字的速度顶多是普通人极至的三倍左右就封顶了。 写完,搁笔,随手一抚,字迹便己干透,装如信袋之中,写上地址,人名,等着明日一早,就可送去驿站了! 发财的路子就在信袋之中! 王守义打算让部落的人落户平阳城。 首先就是要占领桃岭金蛇的地盘,并驯服金蛇。 其次,就是想办法扩建平阳城,尽量把城外的平民百姓迁入其中,并不断吸引流民和野人,进行植树开山,开荒种田。 然后,就是全民教育这一块了! 大体上的方向,指了出来,部落的人会想办法解决的。又不是真的智慧不高,否则又怎么会在兽潮减弱之后,迅速的发展,并补上残缺的传承。 其本质上,部落的人,是近古时代留下来的人族精英中的精英的后代,本就不凡。 △ 再王守义做好这一切,棉儿就兴奋了! “师父,讲一个故事呗!” 棉儿眼中透着兴奋和渴望,师父是高山止仰,深不可测的,一个个故事中,都包含着一个世界:“师父,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人!” “今晚就讲一个丑小鸭的故事吧!”王守义觉得自己就像一只丑小鸭,突然想到了这个童话故事,想讲给棉儿听。 第三章 丑小鸭 “夏天,农家,有只粗心的鸭妈妈,孵出出了一群小鸭子,一共有五只,四只是小黄鸭,第五只却长了个毛绒绒的大白脑袋。”记忆不再清晰,王守义只能在回忆中只完善。 “所有的小鸭子都会发出“嗄嗄嗄”动听的叫声,而第五只鸭却只能发出“嚯嚯嚯”的怪叫。它的兄弟姐妹嫌弃它叫声怪,又难听!鸭爸爸认为它长的太难看,叫它丑小鸭。从此,鸡儿,狗儿,鸭爸鸭妈鸭兄弟姐妹都叫它丑小鸭,嘲笑它长得难看,叫得难听,还常常欺它。” “鸡儿啄它,狗儿追咬它,兄弟姐妹不同它玩,鸭爸鸭妈也嫌弃它。丑小鸭很伤心,很自卑,它很孤独,它没有小伙伴,天天低着头走路,没有一点自信,感觉到生无可恋。” “有一天,鸭妈妈带着小鸭子去游水,把丑小鸭忘了!丑小鸭追了上去,可被嫌弃了!每一次靠近,鸭妈妈和小鸭子都会离它远远的。还骂它:“长得丑,叫得难听……”所有难听的话全给了丑小鸭。丑小鸭哭了!独自一个人在河边的角落哭泣!” 其实王守义想把这一段改了,想改成,鸭爸鸭妈鸭兄弟都对它很好,只是农家小院中的鸡儿,狗儿欺负它,嘲笑它,叫它丑小鸭。一日,丑小鸭被恶犬追逐,进了山林,冲入小河,然后迷路了,回不了家。 但故事要继续,王守义只得编下去。 “夜晚来临,丑小鸭发现自己被遗弃了,鸭妈妈和兄弟姐妹都没有叫它。丑小鸭心想:“不如去死,自生自灭,总比活在一群都嘲笑自己,欺负自己的农家小院好!”于是丑小鸭决定,顺着小河一直游下去!” “夜晚是可怕的,野狼成群,一双双绿油油的眼睛盯着它,想把它吃掉。幸好野狼不会游泳。丑小鸭整夜在担惊受怕渡过!没有了农家小院,就没有了安全,外面的世界很危险!” “丑小鸭还小,很弱小。可是死是一种可怕的事情,真正面临死亡危机的时候,丑小鸭又不敢去死了!丑小鸭不敢靠岸,饿了就在河中找小鱼小虾吃,一直坚持到,它看到了一片绿绿的草地。” “好久,好久没有安稳的睡一觉了,河水是冰凉的,丑小鸭需要一个温暖的小窝睡上一觉,这个小窝是一丛略显干枯的草丛。丑小鸭很快就进入了梦乡,美美的睡了起来。外面的世界虽然危险,也很孤独,可没有人嘲笑它。” “可丑小鸭不知,危险在逼近。这一片草地,是一只山猫的地盘。山猫巡视领地,发现了丑小鸭。山猫还不饿,觉得可以把丑小鸭当做晚餐。” “太阳夕下,山猫要吃晚餐了,悄悄靠近了丑小鸭,准备把它吃掉。“喀嚓”一声,山猫不小心踩到一截细小的枯枝,把丑小鸭给惊醒了!可丑小鸭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转动着脖子,四处观看。“山猫”,丑小鸭惊声尖叫。山猫从丑小鸭的背后,扑了上来!丑小鸭拍打着双翅,跑了起来,被山猫扑落的一地羽毛。所幸,这里离河道不远,丑小鸭一头冲进了小河之中,留下山猫在河也徘徊,呜呜大叫:“你这个丑八怪,为什么不让我吃了你!”。丑小鸭害怕极了,划着水,飞快的游离。可掉了羽毛的丑小鸭都更丑了。” “不知过了多久,丑小鸭发现河边有一棵大树,一只美丽的小鸟在歌唱,声音动听极了!丑小鸭惊讶的赞道:“美丽的小鸟,你长得真漂亮,歌又唱得真好听!你可我陪我玩一会儿吗,我很害怕,又很孤独!”美丽的小鸟听了丑小鸭的话,觉得丑小鸭很可怜,正准备飞下来陪丑小鸭玩一会,可鸟妈妈来了,恶狠狠地朝丑小鸭怒骂:“你这个丑八怪,赶快走,我的孩子不会跟你玩。”可丑小鸭真的很孤独,很想小鸟陪它说说话,没有马上离开。鸟妈妈怒了,飞了过来,用尖嘴啄它,用爪子挠它,并恶毒的骂它丑八怪。鸟妈妈欺负它,羞辱它,驱赶它。丑小鸭走了,也伤心的哭了:“这个世界没有喜欢它的朋友。”丑小鸭继续孤独的游走在河道中。” 不管是野狼,还是山猫,又或鸟妈妈,都在现实中能找到它们的模样。 棉儿己被王守义的故事吸引了,端坐着,屏息静气,一双大眼晴己有了雾水,正迫切紧张又略带伤心的望着王守义。 王守义见棉儿的神情,不由地换了下一个场景,不能再悲惨下去了,本来还有野鸭,大雁的情节,不如就砍掉吧!应该进入农场了。 “过了,很久,很久,孤独的丑小鸭学会了坚强,努力学习捕食,奔跑,打架,并在野外活了下来,不过也变得更丑了,丑小鸭自己都嫌弃自己,不敢看自己在水中的倒影。丑小鸭很累,有点怀念农家小院了,因为安全!” 王守义准备马上过渡,收尾! “丑小鸭发现,前面又一片大大的农家小院。“不,那应该是农场。”丑小鸭飞快的游了过去。农场有鸡,有鸭,有狗,有马,有羊……丑小鸭怕再次被嘲笑,不再理会它们,寻了一个角落安静的待了下了。农场的主人发现了丑小鸭,并没有介意丑小鸭的存在。” “不理会身边的一切,丑小鸭也没有听到嘲笑的声音。一颗原本不安的心,也恢复了平静。有一天,丑小鸭听到一只鸭子对母鸡说:“你发现了吗,那个新来的邻居,不喜欢说话,会不会是不会说话。我有点担心。”丑小鸭惊到了:“竟然不是说它丑,而是担心它不会说话。“这实在令丑小鸭意外了,原来还有朋友担心它。丑小鸭心暖了些,原本伤心破碎的心,似乎有股热气在涌动。在农场以后的日子,丑小鸭对关心,担心它的伙伴,都努力的回以微笑和帮助。丑小鸭也变成阳光,开郎了一些,不再自卑了。 王守义决定收尾了! “冬去春来,河水暖了,猫了一个冬的丑小鸭,拍着翅膀,冲向了河中,仰望蓝天。突然耳边传了几个小孩子惊喜的尖叫:“快看!河中!白天鹅!农场里来了一只白天鹅!它长的真漂亮!”丑小鸭四顾,河中只有自己啊,彽头一看,河水中的倒影,它看到了什么,自己的倒影,不再是又大又丑,羽毛也不再残缺,优雅的脖子,雪白的羽毛,张开翅膀,也没有一丝杂色。丑小鸭明白了:“原来,自己竟然长成了一只白天鹅!”小孩子的呼叫引来了更多的人,人们都在赞美它。“这是我见到过最年轻的白天鹅”。“是啊!一只美丽的白天鹅。”“白天鹅能给人带来好运。”“我爱你,白天鹅!”丑小鸭引吭高歌“欧!欧!欧!”声音恬静,悠远……” “好了,丑小鸭变成了白天鹅,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棉儿,也要乖乖地去睡觉了!”王守义并不想问棉儿从故事学到了什么,以后的日子很长,可以从平日的行为当中再加以引正就好。重要的是这个故事有趣,棉儿能够记住就行。 “师父,我不做丑小鸭!可是,没小伙伴陪我玩,听隔壁花围裙大妈说,自己的小孩子会跑了,就送去读书了!”说完棉儿抓住了王守义的衣服,有点哽咽,还没从丑小鸭的故事中恢复过来,略带些怕怕的感觉,委屈的说道:“师父,我想去上学。” 原本王守义就打算让棉儿去上学的,只是不知道怎么说,没想到一个丑小鸭的故事,竟然让棉儿主动提出,想要上学! 很惊喜! 很意外! 王守义考虑:“这个丑小鸭的故事,可以同部落的孩子讲一讲。” 第四章 读书的事儿 王守义提了一刀肉,也就是五斤的样子,拜访了隔壁的花围裙大婶。 听棉儿说:“隔壁的花围裙大婶,是这条巷子中的名人,熬的骨头汤香飘绵秀巷,是这条巷子中最会熬汤的人。” 正是辰时,也就十点多钟的时间,王守义上门拜访了一下,这位花围裙大婶。 生意不错,不在饭点的时间,还有五六位客人,一大碗骨头汤,泡膜烫饼,或下个团子,丸子之类的,吃的满头大汗,酣畅淋漓。 不得不说,花围裙大婶这熬骨头汤的手艺是一绝,光闻味道,就让人食欲大开。 汤浓鲜香,大火烧,中火炖,小火熬,将这一道美味,做出了高超的境界。 真心讲,从某方面来说,花围裙大婶的骨头汤比正阳楼法不同做的美食,更能抓住人的胃。 ⊙ 花围裙大婶是个热情的大婶,王守义说明来意,想给棉儿找个启蒙老师。 花围裙大婶接过肉,笑着给王守义上了一大碗骨头汤,还是带肉的哪种。 “不知阿义有些什么要求,身份凭证又是何等级。外城有些大,书院,武院,只有四家最出名,当然也是最好的。另外呢,一些内书堂也不错。我瞧棉儿这小丫头,是个聪明伶俐的孩子,不过有些孤单,最好得有个伴,特别是同龄的孩子。” “那小丫头可有些底子,我瞧着有些伶俐,知道的东西多一些,胆儿也大。” “我想想啊!离这不远的“祟山书院”和“沙坪讲武堂”都挺适合的。” “崇山书院,仅次于天都的天洲武学院,重阳大学堂,云家文武阁和京都书院。也是一家有名的书院,环境好,学风好,管理好,师资力量雄厚,听人说,其背景是天剑山。” “那个沙坪讲武堂,是后起之绣,在外城的宝庆区有点名气。我两个孩子都在沙坪讲武堂。这是一家平民学院,都是大班。实行那个什么讲学备案制,很是严谨。学费也不高,没什么乱七八糟的收费。” ………… ………… 花围裙大婶吧啦吧啦的一通说,估计把她对这两所学院所知道的说了个遍。 王守义前世的父母是干啥的,职业是老师,信奉的是“严师出高徒”和“因材施教”。 两者合一,方能成材。 自己读书本就一般,因迷上武功,父母因材施教,请了好师父,倒也算是文武都通了一些,算是成材了。 但王守义思索的是棉儿这徒弟,该找个什么样的老师? 学院什么的,不重要。 背景是什么,也不重要。 固然学院有名气,自然自带光环,学院有背景,也会打上标签,从很多方面来讲,这是强大的优势所在。 选择学院和选择老师,一样重要,好的老师比学院更重要。 但对名师这块,王守义不清楚啊! “大姐,不知这两学院的老师你解多少,可以说说吗。”王守义问道。 王守义心目中的好老师,对目前的棉儿来说,是要细心,陪伴,及满足启蒙的需求。 严格来说,王守义是给棉儿找个老师妈妈。 棉儿自出生就好体弱多病,与姥姥相依为命,没有享受过父母的宠爱,这是一种缺失,王守义想给补上。 相隔九月,才见面,棉儿就缠着自己,这是依恋和渴望。 棉儿不仅仅是把自己当师傅,心里其实把自己当成父亲了。 “老师啊!我一个妇人,对这方面了解不多,京城最有名的老师是夜星辰,不过人家是大国师,只教皇室和权贵子弟。我两个儿子的老师比较多。大儿子的主教老师苗知秋和小儿子的主教老师吴细君到是了解一些。”花围裙大婶的消息来源,大多数是市井流言,估计也就这两个老师才是她肚子里的实料。 “说说,如果合适,我家的丫头也不四处择学院了。” “苗知秋是个有能力的老师,教学严格,是极好的老师,还挺细心的,来过我家几次,把我家大小子在学院的情况,说得清清楚楚,我是极满意的。” “吴细君是个女子,也挺细心的,教的也好,不过有点骄傲,喜欢挑毛病,还不准我家小小子多喝骨头汤,就连穿衣洗澡也要管。管得太宽了,不过嘛,我虽不喜,但小小子倒是比大小子懂得些,人看上去也精神些,就是……就是花费有些大。与她打交道也受气的很。” “嗯,吴细君,女的,管得宽,好像不错嘛!” “苗知秋,严谨细心,也不错啊!” 从内心上讲,苗知秋是严师,吴细君是生活老师,倒也各有千秋。 只是吴细君有点骄傲,这点不太好,容易得罪人。 不过苗知秋在生活方面又不如吴细君。 最好是跟着苗知秋启蒙,跟吴细君生活。 鱼与熊掌,可否兼得,这个王守义要仔细想一想,看看有没有可能。 当然还是得先去了解一下,这两位老师,人品如何,可以做小棉儿的榜样不。 △ 花围裙大婶的骨头汤不错,临走时,王守义又买了一大锅回去,给包圆了,乐得花围裙大婶眉开眼笑,笑着说,有空常来。 才一进屋,就见棉儿正在喂一帮小动物。 “小红,鞠个恭,就多给你一颗。”棉儿亲自示范,想让小松鼠有样学样。 “小红,不是大白鹅吗,怎么又是小松鼠了。”王守义正纳闷怎么回事,仔细一瞧,红丝带正挂在小松鼠的脖子上,记得之前是紫色的啊! 明明都是白色的,却叫什么小红,小紫的。 再看看,这名字也不是固定的,绑上什么丝带,就叫什么名字。 “这丫头也不是动物盲啊!” 小松鼠本是学鞠躬最容易的,只是奇怪的是,倒是旁边的小黄(狗)先站了起来,前肢碰在了一起。 “这小白狗的灵性不错啊!” 王守义放重了脚步,棉儿耳尖,蹲得像个包子一样的立马弹起来,转身,冲刺,起跳…… 一气呵成…… 王守义微蹲,把棉儿抱了起来! “师父,你去哪里了,棉儿找不到你!”浓浓的依恋童音,瞬间让王守义心都化了。 “师父去花围裙大婶那,给你买了骨头团子汤!”王守义。 “真的啊!”棉儿小手勾着王守义的脖子,笑脸如花! 第五章 请客宝庆楼 这书院,武院啥的,同什么武馆,讲堂也差不多,只是背景大点,实力也强点。 与人素不相识,想要见人,一般是上门拜访,但对于苗知秋和吴细君这种有身份的人,正式拜访,是要先投拜贴的。 至于见与不见,还得看人家心情或拜贴上的东西,能让人有见一面的**没。 当然还有其它路可走,比如偶遇,赌路,算计等。 好在绵绣街上,萧宏运的丹药铺也运转了大半年,在天都外城宝庆区到也有些名气了。 王守义想了想,就用了萧宏运的《巷南丹药铺》的名义送上了拜贴。 很快就传来消息,明日可以一见。 △ 见衣如见人! 给人一个好的印象,当然得穿身上档次的衣物,款式也一样。 绫罗绸缎之类的,不是王守义所爱。 天都流行的服装中,王守义选中了款叫“八宝日月”,类似于唐衣的衣服,纹了日月及云纹。 随带也给棉儿选了套“公主裙”,白衣红领绿裙纱。 王守义牵着棉儿往宝庆酒楼缓步走去。 棉儿终于离开了大棉袄,不再穿得像个包子,略显美人胚子的模样。 只头发还有点枯黄稀少! 王守义有些不满意:“自己的徒弟,总得完美些才好!” “以后得控制棉儿的饮食,那些个街头小吃,不能再随便了,得多吃些芝麻黑豆一类的了。” 棉儿不知道,就这么一瞬间,自己视之如父的师父,化身成了梦莉控,不,女儿……女徒控。 也不知以后的日子,会怎么过! △ 宝厌酒楼是家老字号的酒楼,亦是园林式的酒楼。 风格古朴,雕檐映日,画栋飞云。圆林更是几个楼阁亭榭连绵相接,绿树红花,假山流水,几步一景,再有几汪小湖,清澈见底,几尾彩鱼游走,离仙境也差不了几分了。 “京城天都的有钱人真多啊!”王守义对美景无视,只感叹在外城弄这么个园林来映衬酒楼得花费多少……那个民脂民膏啊! 棉儿挣脱了王守义的大手,那朵花儿闻闻,这棵盆景摸摸,欢喜的不得了! “师父,你看,小红雀,叫得真好听!”棉儿仰着头,望着虬龙树上的鸟笼喊道。 小红雀,红嘴绿羽白头冠,阳光照射下,身上带有光晕,美丽异常。身长不过半个巴掌,叫声清脆宛转,很是悦耳,自然能博得棉儿心生喜爱。 “哎呀呀!师父,你看,你看,小红雀身上会发光呢!” 春风轻拂,绿叶如鳞动,几缕阳光漏下,小红雀身上浮现光晕。 小红雀不怕人,人来人往的见得多了,反而偏着小脑袋,小黑豆似的眼晴好奇的瞪着棉儿。 “啾……啾!啾!啾!”几声轻叫,从虬龙树上几个跳跃,便落于棉儿的头上。 “胆子倒不小!”王守义到也不为意,天都养鸟的多了去了,特别是这种小红雀是富贵人家的最爱。 专门有人从深山捕捉,驯服后,用于结交权贵。 这小红雀,颇为通灵,相传有神鸟翠青的血脉。 权贵养这鸟儿,一是因为美丽,二是听声多变好听。 最重要的是聪慧,能人语,这有什么用,大家都知道! 棉儿伸手去抓小红雀,可小红雀机灵的很,双翅一展,飞上了空中,待棉儿落空,又落于头顶,还淘气的用小爪子乱勾,把棉儿的头发,弄得乱糟糟的。 “呱叽……呱叽”小红雀满意的看着自己的杰作,高声尖叫。 几根细黄的头发飘落,王守义莫名的心头不悦:“滚!” 气血一放,神识离体,袭向了小红雀,瞬间由温润如玉的少年公子,变成了护徒的魔王。 “滚”字一声虽轻,但神识却镇住了小红雀,失去了行动力和平衡。 小红雀一惊,叽啪一下,从棉儿头上失了神,掉落在地。 “啊!抓住了!”棉儿第一时间把小红雀抓在手中,惊喜的叫道。 “师父,我可不可以养只小红雀啊!” “不能,小红雀太淘气了!” “可是它很漂亮,声音也好听!” “不能,因为家里没有虬龙树!” “为什么呀!” “因为没有虬树,小红雀会死!” “哦!” 棉儿低下了头,双手捧着小红雀,心中有些不舍。 “飞吧!飞吧!我养不了你,因为我家没有树!”努力的伸出双手,棉儿的目光落在小红雀身上。 小红雀恢复过来,箭一般的飞离棉儿的手心,钻入虬龙树之中,不见了身影。 棉儿仍旧不舍,目光在虬龙树上,努力的寻找小红雀的身影。 王守义抚平了棉儿乱糟糟的头发,小红雀其实有没有虬龙树其实都能养活的,只是不喜欢一只鸟也敢在自己徒弟头上放肆而己。 “走吧!师父带你去吃大餐!” △ 一桌菜,近百贯,全是上等的食材。 一层身份一层天,做为武者,对于饮食,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基本上肉以荒兽级别的起,更何况是请客。 练武不仅是功法和苦练就行,还需在饮食上满足练武的需求。 时近中午,苗和秋和吴细君二人来了。 苗知秋是一个脸微圆,又显得严肃的汉子,穿的是对襟的黑色练功服,年约四十上下。 吴细君是个女子,身材娇小,瓜子脸,很白净,眼很大,穿着精致,又显身材,穿的是火凤刺绣的三色三叠长裙,颇有大家闺秀的风范,很是曜眼,让人忍不住多看几眼。 “苗老师,吴老师,在下王守义。”王守义拱手道,一边拉开了椅子,引人入座。 “你这人到也直爽,也不客气一下,说话硬巴巴的!”吴细君也不客气,直径就坐了下来,一双大眼睛上下打量着王守义。 也仅仅是几眼,就被棉儿给吸引了注意力,笑着道:“小姑娘,叫什么名字啊!” 苗知秋拱手回礼,双目微睁,露出笑脸::“王公子倒也不凡,看来我今天没来错!” “苗老师过奖,听闻苗老师教书育人,严谨负责,本身也是一位武道宗师,见识不凡,今日一见,名副其实啊!” 你夸我,我夸你,来而不往非礼也。 “啍,我就不受你待见,那还请我来干嘛!”明显王守义没有夸吴细君,人家不高兴,怼了过来了。 “哈哈……吴老师,人太漂亮,心中不忍惊扰美女,怕唐突了佳人,还请不要见怪!”王守义心中对吴细君有了些把握,此女偏辣,不过性子到也直爽。 “哈哈……细君这性格像火,王公子别被她的外貌给骗喽!”苗知秋落了座,给了吴细君一个眼神。 “哼!不是有人请客嘛,上酒上菜。不过话说在前头,你的丹药若是不行,我可不会推荐的!”吴细君直接就上了主题! 第六章 武道筑基 请客吃饭,要上酒楼。 上门拜访,须带礼物。 吃人的嘴短,拿人的手软。 人家与你非亲非故,又无一分交情来往。 这些是必要的。 这点处世的道理,王守义还可是懂的。 这是迈出了成功的第一步。 吴细君的话一出口,王守义也不废话,直接拿出四瓶丹药于桌上。 “一瓶是益气丸,一瓶是壮骨丸,一瓶蕴神丸,一瓶筑基丸,你可以先看看。” 王守义自信满满,练武不是修道,但武道亦需要筑基。 益气,壮骨,蕴神,筑基四种药丸,合而为一,就是武道筑基丹。 何为筑基,就是打下基础。 武,人人可练;可成先天者,万中出一人。 为何如此稀少,就是没有筑武道之基。 普通人,勤练苦练,日练夜练,可没有筑基,就会损耗元气,到老气血亏空,多受病痛折磨。 若是突破了先天,反而又要反过来养气蕴体壮筋骨,强内腑,亦是会担误不少进精武学的时间。 天下大多数师傅收徒弟,都喜欢看根骨、资质、悟性、心性。这其实跟武道筑基有关。 武道筑基就是增益身体,宁息静神,养气壮神,达到初步的精气神合一,打下修炼武道的基础,用道家的话来说,就是打下练气化神的基础。 △ 大周不缺丹药大师,亦知道练武要筑基,只是在某些方面有所欠缺。 对于筑基的认识,首先就要看根骨,身体强壮与否,总不能让一个病秧子来学武吧。否则,武未学成,人却没了。 若是无学武的强大体质,或还差上那么一丝,自然有丹药想到补全这些欠缺。 什么益气,补血,壮筋骨的丹丸自然也就出现了。 其次,还有一些人,体质本就不错,但又因体质的原因导致身体有所欠缺,于是什么通筋丸,虎豹丸,之类的偏门丹丸亦被丹师研究了出来。 甚至有些先天体质极佳,却天生痴愚或注意力分散的武道好苗子,丹师也研究出了启智,聚神,心魔,破障一类的丹丸来解决。 从而达到根骨,资质,悟性,意志力合适的苗子,传下武学,以期发扬光大。 以上太多种类的丹丸都归于武道筑基丹一类。 但极少有丹师把武道筑基丹进行归类总结,合而为一。 这就是欠缺! 至少王守义没有在丹药铺中见到以“武道筑基”的整合丹药。 要知道,在部落的时候,武道筑基丹大多数都是千年大药和妖兽血肉为主,辅以各种药材才能练成的。 一次成丹百十之数,其余的是粹体丹,精血丹一类的。 武者筑基丹药效强大,之前王守义只敢从年龄大点的少年试验,并有人看护下才服用。 直到后来,丹药的质量越好,服用武道筑基丹的年龄也就越小。 当然不是说年龄越小,服武道筑基丹就越好,总得本身的体质能承受药力才行。 但部落的环境不同啊,十万大山不缺有年份的药材,也不缺肉食,自己部落实力上升后,孩子们就没缺过吃的,相比大周大多数人强上十倍,甚至更多,自然能在年龄不大的时候就可以承受筑基丹的药力而无损害。 否则,部落凭什么,出先天的机率那么高。 △ 王守义没有直接拿出筑基丹,而是四丸合一的筑基四丸,一是没有大药和妖兽,二是有所保留而己。 苗知秋和吴细君为什么会答应相见,自然不是因为四种药丸,而是王守义对筑基的理解。 提出普通人常服这四种药丸,有三成可能进入武道筑基之境。 二人自然会想到,若这是真的,那么沙坪讲堂出现后天,先天的武者机率大增,不论名气,实刀都会大大的增加,自然有天大的好处。 王守义的丹药一放桌上,苗知秋和吴细君就检查了一翻。 良久,苗知秋开口说道:“这药丸的品质的确属上品,只是这增加三成的机率,似乎并无关联。这种品质的药丸,我们学院到也有不少。” 吴细君没有说话,正在沉思。 “哈哈……这四种药丸并不出奇,而是四丸合一之后,才有些奇效,它们是一脉相承,相辅相成的。”王守义明白,不是丹道大宗师是看不出来其中的奥秘的。 “师父,这糖豆没你给我的好看。”棉儿站在椅子上,取了一颗药丸放在手心滚动。 “小棉儿,这可不是糖豆,是药丸,不能乱吃的。”吴细君到是很喜欢小孩子,一进来就挨着棉儿坐下,与棉儿说笑。 “就是糖豆嘛,我天天吃!”说完棉儿从身上的小包中抓了一把,大约四五颗养气丸,红的,绿的,黄的都有,一颗颗的放入口中,嘟囔着:“很好的,酸酸甜甜的,老师,你也吃啊!”说完,棉儿又抓了一把出来。 吴细君面露惊奇之色,棉儿手中的“糖豆”,分显是药丸,看色泽,闻药香,品质是上品的,可小姑娘却当糖豆,一次四五颗,竟然没有事:“难道是先天体质!” “敢问公子,这棉儿可是先天体质。”吴细君问王守义。 “不是,伪的!”王守义明白,棉儿要上学,什么体质肯定被检测出来,不必隐瞒。“我这徒儿自幼遭劫,因祸得福,获得了伪的先天体质。” “伪的,哪怕伪的,也是先天体质啊!”苗知秋眼神曜曜。 先天体质天生亲近元气,进展极快,且屏颈易破,若无意外,妥妥地进入神境。 伪先天体质是最接近先天体质的体质,虽然差一些,但进入神境的机率起码也有三成啊! 吴细君也明白,紧接着说道:“王公子,只要棉儿拜我为师,你丹药的事,我保证成。” 王守义见吴细君竟敢下保证,不由有些意外,心中不由生疑:“看来此女的身份不简单啊!” 王守义又见苗知秋没有说话,明显是默认吴细君的做法了。 虽然说是借丹药的事,帮棉儿择老师,但让棉儿拜吴细君为师,王守义却不太愿意。 不是门户之见,自己前世也拜了不少师父的。 而是关于武道方面,王守义与这个世界的看法不一样,不是高人一等,而是武道修行要循序渐进,王守义看重基础,一定要厽实了。 就如这武道筑基方面,这个世界的武道筑基就不全面。 思考是电石火花的瞬间,王守义就开口拒绝了:“吴老师,我才是棉儿的师父,我不同意!” “哎!我说你这人怎么不识好歹,又不是让你逐出师门,只是多一个师傅而己。沙坪讲武堂的资源和实力超出你太多,结果不用我多说了。” “棉儿多个师父和老师,我不在乎,但是会偏离我的初衷。在棉儿武道筑基未成之前,我不会让棉儿修行相应的武功!” “嗯!”吴细君轻微啍了一声,眉头微皱,王守义的话让自己心中不喜,但也明白其中的道理,武道筑梦成功之后,再修武道,其成就肯定会更高。 只是一个小小的丹药铺,竟然拒绝了自己的好意,还如此看重武道筑基之事,这份见识,可不是平民百姓有的,就算一些未入流的势力,也是半知半解。 所谓武道筑基,故名思义,就是打好修行武道的基础。 而为众武者所知,流传天下的武道筑基,只是打熬筋骨,强壮身体一类的武道知识。这些在《武道总纲》上有记载。 吴细君看到桌上的四瓶丹药,心中突然有些明悟,眼前的年轻人不简单了! 自己虽然看不上这些丹药,但从丹药名字上,可以得出一个结论,这个年轻人心中的武道筑基包含了精气神三个方面。 也就是说,其背后有神级的存在,或者拥有神级的传承。 因为只有神级才会明白,武道筑基包含精气神三个方面。 益气,壮骨,蕴神,筑基,四种药丸,这很明显的说明了问题。 同时也可以肯定,还有更加高级及完善的后续药丸。 比如,精血丸,换血丹,凝神丹,粹体丹,聚气丸,养生丹……一类的辅助丹药。 苗知秋望了王守义一眼,自然也想到了,不由开口说道:“我们亦知武道筑基的重要性,不会乱来!这丫头的身子骨还弱,不如先随细君上课,待筑基成功后,与你商量再正式修行武道如何。” 苗知秋想了想,又补充道:“对了,公子可知中平武学院,它不太出名,但每一位毕业的学生,没有低于先天!” 第七章 唯一是种固执 “中平武学院!” 王守义不知道,但从苗知秋的语气中可以得出,它很牛逼! “竟然还有不出名的武学院!”在王守义收集的大大小小的学院名单中,没有这么一家学院的。 这是一件很奇怪的事,学员个个优秀,不成先天都不能毕业,按理来说,这么一个学院,不可能不出名啊! 可王守义回忆的确没有印象,自己可找了天都有名的牙行购买打听学院,给的名单中竟然没有。 “你不用想了,这学院你肯定没听过,而且它只收武道筑基成功的学员。”吴细君见王守义思索的样子就知道王守义没听过这所学院。 “这与理不符啊!”王守义想不通。 “哈哈……这所学院只有一个老师,一月也只上一堂课。老师身份非凡,又要求学员不得宣扬,自然不出名。”吴细君笑道。 “这算什么学院,充其量也就是每个月指点学员一次罢了!”王守义。 “你说对了!而且学费很贵。一年株大药!”吴细君。 “这恐怕就算皇族也学不起吧!”王守义! “不,就算是皇族的人,如果不入人家法眼,还不收!”吴细君。 “不对!”王守义反应过来,对方即然说到了这些,自然有把握让棉儿受到指点。 而且一株大药等于一个先天,相信沙坪讲武堂绝对能培养出来,不可能发再去花费如此大的代价,仅为指点一年。 亏本的买卖没人做,这个道理放在这个世界也一样。 这个价格可比自己前世与巴菲特的共进午餐还要昂贵很多。 只有一个可能,这个中平武学院的老师,他的指点值这个价。 平民交不起学费,大势力不会稀罕。要知道皇室是目前公认的第一势力,哪怕有水分,背后还有三大圣地。这个人凭什么呢? 最起码,无惧皇室这等大势力,同时,他的指点独树一帜,值这个价! 王守义有兴趣了,不由问道:“这个人是谁?” “不能说,只要一开口,就会心生感应。”吴细君神情肃穆。 “神级,还是神级中的强者。”王守义给这个人下了一个定义。 一个神级强者指点出的弟子,能突破先天并不奇怪,但个个是先天是极少的。 实力强,不代表就会教! “怎么样,可以让棉儿拜我为师了吧!”吴细君又恢复了略带高人一等的心态。 “阿姨,我有师傅了,我不想拜师。”棉儿虽小,却还是能听懂一二。 棉儿心里抗拒的,心里认为师父是唯一的,自己再拜个师父,就不是唯一了。 这个心中的唯一是什么,棉儿不懂,但觉得很重要。 “棉儿,多拜一个师父,就会多一个人对你好的。而且拜我为师,还有学院有很多同龄人可以陪你玩,做朋友的。”吴细君很能抓住小孩子的心思。 “真的吗?可是……可是,师父是唯一的,我可以不拜师吗。”棉儿脸上带着兴奋,有很多人陪她玩,让她高兴。但心中的某个固执的念头,让她要保住这个唯一。 王守义实在没有想到,棉儿心中会认为自己是唯一的,心中某种情绪被打开。不由对棉儿这个徒弟心生疼爱! 不过,吴细君这人的背景肯定不简单,表面上看这人有点高傲,但却是真性情,无太多心计,不世故,否则也不会才见面,就会提出让棉儿拜师的话。 面由心生,真话也由心生! 王守义心中对吴细君做棉儿生活上的老师是认同的,从一见面,就发现这个吴老师似乎特别喜欢小孩子,一进门,只同自己正常的打个招呼就被棉儿吸引了注意力,她似乎更愿意与小孩子聊天。 王守义不会认为吴细君这种行为是幼稚,自己内心判断,吴细君应该是不喜欢耍心计,更愿意与小孩子聊天,故意避开成人世界的虚伪,或者是不愿。 这种行为有好也有坏,毕竟人是要长成的,长大后总要面对的。 不过目前吴细君对棉儿来说,是最适合的。 “吴老师,不一定非要拜师吧。我这弟子还小,所需要学的只是一些启蒙的知识,识字通义而己,不如先让棉儿做你的学生,这也是名义上的师徒了。” “我说,你这人真不识好歹,你问问苗老师,很多大家族子弟想拜我为师,我还不愿意呢。再说了,名义上的师徒,怎比得上正式的师徒。我就不信了,我教得会比你差,就让棉儿先做我的学员,我会让她心甘情愿的拜我为师。”吴细君说到后面,竟然赌气了。 王守义笑笑,看来这吴细君高傲是有点,但也通理,不会胡搅蛮缠。 而且自己为棉儿择师的目的也达到了。 苗知秋也开口了:“即然这样,不如就让这小姑娘进沙坪讲武堂吧,先在吴老师座下听课。你的这批丹药也订下来,就在吴老师的学堂先试用,如果通过试用,再加大供应就是。” 苗知秋这一翻话,恬到时机,一锤定音似的把供应丹药和棉儿上学择师的事给定了下来。 “此人虽然话少,但能力很强,生性沉稳,时机把握的很好!”王守义暗自想到,朝苗知秋点了点头,开口道:“也好,就依苗老师之言,不过,还请苗老师能多照顾下我这徒弟了。” “哎哎哎!我都没同意呢,苗大哥,棉儿是我的学生,就不用照顾了!”吴细君话表达着不满,但心中却同意了。 王守义想笑,这个吴老师与苗老师的关系不一般啊,表面上看是吴细君做主,最终决定却是苗老师这个人。 从自己打听到的消息来看,似乎有些偏差了,这个苗知秋隐藏的有些深了,平凡的背后,亦有过人的本事。 要知道吴细君的某种高傲在沙坪讲武堂可没几个人愿意同她交往,就连院长吴细君也不鸟的,却偏偏吃苗知秋的这套。 苗知秋被吴细君这么一怼,也不生气,反而脸上笑意更浓,不再严肃,点了点头:“放心,棉儿由你教,我很放心,相信王公子也放心。细君啊,只是棉儿这个好苗子,我也心动啊,不求名份,我有套家传的柳叶飞刀想找个传人,不如让棉儿学去如何!” “哼,你别当我傻,虽不求名份,但这传艺之实,却落实了。我要好处,柳叶飞刀你都肯传,那你研究的通明定心桩也要传。”吴细君直接要起了好处,看来对棉儿己上了心。 王守义心中满意,没想到这么容易就成了。 △ 从酒楼出来,王守义抱着棉儿就笑问:“为什么师傅是唯一的啊!” 棉儿歪着头,想了一下:“想不到怎么说,姥姥是唯一的,师父肯定也是唯一的啊!” 王守义明白了棉儿的唯一是什么,师徒同父子,棉儿认定的唯一,是把自己当成了父亲,只是不知道如何表达。 突然王守义想到,自己父亲还认棉儿的姥爷孙济为师,事关传承,这比父子血脉相传的情分更重。 而且这中间的关系来说,自己应该与棉儿同辈,辈份乱了啊! 第八章 检测体质与血脉神通还有这玩意儿 这章是修改的,之前发布后给删除了,回忆了一下,没有色情,低俗,暴力,政治等原因,最大胆的也就“taolu”两个字了。 吴细君办事效率很快,才第二天就找上门来了。 直接进了后院,萧宏运也没拦住,像进了自己家一样。 一进后院,刚好碰到王守义与棉儿正在喂一群小动物。 “呦,还真闲呐,养了一帮子白物玩。”吴细君说话的态度让王守义感觉到有股子前世损朋友见面的痞气。 只是王守义与她还不熟,在感觉上又多了一种张扬跋扈的意味。 “呵呵……吴老师咋有空过来!” “找你有事,一是你丹药的事成了,三天内送过去;二是过来给棉儿做个学前测试,借个房间用用。”吴细君拍了拍手中提的木盒子。 “测试,什么测试!”王守义有点搞不懂,启蒙而己,这沙坪讲武堂也这么讲究,如同前世一般,还做测试。 “不懂吧,测试可不是什么人都有资格的,包含体质,血脉,心性,资质等。” 王守义还真不知道,这个测试有点修仙模式的样子,不过也能接受,只是还没亲自碰都过。 有点奇怪的是,体质,心性,资质这三样在《武经总纲》一书中有提到,而血脉是什么鬼,人又不是妖兽一流,可以通过血脉返祖。 “血脉,血脉测试有什么用?”王守义问了出来。 “你个土包子,血脉测试都不知道。也对,非传承久远的门派世家的确不知道,怪不得你。” “这血脉测试,就是检测血脉中是否隐藏近古之前的特殊力量。” 吴细君的话王守义能听懂,却不知道是什么意思,第一反应是:“那有什么用?人跟妖兽一样返祖吗。” 王守义一脸不解的样子。 “天地异变之前,人与万兽一样,没有区别,统称万灵。有很多强大的人类会拥有神通,后辈也能大概率继承这些神通。而天地异变后,天地变了,这些神通也就极少出现了,不过修炼到了神级,隐藏在血脉中的神通,会有很大的机率重现。做这个血脉测试的目的,就是通过检测出的血脉力量,选择适合的丹药和功法,一是能尽快激发血脉神通,二也能在突破神级时极大的提高几率,这种血脉神通可比什么功法,丹药更有效的。”吴细君见王守义一脸不解的样子,多说了几句,解释了一下。 “血脉神通,是什么神通!”王守义对这个还是有些懵逼 “这么说吧!血脉神通有很多种。以妖兽为例吧,常见的天香鼬可以催眠,霸天猇可以视黑夜为白昼,暗影豹穿梭无音,玄冰蛟可以冰冻,夏日飞雪,这些都是血脉神通。而人血脉中的神通也千奇百怪,神通未成之前有一些与常人不同的地方,比如棉儿这丫头,其吸收药力是普通人的几倍;你隔壁买骨汤的刘婶鼻子异于常人,前院那个白发老头血脉中有蛮牛神通,力量大于常人。当然这些是血脉中隐藏的神通力量些许的展露,不过不入神级,等于零。” “呃,这好像与体质有关吧!” “呵呵……说你是土包子,还是没有说错!体质与血脉虽然相通,但又是分开的。体质分为,凡体,元体,灵体,圣体,神体,及变异体。而血脉分为:凡体血脉,返祖血脉,大荒血脉,太初血脉,混沌血脉,及变异血脉。如果体质与血脉相差一个等级,血脉神通就不得显;差两个等级,就会体弱多病,;差三个等级,不是残就有缺陷,甚至短命夭折;差四个等级,呵呵……比成为神级还要稀少,几乎都生不下来。而且体质差血脉三个等级,等于废物;差二个等级,若无天地造化,等于凡人;差一个等级,还可以抢救一下。……”吴细君知道的不少。 “若是相同呢。”王守义。 “相同的话,成为神级,达到灵体和大荒血脉,血脉神通自显。” “反过来呢!”王守义。 “反过来,到是有,不过很少。到目前为止,体质强于血脉的,几乎屈指可数。一个时代也不过一二人耳。三万年前的战神山火就是这种血脉强于体质的人,算是离我们这个时代最近的一个。只有体质等同或强于血脉才能完全发挥血脉的力量。”吴细君。 …… 听着吴细君的话,王守义大概了解了体质与血脉的不同。 唯有体质不低于血脉,才能完全发挥出血脉的力量。 多数人是体质低于血脉一个等级,比如普通人。 而武者普遍性的是体质与血脉等同,大多数是后天武者。 先天是个分水岭,若能突破神级,安然度过神火劫,就能体质血脉双双进入灵体和大荒血脉。 而吴细君所指的武者先天境界,仅仅是产生气感,吸呐天地元气,突破凡体的体质和血脉的双层桎梏。 而先天体质是指天生能吸纳天地元气的体质。拥有这种体质的人进入先天境界等于吃饭喝水一般容易。 但问题出来了,比如棉儿这种伪先天体质,最需要的功法,竟然是养生练体一类,因为很明显的是体质低于血脉。 吴细君的意思透露出一个信息,可以补全棉儿的伪先天体质,蜕变成真正的先天体质。 这与《武经总纲》一书中的描述又不相同,《武经总纲》中说道,伪先天体质不可能蜕变成先天体质,先天而生的体质是根本,不可改变,除非重回近古时代才有可能。 “不是说伪先天体质不可能成为先天体质吗?”王守义问道。 “你看过武经总纲,的确如此,不可能改变。但是血脉高于体质的时候,若能以血脉中的力量补全体质,重塑体质,在神火劫的时候,借天地虚无之力,可逆天改变体质。” “记住此体质非彼体质,就算是先天体质也是从凡体开始,逐渐成长的。换句话说,所谓的先天体质是一种资质,不仅仅是指身体素质。” “好了,我要带棉儿去做个测试,你提供个房间。” 王守义指了指自己的房间。 第九章 检测和测试 吴细君抓了棉儿去做测试! 王守义也无心喂一群小动物,而是思索武道的晋升的之路。 自己身上长春功的隐患还没有解决。 长春功就好像一头神兽饕餮,无能量不食,这不是一件好事,因为自己很难驭架的住。 功法影响心性,这是必然的,反过来,人的心性也可以影响功法。 正阳楼的大餐,让长春功吃了一餐饱饭,还指不定什么时候再出幺蛾子呢。 依吴细君的说法,王守义可以推出长春功可以做到断肢重生,这是属于神通的一种。 而这个世上,依王守义微溥的了解来看,还没有功法可以做到如此。 练武是生命层次上的一种提升,在体质上,在血脉上,在神级时,更有精神上的提升。 然而大多数的武者都被因练武带来强大的实力所迷感,追求力量,招式,功法,秘法,从而洐生各种武器,丹药。 而自己的长春功没有招式,秘法,更与之匹配的丹药和武器,仅仅是呼吸,冥想,静坐,讲的是天地人,精气神,形气炁等一类理念。 固然有一些小法门,也只是帮助自己修炼长春功而己,本质上与武的关系几乎没有。 自己练了十多年长春功,也时常思考探索,耐何了解的只是皮毛,明明觉得这只是一种养气养身养性的功法,而心中又生出一种奇怪的感觉,此功博大精深,包罗万象,无所不能。 事实上,长春功也逐步证实了自己心中的感觉,可以融合各种功法,可以断指重生,可以吞噬生命元气,可以开识海,修练精神力。 那呼吸法,静坐法,冥想法,看似很鸡肋的东西,有着不可思议的力量。 小青哥的断指,在三法同用之下,竟然真的重生了! 心有所想,滴水穿石,心想事成。 就连身上多年的老伤疤,经过呼吸,静坐,冥想,或长或短的时间内,竟然也恢复如初。 试问修炼什么武功可以做到。 没有! 王守义没有听说过! 而对于长春功的隐患,从吴细君的体质与血脉一说中,王守义心中也有些猜想:自己身体中的血脉强于体质,跟不上功法或者血脉的需求了!!! 练精化气,练气化神,练神返虚…… 自己正处于练气化神的最后阶段,可是气从哪里人,从血肉中来啊! 从不缺大药,丹药的自己,竟然不能满足功法练气化神的所需,简直不可思异! 固然自己受伤,耗尽所有,这是一个诱因,但自己卡在先天颠峰这么久,本身就说明了问题,补不足啊!自己补得不够。 “看来自己还欠缺很多,身体容纳不下足够的气!” 王守义看着自己的身体,脑袋里产生了一种还很“脆弱”的感觉。 要说练体,除去圣地,似乎铁家最强,铁手与铁扬的战斗,拳拳到肉,**刀剑相击,竟然没有一丝伤口,简直逆天了。 特么才休息一下,铁杨竟然又与自己生死相博,亦不落下风,若非引雷而击,败的肯定是自己。 试想一下,铁扬只是先天中期突破不到一个月,在铁家中,实力还算偏弱的,在练体上就这么强了。 铁手呢,比铁扬的积累不知深厚多少,若爆发的话,又是怎样的实力。 “看来得收集一下练体的功法了!” △ 测试石! 在门派中是重宝! 用于检测体质的宝贝! 吴细君的小木盒里有三个测试石! 一颗蓝色的石珠,朴实无华,刻有符文,可以自主检测体质。 一颗黄色的石珠,带有黑色斑点,无符文,这是一颗异珠,用于检测体质强度。 一颗灰色石珠,虽无光华,却是最稀少的血脉检测石。 △ “伪先天极阴体质!” …… “体质强度,凡体中期!” …… “大荒血脉!嗯……还有隐藏血脉,好像是变异血脉……奇怪。” “阴极阳生……” 每使用一次检测石,吴细君脸上的笑意就都了一分。 伪先天极阴体质己近稀少,更何况大荒血脉加上变异血脉。 之而在酒楼,通过望气,发现这小女孩的身体与常人不同,明明是女孩,阳气过盛,好动活泼,却偏偏又阴气极重。 现在明白了,原来是阴极阳生! 阳喜动,阴喜静!这是常理! 当然吴细君还不知道,王守义教棉儿太极,是养生太极,调动体内阴阳平衡,否则就不是阴极阳生了,而是纯阳之体了。 女的纯阳体,会是什么样? 体毛浓密粗长,还长着胡子,又力大无比,想想就觉得怪异。 △ 而接下来的普通测试却又让吴细君大怒,王守义并不穷啊! 最简单的“一”(象形简体字)都不认识。 就算请不了老师,自己可以教啊! 吴细君问起平日做些啥,不是吃,就是与小动物玩,唯一教的,就是早上起床练什么太极养生功。 看下棉儿示范,慢吞吞的,估计只能打到肉爬虫(蜗牛的意思)。 “这么好的苗子,不严格督促,简直浪费啊!”吴细君又喜又怒,不过做为某个神秘大师的弟子,连师兄都是神级的山长,喜怒还是能控制的。 “棉儿啊,马上你就要到我学堂读书了,你的天赋很好,最好入住学院,与老师呆一起,很快就会变得很厉害了。”吴细君笑眯眯的,心中却想着怎么把棉儿带在身边,培养出一个出色的弟子,一个想法就冒了出来。 “可以变得很厉害,真的吗?”棉儿。 “真的,老师不会骗你的。”吴细君。 “会飞吗!”棉儿。 “可以!”吴细君。 “可以一个打十个,不……二十个吗?”棉儿。 “一百个都可以!”吴细君。 …… “太好了!什么时候去呀!我要打遍天下的坏人!”棉儿兴奋了,在山里向山叔叔打坏人,好厉害的!师傅也很厉害,一个打几十个,随便一拳一脚,都能把人打飞。而自己,连小奶狗都追不上,气死人了! “你在屋里别动,老师出去跟你师傅说,等会就带你去学院!”吴细君抓着棉儿的小手,笑容满面,而心中的想法却成熟了! 第十章 吴细君是个影后 王守义正散发思维,寻一门练体功法。 吴细君一出房门,就怒气上脸,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三步跨越就立身于王守义面前。 “你这个人是怎么当师傅的,棉儿都被你教废了。大荒血脉加隐藏血脉,不出意外,神级妥妥的!你小门小派就别担误孩子的前程了。特么气人的,棉儿也不小了,竟然一字不识。” “不行,血脉,体质,资质都极好的苗子,不能让你教废了,我得带在身边。” …… 吴细君语气从怒气冲冲变成了自言白语,说完还白了王守义一眼。 王守义完全一脸懵逼! “教废了?,不是还没教吗,正给棉儿调养身体呢!” “小门小派,好吧,部落的传承的确缺失的厉害,但是我可以创造借鉴啊!” “一字不识,这不很正常吗!没来得及教啊,这不找到你,在你学院启蒙吗!” “体质好,这我知道;资质好,开启了精神力,能不好吗!大荒血脉,隐藏血脉,这点我到还真不懂!” 王守义瞬间思绪一过,觉得自己没做错啥啊,却发现吴细君笑意盈盈的抱着棉儿己出了房门,正往前院走。 “不对!”王守义感觉有些奇怪:“刚刚还满脸愤怒,一转眼就笑容满面了,究竟是哪里不对!” 王守义正想着,吴细君己抱着棉儿出了后院。 突然王守义想起吴细君最后一句话:“不行,血脉,体质,资质都极好的苗子,不能让你教废了,我得带在身边。” “原来如此,原以为吴细君没啥心机,行事直爽,说话不拐弯抹角,行事也风风火火,原来也精通taolu啊!” “前面的话,愤怒的语气,生怒的表情,都不是最重要的,想不到竟然是个影后。” “不好,她要带走棉儿!”王守义双膝微屈,人就跳上了屋顶,左脚轻点,人如飞燕一般,轻轻落在了前院大门口,阻挡了吴细君。 王守义双手环抱,斜靠院门,眼睛盯着吴细君:“吴老师,未经家人同意,就抱走棉儿……可不是做为老师应该做的。” 王守义本想说吴细君是个人贩子,想了一想,也明白吴细君的想法,就“爱才”二个字。方才停顿一下,改了最后一句,给吴细君一个台阶。 吴细君停下了脚步,不喜不怒,神色平静,知道王守义看穿了自己刚才的小谋划,嘴角微微一翘:“王公子,我可是同你说过的。” “呵呵……我可没同意!”王守义见吴细君还不死心,心中不悦,语气不由低沉了几分。 “哎!好了,好了,还生气了!没同意就没同意呗!说实话,你年纪还小,骨龄不过二十,真教得了棉儿这等天才。虽说你刚才展露的功夫,在这年龄算是不错的。” “我就问你,你可有适合棉儿体质的神级功法,激发血脉的丹方,适合血脉的神通秘技,可否做到全方面的培养。不说这些,就说眼前,筑基你也懂,可适合棉儿体质和血脉的筑基丹,你能练出来吗,怕是丹方都没有吧,甚至告诉你丹方,你也收集不了丹方上的药材。” “不是博学,武功高就能教出好徒弟的。我沙坪讲武堂在天都所有学院中虽进不了前十,但要说对孩子的培养,教育,可进前三。” “若要说公平,公正,或者说无私,沙坪讲武堂在天都敢称第一。” “把孩子交给我,你完全可以放心。她若成才,我可以让她拜在大周最好的老师门下。” 吴细君脸上带笑,款款而言,言之有物,让王守义无话可说。 “不得不说,吴老师是个人物,言之有理,我竟无法反驳。” “不过,棉儿是我的徒弟,师徒犹如父女,事关传承,理与道齐。吴老师,就算大周最好的老师,也得认这个理。我不同意,你就不能带走棉儿。” “沙坪讲武堂,一个学院自然强于个人,我也有意让棉儿进学。我想说一句,我只打算让棉儿在你学院中接受启蒙教育而己。” “至于你刚才所说的,我亦为棉儿心动,非常感谢吴老师的好意!” 王守义一通话,完全拒绝了吴细君,看似婉转,实则坚定的表示,棉儿是自己的徒弟,犹如父女,事关传承,未经自己同意,不能更改。 “你!好……三年启蒙,我亲自教,日日相处,把棉儿抢过来。”吴细君亦是聪慧之人,当然明白王守义的意思,只是王守义目前没有让棉儿再拜师的意思。 虽然说自己也可以在这段时间培养,但未行拜师之礼,有些东西自己也不好拿出来。 人家主意己定,多说无用,不如在棉儿启蒙的这些时间里,把她抢过来就是。 “哈哈哈……若你能抢的到,那就去做吧!我不介意,可别偷鸡不成蚀把米呀!”王守义无所谓,不是不稀罕吴细君所说的,而是在大周,只要拜了师,这份因果关系,或者说是烙印和责任自然就有了。在不了解之前,还是拒绝为好。 “话不投机,到此为止。现在我带棉儿逛逛街,认认去学校的路,你可同意。”吴细君冷起了脸。 “请!” 王守义让开了! “哼!”吴细君腰一扭,就抱着棉儿出了门。 “师傅,师徒犹如父女,我可以叫你爹爹吗!”棉儿挥着小儿,满脸认真的看着王守义。 “师傅就是爹爹。”王守义朝棉儿挥了挥手,大声地说道,心中欢喜。 “爹爹!”棉儿大喊。 “哎!”王守义应道。 吴细君明显停了一下脚步,用极低的话语,喃喃自语:“这下得费心了!哎……” 望着吴细君抱着棉儿消失在街角,王守义收回了目光:“未婚未育,就做爹了,这感觉真好!” 王守义明知道天都的治安很好,却还忍不住担心,心中多了一丝牵挂。 向山不知道什么时候也到了前院,见王守义转身,笑着说道:“女人都没有,就做爹了,恭喜了。” “向山哥,别打趣我了。”王守义又说道:“对了,明天去一起找唐少正。” “好,有件事同你说,镇魂街云老掌柜传消息来了,说合作的事,可以开始了,三月初八是个好日子,在城外的白桦林圈了一块地,可以动工了。”向山。 “嗯,吴桂与云老联系了,没想到,云老的动作不小,竟然在天都城外圈了一块地。这样也好,我们在天洲也有一个落脚处了。”王守义。 第十一章 会面唐少正 王守义想着去联系一下唐少正,虽说在这个世界连锁超市很难开起来,但只要能弄钱,总得努力一把的。 财侣法地,金银铜还是很重要的,赚多了是个数字,但没这个数字,做啥事都束手缚脚的,不够痛快。 王守义骑着小哈出了城,向山骑马,兜兜转转到了唐少正在城外的往处。 一个大院,石狮威武,在这个世界叫狻猊兽,比一个人还高,狮眼装上了红天晶石,像模像样的。 九个石阶而上,红漆石柱绕龙,正门麒麟口衔铁环,上面两个大字,唐府。 朝左边约数十步,这才是日常进出的门,正门是很少开的。 通了名字,门人引王守义进了客厅,上茶后,告知:“唐老爷,马上到。” 王守义挺奇怪,唐府面积挺大的,占地起码近十亩,奇花异草虽少,但亦造价不菲,神识所过之处,东,西厢房,后院,后院正厅,正房,杂房,一应俱全,大大小小刚好一百零八间,还挺奇特,全刷上了白灰,雪白雪白的。 院子里内,人也不少,丫鬟奴婢,护院武师等人也不少,六七十口人呢。 唐少正的财力非凡啊!也对,否则当初也不会一出手就是上百年的药材。 这老头子走南闯北的,怕是赚了不少钱。 正想着,唐少正的笑声就从厅外传来,热情洋溢。 跨过厅门,加快几步,又是一声大笑:“王公子,可把你盼来了!” “小丁,上好茶,再上点心,通知伙房,今天做八大菜!” “有点事,担阁了,还请唐老包涵,我这次来呢,一是为应约,二是想法改变了,与唐老商量商量。” “哦,不知有何改变!”唐少正一点都不惊讶,仿佛心中早就预料到了一般。 “看来唐老心中早有预料了,那我也直说了。”王守义没那么大的野心了,赚点世俗金银铜铁也行。毕竟部落出山,吃穿住用这些东西少不了。 再说了,这个世界的人虽多,但相对广阔的天地来说,还是太少了,一洲之地不下于前世华夏,而人口大约在五千万到一亿之间。 优势在于多数人集聚于城镇周边,而具有消费力的人,不是平民百姓,而是武者这一类人。 大周的社会结构多样,但资源多数集中在中上层人物手中。 做野人的生意,呵呵……风险大。 做流民的生意,人家连吃穿住都是问题。 做平民的生意,而这些平民都打上了某种烙印,附属于某个势力,团体。真正的平民多数在城外的山村,种植打猎为生,这些人的生意被一个叫扁担帮的势力给做了。 这个扁担帮,又叫挑夫帮,帮众自称货郎,野人,流民,城外的平民,这些人群的生意几乎都被他们做了。 别瞧不起这个扁担帮,看似松散,又各自有区域,甚至还内斗,但若论基数和影响力,却比九派十三世家还大,实力更是隐藏的很深,深不可测,无人知其真正的根底。 王守义想做的生意对象是居住在城里的人,而所谓的超市,做的就是当地百姓所生产的东西为商品,只是对商品定一个标准而已。 对外出售,虽有零售,但却以批发为主,售销对象就是扁担帮的货郎,以及异地的客商。 思虑片刻,王守义缓缓开口:“唐老板,我的想法是,制定标准,集民间百艺百货,批发为主,兼零售。” “详细情况是这样子……”王守义一一解释。 唐少正越听越兴奋,王守义每说到一处都会这么应道。 “哦……原这就是制定标准!” “哦……原这个叫批发啊!” “店子不叫店子,而是叫展厅啊!这展厅就是百货超市!” “这样子叫直营店,加盟店是这么回事。” “妙啊!原来制定标准,还可以形成品牌效应,名声在外啊!” “这样子管理,在大规模的情况下,竟然可以大幅度的降低成本。” “对了,王公子,只是这人员该如何管理,毕竟每个地方都不相同,地方势力影响很大啊!人在他乡,要做成这件事,可不容易,必须得与当地有实力的人合作才行。只是真正有实力的人,都高高在上,怕是看不上这些小利。”唐少正虽被王守义的话影响,人很兴奋,但却不失理智。 “唐老板,哪个地方都会有大大小小的地方势力,排挤外地人这是肯定的,我们也不可能用钱开路,毕竟我们没那么多钱。而且自身没有实力,就算拿钱砸开了路,也会保不住。毕竟我们这种商业方式,不同于现在任何一种,而且规模大,影响也大。但这中间有个漏洞,算地方势力的漏洞,那就是货郎。” “唐老板,应该了解货郎吧!”王守义笑着问道。 “货郎,扁担帮!我到是常与他们打交道,城外的情况,货郎是最了解的,而且信誉比起野人,流民,平民强,还有一定的实力。的确是很好的帮手,化整为零,不影人注目,他们又都当地人,窜在一起,实力也不弱。”唐少正对货郎的印象不错,还很认同,还知道扁担帮。 “只是王公子,货郎好利用,扁担帮却不好打发。”唐少正担心扁担帮,因有这个世界,所有的商业都有扁担帮的影子。 扁担帮这个势力,下层组织松散,中层联系也不紧密,但上层却很严谨。 “任何生意做大了,就会引起扁担帮上层的注意啊!”这是唐少正的担心。 “做生意,总要冒一点风险的。生意越大,风险也会越大。都还没开始,就担心这些,又有何用。” “再说了,生意做大了,我们的实力也会壮大。而且扁担帮虽强大而且神秘,对于打打杀杀还是极少的。” 偏担帮,王守义也只是在与程家做生意时,了解一些。 程绾绾也告知了一些东西:扁担帮也好,挑夫帮也好,这只是在平民百姓与低阶武者中的一种称呼。到了一定的层次,就不会这么看和这么称呼了。这是一个隐藏的势力,隐于世俗之中,成员不详。组织成员很松散,九派十三世家都有他们的成员,甚至圣地也有他们的成员。 程绾绾猜测,其背后肯定是多个大势力的组合,但他们不愿暴露,采取的方式多数还是以和为贵。 当然也有不少例外,但凡触及这个组织的底线,报复也是最猛烈的,武者的世界,杀人灭门也是常见的。 唐少正点了点头,接下来的二天,王守义与唐少正商议,制定计划,等王守义传来消息,就开始实施。 第十二章 符文科技的神奇 城郊 白桦林,却没有几棵白桦树,仅余小河三百米处留了三棵。 已是晚春,草长绿意浓,花香正争艳。 风吹过,草浪起伏如涛,天上白云朵朵,美景如画。 然而,三台庞大的符文翻土机,破坏了这副美景。 青草,野花在三台符文翻土机的开动后不覆存在,留下了己翻好的黄黑中带点绿的肥沃土地。 这符文翻土机的效率比现代化的地球起码高上十倍。 不过,没有人惊讶! 王守义就算见过这个世界的符文机器,现场见到,依然感到震撼。 这个世界的符文科技不下于前世的科技,只是掌握使用这些技术在极少数人的手中而己。 就算有很多方面比不上,但也有很多方面超过太多了。 在基建和武器方面,绝对超出前世不少。 △ 云家这边派出一个叫云三少的云家嫡系。 真名就叫云三少,而不是排行老三。 派出嫡系子弟,这绝对是给了王守义重视,也侧面证明了镇魂街上云老掌柜的身份不简单。 大家族易出纨绔子弟,放在云家不适合,传承上千年,甚至超万年的世家,就算不成器,也会被淘汰,无权无势,让他做不了纨绔子弟。 云三少的武学天赋并不出色,二十二岁,才刚入后天后期,出门都得带上至少两个先天颠峰的护卫。 但云三少,在云家同辈之中,却如他的名字一般,排在第三。 排第三的云家继承人! 这意味着,云三少有可能继承云家掌控一个半洲的庞大势力。 而现在,云三少,也可以调动云家一个郡的实力。 派这么个人出来,同王守义做个这个么个赚世俗钱财的生意,可以说是超高规格了。 △ “哎!哎!哎!守义老弟,翻土机有啥好看的。我们还是回去吧,让他们忙活就是了,今天中午,赵佬可是准备了八个大菜啊!”云三少己是待不住了,想起第一次上门拜访王守义,赵姥做的一桌子,让原来自己有些不乐意的情绪立马变成了恨不得天天吃住在巷南丹药铺中。 山珍海味也比不上赵姥做的一桌子家常家菜啊! 怪不得自己二爷爷让自己亲自上门,原来是吃货遇上吃货了,不对,应该是吃货遇上厨神了。 当然这些都是云三少的猜测。 云三少怎么也想不到,赵姥把食物做得精细美味,只是为了棉儿能多吸收食物中的一点元气而己。 这个世界评判美食的标准有很多,但大体上还是从色,香,味这三者来判定。但做为一名武者还得加上一样,就食物中元气能被人体吸引多少。 试想一下,一位强大的武者可餐食一牛,难道真的一餐食一牛吗! 不可能! 那就只能在食材上及做法上想办法。 王守义呵呵一笑,翻土机的确没啥好看的,王守义是想这符文机器的原理。 隐约想到一些东西,天地环境不同,催动机器的天晶石,里面蕴藏的能量,可以通过符文加上先天武者的意识调动。 这个天晶石,王守义没有前世的技术去检测,只能去猜测以及慢慢研究。 “三少,你先回去吧,我再看看。”王守义回复云三少。 真的不想离开,大势力有钱有实力,不缺这些符文机械,但自己没钱没实力,极少能接触的到。 这种机会要把握住。 王守义靠近符文翻土机,调动微弱的精神力偿试接触符文。 刚一接触翻土机的符文,王守义就感觉到自己的精神力如石沉大海,消失的无影无踪。 “吞噬吗?……” 控制符文阵盘在整个符文系统中是中枢加转换。 先天武者通过自身的真气,携带意识入主其中,控制符文阵盘。 然后打开“天晶石”的能量转换符文,从而操控符文机械。 这是符文机械的基本原理,王守义自然清楚。 同时一个符文阵盘通常只能有一个意识控制。当第二个意识进入,会表现出排斥,隔绝,吞噬,等几种表现。 刚刚的试探,王守义感觉到是“吞噬”。 从科技的视角来看符文技术,王守义认为符文技术强地球好几个层次。 可以做到意识控制机械,比人工智能不知强大多少倍。 或许是这个世界的“bug”,也就是所谓的天道中的某种规则大道来实现的。 符文技术的阵盘与先天武者的凝气成兵有共同点,那就是必须意识外放。 “意识控制物质,通常只有两种情况下才会发生,一是通过符文,二是有意识的生命体。这是常见的两种的情况。在《符文探索》上有记载,符文大师及神级以上强者都认为这是天人合一的一种表现,意识与物质达到一个界点,可以相互影响。” 王守义回忆了一下,这个结论,自己不满意。 大体上,王守义还是唯物论主义者。 王守义认为物质和意识在最初应是一个起点,或者叫“奇点”。 意识入主符文阵盘,激活能量石,从而控制符文机械这个过程,应该是意识中的粒子与符文中的粒子达成了某种平衡,回到了起点的某个时间点上,才会做到意识入主符文阵盘;而天晶石中的粒子则被符文中的粒子运动所影响,释放能量,犹如正负电子运动一样,在符文机械中的流转,给所有符文充能,符文运转,符文机械开始做工。 从科技上来说,符文是神奇的,制做符文的材料是神奇的,更神奇的是制造符文机械的材料也是神奇的。虽然这些材料王守义都可以找到,也懂符文,却造不出符文机械。 △ 王守义加大了精神力,调动识识海中不多的灰色气体,不再去接触符文阵盘,而是接触单独的符文阵,而结果却是一样。 启动的符文机械与操控符文机械的先天武者己是一个整体,如同武者常说的人剑合一一样,不分彼此。 操控机械的武者朝王守义望来,脸色很黑,怒气己生,声音也很大,却还保持理智,控制住了打人的想法:“王公子,别捣乱,容易出事的。” “呃,容易出事!”这个王守义真的不知道啊,自己接触的少,书上又没说。 “轻则脑部受损,重则符文机械爆炸,你和我都得死。幸好你的意识不强,这符文阵盘有吞噬的效果,我与符文阵盘天人合一,绝对压制你,才平安无事。”操控者见王守义一脸小白的模样,又与自己的公子是合作伙伴,怒气降了下来。 “还会这样啊!我可以试试吗?” “不行!不是什么先天武者都可以操控的。阵盘不同,操控的方法不一样。操做失误会损坏阵盘,它太昂贵了。另外意识不足也操控不了。”操控者笑了笑,怒气已不见,某种优越感露在脸上。 “看好了!”操控者双手突然加大真气,翻土车如同加了油一般,马力十足,轰隆隆把刚刚聊天所落下的距离,飞快的冲了上去,再次与另外两台翻土车并驾齐驱。 王守义叹了一口气,转身离去。 云三少则哈哈大笑,这点距离,刚才的话,全落入云三少耳中“:守义,你从哪个深山出来的,怎么连这点常识也不知道。” “深山,我真是从深山出来的,第二次见到这种高端大气上档次的符文机械。哎!落伍了!”王守义想了想,本以穿越到这个世界,自己的见识是领先的,至少在部分是如此,但对符文机械,则真是落伍了,或者说OUT了! 第十三章 虎大虎二外出 在天都的日子,过得很快,只是多了一个时不时过来蹭饭的云三少。 云三少每次来总会带点小礼物,所有人对他的印象还不错。 棉儿每天早出晚归,吴细君对她抱了很大的期望。 每天接送棉儿的人,只能是周独夫了。 向山闲不住,除了炼丹,就时不时的出城打猎采药,三五几天不见人。 萧宏运这老头子继续努力赚钱,时不时的往老家寄些东西。 赵姥正处于恢复期,除了做饭菜,也不怎么出门,待在房间打坐运功。 王守义也闲不住,白桦林那块地在王守义的协肋下,开荒也进入尾声,同时;王守义把唐少正介绍给云三少认识,在天洲天都的水韵县暂定为百货定制标准的起始点。 △ 王守义这边忙着,卧虎山庄那边也值忙碌的时候。 一年之计在于春,部落来的人一边学习一边忙着熟悉种植香料和制作,全部参与了进去。 大家都忙,一群妖兽就缺人去管,带头的就是虎大,虎二,这二头货,既没契约,熊二又不管,在大山里野惯了,小小的卧虎山庄困不住,溜进附近的老林子展露野性去了。 三头鳞马还好,乖乖的,有吃就不跑,时不时拉货。 小金虽淘气,但总是跟着金子。 大黑、二黑是个懒货,只要不饿,基本上不动。 天牛苏醒了,这家伙也是一个懒货,也是天生的害虫,一株百年大树,三五天就能被它吸食而枯。 大白这头白熊是最喜欢耍的,好奇心重,性子又野,搞破坏惹事总有它一份。 大白见虎大,虎二出了山庄,自然也就跟了出去,一路飞驰,可吓坏了不少路人,镇兽城高手如云,幸好前去山庄干活的人多,传了出去,知道这三货的来历,到也没喊打喊杀。 再说了,养有妖兽做坐骑当宠物,拉车的人也不少,比这三货,体大,凶猛,丑的更多,也仅仅是吓一跳,心里腹诽:“谁家养的妖兽,在人来人往的地方,也不管管。” “我认识,我认识,卧虎山庄的妖兽,我在里面做工呢!” “嘘,吓死我了,若不是见妖兽目光无杀气,怕早就转身跑了。” ∽ “卧虎山庄的,妖兽养的不错,这三头明显没有契约过,却通了人性,开智了啊!” “说得对,妖兽易见,但开智通人性的不多!这三头妖兽虽未契约,野性仍在,但驯养的好,己渡过了启智、开慧这二个阶段,起码达到了开蒙、通理的地步。” “到达此境,怕唯有神级强者才有实力契约了!” “哎……可惜了!” “不对啊!这妖兽气血怎地如此旺盛强大,浓烈厚重的吓人!” 望气术是武道秘术,主要作用是提升感观,开启慧眼,看见常人所不能见的异象。 望气术,观人观兽可通用,但放在妖兽身上,一是观气血,二是观异象。 观气血知妖兽的强大,观异象可预估妖兽的本事。 “起码是同等级同一类妖兽的三倍,隐藏起来的部分,不知有多少。”用望气术观望的先天武者吓了一跳,妖兽通常都有锁气血,屏气息一类的天赋。望气术也不是万能的,隐藏起来的东西,也不可能凭望气术就一眼看穿。 而且望气术这等武道秘术也分层次和品质的。如《武经》所言:看皮看骨看内腑,观气观象观神异,一朝证得天机眼,破尽天地众生象。 这位武者仅在看皮观气的阶段,自是以气血来断定妖兽的实力。 当然十个**的先天武者都在这一阶段,并不是指这位先天武者弱。 有弱自然有强,这个人叫黄师法,镇魂街十大将军之一修罗的军师。 披头长发,身穿白袍,手执金珠是他一成不变的装扮,若有人仔细一看,就知他一身白袍在阳光下流动着银光,在正中偏左,刚好心脏的位置,隐隐一轮白日,这一轮白日,正是落日观的标志,这一袭白衣也是落日观的装扮。 这落日观的来历暂且不说,单凭望气术,可观骨观异象,就己站在先天之林的上层。 望气术一出,就知对手的实力深浅,预估对手的底牌,可谓知已知彼,百战不败啊! 不怕实力强大的对手,就怕了解自己的敌人,专门克制自己,空有强大的实力却发挥不出来,打得很憋屈啊! 高等级的望气术,一望就知你境界实力,那些属性的功法,偏向那方面的路子,见招拆招,达到以弱胜强,反杀对手的目的。 这样的人,就问你怕不怕! 黄师法眼中,虎大、虎二的异象是一团团烈火,虎魂隐现其中,仰天咆哮,火云震荡,骤散变幻,各种荒兽,妖兽伏于虎魂之下。 百兽之主,丛林之王,山中霸主的异象。 虎之妖兽有此异象不出奇,但妖兽之异象只是一团团气息而己,几时能显形了,这属于神异的起始了。 黄师法差点以为自己进入了看内府观神异的阶段,可再用望气术看身边的人和坐骑独角兽,只显武道气柱和一团团气息。 “妖兽中期,异象有形,灵兽可望。那可是相当于初入神级的武道强者啊!”黄师法眼中精光闪烁,贪婪之心生起,瞬间又归于平淡。 虎大,剑齿虎,体型庞大,肩高一米八,身长四米多,尾长三米多。 虎二,刀刃虎,体型略小,但也有限,身长肩高,一般人的眼光也看不出来。 虎大,虎二悠闲的在路上晃荡,特别是虎大时不时往路人身边凑,呲牙咧嘴的吓唬人,一点也不觉得自己是妖兽,与人类有何不同。 大部分普通人远远的避开,但还有极少数的人,丝毫不惧,反而伸手拍拍虎大虎二凑过来的大脑袋,哈哈大笑。 这极少数的人,绝对是极其强大的武者,极有可能是神级。 虎大见人大笑,就嗷嗷的叫起来,带着虎二一起嗷嗷低吼…… 这是虎大,虎二,愉快的低吼…… 见通人性,有人随手喂个丹药,二虎兴奋的嗷嗷直叫,甚至硕大虎头凑过来,轻轻地蹭着。 第十四章 熊二出声 大白的体型差虎大、虎二不少,人立起来亦不过二米,被众人给忽视了。 见虎大、虎二讨了丹丸有吃,也知是好东西,便用上了常用技能,打滚。 嚯……嚯……嚯…… 白色的大风火轮,旋风般的打着滚儿朝送出丹丸的人冲了过去。 这可吓了人家一跳,大白被忽视,只是没有展露攻击性而己,大几百斤的白熊如炮弹一般的冲过来,其压迫力也不小,普通人是碰上即死,擦上就伤,就算后天武者,仅凭自身力量去硬杠的,那也不多啊! 先天武者的肉身,并不见得强于后天颠峰武者多少,没有真气布罡,防御比后天武者强不了多少。 真气布罡,气沉丹田,落地生根,双脚前后微分,使了一个千斤坠,犹如百年大树,扎根地上,任凭狂风暴雨来袭。 打滚卖萌这种游戏,大白是熟能生巧了,炮弹般的风火球在临近的时候,突兀的猛在降速,犹如除了刹车一般,控制力妙到颠峰,仅丝毫之差,就停在了这位武者脚下。 杨民是一名先天武者,在老家是一方霸主,但到了镇魂街,就泯然众人己。 镇兽城先天如狗或许是说过了,但用高手如云却不算过。 单说十万镇魂军就全是先天,更别说大周大大小小的势力及外邦邻国的各种势力亦不少,这些大大小小的势力亦不缺先天。 好在是有惊无险,这头大白熊停了下来,顺势抱上了他的大腿,然后人立起来。 足足高出了自己一个硕大的熊头,锋利的熊爪虽藏于肉掌之中,但如玉般的光泽,亦给人一种切金断玉不在话下的质感。 一头比自身还高大强壮的熊,再买萌,亦不会生出可爱的心思,体型的压迫就实实在在的呈现在眼前,更别说,熊这种妖兽,皮厚力大,亦食血肉,容易狂暴的凶兽种类。 定了定神,背后出了一身冷汗,杨民总算理智回归。这不是害怕,而没有做好心理准备,就如在大街上,突然有人朝你劈出一刀,虽没伤着,但总算是往鬼门关走了一遭,有种劫后余生之感。 杨民抬头观望,白熊眼神灵动,乌黑黑的眼晴泛起光泽,无一丝杀气暴走之意,反而人性化的露出讨好之意,熊嘴裂开,一口白森森的牙齿像是要噬人一般,一种违和感在杨民心中升起:“幸好不是呲牙咧嘴,凶相外露。”妖兽级别的凶兽临身,还能有此判断,杨民的心智和经历绝对算得上佼佼者。 杨民不是什么世家大族或门派势力出身,算是平民武者,能成为先天自然都是自己一拳一脚拼出来的,猎兽驯兽也是懂一些的,对兽类打的交道也多,瞬间明白眼前的白熊是来讨吃的,手中翻出一枚丹药喂给大白,顺手摸了摸大白。 大白吃到了丹丸自然乐滋滋的,虎大、虎二见了,头又伸了过来,继续讨要丹丸。 三头妖兽级别的存在,硬生生从杨民身上打劫的一瓶丹丸才罢休。 这下好了,三头妖兽的行为落入众人眼中,自有好事玩乐者闲着逗弄,一时间,送丹药的,送吃食的,啥人都有。 有人只是为了好玩,有人就为了亲距离接触一下妖兽级别存在的凶兽。 当然也有存别有心思的,想把妖兽诱走,但这三货却只是吃下糖衣,把炮弹回还去。 结果却是,肉包子打狗_有去无回。 部落虽与世隔绝,但好东西不少,喂食这三货的好东西不少,这三货也没跟过谁,没认过主。 大白本就无主,虎二依然是野生的,虎大被熊二打服,却只算半个主子,偏偏这主子也不怎么管虎大,同野生的一样。 也只能是这个结果。 这些别有心思的人是偷鸡不成蚀把米,但也只是偿试,存了侥幸的心理,损失并不算大。 带侥幸心理的人放弃了,但黄师法没有放弃,妖兽境界就显异象,黄师法也舍不得放弃。 反正又没有契约,谁契约就是谁的。而且很明显的是,两只大虎又无身份铭牌,连个归属人都没有。 无论是武者的规矩,还是大周的律法都说明,它们都是无主的妖兽。 黄师法没有动手,但心中却有打算,同境界想要契约,太难了!想要契约一头身具异象的妖兽凶虎,等于难上加难。 三头妖兽在卧虎山庄大门外卖萌打劫,自然很快传入熊二这位半个主人的耳中。 出山这么长时间,规矩自然也是懂的。 卧虎山庄大门,走出一位近二米高,如铁塔一般的壮汉,仿若每走一步,地都会跟着晃动一般,野性十足,浑身裹着兽皮,脖子上带着一圈各种妖兽的僚牙,獠牙带暗红、暗黑、暗紫的纹路,煞气逼人。 “人形凶兽!” “蛮荒野人!” “绝世屠夫!” …… 一众武者给这位铁塔般的壮汉心中下了断判。 这位铁塔般的壮汉就熊二,原本一米八的身高再次发育,变成直达二米二的小巨人。因修练八极,专炼肉身,身体密度大点吓人,遇水即沉,仿若精铁铸造一般。 这也是熊二天生异于常人,先天强人一筹,骨骼粗大,力大无穷,遇上合适自己的武学,刻苦勤练,再上一层楼,方才有此气象。 古铜色的脸,油光可鉴,一脸浓密的胡子根根竖起,若不穿衣物,真就于野人无异了。 “给我滚回来!” 开声吐气,声若雷霆,如同层层波浪递进,重重叠叠,声传二三里,清晰的传入虎大、虎二耳中。 吓得二虎一个冷颤,双耳一搭,立马怂了,往山上小跑着,转眼就消失不见。 大白自然跟上。 虎去音还在,层层叠叠如海浪不停歇,竟停了数十秒之久。 自然有识货的人,声传十里有人能做到,并不出奇,但能停留回荡数十秒之久,肯定是最颠峰的先天强者。 叠音不出奇,但层层递进,重重叠叠犹如百重浪,这份技巧,这份厚重的气息,必定是千锤百炼出来的。 大多数武者心中赞叹不已,但黄师法却心神紧缩,抬眼望向卧虎山庄。 耐何闻其声,不见其人,又隔二三里之遥,仅能见到冲天气柱,接天连地,一片血煞之气而己。 黄师法心中清楚,这种人,自己惹不起,这是从尸山血海中杀出来的,否则血煞之气也不会全部浸染了武道气柱。 第十五章 师兄弟相辩 落日观来了一个人,一身白袍,手执紫金拐,背负玄龟盾,金乌居其中。 莫约四十上下的瘦长文士,身形瘦长,脸也瘦长,但不失俊美,梭角分明,剑眉横卧之下,一双桃花眼,更添几分神采,令人好感立生。 人不老,却执拐而行,行在路上自然引人注目而视。 不入武者圈子的人是好奇,而老鸟都心中有数,白袍也好,金鸟玄火盾也好,都明显带着落日观的印记。 落日观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不显,听都没听过。 而上了年纪的武者对落日观的印象却是不可招惹。 落日观不入镇兽洲势力排名,不是它超然,而是不争,实力不显。 居于落日峰顶,门派所有人,包了涵奴仆附庸,亦不过几百人人,论其人数,仅堪比一些大的村落而己。 而不可招惹,是指这个落日观的作风,只要惹了落日观,那就是不死不休,逃都逃不掉。原因只有二个,落日观有顶级的望气术,不下于圣地;又有盗天机之法,算计无双。 遇上这么个势力,望气知你根底,盗天机让你逃无可逃,实在是没法子啊! 好在是落日观只是不可招惹,自身却不争,到也相安无事。 愿意交好的人,不时上前打招呼:“黄真人好!” “黄真人有空来我长白青牛岭坐坐。” “黄真人,多年不见,风采依旧啊!我朱元中手上有一批上好的太阳草,等候黄真人上门。” “在下太湖帮顾人城的三弟子刘钟,拜见真人,家师想与黄真人见个面,还望真人给个准信,好回复家师。” 大大小小的势力或名人武者,因落日观的黄真人,从众人之中显形,引起更大的惊叹! “太湖帮啊!本洲排名前三的一流势力!” “青牛岭也有人,那可是独霸一方的存在。” “这黄真人是谁啊!莫非是外来大势力的重要人物,连太湖帮帮主的三弟子都要上前拜见!” “那黄真人可不是外来势……”有知情人想报料。 “闭嘴!”却立马被人喝止,留下疑惑让人更觉神秘。 “什么人啊这是……连个报个人家家门都被止住。” 黄真人的身份,又再添几分神秘,令人高深莫测。 “都叫黄真人了,能称之为真人者,莫非是神级强者,那可是普通人终生都难得一见啊!” 黄真人这个名号,一日之间吹遍镇兽城。 △ 黄真人,真名黄化华,落日观大师兄,至于境界实力外界无人得知。 此次前来镇兽城乃是应其师弟黄师法之请,说是此地出现了二头身俱异象的妖兽凶虎。 落日观不缺妖兽,但缺身俱异象的妖兽,得此妖兽,落日观假以时日又添一份实力底蕴,山头的妖兽也有了统领,同时又能保门派传承日久天长,可谓一举之得。 一座青石小院,院中万古青松矗立,青松无叉,如剑直插云宵。 黄化华紫金拐轻轻一点万古青松,咚咚咚……略带沉闷的声音,不绝于耳,良久一声长叹:“山中常见千年树,万古长青亦为凡。沾染了人气,就易失其灵,天道不显却常驻,人是夺灵宝,一遇道成空;人是天道身,相会福缘至。一饮一啄之间,自有天意,而天意难测,福祸难辨啊!” “大道是非分两边,祸福自有天意定;天机不显强逆命,我命由我不由天。师兄,观中一切可好!”黄师法的理念与黄化华相同又相异。 黄化华求的是静候时机,逆天改命;黄师法却是我命由我不由天,强行逆天改命。 “师弟,大逆大祸,你修行未到,未窥得天机,谓之初生牛犊不畏虎,祸福难预料,天道关注不到你。而师兄我得一丝盗天机之法,此行心神不定,玄龟卦显示,大福大祸,心中犹豫不定啊!”黄化华皱眉,愁眉不展,郁气心生。 “哈哈哈……师兄,万事谋后而定,定事半功倍。你盗天机,望祸福;师兄实力微溥,身体力行之事就交我了。” “这……” “师兄,落日观己暮气沉沉了,师父闭关,二观主云游,三观主失踪。都说盗天机,失其根,门派破灭己不远己。究竟是做苟延残喘之徒,还是之之死地而后生,总要做个选择。”黄师法话语中对落日观有些不满。 “哎!若不出神级,落日观不过百年己,师父师叔俱老已。而我们这一代,师兄我己被天道所关注,不敢踏神门,渡神火劫!”说完黄化华郁气再添几分。 “何为天道,你说天道不显却常驻,我却说天道将不存,乱世己至。燕洲己乱,秦洲己反,若天真有道,大周应派大军镇压,以顺天而行。师兄,天道也会打瞌睡的,不论真假,时机到了,总要博一博了!再说落日观真的还能支撑百年吗?十年后,十万大山的灭世兽潮也将至,局势失衡,天秤将倾,人道的天要崩了!”黄师法的话说得黄化华心惊肉跳,眉眼都微擅。 “只是两只妖兽凶虎而己,如何与之牵扯,师弟小题大作了吧!”黄化华。 “起于青萍之末,止于草莽之间,此消彼长,兴盛交替,自有轮回;时局变化,应见微知着,落一叶而知秋。妖兽凶虎可小可大,几时荒兽之种通性又俱异象了,可见天道将不存己。”黄师法的嘴皮子明显强于黄化华,一袭话让黄化华有话止于腹中。 “时机到了吗……这不是兴盛之始,就是破门之灾啊!天意难料,博一把,定生死!”黄化华心中下了决定,眉间郁气立消,仿若看到了门派兴盛,执掌一洲之地,众生拜服。 察言观色,黄师法身为镇兽早的军师之一,这是其本事之一,见师兄解了锁眉,消了郁气,便知事己定,师兄下了决定,一挥衣袖,做揖见礼:“师兄,里面请,料想饭菜己备好,详细情况咱师兄弟边吃边谈。” 黄化华虽被黄师法说服,其实自己也有心思,盗得天机,知此事是大福大祸之事,只是难下决心而己。由得黄师法一顿劝说,心放开了,决定放手一博,洒然一笑,春寒化夏,让人暖意融融。 第十六章 棉儿问师师忽悠 “起于青萍之末,止于草莽之间。” “青萍之未,风之始,微弱之始。止于草莽,莽指茫茫丛林,林莽之意,意思是说风止于林莽,止于高大的树林。” 棉儿上了学,起始就是《道经初闻》。 棉儿端正的坐在椅子上,问师傅王守义道经里面每句文字的意思,要做作业,明日得交于老师检查。 二个月下来,棉儿的字也算写得正了,不会这儿滴一点墨汁,那儿浸染成一团,勉强能让人认出写的是什么字,只是小如鸽蛋,大的如鹅蛋,一页也写不了二三十个字。 纸此铜贵,好纸更贵,费钱的很,每日草稿作业,得费三四十张上好的青纸,作价近百文,难怪平民读不起书,就连上好的青纸也消费不起啊。 王守义接到来信,不时金子,猴子等人即将启程来启,算一算,那时白桦林的卧虎山庄也将建成,一众人等,到也有落脚之地。 人活在京城天都,坐吃空山总不成的,还得为他们一群人寻个谋生的手段,运就得好好思考一下了。 身为武者,消耗钱财繁多,普通的生计自然不成,也不能过于单一,行商,制作之事自是避免不了,但来源太少,开源是必然。 想发财,靠打猎,想要富,杀妖兽,这是大周乃整个天下的发财首选。 练丹、练器、刻符也是主流,但这是专业方向,对部落众人来说,打猎才是专业。 这成立武道团是必然的。 武道团就是武者组成的一个个小团体,注册于武道盟之下,承接各种任务,多数以猎杀妖兽为主。 这武道盟隶属于神武学院,大周第一学院。 武道盟是个松散的组织,遍布天下,原本只是神武学院的历练堂,然后慢慢发展壮大的。 “看来明日得去武道盟注册一个武道团才行。” “师父!”棉儿撒娇似的喊道,声音糯糯甜甜地:“吴老师说,要你明日去学院,她有事找你谈谈。” “嗯,那棉儿问了吴老师要谈什么事啊!”王守义。 “大人的事,我小孩操什么心啊,不知道呀!”棉儿抬起头望着王守义,小手把刚写好的字,放在书桌一旁放好,压上镇纸石,等候晾好,小模样很认真。 “原来连棉儿都不知道啊!”王守义打趣棉儿道。其实吴细君找王守义有什么事,王守义自己也清楚,自从要求棉儿回家后,让王守义指导,这个问题就产生了。 两人的观点不一样,同样一句道经,吴细君与王守义的解释总会有这样那样的不同。 就如刚才那句“起于青萍之末,止于草莽之间。”吴细君主张见微见着,一叶知秋,以小见大。王守义却主张解其起因,断其结果。 二者都有理,也不怎么冲突,只是从不同的角度来解释同一句话,同一件事而已。 棉儿到能接受了,反正一个是师父,一个是老师,讲得都有道理,那我就听着记着就是。 但王守义与吴细君却有理念的冲突。一个讲的是因果,万物自然之道,一个讲的解因断果,格物之理,风格差之太远了。 最不好的是,什么因果,万物自然命题太大,讲实例又难证明,那像王守义的格物之理,可以以实例证明。 棉儿炫耀之下,做个实例,带坏了一班学员,说什么风雨雷电与天道无关,只是气候变化。 说水遇热化气,升而为云,遇冷又化为水,形成雨。 雷电不是天公生怒,而是阴阳云层的相遇,因为阴阳双云自身带着不可见的气,两气相遇,雷电自生。特么的王守义还做了个小型的手摇发电机,两线相碰,释放出如同雷电的火花。 学员问吴细君,电是什么,云是什么,吴细君用道经上的话解释,学员又不满意,这冲突自然而然就有了。 老师都教不了学生,这还了得,还呈扩散的趋势,朝高年级的学员发展。 当然,冲突可以解决,吴细君又不是没见识,几次会面,禁止棉儿在学院乱传,但已经传出去的,总要解决的。 听了王守义的话,棉儿摇摇头,立马变了脸,一脸不高兴,气鼓鼓的回道:“烦死了,本来头发少,都快掉光了,师父,好多朋友问我,为什么可以纸盒烧水,你给我讲讲呗!” “吴老师说纸溥而水传冷气快,所以才能烧水而纸不燃,这是你说的,可我琢磨着,总不对,哪儿差了一点。”棉儿小小年纪却一副深思,蛮大人的样子,令王守义偷笑不已。 “都说爱笑的孩子运气不会差,而爱思考的孩子,必会有所成就。”王守义心中给徒弟棉儿下了二个定义。 纸盒烧水这个实例,有成功的,也有失败的,条件不同,自然结果也不一样。究其原理,固然与吴细君所讲的相通,但本质原理上还有细微区别。 温度即能量的传递是本质,入微来讲,是水沸腾蒸发会大量吸热,纸盒的温度保持在着火点以下。换成沸点高于纸着火点的液体,纸盒一样会被烧。在同等条件下,一是考虑纸的着火点,与纸盒内的液体的沸腾点,二是纸盒内液体吸热的能力及挥发性。这第二点有个关键问题,不是所有水都可以完成纸盒烧水这个实验,比如冰水,在未达沸点时,其挥发慢,吸热慢,火苗稍大一点,依然会烧穿纸盒的。 小小的纸盒烧水,也履盖不少这个世界未解开的格物之理。 王守义揉了揉棉儿的头发,惹得棉儿翻白眼,生气的道:“师父,徒儿正跟你说正事呢,别在揉了,头发都掉光光啦!” “哈哈哈……好,好,好,不揉,不揉,否则棉儿头发掉光了,就成了秃子啦!”棉儿一本正经的样子让王守义大乐,却也不愿再招惹了,否则有大麻烦,这丫头会嘴碎碎的跟在你身边唠叨一天,掉头发的就会变成自己了。 求知欲超强的学霸惹不起,这种孜孜不倦,求学心胜,不到目的不罢休的徒弟,更惹不起。 收起了笑容,王守义叹了一口气:“棉儿啊,青出于蓝而甚于蓝,万事万物都有答案,而这答案只被少数人掌握,为师所知亦粗浅,只能起到引导的作用。有两个方法,一是求教于知其答案的贤师,一是自己研究,掌握其中的大道真理。无论走那一条路,你以后都必将胜于为师,青出于蓝!” 为了偷懒的王守义给棉儿灌输青出于蓝的理念,忽悠呢。 棉儿见师父王守义一脸正色,苦着脸点了点头:“师傅,我问江屿山长,也是摇头不语,可是自己研究,太难了!”说刚落,金豆子就己落下,哽咽看重复道:“真的太难了。” 第十七章 夺虎之始 王守义面对掉泪的小人儿,硬起心肠,依然没有解释纸盒烧水的原理,只为了徒个轻松,明天还要忙呢。 不过安慰了几句,若是师父懂了,会教会她,或者指点一二,帮忙擦掉泪水。 “孩子大了就不好带啊!谁叫自己当初作死,本来只是图个乐子,哪料到一点物理常识在学院生出不小的风波,自己无意挖的坑,把自己坑进去,也只好自己填了。”王守义发誓,以后再也不挖坑了,世界不同不兼容啊!就为这点事,都与吴细君会面五次了。 △ 初夏,一辆马车出了卧虎山庄,双马拉车,车内是金子、猴子、向火、向虎、王风、狗娃六人,驾车的是曾猛,前后骑马的是胖子李桂和李明,一行九人朝天都赶去,与向山、王守义会面。 熊二留了下来,镇守山庄。 妖兽双虎、双蛇、大白、天牛也留了下来,做为守护兽。 山叔和一只猫,尾巴三人早已赶回部落,为明年出山的人做准备,要赶在大兽潮前,把部落的人迁出来。 卧虎山庄大门口,每日蹲着虎大、虎二两只妖兽,也算名副其实了,这也是熊二的想法,让两只大虎守门。 二虎守门,自然不老实,竟学会了吃拿卡要,当然也有针对性,但凡不着卧虎山庄几种服饰的人,一律拦下,索要好处。 一般来说,兽类识人,是凭气味;妖兽刚启智,遵巡己有的习性,闻声嗅味辨人,可这二虎己过启智开慧的阶段,进入开蒙,即将通性的地步,己可以做到以眼辨人之境,己具灵性。 丹药和肉食是它们的最爱,但也偿试糕点零食。 遇上喜欢的,虎眼微眯,虎头轻点,连发毛都柔和下来,配上虎须微擅,裂嘴竟不用露牙,展示神一般的虎之微笑。 遇上不喜欢的食物,竟然吐口水,虎头偏,斜眼而视,打起了响鼻,表示虎大爷不高兴。 这些极具人性化的虎之表情,让二虎的名气传播开来,附近城内外的人,都过来看稀其,甚至还有二三百里外县城的人赶过来。 有意无意之下,山庄外的广场及道路两边,竟有人赶早摆起了摊,甚至搭起了简易的棚子,宛如小型的街市。 部落的人不懂其利,有些不满,但程家却是高兴。 马掌柜带着人过来,有模有样的划起了位置,并进行分类,并派人管理。 路上两边遇上合适的地方,也开拓整平,搭棚建房。 令原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卧虎山庄,竟有了三分村镇的气派。 聚人气而旺,人多了就有利益,利益又聚人气,到显得越来越旺盛。 本有不少在卧虎山庄的人,看上了街道的便利,有意无意的在附近搭房而居,索性程家直接把这群做工的人吸纳,变成了卧虎山庄的人,这是属于附庸的一种,不为奴,不为民,变相的终生为卧虎山庄做事。 有意思的是,大牛成了官身,名曰村制,类似于村长,但权力很大,几乎什么都可以插手。 与之匹配的责任,税收这块,大周只管向大牛要,定下标准,三年一考核,定额收钱。 也就是说,这村制的官职,相当于一村自治的头头。 △ 话分两头,黄化华与黄师法也有些料不及,多方打听卧虎山庄的来历,摸清了对方的实力,正准备找机会下手,却出了这么一个岔子,卧虎山庄的大牛竟有了官职,卧虎山庄也变成了大周朝廷认同的村庄。 意思是说,卧虎山庄在官方指定的范围内,其山林田地虫兽都归大牛这个村制管;同时大牛这批人,包括附属人员都有官府造册,身份高低不论,都是良民。 黄日华与黄师法想要抢二虎,在官府这方面占不住脚了,毕竟做守护兽也要造册的。 大周朝延有法典规定:妖兽在人类聚集的地方活动,必须有主人,否则任何人都可以打杀的。 有程家在,这些方面程家自然会办好,合作正处于黄金蜜月期呢。 那么二人想要名正言顺夺双虎,只能抓住虎大、虎二没有契约。 要怎么操作呢,一是要避免卧虎山庄的人干涉,这就要把两只大虎调离山庄;二是要两只大老虎犯错,比如伤人,他们刚好出现,制住两只妖兽老虎并契约,形成事实。 说是有一有二,实则只要把两只妖兽老虎调出卧虎山庄就好,后面的只是打嘴仗。 △ 虎大、虎二在山庄大门口的表现,越是通人性,越是具有灵性,黄化华和黄师法的心就越是贪婪。 “多好的妖兽啊!竟用来看大门,岂有此理,浪费了啊,不如由我来契约,妥妥的把妖兽变成灵兽。” 有底蕴有传承的势力就是好,天材地宝灵丹妙药我有,功法秘籍各种秘术我有。 凭什么传承千年万年,做大做强,形成世家,门派,代代相传,底蕴和传承就是保障。这一代人出了神级强者,下一代凭借底蕴和传承,我照样能再培养出一个神级强者,若人不争气,培养出一头灵兽,也能延祚三百年,甚至更长。 人不行了兽来凑,毕竟守好底蕴和传承,只能靠实力,否则就如小孩抱金过市,连个渣都不剩。 “即己失先机,那就只能靠算计了,前日,卧虎山庄走了一尊高手,现在只有一个黑大个了,我可以拦住。”黄化华心有些急了,妖兽凶虎的进步他看在眼里,野性正在消失,而灵性在这些日子里增长的很快,即将渡过开蒙进入通性的灵智疯涨期,晚了,凭借秘术都难契约。 “师兄制不住此人吗?”黄师法略带凝惑,只要师兄愿意,可以随时跨入神火劫,称之为半神,竟只说拦住黑大个。 “此人乃是杀伐中的王者,走的路子刚猛霸烈,肉身和力量极强,属练体者,同境界号称万法不侵,只能缠斗,不可硬杠。而我不可战为全开,自然只能拦往他了。”黄化华。 “竟然是练体者,除了圣地和铁家,还有人走练体的上古武道!”黄师法犹自不信。 “确认无误,而且这练体的路数及来历,还算完整,不逊于铁家,却又自承一脉。最令人难以致信的是,此人异象中显示,几乎终年处于某种生死历练之中,永不停步。而且天生体质非凡,异于常人,是越战越强的斗战体质。我有一个不好的预感,他们这一批人中,或多或少都具有一定的斗战体质,可能是某个避世许多的中古或上古势力。”黄化华脑中思索着有何势力与这群人符合。 “斗战体质,圣地……铁家、夏家,混元宫,还有镇兽军中的镇魂旗,除此之外,只有暗势力了!”黄师法一个一个的说,可黄化华却俱摇头。 “不是这些势力,这一群人姓很杂,甚至有名无姓,不在当世之中,唯有中古及上古时期,才会有这种有名无姓的群居势力。比如部落、城寨、氏族、联盟,才会有这种情况。奇怪的是他们不是外邦之人,其血脉绝对是大周的。”黄化华的推断全是真的,真是心思缜密,不出差错。 “大夏不是,再往上是太虚,太炎双帝古国,及更在双帝古国之前,镇荒镇魂神国?”黄师法每句一个名字,心都在跳,见师兄俱摇头,才安下心来。 虽说双帝古国,双祖神国己入岁月长河,早己淡出记忆,仅余各大久远的势力传承,有些记载。但其强大,连最久远的天武圣地亦是镇魂神国及镇荒神国的一所学院而己;天机圣地也只是祭祀的一群的巫的集聚地。 “莫自己吓自己,他们最强的也只是先天颠峰,传承久远,又不代表实力。与南宫齐名,传承中古的北冥氏族再出世,不过大小猫十三个,昙花一现,又不知所踪,留没留下血脉不说,怕是传承都断了!” “好了,师弟!算师兄谨慎过头,反而行事拖延。后日是夏之初雨,接连三日,依计行事就好!落日城不能空虚,尽早办完,让大家回去才是。” 第十八章 战贴上门 聪明人做坏事,不同小流氓做坏事,不要名声,毫不顾忌,或者遮遮掩掩,鬼鬼祟祟。 而是首先占据道义,再掩盖自己的不堪面相。 更可恶的是…… 当日,一封落日观的战贴通过武道盟,送往卧虎山庄,指名道姓,要挑战熊二,约定于后天黄昏于镇魂街决战台定胜负。 熊二手执战贴,问小青,大牛,吴桂等人:“我们没有得罪人吧,安份守己过日子,怎么会有人送战贴,应不应战。” “我等报的是武者身份,区别与平民,如战贴上所言,当展露实力,证明卧虎山庄,造册朝延,顺应上天,有实力自治。当有人挑战,依武者这个圈子来说,自当应战。若是拒绝,损了自己颜面不说,成为武者圈子里的笑话,还得罪了朝廷。”小青首先说出自己的见解。 “不对啊!我才是村制,要挑战也应挑战我,来验验是不是真金啊!”大牛握了握拳,又松开。 “咋就这么多臭屁规矩,管他是谁,不就是打架吗,刚好阿明一走,没啥子对手,练练手也不错!”熊二双拳相击,仿若金铁相撞,铿锵有力,战意散开,周围的光线都朝他汇聚,光线微微一暗。 “熊叔,此事古怪啊!卧虎山庄有程家的份,众所周知,总要给点面子。还有,为何不在卧虎村一战,而选择镇魂街的决战台;战贴上说,挑战的对象是熊叔,这也不符规矩,应该是挑战大牛,或者让大牛决定应战的人。最令人不解的是,这挑战之人还是千里之外的清江城的武者柳昌义,而不是附近的村寨城乡,这也隔太远了吧,纯属多管闲事。”吴桂也没往深处想,没结仇没结怨的,又无利益纠缠,认为是武者好战,多管闲事而己。 “嘿……管他呢,不就是比武嘛,我喜欢!” “打吧,这对我们也有好处,露露肌肉,我这村制也更名副其实啊!” “大牛哥说的对,露露肌肉也好,省得人说三道四,认为我们依靠的是程家。”小青点头。 “那就战!” “战!” …… “那我就回贴武道盟,应战了!”大牛。 △ 这边熊二应战,武道盟便有回复,做了通告。 引得镇兽城及周边的武者关注。 自然也开出了赌局。 双方的实力如何,也有一些介绍。 姓名:熊二 年龄:42 武道境界:先天颠峰,练体者。 功法不详,判定为武道杀伐王者,实力强劲。 姓名:柳昌义 年龄:46 武道境界:先天颠峰,练气者。 功法:主修《白云生水》,《飘渺步》,生平百战不败,评定为武道诡异王者。 神级不出,先天称王。 对战双方,境界相同,称号都是武道王者;你功法不详,我是百战未败;你重杀伐,我走诡异;怎么看,都是半斤八两,平分秋色,胜负之分五五开的局势。 然越这种赌局,反而越火,更吸引人,因为结局难预料,这也是全民娱乐的消遣谈资。 程家送来一份消息,关于柳昌义的。 这柳昌义是个名气不小的武者,其中百战未败的战绩也是真的,功法路数亦是如实,其功法来历是五百年前被灭门的东来门,神级功法。 观看整份情报,并无出奇之处,但程家在未尾加了一句,百战未败,疑为从未全力出手过。 仅此一句,柳昌义的危险就再拔高一层。 未全力出手,就己是王者,那么全部实力究竟是皇者,还是帝王呢。 “好!越强越好,十年磨一剑,不知可挡得住我的钻山劲。”熊二得知对手实力强大,反而战意更浓,血液沸腾,心如战鼓,咚咚作响。 “熊叔出手,我等拭目以待,望得胜归来。只是熊叔,这决战台,只分胜负,不分生死,怕会有些束手束脚,难以全力出手啊!”吴桂有些担心。 “桂娃娃,只是不用杀招而己,平日练手,十成力量,我亦收放自如,不必担心。若十成亦不敌就认输。”熊二对输赢不看重,平日练手,不想打了,打不过了,认输并不丢脸,却忘了部落之外的武者对输赢胜负的看重,事关面子和名声。 而部落在座的人,几乎与熊二一个想法,不怎么看重输赢。 部落的人,看重的是分生死,与妖兽分生死,就算打不过,跑就是,与妖兽还讲什么面子名声啊。 众人俱都点头。 △ 黄化华在送上战贴当日,就告别了黄师法,飘然而去,隐于山林,不知踪迹。 黄师法亦是即黄化华离去第二日,亦请假离去,消失于山林。 △ 柳昌义,身形消瘦,青灰色麻衣束腰,腰带金星万点,约一个巴掌宽,外戴半身甲(即护胸甲,肩甲,背甲,连为一体,配护臂甲,拳套)脚踏玄铁尖刀靴,延至膝盖绑好,外罩了护小腿的腿套,半身武装尽显彪悍,丝毫不见有何诡异之处。 人虽显瘦,但不蓄发须,看上去反而比实际年龄显得小;从外露的双臂来看,健肌分明,大筋粗壮如龙,微黄带暗的肤色,更显示出一种力量。 最引人注目的是,柳昌义的四肢,实在过于修长,腿长占身高一半,手长过膝,明显骨架大于常人。 做为武道王者,名声不小,认识柳昌义的人肯定不少,但奇怪的是没什么人上前打招呼,问候一声。反而与之相遇之人,都与他保留了一定的距离,避开了柳昌义。 柳昌义笑了笑,自己的事自己清楚,修炼《白云生水》这种功法,自带寒气,哪怕收敛,亦是冷气逼人。 朝食寒露吞云雾,夜纳太阴卧碧波。这点功法的特性,没有办法。 △ 镇魂街的决战台不同于其他城的决战台,没有刻画任何符文,而是在决战台外立了一百零八根黑色石柱,每根石柱有三人合抱之粗:::直经达近70米的决战台。 这决战台不知己多少年了,可丝毫不见陈旧及划痕,铸成这决战台的石材神秘异常,似石非石,似金非金,似木非木,用仙家的说法,这材料都不在五行中。 不是什么战斗都可以使用此决战台,不是因为材料,也不是因为来历,更不是因为谁制定的规矩,而是这决战台,平时是隐藏的,沉于地底,藏于水下。 第十九章 比斗开始 说是战贴,熊二等人也挺重视的,必竟事关名声。 再说了,见识一下外面的人,功夫如何,也是不错的。 没有华丽的亲友团,熊二一如往常,身后跟了一起出山的人,一只五人,趁早赶去了镇兽城。 初夏的镇魂街,比起冬季的时候,人起码多了一倍,人潮拥挤,更是多了一些明显军队气息浓厚的战武者。 上午九时开启决战台,这是武道盟的通告。 决战台开启是有条件的,必须满足比斗双方是武道王者;其二,开启决战台,必须祭献“战石”,一种黑色的石珠,天生就是球形的,对决战台具有神秋的效果;其三,就是成功率,满足前两个条件,决战台不一定开启,凭机率。 开启决战台,自然有好处,否则选一块平地比斗就行了。 比斗双方胜利的一方,或多或少会得神秘的提升。 当然,神秘的提升,有些上古的神魔风采,却是真实的。 很多人己早早的围在决战台周围,等待比试。 “决战台啊!一年也碰不到二三次开启,这次终于遇上了!” “什么一年二三次,十年都没有几次,还不是镇魂街的武者聚集太多,高手太多。” 听着众人交头接耳,熊二疑惑的问道:“这打架的事,一年也就二三次,是怎么回事。莫非还得看日子,整得跟过节似的。” “哈哈哈……这位兄弟,这比武就是打架,只是练出点技艺来,就叫比武了。打架比武,在镇魂街这天天有,但能在决战台上打架比武一年却只有那么几次,当然整得跟过节似的。你看那边,金玉赌馆和天称馆都上街拉赌客了,大大小小的场子也有十几家,拉起了横幅,敲起了鼓,人来人往的,跟过节一样啊!” “赌,场子,怎么说。”对于赌,部落的人从生下来就赌到老,部落不叫赌,而是叫“博”,年幼时要博,要与疾病做斗争,要强壮身体,要成为战士;成人了要博,与山川丛林博,与野兽毒虫博,猎取食物,为部落生存繁洐而博;老了,依然要博,保护部落,培养下一代,燃烧生命最后的时光。 熊二是部落战士中的佼佼者,很喜欢博,用命去博。 “压什么赔什么,或相应的钱财资源,这就是赌。” “嗯,对赌,不向天地博,这不好!”熊二抬头望了望天,天边厚厚的云层正压过来:“要下大雨了,时间也快到了,我先上台等着。” △ 柳昌义双手抱拳,站在决战外,一条黑影闪过,台上立了一人。 身形高大,肌肉隆起,肤色偏黑,一副深山猎人的装扮,最显眼的是脖子上那一圈兽牙、兽骨,颜色各一,却光洁如玉。 柳昌义仔细打量了一下,用兽骨兽牙做成的骨链,有新有旧,依然有气息附于其上,可见骨链上的兽骨和兽牙生前的主人,实力都不弱。 “百战未死,不管是什么人,都极其危险的。”柳昌义认定熊二是一个强大的对手。 应战之人己上台,柳昌义也不落后,平地纵身,如悍地拨葱,跃于三丈高空,忽地停住,犹如脚踏平地,一步一步凌空而走,停下的位置,刚好正面对熊二。 “好功夫!”熊二双脚微分,一脚向前外偏。 平渡虚空,如闲庭散步,这是实力的展现。 都说先天能飞,多数是运气轻身,一跃数十上百丈之远。 但熊二明白,自己做不到,修练肉身与练气的武者,路子不同。 先天凝气成兵,这平渡虚空,就是脚下生路,这路就是凝气成兵而成。 气无形不显于物,故名平渡虚空。 能做到平渡虚空的武者,真气雄厚是必然,雄厚的程度不下于炼体者。一曰真气如龙,一曰气血如龙,说的就是强大的练气练体的武者。 同时,对全身及真气的掌控,己然入微,也叫真气无漏,强大到了极至。这与练体者的无漏之身,筋脉全通一样,可用身体的每一个部分发出攻击。 熊二见柳昌义如此强大,犹如见了强大的猎物一般,变得慎谨,双脚的变化是外在表现,实则己然调动气血。 “你很强!”柳昌义回应,同时抬头望天,喃喃自语:“半个时辰,雨至,你要小心。” “什么意思?”熊二不懂。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希望你能在一柱香之内的时间打败我,否则你必输!”柳昌义朝熊二一笑,露出整齐的白牙,却展露出无比的自信。 “雨至,你会变强!”熊二明白了,心中却无惧,只要战斗,只要不死,自己就能战下去。 狩猎时,岂能选择对手,不管强弱,只要出现在部落的狩猎路线上,不逃就必须死。 妖兽境的野兽天生就会敛息匿形,接近好猎物,一击必杀。蛇龟虫鱼最甚,部落的敛气术亦是借签于各类妖兽。 熊二不管妖兽是什么类型,强大与否,是否偷袭,向来应对的方法,就是正面战斗。 “你要小心,不管对手是什么,我都一拳打死,如果不死,那就两拳。”熊二好心提醒柳昌义。 “有趣,一拳不行,那就两拳。没有什么话比这句话更能解释比斗了!”柳昌义大笑,真气布罡成铠。 “我会小心的,石鼓自鸣,我与你一决高下。”柳昌义望向决战台石柱上的八面石鼓。 八方八鼓,时辰到,石鼓自鸣。 熊二与柳昌义默契的退出决战台中心,一南一北,静候开始。 “小桂子,熊叔会赢吗?”一个部落战士问道。 “放心,论胆大可能熊叔排第二,论不怕死,熊叔绝对排第一。”吴桂回道。 “嘿嘿……小桂子,什么论不怕死,熊叔排第一,练肉身的战士,不往前冲,近身博杀,怎么杀死强大的野兽。” “你不懂,熊叔也练气,境界也很高。”吴桂自有判断,评熊叔的实力和个性,不可能不去武堂择一门练气的功法。再说了阿大与熊叔的关系,也不会少了熊叔的练气功法。 嗡嗡嗡…… 时辰到,石鼓自鸣,从微不可闻到石柱共震,声如闷雷,在决战台来回滚动。 “开始了……” 围观的人喊道。 第十九章 威以八极镇乾坤 石鼓自鸣,战斗开始! 柳昌义与熊二,俱蓄势以待。 熊二先动,未先料敌之虚实,直面硬刚。 一声轻哼,舌头上腭,嘴唇紧闭,以声震开气门,一个弓步急连窜,犹如利箭,跨步急闪,立至柳昌义正门。 哈…… 吐气开声,雷霆之声,以音夺势,脚微微一跺,携全身之劲,借大地之力,劲自大地贯穿全身,聚于拳头,如龙出海,正面崩劲,强势开门,谓之炮锤,又叫崩弓窜箭急。 招式极简,一眼便能看穿。 但问一句,面对狂暴冲锋的凶兽,你敢正面硬吗。 柳昌义敢,全身罡气铠如活了一般,如鱼鳞一般张开,全身下沉,拳铠骤现,双拳直冲,正面迎上。 “砰” 一声巨响,气浪肉眼可见,荡了开了。 柳昌义急退,双拳不敌一拳,化开劲力,鳞铠闭合,借力避开。 “这是什么功夫?”柳昌义鳞铠一闭一开,回复真气。 “曰八极,此势名为炮锤!” “炮锤,名副其实,拳出无双,不可力杠。”柳昌义点头道。 “可否,再接一式炮锤!”熊二开了武道气势,每一句话,都如雷音落下,气血在身体如江河奔腾,露出一口白牙,配上金属般的肌肉,简直比凶兽还凶兽,一举一动都要噬人,镇人胆魄。 柳昌义深吸了一口气,心中暗道:“练体者,果然不凡,一举一动,自成一势,最简单的动作,同境界,亦不可匹敌。” “来!”柳昌义想再试一试。 台下的围观的人群亦是沸腾。 “这就是练体武者,竟这般强大。” “不是说练气比练体强吗,这又是怎么回事。” …… 台上。 熊二又是一势炮锤,所谓势,不同式,又非招,打的就是一种气势。 柳昌义同样如此,鳞铠张合,吞吐天地元气,只是明显真气更雄浑了,鳞铠震动,更显神秘真实,宛如活物。 “人器合一”台上有武者惊呼! “放屁,没见识就是没见识,人器合一是指如武者手脚般,顺心如意,却依然离不开人。这叫灵武合一,兵器若有灵,如同符文之器在手,战力最少加三成,甚至更多。” “啊,人器合一之上,叫灵武合一。他们咋这么厉害。” 熊二再一势炮锤,几乎没有什么变化,直冲而来。 柳昌义双手泛起白蒙蒙的气团,犹如手掌天地,云雾在手中化为炮弹,与熊二的拳头相击。 气团破灭,化成烟雾四散,拳头未变,依然刚猛,招呼柳昌义的中门。 急退半步,柳昌义再出双拳,架上。 “啪” 清脆的相击音响起,区别于之前的力道。 之前的劲道威猛刚硬,是震劲,沾之即弹开。 而这次的劲道,虽依然是震劲,却如蛇一般缠了上来,又二次发力,直接顶了上来。 柳昌义本想架住之后,立马撤回变招,可这顶劲缠了上来,撤回岂不是开门迎虎招狼,置自身于危地之中。 再次急退闪开,撤离险地。 可熊二却步步跟进,欺身而上。 趁你弱,要你命! 炮锤开中门,犹如兵破城门,长驱直入,神挡杀神,魔挡杀魔,毫无顾忌,横冲直撞。 八极拳义,六大开,顶、抱、单、提、挎、缠,先开门,后进招。 熊二就是如此展现,在世人面前露凶狠的一面。 避无可避,柳昌义己失先机,却也镇定,一面游走,鳞铠闭合,一团团云雾绕身,不识其面容。 《飘渺步》、《白云生水》,柳昌义的成名功夫,台下不少人叫了出来。 飘渺步非凡,柳昌义从容镇定,总能巧妙的寻到机会,避开熊二的近身纠缠,有后招而不能发。 可柳昌义也愁,熊二踏的步伐也是非凡,方位,时机,却是步步跟紧,暗含玄机,一步踏出,其变化不下于自己的飘渺步。 一退一进,双方限入僵局。 竟围着决战台走了一圈,柳昌义也未能摆脱开来。 熊二耐心很足,与其身形外貌根本不相融,跟了一圈也不放弃,反而兴奋起来。 八卦乾坤步,极少有机会能这般施展,与之纠缠之下,更觉得神秘变化,真是巧巧巧,妙妙妙,三字连出才能形容。 同时八极六大开,与之相配,顶、缠、提、跨、缠,与步伐巧妙的配合,让这门刚硬威猛的八极活了起来,阴阳相济,方为真八极。 猛打猛杀,只是八极的阳面,步伐是八极的阴面。 六大开谓之开门,猛冲猛撞,看似力破强,而步伐的巧妙与六大开配合,亦可在刀枪箭雨中,以势险夺人,从容不迫。 “不能再这样下去。”柳昌义意欲反击。 杀招,大招一般做为底牌,达到以弱胜强,克敌制胜的目的。 但这些招数并不一定能展现出来,但有险招,凶招,用于在失先机之后,冒着风险,克敌制胜,反杀一记。 柳昌义决定出险招。 鳞铠震动的更加剧烈,突然间,腹部的鳞铠变形,鳞片化兽,兽嘴张开,一团耀眼的白光盖过天上金乌,刺眼耀人。 白光如炮弹出膛,瞬发即至。 熊二想也不想,停止跟进,后招立发,气血附于掌上,暗红如血,血光如月,抡成半月,朝着白光直劈而下。 如开山巨斧,一往无前,劈月断河,敢叫天地换颜,与白光撞上。 轰! 白光如同实物,犹如炮弹,与熊二的劈掌相撞,猛的炸烈开来,轰隆一声巨响,发出璀璨之光。 熊二的劈掌却未停,顺着切割的力道,砍了下去,再如锯一般,割裂了某种金属,一声闷哼声响起。 白光过后,台上二人相对而立。 熊二依然身形挺拔,气血冲天,犹如铁塔。 而柳昌义,真气铠甲碎了,正在重新凝聚,胸前的半身铠明显有一道划痕。 熊二静静开口:“还比吗?” 柳昌义脸色突变,艰难的点了点头:“比,我还没有出招呢。这一轮你胜了。” “好,我让你先出招!”熊二气血外放,暗红色的血色铠甲附于身上。 柳昌义惊讶了,台下的人也惊讶了! “你不是练体者吗?”心中留下一个疑问:“这血色铠甲是怎么回事。” “你很强,刚才那一招叫什么,明明是很普通的劈挂!”柳昌义活动了一下身体,刚刚那一下,自己本想趁机反杀,却不料,一掌劈挂如开山,破了自己的光气弹,依然威势非凡,力道重重,正好劈在自己胸前,真气铠甲如切豆腐一般,若非这半身铠,说不定,己是开膛破肚了。 一掌劈挂,开山断河,把自己定在原地,不得动弹,其力道打入自己身体,来回震荡,不能自控,若是生死相杀,趁这功夫,熊二能杀自己十几遍了。 “就是劈挂,很普通的拳脚!”熊二记得阿大说过:八极加劈挂,鬼神也害怕。 鬼神熊二没见过,但劈挂这种威势极猛的拳脚,必须要强大的肉身才能尽展其势。 当然劈挂不是普通的劈挂,而是九阳劈挂,九阳真气与气血结合,凝成掌刀,拳铠,无惧任何刀锋,一往无前。 台下的武者犹自不敢信,出手三次,柳昌义就败了,毫无反手之力。 “这熊二竟如此厉害,王者都败于其手下,这八极劈挂,究竟是什么功夫,明明很简单的招式,竟莫与之敌。” 云老掌柜,不知何时落于一角,神色凝重:“八极之威,可镇乾坤。有万夫莫挡之勇,无坚不摧之威。不知铁家的神魔练体与八极谁强谁弱。” “云爷爷,这次我没白来,看来十万大山之中,还有人类存活,高手辈出。”云不二轻声说道。 “八极之威,可镇乾坤,这言不假。这柳昌义也算是顶级的武者了,与大势力培养的精英弟子,亦不差分毫,却不敌八极。”云不二身后的李公公点了点头,表示认同云老掌柜的看法。 第二十章 第二场比试 天都是大周的中心,那从镇兽城就是天下武者的中心。 熊二三拳败一武道王者,不缺强者了解熊二功法的特性及强大。 云老掌柜一句话,周边听到的强者,几乎都点头认同。 这些强者认同的不是熊二,而是熊二的功法。 化繁为简,返璞归真,几乎是适应所有人练习的战斗功法。 炼到深处,这门功法又不逊色于任何一门神级功法。 整体提升人族实力的功法,其价值远超神级功法。 但这群强者不知道的是,部落的人还有太极、形意两种。 与八极相比,太极更能强身健体,延年益寿,人人相宜;形意更能快速的练出战斗力。 而这两种功法,是部落所有年轻一代,人人必须修炼的功法。 八极毕竟以威猛凶险称着,超强爆发,大开大合,以势险夺人,只是符合绝大多数武者,并不适合所有人的。 △ 决战台上,柳昌义鳞铠再现,骤然间,一团团云气在周身散开,人己不见,隐入云雾之中。 《白云生水》→雾隐。 柳昌义人己消失在浓雾之中,不见人影,就连望气术,看到的也是一团团浓雾,浓雾就是柳昌义的武道气场,而气柱亦散于浓雾之中,二者合一。 只知身处白云中,不见人影只见云。 台下的人却交头接耳:“不是输了吗,怎么还要打。” “难道是输不起!” “错,柳大师己认输,这是第二场,攻防易位了。”有人开口道出真相。 “这还能打第二场……”自有武者鄙视,即分胜分,不论原因就是败了,再打第二场算什么回事嘛。 “这是挑战,又不是生死决斗,打第二场又怎么了。再说柳大师第一场根本没有展露实力,算不得真正的公平比斗。” “这到也是”有人认同点头。 “要我说啊,虽然我也想见公平的比斗,但觉得分了胜负,再打第二场,总有些为难人了。”也有人反对,但不坚决。 △ 浓雾笼罩全场,决战台上不见人踪,俱消失无影。 “熊大师,我要出招了!”柳昌义语气依然自信,并没有被刚才的失败而有所损失。 武者王者,名副其实,不以胜负而沮丧,百折不饶,奋力前行,风采依旧,自信依然,光照天地。 熊二眉头微皱,目不能识人,五感失其一;与之相对,对手的实力哪怕不变,主场是对方的,一减一加,攻防易位了。 “嗖” 熊二心生警惕,危机感立生,猛的一拳转身轰出,浓雾翻腾,之气滚滚,骤然与某物相击,拳背微凉。 “是水,化雾为水。” “所谓诡异,只是借功法之利,藏身隐迹罢了!”熊二不惧,八极面对此诡异的浓雾,自然失其威猛,空有力量,却打不到人,但熊二还有九阳神功。 “他强由他强,清风拂山岗;他横由他横,明月照大江。他自狠来他自恶,我自一口真气足。”九阳神功的心法口决浮现心头,熊二真气气血化罩,闭目而立,任由雨滴如箭,感应自生,气罩如笼,自成天地,一鼎血红的钟呈现,炽烈如大日。 大日之钟,旋转,轻鸣,浓雾近身即化清气,附于钟上,很快就形成了旋风,强行笼周边浓雾。 “借天地之力。”一时间柳昌义失了声,不是惧怕浓雾化清气,附于钟上,而是对手除了练体是武道王者,练气也是武道王者。 双称号的王者,百万人之中,难出一人。 浓雾越来越浓,原灰蒙蒙雾气,诡异的朝白茫茫的云团转变。 一团,一团的白云,沉了下来,熊二感受到似乎连呼吸都困难了很多。 云不仅隐踪,亦有神奇的力量,让人难以呼吸,与周边的天地隔绝,吞吐元气,与天地交汇亦是困难。 白云越来越浓,越来越沉重,天上的白云都有了厚重的力量,压在了肩头。 熊二的大日之钟不响,柳昌义放弃了雨滴的袭击,熊二的压力却比遇到偷袭更大。 暴风雨前的宁静…… △ 天边乌云压顶,狂风至,初夏的上午让人感觉沉闷。 “变天了!” “再有一刻钟就要下暴雨了!” 围观的人,并没有因为暴雨将至而减少,反而越聚越多。 △ 决战台,厚重的白云,却奇异的开始消散,下起了小雨,让沉闷的气候,显得清凉不少。 熊二望向柳昌义,有点奇怪:“你竟散了云雾。” 柳昌义微微一笑:“这才是我的颠峰状态,云雾是小道,虽然让人压抑难受,却胜不了你。” 柳昌义散去了鳞铠,伸出双手,轻拢细雨,一个光头大男人,竟有一种白云飘渺之意,仿若身处云端,犹如仙人,俯看人间,超然出尘。 “下点雨,你就会变强,你是属鱼的吗?”熊二不信。 “别急,白云生水,这水自然不凡,你看看,这落在地上的雨,一点都不动。”柳昌义提醒。 “水往低处流,这是天地自然之道,违逆天地自然之理,莫非这水啥神奇之处。”熊二见落下的雨滴,竟然如磁石一般,缩成一团团的大水滴,脚下用力一踩,立即扁了下来,犹如一张透明的皮。 “雨水可成霜成雪成冰,何时还能成皮了!”熊二从未见过这种雨水。 “称之为神级功法,不是说修炼这种功法,可以成为神级强者,而是神级功法,真的有神异之处。对了,这水滴不是成皮,而是成膜,可以杀人的膜。”柳昌义说话间双脚离地,人不借力,缓缓升空。 充足的真气与天地元气循环交替,才能做到,而且必须百脉都打通,才有可能平地升空。 同时,柳昌义周身云团涌现,变成了由云组成的巨人,头上云层涌现,覆盖住了决战台。 熊二一直没有动,脚下的水滴己浸入了靴子之上,水滴正在摊开,逐渐在决战上连成一片。 膜,水膜! 可以移动的膜,可以杀人的膜。 水膜犹如胶水,粘了上来,要费很大的力气才能提起一只脚。 就像粘液满身的口水蛙,一脚踩死后,甩都甩不掉。 “诡异王者,这水很诡异,竟然变成了胶水。就像可恶的口水蛙。”一团火焰在熊二手中升起,落于地上。 九阳之火,并没有快速的让台上薄薄的水膜蒸干。 脚下,九阳之火在燃烧,忽的升腾起来,熊二变成了一个火焰巨人。 云雾巨人与火焰巨人相对而立。 “我不认为这点水可以打败我,火能克水。”熊二开口。 云雾涌动,云巨人中柳昌义开口道:“水亦克火,接招吧!” …… 第二十一章 僵局 无数水滴从台上升起,晶莹剔透,不含一丝杂质,犹如钻石一般,光芒闪耀。 “去” 闪耀的水滴,万箭齐发,呜呜鸣叫,尽数袭向熊二。 水滴如箭雨,避无可避,没有任空隙可以闪躲。 “人说箭如雨,我说雨如箭。”说说间,柳昌义显形,云巨人消失,形成了一个大水滴护罩。 “气兵离体,不,是借物化形。”熊二自然分得清,凝气化兵与借物化形的区别,一个小小的改变就解决的气兵难以离体的问题。 大日之钟,火焰升腾,无数水滴如雨打芭蕉,急剧落下。 咚咚咚……响成一片,打得大日之钟,火焰欲灭,钟身震动。 所谓飞花摘叶,亦可伤人,先天高手,气与劲的结合,才能做到。 柳昌义这一手,数万滴水,皆化成伤人的箭,令台下的人为熊二捏了把冷汗。 一波刚过,一波又起,柳昌义身前又聚齐了无数水滴,再次向熊二打来。 如无意外,这一次,熊二的大日之钟会破灭,失去了罡气罩,凭气血凭**,不知又能杠上几波呢。 台下的人,都紧张的望向熊二,看他如何应对。 久守必失这个道理,熊二自然懂得,数万滴水滴如箭,令自己的消耗过大,而对于在箭雨过后,又轻松聚拢一波水滴,明显自己处于劣势。 护身罡气罩消失,熊二摆了一个姿势。 右脚微屈,左脚轻点地,双手分掌,前后打开,右手于胸前,左手于下腹部。 “这是什么姿势?”围观的人愣往了。 难道撤下气罩,凭这么一个姿态可以挡往柳昌义的“雨如万箭齐发”吗! 未等围观之人猜测,熊二动了。 老牛梨地,一往无前! 熊二双脚贴地而行,双手在胸前交替,如车轮滚滚。 胸前一轮旋风展露,却仅影响周身一丈。 雨滴打入旋风之中,无影无踪,连个声响也无。 静寂的相碰,总给人无限神秘。 这个铁塔般的壮汉,总给人意外,练体就练体,偏偏练气亦不低于练体,气武双修己是意外,特么看似粗狂的汉子,还如此精细,施展这般精妙的招式。 意外之中,夹杂着说不清的违和感。 “你是一头人形凶兽好不,咋还成精了。” “反正这般精妙的手法和掌控,我是使不出来。” “这又是什么武功,是外邦武功吗?” …… 这个熊二的武道,太极云手熊二1.0版,以九阳真气催动,八极为基架,似蛮牛冲撞,却又精妙无比;一往无前,气势无双,偏偏又给人一种大开大合之间,尽显细腻的极巧之意。 “哇” “啊” “哦” 无数人惊叹,目放神辉,功夫还可以这样施展。 “四两拔千斤,居然活了!” “近了,近了,近战,练体称雄,这是又要赢了吗?” △ 枪林箭雨中前行,逆流而上,勇者无敌。 无视艰难困阻,披襟斩刺,霸气无双。 柳昌义再次飞天,隐入云层,白云滚滚,天不降雨,他来降! 磅礴大雨,倾盆而下! 柳昌义避开了,近战他自认不敌熊二。 大雨冰冷,决战台水位暴涨,不一会儿,己近半米,水己过膝。 熊二抬头望天,柳昌义隐于云层,即便自己跃进云层,亦难找到人,如何攻击,这种先天立于不败之地的功法,让熊二为难了。 这水也古怪,令自己的行为受阻,为阻其粘性,无时无刻都在消耗自己的真气。 这令熊二不爽,打不到人,看不到人,有招不能发,这打得很憋屈。 僵局,这几乎是所有人的一个认知,僵局中,熊二陷于被动一方,时间一长,必须落入下风,败局己定。 云层中,时不时,降下巨大的水矛,不断消耗熊二的真气。 “该怎么反败为胜。”几乎所有人都在为熊二担心。 跟着熊二来的部落战士却依然轻松。 “云层并不高,顶多十来丈!熊叔要出大招了!” “大招,还早吧,顶多来个御枪术。” “御枪术,那也是大招好吧!” “屁个大招,我都可以用一会儿,对熊叔来说,也能算大招。” “好吧!你有理,我能御十枪,十二米,你呢。” “十枪,十四米!” “我才三枪啊,不过一丈!” “哈哈……你才多大,再过三年,肯定我们强。” …… “御枪术!”有耳朵尖的武者听到了。 云不二头偏了一下,笑道:“云爷爷,你觉得呢!” “不太可能,决战台无物可借,而水却又为柳昌义所控,熊二身上并无出众的兵器,难道用骨链吗?”云老掌柜不以为意。 “云爷爷,气兵离体哦!”云不二提醒了一下。 “这个对先天境界来说是桎梏,就算是天才,可以做到气兵离体,亦无可能御气兵而战。” “不二,没有根基的气兵,离体之后,杀伤力减弱的太快了。” △ 熊二,再次动了,双手不停的划圈,无数的圈圈如石块入水,在头顶层层荡开,无穷无尽。 降下的雨滴和水枪全部给甩开,局势再变,达成平衡,胜负难以预料。 “果然,大神啊!还有这么一招,岂不是同柳昌义一样,先天立于不败之地了。” “还有这操作,不就是划圈嘛,我也会啊!”有人学样划圈圈。 “啪,后天境界,装什么大师。”学样的武者,卷起了灰尘,令人生厌,被身边的高手,一巴常打了出去。 “尼玛,你一先天,凑在后天武者之中,是什么意思。”引得众多武者怒视。 不是一个圈子的,你凑进来干嘛。 打人的武者,立马溜走,不敢惹众怒。 U 柳昌义也很敝屈啊!都开大了啊,怎么这黑大个,还有这招数。 我也打不到人,挺急的! “今天碰上了个变态,有没有人支个招,下一步,该怎么走,下一招,该怎么出。”放在以往,凭水的粘性,令对手行动迟缓,早就击败了。 偏偏这次的对手是火系的,粘不住啊! 粘不住也算了,本以攻强,防御就弱,可这防御,犹如铜墙铁壁,攻之不进啊! “难道要等下雨吗?”柳昌义抬头望天,乌云己压了下来,快了! 第二十二章 冰枪与水龙的对决 柳昌义的想法,也是熊二的想法。 气兵离体,施展万枪齐发,熊二不想用,打破先天桎梏的方法,还是悠着点,自己不是阿大,不是先知啊! 这心思,熊二细腻着呢? △ 电闪,雷鸣,狂风卷,乌云压顶,天公发怒。 天地之威,无人敢抗,逆流而战,随便几道雷霆闪电,就能把人给灭了,还尸骨无存。 决战台,一片黑压压的人群,每道闪电照亮之下,给人一种丧尸围城的恐怖感。 都特么站着不动,不是丧尸是什么。 轰隆隆的雷声不停,千万闪电如群魔狂舞,降至方圆数百里的苍茫群山之中,时不时凶兽恐怖的吼声撕裂雷霆,穿透空间,清晰入耳。 不知道是因为哪一道雷霆降下,暴雨倾盆而下,淹没了所有,只有雨的世界。 僵持的二人动了。 决战台没有雨! 无数从天空降下的雨未落地,就己被柳昌义截留,汇成巨大的水枪,密密麻麻的布满决战台的上空。 微弱的咔嚓声响起,水枪上布满寒霸,冰冻,矛头尖锐,锋利,围绕着柳昌义开始旋转,枪尖无光自耀,如长了眼晴一般,对准的熊二。 柳昌义在蓄势! 这是杀招,很明显,杀招一出,根本就不可能收回。 O 熊二也动了,双手越来越快,无数微弱的旋风,集合在一起,形成大旋风。 速度越来越快,旋风成罩,以身体为中心,带动半池决战台的水,旋涡成形。 僵持前的寂静,被打破! 天空云雾翻腾,逐渐清明,无数冰枪汇集成一柄朴素的五丈之长,一人合抱不住的巨大的冰霜之枪,柳昌义正站在枪柄。 决战台上,熊二己看不到身形,以旋风聚扰半池之水,犹如水龙绕身,蓄势向上,欲与天公决雌雄。 巨大的冰霜之枪与旋风水龙都在等待,一决高下的时机。 某种默契被引发! 柳昌义一脚蹬下,冰霜之枪,从天而降,洞穿一切,枪过,周围的空间似乎被冻结,雪花飘落,隆冬至,只为把熊二钉在原地。 旋风裹着水龙,盘旋而上,龙嘴张天,无声的咆哮着,张合之间吞天食地,视一切为蝼蚁。 究竟是屠龙成功,还是龙吞天地,在所有人心中打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柳昌义踏天兵而下,熊二推龙而上,须臾间,枪与龙相遇。 没有惊天的巨响,冰霜之枪刺入龙口,往下,再往下! 水龙张嘴,吞下冰霜巨枪,身形仍在。 天上的雨水再次汇集于柳昌义头顶,再次压下,力破千均,意欲屠龙。 熊二双手朝天,托水龙而上,决战台的水瞬间被抽空,全数灌入水龙之中。 跺脚,空气微鸣,熊二托龙跃空,执龙而战。 柳昌义的冰霜之枪刺入的越来越慢。 熊二的水龙开始变形,被压缩成臃肿的短龙。 某个界点,一声石破天惊,超越雷霆的巨响,炸裂半空,气浪如潮,层层叠叠,荡漾不知去处。 天地失音,唯有这声巨响! 天地失色,炸裂的冰与水瞬间湮灭,奇异的亮起团团彩色光圈,又急速破灭。 战斗仍在继续,一袭黑衣的柳昌义双脚连踏,虚空生纹,重重的朝熊二头顶踏去。 熊二跃空,铁拳凶猛,张嘴大喝一声“哈”,全身猛地一振,一喝之下,身体短暂滞空,脚下如踏实地,再次跺脚发劲,二次跃空。 拳脚相击,沉闷的声音响起! 柳昌义倒飞,熊二如遇重击,被轰然砸在地上。 谁胜谁负,不知道。 熊二居中,柳昌义居东南角,静静贮立。 决战台上,大雨落下,两人都未开罡气罩,仍雨淋湿全身。 熊二不能动,柳昌义踏天一脚,劲道反震,筋脉波动不受控,连骨头似乎都震散了。 柳昌义心神损耗,八极之威,依旧凶猛,左脚完全失去知觉,仍有劲为层层在身体涌动,好不容易落于决战台上,一口气均不上来,内俯受创。 双方都在调息! “情况如何,谁胜谁败……”没看明白的武者问道。 “胜者未胜,败者未败!”台下东方传来武道盟裁判的声音。 “什么意思啊!” “叫你读书不读,你天天练肌肉。这意思是说,是说……该打赢的没有打赢,本以为会输的确又没有输。就是说胜负未分,但那啥,本应该赢的,那啥该认输了!” “听不懂!哪啥是指啥呀!” “一边去,回去多读书!” …… “我认输!”柳昌义开口认输,转身下了决战台。 未等熊二开口,决战台轰然巨鸣,云雾立生,石鼓自鸣,声响震天。周围百零八石柱缓缓上升,遮住了所有人的视线。 很多人围上了赌馆的场子,拿回赌资及赢的财物。 也有很多人恼脑,这把赌输了。 云老掌柜等人也起身离开! 胜负一分,立马散场,各忙各的去了。 △ 程家的马掌柜笑呵呵的朝部落的战士走去:“别急,明天熊大师就会出来。要不,我请你们喝酒,今天小赢了点钱财。” “为啥熊叔不能出来。”部落的战士问道。 “那是决战台,赢了有奖励的。” “奖励就奖励,为啥还不让人出来呢。”战士不解。 “我也不知道啊,反正要第二天才能出来。别担心了没有危险的,只有好处!”马掌柜摇头表示自己也不清楚,这决战台的出现好像不比镇魂街晚,甚至更早,谁知道呢。 “真的没事!” “没事。” “喝酒去不!” “去。” △ 熊二待在决战台上,究竟在经历什么,除熊二自己,谁也不知道,这奖励是什么? △ 大牛听到山庄管事来报,说是虎大、虎二发狂,伤了人,跑了! 急急忙忙跑到山庄大门口。 这哪是伤了人,而是死了人,虎大、虎二发狂,这等妖兽级的凶兽对于普通人来说,擦着即伤,碰着即死。 但普通人能避开吗? “怎么回事?”大牛问门子。 “庄主,有古怪啊!虎大`虎二发狂伤人前,人很多,围成了一圈,不知咋的,二虎就冲了出来,当然有很多武者阻挡,奇怪的是,好像有人故意挡住它们回山庄。人多,高手也多,打不过,它们就跑了!”门子都是灵泛的人,程家安排的,眼皮子和见识都不浅。 能做门子的人不一定是最重要的人,但做为颜面和迎来接送的人,必定是受信任的人。 宰相门前七品官,不是所有的下人奴婢都会受到宰相的关注,而是门前的人,是受宰相信任的。 能收到宰相的信任,必然有他的能力。 大牛一听门子的话,就明白这是有人要搞事,针对卧虎山庄了。 “敌人吗?,会是谁?”大牛想到了吴桂,立马唤人叫吴桂回来。 第二十三章 谁是谋划者 猛虎伤人,还致人死亡,大周官方自然有人来处理这事。 方法很官方化: 一是与死者家属达成共识,赔偿损失,争取受害人的凉解。 二是官俯要处罚,一曰罚钱,二曰罚刑。 人有高低贵贱,死的是平民,罚钱了事,平息家属的心理创伤。 官俯这边首先是罚钱,还有第二条罚刑,这罚刑,不是坐牢,而是猎杀野兽。 官府罚卧虎山庄猎杀二头妖兽中期境界的兽类,只是猎杀,归属仍规个人所得的那种,期限一年。 △ 大牛让高大树、高山、马长江等人去寻二虎的踪迹。 同时让小青哥与程家的人调查来龙去脉。 吴桂回来后,听了门子讲事情经过,第一时间判断,这是有人预谋,然而这没什么用。 陷害吗?罚钱也好,猎杀妖兽也罢,这对卧虎山庄的影响和损失不大,不疼不痒。 谋算,那算计什么?难道还有后招? 第二日,二虎仍未归来,高大树等一众人也没有找到二虎的影踪。 吴桂隐隐觉得,敌人的目标,似乎就是虎大、虎二,二头妖兽。 正好遇上熊二回来,把这个想法说了出来,部落众人有些接受不了。 这算什么回事?二头不回家的妖兽在部落只是小孩子的玩伴而己,连半个主人的熊二也不怎在乎,咋就有人看上了。 血脉也不咋滴,十多年了,才妖兽中期,可浪费了不少好东西啊!就连其后代都有几只超过了它们。 没用归没用,但很多人都是与二虎一起玩耍长大的,特别是这一批出来的年轻战士,有那个没扯过它们的尾巴,摸过它们的屁股,骑过它们,这感情是实实在在的,否则二虎早就给契约认主了。 部落最早的兽宠,与部落的人相处最久,这通人性那是部落所有妖兽兽宠中最亲近人的。 舍不得呀! 好像虎大这家伙弱归弱,最亲近的人却是阿大。 阿大啊!妥妥地是部落继火老之后的先知,部落传承的继承人。 敢抢虎大,那就是挑衅整个部落。 这后果,很严重! 做为二虎的半个主义,熊二有些不太在意,人也显示晕晕乎乎的,啥话也没多说,只有一句:“找到二虎,找到敌人,杀!” 就这么简单直接和粗暴,决定了这件事的处理方式。 △ 山林寻迹追踪,部落的战士个个是能手。 第三天,高山回来了,结果是虎大、虎二被人抓走了。 山谷中凌乱的脚印,及二虎的爪印都证明了这点。 没有什么大战的痕迹,就连二虎的脚印都显得轻浮,周围没什么断裂的树枝花草。 脚步轻浮,显得无力,结合阴谋,可以判定给下了药。 熊二没有感觉,但远在天都的王守义却心神有些不宁。 精神沟通王守义与虎大无疑是最多,从小拿虎大做实验,让王守义与虎大神魂沟通,沾染了各自的气息。 这种精神沟通,日久之下,神魂同步,自生感应,虎大遇险神魂不稳,波动剧烈,自然会同步远在天都的王守义。 只是距离太远,并不太强烈而己。 但王守义却心中有数,这十来年,虎大遇险,这种心神不宁的感觉就会产生。 第一时间,王守义便通过天都的符文传音把心中的疑感发往镇魂街。 △ 虎大、虎二被关在铁笼之中,安然的睡着,四周围着一圈木板,明显铁笼是被装在车厢之中。 马蹄声踏踏,一群黑衣人驾着马车,打马急速奔行。 这群人,遇城不入,然后弃车消失于山林,再无踪迹。 地广人稀,通信迟缓,实力不足,令卧虎山庄的部落众人,没有查到虎大、虎二的去处,就连对敌是谁,亦是摸不着头脑,这是得罪谁了,谁是谋划者,都是一个问号。 柳昌义?不可能,他会这么傻,光明正大的显身,但他的确有嫌疑。 但人家仍在镇魂街,每天外出在恒河边上抓水中的凶兽,显得很正常。 还会是谁?会看上这二头凶兽。 程家程绾绾上了卧虎山庄,与大牛交流了一翻。 大牛等人才发觉,原来无契约的妖兽竟然很抢手,会令很多人眼红,特别很通人性的妖兽,就连程家都会心动。 综合一下情况,这偷虎的事肯定不会是散修做的,同时这种布局不会挑衅大周,官俯不会过问,这又说明一点,是某个势力所为。 偷虎为降虎,自然这个势力可以降虎,即懂驯兽和契约之秘术。 同时可以判定,能在短时间布局又有实力抓捕二虎的势力,必定是镇兽洲内,离镇魂街不超万里的势力。 这有了调查的方向,程家发费了一些力气去查,自然也有了几家列为嫌疑的势力。 再分析,万里之内,有能力做到的明暗,大小势力,除去镇魂街上的,有十八家,嫌疑最大的有三家,有嫌疑的九家。 分别是,太湖帮、徐家寨、油子山匪、淇水山庄,赫连家、落日观,落日山脉兽神教分堂、聚义盟及陈家所在的白水洞这九家当中。 这就是底蕴,既便是在镇兽洲,程家依然有消息来源,还能做如此判断,赫然落日观就在其中。 门路、情报、盟友、分析、汇总……太多的东西,从这么一件小事上就可以看出程家的影响力和实力,这也是底蕴的一种展示,底磕中的软实力。 程绾绾的心思很奇怪,其实这件她不必掺合进来,这么做不仅仅是交好、拉扰,而是把卧虎山庄认定为盟友,因为她没有求回报。 程绾绾才走,云家又来人,名叫云十三。 云十三似乎知道程绾绾说了些什么,只送上了一份情报:“驿站的运兽车被人弃于油子山匪的势力范围,而这个方向前面,除了油子山匪,还有徐家寨、白水洞、聚义盟,周围再加上太湖帮`和落日观。” 云十三的话,有嫌疑缩小到六家势力当中,再分析一下,呵呵……可以再排除三家,一是陈家的白水洞,二是不与世争的落日观,及家大业大的太湖帮,甚至连油子山匪都可以排除,太明显了。 同时,云十三还送上了这六大势力的主要成员的情报。这是官方的情报。 大牛谢过,吴桂却研究了这六大势力,得出结论,却与程家和云家相反的结论。 太湖帮家大越大,成员复杂,既人多嘴杂,人心各异,二头妖兽总会露面,可以排除。 同理,油子山匪、聚义盟也可以排除。 剩下的就是一姓之寨的徐家寨,及陈家的白水洞和人员极少,不露声色的落日观。 其中,从主要人员的活动范围及实力分析来看,陈家的白水洞嫌疑最小,落日观第二,徐家寨排第一。 “这三家谁才是谋划者?”吴桂沉思。 第二十四章 调查掺了一脚谁又掺了一脚。 要说驯兽,兽神教要说自己排第二,没人敢说排第一。 卧虎山庄发生这种事情按理来说,落日山脉中的兽神教分堂,平时独处深山,以抓捕,驯养,契约为核心的分堂,应该避嫌才是。 可偏偏落日兽神教分堂,无视卧虎山庄,反而贴出求虎悬赏令,愿意重金购买二虎,硬生生的掺了一脚进来。 “这是一群疯子,兽神教分裂出来的疯子,他们无视一切,只为研究各种兽类,本级越高或者越通人性的兽类,是他们的最爱。”程绾绾告诉小青哥。 而悬赏令不久,虎二却真实的出现在兽神教落日分堂之中。 熊二带人上门讨要不成,直接干了一架,被兽神教分堂的一名核心打得没脾气,兽化狂暴,直接碾压,三拳败熊二。 这实力上的碾压,熊二服气,调头就走,不再多言。 这就是九派十三家的实力,仅兽神教分堂的一名核心弟子,便直接硬实碾压熊二这种气武双修的武道王者,实力恐怖如斯,让人胆寒,惊惧。 因为核心弟子之上还有真传弟子,实力更加强大,更加恐怖。 没有人笑话熊二,能接下兽神教核心弟子三拳未死,这是一种荣耀。 当然,这种荣耀只是普通武者眼中的荣耀。 熊二受点伤,到无所谓,先天寿二百载,兽神教的核心弟子己六十多岁,正当颠峰,败得不怨。 再过二十年,熊二自信,比那什么候兽神教的核心弟子更厉害,甚至踏入神级强者之列。 只是调查受阻了! 兽神教分堂延恒河而上,处于上游,即镇兽城的西北方。 而怀疑的三家对象,在恒河下游,即镇兽城的东南方。 方向不对! 这倒不是让这三家的嫌疑排除了,而是绕不过兽神教这个庞然大物。 部落战士有一个习惯,就是不认输,知难而上,王守义称之为坚持,是一个战士必须兼备的精神及勇气。 当然明知不行而硬上,王守义亦是鄙视,这是一种愚蠢的精神,打不过就跑,不丢人。 熊二跑了,跟着来的部落战士也跟着跑了。 △ 然而怪事又发生了,熊二才跑没多久,落日山脉兽神教分堂,竟被人遥遥一剑,劈成两半,分堂堂主竟没挡住这一剑。 惹得众人猜忌,卧虎山庄背后还有高人。 △ 最害怕的人是黄化华及黄师法。 “卧槽,卧虎山庄背后还有这等强者,若是查到自己头上,灭门之祸不远矣,除非师父出关。” 黄化华庆幸,盗天机之术,让自己心生不安,而兽神教的疯子,竟然明目张胆的挨上一脚,发出悬赏令,所谓祸水东移,直接把虎二这头妖兽秘密送了出去。 黄师法缩了,虎大也不要了,直接回到镇兽军之中,以防万一。 虎大也悲剧了,被黄化华给契约,从此受缚,居于落日峰之上,不得下山。 与自己的母老虎分开,虎大闷闷不乐,时常仰望兽神教方向。 △ “这又是谁,又掺合进来了,绝对不是我们的人。”吴桂茫然了,就算是再聪明,见识少了,没有任何根据,也想不通啊! 大牛这个村制也愁,东西被人抢了,这面子上不好看啊,连熊叔也打不过人家啊! 众部落战士也憋屈,只能忍着! 收到阿大的来音,大牛问吴桂,该怎么回,连卧虎山庄的一亩三分地都没有守住,把虎大虎二的弄丢了,这脸往哪搁呀! “怎么办,凉拌啊,照实说,阿大不会怪我们的。”吴桂摊了摊手。 △ 那么出剑的人是谁呢? 无人知道吗,自然不可能。 兽神教的堂主自然心里明白,剑未伤人,只为毁去堂口,这是警告。 铁无伤、铁无情,肯定知道是谁出手,镇兽城自然也有人知道,这是警告。 警告什么,警告这帮疯子安份守己,别什么事都出来掺合。 有不少人知道,却无人敢说,那柄利太锋利,那个人惹不起。 △ 黄师法刚入将军府,就被将军警告了,仅三个字:“安份点”。 害了黄师法一头冷汗,紧张的望着将军,以求答案。 “大将军出手了,你还有用,安份点,可以保命。” 换来这么一句话,黄师法心安了。 镇兽城有多少将军,黄师法不知道,但大将军只有一位,就是这城真正的主人。 △ 那么柳昌义是谁?这个不用多说了,就是黄化华的另外一个身份。 实力如何?随时可渡神火劫的人,又岂会如决战台上的那般,从头到尾也只展露了《白云生水》和《飘渺步》两种功法。 柳昌义自然回到了清江城。 △ 清江城离落日城仅三百里之遥,柳昌义的嫌疑未排除,大牛自然派人过去调查,马长江就来到了清江城。 柳昌义之名,在清江城的名气很大,无人不知,名声也很好,而且还是一城之主,决心重振东来门,创建的东来学院,无视身份,只要是清江城的人,人人可免费领基础功法;通过考核,拜入东来学院,后继功法,依然可以免费获得。 马长江多方打听,发现这柳昌义与其怀疑的三家没有任何关系,只是其挑战的动机有些令人好笑,重振东来门的名声。 但这动机却是属实,此人的确好战,且醉心重振东来门,不仅清江城的知道,连周边的人也知道。 马长江认为柳昌义挑战一事,只是一个巧合。 △ 陈家白水洞去的人是高大树,可调查之下,更是可笑,白水洞有实力不假,有底蕴也不假,但人家清白啊,以打渔打猎为生,驯养的妖兽比虎大、虎二更强,更是世代传承,本身就是比虎大、虎二更亲近人,血脉更纯的剑虎与刀虎,犯不着啊! △ 高山去了落日城,此城仅比部落的兽堡大一点,人员更是少得可怜,不足五千,是落日观的附庸,多数人靠种小麦和太阳草为生。 落日峰落日观也好进,三进的石殿坐于峰头,门朝西开,简直没有秘密,仅留峰顶的传承大殿,外人不得许可,不可进。 捏碎虎大爱吃的灵兽丸,接连三天,也无任何反应,连气息都没有。 高山认定,虎大不在落日观。 △ 虎大去哪了? 第二十五章 初夏一晃就过,都说春暖百花开,百花争春早,而天都的花季开在盛夏,盛夏才是天都百花齐放的季节。 睡莲是天都人的最爱,哪怕没有水池,整个水缸也要种下它,绿叶白花黄蕊是最为常见的。 其次是茉莉花,天都人爱奇香,花坛边上总会种上几棵。 合欢树却是天都人心中最神圣的树。其树绿茵如伞,花似绒球,两两相对,清香袭人;其叶称奇,复叶对羽,日出而开,日落而合。 天都人视之为神圣的树,并不是因为什么传说,而是独特,唯有天都种的合欢树,花开虽繁,结果不过百;其果狭长,却只长一颗果豆,其豆碧绿,圆润如玉,光泽耀人,纹理入肉,功效非凡,名曰合欢豆。 合欢豆,生而为药,亦有可能为丹,;成丹之豆,称为合欢丹。 别看名为合欢丹,而功效不是助性,而是安神、静心、强身、美颜的天然丹药,并且隐隐有开悟,修复心神之效。 合欢豆成丹的极少,但合欢豆多了,亦有丹师提炼药性,炼出合欢丹。 这是一种以树命名的丹药,通常为了说明此丹与同名的丹药功效不同,前面会加上天都二字,全称天都合欢丹。 王守义带着棉儿上街了,在南门口寻了个茶位坐下,棉儿小心的捧着一朵合欢花,静静的观看。 合欢花易乱,易断,须小心轻摘轻拿才能保证其完整,近距离的欣赏其花之美,闻其花之香,享清心之愉悦。 神圣的花,不可摘!未在天都生活的人,几乎都这么认为,然而并不是。 很多天都人,未等花开就己摘了,做成了合欢米;花开了,也有很多人摘,晒干,做成了合欢茶。 能结出合欢豆或合欢丹的合欢树,基本上都是私有的,需要在花开之后,熬上白龙鱼一条,浇灌树根,才有可能。 棉儿摘花自然没人管,就连茶棚的老板,也笑呵呵的摘下合欢花,手中赤红一片,瞬间让其失去水份,置于沸水之中,来个现场泡制合欢茶。 合欢花虽好,亦有副作用,那就是依赖性,成瘾,不可持续并大量食用。 这是一种极好的药材,王守义自然收购了不少,并加以研究,用花练成合欢丹服用之后,王守义发现竟然可以加速产生神识,令自己轻松不少。 同时把棉儿的养气丸丹方也改了,加入了合欢花,更名为宁神养气丸。 服用宁神养气丸的棉儿,在体质上的改变更快,基本上己保留下伪先天极阴体质,其外露虚假的至阳之气基本消失,再巩固些时间,便可以开始筑基,修炼武功了。 阳喜动,阴喜静,体质的改变,在某方面亦影响人的性格。 原本体弱却好动的棉儿,在不知不觉中,开始喜静,心神也专一了不少。 能静静的看花,就是最佳的证明。 在城门口的茶棚喝茶,自然不是王守义闲得,而是预计金子、猴子,李明等人这两日便会进城,心中欢喜,估在此等待。 思念是等待的喜悦,好久不见,你们还好吗! 思念是等待的恐惧,好久不见,你们想我吗! 喝口茶,压心中的莫名情绪,王守义眼晴看向大路极远之处,寻找心中期盼的身影。 最终,叹了一口气,等待的煎熬,总把时间拉得很长,明明才不久寻找的目光,又再次望去,希望那身影出现在眼中。 “师父,叔叔,哥哥、姐姐们,他们,今天会来吗,你都看了好多次了。”棉儿学着王守义喝了口茶,叹一口气,望向大路的尽头。 “你看什么,又不认识。小小年纪,哪知愁滋味,叹什么气。”王守义瞬间把棉儿的头发揉乱,心情立马好了不少。 合欢花之茶带来的愉悦,亦不如揉乱棉儿头发之开心,更能让人消愁。 “师父,你又捣乱了。”棉儿翻着白眼,不知在学校跟谁学的,双手爱美的整理下头发,又叹了一口气,小声说道:“谁说小孩子不知愁滋味,碰上你这样的师父,我也愁得掉头发呀!” “哈哈哈……”王守义大笑,收了这么徒弟,如养女儿一般,带来的欢乐可不少。 “哈哈哈……” 自然也有武者听到棉儿的话,有放声大笑的,也有低头浅笑的。 这对师徒到是有趣,虽有些大小不分,但相处之融洽,却令人心生暖意,笑容满面。 “师父啊,他们今天会不会来啊!都已经三天了!”说完棉儿伸出三根手指。 王守义突然发现,自己这徒儿正在蜕变! 一年前那个说话小小声,安静到几乎让人忽略的小女娃,己经完全找不到影子了。 脸色红润如瓷娃娃,活泼可爱,己经完全健健康康的长大了! “吾家有女初长成!”两世为人,相加年龄超过45岁的王守义心生这种感觉了。 棉儿,全名木棉儿! 自小就体弱多病! 赵姥起名木棉,希望棉儿如木棉一样,经历风吹雨打,快快长大,做一个有用的人。 “或许,院子中的树,改成木棉也不错!木棉花开的时候,其红似火,一定很好看。” 王守义的手再次轻揉棉儿的头发,笑着回应:“今天必定到……棉儿啊!为师有个想法,在新家种点木棉树,如何?” “真的吗?”棉儿睁大双眼惊喜的反问确认,木棉的寓意或许不知道,但与自己名字一样,这无形中棉儿对木棉树有种奇特的感情,木棉树代表的就是自己。 王守义点了点头! “是为我种的吗?” 棉儿得到师父的肯定,开心的不得了,问这一句话,不是不相信,而是为了肯定。肯定自己在家中的重要性,在师父心里的受庞程度。 “嗯,为棉儿种的!” “耶!太高兴了!”棉儿,从凳子上站了起来,扑向王守义,抱着王守义的脖子,乌黑的大眼睛,闪着兴奋、高兴丶激动的色彩,“叭”的一声亲上了王守义的左脸:“师父,你真好!” “哈哈哈……种木棉,你可要照顾它们长大!” “嗯嗯……我会浇水,捉虫!” 在座的人,把目光再次投向王守义和棉儿,:“师徒犹如父子,这才是真正的师徒!” 第二十六 聚天都 黄昏,日落时分! 夕阳的余光斜照目光尽头的大道。 层层树林染金芒,明暗之间,光影交错,两辆马车,都刻着四耳大黑锅的标记,在马蹄踏踏声中,落入王守义的眼中。 “来了,棉儿,他们,来了!”王守义嗖的一下站了起来,快两年了没见了,再次见到家人,心中激动又忐忑。 “哪呢,哪呢!”棉儿站在长登上,顺着大路的方向,目至极尽头。 “快了,快了……呵呵!”王守义反应过来,棉儿哪能看到啊! “走,带你去见见叔叔阿姨和哥哥姐姐!”王守义单手搂起棉儿朝大路尽头走去。 “嗨,客官,还没结帐呢!”茶棚老板大喊。 “在桌上呢!”棉儿回头脆生生的回道。 马蹄声踏踏,声声踏在王守义心上,终于要见面了。 蹄声落下如急雨,映入眼帘的一个身形修长的汉子! 是李明! 青鳞神采照人,身躯如钢铁般一样强健,四蹄白毛如云腾,闲庭散步间,保持首位。 李明如山,身形岿然不动,躯干笔直,落地生根,骑在青鳞身上。 老远,李明就找到了王守义的身影,李明笑了,略疲倦的脸上露出笑容。 青鳞嘶鸣,四蹄如风,风生云起,落蹄如急雨,瞬间冲出! 连李明都来不及喝止,便己冲到王守义面前。 人马未近,风己到,吹起衣裳,吹动长发! “明哥!”王守义笑道! 青鳞低头,马头靠了过来,王守义揉了揉:“青鳞!” 青鳞回应,一个响鼻,气息直冲王守义脸上。 “哈哈哈……阿大。”李明跃下,给了王守义一个拥抱,笑着道:“这是你弟子,棉儿。” “叔叔好!”棉儿摇着手喊道。 “好!好个精致的小人儿,不错!”棉儿的事情李明知道,在通信中有所提及。 李明说好,不是指好看,漂亮,说精致自然也是另有其意。 第一个句,好,指身体好,体质好,是个好苗子的意思。 第二句,好一个精致的小人儿,是指阴阳调和达到某种细微精妙的平衡。 最终一句,不错,是总结,是评价,认定棉儿在部落同龄人当中算是不错的。 一句不错,不仅是评价,同时也是态度,一种认同的态度。 部落是团结的,但并不排外,向山收耀瑞威为徒算是见猎心喜,遇上合适自己传承的人不容易。 王守义收棉儿为徒,初衷也只是因为棉儿精神力开启及棉儿的体质。 不排外,不代表随意,到目前为止,都没有向耀瑞威、棉儿、赵姥透露过部落的存在。 李明一句不错结尾后,眼神望向了王守义,这是在询问。 询问王守义对棉儿的态度,及重要性。 “这丫头与我爹有些渊源,暂时年纪还小,不急,等我爹见了,再说不迟。”王守义表露了态度。 △ “吱吱” 一道金黄色的身影闪现,落在青鳞的头上。 “呵呵……这小猴子,同以前一样,还是没有长大。”王守义向小金招了招手。 “吱吱” 小金伸出猴手,食指勾勾,表示讨要礼物。 “过来,过来就给你礼物。”王守义逗起了小猴子。 “师父,猴子呀,小猴子!”棉儿第一眼就看上了小金,伸手指着小金,惊喜的叫道。 “吱吱!” 小金不认识棉儿,又伸出一只猴手,指指棉儿,意思是:“这个小人儿是谁?” “还是成精了!”王守义笑道。 “这是我徒弟,棉儿。你可不准欺负她,否则……”王守义介绍了一下,然后在否则后面加了一个动作,虚握木棍,划拉了一下。 小金一惊,急忙后退,跃身而起,正好迎面窜入金子的肩头。 有了靠山,小金捏着金子的耳朵,吱吱的叫着,猴手时不时的指向王守义,分明是在告状,某某某欺负我。 △ “金子。”王守义向前半步,又止住,朝金子笑道。 “义哥。”金子缓步走来,伸开双手,给王守义一个拥抱。 “你……部落还好吧!” “都好,师娘,师父都很好,部落很安全,晓兰师父下山了,没什么大事!这次部落出动二十个狩猎战队,在大白的帮助下,熊林的路通了……” 最终,一行人见了面,各自相问,常时间不见的陌生感消失不见。 △ 李明一行九人,住巷南的院子肯定住不下,向山早就准备好了,白桦林新建的卧虎山庄。 说位置,这地方肯定不如天都外城的院子,偏僻了点。 两地相距近50公里,幸好有符文马车,又有橙鳞马这种等级的妖兽拉车,速度自是极快,依现代的说法,仅二十分钟左右,就己赶到。 白桦林,自从卧虎山庄建成,规划的有模有样了。 虽然比不上镇兽城的卧虎山庄,但人气不低,更甚于镇兽城的卧虎山庄。 天都,一国之都,最不缺的就是人。 △ “阿虎” 一行人刚进山庄,向山就迎了上来,太久没有见到部落的兄弟姐妹了。 “阿爹!” “大哥。” “向山叔!” “向山哥!” …… “好久不见,部落可好!”向山激动起来,虽然通迅中知道部落一切都好,还是忍不住问。 “大哥,部落很好!”论亲近与相处时间,向火与向山在出山之前几乎是日夜相处。 相见欢! 相见慌! 一问一答,几如重复,大家叽叽喳喳的边走边说,一会儿向山问部落的某某人可好,又问收获咋样,狩猎可有人受伤;一会儿向火问向山分开这些日子的经历,猴子问向山定山城茶棚的经历,又或问下乱糟糟的问题。 因聚而欢,因欢而慌,在闲聊间又回到以前。 日落夜至,天都夜晚的太阳又升起,照亮了内城,照亮了外城,就连白桦林亦有余辉洒下。 天都,人类的乐土,十日轮回,守护这方古老的城市。 远处传来凶兽的嘶吼声,它们在捕杀猎物,喧告领地。 熊熊大火燃起,数根大腿粗的树木被点燃! 狂欢! 不仅仅属于部落,更属于白桦林卧虎山庄中的每一个人。 李明笑呵呵的挥着近四米长的铁柄大刀,从一头蛮象的大腿上划过,比纸略厚的肉片切下,刀柄处,手掌一翻一震一送,蛮象肉便飞过熊熊大火,飞向向山,向山大枪一挑,一朵成形的枪尖莲花生成,一闪即逝,肉片成柱立于枪尖! 众人大声听好! 金子己把烤肉配料调好,分与众人! 猴子手执一柄铁棍跃出,耍了个棍花,随即箭步冲刺,铁棍在双手间翻飞,棍影重重成圆,刚至肉柱便瞬间停止。 待众人再睁大眼,仔细一看,肉己消失不见,而每个人的碗中却却多了一块烤好的蛮像肉。 “大家吃好!”猴子大叫。 “吃好!” “哈哈哈……” 众人齐呼回应,然后哈哈大笑! “不错,一年多了,进步很快!”向山朝猴子点头。 …… 第二十七章 布局之初 “再来!” 李明大喝一声,背朝蛮象大腿,大刀枪柄掷地,右肩一托,右腿一踢,大刀忽地如风轮再次划过蛮象大腿,穿越大火,朝向山飞去。 “哈哈哈……明哥,手又痒了!”向山枪尖如雨,团团莲花重重叠叠,花开花隐,突然莲花朵朵飞出,形成一朵更大的盛世火莲,迎向李明的大刀之轮,轻轻拖起! 向虎一跃而出,毫无花假的一拳轰向盛世火莲的底部。 轰的一声,莲花爆裂,大刀又穿越大火飞了回去! 李明身后的曾猛一笑,跃起迎向大刀,油亮的脑门油光可鉴,冲天而起,刚好顶住大刀的枪柄。 落地,大刀正好立于曾猛的头顶。 不待众人叫好,王风手执一把竹签,瞬间甩出,刚好肉片成大刀掉落,便一根根竹签穿过,再次穿过熊熊大火,朝向山飞来。 金子,脚步轻移,移形换位,明明处于向山后面,瞬间出现在向山前面,同时一张罡气屏障出现。 竹签穿好的烤肉,凭空静止! 胖子李桂又出现在金子旁边,待金子撤消屏障,胖子双手一抡,两把烤肉的烤肉就出现在手中。 “哈哈哈……”胖子咧嘴大笑:“娃娃们,来分烤肉了!” 喔喔喔…… 一群孩子从父母怀中或身边冲去,围在胖子身边讨要烤肉。 “哎呀!别抢,给胖哥我们留两窜!”胖子活宝似的大喊。 哈哈哈…… 其乐融融…… 这群孩子自然是依附山庄的平民的孩子。 向山朝李明招了招手,表示过来喝酒,向火也过来了! 李明左手朝天,伸出五指,然后缓缓有力地,紧紧的握成拳,收于腰间。 这是聚拢的暗号! △ “熊二被人打了,那就是部落被人欺负了,得还回去!”李明低声道。 房间内,众人围桌而坐! 王守义右手轻敲桌面说道:“刚才我把这事儿同大家说出来,就是想看看大家的态度,妖兽伤我族人,亦是不会放过,更何况这是摆明欺负咱部落!” “兽神教,乃大周十三大势力之一,仅分堂一名核心弟子,便能三拳硬伤熊哥,可见实力有多强?” “我打听到,在兽神教分堂中,核心弟子之上,还有真传弟子,更别论比真传弟子更强的长老,长老之上的各大兽主,兽主之上的分堂副堂主及堂主,以及与堂主并论的执法使主。” “这实力有多强呢,打个比方,我们山火部落,除去后山,都不及兽神教一个分堂之中真传弟子所掌握的武力。我们的实力连人家分堂实力的十分之一都没有,甚至百分之一。” …… 自从接到大牛的符文传讯,王守义就在京城打听兽神教的情报,一翻话细细道来,让众人心惊肉跳。 部落的实力竟然不及人家分堂的十分之一,甚至百分之一! 差距! 巨大的差距,如同一道天堑鸿沟! 这差距会让普通人绝望,穷其一生也追不上! 李明沉默! 猴子沉默! 众人皆沉默! △ 被人打了,就打回去。 这是李明的想法,也是部落长久以来形成的规矩! 可面对如此强大的对手,这规矩要不要改一改。 实力强才有话语权,实力强才能定制规矩,这么简单的道理,不知道部落众人能感受几分。 王守义很明白,毛祖曾说枪杆子里出政权。 这枪杆子就实力,这政权就是实力的载体。 这十来年,部落的发展,从方圆百里,廷伸扩展至方圆千里之广,就是因为实力的增长,导致需求增加,从而扩张地盘。 △ 良久,向山站了起来! “终究要靠实力说话,没实力终究是空谈。” “这兽神教论其传承来历,可追近古,几万年的沉淀,底蕴深厚比海深,比天高。我部落就算再发展千年,亦比不上。” “不过,阿大知道的多一些,底蕴部落也有一些,同时也有一些想法想听听大家的意见,加快壮大部落的实力。” 向山说完,眼神环视众人,见大家有些点头,有些依然沉默,己明白大家的心思,拍了拍王守义的肩膀又坐下。 “部落的底蕴,以我们目前的实力,基本上用不上,就连火老也只是在摸索。我想说的是我的一些想法。” “目前,我们在大周拥有两个卧虎山庄,以及一个小小的县城。先不要考虑卧虎山庄,我的目标先定在平阳县。” “张文博,知道吧,平阳县的城主。在大周一城之主,可握生杀大权,掌管除了军队的一切,甚至连军队也有办法调动。” “有城就有人,有城就有军,而且名正言顺。平阳是个小城,位置遍僻,资源不多,有点名气的也只有桃岭里的金蛇,朝廷也不重视,方便我们掌控。” “我想叫猴子、猛子和向山哥先过去,那里没什么大势力入驻,可从协助张文博掌握军队,肃清一些小势力,掌管全城,组建训练自己的军队。待军队小成,那就文治武功齐下,把平阳城所有人变为部落的子民。” 众人听了,多数似懂非懂,但感觉好像王守义这么一说,平阳县就成为部落的,觉得很厉害,不由的点了点头,表示认同。 王守义想了想,又说道:“这只是粗略的想法,你们即然同意,那么细节方面就要详细探讨,做出一个计划来。” “我也会过去,还请明叔坐镇这里的山庄,大约明年此时,迈入正轨后,就让云家的人手撤离,保证卧虎山庄完全属于我们自己。” 李明点了点头,明白王守义的意思,这里除王守义,就只有自己最合适。 “那我呢?”开口的是王风。 “阿风,你头脑活,先协助明叔,最终这里会全部交给你。狗娃也留下来!” “至于胖子,负责联络!” 王守义话刚落音! 啊! 胖子李桂就啊了一声,苦下了脸,跑脚的活! “你这是在针对我!”胖子心中嘀咕。 王守义到不是针对胖子,而是胖子天生会给人一种无害的感觉。 李桂除了胖,面相和善,又爱玩,又爱吃,亲和力那是杠杠的。 刚来山庄,一群雇工的孩子就敢围着胖子抢吃的,可见胖子的无害及亲和力。 向虎与向火,王守义暂没有安排,目前的格局没有大适合他们的位置,如同向山一样,守护部落的继承人。 第二十八章 平阳之变 时间眨眼即过,四季轮回,又是一年秋,又到了收获的季节。 秋风卷起落叶,无数的武道团,狩猎队,从各个地方涌向丛林。 就连军队,也是“沙场秋点兵”,集合在一起,奔向群山。 △ 平阳县,李督将满意的看着自己手下的兵。 纵横列队成一线,这般军容是他从来不敢想的。 要知道自己的手下是什么人,说他们是兵那是抬举,仅仅是一群混得不入流的武徒罢了。 个个眼高手底,又不事生产,卸了甲,那就是一群混混,混吃等死的颓废样。 令李督将更不敢想的是,整个军队的精气神变了。 问他们为什么不怕苦、不怕累,他们回答,觉得日子有奔头了。 再问,同样是当兵,为什么之前一副混吃等死的样子。 他们笑笑不回答,若是换成以前,早闹翻了,没酒没肉没钱,不做做样子,混吃等死还能咋滴。 他们不说,李督将却明白,他们是跟对了人啊! “王守礼说得好啊!实力为王的天下,每个人都必须有不断变强的追求,而做为武者,不断强大自己是做为武者最基本的动力和梦想。” “说得好啊,领同样的军响,炼同样的军体武学,换了一个人,换了一个说法,军队就变了一个样。追随这样的人,虽死无憾!” △ 李督将意气风发地站在点将台上,开口吼道。 “格老子,王将军说了,秋天是收获的季节,我们也该去收获了。” “我们要有酒喝,有肉吃,有钱花,娶得起老婆,养得起孩子!” “我们是兵,我们也是将,我们是军中的一员,当兵就要当最强的兵,做将就要领最强的军队。” “什么守家卫城的狗屁话就不多说了,因为我也不知道这么做有什么好处。等这次收获了,有肉,有钱,有老婆孩子,再说这些。” 李督将,大手一挥,手中长枪直指北面的山林,大吼一声:“我们出发。” △ 大清早,五百军士例队出城,吸引了很多人围观。 “不是混混军吗,啥时候有这气势了。”有人心中疑惑的问道。 “我见过郡城军队,杀气可比这混混军强多了,只是哪啥军容没这么整齐。” “脱胎换骨啊!”得意酒楼的陈老感叹! “说脱胎换骨,还为时尚早,但变化的确很大,军中来了能人啊!”墨记铁器铺的墨逑,对之前的混混军很了解,必竟军中武器的修复及打造都是他家接的单。 “哈哈哈……你说的也对,未经历血的战场,军容再好,也只是样子货。不过嘛,我相信,咱平阳城要变天了!”陈老扶了一把胡须,意有所指的说道。 “变天,这天早就变了,自从张城主上位,这平阳就变天了。兴农,兴商,法治清明,可吸引了不少平民及商人,升为中品县城,指日可待啊!” “墨老儿,你咋说张城主好话了,你之前不是埋怨,税收多了吗!”陈老打趣道。 墨逑老脸微微一红,正色道:“刚开始啊,的确收入少了,但这城门税取消了,进城的人就多了,人多了,花钱的人也就多了。这名气传开,来咱平阳的人也就多了,嘿嘿……这生意好了,钱也比以前赚得多,哪敢再埋怨张城主啊!” “对了,墨老儿,南边的新城,你可置办了铺面。马上就要开售了,你有何想法。” “能有什么想法,反正三年免租,先占个位置再说。可惜,咱们不能做邻居了。”墨逑有些遗憾。 “去,谁愿同你做邻居,天天叮叮当当的,吵死人了,影响我生意。” “陈老儿,我的客人,那可是都到你那吃喝,你还赚弃!”墨述脖子一硬,偏向一边。 “一把年纪了,随便说两句,你还来气。新城南区是有规划的,邻居是做不成了。每天这如同流水一般的客人,带来的都是钱啊!我抽空去了一趟,每个路口都有石刻图,告诉来新城的人,需要什么,按图去寻就是,方便的很啊!”陈老儿感叹! “嘿嘿……这次张城主可花了大钱,新城建设,没动徭役,包吃,还给钱。我也去了,那房子建得,一条街,基本全是一个样,都很漂亮。我听人说,新城往南,张城主还在征地,要搞什么住宅区,你知道吗?”墨述问陈老,论消息来源酒楼强过自己的铁器铺。 “这事儿啊,有耳闻,但真假不知!” 两人闲聊间,李督将己率军出了城。 群山莽莽,云雾升腾,远看似人间仙境,山清水秀,生机勃勃,只有身处群山,才知道,那是一个危机四伏的险地。 这个世界从来没有桃源,若是有钱,成为真正的城里人,才是相对安全的地方。 “王将军,前面的山叫铁山坳,数量最多的是跳羚,味道不错,能卖上个好价钱,一头跳羚二十贯起步。”李督将开口向王守礼介绍。 “数量如何,跳羚可是速度快,又灵活,特别胆小又谨慎的家伙。”王守礼对这群兵可不抱一箭命中的希望。 “那个,去年费了七天时间,杀了十头。”李督将面对王守礼没有底气,放低了声音。 “五百人,七天,十头,合计二百贯,亏大了,还不如种地呢,我们当兵,做为战士,除了会打仗,还得会赚钱,否则谁愿意当兵。” “集合,听令!” 王守礼发号施令,李督将遵从。 五百人,从听到号响,五分钟内就己全都例好队,集合。 “各位未来的战士,听令!”王守礼站着军姿,大声喊道。 “今日目的地,铁山坳;目标,跳羚;数量,五十头。” “作战方案,二十人队为团体;三十箭齐发,三轮;围三放一;各队长,各兵士,听命!” 王守礼话刚说完,五百军士就在各参将,各队长的身上体现出来! “四,五大队负责围三,一、二、三大队,负责放一的位置猎杀!” “1.2.3大队预先选好高位,及下风口,涂上药汁,隐藏好,以响箭为令,开始射杀。记住,你们只有两个时辰的时间做好一切准备!棍无影,4.5大队,就开始围杀,朝你们的方向赶跳羚。各队都明白了吗。” “明白!” “明白!” …… 数十次的演炼,每个军士都行了习惯,那就是不废话,执行。 一刻钟后,周起道周参军向王守礼报告情报。 周起道是张文博的同窗加好友,自从王守礼过来,地位一升再升,仅次于王守礼及李督将。 王守礼一眼望去,一大半的人己经有序的离开,点了点头:“虎啸响箭为杀,一刻钟,一刻钟的时间猎杀,吹响军号十二息,收拾战场,三刻钟后集合,做饭,回城。” “遵令!”周起道立正,拱手,随即离开。 △ “不如,我们找个高地,看看这场试练狩猎如何?”王守礼朝李督将说道。 “听王大师的,右边的望兽峰不错,可一览铁山坳大半区域。”李督将很是尊重王守礼。 王守义,王守礼这两个名字,一听就是兄弟。 前面一人,一日之内把凡人变先天,可视之为神;后面一人,练兵统帅的天才,仅一月有余,就令军队脱胎换骨,李督将服了,恨不得追随这样的人。 第一章 平阳城营军第一战 “能猎多少头跳羚?”李督将问道。 “不知道!” 这个回答让李督将没有任何心理准备,怎么会不知道。 王守礼见李督将的神色,笑了笑:“这铁山坳不小,二百人,五十步间而围,仅一个大半弧,不过十里刚出头而己。” 王守礼在石头上画了个半弧,然后在半孤上再画了个漏斗形图案:“这么一块地方,有着数以万计的跳羚。” “你说,以一万为基数,这城防营五百军士,会漏下多少?”王守礼反问李督将。 李督将想了想:“以前,我也这么做过,进入口袋的不过八百。但从这次的行动上看,几乎无太大的间距;跳羚的习性是先远离,再转折避开危险,遗漏再所难免,起码有五成会逃出包围圈;跳羚无大族群,领头跳羚如果活得久,逃跑的经验丰富,我估计得再减一成;其它情况,比如地形,沟洞,山洞等又会再去一成半;万羚奔逃,入猎杀口的,约在二到三千;那漏斗口的猎场,以目前城防营的三百军士的射术,估摸在百头以内。”一翻自己的分析,李督将军得到答案。 “哈哈哈……百头以内,李督将失算了;用强兵,不如会用兵,在我眼里,这五百兵,能合格的不过二十人,也就是二十个大队长而已。若这二十人把兵用好了,五百不在话下;若按章接规办事,亦不少于三百。这次练兵,只选择跳羚这种几乎无害的家伙,只是让他们练练手而己。” “你知道兽潮,兽潮的形成,有一点很关健,那就是从众性。” “此次,我虽说五十之数,但心中的目标是不低于三百。一刻钟内,射杀三百,才是我心中的预计。” 李督将军无语:“不足一百与不低于三百,这差距有点大啊!听王大师的意思,这三百还是一刻钟内的射杀数量,跳羚这么好杀了吗?” △ “跟上,跟上!保持队形,围拢!”一个队长喊到。 落叶飘零,此时的铁山坳相比夏日,视线强了不少! 包围一片区域内的跳羚,难度不低! 团队的整体性要求很高,统一是个难题,毕竟每个人所通过的路线难度不同,推进缩小包围圈的速度不协调,就会拉开间距,给了跳羚冲出的机会。 一个个队长都在做这件事,尽可能的完善这个包围圈。 △ “缓缓推进,哪怕跳羚消失不见,也不急不躁。” “不错!” 王守礼评价了一句,心底也是高兴,费了近三个月的心思,总算像点样子了。 “走,跟上去!” 话刚落音,王守礼从望兽峰跃下,几个起落,就只剩下个小黑点。 李督将急忙跟上,急奔而下,身后卷起落叶飞舞。 十里方圆的包围圈,半个时辰就能赶完,而一个时辰过去,却只赶了七里,而且速度越来越慢。 越来越多的跳羚聚集在一起,时不时有大大小小的跳铃反冲,欲冲破包围圈。 有成功也有失败,但反冲出去,都会付出血的代价。 鲜血和生命,让跳羚继续延着之前设定的方向前进。 此时此刻,小群的跳羚组成了大群的跳羚,它们不再盲目的奔跑,寻找安全的地方,而是边走边观望,一边试探,仿若这个庞大的跳铃群有了智慧一般。 众人皆惊叹,而王守礼却没有意外。 谁说半荒兽没有脑子,兔子急了会咬人,本能就是它们的智慧。 胆小的跳羚急了,也会成群的冲刺。 而成群的跳羚,总有活得久的,活得久了就成精。 所以这群跳羚才有这些表现。 王守礼在观察,在思考! 接近八千跳羚,若逼急了,成群的冲刺、践踏,五百城防营军士,起码损失一半,这是王守礼不愿看到的。 “命令,若跳羚小于五十头的冲刺,一律射杀;超过此数,放开口子,继续射杀;若是过百,直接松开包围圈!” “命令,不得向未反冲的跳铃群,射向一箭,否则,军法处置。” “命令,加快速度围拢,不要给跳羚群,太多的试探时间。” “诺” “诺” “诺” …… 一条条命令被传令官,层层传递下去! △ 包围圈,越来越小;跳羚也越来越集中! 偿试反冲的跳羚群,数量也越来越庞大,越来越频繁! 跳羚成军了! 王守礼皱起了眉头,还有接近六千之数,五百军土吃不下啊! 这五百军士不是部落战士,若是跳羚群炸了,那就麻烦了。 个体实力不足,是这五百城防营军队的短板。 一翻思虑之下,王守礼决定,放掉一半跳羚。 “命令,东面放开口子,做好东西两头猎杀的准备!” “一刻钟后,以响箭为令,开始猎杀!” 王守礼传下最终的命令,取箭囊大弓,跃向高处,顾视全场。 站在高处,一眼望去,密密麻麻的跳羚群,让王守礼心中感叹,为了钱,这群曾经的混混军,真的很拼命。 △ 周起道手中令旗不断在腰间挥动,一支虎啸箭,射向高空,呜呜的长鸣,猎杀开始! 咻咻咻…… 所有的弓箭瞄准跳羚群的中间,截腰射杀及驱赶。 一弓三箭,无需刻意瞄准,一时间箭如雨落,在跳羚群中绽放开朵朵血花,鲜红耀眼。 跳羚群瞬间炸开,四散奔逃,扬起漫天的尘土和落叶。 大地如鼓,轰鸣不断! 跳羚的速度与灵巧失去了应有的光彩,如同笼中的羔羊,等待着屠杀! 唯有奔跑,跳跃,进行生命的挣扎,求得一命。 大多数的跳羚朝着无人阻拦的东西两个方向奔逃,等着它们的是无情的射杀! 却人有不少朝城防营冲去! 亡命之时,胆小的跳羚如同勇士,不顾生死伤亡,无畏弓箭! 这是死亡冲刺! 城防营毕竟未经血战,生死博杀,待跳羚群临近,一时四散而开,以求保命! 十几个缺口出现,跳羚群不断分出小群,从缺口处冲出。 西面的跳羚群没有东面的好运,狭长的山谷,成了屠宰场,两百军士,居高临下,用最快的速度,把身上的长箭射完就行。 说是一刻钟,而真正的从响箭鸣空,到射完所有箭矢,不到十分钟。 没有追杀,哪怕有受伤的跳羚在三脚跳,也没有人去追捕。 一刻钟到,尖鸣的响箭,再次传遍这片小山。 所有的人,冲向猎杀场,开始打扫战场。 第二章 收获 升火、造饭! 炊烟袅袅升空,整整二十道之多。 王守礼把部落秋猎后的习俗带了过来! 王守义笑称为大锅饭,兄弟饭! 吃了这顿大锅饭,大家是兄弟! “注意火势,别烤焦烤糊了!那一口下去,那可都是钱,够平日一天的饭钱了!” “得咧,小着火、慢着烤;油脂落、肉焦黄;刮一层、半指厚;十八香、味道好;撒匀称,香味浓,美味到我腹中来!” 起初还是一个人起腔,刚起了头,一群人跟着唱起来! 一群人,一同训练,一起受苦受累,挥洒汗水! 今日,昨日受过的苦,流不过的汗,变成了满满的收获。 喜悦、感叹、开怀、荣耀、光彩…… 各种情绪蔓延,发酵,爆发…… 一起唱完后,有人引吭高歌…… 有人高声大笑…… 有人笑着哭着流泪…… 有人嘶吼狂奔…… …… 吐气扬眉,收获的不仅仅是猎物,而是自信、自强! 王守礼笑了,他收获的不是猎物,而是一群自信自强的战士。 近三个月,对这群人刻苦训练,在这一刻终于开始开花结果。 这500人的精气神激发出来了,心气儿也高了,这是军队强大的基础。 “王大师,想到什么这么开心啊!”李督将笑着问道。 “哈哈哈……李督将,你看看,这才是真正的城防营的兵。”王守礼张开双手,虚抱整个营地。 “差之太远,没气势、没杀气!”李督将笑着瘪了瘪嘴,其实心中还是很满意的。 “我从白山郡的猛虎军下到平阳做督军。猛虎军中像我这样的,不知道有多少。我幸运一些,抽到了平阳县。这些兵太弱了!”李督将没有详说,但其中的意思不言而明。 像李督将这样的兵,在猛虎军中一抓一大把;眼前的城防营,没杀气、没气势,差之太远了! “不急,饭要一口一口吃,路要一步一步走。只要有这样的精气神,我就有把握把他们变成新的猛虎军,甚至超越猛虎军!”王守礼信心万丈。 部落新生的战士,全部都是他训练出来的。 在部落,没有达到后天后期,都不够资格成为战士。 先天更是常态,部落的战士能够突破到先天,王守礼认为那都是必然的,正常的。 先天军队,老子都训练出来了,后天后期组成的军队,又算什么难事。 据自己所了解,大周全由先天高手组成的军队,只有镇兽军一支,整整十万;其它的固然有,但一万先天起步的,就连十三大势力也仅有几家而己。 不是他们凑不齐一万先天,而是把一万先天组成军队,所需要的资源太庞大了。 李督将见信心万丈的王守礼,有心反驳,却张了张嘴,没有说话。 “谁知道,他的背后是什么? 连让普通人一日成先天,都能办到,五百人的城防营都成为先天,似乎也是可以办到的。” 李督将想象了一下,500先天初期,起码相当于一年前5000个这样的自己。再有王守礼这样的能人练兵,战力翻上几倍也是可以的。 似乎猛虎军,像自己这样的,也只有不到一万人,超越猛虎军也是可以做到的。 “先天啊!离自己只有半步之遥!”李督将感叹! 若能成为先天,哪怕让自己放弃所有也愿意! 成为先天不仅仅是实力的增加,还有寿命的延长啊! 王守礼信心万丈,心中在构建庞大的军队。 李督将在幻想,在寻找自己的出路。 周起道走了过来,做了一个军礼,左手握拳,斜齐太阳穴。 “将军,统计出来,此次收获跳羚,共计一千零四十七头;还算完整的,五百九十七;属猎杀的,计八百零三;其余二百四十四是意外收获;其中八百零三,约有一半计三百六十三头,不算致命伤!” 统计,详细的统计,才能对军队的战力,有个详细的了解。 “嗯,好样的!”李督将高兴,这样的战绩,似乎猛虎军也不多。 “还差了一些,算是中下;若达五百的射杀数,才算是合格,可评为中等。”王守礼有些不满意,但心中仍然高兴,这五百城防营,实力虽低,但令行禁止,其服从性很好,这比部落的战士强。 “周参将,此次收获,取三百六,售买后,平分钱财;取四百四,论功行赏;剩下的除去吃喝,全部充公,进城防营的军资库。”王守礼。 “将军,除去跳羚,还有不少别的猎物,飞禽、灰兔、大蛇,等,都有一些,算不少,起码价值五十头跳羚。”周起道。 “给大家加餐吧!”王守礼。 “遵令,将军!”周起道退下。 △ 吃着烤肉,咬着干粮,再饮一口山涧清泉当酒喝。 一群人推推搡搡之间,一名略显瘦小的小兵,出现在王守礼和李督将面前。 “什么事!”王守礼问道。 瘦小的小兵有些畏惧,小退半步,一咬牙,鼓会勇气,挺起胸膛,大声喊道。 “将军,我……我……我要敬你酒……我,我很高兴……那个……啥,感谢你!” 刚说完,瘦小的小兵,端起碗,一口就干了,然后,眼神直愣愣的看着王守礼。 “敬酒……何来的酒!”王守礼笑道,明白这小兵的意思。 一碗山涧清泉干完,一亮碗底,伸手拍拍小兵的肩膀:“胆子放大一点,我又不是吃人的老虎。努力,争取当个将军!” “啊!做将军!我……我……没有想过,能痛痛快快的吃肉,再娶个老婆,我就满足了。” “你叫王小二吧,我们同姓!做将军,这个想法,你可以有!” “可,可以有吗?”王小二犹不敢相信。 “嗯”王守礼点点头:“我向你保证……不……” 王守礼望向所有关注这里的城防营的兵,大声吼道:“我,王守礼,向所有人保证,只要你们跟得上训练,不掉队,成为将军,都不是梦。” “英雄豪杰不论出身,只要足够努力,足够优秀,人人皆有可能做人上人。你们不仅可以当将军,还可以想想当大将军、军长、元帅!” “真的,可以吗?” “我也可以当将军!” “不是做梦吧!” …… 王守礼听得众人自语,哈哈大笑:“世界很大,走出平阳去看看,你们会发现,我这样的将军只是个小喽喽,没什么值得骄傲的;就连元帅,一军之长,亦不过是比较有能力,强大的个人而已。” …… “诸位兄弟,加油!我们的第一个目标,就是走出平阳!” “喏!” 五百军士,齐声应命! 第三章 猎杀收获之后的收获 小小的平阳城沸腾了! 城防营的500军士,竟然一人至少扛了两头跳铃! 前所未有的收获啊! 城防营的人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厉害了? 无数平阳城的人脑袋上挂着这么一个问号! 酒楼老板笑了! 赚钱的机会来了。 有钱人笑了! 有口福了。 武者笑了! 武功又能有不少的提升了。 平民也笑了! 城防营的军队强了,安全也就更有保障了,如果能买上两斤跳羚肉,自己的孩子吃了,或许能够跨入武者的行列。 而如大家所愿的是,城防营的人真的卖起了跳羚肉! 足足有五百头跳羚,全城争相抢购,竟然在短短的时间内,全部卖完了! 狼多肉少,不,是人多肉少! 无数人眼巴巴的望着跳羚喊道:“再卖一点,再卖一点,价钱可以高一点!” 李督将被人围了,只要求他能多卖一点跳羚肉! 李督将抱拳四向告揖:“真的,真的没了,剩下的是将士们的军功奖励,和接下来的伙食。” 仍有很多人苦苦哀求,再卖一点吧! “我家孩子,只要两斤,两斤体质就上来了!” “我已经等了五年了,只要再进一步,就可以跨入武者的行列了!” …… 李督将只能告罪,明面上他是最能做主的人,而实际上,城防营军士服的人是王大师,自己也得巴结王大师啊! 李督将正为难,周起道过来了! “禀告将军,军功奖励出来了!” 李督将反问:“不是回营再发放吗?” “将军,留三日伙食就好,休整一日后,城防营会进入张山岭,准备猎杀荒兽。大师说,荒兽之肉才是城防营以后的标配食物。”周起道恭敬的回道。 “好!” 话已至此,李督将哪里还不明白这是王守礼的意思。 正欲发令再次售买跳羚肉,围着的人却炸了! “荒兽,吃它们的肉……”有人犹自不敢相信,这可是入了先天的武者,才有可能时不时的吃到。 现在的平阳城有先天强者吗? 有! 只有一个,那就平阳城主张文博! 也不知道遇到了什么样的造化,一个普通的瘦弱书生,成了平阳城最厉害的人。 “将军大人,我儿己够加入城防营的标准,那个……那个,可还要人!”平民马大问道 “将军,将军,我家侄儿虽年纪大些,可一个能打马家小子三个,你看,行不!” “将军,老夫西山村的,能上山打猎的少年不少,你可以考虑一下!” “李将军,你看看俺,己是后天中期,收不!” …… 突然画风转变,不是说要买跳羚肉吗,怎么变成要加入城防营了! 李督将略微一想就明白了,荒兽之肉的吸引力可比跳羚这种半荒血脉强多了。 城防营以前是混混军,招人很难,没有人愿意与一群混吃等死,好逸恶劳的兵为伍。 而现在,人家是想进,求进! 武者,西山村的猎人,马家寨的几个少年,老子可眼馋好久了! 统统招进来!' “哈哈哈…” 李督将大笑! “进城防营可以……”李督将一停顿,想到城防营可不是以前的城防营了,可不能随便进:“只要考核过关,才能进!” 众人吓了一跳,还好只是考核过关,正欲再说。 李督将双手一摊:“招人之事,先放一边,那跳铃肉还要不要买了,不买,那我就走了!” “啊!买,买买买!” 众人连忙应道。 “周小子,你去主事,老子先回营!” 李督将大步离开,走的两脚生风,虎虎有威,龙行虎步,霸气无双! “爽,以前是老子求人,现在是别人求老子了!” 扬眉吐气啊! 李督将走了,留下了周起道,及卖跳羚肉的兵。 “小二,这城防营与以前不一样了啊,看你小子都比以前精神多了!” “刘能啊,这身肌肉不错啊,练出来了啊!” “赵大地,你看看我能进城防营不!” “李家小子,出息了啊!我那侄女今年十八,未配人家啊!” “你说说,一段时间未见,变化咋就这么大呢!” “砰” 一锭足五两的银子砸在摊上,墨逑老头蹲了下来:“不买肉,猴爷,你说说,城防营是不是来了高人,我孙墨铁云值不值得进。” “呦,墨大家啊,好久不见啊!”猴爷无姓,朝墨逑老头拱了下手,却没有捡银子:“换成以前,你老一问,没银子我也告诉你,现在嘛,麻烦你收回去,爷,不稀罕。” “呦,还傲上了!重新做人了,有骨气!”墨逑点了点头,瞬间高看了猴爷一眼,这人变了! 拿回银子,见猴爷的眼光虽掠过,但却没有以前的贪婪,这才真正的高看猴爷了。 “猴爷,小老儿,先告个不是,你的确变了,不再是从前的你了。凭良心说,以前的你,老夫看不起,除去你的狐朋狗友,平阳城也没有人看得起你;但如今,你是遇上贵人了,造化啊!就冲你今天的表现,值得老夫高看你一眼。” 墨逑话语一顿,消息也不打听了,就冲猴爷的变化,也心中有数了,定是来了能人,李督将没那个本事。 “小老儿今年七十有三,给你个衷告,跟对了人,就是造化,可以改命啊,别三心二意,也别去耍心思!”墨逑老儿决定让自己孙儿墨铁云进城防营,刻意交好猴爷,让猴爷照顾一下自己孙儿,语重心长的说了一句。 “这银子,你收好,当之前老夫的轻视之失!” 猴爷是个混混,敢称爷,自然也是人精,握了握手中的银子,把墨逑的心思猜的**不离十,笑道:“银子就算了,进了城防营,就是兄弟!” 说完,猴爷又把银子递了回去。 墨逑先是一愣,然后一笑:“麻烦猴爷了,改日要打兵器,来找我。这银子嘛,老夫送出去,也不收回了,再加至百两,算老夫请城防营的人喝酒,如何!” 说完墨逑从身上摸出了一银,九金币,递了过去。 “行,墨大家的心意,我先接了,相信李将军也不会拒绝!”猴爷接了过来说道。 “好!老夫告辞,有空来老夫家里坐坐。”墨逑老儿满意的转身离去。 “参将,收到墨大家九金二银,合百两之数,请城防营弟喝酒的。”猴爷没有收入怀中,而是直接交给了周起道。 “平阳城的人心,开始变了!”周起道心中感叹! 谁会把百两银子交给一个小兵,请城防营兄弟喝酒啊,这是信任啊! 第四章 一二一口号响亮 卖完肉,剩下的城防营的人,例队集合回营。 “一二一” “一二一” …… 周起道领跑,总感觉这百人大队喊的口号,比早上出城,比平日训练的五百人,喊的响亮,喊得整齐,喊的有气势,喊的有精神。 猴爷每次喊一二一,都觉得浑身是力气。 抬头挺胸,雄赳赳,气昂昂! “老子今日就要重新做人了!” 想想以前,带着一群兄弟走在街上,东张西望,寻找目标,东摊位捡捡,西摊位挑挑,吃拿卡要,收保护费,人人避之不急。 遇到外地肥羊,坑蒙拐骗抢偷也没少干。 若是运气不好,看走了眼,一顿毒打是免不了的。 幸好有张虎皮,幸好是在城中,否则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特别是西山村的人,见自己一次,就打自己一次,若不是李督将出面,打死打残了,城防营少一个,就让西山村补一个进来,估计断手断脚是免不了的了。 今天,就在今天! 老子射杀了跳羚;老子身边围满了人,他们没有厌恶和避开自己;就连墨大家都说要高看自己一眼,还赔礼道歉! 老子今天,堂堂正正做人了! 想着,想着,猴爷泪水就洒了出来,但却喊得更起劲了! “一二一!” “一二一!” 猴爷的声音,格外响亮,盖过了其它人,引得大家观望! 只见猴爷泪流满面,却高傲的挺着胸,抬着头,不让眼泪往下掉! 瞬间! 某种同感从心中升起,泪水满眶。 “一二一” “一二一” …… 所有人的吼了起来! 抬起头,挺起胸,迎着风,面向斜阳,仿若一个整体,例队化成一条长龙,起伏而飞。 “你看,怎么那么多人掉眼泪。”一个小孩指长龙说道。 “哭鼻子,不是好汉!我就不哭。”旁边的一个应道。 “去,去,去,小屁孩懂什么!唯有哭过、痛过,才是真正的好汉!”一个武者叹道。 “咦,我爹说,男人流血不流泪,那才是好汉!”小孩的胆子很大,挺起小胸膛反驳。 “咦,小小年纪,胆子不小,你是谁家的娃子!”这个武者就是王守义,对这小孩上下打量了一下。 “我爹就是李督将,是平阳城的第一好汉!”李定边大声喊道。 “原来是李督将的娃,怪不得有这份胆识,不错!叫什么名字。”王守义笑道。 “李定边,我爹起的,你呢,叫什么名字。”李定边昂着头,大声反问。 “我叫王守义,我认识你爹,你得叫我一声叔。” “我没见过你,但瞧你这身打扮,定是个武者。站如松,双脚呈八字分开,不动不摇,下盘很稳,武艺肯定错。浓眉、大眼、厚唇、黑脸、双目有神,但却平和,不似奸人。”李定边双手往后一靠,上下打量了一下今个说认识自己老爹的人,认定不是坏人。 “该怎么称呼你,王叔,守义叔?” “你这小子,倒也有趣,还会看相,你爹教的。你叫我守义叔吧!”王守义不由再打量了这李定边一眼,这小子不错,李督将花了心思啊,小小年纪就有几分英姿勃发,利剑出鞘的感觉,是个可造之才。 “守义叔?”李定边头一歪,不知想到了什么,拉了一下身边差不多人的孩子:“他叫李远山,我的侄子,也是兄弟!” “叫守义爷爷!”李定边推了一下李远山。 “守义爷爷好!”李远山鼓气勇气喊了一句,脸却红了,喊完立马退到李定边身边。 王守义愣了一下,虽说自己是40的心理年龄,18岁的身体,被人叫爷爷还是头一回。 “难道我就这么显老吗?”瞬间这个想法从王守义的脑子里升起。 再望向李定边和李远山,只见这两孩子正直直的望着自己,不由哑然一笑。 想了一想,从身上掏出两个药瓶,一人一瓶分开二人。 “即是朋友之子和孙儿辈,做长辈初次见面,就当这是见面礼吧!”王守义嘴上说着,心中却有些可惜了那两瓶丹药。 不是那两瓶丹药在自己心中有多么昂贵,而一个一瓶,浪费了! 总不能送个见面礼,还从瓶子倒出来,一人分一颗吧! “谢谢守义叔叔、爷爷!”李定边和李远山接过丹药,异口同声的谢道。 那李远山没有一丝刚才的胆怯样,嘴角还挂起了自认为迷人的微笑。 “握草,自己竟然被这两小子套路了。”王守义再愣了一下,这套路不管在哪个世界都有啊。 “好了,两个臭小子,收了礼物,还不快滚。记得,不要乱吃,让你老爹看看,听话。”王守义到没有跟两个孩子生气,特意提醒了一下。 “知道啦!我们马上就滚!” “嘻嘻……” “哈哈……” 李定边和李远山回应一声,立马就跑远了。 王守义望着百人长龙西去,馅入沉思之中。 良久 “有趣,竟然遇见了他家的娃,明日,应该可以放心收下李督将的心了。” △ 李定边和李远山是什么人,从小受李督将教导,又时常与城防营的人打交道,十一二岁,就鬼精鬼精的一个,像刚才那样的套路,不知使了多个遍了。 两个小人,脑袋凑一块,把药瓶打开,倒了一粒在手上观看。 仅绿豆大小,赤红如血,迎着夕阳观看,层屋光晕围绕。 “坏了,快收起来!”李定边立马把精血丹纳于瓶中,塞好,藏入怀中,李远山也一样,两个人默契的很。 “是什么东西!”李远山问道。 “别问,这东西我吃过。我们赶快回去,见我爹。遇上大事了,不,遇上大人物了,走,快走!”李定边拉着李远山朝军营跑去。 “定边,这就回吗,好不容易出来呢,糖人都没买呢!”李远山。 “回去再说。”李定边。 “这是好东西?”李远山。 “远山,从现在开始,别问,别说,见了我爹,就什么都明白了。听明白了吗?”李定边年少老成。 “好!”李远山亦收了好奇心,颇为沉稳。 △ 当一二一丶一二一的口号进入军营。 李督将大感好奇,出来一看,就笑了:“这才算是真正的有点气势了。” 李督将却不知道,还有更大的惊喜在等着他。 第五章 李督将投附 夕阳沉山,夜幕降临,沙场静寞! 五百人的方阵,如同木桩,静静的站着。 微暗的光线,咋一看,有种遇到静息屏气、饲机捕猎的庞大凶兽之感。 王守礼站在点将台上,静默不语。 所有人的眼神焦点都集中在王守礼身上。 “就是这个人,改变了自己!” △ 人很沉默,时间也沉默,就连月亮也沉默! 黑! 厚厚的云层遮月,周围的灯火,也逐渐灭掉! “梆,郴,郴!” 三声锣响! 己是半夜三更了! 五百人根本看不清点将台上的王守礼及李督将,只有两个模糊的身影。 本以为,今晚会是个狂欢之夜,但是没有。 似乎在王将军眼中,今日的收获不值一提,就连奖励,也只是让自己签字或按手印确认一下就完事了。 王将军说集合那就集合,说站军姿就站军姿,没说解散,那就只要有口气,那就站着。 己经足足站了两个时辰了,这比往日训炼一个时辰,足足翻了一倍。 城防营军士虽不解,却依然咬牙坚持,因为王将军值得信任。 一刻钟过去,终于有人如木头一样倒了下去。 两条黑影飞快的,把到下去的人拉走,消失在营房的方向。 “嗯……什么时候,多了两个人,好快!” “站好,别东张西望!”王守礼的声音很沉稳有力,隐隐的某种气势压了过来,似乎站得更费劲了! “轰” 又有人倒了下去! 刷!刷!刷! 未知黑暗的角落又有人冒了出来,把到下去的人,杠进了营房方向。 “能撑一秒就多撑一秒,撑得越久,好处越大!”王守礼再次发声,不过某种宏大的气势却更重了。 又有人倒下! 又有黑影飞出! …… 奇怪的事发生了! 五个大队,二十五例!留下最多的人,却是平日老是排在未尾的第五大队,几乎保留了百分之六十的队员。 就连最强的第一大队,也仅余了二十七人。 仍在咬牙站立的人,不由脑袋冒出了一个问号。 “为什么会是第五大队留下的人更多?难道卖跳羚肉比自己在营房休息更能恢复力气?” “不对劲,能撑一秒是一秒,撑得越久,好处越大!” 之前,都是混混的人,自然心思也多一些,或快或慢,都明白了,那就是好处。 …… “梆!梆!梆!梆!” 四更至! 场上还有二十三人! 一大队六人,二大队四人,三大队三人,四大队三人,五大队七人! 王守礼悄然下了台,发现,这二十三人,不是未倒,而是站着晕了过去! 不由心生敬意,这群人拼了命啊! 最严重的两人,己进入假死的状态了! “李督将,记下这二十三人!” “全部抬进去吧!” “阿大,剩下的就交给你了!” “好!你去休息,明天还你一支更强大的军队!”王守义回道。 “这些日子,辛苦大家了,满大山的跑,采药、猎杀、配药、练丹!”王守礼。 “为了部落!值得!”向山的声音响起。 “为了部落!” “为了部落!” …… 李督将是震惊的! 先天! 又是先天! 还是先天! …… 一个,两个,三个……足足六个先天,还都是最低是先天后期的先天强者。 王守义、王守礼、向山、向火向虎、曾猛,六人俱都展露了气场,李督将瞬间就感受到了。 “机遇!” 李督将没有害怕,只有震惊和惊喜,这些人肯定是某个势力的人。 张文博的事,李督将清楚,这些日子与王守礼相处,自认也了解王守礼,是个有情有义的人,完全是军中大将的风范。 所以李督将,第一反应是“机遇来了!”。 (PS大周由各州组成,而各洲又由各郡各县各乡镇村组成,而实际上在县级以下,都是自治;县级是各乡镇村的中心,县城的存在,最先是抵挡兽潮而建的保厽扩建,久而久之,才有如今的县城,这个县城或许仍然是各乡镇村的集合体,也有可能被某个大势力控制,却仍然处于自治的状态;郡城,州城同样如此。大周云家皇室只是明面上的共主,原因就是圣地支持云家,不让天下分崩离散。平阳是个小县城,没大势力入驻,大周自然可以名义上管理这里。) 李督将是土生土长的平阳人,并不是忠于大周的人,顶多是忠于平阳城的人而己,更多的时候是忠于自己。 这比起大多数只忠于家,忠于村落,或者忠于氏族的人,这份心胸算是宽广的了。 就连王守义、王守礼、向山也只是忠于部落而己。 人,没有那么高尚! 能留名万千载的,仍被众人所所记所知的,也只有九皇而已! △ 待李督将记下二十三的名字,王守义扔给了李督将一个药瓶:“加强版的武道筑基丹,服下后,得气血冲盈,融入一体,可入先天。” “谢……谢谢……”突然李督将单膝跪下:“王大师,在下平阳李督将,曾用名李九儿,愿归附于你,若有违背,天打雷劈,祭己苍天鉴之!” 说完,李督将双膝跪下,咬破左手中指,在右手上用鲜血划了一横,一横之下画了个类似人又似山的符号,最终又在一横上划了似圈非圆的符号。 画好之后,缓缓从胸前升至头顶,手腕靠着额头,三拜天地。 这种仪式王守义在部落的碑刻上见过,现在终于明白了,这应该是发誓之后,某种请示上天,并请苍天见证的仪式。 王守义扶起了李督将,突然想起了李定边的话,我爹是平阳城的第一好汉! 现在,平阳城的第一好汉,就是部落的子民了。 “你何必如此庄重,其实只要你开口,我就会相信你。你能在狼虎双兽之下,收编一群混混为军,维护城中治安,己是超出了你的职责。平阳城第一好汉,你名副其实。” “谢谢夸奖,尽一份力而己。我终究是平阳人,有能力自然就要守护这一片土地。” “嗯,对了,你信有苍天,世上有天道吗?”王守义问道。 “我不知道,有些人违背了誓言,依然活得很好;但有些人违背了誓言,却遭受了惩罚。而传说中,越是有能力的人违,背了誓言遭受的惩罚就越大。我想,苍天只有的,天道也是有了,在苍头鉴之的时候,天道肯定记下了这一切。或许能力弱小的时候,天道关注不到你,而当你强大的时候,天道就会关注你。所以还是不要违背誓言的好。万一自己强大了,又违背了誓言,遭受惩罚而死,岂不可惜。” “有理,不管有没有天道存在,人都应当诚信为本。”王守义又从怀中掏出一颗鸽子蛋大的丹药:“这是合欢丹,我称之为养神丹,你突破先天后,可以服下,尽快稳定境界!” 第六章 符文木雕吊坠 世俗的钱财部落很缺,高品质的精血丹及粹体药液只能自己向大山索取。 五百人,整整五百人的药材及炼制。六个先天,耗废了整整三个月的时间。 当城防营的兵一觉醒来,己是第二日黄昏。 精气神以及力量大幅度的提升和改变,很快就感觉到了。 往日操练的器械更加得心应手,有些人还感觉轻了些。 有些平日难以做到的动作,竟然可以一气呵成。 有些觉得难以突破的关卡和瓶颈,轻松突破,甚至更上一层楼。 好在,王守礼早就有了安排,这方面他经验丰富,未等众人惊叫狂呼,又投入刻苦的训练中,让所有人尽快掌控提升后的力量。 城防营军士的提升,外界无人知道。 △ 李督将操劳了一整天,天刚亮回家休息,却被儿子李定边及侄孙李远山再次给了一个惊喜。 望着桌上的两瓶精血丹,李督将再次确认:“儿子,那人叫王守义,他让你叫他守义叔!” “嗯嗯……”李定边急忙点头,老爹都问了三遍了。 “爹,我感觉这个东西比你去年给我吃的那个还好!特别好看!”李定边明白这是好东西,一颗价值近百两,这个老爹说过,眼神有些灼热。 “啪” 李督将拍了儿子李定边的头,笑道:“别眼馋了,你消受不起。” “爹”李定边叫道,明显心中不舍。 “你想吃!”李督将问道,心中却明白自己的军体武学不足以尽快的让儿子李定边吸收药力,不过,昨夜自己己投入王守义,那么更高深的武学,那就有可能获得了。 李定边点了点头,去年吃过一颗,力气大了,身体高了,体质好了,老爹说这是很贵的丹药,唯有丹道大师才能炼出来。 “去,把小山子叫过来,一起吃个早餐,我有话吩咐你们。” 李定边一溜就跑了,不一会儿,两人就跑了进了,李远山跟在李定边身后。 “先吃饭!”李督将招了招手示意。 “芸娘,吃完饭,让两小子换新衣,随我去拜见大师。”李督将朝妻子芸娘柔声说道。 “嗯,是王守礼大师吗,不是天天见吗?”芸娘有些不解。 “不是,另外一个大师,不过是一起的。”李督将想了想又说:“以后,王守礼大师就是我上面的人,要保持尊敬。我今天要拜见的大师应该领头人,比王守礼大师身份还要高一些。不过,你放心,他们比较好相处,待人平和,不用担心。” 李督将十八岁当兵,当了近三十年,退伍后分到平阳也有十三年了。到了平阳就相中了芸娘,老天少妻,对芸娘极好。 “真的,那就好!若是不如意,那就退了,安心过日子。”芸娘有些不放心,听闻世家大派对投附的人,可是动辄打杀的。但自己丈夫也是有主见的,算是走南闯北,有见识的人,相信他,应该看人很准。 “对了,九哥,定边穿那件蓝色的绵衣可好!”芸娘不知上面的人怎么想,应该穿什么样的衣服才合适,询问一下李督将的意见。 “不好,衣服干净整洁就好!穿绵衣,大师还以为我家定边吃不了苦呢。”李督将这些日子与王守礼相处,自然有些了解。 王守礼做为先天大师,穿衣吃饭也很普通,甚至还打了补丁,若不注意,与普通小富平民无异,顶多显得干净整洁,更有精气神而已。 王守义这个人,自己打交道不多,但为人更为平和,在穿着打扮上面,与王守礼差不多,只是给人的感觉,明明很平和,却更加难看透。 “哦,对了,芸娘,把雪玉参拿出来,当做见面礼!”李督将对芸娘说道。 这雪玉参还是李督将机缘机合之下得到的,一直珍藏着,留着救命及突破先天瓶颈所用。 不过现在不需要了,先天有了王守义大师在,应该不难。 昨夜王大师的意思,似乎自己服下那丹药,突破先天似乎很稳。 “九哥,那可是你用来……”芸娘不解,还有舍不得,可未等芸娘说完,李督将就打断了。 “荟娘,知道你不舍,但我用不着了,要不了多久,就能突破先天。我拿着这雪玉参,说是见面礼,也可以说是上供,但实际上,是给这两小子拜师。也不知是几百年份的雪玉参,我是王大师收下了,那就是这两小子的造化。拜入先天大师门下,一棵雪玉参,根本就不够啊!家中实在是没有什么比它更好的东西了,若是有,我一定会拿出来!”李督将面露遗憾。 “九哥,你这么一说我就懂了。其实家里还有个更贵重的。”芸娘望了李定边一眼,心中下了决定。 “更贵重的?”李督将想了一下,实在不知道是什么。 芸娘伸向脖上的红绳,解了下来,放在手心。 红绳上只串了一个符文木雕,手指大小,半指长短。 “这个,比雪玉参还贵……”李督将不敢相信。 “九哥,这符文木雕吊坠有些神奇的效果,我也说不太清楚,但延年益寿,留住青春这些效果我还是有亲身体会的。” “村里人都说我家是长寿之家,就是因为这个符文木雕。我祖奶奶活了120岁,我奶奶也有108了,我娘也快80了,依然身健体轻……” “我估摸着这符文木雕能改善体质,才能做到这些。毕竟我娘在十年前把这吊坠传给我,身体依然健康。而我也四十出头了,比起常服大药养生的大户人家也不差半分。” 芸娘没说符文木雕吊坠的来历,仅仅说了亲眼所见和亲身体会,却更有说服力。 “元气!”李督将震惊,拿起木雕吊坠,吐出了这二个字。 做为武者对元气的了解比普通人更深。 一个元气充足的人身体较常人更健康,一生几乎无病无灾,少有病痛,更能长寿。 而元气对武者来说,一是能改善身体,提示体质;二是能够尽快提升武学境界;三是能够补充身体的损耗以及亏缺。 从芸娘的话中推断及自己的了解,这个符文木雕吊坠至少存在了百年。 百年依然有此功效,这比千年大药更强。 千年大药对于普通来说不是可遇不可求,而是不可一见。 就算拥有千年大药,也只能研粉少量服用,或者不可服用。没有药膳配法或者制丹之法,普通人根本就不可以服用,大药是药也是毒。 李督将突然有些心痛,珍贵!真的很珍贵,其价值不说超过千年大药,却绝不逊色。 “聚气符文!”李督将依稀从木雕上认出聚气符文,这与军中的符文大炮上的符文一样,只是在木雕上的符文小了很多,大小相差了千百倍。 李督将再次震惊,就凭这符文就可以断定这个符文木雕吊坠,其价值绝对超过千年大药。 李督将思考了良久,把符文木雕还给了芸娘,说道:“这东西的确珍贵,能聚天地间的元气,但还是少了一点,对我的效果都不大,更别论先天强者了。” 芸娘张了张嘴,却没有反驳:“嗯,那我带边儿与小山去换衣服。” 两小子早己吃完,跟着芸娘去换衣服了。 第七章 李督将上门 王守义揉了揉太阳穴,有些疲惫。 出门在外,不比在部落安逸。 把手伸向城防营,自己这一部落这一群人的实力是足够了,但要掌控这五百人就很耗心力和时间。 单单训练这群人,把实力提升上去,没有足够的金钱和物资来源,全向山林索取,实在太累人了。 更别说掌控一城,把平阳这块地吃下去,把人都变成部落的子民了,想象一下,那付出会有多大。 改变思维,改变策略是必然的。 好在,能松一口气了,至少城防营的兵总算有些成就了,能够狩猎,自给自足还有剩余了。 李督将的投附,从某种意义上说,这城防营是属于部落的了。 刚想躺下休息,张大毛就溜了进来。 “大师父,李督将前来拜访!” 大师父,这是张大毛对王守义的称呼,王守义也没有去更正,这娃子不错,一年不见,人机灵了,胆子也大了,特有半富半贫气息很浓厚。 县衙后院,观月院,清幽至极,完全隔绝了外面街道的喧闹之声。 一番见礼后,王守义邀李督将坐下。 没有特意的恭唯和拍马屁,李督将并没有因为投附而屈尊降贵。 一个黑色木盒,李督将大大方方的递了过来。 “犬子及侄孙受大师看重,:礼物珍贵,无以为报,特来还礼!” “还礼”王守义一听就明白了李督将的意思。 还礼,一是礼尚往来,代表愿意结交的意思。 二是还礼,重点在礼上,同等价值的意思。 三是还礼之后的意思,这点才是重点。 黑色木盒并没有贴上礼封,示意可以当面打开。 一支雪玉参,落入王守义的眼中。 凉干的雪玉参如竹节,无须,呈淡黄的半透明色,莫约一尺之长,透着淡淡的鲜香浓蜜之味。 王守义估摸在三百年左右,但晾制之法不当,有些地方呈黑色,不透,影响外观,而且去了细须,是一个败笔,但价值依然珍贵。 对李督将来说,这么一支雪玉参算是传家宝了。 一支雪玉参,王守义自是不放在眼里,但李督将这份心王守义得挂在心上。 毕竟三百年的雪玉参不及武道筑基丹、合欢养神丹、及两瓶精血丹。 “此药材约三百年份,补血安神,药性出奇的好。刚突破先天之后,服用此物可排前十,对你有大用。我不缺这些,你还是收回去,这心意我领了。” “这……王大师,那个……雪玉参的作用,我是了解的。说实话,这东西,换作以往,我自是不舍,但你对我以及对犬子的赠药之情,真的无以为报。况且,从今以后,在下靠王大师吃饭……” 这李督将说话也太直,这是心态没调整过来,从未居于人下,昨日投附之举后,一时还未适应,有失往日的水准。 “停,一、你不靠我吃饭,是靠自己的本事吃饭。二、以后是自己人,无需客气,有话直说。三、人无高低贵贱之分,大家都一样,没有谁高高在上。我的目的,你也知道,那就是抢地盘。只不过,相对于世家大派来说,温和了些。说的好听是拉拢你,说的难听就是拿你开刀。” “是不是心里不能接受,我的想法其实很简单,你帮我办事,我就给你好处,只是你在帮我办事的时候,你要遵守我制定的规矩。这样你能接受吧!” “当然你加入我们的团体,做为自己人,享有更多的权利和好处。” 王守义对于发展势力,也无太多的经验,连拉拢人心,也很粗糙,更习惯做交易。 一席话听得李督将不知如何去想,粗鲁的说,老子投附你,就跟做生意一样,有木有人情味了。 反过来一想,李督将又有些高兴,自己投附,并没有低人一等,好像……好像自己还是自己一样。 李督将的思维方式与王守义不一样,对于投附此举,相当于表忠心,从此以后忠于王守义,哪怕打杀都可以,这是这个世界对于投附的替规则。 李督将模糊的感觉到,自己不应该送礼,也不对,而是不需要像投附的王守义王大师上贡。 虽说自己送这雪玉参,明面上意思是上供,实际上是为自己儿子拜师,但这个要明说吗,不太好吧! 先天大师难遇,得,为了儿子,今天豁出去了。 “那个,那个,王大师,其实送这雪玉参,我最主要的心思是想为这两个孩子,想……想让您收他们为徒。”李督将说完,心不由提了起来,实在是没把握啊! “啊!哈哈哈……”王守义也没想到这一茬,还以为是上供或回礼。 想一想,也对,李督将上供回礼,也没必要带两个孩子过来。 自己先入为住,未等人家说话,就认定成上供回礼了。 王守义打量了一下李定边和李远山,见这两孩子正直直的望着自己,眼神中都是渴望,心中不由一动,这两孩子到也不错,只是收徒的话,自己没心思,也没足够的时间来教,棉儿这个徒弟,自己还扔在天都呢。 “这两个孩子体质尚可,人也聪慧,只是我不会常留平阳,怕担误了。这样子,你也不用担心,王守礼会常驻平阳,不如让这两孩子跟着王守礼如何。”王守义做了安排,多份师徒关系,李督将自然也会更亲近些,这很有必要。 “可以吗?”李督将不是不信,甚至更倾向让自己儿子和侄孙拜王守礼为师,一是相处更久,熟悉,。二是真心佩服,武艺、练兵、指挥、为人,都让自己服气。 “放心,王守礼你也相处甚久,了解他。我这边同他说说,你明日过去直接带孩子去拜礼即可。” “对了,拜师礼可以送,不过用不着这么雪玉参,带上一只……跳羚腿就够了!”王守义。 李督将狂喜,拱手道谢:“那就劳烦王大师了。” 可李定边不满意了,当将军有什么用,像老爹这样天天守在平阳城吗:“爹,我不想当将军,我长大后要游历大周,做一个强者。” “守义叔,我想拜你为师,我带了拜师礼来,还请你收入为徒,好不好!”说完李定边从身上掏出了符文木雕吊坠,往王守义手中塞。 王守义正想还回去,可长春功却因这么一个小木雕给影响到了,自主加快运转。 第八章 神级符文护身吊坠 兴喜! 王守义感受到长春功对这个符文木雕吊坠的气息,很是兴喜! 神魔功法,活着的功法,好像是一个人,有着自己的情绪。 压下心中的情绪,王守义眯起了眼晴,精光一闪而过,调动神识,向内探去。 “轰” 王守义只感觉到,脑袋一阵轰鸣,神识入了符文木雕吊坠之中,如石沉大海一般,消失不见。 不是屏蔽,而是吸收,吞噬…… 王守义敢保证,这绝不是感觉,而是符文木雕吊坠拥有这种功效。 仔细观看,符文入微,都是微缩的符文,半指大小,竟刻下了上千符文,像精密的机械一样,形死了一个整体。 神光盈目,可以动人神魂,在第一层符文之下,还有一层符文…… 再深,己看不到了! 符文入微,是符文的一个方向,主要用于刻画镶嵌之用,是一种常用的手段。 造器、铸兵、护符等,是用的最多的。 有着化腐巧为神奇的效果。 但是,符文还有一个方向,那就是布天地大阵,这才是这个世界评定符文师对符文掌控的标准。 比如护山符文大阵,护院符文大阵、护派符文大阵,非七级以上符文大师,才可能布得出来。 王守义却在这半指大小的符文木雕吊坠之上,以入微的方式看到了大阵的气象。 了不得! 这才是真正的化腐朽为神奇,起码是神级符文强者才能做到。 无价之宝! 王守义犹豫了,舍不得啊,不是因为珍贵,而是只要研究透这个符文木雕,就可以让自己的符文境界无限提升,顶多差制作这符文木雕吊坠的神级符文大师一筹而己。 “你叫李定边,你可知此物的珍贵,堪称无价。”王守义未等李定边回答,又继续说道:“就凭这个小东西,我可以收你为徒。我不贪你此物,借我百年即可。” “王大师,这个东西很贵?”李督将知道价值,却不料王守义竟也这般看重,用堪称无价来形容。 王守义把符文木雕吊坠推了过去。 李督将抓在手中,一阵打量,也看不出什么来,然后,一脸好奇的向望着王守义,等着王守义的解说。 “天下传承万千,而顶尖的传承掌握在世家大派手中。这吊坠是一位顶尖的符文强者所制,我可以破解其中的符文,从而掌握顶尖的符文传承,自然可以说是无价之宝。” “符文、练丹、制器,这三样是最烧钱的传承。其次才是练武,不过练武之人,只要突破了先天,就离不开这三样,才会让世人认为,练武才是最花钱的,才有穷文富武这一说法。” “你可懂符文!”王守义问李督将。 李督将摇摇头,实在不懂,一枚吊坠,竟然是顶尖的符文传承之物。 自己拿着又有何用,符文自己不懂。就算去学,又从何学起,金银钱财少不了,天晶石、妖兽之血,珍贵矿物、金属、奇石、异宝、奇花异草、药材等,这些都是研究符文要用到的。 自己修炼的军中武学,一直卡在后天后期,就是因为没钱买丹药而己。 普通的军中武学,自己都难以为继,更何况顶尖的符文传承。 “那你怎么想……”王守义忍住了心中的贪婪,不过话中还有保留,毕竟光凭微缩符文大阵,不可能影响到长春功。 李督将下不了决心,而李定边确开口了:“那个,守义叔叔,你说你愿收我为徒,你破解了这个护身吊坠,不也可以教我吗。” 李定边这孩子,年纪虽小,但心思却玲珑剔透,这话一说,让王守义和李督将都心中开朗了。 “是啊,我收徒弟,得到了符文传承;而李定边拜我为师,亦得到了符文传承,双方都得利,还拉近的关系,又没什么损失,又何必因其珍贵而蒙了心智呢!”王守义满意的点了点头。 “即为师徒,传你符文,又有不可。” 李督将抬起头,也想通了,把吊坠递了过来:“王大师,我差点B贪婪蒙了心智。幸好,犬子之言,让我清醒了过来。我家拥有之物,却又无用,仅做护身延寿之用。唯有交于你,才能双方受益。我又何必纠结。” “好,这么说吧,此物借我百年,我收李定边为徒,传其符文传承。”王守义望向两个孩子,想了一想:“你们两个,仍然先拜王守礼为师,跟他习武,学练兵打仗之法。” “李定边,待你成年,再拜我为师,传你符文之学,如何。” “啊!王将军太严格了,又小气,我不想,我就想拜你为师。”李定边这小子,竟然不愿意,说起了王守礼的坏话,严格、小气,这又从何说起。 练兵、治军,能不严吗? 小气,这小子只因见面送了他瓶丹药,就说王守礼小气,这也太……那个了吧! 王守义脸一板:“李定边,你小子听好了,做我的徒弟也好、做王将军的徒弟也好,你成为先天,只要不出意外,那就是肯定的了。而能为越大者,越需要严格要求自己,才能造福一方。一个人的实力强了,其心境也要跟上来。心境是什么,就是品德,在你的一言一行之中。若心境不足,光实力强,不说为祸一方,顶多也只是一方霸主或流浪的武者,没什么出息。你又如何造福一方,又如何让你师门和家门长盛。” “你要学你阿爹,哪怕实力强了,依然要和睦相邻,与人为善,守一方平安。知道吗?” “也罢,你小子虽聪慧,但限于一地,见识不足,今日就收你为徒,跟为师四处走走,长长见识,历练红尘,磨其心志才行。” 王守义见李定边面露委屈,明显没有听进去,又改变了主意。 李督将却是大喜,立马大喊:“还跪下拜师。” “扑咚” 李定边立马双膝一跪,磕起头了:“师父在上,请受徒弟李定边一拜。” 李督将倒了茶递了过来,李定边双手捧上,笑着:“师父,您喝茶!” “你这小子……机灵、聪慧、心智也专,收下你做二弟子,到也不错!”王守义点了点头,接过茶杯,轻啜了一口。 “不过嘛,今天只是收你为记名弟子,正式拜入,还得开香堂,拜祖师爷才行。” “啊!又是二弟子,还是记名,师父,我要做大弟子,什么时候开香堂,正式拜师啊!”李定边这小子,还真不是个老实的小子,小小年纪,知察言观色,通人心,知道王守义并没有生气,胆子大了,什么话也就说出来了。 王守义也不在意,心中却想着迟早该给这二弟子一个教训,治治这混混的样子。 “你上面,还有一个师姐,至于正式拜师,还得等等,待下雪之曰,才行。” “李督将,这两孩子,你明日再送过来,我得摸摸根骨,测其体质,才能解决教什么。” 第九章 计划第二步 体质、血脉是择徒的重要标准。 最后是心性,只是过于飘渺,只有天机圣地才有检测或推算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 王守义不会检测体质和血脉,也无检测的器物,而是摸骨和神识探测。 摸骨是玄学秘术,包含测命、观相、卜算等多个方面。 而对于习武之人说,摸骨,主要是检测人的骨、筋、膜、气血的一种检测。 又因为传自玄学,又带有测命、观相、卜算的神秘成分。 比如,最常听人说,此子生有反骨,不可引狼入室,否则必遭反噬。 又如,头长而方,富贵长久,拍方脸之人,身有正气,易成大器。 耳厚而大,生无滇沛;两耳招风,破祖离家。 还有卜算,俗称算卦,算未来某些事情的走向。通常是通过询问,来判定以后的走向,又叫问卦。 当然,前世王守义是不信这些的,哪怕这一世,亦是不信。 但讲究一下,也不是坏事,毕竟天机圣地就因这个,而高居圣地之位。 沐浴、焚香、静心,王守义便开始给李定边和李远山模骨。 一是看,知其表象。 二是问,测其心性。 三是摸,也是最重要的一环,看过,问过,再摸,就可以相互印证。 两个人,足足花了半个时辰,才搞定。 都还满意,较常人气血充盈,模样周正,无反骨,面相端正,虽然普通,亦无多灾多难。 让王守义不解的是,李定边心脏长在右边,这在玄学上来说,是身怀大运的人,生有死劫,命运不可捉摸。 而李远山亦有区别于常人之处,就是头骨额部似缺非缺,不圆润,这意思是说,壮年会生波折。 王守义皱了一下眉头,心中隐隐有种遗憾,想了一下,便遣开了两小子。 “李督将,令子心居右,身怀大气运,可命中有一死劫。令侄孙,额骨似缺非缺,壮年有波折。而两人又在一起长大,气运相连,依我族的看相卜算之法,指命运无定。” 李督将不解,这王守义还会测天机,又是习武,又是练丹,还要研究符文,现在又言先机之学,怎么懂这么多啊。但意思还明白,死劫一词,却让自己担心儿子起来:“那个,王大师,可有破解之法。” “身有大气运,虽有死劫,但心居右,自然不会那么容易。上天让他心脏居右,怕是就为应对命中的死劫。我的意思是说,从今往后,这心居右一事,除了你、我、及本人知道,或许能让定边死中求生。” 李督将点了点头,心中下了决定,打死也不说。 又问了一句:“我那侄孙,又有什么说法。” “似缺非缺,壮年有波折。这波折可大可小,可长可短,是逃避不了的。而我观其心性,这波折应与心性有关,应该多读书,修身养性,会有所改变。” “不过,这摸骨玄学,我也极少使用,亦无切实的依据,你听了就依计行事就好,不可说破,不可泄露天机,就行。不用多想。” 王守义也不太相信这东西,安尉了李督将一句。 可偏偏这么一句,让李督将更上心了,有关那些天机大师传说,也常常说,天机不可泄露,不可说破。 △ 王守礼又带城防营出城狩猎去了,这拜师的给拖了下来。 李定边与李远山,这两小子就早上过来,跟着向山,同张大毛一起习武。 练得是形意兽拳中的虎形。 小孩子心性,三个小子,装模作样,时不时打闹,学着虎吼,扑杀。 假想敌,不是小树,就是花草,或是桌椅板橙,小子精力足,恢复快,一天都没个安静的时候。 这闹一闹,时不时的,向山、向火等人闲得无聊就来看热闹,指令三个小子,如何打断小树,破坏桌椅,甚至还捉鸡买羊,让三小子练习。 这可乐坏了三个小子,心思完全放在练拳脚上面,开始了斗胜逞强。 一天没有安静的时候,身上不是灰尘,就是绿草树叶,或都毛发羽毛,整天都脏兮兮的。 向山对孩子的成长,向来抱着任其野蛮的成长。 这也是部落的习惯。 王守义也习惯了,粹体液,精血丹准备好,放任问山等人去教。 除了早上带下,其它时间,都花在木雕吊坠上面,去解析一个一个符文。 大周广阔无边,己近两年,也只是在三个洲之间,走了一个来回,了解得太少。 与镇兽城的熊等人也取得了联系,胖子李桂负责跑腿。 平阳城这边,算是占住了脚跟。 镇兽城外的卧虎庄,程家也完全退了出来,并不断扩大。 天洲的白桦林,进入正轨。 部落出来的人,也按照计划,扩散了出去,一部分人转明为暗。 吴桂一直在研究符文通信,耐何,从无到有,符文的境界己至四级,而所谓的符文通信,今年才正式开展,己入驻从卧虎庄到平阳城这条线上的二十多县城,二个郡城。 总体来说,一切顺利! 李督将这次没有去狩猎,而是留守营地。 自己已投附,城防营也就完全放手了。 张文博也在营地,明面上,平阳城两个权利最大的人,为冬季来临做准备,友好商谈。 实际上,是在查户口,从中筛选城防营的新兵,为确切落实,完全掌控平阳这一计划在行动。 “这西山村,是平阳有名的猎户村,全村共计一百三十七户,一千七百六十二人,单姓,何。”张文博说道。 “何村制次子,何铁林;猎户队长何巧手之子何明,这两个人必须要让其进入城防营,成为我们的人。”李督将说道。 “这个大禺乡,乃流民所聚而成,成份复杂,共计二百一十八户,七百三十六人。其中属本地人的徐刚,这个人要争取过来。这个我来办,但他有五子,大儿子徐明,你要录入军营。流民之中,有个叫曾铁头的,威信很大,会些拳脚,要注意一下,应该当过兵,你去合适,还有曾铁头有十三个徒弟,他最喜爱的是七弟子,落云飞。”张文博说完,李督将点了点头。 “徐家寨,同西山村一样,一姓之寨,人少了点而己。” “这里是大张村、小张村,其实可以看成一个村,其祖上是两兄弟。张新虎和张英,这两个人可以。” …… 这是王守义占据平阳计划中的第二步,让城墙之外的每个乡村,都培养出自己的代言人。 第十章 吴桂危杀戮器起。 天大地大,相距几千上万里之遥,若非有符文通迅和符文兽车,相见难,联系更难。 三大圣地之一的天机圣地就是符文通讯的最终掌控者。 各大势力都要交好、巴结,这也是天机圣地除了占卜,预知,知天机之外,高高在上的原因。 天机圣地不同与天武圣地,天武圣地是整个大周乃至大周疆域之外,武力最强的圣地,盖涵所有领域,不惧任何挑战。 当它赖以高高在上的领域受到挑战,就必须施以雷霆般的打击或掌控及覆灭。 就如当年天工武圣打击铁家研制的飞行器一般。 吴桂总觉得有无数双眼睛在盯着自己,与生俱来和在丛林狩猎,对危机的感应特别敏感,让他心生警惕。 △ 香料店早己进入正轨,现在负责人叫阿狸,比吴桂大一岁,也是部落的人。 吴桂现在人虽在店里,但重心却在研究符文上面,几乎不怎么露面,整日待在后院。 “符文通讯的基本原理,就是启动天晶石中的能量,激活特殊物质,通过感应符文,捕捉天地中的某种元气。这种元气叫作“天元气”。” “两个相同的符文感应器,会在一定的范围内,通过天元气,产生一种看不见的线,这个线叫感应线,又称天机线。” “感应线的波动,可以传递信息。命牌的制作,就是运用了这个原理。只是命牌相隔几万里,依然存在这个天机线,是因为命牌用天元石制作,加入命牌本人的鲜血,才能做到。” 房内,桌上摆满了稿纸和符文类书籍。 吴桂手捧着书,小声念着,念到此处,皱起了眉头。 “这天元石,乃地底深处的矿石,极难开采,少有露天的,可遇而不可求。基本上都掌握在大势力的手中。” “难道,要制造超远距离的符文通讯器,先要找到天元石矿,得到大量天元石才成。” “只是阿义来信说,不用去找天元石,而是应该偿试找到能够超远感应的天机线。” “可是没有头绪啊,用高品质的雷石,或上品天晶石,亦只是增加通信的距离而己。难道超远通讯,只能建造符文通讯基地,布下符文大阵,进行组合排列,才能实现。” “难道用第二个方法,建造符文正转塔,实现更远距离的通讯联系,可这代价,凭香料的收入,十年也不过造一两座而已。” “超远距离感应的天机线………” “超远距离的感应天机线………” …… “难道这天机线,还有很多种!” 吴桂突然出声,念出这么一句。 “轰” 一声炸响,一道亮眼的光线,似乎从天外轰然而来。 瞬间,把吴桂所在的院子,夷为平地。 “大胆!” “找死!” “杀!” 镇兽城几道声音,接连炸响,立马上空出现了八道金甲身影。 八人相互点头,有三人立即化成一道光线,无影无踪。 剩下的五人,复又落下,隐入城中。 △ 云老掌柜低下了头,刚才天空的一幕,全部落入眼中。 “有趣,竟然有人敢挑战镇兽城,勇气无双啊!” 手中的石珠碾动几圈,云老又停了下来。 “刚才的位置,好像是香料店。” 石珠再次碾动。 “看来,我认识的这位小友不简单啊!” △ “轰” 声音虽小,但镇兽城的人,都听到了。 紧接着! “踏,踏,踏……” 无数的脚步声响起,从镇兽城各个地方,涌出无数支军队。 “踏,踏,踏……” “踏,踏,踏……” “踏,踏,踏……” 无数支军队似乎整成一只大军,脚步声由凌乱,在十来息时间之后,全部同步。 从天空俯看,从不同地方涌出的军队,快速移动,三十息之后,整个镇兽城,纵横排列成线,布满了军队。 恐怖! 三十息时间,就完成了,整个镇兽城的布置和封锁。 震撼! 镇魂军不愧是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军队。 没有人敢动,哪怕是九派十三家的人,亦如木桩一般,站在镇魂街上,被镇魂军的纵横排列,定在一个又一个的格子里。 城门封锁。 八方皇现! 八道金色身影,再次当空浮现,定晴一瞧,个个都是金甲遮面,手执嗜血长矛,完全一个装束,凭空而立。 八方皇者,八位神级,震摄了所有人。 镇兽城的葫芦口上,石雕龙首己存在不知多少年月。 龙首震动,冲天的威压,如飓风般扫荡整个镇兽城。 龙威如一方天地,龙威所到之处,皆为所控。 龙首睁眼,神光盖日月之辉。 龙首双眼神光冲天而起,神光交汇之处,化为一个小太阳,乃是实物,仿若在九天之上。 双日同辉! 在小太阳的光辉照耀下,突然有人化成火球一般,凄厉嚎叫,然后,便化为虚无,什么都不存在。 “欺我族太甚。杀……” 一声雷霆巨响般的吼声响起,三道火红的身影,如炮弹一般,冲天而起,欲朝城外奔逃。 “杀!” “杀!” “杀!” 三道金色身影大喝,手中长枪,各自划出一道轨迹,枪影重叠覆灭在眨眼之间。 人未动,而隔数里之遥,三道冲天火影,就己不见,挂在长枪之上,鲜血滴落! 无数人惊恐,又或崇拜! 神! 这就是神! 太强大了,几里之遥,随手灭敌与眨眼之间! “砰” “砰” “砰” 三道火影,随声变成庞然大物。 黑色长角的巨蛇,长达近四十米,鳞片森然,冰冷恐怖。 金色的老鼠,毛发犹如黄金般耀眼,足足十米长,三米高。 一头青狼,头生第三只眼,神光逐渐暗淡了下去。 三个人,竟然是三头妖兽,不,最起码是灵兽。 唯有灵兽,才可变幻大小,高等的灵兽,更会,改变身体,化成人形。 这一变化,有人惊恐,有人惊奇,还有一部分人神色变幻不定。 “原来,传说是真的。” 天空中又再次有了变化,只见三道金色身影,伸手一指,一团金光落在灵兽身上。 待金光消散,长枪之上,便空无一物。 普通人怕是以为,三头妖兽化成了灰。 有眼见的武者却看到,三道金色身影是把庞大的灵兽缩成了指甲般大小,纳入手中,消失不见。 杀阀没有停止,龙首闭眼,天上的小太阳,己消失。 “东五南七。”金色身影开口,一道光线从枪尖射出,落入一个格子里的某个人身上。 “刷” 长枪如电,齐齐涌动,气血翻涌如大海之波涛。 格子周边的镇魂军,无数长枪,齐声如闪电一般,刺中了被光线点中的人。 “死” “西八北十三。” …… “东九北二七。” …… 每一声响起,都代表死亡。 足足响了近一个时辰,方才停歇。 然后,金色身影消失,镇魂军也消失不见。 第十一章 熊二的怒火 镇魂无敌! 千百万年的传说,再次响彻大周。 这是一支纯属杀戮的大军,永恒的人族守护者。 它不可挑衅,不可亵渎,哪怕是一丝一毫。 这是人族的底蕴,一但有一丝挑战,便不可饶怒,因为他们才是人族的守护者。 千百万年来,一直默默的抵抗兽潮,永远在第一线。 一但加入了镇魂军,就没有名字,没有过住,没有以后,只有一个名字,叫修罗。 △ 镇魂街依旧繁华热闹,越来越多的人赶来镇兽城。 快入冬了,等雪降,恒河冰封,一年一度的兽潮,便会来临。 这是盛宴,亦是死亡的杀戮场。 这里诞生了太多的传奇和可歌可泣的故事。 有人一朝化龙,有皇者喋血。 有人从微沫中崛起…… 有人从神坛中跌倒…… 杀戮盛宴,考验的是人性! △ 熊二赶到香料店的时候,入眼的一片虚无。 砖石都不见一块,一切都不存在。 “何人如此狠毒!” 熊二双拳紧握,仰天长啸,长歌当哭,悲愤莫名。 “小桂子、阿狸。” 熊二嘴里念看这俩个名字,陷入沉默。 无声的沉默,抬头凝望天空莫名的存在。 天也沉默,怒火在熊二心中,越烧越旺。 气血激荡,犹如惊涛拍岸,层层叠叠,永不停息。 怒火把熊二整个人,都烧了起来,如入魔的铁杨,化成个欲要冲天的火影。 血液奔腾的声音如雷鼓动,骨骼似金铁在交击…… 熊二却无视这一变化。 怒火似乎烧穿了什么,一片虚无在心脏中出现。 烧! 烧! 烧! 烧过去! 虚无被熊二怒愤的火焰逐一填满。 熊二依然不管不顾,他要烧的不是虚无,而是凶手,杀人之人。 烧过去! 就能看到敌人是谁,一个莫名的念头出现在熊二的脑海中。 烧透这片虚无,就能看到真象。 怒火一波未灭,一波又起,虚无被怒火填满,化成火陷的世界。 可是这还不够,因为火依旧被虚无所束缚! 火仍在虚无的框架之中。 不够! 依然不够! 怒火再大,也烧不透这片虚无。 熊二怒了,挥拳欲打破虚无的封锁。 “我一定要看到直相!” 一拳挥出,虚无中的怒火,活了过来,凝聚中一尊脚踏大地,头顶天穹的巨大火影,猛烈地挥出一拳,欲要打破这片虚无的存在。 “咚” 熊二似乎听到了一声巨响! 虚无的壁垒,自己能打中! 打穿它! 拳头再次扬起…… 咚…… 再来…… 挥拳…… 咚! 挥拳越来越重,越来越快…… 拳头与虚无的壁厽相撞,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密集。 火焰在震荡,壁厽在震荡,虚无也在震荡…… 相撞之音如雷霆,又化成风,在虚无中穿梭、跳跃、相碰。 涟漪在虚无的空间中出现…… 风在虚无的空间中怒吼…… 雷霆之音在虚无的空间中回荡…… 火陷如莲花,从火影身上层层掉落、飘散、飞远。 有些火焰,变成了火云;更多的火焰掉落在火影脚下,怒火不再虚无,而是化成了灰烬。 越战越强,越强就越是要战,这一个循环! 熊二的斗战体质,被虚无中的巨大火影所拥有。 不停歇的继续挥拳! 不知有多久,还是数百上千年,熊二的怒火攒集到一个巅峰,愤而出拳,全力一击。 “喀嚓” 微弱的破裂声响起! “砸” 熊二的思维犹如神灵,破裂之音刚起,便想到继续砸下去。 一拳如炮,轰然打出,一往无前,无视一切;一拳如捶,力量莫名的充沛,可以轰碎一切。 拳头穿过壁厽,一丝风吹进了虚无的空间中…… 这一丝风,看似微弱,可在它吹进来时,整个壁厽,轰然垮塌、破碎、掉落一地。 风吹醒了涛天火影,风吹灭了涛天火影。 火影暗淡,显露真人,赫然就是熊二。 熊二握着拳头,低头一看,不知何时,虚无空间中,出现了一片大地,天空火云飘荡…… 风吹过,火云暗淡,化成水滴,从天空降落。 有风、有火、有地、有水…… 虚无的空间变成了一个世界。 熊二觉得自己可以掌控这个世界。 火云遇风化清雨! 而自己手中生出一团火云,抛向世界,火云又再生。 “对了,这里哪?” 熊二突然想到,自己不是应该在镇兽城的香料店吗? 茫然四顾,这里好像是另一个地方,自己何时过来的,又是怎么过来的。 回想片刻,熊二就明白了,立定片刻,一挥手,自己就消失不见。 香料店,虚无还在! 熊二却感受到了一股灭绝的气息。 “是凶手,是杀死吴桂和阿狸的凶手气息。” 熊二神光熠熠,眼中出现一片世界。 镇兽城,香料店,吴桂正在看书。 突然间,一道亮眼的白光从镇兽城的南方急射而来! 然后,整个小院就变成了虚无,也就是如今的模样。 仿若香料店和后院不存在一般,没有一砖一瓦,数十上百年的花草树木也不存在。 “南方” 熊二狂奔,正欲出城。 可在城门口,又再次感受到了凶手的气息。 神光生辉,情景再现。 那是兽车停靠点,一辆黑色的庞大符文兽车,停在那里。 车内有人,却看不到。 只听得兽车内的人“嗯”了一声,兽车后厢门打开,一道从兽车中白光飞出。 画面再次定格,兽车内,飞出一人。 绵衣华服,崭亮如新。 这是一个身形修长、面相英俊、气度非凡,极具贵气的人。 熊二却是厄然,这是一个假人。 从兽车中飞出,落地,嘴角含笑,神情生动,活动自如,又极具贵气,气息强大。 可他就是一个假人,因为没有生命的气息。 “假人,竟然是个假人!” 熊二愤怒了! “怎么会是一个假人,一个被人操纵的傀儡。” “这凶手丧心病狂,这是处心积虑。” “是谁?究竟是谁?要对吴桂阿狸下死手。” 熊二愤怒的瞪着这个假人,一个被人操纵的傀儡,活死人。 愤怒的神光穿透傀儡,另一股气息出现,很是微弱! 第十二章 立威与隐忍 这股气息的存在,让熊二如浇了冰水一般,冷却了下来。 熊二确定了敌人是谁。 △ 卧虎山庄,熊二闭门不出,任何人都不见。 究竟是是叛徒,又或早已潜伏其中? 为什么要杀吴桂? 两个问题,让熊二眉头紧缩。 哪怕突破先天,渡过神火劫,成为神级强者,熊二都没有一丝喜悦。 这次部落出来的人,都是自己与王寅,在王中仁的协助下挑选出来的。 都是看着长大的,都很了解,几乎没有什么可能潜伏其中。 然而,背叛这一想法,熊二都认定不可能。 因为吴桂被王守义委以重任,只有自己知道,部落其它人都不知。 难道怀疑自己是背叛者,岂不可笑。 只是那道微弱的气息,该怎么解释,很显然,这道气息的主人才是杀死吴桂的真凶。 吴桂只研究符文,阿狸负责联系,联系自己和吴桂。 暗线上的人,都是与自己单独联系。 明面上的人,都认为吴挂在经营香料店。 被王守义称为“大哥大”的符文通讯器,只有自己和王守义才知道出自吴桂之手。 △ 熊二写了一封加密信,让人快马加鞭给王守义送去,又用大哥大,给王守义传音,有加急包裹送到,亲启。 四天后,王守义收到了加急包裹,送信的人是部落的人,叫马铁木,骑鳞马橙四而来。 信上是阿拉伯数字,也是加密文。这大周没人能知道,就算是部落的人,没有密本也无从知道。 “铁木,熊哥可有话带给你。”王守义问道。 “有,要阿大你尽快回信。另外,熊哥说,他己突破至神级。”马铁木回道。 “好,我知道了!” “你幸苦了,先去歇息。看完信之后,我再回复你!” △ 看完信,王守义皱起了眉头,简直不敢相信,怎么可能。 “部落的气息,杀人者与部落有关。” “吴桂死了,被杀的原因,不详!” 王守义第一个,不相信有背叛者。 至于潜伏于部落之中,甚至也不可能。 因为只有自己和熊二才知道吴桂在做什么。 而自己和熊二,更不可能是什么潜伏其中的黑手或者是背叛。 至于部落的气息,到是可以确以,因为部落曾有人背叛,确认有二位先知在山外。 至于吴桂被杀的原因,王守义心中早有猜测。 当初决定研究符文通讯,制作大哥大,就想到了这一点,要求保密。 就算是武力为强的世界,做为穿越看的王守义也没有忽视科技的力量。 符文就是这个世界的科技。 王守义疑惑的是,这种近距离通讯的符文砖头机,怎么会被人发现。 难道是信号中转机? 可那个东西,随便往那个地方一放就行,甚至一运转,不出问题,都不会有人接近的,更加不容易暴露。 排除所有,唯一的可能就是,人家能捕捉到“信号”。 但是,直接出手除掉吴桂,这中间如何确定吴桂本人在制造这些砖头机,才是关健。 转明为暗的部落成员,是否暴露才是关键。 但对方没有下手,似乎应该是吴桂在研究制造时,被敌人以特殊的手段查到给暴露了。 不管如何,这是不安定的因素,吴桂与卧虎山庄与自己等人的关系,一查便知。 之前镇兽州的兽神教的分堂,就想着要打回去,这下又多了一个敌人。 不是自己想低调,人家就不会找上门了。 可是自己所拥有的能力,就算想低调,也低调不了啊! 特别是实力不足以支配能力的发挥,很憋屈,遇到这种事情,就是憋屈加愤怒,还无能为力。 敢在镇兽城动手,挑战镇魂军,这人不是无知,就是有底气。 王守义沉默。 无奈! 愤怒! 带些伤感! 大周并不比在十万大山安全,兽神教分堂、未知的外族、云洲铁家、还有眼前的敌人,以及谋算虎大虎二的人。 他们实力强大,形成一个整体,或明或暗,极难对付。 二年,不知不觉,或深或浅就存在了这么多的对手和敌人,都不知道说什么好。 展露獠牙、震摄敌人!想想以部落目前的人手,无疑关公面前耍大刀罢了。 最终,王守义见了马铁木,回复他:“如何应己在信中说明,你回去后,告诉熊哥,吴桂之死必须查下去,但目前部落实力低微,还得隐忍为上。” “好,可还有其它什么话。”马铁木道。 “熊哥己然突破,若不出手,定会让更多人窥视,以为咱们好欺负,隐忍不是当王八,该出手时得出手。上次虎大虎二被人劫走,还末查到,刚好最终的地点在油子山,就拿了此处山匪立威吧!” 王守义并没有什么好的方法,但立威是必须的。 这油子山山匪,是善是恶,王守义也不清楚,大周能称之为匪的,都数是野人和流民集聚而成,不遵朝延政令。他们多数不事生产,以打劫为生。 还有另外一部分的山匪那叫成分复杂了。 总体来说,这个世界的匪,在王守义的眼中,不尽是坏人,更多的人,是民与匪的综合体。 油子山的山匪,是长期占山为王,有历史的山匪了,算得上是一方势力,用于立威最好不过了。 送走了马铁木,王守义就头痛了。 出山开局就是一个山庄,利用部落的优势,开展调味料的生意,本着低调的原则,也没有利用这一优势进行暴利敛财,还分润了大部分出去,与各方交好,与程家,云家有了共同利益,一个很好的开局。 只是后面的发展,却不尽人意,特别是今年,一是双虎被劫,二是吴桂之死,知道的只是兽神教分堂,还是被牵扯进来了,隐藏在暗处的,却还不知道何方势力、何人所为。 部落在大周,目前就像一个聋子、瞎子一般,一直处于被动的地位。 该怎么办? 王守义真的头痛,在愤怒握着拳头,也不知道敌人是谁,打不到人。 但又不得不处理,部落的人肯定会愤怒,这口气不出,一直敝下去的话,说不定出山的计划就会受阻,还不如待在十万大山与群兽与敌,至少哪怕是死,自己的拳头能挥出去。 拿油子山匪立威,除去立威和展露实力外,更多的是给自己人一个态度,稳定人心,宣泄心中的愤怒和憋屈。 第十二章 是民还是匪(国庆快乐下了班送上一章) 九龙岭,地处镇兽城西南,一千七百余里。 九龙岭不是一座山,只是一个地名,因山地丘陵多石,多数人以种油果为生,外乡人又称之为油子山。 南北三十公里,东西十五公里,坐落山峰十座,当地人自称之为九龙岭。 十座山为啥称九龙岭,盖因其中一座山,刚出点山包,就隐入石崖绝壁之中,意有一龙己隐入山中。 油子山匪便居于止石崖绝壁之上,自称第十山,又称断龙崖。 熊二率部落七人,站在断龙崖下,抬头望。 一石落下,亘古长存,斩龙于山野。 中间一线白练坠落,崖下,一潭清泉泪泪。 突兀间,生出几株灌木,迎风落叶,风卷起一丝苍凉。 清泉延着山沟,流向第九山,一条石板路,亦顺着青泉流水,消失在第九山山中。 所谓油子山匪,毫无做为山匪的自觉,无人设关把守。 正是出油的时节,行商三三两两,绕过深潭不见。 熊二等人跟上,深潭后,气温骤降,不由的裹紧了衣服。 映入眼前的是一山洞,光石嵌入石壁,一片通亮,石阶宛延而上。 度百阶石梯,便是石台,做歇息之用,三个挑夫,放下担子,在此喘口气。 再抬头,天光从头顶照下,竟是一处天坑。 石阶延着天坑内壁,直达崖顶。 偶有巨木横出,继上断路。 大自然之鬼斧神工,人力之巧妙伟力,完美结合。 至崖顶,视野如跃进之蛙,天地突然开郎,大放光明。 秋风送爽,令人神清气爽。 西面群山延绵,北面九龙俯低,东面远处山山朦胧,南面是来路,隐约可见大道,在林中廷伸。 “掌柜的,可要买果油。”一个年约半百的果农,裹着麻衣,胡子稀疏,皱纹满头,裂嘴笑着,满眼希望的望着熊二,希望自己的果油能卖出去。 熊二厄然,自己可是来立威的,买什么果油。 可一见这果农的装扮和希望的眼神,本想找茬的话就给堵在喉咙了。 再放眼望去,如这半百年纪的果农不在少数,所做的事情也一般无二,对每一个经过他面前,看似富贵的商人,说着同样的话,流露出同样的眼神。 奇怪的是,没有什么年轻人在卖果油,都是老弱妇孺。 “果油怎么卖?”熊二问道,也没别的意思,这是出了部落这大半年养出来的习惯。 “三百钱一坛,一坛50斤,若要得多,还可以便宜些。”有人问价,让果农老汉的笑容更热情了些,脸上的皱纹更深了。 “合着一斤才六文,这么便宜,怕不是什么好货色吧,我得看货。”熊二虽说来立威,也打听到了此处就是油子山匪的落脚之处。但眼前的果农老汉,怎么看也不像山匪,熊二怀疑油子山匪肯定另有藏身之地。 “这地儿,怎么看,也不像山匪的地盘。”熊二心中怀疑,把心中的疑惑问了出来,一边又代入商人的角色,与老汉交谈起来。 “客官所问的山匪,该不是油子山匪吧!”老汉揭开坛盖,一边询问。 “对,就是油子山匪,我听人说,这地儿就是油子山匪的老巢。”熊二看了看果油,金黄的成油脂状,一揭盖,就有一股果香扑鼻而来。 接过老汉递来的木勺,挖了一点,就放入嘴中,抿了起来。 “不错,香气扑鼻,油脂金黄,略带甜味,入口即化,回味悠长,好果油。” 马长江撇了撇嘴,不是来打土匪立威吗,咋还谈起生意来了。 熊二己步入神级,马长江这撇嘴的神色,己入落入脑中,转身就是一个盖帽,拍在马长江头上。 “你小子撇什么嘴,欠抽是吧,有什么话就直说。” 马长江自己揉了揉头,张嘴就说:“叔,咱不是来找油子山匪立威嘛,咋还谈起生意来了。就直接问,这山匪在哪,不就行了。” 未等熊二回话,卖果油的老汉却“噌”地一下跳了起来,犹如受惊的兔子,撒开腿就跑远了。 “快来人,快来人,官俯来人了,说是要找咱们立威!”老汉边跑边大声听喊。 也就那么一下子,那些卖果油的老弱妇孺,都撒腿就跑,如同羊群遇到了狼一样,跑得干干净净,只剩下三三两两的行商和挑夫,及地上一坛坛用绳子绑好的果油坛子。 “怎么回事?” 熊二等人不知怎么回事。 “晦气,搞什么鬼,这个时候官府怎么会来人,还让不让我们做生意了。”一个行商不满的大叫,都谈好价钱了,就等着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了。 “就是,就是,平常官府不是都等快入冬才来的吗!” “就是啊,钱都还没入手呢,难道官府这次不收钱,要收果油了。” …… “叔,这情况不对啊!”马长江见三三两两的行商和挑夫,对自己等人指指点点,张嘴问道。 “啪” 熊二又是一个大盖帽:“要你说,对了,你刚说啥了,咋就搞成这样子了。” “我……”马长江一愣,一回忆。 “我刚好像说,咱过来找油子山匪立威,问下人家,山匪在哪!” “那个,那个老汉,也不像山匪啊,咋这般反应,难道是匪民一家亲!”马长江说道。 “啪” 熊二第三个大盖帽又上来了,马长江想退,才刚提脚,没躲掉。 “叔” “你终于说了句有用的了,肯定是匪民一家亲,说不定,这老汉的家里人,就有人是油子山匪。” “哈哈哈……” 熊二兴奋了,望着刚才老汉跑向的山洞,裂嘴大笑,一口白牙,怎么看都像噬人的獠牙。 “呸!”离熊二不远的一个高大的行商,不满的呸了一口,正欲张口大骂。 “哼”熊二鼻子轻哼,却在行商的心头炸响,脸色一白,失了血色。 只见熊二未动,伸手向前一抓,行商远在三丈开外,莫名的就落入熊二的大手中,给扼住了脖子。 “你想说什么!”熊二笑着问道。 气息吐在行商脸上,令行商的脸色越发的苍白,说不出话来。 “叔,你卡住人家脖子,人家怎么回话。”马长江,再次撇了撇嘴。 “啪” 熊二大盖帽又盖了上去,可惜,马长汉还是未能逃脱,又盖了个结实。 “你再撇嘴多话,再盖你!” 熊二放下了行商,眼神死死地盯着:“说” “咳咳咳……”行商李三坐在地上,喘了一大口气,给吓坏了。 “这是什么人,这么厉害,自己还没整明白,脖子就给掐住了!” “先天,不可能,先天没这么快!难道是神级。” 想到这里,李三的脸色再次白了下来,惨白,惨白的。 神级称之为尊者。 何为尊,实力为尊。 这种实力,不受任何势力约束,不遵朝廷律法,杀了自己也就杀了,没地儿说理去。 周围的行商,也不乏有眼力的人,走南闯北,见识比常人多,止住了身边的人,一下子变得安静起来。 李三听闻周遭无声,也明白这是生死的选择关头。 曲意逢迎求生,还是……冒生死之危直言… 艰难的选择,李三张了张嘴,脖子一硬:“这位尊者……”边说边打量熊二。 熊二面无表情,李三心一沉。 “这种喜怒不在上脸的尊者,难猜其心思,但总比喜怒无常的尊者好,不会轻易改变心中的决定。” “不管说软话,还是硬话,只要不过于得罪,基本上,这尊者的决定不会变。” 眼光转动,李三看到了马长江。 “咦,这不是刚被尊者盖了四次锅的青年吗?” 马长江一脸不服被熊二盖帽的表情,映入了李三的眼中。 “好像,这尊者……应该只是脾气暴了点,不会乱杀人吧!”李三心中下了决定,爬了起来。 重新组织语言,开口说道:“这位尊者,这油子山匪,是匪也是民,不是什么匪民一家亲,而是这些人没有大周民籍造册之中,属于野人,连流民都算不上,这当地的官府便安了个油子山匪的称号。” “怎么回事?”马长江问道。 “这个,哎……野人可以随便杀,钱财是归杀人者的。”李三硬着头皮说出了真相。 “什么,可以随便杀……”熊二一听这话,心中就来气。 “这,这,这不杀了几百年,也没杀嘛,主要是钱的问题,交了钱,官府就不会杀的。”李三连忙回道。 第十四章 圈养的猪羊 指民为匪,收割利益。 **裸的展现在熊二面前。 “野兽吃人,人亦吃人,那人又与野兽有何不同。”熊二怒了。 博杀过无数野兽,荒兽、凶兽、妖兽、精怪,熊二都记不清了。 但熊二从未杀过人,此刻却有杀人的冲动。 “老子想杀人,不想死的,全给我滚。”熊二大吼,神级气势展露,如同无数凶兽咆哮。 留在崖顶的行商、挑夫、护卫,一下子跑得干干净净。 熊二盯着老汉消失的山洞出神。 “立威,与一群野人立威……然野人与平民又有何不同呢,差的就是一块身份牌而己。” “什么是匪,什么是民,全由官府说了算。”熊二迷茫了。 部落没有这些乱七八糟的事,大家都是一家人,都在为部落的繁洐发展生存在努力。 部落越强大,所有人就会过得越好,这个大周的人心与部落不一样。 △ “杀啊!” “杀啊!” …… …… 无数的杀喊声从前面传来! 熊二等人望去,不由一惊,随之又是相望无语。 武器是木棍、石尖枪、锄头、钯子、…… 而持这些武器的人,有一半就是刚刚卖果油的老弱妇孺,那个果农老汉就冲在前面。 仔细一瞧,其中,还有几岁、十一二岁的孩子。 身强力壮的年青人,熊二等人硬是没有找到一个。 到是强壮的妇人有不少。 “怎么回事?” 熊二等人看不明白,这年轻人都死哪去了,让这么一群老、弱、少、妇,出来战斗。 △ 不一会儿,这一群人己把熊二等人包围起来。 人人眼中闪烁着愤怒、仇恨的目光,就连几岁的孩子也不例外。 “你们都是官府的大人物吧,今天哪怕老汉我拼着命不要,也要咬下你们一块肉来。” 老汉全无之前的笑脸,脸上凶狠,目露凶光,咬牙切齿的吼道。 “杀了他!” “杀死这群土匪。” …… 老汉身后的人在大声叫喊,脸上的神色凶狠,似乎与熊二等人有着不可化解的仇恨。 但民终究是民,与武者不同。 叫的凶狠,人数也占优,也仅仅着围着叫喊,不敢动手,或者说不敢杀人或伤人。 △ 熊二等人虽然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但隐隐约约也有自己的猜测。 “他们这是仇恨官府!” 七个人,六个先天,一个神级,自然无惧围上来的众人。 除了小心戒备外,都神色平静,冷冷的看着这群人。 △ “你们这群天杀的,年年来,年年抢,年年杀,老汉我早就不想活了!” “来呀!杀啊!” 老汉喋喋不休的叫骂着。 “反正活下去,也没意思了,我们拼了!” …… “这是一群恶狼,杀了就杀了!” …… 某种悲愤的气氛在在酝酿。 三百老少妇弱,亦隐隐生出一种惨淡决死的气势。 △ “闭嘴!” 熊二大吼,如庞大的凶兽,脚踏山顶,对天咆哮,俯视众人为蝼蚁,连做食物的资格都没有。 老汉只感觉震耳欲聋的一声巨吼,仿佛有着某种不可抵御的气息扑面而来。 一阵欲冻结灵魂的气息,随音而来,全身不由自主的打了一个颤,不由自主地退了两步。 众人与老汉一般无二的表现。 再看熊二,老汉总感觉:他面前的不是人,而是一头巨大的猛虎,只需随意的一个动作,就能把自己碾死。 有个词叫做,虎躯一震,群雄避退……还是虎躯一震,百兽臣伏。 忘了,忘了,不知那位行商讲的,说是书上、戏里这么说的。 “还真有这种人,大人物啊!” 老汉越想越觉得自己渺小,巨虎变成了山岳,让老汉不由自主的把之前的凶狠和血性收敛起来,低下了头,不敢直视,不敢吭声。 △ 意外是有的,熊二见众人被自己气势所震摄,正欲开口,问明情况。 一个约四五岁的男孩冲了上来,右手拿着一根小树枝。 “啪” 一下狠狠地抽在熊二的大腿上。 “我被打了,还是一个四五岁的娃娃。”熊二当然没有这种感觉,这小娃娃刚从老汉身后露出瘦小的身影,熊二就察觉了。 但自己能对一个小娃娃下手吗? 一犹豫,这小娃娃还真没被熊二的气势所镇摄,用尽全力,狠狠地的抽了熊二一棍子。 马长江想笑,却憋住了气,不想再被盖帽。 高山、尾巴等部落众人,也憋着。 “从未在熊二手中讨过便宜,今天终于有人拿下熊二一血,还是个四五岁的娃娃,很解气啊!” △ “小娃子,勇气可嘉。”熊二一裂嘴,一只手抓住这小娃娃的背部衣衫,提了起来,抱在怀中。 小男孩吓了一跳,小树枝掉落地上,却依然凶狠。 稚嫩的童音响起:“你这个坏人,敢欺负我老爹,咬死你。” 头一伸,一口咬在熊二的肩头上,可熊二穿的是皮毛,只啃得满嘴是毛。 △ “放下大宝。” 老汉冲了上来,手中木棍直接熊二。 熊二伸手抓住木棍一头,抽了过来,垂直往地上一顿。 沉闷的声音响起…… 木棍在众人眼中,如草灰凝成一般,掉落成灰。 风儿一卷,了无痕迹。 …… 老汉瞪大了眼,好不容易鼓起的勇气,又掉了下去。 脸色苍白,无一丝血色,凶狠、仇恨都没了,眼中只有绝望。 张大嘴巴,说不出一句话来。 △ 熊二见状,满意的点了点头,气势大了,伤人神魂;而气势小了,却只能镇摄。 用气势不好对普通人出手,虽然对气势有感觉,但终究不如武者敏感。 反应迟钝,且不知深浅,就如这老汉一般,明明吓住了,却因为怀中的小娃娃,傻大胆的冲上来。 “现在,我问,你答,可明白。”熊二一挥手,一道气息让老汉回了神。 老汉木然的点了点头。 这老汉明显是这群人的头头,制住了老汉,身后的众人虽被镇摄,但回过神后,都变得沉默。 “第一个问题,你为什么恨官府的人。” “为什么,你不是官府的人吗?你怎么会不知道?把我们当成土匪,年年剿匪,年年杀人抢劫,肥自己的腰包。”老汉的回答,让熊二等人震惊愤怒,却没有意外,毕竟之前的行商所言,及后来的冲突,心中早就猜测了。 “首先,告诉你,我们不是官府的人,而是武者。再问你一个问题,四个月前,前面官道上,两辆黑色兽车可有瞧见。”熊二再问,这才是他所关注的。 “黑色兽车……”老汉回忆起来。 “你说的黑色兽车,是不是装了两头猛虎。” …… 众人眼前一亮,感觉断了的线索,又给找到了。 第十五章 新的线索(叫爹有糖吃) 意外,惊喜! 这个老汉竟然知道,还见到了虎大虎二。 “那你知道是什么人……”熊二问道。 “不认识,有十来个人,他们抬着两头猛虎进山了。” 老汉的问答,并没有什么新线索。 “你再仔细想想……” “哦,听声音,好像是清江那边的口音。” 老汉回忆:“好像是领头的,他说了一句,黑仔,落成类单,过个丰年纳!,青江城那边的口音,我这有行商是清江的。不会错。” “清江……熊叔,那柳昌义就是清江城的,极有可能就是他干的。”马长江去过清江城,刚才那老汉学的清江话,的确是清江的地方话特色。 “不是,没结果吗。”熊二。 “熊叔,我查过那个柳昌义,黑仔这个称呼,刚好清江城也有这么一个人,很有名气,而且还是柳昌义的心腹,主管清江城的大执事。” “叫黑仔的人,也不少啊。” “可在清江城敢叫黑仔的,就只有一个。”马长江越想就越发肯定,目光看向老汉:“你想一下,那个叫黑仔的长什么样。” “挺高的,壮实,应该三十来岁,面相不太记得了,不过应该挺有钱的,背了一把长柄大刀,带了很多铁环。” “熊叔,对上了,黑仔惯用九孔八环双手大刀,这兵器是他的标致。”马长江面露喜色。 “肯定?” 熊二问。 “肯定!” 马长江点头。 “走,我们去清江城。”熊二放下小娃子,掉头就走。 “叔,不立威了!”马长江跟上。 “啪” 又是一个盖帽:“你这个瓜皮,一个能打的都没有,立啥威。”熊二的大盖帽还是很准。 高山、高大树、尾巴在后面偷偷的笑。 “叔,这油子山匪不管了吗,人家挺可怜的。”马长江揉着头,紧跟着熊二。 “嗯!”熊二停了下来,回头一望,见三百山民,还在怔怔地望着自己,想了一下:“先去清江立个威,回头再来管管。” “叔,要不,我们把那老汉带上,指认一下也好。”马长江建议。 “行” 熊二点头。 △ “会骑马吗?”马长江问老汉。 老汉摇了摇头。 “麻烦啊!”马长江也摇了摇头,一把抓起老汉,挟在腋下,准备跑人,跟上熊二。 “啪!” 一截树枝准确的打在马长江的身上。 小男生凶狠的挥着树枝大喊:“放开我老爹。” “这老头子是你爹,多大年纪,生下你这个小娃子。”马长江笑道,不会与小娃娃计较。 “哎……哎,放下我,我才四十二,很老了吗!”老汉挣扎着叫道,被一个强壮的男人夹在胳膊下,这还是人生第一次。 “啪” “老实点!”马长江的大盖帽也不错,放下老汉,准确的盖在他头上。 “四十二了,咋这么显老。三十好几才有女人,太喽了吧!”马长江撇嘴道。 “还不是你们这些当官的恶狼……呃!”老汉一开口就骂,突然想到,刚才他们的头说,不是官府的人,又闭上了嘴。 马长江不理会老汉,转身冲小男孩呲牙:“小娃娃,要不你叫我爹,我可比你老爹年轻多了。” “我……我……”小男孩反应不过来,眼前的富贵大汉竟然要他叫爹,一下子结巴,不知怎么回话了。 “大宝,叫爹!”老汉很镇定,摸着小男孩的头,教他回话。 “老爹,真要叫他爹……他刚才欺负老爹你了。”小男孩拿头木棍,抬头道。 “叫他爹,老爹给你果糖吃!”老汉一脸认真。 “爹” 小男孩冲着马长江喊道。 “啊!”马长江只是开玩笑而己,却不想这老汉够奇葩,小娃子也轻易被果糖收卖,转口就叫自己爹。 “老爹,果糖,我叫了他爹了!”小男孩伸手向老汉讨糖吃。 “大宝,回屋给你拿。” “我这有糖。”马长江从随身的包里掏出一颗糖来。 “以后叫爹,就给你糖吃!”马长江逗小男孩。 并细心的剥了糖衣,喂给了小男孩。 山下传来一声鳞马的长啸。 “哎呀,快点,我们得马上走!”马长江急了。 “大宝没有娘,能带上吗?”老汉有些不舍,他明白,眼前的人很厉害,拒绝也没啥用。 “走走走……反正一个也是累赘,两个也是带。”不由分说,一个胳膊一个,飞也似的下崖了。 △ “长江,咋把小娃娃也带上了。”高大树笑着打趣。 “这娃子叫大宝,没娘了,没人照顾。” “我叫你爹,有糖吃吗?”所谓初生牛犊不怕虎,老汉还有些畏惧,大宝却冲着高大树讨起糖吃了,理由还很强大。 众人都被大宝的话给镇住了,熊二也转过头望去。 “先叫爹,就给你糖吃。”高大树摸出一颗糖逗大宝。 “爹” 大宝甜甜地叫道。 一颗糖到手了,不,到嘴了。 “好甜!” △ 此去清江,因为多了一个孩子,又租了辆符文马车。 一路欢笑,不断的用糖逗弄大宝叫爹,连熊二也被叫了好多声“爹”,不过熊二要大宝叫“爷爷”。 老汉见一众汉子并无恶意,也放下心来,力所能及的做着一些事帮忙。 虽说赶路很苦很累,但也同吃同住,不分彼此。 比起在断龙涯第十山,其实强了很多。 每顿吃肉管够,花样也多,味道极好,还给自己和大宝买了几身上档次的新衣裳。 “都是好人呐!” 老汉感叹道。 唯一让老汉即高兴和郁闷的是,自己的儿子大宝,多了六个爹,一个爷爷,好像自己还是最差的那个。 对了,那个被大宝叫爷爷的叫熊二,好像只比自己大了三岁,差了一辈了啊! 果农老汉姓向,与向山、向火同姓,名字叫向能,能力也不错,做果油是把好手,这些日子忙着做烤肉,更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有大厨的潜质。 日子过得好了,营养跟上了,向能也显得年轻了不少。 就连大宝,原本略显瘦小的小娃娃,才几天也见着肉了。 向能心中高兴,他不知道,他所吃的食物,特别是肉食类,起码是荒兽起步,有熊二在,亏不了跟着的部落众人,也亏不了向能和大宝。 第十六章 黑仔柳昌烈 清江城,只是一个小小的山城。 依山傍水,三面是城墙,唯有北面是一座山峰。 山峰叫东来峰,几百年前是东来门的门派驻地。 严格来说,青江城是属于东来门的附属地盘。 当然,现在的清江城是属于东来学院的地盘。 东来学院就在东来峰上。 柳昌义即是东来学院的院主,也是清江城的城主。 他大多数的时间待在东来峰上东来学院之中,极少露面。 真正管理清江城的是副城主柳宗明。 他是柳昌义的叔叔! 正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自己侄子成为清江的第一高手,柳宗明也从一个普通的执笔史,一跃而上,成为了清江城的副城主,这一当副城主,就己近十三年了。 柳宗明虽说武学天份低,但做过执笔吏,对城池管理到也有些了解。 十多年间,下了功夫,到也颇有心得,清江城显得繁华热闹,又有秩序,称得上民众安居乐业。 △ 马长江来过清江城,打听黑仔这个人,自然落到了他身上。 黑仔身为清江城的名人,自然极为容易打听的到。 黑仔是个外号,真名柳昌烈,人到不黑,只是小名这么叫而已。 柳昌烈与柳冒义是堂兄弟,自然而然,柳昌烈的爹就是柳宗明了。 关于黑仔柳昌烈的事打听到不少,但关于相貌却是五花八门,每个人嘴里都有不同。 共同点还是有的: 身高出常人半个头,与门仅两拳之距,也就是说起码一米八几。 左脸有一胎迹,上有一颗大黑痣。这个特征很明显。 至于有人说他头方,面露峥嵘(头上长角的意思);有人说他脸长,嘴巴大,能日食一羊(指人凶猛)。 马长江打听到黑仔柳昌烈,正在青江烟雨楼喝酒赏美,立马回了熊二。 △ “哪个听黑仔,死出来!”熊二很狂暴,一脚就蹦飞了烟雨楼的大门,声音爆入了每一个人的耳中。 门人正状,正欲上前阻拦,直接被熊二拍飞了出去。 “有人上门找碴!” 呼喊声响起! 只听得脚步凌乱及推门开窗声,一群人肌肉发达,孔武有力的汉子就跑了出来,持刀挟棍,大声呼喝。 “哪个不长见眼的东西,不想活了吧,竞敢来烟雨楼捣乱。” 话说的威风凛凛,人走的龙行虎部,目空一切。 几个呼吸间,二十来人便围了上来,虎目怒视,一副要吃人的模样。 这反应的速度及气势,令一般的武者都得胆战心惊。 “你们谁是黑仔?”熊二无视这等阵势,抬头问道。 “找黑爷麻烦的,弟兄们,砍了他!”领头的大汉,手一挥,手中的大砍头,就冲熊二兜头劈来。 身后的人也很默契,从四方八方,一拥而上,竟然颇有章法,长枪大刀,还有分工,一同攻向熊二,几乎不留空隙。 “又得死……!”声音从推开的二楼窗口传来,话未说完就嗄然而止。 从窗口的位置看见,二十多条汉子,几乎在同一时间,如同开花一般,以熊二为中心,向外凌空飞起。 “咚……咚……” 紧接着落地声连成一片,跌落在地的大汉,没有一个人站起来。 奇怪的是,一个个捂着肚子,张大嘴巴,面露痛苦之色,却发不出一丝声音。 “见鬼了!” 窗口的人,犹不信自己亲眼所见,双手揉了揉眼晴,以为看花了眼,是幻觉。 △ 如果有慢镜头的话,会发现熊二,在刀棍几近临身之际,移位换影,不多不少,一共出了二十三拳,每一拳都击每一个人的同一部位,胸腹交接处。 而且,在极短的时间内,每一拳打出的都是暗劲,多重劲道。 打在此处,力度合适,不伤皮肉、不伤筋骨、不伤腑脏,却又肠胃震动,犹如击鼓,直接把人的一口气给打没了,发不得音,却又想大喊出音,发泄出来,减缓痛苦。 一拳打出无声的痛。 这是技,这是巧。 难在不在于痛苦而发不出声音。 一是劲之巧,妙到毫颠,不伤人而致人最大的痛苦。 二是精准疾速,同一位置,同一时间,以同样的一拳,发劲击于每个人同样的位置。 当然这些对熊二来说,只是一个花招,仅仅是为了给这些人一点教训而己。 神级怎么可能只有这点实力。 二十三人,一拥而上,一眨眼的时间打飞,以移动速度计算,每秒不低于50米,每小时180公里起步。 △ 此景令整个烟雨楼一时安静下来。 人,可以这么厉害! 烟雨的打手,并不简单,是武者,练过功夫的,一个起码打普通人四五个。 领头的更是厉害,那可是东来武馆的人,不是什么学员,而是通过考核,一个打十个的精英武者,可与猛虎博杀的存在。 但,他也不例外,被人给打飞了。 高手! 原本当做看客的人,顿时眼神变了。 崇拜! 几乎都转变成这种眼光! 崇拜强者,武力为尊。 这就是大周所有人,心里都存在着普遍价值观。 这就是尚武的风气! 强者就是大周的明星。 “这个人是谁。” “叫什么名字。” 每个人都想知道。 △ 不过柳昌烈例外,他不崇拜,而是担心! 担心清江城会变天! 熊二的实力,似乎超越了先天! 柳昌烈也是先天,对先天自然也了解,先天强者眨眼间,打飞二十三的确可以做到,但绝对做不到,在眨眼之间,移形换位,给每个人同一部位,同样的一拳。 柳昌烈的担心,有点奇怪,明知道熊二是来找自己的,却不先担心自己的安危,而是担心清江城会变天。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柳昌烈亲身经历过,自己就是受益者,这其中的道理,他明白的很。 “我根本就不认识此人,却来找我麻烦,其用意在哪?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夺城主之位。”柳昌烈回忆了一下,自己担任清江城大执事,好像并没有得罪过什么人。 “难道是……”柳昌烈突然想到,半年前的事……心中有了这个猜测,但不敢肯定,好像没出什么漏子,人家不可能查到自己身上来。 第十七章 暴打 柳昌烈正思索着,砰地一声大响,房门炸裂,朝他猛地飞了过来。 不容多想,柳昌烈一挥手,罡气护掌,一拳迎向飞来的木门。 咚的一声。 拳头像是打在了精铁之上,木门没有打破,而是顿了一下,去势泄尽,砸落地上。 这木板明显有真气覆盖,才能不碎不破,犹如精铁。 门口,一个铁塔般的壮汉走了进来,把光线堵了个严实,室内光线都暗淡了下来。 “黑仔!” 大汉问道,口气不善,听意思,还是肯定句。 “你是谁?” 柳昌烈眼晴缩了一下,适应光线变化,紧紧的盯着门口的壮汉。 即然来找自己的麻烦,总得明白这人是谁,为什么而来。 “卧虎庄,熊二。” 卧虎山庄自朝廷大牛任命为村制,地盘就扩大了,改名叫卧虎庄。 这铁塔般的壮汉自然是熊二,突破先天颠峰,进入神级,念力外放,在烟雨楼门口时,熊二就很快锁定了,这个脸上有黑痣的人,太明显了,一找就找到了。 论身高和体型,柳昌烈不差熊二分毫,甚至还高出那么一丁点。 听得熊二自报家门,就明白了,事情暴露了,人家找上门来了。 熊二是谁,柳昌烈自然知道,那可是打败自己堂哥柳昌义的武道王者。 不可敌! 这个念头在柳昌烈脑中闪过,脚下发力,一脚踢出,脚下的门板飞起,砸向熊二,转身一跃,就飞身往窗口跳。 轰! 刚至窗口,门板炸裂,碎片四射,不少门板碎片朝柳昌烈射来。 柳昌烈一咬牙,心中也早有预料,瞬间护身罡罩开到最大,硬生生承受这些攻击,在窗口双脚一点,腾空而飞。 熊二哪会让柳昌烈跑,脚一跺,地板炸裂,人己扑出,瞬间赶至窗口,一伸手,罡气罩犹如泡沫一样,直接泯灭,抓住了正腾空的柳昌烈,一个转身摔,把柳昌烈狠狠地砸在楼面上。 轰! 楼板被砸穿,可柳昌烈的左脚还被熊二抓在手上,又是一个转身摔,连人带窗,全给砸炸。 楼层震动,尘烟从头顶弥漫! 可熊二拿人砸楼,还没结束,半步转身,再砸…… 可怜,柳昌烈也是一个先天,在熊二手上却如布娃娃一般,指哪砸哪。 体内浑厚的真气,提不起来一丝,犹如普通人一般,只能凭身体硬杠。 “去” 不知道砸了多少下,熊二暴喝一声去,柳昌烈被熊二如扔球一般,砸上墙上。 轰!轰!轰! 一道用木板间隔的门墙,全给砸穿,柳昌烈最终与楼外的一株大树砸上,摔落在地。 衣服己是千丝万缕般的挂在身上,口鼻眼渗出血迹,人缩成一团,身体不断的打着擅,轻声的哼着,缓解身上的痛疼。 烟雨楼,早已人尽楼空,跑得没什么人了。 围观是不可能的,顶多远远的观望,这么爆烈的攻击,近观危险性太高了。 “起来,我留了尽,你死不了!” 熊二己站在柳昌烈面前,用脚踢了踢在地上装上死的柳昌烈。 挣扎着,柳昌烈爬了起来,靠在大树上,喘着气。 “你想问什么,说吧!” 武者之间不是一个讲道理的世界,而是靠拳头,柳昌烈也很光棍,当然不是对杠,而是低头。 至少,对面的人没下杀手,否则自己的命,早就没了。 “我的虎哪去了!” “嗯……”当然不是轻啍,而是畏惧及痛疼的发音。 “一只在兽神教分堂,还有一只,我也不知道。我只是接了个任务而己!”柳昌烈回答。 “任务?”熊二疑惑。 “武道盟的任务,分明榜和暗榜,我接的是暗榜任务。有人发布了任务,钱多自然就有人去做。” “什么人发布的。” “暗榜,不会公布发布任务的人,只认钱不认人。” …… “还有哪些人参与……” …… 柳昌烈沉默了,参与任务的人,他当然认识,本就都是自己人,说出来,就算自己不死,也不可能在清江城立足,甚至半个兽洲,也无立脚之处。 但不说,眼前的熊二说不定,会直接杀了自己。 柳昌烈想博一博,试探一下,能否不死,又不出卖队友。 “可以不说吗?” 熊二不悦,但是也不会随便杀人,暴打这家伙一顿后,刚才问话很配合,可现在却开始不愿说了。 不用多说,熊二捏了捏拳头,一阵暴打,表示自己的不满,告诉柳昌烈自己的决心。 咳咳咳…… 这次真的伤得很重,柳昌烈听到了自己三根肋骨断掉的声音。 咳嗽中,嘴角一缕鲜血流出! 眼前的人是魔鬼吗,劲道很古怪,明明是震劲,可却如石头跌如万丈深坑,劲道停在体内,源源不断,自己的每一次呼吸,都带着鲜血,更别论提起真气疗伤了。 但柳昌烈真的很倔,至少在面对熊二这个问题时,很倔:“你可以杀了我,但我打死也不会说。” “嘿嘿……”熊二突然有些欣赏柳昌烈这份骨气,不过线索不能断啊:“打死也不说,意思是,只要打不死就会说,我成全你!” 柳昌烈听到熊二这话,脑袋不由蒙了一下,什么意思。 一颗丹药被熊二强行喂了下去,头顶被熊二扣住,一道强猛又炙热的真气,从头顶注入,游遍全身。 全身酥痒,被滋润着,血肉在恢复,似乎连断掉的肋骨也在迅速好转…… “这是在给我疗伤吗,难道打算放过我了。”柳昌烈总感觉哪里不对劲。 …… “舒服吧!身体不痛了吧!”熊二蹲了下来,温和又憨厚地笑着问道。 “谢谢!”柳昌烈拱了拱手。 “嘿嘿……不用谢!”熊二见柳昌烈明显又恢复了活力,忍不住回道。 “你做好准备了吗?”但人还是不能放过,能够让自己肆意殴打的沙包,哪怕再弱也不能放过。 “什么准备?”柳昌烈问道。 “受死吧,小子。”熊二己不愿意多说,捏着拳头就砸了过去。 柳昌烈急忙挥手格挡,但能挡住吗? 的确挡住了,但双手却被熊二给砸断了,然后就如中了定身术一般,任由熊二暴打,没有一丝反抗之力。 柳昌烈终于明白了,熊二所说的“打不死就会说”,“你做好准备了吗”,以及给自己疗伤的意思。 “魔鬼,真正的魔鬼!” 自己是明志,打死也不说。对方却抓住语中的漏洞,打不死,你就得说。 魔鬼似乎用词不对,应该是对方脑子有问题,听不懂自己话中的意思。 熊二停了下来! 自己的肋骨又断了三根,上次是右边的三根,这次是左边的三根。 柳昌烈看孝熊二的目光,不再是畏惧,而是恐惧了。 “怎么办?与一个脑子有问题的高手,该怎么交流?谁能告诉我?帮帮我?” 最终,在柳昌烈犹豫之间,熊二不由分说,再次喂丹药疗伤,再次暴打一顿,柳昌烈便老实交代了。 暗榜的发布人不知,但这个暗榜分两个小任务。 第一个任务就是柳昌义挑战熊二,引熊二出了山庄。 第二个任务,才是实施劫虎。 第十八章 神境的方向最重要的是那个高压锅。 得知了答案,熊二就离开了,到吃午饭的时间了。 原本身高二米二的熊二,在突破之后,反而又恢复到了原来的高度,但身体肌肉骨骼更加紧密结实。 向能早己做好了饭菜摆上了桌。 不用多说,人齐就开吃。 比手掌还大的馒头撕开,加上烤肉;及蒲扇大的面饼,卷起烤肉,这两种吃法,被向能短短三天给学了过去,甚至还有心请教一些调料上的事。 一个合格的果老,有着一颗成为大厨,进军调料师的梦想。 做武者很有钱,来到清江城,不往客房,而是选了一处院子住,比行商还大方,大把的花钱。 向能很眼热,这些人向山里一跑,顶多半天,不是杠出一头猛虎,就是一头豹子,甚至是荒兽,赚钱真的很厉害。 向能也骄傲,武者又如何,再厉害,也得吃自己做的食物。 他们吃得越多,吃得越开心,向能就越想做出更美味的食物。 这是向能的天赋,就如制作果油,只要看一眼,就知果子几成熟了,品质如何,能出多少油,及味道如何。 用在制作调料及食物上,照样有用。 “可能,还要待几天,敲个铁锅出来,让向老头学下炒菜,吃了这么多天,得换个口味!” 熊二心情好,边吃边说,突然怀念马翠花的炒菜了。 “叔,要不,我亲自打,搞一套,以后出门用得着。”马长江应道。 “你,行不行啊!这厚薄可有讲究的。” “嗨,阿大的那套,除了金子和胖子外,怕是只有我用得最多了,不信我,信谁。” “那就你了!” 熊二望向了向能,不由点了点头,这人不错! 每一个人都有吃货属性,马长江等人眼神也望了过去,心中自有想法。 当然这么隐密的眼神,向能不知道。 他正在劝大宝,再多吃一点,再问问,口感如何。 立志做厨子的向能,似乎有点让自己儿子做试菜的觉悟。 主要是向能觉得与熊二等人说话压力有点大,眼神太明亮了,还很热,声音又大,说话时,老是挥舞着拳头。 “对了,长江,那个柳昌义在不在清江城,那事儿,他有份。”熊二问道。 “不在城里,但也不远,北面的山上有个东来学院,他就住在东来学院,清江城的人都知道。” “不过嘛,快入冬了,不知道这清江城,有木有兽潮,大不大,他有木有出去狩猎,吃完饭我去打听一下。” “嗯,这次定打他个屁股开花,老躲在云层不出来,老子很不爽。”想起那场比武,熊二语气有些愤怒和不甘。 不是熊二不会飞,而是身体太重,不会滞空,长时间的滞空。 不过突破至神级,这个问题就不存在了。 熊二想到,突破神级后的变化。 自己的身体强度增加了三倍,气血、真气也同样增加了。 更重要的是自己身体内还住了另一个自己,对这些的控制更细致了,这个人就是神级强者所说的魂。 所谓神级,就是把自己魂找到,并熟练的运用它。 这魂,谓之阳神! 阳神驻识海,可外放,肉眼不可见。 阳神能聚气血、真气,于丹田之中,形成金丹。 阳神是神级强者的第一阶段,得金丹成形,阳神离开识海,入主金丹,算是阳神境大成。 阳神境,又叫入虚境,可以阳神离开,伤人于无形,号称武皇。 神级强者称尊者,但尊者与尊者有区别。 武皇级尊者是最低的尊者,上面还有武圣级的尊者,武神级的尊者。 只是神级以下的人,区分不了,才对神级强者统称尊者。 神级凭什么隔空拿人,就是阳神离体,心动念头,就凭空把人擒拿于手中,阳神之力,又称之为念力。 当时,阳神境,入虚境,肯定不指这些能力。 熊二进入的时间太短,未能全部琢磨出来,另外就是无这方面的传承,无从借鉴。 比如断肢重生,滴血重生,这些关于神级的传说,熊二只能听和看,却没有去试验一番。 不过却隐隐心中有所猜测。 金丹乃是气血、真气,凝聚而成。 这气血就是精血,**生命的源泉。 当阳神分化成念头,进入精血之中,以真气为养料,就可以做到滴血重生。 如果精血不失,阳神不损,真气充足,使用滴血重生之后,可以做到瞬间恢复之前的身体及状态。 断肢重生就不用多说了,运用阳神念力,搬运金丹中的精血和真气,自然可以做到。 难题是,先要提练精血,提练真气,凝成金丹。 提练的精血和真气越多越纯,金丹就会越强大,蕴含的能量更充沛。 其次是壮大阳神,分化念头,让阳神搬离识海,与金丹凝为一体。 做到以上两点,神级强者,才可以断肢再生,滴血重生,否则是空谈。 做到这两点,容易吗?说是容易,但做到非常难。 练武分练气和练体,想要精血强大,真气也强大,这本身就是最大的难题。 第二个是壮大阳神和分化念头。 壮大阳神不是吃东西进补,那需要特殊的功法,到特殊的环境当中去魔练,壮大。功法和环境很重要。 分化念头,这个除了功法之外,其痛苦和难度更大,不是说你想把阳神变成一个个念头就成了。 而是这每个念头当中都有自己的一丝魂魄,有魂魄的念头才是念头。 这意味着要斩下自己的魂魄,再孕养成大,成为念头,风险很高的。 这是熊二进入神级后的一种感应和猜测,也是神级的修炼方向。 神级是集精、气、神于一体,而事实上,进入神级是把精、气、神,完全的区分开了。 精是精血、气血。 气是真气、元气。 神是阳神,魂魄。 神级就是把这精气神分离后,再凝聚成一体。 首先,得凝成金丹。 熊二不仅仅是怀念马翠花的炒菜和药膳。 而是明白马翠花的炒菜和药膳,蕴含着进步的能量。 眼前的向能很不错,好好培养一下,对自己的帮助很大。 至于那套餐具,熊二不是很在意,但味道更好一点,花样更多,肯定只会更好。 同时,熊二对阿大心中更佩服了,那个叫高压锅的东西,真的很厉害,以前只是觉得它煮任何东西方便,又比较快,味道也很好。 现在才发现,这中间还有更大的意义,食物中都包含了精气神,用高压锅来做,这些东西就能更多的保存下来。 想到这里,熊二对马长江说道:“最重要的是哪个高压锅,一定要打出来。” 啊! 马长江苦了下脸。 第十九章 石龙 话分两头。 平阳城的城防营,时隔半月,再次归来。 当然,这是有套路的。 三天前,城中就有人传言,说是这次猎回来了,三头如小山般大小的巨鼻怪。 还有板有眼,巨鼻怪,巨大的鼻子有一丈之长,平时缩进嘴里,身体如墙,四肢如大木桩,无尾。 很多人都笑了! 鼻子怎么可能长在嘴巴里,哪不是巨鼻怪,而是长舌怪。 可奇怪的是,这事儿越传越热闹,不但满城皆知,连周围乡镇村都传遍了。 当然,这传小道消息的人就是张博文安排的,出主意的就是王守义。 王守礼带城防营的士兵,回城的时候,离得老远,就有人报信,同时有更多的人,把这消息传遍全城。 “真的是巨鼻怪,鼻子长在嘴吧里。马上就能见到真的了!” 报信的人,信誓旦旦! 还不是一个,还有很多,有行商之人,有武者,有大家都熟悉的混混,更多的还是平民。 一个个拍着胸膛保证。 不管是因为好奇,还是凑热闹,为了一睹荒兽巨鼻怪的样子,城门口无数人翘首以待。 …… 轰…… 轰…… 似乎有个如山般高大的巨人,高高地举起大锤,有节奏地不停轰击大地。 声音越来越近,都能感觉地在摇晃…… 执法史不断在来回奔跑,大叫呼喝:“往两边走,别占道。” 执法史手中或执木棍,或执铁鞭,对于一些呼喝之下,仍然站在道路中间挡道的人,挥动手中武器驱赶、鞭打。 无人敢反抗,这是执法史的正常执法(合理的),若是反抗,只有两种结果,换来更多的木棍加身和鞭打,或者换来执刀和枪的高一级执法史,甚至会被当场击杀。 平民是最听话的,不一会儿,乱七八糟场面,就变得有次序起来。 道路中间空了出来,无人走动。 千呼万盼之中…… 巨鼻怪,终于露相了! 竟然是活着的巨鼻怪,在城防营军士的驱赶下,缓慢的走来。 “荒兽,是荒兽,只有荒兽才会这般巨大!”见着的人,有人大叫,得意洋洋的告诉大家,这是荒兽。 “放屁,荒兽也有长得小点。”有人反驳。 “你不懂,我看过《神异志》,荒兽对比同类,大上一倍,甚至十倍、百倍之多。体形越大,就越厉害。” …… “你识字。”突然一个执法史插话进来。 “从小父亲教的,有什么问题吗。”平民A反问。 “带走,带走,这下可立功了!”执法史有些兴奋和激动。 …… 巨鼻怪只是城中传言的称呼,在《神异志》上叫石龙。 身躯与腿,与放大版的大象无异,呈青灰色,还是有个小尾巴的。 在庞大的身躯上,再接上个又粗又短的牛脖子,脖子上是一个大大的恐龙头,头顶无角无毛,却有一个角质化的大鼓包。 至于鼻子长在嘴里,当然是假的,而是石龙的舌头可以伸出很长,还分五个叉,如同蛙类的舌头,可以吐出很长。 更显奇异的是,这石龙的舌头如问人类的手,极为灵活。 一路行来,舌头不断的伸出,卷起树枝,折断,收回,咀嚼,吞咽。 石龙是吃素的,脾气温和,反应迟缓。 若是你攻击它,对它没有造成任何伤害,它都懒得理你。 石龙最关心的就是吃的。 这是维持它庞大的体形和支撑身体重量的力量来源。 它的食物都是普通植物,元气含量不高,只有不停地吃才行。 眼前的石龙,肩高在一丈左右,若是加上脖子和头直立,在一丈五六左右;身躯体长在一丈六七左右,若伸长脖子,总长达二丈二三;身躯宽度也惊人,虽说没有一丈,但也达到肩高的六七成。 一头石龙就是一堵可移动的城墙。 石龙一路行来,引得无数人惊呼! “好粗啊!” “真大!” “哇!我摸到了,感觉比铁还硬,还热呼呼的。” …… “这是野生的荒兽,它们怎么会如此听话?”有人认识城防营的人,好奇地问道。 “这得问,我们的督将大人!”城防营的人回道。 “李督将?不对啊,他什么时候有这本事了。” “不,李督将,以后负责执法史了,我们现在的督将姓王。” “换人了啊,怪不得,王督将一定很厉害。” “那当然。” …… △ 在众人目光的注视下,三头石龙并没有进城,而绕城一周,而是继续驱使它们,最终的地点是杨柳镇。 杨柳镇,郊外。 “果真抓到了石龙,就三头吗。”王守义打量着石龙,问王守礼。 “谈不上抓,不过却费了不少力气,手中的丹药去了大半,算是诱惑回来的。” “这石龙,你打算怎么用。”王守礼问道,虽然石龙皮厚防高,力量远超先天颠峰,但速度是硬伤。在王守礼的理解中,这石龙放在军中是拖后腿的,速度慢了会拖后腿,还脾气温和,反应迟缓,没什么攻击力。 “这天下带龙的兽类,都是可以进化,变异的。这只是普通的荒兽石龙,凭其防御,先天颠峰高手全力一击,也杀不死它们。若是进化、变异,可以跃过妖兽这道坎,直接进入灵兽的行例。” “先试试,看能否变异进化,若是不行,石龙不但是可以移动的城墙,也可以是移动的肉山。” 王守义首先的目的,是让石龙进化、变异。 但若是失败,依然也有用处。 “肉山,阿大,这石龙肉太难吃了,肌肉如老筋,煮两天都煮不烂,而且土腥味极重,一吃就吐,就连内脏也是如此,还有很大的副作用,哪怕是血液,喝下去之后,会令人行功迟缓几分的。”在王守礼的眼中,这石龙等于无用之物。 “若是让它速度提升起来呢!”王守义心中有这个打算。 “不会吧!四肢关节过短,这是先天决定的,再怎么进化,也不可能让石龙的膝下关节长长,膝上关节缩短啊!” 石龙身体的构造,王守礼当然了解,荒兽与人一样,实力变强,境界提升,也就是进化,原有的身体构造,基本不会改变。 而变异,王守礼不敢去想,哪怕在十万大山,部落亦难以让其变异,超过二十吨的石龙,所需的物资就过于庞大。更别论让其变异,需要的物资,必须具有针对性,才有可能发生变异。 宁让十头进化,也不愿一头变异。 这是驯兽师对荒兽进行变异的评价。 在荒野之中,一万进化荒兽,才有可能出现一头变异的。 哪怕是驯兽师,对荒兽十分了解,甚至知道如何变异,缩小了自然变异率的百倍、千倍,依然很难支撑变异的物资。 “放心,我不会学驯兽师哪般,急功近利。”王守义有自己的打算,变异不可控,但优化何偿不是变异,人为的细微调控,花点时间,还是可以的。 不断的捕捉及培育石龙,用极少的不同丹药辅助,从中选择自己所需要的,再培育。快则一到两代就可以见到效果,慢则五代、十代也会有进展。 适合的食物(比如牛奶),可以改变一代(身体发育和智力发育)。 这一点只需要派人投喂不同的食物就行。 再不行,还可以杂交的嘛! 甚至是激素,简单的说,就是纯化的药液而己。 “对了,我改天做个计划,石龙,你再去捕捉一些回来。后面关于让石龙进化变异的事,我会让猛哥去做。你们经常在一起,相信会配合的很好。” “好吧!” 王守礼点头答应。 王守义长长吁了一口气,自出山以来,大家几乎都是听自己的,这份信任和心意,就算是亲兄弟也不一定有。 称王称霸,成仙做祖,一言之下,万人遵命,怪不得会成有很多人的追求,不愿改变。 这就是权利的魅力。 所幸自己没有这种意向,但诱惑的确很大啊。 王守义相信,若是有一天,自己有了这种目的后,带来的只有两种结局,一是快速兴盛,一是极速灭亡。 想要长久,那些古代地主老财做法,才是最稳靠的。 第二十章 平阳城的发展 平阳城,杨柳镇的几座山头,成了新来的石龙的栖息地。 相应的,张博文抽调人手,雇佣杨柳镇的平民,加入了集种植、养殖的行业。 曾猛在王守义的说服下,光荣地成为了石龙的主人,现代人称之为铲屎官。 离入冬还早,王守礼再次率军狩猎,这次要诱更多的石龙回来。 同时,李督将也在忙,忙着招兵。 一次性扩招一千人,还特么划了指标,某乡某镇多少人,哪些人。 不来的,亲自上门去抢。 对,就是抢,这么操、蛋。 不入伍还不行,谁叫李督将一不小心就入了先天,实力摆在那,打不过啊! 不是说,有荒兽肉可食,很多平民人家想进吗。 但除了平民,还有家族,典型的小世家或地头蛇,乡镇的实际掌控者,人家还真看不上,可以自己花钱买,也可以自己去狩猎。 怎会把自家的好苗子往军营送啊,自己培养下,继承人有望,说不定,一不小心突破了,把周围的村子和人吞下,实力大涨,岂不更好,何必去军营让人家教几乎烂大街的军中武学。 这是眼光问题,不成为武徒,是不能游走天下的,同古代封建社会一样,只有特殊的行业和人,才能游走天下。 就算成为武徒级别的存在,其实依然是最低下的存在。实力不足啊,只能猎杀凡兽级别而已。 武徒这种级别,相当于炮灰的存在,要么抱团出行,要么沦为打手,做个护卫般的存在。 武师才算小有身份,比如某个商队的队长,或最低级别存在的武道团的团长。 武宗,相当于之前李督将这样的存在,还是因为参军有功,才有幸回到平阳,成为一小城的督将。 李督将可有游走天下,没有,因为没有投靠任何势力,武宗的实力游走天下,还是很危险的。 换句话说,敢孤身上路的,得有先天的境界,也就是人称大师一般的存在。 △ 平阳城这两年发生的大事,比以往十年都要多。 变化也很大。 新城快建得差不多了,这下品的县城扩大了,人也多了,城防营实力好像也强了,先天嘛,又多了一个李督将,颇有鸟枪换炮的感觉。 似乎可以上报申请成为中品县城了。 李督将这么干,也就是为了这点,入冬之前报上去,明年通过考核,就可以晋级中品县城。 扩大军队,增加实力,这是基础。 然后是人口达标,城池扩大,这是硬件。 最后才是经济,就是得有钱,有物资。 招有资质的人入伍,把平阳一地,整合成一个整体,这是必然的。 招人不仅仅是招人,还有立威的成份,告诉下面的人,你们要听话,按我说的来,否则偿偿我的拳头硬不硬。 拳打西山村,脚踢大禹乡,顺带收拾一下徐家寨,大小张家村。 这就是李督将正在做的事。 谁叫你们不听话,最有资质的小伙,竟然不来投军,瞧不起城防营,还是想自立为王啊。 李督将,算是爽歪歪了,直接上门挑战,以大欺小,挨个收拾了一遍。 何铁林、何明,西山村的。 落云飞、徐明,大禹乡的。 张新虎、张英,大小张村的。 一个不落,直接绑走。 什么曾铁头、何巧手,徐刚,这些地头蛇,统统放到,报以一顿老拳。 以前仗着实力强,多次游说,不愿进城防营,这次就用拳头说话了。 △ 李督将乐呵呵看着张大毛、李远山、李定边三个孩子打拳。心中高兴,终于出了口鸟气。 “王大师,这人都带回来了,可王督将又出去狩猎了,该怎么炼,还得你发话。” “李城主,平阳城的治安规你管了,这些执法史,也得操练一下,先让这几个刺头,操练一下也好。” 李督将马上就不是平阳的督将了,而是副城主,入冬就完全御下督将的身份,王守礼接手成为督将。 这是一句话的事,这与大周的制度有关,实行的就是举察制度。 简单的说就是继承,无需参加文举武举的考核,我在这位置推荐谁,就是谁,这是举;后面的察就对推荐的人考核一下,但基本上只是一个形式而己。 李督将成为副城主,主管治安,手下的人,也变成了执法史。 这执法史,相当于民兵,成为执法史的头头,比督将的权力还大,因为管得宽,算是升职了。 “行,就参照王督将的方法来,不过得加点料,起码翻一倍。”李城主应了声,心中也有了主意。 △ 张文博本质上是个读书人,不是武者,空有先天修为,耐何不练拳脚兵器,又无实战,及参加狩猎,行事偏软。 王守义一直让他负责农业、商业的事,毕竟这方面与武者打交道的少,而且需要认识通律法,张文博比较合适。 马上要入冬了,是赚钱和收扰人口的好时机。 这点平阳城的优势很大。 新城建成,可以容纳更多的人,这是其一。 平阳城没有兽潮,安全更有保障,这是其二。 没有城门税,这一年多,己传遍了很多地方,这是其三。 商业上的规划及便利,让更多的商人愿意落脚,带来的繁华及物资,也是吸引人的优势,这是其四。 …… 王守义打算强势宣传一波,聚拢人口。 流民也好,野人也好,一视同人,进城免费办理户籍,提供住宿及工作,保证有吃有住有穿。 反正之前,建新城也是这么干的,早就名声在外了。 只是再扩大一下范围而己。 平阳城晋级中品县城,差的就是人口。 王守义差点都想,只要你能生,生一个,我们给钱的主意了。 奈何,基础太薄,这一年多支出大于收获,建新城、改造旧城,吃得都是老本,只能做罢。 原有的东西,王守义不想打破,这一年多收扰了不少流民、野人,基本上都安置在新城。 王守义打算新城己建好,让这群人去开荒,搞种植、养殖、放牧,手工坊。 别说搞什么科学,工业这块,没基础,也同他们不熟。 就算是符文这块,这个世界的科技树,王守义自己也没有到四级,就算到了,也没足够的钱去搞。 发展一个县城,并不是靠着穿越就一蹴而就的,基础很重要。 “文博,铁家镇虽然是个镇,但宣传一定要加大,那里穷山恶水的,日子不好过啊。这就快入冬了,拉点人过来也好。”没错,王守义看上了铁家镇那边的人。 用穷山恶水来形容铁家镇也没错。 虽然人家铁家镇穷山恶水,但是人多啊! 武者、练器师、行商、各大势力都有入驻,这些人会携裹大量的平民、流民的。 这些人都超有钱的,王守义不但看上他们的人,还看上了他们的钱。 第二十一章 再入铁家镇 铁家镇距平阳城不到六十里,很近,但铁家镇这个穷山恶水之地采购的物资却以近二百里外的旅顺。 奇怪吗,不奇怪,平阳城太小,物资不齐,之前更有白眼狼和猛虎帮为害。 治安很乱,商业不兴,物资不齐,无法统一采购,人家是宁愿舍近求远。 但现在不一样了,除了两害,治安一好,底层的百姓生活有了希望,从事生产养殖就积极了。 更别说免农税、免进城税,促进农业的兴盛和商品的流通。 建新建、聚流民、野人,带发钱,商人自然聚拢而来。 人为钱聚,钱散而人聚,更是加快了平阳城的发展。 马车行驶在官道上,马蹄敲在官道上得得作响。 一行近百人,马车二十辆,许多人都以为是大商队,可走近一瞧,全是平阳城的官方马车。 抬头是,县:平阳;后面是,X年x月x日;结尾是,编号:xxx号。 车轴、厢门、把手等地方都有金蛇的标记。 没有人愿意与官府打交道的。 用普通人的话来说,官威太重,不好亲近。 实际上,遇见当官的就没什么好事,多数是要钱(收税),还跟大爷似(合法的抢劫),谁愿亲近啊。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当官不为民做主。这当官的要升职,要政绩,真要为民做主了,升职和政绩就不要想了,因为捞不到钱啊。 上面一看,要钱你弄不到,还想上面给你贴钱,能升职吗。 为民做主了,上面的人老听到你下面某大户传来的你的坏话,为民做主的政绩,也成了管理失据、胡乱作为、祸害百姓。 事实的真相是:不是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而是当官若为民做主,迟早回家卖红薯。 可笑吗? 不可笑。 历朝历代就没见过清官身居高位的。 贪污是罪,抓税收是功,会挣钱的官才是权利最大的官。 这算是闲话。 王守义这次亲自来了,当然不管宣传这方面的事,而是打算买点丹药,弄点钱,而且还得弄现钱,那二十辆马车,就是来装铜钱的。 其实是20辆马车装不了多少铜钱。 莫约一车百贯而己,二十辆也就二千贯,大约在二万斤左右。 这是很有必要的,平民不是武者,以金银、晶石为货币单位,用得最多的还是铜钱。 马上入冬了,大雪封路,建城的上万流民和野人,携家带口的,近四万人,总不能让这些人上街带着银子买东西。 买根萝卜,从怀里一掏,说:“给,找我999个铜板。” 你这样干,人家还不做你的生意了。 民生之事,小小的一个铜钱也事关重大。 半日路程,就己进入铁家镇外围,也就是止戈街。 旧日的刀光剑影,残肢破墙,己不见痕迹,人声鼎沸,来来往往,比平阳城中的街道还热闹几分。 止戈街,围城三面,全长近二十公里。 分为止戈东街、止戈南街、止戈西街。 在外围还有止戈东一街、东二街。 二十辆马车有序的进入止戈街,并没有引起什么太大的关注。 因为每天比这还庞大的车队进入,只引得刚来的新人好奇。 “以金蛇为车标,这是……平阳城的官车。”铁家的巡街执事听到汇报,还不敢相信。 平阳城官府的人来上戈街干嘛,那穷地方,没出什么人才,除了金蛇,好像也没什么好东西。 “爱来,你跟着,有什么事,再向我汇报。” “是,铁东执事。”爱来应命。 铁东就是继铁杨后,新的止戈街执事,平阳官府的人虽然名不经传,但初来铁家的地盘,还是要留意一下。 …… 不到一刻钟,手下爱来就又来报了。 “执事,平阳人来者不善啊!”爱来神色有些焦急,脸色又透着几分古怪。 “这些平阳人做了何事,让你这般神色,难道还敢在止戈街惹事。”铁东疑惑的问道。 “属下也不知道,该如何说才好,他们行事很古怪。”爱来正说着,街上就传来了锣鼓声。 “执事,他们来了!”爱来不知好何解释,急忙推开窗,指着街上,招手道:“执事,你看。” 铁东往窗外一瞧,心中一震,笑着道:“好家伙,这是干什么,别人耍猴,他们敲鼓,舞龙舞狮。” 只见街上热闹非凡,锣鼓响拨开道,两头狮子紧随其后,张牙舞爪,跳蹦翻滚,再往后,又是两人共举一块红布,上面用金色的漆写着“热烈祝贺平阳新城建成”,再后面又是两人举着红布,上面写着“万千商家入驻,吃喝玩乐,应有尽有。”紧随其后的是一条由二十三组成的金色长龙在不断的翻滚……再往后……就看不见了,被屋檐遮住。 “那平阳新城建成了,你可知道。”铁东到也听闻过此事。 “上次属下听人说起,的确建成了,正在招商,说是只租不卖,免三年房租,那行商自个儿,也租了三间铺面,用做出售丝绸布匹。只是这平阳的人,招商咋还招到咱铁家镇来了呢。属下不解。”爱来 “平阳那穷地方,能招到什么大商人,肯定是看上了咱铁家镇的来往有钱人了。”铁东 “执事,我们要不要阻止他们。”爱来觉得平阳官府是来铁家镇抢人来了。 “嗯……算了,还是先看看,反正人家也没惹事,天下这么多人看在眼里,咱铁家一直低调,没必要与一个小小的平阳计较。” “爱来,马上入冬了,物资都准备齐了吧,越来越多的人来铁家订购兵器,这方面可不能马虎,若有遗漏,那可是会出大问题的。”铁东 “执事放心,属下干了十九年,也没出过问题,都准备好了。” 铁东关了窗户,屋内就暖和起来了。 猫冬,是一个漫长的时间,人在屋内,吃喝拉撒,基本不出门。 食物、水、柴、碳、衣服,这些都不可缺,这些最基础的物资是猫冬的关键,少一样,那可是会死人的。 铁东不由想到了平阳城,说心里活,那地除了穷点,又靠近桃岭金蛇谷禁地,相比铁家镇,还真是一个猫冬的好地方。 平阳三面环山,一面依水,桃岭的温泉,大雪不冻,宛延入平阳城中,取水比铁家镇方便多了;又因三面环山,北风难入,气温也比铁家镇高上一些;又无兽潮之危,真是猫冬的好地方啊。 “哎,平阳、桃岭、金蛇谷禁地,大周排前十的禁地啊,终究是个不详之地。”铁东探了口气。 第二十二章 接了个大单 刚踏入铁家丹药铺的大门。 王守义一瞧,上次那个姓卓的老头正在陪一个中年人聊着。 好巧不巧的,卓老头眼光一扫就看到了王守义,只见卓老头“噌”地一下站了起来,揖腰抱拳朝中年人说了句“抱歉”,急行两步朝王守义走了过来。 “王大师,可是……又来卖丹药!”语气中透着亲切,仿若熟人一般,笑得满面春风。 王守义心中“咯噔”地跳了一下,卓老头这态度有些奇怪,上次自己来卖丹药可是中年人模样,这次又恢复了少年的样子,怎么一眼就认出自己来了。 人不是某些妖兽,凭气味认人,习惯性是以眼看人的,这都能认出来,莫非有什么门道。 王守义没有回话,面露疑惑之色。 卓老头一见,也不奇怪,反而嘴角微微上翘,再移近一步,与王守义并排了,凑在耳边轻声道:“王大师别担心,这世间有一种宝器,叫“神机眼”。能一看就知是人是妖,一看知人。” 王守义对这个神机眼并不知道,听得卓老头这么一说,四下观望,这神机眼在哪。 这桌是桌、椅是椅,布局与百草门的丹药铺差不多,心中一动,回头望向大门,若有所思起来。 “王大师好眼力,哎,今天来得正好,介绍一位大师给你,一起坐下,喝杯茶,吃点东西。” 王守义拱了拱手,压下心中疑惑,即然人家认出来了,也不必矫情了,自己本就是来卖丹药的,反正也要表明身份的。 落座,三人各据一方。 王守义打量了一眼中年人,头戴束发银环,银环刻有符文,居中一粒上品天晶石嵌入银环中。 一张瘦条脸,零星的栽着几粒黑斑,脸色略显风尘病态之色,胡须有些稀,却黑森森的,犹觉刚硬如针。 身形倒不显瘦,毕竟是坐着也不明显,一身旧衣裳,外披一件兽皮。 这穿着有些不伦不类的,值得注意的是横于膝上的大刀,九孔双环,用一不知名的兽筋系着,却是单手柄。 刀,大刀,九孔的大刀,绝大多数是双手刀柄,更有利于掌握,招式多以劈砍削抡为主,为兵中霸主,打得是胆(一种战斗风格,大开大合,勇猛狂霸,有我无敌,浑身是胆,直面进攻型的风格)。 双手刀柄改为单手刀柄,眼前的中年人必定臂力过人。 武器是武者的第二生命,不同于军中,多是制式武器,越是武艺有成的人,对于兵器都有自己见解,亲自打造或定做自己的武器。 讲究器于人合,利用武器最大的发挥自己的身体优势和武学。也就是常说的,人剑合一。 中年人是一名刀客。 卓老头添了茶水,伸手一指中年人,说道:“这位是银洲刀神谷的使者查继海,刀道宗师” 又面向查继海,一指王守义,笑看道:“查老弟,这位就是王大师,丹道大师。” 查继海一听,哈哈大笑一声,朝王守义拱手道:“王大师,久仰了!今天算是见到真人了。” “嗯” 王守义轻声应了一声,自己并不出名,应是这卓老头向查继海说了些什么,估计也就是炼丹的事。 听卓老天的介绍,这查继海出自刀神谷,又是使者的身份,来历背景俱是不凡。 “查大师,应该是从卓老头这里,才知道我的吧,乡野之人,不敢当这大师的称呼,在下王守义,叫我名字就好。” 王守义是起了结交的心算,九派十三家,套点交情,总算不是坏事。 况且,这查继海的话虽然是客套话,什么久仰,但其语气似乎也有交好的意思。 别扯什么四海之内皆兄弟,或者多交一个朋友,就少一个敌人。 总之这查继海以刀神谷弟子的身份对自己用交好的语气,肯定是有目的。 也不难猜,那就是炼丹。 “哪里,哪里,守义老弟的丹药是别树一帜啊。”查继海夸起王守义来:“不怕跟老弟你说实话,我与卓兄交好,想采购一批僻谷丹,卓老哥向我推荐了你。” 套路古今都一样,王守义谦虚一下,查继海就捧了上来,又说想采购的事,还扯上了卓老头,说他推荐的。 上次卖了丹药,自己只是客气的说了句,以后再有丹药,还来铁家的店铺。相信卓老头心中有数。屁的卓老头推荐。 只是扯上了卓老头,自己得卖人家的面子,毕竟以后有丹药,还得找卓老头,打了几次交道,也就熟了。 人家也说了,与卓兄交好,意思自己体会喽。 王守义不说破,也没有直接答应,反而面露为难之色,张了两次嘴,吞吞吐吐的回道:“僻谷丹啊,我……只是偶尔练一下,没存多少,又马上入冬了,怕是得等来年。” “对了,刀神谷属九派之一,应该瞧不上我的僻谷丹啊,你们应该有丹师会炼,比我只强不弱啊。”王守义好像突破反应过来,把心中的疑惑实话实说,又面露不解之色。 查继海听完,心就提了起来,人家明显也为难啊,一是偶尔练下,存货不多,二是快入冬了,要等明年,说明练丹的材料不足。 特别是最后的话一说,这是试探了,你为何就要买我的僻谷丹,这怎么回答啊,说我们当神谷的丹师练不出他这样的僻谷丹。岂不给了他奇货可居,狮子大开口的筹码。 做到使者的位置,查继海自然能应对,未开口就叹了一口气:“哎,想不到,让王大师为难了。到不是我刀神谷的丹师练不出僻谷丹,这也不是什么大丹。只是家大业大,需求也大啊!” 哎! 查继海又一声长叹:“不知道王大师需要哪些材料才能练丹,看我查继海能否使上一些力。” 王守义到不担心说出材料就泄露了丹方,因为僻谷丹本身就有十几种,也有不少是公开的丹方。 “材料方面,查老哥到是能使上一些力,这僻谷丹也是武者常用的丹药,但都离不了唯有晚春夏初才生长的青箩和僻谷丹才用的定丹液。我只是乡野丹师,可没有屯集这些的习惯。” 王守义也没有想要高价,也没有想去为难人家。 马上入冬了,猫冬的时候,闲着也是闲着,能赚钱也是好事。 再说了,其实僻谷丹用螎丹之法,所需的材料,大部分都可以替代的,也就是青箩和定丹液麻烦些而己。 百倍之利,就算是冬季,材料翻倍的涨价,利润依旧让人心动啊。 “哈哈??……我还以为是什么为难的大事呢,这些包在我身上了。对了,守义老弟,卓老头百两一颗收你的,我呢照旧也是这个价,可能要的多些,再免费提供所练丹药的材料如何。”查继海听了王守义的话哈哈大笑,松了一口气,同时也开出了条件。 别奇怪,怎么大批量的购买,价钱还高了。 一是因为季节,物资会涨价,二是真的订得多,丹师还不愿意练,要出高价才行。道理相当于把一个作为科研人员的丹师转变为生产者,这是代价。 总体而言,出价百两一颗,加上材料,相当于一百五十两一颗了。 王守义一听,自然高兴,这些是人家送上的啊,不赚白不赚啊。 “不知道,查老哥需要多少僻谷丹。这要是过了冬,我可没心思去练了。”王守义表明了态度。 “可能要为难一下老弟了,我是多多益善,最少不低于一万颗。不知老弟能否办到。”查继海真的下了大单。 “我铁家也需要不低于一万颗。有什么要求和难处,还请老弟直说。”卓老头换了称呼,提出了要求。 王守义是真的为难了,如此大批量的辟谷丹,需要的普通材料太多,马上入冬了,还真有难处。其次才是量大的问题,自己真的要加班加点了。 “我怕两位暂时提供不了这么的材料,而且,就算我日夜不息,也难以满足两位的需求。”王守义也有了新想法,继续说道:“不过,有一种十倍聚元阵,倒是可以勉强完成,只是到时候僻谷丹的成本,会提高太多。” “哈哈哈……老弟,不就是十倍聚元阵嘛,这些老夫可以使上一些力气。不知何时开始。”卓老头开口应承了这十倍聚元阵的事。 “可还有什么难处。”查继海问道。 “没了,没了,只要材料充足就行。” 三人又是一翻商量和敲定,终于定下了这笔交易,彼此之间也多了几分了解。 最后,王守义还是卖了丹药给卓老头,要求其中一万贯用铜钱结帐。 临走时,卓老头对王守义说了句:“王老弟乃人中龙凤,铸剑魔师,丹道大师,无上大宗师,堪比大派世家之圣子,前途无量啊!” 王守义知道卓老头在卖好,没当着查继海的面说,自然也有回报:“还请卓老保密,来平阳的时候,多带上一千份药材。” 其意思不用多说,铁家自然多了一成的僻谷丹。 卓老头大笑,点头应声:“好。” 第二十三章 再遇刘家兄弟 “采购如此之多的高级高品僻谷丹……看来这天下的确要乱了。” 王守义对自己练的僻谷丹的作用是了解的。 僻谷丹有什么用,最初只不过是高能量的丸子,充当食物而己。 民间多有制作,用于赶路方便携带,及遇荒年用于充 后经改良,做为行军的特殊军粮。 至今,经丹师钻研拓展,发展成为一种多效用的丹药。 强身健体,养生延寿,调和阴阳,固气培元,以及配合功法的武道辟谷丹。 自己练的辟谷丹,就属于武道辟谷丹,具有辟谷、恢复气血、疗伤、健身的作用。 不过对服用者有限制,先天以下,服用前必须搬运气血;先天者须配合呼吸,行功练化。 要知道,当初练这辟谷丹,正值长春功如神魔一般吞噬,需要海量的元气。 辟谷、是小用,恢复气血、疗伤、健身才是关键。 △ 王守义回想了一下。 乱天下者,绝非平民百姓,只不过起因而己。 真正有实力乱天下的,还是九派十三世家这样的庞然大物。 他们有地盘,有底蕴,要钱有钱,要人有人,连军队,武器装备,都很完善。 再看看,天下乱的是哪几个地方,没有一个是由九派十三世家真正掌控的地方。 王守义只是想想,没有去管这些,至少平阳离铁家镇极近,要乱也是最后乱的。 而且镇兽洲虽然看似各山头林立,但有镇兽城存在,亦容不得大乱。 最后一点,平阳城很偏又穷,占领平阳,要人没人,要钱没钱,没什么人能看上。 △ 铁东很意外,卓大爷竟然派小刀过来传话了:“不用去管平阳城的人。” 话很普通,如同随意吩咐一样,但铁东还是照办,真的不管了。 让平阳城的人,占据了一个决战台,玩起了招商。 还别说,什么“一铺富三代”,“黄金铺位,免租三年”的东西还真吸引了不少小商行。 铁东还发现了一件事,卓大爷竟然让铁手以掌柜的身份去租了店铺。 铁东差点以为铁手是假的,铁手是什么人,铁家执法堂的一大队的队长,先天颠峰的存在,号称无上大宗师。 铁东不由有种奇怪的感觉,是不是每一个做掌柜的,都把自己隐藏起来,看似卑微,其实都来历非凡,比如卓大爷、比如亲眼所见的铁手、还有各大势力驻铁家镇的主事人,他们好像都有掌柜的身份。 “我也想做掌柜!” 铁东羡慕的想到。 王守义游走在止戈街,一头暗影豹冷不丁的从身后冲来,把他拱了一下,差点摔到。 回头一看,这头暗影豹竟冲着他咧嘴,眼睛充满了欢喜。 “哈……是小影。”站定,然后看到了刘波,一脸无奈的扯着暗影豹的尾巴。 “刘波……对了,你大哥呢!” 刘波放下了豹尾,朝王守义点了点头,转头伸手招了招。 刘霸正牵着云虎缓步走来,云虎背上挂了不少袋子。 王守义猜测,应是刘家兄弟应该是过来买东西的。 “王大师,好久不见。”刘波语气中充满了惊喜,二步化做一步,己近王守义的身前。 “好久不见,你们怎么也来止戈街了。”故人相逢,王守义也是高兴,当初刘家兄弟借了暗影豹给他,还为他阻击敌人,干了一场架,这份情谊难得。 “嗨,离这里近,东西也全,买东西来了。王大师你不知道吗,津门郡离铁家镇很近的。” “对了,王大师,你咋也来止戈街了,买东西吗,这里我熟,有需要帮忙的地方吗。” 刘波话挺多的,不像平日骑在暗影豹头上,一副高高在上的高手样子。 “不是,我离这也很近的,平阳城听过没,我现在住在平阳。” “平阳城,呃……刚才招商的就是平阳城的,不会与你有什么关系吧!”刘波好奇地问道。 “哈……平阳城主是我的记名弟子。”王守义没有隐瞒,对于一起干过架的,那就是兄弟,无须隐瞒。 正聊着,小影把头蹭过来,用力的推了推王守义,表示自己的存在。 “哈哈哈……”王守义一把抱住小影的头,双手使劲的揉了揉:“小影,又长高了一些。” 说话间,喂了小影辟谷丹,手却停在小影头上,一下一下的撸着。 还别说,小影被刘波养得很好,皮光滑亮的,手感极好。 不像虎大、虎二,不好撸,性子野,气味重,还爱做死的炸刺。 深秋天凉,暗影豹的身体如同火炉,散发着热量,赶走了寒意。 “嘿嘿……”刘波一笑,不由把手把伸向了小影,一下一下的撸着,一边聊起了家常。 刘霸沉稳,一上来就拱手打招呼,却被王守义手一搭,一手搭一个,推向了酒楼:“好久不见,边喝边聊。” 刘霸不由心中一热,被王大师搭肩,还邀喝酒,在武者之间,那是信任。 “好,喝酒,我请客。”刘霸豪气的说道,流露了真性情。 反到是刘波听得大哥刘霸这么一说,抬头看了看酒楼的招牌,瘪了一下嘴:“大哥,你请得起么,还是我来吧!” 王守义哈哈大笑:“别抢,今天我请。” 王守义是看出来,这两兄弟穿的好像还是去年的衣服,还带有修补的痕迹,显得有点落魄。 穷文富武,不是说武者有钱,而是有钱练武才更容易些。 成为武者,要请师父,求功法,药材、丹药、武器,全是费钱的事。 钱排在第一位,其次才是拜师及功法。 王守义也打听过,刘家兄弟不是什么大富之家,反而是吃尽了苦头,机缘巧合之下,才有如今的成就。 可惜,没什么赚钱的本事,坐吃山空后,全靠打猎换取钱财,养活两头妖兽和自己,还得照顾一大帮孩子。 入了酒楼,三人一翻闲聊,王守义才知道,那一战之后,两兄弟受了点伤,又缺钱,没线买药疗伤,用普通的药材慢慢调养,花费了大半年的功夫,竟然还欠了债。 这小影也是历经两个多月才回到刘波身边,回来时,那叫一个惨,硬生生的饿得只剩个皮包骨,也不知中间遭了什么罪。 王守义没提钱和丹药,刘霸要是肯放低,随便加入某个势力,也不会混成这样。 “你们没有什么打算,刘霸兄弟,我平阳城正处发展之际,需要人手,可否来平阳,帮兄弟一把。”王守义发出了邀请。 高手,什么时候都不嫌多。 特别是刘波这货,练功不积极,养妖兽到是把好手。 没错,要说价值,王守义没有看上武艺更强的刘霸,而是刘波。 这家伙是妖兽营养专家,竟然搞出了很多种兽类的食谱,真的是个人才。 正好自己准备养石龙,不是瞌睡来了,就有人送枕头吗。 这运气也实在是太好了。 刘霸沉默,眼神不时的从王守义脸上扫过,不知在想些什么,又想从王守义脸上看出什么。 可王守义正高兴,一脸地兴奋,刘霸自然瞧不出什么。 其实刘霸很傲,宁愿自己吃亏吃苦,也不放下心中的傲气。 王守义没有施舍的意思,这让刘霸心中舒服了很多,但多年的习惯和性格,他依然想到了拒绝。 王守义见刘霸的神色,心中就想到了,刘霸这种人,傲归傲,还好面子,习惯自己做主,这表情明显是纠结和不愿。 “刘兄,刘大哥,你就帮小弟一把,这不与铁家卓掌柜的做了笔交易。领头人你也认识,就是铁手。我平阳家小业小,你过来帮兄弟一把,撑个面子,与铁手交接的事就靠你了。” 王守义又是请求,又抬出铁手,提高刘霸的身份,刘霸终于点了点头,答应了。 “吁” 王守义放了心,事成了,刘波到手,曾猛哥就可以抽出身,可以再建一支军队了。 “哈哈哈……不可反悔,来来来……刘霸兄弟、刘波兄弟,喝酒,喝酒,菜也多吃点。”王守义招呼起来。 最终,三人又一翻商量,刘霸刘波两兄弟决定立马回津门,把孩子们全接过来,算是改居平阳了。 毕竟,铸剑大师竟然还会炼丹,跟这样的人混不会差,人家还把自己当兄弟。 从某方面来看,练丹师,练器师的地位在武者心目中可见不是一般的高。 收获,大大的收获,完全超出了王守义的预料。 这一高兴,王守义又花了不少银子,卖了一大堆玩具。 没错,是玩具,王守义天马行空,买了十几年玩具。 入冬了,平阳城应该到了造人的季节了,这得做准备。 当然这些玩具不是什么儿童小玩具,而是婴儿用的吃穿用品,比如奶瓶、奶粉丸、小棉袄、婴儿床之类的。 不是平阳城没有,而是少,百姓没钱买,这些东西自然就少,做工也差。 第二十四章 不知起什么章节名 狩猎战士兴奋不己,是夜不能寐。 清晨时,许多战士的眼睛都微红,泛起轻微的血丝。 王守义带头朝“遮山铁柳”方向前进。 金子紧跟在王守义后面。 小金牵着金子的手,贼手再次伸向了王守义背上的背包。 一颗丹药得手,小金兴奋的“吱吱”大叫,献宝似的朝金子炫耀。 不知是兴奋自己偷到了王守义的丹药,让王守义吃了亏。还是兴奋自己的空空猴手一次成功了。 金子见小金的炫耀,微微一笑,手一拉,小金就蹲上了肩头:“不要再耍了,这己经是第三颗了。” 小金裂嘴一笑,大眼晴都兴奋的水汪汪的,朝金子点点头,表示听懂了,猴手一颗丹药递过去,要喂金子,自己都吃了两颗了。 “好吃” 金子张口接住,满意笑意的回应小金的喂丹之心。 这是小金和金子之间的游戏。 “吱吱” 小金猴嘴嘟嘟,抱住了金子,眼睛眨呀眨,猴手再次指着前面,王守义的背包,表示它还可以再偷几颗。 “你呀,会挨打的。”金子望着王守义,转头劝着小金。 “嘶” 小金猴手互挠,那小树枝打手的感觉,那条痛疼涌上记忆。 双眼瞪着王守义,又再次指了指,又挠挠手,做出可怜状:“那家伙,老欺负我。” …… 王守义是心情太好,对小金的贼手也是格外宽容:“偷吧`,偷吧,随便偷,到时多拿几颗灵果就成了。” 只要金子开心就好! …… 小金还是贼心不死,贼手再次伸向了王守义的背包。 这是小金与王守义之间较量,也是王守义和小金之间的交流。 等赶到“遮山铁柳”附近的时候,王守义准备的十颗“长生丹”被小金偷到六颗。 王守义停住,一回头,吓得小金立马跳上金子的怀抱,装做很乖的样子。 “哈哈……这泼猴,还学精了。”王守义伸手掏出剩下的长生丹,朝小金扔了过去。 小金立马不装了,猴手如电,迅速把四颗丹药抓在手中,有些惊疑不定的望着王守义:“太阳从西边出来啦,居然不骗我的灵果,送丹药给俺,这丹药可比以前的好多了。” 小金对于到手的东西,特别是丹药可不会退回,就算被发现、挨打也不还的。 丹药塞进金子背后属于自己的小包,收好。 又回头望望王守义,抓了抓头,再次伸进背包,一颗灵果被小金拿了出来,手上惦了惦,眼神有些不舍。能让小金收藏的果子,就没有差的。 “嗖” 本着交易的原则,小金忍着心痛把手上的灵果扔向了王守义,并摊开手,指指王守义,又指自己胸口:“扯平了,这是交易。”然后就坐在金子肩头独自乐了起来。 “一颗灵果换十颗美味的丹药,从没从大魔王手上占过这么大便宜啊。” 金子靠近:“这么开心。”双人并排而走。 “嗯,……你开心就好。” 王守义想了想:“你开心,我就开心。” 金子迎着“遮山铁柳”的方向,抬头深吸了一口气,牵上了王守义的手:“这样,你会更开心。”脸上微红,如熟透了的苹果。 王守义“嘿嘿”一笑,脸也微红,不过皮肤太黑,看不出来。 心脏微微加速跳动,望着金子微红的脸蛋,忍住了偷偷咬一口的冲动,牵着金子的手不由紧了些:“抓紧了,就不放。” 王智和小点点在后面牵着手,轻声发笑:“终于在一起了。” “你呀,坏死了,一听到你说“在一起”,我就好想笑。”小点点强自忍住要放声大笑的冲动,肩头抖动。 “哎……哎,我可是好心,成人之美呀。” “成人之美……哈哈……和吴桂吗”小点点终于忍不住,放声大笑。 王守义和吴桂的对视,那画面咋就那么可乐呢。 △ 遮山铁柳,如冲入云宵,枝条在云间飘动。 翠绿的柳叶在阳光泛着绿光,随风而动,美不胜收。 遮山铁柳对于众人的来到,并没有任何反应,犹如遗世独立的仙,静静的站在山顶,不喜不悲。 风起,柳条舒展,飘向众人,枝叶划过脸庞,如情人轻抚。 清新的气味更加浓,闻之让人清醒,心情都轻松了不少。 “柳条如鞭,轻巧灵活,此树若有灵,可当‘仙的称呼。”王守义想起遮天中的“柳神”,不知完整的“柳神”它的风采,可如这“遮山铁柳”一般,如仙落深山,遗世独立。 透过层层枝叶,“遮山铁柳”庞大的树身隐约可见。 没有斑驳如鳞的老树皮,树身如同柳叶,显墨绿色,若无阳光照射,以为如黑铁。 风儿不停的吹,枝叶相撞,如玉般的清脆声响起,格外的悦耳。 “此音入耳,如闻仙乐。” …… “令,按组列队,围山搜寻,若遇危险,以火焰为信。”王守义下命。 敌人是谁都不知道,但“遮山铁柳”出现在此,那对手八成肯定也在这里。 “遮山铁柳”可能没有成“精”,对众人的到来,并没有什么反应,只是略显神异。 第二据点就是这棵“遮山铁柳”所立身的山头。 从“遮山铁柳”树身上来看,此树树龄怕己近万年,正处树灵孕育,要开未开的关键时刻。 怕是战神率军来此,这“遮山铁柳”就存在于此了。 “对了,注意天上,第二据点最后的妖兽,极大的可能是“飞禽”。”王守义郑重的提醒道。 “树木成精,万年才有可能,要承受天火雷劫,方可成精成神。”王寅走到王守义身后,双手背于身后,抬头望着“遮山铁柳”。 “万年,这十万大山,从古至今,不知多少万年,多少不少万年的巨木,甚至十万年,成精者有几个,比人成神,破碎虚空还难。” “这“遮山铁柳”虽然神异,可以引发天火雷劫入身,但能否成功渡过天火雷劫,成精成神还不如道呢。其机会百不足一。”王守义接着王寅的话说道。 “不,“遮山铁柳”若能引下天火雷劫,其成功率超三成。“遮山铁柳”渡过“天火雷劫”之后,就要改名叫“遮天神柳”了。” “遮山铁柳”渡劫之后,即可成神,真正的神级。渡劫成功之后,“遮山铁柳”会在短时间内急速成长,百年就比现在庞大十倍、百倍,成为真正的“遮天神柳”。“ “三成,怎么可能,这机率比人先天成神,还高出几倍。”王守义有些怀疑,不敢相信。 “阿大,遮山铁柳本是部落之物,战神手下十大战将之一,天机子所种下,又岂会如普通的“遮山铁柳”一样。”王寅身上有着王守义不知道的密秘,这些东西,在山顶的传承和秘事中也没有记载。 第二十五章 点拔(不知道起什么章节名好) 三日后,第一批药材就会运来。 趁看这三日,王守义把新旧两城都走了一遍。 不知道是宣传的效果好,还是临近冬季,城门口犹如菜市场一般,进进出出的人很是密集。 张文博笑着说:“若是以前,人可没这么多,但却更挤。” 王守义的想法是建一座自由之城,这取消了进城费,简化了关卡的程序,自然人多了也不挤。 不过在自由之下,官府在治安方面的压力很大。 只能不停的扩允小吏的队伍。 “走,去城外瞧瞧!”王守义有了兴趣。 若说热闹,城外更甚,因为没有城里那么多规矩。 来往之人,多数是附近乡镇的村民,延着城墙形成了热闹的街市。 甚至搭起了草棚,吃穿用的东西摆满了,生意强城内十倍,当然这说的是人数。 自由的商街,看似极乱,却也有些规矩。 一段一段的,形成了某个团体。 比如买坛子的旁边,是个卖草席、草鞋的,再旁边又是一个买窝窝头的,下面可能是买萝卜、地瓜或米面的。 不是说商业链,而是这些人之间的称呼,不是邻里,就是沾亲带故。 这里自然少不了打行的人,别以为打行是黑社会,就不干好事。 每一段都有打行的人在巡逻,也不欺压百姓,而是保护,防人闹事及出事。 这打行的人,自然也认识这些做小生意的人,也是邻里或亲戚。 “这城外比城里更热闹,人也更多啊!”王守义感慨。 就算取消的进城的钱,这些老百姓依然还是喜欢在城外做些小买卖。 这份热闹,就连城里人也喜欢往城外跑。 “文博,你说这是为什么。”王守义问道。 “我本以为取消了进城税后,百姓应该会进城卖的东西,因为城里有钱人多。可结果呢,多是多了,城里人往外跑的更多。” 张文博心中也无奈啊! “其实,这也是有原因的,城里人,乡下人,他们是两个阶层。最好的地方,还是这城外的商街,他们相处,才显得更平等些。” 张文博的看法让王守义有些意外,怎么说呢,颇有思想家的智慧,喜欢把人区分开来,再做评点。 “你说的不错,我在想,明年开荒后,新城的人是不是会流失很多,都跑到城外去。”王守义不由担心新城的房子没人买,这房地产搞不起来。 投了那么多钱,该如何赚回来。 “这个怕是,极有可能,本就是流民野人,虽然成了百姓,可没有做城里人的觉悟。” 张文博跟上了王守义的思维,刚刚还说为什么百姓喜欢待在城外,一句话又转到了新的百姓身上。 这些日子相处,张文博都习惯了,也明白这是王守义在教他。 “这城里人与乡下人,有何区别”王守义又问。 “钱和地位,还有就是脑子里的想法不一样。这乡下人就算有钱了,还是喜欢呆在乡下。好比我,若不是读了些书,怕是就算有钱,也会待在乡下,会觉得有面子。”张文博说完,就笑了。 “你说的是你堂哥吧!”王守义也笑了。 这张文博的堂哥,自然是因为张文博的关照,赚了不少钱,可就不愿待在城里,觉得混身不舒服,说是乡下比城里好,待在乡下舒坦,感觉很有面子。 “那些打行的人,处理好了没!” “打了一顿,也就老实了。” “打,解决不了问题,收编了吧!成立个城外治安队,毕竟城外的人多,让这些打行的人管着城外,你叫你堂哥张文均管着这些打行的人。毕竟你堂哥才是打行最大的行首。” 王守义想起一出是一出,发现问题就慢慢补充。 张文博也不傻,也听出了王守义的意思,这打行是不充许存在了,还特意提到张文均是打行中,最大的行首。 算是敲打,不过张文博也知道,王守义对自己堂哥张文均也算是瞧得起,并无什么的恶意。一个桌上吃过饭,对堂哥张文均是欣赏的。 “收编到也不难,但难在让他们听话。” “这是一门营生,与打行的营生差不多。反正是吃饱了没事干的人,城里城外也是一样的嘛。以前是抽头,收保护费,变成了收管理费、卫生费,中介抽成,以后若有变化,做些护送、跑腿的事也成,就算是伍长、里长、村制,也是可能的,光明正大的赚钱,总比现在好。” 王守义是缺人,缺管好平阳城的各个职位的人。 张文博不错,做为一城之主,大家都认为实力最强的人,总体上还是听话的。 但有些方面还是欠缺,王守义也不知道怎么说,见识的问题吗,也不全面。 有句话叫“阎王好见,小鬼难缠。” 张文博是阎王,底下的人是小鬼。 你张文博实力强,可以制定规矩,但执行这规矩的人,就是张文博底下的人。 老板发了话,员工听老板的话干事。 这员工干活是有规矩的,不同的职位按不同的程序来,这中间执行程序的员工便有可为之处。 就如打行代收新来的流民和野人的工资,这发放工资的人,不及时上报,或不上报,张文博不会及时知道并处理。 真等到出了事,那就是大事。 又比如,办户籍文书的,到下班了,这事儿你明天才来办。 呵呵……大家都了解吧! 多说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官与史之间,也可以这么说:“铁打的小史,流水的城主。” 这底下的小吏,你张文博不满意,可以换,不就是辞退一个员工吗,但再招一个又怎么样。 这些员工,依旧是员工,代替不了老板,还得按程序办事。 平阳城,还是其它的地方,这些员工小吏,都是地方上举荐的人,而且多数是一代接一代的指定接班人。 想一想,换一两个员工小吏也就算了,不可能大换血,否则张文博这个城主老板也不用当了。 回望历史,清官有几人,又有何好下场。 比如海瑞。 反到溜须拍马的人,升官升得快,当然能力也是有的。 比如严崇、徐阶、夏言。 再总结一下,应了一句话,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 这些有能力,又会做人通常都会察言观色,极会做人,笼络人心的,称之为人精的,比清官的做为更大。 “这跟缺人有什么关系呢。” 关系可大着呢。 不愿意帮你做事的人,十个人可以干一个人的事;一个愿意为你做事的人,一个人可以干十个人的事。 做老板的,自然愿意底下的员工,都是愿意帮自己做事的人。 但老板啊,你要会察言观色,笼络人心啊,也就是人情练达,什么东西都到位了,人家才愿意用心帮你做事啊。 而不是什么识人,慧眼识英才。 告诉你,英才都是极有想法的。 打行的人固然是欺负不懂的刘明和野人,但你张文博,用人不当,识人不明,不会做人啊。 人家帮你做事,要给钱的,你要打招呼的,要关心一下嘛,忙的话,派个人问问,送温暖也好啊。 “这个好吗”张文博没有说出来,收编一群混混,还得给他们找营生,操心这些,这世道还分好坏善恶吗。 “就按你说的办。”张文博毫无意见的应了一声。 “怎么,想不通,还是觉得不好。”王守义见张文博的态度,就知他没想通。 张文博开口道:“打行的都是混混,算不得好人吧!” “你呀,你看,眼前应是你张家村的吧,那两个打行的人,现在的所作所为如何?” 张文博顺着着王守义手指的方向,正瞧见两个肌肉壮汉帮一个老头下车杠米。 神色不由一怔,良久,突然笑了起来。 “王大师,你是说打行中,也有好人。” “屁,你堂哥也不是好人,可我对他依然欣赏,至少敢说真话,敢打敢拼,并照顾本村人。” “你是城主,不是平民,好人坏人的定义,先放一边。打行的人,也是你下面的百姓,只要没违法,你就当百姓对待,而不是用好人坏人来区分。要一视同仁,收编他们,帮他们找到营生,你就是有利于百姓。而且收编了他们,坏人少了,也有利于好人,依然是于百姓有利。” “打行之中,有好人有坏人也不重要。至少你眼前的两个混混是有良知的,可以救一下。” “若打行之中,真有人从头坏到脚,坏了律法,也不用客气。” …… 王守义是一番说教,张文博听得眼神放光。 最后王守义说了一句:“都是你村里的人,不打个招呼。” “我一个人走走,你不用跟来了。”说完,王守义双手贴背,自顾自的继续往前走。 冬天快到了,为了过冬,大家都在拼命采购或易物。 即然来了,逛逛街也好。 过了今天,可就没这么闲了。明天铁手会过来,又是一位故人啊。 再等几天,刘霸刘波两兄弟也会带着一大家子人过来,不知道,等铁手见到了刘家兄弟,会是什么样子。 对了,还有任天行四兄弟,不知又在何处,可以拜托铁手去传个信。 作品相关我是认真的 关于武幻,武功境界的一些推测。 熊二渡神火劫,在脑中渡出一个观想的自己。 这是一个虚无又存在另一个自己,它看不见,摸不着,却又存在。 虚无又存在的另一个自己,称之为“阳神”。 阳神,有看不可意思的神奇能力,所以才笼统称突破了先天,就是“神境”,第一境就是“阳神”。 设定,阳神是人魂魄中的“魂”,由魂化形,叫阳神。 这里不提三魂七魄的说法了。 魂有区分,与人而异,大体上是指心灵上的神性。 这心灵上的神性,就是你心中一直想成为的那个人的虚幻存在。 书中,后来又提到了分化念头,这个只是阳神的一种能力而己,也是下一步要走的路。 有阳神了,自然也有阴神,阴神是魄的化身。 想了想,这魄我定义为“生命元气”的组成。 阴阳二神合为一,才是一个有思想的生命,完整的生命。 阴神,我打算把变成“精血”的另一个存在,也就是“生命之果”,“生命之丹”的意思。 理解成修仙中的“金丹”就行。 但阴神本也虚无,因物而显,练出阴神,就得先练出“虚丹”,虚丹是阴神的过渡。 先由气而聚虚丹,虚丹凝实,就是往“气丹”,不断注入“精血”的过程。 百练之后,可成丹,此丹就是“生命之果”,书中不称金丹,称“命果”。 设定,命果是精血凝聚的产物,不是精血与气的结合体。 气只是一个辅助。 接下来自然是阴神合一了,此时气的位置就很重要。 通过气把阳神分化的念头注入阴神的命果之中,阴阳一体。 当阴阳神合一,就可以超脱原有生命的桎梏。 不是不死,而是生命的一次完全进化,才是真正的神。 很多小说当中都说神级的存在是不能随意出手的,这是强者的约定。 书中神级却有出手,有些予盾。 再次设定,神级出手,若不动阳神,只相当于三到十个先天颠峰的战力。 而阳神一出,必损阴神,导致阴阳不和,下一步的路会越走越窄,所以神级不愿出手。 主角因畏神级而韬光养晦,低调行事,会有一个转折,先天可以战神级。 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神级极少出手,杷握好这一个度而己。 主角有长春功,长春是神魔。而神级的阳神一出,对长春功这个神魔是大补,会被吞噬。 结果就是神级的阳神对主角无太大的杀伤力,神级强者只能凭肉身而战,几乎是一个不胜不败的局面。 战力设定,同为先天颠峰,身体与熊二差不多,厉害的是其它方面,这里不多说了。 设想,当主角碰到一击就败熊二的兽神教圣子,怎么取胜,或者不败。 功法的技巧,还是先见之明,又或其它的原因,这是一个挑战。 毕竟就算是外挂也得在程序内办事,总不能黑了整个游戏吧。 第二十六章 一拳击碎 王守义在等铁手押送药材过来。而另一边,熊二带着马长江等人己打上了东来峰。 摆明车马是没有的,这点显得没有规矩,好歹吼一句:“老子今日前来挑战,会一会东来学院的高手。”这也是好的。 行至半山腰时,柳昌烈的消息终于传进了东来学院,组织了人员,设了第一道防线。 一名先天中期,带着数十名后天颠峰,及近百后天中后期武者,其阵容很强大。 气血冲盈,如虎踞山,行人远避,不敢撄其锋。 “柳昌义,叫他滚出来!”熊二眼前的一百多虾兵蟹将,他是来立威的。 “大胆,敢直呼柳院长之名……”领头的大喝,欲压熊二一头。 可未等话说完,听得一声“找打”,紧接着这个领头的就弯下了脸,手捂着肚子,两眼翻白,然后一头栽在地上,没了动静。 熊二一脚踩在领头者的背上,目光扫视之下,东来学院的武者莫不心惊胆颤,忍不住退后了几步。 谁敢樱其锋。 君不见,就连副院长都莫名其妙的倒在地上,被这个男人踩在脚下。 “一群没打到窝囊废。”態二不屑的撇嘴,拍了拍衣服上不存在的灰尘。 可众人却又给吓的齐齐退了一步,以为熊二又要动手。 “熊叔,霸气!” 马长江大呼,拍着熊二的马屁,化身狂喊“666”的小弟。 “熊叔,威武!” 高山等人也不落后。 这是一种好习惯,为胜者欢呼,从小子就养成的。 “滚开,没本事就别挡路!” 马长江嚣张的推开一个后天颠峰的武宗。 不是没路,人家早就让开了,只是,马长江不走中间,偏要走路边。 这一副嘴脸,真的很讨人嫌! 被推的武者,咬紧了牙关,拳头紧握,胸腔起伏,努力的压住心中的火气。 愤怒的目光死死的盯着马长江,好像要吃人,仿佛再说:你再推老子一下,老子就要打死你。 “呦……不服气!” 马长江近身,无视人家愤怒的目光,挥了挥拳头。 “见过没,砂锅大的拳头。” 语气很嚣张,真的很嚣张,但有嚣张的本钱,马长江本身就是先天中期的高手,的确有实力不在乎一个后天颠峰的愤怒。 人家究竟忍住了! 马长江有些遗憾,拳头没能挥出去。 毕竟马长江还是没有沦落到欺负弱者,彰显自身实力的份上,这是他的骄傲。 无人敢阻挡,所谓的第一道防线,被熊二一拳击碎,灰飞烟灭。 待熊二走后,终于有人前去察看,倒在地上的副院长。 “还有气,没死!”一个声音响起。 “金院长,金院长,醒醒……” 喊的喊,掐人中的掐人中,金院长终于缓了一口气,眼睛挣了开来。 “我是谁,我在哪,发生了什么!” “嗷……” 金院长正欲挣扎爬起来,一声极低又压抑的痛呼从喉咙深处发出。 甩了甩脑袋,金院长终于想了起来,刚才自已被人一拳打昏,趴在了地上。 “高手!” 缓了一口气的金院长,被人架着坐在石头上歇息。 刚才的一幕在脑中回放,那个男人犹如鬼魅一般,眼睁睁看着人家冲上来,自己正欲反击,人正未近身,自己好像就被击中了,不能动弹,然后再感受到一阵猛烈的痛疼袭来,脑袋一激,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直到现在,痛疼还在延续,全身提不起劲,劲力仍在身体内游荡,一口真气怎么也提不上来,连个十个月的婴儿也不如,至少十个月的婴儿能爬。 那一拳,先是打在自己的神魂上,全身失控,不能动。 接着打在自己的身体上,痛疼扩散至全身。 最后打在自己的气门上,打散了全身力气,到现在一点力气都提不上来。 金院长没由来的心中打了颤:“神级” “不是神级不出世吗?” 金院长摇了摇头,感觉身体恢复了一丝力气,扭头看向东来峰高处,依稀听到无数的呼喝声和繁乱的脚步声。 “究竟何时,我们惹到了这么一个人。” “金院长,你好点没,我们得赶回去,联合师兄弟,保护东来学院。”一个学员焦急的喊道。 金院长叹了一口气,这学员真的爱护东来学院,只是对手是神级,就算柳昌义出手,也只不过多抵挡几招,这又有何用。 “不用上去了,有柳院长,大家不用担心。”金院长撒了一个善意的谎言,稳住了所有人。 “可是……可是……”年青的学员还想说些什么,却又说不出来,结巴了。 “可是,什么……人家很厉害是吗!你急又有什么用,假若柳院长都敌不过,我们上去又起什么用,寻死吗!” 金院长把脸一虎,镇住了年轻的学院。 见众人仍愤愤不平,又开口道:“实力弱小,就不要出头。要对强者怀有敬畏之心,否则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把这句话记在心里,才能活得长久。你们记住了吗!”金院长认真的告诫了一翻。 “记住了!” 众人点头。 “好了,你们也不用担心,这次就算是人家寻仇,也不会落在你们身上,是柳院长与人家的恩怨。” 金院长被神级二字给镇住,但脑子还没坏,至少没有对自己下杀手,不是穷凶极恶之人,这点判断还是有的。 “阿荣啊,你带大家下山去,不要掺合进来!就算发生天大的事,没我的话,你们不可踏进东来峰一步,明白吗?” “是,遵命!”阿荣低头抱拳应道。 “领大家下山去吧!” 呼拉一下子,一百来人冲冲下山而去。 金院长叫金少平,在猎杀百步金钱豹蛇时,被柳昌义所救,来到东来学院,做了个副院长,算是报恩。 又休息了一阵,体内劲力终于散去,一口真气回来,终于完全恢复了过来。 金少平犹豫了一下,自言自语道:“生死由命,富贵看天。” 脚下用力,人如猎豹扑杀,急速的朝峰顶而去,几个闪身,就己消失不见。 ‘ 第二十七章 熊二化鹰 能做到一城之主,还能安然十几年在位,并让地方取得长足的进步和发展,就没有简单的人。 柳昌义很大胆,极有魄力,直接让人打开所有的大门,命令不许任何人阻拦,让熊二直接穿过学院广场,讲堂,后院,进入了传承之地,柳昌义居住的地方。 “柳昌义,还记得老子吧!” 熊二一见柳昌义,那锃亮的光头,心中就来气。 比武之时,人也算光明磊落,有堂堂男子汉的气概和担当。 却不想,背地里搞了一出,调虎离山,劫走双虎的龌龊之事。 柳昌义眼睛一缩,心中闪过一丝慌乱,又恢复了镇定,平静地开口说道:“原来是熊兄,怪不得金兄挡不住你。” “不知何事劳烦熊兄亲自上门做客呢!” 柳昌义想到了一种可能,开口试探,明明是打上门来,却说成上门做客。 可熊二一听,心中火起,不吃这一套,好你个光头,明里一套,背地里又是一套,竟然如此虚伪。 “做客,老子这是上门抓贼。你这个光头,坏得很,就问一句,我的虎大哪去了。” 熊二话一说完,空气就沉静起来。 良久 “哈哈哈……” 柳昌义大笑几声,站起身来,武道气场完全放开,目光直视熊二。 “熊兄,到了这个地步,不如你我真正的战上一场,如何。你赢了,你想怎么办就怎么办;若是你输了,我就当你没来过,算是赌注,可敢一战。” 柳昌义心中明白,肯定是查到自己头上来了,也很光棍的提出这个赌注。 其实,有没有赌注,都要注定打上一场的。 不过,有了赌注,自然也有了约束。 若是输了,人家该把自己如何,还是如何。 但若赢了,有这个赌注的约束,在对方实力不足的情况下,自然省下了许多麻烦。 柳昌义只是好奇,眼前的熊二似乎与之前的有些不同,细仔回想,不是说身高六尺出头么,现在怎么看也不够六尺啊! “看来,他给的信息,也不尽完善啊!”柳昌义有些不平,相互利用而己,有些误差也是正常。 自己不是也留了一手吗,至少功法方面,一些精妙及关键的几个地方,没有告诉对方。 柳昌义有信心与熊二一战。 熊二哼了一声,没有提出异议,打输了自然没脸纠缠。 脸面就是实力,没实力,一切都是空谈。 熊二没有多话,实在瞧不起柳昌义这副嘴脸,看似光明正大,实则虚伪,老爱占便宜。 “不服气,老子也不想与你这种虚伪至极的光头,多说一句。” “在哪比,我赶时间。” 熊二应了下来,实然话锋又是一转:“若是虎大有个意外,老子打得你妈都认不出来。” 柳昌义不由嘴角不自然抽了抽,做十来年城主和院长,修身养性,基本上是温和的,极少爆粗口,别人对他也是恭敬,哪有开口老子、闭口老子的。 忍住心中的脾气,脸色一紧,光滑的脸上,不由有了几道皱纹,开口说道:“跟我来。” △ 擂台这东西,学院自然有,但用不了,禁不住先天颠峰的崔残。 柳昌义脚生云雾,突然全身开始变得朦朦胧胧起来,似在云中,一路飞行,颇有腾云驾雾的出尘之意。 熊二也不多话,人如火焰,腾空而起,紧随其后。 至峰顶,夕阳斜坠,远山苍莽。 秋风带寒,一树枯枝无片叶,斜伸出,托住夕阳,枝桠细密如线,却不动不摇,犹如生命最后的坚挺。 …… “熊兄,我们的战斗之地,就少在此峰下,我叫枯木崖。” “枯木崖下,乃是深渊,地气升腾,此时云雾翻涌,难见一丈之地,是一福地,主场对我有利。” “就知你这光头坏得很,别鸡鸡歪歪,婆婆麻麻地,烦不烦啊,反正也就是几拳的事,快得很,别把啥子白云生水,练成缩头乌龟功就行。” 熊二不傻,相反很精,虽然一粗鲁,却也用上了激将法,把白云生水功说成了缩头乌龟功,意欲一击定胜负。 柳昌义眉头一皱,总感觉哪里不对,自从见面后,虽然眼前的熊二一直顺着自己的思路走,但自己似乎依旧没有控场。 “此人不好对付。”这种感觉柳冒义自然压在心中,同时对熊二的应对,再次上了一个等级。 人老精、树老滑、兔子老了鹰难拿。 两个人年龄相当,加在一起,都九十了,都是数十万人之中才出一个的精英,谁也忽悠不了谁,最终还是得靠实力说话。 柳昌义听得熊二的话,心中也有火气:“即然熊兄对我意见很大,那在下也不矫情了,我先下去了。” 话一落音,柳昌义纵身一跃,人如坠鹰扑食,直坠而下。 “果然,坏得很。”熊二嘀咕了一声,紧随其后,其速度竟然比坠鹰还快了三分,直接跳了下去。 谁知道,这柳昌义是什么货色,万一先下,躲在暗处下黑手呢,熊二才不给他机会。 狮子搏兔,亦应尽全力。 这道理,熊二自然明白的很。 十万大山之中,强大的人或兽,死于微小的毒虫,不起眼的毒植之下,太常见了。 小心无大错,但博杀绝对要有胆气,谁狠谁就先胜三分。 这是什么理论,纠结起来还予盾,但熊二认为很实用。 小心应对,大胆出手,做了该做的,其它看天意了。 耳边风声呼啸,仿若时光流水,瞬间万年。 能飞不代表能肆无忌弹的下坠,还是极有可能会摔成血泥的。 “都说,人死亡的一瞬,能看见灵魂,在极短的时间之内回忆一生。” 这种下坠,与找死无异,往地狱坠落的时候,人体会产生奇妙的变化。 熊二感觉到生命在燃烧,燃到极至,两眉之间,入内三寸,阳神盘坐,忽地立起,神出气门,与肉身相合。 体内骨骼、气血、经脉、内府、血肉,微至每丝每毫的变动,皆在掌控之内,可以威力无穷尽,可以化万物。 可云雾己至,必须止住下坠之势。 一声鹰啼,响彻崖底,回荡延绵,山与之应,地与之合,天与之道。 “刷”的一声,熊二背后,庞大的鹰翅,遮天蔽日般的展开,笼罩整个深渊。 光线微暗转明,熊二立于云层之上,背后双翅微振,凭空而立,云层激荡,层层翻涌…… “这是……” 熊二无法用语言形容…… “天人感应吗” 低微的细语,穿透某个节点,熊二看到了自己,头顶三尺,仿若有只天眼,自己的一举一动,都入眼中,心中,脑中…… 奇妙的感觉! 自己竟然有了翅膀,不是真气凝形,而是血肉洐化,真实的存在。 熊二突然,有些 第二十八章 还是一拳 “你果然藏了底牌!” 柳昌义突然从云中冒了出来,眼晴死死的盯住了熊二,面露惊讶之色,又一副果然不出我所料的淡漠神情。 仍谁都想不到,练体的王者,也会有血肉神通,居然是化鹰。 火红的双翅,光晕层染,羽翼微微一震,层层荡漾,一重重红影极具规律的波动,折射出凶唳的血红,杀伐之气扑面如潮涌。 杀伐王者,柳昌义早就知道,但仍然心惊,就连血肉神通带有凶唳杀伐的气息。 但也只是心惊,天时、地利、人和,自己都占尽了,何况还有底牌,柳昌义仍然不惧一战。 不过,柳昌义没想到的是,熊二己进入阳神之境。 阳神不出,神级亦如凡人。 望气之术,若不进入看内腑观神异之境,是看不穿神级的皮毛的。 更何况,熊二隐藏了实力以及阳神,若阳神不出手,非同级或以上才有感应。 …… “底牌,嗯……讲得不错,你也不傻啊!” 熊二以为柳昌义知道自己突破了神级,心中默认把神级当做底牌,也就承认了。 捏了个拳头,真气化甲,血红如晶钻。 血色晶钻十六面,面面如镜,棱角流光,不时闪烁着璀璨之光,梭角汇聚之点,光华自耀,这光可以洞穿一切。 拳头完美的嵌入在血色晶钻,如鱼得水般,自由的伸屈。 这手才是血色晶钻的灵魂,才是力量的源泉,才是最可怕的存在。 熊二感觉到了,真气的另一种力量,气血与先天真气的结合。 仿若有灵、又若生命,与自己的阳神、血肉、真气,完美的结合。 “灵气化甲,不对……元气化甲,用生命元气化甲。” …… 当熊二亮出拳头的时候,柳昌义就消失了。 云雾之中传来柳昌义飘渺不定的声音:“战吧!” 四面八方传音,无从捉摸,找不到出处。 云雾本白,坠入深渊,又染了一丝黑,灰白,灰白的,失去了飘渺和聚散于空旷天空的意韵。 好像深渊之中有恶魔,吐出死亡的气息,浓郁的死气入浸了高雅的流云,令其奄奄一息,只余生命最后的残喘。 这气息不像是死亡,而是一种“罪恶”,赤裸裸地的展现在人面前。 云雾转黑,又有了新的变化。 白云己死,黑云出世! 意境又有不同,颇有“苍天已死,黄天当立。”一种改朝换代的意味。 又有几分,白天换成黑夜,世界主宰由光明转成了黑暗。 △ “有趣,你竟然藏得这么深。”熊二低喃,声音微不可闻。 “哈哈哈……有趣,你竟然藏得这么深……底牌是不能让外人看见的,否则也就不是底牌了。”柳昌义的声音仍然四面八方传来。 熊二几乎只能自己听见的声音,柳昌义居然听到了。 除非,柳昌义就贴在熊二的脸上。 换成任何人,包括先天颠峰,都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 怎么可能,竟然能听到,那么离自己有多近,随时攻击,都能伤到自己。 △ 熊二不为所动,脸上的神色仍显有趣之色。 头顶三尺有天眼,阳神合身,看破幻象。 柳昌义就站在自己的脚下,装神弄鬼的发出腹语,搞得四面八万尽是传音。 这点熊二有兴趣。 本是传音入密的秘术,入了先天,只要刻苦练习,都能学会。 可柳昌义却用得出神入化,同时化出十六道声线,到达某指定的位置,然后同时激发,造成了这种四方八面都是他的声音。 而柳昌义能听到自己的低声自喃,熊二反到不惊奇。 因为柳昌义进入了伪神的境界,其实还是先天颠峰,只是依赖功法或者秘术,把神魂融入了云雾之中,无处不在,自然能听到了。 △ “光头,你尽练些花巧之术,有用吗,我站在这里不动,都能赢你。” “哈哈哈……” 熊二得意地大笑,这话很真,神魂外放,是耗生命元气的,虽然可以恢复或者进补,但靠自身恢复太慢,而进补,几乎无药可补,世间太难寻了。 △ 沉默…… 柳昌义门仍然坚信熊二看不破。 但熊二的话,他自己也明白,如果就这么耗着,对方不用动手,自己也会输。 不过底牌,永远是底牌,不到自己揭开的话,对手永远只是猜测,不能确定。 “哎……”一声长叹,柳昌义的声音响起:“你说的没错,此术花巧,而且缺陷很大,若一柱香之内,你找到我真身,我是必败。” “不防告诉你,一柱香之内,你若不伤,我仍然是败。你若离开,凭你的血肉神通,化鹰之术,我亦奈何不得你。” 柳昌义说的是真话,一个字的假话也没有。 △ “嗯,听你的意思,还有变化,我到是好奇。” 熊二想看看柳昌义的后续变化,没有动手。 “哎……”一声叹息,熊二继续说道:“也罢,一柱香我等得起。” 双翅微振,熊二落了下去,立于柳昌义不到一丈之处。 双翅微缩,然后凝入身体不见。 熊二的降落,吓了柳昌义一跳,以为找到了自己的真身所在,差点想要逃离。 最终忍住,因为熊二转头四望,偏离了一丈之地,这种表现,柳昌义判断,熊二是在试探自己,并没有找到自己所在。 那怕转头四望,熊二表现的很自然,好像肯定了自己的真身所在,但落地却又强行偏了一丈,这份小心,就不对劲了。 肯定加否定等于不确定,说明心存疑惑。 虽然不是断句,但从行动上来说,这与断句又是相通的。 战斗早在见面的一刻就己开始,。 语言交锋,试探,测虚实,引导,攻心,早在一言一行之中。 △ 柳昌义只能沉默,一丈之地,再出声就是傻子。 在人家的武道气场最强的场域内,再发声的危险性太大了。 熬,只能熬! “咦,柳光头,你怎么不出声了,难道……你就离我不远。”熊二的话让柳昌义眼皮子直跳,心立马提了起来。 “哦,我知道了……你想偷袭我。”熊二立马接了上一句,让柳昌义的提起的心又落了下来。 “看招!”熊二一声暴喝,拳风呼呼作响,朝四面八方打去。 拳头离柳昌义虽远,但猛烈的拳风,劲道威猛,身后的石头都应声而裂。 柳昌义脸上都冒出了冷汗。 “嗯,前面是石头,那么……”熊二竟然朝柳昌义走了过来。 柳昌义的心又提了起来,好在擦身而过。 “还真是石头,这柳光头在哪”熊二摸了摸,居然在大石头蹲了下去。 “这下,柳光头,应该极难从我背后下手了。”熊二的每一句话都让柳昌义难受。 “不对,不对,不能从背后,还可以从头上,前面、左边、左边。先打上几拳试试,这柳光头坏得很。” “呼呼呼……” 拳风擦着柳昌义的耳边冲向前方。 柳昌义只被熊二吓得是全身冷汗了。 熊二心中偷偷的乐,时间也快到了,变化应该也快了,熊二算着时间。 黑雾如夜,伸手不见五指。 而熊二却发现,如夜的黑雾之中,居然在悄然间凝聚了一个“人影”,不对是“阳神”,似乎又有不同,好像不够稳定。 “色彩,居然是有色彩的神魂。” “原来如此,阳神境不到,要借黑雾化形,又隐于黑雾之中,居然动用神魂,那么接下来,就是阳神一击了。” 熊二失去了兴趣:“柳光头,不玩了,接俺一拳。” “轰” 熊二一拳猛烈的打击在柳昌义的背上,结束了这场战斗。 熊二挥手驱散了黑雾。 只见地上一个人形大字,一动不动。 第二十九章 神境自有出路 大殿! 十八龙嘴香鼎,袅袅吐着静心养神的香气! 中间一个黑色的三足大鼎,鼎中坐着一个人,热气升腾,朦朦胧胧,看不清脸。 奇怪的是,这三足大鼎的水气,越来越浓,甚至能听到水翻滚的声音,而地上却无半点火星。 鼎身朴实无华,有些黯淡无光。 鼎上依稀可见,三龙尾上头下,威严,沧桑,磅礴。 从云间降下,坠入凡间,地上万兽伏低。 鼎身的图案,虽然模糊,但依然能够感受到那一种意境,伏低的万兽在惶恐不安。 “这就是你说的火龙鼎,上古之物!” 大殿内响起了一声洪亮又威严的声音,在殿内回荡。 “这是一尊药鼎,若能获得药鼎开启之秘术,它就是一件宝器。”鼎中之人回应,声音有些虚弱,仿佛大病初愈一般。 “药鼎、宝器、秘术。”沉默片刻后,声音继续响起:“上古的传说,还能重现吗,让人难以置信。” 脚步声响起,一道高大的身影,走了进来。 熊二双目神光骤起,红光闪现,洞穿烟气热气,落在了鼎上:“此鼎,倒也有些奇异之处。” “你虽然功夫比我高。但是你对鼎的认知太少了。”柳昌义开口道。 “人族九皇,开创了人族的历史和文明,薪火得以传承。有记载的第一尊鼎就是雨皇所铸。鼎上所刻便是人族疆域图。地上山川河海,花鸟虫兽,天上风雨雷电,日月星辰,尽在鼎上。雨皇以鼎祭祀,宰杀牛羊,沟通神灵,祈求风调雨顺,国泰民安。” “第一尊鼎是人族的信仰,亦是雨王的德行所化,称之为功德之宝,又叫宝器。故有言,天下宝物有德者居之。” “后来有人学雨王铸鼎,鼎也就代表了身份和地位,亦是权力的象征。” “再后来,有关于鼎的故事越来越多,比如铸鼎献贡,表示臣服,归顺;以鼎煮食,彰显兴盛;更有武者,以举鼎展露武力。” “几乎所有人都忘了,鼎是功德至宝,生灵信仰所聚,可以沟通神灵的存在。” …… 柳昌义仿若不是武者,而是一名大儒,侃侃而谈…… 熊二认真的倾听,被柳昌义的话的吸引。 部落也有世代相传的传说,虽然多数是关于部落之祖,战神山火的故事。但亦是关于人族安危,守护人族的传说,功德、信仰亦隐隐有其踪迹。 部落也有一口大黑锅,相传是部落之祖战神当时行军用的鼎,更是能大能小,大小如意,一锅能煮百万军之食。 “鼎之重,不在于大小轻重,而在于德;御鼎之力在于功德,在于信仰之力。” 柳昌义的话终于告一段落。 “信仰,功德,这些只是传说,太过于神秘了!”熊二思索了一翻,从未听闻有过信仰功德的方法。 “哈哈哈……”柳昌义大笑,虚弱的笑声亦有种豪迈,哪怕败在熊二手上,依然对熊二无任何偎俱之心。 “功德,信仰的修炼,对阳神境的你来说,可以说是事半功倍。先天之上,称为神境,不仅仅是渡过神火劫,修炼出了阳神,而是这阳神可以吸纳信仰之力。信仰之力的关键在于功德而已。” 柳昌义沉默了片刻,鼎中的热气如同遇上了黑洞,尽数被吸入腹中。 “我东来门,传承久远,可追溯至上古。五百年前,被人灭门,就是因为功德信仰之力的修炼方法。” “信仰之力,称之为神力,具有神秘莫测的玄幻之力。而功德的积累就是信仰之力的来源。” “当然,神力的来源又不仅仅是功德,比如怨气,杀戮,万灵的七情六欲,天地间的各种同等级的元气,宇宙虚空的神秘之气,亦是神力的来源。” 熊二听的很是模糊,自己对神境的路,也是摸着石子过河。因为神境的功法以及有关于神境的东西,在世上除去传说,都是秘密,几乎没有借签的依据。 柳昌义的话给了熊二很多启示,阳神的修炼,不仅仅是元气,那种先天境界感应到的元气,而是神力,哪怕同样是元气,也有了等级之分,而是更高级的元气。 又或者功德,万灵的七情六欲! 不再是单纯的元气,而是……元气之中含有某种情绪,……不,准确的说,具备一种“灵”或“神”的东西。 这种气,可以叫灵气,元气之上的一种天地之气,等同于功德,万灵的七情六欲所形成的气。 只是这灵气在哪,熊二不知道,似乎这是天地之秘,要自己去寻找,破解。 熊二心中一动:“你有神境的修炼之法。” 柳昌义知道这些东西,而且在先天之境就己懂阳神的运用,熊二断定柳昌义肯定知道关于神境的更多秘密。 “哈哈……你别想了,神境本就难出,若是凭功法就可以修炼到神境,那凭什么称之为神。”柳昌义心中早有预料。 熊二不相信柳昌义的话,但见柳昌义的神色如常,又不像说假话,不由邹起了眉头。 但凡说谎,都有一定的掩饰动作,比如眼神飘移,语气虚,偏头等。 因说谎,心里有补偿暗示,来掩盖说谎等一系列的肌肉动作。 熊二没有深纠,而是询问:“为何”语气有些淡。 “你不用试探。”柳昌义闭上了眼神,熊二的心思他心中明白,就算说真话,对方也不会完全相信自己,跨入神级的武者,跟本骗不了,稍微精修一下,便有天人感应,先知先觉,预知祸福。 “神级的功法有,但不适合你。武者到了先天之境,有宗师不可辱之言;而到了神境,称为尊者,而尊者不可讳,己经由人而神,生命区别与普通人了。” “相应你冥冥之中自有感应,下一步该往哪个方向走,只是没有找到方法。” 柳昌义停了下来,睁开双眼,盯着熊二继续说道:“祖辈的记载中有言,神级有自己的路,功法可借鉴,也可以修练,但同样的功法,每个人修炼出来都不一样。但要真正的超脱,必须要找到自己的出路。” “像你这样的天资卓约的人,我劝你先不要借鉴我的功法。” 最后,柳昌义留下了这么一句话,就闭上了眼睛,陷入了沉睡之中。 第三十章 流民泡子 熊二走出了大殿,面无表情。 马长江笑嘻嘻的迎了上来:“熊叔,虎大的消息有了吗?” 熊二回过神来,望了马长江一眼,等了一阵,开口道:“你们回去吧。” “好咧,熊叔!”马长江应声一转身,又立马僵住了,转过头来,疑惑的问道:“熊叔,你不回去吗?” “我要去平阳一趟,与阿大聊一聊,快下雪了,我得赶路,就先走一步,不与你们一起了。” “对了,这次来的人,会比较多,接到人之后,不会停在这边,而是继续赶往平阳。” “还有,你们回去后,让大牛带上那头白熊渡河,准备好一切物资,接到人后,不要停留,直接去平阳。我感觉卧虎村,乃至整个镇兽城都不是安全之地。” 熊二说完,跃上橙鳞马,策马飞奔,转身消失在众人眼中。 同来的部落众人望着熊二离开,把眼晴全望向了马长江。 “别看我,熊叔有事先走一步,我们也得赶回去。其它的,我也不知道。”马长江双手一摊,跃上了马背。 “驾” 拉动僵绳,往清江城而去。 众人跟上。 △ 熊二心中有很多不解,步入神级后,世界就变得不一样了,与柳昌义的交谈,更证实了自己的预感。 这片天空有太多的未知和秘密。 虎大虽然不知道在何处,但白云观的黄师法肯定知道。 至于柳昌义,熊二并没有杀人之心,人不同于兽,毕竟熊二没有杀过人。 柳昌义这个人,藏得很深,身上有很多秘密。 得知自己是神级后,居然想与自己做交易。 柳昌义是先天颠峰,只需度神火劫就可跨入神级。 但是却连神级的门都没有触摸到,被囚禁在先天的牢笼之中。 交易的内容是,熊二教柳昌义找到打开先天牢笼的钥匙;而柳昌义告诉熊二神境的一些秘密。 △ 此时的平阳,正是最忙碌的时候。 临近冬季,不管是避寒,还是防野兽袭击,都是最佳的场所。 新城的房子极多,又在招纳流民,野人,自然繁忙热闹。 新城的商业街,吸引了众多的商人,众多的商品吸引了众人的目光。 进了平阳,不去新城逛逛,那就不完美。 城门口,张灯结彩,大红灯笼高挂。 自从张城主在城墙上挂了一条横幅,写着“平阳人民欢迎您”之后。 商人仿若开了窍一般,城门的两边到处都挂上了横幅,甚至还挂上了灯笼,日夜都能看见。 白天还派人舞狮,敲锣打鼓,招览客人。 特别是那各个商家的都有着自己的统一服饰,给许多人耳目一新的感觉。 人多了就热闹;热闹了,人就越聚越多。 吃的,玩的耍的,凑热闹的,都聚在一块儿,颇有越聚越多,从城门口三十米,一直往外延伸到外面一里开外的官道上去。 就连原本的城外自由集市的中心,也逐渐往这边倾斜。 流民来了,野人也过来了…… 没有人喊打喊杀,看上去,一片祥和。 天比较冷,御寒和食物是卖的最火的东西。 但这些东西对于流民来说,是可望不可及的。 流民比野人更惨,没有了土地,就无法谋生,又居无定所,逃灾逃难,几乎靠乞讨为生。 △ 泡子今年十六了,一场兽灾,袭击了村子,三百来人的村子,四下逃命…… 泡子一行十三人,侥幸逃命,至官道,遇上了商队,在武者的帮助下,击退的灾兽妖狸,流落到此。 商队不收流民,无家无地无亲无恒产者是不可靠的。 泡子一共十三人,泡子是最大的,还有两个比他小两岁,其它十个都是七八岁的孩童。 商队的领头心好,告诉泡子,三百里的平阳城,招收流民,管吃管住,让他过去试一试。 也许运气好,这一路流浪,虽然忍饥挨饿,受冻受累,却没有再遭受到野兽的袭击,都活了下来。 深秋的风,带着寒意,吹进了衣裳。 脚上的草鞋,己不能叫鞋,完全是干枯的野草编好,一层层的绑在小腿上。 所谓的衣裳,是一张半大的兽皮,散发着半腐的臭味,油腻的脏成一团。 外面披着野草编成的草席,厚实得很。 泡子眼神有些慌乱,不敢直视任何人,特别是卖吃食的。 那食物的香味,总是使劲的往鼻孔里钻,让自己的五脏六腑很难受,又享受,似乎就连皮肤也在贪婪的吸食着香气。 使劲的咽了一口口水,泡子深深吸了一口气,觉得身上了劲,迈开笨重的脚步,朝城门口走去。 “站住。” 守城的士兵喝住了泡子,并把长枪探了过来,拦住了泡子。 泡子身子往后缩了缩,有些畏惧,心里明白,自己是流民,可是怕这当兵的,把自己的当成野人。 枪尖没有离开泡子的身体,隔着厚厚的草席和兽皮,泡子依然能感受到那强剑是锋利的,比秋天的寒风还冷。 “我,我,我有身份牌的。”泡子虽然紧张,但求生欲在,总要挣扎一下,表示自己不是野人。 “流民,有牌子吗?”守城小兵问道。 “村子遭了灾兽,没……没带出来,我是崇山村的,隔壁金阳城的人,那个,那个……听大商队说,平阳招人,我,我叫泡子,从小跟爷干活,识点草药,也懂种药……”泡子感觉到枪尖离开了身体,松了一口气,说话也逐渐连贯了起来。 “得了,跟我说没用。”守城小兵打断了泡子的话:“过去那边登记,接受询问。” 泡子顺着守城小兵的枪头望了过去,发现在城门的右边,搭了一排小帐篷,三个执法史一张大桌子在给一些流民在登记什么。 泡子眼睛一亮,心中一喜,看来商队说的是真的。 “谢谢兵大哥了!”泡子朝守城小兵拱了拱手,表示感谢,抬头一笑,就欲过去。 “咦,一个大娃子,你家大人呢。”守城小兵再次拦住了泡子问道,这次没有用长枪。 “那个,灾兽半夜来的,家中大人,让我们快跑……己经大半个月了,也没有个消息。”泡子刚有些兴喜的眼神暗淡了下来,干裂的嘴角蠕动着。 泡子心中清楚,灾兽灭了自己的村子,大人抵挡了妖狸,争取时间,让自己一行人逃跑,他们应该成了妖狸的食物了。 “对了,你会种植药材,辨识药材,还有,同你一起逃出来的人在哪,有多少人。”守城小兵并没有同情泡子,这世界天兽灾太多了,同情不过来。 “还有十二人,在外边林子里等着,身上都没有钱……”泡子解释着。 “行了,平阳没有杀野人领钱的规矩,一年前就废了,把他们带过来。”守城小兵再次打断了泡子的话。 “对了,我叫李响,南门的守城官,你带我过去,等你们人齐了,一起去登记。” 李响说完就摧着泡子赶快走。 第三十一章 采药 猎兽的山里人 李响觉得机会来了,听自己的伯父讲,王大师打算养石龙,需要一些懂种植药草的人,这不就碰上了。 李响并不担心泡子骗他,招纳流民的时候,会登记询问,安排的时候,还有考核。 前些日子,伯父跟自己说,以后伯父就是王大师的人,李响就明白,平阳城真正有了大人物了。 大师就是大师,伯父给了自己三颗丹药,那可是比练体丹更好的东西。 平阳城有了大人物,自然会强大起来,城防营的那群混子都真的成军了,居然连荒兽石龙都给弄回来了。 还有新城的建设,那房子,那规划,极有气派的。 招纳流民,野人,开荒,建城。 练军,扩军,整治城内治安,连城外,也开始一并纳入。 这王大师是个极有野心的人。 “李哥,听说,平阳招纳流民,还包吃包住,是真的吗,不用卖身吗。”泡子见李响没有恶意,大着胆子问。 “你放一百个心就是了,张城主上位,平阳城就变天了。你命好,碰上新城建成,城主也有钱有粮,都不缺。今年又开了五十万亩荒地,多养活五万人不是问题。” 泡子听得五十万亩荒地,心中一惊,脑子一想,那得多大一块地啊,不由呀的一声。 “你也命好啊!”李响笑了起来,笑着看着泡子。 “我还命好!”泡子不知李响为何这么说。 “哈哈……过几天你就知道了。”李响指着官道两边的田地,又说道:“这田地,种多少就多少是自己的,城主按约定,用市价收,不抽税,你说平阳的平民好不好。这冬天服役,还给工钱,你说好不好。刚才你看见了没,进城都不用交钱了。” “好,好是好。”泡子点头应道,还是不敢相信,这天底下哪有这么好的事,该不会是骗人的吧。 可想想又不对,这李响可是城门将,自己啥也没有,骗自己也没用啊! 对了,刚才人家说自己命好,这又是怎么回事,泡子脑子完全糊涂了。 李响也不多话,见泡子一头雾水,觉得很有意思。 △ 树林并不远,泡子担心离城近,自己这一群人,会被官兵当成野人,杀了领赏,就让大家藏在树林子里。 当泡子把一群孩子叫出来的时候,一股特别刺激的味道钻入了李响的鼻子。 第一个反应不是臭,而是难闻,让人想做呕。 这是一种叫香草的药草,挤出草汁涂抹在衣服上会很臭,但混合上油及碳粉后,点燃会有一股香味,但也不好闻,会刺鼻,让人头晕做呕。 李响退开了几步,站在了上风口,方才好受了一些。 “你们涂那么多香草汁干嘛!”李响有些不悦。 “李哥,是为了防野兽,迫不得已才这样,你等一下,马上就好。”李响从一个少年手中接过不知从哪弄来的果壳,还编了个网提着。 打开果壳,能看见黑黑的液体,泡子放在唇边,含了一口,然后喷成了雾,落在一行人身上,连续几口之后,空气中刺鼻的味道就消散了,还略带着香草开花时,那种诱人的清香。 “咦,香草开花的香味!” 李响动了动鼻子,好奇的打量着果壳中的黑色液体,觉得很是神奇。 就这么一喷,能让臭不可闻的香草汁,变成了诱人的清香。 “你真的懂药草!”李响记得泡子刚刚说过,识药材,懂得种植的话。 “爷教的,会一点。”泡子点了点头,这一路能够避免野兽袭击,就多亏了有这香草汁。 只是可惜,仅对凡兽有用,遇上妖兽,若真饿了,也不管用。 “我是说你懂制药,这可比识别药草和种植更厉害。”李响。 “爷教的,我也不太懂,照着做的。”泡子。 “哥,这个人是谁看着像个官兵,带铁帽子,还插着三根羽毛。”其中一个年纪大的少年问泡子,眼神有些警惕,不是很相信李响,特别是还穿着官兵的服饰,还像个当官的。 这少年一问,其它的孩子似乎都反应过来,别看十个七八岁的小孩,加二个稍大的少年,眼神却有点凶狠。 李响你是后天后期的武者,获得上武宗的称号,孩子们这些反应自然有感应,是一股淡淡的危机。 按理说,就算是一名成年人,面对十来个七八岁的孩子,也不会有危机的感觉,顶多也只是对孩子凶狠的眼神,才会有一些防备之心才对。 莫非,这十来个孩子,会对自己产生威胁。 只有这样武宗的契机感应,才会产生淡淡的危机。 李响有些好奇了,仔细打量了一眼,这十个孩子的穿着与泡子差不多,只是用野草编织的衣服,都紧紧的绑在身上,显得更加臃肿。 手上有武器,那也不过是一节折断树枝。,姑且算是根木棍。 若说杀伤力也不过是木棍上绑着的锋利的石块。 “不对,石块上有血迹,这些孩子是见过血的,而且还不少。” 石块磨得很锋利,颜色呈暗黑色,这是鲜血干固后的痕迹,而且已经侵入了石头。 “难道这些孩子杀过人?”李响脑袋中浮现了这一个想法,不过很快又否定了,应该是猎杀某些凡兽而己。 “好了,当归,这李哥没恶意,平阳城真的招人,我们先进城,有个安身之地,再找份活计,让大家活下去。”泡子不傻,就这么一句话,这一群孩子便隐藏了凶狠的眼神,归于平静。 泡子很清楚,冬季一到,野兽缺乏食物,因为饥饿就会出来觅食,长达四个月的时间,在野外自己这一群孩子根本就不可能活下去,只有相信李响。 而且城门口的一幕,让泡子相信,平阳招纳流民,就算是孩子,似乎也不拒绝,就那么一眼,那登记的流民中就有小孩,似乎专门有人登记。 李响认真的上下打量了一眼泡子,这少年不凡,这一群孩子,似乎很有潜力,不由试探性的问了一句:“你们聊到平阳也不容易,这一路,可还平安。” “还行,没有下雨,又有人指路,运气好。”泡子的语气有了变化,不再是小心翼翼的模样,平常的话语中有着一份坚定。 “荒郊野外,吃食可不那么好弄啊。”李响莫名其妙的对泡子高看了一眼,不再当成普通的流民,这是一个有能力的少年。 “山里人,采药之余,对一些普通的凡兽还是有些经验的。”泡子的应对很快,似乎意有所指。 李响是守城将,天天面对着门口进进出出的人,自然有见识。 略微一想,也有了自己的一番判断。 采药,猎兽,山里人,三个词连起来并不简单。 山里人,可不是指平阳西山村那样的乡村之人,会打猎种地。而是深山之中,面对凶兽也能斗争的人,通常一些避世的人,也是有本事有能力的人。 猎兽不用多说,在深山之中,若是不能猎兽,根本就不可能活下去。 采药是关健,这是传承。 传承的另一种意思叫“火种”,指薪火相传,这是一种比较古老的解释。 传承代表着学问,技艺,信仰,风俗,非一朝一夕之功,是世世代代流传下来的,智慧的沉淀。 传承这种东西,比先天大师还珍贵,固然先天大师是人上人,可以开宗立派,传家立族,但没有时间的积累,智慧的沉淀,世代的见证,依旧谈不上传承二字。 “哎……”李响长叹了一声,再次深深的打量了一眼泡子,似乎在替泡子感叹。 “你的事,我做不了主,如若你还想进平阳安身,我会禀告大师。由大师来做决定。” 李响心念几转,心中下了决定。 泡子及众孩子沉默了,良久,泡子拱手:“劳烦了。” 第三十二章 四气五味 调制食物 王守义看着眼前的泡子等十三人,心中有了打算。 事关传承,不可小视。 但经考核后,王守义发现,泡子等人并不算出奇,严格来说,并没有超出王守义的预料之外。 当然与绝大多数的宣称的传承,要强上不少,而且是质的不同。 比如香草的运用,泡子一个少年对它的利用,可以称得上出神入化了,至少是大师级别的了,要知道这只是一个16岁的少年。 药材的炮制并不简单,同一种药材,因目的不同,采用的方法也不一样。 通常来说,识其药性,通过不同的炮制方法,达到去其毒性或副作用,加强药性,达到调剂及制药的目的,同时也为了更好地储存和保存药效。 这其中有很多门道,需要的是时间的积累。 哪怕是因为有传承,也需要学习的时间,以及时间的积累出的经验。 如果只是按部就班的泡制药材,泡子只能说是学的好,有天赋。 能灵活运用,以及独到的见解,这需要经验和智慧。 更别论让泡制好的药材,与其制好的药材进行制药、调剂,并很好的驭驾药性,起码是大师级别才能做到。 用职称来说,达到丹师,药师的职称了,还是货真价实的。 用王守义的理解来说,职称和境界是有区别的。 职称只能说懂或者达到相应的级别。 而境界,更多地是在于理解和运用。 有句话叫做知行合一,前者算是做到了“知”的层次,而后者是“知”与“行”相给合的层次。 当然有些不太准确,毕竟这个世界的“大师”通常来说,都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存在,最大的区别是在实践上的深度及理解。 “你是一个人才,是平阳所需要的。成为平阳人,我希望你会成为平阳的骄傲。”王守义想笼络泡子这个少年。 泡子点了点头,眼前的这个人,比自己大不了几岁,却掌控一城,是个有厉害的人,肯定是个大人物。 只是泡子对王守义还是一无所知,只知道是位大师级的少年而己。 “对于人才,我会给予特殊的待遇,独享一套房子,同时发放相应的俸禄。当然你的工作,我也会安排好。” “听说过石龙吗,一种比较温和的荒兽。我打算养养,用于负重及做个乘骑之用。但这种荒兽有些不好的地方,比如让它速度快一点;比如面对凶兽时,可以发起进攻;比如它庞大的食量,需要一些改变。最重要的是,温和不等于听话,我需要他听懂一些简单的指令。” 王守义对石龙有些期待,更多的是对泡子的期待。 对这些象身恐龙头的食草性石龙,防御力极佳,力气极大,最重要的是温和。 民用上可以负重拉车乘骑,若再好一点,用于军中,它们是天然的堡垒和重骑兵。 “石龙,可是四脚如柱,身如城墙,头上有一个大包的荒兽。”泡子问道。 王守义点了点头。 泡子眼睛亮了:“养石龙不难,让它们听话也不难,我可以试一试。只是石龙几乎一生都在吃,这食量的改变才是最难的。就算是喂食元气充足的食物,几乎间隔半个时辰,它们又会开始进食。” “换成丹药呢!”王守义问道。 泡子摇了摇头:“没什么用,灵兽丹太珍贵,育兽丸又管不了太久。我爷曾说过,石龙是种特别的荒兽,因为它们喜欢吃些小石头或泥土,肠胃特别的强大,才会有一层特别厚的石质化的表皮,堪比金铁。” “我曾猜测,石龙食物的关键不在于元气,而是在于它们吃下去的泥土和石块,需要植物中的某些成分来消化。” “我小时候养过一头,可是我用很多的方法炮制它们的食物来促进它们消化吃下的石块和泥土,但都没有成功。最后石龙生气了,跑了!” 说完,泡子有些遗憾! “生气……跑了!”王守义听着泡子的话,感觉有些不可思异,石龙成精了吗。 “那个……它们不笨,挺聪明的,主要我弄出来的东西太失败,可能,可能它实在受不了了,才……才会跑吧!”泡子抓了抓脑袋,不好意思的说道。 王守义却有了启发,石龙吃下石头或者泥块,他们最主要的成分是碳酸钙,而胃酸是能够腐蚀碳酸钙的。 石龙吃下大量的植物,在胃中发酵,会加速腐蚀石块。 同时这些食物,也会被身体吸收,只是石龙在吸收食物的同时,也会把石头中所蕴含的某些成分同时吸收,所以才有石质化的皮肤。 当然是会中,还含有磷,铁,硫等各种元素,在石龙的胃中会发生复杂的化学反应。 王守玉猜测,青灰色的石质化皮肤应该主要是胃酸与碳酸钙的反应。 不管如何,石龙的食物上,至少有了一个方向。 只是究竟该促进还是抑制,还有待实践。 “这样,石龙的食物上,我偏向几种,甜、咸、酸,这三种,单一口味分开喂养,但也得有综合喂养,比如酸甜、咸酸,咸甜,又比如酸多甜少,又或甜少酸多……你可以记录一下,不断的对比,再进行食物上的比例调控,最终跟据食物进行丹丸的制作。” 王守义没有去讲什么化学。 而泡子一听,却若有所思,此乃五味的三味。 辛散、酸收、甘缓、苦坚、咸软。 对应有四气,温热寒凉。 指药材的五种药味,以及四种药性。 “你是说用四气五味之法,来调配石龙的食物。”泡子觉得有些意思了,眼前的少年大师,也懂丹药之道。 “可以这么说,不过石龙不会太多,大约在十一二头左右,甚至更少,四气五味之法,还需事先考虑清楚,再做食物的调配。”懂的人,一说就透,这倒少了王守义解释的工夫。 下面的王守义与泡子展开了讨论,制定了石龙的食物。 同时也对泡子等人做好了安排。 比泡子小两岁的当归和山药与泡子一起去杨柳镇。 还有十个孩子留在了城中,新城建的不仅仅是商业区和住宅区,还有学院,这十个孩子将会进入学院之中学习。 只是在学习的时候,部落的东西会融入进去,不是仅大周的等读物了。 第三十三章紫晴金毛猿 飞,翱翔于白天蓝云之下。 那得有一双翅膀才行! 化鹰,双翅振空,穿山跃岭,眨眼即逝,是为极速。 先天能飞,不过是借力腾空,提气轻身,御风之力,或数百米之距,又或数里之遥。 破先天的基础是产生气感,打通任督二脉之始,八脉俱通,可入神。 入神是先天第一境,返本归源,引天地之元气洗涤自身。 御气飞行,腾空、轻身、御风,便是借了天地之力。 熊二喜练体,年深月久,打熬身体,粹练自身,重逾金铁,遇水即沉,飞行是短板。 化鹰之神通,乃精气神所化,强大的气血化翅,以心御气,以神御翅,其短时间爆发的速度,己超跌鳞马。 即便赶路,亦可达日行三千里之远。 万里之遥亦不过三日时间出头而己。 不过有句话叫做,没事别出风头,莫则容易出事。 化鹰神通,乃精气神所化,其庞大的气血,犹如通天玉柱,百里开外,被紫晴金毛猿紫晴金毛猿所感应。 二丈高的紫晴金毛猿,奔山跃涧,一步之间,便跨跃一个山头,摧树崩石,从天而降,落在了熊二的面前。 最先受惊的是坐骑青鳞马,原本是橙鳞马。 灵兽的威压,犹如煌煌大日,照耀江河,神秘的气机感应,仿若幽冥中的铁链,锁住了鳞马,惊叫失声,身不能动,只有马眼露出惊恐之色。 熊二收了神通,落了下来,脸色凝重。 紫晴金毛猿,灵兽级别的存在,智慧与人无异,极难对付的灵兽。 更是被冠以诸多的名号。 灵兽中的最强横体质之一。 灵兽中的力量王者。 灵兽中的高智慧物种。 最记仇的灵兽之一。 …… 记仇划重点,紫晴金毛猿它本就很强,但打不过,它还记在心上,一次次的找战斗,直到击败你为止。 如果你杀了紫晴金毛猿,恭喜你,它的后代,只要不绝,会一直追着你,直到一方死亡为止。 “嗷” 紫晴金毛猿仰天长啸,穿山裂云,树叶震震,漫天乱舞。 毛公脸露出了极为舒爽的表情。 右手中不知名的破烂黑色棒,指着熊二,右手的食指挑了挑,这是挑畔的意思。 熊二眼神一眯,神光暴射一尺多长,屈膝跨蹲,双手抱球,应对紫晴金毛猿的挑衅。 战斗是不可避免的,紫晴金毛猿这种灵兽,生而为丛林霸主,没事都会惹事,一生之中,不输于任何种族,极为好战好胜,最喜彰显武力,展现自己的强大。 没对手时,都要砸石头,投石欲要把天上的太阳给打中,来发泄一下的存在,很是令人头痛的存在。 “嘘” 毛公雷见熊二摆出了战斗姿势,居然吹了一个口哨,裂嘴笑了,眼上的眉毛挑了挑,然后据手中的武器轻松插入脚下的巨石之中。 一个跳跃,百米之距,瞬息而至。 一拳…… 全身的肌肉隆起,坚逾金铁,没有任何花哨,稳稳的直击熊二的胸前。 炸裂的空爆,拳未至,风先至,瞬间狂风降,吹起一地落叶,风声大作。 灵兽紫晴金毛猿的力量,就普通的一拳,力达十万斤之巨,其速超越音速。 兽中最强悍的体质之一,力量中的王者。 这就是实力! 力量,熊二从不服输,苦练八极,打熬筋骨,身逾金铁,就为力量而存在。 同样,熊二也是一拳。 音爆同样的炸响,左脚半步借力。 拳头的曲线,划出一个诡异的痕迹,微弱的光弱从拳头中一闪。 两拳相迎,仿若惊涛拍岸,又若流星坠地,一时惊天炸裂之巨响,层层音波,极速荡开,方圆三丈之内的石块花草,瞬间被震成粉未。 数十里丛林万物作响,无数飞禽冲天而起,野兽奔跑,乱成一片。 两拳之间的碰撞,仿佛停止了时间,一大一小,相差近十倍的拳头,依然紧紧的贴在一起。 紫晴金毛猿睁大了眼睛,细细的瞧了两头拳头,似乎好奇,熊熊二这么小的拳头,居然没事,竟敢与自己的拳头正面相迎。 “呼” 紫晴金毛猿撅嘴吹了一口气,它觉得熊二的拳头应该被自己给打成了粉未,应该吹口气就会化成粉未,随风飘散。 后果就是,劲道一泄,熊二和紫晴金毛猿所立之地,早就被熊二借力传力,立足之地湮灭,成了最细的粉未。 一人一兽,极速退开,带起的劲风,卷起粉未,遮住了双方视线。 青鳞马早己跑到三百米开外,注视着场中的一切,这是个胆大不怕死的存在,居然没有远远的逃离。 “噢” 紫晴金毛猿兴奋起来,不满的朝满天粉尘吹了一口气,神奇的是这一口气居然把这些粉尘聚拢在一块,变成了一整块的泥土,稳稳地砸在了地上。 视线清明,刚一人一兽之地,赫然出现了一个方圆三丈,深一尺有于的坑洞。 紫晴金毛猿捶了捶胸口,极满意眼前的人类,是一个好对手。 冲刺,炸裂,漫天的灰尘、落叶,在丛林滚滚而起,音爆声急速的响起。 百年的大树被摧倒,漫山遍野都是,无数的巨石成了碎片,布满了山头。 这片山头,生机被完全推毁,成了不毛之地。 先天之战只是房屋崩塌,而神级之战,最起码是摧山崩石,生机灭绝,可毁一城,根本就不是一个量级的存在。 高强度的战斗终究不会太长久,半个时辰,声音静了,飞尘和落叶也被西风吹散。 原本植被茂盛的丛林,再也不见一丝绿色。 只有两个一大一小的人形生物,躺在地上,胸口在起伏。 青鳞马,打着响鼻,轻轻的摆动马尾,好奇的跑了过来。 “喝” “呸” …… 一口鳞马的口水,喷在了熊二的脸上,马头在熊二的胸上拱了拱,轻声的撕鸣,呼唤熊二醒来。 “水” 磷马俯下身上,熊二取下了水袋,润了润嘴唇,恢复了些力气,再吞服了些丹药,打坐回气。 青鳞马安静的站在熊二身边,马眼时不时的朝紫晴金毛猿的方向瞟去,像极了一个不怀好意的小偷,不知打了什么小心思。 “别看了,它在睡觉恢复,我们得离开了,橙一。”熊二对这场战斗极为满意,有些舍不得紫晴金毛猿这个对手。 紫晴金毛猿这种灵兽,不愧是灵兽中最强横的体制之一,力量中的王者。 熊二自认不是紫晴金毛猿的对手,能有这结果,完全是紫晴金毛猿放水的杰作。 紫晴金毛猿同熊二一样,也需要酣畅淋漓的战斗,一场属于练体者的战斗。 当外物极难粹练身体的时候,战斗就是最好的方法。 熊二跃上橙一的背上,满意的拍了拍橙一的独角:“这个胆大的橙一,似乎比青鳞更具智慧。虽恐惧,却比青鳞还傲上几分,居然没跑。” “走了” 熊二轻声喝道。 橙一仰起了头颅,一声嘶鸣,四爪的云团撒开,急速的如一道青色的闪电。 熊二明显的察觉到,橙一从紫晴金毛猿的身上跨过,故意狠狠地的踢了一脚。 “究竟是傲,还是贱,你打过人家吗?”熊二问橙一。 “嗷嗷嗷” 橙一呼应。 “吼,该死的鳞马,老子下次见你,一定还你!”紫晴金毛猿的吼声在身后响起,暴怒的吼声,不知传去多远。 橙一急了,原本的极速,又快了一线,似乎要拼命了。 “哈哈哈,叫你贱,放心,它不会来的。” 第三十四章 李大娘的自信 丹,意为“单”,唯“一”尔! 理解为物之精华! 僻谷丹,就是物之精华所聚,但比理解中的高浓度有所不同,丹道的玄妙,与科技萃取高浓度的药液,有本质上的区别。 上百斤的材料,化成药液亦有十数斤,再用药液练成不过二十来克的僻谷丹,这不是科技浓缩压缩就能够得到的。 在练丹的过程中,好像与某个玄之又玄的存在交换,让一颗辟谷丹支撑一个武宗高强度运动三天的能量精华,普通人近乎一个月不吃不喝的丹药,也只有用“玄”这个来解释了。 “一”,乃万物之母,有名之始。 “丹”,归一之所在,道之所存也。 …… 王守义在研究辟谷丹,吞服下丹药,丹药散发,逐渐融入身体,肠胃的每一次蠕动,肺腑的每一次呼吸,心脏的每一次跳动…… 与身体,与身体外的天地,与虚无的存在。 每时每刻,无时无刻,在进行着交换或者摄取。 感受越仔细,越深入,王守义越能体会到,自身所处的世界,似乎正连通着一个叫“丹界”的存在…… “平行空间,又或其它维度的空间。还是玄幻的虚弥介子,一花一叶一世界。”这些猜测存于王守义的心中。 越发深入了解练丹,越能体会世界玄妙,越觉得自己的渺小,越想一窥世界的奥秘,神奇的存在。 新的辟谷丹,丹蕴的光圈更显微弱,连颜色都从翠碧色变成了黄褐色,略一点暗淡。 思虚良久,王守义叹了一口气,那玄妙的存在,终究不可窥视,只能暂时放下。 算一算时间,王守礼应该在今天回城。 走出石室,天色阴沉不见日,北风吹走了最后一丝温度,这几天要下雪了。 平阳城显得很忙碌,除了为过冬做准备这件最重要的大事外,还有很多…… 百姓入城,躲避野兽的袭击,平阳就算没有兽潮,因为冬天饥饿的野兽也喜欢袭击人类,更容易获得食物。 冬天,百姓也要服役,修善城墙、房屋,抱团取暖。 哪怕王守义取消免费的民役,这些事也是要做的,无非是给了钱。 冬天多了一份收入,百姓自然更愿进城,没有嫌钱多。 找事做,去新城。 这是平阳城平民百姓的共同认知。 石块、泥土、木料、柴火、黑石…… 烧砖、取水、挖沟、砌墙、搬运…… 这些都男人的事,干得热火朝天。 女人们,纺线、织布、制衣,烧火、煮饭,带娃,着样忙碌着。 孩子们,分年龄给组织起来,十二岁以下,五岁以上的,在执法史的带领下,边识字,边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唱歌,送水,搬柴火,大的带小的。 五岁以下的,基本都待在大房子里,有专门的妇人照看。 至于十二岁以上,十六岁以下,除了识字,劳作,还有训练。 上午是训练,除了排列,练武,还有更多的东西,教他们的是城防营的土兵,据说这些东西是王督将训练士兵的日常。 下午就是劳动,也有些不同,不是守规矩,拼命干就行,除了执法史,还有工匠及士兵在指指点点。 不仅研究新的工具,还有更好的劳作方法,以及什么管理制度和什么专业,及配合。 晚上,就是这些孩子识字,总结的时间,那些读书人称之为夜课。 教的与成年人的扫盲课好像不同,同样的课,那边的读书人厉害些,也更严历些。 在新城,流民野人与平民百姓,并没有任何不同,有所区别的就是住的地方分开了而已,住的是通铺。如果他们中间有男女对上了,就会分到单间;早些流民野人,怀上了,生了娃,单间还会变成套房。 有些野人流民,有能力的人,也能住上单间和套房,说这是人才。 以前,或许是吃饭和休息是最开心的时候,但现在,最开心的时候是上夜课,扫文肓的时间。 因为识字快,学得好的,会安排工钱高,又轻轻的工种,甚至当上了工作组、生产队的队长,有些人还穿上了官衣,做了执法史。 当然,最重要的事,只要识得三千字,自己的身份牌可以多刻两个字,学童。 上面还有童生、生员、秀才…… 多两个字,可不了得,去找工作时,做同样的工作,每月得多给一百个铜钱,那可是能买三十多斤粗粮,能多养活一个娃。 △ “张城主是大师,那张城主的师傅肯定比大师还历害,听说啊,这些什么新政策就是张城主从师傅那学来的。”一个妇人说道。 泡子这几天在新城转,看到了与爷所讲的完全不一样的县城。 “李大娘,你再跟我讲讲,我等会多拿二十四张蒸饼。”泡子笑着说道。 “哎,我跟你说,这可是秘密,城南快完工的学院知道吧!”李大娘突然压低了声音:“我家的九哥说,那学院是有传承的,还会有不少大师进去教孩子。大师啊,多大的大人物啊!” “真的,假的!”泡子不太相信,有些怀疑。 “千真万确,我九哥可是大人物,从不说假话的。大师他都见过了,而且我九哥说,这个冬天,他也会成为大师了。”李大娘四下张望了一下:“嘿嘿……学院建得挺大的,占了一个山头那么大,只收平凡户籍的人。” 李大娘有些得意,拍着自己鼓郎郎的胸部,有些骄傲。 “这进学院,可不容易吧,没钱可进不了!”泡子不知李大娘有什么骄傲得意的。 学院再厉害,摆在你面前,你没有钱,进不了,又有什么用,有什么可得意骄傲的。 “不要钱的,免费!”李大娘白了泡子一眼,自信的很,认定了自己的孩子进这所学院,就一定能进,关键不要钱。 泡子摇了摇头,表示不相信。 李大娘有些不高兴了:“你去上过扫肓班没有,教的就是学院的书,那就是免费,真真的。还有夜课,那些先生可都是生员或秀才,讲得更好,人家还是免费。怎么就不能免费了,还发奖励呢。学得好的赚得可不比工作的少。看着你挺有灵气的,读过书吧,可没啥见识。” 最终,二十四个蒸饼,李大娘没有便宜泡子一分钱。 还被数落了一顿。 泡子提着蒸饼走了,心里想到:这平阳城的一个普通平民百姓,还真是自信啊! 迷一般的自信! 王守义可不知道这一些,他所想做的这些,只不过是这些年来,部落的阉割版,再融合一些平阳的实际情况,而定制的。 第三十五章 黄昏军归城 天地间,最后一丝热量消散! 冬季到了! 天灰蒙蒙的,阴沉沉的…… 冬天的情绪压在每一个人的心头,脚步匆匆忙忙,神色较往常都暗淡了几分。 城正南门,十六位军士,手执长枪,如标枪一样的站立,冰冷的凯甲,冷漠的表情,比冬天还冷。 当进城的人,看到这些军士,心头仿若松了一口气,紧绷的脸色软了下来。 进了城,就会安全一些。 看到这些身报甲胄的军士,不由得感觉到内心安定下来。 早有执法史传信,今年进城不强制服役,做工还有工钱拿的。 还听说,房子都准备好了,都是新房,带上衣物被褥就可以入住。 那执法吏还说了,进了城,可以识字,孩童都免费入学,还免费吃喝,更有棉衣领。 …… 不管怎么说,能允许进城,就是好事,虽然平阳没有兽潮,但野兽袭击还是不可避免的,那是会死人的事。 执法史比军士更多,一正二副三道城门后,清一色的长桌,起码有四十多人,在帮忙进行登记,发放身份牌,并有专人专车接送,二十人一批,被车接走。 据说大部分人,被送到新城去了。 “孙子,这次进城来对了,刚碰到你大爷,说吃住都准备好了,还有工作安排,有钱拿哩!”一位老头牵着孙子的手,慈详的说道,浑浊的眼睛亮起了一丝光芒,这是希望。 “爷爷,可以炼武读书吗!”小男孩仰着头,握着小拳头,紧紧的,用力的挥武。 练武读书,才能出人头地,七八岁的小孩都知道。 做为平民,这是唯一的出路,但依然渺茫。 “练武,读书……”老头嘴里念叨着,心里有些发慌。 “这事,会是真的吗?那些学院,武馆,收学费那可是高得的很。”老头望着孙子兴奋的神情和动作,不由有些心慌,结结巴巴的说道:“爷也不知道,听当官的说可以,不知道学费要交多少。” “嘿,老头,别磨叽了,快登记。读书不要钱,我是看到真事了;学武嘛,听说,要等那些当兵的回来才开始。”一个执法史冲着老头喊道。 “真的。” “真的。” 一道是老头的声音,一道是男孩的声音。 “那当兵的,什么时候回来!”老头有些急,想问个明白。 “快了,听信史说是今天。”执法史拿着老头的身份牌,一边麻利地进行着登记,一边回答。 老头和小男孩,一个低着头,一个仰着头,相视一笑,仿佛看到了希望,脸上笑开了花。 △ 黄昏,天色阴沉的可怕,连风都停了,暴雪前的宁静。 “报……” 一声长长的嘶吼声,打破了宁静。 “狩猎归营,清道……” 又是一声长吼,紧接着,连续三声:“狩猎归营,清道……”由远而近,打马而来。 一支蓝羽箭,由骑兵交给李响,低声说了些什么。 “三队听令,清道!”李响吼道。 “二队坚守岗位,一队维持秩序。” 命令下,城墙下,三十二名军士鱼列而出,快而不乱,三分钟左右,两个四四方阵成型。 “令,自城南门向南1000米转北500米,清道。” “出发!”! 三队十六人,率先跑出,整齐有力,落地有声,16人仿佛一个整体,有这一种神奇的韵律。 一队十六人,紧随其后,不落后半分。 一声声“清道”的声音远去,大道上的人,仿若秋风扫过,被尖刀队型的三队,齐齐挤至两边。 稍有停留,长枪挥出,直接扫到一边。 这就是军队,他们无情,冷漠,甚至残暴…… 却无人敢怒,敢言…… 没受伤的庆幸,受伤的人也庆幸…… 因为习惯了! 一入冬,军令所至,只有服从,敢对抗者,斩! 兽潮至,全民皆兵,妇孺老弱都要出力,危机时还要上阵。 退避者,逃跑者…… 削户藉,沦为野人,仼何人可随意斩杀。 一队,三队的做法,是很正常的操作。 虽然没有兽潮,但是……没有任何区别。 因为兽潮攻城,因退避或逃跑,导致城破灭绝之事,常有耳闻。 而村、寨、堡、乡、山头被灭绝或伤亡惨重之事,更是家常便饭一般。 比如,泡子的山村,便被妖狸所灭,只剩下几个孩子而己,大小猫三两只。 若无人接收,就只能沦为流民,然后就变成野人。只要一个冬季,不是冻死饿死便是被野兽袭击而死。 就算有人接收,通常是奴隶,连做附庸的资格都没有。 感叹命运悲惨吗,连活着都不容易,又哪有时间和心思来感叹呢命运呢! 相比之下挨打受伤,这个又算的了什么呢。 △ 石龙沉重的脚步,落在大地上,巨大的身形和轰隆的脚步声,敲击着人的心灵,心脏都跟随着石龙的脚步跳动。 初见的恐惧和强自镇定后的震撼,让道路旁的人,停下脚步,目送而行。 四十七头石龙,每隔二十米,就有一头石龙,连绵一里多长,堪比五千乃至万人的大军。 石龙是荒兽,不触怒它们,几乎是无害的。 可是一但触怒,它们就是狂暴的凶兽,只要比它膝盖高一点的任何东西,都要撞到、踩碎,来回碾压的存在。 这些石龙,是温顺的,任由军队乘骑、驱赶,甚至控制它们前进的方向,接受当兵的给的食物,还能用巨大的舌头回应,轻轻地触碰当兵的身体。 兽宠,严格来说,这些石龙会是战兽。这几乎是所有人统一意识到的想法。 而有识之士,会想得更多。 这么多石龙若变成战兽,相当于一万人的大军。 平阳原本只有二三万人的小县城,就算这两年招纳流民野人,亦不过7万人左右。 常规来讲,十丁抽一,意思是十个成年男子,有一个当兵的。而平阳无兽潮,更是达到二十抽一,三十抽一的地步。 七万平民,成年强壮的男人,只有五分之一左右,也就一万五不到,十丁抽一,才一千五的军队,但平阳只有五百城防营,只有三十抽一。 如果算上这些石龙,那相当于每一个成年男人都是当兵的。 更别论能降服这些石龙的军队,若不足够强,根本控制不了这些石龙,他们的战力又相当于多少普通军队。 强大的军队是什么,是安全的保障,武力的守护,实力的展示。 有人带头欢呼……鼓掌…… 见石龙似乎没有反应,很快恐惧被驱逐……连二接三的所有人开始欢呼……鼓掌……骄傲的挺起胸膛,抬起头,背直了。 △ 王守礼坐在第一头石龙上,人们冲着他笑,挥手致意,虽然表达的方式有些乱七八糟。 但这种被人崇拜,以及热情和认同,不由得心热了起来。 “这些人,以后将会是部落的子民。”王守礼笑着,挥手回应,心里默念着。 有样学样,身后石龙上的军士也笑着挥手,昔日屁痞流氓的样子,再也不见,身上破坏的甲胄见证了血汗和生死。 浅浅又刻入到骨子里的意识告诉他们,强者才让人尊敬。 可王将军说,军人的信仰和荣耀,守护家人及子民,才是真正让人尊敬的基石。 石龙上的军士向石龙下的军士相视一眼:“或许我们的实力现在并不强,这些尊敬,是大家团结一致的荣耀和信仰来获得的。但我们会变强,因为我们有王将军和王大师。” 石龙上的军士跳了下来,石龙下的军士被拥了上去。 无形中,四百人城防营士兵,默契的完成了一次替换。 第三十六章 入冬前的安排 石龙被安置,明日将会安排到扬柳镇。 城防营开始休整三天,近乎一个月,他们都在荒野深山狩猎,其中的艰幸不必多说。 二日后,第一场雪来临,一夜之间,天地之间被白色覆盖。 城门口,人迹也寥寥无几,偶尔有行商入城,都是侧门而入,因为大门紧闭。 △ 窗外寒风呼啸,再厚实的衣服,裹得再紧,也依然缩着头,双手插入衣服之中。 王守义、王守礼、向山、金子等人部落众人待在院子中,任由雪花飘落。 “今年入冬又早了一天。”向山仰着头,吐出一长长的热气。 向山在部落狩猎时做的就是侦察的事,现察天色、气候、地型、环境,他是最有发言权的。 入冬越早,代表着危险越高,不论食肉、还是食草的兽类,会遇到饥荒。 而人的村寨、城池,会有大量的食物,包括人本身也是食物。 若发生兽潮,人的聚集地是兽类的首选。 王守义眉头紧皱:部落今年的回归,会迁走大部分的人,若遇到兽潮,高端武力大大减少,不知能否抵挡。 山顶的火老、黑巫他们会做怎样的选择。 往年,兽潮来临,山顶的人从不会出面。 不是冷漠,而是留下来,做为火种的存在。 山下的人再危险也不会向山上的人求助,形成了这么一个默契。 王守礼笑了笑:“不用担心,至少这些日子,把周围走了一遍,没有什么山主的存在,平阳是安全的。” 一般来讲,城池的存在,地域的区分,对兽潮的大小及存在的种类,也会有一个估计。 所谓山主,是指某个厉害的存在,统治一个区域的王。 可以是凶兽,也可以是妖兽,甚至是荒兽,也有可能是一株异植。 通常来说,妖兽是最具危害的存在,会号令群兽,最容易驱使兽群,产生兽潮。 而凶兽是威摄性的存在,通常的危害是毁村灭寨。 至于荒兽,则处于凶兽与妖兽之间的存在。 异植,通常没有任何危害,只要你不去招惹,必竟在食物链上,就算异植吸血食肉,也极少挪位,而且很难异变和出现。 “我说一下,只要部落安全,其它都是小事,只要有时间都能做到。”王守义的话,提醒着众人。 “部落应该没有问题,毕竟千里之内给清理了二次,若无意外,有黑巫在是安全的。”向虎若有所思的说道。 这些事,王中仁有安排,又有黑巫下山,理当无事。 “嗯。”王守义点了点头,继续说道:“平阳的学院马上就要开始,需要一个山长。” 向火、向虎、曾猛三人相互环视,心中明白,他们当中必须有一人要做山长。 王守礼是督将,可以排除。 而向山是王守义的护道人,基本上也没做山长的可能。 至于金子,那就不用想,白巫王中仁的传承人。 三人中,以向火年龄最大,资历最老,也是最能服众的。 不由目光都集中在向火身上。 向火微微一笑,微黑的脸上,神色如常,摇了摇头,开口道:“我只做辅助,你们二人谁愿做山长,我就辅助谁。” “猛子,你去做山长!虎哥来帮我,虽说虎哥更适合些,更有经验。但虎哥以后不会待在城里的。”王守礼更理解王守义的心思,直接把向虎拉到自己身边来。 “年轻人,更应该得到煅练,阿虎不如跟我,有更重要的事。这一冷,桃岭那边要去探查一遍。向火,你协助猴子,去训练新的战士。”向山开口。 王守义点了点头,很是满意,人手还有些不足,虽说还有些转明为暗的部落家人在,但这些人王守义交给了金子。 这些人是流民野人的身份,悄然的存在或亦小有名气,分布在兽州、云州、天州官道上的主要城池中。 平阳一直在变,仿照的不是王守义前世的东西,更加实在的话,应该是在仿部落的存在。 明面上,就七个人,管不到七万人的平阳,更别说深入了。自然需要改变。 李督将、李响、张文博,应属本地一系,通过他们来影响平阳。不过暗线在新城的商业中,通过一些资助和影响,部落的人,占据了一些重要的位置。 哪怕因时间问题及适应性有些做的不好,但也坚持了下来。 “山叔,火叔与虎哥,得冰雪固化,走一趟桃岭,寻找合适的地方做为火种之地。” “猴哥,扩大城防营的事抓好就行。” “猛子,山长的事,你要费心,金子和我会协助你,待部落来人,再通过招纳,吸引进去帮你。” “至于详细的问题,我一一与你们讲清楚。” “对了,猴哥,杨柳镇的兽场,你先要关注下,特别有个叫泡子的人,考核一下。石龙及部落的大部分的战兽以后都会在那边。待火叔去桃岭回来,虎哥与火叔会接管那边。” “我们暂时人手有点不足,等过了这个冬,就会轻松不少,要幸苦大家了。” 王守义一一安排,心中有些庆幸,有平阳这么一个不受世家大派关注的存在。 而自己为了赚钱,接下了一大批的丹药,这些金子得帮助自己完成才行。 李督将和李响,主要是做平阳的治安工作,大量的流人野人及平民涌入,需要扩大执法史的队伍,这些有得他们忙。 张文博并没有自己的班底,接收的人几乎是白眼狼抛弃的原班人手,多数是附庸和奴隶。加上因人上位,吸纳一些同窗和族中的人,看似身为城主,可以号令各方,但实际仅限于城内的平民及小门小户,一些稍有底蕴的商人和大户也只是配合一下而己。 政令出自城主府,忙活的是大家,王守义和李督将戾气都不重,虽然在改变平阳,但也平和,没怎么影响到一些有底蕴的大户及商家。 不过,广招流民、野人,建新城,兴商业,办学院,开荒进行耕种渔猎,亦大大降低了平阳大户及行商的影响力,把这些人的势力及影响削弱了。 不过,王守义肯定是不满意的,就连平阳乡、村、寨、堡等一姓或几姓的聚合体,依然政令达,而自行其事的问题,而伤脑筋。 李督将下乡,依仗武力,吊打了一遍,并让他们最有资质的继承人加入军队,通过影响继承人来改变这些,依旧是比较遥远的事。 王守义打算实行分户制瓦解这些大户,一姓或几姓之村寨。 同时学院的建立,通过教育,鼓励分家创业,担当、责任等一些方法,加速瓦解。 而兴商,无疑是崔化剂。 财富的多寡,自然会让人欲望放大,私心扩张,阶层的划分会更明显。 学识和见识的层次,也会让人形成不同的圈子。 更加细致行业划分和职业等级,更加会让阶层和圈子,再进行一轮细分。 至于是好是坏,王守义就不得而知了。至少抱团不那么紧密,政令通达,更利于管理,留下最大的团体,那就是平阳城主府了。 而城主府,虽然城主是张文博,但真正的主事人是王守义。 平阳将会真正的只有一个声音,那就是王守义。 第三十七章 招风起波自不知 铁手送来练制辟谷丹的药材,堆满了城主府的仓库及房子。 刘家兄弟也来了,自然而然,带来了一群大大小小的孩童。 上午李定边、李远山带着一群孩子打拳,当然还有泡子留下的十个孩子。 院子里闹的是鸡飞狗跳,未等雪落下,就被他们堆成了一堆。 孩子们最容易打成一堆,哭笑打闹,负责照顾孩子们的芸娘几人,也不怎么管,缝缝补补,只要没受伤,偶尔哄哄小的,也就过去了。 金子领着一群女子,分捡药材。不是简单分类,而是按配方捡好打包。 药材,有些是食材及肉食,煮或者蒸或者捣碎或者榨汁磨粉,烘培,各有不同。 王守义这些日子,研究四气五味,把僻谷丹的丹法改进优化,最重要的是不再是完全依靠真气控制丹鼎炉火来炼制,而是直接熬制成丹,最后放入聚元阵,再以真气粹练,提纯来养丹。 以百年松木为柴,普通人细心的控制炉火,慢慢熬出来。 整个城主府后院,布置了一个三倍聚元阵,这初步的熬制才得成功。 当熬制好后,被搓成药丸,交于金子,放于十倍聚元阵中的丹鼎中粹炼、提纯,做最后一步的养丹。 一百七十多人的忙碌,每日成丹一千余枚。 铁家与银刀谷共订了二万枚丹药,只需不到一个月便成,甚下的时间就是养丹了。 不过即然是丹,就会一定的成丹率,通常对于丹道宗师来讲是三倍,这其中包含了报酬。 不过王守义收药材,也收了钱,自然就变成了二倍的药材,合计也有四万枚多点。 不过,这其中有门道啊,除了青萝草和定丹液,有很多替代品做为药材的,王守义打算自己添些普通的药材进来,预计可高达十万枚丹药。 当然,城防营这个地方就得用上了,留下一大队人守营,数千人在城防营的训练场中,除了做饭烧菜,供应进城的务工人的吃喝外,就是一些奇怪的铁器在蒸煮熬制药液。 王守礼不得整天守在这里,二百万两利润的买卖,金额实在太大,足够平阳城七万人吃上二年了。 只是王守义的目标有些大,近乎五万新纳之人,免费吃穿住,还发放工钱,以及建设,其开销也实在太大了。 又是新开学院,完全对平民免费中,为了获得足够的物资,将四万枚变成十万枚,不但改了丹方,就连练丹之法也完全改变。 不得不谨慎一些。 王守义身处聚元阵中,滚滚元气汇聚,几成云烟,丹鼎上的符文,随着王守义的手印,或灭或明,吞吐着元气云烟。 暗影豹卧在丹鼎旁,头搁在交叉的前爪上,眯着眼,腹部鼓动,宛若雷音在体内轰鸣,亦在吞吐元气。 好在安静,这家伙连主人刘波都不管了,反而亲近王守义,寸步不离。 一日制丸,一月养丹。 铁家这等大家族,实力着实可怕,上百丹鼎,全是刻了符文的中品丹鼎,光财力物力漏一点就让王守义心动。 △ 刘霸刘波两兄弟也参与进来了,一个协助王守礼负责普通药材的药液纯化,一个就是把这些药液从城防营运到城主府。 云虎的命没有暗影豹小影的命好,变成了拉车的苦力。 干了三天就耍起了赖皮了,金子出手练了些精血丹才哄了下来,毕竟云虎虽是妖兽,但智慧如同七八岁的孩子,算起来从小被刘霸养大,日夜相处,比虎大虎二还通人性一些,野性兽性更少一些。 △ 药有药味,自然瞒不了人,就算是平民百姓,用鼻子一闻也知道。 城防营也好,城主府也罢,总有一些人在徘徊。 平阳在变,这些动作总会落入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眼中。 不过,铁手这人不错,留了三个人,交给王守义,做为护药之人。 铁家是个庞然大物,其鲜明的装束,告诉这些人,这练药与铁家有关,到也没有人捣乱。 △ 白虎郡,郡主府。 一郡之地,可控九县,这是中品郡城起码的基数。 郡城亦有上中下之分,下则三到九城,中品九到十二城,上品高至十八城。 白虎郡,统管之地纵横,分别是一千八里和二千三百里,其下县城九座,平阳、金沙、零阳、芝山、清河等九座县城,平阳是新城,也是最小的县城。 平阳的变化,自然逃不过白虎郡的管辖。 微小的变化和提升,做为郡城或许不放在眼里,但与云州铁家有牵扯,自然挑动郡城的心。 白虎郡,郡城之主,林日新。 白虎郡三大家族,唐家唐峰、墨家墨不凡,康家康煌。 武山派大长老游子远。 最俱权势的人聚于郡城府中。 林日新金丝锦袍,玉面俊俏,双眉如剑,似要飞出,左手轻抚君子之须:“邀各位来,乃事出有因,手下刚传来情报,平阳与云州铁家搭上了关系。” 话很简单,但做为大人物,自然会想得多,因其见识不同。 见落叶而知秋临,以小明大,以细微的迹象,看到整个形势的发展的趋势和结果。 存在长远的家族及门派,经历风雨兴衰,记入史册之中,以供后人参考学习,明理推断。 游子远面若黄铜,倒八字浓眉之下,一双鹰眼凶戾,长长的黑须又显一丝飘逸,头戴四方金冠帽,帽中金色的“武”字,尤为耀眼。 身上的绯红色长袍,有些暗淡,去给人一种淡淡的压抑感,仿若从血海中洗涤出来。 “平阳虽小,铁家事大。井水不与河水融,否则何以区分。” 游子远的声音,从喉咙中嘶哑而出,摆明了态度。 平淡地语气中有着金戈铁马般的杀伐之气。 唐锋双眼一眯,精光微露,清瘦的脸上,棱角分明,薄薄的嘴唇往右角一挑,皮笑肉不笑的开口道:“平阳招流民,建新城、兴商业,我唐家的药铺,到是利润见涨。不过嘛……手下人说,新城利益巨大,可十倍百倍图之。” 向来利益驱人心,唐峰的话,让人忍不住遐想,十倍百倍的利益有多大。 林日新,眼角微动,嘴唇微微上翘,似乎很满意唐峰的话。 墨不凡摇了摇头:“我墨家墨逑在平阳,到也提起过,平阳变化很大,而且肯定另有暗势力入驻,下了很大的心血,提醒一句,平阳城主张文博,原本一不入武徒的书生,一日成为先天。” 墨不凡到是粗布麻衣,方脸大耳,领口趟开,露出黑色的胸毛,完全不修边幅,若非手上的一圈圈的铁环,走在大街上,怕不会引人注意,亦农亦猎的装扮。 “哈哈哈……小小的平阳,本是不详之地,桃岭深处的金蛇窟,我康家不愿招惹。再说敌我未明,又何必招惹麻烦。” 康煌带着个地主圆帽,额骨突出,双眉很淡,三角眼,偏偏又生招风耳,八字须仅留两边一点,若非一身锦绣衣袍,手上的宝石扳指,怕是极不讨喜的存在。 康煌看似不争,可语气中透露的意思是敌我未明,似乎说若有把握,亦可掺上一脚。 墨不凡往后靠了靠,表示不关心,墨逑家弟来信,透露的意思,似乎是不要招惹,与之交好最好。而且分析过平阳的变化,这暗势力的人,看似平和,但血杀之气很重。 家弟练武的资质虽一般,但经商识人却也远超常人。 林日新,扫视了一圈,心中自有判断。 若打,可拉扰游子远,唐峰二人,康煌是个墙头草,连发言也在最后。 若和,墨不凡是最好的人选。 不过林日新也有自己的打算,至于四家表态中,墨不凡的话,似乎对平阳的了解最多。 “一日先天,这个事情,我到是有耳闻,看来这个暗势力来历不凡,而且能与铁家打上交道,自当谨重对待。” 林日新这些话自然是表面话,不管是铁家,还是平阳城的暗势力,都是危胁,一旦做大,自然会一山不容二虎。墙头草康煌所言,不要招惹麻烦,还是有道理的。不过立场及主次要分明。墙头草是不可能壮大的,也是最不为人所喜欢的。 游子远虽重杀伐,但也不是无脑,双目一闭一开:“三年一度的武道大会,不如给平阳十个名额,顺便试试斤量。” 唐峰亦配合道:“这药师大比,一旦开春就可举行,双管齐下,方见底蕴如何。” 一武一药,看似普通的比试,对这些世家大派来说,可以从中看出一些门道,分析对手。 “也好,这大比的事就交于二位了。”有人冲锋陷阵,林日新自然双手赞成。虽说不是身居幕后,运筹帷幄;但依然身处高台,坐观龙争虎斗,何乐而不为呢。 第三十八 与铁手闲聊 铁手问王守义:“丹师练丹,药材上讲究药性上佳,年份要足;你这练丹,则是多多益善,只要药性不要太次就行了。” 铁手做为世家子弟,虽不练丹,但也见多识广,接触过不少丹师,对王守义对药材的筛选有些好奇。 辟谷丹本来就讲究药性要足,服一丹,供武者三五日所食,而精品一丹管七日。 这批辟谷丹可是在精品之上的,专供自家得胜军精锐所用,不仅是辟谷就行,还得提供修炼所需,否则也不必花这么大的代价。 铁手的意思是问:你这样练丹,到底行不行。 “哈哈哈……铁兄,先天以下,以元气练体。你看上我的丹药,无非元气足而己。”王守义哈哈一笑,当初在山野练丹,其药材也就这样,靠的是提纯而已。 这次大批量练制,不同的药材,让平民通过不同的方法熬制,省了自己不少功夫和时间,虽说不如自己以真气提纯,但量大,而且还有十倍聚元阵养丹,只会略有提升,不会下降。 王守义这话告诉铁手:放心,元气足,质量好! 铁手是看不懂练丹,这丹师王守义,他也看不懂:人年轻,武功好,练器也懂,练丹也懂。当归于天才一类。 对于天才,无论世家,还是大派,态度自然是纳于门中,就算不能,那就交好。 至于扼杀天才,不存在的。无利益相割,又无仇无恨,何必呢。 “寻常丹师练丹,我能看懂个七八成,甚至普通的丹药,自己也能练制。守义老弟,动用大量平民熬药制丹,虽有耳闻,但俱是上古大能所行之事。莫非守义老弟,传承自上古。” 铁手黑里透红的脸,罕见的露出好奇的神色。 “上古……谈不上,泡制药材,方法各异,为的是去其毒性,提升、保留药性,以便更好的保存和制药练丹而已。辟谷丹所用之物,虽有部分药物,算得上珍贵,但对铁家来说,相信亦不难。而泡制的方法,相信铁兄也能看懂,算不得出奇。更与上古,什么传承,扯不上关系。” “比如这玉竹,蒸、炒、煮、熬、烤,有五法泡制,各有所长。而蒸效果最好,有利于药性提练。之后的熬药,配以火候、手法、阵纹,自然结出上好的药性元气结晶体。以此结晶练丹,比炒、煮之法,要好上一筹。” …… 铁手这是在打探自己的来历,王守义自然不会承认,但解说一下泡制药材的方法,是让铁手了解后,去其心中的疑惑和好奇,让他明白,与什么上古传承无关。 铁手回忆了一下,刚才看到的玉竹制药过程,的确如王守义所言,不由点了点头,心中感叹:“同样是丹师,同样是炼丹,守义老弟把丹给练活了。” 纵观家史记载,历朝历代,丹师之境,能把丹给练活了的丹师,百年难出一位,至于这么年轻的丹师,怕是千年亦难出一位,也不知圣地之中,传承上古练丹之法,可有人,以丹师之境,做到这个地步。 铁手忽然想到,三大圣地当中,唯天武圣地,传承最悠久,最全面,盖涵方方面面,不仅涉及丹、器、符、阵、武、兵,奇门、扁门、巫术、毒、机关、预言……可谓集百家之长,远胜天工、天机二大圣地,如头上煌煌大日,俯视天下,镇压一切不服。 王姓,亦是天武圣地的八大主脉之一。 沉默中…… 铁手不由猜想,天武圣地有百年出巡的规矩,告知天下,圣地之威,犹如天上烈阳,光耀世间,宣示其存在,一个巡世的圣地弟子,亦可镇压当代所有天骄。 巡世的弟子,称之为神子,意为高高在上,坐落于九天。 比世家大派中的圣子,高出一筹。 “铁兄,铁兄……” 王守义见铁手有些出神,连忙呼道。 “什么事!”铁手回过神来问道。 “没事,没事,刚才见铁兄似乎……”王守义。 “让老弟见笑了,想起了一些事,忘了老弟了,失态失礼。”铁手抱了拳,表示歉意。 “何事能让铁兄失态!”王守义有些好奇了,铁家顺应朝延,不入九派十三世家之例,但实力并不逊色于他们。 “百年一次的大兽潮来临,圣地也有百年一次的神子出巡。只是一般来说,大兽潮来临之前,圣地的神子会在十年前就会出世。距估计,百年兽潮应该在九年以后,神子应当巡世,但不见神子其人啊!”铁手道。 “神子,巡世。这圣地倒也真是高高在上。神子的称呼,当做自大,也能理解;而用巡世,当天下之人是什么,是其附庸吗”王守义义听得巡世二字,心中不免有气。 巡,意为走动查看。 天子出巡,是视察天下,考核州、郡、县等官员,贴近黎明百姓,为平民主持正义,同时也宣示,上至满朝文武,下至黎民百姓,都是天子的子民。 世家大派,各州、郡、县,也有出巡的规矩,但用意,大体上如此。 比如,平阳县的执法史下乡,至村、寨、堡一级,需要城主府的令牌,代表替平阳城主出巡,宣示这些地方,归平阳所管。这种出巡叫“带令出巡”。巡村时,接待的人就必须是村制。 王守义气归气,只是当其自大,觉得有些好笑。 这大周朝也怪,相当于一家大公司,云家是董事长,九派十三世家是大股东,可偏偏上面还有一个圣地。人家不入股你公司,还能发号指令,甚至全权做主,比有关部门还要厉害,管得多,还管得宽。 有君权神授的意思。 可九派十三世家又不是信仰者,那就觉得难受了。 “老弟,不可乱言。圣地不可辱啊!”铁手脸色一变,语气有些惊慌。 “铁兄,说说也不行吗!”王守义见铁手神态,惊讶圣地的威风有这么大。 “那到不是,你怎么说,圣地也不会在意。但与我说,就不同了。”铁手“嘘”了一口气,接着说道:“夏家王朝,未等打上圣地,就因家主一句“世人忍圣地久己”,就被灭了,远走极西,苟言残喘。而我铁家也被圣地欺上门。” 小人物,如同蝼蚁,声音再大,人家也不在乎。 但铁家若敢这么说,那就不同了,如同造反,要被镇压的。 铁手来去匆匆,通往手艺喝了一杯茶,聊了几句,便又回到了铁山镇。 第三十九章 天罡地煞 送走铁手,王守义又开始了练丹。 铁手此次前来,一是收到了手下人的汇报,因为王守义练丹之法与所有丹师不同,铁手有些不放心。 二是,铁手过来还有私事,需要王守义替他练三枚僻瘴大丹。 不同于解毒一类的丹药,而是要与人自身结合,自成一界的丹药,需要自身的精血为药引才行。 王守义从铁手身上得到一个消息:“桃岭禁地的金龙洞,在冬雪融化之时开启,金龙洞中有洞天福地,达到秘境的级别,可进去寻先天罡气。” “先天罡气,从近古开始,便极难获得,因为未落了。唯达都达秘境级别的洞天福地,年月久远,才有可能孕育出那么一缕。” “桃岭禁地的金龙洞,三百年才开启一次,依照判断,可能最低三缕,最高十缕。当然得这么一缕先天之气,全靠运气。” 这先天罡气,还有区分,分为天罡气,引九天之星辰入体;地罡气,疑地煞为罡练体。 罡气有什么用,练体是基本,还能练神,最重要的是,能凝炼神通。 天罡神通三十六,地煞神通七十二,不因血脉而修炼出神通,谁不稀罕,谁不想要。 当然这些王守义是听铁手说的,至于罡气分天罡气和地罡气,而不是天罡气和地煞气,就不明白了。 只要是人,世界不同,时空不同,智慧依然相通,这个世界依然有天罡地煞,神通变化之说。 至于为什么神境难成,神火劫难渡,铁手也给了说法,因为少了一缕先天罡气。 人寿先天有数,难得圆满,纵使天资、气运,步入先天之境,修炼至颠,亦不圆满。 如果有这么一缕先天地罡气,练入己身,就可打破。 △ 王守义又问了铁手:“若无凝练地煞为罡,而步入神级,有什么不同。” 铁手回答:“破自身桎梏,百不存一。亦有可能,一是功法神异,自身凝练先天罡气被激发,二是体质血脉特殊,自生下来,因某种原因保留了一口先天之气。” 王守义又问:“像大势力中的核心弟子,同为先天,为何可以一敌十,甚至敌百,难道是因为凝练了地煞为罡。” 铁手点了点头:“先天疑练地煞为罡,粹练自身,与普通先天不可同日而语,凝练的地罡气越多,差距就会越大。传闻圣地的神子,从先天初期就开始凝练地煞为罡,若能在先天之境,凝练出九十九缕地罡气入体,就可以做道统的传承人。” “当然凝练地煞为罡越多,就会越危险,地煞是魔,易引动心神,坠入深渊。为降低风险,先凝练地煞为罡,再融入自身,身体就可以多承受些地罡气。” 王守义有些好奇铁手融入了几缕地罡气,铁手摇了摇头:“未曾,只因练体练器结合,庚金之气入体,相当于与地煞之气擦边。” 听了之后,王守义气了很大的兴趣,仅与地煞之气擦边,铁手就不逊色凝练自己,四种真气的结合,甚至还略强。 毕竟伏牛山铁手几乎压着铁杨打,而铁杨与铁手一战之后,与自己再战,依然强势。 王守义判断,能胜铁手的,部落同龄人之中,大概只有霸、熊二、向山三人,李明、向火也就五五分,自己大哥王寅,王守义估摸不准,太不稳定了。 △ 冬季,雪茫茫的一片,格外寒冷。 街上也冷清少不少,几乎见不着人。 这是平阳旧城的冬季。 △ 新城,是座小城,方圆不过二里之地。 这里没有城墙,但并非就能随意进入,简单的来说,以房为城墙,阶梯式由内往外加屋,每隔二十米,便留二丈来宽的登墙石阶。 新城的城门有三座,一是与旧城的东门相邻,称为西城门。 还有两座城门,一是南城门,一是东城门,有个规律,南城门进,东城出,又叫进城门和出城门。 新城虽小,五脏俱全,呈九宫格的布局,东西、南北,各三条主道及新城内环四条主街。 城主府居正北,左为兵营,右为执法局。 中央是广场,左腰、右腰是居住区。 前三,右为兽场,中为市场,左为冬置场。 商业四街,指的是新城内环四条街,这只是大体上的划分。 新城最热闹的不是商业街,也不是市场,而是城主府后的北门。 此门不显眼,仅仅是一条不足五米的通道,可来往的人,却是络绎不绝。 后面是学院,离新城一里之遥的荫家山。 新学院还末开学,名字都没有起,但不管大人,还是小孩,都前往这新学院识文练武。 半个时辰一讲,文二节课、武二节课,还有半天就是劳作了。 这里开课到半夜十点半,那些白天工作的人,晚饭后,之前是被军士执法史驱赶而来,现在是自觉的集结等待,一起前往。 因为不仅仅是识字练武,还有奇闻杂谈,有先生讲述外面的世界和故事。 当做娱乐消遣也很不错,毕竟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是很无趣的。 如果没休息好,婆娘怀上了,等肚子大了,就不能下地帮忙,将来又多一个吃饭的娃。 △ 城里有些客商挺好奇的,拉住人就问:“你们往那边去干嘛。” “上学。”这几乎是大多数平阳百姓的回答,还特别的气势很足,镇得刚来,不明真相的客商一脸的懵逼。 这么大个的人了,甚至白发苍苍的老头老太,上学一事,居然说得这么理直气壮,气势非凡,莫非脑袋有问题。 △ 常年来的客商,到也略知一二,甚至深感其中的变化,扩建新城不算出奇,但不论大人小孩都上学就新奇了。 平阳新城的商业街上,招收店员的要求,第一条就是要会说官话,每月会多给一百个铜钱的。 往年客商过来,还得找个中人谈生意和逛街的,去的店铺,也是大店铺,小店不光顾,因为有时双方都听不懂讲啥。 而现在,似乎但凡小摊小贩,勉勉强强能听能说官话了,甚至还能讲上一些平阳之外的事。 讲着官话,沟通容易了,外地人与本地人区分也就不那么明显了,在各方面也就便利了很多。 这变化看似只要上学就能成,但对外地客商的吸引力就特别的大了,比什么免费进城,新铺免租还强。 不少小摊小贩及店员,因为官话讲得好,脑子也活一下,顺便赚了中人的那份钱。 比如,通常过来休整的外地行商,比如吃住,补充食物,维修车辆,带个路,就能得赏钱,比打工强得多。 又比如,道听途说,留点心,有些行商是来碰运气,或是采购,又或是出售货物,牵线搭桥的,则获利更多,除了赏钱更多,还能得到一些意外之财。 “种田代代穷,打工富不了,行商富三代,首先得上学。” 越来越多的平阳百姓,很快的富裕起来,部分脑子灵活的人,心思就开始转变起来,这些人之间,不知何时起,就流传起了这些话。 △ 王守义自然没注意到这些,当初为什么扫盲,只是因为与当地百姓沟通困难,才想到这么一出。 刚到镇兽城的时候,感觉还没感觉沟通有多难,毕竟讲官话的多,而部落的语言口音,与官话也相差不远。 可卧虎山庄一建,招纳流民、平民时,发现各地方言,真是千奇百怪,就连管理时,也得依仗头人。 后来部落来人,王守义决定先学习三个月,除了自己的一些见闻,自然也有了解大周的一些文字和书集。 同时,这些先生,也对招纳的工人,进行着官话和文字的教育培训。 △ 王守义没想到,当初始皇帝的书同文,简单的贯彻下去,会有这么大的改变。 比什么,搞发明,行商,新制度,更能获得百姓的认同。 扫肓扫的不是文盲,而是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和认同感。 书同文,语同音,虽略有区别,但这是一个民族的起点。 在大周,任谁也不会认同识蛮文,讲蛮言的人,当做大周人,当做自己人。 第四十章 熊二进城 当熊二骑着鳞马赶到平阳的时候,己是黄昏之后。 城门紧闭,巡城的李响,见一头凶兽如闪电般的奔来,不由分说,搭弓射箭,三箭袭杀,紧在鳞马身上,溅起一溜火光。 鳞马长嘶,声如牛哞,在寂静的雪夜回荡…… “住手。” 坐骑鳞马的贱,熊二深有体会,连忙呼住。 “谁,报上名来!”李响喝道,凶兽坐骑,接近城一里,必须步行,这是规矩,否则杀无赦。 △ 王守义听得熊二的声音,己是立马朝城门处飞来,见李响与熊二对峙,拍了拍肩膀:“自己人,开城门。” “是,王大师。”李响应道。 城门缓缓打开,熊二骑鳞马而入,就连登记也免了。 “怎么这个时候赶来!”王守义问熊二,万里之遥,相见不易,冬雪之日赶路,必有要事。 “冷死个人,若非下雪,中间又干了一架,早就过来了。有酒无,先喝上几口,祛祛寒。”熊二抖掉身上的雪花,跃下马背,缓步而行。 “由橙专青,这是橙一吗”王守义打量了一下熊二的坐骑,见鳞马身上的兽牌,有些惊喜的问道。 “贱皮子,是橙一,给调了一下,还算不错,比虎大有潜力。”熊二拍了拍马头,任鳞马在身后跟着。 “噗嗤” 鳞马朝王守义吐了一口口水,张嘴咬住王守义的衣袖,大眼睛盯着。 “咋回事。”王守义拍了拍马头,通人性的鳞马,很多时候孩子气,喜打闹。 “能啥,叫它贱皮子。它是向你要好外。”熊二回道。 “哈哈……”王守义大笑,部落养兽驯兽,待驯服后,基本上是放养型的,多数未结契约的,几乎是成了孩子的玩伴,搞个性子也长不大,调皮的很。 随手喂了贱皮子几颗养神丸,一路赶往城主府。 刚进后院,一团金影就飞了过来。 是小金,这家伙城里待不住,经常四处野,喜欢待山里,应该是刚才贱皮子的嘶吼,把它给招来了。 小金做马头,抱着独角,从包里喂贱皮子坚果,相处融洽。 “熊哥来了,酒己温,先喝口酒,我去弄几个菜。”金子打开门笑道。 “好!好!大变样了,穿上这些衣赏,越显得灵气。”熊二笑着应答,打量着金子。 小金却一跳,又跃上了金子的肩头,呲牙咧嘴的笑,把金子的抓乱,很是亲昵。 “这猴子,快回屋睡觉去。”王守义伸手指着小金道。 “嘘” 小金冲着王守义吹了个口哨,转过身,不理王守义的话。 “闻到酒味了,等会会来偷酒喝。”王守义笑道。 “小金,还是老样子啊,没见长大一丝。”熊二认真的打量了一下。 “查了不少古籍,未见紫眼金毛的小猴子。”王守义回道。 “紫晴金毛猿呢!”熊二问了一句。 “相似而己,应是异种,又是独猴,而且挑食的很,非元气十年的灵果,还不愿意吃。” …… △ 升火,烤了烧身子,刚喝了一壶无酒,金子便端了四个菜进来。 “熊哥,厨房烤了一只跳羚,味道不错。” “这几个菜先吃着,填下肚子,我去整个房间,待会先洗个澡,换身衣服,再陪你喝两杯。”说完,金子转身出了房门。 “啊……味道真是怀念。”熊二吃了一大口菜,闭着眼睛感叹:“这风雪赶路,真是遭罪,路上遇到不少凶兽。” “对了,以后过永平郡,唐山县城的时候注意一下,有一头灵兽,紫晴金毛猿。”熊二提了醒。 “灵兽,猿类灵兽不是喜在大山深处吗。到是蛇虫鼠狐一类,喜欢待在人类城池当中。”王守义。 “很近,应该不足三百里,很是好斗,路上找了过来,打了一架。不过还好,不算暴戾,智慧层次很高。”熊二边吃边说。 “行,我记下来,让下面的人录好,再告诉大家。你这次来是为什么事。”王守义。 “虎大,有着落了,在落日观的人手里。”熊二接下来说起了去清江城的事。 “这大周的人也怪,居然有替身,那个柳昌烈与落日观的大师兄黄化华居然是互为替身。”熊二。 “出门在外,不比在部落,人心复杂,凡事要留个心眼。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啊。”王守义。 …… 不知不觉,二人越聊越深…… “你说凝聚念头……”王守义不知道熊二的念头,与自己的灰色小球有何区别,但大同小异,都处于识海内,颜色略有不同。 当然熊二的拳脚劲气可以附上神识,以及神通化鹰,自然强上不上,毕竟境界差距在那里。 “可惜了,神级之后没有功法,全靠悟。”王守义感叹。 “那到不是没有神级功法,圣地肯定有,九派十三家也有。不过,神级的功法,多数为借鉴之用,就算同种功法,亦因人不同而有所区别。听柳昌烈的意思,上古大能,在此境界时,都是自身悟道,才脱颖而出。”熊二。 “对了,太极、八卦,形意,可有后续功法,我感觉这些功法直接大道。”熊二。 “后续,没有!”王守义摇了摇头:“不过,有不同的版本,各有所长。我也综合在其中了。” “你同我讲讲,毕竟对功法的了解,你超出我很多。”熊二。 “我最近忙练丹,布了聚元阵,你可以来帮忙,我们一起探讨吧!” “行。”熊二。 “开春之后,你同我去一趟金龙洞,看看这地煞之气究竟是什么。”王守义。 虽说这个世界也有天罡地煞之说,但神话是神话,高武是高武,还是有所区别的。 不知天罡三十六,地煞七十二,这个时空也是不是这个数,至少铁手所说的地煞没有对应天上的星辰。 而星辰也与地球头顶的星辰不一样。 熊二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王守义不知道说什么好:熊二步入神级,心里念念的是,神级的路如何走。 如何走,凝聚念头…… 凝聚念头的方法是什么……最好最快的方法是练天罡气…… 还有就是学上古大能悟道,从天道中凝聚念头,几乎是虚无飘渺的东西,不用怎么考虑。 天罡气哪里有,就是游走名山大川,寻洞天福地,又或死地、绝地,看看是否有遗落的存在。 一边寻天罡气,一边悟道,这就是神境的路,几乎是绝路嘛。 第二十七章 平阳最大的百家商城 定山县城门,就是大周的一个缩影。 这是大周的进城税,也相当于过路费。 人可以不进城,避免这个税钱,但公交马车不行。 而且费用不高,仅一人一个铜钱,这一个铜钱也就相当于2000年的一块钱。你会为了一块钱,多走五十里路么。 …… 进城时,己是黄昏,难得的晴朗天,夕阳很快落下山头……夜幕降临,万家灯火。 宵禁这个词,在定山县不存在。 当一百零八颗发光的大型光石升上定山县城的天空,夜如白昼。 这是镇兽城不曾有的奇景,当然这是对王守义和向山来说。 其它人都已经习惯了。 光石这个东西,不是稀罕物。 但巨型的光石就难得了,还能升空,这就需要符文和能量石及先天武者的控制了。 这也反应了的定山县城的实力,一颗巨型光石就要一位先天武者,随随便便就能拿出一百零八位先天武者,可见定山县城的实力。 而大周有十万以上的县城,先天有多少,简直海了去了。 盛世啊…… 王守义感慨…… …… “走吧,找家客栈休息一下。”看了半个时辰的城门,王守义打算离开。 “老板,结帐。” 王守义喊了一声。 老板是一个瘦长的中年汉子,肩头搭着一块蓝色布巾,头上戴了束发帽,明显是自制了,粗麻布缝制的。 一听结帐,就麻溜的跑了来,小眼神一扫,开口报道:“客官,一共一贯零五十文。” 声音拉的长长的,颇有唱功,后面的“文”拉的特别长。 犹如戏里的场景,报个数都很有调腔…… “一贯五十文,你这是狮子大开口。”向山一拍桌子,桌上碗碟跳动又落下,只听得一声响。 明明是八百五十五文,还说配菜是送的,竟然开口就是一贯五十文,这不是敲诈吗 向山发怒,自有一股杀气显露,惊得店老板急退三步,站立不稳,跌坐于地上,张嘴却如哑巴,发不出声来。 “向山哥,别动气,问清楚,再动气也不迟。”王守义立马站起,左手一抬,搭在向山的肩膀。 “老板,先把话说清楚,明明是八百五十五文,为何收我一贯零五十文,莫非欺我是外来之人,恶意敲诈。”王守义左手一翻,一股热气从掌心涌出,驱散了杀气,让店老板从惊惧中回过神了。 店老板先是被向山发怒,杀气临身,跌坐于地,沾了些许杀气,只觉身冷,口舌僵硬,心中惊恐,说不出话来。 王守义这左手一翻,只感觉一股热气涌向自己,杀气被驱散,立马感到身体暖和,不再寒冷,听得王守义一说,立马叫屈了,又有些害怕,也不起身:“客……客官,一贯零五十文,就是八百五十文啊……我……我连茶钱也免了啊。” 店老板坐在地上,不敢起身,一副委屈的样子,让王守义都觉得可怜。 瞬间,王守义也反应过来,官方为了方便结算,是一千文为一串,也就是一贯。而民间却是八百文为一贯,店老板到的确给自己便宜了。 不过,不管是自己还是向山在镇兽城习惯了一贯为一千文的算法,才闹出了这么一个误会。 镇兽城不比定山县城,首先基本上都二流以上的势力,还有许多其它国家和地方的势力和商人,采用的都是官方算法,自己在镇兽城待了三月,都忘了民间是八百一贯的算法。 “八百五十文,还便宜了五文,不骗人。”向山犹不相信,依然一脸凶相,凶恶的眼神盯向店老板。 王守义却立马上前,一把把店老板拉了起来,哈哈一笑:“不好意思,刚从镇兽城出来,以为一贯是千文,闹误会了。我这大哥,脾气暴,吓到你了,别见怪。”王守义边道歉边从口装掏出一枚金币塞向了店老板的手中。 王守义也不多说话,拉起向山立马狼狈的离开了。 大周的银子和金子,不做元宝形,而是四钱一个的银币,金币,四钱不是华夏古代的算法,同前世一样,一钱等于五克。 也就是说一枚金币有二十克。 换算一下,民间八百文一贯,刚好是二枚银币,而二十银币,才能换一枚金币。 一枚金币等于民间十贯铜钱,合计八千文。 店老板手拿着金币,望王守义和向山离开,犹如作梦。 本来,客人一来就是十碗肉粥,一壶茶,作价五十五文,己是不错了。自己多说了一句,有新制的一年龄黄山牛肉,这两客人一开口就是十斤,这可难得遇到的,一高兴就送了些小吃。 结帐时,那个大汉却是武者,把自己吓的够呛,身冷舌硬,都说不出话来了,却没想小客官人还好,一挥手自己身体就暖和了,还给自己道歉,还给了一枚金币。 真是天大的惊喜,一看那小客官出手阔绰,内棉外麻还有一件熊皮大衣,定是一位大家公子。这可是大人物啊。 可这么个大人物,跟自己道歉,还亲手扶自己,送这么一枚金币,自己真是三生有幸了。 “嘿嘿……”店老板傻笑起来,却记住了王守义的模样,朝王守义的背影鞠了一个躬。 “张老三,这是遇上大人物了啊,一出手就是一枚金币。”旁边有熟客喊道。 “一枚金币最少值八千文,发财了,我可以喝一年的肉粥了。” “张老三好运气,起初以为遇到了麻烦,却没想竟是行了好运。” “这反转,也是令人惊奇了,可以上报定山官报,弄个小钱花花……”有人反应过来,就一溜烟跑了。 “哈哈……就这小子精明,起码又可以弄个二百文。” “我看呐,那位年轻客官,待人平和,定是非凡之人呐。” 茶棚内议论纷纷…… “一群凡人,倒也有些见识。”一个年青汉子大喊,引得众人怒目而视。 年青汉子身穿青色劲装,衣服上有四海两个字。 面对众人怒目而视,亳不在意,反而站了起来,朝众人拱了拱手。 “我是四海武馆的弟子,从小习练武,到也有些心得,己是后天中期,再有个几年,后天后期是必然的。” “原来是四海武馆的弟子,竟是名武者,年纪轻轻,就己是后天中期,也算不错了。”有人捧起了这位四海武馆的弟子。 年青汉子昂起了头。 “你们不知道,那两人不但是武者,还是先天高手。”年青汉卖了一个关子。 “你又怎么知道。”有人及时接上了话。 “哼,圈子不同,自然看到的不一样。那大汉一怒,气势自生,如山似渊,你们可有感觉到” 年青汉子扫了一圈,见有人摇头,有人点头,这些收入眼底。 “普通人只感觉这人不凡,有武者的气势。可我是练武之人,是一个圈子的,感觉比你们强。如山似渊这种势一般只有先天武者才具备。” “还有杀气,这张老三,刚才可是急退三步,跌坐于地……” “张老三,我问你,你是否身体僵硬,浑身发冷,口舌不能言。”年青汉子吸引的众人的目光,直接开口问店老板。 店老板张老三,点了点头,那种感觉,回想起来,有点生不如死,仍然有些恐惧。 “那叫杀气侵体,普通人,身体强壮的,会连做几天噩梦,等杀气散去,自然就没事了。可一般人,如张老三连初通拳脚都没有,定会大病一场,体弱之人,极可能发疯或死掉。”年青汉子卖弄起来从师傅那听来的东西。 “这么厉害”张老三忍不住问道。 “你不会担心,你身上的杀气已被驱散,不会做噩梦和生病的。” “我见那年青公子,一挥手,地上的尘土都吹开了,你立马能动和开口说话,应该被那年青公子解开了。” “不知你可有感到热气或清凉之气”年青汉子问道。 “有”张老三回忆了一下,立马答道。 “哎……那青年公子其实算不得挥手,仅翻掌而己,掌未至,气己临身,这就是先天啊。” “我观那青年公子,顶多也就二十之龄,就是先天,除开天赋非凡,就必是大势力才能培养出来的。” “要知道,我四海武馆馆主薛四海,天资也算不错,年近五十才入先天啊,立马成了人上人,开起了武馆。” “先天虽不少,但一万人之中,也就那么一两个,多数武者还是在年近六十才会突破啊。” “不对啊,我们定山,先天可不少,光官府的先天就有三百。”有人不同意了。 “你知道个屁,定山是上县,又临近镇兽城,才会有这么多先天,而且多数是军中之人。大周其它上县县城,顶多二三十个先天,那可都是一方的大人物啊。”年轻汉子对定山知道的比众人多一些。 “这么年轻的先天,肯定是大人物中的大人物,我离他太远了。”年青汉子叹了一口气,放下铜钱就转身离去。 只留下茶棚的人相望无语。 第二十八章 建第二火种之地 别人的故事再悲惨,也只是谈资。 百家商城的货物物美价廉,与生活息息相关,与平阳每一个人都有利益,这才是永恒的主题。 唐绍寅是一个成功的商人,天生的演说家,无师自通。 死皮赖脸,巧立名目为张文博刷民声,把县衙的广场变成了展销会。 因为张文博不肯租,会影响到官府的威严,只能巧立名目了。 108顶特意为展销会制作的精美帐篷,呈回字型摆出造型,只要你进来了,便会一家不漏的走过看过。 一瓶小小的牛肉辣椒油酱,两坛一起,装入雕刻精美的木盒或竹盒。 衣服也是叠好,放入木盒之中,立显档次。 为了把烤鸭卖出去,亲自到郡城请了一位四级符文大师,打造了一辆寒冰马车,用于储存运输。 更是特意请一些人做托,或穿着展销会的衣服,提着展销会的商品在内游荡。 …… 结果也如他所料,商品卖了,帐篷有人订了,连竹盒木盒也有人订,更有土豪直接定制了寒冰马车。 原本一个七天的商品展销会,硬是延伸到了一个月,赚的是盆满钵满。 △ 游家大宅遭灾的风波,已经逐渐过去。 立马就是秋收以及秋猎,这些事归张文博和李督将管。 但平阳兴商的同时,亦兴文兴武,王守义让王守礼举办一场比武大会,奖品为丹药、兵器,涉汲的范围也比较广,前五百名都有奖。 报名的人挤破了大门。 △ 桃岭深处,三百名部落的战士聚集。 他们不是在狩猎,而是建房子,已经是初具规模。 一名先天高手举手投足千斤之力,每个人堪比后世的挖掘机。 纵横三百米的城墙,己然落下了最后一块大石。 “按兽堡建造吗?” “我觉得那新城的建造也不错。” “我们需要内部做生意吗,建什么新城。” “生意,为什么不能做,在部落时阿大就干了,只是没有收钱,经商我们也要学的,否则出什么山。” 这就是部落的风格,每个人都可以各抒见解。 向虎一摆手,开声道:“这是火种之地,乱七八糟的思想不要有。” “火种之地是为了部落的传承和延续,并吸纳天地之精华,为了更高更强更远的目标。” “这也是我们建造火种之地的目的。”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阿大的这句话才是火种的最好解释,大家朝这个方面想一想,该怎么建造。” 向虎打断了争论,确定了建造火种之地的目的。 “即为传承,自然要建堂口,炼丹制药,驯兽猎杀,煅器机关,研武习文,必不可少。” “我觉得军阵之法应该可以单独力列出来。” “那养蛊驱虫驱兽呢,那可是能以一人成军的传承。” “对,还有符纹聚阵,外面的比我们部落还强,我们要学,想办法抢过来,那东西弄好了,可是能千里传音啊!” “火叔,我觉得耕植和烧菜也可以立一个堂口。阿大不是说了,人本弱小,却能食万灵,壮大己身,从而脱颖而出,吃才是最大的事。”不说这些话的肯定是胖子李桂。 向火沉默了片刻,然后点了点头。 “这也行,火叔,我有个想法,看那些异志,这天下很大,我想把天下都归于一册书中,你看行不。”又一个战士,开始天马行空了。 “不错,我认为经商就不错,坐镇城中,广纳天下之财,这个牛\逼。”少年战士发言总是最热情最激烈的。 “不是有什么三大圣地嘛,有一个叫天工圣地的,居说有能飞的机关,我想造一个,要不,单独成立一个机巧堂。” …… “停,停,停,你们真是什么都敢想,但想过该怎么实现吗?”向火不得己再次制止。 这些年轻的战士,终究还是年轻,出发点虽好,却没有脚踏实地的去做,去思考。 耕种烧菜也好,游历造册也好,还算比较靠谱。 那个说经商的小战士,你怕身上一个铜板都没有吧。 还有那个想造飞行器的,你是凭空想象的吗,天工圣地的朱雀号要花费多少财力、物力、多少人的智慧,涉及天文地理、练器机关、符文布阵,你想过没有,整个部落都不够你霍霍的。 “不讨论了,不是什么张嘴一说就能成的,准备纸张发下去,学学阿大,写个计划成册,然后再讨论吧。” 向火脸露难色,出了部落,平时这些听话的小战士,胆大变得最大了,什么都敢想,什么都敢说啊。 “看来,阿大说的不错,先学习、再历练,才能让人进步,变得谦虚,沉稳。” “咦,这阿大识人的眼光可以啊,第一次出山选的人,那个都是沉稳的人了。” 向火回想一下,小青、吴桂、大牛、李明、向山,这些人都是扎实沉稳的。 △ “喂,胖哥,计划怎么写?” 一个小战士嘴咬着碳笔,不知该如何下笔。 “怎么写,你想写什么就写什么,打个比方,就如练武,从筑基凝元,再入门练体旺气血;然后就是锤练血肉筋骨,再习打法、发力、发劲、拆招、变招;最后归元,招无定法,无招胜有招,凝气血,寻气感,破先天。” 胖子想了想,毕竟被王守义按排成了跑腿使者,见识甩这些刚出山的战士八条街。 “哎,不写了,连飞行器是什么都没见过,怎么写。你说我名字中带个飞,我要不要去那个天工圣地学习怎么造个朱雀号。”吴飞翻过身,翘起了二郎腿,仰望天空。 “天工圣地在哪,你都不知道,怎么去学习,不过有个机巧门,到是可以去试试。”胖子说道。 “机巧门,那我去了就可以学吗?”吴飞来了兴趣。 胖子摇了摇头对吴飞说道:“学倒是能学,不过门派类分369等,要一步一步,历经考核,过关才能学到厉害的东西。阿大说,里面很坑的。特别是对外人来说,你再努力,再聪明,也学不到最厉害的东西。” “不会吧,在部队只要我真心想学,学什么都可以的啊!”吴飞。 “你当外面是家里吗?哪有那么容易。” 胖子想了一下对吴飞说道:“你想造飞行器,我倒有一个比较靠谱的想法,你想不想听。” “说说。”吴飞。 “每个人的成长,始于学,实于行,善于思,破于悟。” “你先到机巧门去学习,我想办法整点钱给你,自己去实践,怎么样。” 胖子替吴飞出了个主意。 …… “行,胖哥,那我们说定了,就这么办。”吴飞终究没挡住胖子的攻势,答应了下来,决定去机巧门当一个学徒。 胖子心中一乐:等你研究出来,你胖哥我就不用跑腿那么辛苦了,驱使飞行器,飞在天上,那得多爽。 “不行,得找个人研究哪啥千里传音术,相隔千里,传个音就行了,必须能随身携带的那种。”胖子四下打量,寻找那个说“千里传音”叫木斯的战士。 第二十九章 飞在路上 郡城大比只是一个总称,涉及到比武、练丹、制药、练器、军武、文试等各个方面,十年才有一次,或由下面县城提交申请。 最大的奖励就是一枚建城令。 你以为建城令就是允许建造城池,其实不是,而是涉及到一个势力的品级晋升,受到官方大周朝廷的承认。 王守义决定还是走正规的路子。 不怎么正规的路子自然也有,比如直接攻占或拿下一座城池,或开荒建城,让朝延承认,自然也拥有这座城池的建城令。 还有别的路子,比如占山为王,攻城称霸,虽无品级,没有建城令,但规模和实力达到了,也能入册,也能入流,有个名号。 △ 郡城大比的内容,王守义已是熟记于心,只是涉汲县城,对于符阵一块并未涉及,这是王守义这一方的短板,这是好事。 还有一项是平阳城的短板,是练丹制药。 不要怀疑,这是真的,不是不会,甚至还强于郡城,但在郡城大比上得用药鼎、丹鼎,制药练丹才行。 因为制药练丹包括这些器具也是考核的内容。 鼎的打造不难,难的是刻画符文,聚符成阵。 比如常见的聚元阵、火龙阵、风龙阵,是丹鼎三个必备阵法。 王守义不会,平阳也没有人会,只能借助外力,从铁家花大价钱请来了符文师和练器师及符阵师。 代价是三株千年大药,相当的昂贵,能让王守义好想的是,铁手很给面子,免了材料费。 不得不说,铁家办事还是很给力的,代价虽高,但送来的鼎很不错。 四个火龙阵,三个聚元阵,一个风龙阵,及一个寒冰阵,铭刻了九个符阵,量身打造,用起来很顺手。 玄铁为基,融入秘银和罡铜打造出来的鼎,是二合一的,即可做药鼎,也能做丹鼎。 △ 一个百人大队,全部配备战马,拉上墨逑,带上金子和三个徒弟,向山在右,熊二在左,前是暗影豹,身骑贱皮子,肩头是小金,用石龙拉车,这阵势很强大了,比白虎郡主林日新还要强大。 ∽ 小金与暗影豹是最活跃的。 身为开路先峰的小影,没有什么自觉,向来是迈着六亲不认的步阀,肆意的在百人大队中穿梭,还时不时的插队,学人两只腿走路,累了就前肢搭在军士的肩头。 若非这些人早己习惯,怕是脚肚子都软了。 一个小金,比巴掌略大的黄猴,也是调皮的主,从这个人的肩头蹦到那个人的肩头,反正就是不肯着地,怕弄脏了身上漂亮的小裙子,这是洁癖。 这家伙淘气,看不惯束发,把军士束好的头发,硬是要弄散弄顺了才能罢休。 相当有做猴的自觉,喜欢替同类用猴手梳理毛头。 两个顽主在身边的结果是,出发时军伍整齐肃穆威严的百人大队,变成了披头散发,不成行列的流民一般。 王守义都禁不住,说话不管用。 暗影豹契约的是刘波,智商相当于六七岁,虽然亲近王守义,但野性和天性就是好奇心很重。 至于小金,它从未听过王守义的话,你敢骂它,它反过来呲牙咧嘴,甚至还实行报复,拿吃完的果核砸人。 王守义打了好多次,就是打不变,金子可是把它当小娃子带的,惯坏了。 现在己发展到敢蹲在王守义肩头,光明正大的从背包中偷拿丹药和肉干吃了。 贱皮子也不是什么好鳞马,属性是羊驼,不如意了就朝人吐口水,不过好在这家伙不会招惹打不过的,以及拿刀枪的军士。 只是喜欢出点风头,爱斜眼看马,哪匹战马敢挡道,它就要超过去,然后吐一口口水,表示鄙视。 王守义气的狠狠地打了李定边一顿,让他知道什么叫笋子炒肉。 贱皮子的灵性最高,这吐口水与斜眼看人看马,就是学李定边的。 ∽ “师父,我想飞!” 棉儿朝王守义撒娇,看着小金一个跳跃,轻轻松松七八之远,羡慕的很。 小金的实力,王守义看不透,吃那么多丹药和灵果,硬是不长个,气旺还是如初见那般如混沌一团。 打了它,它就知道痛,呲牙咧嘴,哪怕受了伤,顶天了第二天一看就恢复如初,生命力特别旺盛。 “那不叫飞,师傅带你飞!”王守义一夹贱皮子,这东西立马会意,不用人去配合它,它反过来配合人,立定,肌肉紧绷,后肢发力,借力给王守义,让人飞得更远。 普通的战马,根本承受不住一个先天,纵地飞天的力量,数千斤力量,直接给一脚踩死。 这就是先天想要与战兽合一,也就是人马合一,这战兽的实力最低只能低于先天一个等级。 比如这贱皮子,被熊二嫌弃了,沦为王守义的坐骑。 ∽ 御风而行,借柔弱的树梢,一路飞驰。 秋风更能知人意,穿透了身体,与天地元气更契合,王守义抱着棉儿,一口气轻松飞跃一里之地。 “这四季轮转,也契合武道,秋主收,更主杀。” “若武意主杀,没有比秋意,更加能爆发出潜力。” “秋风送爽,天清地远,这送的可是一个生命的轮回。” 王守义颇有些感悟。 ∽ 棉儿伸长了脖子,从高处往下望,飞纵的树林,无尽的道路,带着一种宏大的气息,直击脑海。 广博、深远、看似陡峭的山峰,无边的山头,亦收入眼底。 那在地上狂奔的贱皮子,亦不过一只兔子般大小。 它头上是小金,好小啊,应该只有指甲盖大小了。 “师傅,你看,贱皮子追上来了。” “那小金好小哦,没有我眼睛大。” 棉儿高兴的朝王守义道。 ∽ “棉儿,飞得高的感觉怎么样?”王守义笑问。 “嗯,我觉得小金变小了,天地变大了。”棉儿认真的说道。 “哈哈……有时候飞的越高,人反而觉得自己更渺小,天地宏大。”王守义。 “不对啊,我觉得吧,飞得更高,能看见的就越多越远,能把所有看见的都装进脑子里。”棉儿。 “哦,那师傅,再带你飞一程,看看棉儿把什么装在脑子里。”王守义兴起,哈哈大笑,再次御气而行。 第三十章郡城大比 白虎郡,己有三千年之久,一直屹立不倒。 北靠落日山脉的武山,南面是金水河,平阳城的金沙河就是流入金水河中。 郡历记载,白虎至尊扩建城池,始更名为白虎郡,人口近百万,东西长二十里,南北十里的大城。 △ 王守义等人没有进城,因为大比不在城中举行,而是在城北。 九城一郡,各有场地,不过却极为朴素简陋,仅是把地给整平,用木桩拉好铁链隔出来的一块块地盘摆了。 毕竟十年才举行一次郡城大比,大修大建可不划算。 △ 郡城.城主府。 林日新端坐,眉毛一扬,开口道:“诸位,这铸剑魔师己到,该如何应对。” 武山派大长老游子远,脸皮忍不住跳动了一下,心中暗想:十五个先天,虽说不是最高战力,但在场的任何一家,都无法完整吃下,这实力着实让人摸不透啊。 不过转念一想,这铸剑魔师竟然来了,却不拜见郡城之主,等于无尊卑之分,无视林日新啊。 “林城主,这王大师,可有来拜见你。” 一句轻问,却等于打在了林日新的脸上。 ∽ 在座的人都是白虎郡最顶尖的几位,都忍不住心脏猛的抖动一下。 这游子远是吃了豹子胆啊,今天居然敢这样说话,就不怕林城主发怒,伤着了自己。 不说林日新的背景如何,单凭自身的实力,那可是三十年前便夺得了白虎郡第一高手的称号,人送外号“黑虎”。 有些外号是唬人,有些外号却是杀出来的。 林日新的外号就是后一种,一人压服一派四家,稳稳的坐在如令这个位置上。 三十年前的郡城大比,杀出了一匹黑马,一人压服九城一郡,最后直接挑战当时的城主,武山派掌教莫争锋。 那一战,众人亲身经历,只简直的对了三拳,连尘土都没扬起一点。 一日后,莫争锋派人把城主令交给了林日新,便宣告闭关突破。 之后,便是长达十年之久的明争暗斗,原本六大世家,被林日新杀得只剩未尾的三家,先天陨落如雨,白虎郡从中品掉到下品,二百先天,剩下不足百。 ∽ 林日新眼晴眯成了一条缝,偏头看了游子远一眼,嘴角往右上微微一扬,然后摇了摇头:“一郡之地,纵横千里之遥,奈何实力弱小,只能窝里斗。平阳今年上贡近十万贯,到是比往年翻了一倍。” 康煌听了却是颜色一变,前面说的窝里斗,意指游子远;而后面的平阳上贡十万贯,那就是在说自己了。 林日新的心思,没人能猜透,但这些年来了的所做所为,却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收集大药和神金。 上次对平阳的动作,便是在林日新的默许下,唐家和武山派做出的决定。 康家没有派先天过去,自然引起了林日新的不满,这是其一;其二,这所谓的进贡便是林日新允许康家存在的必要条件。今年康家还没有进贡。 康煌起身向林日新施了一礼,开口道:“林城主,康家的上贡除了一株千年大药之外,还收集了一块奇异的头骨,料想应该在三日左右达到郡城。另外,十年一次的郡城大比,康家以你马首是瞻。” 康煌抱手弯腰,低着头,静静等待林日新的回复。 什么白虎郡三大世家的康家,在林日新面前亦要伏低。 良久,林日新的声音传来:“康家主不必如此,回座!” ∽ 游子远脸色铁青,望了一眼正半闭目的墨不凡,沉默不语。 康煌回到座位上,双手放入袖中,眼神却望向了唐峰,这次唐家的损失最大,唐千千这唐峰的三妹,死在了平阳,连带还死了两个客卿家长老,及下家的二个先天,一下子就从第一跌到了未尾。 康家只派了二个客卿,及外援一个,算是损失较少的。 再望向游子远铁青的脸色,康煌心中更安定了一些,武山派可是去了四个,及外援三个,亦是损失不轻。 到是墨不凡这个老匹夫没有派人去,不知是何打算。 ∽ 林日新扫视了在座了众人,俱是沉默不语,不由沉思起来。 三大世家和武山派,除了墨家,实力都受到了不少的损失,自然会龟缩起来舔伤,引发心中的不满。 自然不好再让他们出力了。 至于墨家,向来不争。 三十年前与莫争锋的交手,赌注便是城主令,自己没有输,但也没赢。 莫争锋认输,墨家归隐,若非自己逼迫,让其留在郡城,怕早就入了深山,不知去处了。 自己也得承莫争锋的情,只要墨家不逆,便可自主行事。 几翻思量之下,除非自己出手,否则这次郡城大比,平阳夺取建城令那就是板上钉钉的事了。 林日新在郡城也有自己的亲信,平阳的变化自然也知道,但他看不透。 原本以为是两败俱伤的结果变成了一方全灭,一方无损,还没有试探出这个铸剑魔师的底牌,让他有些不安。 “诸位,十年一度的郡城大比,不可堕了白虎郡的威严。至于这位铸剑魔师,自有本城主应对。” 林日新说完,便转身离去。 △ “大人,是否让我去试探一下。”静室中一位老者向林日新抱拳站立。 “不用,未知虚实,不可妄动。此子不凡,杀伐果断,不可轻易与之为敌。”林日新闭眼打坐,回应老者的话。 “那大比的事……”老者话未说完,便被林日新打断:“让他们过,你只需看着就行。” “是,大人。” 老者退了出去。 △ 总有人想出人头地,扬名立万,即使林日新不去压制,十年一次的郡城大比,随着各方人员的到来,开始热了起来。 康家主持这次的大比,用极快的速度,整理好大比的场地,并搭建了高台,邀请了各方高层,观赏此次大比。 ∽ 秋风烈烈,旗帜飘扬,黄龙抬头,万物萧杀…… 郡城大比随着康煌的一句“比武开始”,开启了练丹的序幕。 第三十一章 练丹世家之林平芝 丹,意指单,万物归一。 郡城大比,能参加大比的,自然是精英。 这精英,人数仅十一。 可见丹师的稀少。 △ 平阳上场的是金子,得到铁家打造的丹鼎,尚未好好熟悉,就要上场。 十一人,一人面前一尊丹鼎,形状各异,看成色,都是有些年月了。 值得王守义注意的是一名身穿红袍的中年男子。 气势沉稳,神蕴内敛,呼吸间,元气交汇,亲和度极高。 从身形和气场上看,王守义判断应是自然之法的练丹师。 “这穿红袍的是谁” 王守义好奇的问道。 “芝山县林平芝,练丹世家出身,林家之主。”墨逑说道,他是本地人,对白虎郡这块的名人都能说上一二。 “林平之。”王守义心中暗道,这不同的世界,亦有同样的名字,不过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只是做为一家之主,亲身参加大比,让王守义觉得有些意外。 林家的情报,王守义自然知道,毕竟在平阳待了两年,大概上都了解。 芝山县是中品县城,也是白虎郡排名第一的县城。 林家就是芝山县唯一的世家,芝山县的掌控者,城主亦是林家人,叫林平山。 林家是医武传家,传承久远,严格上来说,林家是白虎郡存在最长的世家,虽有兴衰,但始终不倒。 王守义双眼望向芝山县的场地。 同样一个身穿火红色长袍的中年汉子傲然而立,左手不停地搓着两个黑色的铁球。 铁胆回龙林平山,王守义猜出了这个人的身份。 听闻此人一手铁掌,一双铁胆,镇压着芝山,手上功夫极为了得。 王守义感兴趣的是林平山手中的一对铁胆。 铁胆空心,内有乾隆,三丈之内,随心所欲,能收能放,端得是神奇。 王守义想了解林平山的这对铁胆是如何打造的。 ∽ 林平山感应到了王守义在看到,偏过头望了过来,脸上一笑,微微点了一下头。 王守义点头回礼,便不在望。 地炉火正旺,火童拉着风箱,吐着火舌,舔着鼎底,正在热鼎。 此次练丹大比,指定的是淬骨丹,药材自备,丹方不限,以药力定高低排名。 林平芝的丹鼎最是与众不同,是一尊龙鳞鼎。 紫金色鼎身,刻的不是山鸟虫兽,而是布满了层层叠叠的龙鳞。 林平芝轻轻一挑,旁边的药蒌中一株红色的药草飞起,便落入鼎中。 左手缓缓一掌,沉劲拍在龙鳞鼎上,鼎底的火龙阵亮起,一条龙升起,衔住药草飞舞。 林平芝右手又是一掌印上鼎身,鼎声轰鸣,空间震动,火龙嘴中的红色药草,肉眼可间化成粉未,火龙消散,一团雾气飘于鼎中,凝而不散,很明显,这团雾气便是药液。 林平芝轻描淡写的两掌,激发药鼎上的火龙阵,一掌生火龙,一掌灭火龙,瞬间便提炼出一株药材的药液,可见练丹造谐之深。 林平芝吐了一口气,双手轻贴药鼎,淡红色的真气注入药鼎,风龙阵启动,无形的旋风从鼎中升起,吞没了药雾,最终化成了一滴暗红色的药滴。 林平之左手一弹药液,右手一拍鼎身,一条小火龙从鼎中探头,吞下药液,便消失不见。 王守义点头,林平芝这一练丹手法简单老练,没有一丝多余的动作,及劲力、真气、药液的外泄,实乃高明的手法。 这最后的火龙探头,自然是接住药滴,在鼎中蕴养了。 接下来的手法,林平芝自然是大同小异,依次提取药力,凝成药液,用火龙蕴养。 只是根据药材的药性不同,在手法、劲道、真气、时间、火候等方面进行细微的调整而己。 △ 金子练丹与林平芝的区别不大,因药鼎不同,在手法,劲道,及落于鼎身的位置有所区别。 与林平芝几乎同时完成。 铁家练制的药鼎亦刻画了四种符文阵、九个阵法,在提练、蕴养上不逊色于林家的龙鳞鼎,这一步上难分高低。 ∽ 最原始的淬骨丹,药性烈,服下后,火如置火炉,淬练出骨中杂质,其服下后的危险性很高。 后人进行了改进,让其药力缓慢发散,更是降低了其药力。 练丹师也分成了二派,一则主张原始丹方,一则力挺改进丹方。 恰恰部落隔世,用的是原始丹方,即便王守义改进,亦只是用辅丹来降低其危险性。 王守义想看看这林平芝在药力融合上与部落的原始丹方有何不同,主张的是哪一派系。 两者最大的不同,在于定丹液的不同。 △ 王守义仔细观看着林平芝的融丹之法。 药有君臣之分,君乃主药,这点的在场的所有丹师都差不多,以五行金火之属为主。 而金火之属为主药对绝大多数生灵来说相当于毒药。 丹方正确,区别在对药理的理解,通过火候、时间、手法、先后的序列的掌控。 林平芝的主药是黑骨粉,其性烈如火,可隔绝天地元气,蚀骨焚金。 敢以毒入药练丹的丹师,就没有一个是简单的。 融合其它药液,对于这一步骤和手法,王守义对林平芝是绝对相信的,敢以毒药黑骨粉做主药,来参加大比,没有这种傻逼的丹师。 ∽ 金子的主药与黑骨粉是差不多的黄金膏,一种剧毒的黑甲蝎的毒液,经过练制而成的膏状物。 现在两人都快其它人至少半个时辰,完全融合了药力,只待打入定丹液,再开启聚元阵养丹。 养丹一是为提升药力,充分融合药力,合而为一,才算是真正的丹药;二是祛除燥性、毒性、使其沉淀后,以火龙炼去,提升丹药的品质。 林平芝的定丹液是一团白色的凝胶,打出定丹液之后,所有的药性迅速浸入这团白色凝胶之中,在火龙的蕴养下,闪出一团蓝色的光球,然后逐渐熄灭,化成一团鸡蛋大小的白色软胶体。 接下来,就是盖上药鼎,开启药鼎上的聚元阵,进行分丹、养丹的步骤。 二人又几乎是同时完成,开启聚元阵之后,不断的用不同的手法拍击药鼎,让药性充分融合后,打出最终一记分丹手法后,进入养丹。 势匀力敌的对手,让林平芝对金子高看了一眼,他想不到这个年青女子的练丹境界不低于他。 金子松了一口气,对林平芝点了点头,盘膝坐下,闭目养神,感应药鼎周围的天地元气,对正在养丹的淬骨丹,仔细地的观察和感应。 林平芝也盘膝坐下,驱走药童,亲自掌管地炉,确保养出一炉好丹。 第三十二章 试丹分高下 王守义仔细回忆着林平芝的练丹手法,及丹方上的药材,进行药理上的分析。 多学会一种丹方,进行药理分析,也可触类旁通,对药材的认知更深刻些。 黑骨粉的毒性虽然没黄金膏强,但在祛除毒性上的难度更大。 王守义本身就是练丹大师,发现林平芝的辅助药材中并没有一种对应黑骨粉的中和毒性的药性,自然有了兴趣,起了好奇心。 脑中闪过一个个画面,终于发现了一个看似很正常的药物,本应应呈雪白色,却掺杂了一点偏黄色的感觉。 对于一个练丹大师来说,提纯是最基本的技能,不可能出现色泽偏黄的可能。 那么王守义可以判断,这味药材并不纯,而是附带了一种药材在里面。 王守义很想知道,林平芝究竟是用了何种药材,中和了黑骨粉的毒性。 好处可不单单指这药材能解黑骨粉的毒这么简单。 因为黑骨粉比黄金膏更容易得到和提取,从而可以成倍的练出淬骨丹,甚至以黑骨粉为主药,分析药理,配出更多的丹方与药方。 王守义想了想,心中做出了一个决定,他想要得到这究竟是何物。 “向山哥,以后多留意一下这个林家,找个机会获取林家淬骨丹的丹方。” 王守义朝向山传音入密。 向山望了一眼正在盘膝打坐养丹的林平芝,微微点了点头,表示答应了。 △ 丹药出炉,经聚元阵元气的养丹,每一颗丹药元气充足,闪烁着强烈的丹蕴,层层荡开,吸引着所有人的目光。 这是大丹,一炉最高十二颗。 比太多以“丹”命名的药丸,根本不是一个等级。 林平芝出了三颗,金子出了六颗,不过数量不是决定排名的关键。 九县之主,三家一派、加上郡主府及军方的人,才是判定胜负的话事人。 一看丹蕴,丹蕴代表着与元气的亲和度,丹蕴多而强烈,自然是决定丹药的品质的一个重要因素。 二闻丹香,丹香即药香,闻丹香识药力及功效。 “丹蕴四层、亲和度高;丹香优雅、药性完好,药力足。定五品大丹。” 最终评比人,是墨家的墨不凡,众望所归的白虎郡最强丹师。 林平芝的丹药定为五品大丹,这己是上品的丹药,墨不凡一宣布,观看之人就交道接耳的议论起来。 “丹蕴不显、元力激发四层,亲和度高;丹香清雅长存,保存度高……药力不显,但品相圆润,色泽度佳……暂定为五品大丹。” 墨不凡有些吃不准,金子使用的定丹液与众不同,是独家的秘传手法,最终给了一个五品大丹的评定。 至于剩下的九人,墨不凡似乎不愿评价,只是简单的一句“三品、三品上、二品上……”就算完事。 △ 林平芝红色的长袍映衬着红铜色的脸,认真的上下打量了金子,知金子代表平阳,这两年平阳发生了很多事,听闻背后之人叫王守义,身边有一个女子,名声不显,但地位极高,料想便是此女,看相貌,其年龄应在二十岁左右,让林平芝惊讶不己。 年纪轻轻,其练丹的造诣不低,想不到除了墨不凡,又出了一个与练丹大师,便生了结交之心,毕竟练丹师比武者来说,太稀少了,开口道:“怎么称呼,可有空交流一翻。” 金子点了点头,拱手而道:“平阳凤鸣金,欢迎前来交流。” 金子全名凤鸣金,在平阳除了练丹,便是部落“暗部”的负责人,这些日子,暗部终于有了粗略的制度和系统,更名“天听”,金子便是天听之主,自然对林平芝有所了解。 “好,入冬时分,我林平芝必到。”林平芝应道。 △ 王守义听着众人的议论,大体上能分辨出,大家比较看好林平芝,毕竟是丹武传家的老牌世家,又名声在外,自然偏向于他。 普通人眼中的丹药,只要成“球”形,就认为是丹。 绝大多数的武者,认为融合药力于“丹”中,方才是“丹”。 而丹师眼中,不仅要融合药力,还要亲近天地元气与药力的融合度,才能算是“丹”。 排名一二,有了争执,有人认为第一应是林平芝,也有丹师推荐金子。 墨不凡对林平芝知之甚详,两人本是至交,但对金子的定丹液及年龄上考虑,其潜力更大,更别说平阳城现在是一只卧虎,也需要考虑的。 “好了,即然难分高低,不如让两位丹师上前,各自叙说一番,详细讲解,再论高低,毕竟我们只一看二闻,最能判定的试丹没人去试。”墨不凡说完,把二人邀上前来。 林平芝众人都熟,一见礼便落了座。 金子报了姓名,也被墨不凡请入了座。 一翻讲解,林平芝与金子才知道,这是要让二人讲解各自丹药来决定排名。 “我先来吧!”林平芝说道。 “此丹主药为黑骨粉,适用武宗。其药效霸道,发挥迅速,一月方能吞服一枚。” 林平芝的话说完,墨不凡便知道,他又进步了,一月一枚还在其次,重要的是黑骨粉为主药,这份药材比百年份的药材更容易弄到手。 “主药黄金膏,黑甲蝎之毒,熬成膏。一次一枚,也可以适当加上一枚。元气催发方能迅速散发药力,一但停止,药力便会锁住。武徒可服用,约半年一枚;武宗自便;先天可一次多服一枚。” 金子的话一出口,便有人不信,质疑道:“此话可当真。” “可有人愿意试药?”金子无惧,提出试药。 墨不凡也不信,还有这种丹药,吞下后,还能说停就停的,只是五品大丹就在眼前,他确定这的确是一枚丹药。 “我。” “我。” …… 明明听到了主药是剧毒之物,观大比之人,依然无视,涌越发言,愿以身试丹。 金子上前,凤目四望,随手一指。 “穿狼皮,戴红羽的。” …… “穿麻衣,赤足,嘴左上角有一颗痣的。” …… “还有你,那个小孩,扎着冲天辫的小胖子,上来试丹。” 金子一连指定三位试丹的人。 披狼皮的是武宗之境,后天后期。 穿麻衣的是武师,后天中期。 至于小胖子,明显是一个十岁不到的孩子,连武徒都不是。 “不是说武徒才可服用吗”墨不凡问道,他有些不解,可服用三个字,代表最低的适应丹药之力啊。 “我说的武徒可服用,是因为招式熟习,能搬运气血,可以吸收其中的药力而己。其实普通人也可以服用,多跑跑步,也是行的。” 金子解释道,这淬骨丹在部落,自从孩子筑基后,便会服下,任孩子每天发泄多余的精力,缓慢吸收其中的药力。 待药力吸收完毕,便会有人再喂下一粒。 o 其他两个人还好,直接吞下。 武宗境的狼皮人,站了个桩,搬运气血,直接练化药力,只见脸色泛红,明显药力开始侵入身体之中。 其中有停顿,明显在缓和药力。 ∽ 武师境的麻衣人,打起了一套军武,药力通达四肢,热气升腾,不由脱下了麻衣,露出满身的伤广疤和结实的肌肉。 招式如行云流水,快慢有度,劲道通达,却没有停顿,反而越打越精神,又开始了第二遍。 ∽ 小胖子望着色泽金黄的淬骨丹,吞了一口口水,他闻到了丹香,不过转过头望着拉住自己手的母亲,待母亲决定。 “姑娘……哦,不,大师,我家孩儿还未入门呢。”小胖子的母亲有些担心,却也有些见识,告诉金子小胖子未入门,意思是说还不会搬运气血。 “放心,不会有事,此丹虽是淬骨丹,药性却纯和无害。而且还有我在此,真若出了问题,也保他没事。”金子温和的解释。 几翻犹豫,小胖子的母亲点了点头,这一枚丹药价值二百贯以上,家虽有余财,也得十年盈余才能攒下一颗丹药的钱。 小胖子如愿的吃了丹药,除了口中有着好闻的药味,半柱香了,也不见有任何反应,脸上都未见红,仿佛刚刚吃下的是一颗糖豆,而不是丹药。 众人注目。 “这丹还真如她所言,不催发,药力便会被锁住,这也太神奇了吧!” “来,小胖子,试试搬起这个药鼎。”金子取来药鼎,笑着让小胖子试试。 小胖子跃跃欲试。 药鼎不太,略比蓝球大上一分,却是玄铁打造,同体积下,比金子的质量也不差一分,重达六十斤。 小胖子年龄小,仅吃力的抬起一个脚,离地不过半指,坚持几个呼吸,就乏力了。 “再试试。”金子笑着安慰,小胖子的脸有些红。 重整旗鼓,小胖子咬了咬牙,又费劲的抬药鼎,这次与上次无异,依然不过是半指之高。 一次,又一次,再一次…… 在金子的鼓励下,小胖子仿佛力量有极限,却又无穷尽,十几次都能抬离药鼎一脚半指之高。 △ 有些人在看笑话,而懂的人却是目光灼灼,尤为炙热。 这可是有培养后辈最好的丹药。 耐力长久,证明药力一直变为气血之力在补充;现在不过一柱香的时间,自然看不出增加力气,却能证明此丹适合孩童。 “休息一下,来,吃快肉干,涨涨力气。”金子从斜挎的包中拿出了一块肉干递给了小胖子。 把众人的眼球给惊掉了,你一个炼丹大师的包装竟然是肉干,而不是丹药或者药材。 这也太奇怪了。 “吧唧吧唧。”小胖子明显是吃货,唾液分别的很足,口水都流出来了。 “漂亮姐姐,这肉干很好吃,辣辣的,香香的……”小胖子很会夸人,很会赞美。 金子笑着:“好吃吧,多吃一块,等会把药鼎拖到擂台边,姐姐奖励你一大包牛肉干。” “嗯嗯……”小胖子望着金子从十挎包中拿出了一大包牛肉干,眼睛都亮了。 台下有也人发出感叹:“丹师是吃货吧,整整一包就没丹药,竟然全是肉干。” ∽ 在众人快惊爆的眼球中,小胖子仿佛天神附体,一口气拉着重达六十斤的药鼎,达五米之遥,若非制止,还想着推倒药鼎,让它滚下擂台呢。 最终小胖子拿到了大包的牛肉干,意犹未尽的回到了自己所处的场地。 最终判定,金子排名第一。 第三十四章 半决赛 九人角逐,第一不知花落谁家。 中央比武场,第一场对决开启。 首先上场的精通通劲体术大成,一名来自金沙县的武者。 个子不高,约一米七不到,身子却极为壮实,行走间,都走出身穿重甲的沉重和节奏感。 对手是一名神行拳的大成武者,其性暴烈,速度与爆发力超强。 身形高大魁梧,如熊人立。 “金沙,厉阳。” “零阳,申公太保。” 互通姓名来历,抱拳之后,便展开了第一场角逐。 先动手的是申公太保,一掌劈空,以脚为基,向前半步,带动身体,肩头前倾,右手暴长。 劈空掌力,带动空气呜呜而呜,以全身的力量,从上而下,劈向厉阳的头颅,起码有四千斤之力。 这就是大成武者,一出手,其力量可摧金碎石,凶猛无比。 厉阳不惧,迎上半步,双手交叉过头,脑袋一缩,人如弓,猛的弹起。 细微处,其架的不是手掌,而是手腕处。 关节,永远是武者最显眼的薄弱之处。 申公太保,肩头内缩,劈空掌力,劲道不减,仍然对谁厉阳的头颅。 两人均大成,对身体的掌控都极佳,细微处的变化,从一掌一架之间,己然变化交锋了一次,都不逊色于对手。 力量相碰,劲风逼人,地上黄沙四散,卷起尘土。 奇异的事发生了,厉阳脚下的黄土地没有下沉,在厉阳的肌肉抖动间,身体没有把力量引入大地,而是散至全身,借申公太保的劈空掌力练体。 细听,筋骨齐鸣,肌肉、骨骼、筋脉浑为一体,这是化劲整会为一的象征。 其气血之劲可整合为一,亦可化而分之于全身,是为化劲颠峰。 申公太保脸色不变,变招迅速,相碰之劲,也未令手高高弹起,反作用的应力,在手掌一拖之间,快速收回,沉下丹田,改半弓步为马步,力道下沉。 武道气场借劲风呈现,以双脚为中心,在变化脚步之间,再次从大地上借力,抢占了先机。 ‘纵身半步,不是踢,而是踩脚,趁厉阳化解劈空掌力的空隙出招。 厉阳变招,再次迎上半步,两人相距,从最初的两米,变成了几乎贴身。 然而申公太保占了先手,虽然厉阳上前半步,化解了自己这一“踩脚”,但双手握拳,沉力发劲,力量爆发,蓬勃而出,直击厉阳胸前。 “砰” 厉阳终究慢了半步,双臂格住了申公太保的双拳,却被生生的打退三步之遥,双脚在地上黎出了一条沟,不过身形不变。 这次虽然没有化去劲道,但其体术却展现威力,无损的承受住了申公太保的双拳爆发之力。 厉阳的优势在于体术强横,申公太保在于战斗意识超强。 第一轮交锋,申公太保胜了一筹。 ∽ 第二轮交锋展开,申公太保没有跟进,刚刚的交手只是试探。 他明白,厉阳体术强横,勇猛连击,接连爆发,对自己不利,立马确定了战术,用轮回压制,攻击最强的手臂,这是他的自信。 厉阳也明白申公太保的难缠,速度快,战斗意识强于自己,而且爆发力迅速,想要胜,必须拼消耗,自己体术强他一筹。 厉阳快速逼近,一拳直捣,这是直拳,按理说是大忌。 直拳凶猛且快,但反作用也强,有伤敌一千自损八百之说。 厉阳敢这么打,依仗的就是体术强于申公太保,硬拼,他消耗的起。 申公太保却是一喜,这是他想要的,他的目的也是消耗厉阳的力量。 仗着身高的优势,后退半步,保持距离,一记左贯拳,迎上厉阳的拳头。 这优势在于,申公太保不用爆发,以身体带动便能架住厉阳的爆发,让其消耗大于自己。 厉阳直拳暴击,应是连招,一拳接一拳,虽然缓慢,在脚上跟得紧,咬死了申公太保,逼得申公太保,步步后退,压着对手打。 申公太保,神色沉稳,不显慌张,哪怕仅两米便被逼出圈外,依然沉着应对,应该心中有了应对之策。 两米…… 一米…… 半米…… 厉阳爆喝,欲镇敌胆,双脚连环踏步压住申公太保,不让其逃开。 身如大弓,身体后仰,蓄满了力道,大爆发,欲一拳定胜负,直接把申公太保打出圈外。 “你中计了。” 申公太保无视厉阳的爆喝,珍厉阳蓄力,欺身而上,人如大熊,屈滕下蹲,闪身往厉阳身上,猛烈的撞去。 厉阳大招欲发,蓄力己满,而耐何,相隔大近,力满而发力却不不尽其劲,又转换方向,失了其锐。 拳头与申公太保的右臂相击,立身不稳,优劣之势一转,堪堪稳住身形。 而申公太保,再占先机,又如心中谋算,人未退,继续行险招,双脚借地之力,侧身猛的弹起,直接把厉阳撞飞。 第二次交手,申公太保,反败为胜,这战斗意识,果然强横。 胆大心细,招式随心所欲,让人惊叹。 如若突破先天,必是其中的佼佼者。 ○ “只是申公太保沉着,这场胜利,便属于他。”王守义说道。 “八人中能与此人胜负难分的怕只有那个使柴刀的青年了。”向山说道。 王守义沉思,抬头道:“那柴刀青年,身体弱了些,一刀不胜,便是输,。不过拔刀术,是精一式,不练招。论潜力的话,申公太保更全面些。” 王守义明显看好申公太保。 “拔刀术,蓄力只为藏锋,两个人的战斗意识都很强。柴刀青年走了偏门,需要超强的悟性和毅力,才能勇猛精进。申公太保的短板只是体术上差了一些。”向山认同王守义的看法。 ∽ “他们的胜负之分不在打斗,而在于战斗意识。” “砍柴砍的是死物,想必两人心中都有应对之法,看谁的洞察力更高一筹吧!” 战斗仍在继续,厉阳后续乏力,令众人唏嘘不已。 原本厉阳至少能进前三,一上场便碰到申公太保这种为战斗而生的人,便悲剧了,止步于前五。 第三十五章分析战斗拉拢人才 通劲体术是一门以劲炼体,以力压人的军武之术。 自开放这门功法以后,造就了不了军中高手,并不断补充、完善、融合,己晋级为先天武学,形成了一整套系统的传承武功。 厉阳算是惊艳的武学人才,二十八岁能练至武宗,达后天后期颠峰,无疑先天可望。 但是,他败了,败的令人唏嘘不己! 论力量,还是爆发,亦或防御及持久,厉阳都占优势。 败于申公太保,仅仅在战斗意识上差了一筹。 被一撞打出圈外的厉阳,死死的瞪住申公太保,心有洲,压:王守义。筑基起下筑基心↗中的不服拱手朝申公太保道:“你赢了。”便转身离去。城防。。:营?市:海珠区妇幼保健院!:‘广州 △ 王守义朝李六子咐嘱道:“你去试探一下这厉阳,看看能否加入平阳,许一个大队长的军职。” 李六子应了一声,便下去办事了。 王守义看上了厉阳,二十八成为武宗,算是卓越的人才,这点王守义不在乎,王守义看上的是厉阳练这门功夫背后的勤奋和血汗。 ▽ 第二场战斗,又开始了。 芝山林望对清河杨八枪。 林望乃林家之人,仅二十二岁,己是后天后期颠峰,年纪与平阳张新虎同年,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 林望使的是开碑手,这功夫名字有点土,但功夫很实在,说开碑碎石就名副其实的开碑碎石。 开碑手,从击泥土、木桩、沙子,碎石,铁沙,巨石,循序渐进,步步提升,练成后,手可硬撼刀兵无损,每一击的力量都相当于小爆发,是一门相当刚硬的功术。 手厉害,身体也厉害,每日以木棒、铁棍击打全身,其硬度和防御有些方面并不逊色于一双铁手。 ∽ 杨八枪使用的功夫为千军枪术,这又是一门军武之术,注重实战,杀伤力极强,可单挑又可群杀。 ∽ 互通姓名后,战斗就开始了。 两人都是大开大合,以刚猛称著的武学,开始后,没有直接开打,反而走起了圈子。 走圈是一个相互试探和观察的过程。 观察找出敌人的弱点和破绽,分析自我的长处和优势,再决定战术。 走圈的步法有讲究,贴地半步走,膝要微屈,一手在腰,一手半护胸前,方向对准对手。 林望与杨八枪,走了整整三圈半,不到五十米的距离,耗时一刻钟。 谨慎细心,不急不缓,内行人明白,这两人都久经战斗,才有这种心态。 同为武宗,又处于强盛状态,所谓弱点,仅仅是以我之优势打对手的劣势。 最先停下的是林望,青色的脸犹如沾染了草汁,冲着杨八桥一笑,让人心里感觉遇见了鬼。 林望动了! “喝” “呸” 一口浓痰飞向杨八枪…… 如此行为,引得观战众人鄙视,心中暗讽不己…… 可未等人众人开口嘲讽,林望趁杨八枪,以挥出气劲,扇飞浓痰的瞬间,极至爆发,犹如影子一闪,一双铁手便直击胸膛。 砰的一声响…… 杨八枪飞了起来。 又是砰的一声响…… 杨八枪落地。 一口鲜血从嘴中喷出,犹如血雨,洒落身前一丈之地。 杨八枪重伤! 败! 林望的胜利,让观战之人原本出口讽刺的言语,生生的咽了回去。 胜者为王,永恒不破的真理。 败者为寇,没人去可怜同情。 杨八枪人被抬了回去,至少断了六根肋骨,心肺大伤,若无灵丹妙药及好的调理功法,就等于废了。 即便有,没有一年,也恢复不过了。 ∽ 王守义望着林望,略一思索,便明白过来。 原本是势均力敌的两个人,严格来说,扬巴八枪还占优势,毕竟是用枪,一寸长一寸强。 可是扬八枪太爱干净了,一身绵袍华丽,不沾灰尘。 他没有败在武功上,败在了自己的洁癖上面。 被林望的一口浓痰,落得一个重伤的下场。 ∽ 明白过来的人,不由脸色一变,有人欣赏林望的洞察力,有人自省,亦有人不屑。 ∽ “世家之人不简单啊,自身跳出局外看事情,这眼光和洞察力,远超绝大多数同龄人,亦是世家重教的结果。” “有书开拓眼界,有史为例分析胜败,有师指点引导,有友互相论证……” “这一战,比上一场比武更精彩,可以记载,引以为例,我为你们讲解一下……” …… 王守义一一分析,为三个弟子及身后的李六子的一大队,讲解起来。 有心之人,也靠了过来,听王守义讲解,继而恍然大悟,对王守义拱手示意,表示感谢。 对听懂的人来说,有种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的觉悟。 哦,原如来此,拔开云雾见真理,竞是如此简单,差的就是三言两语间的点破。 ∽ 第三场战斗又开始了。 平阳张新虎对战清水六合刀师欧阳义。 王守义心中有数,这一战张新虎必胜,因为野蛮狂暴迅速。 而欧阳义的大刀太重,看上去大开大合,刚猛无匹,运转如意,但没耍开之前,起步慢了。 照例,互通姓名。 张新虎立即狂暴起来,野蛮快速的王八拳,向欧阳义兜头拍来,锋利的虎刺,带着破风之声,让欧阳义一退再退。 七步,仅仅七步,欧阳义的大刀未挥一刀,便直接被张新虎逼出圈外。 以弱胜强,张新虎才后天后期,胜欧阳义后天后期颠峰。 被一顿王八拳逼出圈外的欧阳义,脸色铁青,败的太憋屈了,一刀未发啊! ∽ “有些胜负,无关强弱,若等欧阳义的大刀舞开,此战必耗时长久,且艰难。” “以弱胜强,只是谈资;关键处在于占了先机,一招慢,招招慢,七步败北。” “若要解决刀重起式慢,又不想换刀,保持距离不是解决之法,大家可参考樵夫的拔刀术,随时随地都处于爆发的状态。” …… “重刀,也可以很快的发刀,以肩为基,肩前倾,手只需轻轻一带,就可快速发刀,可远攻,可近杀,又有几个人敢以身试破甲重斩。” 更多的武者,朝平阳的场地靠近,安静地的聆听王守义的讲解和分析及解决之法。 欧阳义也过来了,听了王守义的解决之法,不再把大刀单手握着,而是杠在肩头。 试了一下,手臂轻轻下摆,肩头一抖,重刀便凶猛快速的朝前劈下。 重刀无锋,以刀破巧,脚下被欧阳义斩开了一米长,深入半尺的刀痕。 欧阳义排开众人,朝王守义走来,执弟子礼,右手拳左手掌,低头弯腰向王守义拜谢。 “感谢王大师指点,若王师有事,来清水大街十三号院,我欧阳义必报此恩。” 王守义点了点头,开口道:“平阳需要人才,你若有心,来平阳走走,便算是对我的报答了。” 王守义本不会讲破解之法,见欧阳义靠近,便加大了声音,把解决的方法也讲了出来,起了招纳交好之心。 三十岁以下,能达武宗颠峰,突破达到先天的机率能达到三成以上,比起武宗百不足一的比例,高太多了。 若愿投靠,王守义有办法让他百分百破入先天。 王守义的话一说完,就有不少武者起了心思,有些人也讲了一下平阳这两年的变化。 似乎去平阳走走也不错! 第三十六章 短打 第四场比武,中规中矩,九县十人,这两人是师兄弟,来自金水县的罗碧水和郡城的钱生水。 功夫是拳术↗短打,一种近身博杀的武学。 短打,第一是快,眨眼间己是攻防数次。 第二是隐藏,发招不见招,贴身肉博,打的是盲区。 第三是怪,也叫险,不是功夫怪,而是打人的手段怪,不懂的人还以为两个抱在一起亲嘴呢。 由于是师兄弟,基本上是对招,王守义也没多讲解。 ∽ 第五场,是樵夫的主场,未战己胜,对手直接认输。 今天的半决赛结束,晋级者四人,申公太保,张新英,林望,樵夫。 钱生水是内定的主擂人,代表郡城,原本不用上场,只是郡城为展现实力,露上一手而已。 可以当做人家是镇摄也好;或者是气度,让挑战者心中有个数,那就各自理解了。 △ 夜,场地帐篷内,光石通亮。 “这钱生水很凶。”向山望向张新英说道。 这是提醒他。 “这与我的博虎术相同,近身博杀,很凶险。胜负之分不在于招式,而在于势。只是对于势的把握太难了。”张新英一脸认真,他不担心其它的三人,只担心钱生水。 ∽ “这短打之术,很明显,以练体为基,纳百家之险,招招夺命,式式伤人。虽然他们是在对招,也不难看出,其中的凶险。一个跺脚的动作,都是冲着伤人去的。打斗如亲嘴,通常是把人击飞,算是一个回合,但短打却是拉着不让跑,欲直接置人于死地,看上去像亲嘴,实则凶险,一招失利,满盘皆输啊!” “你们看,这个动作,打人先擒拿,拉近迎上以肘击……” “这是后面的动作,贴身踩、蛮牛撞、关节杀、半步震、沾衣跌……无一不是以杀死杀伤的伤人式、杀人招……” 王守义模仿了几个动作,讲述了其中的凶险…… “新英与猛兽博杀,练体是极强的,技巧上也不缺,但一直只是练习与对打,杀过猛兽没杀过人,这短板才是我担心的,与心性有关。”向山。 “向师,杀人有何难?”张新英自信杀人不是问题。 “是吗”向山眼一横:“那你来杀我试试……” 张新虎愣了半响,才小声回答:“呃,不敢,打不过向师。” “那他呢?你打得过他吧。”向山伸手一指门外守门的战士。 张新英不说话…… “不敢杀吧,那对面场地,你随便杀个人吧!” 向山伸手指向对面的金水县场地。 张新英不说话了。 是啊!无缘无故,没仇没恨的,去杀人干嘛! 杀人也不是简单的事。 张新英明白了一些。 ∽ “难的不是杀人,也不是突破杀人的心理,而是心性的改变……随意杀人的是什么人,称之为无人性的魔头。” …… “你也知道,你与他的差距在于势。势这个东西说不清,大时可一人压一城,一头猛虎敢追上万的羊群;小时也能凭添三分力,兔子亦蹬鹰,让天敌落荒而逃……” “很多东西,可以化作武者之势,比如情绪愤怒,兵器,权势,财富……” “这钱生水,身上杀气浓郁,死在他手下的人,不低于三十……打斗时,他若释放杀气之势,必会影响到你……” …… 向山一顿说教,把张新英说的面红耳赤,只敢低头看脚了。 ∽ “向山哥,另外三个也杀过人,但没形杀气之势,出手有顾虑,会留几分,不需考虑。张新英这近一年一直与猛兽厮杀,杀气是有的,但更多的是野蛮之气。” “我认为,在必要时,可以狂暴,化身兽人……毕竟,野蛮之气是蛮荒之势的一种,杀气亦是蛮荒之势的一种……没什么高低之分。” 王守义考虑用野蛮之气对抗杀人之气。 “苍茫大山,荒野不仁。他只不过沾点边而己,没体悟到蛮荒,就……就习狂暴之法,怕是会心性大变……若化身蛮兽、凶兽,那就只能是死!” 向山摇了摇头,表示不同意。 金子安静地看着一切,对向山点了点头,用狂暴之法,凝蛮荒之气,对目前的张新英来说,的确是莫大的伤害。 “你也不同意。”王守义见金子点头赞同向山之言,也改变了想法,说道:“那就算了。” “新英,记住,不要看他的眼晴,若是他的杀气影响到了你,不如做个睁眼瞎。” 王守义只能这样嘱咐了张新英一句。 △ “六子,那厉阳可有回复?” 王守义问道。 “王师,我见了他一面,他说要考虑一下,约定在七天之后。” “哦,对了,厉阳家中有一个近七十的老娘,他排行第十,前面还有九个姐姐,资助他练武的是他七姐,叫厉秋雪。这厉秋雪是唐家之主唐峰的第六任妻子。” 李六子说道。 “唐峰,看来这厉阳……向着唐家了。”王守义。 “阿大,厉阳不会向着唐家……因为厉秋雪死了,厉阳被唐家赶了出来,差点被打死。厉阳是恨唐家的。”金子说道。 王守义转头看向金子,有些疑惑,传音入密:“你往唐家安排人了” “没有,很难安排人进去。这事唐家虽然压了下来,但行商游走天下,恰巧唐绍寅有能力,新村的一些人就安排在商行做事,偶尔打听到了些八卦之事。”金子传音回道。 王守义与金子相视一眼,转头对李六子道:“你下去吧,有空找他喝喝酒就好。” “还有,军演的事,比比武更凶险,你不可松懈。” ∽ “师傅,我要同你睡,金子姐姐老是半夜起床。”棉儿拉王守义的衣袖撒娇。 “好!”王守义笑着应答。 金子这几天与郡城的某些人联系,影响到棉儿了。 “师傅啊,那个叫林什么的人好凶啊,都把人打吐血了,你能不能打他一顿”棉儿道。 “为什么?”王守义。 “只有坏人,才会打人的。” “嗯,不能随便打人,还把人打得喷血……”王守义应合着。 “对了,你要同师傅睡,那可就不能睡马车了!” “知道,师傅,你的那个皮毛,比金子姐姐的皮毛舒服多了,中午时,我一躺下,就睡着了。” “那可是青狐皮所制……有助于睡眠,恢复精神力的……” 月光下,棉儿拉着王守义,留下,一长一短两道身影。 第三十七章 你比我更狠 秋天的清晨,带着寒意,凝成了霜。 比武场,己是聚集了不少人,各方势力均会在今天到场,因为今天是决赛。 △ 待各方人物到场,己是卯时中…… 抽签决定各自己的对手,由游子远宣读。 “第一场,芝山林望对战平阳张新虎。” “第二场,零阳申公太保对战金沙樵夫。” …… 第一场开始,互通姓名。 开碑手对决博虎术。 ∽ 欲与虎博,先修肉身,凶兽爪牙之利,裂石碎骨。 虎有三凶,一扑二咬三翻。 扑的速度最快,力量最强;咬的杀伤力最致命,最凶险;翻的花样最多,通常是配合前二个动作。 虎之力,其劲勃发,四千斤之巨,若以扑杀,能达万斤之巨,轻轻松松便达到武宗的爆发力量。 若赤手博武,非武宗不可。 虎之威,呼啸山林,镇摄百兽,杀戾之气暴烈;虎眼生威,凶气成势,自成气场;虎吼镇敌胆,十里传虎威,觅食百里,山中称王。 博虎术,练体修劲精关节,擒拿寸劲贴身杀。 肉身抗爪牙,劲能御虎力,近身打关节,擒拿拨筋皮,寸劲贴身杀,虎中我称王。 ∽ 开碑手,又称铁掌,以力压力;修肉身,硬抗刀剑;其招大开大合,势大力沉,近身称雄。 △ 了解对手,一开始,林望没有试探,铁掌运劲成刀,吐气开声,左手劈劲,如巨斧开山,声势威猛,一往无前,勇猛若虎。 张新虎也不落后,一声大吼,劲力勃发,不退反进,跺脚半步贴上去,双手握掌,直拳击胸;势若疯虎,以伤换伤。 两声并成一声…… 只听得一声,沉闷的声音,两人便分开了。 林望左手劈下,右手护胸,最终给张新虎避开了头,击在肩膀处,把张新虎钉在原地。 不分先后,张新虎双拳,狠狠地的打在林望护胸的右手臂上,生生把林望击退了五步。 以伤换伤,几乎所有人都这么认为…… 不过王守义笑了,博虎术,极凶险,亦很精妙,有一句叫“劲能御虎力”。 张新虎一个细微的动作,跺脚时,惦起脚尖,接下铁掌,再落下脚跟,屈膝御力……无伤。 林望被震退五步,刚立定,又再退三步,双目一睁,仔细打量起张新虎来。 刚才那一掌的力量,没有伤到张新虎,林望感觉到了张新虎把自己的劈劲给御了。 其后,双拳击胸,把劈劲的后招“拖掌”,巧妙的以攻代守给化解了。 “好精妙的御力之术,好疯狂的战斗技击。” 林望开口赞道,这一回合,他吃亏了,虽右手护住了胸膛,以铁掌之硬,自身虽无伤,但张新虎的劲道猛,力量足,其力传劲,压得自己一时气血运行不畅。 “开碑手之硬,名不虚传,远超精铁。” 张新虎裂嘴一笑,露出微黄带黑的牙齿,没有了刚对招的疯狂之意。 ∽ 心念如电,林望明白,想胜张新虎,光靠开碑手以压人,怕是不行了,该出底牌了。 只是张新虎的底牌又是什么呢? 林望不由如此想道。 “接招!” 林望出了底牌,连击杀术,声音中充满了自信,他以此招以弱胜强,击败又不少人,如今又有精进。 依然是铁掌为刀,急步暴走,以刀捅人的普通招式,在林望使来显得凶猛,犹为霸道。 看其势,欲冲城拔寨,集精气神于一体,摧毁前方一切阻碍。 “来得好!” 张新英也不变化,依然迎上去,双拳握于腰间,仍旧是以伤换伤的打法。 只是,对手会在同一个坑里,接连跌倒两次吗 林望的铁掌近胸,化而为拳……一个简单的变化,就化实化虚,铁掌之刀,变成了铁锤,印上了张新虎的胸膛…… 铁掌变拳,张新英欲接掌的借力御力一下落了空,心中不由“咯噔”一下……意料之外的事发生了…… 所有人几乎都认为,林望这一拳要打实了。 拳头印上了胸膛,沉闷的打击肉体的声音,如闷雷炸响……可以料到,张新英会被击飞…… 然而没有,张新英生生受了这一拳,人成左弓步压了上去,双拳不在蓄力于腰间,而是一手抓住林望的右手拳腕处,一手抓住肘关处。 冲着林望一笑,黄中带黑的牙齿,仿若化作了利齿。 “你败了!” 惊变突起,张新虎右手扣入林望手腕关节内,左手同样扣入了肘关节,向往一推…… 林望瞬间就失了重心,欲发劲挣脱,而张新虎不仅扣入两处关节,更抓在了筋脉及韧带处,阻止了发劲,完全把他的右手给废了。 咔嚓三连响,林望的右肩、肘、腕,全部脱了臼。 可还没有结束,左弓步的张新英又贴上身来,借一推之力,脚贴着林望的右腿,一刮,踩了一下去。 “嗯” 一刮之下,林望的裤子小腿处给擦破,鲜血淋漓,直接给刮掉了一大块皮肉,引得林望沉哼,咬牙承受之钻骨之痛。 右脚被踩住,右臂脱臼被擒拿,左手左脚也等于废了,除非自断右臂…… 张新英还没有停,左手肘击,狠狠地击在林望的右侧肋骨处,一击打断了林望的一根肋骨。 时间仿若停止,林望与张新虎,保持着这个姿势…… 观看的众人也被这反转给惊呆,失去了语言和动作。 ∽ △ “我输了!” 林望忍着痛,咬牙说道。 张新虎松了手脚,开口道:“你的拳很重,你也很能忍痛,居然没有叫出声。” “呵呵……哈哈哈……”林望大笑:“我日夜以数百斤大石锤练身体,痛对我来说不算什么,但你的关节擒拿让我感受到了痛。” “我比你更痛。”张新英卷起双手的衣袖,仅双手小臂,纵横交错着无数的伤痕及洞穿的咬痕,不下三百处:“我全身都是……” “你比我更狠,若无灵丹妙药,我想你己死了无数次。”林望出身芝山丹武世家,其见识远超常人,明白其中的凶险,心中对张新英充满了敬佩,这是一个比自己更狠的人,这败的不冤。 …… “平阳张虎,胜……” 宣告这一场比武落结束。 ∽ 下一场,更是令人期待,究竟谁会胜出呢: 第三十八章 血修者的杀伐之路 “不得不说,你坚持了以伤换伤的打法,狭路相逢勇者胜,你若退,你将迎来冲天拳,肘击,肩撞等无数后招。” 王守义手上几个动作,继林望的拳头后,又变换了五个动作。 “蓄力连击,一杀强过一杀,连环杀招,冲拳打你下巴,肘击击胸,肩撞可致命……强弱之分,不在于境界和力量,在于勇,在于狠……” “他化刀为锤,破了你的御力,打了你一个意外,战术正确;只是他没料到你就是一个疯子,只要能杀对方,哪怕是自己死也要做到。” “俗话说,胆大的怕心狠的,心狠的怕傻的,傻的却怕疯的。你是四样都占全了!” 王守义笑看张新虎说道,平阳为夺建城令,派出一个后天后期的武者,自然有他厉害的地方。 “服下丹药,好好疗伤,你还有一场硬仗要打。” 一颗疗伤丹从王守义手中弹出,落入张新英手中。 ∽ △ 申公太保对战樵夫。 相比申公太保的高大魁梧,樵夫显得瘦弱,更显得破烂,普通的如同一个真正的砍柴郎,草鞋,卷起衣袖,破旧却磨得锋利的黑色柴刀,没有一丝武者的气势。 让所有人认为,他真的就是一个乡下随处可见的砍柴郎。 樵夫不过二十岁,很年轻,却显得很沉稳,沉稳的整个世界只有自己一个人。 “我的世界,我做主。”王守义觉得这个樵夫很有意思。 ∽ 左手握着二尺长的柴刀,随意的搭在肩上,樵夫的眼中除了自己和柴刀,世界上剩下的全是柴火罢了。 柴火! 不管你长得有多高大,只要手中的柴刀挥一挥,就会倒下,就这么简单。 ∽ 申公太保战意勃发,长发无风自动,内劲外放,自成气场。 颠峰的武宗,武道气场,可借物显化,一层层气劲成罡,人在罩中,荡开尘土,如同一尊战神。 两人就这么僵持着…… 一动不动。 似乎谁的耐心好,谁就胜了。 一刻钟…… 半个时辰…… 一个时辰…… 熬过上午…… 站过了中午…… 待太阳夕下…… 樵夫动了! 转身,没说一句话,孤单的离去。 这场比武,似乎与他无关,无挂于心。 ∽ “胜了?” 申公太保低下头:“胜了吗?” “呵呵……我没胜,亦没败。”申公太保收敛了战意,望着樵夫越走越远,直至消失不见。 ∽ “精气神的比斗,好另类!”王守义也没分辩出谁胜谁负,这不是拳脚兵器,而是意志的较量。 两个王八,一动不动,谁先动,谁就输了。 在普通人眼中,就是一场傻子的争强好胜之举罢了。 真正的凶险在一动不动的背后,谁先动了就谁死。 一丝的变化,都关乎生死。 两人如同两匹饿极了的饿狼,谁都不愿意浪费一丝力量,哪怕眨一下眼晴,都可能招来对手的致命一击。 ∽ 还留下观战之人,己是十不余一,终究这种类型的战斗,百分之九九以上的人看不懂。 游子远走上了擂台中央,宣布申公太保晋级。 ∽ 明日即是决战。 申公太保向游子远致意,然后开口道:“明日决赛,我退出。” 游子远有些意外,却又在意料之中,缓缓的开口道:“我可以助你恢复,亦可延缓至三日之后,待军比之后,再继续。” 申公太保摇了摇头:“胜负己不重要,我要晋入先天了。” “恭喜,我白虎大地又添了一位大师,有空可来武山派坐坐。” ∽ “申公太保退出,比武第一名,平阳张新虎。” 没有过场,简单直接,宣告张新虎获得第一名。 ∽ 可比武还没有结束,还有一场挑战赛。 张新虎挑战钱生水,胜了,方才是真正的白虎郡十年一战的年轻一辈第一人,也为夺得建城令加上一分。 王守义不会放弃,这场挑战赛将在明天举行。 众人离场。 △ “这钱生水是城主林日新手下亲卫队中的一名小队长。据情报分析,钱生水应是林日新的一名记名弟子,毕竟亲卫队中的人,全是城主林日新亲自培养出来的。” “不过,林日新刚做城主时,处事霸道,灭了不少世家及先天,威严极重,哪怕近十年来深居简出,亦无人敢挠其虎须,导致亲卫队的人极少出手,难知其底细。” “有几句传言,关于钱生水的,林日新喜欢从死中求生,钱生水便是从林日新十年前,挑中的百名死士中杀出来的。” 金子平静缓和的说道。 “死中求生,百中出一,这好像在养血蛊啊,就不怕噬主吗” 王守义皱起了眉头。 蛊,部落有。 起初,王守义是反感的,认为养蛊,是让其相杀,留下的一只便是蛊。 以精血喂养,达到心意相通,控蛊的目的。 ∽ 然而真相总是出人意料,养蛊与王守义想象的不同,一是要学虫语,二是要开启精神力;择异虫为蛊,可治病、练体、疗伤、对敌、探查、驱虫等,是一门博大精深的学问。 ∽ 有一种蛊,叫做血蛊,万毒相杀,精血喂养,其蛊极为凶悍,养血蛊也极为凶险。 而养这种血盎的人,都是一不懂虫语,二没有开启精神力。 因为不懂,所以认为养蛊的,便都是以毒相杀,留其一是为蛊,精血喂养,便可控蛊。 ∽ “不对啊,若是以养血蛊的方式选人……这钱生水与罗碧水,也打的有来有往,与正常人无异。”王守义有些想不通。 ∽ “有一种修炼武道的方式,叫做血修者,以杀生磨练武道,自称死中求生术。” “虽然血修者杀生,但不同与养血蛊,而是百人生死乱斗,活其一人,历经血的洗礼及考验,算是血修者入门。” “血修者,不重资质、筋骨,重杀伐,即便是普通人,亦可走上武道顶峰。” “例如,樵夫。他以后的武途,就全是杀伐之路,否则便会停步不前。” 金子为王守义解惑,她执掌情报,很多消息方面比王守义知道的更多。 ∽ “血修者,樵夫,杀伐之路……”王守义嘴中念道。 似乎部落的战士,一生都在杀伐之中,渴饮兽血饥食肉……唯一不同的是,没有杀人而己,或者违背心意的乱杀人。 “杀生百万,可人中称雄。百万杀气聚集于一身,应可与天公试比高。” 王守义抬头望天说道:“你说,杀人与杀兽有何区别?” 金子不语,安静地陪王守义看天。 第三十九章 终战之血腥 张新英傲然站于擂台中央,四方揖礼,正式发出挑战,挑战郡城守擂人钱生水。 ∽ 从死人堆里站起来的钱生水,温文儒雅,一把青色竹扇摇动。 白色绵绣长袍,修长的身躯,俊美的面容,当真称得上美男子。 缓步走上擂台,八字立定,收起了竹扇于腰间,一直微眯看的眼睛突然睁开,闪过一道明亮的目光,上下打量了一翻张新英。 “就是你要挑战我,你……不怕死吗”微笑着的脸庞,在说出后面四个字的时候,变得冷峻,眼睛狂暴起来,化成要吃人的凶兽之眼。 眼神的狂暴,不是愤怒的表现,而是一种特殊的武道意志。 如果一头噬人的老虎看向猎物的威风,带给人恐惧及死亡的威胁。 狂暴的眼神,给人一种要撕碎眼前的一切生命,这是杀意! ∽ “有意思,明明是人形,却像一头凶兽。”张新英战意涌动,觉得很有挑战性,眼前的钱生水如同一头人形凶兽。 狼虎豹熊之类的杀的多了,就有些麻木了,人形的凶兽更刺激,更有挑战性。 搏虎术是杀伐之术,终日在山林间寻找凶兽,将其杀死,这只是日常的修行而己。 渴饮兽血饥食生肉,以野蛮对抗野蛮,以野蛮争脱桎梏,步步破境。 不足一年时间,张新英便从二武徒晋升到武宗。 杀伐、野蛮、突破极限,勇猛精进…… ∽ “好久……”钱生水略微停顿了一下,好像在回忆什么,又续继道:“没有碰上想找死的人。” 钱生水兴奋起来,不但眼神狂暴,整个人也开始狂暴,人的气场越来越强……这不是狂暴,而是疯了! 这才是一头真正的人形凶兽。 △ “要开始了!从开口挑战,两各说了一句,前面的挑衅,后面的回应……你们看,那钱生水己经疯了起来,果然如传言一般,外号嗜血疯虎……吃人肉,喝人血的恐怖存在。” 评委席上,有了解钱生水的人,开口讲道。 ∽ 王守义望向擂台中央,两声暴吼,如同怒虎长啸…… 震破耳膜! 一个野蛮,一个疯子,忘却了所有招式,猛地冲撞在一起…… 肌肉相撞,猛烈的撞击声,如敲大鼓…… 细微处,王守义听到了骨骼的炸裂与压缩…… 就这么简单的一撞,就己然是要分生死了,都全力的爆发了! ∽ 猛烈的碰撞,并没有让两人分开,反而相互扣住了双手…… 下一轮的对抗,又开始了! 手不能动,那就动脚! 腿影交错,依然是猛烈的撞击声,没有任何的技巧,这是对抗…… 衣物炸裂,两人的半截裤腿己然化成灰灰…… 皮肉炸开,鲜血如飞溅…… 没人喊痛,没人喊停,依旧疯狂的对抗。 ∽ “这是比武……”无数人被震撼了,这比凶兽的生死斗还惨烈…… 什么招,什么式…… 什么内劲,什么技巧…… 全然没有…… ∽ “骨头都能看到了,怎么还不停……” “他们……不会痛吗……!” ∽ 擂台上,鲜血被染血,还夹杂着糜烂的血肉,溅的四处都是…… “咔嚓” 不知谁的小腿骨被踢断…… 可没一个人倒下,战斗还在继续…… …… 终于,一个脚掌连着半截小腿从擂台上飞出……砸入人群之中…… 一名男子被半个脚掌砸瘫,人群一阵涌动后…… 尖叫声响起…… 然后,失声无语…… 那是半截小腿,有人晕了过去…… 实在太狠……太恐怖了! 擂台上的两个人,比凶兽还凶兽。 ∽ “啊!” 钱生水暴吼出声,那半截小腿是他的。 但暴吼不是因为痛,而是再加一次爆发…… 右手肌肉更加突出的隆起…… 咔嚓声响起…… …… 众人发现,钱生水己生生的把张新虎的左小臂给捏碎了! 更恐怖的在后头,失去左脚的钱生水,右脚被张新虎狠狠地的踢断…… 而钱生水再次暴吼,双手肌肉同时再次隆起…… “撕”的一声。 钱水生硬生生的把张新英的左小臂,从关节处扭断,撕裂,扯掉…… …… 两败俱伤…… △ 钱生水右腿废了,左小腿没了! 张新英,左腿断了,左小臂没了! 一个半身以下全废,一个左边全废…… ∽ 战斗还会继续吗,众人的凝问,马上有了解答。 终于分开的两人,虽然冷静了下来,却没有人认输。 钱生水撕开了被血染红的绵袍,把青竹扇绑在右腿上,左腿也给死死的绑住。 张新英,只有一只手,不过仅绑住左臂,倒还快了一丝。 战斗还在继续…… ∽ 钱生水一屁股坐在地上,双手猛的拍地。 以手为脚,以右脚为兵,如同荡秋千,把自己抛出去,砸向了张新英…… “这样了,还能战斗!”人群寂静,呆呆地望着擂台。 ∽ 张新英右腿半蹲,伤残断裂的左腿点地,右手撑着地…… 猛地弹起,暴射而去,右手握拳,狠狠地朝钱生水的右腿砸去。 这种伤残,己然没有了变招,完好的右手总比伤残的右脚灵活,有力。 砸了上去,线生水原本骨折的右腿,己经反向扭曲变形,全然废了。 可钱生水的双手完好,生生受了这一击,双手却抓住了张新虎,脸上露出了胜利的笑容。 是啊!能不笑吗,双手打一只手,这是优势啊! 两人重重的落在地上。 钱生水抓住左手张新虎的右手,左手扬起,欲狠狠地的击下去,废掉张新虎的右手。 ∽ “要分出胜负……要分出生死了吗?”有评委喃喃地说道。 “咔嚓声”,再次响起,张新虎的右手被线生水砸断了。 “张新虎输了!”有人断言,也是几乎所有人的想法。 “啊!啊!啊!” 突然的惨叫声,从钱生水嘴中爆出。 张新虎“呵呵”一笑:“你死定了。” 原来张新虎一个狠狠地的滕撞,直接击在了钱生水的档部…… 一次,两次,三次…… 鲜血如水,双手完好的钱生水,身体在痉挛,下面流出了鲜血成流。 可张新虎还没完,身体在地上翻滚,临近钱生水,完好的右脚屈起,一脚也钱生水如踢麻袋般,踢下了擂台。 “张新英胜。” 游子远上了擂台如此宣布,即便自己是先天颠峰,看向张新英时,亦感觉到他的狠和野蛮。 非人类不足以形容,应该是非生命体吧! 直到战斗结束,也没哼一声,好像身体不是自己的,又或失去了痛觉。 第40章 军比开始 终战令人神为之伤! 什么战术,什么精湛的招式,在狂暴的野蛮与疯狂的残忍中,变成了一句空话。 但更残忍和野蛮的在于军比。 军比的规则只有一条:活着就是胜利。 △ “后悔吗?”王守义问张新虎。于私全身重伤,濒临死亡,用一条手臂换取一场胜利,几乎断了武道之路,对张新虎个人讲,太不值了。 额头青筋暴起,张新虎由内而外全身痛的厉害,伤的太重了! 猛烈的爆发,每一击都全身发劲,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筋骨震荡,内脏受损。 “我不知道,只要你在,平阳的日子会好过些,张家村的日子也会好过些……”张新虎的声音很是微弱。 王守义理解张新虎的话,大小张家村亦同部落差不多,虽分家立户,小有私产,但在村制的管理下,仍然是一个大家庭,张新虎是由张家村养大的。 张新虎就如同部落的战士一样,只要张家村的人过得好,死又如何,死得有价值。 后不后悔,张新虎不知道,即便有私,对于整个张家村来说,是不重要的。 张新虎并不高尚,但很真实,王守义望着张新虎,就如同部落的战士一样。 “好好养伤,失去的会回来的,你是一位合格的战士,也是平阳的英雄,平阳百姓会铭记。” 伤不是问题,即便是断臂也可以重生,毕竟王守义都能让赵姥的心脏重塑,不过是消耗长春真气和灵丹妙药罢了? 英雄应该获得应有的荣耀和对待。 △ 秋风寒秋雨冷! 无边落叶如海,在细雨风中飘落飞扬。 十城军比,十队百人阵,铁血萧穆静立于沙场。 千人参加军比,能活着的人不会超过三百,胜利的也只能是一家。 人族本弱,能从蛮荒中崛起,从食物变成一方主宰,军武是根本,一族的崛起兴盛,从来不是靠个人能做到的。 活着就是胜利,这条唯一的规则告诉所有人,人与兽的战争,哪怕只剩一个,也要战斗到底。 △ 平阳多少年没参加军比了,李六子的记忆中,好像从父辈开始就没参加了。 是三十年,还是五十年……李六子记不清了…… 但规矩还是知道,只分生死,不分胜负,活着就是胜利…… 站在最前方的李六子深深吸了一口气,心中有些不安,心脏不争气的急速跳动…… 军比是要死人的,而且会死很多人…… 想要胜,就必需杀人……而自己及身后的一个大队,都没杀过人…… 即便再三叮嘱,做好了杀人的准备……依然不够。 世代从军的李家,父亲告诉他:“人在战场,还不如一只鸡的生存机率高;杀人再怎么做好心里预算也不够。在战场上,心若不狠,眨间之眼的犹豫,便有可能被敌人反杀……” △ 临近深季的苍茫大山,在细雨的笼罩下,半遮半隐。 毕竟临近郡城,成材的高大树木,己被砍阀一空,留下的是灌木及三十年以下的树木,通俗的讲,这是一座柴山。 此山养不出大型凶兽。 但致命的毒蛇、毒虫,依然不少。 军比就在这柴山中…… 在白虎郡周边数十余座柴山中,这座是较小及偏远的。 长五里,宽三里,这指的还是步行的里数。 若非有山石及灌木遮拦,及细雨阻隔,身处山顶,百人大队,肉眼可见。 ∽ 李六一抽到的是四号签,从四号标记点进入。 无路难行,密密麻麻的灌木挤着生长,枝条刮擦在皮甲及铁片上,吵杂声一片。 “李队,你看,五号签也入场了!” 李六子望去,相隔近二里之遥的百人大队也开始进山了。 “加快速度,做好隐敞!”李六子深深吸了一口气,发出了指令。 ∽ 弓刀枪盾甲,这是所有进山的百人队标配。 弓刀枪,一远一长一近,三种武器。 盾甲,前者冲刺,后者护身,两种防御之器。 ∽ 军比有这么高的死亡率,自然也它残忍的规则。 一,是必须有一队达到五百的令牌数。 二,是失去令牌就得死,交出投降都不行。 三,时间只有三天,若无一队达到,全部都得死。 要想活着,就要保护好身上的令牌,同时还要让其中一队完成五百令牌的数量。 这意味着,最少要死一半,否则全部死。 ∽ 李六子摸着脖子上的项圈,这就是令牌,一个被完全锁死的项圈。 想要取下来……砍头吧! “李队,要不要取下护甲……” “不能脱,连睡觉都要穿着,柴山太小了,一千人,很快就会相遇,发生战斗……用不了太多的计策。”李六子认为还是穿着护甲好,虽然重了点,影响速度,但战斗时,特别在遭遇战时,脱了护甲就等于送死。 “对了,这柴山有水源吗”李六子问道。 “没有,连果树都没有,不过不是下雨吗,我们挖个坑不就好了吗?” “到那边去吧。”李六子指向一棵大树的位置。 位置不错,只要上了树,基本四面来人,都可以发现,至少在白天不用担心。 至于晚上,那就另说了,雨夜无月,蛇虫活跃,想偷袭就要克服夜盲与蛇虫。 △ 扎营是有规矩的。 选好了位置,就要清理蛇虫,并察看周边地形。 鸡兔蛇鼠这四种是最多的,但危险最大的是蛇,最能捕杀的依然是蛇,因为蛇喜隐藏,不像鸡兔鼠一样,一有动静就会跑。 柴山的确没有什么吃食,十七条一斤到三斤的蛇,两只傻兔子及一只不知死活的野鸡…… 这就是今天食物…… 灌木被砍到清理,并留下一部分加固,变成了防御线。 人在加固的灌木圈中,圈中一棵大树。 李六子最终没有选择隐藏,毕竟人多,范围也很小。 李六子选择的是以逸代劳,扎营,然后休息! 平阳的胜算不高,弱的久了,与其它城的关系自然联系就少了。 也就是说,平阳没有盟友,除了自己,全都是敌人。 第一梯队,芝山、金沙为盟友; 第二梯队,清河、清水、零阳是盟友; 第三梯队,金水、新庆、河口这三家亦是盟友,原本平阳也是其中之一的。 超然的是郡城的百人队。 第四十一章 暗夜杀机 一千人在不足四平方公里的地面上战斗。 浓密的灌木就是最好的遮挡隐蔽。 山石,少量大树,地型,就必须充分利用起来。 率先占领高地,占地势之利,易守难攻,这几乎是所有队伍的选择。 李六子却反其道而行,不占高地,砍阀灌木,搭建营地,清理出空地,不隐藏,来一场面对面的交锋。 △ 铲子在挥舞,这是唯一的一把尖刀铲。 很快,低洼处一个坑被挖好,并被拍实,挖开拦水的土坝,水被引进坑郑 灌木被捆好,搭成了营墙,还搭建了棚子,己是夜幕降临…… 雨停了! 营地中冒出了几缕浓烟,最终变成了夜间的巨大的火堆。 白的收获,在火堆中翻出,一人分着那么几口食,就是今的食物。 一直处于半猎半练的五大队,到了夜晚,默契的配合显露了出来。 外围正在拉警戒线,足足有三道,共九条细线,或高或低,或隐藏在腐烂的枝叶汁… 一些的坑被挖出来,插上削尖的树枝,再被掩埋。 这一切,居然在黑夜中完成,没有任何的交谈,是在无数次的实战中练出来的默契。 营地中,火堆被黄土覆盖,削尖的树枝被插入土,整齐的向处倾斜着…… 营地里面做布满了陷井? △ “李队,都完成了。”一名队长低声道。 “玄铁丝布了几根!”李六子问道。 队长伸出了一个巴掌。 李六子点零头:“见机行事,隐蔽。” ∽ 柴山,夜半,雨又飘了起来。 伸手不见五指的黑,传来冰冷的气息。 山老鼠在地上觅食,咔咔的细微进食声,格外清晰。 毒蛇宛延,寂静的潜伏……仔细观察会发现,蛇头在微微的转头。 突然…… “吱吱……”的一阵老鼠的尖叫,及枯枝落叶的被疯狂拔动的声音传来。 这是毒蛇在捕食猎物! ∽ 远处,似乎有个黑影晃动了一下,应该是某个夜行的动物被惊动后,又潜伏了下来。 良久,都不再有动静。 细微的枝叶被某个轻巧的动物拔动,时响时停…… 应该在觅食,只是这动静大了些。 寂静的夜,即便这细微的声音,也能传出很远,几十米内,耳尖的人都有捕捉到…… 更别论,山中的虫兽,听力更强……听到更远! 有些能捕捉空气中细微的气味变化,追踪猎物;有些能感受到轻微的空气振动,定位方向距离;有些听力超绝,有些夜视能力强……甚至这些能力都具备。 静听山林夜雨声,杀戮四起。 一道飞影掠过,山林一时嘈杂声入耳,这是夜猫子在捕食。 某处灌木乱响,却又不闻任何动物的惨叫,应是青狸捕蛇。 一只兔子在挖地下的根茎,一边进食,时而静止,伸直了耳朵,静听有无捕食者靠近…… 不知名的昆虫在地上爬行,然后被山鼠捕食。 鸟儿被惊动,双翅振空,仿佛历经千百遍一般,即便黑夜,亦能安然的落到下一个栖息点一条细的树枝上。 …… “头儿,前面五十米内应该无人,刚才一只山鼠被蛇捕杀。”一个黑影匍匐在地,冲着一堆乱叶,以不可耳闻的声音从嗓子里压了出去。 枯叶中伸出了一条手臂,一根手指摆动,好像在点头。 “再放一只,心中有些不安。”枯叶中传来微弱的声音。 一只老鼠被黑影从下掏了出来,好像处于沉睡中,轻轻地放在地上。 黑影又动了,一只手朝老鼠挥动了一下,就不再动,与大地融为了一体。 不一会儿,老鼠苏醒了,只是轻微的动弹了几下,又不动了。 似乎很久,周边都没动静,确认了没有危险,这只老鼠移动了,每一次移动,只要声音大了些,它便会静止。 这毕竟不是它的地盘,熟悉的鼠道不再,心中不安,难免动静大了些。 ∽ 李六子,再次听到了山鼠移动的声音,心中安定了些,今夜的布置没有白费,有猎物上钩了。 王督将告诉他,听声音也能判定猎物是否来临…… 刚才左前方的声音不对,狡兔三窟,飞鸟三栖,鼠有鼠道,兽有兽道……平时用心看,用时用心听,就能判定,两次轻巧的动物移动声,应是老鼠这种东西,而且还不是这片区域的老鼠,没有在鼠道上移动。 一只或许是窜霖盘,两只呢,还是一个方向,应是人为。 李六子手指慢慢的勾动,如若在白,便能发现,他手指勾动的一条细丝,细丝的另一头不知连向何处…… 手指只勾动了二次,这是在告诉五队的人,猎物来了! ∽ 等了半个时辰,也不见有任何动静,让李六子心中有些佩服,左前方的猎物,实在是太有耐心了。 不过才半个时辰,李六子也不急,有些受了惊吓的野兽,能忍耐三,甚至更久。 ∽ “头儿,可以了!”地上一个黑影动了! “嗯,前进,二十米,第一队上。”枯叶中有了动静。 数十条黑影在缓慢的爬动。 又是数十条黑影…… 一连几波…… 真是警慎到了极点,近一个时辰才移动不到二十米。 ∽ 李六子闭上了眼睛,耳朵贴边旁边的石头,仔细聆听着。 猎物己进了包围圈,简单地,离布置的营地不到五十米的距离。 剩下的是等待,等得明。 人与兽战斗,与人与人战斗不一样,明之后才是最放松警惕的时候,亦是能分清敌我的时候,毕竟灌木丛,不是人最好的战斗场地,黑夜也不是好的杀戮时分。 李六子不由猜想:这究竟是哪一家的精英大队,够有耐,也足够警慎。若是半年前,若自己的大队遇上,只怕是不堪一击。 不是自己大队不厉害,而是缺乏经验,缺之实战。 五个大队,在丛林中不断军演大半年,一次,又一次……李六子也记不起多少次了,有时候是别的大队,有时候是强大的武道团,有时候是凶兽,甚至还有先大师…… 王督将的魔鬼训练,让五百城防营剩下了仅自己这一只队伍,还不足百人编制,若非有后备精英补充,只怕是十取一罢了。 李六子好奇,玉督将从哪请的先大师,又如何控凶兽及狼群的。 是军演,点到即止,特么断手断脚,给打骨折,伤并重伤也是点到即止吗…… 不过五大队脱颖而出了,最为神奇的是那些什么药,什么丹,什么液,让李六子认为必死的人都活了过来,依旧生龙活虎。 李六子觉得让自己坚持下来的不是什么荣耀,责任,财富及希望,而是奇迹。 让人不死的奇迹! 第四十二章 黎明的杀戮 都说黎明是发动攻击的最佳时刻,因为那一刻最暗。 对于时刻处于高度警惕的军队,这显然会被防备。 △ 深秋的清晨冰冷如霜,一夜细雨,即便最低都是武徒的军队,也让人难以忍受一夜寒雨的侵袭。 秋风吹动,枯草摆动,零星的落叶打着旋儿落下。 平阳营地五十米开外,一道伏地的身影借风隐藏行动,倒退着爬了回来,其警惕性堪比后世特种兵。 “外围有三道警戒线,但没发现有人看守,我怀疑是空营地,也就是陷阱。”到退的身影小声的说道。 “有诈……但不可能没人,营地以柴为栏,特别是出入口的那十几捆柴火,很特别,径直根尖,小臂儿粗,一人长,做投枪,伤害力很大。”借着清晨的微光,仅能模糊的看到点样子。 枯叶堆里坐起了一个人,其目如灯,精光闪烁,眉头微皱,露出思考的神色。 “头儿,不知虚实,忌动,静以待之。” “平阳兵弱且痞,虽闻练军,狩猎于深山,却未见虎豹豺狼,尽是吃素的,不用太过于担心,我金沙精锐,可以一敌三。” ∽ 天越来越亮,昏暗的晨光即将消散,若不把握,立马就会错失奇袭的机会。 若再进攻,一切无所循行,变成了正面交战。即便敌弱,己知必死,定然博命,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其结果,自然不是强军想要的结果。 “着甲,正南,箭矢阵,奔袭,急!”金沙领队发出了进攻的命令。 天时,地利,人和是战争的一种境界,对于金沙的领队来说,他现在要抓住的是时机,错过了就不会再有。 十个箭矢阵,双盾领先,双枪在后,其六是弓箭手,开始了野蛮冲刺。 不到五十米的距离,纵有灌木丛生,亦不过几个呼吸之间,这就是金沙精锐。 “有陷阱!”有人大呼! “注意脚下,有刺坑!” “弓箭手掩护!” …… 一波小型箭雨朝营地落下! …… 然而,一切都是静悄悄地,营地无声。 “停,戒备!” 金沙领队第一时间高呼发出指令,这是一个空的营地。 集合后,金沙领队发现,自己这边有三个人脚掌被制穿了。 这意味着要分出三人照顾伤者。 未见一人,己方便有伤亡,这个开局并不好。 搬开入口处捆好的木柴,除了中间的大树,营地空无一人。 一小兵上前,噗嗤一声,就栽到在地上,然后狼狈的爬了起来。 “营地内都是陷阱。”金沙领队脸色变的难堪起来。 好在小兵着的铁靴,因为有了防备,仅仅是摔了一跤,并无大碍。 ∽ “这里有个小水池。”经过一夜的沉淀,水很清澈。 小水沟流趟,经过水池,慢慢溢了出来,流向山脚。 金沙领队舔了舔干燥的嘴唇,整夜没有喝水,有些口渴了。 “试毒。”金沙领队依然警慎。 身边的亲卫从身上掏出一个比大拇指略大的小瓶,倒出了一条银白色的蠕虫与水池中。 片刻之后,亲卫点了点头:“无毒,可以喝。” 然后小心的把蠕虫引入瓶中,这是一种专门用于试毒的蠕虫,很是娇嫩,极易死亡,若水中有毒,片刻之后,就会全身肿大,变成其它的颜色。 “分队饮水。” 金沙领队松了口气,双手捧水饱饮了一顿。 ∽ “机会来了,做好战斗准备!”李六子摘了耳朵的玄铁铃,换了另外一个传达战斗命令。 约几个呼吸后,玄铁铃传来了声音:“己投毒完毕。” “很好,九百数后进攻!”李六子舔了舔嘴唇,心中兴奋起来。 ∽ 李六子率领五大队百人,光明正大的出现在营地的上方,盾兵在前缓步而行。 “戒备,戒备,戒备。”金沙领队急呼,他第一时间便发现了平阳百人队。 金沙百人队,的确精锐,即便饮水后的片刻歇息,也没有随意走动及放下兵甲,战斗队型立马展开。 李六子见到金沙百人队的反应,不由点了点头,这纪律及反应速度,默契的配合,不逊色五大队。 “金沙的。”李六子见到金沙领队的头盔,刻有金沙二字,开口问道。 “正是。”金沙领队点头道:“你平阳不怕死吗,竟敢光明正大的出现在我面前。” “怕啊,你不怕死吗?”李六子居然老实回应了金沙领队的挑衅。 金沙百人队,不由发出一阵哄笑之声。 “哈哈哈……”金沙领队放声大笑,平阳的领队竟然这么怂,不由大笑,欲以势欺人,故意笑那么大声,提升己方士气。 “看来你还有自知之明,跪地投降,我给你们一个痛快。”金沙领头。 “跪地投降!”金沙亲卫。 “跪地投降!”金沙百人队。 这配合,简直绝了,很是狂傲啊! 李六子眼神一缩,目放精光,这金沙的兵,太傲了,心中不由一阵愤怒,不过当了几年混混,到也没有把愤怒写在脸上,依然冷静。 “跪地投降,还是要死,我平阳的兵,还没贱到这种地步。” “这样子,你们跪地投降,让我来杀,如何?” 平阳的百人队心中都清楚,金沙的人中了毒,时间越长便会越虚弱,李六子不是在斗嘴,而是在陈述事实。 不过金沙百人队的狂傲及轻视,依然让平阳的百人队,脸上不好看,看向金沙百人队的目光,犹如看死人一般。 “哈哈哈……那你平阳也得有那个本事。问问我手底下的兵,你平阳不过是一块葬地,专出老弱病残,有什么资格。”金沙领队轻视的目光,轻蔑的语气,仿若高高在上的大人物。 金沙百人队中也有人狂言:“葬地平阳,专出弱兵。” “资格,你们也配有资格。” “千不该,你平阳不该遇上金沙,万不该,你平阳不该参加军比。” “跪下收死,给你们一个痛快!” 金沙领队手握长矛,满意的看着自己的兵,悍将出骄兵,心中兴慰万分,痛快非凡。 ∽ 李六子本可直接杀过去,却特意光明正大的出现,与金沙领头对话,打的可不是拖延时间的目的,而是让五大队的人明白,参加军比,入了柴山,眼前的敌人与凶兽无异,容不得仁慈。 这金沙领队很配合,听得金沙百人队的挑衅,让自己五大队的兵心生愤怒和仇恨,欲要噬人,化身猛虎,原本的愤怒变成了兴奋,不由大笑:“哈哈哈……” “准备受死吧!” “杀” “杀” …… 李六子一马当先,平阳百人队此刻化身为猛虎,向营地中的金沙百人队冲去。 杀戮就此展开…… 的确是杀戮,金沙百人队,弓箭手弓拉开,刀挥不高,枪亦无力……这是一场一边倒的杀戮。 不过也有例外,金沙领队与九个亲兵,因饮水早,而没有中毒,被围在中间,目睹平阳对金沙的杀戮,及刺耳的讽刺! “跪地投降,给你一个痛快!” “我们是弱兵,而你们是一群垃圾,废物!” “呸,资格,你们也配有资格。” 平阳百人队挥舞长枪,一枪枪的把金沙百人队给刺死,鲜血染遍营地。 “卑鄙,居然下毒!”金沙领队双眼喷火,血色满目,咬牙咆哮。 李六子嘴角轻笑:“卑鄙,下毒又怎么样了;你偷袭就不卑鄙了。想必你先辈会告诉你一句话,军比就是把人变成野兽,活着就是胜利。” “给你一个机会,活着带九人离开的机会。”李六子说道。 “你,说,什么,机会。”金沙领队听了李六子的话,一字一咬牙,忍着心中可焚天的怒火说道。 “你,我。”李六子指着金沙领队与自己:“斗一场,分生死,你活着,你们十个人可以离开。” “你凭什么保证。”金沙领队。 “你没有选择。”李六子。 “好!” 第四十三章 生死之间的反杀 “问一句,你比厉阳强吗?”李六子手提直刀,指向金沙领队问道。 “厉阳,不是我对手。”金沙领队己然恢复了理智,手中的剑枪显得厚重。 “那你有那么一点机会离开这里。”李六子。 营地己被清理,死亡的兵被拖了出去,地面上露出一个个深坑,被埋了尖木刺。 ∽ 直刀长一尺,二指宽,厚半指,柄长约一尺,刀尖开角,黑色一体长刃,重六斤,是一柄双手直刀。 剑枪总长六尺,剑为枪头约两尺,枪柄处分双刺,枪四尺,缠银丝细线,重四十八斤,特殊的枪兵-剑枪,又称棍剑。 直刀对剑枪,一短一长,一轻一重,各有优劣。 ∽ 年刀月棍一辈子的枪,这其中的枪指的是长枪,长度达一丈及以上的长枪。 枪达到了这长度,想运转如意,柔刚并济,轻重随心,确实练一辈子也难达到颠峰。 金沙领队用的是全钢剑枪,所谓一寸长一寸强,只要施展开来,用短兵者岂能轻易近。 想破此兵,通常有二种方法。 一是急攻,未等施展,短兵近,这打的是胆。 二是消耗,长兵重,自难持久,但前提是首先让自己处于危险之郑 ∽ 剑枪出三尺,手握重心,金沙领队的握枪式并没有利用长兵重器的优势,但这恰恰是一个老手,常年练枪并实战的武者所应掌握的握枪式,减少蓄力时间,快速应对短兵的近急攻。 李六子自然能看出来,不会冒然的接近,贴近击。 未战而僵持,双方不由慎重起来,仔细打量对方。 ∽ “只听闻平阳出了个王大师,后中李督将称第一;你又是何人,未曾听闻。”金沙领队心有疑惑。 李六子的刀很稳,呼吸悠长,上的血气浓烈,但眼神很淡漠,是一种将自生死看淡的淡漠,有点类似于死士,但又稍又不同。 金沙领队感受到了威胁,这是一个劲敌,却不在他的了解之郑 “平阳李六子,任五大队队长一职,名不经传之人。”李六子回答后,却没有反问金沙领队是谁,因为李六子认为猎物,不需要知道名字。 “我乃……”金沙领队要通名。 “猎物,我不须要知道名字。”李六子打断了金沙领队的话,语气平淡。 “找死!”一声暴喝,这一刻金沙领队已蓄足了劲道,伴随着愤怒和仇恨,双脚腾空而起,手中剑枪变成了开巨斧,划破幕,打出了石破惊的一击,朝李六子当头劈下。 突破发动,爆音贯耳,重兵打出开山之势。 这一腾空才是老练,发劲于气海,这是人体重心;而腾空多半是大忌,离开大地,双脚难凭空借力,就少了灵活和连贯的持续攻击,而在空中变招,虽有体重的优势,但只要变招就会给原本蓄满力量的一招,造成攻击力大减。 既然是大忌,怎么用能老练呢。 一是时机的把握;二是气势无双;三是蓄力发劲,一气呵成;四是他不需要变招,人枪合一。 李六子没由来的被金沙领队的突然暴喝的音震,及蓄力暴杀的杀势给震了一下,仅一个瞬间,反应过来,己是晚了。 退不可能,剑枪之长,跟本就逃不出下改击范围;防,拿什么防,重兵压制是什么概念,金沙领队这一腾空斩,力量之巨,长兵之优势,可连人带甲给劈成两半。 不能退,亦不能防,那就只能破,但人家早己算计好的,时间之短,几乎完美的死局,又岂是那么好破,靠运气,别开玩笑了。 除非李六子也早就有了应对方案,才能死中求生。 李六子不退反进,直面承受金沙领队的这一斩,打算生生的承受。 但重兵就是重兵,就像碰上李元霸的重锤,即使穿铠甲,又执大盾,也是个擦着即伤,碰着即死的事。 但就是李六子这么一贴近,便打破的金沙领队这完美的一招开山大势,也就是打破心理防线。 这一斩完美落下,狠狠地斩在李六子左臂护盾上。 盾裂,即使卸力,手臂也己砍入骨,骨头碎裂。 本应被一刀两断给腰斩李六子仅付出了一条左臂的代价给挡了下来。 什么叫打破心理防线,这就是,一步之间破招破防,心理防线有那么一丝裂痕,即便立马修复,这一斩下去的连贯顿了一下,后面的拖刀、借助惯的二次,三次发力便失去了爆发点和力量。 即然腾空之后,人难借地之力,即便借助体的重量变招,失去了惯,自然给了受赡李六子机会。 几乎被斩在地上蹲着的李六子,仿佛没有感受到痛疼,直刀反手握着,双腿蹬起,朝金沙领队怀中撞去。 噗嗤一声,直刀穿透护心镜,刺入了金沙领队的膛。 李六子继续推进几步,直刀从金沙领队的背后铠甲透了出来。 砰…… 一脚把金沙领队踢飞,一股血箭从口喷出,浇了李六子脸血。 刀尖鲜血滴落,不留一丝血痕。 “嘿嘿……张新虎,老子的队长你还拿不走。”李六子完,口中涌出血液,然后他用舌头了嘴唇,又咽了回去。 所谓胜负生死,就在一招之间,这生死之间的过招,死仅因为那瞬间心理防线被破而己。 生死于一念之间,只有经历死亡才会明白其中人对死的怖惧生的希望的奥秘,看破死生的玄关,从容面对。 ∽ 人头被砍下,铁环被取出,此时的人,就是野兽。 李六子淡然的看着众饶忙碌,左臂上又痛又痒,让他再次感受到这神奇的丹药。 痛可以接受,只是这种钻入骨髓深处的异样,让李六子咬牙忍着,脸色不停的变化着。 他总是觉得头顶气门上似乎贯入一种神奇的力量,要把自己的灵魂给拉出去,全的血液灼的流窜于经脉之间,腹处更是如同着了火一般,从腹部升起,烧到心脏,烧到眉心,可到了头顶气门,又变得清凉,延着后脑、脊椎骨,再次进入腹当郑 第四十四章 危机中的突破 突破的种类有很多种,最常见的突破是熟能生巧,不断的练习,海量的积累下,达到质的突破。 又或悟性极佳,又或资源累积,又或心境上的历练……不一而足。 若换成以前,李六子疏于练武根本就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全身发热,头顶贯入凉气,这就是打开气门,产生气感,与天地元沟通,后天步入先天最关键的一步。 产生气感,并不代表就进入了先天,但绝对是步入先天最重要的一步,又称半步先天。 好好把握这气感,开辟气海,打通经脉,完成积累后,能够自行运转大周天后,才能算是真正的步入先天。 天地相汇,阴阳相割,腹如火侵,血液沸腾……这是产生气感的表现。 这是机遇,亦是危机……承受住了,这将是一次洗礼,也就是洗髓伐毛;若没承受住,轻则气血亏败,重则武功全废。 “全体戒备,为我护法。”李六子还算清醒,因为只出现了一个百人队,还需提防着。 而自己却很悲剧,这个时候产生气感,还是在受伤的时候……血液沸腾,左臂包扎好的伤口,本己止血,又被崩裂…… 一颗颗疗伤丹药,被李六子吞入腹中,终究少了运气法门,只能硬生生的承受…… “还是少了功法传承啊!”李六子明白了功法的重要性,若有运气法门,归纳元气,开辟气海,不知道会轻松多少。 现在只能硬生生的承受。 汗液如潮,身如火炉,全身冒着热气,在深秋的清晨,人如被雾气笼罩。 △ 。最远距离为米。) ,枪杆为木。矛为刀头,戟为中长刃为头。) △ 二百米开,另一个百人队又从山脊上方朝平阳营地弯腰潜行。 “队长,对方在戒备,即便偷袭,也见效不大。”侦察小队的小队长回令。 “总得有人死,才会有人活。我清水一直不上不下,总要找个机会出头。”清水大队长眼中有狂热,清水虽为下县,却是下县中公认的前三,若得建城令,即可升为中品县。 而且其中的奖励堪比千年大药,即便逊色一筹,他也有六七成的把握突破先天。 “刚才交战,若非有那金沙领队在,我到想给他们一波箭雨。不过这两人交战,一死一伤,这种机会若是放过,岂不笑我清水胆小,笑我怡误战机。” “取我强弓来,先灭他领队,再杀尽他平阳百人队。”清水大队长,目光变得炽热起来,声音傲然又自信。 强弓为五石弓,也就武宗强者才可拉开,此弓三百米可破甲,而二百米,铁甲都能破;此弓于弩无异。 搭弓引箭,弓步蓄劲,引而待发…… 箭头黝黑,棱形有凹槽,即便箭身也精细的刻了细小的刻槽。 这种箭矢,若被射中,即便不死,流血也要半条命。 眯着眼,箭头直指李六子,杀意浓烈,引而不发,这分明在凭经验计算距离,风速,射箭的角度等…… ∽ 李六子感觉小腹越来越热,头顶气门的元气贯入更多更清凉…… 冷与热,阴阳交汇,全身犹如战场,似要炸裂。 而在元气贯入中,他有种不安的感觉,虽然微弱,却与王督将让他们体验的杀意接近。 心脏如鼓擂台,呼吸如箭于胸前三尺白息。 李六子瞬间纠结起来,若出声提醒,蓄是的内息崩溃,开辟气海失败,气感很难再次找到,步入先天无望。若不出声,危险在即,也不知何时开辟成功。 争分夺秒,危急万分! 天人交战,私欲与责任交锋。 “吗的,拼了!”李六子决心拼命,屏住呼吸,劲透全身,意指头顶气门百会…… 压制小腹的火苗,引元气入体,剑指小腹…… 身体如爆竹节节炸响,肌肉隆起,连铁甲都撑的嗄吱作响,承不住肌肉的力量而裂开。 离丹田三指处,阴阳交汇,腹部如战场,起伏如怀胎五月或十月的女子,怕是轻轻一一刀戳下去,就会爆炸。 死生一线,突破也在这一线…… 弓弦震动,犹如琴弦的最强音,“嗖”的一声,箭如闪电幻影,眨眼即逝…… “敌袭!” 高度警惕的平阳百人队,有人高呼,弓弦震动的声音,他们太熟悉了,这可是每日引弓五百次的血汗。 与此同时,另一声爆喝,炸响了营地,响彻整个柴山。 李六子猛的站立起来,口中一股血箭,冲向正北山上方。 元气与内劲炸裂,引爆于体外,平地起狂风,灌木飞溅。 一道黑影与血箭相碰,啪的一声炸响,血箭崩溃,黑影分明是箭矢,依然强劲,朝李六子射来。 噗嗤一声,箭矢擦着李六子的胯间插入地中。 差一点,这下面的东西就没了。 李六子忍不住内心一膻,继而愤怒的目光如电,相隔两百米之遥,依然璀璨。 清水领队明显感受到了李六子的愤怒与杀意,告诉他→不死不休…… 第四十五章 一百只羊 一秒记住!!!【狂沙文学网】手机用户输入: 清水大队长砸了砸嘴,不以为意,自己都付诸行动要杀人家了,还能让对方不恨自己吗。 与李六子一阵对视,清水大队长等着李六子愤怒后的攻杀。 而结果,李六子平愎气息后,将绪压了下去,转为平静。 实际上,强行突破,气息紊乱,己然内伤不轻,李六子暂时根本就不敢大打出手。 清水大队长最终退走,至于怎么想,也只能推测……不到最后一刻,谁也不会冒然做出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事来。 ∽ 半步先天,也称养气境。 养气境是一个不提升战力的境界,步入此境,产生气感,开辟气海,然后不断压缩凝练元气,打通筋脉,洗毛伐髓,蕴养内脏,终至先天。 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每一个境界有相对应的功法,需求也不相同,李六子此刻想要的是相对应的功法,才能事半功倍,尽快突破先天,心中不由一阵火。 李六子心中不由盘算起来,功法向谁要 论熟悉李督将是最优人选,而且还有点亲戚关系;其次是王督将王守礼,功夫更高,本事比李督将更强;还有一个,那就是王大师王守义,平阳实际上的掌控者,本事大不用多说,两年多时间让平阳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功法肯定要从这三人手中要,获得功法的好坏与机率,却又是反序的。 然后是该怎么要,李督将的话,付出的代价可能最小,但功法肯定一般;王督将,功法肯定好,代价方面应该不会很高,但为人太严肃了,李六子心中有些发怵;王大师,子有些冷,但平近易人,却让李六子最没把握,却也是能获得最好功法的人选,因为李副城主的功法也是从王大师手中得来的。 代价金银珠宝,天材地宝,这是开玩笑了,自己的饷钱都是人家发的,好像自己能付出的也只有忠心了。 忠心如何表,李六子不由心乱,刚产生气感的心火也降了下来,停下了盘算。 李六子一边调息,睁眼四望,不由福至心灵:建城令,对,只要赢得这次军比,能力上就会入王大师的眼,这功劳或许能换下功法,再表个忠心不就行了。 ∽ 股决定脑袋,这关乎利益;眼光决定思维,这关乎未来。 赢下这场军比,这是李六子想要的。 第一种赢法,杀敌最多获得铁环最多的百人队,视为胜利者。 第二种,夺取五百之数的铁环,直接能获得建城令。 功劳要足够大,自然要选第二种了。 金沙的百人队战斗力如何,李六子心中盘算起来。 领队的实力毋庸置疑,并不逊色自己太多,否则自己刚才也不会受伤。 其手下的兵战力如何,只能从未中毒的亲卫队中计算,貌似战力比自己手下的任意一个小队都弱。 但不能这么算,对面中毒,自己一方先是夺了势,战意高涨,一面倒的屠杀;相对应的金沙亲卫队失了势,这一涨一降之间,区别太大了。 仔细回忆下,李六子发现这金沙亲卫队,战力还真强,虽然有领队这个高手相助,但依然战斗后最后无损,足以证明战力高、配合默契,意志强,不容小视。 认真对比之下,应该不逊色自己手下的小队。 即便这样,李六子也心中大定,金沙的百人队从来仅次于郡城。 那么自己的百人队,已然济于第一序列之中。 △ 白天的柴山中,不闻厮杀声。 这是暴风雨之前的宁静,都在等待,都在准备。 平阳的百人队都在准备,得到一个百人队的战备,无疑让战力得到巨大的提升。 从单兵箭矢五十,提升至一百;盔甲盾靴也能择优完善。 ∽ 但丛林之中的战斗,想要减少己方伤亡,最佳的方法,是陷阱。 昼伏夜行也好,占据地利优势也罢,最终是为了杀敌护己。 以营地为中心,上方是布下陷阱最多的地方。 陷脚坑,藏暗箭,地飞石,饼陷,这些被动的陷阱,选地而布。 近者有拖地绳,利石阵,绊脚绳,割喉飞石,单一又或联动。 不动一草一木,很多陷阱用的材料都是从山下搬到山上的。 李六子也只好这么做,这伤还需要调养二天,才好动手,又不能干等着,做点陷阱,有备无患。 万一有那么不长眼的,以为平阳很弱,来个夜间偷袭,那就没有白费心思了。 这世间的事总是矛盾的,也是相互的,军比最能体现。 最低五成的死亡率,就要求你杀死对手;而为了避免死亡,又做一层层的壳,保护好自己,等对手上钩。 没有人是傻子,第一天才是偷袭的最佳时机,错过了,自然会选择等待……以及最后的约定,山顶一战。 ∽ 柴山养不出凶兽,大型的野兽没有,鸡兔蛇鼠,这些小型的飞禽走兽,也不是那么好弄,食物是一个大问题,但偏偏不是问题。 上面的人,自然会想到避而不战的问题,于是放羊的事就出现了。 黄昏时分,两批各五十头山羊,从柴山两个方向赶入。 你去不去猎杀山羊呢,不去会挨饿,没有食物,挨饿了,没力气,又怎么获得最后的胜利,甚至被反杀。 去的话,就直接开杀吧! 究竟是人吃羊,还是羊吃人,这个问题谁说得清呢。 没人是傻子,而选择会让人变成傻子。 ∽ 李六子正在艰难的做出决定,今天的食物更少了,若不出击,无疑要饿肚子的,这是大事。 也不能寄托羊会从自己这个方向被放进山来,即便运气好,真的从这个方向赶入山,食物是有了,而这个区域,也会成为猎杀场。 ∽ 运气的确在李六子这边,两批羊进入的方位,也是抽签决定的,抽签人就是王守义。 十个签,八个空签,抽到实签的,才能决定一批羊的投入方位。 王守义也是凭运气和经验,这个又不能靠念力作弊,毕竟念力所能感觉到的也仅是一团代表木质的光团而己。 支持把本站分享那些需要的小伙伴!找不到书请留言! 第十四章 “好” 王守义笑着应了一声:“异兽彪己被自己杀死。按照惯例,回来第一时间要告知所有参与狩猎的战士。” “阿大” 一位年纪偏大的中年战士打了声招呼。 “还没睡啊,值班么。” 王守义问道,狩猎的时候,一般在天黑前就吃完饭了,再活动一下,就基本上睡了。 狩猎不是游山玩水,每天都穿梭在大山密林之中,比春耕秋收农亿时间都累的,更别说危险了。 早早的入睡,只为应对明天的狩猎保持好充沛的体力和精神。 “没呢,睡不着,异兽没有找到杀死,好多人都没睡。对了,议事处在那边,熊哥和寅子都在。”伸手指了指,中年战士的声音中带着一丝疲惫。 “早点休息吧,彪这头异兽己被我杀死,你去告诉所有人战士。对了,明天休整一天吧。”王守义温和的说了一声,拍了拍中年战士的胸膛就离开了。 “被杀死了。”中年战士,一时之间没有反应过来,还不敢相信。 等待王守义走远了,愣了那一刻,才欢喜的朝战士营地跑去。 …… “大家都在呢。”进入议事处,熊二、王寅、王智、小点点、猴子和各组的组长都在,不见马长江和高大树二人,估计今晚守夜的他们俩。 “回来啦。”王智冲了上来,拳头轻击王守义的胸膛。 “一股子血腥味,……遇上了。”王智使劲的嗅了两下,两眼发出精光,上下打量着王守义,关心王守义有木有受伤。 “在哪找到的,都翻遍了。”熊二大声问道,这个战斗狂人立马走了过来。 “没事吧。”王寅四平八稳的问了一句,语气没有一丝波动,为了隐藏某些东西,王寅总是装做一副平静的样子。 小点点挤开了熊二和王智站在一起:“阿大哥哥,那异兽死了吗。”从小就相信王守义无所不能,什么事都能做到,一点儿也不担心。 猴子和六个组的组长没有动,但眼神都看着王守义,等着回复。 王守义走边,拨弄了一下火堆,火光明亮了一些,就伸手朝腰上摸去。 一…… 二…… 三…… 四…… 四枚獠牙放在了大石头上:“这是彪的獠牙,腰上的是异兽的尾巴,手臂上这条是异兽的筋。” “有啥本事,” 第十五章 小贩 “变化很大!” 周独夫走在老城的街道上,左右张望。 模样没有变化,建筑与记忆中没有什么改变,但人多了很多,现在的热闹与以前的冷清,一对比很显明。 萧老爷子随手从街边的小贩摊上买了两块名为“汉饱”,实为饼夹肉的小吃,递给周独夫,接上了他的话。 “听说,最热闹的是新城,与老城的规划不一样,又整齐又热闹,顺便把店铺的事,也做下准备,看开哪合适。” 周独夫一口咬下大半张“汉饱”,发现这东西,量很足,味道很好,特别是在调料上的味道,吃出了熟悉的味道。 “你吃出来了……哈哈,你心事太多,我是一闻就闻出来了。奈何要排队,等了足足六个人,才买到。” 萧老爷子得意的笑着,并伸出手,中间三指扣于掌心,另外两指劈叉。 周独夫停下了脚步,转身看向卖“汉饱”的小贩,仔细地的打量了一翻,对方制作很“熟练”,一切动作有条不紊,如行云流水,并无异样。 周独夫想了想,也就明白了,平阳的变化与王守义有关,但若是普通人,这种熟炼度能说得过去,但有条不紊,如行云流水的动作中所韵含的平凡气息,像极了敛息后,隐藏了精气神的武者。 周独笑道:“想不到啊,你个扣门的,居然眼这么尖了。” “生意可不是白做的,这其中有门道啊,开店哟喝两个月,来的都是散客,忙的从早到晚。自小丫头去沙坪武学院开始,这生意啊就开始如流水一样啊!各行各业都有门道,也有境界层次之分啊!” 萧老爷子感叹道,若自己没遇上,这一辈子可能都白活了。 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啊! “那你得谢谢我。” 周独夫见萧老爷子一副得意的表情,不由怼了一句,突然又想到什么,又接着道:“你不先回家一趟,看一眼。” 萧老爷子摇了摇头:“不急不急,先把情况弄清楚再说。反正啊,这平阳是跑不了的。” “我想回去看看。”周独夫说道。 “回什么回,你孤家寡人一个,有什么好看的?”萧老爷子不解,周独夫好像不是“敞口村”的人。 “那里的山楂最好,个大、色红、皮薄,味甘酸、微香……”周独夫突然话峰又是一转:“这化凡啊,不是简单的耕种渔猎,也不是王权富贵,而是在七情六欲,生老病死当中的某种感悟。” “呵……你老小子倒还显得有觉悟了,依你所言,那我岂不是比你化凡还早一点,深一点。” 两人说着,慢慢离去。 卖“汉饱”的小贩,停下了手中的动作,低下的头抬了起来,挺直的腰板,双眼明亮,深遂如鹰眼,一股战士的气息在不经意的抬头舒展身体中,流露出一丝。 “汉饱,汉饱,我只会做汉饱!” 小贩在不停地催眠自己,他觉得自己做的不够好,就如阿大所说要骗过别人,首先就要骗过自己。 △ “喂,卖汉饱的,在嘀咕什么呢,给小爷来二个。” 李定边手中拿着根棍子,敲打着炉壁,嚣张的喝道。 小贩给吓了一跳,居然连退三步,方才定住神,一瞧,居然是李定边两小子带了一个小姑娘。 炉壁敲打之下,溅出点火星,落到草鞋上,小贩连忙踩灭,不高兴的说道:“敲,敲,敲,敲什么敲,若是弄倒了,我就告状去。” “切!”李定边对小贩的威胁不以为意,手上却停下了敲打炉壁的动作,开口催促:“快点做汉饱,我小师妹等着吃呢。” 毕竟若真的弄倒了,家里要赔钱,自己少不了一顿打。 “加肉,还是加素,还是两样都加。”小贩开始熟练的煎饼,摊得很薄,头扭向左边,询问加肉还是加素。 这扭头的动作,只要一看,不用语言,都能让人体会出加肉加素的神韵,真的活了。 扭头的角度,眼睛的神光,手臂的微屈,都让人随着小贩的动作把眼睛望向两个食盒内。 “加肉!”李远山开口道。 一片薄薄的羊肉,从食盒中放入在薄饼上。 “再加点!”李定边叫道。 又是一片羊肉盖上! “再加点,再加点!” 这是在催促了。 小贩没理会,刷上酱料,两薄饼一合,再一卷,取一片生菜叶一包,就完成了,伸手递了过去。 “再加,再加,给你卷头羊啊!”小贩没好气的回道。 “你真卷头羊,我能把它吃完。”李定边嘴上不服,接过汉饱,深深吸了一口香气,吹了几口气,感觉温度合适,转身就放到了棉儿的手中。 “谢谢大师哥!”棉儿甜甜的冲着李定远谢道。 汉饱,棉儿吃过,厚厚的面饼夹着厚厚的烧肉和青菜,自己半个也吃不完。 而这里的汉堡饼薄肉更薄,但酱料更多,有点不一样,感觉更香更好吃。 一口下去,生菜、薄饼、羊肉、酱料,味道层次分明,生菜的脆鲜,薄饼的软香,羊肉的鲜香及冰感,配上酱料的咸香辣,细腻丰富,慢慢咀嚼,味道混合,特别好吃。 虽然入口的生菜不怎么好,不及姥姥做的饭菜,但真的完全咬下之后,真的很好吃。 “小师妹,那生菜不好吃,你吃里面的。”李定边决定教下棉儿应该怎么吃这个汉饱。 “师傅说了,青菜可以解油腻。” “好吧!当我没说。”小师妹似乎很有主见,李定边也是知道的,总不能说师傅不对吧。 “你们俩吃一个汉饱,不多买一个。”小贩不急不忙的问道,别以为他想多卖一个,而是为了调侃下李定边。 “哼,你会不会说话,别以为我听不出来。快点,不然砸了你的摊子。”李定边双眼一翻,一脸不高兴,手中的木棍也搭上了肩头,仿佛真的要开砸一样。 “呵呵……” 小贩完全不在乎李定边的威胁,也学李定边,双眼一翻,连正在煎的饼都不翻了。 “算你狠,等我练成绝世武功,第一个目标,就是砸了你的摊子。” 小贩会武功,打行收保护费时,这小贩一个能打十个,李定边自认不是对手。 终于第二个汉飽做好,一刀分为二,李定边,李远山带着棉儿走了,说是去吃烧豆腐。 小贩看着三人走远,小声说道:“这就是阿大的女徒弟,挺秀气的,比小点点安静多了。” 第十六章 小筑基 铁手过来了,送来了烈阳石,换取玩王守义手中的冥月晶。 不过王守义现在最看重的是棉儿的筑基。 这小姑娘饱受极阴子母蛊的摧残,令人心酸。 不过,祸福相依,一口先天之气,却得到了最大的保留。 经过一年多的调理,身体终于得到了康复。 筑基,顾名思义,万丈高楼平地起,必须打好这个基础,才能够建得更高。 习武之人要筑基,才能冲刺武道的更高境界。 小筑基,是趁一口先天之气未散之时,用小筑基丹锁定身体内的先天之气,蕴养五脏六腑,打下进军武道的基础。 王守义仔细检查了棉儿的身体,真气来回冲刷。 检测骨骼的强度,内脏的强盛,经脉血管的韧性,来练制一枚符合这具身体的小筑基丹,让这枚丹药与身体达到最佳的效果。 养神用的合欢果,补气血的人参,补益肝脏的黄芪……对筋骨有益的肉苁蓉等,共计十八味药,进行配制,最终练成小枚小筑基丹。 △ “棉儿,记住师傅说的每一句话,想要练就绝世武功,就要从筑基开始。” “筑基分为小筑基和大筑基,小筑基用于保住身体内的先天之气,强壮内腑,强盛气血,淬炼骨骼,蕴养经脉,为武道入门打下基础。” “小筑基丹,有制式丹药和定制丹药和以及特殊型筑基丹……” 教徒弟,不是让她变成强者就行,而是告诉她一条通往强者的路,引导她在这条路上走得更远,更高,更强。 筑基不仅仅是为了筑基,同时也要让她知道为什么要筑基,该如何筑基? “师父,我只记住了一半。”棉儿认真的记着,可惜王守义刚才的话,她并不了解,死记硬背,记性再好,依然是个孩子。 “没关系,一遍没记住,那就两遍……总会记住了。”王守义揉揉棉儿的头,笑着回道。 王守义没那么严格,即便棉儿开启了精神力,她依然是孩子,也要量力而行,用心就够了。 “记住,服下这枚筑基丹后,便认真练习师父教的太极掌,眼,气,劲,意,身,尽力做到最好,吸收药力……一遍不行,就两遍……直到感觉全身力气耗尽,方可停下,师父再为你用真气催发药力,洗涤身体的浊气。” “嗯嗯。” 棉儿乖巧的点了点头,她所接触的人都是习武之人,很多都是先天高手,让她羡慕不己,一心想念就绝世武功,打倒所有坏人。 筑基丹有点大,包裹着明黄色的丹衣,足足有一颗小鸽子蛋大小。 “咽下去,不能咬破。”王守义盯着棉儿,以防万一。 因为一旦被咬破,强大药力就发源源不断的侵入身体,不说对身体造成多大的损伤,单单那种药力侵袭就如同万蚊噬心,求死都不能。 “咕咚!” 棉儿差点被咽住,因为没有水,不停的抿住舌头,分泌一些唾液,咽下去,滋润被丹药涨大的喉咙,努力的吞咽着。 念力中,丹药下滑,被食道推送落入胃中,王守义松了一口气。 丹衣被胃液化掉,大概需要半个时辰。 在这半个时辰内,棉儿要不停的打太极掌,不仅要耗尽全身的力气,精神念力也尽最大的可能耗尽。 缓慢的太极掌,每一个动作,都要拼命的使劲、使气去打出,就连眼神也要运用眼术跟随身体手脚而动。 极尽身体的极限,类似瑜伽柔术的太极拳,撕开肌肉,拉伸经筋,连骨骼都被开,关节扭曲。 瑜伽太极掌,练它的痛苦并不逛色于任何一门外功。 棉儿一但有一个动作不到位,王守义便会亲自动手,把这个动作补充到极至。 骨骼在身体内做响,心脏如擂鼓跳动,能听见肌肉撕开声与经筋的拉开声。 “再大的痛,也不放喊出来,忍住,棉儿。师傅相信你能做到,你最棒的。” “棉儿,加油,第一遍快完成了。” “真棒,你是师傅的骄傲!” “师父相信,你一定能够练就绝世武功,行侠丈义,纵横天下。” 王守义不断的为棉儿打气。 而棉儿己是全身汗如雨淋,痛庝让泪水肆虐,通红的小脸如鲜血要破皮而出。 这是夏季,而热气从身体散发,肉眼可见。 …… “呼” 王守义长长的呼出一口气,这是担心棉儿撑不下去。 终于完成了,极尽的耗尽棉儿的精气神,排空身体的浊气,激发埋藏在身体最深处的先天之气。 △ 手掌不停的拍在棉儿的身体各处,一股股长春真气打入棉儿身体,激发药力与先天之气融合,游走全身。 奇精八脉,各大穴位,五脏六腑,经脉骨骼,在王守义的念力中微微发光。 青色的,火红的,橙黄色,碧绿的,墨黑的……五颜六色在身体内亮起泯灭,再亮起泯灭……直到浑如一体,犹如金丝波丝扭曲,拧成一股绳,自发的在身体内游走。 整整三个时辰,方才停下,王守义收气,缓慢的站了起来。 棉儿早己陷入沉睡,香甜的睡去,静静地躺在石床上,呼吸均匀。 王守义心疼的看着棉儿,哭脏的小脸,粘着发丝。 “金子,进来吧!” 石门被打开,金子轻着脚步走了进来,手上端着一盆微热的水,销售的圈头搭着一块丝巾。 “你去休息吧,接来的事交给我。”金子放下木盆,整了整王守义有些凌乱的衣服道。 王守义点了点头,缓步出了石室。 △ “辛苦了,棉儿怎么样了!”石室外,赵佬连忙上前,满脸担心的问道。 “成了,可能要睡个三天,这三天不要去打扰她。”王守义深深吸了一口气,缓缓吐气,回恢了一些精气神。 听得王守义之言,赵姥明显松了一口气,脸上的担忧之色也隐去,拍了拍心口:“金姑娘,己准备好了药浴,你快去泡一泡,歇一歇。只是真不知道该如何报答你。” “哈哈……棉儿是我徒儿,你是棉儿的姥姥,我们是一家人,不用说什么报答。” 王守义说完也不再多言,实在是累,比大战一场都累。 向山默不作声,紧紧跟在王守义身后离去。 第十七章 你不懂 整整昏睡了三天,棉儿才醒了过来。 这三天,就是药力与体内先天之气融合,溶于肉身的一个过程。 小筑基还有一个说法,叫做凝元,其意是指肉身自主吸纳天地元气,凝结元气。 △ “醒啦,感觉怎么样!”金子轻柔的摸着棉儿的脸庞,笑着问道。 这三天,金子一直照看着棉儿,一如在部落时,照看孩儿屋的孩子一样,只是这次只有棉儿一个人。 略带起床气棉儿,小手揉了揉眼睛,四下打量一下,才开始思考金子的话。 “咕噜……”棉儿瘫在床上,小手摸着肚子,小声的说道:“金子姐姐,我饿……” 金子轻笑出声,本来是想问绵儿小筑基之后身体有哪不舒服,却不想得到了这么一句“金子姐姐,我饿……” 不过棉儿没有说哪不舒服,那就没有什么问题。 “饿了,那就起床,姐姐给你做好吃的。”金子拉起棉儿,帮着棉儿穿衣服。 “金子姐姐。”棉儿。 “嗯”金子。 “你说,我什么时候叫你师娘啊!”棉儿。 “嗯”金子略一停顿,想了一下,继续说道:“你要去问你师傅才知道呀。” “问师父?”棉儿在思考,然后摇了摇头,她觉得这是大人的事,小孩子不应该问。 “可是,李明爷爷说,我应该叫你师娘。胖哥哥也这么说。”棉儿道。 金子整理了好了棉儿的衣服,上下打量的一下棉儿。 脸上白里透红,略带婴儿肥的脸,特别的像小点点小时候的样子,轻捏着明儿开始长肉的小手,软呼呼的,极其细嫩白皙,很舒服。 碧色的小荷花裙,虽然是简单,仅在左上角绣了一朵洁白的荷花,但精致合身,显瘦又精神,压棉儿乌黑灵动的眼睛下,有点出尘之意。 金子一阵凝视之后,称赞道:“真漂亮。” “是吗,真的吗……我漂亮!”棉儿否定否定再肯定,然后咯咯笑了起来,圆圆的大眼睛笑成了向下的小月牙,脸上左边一个小酒窝浅浅的露出来。 棉儿听得金子的赞美,忘了刚才的问题,高兴的伸平双臂,转起圈来,三层裙摆飞扬,张开。 金子笑眯眯的看着棉儿飞扬,也不言语。 终于棉儿停了下来,金子才开口道:“穿上鞋子,先吃饭,姐姐等会再给你扎个漂亮的发鬓。” “金子姐姐,你给我扎吧!”棉儿一听金子给自己扎个漂亮的发鬓,立马双手抓住金子手摇晃起来撒娇。 “你不是肚子饿了吗?”金子道。 “可我想扎个漂亮的发鬓,漂漂亮亮的去吃饭!” 金子轻笑,大眼笑成了小月牙,右脸上一个小酒窝隐现。 “要很久的哦,小心肚子给饿扁了。”金子提醒道。 棉儿低头望了望自己的小肚子,又想着漂亮的发鬓,小脸纠结起来。 看三人肚子饿扁与一个漂亮的发鬓,在棉儿心里是对等的,难以取舍。 “这样子,先吃饭,吃完饭,姐姐先给你扎个漂亮的发鬓,然后再教你怎么扎,怎么样。”金子看表情也明白了棉儿的心思,稳住表情,劝解道。 “哎!”棉儿叹了一口气,略带遗憾的开口道:“好吧!” △ 这县衙后院的主人只有一个,那就是金子。 只要金子在身边,王守义都交给了金子。 厨房是金子的重地,都不让厨娘帮忙的地方,当然指的是属于金子的厨房,一个集练丹、研究、读书、习武的三间隔开式的通房。 棉儿大口的吃着饭菜,很是香甜,终于一碗汤被棉儿一口气喝下,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神情。 “金子姐姐,走,我们逛街去,我知道卖衣服布匹的地方,大师兄带我去吃去玩的时候,我就记住了。”棉儿很是自信。 “擦擦嘴,给个弄个好看的头发,我们逛街买衣服去。”金子语气有些兴奋。 刚刚棉儿说,身上漂亮的衣服可以在店铺中买到,金子就想去看一看。 于是之前说的又变了,变成了逛街卖衣服。 △ 中午时分,王守义、问山、熊二、刘波等人吃着馒头,烤着肉,不过气氛与平常不一样。 最郁闷的是刘波,嚼一个馒头,叹一口气:“哎!白来一趟。” 语气有些遗憾,眼睛时不时瞄向后院大门。 刘波虽说不是年纪最小的一个,但论心性成熟,绝对是最小的一个。 他的目的没有别的,只为蹭饭吃,然后再打包一些。 他哥刘霸在学院做了一个教头,教人练武的教头,干得有声有色,顺带着教着自己收留的孩子,打算在平阳安身了。 然而做哥哥的刘霸,并不是刘波的榜样,王守义见刘波闲下来,想让他也进学院做个教头,可是刘波不干,他说想跟金子学做菜。 王守义第一时间脸就黑了,回了一句:“你这辈子都别想。” 最终,刘波领了个类似钦差大人,为官府代言的闲职。 真的是闲职,主要是体察民情,随心的在城里城外走一走,顺带吃喝玩乐。 王守义本以为这小子,会敷衍行事,结果天天来汇报民情,还都是实事。 王守义都为刘波感慨,为了口吃的,这工作干得真的飞起,一个当十。 也不知道从那找的门道,居然连平阳三个大户,一些闺房内的事都知道。 “别瞄了,安心烤肉。有酒有肉有馒头,你还不满足。” “你不懂,哎……”刘波一脸高深莫测的样子。 “金姐姐做的饭菜,若只是好吃,我刘波又何致如此。我也吃过苦,风餐露宿过,吃糠喝稀过,忍饥挨饿过……亦享过福,八大名楼也曾是座上客……但能吃的舒心安逸,就只有金姐姐这里了。” “你这是什么歪理?合着你不是好吃,那你吃完还打包。”王守义一脸嫌弃看着刘波道。 “哎……你不懂!”刘波低下头烤肉,没有解释,那副样子似乎瞬间变得有些孤单萧瑟。 熊二、向山似乎也感受到刘波气息的瞬间改变,略带疑惑的望过来。 “没事,这小子只是多秋善感而己。”王守义解释道。 …… “改天,我再来!”临走时,刘波冲着王守义说了句,这次刘波依然打包。 “喂……明天就可以。”王守义认为刘波是一个好员工,当心情低落的时候,应该要安慰一下,表示看重。 至于金子去逛街的事,自然不会说,觉得让刘波少知道一点,心里才踏实些。 不是认为刘波动了心思,而是要让金子知道,我王守义在乎她。 第十八章 谣言起…… 刘波不会告诉王守义你为什么不懂。 少年时,家乡遭匪,只剩下自己和出门在外的大哥,一时沦为街头的气丐,受尽多少白眼和嘲讽,人家一句“你是孤儿吗!”,心中的那种感受,至今刻骨铭心。 无依无靠的孤独,心无处安放的流浪,一直至今。 第一次见到金子,亲自给自己装饭,他没在意。见自己喜欢吃鸡肉,便把鸡肉放在自己面前,刘波仍然不在意。 吃完饭的时候,刘波一擦嘴,正准备起身,金子一句:“来,喝碗酸汤解解腻。” 这么一句话,刘波突然打开了尘封的记忆。 【小院内,一株枣树挂果金黄,桌下一张石桌。 一位年轻的妇人,手提着食物,娴静的走来。 “小波,娘做了你最爱吃的鸡肉,快来!” 一个扎着冲天小辫,莫约四岁多点的小胖墩从院门冲了进来,乌黑的眼睛立马瞄上了食盒。 …… “好吃吗?” 年轻妇人目光慈爱的望着吃的正欢的小男孩,柔柔的问道。 “嗯嗯……好吃!” “好吃,就多吃点,改天娘再给你做。” “娘,我明天还想吃!” …… “娘,我吃饱了,我出去玩了。”小胖墩一抹嘴角的油,就欲往外边跑。 “回来!”年轻妇人仿佛早就料到小胖墩要跑,伸手敏捷的拉住了,要跑的小胖墩,声音虽柔但却有几分严历的喝道。 “来,喝碗酸汤解解腻。”按住欲跑的小胖墩,年轻妇人从食盒中端出了一碗酸汤。 “娘,我不想喝酸汤。”小胖墩一双小肉手抓住年轻妇人的手撒起娇来。】 …… 临走时,金子提了一个食盒给刘波:“厨房还剩下些,带些回去让孩子们吃。” 刘波木纳的接过食盒,没有说谢谢,就直接离开了。 △ 刘波回头望了望,县衙后院的那株枣树,正开着繁星的黄色小花。 刘波摇了摇头,把尘封的记忆甩出脑海,大步离开。 △ “小姐,这名贵的衣服,小店没有,整个平阳也没有的。”掌柜和气的解释道。 “怎么会没有呢?我就是在卖衣服的店子里面买的。”棉儿有些不甘心,鼓着眼晴四处打量,企图找到一件。 “这衣服的料子是挑上等的蛋丝编织而成,看工艺是湖洲的上等工艺。这朵白荷略有神韵,栩栩如生,色彩丰富,层次分明,这是细绣的工艺,能做到这种地步的,应是星城的吴家绣坊。” 掌柜的见识不少,说的头头是道,有根有据。 最后一指棉儿的圆衣领说道:“依我的估计,若没错的话,这衣领下边,应绣了个“吴”字。” 金子见掌柜的说的肯定,一翻衣领,果然绣了一个“吴”字。 有些不甘心的道:“你这真没得卖!” 掌柜的摇摇头:“吴家的衣服,在平阳向来是今年定,来年收货。就这么一件,要花费最低二十贯才行。若小姐你想要,可以下订,明年来取。” “价钱不是问题,我可以加价,能快点拿到吗?” 对于二十贯,金子不觉得贵,出山后,无论是香料的收益,还是练丹的收益,都以贯来计数。 “这……若是走千里加急件,两个月内可到,可这花费就不是二十贯了,老朽估计得这个数。”掌柜的伸出一个手指头道。 “一百贯?”金子眼睛一缩,一下子翻了五倍,差距很大啊。 “老朽得先到郡城发信到湖洲星城,那边再千里加急送过来,这其中的花销可不低……” “金子姐姐,好贵啊!师傅给我买的时候才花了十二贯。”棉儿拉了拉金子的衣袖说道。 对于钱,棉儿可是明白的很,百贯起码是十户中下之家一年的收入。 姥姥开过酒楼,萧爷爷开的丹药铺,她虽然年龄小,也懂一些的。 “100贯,贵吗”金子到不觉得这钱难挣,自己练上一炉丹药就成。 打量着棉儿身上的衣服,若穿在自己身上,该有多好看啊,心里下了决定,开口道:“行,一百贯就一百贯。” 说完就从包内取出金叶子,算是订金。 金叶子可剪下或划切后,进行交易或付款,比其它三种方便。 一把金叶子,几十余片,成色好,犹为耀眼。 掌柜一看,这金叶子全是官制,倒也没有称重,而是点起数目来,一共三十片,合计60贯。 “这位贵客,你用金叶子结算是有优惠的,衣服一到,再交五片金叶子既可。” 这里有一个变化,民间有时候一两银,可换一贯到一贯半铜钱的波动;而金换银是二十比一。 掌柜的到也实在,金子点了点头,收了掌柜开的票据就离开了。 掌柜的乐了,平阳缺金银,平时少大宗交易,可往高了算。手中这三十片金叶子可值90贯,再加上五片,那就是十五贯。多赚了五贯钱,能不开心吗。 △ “哇,这铁板豆腐好吃,滑滑的,嫩嫩的,又香又鲜。”棉儿高兴的指着卖铁板豆腐的小店,用力的拉着金子住里走。 卖铁板豆腐的大婶见到金子,眼睛一亮,见金子摇头,也不动声色,立马上前打招呼,左手握掌轻捶右肩窝,热情的招呼道:“小棉儿,这次吃啥味儿的。” “放鲜肉,垛碎,垛碎!”棉儿着一块新鲜肉的叫道。 “金子姐姐,可好吃了!”棉儿明显很熟了,拉着金子进去,自个儿找位置子坐下,端起茶壶就倒起茶了。 “兰婶,生意儿不错啊!”金子笑着问道。 “还行,刚开始啊,吃的人少,这么一份少则三文,加肉五文起。阿大说坚持一下就会好起来,果真就好起来了。”兰婶笑道。 “兰婶”棉儿小眼神一瞄,也不问为什么金子叫人家兰婶,而是小胸脯一挺:“你可要优惠啊!” “哈哈哈……小棉儿还要优惠啊,你师兄可被你吃穷了,下午时份,可要帮我来切肉的。你要不要也过来帮忙啊!”兰婶逗起了小棉儿。 “有吃的吗!”棉儿对被自己吃穷了的师兄要过来帮忙干活的事不在意,反而在意帮忙干活,有吃的吗。 “有,有,保饱!”兰婶。 “那下午我也来,让师兄带我来。”棉儿。 “你呀!好吃鬼!能帮什么忙啊!”金子手指轻点棉儿的额头,笑道。 “我会倒茶呀!”棉儿双手端起茶碗,正色的说道:“客官,请喝茶!”把店小二的学得有模有样。 然后金子、棉儿、兰婶笑了起来。 就连在店里做的客人看着,也跟着大笑,夸这小姑娘人俊俏,是个美人胚子,懂礼貌,聪慧什么的。 △ “这张城主是走了大运啊,被王大师看重,这平阳可是大变样了,比起中品县城来,可不差分毫呐!” ∽ “我看呐,到了中秋,夺了建城令,平阳就是中品县城了。要知道,我们平阳可不止一个先天大师了。” ∽ “可我听说这王大师是外来人啊!” ∽ “切,管他是什么人,大家日子好过了才是实在的。” ∽ “可游家说了,大量招纳流民野人,其心可诛;非我本地人,怕是不会关照啊! “金波湖原属大禹乡的,可这些新村却安排了三十个在金波湖周边,这可是损害了大禺乡乡民的利益了。” “还有西山村与杨柳镇之间,搞了个什么荒兽牧场,一大片的山林不能狩猎,影响民生,与民争利啊!” “再看看,以往,史不下乡,而这些新村的村制,那可个个都是执法史或军营出身,直接管到头上来了。” “别看现在日子好过很多,我敢肯定以后乡民的日子绝对不好过啊,成天被官府压在头上。” ∽ “应该不会吧!” …… 金子听着这些话,不动声色,收集的情报中,这些不利的言论是越来越多了,游家是第一个出头的。 造谣,把白的说成黑的;利用民意,整合成势……造反虽说不会,但借民意,上达郡城,再更换城主或派人监管,达到某个目的,这些东西阿大早跟自己分析和说过。 这些造遥的,已被人盯住了,一查,这其中有很多根本不是平阳的人,而是外县和郡城的人。 很明显,上面有人打平阳的主意了。 第十九章 教徒弟 “怎么样”王守义端着饭,边吃边问。 “也就是谈资,虽说谣言四起,但大家安居乐业乐,又没过不下去……能咋样啊,闲下来的时候瞎聊呗!” “对了,估计在乡下见没什么效果,开始转移到城中了。” 刘波一边啃鸡腿一边说道,吃得满嘴是油,一副孩子模样。 “擦擦嘴,好好说话。”金子递过一块手巾给刘波,对王守义说道:“昨天逛街,我也听到了,简直是是非黑白不分,尽是歪理。但不可掉以轻心,很多乡民刚识字读书,一是不会说,说不过;二是搞外地本地之分,形成对立,容易聚心起势。” “文博,你那边呢!”王守义又问。 “执法史这边,联络依然紧密,政令畅通,并无问题。新村一半以上是后来培养的新纳之民,相互联防,他们进不去。况且新纳之民都怀感激之心,有些人听到这些谣言,还发生了打人事件,以卫平阳安定,可见民心所向。”张文博也算培养出来了,对政令民心有自己的见解。 “王大师,城中虽然平静,但激流暗涌,每日统计进城的人员发现,增长过快,停留在城中的人除去正常的商行,多了三百多人。而且不居于客栈酒楼和驿馆,反而往进一些店铺民居之中。我担心……他们会聚众闹事。” 李督将身为副城主,现主管治安。 “掌握这些老鼠的行踪即可,其它照旧。身份的甄别再仔细些,同时加强夜巡,老鼠喜欢在夜间行事。这些事,你要费心。” “另外,李督将,新城建设那边,你让李响谨慎些,必要时通知我堂哥。” “文博,加强联动,做到每日一报,信使这块采用轮班换岗的方法,不要让人家有机可趁。” “平阳有如今的局面不容易,相信百姓的日子以后会过得越来越好。” 王守义一一吩咐道。 “刘波,你虽武艺高强,但明枪易躲,暗箭难防,行事需要小心一些。” “没事,他们又没先天,难不成出动符文罡兵对付我。”刘波毫不在意,骑着暗影豹,身上还有条金角蟒,普通的千人之军都可以应对。 “小心没大错,万一用什么卑鄙手段呢?”金子见刘波不以为意,郑重的提醒道。 “嗯,好啦,知道啦!我会小心点的。” △ 待所有人走后,王守义依然坐在桌旁,思虑有无错漏之处,看看有无前世的经验可借鉴的。 “你不是不在乎民心吗。”金子问道。 “民心,呵呵……重要,但也不重要……这些大户在平阳,有上百年之久,根基深厚,自然会造谣,搞民心这套东西,用最小的付出,获得最大的回报。” “而我们不过一年,虽说付出不少,但与民心这东西,顶多是沾点边,只要不是一面倒,无需太在意。” “不过嘛,我到想看看,这些大户的民意如何,好好区分一下有多少大户的死忠分子。”语气有些冷和狠,王守义可不是什么善人,对平阳的这些平民,是处于外人的眼光来看待的。 正所谓,你好我好大家好,你对我不好,我对你也不好,大家都不好。 这才是王守义的态度。 “那你想怎么做?”金子能感觉到王守义话中的冷漠和无情。 自己眼中的阿大,从来就是这样子,外表和善,不争不抢,实则固执,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这些年虽然改变了很多,但固执的本性不变。 王守义望向金子,自己的秘密,金子知道的最多,对自己的了解也最多。 她听出了自己话中的杀气。 沉默了一下,王守义开口道:“部落出山,自然要找个地方扎根。死忠及顽固分子,不能光靠教化就行。目前有游家露头,隐藏的有陈家为首。其背后是郡城的大家族和门派,不狠一些,会给部落带来无穷无尽的麻烦。” “部落的根基在平阳就我们十几个人,必须先扫清,大家过来,方能住的安心。” “向虎,虎哥、猛子去了郡城,待他们回来,我们就要动手。” …… 王守义的谋划,金子不懂,其中的利害和谋算在部落时并没有接触过,金子只点了点头,为了部落,杀人也只是小事。 △ 平阳与平常并没有什么两样,它的名气随着商队的行走,逐渐扩散至其它地方。 但对平阳的发展,用处并不大。 平民无实力行走,有根基的不会迁移,顶多就是吸引一些商队前来落脚,算是目前最好的发展了。 待新村庄真正发力,物资俱全可以外销,及新城外围和学院完成,多出两万多的劳动力转为手工业者,自己组建商队,才是真正的大发展时期,这是王守义的计划。 ∽ 研究符文、吸纳地煞之气,教教徒弟,每天听听情报,及时做出应对,是目前王守义的日常。 棉儿进了学院读书习武,回来后再指导一下既可。 有些小课,王守义需要亲自教导,忙时就由金子接手。 五张人体图,包含骨骼图、经脉图、穴位图、肌肉图、内脏图,让三个人整整学了近两个月。 这是人体基础,必须牢记和理解,以后的习武、配药、练丹等理论和实践都基于此。 阴阳两仪、三才、四象、五行、六合、七星、八卦、九宫……等学说理论都可以在人体基础上找到对应的地方。 传承从来不是一本武功秘籍就可以概括的,包含的东西很多。 光练武,不习文,谓不通武道;不识配药、练丹,亦难精进;不了解武器,输人三分。这些东西都是相通的,必须要学。 法侣财地,通俗来讲:法指功法秘籍;侣指同道师友;财指资源;地指洞天福地。合起来才是完整的传承,强大的传承。 ∽ “你们三个,这五张图记住了没有。” “师傅,好难啊!我明明记住了,可过些时间又忘记了!”棉儿苦拉着脸,泄气的说道。 “你们两个呢。” “师傅,记住了。徒儿可以凭记忆一丝不苟的画出来。”李定边是最后记住的,却是记忆最深的,肌***位、经脉是王守义一一在其身上点出来的,吃尽了苦头。 “师叔,我也记住了!”李远山回去后若没记住,王守礼直接拿棍子抽,对练、及不停的临摹,比李定边还要苦逼。 “棉儿,你可要加油了,就剩下没记全了。” “是,师傅!”棉儿被王守义这么轻轻一说,两行眼泪就流了出来了,声音有些哽咽。 自己跟师傅的时间最长,受到的指导也最多,所有人夸自己聪明,一学就会,一看就能记住,但是学了后面就忘了前面。 自己明明很用功的,但总是记不全,心里委屈的不得了。 “好了,别哭了!你年纪小,自然比不得师兄们的记忆深刻。”王守义安慰道。 “师妹,别哭,有师兄,不懂问师兄,时日一长,包你全记住,比师兄还溜。”李定边拍着胸脯安慰。 “也可以问二师兄,我也记住了。” “梆” 王守义轻敲李定边的脑袋,开口骂道:“又打什么包票,若你师妹没记住,那就罚你。” “啊!”李定边叫苦,一边朝棉儿挤眉弄眼:“师傅,这大师兄当的也太难了吧!” “咯咯咯” 棉儿见李定边叫苦,怪模怪样的表情,委屈立马不见,咯咯的笑了起来! 李定边,李远山见棉儿笑了,也嘿嘿的傻笑了起来。 王守义极为满意,三个小子,相亲相爱,让人倍感欣慰。 不过脸上却是一虎:“好了,今天学到这里,滚出去帮兰婶垛肉端茶去。” “啊!” 三个人立马活了,张牙爪,我的往院外跑去,等跑出了院门,才听到李定边一句大喊:“师傅,我们跑了。” “” 第二十章 游正中 绝大多数成功都是百分之九九的汗水加百分之一的智慧。 教徒弟也是一件劳心费力的事情,一句因材施教讲的太过于笼统了,更应该具有针对性。 三个弟子中,王守义最不看好的是棉儿,哪怕是极阴体质,又如自己一样开启了精神力。 虽说经过近两年时间,现在调理好了,比普通的小孩子身体还好上不少,但偏偏因为体质的原因,其全面平衡发展受限,只能走偏门,偏向于阴柔灵巧。这方面的功夫不是王守义所擅长的,只能教或引路,想要做大瓶颈大境界上的突破一要靠自身领悟,二是要另觅名师。 自己所认识的女性武者中,并没有特别适合棉儿的,哪怕是自己的娘亲马翠花的功夫百花神掌也不适合。 王守义的想法是教其武理,融合百花神掌与天山折梅手的武理,配以九阴玄冥心法,为棉儿针对性的创造一门称为摘花夺叶手的武功。 摘花夺叶手,顾名思义,春风吹动,在万千花叶之中,准备迅速的摘下一片自己选中的花叶。 用于对敌时,就是寻找对手破绽和弱点,先发制人或后发先至,一击制敌的功夫。 先重武理,犹如小说中的王语嫣,通晓天下武功,知其武理,这是摘花夺叶手的基础。 再者重意,意指武意,不拘泥于招式技巧及武器,所谓招未至,气先至、意在气之前。敌未动,便意指敌之弱点,牵一发而动全身,直接镇摄对手,这才摘花夺叶的精髓。 有了基础和武意的摘花夺叶手,再配以练法、打法,方才具备创造出来的可能性。 打法和练法,王守义并没有成熟的想法,只能摸着石头过河,还有关于药材方面的。穷文富武,武功是七分练三分药,这三分药才是最花钱的地方。 摘花夺叶手重意,意又指精神力,眼晴是人精神力最具代表的展现,练这门功夫,最耗费的就是精神力,也就是眼力,像养气丹、养神丹这些丹药调理下身体可以,但用于练功还是次了些,必需再寻找到更好的药材和丹方,练出专门为这门功夫特制的丹药来。 ∽ 王守义收起五张人体基础图,望了望院外,叹了一口气,定制性的创造一门功夫比在部落时,嘴上说说拳理、练法、打法,难度起码大上十倍。 “这摘花夺叶手便从夺叶开始吧!”王守义轻声自语,定下了棉儿摘花夺叶手的练法。 ∽ 至于李定边和李远山,到是可以延续部落的方法,先打基础,再择一到两门为主修功法就好。 至于扩张性方面,先专精再广博就行。 ∽ 李定边生性好动,但骨骼中等,不适合熊二的八极练体的路子;人又精瘦,红肌多于白肌,生性好动且持久,更适合内家练气,九阳配八卦,辅以太极就行。 ∽ 李远山其性子更偏于沉稳,骨骼粗大,爆发力和其速度是优势,但耐力也不差,算是最全面平衡的一个,潜力更强,若得以时间打磨和沉淀,反而有可能后来居上。 却也是最不好为其做选择,这种功夫也合适,那种功夫也合适,对其因材施教还颇有难度。 只能先教着,咱慢慢培养起兴趣。 ∽ 这两个月的时间,王守义除了教他们五张人体基础图,也是在观察。 大概以李定边为正,李远山为辅,棉儿为杀手锏的形式,确定这三个弟子的定位。 △ 向山总是无声无息的出现,从大门派和世家的习惯性定位来讲,向山是王守义的护道人。 在部落的时候,向山是全面发展型的战士,其定位就是李远山的存在。 若没有霸的存在,向山才是最合适的狩猎堂长老。 “向山哥,我打算让你主持这次清洗行动。”王守义越来越看不惯和容忍游家陈家的行为。 这二个月时间,先是造遥与引诱,间离官民关系,挑拔对立;再组织生事,利用新平阳人对城主的拥护,通过几次殴打和聚众闹事,把外地人和本地人区分开来,拉笼人心,泾渭分明,组建本地人的小团体,开始聚势,若再放任不管,那可就是民逼官反了。 没错,是民逼官反,不是官逼民反。 利用民心,间离官府,以民心逼官,否定张嘴博的政策。 民心都不再了,这些官员就是奸臣,乱臣贼子,自然要换掉官员,真正的民逼官反了。 “好!” 向山应下,什么清洗行动,要死多少人,对向山来说不重要,为了部落,杀人只是小事,就如同狩猎兽群一样。 一个“好”字,轻飘飘的应下,心中没有一点波澜。 △ 游家在平阳己有三百年了,是平阳的第一家族。 直接掌管平阳最大的村庄游家庄,人数过千,盖涵周边十三个村子,三千多人直接靠游家才有口饭吃,仰其鼻息。 在王守义来平阳之前,不足二万人的平阳,游家直接控制其五分之一的人口。更别论其影响力了! 游家庄其中心就是游家的三百六间正房的游家大宅。 游家大宅占地约三十亩,青砖彻成,青石铺地,布局形如棋盘,白墙青瓦,房宇高耸,门第极深。 堂屋两侧各有四排住房及一排杂屋,两边对称,大小一致。 正院四条走廊呈井字横贯,井字中为花园和练武场,其它八格,则各有用途,或为粮仓、学堂、武库、藏经、财、药等之用。 其后为正堂,这才是游家人真正的住宅之地,共有七十二个天井,一个天井为一支血脉之家,平阳人称之为游家七十二房。 整个游家庄的人,除去奴婢奴隶,都是游家人,连附庸都不能住在游家庄。 光看其大宅,就知游家的实力如何。 宅前的广场长一百五米,宽六十米,更设有擂台,若战时可为点将台。 广场前,一汪小型湖泊,引沟挖渠,护卫着游家大宅,这简直就是一个小型城池。 以平阳五百城防营的兵丁,再乘以六倍,都不可能拿下游家大宅。 游家以武传家,组建私军,畜养护卫、武者,可战斗之人常备五百之数,而一呼应,一柱香时间可集结一千五百人之多。 △ 游家议事厅内,人员满座,达三十人之多,居中的就是游家八十岁的老太爷游正中。 第二十一章 游家议事 游正中,非游家老太爷的原名,而是执掌游家后改的名字。 在地理位置上,游家大宅才是平阳的正中心,故改名游正中。 八十岁的游正中,己是两鬓斑白,但脸色红润有肉,依然身强体壮,开口中气依然十足,声音洪亮。 “官府及城防营的内线传来消息,第一城防营和第二预备营,共计一千五百人,正处于集结状态。你们怎么看。” “父亲,一千五百人不足惧,莫说据城而守,即便平原正面交战。我游家五百常备私军,从小练武、军阵熟练,对上才训练一年的城防营,依我看,可屠杀之!”游家老大信心满满,语气中更是藐视之意明显外露,完全看不起城防营,认为是乌合之众罢了。 “老三,你呢?”游正中摇了摇头,对老大的话不置于否定,却也不认同,问起了游老三。 “父亲,军队上的数量和战力,并不是关键,我们不可能去攻击官府的军队,官府亦不可能派兵来攻我游家,上面不会充许结群私斗相杀。”游家老三点出关键的战斗不在于军队。 “嗯,有理,官府的军队不用在意,那么胜负之分在于何处?”游正中赞赏般的眼光望向游家老三。 “我分析了一下,张文博背后的人叫王守义,人称王大师,乃先天高手,年少有为。能斩白文起,其实力估算最少是先天中期。这王大师身后常年有一大汉跟随,应该是护道者,其实力应该不弱,怕最少也是先天中期的存在,甚至更高。再加上张文博、李九儿两人,官府方面的高端战力就有四人。而城防营的新督将叫王守礼,听名字就知道与王守义是兄弟,实力不会差。若是实施斩首,五个先天,我们游家不敌啊!” 游老三话仍未停下:“我担心的到不是这明面上的五人,既知敌之战力,相信父亲自有应对之法,上面郡城应该会派人来镇压,否则我游家就应该俯低,而不是对抗了。” “老三,有些话不能说,否则就是泄秘,能说出来的只是小聪明,要记住了。所幸这个家族议事,到也无防,不怕泄漏。”游正中居然教起了游老三,明显游中正得到的支持无惧己知的五位先天。 “你说说看,你担心的是什么,为父也好帮你纠正。” “是,父亲,我受教了。”游老三面色一正,站了起来,步入议事厅正中,开口道:“未知才是最大的失败,未谋胜先虑败。传闻张文博一日先天,便是王大师所为。哪怕战力弱,但也是先天。这种传承和底蕴,实在是强大。传闻世家大派有历练一事,我担心的是这年轻的王大师其背后的势力太过于强大,也只有三流以上的势力,才会在小辈身边配备护道者或亲身护卫。” 游正中点了点头,游老三所言也正是自己所担心的。 “这些年在外行走,我有耳闻,历练时,这些历练者紧急时,可以调动家族门派中的力量,用于护身保命,少则一人,多则十人。这一人或十人,那可都是先天的存在。” 游老三此话一出口,议事厅中便议论纷纷。 这最大可调动十个先天,那可是要人命的事,加上原本的五人,那可是十五个先天。 上面再怎么相助,亦不可能派出十五个先天吧! 见议论纷纷,游老三不由嘴角上翘,露出一种尔等皆是凡夫俗子,而我运筹帷幄,高高在上的样子。 “住嘴!”游正中一声厉喝,气息外泄,声音震得紧闭的门窗撕拉作响。 虎老雄风在,游正中威严仍在,一下子众人便闭紧了嘴巴。 “老三,你继续说。” 游老三连度三步,一步一个方向,眼神犀利的扫向众人,待众人俱望向自己,才缓缓开口:“历练者即能紧急调动力量护身,却也要承担相应的后果,轻则历练失败,重则失去继承的资格,所以若非生死存亡,不会轻易调动,这是其一。” 游老三此话一出口,厅中众人松了一口气,但担心仍在:“都生死存亡了,调动力量护身,活着总比历练失败或失去继承资格重要吧,依然要面对这所谓的紧急战力,那可是十个先天啊!” 待众人眼光再次聚焦在自己身上,隐隐约约众人的心思己被自己所引导,聚集于自身,颇有认自己为核心的意思,游老三才再次开口。 “这其二嘛,历练者调动的力量,这些大势力有约定,并形成了规矩,只能用于救急护身,不可替其卖命。” “毕竟历练失败也好,失去继承资格也罢,这个历练者的地位会一落千丈。” 游老三见众人仍然一副担心的样子,洒然一笑。 “我的意思是,当这股战力出现,大家就全部退让,别去白白送死。这紧急护卫战力的第一目的,只为救人,不为杀人。” “若我们当中有人杀红了眼,仍然冲上去,那才是最大的失败,葬送了胜利的大好局面。” 说到此处,游老三突然一声大喝:“诸位,可记住了!” 人群中传来了十来个人“记住了”的声音。 游老三听得这三字,心中甚喜,十来个人,占据了其中的一半,人心可用,算是折服了一半的人心,这对以后掌管游家,继承家主之位,可谓第一继承人,只需要父亲点点头,就名正言顺了。 “父亲,我讲完了,还请指点。”yy了一下,游老三转身,收起脸上的笑意,面色一正,朝游正中拱手道。 游正中双手用力一拍大铜椅,起身如卧虎苏醒,高大的身影,彪悍的气息显露,双手一背,虎目一睁,扫向众人,轻而易举的把所有人的目光收集于自身。 “老三,这些年没白闯,这份见识算是历练出来了。但实力还需日夜勤加练习,方可服众。” 一个起身的动作,一段话,游正中轻易的把游老三压了下去,这才是虎威狐狸心的游正中,城府极深,手段更是不显于人,就能诛心,执掌游家三十多年存在的游老太爷。 你聪明,你有见识,你能玩弄人心,但我说你实力不行就是不行。 我一起身便是众望所归,一开口便是金科玉律,你游老三不能,也不敢反驳,只能忍着、受着,乖乖的俯低。 “老三。”游正中道。 “在。”游老三应道。 “家族之事,以你为主。先天的应对,你就不应操心了。”游正中扔下一块令牌,便转身离去。 △ 游老三手握着家族令牌,这一块令牌可以调动游家所有的力量和资源。 但是游老三并不开心,自己的父亲游正中给自己让了一课。 什么最重要?实力最重要。 自己充其量就是一头狐狸,有些小聪明,若不借助自己父亲虎威的力量。 这块令牌,他可以给自己的大哥,也可以给自己的四弟、五弟,甚至其它子侄或孙子。 游正中轻松的扔出家主令牌,游老三深思极恐,家族中一直流传一句祖训:“掌家主令牌者便可掌控游家。”,这条祖训可能是假的。 第二十二章 一百先天够不够 游老三安排的事情并不多,复杂的事简单的地做,那就加强戒备,再加强戒备。 简单的事情,细心地做。 再三叮嘱安排领队和护卫,加强巡防,不要错过死角,游老三便回到自己的房间。 △ 无商难以暴富,游家的主要收入不是收租,而是经商。 但根基还是田和粮。 占据平阳最好的良田,所种的是水稻有田万亩得粮六千锺之说,也就是亩产达600斤的意思,是种小麦亩产三百斤的一倍。 田和粮才是人口爆增的关键,这也是游家的根基,养活七十二房,近千人,还有奴婢、护卫成群。 若要人人能吃饱,一人要年食一千斤上下,每年光粮食的消耗就达千吨之多。 更别说以武传家的游家,除了除了粮食,还有肉食药材武器铠甲战马之类,更远甚千吨之粮的十倍,三十倍以上。 光万亩良田的产出才多少,600万斤,三千吨之数,只及十一。 经商才是游家的主要收入,涉及开矿、渔获、种植药材、粮布盐铁各个方面。 这样的高门大户王守义要清洗,放在两年前,几乎关系到所有平阳百姓的生活,方方面面俱到,其影响深远,后果严重。 若无新纳之民,划地归村,可令平阳地震,直接失去下品县城的资格,沦为郡城的附庸。 这是一场战争,向山负责杀人,王守义主镇后方,人、物、钱、粮的调配。 一场真正胜利的战争,不仅是杀死多少敌人,而是要吃下敌人留下的蛋糕,快速的消化。 “堂哥,战争不仅是排军布阵,调兵遣将,而是一种艺术,利益之争才是根本。” “平阳二年发展,纳民、建城、开荒,屯集物资,开学院、练兵、培养小吏,就为这一场战争。” “这一年来,我己尽力,把所能想到的,全部尽力完成。” “大家也集思广益,看看还有什么补充的。” 王守义招集众人,做最后的议事和决断。 “我算是长见识了,一直以为战争是上阵杀敌,现在才明白,杀敌只是战争的表现而己,这背后涉及的东西太多了。”李督将对王守义的敬佩之言,仿若面对神灵,文武俱通,涉及丹、符、器、军、政,所懂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 ∽ “艺术啊,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实乃用兵的主旨方针,至圣之言。” “我方本处于弱势,两年时间的发展,可谓谋略,乃上上之策,若胜,则可吃下游家、陈家,直接壮大。” “兴商,谓之伐交,名声外显,收集物资放一边,连外地人都说平阳好,官府有为,那么游陈二家算什么,蛇鼠一窝罢了。” “而伐兵、攻城就不用多说了。只是怎么打,由向大叔说了算,真想一窥门道,死而无憾啊!” 张文博居然对战争发生了强烈的兴趣,整个人都兴奋,内心激动、狂热,双眼发光,小白脸都红润起来,情不自禁的舞动着双手,口中之言,每一句每一字都开了窍一般,有金榜提名的喜悦之情、有得道之后,可以身死的淡然。 “想不到,瘦弱的张文博,居然是狂热的战争份子。难道缺什么就对某方面更感兴趣吗?”王守义悄然间对张文博多了一层看法。 “你们就没有什么补充的吗” 王守义再次问道。 众人摇了摇头,补充,这怎么补充啊! “我有补充。”刘波傲然说道。 “说说。”王守义。 “你也说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除去高端战力,我们都摆在敌人眼皮子底下。而对手自然对我们也有评估,更有上面郡城的支持。即然敢挑拔民意,矛头直接我们,肯定也很大的胜算才会行事,否则做的就是亏本的买卖了。” “我这些日子走动,到也有些心得,收到消息,郡城有三家一派。” “其三家有唐、康、墨三家,一派是指武山派。其传承久远,可追溯千年,实力超强。能传承千年的,其必定出过神境。” “我抽空走了一趟郡城,稍微打听了一下,虽说没有打听到他们的举动,但对其实力到有一些了解。” “先说唐家,家主唐峰,是丹师,亦通用毒,为人心狠,手段毒辣。高端战力上,本家七人,客卿四人。” “其次是康家,家主康煌,出了名的工于心计。康家高端战力不显,只能预估,大约在九到十二人。” “再者是墨家,家主墨不凡,人称铜锁头,又或铁公鸡。这墨家藏得最深,涉及各行各业,除了家主之外,明面上就二个高端战力。我怀疑墨家才是实力最强的。” “武山派,其宗主对外宣称,己闭关多年,应该游历,化凡去了。掌权的是大长老游子远,一个杀伐果断的人物,而且生性残忍、狡猾多变。高端战力不低于十五人。” “我合计着,这三家一派的先天可达五十人之多,算上附庸,可达八十之数。依规矩来说,三家一派,可以出动二十人。若动用些手段,可以翻上一倍之数。” “不是我泼冷水,在高端战力方面,其数量少太多,即便个体上强,亦是弱势。我指是全部出动,连战兽都算上,实在不知道凭什么取胜。而我看你的安排,我们大部分都在后方镇守,如何胜?” 刘波最后一句,直接反问王守义:“如何胜” 刘波自然不知道王守义的安排,部落第二次来人,人数近二千,除去大部分孩子,几乎都是战士,其中先天占据剩余的半数,接近五百之数。 也唯有十万大山,这个天下最大最强最险的禁地,才能让部落快速兴盛,成批的培养出先天高手。 要知道,光镇兽城的镇魂军依靠十万大山的兽潮,就能保持十万先天的军队数量,更别论先天之上的存在了。 十万大山才是全天下武者的宝藏之源。 王守义伸出一根食指,开口道:“如何胜……一百先天够不够!” “一百先天够不够!” 八个字,震撼了除了王守义,王守礼,金子之外的所有人。 良久,刘波反问:“真的有一百先天。”其语气仍不敢相信。 要知道,整个白虎郡加起来,也不过百余人先天。 王守义点了一头,部落秋猎,这几年来,都是达到先天才可参与的,出动百人是常态。 刘波失语,见旁边的金子和王守礼也没反驳,一副习惯的神色,定了定神,吞了口口水。 个人比我强就算了,我可以奋起追赶,可对付一个游家,随便动用一百先天,这可是三流势力的全部家底,二流势力才有的底蕴啊! 第二十三章 灭绝人性的魔鬼 一百,这只是王守义出动的其中一部分。 这不是斩首,而是清除,或者叫灭绝,鸡犬不留的那种。 城中军队的集结是假象,传出的消息也是假的。 不是为了迷惑游家,而是让游家完成集结,并且不断与上面郡城的人联系。 时间一到,直接来个一锅端。 什么叫狠,这才叫狠! 什么叫毒,这才叫毒! 冷血无情,视人命如草芥。 △ 刘波走的时候是失神落魄的,这差距太大了! 刘霸拍了拍刘波的肩膀,把刘波的神给唤回来,轻声的说道:“一百先天不重要,若要让人服低,只要露个面就行……这是要灭绝游家啊,二千多人,都要死……” 刘霸说出这话,心中都打了冷颤。 刘波似乎反应慢了一些,方才牙齿相磕,打着哆嗦,说道:“这是个灭绝人性的魔鬼!” △ 夜,黑沉,连星光都被云层遮掩。 游家却是光石照的通明,如同白昼,光特别的白。 半夜,秋风起,连风声也刮得沉闷。 风高月黑杀人夜。 ∽ 一阵弓弦急响,打破了夜的宁静,箭羽簌簌作响,箭枝破空。 巡夜的守卫,成队的倒下,每一箭都正中要害,甚至穿胸、穿喉、穿头而过。 “敌袭!” “敌袭!” …… 一声声高喊,刺破夜空,钟声大作…… 游家一时间,传来慌乱的脚步声,甚至孩子妇孺的哭喊惊叫声,不过很快,又停了下来。 秋风吹过,一阵阵血腥味传入游正中等人的鼻腔中。 入目,游家广场上,一队三十人的护卫,倒在血泊之中,没有一个是挣扎的。 “箭箭夺命!”游正中脸色突变,这杀手下得太狠了。 游正中旁边站了两个人,都不是游家人,一个叫陈平,一个叫唐千千。 陈平是武山派的九长老,唐千千是唐家的人。 “箭箭透骨,百五十步之遥,能做到这个地步,最低也是武宗的境界,而且善长弓弦之术,才能做到。”唐千千箭术很不错,做出了判断。 “对面是什么意思,怎么没有进攻?”陈平发问,不是趁着慌乱,跨跃水渠,直接进攻吗 “要不要点烽火,发响箭,让外围支援。”游正中问道。 三人一人一句,问非问,答非答,相当的怪异。 “走吧,回去睡觉,敌人都未露面,这是疲敌之计。”唐千千一挥手,无视三十条人命,转身离去,他的任务是拖住敌人的先天战力,护卫的死亡与他无关。 “游家主,敌人很强大,好像与你所估的不太一样啊!”弓箭陈平也会。 武徒六十米,武师八十米,武宗百米,才能以箭夺命。 先天亦无增加多少,除非特制的强弓,可杀人于三百米之外。 唐千千的判断没错,但只是最低的判断…… 三十二人,个个一箭毙命,这可比三十二个先天还难聚齐,百步穿杨神射手,可比先天还要少。 陈平转身离去,留下游正中个,脸色阴晴不定。 他不是傻子,也不是没见识,自然也能判断得出来。 “杀” 突然一声暴喝,如同雷音贯耳,瞬间镇摄住了游中正,一枝利箭包裹着罡气,急速破空而来。 游正中立马挣脱本能的偏头,利箭擦着耳边呼啸而过…… “啊!”低沉的痛呼声响起,游正中身子俯低,左手捂着耳朵,鲜血从指缝泪泪流出。 “先天神射!” 游正中咬牙切齿的沉声恨道。 △ “向叔,厉害!”一个声音赞道。 “这群人真傻,照得这么亮,多好的靶子。” “你们自己去玩吧!” ∽ 惨叫声连连,一时间,游家巡夜的人伤亡大增,伤死比各一半,又夺去了四十多条生命。 听得下面的汇报,止住血的游正中,桌子拍的震天响,暴怒中大骂:“混蛋,居然连个人都没见着。” 欲去睡觉的唐千千终究睡不下了,陈平也在,脸色都不好看。 议事厅内还有十三人,个个都是先天,气氛变得很沉默。 【从伤亡的情况上来分析,明显四面都有,而且时间很紧凑,应该是被包围了。】 【那么敌人这么做的动机是什么?虚张声势……用屁股想都不可能,起码有三十个以上的神射手,是用来摆设的吗?有一个最不好的猜想……隐约在心中升起!】 【可能吗屠村灭寨,杀人满门,这八字谁都不敢说出口,那种惨状连想象都不敢,不是没杀过人,可这里面二千号人,还有嗷嗷待哺婴儿和孩子。当然这还只是一个猜测,若要证实,就要用人命去验证。】 “游家主,情况与我们所计划的预测和变化,差距太大。”陈平脸色严肃,说出了一句,让大家眼神直跳的建议:“外面死去的人,我们应该派其亲属去收尸。” “阵平”游正中厉喝:“何必如此行事,我让护卫队执盾收尸就好了。” “游老爷子,四面八方皆敌。这内行人看门道,对方一出手,就是三十几个神射,我相信在座的任何一位,都无法抵挡和避开三十个神射的一轮齐射。”唐千千并排与陈平站立,直视游正中。 游正中愤怒站了起来,让死者亲人去收尸这句话,他说不出口,更不能出自他口。 三人无声对峙,令气氛更加压抑,静得能听见呼吸声。 “游老爷子,有些事情是需要用人去验证的。而且,并不一定有危险。”唐千千开口劝道。 “不用再劝了,我游正中,办不到。游家的祖训,游家人不能违背。”游中正斩钉截铁地拒绝了。 三百年发展成如今七十二户,近千人的游家大宅,依旧团结不分家,依靠的就是忠孝,忠于祖训,孝顺父母,尊老爱幼等。 世家能传承久远,靠的可不是血脉,而是重教守训,习文练武,德才兼备。 其中的忠是忠于家,忠于祖训,唐千千与陈平本也是世家之人,看游正中的样子,也知道即便是死,也不会开这个口了。 “真不知,这个铸剑魔师的背后是何方势力,其行事不同于常人。但愿我与你的猜测不要成真。”陈平朝唐千千满脸担扰的说道。 第二十四章 实力对比 刘波溜了! 王守义略微一想就知道刘波去了哪了。 【只是王守义不能不管,部落的人除了向山,可没人认识刘波,万一误会了,这么一个得力助手可能会死掉,那就太可惜了。】 “我得跟上去,保他一命。”王守义心中一想,便同金子说了一句就离开了。 △ 游家大宅,己是陷入昏暗之中,拆除了大量光石,仅余十来颗做照明,光线昏沉沉,不尽目力,只显得一团模糊。 大门缓缓地打开,没有一丝声响。 脚步声略显整齐沉重,莫约有近百人的规模。 两面比人还高的方形大盾从大门移动出来。 两面大盾…… 还是两面大盾…… 按照军阵之法,一丝不苟严格的一字排列。 △ 向山望着游家广场,一整列的盾牌向前移动,数一数一共四十张盾牌。 透过缝隙,盾牌后人影绰绰。 “向叔,射否?” 一个部落的年轻人手握着一人高的大牛角弓问道。 向山摇了摇头,纵使方盾有缝隙,自己这边固然有不少神射,收效不会太大。 抬头望望夜空,无星无月,只有阴沉的云层,耳边风声吹过,飘来一丝血腥的味道。 “传令下去,准备震天雷,一刻钟后,轰开大门。” △ 刘波身穿黑衣,像一阵风掠过山林、田野、小径,抄近路抵达了游家庄。 人如狸猫一般,瞬间无声无息的窜上了一株百年大树。 远处,一位全副武装的壮汉手执着高出二个人头的长矛,似乎有察觉,转头四下打量,但没有发觉什么,便游走离开了。 “警觉性这么高!”刘波心中嘀咕一下,这起码相距一百米之远,都能有所感应。 ∽ “向叔,有人过来了……不过,感应不到杀意,可能是看热闹的,要驱逐吗?” “赶走吧,部落办事,不许外来者旁观。”向山在黑暗中看不出表情,语气中有些冷淡。 “不用了,这个人我知道是谁,跟了一路了。”一个声音从数十米外响起,声音不高,还有些压低了嗓音,清淅的传入了众人的耳中。 “谁?” 转身,执矛,脚步错开…… 七个人分散开来,瞬间摆出了一个可攻可防的阵形。 “阿大,你怎么来了!”向山有些惊喜,手一摇,众人便收起了手中的弓和枪。 “刘波过来了!” 王守义的身影逐渐在众人眼中清晰,仿若从坟墓中爬出,光和影的聚集融合而出。 “龟蛇潜行术,都这么近了,我居然没发现。”一个稍显瘦弱的黑影轻呼,手抓了抓脑袋,觉得自己没发现,有些不好意思。 “你是小幽,居然这么高了,恭喜你,成了部落的战士。”王守义朝黑瘦的身影恭喜道。 “嘿嘿……”小幽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在部落,肉食不缺,能吃成这么瘦的,己是少见,自己也没想到第一次秋猎考核后,居然成了战士。 △ 刘波脸有些红,刚被一个大汉喊破了藏身之处,心里有些不爽,可大汉一说是王守义叫他来的,让他过去,就不好意思了。 “你过来干什么,想死吗!” 刘波迎头就被王守义没好气喝住了。 “这……这不是自己人吗,我寻思着就过来看一看。”刘波。 “自己人,他们认识你吗?”王守义。 “不是有向叔在嘛?”刘波。 “好了,别四处瞎跑,就在这里待着。”王守义。 △ “震天雷还是别用了,以后都少用,准备蛊虫吧!” 半柱香之后,游家大宅便传来惊呼声:“不好啦!老夫人死了!” 繁乱的脚步声之后,就传来哭喊声! 可这并没有结束,不一会儿,又传来惊叫声:“不好啦,二夫人被蜘蛛咬了,中毒了。” 死人的事不断的传入游正中耳中,整个人的脸色都变得铁青,眼睛睁得如铜铃,愤怒又惊恐。 “这位王大师背后究竟是何方神圣,先是神射手,现在又是驱使毒物、蛊虫。藏州的百毒宫,还是兽神教。” 没有人回答游正中的话,大厅中一片沉静。 陈平与唐千千两人相视一眼,便摇了摇头。 【不论是兽神教还是百毒宫,都不太可能。 兽神教行事霸道,显风头,从不遮遮掩掩,虽然也善于驱使毒物、蛊虫,但更喜欢驱使战兽和利用兽潮。 百毒宫归缩于藏州,门人弟子极少行走于其它各州,而且行事风格偏于固执、狠毒、张扬。虽然毒物、蛊虫、弓杀都是他们擅长的,但有一点,百毒宫的势力很少出藏州,更何况一次出动近百人。】 “会不会是隐势力的人。” 陈平说出心中的猜想,武山派立山门将近八百年,历史悠久,藏经阁有不少一些隐势力的记载。 陈平的话一出口,就令气氛更加压抑沉默了。 【目前的局势是,敌在暗我在明,该怎么破? 派出三个配合默契的先天去探查吗?30多个神射,必须要三个配合默契的先天才能全身而退。 这又得纠结了,自己这方直接派出最高端的战力,居然是用来探敌之虚实。 换个思路就是,敌方的神射可能只是一个精英战士,而自己这一方却要派出大将去应对。 这还要打吗?直接投降认输算了。】 “我们现在就是困兽之争,对方第二波已经派出蛊虫毒物,连妇孺都杀,怕是起了灭口的心思。” “武山派,明面上的先天九人,隐藏六人,共计先天十六人……还有一个宣称闭关外游历练的掌门。” “唐家……先天明暗共计十二人……” …… 游正中一一细说,无视武山派先天和唐家先天的面色。 “康家也不少,据我所知起码有十二位先天。”唐千千忍不住出口反驳。 “啍,小娃娃,你还太年轻,听不懂老夫话中的意思。” 游正中轻蔑的看了一眼唐千千。 “你是觉得我们的实力很强吗?要知道对方可有30多个神射。” ∽ 唐千千深吸了一口气,把起伏的胸\脯压了下去。 她听懂了游正中话里的意思,30多位神射手,哪怕是武宗之境,她唐家手段尽出,也要损失一半…… 若超越武宗之境,可灭唐家,就算是实力最强的武山派,亦不能胜。 ∽ “诸位,该出力了!” 游正中拱手道。 第二十五章 打草惊蛇? 三三成阵,先手如飞鸟般从游家大宅跃出。 平地起风,卷起尘土! 因为这些先天人人执盾,防着神射手的攒杀。 ∽ 杀气在半空截杀,凝住了空气,连风都有意避开。 夺夺夺…… 先天即是不凡,箭杆在铁木盾上摇晃。 跃出不过五十步,便被挡了下来。 一位先天手臂有些发抖,把身子缩在铁木盾之后。 刚才他居正前,十八枝箭几乎不分先后的齐射在他的铁木盾之上,入木三分。 “是先天!”这位唐家的先天脸色一白,沉气高呼。 唯有先天,可附真气成罡于箭上,具有破甲之威,箭矢钉入用精铁包甲的铁木盾之中。 也只有先天才能在突然的袭击中,快速反应,搭弓射箭,做出精准的强大反击。 ∽ 而令这位唐家先天更加感到恐怖的事情发生了。 其它二个方向,也传来了“是先天”的呼声,与自己的开口的时间不分先后。 唐家先天三人相视一眼,手指一比划,便又开口喊道:“二十八” “三十一” “三十三” 两个方向呼应的声音传来! “九十二。”唐家先天说出这个数字后,身体因恐惧而擅抖起来。 为唐家立功,不,这是为唐家送命。 一位先天在普通人当中行事,凭借强大的实力,可以说是顺风顺水,无往不利。 △ “向山叔,才十二个。我们杀进去吧!” 小幽手握着大弓,望向游家广场,身体跃跃欲试,兴奋的说道。 “不急,离天亮还早。”向山按住了小幽:“小幽,未探尽虚实,对方还未出招,不可鲁莽行事。” “这与秋猎是一样的,若有一丝不全,都有可能丧命。” 这才是向山的行事风格,做为部落的狩猎先锋,深入到细节,都要考虑周全,以免万一有失误,就会导致部落战士的伤亡。 ∽ “小幽,你看,这外面的人与部落的战士,使用的武器不一样,也多样。” “部落使用枪弓刀斧四种,材质为木、骨、石和少量的金属。而这些人,多数用铁器,还是精铁、玄铁。在武器上,无论是多样性,功能性,还是防御力和攻击性,都强于我们。” “你再看他们的阵形、站位、配合,比野兽更默契,一点也不逊色于我们,想必是久经训练。” “再仔细看一下,回想一下,二八、三一、三三,几个简单的数字,就把我们这次出手的战士数量给暴露了。” “这些人,不简单。虽说莽荒之气稍弱于我们,但在其它方面都不弱,甚至更强。” …… 向山这是在教小幽及在他背后的所有战士。 对待部落的每一个人,向山是无私的。 “向山叔,那……怎么办,打草惊蛇,还继续吗?”小幽问道。 打草惊蛇,是部落常用狩猎时的战术,很简单也很实用,通过这种方法,先把危险排除,减少不必要的伤亡。 ∽ “当然还要用,这游家大宅的主人叫游正中,领头的都没出来,打草惊蛇还没有达到排除危险的目的。”向山很平静,早己想好了下面该如何行动。 “是熬鹰吗?”小幽问道。 “谈不上熬鹰,一是时间上不够,二是这些蛊虫、毒物,对先天没什么大的效果。”向山。 “嘿嘿,我知道了,放烟。”小幽一笑,便开始了动作。 竹箭。 竹本空心,不过这竹箭不但打通了,还填充了特殊的药粉,加了磷粉。 可以点燃再射,也可直接射出。 向山笑了笑,这小幽虽然笨了点,但好问,多教几句,再历练历练,还是可以做一个小队长的。 △ 王守义没有选王守礼来做这件事,而是选择向山,就是了解向山的本事。 不是向山的武力值仅低于霸,而是向山是胜利的保证。 二十几年来,向山一直是部落的先峰战士,特别这十年来,部落的伤亡几乎为零,与向山是分不开的。 哪怕是王守礼也赶不上向山,向山才是真正的战术指挥者,谋略大家,几乎是全能型的存在。 ∽ 刘波完全是懵的,话他都能听懂,毕竟没有什么专用词汇。 这真的有一百先天,特么还年轻的很,还是成军队建制,这就很恐怖了。 世人都把势力分成九流,其实是分九品,以九品对应九流。 九流势力必须要有一个先天存在,方才为入品,比如一个下品的县城就是九流势力,为下三品势力。 一个郡城的势力,最低六品起,为中三品。最低要求要一个先天圆满,三个先天颠峰,十个先天后期。 州城为上三品势力,比如十三世家,九大派为超一品势力,掌控一州之地的存在。其次是铁家为一品势力,具体的区分,刘波也不清楚。 之前,刘波对王守义所说的一百先天还不信,但现在看来,一百先天不是极限啊。 这可是妥妥的二品势力了,掌控半洲之地的存在,最起码也是三品势力中强大的存在。 ∽ 品与流,用于划分势力,有点小区别。 比如,有一个先天存在的势力为九品势力,而有十个武宗存在的势力,只能称之为九流势力。 不是说九品势力一定强于九流势力,只是入品和入流的标准不同而已。 △ 游家的先天退了回去,刘波忍不住问向山:“这打草惊蛇,这蛇指的是十二个先天。” “不,有十五个先天,还有三个没有出手。”刚才的一波轻微交锋,大宅内有三道强大的气息显露。 刘波砸了砸嘴巴,他不想说话:你厉害你有理,可以把十五个先天当成“蛇”的存在。 ∽ 刘波跟着小幽:“交个朋友,我请你喝酒,你今年多大了?” “十七。”小幽有点意气风发,他现在是代向山传令。 别问为什么不用传音传讯,因为不缺时间。 “十七,就先天了,厉害了。听向大叔之言,他很看重你。我叫刘波,二十二。”刘波套起了近乎,开口就是赞美夸奖之言。 “呃,向山叔对谁都一样的,我,我姓向,跟向山叔一个姓。”向小幽觉得刘波说话好听,解释了一句。 刘波以为向小幽与向山是什么亲属关系,忍不住多看了一眼。 一个壮的如牛,一个瘦的如猴,不太像啊! 刘波心中嘀咕了一下,问道:“你与向大叔是亲属,叔侄吗” “不是,不是,我要做先峰战士,所以姓向。”向小幽道。 刘波是怎么也想不到部落的孩子,都是在孩儿屋长大。若是愿意跟父母姓,那就姓父母的名字。若是没有跟着父母姓,那就跟着师父姓。 师与父是同等重要的。 第二十六章 屠尽游家大院 箭响破空,如若飞雨。 声声炸裂,火光耀眼,烟雾色彩斑斓,迅速的四处弥漫,笼罩整个游家大院。 毒烟自然有毒,不过不强,有至幻、眩晕、麻痹的效果,但不致命,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刺激性特别强。 沾染了毒烟的粉尘,还会全身发痒,这东西原本是部落用于狩猎兽群所用,若不是要考虑到吃肉,可以说无所不用其极。 于是游家大院真的乱了! 不到武师,根本就抵挡不下这毒烟和粉尘,能闭气多久? 给你两分钟,再挣扎个三分钟,大多数武宗以下的存在,已倒在毒烟之中。 不幸的人沾上了毒粉,想晕也晕不过去,忍耐或嚎叫着…… 三百毒烟竹箭,让游家大宅的防御如同虚设,若此时进攻,就若待宰的糕羊。 有幸运的,有聪明的,也有实力强劲的,第一时间做出了应对。 或紧闭门窗,或自闭呼吸,或湿布衣服掩住口鼻。 △ 游正中打开了密室,密室处于地底,隐密又多重迂回,本身就具备防火防水防烟的功能。 清点了一下人数,莫约有一百七十来人。 二千多人,只有一百七十来人,能安然退入密室,让游正中、陈平、唐千千等人心都凉透了。 之前可以称作困兽犹斗,现在那就是瓮中之鳖了。 密室不是退路,也没有退路,寄希望于对方没有发现,这简直是不可能。 至少游正中及游家的嫡系不在其中的话,对方就绝不会放过,必会寸土都要细细搜寻。 ∽ “我们俯低吧!” 陈平心中下了决心,这不丢脸,也不可耻。 自己所在的武山派,巅峰时那可是六品势力,现在有所衰退,也是七品,相当六流势力的存在,因为还有底蕴。 对方能出动上百先天,再差也是三品,如同一个小孩子向大人认输,不算丢脸吧! “你觉得九天的神龙,会在意一只兔子的认输?”游正中脸皮忍不往跳动了一下。 众人的心也跟着游正中的话狠狠地跳了一下。 “我们完全错估了这个王大师,十五位先天啊,己经是尽我们所想,最高的预估了啊!” 游正中仰头长叹,老泪忍不住落下。 “我们没有一个人能活,铁家就在旁边。” 游正中突然止住了声音,一抹鲜血从嘴角流出,滴流在青衣锦袍上,特别的刺目。 △ 游正中死了,自断心脉,谁也想不到他会这么果断。 唐家长老没在意游家人的哭哭啼啼,问唐千千:“他临死前的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唐千千背负双手,她虽然是女子,但这个姿势挺拔,气势沉稳而凝重:“我们会死。” 唐家长老不解。 “榻卧之侧岂容猛虎在卧。” 唐千千说出这句话,整个人的精气神便全部抽走了,软软的瘫在大椅之上。 △ 秋风不止,吹动了树叶,吹散了云层,吹走了烟雾。 向山立于广场之中,一个个战士把游家大宅的人拖了出来,手起刀落,人头滚滚而下,鲜血染遍广场。 刘波的眼皮一直在跳,一边看着向山念着花名册,还有游家的族谱,及在册奴仆,一一对应。 人命在这些人眼中与山中的野兽无异,人过一米,超过六岁,不问缘由,一律砍头。 就算留下来的小娃子,似乎也不好过,有着几个好像符纹师与巫师的人在画着符文,嘴里念着不知名的音节。 “蛊师”这是刘波的猜测。 △ 王守义一拍刘波的肩膀,吓了刘波一大跳,轻声道:“走吧,你不该留在这里。” 刘波跟着王守义走了。 ∽ 向山清点完册子,眉头一皱,情报中除了在外的游家人及奴仆,还有一百五十余人不在其中。 突然,后院传来的杀喊声,很快又安静了下来。 一名战士飞奔而来。 “向山叔,发现了密室,反抗者己全被杀死。” “密室派人去查看了吗?”向山道。 “小幽正在组织人手查探,己驱使夜鸟和蛊蛇进洞了。” “走,去看看。” △ “向叔,密洞石室中全是死人,正在清点,不过留了一个活口,她叫唐千千。”向小幽迎上向山说道。 唐千千被押了上来,见到向山好像认识一般,开口就道:“你就是向山。” “看来,你调查过我。”向山道。 “调查过又如何,成王败寇,输了也就是个死字罢了。”唐千千恢复了过来,尽过死亡恐惧之后,反而看开了,似乎自己并不是一个马上面临死亡的阶下囚。 “成王败寇。”向山轻念,脸上露出一丝笑容,朝唐千千说道:“你想说什么?” “你以为你赢了,也是,你的确赢了,我没什么想说的,只是想见见你,见见平阳王大师,这位铸剑魔师。”唐千千语气中有些遗憾,她没看到王守义。 “杀了吧!” 向山转身朝地下密洞走去。 ∽ 密室的规模不小,如同一座小院,功能齐全。 有轻微的打斗痕迹,百余具尸体整齐的摆在地上。 石椅上,游正中端坐,死了之后,依然睁着眼,向山能感受到游正中的决绝和坦然。 “是条汉子。”向山赞了一句,指着游正中的尸身道:“把他埋了。” △ 游家大院被灭的同时,白虎郡在外的游家人也一样,被人杀死。 一夜之间,立足平阳三百年之久的游家,一个活口也没有留。 而在多数人的议论中,游家遭了兽灾,因为半夜听到了兽吼。 有聪明人明白,却不会开口,仅留下一声叹息。 △ 官俯接收了游家的田地、宅院及一切,因为白虎郡的康家没有派人来。 康家认怂了。 唐家也认怂了! 武山派也认怂了! 能存在上百近千年之久的世家门派,眼皮子自然没有浅的。 虽说有铮铮铁骨的夏家做示范,但没人愿意重复下家的结局。 郡城保持沉默,自然默认了游家遭了兽灾,民间不明真相的议论自然沦为淡资,如同各地遭了灾兽一样的常听事件。 ∽ 陈家第一时间求见了张文博,表示一切遵纪守法,咬牙解散陈家,开始分家立户。 第二十七章 平阳最大的百家商城 定山县城门,就是大周的一个缩影。 这是大周的进城税,也相当于过路费。 人可以不进城,避免这个税钱,但公交马车不行。 而且费用不高,仅一人一个铜钱,这一个铜钱也就相当于2000年的一块钱。你会为了一块钱,多走五十里路么。 …… 进城时,己是黄昏,难得的晴朗天,夕阳很快落下山头……夜幕降临,万家灯火。 宵禁这个词,在定山县不存在。 当一百零八颗发光的大型光石升上定山县城的天空,夜如白昼。 这是镇兽城不曾有的奇景,当然这是对王守义和向山来说。 其它人都已经习惯了。 光石这个东西,不是稀罕物。 但巨型的光石就难得了,还能升空,这就需要符文和能量石及先天武者的控制了。 这也反应了的定山县城的实力,一颗巨型光石就要一位先天武者,随随便便就能拿出一百零八位先天武者,可见定山县城的实力。 而大周有十万以上的县城,先天有多少,简直海了去了。 盛世啊…… 王守义感慨…… …… “走吧,找家客栈休息一下。”看了半个时辰的城门,王守义打算离开。 “老板,结帐。” 王守义喊了一声。 老板是一个瘦长的中年汉子,肩头搭着一块蓝色布巾,头上戴了束发帽,明显是自制了,粗麻布缝制的。 一听结帐,就麻溜的跑了来,小眼神一扫,开口报道:“客官,一共一贯零五十文。” 声音拉的长长的,颇有唱功,后面的“文”拉的特别长。 犹如戏里的场景,报个数都很有调腔…… “一贯五十文,你这是狮子大开口。”向山一拍桌子,桌上碗碟跳动又落下,只听得一声响。 明明是八百五十五文,还说配菜是送的,竟然开口就是一贯五十文,这不是敲诈吗 向山发怒,自有一股杀气显露,惊得店老板急退三步,站立不稳,跌坐于地上,张嘴却如哑巴,发不出声来。 “向山哥,别动气,问清楚,再动气也不迟。”王守义立马站起,左手一抬,搭在向山的肩膀。 “老板,先把话说清楚,明明是八百五十五文,为何收我一贯零五十文,莫非欺我是外来之人,恶意敲诈。”王守义左手一翻,一股热气从掌心涌出,驱散了杀气,让店老板从惊惧中回过神了。 店老板先是被向山发怒,杀气临身,跌坐于地,沾了些许杀气,只觉身冷,口舌僵硬,心中惊恐,说不出话来。 王守义这左手一翻,只感觉一股热气涌向自己,杀气被驱散,立马感到身体暖和,不再寒冷,听得王守义一说,立马叫屈了,又有些害怕,也不起身:“客……客官,一贯零五十文,就是八百五十文啊……我……我连茶钱也免了啊。” 店老板坐在地上,不敢起身,一副委屈的样子,让王守义都觉得可怜。 瞬间,王守义也反应过来,官方为了方便结算,是一千文为一串,也就是一贯。而民间却是八百文为一贯,店老板到的确给自己便宜了。 不过,不管是自己还是向山在镇兽城习惯了一贯为一千文的算法,才闹出了这么一个误会。 镇兽城不比定山县城,首先基本上都二流以上的势力,还有许多其它国家和地方的势力和商人,采用的都是官方算法,自己在镇兽城待了三月,都忘了民间是八百一贯的算法。 “八百五十文,还便宜了五文,不骗人。”向山犹不相信,依然一脸凶相,凶恶的眼神盯向店老板。 王守义却立马上前,一把把店老板拉了起来,哈哈一笑:“不好意思,刚从镇兽城出来,以为一贯是千文,闹误会了。我这大哥,脾气暴,吓到你了,别见怪。”王守义边道歉边从口装掏出一枚金币塞向了店老板的手中。 王守义也不多说话,拉起向山立马狼狈的离开了。 大周的银子和金子,不做元宝形,而是四钱一个的银币,金币,四钱不是华夏古代的算法,同前世一样,一钱等于五克。 也就是说一枚金币有二十克。 换算一下,民间八百文一贯,刚好是二枚银币,而二十银币,才能换一枚金币。 一枚金币等于民间十贯铜钱,合计八千文。 店老板手拿着金币,望王守义和向山离开,犹如作梦。 本来,客人一来就是十碗肉粥,一壶茶,作价五十五文,己是不错了。自己多说了一句,有新制的一年龄黄山牛肉,这两客人一开口就是十斤,这可难得遇到的,一高兴就送了些小吃。 结帐时,那个大汉却是武者,把自己吓的够呛,身冷舌硬,都说不出话来了,却没想小客官人还好,一挥手自己身体就暖和了,还给自己道歉,还给了一枚金币。 真是天大的惊喜,一看那小客官出手阔绰,内棉外麻还有一件熊皮大衣,定是一位大家公子。这可是大人物啊。 可这么个大人物,跟自己道歉,还亲手扶自己,送这么一枚金币,自己真是三生有幸了。 “嘿嘿……”店老板傻笑起来,却记住了王守义的模样,朝王守义的背影鞠了一个躬。 “张老三,这是遇上大人物了啊,一出手就是一枚金币。”旁边有熟客喊道。 “一枚金币最少值八千文,发财了,我可以喝一年的肉粥了。” “张老三好运气,起初以为遇到了麻烦,却没想竟是行了好运。” “这反转,也是令人惊奇了,可以上报定山官报,弄个小钱花花……”有人反应过来,就一溜烟跑了。 “哈哈……就这小子精明,起码又可以弄个二百文。” “我看呐,那位年轻客官,待人平和,定是非凡之人呐。” 茶棚内议论纷纷…… “一群凡人,倒也有些见识。”一个年青汉子大喊,引得众人怒目而视。 年青汉子身穿青色劲装,衣服上有四海两个字。 面对众人怒目而视,亳不在意,反而站了起来,朝众人拱了拱手。 “我是四海武馆的弟子,从小习练武,到也有些心得,己是后天中期,再有个几年,后天后期是必然的。” “原来是四海武馆的弟子,竟是名武者,年纪轻轻,就己是后天中期,也算不错了。”有人捧起了这位四海武馆的弟子。 年青汉子昂起了头。 “你们不知道,那两人不但是武者,还是先天高手。”年青汉卖了一个关子。 “你又怎么知道。”有人及时接上了话。 “哼,圈子不同,自然看到的不一样。那大汉一怒,气势自生,如山似渊,你们可有感觉到” 年青汉子扫了一圈,见有人摇头,有人点头,这些收入眼底。 “普通人只感觉这人不凡,有武者的气势。可我是练武之人,是一个圈子的,感觉比你们强。如山似渊这种势一般只有先天武者才具备。” “还有杀气,这张老三,刚才可是急退三步,跌坐于地……” “张老三,我问你,你是否身体僵硬,浑身发冷,口舌不能言。”年青汉子吸引的众人的目光,直接开口问店老板。 店老板张老三,点了点头,那种感觉,回想起来,有点生不如死,仍然有些恐惧。 “那叫杀气侵体,普通人,身体强壮的,会连做几天噩梦,等杀气散去,自然就没事了。可一般人,如张老三连初通拳脚都没有,定会大病一场,体弱之人,极可能发疯或死掉。”年青汉子卖弄起来从师傅那听来的东西。 “这么厉害”张老三忍不住问道。 “你不会担心,你身上的杀气已被驱散,不会做噩梦和生病的。” “我见那年青公子,一挥手,地上的尘土都吹开了,你立马能动和开口说话,应该被那年青公子解开了。” “不知你可有感到热气或清凉之气”年青汉子问道。 “有”张老三回忆了一下,立马答道。 “哎……那青年公子其实算不得挥手,仅翻掌而己,掌未至,气己临身,这就是先天啊。” “我观那青年公子,顶多也就二十之龄,就是先天,除开天赋非凡,就必是大势力才能培养出来的。” “要知道,我四海武馆馆主薛四海,天资也算不错,年近五十才入先天啊,立马成了人上人,开起了武馆。” “先天虽不少,但一万人之中,也就那么一两个,多数武者还是在年近六十才会突破啊。” “不对啊,我们定山,先天可不少,光官府的先天就有三百。”有人不同意了。 “你知道个屁,定山是上县,又临近镇兽城,才会有这么多先天,而且多数是军中之人。大周其它上县县城,顶多二三十个先天,那可都是一方的大人物啊。”年轻汉子对定山知道的比众人多一些。 “这么年轻的先天,肯定是大人物中的大人物,我离他太远了。”年青汉子叹了一口气,放下铜钱就转身离去。 只留下茶棚的人相望无语。 第二十八章 建第二火种之地 别人的故事再悲惨,也只是谈资。 百家商城的货物物美价廉,与生活息息相关,与平阳每一个人都有利益,这才是永恒的主题。 唐绍寅是一个成功的商人,天生的演说家,无师自通。 死皮赖脸,巧立名目为张文博刷民声,把县衙的广场变成了展销会。 因为张文博不肯租,会影响到官府的威严,只能巧立名目了。 108顶特意为展销会制作的精美帐篷,呈回字型摆出造型,只要你进来了,便会一家不漏的走过看过。 一瓶小小的牛肉辣椒油酱,两坛一起,装入雕刻精美的木盒或竹盒。 衣服也是叠好,放入木盒之中,立显档次。 为了把烤鸭卖出去,亲自到郡城请了一位四级符文大师,打造了一辆寒冰马车,用于储存运输。 更是特意请一些人做托,或穿着展销会的衣服,提着展销会的商品在内游荡。 …… 结果也如他所料,商品卖了,帐篷有人订了,连竹盒木盒也有人订,更有土豪直接定制了寒冰马车。 原本一个七天的商品展销会,硬是延伸到了一个月,赚的是盆满钵满。 △ 游家大宅遭灾的风波,已经逐渐过去。 立马就是秋收以及秋猎,这些事归张文博和李督将管。 但平阳兴商的同时,亦兴文兴武,王守义让王守礼举办一场比武大会,奖品为丹药、兵器,涉汲的范围也比较广,前五百名都有奖。 报名的人挤破了大门。 △ 桃岭深处,三百名部落的战士聚集。 他们不是在狩猎,而是建房子,已经是初具规模。 一名先天高手举手投足千斤之力,每个人堪比后世的挖掘机。 纵横三百米的城墙,己然落下了最后一块大石。 “按兽堡建造吗?” “我觉得那新城的建造也不错。” “我们需要内部做生意吗,建什么新城。” “生意,为什么不能做,在部落时阿大就干了,只是没有收钱,经商我们也要学的,否则出什么山。” 这就是部落的风格,每个人都可以各抒见解。 向虎一摆手,开声道:“这是火种之地,乱七八糟的思想不要有。” “火种之地是为了部落的传承和延续,并吸纳天地之精华,为了更高更强更远的目标。” “这也是我们建造火种之地的目的。”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阿大的这句话才是火种的最好解释,大家朝这个方面想一想,该怎么建造。” 向虎打断了争论,确定了建造火种之地的目的。 “即为传承,自然要建堂口,炼丹制药,驯兽猎杀,煅器机关,研武习文,必不可少。” “我觉得军阵之法应该可以单独力列出来。” “那养蛊驱虫驱兽呢,那可是能以一人成军的传承。” “对,还有符纹聚阵,外面的比我们部落还强,我们要学,想办法抢过来,那东西弄好了,可是能千里传音啊!” “火叔,我觉得耕植和烧菜也可以立一个堂口。阿大不是说了,人本弱小,却能食万灵,壮大己身,从而脱颖而出,吃才是最大的事。”不说这些话的肯定是胖子李桂。 向火沉默了片刻,然后点了点头。 “这也行,火叔,我有个想法,看那些异志,这天下很大,我想把天下都归于一册书中,你看行不。”又一个战士,开始天马行空了。 “不错,我认为经商就不错,坐镇城中,广纳天下之财,这个牛\逼。”少年战士发言总是最热情最激烈的。 “不是有什么三大圣地嘛,有一个叫天工圣地的,居说有能飞的机关,我想造一个,要不,单独成立一个机巧堂。” …… “停,停,停,你们真是什么都敢想,但想过该怎么实现吗?”向火不得己再次制止。 这些年轻的战士,终究还是年轻,出发点虽好,却没有脚踏实地的去做,去思考。 耕种烧菜也好,游历造册也好,还算比较靠谱。 那个说经商的小战士,你怕身上一个铜板都没有吧。 还有那个想造飞行器的,你是凭空想象的吗,天工圣地的朱雀号要花费多少财力、物力、多少人的智慧,涉及天文地理、练器机关、符文布阵,你想过没有,整个部落都不够你霍霍的。 “不讨论了,不是什么张嘴一说就能成的,准备纸张发下去,学学阿大,写个计划成册,然后再讨论吧。” 向火脸露难色,出了部落,平时这些听话的小战士,胆大变得最大了,什么都敢想,什么都敢说啊。 “看来,阿大说的不错,先学习、再历练,才能让人进步,变得谦虚,沉稳。” “咦,这阿大识人的眼光可以啊,第一次出山选的人,那个都是沉稳的人了。” 向火回想一下,小青、吴桂、大牛、李明、向山,这些人都是扎实沉稳的。 △ “喂,胖哥,计划怎么写?” 一个小战士嘴咬着碳笔,不知该如何下笔。 “怎么写,你想写什么就写什么,打个比方,就如练武,从筑基凝元,再入门练体旺气血;然后就是锤练血肉筋骨,再习打法、发力、发劲、拆招、变招;最后归元,招无定法,无招胜有招,凝气血,寻气感,破先天。” 胖子想了想,毕竟被王守义按排成了跑腿使者,见识甩这些刚出山的战士八条街。 “哎,不写了,连飞行器是什么都没见过,怎么写。你说我名字中带个飞,我要不要去那个天工圣地学习怎么造个朱雀号。”吴飞翻过身,翘起了二郎腿,仰望天空。 “天工圣地在哪,你都不知道,怎么去学习,不过有个机巧门,到是可以去试试。”胖子说道。 “机巧门,那我去了就可以学吗?”吴飞来了兴趣。 胖子摇了摇头对吴飞说道:“学倒是能学,不过门派类分369等,要一步一步,历经考核,过关才能学到厉害的东西。阿大说,里面很坑的。特别是对外人来说,你再努力,再聪明,也学不到最厉害的东西。” “不会吧,在部队只要我真心想学,学什么都可以的啊!”吴飞。 “你当外面是家里吗?哪有那么容易。” 胖子想了一下对吴飞说道:“你想造飞行器,我倒有一个比较靠谱的想法,你想不想听。” “说说。”吴飞。 “每个人的成长,始于学,实于行,善于思,破于悟。” “你先到机巧门去学习,我想办法整点钱给你,自己去实践,怎么样。” 胖子替吴飞出了个主意。 …… “行,胖哥,那我们说定了,就这么办。”吴飞终究没挡住胖子的攻势,答应了下来,决定去机巧门当一个学徒。 胖子心中一乐:等你研究出来,你胖哥我就不用跑腿那么辛苦了,驱使飞行器,飞在天上,那得多爽。 “不行,得找个人研究哪啥千里传音术,相隔千里,传个音就行了,必须能随身携带的那种。”胖子四下打量,寻找那个说“千里传音”叫木斯的战士。 第二十九章 飞在路上 郡城大比只是一个总称,涉及到比武、练丹、制药、练器、军武、文试等各个方面,十年才有一次,或由下面县城提交申请。 最大的奖励就是一枚建城令。 你以为建城令就是允许建造城池,其实不是,而是涉及到一个势力的品级晋升,受到官方大周朝廷的承认。 王守义决定还是走正规的路子。 不怎么正规的路子自然也有,比如直接攻占或拿下一座城池,或开荒建城,让朝延承认,自然也拥有这座城池的建城令。 还有别的路子,比如占山为王,攻城称霸,虽无品级,没有建城令,但规模和实力达到了,也能入册,也能入流,有个名号。 △ 郡城大比的内容,王守义已是熟记于心,只是涉汲县城,对于符阵一块并未涉及,这是王守义这一方的短板,这是好事。 还有一项是平阳城的短板,是练丹制药。 不要怀疑,这是真的,不是不会,甚至还强于郡城,但在郡城大比上得用药鼎、丹鼎,制药练丹才行。 因为制药练丹包括这些器具也是考核的内容。 鼎的打造不难,难的是刻画符文,聚符成阵。 比如常见的聚元阵、火龙阵、风龙阵,是丹鼎三个必备阵法。 王守义不会,平阳也没有人会,只能借助外力,从铁家花大价钱请来了符文师和练器师及符阵师。 代价是三株千年大药,相当的昂贵,能让王守义好想的是,铁手很给面子,免了材料费。 不得不说,铁家办事还是很给力的,代价虽高,但送来的鼎很不错。 四个火龙阵,三个聚元阵,一个风龙阵,及一个寒冰阵,铭刻了九个符阵,量身打造,用起来很顺手。 玄铁为基,融入秘银和罡铜打造出来的鼎,是二合一的,即可做药鼎,也能做丹鼎。 △ 一个百人大队,全部配备战马,拉上墨逑,带上金子和三个徒弟,向山在右,熊二在左,前是暗影豹,身骑贱皮子,肩头是小金,用石龙拉车,这阵势很强大了,比白虎郡主林日新还要强大。 ∽ 小金与暗影豹是最活跃的。 身为开路先峰的小影,没有什么自觉,向来是迈着六亲不认的步阀,肆意的在百人大队中穿梭,还时不时的插队,学人两只腿走路,累了就前肢搭在军士的肩头。 若非这些人早己习惯,怕是脚肚子都软了。 一个小金,比巴掌略大的黄猴,也是调皮的主,从这个人的肩头蹦到那个人的肩头,反正就是不肯着地,怕弄脏了身上漂亮的小裙子,这是洁癖。 这家伙淘气,看不惯束发,把军士束好的头发,硬是要弄散弄顺了才能罢休。 相当有做猴的自觉,喜欢替同类用猴手梳理毛头。 两个顽主在身边的结果是,出发时军伍整齐肃穆威严的百人大队,变成了披头散发,不成行列的流民一般。 王守义都禁不住,说话不管用。 暗影豹契约的是刘波,智商相当于六七岁,虽然亲近王守义,但野性和天性就是好奇心很重。 至于小金,它从未听过王守义的话,你敢骂它,它反过来呲牙咧嘴,甚至还实行报复,拿吃完的果核砸人。 王守义打了好多次,就是打不变,金子可是把它当小娃子带的,惯坏了。 现在己发展到敢蹲在王守义肩头,光明正大的从背包中偷拿丹药和肉干吃了。 贱皮子也不是什么好鳞马,属性是羊驼,不如意了就朝人吐口水,不过好在这家伙不会招惹打不过的,以及拿刀枪的军士。 只是喜欢出点风头,爱斜眼看马,哪匹战马敢挡道,它就要超过去,然后吐一口口水,表示鄙视。 王守义气的狠狠地打了李定边一顿,让他知道什么叫笋子炒肉。 贱皮子的灵性最高,这吐口水与斜眼看人看马,就是学李定边的。 ∽ “师父,我想飞!” 棉儿朝王守义撒娇,看着小金一个跳跃,轻轻松松七八之远,羡慕的很。 小金的实力,王守义看不透,吃那么多丹药和灵果,硬是不长个,气旺还是如初见那般如混沌一团。 打了它,它就知道痛,呲牙咧嘴,哪怕受了伤,顶天了第二天一看就恢复如初,生命力特别旺盛。 “那不叫飞,师傅带你飞!”王守义一夹贱皮子,这东西立马会意,不用人去配合它,它反过来配合人,立定,肌肉紧绷,后肢发力,借力给王守义,让人飞得更远。 普通的战马,根本承受不住一个先天,纵地飞天的力量,数千斤力量,直接给一脚踩死。 这就是先天想要与战兽合一,也就是人马合一,这战兽的实力最低只能低于先天一个等级。 比如这贱皮子,被熊二嫌弃了,沦为王守义的坐骑。 ∽ 御风而行,借柔弱的树梢,一路飞驰。 秋风更能知人意,穿透了身体,与天地元气更契合,王守义抱着棉儿,一口气轻松飞跃一里之地。 “这四季轮转,也契合武道,秋主收,更主杀。” “若武意主杀,没有比秋意,更加能爆发出潜力。” “秋风送爽,天清地远,这送的可是一个生命的轮回。” 王守义颇有些感悟。 ∽ 棉儿伸长了脖子,从高处往下望,飞纵的树林,无尽的道路,带着一种宏大的气息,直击脑海。 广博、深远、看似陡峭的山峰,无边的山头,亦收入眼底。 那在地上狂奔的贱皮子,亦不过一只兔子般大小。 它头上是小金,好小啊,应该只有指甲盖大小了。 “师傅,你看,贱皮子追上来了。” “那小金好小哦,没有我眼睛大。” 棉儿高兴的朝王守义道。 ∽ “棉儿,飞得高的感觉怎么样?”王守义笑问。 “嗯,我觉得小金变小了,天地变大了。”棉儿认真的说道。 “哈哈……有时候飞的越高,人反而觉得自己更渺小,天地宏大。”王守义。 “不对啊,我觉得吧,飞得更高,能看见的就越多越远,能把所有看见的都装进脑子里。”棉儿。 “哦,那师傅,再带你飞一程,看看棉儿把什么装在脑子里。”王守义兴起,哈哈大笑,再次御气而行。 第三十章郡城大比 白虎郡,己有三千年之久,一直屹立不倒。 北靠落日山脉的武山,南面是金水河,平阳城的金沙河就是流入金水河中。 郡历记载,白虎至尊扩建城池,始更名为白虎郡,人口近百万,东西长二十里,南北十里的大城。 △ 王守义等人没有进城,因为大比不在城中举行,而是在城北。 九城一郡,各有场地,不过却极为朴素简陋,仅是把地给整平,用木桩拉好铁链隔出来的一块块地盘摆了。 毕竟十年才举行一次郡城大比,大修大建可不划算。 △ 郡城.城主府。 林日新端坐,眉毛一扬,开口道:“诸位,这铸剑魔师己到,该如何应对。” 武山派大长老游子远,脸皮忍不住跳动了一下,心中暗想:十五个先天,虽说不是最高战力,但在场的任何一家,都无法完整吃下,这实力着实让人摸不透啊。 不过转念一想,这铸剑魔师竟然来了,却不拜见郡城之主,等于无尊卑之分,无视林日新啊。 “林城主,这王大师,可有来拜见你。” 一句轻问,却等于打在了林日新的脸上。 ∽ 在座的人都是白虎郡最顶尖的几位,都忍不住心脏猛的抖动一下。 这游子远是吃了豹子胆啊,今天居然敢这样说话,就不怕林城主发怒,伤着了自己。 不说林日新的背景如何,单凭自身的实力,那可是三十年前便夺得了白虎郡第一高手的称号,人送外号“黑虎”。 有些外号是唬人,有些外号却是杀出来的。 林日新的外号就是后一种,一人压服一派四家,稳稳的坐在如令这个位置上。 三十年前的郡城大比,杀出了一匹黑马,一人压服九城一郡,最后直接挑战当时的城主,武山派掌教莫争锋。 那一战,众人亲身经历,只简直的对了三拳,连尘土都没扬起一点。 一日后,莫争锋派人把城主令交给了林日新,便宣告闭关突破。 之后,便是长达十年之久的明争暗斗,原本六大世家,被林日新杀得只剩未尾的三家,先天陨落如雨,白虎郡从中品掉到下品,二百先天,剩下不足百。 ∽ 林日新眼晴眯成了一条缝,偏头看了游子远一眼,嘴角往右上微微一扬,然后摇了摇头:“一郡之地,纵横千里之遥,奈何实力弱小,只能窝里斗。平阳今年上贡近十万贯,到是比往年翻了一倍。” 康煌听了却是颜色一变,前面说的窝里斗,意指游子远;而后面的平阳上贡十万贯,那就是在说自己了。 林日新的心思,没人能猜透,但这些年来了的所做所为,却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收集大药和神金。 上次对平阳的动作,便是在林日新的默许下,唐家和武山派做出的决定。 康家没有派先天过去,自然引起了林日新的不满,这是其一;其二,这所谓的进贡便是林日新允许康家存在的必要条件。今年康家还没有进贡。 康煌起身向林日新施了一礼,开口道:“林城主,康家的上贡除了一株千年大药之外,还收集了一块奇异的头骨,料想应该在三日左右达到郡城。另外,十年一次的郡城大比,康家以你马首是瞻。” 康煌抱手弯腰,低着头,静静等待林日新的回复。 什么白虎郡三大世家的康家,在林日新面前亦要伏低。 良久,林日新的声音传来:“康家主不必如此,回座!” ∽ 游子远脸色铁青,望了一眼正半闭目的墨不凡,沉默不语。 康煌回到座位上,双手放入袖中,眼神却望向了唐峰,这次唐家的损失最大,唐千千这唐峰的三妹,死在了平阳,连带还死了两个客卿家长老,及下家的二个先天,一下子就从第一跌到了未尾。 康家只派了二个客卿,及外援一个,算是损失较少的。 再望向游子远铁青的脸色,康煌心中更安定了一些,武山派可是去了四个,及外援三个,亦是损失不轻。 到是墨不凡这个老匹夫没有派人去,不知是何打算。 ∽ 林日新扫视了在座了众人,俱是沉默不语,不由沉思起来。 三大世家和武山派,除了墨家,实力都受到了不少的损失,自然会龟缩起来舔伤,引发心中的不满。 自然不好再让他们出力了。 至于墨家,向来不争。 三十年前与莫争锋的交手,赌注便是城主令,自己没有输,但也没赢。 莫争锋认输,墨家归隐,若非自己逼迫,让其留在郡城,怕早就入了深山,不知去处了。 自己也得承莫争锋的情,只要墨家不逆,便可自主行事。 几翻思量之下,除非自己出手,否则这次郡城大比,平阳夺取建城令那就是板上钉钉的事了。 林日新在郡城也有自己的亲信,平阳的变化自然也知道,但他看不透。 原本以为是两败俱伤的结果变成了一方全灭,一方无损,还没有试探出这个铸剑魔师的底牌,让他有些不安。 “诸位,十年一度的郡城大比,不可堕了白虎郡的威严。至于这位铸剑魔师,自有本城主应对。” 林日新说完,便转身离去。 △ “大人,是否让我去试探一下。”静室中一位老者向林日新抱拳站立。 “不用,未知虚实,不可妄动。此子不凡,杀伐果断,不可轻易与之为敌。”林日新闭眼打坐,回应老者的话。 “那大比的事……”老者话未说完,便被林日新打断:“让他们过,你只需看着就行。” “是,大人。” 老者退了出去。 △ 总有人想出人头地,扬名立万,即使林日新不去压制,十年一次的郡城大比,随着各方人员的到来,开始热了起来。 康家主持这次的大比,用极快的速度,整理好大比的场地,并搭建了高台,邀请了各方高层,观赏此次大比。 ∽ 秋风烈烈,旗帜飘扬,黄龙抬头,万物萧杀…… 郡城大比随着康煌的一句“比武开始”,开启了练丹的序幕。 第三十一章 练丹世家之林平芝 丹,意指单,万物归一。 郡城大比,能参加大比的,自然是精英。 这精英,人数仅十一。 可见丹师的稀少。 △ 平阳上场的是金子,得到铁家打造的丹鼎,尚未好好熟悉,就要上场。 十一人,一人面前一尊丹鼎,形状各异,看成色,都是有些年月了。 值得王守义注意的是一名身穿红袍的中年男子。 气势沉稳,神蕴内敛,呼吸间,元气交汇,亲和度极高。 从身形和气场上看,王守义判断应是自然之法的练丹师。 “这穿红袍的是谁” 王守义好奇的问道。 “芝山县林平芝,练丹世家出身,林家之主。”墨逑说道,他是本地人,对白虎郡这块的名人都能说上一二。 “林平之。”王守义心中暗道,这不同的世界,亦有同样的名字,不过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只是做为一家之主,亲身参加大比,让王守义觉得有些意外。 林家的情报,王守义自然知道,毕竟在平阳待了两年,大概上都了解。 芝山县是中品县城,也是白虎郡排名第一的县城。 林家就是芝山县唯一的世家,芝山县的掌控者,城主亦是林家人,叫林平山。 林家是医武传家,传承久远,严格上来说,林家是白虎郡存在最长的世家,虽有兴衰,但始终不倒。 王守义双眼望向芝山县的场地。 同样一个身穿火红色长袍的中年汉子傲然而立,左手不停地搓着两个黑色的铁球。 铁胆回龙林平山,王守义猜出了这个人的身份。 听闻此人一手铁掌,一双铁胆,镇压着芝山,手上功夫极为了得。 王守义感兴趣的是林平山手中的一对铁胆。 铁胆空心,内有乾隆,三丈之内,随心所欲,能收能放,端得是神奇。 王守义想了解林平山的这对铁胆是如何打造的。 ∽ 林平山感应到了王守义在看到,偏过头望了过来,脸上一笑,微微点了一下头。 王守义点头回礼,便不在望。 地炉火正旺,火童拉着风箱,吐着火舌,舔着鼎底,正在热鼎。 此次练丹大比,指定的是淬骨丹,药材自备,丹方不限,以药力定高低排名。 林平芝的丹鼎最是与众不同,是一尊龙鳞鼎。 紫金色鼎身,刻的不是山鸟虫兽,而是布满了层层叠叠的龙鳞。 林平芝轻轻一挑,旁边的药蒌中一株红色的药草飞起,便落入鼎中。 左手缓缓一掌,沉劲拍在龙鳞鼎上,鼎底的火龙阵亮起,一条龙升起,衔住药草飞舞。 林平芝右手又是一掌印上鼎身,鼎声轰鸣,空间震动,火龙嘴中的红色药草,肉眼可间化成粉未,火龙消散,一团雾气飘于鼎中,凝而不散,很明显,这团雾气便是药液。 林平芝轻描淡写的两掌,激发药鼎上的火龙阵,一掌生火龙,一掌灭火龙,瞬间便提炼出一株药材的药液,可见练丹造谐之深。 林平芝吐了一口气,双手轻贴药鼎,淡红色的真气注入药鼎,风龙阵启动,无形的旋风从鼎中升起,吞没了药雾,最终化成了一滴暗红色的药滴。 林平之左手一弹药液,右手一拍鼎身,一条小火龙从鼎中探头,吞下药液,便消失不见。 王守义点头,林平芝这一练丹手法简单老练,没有一丝多余的动作,及劲力、真气、药液的外泄,实乃高明的手法。 这最后的火龙探头,自然是接住药滴,在鼎中蕴养了。 接下来的手法,林平芝自然是大同小异,依次提取药力,凝成药液,用火龙蕴养。 只是根据药材的药性不同,在手法、劲道、真气、时间、火候等方面进行细微的调整而己。 △ 金子练丹与林平芝的区别不大,因药鼎不同,在手法,劲道,及落于鼎身的位置有所区别。 与林平芝几乎同时完成。 铁家练制的药鼎亦刻画了四种符文阵、九个阵法,在提练、蕴养上不逊色于林家的龙鳞鼎,这一步上难分高低。 ∽ 最原始的淬骨丹,药性烈,服下后,火如置火炉,淬练出骨中杂质,其服下后的危险性很高。 后人进行了改进,让其药力缓慢发散,更是降低了其药力。 练丹师也分成了二派,一则主张原始丹方,一则力挺改进丹方。 恰恰部落隔世,用的是原始丹方,即便王守义改进,亦只是用辅丹来降低其危险性。 王守义想看看这林平芝在药力融合上与部落的原始丹方有何不同,主张的是哪一派系。 两者最大的不同,在于定丹液的不同。 △ 王守义仔细观看着林平芝的融丹之法。 药有君臣之分,君乃主药,这点的在场的所有丹师都差不多,以五行金火之属为主。 而金火之属为主药对绝大多数生灵来说相当于毒药。 丹方正确,区别在对药理的理解,通过火候、时间、手法、先后的序列的掌控。 林平芝的主药是黑骨粉,其性烈如火,可隔绝天地元气,蚀骨焚金。 敢以毒入药练丹的丹师,就没有一个是简单的。 融合其它药液,对于这一步骤和手法,王守义对林平芝是绝对相信的,敢以毒药黑骨粉做主药,来参加大比,没有这种傻逼的丹师。 ∽ 金子的主药与黑骨粉是差不多的黄金膏,一种剧毒的黑甲蝎的毒液,经过练制而成的膏状物。 现在两人都快其它人至少半个时辰,完全融合了药力,只待打入定丹液,再开启聚元阵养丹。 养丹一是为提升药力,充分融合药力,合而为一,才算是真正的丹药;二是祛除燥性、毒性、使其沉淀后,以火龙炼去,提升丹药的品质。 林平芝的定丹液是一团白色的凝胶,打出定丹液之后,所有的药性迅速浸入这团白色凝胶之中,在火龙的蕴养下,闪出一团蓝色的光球,然后逐渐熄灭,化成一团鸡蛋大小的白色软胶体。 接下来,就是盖上药鼎,开启药鼎上的聚元阵,进行分丹、养丹的步骤。 二人又几乎是同时完成,开启聚元阵之后,不断的用不同的手法拍击药鼎,让药性充分融合后,打出最终一记分丹手法后,进入养丹。 势匀力敌的对手,让林平芝对金子高看了一眼,他想不到这个年青女子的练丹境界不低于他。 金子松了一口气,对林平芝点了点头,盘膝坐下,闭目养神,感应药鼎周围的天地元气,对正在养丹的淬骨丹,仔细地的观察和感应。 林平芝也盘膝坐下,驱走药童,亲自掌管地炉,确保养出一炉好丹。 第三十二章 试丹分高下 王守义仔细回忆着林平芝的练丹手法,及丹方上的药材,进行药理上的分析。 多学会一种丹方,进行药理分析,也可触类旁通,对药材的认知更深刻些。 黑骨粉的毒性虽然没黄金膏强,但在祛除毒性上的难度更大。 王守义本身就是练丹大师,发现林平芝的辅助药材中并没有一种对应黑骨粉的中和毒性的药性,自然有了兴趣,起了好奇心。 脑中闪过一个个画面,终于发现了一个看似很正常的药物,本应应呈雪白色,却掺杂了一点偏黄色的感觉。 对于一个练丹大师来说,提纯是最基本的技能,不可能出现色泽偏黄的可能。 那么王守义可以判断,这味药材并不纯,而是附带了一种药材在里面。 王守义很想知道,林平芝究竟是用了何种药材,中和了黑骨粉的毒性。 好处可不单单指这药材能解黑骨粉的毒这么简单。 因为黑骨粉比黄金膏更容易得到和提取,从而可以成倍的练出淬骨丹,甚至以黑骨粉为主药,分析药理,配出更多的丹方与药方。 王守义想了想,心中做出了一个决定,他想要得到这究竟是何物。 “向山哥,以后多留意一下这个林家,找个机会获取林家淬骨丹的丹方。” 王守义朝向山传音入密。 向山望了一眼正在盘膝打坐养丹的林平芝,微微点了点头,表示答应了。 △ 丹药出炉,经聚元阵元气的养丹,每一颗丹药元气充足,闪烁着强烈的丹蕴,层层荡开,吸引着所有人的目光。 这是大丹,一炉最高十二颗。 比太多以“丹”命名的药丸,根本不是一个等级。 林平芝出了三颗,金子出了六颗,不过数量不是决定排名的关键。 九县之主,三家一派、加上郡主府及军方的人,才是判定胜负的话事人。 一看丹蕴,丹蕴代表着与元气的亲和度,丹蕴多而强烈,自然是决定丹药的品质的一个重要因素。 二闻丹香,丹香即药香,闻丹香识药力及功效。 “丹蕴四层、亲和度高;丹香优雅、药性完好,药力足。定五品大丹。” 最终评比人,是墨家的墨不凡,众望所归的白虎郡最强丹师。 林平芝的丹药定为五品大丹,这己是上品的丹药,墨不凡一宣布,观看之人就交道接耳的议论起来。 “丹蕴不显、元力激发四层,亲和度高;丹香清雅长存,保存度高……药力不显,但品相圆润,色泽度佳……暂定为五品大丹。” 墨不凡有些吃不准,金子使用的定丹液与众不同,是独家的秘传手法,最终给了一个五品大丹的评定。 至于剩下的九人,墨不凡似乎不愿评价,只是简单的一句“三品、三品上、二品上……”就算完事。 △ 林平芝红色的长袍映衬着红铜色的脸,认真的上下打量了金子,知金子代表平阳,这两年平阳发生了很多事,听闻背后之人叫王守义,身边有一个女子,名声不显,但地位极高,料想便是此女,看相貌,其年龄应在二十岁左右,让林平芝惊讶不己。 年纪轻轻,其练丹的造诣不低,想不到除了墨不凡,又出了一个与练丹大师,便生了结交之心,毕竟练丹师比武者来说,太稀少了,开口道:“怎么称呼,可有空交流一翻。” 金子点了点头,拱手而道:“平阳凤鸣金,欢迎前来交流。” 金子全名凤鸣金,在平阳除了练丹,便是部落“暗部”的负责人,这些日子,暗部终于有了粗略的制度和系统,更名“天听”,金子便是天听之主,自然对林平芝有所了解。 “好,入冬时分,我林平芝必到。”林平芝应道。 △ 王守义听着众人的议论,大体上能分辨出,大家比较看好林平芝,毕竟是丹武传家的老牌世家,又名声在外,自然偏向于他。 普通人眼中的丹药,只要成“球”形,就认为是丹。 绝大多数的武者,认为融合药力于“丹”中,方才是“丹”。 而丹师眼中,不仅要融合药力,还要亲近天地元气与药力的融合度,才能算是“丹”。 排名一二,有了争执,有人认为第一应是林平芝,也有丹师推荐金子。 墨不凡对林平芝知之甚详,两人本是至交,但对金子的定丹液及年龄上考虑,其潜力更大,更别说平阳城现在是一只卧虎,也需要考虑的。 “好了,即然难分高低,不如让两位丹师上前,各自叙说一番,详细讲解,再论高低,毕竟我们只一看二闻,最能判定的试丹没人去试。”墨不凡说完,把二人邀上前来。 林平芝众人都熟,一见礼便落了座。 金子报了姓名,也被墨不凡请入了座。 一翻讲解,林平芝与金子才知道,这是要让二人讲解各自丹药来决定排名。 “我先来吧!”林平芝说道。 “此丹主药为黑骨粉,适用武宗。其药效霸道,发挥迅速,一月方能吞服一枚。” 林平芝的话说完,墨不凡便知道,他又进步了,一月一枚还在其次,重要的是黑骨粉为主药,这份药材比百年份的药材更容易弄到手。 “主药黄金膏,黑甲蝎之毒,熬成膏。一次一枚,也可以适当加上一枚。元气催发方能迅速散发药力,一但停止,药力便会锁住。武徒可服用,约半年一枚;武宗自便;先天可一次多服一枚。” 金子的话一出口,便有人不信,质疑道:“此话可当真。” “可有人愿意试药?”金子无惧,提出试药。 墨不凡也不信,还有这种丹药,吞下后,还能说停就停的,只是五品大丹就在眼前,他确定这的确是一枚丹药。 “我。” “我。” …… 明明听到了主药是剧毒之物,观大比之人,依然无视,涌越发言,愿以身试丹。 金子上前,凤目四望,随手一指。 “穿狼皮,戴红羽的。” …… “穿麻衣,赤足,嘴左上角有一颗痣的。” …… “还有你,那个小孩,扎着冲天辫的小胖子,上来试丹。” 金子一连指定三位试丹的人。 披狼皮的是武宗之境,后天后期。 穿麻衣的是武师,后天中期。 至于小胖子,明显是一个十岁不到的孩子,连武徒都不是。 “不是说武徒才可服用吗”墨不凡问道,他有些不解,可服用三个字,代表最低的适应丹药之力啊。 “我说的武徒可服用,是因为招式熟习,能搬运气血,可以吸收其中的药力而己。其实普通人也可以服用,多跑跑步,也是行的。” 金子解释道,这淬骨丹在部落,自从孩子筑基后,便会服下,任孩子每天发泄多余的精力,缓慢吸收其中的药力。 待药力吸收完毕,便会有人再喂下一粒。 o 其他两个人还好,直接吞下。 武宗境的狼皮人,站了个桩,搬运气血,直接练化药力,只见脸色泛红,明显药力开始侵入身体之中。 其中有停顿,明显在缓和药力。 ∽ 武师境的麻衣人,打起了一套军武,药力通达四肢,热气升腾,不由脱下了麻衣,露出满身的伤广疤和结实的肌肉。 招式如行云流水,快慢有度,劲道通达,却没有停顿,反而越打越精神,又开始了第二遍。 ∽ 小胖子望着色泽金黄的淬骨丹,吞了一口口水,他闻到了丹香,不过转过头望着拉住自己手的母亲,待母亲决定。 “姑娘……哦,不,大师,我家孩儿还未入门呢。”小胖子的母亲有些担心,却也有些见识,告诉金子小胖子未入门,意思是说还不会搬运气血。 “放心,不会有事,此丹虽是淬骨丹,药性却纯和无害。而且还有我在此,真若出了问题,也保他没事。”金子温和的解释。 几翻犹豫,小胖子的母亲点了点头,这一枚丹药价值二百贯以上,家虽有余财,也得十年盈余才能攒下一颗丹药的钱。 小胖子如愿的吃了丹药,除了口中有着好闻的药味,半柱香了,也不见有任何反应,脸上都未见红,仿佛刚刚吃下的是一颗糖豆,而不是丹药。 众人注目。 “这丹还真如她所言,不催发,药力便会被锁住,这也太神奇了吧!” “来,小胖子,试试搬起这个药鼎。”金子取来药鼎,笑着让小胖子试试。 小胖子跃跃欲试。 药鼎不太,略比蓝球大上一分,却是玄铁打造,同体积下,比金子的质量也不差一分,重达六十斤。 小胖子年龄小,仅吃力的抬起一个脚,离地不过半指,坚持几个呼吸,就乏力了。 “再试试。”金子笑着安慰,小胖子的脸有些红。 重整旗鼓,小胖子咬了咬牙,又费劲的抬药鼎,这次与上次无异,依然不过是半指之高。 一次,又一次,再一次…… 在金子的鼓励下,小胖子仿佛力量有极限,却又无穷尽,十几次都能抬离药鼎一脚半指之高。 △ 有些人在看笑话,而懂的人却是目光灼灼,尤为炙热。 这可是有培养后辈最好的丹药。 耐力长久,证明药力一直变为气血之力在补充;现在不过一柱香的时间,自然看不出增加力气,却能证明此丹适合孩童。 “休息一下,来,吃快肉干,涨涨力气。”金子从斜挎的包中拿出了一块肉干递给了小胖子。 把众人的眼球给惊掉了,你一个炼丹大师的包装竟然是肉干,而不是丹药或者药材。 这也太奇怪了。 “吧唧吧唧。”小胖子明显是吃货,唾液分别的很足,口水都流出来了。 “漂亮姐姐,这肉干很好吃,辣辣的,香香的……”小胖子很会夸人,很会赞美。 金子笑着:“好吃吧,多吃一块,等会把药鼎拖到擂台边,姐姐奖励你一大包牛肉干。” “嗯嗯……”小胖子望着金子从十挎包中拿出了一大包牛肉干,眼睛都亮了。 台下有也人发出感叹:“丹师是吃货吧,整整一包就没丹药,竟然全是肉干。” ∽ 在众人快惊爆的眼球中,小胖子仿佛天神附体,一口气拉着重达六十斤的药鼎,达五米之遥,若非制止,还想着推倒药鼎,让它滚下擂台呢。 最终小胖子拿到了大包的牛肉干,意犹未尽的回到了自己所处的场地。 最终判定,金子排名第一。 第三十三章 送上门的财富(千年大药) 比武,才是所有人最关心的。 也是最热闹,人数参与最多的,即便有考核,通过的人,竟达三百人之多,最低都是武师之境。 十个比武场地,直接开放九个,两两对战。 这九个比武场,先天不参与,三十岁以上不参与。 其目的,是为选出有潜力的后辈,各方势力争抢人才,收于麾下。 非名门,世家或门派,习的多是军武之术。 有开碑手、千军枪、神行拳、六合刀、通劲体术等等,十余种军武之术放出异彩。 一掌碎石,爆发力,可超千斤,直接把人一掌打飞十米开外,飞出比武场。 有人刀法大成,一片刀光,把对手给剃了头,不伤分毫,让对手认输,无再战之心。 通劲体术的使用者,更是刀枪临身,连皮都没破,以肉身硬抗刀兵,催过拉巧连败十人,夺取了十擂主。 最令人称奇的是一个樵夫,手握柴刀,败敌从未出第二刀,更是无招无式,不管对手的武器是什么,一刀刚刚好,砍在对手的薄弱处。 还有一个居然打的是猴拳,引得众人发笑,应该是观猴自创,虽没有取得名次,但也令人惊艳,自创武功,最低也得武宗才行。 二天激烈的争夺,最终决出了九位擂主。 王守义这一方,占了一个擂台,一个名叫张新虎的,功夫与名相同,叫博虎术。 “大张村,还是小张村的。”王守义问李六子,五队的队长。 “小张村的,大张村的叫张英,年纪相差一岁,却差了一辈。这个叫张新虎,张英是小辈。”李六子答道。 “一年功夫,虽然有底子,但能大成,达武宗之境,资质和悟性都不错。”王守义比较看好张新虎。 “这个人怎么样?”王守义再次问李六子。 “资质不错,李督将破格拉入第五队,现为副队长。挺上进,待人也忠厚。” “不过,不太服我。”李六子的脸微微有点红,这也不怪人家不服他,自己以前是混子,仗着人多欺负过张新虎。 为什么要占着人多?因为他打不过。 “浪子回头金不换。做好自己应做的,该你的队长就是你的队长。”王守义看着李六子笑道,二年时间,以前的混子,如今也铁骨铮铮了,手腕上外露的伤疤和厚厚的肉茧就证明。 李六子应了一声,明明自己大王大师六岁,但人家说的话,有水平,深得己心,比自家老爷子的见识强多了,让人服气。 王守义听着李六子的话,心中下了决定,暂时压一压,上进是野心,忠厚是性子倔,想要让他忠心,怕是还要打磨一翻。 △ 场地即是观战之地,后面更是居住之地,各家自搭帐篷,又或回城住客栈。 平阳的人,没有回城,搭的是帐篷。 每天大比结束,便有人前来求见,今天来的人叫墨不凡。 墨逑递了话,王守义便没让向山出面了。 “王大师,久迎大名了。”墨不凡,犹如农夫,还打着赤脚,人也干瘦有劲,像一个六十岁的老头,没有一丝家主的风范,也无练丹师的傲气,如同凡人,有愧不凡二字。 “墨家主安好,不知见面有何要事,还请直言。” 王守义其实比较怕麻烦,特别是应酬这一块,于是直接开门见山的问道。 “想不到王大师如此直爽,小老儿听二弟说起过你,也就直言了。”墨不凡对王守义的直接,没有不快,也直接进入了主题。 “我墨家根基在清河县,与平阳隔江相望。与外人说是耕种世家,实则主要是伺候药田,以丹药传家。” “昔少年时争雄,资质上佳,跟随了莫争锋教掌一些时日,后来……便受到了打压。墨家要延续,耐何青黄不接,后辈愚纯,无力指望。前日观练丹大比,凤大家练丹造诣不凡,想求王大师做个长久交易。” ∽ “此丹又非秘传专独,只是交易,你出药材,便可得,用不着求。再说,你也是丹师,应该不缺丹药吧!”王守义似笑非笑的回道。 这意思是说,你墨家青黄不接,与我有何干系? 而且你墨家是白虎郡三大世家之一,自己又是武山派莫争锋的弟子,又岂会附庸于我? 你还是先说说条件,看看合不合我意,再言“求”字? 墨不凡一听王守义之言,看其神情,心中暗道:这哪像一个不到二十的少年,滑得很,我说求,你说不用求,这是拒绝啊。看来还得用实际的东西来打动这年纪轻轻的王大师了。 “我墨家还有些底蕴,一则药田之事,可用其力,药材低价与平阳;二则听闻平阳学院招纳先生,小老儿,可每月讲解二到三天,一年一个月如何;三则,一些种植药材方面,也有记录,五百年以下的,可免费借阅。如何!” 墨不凡说出了条件,他自信王大师,应该会心动。 ∽ 王守义摇了摇头,前面两个条件,其实都能总结到第三个条件之中。 但第一种植药材,王守义不稀罕,部落不缺。第二的讲课,事关学院,一般人进了也罢了,非一般人,王守义还不让进,学院将是部落的外山门,目前也不缺老师。第三条,王守义倒是有些心动,虽说五百年以下,但著书和记得,可是几百年来墨家的积累,其价值远超前两个,可为学院省下十年的时间。 “墨大师,平阳不缺这些,第三条还行,但代价不够。墨家的二代己经定了,三代被打压的半废,若非你一个白虎郡第一丹师的名号撑着,怕比芝山县的林家还不如。” “说实在的,整个墨家能让我心动的,也只有你墨家六百年的藏书了。” ∽ 墨不凡被王守义的话一说,就像脱光了衣服一般,虽然墨家还有底蕴,及几个先天;但自己一但倒下,那些底蕴和先天,反而会变成加速灭亡墨家的最后一根稻草。 “六百年藏书能换些什么?”墨不凡深深吸了一口气,问道。 ∽ “学院的十个普通名额,三个精英弟子的名额,另外加三株千年大药,学费自理。” 王守义提出了条件。 “二十个普通名额,五个精英名额,我出六株千年大药,外加三十万贯。其它的,我们再以交易论。”墨不凡开口道。 “看来墨家底蕴不错,但六个名额太多了,最多五个;普通弟子仍然只能十个,看他们的造化了。” 王守义微微一笑,便驳了墨不凡开的条件。 “你即然听墨逑说过,应该明白平阳所有的一切,都为了学院。我就是学院的山长。” 墨不凡心中有气,却不得不考虑王守义所说的话,虽然目前平阳学院不显,但二弟墨逑所说,几乎平阳的先天都在学院中挂名,还有好几个疑似先天的人。 而且其教学,用的是模版,非常的完整,意思是说传承很完善。 当然,这些虽然自己心动,却不是愿意付出如此之大的代价的根本,人家可以不传完整的给你。 但是王守义的弟子,和一个叫刘霸的,其收养的孩子,也如同普通学生一样上课。 虽然有先天给他们开小灶,但其中杂着不少平民弟子。 想必这就是精英弟子了。 “好!” 墨不凡咬牙答应了。 …… 答应了! 他居然答应了! 王守义以为他还会挣扎一下呢,王守义不由暗想:学院的后代式教学有这个魔力? 不管了,即然答应了,那就开始谈判商议了。 …… 两人一翻详谈,最重要的一条是四名精英弟子,由王守义派人来选,择优录取,不能指定人。 这点墨不凡讨价还价了一番,留一个自己指定的名额。 第三十四章 半决赛 九人角逐,第一不知花落谁家。 中央比武场,第一场对决开启。 首先上场的精通通劲体术大成,一名来自金沙县的武者。 个子不高,约一米七不到,身子却极为壮实,行走间,都走出身穿重甲的沉重和节奏感。 对手是一名神行拳的大成武者,其性暴烈,速度与爆发力超强。 身形高大魁梧,如熊人立。 “金沙,厉阳。” “零阳,申公太保。” 互通姓名来历,抱拳之后,便展开了第一场角逐。 先动手的是申公太保,一掌劈空,以脚为基,向前半步,带动身体,肩头前倾,右手暴长。 劈空掌力,带动空气呜呜而呜,以全身的力量,从上而下,劈向厉阳的头颅,起码有四千斤之力。 这就是大成武者,一出手,其力量可摧金碎石,凶猛无比。 厉阳不惧,迎上半步,双手交叉过头,脑袋一缩,人如弓,猛的弹起。 细微处,其架的不是手掌,而是手腕处。 关节,永远是武者最显眼的薄弱之处。 申公太保,肩头内缩,劈空掌力,劲道不减,仍然对谁厉阳的头颅。 两人均大成,对身体的掌控都极佳,细微处的变化,从一掌一架之间,己然变化交锋了一次,都不逊色于对手。 力量相碰,劲风逼人,地上黄沙四散,卷起尘土。 奇异的事发生了,厉阳脚下的黄土地没有下沉,在厉阳的肌肉抖动间,身体没有把力量引入大地,而是散至全身,借申公太保的劈空掌力练体。 细听,筋骨齐鸣,肌肉、骨骼、筋脉浑为一体,这是化劲整会为一的象征。 其气血之劲可整合为一,亦可化而分之于全身,是为化劲颠峰。 申公太保脸色不变,变招迅速,相碰之劲,也未令手高高弹起,反作用的应力,在手掌一拖之间,快速收回,沉下丹田,改半弓步为马步,力道下沉。 武道气场借劲风呈现,以双脚为中心,在变化脚步之间,再次从大地上借力,抢占了先机。 ‘纵身半步,不是踢,而是踩脚,趁厉阳化解劈空掌力的空隙出招。 厉阳变招,再次迎上半步,两人相距,从最初的两米,变成了几乎贴身。 然而申公太保占了先手,虽然厉阳上前半步,化解了自己这一“踩脚”,但双手握拳,沉力发劲,力量爆发,蓬勃而出,直击厉阳胸前。 “砰” 厉阳终究慢了半步,双臂格住了申公太保的双拳,却被生生的打退三步之遥,双脚在地上黎出了一条沟,不过身形不变。 这次虽然没有化去劲道,但其体术却展现威力,无损的承受住了申公太保的双拳爆发之力。 厉阳的优势在于体术强横,申公太保在于战斗意识超强。 第一轮交锋,申公太保胜了一筹。 ∽ 第二轮交锋展开,申公太保没有跟进,刚刚的交手只是试探。 他明白,厉阳体术强横,勇猛连击,接连爆发,对自己不利,立马确定了战术,用轮回压制,攻击最强的手臂,这是他的自信。 厉阳也明白申公太保的难缠,速度快,战斗意识强于自己,而且爆发力迅速,想要胜,必须拼消耗,自己体术强他一筹。 厉阳快速逼近,一拳直捣,这是直拳,按理说是大忌。 直拳凶猛且快,但反作用也强,有伤敌一千自损八百之说。 厉阳敢这么打,依仗的就是体术强于申公太保,硬拼,他消耗的起。 申公太保却是一喜,这是他想要的,他的目的也是消耗厉阳的力量。 仗着身高的优势,后退半步,保持距离,一记左贯拳,迎上厉阳的拳头。 这优势在于,申公太保不用爆发,以身体带动便能架住厉阳的爆发,让其消耗大于自己。 厉阳直拳暴击,应是连招,一拳接一拳,虽然缓慢,在脚上跟得紧,咬死了申公太保,逼得申公太保,步步后退,压着对手打。 申公太保,神色沉稳,不显慌张,哪怕仅两米便被逼出圈外,依然沉着应对,应该心中有了应对之策。 两米…… 一米…… 半米…… 厉阳爆喝,欲镇敌胆,双脚连环踏步压住申公太保,不让其逃开。 身如大弓,身体后仰,蓄满了力道,大爆发,欲一拳定胜负,直接把申公太保打出圈外。 “你中计了。” 申公太保无视厉阳的爆喝,珍厉阳蓄力,欺身而上,人如大熊,屈滕下蹲,闪身往厉阳身上,猛烈的撞去。 厉阳大招欲发,蓄力己满,而耐何,相隔大近,力满而发力却不不尽其劲,又转换方向,失了其锐。 拳头与申公太保的右臂相击,立身不稳,优劣之势一转,堪堪稳住身形。 而申公太保,再占先机,又如心中谋算,人未退,继续行险招,双脚借地之力,侧身猛的弹起,直接把厉阳撞飞。 第二次交手,申公太保,反败为胜,这战斗意识,果然强横。 胆大心细,招式随心所欲,让人惊叹。 如若突破先天,必是其中的佼佼者。 ○ “只是申公太保沉着,这场胜利,便属于他。”王守义说道。 “八人中能与此人胜负难分的怕只有那个使柴刀的青年了。”向山说道。 王守义沉思,抬头道:“那柴刀青年,身体弱了些,一刀不胜,便是输,。不过拔刀术,是精一式,不练招。论潜力的话,申公太保更全面些。” 王守义明显看好申公太保。 “拔刀术,蓄力只为藏锋,两个人的战斗意识都很强。柴刀青年走了偏门,需要超强的悟性和毅力,才能勇猛精进。申公太保的短板只是体术上差了一些。”向山认同王守义的看法。 ∽ “他们的胜负之分不在打斗,而在于战斗意识。” “砍柴砍的是死物,想必两人心中都有应对之法,看谁的洞察力更高一筹吧!” 战斗仍在继续,厉阳后续乏力,令众人唏嘘不已。 原本厉阳至少能进前三,一上场便碰到申公太保这种为战斗而生的人,便悲剧了,止步于前五。 第三十五章分析战斗拉拢人才 通劲体术是一门以劲炼体,以力压人的军武之术。 自开放这门功法以后,造就了不了军中高手,并不断补充、完善、融合,己晋级为先天武学,形成了一整套系统的传承武功。 厉阳算是惊艳的武学人才,二十八岁能练至武宗,达后天后期颠峰,无疑先天可望。 但是,他败了,败的令人唏嘘不己! 论力量,还是爆发,亦或防御及持久,厉阳都占优势。 败于申公太保,仅仅在战斗意识上差了一筹。 被一撞打出圈外的厉阳,死死的瞪住申公太保,心有洲,压:王守义。筑基起下筑基心↗中的不服拱手朝申公太保道:“你赢了。”便转身离去。城防。。:营?市:海珠区妇幼保健院!:‘广州 △ 王守义朝李六子咐嘱道:“你去试探一下这厉阳,看看能否加入平阳,许一个大队长的军职。” 李六子应了一声,便下去办事了。 王守义看上了厉阳,二十八成为武宗,算是卓越的人才,这点王守义不在乎,王守义看上的是厉阳练这门功夫背后的勤奋和血汗。 ▽ 第二场战斗,又开始了。 芝山林望对清河杨八枪。 林望乃林家之人,仅二十二岁,己是后天后期颠峰,年纪与平阳张新虎同年,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 林望使的是开碑手,这功夫名字有点土,但功夫很实在,说开碑碎石就名副其实的开碑碎石。 开碑手,从击泥土、木桩、沙子,碎石,铁沙,巨石,循序渐进,步步提升,练成后,手可硬撼刀兵无损,每一击的力量都相当于小爆发,是一门相当刚硬的功术。 手厉害,身体也厉害,每日以木棒、铁棍击打全身,其硬度和防御有些方面并不逊色于一双铁手。 ∽ 杨八枪使用的功夫为千军枪术,这又是一门军武之术,注重实战,杀伤力极强,可单挑又可群杀。 ∽ 互通姓名后,战斗就开始了。 两人都是大开大合,以刚猛称著的武学,开始后,没有直接开打,反而走起了圈子。 走圈是一个相互试探和观察的过程。 观察找出敌人的弱点和破绽,分析自我的长处和优势,再决定战术。 走圈的步法有讲究,贴地半步走,膝要微屈,一手在腰,一手半护胸前,方向对准对手。 林望与杨八枪,走了整整三圈半,不到五十米的距离,耗时一刻钟。 谨慎细心,不急不缓,内行人明白,这两人都久经战斗,才有这种心态。 同为武宗,又处于强盛状态,所谓弱点,仅仅是以我之优势打对手的劣势。 最先停下的是林望,青色的脸犹如沾染了草汁,冲着杨八桥一笑,让人心里感觉遇见了鬼。 林望动了! “喝” “呸” 一口浓痰飞向杨八枪…… 如此行为,引得观战众人鄙视,心中暗讽不己…… 可未等人众人开口嘲讽,林望趁杨八枪,以挥出气劲,扇飞浓痰的瞬间,极至爆发,犹如影子一闪,一双铁手便直击胸膛。 砰的一声响…… 杨八枪飞了起来。 又是砰的一声响…… 杨八枪落地。 一口鲜血从嘴中喷出,犹如血雨,洒落身前一丈之地。 杨八枪重伤! 败! 林望的胜利,让观战之人原本出口讽刺的言语,生生的咽了回去。 胜者为王,永恒不破的真理。 败者为寇,没人去可怜同情。 杨八枪人被抬了回去,至少断了六根肋骨,心肺大伤,若无灵丹妙药及好的调理功法,就等于废了。 即便有,没有一年,也恢复不过了。 ∽ 王守义望着林望,略一思索,便明白过来。 原本是势均力敌的两个人,严格来说,扬巴八枪还占优势,毕竟是用枪,一寸长一寸强。 可是扬八枪太爱干净了,一身绵袍华丽,不沾灰尘。 他没有败在武功上,败在了自己的洁癖上面。 被林望的一口浓痰,落得一个重伤的下场。 ∽ 明白过来的人,不由脸色一变,有人欣赏林望的洞察力,有人自省,亦有人不屑。 ∽ “世家之人不简单啊,自身跳出局外看事情,这眼光和洞察力,远超绝大多数同龄人,亦是世家重教的结果。” “有书开拓眼界,有史为例分析胜败,有师指点引导,有友互相论证……” “这一战,比上一场比武更精彩,可以记载,引以为例,我为你们讲解一下……” …… 王守义一一分析,为三个弟子及身后的李六子的一大队,讲解起来。 有心之人,也靠了过来,听王守义讲解,继而恍然大悟,对王守义拱手示意,表示感谢。 对听懂的人来说,有种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的觉悟。 哦,原如来此,拔开云雾见真理,竞是如此简单,差的就是三言两语间的点破。 ∽ 第三场战斗又开始了。 平阳张新虎对战清水六合刀师欧阳义。 王守义心中有数,这一战张新虎必胜,因为野蛮狂暴迅速。 而欧阳义的大刀太重,看上去大开大合,刚猛无匹,运转如意,但没耍开之前,起步慢了。 照例,互通姓名。 张新虎立即狂暴起来,野蛮快速的王八拳,向欧阳义兜头拍来,锋利的虎刺,带着破风之声,让欧阳义一退再退。 七步,仅仅七步,欧阳义的大刀未挥一刀,便直接被张新虎逼出圈外。 以弱胜强,张新虎才后天后期,胜欧阳义后天后期颠峰。 被一顿王八拳逼出圈外的欧阳义,脸色铁青,败的太憋屈了,一刀未发啊! ∽ “有些胜负,无关强弱,若等欧阳义的大刀舞开,此战必耗时长久,且艰难。” “以弱胜强,只是谈资;关键处在于占了先机,一招慢,招招慢,七步败北。” “若要解决刀重起式慢,又不想换刀,保持距离不是解决之法,大家可参考樵夫的拔刀术,随时随地都处于爆发的状态。” …… “重刀,也可以很快的发刀,以肩为基,肩前倾,手只需轻轻一带,就可快速发刀,可远攻,可近杀,又有几个人敢以身试破甲重斩。” 更多的武者,朝平阳的场地靠近,安静地的聆听王守义的讲解和分析及解决之法。 欧阳义也过来了,听了王守义的解决之法,不再把大刀单手握着,而是杠在肩头。 试了一下,手臂轻轻下摆,肩头一抖,重刀便凶猛快速的朝前劈下。 重刀无锋,以刀破巧,脚下被欧阳义斩开了一米长,深入半尺的刀痕。 欧阳义排开众人,朝王守义走来,执弟子礼,右手拳左手掌,低头弯腰向王守义拜谢。 “感谢王大师指点,若王师有事,来清水大街十三号院,我欧阳义必报此恩。” 王守义点了点头,开口道:“平阳需要人才,你若有心,来平阳走走,便算是对我的报答了。” 王守义本不会讲破解之法,见欧阳义靠近,便加大了声音,把解决的方法也讲了出来,起了招纳交好之心。 三十岁以下,能达武宗颠峰,突破达到先天的机率能达到三成以上,比起武宗百不足一的比例,高太多了。 若愿投靠,王守义有办法让他百分百破入先天。 王守义的话一说完,就有不少武者起了心思,有些人也讲了一下平阳这两年的变化。 似乎去平阳走走也不错! 第三十六章 短打 第四场比武,中规中矩,九县十人,这两人是师兄弟,来自金水县的罗碧水和郡城的钱生水。 功夫是拳术↗短打,一种近身博杀的武学。 短打,第一是快,眨眼间己是攻防数次。 第二是隐藏,发招不见招,贴身肉博,打的是盲区。 第三是怪,也叫险,不是功夫怪,而是打人的手段怪,不懂的人还以为两个抱在一起亲嘴呢。 由于是师兄弟,基本上是对招,王守义也没多讲解。 ∽ 第五场,是樵夫的主场,未战己胜,对手直接认输。 今天的半决赛结束,晋级者四人,申公太保,张新英,林望,樵夫。 钱生水是内定的主擂人,代表郡城,原本不用上场,只是郡城为展现实力,露上一手而已。 可以当做人家是镇摄也好;或者是气度,让挑战者心中有个数,那就各自理解了。 △ 夜,场地帐篷内,光石通亮。 “这钱生水很凶。”向山望向张新英说道。 这是提醒他。 “这与我的博虎术相同,近身博杀,很凶险。胜负之分不在于招式,而在于势。只是对于势的把握太难了。”张新英一脸认真,他不担心其它的三人,只担心钱生水。 ∽ “这短打之术,很明显,以练体为基,纳百家之险,招招夺命,式式伤人。虽然他们是在对招,也不难看出,其中的凶险。一个跺脚的动作,都是冲着伤人去的。打斗如亲嘴,通常是把人击飞,算是一个回合,但短打却是拉着不让跑,欲直接置人于死地,看上去像亲嘴,实则凶险,一招失利,满盘皆输啊!” “你们看,这个动作,打人先擒拿,拉近迎上以肘击……” “这是后面的动作,贴身踩、蛮牛撞、关节杀、半步震、沾衣跌……无一不是以杀死杀伤的伤人式、杀人招……” 王守义模仿了几个动作,讲述了其中的凶险…… “新英与猛兽博杀,练体是极强的,技巧上也不缺,但一直只是练习与对打,杀过猛兽没杀过人,这短板才是我担心的,与心性有关。”向山。 “向师,杀人有何难?”张新英自信杀人不是问题。 “是吗”向山眼一横:“那你来杀我试试……” 张新虎愣了半响,才小声回答:“呃,不敢,打不过向师。” “那他呢?你打得过他吧。”向山伸手一指门外守门的战士。 张新英不说话…… “不敢杀吧,那对面场地,你随便杀个人吧!” 向山伸手指向对面的金水县场地。 张新英不说话了。 是啊!无缘无故,没仇没恨的,去杀人干嘛! 杀人也不是简单的事。 张新英明白了一些。 ∽ “难的不是杀人,也不是突破杀人的心理,而是心性的改变……随意杀人的是什么人,称之为无人性的魔头。” …… “你也知道,你与他的差距在于势。势这个东西说不清,大时可一人压一城,一头猛虎敢追上万的羊群;小时也能凭添三分力,兔子亦蹬鹰,让天敌落荒而逃……” “很多东西,可以化作武者之势,比如情绪愤怒,兵器,权势,财富……” “这钱生水,身上杀气浓郁,死在他手下的人,不低于三十……打斗时,他若释放杀气之势,必会影响到你……” …… 向山一顿说教,把张新英说的面红耳赤,只敢低头看脚了。 ∽ “向山哥,另外三个也杀过人,但没形杀气之势,出手有顾虑,会留几分,不需考虑。张新英这近一年一直与猛兽厮杀,杀气是有的,但更多的是野蛮之气。” “我认为,在必要时,可以狂暴,化身兽人……毕竟,野蛮之气是蛮荒之势的一种,杀气亦是蛮荒之势的一种……没什么高低之分。” 王守义考虑用野蛮之气对抗杀人之气。 “苍茫大山,荒野不仁。他只不过沾点边而己,没体悟到蛮荒,就……就习狂暴之法,怕是会心性大变……若化身蛮兽、凶兽,那就只能是死!” 向山摇了摇头,表示不同意。 金子安静地看着一切,对向山点了点头,用狂暴之法,凝蛮荒之气,对目前的张新英来说,的确是莫大的伤害。 “你也不同意。”王守义见金子点头赞同向山之言,也改变了想法,说道:“那就算了。” “新英,记住,不要看他的眼晴,若是他的杀气影响到了你,不如做个睁眼瞎。” 王守义只能这样嘱咐了张新英一句。 △ “六子,那厉阳可有回复?” 王守义问道。 “王师,我见了他一面,他说要考虑一下,约定在七天之后。” “哦,对了,厉阳家中有一个近七十的老娘,他排行第十,前面还有九个姐姐,资助他练武的是他七姐,叫厉秋雪。这厉秋雪是唐家之主唐峰的第六任妻子。” 李六子说道。 “唐峰,看来这厉阳……向着唐家了。”王守义。 “阿大,厉阳不会向着唐家……因为厉秋雪死了,厉阳被唐家赶了出来,差点被打死。厉阳是恨唐家的。”金子说道。 王守义转头看向金子,有些疑惑,传音入密:“你往唐家安排人了” “没有,很难安排人进去。这事唐家虽然压了下来,但行商游走天下,恰巧唐绍寅有能力,新村的一些人就安排在商行做事,偶尔打听到了些八卦之事。”金子传音回道。 王守义与金子相视一眼,转头对李六子道:“你下去吧,有空找他喝喝酒就好。” “还有,军演的事,比比武更凶险,你不可松懈。” ∽ “师傅,我要同你睡,金子姐姐老是半夜起床。”棉儿拉王守义的衣袖撒娇。 “好!”王守义笑着应答。 金子这几天与郡城的某些人联系,影响到棉儿了。 “师傅啊,那个叫林什么的人好凶啊,都把人打吐血了,你能不能打他一顿”棉儿道。 “为什么?”王守义。 “只有坏人,才会打人的。” “嗯,不能随便打人,还把人打得喷血……”王守义应合着。 “对了,你要同师傅睡,那可就不能睡马车了!” “知道,师傅,你的那个皮毛,比金子姐姐的皮毛舒服多了,中午时,我一躺下,就睡着了。” “那可是青狐皮所制……有助于睡眠,恢复精神力的……” 月光下,棉儿拉着王守义,留下,一长一短两道身影。 第三十七章 你比我更狠 秋天的清晨,带着寒意,凝成了霜。 比武场,己是聚集了不少人,各方势力均会在今天到场,因为今天是决赛。 △ 待各方人物到场,己是卯时中…… 抽签决定各自己的对手,由游子远宣读。 “第一场,芝山林望对战平阳张新虎。” “第二场,零阳申公太保对战金沙樵夫。” …… 第一场开始,互通姓名。 开碑手对决博虎术。 ∽ 欲与虎博,先修肉身,凶兽爪牙之利,裂石碎骨。 虎有三凶,一扑二咬三翻。 扑的速度最快,力量最强;咬的杀伤力最致命,最凶险;翻的花样最多,通常是配合前二个动作。 虎之力,其劲勃发,四千斤之巨,若以扑杀,能达万斤之巨,轻轻松松便达到武宗的爆发力量。 若赤手博武,非武宗不可。 虎之威,呼啸山林,镇摄百兽,杀戾之气暴烈;虎眼生威,凶气成势,自成气场;虎吼镇敌胆,十里传虎威,觅食百里,山中称王。 博虎术,练体修劲精关节,擒拿寸劲贴身杀。 肉身抗爪牙,劲能御虎力,近身打关节,擒拿拨筋皮,寸劲贴身杀,虎中我称王。 ∽ 开碑手,又称铁掌,以力压力;修肉身,硬抗刀剑;其招大开大合,势大力沉,近身称雄。 △ 了解对手,一开始,林望没有试探,铁掌运劲成刀,吐气开声,左手劈劲,如巨斧开山,声势威猛,一往无前,勇猛若虎。 张新虎也不落后,一声大吼,劲力勃发,不退反进,跺脚半步贴上去,双手握掌,直拳击胸;势若疯虎,以伤换伤。 两声并成一声…… 只听得一声,沉闷的声音,两人便分开了。 林望左手劈下,右手护胸,最终给张新虎避开了头,击在肩膀处,把张新虎钉在原地。 不分先后,张新虎双拳,狠狠地的打在林望护胸的右手臂上,生生把林望击退了五步。 以伤换伤,几乎所有人都这么认为…… 不过王守义笑了,博虎术,极凶险,亦很精妙,有一句叫“劲能御虎力”。 张新虎一个细微的动作,跺脚时,惦起脚尖,接下铁掌,再落下脚跟,屈膝御力……无伤。 林望被震退五步,刚立定,又再退三步,双目一睁,仔细打量起张新虎来。 刚才那一掌的力量,没有伤到张新虎,林望感觉到了张新虎把自己的劈劲给御了。 其后,双拳击胸,把劈劲的后招“拖掌”,巧妙的以攻代守给化解了。 “好精妙的御力之术,好疯狂的战斗技击。” 林望开口赞道,这一回合,他吃亏了,虽右手护住了胸膛,以铁掌之硬,自身虽无伤,但张新虎的劲道猛,力量足,其力传劲,压得自己一时气血运行不畅。 “开碑手之硬,名不虚传,远超精铁。” 张新虎裂嘴一笑,露出微黄带黑的牙齿,没有了刚对招的疯狂之意。 ∽ 心念如电,林望明白,想胜张新虎,光靠开碑手以压人,怕是不行了,该出底牌了。 只是张新虎的底牌又是什么呢? 林望不由如此想道。 “接招!” 林望出了底牌,连击杀术,声音中充满了自信,他以此招以弱胜强,击败又不少人,如今又有精进。 依然是铁掌为刀,急步暴走,以刀捅人的普通招式,在林望使来显得凶猛,犹为霸道。 看其势,欲冲城拔寨,集精气神于一体,摧毁前方一切阻碍。 “来得好!” 张新英也不变化,依然迎上去,双拳握于腰间,仍旧是以伤换伤的打法。 只是,对手会在同一个坑里,接连跌倒两次吗 林望的铁掌近胸,化而为拳……一个简单的变化,就化实化虚,铁掌之刀,变成了铁锤,印上了张新虎的胸膛…… 铁掌变拳,张新英欲接掌的借力御力一下落了空,心中不由“咯噔”一下……意料之外的事发生了…… 所有人几乎都认为,林望这一拳要打实了。 拳头印上了胸膛,沉闷的打击肉体的声音,如闷雷炸响……可以料到,张新英会被击飞…… 然而没有,张新英生生受了这一拳,人成左弓步压了上去,双拳不在蓄力于腰间,而是一手抓住林望的右手拳腕处,一手抓住肘关处。 冲着林望一笑,黄中带黑的牙齿,仿若化作了利齿。 “你败了!” 惊变突起,张新虎右手扣入林望手腕关节内,左手同样扣入了肘关节,向往一推…… 林望瞬间就失了重心,欲发劲挣脱,而张新虎不仅扣入两处关节,更抓在了筋脉及韧带处,阻止了发劲,完全把他的右手给废了。 咔嚓三连响,林望的右肩、肘、腕,全部脱了臼。 可还没有结束,左弓步的张新英又贴上身来,借一推之力,脚贴着林望的右腿,一刮,踩了一下去。 “嗯” 一刮之下,林望的裤子小腿处给擦破,鲜血淋漓,直接给刮掉了一大块皮肉,引得林望沉哼,咬牙承受之钻骨之痛。 右脚被踩住,右臂脱臼被擒拿,左手左脚也等于废了,除非自断右臂…… 张新英还没有停,左手肘击,狠狠地击在林望的右侧肋骨处,一击打断了林望的一根肋骨。 时间仿若停止,林望与张新虎,保持着这个姿势…… 观看的众人也被这反转给惊呆,失去了语言和动作。 ∽ △ “我输了!” 林望忍着痛,咬牙说道。 张新虎松了手脚,开口道:“你的拳很重,你也很能忍痛,居然没有叫出声。” “呵呵……哈哈哈……”林望大笑:“我日夜以数百斤大石锤练身体,痛对我来说不算什么,但你的关节擒拿让我感受到了痛。” “我比你更痛。”张新英卷起双手的衣袖,仅双手小臂,纵横交错着无数的伤痕及洞穿的咬痕,不下三百处:“我全身都是……” “你比我更狠,若无灵丹妙药,我想你己死了无数次。”林望出身芝山丹武世家,其见识远超常人,明白其中的凶险,心中对张新英充满了敬佩,这是一个比自己更狠的人,这败的不冤。 …… “平阳张虎,胜……” 宣告这一场比武落结束。 ∽ 下一场,更是令人期待,究竟谁会胜出呢: 第三十八章 血修者的杀伐之路 “不得不说,你坚持了以伤换伤的打法,狭路相逢勇者胜,你若退,你将迎来冲天拳,肘击,肩撞等无数后招。” 王守义手上几个动作,继林望的拳头后,又变换了五个动作。 “蓄力连击,一杀强过一杀,连环杀招,冲拳打你下巴,肘击击胸,肩撞可致命……强弱之分,不在于境界和力量,在于勇,在于狠……” “他化刀为锤,破了你的御力,打了你一个意外,战术正确;只是他没料到你就是一个疯子,只要能杀对方,哪怕是自己死也要做到。” “俗话说,胆大的怕心狠的,心狠的怕傻的,傻的却怕疯的。你是四样都占全了!” 王守义笑看张新虎说道,平阳为夺建城令,派出一个后天后期的武者,自然有他厉害的地方。 “服下丹药,好好疗伤,你还有一场硬仗要打。” 一颗疗伤丹从王守义手中弹出,落入张新英手中。 ∽ △ 申公太保对战樵夫。 相比申公太保的高大魁梧,樵夫显得瘦弱,更显得破烂,普通的如同一个真正的砍柴郎,草鞋,卷起衣袖,破旧却磨得锋利的黑色柴刀,没有一丝武者的气势。 让所有人认为,他真的就是一个乡下随处可见的砍柴郎。 樵夫不过二十岁,很年轻,却显得很沉稳,沉稳的整个世界只有自己一个人。 “我的世界,我做主。”王守义觉得这个樵夫很有意思。 ∽ 左手握着二尺长的柴刀,随意的搭在肩上,樵夫的眼中除了自己和柴刀,世界上剩下的全是柴火罢了。 柴火! 不管你长得有多高大,只要手中的柴刀挥一挥,就会倒下,就这么简单。 ∽ 申公太保战意勃发,长发无风自动,内劲外放,自成气场。 颠峰的武宗,武道气场,可借物显化,一层层气劲成罡,人在罩中,荡开尘土,如同一尊战神。 两人就这么僵持着…… 一动不动。 似乎谁的耐心好,谁就胜了。 一刻钟…… 半个时辰…… 一个时辰…… 熬过上午…… 站过了中午…… 待太阳夕下…… 樵夫动了! 转身,没说一句话,孤单的离去。 这场比武,似乎与他无关,无挂于心。 ∽ “胜了?” 申公太保低下头:“胜了吗?” “呵呵……我没胜,亦没败。”申公太保收敛了战意,望着樵夫越走越远,直至消失不见。 ∽ “精气神的比斗,好另类!”王守义也没分辩出谁胜谁负,这不是拳脚兵器,而是意志的较量。 两个王八,一动不动,谁先动,谁就输了。 在普通人眼中,就是一场傻子的争强好胜之举罢了。 真正的凶险在一动不动的背后,谁先动了就谁死。 一丝的变化,都关乎生死。 两人如同两匹饿极了的饿狼,谁都不愿意浪费一丝力量,哪怕眨一下眼晴,都可能招来对手的致命一击。 ∽ 还留下观战之人,己是十不余一,终究这种类型的战斗,百分之九九以上的人看不懂。 游子远走上了擂台中央,宣布申公太保晋级。 ∽ 明日即是决战。 申公太保向游子远致意,然后开口道:“明日决赛,我退出。” 游子远有些意外,却又在意料之中,缓缓的开口道:“我可以助你恢复,亦可延缓至三日之后,待军比之后,再继续。” 申公太保摇了摇头:“胜负己不重要,我要晋入先天了。” “恭喜,我白虎大地又添了一位大师,有空可来武山派坐坐。” ∽ “申公太保退出,比武第一名,平阳张新虎。” 没有过场,简单直接,宣告张新虎获得第一名。 ∽ 可比武还没有结束,还有一场挑战赛。 张新虎挑战钱生水,胜了,方才是真正的白虎郡十年一战的年轻一辈第一人,也为夺得建城令加上一分。 王守义不会放弃,这场挑战赛将在明天举行。 众人离场。 △ “这钱生水是城主林日新手下亲卫队中的一名小队长。据情报分析,钱生水应是林日新的一名记名弟子,毕竟亲卫队中的人,全是城主林日新亲自培养出来的。” “不过,林日新刚做城主时,处事霸道,灭了不少世家及先天,威严极重,哪怕近十年来深居简出,亦无人敢挠其虎须,导致亲卫队的人极少出手,难知其底细。” “有几句传言,关于钱生水的,林日新喜欢从死中求生,钱生水便是从林日新十年前,挑中的百名死士中杀出来的。” 金子平静缓和的说道。 “死中求生,百中出一,这好像在养血蛊啊,就不怕噬主吗” 王守义皱起了眉头。 蛊,部落有。 起初,王守义是反感的,认为养蛊,是让其相杀,留下的一只便是蛊。 以精血喂养,达到心意相通,控蛊的目的。 ∽ 然而真相总是出人意料,养蛊与王守义想象的不同,一是要学虫语,二是要开启精神力;择异虫为蛊,可治病、练体、疗伤、对敌、探查、驱虫等,是一门博大精深的学问。 ∽ 有一种蛊,叫做血蛊,万毒相杀,精血喂养,其蛊极为凶悍,养血蛊也极为凶险。 而养这种血盎的人,都是一不懂虫语,二没有开启精神力。 因为不懂,所以认为养蛊的,便都是以毒相杀,留其一是为蛊,精血喂养,便可控蛊。 ∽ “不对啊,若是以养血蛊的方式选人……这钱生水与罗碧水,也打的有来有往,与正常人无异。”王守义有些想不通。 ∽ “有一种修炼武道的方式,叫做血修者,以杀生磨练武道,自称死中求生术。” “虽然血修者杀生,但不同与养血蛊,而是百人生死乱斗,活其一人,历经血的洗礼及考验,算是血修者入门。” “血修者,不重资质、筋骨,重杀伐,即便是普通人,亦可走上武道顶峰。” “例如,樵夫。他以后的武途,就全是杀伐之路,否则便会停步不前。” 金子为王守义解惑,她执掌情报,很多消息方面比王守义知道的更多。 ∽ “血修者,樵夫,杀伐之路……”王守义嘴中念道。 似乎部落的战士,一生都在杀伐之中,渴饮兽血饥食肉……唯一不同的是,没有杀人而己,或者违背心意的乱杀人。 “杀生百万,可人中称雄。百万杀气聚集于一身,应可与天公试比高。” 王守义抬头望天说道:“你说,杀人与杀兽有何区别?” 金子不语,安静地陪王守义看天。 第三十九章 终战之血腥 张新英傲然站于擂台中央,四方揖礼,正式发出挑战,挑战郡城守擂人钱生水。 ∽ 从死人堆里站起来的钱生水,温文儒雅,一把青色竹扇摇动。 白色绵绣长袍,修长的身躯,俊美的面容,当真称得上美男子。 缓步走上擂台,八字立定,收起了竹扇于腰间,一直微眯看的眼睛突然睁开,闪过一道明亮的目光,上下打量了一翻张新英。 “就是你要挑战我,你……不怕死吗”微笑着的脸庞,在说出后面四个字的时候,变得冷峻,眼睛狂暴起来,化成要吃人的凶兽之眼。 眼神的狂暴,不是愤怒的表现,而是一种特殊的武道意志。 如果一头噬人的老虎看向猎物的威风,带给人恐惧及死亡的威胁。 狂暴的眼神,给人一种要撕碎眼前的一切生命,这是杀意! ∽ “有意思,明明是人形,却像一头凶兽。”张新英战意涌动,觉得很有挑战性,眼前的钱生水如同一头人形凶兽。 狼虎豹熊之类的杀的多了,就有些麻木了,人形的凶兽更刺激,更有挑战性。 搏虎术是杀伐之术,终日在山林间寻找凶兽,将其杀死,这只是日常的修行而己。 渴饮兽血饥食生肉,以野蛮对抗野蛮,以野蛮争脱桎梏,步步破境。 不足一年时间,张新英便从二武徒晋升到武宗。 杀伐、野蛮、突破极限,勇猛精进…… ∽ “好久……”钱生水略微停顿了一下,好像在回忆什么,又续继道:“没有碰上想找死的人。” 钱生水兴奋起来,不但眼神狂暴,整个人也开始狂暴,人的气场越来越强……这不是狂暴,而是疯了! 这才是一头真正的人形凶兽。 △ “要开始了!从开口挑战,两各说了一句,前面的挑衅,后面的回应……你们看,那钱生水己经疯了起来,果然如传言一般,外号嗜血疯虎……吃人肉,喝人血的恐怖存在。” 评委席上,有了解钱生水的人,开口讲道。 ∽ 王守义望向擂台中央,两声暴吼,如同怒虎长啸…… 震破耳膜! 一个野蛮,一个疯子,忘却了所有招式,猛地冲撞在一起…… 肌肉相撞,猛烈的撞击声,如敲大鼓…… 细微处,王守义听到了骨骼的炸裂与压缩…… 就这么简单的一撞,就己然是要分生死了,都全力的爆发了! ∽ 猛烈的碰撞,并没有让两人分开,反而相互扣住了双手…… 下一轮的对抗,又开始了! 手不能动,那就动脚! 腿影交错,依然是猛烈的撞击声,没有任何的技巧,这是对抗…… 衣物炸裂,两人的半截裤腿己然化成灰灰…… 皮肉炸开,鲜血如飞溅…… 没人喊痛,没人喊停,依旧疯狂的对抗。 ∽ “这是比武……”无数人被震撼了,这比凶兽的生死斗还惨烈…… 什么招,什么式…… 什么内劲,什么技巧…… 全然没有…… ∽ “骨头都能看到了,怎么还不停……” “他们……不会痛吗……!” ∽ 擂台上,鲜血被染血,还夹杂着糜烂的血肉,溅的四处都是…… “咔嚓” 不知谁的小腿骨被踢断…… 可没一个人倒下,战斗还在继续…… …… 终于,一个脚掌连着半截小腿从擂台上飞出……砸入人群之中…… 一名男子被半个脚掌砸瘫,人群一阵涌动后…… 尖叫声响起…… 然后,失声无语…… 那是半截小腿,有人晕了过去…… 实在太狠……太恐怖了! 擂台上的两个人,比凶兽还凶兽。 ∽ “啊!” 钱生水暴吼出声,那半截小腿是他的。 但暴吼不是因为痛,而是再加一次爆发…… 右手肌肉更加突出的隆起…… 咔嚓声响起…… …… 众人发现,钱生水己生生的把张新虎的左小臂给捏碎了! 更恐怖的在后头,失去左脚的钱生水,右脚被张新虎狠狠地的踢断…… 而钱生水再次暴吼,双手肌肉同时再次隆起…… “撕”的一声。 钱水生硬生生的把张新英的左小臂,从关节处扭断,撕裂,扯掉…… …… 两败俱伤…… △ 钱生水右腿废了,左小腿没了! 张新英,左腿断了,左小臂没了! 一个半身以下全废,一个左边全废…… ∽ 战斗还会继续吗,众人的凝问,马上有了解答。 终于分开的两人,虽然冷静了下来,却没有人认输。 钱生水撕开了被血染红的绵袍,把青竹扇绑在右腿上,左腿也给死死的绑住。 张新英,只有一只手,不过仅绑住左臂,倒还快了一丝。 战斗还在继续…… ∽ 钱生水一屁股坐在地上,双手猛的拍地。 以手为脚,以右脚为兵,如同荡秋千,把自己抛出去,砸向了张新英…… “这样了,还能战斗!”人群寂静,呆呆地望着擂台。 ∽ 张新英右腿半蹲,伤残断裂的左腿点地,右手撑着地…… 猛地弹起,暴射而去,右手握拳,狠狠地朝钱生水的右腿砸去。 这种伤残,己然没有了变招,完好的右手总比伤残的右脚灵活,有力。 砸了上去,线生水原本骨折的右腿,己经反向扭曲变形,全然废了。 可钱生水的双手完好,生生受了这一击,双手却抓住了张新虎,脸上露出了胜利的笑容。 是啊!能不笑吗,双手打一只手,这是优势啊! 两人重重的落在地上。 钱生水抓住左手张新虎的右手,左手扬起,欲狠狠地的击下去,废掉张新虎的右手。 ∽ “要分出胜负……要分出生死了吗?”有评委喃喃地说道。 “咔嚓声”,再次响起,张新虎的右手被线生水砸断了。 “张新虎输了!”有人断言,也是几乎所有人的想法。 “啊!啊!啊!” 突然的惨叫声,从钱生水嘴中爆出。 张新虎“呵呵”一笑:“你死定了。” 原来张新虎一个狠狠地的滕撞,直接击在了钱生水的档部…… 一次,两次,三次…… 鲜血如水,双手完好的钱生水,身体在痉挛,下面流出了鲜血成流。 可张新虎还没完,身体在地上翻滚,临近钱生水,完好的右脚屈起,一脚也钱生水如踢麻袋般,踢下了擂台。 “张新英胜。” 游子远上了擂台如此宣布,即便自己是先天颠峰,看向张新英时,亦感觉到他的狠和野蛮。 非人类不足以形容,应该是非生命体吧! 直到战斗结束,也没哼一声,好像身体不是自己的,又或失去了痛觉。 第40章 军比开始 终战令人神为之伤! 什么战术,什么精湛的招式,在狂暴的野蛮与疯狂的残忍中,变成了一句空话。 但更残忍和野蛮的在于军比。 军比的规则只有一条:活着就是胜利。 △ “后悔吗?”王守义问张新虎。于私全身重伤,濒临死亡,用一条手臂换取一场胜利,几乎断了武道之路,对张新虎个人讲,太不值了。 额头青筋暴起,张新虎由内而外全身痛的厉害,伤的太重了! 猛烈的爆发,每一击都全身发劲,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筋骨震荡,内脏受损。 “我不知道,只要你在,平阳的日子会好过些,张家村的日子也会好过些……”张新虎的声音很是微弱。 王守义理解张新虎的话,大小张家村亦同部落差不多,虽分家立户,小有私产,但在村制的管理下,仍然是一个大家庭,张新虎是由张家村养大的。 张新虎就如同部落的战士一样,只要张家村的人过得好,死又如何,死得有价值。 后不后悔,张新虎不知道,即便有私,对于整个张家村来说,是不重要的。 张新虎并不高尚,但很真实,王守义望着张新虎,就如同部落的战士一样。 “好好养伤,失去的会回来的,你是一位合格的战士,也是平阳的英雄,平阳百姓会铭记。” 伤不是问题,即便是断臂也可以重生,毕竟王守义都能让赵姥的心脏重塑,不过是消耗长春真气和灵丹妙药罢了? 英雄应该获得应有的荣耀和对待。 △ 秋风寒秋雨冷! 无边落叶如海,在细雨风中飘落飞扬。 十城军比,十队百人阵,铁血萧穆静立于沙场。 千人参加军比,能活着的人不会超过三百,胜利的也只能是一家。 人族本弱,能从蛮荒中崛起,从食物变成一方主宰,军武是根本,一族的崛起兴盛,从来不是靠个人能做到的。 活着就是胜利,这条唯一的规则告诉所有人,人与兽的战争,哪怕只剩一个,也要战斗到底。 △ 平阳多少年没参加军比了,李六子的记忆中,好像从父辈开始就没参加了。 是三十年,还是五十年……李六子记不清了…… 但规矩还是知道,只分生死,不分胜负,活着就是胜利…… 站在最前方的李六子深深吸了一口气,心中有些不安,心脏不争气的急速跳动…… 军比是要死人的,而且会死很多人…… 想要胜,就必需杀人……而自己及身后的一个大队,都没杀过人…… 即便再三叮嘱,做好了杀人的准备……依然不够。 世代从军的李家,父亲告诉他:“人在战场,还不如一只鸡的生存机率高;杀人再怎么做好心里预算也不够。在战场上,心若不狠,眨间之眼的犹豫,便有可能被敌人反杀……” △ 临近深季的苍茫大山,在细雨的笼罩下,半遮半隐。 毕竟临近郡城,成材的高大树木,己被砍阀一空,留下的是灌木及三十年以下的树木,通俗的讲,这是一座柴山。 此山养不出大型凶兽。 但致命的毒蛇、毒虫,依然不少。 军比就在这柴山中…… 在白虎郡周边数十余座柴山中,这座是较小及偏远的。 长五里,宽三里,这指的还是步行的里数。 若非有山石及灌木遮拦,及细雨阻隔,身处山顶,百人大队,肉眼可见。 ∽ 李六一抽到的是四号签,从四号标记点进入。 无路难行,密密麻麻的灌木挤着生长,枝条刮擦在皮甲及铁片上,吵杂声一片。 “李队,你看,五号签也入场了!” 李六子望去,相隔近二里之遥的百人大队也开始进山了。 “加快速度,做好隐敞!”李六子深深吸了一口气,发出了指令。 ∽ 弓刀枪盾甲,这是所有进山的百人队标配。 弓刀枪,一远一长一近,三种武器。 盾甲,前者冲刺,后者护身,两种防御之器。 ∽ 军比有这么高的死亡率,自然也它残忍的规则。 一,是必须有一队达到五百的令牌数。 二,是失去令牌就得死,交出投降都不行。 三,时间只有三天,若无一队达到,全部都得死。 要想活着,就要保护好身上的令牌,同时还要让其中一队完成五百令牌的数量。 这意味着,最少要死一半,否则全部死。 ∽ 李六子摸着脖子上的项圈,这就是令牌,一个被完全锁死的项圈。 想要取下来……砍头吧! “李队,要不要取下护甲……” “不能脱,连睡觉都要穿着,柴山太小了,一千人,很快就会相遇,发生战斗……用不了太多的计策。”李六子认为还是穿着护甲好,虽然重了点,影响速度,但战斗时,特别在遭遇战时,脱了护甲就等于送死。 “对了,这柴山有水源吗”李六子问道。 “没有,连果树都没有,不过不是下雨吗,我们挖个坑不就好了吗?” “到那边去吧。”李六子指向一棵大树的位置。 位置不错,只要上了树,基本四面来人,都可以发现,至少在白天不用担心。 至于晚上,那就另说了,雨夜无月,蛇虫活跃,想偷袭就要克服夜盲与蛇虫。 △ 扎营是有规矩的。 选好了位置,就要清理蛇虫,并察看周边地形。 鸡兔蛇鼠这四种是最多的,但危险最大的是蛇,最能捕杀的依然是蛇,因为蛇喜隐藏,不像鸡兔鼠一样,一有动静就会跑。 柴山的确没有什么吃食,十七条一斤到三斤的蛇,两只傻兔子及一只不知死活的野鸡…… 这就是今天食物…… 灌木被砍到清理,并留下一部分加固,变成了防御线。 人在加固的灌木圈中,圈中一棵大树。 李六子最终没有选择隐藏,毕竟人多,范围也很小。 李六子选择的是以逸代劳,扎营,然后休息! 平阳的胜算不高,弱的久了,与其它城的关系自然联系就少了。 也就是说,平阳没有盟友,除了自己,全都是敌人。 第一梯队,芝山、金沙为盟友; 第二梯队,清河、清水、零阳是盟友; 第三梯队,金水、新庆、河口这三家亦是盟友,原本平阳也是其中之一的。 超然的是郡城的百人队。 第四十一章 暗夜杀机 一千人在不足四平方公里的地面上战斗。 浓密的灌木就是最好的遮挡隐蔽。 山石,少量大树,地型,就必须充分利用起来。 率先占领高地,占地势之利,易守难攻,这几乎是所有队伍的选择。 李六子却反其道而行,不占高地,砍阀灌木,搭建营地,清理出空地,不隐藏,来一场面对面的交锋。 △ 铲子在挥舞,这是唯一的一把尖刀铲。 很快,低洼处一个坑被挖好,并被拍实,挖开拦水的土坝,水被引进坑郑 灌木被捆好,搭成了营墙,还搭建了棚子,己是夜幕降临…… 雨停了! 营地中冒出了几缕浓烟,最终变成了夜间的巨大的火堆。 白的收获,在火堆中翻出,一人分着那么几口食,就是今的食物。 一直处于半猎半练的五大队,到了夜晚,默契的配合显露了出来。 外围正在拉警戒线,足足有三道,共九条细线,或高或低,或隐藏在腐烂的枝叶汁… 一些的坑被挖出来,插上削尖的树枝,再被掩埋。 这一切,居然在黑夜中完成,没有任何的交谈,是在无数次的实战中练出来的默契。 营地中,火堆被黄土覆盖,削尖的树枝被插入土,整齐的向处倾斜着…… 营地里面做布满了陷井? △ “李队,都完成了。”一名队长低声道。 “玄铁丝布了几根!”李六子问道。 队长伸出了一个巴掌。 李六子点零头:“见机行事,隐蔽。” ∽ 柴山,夜半,雨又飘了起来。 伸手不见五指的黑,传来冰冷的气息。 山老鼠在地上觅食,咔咔的细微进食声,格外清晰。 毒蛇宛延,寂静的潜伏……仔细观察会发现,蛇头在微微的转头。 突然…… “吱吱……”的一阵老鼠的尖叫,及枯枝落叶的被疯狂拔动的声音传来。 这是毒蛇在捕食猎物! ∽ 远处,似乎有个黑影晃动了一下,应该是某个夜行的动物被惊动后,又潜伏了下来。 良久,都不再有动静。 细微的枝叶被某个轻巧的动物拔动,时响时停…… 应该在觅食,只是这动静大了些。 寂静的夜,即便这细微的声音,也能传出很远,几十米内,耳尖的人都有捕捉到…… 更别论,山中的虫兽,听力更强……听到更远! 有些能捕捉空气中细微的气味变化,追踪猎物;有些能感受到轻微的空气振动,定位方向距离;有些听力超绝,有些夜视能力强……甚至这些能力都具备。 静听山林夜雨声,杀戮四起。 一道飞影掠过,山林一时嘈杂声入耳,这是夜猫子在捕食。 某处灌木乱响,却又不闻任何动物的惨叫,应是青狸捕蛇。 一只兔子在挖地下的根茎,一边进食,时而静止,伸直了耳朵,静听有无捕食者靠近…… 不知名的昆虫在地上爬行,然后被山鼠捕食。 鸟儿被惊动,双翅振空,仿佛历经千百遍一般,即便黑夜,亦能安然的落到下一个栖息点一条细的树枝上。 …… “头儿,前面五十米内应该无人,刚才一只山鼠被蛇捕杀。”一个黑影匍匐在地,冲着一堆乱叶,以不可耳闻的声音从嗓子里压了出去。 枯叶中伸出了一条手臂,一根手指摆动,好像在点头。 “再放一只,心中有些不安。”枯叶中传来微弱的声音。 一只老鼠被黑影从下掏了出来,好像处于沉睡中,轻轻地放在地上。 黑影又动了,一只手朝老鼠挥动了一下,就不再动,与大地融为了一体。 不一会儿,老鼠苏醒了,只是轻微的动弹了几下,又不动了。 似乎很久,周边都没动静,确认了没有危险,这只老鼠移动了,每一次移动,只要声音大了些,它便会静止。 这毕竟不是它的地盘,熟悉的鼠道不再,心中不安,难免动静大了些。 ∽ 李六子,再次听到了山鼠移动的声音,心中安定了些,今夜的布置没有白费,有猎物上钩了。 王督将告诉他,听声音也能判定猎物是否来临…… 刚才左前方的声音不对,狡兔三窟,飞鸟三栖,鼠有鼠道,兽有兽道……平时用心看,用时用心听,就能判定,两次轻巧的动物移动声,应是老鼠这种东西,而且还不是这片区域的老鼠,没有在鼠道上移动。 一只或许是窜霖盘,两只呢,还是一个方向,应是人为。 李六子手指慢慢的勾动,如若在白,便能发现,他手指勾动的一条细丝,细丝的另一头不知连向何处…… 手指只勾动了二次,这是在告诉五队的人,猎物来了! ∽ 等了半个时辰,也不见有任何动静,让李六子心中有些佩服,左前方的猎物,实在是太有耐心了。 不过才半个时辰,李六子也不急,有些受了惊吓的野兽,能忍耐三,甚至更久。 ∽ “头儿,可以了!”地上一个黑影动了! “嗯,前进,二十米,第一队上。”枯叶中有了动静。 数十条黑影在缓慢的爬动。 又是数十条黑影…… 一连几波…… 真是警慎到了极点,近一个时辰才移动不到二十米。 ∽ 李六子闭上了眼睛,耳朵贴边旁边的石头,仔细聆听着。 猎物己进了包围圈,简单地,离布置的营地不到五十米的距离。 剩下的是等待,等得明。 人与兽战斗,与人与人战斗不一样,明之后才是最放松警惕的时候,亦是能分清敌我的时候,毕竟灌木丛,不是人最好的战斗场地,黑夜也不是好的杀戮时分。 李六子不由猜想:这究竟是哪一家的精英大队,够有耐,也足够警慎。若是半年前,若自己的大队遇上,只怕是不堪一击。 不是自己大队不厉害,而是缺乏经验,缺之实战。 五个大队,在丛林中不断军演大半年,一次,又一次……李六子也记不起多少次了,有时候是别的大队,有时候是强大的武道团,有时候是凶兽,甚至还有先大师…… 王督将的魔鬼训练,让五百城防营剩下了仅自己这一只队伍,还不足百人编制,若非有后备精英补充,只怕是十取一罢了。 李六子好奇,玉督将从哪请的先大师,又如何控凶兽及狼群的。 是军演,点到即止,特么断手断脚,给打骨折,伤并重伤也是点到即止吗…… 不过五大队脱颖而出了,最为神奇的是那些什么药,什么丹,什么液,让李六子认为必死的人都活了过来,依旧生龙活虎。 李六子觉得让自己坚持下来的不是什么荣耀,责任,财富及希望,而是奇迹。 让人不死的奇迹! 第四十二章 黎明的杀戮 都说黎明是发动攻击的最佳时刻,因为那一刻最暗。 对于时刻处于高度警惕的军队,这显然会被防备。 △ 深秋的清晨冰冷如霜,一夜细雨,即便最低都是武徒的军队,也让人难以忍受一夜寒雨的侵袭。 秋风吹动,枯草摆动,零星的落叶打着旋儿落下。 平阳营地五十米开外,一道伏地的身影借风隐藏行动,倒退着爬了回来,其警惕性堪比后世特种兵。 “外围有三道警戒线,但没发现有人看守,我怀疑是空营地,也就是陷阱。”到退的身影小声的说道。 “有诈……但不可能没人,营地以柴为栏,特别是出入口的那十几捆柴火,很特别,径直根尖,小臂儿粗,一人长,做投枪,伤害力很大。”借着清晨的微光,仅能模糊的看到点样子。 枯叶堆里坐起了一个人,其目如灯,精光闪烁,眉头微皱,露出思考的神色。 “头儿,不知虚实,忌动,静以待之。” “平阳兵弱且痞,虽闻练军,狩猎于深山,却未见虎豹豺狼,尽是吃素的,不用太过于担心,我金沙精锐,可以一敌三。” ∽ 天越来越亮,昏暗的晨光即将消散,若不把握,立马就会错失奇袭的机会。 若再进攻,一切无所循行,变成了正面交战。即便敌弱,己知必死,定然博命,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其结果,自然不是强军想要的结果。 “着甲,正南,箭矢阵,奔袭,急!”金沙领队发出了进攻的命令。 天时,地利,人和是战争的一种境界,对于金沙的领队来说,他现在要抓住的是时机,错过了就不会再有。 十个箭矢阵,双盾领先,双枪在后,其六是弓箭手,开始了野蛮冲刺。 不到五十米的距离,纵有灌木丛生,亦不过几个呼吸之间,这就是金沙精锐。 “有陷阱!”有人大呼! “注意脚下,有刺坑!” “弓箭手掩护!” …… 一波小型箭雨朝营地落下! …… 然而,一切都是静悄悄地,营地无声。 “停,戒备!” 金沙领队第一时间高呼发出指令,这是一个空的营地。 集合后,金沙领队发现,自己这边有三个人脚掌被制穿了。 这意味着要分出三人照顾伤者。 未见一人,己方便有伤亡,这个开局并不好。 搬开入口处捆好的木柴,除了中间的大树,营地空无一人。 一小兵上前,噗嗤一声,就栽到在地上,然后狼狈的爬了起来。 “营地内都是陷阱。”金沙领队脸色变的难堪起来。 好在小兵着的铁靴,因为有了防备,仅仅是摔了一跤,并无大碍。 ∽ “这里有个小水池。”经过一夜的沉淀,水很清澈。 小水沟流趟,经过水池,慢慢溢了出来,流向山脚。 金沙领队舔了舔干燥的嘴唇,整夜没有喝水,有些口渴了。 “试毒。”金沙领队依然警慎。 身边的亲卫从身上掏出一个比大拇指略大的小瓶,倒出了一条银白色的蠕虫与水池中。 片刻之后,亲卫点了点头:“无毒,可以喝。” 然后小心的把蠕虫引入瓶中,这是一种专门用于试毒的蠕虫,很是娇嫩,极易死亡,若水中有毒,片刻之后,就会全身肿大,变成其它的颜色。 “分队饮水。” 金沙领队松了口气,双手捧水饱饮了一顿。 ∽ “机会来了,做好战斗准备!”李六子摘了耳朵的玄铁铃,换了另外一个传达战斗命令。 约几个呼吸后,玄铁铃传来了声音:“己投毒完毕。” “很好,九百数后进攻!”李六子舔了舔嘴唇,心中兴奋起来。 ∽ 李六子率领五大队百人,光明正大的出现在营地的上方,盾兵在前缓步而行。 “戒备,戒备,戒备。”金沙领队急呼,他第一时间便发现了平阳百人队。 金沙百人队,的确精锐,即便饮水后的片刻歇息,也没有随意走动及放下兵甲,战斗队型立马展开。 李六子见到金沙百人队的反应,不由点了点头,这纪律及反应速度,默契的配合,不逊色五大队。 “金沙的。”李六子见到金沙领队的头盔,刻有金沙二字,开口问道。 “正是。”金沙领队点头道:“你平阳不怕死吗,竟敢光明正大的出现在我面前。” “怕啊,你不怕死吗?”李六子居然老实回应了金沙领队的挑衅。 金沙百人队,不由发出一阵哄笑之声。 “哈哈哈……”金沙领队放声大笑,平阳的领队竟然这么怂,不由大笑,欲以势欺人,故意笑那么大声,提升己方士气。 “看来你还有自知之明,跪地投降,我给你们一个痛快。”金沙领头。 “跪地投降!”金沙亲卫。 “跪地投降!”金沙百人队。 这配合,简直绝了,很是狂傲啊! 李六子眼神一缩,目放精光,这金沙的兵,太傲了,心中不由一阵愤怒,不过当了几年混混,到也没有把愤怒写在脸上,依然冷静。 “跪地投降,还是要死,我平阳的兵,还没贱到这种地步。” “这样子,你们跪地投降,让我来杀,如何?” 平阳的百人队心中都清楚,金沙的人中了毒,时间越长便会越虚弱,李六子不是在斗嘴,而是在陈述事实。 不过金沙百人队的狂傲及轻视,依然让平阳的百人队,脸上不好看,看向金沙百人队的目光,犹如看死人一般。 “哈哈哈……那你平阳也得有那个本事。问问我手底下的兵,你平阳不过是一块葬地,专出老弱病残,有什么资格。”金沙领队轻视的目光,轻蔑的语气,仿若高高在上的大人物。 金沙百人队中也有人狂言:“葬地平阳,专出弱兵。” “资格,你们也配有资格。” “千不该,你平阳不该遇上金沙,万不该,你平阳不该参加军比。” “跪下收死,给你们一个痛快!” 金沙领队手握长矛,满意的看着自己的兵,悍将出骄兵,心中兴慰万分,痛快非凡。 ∽ 李六子本可直接杀过去,却特意光明正大的出现,与金沙领头对话,打的可不是拖延时间的目的,而是让五大队的人明白,参加军比,入了柴山,眼前的敌人与凶兽无异,容不得仁慈。 这金沙领队很配合,听得金沙百人队的挑衅,让自己五大队的兵心生愤怒和仇恨,欲要噬人,化身猛虎,原本的愤怒变成了兴奋,不由大笑:“哈哈哈……” “准备受死吧!” “杀” “杀” …… 李六子一马当先,平阳百人队此刻化身为猛虎,向营地中的金沙百人队冲去。 杀戮就此展开…… 的确是杀戮,金沙百人队,弓箭手弓拉开,刀挥不高,枪亦无力……这是一场一边倒的杀戮。 不过也有例外,金沙领队与九个亲兵,因饮水早,而没有中毒,被围在中间,目睹平阳对金沙的杀戮,及刺耳的讽刺! “跪地投降,给你一个痛快!” “我们是弱兵,而你们是一群垃圾,废物!” “呸,资格,你们也配有资格。” 平阳百人队挥舞长枪,一枪枪的把金沙百人队给刺死,鲜血染遍营地。 “卑鄙,居然下毒!”金沙领队双眼喷火,血色满目,咬牙咆哮。 李六子嘴角轻笑:“卑鄙,下毒又怎么样了;你偷袭就不卑鄙了。想必你先辈会告诉你一句话,军比就是把人变成野兽,活着就是胜利。” “给你一个机会,活着带九人离开的机会。”李六子说道。 “你,说,什么,机会。”金沙领队听了李六子的话,一字一咬牙,忍着心中可焚天的怒火说道。 “你,我。”李六子指着金沙领队与自己:“斗一场,分生死,你活着,你们十个人可以离开。” “你凭什么保证。”金沙领队。 “你没有选择。”李六子。 “好!” 第四十三章 生死之间的反杀 “问一句,你比厉阳强吗?”李六子手提直刀,指向金沙领队问道。 “厉阳,不是我对手。”金沙领队己然恢复了理智,手中的剑枪显得厚重。 “那你有那么一点机会离开这里。”李六子。 营地己被清理,死亡的兵被拖了出去,地面上露出一个个深坑,被埋了尖木刺。 ∽ 直刀长一尺,二指宽,厚半指,柄长约一尺,刀尖开角,黑色一体长刃,重六斤,是一柄双手直刀。 剑枪总长六尺,剑为枪头约两尺,枪柄处分双刺,枪四尺,缠银丝细线,重四十八斤,特殊的枪兵-剑枪,又称棍剑。 直刀对剑枪,一短一长,一轻一重,各有优劣。 ∽ 年刀月棍一辈子的枪,这其中的枪指的是长枪,长度达一丈及以上的长枪。 枪达到了这长度,想运转如意,柔刚并济,轻重随心,确实练一辈子也难达到颠峰。 金沙领队用的是全钢剑枪,所谓一寸长一寸强,只要施展开来,用短兵者岂能轻易近。 想破此兵,通常有二种方法。 一是急攻,未等施展,短兵近,这打的是胆。 二是消耗,长兵重,自难持久,但前提是首先让自己处于危险之郑 ∽ 剑枪出三尺,手握重心,金沙领队的握枪式并没有利用长兵重器的优势,但这恰恰是一个老手,常年练枪并实战的武者所应掌握的握枪式,减少蓄力时间,快速应对短兵的近急攻。 李六子自然能看出来,不会冒然的接近,贴近击。 未战而僵持,双方不由慎重起来,仔细打量对方。 ∽ “只听闻平阳出了个王大师,后中李督将称第一;你又是何人,未曾听闻。”金沙领队心有疑惑。 李六子的刀很稳,呼吸悠长,上的血气浓烈,但眼神很淡漠,是一种将自生死看淡的淡漠,有点类似于死士,但又稍又不同。 金沙领队感受到了威胁,这是一个劲敌,却不在他的了解之郑 “平阳李六子,任五大队队长一职,名不经传之人。”李六子回答后,却没有反问金沙领队是谁,因为李六子认为猎物,不需要知道名字。 “我乃……”金沙领队要通名。 “猎物,我不须要知道名字。”李六子打断了金沙领队的话,语气平淡。 “找死!”一声暴喝,这一刻金沙领队已蓄足了劲道,伴随着愤怒和仇恨,双脚腾空而起,手中剑枪变成了开巨斧,划破幕,打出了石破惊的一击,朝李六子当头劈下。 突破发动,爆音贯耳,重兵打出开山之势。 这一腾空才是老练,发劲于气海,这是人体重心;而腾空多半是大忌,离开大地,双脚难凭空借力,就少了灵活和连贯的持续攻击,而在空中变招,虽有体重的优势,但只要变招就会给原本蓄满力量的一招,造成攻击力大减。 既然是大忌,怎么用能老练呢。 一是时机的把握;二是气势无双;三是蓄力发劲,一气呵成;四是他不需要变招,人枪合一。 李六子没由来的被金沙领队的突然暴喝的音震,及蓄力暴杀的杀势给震了一下,仅一个瞬间,反应过来,己是晚了。 退不可能,剑枪之长,跟本就逃不出下改击范围;防,拿什么防,重兵压制是什么概念,金沙领队这一腾空斩,力量之巨,长兵之优势,可连人带甲给劈成两半。 不能退,亦不能防,那就只能破,但人家早己算计好的,时间之短,几乎完美的死局,又岂是那么好破,靠运气,别开玩笑了。 除非李六子也早就有了应对方案,才能死中求生。 李六子不退反进,直面承受金沙领队的这一斩,打算生生的承受。 但重兵就是重兵,就像碰上李元霸的重锤,即使穿铠甲,又执大盾,也是个擦着即伤,碰着即死的事。 但就是李六子这么一贴近,便打破的金沙领队这完美的一招开山大势,也就是打破心理防线。 这一斩完美落下,狠狠地斩在李六子左臂护盾上。 盾裂,即使卸力,手臂也己砍入骨,骨头碎裂。 本应被一刀两断给腰斩李六子仅付出了一条左臂的代价给挡了下来。 什么叫打破心理防线,这就是,一步之间破招破防,心理防线有那么一丝裂痕,即便立马修复,这一斩下去的连贯顿了一下,后面的拖刀、借助惯的二次,三次发力便失去了爆发点和力量。 即然腾空之后,人难借地之力,即便借助体的重量变招,失去了惯,自然给了受赡李六子机会。 几乎被斩在地上蹲着的李六子,仿佛没有感受到痛疼,直刀反手握着,双腿蹬起,朝金沙领队怀中撞去。 噗嗤一声,直刀穿透护心镜,刺入了金沙领队的膛。 李六子继续推进几步,直刀从金沙领队的背后铠甲透了出来。 砰…… 一脚把金沙领队踢飞,一股血箭从口喷出,浇了李六子脸血。 刀尖鲜血滴落,不留一丝血痕。 “嘿嘿……张新虎,老子的队长你还拿不走。”李六子完,口中涌出血液,然后他用舌头了嘴唇,又咽了回去。 所谓胜负生死,就在一招之间,这生死之间的过招,死仅因为那瞬间心理防线被破而己。 生死于一念之间,只有经历死亡才会明白其中人对死的怖惧生的希望的奥秘,看破死生的玄关,从容面对。 ∽ 人头被砍下,铁环被取出,此时的人,就是野兽。 李六子淡然的看着众饶忙碌,左臂上又痛又痒,让他再次感受到这神奇的丹药。 痛可以接受,只是这种钻入骨髓深处的异样,让李六子咬牙忍着,脸色不停的变化着。 他总是觉得头顶气门上似乎贯入一种神奇的力量,要把自己的灵魂给拉出去,全的血液灼的流窜于经脉之间,腹处更是如同着了火一般,从腹部升起,烧到心脏,烧到眉心,可到了头顶气门,又变得清凉,延着后脑、脊椎骨,再次进入腹当郑 第四十四章 危机中的突破 突破的种类有很多种,最常见的突破是熟能生巧,不断的练习,海量的积累下,达到质的突破。 又或悟性极佳,又或资源累积,又或心境上的历练……不一而足。 若换成以前,李六子疏于练武根本就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全身发热,头顶贯入凉气,这就是打开气门,产生气感,与天地元沟通,后天步入先天最关键的一步。 产生气感,并不代表就进入了先天,但绝对是步入先天最重要的一步,又称半步先天。 好好把握这气感,开辟气海,打通经脉,完成积累后,能够自行运转大周天后,才能算是真正的步入先天。 天地相汇,阴阳相割,腹如火侵,血液沸腾……这是产生气感的表现。 这是机遇,亦是危机……承受住了,这将是一次洗礼,也就是洗髓伐毛;若没承受住,轻则气血亏败,重则武功全废。 “全体戒备,为我护法。”李六子还算清醒,因为只出现了一个百人队,还需提防着。 而自己却很悲剧,这个时候产生气感,还是在受伤的时候……血液沸腾,左臂包扎好的伤口,本己止血,又被崩裂…… 一颗颗疗伤丹药,被李六子吞入腹中,终究少了运气法门,只能硬生生的承受…… “还是少了功法传承啊!”李六子明白了功法的重要性,若有运气法门,归纳元气,开辟气海,不知道会轻松多少。 现在只能硬生生的承受。 汗液如潮,身如火炉,全身冒着热气,在深秋的清晨,人如被雾气笼罩。 △ 。最远距离为米。) ,枪杆为木。矛为刀头,戟为中长刃为头。) △ 二百米开,另一个百人队又从山脊上方朝平阳营地弯腰潜行。 “队长,对方在戒备,即便偷袭,也见效不大。”侦察小队的小队长回令。 “总得有人死,才会有人活。我清水一直不上不下,总要找个机会出头。”清水大队长眼中有狂热,清水虽为下县,却是下县中公认的前三,若得建城令,即可升为中品县。 而且其中的奖励堪比千年大药,即便逊色一筹,他也有六七成的把握突破先天。 “刚才交战,若非有那金沙领队在,我到想给他们一波箭雨。不过这两人交战,一死一伤,这种机会若是放过,岂不笑我清水胆小,笑我怡误战机。” “取我强弓来,先灭他领队,再杀尽他平阳百人队。”清水大队长,目光变得炽热起来,声音傲然又自信。 强弓为五石弓,也就武宗强者才可拉开,此弓三百米可破甲,而二百米,铁甲都能破;此弓于弩无异。 搭弓引箭,弓步蓄劲,引而待发…… 箭头黝黑,棱形有凹槽,即便箭身也精细的刻了细小的刻槽。 这种箭矢,若被射中,即便不死,流血也要半条命。 眯着眼,箭头直指李六子,杀意浓烈,引而不发,这分明在凭经验计算距离,风速,射箭的角度等…… ∽ 李六子感觉小腹越来越热,头顶气门的元气贯入更多更清凉…… 冷与热,阴阳交汇,全身犹如战场,似要炸裂。 而在元气贯入中,他有种不安的感觉,虽然微弱,却与王督将让他们体验的杀意接近。 心脏如鼓擂台,呼吸如箭于胸前三尺白息。 李六子瞬间纠结起来,若出声提醒,蓄是的内息崩溃,开辟气海失败,气感很难再次找到,步入先天无望。若不出声,危险在即,也不知何时开辟成功。 争分夺秒,危急万分! 天人交战,私欲与责任交锋。 “吗的,拼了!”李六子决心拼命,屏住呼吸,劲透全身,意指头顶气门百会…… 压制小腹的火苗,引元气入体,剑指小腹…… 身体如爆竹节节炸响,肌肉隆起,连铁甲都撑的嗄吱作响,承不住肌肉的力量而裂开。 离丹田三指处,阴阳交汇,腹部如战场,起伏如怀胎五月或十月的女子,怕是轻轻一一刀戳下去,就会爆炸。 死生一线,突破也在这一线…… 弓弦震动,犹如琴弦的最强音,“嗖”的一声,箭如闪电幻影,眨眼即逝…… “敌袭!” 高度警惕的平阳百人队,有人高呼,弓弦震动的声音,他们太熟悉了,这可是每日引弓五百次的血汗。 与此同时,另一声爆喝,炸响了营地,响彻整个柴山。 李六子猛的站立起来,口中一股血箭,冲向正北山上方。 元气与内劲炸裂,引爆于体外,平地起狂风,灌木飞溅。 一道黑影与血箭相碰,啪的一声炸响,血箭崩溃,黑影分明是箭矢,依然强劲,朝李六子射来。 噗嗤一声,箭矢擦着李六子的胯间插入地中。 差一点,这下面的东西就没了。 李六子忍不住内心一膻,继而愤怒的目光如电,相隔两百米之遥,依然璀璨。 清水领队明显感受到了李六子的愤怒与杀意,告诉他→不死不休…… 第四十五章 一百只羊 一秒记住!!!【狂沙文学网】手机用户输入: 清水大队长砸了砸嘴,不以为意,自己都付诸行动要杀人家了,还能让对方不恨自己吗。 与李六子一阵对视,清水大队长等着李六子愤怒后的攻杀。 而结果,李六子平愎气息后,将绪压了下去,转为平静。 实际上,强行突破,气息紊乱,己然内伤不轻,李六子暂时根本就不敢大打出手。 清水大队长最终退走,至于怎么想,也只能推测……不到最后一刻,谁也不会冒然做出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事来。 ∽ 半步先天,也称养气境。 养气境是一个不提升战力的境界,步入此境,产生气感,开辟气海,然后不断压缩凝练元气,打通筋脉,洗毛伐髓,蕴养内脏,终至先天。 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每一个境界有相对应的功法,需求也不相同,李六子此刻想要的是相对应的功法,才能事半功倍,尽快突破先天,心中不由一阵火。 李六子心中不由盘算起来,功法向谁要 论熟悉李督将是最优人选,而且还有点亲戚关系;其次是王督将王守礼,功夫更高,本事比李督将更强;还有一个,那就是王大师王守义,平阳实际上的掌控者,本事大不用多说,两年多时间让平阳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功法肯定要从这三人手中要,获得功法的好坏与机率,却又是反序的。 然后是该怎么要,李督将的话,付出的代价可能最小,但功法肯定一般;王督将,功法肯定好,代价方面应该不会很高,但为人太严肃了,李六子心中有些发怵;王大师,子有些冷,但平近易人,却让李六子最没把握,却也是能获得最好功法的人选,因为李副城主的功法也是从王大师手中得来的。 代价金银珠宝,天材地宝,这是开玩笑了,自己的饷钱都是人家发的,好像自己能付出的也只有忠心了。 忠心如何表,李六子不由心乱,刚产生气感的心火也降了下来,停下了盘算。 李六子一边调息,睁眼四望,不由福至心灵:建城令,对,只要赢得这次军比,能力上就会入王大师的眼,这功劳或许能换下功法,再表个忠心不就行了。 ∽ 股决定脑袋,这关乎利益;眼光决定思维,这关乎未来。 赢下这场军比,这是李六子想要的。 第一种赢法,杀敌最多获得铁环最多的百人队,视为胜利者。 第二种,夺取五百之数的铁环,直接能获得建城令。 功劳要足够大,自然要选第二种了。 金沙的百人队战斗力如何,李六子心中盘算起来。 领队的实力毋庸置疑,并不逊色自己太多,否则自己刚才也不会受伤。 其手下的兵战力如何,只能从未中毒的亲卫队中计算,貌似战力比自己手下的任意一个小队都弱。 但不能这么算,对面中毒,自己一方先是夺了势,战意高涨,一面倒的屠杀;相对应的金沙亲卫队失了势,这一涨一降之间,区别太大了。 仔细回忆下,李六子发现这金沙亲卫队,战力还真强,虽然有领队这个高手相助,但依然战斗后最后无损,足以证明战力高、配合默契,意志强,不容小视。 认真对比之下,应该不逊色自己手下的小队。 即便这样,李六子也心中大定,金沙的百人队从来仅次于郡城。 那么自己的百人队,已然济于第一序列之中。 △ 白天的柴山中,不闻厮杀声。 这是暴风雨之前的宁静,都在等待,都在准备。 平阳的百人队都在准备,得到一个百人队的战备,无疑让战力得到巨大的提升。 从单兵箭矢五十,提升至一百;盔甲盾靴也能择优完善。 ∽ 但丛林之中的战斗,想要减少己方伤亡,最佳的方法,是陷阱。 昼伏夜行也好,占据地利优势也罢,最终是为了杀敌护己。 以营地为中心,上方是布下陷阱最多的地方。 陷脚坑,藏暗箭,地飞石,饼陷,这些被动的陷阱,选地而布。 近者有拖地绳,利石阵,绊脚绳,割喉飞石,单一又或联动。 不动一草一木,很多陷阱用的材料都是从山下搬到山上的。 李六子也只好这么做,这伤还需要调养二天,才好动手,又不能干等着,做点陷阱,有备无患。 万一有那么不长眼的,以为平阳很弱,来个夜间偷袭,那就没有白费心思了。 这世间的事总是矛盾的,也是相互的,军比最能体现。 最低五成的死亡率,就要求你杀死对手;而为了避免死亡,又做一层层的壳,保护好自己,等对手上钩。 没有人是傻子,第一天才是偷袭的最佳时机,错过了,自然会选择等待……以及最后的约定,山顶一战。 ∽ 柴山养不出凶兽,大型的野兽没有,鸡兔蛇鼠,这些小型的飞禽走兽,也不是那么好弄,食物是一个大问题,但偏偏不是问题。 上面的人,自然会想到避而不战的问题,于是放羊的事就出现了。 黄昏时分,两批各五十头山羊,从柴山两个方向赶入。 你去不去猎杀山羊呢,不去会挨饿,没有食物,挨饿了,没力气,又怎么获得最后的胜利,甚至被反杀。 去的话,就直接开杀吧! 究竟是人吃羊,还是羊吃人,这个问题谁说得清呢。 没人是傻子,而选择会让人变成傻子。 ∽ 李六子正在艰难的做出决定,今天的食物更少了,若不出击,无疑要饿肚子的,这是大事。 也不能寄托羊会从自己这个方向被放进山来,即便运气好,真的从这个方向赶入山,食物是有了,而这个区域,也会成为猎杀场。 ∽ 运气的确在李六子这边,两批羊进入的方位,也是抽签决定的,抽签人就是王守义。 十个签,八个空签,抽到实签的,才能决定一批羊的投入方位。 王守义也是凭运气和经验,这个又不能靠念力作弊,毕竟念力所能感觉到的也仅是一团代表木质的光团而己。 支持把本站分享那些需要的小伙伴!找不到书请留言! 第四十六章 羊杀人 无三军未动,粮草先行,一百只羊就是补给。 同时也是争夺的起源。 羊“咩咩”的叫声在柴山响起,牵动了所有人的心。 一天一夜的行军、扎营、防备,是极其疲劳的,对食物的需求也特别的大,更别说风雨交加,仅进食了丁点食物的百人队。 是苟是拼,一念之间。 △ 李六子第一时间就做出了决定,拼了。 羊居然出现在自己这个方向,只要速度快,猎杀到足够的食物,立马离开,就有可能避免伤亡。 “行动,立即行动。” …… 百人队如蛟龙一般朝向山下羊群涌去。 ∽ 羊不是野羊,对于人的靠近,防备没那么严重。 但依然要保持距离,毕竟手上的刀枪,会吓到这群食物。 弓满弦,伴随着手势的挥下,箭矢飞射,一朵朵血花在羊身缓缓绽。 羊群惊动,四下奔逃。 “快,快,快。”各个小队长急呼。 一个个士兵,更是在小队长的命令之前,默契的四人一组如猎豹一般冲出去。 这是命令,更是默契,日夜训练、狩猎,长时间陪养出来的。 短刃补刀,狠狠地扎入羊脖子,一人抓一只羊脚飞速撤离。 ∽ 营地中,还有两队人,正在生火,锅中己开始冒热气。 出入口的两人,见外出的人己是满载归来,立马拉开柴堆,放人进入。 ∽ 出发,狩猎,回营,如行云流水。 即明目张胆,又配合默契。 从听到羊叫声,快速反应,没有一丝犹豫。 出发,狩猎,仿若无数次的演练,执行力挑不出一丝瑕疵。 …… 柴山不大,平阳百人队的这一行动,落入了几家百人队的探子眼中,或完整,或部分过程。 ∽ 郡城领队听得探子回报,第一反应是不信,却又不得不压下心中的怀疑。 探子不同于战兵,想成为军探,除了经验丰富,能力出众外,还得识文习字,忠心不二。 这些军探的身份,也注定是值得信任的,出身区别于绝大多数平民以及战兵。 战兵是手和脚,亲兵是嘴巴,探子就是眼睛和耳朵。 领队作为大脑,自然有自己的分析。 “你所见的与所说的,可有夸大……”郡城领队面色有些疑重。 “确如百战精兵,老练默契,整合如一。” 呼…… 郡城领队听得探子肯定的回答,呼出了一口气,眉头邹了起来,心中如同压了一块石头,脸色肃穆。 不到两年,怎么可能培养出百战精兵……如若时间长一点,比如五年,十年……这个时间跨度才算正常。 操练,纪律,服从,同化,试练,默契,荣耀……一支队伍的转变所需经历的过程。 从操练到服从,至少需要两年。 同化,是成军的关健,是精锐还是普通军队,看的就是同化,也就是看军心,军心可用方才有一战之力。 试练即是狩猎,经历刀兵与鲜血,生死之间整军心为势,铸就军魂。 拥有军魂的军队,最近的就是铁家的常胜军,那是一群疯子组成的军队。 再远点,就是镇兽城的镇魂军,超越荣耀的存在……过于神秘,就连兵源都是猜测,不知来自何处,守护人族万年之久。 “你认为是百战精兵,这会不会有点过了……百战精兵,可不是试练就能成就的,而是一代又一代的传承才能铸就。” 郡城领队还是不相信,平阳的军队怎么可能被形容成百战精兵。 平阳无兽潮,拿什么试练,去经历鲜血和生死的洗礼,更无军武传承…… 难道……铁家想染指平阳吗,至于帮忙练军的事,郡城领队都不会去想,毕竟事关军武传承,即便把平阳划入铁家,人家还看不上呢。 ∽ 芝山、清河的领队也陷入郡城领队的疑惑之中。 李六子自然没有想到这些,自己刚刚的决定,一翻行动,让三位领队伤神。 即使知道了,估计也不以为意,这是日常训练啊,习惯了就好,也没什么了不起啊! 即便是问王守礼,他还觉得这日常训练太轻了,在部落时,在十万大山,根本就不需要他去操心了,老带新,已经形成惯例了。 王守义也只是借鉴一下。 这个世界元气充足,人的体质体能超强,在训练强度上,完全参照前世特种兵的训练强度定制,不断加强,突破极限而己。 当然也有与王守义前生不同的地方。 前生国家养军队是靠税收,而平阳的军队是自给自足。 狩猎,养殖,己是常规化操作了。 当然干这事的,不是王守义,而是王守礼,参照部落的作法而己。 △ 生火烤肉煮汤,没有一丝隐藏。 分批大口的吃肉喝汤,近乎两天,终于能吃一顿饱的。 如果还是以前的平阳军,其它城池早就杀了过来。 而此时,犹如闪电一般的猎杀,更疑似百战精兵的话语,让人摸不清虚实,不敢冒进。 欺软怕硬,不管是个体还是团体,都是通病。 没有人是傻子,明知道是块铁,还去咬一口,想崩碎自己的牙吗? ∽ 漫山四散的羊,成为了目标,遇到熟悉又知根底的对手,杀戮就此开始。 小队的军阵上演,远有弓,近有刀枪,防有盾甲。 逃是不可能逃的,这与甲的设计有关,后背是皮甲,甚至就是麻衫。 盾兵在前,枪兵在后,奇特的是弓箭手仅留两个压阵,其它人执枪提刀,跟着盾兵冲了上去。 不是弓箭手的杀伤不够,而是准头不行,神箭手太少了;军武是大规模作战,需要的不是准头,而是覆盖。 近身军阵博杀,不同于比武,盾兵冲刺,猛烈的撞击,三两长枪兵在后,抓住空隙,爆烈出枪。 远处,留下的弓箭手,俱是小队中箭术最好的。 虽明为压阵,而更多的是不断移动,进行偷袭。 同时,最危险的才是他们,因为着的是皮甲,为了准头,弓箭手压近,距离在十丈之内,都在伤杀射程之内。 第四十七章 小军阵 清水与金山的百人队正在对峙。 这无疑是以强凌弱。 △ “杨天奇,老子今天要咬下你一块肉下来。”金山领队面露狠色,握紧了手中的长矛。 “哈哈哈……你,没资格。”清水领队杨天奇晃动着食指,很是不屑,这是赤裸裸的轻视。 “杀敌一千,自损八百,我等早己做好死的准备,看看你清水有没有轻视我金山的实力了。” ∽ 每十年一次的军比,残酷的杀伐,除了盟友,全是生死仇家。 军队的来源,多数是军户,父传子,代代相传,这其中的恩怨仇杀,己是深入骨髓。 金山近三十年来,次次被全灭,灭他们的就是清河。 杀父之仇,夺亲之恨己是深入骨髓之中了。 ∽ 金山领队己做好了死的准备,一个军武传家的的军户,这是宿命。 金山领队也清楚,就算有拼死之心,实力上的差距在那里……否则清水领队杨天奇也不会狂妄的说出,连咬下一块肉的资格都没有。 ∽ 战斗就这么开始了! 灌木丛林,地型因素,军阵的布置几乎是一队一个单线。 冲刺,撞击,盾兵连人带盾压上去,用尽全身的力量把敌人冲倒。 长枪兵紧随其后,此长枪是长达一丈半,接近五米的长枪。 枪头后有着长长的倒刺,长枪兵的枪也不是用刺,而是砸,高高的挥起,猛烈的砸了下来。 砸下来后,手臂一前一后,鼓起前臂肉,枪身如鞭,枪头如小鸡啄米,狠狠地啄了下去。 手脆微转,转动身体,枪头也随着摆动,犹如活了一般,追击着避开的敌人。 长枪本是硬兵器,然,长到一条的程度就变成了软兵器。 小鸡啄米换一个名字叫“凤点头”,是长枪最迅急变幻最多的一招,很多人一辈子也练不到大成。 枪头的倒刺,就是凤啄,在长枪的摆动下,一砸一点,点实了轻松破甲。 倒刺如凤啄,略有孤度且长,击实了,轻轻一拖就是一道长长的口子。 若是击穿铁甲,就如钩鱼,枪身一收,被击中的人会不由自主的跟着枪走。 杀招还在其后,长枪兵亦有细分。 在远击长枪兵后,便是执二米二长枪的另一兵种,近战长枪兵。 近战枪兵,从最后面冲了上来,一跃而起,长枪如箭,飞掷而出去。 长枪飞过盾兵,狠狠地刺穿了对方的长枪手的身体。 一杀到手…… 回合却没结束…… 趁敌弱,要敌命,弓箭手抓住了机会,身形一闪,弓蹦弦响,如山崩石裂,矢若惊鸿…… 噗嗤一声响,破甲入胸,又一名长枪手倒地。 ∽ 终于盾兵稳住了身形,对方小队的防御再次架了起来。 一轮冲刺对抗终于结束。 △ 金山领队看着自己的百队,不由心中悲凉。 十年一次,苦练十年,付出多少血汗……仅仅一轮冲刺,便死亡二十三,伤十七。 而对方仅三人伤,二人亡。 血与汗真的比不过军武传承完善的清水吗 ∽ 杨天奇脸色也不好看,本以为会完胜,心想:可以有伤,但不会有死亡。 金山百人队几乎都是年轻,年纪轻者不过二十,大者亦不过三十。 年轻人有一腔热血,更容易澎湃,建功立业,抛头颅洒热血,无知亦无畏,敢于硬碰硬。 杨天奇打量完金山百人队,不由对比了一下,自己的队伍老兵居多,配合默契,经验老道,熟悉战争,历经无数鲜血。 可终究这一群年轻的小兵,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 战斗还在继续,没有一方退出。 金山和清水的战阵又开始了变化。 由十人队的小战阵,集合成一个战阵,弓箭手入阵。 盾兵在外,长枪兵在后,投抢兵跟随,弓箭手居中央。 双方战阵靠拢,就像两个大圆盘相遇,长枪为齿轮,开始旋转。 双方战阵的盾贴着盾,不停的碰撞,挤压;长枪兵在后如钩鱼一般,不断的甩杆,枪钩如鸟喙,鲜血在不停绽放;投枪兵抬着头,不停的游走,然后短枪猛的掷向天空,天降巨箭,将人生生的钉在地上;弓箭手搭弓引箭,一丛丛箭雨落下,几乎避无可避。 防御全靠盔甲和身体的运动卸力,同时又要紧随着战阵的节奏,以亦受伤死亡的战士成为阻碍,还有对手不断碰撞挤压的战阵变化。 战阵中谁都可以死,但盾兵只要一死,投枪兵便要冲上前去,用生命堵住缺口,等待封闭或替代死去盾兵的投枪兵。 双方伤亡不断的增加,原本庞大的战阵在不断缩小,脚下的泥土与鲜血和血肉混成一块。 两个圆盘在不停的相互绞杀…… ∽ 金山领队心中笑了,小战阵己方惨败,比例达一比八;但大战阵己方虽然逊色,但没之前难堪,以二换一,以三换一,甚至以一换一。 战阵变小了,但敌我伤亡比的差距更小了,以二换一,甚至以一换一。 历经鲜血和战场,方知差距,更能洗礼兵卒,勇猛精进。 十年的血和汗,终究没有白费,还是有所收获。 原来敌人并没有强我多少,还是可以战胜的。 ∽ 金山领队向杨天奇喊道:“这场我败了。”这是认输,但语气却又充满了自信。 “哼!”杨天奇哼了一声,压抑着愤怒:“如果,我不退兵呢?” “我三十人敢拼死一博!”金水领队。 …… ∽ 最终,杨天奇还是妥协了,不是灭不了金水,而是金水有拼死之心,即便胜之,清水亦要损失四成。 守成比创业难啊! 人终究不是蚂蝗与壁虎,考虑的东西比较多,能不自残还是不自残的好。 ∽ 武者修炼武功可以以一敌十,以一敌百,一个敢冲千军。 军阵亦能如此! 千锤百炼的战阵,在默契的配合下,清水的确强人一筹。 △ 李六子听着属下的汇报,面色凝重,直面生死,这种恐惧,平阳是否抗得住。 军阵之法,平阳早己缺失,王督将的训练之法亦是新奇。 基础的队形队列,稀奇古怪的特种训练法,及不同与己知的实战对抗和狩猎试炼。 真的能与这种直面生死,千锤百炼的军阵对抗吗 李六子心中没有底气…… 第四十八章 白虎巡山 冷兵器与热兵器,这是两个不同的时代。 战争自然有不同的特色。 比如火力覆盖与远程精准打击,用冷兵器来实现,实在不可同日而语。 平阳没有军阵之法,王守义自然心中有数,心中虽有计较,做了准备,但胜负之分,王守义也没底。 特种兵的训练之法与部落的狩猎之法相结合,究竟又会产生什么样的变化。 △ 一百羊投入柴山,短短半天,无数的厮杀在山中响起,死亡与鲜血充斥着柴山。 半天大大小小的厮杀三十七起,死亡人数接近五成。 这是据守山顶的郡城百人队用飞箭送来的消息。 一天,还有一天,这场军比就将结束,死亡马上接近五成了。 有意思的是,无死亡的是不出意料的郡城和出乎意料之外的平阳。 一个最强一个最弱,很具有反差。 另一个反差就是平阳己灭了一个百人队,而郡城还没有出手。 而军比的规则是残酷的,死一半是基础,还有一个潜规则,身有两枚令牌才可活。 这意味着,没有出手的最强郡城队在最后一天要出手了。 △ 黄昏时分的厮杀与寂静无声的夜,在柴山交替,违和又压抑。 一夜无声,平静等待暴风雨的来临。 最后一天,郡城队的主场,最后的狩猎即将开始! ∽ 天刚蒙蒙亮,灰色的云层缓缓流动,天边一丝光亮,穿透云边,泛起一丝光亮。 山顶,人影晃动,切无一声杂响。 往下望,远处依稀能见几团高大的伞状黑影…… 方响在黄泥状的模型上,插了几支木棍,随手把几支木棍用一条线连了起来,画的随意又轻松。 “你们都记住了,集结队伍,准备猎杀……”方响嘴角微微上扬,自信又张扬的气质,令人着迷。 郡城百年无败迹,乃真正的精锐,称之为百炼精兵。 平阳李督将李九天就曾是这么一支队伍的小队长而已。 ∽ 一支小队,通常由盾丶枪丶弓三个大兵种,五个小兵种组成;而郡城百人队只有刀盾兵及弓枪兵,两种复合型兵种,各占一半比例,全身着甲,气势威武不凡,凝成一体,仿若一头巨兽,择人而噬。 ∽ 刀盾兵组成一个尖锐的箭头在灌木丛中穿越翻滚,披荆斩刺,踏出一条平趟的大道。 弓枪兵紧随其后,沉默不语,弓在弦上,搭而不引,箭头朝地,组成一条长龙。 刀盾与弓枪组成的军阵,称之为箭矢阵,进攻性极强的一种军阵。 这箭矢阵与一字长蛇阵不同是,身后的防御弱了些。 通常一字长蛇阵用于攻防一体的行军之中。 箭矢阵用于遭遇战中的强攻阵型,又称为猛虎巡山,以强制弱的经典战阵。 仔细打量会发现,这箭矢阵中有十个节点,箭头一个,箭翼两个,箭羽两个,箭身四个,箭头与箭身连接点一个。 所谓节点,是旗令兵的位置,身上背付五色旗。 白金丶绿木、黑水、红火、黄土,是最通俗的五行五色旗 旗语以金为例:右手为主,执白金旗,为进攻,挥旗三次,指全队强攻。 右白金,不挥旗;左青木,挥旗三次,指原地朝白金旗的方向,引弓三次。 右白金,左黑水:隐蔽接近,后攻击。 右白金,左红火:迅速接近,猛烈攻击。 石白金,左黄土:注意防御,攻击。 至于更加复杂的旗语,还配有动作,口令,甚至十色,杂色的令旗。 战场形势千变万化,旗语亦千变万化,更有主旗,副旗,流动旗,等不同的旗手,作用不同,就不一一而言了。 百人队,通常有三色旗就足够,能用五色旗,亦是一支队伍实力强大的象征。 ∽ 箭头的黑水旗直指方向,左手的黄土旗、黑色旗、红火旗,不时的变化。 箭矢阵随着旗语,时快,时慢,时而弯腰,时而结合,时而松散的变化…… 旗手才是这支百人队的灵魂指挥者。 △ “不好,白虎巡山了!赶……” 一声急促的高呼,话末喊完,便被惊弦打断,一个巡逻的小兵手握着钉入脖子的箭矢,鲜血滴血,轰然倒地。 死! 这是金山的营地,一声高呼,惊动了营地所有人。 营地一时嘈杂,显得有慌乱,兵器铁甲作响,脚步杂乱。 好在是精锐,训练有素,在领队的呼喝中,很快就平静下来。 而杀戮不会因为平静而停止,箭雨至! 不是覆盖性的抛射,而是平射,换句话说,这叫精准打击。 金山仅剩三十多人的队伍,瞬间减员大半。 金山领队瞬间心凉,十来个人,又怎可抗衡郡城的百练精锐。 心中不由高呼:“跑!” 留得青山在,哪怕没柴烧。 这不是命令,而是计划,在参加军比之前就定好的计划。 即便是失败,也要留几个活人回来。 十余人仓皇而逃,箭矢嗖嗖,又有几人身体被射穿,逃出去不过大小猫三俩只。 金山百人队,几乎全灭,没有留下一只完整的小队。 △ 清水营地,杨天奇早己让队伍做好了准备。 毕竟柴山不大,一声高呼,清水也听到了。 白虎巡山,群兽避退,否则面临的就是杀戮。 ∽ 杨天奇立于树梢,静待白虎。 这是他第三次参加军比了,第一次参加的时候,他还是个小队长,如今他己是一名统领。 他不服输,知耻而后勇,勇猛精进,方才有今天。 今天他要碰一碰! 你强,你是白虎! 我弱,但亦是群狼! 你想抖威风,遇到我,也得惦量惦量。 ∽ 郡城百人队,如约而至! 没有言语,一时寂静对望,便己开战。 ∽ 土黄色的五行旗挥动,郡城的刀盾兵全员紧密压上,层层叠叠。 这是军阵,单兵军阵。 刀盾兵犹如盘蛇,如磨盘一般向清水压去。 ∽ 杨天奇一挥手,清水己早做好了准备。 此军阵,名为地刺阵。 长枪与石斧,各有所长。 长枪为刺,饲机而动;石斧破甲,石破天惊。 第四十九章 杂九掌兵 两阵相交,悄无声息。 宛如阴冷狠毒的毒蛇,刀锋藏与暗处,伺机而动,动必杀人。 郡城的盾兵,由磨盘舒展开来,犹如盘盛的蛇,展开身体。 包围了清水百人队。 ∽ 清水的战阵也有了变化,八支小地刺阵相融,由七条巨蟒缠绕而成,如同八方飞轮。 飞轮本无齿,那就以长枪为齿。 飞轮无甲无盾兵,那就拒敌于飞轮之外。 ∽ 方响看下战场,嘴角上侥,不屑一顾的轻视展于脸上:“这清水,怕是魔怔了,以为换个军阵就能胜……” 声音很轻,自然是对身边的人说的。 身后的杂九背负铁弓,沉默了一阵,开口回道:“没有无敌的战阵,只有无敌的军队。即便兵种相克,若忽略本身的实力提升,亦是枉然。” “杂九,你反应慢了,我不喜欢!”方响脸色变的严肃起来。 “下一次军比,你为统领,你若在三思而行,三思而言……固然沉稳,但恐失先机。” “为将者当如画家大师,心有成竹,先有谋算在心,后有应变在当前,拿来即用,挥笔成画。” “否则,纵然通读军书百卷,分析战阵千万,亦是中人之资,顶天不过参军之才。” “接下来,由你指挥。” 方响双手往后一搭,转身退后,把前位留给了杂九。 ∽ 杂九没有回头,被半遮的脸庞露了出来。 杂九人很丑,双眼一大一小,比例严重失调。 杂九向前一步,身体略微倾斜,立于方响的位置,居然还是个长短腿。 杂九,又名丑九,人名其名,但这样一个人,居然是白虎郡最强百人队的继位者。 “呵呵……”杂九笑的声音有些沙哑,大眼一闭,小眼泛起了精光。 搭弓引箭,三箭齐发,响箭呜鸣,响彻大山。 杂九低语:“我还是信奉实力碾压一切。” ∽ 响箭之后,长蛇阵急聚收缩,四面八方压了上去,直接压缩飞轮阵的空间。 臂儿粗的长枪,死死的顶住大盾的挤压,然后徒牢无功,在地上退出一条条土沟。 压缩再压缩,把原本三尺的腰缠成了二尺。 飞轮崩溃,空间没了,丈长之枪,除了直刺,己施展不开。 崩溃于一缠一压之间,这就是实力的碾压。 如同大人与小孩的角力,一个瞬间便能压刺。 杀戮开始,刀盾兵的长刀,从缝隙中刺出,深入血肉之躯,刀刀精准,刀刀见血。 ∽ 困兽之斗,犹为暴裂和凶残,清水是精锐,可以弱,但不能这个时候示弱,双手握上了长刀,临死前的潜力爆发,夺刀。 一个,两个,十个,终于把长蛇阵撕开了一条缝。 无尽长枪,从空隙中暴射而出,留下了四条断臂,犹紧握长刀。 空隙完全撕裂,死亡恐惧中的爆发,无可抵档,用生命堆出了一条生命的通道。 清水百人队犹如喷涌而去的岩浆,破土而出的地龙,从生命通道中涌出。 十去其七,近五十条人命换了对方四条手臂,这简直是莫大的讽刺。 这不是精锐与百炼精锐的差距,而是百炼精锐与团练的差距,不以道理计。 精锐与百炼精锐的差距,通常是1比3。百炼精锐与团练的差距是1比50,甚至更多。 ∽ 杨天奇惨败而退,摔众仓皇而逃,没有任何人在意败者,何去何从。 杂九笑了,这伤亡比例,实在太低了,这是大胜。 “三思而言,三思而行,壮大己身”,比什么心有成竹先有谋算,后有应变,更为实用。 ∽ 方响知晓后,摇了摇头,心中有苦难言,这杂九的固执,非言语能改变。 “未谋胜先谋败,方能利于不败之地。”这样的先言,终究更不能入杂九之耳了。 希望接下来,不要太顺利,把杂九养成了气候,心中的固执成了大势。 方响想了一阵,清河己灭,清水惨败,不知又有何家能给杂九一个教训呢。 “哎!自己看好的两个,一个清河,自大被灭;一个清水,未有自知之明。” ∽ 白虎巡山,万兽避退,纵横山林,无一敌手。 芝山溃逃;零阳沾之即走,被追杀过半;河口与新庆会盟,联合对抗,亦落得个与金山差不多的结局,余下大小猫三两只。 杂九大笑,现在只余金沙与平阳了。 金沙仅次于郡城,平阳垫底。 不过芝山与金沙齐名,芝山都溃退,金沙也强不到哪去。 至于平阳,虽说来了个厉害的人物,但军队可不是一朝一夕能炼出来的。 哪怕平阳灭了清河,亦不过是清河过于自大罢了。 ∽ 杂九背付双手,这份自信的神态更超方响,己是成了气候,势己养成,只待打杀余下的两家,这势便能融于自身,可以入道了。 杂九不同于一般武者,他的武需要入道。 什么叫道,杂九解释不清,大道三千,殊途同归,这话太笼统了? 但杂九明白什么叫入道,实践自己的理念,养成势,融于己身,就是入道。 ∽ 所谓得道者,能够言出法随。 这点杂九目前不敢想,他只想入道,养成自己的道心就好。 当朝者,建立秩序和规则,获得人心拥护认同,便是道。 而道心,就是核心,有人主张“仁”,有人主张“孝”,有人主张“义”…… 这核心就是大道,亦是道心,至于通过制定什么规则和秩序来维护道心,那就是各家各法的小道。 杂九就走在这条小道上,称之为入道。 当这条小道走到尽头,或许是绝路,亦有可能是大道,凝聚道心。 ∽ 方向眼中,杂九的固执并不代表鲁莽,毕竟这是一个三思而言,三思而行的人,杂九是一个会变通的人。 杂九下令,停止了杀戮,毕竟百炼精锐也是人,需要吃饭,喝水和休息。 杂九没有先吃饭,他巡视了一一番,亲手为受伤的士卒疗伤包扎,没一丝作做。 有些伤口己然结了软疤,杂九用舌头舔去,去除杂物,再上药包扎。。 那四位断手的士卒,杂九也亲口承诺,论功行赏,可配教头一职。 方响点了点头,杂九这方面的做为,他做的很好,无可挑剔。 为一队之统领,要做到百人同心,只有一个脑袋,一双眼睛,一双耳朵,一个嘴巴,方能是一个整体,一支有军魂的队伍,才能真正称之为百炼精锐。 第五十章 隐藏的交锋 日己高升,午时! 杂九下令:灭杀剩余两家,先平阳后金沙。 ∽ 平阳几乎无军阵,只有简单的鸳鸯阵。 鸳鸯阵是不同兵种组成的双双成阵的基础军阵,相当于战斗阵形的基础队列。 若说有军阵,一是基于鸳鸯阵上的升级和变化,与王守义源于前世记忆中的三三制战术的结合。 ∽ 当杂九率领郡城百人队与平阳照面的时候,杂九就笑了。 平阳居然是基础战阵,虽略有变化,变为九人,三人一队,三队呼应,可支援、突击,防御一体的不知名的小军阵;但基础军阵的排列很明显,攻防兼顾。 杂九心中有数,攻防兼顾的军阵,应变快,可攻可防,看似完善,但在正面交战中,却无法集中优势,反而变相的削弱进攻力或者防御力。 通常这种军阵是用于行军及野外扎营布防,预警所用。 心中略一思虑,杂九便有了应对之法,方法实在太多了,单方面形成优势即可。 分散的小队军阵,犹如五指分开,只需捏紧拳头,攻其一指便可。 比如一阵箭雨,以多击寡,以强凌弱,多简单的事。 ∽ 代表防御的土黄旗轻挥一下,代表进攻的白金旗猛烈挥动。 军阵相交,融合,分离……一队刀盾在前,分成两例,其后全是弓箭手严阵以待,只待杂九一声令下。 ∽ 平阳军身处营地之内,并无任何变化,身体隐藏在柴木捆成的防御圈内,紧紧的盯着郡城军。 李六子刚刚产生气感,气息不稳,面对白虎郡第一百人队,气息变得紊乱。 郡城军威名远播,战绩更是百年无一失败,即便是初入先天的武者也要避其锋芒。 更何况,从凌晨起,柴山的杀戮不停,全因为郡城军,无一城是敌手,最好的结局也是伤亡过半。 这些鲜血和杀戮,代表着一个个鲜活生命的消失,做为队长,李六子的决策,决定着自己属下的生命,这是责任。 向来服从命令的李六子,开始怀疑自己,王督将的战术能否保全自己兄弟的性命。 这不再是历练,有人护着,更有底线的后勤保障。 一但执行王督将的命令,自己也是鞭长莫及,生死由命了。 △ 县城之军,分三等,一为团练军,二为城防军,三为巡边军。 郡城多一级,称之为定边军;再往上,郡城还有猎兽军,及更高级的洲城才有的拓疆军、护国军,以及都城的禁军、火种军。 巡边军才有资格使用三色令旗,定边军四色令旗,猎兽军五色令旗。 平阳连令旗都无,属城防军;郡城为猎兽军。 五百城防军的最低标准,据城而守,抗击小兽群 猎兽军的最低标准是能以一百人队,猎杀妖兽。 等级不能代表一切,但却是实力的证明。 △ “全军听令,执行三三一命令!”李六子沉着脸色下令。 对于军阵交战,他还是菜鸟,从未实战过,心中无底,自然有些忐忑。 随令而动,平阳百人队,分散四逸,居然没有依托营地,据防而守。 柴山中偷望的人不由摇头,语气中充满了鄙视:“居然给吓得四散逃命。” “猛虎巡山,鸟兽四散,这就是郡城军的威摄吗!” “哎……” “咦!”突然有人口中发出惊奇意外的声音:“原来如此。”话语继上又嘎然终止,良久终于又传来了声音。 “这样行吗?” ∽ 再回望柴山战场。 郡城军呈三角,锐意进攻的意图很明显。 己然踏平了原平阳的营地。 郡城军的这些行动和结果这些并不令人惊奇,意外。 惊奇意外的是: 原本四散逃逸的平阳军,三三成队,呈扇形,居然来了个反包围。 反包围只是令人意外,惊奇的是,这个扇形似乎反了,并不具备强有力的攻击条件。 因为扇尾朝内,能够施展攻击的人数自然就少了,覆盖面也就小了。 △ 还未刀兵交锋,双方的阵形变化,包围与反包围,进攻与防御。营地已经做出了交换。 着实让很多人看不明白,但最起码让这些人产生的兴趣。 向来强势的郡城军似乎还未开始杀戮,莫非平阳军的应对有什么玄机不成。 ∽ 杂九神情冷漠,身处郡城军中,他的视角才是最真实的。 不是郡城军不杀,而是平阳军的位置太刁钻,卡位,切身,如同丛林中捕猎的花豹一般,预判很麻烦,根本做不出有效的应对。 “有意思!”杂九握紧了拳头,他感觉遇上了一头狡猾的狐狸,根本就不给他正面交锋的机会。 “退!”杂九再次下令。 占领的营地并不是一个好地方,虽然具有防御的功能。但相对于平原军所处的位置位于低处,没有很好的视线,也就不能纵观全局,并且做出有效的攻击。 所谓天时地利人和,这个时候天时不重要,大家都一样,重要的是地利。 位置再次变幻,郡城军退回了原位,一处小高地,拥有比较好的视角。 杂九回望平阳军的位置,心中不由一愣,居然溜了,只留灌木和枯草在摇动。 “呵呵……一群狡猾的老鼠。” “将军,追吗”属下问道。 杂九沉默,慢慢转过头:“不追!” 属下点头,脸上却有着不解。 杂九没有解释,正在沉思,仿佛没有看到属下的不解之色。 ∽ 方响也在沉思,刚才的军阵变化,攻防易位,营地变换,是他从未在实战中碰到过。 实战从来是打最硬的仗,军阵变化决定攻防的方式。 但刚才虽然没有刀兵相接,却己是交锋一场,而且还是对方将了自己一军,做了一场无用功。 虽然对方是逃了! 但真的是逃吗,方响看向远处,平阳军己经停了下来,与他遥遥相望。 “不逃吗,这是什么意思”方响有些想不明白。 “他们要做狼!”杂九说道。 “狼?”方响低语沉思……良久才露出不敢相信的眼神道:“这怎么可能,他当我们郡城军是什么,猎物吗!” “狼,有狼王,统一行动, 第五十一章 打猎前 杂九收下令牌,心中却泛起了一丝波澜。 不是因为得到令牌,可以真正掌控一军,令心绪波动。 而是眼前的平阳百人队。 ∽ 这是一个有意思的对手,打破了常规,居然不据营地而守,反而放弃营地的防御,循入山林,甚至还伸出中指挑衅…… 军队是有等级的,团练军,守城军,巡边军,此乃县城三军。 敢于做出这个决定的,最低也得是巡边军。 巡边军的要求最低都要为武者,武徒级别的存在。 一个百人大队可在野外灭杀千数以内普通狼群。 当然敢来参加十年一次军比的,其资格最低也得是巡边军。 杂九想了想,心中有了一个判断:此平阳百人队,肯定不是傻子,扬长避短,利用自身的优势,才是正道,那么可以判断山林战,才是眼前这支百人队的长处。 “不过,郡城队的威名,早已在白虎境内,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平阳队又凭借什么,敢做出这个举动呢。” “形散而紧凑,错乱亦相牵。退如兽群炸裂,百鸟惊飞;聚如蜂蚁归巢,江河入海,这是……军心己成,方能如此……” 杂九眼神亮了起来,这是与郡城队,完全不同的一种军队,与之交战,可观测视察其练军之法。 “那我们就玩一玩。”杂九心中低语,笑了起来。 △ 平阳队,以小队各自分散,或处于斜坡,或藏于石后,或隐于落叶枯草之中……紧留几人露出半个脑袋,观察地势及郡城队的分布,又很快的缩了回去,不见其人。 “李队,怎么打?” “能怎么打,跟偷袭狼群一样呗!” “隐匿起来,等他们接近……然后暴起杀之……” “只要我们够快……嘿嘿……” …… “好了,听我讲,郡城队不是狼,有刀枪弓箭,有铠甲头盔。而且威名远播,实力超强,十倍于狼群……不可等闲视之……” 李六子不得不提个醒,原先还担心他们没杀过人,现在担心的是,因为实力变强了,而目中无人了。 “人不是野兽,而精锐的军队更不可以跟普通的狼群相比。强者的眼光是挥刀向更强者;而不是在自家的一亩三分地上,欺凌弱小。” “我们从围杀跳羚,再猎野猪,博杀狼群,灭杀群虎,一步步让自己变得强大……而眼前的郡城队绝对比群虎更强。” “我们要小心行事,这次没有大人在我们身边守护……真正的要靠我们自己了。” ∽ “这样,我们先来个打草惊蛇,试试他们是虎还是羊。张一虎,你去……其余人原地待命,以防万一,应对突发情况。”李六子下了第一个针对郡城队的命队。 “领命,李队。”张一虎敬了个军礼便退去。 …… “快快快……你,你,你,还有你,组装强弓,跟我去打个野味。”张一虎领命点兵,选了四个弓箭手,一个个都是手长臂壮人高大的兵,可拉开五石强弓,以武者境界来说,都踏入了武师之境。 五石强弓,三百米内可破甲,当然用的箭矢也不一样,是三棱破甲箭,更重更长。 就连弓也要改装,在原有的弓上绑上特制的精钢条,足足有六层,弓弦也要三合一,重新绞弦,并校准。 远程打击,一为试探,探其虚实;二为镇摄,展示实力;并附带打打猎,让对手见见血。 倒也不是不能杀戮,只是武师境界的兵,也就不到二十人,善射者仅一半不到。 ∽ 五人御下铁甲,仅留皮甲和护心镜,算是轻装。 屈膝弯腰,低头俯身在灌木林中穿行,遇开阔地,或绕行,又或身背枯草树叶,在地上缓慢爬行…… 一只麻雀落下,啄了几颗草籽,忽然惊起,展翅远去…… 张一虎,抿了抿唇,心中暗骂:“该死的麻雀,吃了草籽飞就飞嘛,居然还落下一泡鸟粪。” ∽ 原本杀喊声盈天的柴山变得寂静起来。 张一虎一行五人,己然来到了另一面。 正前方是一块巨大的石头,只要爬上石头,就能观察到三百米开外,郡城的军队。 不过,没有人爬上这块巨石,最好的观察位置,也是敌人最不会忽略的地方。 “头,我去左边那里。”一个弓手低声说道,并指了指二百米外的地方,那里枯草和灌木比较茂密。 “好,你绕过去,小心点。”张一虎打量了一下地方,点头同意。 说完,这个弓手,便离开了。 ∽ “你趴过去……绕远点。”张一虎对另一个弓手说道,都指向右边山北面的一处高大的杂草丛。 “好,不过位置,比较难隐藏。”弓手领命,把弓与箭都放下,随手扯了把枯草,编成头环,把枯草插在头环上,朝后面绕行。 ∽ 张一虎半躺在地上,小心的移动,借助低矮的枯草,透过缝隙小心的观察。 …… 另外两人隐于石后,没有动作,不过眼神却不时瞄向刚离去两人要到达的位置。 看似分散的五人,却都紧密的联系在一起。 …… 左边,灌木之中,一根树枝不规则的摆动,告诉自己人,他己到达。 右边,一堆枯草在缓慢的移动。 ∽ 石头后的两人,一人做出了一个手势,手臂伸直,食指伸出,然后食指弯曲,握成一个拳头,拳心朝上变为朝下。 这是一个手语,安全抵达的意思。 △ 半个时辰后,五人再次相聚。 左边侦察的人说道:“左17树,最南第三棵,高度在二丈三处,有一人。我看到其左侧枝杆摆动不正常。” 右边争吵的人说道:“两棵大型剑叶草那里不对劲,怀疑有人隐藏。” “剑叶草是一种非常霸道的杂草,也叫箭叶草。其叶似剑,其杆似箭。大型的剑叶草能长到两米多高,周围一丈内是不可能再出现一同样大的剑叶草。” 四人点了点头,同意右边侦察的人的说法。 这大半年狩猎在山林之中,这剑叶草,王督将有跟他们说过,剑叶草根系发达,会缠死周边所有草木,并从中汲取营份。 张一虎说道:“正前两百三十米,一株大型灌木,十五年以上,其右后有一巨石。巨石与灌木间,也有一株大型的剑叶草,那里肯定不对劲。” ∽ “张队,看来对方隐藏的很好嘛,我们只能够怀疑有人,却没有发现人……”第五小队的队长说道。 石头后的是第三小队和第五小的队长。 “打猎嘛,先来个打草惊蛇,树上的我来;草丛里的去三个;石头那,阿虎,交给你了。各自预判位置,一起发箭。射完箭后,不管中不中,立马撤退。”第三小队的队长。 第五十二章 交锋前的考量 军武朴实无华,简单易学上手快;注重激发人体潜能,重视练体;讲究以最实用的招式,最快的制敌杀敌。 ∽ 五石强弓能破甲,唯有达到武师方能开弓。 制式强弓是大弓,重十斤八两,弓高五尺,弦长三尺八;箭长三尺四,重一斤八两。 若武师身形矮小,臂又短,弓都拉不满,所以强弓手都选身高臂长力足之人。厽厼 △ 搭箭引弦,弦震箭出…… 嗖嗖箭鸣,盖过山风…… 这就是五石破甲强弓的恐怖展现。 弓鸣箭呼啸。 ∽ “敌袭……” 一声大吼,响彻柴山! 第一时间,郡城队就发现了! 轰! 轰! 轰! 盾牌砸地,呼吸间并拢,完成合璧。 ∽ “铮”的一声,一溜火花闪现…… 又是木石炸裂,破甲箭如同铁锤砸地一般,石头泥土翻飞,掀飞枯枝败叶,漫天飞舞! 张一虎眯着眼睛,闪起一道精光,耳朵忽地支愣一下,面露喜色:“中了两!” “我们该撤了!” 射完即走,原地只留下几双深深的脚印,然后淡去……消失不见! ∽ “可有人受伤!”杂九问道,这问的有意思。 不先问敌人在何处偷袭,亦不问多少人,而先问可有人受伤。 “营地内无伤亡,应是冲着斥候去的,还需确认。”有人回道,话才刚落音! “报……” 一个长长的呼声由远而近,待呼声止,人己在眼前。 一名斥候双手抱拳,低头沉声回命:“三号死,六号重伤,五号无碍。箭乃破甲箭,共计八支,命中三支。” 以数字取代名字,此乃军中通用。 ∽ 杂九脸色一沉,心中不快,才刚接手,就有了伤亡,实在不是个好兆头。 他想不到,最弱的平阳居然敢偷袭,反袭击…… 一死一重伤! 而对方却毫发无伤! ∽ 作为一个合格的统领,是不会暴怒的,杂九深吸了一口气,沉思! “避而不战,又行偷袭之事。孤狼吊尾,隔空观火;狐鼠之道,虚实阴狠。” 丛林法则用于实战,弱者的生存之法。 ∽ 杂九也有些头痛,平阳避而不战,就无法决胜负,分生死。 可不管不顾,人家又死咬着你,这很令人恶心。 但不得不说非常的有效。 ∽ 平阳弱点在哪里呢,如何逼之,与之决战,这才是关键。 军法中的铁壁合围,自然不现实。 丛林法则之中,有句话叫做猛虎追兔,以绝对的实力与速度,灭杀之。 杂九想至此,心中却还犹豫。 这固然是一个非常有效的方法,却有种杀鸡用牛刀的感觉。 猛虎追兔本就不是常态,只有在饿极的情况下,才会不管不顾。 △ 方响也在想应对之法,见杂九面露犹豫之色,不由开口问道:“莫非有应对之策?” 杂九点点头,开口道:“饿虎追兔。” 方响一听就明白了! 方响懂得杂九犹豫的原因,大体上有两点,一选分兵之法,却怕中计,遇上群狼噬虎,而且是极有可能;二是整军追击,无异于狮子搏兔,亦尽全力,可谓事倍功半,损耗太大,得不偿失。 “天下没有完美的战术,只有完美的运用。” 杂九抬起了头。 叮叮小说 dingdingxiaoshuo.com 厺厽 “思虑犹豫的时间越长,就越有可能给对方布置陷阱的时间。” 杂九眼中亮起了光芒。 “当断不断,必受其乱。要记得你上的第一课叫做慈不掌兵。” 杂九大悟,向方响行师礼。 △ 白虎军的行动落在李六子眼中,自然知道,张一虎的偷袭之事成了。 “你们说说看,郡城军会如何应对?”李六子问道。 “两个方法,一是以不变应万变。二自然是主动出击了。” “我觉得应该只有一种方法,那就是主动出击。” “为何?” “这是军演,这是试练,有时间限制,时间不多了。” “那他们会怎样出击?” 一瞬间沉默……敌军之策,其敢妄言;若错,全军遭殃! “大胆地说,言者无罪!”李六子横刀而道。 “这柴山有三个高地,郡城军占了中间最高的一个。我们在北,三里之广,很难围逼。除非分兵,打遭遇战。” “有理!” “可郡城的铠甲武器远胜于我们,又是百练之兵,武力亦强于我们。打遭遇战,我们会吃亏的。” “不错!” “李队,不如联合,即便是败军,也有可用之处。” “不予采用,时间不足。” …… 很多想法被李六子拍死,一时间又陷入沉默的思考中…… 良久,李六子身后一个小兵犹犹豫豫开口说道:“我有一个想法……” 众人视之,小兵又立刻闭上了嘴巴。 “说” “三三而战,十面皆兵;主力隐藏,群狼噬虎。这是王督将同我们讲过的。不过若是被识破……” “若被识破,主力必被灭……”李六子接下话来:“若成功,反弱为强,合力击之!此战术一用,不是大胜,便是大败。” “李队……” “李队” …… 众小队长心不由得紧了起来,这其中的风险很高,即便是成功,小队为诱饵,亦要必围,几乎十死无生。 …… △ 午后的云有点薄,秋风送来凉意,几片落叶打着旋落下。 山中传来羊“咩咩”的叫声,传得很远,这是一只幸运的羊。 落败的其它县城百人队,很有默契的在出口百米内等待…… 静静地等待最后三支队伍,分出胜负。 最强的郡城队,最弱的金水和平阳。 △ 金水队,占据南方的高地的有利位置,以逸待劳,静等郡城队的进攻。 可算到了开头,却没有算到结局。 认为最弱的平阳队竟然拖住了郡城队。 探子不断的回报,金沙队长及各小队长,脸色一次比一次精彩。 意外,太意外了! 进山第一天,平阳竟然灭了金沙。那可是第一梯队。 “平阳这么厉害了吗” 金水的队长犹有怀疑,平阳与金水仅一河之隔,而且还都属于最弱的一个梯队,咋就一年不到就这么厉害了 难道……是吃了天材地宝,灵丹妙药……那可是一个百人队,得需要花费多少钱粮啊! 第五十三章噬虎的狼群 “嗖” 箭矢破空! 钉入岩石之中,箭羽震擅! 攫欝攫。∽ 一块土坷垃,从天而降,重重的砸在一方盾牌之上,泥土四溅,落地簌簌作响。 ∽ “砰”地一声巨响,石铁交击的鸣撞声……嗡…… 一个战士被砸中头盔,脑袋嗡嗡的,仰天而倒! △ 平阳百人队疯了一般,从四面八方,运用各种方法,攻击郡城队。 一次…… 三次…… 无数次…… 杂九咬牙:“肯定是疯了,不过疯的不是平阳队,而是自己的郡城队。” 偷袭一下就走,不管成不成! 这是挑衅,赤裸裸的挑衅! 他不能再压制了,否则军心不稳。 巘戅vodtw.org戅。每一个手下精锐,心中充满了怒气,眼晴都红了。 一群老鼠一样的玩意,居然敢挑战猛虎的威严! 找死啊! “出击!” 杂九挥下手中火红的令旗。 △ 柴山中,四面开花,怒喝声,精铁交鸣声…… 沉重的脚步,如风箱一般的喘息声。 那些被郡城队打败的其它百人队,再次相遇…… “这是要赶尽杀绝吗?” 困兽犹斗,向死而生…… 被分散的郡城队,四面交战,陷入其中…… 本以为是一场追逐击杀的战斗,却变成了,四面来敌,八方埋伏的胶着战,遭遇战。 △ 李六子耳听八方战起,心中的忐忑,落了下来。 “群狼噬虎,成了!” 李六子站了起来,大声问道:“郡城队主力在哪?” “报,第二峰北坡下,人数二十。” “战” 李六子高举手中的长刀,刀锋直指第二峰北坡。 大半个平阳百人队化为一条钢铁洪流,直进北坡。 △ 杂九听得杀喊声四起,起初还不以为意,而一直胶着,时间够久,心中便明白了:“这场战斗,这次军比,控场的不是自己了。而是那一直没有存在感的平阳。” “群狼噬虎”,这一直是一种说法,极难实现。 丛林中,绝太多数狼群,都是以一匹强壮的公狼为王的普通狼群,真正有战斗力的狼,一般最多在8到10匹。这种狼群叫普通狼群。它们噬不了虎。 再往上的狼群为大狼群,狼王不但活得久,还得战斗力强。通常大狼群的狼王在民间的传说中是成了精的。它们的战斗力数量在二十匹以上。不过,大狼群想噬虎,依然很难,通常是避而不战。 再往上,是超级狼群,又称之为饿狼群,你有战斗力的成年狼,最起码60匹以上。它们饥饿,它们凶残,会杀死它们所能见到的一切食物。即便是老虎。 成群的恶狼,碰到老虎才能完成这种百年难得一见的群狼噬虎局。 ∽ 平阳的挑衅成功了,完成了这场百年难得一见的“群狼噬虎局”。 狗急跳墙,兔子急了会咬人,为了泄愤而稳定军心,分兵而击,正是自己这个决心,让平阳的战术达成了。 杂九明白,这一刻真正的胜负不在于四面交战的各小队,而是自己这头坐镇中心的“虎”。 “想要完成噬虎局,就看你们的牙口好不好!”杂九心中愤怒。 △ 战争,从来不是约法三章,也不是兵对兵,将对将。 更不是摇旗呐喊一声,令下之后的冲锋。 ∽ 战斗来的无声无息,无数的箭矢从半天洒下。 噗嗤…… 噗嗤 …… 锋利的箭尖刺突铁甲,深入血肉,绽放出一朵朵鲜红的血花。 “破甲箭。”杂九脸色铁青,二十人的队伍,瞬间一半人丧失的战斗力。 急促又沉重的脚步声落入耳中,杂九望去…… 一队…… 二队…… ……六个小队,从四面八方涌了上来。 铁盾为先锋,后面长枪若隐若现…… “冲,正南!”杂九下令,他明白向上冲才是求生,冲上第二峰,以地利之优势,方能避开四面来敌,甚至可以居险而守,一夫当关,万夫莫敌,反败为胜。 而向下冲,虽然居高临下,占据地利优势,甚至在小方面交战上,自己的兵力也占优势。很容易突破这个包围圈,但之后就变成了无穷无尽的消耗战,追逐战。 ∽ 金铁交击,一面面厚实的大盾凶猛的撞击,沉重声音如同大地开裂,大盾开裂,一次撞击便是筋断骨折…… 身后的长枪如阴狠毒蛇,叮的一声,狠狠地的啄在铁甲之上。 长刀的亮起光芒,一条条匹练,斩断长枪,继续挥舞着向前,向前…… 然而,长枪收枪,又一队盾兵冲了上来,如同山顶滚下的巨石,无情地冲向刀手及弓箭手…… 鲜血冲天,人如下饺子般飞落,滚向山下。 山下的平阳小队冲了上去,长枪凶狠,把滚落的郡城兵,死死的钉在地上,然后补刀…… 方响,杂九,同时气血奔涌,武道气场猛的外放,狂风涌起……似绝世凶兽一般,由下往上,两道猛烈的劲气,直接劈开的厚实的大盾。 身后的盾兵,头甲如同被巨锤砸中,双眼翻白,便晕了过去,倒在地上,一道鲜血从头盔涌出…… 武宗强者,气血如龙,内劲外放,布劲成罡。 同级或许杀伤力不足,向下一级那就是拿石头砸鸡蛋,不可抵抗的存在。 另一道劲气,被小队长抗下,大盾破裂,而人仅是气血上涌,瞬间又被压下去,脸色红白之间切换…… 终究同境,亦有千差万别。 “杀” 一声暴喝响起,李六子腾空,人如飞鸟,跨跃六丈之地,一道白光划破长空,狠狠地朝方响当头劈下。 势若千钧,勇不可挡。 方响不能退,只得向左闪避,右边是杂九。 刀光落地,劲气四溢,泥石炸裂,怕不下六千斤的力道,如若硬抗,金铁亦要化为粉碎。 就这么一个瞬间,方响和杂九被分开,山上的平阳小队突进,完成了对杂九的包围。 而李六子刀指方响,抢了半圆,刀光再现,再次劈向方响。 △ 平阳合拢,无数长枪林立,外围弓箭手,引弦上箭…… 两个包围圈,把杂九和方响架了起来。 只需李六子一声落下,万箭穿心,亦或在长枪下站着死。 △ “呜” 厺厽 品书网 vodtw.org 厺厽。牛角长鸣…… 群山回响…… 军比落幕…… 王者花落谁家…… 第五十四章 建城令 军比提前一个时辰结束! 挽救了方响与杂九的性命,赤裸裸的提前结束,这就是郡城的态度。 不利己时,便利用规则保护自己。 这就是权力带来的好处。 △ “师傅呀……我们是要去吃大餐吗”棉儿仰着小脸,嘴角己溢出了口水。 李定边和李远山咬着牙,面露严肃,笑脸却从眼睛里溢出。 王守义点点头:“今天吃的是大餐,还在郡城府里,棉儿要听话哦,不能乱跑,也不能大声讲话,要做个听话有礼貌的孩子。” “嗯嗯”棉儿连连点头。 本来郡城府宴是一个严肃的宴会,王守义不会带棉儿来,只是伤兵有点多,还有点重,太过于血腥,金子要为伤兵治疗,无暇照顾棉儿,才有这回事,带个小女娃去去赴宴。 ∽ 车厢内,棉儿小口细嚼慢吞的吃着地瓜干,这是从小养成的习惯。 半斤地瓜干,棉儿能够吃上一天,还能剩余。 要是放在大徒弟和二徒弟身上,即便多嚼几口,也是半柱香以内的事儿。 棉儿着厚厚的虎皮袄,每吃一口地瓜干,都要伸长脖子,低头咬下一块,活像一只松鼠。 李定边和李远山,砸了下嘴巴,偏头不看。 “师兄,你们不吃吗?”一个人吃让棉儿有些不好意思。 李定边摇摇头,示意不吃。 李远山正襟危坐,还施了一礼,才开口说道:“师妹,你能吃得快一点吗每咬一口,你都得咀嚼三十三下。看着有点疹人。” “那我不吃了,留点肚子吃大餐。”棉儿加快了咀嚼的速度,吞咽了下去,把剩下的半块地瓜干,放入衣前的大兜内。 ∽ 王守义没说话,看着三个徒弟,心中想着:这仨还各有特色。 棉儿多动好吃,每吃上一口都要咀嚼三十三下。 李定边性急,放荡不羁,形式天马行空,想法多变,不拘于世俗规矩。 李远山稳重有礼,行事端正。与师妹说话都是端正的坐着,并且施礼而言。 也不知道等这仨长大了,会是一翻怎么光景。 △ 王守义来得早,在他之前只有两人,一个是金沙的,一个是清河的,坐在各自己的餐坐前,闷声喝茶。 也对,一个是第一梯队,一个是第三梯队,本就不在一个圈子中的不同位置,话不投机。 王守义扫视了一下,平阳的位置在左二,意思是进了前三。 看来,郡城并没有抹杀平阳在军比中的胜出。 不过不是第一,这其中肯定有些什么讲究。 落座,王守义让两个徒弟随意下,抓些坚果糕点吃着,让棉儿坐在旁边,想吃什么自己抓。 人陆陆续续的到来,莫约两柱香的时间,便己到齐。 每个人进来眼光都往王守义这边瞟,有人打声招呼,有人沉默不语。 不过这是官家的庆功宴,郡城的世家及武山派都没有人来。 看来派系之分在哪个时代,哪个空间都存在,这里都是官家之人。 ~ 最后进两人,前面的龙行虎步,面若刀峰,眼露锋芒,却不逼人。 着衬很正式,官帽,官服,官靴,一丝不苟,行走间官服上的红虎呲牙必露。 这人便是郡城之主林日新。 一个非常霸道的人。 △ 庆功宴是分餐分桌而食,待林城主入席,酒菜便陆续上齐,不过没有人动,都在等林城主开口。 这林日新的威严,想来是深入人心,这只是一个庆功宴,大家都要看他的脸色行事。 “在开宴之前,先说几句,丹比、武比、军比。平阳均第一,这庆功宴借郡城之地而开。”林日新三言两语便把平阳架了上来,众人的目光齐聚王守义身上。 “关于奖励,遵循惯例,自然落于平阳;其次各家的献礼,自然也是平阳优先挑选。”利益最能动人心,林日新此话一出,各家的目光就变幻起来。 宴非好宴,特别是这种庆功宴,事关各自利益,即便比不上鸿门宴的生死悠关,刀光剑影亦不可少。 林日新的几句话,便改变了这庆功宴的性质。 若在后世,年底分红发奖金,老板论功行赏,分配下蛋糕,那便是你好,我好,大家好的事儿。 “呈上奖励和各家献礼,让平阳先挑选。”一连三锤,直击平阳。 ∽ 王守义面色如常,倒酒,起身,施礼:“林城主,敬上满杯,谢借地,谢奖励。谢公正。” 坐下,再倒酒,再施仪:“此酒,敬在座各位,谢献礼,谢谦让。” 坐下,倒下第三杯:“此酒,不敬天地,敬我平阳百姓及将士,勤劳,勇敢,知耻而奋起直追,方有今日荣光。” 广个告,我最近在用的看书app,书源多,书籍全,更新快! “第四杯,敬天地,敬先祖,敬天下万民;谢天地孕育人族;谢先祖浴血,让人族脱颖而出;谢天下万民齐心协力,与天斗与地斗与万兽斗,令人族兴旺壮大,繁衍生息,主宰脚下这片土地。” 王守义四杯酒令四下无言,落针可闻。 “是啊,有什么可豪横的。人家三比都得到第一,这是实力。得此奖励本就名至实归。感谢城主,感谢在座各位,感谢平阳百姓及将士,感谢天地,感谢先祖,感谢天下万民,你拿什么跟他们比?” 第五十七章 杂家 宴会结束,林日新让王守义留了下来。 书房,这通常不是一个待客的地方,而是一个极为私密的地方。 林日新看着王守义抓起坚果与果甫往棉儿的兜里装,完全没有做为客人,一点不好意思的感觉。 “真是个……性情真人!”林日新顿了一下,开口说道。 “今天可是庆功宴,我带三个徒儿是来吃大餐的,却没吃得尽兴……” “哎……总不能对一个孩子食言,你说是吧。” 王守义拍了拍沾在手上的糖霜回道。 林日新点了点头,分不清是同意还是附和:“我让你留下来呢,有些事需要了解一下。” “办学院是一件大事,据我了解,你这平阳学院与别的学院不同。并不单指所教的学问。” “向来学院招生,无论文武,招收学员都有要求,资质天赋,悟性血脉,又或关系背景。即便是官学,说是不拘泥身份背景,也要看是否有天赋?” …… “这关系到资源,有了好的老师,还需要好的学生,才能更好地发展和传承。” “而你平阳,这次正式开院,但凡满六岁,不足十六岁,无论男女,都一律强行让其上学,这……你的目的是什么?” 林日新洋洋一大段,终落音,而重点在于最后一句。 “目的是什么” ∽ “人人都能识字习武,这不是好事吗?何必问目的呢”王守义反问。 “好事这可是灭顶之灾,即便是我亦要受到牵连,你觉得这是好事?”林日新身上散发出杀气。 王守义疑惑? “私学,家学之事,朝廷可以不管,也管不到。而开办学院,公开招收学员,这种事是要向朝廷报备的。所教的学问,亦要承述……否则……以叛乱……处罚。”林日新越说到后面,杀气越重。 这事的严重性王守义真不知道,也无人对他说起。 “朝延,还有这一条律法”王守义问道。 “不在记载之上,这是千百万年来默认的规矩,在上有提及。”林日新回答。 未了,又问一句:“你当真不知……”至少王守义那疑惑的神情不似做假。 “十二册,共三千六百业,近百万字……我过了一遍,至于一书,平阳县学藏书阁没有这本书……”王守义。 “那个补办手续成不……” “都开院了……补办,最快一年,最慢的三年。而且县级可以开办县学,学院不得开院,你认为……这事还能补办……”林日新。 王守义沉默,思虑良久,开口道:“那就不开院,拆分学院,改名换姓,办县学开私馆,官府行监察之职……” 林日新笑了,眼前这人的急智,钻空子挺厉害的。 “你还是说说,开办学院的目的吧!” ∽ 王守义一番思量决定还是如实照说,这毕竟以叛乱论处的话……与自己的理念不符,与部落的初衷不符。 “这开办学院只是源于我的一个理念,人生来没有369等,应当平等,都有识字习武的基本权利……至于毕业后混成什么样,那就看他们的本事了。” “再说了,他们虽然绝大多数人是普通人,可能没有读书的天赋,习武的根骨。但他们当中有些人可能很会做生意,可能会有画画的天赋,可能会算数……即便真的什么天赋都没有,会种地,会养猪,总能令生活变得更好一些。” …… “什么派系,什么谋逆之心,自然是不存在的。不过私心是有的,我竟然入主平阳,总希望平阳能够发展壮大,更加繁荣昌盛。” “读书不一定要成为秀才,习武不一定要成为武者。但\↗读书明理,习武能强身。” …… 说着说着,王守义蓦然一惊:不对啊!严格说来林日新是与他有仇的……是对头,哪来的那么好心? 难道这其中有什么蹊跷……否则,对了……这事与他有关联……才好意提醒! 王守义惊疑的看了林日新一眼,突然一笑:“林城主,可要提什么条件……” “哈哈哈……你到是人精,聪明是聪明,可有时候做事又那么蟒。”林日新大笑。 “你可听说过杂家……”林日新道。 “杂家?那是什么?一个世家,又或一个门派……”这杂家王守义的确不知道。 -- “杂家,既不是世家,也不是门派,只是因为一个理念,聚合在一起的人的统称。” “杂家的人遍布整个大周,各行各业,各个势力都存在杂家的人。” -- “什么理念”王守义问道。 “天下太平,人族兴盛。”林日新面露严肃。 “你是杂家之人!”王守义。 林日新摇摇头:“我杀心过重,师傅不让我入杂家。”林日新。 “杀心过重……”王守义认同,但一想又不对,想要天下太平人族兴盛,该杀的还是要杀,应该与杀心过重的关系不大,又接上了话:“……的关系不大吧!” “我说是就是,小家伙,你也不要打听了……我观你在平阳的所作所为,很符合杂家的理念,我想推荐你入杂家……”林日新。 “入杂家……这杂家,我并不了解。但天下太平,人族兴盛,这个理念,应当是天下万民的心愿吧!就是……嗯……就是有点心大……”王守义。 王守义既不拒绝,也不反对,终究自己是部落的人……即便是杂家各行各业的人都有,是一个理念的聚合体。 王守义也不许向更改门户,拜入他人门下。 “哎……我也不要求,你啊……算了,有空来我府上坐坐……聊聊你的平阳的事。”林日新叹了一口气,也明白,才初见面就让人拜入杂家,的确强人所难,再说人家还没听说过杂家呢。 第一章 军人之家 荣耀一星 张新虎的守护 回到平阳,论功行赏,是当务之急。 所有参加大比的人,赏银必不可少,而关于荣誉,王守义又是思量的一翻。 翻了翻回忆,首先对参加军比之人,统一颁发铜质门牌,牌上用金漆写上“军人之家”,四个字。 一人立功,全家光荣。 这不仅仅是属于士兵个人的荣耀一,属于他们家里的荣耀。 当然光这点还不够,王守义还派出执笔史四处宣扬,张贴告于与大街小巷乃至个村。 告知所有平阳百姓,这次平阳军取得胜利了,他们立功了,他们如何英勇,如何勇敢…… 甚至……因为他们的勇敢,得到了最高奖励→建城令的好处也提了出来。 平阳又可以修建新城,开办学院多与每个人都有关系,冬季了,你们都可以进城打工了……嗯,要感谢平阳这些当兵的,他们是为了平阳百姓的利益而在奋斗。 还开了庆功晏,王守义让马车把这些士兵的亲人家属都请过来,告诉他们,你们的儿子有出息了,为平阳立功了,为平阳百姓谋福利了。 还当场集中颁发这些军人之家的荣誉门牌。 特别单独给张新虎,颂发了勇士勋章一枚/同级胸章一枚。 刀剑相交之上,一枚金星闪耀,这叫一星勇士勋章。 就连荣誉门牌上,左上也有一枚金星,右下四个字“平阳官制”。 李六子,也有了新名字,王守义亲自起的,从此改名叫李胜利,因为他带领平阳军取得了军比的第一次胜利。 同时他也与张新虎一样,获得了同等荣誉。 其实王守义想通过这些建立一个参军光荣的理念传递给百姓。 △ 最惨的是张新虎,断脚残手,仅留下一个完好的左手,重伤未死。 其实换成武宗,即便有丹药吊着,离死亦不远。 幸好有长春功,不但未死,即便你已经断掉的左手,都有可能长出来,不过这需要时间。 在部落也有不少在狩猎时断手断脚的,通常需要一到三年时间才能完全修复。 △ “后悔吗?”王守义再次问道。 “不后悔!”这一次张新虎回答的很坚定。 “真的不后悔!”王守义再问。 “不后悔,即便是……死,那也值了!”张新虎虽然在说到“死”的时间停顿了一下,但脸色仍然是一脸坚定,目光赤诚。 “那些荣耀……只是虚妄。一个好名声比你的命,更重要吗”王守义继续问,甚至揭开这一条刚刚安慰好的心理伤痕。 空气中一阵沉默,张新英被问倒了,坚定的目光也疑惑起来。 是的,值吗 虚名与生命,哪一个更重要 王守义坐在床边,平静的看着张新虎,脑子里却陷入回忆。 去非洲参加雇佣军,虽然脱下了军装,但却承担着使命,倘若真的死亡,他就连一个好的名声都没有。 教官问他:“你是自愿参加雇佣军的吗?忠诚履行党和国家给你的使命,哪怕死亡……不但没有名声,没有荣耀,可能连块墓碑都没有……” 王守义那时也沉默……最终还是去了……他说服自己,男儿行事,何必为虚名所累,既然来到这世间,即便不轰轰烈烈,亦要无愧于心。 王守义他真没有那么高尚,他也犹豫,他也分析利弊……最终让他战胜这些名利荣耀的……仅仅是一颗武者之心…… 练武之人先需武德,武德之星意为武者之心。 不知多久…… “我还是认为……值!”张新虎眼角闪着泪光,直视着王守义,这一刻,王守义在他眼中似乎变了,不再那么高不可攀。 王守义笑了,他能感觉得到……张新虎内心真正的强大了起来。 “为什么?”王守义再次问道,想知道答案,与自己的究竟有什么不同? “我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张新虎陷入回忆。 “小时候我跟着我爹练武,我爹说只有变强了,才不会受欺负。后来再大一点,记事了。我们村子经常与西山村打架,原因是我们张家村是外来户,是流民的集聚地,他们看不起我们。每遇上旱年,经常会为了水而打架。我爹对我和师兄们说,等我们厉害了,打赢了对面,就能引水灌慨庄稼,那样我们村子里面的人就不会挨饿,也不会有人饿死。我努力练狩猎战士功,就是为了打败西山村的人。再后来……直到你出现了,强逼李九打败我爹,把我抓进军营……。”张新虎吸了一口气,口气变得有些硬。 “我可是我们张家村的希望,村里我力气最大,我最能打。那时候我是恨你的,那时候我发誓,我一定要打败你,重回张家村,保护张家村。” “王将军说要教我最凶猛的武功,可以肉身搏虎,我拼命的练,作死的练。就为了早一日能够打败你们。还有一个可恶的人,那就是李六子。” 第二章 平阳的一天 建城令并无奇特之处,就一枚铁制的五边尖头铁牌。 可就是这么一个令牌,决定你能否存在阳光下…… 就像户籍身份牌一样,野民没有,所以任何人可杀戮奴役他们…… 不受朝廷承认的,通常没有好下场,除非你拳头足够硬……又或者藏得足够深。 △ 八月底,己是秋霜雾浓之时,清晨,塘底结着薄冰,一块小石头扔下去……能听见咯嚓咯嚓的碎裂声。 棉儿小心的抓起一块薄冰,放入嘴边,轻咬一口,然后哈着气…… 王守义正打着拳,一日不练功,就犹如逆水行舟,即便到了先天,这个道理也适用。 头上冒着白色的气柱,吞息如箭,伸缩如意。 自从吸纳那些活性气息,体内的真气质量便有所提升,也更听话了,最显著的是识海,灰色的小球己开始自动旋转起来。 练功完毕,王守义把棉儿的小手擦擦,顺便捂热一下。 棉儿己经九岁了,可身体只能与五六岁孩童相当。 棉儿还未正式练武,每天睡到自然醒,然后做一些小跑/原地跳/甩手/车肩……等小健身运动。 去蛊终究是去蛊,原本因蛊而元气大伤的身体要慢慢补上来,不可一蹴而就。 最重要的事,有些事超出了王守义的估计,棉儿不仅仅是元气大伤,更是损伤了本命,寿命减损…… ∽ 一日三餐在于晨,习武之人,犹为看重早餐。 药膳,荒兽粥,大骨头肉汤……相当的营养丰富,全具有补气益血之效。 “来,棉儿,先喝完这碗汤!”王守义把一碗正冒着热气的参汤放在棉儿的桌前。 人参又称还阳草,有着九大仙草之称,有延年益寿之效。 好在这个世界的人参并不贵,三五年的人参,那些参农是挑着担子卖。 十年的人参才能算是好参,老参,具备延年益寿之效,这个才算值钱,作价一百文到二百文之间,重量在5-10克之间。 棉儿每天必喝一碗,一次一枝十年的人参,寻常人要是天天这么喝,三五天就就火气上升,流鼻血了;喝上一年估计连命都喝没了。 人参的味道不好,微苦还甘,还有种特别的土腥味! 棉儿还算乖巧,也许是从小喝惯了,眯着眼,一口气喝完,然后再吐出一口气,缓解那药味的酸爽。 让人心疼! “来,吃个蜜枣。”王守义递去二颗蜜枣,棉儿小口咬着。 王守义左手己放入棉儿头顶,用长春真气助棉儿吸收药力。 △ 吃完早餐约半个时辰,李定边和李远山浑身冒着热气,从军营那边赶来,开始了今天的学业…… 穴位解析……是这一年的主要课程。 棉儿也像模像样的拿出纸笔……不过却是在画小人儿。 师兄们要上课,不能陪她玩,她只是凑个热闹。 她能学一点是一点,王守义并不强求。 再过几天,平阳学院就要开学了,那时候棉儿会去上学,有很多孩子……那样就不会那么孤单了。 一个时辰后,课业结束,就是玩耍的时间。 棉儿手拿着小木棍“哼哼哈哈”向师兄们进攻…… 两位师兄全无招架之力,只有抵挡之功,最终棉儿一脚踢在李定边小脚上…… “噌”的一声,李定边大退三步,跌倒在地,大声求饶:“还请师妹饶命。”神情逼真,只差眼泪了。 棉儿“咯咯”大笑,饶了大师兄,开始追逐二师兄了。 打着打着,奈何人小体弱,己是气喘,一个不稳,就要跌倒……更巧的是,二师兄先摔到在地……被棉儿扑倒在地,一顿好揍…… 三个徒弟的胡闹,让后院多了些生气和热闹。 ∽ 李七婶来了,她算是后院的管事,其身份是一村民,也是李九的姐姐,一进院子就喝斥……提溜着棉儿,去梳洗打扮一翻。 “再玩一下嘛,再玩一下嘛,七婶。”棉儿依然闹着,却无力反抗,待出来己是换成了小仙女模样。 等会要上街买菜,七婶牵着棉儿,带着一侄子一侄孙,便出了院门。 再回来时,棉儿正吃着糕点,李定边和李远山手中提满了菜,未谈对象,预先沦为跟班力士。 △ 七婶要做饭,自然放过了这仨。 孩子的精力是无穷的,完全无逛街之苦,棉儿推出自己的小三轮,二师兄在后面推着…… 待一圈停下来,大师兄偷袭,把棉儿抱了下来,坐了下去,两腿助力,惹的棉儿大呼小叫,在后面狂追。 闹腾,使劲的闹腾……小哈从房间跑了出来,冲过去,人仰车翻…… 结果,仨徒弟同仇敌忾,追着小哈,最终只是沦为陪跑……小三子怎么可能追它,论实力,小哈己于武宗无异。 作为后院最受宠的的小兽,不但可以进屋,还可以进房,就连吃食,餐桌有什么,它的吃食中就必须有,除非它不爱吃…… 否则,就让你见识一下,一叫二缠三捣乱的本事。 王守义爱狗胜于爱马,青鳞可以让,可这狗就养着了,不但外出可以沦为坐骑,还可以打猎,在家可以看家护院,没事的时候还能撸一撸。 比小金那只猴子好多了,现在是白天不见猴,还顺带小偷小摸,骂它几句,还吡牙的小守财奴强。 院子里还有一只养了两年的大白鹅,野生种类估计就是天鹅,而非灰雁和鸿雁。 棉儿养了很多小动物,小鸡小鸭小松鼠小兔子,只有大白鹅没有沦为食物。 因长的够快够大,没事喂下养气丸,棉儿可以坐上去,并希望有天能飞上天。 大白鹅的确够大,也能带着棉儿飞的,不过很高冷,没吃的,休想让它搭理你。 有一次,把棉儿带上了屋顶,王守义想把大白鹅宰了,在棉儿的哭闹下才放下杀心,饶它一命。 插一句,我最近在用的看书app,书源多,书籍全,更新快! 它似乎有些小聪明,以后再也没带棉儿飞过……很会保命。 △ 中午饭的时候,刘波会来蹭饭,带着喑影豹。 赵姥恢复的不错,己与常人无异,不需闭关了。 向山,曾猛,熊二,向虎等人都在…… 还有七婶等人,都在一张桌子上吃饭。 下人也是有的……洗衣的,扫地的,车夫,马夫……还有两护院也有一桌子。 中午,棉儿会在王守义院子中的书房午睡,王守义这个时间会看看书或研究一下符文。 △ 下午,王守义要忙一下政务,王守礼,李九,张文博,唐绍寅等人会过来。 不得不说一下,平阳官府职能的分类。 军队一块归王守礼统制,无需多说。 而行政人员这一块,主要有三大类,执法史,执笔史,杂史三种。 执法史属于壮班,壮班又有小分类,比如武班和捕班两个大班。 武班主治安巡罗,及制止大规模冲突,包括镇压以及下乡捕杀祸害庄稼野猪,狍子,猪灌狗灌,鸟雀等。 捕班主调解家庭/邻里纠纷矛盾为主,破案抓人为辅,还附带一下宣传法制。 壮班属官府暴力机构,约两百人,由李九主管,人尽其用嘛。 执笔吏属文班,分类较多,一为税班,下乡及商铺的收锐就是这些人。 二为礼班,在堂上喊威武,在路上开道的就是这些人。 礼班下还有一个大的班子叫户班,这生老病死,户籍办理,布匹财粮盐铁碳等,都在户班。 这就是文班,约一百多人。 ∽ 第三个班子就是杂班了,狱卒,更夫,扫洒,打夜香,木匠,铁匠,各类匠人,驿站的,跑腿的,管仓库,消防的,还有牙人,下至奴隶奴婢,都属于杂班的人,人数最多,己扩大至五百以上了。 文班,杂班,都归张文博管,就属他的人最多。 ∽ 最后一个属商班,亦是新增了。 朝廷只有皇商,皇庄,可从事,属皇家私有。 户部兼农/商/税/三大块,亦没有商部。下面的县城更是没有,由礼班和税班所管。 这商班由唐绍寅所管,只有他一个人,暂末明确。 所负责的自然是生产到成品,再到销售,由农工商三者结合的主体,主要负责有官府的产业,在后世应叫“国企办”。 ∽ 这三人也是王守义掌控平阳的代理人。 第四章 第一届平阳村制大会 九月初一,这是平阳的大日子,平阳学院开学了。 报名之事不存的,不管做父母的愿意不愿意,只要适龄孩童和少年,全部塞进去。 这就有点猛了,毕竟一刀切的干法,即便是好事,也不是所有人都支持或理解,总有意外的,或特殊的情况发生…… 这就是有着上一世记忆的好处了。 提前试学,宣传普及,特殊情况,特殊的对待…… 有不少百姓都笑骂:“这送好处送的这么霸气。” 总体上,老百姓都能理解,能让自己的孩子读书习武,那是好事。 △ 棉儿背着书包一蹦一跳的走着,兴奋的很。 上学这种事,她算是一个前辈了。 指示棉儿还不明白,这平阳学院与天都的学院是不一样的。 王守义参照部落孩儿屋的情况,实行的是全托+半托的全封闭式教学。 若无特殊情况,提前申请的话,吃穿住用,吃喝拉撒都在学院内。 “师兄,等等我。” △ 课堂内,光石悬挂,天光透过窗纸,甚是明亮。 “药祖遇白虎,降之,添为牛马……” 讲台上的老师正在讲述药祖的故事,转身在黑板上画下了药祖手执药锄,背负竹娄,白虎跟随,身上挂着弓和箭袋。 棉儿低下头,偷偷地往嘴里塞东西…… 同学的目光都不由自主的瞄向她。 王守义在教室后门看着这一切,摇了摇头:“这小丫头,还有这一面……” 老师从讲台上走了下来,轻轻敲击棉儿的桌面:“木棉,把吃的交出来。” 棉儿不由睁大眼晴,好奇的问道:“老师,你怎么发现的。” 真是个胆大的主,居然还反问起老师来了。 老师双目一瞪,今天终于见到山长养在家中的徒弟了。 白衣绣荷,犹为素净,人如衣服,目光清澈。 披着兔皮外衣,腮邦子鼓鼓的,这是不是傻 手指轻点小脸,伴装生气:“你当老师瞎的吗,你这可是违反课堂纪律,影响其它学员学习……” 棉儿连忙咀嚼,把食物咽了下去,那模样虽然有些心慌,但却没有一点不好意思,被老师抓住点破的惧怕的感觉。 “你是把吃食交出来,还是站着听课。”老师做出了处罚决定。 即便是山长的徒弟,依然要按规矩来办,做老师之前那可是经过培训的。 无论贫穷或富贵,都要一视同仁。 护食的棉儿选择站着听课。 王守义离开了,身为城主,可闲不下来,村制们可都来了,正等着他。 △ “这是第一届平阳村制大会……打破史不下乡的规矩,官民结合为一体……做为村制必须加强学习,做到一月一报;新增村娥一名,主要负责妇幼,关照老弱病残,深入每家每户,进行摸底,了解百姓的困难与心中的诉求……村制主生产,抓经济,宣传落实官府的政策……村与村要联合,互帮互助,不得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再增村史一名,每满一千人,配一名村史,为建设和谐乡村,平安乡村,献出自己的力量,团练之事划入村史管辖,单独上报……” “新增惩处奖励条例,合格者方可继续担任原有职务……优秀并有能力者可晋升;与之对立的,降级或撤销职务,另选贤能,由村民投票决出,官府行督办之权……” “发生重大事故,第一时间要上报。例如西山村与大小张家村的大规模打群架事件,致双方共七人死亡,村制为第一责任人,应当受到严惩,必须撤职……希望各位引以戒。” “刑罚之事,村制/村史只有上报之权,无实施之权……小偷小摸,罪不致死,人命之事大于天……” “土岭的村制是谁,站出来!一一家五口,活生生的饿死,这比打架死亡更恶劣……撤销职务并进行处罚,罚役三年,不得减免……” “居然有上茅厕而摔死的,虽是意外,但也给我们警醒,这是安全隐患,做为村制回村后巡检一遍。包括并不限入此事,危房,残桥,山体滑坡,冬季的防寒保暖防火等,有可能危及百姓的财产和生命安全的都在此列……尽可能村内解决,超出范围的要上报,财务困难的要申请……” “还有,关于游小三的偷牛救人之事,不可冷漠待之。救人是救人,这是善举,应该受到表扬……一分为二,偷牛之事虽令人恶,人死罪销,不予追究。” “特别提出,李胜利,原名李六子,为西山村之村史;张新虎为大小张家村之村史。村娥之职,由村制推荐,稍后发放村娥的任职要求及其待遇。” “村史之人,由官府指定,下放各村……为避免乡史臃肿,不满百人的小村,只保留村制一职;不满三百的村子,不设村娥;不满五百的村子,不设村史。只是不设,并不是没有,而是相邻的村子,满五百不足一千数,共设村娥一名;村史亦是如此。” 第五章 驿站粮仓 不得不说,这是一次影响深远的大会,打破了史不下乡,村民自治的传统。 对村制们来说,喜忧参半。 忧的是被分权了,也不是铁饭碗,终身制了。 喜的是,总算有了“史”的身份,并享有月俸。 惊讶的是,大会上的所言所指,超出这些村制的想象,县里似乎比自己更了解自己的村子,很具有针对性。 两个被撤的村制,两两相望,相对无语,就这么被撸了! 西山村制很冤,只是村下十五里,十六里屯闹的事,他可管不着呀……特别自己还是关系户呢,李九可是自己堂弟,居然也被撸了,满心的心塞。 相比土岭的村制,自己又是幸运的,人家是不但被撤职,还被判了三年监。 心有妻妻焉,平阳的天,变了! 村制们扎成堆。 “这打架是不成了,这位置都给打没了呀,以后要注意了。” 听得这话的两位村制不有心中气氛,同仇敌忾起来:“放屁!” “我们村还有李胜利,我是他爷爷,军人之家,荣耀一星,你们村有吗?” “张新虎,我侄孙,军人之家,荣耀一星,也算后续有人了!” “哼”两村制一对眼,哼了一声,双目一触即分,却又再次相交,异口同声道:“一起喝杯酒!” “哎!”同时感叹! “你家李胜利,同你说了。” “你后辈张新虎,同你说了。” 两失了村制之位的老头子,一下子心气没了,却又心生骄傲,相互离开…… 村制的职位都没了,留在这里还有什么意思。 ∽ “那个村娥的事,你念念,毕竟你识字,咱们商量着,该怎么办?” …… “有几个字,俺也不认识,不过估摸着也能猜到……大概意思是这村娥必须是女的,年龄22-45之间,身体要健康,待人诚肯温和,众人信服,明理之人,最好认字……” “那我家婆娘是不成了……哎!现在去学还来得及吗?”有位村制心中失落了! “这认字不是一朝一夕能成的,你就别想了,不过识字不是必须要求,也是可以操作的……这后面也写了,可以担任一年……但一年后,还不识字,那就必须得撤职。”认字的村制说道。 “岁,看来,只能在我晚辈中找一位了。”一个头发全白的村制发言道。 “老头子,这村制你怕也做不长啊,这村制手册上说了,年满六十,当享天伦,应培养后续之人,而且要认字的那种。” “村制也要认学,不是有名望,德高望重就行了吗?”有村制问。 “全部都要求认字的,不过现在是过渡阶段……诸位,回去后还想继续做村制的,准备去读书认字吧!” “连字都认不了,这手中的册子,就只能擦屁股了!” ∽ “那个牛奶粉是什么东西,是牛奶吗,怎么了还是粉……” “我知道,我油板墟的,养牛呢,就是把牛奶煮成粉,就叫奶粉,而且还不腥,特好喝,我家孙辈都喜欢……喝了长个呢。” “那这个可是好东西啊!” ∽ “你们村挺好,年底还能分红,人人有钱拿;我们村没集体产业,这个怎么搞啊!” “简单啊,你去礼班找人就能成,按礼班说的办……” “要送礼吗,俺们村,穷!” “不用啊,只要你去找就能办,那礼班的人欢喜着呢,只要办成,那可是有奖励,算立功,办好了还能升官的。” “哎呦……这世道变了!” “当初我来的时候就孤身一人,身无分文,啥也没有。如今啊,有房有田,有老婆娃儿,家里还存了些钱,这日子啊,越过越有盼头。这天变得好啊!” “你们可是老平阳人了,理应比我过得更好,别舍得手中那点权利,能当饭吃吗?听官府的话,有钱挣呐!” ∽ “这生娃也有好处拿,白捡钱呢,要不回家上炕头……” “说的那么猥琐,不过快入冬了,这闲着,造个人儿也不错!” “马老,你家媳妇可得好生养着,要是怀上了,就能吃个一年七个月月俸呢……” “我得让我儿子快些结婚生子,这好处可大着呢。” “你得注意喽!女子满十八再婚,可领二贯喜钱;满二十再婚,能领五贯喜钱,得娶个大姑娘才好哩!” “哈哈哈……那我小女儿可得养几年再嫁人……” “这生女娃可比生男娃还值钱呐,只是养大了就成了别家的人。” “女娃也得养父母老,生男生女都一样。” “这学院可不分男女,都一样教,说是妇女也能顶半边天,这女娃子以后可精贵了。” “这学院的事你也懂,给说道说道。” …… △ 王守义听得耳纷纷,心中却乐开了花,这份手册没白做,有那么几个部落的村制做托,引导的是一个溜啊! 感谢党和政府,感谢***,这些教育终于在平阳用上了。 王守义这些天,所有的累都值得了,终于有回响了,而且回响还不错! 等部落在平阳扎了根,自己也就功成了。 第六章 行业标准 唐绍寅正在向王守义叙述百家商城的大小事务。 “城主,这些商品的标准/规格己制定出来了,绝大部分受到了好评,还有一些还是不太如人意。而且有了这些标准与规格,我们的成本增加了不少,利润自然也就低了些。” 唐绍寅语气中有些抱怨和不解,百佳商城的货物不愁卖,又何苦搞这些不讨好也不挣钱的事。 不过即便不解,从事生意多年的他,依然尽数落实,并隐隐有了自己的猜测。 小小的抱怨胜似提问,希望能得到解答,与心中的猜测有几分相同。 “哈哈哈……些许成本的增加无防,商人逐利这是本质,亦是基础……毕竟亏本的买卖没人干……”王守义大笑,制定商品的标准与规格,王守义本来就有这想法,只是在百家商城成立后,才有俱体的方案,方才让寅绍寅落实此事。 “在我看来,货物是货物,只能待价而沽;商品是商品,必然有等额的价值。制定标准与规格就是把货物转化为商品的过程。”王守义道出了其中的本质。 唐绍寅对此早就有了猜测,到也平静,只是就这点好处,对百家商城来说,似乎没有实质的好处,心中疑惑仍在。 “这点,我到是猜测到了……货物与商品,看似相同,却还是有区别存在……同样的大米,放在商城里很是畅销,而且无需讨价还价,正应了城主的话,商品是有等额价值的存在,而货物可讨价还价,待价而沽……只是并不是所有商品都有等额价值,与货物的区别并无两样啊!” 王守义轻敲桌面,唐绍寅所言也是事实存在:“商品若与货物无异,就不能称之为商品,至少在百佳商城里不能称之为商品。” “这所谓的标准规格为的给商品应予相应的价值并且起到流通的作用,一个合格的商品,我们可以给予另一个称呼,叫硬通货,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代表铜钱。” 唐绍寅心中明白了些,硬通货这三个字他懂,但也是极少的存在。 比如中品的天晶石,精血丹等就是硬通货,一句话就是不愁卖的东西。 但是百佳商城的商品与硬通货相比还是存在区别啊。 “这硬通货,一是稀少,人人求之才有可能,都是一些比较特殊的东西……若说不愁卖的畅销货,天都杜家的添香酒,百草门的精血丹,官制的雪花盐,萧家的胭脂……” “这些东西质量极好,产量又有限,大家都喜欢,自然不愁卖……” 哎…… 王守义叹了一声,时代不同,见识所限,唐绍寅终究……这道沟有点大…… 沉思片刻,王守义问道:“百家商城最无争议的是什么商品。” “大米。”唐绍寅回道。 “为什么”王守义再问。 “它值……精挑细选,大米中无砂石泥土杂物,连谷皮碎米都无,它自然值。”唐绍寅。 “那这大米就是硬通货。”王守义。 “这……可这并不赚钱,一文钱两斤谷子,花费不少人工,才卖十二文十斤,顶多一成利罢了,或许还不到……”唐绍寅。 “这东西能有利可图就不错了。” 毕竟是粮食,在这个时代的确是刚需……很硬……即便是陈米,价低一点,也不愁卖的。 而是,有时候,粮食这东西,还是个暴利之物,比如天灾战乱兽潮虫害等因素。 王守义想了想,用大米举例,那就有点难了。 比如那杜家的添香酒,他也喝过,可与后世的茅台相当;不过也有不同,一个是真的凭本事,无相同的酒类,另外一个就有炒作之嫌了。 毕竟茅台只是酱香酒的代表,市面上的酱香酒也有不少。 只能强行解释一波了,总不能让唐绍寅干活,还稀里糊涂半,懂不懂吧? “这大米有些特殊,事关民生,却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所谓商品的价值不是我们定的,而是天下万民。我们制定标准,给予相应的价格,获得天下百姓的认同,就是一种相当成功的标准。” “如果一个人从我们百家商城购买大米,他如果因为某些事需要钱,同样的价格,他容易卖出去吗?”王守义。 “卖,……这么说吧,即便加价也好卖……那大米是精米来的,富贵人家才吃得起……有些百姓转干这倒腾大米的买卖……若不是你不让我加价,早就加价了,现在我都限购了,担心无米可卖。”唐绍寅觉得委屈。 这城主,哎……一点都不关心自家的买卖,只要能赚点钱,就甩手不问…… 家里老爷子很推崇,的确也如老爷子所讲,很有本事…… 就是太不管事啊! 若按自己的想法来,怕是早就赚得盆满钵满了。 王守义注意到了唐绍寅的委屈,安尉道:“别委屈了,商人逐利,但亦有道……有奸商,有义商,官面上还有官商,皇商……商人逐利亦要有所追求,当一个商人脱离逐利这个基本需求,就是境界的提升。” “制定标准,就是脱离商人逐利这个低级趣味的方法。” “你想想看,当天下万民都能经常吃到你制定标准的大米,会是怎样一种成就,后人若有所忆,怕是要称一声商业之王,标准之祖,行业之神。” “文祖创字,令人族王守义能万世传承;始帝推行之,天下一统,万民归心,都公认是九祖后人。反观蛮荒之人,只认自己的文字语言,只能偏居一偶之地。” “一个小小的标准往小处看,就是我说的给予货物一个相应的价值,便是商品;往大处看,你这是在建立一个商业帝国,若成功,怕不下始帝之名,流传万古。” 第七章 传功 平阳还是属于农耕社会,过的都是慢生活的节奏。 绝大多数一个百姓的活动范围都是在自己村里或十里八乡,自给自足,即便有矛盾纠纷,也是一些家常琐事,邻里骂架,这是牢烦不到王守义的。 还有就是建设新城和粮仓修复工作,这由张文博负责,这三年平阳一直在搞建设,早就磨合出了优良的建筑队伍,只要钱粮到位,就不会有啥大事。 王守义还算是挺闲的,研武读书,拆解符文,照偶尔处理一下政事即可。 不过学院的事儿真的比较多,毕竟是一群刚离家的孩子。 小一点的刚来还不习惯哭哭闹闹,要回家要父母。 大一点的呢,也野性十足,吵吵闹闹,还时不时的打架。 这不,自己的两个徒弟都被打成了熊猫眼,打他的好像是张家村的的几个少年。 棉儿还不错,挺适应学院的生活,身上不缺吃的,也大方,很快就成了名不符实的大姐头,有一大群孩子跟着她玩。 ∽ 李胜利与张新虎这段时间住进后院。 一个正处于突破先天的关键时期,一个要养伤,修炼王守义传的长春功。 “生肌容易生骨难,光修炼来恢复是不成的,太慢了。” “我最近琢磨出了一个方子,叫生骨丹,你先服用,配合吐纳与观想法试试。” 断肢重生的最大难处不在于血肉衍生,而是重构筋骨。 生骨丹以熟地黄、鹿衔草、虎骨髓、肉苁蓉、淫羊藿、鸡血藤、丹参等药材练制而成,活血止痛,血肉再生有奇效,虎骨骼与丹参,对骨骼自愈有奇效。 王守义研究药性与古方,创造了生骨丹这么一个方子。 能不能骨头再生,王守义没有十成把握,但对骨折的自愈是有奇效。 配合长春功的吐纳观想,王守义推算至少可以减少断肢重生的时间。 “所谓观想,就是观想这断肢的骨头、经脉、血肉的构成,配以丹药,元气搬运气血,达到心想事成的一个血磨功夫。这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及其气血。” “这是骨骼图,这是经络图,你需要用心铭记,在呼吸吐纳时,重复观想构建,越细致越好。” 推荐下,真心不错,值得装个,毕竟可以缓存看书,离线朗读! 张新虎一一铭记于心,心中充满了感激,崇拜的目光炽热万分。 原以为自己会为成残废,断肢重生与血肉衍生完全是两个概念。 练武之人都懂。 这些日子,张新虎明显的感觉到自己的左手长出了一截,很痒,很痛,这是骨头在生长,在刺穿血肉,挤压血肉。 张新虎推断,这起嘛是一种神级的功法,因为断肢重生,这是神境才有的能力。 “中大奖了。”张新虎内心狂呼。 ∽ “李胜利,你也一样,把骨骼图和经脉图记下来。所谓先天,那就是一口真气。” “十年练一气,这是水磨功夫,多少人死死的卡在这一关,产生气感,开辟气海,这口气是生成了。待打通天地二桥,即任督二脉便是先天。” “百会为最重要的气门,要仔细感受。它为经脉聚气之地,沟通天地,知晓阴阳,此气窍主阳,清晨采纳第一缕紫气与此气窍最合,我传你五心向阳法。” 这五心向阳法与五心朝天法不一样,它不是打坐呼吸吐纳。 “五心为手心/脚心、脑门心,阳即止太阳,又意指气海。” “双手叠加,擦揉气海,待热气上升,双脚五趾抓地,半蹲立正反复,口吞元气,面朝紫气,意念下压入气海……” “当气海炽热沸腾,一手搓揉胸口,一手搓柔百会,双腿分开,搬运气血至气海,口吞元气,意念为线,绕任督二脉循环往复。” “周天毕,数七二,瞌眼九转,关闭气门;练元成真,气海如炉。站姿半蹲,双手打开,同步上下翻转,高不过肩,低不过胯,屏心静气,散至全身;意念如火,经脉如河,百息归海,化阳为阴,心清气静,方可收功。” “切记,此功不可外传,不入武宗,练此功法,易生祸端,轻则伤残,重则毕命。”最后王守义给予了李胜利警告。 “我李胜利对天发誓,若传此功,天诛地灭,五雷轰顶。”李胜利在左手画符后,右手指天,此为誓成。 “嗯,这不仅是警告,而是事实,不入武宗,纳紫气入体,当五脏俱焚,年深月久,当血气衰败而亡。即便是武宗,若无气感,紫气生火,聚于气海,亦有破功之危。” 王守义面目严肃,双眼逼人。 功法之密在于理,一种功法百人练,各有不同,稍有差错,轻则苦练十年无他人一朝之功;重则出了岔子,祸福难料。 说什么得一本秘籍,便可练就绝世武功,那纯属屁话。 即便有着绝高的悟性和充足的钱财,也需要一定的运气,虚无缥缈。 “这功法是为你现阶段而创,破先天之后可弃之。”说完之后,王守义便指导李胜利练功。 △ “心斋,坐忘,缘督,吐纳……对应祛杂念,忘自我,合天意,吐旧纳新,此功法只为养生,无招无念亦无为。入门对应各人却是,难的难如登天,简单地亦如人饮水,心境难求,心难求静。孩童此大人更易入门。” “观想之法,便是为世人打开一条由难变易的法门。” 第八章 大动作 秋高气不爽,渐入寒冬,一轮秋日当空,却抵不住凉风扑面,微寒。 数十辆马车,三十多头各类坐骑,以马居多,亦有虎豹巨狼之属,从城门而入。 若非都有官方文书及特殊的官方身份,这等强势的队伍怕早就引来了军队。 郡城府加上另外八个县城的车队,阵容极为强大,不知为何却都凑在了一起。 这一长队的车马引得众人围观,实在太罕见了。 怕是平阳百年才得见一次的壮观之象。 李响,李九的侄子,城门守将,第一时间担了引路之责。 一行车马浩浩荡荡穿城而过,最终进了学院。 ○ 青松入云,山间清泉,一座凉亭,八九石桌,伴着郎郎的读书声从山下传来。 书院山顶,这一片区被三十多位武者布控,成了禁地。 石桌上水汽僚饶,下坐之人都是绵衣华服,帽冠正戴,美玉佩身,显然身份不凡。 “饮茶。” 王守义做为主人,挥袖间逞豪迈之气,行云流水般泻意,不带一丝烟火,从容平静,无视落座之人的身份。 “请” 众人端杯尽饮,神色各一,有人平静,有人不屑,有人热情,有人皱眉。 “想不到平阳小地,三年间崛起,一跃海面,如骄阳当空,映照白虎大地,当真可喜可贺。” 推荐下,我最近在用的小说app,安卓苹果手机都支持! 清河之主张明远大笑而言,一派雄主之风,看似祝贺,却把平阳给驾了起来。 有仇,自然是有仇,清河百人队被平阳所灭,焉能平淡风清,不怒目而视己是城府极深了。 “嗯,百年大计,兴于学院。尽各地之长,聚一城之地;平阳虽小,可纳八方之才,人丁虽少,亦有龙虎之志;可升云布雨,可隐于山间;葬地百万英魂,尽天下志士,皆入此土;如此福地,平阳当兴啊。” 王守义似乎没有回应张明远之言,反而自夸起来。 懂的人,一时间又想起了一些事,葬地并不祥,被王守义这么一说,若再尽污言,怕是会引来祸端。 论实力,以前那白眼狼在的时候,八城之主,随便一个都可败之,而入主平阳,却没人这么做。 不是实力不允许,而是葬地背后纠缠太多;又是百年之期,恰王守义入主平阳,这其中怕是有什么内幕。 不过,众城主再怎么想也想不到,王守义是外来之人,对于葬地之说,这背后的故事并不懂,只是莽莽撞撞的就入住了平阳。 “好了,好了,张明远,知你心中不服,但别忘了这次的目的,林城主的事必须要办好。”墨不凡开口道。 墨不凡作为白虎大帝地的第一炼丹师,不仅实力强,人脉广,为人中正,威信高,其背后的家族亦是不凡,不限于白虎郡一地,就连林日新这位杀阀果断的霸主都要给面子的存在,亦要有求于他。 张明远望了一眼墨不凡,收起了气势,低下头沉默不语。 王守义看了墨不凡一眼,看来这位样貌平凡的老人,并非那么简单,排名第一的清河县主竟然对他低下了头。 王守义也有自己的情报消息来源,但终究时日太短,所得之的消息不全面,多数是明面上的,对于这些沉淀百年以上的势力,有用的并不多。 “王城主,你是初来乍到,对平阳的来历亦仅限于县志,老夫对你的期望并不高;只是时间上有些过于巧合,我想问一句,你究竟来自何方势力。”墨不凡今日一改往日平和之气,有些咄咄逼人,追问起了王守义。 王守义感觉有些莫名其妙,上次见墨不凡,像是一个老好人,今日风格却带有犀利。 莫非与平阳的葬地之说有关系,王守义心中有些猜测。 县志记载,葬地为英雄埋葬之地,百年一葬,皆入大墓,尽一山之地。 每遇百年兽潮,那些抵抗兽潮的人族英魂皆尽葬于平阳,一次尽百万之数,多少年来,怕是上千万过亿了。 为何选平阳为葬地呢,只为了一点,因为这里没有兽潮,可令这些英魂安息。 只是葬地究竟有何秘密,墨不凡问自己来自何方势力,这其中有什么关系,王守义是一点也不知道的,那又该如何回答呢。 正值王守义为难之际,王守义背后的李九上前一步,大声道:“我西山之地,外人不得插手;我西山不在乎平阳的主人是谁,只在乎西山的主人是谁,你莫忘了约定,捏死你,不比捏死一只蚂蚁难多少。” “你……”墨不凡看了李九一眼,似乎想起了什么,收了气势:“西山的事,我自不会多言;刚才就当我没问。” “王城主,百年兽潮不远了,我们会履行我们的责任,全力支持平阳。西山之事,还望王城主与之相商。粮食布匹药材建材等各类物资我们会按计划分批送来,希望王城主不要出批漏。” 墨不凡说着,一招手让下人递上了一个木匣子,手掌轻抚:“想必林城主与你说过,详细的内容尽在此木匣之内,待这年冬天一过,便开始实施。” ∽ 王守义接过了木匣,里面是一册厚厚的书,似乎有些年头。 不过翻开之后,越到后面,就越接近现在,最后几页,估计就是前几日所写。 内容庞大,却又很简单,但涉及的人和事却又极多,即便倾尽白虎一郡所有人都不可能达成。 这是一份,嗯,计划书。 涉及到天下各方大势力,朝延云家仅仅算是一个领头人罢了,九大门派,十三世家,还有同级别的隐势力十余家,及他们下面的一品一流势力,都有份,在这份计划书的花名册上。 内容是很简单,为了抵抗这次百年兽潮,天下所有势力都要出钱出力,平阳不仅是葬地,亦是伤兵疗养之地,后勤粮草之地,货物集散之地。 涉及的人与事还有物资极多,王守义看了都头疼。 大大小小的仓库300多座需要修复或新建。 数十座山头,需要伐木整平。 无数的各类物资,自明年起就开始是天下各汇聚。 特别是最后几页,本来这其中很多事都是由杂家做的,但林日新大部分转交给了平阳,到了王守义手中。 关于这么多物质的运转,管理,保存等,就需要庞大的人才去做,几乎一半压在平阳了。 毕竟数千万武者的吃穿,就单单每日进出库,这些锁事就需上千人来维护管理,而这还只是其中一项。 “平阳学院。”王守义苦笑,林日新交给自己这些事,怕就是这平阳学院引起的,无分男女,全民入学,培养基本人才,不用白不用啊。 第九章 九县商盟 工商在大周是贱业,这是农耕社会的主流。 虽有贱业,但真正的掌控者,都是一方豪强。 没钱你干不了,没关系你卖不出去。 打个比方,织布是每一个妇人必会的技能,那织布也算是工匠的一种。 农妇织成布,想要变现,成为铜钱,只能在本地交易,她没有资本和能力卖到外地去。 那么变现,农妇只有两个方法,一是到集市进行自由交易,二是到布行直接交易。 无疑到布行直接交易,能够更方便,更快捷的变现,这方法也是农妇的首选。 布行自然属商这个行当,是贱业,一方豪强,明面上不会是管理者,也就是掌柜,但却是背后的掌控者和实际收益人。 大商不是凭空而生,商人更属于贱户/贱人,正常人不会从事这个行业的,一个贱业想要稳定和安全,就需要投附豪强,找一个靠山。 那么世家,门派,官府自然是首选。 那么这些势力,他们有关系,有资本,有能力,唾手可得的利益很动人心,自然会有他们的代言人与商人合作,并轻松获取大部分的利益。 △ 八县的县主,与平阳的交易被林日新推到了明面上。 墨不凡要说的交易,就是与平阳的商业合作,还带有官方性质。 平阳这三年的变化,那是百业兴盛,工商繁荣,农耕渔猎大幅度增长,更有百家商城,紧密的把官商工农联合起来,这其中的利益,光想想就让人心动。 这八县之主,自然要抓住这个被林日新推在明面上的交易,从而获取更大的利益与权利掌控。 如果可以,他们想把平阳以百家商城为主的模式,整个搬过去。 各村的村集体产业,更好的农耕养殖方法,更大规摸的流水生产工坊,官农工商一体化合作的百家商城,以及这一套己经运营成熟有效的全套管理方案……都让他们心动万分。 不过他们也有顾虑,大幅度的改变,可以用“变法”来形容,或者用他们的话来说,相当于“改朝换代”,至少农工商这三个贱业的地位提高了,他们也要适当放手一些特权与利益。 没错,在他们眼中农与工商同样是贱业的存在,一辈子被困在土地上的农民比工商这两个贱业,更难有出头之日。 △ “王城主,我仅代表墨家,但墨家又在清河,也在一定程度上代表清河,这张明远城主也在,不防就先谈谈清河与平阳的交易,也好做个表率,供其它县主参考。” 墨不凡外面相平凡,但一开口就不凡,“做个表率,以供参考”的结尾,让其它七县之主,没有插话,否则凭什么让你先谈? “墨家主的意思,清河为表率了,这个自然可以。”王守义心中也有扩展的想法,自然同意,而且这还答应了林日新的。 再看看,八县同来,光凭清河和墨不凡也办不到,他们肯定商量好,有共同的利益在里面。 “清河县在白虎大地算得上鱼米之乡,粮食与渔获自然也是最多的;据我对平阳的了解,鱼鸡鸭鹅和猪这一块,很适合我们清河……这算是我们交易的重点,平阳这些养殖方法,在清河更能大放光彩。” “我墨家种粮练丹打铁也还不错,自然也可以合作的,那平阳学院也有农工这方面的学问,我清河和墨家希望能派出学员学习,与之同时,亦会派出先生和各方面人才到学院教学,与双方都有利。” …… 墨不凡明显胸有成竹,说的很详细,想的也算全面周到。 王守义听后,沉思半响,并没有回答,反而问起了张明远:“张城主有何想法。” 插一句,真心不错,值得装个,毕竟可以缓存看书,离线朗读! “我代表清河官府,我更看重百佳商城,官农工商的综合体,能否把百家商城的经营方法与管理方法交于清河,至条件你来提。” 张明远一开口,让王守义不由多看了一眼,刚才还怼自己,这一下更直接平阳的商业核心,一股脑的想拿过去,心大眼界也够高的。 “大概心里有个数了,只是墨家主与张城主你们对平阳究竟了解多少?你们想学想模仿,又能做到几成平阳很多新产业,几乎都是流民组成的新村,这其中的投入亦是个天文数字,你们能拿出多少钱粮?更别说还要交易给予我平阳对等的利益才行。我不说人与物资,单沦钱财,一百七十万贯可有。” “清河人更多,地更广,一百七十万贯就是平阳这三年的支出,清河……我预算要高出一倍。” 王守义不是打击,这的确是真实的支出,只多不少,光铁家那边的一次练丹就达百万贯,有游家被灭的家产,这些年平阳的收入…… “三百四十万贯。” 一个石破天惊的数字,不但让张明远和墨不凡惊讶,其它县主也沉默。 墨家或许有这个资产,毕竟沉淀了数百年的底蕴,但光论钱财,怕要变卖很多资产才成。 张明远更不可能,官仓里有多少,每年能存下多少,也应该有底。 王守义也有底,清河四十万人,亦是上县,商业也算兴盛,年产值或许能达四百万贯,但这是农耕社会,变现不足三成,也就一百万贯左右;人头税,田地税,商业税,杂税,等七七八八加起来,清河官府一年收入六十万贯左右,多数是粮食和布匹,现钱入库顶多十来万贯,除去开支和上贡,怕亦只有十万贯之数入库。 ,即便是这一部分,也不全是现钱。) 众人沉默,王守义自然趁机提出更有利于平阳的交易方案。 “百家商城可入驻清河,官方可以占三成,以土地和政策来交易,这样官府可以不出钱,只需要出土出力即可;至于墨家可以用现钱和物资代替,但不能超出官府,而且两者相加不得高达五成,为四成九之数,百家商城占成最低,不少于五成一。” “第二,村集体产业,由官府与各村商量,平阳出人出技术,必须保障村民利益,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百佳商城会与村集团签订供销契约,并有指导和督促的权利。” “三,关于工坊,只可让工农商参与,官府不干涉,有利于促进民间经济,这方面百家商城会放手,但会制定一个标准,达标的工坊和产品才可以在商城售卖;同时,百家商城会拥有自己的工坊,但会分离出来,独家拥有,名义上会用到平阳与清河之间的民间合作。” “最后,关于学院的事,可以给出名额,学费自理,名额暂定为十;视双方合作收益和深度而增减,最高不超出五十名的限额;有关于学院老师的输送,平阳一视同仁,月俸与福利一样都不会少;并且可免去一个学员的学费。记住了,是学员的学费,而不是入读学院的名额。” “最后,是劳动力的输出,这一点是硬条件,以人口基数的半成向平阳输出成年劳动力,可高可不低,同时平阳亦会开出月工资,与平阳本地最低工资持平,莫约三十文/天。” …… “为什么老师可以持平,而劳动力不可以……” “他们是熟练工吗?不是,更深层次的,平阳本地新民,第一个月还是免费,再到十文/天,慢慢涨上的工资呢。” …… “我觉得免一个学员的学费,没什么意义,名额更好。” 第十章 西山大墓 终于抽出空来的王守义,把李九叫了过来,问起了有关于“葬地”的事。 西山村是大村,一共有十八个屯,一个屯背后就有一座大墓。 这座大墓的规模特别庞大,一次葬入百万武者,所以更多的叫法是叫做葬地,而不是大墓。 后院书房。 “你说说,这西山背后的主人是谁”王守义可记得,当时李九放过话,捏死墨不凡就如同捏死一只蚂蚁。 先天啊,在西山之主的眼中,竟然如同蚂蚁,即使有夸张的成份,但绝对有杀死先天的实力。 推荐下,我最近在用的追书app,缓存看书,离线朗读! 莫不凡身为白虎郡第一炼丹师,可不仅仅练丹强,实力也很强,妥妥的先天巅峰的存在。 王守义自认天才,可墨不凡亦是天才,虽没有交过手,即便王守义多了一世经验,也不敢说就强于墨不凡。 即便再自大一些,就算是强也有限了。 能够轻易捏死墨不凡,估计自己也好不到哪去。 “这西山之主,你问我,我也不知道啊,只是听老人说过。”李九回答。 “把你所听到的讲一讲。”王守义道。 平阳有一个禁地,还有一个葬地,再说这地儿平凡,王守义说什么都不信。 关于县志记载上的西山大墓,关于葬地的说法,王守义认定这只是官方给出的答案。 “这其中也有我的猜测,你姑且听着,有些也做不准。”李九说话很谨慎。 “老村长说,每过百年,西山便要挖一座大墓,用于葬下抵抗兽潮而死的英烈。” “不过是谁挖的,没有人知道,反正我猜测不是人挖的。” “这第十九座大墓的位置,我猜测就是我村列为禁地的那座山。” “我见老村长进去过那禁地,至于发生过什么,我就不知道了。” …… “第十九座大墓,非人为挖成,列为西村禁地,老村长进去过……”王守义总结李九的话,有用的信息有,突破口就在老村长身上,这唯一牵扯的人。 “不对,你说的西山之主,又是从何得知。”王守义。 “这西山之主,我猜测就是西山村禁地里面的人,应该叫葬地之人才正确吧。” “记得老村长说过,有一次,从禁地跑出来一条大虫子,一个时辰便杀死了一千六百人,第一屯到第六屯的人,全死了……后来,飞来一个灰袍人,收服了大虫子,骑虫入大山。”李九回忆道。 “你见过那条大虫子还是灰袍人”王守义。 李九摇摇头:“都没见过,这是四十二前的事了,大虫子和灰袍人,我只是听说过。但西山村第一屯到第六屯一千六百人,一夜之间全死却是真的。比我大上十岁的平阳老人都可以证明,毕竟发生那事的时候,我才五岁。” “嗯,不对,这事县志没有记载。”王守义想了想,再问。 “这我就不知道了,不过那一任平阳城主,及大小官员,好像在第二天也就全失踪了,共计三百多人。这事儿,后来也很少有人谈起。”李九道。 “一个时辰杀死一千六百人,这是投放小型核弹吗?”王守义不敢相信,即便是先天有真气,做到生生不息,也不可能在一个时辰内杀死这么多人,哪怕突破神境达到熊二的境界也办不到。 王守义是做了功课的,从第一屯到第六屯,直线距离达十里,更何况西山村以打猎为生,练家子也不少…… 一条大虫子,就算在后世给你一挺加特林+装甲车,也杀不完这么多人,跑完都够呛了,还要家家户户的去搜与杀…… 如果李九说的真的,王守义可以判定,这么一条大虫子,实力绝对在熊二之上,还有一个实力绝对在大虫子之上的灰袍人。 捏死先天如蚂蚁,从这里判断,李九应该没有说假话。 大小官员三百人多人失踪,没人察觉吗,还是不敢说……怎么做到的,想一想,王守义都害怕。 王守义觉得还是不管此事为好,极有可能带来灭顶之灾。 但现在他可是平阳城主,不管不问也不是个事。 “那还有18座大墓呢。”王守义。 “不知道。”李九又是摇头:“至少我没有看到另外十八座大墓的痕迹,只能猜测一番。西山之地,一座大山就是一座大墓。” “这不可能吧!能葬百万人,时间还不足百年,就连痕迹都找不到。”李九这话说的王守义一点都不相信。 “真的不知道。”李九的神色不似说谎。 这么神秘,如何掩盖痕迹的,找不到一丝痕迹。 “那老村长呢。”王守义再说。 “死了吧!进去后,就再没出来了。”李九道。 “这合着你们西山村啥也不知道呀,全靠一些传闻与你自身的猜测而言。”王守义也算服气了。 “不全是猜测,也有事实。每到百年之期,西山村有资质的人,会被大势力的人带走。”李九说道,又说出了一些王守义不知道的事。 “被大势力的人给带走,你又是怎么知道的?”王守义问。 “我们村的人都知道啊,这不是什么秘密,还有功法碑,就是那些大势力留下来考核所用,凡二十岁前能达到武宗就算通过考核。”李九说道。 “20岁前突破武宗,好像你们西山村没有先天吧,那被带走的人呢,就没一个回来过吗?又是哪些大势力呢?”王守义想了想,有所怀疑,大虫子,灰袍人,又冒出个大势力来。 第十一章 军中切磋 有了疑惑就要求证,这是必然的过程。/p 王守义不傻,向山也不傻,一条虫子这么厉害,还有一个灰袍人更厉害,不能莽撞,以免惹上麻烦。/p 一方面,让西山村的人去打听,特别是李九。/p 估计这方面也都是一些传闻逸事并没有什么太多的真凭实据了,但至少也能做个参考。/p 还有就是侧边调查。不直接在西山村求证,而是向墨家这些本地势力询问,毕竟现在是合伙了,打听一下应该没什么关系。/p 另外就是程家和皇室云家,还有铁家了。/p 程家让小青问问,云家可以让李明打听,铁家改天找铁手问问。/p 等胖子到了,让他带个信。/p 这些消息待等,特别是程家与云家,至少半年才有,铁家这边还好,不远,还有合作关系,改天铁手来了,找个机会问问。/p 这也没办法,地图太大,来回花费时间太多。/p 虽说青鳞能日行三千,不过那得跑废才行,正常也就日行一千,这己经是极速了,万里之遥,来回二十天,人还要办事,休息,及风雨雪等气候情况,一个月算好的了。/p 更别论胖子跑的路是从镇兽城到天都,是办事的,来回一次要三个月呢。/p 这发信到收信,半年是跑不掉的了。/p “夜探西山村禁地,这种事王守义做不来,不是不想干,而是怕送命啊。”/p 没有一定的把握,何苦去惹麻烦呢。/p △/p 李明和大牛那边还好,毕竟是先天高手,又不是大白菜,没有人不开眼就找麻烦。/p 两边又都有靠山,合作伙伴的存,一边是云家,一边是程家,靠不靠谱还不知道,但至少明面上的面子要给。/p 部落的人出山,又不是为了开疆拓土,又不惹麻烦。/p 今年又有一批人出来,估计小点点和王智也会出来。/p 不知道“霸”有没有消息,应该不会死在十万大山深处了吧。/p 眼前的事也不少,两座新城要建,一座主坊及住宿,一座有兵营,还有驿站的仓库要修复。/p 还有铁家那边是怎么回事,找自己练了一次辟谷丹之后,就没第二次,一锤子买卖吗,又或者破解了丹方,自己炼/p 好在平阳发展不错,很多的美食售卖到铁家镇,生意上还有往来。/p △/p 现在三个徒弟都在学院,少了教学的事,却多了一城之主的事,虽然只是从幕后转到明处,但毕竟要应付的事也会多一些。/p 前两天李定边和李远山挨了打,王守义打听了一下,还是同一个村子里的人打的,从小的冤家对头,王守义没管。/p 小徒弟棉儿还挺省心,兜兜里装着吃食,又大方,很混得开。/p 不过总体上学校的治安环境还不太好,王守义是这么觉得。/p 从一开始一些孩子不适应学校的环境,哭哭闹闹,想家想父母。/p 到后来,一些学员打架的事就多了起来,不得不增加学院治安的人手,及针对性的一些规定。/p 这个世界的人,野性足,读书的人少,又崇武,发生打架的事,很正常。/p 学院的课很杂,文武农工商杂等都有,细分下来更多,又分两大类,必修和选修,高年级的还有专修。/p 一些锁事,大概的介绍一下。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