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彻元》 第1章 .人总要有点理想吧 千古江流,江流千古。 武夷山西麓,在群山环绕中,有一条不大的江流顺着山脉走势,蜿蜒的向着南方奔流。 江边的沙滩,在夕阳下,被照射出奇异的橙金色,一块巨石横卧在水边。 一个七八岁的小丫头,怀里抱着衣服,在巨石上踮着脚,焦急而忐忑的目光搜寻着江面。 有点婴儿肥的白嫩脸庞上,一双乌溜溜的桃花眼睁得瞪圆,流转着担忧和关切。 正当她咬着嘴唇,踌躇着是不是该回去叫人。 这时江面炸出一蓬浪花,一个小人抓着一尾大鲤鱼,正在浪花里翻滚沉浮。 “竟然想吃哥的小鸡!?你以为你是老鹰?还是妖精!?” 小人儿左手伸在鲤鱼的鳃里,死死的扒住,被这尾七八十厘米长的鱼爸爸带着,四处乱窜。 “咳咳……呸…以为这样就能把哥甩掉?呵,今天不是鱼死,就是鱼死!” “阿郎,阿郎!快上来!快……” 岸上的小丫头,看到这惊险万分的一幕,泪珠在眼眶中转着弯儿,却不知所措。 小人儿再次被大鲤鱼带进了水里,水面除了几圈涟漪,就好似什么都没发生过。 小丫头放下衣服,擦了一把眼睛,咬咬牙准备跳到水里。 这时,水里飞出一抹暗金色的亮光,‘啪’的一声砸在了小丫头的脚边,又腾的跳起甩了她一身的水珠。 接着,水面冒出一个娃娃头,得意洋洋的冲着小丫头挥手。 小人儿飞快的游到岸边,光着屁股乐颠颠的爬上了巨石,猛地抱住还在活蹦乱跳的大金鲤。 “铃娘,今晚给你吃烤鱼,哈哈哈。” 两尺多长的鱼,被小人儿抱在怀里,这画面就像年画一般。 铃娘这会才不管什么烤鱼呢,小郎君安全上来就好,“阿郎,你要是再不上来,我就要去喂鱼了。” “铃娘小姐姐,不要担心嘛,我可是浪里白条,区区一条小鲤鱼能耐我何,额,这鱼好像大了点,很不好烤的样子,还是红烧吧。” “阿郎你快把鱼放下,赶紧擦擦身子,把衣服穿上。” “先把腰带给我,我得把它穿起来,不能让它溜了,做人要讲信用,说了鱼死,就得今天吃了它,哼哼,得让它知道,小鸡不是谁都可以随便吃的!” 小人儿用腰带穿过鱼鳃把它栓住,然后把它拖下巨石,离得水面远远的才放下。 曾经在这条江里的霸王,此时显得异常凄惨,被拖得鱼鳞散了一地。 小人儿又跑到水里,洗掉身上的鱼腥,这才再次爬上的巨石,接过小丫头递给的白叠布,把身上的水珠抹干。 “阿郎,快把衣服穿上,莫让江风吹着了凉,招了湿气。” 铃娘帮着小人儿把衣服穿上,因为没有了腰带,便给他打了个结绑住了。 “铃娘,你看这鲤子够不够大,哈哈,要不是在水里我顺着它的劲扔出来,还真拿它没办法哩。” 铃娘给小人儿整理好衣服,小嘴一嘟,“阿郎,以后别吓铃娘了,太爷要是知道你又跑来玩水,我又要被打板子了,还敢把鱼往家带?你饶过奴奴吧。” “别怕,大父今日去如日寺访友,应是宿在那里了,你这会跑家去,把虎子叫过来,不然这鱼我们带不回去,我在这散散水汽等你们。” 小人儿说完,找了个平整的石面蹲坐下来,看着铃娘蹬着小短腿跑远。 感受到石面还有太阳晒过的暖暖余温,小人儿舒服的伸了个懒腰,嘴里细声的嘟囔着,“哎……看来是回不去了……林彻啊林彻,既来之,则安之吧” 这小人儿姓林,出生在开庆元年,所以被取了个小名,‘庆’,西门庆的庆。 之所以暂时还没有取正式名字,是因为有些富贵人家的习惯就是等孩子五六岁开蒙读书时,才会郑重的取名,到了束冠之时才会取字。 其实,在林庆十个月大的时候,就不幸病得只剩一口气了,又很不幸的被一个不属于这个世界的灵魂李代桃僵。 现在或许该叫他前世的名字,‘林彻’。 在一个无聊的夜晚,他不好好在酒吧喝酒,跑到江边吹风,不巧的碰见一个女孩落水。 不知道是酒精激发的冲动,还是心底莫须有的善良,反正林彻立马就跳进了黑漆漆的江水中。 结果女孩是被救上去了,见义勇为好青年林彻却被江水带走了,不知道是老天对他的奖励还是什么,把他的灵魂给送到了这里,附赠了一个婴儿的身体。 转眼就过了五年,林彻一直也没搞懂,这是穿越时空回到了过去,还是进入到了另外一个平行世界。 所以,等到他三岁以后,有了一定的行动能力,就经常来这条江边瞎转悠,似乎以为这江水里有两个世界的连接点。 只是到了今天,一切都还是徒劳,唯一得到的就是很不错的水性,和健康壮实的身体。 望着四周的山脉和眼前的江水,和原来那个世界是那么的相似,林彻用手撑住小脑袋,在脑海里用记忆勾勒着原来那个世界中和眼前不同的地方。 山的轮廓还是差不多,就是前世那些山上全是年份不大的松树,这里的却是郁郁葱葱古木森森,好多林彻都叫不出名字的树种。 这条江也更宽,更深,水流更湍急,里面竟然还有许多鱼虾。 其实,他也没有多么的想要回到原来那个世界,毕竟除了渐渐上了年纪的父母,并没有太多留恋和牵挂。 前世活了三十多年,依旧孑然,一无所有,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人生有什么意义,日复一日的活着,没有什么快乐,也没有什么难过。 这里的国号叫大宋,这一点和林彻记忆中的历史一样,林彻来的那年,是开庆元年,这是一个只用了一年的年号。今年,是景定五年。明年,谁知道会不会又换什么年号。 “这宋朝的皇帝是真的任性,闲着没事就改年号,有那心思还不如整整军备呢……”林彻嘴里叼了根草叶,心里无聊的吐槽着。 在记忆力努力搜寻了一番,似乎这大宋快没几年了,起于草原上的狼骑,正在向全世界践踏,摧枯拉朽,所向披靡。 百年前,大宋北边那个从檀渊之盟开始不得不以兄弟相称的辽国境内,女真人作反,建立了一个新兴的大金国。 受够了辽人窝囊气的大宋朝廷,于是和女真人缔结海上之盟,相约夹攻大辽,奢求夺回幽燕之地。 结果实力不允许啊,情况就是,辽国被女真打了满头包,节节败退,而大宋又被残破的辽国打得满头包,损失了最能打的西军精锐。 打得兴起的女真人,一时刹不住车,干脆给大宋来了个靖康之耻,顺带夺了大宋的半壁江山。 大宋朝这是真正的偷鸡不成蚀把米啊,赵官家那是真的宝宝心里苦! 到了三十多年前,更北面的草原又起了一个更蛮横的大蒙古国,邀着大宋合击大金国。 原本吃过亏得临安朝廷肯定是不想再跌同样的跟斗的,无奈这大金国打不过蒙古,却总是拿着大宋出气,拆大宋的东墙,补自己的西墙。 这临安就咽不下去这口气了,原本就想安安生生的歌舞升平,花天酒地的,被你抢走的地盘咱也认了,这都不行,拿我当软柿子是吧,那你也别想好过! 当然,临安也有那么一丝打回老家的幻想,就这样,无奈的入了套。 呵呵,结果嘛,没意外,走了狼,来了虎。 这半壁江山还不知道能撑到几时。 这里,是大宋的南边,地处江南西路和福建路的交界,属于赣州府石城县,山脉绵延。 等到王朝崩塌的时候,即使这漫漫群山,估计也无法阻挡那蹂躏的大半个世界的滚滚铁蹄吧。 想到那在这个时代最强大的武力,林彻心里也是很是惆怅,以后该怎么办呢? 浮舟海上,去海外寻找容身之所么? 或者,可以试着和这绝世强大玩玩? 反正,这一世也是白来的,人生又那么无聊,难道还要像前世那样碌碌无为白活几十年么? 对呀,干嘛不试试呢,似乎挺好玩的,想到这,林彻眼里隐隐流动着兴奋的光彩。 这里没有电,没有网络,失去了现代生活的一切设施,如果不给生命找一个目的,那不是比以前还要无聊么,不管目标有没有可能实现,就当玩一场游戏也就是了。 终归,不可能安安分分的做一个四等人吧,甚至可能都没命留着做。 感觉脚背有些麻痒,随意的伸手一摸,手上多了一只小蚂蚁的尸体,林彻看着这只蚂蚁发了一会呆。 “或许,忽必烈要碾死我,比碾死一只蚂蚁还轻易吧。” “阿郎!阿郎……”远处传来了铃娘的呼唤声,林彻闻声望去,小丫头欢快的跑下土堤,后面跟着一个虎头虎脑的壮实少年,一看就是个好劳力。 林彻收起念头,感觉身上已经干爽了许多,找过鞋子穿上,立在巨石之上,夕阳斜照,小小的个头拉出细长的影子,像一柄长槊直直的刺入江水之中。 “好吧,人生一世,草木一秋,生死也没那么重要,重活一次怎能不浪?那就玩玩吧!” 林彻眺望着远方的山峰,重活一世,总得有点理想吧。 第2章 .什么是理想?好吃么 “铃娘,你的理想是什么?” “阿郎,什么是理想?” 好吧,理想是什么和什么是理想,似乎都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意思就是你最想做什么?” “我啊,最想吃阿郎说过的奶茶冰激凌炸鸡汉堡巧克力,还有火锅烧烤小龙虾……” 铃娘掰着软乎乎的小手,思考着人生最重要的问题。 额,这丫头纯纯的吃货,毫无参考意义! “虎子,你呢,你的理想是什么?” “阿郎,俺想一辈子跟着你,你让俺做什么,俺就做什么!” “啊?我以为你和铃娘差不多呢,会说想吃好多肉什么的呢。” “只要跟着阿郎,就会有肉吃啊!” 虎子憨厚的咧嘴大笑,耿直的眼神中带着一丝狡黠。 呵呵,就知道你个浓眉大眼的家伙也是个吃货! … 夕阳已经只有半个脸露出了西山山头,轻风拂过,泛起田间的一波波稻浪,风中的稻花香,让人愉悦而满足。 小丫头在前面欢快的追逐着几只斑斓的蝴蝶,挥着还有点奶胖的小手,手上戴着一串细细的银铃,碎碎的铃声穿在她童真的笑声里,无忧无虑。 林彻背着手,迤逦的跟着,脑子里盘算着以后的打算,嗯,玩游戏也要从升级发育开始的,不然都走不到大boss跟前就早早的over了。 虎子肩上搭着一根哨棒,挂着三十近重的大鲤鱼,扈从在林彻身后。 他身高五尺多,也就是一米六的样子,手脚粗壮,身材魁梧,一副习武的好身板,要不是那张稚嫩的面孔,怎么也想不到他今年也就不过十一岁。 也亏得是在林家,可以一天三顿放开了让他吃,不然就那一顿能吃一斤米两斤肉的恐怖食量,这年头也没几家养的起。 劳作了一天的农人,三三两两的走在路上,有的扛着农具,有的挑着扁担,或大步快走,或悠然慢行。 凡是遇到林彻三人,一个个都退到路边,恭敬的向小小的林彻鞠躬行礼,让其先行。因为这附近的农人,绝大多数其实都是林家的佃户庄客。 林彻一路微笑点头回礼,施施然的走到了一座红墙绿瓦的高门大宅前。 大宅门恢弘阔气,匾额上‘林府’二字苍劲霸道,门前的阶下,老管家带着一个小厮早早的等候在那。 待到望见林彻,便缓步迎了上去,“庆哥儿,这都快夜了,您这边再不归,老奴便要唤人去寻你了。” “海伯,莫太担心,我身边都跟着人呢。” “您那算什么跟着人呐,铃娘那小丫头片子能管啥用,以后出门最起码得让虎子和小虫也跟着,这两小子还算机灵,也能稍稍顶点事。”老管家知道自家小郎君早慧,行事也极有主见,就是性子太随意,终究还是不太放心。 这是林家唯一的独苗,老太爷的心头肉,凡是磕着碰着一点都能让偌大的林家鸡飞狗跳的。 “阿公,有我在,一定护好阿郎,要是让阿郎碰到一下,就让我没肉吃。” 虎子听到老头提到自己,用空着的左手把胸脯拍得砰砰响。 老管家抬手就拍向虎子后脑勺,“吃吃吃,就知道吃,和你爹一样,饭桶一个,阿郎要是出点事,我就打断你的腿,就当没你这个孙儿。” 虎子是老头最小的孙子,打小就给林彻做伴当保镖,不然一般人林家也不会放心。 “海伯,我有分寸的,听你的,以后我都带着虎子和小虫就是了,对了,今日家中可是有什么事?” 林彻陪着老管家慢慢往府里走,边走边聊。 老头年纪比林老爷子还大几岁,早年跟随老太爷在海上行商,落下了一身伤病,如今都快七十岁的人了,因为腿脚不便,基本上是不出府门的。 “倒没有什么大事,今日县衙使了人来,人是罗标接待的,说是知县明日要宴请全县的乡绅,太爷这两日怕是不会回来,知县官人的脸面咱们不能不给,咱家只有您去一趟了。” “知县设宴?这可是少见哩,怕是有什么难事要求财主们吧。” “庆哥儿就是聪慧,估摸也就是这么回事,具体老奴倒是没多问,待会让罗标和您细说吧。” … 林府外院花厅。 林彻喝着冰镇酸梅汤,别问为啥大夏天的林府会有冰,这时候硝石制冰已经很常见了。 其实他倒是很喜欢喝茶的,只是这会的茶汤,简直和大杂烩一般,什么葱姜香料都丢进去,他实在接受不能。 临着武夷山,倒是可以找个茶场,试着自己弄弄炒茶,既能满足自己的喜好,还能提前为世界人民做贡献,哈哈,世界福星林大郎,额,不要大郎,世界福星林官人! 没多久,厅外传来脚步声,一个精壮的汉子走了进来。 “阿郎,近日县中来了一批流民,盘桓在县城外的荒地里久久不肯离去,已经饿死好几人了,郭知县派人来请,说是明日晚间宴请县中乡绅共同商议处置流民之事。太爷未在府中,此事该当如何,还请阿郎做主。” 进来的是外院的大管事罗标,三十余岁,从小便在府里长大,之前一直便是林彻父亲的长随。 “流民?可知有多少人,从何处而来?衙门没有施粥么,为何会有人饿死?我听说咱们这个知县虽然年老庸碌,但还是比较爱民的呀。”林彻放下心思,略感好奇的问道。 “大致上有个两三千人,据说是年前着了兵灾,便从淮上流落各处,县中这股流民也只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唉,鞑子猖獗啊。这几年朝廷为了筹措粮饷应付兵事,对地方税收催苛得紧,县中也是拮据,应是仓中也无粮放振吧。”罗标说着,有些唏嘘。 “淮上?似乎父亲当年便是淮南西路为官吧,我也应是出生在那里的呢。” 林彻不由想起那个连面都没有见过的便宜父亲。 罗标也回忆起了往事,“没错,先郎君当年便是在安丰军寿春县任知县,开庆元年,也就是阿郎出生那年,鞑子南侵攻陷了寿春,先郎君和先夫人不幸殉国,狗日的鞑虏!” 那年蒙古三路攻宋,鞑子亲王塔察儿率兵攻打安丰军一线,林彻的父亲眼见寿春城小兵寡,怕是守不住,自己作为地方官,有守土之责,万万不肯背民而逃,于是想把妻儿送离险境。 林彻的母亲陈氏却也不肯舍弃夫君,因此争执一番后,只好让最亲信之人罗标护着才八个月大的婴儿回往家乡。 罗标受此重托,凭着一身武艺,历时一个多月,跋山涉水的护送着由奶娘抱着的林家独苗回到家乡。 才几个月大的婴儿,吃不得颠簸之苦,好不容易回到家乡之时,却一副病恹恹的摸样了,正是这时,林彻穿越而来,夺舍了这个小小人儿的身体。 林老太爷痛失独子,白发人送黑发人,也幸亏还保住了林家唯一的独苗,才不至于悲伤过度,就这样也是病卧了大半年才得以康复。 而罗标也因着护主的功劳,得到了老爷子的重用,做了外院的大管事。 “既然是淮上的难民,说不得还有些许是当年父亲治下之民,大父未归,明日便由我去衙上吧,看看能否尽些心意,能帮一点是一点吧。”林彻心里有了一些想法。 “阿郎仁慈,那明日午后小人便陪同阿郎一起前往。”罗标揖手应喏,退了出去。 …… 因为林老太爷不在家,林彻便没有像平常一样去老爷子的院子里吃晚饭,自己的庆延院中也有小厨房。 刚回到院中,便立马被甄姨捉了去沐浴,听着甄姨的数落,任由她细致轻柔的把自己搓洗着。 甄姨是寿春县人,也就是那个一路抱着林彻逃离归乡的奶娘,夫家和娘家都在寿春县里,都没有逃过那次兵祸。 这几年也没有再嫁,一直照顾着幼小的林彻,充当着娘亲的角色,并掌着林彻这个院子的大小事务。 沐浴过后,在甄姨的伺候下换上了一身干爽的袍子,林彻这才施施然的坐在了餐桌前。 什么咸豉、爆肉、缕肉羹、莲花肉、饼排炊羊、炙金肠,满满当当摆在桌上,炒菜也有,但很少,就炒羊、炒蟹这么两样。 有点吃腻了啊,好想念辣椒呀,这玩意似乎要过一两百年才能传到中国这里来,嗯,看看以后能不能设法去找找。对了,味精鸡精耗油这些是怎么弄来着…… 胡思乱想着的林彻草草的吃着这些过于清淡的菜食,无比怀念着前世的川菜湘菜赣菜火锅啤酒麻辣小龙虾…… 随便对付了几口,林彻便迈着小腿带着铃娘进了书房,找来纸笔想整理一下脑海里的想法。 铃娘笨拙的磨着墨,很是奇怪的看着自家小郎君,阿郎这是要干啥?要开始用功了么?阿郎不是家塾都不乐意去的么? 林彻吃力的拿着毛笔在宣纸上写出几个斗大的字,额,是真的斗那么大,还歪歪斜斜东拐西撇的。 好吧,前世除了小学兴趣课上写过几次毛笔字之外,就没碰过毛笔,林彻压根就驾驭不了手中这管上好的狼毫笔。 “铃娘,你去寻小虫,让他去抓几只大鹅,要活的,然后唤人送一锅细沙和一个炭炉进来。”林彻无奈的放下毛笔,暂时放弃了用毛笔写字的想法,想试试其他办法。 阿郎这是觉得饭菜不合口,想自己烤鹅么?阿郎知道那么多好吃的,自己也一定很会做吃食的把。 虽然刚吃完饭,想到美味的烤鹅,铃娘摸摸小肚子,似乎还装得下,便兴冲冲的出了书房。 第3章 .少年,习武吧 没多久,一阵嘎嘎的鹅叫声传来,铃娘推门进来,身后跟着一个十五六岁模样的清秀少年,瘦瘦高高的,一手提着一只挣扎乱叫的大鹅。 后面跟着几个小厮搬着炭炉和装着细沙的铁锅。 “阿郎,可是要吃烤鹅,让厨房弄了送过来就是了,怎还须得阿郎自己持弄呢,要是弄得一身埋汰,甄姨又得埋怨哩。” 少年嘴里说着,却又一副跃跃欲试的兴奋模样,还一边咽这口水,这是想起了郎君上次在野外弄的叫花鸡。 又是一个大吃货,林彻无语的瞥了小虫一眼,“你先把鹅把地上摁住了,这次可不是用来吃的,是用来做笔的。” 让小厮们摆放好沙锅和炭炉,便打发他们先出去了。 小虫和铃娘一人摁住一直大鹅,小心的不让大鹅叼着人,心里都在好奇这大鹅怎么能做笔。 林彻也懒得搭理他们冒着问号的眼神,自顾的蹲到一只大鹅边,拉开了它的左边翅膀,仔细的挑选出最大的几个羽毛,用力的拔了下来。 两只鹅,都只取了左边翅膀上的粗羽,一共七八根。 “好了,小虫你先把大鹅拎出去,暂时没你事了,想吃大鹅,我明早吩咐厨房炖几只,让你和虎子吃个够。” 林彻把鹅毛一一插在渐渐烧热的细沙里面,让一脸失望的小虫抓着鹅悻悻的出了书房。 等到羽管受热变成不透明状,才都拔了出来,用剪刀修剪掉多余的羽毛,然后拿着小刀把羽管慢慢都削成了钢笔尖的形状,这样几只简单的鹅毛笔就看起来有模有样了。 立马用做好的鹅毛笔沾了墨,试着写了几个字,感觉还行,比毛笔用着顺手方便。 就是写不到几个字就要沾一次墨水,有点麻烦,和正真的钢笔没法比,看来得找工匠试试能不能做个有墨囊的笔身。 有了顺手的笔,林彻这才坐在书桌前开始写写画画,把记忆中感觉有用的东西在纸上记下来。 铃娘在边上给林彻打着扇,也看不懂纸上写的东西,就知道别人写字都是竖着写,郎君就是从左到右横着写,奇奇怪怪的。 赚钱,屯粮,炼器,练兵…… 林林总总的,想到什么就记下什么,乱七八糟的没有什么章法。 林家有点钱财,这些事只要规划好,实现起来也是没什么问题的。 林家,最早是海商起家,攒下了雄厚的家业,后来三十多年前,林老太爷因为林彻父亲的出世,便上了岸,回了家乡,顺带又做起了私盐买卖,并且越做越大,市场覆盖了大半个江南西路及荆湖两路。 呵呵,说起来林彻还是个海沙帮的少帮主呢。 林家虽然居于乡间僻壤,却有十几个商队来往于各地,以贩卖私盐、铁料、香料等为主,回程也顺带收罗一些各地的物产回来,用以送到泉州贩卖到海外。 每个商队大小不一,却都拥有一定的武装力量,毕竟嘛,这世道不怎么太平,各地都不缺一些占山为王把持商道的强人。林家自然也就养着不少的武师,私下甚至藏有不少的违禁兵器。 闯过海的人,怎么可能循规蹈矩呢。 关键是,得先接手家中的掌控权啊,该怎么说服老爷子呢? 这是个问题! 林彻看看自己的小胳膊小腿,得让老爷子相信自己这个六岁娃娃有这个能力啊。 先不急,总会有法子的,困了,睡觉才是王道! …… 清晨,睡足了四个时辰的林彻睁开眼,看了看窗外微亮的天色,估摸着也就五点多的样子。 也没惊动外厢还在熟睡的铃娘,自己起床把灯点上,找来短袖短裤换上。 这是林彻让绣娘按着前世的模样给做的,用的还是这个时代还不常见的棉布,穿在身上还算比较舒服,和宽袖大袍比起来更方便。 轻手轻脚的走到院子里,林彻深吸了一口湿润清甜的空气,依着记忆中的中小学生课间操的动作活动开了身体。 一边胡乱的动作着,愈发清醒的小脑瓜边开始转动起来了。 自己这样瞎运动也不知道有什么效果,或许应该真正练点武艺啥的,乱世之中一副好身体才是一切的根本,反正家里不缺武师护院。 念头一起,林彻收起动作出了院子,往演武场走去。 林家不管是以前做海商,还是现在贩私盐,武力都是必不可少的,很自然的在外院之中辟了地方建起了演武场。 用了半盏茶的功夫,林彻走进了不小的演武场,里面呼呼喝喝的已经有三四十个汉子各自打熬着身体。 天色还未大亮,场边四周点着不少的火把,只见场中一个个赤着精壮的上身,或练着套路的,或摆弄各种器械的,或抬举石锁之类的。 “哎呀,阿郎,您怎滴来了?”林彻正想着从何处着手呢,便听到了虎子的声音,转头便看到虎子在一个教习的督促下扎着马步。 因着虎子体格异于常人,七岁便开始习武,打小就被林家当做郎君的保镖来全力培养。 “你练你的,不找你,我过来随便看看,不用管我。”林彻随口应付了一句,径直走到了教习跟前。 教习三十来岁,个子不高,却肩宽体壮,袒露着的上身却是布满了刀痕箭创,密砸砸的显得很是恐怖,看得林彻一时忘了说话。 “阿郎可是有事?”教习迎着林彻惊异的目光,柔和的笑了一笑,坦然的让林彻盯着自己的疮疤。身上这些,都是这十几年来随着林家的商队走南闯北落下的,没什么好遮掩的。 “杨教习,听府中之人说你武艺高强,勇猛无敌,现在我欲习武,你可以教我么?”林彻回过神,想起自己过来的目的。 教习杨巍成听到这话,略感有些意外,然后仔细打量了一番林彻的小身板,伸出一双粗大的手细细揉捏起了林彻的小胳膊小腿。 “哈,武艺高强可说不上,我这也就是江湖把式,欺负一些小蟊贼而已,比不得军伍中那些真正的高手。阿郎,你这根骨倒是个习武的好苗子,也刚好是开始习武的最好年纪,只是这武艺可不是一年半载能练成的,得长年累月吃苦耐劳的坚持方有小成,你可得想好了呢。” “阿郎习武作甚?有我虎子在,阿郎无须吃这些个苦头,虎子一定能护阿郎周全。”在边上的虎子大声啷啷起来。 “专心点,把步子扎稳点,阿郎的事轮得到你多嘴?” 杨教习抬脚轻轻给虎子屁股上留了半个脚印,虎子晃了晃,立马又把身型稳了下来,涨红着脸不敢再多嘴。 “教习,我既想好了要习武,那就肯定有所准备,还望教习能悉心教导。”林彻语气坚定。 杨巍成不以为然,只觉得郎君孩童心性,一时贪玩,待到真吃到了苦头便自然会放弃,也就没多说别的,觉着倒不如让郎君试试,权当陪郎君玩玩了,郎君开心就好。 “成,虽然在下粗通武艺,不过既然郎君想学,也还是能教一些基本功的,阿郎,可先说好了,要学武艺那么必须听从在下的,练功不得打半点折扣,日日无缺不得偷懒,否则便当阿郎放弃了。” 杨巍成对林彻约法三章,不过没报多大的指望,只当过几日郎君便坚持不住的。 “没问题,教习,现在可以开始教我了么?” 其实林彻对武艺并没有什么真正的概念,以往也就是接触过小说影视中的武功,心里也明白现实中的武艺肯定不是那么回事,所以还是很虚心的请教。 “既如此,那先从锻体开始,这是一切武艺的根基,去,沿着校场跑二十圈。” 杨教习也没客气,直接就开始下令。 林彻张望了一下有大半个足球场那么大的演武场,盘算了一下,二十圈大概得有五六千米的样子,头皮略为发麻,心一横咬着牙就开始跑了起来。 杨巍成瞄了瞄沿着场边跑动着小人儿,随即转回头让虎子收了马步,开始教授虎子练拳。 虎子跟着杨巍成的动作,一板一眼,拳脚齐动,打得虎虎生威,还真是有模有样的。 场中练习着的其他汉子,偶尔也停下动作,好奇的看看绕场跑动的郎君,性格跳脱的还吼上几句,嘻嘻哈哈的给小郎君鼓劲。 林彻没工夫搭理这些糙汉子的打趣,埋头默默的跑着,十几圈下来就已经感觉脚步开始漂浮,有些气短了。 哈,练武果然不容易,以后也不能就自己一个人吃苦,得多找些人来陪着,嘿嘿。 两刻钟过后,二十圈总是完成了,虽然最后两圈都只能算是走了,毕竟也是坚持了下来。 林彻慢慢走回演武场中央,一边平复着呼吸,一边好奇的看着杨巍成的拳脚招式。 杨巍成一套打完,随即教导着林彻扎起马步,指正了一下姿势细节,点上一根细长的线香,让林彻先扎上一炷香时间。 然后继续让林彻跑圈,还是二十圈,接着又是一炷香的马步。 如此四个循环下来,杨巍成对于林彻的坚持也有了些许惊讶。 看来,有点小看了自家郎君呢,小小的人儿还挺有毅力的。 林彻扎完最后一个马步,天色早已大亮,已是辰时正了,也就是八点的样子。 揉了揉酸胀的大腿,感觉有些疲劳,不过精神头却很旺盛,和杨教习约好明日再来后就告辞离开演武场。 第4章 .班底的养成计划 折腾了一早上,林彻饥肠辘辘,感觉自己能吃下一头牛,加快步子往自己的院子走去。 “你是怎么伺候人的?青天白日的,郎君那么大一个人怎么会说不见就不见了?” 前脚才进院门,就听见甄姨训人的声音,穿过院庭,就看见铃娘一脸委屈的站在房门前挨着训。 小丫头低着小脑袋,两只小手慌乱的捏着衣摆,支支吾吾的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甄姨,我在这呢,今日起得早,便去演武场看看热闹,没叫铃娘,你别怪她。” 林彻一边给甄姨解释,一边给铃娘眨了眨眼以示安慰。 “甄姨,我饿了,快给我准备饭食。”林彻也不打算给甄姨啰嗦的机会,赶紧出招。 果然,一听林彻说饿,甄姨立马抛开其他想法,“好好好,我这就去,阿郎别急哈,马上就好。”说完风风火火的就往府中的厨房去了。 “阿郎你又吓死我了,早上一起来,发现你没在屋中,我到处找你都没找到,实在没办法才告诉甄姨了,还好你回来了,不然……” 小丫头拉着林彻进屋给他更衣,一脸幽怨的絮絮叨叨。 “这不是看你睡得香么,好心让你多睡一会嘛,这样才能白白胖胖可可爱爱啊,铃娘大姐,你说是不是。哈哈……” 吃过早饭,林彻心满意足的拍拍小肚皮,许久没有这样的好胃口了。 在自己院中,林彻也从不讲究上下之分,一向都是让铃娘陪自己同桌吃饭的。 以往这都是铃娘最欢乐的时光,林彻一向吃得不多,虽然不知道明明很好吃的饭菜,为啥郎君就不爱吃呢,但郎君吃得少了,那铃娘就可以吃得多多的,嘻嘻。 今天林彻大开胃口,铃娘吃不到那么多了,一下子就没那么欢乐了。 “铃娘,开心点嘛,下次我让厨房多做一点哈,走我们去家塾。” “咦?阿郎,你想通啦,要是读书啦,嘻嘻,太爷早先让你开蒙你还不乐意呢。” “额,我才不是去读书呢,子乎者也的一点意思都没,我又不是不认识字。” “那你去家塾干嘛,那里又没好吃的。” “我去抓壮丁啊,哈哈,得找人陪我练武,不然一个人多无聊。” …… 林家家塾就建在林府的西北方向,从林府西侧门出去没多远就到了。 当年林老太爷带了百十万贯的家财回到家乡,便大兴土木的在这穷乡僻壤的地方建起了当地最豪奢的林府。 为了才几岁大的儿子以后能成为读书人,进而考试做官,便顺手建了这个学塾,要不要金盆洗手做良民另说,但耕读传家的好名声也是可以有的。 说来也是不负林老爷子一番心血,三岁就开蒙的林启还真是一个读书种子,愣是一路高中,在宝佑四年进士及第了。 后来这个学塾其实一直都没有林家子弟可以教,谁让林家人丁不旺呢,林彻又拖着没有开蒙,实际上成了林家给府中众人的福利,让大家的子弟有个识字知礼的地方。 但凡给林家做事的,不论是家中的管事仆役,武师护院,还是在外的掌柜商队,工匠伙计,只要家中有适龄的男娃,都丢在这里读书,当然虎子和小虫也是跑不了,都在里面。 虎子对读书没啥兴趣,就好个舞刀弄剑的,在这里也就认字而已,没兴趣学什么大学问。 小虫是个弃婴,襁褓中就被丢在了一座道观前,被经过的林老太爷心善捡了回来,让家里的厨娘给抱养起来。后来见他聪慧机灵,便放他进了家塾中读书,老太爷还给起了个大名叫林崇文。 他和虎子不一样,似乎天生就渴望知识,是这里一百多个学生里面最用功也是学得最好的,几个先生都称赞有加,是个读书种子,后来给林彻找伴当的时候很自然就挑中他。 不跟着林彻的时候,小虫都是在家塾里苦读,就算陪郎君出门,手上也经常离不得书。 林彻到学塾里,忽悠到二十多个十五六岁的半大小子以后一起陪他练武,写好名单后也不多留,顺带把虎子和小虫拐带逃学了。 当然,他两是林彻的贴身伴当,逃学也是为了工作嘛。 “走,我们去野地里玩耍。” …… 林彻慢悠悠的走在乡间小道上,感受着前世已经少见的田园风光。 虎子提着一根哨棒跑在前头咋咋忽忽的,作着骑马状,嘴里学着戏文,“呔…来将通名!爷爷棒下不死无名之辈!” 小虫随在林彻身侧,一身青袍,斯斯文文得像个书生一样,手里握着一卷书册,边行边看,偶尔嘴边冒出几个之乎者也。 还有一个小尾巴,铃娘抱着一袋干果,小嘴里塞得满满当当,走在最后面,拖拖拉拉的。 一行四人来到一个野草萋萋的大坡,走上坡顶,看到坡面上散着十几个娃子放着牛。 娃子们看到林彻,不约而同的欢呼着围了上来。 “林家郎君,好几日未见你出来消遣了,今日可有啥好玩的么?” 一个七八岁的娃子,套着一身不合体的麻衣,吸着鼻涕咧着嘴冲林彻一脸狗腿子的模样。 其他娃子,大的也就十一二岁,小的不过三五岁,都是穿着打满补丁的麻衣,还没几个是合身的,还有几个小的干脆光着屁股蛋,也就肚子上挂着一块肚兜布。 都没说话,只是欢快的笑着,满眼期待的望着林彻。 林彻找了一块看起来较干净的草皮,在众人围绕中,一屁股坐了下来,“黄狗儿,赶紧把鼻涕擦擦,都快掉嘴里了,你可比我还大几岁呢,真是一点都不讲究。虎子,把吃食给大家散散,让大伙儿尝尝新鲜。” 虎子人高马大,只要出门,带着东西都是归他背负,他解下背上硕大的包裹放在草地上,“老规矩,排好队,一个一个来,这可是临安城的好吃食,赵官家都爱吃呢。” 一众娃子,迅速的排好队,由小到大,一点都不哄闹争抢。 虎子熟练的分着东西,酥油饼,定胜糕,糯米花等等吃食,一个娃子一个油纸包,人人有份。 娃子们捧着吃食,向林彻行过谢礼,把手在衣服上擦了擦,才小心翼翼的捻起精致的糕点慢慢放到嘴里。 一群小屁孩,品着据说皇帝都说好吃的吃食,一个个都眯着眼,一副享受至极的怪样。 也有几个年岁稍微大点的娃子,各样吃食都尝了一块,然后就宝贝一样的仔细包好,应是想带会给家里的大人和更小的弟妹们享用。 “别留着啊,放开吃,这里还有许多,稍后一人一份带家去!”林彻见到这情形,早有准备,给小伙伴分享好东西可从来不会抠搜的。 每次出来都会给这些附近农户的娃子们带上一些稀奇玩意,堂堂林府小郎君,却不知道为什么喜欢和这帮放牛娃一起玩闹。 “郎君啊,您对大伙儿可太好了,总是给大家好吃的好玩的,我阿大说做人得知恩图报,往后要好好报答郎君哩。” 说话的还是黄狗儿,他爹小时候读过两年私塾,所以黄狗儿也得以口齿清晰,一众娃子中最是能说会道的。 “切…我林家财雄势大,要啥没有,还稀罕你们这些泥腿子的报答?我就是高兴让大伙儿开心开心,你别想那些有的没的。”林彻哈哈笑道。 “那又如何,狗儿我就是给郎君您做牛做马也是可以的啊,往后任郎君您支使,说撵狗就撵狗,让摸鱼就下河。” 黄狗儿小小年纪就一副立志做狗腿子的模样,一脸献媚。 “哈哈哈,黄狗儿你真是逗,黄秀才要是听到你这话还不打断你的狗腿!这么的没志气,你爹有你这个儿子真是家门不幸哟。”林彻继续打趣着。 “志气是啥?能吃饱肚子么?我阿大都说林家是最好的主家了,租子都才三成半,比其他财主都少收了一成哩。狗儿就知道,跟着郎君有肉吃,就像虎哥一样。就怕郎君看不上狗子哩。” 看来虎子没少向他们吹嘘自己在林家吃得多好。 林彻突然心里一动,慢慢有了一个想法。 一个好汉三个帮,为着以后能做大事,那就得有亲信可用之人,眼前这帮娃子似乎可以培养起来,说不得能出几个有用的人呢。恩,十三世纪最缺的是啥?人才! “你要是真心想跟我也不是不可以,不过你现在能干啥?我可不需要你给我放牛哩。你可愿意念书习武?”林彻试探着问了问。 “那敢情好,还能有啥不愿意的嘞,我阿大早就想让我读点书呢,就是供不起!大伙谁不愿意做读书人呢,多体面呀。” 黄狗子兴奋了起来,鼻涕都飞扬着。一众娃子中听懂了的都一脸希翼,都有化身狗腿的迹象。 “成,明日我让人把里正找来,给大伙建个学堂请先生,一切钱粮我林府出了!你们等我的好消息。”林彻痛快的决定了。 听到这话,黄狗儿和一众娃子都高声欢呼起来了,就算几个光屁股的也跟着欢呼,虽然这几个压根不明白发生了什么。 第5章 . 莫把城门小吏当狗官 稍后,趁着辰光还早,黄狗儿又嚷嚷着求林彻讲故事,就是以往林彻依着记忆胡乱的讲述的水浒传。 “上次说到哪了?哦,对了,应该是林教头风雪山神庙,陆虞候火烧草料场。” 林彻理了理记忆,便开始充起了说书先生,“话说当日林冲正闲走间,忽闻身后有人呼唤……” 见林彻讲起了故事,大家便静静围坐下来,就连虎子都规规矩矩的挺直身子坐着,连呼吸都放轻了。 铃娘也把手中的干果一放,停下了仓鼠一样的嘴巴,把耳朵凑进林彻。 小虫却和大家都不一样,只见他从小挎包里拿出一册白纸和笔墨,刷刷刷的边听边记。 “正是说时杀气侵人冷,讲处悲风透骨寒,看那林冲被庄客要解投何处所在,且听下回分解!” 一段水浒讲了有大半个时辰,林彻砸砸嘴略微感觉有点口干,便接过铃娘递上的水壶喝了起来。 “哇,这林教头莫不是要被恶人害了!阿郎快讲。” 虎子一脸愤恨的样子,直把自己当做了那林冲,急切的追着林彻继续讲下去。 黄狗儿和一众娃儿也是直勾勾的望着林彻,虽然没出声,也看得出来都想继续听下去。 “行了,时辰不早了,午后我还要去一趟县衙呢,改日再讲。好了,大伙儿都归家去吧。”林彻可没顺着大家,果断收了说书摊子。 林彻四人顺着原路往府里走回去,娃子们也带着林彻赠送的临安吃食,三三两两的牵着吃饱了的水牛各自回家。 在野外消遣了半日,回到府中已经是午间饭时。 没滋没味的吃过了午饭,又小憩了半个时辰,林彻便在甄姨的伺候下换上了一身苏绣锦袍。 这是正服,穿起来比较有讲究,不是年纪尚小的铃娘能搞得定的,小丫头只能负责梳头。 林彻连总角的年纪都没到,也不习惯剃成孩童模样的发式,留着全部的头发,略微有点长了。 铃娘只好给他拢在脑后,用丝带给扎了起来,像一根不长的马尾,还看得过去。 林彻整了整腰间的玉佩,感觉神清气爽,便唤了罗标准备去县上。 这回没带虎子和小虫,让他们下午好好在家塾读书,就带着铃娘坐上了罗标给准备好的马车。 罗标带着六个精壮的汉子,骑着马随扈在马车前后。 林府那么多商队,自然是不会缺马的,一乘双马牵拉的两轮马车,七个骑士,就这么顶着五月酷热的阳光,显得颇为招摇的一路往着县城缓缓行去。 一丈多宽的土路,距着江岸二里多远,与江流并行着,路的两侧算是山岭地貌中难得的平整地带,都是上好的良田。 路面压着黄土,不怎么平整,没有减震措施的马车走得并不稳当,即使车里铺着厚厚的垫子,依然让林彻颠簸的有些难受。 得想想办法呀,不然以后怎么出门啊。 自己年纪太小,更是骑不得马,只能在马车上想点法子了。 路上扬起的尘土让林彻没敢拉开车帘透气,只能闷闷的思索着解决方案,还好路不是很远,三十多里地走了一个多时辰便能看到城墙了。 “阿郎,咱们快到了,片刻便能入城了。”罗标示意众人放缓了速度,打马到车边唤了一句。 闻声,林彻便让铃娘把门帘扯开,往一里开外的城门看去。 这是一个小县,城墙不高,四五米的样子,看起来有些破旧了,几处墙面都长着绿绿的青苔。 城门也小小的,门洞都不够两辆马车并行的宽度,一个小吏带着几个弓手杵着水火棍,躲在一个竹棚子下,向入城的百姓收着门税。 靠近了城门,队伍却被迫停了下来,马背上的罗标看了过去,却见一个农妇与小吏争执着什么,把待入城的十几个男女都给堵住了。 “作恶哦,前月我上县的时候还只要一文税,今日怎就要两文了!我卖三个鸡子方得一文钱,凭甚入城就得六个鸡子!” 身型瘦小的农妇一身麻布短褐,皮肤略黑看不出具体年纪,臂弯上挎着一只竹篮,应是装着鸡蛋,语气带着一点泼辣。 “你个不晓事的村妇,老子还能擅自私收么,不多收点税,官家如何养兵,不然鞑子打来砍杀了你去,或是如城北的那帮流民般的下场。” 小吏指着吊在棚子前的一块木牌大声呵斥农妇,上面写着,养军御虏,门税二文。 “我身上只有一文,鸡子且一个未卖,上县一趟得走五个时辰,大哥行个方便,我用鸡子抵一文可好。” 农妇顿时有点气短,从竹篮抓出四个鸡蛋向小吏求告。 “去去去…无钱就别入城,莫要啰嗦,就是天王老子来了也得交税入城。” 小吏不耐的甩着头,恰好看到了骑在马上的罗标等人,立即招呼几个弓手把眼前堵着的这堆人赶到路边,“边去边去,莫挡了贵人的道。” 小吏一溜小跑近到罗标马前,躬身哈腰的叉手行礼,“哎哟,罗官人可是前来赴宴,这是陪着府上哪位贵人?” 小吏打眼扫了一下马车,不敢多做窥视,生怕冲撞了车里的贵人。 罗标眼皮子都没夹一下,“休得多问,清开路面,别误了我等时辰。” “是是是,小人多嘴,小人多嘴,这就开路,请进请进。”小吏殷勤的支使着弓手把百姓赶得更远,引领车马往城门行去。 “狗官,还说甚天王老子来了都得交税,这有钱有势的人来了就恨不得舔人家腚沟子,这些人就不用管鞑子么。” 那个农妇还倔在棚子下,这会也没人搭理她,看着眼前这一幕,心气不平的嘟囔着,声音还不小。 这时林彻的马车刚好从她身边经过,听到这话就让车夫停了下来。 见着马车停了,以为自己刚才那话恶了车里的贵人,农妇吓得腿打抖,恨不得抽自己几个嘴巴子。 林彻掀开车帘从车上跳了下来,冲农妇温和的笑了笑,却没和她搭话。 罗标看到林彻停车下来,立即翻身下马,护了过来,“阿郎,可是有什么吩咐?此处杂乱,请先回车中,有事交代小人即可。” 林彻想了想也是,便由罗标重新抱上了马车,然后对罗标耳语了几句。 罗标应喏,待郎君回了车中,便从袖袋中掏出一沓交子,抽了一张一贯面值的递给小吏,“呐,这是我等的门税,算上车马也是够的,多余的赏给兄弟几个喝酒。” 车马进城是另外计税的,因此罗标由此一说。 “够的够的,十次都够了,谢过罗官人,谢过林公子,贵人们万福钧安。” 这时候的主要货币是铜钱,但是大宋缺铜,在有些地方便以铁钱补充流通,另外还发行了称之为“交子”的纸钞,一贯交子在这个时候当然换不到一贯铜钱的,大致三百文是一点问题都没有的。 小吏眉开眼笑,还没怎么巴结,就得了一笔意外之财,显得更是殷勤。 罗标没理会小吏的讨好,又从一个骑士那里要过了一小吊铜钱,走到农妇身边,“这位娘子,你都鸡子我都买了,这里一百文,篮子也一起卖我了!” 拎过竹篮回身就走,也不管这农妇是不是同意。 农妇接过铜钱,一时有点傻眼,木木的任由罗标取走了竹篮,几个呼吸后才回过神,拔腿就追上罗标,“贵人稍待,六十个鸡子不值这许多,篮子也不值钱,最多,最多给二十五文就够了。” 立在罗标面前就解开钱串子数出二十五个铜板,余下的都塞回给他。 罗标拿着钱,摇了摇头,也没勉强,懒得和这农妇掰扯,“赏给你都不知道要,白费我家郎君的好心。” “奴家是个庄户人,就知道本分,不敢占人便宜,能得贵人买完全部鸡子就该知足了,太贪心要夭寿的,谢过衙内的好意了。” 农妇喜滋滋的握着手上的铜钱,误以为林彻是个官二代。 这样想其实也不算错,林彻的便宜老爹确实是个官,只是已经死了好几年了罢了,如今林彻的衙内称呼得加个前字。 车里的林前衙内对农妇多看了两眼,没想到这个其貌不扬的乡下农妇竟然深知无功不受禄的道理,微微感叹了一下,就示意大家继续进城。 农妇目送过车队进了城门洞子,又走到小吏面前,很是不舍得从手中抽出两个铜板交上,“这下我可以进城了吧,哎,真是出门遇贵人,也不知道是哪里的小衙内,好看又心善。” “连林家你都不知道?!看看这气派,这豪阔,在咱们赣州府恐怕知州都比不上,哼,真真蠢妇,难怪有钱都不会要,亏得我没这样的败家婆娘。” 小吏没有听到农妇骂他狗官,再说他也不是官,没那资格被人骂狗官,就是对农妇不要赏钱很是不以为然。 小吏自顾的摸了摸手中的交子,想着下值后去勾栏里找哪个姐儿快活快活,至于其他几个弓手,几个铜板就打发了。 第6章 .初探流民 这座县城夹在琴江和西华山之间的狭长地带,南北长而东西窄,南边城墙比北面的城墙长上三分之一,小城约莫是个不大规整的梯形。 西南北三面各有一处城门,东面临着水,没有正式的城墙,而是沿江建了石堤,堤上建着围屋风格的砖石高宅,沿江一面具是石质高墙,也有充作城墙的作用,临江只有一处开口,砌着石阶当做码头,也算是一个水门。 林彻是从南门进来的,看时间离开宴还早,就直直的往北门而去,打算先去瞧瞧流民的情形。 从南门到北门这条石板路是城里的主道,七八里长,宽一丈多点,也就四米的样子,路的东侧就是沿江的高宅,西侧的房屋略矮一点,也都是两层的式样。 这两侧都是大多是一些商铺,而县衙和一些稍微富贵的宅子都分布在水门到西门的这个次级主道上,所以林彻一行也不必经过衙门口,花了不到两刻钟就径直出了北门。 北门外却还有一条长街,草草的围了一个低矮的城墙,算是一个外城。 这条叫角头街的街道却是更窄了一些,一丈都不到,路面也只是铺着碎石和鹅卵石,这里住着的都是一些比较穷苦之人。 无心细看的林彻,又再次颠簸着出了小北门,才视野开阔了起来。 眼前是一片不大的农田,远处靠着西边山脚下有一条小溪,溪流西侧是一些丘陵荒地,便是流民的栖身之所了。 若是一直发展下去很可能便是另外一个角头街,因为角头街就是一批较晚流落到这里的客家人形成起来的。 林彻发现,这附近周围野地里的荒草都没有了,一些小树也不见了踪影,只有那些泥坑可以证明之前它们存在过。 就是剩下的那些比较大的树木,也被扒去了树皮,低矮处的树叶也被采摘个精光。 然而附近稻田里的青稻却似乎完好无损的,甚至连踩踏的痕迹都没有。 林彻心中猜测,树根,树皮,树叶,还有一些野草,应该是已经成了流民们裹腹充饥的食物了。 饿急了的流民,真的和蝗虫没有太多区别,所到之处寸草不生。 但是他们又对庄稼保持着珍惜的态度,即使那稻田是别人家的,和自己毫无关系,也依然在饿急的时候不去糟蹋庄稼。 或许这就是农耕民族最朴素的价值观吧。 一行人从这些景象中,已经能够清晰的感受到流民们凄凉的处境,皆是心头沉重,默默无语的向营地骑去。 等走近了才看清,这里乱哄哄的搭建了许多简陋的草棚。 可以看到一些四处漏风的棚里躺着衰弱的老人,身上衣不蔽体,草草的盖着一些稻草,枯瘦的脸上麻木灰白,眼眶中弥漫着浓浓的死气。 青壮年的流民也是瘦骨嶙峋,大多都蹲坐在各自的草棚荫蔽处,双目无神的发着呆,瞥了一眼林彻众人没有发现粮食,便都毫无兴趣了。 虚弱的他们,只能尽量节省体力,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 也有一些人,盯着林彻他们胯下的马,眼里泛着绿光,再发现他们跨刀带剑的,又匆匆别过头。 只有一些光着屁股玩着泥巴的孩童,才会咬着黑乎乎的手指,睁着因为脸上无肉而显得略大的眼睛,好奇的打量着鲜衣怒马的林彻众人。 因为没路,马车进不来,林彻被罗标抱骑在马上,铃娘也和另一个骑士共骑一乘。 眼前的情景,让小丫头心中软成一滩,酸楚不忍,时不时的用哀求的眼神看着林彻。 林彻打量着四周,内心也是一片惶然,前世今生活了近四十个年头,这是他人生中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场景,曾经电视报道中的非洲难民都没有让他感觉到这么多的凄惨和绝望! 明明是大白天,这里却没有什么生机,明明有几千活人,却寂静无声犹如荒坟,那一个个低矮的锥形草棚便像那坟头一般,里面葬着活死人。 这些人不知道吃尽了多少苦头,这几个月受了多少磨难,从蒙古鞑子的铁蹄下逃出生天,不得已背井离乡,一路走来,饥寒交迫,却找不到可以停留的地方。 总以为官府能够帮他们一把,给他们一个安身立命的地方,结果一次次希望,又一次次失望,最后只剩下了绝望。 如今已经再也走不动了,也没有力气去幻想什么了,似乎这里就是流离的终点了,也是生命的终点,绝大多数流民已经心如死灰,变成了行尸走肉。 被眼前景象震撼住的林彻,心底似乎有一种呐喊,要做点什么,一定要做点什么! 林彻按捺住沸腾的情绪,坐在马上用目光寻找着什么,终于让他发现了有一群和别人略有不同的人。 这群望向林彻他们的人,一样的衣衫破烂,一样的瘦骨嶙峋,不同的是眼神中还有坚定,还有希望,还有,光! 林彻命令罗标把他放下马,声音里的执着和不容拒绝让罗标选择了服从。 大伙都下了马,留下两人守着马,其余人都簇拥着林彻和铃娘一起走到了这群人面前。 “你们好,我叫林庆,能帮你们!我有些问题想问问你们。” 林彻对着领头模样的一个汉子开口了。 从来没见过这种打招呼的方式,这些人都愣了愣,不过林彻话中的能帮你们几个字,却让领头的汉子迅速回过神来,语带期望的回话了,“这位贵人好,大家都唤我焦大,您真的能帮我们么?想问啥尽管问,小人知无不言。” 交大?我还复旦呢!小小的吐槽了一下这个名字,还好眼前的环境没让他笑出来。 “你们这里一共多少人?可能算清有多少妇孺老幼?断粮多久了?没人施粥么?有人生病么?死了多少人?” 林彻一口气问出了一堆问题,问完才觉得急切了,“恩,你一个一个答,想清楚了再说,别急。” 还别急,你这比谁都急,焦大没敢表露心中的腹诽,沉下心仔细理了理,“应该有两千三百余人,老人不多了,两百人不到吧,大多死在路上了,妇女还有四五百,孩子的话,也有三百多个的样子,我们去年冬天开始离乡,这一路都是忍饥挨饿,偶尔在富裕的地界能吃几顿饱的,有稀粥喝都算是很好的了,大多数时间都是在野地里树林里找食,什么都吃过,到了这里实在走不动了,刚来的时候,官府也施了几天粥,然后衙差说县仓里也没粮了,后面就偶尔会有善心的大户施一两次,最近的一次也是三天前了,有时候城里的百姓也会送点能吃得东西来。” 焦大顿了顿,觉得嘴巴有点干,砸吧了一下舔了舔嘴唇,“大伙饿久了,身子骨都不好,一大半都有点大小毛病,这情形也没人在意这些,只想有口吃的,做个饱死鬼也好,死人的话,要是只从来了这里算的话,大概死了五六十人了,昨天就一下死了二十多个,今天还死了十几个,估摸着还有三十多个不知道能不能熬过今夜。” 这交大,很不一般啊,看着答话思路清晰,条理分明,人如其名很有高材生的模样。 林彻揣度着,扫了一眼焦大比一般人都要粗大的指关节,看来,这是个有故事的人。 林彻现在也顾不得探究这些了,还有更紧要的事,“我给你们粮食,你先告诉我,你能管好这些人么?” “能!只要能吃一口饱饭,我一定让大伙守规矩。”焦大眼神亮了起来,有些激动。 “标叔,咱家在城里的粮店应该有不少粮吧,先运十石过来应付一下,后面我再想办法。”林彻吩咐着罗标,“恩,然后多请上一些大夫,带上药材。” 罗标二话不说,拿出一个小银牌,交给边上的一个汉子,令他飞马回城办理,对于林家来说,这一点粮食眼都不需要眨一下,听从郎君了吩咐就是了。 然后林彻又转头对焦大说,“今天先这样,待会让大家都喝点浓粥,你管着点,盯着别让有人吃多了,粮食管够,不是怕你们吃,是担心你们饿久了一时缓不过来明白么!?我不希望再死人了,不管是饿死的还是饱死的!能做到么?!”语气渐渐严厉。 焦大看在眼里,听在耳里,觉着站在自己面前没自己腿根高的小人儿,根本不是一个孩子,而是自己的将主。 不由身板一挺,“能,小人一定做到!公子放心,做不到您砍了小人脑袋!” “好,有你这句话,这里就交给你了,我待会得回城去衙门上,我留两个人在这里协助你,明天我还会再来!” 林彻说着,点了一个护卫,“章洪,待会冯松宇回来后,你二人便留在这帮忙,待我明日过来。” “喏,阿郎放心,小人省得。”章洪叉手应到。 日头已经偏在西山头上了,暂时也没其他要交代的,林彻是时候该回城去,便无他话,转身就走。 “恭送公子。”焦大一群汉子,五体投地的拜倒在地,直到林彻的背影开始模糊了才直起了身子。 第7章 .县衙遇到一头猪 坐回马车,林彻再次进了城,穿过狭小的角头街,经北门回到城中。 已是傍晚时分,街道上比下午要热闹一点,各色人等熙熙攘攘,两边店铺的伙计也各显神通的招揽着生意。 马蹄敲在石板路面,哒哒作响,引得街中百姓纷纷侧目,都被这嚣张的阵势骇得连忙避让。 一行车马毫无阻碍的拐上了东西走向的衙前街,一点也不在意身后一片议论纷纷咋舌之声。 在县衙前的牌坊前下了马车,林彻抬头打望着石制的四柱牌楼,隐约能看清牌头上的“石城县衙”四个隶体大字。 穿过牌坊,一道八字墙横在眼前,中间石阶之上便是县衙大门,挂着两只气死风灯,门侧右边是一面牛皮大鼓,左边贴着几张布告,阶下两边的石狮子在晦暗中显不出威武。 门前知客的书吏见到来人,识得前头的罗标,先打发了一个衙役去给知县通报,便整整衣冠迎了下来。 稍作寒暄,书吏便引着众人进了衙门,进门是一块石板地面的空坪,中间竖着一块硕大的戒石,上面似乎刻着什么字。 略感好奇的林彻走近细看,只见正面阴刻着六个楷书,思无邪,公生明,转到背面,也刻着字。林彻仔细辨认了一番,上书“御制戒石铭、尔奉尔禄、民脂民膏、下民易虐、上天难欺” 恩?不是说这是朱元璋颁行的么,怎么这会就有了。林彻心中惊异,因为他一直以为是明太祖朱重八的手笔。 书吏见到年幼的林彻似乎对这铭文饶有兴趣,便开口解释道:“此乃太宗取至于蜀主孟昶的《令箴》,颁于州县,敕令勘石立于衙署大堂前的。州主县令坐堂理事,即可见其,以警戒其秉公办事,从政为民。” 由此可见,华夏历史上的大多数君主,在主观意识上,还是比较爱民的,至于施政治理的时候能不能真的做到,那就要看是不是有真本事了。 “谢先生指教,小子明了。”林彻不再纠结,应是自己的记忆有误,当下揖手谢过书吏。 “不敢当不敢当,在下何能为公子的先生,公子客气了,且随在下来,莫让知县久等了。” 书吏对于年幼的林彻如此知礼很是欣喜,毕竟衙门小吏的地位其实很低的,大多数读书人都瞧不起这个阶层,虽然衙门之中的绝大多数事物都是由这些人操持的,手中的实权甚至能决定普通百姓的生死。 书吏安排好林彻的随从留在耳房里,吩咐衙役招待吃喝,便引着林彻铃娘罗标三人绕过大堂,经着右厢的廊房,前往知县所在的东花厅。 … 知县设宴,县中其他乡绅都不敢托大,都陆续提早来到了县衙,在花厅里陪同郭知县饮茶叙话,等着迟迟未来的林家。 乡绅嘛,有钱有地位,多少都算是读书人,既然是读书人凑到一起,自然就是谈诗论文的,借此再恭维一下郭知县的文才,这是文人之间互拍马屁的纯熟套路。 石城是个小县,按着宋朝的习惯,一般只任命县令的,知县是一些大县、望县才有的待遇,虽然两者都是一县最高长官,区别却有些大,县令是地方官,而知县却是京官,本职挂在朝廷各个部门中,到地方执掌一县其实只是兼职。 这就是宋朝官制的奇葩之处,本职的工作是他人在做,自己做的也是与本职毫无相干的事务,某种意义上来说,大宋朝廷绝大多数都是兼职,赵官家把临时工制度发挥得淋漓精致。 这郭知县好歹也是三榜进士出身,也不知道怎么混的,被丢到这山旮旯里做县官,不过好歹还保留了京官的身份。 这时候衙役进来禀报,说林家到了,被拍得正舒服的郭知县,放下茶盏长身而起,大步走到门外,准备迎接林老太爷。 厅中的其余乡绅,看到郭知县的这副架势,也不好继续坐着,让自己显得比较怠慢,只好也跟着出来迎接。 大家都知道林家的地位,对于大礼迎接林老太爷这事倒也没什么意见,百里之侯都出迎了,自己还能扎什么架子不成? 唯有一人表情很是不爽快,慢吞吞的离开座椅,拖泥带水的坠在了众人后头,嘴里不阴不阳的嘟囔着,“呵…,这林老头好大的脸面,让我等众人等候许久不说,有何资格让我们降阶相迎,不就有几个臭钱,谁没有一样,哼!” 只见此人,一副脑满肠肥的样子,圆滚滚的五短身材上套着一身织金嵌银的団蝠绿袍,四五十岁的人了头上还簪着一只桃红的艳花,浸满酒色的眼袋上镶着一对绿豆眼,透着不忿和傲娇。 此人姓赖,原本家中也有祖传下来的几百亩田地,算是一个小地主,只能说温饱有余罢了,连仕绅阶层都算不上。 也不知他哪座祖坟冒了青烟,十余年前,他抚州的本房中出了个进士,一路官运亨通,如今都任了御史台的监察御史。 自古以来,都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虽然实际上的亲缘关系已经很远了,但抵不住他懂得攀附啊,他便仗着这份关系,狐假虎威,在地方巧取豪夺,短短十余年间,已是家资巨万,良田万亩了。 出于大宋朝的体制,地方官员对朝廷中再小的京官,那也是敬畏三分的,何况是能左右地方官吏仕途的监察御史了,于是历任县令和知县都不敢过问赖家的恶行,只假作不知。 至于其他仕绅,只要没损害自身利益,也没人甘冒风险的伸张正义什么的,虽然都自诩为耕读传家,读书人自有正气,顶多翻翻嘴皮子骂上几句而已。 而普通人就拿他无可奈何了,人前,惧于他的威势,称他赖员外,人后,不管有没有受害于他的,都管他叫“赖皮猪”。 他却自我感觉很是良好,愈发的横行霸道欺男霸女,前天还强抢了一个佃户家年方十三岁的女儿,填做自己的第二十七房妾室。 其余大多数仕绅财主不屑于与赖皮猪为伍,就算也有那满肚子男盗女娼之人,也自觉和赖皮猪不是一路人,读书人再怎么样,脸面还是要维护的,坏事偷偷做就好了,哪像赖皮猪一般肆无忌惮的。 因此几个在他边上的仕绅,只当没听见他的话,没人接茬。 赖皮猪也只好悻悻的撇着嘴,不耐的站到知县身后。 没多久,林彻三人便在书吏的引领下来到了花厅前。 郭知县这才发现原来并不是林老太爷亲来,不由责怪的瞪了通报的衙役一眼,话都传不清楚,废物! 事到如今,也不是追究的时候,只好如此了,不过原本打算上前迎接的脚步却是没有再动,毕竟,知县官人也是要脸的,再怎么巴结,也不能对一个孩童太过卑躬吧。 “哎呀,小子惶恐,怎得劳动老父母与众位贤达长辈如此相迎,罪过,罪过。” 林彻没想到,一进来便看到知县和一众乡绅立于阶下相迎,自知自己是当不起这份礼节的,也是立马作揖打躬口称请罪。 郭知县看到林彻如此知情识趣,礼数也甚是周到,心中的恼怒与尴尬也是稍稍放了一些。 “贤侄不必多礼,吾与汝父至贤兄有同榜之宜,当年也是多得至贤兄悉心指点学问,方能有幸上榜,与吾而言,不异于再造之恩啊。只是天妒英才,至贤兄为国捐躯,不幸英年早逝,如今吾唯有一腔思念与感佩寄托于贤侄。” 不愧是能考中进士的人啊,心念电转间便化解了眼前的尴尬,也无人能说郭知县不讲礼数迎奉一个白身的孩童,失了读书人的气节。 “老父母真是贤良敦厚,有先贤遗风,实乃我等后辈之楷模,如此,小子唯有代先父愧受此番情谊了。” 林彻一边应付着郭知县,一边腹诽着便宜老爹取的字,至贤,知县,取的什么破字,难怪只当到了知县。 “知县官人真是至情至性,识见通达,实乃我辈读书人之典范啊……” “是啊是啊,父母官真性情中人,思前贤而寄礼于其后,当是士林佳话,以传后世啊……” “没错,我等也是见贤思齐,共襄此举……” 在场之人都是有眼力见的人,一众乡绅果然借此开始吹嘘起了郭知县,一时之间,阿夷奉承之词滚滚袭来。 郭知县捻着须,对众人的吹捧很是受用,心下也是略略有些小得意,正待再要开口,身后的阿谀声中却传出一句刺耳的破锣声。 “你个小屁孩当然受不起,今日知县正堂宴请,你却姗姗来迟毫无礼敬之意,要不是看在你也是官宦之子的份上,便当代你死去的老爹教训于你!” 林彻看着出声之人,仰着头眼中露出疑惑,这哪来的胖头绿蛤蟆在我这找存在感? 身后的罗标当即蹲在林彻耳边,小声讲述了一番赖皮猪的风评来历。 林彻大致了解后,却也懒得搭理这种恶臭之徒,藐了一眼却也没有接话,只当被狗咬了一口,难不成还去咬回来? 对付这种人,最好的方式就是,当他是空气,被污染的空气。 郭知县被赖皮猪打断了继续装逼的欲望,脸上微沉,只是不好得罪于朝堂有人的赖皮猪,唯一能做的就是转移话题,于是讪讪开口,“时辰也不早了,众位乡贤且移步后堂,吾等边吃边聊。” 第8章 .信不信让你变成死肥猪 后堂之中,已是摆好了席位,按着此时的分餐制的习俗,堂中两侧各有两排几案,案后铺着坐席。 “众贤达且入席安坐,衙中简陋,慢待诸位了。” 郭知县率先在堂首主席坐了下来,招呼着乡绅财主们入席。 一个使女引着林彻往左侧首席,林彻携着铃娘正要入座,一个圆球却滚了过来,大咧咧的席坐下来,“一个小娃安能坐的首席,莫要折了寿数。” 抢到首席的赖皮猪得意洋洋,言语中还不忘挑衅奚落一把。 林彻摆手止住了正要发作的罗标,无意争执,也不在意座次,他要就让与他好了。 有些不知所措的使女只好望向郭知县,郭知县也是无奈,看林彻似乎也没什么在意,也就只好示意使女把林彻三人引入对面右侧的首席。 时人都是以左为尊,以林家的地位,首席原本是为林老太爷准备的,即使来的只是林府的小郎君,既然代表的是林家,坐这首席也是理所当然的。 赖皮猪常常自诩他赖家乃是官宦人家,对林家的第一之位很是不服气,所以趁着今日林老太爷未来,欺负林彻年幼,抢了这首席之位,看到林彻退却不敢相争,脸上得意之色更显狂妄。 林彻对这种虚荣很无所谓,入到右侧首席,不习惯席地而坐,而且尚矮的身高不便就餐,便让使女寻来一个杌子方才坐下。 铃娘跪坐在他身侧服侍,罗标则坐在了他身后的案席。 待到所有客人都依次入席,郭知县拍拍掌,让仆役们开始上菜。 酒水菜肴流水般的传了进来,把各人面前的几案摆的满满当当,知县说了几句祝酒辞,宴席便是正式开始了。 酒过三巡,吃喝的差不多了,郭知县放下酒杯,开始说起了正事,“今日劳烦众位贤达大驾光临,一来呢,乃是感谢诸位对吾之支持,让吾得以顺利施政,不至于愧对官家,二来呢,诸位贤达也是知道的,如今城北滞留了数千流民,缺衣少食的,官仓已是空空如也,衙门也是无力赈济,只得期盼诸位襄助一二,免得流民饥困之下起了民变,荼毒地方。诸位以为如何?” 堂下一众地主老财都伸着脖子等郭知县说完,心中也早就明了宴无好宴,做好了出血的准备,官府的面子还是要给的。 “知县官人真是爱民如子啊,我等甚是感佩,我温氏便出十贯钞,五石米以应此善举。” 一个高瘦的老头抹了抹嘴上的流油,故作大气的应道,拿出的东西却那么微不足道,十贯纸钞最多也就能换三贯铜钱。 “陈家给一百石米,五十贯钱!” 陈家是本县的大族,在百年前也是出过一个大人物的,就是抗金大将陈敏陈元功,在《宋史》中有较长一段专传,因此家风较正,对县中修桥铺路,赈济孤苦的事情一向比较热衷的,所以出手也比较大气。 “我黄家出八石米,十贯钱……” 这黄家也不知道是吝啬呢,还是确实囊中羞涩,却也不算最小气的了。 “十石米……” “二十贯钞……” 当下,乡绅们纷纷割肉,不管心中是否在滴血,不能在众人和知县面前失了面子,一个个看起来很是热心踊跃。 “你们这些土包子,一个个都小气吧啦的,我赖广真是看不起尔等,我给大米两百石,钱钞一百贯,再加五十匹布。有谁能比过我!” 赖皮猪吼着破锣般的嗓子,挑衅的斜视着对面的林彻,他今日已经打定主意,要在风头上把林家好好压制一番。 林彻压根眼角都没抬一下,百无聊赖的用餐刀分解着面前的炙羊肉,只打算稍后私下与知县商议流民处置之事。 “呵呵,都说林家是石城第一富豪,这回打算出多少钱粮啊?莫不是你林家舍不得钱财,方让你个小娃儿前来应付,以便逃避,林老头还真是好打算,哈哈哈,看来你林家富甲一方的名头怕是做不得数了。” 赖皮猪见林彻毫无反应,根本不搭理他,于是直戳戳地拱着火,看来对石城首富的名头是垂涎已久了。 “赖员外,慎言,林贤侄啊,你也莫把这酒后之言往心里去,诸位乡贤皆是善良慷慨,无论出多少钱粮,都是义行义举宅心仁厚了。” 郭知县不想林赖两家激起矛盾,在衙堂之上闹僵起来,丢的是他这个百里侯的脸面,只得开口劝解到。 不过,想到数千流民,如要切实的安置下来,如今凑出的钱粮怕是远远不够的,起码人均一石粮食方能撑到流民能够自食其力之时,年后或可让户籍多上百十来户的丁口,有此政绩,说不得运动运动还能把官位升长些许呢,得让这些土财主多出点血。 打着主意,郭知县又想了想,有了法子,“本县有意在北门外立上一块善行碑,把众位贤达的善举铭于碑上,以传之后世。另,路中宪司下文让各州县成立巡检司,吾欲让善捐最多之人推举巡检人选,职九品。” 这是变相卖官了,拿出这实际利益,加上传善名于八方后世的诱惑,由不得这帮土财主们不动心。 对自己顷刻间能想到两个切实可行的办法,郭知县很是自得。 地主老财们一听知县此言,立马议论纷纷起来,巡检之事一般人还是莫想了,不过立碑留名这事对他们还是很有吸引力的,既然立碑了,那肯定是按出钱多寡来排名的,钱粮之数也会列于碑上。 想到这一点,财主们各自在心中盘算起来了,扣着手指,权衡着还能拿出多少钱粮,这可是关系到名声和脸面的大事,得慎重一点。 一时之间,堂上有安静了下来,都没再随意开口了。 “那我赖家再加一倍钱粮,巡检一职我赖家势在必得,有谁敢和我抢!” 又是赖皮猪的破锣声在堂上炸响起来。 林彻摆弄着小刀,思考了一会,若能掌握这巡检司似乎能有许多便利呢,于是也对着郭知县开口道,“老父母,如此善举我林家必不当人后,无须多说,堂上众位长辈贤良不管一共出多少,我林家一定只多不少!并全面接下安置流民之事。” 清朗的童声飘荡在堂上,话中的意思却震得尚在盘算的众人一脸懵逼。 这意思是说林家准备出得比全场人所出加起来还要多! 狗入的林家,赤裸裸的炫富。 众多乡绅们心里暗自咒骂。 “哈哈哈,真是黄口小儿信口雌黄,你这小屁孩做得了主么,不要在这里戏弄大家,事后还无须认账,小小娃儿还不早点回你娘怀里找奶喝去,对了,你没娘,哈哈哈……” 赖皮猪见林彻要抢自己就要到手的肥肉,一时间怒火攻心口无遮拦。 林彻长身而起,抄起杌子朝还在大笑不止的赖皮猪头上砸去,同时小小的身影追着杌子飞去的方向跃过。 “碰!” 一声炸响,赖皮猪被砸个正着,头脸上皮开肉绽,血沫横飞。 还不等杌子落地,林彻已是跃上案几,一脚踩在赖皮猪肥硕的肚皮上,手中金光一亮,锋利的铜质餐刀便顶在了赖皮猪的喉下! “肥猪!是欺我林府无人还是欺我年幼!?一而再再而三的欺辱与我!信不信我让你立马横尸当场!让你变成死肥猪!!” 林彻声音不大,听不出喜怒,一字一句却坚定清晰。 罗标看到林彻行动,第一时间便追了上来,大手压在赖皮猪的肩上,同时眼冒凶光的止住了赖家的随从! 铃娘那小丫头却还没反应过来,跪坐在原处,张着一张小嘴,目瞪口呆的望着自家郎君的威武模样。 “你你你,怎敢如此!……” 赖皮猪感受到喉下的冰寒,连糊了满脸的血迹都不敢擦拭,眯着眼睛,惶恐得不知所措。 想要说点什么,又害怕一言不合就被林彻真个儿就捅穿了,只能张着口支支吾吾不敢乱动。 电光石火间,堂上诸人都没理清楚发生了什么事,看着血光飞舞的场面,呆若木鸡,集体失声。 “贤侄,莫要冲动,莫要冲动,且放开赖员外,万事好商量,莫要动手莫要动手。” 郭知县被眼前这一幕惊得一脸骇然,慌忙离席前来劝解,却又不敢太近前,生怕殃及自己。 林彻歪头思考了一下,也知不可在众人面前衙堂之中行凶,也不好太过催逼,便收起手中小刀,踩在猪肚皮上的小脚猛一用力,跃到地面上。 “今日看在老父母与诸位乡亲的面上,便暂且饶过你。你在堂上许诺的钱粮,今日子时之前必须送到林氏粮店!不然…哼!还有诸位贤达捐献的钱粮,也可送到林氏粮店,三日内即可,我使人如数登记后交与县衙,必不耽误诸位留碑立传。” 林彻小脸淡然,看不出一丝煞气,语气也是平平淡淡。 “老父母,是小子失措,冲撞了诸位,罪过罪过,今日便到此吧,改日小子设宴给诸位赔礼谢罪。” 林彻给郭知县鞠了一躬,揖手环了一圈,便带着铃娘和罗标三人转身迈开步子,毫不在意堂上众人的看法,留下一地鸡毛,潇洒离去。 第9章 .烤猪新配方 出得县衙,众人来到车马停放之处,林彻正待上车,却被罗标喊住。 “阿郎,今日之事,那赖皮猪恐怕不会善罢甘休,此地不是说话之处,但当务之急是须布置人手谨防他派人去临安求告,其余处置倒是可以回到自己地方后从长计议。” 罗标其实也是被自家郎君今日之举震惊了,果决大胆,动起手来也是有勇有谋干脆利落,小小的人儿仅凭一个杌子一把小刀就制住了一个壮年成人。 惊叹之余,作为属下立时开始为自家郎君查缺补漏。 “恩,你说得对,这是我尚未考虑到的,你的提醒很及时,你安排下去,若是赖皮猪真敢如此,便果断处理掉送信的人,让办事的人手脚干净点,别留下什么手尾。” 林彻很满意罗标的提醒,便从善如流依着他的办法下令。 林家可从来不是什么良善人家,武师护院们大多手上有过人命的。 罗标点了两名护卫,低声交代了一番,便让他们依令分别行事去了。 此时城门虽然关了,依然无法阻拦二人,他们有的是办法顺利出城。 同样,赖皮猪若是要派人出城,也是有的是办法。 交代完,罗标便带着剩下的两骑护卫,扈从着林彻的马车往林氏粮店去了。 林氏粮店,坐落在水门附近,十字路口的西南侧,连着五个门面,前店后仓,中间是一个长方形的庭院,整体占地也不小。 说是粮店,其实也不止卖粮,也卖一些日用物事,其中一件店面卖的便是盐。 大宋的盐铁业和之前的朝代一样,都是实行专营制度,借此藏税于利,是官府的重要收入来源之一,只是这专营制度的细节方面,会因时因地而有所不同,比如这赣州实行的就是官给商卖制度,也就是官府批发货源,或者干脆卖出盐引,由商人去做终端销售。 因此林家虽然贩卖私盐,也是从官府入手了一定的盐引的,可以合法的经营盐业,以掩护私盐买卖。 回到自家粮店,已是戌时三刻,也就是七点五十的样子,让铃娘支使着两个小伙计去收拾房间,林彻和罗标还有店里的掌柜三人进了一间密室。 三人坐下后,罗标把今日县衙发生的事和掌柜大致讲述了一下,以便其了解情况。 掌柜姓周,四十多岁,也是林府的老人了,打理着这家粮店以及城南的林家私仓。 听着方才六岁的小郎君竟然有如此惊人之举,双眼放光,神态很是激动。 毕竟未来家主越是厉害,他们这些依附林家的人也就愈发前途光明。 林彻冲着待要开口赞叹的周掌柜摆摆手,“吹捧的话不急着说,你一直便在城中,对这个赖皮猪可有了解,现在细细说来。” 周掌柜理了理思路,“这赖皮猪就住在城中,在城西有个大宅子,也是早年间使了手段强买而来,据说价值五百贯的宅子只花了八十贯便到手了,宅中养了二十几个花胳膊,平日也是欺男霸女惯了的,这赖皮猪也是好色至极,是城中勾栏杏春坊的常客,传言其也有股子,家中也是二十几房妻妾,就是一直生不出儿子,只有三个女儿,大女儿应该有三十了,早已嫁到抚州去了。还有一个十五岁的及去年才生的小女儿。” 周掌柜喝了口茶,润润喉咙,“这赖皮猪夺人家产,欺行霸市的事没少做,也就不太敢欺到我们林家头上,县中其余各色人家少有没受过他欺负的,前一任县令据说便是他勾通他那御史台的本家拿住了错处给弹劾的。近来几年也就愈加嚣张,被他弄得家破人亡的不在少数,但是都求告无门,就算是州中也是无人敢参合。对了,隐约有传言说广昌县境内一群山匪也有他的手脚。恩,有个比较奇特之处就是,这赖皮猪坏事做尽,却在宅中修了一处佛堂,每日晨间都要在其中呆上不少于一个时辰,许是为了求子吧。” “看来这赖皮猪真是恶贯满盈啊,阿郎,此人朝中有路子,要是抓住咱家贩盐的根子,怕也是个麻烦呢。须得仔细处置。”罗标眉头微皱。 “恩,此事暂且不急,我自有思量。对了,周掌柜,你盘一下店中的余粮,在看看仓中的存量,明晨报知于我。另外,若有其余人家送来捐纳的钱粮,你也好生收下,记好数。也不知赖皮猪今日会否把钱粮送来,哈哈哈。” 林彻想到赖皮猪满脸鲜血,吭哧吭哧的狼狈样子,就感到一阵好笑。 “好的,阿郎,那我先出去办理,您有事再唤我。” 周掌柜看没自己什么事了,就先告辞出去了。 “阿郎,需不需要回府中召些人手以备不时之需?” 罗标有些担心身边可用的人不够。 “不用,小小的赖皮猪,不值得大动干戈,我已有处置之法,先等等再看,看这赖皮猪是选活路还是选死路。” 林彻打着哈切,“今日甚是疲乏,我先去睡一觉,晚点等派出去的二人回来,再唤我起来,没事的话,你也去歇息一下,没准,夜间你就没时间睡了。” “是,阿郎,那您先去歇着。” 罗标便送林彻去了房间,然后自己也找了个地眯上了。 林彻进了房间,随意让铃娘给他洗漱了一番,便爬到床榻之上睡着了。 大约睡了不到两个时辰不到,林彻便被铃娘摇醒了,“阿郎,罗管事在门外求见,说办事的人回来了。” 林彻闻言便爬了起来,披了一件袍子,出得门去,才发觉外面在下着雨,看样子似乎下了有好一阵了。 “不出意料的话,那头猪没有把钱粮送来是吧?”林彻语气淡淡的问。 “是的,阿郎,看来这赖皮猪没打算顺服,应该是打算和咱家碰碰了。”罗标回道。 随罗标进了密室,一个护卫已经候在那里的,身上被淋湿的衣服都没来得及更换。 林彻皱了皱小脸,“你先去换身干爽的衣裳,别进了水汽,伤了身子,事情不用急。” “多谢阿郎体恤,不差这一会,我等很快就能说完,可不敢耽搁了阿郎的事。” 护卫刘二上前答道,然后拿出一只钱袋和一只竹筒,“我和侯黑分别守在城北和城南的必经之处,一个时辰前,我等到了两个骑着驴子往北夜行的人,想来除了要等的人也不会有不相干的人,便了账了二人,从其身上搜出了盘缠与这只竹筒,然后仔细处理了二人尸身,驴子我悄悄去流民营那里唤了章洪几人帮忙处理了,没惊动外人。” “做得很好,钱袋你便留着,回府后另有赏赐,你先下去更衣休息,顺便让人去把侯黑召回来,城南应是无事了,无须盯着了。” 林彻接过竹筒,一边打开,一边说道。 竹筒里藏着书卷,林彻展开细细看了起来,“呵呵,这赖皮猪果然没按好心,上面罗列编造了我林府的十几项不法事,尤其是说我林家贩卖私盐,家财成百上千万贯呢,让他本家联合朝中权贵设法弄了我林家,数百万贯便唾手可得。呵呵,想得真美!” “阿郎,这赖皮猪果然心黑手辣,我这便出城回府召集人手,先下手为强,铲了他赖家!” 罗标对于小郎君识字一事毫不奇怪,自以为是林老太爷早就使人教了郎君读书,这会被林彻所言之事气得头皮发麻,多少年没人敢打林家的主意了,现在竟然遇到一个不知死的。 “不必如此,小事一件,我自有办法,你先下去,我准备一点物事,一个时辰后你换身夜行衣再过来。” 林彻先把罗标打发走,然后让门外的活计叫来周掌柜。 “周掌柜,我这有些东西需要你给我找来,你找几个可信之人悄悄去做,记好了,木炭十斤,青盐十斤,硫磺十斤,碱面十斤,硝石十斤,都要最好的,然后磨成细粉,送到此处,记住,知道的人越少越好,速速去办。”林彻吩咐着。 半个时辰后,周掌柜带着五袋原料粉末回来了,林彻把所有人打发出去,一个人在密室中慢慢配置,配置了大约十多斤重的火药出来,取了少量试了试,感觉还算满意,便把剩下的材料都混到了一起装在一个袋子里。 随后,便把火药装入一个丝绸袋中,压实,在插入一根粗制的引线。 接着再用丝布紧紧的裹上好几层,只露出长长一节引线。 虽然没有使用密闭的外壳,但是十几斤的火药,爆发出来的威力也足够夷平方圆十米范围了,只要那赖皮猪不是铁打钢铸的,铁定要变成一只烤肥猪,说不定还是不用切那种。 一切准备好后,才叫人唤来了一身夜行衣的罗标,在密室中单独对其交代了许久,告知行动方案,便让他带着套着防水油纸的丝绸袋摸黑出了粮店。 等罗标走后,林彻让人领着大袋子,掀开院中阴沟上的石板,把里面的东西一古脑的倒了进去,再冲上十几桶井水,才把石板盖了回去。 一切搞定,林彻这才拍拍小手,回房继续做大梦去了。 第10章 .海的味道,你知道 卯时初的样子,林彻听到街道上报更的声音,便醒了过来,一夜好梦让他神完气足。 自己穿上短衣,出了房门,外间床上的铃娘听到动静,只是嘀咕了一声,砸砸嘴,转过身换了个睡姿,继续呼呼大睡。 走到院中,发现雨停了,林彻便绕着院子边上开始跑圈,因为院子不算大,林彻便打算跑个一百圈算一次,接着再扎马步,实打实的做足了四个循环。 期间店中的人陆续的起来了,都没人打扰林彻,各自做着自己的事情。 只有发现自己又比郎君晚起的铃娘呆呆守在林彻身边,一副很不好意思的样子。 巧的很的是,林彻扎完最后一次马步,便又下起了雨,偶然还有闪电划开灰蒙蒙的天空,传出隆隆的雷声。 辰时正,也就是八点,吃过早饭的林彻等到了回来的罗标。 此时的罗标已经换上了普通的衣服,戴着一个大竹笠,悄无声息的回到了林氏粮店。 “阿郎,我在梁上看着赖家的下人把线香点上了,等到他出去我下去把引线绑在了香上,然后才出来了,那头猪今天应该还是会和往常一样进佛堂的。算算时间,再有一刻钟那香就要烧到底了。阿郎,那东西真能管用么?”罗标有些不放心的问道。 “没事,谋事在人,成事在天,现在我们出发去城北。” 林彻显得很是轻松,上了马车,在众骑护卫下,带着五辆载着物资的牛车,往北门行去。 远远能看到北门的时候,一道长长的闪电,蛇舞着劈过长空。 “轰隆隆…”随后响起了一阵阵的雷声。 “轰隆隆…”城西方向也传来一阵雷声。 罗标听到了,吃惊于自己亲手放置的那袋东西竟然能弄出如此惊人的动静。 林彻也听到了,只是抿了抿嘴唇,当没事人一样,平静的坐在继续前行的马车里。 一路无话,不多时,车队来到了流民营外。 雨水又停了下来,风起了,半空中的乌云也有了消散的意思。 章洪,冯松宇,还有焦大等几个人已经迎候在那里了,见到林彻跳下马车,忙不迭的叉手行礼。 林彻随意的回着礼,“大家伙都吃过了吧,章洪,松宇,领人把牛车上的东西都卸下来放到粥棚那边去,焦大,你带我四处看看。” 不管搬运东西的人,林彻几人随着焦大步行进入了营地,打望着四处,明显能感觉比昨日的时候更有生气。 这会正在放粥,昨晚从新搭建的粥棚前,一列排开的十几口大锅,冒着热腾腾的的蒸汽,老老少少的流民拿着各式的碗盆,还算规矩的排着长队领粥。 林彻起了兴致,便走到了大锅前,他的身高还够不着,便让人找了个碗给他盛了一小碗粥。 林彻端起碗吹了吹热气,尝了一小口,“还成,可以更稠点,别担心,粮食有的是,恩,有点咸味,可是放了盐?” “是的阿郎,打一开始我们就有放盐了,冯护卫说这是罗管事的交代。” 暂时负责粥棚的是一个林氏粮店的大伙计,昨天送粮来了后,便带着十几个小伙计留在这忙碌着。 “恩,还是罗管事细致,我都没想到这点,下次,可以采买点猪羊什么的,切成丁熬到粥里,得让大家早点恢复身子。” 说着,林彻顺手打开了锅边地上的盐瓮子。 “这是?盐?”林彻有些傻眼的看着瓮子里的沙子一样的暗黄色颗粒,捻起一点舔了舔,带着苦涩的咸味,略略还能察觉到腥味,真有海的味道… 恩恩恩,海的味道,你知道! “回阿郎,这是我们自家卖的盐,比官盐好多了,没有杂质,是地道的好盐呢。百姓都爱买咱们家的盐,货真价实。” 大伙计显然不知道林彻记忆中的盐是什么样子。 好吧,就这还地道好盐,没有杂质,那官盐得成什么鬼样。 林彻腹诽着,终于知道为啥武侠小说中,贩卖私盐的江湖门派叫做“海砂帮”了,暂时先按下提炼精盐的心思,只是默默写在了心里的记事本上。 随意看了看,发现领到粥的人都一边走,一边端着碗不时的喝上一口,一脸满足的样子。 哎,这里的人,真是简单啊,有一口活命的吃食,便心满意足了。 林彻一群人没多待,很快就出了粥棚,免得妨碍了施粥,随即又溜达进了边上的另一片草棚。 这里弥漫着浓浓的草药味道,六七个郎中就在这简陋的地方给人看诊瞧病,棚边二三十个陶锅咕咚咚的煎着药。 见里面很是忙碌,林彻也没进去打扰,默默了看了看一侧草棚中躺着的十几个比较严重一些的病人。 地方还比较干爽,简陋的竹榻上也铺着草席,病人们都有一块可以盖在身上的厚麻布,情绪都比较稳定的样子。 现实的情况让林彻也找不到什么不满意的地方,林家的伙计们做事还算得力。 林彻见自己在现场似乎也帮不上什么忙,只好领着人,慢悠悠的进了不远处的一座草庐。 这里是一个小土丘,光溜溜的草都没一根,地上都是一片碎石砂砾,应该是为了林彻到来特地搭建的。 草庐还挺宽敞的,四五米见方,用剖开的青竹拼着地板,摆几七八个竹櫈,都是青嚓嚓的,能看出都是不久前才赶制出来的。 林彻按了按竹凳,还挺结实的,就一屁股坐了下来,凳面是细竹丝编成的,还算精巧平整,坐着很舒服,“大家都坐,商议一下后面的事。” 护卫们都留在了草庐外,进到里面的是铃娘,罗标,焦大和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年青汉子。 这里也没有茶水什么的,铃娘没啥可做的,就搬了个竹凳在林彻身后坐下,眨着大眼睛看着众人。 大家都坐下了,焦大先开口了,“公子,小人昨晚和章护卫聊起后方才知晓,原来我们寿春县五年前的正堂林知县正是公子先尊,真是不知道何等福缘才能让小人们深受林府两代人的大恩。” 总算吃了点饱饭,焦大的气色比昨天好了很多,此时一脸唏嘘的感慨着。 “哦?这么巧?你们还真是先父以前治下之民,你们到底遭遇了什么,这会有空,随意说说。” 林彻不想自己先前胡说还给说中了。 “也不全是吧,去年,刚过秋收,鞑子便来打草古,俺们安丰军离着鞑子那边近,被祸害的最凶,粮食不是被抢就是被烧了,各个州县的城池在开庆年就大多被鞑子陷过了,也是一片破败,官府也没粮。到了冬天,实在找不到吃食了,又冷又饿的,俺们几个县的百姓实在挨不到来年开春了,只好开始往南走。俺们这一股,开始都是一个乡里的,后来走着走着也就都乱了,一路都是逃难的。小人看着这样不是个事,人太多了,没哪个地方能供得起,便领着人另外走了一路,也有其他地方的人跟了来。最多的时候,小人这一股有四五千人,一路散的散,死的死,也就剩下这一小半了。” 焦大说着,眼睛便红了起来,应是想起了这一路的凄惨,“还好,老天给了俺们一条活路,让俺们走投无路的时候遇到了公子,要说也定是林公林青天在天保佑了。” 呵呵,要说林彻这便宜老爹为官一任能有多出色也是没有的。 和此时大多数地方官一样,治理地方讲究清静无为,勉强能把税赋收起来,安靖地方,不扰民滋事,便是难得的好官了。 林老爹好就好在,家中巨富的出身,对钱财没有要求,不贪污不受贿的,也不搜刮地方,审理案子也较为公正,这就被一些百姓喊青天了。 但是也就这样了,任上做的最出彩的地方,就是殉职了,要他守城,他也没那个能力。 林彻对自己的便宜老爹兴趣不大,继续打问了一些其他情况,“焦大,我看你这样子,不像是常人吧。” 焦大稍微沉默了一下,“不敢瞒公子,小人原是驻在庐州的禁军,开庆年间,将主得罪了奸相,以救援安丰军各地不利的理由下了狱,小人担忧寿春的家人便索性逃了营,带着十几个军中的同乡回了寿春。” “那这位也是军中出来的?” 林彻又打量着焦大身后的年青汉子,又觉着年纪不大像。 “回公子,这是俺们将主的幼弟,当年才十三岁,家中的人都和将主一起下了大狱,押去临安问罪,他那时被俺们藏起来了,后来便随俺们一起回了乡。说来,他一身家传的武艺也是了得,今年刚满十八,若是公子不嫌弃,留着做个随从使唤,来,小七,来拜见公子”焦大对身后的汉子招呼道。 这汉子站了起来,足有一米八九的大个子,就是太过消瘦,显不出雄壮。 汉子跨步到林彻跟前,单膝跪下,抱拳拜倒,“宁蓝拜见公子,求公子收留,宁蓝别的没有,只有一把子死力气,不敢说如何护卫公子,旦有使唤必尽心竭力,拼却性命也在所不惜!” 林彻看看眼前的汉子,眉目清秀,神情刚毅,养上些日子,会是一条猛汉。 又深深看了一眼焦大,心里明白,这是焦大为了他们这群流民的将来,想要在林彻身边有个能说得上话的自己人,这也无可厚非。 正在焦大被林彻看得心里发毛,表情忐忑之时,林彻开口了,“那好,如此便先在我身边护卫。” “谢公子成全。”焦大和宁小七一起拜倒。 第11章 .飞天遁地林郎君 收下宁小七,对这时候的林彻来说,并没有想太多,完全是为了安一下这群流民的心,以免他们觉得无依无靠,终日惶然。 眼下这只是一个小插曲,林彻目前看重的还是流民的安置问题,于是对焦大说起了安置之事。 “这几天,你们暂时先留在这里,我会让人把粮食物资及时送过来,今天我带了一些布匹,你稍后组织一些会女工的妇女,给大家都做一身衣裳,后续还会有足够的布匹送来,你让大家多吃几天饱饭,把身子都养好来。” 林彻仔细观察过流民们的情况,大多数都在濒临饿死的边缘,身体已经虚弱到受不得半点劳累了,也就焦大这些当过兵的还有几分气力。 因此,这个时候需要让他们慢慢恢复起来,先从身体开始。 “喏,公子考虑得周到,为俺们这些流离之人费心了,俺焦大代这两千多父老叩谢公子。” 说着,焦大便对着林彻又是深深一拜,林彻看着他鞠躬都的姿势都快变成一只煮熟的大虾了。 林彻在焦大了手臂上轻轻扶了一把,“莫要如此大礼,我不讲究这些。” 作为有着另类灵魂的林彻,确实不喜欢太多繁文缛节,毕竟前世已经没有这些习惯了,但是穿越而来到了这个世界,林彻还是很入乡随俗的,平时也很注意这些,只有对身边的人比较随意。 林彻等焦大起身后,便再次开口,“如今吃用方面你们勿须再担心了,但是这营地实在太过脏乱,现在大夏天的,容易滋生蚊蝇,给大家带来病疫,你得把大家组织起来,仔细清理规整一番。” “喏,焦大遵从公子吩咐,今日便开始做起来。” “也不用太急,大伙的身子可能还吃不消,你得注意一下。” “回公子,焦大省得,从昨天开始,大家有了吃食,现在也稍微能够劳动一下了,俺会好好安排的。” “焦大,你做过军,不如按着军中的样子,把大家编伍成队,这样也好管理。” 林彻干脆提议把流民组织起来,像军队一样便于管理。 当然,这并不是林彻的首创,大宋朝廷对这一套就玩得很溜,只要哪里发生比较大的灾祸,官府便把灾民中的壮丁编制入伍,以免他们作乱,这也就造成了规模庞大,而又基本没有战斗力的厢军。 大宋的厢军,除了极少部分,绝大多数是除了不会打仗,其他什么都会,经常被将主或者官府役使着做各种劳务,甚至干脆就是将主的农奴。 所以焦大听到这,心中不由有些犹疑,害怕林彻起的也是这个心思,虽然看起来林彻不像是那样的人。 林彻看到焦大的神情,略微一想,猜到了他的顾忌,“这里面的各级佐领,都由你们自己选出来,我不会插手的,最多只是提提建议。” 焦大被林彻看透了心思,不由脸上有些涩然,讪讪的道,“公子,是小人多心了,不该怀疑公子的用心的。” “无妨,你我认识不久,并不清楚我的为人,为了大家的将来,有所疑虑也是正常的,防人之心不可无嘛。” 林彻挥挥手,很是大气的不予计较,其实本质上来说,林彻也确实存了利用这些流民的心思,只不过他不会压榨他们罢了,反而希望他们日渐强大起来。 “多谢公子体谅,是俺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焦大脸上愈发惭愧。 “过后,等大家伙身体好点了,我便让人接你们到我林家的庄子上,后面都会给你们安排好的,不用担心以后会挨饿受冻了。” 林彻继续安着焦大的心,其实林彻暂时也还没有想好如何安置这两千多人。 “喏,公子,小人遵命!”焦大听到林彻不会只管大家一时,情绪高涨起来。 这时,医棚方向传来一阵喧闹,隐约听到哭喊求救,林彻立时站了起来往外走,众人也一一跟上。 来到医棚,焦大和罗标上前把围着的人群驱开,林彻这才看清草棚前的情景。 两根竹子,中间用连着一些草绳树藤,简易的制成一个担架,担架上躺着一个老妇人,已经看不出呼吸了。 担架边跪着几个人,一个三十多的汉子,一个差不多大的妇女,两个娃子,一个十来岁的女娃,男娃也就七八岁,应该是一家人,都细声的哭喊着。 汉子求告着一个郎中,“大夫,您再看看吧,饿了那么久都没事,怎地有了吃食反而不行了呢,您再看看,救救俺阿姆吧…” 郎中无奈的摇摇头,只好再次蹲到了担架前,给老妇细细的把了脉,再掀开眼睑仔细瞧了好一会,最终还是摇起了头,“不是我不救,人已经走了,药医不死病,在下真的回天乏力了。请节哀。” “怎么回事!?你不是答应我不在有人死了么?” 眼前看到有人死了,林彻立时有些不高兴了。 “公子,是小人辜负了公子的信任,请砍了小人的脑袋吧!”焦大啪的一声跪下了。 这是真的诚心认罪,要知道,此时的汉人一般都是不跪的,见皇帝都不一定要跪。 “你等等,我问问再说。” 林彻发觉了一点异样,老妇的下腹部圆滚滚的,和纤瘦的四肢很不成比例。 于是便唤过了老妇的儿子和郎中,“说说,是什么情况。” 老妇的儿子看着眼前的小人儿,正踌躇着,焦大过去就是一脚,“公子让你说你就说,实话实说不得隐瞒,不是公子,咱大伙都得饿死!” 汉子摸了一把眼泪,“俺阿姆身子一直都不好,之前俺们以为是饿的,因为老人总是把能吃的都偷偷给两娃子吃,自己吃一些观音土垫着,昨天好不容易领到了一瓮粥,她还想把自己那份剩下来,俺媳妇看到了就和她争了几句,把那观音土给抢了过来,俺也告诉阿姆,焦爷都说了,往后都有粮食了,阿姆才把粥喝了,今早还好好的,俺去领了粥回来,便发现阿姆说肚子难受,我便把阿姆送到这了,路上就不见气了。啊,娘啊,眼见着能活了,您咋就说走就走了呢,儿不孝啊!” 汉子蹲在地上,嚎啕大哭。 郎中见汉子说完,便也开口了,“林家郎君,这老妇是长期吃了那观音土,这土吃下去人不得消克,遇水便发胀,腹中的肠胃都下坠了,如此便被活活撑死了。” “观音土?拿给我看看。” 林彻隐隐有些印象,便想看看实物。 焦大在人群中问了问,便有人跑得去拿了,看来,许多人都留着这玩意,实在受不住饿了便吃点充饥。 很快,一袋子观音土就摆在了林彻面前,颜色灰白,有点像糯米粉,又伸手捻了捻搓了搓,比较润滑细腻,这应该是筛选过了,没什么砂,林彻确定了,这就是高岭土,烧瓷器的原料。 这玩意怎么能吃呢,哎,这时候的百姓,过得都是什么鬼日子啊。 “焦大,回头你便把所有的观音土收起来,可以的话,记下是从哪里找到的,或许以后我有大用,但是,不许任何人再吃了,今次不是你的责任,但往后你得给我注意了。” 林彻让身后的宁小七把袋子收起来,拍了拍手,“把这老人家好好收殓,标叔,你让人送一具棺木来,把老人的后事好好办理一下。” 林彻往棚外走着,身边的几个人跟着他来到一处高坡,林彻发了一会愣,才收回神思,“好了,焦大,我得回去了,这几天你多费心点,有什么需要就和章洪冯松宇说,我把他们继续留在这。行了,你去忙吧,我走了,不用送我。” 来时跟着的牛车卸完东西就回城了,其余原班人马踩着湿润的土路往县城走,恩,多了一个宁蓝,扛着一根哨棒,挑着一个包袱,迈着大长腿,步行跟在后面。 进得城,发现城里有些乱哄哄的,不时可以看到各处聚着大小不一的一堆人在传说什么。 看到林彻的车马队伍,都止了声音,静在那里,一个个的眼神里都露出了畏惧,车马毫不停留,哒哒的原速行进着。 车马经过后,人群才恢复了动态。 “那车里便是林家郎君,昨晚在县衙大展神威,武艺高强,一个飞身就把赖皮猪踢到在地,让那赖皮猪哼哼求饶,这才饶过了他……” “据说那林家郎君自幼得高人传授,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飞天遁地,无所不能……” “不对吧,我怎么听说林家郎君是太上老君座下仙童下凡,随手便是丢出一个法宝,把那赖皮猪钉在了地上一动不动,后来更是在今天早上请动雷公电母,把那活该千刀万剐的赖皮猪给雷劈了……” “诶诶诶,你这闲汉莫要乱说,明明是赖皮猪作恶多端,罪行滔天,引得天雷将他收了去,关人家林家郎君什么事,莫乱给人栽赃……” 一帮闲人,不知道从哪里听来的只言片语,便是添油加醋,把更加夸张的版本宣扬下去,因着昨晚县衙和今早城西发生的事,往日还算平静的小县城,一片沸腾。 第12章 .临江阁中会知县 林彻看着时间尚早,估摸着十点都不到,就打算直接穿城而过,赶在午饭前回到林府。 这车马刚走到林氏粮店门口时,却被周掌柜拦了下来,“阿郎,知县官人派人来寻你,此刻正在临江阁等待。” “哦,可知郭知县寻我何事?”林彻不怎么想去。 “来人没说,问也问不出,不过小人估摸是早上城西的事情吧?” 周掌柜约莫能猜到一点,“另外,晨间后便开始有人陆续送来钱粮,县中大小乡绅无一不来的,有些送来了全部钱粮,有些送了钱钞,粮食尚在乡下,会尽早送来,赖家的也来了,按着昨日的承诺如数送来了。” “呵呵,估计都是吓的,不管他们,送来了就收下登记好就是了,知县那里,好吧,我还是去一趟吧,不管是什么事,既然有请,面子还是要给的,毕竟是一县正堂嘛。” 林彻也想看看郭知县对城西之事的想法。 临江阁,离着林氏粮店斜对面不远,挨着水门,底下两层和其他沿江建筑一样,临江的一面都是严严实实的墙体,唯独在上面还加建了一层木制阁楼,推开窗便可俯瞰县城浏览江景。 把铃娘留着马车里,只带着罗标随着小二登上了阁楼,阁中没看到其他人,只见郭知县端着一个酒杯立在窗边,愣愣的望着着南流的江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老父母,小子林庆应召前来。”林彻把小二打发下去,轻声唤了一句。 郭知县这才回过神来,转身把手中的酒杯往桌子上一放,“哎呀贤侄,你可让我久等啊,来来,坐下说话。” 罗标见郭知县没有提自己,会意的退出阁楼,守在了门口。 “老父母,不知道唤小子来有何事,若是有事用得着小子,其实派人知会一下,小子必当奉令而行的。” 林彻在知县对面的椅子坐了下来。 “贤侄啊,你这处事风范可是一点都不像六岁的样子啊,至贤兄真是生了个佳儿,让人艳羡啊。” 郭知县似乎一点都不急,还慢悠悠的寒暄着。 “老父母过奖了,小子不敢当,望老父母见谅,小子家中尚有些许杂务待我回去,老父母您有话就请直说。” 林彻哪有心情跟一个老官僚兜圈子。 郭知县略有尴尬的摸了摸胡子,“贤侄,那吾就直言了,其实吾和林家不是外人,不止吾与至贤兄的情谊,就连吾如今这个知县的差遣都是林老太爷帮忙运作下来的。” 恩?这个情况倒是林彻不知道的,也没听老爷子和他提过,不过想想也是正常的事情。 郭知县顿了顿,“既然不是外人,我也就不遮掩了,今日早间,城西一声雷炸,赖家宅子被雷劈了一座佛堂,那赖员外很是不幸的正在其中,县尉前去查看过现场,据他所言,那赖员外真是粉身碎骨啊,真是惨不忍睹啊!” 郭知县感叹了一声,拿起酒杯小酌了一口,继续道,“虽然外间也有传言,是贤侄使了手段引了雷下来,然我辈读书人向来敬鬼神而远之,是万万不信这等鬼神之说的。只是…” “老父母但讲无妨。” 林彻知道郭知县是故作迟疑,有些想套自己话的意思。 “贤侄,只是吾想得贤侄一句准信,此事到底是不是贤侄所为?” 郭知县还是问出来了,倒不是他要为赖广主持公道,而是担心此事牵连到自己,被赖广那本家御史怪罪下来。 “哈哈,老父母说笑了,小子何来如此通天之能,我也是回城后才听人说的,事情发生之时,我和身边的人都在北门下了,这可是众目睽睽看到的呢,退一万步来讲,是小子所为,谁又有证据呢?有人能请雷公来作证?” 林彻其实不怕别人怀疑到他头上的,也不担心郭知县知道实情了能怎么样他,只是万万不会亲口承认的。 郭知县也听出了林彻话里的意思,虽然很惊诧林彻是怎么做到的,但这也是不能宣之于口的,“那就好,那就好,此事定然和贤侄毫无瓜葛,必是那赖员外走了霉运招了天雷。” 看到此事似乎也牵扯不到自己身上了,郭知县也就不管他赖皮猪是死是活了。 “老父母,据说这赖家的家产来得不当啊,这要是苦主求告到衙上,可还指望老父母为民做主呢。” 林彻想到这赖家的家产可都是巧取豪夺来了,既然好死不死地惹到了自己,那自然不能再让赖家坐享这不义之财了。 “贤侄啊,这事其实并不难,状纸证据都清晰得很,之所以这十几年都无法在公堂之上得出结果,原因大概贤侄也是知道的。” 郭知县对林彻倒是没有太过于遮掩,在这件事中,他以及那几个前任县令之所以置之不理,皆是害怕赖广那个本家。 这就是封建王朝中有意思的一件事,以台谏为代表的一群清流官员,似乎始终都是正义的代表,几乎什么实事都不用干,整天就是挑那些埋头干事之人的毛病,而且掌握了士林话语权,代表了权威,他们说你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那是行也不行。 本来初衷是帝王们对手下官员的监督措施,其实往往没什么卵用,反而让一些真正想做事的人伸展不开手脚。 地方官员,特别是没有朝堂靠山的官员,对这些清流是畏之如虎,争相巴结,毕竟做出再大的政绩,都可能毁于这些人手中的那支笔。 “老父母啊,不用太过担心,这赖广人都死了,咱们只要铁证如山,秉公办理,又何须担心一个御史呢,公道自在人心嘛,朝中自有正人的。” 林彻其实也不知道家中在朝廷有没有关系,信口胡说,随便安安郭知县的心。 郭知县却信以为真,理所当然的认为林家在朝堂还是有门路的,不然怎么把他这个坐冷板凳的选人,运作成了京官,虽然这穷乡僻壤的知县差遣有些差强人意。 “哈哈,贤侄所言有理,吾等正直读书人,自当相信公道的,那这赖广的案子,吾定当好好审理,为百姓声张正义,为朝廷安靖地方,为官家鞠躬尽瘁!” 郭知县心中的惧意去除,便决定对赖家开刀,别说能找到苦主的了,便是那找不到苦主的那部分财产,郭知县也不打算给赖家留下了,恐怕最后能给赖家留下原本的几百亩地,就算郭知县仁慈了。 须知,这无主的赃物,自然是没收充公了,到时候一发卖,那饿死耗子的官仓自然能有些进项,县中各级官吏也少不得分润一二,皆大欢喜。 “能得老父母这般清正廉明之主官,真是我县百姓之洪福啊,小子代全县百姓拜谢老父母了。” 林彻起身揖手相拜,不要钱的奉承话随意泼洒。 “哈哈哈,我辈读书人坦荡无私、弘毅任事,为民伸冤、惩治恶霸都是当做的,不值如此夸赞,对了,贤侄,不知可有开蒙?” 郭知县放下心又打起了小心思,看着林彻小小年纪就如此不凡,想蹭一个师生关系。 林彻听出了郭知县想打什么主意,不过可没打算顺他的意,于是找了个借口开始推脱。 “尚未开蒙,一直未寻到合适的名师,之前都是大父随意教了几个字,大父说开蒙须正式不可轻慢,须寻得名师方可。” 郭知县一听这话,就明白自己想多了,人家看不上自己,“那是当然,以贤侄之天资秀出,颖悟绝伦,当得名师才不至于埋没了。” “老父母,流民之事,小子昨日已是完全揽在了身上,不管其余乡绅捐纳多寡,我林家都会全力承担的,老父母无须再操心此事。只是将来落户之事,还望老父母给予方便。” 林彻想了想,趁着知县当面,把流民的事敲定下来。 “好说好说,添丁增户亦是本县的政绩,对了,那个巡检司,你们林家尽快报来人选,早日把职司落实下来。” 郭知县这是兑现昨日的承诺,这是两利的好事,没理由拒绝。 “好的,老父母,如无他事,小子便归家去了,有事使人来唤便是。”林彻告辞着。 “那贤侄慢走,得空便去府上看望老太爷,吾就不送你了。”郭知县也没留客。 哎,和老官僚说话就是累,又累又无聊,这种事以后能免就免。 “走,回家!” 林彻钻进马车,车马便开始行动起来,比来时少了两骑,多了一个身高腿长的宁小七跟在马屁股后面。 一路无话,一个多时辰后,便回到了林府。 “哎哟喂,这马车坐得真是要人命哦,颠死我了。” 林彻揉着屁股,在刘二的搀扶下跳下马车,心中对又颠簸了他一个时辰的的马车怨念深重。 这个时代的马车都是硬轴硬轮,没有半点缓冲装置,加上路面基本都不怎么平整,所以乘坐起来绝对说不上舒服,远远不如乘坐轿子。 只是当时士大夫有一种观念,认为轿子用的是人力,以人代畜,不人道,南渡之前,可以说几乎没有什么官员会坐轿子,主要是骑马骑骡乘坐马车,在南渡以后,马骡来源更少后,官员乘坐轿子才多了起来,却也不是什么主流。 至于林彻,那就更加不会喜欢把人当做畜生来抬自己了,总不能连古人都不如吧。 “标叔,你把宁蓝安置下,以后就等同小虫和虎子的待遇。” 没想到宁小七还真是铁脚板,一路步行竟然没落下,林彻转过头便望见他了。 “好的,阿郎,这会时辰府上都应该吃过了,我去让厨房再整治一些,您是回内院呢还是在花厅等?” 罗标早上没赶上吃饭,早就饿了。 “你们自己吃,让厨房弄丰盛点,大家都辛苦了,吃完好好歇着,我自回院子去,会让小厨房另做的,你不用管我。” 林彻暂时还没心情吃饭,颠了一路,肠胃还没缓过来。 “铃娘,走,回院去。” 伸展了一下腰身,林彻带着铃娘慢悠悠的向庆延院走去。 第13章 .蒙学 林彻刚走到院子外,就看到了迎出来的甄姨。 “阿郎,可是还未用过午食?先前也不知道你会这个时候回来,何必这么赶呢,累着了吧。想吃什么,我让厨下去做。” 甄姨看到林彻脸色不是很好,知道路上不舒服,很是心疼。 “没事,就是屁股颠得有点难受,早知道让他们慢点了,甄姨,随便弄个米粥,搞点开胃的小菜就好了,我也不是很饿。哦,给铃娘多弄点,她应是饿坏了,一路念叨炙肉什么的。” 林彻小小的调笑了一下铃娘。 “阿郎,我哪有?我明明说的是切炙肉的小刀,你把那个大胖蛤蟆钉住的小刀……” 铃娘急的直摆手,手上的银铃一阵脆响。 “怎滴了,什么刀子,什么蛤蟆的,你们在阿郎身边是怎么伺候的,怎么让阿郎碰这些吓人的玩意,怎么,出趟府你们就放飞了?要是阿郎伤到一根头发,我就剥了你们的皮,一个个都都不省心。”甄姨吓得一阵碎碎念。 “哈哈,甄姨你别老吓唬铃娘,铃娘,待会你自己去和甄姨解释清楚,不然挨板子我可不管。” 林彻玩闹之心不减,继续逗铃娘。 说着话,便回了房中,甄姨下去安排午饭,铃娘还在因为林彻的逗弄撅着小嘴。 简单的吃了点,林彻支使了刘二去把里正找来,自己得睡会缓缓精神。 …… 半个时辰后,林府花厅里,一身黑色圆领长袍的黄富贵,忐忑的踱着步,县中的传闻已经传到乡里了,让他对林彻不由有些惧怕。 不知道这林家郎君找自己何事,仔细在记忆中搜刮了一遍,自己应该没有得罪过林府,更没得罪过林家郎君,这才略略安心。 正在黄富贵稍稍安稳了一下心情的时候,厅外传来了脚步声。 “黄里正,本应小子去拜访你的,却劳您大驾跑一趟,实在是失礼了。” 林彻进门便打了个招呼,展现自己的礼貌谦逊。 “哪里哪里,林家郎君能记得在下,就是在下的荣幸啊,莫说走这几步路了,只要府上吩咐一声,刀山火海也是去得。” 黄富贵忙不迭的打揖,不敢对林彻有丝毫的怠慢。 “哈,里正言重了,请坐请坐,来人,奉茶。” 林彻做到主位上,招呼丫鬟上茶,他自己却是喝不来这种加了许多香料的茶汤的。 黄富贵小心翼翼的端起香气四溢的茶盏,细致的啜了一口,这大龙团等闲可是喝不到的,略有不舍得放下茶盏,“林郎君,不知在下有何处可帮到的,尽管吩咐下来。” 黄富贵总算还知道肯定不是请自己来品茶的,还是问清楚林家郎君找自己来的缘由才是正理。 “是这样的,我看附近乡亲的娃子们有向学之心,便想建一所义学,让乡亲们有个读书识礼的地方。” 林彻也不跟他兜圈子,很直白的说出了自己的目的。 “建学堂这当然是好事了,谁不想能认几个字呢,只是,林家郎君,这庄户人家不只没有钱粮来供,也未必舍得半个劳力呢。” 呼,不是找自己的麻烦就好,黄富贵斟酌一会,慢慢开口道。 “既然都说了是义学,这钱粮师资当是我林府包了,另外,其家中若有佃种我林家田地的,只要把娃子送到义学来,这田租便只收两成了。这半大娃子再能干活,也没法和这一成半的租子比吧。” 林彻对这种担心也是有过考虑的,解决的方法很简单,挥舞银钱就是了。 “郎君这可真是宅心仁厚啊,这是要给咱乡亲天大的福泽啊,那林家郎君需要在下做些什么。” 黄富贵对林府的财大气粗是五体投地的佩服,这林家郎君败起家来时眼都不带眨一下,人家才是真富贵。 “我这学堂打算分成两部分来建,每个乡里建几个蒙学,先让娃子们认字识礼,然后我还会建上一座大学堂,这是后续的事,暂时不管,对了黄狗儿是不是和你同村?” “是的,那小子是在下的族侄,我们黄氏大多住在同一个村里,就是离这里不远的古樟村。” “那好,现在正好闲着,不如去你们村子找块地方,尽早把蒙学建起来。你先回去,我稍后就来。” 黄富贵不知道林彻说的大学堂是个什么章程,不过呢,反正花的也是他自家的钱,轮不到自家操心,起码眼下蒙学这马上就能开始建了。 “那成,在下一定按郎君的吩咐办,最起码,我黄氏一族是一定都把娃子进学堂的。” …… 古樟村,和林府隔着一条小溪,翻过一座小丘陵就到了。 林彻带着铃娘和左青龙右白虎的宁蓝虎子二人,悠闲的散步到了村里。 这村子里和四周,有许多巨大的古樟树,住了七八十户人家,一半都姓黄,和黄狗儿同族。 因为和林府靠着近,即使家中自有几亩地的人家,都会再租种一些林家的田地,基本上,方圆二十里的农家都是这样,林家三万多亩的耕地,还是分布得很广的。 这些人家,因为只要三成五的田租,所以日子还算过得不错,基本每家都有牛,所以黄狗儿的放牛大军规模还是蛮大的,只是一块地方能让牛吃的草有限,基本上也就是十几二十头一起放一个地方。 这年头的农户人家,日子再好也就那样了,一日两餐能吃上干饭,家中的房屋基本都是土胚房,只是都能用上瓦片。 村中最好的建筑是黄氏宗祠,飞檐斗拱还算气派,再次就是黄富贵家里了,青砖碧瓦,篱笆小院。 林彻没在这院子里多待,便由黄富贵带着到了村北一块高坡这里,这里空着,在这里建个蒙学倒是刚刚好。 林彻看着地方不错,就定在这里了,“这里是谁家的地?我买了,就在这里建蒙学。” “买什么呀,这里算是村中的共有,又不是耕地,不值钱,一般都是谁家看中就随便都能在这建屋的。林家郎君您给咱们村建学堂,要是还收您钱,那不是丧良心了么。您只管派工匠师傅来,人力我们村子出了,附近村子,我也让他们派人来。” 黄富贵可不敢收钱,这可是造福乡里的大好事,怎么能收钱呢,没那说法。 “那好,我明日就让人过来开建,大概要占两亩地吧。附近两三百个娃子总有吧,六个书堂,一个食堂,一个宿舍,一座先生住房。应该差不多够了。” 林彻掰着手指算着面积,打算把具体要求告诉工匠,让他们看着办就行。 “那成,我安排下去,等林家郎君的人到了就动手。” 黄富贵喜滋滋的,这学堂修好了黄氏家族是受惠最大的了。 “那好,也没其他事了,你自去吧,我随意走回去。” 林彻摆手打发黄富贵几人。 在不远处的黄狗儿和娃子们,看到里正村子这些人被打发走了,便都围了上来找林彻说话。 “林家郎君,你跟俺族伯和阿大他们说完事了?学堂定下来了么?” 黄狗儿的老爹读过几年私塾,认得字,村里便由他做了村长,刚才也跟在黄富贵边上。 “学堂明天就开始动工,用不了多久你们就可以读书了,往后你们可多用功,学得好了方可到我身边帮忙。我还和黄秀才说了,往后你家狗儿要是还吊着鼻涕,就不给他发衣服了,哈哈哈,狗儿,你晚些回家的时候,当心挨揍哈,,”林彻看着黄狗儿鼻子下的小青虫,忍不住打趣。 黄狗儿吓得,猛的一吸,小青虫一个神龙摆尾,钻进鼻孔,竟然就不出来了,然后黄狗儿装着一副大无畏的样子,拍着胸膛,“俺狗儿才不怕呢,就算现在让俺阿大打几次,往后俺是读书人了,他就舍不得打了,等以后俺跟着郎君,那就是俺黄家最有出息的人,他就要供着俺了。” “哈,你别拍了,就你这没几两肉的小胸口,别让你给拍塌喽,走,我们找个地方玩,我带了好玩的。” 林彻想着似乎也没啥事,和这群娃子在一起消遣一下也不错,假装自己真的才六岁。 一群大大小小的娃子,簇拥着林彻几人走到一个小溪边,这里是娃子们平时玩耍的一处基地,溪边两侧都长满了青草,在一片草地上,还错落有序的摆着不少光溜溜的大石头。 娃子们经常在这个小溪摸鱼搂虾,然后就在溪边烤着吃,算是娃子们最爱好的娱乐之一了。林彻和大家伙就在这草地上的石头上坐了下来,然后让虎子把背着的小木刀木剑给大家发了下去。 娃子们耍着手里的刀剑,一个个嘴里呼呼哈哈的,比比划划。黄狗儿搓了根草绳,把木刀吊在胯上,学着看过的戏里面的样子,按着刀把来回走着,幻想自己是个大将军,可那样子,怎么看怎么像一个吊儿郎当的巡街衙差。 等黄狗儿过足了将军瘾,把木刀一甩甩到屁股上,狗腿的跑到林彻面前,“郎君,上次您讲的故事今天能接着讲么,这几天,俺们总想着后面林教头到底咋的了,今天就给俺们讲讲吧。” “好吧。今日无事,就给大家讲两段。”林彻清清嗓子,开始酝酿情绪。 原本宁小七正百无聊赖的躺在草皮上不知道瞎想着什么,听到林彻要讲故事,略有好奇的睁开眼睛瞄了过来。却见一向闲不住的虎子都巴巴的跑过来,找了块离着林彻近的石头坐了下来,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铃娘一直给林彻打着一把小伞遮阳,脸上也露出很想听得神情。娃子们都把石头搬得近一点,紧挨挨的坐好了等着开讲。 “恩,上回说到,林冲被庄客押着,不知道要投解到哪里去,且听,朱贵水亭施号箭,林冲雪夜上梁山。话说豹子头林冲当夜醉倒在雪里地上,挣扎不起,被众庄客向前绑缚了,解送来一个庄院。只见一个庄客从院里出来……”林彻讲坛开讲。 宁小七开始还只是略有好奇,随着林彻的讲述,也慢慢陷入了情节里面,一会儿紧张的握拳,一会儿跟着大笑,心里想着如果自己是林冲会怎么样做。 不知不觉一个时辰过去了。 “谁知恼犯了这个好汉,来与周谨斗武。不因这番比试,有分教:杨志在万马丛中闻姓字,千军队里夺头功。毕竟杨志与周谨比试,引出甚么人来,且听下回分解。哈哈,今天就到这了,该回家吃饭喽。”林彻今天难得讲了两个章回,讲完林冲,又引出一个杨志。 这些个听众,回过神来,没法强拗着林彻继续说书,便只好和林彻作别,。 二十几个娃子,舞者木刀木剑,一会儿装林冲,一会儿扮杨志,嘻嘻哈哈,打打闹闹的结伴归家。 第14章 .祖孙叙话 从古樟村回来,刚进府,就得知林老太爷回来了。 林彻便带着铃儿,往着老爷子的浪余园赶去,给老爷子请安。 老太爷的园子占地颇广,亭台楼阁错落有致,丰茂的花草树木让这初夏的午后也能清凉宜人。 院中开了一处小湖,建了一处海舟模样的水榭探入湖中,内中的地板造成甲板一样。 这是林老太爷怀念那些海上闯荡岁月,而特意让人打造的,闲暇的时候,就喜欢到这里来坐坐,喝喝小酒,追思故人故事故时节。 这会老爷子,正赤着脚给甲板上淋着冷水。 “翁翁,庆儿来给您请安了。” 林彻甩下脚上的布靴,把脚上布袋子一般套着的袜子也给扯了下来,欢快的爬上甲板。 “嗳,你这皮猴子,这几日可是闹得欢腾,让老头子我在外面都没逃得耳根清净,你都是大名人了,飞天遁地呼雷唤电的。” 老爷子见着林彻,眉开眼笑的丢下了蒲勺,亲昵的打趣着唯一的亲孙。 “翁翁莫要取笑庆儿,都是闲人瞎传的,当不得真。” “呵,你个皮猴子,人小鬼大的,不过县上之事做得还是不错的,不愧是我林家的人,有股子大父当年的魄力。” “嘿嘿,庆儿只是小打小闹,可比不得翁翁勇闯四海之举呢。” “哈哈哈,不错不错,马屁功夫也没落下,对了,那赖家的雷击到底是怎么回事?” “那是我新造的火药,让标叔去安放的。” 林彻把事情又详细的对着林老爷子讲述了一番,对林老头,林彻是不需要隐瞒什么的,不存在什么秘密。 就算自己是穿越而来这件事,如果不是太匪夷所思,林彻也不会对林老头保留的,因为林老头就算知道了,也依然认为林彻是他亲孙子,不管里面的灵魂来自哪里,这身体血脉依然是林家的种。 静静听林彻讲述完,林老头静静在心中复盘了一番,没有发觉太大的错漏,对林彻的行动也是认可的。 “这事做的很好,只是那新火药事关重大,莫要漏出风去。” 老头素来了解林彻的早慧,还是对林彻的果决勇毅感到欣慰,自己的孙子,再妖孽也不以为异,大宋朝的神童多了去了。 “庆儿晓得,会妥当处置的,翁翁,您对流民安置及义学之事可有异议,不怪孙儿自作主张吧。” 林彻担心老爷子反对自己的败家行为,这两件事都是很费钱粮的事情。 “这有什么好怪的,咱林家的家当也不是你一时半会败得了的,再说老夫也没多少年活头了,以后还不都是你的,你爱怎么闹都行,给老夫留下棺材本就成,哈哈哈,你虽然还是个娃儿,处事还是蛮有章法的,以后家里的事你尽可做主,谁让你爹那个不肖子早早就丢下咱爷俩呢。”林老头说到最后,有些伤感。 “翁翁你胡说啥呢,你可是要长命百岁的,等庆儿以后多娶媳妇多生娃娃,到时爬满翁翁的脚边。”林彻施展出哄人大技,“庆儿也不会胡闹的,翁翁,其他好说,只是这几十个先生孙儿可不知道该去哪里请啊,还得您老人家出马嘞。” “哈哈哈,那可有得等了,你自个都还是个小不点。”老头果然丢掉了伤感,“话说,要几十个先生!?你是要建个多大的学堂哦,你还真是要大败家呀,白鹿洞书院都怕没这么多先生,老头子我能有什么办法。” “我又不是要白鹿洞那样的名师大儒,普通读书人就成,就教教识字通礼就成。我打算先建一些蒙学,四里八乡都能覆盖到最好,所以只要蒙学先生就好。另外的大学堂,一时半会肯定没那么快,那里的先生到时候再说。”林彻马上说明要求。 “那倒是不难,左右多出点钱粮,这世道不太平,读书人也不好过啊。这事老夫接下了,给你这皮猴子当当牛马。” 老爷子答应下来,虽然没太明白林彻打算干什么,却知道自己孙子是准备给自己培养人才了,所图怕是不小。 不过林老头并不打算干涉,孙子想折腾就让他折腾吧,他自己年轻的时候就不是什么安分的人,不然也不能白手起家赚下这偌大的家业。 这么轻易的得到了家中大权,还有老头子的鼎力支持,也让林彻喜出望外,殷勤的给林老头按着肩膀。 “那庆儿先给翁翁推拿推拿,提前慰劳翁翁的辛苦。” “话说,那你自己是不是也该开蒙了?虽然你自己也能识字读书,但毕竟还是要个正经的启蒙仪式嘛,免得将来有人说你是野路子,那些读书人就是讲究这些。” 既然说到建学之事,自然就让林老爷子想到了林彻的开蒙之事。 “庆儿听翁翁的安排就是,既然要启蒙了,那是不是该取个大名了啊?” “哈,也是,该给你取个什么大名呢?让老头子我想想。” “翁翁,庆儿想好了,彻,就叫林彻好不好?” “你这皮猴子,哪有自己给自己取名的?这不是胡闹吗?不过,彻?‘式辟四方,彻我疆土’有治理的意思。‘天命不彻,我不敢效我友自逸’有遵循的意思。‘日光下彻,影布石上’有通透到达的意思。‘诸宰君妇,废彻不迟’有除去拆毁的意思。恩,这个字还不错,林彻…林彻!好,那大父就给你取这个名字。” “谢谢翁翁,庆儿很喜欢这个名字。” “既然取了大名了,那往后咱家的事你就一力掌管了,我就不管了,让老头子好好享享清福。” “翁翁操劳了一辈子,今后就交给庆儿吧,一定不会让翁翁失望的。” 林彻得偿所愿,终于把名字给定下来了,还得到了老爷子对自己的放权。 然后陪着老爷子吃了一顿愉悦的晚餐,让林老头很是享受了一番天伦之乐。 心情畅快之下,不由也喝了一点米酒,这米酒入口香甜,后劲却不小。 林彻如今这副小身板,不像前世那般酒精沙场,着实没什么酒量,不免有些醉了。 所以,林彻一夜无梦,睡得很是安稳。 第二日,卯时刚过,林彻便出现在了演武场,小丫头铃娘睡眼朦胧的恍惚着跟在他屁股后面。 二十几个学塾中拐来的小子们一个不落的在那里等着了,正津津有味的看着场中热气腾腾的操练。 林彻带着他们在老地方找到了杨巍成,见他正指点着虎子拳脚功夫。 “杨教习,我来了,昨日在县中,没能如约前来,望教习见谅。”林彻揖手行了个弟子礼。 杨巍成叉手回礼,“见过阿郎,我知晓昨天的事,未曾怪你,候黑和大家说了前日阿郎在衙堂之上的神勇,说的他好似在场似的,也说了昨日早间见到阿郎并未落下锻炼。” “阿郎,你就该带我去的,要是我在,一定打得那赖皮猪满地找牙变成死猪的,不需得阿郎动手。” 虎子呼呼喝喝地挥着拳,做着一副武林高手的模样。 “好好好,下次带你成了吧,好好练,别让教习罚你可不好看。”林彻敷衍着虎子。 “教习,我还如之前般锻炼么?”林彻虚心问着。 “恩,一如之前就可,先锻体,方有基础,急不来的,可以的话,今日可加一个回合。”杨巍成答道。 “那我带着这帮伙伴一起,也麻烦教习一起指点一二可以吗?” “没问题啊,我不出外的时候就是在府里教授的,多几个都没关系,既然都是刚开始,那就跟着阿郎你的节奏来就好了。” 杨巍成是没啥意见的,一只羊是赶,一群羊也是赶。 林彻便带着人开始跑动起来,渐渐身子便热了起来,没跑几圈,林彻自己没啥问题,可他发现这二十几个人跑的稀稀拉拉东倒西歪的。 这样不行啊。 “大家先停下!” 林彻干脆收住脚步,把这些人都拦下来。 “来这里,排成一排!” 二十几个人歪歪斜斜高高低低的站成一排,林彻皱着眉点数了一番,二十四个。 “铃娘,去帮我把宁蓝喊来。” “你们现在五个人分一组,自由选择,赶紧的。” 场面一度混乱,没多会,四组人还多四个人便分好了。 林彻和杨巍成说了几句,然后把虎子也拉了过来,凑满了五组人。 “现在,虎子你是一组组长,温凡二组,江大头三组,朱六福四组,时子修五组。你们都是组长,负责好自己一组的人,待会跑起来的时候,必须五人一体,互相扶持!明白了吗?现在继续跑步!” 这次,效果立竿见影,果然不再乱糟糟了,五个小团体,各自紧密团结,虽然没什么章法,但是也有了一定的秩序,林彻略感满意。 二十圈跑完,林彻喘着粗气,慢慢走着等小伙伴们跑完。 二十几个人,体质有好有坏,不过都是壮实小伙子,又五人一组相互扶持着,还算顺利的跑完了,没让林彻等待多久。 “到我这边来集合,现在,你们每个组横着排成一排,然后竖着按编组一二三四五列队,组长在最右边” 林彻开始指挥他们排列方阵,一刻钟后,总算按着林彻的要求列出了一个横平竖直,长宽各五人,间距相等的豆腐块方阵。 “记住自己的位置!以后都要这样列队!好了,现在跟我扎马步!宁蓝,你过来给我监督他们。恩,去那边架子上拿一根马鞭,谁乱动就抽谁!别客气!” “杨教习,麻烦指点一下他们的姿势。” 一炷香很短,但是对于这二十四个少年,却很漫长,还动不动得挨鞭子,连虎子都狠狠挨了一鞭子,心里正想着怎么跟宁小七找回这个场子来。 好不容易捱完,没休息多久,便又被赶着跑圈! 没人敢偷懒,也没人敢不顾自己的组员,因为大魔王宁小七,拎着皮鞭,迈着大长腿,随时可能出现在他们身边。 要是给大魔王寻到错处,二话不说就是一鞭子,天啊,救救我等苦命的人吧。 这个早晨,林彻完成了五个循环的锻炼,并且逼着五组人也全部完成了,只是多花了半个时辰的时间。 最后,林彻告知他们,明天必须准时到,迟到一刻钟就是三鞭子,然后解散了他们。 二十几个少年,多少都有点有气无力。 第15章 .林家工庄 从演武场回来,胃口大开的林彻,又是吃了不少,幸亏有吩咐厨房增加分量,不然铃娘小姐姐又要不欢快了。 吃完后,随意冲了个澡,换了一身衣服,便召集几个伴当,喊上罗标,晃晃悠悠的出得府门。 今天得去为将来的大学堂选个好的地方,便一路走着一边说着话。 “标叔,昨天我到古樟村看过了,选好了蒙学的位置,这事还得劳烦你安排人办着,物料工件须得尽快置办,工匠的话你也须早日安排,咱家庄子上的工匠场应该不缺建房的匠人吧。劳力可以招他们村上的人,钱粮给足,咱不缺。” 罗标看自家郎君似乎一副大败家子的模样,本待说点什么,又想到这两天自家郎君的表现出得种种不凡,而且太爷都说以后家里由郎君做主了,终究还是选择听从郎君的,“好的阿郎,小人稍后便安排下去。” 一行人行行走走,不知不觉走到江边一处高地的时候,清凉的河风一吹,林彻精神立时一振。 林彻转着头四处打量这一处高地,这是一片石质高地,杂草都没长几根,面积还不小,大致是一个长三里,宽两里多的长方形,就这样横在江边,临江一面,是离水面不到一丈高的崖壁,是天然的江堤。 咦,这地方似乎就很不错诶,“标叔,这里是谁家的地?” 林彻打上了这块荒地的主意。 “这里无主,又不能种粮食,盖房子还不好打地基,谁会要这破地方。” 罗标表示很看不起这块地。 “我记得,江对岸咱家有块地是不是?” 林彻眺望了一下对岸。 “是啊,就是眼前那一片,上下二十里,横推到对面山脚,五六里的样子,大概三万多亩,都是咱家的,可惜,没多少良田,基本都荒着。”罗标回忆了一下。 “这邻着水源,怎么会荒着?”林彻有些疑惑。 “东岸比这边地势低一些,要是下点大雨,江水涨了,那边就得淹了,一年得淹好几次呢,能露出来得地方不多,还大多是砂砾地,这不只能荒着。”罗标如实回答。 “那咱家置这块地干嘛?” 林彻又问,这是有钱烧的么? “当年我还小,才十几岁,大郎才开始进学,记得不清楚了,据说是,太爷觉得便宜,家里银钱留着也是留着没啥大用,便顺便买了下来,花了五千贯。” 罗标回忆着慢慢说道,他口中的大郎可不是武大郎,而是林彻的便宜老爹。 “才五千贯啊,差不多才一百五十文一亩,确实便宜。”林彻在心里算了算,“要是咱在对岸修个堤得花多少钱?” “额,上下二十里,土堤的话用不了多少钱,就是人工费,有个几千贯就够了,可是土堤不耐用,要是修石堤的话,那花的就多了去了,得有个三四万贯吧。算着不怎么划算呢。” 罗标有点跟不上自家郎君的思路,怎么就想到修堤上去了。 “恩,那我再想想,好了,咱脚下这块地既然是无主的,标叔你便去衙门把它买下来,顺带,把巡检司的事定下来,你觉得让谁做这个巡检合适。”林彻想着罗标对手下这些武师最是熟悉。 “按理说,杨巍成最合适,不过他性子比较淡,估计也不愿意去做个巡检,然后的话,刘二,侯黑,章洪等几个都还成,武艺和忠心都比较可靠。阿郎你随便挑一个呗。” 罗标提供建议,最终人选当然还是得主家定,不然就是暨越了。 “那就刘二吧,算是给上次赏功了,那侯黑去给他做副手,就这么定了。走,回去吧,就选这块地方了。” 林彻拍板,然后一群人开始往回走。 走没多远,林彻又想着去自家庄子上瞧瞧,七八里路的路程,走着去挺费时间的,便让罗标的随从回府上去唤车马来,一行人便在官道边等着。 “宁蓝,你可会骑马?” 林彻闲着也就和这个新伴当聊了起来。 宁小七穿着一身青色细麻短打,吃了几顿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丰盛饭食后,本来瘦高的身子略略开始显出一点雄壮之意了。 这时见林彻打问,便竖着哨棒回话,“回公子,小七以前在大兄军中骑过几次,就是不熟练,骑着慢行应是无碍。” “哦?那往后多练练,标叔,回头挑一匹好点的马给宁蓝,宁蓝,你别太拘谨,往后在我身边,就是一家人了,你看虎子和小虫就随意多了,你和他们一样唤我阿郎吧,久一点你就知道我性子了,对了,总是看你拎着一根棒子,焦大说你家几代从军,你的武艺应是不错吧,你擅长用什么兵器?”林彻想着对身边的人总得多了解一点。 “阿郎,我都还没马呢,他一个后来的傻大个怎么就先有了,阿郎你莫要偏心。” 虎子听到,马上羡慕得嚷嚷起来。 “别闹,你年纪还小,算了,回去后你也随标叔去挑一匹吧,小虫你要是也想就也给你一匹?哦不要啊。” 林彻对付完虎子,顺带问了问,看他摇头表示没兴趣就不管了,转头看向宁小七,示意他继续答话。 “回阿郎,小七家学都是祖辈在军阵中积累出来的,小七和家兄一样,短兵练的是锏,长兵是戟,短兵练得还成,长兵,自从家兄落难,没了长兵和马匹,小七便没有机会习练了,也就会点架子。” 宁小七有点恨自己当初为啥不懂珍惜,不知道多练练。 “没事,往后多练便是,你年纪又不大,捡回来练就是了,后面给你把长兵也配上。” 林彻当然巴不得身边的的本事越多越好。 说着话,罗标的随从领着刘二,侯黑赶着马来了,后面跟着一架马车。 林彻和铃娘进了车厢,小虫坐在车夫边上,其余人都各自上了马。 也没太赶,一路也就打马慢慢走着。 林家的这处庄子挺大的,被一圈山岭围着,朝东的方向正好有一个缺口,一条砾石路从这里伸出来,和官道相交,再继续往江边,那里有一座简易的码头,建着几个临时仓库。 车马到了这个十字路口,往右一拐,没多远便进了林家庄子。 庄子上,分开建着几处不同用处的建筑群,北边一片是几座大仓,储着粮食,私盐,山货,以及其他杂七杂八的物产什么的,仓库西南是工场,错落着几处匠作坊,然后隔着一块空地,最西边是建了一个围屋,围屋外面用矮墙围了一个车马场,商队回来的时候都在这里落脚。 然后最南边零散的几座屋子,那里养着牛羊猪马和一些禽类,为的是方便供应府上吃用。 这和其他处的庄子不同,不是农庄,一开始是为着商队才建的,再加上了仓库工场,自然就有了安保要求。 庄子四周都建了高高的寨墙,主要出入就是东边这个寨门,平时靠着五十几个汉子守护着。 车马直接停在了工场外面,庄子上的郑管事把林彻迎进了一处议事厅。 林彻让郑管事把工场里最好的工匠们都召集过来,准备让他们帮自己做一些东西。 郑管事也不知道林彻要做什么东西,就各样手艺的挑了一个人,拢共五个老头跟着小虫呼啦啦的来到了林彻跟前。 “小人们见过阿郎…”老头们唱着喏向林彻行礼,还没拜实,就让林彻出声止住了。 望着这几个头发灰白满脸沧桑的老人家,林彻可不敢实受了老头们的大礼。 “哎呀,诸位老丈何必如此大礼,小子年幼,无能承受呢,来,赶紧坐下喝茶。” 林彻跳下椅子双手虚扶,同时示意虎子和小虫搀着老头们坐下。 老头们也没敢真的等人来搀,一个个自行找了位置坐了下来,接过小厮们递上的茶盏。 “这有啥受不起的,小人们这帮老骨头也就是多活了几年,这还是托了主家的福,阿郎是咱们府上的少主,多大的礼都该受,不知阿郎有哪里用的着老朽们的,咱们年纪是大了点,手艺可是没落下呢。” 为首的老头是个银匠,总管着所有的工匠坊,身子骨看上去还挺康健,脸色红润的接着话,其余几个老匠人也随着他的点着头。 林彻一一打问了各自的姓名,银匠姓龚,跟着林家三十多年了,资格最老,大伙都叫他老龚头,也谐着老工头的意,然后一个李木匠,一个陈铁匠,一个姜铜匠,一个也姓李的陶匠,都是五六十岁了,也都给林家做了几十年的工。 一番简短的寒暄,林彻先是拿出了鹅毛笔演示了一下,说了想改进的意思。 一帮老头又围着轮流传看了一番,学着林彻的样子在纸上画了几笔,都细细思索着郎君的要求。 “阿郎真是神童呀,肯定长着七窍玲珑心,这笔用起来颇为灵便。”李木匠张口就是马屁先行满嘴的恭维,“要满足阿郎的要求,小人想是不是可以用竹管做一个小小的唧筒样式,接上这鹅毛管,用的时候把墨唧上便可。” 看起来这李木匠这手上的活不会比嘴皮子差多少呢,这稍稍片刻便想出了一个主意,听起来颇为可行的样子,林彻马上一番称赞,乐得老头满脸的褶子都堆到了一起。 “阿郎,这笔头似乎不怎么耐用吧,可否改用其他材料呢?这个模样用铜片也是能打出来的呢,就是这铜不知道能不能写字,以往也没人试过。”姜铜匠看着李木匠受了赞,也是开口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恩??……”林彻这下真的有些惊讶了,看来智慧是不分古今的,应该只是受限于知识的积累和交流,“姜老丈的想法应该没问题,用铜片做成笔头,尖上面点上银或者金这样比较软的金属,包上一个开上多个细槽的小件,连上鹅毛管和唧筒做的笔身。” 林彻一边回想着前世钢笔的样子,一边在纸上画出示意图。 五个老头围着图纸,一边揣摩,一边轻声的交流。 特别是李木匠和姜铜匠,摩拳擦掌的,恨不得立马就去制作,手艺人对制作新事物还是很有热情的。 第16章 .外行指导内行 林彻退到一边,由着老头们商量,他只能提供一些想法,动手能力是一点也无,也就不参合工匠们谈论具体操作。 不多一会,老头们差不多商议好,声音渐渐平息下来了,林彻这才又拿出了几张画了草图的纸张。 其实也就是一个简单的蒸馏器,画好了各种部件的样子,尺寸,能用的材料,林彻指着图解释了一下提了一些注意事项。 老头们虽然没看出这玩意是干嘛用的,但照着样子做是一点问题都没有的,也没多问,也就应下了差事。 “另外,我还想把现在的马车改进一下。” 林彻对这时候的马车怨念颇重。 “恩,是这样的,我觉得这马车太颠簸了,我便有个想法不知道行不行,去帮我搬个案子来。” 林彻从小虫手里接过白纸铺在案子上,用鹅毛笔画着示意图,“你们看,我是这样想的,咱们把车厢悬起来,不要直接装轮轴,而是做一个结实又有弹性的架子之类的,把轮轴装在这个架子上,然后再连接起来,就像轮轴用扁担挑着车厢。” “哎呀,阿郎真是天授灵慧啊,老朽们做了一辈子工,怎么就想不到呢。” 拍马屁这种事李木匠是从来不会落在人后的。 一帮老汉,这才反应过来,纷纷跟进。 “好了,闲话不多说,你们看看可不可行。” 林彻才不稀得这种级别的马屁呢,一群老工匠可不是读书人,拍不出啥花样来。 “可行,当然可行,只是这架子该用什么材料呢?一时不大好办呢?” 姜铜匠说道了关键点,要结实,不然承受不住车厢的重量,要有弹性,不然起不到缓冲的作用,要耐用,毕竟马车免不了跑远程。 “我本意呢是用软钢,不过估摸着现在产量太稀少,不好弄,待以后再说,你们看,是不是可以用做弓弩的材料?” 林彻当然是想用钢材了,一步到位,只是现实不允许啊。 “阿郎,这弓弩的材料小人倒是知道,可是咱家以前也不自己做弓弩啊,这材料制作过程复杂、所用原料繁多,并且做工、选材都要依据季节和气候变化,得花不少时间呢。” 李木匠以前的师父倒是被官府征得去军器监,在里面做了十几年的工,弓弩的制作还是学到了一些。 “哦,这个也短时间弄不来啊,那干脆就用做扁担的竹片吧,我画你们看,就这样,用上好几层,由长到短的叠在一起,用铜铁固定起来,弄成拱形,只要竹片处理的好,应该也能顶用上好一阵子了,实在不行,就多做几套备用的,做的时候多考虑一下拆装的问题,对你们来说应该不是难事吧。” 林彻比比划划,断断续续的说了一大堆,把画出来的图案展示给工匠们参考。 工匠们交头接耳的讨论起来,最后推着老龚头出来说话,“阿郎,现在看来,您说的这些都应该能办到,俺们今天就开始试着打造。” “恩,我看你们工坊里的尺寸什么的一定要做到统一,以后做的部件最好能通用替换,就像当年秦始皇手下的工匠做东西一样。” 林彻想起,似乎这年岁,各家使用的量具多少有点误差,其他的管不了,自家工坊的一定要统一起来。 这几个老工匠听到这里不由有些面面相觑,倒不是他们不同意,而是他们不知道该怎么做啊。 林彻看着他们为难的样子,四下打望了一圈,看到小虫的时候不由眼前一亮,有了主意。 ”小虫,你把这些事记下来,往后你就专门负责这一方面事物,具体做法我后面跟你说。” 小虫一向聪慧,又识文断字的,林彻打算把他培养成工科人才。 工匠们听到往后有人指导,顿时放下心来,不懂的地方,到时候按着吩咐做就是了,纷纷表示以后听从小虫的安排。 “对了,为何我见马车和牛车都只有两个轮子,干嘛不用四个呢,那不是能把车厢做得更大更舒畅么。应该还更省牛马之力,我看这马车前面都得压着分量在马身上,要是四个轮子,车厢本身就能平衡,牛马只要使着往前拉的力就行了。” 林彻又提出了另一个问题。 “阿郎,您说的没错,可这四个轮子不好转向啊,总不能让车子只能直直的跑吧,也没那么直的路啊。” 说话的还是李木匠,他也是做过马车的。 “嗨,你们啊,前面两个轮子的轮轴,也可以装在一个架子上啊,这回改个形状,你们看,就像磨盘一样,这里做个圆的架子来连接不就可以了么,连接面上试着弄点滚轴什么的,不就灵活起来了么。” 林彻又是一番写写画画,把一个转向轴盘的模样展示了出来。 “着啊,阿郎真是大才,这么一说,我一个陶匠都明白了,肯定行。” 李陶匠总算是抢着机会了。 “恩,想法我就和你们说了,怎么做,你们再合计合计。做出来有重赏。” 林彻看着李陶匠,寻思了一会,“李老丈是吧,你是陶匠,可会烧瓷?” “会倒是会,和烧陶比,就是材料要精细些,火力要猛上许多。”李陶匠回话道。 “那这个以后再说,我这里有一些陶器的图样,你帮我做好来。” 林彻把图纸画出来递给李陶匠,然后指着图纸有详细的解释了一番。 “今天就先做这几样吧,大家先去忙吧,我再随意转转。郑管事,你稍后带我去铁匠坊看看。” 铁匠坊叮叮当当的打铁声很是吵杂,五六座分开的作业区,分别有自己的小铁炉,烧的是木炭,火力也就够把铁料烧红方便打制。 人太多了就不方便,林彻身边也就跟着宁小七,小虫和罗标,还有庄子上的郑管事,其他人都各自散去庄子别处了,在自己地方,林彻不需要太多人护卫,虎子和铃娘便跑去了围屋玩耍。 林彻颇有兴趣的停在一个作业区边上,看着几个铁匠打着刀具,不久便没了兴趣。 这也就是来料加工一下,没什么值得看改进的了,林彻有点失望,“都不能炼铁啊,没什么大用。” 嘀咕的声音不大,却被一只关注着林彻的庄头郑管事听到了,便巴结了上去,“阿郎,可是想炼铁么?” “能炼铁当然好了,总比只是一个打铁铺子强。”林彻随口应道,心里想着不知道有没有其他办法。 “咱们县里也有一些小铁矿,铜铁却都是朝廷禁榷的,不过咱家盐都贩了,也不会在乎多这一个,这不是咱家以前没这必要嘛,都是买别人练好的铁料,阿郎要是想,咱们也能炼起来的。” 郑管事是老管家郑大海的侄子,听老管家说过老太爷已经让小郎君开始接掌家业了,见着机会当然要努力在林彻面前好好表现一下了。 “恩?有法子?”林彻眼睛一亮。 “有,咱们这山高皇帝远的,官府不怎么管得着,找个铁矿不也难,陈铁匠其实以前也会炼铁,还需要更多工匠的话从别处挖了来就是,都不难办。” 郑管事看到林彻果然感兴趣,立马来了劲。 “好,很好,这事就交给你办了,需要钱粮人手,你就和罗管事说,标叔,这事你多帮衬着点。” 林彻这就布置下去了,郑管事和罗标一起应诺。 心情好起来的林彻又随即逛了起来,看过了木工场,里面就是打造家具农具什么的,也做马车牛车,这会,里面一个小院子里,府里小工匠坊里的几个老工匠领着一帮人,正在琢磨打制林彻的新马车,才开头,看不出什么进展。 然后一走到了一个陶窑这里,一口不大的窑,做的一些日用器皿,没啥好看的,只是一边空地上堆着黑漆漆一堆东西吸引了林彻的目光,呵,这是煤。 看到郎君感兴趣的东西,郑管事立马殷勤的解释起来,“这是石炭,火力比木炭强,咱家用来烧陶的,比木炭烧的陶器要结实,就是这石炭有毒,不能拿去烧铁。” 这说的是这些煤里面的含硫量过高了,所以导致炼出来的铁质量太差,又脆又容易被腐蚀。 林彻捻起一小块煤,仔细瞧了瞧,也不知道这是不是焦煤,不过大可试试,“郑管事,咱们的木炭可是自己烧的?” “是的,就在庄子上有炭窑。”郑管事不管林彻为啥问,有问必答。 “那,你去安排人,把这些石炭给我拿去炭窑和烧木炭一样试着烧一窑。” 林彻不知道具体怎么炼焦,估摸着和烧木炭原理应该差不多,先烧了试试。 “好的,阿郎,我去吩咐下去。” 郑管事虽然疑惑,这石炭为啥还要再烧一道,会有什么用,不过也没多问,照办就是。 看着离开的郑管事,林彻由他刚才说的挖工匠的事打开了思路,把罗标拉倒空处,“标叔,我最近有很多想法,但是,咱家的工匠少了点,你说郑管事说的到别处挖工匠回来可行不可行?” “阿郎,虽然我不知道你要那么多工匠干啥,但说要挖工匠也不难,咱家有钱,只要舍得,还怕挖不来人?就算有不肯的,只要阿郎需要,用强也不是不可以。” 罗标最近有点看不懂咱家郎君,不过那被他亲手放置的天雷让他对林彻是唯命是从了,反正太爷都说了由着郎君折腾。 “嘿嘿,那好,从现在开始,对咱家商队吩咐下去,要是听到哪里有出名的匠人,就给我想办法给我带回来,不择手段都行,只要让人到了后能甘心情愿给咱家做事就成,反正到时候我不会亏待他们就是,肯定比他们以前强多了。对了,你得先专门安排人,去景德镇给我带一些制瓷的匠人回来,我有大用。”林彻盘算着抢工人计划。 “好的阿郎,小人记下了,一定用心办。” 罗标其他方面不说,办事能力还是很强的。 第17章 .雪盐 没多久,郑管事带着人来着牛车来到了煤堆边,一个老汉跟在他身后。 先安排好人把煤装到牛车上,郑管事领着老汉来到林彻跟前,“阿郎,这是咱庄上的刘炭工,在咱家十几年了,烧出得木炭都是顶好的,就是没烧过着石炭,想找阿郎讨个方略。” 刘炭工身上还收拾得挺干净,就是眉毛头发有一些焦黄的感觉,应该是常年靠着炭窑造成的,年纪五十多,面色还比较康健,毕竟林家对下人的吃用还是很不错的。 “阿郎,那个,那个石炭该咋个烧法,老汉没,没有烧过,您给老汉说说。” 刘炭工说话有点结巴,看起来就是个老实巴交的人,不大会说话,这句话似乎都废了好大劲,说完都松了一口气。 “额,老丈,别紧张,说起来,我也没烧过石炭,估计以前也没人这样烧过石炭,我是这样想的,既然木头烧成木炭后,木炭火力更旺,冒出的烟还少,烧完后留下的灰烬也更细腻纯粹,那是不是因为制炭的时候把那些木头里的杂质什么的除掉了呢?” 林彻只知道大概原理,前世其实也没见过炼焦。 “好像是这么回事吧。” 刘炭工虽然烧了几十年的炭了,但是也不懂其中的道理,只是按着祖祖辈辈传下的法子埋头烧,这会听林彻一说,感觉自家小郎君说得应该没错。 “所以想试试把石炭也这样烧制一下,可能会有不一样的地方,开始的时候咱按着烧木炭的法子慢慢试就是了,我不怕浪费钱粮,尽管大胆试。” 林彻说着看了刘炭工和郑管事一眼,也不知道他们能不能听明白,尽量用自己能想到的简单语言来表达。 “阿郎,小人明白了,会放开了让炭工试的。” 郑管事立马表示服从林彻的指示。 “恩,我估计要比木炭花的时间要久,反正慢慢试,慢慢改,要是看出了不同的地方,后面可以建一个专门用来烧石炭的窑子,人手钱粮放心用。要是能成,参与的人都重赏,放心,我林家有的是钱。” 林彻最后还是要靠炫富来稳定人心,谁让自家不会呢,那只有砸钱了。 “老汉明白了,就,就是多试试,成,老汉听阿郎的。” 刘炭工心里有点底了,起码知道该怎么开始了。 “老丈放心去做,那个,郑管事,要是庄子上有懂别的窑的人,也让着一起瞧着,不管是烧砖窑,瓷窑什么窑的,都可以一起瞧瞧看看,一起合计嘛,出一个管用的主意,我就至少赏一贯钱,要是顶大用的,一百贯都给。” 林彻期待众人智长,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便再次拿出重金利诱的法子了。 总得来说,第一次炼焦就是瞎试,到时候再看看有什么可以改进的地方,林彻毕竟知道原理,事后再好好想想,应该问题不大。 炭工嘴里念叨着林彻说的法子,最领着这队装煤的牛车回炭窑了。 林彻让郑管事找了一个单门独院的地方,把亲信的人都叫了进去,其余人就在院门口候命。 林彻在里面对小虫吩咐了许久,小虫拿着纸笔记下来,便和郑管事出去搬运需要的材料了。 让人在院子里简易的砌了三口灶,找来最大的铁锅架上,从院子里的井里打了水倒进去就烧了起来。 没多久,小虫和郑管事领着三架装得满满的牛车进来了,把东西都卸下,其他人就都出去了。 院子里的人就剩下林彻,铃娘,虎子,小虫,宁蓝,罗标,郑管事,这几个亲信之人。 罗标看咱家郎君搞得和上次在县城弄天雷的样子很像,便到门口特别嘱咐了一下几个护卫看好别让不相干的人窥视。 林彻让身高力大的宁小七开始做苦力了,其余人也纷纷领了任务。 宁小七拆开盐包,把里面的粗盐倒进烧热的水里溶解,等不再溶解了就停住。 铃娘站在几个大簸箕边,先是在簸箕上铺一张细麻布,然后铺上一层干净的细河沙,再细密的铺一层干稻草,接着又是河沙,再盖上细布,弄得仔细平整。 虎子搬着弄好的大簸箕放到几口大缸上面,开始把溶好的盐水过滤进去。 那边罗标把煅烧过的石灰水和草木灰水同样过滤后混合在一起,然后倒进盐水里搅拌一阵,原本清澈的溶液开始浑浊了起来,接着郑管事把刚磨好的豆浆水到了进去,再搅拌一阵,开始出现一些絮状物凝成团了。 最后,再过滤两道,便倒回了清洗过的大锅熬制。 等开始结晶后,便慢慢用细布做的滤网打捞出了放到另一口陶锅里低温烘干。 看着锅里的水,没什么经验的林彻谨慎的停下了打捞,让它继续在熬着,“小虫,记着,这个时候的火候以后多试试,确定好捞出来的不会有苦味,眼下没办法那么精细。” 陶锅里烘干好的东西倒出来,展现在了大家眼前,雪白发亮的粉末。 林彻用手指沾了一点,尝了一下,“大家都尝尝。” 几人都学着沾了一点放到嘴了,咦… “阿郎,这是盐?一点苦涩都没有了,咸味很纯粹很干净。这…这…这…” 郑管事最后都不知道该怎么表达了。 “阿郎,哈,咱们家又多了一天大财路啊,阿郎,你真的不是神仙么?” 罗标都显得不稳重了,上次天雷已经很震撼他了,难道那些传言还是真的!? 铃娘稍显得没心没肺,“嘻嘻,反正阿郎打小就最厉害,没人比阿郎厉害!” 虎子没明白这事的意义,因为府上自用的盐都是青盐,也不怎么有苦味,毕竟不是拿来干吃,所以也就觉得这盐雪白好看。 小虫闭口不言,默默的记着步骤。 “好了,其实法子很简单,很容易被人学去,所以,标叔,郑管事,你们在府里的人里仔细挑选老实可靠的人,让小虫教会后,建一个比较隐秘的作坊来提炼这个新盐。”林彻安排着。 “喏,我等遵命。”几人唱喏应下。 “恩,你们办事我放心,走,吃饭去,下午还有几件事要在这,罗标,先让人守在这,别让人进来。” 折腾了一上午,林彻肚子饿了,这时候锅中剩下的溶液也少干了,让小虫把里面的固体收了起来便离开了。 吃饭是在围屋,有两个大食堂,庄上几百个人都在这里吃饭,另外有个小食堂,给庄子里有点地位的人用的。 当然这些有点地位也不过是平民百姓,平时都是七八个人同桌吃饭的,没法实行高大上的分席制。 林彻也不讲究,和六七个人一起同桌吃饭,只不过也是分餐而已。 因为林彻在,今天庄子上特意宰了一头牛,要知道,官府可是禁止宰杀耕牛的。 《宋刑统》规定:“今后应有盗官私马牛杂畜而杀之,或因仇嫌憎嫉而潜行屠杀者,请并为盗杀。如盗杀马牛,头首处死,从者减一等”,“如有盗割牛鼻,盗斫牛脚者,首处死,从减一等,创合可用者,并减一等”,“故杀官私马牛者,请决脊杖二十,随处配役一年放。杀自己马牛及故杀官私驼骡驴者,并决脊杖十七”。 当然林家也不是什么奉公守法的良民,没人太把官府的禁令当回事,不过平时也不会轻易的杀牛就是了,即使是杀了,也得去官府报备,报一个不小心摔死了,再缴纳一贯钱的罚款了事。 所以这一顿牛肉绝对算得上是奢侈大餐,一般人谁敢这么干。 林彻吃着不常有的牛肉,很是愉悦,“郑管事,以后把剩下的那些牲畜骨头给我留存起来,要是别处有让人去收了回来,花钱买都行,以后我有用处。” “阿郎,这骨头能干啥?又不能吃,还稀得花钱买?” 虎子啃着一根牛肋,嘟囔了一句。 虎子当然不知道林彻是打算用骨头来烧制瓷器了,对他来说,只要不能吃,那多半就是好没用的东西。 “你别管,吃你的肉,对了,我好像从来没吃过猪肉,庄上不是养了猪么?” 林彻想起到这个世界后就没见过猪肉。 “回阿郎,猪肉是贱肉,骚臭味太重,不好吃,只是咱们这些下人吃的,您当然也就没吃过了。骨头的事小人记下了,以后都收集起来。“郑管事回话。 “哈,骚臭味啊?我有法子,待会咱们去猪栏那边看看。” 林彻怀念起前世的红烧肉酱肘子炖排骨梅菜扣肉,想着该不是这会还没普及阉猪吧,不是说西周就有了么,奇怪。 林彻认为这肉类牲畜中,还是养猪最有前途。 猪是杂食动物,意味着饲料来源广,还可以圈养,意味着占地小,花费的人工也少,肉长得还快,比牛羊的优势大多了。 最关键是,肉还挺好吃的,煎炒烹炸样样皆宜啊,又能补充这个时代所缺少的脂肪供应。 只要解决了生殖腺所带来的骚臭味,那是钱景宽广啊。 第18章 .得遇林彻,猪生不幸 饭后,林彻随着郑管事来到了猪栏。 猪栏简陋,两排四十几间的半露天圈舍里一共养着两三百头猪。 这些猪有黑有白,有些公猪还长着獠牙,体格没有林彻见过的那么肥圆,在栏里乱串着,这拱一下,那撞一下的很是好动,一点都没有林彻映像中懒洋洋的样子。 “郑管事,让人给我抓几只猪崽过来,公的母的都要。” 林彻转了一圈,有点受不了猪栏的气味,便来到稍远的空地上,坐到铃娘给他准备的矮凳上。 一会,几个负责养猪的男女便提着五只猪崽过来了,三公两母甚是活泼,挣扎个不停。 “先拿个小公猪来,把蹄子绑好,恩,就放这板子上。把肚皮向上,我看看。” 林彻蹲在小猪旁,盯着小猪的后腿间观察了一会。 “小公猪,别怕哈,很快的,不痛的,委屈你今后都要做太监了,虽然吧,以后你不能娶媳妇生崽子了,但是呢,这烦恼根一去,也就心宽体胖安享猪生是吧,放心,我一定让你好吃好喝走上猪生巅峰的。” 林彻心里对着小猪一阵念叨,毕竟要割它的小鸡,总得给它个交代吧,至于小猪接受不接受,那就管不了了。 “宁蓝,你来动手,你这样……。” 林彻把位置给宁小七让开,一边指点着宁小七的动作。 宁小七听着林彻的指点,开始给这只以后没有性福的小猪做起了外科手术。 只见他右手握刀,左手一把薅住猪卵子,圆滚滚的肉球被挤在手心,锋利的刀囗轻轻往光亮的皮囊上划一口子,左手略一用力,像是挤嫩豆仁一样,“哧溜”一下,裹着白衣的猪卵子顺势而出。 刀锋一划,猪生安详。 然后宁小七让开位置,一个壮妇上前,按着林彻的指导,把小猪的精.索结扎起来,再用一根弄弯的长针,把伤口缝了起来,留了一个小口子插了个芦管,再抹上一点今天才弄出来得精盐,最后撒上一把草灰止血,便大功告成。 没多久另外两头公猪崽也追随着前者走上了无忧无虑的幸福猪生,恩,只要它们能在这草率的手法下活下来。 还有两只小母猪,林彻看了半天,不知道从哪里下手,便思索了一会,“来,把这头猪崽杀了。” 让人把杀好放完血的小猪放在板子上,林彻指导宁小七又开始从事法医工作了,剖开这只不幸的小花猪,翻检了半天,林彻总算有点眉目了。 把最后一只母猪崽绑好,林彻直接让刚才那个壮妇来动手,宁小七无缘新工作了。 壮妇仔细听完林彻的指导,在猪崽肚脐边上一小部位刮毛,用刀子划个小口子,先用手指伸入肚内探明卵巢位置,再用一个弯钩,插入肚内勾出一团“花花肠子”,剪断,结扎,然后同样缝合伤口,抹盐,杀上草灰。 “再去抓多几只猪崽来,公母各五只吧,你们练练手。”林彻吩咐着那几个养猪的男女。 林彻自己则和被叫来的泥瓦匠木匠说着要搭建什么样式的新猪圈,一边那小木棍在地上划着草图。 “就这样,这个是给刚阉割过的小猪住的,最要注意的就是干净,高出地面铺上可以漏水的板子,普通猪圈的话建成小一点的,注意方便打扫就行,恩,先建几个看看。去吧。” 那边后来的十头猪崽子,也都完成了猪生中的重大转折,林彻过去和几个新晋外科医生及几个老牌生猪饲养员交代了一下后续事项,便让他们带着猪崽离开了。 也不知道十几头能活下来几只,哎,手法粗暴了点,又没好的消毒方法,看来酒精也得弄出来。 “郑管事,新的制盐坊要抓紧时间建起来,人手也要好好挑选,这几天我把小虫留下来,让他培训新人上手。一定要注意,别让咱家的法子流露出去了,标叔,你安排一队人专门守护这新作坊。” 林彻吩咐完,罗标和郑管事就各自安排去了。 自己无事的林彻便在庄子上瞎逛荡起来了,边上只跟着虎子铃娘和宁小七。 晃着晃着,走到了上午堆煤的地方,看到地上还有许多碎煤渣子,觉得挺浪费,便又有了想法。 跑到铁匠坊,让陈铁匠照着自己的描述,做了几个工具。 这工具就是一个简易的蜂窝煤成型器,铁片打制了一个没底的圆筒,里面平均的分布着十根手指粗细的铁棍,接上一个中空的木棍,一个圆形的铁片照着铁棍的分布打着孔,穿过铁棍被圆筒套着,圆铁片中间用一个穿过中空木棍伸下的长铁杆接起来,让铁片可以在圆筒内自由上下。 让几个庄丁去把地面上的碎煤都收集起来,浇上水,然后用牛拉的石碾子不停的碾得更碎。 一边拉了一车粘土,按着一定比例加上已经粉碎的煤末,石灰,切碎的秸秆,锯末,搅拌均匀合在一起弄成煤浆。 等混合好后,林彻便拿起刚做好的工具,沾了水,然后直接扣进煤浆里,用力一压,再提了出来,在一块石板上挤了出来。 于是,一个蜂窝煤就做好了,放在那里晒干。 虎子和宁小七学着林彻也玩得不亦乐乎,连铃娘小丫头都兴致勃勃的玩上了。 林彻做了几个就把工具交给了庄丁,对于现在的他来说,做这活还是比较吃力的。 几个铁匠好奇自家郎君让做的工具到底是干啥用的,这时正在边上瞧着,林彻便过去和他们说话,比比划划的告诉他们怎么做煤炉子。 不久后,安排完事情的罗标和郑管事找了过了,把蜂窝煤的处置事项又和郑管事交代了一番。 这玩意暂时没啥大用,也就自家府上用着方便点,要知道这里可是山区,老百姓随便上山捡捡,就够自家的柴火了,怎么可能花钱买呢。 也就只有那些大城市,日常用的燃料需要购买,这会林彻却还顾不上这个。 看看时间,太阳差不多要落山了,便打道回府。 赶在太阳最终落入西山前,车马从侧门回到了林府。林彻把打着瞌睡的铃娘给摇醒,跳下了马车。 呵呵,这小丫头,正是贪睡的年纪,难得今日早早离了床榻,被迫开始营业,又跟着林彻跑了一整天,在摇晃的马车上终于忍不住睡着了。 “铃娘小姐姐,你先回院中歇着,我自去大父那里请安,你不用跟着了。” 林彻终是还有点良心的,不忍再虐待童工了。 铃娘还迷糊着,打着哈欠,“啊?不成,奴奴得伺候阿郎。” “嘿嘿,就你这样还不知道待会谁要伺候谁呢,哈哈,赶紧把口水擦掉,衣服都被打湿了。” 林彻打趣着萎靡不振的小丫头,“成了,让你先回去就先回去。” 林彻从林老太爷那里吃完晚饭回来,便独自进了书房,开始从记忆里搜刮看过和听说过得练兵方法。 拿着鹅毛笔,想到一点写一点,没多一会,白纸上写满了乱七八糟的条款。 然后又拿出一张白纸,开始归纳整理。 这一夜林彻忙到很晚,过了子时才睡下了,等到卯时初便有早早的爬了起来,拢共睡了不到五个小时,却依然精神健旺。 铃娘或许是昨日睡的比较早,林彻一起来她便醒了,便起来点上灯火,给林彻洗漱,梳头。 到了演武场,带着一群少年们再杨巍成的指导下开始了锻炼。 年轻人适应就是快,这天清晨练完杨巍成规定内容,明显比昨天快多了,也没有什么人再挨鞭子了。 到了解散,众人正觉得总算熬过一天了的时候,却被林彻一个宣布给打懵了。 “你们快去吃饭,半个时辰后,回来集合!” 这是林彻打算自己亲自训练这帮少年,昨晚研究了那么久练兵方法,于是想在他们身上摸索一下练兵的法子,毕竟前世他也没有从军经历。 半个时辰后,二十五个人全部到演武场集合,每伍一排的站成一个小方阵,林彻拿着马鞭监督。 谁要是嘻嘻哈哈,站不直,动作慢,就是一鞭子过去,就连虎子都挨了好几鞭子。 横竖都是五个人,间距五尺,一个规整的方阵,呈现在了演武场上。 林彻把鞭子交给宁小七,自己走到方阵前的一个台子上,以便大家都看得到自己。 “现在,都看着我示范,调整自己的姿势,首先,脚跟并在一起,脚尖分开两拳宽,脚尖要平在一天线上,……总结的说就是‘三正、三平、三挺、两平、两贴、一顶’。都给我记住了没。” “记住了…………”下面拖拖拉拉此起彼伏的。 “都没吃饭吗!?大声点!整齐点!记住了没?”林彻吼道。 “记住了……” “都是小娘们吗!?记住了没!?” “记住了…” “不会整齐点么!?” “记住了!” “下面就给我站好了,一动都不许动!宁蓝,监督,动作不标准,抽!精神松懈,抽!摇摆晃动,抽!” 然后林彻自己就一动不动的这样在烈阳下站着军姿。 宁蓝虽然也没站过军姿,但是打小习武,只要看着林彻的样子,就知道了标准是什么。 宁小七拿着鞭子在方阵里穿行,看到违规的就一鞭子过去,啪啪啪的,就没断过。 半个时辰里,虎子整整挨了三鞭子,想哭都没眼泪,都被太阳蒸干了。 嗬,以宁小七的力气,那一鞭子下来,小半条命都得没了。 “休息一刻钟,记住自己的站位,待会还敢拖拉,鞭子伺候。” 半个时辰后林彻终于下令休息了。 二十几个人总算可以松口气了,大多数人就留在原地坐了下来,根本不敢乱走,生怕待会乱了位置。 “集合!” 一刻钟一到,林彻就站上了台子下令。 下面这群人,听到命令一响,立马被马蜂蜇了似的,站立起来调整位置。 这次好了许多,很快就整出了方阵,鞭子的威力不可小觑啊。 “立正!向前看!”林彻吼着。 这次又是半个时辰,阳光渐烈,不过这次宁小七手上的鞭子响起的次数少了一半。 林彻在台上望着,心下略微满意了一点。 第19章 .张道士 这整整一上午,林彻都是在演武场渡过的。 训练的项目也很简单,就是前世大学军训的那些,军姿,队列,口令,只是要求严苛了许多。 在鞭子的威慑下,成果也是很明显的,二十五人的小部队也有了那么一丝模样。 林彻的想法很简单,军队最重要的就是组织度,所以首要训练的就是服从命令,有集体观。 至于体能体力,武器使用,战术动作,战斗欲望和荣誉感这些倒是可以慢慢来,练兵这种事没有一蹴而就的。 到了下午,林彻便把监督训练的任务交给了宁小七,因为老龚头把林彻定做的蒸馏器送来了。 林彻指挥着工匠安装好各种部件,然后让人帮东西搬到自己院子里的小厨房中,大致冲洗了一下。 甄姨好奇的看着林彻摆弄着这个不知道用来干嘛的器具,不知道自家郎君玩的什么新玩意。 只把甄姨,小虫还有铃娘留着,其他人都赶了出去。 “甄姨,去取点酒来,什么酒都成,铃娘,你把大锅加上水,放上这个篦子。小虫,帮我把这个铜蒸锅架到篦子上,嘿,这玩意挺沉的。” 林彻是君子,动口不动手。 “铃娘,烧火,旺一点。” 林彻一声令下,铃娘化身为烧火丫头。 林彻打开甄姨拿来的酒坛子,里面是自酿的米酒酿,带着酒糟的,颜色有点金黄,手指蘸着尝了一点,哈,和前世的米酒味道一样。 虽然这酒用来蒸馏效果不是很好,不过这会也就是做做实验,以后再换其他来蒸也是一样。 “甄姨,你把这些酒都倒进蒸锅里,对,一股脑都倒进去,酒糟也一起。” 林彻再指挥小虫把一个陶盖改到蒸锅上,用吃满水的厚布在盖沿封了一圈,陶盖里面加了一层光滑的釉面,盖子顶上弯出一个陶管,把一个铜管接上去,然后用陶泥封好接口处。 很长一根铜管,中间弯了一个圈,伸出一个带着尖的口子,下面放一个坛子接盛。 一切就绪,只管烧火了。 没多一会,厨房里就升腾着浓郁的酒香,清亮的酒露开始从铜管的尖头滴出,落入瓷坛当中。 看来,成了,林彻一阵欣喜。 等接满一坛子,林彻再尝尝,还淡了点,便让甄姨打开套盖,把坛子里的酒倒了回去,加上米酒添满蒸锅在盖回去继续蒸。 如此蒸了三道,林彻才感觉这酒大致有个五六十度的样子了,这时厨房里的五个人都被酒气熏醉了。 特别是铃娘,脸上红扑扑的,一双桃花眼迷迷离离的。 甄姨用勺子,从瓷坛里舀出一点,清亮透明,和清水一样,啜上一口,哇,一股火辣霸道的味道入喉而下,然后被酒劲冲的一股眩晕。 “额…” 一个短暂就酒嗝,甄姨慢慢就往地上坐了下去,晕过去了。 “哎呀,铃娘,快去叫人,把甄姨抬回房里,甄姨醉了。” 林彻很是意外,没想到甄姨酒量这么差劲…… 铃娘摇摇摆摆的蹒跚着跑出去叫来两个粗壮的大婶,小心翼翼的把甄姨抬了出去。 然后林彻让人收了器具,满意的把瓷坛子盖上。 小虫整理着思路,把流程记录下来收好,他已经渐渐进入了林彻给他安排的工作。 “铃娘,抱上坛子,回房,我也有点晕,我得睡会。” 林彻忘了自己这个小身体也是毫无酒量的。 小憩了半个多时辰,被热醒了,林彻睁眼一瞧,恩?帮自己打扇的铃娘呢? 轻声唤了两句,没人答应,林彻便下了榻寻了出去,却见外间茶案上趴伏着一人,却正是铃娘小丫头。 走上前,看到案上一只打开的茶盏弥散着酒香,盏底还留了一线残酒。 嗐,忘了防着这小馋猫了,真是个傻大胆,看过甄姨的下场,竟然还是没忍住偷喝了,也不知道这傻大妞喝了多少,看着呼呼大睡口水留了一案的铃娘,林彻是一阵无奈。 林彻也搬不动这小丫头,还好这五月时节,也勿须担心她会受凉,就任她趴在那睡得香甜。 房间里的酒气太浓,林彻便把窗户打开,夕阳的金光照在院子里,还略略的带着一股燥热。 林彻拎了拎装酒的瓷坛子,约莫三斤多的样子,还算拿得动,便抱在怀里走了出去。 看起来甄姨也还未酒醒,小院里只有几个粗使丫鬟在走动,林彻直直的出了院子往老太爷那边走去。 到了才知道,府上有客来访,是林老太爷的老友,这会,老头陪着老友饮宴呢。 林彻随手逮住一个小厮,帮他去寻几样东西。 堂上,两个老头推杯换盏,甚是热闹,都没有察觉走进来的林彻。 林彻放下坛子上前,“哎呀,翁翁,庆儿说好陪您晚饭的,你怎地悄悄吃起了都不叫庆儿的。” 林老头这才发现自己孙儿来了,把碗中的酒水一口喝掉,“哈,你个皮猴子,你还能饿着自己么,过来拜见张道长,慈正兄,这便是我孙儿,小名庆儿,大名林彻,我林家唯一的香火了。” “小子林彻,见过道长,不知道长光临,失礼之处还望道长见谅。”林彻恭恭敬敬的揖手行礼。 “哟,小小的人儿一板一眼有模有样的,哈哈哈,无须多礼,出家人没有那么多讲究。” 张道长鹤发童颜,一身紫青道袍,很是随意的披在身上,捻着胡须,显得甚是洒脱。 两老头对坐设案,各自案上皆是琳琅满目,因为林彻的到来,仆役进来新设一案,摆上了各色吃食。 还未等坐下,一个小厮便把林彻吩咐的东西搬了进来,把一个陶盆放在地上,倒上清水,然后把一包硝石给丢进了水里。 林彻拎起带来的瓷坛,把它浸在已经开始冒冷气的水盆中。 “小家伙,你这坛中有何稀奇呀,还需如此冰镇。” 张道长略有好奇的看着林彻。 硝石制冰在唐朝末年便开始应用了,这时候一点都不稀奇,所以想靠这个方子赚钱的,只能穿越到那之前了。 宋时,商人们便在夏天利用硝石制冰,把糖加到冰里吸引顾客,还在里面加上水果或果汁。 甚至有些灵醒的商人在冰中加上果浆和牛奶,这和林彻前世的冰淇淋已是十分相似了。 “道长稍等片刻便知,容小子先卖个关子。” 林彻打算把答案留到惊喜揭晓的时候。 “慈正兄,莫要理会这皮猴子,他总能有些稀奇古怪的念头,随他去,我等且满饮此碗。” 林老头是个好酒的人,可能是往日闯海之时养下的习惯,海舟远行,都是以淡酒充作饮水的。 “痛快,痛快,孟远兄,算算时日,你我怕是有十余年未见了吧,哈哈哈,幸得,你依如旧时般海量啊,与你饮酒,最是痛快,这些年,老道整日在山中,嘴里能淡出鸟来。” 张道长也是酒到碗干,一副千杯不醉的样子。 “慈正兄啊,吾还以为你欲在山中飞升不再出世呢,让吾很是向往,此番,是何事让你这个老道动了凡心,重现人间呢。”林老头随口问道。 “仙缘未到,老道此生是无望窥见大道了,只是一身杂艺,终是舍不得,奢望能有寄托之人。”张道长洒然道。 林老头举着碗,“哈,你龙虎山一脉人才济济,都未让你寻得满意之人么?”。 老道士脸带不屑,“贫道已是二十几年未回过龙虎山祖庭了,那些人,呵呵,不说也罢,反正是看不上老道这身杂艺的。” “呵,你说你一个牛鼻子老道,正经道术修得不怎么样,对这杀人放火,军阵厮杀倒是热心得很,也不怪你族中之人嫌弃于你。哈哈哈,喝酒喝酒,祝你早日寻得托钵之人。” 林老头许久未喝得如此尽兴了,年纪越大,这故人却愈发少了。 张道士饮下一碗,揩了一把胡子,打望了一眼正在埋头大嚼的林彻,“好说好说,有缘之人自会出现,老道不急。” 林彻一边填着肚子,双耳却关注着二老谈话,这奇特的老道人引起了他的兴趣。 听到谈话中的意思,似乎这道长有一身好武艺想找徒弟,就是不知道张道长的武艺到底是个什么水平。 想着事后再寻祖父打问打问,如果是江湖把式,那对自己就没什么用处了。 等到时间差不多了,林彻起来看了一下陶盆,已是结了一层薄冰,过去把薄冰敲碎,拿出了瓷坛。 “翁翁,道长,且慢筛酒了,我这有些新酒,二老来品鉴品鉴。” 林彻把二老碗中的残酒倒干净,然后在碗中浅浅的倒上了新酒。 “你这娃子,凭地小气,这么几滴怎够尽兴,倒满倒满。” 老道士嚷嚷着,这时候的酒都很淡,喝的时候得像林彻前世喝啤酒一样才痛快。 “道长莫急嘛,此酒不同以往的,其实最好是用三五钱的小杯为佳,如今一时寻不得,只好如此,翁翁,你也饮慢点,品过再说。” 林彻笑眯眯的把酒端到二老身前,这一碗要是真的倒满,那差不多都得有半斤了。 这可是五六十度的白酒啊,林彻前世也就最多能喝一斤多一点点,还是一小杯一小杯的喝。 “恩,这酒色看着倒是不凡,清冽如泉,嘿,酒香也是浓郁彻腑。” 老道有些急切的端起酒碗,仔细望闻了一番,抬碗便饮,“嘶……好霸道的酒,哈哈,痛快,痛快,小子再来,速速倒上。” 嚯,这张道士有点门道啊,酒量似乎很不错的样子,林彻可是在碗里倒了有二两多呢。 林老头看老道这般行状,便也端起来打望了一番,然后细细的慢饮,入口,微微冰凉,舌尖微甜,过喉,却侵略如火,一股热流直冲腹中,然后潮水般散漫在周身血脉中。 “好酒!”闷了半晌,终于吐出两个字。 “二老,小子此酒可还入得口?”林彻得意洋洋抬了抬瓷坛。 “啰嗦!” 林彻手上一轻,酒坛莫名其妙就到了老道手里。 老道单手一倾,一条银线便落入碗中,迅即,满满一碗,不溢一滴,不差一丝。 然后隔着两个案几,把坛子丢给了林老头,老头也是稳稳的一抄,随手也是倒的满满一碗。 “哎呀,翁翁,道长,此酒新制,烟火之气太重,方才需要冰镇后饮用,急饮伤身啊!慎重,慎重。”林彻赶忙解释。 这时林老头一手端着酒碗,一手不耐烦的挥赶,“去去去,大人喝酒,小娃莫要插嘴,吾等还需你个皮猴子教导?下去,下去,莫要打扰吾等品此佳酿。” 好吧,都说饮水不忘挖井人呢,这两老头,端着酒碗就要赶制酒的人,管你是不是亲孙子呢。 林彻垂着头,没精打采就退了出去,反正两老头也不兴搭理他了。 第20章 .装完逼就跑 回到自己院中,已是月上柳梢了,月盘如玉,明日便是十五了,林彻望着月亮,发了好一阵子的呆。 “呀,阿郎回来啦,” 铃娘却是已经酒醒过来了,哈,天生有点酒量的样子。 “铃娘姐姐你却是醒了啊,酒水可是香甜,哈哈哈,可还想吃酒。” 林彻想到铃娘口水直流的憨样,顿时乐不可支。 “阿郎你又取笑奴奴,我就是没忍住好奇,小小的尝了一点点,就一点点。” 铃娘羞红着脸,在小指上在截着指尖认真的比划着。 “甄姨可有醒来?”林彻往屋里走着。 铃娘尾巴似的镶在林彻的影子上,“还未醒呢,让丫鬟喂了醒酒汤也是无用。” “许是累了,就让她好好睡一觉吧,让人莫要去搅扰她了。” 林彻走进了书房,又是一番写写画画,一直到子时,方才在铃娘的服侍下沐浴洗漱,富家少爷的生活就是这么的朴实无华。 美美的睡了一觉,卯时,林彻准点醒来。 随意的洗漱了一下,林彻便抖擞精神往演武场快步走去,铃娘连蹦带跳的才能跟得上。 演武场中热气腾腾,进入其中便让林彻有中热血澎湃的感觉。 老样子,带着五组少年如常进行晨间操练,一个时辰方才休息。 林彻这时又看到杨巍成在教受一个武师刀法,便兴致勃勃的旁观了起来,杨巍成拿了把朴刀演示了起来,动作放得很缓,却显得很是灵活,有许多变化,劈、跺、扫、砌、绞等动作一一展示。 看得林彻目眩神动。 “呵呵,看着不错,也就是江湖把式,经不得正经厮杀。学了也是浪费时间。” 不知道什么时候,张老道出现在了演武场的高墙之上,盘着单腿,很是随意的骑坐在墙头,一手持着一个硕大的葫芦,不时啜上几口。 “敢问是哪位高人前辈,既然看不起在下的武艺,可否下场指点一二!?” 习武之人当然有脾气了,杨巍成自然不能无视这种挑衅轻视。 张老道在墙头一跃,飞身下来,随意在兵器架上捡了一根哨棒,左手单手拎着,右手的葫芦依然不时往嘴边送一下,就那么大刺刺的站到杨巍成身前,空门洞开着,“来吧,你拼尽全力来攻。” 虎子看着,在林彻耳边嘀咕了一声,“这哪来的牛鼻子,就这风都能刮跑的样子,也不似会武艺啊,这模样,是来寻死的吧。” 杨巍成被老道这作态激得满脸涨红,眼冒红光,“这位仙师,那在下不客气了,伤了死了可别怪我!” “呵,就你?尽管来吧。”老道斜了一眼杨巍成,混不当回事,确实有上杆子找死的感觉。 杨巍成肃然一整,漫出一股杀气,双手持刀,一压,一抬,上躯一沉。一个箭步蹬出,刀光跟着似乎还留在原地的刀尖,往身后划了一个圈,升到半空。 这时杨巍成距着老道只有一步之遥,头上刀芒一炸,一道匹练闪向老道肩颈。 铃娘似乎看到老道被劈做两半,惊叫着用手蒙住双眼。 叮… 一声短促的金鸣,没看到老道怎么动作,杨巍成的朴刀便劈在了地上,小半个刀身都插在了石板里。 “太慢,有力而无威,势沉而不迅。没意思,还要再来么?”老道懒洋洋的又喝了一口。 杨巍成,望着入地的刀身,又望着持刀的双手,神色严正,略带思索,片刻,便把刀拔出来往边上一丢,走到兵器架那里仔细挑了一根蜡杆长枪走了回来。 竖握着长枪,双手一抱,神色肃然,恭敬的对着老道施礼,“未知前辈高人当面,方才晚辈太过失礼,万望前辈谅解,晚辈家学枪法,再请前辈赐教。” “随便吧,你还想就来吧,再看看你的成色。”老道还是一副死样子。 杨巍成,缓缓深吸一气,单手持枪,枪尖往前一圈,枪身一抖,枪头红缨一阵摆舞,枪与肩齐。 一股虚实无定的气势弥漫开来。 老道打眼这么一看,放下嘴边的葫芦,“咦,六合梅花枪!?有点意思了。” 身型便整立而对,目光中颇有考究。 杨巍成接着枪收于腰,挑起枪尖,犹如太公钓鱼之式,身型一花,去势如电,枪尖直入老道胸怀。 老道提起哨棒,一横,一挑,一抹,便荡开枪势。 杨巍成一个回势,一扭一转,取回枪尖,脚下一踏,枪尖诡异的从杨巍成左腋之下穿过,直奔身后老道咽喉。 这时所有的武师护院还有二十多个少年都圈成一环,目瞪口呆的望着场中。 小丫头呆愣愣的不知道场中什么情况,虎子神情紧张的握着双拳,蠢蠢欲动像正欲扑食的幼虎。 林彻只感到眼花缭乱,心动神摇,目光傻傻的追着,银亮的枪尖。 没人看清老道是怎么动作的,啪…,长枪飞起,迅如飞箭,高高的越过人群,稳稳的扎到三十丈开外的场边箭靶之上。 哇……! 惊醒过来的众人,一片哗然,卧槽!这是神仙吧! “架势倒是不错,基本功也还成,只是缺乏了锐气,没有沙场上攻无不取的决然之意,有点可惜了,枪法倒是好枪法,没上过沙场,略显稚嫩了。” 老道难得一口气说这么多话,说完,就施施然的走出了演武场。 装完逼就跑! 啊! 高手! 这才是真正的高手! 反应过来的林彻,匆匆给还在发愣的杨巍成叉手一礼,忙不迭的追了出去。 “阿郎,慢点啊,等等奴奴。” 铃娘卷着银铃声追着前面风一样的男子,额,男娃子。 刚才还觉着这老道走得慢慢悠悠的,这追了一路都没看到人,白日见鬼了,林彻有点垂头丧气。 哎,这高人就是神龙见首不见尾,抱着最后的希望,林彻也顾不得回去更衣洗漱了,又匆匆小跑着往林老太爷哪里去,后面坠着一个气喘吁吁的小丫头。 林老太爷这会刚酒醒,坐在卧房外间的茶案边,捂着额头在那喝醒酒茶,望着蹦进来的林彻,眼露迷茫。 “翁翁,可有看见道长?”林彻礼都没顾上。 “道长?什么道长?!?”好嘛,这老头还没醒过神来。 “就是张道长啊,昨天陪你喝酒的张道长啊。”林彻摇着老头的胳膊。 “唉唉唉,别摇了,再摇这把老骨头就要散了,你这小皮猴子,一大早的咋咋呼呼,我哪知道那老牛鼻子在哪,起来我也没见着他人,这老道,还是那么能喝!”林老头这才有点回魂了。“你问问大海去,应该是他给安排的客房。” “哦哦,那我找海伯去。”卷着风,林彻就消失在老头眼前。 “什么鬼啊,这孩子,今儿是怎么了,平时挺稳重的啊?” 老头望着空气嘀嘀咕咕,然后端起茶盏,咪了一口解酒茶,又自言自语,“昨天这酒还真是不错呢,这孩子是从哪里弄来的,也不知道还有没有,喝过这酒,以前的都是水啊,要是就昨天那一坛子,那往后可咋办呢,哎,大意了,大意了,不该给那牛鼻子喝这么好的酒的,那厮牛嚼牡丹,暴殄天物了,这孩子也真是的,财不露白啊,好东西就不该当着外人拿出来嘛。” 正在林老头嘀咕的时候,一阵风又卷了回来,定睛一看,还是林彻。 “你这皮猴,又风风火火的干甚。”林老头抬手虚拍了一下林彻的头,终究没舍得打实。 “海伯说张道长已经走了,翁翁你知道去何处可以找到他么?”林彻还想着找到老道。 “我哪知道他会去哪里,这老道一向行踪飘忽的,要不是他昨天突然到访,老夫都十几年没见过他了,对了你找他一个牛鼻子干嘛?他一个没有闺女孙女的老寡头,再说你也没到那年纪啊。”林老头这一大早被林彻搞得莫名其妙的。 这会老管家也慢慢悠悠的走了进来,“老爷,阿郎,张道长说还有俗务在身,径直就走了。” “嘁,他个出家人,有个甚的俗务。”林老头不以为然,“庆儿,你到底找他干啥?” 于是,林彻便把演武场的事讲给老头听。 林老爷子这才明白过来,“哦,你想找他学武?你怎么想起学武了?当年你爹打死都不肯学,说吃不了那苦,哎,这不成器的东西,要是学点武艺,怎么也不至于死在鞑子蹄下了。恩,这世道,学武就学武吧,只要你能吃得了那苦,可惜,老头子我身上这点杂乱武技没啥好教你的。” “翁翁,可找不着这张道长啊,怎么学,家里最厉害的杨教习都不是他一只手的对手,要学肯定得学最强的啊。”林彻很是不甘心啊。 “那没办法,你先和小杨学着呗,老头子我再帮你找找,看看能不能再访得高手给你做师父。对了,昨天那酒是哪来的,还有么?” 老头说着说着转到了酒上,真有一种孙儿不如一坛酒的感觉。 林彻听着老头这话,知道不能抱什么指望了,一脸没精打采,“没了,就昨天那一坛子,时间太急,就做了一坛子。” 老头一开始听到说没了,心下立马像丢了什么宝贝一样,然后听林彻一转说是自己做的,立刻就眉开眼笑起来,“做的?你自己做的?” “是啊,昨天我不是说了新制的么?”林彻没理解老头一下难过,一下高兴的心情。 等林彻确认是自己做的,林老头笑容变得诡异起来了,“嘿嘿,庆儿,那就好办了,说不定,那老牛鼻子会自己回来。” 这时候的林彻神思不属,一时没明白老头话中的意思,也没心情深想,给老头草草的躬了个礼便出去带着候在外面的铃娘回自己院子了。 第21章 .泉州来人 林彻意兴阑珊的回到庆延院,沐浴更衣,草草吃过早饭,便召集几个伴当,喊上罗标,前往庄子上。 既然蒸馏器很成功,那当然得扩大生产了。 到了庄上,林彻吩咐工匠们按着原样多打造一些蒸馏器,然后便去了庄上的酿酒坊。 林家的酿酒坊能产谷酒栗酒和甜米酒,都是府上自用的,不过酒曲还是得去官府买。 大宋朝就是这样,什么赚钱的都要实行专卖制度,盐铁就不用说了,茶酒醋都是专卖的,民间要自酿酒醋也不是不行,但是醋曲酒曲都得高价从官方那里买。 参观了一下酿酒流程后,发觉那下酒糟中的酒精应该还有不少,不能浪费啊,于是决定把酒糟也蒸一下看看。 小虫带着几个挑出来的青年,按着流程便开始了蒸酒,林彻在边上转着,不时指导一下。 最后,果然也把酒糟里的剩酒给蒸出来了,尝了一下,林彻很是满意。 “小虫,把这个继续多蒸三遍,弄点更浓的出来,以后有大用。” 林彻接着让小虫弄酒精出来。 见小虫他们渐渐熟悉后,林彻便留着他们自己在那弄,自己出了酿酒坊。 “标叔,以后咱们得多多酿酒,老是买那官曲也不是个办法,容易引人注意,也受制于人,还是那样说,想办法挖人,咱们自己制曲。” 林彻想到了酒曲这档子事便安排给了罗标。 “好的阿郎,小人记下了。” 罗标发现今后自己有得忙了。 “郑管事,新的制盐坊和酒坊都要抓紧时间建起来,人手也要好好挑选,这几天我把小虫留下来,让他培训新人上手。一定要注意,别让咱家的法子流露出去了,标叔,你安排一队人专门守护这新作坊。” 林彻吩咐完,罗标和郑管事就各自安排去了。 大家都在忙着,就林彻一人闲着没事,想了想,便走到了铁匠坊。 林彻找到陈铁匠,这里太过嘈杂,于是两人找了一处安静的地方说话。 因为是临时起意,所以林彻也没有准备图纸什么的,只能边比划边说。 “陈老丈我想要做一种铸铁的铁球,薄皮空心,做一个凸起的,上面留一个细细的口子,可以把细沙装进去,然后用木塞子可以塞死。” “阿郎,你说的就是一个球状的铁壶吧。” “差不多吧,不用太好的铁料,其实越脆的铁越好,要是可以的话上面预留一些凹槽,形状我画给你看。” 林彻在地上捡了根树枝,画了起来。 “大小的话,先做一种小的,装半斤细沙的样子,一个手拿着投掷出去那种,然后一种大一点的,在上面做个环把,方便栓上绳子甩着丢出去,先做这两种样品出来,待我试过可用在多做点。” “小老儿晓得了,这个做起来不难,何况用不需要什么很好的铁料。” “那好,这个就交给你了。” 林彻出了铁匠坊,看看时辰快到午饭时间了,早上那会没心情,潦草的吃了几口,可现在却感到肚子饿了。 正好看到空地上跑着几只鸡,嘿嘿,大吉大利,中午吃鸡。 林彻玩心大起,悄咪咪的从一只公鸡背后摸过去,还有两步的时候,猛的窜过去,冲着鸡脖子上伸手一捞。 空了,毛都没有捞到。 这只公鸡竟然扑腾着飞了起来,从林彻头上越过,顺带还给了他一滩顶顶新鲜的鸡粪,精准命中林彻头顶,关键是,这还是稀的。 林彻头上一热,顿时气急败坏,也不去摸,省得把手也弄脏了,直接张开双手,做出老鹰抓小鸡的姿势,冲着这只黑冠大公鸡发起了攻势。 只是,林彻明显高估了自己的身手,低估了大公鸡的敏捷。 忙活了大半天,除了换来一身臭汗,却什么都没有得到,额,不包括鸡屎! “今天我就不信了,这鸡我吃定了!” 于是,林彻喊人了! 不讲武德啊。 喊来庄丁,把四只鸡都给逮住了,就准备开始整治。 林彻抓住一只鸡,刚想拗断它的脖子,突然惊觉自己都上还有一坨屎呢。 顶着屎做饭,想想就恶心,做完怎么可能还吃得下呢。 林彻只好让庄丁先把鸡抓好,自己去找铃娘,让她帮自己洗头。 由俭入奢易啊,短短几年功夫,林彻已经习惯了有人服侍的日子了,连个头都不会洗了。 洗了三道,林彻才勉强感觉闻不到鸡屎的味道了。 这才又兴冲冲的把那只黑冠大公鸡抓在手里,揪住鸡脖子就是一扭,鸡生极乐。 既不放血,也不拔毛。 找来一把小匕首,环着鸡屁股开了一个小小的口子,然后把内脏全部掏了出来,再用井水洗干净内腔。 然后在鸡肚子里涂抹上雪盐,放一点姜丝,倒上少许的米酒,香料林彻是不放的,容易把荷叶的清香抢走了。 那边虎子和铃娘也把黄泥加水调成了泥浆,林彻便把鸡递给了他们,自己依着前法去处理其他三只鸡。 虎子也是熟悉的用泥浆把把鸡涂满,全部都渗透到毛根部,表面抹均匀成椭球状。 然后铃娘用荷叶把球包上,包严实,用麻线扎好。 宁小七已经按要求,在地上成田字形挖好了四个坑,便把球埋了进去,然后把坑填平,土层大概三寸厚。 等其他三只鸡也全部处理好了,全部埋下去后,在上面生起一堆篝火,把四只鸡都覆盖到。 然后静静的等着篝火烧到自然熄灭。 虎子一直盯着篝火,目不转睛,幽幽的发出饿狼般的目光。 铃娘也是忍不住的吞咽着口水。 呵呵,这两大吃货。 过了大概不到三刻钟的样子,篝火已经自然冷却下来了。 虎子便自告奋勇的把四个鸡球都挖了出来,刚好四个人,一人一个。 宁小七愣愣的望着手上的泥球不知道怎么下手。 虎子倒是熟门熟路了,拿石头一敲,泥壳裂开,香气扑鼻。 鸡球表面的泥块就碎了,一拔就下来,连毛都带下来,一根不剩,这鸡冒着腾腾热气,色泽金黄,油润光亮,看着就勾人食欲。 虎子把它放到干净的荷叶上,迫不及待的拔下一根鸡腿就塞到嘴里。 入口酥烂肥嫩,风味独特。 嗯,美滋滋。 林彻都还来不及阻止,仔细一看,还好不是那只黑冠大公鸡。 “你们别急啊,把那只黑冠大公鸡留给我,我要报仇雪恨!” 这娃报复心贼强,你都要抓人家,人家送你一泡鸡屎过分么? 最终,那只可怜的黑冠大公鸡还是落到了林彻肚子里。 等只剩一地骨头的时候,小虫才后知后觉的赶来,看到四人满嘴油光,然而却毛都没给他剩,便一脸幽怨的望着林彻。 林彻略感惭愧,小手一挥,“抓,庄子里的鸡多的是,想吃的自己去抓,我帮你们烤!” 就这么一句话,林彻烤了一下午的鸡,成功晋升为烤鸡霸王! 到傍晚时,林彻感觉自己闻着就像一只鸡了,便宣布罢工。 在庄子上沐浴了一番,只是没有带更换的衣服,林彻感觉还能闻到鸡的味道,还是决定先回府里去,于是晚饭都不在庄子上吃了,带上今天产出的白酒和雪盐,坐上马车逃离了庄子。 刚到府里便被海伯叫住了。 “阿郎,陈舯从泉州回来了,这未到年关时节,应是有什么大事要和府里请示,还特意要求见阿郎,因此我让他在外院的花厅侯着,您看是不是先见见他。” 陈舯是林彻母亲家中陪嫁过来的,一直打理着林彻母亲嫁妆中的产业,因为林彻父母在他出生不久便双双去世,所以林彻才是这些嫁妆的实际拥有人。 原则上来讲,这部分产业都归林彻做主的,即使他现在还是个屁大点的孩子。 进了花厅,一个满脸风尘的男子离开座椅站起来,微微躬着身,待林彻在主位坐好,便正式行礼拜见,揖手鞠躬,“见过少郎君,少郎君近日安否。” 林彻打眼望去,见男子四十余许的样子,脸上些许的憔悴也没遮掩其眼中的精光,一副精明强干的商人模样,“一切安好,舯叔多礼了,且请安坐。” “舯叔此来一路幸苦,风尘未洗便急切求见,可是商事上出了什么事?既然我母亲将产业托付于舯叔,你尽可自行做主处理,年关报账之时交代于我便可,何须如此。” 对于这个时代中,林家的家仆也好,在外的掌柜也好,跟林家都是一种很牢靠的人身依附关系,林彻还是认为值得信任的。 “回禀少郎君,若是些许商铺琐事,哪能拿来烦扰主家,这次是您外祖父下个月将要六十大寿,陈老太爷年纪大了,身子也不大好,所以想让小郎君前去见见面。这路途有些遥远坎坷,所以须得尽早告知少郎君,以便有所准备。”陈舯虚坐在椅子上,依然微躬着身。 “哦,是了,下月二十六便是外公的寿辰了,大父先前与我说起过,也有意让我前去贺寿,又担心我年纪尚幼,受不了那旅途之苦,因此尚未决定呢。”林彻这下明白了,考虑了一番,觉得去一趟泉州也好。 “嗯,算算日子,尚有月余,时间还算宽裕,下月初动身即可,舯叔这段时日便在府里住下,到时陪我一同前往可好?” “一切听从少郎君吩咐。”陈舯对于林彻的安排自然不会有意见的,便随着仆人的引领退了下去,自有府中管事为其张罗食宿。 第22章 .吾怎可能做你师父?! “铃娘你先回院子,我去大父那里请安。宁蓝把牛车上的东西搬到我院子里,问下甄姨该怎么放,虎子,抱上这两个坛子,跟着我。” 见完陈舯后,林彻没有再闻到自己身上有味道了,也就懒得先回院子,直接走向林老太爷的踏浪园。 “老林头,你莫不是诓我,如何还不见你孙儿?” “慈正兄,此话从何说起呢,昨日那就确实那庆儿自己弄的,全部都被你我喝掉了,此等好酒肯定不是一时半会能弄出来的……” 还未进去,便听得堂上传来说话的声音,哈,张道长?林彻顿时脚步轻快了起来。 “翁翁,庆儿回来了,呀,果然是道长,小子寻了道长一个早上呢,还以为你一去不复返了。” 林彻跑进厅堂,虎子左右各抱着一只坛子跟着身后。 “你个小家伙,寻老道作甚,嚯,让我看看这是什么好物什。” 老道一晃,飘过来从虎子怀中夺过一个坛子又飘回原处。 “咦,不是酒?这是何物,如此晶莹雪白。”老道打开坛子,失望后又疑惑。 “道长,另一坛才是酒,这是我制的精盐,额……” 未等林彻说完,便看到牛鼻子又飘了过来,从虎子怀里取过另一个坛子,顺手把盐坛子又塞回他怀里。 老道士,迫不及待的打开坛子,果然闻到了浓浓的酒香,倒上一大碗,放下坛子便心急的啜上一小口,胡子眉毛都伸展开来。 尚好,老道士还知晓厉害,未敢一口闷,看来上次也是醉得不轻。 林老太爷既然知道了这酒是自己孙儿弄出来的,那不是想要多少有多少,却是不稀得和老道抢了,倒是听到林彻说新制的精盐,显得更感兴趣点,毕竟林家的家当一半都是从盐上来得。 “虎子,把坛子给老夫拿过来。” 林老爷子不管正一脸享受的张老道,唤着虎子。 “喏,太爷。”虎子迈步上前把开着的盐坛子放到林老头的案上。 林老爷子探手进去抓了一把,摊在掌心,就着烛光仔细看了起来,然后捻了一点放到嘴里细细品味,“唔…这味道,纯正,透净,极品好盐,比最好的青盐还好上不少,这成色也是雪白精致,好好好!哈哈哈,天赐林家啊。” 林彻撇撇嘴,腹诽着,什么天赐,明明是我弄的!当然说出来那是不可能的! “翁翁都说好盐,那就必然不错的,庆儿已经让庄子上建了新作坊,往后多做生产。”林彻给林老太爷做汇报。 “好孙儿,来,坐下吃点吃食,莫要饿坏了,家中之事你尽可自行做主,无须禀报与我,哈哈哈,我林正则的孙儿就是非同凡响。” 林老头很是开怀,比昨晚喝到好酒还开心,有了这等精盐,更加不怕林彻败家了。 更重要的是,林彻展现出来的一出又一出的不凡之处,让林老头深感后继有人,林家或许能够延续富贵,甚至更加辉煌。 “翁翁,刚才陈舯从泉州回来,和我说我外祖想让我前去泉州为他祝寿呢。”林彻夹了个丸子吞了下去。 老爷子摸了摸他的小脑袋,“泉州你也该去一趟,你外祖还从来没见过你,那陈老倌年纪也大了,每次来书都要絮叨一番,自己没有亲孙子,该不会是想抢我的吧,算了,去吧去吧,免得给他和你留下遗憾,老头子我是吃不得远行的苦了,只能让你个小娃儿独自去了,也不知道这近千里你吃不吃得消。” “翁翁放心就是,时间还有挺长的,庆儿自有准备,路上也不会太赶。”林彻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 “孟远兄,这娃娃才几岁啊,你就放手把家业交予他了?不担心把你林家败光了么。” 张老道略显惊奇,啜了一口碗中之酒,吐着酒气打趣道。 “虎子,与吾把酒拿过来倒上,今日你负责为我两个老头子倒酒。”林老头见张老道喝得甚是舒畅,也是有些馋了,“有甚好担心的,且不说吾孙儿如此聪慧,便说吾自己想当年亦是少年即开始闯荡,方有我林家如今之偌大家业,那时吾也没大几岁。” “哈哈,孟远兄果非常人可比啊,福缘亦是得天独厚,能有此佳孙,令人羡慕啊。饮胜!”张老道亦是为老友高兴。 “吾当年未满十三便离了家乡,十五就随海舟开始踏遍四洋,在海上飘荡近二十载,若非得天之幸,早已葬身波涛之中了。哈哈,来,斟满。”林老头有些许自得,酒助谈性,很是畅意。 “翁翁,这酒新制,过于性烈,莫饮那么急,不要伤了身子,道长,你也慢些饮,来日方长,这酒若是陈放些许日子,风味必是更佳。” 林彻看着两老头喝得面红耳赤,不免有些担心。 “哈哈,小家伙莫要担心,老道自有分寸,话说,饮过如此佳酿,那皇家贡品都不过是凡品了,一般酒水更是无法入口了,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啊。老道原本就不怎么坚定的道心怕是剩不下多少了。” 张老道说着便又啜上一大口,毫不在意林彻的劝止。 “庆儿,勿须过于担忧,老头子我自省得,这便慢饮,对了,此酒可有取名?如此佳酿,须得寻思个好名字方可啊。” 林老头对孙子的劝语还是略为听从的。 “翁翁,庆儿还没顾着这事呢,莫不如翁翁你取一个?” 林彻当然把这光荣的任务留给自己祖父了。 林老头正思索着,那边张老道便抢起了生意,“呔,就老林头你那点墨水,还是莫要勉强了,还是老道我来,唔…,此酒醇冽,清透如泉,回甘如春,不如就叫,石泉春,如何?” “石泉春?嗯……似乎不错,庆儿你以为如何?” 林老爷子见老道取了,也就懒得费脑子了,不管是谁取的名字,重要的是这是自己孙儿弄出来的,这可谁也抢不走的。 “庆儿没得意见,这名字听起来很是不错,就叫石泉春了,这是米酒制出来的,尚还有谷酒与栗酒制出来的,风味大有不同,下次让翁翁与道长换个口味。”林彻对取名也是顺其自然,欣然接受。 “哎呀,你这小家伙很不错啊,这石泉春已是如此不凡了,竟然还有两种另有风味的新酒,何不现在拿来,让老道我一品为快啊。” 张老道听到还有别的酒,立马不淡定了。 “道长莫要急切嘛,只要留在我林家,往后肯定有更多好酒奉上的。”林彻抓着老道好酒这点,试着引诱老道留下来教自己武艺。 “呵,小家伙,莫不是以为老道不知道你打得甚主意么,哈哈,怕不是看上老道的微末武技了吧,小事耳,答应你便是。” 张老道其实早就看上林彻了,不然哪里会有早上演武场那回事,若不是为引林彻上钩,张老道也不是那种显摆武艺的人。 原本,还想吊一吊林彻,看看他似乎有练武的诚心,只是昨晚那酒大大提高了他对酒的要求,喝其他的已经没滋没味了,终是耐不住送上门了。 “道长,你答应了!?答应教我习武了?师父在上,请受徒儿一拜。” 林彻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的愿望这么容易就实现了,有种不真实的感觉,瞬间就决定板上钉钉,把拜师学艺之事敲死,担心老道只是酒精上头,一时冲动,等酒醒后就要后悔不认账。 却听老道一声,“慢着!” 林彻心中一凉,哇呀呀!老牛鼻子这是要当场就反悔么?都不须得等酒醒了,哎呀,该等他再多喝几碗的,失策了失策了。 “你这娃儿,好不晓事!吾怎可能做你师父?!那不是凭白低了老林头一辈?” 老道却是没把拜倒的林彻扶起来,“只能拜我作师祖,如此方可,老道我就当代徒授艺了。” “嘁,你这牛鼻子,一个出家人讲究什么虚礼,各论各的,吾不稀得沾这点虚假便宜,再说了,你哪来的徒弟,还代徒授艺,你这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之举,让吾很是不耻!”林老头对不能真的沾到张老道的便宜,很是可惜。 “呵呵,老道有没有徒弟要你管?!此事就这样说定了,小家伙,你愿是不愿?” 张老道早年也是有一个徒弟的,只是流落去了北边,二十余年唯有音讯了,也不知道是生是死。 林彻哪管他师父还是师祖,能学到高明武艺一切好说,当即整整身子,甚为恭谨的再次拜礼,“徒孙林彻,拜见师祖。” 老道看着三叩九拜的林彻,捻着须笑眯眯的,心下也是欢喜,总算找到一个资质不错的材料,只要这娃儿能吃得了苦,自己一身所学也算后继有人了。 只是,这娃子出身富贵,性子似乎也颇为随意,心思也是聪慧伶俐,不知道能不能坚持得住啊,这聪明人往往是最会偷懒之人,看来,自己得多费些心思了,不能白瞎了这块难得的好料。 第23章 .师祖授艺 “好,庆儿,起来,你过来,到我身边来。” 待林彻总算把礼施全,老道便把他唤了起来。 老道站了起来,离开案席,抓着林彻就是一番揉捏拍打。 整整一刻钟,林彻是感到自己先是被弄得散了架,浑身没有一处能使劲,接着又被装了回去,骨头一阵作响,似乎有了力气,最后却是肌肉失控,不停颤抖,然后软得像一团泥,舒服得只想睡觉。 老道把林彻随手往地上一丢,看得林老头心上一阵哆嗦,心疼得不得了,心下却是明白自己不能插手,只得任由老道施为。 老道拿了一个空碗,倒上些许石泉春,不多,一两都不到,然后从袖袋中掏出一只小瓷瓶,到了一粒青色的丹药出来丢进酒碗里化开。 老道端着碗晃动着,一手又把地上的林彻拎了起来,把酒碗送到林彻嘴边,“张嘴!” 林彻瞄了一眼碗中青色的酒液,略有犹豫,最终还是顺从的张开了嘴,一阵辛辣又带着苦的味道,顺喉而下,直入腑脏之中。 没多久,身上就开始从内到外的麻麻痒痒,酸楚肿胀。 卧槽,这牛鼻子给我吃的是啥? 该不是不想教我武艺,便把我先给毒死吧。 林彻心里胡思乱想着,也不想想,老道一只手就能把他捏死,哪用这么麻烦。 老道放下林彻,又掏出一个罐子,丢给林彻,“好了,先这样了,回去用热水泡澡,把里面这颗药化在水里,泡一个时辰再去睡觉,明日卯时在院中等我,那个傻小子过来,把你家郎君背走,现在不要打扰老道饮酒了,速去!” 老道支使着虎子把林彻背了出去。 小院里,等候着林彻的甄姨看到林彻被虎子就背着进来,心下一惊,吓得一个大跳,以为林彻出了什么事呢,“啊!阿郎你这是怎么了?伤着哪里了么?快让奴家看看!” “甄姨,我没事,就是没力气,去帮我准备浴桶,我得泡澡!”林彻趴在虎子背上,有气无力的。 “哦哦,没事就好,没事就好,那我去给你准备沐浴,阿郎,是真的没事吧?” 甄姨还是略带疑惑,没事今天咋这个样子了,平时郎君可是康健活泼的很。 “嗯嗯,真没事,甄姨你快去吧。”林彻不得不再安慰甄姨。 泡在热水里,林彻总算开始舒坦起来,脑子开始寻思了起来,这鸡蛋大的黑色药丸也不知道是起什么作用的,闻着也没啥味道啊,额,泡着怪舒服的。 这玩意要是在前世的洗浴城里一放,那不得客流滚滚,日进斗金了么,也不知道成本贵不贵,制作容易不容易,嘿嘿,要是可以的话,现在也是可以开个洗浴城出来的嘛。 就这样胡思乱想的泡了一个时辰,要不是怕把自己淹死在浴桶里,强打着精神才让自己不睡过去。 时间到了,甄姨把不到五十斤重的林彻从桶里抱出来,用白叠布仔细擦干了,换上睡袍。 然后又略显吃力的在铃儿的帮助下,把林彻送回卧房床榻之上。 林彻一沾枕头,便睡了过去。 林彻睡得甚是舒坦,一晚都觉着自己飘在空中,精力在毫无察觉中慢慢充沛了起来,身体内似乎也在发生着什么改变。 不到卯时,林彻便自然醒过来了,没有惊动铃儿小丫头,自己穿上衣服便走到院中等待老道。 体内似乎要溢出来的精力,使得林彻总想做点什么,于是便开始广播体操。 连一小节都做完,张老道便从院墙上飞了进来,看了运动中的林彻一眼,“这是什么鬼功夫?瞎练啥呢?给我停了。” 这什么人呐?有路不走非得翻墙,这是二十一世纪科学健身操,可不是鬼功夫,林彻小小的腹诽了一番,“徒孙见过师祖。不知该如何开始,请师祖指点。” 张老道二话不说拎起林彻,带着他飞出院墙,再穿过大大小小的房屋院落,从林府西墙飞了出去。 “记着路,明日开始自己找来!” 说着,带着林彻向西边的群山飞奔而去。 七八里的样子,片刻就到了一座高山下,把林彻放下。 “从这里开始跑,我在山顶等你,跑快点,别让我久等,你最多只有两刻钟。” 老道面不红气不喘,说完就消失了。 林彻抬头望望朦胧的山顶,欲哭无泪,这特么是人干的么,两刻钟,谁办的到? 加一倍时间也难啊。 但是,能怎么办呢,跑呗。 在灰蒙蒙的光线下,一个小小的身影,独自在崎岖的上路上飞奔着,向顶峰慢慢靠近。 林彻意外的发觉自己可能想错了,自己不但没有疲惫感,还越跑越快,越跑越觉的充满了活力。 两刻钟多一点,林彻便登上了山顶,大口呼吸着顶峰的凉气。 看到林彻到来,老道略感满意,难以察觉的点了点头,嘴上却不一样,“太慢了!你个年青人比我个老头还慢半天!如此体弱,还怎么练习武艺,往后加倍努力!” 额,什么年青人,我还是个孩子! 林彻心中无力的抗议着,“是,尊师祖之命,庆儿一定加倍用功。” 老道掏出一颗乳白色的鸽子蛋大小的丹药,丢给林彻,“吃下去,然后再往山下跑,先跑完三个来回再说,速去。” 林彻能怎么办,老实吞下这颗不知道有没有什么重金属的丹药,迈开小腿便跑起来。 一个时辰差一刻的样子,大汗淋漓的林彻总算艰难的跑完了,一个来回足有二十里,三个来回就是六十里,还是上山下山,其中艰难那是一言难尽。 这个时候,太阳已经越出东山,开始向人间肆意散射着热意了。 望着气喘吁吁,神态疲惫的林彻,老道摆摆手,“来,跟我来。” 林彻跟着老道,缓缓步行,来到一眼温泉旁边,垒着一个三尺见方的池子,一边接着温泉慢慢进水,一边开着口子慢慢流出。 老道把一个似乎是包了药材的竹笼丢下水池,“脱了衣服,进去泡着。” 林彻也没有什么害羞之心,脱衣服就脱衣服呗,一下子把自己扒个精光,清洁溜溜的像只白斩鸡。 林彻跳进水池,发觉水深也就三尺多得样子,自己能碰着池底站起来,刚好把口鼻露在热气蒸腾的水面上。 烫啊,气血似乎都沸腾了,一股脑儿的往头上冲,林彻只觉得自己就是一颗火锅中的牛肉丸子,用不了几分钟,便可以捞出去沾味碟了。 老道寻了块石头懒散的坐下去,望着水池中面色涨红的林彻,一声断喝,“收摄心神!” 林彻心头一凛,呼出一口浊气,甩甩头,把所有念头都抛出脑海,让自己空明起来。 “小家伙,听好!记好!行好!”张老道的声音灌入林彻耳中,“紧闭口,鼻吸气,意引丹田,略作回转,张口呼出,呼必呼尽,吸必吸满,如此行之九转。” 林彻把注意力都集中起来,按着张道士的指导,很快便照此呼吸起来。 对林彻来说,张道士的话没有什么难理解的地方。 张道长望着林彻完美的进行着九转呼吸之法,“然后抿口合齿,舌顶上腭,收视返听,鼻吸鼻呼,一呼一吸,皆令出入丹田。务必做到以心领气,以气随心,吸气时随意念下注丹田,呼气时以意念领出窍外,谓之心息相依。如此以为常法。” 林彻用心贯彻着老道的指点,便感觉不到那么烫了,虽然他全身红的像一只刚熟的大虾,心态却平复了下来,全神贯注的默念着呼吸之法,进入一种忘我的状态。 待到两刻钟后,这行气久了,成为自然,即使不用意念引领,气息自然而然回丹田之内,仿佛有力吸引,整条行气运息的系统便打通建立了起来。 张道士见到林彻如此之快便掌握了呼吸吐纳的要诀,心中甚是惊讶,也是欣慰满意至极,继续开口道,“很好,只将微意守于丹田,仍是丹田呼吸,吐惟细细,纳惟绵绵,若存若亡,似有似无,方为真息。须得逐渐将有为之法,归于无为,先存后忘,知而不守。” 林彻听得仔细,心下更是牢记,尝试着按法决做着调整,最后神气合为一体,不知不觉打成一片。 这时他仿佛感到,自己的身体里有一股莫名其妙的气团,从小腹处升起,氤氲不散,把五腑六脏团团包裹,却又不觉得束缚。 接着嘴巴里的口津愈生愈旺,香甜满口,然后小腹丹田处的温暖,蔓延到全身,让他反而感觉不到温泉的滚烫了。 然后呼吸开合之间,好像全身上下的毛孔都随之呼应。 这奇妙的感觉,让林彻很是舒服,甚至都感觉不到有任何外界的压力存在,心思不由进入了空灵宁静当中。 静到极处之后,明明整个人浸泡在温泉里,却分明又感觉到有气体,仿佛如一根根的银色蚕丝一般,从每一个毛孔之中往身体里渗透空洞畅快,妙不可言。 第24章 .明天换好不好 老道望着林彻的神态,有些惊疑,坐不住了,起身近前几步,细细观察起来,有些不敢确定的又围着池子转了几圈,然后在正面盯着林彻看了半响。 最终,巨大的喜悦充斥着老道满是沧桑的内心,缓缓沉吟道,“内观经曰:‘信道易,行道难;行道易,得道难,得道易,守道难。守道不失,身长存也。’庆儿,听仔细了!欲行真道,须如上士勤而行之。此法贵在坚持,行立坐卧之间,随时可用丹田呼吸,不必拘泥时日。” 林彻倘若无知无识,神态平缓,若不是红的滴血的皮肤和头顶蒸腾的白气,都要以为他这是安睡着,老道却清楚他能听到自己的说的每一个字。 张道长缓步走回石头边,轻声细语着,“老道我无法在此间长留,最长能有一个月,原本还担心时间不够给你打下基础,因为调理体魄是很花时间的,因人而异,长的数载,最短的也要半月,原以为以你的资质,怎么也得月余,因此,昨日我用手法为你易骨腾膜,为你缩减几日时间。” 晨间的日光,掠过树梢,穿过水雾,静静的抚在林彻的侧脸上,小小的脸庞泛着红光,不悲不喜。 老道立于石上,紫青道袍,随着山间的微风,轻轻飘摆,“现在看来,只需十日,你便可完成调理,到时便可开始练基本功了。哈哈,你林家果然是得天之幸啊,老林头好福气啊,哈,如今老道我也不差。” 少顷,张道士走过去,把林彻从水中拎了起来,“好了,把水汽散了,穿上衣服吧。” 林彻光着屁股蛋,迎风张臂,惬意的感受着体内蓬勃的力量,片刻之后,水汽散尽,便把衣服穿了起来。 老道丢给林彻一个小瓷瓶,一个略大的坛子,“瓷瓶中的丹药,于晚间亥时服一粒,然后到此跑三个回合山道,回去后便用坛中之药泡澡,次日寅时服一粒,来此跑四个回合,然后在这池中泡半个时辰方可,池中不必添药了,那竹笼一直留在里面便是。好了,回去吧,这十日你当自行锻炼不可或忘,十日之后老道自会来寻你。” 张道士说完,便飘然离去。 就这!? 林彻怀里抱着一坛一罐,一脸懵逼,这年头的师父都这么教徒弟的? 算了,原谅他了。 不然呢,打他?那是不可能的,打不过。 骂他?不敢,怕挨打。 林彻孤孤单单的往回走,一边回味着老道今天说的那些话。 其实老道说的听起来很神奇的样子,但林彻自己理解来说就比较简单了。 那所谓的易骨腾膜,说得很高大上一样,怕不是真的把自己的骨架关节拆了又重新装一次吧?难怪和前世去洗浴城做完推拿的感觉很像。 调理体魄就是用内外药物给身体做调整,让普通人的身体适合练习武艺,跑步应该主要是为了催发药力和调动身体里的潜力。 简单的说,这就是一个前戏…有点前世三个月新兵营的意思。 让一个普通人从身体和精神一起往习武者的要求上转变。 而呼吸吐纳法可能是力量使用的基本法则吧,连基本功的时候就应该就是正式进入练习武艺了。 之所以林彻比绝大多数人更早渡过体魄调理期,是因为,他在最合适练武的年纪,大脑里却有成人的理解力,占了一个千古难有的便宜。 如今看来,武功似乎也没什么太神奇的地方,根本没听到张道士提及什么内功这些玄妙的东西。 张道士现在传授给林彻的,简单的来说就是锻炼体魄,开发身体潜能。 而杨巍成也说过,锻体是一切武艺的根基,只是各家有各家的方法罢了。 而呼吸之法也好理解,人体所有细胞都需要氧化作用才能提供能量,一个合理的呼吸节奏,当然可以让人更好的运用力量。 差不多上午十点的样子,光荣的新兵蛋.子林彻回到了林府西门。 还没进门,一阵银铃声就扑进了耳朵,小丫头娇嗔的停在林彻身前,“阿郎,说好的起来要唤奴奴的,你又忘了,害得奴奴又挨了甄姨的板子,还不给我吃早饭。” “额,我说我不是故意的你信么?算了,中午赔你一只烧鹅总可以了吧。” 小丫头好打发的很,林彻很是擅长,边走边说,“对了,你怎么知道在这个侧门等我?你是神仙么,能算到我从这里回来。” “哦,早上你又不见了,我找你的时候就看到门上钉了一个纸条,甄姨说上面写了你去西山练武了,拿给太爷看了,太爷说不用担心,等你回来就是了,我猜你肯定要从这里进府啊,当然在这里等你了。嘻嘻…” 小丫头还有点洋洋得意,屁颠屁颠的跟在林彻身后。 “好吧,算你聪明,给你加个鸡腿。” 林彻心想,没想到张老道还是很靠谱的嘛,还知道留字条,咦,我怎么没看到他什么时候留的。 “嘻嘻嘻,阿郎,说话要算数哦,要一整只烧鹅和一个大鸡腿哦。” 小丫头欢呼雀跃,银铃声欢快的撒在林彻身周。 “呵,那要是给你加个羊羹,是不是愿意加一顿板子换。” 林彻对这个小吃货很是无语。 铃娘赶忙捂着屁股,“不成不成,屁股已经打肿了,今天不能再加了,阿郎,明天换好不好?” 林彻捂住额头,说不出话了。 “对了阿郎,工匠坊使人来说,你要的东西做好了,什么时候给你送过来。” 小丫头总算想起还有事情要传达。 “那现在去外院吧,待会你找个人去让工匠坊把东西送到外花厅。” 林彻拐上了去外花厅的路。 …… 林彻看着手里的笔,翠竹的笔身,浅刻着梅花和兰花,一个金质的蟾蜍趴在一头,肚子下面通过笔身刻出一个短槽连着里面的唧筒内杆,推拉蟾蜍就可以吸墨水到笔筒里,打开同样翠竹制成的笔帽,里面看到铜质的笔头上点着一小金球,笔头抱着木质的引墨槽。 可以说,这笔简直是艺术品,实在精巧美观,吸了墨水,写上几个字,很完美。林彻满意极了。 总共十只,两只就是林彻手上这样的,另外八只结构是一样的,就是没雕刻和金饰。 老龚头看到林彻满意的表情,小声的提醒道,“阿郎,这笔吸了墨最好就用完,因为唧筒塞子不够紧密,里面的墨水还是容易流出来的,最好用完后才随身携带。” 这是没法子的事,除非有橡胶啊,急不得,林彻点点头,“我已经很满意了,不过,我听说有一种杜仲树,可以提取胶质材料出来,我让人找找,可以用来做塞子,那样就很紧密不怕漏了,对了,马车有进展么?” 老龚头见林彻并不介意那点小毛病,放下心来,“马车有点眉目了,还在试材料,应该很快的,不会耽误阿郎的事的。” “很好,辛苦大家了,去账房支两百贯,算是给大家的奖励。” 林彻写了个字条,盖上自己的小印,递给老龚头。 “老朽代大家谢过阿郎赏赐,那老朽就先退下了。” 老龚头接过字条,眉开眼笑。 让铃娘包上笔,林彻自己依旧抱着一坛一罐,向自己的庆延院走去。 随后几天里,林彻早晚间自行练功,白天就操练那二十几个少年,以及流民中因为身体恢复得比较快,而先行接下来的一部分人。 这部分三百多流民都正直青壮年,所以林彻按着自己的想法把他们编成队伍,然后用同样的方法进行军训。 虽然大多数流民因为没有文化,不识字,所以接受能力比较差,甚至有些人左右都分不清楚,林彻只好让他们在手脚上绑上黑白布带来做区分。 但是因为林彻是他们的救命恩人,所以服从性非常高,一次不会的科目,就练上十遍,百遍,直到熟练于心为止。 这时候,也是二十几个少年最开心的时候,因为他们理解能力好,又被强训了好些日子了,于是便开始充当流民们的教官,很是过了一把训人的瘾头。 结果就是,他们常常在林彻那里挨训了以后,再憋着一口气更加严厉的训练流民。 这样的高压下,成绩还是有的,流民中也很快涌现出了五六十表现优异的人,很快就掌握了训练中的科目。 于是林彻又把他们重新编伍,让五六十人充任伍长,一个带四个,这样训练起来渐渐上了轨道。 第25章 .猪圈里的医生 西山温泉边空地,一高一矮两个身影闪电般撞在一起,沾之即分,换位闪开,挪腾之后,再次相撞,不时爆起的金铁交鸣之声,在群山之间回荡。 温泉边的一个小水池中,露着一个小脑袋,脸上波澜不惊,双眼微微闭着,似乎丝毫都听不到这激荡的打斗声响。 良久,两个身影分开,矮一点的身影这次跳出战圈,把手中的朴刀往地上一丢,“小七哥,不打了,这把朴刀又废了,都成锯子了。” 宁小七晃晃酸痛的双臂,也打望了一下满是刀痕的两把四棱锏,摇摇头,“还好我这是钝器,这样子也没啥关系,虎子,你真的才十一岁么?这力气,比牛还大。” “力气大有甚用,还是打不过你。” 虎子有些许丧气,知道小七哥都留手了还占不到一点便宜。 宁小七把双锏收到锏囊中,“你才多大,再过几年我未必是你对手了,这你还丧气啥?看时辰,阿郎该差不多了吧,” 虎子摸摸肚皮,“昨晚还是吃少了,好饿,小七哥,明天咱们带点干粮来吧,好歹能垫个肚子。” “忍忍,马上就能回去了,你看,阿郎出来了。” 宁小七这是正好看见林彻从光溜溜的从池子里跃了出来。 今天是第五天了,林彻每一天都能感受到自己身体的变化,轻盈,敏捷,力量膨胀,灵台清明。 四个来回总共八十里的山路,他现在用不到一个时辰就跑完了,还感受不到什么疲累,再泡完半个时辰的药水温泉,精力就完全恢复了。 唯一的不好就是,饿! 抹干身上的水珠,飞速的穿上衣服,“走,回府,最后到的没肉吃!” 撒腿就跑。 虎子和宁小七懵逼的对望了一眼,根本没想到自家郎君来这么一手,回过神来,林彻的影子已经消失在树丛间。 “哎呀呀呀,我要吃肉!” 虎子捡起朴刀,追着林彻消失的方向就飞奔而去。 宁小七紧了紧背后的锏囊,迈开大长腿,就是一溜烟。 呵呵,就我这腿脚,追不上郎君,还追不上你个半大小子么,偷跑,是没用滴。 …… 林彻一口酱牛肉,一口白灼羊肉,吃的小嘴鼓鼓囊囊。 额,没错,林家庄子昨天又摔死了一头牛,哈哈,自从林彻开始习武,这已经摔死两头牛了。 虎子也是狼吞虎咽的,却还不忘空出一只手来护住身前的一大盆酱牛肉,警惕的望着宁小七,生怕他过来抢。 宁小七吃相就斯文多了,可是,他不仅仅腿长,嘴也不小,一张一闭之间,拳头大小一块的酱牛肉就不见了。 两刻钟后。 “呃…” 林彻神态满足的打了个饱嗝,摸摸鼓成球状的肚皮,接过了铃娘递上的茶水,是茶水不是茶汤,单纯的团茶,对林彻来说,虽然口感不满意,也好过加一堆香料。 放下茶盏,林彻往椅背一靠,“铃娘,你让人去和罗管事说一声,准备一下,今天我打算到庄子上看看。对了,把陈舯也叫上。” 再看看还在大嚼的两人,“吃慢点,不急,我得歇会,消消食,呃…,似乎有点吃多了。” …… 陈舯在府上待了好些日子了,都没怎么出府门,一来短时间赶了那么远的路,对于年纪四十多近五十的他来说,还有很有些吃不消的,需要好好休养,二来,这里也没啥娱乐的,干脆就好好呆在府上。 今天突然被林彻叫着出来,心里还是有点好奇的,这少郎君带他到一个庄子上干嘛。 进了庄子,屋子都没进,直接来到一排猪圈前,陈舯满脑子疑问,这是干啥,这几头小猪难道有什么特别之处么? 看不出来啊,和普通的猪没两样啊。 林彻没注意到陈舯不断冒着问号的眼神,直接走近前观察几只得以活下来的幸运猪,呵,割了十四头,几天下来,死了六头,两只公的,四只母的。 林彻安慰过的那头小白猪运气还行,还在活着的六头公猪里面,这时候正把头埋在食槽里,吃得那叫一个欢快。 八除以十四,差不多六成的手术成功率,哈,还成,要是用酒精消毒的话,应该还能增加不少成活率了。 勉强算是成功吧。 看完小白猪,林彻走到边上一个猪舍前,看到里面不但有只母猪崽,竟然还有一个人,这人二十来岁,一身细布长袍,怎么也不像个养猪的,见他正摁翻了小母猪,细细看着它的下腹,甚至还伸手在那肚脐便摸来摸去。 哈,一看就不像个正经人。 听到脚步,回过头来,这个不正经的人才发现,猪舍外一群人好奇的打量着他,最前头一个小孩眼中更满是探究,这个不正经的人立马窘迫了起来,恩,做某些坏事被抓现场后都这样。 “这是白悦,丁字商队的随行郎中,前天跟着丁字队刚从湘南回来的。” 林彻边上的郑管事给他解释这个不正经的身份来历。 “郎中啊,我说呢,怎么会有人对小母猪感兴趣。” 林彻打个哈哈,把自己的龌蹉思想收了收。 白悦走了出来,看到郑管事对林彻的态度便明白了眼前这小屁孩的身份,上前揖手行礼,“小可白悦见过主家郎君。” “唤我阿郎就成,大家都这么叫的”林彻叉手回了一礼,“你是郎中?还会给猪看病么?” “回阿郎,小可听说阿郎让人切开了小猪的肚子,割了里面的花肠,在用线绑住了断肠,还用针线把伤口缝起来了,小猪竟然还活下来了,刚才小可细看了伤口,已经长好了。这是何道理?小可甚是疑惑。不知道阿郎可不可以为小可解惑?”这还是个好奇宝宝。 林彻便解释了一番,最后说:“要是用酒精来消毒的话,活下来得应该更多。” “阿郎,前面的我听明白了,可这酒精是什么,消毒又是什么意思?” 白悦很有科学探索精神,打破沙锅问到底。 “酒精就是我从酒中提炼出来的精华,用来杀死伤口附近的肉眼看不到的小虫子,这些小虫子会让伤口发炎,感染病毒。” 林彻只好尽量用这个时代的人能听懂的话语来解释了。 病毒两个字,从字面上白悦还是能理解的,虽然不是林彻那个世界病毒的含义,但也没什么影响。 “哦?有这么神奇的东西?阿郎是怎么知道有这种小虫子的,既然眼睛都无法看到?” 林彻懵逼了,这怎么解释?“额,我猜的。你想啊,生肉要是放了盐是不是就不容易腐烂,甚至冬天还可以做成腊肉,所以之前我让人抹了盐在这些伤口上,用来杀死会让肉腐烂的东西。酒精是比盐更好用。” 白悦认真的思考了一会,“虽然阿郎说是猜的,我觉得还是很有些道理的,阿郎,那个酒精可以让小可见识一下么?” 林彻再次仔细打量了一眼这个不正经郎中,咦,这是人才啊,医生可是有大用的人才,得好好培养一下,“哈,没问题,你就跟在我身边吧,待会带你去看就是了。” 没想到,在猪圈这个地方,竟然还能收获一枚具有科学探索精神的医生人才,哈哈,今天算是赚到了。 林彻仔细把活着的八只小猪崽观察了一番,感觉只要熬过了感染这个鬼门关,基本就不会再出问题了。 要知道那些太监进宫的时候,怕是经历的手法没比这好多少呢。 据说太监净身的时候,用的是一种铲刀,连根带蛋,一铲而过,然后就是撒上一把草灰,就算止血消毒了。 存活率估计也就四成左右,这才是真的草芥人命。 对于六成的成功率,只能说还算将就吧,毕竟只是猪,所以还是能够接受的,而且随着阉割手法的熟练,渐渐积累出经验,这成功率还是能够稳步上升的。 当场,林彻又让人抓了三十只小猪崽,组织了一场大型外科手术。 没舍得拿酒精来,毕竟这会能产出的不多,所以还是之前的手法,但是明显熟练多了,一只猪从绑起来开始,到结束也花不到五分钟。 顿时场面有些意料之外的恐怖,林彻身边的护卫还有庄子里的工役们,大多是男人,见到那手起刀落,不由夹紧双腿,心下一阵恶寒。 而白悦倒是个另类,先是兴致勃勃的的仔细观察那几个养猪工的手法,到后来便跃跃欲试的问林彻请求,要亲身上阵。 林彻无所谓,想试就尽管试呗,还答应他,以后等酒精能量产以后,这里的猪,随便他切。 林彻一边看着白悦给小猪净身,一边吩咐郑管事扩大养猪场规模,打算一次养他个两千头,将来还要继续扩大。 反正将来酿酒作坊出来的酒糟应该很多,再打上一些猪草什么的,饲料来源是足够的。 到时候猪粪可以有用来养鱼,可以发酵后养蚯蚓,再用蚯蚓养鸡鸭鱼都可以,还可以用来肥田,反正这个年代,基本不纯在什么废物垃圾,只要想想办法,都能利用起来。 往后,养出来的猪也不用愁市场,猪肉可以吃,猪皮可以用来制作皮靴皮甲皮具,猪鬃是做刷子的重要原材料,猪骨头林彻将来也有大用。 第26章 .治疗箭创 等养猪场这边完事了,白悦虽然还沉浸在获得新医术的欣喜里,却也没有忘记林彻说过的酒精。 既然新收获的医生苗子想看酒精,那林彻就决定先去酿酒坊,反正也是今天的行程计划之一,早晚都一样。 “白郎中,这可是我林家的大秘密,外人不得与闻,要是知道了,就得一辈子保守秘密的,那就要一辈子待在我林家,你可想好了,确定要进去么?” 林彻故意用保密这个借口来试探白悦,就是想绑住这个自己看好的人才。 白悦有些踌躇,一辈子,可不是小事啊,最终,还是强烈的好奇心战胜了理智,一辈子就一辈子吧,林家对自己人还是很不错的,似乎也没什么大不了,“行!我想好了,就终生待在林家。阿郎,可以进去了吧。 林彻奸计得逞,很是畅意,“成,咱们进去,让你见识见识,放心,一定不会让你后悔的。” 新的酿酒坊还在建设,这里还是原来那个酿酒坊,只是围墙加高了,布置了比较严密的安保措施。 林彻带着白悦,罗标,陈舯还有郑管事一共五个人进去了,倒不全是为了保密,留在外面的也有好些人是知道秘密的,之所以不进去,铃娘是因为醉过一次,对酒气有些排斥,而虎子宁蓝是没什么兴趣了,人太多不方便就懒得进去了。 在外面就已经闻到阵阵酒香了,进了院子,推开酒坊大门,白色的雾气冲了出来,夹带的酒香更是让人迷醉。 原本还带着疑惑的陈舯,当品尝过刚出锅的新酒后,眼中就满是金光闪闪,哈哈哈,这简直就是一片金海啊。 林彻没顾上一脸亢奋的陈舯,而是让小虫拿出制备好的酒精,当着白悦的面,倒了一点在桌面上,火折子一点,立马一片蓝紫色的火焰燃起,烧了小半响。 大家都半张着口,愣着看火焰烧完,这酒得多烈啊,一点就着,比火油还好烧。 林彻想了一下,虽然这酒精能烧让这些人比较吃惊,但没法表面这酒精可以消毒杀菌啊,“庄上有没有什么伤口发炎溃烂的人?” “有,小可所在商队前些天在路上遇到山匪打劫,有个人手臂中了箭伤,箭头取出来了,可是一直不见伤口愈合,已经发臭流脓了。” 白悦马上答道,这几日,他正为此事发愁呢。 “好,现在我们就过去,试试这酒精的效果。” 林彻立马决定用这个伤员实验一下,虽然知道箭伤可能还会导致破伤风,酒精未必有用,但试试也无妨。 陈舯对治病没什么兴趣,就和罗标留在酿酒坊了,这是他现在最感兴趣的地方。 一行人又匆匆出了酒坊,来到了商队住的围屋,找到了伤员。 伤员是一个年轻壮汉,手臂上裹着麻布,脸色一片苍白,整个人都没什么精神。 白悦上前跟他解释了几句,伤员听到自己的伤口有可能治好,原本绝望的眼神又泛起了求生的目光,因为都知道像自己这样的伤情,很大可能是会没命的。 这几天大家都很担心他,却都没有办法,连一向医术很好的白郎中都束手无策,都只能说一些好听的话来安慰他,这一次,看样子应该不像是安慰。 白悦小心翼翼的把麻布解开,肩臂部,一个肿胀的创口露了出来,轻轻一挤,先是浓臭的黑血,紧接流出一些白色的浓汁,这时,可以看出已经有些微的腐烂了。 林彻看见这样的伤口,微微有些皱眉,比想象的严重啊,酒精能不能起作用? “白郎中,得把伤口上的腐肉切除啊,你能动手么?” 林彻还是觉得试试,反正也没更好的法子了。 “小可没做过,但我想试试。” 白悦果然很有探索精神,刚才切了七八只小猪,这会正手热,正想找个人来切切呢。 林彻让人递给白悦一把锋利的薄刃长柄小刀,这是上次吩咐铁匠坊打的准备用来阉猪用的,所以一头还带着一个弯钩。 暂时只有这一把样品,刚刚才送过来,没想到,没用在改变猪生的伟大事业,先用在了人身上,恩,似乎也挺伟大的。 “等等,拿一圈布巾来。给这位壮士咬上,待会会一直很痛的,忍住,宁蓝虎子,你们压住他,别让他乱动。好了,白郎中你开始吧。” 林彻见白悦拿着用酒精清洗过刀子就要动手,赶紧开口。 白悦其实倒是有一个麻醉药的方子,只是制备起来麻烦,如今也来不及,也就干脆没提。 伤员原本闻到浓烈的酒香,忍不住的吞着口水,嘴里突然被塞进一团布,然后就被两个人抓住手脚身子压在穿上动弹不得,一副被人绑架的样式。 接着才感到伤口处剧痛,苍白的脸上冒出豆大的汗珠。 白悦仔细缓慢的切下腐烂的地方,直到露出血红的新鲜肌肉,还好烂的不多。 然后按着林彻的指导,拿着用一两精盐兑十斤凉开水的盐水,冲洗伤口,等伤口发白没有血水杂物方才停下,让伤口稍作风干。 “接下来,会更加的痛,你得做好准备,虎子宁蓝,压紧点。好了,白郎中,倒酒精进去。多倒点,伤口似乎有点深,别怕浪费。” 林彻不舍得把酒精用在猪身上,但是对用在人身上还是很大方的。 林彻在边上指挥着众人,另外让人把没染过的细麻布放在沸水中煮着,然后悬在空陶锅里蒸干。 那伤员被酒精灼烧着伤口,痛不欲生,身体不停的颤抖抽搐,都恨不能找把刀砍掉伤臂。 林彻看着被酒精泡着的伤口,考虑着要不要缝合,想想还是放弃了,圆形的创口还切掉了不少肉,他也不知道该怎么缝合,只能顺其自然了。 这毕竟不是猪,林彻还是比较慎重的。 “用麻布包起来吧,注意着点松紧,好了,现在只能这样了,后面就看他的造化了,给他换个通风向阳的地方,保持干爽透气,凡是能接触到的东西都撒上酒精,别心疼,人命比什么都贵,房屋周围也撒上石灰粉。” 林彻说着,然后交代白悦一些后续要注意的地方。 白悦对这个自己动过刀的伤员很上心,听得很仔细,找来笔墨用心的记下,后面边由他来亲自观察照顾这个伤员。 这伤员也不知道是被疼晕了还是被酒精熏晕了,,脸色还有些苍白,这会呼吸已经平缓下来了。 留下白悦,林彻一行人就离开了围屋。 来到了炭窑这里,看看这焦炭炼得怎么样子了。 林彻看着手上的一小块炭块,黑乎乎的,没什么光泽,上面很多略微粗大的孔洞,分量比同体积的煤块要轻些,至于质量怎么样,林彻无从判断,因为没有这个经验。 “阿郎,昨天我看烟囱里不怎么再冒黑烟了,就熄了窑,剩下的连原来的三分之一都不到了,最后出来的就是这个样子,让铁匠烧了试过了,说是火力比木炭要壮很多。不知道这是不是阿郎想要的东西。不过这窑已经用不了了,都被烧坏了。” 烧炭老汉虽然没开始那么紧张了,一段话说得磕磕绊绊,总算把意思表明了。 “恩,应该没错,这个就是我要的焦炭,不过这成炭率应该还能提高,估计的这窑的密封不是很好,让很多煤就那样烧掉了。恩,我们从新建几个新窑子,再试试,郑管事,那个耐火砖烧制好了没有。” 上次林彻吩咐郑管事让人在粘土里加上高岭土从新烧制一批耐火砖,高岭土就是观音土,让流民带着去挖了不少回来。 “回阿郎,烧了一批出来,就是不知道是不是阿郎要的耐火砖,看起来比以往的红砖结实许多,也细腻平整许多,也不知道够不够用,现在拉倒这里来?”郑管事回答道。 “先拉过来试试吧,以后让他们试着不同的配比分量多烧几种,总能找出最合适的。去吧。” 林彻管他是骡子是马,先拉来试试。 第27章 .彻哥儿,你该上学了 一群泥瓦工和窑工,挥舞着各种工具,在一个矮土丘上,照着林彻的指挥挖着一个长方形的泥池。 林彻这时候蹲在煤堆边,仔细观察煤块的状况,详细的回忆刘炭工述说的炼制过程,想找出问题所在。 经过观察后发现,煤堆里面的杂质还是比较多的,特别是有一种灰黑色石头,外观看起来和煤有一点区别,而且比煤块坚硬了许多。 看来这煤应该先洗拣一下,减少入窑前的杂质含量,说不定这些杂质里还含有对炼铁有害的硫化物呢。 对于现实操作来说,莫过于浮选了,受益于义务教育的林彻,明白不同物质会有不同的密度,然后在水里就会有不同得浮力表现,那么通过这一点,自然可以分离出大多数不同的物质。 至于这个想法可行不可行,多试试不就好了? 人类在没有理论指导的时候,不就一直在这么前进着么? 林彻最起码知道方向在哪里,因此,可以让人类前进的路上,少拐几个弯。 水选法,其实捅破那层膜以后,比没有多神奇多难,建立分级沉淀池就好了,原理说起来并不难。 于是林彻把想法告诉了小虫,让他以后按着这个想法进一步实验,现在暂时先把炼焦炉建立起来。 林彻盘算半天后,开始对着大家说着自己的计划,“把这个池子挖好后,在底部和四周都砌上耐火砖,侧壁留好点火口,然后把简单洗选一下晾干后的煤堆满到这个里面,隔出导火通道,然后再用耐火砖把顶部封起来,做几个烟囱排烟排气,恩,以后有条件的话其实应该把排出去的废气收集起来的。” 林彻想了想,“算了,现在不管这个了,然后把里面的煤点燃起来,就这样,等它烧就是了,等不再冒烟了,就从点火口注水进去,把窑熄灭,就可以出焦了。都明白了吧。” 又考虑到需要去除焦炭里面的硫物质,这就要用到石灰了,于是干脆让他们用石灰水来熄灭窑火,至于石灰水的具体比例,当然还是让小虫带着人去试。 说起来,很多工艺,华夏人其实很早就窥见了,只是社会环境没有让这些普及传播开来,甚至泯灭于历史之中。 现代人的智慧,和一千年以前,甚至两千,五千年之前的人,其实存在不了太大的区别。只是信息交流的普及度以及侧重度上面,还有信息的受众范围,制约了人类整体的进步。 往往现代人类,觉得只是常识的知识,往前流转个几百年,就能让当时的人觉得惊艳,如果你肯展示出来的话。 所以说,一个人如果真的往回穿越了几百年,还要借助什么系统之类的东西,那么你活着还有什么意思?毫无存在感嘛!咱们能玩点有意思的游戏么?! 这个时候的林彻,正是面对这样的现实,原理懂一点,操作没见过,那就是让人多实验。 接受林彻任务的几个人再围着林彻问了一些细节,林彻能解答的就解答,不能解答的就让他们自己多试试。 不然能怎么样,林彻又没有烧过焦炭,只能凭着一些似是而非的映像来尝试了。 把这群人丢在那里自己摸索,林彻带着人去陶匠坊要取上次定做的器皿,却被老龚头带着一群人给截住了。 “阿郎,老朽们有事想和阿郎打个商量?”老龚头代表一群老匠人说话。 “哦?什么事?要是方便的话,老丈你就在这里说,我听听看。” 林彻想不到这帮老头子能有啥事要和自己商量的。 “阿郎,听罗管事说,您在收罗一些外面的工匠,老朽们想啊,阿郎肯定需要很多工匠做大事对吧,这外人总没我们府上这些老人可靠吧,阿郎您那些神奇的技法可不能轻易让外人学了去是吧,我们这些老朽们托了府上的恩典,家里的小子们都可以在家塾里学个识字算数,身上家学的手艺也还有,要不阿郎你让人领着,学得阿郎的一星半点,也够受用一辈子了,也能更好的为咱林府出力不是。阿郎,您看成不?” 老龚头战战兢兢的一口气把想好的话都说了出来,虽然他觉得阿郎应该会答应,但又怕唐突了,有些患得患失的。 “哈,成啊,那就都让他们来呗,到时候跟着小虫,我正缺人帮忙呢,嗐,之前我怎么没想到这一点呢。回去你们就让他们到庄上来。” 林彻当然欢迎了,还都是能识会算的年青人,及时雨啊。 “阿郎,不用回去喊了,人,我们都带过来了,就在庄子上呢,阿郎没答应前,没敢往您身边领。” 老龚头这边等林彻一答应,就去招呼人过来了。 呼啦啦二十几个小到十一二岁,大道十五六岁的少年,便被人领了过来。 正好,让这帮半大小子肩扛手提的,便把陶器坊做好的东西拿上了。 老龚头他们自待在这边的各个匠坊里没跟着。 来到上次制盐的院子,那些制盐的器具都搬到另一个隐秘的地方去了。 这里现在堆着林彻这次需要的材料和工具,小虫带着几个人已经等在那里的。 呼啦啦一群人跟着林彻涌进了这个还算宽敞的院子,听着指挥把陶器放置好,便乖乖的站在一边等候指派。 “小虫,这些人以后就跟着你了,以后我想让你把这些我想出来的技法管起来,你愿不愿意。” 林彻感觉小虫对这些事似乎很感兴趣的样子,头脑还好,各方面来说都是个不错的人选,便打算让他成为技术工程师,现在多了个培训人才的任务。 “阿郎,这哪有不愿意的,若不是太爷,这世上早没小虫了,阿郎让小虫干啥就干啥,况且这些事挺有意思的。” 小虫自小就很聪明,之所以喜欢读书,也是出于自己的求知欲和探索欲,现在林彻给他打开了一个新世界的大门,他正求之不得呢。 “好好好,顺便把你会的东西教给这些人,哈,其实都是你的同窗。” 林彻指着院子里的半大小子们。 “好了,其他话暂时不说,现在开始今天的正事,东西都准备好了吧,那就开始。” 在林彻的指挥下,一群人开始干活,其实今天林彻要做的就是几十年后将要出现的黄泥水淋脱色法,用以制作白糖。 一口大水缸,上面安放一个定制好的瓦质漏斗,先用稻草堵塞住漏斗的漏口,再把这个时候市面上卖黑砂糖熬化,倒入瓦质漏斗中,这种黑砂糖就是这个时代用甘蔗生产出来的成品糖。 等黑砂结定在里面后,除去稻草,用黄泥水淋下漏斗中的黑砂糖,黑渣从漏斗流入下面缸中,漏斗中留下白霜,最上一层约五寸多,非常洁白。 这个过程有些费时间,午饭都是让人送进来吃得,不过等院中一群人眼看着,听着林彻的指挥,在自己亲手操作下,一堆黑乎乎难看的要死的砂糖,就这样简单的就变成了雪白晶莹的白糖,对林侧的神奇更感佩服。 摆开一排六口大缸,安上漏斗,让大家按着流程操作开来,没多一会大家都熟悉了。 林彻这时候和小虫交代着一些想法,小虫用刚到手的新铜笔在纸上做着记录。 “恩,大致就想到这些了,你摸索材料的时候,多设置一些不同比例,做好标记,然后比较出最合适的配对,事情不难,就是大胆尝试,小心求证,每次试验都要记下过程。明白了吧” 林彻一副甩手掌柜的姿态,把繁琐的试验任务都交给了小虫,妥妥的压榨童工,别说小虫都才十五岁,那群小子里还有十一岁的呢。 万恶的资本家! “至于这群学徒,你也要仔细带着,看看各人的擅长,性格,做事能力,做好记录,方便以后分别培养,都是家里的人,比外人可信,另外,识字算数的教学也不能落下,我会让府里学塾里的先生到这里来帮你,我会在这里给你们专门建一处地方,用来做摸索探讨和继续学习的。” 还算良心没有全部丧失,林彻没忘了给他们提供良好的条件。 “阿郎放心,你交代的事我会仔细摸索的,尽早先把坩埚的材料确定下来。” 小虫发觉又有新东西可以探索,也很是期待。 “恩,我会和郑管事罗管事交代的,要什么尽管和他们说,我不惜一切代价。” 林彻说着,最后唤来罗标和郑管事,仔细交代了一番这群未来工程师的事情,还有新建糖坊的事宜。 时间差不多了,林彻也没忘记今晚自己的新兵期练习任务,打着灯火,车马回到了林府。 一夜无话,做完练习,泡澡睡觉,寅时准时起来出操,一切都和往常一样。 等林彻从西山回来,正大嚼着早饭的时候,因为习武而好几天没去请安的林老太爷却让海伯来唤,说是给他请的先生到了,让他到老太爷的浪余院拜见。 “先生?什么先生?” 林彻好不容易把嘴里的大块肉给咽下,一脸茫然的问着海伯。 海伯摸了摸发胀的膝盖,“彻哥儿,你该上学了。” 接着又嘀咕了一声,“要变天了?” 第28章 .便宜老爹的挚友 林正则,林老太爷,对于读书这件事,自身是矛盾的。 从他自身的经历来说,自幼生在这山里人家,而且还是一个客户,没有家族,没有家产。 从小都没有读书这个概念,脑袋中盘恒的只有下一顿在哪里!出于天生对命运的不顺从,十三岁就不辞而别了孤身养育自己的父亲,毅然而无理智的随着一队过路的商队,走到了海边的刺桐港。 从这里,他开始了改变自己命运的开始,做工,让自己能有口饭吃,有个容身之处睡觉,识字,让自己能写一个菜单,多上一天五文钱。 忍受过百般屈辱,赌命一般,在十五岁时踏进了海洋,近二十载,幸运的没有葬身波涛之中,有了身家,有了家。 这其中,莫不庆幸自己能多读了两本书。 之后,捡着浪余之躯,带着妻儿回到家乡,老父已是成为一捧黄土,无人拜祭的荒堆。 此时的林正则,尽心竭力的为自己唯一的儿子提供读书所需的一切。 只因为,在他看来,是读书改变了自己的命运人生,那怎能不让自己的儿子从出生就开始踏上这条锦绣前程。 在二十多年后,儿子达成所望,折桂天子堂。 锣鼓的喧嚣,百姓的艳羡,官府的捧祝,天子的敕书,这一切让他飘飘然,感觉已经是人生的巅峰。 然而,不读书的草原铁蹄,却无情的踏碎了林正则的期望。 想不到,林启才华横溢,诗书满腹,却被野蛮的箭矢射了满腹。 温文儒雅,谦恭有礼,却不敌刀剑如霜,铁蹄蛮横! 得知儿子死讯那一刻,林正则的期望,彻底破灭了,开始质疑自己的选择了。 对于逃过铁蹄践踏的林家最后血脉,还懊悔着不该让儿子读书的林正则,确实不敢再轻易决断了,即使这个孙子自小就表现出强他父亲百倍的灵慧。 万事都由着孙儿的心意,而不是像对儿子般,三岁就请人开蒙了。 就在最近,这个孙子开始展现出无法遮掩的智慧和野望的时候,林正则不得不再考虑了,不读书无以远,所以,在孙子寻找到一个武艺上绝好的师父的时候,林正则也慎重的开始选择孙子在文道上的先生。 所以,有了令林彻茫然的这一幕。 林彻很慌,他知道祖父为他寻找的先生肯定不是一般人,可是,作为一个思维和认知都已经成型的内在心灵来说,天然的抗拒着这个时代在文化思维上的灌输。 他所知的历史告诉他,此时的思想是抗衡不了横行着整个人类已知世界的草原铁骑的。 文明,代表了人类的进步,只是,却一次次被野蛮摧残,一次次斩断了腾飞的羽翅。 或许有人会说,四大文明古国中,华夏是幸运的,却不曾细想,华夏文明是遭遇野蛮种族冲击屠戮最多的,能留存下来,仰赖的是什么? 虽然,华夏文明最终也没有断绝过,只是历史上的那几次近乎刨根究底的侵略,还是让这个民族元气大伤! 崖山之后无中华,并不是说说而已,打断过的脊梁,就算再接起来,要挺直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林彻前世的时候,就直面感受过了祖国在国际上所受到的种种不公平和不容易。 在前往浪余院这并不长的道路上,林彻考虑了很多,最终,还是相信心中的信念不会为这个末世王朝的人文思想所驯服的,坦然接受就好,不然以后和这些文人打交道的时候多了,不要什么时候被他们骂了还不明所以,学学就学学呗,就当考古了。 林彻收拾好心情,慢慢得随着腿脚不好的海伯走进了浪余院,此时,他已经有心情腹诽自己在这个世界唯一的血亲了,这大父也真是的,明知道海伯不良于行,还总是支使他来找自己,随便换个人不行么。 两个人都走得很慢,轻轻的挪着脚步。 走到蹈海堂门口,林彻伸头往里打望,一个四十岁左右,身穿青布直裰,头裹东坡巾的瘦直文士正和林老太爷言笑晏晏,相谈甚欢。 林彻便拉住海伯,避在堂外打算再做一下心理准备,顺便听听自己这个未来先生会说什么。 海伯对林彻也甚是溺爱,总是依着他。 “贤侄啊,要说真是巧的很,老头子我真寻思着派人去信州寻你,让你抽空过来见一见老头子我呢,哈哈,不曾想,今日你倒是主动来访了。哈哈哈”林老头的声音中透着欢喜。 “世叔,小侄最近在建昌军访友讲学,正行至广昌县,听闻友人说得府上一些趣事,勾起回忆,想起与至贤的总总往事,以及当年在府上时世叔的照顾及帮助,再也耐不住思念,便前来造访,还望世叔莫怪小侄唐突。” 瘦直文士语态谦直,温和如春风拂过心扉。 “哈哈,切莫如此客套,你与林启意气相投,相互砥砺,直如同胞,莫怪老头子沾你便宜,老头子我心中,你便是我血亲子侄。可惜,林启走得太早啊。犹记得你二人同心向学,畅论古今之景啊,仿若昨日。”林老头唏嘘起来。 “吾不如至贤多矣,小侄当年过于天真,以为怒斥奸相与权阉便是为国为民,如今想来,却是只顾自己一时痛快,却未能为黎民苍生做得丝毫实事。而至贤却忍辱负重,抛却自身富贵,甘愿前往临敌之地守境护民,铁蹄临身亦守怀抱节,终慷慨赴死,未失其节。真是愧刹愚侄。”瘦直文士说起往事,感慨不已。 “贤侄莫要如此贬低自己,林启虽然求仁得仁,却是丢下我一个老头子和一个幸免于难的小娃娃,在此间相依为命。” 林老头其实很是恼恨儿子的选择。 “世叔莫再为此伤怀,至贤若是有知,怕是也要心下难安了。是了,小侄此番正是闻得彻贤侄的些许趣事,也是想来看看至贤遗孤,怎得?吾那贤侄未在府中么?”瘦直文士转移着话题,以免林老爷子继续伤感。 “哈,那小皮猴子,整天跑个没影,我早唤人去寻他了,也不知道找着没有。”林老头说起孙子,立马多云转晴。 “翁翁,翁翁,庆儿来了,庆儿给翁翁请安。”林彻装着一副刚刚跑来的样子。 “哎哎哎……慢着点,你这皮猴子,当心摔着,多大的人了,也不知道走路稳当点。” 林老头见着孙子来了,眉毛都飞起来了,一脸的宠溺,这不贯个败家子出来那是怪了,“来,庆儿,拜见你君直伯父。” 林彻整整为了方便运动的短衣短裤,神态恭肃的躬身拜礼,“小侄林彻,拜见伯父,祈伯父安康,小侄来得匆忙,衣冠不整,礼数不周,忘伯父见谅。” 瘦直文士细细的看着眼前这眉目酷肖故友的小娃子,一时陷入了回忆中,半响才回过神,“彻哥儿勿须多礼,看着你,倒不由让我恍惚初见至贤之时,倒是失神了,惭愧惭愧。” “庆儿,你伯父乃是你亡父的同窗,亦是同榜,姓谢,讳枋得,字君直,家住信州弋阳县。君直与你父亲犹如兄弟,你当待之如父,不可稍有怠慢。”林老头介绍的话语里暗暗下着套。 “翁翁,庆儿省得,伯父,林彻自幼失怙,望伯父多做教诲。”林彻变现得像一个乖娃娃。 “世叔言重了,彻哥儿也莫要多礼,吾必将至贤遗孤视若己出,此番见到彻哥儿伶俐康健,谦逊知礼,吾甚是欣喜,此前听得传闻,彻哥儿一力将数千流民安置之事揽下,这事可是真的?”谢君直说起了引自己前来的传闻。 林仙童都不知道自己在周边府县有多大的名声,林彻那几日在县中的事,不知道有多少个版本在坊间百姓中流传,一些乡绅士子相互间也拿来当做趣谈,所以传入了正在广昌访友讲学的谢君直耳朵里,当然,那些飞天遁地,呼风唤雷这种荒诞内容他自然是不信的,但包揽几千个流民的安置之事却让他起了兴趣。 “回伯父,小侄见流民失所,困顿无依,县中又无力赈济,想着家中尚有许多钱粮,便想多帮帮他们,家中也还有许多荒地,用来安置流民绰绰有余,今天上午我正打算去安置地一趟呢。”林彻并没把这当做一件大事,说得很轻巧。 “吾也欲前往一观,彻哥儿,可方便让吾随行啊,哈哈。” 谢君直昨日就到了县城,进城前顺道便去了流民营地,发现里面井然有条,生机勃勃,除了住的还是草棚,不然怎么都不像一个流民营地,人也少了很多,只有千余人,一小半都是老幼,打问之后才知道,年青人的身体恢复的差不多了,就安排着先期去安置的地方建造住所,老人小孩还需要恢复,暂时便还留在营地一段时间。 “伯父想去当然可以啊,那我便先去更衣准备,伯父先在此和翁翁饮茶,到时便一起出发。” 林彻说完,对二人行了辞礼,就快步而去。 第29章 .败家子的大手笔 “这皮猴子……风风火火的,没个稳重,说风就是雨的。” 林老头无奈的摇着头。 谢君直对林彻的作态倒不在意,“他尚年幼,是该活泼些,世叔,为何彻哥穿的如此奇怪?” “那是他自己给了样子,吩咐绣娘做的,说是什么运动服,就是瞎玩,最近拜了龙虎山的张慈正练习武艺,每日早晚都要跑到西山练功,就穿着这么一身。”林老爷子饮着茶,随意的闲谈着。 “彻哥儿还爱好习武?当年至贤亦说起过世叔有意让他习武,他却借口有辱斯文没学几天,其实是吃不惯那练功的苦。这彻哥儿倒没有不愿?”谢君直谈笑着。 “习武是庆儿自己的主张,师父也是他自己求拜的,老夫也只是随他,倒也乐得如今之世他能有防身的本领,却是那牛鼻子扭扭捏捏,非得整个代徒授艺,名义得做师祖。” 林老头对张老道这个套路还是耿耿于怀。 “彻哥儿自己向武啊,那不知道可有开蒙上学?”谢君直略有好奇。 “未曾遇到合适的先生,老夫也原本也是不想他重蹈他父亲的老路,也就迁延至今,如今看着他年纪也不宜拖延,老夫却不想将就这先生的人选,哈哈,君直贤侄,吾倒是有意让庆儿拜在你门下,贤侄以为如何?” 林老头顺杆爬,把自己本来的打算说了出来。 “承蒙世叔错爱,小侄倒是没有不愿意的,只是小侄尚有朝廷职司在身,却是抽不得身啊。” 谢君直今任礼兵部架阁,负责招募民兵,筹集军饷,保卫饶、信、抚三州。这次到建昌军,半是公务,半是讲学访友。 “哈哈,贤侄心里愿意就行,那这事后面再说,来,饮茶。” 林老头寻思着,该用什么办法把人留下来呢,得细细思量一番。 …… 因为流民的安置地在江对岸,于是一行车马往着江边走,前往一处新建的渡口。 车不是马车,却是牛车,因为林老头也陪同着来了,他年纪大了,不贯马车的颠簸,就专门打制了牛拉的车子以供出行。 这时候很少有人坐轿子,大抵都是不愿以人为畜。这车是夏天用的,车厢便没有全包裹起来,车周只是半人高的护栏,车顶是一个遮阳的长形伞盖。 林老头和谢君直都在这个牛车上,欢笑妍颜,迎风畅谈。林彻只好也舍了马车,一同在这个牛车坐着。 没多久,便来到了渡口,等着渡船到来。 渡口就建在临近林彻所选将来建立学堂的荒地南边,这时恰好罗标陪着一个书吏带着几个衙差在丈量土地以便立契,望见车马到来,罗标便和书吏上来见礼。 谢君直这才知道是林家要买这块荒地,眺望了一眼,感到有些奇怪,“世叔,小侄看这块地寸草不生,怕是没法开垦吧,买来作甚?” 林老头失笑的说,“哈,贤侄你可就问错人,如今老夫已不管家中之事了,这些应该都是庆儿的意思吧,庆儿,与你伯父解释。” “回翁翁,伯父,庆儿打算把学堂建在这里呢。”林彻简单的解释道。 “学堂?是怎样的学堂?”谢君直饶有兴趣。 于是林彻便把自己的想法大致说了一下。 “彻哥儿,你是说要把这方圆二三里的地方都建成学堂?呵,这可是两千多亩呢。” 谢君直不以为然,以为林彻是小孩胡闹,“世叔,这可不能由着彻哥儿乱来。” 林老头一副波澜不惊的样子,“贤侄莫用担心,虽然老夫也不怎么相信他能建成这样的学堂,不过老夫既然决定了让他接手家业,也就只能拭目以待了。” “伯父,小侄并不觉得自己胡闹,你看啊,我这个学堂可不是一般的书院呢,不止可以教授经学,还有农学啊,工学啊,兵学啊,医学啊,算学什么的都要有的,我打算让几千个人甚至上万人同时在这里读书学习。” 林彻对于谢君直说他乱来还是有点不服的,所以还是解释了一番。 这很大么?前世随便一所大学一个校区都比这大多了。 “哈哈,其志可嘉,不过吾暂且还不能置信,既然世叔都说不管了,那吾也等你建成那日。” 谢君直摇摇头,觉得有些好笑。 心下只觉着这娃子就是异想天开,临安的太学也不过千余人,先不讲生源是不是官宦子弟,就这学生数量,在大宋地界就已经是最多的了。 这凭一家之力,就想建一个比朝廷官立学府还要庞大的学院,那只能说是做梦! 看到谢君直这表情,林彻眼珠子一转,心底起了打算,“伯父,小侄如果建成了,可否请伯父来任山长啊?” “哈哈哈,要是真有那么一天,吾便如你所愿,哈哈,要是真的能执掌这样一处学堂,吾还求之不得呢。” 谢君直倒是彻底以为小娃子就是在说笑了,不以为忤,也是开怀笑道。 “那伯父可记好了哦,到时候可不许反悔,嘿嘿。”林彻一副奸计得逞的模样。 “好说好说,绝不反悔。” 说实话,谢君直心底倒是真期望能有这样一所大学堂,只是明白,那根本是不可能的。有那钱粮,完全可以拉起五万人的精兵了! 有那资本,直接造反,说不定还真有机会问问鼎有多重呢! 所以,官家都不舍得投入的学院,老谢怎么可能相信一个山里的土财主能够做得到呢。 只是谢君直现在还想不到,眼前这个小不点,心有多大! 这时渡船来了,因为车马都要过江,便得轮番摆渡,幸好江面宽不到两里,也没花多少时间。 过了江,车马沿着一条新开辟的道路,前往安置地,半刻钟便到了一次地势略高的地方。 在牛车上边可看到,几百个新建起来的竹棚,整整齐齐的排成六七排。 虽然地面上还有翻出来的新土痕迹,却也看得出来,这里井然有序,规整中散发出勃勃生机! 稍远一点的很大地方,几十个人群分别的忙碌着,响起的号子声,让人油然而生出一股对未来的憧憬。 “这些竹棚是给临时居所,那边在整理的才是给流民的定居所在。”林彻开口讲解着,牛车缓缓移动。 林老头和谢君直饶有兴趣的听着林彻的讲解,看着眼前繁忙而又新奇的场景,偶尔出声问几个小问题。 “那边是砖场,挖泥烧砖,顺便挖个小湖,以后可以做休闲之所。” 林彻让人对这片荒地进行了详细的测量,即使没有仪器,老到的工匠师傅也能根据植被生长,还有竹竿在阳光下的阴影等等,这些细微的差别来确定地面的水平位置,从而选择合适的地方进行相应的改造。 “这个地方我打算建个蒙学,流民里孩子太多了,三百多呢,让他们现在这里启蒙识字,以后学堂建好就刚好可以去哪里学习了。” 林彻的思想中,还是认为有知识,才更有战斗力,并没有因为南宋最后被蒙古灭亡而以为文明无法战胜野蛮。 “这里是建个医所,这一片是中心广场的位置,将来有文艺音乐表演就会在这里。恩,那里留着建个公所,给大家议事的,边上是给老人闲坐喝茶的。哦,这边啊,打算建个市集。” 林彻对人类多个层次的需求,还是考虑得比较周详的,并不是打算让这些流民有口饭吃,能够苟活就完事了。 “他们现在这是在挖地基,那个不是,那是排水沟,得先挖好,恩恩,这一片不是住人的,打算建一些织坊,成衣坊之类方便妇女做工的作坊。远处山脚的地方啊,那是给牲畜养殖场预留的,这会正平地呢,顺便采石伐木。” 虽然只是一个小镇,林彻却也按着自己映像中的市政设施,提前规划好了,即使现在想不到,或者用不到的方面,也尽可能的做好了预留。 “男人?大多数得去做建筑工作,修好了安置地就去帮我修学堂,以后可以修其他作坊工场什么的,还有修路啊修桥啊,修河堤啊,我想修的地方多了,我还担心人不够呢,还让人去多招点流民来。” 林彻凭一己之力来安置流离失所的难民,当然不可能就单纯的养着,就算他有那么多钱粮,也不会犯大宋朝廷的那种只把难民变厢军,一直空耗军饷,却不在为朝廷产生价值的错误。 人力,其实才是这世界最大的资源! 朝堂之上的人其实也并不是不明白这个道理,只是他们却都无法确确实实的去好好善用这一点,其中有因为公上面的难处,更大的部分是一家一姓的私心! 所以只把这些人当成是国家的负担,甚至是影响他们统治地位的隐患! 等到几百年后,甚至有所谓的名臣巨儒认为,天灾人祸的时候,孤苦无依的百姓不在家老实的做安安饿殍,就是刁民!就是逆贼! 林彻却不会这么傻逼,因为只有人,去有目标的工作,才能创造出价值。也只有人,有了各种需求,才能让事物具有价值! 第30章 .建工团 谢君直走走看看,听着林彻对眼前所见之景的介绍,目瞪口呆的难以置信,而眼前的一切都告诉他,这些正在开始实行。 不用多久,这一切将会出现在这片荒地上,这里将成为一处桃源圣地。 只是这得多少钱粮啊,多大的家业也不够这样败的啊。 “世叔,您就放心让彻哥儿这么泼洒钱粮?这没有三五万贯怕是做不下来吧。虽然安置流民,也不能由着彻儿花钱如流水吧。” 谢君直算着花销,直让他胆颤,这还只是眼前,就算朝廷也不会花这么大代价去赈济这两千来百姓,终于没忍住又开口相劝了。 “无妨,无妨,这也花不到什么,地是自家的,人工是流民自己出力建设家园,物料也没多少是需要采买的,最多也就是粮食费得多点,庆儿说,反正都要赈济,莫不如让流民动起来,也算自食其力,这叫做以工代赈。老夫觉得很有道理,况且,现在他当家,老夫懒得插手,反正老夫自己是白手起家,就算真的被败光了,那也由他自己东山再起,不然就是饿死了活该,哈哈哈,那就当我林家合该如此。” 林老头很是大气,似乎一点都不为林彻的将来操心,老头子看得很开。 “世叔此番言论,当真是非同常人啊,高瞻远瞩大气磅礴,令小侄深感震撼……” 谢君直开始思考起来,看着各处的流民做事井井有条,似乎各有指挥安排,便继续询问,“彻哥儿,吾看这些人做事颇有章法,不见丝毫混乱,轮转有序,各施其职却又相互协助,事项完成得又快又好,不知是何道理?” 林彻整理一下思路,指着做事的人群解释,“我让他们五人一伍,两伍一班,两个伍长分别做正副班长,再五班为一排,选一班长兼任排长,一个班长为副排长。再五排为一队,另设正副队长,正副队长各直领一伍共一班为队直属班,这样一队满员就是两百六十人。暂时最高编制就是队了,现在总共五个满编的队。这样就方便上令下达,分派工作,也利于协同,有什么工作的话,先规划好,然后按需要安排队伍按序进行。大致就是这样了,还很粗糙,待以后改进,以便更加高效。” 谢君直盯着林彻,双眼发直,这是什么妖孽啊,“彻哥儿,这个法子是何人教你的。” “没人教啊,我自己瞎想的,随便试试。”林彻答得随意。 “彻哥儿,这章法颇有军伍之风啊,又似乎比军中还好细密。此法,切莫让外人知晓了,以防奸人陷害。” 谢君直不知道林彻的野望,却担心他人用此事来攻讦林家私设行伍,图谋不轨。 “谢伯父提醒,小侄谨记,不过应该没人会和外人说的,也不用过于担心,只不过是一群流民罢了。” 林彻不是太紧张这事,现在只是对组织方法做着一些实验而已。 谢君直深深的望了小小的林彻一眼,这孩子,胸有猛虎啊。 只是还太小了,不然到自己筹建的军中倒是可以大有作为。 林老爷子却不以为意,他这一生都游走在规则的两边,从来就不是什么奉公守法的良民,反而对孙子有这样的组织能力,很是得意。 “翁翁,伯父,你们且随意,我还有事项和他们交代,先失陪一会。” 林彻告罪了一声,便留二人自己随便看看。 议事堂,说是堂,其实也就是一个用竹竿木料搭建出来的大工棚,简易得很,稍微讲究的将地面平整夯实了一下,上面铺上大块的竹席。 林彻高坐在大椅子上,看着下面两侧十几个坐在小竹凳上的人,还真有那么一些些将军坐营的感觉。 林彻的右手一侧,为首坐着的是焦大,他现在兼着一队的队长,如今三十九了。 然后依次是,二队队长章洪,原本林彻的护卫,现年二十八岁。 三队队长巩杰,三十三岁,军中出身,和焦大一起逃营。 四队队长牛有成,三十五岁,和巩杰一样出身。 五队队长谭火亮,三十二岁,是来自中途加入焦大的另一股流民。 然后两个手上能空下来的副队长。 林彻的左手一侧,首先是冯松宇,三十二岁,林彻护卫,现在管着流民营的后勤,并且监督制度实行。 然后是温弘实,原是林氏粮店的大伙计,二十五岁,现在主要负责与外部交流沟通,并且协助管理后勤采买。 李大钧,三十六岁,林府李木匠的的大儿子,负责管理所有匠师,并且按着林彻的想法完善后规划施工营建。 龚立,三十五岁,银匠老龚头的儿子,莫名其妙的喜欢土木营建,现在带着十几个泥瓦匠木匠,负责现场指挥教导施工方法。 接下来这个是在场唯一的女子,焦小妹,没有大名,十九岁,也按编队之法管理着不满一个队的壮妇,负责给大家洗衣做饭等一些杂物。 听名字就想到,应该是焦大的妹妹。 然后是一个老郎中,五十多岁,管着十几个大夫,负责流民营的医疗。 后面还有两个其他管事。 望着这群人都注视着自己,等自己开口,林彻隐隐喜欢这种发号施令的感觉。 “今天,首先的问题是,我们不能总是流民流民的叫着,起码的有个正式的名字吧,大家都说说有什么好主意么?” 林彻开始了今天的议题。 “公子,这事当然您做主就行了,我们哪有那个本事取名字。”焦大首先说话。 是啊,是啊,公子您做主取一个就成,下面接着响起的都是这意思。 “嗯…我想想,现在咱们主要是建筑施工,干脆就叫建工团吧,简单低调,哈哈,以后庄子建好后就叫建工庄。” 林彻也没想出什么好名字,主要是不能让人听了名字有多余的想法。 堂上众人都表示同意,一个名字而已。 “以后呢,这个建工团的主要任务就是土木建造,以后要鼓励大家多学手艺,提高自己这方面的技能,当然了,要是有其他的特别本事,也可以提出来,我也会有专门的安排。比如特别擅长种田的,擅长经商的,或者其他什么,等眼前的安置地弄好后,都可以在细细安排。” 林彻和大家说着建工团的今后出路安排。 “总之呢,会让人人都有事做,有饭吃,有衣穿,有屋住,有钱花。让大家不必为将来担心,我林彻既然接手了你们,就不会再让你们流离失所的。你们相信我么?”林彻望着堂下,童声清朗。 “当然相信,不是公子,我等早就饿死了……”堂下。 “好,焦大,以后这里由你掌总,章洪等人,要好好协助,齐心协力建好家园。冯松宇,你识字会算,以后有空也要多读书,管理好后勤,保障物资的供应,还有把我制定的制度实行下去,奖惩分明,不得偏私!”林彻先立个大方向。 对于这个流民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团体,林彻是抱有很大的期望的,甚至把他们视为自己的核心班底力量。 在他们身上,林彻实验着自己依据前世的见闻,然后结合这个时代的实际所设想出来的种种方案。 有民政,有军制,有生产力发展的模式,有社会制度的改革。 他们就是林彻蓝图上划下的第一道笔迹,是林彻实现野心的力量源泉! “我们再商议一些细节……”接下来,足足一个多时辰,商讨了目前事情的处置安排,定下了章程。 林彻把未来半年,甚至一年的设想,事无巨细的和这些建工团的核心阶层进行沟通。 让他们心中对自己要努力的方向,大致有个映像,而不是盲目的等着林彻给他们安排任务。 当然,这种事情不是开上一次大会就能确定下来的,毕竟,人心是复杂的,每个人的经历也是各有不同的,对事物的理解也是千奇百怪的,追求的欲望的是形形色色的。 因此,林彻也只是给他们先确定一个短期的目标,利用生存的压力,让这些人慢慢的走到自己设想的轨道之中。 然后,在这日渐一日的奋斗中,渐渐明白自己生存的价值,以及生活的目标,最终养成林彻所期盼的集体性格。 人,作为个体,确实有无数不同的性格,有人喜欢甜的,有人喜欢咸的,有人好动,有人喜静。 但是集合成了一个整体,却又能展现出独特的集体性格,比如小到一个家族,一个地域,一个职业等等展现出来的标签性格,大到一个民族的性格,一个国家的国格,一个肤色人种的共性。 林彻所期望的,就是把这些人凝聚成有共同期待,共同需求的一个集体,这样他才能通过这些共同点来引导他们,利用他们达成自己的目标。 是的,就是利用! “好了,今天就到这了,大家按着定下来得章程仔细行事,过些日子我要准备一趟远行,这里的事情就拜托大家了,都散了吧,该去干嘛去干嘛。我得回去了,都不用送我。” 第31章 .再临古樟村 下了渡船,回到西边岸上,大家从新上了车马,往府里走。 走到半路,一道岔路口,正好碰到一群赶着牛回家的娃子要出路口,娃子们看到林家的车马,便把牛拉住,待在路口里让车马先行。 “林家郎君,林家郎君……” 林彻正陪着林老爷子和谢君直聊天,突然听到一群娃子呼唤自己的声音,便循声望去。 黄狗儿一群娃子许久没看到林彻了,这以前林彻可是三不五时都要跑到野地里找他们玩的,没想到在这路口倒是被眼尖的黄狗儿看到了牛车上的林彻,于是一群娃子便高声唤了起来。 林彻让车夫把车停住,和两位长辈说了一声,便跳下牛车跑到了娃子们边上,林老太爷也没等他,这里离家很近了,他身边有虎子和宁蓝两个护卫着,也不用担心安全。 “黄狗儿,你们唤我作甚啊,可是想吃糖了,哈哈哈” 林彻见到这些玩伴,也是有些高兴。 “林家郎君啊,你最近都去哪里了呀,总不见你出来玩了,又不敢去你家打听呢。” 黄狗儿的鼻涕依然挂着,说话的时候一吸一抽的。 “我最近事情太多,又要练功,所以没时间出来玩了啊,以后可能还要被抓住读书了,就更没时间了呢。” 林彻想着刚刚老爷子和谢伯父说好的,明天就给他举行开蒙礼。 “郎君你也要读书了呀,那以后就更难见你出来了呀。” 听到林彻的话语,娃子们难免有些伤感,作为代表的黄狗儿说出了大家的心里话。 可以说,出身富家,又待人随和的林彻,在这些年里,是附近这些娃娃们最期待见到的人。 每次遇见,林彻都能带给他们各种各样的快乐,这是这些穷苦人家的孩子们日常生活中,为数不多的欢乐时光。 “哈,你们村的学堂也差不多要建好了吧,到时候你们都得给我读书去,别想着玩了哦。” 林彻其实虽然存了利用这些孩子的心思,但是也确实希望他们能够通过读书识字,然后将来可以好好的了解这个世界,了解自己的人生,了解自己要为了什么而活着。 而不是,活着就是为了放牛,放牛是为了赚钱,赚钱是为了娶老婆,娶老婆是为了生娃,生娃是为了放牛! “读书好呀,我阿大最近可高兴了,说等学堂修好了,我就不用放牛了,专心上学堂就行了。” 黄狗儿说的并不是假话,在华夏人的观念里,有条件就要读书,这种观念根植于骨髓之中。 而读书人,从古至今,在平头百姓的心中,都是人上人,是礼仪的典范,道德的楷模,道理的解读者,法律的裁决人。 这也是华夏历史中,绝大部分时间,乡间的实际统治者,便是那些地主士绅,因为他们基本都是读书人。 “恩,你们现在蒙学里学着认字,以后我还会建一个大学堂,等你们蒙学读好了就可以到大学堂继续读书。” 林彻对这些娃子们,寄予了很大的期望,他们或许就是林彻未来的支柱。 “晓得了,我阿大说,读了书就可以跟着郎君做大事了。” 黄狗儿很单纯,就知道谁对他好,就该加倍的报答回去,这也是华夏百姓最朴素的价值观。 “下午我正好有空,吃过饭后就到你们村子看看学堂建的怎么样了。” 林彻就是莫名的喜欢和这些单纯娃子们玩,想着下午似乎能够抽出空闲来,便脱口而出。 “好啊好啊,那我回去跟我族伯说一声,告诉他你要去我们村。” 黄狗儿听见林彻要去村里,很是高兴。 “那你们回去吃饭吧,我也回家吃饭了,下午见。” 林彻被宁小七拉上马,便三人两马回去了。 望着林彻走远,娃子们才转回视线,欢天喜地的挥着竹鞭,赶着吃饱了的水牛归家去。 … 回到府上,正是午饭时间,林彻进到蹈海堂,两位长辈已经喝上了。 “世叔,这是绝世好酒啊,当年琼林宴上的御酒吾觉得应是这世上最好的酒了,未成想今日此酒才是开坛十里香,隔壁千家醉啊。可惜午间不能多喝,吾辈读书人不可贪杯,哈哈。” 谢君直握着一个黑色陶杯,抿上了一口,品味良久。 “君直,这酒也是庆儿最近才弄出来的,还专门让人烧制了这种小杯,你在府上多留几日,还有数种风味,可以慢慢品鉴,多少随意,喝酒么,讲得就是一个随心随性。” 林老头倒是酒到杯干,三钱的小杯,正好一口。 “翁翁,伯父,庆儿回来了,我也饿了,你们喝着,我自吃饭哈。” 林彻进去就坐到自己案前大吃起来。 “世叔,彻哥儿怎滴吃得如此凶猛,这架势,能吃得下一头牛。”谢君直打趣着林彻的吃相。 林老太爷对于林彻越能吃高兴,“之前可不是这样的,一顿也就吃个数粒米几根菜的,皮瘦得和猴子一样,这不练了几天武艺,我家庄上隔几天就要摔死一头牛,作孽哦。” 谢君直倒是个豁达的性子,对吃牛肉没什么特别的反对,反正林家牛多的是,也不全都是耕牛,摔死就摔死了。 “哈哈哈,很好很好,以后彻哥儿或许文武双全也未可知呢,比吾这种手无缚鸡之力书生要强。” 谢君直这些年在朝野沉浮,经历过许多事情后,对人对事的看法见解,愈发的明晰起来。 如今势若危卵的时局,朝堂之上的种种苟且偷安,甚至江南百姓的厌战心态,都让他忧心忡忡。 不由放下文人雅士的清高,士林清流的孤傲,开始操持起了一向被文官们所轻贱的武事,还因为军饷钱粮之事而四处奔波求告。 有些时候,谢君直的内心里,是真的恨不得自己有具强壮的身体,然后可以干脆的亲自上阵抗敌。 …… 吃过饭后,林彻几人安步当车的往古樟村走去,权当散步消食了。 那黄富贵早早的等在村口的大樟树下面,见到林彻立马迎了上去,然后带着前往学堂工地。 “看来不用多久,娃子们就可以读书了,先生我家也已经物色好了,算是万事俱备了吧。” 林彻仔细看了一下,地基什么早已经打好了,这会有几间屋子都在架梁了,对这进度很是满意。 “是啊,这一切都是托了郎君的福气啊。” 黄富贵也是一脸欢喜,华夏民族一向都是以读书为荣的,以后满村的娃子都知书识礼,黄氏就是书香大族了,要是能考出几个进士,那就彻底的乌鸦变凤凰了。 古时候,因为生产力的底下,单人独户很难生存,因此必然需要抱团,而宗族血脉这便是天然的,无法改变的最佳纽带。 所以往往便是一个宗族合力供养有资质的孩子去读书,等到其中真的有幸出了一个进士,成了朝廷官员的话,那自然而然要在各方面回报自己的宗族。 这是无法避免的,也是人之常情,就连一代贤臣范仲淹也无法免俗,对于其实没有什么养育之恩的范氏家族,也是出资购买良田,成立范氏义庄,对范氏远祖的后代子孙义赠口粮,并资助婚丧嫁娶等用度。 这种华夏传统,有利有弊,好的地方,当然是稳定了社会基层,让普通百姓有了互助互利的牢固组织体系,降低了生存难度。 坏的地方就是让许多人心中,只有家,而没有民族,没有国,于是从古至今都不缺乏为异族效力,攻击本民族的汉人家族。 “对了,过几天巡检司会到四里八乡招兵,这正副巡检都是我府上出来的,招人的时候你多帮帮忙,总共五百员额,我估计大部分要从咱们乡出,这事你有听闻吧。” 林彻见蒙学之事进展顺利,便顺便提起了巡检司招兵的事。 “在下有所耳闻,但不知道具体章程。” 黄富贵是一乡里正,这县里的消息还是知道不少的。 “这巡检司的粮饷县中出不了多少,大头都是靠乡绅父老自筹,说白了,现在能出这个钱粮的也就我家了,所以,我听说到时候每个兵有三千钱的安家费,每月足饷一千钱,吃饭衣裳日用什么的都是全包了,当这巡检司的兵,只要去人就可以了。” 林彻把里头的内幕跟黄富贵透露了一些,反正以后都会知道的。 “原来是这么回事啊,那就是咱们的自己的兵了。” 黄富贵听这话,哪能不明白这巡检司可以说是林家的私兵了,还有官府的牌子,赶着话把自己列到林彻一边。 “大营会设在离这不远的山脚边,日后你让乡亲们多种菜,多养鸡鸭什么的,巡检司大量的收,别担心卖不出去,大不了还有我林府包底,大胆种养。” 林彻当然得给附近的乡民一点甜头,换取以后他们的支持了。 “这巡检司将来捉盗捕匪,保境安民,这不也是为着咱们么,有用得着在下的地方,一定竭力帮衬,绝无二话,说不得还是乡中那些青头小子一个好出路。林家郎君放心,招兵和种养之事在下会好好的出力的。” 黄富贵听到还能能给乡里的百姓们增加进项,更加没有不支持的道理。 林彻又随意溜达了一下,然后和黄狗儿这群娃子们在野地里浪荡了一会,便回去练功了。 第32章 .林彻开蒙了 景定五年,五月二十二,黄道吉日,诸事皆宜。 今天,是林彻开蒙的日子。 从西山回来,吃过早饭,林彻沐浴更衣,换上了一身细麻的青布长袍。 林府家塾,望着时辰刚好巳时,谢君直细心整理好自己的衣冠,便领着林彻步入礼圣堂。 这里是祭祀孔子及其门徒的地方。大堂正中有先师孔子行教立像,上悬“万世师表“匾额,像下有石龛、石香炉、石花瓶等,后壁书有“忠、孝、廉、节“四字。 殿中左右神龛有线雕“四圣“石像:复圣颜子、述圣子思、宗圣曾于、亚圣孟子,殿旁两侧神龛还有十二哲线雕小石像。 领着林彻三拜孔圣人像,谢君直为面对孔子像的林彻仔细整理身上的衣服,“中国有礼仪之大故称夏,有服章之美谓之华。先正衣冠,而后学礼明智。” 而后,谢君直再直身恭立于前面向圣人,“彻哥儿,仔细听令,跟着我做。” “肃整衣冠,正心诚意,请扶手…高揖…为天地立心…拜…兴。” “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拜…兴。” “为万万世开太平…拜…兴,礼成。” 一行人在换到明伦堂,堂中正摆着一把椅子,左侧也摆了一把。谢君直坐上正中的椅子,林老太爷坐在侧边的椅子上。 充作司仪的家塾先生让林彻站到堂下先正面谢君直。 “拜师启智,破蒙授业,事师之犹事父也。蒙童林彻行拜师之礼。” “躬身,一拜先生…兴,二拜先生…兴,三拜先生…兴,礼毕,正身。” 再让林彻转向林老太爷。 “百善孝为先,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蒙童林彻拜谢祖父。” “躬身,一拜尊长…兴,二拜尊长…兴,三拜尊长…兴,礼毕,正身。” 再把林彻引领到一面牛皮大鼓前,递给裹着红绸的鼓槌。 “君子之志,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也。蒙童林彻,击鼓明志。” 林彻抡起鼓槌,猛击大鼓,鼓声震动大堂,气势磅礴,传出堂外,直入云霄。 然后林彻回到谢君直身前,谢君直用毛笔蘸朱砂在林彻额头正中点上红痣,“从此耳聪目明,专心致志,当笃实好学。” 再把一张画着谦卦图案的竹签放到林彻手中,“谦受益,满招损,学海无涯,切勿骄傲自满,需谦虚谨慎,尊师重教,敏而好学,不耻下问,交有道之人,怀揽过之心,日积月累,必成大器!” 然后来到一个书案前,拿起一只毛笔,为林彻示范讲解握笔姿势以及书写方法。 最后让林彻在纸上写下一个字,“人”! “人者,天地之德,阴阳之交,鬼神之会,五行之秀气也,天地之心也,五行之端也,食味,别声,被色,而生者也。当有礼,有节,砥身砺行,临大节而不可夺也。”谢君直敦敦教诲。 仪式到这里便结束了。 其余人都出去了,剩下师生两个,正式开始讲第一课。 谢君直了解到林彻其实认得绝大多数的常用字了,便省却了千字文,用论语作为开蒙第一课。 先带着林彻读了学而一篇,发觉林彻很快就能背诵,这时候谢君直已经习惯了林彻的聪慧,索性开始讲解其中的意思。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这段的意思是孔子说:‘学了又时常温习和练习,不是很愉快吗?有志同道合的人从远方来,不是很令人高兴的吗?人家不了解我,我也不怨恨、恼怒,不也是一个有德的君子吗?’” …… 就这样讲了半个多时辰,林彻很是无奈的经历着传统文化的再次洗礼,更恐怖的是,谢君直见他毛笔字写的歪歪斜斜,毫无根骨灵气,便布下作业,临帖学而篇十次。 一天十次。 近五百个字,要写十次,那就是五千,呵呵,林彻已经没有空想其他的了,除了早晚的武艺练习,其余时间都在写字,吃饭睡觉如厕都尽量压短时间。 就这样,论语一天一篇,谢君直带着林彻先是背诵,再讲解意思,最后临帖十次。 第四天,没有讲课,因为谢君直便要离开了,他已经不能再呆下去了,他还有官职在身呢。 县城北门十里亭,林彻送到这里就该师徒分别了。 “彻哥儿,就到这吧,往后为师无法在你身侧教诲,你自当勤学勿怠。余话便不再多说,愿你我师徒有早日再见之时。回去吧。” 谢君直略有不舍,对这个聪慧的学生,很有继续教育下去的欲望。 “先生的敦敦教诲,林彻一日不敢或忘,先生此去,山高水长,可要多多保重身体啊,可别忘了,您可是答应了做大学堂的山长呢,等建成那天,林彻便亲自去请您,到时您可不准反悔呢。” 林彻虽然也是不舍,但也是高兴终于可以解放了,和前世读书那会等到放假来临的心情很是相似。 “哈哈,好好好,那吾就等你大学堂建成之时,好了,时辰不早了,为师尚需赶路,”说完,便转身上了马车。 马车走远,几个伴当骑着骡子跟随,还有一架牛车,装着林府赠送的石泉春,谷酒蒸制的醉八方,栗子酒蒸制的烧山火,雪盐,白糖,还有其他特产,满满一车。 最后还有林府派出的四个武师随行护送。 …… 林彻回到府中吃过午饭,工匠坊让人来禀报,林彻要的马车,做好了。 一辆精致四轮的马车,停在院子。 考虑到是为前往泉州坐乘,一路上山路很多,所以轮宽不到两米,车身略窄约莫一米五六,但是比较长,车厢便有三米长了。 里面坐上三四个人还是不觉拥挤的,况且林彻还只是个小小的人儿。 车座也做了改良,座底是一个箱子里面是很多弓臂结构的支撑柱,支撑着座板,可以上下浮动,还铺上了厚实的舒适的坐垫。 林彻坐在上面,上下蹦跶了几下,有点弹簧床的感觉,很是满意。 车厢主要是轻木和竹材,尽可能的轻量化。 整体也很轻便并且结实。 轮架也如林彻所想做了减震设施,车身相当于悬挂在轮轴上,能够很好的上下浮动。 前轮装了转向架后也是转动自如,很是灵活,丝毫不显生涩感。 总得来说,完成了林彻的设想,让人套上马就驶出了府门。 两匹马拉着这辆新车,很是轻松,在官道上跑的飞起,带起了一路烟尘。 速度远远超出了后面护卫的想象,赶紧打马一阵风似得追上,不免吃了一嘴的尘土。 马车到了县城南门,城门口的小吏和弓手望着这从未见过的四个轮子马车,还没等仔细看呢,便神经病一样的掉头往回跑,若不是看到后边的六个骑士,知道这是林家的,肯定要骂出声来。 到县城打一个来回,六十里地,用了半个时辰多一点,这速度简直了,不比骑马慢多少了。 下了车,林彻在车身左瞧瞧,又看看,没发现有什么毛病,拉车的马似乎也没感觉到有累的样子,心下很是满意,两百贯的打赏便随手撒了出去。 吩咐老龚头他们多做几辆,先做一辆和这个一样的,路上好备用,然后其他的做常规的宽度,给林老头也备一辆,免得他出门还要坐慢吞吞的牛车。 然后便回庆延院读书练字了,虽然先生走了,但是功课还是要做的,尤其是这几天练字练得有点感觉了,学出来的字起码能让别人看懂了,当然要趁着有手感多练习练习。 第33章 .巡检司新兵营 五月二十六,林彻还是寅时起身,照常到西山锻炼,这是第十天了,过完今天张道士就该出现了吧。 锻炼完,吃过早饭,林彻来到了巡检司的兵营。 兵营位于林府的西北不到十里处山脚下,设在一个方圆三里的矮丘荒坡上,没办法,谁让赣南这里地无三尺平呢,稍微平整的地方都做了耕地。 这里还不错,兵营外面坡底下过着一条小溪,这条小溪就是南下后再进过古樟村的那条,水源是不缺了。 今天是招兵报名的日子,营前溪边的空地上乌泱泱的大几百人,三十几个林府上的武师维持着秩序,并且做一个初步筛选,主要是看身体状况,不需要多健壮,起码要健康无病。 兵营门口摆着一排长案,十几个识字的林府家丁伙计帮着登记过了初筛后报名者的姓名来历。 林彻在边上看了看,都是按着自己的章程来办的,就没有多管,带着人摇摇摆摆的进了兵营。 兵营的主要建材是竹子,加工简单,使用方便,山脚到处都是竹林,就地取材容易得很。 来到一处营房,二十几个半大小子已经等在这里了。 经过这一阵子的军训,这些半大小子也隐隐有了些许军人气质了。 他们在这里,当然也不是加入了巡检司,而是作为标兵模板,给新兵做示范的。 既然巡检司是自己做主,当然要按自己的想法来组建部队,这算是林彻的一块试验田。 林彻连军装都是按着自己的想法定做的,反正不是正规军,官府也不会过问服装问题。 开始发衣服,一人三套,每套中细麻贴身小褂子一件,小裤两条,按着林彻设计的双层粗布的作训服一身,上衣下裤,仿的是前世的工装服。 鞋子是加厚的布鞋,等以后有条件了再弄皮靴子。 染成黑色的新式作训服,穿在身上很显精神的。 换好衣服后,二十五个人便集结到了校场,开始日常训练。 老样子,先军姿来一个时辰。 嘿,这衣服一换,给人的感觉就是不一样了。 干练,英气,方便。 一个规整凌厉的小方阵,在阳光下,似乎凝成了一体,有一种钢铁的气息。 林彻自己也穿了一身同样的衣服,就笔直的站在方阵前面,晒着大太阳才发觉自己似乎错了,衣服的颜色不该用黑色啊,只是木已成舟。 侧后方是穿着同样制服的宁小七,手里拿着小皮鞭,只是如今已经用不大上了,少年们都学乖了,轻易不会再犯错了。 这时候,营地已经有几百个青少年进来了,在校场一角规定的地方等待着。 看到这边有一群半大小子站着军姿,都看戏般的踮着脚打望。 呵呵,这些傻小子,等他们入选以后,这就是他们往后的日常了。 一个时辰到了后,林彻让大家休息了一刻钟,然后便是队列训练,大家都是惯熟了,举手投足间都是整齐划一,二十五人犹如一人。 先不说林彻他们的训练,这边招兵进行得也很顺利,经过提前宣传,知道巡检司的待遇好,粮饷高,于是四里八乡的青少年都来试试,就这一日都来了三千多人应募。 经过问询出身来历,还有身体检查的初步筛选后,还有一千五百多人获得了进一步选拔的资格。 林彻选拔的方式不复杂,就是俯卧撑五十个,引体向上三十个就算合格。 标准并不高,因为普通老百姓家的孩子,在物质上都比较贫乏,吃得不好,身体自然也很难有多强壮。 在这方面,林彻自然有办法,等新兵进了营以后,那就放开了让他们吃,然后就是往死里操练。 每批次两百人一起俯卧撑,引体向上的场面,还是比较壮观的,看着也十分有趣。 因为即使有教官做示范,大多数的农家子弟们还是不能很好的掌握要领,所以姿势也千奇百怪的。 还好林彻事前说明过,要求不需要太严格,只要把最不合适的剔除就好了。 就这样,又刷掉了一大半人,还剩七百多个。 这人还是多了点,于是最后的测试便开始了,那就是跑步。 七百多人被引着出了大营,开始绕着军营开始跑,也没有什么标准,就是一直跑,跑不动的就算淘汰,直到剩下五百人为止。 所以新兵很快就招满了五百人,至于经过了初选而后面被淘汰的一千来人,林彻也不算彻底放弃了他们,给他们每人发了五十文铜钱,告知他们以后还可以有机会来应募。 其实就算入选的五百人里面,经过两个月的训练后,可能有一半都将要被淘汰的,最终只剩一个队,也就是二百六十人。 这是林彻的初步打算,因为官府给巡检司的定员就是这么多,若是后面效果好,林彻肯定也会想办法把优秀的人留下来。 嘿嘿,别的军队将领都是缺额报满额,空缺的那一部分员额就被他们吃了空饷,喝了兵血。 而林彻以后是要想办法隐瞒超额的部分,反正不管多少人,官府也不会发一文钱的军饷,除了刘二几个有官身的人可以拿到少得可怜的俸禄。 忙活了一上午,午时初,也就是十一点的时候,总算把人招满了,然后就是发东西了,就在校场上发放。 每个人发了两套蓝色训练服,从头到脚,从里到外一应俱全,还有被服草席,以及卫生用品。 这会都稀奇的看着到手的东西,特别是洗漱用的木盆,刷牙的牙擦子,一小袋充当牙膏的精盐,一个陶杯,两个布巾,等等。 五百个人拎着各自的东西,站在那听着刘二训着话,告知他们简单的规矩,还有卫生用品的用法。 然后随机的五十个人分了一个营房,让人领着分配床位,床位上放着一个小木牌,写着和床上一样的号码。 黄奔,十五岁,古樟村人,他其实是黄富贵的小儿子,比别人家境略好的他,得以上过三年的私塾,认识不少字。 平时吃得比一般百姓家的孩子要好一点,所以体能方面算是比较优秀的了,于是一路通关的顺利入选了。 这会儿看着手上的牌子,上面写着丙一三号,刚才的官长说这是腰牌,得时刻悬在腰带左侧。 把东西放在床头也刻着丙一三的床上,然后听令到饭堂吃饭。 饭堂说是堂,其实就是一个竹子支起来的有个顶的大棚子。 大棚子一端有十节长案,每个长案上面都放了三个大木盆,案边摆着一个大饭桶,里面白花花的大米饭冒着尖。 五百个人按营房分十队排着领饭,黄奔来得早,排在他们这一房的前面,很快就轮到他了,他走到案前,听指示从案前边上的竹筐里分别取了一双筷子,一个半个头大的黑陶碗。 黄奔端着空碗,伸到案上,打饭的壮妇从饭桶里舀了一大勺饭放到他碗里,“够么?不够就说,但是打了就要都吃完,不许浪费的,不然要挨罚的。” “够的够的,谢谢大娘。” 黄奔看着大半碗的米饭,怕是有一斤多,这在家里也没这么放开吃的。 “小伙子还挺有礼的,来给你加肉,虽然是猪肉,咱平头百姓怕是年节才有吃一点,也就咱郎君大气,恩,还有一勺菜,汤给你添一勺。” 壮妇乐呵呵的给黄奔打着饭菜。 “谢谢大娘。” 黄奔看着满满一大碗的饭菜肉,过于惊喜,家里一月都没一回肉吃呢。 “去吃吧,要谢也别谢俺,要谢的是咱郎君。” 在乡下这么知礼的小子确实不多见,壮妇遇到这么一个,很是开怀。 黄奔端着碗,来到另一个棚子,这里是吃饭的棚子,地上整齐的固定着竹凳,让他们坐下吃饭,之所以固定凳子,目的是为了潜移默化的让新兵们对队列形成自然而然的习惯。 棚子里先前进来的,已经开始大口的狼吞虎咽了,这些都是乡下农家的小子,几时吃过这么丰盛的饭菜,有许多平时干饭都不怎么吃得着,现在根本没人有空说话。 何况折腾了一上午,特别是那跑步,消耗了太多的体力,早就饥肠辘辘了。 黄奔按着顺序挨着一个空座坐下来,因为他看到刚才领着他的官长正在棚子中指挥着,潜意识就按排队的样子找位置坐下了。 第34章 .年青人,不知道世道的险恶 肉太香了,不知道是香料放得足还是师傅手艺好,和以前吃过的猪肉不同,黄奔没有感觉到什么骚臭味,很轻微。 当然,这些还是没有阉割过的,等阉割技术成熟了,以后他还能吃到更香的猪肉,不过这一切是他不知道的。 吃完,黄奔照着指导,拿着碗筷到一个引着水的竹管下面简单冲洗一下,下面是一个长长的木槽接着水流和碗里的冲洗物,但黄奔觉着自己用过的碗都不用冲洗了,吃得很干净,洗完后又把碗筷分开放倒两个竹筐里。 当然,这些碗还有人再次仔细洗一遍,然后放开水里煮完才会给他们下次用的,林彻的意识里,卫生很是讲究,怕一个不小心,几百人聚在一起有个什么传染病就全完了。 这些措施,好多都是建工团那边已经实行过的了。 今天这里很多人都是建工团那边暂时借用过来的,有的当教官,有的当房长,有的帮后勤。 现在这里有一百多人为这五百多人服务,一大半是建工团的。 万事开头难嘛,一个全新的营头要立起来,林林种种的繁琐之事,千头万绪的,很不好搞。 光一个吃饭,涉及到这么五六百个人了,就不会是一个小事,章程制度都在慢慢完善。 黄奔回到营房,找到自己的床位,坐在床板上,等陆陆续续人都到齐了后,三个穿着黑色作训服的汉子走了进来,黄奔认识一个,就是带他们进来的那个官长,只见他站在两排床铺中间喊了起来。 “都给我站到自己床尾位置,对就是这个过道里,现在大家都能看到我们了吧,好了,我先介绍一下自己,我叫牛方,今天开始,就是你们这一房的房长,你们往后都叫我牛房长。然后这两位都是你们的教官。” “我是你们的教官,我叫戚万斗,以后负责训练你们,你们叫我戚教官就好了。” “我叫童贵阳,是咱们丙房的副教官,协助戚教官训练你们,另外就是主管你们的军纪,所以你们以后都规矩点,遵守军纪,别落在我手上,那可就没好果子吃,军纪明天开始宣讲。现在你们要知道的就一个,服从!官长们说什么你们服从就是了!” 这个副教官,凶神恶煞的很不好惹的样子,包括黄奔在内的五十个人都听得一阵胆寒。 牛方牛房长清清喉咙,“你们都是十五六岁的半大小子,离了父母,到了这里,日常生活上的事,便可来找我,我便是你们的父母了。现在,准备分伍,这个主要是按着你们牌子的顺序来,你们不认字的可以举手。” 房间里,齐刷刷的举起了两排手,除了黄奔,五十个人里另外只有两个人没举手。 看到这样的情形,三个官长也不意外,这年头乡下孩子能识字的真的很少,有三个已经让他们这一房很惊喜了。 牛方把黄奔三个没举手的点了出来,“你们三个,挨个把号牌上的字告诉他们,每个人都给记牢了这个号,这就是你们在这里的名字!” 一刻钟后,才好不容易让每个人知道并记住自己的号牌。 “好了,现在听我说,号牌开头的丙呢,是甲乙丙丁的丙,是我们这房的房号,我们就是丙房。第一个数字呢,是你得伍数,后一个数呢代表你在这个伍的第几位。丙零一,就是最头上那个,你到丙零五,就是一个伍的,后面丙一一到丙九一都是一个伍的开头,明白了吗?不懂的就问。” 还好这里选的都不傻子,都能明白,没人发问。 “好了,你们三个识字的,就是你们各自伍的伍长了,其他的都是位数是一的暂时为伍长。” 黄奔是丙一三,另外两个是丙六二和丙七四,牛房长把他们三个的号码记在本子上。 “以后,你们每个伍都是伍长负责制,其余四人服从伍长,有不服也必须先服从,后面再向我或者两个教官申报。以后训练生活都讲实行一伍集体连坐制,就是有一人犯错,全伍挨罚,有奖励也是以伍为一体。明白了没!” 然后下面就开始教导他们整理内务,每个人的床头后面都有一个木箱子,没有锁的,让他们把生活用品都放在里面,按着一定的顺序,整整齐齐摆放好,现在这些新兵都是没有私人物品的,以后发了饷也是到他们手上过一下,然后存在后勤处,记好后,等每月两天的归家假日的时候凭号牌领出来带回家去。 等都整好内务后,牛房长三人便领着他们拿着衣服和洗漱用具去洗澡,互相搓洗,头发也得散开抹上皂团子用热水洗,洗完澡就换上新的蓝色作训服,以前的衣服都给堆在一起烧掉了,以免有什么虱子寄生虫之类的。 然后就给他们自由时间互相认识,“我叫黄奔,以后咱一伍就是一体了,大家以后互帮互助。” 黄奔先开口,然后大家依次自我介绍。没多久就打成一片了,来到这里,除了规矩多了点,一切似乎都很好,尤其中午那一顿,过年都吃不到的好饭菜啊,不知道以后是不是常有。 呵呵,一帮年青人,太年轻了,还不知道世道的险恶,今天让你们松泛一下,明天开始,你们就知道苦了,当然,饭菜还是一样的,这是林彻定下的标准。 晚饭又让这群年青人美美的大吃了一顿,饭后,牛房长和教官来初略的讲了一下规矩,强调了明天早上听到铜号声必须起床穿好衣服,整理好内务,做好个人卫生。 然后听到鼓声必须每伍一体,一房一起在房内等待房长带到校场集合,以后就得自主到校场集合了。 一个晚上给他们宣讲强调这些号令的意思,让三位官长都是口干舌燥,但是却一直保持着耐心,确保每一个人都能听明白。 …… 林彻中午也是在营中吃的饭,然后下午又带着少年们站了两轮军姿,今天林彻把训练量加大了一倍。 解散后,二十五个人都是一阵虚脱,不过劳累产生的饥饿还是让他们晚饭吃得又香又多。 虎子被留在营中,以后的日子他都得和这二十四个人同吃同睡同训练了,晚饭后,大伙一起去洗了澡,回到房中,又按着林彻的要求,让他们用热水泡着脚。 一群半大娃子,双脚泡在热水里,一天的疲累早就不翼而飞了,聊天聊得热火朝天。 虎子常在林彻身边,知道的多一点,望着这群兴奋的人,用不大的声音吼了一句,“都安静点,聊天就聊天,小声点,这特么是军营不是菜市场。往后,咱们这些人就是阿郎的亲兵了,阿郎才六岁就这么有本事了,往后肯定是要做大事的人。咱们本来就是府上的人,阿郎觉得咱们可信,才专门来调教咱们,让咱们给那些新兵蛋.子做示范,咱们以后的用心练,别给咱府上的人丢脸,不然到时候就算阿郎不怪你们,可别怪我虎子对你们下狠手。” 众人听了虎子这话,都安静了下来,各自体会着这话里的意思。 很明显,林彻是把他们当作亲兵兼标兵来培养的,只要表现的不是太差,都将成为以后武装力量的骨干。 …… 对于经过了十天身体调整训练的林彻来说,今天站的军姿简直是小儿科,回去后照常去西山锻炼了一圈。 可惜等到睡觉都没见张老道出现,也不知道他是忘记了还是被耽搁了。 放下这些想法,泡过药水澡后,林彻美滋滋的睡着了。 第35章 .夜路走多了 美美一觉到天亮,额,不对,天还没亮,还要一个时辰才日出呢。 林彻眼睛睁开,一咕噜就爬了起来,穿衣洗漱。 如今铃娘已经习惯林彻的早起了,自家郎君也说了不需要她起来服侍,所以她这十天来每天都是心安理得睡到自然醒。 哈,郎君还没丫鬟的命好。 等林彻出得院门,一个高大的身影已经等在那里了,宁小七来林府半个多月了,每天陪着锻炼,陪着吃饭吃肉,这身体以肉眼看得到的速度健壮起来,原本就很高的个子,似乎又拔高了一点。 林彻望着宁小七高高的头顶,有些许惆怅,其实包括他自己,大家都没发觉,林彻比十天前高了那么一节,大概有一寸那么多。 两人也不搭话,宁小七叉了个手就算见礼了,然后一起默默的走出了林府西侧门,门房老头不用吩咐,已经习惯的早早把门锁打开了,然后躺回自己的躺椅上继续眯眼。 出了府门,林彻吞下一颗药丸,仰起头呼吸着清凉的空气,待腹中生气一股暖意之后,便开始向着西山跑动起来。 宁小七等林彻一动,便默契的跟着跑起来,两人渐渐越跑越快,仿佛黑夜中的两头猎豹。 大长腿就是大长腿,虽然说林彻已经跑的很快了,连虎子都追不上他了,可和宁小七比起来,吃亏在人小腿短,依然被宁小七甩开一丈多远。 而且宁小七还有闲暇时不时回头打望一下林彻,调整一下自己的速度,毕竟自己的主要职责是护卫林彻的安全,今天只有自己一个人,就更要加倍的注意观察。 两人一溜风的跑到半山腰,这里有一片林子,要穿林而过才能继续上山。 忽然,跑在前头的宁小七停下了脚步,神色肃然地望向前面黑沉沉的林子里。 林彻似乎也感觉到一丝不对劲,停在宁小七身侧,注视着透出一种古怪气息的林子。 “阿郎,有杀气,小心了,不知道是猛兽还是恶人。” 宁小七一边谨慎的戒备着,把背上锏囊里的双锏抽到了手里,一边叮嘱林彻。 “哦,这就是杀气啊。” 这是林彻前世今生第一次感到杀气,难怪会觉得古怪。 杀气说起来很玄,其实,当你被猛兽盯着的时候,身体自然会感到一种微妙的气氛。 当然,这个猛兽不包括动物园里的。 真是夜路走多了终遇鬼! 这十余日来,早晚都要来西山练功,这里可没少经过,不曾想今日却遇到危险了。 转身就跑? 那就是把后背交出去了,等于完全放弃了防备。 正当两人提起全部精神,和林子里的未知危险对峙的时候,先是几发利器破空的声音入耳,然后便感觉到有东西飞向自己。 林彻不暇思索,身型一矮,迅速缩到宁小七身后,同时,宁小七手中双锏挥动。 “叮”,“啪…”一锏正中一只飞矢的箭头,把它弹开,一锏扫中一矢的箭杆,把它打断掉在地上。 “笃笃”两声,两只飞矢插在了林彻原位的稍后一点地上,呵,要是林彻不躲,应该就要插到他脑袋或者胸口了,好厉害的准头。 “呛!” 宁小七双锏一交,一声金鸣,“哪里来了无胆匪类,藏头露尾,连个面目都不敢露么!?” 林彻依然躲在宁小七的护翼之下,小心防备,不给林中之人可乘之机,同时也注意着其他方向,以防万一。 这特么还真是有人埋伏! 恐怕这些人已经盘算多日了,对自己的出行规律都摸清楚了,便在这片必经的林子里布下杀机,幸亏宁小七对危险的嗅觉灵敏,不然怕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了。 “哈呵嘿嘿……” 没多久,林中传出一阵夜枭般的刺耳笑声,“传闻,林府郎君可是能引雷唤电,我等不得不小心从事啊,哈哈…如今看这小娃儿鹌鹑一样躲在母鸡翅膀之下,这传闻还真是信不得啊,哈哈哈,兄弟们,亮个像,给咱林郎君见个礼,莫让人说我等山野之人不懂礼数,哦哈哈哈……” 反派果然话多,林彻腹诽着,便看到林子跳出一个黑衣人,一个光头在微亮的星光下,显得有些凶神恶煞。 接着次第走出五个高矮胖瘦各不相同的身影列在光头身侧,一溜黑衣黑裤紧身装束,呵呵,还真有夜行衣这么回事啊。 “你们想要什么?” 林彻看不清这些人的样貌,天色还太暗,但觉得他们没有上来就开打,可能有什么条件吧,但奇怪的是为何刚才又直接下杀手呢? 还是说,反派真有那奇怪的嗜好,做坏事之前要先讲一番自己的人生信条之类的? “要什么?本来是要你得命的,现在看你这副怂样,似乎也不一定有那个必要,或许,你可以用什么来换你得小命呢。” 光头咧着嘴,参差不起的牙齿在星光下很是瘆人。 “要钱么?我家有很多钱啊,给你钱好不好啊,你杀我个小孩子有什么用啊,有钱多好啊,买吃的买玩的。可好了。” 林彻决定无耻的做回一个孩子,至于对面信不信,装了再说。 “唔呵呵哈…好啊,我的林大郎君,你能给多少呢?” 光头似乎一点都不着急做坏事的样子,还有心情在这和一个小娃子逗趣。 “很多很多啊,山那么多,你跟我回家拿呀,能拿多少都可以呀。” 林彻继续无耻着,他的目的倒不是拖延,那没什么卵用,又没人知道他遇到了危险,他只是想趁机观察一下周围,顺便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机会。 “大兄,莫和这小子啰嗦,把这个大个子解决了,把这小子一绑先离开这里再说,这里离林府太近了,别出什么意外。” 光头边上一个又矮又瘦的男人说话了,看不清相貌,林彻听他声音,觉得这人一定长得很丑。 “呵呵,三哥莫急,难得来此一趟,总得乐呵乐呵,虽然这娃是个小子,也是能将就用一下的,嘿嘻嘿嘻…” 卧槽,这声音真是淫.荡又猥琐,鸡皮疙瘩掉一地啊,特么的还想对我…额,不想了不想了,太恶心了。 “小六子,咱们是来办正事的,收起你那套,别坏了大兄的事。” 竟然还有一个女声,甚至有些娇柔,却是出至一个胖圆的身影之口。 “好了,别吵了,小子,乖乖跟我们走,我也不杀你的这个伴当,让他回去传话,让你家带二十万贯钱来赎你。” 光头被手下吵烦了,开口向林彻提出了要求。 “哦,也不是不可以,只是,要去哪里赎,你总得告诉他吧。” 林彻口中应付着,心下却是飞快的思考。 打?以二敌六,其实只有一敌六,硬打的话,自己没什么战斗力,还是空手,很大几率是打不过的。 跟他们走?似乎也不靠谱,落在他们手里,还不是随他们折腾,拿到钱了也很可能撕票,还可能被那淫贼给那啥了。 有些两难啊。 “那你就不要管了,到时自然有人和贵府通告的。” 光头看起来大大咧咧的,似乎也不傻,没那么容易被套话。 林彻继续思考,按概率说,跟他们走似乎活命的机会更大,要不… 我命由我不由天! 林彻不允许自己的生命脱离自己的掌控,如果假装屈服,使用所谓的权宜之计,其实很不保险,也不是林彻的性格。 贼人不会没脑子,他一屈服,必然得任由他们摆布,贼人肯定会有措施使他完全失去挣扎的机会。 寄希望于敌人犯蠢,那才是真的蠢。 干脆,拼了! 要死卵朝天,不死万万年! 林彻轻轻扯了一下宁小七的衣摆,“动手!” 比这更早一息的时候,已经脚下一踢,一块飞石向光头飞去,擒贼先擒王! 然后林彻顺势一弯腰,捡起了那半截落在自己脚边的断箭,藏在手腕后。 第36章 . 我的五杀没了 光头作为一个老江湖,当然明白小心无大错的道理,不然也活不到现在。 别看他好似很轻松的逗着林彻,但却时刻防备着对方的,眼睛一直关注着宁小七的动向。 对于林彻,倒不是他大意忽略,最初的时候,由于那些坊间的种种传闻,他对林彻的神奇本领,也是保持着宁信其有的态度,精心布置了这一次的伏杀,准备全力一击势在必得。 却没想到被宁小七轻易就察觉了,自认为没有露出马脚,光头想不明白宁小七是怎么就发现了自己设下的陷阱。 既然被发现了,光头索性命令属下用弓箭狙杀!不是试探,而是尽全力射击,务求一击毙命! 却没想到,全力射出的四箭,竟然轻易的被宁小七拨打掉了,光头更是提高了对宁小七的评估,这是一个很扎手的点子。 至于林彻的躲开,他也很自然的认为是宁小七的功劳,而林彻没有什么亮眼的表现,因此经他判断,这不过就是个伶俐点的娃子。 六岁而已,又不真是传闻中的仙童下凡。 一直警惕中,没有发现宁小七的异动,等他发觉到有破风之声直射自己的时候,已经稍微晚了一点,他只来得及把头一偏稍作躲避。 那飞石堪堪掠过他的耳朵,刮走一丝皮肉,并没丝毫实质伤害。 即使他不躲,充其量脸上受点皮外伤,只是面对攻击,本能的选择了扭开面部要害。 可是他这一偏头,却丢失了对宁小七的视线,无法再预判宁小七的动作。 宁小七在林彻拉他下摆的时候已经提神运气,林彻一个动字刚出口,他右手铁锏便一个撒手锏飞掷向光头。 光头边上的人看到了,想上前拦截,却低估的这手飞锏的速度,两个赶到的人探出的兵器都擦过飞锏,拦截失败。 最成功的一人也只是压碰了一下,稍微影响了飞锏的轨迹。 光头被莫名的暗算,虽然没伤着,却也是恼羞成怒,没想到千防万防,还是差点着了道! 光头盛怒之下,刚想转回头来对宁林二人下杀手,胸口却猛地一痛,自己仿佛听到了肋骨碎断的声音,血都来不及吐一口,便砸倒在了地上。 “大兄!” 这一刻,一具胖圆的躯体带着一声急切的娇喝扑向倒地的光头。 这很违和啊,娇喝,胖圆,饿虎扑食,这几个词,林彻怎么也找不到契合点啊。 不过这时候可不该关心这些有的没的,林彻跑动起来,一边探身在地上捡起石子,瞅准一个贼人身影就甩了出去。 这下是一敌四了,宁蓝加油! 哎呦,快跑。 一个又矮又瘦的人影,差点被林彻用石子砸中,拉起了仇恨,冲他追来了! 额,宁蓝加油,一打三,你可以的,等待你的triple kill。 宁小七把剩下的铁锏交到右手,抬起横在身前,挡下了砍向他脖子的一刀,旋起大长腿就是一踹,击退一个。 这一旋也刚好堪堪擦过了一柄刺来的长枪,躲过一个致命攻击。 最后一个高瘦影子似乎没想进入战圈,在那搭着箭寻找机会要射他,却总是被自家人挡住射界。 林彻快速的跑动着,溜着后面紧紧追着他的矮瘦汉子,不时捡起石子乱丢。 矮瘦汉子心下开始取笑,呵呵,娃子就是娃子,这样乱丢顶个啥事。 脚下却没有放松,越追越近,然后一个探手捞住林彻刚好甩动到身后的左手胳膊,猛地一拉,嘿嘿,小娃子,跑不掉了吧。 林彻被他抓住,拉回,却是右脚往前方一块石头上一蹬,整个人已经转回面对矮瘦汉子了,缩在腰间的右手猛的刺出。 矮瘦汉子还没来得急为自己的成功喝彩,眼眶中便种出了一截箭杆,瞬间就没有了意识。 哈,佛司特不拉得,没有想到是我自己拿了一血啊,林彻牛逼! 为了这一击必杀,林彻从偷偷捡起地上的短箭开始,便开始策划,并且有意的诱导矮瘦汉子来追自己,并在合适的时机,故意让他抓住自己的左手,借此回身反杀。 得手后的林彻小脚一踹,从失去了力气的矮瘦汉子身上跳出,顺手把他腰间别着的短剑抽了出来。 宁小七舞着铁锏,与那使枪的汉子吃力的周旋,毕竟兵器吃亏,还要防备一刀一箭。 再次把长枪砸开,宁小七已经顾不上走位了,那把大刀再次扑向了他,他只得硬着抬锏去挡,没有周旋的余地了。 那个搭箭的看着机会来了,马上把弓拉圆,箭簇瞄准宁小七,全神贯注的准备射出必杀一箭。 却察觉背后有一阵气流袭来,未等反应过来,小腹上便探出一个剑尖,然后才感到腹背一阵剧痛,力量一失控,拉弓的手一松,箭矢便飞射出去,鬼都不知道射的是哪里。 林彻迅速把短剑一拔,高高跳起,左手掰住高瘦的左肩用力一攀,右手短剑往他脖子一送,一拉。 颈部动脉被割断,犹如自然水管破裂,血如喷泉。 达波扣,林彻牛逼!双杀到手。 那边宁小七其实一直在提防箭矢来袭,却发现那箭矢射歪了,稍微轻松了一点,拨开横切过来的长刀,反手抓住从另一边刺过来的长枪,一推一引,只是没有完全闪过,枪头还是在胸腹前带飞一根血线。 猛兽一旦受伤,就容易激发出凶性! 于是宁小七心头火起,不管不顾的抓着枪身往自己方向一拉,然后抬手一锏顺着枪杆扫去。 钝器入肉,这完全凭感觉的一锏,砸中了! 手中的长枪失去了原主人的力道,宁小七借力调整枪头,猛地一递,使刀的汉子急忙回刀来砍,还好,砍断了。 那边断了的枪头还没碰到地面,断头的枪杆再一摆,直直插入刀汉的腹中。 同时重伤两个,就差丝血收割了。 这时,有人来抢人头了。 宁小七只来得及给刀汉头上补上一锏,回过身来,便听到使枪汉子那边响起了林彻的童声。 “秋波扣!林彻牛逼大了!” 好吧,人头狗林彻! 林彻并没有忘记还有两个人,那个胖圆刚才抱着光头挪到了林子那边,在给他看伤止血还是干嘛。 林彻往那个方向一指,拖着来不及检查伤口的宁小七奔了过去。 五杀!五杀!我要五杀! 这时候,兴奋的林彻似乎觉得自己无敌了。 小半响,二人便找到了地方,那光头靠在一棵树那里,不停的咳血。 胖圆女子看到宁林二人过来,眼中露出难以置信的骇然,赶紧捡起长剑横推在身前,紧张的戒备着。 “你…你们!哎,不用说了,能饶我大兄一命吗?” 胖圆女子一开始因为不敢相信自己这边四个人不能弄死一个半人,下意识想问出你们怎么没死,后来反应过来倒是很光棍的求饶,还不是为自己求饶,她要是自己逃命,估计还是很有几率的,她是为光头求饶。 看来,有情人是不分胖瘦美丑的,坏人也有人爱啊,怎么前世我就没碰到过这样的呢? 好吧,如果是这样胖圆的,那我还是不要了。 林彻险境解除,有心情考究起眼前的爱情来了,“我们为何要饶这个光头一命?你给个理由,恩,先说你们的来历以示诚意,不然免谈。” “我们是广昌县来的,赖广是我大兄的堂兄,这个够诚意了吧。我愿用我自己的命换我大兄一命,成不?” 胖圆女子先是哀求林彻,然后在转头深情款款的望着光头。 林彻假装思考了一下,“好啊,成交,你放下剑,让我杀了你,我便饶过光头!” 呵,林彻鸡贼得很,根本没打算放过光头,就是骗女子放下武器受死而已。 “来吧,你要说话算话,饶过我大兄,不然我做鬼都不会放过你!” 胖圆女子丢开长剑,跪坐着,转头继续深情的望着光头,嘴里还轻轻念叨着,“万郎,月娘先走一步,来世若能遇见你,便一定早早嫁给你……” 呵呵,你的人我都不怕,还能怕你的鬼? 林彻握着短剑,正要迈步向前先解决这对忙命鸳鸯中的胖鸯,却见一道寒光从眼前掠过,砸在了胖鸯的胖脖子上,“咔嚓”胖头低垂! “啊啊啊,我的人头!宁小七!你抢我人头!我要举报你!”林彻有点歇斯底里了。 “阿郎你看她右手。”宁小七淡淡的说道。 因为胖圆女子跪坐在宁林二人与光头的中间,她右侧却略微偏向光头,所以林彻看不到她丢下长剑后垂在右腿的右手。 听着宁小七的提醒,林彻挪了位置探头看过去,看到那女子的手边已经够着一把半出窍的匕首,匕首是藏在她靴桶里的。 卧槽! 果然爱情使人变蠢。 不管是自己的爱情,还是别人的爱情,都一样使人迷了心眼。 原来这女子也是在使诈啊,她根本就没指望我会放过光头,她也知道她如果死了,光头就更没救了。 腻害呀,胖鸯。 果然混江湖的就每一个是简单的货色! 一边后怕着,一边遗憾自己的人头被抢,林彻赶紧握着短剑一个踏步上前,丝毫不理光头眼中的求饶之色,稳当缓慢的把短剑送进光头的胸口! 此刻的林彻,眼神冷得如万年寒冰,仿佛不是在终结一条人命,而是在捅破一张破布。 困达儿扣。 诶寺。 团灭贼人! 然而林彻似乎还有遗憾一般,叹气摇了摇头,缓缓抽出已经捅穿光头心脏的短剑,不让血液喷溅出来。 可惜了,我的五杀没了! 第37章 . 林府慌了 宁小七捡起长剑,认真的对六具尸体一一补刀,确认周围没有危险后才松了一口气。 这时候才感到腹部疼的难受,才想起检查伤口,便开始解开上衣。 林彻还在寻思着,刚才到底是哪一个觊觎自己的美貌,想要把他找出来,然后把他的小鸡割下来,放到他自己的嘴里。 瞥见宁小七的异常,不由感到有些奇怪。 天色太暗了,原本还有星光,这会临近日出,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候,之前一直没看到宁小七受了伤。 林彻凑过去,隐约中可以看到,宁小七胸腹处横着一条三寸多长的血口子。 “宁蓝,能坚持么?这里太暗,没法处理伤口,我们先回府,如果坚持不住,你在这里等着,我跑回去唤人来。” 林彻望见这么长一道伤口,很是担心。 “阿郎,我没事,伤口看着长,不深,只是皮外伤,不过我们还是先回府,这里还不能保证安全,赶紧走,就是不能跑了。” 宁小七自己初步检查了一下,还好,只是被枪尖划过去了,现在也不怎么流血了。 “那我们走回去吧,这会天太黑了,小心脚下。” 林彻手上还握着短剑,以防万一。 两个人走了大半个时辰才回到林府,一进门,就被府里的人发现了异状,刚刚苏醒的林府立马沸腾起来了。 “阿郎,歹人在何处?可有追来?” 最先到的是杨巍成,后面跟着几个武师,其余武师都被杨巍成安排去林府各处加强警戒。 “杨教习,不用太紧张了,都被我们解决了,嘿嘿,我杀了四个!” 林彻还处在初次杀人后的一种莫名亢奋中,“不信!?什么眼神啊,我林彻像是说大话的人!?哼哼,你问问宁蓝是不是。” 宁蓝回到府中后便彻底放松了心神,腹部的伤口更是疼得让他没有精神答话,“恩恩,阿郎杀了四个。” 在林彻期待的眼神中,宁小七还是配合的回答了。 “听到没?哼哼。”林彻正处于异常的状态下,竟然出现了傲娇。 “信,在下相信阿郎就是了。” 呵,杨巍成这口气,有点敷衍啊,都不知道拍拍主家的马屁,没前途啊。 “阿郎,阿郎,你在哪里?伤哪了?郎中来了没有?……”还没见到人,就听到甄姨远远的呼唤,声音里带着担忧和急切。 这时候整个林府都点起灯火,室外的地方插上了松脂火把,老远望去,不明所以的人还以为林府糟了火灾呢。 本就不大的门房里面,七八个人略显拥挤,甄姨带着铃娘闯了进来,瞬间便找到林彻,风一样卷到林彻身旁蹲下,一脸紧张查看起来。 铃娘也紧随着甄姨,脸上惊慌失措的,一双桃花眼雾气蒙蒙的抓着林彻。 “甄姨,莫担心,这些血不是我的,都是贼人的,我没事,好的很,一根毛都没伤到,哈哈,我还亲手杀了四个贼人,厉害吧!” 这个时候的林彻倒是真的有了点孩童模样,看来他要平复这种状态还需要点时间,或许这就是林彻初次杀人的后遗症。 林彻话音刚落,门外一阵急促的脚步冲击门房,林老爷子衣冠不整,光着一只脚慌张的找着林彻。 “翁翁,庆儿在这,庆儿没事。” 林彻从人缝里看到林老太爷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赶紧出声。 林老头超常的一个箭步迈过去,拨开人群,蹲下身来抓着林彻一阵翻看,确认没有一丝伤处才长长呼出一口气,“庆儿,告诉翁翁,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时候罗标,陈舯也都到了,海伯也拄着拐杖进来了,最后走进来了一个郎中,杨巍成把武师护卫赶到了门外,门房里还是略显拥挤,不过这时候没人顾得了这个了,都关切着林彻。 “先让郎中给宁蓝看看伤吧,很长一条口子,已经留了很多血了,赶紧看看。” 林彻串出去拉着郎中给宁小七看伤。 郎中放下药箱,开始给躺在躺椅上的宁小七看伤,那躺椅还是门房老头的。 “对了,铃娘,你回我房里,把那个系着白绸带的坛子拿两坛子来,拿不动就让人帮忙,快点拿过来。还有谁去拿一包雪盐,恩,来不及了蒸馏水了,烧几锅干净的开水。” 林彻觉得应该给宁小七的伤口消消毒,不要感染了破伤风之类的。 铃娘听着林彻的吩咐,慌忙跑出去了,然后罗标也出去准备水和盐了。 郎中仔细检查后,说没什么大碍,没有伤及腑脏,就是腹部的口子略深,还比较长,怕是不好愈合。 “恩,大夫,你先给他清理一下伤口,有什么能用的补气益血的药丸要是能用就先给他吃了,别管多贵。” 林彻不懂医学,只能砸钱了,名贵药材使劲用,只要对宁小七的身体有益。 趁着这会有空,林彻把事情大致讲述了一下,被这么多人围着,他的状态总算正常了起来,语气很平淡,轻描淡写的把过程说给大家听。 甄姨陈舯没类似的经历,没听出太多惊险,其他几人就不一样了,林老头,海伯,杨巍成,包括吩咐完事情后再次进来的罗标,哪一个不是刀风血雨里闯过的。 听着林彻轻描淡写的述说过程,一个个都能置身其中,都能想象到现场的凶险危急,真真心里一直捏着汗。 “就这样,我和宁蓝就先回来了,杨教习,你带人去把贼人的尸体带回来,顺带搜索一下附近。” 后遗症引起的亢奋过后,林彻开始感到些微的疲累,主要是精神上倦怠了起来。 “庆儿,今天真是太险了,往后不可再大意了,身边多带点人,杜绝再有这样的事发生了,这必须听老头子我的!” 林老爷子心里不停的感谢着老天青睐,一边操心着林彻将来的安危,今天的情势确实凶险。 “哦,好的,翁翁,庆儿听你的。”现在不是和老爷子掰扯的时候,林彻乖乖应下。 杨巍成出去招呼人手,浩浩荡荡的往着西山林彻说的地方去。 “对了,刘二那边派人说一声就可以了,让他们照常训练,虎子也,算了,这事瞒不住,他要是知道了要回来就回来吧,标叔,你现在马上派人去县城,把赖家盯死了,然后派人去打探一下广昌这只匪人的消息,随时回报。”林彻冷静下来,开始安排后续事项。 罗标应喏,出去吩咐人手进行林彻的安排了。 老爷子看着孙子没事本来就放下心了,这会见到林彻开始平静的布置任务,心下愈发欣喜,哈哈,比老头子当年还强!后面就让他自己折腾吧,不会有大错的。 “庆儿,如果要在县城动手,官面的事一定要说得过去,别让人抓住了把柄,老头子我会给郭知县写封书信打个招呼的。恩,现在你这没事,老头子我也先回去了,哎呀,老骨头经不起折腾了,咦,我的鞋呢?大海,给我找双鞋来。……” 林老爷子,一手扶着腰,让一个大丫鬟搀着,慢慢踱了出去。 没多久,盐送来了,也送来了一大壶烧好的开水,门外空地也支起了几口大锅开始烧水,铃娘也带着一个小厮抱着酒精坛子回来了。 让人把烧好的水倒在一个铜盆里放凉,林彻估摸着分量,按一比一百把雪盐融了进去。 然后吩咐后外面烧开的水也按这个比例融雪盐进去放凉。 这时候,郎中也把伤口大致清理干净了,正想倒上金疮药,却被林彻止住了。 “大夫,先等等,我看看。” 郎中不知道林彻为啥拦住自己用药,不过也没争执,让到一边。 一条狰狞的长口子,外翻着带着血液的皮肉,铃娘踮着脚瞄了一下,马上被吓得蒙住眼睛不敢再看,着实被这血肉模糊的恐怖伤口吓到了。 林彻见这伤口根本不算清理干净了,不过也没怪郎中,这时候的观念和水平就是这样了,“宁蓝,你这口子得处理一下,要是信得过我,就让我来处理,就是估计会很疼,你觉得怎么样。” “阿郎,我当然信你,上次见你给那人处理箭伤,后来传说活下去了,还没什么大碍了。疼就疼呗,我七尺男儿还吃不得疼?” 宁小七失血后的脸色又些苍白,显得也很疲倦,中气却还很足,看来没有伤到根本,没有生命危险。 “呵呵,你明明还不够七尺好吧,最多六尺半。你自己说的不怕疼的哦,但会要是喊疼,那可就丢脸了,你这口子估计得缝几针,就像缝小猪那样,不然不好愈合啊。” 林彻看宁小七说得硬气,也是情绪放松的打趣着他。 第38章 .宁小七被小白鼠了 等盐水温度合适了,林彻便让一个胆大心细的仆妇来给宁小七冲洗伤口,把可能存在的杂物都清理干净,洗完后用白叠布细细擦拭干净。 盐水因为比例和人体含量接近,冲在伤口上也没什么感觉,让宁小七神情很是放松。 洗干净后的伤口,没有再流更多新的血液出来了,应该没有伤到什么动脉血管,创口显得发白。 “宁蓝,把这个咬在嘴里,接下来很疼的,你也见过。” 林彻递给宁小七一团叠好的麻布,防止他待会因为疼痛咬到舌头。 宁小七却没接,“我不用,我受得了。” 一副铁胆英雄的神情,年轻人就是这样,觉得不够硬汉就是丢脸。 “哎呀,别逞强啊,好吧,随你,反正疼的是你,要是忍不住咬到舌头,那以后就成哑巴了,哈哈。” 林彻不怎么相信宁小七能忍住,不过看他坚持的样子也就随他了。 “要开始了,别乱动哦!” 林彻亲自端起装了酒精的碗,慢慢淋在伤口上。 “嘶……” 宁小七疼的直抽气,却硬是没喊也没乱动,呵呵,比关云长就差那么一点了。 一碗又一碗,珍贵的酒精就被林彻这种无比浪费的用法,干掉了一坛多,空气中的酒精浓度,让整个屋子的人都快醉倒。 “接下来得给你缝起来了,大娘,你的针线活怎么样?”林彻问那个给宁蓝冲洗伤口的仆妇。 仆妇直摇头,其实她针线还不错,那也只是缝过布匹,又没缝过肉,要下林彻要她缝的可这是活生生的人啊,她哪里敢。 “好吧,那只有我自己来了。” 林彻原本想再找一个针线最好的绣娘来的,但想想,估计也是不敢,就懒得费那时间去找了。 还有一个合适的人,就是白悦白郎中,也不知道他有没有在人身上试过手,而且一时半会赶不上,只好自己来了,其实内心还是有点跃跃欲试的。 林彻从酒精碗里捞出弯曲的长针和穿好的生丝线,开始在宁小七身上练习着针线活。 要说针线活,林彻前世也是干过的,不多就是,却没有缝过伤口,被缝的经历倒是有,那还是打了麻药的情况下,基本没啥感觉。 如今逮到机会,林彻便拿着宁小七当小白鼠,体验一把外科医生的角色。 林彻也不懂什么分组织层缝合,就只是大致的选一个深度,把针勾进去,拉出来,打个活结把伤口两边拉合起来,再打个死结,粗糙得让人不忍直视。 然后剪断丝线,接着下一针,就这样隔着一指宽缝一针,缝了十几二十针。 缝好的样子,仿佛就像宁小七肚子上趴着一条巨型蜈蚣。 呵呵,那模样已经可以想象以后的伤疤会有多丑陋狰狞了。 整个过程中,宁小七喘着粗气,疼得直冒冷汗,头发都被汗水浸透了,却愣是没有喊出声来,最多就是咬着牙哼哼两声。 林彻看着缝好的伤口,不但毫无自知之明,反而得意洋洋一脸欣赏的样子,对自己的手艺感到很是满意,觉得自己还是很有外科医生天赋的,前世怎么就没有想到去学医呢。 呵,真实情况是,幸亏他没学医,不然以当时的医患关系,他这技术敢拿出来,一定早就被患者打死了,那就没机会穿越了。 就眼下这成果,将来宁小七的媳妇,洞房之夜怕是得吓坏不可,一定少不得要埋怨林彻的。 就这针线手艺,哪家女儿要是缝成这样,一定是找不到婆家的。 先前那郎中一直在边上没走,这时晃晃吸多了酒精的脑袋,擦擦眼睛,才确定自己不是醉眼昏花了,郎君确实在缝人,缝得虽然丑,但是效果是可以预见的。 “阿郎,这个给人缝线,《巢氏病源》中倒是有提起过,在下却没有见过有人施行这样的方法,不知阿郎是从何学得?还有,为何要用盐水和烈酒冲洗伤口。” 郎中忍不住问出了心中的疑惑,眼前这场景让从医三十多年的他大开眼界。 “额,那什么病源有说过缝合?我还以为这是西方人发明的呢,我倒不是从哪里学的,我前阵子在庄子上阉割小猪,看到伤口就想试试能不能缝起来,后来看效果还不错,这不没办法嘛,只好拿来试试,小猪可以缝,那人也应该没问题吧。至于盐水和酒精,哦,就是你说的烈酒,是这样的……” 然后林彻又详细对郎中解释了一下,多几个医术高明的大夫对他只有好处,便比较多耐心。 “恩,庄上有个叫白悦的郎中,最近在研究这个,你有兴趣的话可以去找他谈谈,现在你给宁蓝上药吧,记得接触伤口的东西一律要沸水煮过,或者用酒精擦洗过。” 林彻也说不来太多,只能把前世的自己知道的一些医学常识告诉他们,至于怎么证明病菌的存在,那就只能等烧出透明玻璃后再说了,恩?或者,可以找水晶试试,以后再说吧。 郎中给宁小七伤口涂上了金疮药,然后用煮过蒸干的细麻布给包扎好,然后开了一些补血养气的方子便先下去了。 临走还跟林彻要了一小罐酒精,一包雪盐,还把那针线也要走了,应该是要去回味一下今天的见识,对这方面探究一下吧。 宁小七不愧是条硬汉,被林彻又是泡酒精,又是在身上戳洞拉线的,硬是忍住一声没吭,脸上也没显出痛苦的表情。 如不是满头黄豆大的汗珠和握得发白的指节,林彻都要以为宁小七真的感觉不到痛呢。 宁小七原就经历了一番恶斗,很是疲劳了,后面又耗尽了剩余的力气来对抗疼痛,这时候已经软得像发酵完的面团。 于是林彻叫人用担架,把他抬回他自己房间,即使宁小七一直表示自己能走回去,另外还给他安排了两个小丫鬟照顾。 林彻叮嘱了两个小丫鬟一些通风消毒的注意事项,便让她们跟着宁小七的担架走了。 漂亮小护士这种伤兵的传统福利,作为一个立志成为一个优秀老板的林彻,肯定要给大功臣宁小七安排上的。 忙了一大早,事情总算告一段落了,林彻立即受到了自己肚子的抗议,便决定吃完饭再说其他事。 …… 杨巍成带着三十多个武师,没多久标找到了林彻遇袭的地方。 这时候太阳才跳出山头,幸好这个时间不会有人来这山上瞎逛,不然看到这么多死人,非吓出毛病不可。 杨巍成检查过尸体后,便让人把尸体和所有武器捡到了一起,按着林彻的吩咐,全部搬到巡检司的新兵营去,留了十几个人继续搜索一下附近。 巡检营,一群人望着放在地上的尸体,各自议论着…… “巍成哥,阿郎真的亲手杀了四个!?这些人看起可都是好手啊。” 侯黑摸着大胡子,一脸难以置信。 “我看过现场了,和阿郎说的没什么差别,阿郎自己也说了,其实只有两个是他解决的,一个是用了计谋故意让他抓住,趁机把捡了藏起来的断箭从他眼中刺入脑中的,呶…就是那个又矮又瘦的,他的尸体离得比较远,就是追阿郎去了。那个麻杆,想用箭偷袭在应付两个人的宁蓝,是被阿郎出其不意的从背后奔过去,先是刺穿腹背,然后阿郎跳起来攀上肩膀给割了喉,这个使枪的,和那个用刀的一起围攻宁蓝,都被宁蓝重伤了,宁蓝砸碎了刀客脑袋账了他,使枪的是阿郎补的刀。” “这个光头,是开头被阿郎转移了注意,被宁蓝撒手锏重伤了,最后被阿郎剑刺心窝补刀的。这个胖女人,想使诈偷袭阿郎,被宁蓝发现,一锏打断了脖子。你可以看到,和阿郎说的没有出入,所以也可以说阿郎亲手杀了四个。阿郎才几岁啊,有勇有谋,临机应变,六个老江湖大凶人,就这被阿郎的智谋解决了。” 杨巍成很是感叹,原本还不怎么在意有没有林彻这个徒弟的,现在却有些怅然若失。 “巍成哥,还是你高明,看下现场就能推出当时的情势,我侯黑倒不是不相信阿郎,只是阿郎这个年纪…其实说起来还是阿郎起了最重要的作用,阿郎不得了啊,我这么大的时候还在玩泥巴。”侯黑感叹着。 “呵呵,你个黑猴子,阿郎是你能比的么,当初去县城我就看出,阿郎就跟天上的神仙一样。以后阿郎肯定要带我们做大事的,哈哈,我这九品官说不得以后得升上三五品呢。” 刘二这就开始幻想自己以后高官得做,骏马得骑的样子了。 经过杨巍成一番解说,所有人都不再怀疑林彻亲手杀了四个巨匪了,一时之间纷纷感叹,内心对林彻愈发敬畏起来,没人再敢当他只是个六岁小娃了。 “阿郎交代了,待会你们巡检司上报县衙,就说这六人是你们巡检司查缴的,过程缘由你们随便编好,反正就是过官面,不要提阿郎。阿郎亲手杀人的事也不要随便让下面的新兵知道,明白了吗?” 杨巍成转告这林彻的交代,毕竟六岁的孩子杀人,有些过于骇人听闻了,林彻可不想被人魔化。 这会大家才顾得上去吃早饭,杨巍成他们索性也在营里蹭了一顿。 第39章 .离开前的安排 林彻还没吃完早饭,虎子就风风火火的闯了进来。 “阿郎,你是不是亲手杀了四个贼人?”虎子声音洪亮中带着焦躁。 “恩啊,几个小贼而已,大惊小怪。”林彻嚼着牛肉,云淡风轻。 “啊呀呀,为什么又不带上我!”虎子很是懊恼。 “你是不是傻,我怎么知道会有贼人要来杀我?”林彻看傻子一样瞟了虎子一眼。 “阿郎你莫欺我,你掐指一算就知道的事情,就是故意不带我的!不然昨天我才进营中,偏偏今日就有贼人了。” 虎子竟然也是一个阴谋论者,一向行事简单粗暴的他竟然能有这样的脑补。 “呵,就故意不带你了,怎么了吧。” 林彻一看,这还说得清楚?那你说什么就什么吧,我妈说不要和傻子玩。 “啊呀呀呀,阿郎你偏心,又给小七哥捡了好大一个彩头!故意让我英雄无用武之地!” 虎子捶胸顿足,像是丢了五百贯铜钱。 “哟,可以呀虎子,哪看的戏文?还英雄呢,前几天让你站个队都那鸟样,要是遇到危险,我能指望你么?说不得就被贼人绑了去做压寨夫人了。” 林彻对那个淫贼的话还是有些后怕,可惜没有把他找出来割鸡.鸡。 “那好,阿郎,往后我认真训练,不拖后腿,下次能不能带我去杀贼人?” 虎子恨不得马上就有贼人在面前,他能大显身手,给林彻证明自己。 “恩恩,看你表现,吃过了没,没吃就坐下吃点,吃完就回去训练!” 林彻还再思考怎么处置赖家的事呢,事情不大,但是影响得多考虑一下。 “哦,那我吃点。” 虎子坐下来就开始风卷残云,已经忘了自己干啥来的了。 林彻吃得很慢,一边想着事情。本来呢,之前的第一个想法就是,马上去铲了赖家,然后去广昌寻了那伙贼人一锅端了。 只是冷静下来后,又觉得没那个必要,一个小恶霸之家而已,不要让县中其他乡绅觉得自己过于咄咄逼人,干脆官面上解决。 那伙贼人也没啥意思了,几个头脑估计都交代在这里了,对自家也不会再有什么威胁了,先留着,往后可以用来给新兵练手嘛,这会不急。 恩,过几天就要动身去泉州了,短时间应该是不回来了,得把各方面的事情交代一下。 哎,这师祖老人家该不是把我忘了吧?要是我早日练成师祖那样的武艺,碰到今天的事就不必死那么多脑细胞的,碾压他们。 “虎子,快点吃,吃完我们一起回营里。” …… 林彻在六个护卫的簇拥下,在营门口就下了马车,进了营,把虎子赶回去训练,自己去找刘二杨巍成交代事情。 这个时候,新兵们刚开始集合,准备上午的训练,凌晨卯时的时候,这些人就被赶着起来,集合整队习练军姿了,这会有了一次经验,五十个人一个方阵,虽然还有些乱,大体上的样子还是有了一些。 各营房的三个管带教官,手里都拿着皮鞭棍棒,在方阵里穿梭不停,遇到不对的,便是扬起鞭子棍棒呼喝! 对于绝大多数都不识字的少年,所谓的温言细语是没什么效果的,教官们需要的就是告诉他们该怎样做,做成什么样子! 至于为什么要这样做,目的是什么,这些就是以后他们的从军岁月中要慢慢体会的东西了,也会有人每日教他们开始识字,只是系统的军事教育还需要等林彻慢慢梳理出来。 林彻带着护卫,缓缓的从方阵间穿过,并细心观察着这些新兵训练的状况,因为他也需要参照实际的情况来构建自己的军队模型。 小半个时辰后,林彻才离开训练场,进了中军议事堂。 罗标,杨巍成,刘二,侯黑等几人已经等候在那里了。 “都坐吧。” 林彻和诸人见过礼,便坐在主帅位上。 “今天的事情,我决定从官面上解决,刘二,你带人把尸体和武器送到县衙,这里有老太爷的书信,你交给郭知县就行,标叔,你派人把以往赖家欺霸过的受害人寻找到来,安排人帮他们去县衙状告赖家,杨巍成,你派几个擅长追踪觅迹的好手盯着赖家,看看会不会有人去联络广昌的余匪,顺着去找到他们,然后掌握他们的情况,记得不要打草惊蛇,我准备以后再动他们。” 众人应喏,都各自接下自己的任务。 然后林彻又将巡检司的近期目标及远景规划,对巡检司的头头脑脑进行了一番强调,以免在他不在的时候会有所松懈和偏离。 “好了,这件事就这样处理,都去办吧,侯黑,你让教官们依着练兵大纲,照常训练,虎子那几十个人,让他们给新兵做示范,给教官们做助手,基本科目他们已经比较纯熟了,可以让新兵们尽快进入状态。” 这边交代完,林彻马不停蹄的过了江,召集了建工团的主要领导层。 “安置地的建造要抓紧时间,尽量八月前完成,把城北的老小都接下来,到时候,能劳动的老人就安排一些轻省点的工作,十五岁以下的孩子都进蒙学读书,不论男女,一个都不准少,谁家要是不愿意,让他们自行离开这里。” “十五岁以上至十八岁的,男孩全部编制起来,作为少年建工团,不用参与劳作,按巡检司那套训练大纲训练起来,到时候派去巡检司帮忙的也回来了,先统一做训练,实在有不合适的,安排到工场那边或者养殖场这些地方。” “女孩也编制起来,稍作训练,对照男孩训练量减一半,训练三个月后,安排到织坊和成衣坊。这一部分孩子训练的时候也要识字,千字文必须全部认识,能认会写就行,认不全的继续训练直到认识完为止。” “你们建工团,完成安置地的任务后,就趁着冬季水浅,把那条河堤给我修起来,先修土堤,后面等我回来再说,焦大,你找点能说会道的人,去各地搜寻流民,把他们引到我们这里来,安置方法你们都很熟悉了,不用我再说了吧,照样施行就行,给我多招点人。” 林彻交代了几个时辰,把后面半年的工作计划都给他们安排了下去,午饭都是在这里吃的。 吃完饭,林彻又过了江,往工坊所在的庄子上赶。 进了庄子,林彻独自和小虫在一个屋子里谈话。 “小虫,坩埚的制作不用着急,慢慢试,现在给你一个主要的任务,就是烧制水泥,这是一种建筑用的材料,简单点来说就是把石灰石、粘土按一定比例磨成面儿,再煅烧成熟料,用熟料和炼铁后剩的矿渣同磨,就是水泥了。制成的水泥,参入一定比例砂石拌成浆,可以粘合砖石,也可以浇筑到模具里面,等干了拆掉模具,就会硬的和石头一样。” 林彻把自己对水泥的了解,详细的描述给小虫,让他有一个可以着手研究的方向。 “你要把这个合适的比例给我试出来,这是最简单的一种水泥,还有其他种以后再用不同原料来试,反正做法和试坩埚材料是一样的,分类,试制,对比,归纳,你带着人好好做。我这一去估计在半年左右,期间就靠你了。” 然后林彻又和郑管事嘀咕了一个多时辰,交代了各种作坊的安排,最后才把白悦找来。 “白郎中,上次那个箭伤的人现在怎么样了?” “回阿郎,自从按你得法子治疗后,伤口没有再发炎流脓了,也长出了新肉,伤员也没有发烧,现在开始在愈合了,以后应该能恢复到受伤以前了,阿郎,你说的那个小虫导致发病的道理应该没错,受伤后只要有效杀死了这些虫子伤口就能顺利愈合。” “还有,阿郎,你的那个缝合方法我在猪身上练过几百次了,有了不少心得,这可是有大用的医术啊,对了,那些阉割过得猪,长得比没有阉割过得猪更快,也更肥,这是什么道理?” “哈哈,你有没有见过皇宫里的阉人?其实我也没见过,但是听说他们大多数都是白白胖胖的,要说他们吃得好也不见得,都是被人使唤的,贵人家的佣人就很少白胖的吧。他们最大的区别是不是就在那一刀上?于是,我就按着这个想法试试喽,而且猪身上的骚臭味我估计也是来自那个地方。” 林彻只管忽悠,因为他确实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只好连蒙带猜的。 “哈,我明白了,阿郎说的是个道理,还是您聪明啊,一般人怎么也不会想到这里。” 白悦恍然大悟一般,竟然接受了林彻这荒谬的理由。 “对了,白郎中,我过几天得去泉州,这一去得半年的样子,但是呢,我想提炼一种比酒精还更能有效杀死病虫的东西,你愿不愿意和我一起去,到时候好帮我把这个东西做出来?” 林彻想忽悠白悦帮自己做实验,提取青霉素,他只知道一些大概的原理和步骤,可是漫长的科研工作显然不是他乐意进行的。 “好啊,反正我以前也是跟着商队跑的,跟着阿郎,肯定会有很多收获,这个生理盐水,酒精,割除病变部位,缝合,这几样已经让我受益匪浅了。” 呵呵,白医生就是这么容易被忽悠,沉浸再医学的新世界里,心甘情愿的给林彻做牛马。 “那好,你这几天做一下准备,到时候和我一起出发,那先这样,我得回府了。” 林彻想着回去做今天的锻炼,虽然师祖说十天就够了,这不他也还没出现么,这段时间都习惯了,不能落下了。 第40章 .淬炼 林彻还没进府,在府门口就停下了,因为他看到了等待已久的张道士。 “庆儿拜见师祖。”林彻上前打揖行礼。 “闲话莫说,且随我来,这几天就不用回府了,老道已经和你大父说过了,上马。” 张道士骑上一匹骏马,然后把林彻拎了上来,放到身前,还不等林彻坐稳,就马鞭一甩,电射而出。 一路飞驰,颠得林彻胆汁都要吐出来了,一个多时辰后,张道士勒住马缰,停了下来。 张道士拎着林彻跳下马,把林彻放在地上就松手不管他了,自己把马栓在系马桩上。 林彻缓过神来,才顾得上打量四周,这是一个喇叭形的小峡谷,两边都是悬崖,来的方向是个窄口,最窄的地方只有一丈宽,另一端尽头是一条河流,整个长度就是三里的样子。 现在他站的位置算是峡谷的中间,靠着他右手的崖壁下有一个石洞,张老道已经进去了,他正要跟进去,却见老道已经出来了,手上拿着一圈绳子,绳子一头是一个三寸宽的皮带。 “拿上这个绳子,往河边走,那里可以看到放了几根木头,你挑那个一头刻着五字的,沿着河边扛着往河流下游跑,跑到一颗系着红绸的树那里停住,然后用绳子拴住木头一段的铁环,你就从河里拖着这个木头往回游。这就是你现在的功课,也没人监督你,但习武乃是你自己的事,你可明白?然后回到这里。去吧,把衣服先脱了,弄烂了这里可没有换的。” 老道说完又进了洞,显得对林彻的训练并不很在意的样子。 额,这是教徒弟的方法?这么随意? 林彻把衣服都脱了,放在地上,身上就剩一条小裤,在这荒山野岭裸奔总有点怪怪的。 还有鞋子也穿着,地上情况不明,这荒郊野岭的,谁知道地上会有什么,就算只是踩到一坨屎,也能恶心上半天。 林彻拿上绳子,来到河边,呵,五个大木头,从小到大摆在地上,看了一下,果然最小的那根刻着五字。 林彻扛了起来,额,原来五就是五十斤啊,还好,经过了十天的林彻感觉五十斤也不是什么大事,跑起来吧。 河边根本没有路,坎坷起伏长满了杂草,还散落着错乱的石头灌木,林彻只能一边跑一边寻找下一步的落脚点。 木头大概四米长三寸粗,扛在小小的人儿肩头,跑动中还要很费心神力量去保持平衡。这样速度怎么都快不起来。 深一脚,浅一脚的,林彻必须全神贯注尽量保持速度,趁着太阳没有落山之前跑到那个不知道在哪里的红绸带那,不然等天黑了,这陌生复杂的河岸根本跑不起来。 没到一刻钟,林彻已经感到有些吃力了,脚下还踏空了几次,狠狠摔了一跤。 林彻根本没管那些擦伤,爬起来扛上木头杠子继续跑,呼吸有些粗重了,默念吐纳要诀,调整呼吸。 再两刻多钟,肩头的木杠子愈发沉重,很难再控制平衡了,木头两端起伏不定,以林彻的肩头为支点作着跷跷板。 林彻那满是汗水的双手,吃力的抓托着本就滑溜的木杠子,微微发着颤,腿部腰部的肌肉都开始酸胀,身上没有哪里是被放过的,速度只有开始的一小半了。 这该死的红绸带在哪啊! 林彻渴望的搜寻着,可以说,前世今生加起来四十来年,从未有如此的渴望着红色。 再一刻钟,浑身擦伤,气喘嘘嘘的林彻在虚脱前,终于看到了那一抹如此鲜艳的红色。 手上的力道一松,木杠子滑落,林彻很想就这样躺下来,什么都不管了,残存的理智,却让他缓缓迈着脚步,按着法决调整呼吸,恢复精力。 还没完呢,还需逆流游回去,拖着木头! 这必然要比刚才来时还要艰难数倍,或许这才是训练的重头戏,刚才不过是个热身而已。 花了小半刻时间,林彻总算找回了状态,从木头上取下套着的绳圈,解开,找到绳头绑住了木头一端固定好的铁环。 然后把皮带束缚在自己的腰腹上。 绳子一丈多长,现在一头连着林彻,一头连着木杠子。 林彻就这样拖着木头走到河边,临水站着,望着水流,做着心理准备。 捡了根枯枝,丢到水面,心里估算着流速,挺湍急的,枯枝瞬间就消失在视野。 林彻把木头拽到临水位置,深吸几口气,伸展着身体,然后一跃入水,然后用手把木杠子拽了下水。 木杠子一入水,便顺流之下,带着林彻也开始往下漂。 林彻赶忙调整好姿态,认准了方向,手脚并用,奋力的划起水来,一阵水花飞溅,木头止住了下漂的势头,缓慢的往着上游移动起来。 适应后,游动的速度渐渐快了起来,多亏了这几年在琴江中的折腾,有了不错的水性。 开始那一刻多钟内,林彻觉得这比扛着木头在案上跑要轻松多了,林彻以为自己游了很远的距离了,实际上,全程的五分之一都没到,一切都是逆流带给他的错觉。 接下来,林彻开始感到腰腹被重物在后面拽拉,很是影响自己的呼吸,气息在丹田的运转没之前那么自如了,只好排空大脑,不停默念吐纳要诀,刻意的引导气息的流转。 力气从气息运转中恢复起来,身体的运动才再次流畅起来。 后来,虽然头脑还有清明,呼吸也还顺畅,林彻却感到,体内能运用的力气流逝得很快,恢复速度跟不上了。 林彻也试过把木头拉到身前,推着木头游,想着还可以借助木头的浮力节省一点体力。 可没多会功夫,林彻就发觉这样不可行,手被占住了,自然没法划水,只靠腿部踩水,在水流的作用下,基本是原地没动。 无奈下只好放弃这个办法,老老实实在前面奋力划水,拉着木头往上游挪去。 这中间,根本没有办法休息,因为和逆水行舟一样,不进则退! 当然,林彻也可以选择靠到岸边,慢慢休息,但是,虽然老道没有明说不可以,但林彻起码的道理还是懂得的。 既然是淬炼身体练习武艺,那肯定不能偷懒取巧,那样还练个卵的武艺啊,回家躺着不香么? 好累啊,怎么还看不到头呢? 我明明记得有一颗大柳树的,咦?这颗?不是,小了点,边上的山形也不对。 额,加油,前面似乎有一颗大树,看起来有点像了。 … 卧槽,还不是,这是什么鬼树,好像是榕树,啊呸,管他什么树,反正不是我心爱的大柳树。 这颗?不是!又特么榕树! 这颗?不用看了,太纤细。 这颗?滚,你一颗松树来河边凑什么热闹?滚回山里去。 … “放弃吧,武艺其实有没有的无所谓的,一颗火药弹砸过去,张老道也要吃一嘴灰。” 从水里抬起头的林彻,看到了前头飞着一个小天使,散着和煦的光晕,扑闪着洁白的羽翅,谆谆善诱的对他微笑着。 “放弃吧,这世界不需要改变的,顺其自然就好,以后都会好起来的,不关你事,自己舒服就好了,别那么累。” 见林彻没搭理,善良的小天使,却愈发殷勤起来。 “别固执了,人生没那么多意义的,无聊就无聊呗,躺着多舒服啊,万事不愁。” “何必呢?” “何苦呢?” “就算要意义,也不一定非要挑战世界最强大嘛,换一种,比如,找很多很多漂亮姑娘?各族各国各色各样都来一打,多好啊?” “你仔细看我?我漂亮吗?你好好看看,我是谁?” 林彻麻木的运动着手脚,艰辛的拖着木头在水面上,逆流挪动,听着灌进心中的温柔细语,不由抬头看着小天使的脸庞。 滢?…雪?…莱?…蛮?…卉?…… 一张张熟悉,而又陌生的精致面容,交替的在小天使的脸庞换动着。 欣喜,暧昧,眷恋,娇嗔,不舍,依赖,…… 最后却统统化作了木然和冷淡,甚至还有淡淡的嘲讽。 滚! 都给老子滚! 这是我的新世界! 我的向往,是千军万马! 是刀风血雨! 是运筹帷幄! 是醉卧沙场! 是,星辰大海! 第41章 .夕阳下,裸奔的童年 林彻双腿打着摆子站在水边,挣出最后一丝气力,把木头拉了上来,拖在岸边。 走上几步,解开皮带,林彻再也坚持不住了。 身子一软,眼睛一闭,意识陷入黑暗,小小的身体往地上一载,昏睡了过去。 不远处,其实一直暗中伴随着林彻的张道士,走了出来,把毫无知觉的林彻抱了起来。 “唉……这小家伙,根子里真是倔啊。”老道欣慰而又心疼。 张道士的目的,只是想让林彻耗尽所有的力气,能不能完成功课,其实无所谓,说是不管林彻,却一直默默的关注着,等着力气耗尽了,就出手把他带回来。 出乎老道意料的,林彻竟然全程没有丝毫偷懒的完成了,即使林彻已经完成了前期煅体,能做到这样也大大超出了张道士的预期。 整整三个多时辰,从入水到上岸,林彻挣扎了三个时辰,硬是完成了不可能的任务。 张道士迈着步伐,似慢实快的走向山洞,怀中安稳的抱着光溜溜的林彻,小裤和鞋子,早就不知道被冲到哪里去了。 只是,一个老道抱着一个光屁股的娃子,这画面怎么看怎么滑稽,要是林彻看过这个样子,估计还要晕过去。 进了山洞以后,有一个有点像没有盖板的棺材一样的石槽,老道把林彻放了进去,把他身体摆平,脑袋高高的枕起。 接着给他嘴里塞了一个奶白色的药丸,用石泉春给他送服下去。 然后,走到山洞深度,这里摆着一排大水缸,缸里的水放进了硝石,原本飘在水面的大铜盆已经被冻住了,里面原本的清水也已经冰冻成块了。 张道士把五个缸里的铜盆都取了出来,把里面的整块的冰块弄碎,再搬到了林彻的石棺材边上,细致的把冰块铺堆到林彻身上,直到把林彻全身都堆进了冰块里,只露出了口鼻。 昏睡中的林彻,隐约感到自己腹中生起了一团烈焰,然后随着自主运转的气息,沉入了丹田,再顺着一条条奇奇怪怪的路线,把热力散到了全身各处。 烫! 没多少意识的林彻只觉得烫,热力膨胀着,蓄势着,像爆发前的火山。 就在要炸开的时候,身周开始感到了清凉,抚慰着暴躁的热力,让原本要乱窜的热力有序了起来,随着气息,规矩的运转着。 半个时辰过去,石槽里的冰块都化了,清凉的包裹着林彻的身体,老道又端来一个头大的陶罐,把满满一罐的黑色药液倒进了石槽,随意的搅动了一下,就走到另一处的石床上开始了打坐。 一个半时辰后,林彻醒了过来。 睁开眼睛,还一片黑暗,什么都看不到,只感觉到自己还在水中,咦?我不是上岸了么?难道是我的幻觉,我特么还没游到啊,我怎么昏过去了,完蛋了,这下不知道被水流带到哪里了。师祖估计都不知道该怎么找我了吧。 双手一撑,坐了起来,一阵摸索之后发现自己装在一个没盖的盒子里,里面全是水,闻着,有淡淡的药香。 还没等林彻细想,那边亮起了烛光。 “醒啦,恩,时辰刚好,这会寅时了,出来吧。” 张道士持着烛台,走到石槽边上。 “台子上有吃食,起来吃完,然后到外面来。” 张道士把烛台放下,自顾的走了出去。 林彻光着屁股爬了出来,感觉确实饿坏了,走过去坐到台子边,台子上放着一只铜盆,满满一盆的肉,还是生的,因为颜色就看得出来。 肉切成麻将大小的块状,林彻迷糊着,用手捻起一个,真的是生肉啊,这特么怎么吃,好歹白水煮一下我也是能接受的啊。 放在口鼻边,闻了闻,咦?没有血腥味诶,还透着一股草木清香,这是什么鬼,要不?试试? 腹中的饥饿感让林彻失去了对生肉的抗拒,前世今生从来都没有饿过肚子的林彻,更不会体会到现在这种极度的饥饿,因此便不管不顾就把生肉塞进了嘴里大嚼起来。 嗯,味道还不错,鲜嫩,弹牙,有嚼劲,肉里还有一股清甜的汁水。 双手并用,甩开腮帮子猛嚼猛吞,像一只十天没有吃食的幼虎。 … 五斤多的肉,林彻十分钟就干掉了,也就是盆里剩下的汁水看着有点可疑,吃饱了的林彻才没敢喝。 摸着小肚皮,没有找到衣服,细麻布倒是有一匹,扯了一段下来,在腰上一系就算遮羞了。 走出山洞,洞前有一片空地,四周点着火把,老道正立在那里等待。 “师祖,庆儿吃饱了,待您吩咐。” “好,过来,庆儿,现在我教你一套拳法,亦是功法,名无极。听仔细,看仔细了。” 老道拉出起手势,慢慢开始了动作。 “太极生於无极,无极生於道。无极功,是一种炼精化气,炼气化神,修炼精气神人身三宝的道家内丹功,能发人潜能,开人智慧,以壮其彪,以培其本。” “决分十八字,看好了,起手为‘朝’” 张老道放缓的动作演示决要。 “托。” … “晦,这是最后一决。” 张老道演示完,让后让林彻开始习练,并且一边指正细节。 起式为‘朝’,收式为‘晦’。其间另有十六式,前后分‘托、摩、揉、搓、丝、困、缠、绕、点、按、拆、卸、顺、旋、流、合。’ “这十八字决,根据天人合一,内含十六种天地景象,二十七种脉象,三十种人体形骸,蕴于内者二十种劲即为:‘冷、弹、脆、快、硬、沉、长、绵、柔、巧、活、缓、轻、灵、抖、含、虚、粘、连、随。’” “表里相合,内外相应。出乎神奇,变化莫测,以稳、准、虚、灵而求快是为诀窍。讲求以“混吨虚空“为精义,采先天之气,调后天纯阳之精,返本还原,凝神返虚,而达无形无象境界。主张形骸操练不以形,‘有形而破体,无形则居气’。” 先是慢慢指正调教,然后让林彻一决一决的习练熟悉,手把手,把每个动作的要诀,含义都讲得简单清晰。 十余遍后,林彻已经可以流畅的把动作连贯起来了。 张老道颇为满意,“这套功法,习练的时候要默以诀要,辅以胎息出纳之法,修炼此拳可达修心、养性、强身健体,以天炼人,与宇宙相合。让自身的气力增长充盈!” “所有的武道,本质就是力量的运用,这套功法就是让你开基练体,锻炼出足够的力量。没有力量,何谈运用!而且这套功法中包含了许多力量运用的方法,这也是一生万物,万物归一的道理。” 然后,一整天下来,林彻就不断的习练摸索背诵默记这无极功,中间又吃了一顿生肉。 …… 日头偏西,差不多再有一个时辰,就要落山了。 “好了,这个先练到这,该是做功课的时候了,吶,这鞋是给你准备的,穿上吧,去河边,挑六字木头,和昨天一样,去吧。” 张老道淡淡的吩咐林彻。 呵,原来,功课逃不掉啊,还加码了! 还好,起码给了一双鞋。 林彻跑到河边,干脆把腰间的麻布也扯了下来,把绳圈往木头上一套,扛起木头,就迈开小短腿,开始奔跑。 夕阳下,裸奔的童年! 第42章 .唐刀 新的一天,林彻从石棺中爬了出来,没意外,还是光屁股。 张老道似乎已经出洞外了,林彻自己摸黑找到烛台,用边上的火折子点燃,然后自如的走到石台边坐下,捞出铜盆里的生肉大嚼起来。 昨天问过张道士,老道说这是鹿肉,具体什么鹿,讲了林彻也不认识,管他呢,至于为什么没有血腥味,是因为需要活鹿放血,山泉冲洗,然后用几种新鲜草药榨汁后,以秘法配置后的汤汁密封冷藏浸泡一夜。 吃完肉,林彻找到麻布,又扯了一段下来给自己做了一个小裙子。 出到洞外,张老道果然在那里了,手边一个简陋的木架子上,摆着几把刀。 老道取过一把最短的,递给林彻,“这是唐刀,如今已经很少有人能打制了,若是损坏了就难以补充了,这是老道我好不容易才收集到的五把,今后都给你了,省着点用。你手上这把是仪刀,刃长一尺半,便于贴身使用,现在也方便你了解刀性。” 老道自己取出一把,“我这把是横刀,刃长二尺半,是唐时军中配备最多的一种。兵器,无论是哪种,目的都是为了杀伤敌方的,而战场之上,瞬息万变,你面对的敌人,也是各不相同,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性格,不同的想法,不同的动作,所以没有什么刀法枪法的,所有一切,最好的法子就是临机应对。” “所谓的刀法枪法套路,是不能用来对敌的,那只是方便练习的人去熟悉兵器的本性,掌握其中的基本动作。以你的悟性,不需要这些固定的刀法,你需要的是,彻底掌握运刀的基本,然后勤加练习,用刀的时候自然信手拈来。” “今天,我教你用刀的八字要诀,看好了,这是‘刺’。”老道演示着不同的情势如何使出刺法。 演示的同时,口中还念着,“刺法本为刀之本,追魂索命不由人,前刺上刺奔喉腹,弧形侧刺觅肾心。” … “这刺、扎、斩、劈、扫、撩、推、割,八字,便是刀的基本,运用之道存乎一心。没有什么套路,就是配合自己对力量的掌控,熟悉刀性,那就是最好的刀法。” “现在,你用昨天无极功里面的力量运用之法,试着融入刀性之中,用运力来熟悉刀性,用刀性再来理解运力。” 林彻握着刀,开始胡乱挥舞,对着空气,回想着老道对八个字的讲解和示范动作。 “杀念起,以心生意,以意行气,以气运力,刀随力走!” 渐渐,半个多时辰以后,林彻这手中的刀有了一点了解,不再是能刺不能收,劈斩之后人要跟着刀来动,慢慢有点掌控的感觉了。 这时候,张道士却让他换了一把长刀,接着摸索,并体会其中的异同。 这是一把横刀,大概三斤多的分量,整刀长度立在地上能到林彻的下巴。 林彻轻松的单手握着刀,这重量没什么大不了的嘛,想起以前看过的电影,里面的姿势似乎很帅的样子,于是想装个逼。 于是,双脚并在一起,做出一副玉树凌风的姿势,单手把刀尖着地的横刀抬起斜着往左上方一划,然后一个斜劈。 ‘啪’,一个狗吃屎,林彻被自己甩劈出去的刀拉着,失去了重心,跟着刀尖方向侧着摔啪在地上,卧槽,这地怎么这么硬,疼死老子了。 张道士开始看见林彻摆的姿势,就知道他要栽个跟斗,却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都不带出声提醒的,呵呵,想装逼得有那本事。 林彻龇牙咧齿的爬了起来,捡起刀,挂挂的模仿张道士的动作老实的练习,这次花的时间更长,一个多时辰才堪堪不会被刀控制。 这把刀,若是林彻长大后,刚好作为日常佩刀使用,比那把略短的仪刀适用的范围更广,而直长雪亮的刀身,也是林彻喜欢的造型。 没等林彻对这把横刀多做把玩,张道士又取了一把交给林彻,换下他手中的横刀。 “这是障刀,刀重六斤,刃长三尺,刀身宽两寸,是横刀的两倍,是唐时军中的主战刀具,是战锋队的制式装备,适合冲阵劈砍,你来试试它。” 六斤的刀,拿起来很轻松,但是,要控制它就不容易了,若不是林彻之前对刀已经有了一定感觉,恐怕舞动这刀杀的第一个人就是自己。 连张老道都更花心神去注意林彻的动作,都怕他一个控制不住,把刀甩了出来。 还好,林彻也不急于求成,稳稳的小幅度运刀。 估么这刀怎么也得自己十岁以后才有可能运用自如了,不过拿来锻炼臂力倒是不错。 一个多时辰后,张老道也没指望他能掌握这刀,就是给他感受感受而已,时间差不多了。 “好了,放下吧,来试试这个,这个你掂量一下,知道个刀的重量就行了。这个是陌刀,也就是斩马.刀。不是身长力大之士,是用不了这个刀的,唐军的辉煌战绩,没有一场是少得了它的。” 这把陌刀没有加装长柄,刀身厚实,两面开刃,中间棱起厚厚的刀脊,刃长五尺,差不多有十斤重的样子,要是加上长柄,那得有二十多斤了,冷兵器中的霸主啊。 林彻双手握着刀把,没有逞能,只是上下左右摆动了一下,寻找一下这个刀的重心所在,便把他放下了,张道士拿回来,用细布仔细抹了一边,套回了厚厚的刀囊中,放进一个长形木匣。 “近几年,你主要用仪刀培养刀感,辅以横刀锻炼基础,待你身高五尺之后,便可以改为横刀为主,辅以障刀加强锻炼。这陌刀,就没什么必要了,这刀是列阵之刀,单人使用没有什么意义,好好保存着吧,倘若有机会便试试能不能重制,让它就这么消失在沙场上,总是个遗憾。”张老道抚摸着刀匣,像是在感叹日暮途穷的猛将。 “好了,你继续练刀吧。” …… 河边,光屁股的林彻挑了一个刻着七字的长木,用手掂量好重心,扛上了肩头,左边肩膀上的红肿还没消去,这次换回用右肩。 跑过两次了,林彻对河边的路况已经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不再像第一天那样时刻注意落脚之处,速度也能稍微快那么一点。 虽然木头的重量是日渐加重的,林彻反而感觉更轻松些,看来经过开基后的身体变化很大,力量增长得很迅速。 今天,林彻身上没有增加新的摔伤了,即使现在这些密密麻麻的伤疤,回去被甄姨看到了也会含着心疼数落大半天的。 还好都是擦破皮的小伤,应该不会留疤,影戏林少爷的美貌。 比昨天又快了半刻钟的样子看到了红绸带,林彻摔下木头,双手撑着膝盖大口呼吸了几口,再慢慢走动着恢复有些紊乱的气息。 这个过程中,林彻已经发现自己了肺活量增加了很多,猛吸口气,可以比以前多憋气两三分钟。 脚上的鞋已经破了多处了,两只脚都露着脚趾在外面,林彻干脆把鞋子甩掉了,然后跃入水中开始了老鼠拉木锨。 今天下了点小雨,河水有点小涨,给林彻增加了一些小困难,林彻还是只花了两个时辰多一点就游完了全程,还保持着清醒状态走回了山洞,自己爬进了石棺才睡了过去。 后面的事,自然有老道士给他操心。 第43章 .临行 六月初二,这是林彻被张道士带到这里的第六天了,老道说,今天该让他回去了。 这几天里,张道士还演示了马槊,双锏,飞斧,弓箭的使用方法,传授了这些武器的基础招式和训练方法,最重要的是,为林彻打下了练习武艺的基础。 就在昨天,林彻已经可以做到扛着一百斤的木头奔跑一个多时辰而不气虚,再全程逆流游回来后还不脱力。 “庆儿,传授武艺,其实不该这么仓促的,但老道没有时间了,只能在这短短五天里,把这些东西都先一股脑塞给你,让你有个基本的认知,这个锦匣里,有老道多年的武艺心得,往后有空就多翻翻,或许能给你一些帮助。” “现在,你的基础已经立下了,接下来,就要靠你自己不停的夯实,先练无极功培根固本,用练刀来提升对使用兵械的感悟,等你到了八岁,再去练习骑术,马槊和弓箭,这是沙场争锋的根本,至于铁锏和飞斧,这是应急之技,关键时刻可以反败为胜,转危为安,有闲余时间再练。” “这些都是实战之技,练得再纯熟,也是空架子,需要真正的战阵厮杀才能领悟到精髓,好了,老道我该走了,你在此等着,你家会有人来接你的,那些兵器就都留给你了。” 林彻都懵了,啥?要走了?五天就把武艺教完了?确定不是再逗我?太草率了吧! “师祖,你要去哪?” “老道当年的同袍,两月前,又走了一个,我当去给他上注香,然后返回祖庭闭关。” “师祖,那什么时候才能再见你?” “老道也不知道,随缘吧。好了,我走了。” 张道士翻身上马,一个呼哨,只留下一路烟尘。 林彻返回山洞,看着摆在眼前的东西,一个锦匣,打开一看,里面是丝绢包裹的六本手卷,还有一个戒指。 林彻好奇的拿出这枚古拙的青铜戒指观看,心想这该不会是什么掌门令吧,毕竟看过那么多小说都这么写的。 仔细一看才发觉,不是戒指,是一枚扳指。 估计也不是什么掌门令了,因为上面简简单单,连个字都没刻,只有一个浅浅的凹槽。 想了想,才明白这应该是拉弓时候扣弦用的。 林彻这时候手指还太小,带不上,就放回去了,以后戴在身上,算是一个纪念吧,也不知道还能不能再见到老道士了。 合上锦盒,在看看边上的一堆武器。 都是战场上用的啊,自己这师祖到底是道士还是将军啊,除了身上的道袍,就没发觉有和道家沾边的东西。 五把唐刀,四个手斧,两杆四米多长的马槊,一张铁胎弓,两壶箭,一双铁锏。 望着长槊,林彻似乎有点明白,张道士为何要把他每日扛的木头弄那么长了。 …… 杨巍成带着人,把林彻接回了林府,把一堆包装好的武器一起运了回去。 铃娘小丫头早早就在府门口踮着脚打望来路,车马一停,便欢喜的迎了上去。 “阿郎,这是你第一次出门这么久,奴奴…呀,阿郎,你怎么,怎么黑成这样了,披头散发的……够怪奴奴不能在身边伺候你,以后出门不能把奴奴丢下啊,不然都没人照顾你了…” 铃娘被跳下车的林彻吓了一大跳,几天没见就都快认不出来了。 “我是去山里练武了,那里可只能吃生肉,你真的要去么?这个给我拿着。” 林彻把锦匣塞到铃娘怀里,自己抱着两把刀往里走着,“还只能睡山洞,到河里洗澡,没有衣服换,你要是愿意下次我就带着你啊,哈哈。” 铃娘抱着锦匣,踱着小步跟上林彻,“那…那……,阿郎能去我就能去!”小丫头踌躇半响,最后还是咬咬牙下定决心。 “只要阿郎不丢下我,阿郎吃什么我就吃什么,阿郎不怕,奴奴也不怕!” 铃娘抱着锦匣语气坚定,看着就像一个抱着炸药包要去炸碉堡的战士一样。 “呀哟,我的铃娘大姐真不赖哈,好好,不丢下你。赶紧走吧,回院子换个衣服,还得去给大父请安呢。” 铃娘这个吃货竟然对吃都可以放下了,着实令林彻有点小意外。 沐浴的时候,林彻把衣服一脱,身上大大小小的擦伤碰伤什么的,把甄姨吓得都要哭出来了。 林彻赶忙止住,“甄姨,小声点,我没事,就是擦破点皮,这都快好了,别担心哈。” 林彻打小就是甄姨一把屎一把尿带着的,从来都是让甄姨给他洗澡的,在甄姨和铃娘面前光着屁股很是自然,额,好吧,林彻前世在那么多女人面前光着屁股也没见不自然,呸,这臭不要脸的东西。 甄姨轻手轻脚的给林彻搓着澡,生怕一个不小心,碰到哪出没好的伤处弄疼了林彻,脸上心疼的泪水就没停过,嘴上也轻轻的碎碎念着。 林彻舒服的趴着浴桶边,享受般的听着甄姨的碎碎念,恩,真好,这就是有妈妈的感觉。 换上新衣服,铃娘开始给林彻梳头发,“阿郎,你高了好多诶,都快赶上我了。” 铃娘八岁多,身高按林彻的习惯来说大概就是一米三多,林彻原本不到一米二,这半个月突飞猛进的长了十厘米,着练武的苦总算没有白吃。 “哈哈,你吃得多只能长胖,我吃得多了就能长个子,再过半年,你就只能到我肚子了,哈哈哈” 林彻坐在铜镜前,看着自己晒黑的脸庞,哎,这练武很影响颜值啊,听说狄青即是绝世猛将又是绝世帅哥,不知道他事怎么做到的,得学学啊,武艺和美貌要两手抓! …… “翁翁,这次我去泉州,打算在那待上一些时日,断则半年,长则一载,您在家可好好保重身体,酒注意点喝,可别以后我媳妇生了娃娃你抱不动哦。”林彻陪着林老头吃午饭。 “你个皮猴子,才几岁就想着娶媳妇了?你放心,老头子我身子骨硬朗的很,起码十年八年是没问题的,你出门在外事事当心点,林家就你一个骨血了。”林老爷子还是忍不住担心。 “翁翁放心,你看我现在练了武艺,饭量都大了数倍,个头和雨后竹笋一样噌噌往上长,不用担心我的。家里的事我都安排好了,大约也不会出什么篓子,也就钱粮支出会大点,翁翁你放宽心,我去泉州会赚回来的。” 林彻其他不怕,就怕安排下去的事太费钱粮,老头子会有意见。 “老头子我省得,都说了随你折腾,再说,你捣鼓出来的,白糖,雪盐,烈酒,这三样搞不好就能让咱家富可敌国了,这世道,光有钱没用的,得有刀子,足够多的刀子,才能保我林家平安。翁翁自己折腾不动了,只能任你个小娃儿自个折腾去。” 林老头可不是普通地主老财,看得出这世道愈发的动荡,随时都会变天。 “翁翁,那明早我就出发了,您别送我,等庆儿回来的时候,您在大门口接我就成,嘻嘻。” “扯淡!哪有祖父迎孙子的!就算你做了皇帝都没老头子接你的道理,出个门而已,多大点事。” 午后,林彻又让人准备物资,整理车马,召集人手,拉着陈舯商量路线,忙忙碌碌的一天就过去了。 第二天,在甄姨不舍的唠叨声中,林彻爬上了马车,挥别了林府众人,带着一支一百多人的庞大队伍,迎着朝阳,踏上了东行的道路。 第44章 . 出发 江南西路与福建路的交界处,群山莽莽,交通难行。 一条宽不过一丈的官道,循着山势,曲折蜿蜒的在山岭间延伸着,连通着赣州的石城县和汀州的宁化县。 官道上,二十几个半大的小子拉出一条长蛇,正往宁化方向奔行。 这群人的穿着很是奇怪,头戴草编范阳帽,身上衣服找不到开襟,也没有扣子,袖子也只有半截,裤子也只有半截裤腿,露着膝盖,肩上扛着一根哨棒,背上一个厚布缝制的双肩背包,腰.臀处固定着一个竹筒水壶。 “加油,坚持两刻钟,翻过这个山头,前面就是石壁村了,我们就算到福建路了。” 原本打头领跑的林彻,停下来爬上路边一块石头上,给队伍中喘着粗气的小子们鼓着气。 二十几个小子,没人知道加油是什么东西,只知道到了石壁今天就算可以休息了,大家已经跑了一个多时辰了,都有点吃不消了,只是这小郎君怎么就一点都不累呢。 在他们身后一里的位置,跟着一队车马,三个骑士打着马小步跑着,接着是两架双马四轮马车轻快的碾着路面,还有三架两轮的马车。 再后面则是二十多架骡车,这些骡车都是两轮的,车子也不大,上面装着五百斤的货物,车夫也坐在车前悠闲自在的赶着拉车的骡子。 骡车中间散布着三十多个骑士,长短不一的马包中,装着各自的武器,骑士的神情都显得放松,这条路是他们走老了的,可以说就算在马上睡着都没事。 骡车过完是五十几匹驮马,五匹一组,用绳子串在一起,每一匹马驮着大概两百斤的货物,由一个赶马人负责一组。 过后还有五架负重最多了牛车,拉着供给这一百多人吃用的食水。 最后,则是十几个骑士殿后,赶着十几头备用的骡子和二十几匹空着鞍的马。 这算得上林家最庞大的一次商队了,以往最多也就一半的车马,护卫骑士最多也就十几个。 这次,林家能抽出来的武师都在这了,五十几个,真是超豪华配置了。 周十三,十四岁,他老爹是林氏粮店的周掌柜,照着林家的习惯,八岁就在林家家学读书,前阵子林彻在家学里宣扬什么男儿何不带吴钩之类的话,脑子一热,被忽悠进了稚虎营,呸,二十几个人也好意思叫营。 入营的这些日子,真的是遭罪啊,什么烈日下面站军姿,什么左转右转齐步走,真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就连站个队,稍有一个不整齐,全伍挨罚,双手撑着地做着令人羞耻的动作。 这二十多天,每天最少七个时辰在训练,已经听到口令都不用过脑子了,纯粹下意识的自然反应了。 昨天教官传话,不用训练了,郎君去泉州要把他们带上,顿时,整营欢呼雀跃,以为脱离了苦海。 早上出发的时候,比预想的还要美好,竟然不是坐牛车马车,而是每个人都配了一匹马,就算是个头矮小的滇马,也让周十三心里很是美滋滋。 要说稚虎营这二十多个小子,其实都是好武之人,男孩子嘛,在林家也经常有机会能骑马,但是一匹配给自己专用的马还是让大家亢奋不已,周十三已经给自己的马取好名字了,‘追风’。 奈何,走了一个时辰后,不得不下马,因为要翻山了,二十几里基本都是上坡的路,得节省马力,还得帮忙推拉沉重的骡车。 等道路开始平缓起来,正好午间了,林家商队惯常在这个地方歇脚,便在这里搭建了一个半永久的凉棚。 吃过干粮,休息半个时辰后,再出发时,周十三以为可以让他和自己的追风增加一点感情,却被林彻的命令打破了这个梦想,徒步行军。 徒步就徒步呗,郎君都带头走前头了,还能怎么样,周十三只好排在队列里默默往前走,除了五个探路的骑士,他们这二十六个人,便是整个队伍的前锋了。 这路,说平缓,那也是相对的,穿行在山岭间,起起伏伏是少不了的,上坡的路,林彻就带着往前走,遇到下坡和平路了,就开始奔行。 刚开始还保持着两人一排的队形,后来撒开了跑,二十几个人拉出一条断断续续的长蛇,不算林彻和虎子的话,周十三年纪最小,体质也没有出色的,就上气不接下气的吊在了队伍的最后面。 “十三,坚持一下,快到了,到了今天就休息了。” 林彻接过周十三的哨棒和背包,让他稍微轻松点,然后加快速度跑到队伍最前头去,沿路给人打气鼓劲,丝毫不显疲惫。 周十三喘着气,看着比自己矮大半截的郎君,似乎有使不完的精力,很是纳闷,这郎君吃了仙丹么? “江大头,水不要喝那么急,咪一口含在嘴里…” “铁蛋,把背包缚紧点,水壶也松了,你没觉着屁股疼么?” “温凡,加油,追上虎子的话,晚上他那份肉就是你的了。” “朱六福,你这一身肥膘,该减减了,不能光吃不动啊,你不是想要一把剑么,要是五次你都能跑在十名以前,我就送你一把…” “虎子,咱俩比比谁更先到前面那颗杉树那里,赌两斤羊肉。” “哎呀喂,阿郎你又偷跑!” 虎子仿佛看见羊肉已经被人从自己嘴里偷走了,说好的跑第一奖励三斤羊肉的。 …… 戌时初,也就是晚上七点多的样子,车队进了石壁村。 这个小小的村子,看起来和大宋地界中的其他村落没啥两样,对客家人来说,却意义非凡。 闽赣交界有武夷山相隔,两地交通便要从为数不多的几处隘口通过。 石城到石壁的隘口比其它闽赣交界的隘口更为低矮,是通行的最佳选择,也有着比较肥沃的土地,宛如世外桃源。 五代之时中原动荡,蛮夷以人为食,各地豪强争夺地盘,致使天下大乱,民不聊生,大量中原汉人背井离乡,辗转迁到以石壁为中心的闽赣结合地区。 后世这里被称为客家祖地,遍及世界各地的客家人中,多数人的祖上都在这里停留居住几代或者几百年后再辗转迁徙的。 这里,在每一个历史的拐点,中原汉族惨遭屠戮之时,便承载起了汉民族生存和延续的希望。 这个村子虽然不大,却建有十数个大型围屋,有三四千的客家人在这个村子生活,延续着许多汉族的古老风俗。 围屋,其实是汉晋时期的坞堡,从战乱中逃离的客家人,为了防备外敌以及野兽,便建立了这种防御效果良好的围屋,聚族而居。 林家把石壁这里作为一个重要的中转点,于是在村子西边建了一座占地六亩的圆形围屋。 一百多人,两三百头牛马的进驻,让围屋瞬间热闹了起来,围屋中常驻的二十几个人,开始忙碌的起来,做饭烧水,为牛马准备食料饮水。 这边车夫伙计们把车子引到围屋中坪停放好,然后解下拉车的牛马,牵着去饮水吃食。 那边武师们也帮着赶马人帮驮马上的货物卸下,堆放到围屋一楼的仓库里。 一时间,围屋中熙熙嚷嚷,灯火通明,人喊马叫的,不由也引起了村里人的注意,知道林家的商队又到了。 铃娘一路独自坐在马车里,早就闷坏了,马车一停就亟不可待的跳了下来,想找林彻却被人告知他还在后面。 原来,稚虎营还是有两人撑不住,走不动了,于是,本着培养集体意识的林彻便让大家一起陪着慢慢走,离村子还有五里的时候便被车队超过了。 领队的杨巍成留了几个骑士在后面看顾着,便带着车队先进了村子。 周十三就是撑不住的其中之一,被两个同伍的伙伴搀着,坚持走完最后一点路程,另一个是不小心崴了脚,这会让人用担架抬着,还一脸嘻嘻哈哈。 “小猴子,你还有心情笑,是不是躺着太舒坦了啊,丢人不,走个路都能崴脚,以后得叫你侯瘸子了。” “哈哈,这要是在营里这么丢人,你叔肯定把你另一条腿打断,那就成了没腿猴。” “对的对的,他叔那大胡子黑脸,一看就不是个好脾气的人。” 一群小伙伴似乎忘记了疲劳,乐呵呵的打趣着侯三涛。 “去去去,有本事当着我叔面说他脸黑,我脚伤了还可以骑马,肯定不会拖累大家的,哈哈,不要眼红哈。” 侯黑就是侯三涛的叔叔,人如其名,一身黑,尤其是脸。 “呵呵,侯三,待会要是大夫说你着脚一时半会好不了的话,就把你丢在这里。” 侯三涛是虎子那伍的,害得虎子今天没有拿到第一,剩下的一斤羊肉都没保住,窝着一肚子气呢。 “虎子,侯三涛也不是故意的,别气了,今天丢了第一,明天挣回来便是,你是伍长,还是队长,得有大将风度。” 林彻这么一说,虎子立马换了心情,对啊,我可是要做大将军的男人。 第45章 . 山瑶 “谁在那?!出来!” 一声惊喝,震得正在笑闹的小子们都为之一静,大多数人都未反应来过,还有些发愣。 林彻循声望去,出声的骑士已经从马袋中抽出了弓,正在搭箭,神情戒备的望着村口的这片竹林。 “戒备!” 林彻出声提醒,小子们才纷纷持起哨棒,以林彻为中心整队。 虎子横着哨棒,在林彻发声前,已经拦住的他身前,眼神里似乎还有隐隐的兴奋,终于到我大显身手了。 “我出来了,没恶意,莫紧张。”一个有些苍老的声音,腔调有些怪异。 竹林边缘一阵摇摆,钻出一个黑影,摊开双手,慢慢靠近。 “可是林氏商队?” 天色有些暗了,林彻和这个人中间还隔着三个骑士,不大能看清这个人的样子。 “是,你是谁?!” 骑士已经搭上箭了,看着只有一个人,便只是虚指着他,没有拉开弓弦。 另外两名骑士也各自取出了兵械握在手中,目光巡查着四周,神情依然戒备,并没有放松的意思。 “我是西坑寨的盘安,和你们郑维勇郑领队还有张宝张领队都是熟识,今次是他们哪个来的?” 看样子似乎真的是友非敌了,他说的两个人都是林家常年走这条线路的商队领队,郑维勇还是虎子的二叔。 “盘家的人?那倒是我林氏的朋友,那为何林中还要藏着人?” 持弓骑士并没有放松警惕,他早就看出了竹林中还有不少人,若不是没有感受到明显敌意,他早就鸣镝示警,招呼围屋中的人过来了。 盘安有些犹豫,不敢把林中的人暴露在他人面前,虽然眼前的人应该是林氏的人,但没敢赌那万一。 “我们只是路过,竹林里的人不便出来,请谅解我的苦衷……” “林家的朋友,我们这就出来。” 竹林中传出一个少年人的声音,然后陆陆续续出来十几个人,都是衣衫褴褛,甚至还有人带着伤,手上拿着的看样子是兵器,只是都低垂着,以示没有敌意。 “安伯,都这个时候了,还有啥好顾忌了。”少年背上似乎还背着人,出来后先是和盘安小声说了一句,然后对骑士说,“林家的朋友,怎么称呼?郑大叔今次有可有前来,他认得我,我叫盘炽。” “在下许三和,今次非是郑领队和张领队带队的,是杨巍成领队,不知你们认识么?” 骑士也没有暴露自家郎君在的意思,只说了杨巍成。 “杨领队啊,见过几次,他不怎么走这里吧。” 盘安见盘炽正在思索,便接过了话。 “那,你们是跟我前往围屋还是唤杨领队过来?” 不管怎么样,自家郎君的安全是骑士的首要考虑,对面十几个人,自家这边就三个武师,其他都是半大的孩子,不适合在这作进一步交流,万一起了冲突,就很糟糕了。 “我们随你们前往围屋吧。” “你们保持十丈距离,跟着我们。” 许三和示意林彻他们先走,他们三个带这群人再过去。 林彻也不多话,搞不清状况的时候,听护卫的话总没错,于是便带着二十几个小子先进了村,向围屋去。 …… 杨巍成见过盘安后,确认是朋友,才让他们放下兵器进了围屋,看他们似乎都饿坏了,便拿了干粮和饮水让他们吃,并且还让郎中给他们看伤。 “阿郎,他们是山瑶,在这里北边的西坑寨的盘家的人,那个盘炽是西坑寨寮主的儿子,他身边的小丫头是他妹妹,不知道他们寨子里发生了什么,落得这副模样,盘家以往和我们家的交情倒是很不错,有很多买卖上的往来。” 杨巍成给林彻做着解释,让林彻不至于一头雾水。 “杨教头,这样的话,先好好安置他们,我们也先吃饭,等他们缓过来再说。” 林彻决定先不管闲事,既然是朋友,那就先好好招待就是了。 铃娘似乎对盘炽的妹妹很感兴趣,正拿着自己最爱吃的糕点送到她手上,盘炽的妹妹也就五六岁的样子,看起来饿得惨了,接过糕点就往嘴里塞,差点噎得喘不过气来。 铃娘慌忙递了杯水给她,轻轻给她拍打着后背,帮她顺气。 “铃娘,我们先去吃饭了,待会你再来和这个妹妹玩。” 林彻招呼了铃娘一声,长途奔跑了一下午,肚子早空了,什么事都吃完饭再说。 …… 洗完澡,除去身上的疲乏后,林彻带着铃娘下了二楼的堂屋,杨巍成正和盘家的人说着话。 “这是我家阿郎,你们的事我做不了主,说给我家阿郎听听。” 盘安见杨巍成说的能做主的人竟然是个小娃,看起来也就八九岁的样子,还是有些惊讶,不过还是把事情前后再对林彻讲了一遍。 呵呵,其实这是最近林彻长了个子,才看起来有八九岁,其实也就比边上那个睁着懵懂双眼的小丫头大那么多几个月。 盘安花了半个时辰,才让林彻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说起来,武夷山山脉里头,其实居住了很多非汉族的山民,可以说是这里的土著,和汉人草原人都不同的是,他们其实是游耕民族,之所以游耕主要是为了躲避官府的税徭,还有他们不懂怎么维持一块田地的肥力。 他们的耕作方式比较落后,也弄不出好的农具,刚才他们手上拿的刀其实就是他们用来种田的农具,纯纯的刀耕火种,而且还要捕猎才能维持生存。 这些山瑶一般都是分散成小群落的聚居方式,西坑寨是这里最大的一个寮寨,寨子里有三千多人,盘家也是这方圆几百里中山瑶的大寮主,山瑶需要一些外面的盐铁布匹之类的东西,都会用猎物山货通过西坑寨来与汉人交换。 这几十年来,盘家和林氏就是这样结下的情谊。 前阵子,老寮主盘崇,也就是盘炽的老爹,突然生了急病,没两天就去了,按道理应该是盘炽接任寮主的,但是老寮主的妹婿却借口盘炽太小,没有能力接任寮主,召集一帮心腹,夺权篡位,幸亏盘崇的堂兄盘安早就防备这个妹婿了,带着亲信把盘炽兄妹抢救了出来,本来想来石壁问村里的汉家借点粮食,再去投奔在上杭的盘炽的舅舅家,却正好碰见了林彻一行人。 说起来,盘崇的这个妹婿还是个汉人,名叫田守德,不知道怎么流落到了西坑寨,当年盘崇看他识文知礼,还能帮着他和汉人打交道,便收留了他渐渐重用了起来,还把妹妹嫁给了他。 开始这田守德也确实给寮寨带来了一些好的变化,盘崇在他的建议下,有意收留了不少汉人上山,让寮寨里可以自己打造一些铁器,纺织布匹,耕种方法也有了一定的改进。 不成想,这田守德竟然是个白眼狼,这十几年里暗地里也罗织了不小的势力,竟然趁机做了这反客为主的勾当。 “呵,照你这么说,你家老寮主的暴毙怕是也不简单啊。” 林彻摸着下巴,想着这里面的弯弯绕。 “林家郎君,盘安心下也有这个怀疑,只是当时事发突然,也不敢硬往这里面想,只能悄悄做着防备,不想还是被这恶贼得逞了。” 盘安也是心中发苦,后悔当时没有先下手为强。 “那你们现在是什么打算?” 林彻望着盘安问道,然后又看了看沉默着的盘炽和一脸懵懂的盘三十七娘。 山瑶人的女娃取名字就是这么随意,一个家族中,同辈份的女子便是按着出生先后这样简单的排下去。 “盘安现在只想先把两个孩子送到他们舅舅那里,在看看能不能从那借点人,找机会把寨子夺回来。” “安伯,我不想去舅舅那,我想自己把寨子夺回来,林家郎君,你能帮我么?” 盘炽这时却开口了。 “你想我怎么帮你?” 林彻觉得结好这些武夷山里的土著,或许将来能用得上,要是能帮就帮一下。 “借我一些兵刃,再给我一点粮食,我相信寨子里的人还是向着我盘家的,我一定会把寨子夺回来的,往后我盘家会世代铭记你的恩德,全力回报的,还有,我想把三十七娘托付给你,这周遭也就你们林家可以保她安全了。” 十四岁的盘炽,还显稚嫩的脸庞上却有一双坚毅的眼睛,一直沉默的他在林彻开口打问他们打算的时候,便下定了决心向林家求助。 看到林家庞大的商队,以及这个围屋里面堆积的各种物质,盘炽便意识到林家有这个实力可以帮助他。 盘安听完盘炽的话,有些欲言又止,因为这和他的打算不一样了,似乎不是很愿意林家介入到盘家的事务中来,但是又不知道用什么理由来反对少寮主的想法。 铃娘抱着三十七娘,扑闪着桃花眼,巴巴的望着林彻。 这小妮子又同情心泛滥了,帮着才认识的三十七娘暗暗向林彻求情。 林彻敲着桌案,“让我再想想。” 第46章 . 玩泥巴 这里面似乎有些不对劲。 西坑寨一个小小的瑶寨,就那么几千人,还绝大多数是又穷又苦榨不出几两油,住的都是竹木搭建的简陋寮屋。 至于盘家,虽然经常和林氏交易,但大多数都是以物易物,没有多少钱财珠宝之类的。 那,田守德一个外来的汉人,费尽心思谋权篡位,到底是为了什么?当一下土皇帝过过瘾? 虽然说吧,也不是没有这样的人,但林彻总觉得不对。 林彻左手支在椅子扶手上,撑着下巴,想得入神,忽然感到右手被人拉着轻轻晃起来。 “小哥哥,帮帮我阿兄吧。” 三十七娘糯糯的说了短短的这么一句,然后似乎不知道该怎么说了,就这么呆萌的睁着大眼睛愣愣望着林彻。 林彻一阵失笑,瞟了一眼一副心虚像的铃娘,这丫头,还学会教人卖萌了… “我只是在想该怎么帮,放心吧,我会帮你们把家园夺回来的。” 现在掌握的信息太少,无法判断田守德的动机,那就暂且放下。 “盘炽,只给你粮食兵械,估计你也很难把寨子夺回来,我可以出手帮你,但我要知道更多的情况。” “林家郎君,你问吧,盘安知无不言。” 盘炽似乎比较寡言,接话的还是盘安。 “田守德有多少人” “寨子里有二百多汉人,有一半人都是他招来的,另一半估计也会向着他,那天跟着他作反的有五十多人,有十几个是生面孔。” “额?五十多人就把你们三千多人的寨子夺了?”林彻倒是有点惊讶。 盘安涨红了脸,“他们用的是朴刀,长枪,那十几个人还有皮甲,有弩.弓,事发突然,我们寨子平时没有太多武备,也养不起太多兵丁。” “还有十几个好装备的外援啊,看来,事情是有点复杂。那田守德平时和什么人接触的比较多?” “他经常去宁化县中,不清楚他和谁接触,偶尔也来石壁和你们交易,大多数是我来这里的。” “呵呵,看样子,宁化县里有人和他勾结,石壁也不好说,这里离你们近,怕是也有眼线之类的,也不知道有没有人看到你们到这里来。” “阿郎,可能性不大,我们是村子的最西边,咱们今天来的人马这么多,未必有人能注意到他们这十几个人。”杨巍成插了一句。 “不好说,如果有心人的话,总会看到的,杨教头,悄悄派些人到北面巡守一下。” 林彻抱着有枣没枣打一杆子的想法。 “你们原来打算来这里找谁求助的?” “村正张家,还有王家,谢家,陈家,和我们寨子有百多年的交情了。” “你们那的地形什么的,待会再说,现在,你带几个人换回原来的衣服,去拜访村正,试着求援,看看能不能打草惊蛇。“ …… 张家围屋,村正张绍玄正与陈家的家主陈复饮茶闲聊。 “今天这林氏的商队来了不少人啊,入夜时甚是喧闹,往常不都才三五十的车队么,这林氏怕是有什么大买卖啊?” “呵,一个私盐贩子,若不是看在同是中原余脉,对咱们也还恭谨的份上,早把他们赶出村子了。” “也不能这么说,林家也是出过进士的,多少也算诗礼传家嘛,嘿嘿。” “嘁,一个短命鬼,侥幸登得天子堂,可惜哦,这家财来得不正,违逆天理啊,福报怎能长久。” “绍玄兄此言有理啊,还是我等耕读传家方是正道啊,哈哈。” 二人说话间,门外进来一个汉子,“阿爷,盘家的人来了,说有事求见你,看他们一身落魄,像是着了什么灾?” “盘家?这半夜里上门,怕是没什么好事哦,只是也不好拒了,让人进来吧。” … “盘安见过张村正,见过陈员外。”盘安被汉子领进了堂屋。 “盘安啊,你这是怎么了,怎么落得这个样子?”张绍玄表现得一脸关切。 “我们寨子突遭大变……”盘安把事情讲述了一边,并且提出借粮食兵器。 “这粮食倒好说,可这兵刃我这却拿不出来,或者,我召其他几家商议商议,你们有难我们自然不能袖手旁观,毕竟,当年我等祖上也是受过你们寨子不少帮衬的。” 张绍玄倒不是不想帮盘家,只是兵器也确实不多,张家围屋也有自卫的需求,确实拿不出来。 所以只好找村里其余几家大户凑凑。 没多会,来了七八个老头,开始坐下来商议。 “俗话说,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我等确实该帮帮盘家,我王家粮食和刀兵都凑点。” “嚯,你王家倒是大气,报恩是没错,但那都过了多少年了,再说了,咱们村要是插手这档子事,别招来了祸水哦,没听盘安说那田守德还有甲兵弩.弓呢。” “曾老鬼,你凭地胆小,你曾家初来之时,没少受盘家的恩惠吧,那些山瑶自己都苦哈哈的,还拿出自己的口粮救下我等祖上的命,不然怕是都没有你。” “老唐头,我也没说不帮啊,只是,给他们刀兵,他们怕是没人使,是吧盘安,你还剩几个人?” “我,我身边人是没多少,但我们还有少主呢,寨子里的人还是向着我们的,毕竟那田守德是个外人,有兵器我就可以召集其他寮寨的人!” 这时张绍玄的儿子又进来了,“阿爷,林氏来人了,说他们家郎君今次也来了,要来拜访一下阿爷,带了不少礼物。” “呵,这林氏还算懂点礼数,让他们进来吧。” 没多会汉子领着林彻和杨巍成进了堂屋。 “石城林氏小子林彻见过村正,见过各位高贤。” 林彻和杨巍成一起揖手失礼。 “敢问今日是何日子,堂上聚集着诸位高贤,不知林彻可方便打扰。” “呵,这是盘家的盘安,和你们林氏也是老交情了,他们寨子起了变,被人夺了寮主的位置,来这里向我们求助,这事你们林氏也该帮衬一二,就在这听着吧。”张绍玄啜了口茶。 然后林彻故意打问了一番缘由。 “哦,我明白了,看来各位高贤还没有达成一致啊,此事说起来,我林氏自当尽一份心意,我们是外人,粮食不多,兵刃倒是有一些,二十柄刀,三十个枪头,盘家的朋友,随时到我们围屋来取。” “呵呵,你个小娃子倒是大气得很,你能做得了主么?”曾老头很不以为然的样子。 杨巍成施施然的站起来,“这位老丈,我林氏当然是少郎君做主,就不用你操心了。” “呵,这里有你说话的份!?” 张绍玄很是古板刻薄,只把杨巍成看作一个下人仆从。 “既然这里似乎不适合我等外人在此,那小子就不打扰了,再会了各位高贤。” 林彻见目的达到了,就懒得和这群老头子啰嗦了。 出得门去,便小声吩咐杨巍成派人注意这个曾家。 …… 很晚才等到盘安回来,因为他从张村正家里出来后,绕了很远一圈才兜回来,这时候时候已经差不多子时初了。 堂屋里,林彻身边的核心人物都在,盘炽和三十七娘也在。 “先说说你们寨子的地形。” 林彻不想耽误时间,盘安一进来就开始询问。 “我们寨子处在一个大的山岭上,东面和南面比较平缓,西边靠北是悬崖,下边是一个方圆六七里的大坑,我们寨子就紧靠着悬崖把山岭围了一圈,寨墙不高,主要是木栏,东面和南面是主要出入口,所以是石头垒的寨门和寨墙,其他地方没有寨门,但是可以翻越木栏,我们今天就是翻了木栏逃出来的……” “等等,你这样说不是很直观啊,对了,我有办法了。” 林彻让人弄来一块大木板,一堆粘土,然后自己在那玩起了泥巴。 一群人大眼瞪小眼的,都不知道说着正事,林彻突然就想玩泥巴了,直到林彻在模板上捏出了一座泥山。 “啊,这看起来有点像我们西坑岭了,就是这里,这里,还有这里不是这样,应该是……” 盘安一时不知道该怎么描述了。 忽然,原本咬着手指在铃娘怀里发呆的三十七娘走到木板边,蹲在了林彻边上,拿起泥团开始在泥山上添添减减,改变林彻堆好的形状,在上面划出道路,然后把泥团搓成长细条,把泥山顶上三分之一的部分围起来,这是围墙了,又捏了一些小泥块模拟房屋,一一摆放在围墙里。 没想到,小小的三十七娘还是个玩泥巴的高手,心灵手巧的,把山寨的模样都给捏出来了。 这下一切都简单明了,明白过来的一群人直呼林彻厉害,这法子绝了。 盘安见到这泥盘成型,就指着泥盘开始详细描述山寨的情况,林彻按着描述在上面做着记号。 等盘安讲完,林彻便看着泥山,慢慢思索起来,三十七娘一声不吭走回铃娘怀里,大家也都安静下来以免打扰林彻。 一刻多种后,林彻对盘炽开口了,“我想,明天我可以带人帮你把寨子夺回来……” “少郎君!不可!君子不立危墙,在下不同意少郎君以身犯险!” 林彻话还没有说话,就被陈舯急冲冲的打断了,在陈舯看来,其他任何事都没有林彻的安危重要。 “舯叔,你听我说……” 第47章 . 西坑寨 “舯叔,你听我说,我不会拿自己的小命乱来的,我的办法有很大的把握能成功,即使不成功,我自己也不会有什么危险的。” 受到陈舯的劝阻,林彻自然需要先把他说服,陈舯在他心里还是比较有分量的。 “虽然这寮寨不能算什么龙潭虎穴,如今却被一群居心叵测之人霸占,少郎君去了那里,与羊入虎口何异?” 陈舯哪里会轻易相信这事会没有危险,这可等于是到狼窝里掏狼崽子呢,实在过于凶险。 “要不这样,舯叔你听我把计划说完,你要还是觉得我会有危险,那我就听你的。” 林彻已经盘算好了方案,现在只好说出来,以便得到陈舯的支持。 “那少郎君你先说来听听。” 陈舯见林彻如此,也不好太过生硬的继续阻拦,只好先听听林彻的计划。 “我是这样打算的,明天,舯叔你带着商队继续上路……” 最终,林彻把心中的计划对陈舯和盘托出。 陈舯听完后,在心中细细推演了一番,也觉得可行性很高,见自家少郎君又那么坚持,只好勉强同意了,但是要求林彻身边要有足够的护卫,事情一旦出现意外,就必须立即脱身。 林彻答应了陈舯的要求,接着便开始细细布置任务。 …… 次日中午,西坑寨。 大多数山瑶的寮屋很简陋,大都是以竹子为架搭成的‘悬草寮’。 这种草寮称‘千柱落脚’,四面通风,呈‘介’字形。 架料多缚成框格型,寮面的茅草也是打成草匾之后盖上。 大多没有隔间,前后开门,不开窗户,没有烟囱。 一般长宽都不超过两丈,寮高一丈,墙高七尺左右。 有的‘山寮’成“人”形。 它仅在寮中央竖一排三至五根树叉,叉上架着横杠,两边斜靠若干木条,扎上竹片,覆盖茅草而成。 茅寮结构低矮,阳光不足,泥土地面十分潮湿。 从如此简陋的住房就可以看出,这山瑶的日子是真的穷困,汉人穷困还能用家徒四壁来形容,可很多山瑶,家里连墙壁都没有。 当然,盘家是大寮主,肯定不是住这种简陋狭小的寮屋,盘家的宅子在西坑岭的最高处,也是西坑寨最显眼最豪华的深宅大院。 阶级差异什么时代什么群落都不可避免,即使在整体都很贫穷落后的山瑶里面。 盘家的大门、天井是石雕装饰,前有照墙,后有回照墙。 大厅、台基、墙体为三合土筑成,两边高出屋面的山墙为空斗砖砌封火墙,里面塞满鸡蛋大小的鹅卵石。 堂屋高大、宽敞,也是装饰的重点,神龛、窗棂都有镂空木雕和浮雕装饰。 这时候,堂屋里面十几个大汉光着花胳膊正在喝酒吃肉,吆五喝六,让人恍惚间以为是梁山的聚义厅呢。 “这狗入的盘安甚是可恶!竟如此坏俺等大事,差一点就捉到那个盘家小子了!老田,你说你怎么搞得?一个山瑶头子都搞不定,还让盘安钻了空子!这下如何向家主交代!?” “呵,我还不是为了你家家主的大计着想,事到如今我也无奈啊,好好的计划,半路杀出个盘安,这盘安看起来一向忠厚,怎知他会有这么大的心?” “老田啊,现在说这些也没甚鸟用,你他娘的可是读书人,花花肠子多,赶紧想想辙,使这些山瑶老实听命,让他们能为家主所用,别说俺石三了,就是老田你也能得到大大的好处,若是反而误了事,你我小命能不能保还两说呢。” “我如今能有甚的法子?我到底是一个外人,哪里可能让这群穷山瑶俯首帖耳,不然也不用一直留着盘崇了,现在,连他儿子都被盘安拐跑了,呵呵,这盘炽也真是个生瓜蛋.子,傻啊!” 堂首两人对坐设案,田守德显得很是丧气,愁眉苦脸的,不知道接下来该这么办。 他对面的石三,虽然神情焦躁,语气也很是暴烈,但不知道是心大还是头大,依旧一碗接一碗的喝着酒。 “田大哥,寨子外面来了一伙人,说是林氏的,还是林氏的郎君,有事求见寮主。你看,要不要放他们入寨?” 一个值哨的汉子,进了堂屋,看着众人碗中的酒肉,咽了咽口水,却只能老实的向田守德报告。 “林氏!?贩盐的林氏?这时候来寨子,不会是前来给盘家助拳的吧,他们一向和盘家交情深厚啊。也不对啊,盘炽昨天才逃走,没这么快就能找到林氏来帮他吧。有些奇怪。” 田守德是个比较多疑的人,读过几天书的人嘛,心眼就是比较多。 “嘿,管他来作甚,放了进来,做了就是!” 石三就直接了当了,既然有可能是敌人,那就干掉再说。 “不可鲁莽啊,难道你不知道这个林氏么?在福建路,江南西路,荆湖两路都手面甚宽,能动用的武师怕不下五百。咱们要是折了他家郎君,那逃命都不知道躲哪里,要是引得林氏和你家家主冲突起来,怕是你我见不到几天的太阳了。再说了,林氏商队路子很广,手里的盐铁,对你家家主的大事可是有很大助力的。” “那你说怎么办,这种动脑子的事俺做不了,你是读书人,想得周全,俺石三听你的就是了。” 石三看起来就是个糙汉子,却很有自知之明,在他看来,有那费心神的功夫,还不如多喝几碗酒。 “我估摸着应该是为了盘家出头来的,不然不会这么巧,不过,咱们不让他们进来,咱去门上看看,先探探他们的口风,再做计较。” 田守德摸着胡子,一副智多星的架势,只恨手里没有一把羽毛扇。 …… 西坑寨南门口,午间的太阳晒的地面一片蒸腾,让人眼中的视线都恍惚莫测。 林彻坐在一个小杌子上,宁小七给他打着伞遮阳,铃娘一边给他扇着风一边细细的擦着汗,虎子托着装着西瓜片的木盘蹲在侧边,供在林彻顺手的地方。 呵呵,好一副富家贵公子的豪奢做派,更加气派的是,六个大汉背弓持刀的扈从在边上,另外还有四个半大小子,穿着青色家丁服,拉着驮马,背着各种吃用的家什。 田守德和石三上得寨门见到的就是这么一派纨绔公子出游图,仔细打量一番后,面面相觑,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 “这看着哪里是来给人出头助拳的,分明是贵官衙内游山玩水啊,老田你怕是想多了,诸葛亮也不一定灵光啊。” 石三见到田守德似乎失算,语气有些奚落。 田守德也是无语,却嘴硬道,“还是切莫早作结论,万事小心为妙嘛,待我试探试探。” “可是林家郎君当面?不知前来鄙寨有何贵干?” 田守德立在一丈多高的寨门上头冲林彻喊着。 林彻却不耐和他搭话的样子,朝后面摆摆手,许三和一副豪奴的架势,上前朝寨上大喝。 “你们盘家就是这么待客的么?我家阿郎前来拜访,迟迟不见开门迎接,好大的架子啊,知县官人对我家阿郎都要降阶出迎的!莫不是轻视于我林家,不稀罕我林氏和你们盘家的几十年交情了?” “见谅见谅,不是我等慢待,实在是寮主没有在寨子里啊,这不一时半会没有拿主意的人,所以耽搁了,这就开门迎接林家郎君入寨。” 田守德瞧着寨前这景象,怎么看也不像来打架的啊,虽然有五六名彪悍的武师,但也没有七八岁的娃子带着丫鬟仆役,还有好几个半大的孩子来打架的吧。 索性让他们进来,就算有万一,这几个人在自己这么多人手里,也翻不出什么风浪。 那边,林彻很不耐的把许三和招回身边,许三和狗腿的伏低着身子,听林彻吩咐了几句,然后又走上前。 “我家阿郎说了,既然不受待见,那也不稀罕进你们这小破寨子了,若是眼里还有两家的交情的话,派几个熟悉山林的好猎手出来,我家阿郎听说这附近有大虫出没,欲擒杀之取个虎皮为外祖父大寿之礼!” 田守德顿觉恍然大悟,看来真的是自己想多了,原来不是专门来寨子的,只是想打个猎需要有人带领啊。 “林家郎君稍待,鄙人这就去挑选几个好猎手。” 田守德和石三下了寨门头,让人去寻几个山瑶猎手来。 “虽然这林家看起来是不大可能知道咱们寨子里的事,我觉得还是该排个自己人跟着,石三,你手下挑个人吧。” 田守德真是个属乌龟的,行事处处小心。 “老田,这里真有大虫?那俺倒是想去瞧瞧,干脆俺带个人去吧。” 石三因为事情做得不顺,这一日都心情烦躁,眼下想着借机到林子里走走,松泛一下精神。 田守德沉思了一下,“也好,盯着点几个山瑶,别让他们乱说话,顺便看看能不能和这小娃儿拉拉关系,说不得以后用得上林家呢。” 没多久,石三带了一个汉子,再加三个山瑶猎手,出了寨子。 第48章 .捕虎 小管峰,就在西坑寨东北边,隔着一个小峡谷,这里古木森森怪石嶙峋,虽然离得近,但是山瑶一般都不来这里,就是因为这里出没着他们难以应付的猛兽。 今天三个山瑶,迫于田守德的威逼利诱,咬着牙把林彻他们带到了山林边缘,便死都不肯再往里走了。 几年前,西坑寨由于收成不好,迫于生计,组织了三十多人的狩猎队进了这里,最后活着出去的不到二十人。 林彻看到石三和这三个山瑶嘀嘀咕咕半天,山瑶也只是一个劲的摇头,显然没法说服他们。 “虎子,拿一坛烧山火和一罐白糖过来。” 本来打虎只是一个借口,但到了这里,林彻想到这里的老虎怕是前世已经灭绝的野生华南虎,一种莫名的情绪让他有种亲眼看看的强烈欲望。 这会儿做向导的却吓得不想走了,那怎么行,于是便想出了酒壮怂人胆的办法。 把三个竹杯倒满了酒香浓烈的烧山火,林彻让人塞到了山瑶手中,一个山瑶闻着香气,忍不住凑到嘴边舔了一口,马上像中了毒一般,闭住呼吸半响不出声,然后长长吐了一口气,叽里呱啦吐出一段林彻听不懂的短促词汇。 另外两个听了这人兴奋的语言,接着便急切的把竹杯凑到嘴边啜了起来,然后闭上眼微微仰着头,很是享受的品味起来。 石三闻着味,知道杯中应该是酒,还是很好的酒,但心里只觉得这帮穷山瑶真是没见识,喝口酒搞得和喝了王母娘娘的奶一样。 不过,石三中午喝酒正上路的时候,被林彻的来到打断了,原本还没什么,这下却被这勾人的酒香和山瑶夸张的神情拉起了酒兴。 “林家郎君,您这好酒能赏俺一杯么?” “好说,一杯酒而已,要不是还要你们带路,想喝多少都给你们,虎子,给这两位壮士都倒一杯。” 石三接过竹杯,一口就闷了,呵,才这么点,难道还要像穷山瑶似得一点一滴的品尝仙露一般么? 酒入口,血冲头! 娘咧,这酒…别说仙露了,就真是王母娘娘的奶俺也不换! 石三劈手抢过手下汉子已经凑到嘴边的竹杯,却没有再一口闷掉了,只学着几个山瑶那样小啜一口然后细细品味起来。 手下汉子到嘴的仙露被抢了,却敢怒不敢言,只能咕隆这喉咙巴望着石三手上的竹杯。 直娘贼!自己喝了还要抢老子的!给老子剩一口让老子也尝尝啊! 一杯酒,被几人喝了小一刻钟,最后三个山瑶已经是满脸通红神情亢奋的很,石三也是热血上头,很有一股敢把天捅上一个窟窿的霸气,更多的是意犹未尽的渴求。 “不能再给了,不然我这大虫还打不打了?!要是带我打到大虫,让你们喝个尽兴!” 林彻无视山瑶们和石三渴望的眼神,嘿嘿,当然得吊着你们了。 “虎子,倒点白糖给他们尝尝。” 西坑寨五人,望着手上一小撮白糖,虽然不知道是什么,但看着品相成色就知道这东西肯定不一般。 那石三手下的汉子,吸取刚才的教训,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一扬手倒进了嘴里,唔…真他娘的甜!伸着舌头舔完嘴唇,还不够,又把手掌放到嘴边舔个干净。 石三和三个山瑶也不再犹豫,纷纷把白糖倒进嘴里。 娘咧,这林家真不是一般的豪阔啊,随便拿出来的东西都不是凡品啊,这是糖!?还有那酒,老子在泉州都没有见过,怕是临安都找不到吧。 “只要带我找到老虎,这个白糖,给你们一人一罐!” 嘿嘿,五罐白糖,别说找一只大虫,就是东海龙宫,俺都敢闯一闯! 石三很是自然的把手下汉子和山瑶的那份统统算到自己头上了,呵,你们什么身份,敢和老子抢? “林家郎君,放心,俺们一定带你找到大虫!到时可别忘了你给我们白糖,还有那个好酒,俺也要!” 石三拍着胸膛,豪气干云,果然应了一句老话,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嗷呜……’ 石三话音刚落,一声虎啸震慑山冈!! 三个山瑶打了个哆嗦,其余众人却都是神情振奋,目放光彩,就连铃娘似乎都跃跃欲试。 “三和叔,留一个武师在这,保护铃娘,石壮士,能不能得奖赏,就看你们自己的了!” 林彻当然不可能让铃娘真的前去冒险,还可能添乱,当即留下她在这里,自己却一脸兴奋的抽出了宁蓝帮忙拿着的仪刀,目光炯炯的眺望虎啸的方向。 …… “林家郎君,俺保证!俺们最少射中那只大虫两箭,你看这石头上的血迹,俺们寻着这血迹一定能追到的。” 经过一番追寻,石三几个带着林彻等人找到了这只啸傲群山的斑斓猛虎,猛虎也似乎察觉到危险,警觉的逃窜起来。 被酒精激起勇气的山瑶奋起直追,石三也是箭术了得,抽愣子射中老虎一箭,其余人也纷纷搭箭齐射,又是一个靠前了的山瑶也射中了一箭。 林彻当然最想能活捉了,但也知道那是不切实际的,现在不管是死是活,反正这只老虎一定不能让它跑了! “追!!逮到它!奖励加倍!” 见识到了老虎的雄姿之后,林彻对这头威猛无比的山林之王更是志在必得了。 “哈哈,好嘞,郎君瞧好了,俺们一定把这只大虫抬到你面前。” 石三带着手下汉子和山瑶们风风火火的在前头开路,林彻一行十二个人紧紧跟上,循着血迹攀石过林。 路上出了点小意外,稚虎营的温凡不小心被山石刮伤了手臂,林彻干脆把其余三个少年都留下来陪着他,又留了一个武师。 然后,剩下包括林彻在内的七个人又跟紧石三他们继续追捕。 “阿郎,要不你也留下吧,我们去就好了,要是伤着了你,俺阿公非剥了我的皮不可。” 虎子见越来越深入丛林,愈发担心起林彻的安全来。 “莫要聒噪,要不是你哀求,这次都没想让你来的,哼,怎么?虎子你见到真老虎就虚了?” “阿郎。我才不怕!我只是担心你!” “好了,有你和宁蓝,还有三和他们在,还能让老虎伤到我?” 宁小七没有插话,紧随在林彻身边,手持双锏,神色肃然的警惕着四周,这森然的密林让他有些不安。 他倒不会担心林彻会受什么伤,那时候估计他自己已经死在前面了,林彻再会受伤他也管不到了。 众人又追了小半个时辰,终于在一个山洞前停下了。 “林家郎君,那条大虫就在山洞口,奇怪,它干嘛不进去?” 林彻让宁小七把他扛在肩上,仔细打望山洞,只见那只老虎踞在洞口,一副择人而噬的凶悍姿势,只看到它背上插着一根箭杆,另外一根看不见,也不知道是被遮挡了还是已经掉下来了。 “这应该是它的老窝吧,管它为啥不进去,射它!” 众人各自找好位置,略成一个弧圈围住洞前,许三和一声断喝,“射!”率先松开弓弦,三棱箭头带着寒光奔向老虎头颅,其余人也齐齐开弓引箭。 老虎往侧前方略微一扑,扭动虎躯,尾巴一剪,拍落许三和这一箭,然后猛地一跃跳上洞边一块巨石,躲过其余箭矢,只有一箭从它肩部擦过,带起一丝血线。 “嗷呜!” 老虎蹲在巨石上,头肩低伏,蓄势待发的吊着金黄的眼睛俯视着众人,里面竖着的黑色瞳孔聚成利剑形状。 宁小七把林彻举上一颗大树的枝桠,把双锏插在地上,取下斜背在身上的二石硬弓,从箭袋中抽出一支重箭。 虎子还不会射箭,握着一柄短矛,守在林彻的树下,瞪圆着眼睛与老虎对视着,这一刻似乎也被激发出了虎气。 宁小七搭上箭,臂膀肌肉暴起,拉开这把常人难以使用的强弓,重头破甲箭流星电射直射猛虎额头凌然霸气的‘王’字! 其余各人也纷纷再次搭好了箭矢,拉开弓弦射出寒光追了上去,额,三个山瑶的箭矢没有寒光,因为他们只是石质箭头和兽骨箭头。 这老虎似乎预见到宁小七这一箭的威力,虎爪一撑,缩下巨石后部,避开仰射而来的锋芒。 等全部箭矢都贴着石头掠过,一道斑斓的黄光高高跃出,猛的飞扑林彻,不知道是认定了这个小人儿是众人的魁首还是觉得他最弱小可欺! 短短五丈距离,老虎几个纵身便离林彻的树前,林彻所在的枝桠不过两米来高,猛虎凶悍的又是一跃,裂开血盆大口,张着两只前爪直取林彻。 林彻贴靠着树干,双手握持着仪刀,已经闻见了老虎喷出的腥臭之气,心中做好了殊死一搏的打算。 呵呵,这景象,一个小人儿斜举着只有四十多公分刃长的短刀,对着一只体长接近三米,体重三百斤的山林之王。 怎么看都有一种螳臂当车的味道! 第49章 . 小白、二狗子、赤虎 猛虎扑羔羊! 林家所属的的武师护卫,眼见这一幕,脑瓜子一麻,全都丢下来不及再次上弦的弓箭,抽出随身兵械,慌忙的企图拦阻。 来不及了。 这时候,猛虎已经腾跃而起,转瞬就能把林彻扑在虎爪之下。 林彻树下的虎子,眼中突然爆出血红的光芒,向前急蹬,也是猛然跃起,双手握着短矛迎上巨兽断然一刺! 差了! 还差那么一点! 虎子的短矛没能如愿的刺中老虎的头颅,只是划破了老虎的腹部,拉出一条长长的血口,却没能阻止老虎的一往无前的扑杀。 林彻来不及再做其他动作了,只能借着背上的树干往前一挺,试图用仪刀劈向老虎。 劈空了! 林彻一时失去了依靠,往树下栽去。 咦,没被老虎扑到!? 载到地上的林彻,手中的仪刀已经脱手,还好地上的落叶腐植挺厚的,除了脑袋摔得有点懵,并没有其他伤势。 林彻挣扎起来,急促的甩了一下头,抬眼四顾,却看见宁小七和老虎撞在一起,滚作了一团。 宁小七死死的从侧边勒住老虎的脖颈,双腿紧紧的盘在老虎的腹背,丝毫不敢放松,脑袋深埋在老虎厚厚的皮毛里,似乎咬住了哪里。 老虎不管挂在身上的宁小七,四爪不停的在地面划拉着,终于找到了支撑点,站了起来。 林彻搜寻到自己摔丢的仪刀,捡了起来,刚要奔过去帮助宁小七,却感觉身侧一阵疾风掠过,定睛一看才发现是虎子夹持着短矛往一虎一人所在奔去。 老虎发现了虎子,奋而一跃,试图用前爪拍击虎子刺过来的短矛,却被挂在身上的宁小七拖累了。 多了一百四十多斤的重量,严重影响了老虎跃起的高度,还略微有点侧翻,阻止虎子矛刺的企图也落空了。 虎子没有错过这个绝好的机会,矛头对准腾空的虎头,全力一击! 手中一滞!往下一沉! 刺中了! 一篷腥臭的热血糊满了虎子的头脸,让虎子眼中的世界变得一片血红,虎子倔强着不肯闭上眼睛,稍后才看清,矛头已然尽数没入跌落在地上的老虎左眼之中! 老虎依然被宁小七缠着,躯体四肢阵阵抽搐,还试图昂起头颅,却被虎子用短矛控住了,片刻之后,便沉寂下来,不再动弹。 大家已经围了上来,许三和上前仔细检查了一番,确认老虎已经彻底凉凉了,便向大伙点点头。 “宁蓝,放开它吧,看看身上伤到哪里了没,旧伤没有崩开吧?” 林彻上前拍拍还死死咬住老虎的宁小七,暂时没有发现他身上有什么伤口,主要是担心他腹部的旧伤口,出发前才刚给他拆线。 宁小七把头抬起,这才发觉老虎已经死透了,便松开手脚,在几人的帮助下,从略微压着自己的老虎身下爬了出来。 “呸…呸呸。” 宁蓝把嘴里的虎毛吐掉,还用手背擦了擦,然后大致的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身体。 “阿郎,我没事,旧伤也没裂,就是添了点磕碰伤,不碍事。” 石三绕着老虎打量了几圈,“啧啧,真是一头好大虫啊,嘿嘿,还是一头母大虫,这除了肚子上有一条长口子,皮毛也相当完好了,林家郎君算是得偿所愿了吧。” 林彻看看天色,太阳就要落山了,不想在这里耽搁,“去山洞看看,要是没什么咱们就赶紧回去。” 虎子已经擦掉了脸上身上的血污,刺杀老虎的兴奋劲正浓烈着,一马当先的拎着短矛往山洞去。 “虎子,当心点,虽然一山不容二虎,还是小心点山洞里面,打了火把再进去。” 打起火把,众人提着小心走入洞中。 … “阿郎,这里还有几头小的!” 虎子的呼唤声里带着兴奋。 石三抽出腰刀,想上前砍死这几个小老虎。 “等等,别伤了它们,让我看看!” 林彻也兴奋起来了,凑上前仔细看,三只毛团凑在一起,似乎眼睛都还没有睁开,看起来和小猫差不多。有一只颜色还与其他两只明显不同,就算只是火把的照射下,也能看出是白色的皮毛。 林彻小心翼翼的拎了起来,宝贝似的观赏。 “哈哈哈,这是一只白虎!额,好像还是个雌的。把这两只也给我抱上,我们走!” …… 林彻一路抱着小白虎,另外两只放在一个藤木编制的筐子里,由虎子背着,死掉的大老虎,把爪子分前后分别绑住,四个人用木杆抬着。 回来的路上接上了留下的几个少年和铃娘他们,还有驮马。 等众人打着火把回到西坑寨下的时候,天空已经挂起了弯月,差不多是晚上九点多得样子了。 “林家郎君,今日已经很晚了,莫不如到寨子里歇息一夜?” 石三把刚得到的五罐白糖转给手下汉子提着,一下午他已经看出,林彻等人就是纯粹的来猎虎的,另外石三还打着那好酒的主意呢。 这会林彻还抱着小白虎,一脸稀罕的样子,连铃娘想逗弄一下还没开眼的萌虎都不给,妥妥的纨绔啊。 “阿郎,要不咱就在这里将就一夜!?夜里山路也不好走啊。” 许三和也附和的劝道。 “那行吧,这小老虎似乎也饿了,到寨子里看看能不能找到奶给它们喝。” “哈,那林家郎君稍待,俺去和老田说说。” 石三带着手下汉子和三个山瑶先进了寨子,去寻了田守德,不知道他怎么说服的,田守德本来也觉得林彻他们没啥危险,便让人把林彻他们迎进了寨子里。 … 林彻他们被安置在盘家的客院里。 “林家郎君暂且休息一下,俺们去整治酒宴,稍后还请郎君赏个脸,俺留着人在院外,有什么需求便与他说便是。 石三留下几个手下,便兴冲冲的安排酒宴去了,林彻已经答应会把好酒带去。 留下人也不知道是真的为了方便还是为了监视林彻等人,也许两者皆有吧。 林彻把三只小奶虎都放到自己身边,看看这个,摸摸那个,欢喜得很,最喜欢的当然是颜值出众的小白虎了。 三只小奶虎,笨拙的翻动着胖乎乎的身子,直到团在了一起,互相感受到兄弟姐妹的心跳气息才略微安宁下来。 除了小白虎是雌的,另外两只都是带把的,林彻也看不出哪个长幼次序,便强行排位。 “你就做大姐吧,给你取名小白,哈哈,这个似乎平平无奇,排老二吧,就叫二狗子。恩,这个毛色有点偏红,就叫赤虎吧。嘿嘿,以后好好跟着我,有肉吃!” “虎子,以后你便是他们的带头大哥了,林氏四虎!听着就威风!” 额,这林彻毫无自知之明,取的都是什么破名,还威风,呵呵,也不怕人笑掉大牙。 虎子抗议无效,无力反抗被林彻强行安在头上的四虎之首的名号,只得认命接受,甚至有点担心自己的地位受到影响,多了三个抢肉的家伙也不算什么好事。 铃娘一脸稀罕的蹲在三虎边上,有些害怕,又止不住被三个小家伙软萌可爱的样子的诱惑力,小心的伸出自己的小胖手,试探着摸摸小白的额头。 “呀!它眼睛在动,睁开了,睁开了…” 小白吃力的睁开眼睛,迷茫的看着眼前陌生的世界,撑起小短腿,晃晃悠悠的,小半响才站稳了。 它蹒跚的走动了几步,鼻子轻轻的抽动了几下,径直朝着林彻脚下挪去,用小脑袋蹭这林彻的腿。 估计是因为林彻抱了它一路,它已经熟悉了林彻身上的气息。 “哶…” 小白叫了起来,声音有点像猫叫,又更短促,还有点像婴儿的哭声,听起来奶凶奶凶的。 其余两只不知道是不是听到了自己‘大姐’的叫声,也艰难的睁开眼睛,好不容易站了起来,四顾望了望,感受到几步外大姐的气息,连爬带滚的挪过去,也开始哶哶叫起来。 “阿郎,它是不是饿了?该喂它们吃什么啊。” “三和叔,你去和外面的人说,让他们找找寨子里有没有产奶的母狗,找几条来,要是有能产奶的羊的话也可以找来,拿一包雪盐去。另外再找几个会处理虎皮的人来,那头大老虎的皮毛得趁早处理一下,不要糟蹋了。” “喏。” 两刻钟后,许三和带着几个山瑶进来,还是带林彻进林子的那三个,牵了一只奶羊,两只母狗。 让三个山瑶放下羊狗,去外面找个地方处理大老虎的尸体,林彻只要虎皮和虎骨,其余的就算是给他们的工钱了,还一人加了一小包二两重雪盐。 山瑶们对报酬很是满意,比下午吃过的白糖还要细腻雪白的雪盐,那可是听都没听过的好东西。 屋里,三只小老虎并排趴在卧着的一只大黄狗的肚子下,正奋力的吃着狗奶,或许会觉得和以往喝的味道会有不同,却似乎也没有排斥,吃得津津有味,香!真香! 林彻,铃娘,虎子,宁小七都饶有兴趣的围观着这一有些怪异的画面,哈哈,虎崽子和狗妈妈,或许还有羊妈妈。 第50章 . 盘安来攻 “阿郎,西坑寨的人请我们赴宴。”许三和进来通报。 “恩,知道了。” 林彻留下铃娘看着小老虎,另外稚虎营的四个少年加上三个武师也都留在这里。 带着宁小七、虎子、许三和及另外两名武师一共六个人,带着四坛烧山火跟着来请的人进了盘家的堂屋。 堂屋里,田守德、石三还有一个山瑶老者,以及十来个汉子等候在那了。 “林家郎君,请上座,寮主不在寨子,怠慢贵客了,鄙人田守德,管着寨子里的庶务,贱内正是寮主胞妹,这位是盘家家老盘贵,其余堂下的壮士都是寨中新近募请的护寨勇士。正好一起摆个接风酒,还望林郎君莫要介意。” 田守德摆出主人的架势,招呼着林彻。 “不介意,人多才热闹嘛,今日我大有收获,正当庆祝一番,身边刚好带了几坛薄酒,请诸位品尝一二。” “林郎君客气了,鄙人听得石三说了,贵家的好酒是天下未见的佳酿啊,正渴求一品呢,更要恭喜林郎君得偿所愿,猎的猛虎,贵属都是勇武过人的好汉啊,哈哈哈,少顷还要与各位英雄好生喝上几杯呢。” “老田,上菜开始吧,莫让客人饿着,咱们边喝边聊嘛,嘿嘿。” 石三看到林家属下抱进来的酒坛子,早已按捺不住喉咙中勾人的酒虫了,那里受得了田守德做出一副知书识礼的架势寒暄个没完。 “呵呵,对对对,上菜,鄙寨简陋,拿不出什么好东西,也就些许山珍野味能拿得出手了,还望大家见谅了。” “田管事不要这么客套,我林家与西坑寨的交情也不是一天两天的,莫要把我们当客人,这样才快活一些嘛,三和叔,把酒打开,给诸位壶中都筛满。我年幼尚不能饮酒,诸位直管随意尽兴。” 林彻说完,就坐到案前,姿态很是随意,略略带着一点吊儿郎当。 田守德看到林彻这个样子,完全就是二世祖一个嘛,似乎不用太客气,也不值得太看重。 于是大家便都各自坐到席案,待肉菜一上,便开始大嚼起来,呵,在座的可没几个斯文人,尝了好酒的滋味,立马你来我往的吆喝起来。 “啧啧!好酒啊好酒!” “这酒才够劲,来,哥几个走一个,干了!” “喂!老八,你怕是没装下巴哦,这么好的酒被你漏了小半碗,真他娘浪费!” “对啊,老八你就不是喝这好酒的人,你这怕是漏掉了好几贯铜钱!” “呔…你个陈大嘴,莫要如此夸大,哪有那么贵的!” “呵呵,你怕是忘了上次石大哥在泉州醉香居请大伙吃酒那次了吧,那一斤梨花白就要一贯钱呢,嘿,你自己拿这酒比比那个梨花白,我说几贯还是往少里说了呢。” “哎呦,陈大嘴你这样一说,还真是这么回事,是俺孟浪了,作孽,作孽了。” 一群人推杯换盏,喝得热火朝天,一片喧嚣。 这时田守德也已经喝了好几碗,已经有了些许醉态,这还是筛得浅了,加起来也就三四两的样子。 “林家郎君,贵家这酒叫什么名字,哪里可以买到,什么价钱?” 田守德还有一点商人精神,察觉这酒怕是有暴利可图,便开始打听起这酒的来历了。 “呵,这酒是我家从海外大东洲运回来的,那些番人取的名字咱们也听不懂,我大父给取名叫烧山火,如今可没哪里能买到,这些暂时都是我林家自用的,今日这些酒原本是给盘寮主的见面礼,嘿嘿,未曾想中午连寨门都没让我们进。” 林彻信口胡扯,还暗戳戳的责怪起中午被拒之门外的事来。 “哎呀林郎君,实在是抱歉了,是鄙人失礼了,谨借这碗佳酿聊表歉意,鄙人干了这碗!” “哈哈,田管事也是个豪爽之人,够痛快,前事咱们就莫要再提了,往后田管事若是想买这酒水,直管来府上找我,几十坛酒我还是能做主的。” “那就先多谢林郎君了,郎君虽尚年幼,却如此大气豪迈,实在令鄙人惭愧啊,对了,那白糖和雪盐也是海外来的么?” 嘿,这田守德似乎也打算染指这两样宝贝物什,开始套起了林彻的话。 “那当然,那大东洲距此十万里不止,当年我大父也是在海上遭了风,偏了航道,无意间才到达的,呵,那大东洲幅员辽阔,不比我们九州大地小,上面有印第安神国,印加帝国,玛雅帝国等好几十个番人国度,所产之物甚至精美,可惜,海路难行啊,我家也是好几年才能走上一趟。” 林彻开始胡吹大气,虚构出一个莫须有的大东洲来。 田守德哪里会晓得,听得林彻说得有鼻子有眼的,立马信了个九成九,剩下那一点点的是因为性格所致,疑心过重。 心里暗暗却想,难怪林氏如此豪富,若是把这前往大东洲的海图弄到手,哈哈,那不是也能像林家一样大富大贵十几世都吃用不尽了么。 只是如此机要之事,怕是林家藏得极深,轻易不让外人与闻,也就是这林家小娃子,不知轻重,小孩子嘛,喜欢炫耀吹嘘也是很正常的。 先不管他,先与这小娃套近关系,这事慢慢来,总能摸到路子。 一时间,田守德对林彻众人愈发热情起来,拉着盘贵石三等人,频频敬酒,与中午时的冷淡判若两人。 … 酒到酣处,堂中已经醉倒了一大半人,气氛依然炙热,剩下的人情绪更加浓烈,吆五喝六的猜拳斗酒。 “报!田大哥,石大哥,那盘安带着几十人在南门叫阵!” 一个汉子风风火火闯了进来高声禀报。 “嘶…”田守德长吸一口冷气,惊出一身冷汗,似乎酒都醒了一半。 “几十人!?确定?” “田大哥,错不了,近前的地方俺就看到了二十几个了,远处还有几十个火把,人数少不了,而且看起来,都拿着长兵大刀,还有很多好弓,刚才射了十几箭到寨上,他们离着寨子都有三十丈开外了,土弓是射不到这么远的,田大哥你看这箭只,精打细造的。” 田守德接过箭只,看得仔细,精铁四棱箭镞,杨木箭杆,齐整的白羽翎箭尾,的确是一枝好箭。 咦,这盘安到哪里弄来的兵械? 田守德把箭支递给石三,让他也瞧瞧。 这会堂中还没醉倒的人都停下杯子,也都略有紧张,好几十人带着好武备杀了来,能不紧张么? 田守德狐疑的暗暗观察林彻等人,发觉林彻似乎饶有兴致的打望着自己这边,一副看热闹的模样。 那个高个子的伴当随意的吃着菜,更多在注意林彻身上,应该是贴身护卫,时刻保持对主人安危的关注。 那个叫虎子的半大小子,依然全神贯注的大口吃着肉,仿佛对其他事都没有兴趣,不时还从高个子案上拿肉,据说就是这小子一矛刺死了老虎,呵,怕是瞎猫撞见死耗子。 其他三个包括许三和也已经醉得不省人事了。 多疑的田守德也没看出什么不对的地方,略微有些安下心来,不是里应外合就好。 “走,所有没醉的人,拿上刀兵,与我上寨看看!” 田守德只得带上剩下的五六个人准备亲自去南门了解敌情。 “田管事,贵寨发生了什么事,听起来好像有敌来犯呀,可否让我也前去一观啊。”林彻说着打量了一下自己的人,“我这就三个人,不会碍事的。” 田守德犹豫了一下,只当林彻是小娃子爱看热闹,便答应了,就这三个人也影响不到什么。 于是合起来十个人便一起赶往南门。 … 南门口,此时寨上已经打起了十几只火把,三十几个汉子拿着兵械伏在寨墙边,生怕被寨下不时射来的箭矢在身上穿个洞。 “姓田的给我听着!老实把寨门打开,我可以考虑放你一条生路,不然若是被我等杀进去,定然把你剁碎了喂狗!” 盘安挥着朴刀,冲着寨头大吼。 已经到了寨门附近的田守德听到盘安的叫骂声,疾步走上寨头。 “盘安,你毒害寮主,还挟持少主!还有脸回来!我劝你赶紧把少主送回来!不要再做什么春秋大梦了!” “姓田的,你个白眼狼!勾结外人,暗害寮主,还妄想嫁祸于我!?少主和全寨子都不会相信的。” “我有何理由害了寮主?难道我一个汉人还能坐了寮主的宝座!?盘安你莫要巧言令色蛊惑人心,分明是你想做寮主,毒害了寮主,趁少主不明就里,欺骗他与你一起逃出寨中。” “你莫要废话,这山瑶的寨子自然是我们自己做主,谁知道你藏着什么歹毒心思,不然为啥你身边都是一帮汉人,有几个山瑶人?摆明了就是要欺压利用我们山瑶人!你不开门,我就打进去了。” “打就打,谁怕你啊!” 田守德也放弃了和盘安打嘴仗,从寨墙边退了回来,并对石三交待。 “石三,让你的人披甲,做好准备,哎,让人回去把那七八个醉鬼弄醒,真是一帮驽货,喝起来就不知道节制!” 呵,田守德忘了自己也差点要醉倒了,要是盘安晚来个一两刻钟,说不得全部醉死在堂上了。 田守德突然想到这一点,心里又是一惊,一阵后怕,真是万幸。 然后又多疑的瞄了一眼身边的林彻,林彻正踮着脚张望着盘安那边,一脸新奇和好玩的样子,额,这要打仗了还一副这样子,就是个纨绔啊。 林彻把刚才的对骂都听在了耳里,心下也起了疑惑,感觉这田守德说的似乎有点像真的啊,呵,就说这里面不对劲吧,不过现在也不是考虑这个的时间了,计划都已经开始了。 第51章 . 里应外合 盘安那边在阵前排出八个人举着大木牌,并排立在地上,然后让十来个弓箭手躲在木牌后面,张弓往寨头吊射。 林彻见开打了,便带着虎子宁小七退下了寨头,在稍远处的寮屋下面站着。 这时候没人能顾得上他们了,都把注意力集中到了寨门前。 “宁蓝,你现在回盘家堂屋,看看情况,刚才石三派人回去了,不知道许三和他们进行的怎么样了,若是顺利,你便告诉他们等东门有了调动,便让他们进行下一步计划,你速速回来。” “那阿郎你的安全…” “我这里没事,现在没人注意我们,你速去速回我安全得很!” 宁小七只好依令行事,快速的奔向盘家大宅,一路上看到山瑶们似乎有些慌乱,却都躲进没有灯火的寮屋中,没人去帮着守寨,也没人想着去帮寨子外面的盘安。 宁小七还没进到堂屋,就闻到酒气中夹着浓烈的血腥味,踏进堂屋,发现原本醉倒在堂中的许三和三人外,还有后面按计划进来的两个武师两个少年,他们已经把堂上醉倒的八个花胳膊全部解决,全是割喉一刀,石三后面派回来的三个人,也被顺利解决,看样子也没发生什么打斗。 “小七,你怎么回来了?阿郎呢?” “三和哥,阿郎让我回来看看你们的进展,若是顺利,待会注意东门动静,等那里有了调动,就立刻开始下一步。” “好的,我这边很顺利,恩,这里还剩一个醉鬼,是盘家的家老,我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处理。” “那就先绑起来,找个角落藏起来,等事后再说,阿郎说不定用得上他。” “明白,你赶紧回去守着阿郎,浩子、铁手你俩跟小七过去,万事以阿郎的安全为重!” …… 南门前,这里的斜坡上,盘安的人已经推到了十丈之外了,依然是木牌在前,上面也钉了不少寨上射下来的箭矢。 弓箭手射了十几箭了,缩在木牌下回复气力,木牌后增加了七八个人往寨头投掷着短矛,投完也是往木牌下一缩,再准备一根短矛,瞅准机会再出去投。 这个时候寨头有几个人被箭矢射中,受了点轻伤,只有一个倒霉鬼,被一根短矛直中胸腹,眼见不能活了。 田守德不知道从哪里弄了一个皮兜鍪,扣在头上,躲在石垒后面,从缝隙打望寨前,一看吓了一跳,他发现远处四十多个火把再往这边移动。 “石三,盘安后面的人要上来了,看样子他想压上全部了,让人去把东门的人调一半过来,不然我们要撑不住。” “那东门要是有人来打怎么办?” “放心,盘安没可能还有人,眼前这些都不知道他从哪找来的,就算有人,东门不是还留了人么,咱们先顾着眼前吧,不然万事皆休。” “好好好,俺让人去,另外俺六个手下都披好甲了,正在寨门下候着,别担心,呵呵,在甲士面前,外面那些人讨不到好的。” “那就好,对了,堂屋里那几个还没弄醒么?怎么还没来。” “喝成那样,哪有那么容易弄得醒,这盘安真会挑时候。” 石三叫了一个汉子过来,吩咐了几句,给了他一个小木牌,让他赶去东门调人。 ‘叮’ 一只箭矢射在二人前面的石垒上面,箭头在石面上擦出一串火花。 “娘的,又开始射箭了,给老子射回去!都别怂,俺就不信居高临下还射不赢了!” …… 东门外。 离着东门五十丈的旱稻田里,杨巍成带了二十几个人伏这里,一个瘦小的身影从东门方向钻了回来。 “杨大哥,东门刚才动静不小,应该是有人被调走了,只是不知道还留了多少人。” “算起来最多还有十几二十个,大伙准备好,看到寨中火起,便攻打东门。” 杨巍成这里有十几个人都穿了甲,林家的甲有点特殊,里面一层皮甲,上面嵌着铁片,在用麻布罩面,不仔细还真看不出来是甲。 没过一会,原本显得漆黑的寨子中最高处,也就是盘家宅子所在,燃起了熊熊大火,冒着滚滚黑烟,亮透了半边天。 “兄弟们,跟我上!” 杨巍成操起一杆大枪,带着人往东门冲。 东门里还剩的十几个人,本就只是农民工匠之类的,就一个小头领是石三的人,这会看到寨子燃起大火,都慌作一团不知所措。 寨头上一个人望见有人靠近东门,大喊了一声,“外面有人!” 随即,黑夜中飞来一支箭矢,正中这人面门,让他从寨墙上掉了下去。 这时寨墙上的其他人才知道有人攻过来了,可出头鸟的下场就在眼前,哪有人敢把头露出墙头,不管小头领怎么喝骂踢拽都没用。 墙下,杨巍成的人已经把两个竹梯搭在了寨墙上,一丈多不到两丈的寨墙,杨巍成几个纵跃,便攀上的墙头,正好看到一个穿着皮甲的汉子在那喝骂,立时一个箭步上前,手中长枪一吐,枪尖点入汉子咽喉有迅速收回,犹如毒蛇吐信,而后那汉子喉部才喷出一股血箭。 原本这守墙的十几个人就惊惶不已,看到杨巍成如此凶悍,一个照面就了结了一个很是勇武的头领,更是心神俱丧,身体抖得跟筛糠一样。 “趴地免死!趴地免死!” 杨巍成见这些人完全丧失了反抗的意志,也不想增加无意义的杀戮,便开口劝降。 这群人闻言,如蒙大赦,立即把手上的刀兵丢得远远的,然后趴在地上。 …… 许三和在盘家院中收集很多木料,淋上酒精,点起了大火,因为林彻可没打算真的把盘家烧了。 火起后,许三和便领着人往寨子北边去,就是盘安昨日翻爬出寨的地方。 果然,这里已经用木料加高了,还有六个人在这里巡守,一番短促的打斗,只打死两个,其余四个便降了。 许三和点燃火把丢到寨墙外面,然后众人一起动手把木墙拆出一个洞。 盘炽和两个山瑶汉子便钻了进来。 “接下来,你便需要马上联络你的族人,我们陪同你一起。” “多谢壮士!” “不用谢我,谢我家阿郎便是,时间紧迫,速速行动吧。” 盘炽便开始一一找到寨子有些地位的人开始游说,看到少寮主的出现,原本彷徨的山瑶有了主心骨,立马开始行动串联起来,一个个拿起了主要是用来耕作的刀具,长棍,猎弓什么的乱起八糟的武器跟在盘炽后面。 … 南门寨头。 田守德又瞟了一眼寨下,原本在靠近的火把又停在了五十丈外的地方,寨前的人也保持在十丈的位置不再上前,就只是射射箭,偶尔投个一两柄短矛上来。 “奇怪,他们怎么还不攻上来,耗下去对他盘安没好处啊,远处的人也都停住了,这里有古怪!不好,莫不是调虎离山?!石三,赶紧让人拦住南门的人,让他们回去!” “拦个屁!自己往后面看,人都到这里了!说调人的是你,要赶回去的也是你,能给个准话么?” “你个憨货,战场之上瞬息万变,当然要随时调整策略了,兵书上都是这么写的!” “呵呵,看过几本破书就真当自己是诸葛武侯了?好好好,俺听你的行了吧。” “等等,那里起火了!怎么回事?那是盘家大宅吧!” “不好,有内应,怕是和林家脱不了干系,难怪你那几个手下到现在都没个回应!大意了啊!” “老田,那现在咋办!?” “现在两眼一抹黑,能咋办,把人都集中起来,随机应变,我们还有机会,只要守住两个寨门就好。” 这时,东门也传出了火光。 田守德望着东门方向,一阵失神,嘴里念叨着,“完了。果然中计了…东门肯定丢了。” 石三伸出大手拍在田守德肩头,还狠狠晃了几下,“老田!醒醒!赶紧想想办法!” 田守德把头上的兜鍪推到一边,用力挠着头皮,刚想开口,却听见寨中喧闹起来。 喧闹声越来越大,离着城门也越来越近,隐约听见。 “抓住白眼狼!替寮主报仇!” “跟上小寮主,把寨子夺回来!” … 这时,林彻已经回了盘家大院,把盘贵弄醒,拷问了半响,总算知道了事情的真相。 呵呵,这盘崇真是失败啊,千防万防,家贼难防,还是两个家贼! 两个依为左膀右臂的得力属下,却齐齐暗藏祸水啊。 到了这一步,暂时没必要参合了,能不能成功,就看盘炽自己的了。 … 盘炽带着人,先是到了东门,把藏在东门外的刀兵都起了出来,发给那些没有武器的穷山瑶。 然后便带着这五六百人从寨子穿过,赶往了南门。 这时田守德和石三的人全部上了寨墙,大略算算,还有四十多人。 寨外已经停了射箭,也不知道是箭矢用完了,还是弓箭手没了气力。 田守德望见寨里寨外都是敌人,一时愁眉不展。 石三一脸气急败坏,拎着两把斧头,焦躁的来回踏步。 第52章 . 事了拂衣去 可怜的老田,大半个时辰之前,还是寮寨的当家做主之人,现在却被团团包围,四面楚歌了。 怀疑自己是不是酒喝多了,在做噩梦!脑子有些懵的田守德,狠狠甩了自己一个嘴巴子。 ‘啪!’ 响!真的响!狠人啊,对自己都下得去这么重的手。 寨中靠着南门的附近,已经被几百个山瑶挤得水泄不通,不但那不大的几条通路上簇拥着拿着各式武器的山瑶,就连附近的寮屋上下都挤满了人,摇摇晃晃的,让人很是担心那寮屋随时要倒塌。 寨子外面的盘安听着寨里的山呼海啸,也是蠢蠢欲动,可是那些弓箭手和十几个武师,都是林家的人,自己能使唤得动的也就五六个山瑶。 至于后面那些三四十个打火把的,都是林彻花大价钱请来的演员,其实就是石壁村的农民,只是负责装腔作势。 于是,盘安只能等待寨门打开了,心里有事的他很是焦躁,还有点惴惴不安。 “田守德,投降!投降!” 寨里又一阵山呼。 田守德咬咬牙,走到里墙边,冲着下面大喊。 “炽哥儿,在不在,姑父想和你谈谈!” 下面的骚乱渐渐平了下来,人群让开,盘炽并没有走出去,只在人堆里回喊着。 “姓田的,你还好意思称自己是我姑父?!我阿爹这十几年如何厚待于你的!更不要说把我姑姑都下嫁于你。你呢,你却毒死我阿爹,还想杀了我,勾结外人夺了我们的寮寨!你如此黑心毒肺忘恩负义,还有什么好说的,若不是看到田真田爽和我姑姑的份上,我一点都不想搭理你恨不得把你大卸八块!” “炽哥儿!你听我说,我绝对没有毒害你爹,那是盘安干的,是,我是勾结了外人,但是我从来没想过要害死你爹和你,那些人只是想要利用你爹寮主的身份,好借用山瑶的力量而已,我害死了你爹和你,我有什么资格统领这几万大山里的山瑶!?” 盘炽其实不是蠢人,心里隐约也感觉盘安不一定可靠,只是当时一切发生得太快,父亲死得很突然,又发觉田守德暗藏了许多外人,不得已被盘安鼓动裹挟着出逃。 虽然田守德说的不一定可信,但现在自己谁都不能太相信,就算林家的小娃儿怕是也有所图谋,不然为何花费如此大的心思力量来帮自己。 只有靠自己,才是最可靠的了,现在正是时候,寨子里的人心都抓在自己手里了,好好把握,寮寨终究是盘家人说了算! “姑且不说真相如何,现在,你们放下武器,自缚投降,待我弄清真相,或许可以饶你们一命!” 盘炽提出了自己的条件,一切都得自己掌控之后才可以再谈。 “炽哥儿,稍待一下,我和他们商量商量。” 田守德明白,若想活命,只有先投降,等说服盘炽之后,自己还是有很大的几率得以苟活的,毕竟自己并没有真的伤害到他盘家的实际,盘崇又不是自己杀的。 “老田,你真的要降?” 石三心中有些不甘,只是眼下的形势,让他感到茫然无措。 “不然呢,我们如今还有反抗的余地么?那样只是垂死挣扎罢了,莫不如就此作罢还能挣一条活路。你想想是不是这个理?” 田守德想投降那就得先和石三统一意见。 “理倒是这个理,只是这边的差事办砸了,俺主家未必会放过俺啊,俺怕是只能亡命天涯了。” “到现在你还想着你主家的差事?呵,我看你在你主家那里未必有什么分量吧,不然干嘛把你丢到这里来,我觉着也就是你主家一步闲棋罢了,也就是看中了这条闽赣通道而已,用不用得上还两说。” “话虽然这么说,俺们这十几个人的家小都在主家控制之下,俺说亡命天涯不过是个笑话,除非死在外面了,若是做坏了事,还敢不回去,家小都得去海里喂鱼。要投降可以,事后必须放我等离去,估计也就剩眼前这七八个人了。” “那我试着和盘炽谈谈,应该问题不大,总好过鱼死网破吧。” 田守德和盘炽又谈判了一番,盘炽考虑后最终答应了,只要查实自己老爹的死和田守德确实没关系,可以饶他一命,也可以放石三等人离去。 于是田守德和石三等人放下武器,任由一拥而上的山瑶们把他们捆绑起来。 这个时候林彻才姗姗来迟,带着人出现在了寨墙之上。 盘炽走过去,一脸感激的模样,很是诚恳的鞠躬拜谢。 “林家郎君,大恩不言谢,其余话不多说,现在你借我几个人手……” 盘炽和林彻互相咬着耳朵,低声嘀咕了好一会。 寨门也终于打开,盘安带着人兴高采烈的回到寨子中,心中还盘算着,等着林家的人都走了,这盘炽小崽子还不是任由自己摆弄,找个机会送他去见他死鬼老爹,这几万大山就是自己说了算了,嘿嘿嘿。 没曾想,盘安刚进寨门,就被两个林家的武师挟持住了,后面的五六个手下也被喝令着放下了武器,被绑住了双手。 “你们这是干什么?你们把我家少寮主怎么了!?” 盘安还以为林家黑吃黑,要趁机出手抢夺寮寨呢。 “安伯,我在这,这是我的意思,有些事得搞清楚一下,先委屈一下安伯你了。” 盘安这才明白过来,怕是事发了,盘炽这小崽子先下手为强了,娘的,真是乐极生悲啊。 “少主,到底是何事要如此对待我,若不是我救你兄妹出逃,姓田的怕是早已对你们下了毒手了。” 即使到了这会,盘安还试图挣扎一下,装出一副好人模样。 “田守德和我说,我阿爹是你毒杀的!” 盘炽也不想废话,直截了当的点明。 “他这是诬陷我,他一个白眼狼,还勾结外人,你怎能相信他说的话,我可是你族伯呢!” “呵,我诬陷你!?我都这样了有必要诬陷你么?若不是你毒杀了寮主,我哪里会带外人进来?当初也是为了对付你,没想到你却巧言令色的欺骗了炽哥儿。我要做的事根本无需杀害寮主,寮主一向对我言听计从,我杀他反而不利于自己的谋划。盘安,你就承认了吧。” 林彻看了半天戏,觉得有些无聊,都是狗咬狗一嘴毛,于是让人把盘贵推了出来。 “盘安,你就招认了吧,我知道是你从石壁王家那里弄来的毒药。” 盘贵一开口,盘安就知道完蛋了,不得不招认了,免受皮肉之苦。 原来确实是盘安受了王家的蛊惑,心里对寮主的位置起了贪念,所以下手毒害了盘崇,打算趁盘炽年幼好摆弄,等盘炽接位以后,自己暗暗把寮寨的大权都掌握在手中,再把盘炽除掉。 没想到被同样藏着歪心思的田守德看破,并勾结外人坏了自己的好事! 林彻听完才知道,原来和石壁里面的人勾结的是盘安啊,若不是在村口被自己等人撞见,盘安原本是打算把盘炽带到王家的,再借王家的力量谋夺回山寨,自己算是恰逢其会了。 然后又审了田守德等人,田守德其实并不清楚石三的主家到底是何人,一切都是通过宁化县中一个姓皱的富商介绍,然后一直有石三居中联络的。 而石三等人却怎么都不肯说出自己主家的身份,因为那会要了自己家小的性命。 林彻也就不再多问,林彻感觉自己迟早会和石三的主家碰到的。 到了这时,已经子时正,也就是凌晨零点过后了,盘炽决定先把这些人都关押起来,等明日再把盘安处死在自己老爹的灵前,然后才放石三等人离去。 林彻借口困了,便先回了在盘家中的客院,杨巍成等三十几人也都安置在了林彻隔壁院。 林彻回到的时候,三只小老虎早已吃饱,睡在了给他们准备的大竹筐里了,铃娘也撑着朦胧的双眼,坚持的等着林彻回来。 这一天下来,林彻也是累坏了,让铃娘帮着随便洗漱了一番便安然睡下了,不去管盘炽怎么安排后事。 一夜无话。 第二天林彻早早起来,习惯性的在院中练了一个时辰的无极功,然后吃过早饭便和盘炽道别,对砍头也没啥兴趣去看。 至于石壁的王家,盘炽自己会去讨要一个公道,有确实的证据在手,石壁的其他家族也不会偏帮王家,林彻觉得自己就没必要再插手了,免得让人认为他多管闲事。 “盘兄,就此别过了,莫要相送,有缘总能相会,等你事了,自己去石壁把三十七娘接回来,我还需要赶路,就先走了。” “林郎君,既如此我也不废话了,改日用得着我盘家和寮寨的地方,派人来传达一声,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于是,林彻便带着众人转身离开,出山前往官道,带着了一张虎皮,一筐虎骨,三只小老虎,还有他们的狗妈妈,羊妈妈。 第53章 .除患 午后,阳光正毒,晒得山间的官道蒸气腾腾。 官道侧边的有一颗大树,上面一个瘦小的汉子隐在枝叶中,眺望着官道的来路方向。 离着大树不远的山丘后面,有个小山坳,其中的树林里正潜伏着二十多个汉子,现在看上去都很是悠闲,只是随手能够到的地方都摆着兵器。 这里离宁化西门差不多十二三里,是从西面而来的必经之路,林彻便选了这里作为拦截之地。 林子里枝繁叶茂,阳光只能散落下一些光斑,林彻靠着大树坐在地上,怀里抱着吃饱没多久的小白逗弄着。 小白其实很孤傲,对其他人都是警惕防备,漠然疏远的态度,只有对林彻保持着亲昵。 这会林彻手里折了一个嫩枝,晃着上面的叶子,在小白身前挑逗,小白懒洋洋的伸出爪子去拍击绿叶,林彻却立马抽开不让她得逞。 “来了!” 一声轻喝。 汉子们精神一振,纷纷拿起武器,进入事先安排好的位置,还有七八个人开始绕后,以保证不让有人走脱。 官道远处,八九个穿着短卦,露着花胳膊的汉子正恹恹的行进着,手里拿着路上攀折的光树枝,有几个人甚至是空着手。 “他娘的,这帮山瑶真扣,把俺们的家伙事都收掉了就算了,还把俺身上值钱的都给搜刮了,最后连口吃食都不给。” “莫抱怨了,能给俺们留条命就当烧高香了,俺不也是被刮得一空么?” “莫要多说闲话,这日头这么毒,你们不知道省点口水啊,娘的,这破地方,路上水都找不到一口。” “好了,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前面到了宁化,到皱官人那里,好吃好喝尽有,等回了泉州,但能留下性命,俺石三再请大伙去醉香居快活!” “哈哈,石大哥大气!这次败事须怨不得俺们,主家总得讲个道理吧,俺们把事情交代清楚,总归还有一丝机会的,石大哥这醉香……” 这花胳膊话还在嘴里,喉咙上就长出一截箭杆,伸手想拔出来,力气却飞快的流失,扑通一下倒在的路面。 “敌袭!” 还没等开始找掩体,接着便是一阵箭雨,瞬间只剩下三个人还能站着了。 “哪路好汉,能否打个商量,给个活路!” 石三捂着胳膊上的箭伤,全力的吼出一句,奢望求得生机。 箭,没有再射出来了。 一群汉子从路边的四周围了上来,目光锁紧了几人,但有异动,就是箭矢齐发。 石三看到这一幕,知道自己还有最后的机会,否则对方没必要如此,于是便按着伤处静静等待对方主事之人出来。 其实从衣着上,石三就看出这些人是林氏的,不过也不出意外,自己等人在这里没有其他梁子。 虎子拎着一把朴刀,走在前面,林彻抱着小白慢悠悠的跟着走上了官道,宁小七空着双手扈从在林彻侧后方。 “石壮士,没想到这么快又见面了吧。” “林家郎君真是看得起俺们啊,这么大阵仗对付俺几个手无寸铁之人,却不知道俺们哪里对不住林郎君了,寮寨之事不是已了了么。” “呵呵,我这人习惯不好,如果我觉得是敌人,那可不管有铁没铁,死了的敌人才是好敌人。” “林郎君这话从何说起,俺们并没有得罪郎君吧,怎么就成了敌人呢?” “嘿,你等来寮寨所为何事就不必再说了吧,既然你的主家所图甚大,甚至妄图控制这条闽赣通道,那就必然是我林家的敌人,这里说是我林家的咽喉都不过。” “既然如此,俺也没啥好说的,俺们吃主家的饭,听主家的令。那林郎君为何还留给我一个说话的机会?” “本来只想干脆了当的解决你们,你那一嗓子,让我想给你机会,说出你知道的一切,给你一条活路。恩,你们还剩三个,看哪个知道珍惜了。” 林彻话音刚落,石三身后的汉子高高举起双手,“林家郎君,俺说,让俺说,俺知道得也不……” 却见石三拔下手臂上插着的箭矢,带出一篷血,一个转身,直直戳.入那汉子眼眶之中,吓得另一个汉子连滚带爬远离石三。 “石大哥,莫要杀俺,俺一切都听你的!” “呸,狗东西,不是俺求得机会,早就死逑,还想越过老子说话!” 石三松开箭杆,任由这汉子抽蓄着身体往地上倒,还往他脸上啐了一口痰,话语中戾气横生。 林彻见这模样,以为石三要以死效忠主家,刚想挥手让属下干脆结果了他。 “林郎君,俺说是可以说,只是俺有一个顾虑,俺的家小还在主家那里,这样,一来不能让主家知道我活着,二来还请郎君找个机会把俺家小接出来!若是郎君能答应,俺把知道的都说出来!” 石三却及时转过身,大声呼喊起来,语气却变得柔和,向林彻恳求起来。 “嗯。这些都没问题,我有能力办到,那好你们两可以活了!” 其实刚开始林彻是想问石三要不要把那个汉子留下,后来转念一想,不能把这个活命之恩留给石三来施,何况留着他对石三也是个牵制。 呵呵,真是个腹黑男啊! 果然,那个汉子听到林彻说他也可以活命,立时便在路面上跪倒下来。 “谢谢郎君活命之恩,小的陈平愿为郎君效犬马之劳!” 哟,还是个灵醒人! 接下来,杨巍成指挥众人把路面清理干净,离着边路几十丈的地方,挖了几个大坑,把六具尸体丢进去草草掩埋起来。 明年,这里或许会开出鲜艳的花丛吧。 石三和陈平只是静静的看着,似乎没有什么太多的情绪波动,即使那坑里填埋的,都是往日天天一起喝酒作乐的同伴。 江湖人,江湖了! 既然是刀口混饭吃,迟早会有这么一天,这样的觉悟还是有的。 众人回到山坳的林中,因为马匹车架还在林中,当然,只有这二十几个人的马匹和林彻的马车,铃娘带着两只小老虎,和其他人先期追赶陈舯领着的商队去了。 “石三,陈平,稍后你们领着杨教习他们,去把宁化姓皱的了结掉,你们亲自下手,算个投名状吧。” 林彻没有忘记宁化还有个钉子,自然得拔个干净,以免万一有什么后患,顺带断了石陈二人的后路。 “遵命,俺们知道规矩,郎君就等好消息吧。” 在江湖上厮混,这个路数自然熟得不得了,石三二人一点都不诧异。 林彻留下杨巍成等十个人,自己抱着小白上了四轮马车,在十余个武师的护卫下,往宁化方向行进,也不打算进宁化,直接绕城而过。 因为是轻装前进,虽然走得也不快,一个下午就走了七八十里,赶在城门落锁前,也就是晚上八点前,进了清流县城,和铃娘他们会合了。 清流也有林氏的邸店,也就不需要为安置烦恼,住下几十个人还是容易的,就是马匹多了点,有点拥挤。 林彻因为没有带上狗妈妈,所以小白已经饿得喵哶直叫唤,一放下立马钻到大黄狗肚子下,咬住就不放,只有喉咙一直咕咚着。 …… 六月初六。 卯时刚到,林氏邸店便热闹起来了,三四十个武师开始忙活起来,打理行装的,喂马的,林彻寅时便起身了,已经练一个时辰的无极功了。 城门卯时一刻就应该开了,但是没有等到杨巍成回来,不知道是不是行动不顺利。 不过也不是太担心,林彻打算今天多赶点路,争取今晚能赶到文川溪和沙溪交汇处的曹远镇,也就是林彻前世的永安市附近,这时候还属于沙县管辖,在那里应该能追上陈舯他们。 两地相距的路程大概一百五十里不到,顺利的话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吃完早饭,队伍整理好准备出发时,杨巍成他们正好到了邸店外。 十几人身上带着水汽,怕是昨晚宿在了野地里,等城门开了才得以进来。 “这山高皇帝远的地方,门吏竟敢偷懒,延迟了快两刻钟才开城,这清流的县令怕也是个昏官。” 石三看起来情绪不错,竟然对官府发起了牢骚。 “石三,到了林氏,嘴上谨慎点,莫惹闲事!” 杨巍成教训了一句。 “杨头教训的是,俺草莽惯了,日后嘴上一定装个把门的。” 杨巍成打马到林彻马车前,附在车窗轻声禀报。 “阿郎,一切顺利,那个姓皱的和他知情的小舅子,都解决了,他两动的手,没什么手尾。” 当时,石三二人直接闯进了皱家,因为是熟人,甚至都没人阻拦他们,直到他们在邹家堂屋里,杀完人,还大摇大摆的走了出来。 等皱家的下人们发觉尸体的时候,杨巍成带着石三都已经出了宁化东门了。 “很好!辛苦大家了,可需要休息?” “不用的阿郎,我们走商队都习惯了,昨晚也都休息过了,不用耽搁,直接出发吧。” “那好,你们去店里补充点水粮,立刻出发。” “喏。” 第54章 . 安寨扎营 这一路并不好走,这里地处武夷山脉与戴云山脉的过渡地带,官道大致沿着九龙溪的走向,甚至很多路段都是贴着九龙溪的。 林彻这四十多人,全部都是马驼车拉的,到了下午酉时,也就三点多的样子也才走了一百多里。 结果再走没多久,就追上了陈舯带着的商队,这里离林彻原定的目标还有五十里左右,看样子今天是到不了了。 原来,陈舯前天就出了清流,昨晚是在铁石山附近的一个小村里宿下的,今日早早起行,却也只走了四十多里。 至于原因,一来是道路狭窄崎岖,商队带着货物也走不快,二来也是这里山里说不得有土匪山贼之类的,商队的武师大多数跟在林彻那里,他们缺少护卫只好一路走的小心谨慎。 两队人马合流,商议了一下,再走半个时辰,就寻个地方安营扎寨。 没办法,因为这时候,从清流直到泉州的清溪县,这一路都没有城池了,都是山间小村小镇的。 这种交通条件,让林彻开始从新考虑自己的发展计划,原本的想法似乎受制于交通,有了诸多限制。 商队又艰难的往前走了十来里路,终于在太阳落山前,进入到官尾岭下的水南村。 这里也是林氏商队经常落脚的地方,但这里村子里才三十几户不到两百人,也就没法建什么大型据点,只有六七间屋子,然后围了很大一个院子,里面搭着棚子,勉强可以安置一下商队。 林彻干脆带着稚虎营的二十几个人开始自己搭建野营,也算是一个锻炼的机会吧,二十几个少年,这一路也不是全部骑在马上,也有一小半需要步行,倒是也有点疲累。 不过少年人嘛,稍微休息一下,就恢复过来了。 林彻抱着小白,搭建营地全靠嘴。 营地就选在离院子十丈开外的一处小坡,林彻指挥着少年们开始砍除坡地上的灌木杂草,略微做一下平整。 “侯三,莫要偷懒,你脚伤都好了,还想装病号?看看人家朱六福,整出的地方有你的三倍大!赶紧麻利点,不然晚上的值哨都归你了!” “温凡你带着二伍去把那几个石头弄走!” 温凡走到那几个石头面前,发现这个任务有点困难,有三块不大的石头,也就几十斤不到一百斤的样子,几个人合力也就连搬带滚的解决了,剩下一块大石头,形状还不规整,五个人一起使力也没挪动分毫。 “阿郎,这块大石头没法弄啊,我们五个人吃奶的力都使完了,也不见动弹,再加人手也没地方使力啊,要不留在这吧。” 林彻抱着小白走过去看了两眼,“呵呵,军队里下了任务是可以讲条件的么?让你们背诵的条例是怎么说的?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领了任务,有条件要完成!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完成!这么一块石头就难倒你们了?用死力不能解决就不会动动脑子么!? 于是,温凡几人看着石头叽叽喳喳的讨论开来。 其余人望见温凡这一伍吃瘪,都打趣的观望几眼。 “看什么看!自己的任务完成了?那个江大头和时子修,带你们的三伍和五伍去伐竹木,建个寨墙!” “还有你虎子!吃就吃那么多,干活没见你比别人多干!抓紧点,整完那边去帮江大头他们!” “一个个的,真不省心!” 温凡这几人讨论了小半晌,去好了几根粗绳子,套在石头上,然后几人一起使力还是没拉动。 然后温凡又带着人去牵了两头拉车的牛过来,套了上去。 呵呵,有点进步!林彻还是抱着小白旁观着。 ‘啪’ 鞭子一挥,两头牛一起拉动,嘿,石头动了,就动了两三寸!就卡着不动了,任温凡怎么甩鞭子都没用,两头牛都开始喘粗气,绳子都快绷断了。 温凡似乎还想去加两头牛,林彻实在看不下去了。 “死脑筋,莫要糟蹋畜力了,明天不要拉车啦!?就没别的法子了么?动脑子!动脑子!” “阿郎,这石头也不容易敲碎啊,刚才我们也讨论过用火烧了后再用冷水激,那倒是可以敲碎了,可也没那么多时间啊。” “嗨!算了,都学着点!来来来,去拿几把锄头和铲子来,这里,在这里挖个坑出来,挖好了再小心的贴着石头底部挖,明白了没!?” 温凡眼睛一亮,原来这么简单啊,我们咋就想不到呢!? 林彻抱着小白懒得搭理他们了,又逛到别的地方去指手画脚了。 “时子修,砍个树磨蹭半天!你以为是绣十字绣么!” 时子修没明白十字绣是个啥玩意,问也不敢问,只能把斧头举得更高一点,狠狠的劈在树干上,碗口粗的杉树,三五下就倒了,然后开始修掉枝桠。 那边江大头已经砍了六七十跟大竹子了,拿着大刀在削减枝桠。 “大头,那个竹子是做寨墙的,枝桠留一点,削成尖口,可以让攀爬的人随便就添点伤口,还有削下来的竹枝,可以削成地钉埋在寨墙外还有敌人可能来袭的地方!要懂得因地制宜,增加营地的安全措施明白了没!多动脑子!!” 呵,整个一甩手掌柜,就知道动嘴! “虎子,看到那片缓坡了没?要是有骑兵很大概率就是从这里来冲寨的,去,削几个竹筒,做成洛阳铲的样子,在那里挖几十个陷蹄坑!明天走的时候记得填平,别到时候害了村子里的人。” 这时候,温凡那边的大坑也挖好了,石头下面已经悬空了一半多,然后两个人在后面稍微用力一推,石头就滚落进了大坑! 温凡一伍一阵欢呼!赢得大家都往那看,嘿,原来那块一人高的石头平地消失了! “鬼叫啥!还不赶紧填平!都什么时辰了,晚上你们还要不要睡觉!” 林彻一声大吼! 众人心中纷纷一禀,今天的阿郎有点凶啊,这是和老虎待久了过了虎气么? 一个个手脚更加麻利了。 半个时辰后,在众人的努力下,两人高的寨墙终于竖起来了,围了一个大概两百多平方的营地。 营地里面,用破开的竹子铺了地面,然后在拉起了帐篷,五个帐篷,每伍一个。 然后每伍出一个人,设置好明哨暗哨流动哨,五个人一班值哨半个时辰,正好天亮都轮完。 林彻倒是想在这个营地里宿夜,但是杨巍成他们是怎么都不肯答应的,只能回了院子。 院子里也搭起了十几个帐篷,这里就比较简单了,地面本来就平整干爽,方便得很。 林彻自己当然是有屋子睡的,谁让他是大佬呢。 忙碌了两个时辰,等睡下都已经子时初了,也就是十一点多得样子。 这一夜,星光灿烂! 第55章 . 行军拉练 “郎君,俺石三在蒲家也不过是个小喽啰,所知道的就这些了。” “嗯,好的,我知道了,那你两先下去吧,准备动身出发。” 林彻边吃早饭,边听石三和陈平汇报他们原先主家的情况。 原来这石三是受泉州蒲家指派,两年前就到了宁化,安置在皱家,目的便是协助田守德掌握山瑶的控制权。 等到蒲家需要的时候,让这几万山瑶能够依照蒲家的指令行事,或下山作乱,或控制交通,或直接附从成为蒲家的直接武力。 据石三所言,这只是蒲家的惯常手段,倒不是特意看上了山瑶,而是蒲家已经用这样的手段掌控了不少的海盗山匪之类了,这些都成为了蒲家的暗中力量。 而蒲家负责这方面事物的便是蒲寿庚的三子蒲均文,其手中还有一只不下两千人的武力,这些还没有算上蒲家商船上的武力。 呵呵,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啊! 这蒲家乃是海商世家,蒲寿庚十几岁便随着家族从广州迁徙到泉州,其父通过钻营以通商有功之名混上了安溪县的主簿,进入了大宋的官场。 而后蒲家金钱开道,打通皇帝贴身内侍董宋臣的关系,在淳祐十年把蒲寿庚运作成了提举泉州市舶司,虽然只任职两年多,但凭借蒲家对番商的影响力,以及蒲家本身的势力,实际把控市舶司至今。 从那时起蒲寿庚亦官亦商,官商合一,十多年来凭借权力更大规模地开展香料贸易,并可通过各种合法与非法手段攫取利益,增加财富。 如今的蒲家虽然还没有后来那样的被人称为蒲半城,但在泉州,除了赵宋宗室,可以算得上最有钱的家族了。 前几年,蒲寿庚以消灭一股海盗为功,迁任漳泉沿海制置使,在任至今。 呵呵,林彻心里不由暗笑,这海盗怕不是这蒲寿庚请的演员吧。 在林彻的映像中,十年后蒲寿庚与其兄蒲寿宬助官宪击退袭击泉州的海寇,因功授福建安抚使兼沿海都置制使,安抚一路之兵事民政,执掌福建兵事民政要职,统领海防,权力很大。 这蒲家的武力得有多强大啊,官兵都无能为力的海寇,蒲家的私人武装竟然能够轻易击退。 以林彻的阴暗心理来看,很可能是蒲寿庚故技重施,再一次导演了一场升官之战吧。 嘿嘿,泉州,很有挑战性啊。 海贸本就是林彻计划中最重要的一环,蒲家这个绊脚的臭石头,迟早得丢进海沟里去,何况蒲寿庚十几年后的罪行,是压倒华夏江山的最后一根稻草,从哪里来讲,林彻都没有理由放过蒲家。 只是,对于现在的林彻来讲,对付蒲家,和搬到一座大山的难度没啥差别。 一切还得等进了泉州再开始从长计议,现在,赶路要紧。 趁着清晨的凉爽,林彻抛下马车,带着二十几个少年开始全副武装的急行军训练。 为着安全,杨巍成派出十几个骑士前出五六里开路,以作斥候。 然后大队车马后续跟着稚虎营缓缓前进。 周十三背上绑着一把直刀,肩上扛着一柄短矛,腰间还挂着一柄匕首,在加上行军包,水壶,零零碎碎的加起来二十来斤。 说是全副武装,其实林彻也还没来得及给自己的亲卫队真正的添置武备,所以还是算得上轻松。 按着林彻的想法,以后铁甲将成为稚虎营的制式装备,单单就这,就足够给他们增加二三十斤的负重了。 眼下却是不敢明目张胆的去弄这个,或许得等林彻有了自己的独立地盘才敢弄,眼下还得偷摸着使用那经过伪装的罩甲。 周十三经过这四五天的长途跋涉,一路走一路练,已经渐渐适应了这样的节奏,很是轻快的迈着步子跑在队伍中间,没那么容易掉队了。 路,有些狭窄,不到两米宽,可以三人并排,只是跑动中没那么自如,林彻干脆把队伍调成两人一排。 周十三时刻的看着和自己一排的董晋,努力的保持着平行,尽管和后面一排已经拉出了三丈多的差距,这时候他心中只有一个想法,要是脱离了这一排,那就是掉队! 尽管,这一排也就两个人,但经过这些时日的训练后,他已经下意识中认为,一排就是一个整体。 跑了大半个时辰后,周十三感觉有点乏力了,只能默默在心里给自己鼓劲,坚持再坚持,今天一定要保持全程不掉队。 “我教大家唱首歌好不好!?” 周十三听到前方不远处传来了自家郎君的吼声,清脆略带尖细的童声。 唱歌? 周十三一下还没反应过来,只听过唱戏,唱歌是什么? 脑子里转了一圈,可能和唱戏差不多吧,好像有点意思,不由有了一些期待。 “好,阿郎教,我们学!” “来呀,正好给大伙提提精神。” “阿郎来个示范…” 长队中总有爱热闹的,甭管唱歌是啥玩意,给自家郎君捧场总是不会错的。 “那你们大声点,整齐点,要不要学!” “要!” “听好了,我先来一遍!” “狼烟起! 江山北望! 龙旗卷,马长嘶,剑气如霜。” 周十三被这开嗓一炸,打了一个激灵,这就是唱歌啊,这气势很是磅礴,眼前仿佛能能看到一面鲜红的旗帜,带着千军万马往狼烟直起处扑去。 “心似黄河水茫茫, 二十年纵横间,谁能相抗。 恨欲狂,长刀所向。 多少手足忠魂埋骨它乡, 何惜百死报家国。 忍叹惜,更无语,血泪满眶。 马蹄南去,人北望。 人北望,草青黄,尘飞扬。 我愿守土复开疆, 堂堂中国要让四方, 来贺!” 大家被震撼人心的旋律,悲戚雄壮的气氛,壮丽恢弘的气势,带入了一幅壮烈悲愤的历史画卷中。 外族入侵,狼烟四起,热血男儿持戈操剑,鲜红的龙旗随风飞卷,战马扬蹄长嘶,身后的黄河水浪涛翻涌,奔流不息! 周十三只感到自己胸中一腔热血翻滚,刚才的疲倦不知道丢到哪里去了,有一种恨不能立刻提枪纵马厮杀一番的冲动。 “来!都跟着我唱!我一句,你们跟着学一句,预备,狼烟起!江山北望!” “狼烟起!江山北望!” … “我愿守土复开疆, 堂堂中国要让四方, 来贺!” 周十三跟着一起嘶吼,这一刻,似乎只有拼尽全力才能释放出心中的渴求一战的愤怒! 二十几个少年人,嗓音并不醇厚,甚至还带着变声期的刺耳嘶哑,但却吼出了大气磅礴,激扬浓烈的气势,在群山间回荡不息。 他们沉浸在热血沸腾的情绪中,没有察觉远处山岭的的一棵松树上,有两个人正在眺望着他们。 “嘿,这群娃娃吼得挺起劲的,这曲子倒是挺适合咱们这些厮杀汉的,就是声音难听了点,一群公鸭一般。” “得了吧,俺们早就不是官兵了,这赵官家才不惜得俺们百死相报呢,朝中也尽是些奸臣,只会陷害忠良,前有岳武穆,后面有俺们将主,没造他的反都算不错了。” “春哥你说的也对,算了,俺们顾着眼下先,刚才过去了十几匹马,看马上汉子都是好手啊,还以为是大肥羊呢,眼下却只有二十几个娃娃,没什么油水啊。” “再等等,没看到车马,应该在后面,就算不是大肥羊,这帮人的吃用总得有车马来拉吧。” “俺们在这守了三四天了,也没见着几个人经过啊,将主又严令不得动一般百姓和那些跑单帮的行脚商,寨子里的粮食怕是撑不到多久了。” “大不了俺们跟着将主再换地方呗,将主不会饿着俺们的,这几年都这样过来了。” “春哥!你看!大肥羊!!他娘的,这都多少车马了,后面还看不到尾巴!” “嗬!豆子,你腿脚快,赶紧回寨子禀报将主,这一趟够咱们吃半年了。” “得了,春哥,你跟着他们,俺去禀报。嘿嘿,发了!” 这豆子攀着树枝,轻轻一荡,便从半丈多高的树上跃了下来,身手很是矫健,到了地面也不停留,几步就消失在密林里了。 第56章 . 遇匪 稚虎营吼着精忠报国,像是打了一剂鸡血,徒然间增加了不少力量,提前了一刻多种到达预定地点。 这是一个叫鸬鹚坪的地方,在这之前的路段都是贴着九龙溪的,从这里就要转往山里了,官道是沿着山岭之间的峡谷修建的。 而再往前不到两里的地方,是一处四座山岭交汇之处,有几条山间小道成一个Y字插在弓形的官道上,地形比较复杂。 出于安全考虑,杨巍成和陈舯都是建议大家集中到一起,小心的通过这一段路,于是林彻便在这里等大部队到来。 十几名骑士下了马,人却没有放松,用目光搜索着官道两侧的山林。 这种地形,是最容易遇到劫匪的,林家这些跑老了各种商路的武师护卫们,一点都不敢掉以轻心。 少年们跑了三十多里,虽然精神都还很旺盛,却也需要休息一下,纷纷在路侧寻找树荫坐下来,大多数都拿起水壶喝水,里面装的都是早上烧好的淡盐水。 董晋拿起水壶拔掉塞子仰头就倒,却只倒出一小口的水,原来董晋身高体大,又有一个容易出汗的毛病,刚才便不知不觉喝完了一壶水。 摇摇水壶,空了,董晋爬起身来,走到河边想把水壶放到河里装水。 “董晋!你干嘛!?忘了条例了!?不许喝生水!” 正在河边柳树下站着的林彻,看到董晋这一举动,立马出声喝止。 “阿郎,我这不是水都喝完了么,装点河水解解渴。” 董晋刚才没注意到林彻在边上,这会被逮住了,只好出言解释,因为他心里其实没太把这条规定当回事。 “河水不干净不知道么?喝了生水要坏身体的,何况我们现在是行军在外,要喝也得煮沸后才可以喝。” 林彻其实前世小时候也经常喝生水,不过那是自来水,野外的水那是从来不敢喝的。 “阿郎,没事的,我身体壮着呢,喝点没事吧,以前都是喝生水,河水应该脏不到哪里去吧。” 这时代的人,特别是平民百姓,哪里会有那么多讲究,只要看起来干净,沟里的水都有人喝。 “呵呵,你以为条例是我写着玩的么?这样规定当然是有道理的。身体壮?你身体壮得过冠军侯么?他还不是因为喝了生水,年纪轻轻就暴病身死了。” 林彻没法和他讲河水里有许多细菌什么的,只能拿历史名人来举例了。 这时候大家都注意着林彻和董晋的谈话,虎子有点好奇,便出声问到,“阿郎,冠军侯是谁?很厉害么?” “呵,你个憨货,整天就知道吃!这几年的学塾都白上了?冠军侯都不知道?” 林彻直翻白眼,这冠军侯在他前世,怕是小学生都知道。 “阿郎,别说虎子了,我们也不知道冠军侯是谁啊,先生不讲这个,只教圣贤书哩。” 周十三也没忍住好奇便插了一句。 卧槽,这年头的教育有问题吧,这些少年除了虎子年纪小外,少说也读了六七年的学塾了,竟然连历史都不讲的么? “好吧,那我大致讲讲,冠军侯呢,是汉武帝时的最厉害的名将之一,他舅舅卫青也是其中之一。具体的等以后你们给我多读点书,现在就单单给你们讲讲这个冠军侯霍去病。” “那时候汉朝立国六十多年,但是呢,北方有一个强大的匈奴,总是欺压咱们的大汉朝,屡屡进犯,掠夺杀害咱们的百姓,恩,就像现在北边的蒙古一样。” “汉武帝即位后励精图治,整军备伍,开始反击,这个时候呢,霍去病也就十七岁,就比你们大那么一两岁,但是初次领兵征战,即率领八百骁骑深入敌境数百里,把匈奴兵杀得四散逃窜。” “后来在两次河西之战中,霍去病大破匈奴,俘获匈奴祭天金人,直取祁连山。在漠北之战中,霍去病封狼居胥,大捷而归。元狩六年,霍去病因病去世,年仅二十三岁。” “这么一名绝世名将,就是因为不慎饮用了野外的生水,加上征战的劳累,结果一病不起,就这么没了,你们说还敢随意喝生水么?男子汉大丈夫,死也要死在向敌人冲锋的路上,怎么能就这样死在病榻之上呢!?董晋,你说,你还要喝这河水么?” 林彻简单的讲述了一下,然后把话头拉回到喝生水会死人这个主题上。 “不敢了,不敢了,原来封狼居胥的就是冠军侯啊,死得这么年轻,太可惜了。阿郎,我错了,以后我一定好好遵守条例!” 董晋明白缘由后,态度也端正了起来。 “董晋,喝我的吧,我还剩有许多。” 周十三把自己的竹筒水壶递给了董晋。 “冠军侯真是厉害!我将来也要封狼居胥!” 虎子眼中放着光,崇拜的偶像从林冲又变成了霍去病。 “哈哈,那就变成虎居胥了…” “哈哈哈哈……” 众少年乐成一片,欢快的打趣着虎子。 休息的时光过得很快,转眼半个时辰便过去了,车队赶了上来。 由于道路狭窄,车队排出了一里多长的长蛇,前头依然是五辆马车跟着六七个开路的骑士,铃娘带着三只小老虎坐在第一辆四轮马车里,逗弄着三只小毛团,一点都不觉得无聊。 第二辆四轮马车是旧伤还没有痊愈的宁小七还有年纪比较大的陈舯享受了,白悦白郎中是个健康年轻的小伙子,还不会骑马,那就是能将就在二轮马车里了。 车马停住,陈舯下了马车,一边感慨,“这马车就是舒服啊,坐贯了这车就再也受不了两轮马车了,由俭入奢易啊,看来得求阿郎赏赐一辆四轮马车啊” 陈舯跟着林彻熟悉以后,也开始改称‘阿郎’了,这样显得亲近。 “舯叔,马车只是小事而已,这是时间仓促了,回头我便让府里给你造一辆。” “哈哈…那就先谢过阿郎了,这样以后在下就不用在害怕旅途了。” 杨巍成打着马过来,翻身下马,“阿郎,前面是个险地,虽然附近岩干寨的山匪和咱们家打老了交道,不过还是小心为上,待会调整一下队列,您的马车放到队伍中间,闭好车窗,让稚虎营不要骑马,就步行在您马车前后,随时照应。” “好的,杨教习,一切任你安排。” “所有人注意了,把兵刃都准备好,万事小心,莫要大意了。现在,听我安排次序……” … 前方二里处,一处山腰岩石后面,藏着十几个彪形大汉。 “将主,都安排好了,四个山岭贴近官道处都安排了弟兄,只能肥羊入套了。” “将…将主,待会让俺……让俺打头…阵吧。” “汤大舌,你话都说不清楚,打个屁的头阵啊!” “你…你个小豆子,打…打…打头阵和说话有…个屁的关系啊。” “好了,莫要吵闹,那就汤大舌你去打头阵!豆子,有和弟兄们说清楚吧,不到万不得已,不要伤人!” “将主你放心,俺窦智办事一向牢靠,只是,将主,这车队一看就不是一般人家啊,会不会是那些寨子里的老山匪说的林氏商队啊,那他们也不是什么良善人家吧,贩私盐的可不算啥好人。” “莫要多嘴,俺们即使落了草,也不能穷凶极恶无恶不作!只要他们肯把车马货物留下,便勿须多伤人命!” “喏!尊将主令。将主,西山春哥那里摇旗了!肥羊要进来了!” 果然,只见山口进来十几名骑士,缓缓骑行着,一路张望着四处山林,还不时有一两名骑士下马,拿着刀兵爬上路边山林查看一番。 “嘿嘿,还挺谨慎的,有点军中的味道了,只是稍显粗陋了。将主,幸亏你有先见之明,让兄弟们藏在离道路一里远的地方。” “嗬…只要他们进来这个套子,后面小春那里一堵,弟兄们就算离得远点也尽是来得及的。恩?那中间马车前后的队伍有点意思哈,看起来个子都不高,该是你说的那帮娃子吧,嗬,队列齐整,步伐一致,有趣,单就这行军,比许多老行伍都要出色啊。” “那两架马车挺怪异哈,将主,你看,竟然是四个轮子的,看起来转向自如,有点门道啊。” “嗯,这马车富丽堂皇的,里面该是主事之人了,待会盯着点。” … 杨巍成心里有些瘆,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可是前头的探哨不时的回报,却是没有发现任何问题。 不由的取下得胜钩上的长枪,枪头斜指地面的夹持在手中。 到底哪里有问题?难道是自己多疑了!? 不对! 太安静了! 周围的山上没有一丝鸟兽的叫声! “有埋伏!停止前进!靠拢!把骡车推到路边两侧!建立防御圈!” 车队有些慌乱,却在经验丰富的武师指挥下,有序的进行防御安排。 武师们也把各式武器都拿在手中,弓箭,劲弩,长矛,大刀,开始毫无顾忌的显摆出来,甚至打开一些骡车上的木箱,取出里面那种林家特制的罩甲开始披戴,兜鍪也扣到了脑袋上。 许三和拿着一个沉重的包裹,走到林彻马车边。 “阿郎,这是给您准备的甲胄,还请马上披戴!” 说完把包裹塞进了马车,并指挥人开始给林彻的马车四面挂上铁板。 林彻打开包裹,没有逞强,从善如流的在铃娘的帮助下披挂起来,这是一副正经的黑漆山文甲,出发前林老太爷特地让人按着林彻的身型改小了。 呵呵,林家是真的胆大包天啊,不但敢私制简易盔甲,还敢藏有经制甲胄,要知道,私藏甲胄可是要以造反罪行论处的。 林彻整理好甲胄,把仪刀握在手中,试着活动了一下,感觉行动大受影响,三十多斤诶,这还是因为林彻个子才一米二多一点,成人的这种甲胄,得有五十斤上下了。 …… “将主,他们似乎有了警觉!呀,那个握枪的汉子叫停了车队,开始布置防御了,我的天,这武备,不比俺们以前军中差啊,娘的,那是披甲了吧,还有劲弩!这他娘的该不会是禁军假扮的商队吧。” “应该不会,看这布防虽然也有模有样,但不是军中的路数,不过这武备确实出人意料,看来点子有点扎手啊,只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了,豆子,发旗号,让小春先动手,堵住他们的后路!见到小春的回应后,射响箭,让汤大舌动手!” 第57章 . 打……打…打劫! “轰……” 一阵嘈杂的巨响从车队进来的山口处传来。 没多久,许三和便来到林彻车马前禀报。 “阿郎,来路被贼人用木石封堵了,殿后的护卫大致察看了一下,最少有一百多贼人,看来这次的来敌不会少于三百人。” 许三和话音刚落。 一声响亮刺耳的鸣镝声传来。 “大家安静,不要慌,各守其位,注意防箭!” 杨巍成洪亮的命令在山谷间回荡! 突然前方十丈的路侧山林里,窜出三五十人,拿着简陋的圆木盾,粗制的长矛,拦在的路上。 一个赤着上身,脸上纹着金印,扛着一把大斧头的汉子,踩着一双破草鞋,挤出了人群。 只见他单手持着巨斧的木柄,轻巧的一挥,霸气侧漏的虚劈向杨巍成,猛地运足了气势,开口一吼。 “打……打…打劫!” 杨巍成好险没忍住笑。 既然贼人露面了,那杨巍成就打算试着沟通一下。 打马往前几步。 “敢问好汉是哪座山头,若是岩干寨的英雄,怕是咱们间有什么误会吧。” “是又…怎…样!就不能打…打劫你们么!?” “这位好汉,且听我一言,我等乃是林氏商队,与岩干寨的康寨主一向交好,四时供奉也从不拖延欠缺,今日莫不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么?还请好汉一如往日般高抬贵手,我林氏自有厚礼送上。” “什么大水冲…冲龙王庙的,那姓康的已……已经被俺们火…火并了!现今要讲…讲俺们的规…规矩!把车马货物留…留下,俺们放你…你们活着离开!” 杨巍成听到这里,不由皱起的眉头,今日似乎没法善了啊,即使破财消灾也未必能保得性命。 货物车马这些倒不是很在意,关键是阿郎的安危不能出漏子。 杨巍成很是踌躇,一时想不到什么比较合适的解决方案。 想了想还是觉得先请示一下自家郎君吧,以阿郎的睿智,应该有法子。 经历了林彻的许多事,杨巍成不知不觉中已经开始信服林彻的决策了。 “那,这位好汉,你们稍等一下,我们商量一下可好!?” “去……去吧!给你们一…一刻钟时间!” 杨巍成打马退回阵中,又下了马走向林彻的马车。 …… 那边山腰巨石后。 “将主,还真是那个林氏商队,嘿嘿,如今贩私盐的都如此吃香了么,随便一个商队拿出的武备比禁军一个都还强悍!” “哎,朝廷苟安,奸佞横行,加之一向防备我等武人,呵呵,‘东华门外以状元唱出者乃好儿’!这满朝的好男儿,连东华门都丢了百多年了,愣是不敢不能不想去收回!” “嘿嘿,将主,莫不如俺们反了这赵官家,把这龙椅抢了给您坐坐。” “嗬!倒不是俺不想反,当年俺含冤下狱时也称想过反了他娘的,可如今世道,北面鞑子虎视眈眈,俺们要是反了,自己倒是痛快了,先不说的赵宋江山会如何,可这百姓何辜啊,何况俺们没那个力量,闹不出什么动静的,就算闹出大动静,被这鞑子趁火打劫,还不是为他人做了嫁衣,还害了这天下的百姓。” “将主,俺其实就是嘴上说说,反心倒是有,就是没那个狠心肠啊。” “那倒是,不然俺们也不至于沦落到这般田地,干起这打家劫舍,拦路抢掠的买卖,真是丢了先人的脸哦。” “咦,将主,这林氏怎么半天没个动静?莫不是要耍什么花招吧!呵呵,那架怪异的马车竟然挂起了铁板,一群人围着在那商谈什么,怕是里面就是林家的大人物了。” “无妨,俺们这四五百人围着这百把人,不怕他们耍鬼主意。若是不识相,最后那便刀枪说话,莫要以为俺们杀不得人!” …… 杨巍成在林彻车马前把刚才的情况汇报了一番。 “阿郎,在下仔细留意了一下,这贼人不止这一头一尾的一两百人,四周山林间也是隐隐绰绰,我觉得,这应该不下四百人。您看,咱们该如何决断?” 马车中,因为四周挂了铁板,遮住了光线,便点了一根小烛,让林彻肃然的小脸显得有些阴晴不定。 林彻左手拄着仪刀,右手轻柔的抚着小白的脑袋,小白一副很享受的模样打着哈欠。 铃娘听到有四五百人围住了自家,有些小紧张,很是担忧的注视着林彻,却也没有出声打扰林彻的思虑。 “阿郎,管他多少人!俺们林家还怕了一群山匪不成,给俺先锋,俺们打杀了这群贼痞子!” 虎子等了半天没见林彻开口,有些许不耐,还跃跃欲试的再次见一见血,上次在西坑寨似乎没有过足瘾。 “住口!你以为是过家家?涉及阿郎的安危!不到万不得已,怎能轻言刀兵!” 陈舯出口喝住虎子,虎子却有点不以为然的表情。 “虎子,莫要胡言,万事都等阿郎的决策!你给我安分点!” 杨巍成是虎子的师父,威慑力那是非同一般,他一开口,虎子只能安静的做一只小猫。 “我想和他们头领谈谈,看看能不能沟通解决,不过!做好最坏的打算,让大家打起精神,等候号令,若是谈不拢,咱们就先下手为强!杨教习,你去安排一下出击的方案。” 然后林彻顿了顿,咬咬牙仿佛下着很大的决心。 “宁蓝,去驮马队里,找到四个涂着红漆,上面画着白色骷髅头的箱子抬到这里来。” …… “将主,汤大舌派人过来传话,说是林家主事之人想要和你谈谈,你看该当如何?” “让我想想。” “将主,俺们没必要和他们扯那么多,干脆杀出去,一了百了,他们不肯给,俺们就自己拿!” “尉迟,莫要莽撞!看这林氏的阵势,并不是没有反抗之力,真的干起来,怕是不少弟兄要丢了性命,对于俺们来说,有些得不偿失了,谈谈就谈谈吧,若是对方妥协,就算少给点东西,俺也认了,总好让弟兄们流血。” “唉,将主就是心软,不过这也是咱大家伙的福气。” “传话给汤大舌,俺答应和林氏谈谈。” “喏!” 第58章 . 大威天龙! 林彻从马车里出来,立马被众人对外举着盾牌环住,林彻从怀里掏出四把钥匙,打开其中一个箱子。 只见箱子里铺满了稻草,掀开面上的稻草,下面是一排排比成人拳头还大点的黑色铁蛋,横八竖五一层,相互之间填充着密实的稻草。 “来,稚虎营,每人先拿两枚,小心点,不要磕碰了!不然会要命的!” “把你们行军包里的火折子取出来,待会听我命令,如果我喊‘掷弹兵,出击!’然后你们就点燃铁球上的那根引线,等燃烧到红线位置的时候,立刻朝看见的敌人堆里扔!记住!扔的地方一定要和自己人的距离保持三丈以上!明白了么!” “明白!”稚虎营异口同声。 一群少年好奇的看着手上的铁蛋,没明白‘掷弹兵’是个什么鬼,也不知道手上的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反正按阿郎的吩咐做就没错了。 难怪阿郎莫名其妙的让我们训练扔石头呢,原来是在这等着啊,阿郎真是深不可测啊。 “宁蓝,你带上两个,待会如果我喊‘大威天龙!’,你就点燃一个随便找个没人的地方扔出去。” “喏!” 宁小七也理解不到‘大威天龙!’是啥意思,点燃扔出去还是明白的,这时的他也披挂了一幅经制红漆山文甲,很是威风凛凛。 作为林彻的贴身护卫,他这是林氏带出来的唯二正经甲胄之一。 “阿郎,贼人头领答应谈谈,地方就在前面双方的中间,只准带一个人。” “好,稚虎营跟我前往阵前,然后宁蓝你和我一起过去。” “阿郎,没必要冒这个险吧,还是让在下前去和贼人头子谈判吧。” “舯叔,我意已决,莫要在劝了,放心,我不会有事的,我和宁蓝都是全甲,很容易全身而退的,我有把握!” 于是,二十五名稚虎营左臂挂着手盾,裹着林彻和宁小七往前走。 …… “将主,林氏的当家人来了,呵,好大的排场,还摆着护卫阵型紧紧包裹,要说他怕死吧,他又敢答应只带一个人到阵前谈话,真是奇怪的人,咦,出来了,怎么是个小鬼头,呵呵,他娘的,竟然还有经制甲胄!真是目无王法啊!” “豆子,有没有觉着那小鬼身边的人有点眼熟?但我想不起来哪里见过。” 闻言,窦智移开一直在关注林彻的视线,仔细打量起全身甲胄,却没有放下面甲的宁小七。 “将主,你这一说,我也觉得很是眼熟,恩……到底在哪里见过呢?咦,我觉得这人的架势很像当年营中的将主你啊!” “啊?像我!?先不管了,咱们也过去吧!” 林彻看到对面贼人队伍里出来两人,一个身高中等,却瘦得厉害,一个身高六尺,一双大长腿不输宁小七,两人俱是胡须拉碴,衣着简陋。 “对面的好汉,小子林彻,这厢有礼了,谈判之前,我有件小礼物想让众位好汉观赏一番,就是动静稍微有点大,先告知一声,请莫要惊怪!以免误会!” 林彻扯着嗓子对两丈外的二人说完,确认二人听清楚了,便歪头对宁小七喊了一句。 “宁蓝,大威天龙!” 宁小七就等着这句话了,麻利的点燃引线,待烧到红线处后,便往五丈外一处早已看好的大树底下掷去! “嘣!” 山石飞迸,摧枯拉朽! 一声雷响炸裂在众人耳朵中,不由汗毛直竖,心跳为之一停,脑瓜子嗡嗡的,即使林彻先前提醒过,离得近的依然被震得发懵。 无论敌我双方,这些人都感到额头被紧绷了,一阵阵电流冲刷着头皮,又懵又麻,呼吸都迟缓了。 窦智和那将主算是离得最近的了,窦智这会望着爆炸处,目瞪口呆,等烟尘稍散才看清,那颗碗口粗的杉树已经从根部被炸断了,露出焦黑的断茬。 那将主不知道是被林彻唤的那声‘宁蓝’惊到了,还是被这雷声震懵了,一阵失神,嘴里念叨着两个字,“宁蓝,宁蓝……” 宁小七也愣愣的望着爆炸的地方,不敢相信这是出自于自己的手中,娘咧,阿郎莫不是真的神仙下凡么,念个法决,便是天崩地裂。 ‘大威天龙’!俺要记牢这个法决! 林彻却是一副悠然自得的神情,打望着发呆的众人,若是身边有把椅子,怕不是会坐下来翘起二郎腿来看戏了。 满意!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正当林彻以为众人还得小半晌才能回过神来的时候,对面那个山贼头子却虎目一睁,死死的盯住还在默念‘大威天龙’的宁小七。 “小七!宁小七!是你,真的是你!” 宁小七听到对面有人唤自己的名字,声音也很是熟悉,转过视线,疑惑的望了过去。 “小七!我是你兄长啊!” “兄长?……大兄!大兄你没死!?哈哈,大兄,小七好想你!” 宁小七一边唤着一边撒开大长腿,两步并作一步的瞬息便奔过去,一把拥住消瘦的贼人头领。 这下换林彻目瞪口呆了。 卧槽,什么鬼! 谈判现场怎么突然变成认亲大会了!? 被这异动把心神拉回来的众人,看着场中拥抱在一起的两个大汉,也是一脸莫名其妙。 虎子是个傻大胆,离得也稍微远一点,没有被雷响震撼多久,握着手上的铁蛋,目光在对面的人群中巡梭,要不是担心没有林彻的口令,这雷就不炸了,怕是早就点燃丢过去了。 这会也被这出人意料的场面搞得一头雾水,掂了掂手上的铁蛋,这是丢不成了!? 那厢,汤大舌感觉有点拿不住斧子了,便把斧头抵在地面,拄着长长的斧柄,一脸不可思议。 “妖…妖…妖法!” “啊,对面那个大个子使得什么妖法?好生吓人!” “不对,俺看得分明,明明是那个小娃儿大喊了一声‘大威天龙’那大个子才丢出一个炸雷,是那个小娃儿使得妖法!” “哎呀,这小娃儿定是妖人!法力这样高强,俺们凡人怎么打得过啊。” “莫慌莫慌,将主和那个大个子似乎很是相熟,你看,这会两人正高兴的叙旧呢,俺看啊,打不起来了,没事没事,那小娃儿应该不会对俺们再使妖术了。” 第59章 . 见识土匪窝 场中,宁小七和那将主正陷入重逢的惊喜中,开始相互叙说这几年各自的经历。 林氏阵中,却有一种振奋弥漫开来。 “哈,阿郎真是厉害,那么随口一个法决,就震得地动山摇的。” “嘿嘿,县中传闻咱们阿郎乃是仙人下凡,能够呼雷唤电,咱之前还只当是闲人谬传呢,看来是咱自己肤浅了。” “有咱们阿郎这样的仙家雷法,来多少人也不够轰的!” 周十三小心的捧着手上的铁蛋,另一个也好好的装在腰间的布袋里,之前还没明白这布袋干嘛隔成这么一个个的小口袋呢,这下才明白原来是给铁蛋准备的。 “铁蛋,你看看,这铁蛋比你厉害多了,哈哈……” “哈哈哈,铁蛋,你可拿稳了这铁蛋哟,到时候丢的时候别滑了手,让铁蛋把你这个铁蛋炸没了。” “去去去,你个毛猴子,小心咱铁蛋先把你个侯三的蛋炸没来。” 林彻被日头晒得有些燥热,毕竟,身上还套着一身黑漆漆的铁甲呢。 呵,把这甲胄设计成黑色的人,一定是个傻逼! 林彻咵咵咵的带着铁甲擦碰的声音,走到宁小七和那将主面前。 “咳…打搅一下,宁蓝,是不是该介绍一下?!” “额,阿郎见谅,俺一时激动,有些忘形了,阿郎,这是俺大兄,大兄这便是救了焦大哥和俺这几千人的林家郎君。” “在下宁钊,见过林家郎君,万分感激郎君对焦大他们及小七的活命之恩。” “呀,这样说来咱们也不是外人了,宁大哥,莫要如此客套,那…,咱们还需要继续谈谈么?” “啊?这这这,你看俺,这次是真的大水冲了龙王庙了。豆子,让大伙都收了刀兵,让人给小春传话,把后面的路面也清理干净了。” “豆子哥,是你呀,俺都快认不出你了。” “哈哈,小七,你也长大了,咱们稍后再聊,俺去传令先。” “好,那豆子哥你先忙。” 林彻也打了声招呼,先回自己阵中做些安排。 “虎子,让大家把铁蛋放回箱子。” 因为时间仓促,这出发前赶制的手雷没有防水设置,所以还是放回箱子里保险。 “阿郎,我能不能留一个在身上!?” 虎子拽着铁蛋,很是不舍,盼望着能有机会亲手炸一个雷。 “莫闹!不放回去,要是沾了水,那就没用了!这东西也不适合让别人看见!” “哦,好吧,那我放回去。” “杨教习,那边的头领是宁蓝的兄长,已经没事了,待会你们先去前面曹远镇驻留,我想去他们寨子里瞧瞧。” “阿郎,真的没事么?在下觉得还是小心为上的好。” “教习,没事的,我信得过宁蓝。” “那好吧,待会我让三和带点人随扈你吧。” “行,我把稚虎营都带上,让他们见识见识土匪窝。” …… 岩干寨,离着官道不到十里,林彻等人随着宁钊的人沿着一条山谷间的小路,往北走了两刻多钟便到了。 寨子修在一个独立的山岭上,山脚下有一个方圆六七里的小盆地,开着六七百亩的农田,田中的稻苗似乎缺少打理,长得稀稀拉拉的。 “这庄稼怎么长得如此衰败?” 林彻看这地方其实还不错,有条溪流蜿蜒穿行而过,若是精心打理一番,应该能开出最少一千五百亩的水田,眼前却如此萧瑟。 “这里是以前山寨的人开垦的,他们就两百多人,也没什么心思种地,就是把稻种随意撒在田中,也没怎么打理,所以就这个鬼样子了,俺们来了不过月余,只能任由这一季就这样了。” “哦,难怪。” 便继续跟着往山寨走。 山寨的留守人员,看到大家都安全回来了,似乎还多了些人,虽然没有看到有什么收获,但还是一阵欢呼的打开寨门,把众人都迎了进去。 进门后,林彻开始打量这个山寨。 寨子不大,似乎一个不大规整的圆形,直径也就一里多的样子,寨墙是石头垒制的,高两丈不到,有点单薄,除了少数几段地方,都没有墙上的通道。 人似乎不少,不算跟着宁钊外出的四五百人,就林彻这会能看到的人有不少于六七百,老弱妇孺居多。 寨子里就几十栋木石结构的屋子,还有好多简易的窝棚,不过林彻也看到有些空地上正在搭建新的房屋。 其实这个山岭上平坦的面积不小,若是有心的话,可以把寨子扩大四五倍的面积。 进到寨子里面是一片又寨子三分之一面积的大空坪,回到山寨的山匪们,都各自寻找到自己的亲人,以便告知自己平安回来了,好让家人们放心。 林彻后面跟着铃娘和虎子,领着三十多个人,好奇的打量着山寨里的人们。 山寨里的人也对林彻这队人很是好奇,一个个也打量着他们,还向自己出寨的亲人打听这队人来历,人群中时不时传来‘哇’‘真的吗’‘能召唤雷公啊’‘那个小娃就是林家的郎君啊’这样的惊呼。 这时,一个六七岁的女娃儿,挣开娘亲牵着自己的手,噔噔的向宁钊跑去,嘴里喊着,“爹爹,爹爹。” 宁钊看到女儿跑过来,便蹲下来,张开双臂,小女娃欢快的跃到宁钊怀里,扒着宁钊的胡子。 “爹爹,您回来有没有给芷娘带糖呀。” “哟哟,轻点,轻点,爹爹的胡子都快被你拔下来了,爹爹没有买到糖,不过爹爹带了你小七叔回来了。” “小七叔?在哪里,芷娘记不得小七叔长什么样子了?” “芷娘,哈哈,俺在这里呢,你看看,还记不记得你小七叔了。” 芷娘倚在宁钊怀里,乌溜溜的大眼睛盯着宁小七瞧了半天,然后还是摇摇头,“小七叔,芷娘不记得你的样子了,但是爹爹总是念叨你。” “嗨,那时芷娘才一岁多,这四五年了没见你了,不记得也是正常。” “大兄,小七省得,大兄,这几年你们受苦了,看看芷娘都瘦成这样了,俺记得那时的芷娘可是肉嘟嘟白嫩嫩的。” 第60章 . 土豪送礼 林彻也看了看这小女娃,头发枯黄,身上的皮肤也是又黑又干,面色也不大好,不到巴掌大的脸上,仿佛只有薄薄一层皮,嘴唇上也有几道干裂的口子,只有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放射出童真乐观的神采。 “哎,这几年,俺们四处流落,缺衣少食的,又担心官兵围剿,芷娘身子不大好,却总是不能好好找个郎中看看,俺这心里急,又没啥办法,前年倒是劫道时遇见一个郎中,给芷娘治疗了半个月,就是俺们找不齐那许多药材,后来俺也感那郎中的恩义,把他放出山寨了。” “额,是我疏忽了,我该把白郎中带上的。三和,你派个人去,把白郎中带来。” “喏。” “芷娘,下来,给林家郎君施礼。” 芷娘乖巧的落到地面,对着林彻施了个万福礼,“芷娘见过林家郎君,祝郎君安康顺意。” “哈哈,林彻也见过芷娘,芷娘,你该叫我叔叔!” “为什么呀!你最多比我大一两岁,芷娘才不叫呢。” 呵,林彻也就是最近长的快,比现在的芷娘高出一个头,其实论年纪,还要小个一岁多得样子。 “你看,我和你小七叔是兄弟,那我得管你爹爹叫宁大哥。你说,按理,你是不是该叫我叔叔啊?” “不要!芷娘不要。” “芷娘,你叫一声叔叔,我就给你糖吃。” 芷娘听到有糖吃,有些犹豫,咬住嘴皮歪头想了一会,最后还是坚决摇头。 “不要!我不吃糖!” 宁钊等人饶有兴趣的看着两个小人斗嘴,嘴上露着莫名的微笑。 这林小兄弟也是蛮有意思的,之前还是一副大人的老成做派,这会倒有点童趣了。 林彻诱骗小女孩叫叔叔的阴谋破裂,只好退而求其次。 “好吧,那你叫我一声哥哥总可以吧?” “那,叫了哥哥有没有糖啊?” “有!” “恩,林家哥哥。” “哈哈,虎子,把包裹拿过来。” 虎子一向就是个人形驮马,这时解下背上一个硕大的包裹,放到林彻脚边。 铃娘不待林彻动手,便先解开包裹,里面其实带着好多都是她爱吃的吃食,本来是给林彻备着的,但林彻是不吃的,都是进了铃娘的肚皮。 铃娘取出几个油纸包,走到芷娘面前,打开一个。 “这个是饴糖,可甜了,妹妹你吃。” “还有这个桂花糕,糯糯的,你尝尝,嘻嘻,我也吃一个。” “还有这个糯米花,定胜糕,酥油饼,牛肉干,芷娘妹妹,都给你吃。” 铃娘老鼠搬家一般,把包裹中的油纸包一个个的塞到芷娘怀里。 “铃娘大姐!你是不是笨,我是想把包裹都给芷娘的,你一个个的搬,让人家怎么拿啊?” “全部都给啊,那,那,那铃娘不是没有了么?” 林彻以手抚额,感到有点丢人… …… 岩干寨聚义大厅。 作为一个土匪窝,怎么能够没有聚义厅呢? 那不是吃小龙虾没有了冰啤酒,完全没有了灵魂么。 林彻让自己的人把驮马上带着的东西都搬进了厅中,十匹驮马,将近两千斤东西,木箱,藤筐,竹篓,麻包,摆满了一厅。 “都打开。” “这个是雪盐,一共六百斤,我想你们寨子应该缺盐,多带了一点。” “这个是霜糖,两百斤,这次出来带的不多,让大家尝尝嘴。” “这个,这个,还有这个都是酒,坛子上贴着酒名,各四坛,每坛二十斤。” “还有三百斤肉干,一些吃食,二十张弓,五十捆箭只,三十把朴刀,一百个矛头,十领甲胄,一千贯铜钱。” “区区薄礼,还望宁大哥笑纳,另外,我已经让人去沙县城中购粮了,也不知道能买到多少,应该明晚前能够送到。” 林彻深得送礼的奥义,要送那就一次送到位,把人砸晕,狠狠的败了一次家。 宁钊等人望着满满当当一厅堂的物资,傻瞪着眼,真的快晕了。 真他娘的豪奢啊,一个见面礼就出手这么大气! 这盐,这糖,这酒,还有这些兵刃甲胄铜钱吃食,一看就知道不是一般的好东西啊。 一群山匪直咽口水。 窦智傻愣愣的张开嘴,“娘咧,这怕不得五六万贯吧。” 林彻一副洒洒水的模样,装作毫不在意的样子挥挥手,“不值当什么,给大家的见面礼怎好寒酸。” 其实心下也是一阵肉痛,只能以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来安慰自己。 宁钊看着这么众多贵重的礼物,有些不敢收,却又确实是山寨急需的,很是两难。 “林郎君,这礼物实在太重了,俗话说无功不受禄啊,何况今天俺们还让你们受了这么大惊吓。” “哈哈,宁大哥,你若是不收,便是瞧不起我林彻,不想交我这个朋友,那我现在转头就走!” 林彻使出无赖绝技,同时对宁蓝使着眼色。 宁蓝有点明白自家郎君的意思,也有意促成这件你好我好大家好的事情。 “大兄,你就收下吧,阿郎最是义气,当初也是二话不说拿出那么许多钱粮就下俺们几千人,现在还给大家伙建镇子住宅,还有工坊学堂,让大家可以安居乐业,大兄,只要阿郎愿意,这山寨的大伙以后也能过上好日子的。” 宁钊从宁蓝口中听出,这林家郎君怕是有收编山寨的意思,不过仔细一想,要是真的能过上不再颠沛流离,衣食无着的日子,似乎也没啥不好的。 “那好,林郎君如此大气,俺们也不能磨磨蹭蹭的,那俺们就收下,在这里郑重拜谢郎君了!” 宁钊说完,整整简陋的衣冠,其余山匪,也带着兴奋的心情,姿态严正的随着宁钊一起揖手拜谢。 “俺们拜谢林郎君!” “莫要如此客套,如今宁蓝是我家里人,那咱们便都是一家人,莫要外道。” 宁钊让人把厅里的东西都安置好,便拿出山寨最好的东西开始设宴,招待林彻等人。 当然,这山寨能有什么好东西,一只昨天猎到的野猪,还有一些山鸡野兔之类的,以及以前山匪洞藏的腊肉酒水,迫不得已,把刚收下的肉干吃食也整治一下端了出来,白酒也拿了两坛出来。 虽然食材粗陋,但是整治的还不错,味道还是非常好的,加上林彻心情美丽,也是吃的津津有味。 铃娘抓着一只兔子腿,啃得满嘴流油,眼睛都眯成一条缝了。 林彻想到一个梗,本想打趣一下铃娘,兔兔那么可爱,铃娘你怎么可以吃兔兔呢? 这话在脑子里转了一圈,然后自己都觉得恶心,实在没敢说出口。 虎子就更不用说了,只要是肉,那就都是好吃的,在那用匕首割着一大块的山猪肉,吃得吭哧吭哧的。 稚虎营的少年们也正是饿坏了,加上这野味也是不常吃,都专心的往嘴里塞着吃食。 宁钊看到林彻等人吃得高兴,也是略微放下了心,这宴席实在过于寒酸,生怕林彻他们不喜欢,那他这个做主人的就太失礼了。 第61章 . 诱拐宁家军 林彻发现,宁钊这边的人吃得也很欢乐,而喝酒却很节制,用小碗装的酒大多数人都还留着大半碗。 难道这些人不喜欢喝酒? 可林彻仔细观察后推翻了这个理由,因为他看见好几个人拿起酒碗细细啜上一口,脸上分明是很享受的表情。 而且他们互相之间一直在谈笑打趣,却很少劝酒,不怎么互相敬酒,也就开始的时候一起向宁钊敬了一次酒,宁钊也只是略略沾了一下唇而已。 可宁钊抿嘴唇的动作,明显是在舔唇上的酒,宁钊也应该是个爱酒的人。 可怕的自制力!可怕的纪律观! 这一发现,让林彻感到欣喜,这是一只铁军的基础要素啊。 “宁大哥,你们是怎么流落到这里的?” “说来话长,反正也是闲着无事,既然林郎君有兴趣,那俺就给你讲讲。” 原来,宁钊原本是驻泊庐州的东南禁军第二将正将,麾下有十个指挥,一共五千多一点兵力。 开庆元年二月,蒙哥汗围合州,王坚守城力战,七月,蒙哥死于钓鱼城下,八月,忽必烈渡淮,至黄坡,九月,得蒙哥汗死讯,仍进兵渡江围鄂州。 十月,丁大全罢相,吴潜、贾似道为左右丞相兼枢密使,贾似道屯汉阳以援鄂州。 这时,贾似道令宁钊帅第二将七个指挥移驻蕲州以作策应,宁钊奉令,然而却让安丰军没有了后援。 鞑子亲王塔察儿作为忽必烈的左翼,十一月初,却突袭了安丰军,导致安丰军三个县全部被陷。 这原本是贾似道的战略错误,却把罪名推给了东南第二将的救援不力,可主力都被他抽调了,让第二将怎么救援。 这大宋朝一向都是重文轻武,一个小小的将官,怎么和丞相抗衡,在润十一月下旬就被下狱问罪了,并且还株连了在庐州的家人,仅不在家的宁小七得以幸免,然后便被留在庐州营中的焦大带着了。 后来,十二月被押赴临安,还在蕲州的第二将一千余名部将士卒便叛出大营,追到徽州附近,把宁钊以及同时落罪的几名将领,还有他们的家人,都给劫了! 然后一路南逃,这几年就在各处流窜,当起了流匪,这里猫一阵,那里藏几个月的。 一个月前便到了这岩干寨,想在这里安歇一阵,于是便火并了原来的康寨主,强占了这山寨,不过杀伤也不多,只杀了二十几个人,余下愿意留下的,也就并入了宁钊麾下。 现在这岩干寨有一千五百余人,三四百的妇孺老幼,都是原本第二将将士们的家眷。 呵,一千多老兵啊,发了。 林彻心里打起了小九九,盘算这怎么诱拐这帮人。 “林郎君,今日上午,俺在山上听见你们唱那曲子挺有意思的,就是隔着远,许多都没有听清楚,有些遗憾。” “豆子哥,你说的是啥?我咋从来没听阿郎唱过曲。” “额,我管那个叫歌,不叫曲,今天我们唱的是精忠报国,歌里面唱的是岳武穆,要不我们来一个,给大家助助兴,哈哈。” “对对对,阿郎你起个头,我们一起来一个。” “预备,狼烟起! 江山北望! 龙旗卷,马长嘶,剑气如霜。……” 宁钊等人一下子被这首歌抓住了内心,作为曾经的官兵,又处在临敌的前线,简直是感同身受啊,听着听着,也跟着唱了起来,歌词并不复杂,听上一两遍便学会了。 于是一大厅的糙汉子,扯着嗓子在那吼得声嘶力竭,这些人,比稚虎营的少年更投入感情,也更容易沉浸在这首歌的情绪里。 直到五六遍后,才缓缓停了下来。 这时候的宁钊似乎眼中隐隐泛着泪光,其余众人也陷入悲愤的伤感中。 “他娘的狗屁精忠报国!俺们为了朝廷拼死拼活,那些大头巾一句话,俺们就落得个没下场,俺们才不要做岳武穆那样的傻子!” “尉迟,不得侮辱岳武穆!” “将主,俺不是那个意思,俺也没有对岳武穆不敬,俺只是觉得俺们和岳武穆都不值!” “这位尉迟大哥,我想说的是,精忠报国没有错,只是,咱们忠的该是咱们几千年传承不断的华夏民族,不是什么狗屁软蛋的赵宋官家!报国,报的是生我养我的这片祖先们筚路蓝缕开创出来的泱泱中华国度,不是一家一姓的国,也不是那些士大夫,那些贵族,那些贪官污吏的国!” “林家郎君说得对,那狗屁的软蛋朝廷不值得俺们效忠!” “没错没错,岳武穆那样忠肝义胆的英雄硬是被自己忠心耿耿相报的昏君奸臣给害了!” “要我说岳武穆当年就该反了这操蛋的朝廷,自己坐江山,那不早就把各种鞑子都赶跑了么。” “春哥说的对!” 宁钊见众人越说越热烈,似乎恨不得马上就举起反旗! 于是冷静下来,定定的望着林彻,似乎想知道这个小小的人儿装了多大的心。 “林家郎君,你是想要起兵造反么!?” 听到宁钊这一问,大厅中的众人都静了下来,无论是那边的人,都想知道林彻是怎么回答的。 林彻顿了顿,仔细的组织了一番语言。 “说实话,我对朝廷,对赵官家,没有任何好感,但是说要造反却又谈不上,因为那没有任何意义,无论怎么说,那都是咱们汉人自己内斗,而如今的时节,外族虎视眈眈,怎么都不是咱们内斗的时候。” “而且我敢说,这懦弱的朝廷,怕是苟活不了多少年了,也许,再过十年,咱们神州大地将会全部陷入异族的铁蹄之下,到时候,咱们全部都要沦为蒙古人的奴隶!” “可是我不甘心做奴隶!也不甘心让我的子孙后代都做奴隶!所以,我要积蓄力量,等将来可以有反抗之力!即使是死在异族的马刀之下,我也不愿意做奴隶!” “你们呢?你们愿意做奴隶以求苟活么?你们愿意子子孙孙都给异族当牛做马么!?你们愿意自己的妻女沦为异族的玩物么?你们愿意跪在异族的马前,以求得一口狗粮么!?” “不愿意!” “纵宁死,亦不跪异族!” “俺就是跟那帮骚鞑子拼死沙场,也不受鞑子的欺辱!” “一帮狗鞑子,还想骑到爷爷的头上!做他的春秋大梦!” “阿郎,我要跟着你打鞑子,打到天涯海角也要把那帮狗鞑子打杀干净!” “就是,跟着阿郎杀鞑子,我们也要学冠军侯,封狼居胥!” 第62章 . 治病 厅堂中,群情激奋,都被林彻撩拨起了男儿志气。 “好,所以一直以来,为什么要那么艰苦的训练,就是为了练好本事,等将来有一天,让我带着你们抗击鞑虏,恢复我汉家天下!” 林彻对着稚虎营少年举了举拳头,放言激励,接着又按了按手,再次说道。 “好了,这一切都不是用嘴说说就行的,我们要脚踏实地,一步一步的积蓄力量,咱们还太弱小了,我们还有很长很艰难的路要走!” 一旁的宁钊沉默着,眼神中流转着思考的光芒。 “宁大哥,咱们暂时不说那么长远的事,只说眼下,我可以帮你们,让你们在这里安居乐业下来。” 林彻开始对宁钊发起诱拐攻势。 宁钊认真的看着林彻,“不知道林家郎君打算怎么做?” 林彻决定对宁钊说实话,“宁大哥,在我的计划里,这条闽赣通道很重要,我打算在前面河流交汇处的浮流建立一个中转基地,而这里我也打算投入钱粮来建设开发,作为一个暗子,就是不知道宁大哥你愿不愿意了。” 宁钊思索了一会,“俺似乎没有理由拒绝,无论将来如何,起码眼前俺们能在郎君的帮助下,安居乐业丰衣足食。” “是的,先不论将来,世事难料,或许我今次去了泉州,可能都无法活着回来呢,谁知道呢,但是起码能让你们日子好过起来。” “好,俺答应了,这条通道,俺们负责看好!” “哈哈,谢谢宁大哥了,合则两利嘛!那我们可以说说细节了。” 一顿午宴宾主尽欢,吃到下午三点多得样子才结束,林彻也和宁钊大致交流完一些合作的细节。 正好这时白悦白郎中也在几名武师的陪同下来到了山寨,同行还带着一驮马的药材。 “宁大哥,这位白郎中是我林氏的大夫,别看他才二十几岁,医术却是很了得,让他给芷娘看看,说不定能把病给根治了。” “好,哈哈,林郎君真是及时雨啊,白大夫,小女就有劳您了,来,这边请。” 宁钊喜出望外,立马领着林彻和白悦往后堂走。 后堂中,铃娘和芷娘两个小妮子,正边吃边玩,开心的很,也不知道铃娘讲了什么,逗得芷娘咯咯直笑。 “芷娘,你过来,你林家哥哥给你请了大夫瞧病,快过来给大夫好好看看。” 这几年,为了芷娘的疾病宁钊是日夜忧愁,却只能看着女儿日渐消瘦,现在有了希望,那是比当年被救出牢狱还要开心。 铃娘牵着芷娘走到白悦面前,“白大哥,芷娘受了好多苦,你可得好好帮她治疗哦,以后你再要酒精的时候,我就在阿郎面前多帮你说好话,嘻嘻。” 白悦一阵无语,“铃娘你放心吧,你不说我也得好好治呐,这位就是芷娘吧,来,坐到这个杌子上,我仔细看看。” 白悦开始望闻问切,仔细观察了芷娘的面色皮肤,看了看舌苔,问了宁钊一些细节,然后神情肃然的把脉把了四五分钟。 这短短几分钟时间,让宁钊度日如年,心脏一直悬着,生怕看出什么很不好的结果,又不敢出声打扰。 林彻和铃娘也很是紧张,毕竟芷娘从外表上就能看出状态很差,还拖延了这么久,万一… 白悦收回诊脉的手指,神情略带放松,然后取出一个随身的竹筒,拔开塞子,取出一块带着浓烈酒香的布巾仔细擦手。 “问题不大,症见体质羸弱,面色萎黄,嘴唇色淡,爪甲无华,纳差,腹胀,便溏,舌淡,苔薄白腻,脉沉细。主要是饮食不善,以致脾肾伤损,因此气血亏虚,脾胃虚弱。治宜健脾和胃,益气养血。来,我给开个方子。” 林彻一听病症,这不就是贫血嘛,还好,不是什么疑难杂症,治疗贫血还不算难办。 白悦打开随身的诊箱,取出几张信笺纸和一只林氏金笔,在纸上写着,党参、黄芪、茯苓、当归、鸡内金各三钱,白术、陈皮、半夏、木香各两钱。炙甘草一钱二分。后下砂仁一钱二分。 写完把药方递给宁钊,宁钊接过方子有些发愁,药方有了,可这药不好抓啊,心下不由咬咬牙,那就冒险进沙县城里一趟吧,为了女儿,豁出去了,也不知道官府的海捕文书撤了没有。 这是却见白悦收好诊箱,施施然的开口道,“来之前,在下已询问过接我的武师,猜测了大致病情,所以带了许多常用的药材,稍后取来煎制便是了。” 宁钊一听,惊喜不已,“谢谢白大夫,谢谢林小兄弟了。芷娘,来拜谢白大夫和你林家哥哥。” 林彻和铃娘见到芷娘的病症治愈在望,也是浮出笑容,“宁大哥,都说了莫要如此外道了!寨子若是还有伤病,也都让白郎中瞧瞧吧,日后,我给你们寻摸几个大夫常驻在此,解决你们看病难的问题。” “好好好!真是太感激了,俺代全寨一千余老小真诚感谢林兄弟!请受俺诚心一拜。” 宁钊说着就是正身礼敬,揖手深深一鞠。 林彻赶紧上去要扶,奈何个子太小,力量也比宁钊弱,宁钊正心诚意的完成了拜礼。 “哎,宁大哥你真是,好了,你赶紧去交代下去,把病人都找来,我看就在聚义厅设诊吧,地方宽敞,方便。” “好,那俺先去安排,不敢耽误了时辰。” 芷娘似乎对白悦的诊箱很敢兴趣,一直好奇的围着诊箱转,却很礼貌的没有伸手触碰。 “芷娘,你是想看看这个诊箱么?” “是呀,感觉就像百宝箱一样,总能掏出很神奇的东西,我想要是我也有一个的话,我就能学着给大家看病了。” 说着,芷娘似乎想起了什么,心情低落了下来,“阿哥要是能看上病,就不会离开芷娘了。” 原来却是宁钊本有一个比芷娘大三岁的儿子,两年前在路上不小心被蚊虫叮咬,染了疟疾,断断续续的打了一个多月的摆子,因为荒郊野岭,还有官兵围堵,实在找不到医生,便不治而夭折了。 第63章 . 种痘术 白悦打开诊箱,把里面的东西一一拿出来。 “这个是脉枕,刚才你用过的,这个是刮舌勺,用来清洁舌苔的,这是银针袋,里面是八十一根各式银针。” 白悦很是耐心,一件件的给芷娘展示,然后解说用途。 “因为这里很多东西都是消过毒的,现在要保持洁净,所以不能让你触碰。” 听到白悦这么说,芷娘也很乖巧懂事,没有伸手去触摸,只是瞪着大眼睛瞧得仔仔细细。 接着白悦取出一个檀木盒子,里面三四十把各种奇怪样式的刀具钩子撬子之类的金属器具,干净闪亮。 “这些是给人治疗外伤的,还有着针线,剪刀,还有这些小器具是用来缝合伤口的。” “人也可以缝的么?像缝衣服一样吗?” 芷娘听到伤口可以缝合,不由惊讶的问了出来。 “可以的,这个还是阿郎教会我的,但是要注意消毒,恩,这个瓶子里装的就是精盐,还有这个瓶子,这是酒精,这些都是消毒治病的,也是阿郎教人做出来的。” 白悦晃了晃手上的两个瓷瓶。 “呀,林家哥哥,原来你这么厉害啊,那你是不是很会治病啊?” 芷娘没想到和自己差不多大的小哥哥能有这么多本事,扑闪萌萌的大眼睛看着林彻。 “哈哈,芷娘,这你可想错了,我可不会治病,我只是有一些乱七八糟的想法,恰好有些用得上而已,要学医术还是要找白郎中呢。” 林彻笑着,既然芷娘有学医的想法,便在话里暗示白悦收芷娘为徒。 白悦听了这话,感觉芷娘也挺和自己眼缘的,收下这个徒弟似乎也挺不错的,便看向芷娘。 “芷娘,你可是想跟我学医术啊?那可是要读很多医书,走许多地方,看很多病人,尝很多药草等等的,十年二十年都未必能出师,出师了也还要不断学习,摸索更多治病救人的法子呢,学医可是一辈子的事情,你可要想好了哦?” “我想学,不管再难我都要学,等我学会了,就不会让其他人像阿哥那样离开我了。” 芷娘见白郎中愿意教自己医术,心中欢喜, 连忙表达自己的决心。 “好吧,那你问过你爹娘再说哦,好了,这个是金笔,倒不是治病专用的,这也是阿郎教人做的,我带着用来写药方很方便,恩,这几个长长的银器,是用来种痘的,用来防治天花的。” 白郎中见芷娘确实希望向自己学医,那将来肯定就要离开寨子跟在自己身边了,这事可就要看她父母是不是同意了,便先按下不说,继续介绍箱子里的其他物件。 “种痘?现在就有了么?白郎中,能不能告诉我是怎么种痘的?” 林彻以为种痘术是五六百年后才会有的呢,要知道,古时候的医疗水平有限,幼儿夭折率是很高的,而天花就是致死率很高的一种传染病。 “种痘啊,在下会三种,一种最简单的是痘衣法,就是拿患了天花然后康愈的人穿过的里衣给要种痘的人穿,但是这种法子失败率太高,要么种不到,要么痘衣上的病气还很凶猛,反而把重症传染了。” “一种是痘浆法,就是用这个筒针,取轻症患者痘疮上面的脓浆,埋入种痘人的皮下。还有一种是,取将要痊愈患者的痘痂研磨成细粉,然后用这个银管吹入种痘着的鼻子中,也可以用清水调湿后沾在鼻孔处。” “白郎中,那这些法子效果好么?” 林彻听这些法子都不是自己映像中的方法,应该是被后来淘汰了,肯定是有什么缺陷。 “直接取自天花患者的都是生痘苗,还是很凶险的,比较容易让种痘者患上重症天花,若是种痘后,再层层取苗,将火毒汰尽,精气独存,七次之后就是熟苗,这时候种痘的就很安全了。” “恩,白郎中,我明白了,我是这么想的,其实天花也是一种肉眼看不到的毒虫导致的,而我们人体本身具有一定的抗击能力,所以得了天花的人,有些人不用治疗慢慢也就好了,而且以后一辈子都不会染上天花了,有些抵抗力弱小的人,特别是幼儿,就容易不治而亡,对吧。” “而种痘呢,就是取用已经被人体抵抗过,变得没那么凶猛的天花毒虫让健康的人染上更轻微的天花病症,让体内产生对天花毒虫的抗击能力,便以后都不会感染了。但是这种法子不能保证天花毒虫被削弱了多少,才需要经过多层削弱,变成没有那么杀伤力的熟苗对吧。” 林彻没法使用前世的名词来表达,所以表述起来显得很啰嗦,但白悦应该听懂了。 白悦沉默着思索了半晌,“阿郎,我想你说的很有道理,应该是这么回事,那既然是毒虫,我们能不能用酒精去杀死它呢。” “这种毒虫是在人体内的,酒精没什么作用,如果用酒精来处理痘苗的话,那就彻底把毒虫杀死了,种了这样的痘苗,也没法让人产生对天花毒虫的抵抗力啊。” “这倒也是,那该如何?” “我觉得,我们人体的抵抗力不一定够强,我们可以找其他的来试试啊,比如牛,那可是强壮多了,我们把人痘先种到牛身上,让牛先得天花,要是牛没什么大碍,那我们在取牛痘来给人种啊。” “着啊,阿郎你真是天才!哈哈,在下一定要早日试试,如果真的能成,那可是造福万民,功在千秋啊。哈哈哈哈……我就知道跟在阿郎身边不会错的。” 宁钊正好走进来。 “哎呀,白大夫,什么事让你这么高兴?” “哈,宁头领,刚才阿郎又教会我一种治病救人的好法子,如果验证后确实有用的话,那在下便可名留青史了。” “呀,林兄弟真是大才啊,那俺先恭喜白大夫了。” “宁头领待在下成功之后再恭喜也不迟,对了,病人都安排好了么?” “恩,有几人已经到了,正要请白大夫过去呢。” “那我们走吧” 第64章 .肠子都流出来了 宁钊引领着白悦和林彻等人回到了聚义厅,芷娘对治病有着强烈的兴趣,便拉着铃娘一起跟上了。 到了大厅,已经有二十多个人在等着了,后面还陆续有人在赶来。 白悦先是从已经搬到大厅中的药材中,按给芷娘开的药方拣出药材,用陶锅给煎煮上。 厅中已经摆了一张桌案在那了,白悦便坐到案后的椅子上,开始给人瞧病。 望闻问切,开方,拣药,煎煮,因为就白悦一个大夫,所以也就进行的不快。 林彻倒是想帮忙,但是他认识字,可不认识药材啊,只能看着白悦一个人忙碌。 看来,得给白悦配几个药童助手了,顺便培养人才,一举多得。 宁钊看着白悦每次诊完脉以后,都要用那个带着酒香的布巾擦手,感到有些奇怪。 “林兄弟,这白大夫总是用泡了酒的布巾擦手,这是什么个说法?” “哦,这个啊,宁大哥,那不是酒,是酒精,用来消杀病毒的,因为大夫接触到不同的病人,要防备把病人身上的病毒染到自己,再通过自己染给其他病人,所以杀一下毒更保险一点。” “哦,是这样啊,白大夫真是考虑周详啊,难怪年纪轻轻就医术了得。” 呵,也不知道宁钊是不是真的听懂了,反正没有追问。 嘿嘿,要说考虑周详还是得归功于我林少爷。 芷娘和铃娘两个小妮子,搬了两个杌子坐在桌案的侧面,芷娘聚精会神的看着白悦治病,似乎想把白悦的每一句话,每个动作都记在心里。 铃娘却感到有些无聊,从袖袋里掏出一个油纸包,吃起了干果,还时不时给芷娘嘴里塞上一个,芷娘只是机械的咀嚼吞咽,眼睛一直不离白悦。 就这样一个时辰过去,白悦也只看了十几名病人,后面还有三十多个呢,也不知道要看到什么时候,还好都是一些老毛病,小毛病,也不急这一时。 呵呵,至于为啥没有大病重病的呢,因为都已经病死了,等不到现在了。 这时候,太阳已经西斜了,过个几十分钟就要落山了。 突然,聚义厅外一阵喧哗,一阵嘈杂的脚步声踏进了大厅。 “让让,让一让,尉迟大哥受伤了,我家阿郎在不在!” “怎么这里这么多人,看病?有大夫?!啊,先让一下,这下尉迟大哥有救了。” 五六个大汉挤开人群,宁小七也赫然在其中,抬着一个粗制的担架,担架下面滴着血滴。 宁小七看到白悦正坐在一个案子后面给人看病,喜从天降,原本还只是想找林彻来死马当活马医,这下有了白郎中,自然希望更大了。 原来,午宴过后,宁家军的几个人觉得,林彻对寨子这么大方,自己这边招待也不能太寒酸了,便一起去附近林子里打点野物,给客人的餐桌添点菜肴。 宁小七看林彻在寨子里暂时用不上他,也就跟着几个大哥一起去了。 这附近的林子里,找了半天都没什么野物了,不觉间,十几个人便走到山林深处,倒是打到了不少猎物。 还发现了一头大野猪,看那体型,得有个四五百斤,一群人便开始围猎。 野猪受了伤,怒火天降,便横冲直撞起来,奔向尉迟的时候,尉迟原本是能够闪开的,却不幸被落叶遮盖的一个老藤绊了脚,没完全闪过去,被野猪的獠牙在肚皮上豁出一个口子,肠子都掉出来了。 众人于是不再管那头冲远了的野猪,帮着尉迟把肠子塞回了肚子,简单做了一个担架就急忙往回抬。 还好宁小七多少懂得一点,知道要保持伤口的干净,还拿撕开衣服给草草包扎了一下,想到自己肚皮上的伤都是自家阿郎救治的,就风风火火的抬了尉迟来找林彻。 林彻一看这情景,还不待白悦说话,立刻指挥起来。 “把那边几个案子给我帮过来,拼放在一起,去给我找一块床板来,要是有新布给我都拿来,还有,给我烧几锅开水,要干净的井水!快点!” 宁钊按着林彻的吩咐,安排着人手,还把一些帮不上忙的先赶到大厅外,这些人也没走,驻足在厅外关切的打望着里面。 “小七,去取一些雪盐和霜糖来,白郎中,你带了多少酒精?” “阿郎,我带了一坛子,二十斤,应该够用。” “好,希望够用,对了,宁大哥,让人把所有的铜镜和蜡烛都给收过来。” 宁钊知道蜡烛是用来照明,可这铜镜是怎么回事,和治病有关系? 尽管心下疑惑很多,但依然切实的安排下去。 床板架上了拼好的桌案,山寨中仅有几匹麻布,林彻让人剪下足够的布匹铺在床板上,然后把酒精洒满。 “把尉迟的衣服都除了,小心点,直接用剪刀剪掉,鼻窦裤也别留着。” “呀!” 原本还在边上打望的铃娘和芷娘听到这话,总算还知道不能瞎看,不然要长针眼的,便跑出了聚义厅。 虽然吧,铃娘是见惯了某人的小鸡,但是外人的还是得避着点。 芷娘是真的很想看看是怎么治病的,但是也到了知羞的年纪,不得不离开。 “也不知道尉迟叔伤得怎么样,希望能没事!” “放心吧芷娘,有阿郎在,肯定能救回来的。” “不是吧,铃娘,林家哥哥都说自己不会治病了,不是该说有白大夫在才能救命么?” “嘻嘻,芷娘我告诉你哈,其实阿郎才是最厉害的,阿郎什么都会,上次你小七叔也是肚子上受了伤,这么长一道血口子。” 铃娘张开双手夸张的比划着宁小子伤口的长度,她也没分清宁小七当时是皮肉伤,没有贯穿到腹腔,而尉迟这是破了肚,肠子都流出来了。 “就是阿郎亲手给治好的,拿着针线给缝上了,我是亲眼看着的呢,虽然阿郎缝的真的丑,不过你看你小七叔现在是不是活蹦乱跳的。” “啊,林家哥哥这么厉害啊,那他怎么骗我说不会治病呢?” 芷娘有些气愤,感觉被欺骗了,小心心很受伤。 “可能是和阿郎其他本事比起来,治病算不的什么大本事吧,所以阿郎也不是骗你啊。” “那林家哥哥还有什么本事?” “我跟你说呀,阿郎会烤鸡烤肉,还知道很多很多的好吃的,阿郎游水也很厉害的,上个月还在江里面一个人就抓了一条和他一样大的大鱼呢,可惜后来阿郎没时间烤。” 好吧,在吃货的眼里,果然这些才是最大的本领。 “还有啊,……” 第65章 .粗陋的外科手术 厅内,林彻指挥着人点上上百根蜡烛,然后在一些柱子上,或者临时支起来的木架上固定上铜镜,然后亲自调整好角度,让光线能够反射到临时搭建起来的手术台上。 一台土法无影灯,在林彻的拼凑下出现了。 扒光的尉迟被人用酒精在全身抹了一遍,然后光溜溜的被抬上了简陋的手术台,被几十面各个角度反射过来的光线照的纤毫毕现。 这时候的他竟然还清醒着,也不知道是羞的还是被酒精冲的,满脸涨红,那浓密的大胡子都遮掩不住! 厅外围观的人也看得分明,一个个都被那可怕的伤口惊到了。 “娘咧,这肠子都出来了,怕是大罗金仙也救不回来了,可惜了尉迟这条好汉。” “太惨了,你们还记得那年咱营里的一个都虞候么,也是肚子上被劈了一道口子,还没这么深这么大,在伤病营活活痛了半个月,最后还是没救回来,那可是十几个大夫都没办法啊。” “尉迟大哥最是义气,往常最是照顾俺们,俺只求老天开开眼,别把尉迟大哥收了去。” “哼,这贼老天的眼早瞎了,不然俺们怎么能落到如此地步,尉迟大哥不会有事的,不用求那贼老天!” “难哦,都这样子了,华佗都回天乏力了。” 林彻没空注意这些汉子的议论,让白悦把外衣脱了,里衣有拖沓的地方也用麻布条绑好,并在全身的洒上酒精。 然后自己和宁小七,还有宁钊也照此处理了一番,还用麻布把头全裹住,再用长条麻布折上几层,绑住口鼻充当口罩。 双手也仔细洗刷了一边,涂抹了酒精。 接着让人搬了把椅子到手术台边,自己站了上去,开始观察伤口。 然后觉得尉迟胯下之物有些碍眼,便拿了一块麻布盖住。 “宁蓝,用温盐水冲洗一下伤口,你有经验的,尽量不要流到腹腔了。” 神特么经验,那是被冲洗的经验好吧。 宁小七拿着一个陶勺,舀着温度合适的生理盐水,小心的冲洗伤口边缘,宁钊配合着他用煮过的布巾轻轻擦拭,也要注意把会流向伤口内的血污拦住。 尉迟现在感觉自己就像一只被剥完皮,然后抬上了砧板的光羊,任人宰割。 “怎么还不晕过去,这怎么搞?白郎中,可有法子?” 透过麻布口罩的声音有些沉闷。 “用蒙汗药吧!” “咦,真有这种神药?我还以为是瞎编的呢,快点给他服下。这下省事多了,我还想怎么把他绑住呢。” 白悦从诊箱中取出一个药瓶,倒出一撮黄色的粉末,然后兑了一碗水酒,给尉迟灌下。 “这药可不能随便拿出来,若是被歹人得了可就坏了,咱们医家一般都不备成药的,这是我最近才配制的。” “先不管这个,把他麻翻了再说,你这剂量够不够哦,别弄到一半他醒了过来。” “阿郎你放心,这量能放倒一头牛,一夜才能醒过来!” “好吧,咦,效果挺快的哈,睡过去了。” 林彻伸手戳了戳,没反应了,很满意。 嘿嘿,这可是杀人越货的必备神器啊,以后得随身带上一瓶。 至于白悦会不会给他,林彻却是毫不担心,自己总能想到好东西可以和他换。 “洗好了?恩,宁蓝,宁大哥,用那个木勾,给我把伤口扒开,温柔点,别把他给撕了。” “郎中,把伤口里的脏东西夹出来,看清楚点哈,别夹到了腑脏。” 白悦手上拿着一个竹子赶制出来的夹子,谨慎的夹出一些混进去的异物,还好宁小七提前有注意,伤口里面没什么异物。 “阿郎,下面血水太多,看不清楚了。” 林彻探头看了一眼。 “啧啧,郎中,拿两个唧筒过来,你抽了那个盐水,慢慢冲洗一下,我来抽出污水。哎,流了这么多血,现在也没法输血啊,只能看他的命硬不硬了。” “阿郎,输血是什么?” “额,现在没空说这个,以后再给你解释。” “哦。” 白悦也不急这一时,心里暗暗记下了,待日后询问,看来阿郎肚子里还藏着不少绝技。 两人一冲一抽,把伤口断层还有内部都细细冲洗了一边,一刻多钟才把腹腔冲洗得没有血色了。 嚯,还好,看来没有伤到里面,没有出血口,不然还真救不来了。 接着,白悦开始寻找异物,偶尔还得用手翻动尉迟那滑腻的肠子,却也不见他又半点异常的神色。 天生的外科人才啊,我真是慧眼如炬啊,喜滋滋! 林彻瞥了一眼神态自若的白悦,心中愈发满意。 又过了半晌,实在看不到什么异物了,白悦才放下夹子,向林彻示意表示完成清理。 “那好,接下来就是重头戏了,开始缝合了,哎,这组织分层有点多啊,该怎么缝呢?” 林彻看着伤口的断层,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着手,陷入思考中。 在脑海里模拟了好几次步骤,终于下了决定,不能考虑那么多了,再差的缝合也比不缝合好。 眼前这伤口大概四寸长,不是很规整,带着一点撕裂伤。 “宁蓝,宁大哥,先把勾子松一下,郎中,先把最里面那层膜整出来,好了,你们再略微拉开一点点,郎中,方便下针吧,行,接下来看你的针线活了,先把腹膜缝起来,现在不管什么拆不拆线的事了。” 白悦拿起酒精中泡着的针线开始小心翼翼的缝合腹膜,采取的是连续缝线。 “也许得把持针器弄出来,徒手有点不方便啊,也不知道该不该留个引流口什么的,算了,简单粗暴才是王道。” 林彻看着白悦动作,自个在那嘀嘀咕咕,白悦不管听没听懂,反正先用心记下来。 等白悦缝好,打完结,总算能喘口大气了。 “好了,咱们在给他用酒精擦拭一下缝合口,用最细的布,沾点酒精,轻轻擦一下就好了。” “郎中,靠过来,我给你擦擦汗,免得待会滴到人家肚子里了。” 白悦配合把头一歪,享受起了自家郎君的服侍。 “郎中,再把这层筋膜缝起来,宁蓝,宁大哥,保持力度哈。” 呵呵,这林彻的甩手掌柜是越做越有滋味了。 “呀,速度有进步嘛,那接下来,恩,这尉迟身材不错哈,没什么肥肉,省了一道,那就缝合肌肉吧” “其实和皮肤一起缝似乎也可以,是吧宁蓝,上次我亲手给你缝的也挺好的。算了,反正不是我动手,多一道就多一道吧。” 宁小七听得嘴角直抽抽,说起来就伤心,那伤口,现在结的疤,简直丑出天际啊,如果让宁小七再选择一次,他宁愿不缝了! 肌肉有点厚,白悦换了根更长的弯针,更费力的缝起来。 第66章 . 手术收尾 最后,轮到皮肤层了,宁小七兄弟总算可以拿掉木勾了,呵,这拉勾简直比拉弓还累人。 “郎中,这表皮你可缝漂亮一点,太丑了容易砸招牌。” 林彻!你怕是在说自己吧。 白悦二话不说,再次换了根针,开始了最后的缝合,针脚也不算密,大概一厘米落一针,十几针很快就完成了,打好结,观赏起自己的作品来。 很不错,白悦对自己的手艺还是很满意的,两三百头小猪崽身上没有白练,以后得多找点真人来练练手,感觉还是不同的。 宁小七羡慕的看着尉迟肚子上那漂亮的缝线,后悔啊 “不错不错,郎中你的针线活不比咱家里最好的绣娘差了,好了,现在给伤口收尾吧,上药包扎吧。” 大厅外面,等候围观的人愈发的多了,许多后面听到消息的人都纷纷赶了过来。 “让给位置给俺,让俺看看,尉迟大哥怎样了?” “别挤别挤,奴家先看一眼,呀,这尉迟大哥怎么没了动静?不会是没救过来吧?” “闭上你的乌鸦嘴,你个妇道人家见识就是短,那是神医给喝了药,睡过去了,免得尉迟疼死过去,这会肠子塞回去了,人已经缝好了,估摸着能好起来。” “缝好?像奴家缝衣服一样!?这人也能缝的么?” “嘁,莫要拿你那粗陋的针线和神医的医术相比,那是林家郎君施了仙法,教那神医的神术呢” “呀…林家郎君真的会仙法呀,才那么小点一个娃娃诶。” “就说你见识短吧,没有看到那林家郎君指着尉迟的伤口念着法决么?” “看着这尉迟呼吸很平稳啊,都不像受了那么重伤的人,就只是睡着了嘛。” “是呀是呀,俺看到林家郎君拿着仙酒给尉迟抹在伤口上,就不流血了诶。那仙酒真香,俺在这里都闻着老浓的香味了。” “嘿嘿,俺今日午间可是吃了一碗仙酒哩,不过这个能救命的仙酒比那个还香十倍,林郎君真是大气啊,这都舍得拿出来。” “看,你们看,林家郎君安排那神医开始包裹伤口了,这怕是大功告成了。” “哎呀,刚才还没留意,这才发觉他们在那灯下都没有影子嘞!” “嚯,你不说,俺们都还没发觉呢,真的没有影子,俺说开始的时候林家郎君干嘛要那么多铜镜呢,原来是布置法阵啊,这仙术真是厉害啊,若是这林家郎君留在俺们这里,那俺们以后可就享福了。” … 手术台前,宁家两兄弟一头一脚的把尉迟慢慢悬起来,然后白悦用煮沸烘干后的麻布把尉迟的整个肚子都给卷起来。 “好了,收工!郎中,你这蒙汗药啥时候能醒?” “要是喂解药的话,一个时辰后就能醒,不喂的话估摸要十个时辰。” “不会睡成傻子吧?” “那不会,药力过后,便与往常一样,不会留下后患,这可是治病救人的药,哪能让人变成傻子呢?” “好吧,我这不是听说麻醉会伤脑子嘛,那就先不用解药,让他睡着还好一点,不会感觉痛,先喂他几碗浓糖水,给他补补,也不知道失血这么多,能补回多少。” “我来我来,我最会调糖水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铃娘带着芷娘鬼鬼祟祟的溜了回来,也不知道在边上偷看了多久了。 “铃娘,那个糖水里加点盐进去!” “阿郎,这糖水里加盐还能喝么,那味道可怪了!” “你这么知道味道怪了?你是不是早就偷偷试过了!” “我,我是给阿郎试的…” “呵呵!” 芷娘端着碗,看着躺着的尉迟,不知道该怎么喂。 “拿个唧筒来,用唧筒抽了给他喂。” 芷娘眼神一亮,用唧筒把碗里的盐糖水都抽完,宁小七帮着把尉迟的嘴掰开,然后芷娘慢慢推着杆子把水送进去。 “恩,有吞咽反应,还不错,把那三碗都给喂进去。宁大哥,待会安排几个人全程守着他,隔上几个时辰就给他喂盐糖水,要是有什么异常就即使告知白郎中。哎呦,困了,晚饭我就不吃了,我先去睡觉了。” 林彻背着手,施施然的走了,留下白郎中他们善后。 铃娘其实还想陪着芷娘玩会,唧筒喂水看起来挺好玩的,只是还没忘记自己的职责,只好跟上林彻走了。 …… 这一夜,小小的山寨没有往日那般安宁,都在传说着这一日发生的事情,林家郎君乃是仙童下凡的玄幻故事,让山寨热闹了小半夜。 林彻不知道在这一天里,他先是被看做是妖魔鬼怪,然后又被神化成仙人转世,反正就不是人,当然就算林彻知道了也不会在意,很是香甜的睡了一觉。 寅时,生物钟的作用下,很准时的醒来了。 独自在院子里练了一个时辰的无极功,然后到了卯时,便把稚虎营的少年们都赶了起来开始操练。 “你们都是猪吗?这么晚了还要我来喊你们起床!?我都练了一个时辰的功了!现在,先来个二十圈给你们醒醒神!” “侯三,跑快点!没吃饭啊!都拖你们伍后腿了,小心虎子给你穿小鞋!” 额,昨晚是吃了,早饭还没到点呢。 “周十三,不错哟,有进步,加油!江大头,你们伍这下不会最后一名了,保持下去,全伍嘉奖!” “十字绣!加油!追上虎子,抢了第一,早饭给你们伍加鸡腿!” “虎子,你别光顾着自己闷头跑啊,看看你的伍,稀稀拉拉的,加强管理啊。” 林彻最近感觉身体越发轻盈了,跑步对他来说就是小意思,他跑在队伍的侧边,忽前忽后的,或快或慢的,简直随心所欲。 跑完圈,又开始了队列训练,二十五个人排成了长宽相等的一个小方阵。 “立正!向前看!” “朱六福,你那一排歪了,没发现么?赶紧整理!” “向左转!” ‘唰,啪’ 动作齐整,声响划一。 “正步!向前齐步…走!” “啪,啪,啪……” “立…定!” “各伍长!坚持队列,要是不齐,立马调整,找出问题,吸取教训,争取下次不要再犯!” “很好。立正!向后…转!” 第67章 . 岩干寨的未来 训练场边,宁钊带着黎万春和窦智,在宁小七的陪同下,正在参观林彻他们的训练。 “小七,平日他们都是这么训练的么?” “不是行军日,便都这么训练,风雨不改,行军日的的,也是卯时起,只做小操,跑个圈就要整理行装了,吃过早饭后,路上边走边练,有时候急行军训练,有时候列阵前行,还有骑马训练,等等” 宁小七知无不言,林彻并没有让他对宁家军保密这些,既然在人家的地盘操练,那就没有隐瞒的意思。 “嘶,这岂不是日日操练么?还好就这么二十几个小伙子。” 窦智感到这操练强度实在惊人。 “不止是他们,石城县新成立的巡检司其实也是林家拉起来的,那里招了五百个新兵,也是整日里如此训练,除了马匹不够,没怎么训练马术的话,其余都差不多。” “嚯,不得了,如此训练,消耗可就大了去了,新兵蛋.子的身体吃得消?往日俺们营中也只是三日一小操,五日一大操。” 黎万春也有些吃惊。 “春哥,消耗不用担心,营中一日三餐,顿顿干饭,早上还每人一个鸡子一碗豆浆,午饭晚饭都有鱼肉,菜蔬更是不缺,阿郎说,也就是现在条件暂时不够,不然还得每日一碗牛奶或者羊奶呢。” “娘咧,这么豪奢的?地主家怕是也没有日日吃肉的吧,这一个指挥的人马,一日的消耗怕是赶得上往日咱们小半个将的伙食钱了吧,将主,你说是吧。” “呵呵,俺们那点伙食都时常拖欠,俺当年没少为这个发愁。” “那巡检司不止伙食好,被服鞋帽,日常用品,全是营里包了,去那当兵,光着身子进去就成了,不用为其他事分心,专心操练,还有每日晚间一个时辰的识字课。” “识字?当大头兵还要识字!?” “阿郎说了,练兵就要练精兵!不止要练身体练武艺练技能,还要练脑子练意志练思想!要看得懂记得住军纪条例,要看懂理解军令任务,还要在执行任务时有自行解决难题的方法方式,要有主观能动性。要知道为什么而战,怎么战,如何更好的战胜!” 亏得宁小七记性好,能把这些理解不理解的话都记下来。 “额,听得不是很明白,但是觉得很厉害的样子!” 窦智挠挠头皮,感觉被一堆名词绕晕了,这和以往自己当禁军的时候差别很大啊。 “那他们就只操练这个阵列和行军么?都不操练兵器和阵图么?就练这些怎么上阵对敌?” “小春,你还没看出这里的关窍么?这阵列口令练下来,千万人如一人,口令一下,如臂使指啊,等习练久了,兵士将为令是从,一声前进!前面即使是刀山火海,也是一往无前,所向披靡的。真是厉害啊,小七,这些都是林郎君想出来的么?” “恩,是俺亲眼看着阿郎一笔一字的撰写的章程,虽然好多字俺都还不认识,原来在府上的时候,俺也要到学塾上学的,这次出门方才中断,阿郎说等闲下来,俺还是要多读书识字!” “小七,你要好好跟着林郎君,让你多读书是没错的,为将之人起码得熟读兵书,能知天文地理,能理军中庶务,或许将来这林郎君真的能搅动这天下风云呢。” “是,大兄,小七省得,焦大哥让俺跟着阿郎的时候便如此嘱咐过俺了,俺到了阿郎身边,也是如此想的。而且阿郎对待俺们一向很好的,都不怎么讲究主仆之分。” 宁小七顿了顿,又接着说。 “其实,阿郎说练这些只是打基础,让一个普通人在短短几个月里,能转变成一个真正令行禁止的真正军人,后面还有很多战术动作也要训练的,具体训练什么,俺现在也没见过。” “林郎君的道理是对的,一群令行禁止的兵士,即使只是拿着烧火棍,也能杀穿坚甲利刃的乌合之众!” 宁钊全神贯注的注视着场中的操练,想参透其中的秘诀。 …… 吃过早饭后,宁钊陪着林彻,在山寨四周走了一圈,让林彻对周围的地形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 逛了小半天,众人便寻了一处山顶的台地休息一下。 林彻站在台地边缘,抬眼四顾,山间凉风阵阵,即使太阳当空,也感觉不到什么酷热。 这六月的天,山林间似乎也只有二十度左右的温度,令人气爽神怡。 “宁大哥,这里其实真是个不错的地方,开发一下,很适合休养生息呢。” 林彻手指划拉了一下山脚处的平地,对边上的宁钊开口道。 “当初俺也是看中了这块地方,方才火并了那康麻子。” 林彻指着山寨左侧的一处,那里是一个马蹄形的谷地。 “那里,把谷地里的树木都清理了,修个水渠,把西边的溪水引进去,得有个三四万亩的地方呢,倒是合适用来养牛羊呢,在那些坡地种上牧草,恩,我记得有种叫紫苜蓿的牧草,好像是产自伊朗那边,恩,现在应该是大食吧,恐怕已经被蒙古灭国了,管他呢,等我去了泉州,那里多的是阿拉伯商人,重金悬赏,总有人能把种子带过来。现在可以种其他的牧草将就一下。” “这样,也可以蓄养一些山地马,马种我让家里商队多从大理弄,妈的,大理也被蒙古灭国了。真是操蛋啊。” “林兄弟,在这里可以养马么?” “肯定可以啊,就是养不多,不过等紫苜蓿种植开了,就可以多养点,大理的矮脚马,骑乘,驮马,都很适合咱们这边的山地。那西边不是还有一个大盆地么,到时候也可以开垦出来,只要有人,这些都不难。” “人倒是不难找哦,可哪里来那么多粮食啊。” “我会有办法的,我一定能弄到足够的粮食!现在你们山寨脚下那片小盆地就可以好好利用起来,现在太浪费了,想法多招点流民,都开垦出来,一两万人的口粮还是能种出来的。” “那倒是,就是缺耕牛农具啊。” “没事,就这么点地方,我还是有办法的,明年开春前,我给你们弄两百头耕牛,另外再弄种牛种羊,鸡鸭猪苗,然后让人教你们建养殖场,集中饲养!” “林兄弟,这得花不少钱粮吧?林家再富,经得起这样花销么?” “宁大哥放心,我这次去泉州,就是取赚钱的,看到那雪盐霜糖白酒了没?这些都是我林家独有的,还怕赚不到钱?再说,我还有很多其他赚钱的法子,以后不会缺钱粮的。” 宁钊将信将疑,不过真要按林彻说的实现了,这里将变成一块宝地! 第68章 . 离寨 在山地间转了一上午,中午便回了寨子。 这时,白悦已经接治三十多名病人了,整个聚义厅都是药香,病人家属看着白悦现场煎药,并且记下步骤方法,以便日后自己煎制。 芷娘和铃娘两个小妮子,正在里面忙前忙后的打着下手,铃娘只是觉得一时好玩,但芷娘倒是真的乐在其中。 看着聚义厅变成了医馆,众人只好另外寻找吃饭的地方。 下午,林氏商队的人赶了五辆牛车到了山寨脚下,因为山路行不得牛车,宁钊只得带着一百来人下去肩扛手提的。 还好这一趟也就三十石粮食,也就三千六百斤,三里多的山路也不算长。 “宁大哥,我看你们这山路得修修了,我家管事传话来说,一共买了一千多石粮食呢,现在有三百多石被粮商送到了浮流的我家邸店里,后续的还只能暂存在粮商自己的粮仓呢。” 林彻看着你难行的山路有些皱眉,虽然这有利于防御敌人的攻打,但是更加限制了山寨的建设,所以用建议的语气提醒宁钊。 “一千多石啊?够我们山寨吃一年了。林兄弟你真是破费良多啊。看来这路确实该修修了。” 宁钊听到有这么多粮食,这可解决了最让自己头痛的难题了,修路是为了方便粮食运进来,自然一口答应下来。 “够吃一年?宁大哥,不对吧,你这寨子一千五百人,一人一天一斤粮食,一年也得五十多万斤,四千多石粮食总得要的,只是一时间买不到这么多,只好先给你们准备一季的口粮,往后慢慢买。” 福建这里山多田少,产粮不是很丰富,也就是沙县比较繁盛,商贾云集,不然别的地方一时之间买这么多粮食还有点难呢。 “一天一斤粮食!?哪能这么吃,打点猎物,采点野菜什么的,一斤粮食俺们一个人得吃三五天呢。” “宁大哥,你真是过惯了苦日子哈,以后就敞开了吃,吃饱了才有力气干活啊,干活才能把这片土地好好开发出来呢,别担心粮食,这一两年靠买,以后说不定自己种的都吃不完呢。” 林彻哪里还能让他们饭都吃不饱,他已经把宁家军视为自己的囊中物了,当然希望他们日益强壮起来。 “对啊大兄,阿郎说的没错,多吃才能多干活,才能把日子过好呢。” 宁小七现在跟着林彻,衣食不愁,自然不愿意见到自己的亲人还要熬苦日子。 “好,既然以后不用为粮食担忧了,俺们就好好干活,明天开始整治寨子,还有把下面那块地都给开垦出来。” “宁大哥,你就按我们商量好的来办,我在浮流的邸店也要扩大,这样就可以招纳到许多工匠,然后悄悄把工匠送到这里来,帮你们把这里建成一个小山城。” 只要让宁家军的日子越来越好,那将来他们必然心向自己了,林彻不用强迫不用诱惑,到时候一切都水到渠成。 岩干寨的人看到送了这么多粮食进寨子里,高兴的和过年一样,这几年,颠沛流离,就没吃过几顿饱饭,一个个都面黄肌瘦的,现在总算看到盼头了。 对于带给他们希望的林仙童,也是愈发的感激起来。 晚饭后,尉迟醒了过来,白悦给他检查了一番,状态还不错,在向好的方向发展,又给开了一张药方用以康复。 不过尉迟可能是失血太多,面色还是比较苍白,也没什么精神,喝了一碗肉粥,还有两碗盐糖水后,又睡了过去。 第二日,早饭过后,林彻变向宁钊等人告辞,在岩干寨众人的依依不舍中,离开了山寨。 一行人中,比来时多出了一个人,宁芷娘。 宁芷娘出于强烈的学医愿望,和宁钊求告了一夜,宁钊也考虑的女儿的身体还需要慢慢调养,而山寨现在却没有那么好的条件,跟着白郎中身边,就算是一举两得了,反正还有宁小七这个亲叔叔能照看着她,也就答应了。 “宁大哥,别送了,我会照顾好芷娘的,你们往后有什么需要,就派人和浮流的林氏邸店说就行了,我会嘱咐他们的,你们好好建设,也别把武备落下了。等我回程的时候再来看你们。” 宁钊带着十几个亲信,把林彻他们送到了官道,这才依依惜别。 林彻众人没有在曹远这个小镇子停留,直接到了浮流镇,也就是林彻前世的永安市市区所在地。 浮流地处水陆交通汇聚之处,还算繁华,大概有两千多人口,镇子里有几十家商铺,林氏邸店为了方便,便建在了镇子的南边。 由于附近的群山里,匪盗横行,为了维持交通的通畅,官府便在镇子上设了巡检司,有五十多个兵丁,剿匪是不用想的,也就能保证镇子里的治安。 林家其实在沙县城里有商铺的,平时负责沙县的大掌柜也一般待在县城里,而镇上这个邸店主要是方便自家商队的往来停驻,只有一个大伙计带着五六个小伙计在这里操持。 知道自家郎君路过,这姓张的大掌柜也昨天便在这里等待了。 只是没见到林彻,倒是见到了已经在这里落脚的杨巍成陈舯他们。 得知自家郎君在岩干寨做客,便继续等在这里。 林彻到了后,把杨巍成陈舯他们几个管事的都叫到一个房间里,还特别叫上了张掌柜和浮流镇的大伙计。 然后林彻便把扩建这里还有扶持岩干寨的计划交代了下来,点明由张掌柜和大伙计负责先期事项,后续泉州和家里那边都会派人过来,林彻的目的是打算把这里彻底建成林家的私城。 张掌柜和大伙计得知有这么一个天大的计划由自己住持前期事宜,喜出望外,这可是彻底的重用啊,要是表现得好,那就可以一跃成为林氏的核心阶层了。 于是摩拳擦掌,拍着胸脯大表忠心,向林彻保证把任务办好。 这一天里,林彻都和众人在完善这个计划的细节,前期得买地,买建材,招纳工匠等等,把这些任务都布置给了张掌柜他们,直到午夜才睡下。 第69章 .青阳见闻 六月十一,林彻带着商队,离开了浮流镇,继续踏上了前往泉州的路途。 先是沿着官道南下,经过漳州的龙岩县,然后转向东行,进入了泉州的安溪县。 途中,正好经过了青阳铁场。 这时候的泉州铁矿资源丰富,冶铁业非常发达,最主要的铁产地包括安溪青阳铁场、永春倚洋铁场、德化赤水铁场。 而其中青阳铁场出产和税收远高于其他两处,且在行政上独立于安溪县,受泉州铁务直管。 这里的矿藏种类多、储量大,为青阳铁场冶铁制造提供绝好条件。 地处泉州五阆山脉,茂密的森林提供了取之不尽的燃料。 北高西低、东西向夹的地势,使铁场所在的下草埔犹如天然的“鼓风机”。 从下草埔可抄山道抵达临近的渡口,将铁制品经由水路抵达泉州港,再沿着海上丝绸之路销往南洋各国。 丰富的物产资源、便捷的水陆交通、强大的生产力,宽广的销售市场,使得青阳铁场成为了大宋有数的冶铁基地,官办和民办铁场共存。 得天独厚的冶炼场,吸引了许多能工巧匠从四面八方聚集青阳。 青洋村炼铁炉窑多达上百处,环抱村庄的后山开出了多处矿井。 人们从四周近山开采出铁矿石,从山林运来木柴,铁炉里炉火正旺,工匠们叮当敲锤声绵延不绝,四溅的火星映红了天空。 林彻发现,这里竟然可以同时冶炼熟铁、生铁、钢,同时还具有一定的深加工能力,能够锻造铁钉,铁片,铁锅,以及一些农具。 更多的是把铁料送往晋江下游的冶炼铸造作坊,进行深加工,然后再销往各处。 紧紧依靠手工业,从咸平二年,官府设置青阳铁场开始,这里便开启了‘炉火照天地,红星乱紫烟’的冶铁盛景,已经两百多年了。 林彻带着宁小七和虎子,三人在这四周乱转,似乎也没人管他们,也许是来往的人流太多了,官府对这里的管理和限制并不严格。 三人正在清洋村里瞎逛着,这里说是村,还不如说是一个工厂区,铁铺作坊有几十家,大多是对铁料进行一些粗加工。 这时,一座规模还算大的一个作坊吸引了林彻的注意力。 这个门额上写着‘庄氏铁坊’的院子口聚集了几十人在往院子中打望,院子里传来一阵阵喝骂声,林彻仗着个子小,力气却不小的便宜,从人缝里钻了进去。 却见院子,五六个衙役前面站着一个小吏,正戟指对着一个老汉怒喝。 “庄老头,今年的买扑钱你已经拖了两月多近三月了,两百万斤铁总共一万贯,你现在只缴了三千两百贯,余下的钱却让我追讨如此长久,我已被掌务官人打了两次板子了,今日,无论如何你家必须把钱补齐了!” “还请再宽限些时日啊,马监使,如今老朽家中却是拿不出如此多的钱来啊,还望监使高抬贵手,待寒家缓过这口气,必当厚报!” “呵,谁稀罕你的厚报薄报,整个青阳场,谁不知道我马有才一向廉洁奉公,一清如水,从不假公济私,枉法徇私的!” “马监使,老朽数代为铁场尽心尽力的份上,每年买扑的份额都是最大的,也从未拖欠买扑钱和税钱,今年寒家实在是流年不利,遭了大难,就烦请监使帮忙在掌务那里多多美言几句。” “你个庄老头,就算我能宽限你,那谁来宽限我?掌务那里是我一个个区区小吏能说得上话的?我看你就算缴不上买扑钱,也得把孙公子的借款还上吧,到时孙公子在掌务那里美言几句,不必你我在这拉扯要强的多么?” 马监使朝边上努努嘴,林彻才发现旁边一直静静站着的两人。 一个青衣小帽,看打扮应该是个小厮,另一个一身白衣襕衫,头戴东坡巾,一副读书人打扮,看起来很是儒雅谦和。 “庄员外,实在不是小生想催逼与你,小生入股的那五千贯就不说了,既然合伙做生意,那个赔了小生就认了,可那两万贯买船的钱可是小生多方筹措而来的,这个当初说好是帮庄员外借贷的,也是立了字据的,小生如今也是被债主三番四次的追逼,还望庄员外莫让小生难做啊。” “孙公子啊,确实是寒家对不住公子了,寒家多年的积蓄都投到了这次买卖上,出了事,那些船员的抚恤已经花光了寒家所剩无几的银钱了,还请公子再帮寒家延缓一二。” 林彻从围观者的议论声中,大概明白了来龙去脉。 原来这庄家一百多年前就开始来到青阳铁场了,经过数代人努力,从一个铁匠,渐渐积累成了一个冶铁世家,家传的冶炼技术也是独树一帜的。 因为宋朝对铁实行的是禁榷制度,泉州这边的私营铁场,必须向官府买扑产铁份额,一斤高达五文钱,要知道在宋朝内地铁器一般也就三十几文一斤。 所以庄家每年炼出的铁料最多,需要缴纳的买扑钱也就越多,这还不包括另外需要缴纳的商税。 那孙公子,其表兄正是如今的泉州铁务的正堂掌务,不过却不是什么纨绔子弟,待人一向谦和有礼,名声也是极佳。 年初的时候,在孙公子的推波助澜下,庄家打算自己卖铁器到南洋去,于是便通过孙公子借贷了两万贯买了两条五千料的海船,装运了一百万斤铁器从泉州出了海。 林彻算了算,一百万斤听起来很多,换算一下也就五百吨,从林彻自己的感觉来说,不算很多。按这个时候的市价来算的话,价值三万多贯,运到南洋估计能够翻一倍以上。 据说那孙公子自己也投了五千贯钱进去,占了一成半股份,倒也算是合理。 只是不成想,两艘船加上结伴同行的五艘别家的海船,在海上遇到了海寇,除了一艘侥幸逃脱外,其他六艘连船带货一起劫了个一干二净,船上的人到现在也没见着一个回来的。 得知这一噩耗的庄家如五雷轰顶,要知道,两艘船上还有庄老头两个儿子以及三个孙子在船上呢。 不过庄老头还是把家中最后的一万多贯拿出来抚恤了两艘船上近两百名船员,如今却还有沉重的买扑钱和债务不知道该如何筹措。 院子中,三方两边还在商谈,那庄老头似乎做出了什么允诺,那马监使也不再步步紧逼了。 “庄老头,那可说好了,再给你两个月,若是到时还不能还上孙公子和铁务的买扑钱,你家这铁坊和矿山便一并转让与孙公子哈。” “庄员外放心,即使最后还是筹措不出银钱,把这铁坊抵与小生了,那铁务上的买扑钱,小生也必然一并担了!” 这时候,林彻旁边有人小生议论着。 “嚯,这孙公子还是很厚道啊,还把买扑钱给担了,仗义啊,不愧是泉州城里有名的至诚君子啊” “呵呵,老兄,你怕是不知道这庄氏铁坊加上那座矿山,起码得值个十万贯不止啊,这孙公子明明是捡了大便宜!” “啊!?那为何庄家不自己卖了,除了还债那不是还能剩个六七万贯么?” “呵,祖上几代人攒下来的家业,岂是说卖就卖的,那以后如何面对祖宗?再说了,在这青阳铁场,泉州铁务不开口,谁敢接手,怎么卖!?” 林彻略略思索,心里有了点想法,不过既然庄家还有两个月时间,那也就不用急这一时,便又矮身钻了出去。 虎子正抓耳挠腮,急得不行,生怕自己阿郎有个什么意外,却也没法拨开那密匝匝的人堆。 宁小七倒是上了院墙,时刻关注着林彻的安危。 见林彻出来后,两人便赶紧迎上去,死死的看住林彻,就怕他又来一个任性自由行。 “好了,不看了,咱们走吧。” 第70章 .安溪酒楼 三人离开青阳铁场,骑回了寄放的马匹,追上大部队,当晚便在安溪县城安置下来。 晚间,林彻找来陈舯,把今日的见闻和他说了。 “舯叔,这孙公子你可有听闻过?” “这孙公子在泉州城也算是一个名人,倒不是因为他那掌铁务的表兄,而是其人交游广阔,虽然连解试都没有考过,但在士林还是颇有佳名。他原是福州人士,来泉州也就五六年的样子,其家境颇富,经常组织文会诗会,倒是一向出手大方。但是也没有听说过他热衷商贾之事啊,据说他家中以前出过高官,一直都是耕读传家,在泉州也没有商铺。不过,他和蒲寿庚的孙子蒲崇谟倒是交情莫逆,经常一起出入青楼花街。” 陈舯不愧是泉州的地头蛇,知道的情况还是蛮详细的。 “呵呵,还是个花花公子啊,我看他仪表斯文,谦和有礼的,还以为是个正经的读书人呢。” 林彻似乎对这个时代的大多数读书人都不怎么感冒。 “阿郎,读书人哪有不逛青楼的?不去青楼如何诗酒唱和,指点江山呢。” 陈舯看林彻的眼神有点怪异,嘿,也难怪,阿郎还小呢,不懂这里面的调调。 陈舯不知道的是,林彻前世也是流连声色场所的老客了,只不过后来厌倦了而已。 “舯叔,你说我们有没有可能买下庄氏铁坊?” “阿郎,你是看中了青阳铁场了么?要说买下,银钱倒是没什么问题,只是这牵扯到泉州铁务,里面不知道有什么弯弯绕没有。” “无妨,过几日你派人去探问一番,只是莫要以我们自己的名义,先探探路。” “好的阿郎,这个简单,泉州商贾云集,借个名头还是不难的。” 林彻这时想起了前世鼎鼎有名的安溪铁观音,他前世的时候就爱喝这茶,虽然知道这个时候肯定还没有铁观音,但觉得安溪这时候应该也产茶,所以起了打问一番的心思。 “舯叔,这安溪可有什么名茶?” “这倒没有听说过,要说茶还得是建州那边,这安溪没有茶场,最多就是有一些野茶吧。” “我听我师祖说,他曾经在这边喝过一种很是特别的茶,说有机会能再次喝到就好了,我想满足一下他老人家的心愿,麻烦舯叔派人寻访一下这安溪哪里有那些野生茶树。” 呵呵,林彻竟然拿张道士来做借口,也不知道张老道知道后作何感想。 “阿郎真是一片孝心啊,在下会尽早安排这事的,只要安溪有茶树,咱们就一定把它找出来。” “这事也不急,仔细找便是了。好了,时辰不早了,舯叔你也早点歇息。” “好的,阿郎,那在下便去了,不打扰阿郎休息了。” 翌日,商队没有动身,因为林彻觉得离泉州也就一两日路程了,这日才六月十七,也不差这一天两天了,让大家在这休整一日,解解这半个月的劳累。 众人对自家郎君的决定很是拥护,特别是二十几个少年郎,欢呼雀跃的涌上了街市,三五成群的找乐子去了。 林彻抱着小白,带着铃娘和芷娘两个小妮子,后面还跟着大长腿宁小七还有黑大憨的虎子。 哈,虎子经过这半月的旅途,竟然又长高了半个头,这一顿三斤肉还真没浪费,就是这皮肤晒得黑出油来。 既然要上街玩耍,那就没道理在邸店里吃早饭,林彻打算寻摸一下这安溪有啥好吃食。 安溪县城也不算很大,但也有三个石城县城那么大了,林氏的邸店开在城东位置,周边算得上是安溪的商业区,横竖两条街,开满了各式店铺。 出门没走多远,望见一座酒楼客人进出不息,这个时辰,想来也是做早餐的。 店门首彩画欢门,设红绿杈子,绯绿帘幕,贴金红纱栀子灯装饰厅院廊庑,花木森茂,店招写着安喜楼。 进得店门,入门之处是‘欢门’,大红和大绿的‘权子’相间列成一排,很是惹眼,中间是一个不大的天井,走廊两边及厅堂、院子都悬挂有栀子花形状的灯笼。 一个小帽短褐的小厮,手臂上搭着布巾,很是殷勤的迎了上来。 林彻随意问询了几句,便让小厮安排了二楼临街的位置,几人坐下后,小厮拿出著纸打问。 “客官想吃点什么?” 虽然看着几人主从同坐有些奇怪,却也知道不该问的别问。 “我等是初次来这里,不知道贵店有哪些吃食,你先介绍一二。” 这可以说是林彻这一世第一次在酒楼吃饭,上次去临江阁也只是与郭知县说了些许闲话,酒菜都是郭知县早点安排好的,林彻也没来得及吃上一口,所以也不知道该怎么点菜了。 余下四人就更不用说了,都没下过馆子,两眼一抹黑。 “这早间的话,小店供应大小米水饭、炙肉、乾脯、云吞、豆花、羊馅小馒头、脂麻团子、江豆栗儿、龟儿沙馅、春饼,油葱米粿,芋包,白粿、软羊焙腰子、盐酒腰子等,还有各色面羹,有四软羹、石髓羹、杂彩羹、双脆石肚羹、猪羊大骨、杂辣羹、诸色负羹、大小鸡羹、撺肉粉羹、三觯大廉骨头羹,这时节正是暑时,也供应各种凉食,麻腐、鸡皮麻饮、细粉素签、沙糖冰雪冷元子、水晶皂儿、生淹水木瓜、药木瓜、鸡头穰、沙糖菉豆甘草冰雪凉水、荔枝膏、莴苣笋、芥辣瓜儿等等。” 这小厮脸不红气不喘,一口气说这么一大窜的吃食,听得林彻众人一阵眼晕。 还好林彻前世也是见过世面的,没有一点露怯,只是很佩服这小厮的肺活量,这才是真正的气量广阔之人啊。 “云吞,豆花,馒头,春饼什么的,你看着上,面羹各色都来一份,凉食也尽管都上了。” 既然不知道怎么点菜,呵呵,那就上一本!咱现在是有钱人! “阿郎,我要吃肉。”虎子生怕林彻漏掉了他的最爱。 “大早上的,吃那么油腻,你也不怕不得克化,好吧,给他再上二斤炙肉,对了,你家的豆花应该是咸的吧,甜的我就不要了!” 在林彻眼中,甜党都是异端! “好嘞,客官先用茶,稍待片刻。” 小厮看林彻穿着不凡,怀中的小猫也是从未见过的品种,还随身伺候着两丫鬟,带着两个壮实的伴当,点菜这么随意任性的,怕不是哪家的衙内吧,也不管几人吃不吃得完,没有一点相劝的意思。 第71章 .市井百态 小厮走下楼,近到厨局前,把林彻的点单从头唱念,报与局内铛头,声音起伏跌宕,腔调很有一番韵律。 酒楼原是有茶娘为客人点茶的,林彻不惯外人在,也就推拒了,这点茶分汤的业务便落在了铃娘手上。 其实也不需要什么茶艺,因为林彻只要茶团泡水便行,勿须添加那许多的香料,铃娘的工作还是很简单的。 片刻之后,两个小厮口中唱念“行菜喽,诸位且小心。” 上得楼来,只见他们每人左手杈着三个碗,右臂自手至肩驮叠约二十碗,散下林彻桌子前,四十几个碗碟,没有一丝差错。 看得林彻差点和其余四人一样膛目结舌,这哪里是上菜,明明就是耍杂技嘛。 “虎子,给赏。” 林彻对这个时代酒楼要给小费的规矩还是知道的。 虎子这个移动储物柜,掏出铜板,每个小厮打赏了四五十文。 两个小厮眉开眼笑,没想到这个小衙内还是个豪爽之人。 “公子请慢用,若是有需,轻唤一声,小人等立马就来。” 小厮看出林彻似乎不喜有人打搅,便自觉的先退下了。 林彻拣了一份豆花,一碗云吞,几张春饼,还有几个包子,还有几个芥辣凉菜放到自己面前。 “你们自己拣喜欢的,在外面,不须讲那些规矩,放开了吃。” 铃娘喜滋滋的端了一份沙糖冰雪冷元子给芷娘,自己又拿了沙糖菉豆甘草冰雪凉水吃了起来。 呵,女人,大早上的吃冰,也不怕坏了肚子。 宁小七对面食似乎挺热衷的,端起一碗林彻叫不出名字的面羹就美美的嗦了起来。 虎子那是二话不说,眼里只有肉! 林彻一手抱着小白,一手捻着早点,惬意的品味着,不时的透过窗户,打量着街上的人间烟火气。 街上行人颇多,熙熙攘攘,却又轻松闲适,少有形色匆匆之人。 三两成群,或坐或立,袒着胸怀,露出花胳膊,眼神巡梭着街面寻找赚钱机会的闲汉。 挎着篮子,在各个摊贩前翻翻拣拣,讨价还价的大娘大婶子,为着几文钱的货物,与摊主们争得面红耳赤,泼辣的话语隔着老远都能听到。 簪花带妆,风姿绰约,成群结伙进出各种店铺的小娘子,犹如一丛丛鲜艳的花朵,吸引着所有人的目光,总有一些少年郎徘徊在她们周围,试图近前搭讪,惹得小娘子们或嬉笑调侃,或呵斥怒骂。 短褐袴裤的小商贩,推着各式的小车,沿街叫卖,如念如唱的揽客声此起彼伏,行人们遇到有自己需要的,便挥手招呼一下,他们便停下来任由挑选,舌绽莲花般推销自家的商品。 一些白衣书生,有的背着竹笈,有的带着书童,有的手不释卷,有的远远打望着那些靓丽的小娘子,相互之间碰见,也是揖手相拜,遇到投契的,还要相互请教一番诗文。 皂隶扛着水火棍,懒洋洋的巡着街,要是望见一些熟知底细的无赖子,免不了上前喝骂几句,无赖子也不跑,嘻嘻哈哈的奉承几句,皂隶也不会真的和他们计较。 还有挑担的送水人,提着外卖疾步行走的小厮,行脚的僧人,追打嬉闹的顽童,各色人等,勾勒出一派繁花似锦的盛世景象。 混不知淮河以北,已经尽陷敌国一般。 这市井百态,仿佛在林彻眼前展开了一卷清明上河图,多美好的世界啊,只是怕用不了几年,这一切将被异族的铁蹄踏碎,一如汴京那些北方的大小城池。 一顿早饭,吃了大半个时辰,两个小妮子撑得肚子滚圆,脸上露着满足慵懒的笑意。 虎子吃了五碗面羹,两斤炙肉,还有其他七七八八吃食,却不见肚子有什么异常,也不知道东西都被他塞哪里去了。 宁小七其实和虎子吃得差不多,只是吃相看起来斯文许多,十几碗吃食就这样无声无息的消失在他缓缓张合的嘴里。 要是让林彻来指出宁小七和虎子为何给人的感觉差别这么大,林彻一定会说颜值便是王道,长相好看的人,做什么都那么赏心悦目。 林彻揉着小白的脑袋,刚喂过羊乳的小白很是慵懒,趴在林彻的臂弯里,偶尔张开嘴打着哈欠,很有大睡一觉的欲望。 突然,林彻瞟见街道上似乎有一道眼熟的身影,转过眼,仔细打望过去。 咦,好巧啊,这不是那青阳铁场见过的孙公子么。 只见那孙公子换了一身月色锦袍,骑着一匹白马,风度翩翩,从侧边跟着一架精致富丽的紫色马车,侧着头,似乎在和车内的人谈笑着。 而他们前后还有四五架马车,以及七八个骑着马匹,骡子,还有健驴的书生装扮的年青人。 还有伴行在四周的伴当小厮,最后还有几个书生安步当车的跟着。 看着应该是往城北而去,如此多的车马,估计是要出城了。 林彻一时兴起,反正也是闲着,不如跟上去瞧瞧有什么热闹,便让虎子去结了帐,五人也遥遥跟着车队。 “今日那么多吃食,怕是费了不少钱吧。不过真的很好吃诶,还好都吃完了,不然浪费就可惜了哟。” 芷娘是从未一次见过这么多品种的吃食,别说以前跟着老爹颠沛流离的时候了,就是到了林氏,因为在路途中,也没有条件弄这么多花样。 “也不多,不算打赏也才不到五百文。” 呵,虎子跟着林彻,也是对钱没啥概念,不过五百文也确实不算贵。 “五百文啊,可以买小半石大米了诶,一石粮食都够以前大家吃一天了。” 呵呵,真不知道宁家军一千多人以前是怎么过来的,一百二十斤粮食得吃一天。 “芷娘呀,莫要担心,跟着阿郎不会饿着肚子的。” 虎子大大咧咧的说道。 “恩,芷娘放心,阿郎答应了以后不会让寨子里缺粮的,大兄和阿嫂都不会再挨饿了,你到了阿郎这里,也放开了吃,白郎中说你的病其实就是饿的。” 第72章 .相思林中相思亭 车队出了安溪北门后,继续往北边走了大概二十里的样子,却是到了蓬莱山。 在山脚处抬头,便看到一百六十多丈的高处,一处庙宇依山而建,面临深壑,分三层作楼阁式,崇楼曲阁,层迭回护,从远一看,外观犹如“帝”字,气势磅礴,巍巍壮观。 只是车队并没有登上去的意思,在山腰一处地方拐了弯,上了一条岔路,再行不久便来到一处树林,原来却是整整一大片的相思树。 林子中修着几座石亭,用走廊连成一个曲折美观的环状,环里是一口山泉,涌出的泉水,经人工休整过得小溪在几座石亭间蜿蜒流淌。 亭中尚有几个闲人在流连此处的美景,车队就在亭前的空坪停了下来。 那孙公子与另两个青年,等在那紫色马车处,接那车中人下车。 一阵娇笑,车帘掀开,露出一张宜嗔宜喜的俏脸。 “孙家哥哥,这处便是你说的相思林么?好似也没什么特别呀,莫不是为了诓我把赵姐姐请来特意编织的理由吧。” “嗐,璇娘妹子,小生怎么敢诓你哟,你兄长那沙钵大的拳头可不是说笑的,轻轻一挨,我这单薄的身子还不飞出去么。” “嘿嘿,元正兄,你与小妹的账自行算清,可莫要牵连在下哟,若是元正你但有亏欠,那在下只得替小妹讨回公道了。” 身穿褚黄丝袍的青年开口说着,见他一脸络腮胡,大鼻子,略带一点胡人的相貌,看不出具体年岁。 “哈哈,崇谟兄说的没错,若是你真的是为了诓我家妹子,那说不得我要与崇谟兄并肩作战,为舍妹讨回公道了。” 这青年面白无须,看起来也就十七八岁的模样,但隐隐有种天生的贵气。 “崇谟兄,鹤云兄,莫在打趣小弟了,难得今日出来体会一番山林野趣,还是赶紧请乐燕妹子下来吧,如此良辰美景,合该咱们在此诗酒唱和一番。” 孙公子佯作讨饶般向两位青年揖着手。 那车上璇娘已是自个跳下了马车,这时方能看清模样,原来不过十二三岁的年纪,穿着一身淡粉色的罗裙,相貌很是标致,高眉深目,带着一点异域风情。 璇娘下车后,扶住从车中伸出的一直嫩白酥手,引着一个眉目如画般的二八女郎踏着马櫈下了车子。 这女郎下得车后,稳了稳身型,稍微理了一下裙裾,启开红唇,吐出百灵鸟般的嗓音。 “奴家却不管得孙公子是不是诓我,整日间在府里,闷也闷死了,左右不过寻个由头出来透透气罢了。” “嘻嘻。你们看,乐燕妹子这个正主都不在意的,你们就莫要追究小弟了,再说此处却是青山绿水,妙趣横生,相思林中相思泉,泉送红豆寄相思,小弟都已安排周详,这次十几位青年才俊,更添诸位佳丽,赏美景,饮佳酿,谈诗论词,岂不美哉。” 孙公子借着女郎的话头,大蛇随棍上,活跃着气氛。 “走走走,元正兄,莫要在此逗留,赶紧领我们进去吧,走了这半日,在下早就口渴难耐了,听闻元正兄近日得了一批西域葡萄酿,快取来给我解解渴。” “哈哈,原来崇谟兄是馋了元正的美酒啊,难怪愿意跋山涉水呢。” “鹤云兄说笑了,蒲家什么美酒没有啊,哪里能稀罕小弟那点薄酒,此番其实乃是小弟厚颜相求,崇谟兄为我诚心打动,方才携妹赏脸呐。” 说着,孙公子已经领着十几位年轻书生,以及六七位妙龄少女,在仆从的簇拥下,进到一座最大的石亭中,亭中早已设好案席,瓜果酒肉俱全。 这处亭子挨着泉水池子,徐徐微风掠过池面,弄皱了碧绿的泉水,带着清凉送入亭中。 于是众人依次入席,分男女坐开东西,一片欢声笑语,畅意言谈。 他们带来的家丁伴当,把持住石亭两端的走廊,霸住了这个亭子,不再让外人靠近了。 …… 林彻五人慢慢行走在山间石板路上,呼吸着穿林而来的清风,刚刚吃得太饱而有些许昏昏欲睡的感觉不翼而飞。 林彻怀中的小白,嗅到了山林中熟悉的气息,高高的探起头,来了一声虎啸,却是毫无威风可言,那声音像猫又像羊,终究还只是一个宝宝。 没多久,便也循着前路,找到了相思林,也不多话,就在孙公子隔壁的石亭停留下来。 林彻打望了一眼孙公子的亭子,见那亭额上有个牌匾,写着‘临相思’。 好奇心起,也去看了看自己这个亭子的名匾,‘愿相逢’。 呵呵,挺有意思的名字。 因为事前没有准备,也不好在这干坐,刚好看到相思林深处有一座道观,便打发虎子去探问下有什么吃食零嘴饮品之类的。 林彻原本也没报什么指望,却不曾想,没多久虎子便带了两个壮实的道姑提着食盒回来了。 道姑放下食盒,接过虎子递给的一张面值两贯的交子,嘱咐了一句,用完后把餐具送回道观即可,便施施然的走了,看来是做惯了的业务。 原来,这是一处女观,依着相思林,游人还是比较多的,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出家人也是要生活的,便做起了这酒楼般的业务。 哈,大宋朝真是一个成熟的商业社会啊,各种服务若是排除科技发展,真和林彻前世没啥差别了。 打开食盒,取出瓜果蜜饯,各色小食糕点,还有两壶果酒,两壶冰镇酸梅汤,东西倒是挺丰富的。 隔壁亭子中,一阵起哄声,把林彻的注意力吸引了过去。 “元正兄,此时该有好诗佳句佐酒,这许久没见你有什么大作了,刚才那句‘相思林中相思泉,泉送红豆寄相思’很是不错,可有补全?” 一个葛衣士子举着酒杯,带着些微的醉意,兴致盎然的向孙公子邀词。 “是呀,孙家哥哥,我可是听说你是个大才子呢,阿兄可没少夸你,连我大伯都赞过你的诗嘞,今日怎都不让你逃过去,怎的也得来首新词吧。” 那璇娘很是活泼,对于抬架子起哄很是热心。 “璇娘妹子,你可莫要欺我,我这几首歪诗如何能入镜泉先生之目,小生这点自知之明还是有的,再说,乐燕妹子才是泉州的第一才女啊,鲁班门前不耍刀,李白墓前题不得诗,难得把才女请到眼前,诸位不是更该期待乐燕妹子的新词么。” 孙公子连推带打,片刻便把众人的注意力转移到了赵乐燕身上。 赵乐燕微微一笑,小脸上娇嫩的肌肤,犹如刚剥壳的鸡蛋,一双灿若星光的眸子斜了一样孙公子。 “奴家可不信了,今日孙公子发起这诗会,会没有准备几首佳作,这会还不赶紧念出来,让大家伙听听公子的佳作。” 孙公子被赵乐燕杏眼这么一斜,魂与色授,身子都酥了半边。 “乐燕妹子如此抬爱,那小生也不好藏拙了,也好抛砖引玉,念首陋作暖暖场,待会好闻得乐燕的妙词。” 孙公子起身离席,背着左手,右手潇洒的甩了甩大袖,踱步到亭边,孑然眺望远方,缓缓开口。 林彻看着他这一做派,心中念起,呵,装得一手好逼! “相思树下泉缠绕,兰亭织锦丽人栖,遥遥青山谁能奈,三三五五并相携,水面对影惭双笑,炽阳斑行伴独啼,莫道回文能妙绝,蓬莱云雨隔安溪。” 孙公子念毕,转过身来,揖手环拜,眼神却灼灼的望着赵乐燕。 “好!元正兄大才!好诗好诗!” “相思树下泉缠绕!好,景美诗更衬,得元正兄如此佳作,不虚此行啊。” “元正兄,小弟敬你一杯,此诗此景,当浮一大白!” 一众书生纷纷吹捧,那架势似乎望见李白复生,苏轼回阳一般。 诸位少女也是妙目连连,似乎觉着孙公子身上发着光,也不知道是真的懂诗呢还是单纯的思春。 “小生这砖也抛了,乐燕妹子,小生可是心心念念等待你的妙词好些时日了,还望乐燕妹子成全我等心愿呐。” “乐燕姐姐,好多日没有听到你的新词了,我的好姐姐,快快拿出来让我等享受一番。” 璇娘就坐在赵乐燕身侧,轻晃着她的手臂,做一副哀求状。 赵乐燕被晃得身子轻摇,头上的金步摇便与胸前的饱满一起颤动,令一众青年耳热心跳,直吞口水。 赵乐燕伸出玉指,点住璇娘额头,咯咯一笑,如百灵鸟般清脆婉转,娇嗔道。 “好了,你这小妮子莫要晃了,答应你们便是,且让我想一想…… 赵乐燕一副沉思的样子,璇娘松开手,期许的望着她,不再搅扰于她,亭中众人也安静下来,皆是静待佳作的模样。 “如此美景,做不出好诗来,未免对不起这如画风光……”赵乐燕似乎找不到灵感。 这时一阵清朗的童声,打破了这半晌的宁静。 “眼前景好诗难胜,炼不成词恼剎人!” 第73章 .蒲家?很吊么? 众人抬头望去,却见一个七八岁的小童,抱着一只白猫倚在亭外,打趣般望着赵乐燕。 一个书生见此,脸上有些不高兴,呵斥道,“哪来小鬼,平白打断乐燕才女的思绪!” 那孙公子似乎很是着恼,不过看见有人出面了,也立马隐去了脸上刚浮起的一丝怒容,做出一派云淡风轻的姿态。 “眼前景好诗难胜,炼不成词恼剎人,这句子倒是贴切,看来小友也是才华横溢啊。” 赵鹤云倒是没觉得唐突,反而挺欣赏这个句子的,然后站起身来,向林彻揖手见礼,“在下,赵游,字鹤云,不知这位小友如何称呼?” “赵兄客气了,小弟林彻,年幼尚无表字,我乃江西人士,在此游玩,见诸位此间欢乐,禁不住有些唐突了,至于诗句,倒不是我作的,只是见此景象,脑海中不由冒出这么一句,方才那位公子所吟诗句倒是真的不错。” 林彻不经意顺带捧了一句孙公子,让孙公子神色更加缓和。 赵乐燕口子也囔囔轻念了几遍林彻的句子,眸子里亮起星光,“兄长所言倒是不错,这句子确实有些不凡,把小妹此时的心境说个通透,林小友说不是自己所作,然奴家也算是遍读古今诗词,为何对如此佳句毫无影响哩,敢问这是何方高士所作,可有全文?” “哈哈,那我就不知道了,我也不记得从哪里听到的了,就记得这么一句。” 林彻打个哈哈,想遮掩过去,反正自己又不是真的会作诗。 “倒是唐突了姐姐,乱了姐姐思绪,如实因此少了一首妙词,那林彻可是罪过了。” “无妨无妨,奴家再想想便是,这作诗填词嘛,放翁都说了,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 “姐姐倒是豁达,这倒让小弟愈发想要拜闻佳作了。” 璇娘对几人的攀谈没什么兴趣,却被林彻怀中的小白吸引了关注的目光。 “喂,林彻是吧,你那怀中狸猫是何品种啊,我从未见过如此稀奇的白猫呢,我很喜欢,可以卖给我么?多少钱,随你开价。” 璇娘离了案席,走到林彻身前,似乎很有把小白抱过去的欲望。 “嘿嘿,这位小娘子,你很有钱么?任我开价啊,那就随便给个百八十万贯吧。” “嘁,百八十贯小事耳,五哥,璇娘未有带钱,你帮我付了吧。” “嘿嘿,小娘子,你怕是没听仔细吧,我说的是百八十万贯!” “什么!?你莫不是拿我打趣!?一只狸猫你敢卖我一百万贯!?” 璇娘瞪着眼,双手叉着腰,气鼓鼓的盯死着林彻,长这么大,从来没有人敢如此消遣她这位蒲家大小姐! “呵,是你先打趣我的,没听过君子不夺人所爱么?” 林彻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 璇娘都被气笑了,挺挺荷包蛋似的胸膛,“看清楚,我可是小女子,不是什么君子,你说,你到底愿不愿把这狸猫卖与我。” 林彻抚着小白后颈的皮毛,小白一脸享受的打了个哈欠,却是瞧也没瞧近前的小美女一眼。 “不卖!这也不是狸猫好吧!看清楚它额头!这是一只真正的老虎!” 璇娘听的一惊,却也有些不信的细望过去,确实看见小白额头的白色皮毛中,浮现着一个黑色的‘王’字。 “啊,真是老虎!?呀,好可爱的老虎,那我更要定了,养一只老虎比养百只狸猫更好玩。” 璇娘先是有些惊怕,却又被小白憨萌的样子诱惑得不行,立时更加兴奋! 这时璇娘的兄长,那崇谟兄也走了过来,“小兄弟,你看我小妹如此喜欢,可否割爱相让呢,与我等交个朋友,银钱上必定让你满意,我泉州蒲家也将记得小兄弟这份情谊。” “呵,蒲家?很吊么?不卖!” 林彻拽得二五八万似得,一副二世祖的样子。 那蒲崇谟被林彻这作态激怒了,虽然没明白‘很吊么’是个什么意思,却不妨碍他看出林彻那副瞧不起蒲家的样子。 怒火中烧,呵呵,在这泉州地界,竟然有人敢瞧不起他蒲家,到底是无知还是无畏!? 若不是有赵家兄妹在此,蒲崇谟已经恶向胆边生,先把林彻打杀了,再把白虎抢过去给自己的小妹献殷勤。 旁边的赵鹤云见蒲崇谟恼羞成怒,便开口劝解到,“崇谟兄,莫要生气,左右不过一玩宠,不值当与林小哥生了嫌隙,不如大家一起坐下来,聆听舍妹的好词。” 那赵乐燕佯作嗔怒,“呀,一只小玩宠,竟比奴家的诗词还要吸引人么?想来刚才你们都是故作期待了,真真让人羞恼呢。” 孙公子见似乎慢待了赵乐燕,心下紧张,也顾不得其他,上前劝解。 “崇谟兄,今日可是为着乐燕妹子的妙词而来的呢,一只宠物,先放下,莫让乐燕妹子恼了。” 孙公子说着,轻轻拍着蒲崇谟的手臂,用眼神微微暗示。 蒲崇谟明白了孙公子的暗示,反正在这泉州地界,他蒲家想要的东西,还能飞走不成,眼下不合适,那就先放放,另外也得照顾赵家兄妹的面子。 “哈哈,在下就是和林小哥开个玩笑,来来来,林小哥,也请入座,相逢即是有缘嘛,买卖不成情意在,一起同乐,欣赏我泉州第一才女的妙词。” 说完,蒲崇谟把气鼓鼓的蒲璇娘轻轻拉到一边,细声慢语的劝慰,也不知道许诺了什么,璇娘似乎也消了气,不再使小性子,走回赵乐燕侧边再次入席。 孙公子白皙的脸庞浮出一丝讨好之色,向赵乐燕微笑着求肯道,“乐燕妹子,小生可是等得焦急啊,若是今日不能闻得乐燕一首新词,怕是要日夜难寐了。” “哈哈,元正公子,让你日夜难寐的怕是人而不是词吧。” 一个绿衣女子笑着打趣着孙公子。 孙公子讪讪一笑,然后很是坦然的望着赵乐燕,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又没什么见不得人的。 第74章 .救命 这赵乐燕似乎有所得,脸上绽出笑容,照得整个石亭一片辉煌,孙公子更是失神愣了起来。 “有了,平生不会相思,才会相思,便害相思……” “好词啊好词!”孙公子听得这么一句,便大声称赞起来。 赵乐燕立时从沉思中拔了出来,恼怒的嗔怪,“奴家才念了一句,你打断我作甚!” 她这恼怒挂在清丽娇娆的小脸上,却让人感觉不到愤怒,反而添了一种轻嗔薄怒的娇媚,没有了刚才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般遥遥不可触及的感觉了。 孙公子心神巨跳,三魂七魄似乎被勾得只剩了一魂,喃喃道。“一句也好,美不胜收。” 赵乐燕狠狠瞪了他一眼,似乎拿他没办法的样子,继续念词,“身似浮云,心如飞絮,气若游丝。空一缕馀香在此……” “啊!救命啊……” 一声凄厉的惨叫从不远处传来,再次打断了赵乐燕。 众人本是静静听着赵乐燕的新词,不由也被这凄厉高亢的呼救声惊起一身激灵。 林彻在众人还未反应过来之前,已是站起身,往呼声处眺望。 只见两个小女孩仓惶的在林间奔逃,不远处,五个凶汉执刀狂追不止,林彻眼尖,已然瞅见一棵树下已是倒下了一个女孩,背上一片殷红,一动不动,不知死活。 “虎子,刀!宁蓝,救人!” 林彻把小白往地上一放,一脚踏着席案,往亭外腾空一跃,再借着亭子边的栏杆一点,再次拔高了身躯,顺手接过虎子丢来的仪刀,一按绷簧,一抹秋泓出现在林彻的右手。 宁小七在林彻发令后,也是取出双锏,迈开大长腿向两个女孩奔过去,他明白林彻的意思,知道第一时间先把两个小娘子护住。 虎子在背囊中取了林彻的刀丢出后,自己也抽出了裹着的朴刀,对身后嘱咐了一句。 “铃娘芷娘,你们小心点,我去帮阿郎。” 然后大步跳出石亭,往林彻追去。 这一切都是瞬息间发生的,过后那边石亭中的众人才反应过来。 “兄长,快让人去帮帮那个林小哥。” 最先出声的反而是赵乐燕,央着赵鹤云把带来的伴当派出去救人。 璇娘却喜滋滋的跑到林彻原先的位子,把小白一把抱起,虽然也恼恨林彻刚才对她的拒绝,这时却也开口请求自己的兄长,“五哥,你也派人去帮帮忙吧。” 那蒲崇谟原本无意插手的,一副漠不关心的态度,只是自己最宠爱的小妹开口了,也只好勉强派了两人过去。 小白似乎这时发觉了变故,感到自己换了一个怀抱,哶哶叫唤起来,开始挣扎,还用虎掌去拍挠璇娘的手臂。 幸亏小白才二十几天大,爪子还很幼嫩,没有抓破璇娘的衣裳,也让璇娘手臂微痛。 这璇娘也不着恼,嘻嘻哈哈,“你这小没良心,还挺有脾气哈,可别忘了,我可是央了我五哥派人去救你那主人了哟,以后你就跟着我了吧。” 小白挣了半天,发觉被抱得死死的,暂时就放弃了使力,只是转过头,用一双竖瞳幽幽的望着璇娘的俏脸。 …… 那边林彻算好凶汉的路径,向预计的地方飞奔而去,然后几个腾跃闪在一棵树后面。 这时候,那五个凶汉追得很急,只是这有些稠密的林木对他们很是妨碍。 最前面一个汉子,敞着上衣领口,露出一撮心间黑毛,手中的刀刃上还淌着血,随着汉子的挥舞,洒落在林间各处。 见他嘴里凶神恶煞的嘶吼着不知道什么,向两个小娘子那里紧紧追索,也不知道是不是没有看见侧前方奔过的林彻。 待他正要经过林彻藏身的那棵大树,只见林彻一个矮身,从树侧弹出,手中利刃往一撮毛抬起的左腿膝后一削,然后一闪而过,藏身在另一棵树后。 那一撮毛左腿着地后,才感觉到了剧痛,一下吃不住力,栽倒在了地上。 林彻绕着那树转回了惯性方向,往扑倒在地的一撮毛奔去,打算彻底了结了他。 然而,一个紧跟着一撮毛的独眼兄汉,绕过一棵遮挡视线的大树后,已经发觉了异常,加速往林彻撞去。 林彻来不及下狠手,好拖着刀,从一撮毛的右肩往后颈一带,给他添了一道不算深的血口子。 然后往地上一铲,划出了一丈多远,堪堪躲开独眼的撞击。 独眼冲的太猛,一时无法刹住脚,又往前奔行了快两丈,顿住脚,抄刀扭过身,想要追砍正在从地上起身的林彻。 这危急时分,虎子已经追了上来,二话不说,扬起刀便劈向独眼。 独眼回刀去挡,‘呛!’两把刀撞在一起,一起蹦出了一道缺口,独眼虎口一麻,差点没握住刀柄,娘咧,这小子怎么一身怪力! 那边宁小七看到林彻和虎子已经拦住了追杀,把双锏往背后锏囊一收,然后一手一个揽起一个小娘子。 “莫怕,俺是来就你们的!” 宁小七夹持着两个小娘子,往石亭方向奔行,心里算着约莫离开了追杀范围,便把两个小娘子放下。 “你们往石亭那边跑,那边人多,歹人不敢追过去,我去拦住歹人。” 那边,林彻从地上爬起来后,望见虎子和独眼已经打在一起了,而那一撮毛用刀拄着,拖着一条伤腿,狼狈的在往来路方向退去。 而后面的三人已经追上来了,一个人把一撮毛接上,然后两人被虎子那边的打斗吸引了注意力,执刀便要围过去。 没能把那一撮毛解决,林彻略有遗憾,而这时自己一方似乎陷入了劣势。 而虎子被独眼拦住,一时看不到林彻的情况,心下焦急,已经和独眼对劈了四五刀了,却没找到突破口。 而这时身后传来急速踏地声,虎子不知敌我,更是有些慌乱,终归还是实战经验少了。 “小壮士,莫慌,俺们来助你,兀那贼汉,看刀。” 独眼看到虎子虽然有些慌乱了,但却有了帮手相助而来,形势反而不利于自己了。 独眼不由急于摆脱战圈,于是耍了一个虚招,想引得虎子做出守势,然后自己好趁机脱身,不然自己就得被三个人围攻了。 第75章 .厮杀 正在独眼准备脱身之时,他的两个同伙恰好从后面围了上来,口中也在呼喊。 “一只眼,连个娃子都弄不死,是不是昨天把气力都费在娘们肚皮上了。” 虎子见到对方来了帮手,却没看见自家阿郎,以为林彻凶多吉少,双眼瞬间血红,变单手执刀为双手握持,一个箭步往独眼冲去,然后朴刀从下往上一个斜撩,打开独眼架出来的刀身,接着一个横斩。 独眼只感到手中的钢刀被巨力磕飞了,然后自己也飞起来了,天地都在急速的旋转,随即失去了知觉。 虎子被独眼断脖处喷出的鲜血浇了个通透,伸手往脸上胡乱一抹,然后一脚踢倒独眼还立着的无头尸身。 虎子似乎已经魔化了,一头一脸一身全是猩红的鲜血,双眼也冒着红光,不管三七二十一,迎上一个围上来的贼人。 那贼人高高瘦瘦,被虎子的气势骇住了,胡乱挥舞着手中长刀想阻止虎子靠近,却感到右侧腰背一阵剧痛,一截长直的刀尖从腹部冒了出来。 林彻一击得手,也不抽刀,而是顺着刀锋往外一个横推,把这高瘦凶汉的腰腹切透,血水和肠子一起涌出,林彻急忙横跳,却也被溅了半身血水。 虎子看到林彻冒出来,急忙扭转原本左斜劈的刀势,从高瘦汉子左肩斜向外往下一砍,那汉子半个肩膀连着左手臂掉落在地上了。 林彻也来不及补刀,大喊了一声,“虎子,跟我来!” 丢下另一个和赵家两个家丁打在一起的壮实凶汉,要去追赶一撮毛。 这林彻真是小心眼,一点都不允许自己的战果溜走。 虎子却惯例一脚踢倒重伤的高瘦汉子,然后跨前一步,在倒地汉子的胸口重重踏上一脚。 而这时手持双锏的宁小七也是赶了上来,也是大喊了一句,“虎子!跟上阿郎!”便旋风般的冲了过去。 虎子感到被沾了血的手,握着刀把有些滑腻,顺手扯下高瘦汉子的腰间布带,把右手和刀把紧紧绑起来,然后也匆匆的追了上去,再也不看地上还在咳血的高瘦汉子。 林彻飞奔在前面,抽空回头看了一眼虎子有没有跟上,却看见宁小七就在最近身后两丈处了,一时胆气更加雄壮。 绕过几棵树后发现前面有两人从那道观的小门挪了进去,心下略有疑虑,脚下却没有减速。 到了小门前,林彻停了下来,望着那门槛上滴着的血花,考虑着行止,这样一停,宁小七也到了身边。 “阿郎,穷寇莫追了!这观里情况不明吉凶难知,还是先离开再说。” 林彻咬咬牙,似乎很是不甘心,却也知道宁小七说的是正理,就这样闯进去实在过于冒险,只好先放弃了。 这时,后面追上来的虎子却二话不说直接冲进了小门! 林彻和宁小七对望一眼,无奈的耸耸肩,还能说什么呢,追进去呗! 话说虎子冲进去后,发现是一处小花园,却也没有停留,沿着鹅卵石铺的道路继续前追。 追到一处月门,门边两个壮实的道姑,拿着长棍守在那里,见到虎子一身鲜血仿佛从地狱中冒出来一般,直吓得把棍子一扔,尖叫着奔逃而去。 虎子过了月门,走了不到三十步,眼前一个十字路口,皆是一丈宽的墙间夹道,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林彻和宁小七也跟上来了,林彻在路面搜寻了一番,往左边一指,“追!” 进都进来了,先探了再说,只是三人都开始全神戒备,没有再大步狂奔了。 没走多远,又一个分叉路口,林彻已经提前注意地面了,继续往左。 这次,四百多步后,便看见一堵院墙,路的尽头有一扇紧闭的院门。 虎子憨直的就往门上撞,‘砰’!一声巨响,大门纹丝不动! 宁小七摇摇头,往后退了几步,然后几个箭步冲到墙下,然后在墙上踏了两步,攀上了一丈高的墙头。 里面的人应该是被虎子的撞门声惊动了,呼呼喝喝操着兵刃从一处殿堂涌了出来。 娘咧,宁小七瞬间从墙头跃了回来。 “阿郎,跑!十几个贼人!” 卧槽,好汉不吃眼前亏,撤! 拉了一把虎子,撒开腿往回跑。 这下形势倒转,追人的要开始逃命了,三人用上了比来时更迅捷的速度一路狂奔。 却在那个十字路口前撞到了一群壮妇拿着棍棒刀枪堵了上来。 这下完蛋,前有狼后有虎! “宁蓝,矢锋,杀穿她们!” 命悬一线,容不得犹豫。 宁小七打头,林彻虎子一左一右,成一个三角锋矢阵型,直接往人群里撞。 宁小七挥动双锏,左右劈砸,一时间,血花,脑花迸射! 虎子也毫不客气,双手握着刀柄,抡圆了劈砍,断手断脚齐飞! 林彻没法那样大开大合,只能一边躲闪击打过来的各色兵刃,一边瞅准机会便往对方要害处递刀子,捅、削、劈、刺、拖、砍、割,毫不讲究招式。 静静片刻,三人便透了过去,身后躺下了六七个壮妇,或死或伤,还有十几个犹如惊弓之鸟,慌做一团! 这时林彻听到呼喝声渐近,追兵来了! 林彻换了一口长气,“宁蓝!虎子!倒卷珠帘!把这群母猪赶过去!” 宁小七把双锏收回,在地上捡了一根长矛,掂了掂,还算顺手。 虎子也捡了一把长刀起来,因为原来的朴刀都快变成锯子了,却因为绑得太紧,一时换不了,干脆持用双刀! 还是宁小七作矢锋,这次却没有径直杀进去,更多的是挥舞长矛做恐吓,把一群壮妇吓得只得往另一个方向狼奔豕突。 果然,不出林彻所料,片刻之后,饱受惊吓的这群壮妇扎进了追兵之中,由于夹道就那么宽,根本没有闪躲的余地。 壮妇们本就狂奔逃命,看见前方有人,根本刹不住,也许也没有那个念头,只想一心逃命。 于是,一片人仰马翻,即使那群追兵狠下心肠用刀兵拦阻,也只是在混乱中,增添了许多血花而已。 “宁蓝,是时候了!杀!” 三人气势磅礴,跟着撞进人群,见到眼前有人体就是挥动兵刃,看到地上躺着人就往要害处重踏! 宁蓝更是气势如虹,一根长矛被他使出了戟法,人多就横扫过去,人少就顺势捅上去,然后一个挑飞,所到之处没有一个能站立起来的人。 虎子双刀如轮,带起一片腥风血雨,残肢断臂,还有一片叮叮当当的武器坠地之声。 林彻利用身型矮小的优势,地上能够得到的,一律割喉补刀,被十几根大动脉喷射的鲜血浇得满身是血,林彻除了偶尔用左手遮挡溅射眼睛的血箭外,其余一律不管,整个人就像在血池里泡着刚捞起来一样。 不到一刻钟,地上增添了近二十具尸体,额,也有还没死透的。 还有七八个男女,竟然往回逃了,应该是跑回刚才那个院子了。 宁小七感到有些脱力,手中的长矛已经断裂了,矛头也不知道插在哪个倒霉鬼的身体里了。 虎子大喘着粗气,双刀拄着地面,单膝跪在一具尸身上。 林彻还好,体力消耗没那么大,但是也感到很是疲累,找了一具有些胖的尸身,一屁股坐了上去,不舍得把刀插到地面,便插到尸身上,扶着开始调整气息。 正在三人精疲力竭之时,十字路口处又传来一阵嘈杂的动静,人声鼎沸! 卧槽!还来!? 第76章 . 嗨,好巧哦,又见面了。 三刻钟之前,那两个小娘子跑到石亭中后,被铃娘和芷娘上前接住,好不容易才安抚住两个小娘子恐慌的心神。 赵乐燕和抱着小白不放的蒲璇娘也围了上去,让二人喝了几口水,吃了点东西。 刚才赵鹤云派出了两个伴当和蒲家的两个家丁,这时四人一起合力才把一个凶汉击杀,其中还有两人受了不大不小的伤。 等两位小娘子情绪稍微稳定下来后,赵乐燕问起了事情的缘由。 两人之中,一个叫香儿的更加伶俐些,口齿也比较清晰,大半都是她在述说。 原来,她们都是从各地被拐绑而来的,有二三十个,都是十二岁左右的小姑娘,大约是两天前被送到这里,关在那边道观一处院子里的。 原本有六七个汉子看管着她们,今日又来了十几个汉子,在原先汉子的带领下,像检查牲口一样,对她们挨个查看了一遍。 后来的那个领头汉子看过小娘子们后,表示很满意,然后十几二十个汉子便离开了囚禁她们的厢房,去了隔壁偏殿,听动静似乎是在一边饮酒,一边讨价还价。 那香儿见看守松懈下来,便扒开一处有些腐朽的窗棱,钻了出去,这是她寻摸了两天才找到的地方。 只有两个胆子大的小娘子敢跟她一起出逃,其他的都已经被敲打得跟鹌鹑一样乖巧。 香儿带着她两小心翼翼的向外逃离,前面还挺顺利,结果到了一处小花园后,被园中的道姑发现了,然后那个拐子头便领了人追杀了出来。 后来的事,便是众人看到的那样,三个小娘子中有一个跑得慢的,不幸被那拐子头砍死了。 赵乐燕听得香儿的述说,同情心大起,得知还有二十多个小姑娘还关在那里,立刻要求自己兄长想法救人。 赵鹤云首先做的是派人骑了马去山脚下的巡检所报官和求援,也不知道来不来得及了。 那蒲璇娘也央求蒲崇谟带上家丁去救人,那蒲崇谟倒是和一般书生不同,很有一身勇力,挨不过妹子的求肯,当下把所有人带的伴当护卫一起集中起来。 数了一下,能派上用场的也就十几个人,武器也不是很够,便把凶徒落下得几把刀都捡上,其余人砍了些木棍,捡了一些石头充数。 另外十几位书生听到人间还有如此龌龊之事,正义感爆棚,一个个义愤填膺,似乎都要抢着去救人,只是一个个都手无缚鸡之力,却也捡了些木棒之类拿在手上。 香儿这小姑娘看到有这么多人,便也自高奋勇的开始带路。 蒲崇谟拎着一把倭刀,那赵鹤云竟然也带着一把长剑,两人打头,随着香儿的指引,带领十几个壮实的家丁伴当前往道观。 十几个书生似乎对这种救人于水火的事情很是热衷,于是撺掇着孙公子,领着他们跟在后面。 铃娘见到自家阿郎许久都没见回来,心里也很是担心林彻,便小脚一跺,跟上了书生那群人。 这下芷娘自然也就紧随上去,那璇娘似乎也是个傻大胆的性子,也可能是爱热闹,抱着小白也是凑到了后面,赵乐燕阻拦不及,也带着一个侍女追上了璇娘。 于是石亭中还剩了一个被救回来的小娘子,几个大家闺秀,还有两个受伤的家丁,六七个仆役丫鬟。 …… 香儿带着众人,从那小门进了道观,穿过小花园,走过月门,然后没多远就到了那十字路口。 于是众人便看到左侧路口乱糟糟的躺着六七个不知死活的壮妇,以及一地的断手断脚和淌满地面的血液,还有那墙面上红白相间的不明粘液。 香儿被这一幕吓懵了,小脸发白,静静握着两个小拳头,指甲刺进掌心都毫无知觉。 赵鹤云也脸上煞白,只是强做镇定,忍住没让自己当场吐出来。 后面那群家丁伴当中也有些战战兢兢的,甚至能听到几声牙齿碰撞的声音。 只有那蒲崇谟脸上淡然,随意翻检了一番。 “还有几个活着的,也活不了多久了,把她们都堆到墙边去,麻利点。” 蒲家的家丁似乎也见惯了这种场面,得了五郎的吩咐,便上前像丢麻袋一样,死的活的都丢到墙角,顺带还把路中的残肢踢扫开了。 香儿这时似乎找回了勇气,咬咬牙,决然的继续往前走。 蒲崇谟带着家丁跟上,赵鹤云也抽出长剑,紧紧握在手里,领着伴当踏着血池跟了上去,其余的家丁伴当看人家一个小娘子都不惧怕,也鼓起也勇气跟上,口中大声呼喝着给自己壮胆。 这一停留,被心急的铃娘和芷娘越过那群书生赶了上来。 铃娘看到墙边那么多血肉模糊的尸身,也是吓得小腿直抖,芷娘却还好,从小到大的逃亡生活,对类似的场面也是见过不少,于是目光搜寻了一下。 “铃娘,莫急,这里没有阿郎他们,阿郎福大命大,一定不会有事的。” “没错没错,阿郎是天下第一有本事的人,不会有事的!不会有事的!” 铃娘抹掉眼中不知是被吓的还是急出来的泪水,蹬着小腿,啪啪的踩着血水,往前追着,口里大声的呼唤着“阿郎!阿郎!……”,声音高亢尖细。 …… 尸堆中的三人,一开始听见动静大作,以为是还有贼人,正待聚集气力提神戒备。 还是林彻耳尖,听见了铃娘惶急的呼唤,于是慵懒的摆摆手。 “没事,应该是自己人,先别浪费力气,累死我了。”然后又小声嘀咕,“这傻妞,怎敢跑来这里,待会别被吓坏了……” … 蒲崇谟停住脚,被眼前的景象,彻底震惊到了。 真是尸山血海啊,更可怕的是,地上躺着快二十个人,没躺着的只有三个,三个浑身浴血的人。 一个小娃子似乎很是闲适的坐在一具尸体上,一个高大的青年拄着断矛立在尸堆中,半张着眼似乎在打盹,看都没有看自己等人一眼。 还有那半大小子,半跪在血海里,双手拄着刀,转着头,那妖异的血红双眼斜视着这边,忽然裂开嘴,露出两排大白牙,笑的很是灿烂,然而配上那血糊糊的脸庞,却令人感到不寒而栗。 “都是你们干的?” 蒲崇谟有些难以置信,就他们这三个人,短短时间,就造成了这么可怕的结果,自己似乎还没怎么受伤,难道地上躺着的都是猪羊么? 就算真是杀二十六七头猪羊,也没有那么容易的。 “嗯哼,跑了几个。” 林彻云淡风轻般懒洋洋的回答。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啊,小小年纪,对二十几条人命真的看得如草芥一般,而这还全是他们一手造成的,说话那语气,却如割了几根野草般清闲。 蒲崇谟这时却真正对这三人有了一种恐惧感。 却说那赵鹤云,看到这惨烈的场面,再也忍不住了,已经扶着墙一直在呕吐,这会估计胆汁都要吐出来了。 当然,呕吐当然不止他一个,七八个家丁,陪着他,排成一溜,手撑墙面,大吐特吐,那呕吐声此起彼伏,真的很像一场交响乐。 其他没有吐的也没好到哪里去,一个个脸上青白,跌坐在那里,唯有蒲家那四五个家丁显得稍微好点,还能站在那里。 “阿郎……阿郎!” 两个小身影,穿过人群,直接踏进尸堆里。 铃娘直接扑在林彻身上,也不管那满身的血污,抱着林彻就轻泣起来,小肩膀一耸一耸的。 林彻原本想要阻止的,却没来的及,“好啦好啦,铃娘小姐姐,我本来没事,被你这一扑,倒是受了内伤了。” “啊?在哪里?我看看!” 铃娘直起身,双手扶着林彻的肩膀,神色慌张的开始检查器林彻的身体来。 “嗳,没事!没事!我没受伤!我是说你,一点都不注意,这下沾了一身血,我看你怎么办?” 铃娘这时才后知后觉的看着自己身上已经染满了血污,一下子急得不知所措。 那芷娘开头见到林彻没事,便绕着满地的尸身兵刃,小跑到自己小七叔那里,关切的询问开来。 只有虎子没人关心,只是他似乎也不在意,这会他还沉浸在那血脉亢奋的暴力激情中,这让他有一种虎入羊群的畅意。 却说那群书生,在十字路口便奏起了交响乐,大哥带着二哥,用呕吐声唱和起来。 那赵乐燕用手巾捂着口鼻,却神奇的强忍住了没有呕吐出来,看来赵家的骨子里还有那么一点倔强。 蒲璇娘略感头皮发麻,但似乎她蒲家人天生就容易适应这景象,竟依然直直的走了过去。 就算这样,等她真的走到林彻那里,也被惊的愣愣的傻站在那里。 她怀里的小白趁她放松了手臂,挣扎着落到了地面,欢快的奔向林彻,一头扎到林彻身上。 “卧槽,别舔!你不知道你舌头上都是倒刺么,特么的,你是老虎!不是猫更不是狗!唉唉唉,这下滚一身血,比你弟弟还像赤虎了!” 赵乐燕愣愣的挪着脚步,走到尸堆边缘,双目失神的傻望着林彻,却见林彻对自己转过头。 “嗨,好巧哦,又见面了。” 林彻摆出一个自以为帅气阳光的笑容,就像前世撩妹的时候那样。 第77章 .毕竟相思,不似相逢好。 一个血人,诡异的笑容,奇怪的话语,本该让人感觉恐怖惊悚的。 却不知道为什么,赵乐燕似乎从那双明亮清澈的眼睛中,看到了一半深渊,一半暖阳。 莫名的,赵乐燕绽开了笑容,如盛开的荷花,如拂晓的清风,仿佛在这片刻粉红的霞光映盖了血色,微甜的轻风荡去了腥膻。 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嫣然一笑动人心,秋波一转摄人魂。 林彻心口好似被重锤击打了一般,骤然停止了跳动。 卧槽,被反撩了! 赵乐燕看到林彻傻了般的表情,却是举起柔荑,指背半遮菱唇,扑哧一声笑弯了腰,这飘逸绰约的风姿,让人浑然忘记了还处在一片修罗场中。 林彻总算见多识广,很快的回醒过来,擦了擦并不存在的口水。 “咳…那边院子里还有几个漏网之鱼,你们速速赶过去吧,也不知道跑了没有。” 已经吐完了的赵鹤云轻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对对对,那些小娘子还被关在那边,咱们赶紧过去,可别让歹人害了。” …… 这道观依山而建,后面其实不会有出路了,当初这些拐子会选择最里面的这个院子,就是出于只有一个出口,方便把守。 蒲崇谟和赵鹤云带着人撞开小院的院门,涌了进去直接杀进了那偏殿中。 却见六个汉子执这兵刃挡在殿中,蒲崇谟扫了一眼,发现一处柱子旁倒了三具尸体,看样子和路上那些壮妇的装扮倒是相似。 林彻抱着小白,后面跟着宁小七他们,也慢悠悠的进入了偏殿。 殿中汉子看见林彻三人,不禁打了个寒颤,刚才三人的杀伐威势已经在他们心中种下了不可磨灭的恐惧。 林彻也瞄到了那三具尸体,心里猜测可能是这群贼汉恼恨这群壮妇倒卷,把他们撞得毫无还手之力,所以杀了泄愤的。 林彻走上前,轻飘飘说了一句,“放下兵刃,跪地投降,饶尔等一条狗命。” 蒲崇谟与赵鹤云此刻对林彻做主的姿态似乎没有其他意见,任由林彻决定。 六人犹豫不决,其中一人偷望了林彻一眼,发现这魔王脸上似乎有点不耐的神色,‘当啷’一声抛开长刀,快速的跪了下来。 其余五人一看,有样学样,于是砰砰跪了一地,“公子饶命,公子饶命……” 蒲崇谟他们却是没想到,林彻只不过一句话而已,立马唬得刚才还敢与自己这十几个人对峙的贼汉就投降了。 等六人一跪下,众人便看到殿中香案前倚坐着两个受伤的贼人,一个是在观外最先就见过的拐子头,另一个应该也是一个头目,看他应该是伤在大腿处。 这时他也看清了进来众人的样子,忽然张口呼唤,“蒲……” 蒲崇谟在看清他的样貌时已是向他走近,见他要开口,一个箭步上前,手中倭刀一挥,一颗头颅睁着不敢相信的眼神,咕噜咕噜的在地上滚远。 待他还想把拐子头也一并解决了的时候,挥出去的刀却被宁小七的铁锏拦住了,‘叮’。 “你这是何意,挡我干什么!此等大奸大恶之徒,当除之后快!” 蒲崇谟抢先开口责难道。 宁小七没搭理他,林彻轻轻开口道,“这拐子头可还死不得,得送交官府,他不知道拐卖了多少无辜小娘子呢,那些受害者的去向都得让他交代出来。” “林小哥所言有理!崇谟兄,暂且饶他一命,也是为了救更多人。” 赵鹤云也开口道,他似乎更关心那些被拐卖的人。 “是在下失了计较,那就暂且饶他一命,来人,把他们都捆起来。” 林彻深深的望了蒲崇谟一眼,呵,好家伙,杀人灭口啊,当所有人都是瞎子么? 可惜了,预先想不到这事,最有价值的已经人头落地了,其他估计说不出什么有用的东西了。 另一边,虎子陪着铃娘芷娘在香儿的带领下,砸开了厢房的大锁。 光线照进原本幽暗的房中,二十几个小丫头挤在一块,团坐在草席上,被突然打开的房门吓得瑟瑟发抖。 “姐妹们,咱们得救了,拐子们都被打杀了,现在没事了,大家都没事了。” 香儿及时开口道,带着铃娘芷娘璇娘赵乐燕开始安抚这帮小鹌鹑。 她们看到进来的都是一些女子,心下稍安,过了片刻才真的接受了获救的事实,开始喜极而泣。 “女人就是麻烦,除了吃就是哭。” 虎子一身是血,怕吓着她们,没有进去,在门外听到里面一片哭声,便有些不耐的嘀嘀咕咕。 …… 把人救出来后,并没有就此离开,因为料定这道观肯定与这帮贼人有勾结,赵鹤云和蒲崇谟带着人,去把道观里的人全部先锁拿起来,等候官府的人到来。 林彻在那偏殿中,闲着无聊,便开始审问剩下那个几个人。 这几个贼汉对林彻这个杀人大魔王,不待用刑,便是知无不言,生怕他一个不高兴就给自己喉咙来一刀。 那个拐子头,其实也不是拐子团伙的最大头目,这次也就是负责押运这批小娘子到这里来交易,而这道观,却是和他们有勾结,而且还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已经如此四五年了。 而交易的对象主要是福建路沿海的海盗,因为海盗在海上游荡,能抢到钱粮货物,而这时代女人轻易是不允许上海船的,也就在海上抢不到女人,于是这个娶老婆是个大难题。 这时沿岸的海防还算不错,海盗还不怎么敢上岸抢劫,而南洋那些又黑又瘦的土著女子他们又看不上,于是,有了需求就有了市场,一条黑色产业链就此诞生。 这次交易的另一方,自然也是一帮海盗,他们从泉州海域驾着小船进入晋江然后驶入西溪,在蓬莱山东北面就可以停泊,然后来这里交易,最后等夜里再带着买来的小娘子回到船上,顺流出海。 至于为何能够这么顺当进入内河,林彻估计泉州肯定有得力人物给他们开方便之门,只是这几个活下来的只是些小喽啰,上层的事他们也是一问三不知。 不过林彻倒是审讯出了这股海盗比较详细的情报,或许将来用得上。 过了半个时辰,赵鹤云他们押着二十几个道姑也来到了这个院子,一股脑的关在偏殿里,不过林彻对这些人倒没有什么兴趣,也懒得花力气去审问。 那些小娘子也还在那个厢房,只是把原来封死的门窗都打开了,让里面恢复了生气。 之所以没让她们出来,主要是考虑到她们的名节问题,被外人知道她们被拐卖过的话,难免会影响她们以后的生活,所以还是越少人见过越好。 也就一起在这等待官府来人处理,顺带,林彻他们也托人去县城通知林氏的人给他们几个送衣服来,不然几人这副样子出现在县城的话,怕是要引起整个县城的骚乱了。 这时候已经午时过后了,折腾了一上午,早上虽然吃得不少,但这个时候也是饿得肚子咕咕叫,赵鹤云让人去道观里收罗了一下,倒是找到了不少吃食,毕竟这还兼着酒楼买卖呢。 等吃过午饭,山下巡检所的十几个兵丁才姗姗来迟,对着赵鹤云和蒲崇谟就是一点点头哈腰的,这时候林彻才知道原来这赵鹤云竟然还是宗室。 没多久,林氏的人倒是比县衙的人先到了,杨巍成亲自带了二十几个武师,浩浩荡荡的,倒是让赵鹤云等人对林彻的身份猜测颇多。 林彻五人都好好沐浴了一番,把衣服从里到外,从头到脚都换了一新,然后把变成红猫的小白也好好洗刷了一遍。 这是安溪县尉才带着衙役蜂拥而来,呵,以前的港台电影里,巡捕房总是自后出现的,看来是有传统的。 按照先去说好的,官府都由赵鹤云来打交道,林彻特意要求赵鹤云隐去自己几人参与的情况,反正这功劳对林彻来说毫无用处。 赵鹤云倒是没觉得有什么奇怪的,这时候他也大致清楚了林氏的身份,林彻算是功臣遗子,朝廷连个恩荫都没给,所以似乎对官府没啥好感。 赵鹤云便和县尉合计了一下,各取所需的把功劳和一部分赃物私分了,今日在场的人都有所得,连那群只充当了一回背景墙的书生都分润到了功劳,似乎真个手刃了贼人一般。 人人皆大欢喜,连林彻都收到一份不菲的财物,要知道道观算是同谋了,所有财物都是贼赃! 林彻虽然不缺这点钱财,既然是送到手上的,也没有不要的道理,何况功劳都让出去了,他不拿的话,其余人也不能安心。 那县尉对林彻这么上道也很是欢喜,今日真是天降大喜,毫无费力建了一个大功劳,还得了一笔大财,心里清楚是谁给他带来的这一切,所以对林彻这个小娃娃很是亲近。 县尉写好案卷,按赵鹤云的要求,把林彻等人的名字抹去,也把在场女眷的名字都全部抹去了。 而且赵乐燕和蒲璇娘早就离开了道观,回到了那石亭里,假装没有进过道观一样。 林彻看着没自己什么事了,就和县尉及赵鹤云等人道别,带着人先行离开。 经过石亭的时候,林彻特意下了车,和赵乐燕璇娘辞别。 璇娘终究没能得到小白,有点气闷,不乐意搭理林彻,林彻也只是笑笑。 “乐燕姐姐,小弟就此道别了,期待有相逢之时。” “林小哥,你真是个有意思的人,或许,我们很快又能见面了呢。” “哈哈,但愿。” 林彻指了指两座石亭的匾额,淡淡一笑。 “毕竟相思,不似相逢好。” 转身上了马车,渐渐远去。 赵乐燕立在那里,望着远去的马车,喃喃道,“毕竟相思,不似相逢好。毕竟……” 第78章 .隐瞒伤情 林氏邸店,林彻等人回来已经有段时间了。 因为停驻了自家阿郎,所以邸店没有接待外人,原本住的客商也花钱给他们转了店。 所以没什么事的人都在店堂里消遣喝茶,谈论今天在安溪城里见到的趣事。 虎子正和一帮稚虎营的少年吹嘘自己今日的神勇,唬得一帮少年一愣一愣的,一个个对自己今日没有参与,而捶胸顿足,恼恨自己为啥就不知道跟着阿郎呢。 “那时,前有堵截,后有追兵,老实说,我心下还是有点慌张的,只听阿郎一声令下‘宁蓝,矢锋,杀穿她们!’小七哥挥舞双锏开路,我和阿郎一左一右,我大刀一轮,断胳膊断腿的,飞了满天,你们是不知道啊,呵,喷出的血就跟,就跟泉水一样把我全身有湿了个透。” 虎子停了下来,慢慢喝着水,顺带吊吊大伙的胃口。 他身边的董晋等得心急,就重重拍了一把虎子的左肩,“别墨迹啊,后来咋样了,快点说啊。” 虎子‘哼’了一声,眉头皱了一下,然后又慢慢舒张开来,“别急嘛,总得让我喝口水啊,话说,那群壮妇拿着各式刀枪往我身上招呼,我眼睛都不眨一下,就是一刀一刀砍过去,也就比刚才我喝水的时间长那么一点,我们就把十几二十个壮妇杀穿了。这时候,你们猜怎么滴,嘿,后面的那伙追兵也到了,你们是不是觉得,我们三个人是不是该趁这个机会赶紧溜啊?哈哈,当时我也是这么想的,可是,咱家阿郎就是不一样,当下又是一声令下‘宁蓝!虎子!倒卷珠帘!把这群母猪赶过去!’哈哈,带劲吧,把这群母猪赶过去!现在想起来都好笑,哈哈哈” “哈哈哈……” 一帮少年听到这里,也是哄堂大笑,真是佩服自家阿郎,这个时候还有心情玩闹。 “虎子,你,你身上流血了!” 周十三指着虎子左肩下得胸前,众少年顺着看了过去,果然上面淌满了鲜血。 “呀,虎子你受伤了!” 朱六福的嗓门特别大,震得店堂里一阵嗡嗡声。 林彻原本抱着小白躺在一张躺椅上假寐,听到虎子受伤,立马站起身来走了过去。 在虎子身上打量了一下,便开口吩咐,“去把白郎中请来!然后按演练过的那样,去做救治准备!” 众少年也不磨蹭,得了命令立时四散开来,忙中有序的去做各种准备了。 “虎子,把衣服脱了!” “阿郎,没事,小伤口!”虎子还有些遮遮掩掩。 “脱!这是命令!” “哦。”虎子这下不得不遵命了,既然要脱也就很是利索的把袍子扒掉了,露出了上身的肌肉噶哒。 林彻仔细一看,虎子身前大大小小五六道口子,不过都是很浅的伤口,因为洗过水,有些蔫蔫的发白,最大的一道口子是从左肩拉到了胸膛上,足足五六寸长,幸好不怎么深,应该之前已经止住血了,但是被董晋那么一拍,口子又裂开了,似乎还加深了。 白郎中很快就来了,少年们的各种准备也有条不紊的进行着。 白悦仔细检查了一边,“虎子,下身可有伤口?可别伤了命.根子哟?” 看着伤口不严重,白郎中还有心情跟虎子打趣。 “没!没有!我保证说的是实话!” 虎子是真的怕了,害怕一个不对,就让林彻命令他当众把裤子也脱了。 林彻恨铁不成钢的瞪了虎子一眼,“我说你是不是真的傻!?受伤了不知道说!?不管大伤小伤,一旦有了机会就得赶紧处理!知不知道,小伤口也可能要了你的命!知不知道什么叫破伤风!竟然还敢伤口泡水!嫌死得不够快么?” 又环视了一下众少年,提高音量,“你们都一样!听到了吗?” “喏!” 之前林彻自己没有受一点伤,加上三人都是满身的血,看不出有伤口,也就没往受伤这回事头上想,若不是董晋这一拍,恐怕真的被虎子糊弄过去了。 “宁蓝!你该不会和虎子一样吧,是不是也有伤不报!” 宁小七讪笑着,“阿郎,俺身上就一些小伤口,不用缝针的!” 哈,宁小七这是患了林彻针法恐惧症了。 “卧槽!还真有!要不要缝针是你说的算得吗!?过来,自己把衣服脱了!裤子要不要脱!?芷娘铃娘,你们出去!” “不用不用,都在上身,不用脱裤子!” “那好吧,那你两可以留下。” 芷娘听到可以留下,差点欢呼出来。 宁小七也把袍子一脱,嗬,还真是穿衣显瘦,脱衣有肉啊,一身腱子肉,紧砸砸的。 上面也横七竖八的布着十几道口子,比虎子身上还多一倍,不过最显眼的还是那腹部狰狞丑陋的旧伤疤。 “我说你们一个个倒是胆子肥了哈,敢把我的话当耳边风了,看后面怎么收拾你们!” 林彻是三分气,七分恼! “郎中,给他们上全套!全部酒精清洗到位!痛死他们!可缝可不缝的,一律缝!” “啊!?阿郎饶命啊,我下次不敢了,放过我这一次吧!”虎子被吓到了。 “哼,知道怕了!?” “阿郎,我知道怎么处理,酒精也不宜多用,稍微涂一点就好,太多影响伤口愈合。” 白悦倒不是给虎子求情,而是出于几百头猪崽身上得到的医学经验而已,对医学,白郎中还是很较真的。 “那好吧,你看着处理,惩罚就以后再说。” 林彻也就是嘴上吓唬吓唬他俩。 白悦先是把虎子身上的大伤口先止血,还好,没伤到什么大血管,稍后就应该能止住。 然后在给他其他几处伤口用盐水仔细清洗,然后抹上一点酒精,然后拿出一种膏药剪成一指宽的长条,横着把伤口拉拢起来贴紧。 这是受林彻启发,模仿膏药制作的创可贴,因为透气性还不好,所以不能全部盖住伤口,现在只是起到把伤口拉拢起来的效果,用于这样的小伤口。 贴完之后还要包几层透气性好的细麻布。 处理完这些,才开始正式处理大伤口。 这时,邸店的活计进来通报,赵鹤云前来拜访。 “恩?这都快晚饭时间了,他来干什么?想蹭我饭么?堂堂宗室应该不至于吧。” 林彻嘀嘀咕咕的没想明白赵鹤云的来意,“让他直接进来吧。” 林彻不想讲那些虚礼,主要是懒得出去迎接。 第79章 .我还是个孩子 赵鹤云在邸店院子口等候,因为事先没有递拜帖,所以即使林彻不是在家中,不过是自己的产业,赵鹤云也当是去他家中拜访一样的礼节,先让人通禀。 还以为林彻也会按礼节出来相迎的,没想只是伙计出来告知可以直接进去。 赵鹤云倒没有特别着恼,自我安慰的说了一句,“这林小哥倒是真不拘小节呢,乐燕,下来吧,咱们直接进去。” 只见一个侍女把赵乐燕扶下了马车,赵乐燕嘴角微微一翘,“林小哥将来必定不凡,非常之人和凡人总会有不同的嘛。” 赵鹤云和自家妹子并行进去,到了店堂门口,闻到了非常浓郁的酒香,微微皱了下眉头,心下当即有些不喜了,若是在饮酒作乐却不出来迎客,那就实在不是一般的失礼了。 没等他发作,细心的赵乐燕扯了扯他的袖子,“兄长,莫急,进去再说。” 细语春风,抚平了赵鹤云的些许不满。 进到店堂,赵乐燕入眼看到两个赤膊的上身,心下一惊,哎呀,自己可还是一个小娘子呢,不过待看清原来是在治伤,那还好,不讲究的话,也不算太失礼了,而且好像这治伤的法子好奇特啊,看看似乎也不会怎么样,这里都还有两个小娘子在呢。 赵鹤云也被这治伤的法子吸引了,原来他们看到的正是白悦拿着勾针,在将虎子的伤口缝合起来。 于是两人也没有出声打扰,就这么兴致盎然的静静看着,直到白悦打完结,林彻转过头才发觉赵家兄妹的存在。 “哎呀,原来乐燕姐姐也来了呀,林彻有失远迎,实在失礼了,见谅见谅。” 林彻赶紧揖手打躬,做出一副诚恳的认错态度。 也就是赵家兄妹豁达,本就没有计较,这会也懒得拆穿他。 “呵呵,林小哥,是我兄妹唐突来访,倒怪不得林小哥了。” “来来来,两位这边请,铃娘,点茶。郎中,你继续,把宁蓝也给治治。” 林彻把赵家兄妹请到一个方桌前,在椅子上坐下,这时候民间也是用这样的桌椅的,何况这是在邸店,肯定没那么讲究。 赵家兄妹也不是那种死板的人,对这个还是比较能接受的。 赵鹤云刚一坐下,便先开了口,“林小哥,我看你们这治伤手法很是奇特,我从来没有见过可以把人伤口用针线缝起来的。” “哦,这个呀,是我瞎弄的,不过我家一个郎中说古时医书上便有这个法子,只是似乎失传了,又被我瞎弄出来了,看到宁蓝,也就是那个高个子腹部的那条旧伤了没?就是我亲手缝的,哈,他们都说缝得太丑,可我看也还不错啊,多有气势!” 林彻真是王婆卖瓜。 赵乐燕看来一眼那伤疤,扑哧一声笑出声,“见谅见谅,没忍住,不过,真的丑。哈哈哈哈……” 这赵乐燕笑得花枝乱颤,那饱满颤得更是厉害,看得林彻只咽口水。 林彻强行转开目光,心里不停的默念,“我还是个孩子,我还是孩子!” “林小哥真是不同凡俗啊,竟能想出这种神技。” 赵鹤云很是感叹,一时还找不出词来称赞。 “这不算什么,前几天,我们还救了一个人,肠子都掉出来了,我们硬是救回来了,把他肚子缝得好好的,想来,现在应该是活得好好的吧。” 林彻只想随便说点什么,转移自己的注意力,免得失态了。 这娘们笑点怎么这么低呢? 好半天后,赵乐燕总算止住了笑,气息却似乎还有些紊乱。 “那你们往伤口上抹的是酒么?我从未闻过如此浓郁厚重的酒香,这怕不是一般的酒吧。” 赵鹤云对这酒香深感好奇,男人嘛,没几个对酒没有兴趣的。 “那个不算酒,是从酒中提炼出来的,我管它叫酒精,用来给伤口消毒的。” “消毒?” “是啊,不然伤口容易感染,甚至化脓腐烂,弄不好一个小伤口就会要了一条性命。” 然后林彻又把自己那番杀虫理论拿出来解释一番。 “肉眼看不见的小虫子啊,真的有么?好神奇。” 赵乐燕也好奇得很。 “恩,以后我做一个镜子出来,到时候就能把这些虫子放大让人看到了。” “好呀,那到时候可一定要告知奴家呀,奴家也想看看呢。” “好说好说,哈哈,等我做出来哈,鹤云兄,好酒的话,我这里倒是真的有,铃娘,去把三只酒各拿一小坛来。” 嘿嘿,既然赵鹤云是宗室,那就是高端买家群体,正是白酒的销售对象,林彻当然不会放过这个绝好的广告里良机了。 “对了,不知贤兄妹来访可有哪里是小弟帮得上忙的么?” “哎呀,差点忘了正事了,是这样的,今日救得的那群小娘子,只有三个还记得家乡能够送回去的,其余都是说不清家乡在何处,即使记得,估计经了此番劫难,也是不愿回去了,这安溪县一时无法安置,不知如何是好,便求肯到我这里,我到时可以收留他们,只是舍妹前去问过她们自己,她们,特别是那个叫香儿的小娘子,却说只想要林小哥你收留,我就是为此事而来的。” 赵鹤云说出来意,望向林彻,等他的答复。 林彻思索了一会,感觉收留一群小娘子也没啥问题,都是小小年纪,或许可以培养一下呢。 “这倒没什么问题,不过我在安溪只是路过,明日便要继续前往泉州呢。” “呀,林小哥要去泉州啊,正好明日我们也要泉州,咱们可以同行了,至于安溪县衙那里,只要能妥善安置小娘子们,去哪里倒是没什么问题,县衙都能开据出文书方便小娘子们以后落户。” 赵乐燕听到林彻明日前去泉州,心里不知道为什么感到有点高兴。 “那好,稍晚一点,我就前去把他们接来,县衙的手续,就要麻烦鹤云兄了。” “不麻烦,应当的,俱是做善事嘛。” 第80章 .阿郎好像一条狗 这时候,铃娘带着两个使女,把酒送了上来,还摆上了一些下酒的干果。 “这是三种风味不同的酒,分别叫石泉春,烧山火,醉八方,先随便试下这个石泉春吧,这个较为柔和。” 使女打开酒坛,香气绕梁,倒在林家特制的黑色陶杯里,更是衬得酒色清亮透底。 赵鹤云端起比一般酒杯细小很多的酒杯,放在鼻子前细细品闻,然后一口闷进嘴里。 这时赵乐燕也拿起杯子,要说这个时代的酒水过于淡薄,富贵人家的女子也是经常饮用的,赵乐燕自觉酒量还是不错的。 “乐燕姐姐,这酒其实不怎么适合女子饮用,太烈了,你得细啜慢饮。” 林彻怕美女呛到,很是体贴的提醒。 那边赵鹤云涨红着脸,心下大气,这小子不厚道,怎么刚才不说! “呼……好酒啊,果然很烈,不过却是从未有过的好酒,皇家御酒亦不如此啊。” 赵鹤云总算缓过了这烈酒的冲劲,长出了一口气,却不得不承认这是他此生喝过最好的美酒了。 一旁的赵乐燕听了林彻的劝,没像他哥哥那样喝,细细啜了一口,口齿生香,一股暖流漫延开来,白嫩的脸颊立时生起了红云,在烛光的照耀下,甚是妩媚。 杏眼也是半开半盍,犹如行在薄云间的明月一般,朦胧中透着明亮,这绝美的姿色差点再次让林彻失态。 “我还是个孩子!”林彻赶紧祭起默念大法,消除脑海中不该有的念头。 “林贤弟,如此好酒,无菜伴佐岂不可惜,愚兄厚颜求一顿宴席了。” 靠,才一杯就开始称兄道弟了,多喝几杯的话直接叫妹夫应该不是什么难事。 “鹤云兄若是不嫌弃鄙处简陋的话,小弟当然求之不得了,哈哈,铃娘,让人准备宴席,恩,直接去安喜楼叫外送吧。让他们按一百五十客准备,咱们大伙一起打打牙祭。” 林彻反正今日得了一笔外财,花起来毫不心疼,就当是借花献佛了。 “杨教习,麻烦你准备车马,要能遮住车里的,去把那些小娘子接回来,宁蓝,你的伤处理完了吧,那你和芷娘也去,她们认得你们。” 林彻吩咐完自己人,又对赵鹤云说,“鹤云兄,还得烦请你派人一起跟去和县衙交涉一下。” “好说。”赵鹤云也对自己的随从吩咐了一番,让他跟杨巍成一起去了。 …… 半个时辰不到,安喜楼就把餐点送过来了,满满当当装了五牛车。 林彻让人把中庭收拾开来,把能用的各式桌案都摆了出来,来了个露天大宴,林氏上下人等,一起同乐。 安喜楼的服务很是周到,餐具碗碟一应提供,还安排了七个伙计过来帮忙布置宴席,把一个仓促的宴会整理得有模有样。 林彻大手一挥,一人打赏了一贯钱,让布置好宴席的伙计们喜笑颜开,带着两百贯餐费心满意足的回去了,走的时候还告知,用完的餐具也不用清洗,明日安喜楼自会安排人来清理收回。 等伙计们走了,杨巍成刚好也把人接回来了,二十三个小娘子,到了这个陌生的地方感到有些局促不安,林彻便让铃娘芷娘带着几个使女去接待她们,领着去一处预先安排好的单独小院里用餐。 林彻和赵家兄妹的案席,倒是按着这时候富裕人家的传统设置的,就摆在中庭正北位置,也没有其他人隔开。 赵家兄妹对林彻这种不拘礼节,上下同乐的安排也是感到很有意思,加上美酒美食当前,都不用林彻劝酒,赵鹤云便喝得酩酊大醉。 赵乐燕倒是很有节制,只是略饮了几杯白酒,后面喝得都是清甜的葡萄酿。 这一夜,林氏邸店灯火辉煌,人声鼎沸,气氛炽烈得让没喝酒的林彻也觉得迷醉,当然,林彻肯定不会承认,主要是美丽的乐燕姐姐秀色可餐,让小人儿身体内的老鬼有点压不住的蠢蠢欲动。 这一次欢乐,持续到子时初,晚上十一点的样子,在宁小七和赵家伴当的合力下,才把赵鹤云送上了马车。 赵乐燕站在自己的马车前,亦是有些半醉微醺,望着灯下相送的林彻,晃眼间,似乎站着的不是一个孩童,而是一个玉冠束发,英姿勃发的俊朗青年。 不由浅浅一笑,轻启菱唇。 “空一缕馀香在此 盼千金游子何之 证候来时 正是何时 灯半昏时 月半明时” 低吟浅唱,娇柔的声线中,如梦似幻。 “啥?” 林彻一时没听清楚,不由问出声来。 赵乐燕嗔怒的瞪了他一眼,“这是今日未有念完的词,只念与你听。” 林彻恍然,嘿,哥就是牛逼,不管什么样子,一样收获美人青睐。 “姐姐,我还是个孩子,不懂诶。” 林彻假装懵懂,以退为进。 赵乐燕恼羞成怒,原已挂着红晕的俏脸瞬时红霞飞满,莲足一跺,扭身上了马车。 “起行!” 娇声中带着懊恼,还有不知所措的慌乱。 “姐姐,愿得一心人,相伴自天涯。” 林彻看着慢慢滚动车轮前行的香车,对着车尾,挥着手臂,朗声唤道。 那车帘似乎飘了飘,终是不再回应,渐行渐远。 院门内,困倦的铃娘迷糊着眼睛,似被林彻这一声惊醒。 “芷娘,阿郎在说什么?” “噗几道呀,听噗捅。” 芷娘嘴里含着一个糖人的脑袋,挤出含糊不清的回答。 “啊?你说的什么!?” 铃娘一头雾水。 芷娘只好把糖人拿出来,重复了一边,“不知道啊,听不懂。” 芷娘又歪着头,仔细的看了一眼还在挥手的林彻。 “铃娘你看,阿郎挥手的样子,是不是很像一只摇尾巴的小狗?” “哈哈哈,芷娘你作死啊,敢说阿郎像狗……” 铃娘做出追打状,芷娘敏捷的闪过,撒腿就往里面跑。 “嘻嘻,我没说,你听错了……” 两个小妮子嘻嘻哈哈的追逐着,留下林彻一人立在夜风中。 少年不识愁滋味。 第81章 .蒲家兄妹 林彻形单影只的走回邸店,突然想到明日如果和赵鹤云同行的话,那就很可能也会和蒲家兄妹同行。 于是让人去把石三和陈平唤来,这二人应该知道点什么。 “石三,陈平,你二人可识得蒲崇谟?” 二人一来,林彻直接开口便问。 石三想都不用想,直接开口道,“回阿郎,小人当然识得,他是蒲寿庚二儿子蒲师斯的长子,在蒲家同一辈中排行第五,平日似乎喜欢读书的样子,经常和一些读书人来往,倒是和蒲寿庚的长兄蒲寿宬有些像,不过也颇有勇武,比较喜欢架舟出海,经常在海上游玩四五日才回家。” “阿郎,在蒲家第三代里面,蒲崇谟应该是最受蒲寿庚重视的了,经常会把一些重要的事物交给他办,所以他在蒲家很有权威,许多人都说他将来就是蒲家的继承人。” 一旁的陈平等石三说完,便也补充了一些。 “那他识得你二人么?”林彻又再问。 石三和陈平互看了一眼,还是石三开口,“小人在蒲家不过尘埃一般的人物,那几个主子定然不会认识我俩,只是俺们也曾很多次出入蒲家大宅,难保蒲家人见过的。” “石大哥说的对,那几个主子不记得小人,但是他们的伴当多半和我们照过面,很有可能会认出我们。” 陈平接过话头,也是同样的意思。 “嗯,这话有理,明日前往泉州很可能会和蒲家兄妹一起同行,如此一来,你二人就不便在队伍里了,免得被认出来平添麻烦。” “蒲家兄妹?可是蒲崇谟和蒲璇娘?”石三接口道。 “正是,你也知道这蒲璇娘?” 林彻以为石三不会了解蒲家的女眷的,看样子似乎不是这样。 “知道,应该说是泉州人都知道她,何况俺们这些依着蒲家过活的人。” 石三清了下喉咙,开始详细讲述。 “要说这蒲璇娘嘛,是蒲崇谟的胞妹,排行第九,嗯,这蒲家只有嫡出子女才入排序,蒲璇娘是蒲家正室所生里唯一的女儿,不但在同辈中很受一帮兄长的宠爱,也是蒲寿庚的心头肉,经常带在身边,出入泉州达官贵人皇亲宗室的门第,虽然年纪不大,但长得很是美貌艳丽,所以名闻泉州。” 林彻看他说的似乎有些口渴,随手倒了一杯茶水递给了他。 石三受宠若惊,“谢谢阿郎,谢谢阿郎。” 林彻轻轻摆手,“勿须客气,喝吧。” 石三一口气喝干,嗓子一阵舒坦,继续开口道,“这蒲璇娘自幼被蒲寿庚视为掌上明珠,对她是有求必应,在她十岁生日的时候大宴全城,家中贵客不息,蒲家大宅连开了三天的宴席,蒲寿庚还特地令人制造了一首万料巨舟作为生辰礼物送给蒲璇娘,以供她游玩嬉戏。蒲家的小辈中,若是有人犯了事,只要请她出面转圜,蒲寿庚便会轻轻放下,不再追究。很多人私下都称她是‘刺桐公主’。” “呵呵,一个番邦蛮夷女子而已,竟然胆敢在我华夏九州称公主!?” 林彻撇撇嘴,很是不以为然,不过一群寄人篱下的亡国奴,如今跑到神州大地,借着宋人的宽容,利用海贸发了财,起了势,竟然真当自家是个人物了。 石三讪讪的笑着,“只是一些无知愚人的戏称而已,阿郎莫当真。” 呵,石三自己也是这无知愚人的一份子,曾经也不是没有幻想攀上这刺桐公主,从此走上人生巅峰的,一辈子荣华富贵的。 只不过他没那个命罢了,泉州城里做着同样美梦的男人怕是不在少数。 “恩,我还能跟蛮夷一般见识?你继续说。”林彻换了一下坐姿。 “喏,这蒲璇娘性子比较娇蛮,蒲家上下基本没人敢逆她的意,即使是蒲寿庚也是捧着怕摔了,含着怕化了。不过似乎本性还算善良,没听过她虐待打骂下人之事,不像她几个兄长,时常会从各自院中抬出尸身。” “呵……,这番邦蛮夷一朝得志,就在我华夏大地作威作福,以欺凌我炎黄后裔为乐,迟早要他们还清这一笔账。” 林彻在前世的时候,就对蒲家的所作所为深感厌恶,那时候还只以为他们的一切恶行都是在投降元朝之后开始的,现在却发觉,这蒲家一直就不是什么好东西,私下里各种恶事没少做。 “阿郎说得倒是没错,这蒲家人最是伪善,表面上温良谦恭的,阴私里,那可是坏事做绝啊。” 石三附和着林彻,控诉着蒲家的罪恶,仿佛他以前不是蒲家的爪牙一般。 “阿郎,小人曾经听闻一事,只是不知道真假,不知道到该讲不该讲。” 一直沉默的陈平,等石三说完,才接口吐出这么一句。 “直管说来听听,不管真假,当个消遣听也没啥大不了,何况空穴来风,未必无因。” 林彻倒不是爱八卦,只是这蒲家的情报,当然知道越多越好。 “据说这蒲崇谟其实嗜血好杀,之所以喜欢出海,是因为在海上可以做一些在泉州不方便干的勾当,还会经常假扮海寇,截杀一些落单的海船,并且性子暴虐,杀人还喜欢虐杀,经常换着花样像做游戏一样把人活活虐死。” 林彻听到这里,身子直了起来,“竟然还是一个变态杀人狂!?没看出来啊,嘿嘿,我还以为他只是一般的心狠手辣呢。” “阿郎,小人听到的就这么多了,以前也不敢仔细打听更多。”陈平担心消息太少,林彻不满意,忙不迭的解释。 “没事,这些就很有用了,石三,你二人明日留在店中,到了后日,你们再跟着人前往我在泉州城外的庄园安置,你们的家小我会尽快想办法的,另外,待会我会让人给你们送两坛好酒,这两日你们就不要出房门了,好酒好肉的自己消遣就是了。” 石陈二人很是惊喜,“喏,俺们谨遵阿郎吩咐。” “那你们先下去吧。” “喏。” 第82章 .同行 凌晨寅时,林彻准时起身,在铃娘的服侍下,洗漱梳头。 铃娘总算有了长进,能够跟得上林彻的作息时间了,能够忠实的履行自己的工作了,可惜等林彻开始练功了,她又会跑回去睡个回笼觉。 “这丫头,总是睡不够,又那么能吃,将来不会变成大胖妞吧?” 林彻想象了一下大胖子铃娘的模样,自己经不住打了个寒颤,咦,太可怕了,减肥要从小抓起! 回头钻进被窝里的铃娘,打了个喷嚏,还以为凌晨过于寒凉了呢。 却不知,有个魔头正在算计她的将来。 可怜的娃,睡吧,梦里什么都有,就是不会有林魔头。 经过昨日道观里的厮杀,林彻对于力量的运用有了一些心得,今日练起这无极功,将这些感悟融了进去,越发觉得神妙,一时沉浸其中畅快淋漓。 不知不觉一个时辰过去,按着往日,这时应该收功了,而今日林彻却毫无察觉,只感觉体内力量生生不息,如洪流般寻找着宣泄口。 感觉膨胀难耐的林彻,看见眼前有一根树干,运转气息,引着庞大的力量,运拳捣出,直击树身。 ‘啪’‘咵’ 两声巨响,几乎混在一起。 只见那碗口粗的树干拦腰折断,往后面院墙上砸倒。 ‘轰’ 那院墙被这折断的柏树砸了一道口子。 舒服! 宣泄完的林彻,感到全身一阵通透,四肢百骸生气勃发。 “阿郎!” 林彻听到一声呼唤,转过身,才发觉院子里围了半圈人,一个个都目瞪口呆的看着那根断树。 呼唤林彻的是杨巍成,他们来了有好一会了,因为到了该出发的时候还没见林彻出去,只好找了进来。 进来的时候看到铃娘坐在房门前的杌子上,打着盹,看那样式,原本应该是在观看林彻练武的。 开始陈舯出声唤了几句林彻,没见回应,待要加大音量,却被杨巍成止住了,说是阿郎练功将要突破,不能打扰,于是一群人静静看了两三刻钟。 最后却被林彻那一拳给震惊了,赤手断树啊。 林彻也颇为不信自己能这么牛逼,颇为疑惑的上前查看。 “我说呢,原来这树上有个蛀洞。” 众人才不管什么有没有蛀洞呢,反正刚才那一幕着实让人无法忘记。 “阿郎,该出发了。”杨巍成提醒道。 “啊?该死,还约了赵家兄妹呢,你们先去准备,我更衣就来。” 林彻一拍额头,语气懊恼。 “阿郎,都准备好了,随时可以起行。” “好吧,那你们在等我片刻。” …… 林氏商队出了安溪东门外,在约定的地方看到了一堆的车马。 林彻下了车,看到人群处的赵鹤云,小跑过去揖手打躬。 “抱歉抱歉啊,让鹤云兄久等了。” “无妨无妨,愚兄也是才到呢,哈哈,林贤弟,你家的酒着实霸道啊,我许久未有如此醉过了,这一觉睡得舒坦啊,这不就起得迟了。” 赵鹤云脸色红润,看不出是昨日大醉成那样的人,换了林彻前世若是醉成那样,第二日怕是头都裂开了,纯粮食酒确实不一样啊。 “林小哥,你们昨日有好酒共饮竟然忘了在下啊,好歹咱们昨日也是并肩作战呢,着实让人伤心呐。” 不出林彻所料,蒲崇谟果然也在,不过今日与林彻说话这语气,可与昨天判若两人,林彻也猜不透他心里有什么幺蛾子。 “蒲兄恕罪,昨日甚为仓促,实在不好意思那般去请蒲兄。”林彻敷衍起来很是纯熟。 “哈哈哈,鹤云兄刚才与我说了,他自言乃是厚颜相求的,在下那里真个怪罪啊,不过,鹤云兄所言之美酒,林小哥是否可以卖上一些与我呢,价钱好说。” 蒲崇谟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似乎有意拉近和林彻的关系。 “美酒倒是还有许多,怎好说卖呢,待到了泉州,小弟诚意每种送上一坛与蒲兄一品。” 言下之意就是,除了送的这么几坛,还有很多美酒,不过就是得花钱了。 “哈哈,好说好说。” “林彻,你家的马车好生奇怪诶,为何比别人的多处两个轮子呀?” 林彻正奇怪怎么蒲崇谟身边的蒲璇娘一直不支声呢,原来她一直在打望自己的马车啊。 “那是我自己瞎弄的,这样坐着更舒服些。” “那我上去看看。”说完也不管林彻是不是答应,小鹿一般蹦过去,像个好奇宝宝一样绕着马车看了一圈,然后直接登上了车钻了进去。 “啊!” 马车里发出璇娘的惊叫,蒲崇谟立时飞奔过去。 林彻心里纳闷,我车里又没老虎,还能吃人不成!?铃娘和芷娘也在上面啊。 呀,我车里真的有老虎,还是三只! 那蒲崇谟冲过去,迅速的掀开车帘,只见那噗璇娘根本不是有什么危险,而是看到三只虎崽后,乐的发疯了,这时正抱起赤虎在那打滚呢。 蒲崇谟见到只是虚惊一场,也是松了一口气,但也没敢去责怪璇娘的大惊小怪,论地位,蒲璇娘才是他的老大。 林彻见蒲崇谟放松下来也知道没事了,这时发觉没看到赵乐燕。 “鹤云兄,为何不见乐燕姐姐呢。” 赵鹤云往右前方一直,“呐,在那边呢,说是身子不舒服,不想下车。” 林彻往那一看,果然看见那架紫色马车,那孙公子站在车前,正对着车里说什么呢。 林彻看那孙公子脸上苍白,气色很差的样子。 赵鹤云注意到林彻在打望那孙公子,便开口道,“元正兄昨日被惊了,先是呕吐不止,后来便晕了过去,如今的读书人啊,身子还是差了点。” 难怪昨日后面都没见到这孙公子了呢,竟然被吓晕过去,真是菜鸡啊。 只是这赵乐燕真的不舒服?昨日不是还挺好的么?莫非还在恼怒昨夜之事?所以不想见我,罢了,不见就不见呗,小气的女人。 其实赵乐燕不是恼怒,只是不知道昨夜为何自己鬼使神差的,竟然对一个不过七八岁的小儿说出那话语,再加上林彻后来的那句打油诗,现在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面对林彻,干脆装病避而不见。 林彻和赵鹤云打过招呼,便走回自己马车,准备出发,可那蒲璇娘赖着不肯下来,林彻又不好和她共乘一车,只好走到后面,和白悦一车了,把自己的车子让给三个小女人和三只小老虎。 两队人马并做一队,车马萧萧,往前滚动。 泉州。 我来了。 第83章 .初至刺桐城 安溪距离泉州还有八十多里,若是快马奔行的话,一个半时辰就能到达了。 只是商队明显没法这样跑,因为商队和军队一样,决定速度的都是最慢的那一项。 赵鹤云他们都是出来游玩的,所以都是轻车简从,最差也是骑着健骡,于是林彻决定与商队分行。 四架马车,二十名骑士,便脱离了慢腾腾的商队,与赵鹤云他们的五架马车合流,一起往泉州快速前进。 安溪到泉州的官道,基本上沿着晋江西溪这条水道,平坦宽敞,治安也是比较好的,不会出现什么山贼路匪,车马走起来甚是轻快。 途中绕过了南安县城,快到中午的时候,便能看到泉州的外城墙了。 通过一座浮桥过了晋江,来到北岸,不远处便是泉州的临漳门了,看到城门在即,众人都松了一口气。 林彻也掀开车帘,打量着这座城池,这临潭门修在西城墙和南城墙的相交处,所以看去来是突出的,因为这里本来就是一个墙角,大概是为了方便交通,才在这里修了一个城门吧。 林彻眺望了一下,这泉州的南城墙,应该是新修不久的,不是常规城墙那种直直的,而是沿着晋江的北岸,所有看起来有些曲折。 林彻猜想,大约是泉州的城市发展需要,然后才扩建了新城,把北岸能用的地都尽量囊括进去,这也侧面反映了泉州的繁荣。 队伍里有赵蒲两家,进城毫无阻碍,进城之后就要分道扬镳了。 赵家府邸在泉州城南,那里是宗室的聚集地,南外宗正司也在那里。 其实也就是林彻前世的泉州涂门街到溪亭一整片地都是南外宗的家族之地,后来蒲家降元后,把泉州的宗室屠戮一空,然后霸占了赵家经营了近两百年的地方,改建成了自己的府邸。 而这时蒲家大宅其实没有在泉州城里,而是在城外的法石那里,当然,他们家在城里也有府邸,就在城东南那里。 林彻外祖父的陈府,在北城,临近朝天门,就在开元寺东边。 到了一处路口,车队便停了下来,林彻走回自己马车,掀开车帘,看见三个小娘子似乎在一起玩的很开心,一人抱着一只虎崽,在那里嬉闹,林彻只觉得那三只小老虎俱是一脸生无可恋。 “蒲璇娘,你一路霸着我的车子,这会到地方了,你还不下来?你不要回家了么?” 璇娘邹了皱高挺的鼻梁,“这么快就到了啊,我还没玩够呢,要不,你这马车卖给我吧,坐着挺舒服的,一路都没怎么颠簸诶,比我家的车子好几十倍,你这两个使女也卖给我吧,我和她们玩得来,还有这老虎,都卖给我吧,我给你很多很多钱!” 林彻小脸一绷,双眼略眯的盯着蒲璇娘,不由生出一股杀气,“下来!” 才懒得跟这小娘皮啰嗦呢,漂亮又怎么样,老子又不是没见过大洋马。 璇娘见林彻一变脸,不由想起了他坐在尸堆中的情景,心下不由有些害怕了,便放下赤虎,磨磨蹭蹭的下了马车。 依依不舍的往自己兄长那里挪着脚步,没几步又不死心的转回头来,用着撒娇的语气祈求道,“林彻,你都有三只老虎,就卖一只给我好不好,不要小白,只要赤虎好不好,求求你了,我有一条很大的船,值很多钱的,跟你换好不好。” 卧槽,这娇蛮女还会这套!? 哼,老子不吃你这一套,“做梦!不换!慢走,不送!” 别说一条船了,给座金山都不换,何况你还是蒲家的人。 璇娘见自己在祖父面前无往不利百试百灵的绝招对林彻都没用,很是丧气,一跺脚,扭着小蛮腰就走了。 “哼!林彻!你给我等着。” 嘿,果然还是那个娇蛮霸道的番女,伪装一下子就撕掉了,等着就等着。 送走蒲璇娘,林彻只是远远的和蒲崇谟摆了下手,话都懒得过去说,然后便走了几步到赵鹤云身前。 “鹤云兄,就此暂别了,有暇再聚,若是有事寻找小弟,便让人在城东的林氏邸店告知便可。小弟现在还需前往外祖家问安。” “那好,既然此时不便,那就改日再请林贤弟到寒舍做客了,你若是要寻我,便到城南宗亲坊的新汴巷赵府就行,记得是新汴巷哦,不然那里都是赵府。哈哈哈…” 赵鹤云生怕林彻找错地方,还特意叮嘱。 “小弟记住了,那就此别过。” 林彻说完,转身看向紫色马车,见那孙公子又在那马车边。 呵,真是痴情的汉子啊。 林彻也就没有走过去了,稍微提高了音量,“乐燕姐姐,小弟就此别过了。” 车帘掀开一条缝,很快又放下了,只是传出天籁般的嗓音,“那,林小哥,就此别过吧。” 林彻又嬉笑着对那孙公子喊了一句,“孙兄,改日小弟请你吃酒哈。” 连联系方式都不问,明显毫无诚意。 都辞别完了,林彻回去钻进了自己马车,车里似乎还残留着一股淡淡的幽香,只可能是蒲璇娘留下的了,别说,还挺好闻的。 马车缓缓行驶在宽敞而拥挤的石板路,车上的林彻,开着窗帘望着这座国际大都市的街景。 各色店铺旗幡招展,这里的商铺不比林彻前世大城市中商业区的商店少,店铺里有各种各样的商品。 不管卖的是什么,客商都是川流不息一派热闹,这是林彻前世时实体店都少有的景象了。 街上也是车马萧萧行人如织,摩肩擦踵的挤满了两丈宽的街道。 高眉深目,奇装异服的番人夷商在人群中并不少见,偶尔还能见到一些金发碧眼的,还有一些壮实的非洲黑人,以及不少的瘦小南洋黑人。 人真多啊,这感觉,让林彻犹如置身前世香港的尖沙咀一般,若不是古香古色的建筑,还有人们身上的衣着提醒,林彻都要以为回到原来那个世界了。 从城门外开始,一路行来,林彻已经看到了各种各样不同的市场,如丝绸市场、香料市场、陶瓷市场、珠宝市场、书籍市场、牛市、马市、草市、鱼市、肉市等。 市场的里,商人们为了在这拥挤的环境里更好的展示自己的商品,把商品悬挂在竖得高高的竹竿上,上面还张着写有自家名号的旗幡。 此外还有无数的毛驴、骡子和狗,人们在它们中间来回穿梭,嘈杂混乱而又生气勃勃。 仿佛整个泉州城都是一个大集市一般,充满了喧嚣和热闹,这真是一座商业之都啊。 人物庶繁,驿道四通,海商辐辏,夷夏杂处,权豪比居。 林彻估计,整座城池里,怕是得有三五十万人口居留,这规模,在这个时代中全世界都少有了。 林彻这队车马,在人海车河中慢慢游动,花了大半个时辰才走到了离临漳门不过三里的开元寺,林彻瞟了一眼高高的镇国塔,无暇细看,边让车马转进了东边的街道。 这里是富豪聚居的里坊,略微清静些,路上也没有了那么拥挤,在许三和的指领下,很快就到了一座府门前。 林彻下了马车,望了望高大的府门,让许三和上去递门贴。 “我林家阿郎前来给外祖父请安,烦请通禀。”许三和把贴子递给一个青衣门子。 那门子接过拜帖,有些疑惑的看看这队车马,外祖父?不过还是拿着贴子从小门进去了。 第84章 .表锅万福 没等多久,从小门里走出来一个锦衣男子,脚步显得有些急促。 林彻一时不能确认他的身份,没有急于出声,不动如山。 只见男子出来后,快速的环视了一圈,看到林彻后,眼神一亮,三两步就跨下台阶,直直迈步到林彻身前。 男子定定的看着林彻,脸上的表情愈发欢喜,激动的上前弯腰抱住林彻,“庆儿,真的是你,像!太像阿姐了,眉目,嘴唇,下巴,都和阿姐一摸一样!” 林彻约莫猜到他是谁了,这才没有闪躲,让他抱个正着。 男子抱了好一会,等心情略微平缓一点后,松开林彻退了一步。 “庆儿,我是你舅舅,一时激动有些忘形了,莫要笑话舅舅,刚才看到你恍然间就像见到了阿姐。” 这下确定了,这男子果然是林彻的娘舅陈海升,那自然应当大礼拜见了,林彻整理好衣冠,笑容上脸。 “外甥林彻,见过舅父。”林彻揖手鞠躬相拜,礼节无可挑剔。 “林彻?庆儿你取大名啦,哈哈,可是已经开蒙了,很好很好,林彻,林彻,可是‘汝心之固,固不可彻。’之彻?” “回舅父,正是。” “好,好名字,彻,通也,为天下之通法。” 额,这舅父怎么看起来像个读书人呢,说好的海商世家呢。 林彻心里泛起了嘀咕,却不知道这大宋以文治国,读书人的地位是这个国度的上层人士,有条件的家庭没有不希望把子弟培养成文人士大夫的。 ‘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安居不用架高堂,书中自有黄金屋。出门无车毋须恨,书中有马多如簇。娶妻无媒毋须恨,书中有女颜如玉。男儿欲遂平生志,勤向窗前读六经。’ 宋真宗这首劝学诗,彻底奠定了整个朝代的气质。 整个国度,贵族豪绅就不用说了,小民读书,僧道读书,商人读书,甚至开国有功的将门世家也有不少弃武从文的,对文化追求的偏执根植于骨髓之中。 而从上到下的重文轻武,以文御武,对武将的种种压制防范,以及强干弱枝政策,却让这个文明璀璨的国度偏于暗弱。 让人可能都不敢相信,三五个持刀荷弓的强人,在大宋境界可以穿州过府,如入无人之境,有很多时候,官府对胆敢侵犯州县的匪盗,第一时间想得是筹集钱粮。 但是,这钱粮不是用来招兵剿匪,而是贿买盗匪,以求将其礼送出自己辖区的。 不单单地方政府如此,当年澶渊之盟后,与辽国的百余年和平,也是大宋朝廷花钱买来的。 和金国的海上之盟后,相约夹击已经腐朽没落的辽国,却被打了个满头包,最后,奢望幽燕之地的大宋只能花钱买下燕京,呵,得了一座空城,还被女真人看出了大宋的软弱无能。 那还有什么好说的,这么软的柿子,到嘴了怎么能不咬一口呢,管尼玛什么盟约呢。结果,买来的东西又被人抢回去了,女真人骑着马,一下刹不住脚,把北宋打成了南宋,从兄弟关系变成了父子关系。 林彻一下子走神,不小心歪楼歪到了天边,被陈海升拍拍肩膀,才醒转过来。 “庆儿,你怎么了?可是旅途劳累,身体不舒服?赶紧跟舅舅进府,我给你找郎中来看看。” 陈海升一脸关切的察看林彻的脸色,以为他犯了什么病呢。 “哦,不用不用,我只是一时思念母亲,有些走神,还请舅父见谅,庆儿身体好得很呢,舅父莫用担心。” 林彻赶紧遮掩过去。 “那就好,来来来,随舅父入府,父亲大人和母亲大人对你想念的紧呢,快些前去拜见,莫让两位老人家等急了。” 陈海升很是亲热的牵起林彻的小手,携着林彻便往府里走,然后一边对仆从呼喊,“速速把大门打开,迎接庆哥儿回府!” 陈家的仆役们一听,心头一凛,好嘛,这正门可不是随便能开的,今儿为了一个小娃娃就要大开府门,得,看起来这往后府上得添一位小主子了,看这景象,地位怕还是不低的那种。 林彻被陈海升执手带着进了陈府,铃娘和芷娘紧紧跟着,宁小七自然是随着贴身扈从了,其余人马车辆被陈府的仆役引着从侧门进去了。 被一个大男人牵着手,林彻心中还是很觉得变扭,却也没有挣脱开来,心底里自己说服自己,握手而已,没关系没关系,我还是个孩子! 绕过照壁,经过前庭和许多院子,穿行于曲折的回廊走道中,走了十来分钟,才来到了陈府后宅的大堂之中。 随着陈海升跨过门槛,进入大堂之内后,林彻看到一个贵妇抱着一个襁褓坐在右手第二个椅子上,用审视的目光打量着他。 而堂首两个尊位上坐着两个慈眉善目的老人,老爷子频繁眯着眼睛想把林彻看得更仔细些,双手紧紧抓着椅子扶手,似乎努力在克制什么,林彻都能看到那手背爆出的青筋。 而老妇人显得很是富态,脸上很是红润,浮现着期待而慈祥的笑容,一个三四岁的小女娃抱着她的小腿,侧着身子歪着头,用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好奇的眺望林彻。 林彻走到两位老人两三米的距离,开始行礼,呵,这下不得不跪了。 林彻把长袍下摆一掀,扑通跪倒地上,很是干脆利落,大礼参拜,五体投地。 “外孙林彻拜见外祖父,拜见外祖母,祝二位亲长福寿安康,吉祥如意。” 在一旁的陈海生及时出声解释,“阿爹阿姆,庆儿取了大名,叫林彻,物彻疏明之彻。” “好好,好名字,林孟远还算有点子水准了,目彻为明,耳彻为聪,鼻彻为颤,口彻为甘,心彻为知,知彻为德。这个字很好,哈哈,庆儿,地上凉,赶紧起来,到外祖身前来,让我仔细瞧瞧你。老头子我眼睛不好了,你在那我瞧不清楚。” 陈老头笑得很开怀,向林彻招着手,看起来很是迫切。 “外祖,庆儿这就过来。” 林彻爬起身,迈着步子走到陈老头椅子前,察觉陈老头眼睛有些昏花。 陈老头轻轻把林彻拉近身边,瞧了两眼,似乎还想看得更清楚,便双手扶着林彻略略推远,微微眯着一双老眼,很是仔细的打量起来,半晌后才开口,有点嘘唏,有点伤感。 “像,真个儿就像我的贞娘回到了老夫眼前,老婆子,你也看看,免得你日日念叨,这回总算如你意了,老天把这么一个俊俏英气的好孩子送了来。” 老妇人眼神还很明亮,早就目不转睛的注视着林彻良久了,“你个老头子,就知道拿我说嘴,也不知道是哪个对孩子日思夜想,没事就发愣,嘴里念叨的不是贞娘就是庆儿。也就你这个做外祖父的了,狠心让人家孩子千里迢迢跋山涉水的来看你,小小年纪,这一路也不知道吃了多少苦呢,幸赖佛主宝佑,让娃儿平安的到了府上,哼,不然老婆子和你没完。” 老妇人刚才半天没出声,这一开口,就是噼里啪啦对陈老头一阵数落。 陈老头脸上有些讪讪,争辩道,“你这老婆子好不讲道理呢,若不是我,你都不知道何时才能见着庆儿了呢,和着,坏人就由老夫来做了么,我就不担心么,原本我想着,林老倌怕是舍不得让孩子过来呢,所以早早让陈舯前去,好让孩子路上慢慢走嘛。” “好啦好啦,说你两句还不乐意了,老婆子今日欢喜,看在庆儿份上,今儿就不和你争了,妍娘,来见过你表兄。” 老妇人拉起身前女娃,满面和蔼的教她见礼。 “妍娘见过表锅,表锅万福。” 小女娃叠着双手,行着万福礼,脸上粉嘟嘟的,吐字却不是很清晰,很是可爱。 第85章 .天真烂漫好容仪 “为兄见过表妹。” 林彻和小女娃见过礼后,在身上掏摸了半天,没找到什么合适的见面礼,只得拿随身带着的金笔充数了。 “表妹,我来得仓促,忘了给你准备礼物了,这支金笔送给你,希望你喜欢。” 陈妍接过笔,放在嫩白手掌上好奇的看着,翠绿的笔身,精雕细琢的花样,还有一只金色的小蛤蟆趴在上面,精致有趣。 “表锅,这是笔么?怎么和爹爹用得不一样呀,这个没有毛毛呢?” 妍娘年纪虽小,但也是见过笔的好么,表锅你不要骗我! “额,这个不一样,这不是毛笔,这是金笔,来我教你怎么用哈。” 林彻拿过金笔,从身上掏出一个小册子,这是林彻为了随时记下一些一闪而过的想法,而随身带着的,拔开笔帽,寻了一张空白的纸页写了一行字,‘天真烂漫好容仪’。 然后合起金笔,撕下纸张,一起再次递给陈妍。 陈妍还不识字,只觉得写写画画很是有趣,接过纸笔后,看着纸上的文字却不认识,于是便小跑的自己老爹身边,扯扯陈海升的衣袖,高高举起了纸笔。 “爹爹,你帮妍娘看看,表锅写的是什么呀。” 陈海升宠溺的抚抚陈妍的小脑瓜,拿起纸笔,先看了一下上面的字,他也好奇这笔是怎么写字的。 “天真烂漫好容仪,恩,这诗句很好,妍娘,这是表哥夸你呢,庆儿,你这书法我却是未成见过呢,应该是行书吧。刚劲,明朗,简洁,或如流星之轨迹,或似飘飞的柳丝,刚柔兼济,韵味无穷啊。” 陈海升夸了一通,见猎心喜,也学着林彻拔开笔帽,似乎想在纸上试试,待要下笔,却又收了回来,似乎不舍得玷污了一张书法作品似的。 “当不得舅父如此夸赞呢,就是庆儿胡写着玩。”谦虚这种美德,林彻也是该有的时候就会有的。 “哈哈,倒不是舅舅乱夸呢,你这笔也是精巧便捷,妍娘,你尚年幼,还无法善用,这笔为父就先替你保管了,免得被你弄坏了。” 陈海升说着,就把金笔收到的袖袋里,那张纸也没有放过。 陈妍原本听着表锅写了夸奖自己的句子,很是开心呢,乐呵呵的露着细白的牙齿,却没想到自己老爹这么不厚道,竟然占为己有,表情立马晴转阴,小嘴一拉,眼眶中的泪珠子直打转。 “好啦,晚一点我让人给你买糖人回来总行了吧。” 呵呵,无良老爹啊,想用一个才两文钱的糖人,来骗取自己闺女价值十几贯的礼物。 “妍娘莫哭哈,为兄还会做其他好玩的,等过些日子便再送给你玩哈。” 林彻能怎么办,难倒抗议自己的舅父么,只得帮忙哄人。 小娃子嘛,容易欺哄,听到有糖人而且以后还有好玩的,一下子就又不想哭了。 “庆儿,来见过你舅娘和小表妹。” 陈海升又招呼了林彻一声,林彻依言走过来打揖见礼,没有旁的好送了,便解下腰间的羊脂玉,塞到了小表妹环娘的襁褓中。 小表妹才七八个月大,咿咿呀呀,眼睛茫然的看着林彻这个陌生人,嘴角淌出亮晶晶的口水。 只是这舅娘似乎对林彻有些冷淡,不咸不淡的回了个礼。 “难得来府上作客,便好生玩玩,多在这泉州城游玩些日子,见见世面。” ‘作客’二字,咬字甚是清晰。 “哦,好的,舅娘。” 林彻对这个贵妇人的态度有些摸不着头脑,初次见面,就算毫无关系的陌生人也不该这样啊,不过林彻向来都是以别人对自己的态度来回对别人的,毫无在意一个少妇对自己是冷是热,也就只是淡淡的回了一句。 “哼!”陈老太爷似乎很是不满这少妇的态度,却也忍着没有多说。 老夫人更是不待见这妇人一般,打眼斜了一下,脸上笑容都淡了下来。 “什么作客!庆儿流着陈家的血脉,也是这个家的主人!别跟我在这阴阳怪气!庆儿,到老身这里来,莫在意外人的言语。” 好嘛,我堂堂陈家的正房媳妇,虽然是续弦,但也是你陈家明媒正娶,八抬大轿迎回来的,这会倒成了外人了! 那少妇脸色铁青,却没敢发作,只是语气生硬的说了一句,“环娘饿了,妾身先回房了!” 然后便闷着头,抱着襁褓头也不回的出侧门出了厅堂。 陈海升脸上讪讪的尬笑着,“妇道人家,才生了娃子,情绪飘忽,庆儿你莫要见怪,阿姆说的对,往后你就是这家的主人之一,你娘亲当年的贞园,一直有人收拾着,如今你来了,便在那院子住下吧。” “随舅父安排就是,我不定都在府上住,这次来泉州,顺带还得处理一下家里的商事,有时候或许要在庄子上住呢。” 林彻狗腿的给老夫人锤着腿,老夫人喜笑颜开,刚才的不快早就抛之脑后了,乐呵呵的享受着大外孙的殷勤,闻听林彻话语,有些讶然。 “你尚年幼,便要担起家中庶务了么?亲家公怎么舍得让你劳累呢,这小小身子,如何吃得消那么多繁杂的事物,着实有些过分了。” 老太太立马就心疼起来,拉起林彻的小手,满眼怜惜。 “外婆,不用担心庆儿的,庆儿练习武艺,身体好得很,再说,林家就我一个独苗,迟早都要当家的,这些都是小事,我大父当年出海的时候也没比我现在大多少哩。” “哎,可怜你父母走得早,苦了你了……” 老太太一脸唏嘘,也不知是念起了自己亡故的女儿,还是怜惜大外孙的处境。 “林孟远这家伙,还一如当年的性格,敢闯敢拼敢放权啊,林家起于微末,能有今日这般光景,倒是离不了这硬朗的家风,老婆子你也别太担心,我看庆儿可不像那些人家娇弱的公子哥,如此英姿勃发,朝气蓬勃,将来成就可期,怕是不下他祖父哦。” 陈老头倒是很欣赏林老太爷的性子还有林家的做法,不然当年也不会把自己的掌上明珠嫁给林彻的便宜老爹了。 “呵,你们这些老头子,一个赛一个的狠心肠,你当年也那么忍心让贞娘嫁那么远,还陪着林启宦游远方。若不是当年贞娘自己那么钟意林启,老婆子我怎么也不会答应这门婚事的。庆儿,这次来了,就住的长久一点,让我们两个老不死好好享受一番天伦之乐。” 老夫人一阵碎碎念,听得陈老头直摇头,只是不敢呛声。 “外公外婆,你们放心,庆儿这次会待上大半年的,一定好好在二老面前尽孝。” “阿爹阿姆,庆儿估计一路风尘,还没吃午饭呢,我已经吩咐厨房做好了,让庆儿先吃点东西,莫要饿坏了身体,既然庆儿都说了要久住,二老也不用急这一时了。” “哎呦,对对对,你看老身都老糊涂了,忘了这茬,海升,速速让人摆宴,庆儿那些下人也要好好招待。” 第86章 .铃娘的失业危机 林彻在陈家二老的关怀下,很是享受了一番海陆全席,这时代的海鲜就是美啊。 生长环境没啥污染,还不存在过度捕捞,肉质鲜美还体型大。 吃过饭,已是下午三点多的样子了,林彻在二老依依不舍中回到了安置给他的院子。 陈家对女儿是真疼爱啊,这院子美轮美奂的,亭台阁宇层层叠叠,奇花异草芬芳扑鼻,雕梁画柱的,精美绝伦。 陈家安排了十几个靓丽的丫鬟使女,只为伺候林彻这么一个小祖宗,这阵势,怕是陈海升都没享受过吧。 一个个容貌俏丽,嘴甜手巧,这么一排,林彻恍惚间到了天上人间似的。 一群美少女这么莺莺燕燕的围绕着林彻,从头到脚的伺候,但有所需,连口都不用开,一个眼神,俏婢们便抢着服侍,这腐朽的封建社会! 林彻不得不一而再的默念心法,我还是个孩子! 铃娘发觉自己似乎面临失业的危机,赶紧把服侍林彻沐浴的差使抢了回来,百倍用心的伺候起来,连倒水这种粗重活计都不容她人插手,生怕自家阿郎嫌弃自己无用,不要自己了。 “铃娘小姐姐,你不用那么紧张的,虽然呢,你吃得多,干得少,但是放心,本少爷是不会赶走你的哈,你永远是我的贴身大管家,如果以后你不会变成大胖子的话,那就说不定了。哈哈哈……” 林彻看出了铃娘的心思,故意打趣她。 铃娘一听林彻似乎嫌弃自己胖,垂泪欲滴,“那,那奴奴以后少吃一点好不好,只能少一点点哦,阿郎,奴奴也不算吃得多呀,都是阿郎你剩下不乐意吃的,奴奴是帮你吃的,你不是说浪费粮食可耻么?” “哈哈,逗你的,喜欢吃你就尽管吃好了,嘿嘿,就是以后你也得跟我一起锻炼,免得你真的成了大胖妞。” 林彻趁机提出要求,得让铃娘以后多多运动起来。 铃娘歪头考虑半晌,在少吃一点和不做锻炼之间,做着生死抉择,最终还是抵挡不住对美食的追求,只能答应陪林彻锻炼,被迫签下了城下之盟。 “那阿郎你可要说话算话哦,奴奴陪你锻炼就是了,可不许嫌弃奴奴吃的多了哦。” 沐浴过后,林彻小憩了一会,到了晚上六点多的样子,算算时间,估摸商队应该到了,便和陈家的管事打了个招呼,说晚上不在府里吃饭了,要出去接人。 林彻到得城门口,让许三和前去问询过城门小吏,得知林氏商队还未有进城,便派两个骑士往来路去打探,自己便在边上的杂物市场闲逛起来了。 这个市场,和其他市场略微不同,有点像跳蚤市场,里面没有成批量的大宗货物来交易,竟是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有香料,有石头,有木头,有奇怪的花草,也有不明植物的种子,反正千奇百怪,不明来历,也不明用途。 卖东西的都是一些个人,大多数一些远来的海员,身上总会有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或者是开始就带着的,或者是沿途得来的,至于是换来的还是抢来的,就无从得知了。 城南那里的大市场是不会有他们这些人的立锥之地的,那里都是豪商大市,所以只好在这个临潭门里的小角落里寻了这么一处地点,渐渐形成了市场。 他们找个空地,用布匹或者草席往那里一摊,把东西草草那么一摆,就在那或坐或蹲或站的等待有缘人。 即不揽客,也不吆喝,有客人观看也不大介绍,毕竟语言不通,偶尔碰到一两个闲人,指着他们的商品探问究竟,要是兴致来了,也会同来人指手画脚的瞎侃一通,双方鸡同鸭讲的,也不知道是不是明白对方说的意思,反正那讨价还价的气氛倒是有了。 也有一些客人,看到某样敢兴趣的东西,便拎着铜钱问价,摊主便用手指比划价钱,要是客人没明白,那就一点点把铜钱叠在摊位上,摊主会示意客人继续增加,直到满意为止,就把客人要的东西递上,或者客人觉得不值,便不再加了,收起铜钱便走。 林彻倒是没有抱什么目的,就是瞎逛,要是瞥见有什么稀奇的东西,也会多看几眼,觉得有意思就买下来。 这里的东西虽然奇怪,颜色奇怪的矿山,动物的皮毛骨头,甚至还有活物卖,但对于林彻来说,算不得多稀奇。 倒是在各色番人摊主中,林彻瞅见了一个汉人模样的摊主,略感奇怪,便上前看了看他到底在卖什么。 咦,水晶! 只见摊子上摆了十几根大大小小的水晶柱,还大多是无色的。 “老板,你这些水晶我都要了,多少钱。” 那摊主被这突如其来的惊喜弄懵了,林彻问了两遍他才醒转。 “这位小郎君,你确实要买么,这无色的水玉可是没什么人喜欢呢,我原本想着,泉州这边番商云集,可能这些番夷会喜欢呢,不曾想,雇了一船过来却依旧卖不出去,如今吃饭的钱都快没有了,小郎君若是真要,给一贯钱,都卖给你了。” “你的意思是,你还有很多这个水晶是么。” “是啊,如今我也无钱租邸店,就在城外随便找了块地方堆着,如今我三弟在那看着。” “那这样,我先买你这些回去,如果用得上的话,你剩下那些我也全要了,虎子,给钱,好了。” 林彻突然有想了想,“算了,我家有邸店,不管后面的买不买,你先把剩下的都拉到城东林氏邸店中,就算不买,也免费给你住店和存放。” 这摊主接过钱,把水晶都包起来递给了虎子,都感到不敢相信,而且似乎还要买下自己所有的存货,这下回家有望了,当即把林彻当做了救命恩人一般。 “谢谢小郎君,谢谢,小人这就去雇车,把所有的水玉都拉过去。” 这时许三和找了来,“阿郎,商队快到了,约莫半刻钟后到达浮桥边。” “好,我这就过去。” 第87章 .不如开个酒楼吧 林彻一行人出了城门,过了浮桥后刚好碰到了商队的前驱斥候,于是便在桥头不远处等着。 没多久,一条火龙便在大路上出现了,这会太阳已经落山了,因为快到地头了,所以打起了火把赶路。 林彻迎了上去,和杨巍成陈舯碰了面,商议了一下,商队里其实有太多违禁品,自然不好全部进城,便分作两队。 一队由杨巍成领着前往在晋江南岸的清濛庄,带上了稚虎营的二十几个少年以及救回来的那些小娘子,还有几十车的货物,整个商队的一大半都分过去了。 另一队则过了浮桥,在城门口缴了二十贯的税钱,门吏看在这超出常规许多的税钱,也就随意检查了一番便放行了,心下已经在谋算要和哪些人来私分多余的钱了。 顺利进城,那就不多做停留,于是便直接往自家邸店而去。 这个时候,街上的灯柱上插上了火把,沿街的店铺也毫不吝啬的点满了油灯,即使其他住宅区里,也是灯火辉煌,整座泉州城被映照得特别灿烂,恍若不夜城。 或许是这个原因,那许多番邦异客从未见过如此璀璨夺目的城池,便把泉州也称为‘光明之城’。 在路上的时候,林彻与陈舯交谈后得知,自家有间珠宝铺子,里面的玉匠或许能够把水晶加工成想要的样子。 等回到邸店中,不等安置好,就让陈舯派人去把玉匠找来了。 林彻和玉匠交流了一刻多钟,才把要求表达清楚了。 “阿郎,这打磨成您说的镜片倒是不难,只是不知道这凸起的幅度是多大呢。” 玉匠四十岁左右,正值年富力强,能被陈舯唤来,那手艺也是不用说的,只是打磨一个光滑的镜片,都不用雕刻花样,根本不是什么难题,就难在这个凸透镜的幅度要怎么确定是合适的。 “舯叔,你去寻摸几个眼神变坏了的老人,那个镜片的幅度就慢慢增加,依次让这些老人佩戴着试验,总能试出合适的幅度。” 林彻也没啥好办法,没有测量仪器,只能用笨法子了。 这事交代下去了,林彻又回想到那舅娘对自己莫名其妙的排斥态度,正好向陈舯打听一下缘由。 这才得知,他舅舅陈海升七年前娶过一次正妻,婚后两年多都未有生育,陈海升也是个长情的人,一直都未纳妾,等到好不容易怀了一胎,生完后却不幸大出血,未能救回来。 陈家也是人丁单薄,老太爷也只有一儿一女,为了传宗接代,三年前就让陈海升娶了这个续弦蔡氏,也是好不容易怀孕,结果也只是生了一个女儿。 陈家倒不是不喜欢女儿,不然也不会那么疼爱林彻的娘亲了,只是传宗接代得要有个带把的啊,加上这新媳妇似乎仗着家里是泉州大族,平日里颇有些颐指气使的,这婆媳关系也就处得很是不好。 其实这陈蔡氏只不过是泉州蔡家的旁支小脉,父亲也不过是在市舶司谋了一个小吏的差使,娘家其实说不上什么多好的背景。 陈舯把知道的都说了,林彻却也没从中看出这陈蔡氏到底出于什么对自己有敌意的,暂时没有头绪,也就懒得追究了。 “舯叔,明日派人在城中找个合适地方,我想开个酒楼。” “阿郎,对地方可有什么要求么?” 陈舯对林彻的跳脱思维,已经有了一定了解了,也懒得琢磨林彻为啥突然想开酒楼了,顺着做就是了。 “占地至少两亩,如果能买下现成的酒楼也可以,到时候翻新一下,若是没有,那咱们就新建一个。” 林彻这是觉得,前世八大菜系都吃过,随便弄一些出来,生意也应该不会太差,何况,自己还有秘密武器呢。 “要这么大的地方,这泉州城里一时怕还不好找哦,诶,对了,街尾有个张氏邸店,开了五六十年了,如今的东家三十几岁,一贯浪荡,对生意不怎么用心,店铺的房屋已经很老旧了都不愿意翻修一下,如今都没什么客商愿意住他们那了,那刘掌柜往常与我吃酒的时候经常发牢骚,我明日前去打问打问,看看能不能盘下来,那里占地不比咱这里小多少,也有四亩多的样子。” 陈舯想了想,还真找到了这么一处地方,离着还不远。 “那行,只要他肯卖,多少钱都好商量,这街上客商往来,也挺合适开酒楼的,面积既然够大,那干脆就弄个娱乐.城,嘿嘿!” 林彻一想既然有这么大的地方,那就干脆玩个大的,这时代青楼和赌场可都是合法的,那一条龙服务,想必会很受欢迎的。 额,赌场就算了,赚钱是赚钱,但是没有其他好处,就没必要搞了。 “只是,阿郎,咱家也没有开过酒楼啊,就算您外祖那里那许多商铺,可也没有一家酒楼呢,咱们这贸贸然的,能行吗?” “放心,我自有计较,先把店铺盘下来,咱们再开始挖人招人,然后统一培训,另外,明日起,你大批量的收购海带,紫菜,生蚝,瑶柱,虾皮,香菇,还有香料,我把香料单子写个你。” 这些就是林彻的秘密武器的原料,味精,蚝油,十三香,鸡精的话,这时代的鸡可没有批量养殖的,原料不好搞,弄少量的没啥用处,等将来再说。 林彻把写好的单子递给陈舯,“东西最好分开买,这方子得保密。” 陈舯仔细看了一眼,默默记在心里,便把纸条在烛火上点燃。 “阿郎放心,单子我记在心里的,东西我会让不同店铺的人去买,上面有些东西其实是药材,所以也不会到一处去买。” “那就好,买好的东西都送到庄子上妥善保管好。” “阿郎,那海带和紫菜要的是新鲜的还是干货?” “海带干湿无所谓,紫菜最好是干的。” “好的,在下明日一一办理。” “银钱若是不够,便与我说,我想办法去。” 林彻说到想办法,眼睛里已经浮现出了赵鹤云金光闪闪的样子了。 第88章 .调料 随后两三日,林彻都住在陈府中,也不出门,除了早中晚三餐要去外祖父的园子,给二老请安加陪着吃饭外,就是呆在贞园里。 主要是那日对武艺的领悟突破之后,需要时间好好巩固一下,现在已经开始拿着横刀开始练习了。 而宁小七和虎子也自然成了陪练对手,可怜的铃娘也没逃过毒手,日日被拉着寅时就起床,先是跑步,然后是做一些林彻教的奇怪动作,什么仰卧起坐,深蹲,蛙跳,跳绳,还有那令人感到羞耻的瑜伽。 铃娘小姐姐是痛不欲生,每每坚持不住的时候,只要想到为了保住自己的饭碗,又咬咬牙,任由林大魔头折腾,到了睡觉的时候,已经软成一团泥了。 这两日,似乎为了对得住自己的辛苦,铃娘吃的更多了,还好陈府对林彻这园子供应丰富,林彻也不怕她吃,只要肯按自己的要求运动就行了。 这日上午,许三和来报,说是那张氏的邸店已经答应卖出了,林彻交代的东西也购买了一些了。 正在和虎子对练的林彻一个横斩,荡开虎子的大刀,跳出了战圈,丢下手中的练习用刀。 边上的丫鬟殷勤的上前帮他擦汗,林彻只是张开双手站在那,很是惬意的享受服侍。 “铃娘,给我准备沐浴!” 正在做第三组深蹲的铃娘听到林彻这声呼唤,瞬间感觉林彻的声音犹如天籁一般,立马收起姿势,欢快的跑着去吩咐仆役准备了,嘿,如今铃娘小姐姐也大小是个领导了。 …… 到了邸店,林彻只是随着陈舯到那张氏邸店草草看了一眼,反正也是打算拆了重建的,没啥好看的,后面的交割事宜便都交给陈舯,自己在带着人前往庄子。 清濛庄,林彻娘亲的陪嫁产业之一,原本是个农庄,有一千多亩的良田,庄园并不大,后来林家出于需要,便改建了一番,扩大了许多面积,增加了百十栋的房屋,算是林家在泉州的一个基地。 生蚝是海产,在福建这边也叫牡蛎,这沿海多的是,一文钱十斤,陈舯派人到附近的渔村设点收购,今日早晨便送了几万斤来了,如今用几十个竹筐装着,放在一处棚子下面。 林彻干脆让人在露天支起了十几口大锅,让后指挥着十几个人开始操作起来。 先将牡蛎用沸水焯一下,两壳张开,放凉后去掉壳,然后将牡蛎肉放入大缸内,加入肉重两倍的清水,缓慢搅拌,洗除附着于蚝肉身上的泥沙及粘液,拣去碎壳,捞起控干。 把清洗干净的蚝肉用石磨碾碎,加入适量豆瓣酱装在陶锅中放入大铁锅隔水煮,煮上两个时辰,用细麻布过滤。过滤后的蚝肉再加五倍的水继续煮沸一个时辰,再过滤,将两次煮汁合并。 滤出来的肉渣也不会浪费,都拿去喂鸡鸭,林彻已经开始计划建立大型养殖场了。 另外将八角、姜和桂皮等调味料放入水中加热,煮沸一个时辰,过滤,把香料水合入煮汁中。 接下便继续放到陶锅中隔水煮就是了,煮沸后加入黄酒、白醋、淀粉,以及海带在清水中浸泡后得到的胶质,煮到汁液开始粘稠,很容易就挂到筷子上时,便加入适量霜糖雪盐搅拌均匀,最后装入蚝油装入预先经过烤干的陶瓷瓶内,高温蒸制,加盖密封。这样土法蚝油就成了。 林彻尝了尝,略微有点腥味,但是做调料关系不大,觉得很是满意,于是便分出一个院子来做作坊,让这十几个人把剩下的牡蛎全部依样处理。 接下来制作十三香了,这个说简单也简单,各种香料都是干的,就算不太干的也用慢火烘干,然后在磨成细粉,按比列混合在一起就可以了。 因为林彻大致记得各种香料的比例,只是想到这些香料其实也可以算是药材,便把白郎中拉上一起研究,在配方上做一些调整。 因为调配是个细致活,还在那些救回来的小娘子中挑了十个人打下手,并做学习以便日后生产。 香儿姓秦,见林彻挑人帮忙,很是踊跃的报名,变成了十三香小组的负责人了。 剩下的几样中,干香菇,紫菜和虾皮一起烘烤,等脆了后,碾磨成细粉,混合在一起,密封保存即可。 瑶柱也是这样干,最后磨成粉,单独算一味调料,这个最适合放入汤羹中了。 就味精的制作耗时比较长久,把海带尽量弄碎后,加入白醋大火煮,煮成浓汤后,过滤出渣,然后浓汤放入陶锅中隔水煮,浓缩到一定程度就集中到一起慢火烘干,得到的固体弄成粉末就可以了。 就是产量感人,十万斤海带才产出不到两斤的土法味精,再适量添加一些雪盐粉才够两斤,还好是准备自家酒楼用的,拿出卖的话,怕是得和等重的白银一个价才保本了。 就这样林彻在庄子上,监督别人忙碌了两天,等到外祖父大寿的前一天才回到了泉州城里。 林彻先直接到自己邸店里,那玉匠已经戴着打磨好的水晶镜片等在那里了,其中几对经过几个老人试戴后,效果还不错,林彻便让玉匠装配好,镜框按着林彻给的图样用玳瑁制作的,用铜质细杆接上两根檀木制作的眼镜腿,折叠自如。 林彻对玉匠的手艺很满意,便让他以后专门磨镜片,并且得带十几个徒弟,林彻和他说好,他自己磨好一个镜片给两百文,徒弟每磨好一个合格的镜片,便给他提成五十文。 听到酬劳这么高,玉匠热情高涨,不但不会排斥多带徒弟,还会倾囊相授,无须担心教会徒弟,饿死师傅的事发生。 不过以后玉匠不能待在城里了,得去城外的清濛庄,家人也都安排着去庄上住,那里会给他专门建一个作坊,大量的打磨镜片,当然,林彻可不是想做眼镜商人,他需要的是望远镜! 林彻把三副度数不同的老花镜,用精美的紫檀木盒子装在一起,因为他也不知道什么度数适合陈老爷子,干脆都装上,总有一副适合他。 第89章 .便宜舅娘 林彻的马车从侧门进了陈府,下了车,不巧的碰见那便宜舅娘,这是这么多天来,第二次见到她。 那陈蔡氏正和几个妇人在那寒暄,边上停了几辆马车,想是这几个妇人也是刚来的。 林彻也不失礼,上前打揖,“外甥见过舅娘,敬请颐安。” 陈蔡氏打眼瞥了一下,“哟,奴家这外人可当不起呢,说不得该是奴家给林郎君问安呢!” “呵!” 既然如此,林彻也不多话,礼数尽到就可以了,转身就要走,和这妇人也没啥好掰扯的。 “呀,眉娘,这小娃子谁呀,哪来的野孩子,如此无礼,长辈都说不得半句了?怕是没有父母教养吧。” 陈蔡氏边上冒出一句尖刻的嘎嘎声。 林彻收住脚步,转过身来,淡淡的望了那出声妇人一眼。 “我是谁,不必告诉你!你是何人我也毫无兴趣知晓,只是告诉你一声,若想活得久,把你的臭嘴闭紧点!” 那妇人只是被林彻这么淡淡的瞟了一样,却感觉被猛兽俯视一般,后颈汗毛都竖了起来,噤若寒蝉,大气都不敢再喘。 不但是她,其余几个妇人也感觉到了气氛的凝滞,没人敢出声。 林彻回身,带着人翩然离去。 半晌后,几个呆若雕塑般的妇人才动动手脚。 “眉娘,这、这小郎君到底是哪家的公子,好吓人啊,刚才他在我脖子上扫了一眼,我仿佛就要死了一般。太可怕了。” 还是刚才出声那妇人,此刻惊魂未定,肥大的手掌拍着更加肥大的胸口,既像是给自己顺气,又像是抚慰刚刚跳动得过于剧烈的心脏。 陈蔡氏微微皱眉,那美艳的面容上凝出一些沉重和疑惑,“秋萍嫂子,勿须惊惶,难道他还真敢杀人么?这点年纪,鸡都怕没杀过呢。” 接着似乎是安慰这妇人,更多是宽解自己的解释道,“这娃子是升郎那死去姐姐的遗子,左右不过是个乡下娃子罢了,或许是乡下野惯了,让人觉得凶戾吧,哼,陈家上下倒是把他当块宝,要是我这再不能给升郎生个儿子的话,这陈家亿万家产怕是要给这野孩子得了便宜去。” 语气先是有些飘忽,后面又变得愤愤然。 “呀,那眉娘,你可得防着点呢,咱陈家的家产怎能让一个外姓人沾了去。” 原来这叫秋萍的妇人也是陈家的媳妇,不过却是陈老太爷庶出兄弟一房的。 “眉娘,我看这小郎君气度非凡,龙行虎步的,起先对你也是彬彬有礼的,怕不是你说的那样只是个乡下野孩子,怎么说,贞娘的夫君当年也是进士及第的大才子,老话说虎父无犬子,你还是对他客气一点得好,你看看他那马车可是从未见过的样式,他那几个伴当哪一个不是雄壮威武,透着剽悍。我看这林家怕也不是一般人家呢,和气点,别给自己招灾。” 一个清瘦的妇人对才见一次的林彻感观颇深,苦口婆心的劝解到。 “娟娘你可莫长他人志气,一个小娃子,能给什么灾祸,再说了,我们可都是他长辈呢。” 陈蔡氏似乎脑子一根筋,根本听不进劝。 “就是就是,我们都是他长辈呢,眉娘,他刚才那般无礼,正该寻机教训教训他!让他知道什么尊亲敬长。” 这秋萍似乎看热闹不怕事大,给陈蔡氏架秧子起哄道。 “迟早教训教训这野娃子,让他滚出泉州城去!” 陈蔡氏语气森然,恨不得立马把林彻给赶得远远的,她最在意的还是陈家的家产。 “呵,那刚才你们如何不教训于他,反正奴家话说到了,听不听于你们,奴家要去给伯父伯母请安了。” 娟娘不想参合这种烂事,也不再多劝,药医不死病,如有人一心寻死就由得她去呗,倒是自己夫君那里,得多提醒几句,别被卷进去了。 …… 六月二十六,陈思进,陈府老太爷的六十寿辰。 偌大的陈府从凌晨便开始热闹起来了,到处张灯结彩,粉饰一新的大宅园里,披红挂彩的喜气洋洋,就连园林中的树枝都裹上了艳丽的丝缎,尽显富贵奢华之气。 寿宴设在中午,整个上午府中的几百个仆役便忙的脚不沾地,四处布置着,家中的内外管事也四处察看,生怕出了什么纰漏,给这大寿之喜添了瑕疵。 午时未到,也就是上午十点多的样子,已经开始有贺寿的客人登门了,今日陈府大门中开,门头的匾额擦得熠熠生辉。 陈海升此刻正在门阶上,笑呵呵的迎着四方来客,揖手打躬做个没停,却也找不到个替换的人来,谁让他是独子呢。 陈老太爷一身蝠纹青色锦袍,端坐在花厅主座上,满脸微笑的接受来客的祝福,这时候,来的都是一些小字辈,或是身份地位不高的贺客,还无须陈老太爷亲自接待。 陈老头看着这热闹喜气的场面,不由想起自己这六十年的过往。 从十七岁接掌家业开始,兢兢业业打理家中那十几条商船,连媳妇都是二十六岁才顾得上娶。 以往,陈家做的只是单纯的运输,自家并不买卖货物,是陈思进开始做出改变,开始涉足商贸交易,并且自己亲自登船出海,披荆斩棘的开拓市场。 也就是那时候,遇到了林彻的祖父林孟远,两人兴趣相投,结为莫逆之交。 那时陈家有货源有海船,林家有市场,并且作风凶悍,手下武师众多,两家取长补短互为奥援,结伴在商海杀出一条血路。 后来林孟远决定上岸后,把手里的海船都低价转给了陈家,许多还想在海上厮混的人也一并留在了陈家,于是陈家愈发壮大,如今主要涉足丝绸,瓷器,造船,航运这几大宗,在泉州也是有数的大海商。 这一生的六十载里,陈思进觉得自己也算是功成名就了,虽然女儿女婿在六年前不幸遇难,如今却也如愿见到了英姿勃发的大外孙,硬要说还有什么遗憾的话,那就是还没能抱上亲孙子。 想到自己的大外孙,陈老爷子四处搜寻了一下,没找到林彻,细细想来,有一个多时辰没有见着他了。 “老婆子,你可知道庆儿去哪了?” “我也纳闷呢,这孩子半天不见人了,如今府里人来人往,乱糟糟的,可莫要出什么漏子。” 老夫人正在给妍娘剥干果,闻言也抬头四处张望了一下。 陈老爷子笑骂道,“嗐,你这老太婆,这大喜的日子,说什么晦气话,庆儿那般伶俐,哪里会有什么漏子。” “妍娘知道表锅在哪里呢,表锅说要给妍娘做好吃的,要去厨房,这么久都还没做好,表锅是不是骗妍娘的呀。” 小女娃吞下剥好的干果,奶声奶气的说着。 “哎呦,小祖宗,那果子嚼了才能吞呐,你说庆儿去厨房了?他才多大的人啊,去厨房能干嘛?” 老夫人赶紧在小女娃背上抚顺了几下,生怕她给噎着。 第90章 .陈府寿宴 这会林彻确实是在陈府的厨房里,正站在一个高脚椅子上,指点厨子们如何放调料呢。 要说一开始,厨子们还当林彻这个小娃子是来胡闹的,虽然嫌弃他在厨房里添乱,却也不敢对这个小主子有所埋怨。 可没多久,看到林彻带来的雪盐、霜糖还有一大堆瓶瓶罐罐的调料时,已经是惊讶万分了,等尝试了加了这些调料的菜品后,彻底拜服了,现在是林彻怎么说,他们便怎么做,巴不得当祖师爷一样供起来。 “好了,这些调料添加的步骤,时机,分量,品种都告诉你们了,下面你们照着办就是了,我得去看看我的蛋糕好了没。” 没错,林彻还做了蛋糕,其实倒不是要用蛋糕给陈老爷子祝寿,只是过生日这事,让他想起前世自己也亲手做过蛋糕。 额,那时年轻,觉得亲手给女朋友做一个生日蛋糕是件很浪漫的事,于是费了三四天功夫研究,最终做出来,却被嫌弃模样难看,那女人还说他幼稚。 今天,之所以想起来做,主要是以前在铃娘面前吹嘘太多,导致铃娘总是念念不忘,这几天,看铃娘那么辛苦的锻炼,便想着犒劳犒劳她,顺带满足一下小表妹,免得总找自己要礼物。 蛋糕其实挺简单的,把鸡蛋的蛋清蛋黄分开,然后就是要命的打蛋时间,要把蛋清打到黏稠到盆子倒过来也不会掉出来的样子,中间适时适量的加盐加糖。 另外蛋黄也加霜糖打匀后,加入豆油搅拌,然后加入羊奶,用细筛子筛过得面粉,搅拌均匀,再分几次加入打好的蛋清,慢慢搅拌成光滑细腻糊状,倒入到刷了油的模具中。 接下来就是烤了,没有烤箱,林彻只好因地制宜,一大一小两口陶缸,小的放到大的里面,悬隔开来,中间松散的填充木炭,点燃预热后,把模具放到小缸里的架子上。 大约烤个三刻钟,便可以取出来了,然后就是最后一道工序了,挤上奶油,奶油做起来也不难,就是这白颜色不喜庆,于是林彻加了这时候已经很常用的食用色素,做了红黄绿三色。 做了三个,一大二小,对大蛋糕林彻费劲心力在上面挤出了一直寿桃,全红色的糕体,边缘上歪七扭八的黄色花边,上面一个红黄混合显出的橙色桃子,几片绿色的桃叶,一个字!绝!两个字,绝丑! 做好了,还神神秘秘的加了个盖子盖起来。 至于两个小的,林彻就有点敷衍了,虽然他认真也就那样了,用三个颜色奶油相间的把蛋糕裹起来,一个上面挤出一个铃铛的图案,一个则画了一个火柴人,有两个羊角辫的火柴人。 “郎君,太爷正寻你呢,让你去见客。” 正在欣赏自己的大作的林彻,被一个俏丫鬟的呼唤惊醒过来。 “哦,我这就去。” 林彻用木盒把三个蛋糕都好好装起来,转过头不放心的说,“虎子!不许偷吃!宁蓝,你帮我看着,谁都不可以靠近!” 虎子撇撇嘴,那么难看的东西,谁吃的下! …… “庆儿,快到老夫这里来。” 陈老爷子正接待一些贵客,也就是泉州地面这些头面人物,林彻一出现就被他抓住的,也不知道他那老花眼是怎么做到的。 “来来来,庆儿过来见礼,这是蔡翁,这是刘员外,这是王公,……” 林彻顿时化身点头虫,小鸡啄米一般,依着陈老爷子的介绍,一一揖手打躬,甭管记不记得住,礼数必须到。 林彻一边行礼一边估摸这些人的身份,看起来有世家大族的家主,有泉州各行的头面人物,也有泉州各衙司的官吏,心理不由佩服陈老头的人脉广阔。 这些人对陈老头拉着一个从未见过的小娃子来见礼,心里不禁有些奇怪,这陈家不是没有孙子么,哪来的小娃让陈老头这么殷勤的搭桥牵线拉人脉的。 这种事各个家族中只有对最看重的嫡系后辈才会在自家的人脉中做推介的。 好不容易一个个的见完礼,陈老头牵着林彻的手,到大家都能看到的地方,提高音量对大家介绍。 “感谢诸位贤达好友前来寒舍为老朽庆贺,今日老朽向诸位介绍一下我的亲外孙,这孩子是我早逝女儿贞娘的遗子,姓林名彻,大彻大悟之彻,其父林启林至贤,宝佑四年得中进士,开庆年在寿春县任上抵御蒙古不幸殉国,小女也是那时随着而去的。他祖父林正则字孟远,想必还有许多人都是相识的。如今,我陈林两家尚只有他这么一个男丁苗裔,借今日机会,介绍与诸位认识一番,往后请诸位看在我陈林两家的薄面上,还请多多照顾这孩子。” “嘶…” 不少人倒吸一口凉气,陈老头这架势,几乎是在宣布陈家的继承人了。 乖乖,一个外姓诶,陈老头还真是一如当年般敢为人先啊。 “漳泉沿海制置使蒲公到…” “哈哈哈,思进兄,今日可是你花甲大寿,可喜可贺,你的后辈无须多说,我等自然就当自己子侄般照看。” 林彻仔细打量来人,呵,这就是蒲寿庚啊,不到六十岁的样子,身型中等,有些偏瘦,肤色略带黑红,眉骨高耸,鼻梁高挺,样貌与汉人有明显的区别,但是口中的汉话却听不出丝毫异样,顺溜的很。 “海云老弟客气了,哈哈,这孩子还是要劳烦你这样的前辈多多指点呢,来来来,席上坐。” 陈老爷子话音刚落,厅外又传来通传声。 “知南外宗正事兼市舶使赵公到,知泉州苏公到” 这是泉州最大的两个大佬联袂来了,陈海升恭敬的亲自引领着。 “思进贤弟,愚兄来讨杯寿酒沾沾福气,哈哈,愿贤弟松鹤长春,春秋不老。” 打头一位老头,须发皆白,怕是得快七十岁了,中气却是十足,行走间尽显豪迈。 “陈公大寿,仆亦来凑个热闹,祝愿陈公如南山之寿,如松柏之茂,来日为泉州之繁荣再添光华。” 这位是泉州知州苏宗彦了,五十来岁的样子,一身文秀之气,让人如沐春风。 “老朽贱龄虚增,不意劳动赵公苏公莅临寒舍,着实蓬荜生辉,哈哈,”陈老头笑的褶子都堆到了一起,大步迎了上去。 “我等见过赵公,苏公……” 大厅里响起了一片见礼声,所有人都站立离席对二人揖手问好。 陈老头等见礼声平息下来后,转身对林彻招了招手,“庆儿,来,向赵公苏公见礼。” 嗬,这陈老头对这小娃子是真的不遗余力啊,厅中众人皆是心下感叹。 第91章 .赵鹤云说书(上) “小子林彻,拜见二位尊长。” 林彻乖乖的揖手鞠躬,深深下拜。 “贤弟,这娃娃是?”赵居静脸上有些疑惑之色。 “林贤弟,莫不是看不到愚兄啊,连礼都不见,哈哈哈,翁翁,这就是孙儿前几日与你讲过的少年英雄林彻呐。” 还未等陈老头出声介绍,赵居静身后就传出赵鹤云爽朗的笑声。 “呀,竟是鹤云兄驾临,小弟眼拙,实在未有看见,见谅见谅,嘻嘻。” 林彻上前揖手,语气却略有调侃,二人算是一起扛过枪,喝过酒的铁关系了。 “哦,鹤云啊,你说的少年英雄,老夫还以为起码得十四五岁呢,这林小哥儿怕是才八岁吧。” 赵居静更是疑惑了,前几日赵鹤云与他讲了相思林那事,说一个少年英雄带着两个家丁伴当就把数十个贼人剿灭了,三人起码手刃了三四十个拐子和海寇呢。 当时赵居静还不怎么相信,后来传问了安溪县,看过的卷宗才确信了其事,虽然卷宗上没有提到林彻一个字,但私底下,安溪县还是如实的告知赵居静,毕竟当时人家亲孙子就在现场呢。 之后,赵居静还与苏知州聊起这事,直叹假以时日,大宋必将添一名当世虎将呢,哪里想到林彻才这么点年纪。 “回赵公,小子开庆元年生人,今年虚岁六岁。”林彻一脸乖巧像。 “啊?原来小英雄竟是陈公外孙啊,哈哈,有此佳孙,你陈家可是将愈发兴旺了。” 知州苏宗彦后来也对这事进行过一番查实,毕竟此案牵涉到一处道观,一个拐子团伙,一帮海寇,涉案的贼人死的活的加起来有六七十人,还有二三十名被诱拐的小娘子,算是一个惊天大案了。 不过苏宗彦对安溪县递交的卷宗也没有改动的意思,官面上这样的卷宗是最合适的了。 “哈哈,思进兄,这事我也听我家璇娘说过,却也没想到竟是思进兄的贤孙啊,哈哈,今日若不是鹤云公子说破,你怕是还要瞒着我等啊,哈哈,有此佳孙何必藏着掖着。” 蒲寿庚也是在场的少数知情人之一,听自己孙子说过差点双方起了冲突呢,这时也用那鹰一般的眼睛深深的看了林彻一眼。 陈老爷子对这几句对话有些懵,没明白小英雄是什么意思,约略知道自己的大外孙怕是做了什么了不得的大事,却没有告知自己。 “海云老弟啊,此话从何讲起啊,老夫如今还一头雾水呢,我这外孙前几日才从江南西路千里迢迢来见老头子我,却未听他提起过这事呢,听起来,似乎其中甚是凶险的样子。” 陈老头最关注的还是林彻似乎遇到了危险,不免脸上浮现出忧色。 “哈哈哈哈,贤弟你竟然不知?!有此佳孙竟然还不自知?!?” 赵居静连续两个反问,大笑不止,“林小哥,莫不如把此事宣告与众人吧,这厅中都是我泉州之贤达,勿须担忧走漏于贼人,即使贼人知晓了,有我泉州上下相保,也必不敢前来报复。” “回赵公,小子倒不担心贼人是否来报复,只是觉得小事一件,不值得说与人听罢了。” 林彻想要保密的打算,算是彻底完蛋了,这大宋朝真是藏不住一点秘密啊。 “哈哈,林小哥不但勇武过人,还甚是谦虚啊,既如此,鹤云,你就把当日之事说与众位贤达听听,有此少年英雄,亦是我泉州之光荣嘛。” “赵公,苏公,海云老弟,那就先入席吧,莫要站着了,坐下来,老朽也听听这孩子做了什么大事。” 陈老爷子一阵相请,把诸位贵客都安排到案席上坐下,林彻也乖乖陪坐在陈老爷子案席边,老夫人却是早已去后堂接待女眷去了,不然要是听到林彻遇险之事,怕是比陈老头还要急眼了。 大家都坐下了,赵鹤云这个点火的就没那么容易了,既然家里的老头子都吩咐了,不由得他不讲了。 可怜的赵鹤云,连一口水都没喝,就得开始充当说书人,却见他从那日在石亭中遇到林彻开始讲起。 讲到林彻念的那句诗句,不少人都暗暗点点头,这小娃娃还是有些文采的。 讲他妹子念的那半阙词的时候,一个个心中连呼,不愧是泉州第一才女啊,还是宗室贵女,真是了不得,赵居静听到这里,即使已经听过了,脸上也是光彩顿生,一脸自豪。 接着讲到听到呼救,林彻毅然飞身前往救援,众人皆要赞一声仁心侠胆,只是陈老爷子除了有些骄傲外更多的担忧,即使林彻就好好的坐在他身边。 别说,赵鹤云还真是个说书的料子,抑扬顿挫,声情并茂的,把现场刻画的淋漓尽致的。 从林彻设伏伤了第一个贼人开始,众人便随着赵鹤云的讲述犹如身临其境,一会替林彻叫好,一会听到面临险境的时候,也是心中着急,想帮一把。 “之后,林贤弟三人追进了道观之中,我们这边接下了两个获救的小娘子,这才得知事情缘由,知道那道观中居然还关押着二三十个被拐的小娘子,而且还有数十个贼人,心下不由大急,很是担忧林贤弟的安危,众位友人也对贼人的禽兽行径感到义愤填膺,大呼我辈读书人当惩戒恶行,救护良善,于是便把能用的家丁和武器都集中起来,甚至捡了木棍石头,一往无前的冲进那贼窝中。” 赵鹤云讲到这里却停了下来,咂咂嘴,感到有些口渴,众人却被吊起了胃口,急于知道后面的事情,一位老者,当即拿起自己案上的果浆,上前递给赵鹤云,一点都不在乎什么长幼之分。 赵鹤云拿着果浆不知道该怎么办,望望自己祖父,赵居静很大度的摆摆手,“无妨,你且饮就是了。” 于是赵鹤云先向老者微微躬身以示谢礼,然后端起果浆一饮而尽,也不拿手帕,就用袖子一卷擦擦嘴角,显得有几分豪迈。 “待我等经着一个被救小娘子的指引追进那道观,到了一个路口,却见躺了一地的残尸,血流满地,犹如屠场,讲实话,小生若不是费尽全力,怕是当场便呕吐出来了,还是崇谟兄当机立断,让人把那六七具残尸搬到墙角,我等方才可继续前进。” 第92章 .赵鹤云说书(下) 赵鹤云缓了一口气,想到接下来的场面,此刻还心有余悸。 “待我等往前追了几百步后,不得不停下来,那场面,小生估计这一生都无法忘怀了,那三丈宽的夹道中,腥膻扑鼻,已经是一片血海,血海上漂着二十具残尸,还有残肢断臂,还有各色兵刃器械,而林贤弟却坐在那尸山中,从头到脚都被鲜血浸透了,而看到我们来了,却恍若在自家庭院中等待友人来访一般,竟然还微笑着和舍妹打了声招呼。” 赵鹤云很自然的隐去了自己连胆汁都吐出来的糗事。 厅中众人虽然没有亲眼见到现场,只是闻听了赵鹤云的讲述,却也能堪堪想到那惨烈的景象,至于像蒲寿庚这种,亲自闯过海,经历过厮杀的人,更能明白当时的境况。 当然,也有不怎么相信的,三个人完杀二十个壮汉诶,听着就像天方夜谭。 “贤侄,不是老夫不相信你,只是这太过骇人听闻了,实在是,是……” 一个剽悍的中年人出声质疑了,他可是海上闯荡多年,经历过不少厮杀的。 “这倒不必怀疑,仆可以作证鹤云公子所言不假,仆已经详细查问过安溪县经办官吏了,事后所见场景与鹤云公子所言相符。” 苏知州出言背书,由不得众人不信了,堂堂州府长官不可能帮人作假。 “那可是林郎君的两位伴当都是勇猛过人的壮士呢?” 厅中另外一个很是富态的老者出言相询。 “不是,其中一个叫虎子的今年也不过十一岁而已,只是天赋异禀,长得和十五六岁的少年一般,另一个叫宁蓝,今年也不过才十九岁,身高体长,将近七尺。不过勇猛过人倒是真的,啧啧,真勇士啊,我若是也有一两个伴当就好了。” 赵鹤云说起虎子宁蓝二人,一脸艳羡。 “那,那……” 那彪悍中年心中还是疑惑,却不知道该怎么问,毕竟害怕苏知州认为他在质疑自己的权威。 赵鹤云也没让他多等,主动给他解开疑惑,“其实,当时我等也是疑惑,毕竟,那场面太过震撼了,怎么也让人难以相信这样三个人,一个小娃娃,一个半大孩子,一个未及弱冠,竟然生生击败三十多个贼人。” “是啊,这谁敢相信呢,在下活了大半辈子了,也没见过这样的事情。” 厅中又想起一个人的声音。 赵鹤云没有去管是何人出声,继续道,“后来我才得知,林贤弟三人追到贼人关押小娘子的院子时,发现里面竟然有二三十个贼人,贼人也发现了他们,他们便只好先做撤退。” “对嘛,这才正常,如今如何会有人主动以寡击众的,量力而行才是对的嘛” 又是那个声音,显得很有理智一般。 赵鹤云又咂咂嘴,不过这次却没敢等人给他送水,“却不想,还没跑出多远,就在那夹道中,迎面遇到十几个壮妇持枪执刀的堵住了去路,真是前有狼后有虎啊。” 这时候,大多数人都沉浸了思索,要是自己陷入这般田地,该如何是好啊,进,进不得,退,更是退不得。 赵鹤云感叹了一声,声音在静逸的大厅中继续响起,“林贤弟实非常人,当是时,果断下令那宁蓝为锋矢阵阵头,三人结成小阵断然对眼前之敌发起主动进攻。” “呀!真是想不到啊!” “先莫吵,让贤侄说下去!” 稍微被打断了一下,赵鹤云继续说,“三人状如猛虎入羊群,片刻便杀穿过去!留下六七尸体,这边是我等追进去时先看到得场景,还有十几个惶然失措的壮妇。按说,这个时候,是最好脱离险境的时候了。” “没错没错,此时不走更待何时,别忘了后面还有几十个追兵呢” “没错个屁,你这话就没道理了,要是就走了,哪里还有后面那尸山血海。” “哎呀,张兄教训的是,小弟倒是忘了这茬了,只想着赶紧脱离险境微妙嘛。” “你这想法倒也没错,换了俺,俺也先跑,三十六计,走为上嘛,就不知道这林郎君使得什么妙计了,俺们凡人,一时无法参透啊。” “倒卷珠帘!” 赵鹤云等厅中议论停下,自己也稍作休息,才接口道。 “林贤弟使的是兵法中的倒卷珠帘!林贤弟透阵而出后,想得不是脱险,而是继续杀敌,瞅见这群壮妇魂都被吓没了,而又听到追兵靠近了,于是抓住机会,佯作进攻,实则是把这群壮妇往追兵那里赶,于是失了魂了壮妇慌不择路,当然,那夹道也没有让她们有选择的余地,果然按着林贤弟的意图,撞进了追兵群中,顿时人仰马翻,林贤弟看时机到了,便决然的发起了突击!” “壮哉!有勇有谋,因地设计,果敢决然!假以时日,必是我大宋一方统帅啊。” 这次出声了是赵居静,虽然之前听赵鹤云大致说过,也查过卷宗,却没有如此细节,今日是赵鹤云这说书人当出了成就感,不由说得起伏跌宕,引人入胜。 “静公说得有理啊,如今我大宋危机四伏,北面的蒙古频频挑起战事,对我大宋是垂涎欲滴啊,当得猛士守四方啊,可惜,林小哥还是太过年幼了,若是年长一些,仆必定向官家保举其出镇一方。” 苏知州深觉赵居静说的很有道理,对林彻的年幼也是大感可惜。 ‘呵,杀几个不成器的贼人就要保举我出阵一方!?这大宋的文官对战阵之事真是轻率啊,难怪老是被人打得满头包。’ 林彻对苏知州的话却是不以为然,觉得太过儿戏了。 赵鹤云继续把后面的事讲了下去,但大多数人还沉浸在那番厮杀的情节里,只有讲到林彻轻轻一句话就逼降了最后那七八个贼人,才又对林彻感到惊讶。 这时候,陈府的大管事轻手轻脚的走到陈老头边上,附耳问道,“家主,是不是该开席了,厨房那边早已准备好了。” 陈思进这才醒悟过来,哎呀,这么久了还没开始上正菜呢,“快点吩咐下去,开宴!” 第93章 .妍娘好为难啊 却说那后堂,也是迟迟不见开席,待老夫人派人打问过才知道,前厅中,正在讲述林彻前几日杀贼救人之事呢。 老夫人一听,这还得了,宝贝大外孙子竟然遇到贼人了,心里顿时着急起来,也就是想到林彻现在正好端端的坐在老头子旁边,才略微安下心来。 不过也是派三人细细打探,轮流把前厅说的事详细的再一一复述回来。 虽然仆役没有赵鹤云那般的口才,却也把事情说得详尽,结果把一堂子几十个女眷唬得惊怕交加。 那秋萍听完后,回想到昨日见到林彻之事,那淡漠如深渊的眸子再次浮上心间,一时后怕不已,拍着肥大的胸脯,庆幸自己从鬼门关抽回了腿,以后一定要离那小魔王远远的。 那陈蔡氏脸上也是一阵青一阵白,阴晴不定,心下只是恼恨那帮贼人真是无能至极,连个小娃娃都弄不死,还被人杀得屁滚尿流尸横遍野的,想来以后要对付那小王八蛋却是更加艰难了。 而娟娘原本已是很高看林彻了,却没想到,这娃子还真是一头猛虎啊,如此年幼之时,爪牙已经锋芒毕露了,得和自己夫君多做交流,一定要交好这小郎君,最起码不能得罪人家。 老夫人听到最后,总算松了一口气,林彻是不是勇猛果敢,是不是仁心侠胆,老人家并不关心,老人只求自己的大外孙平安无事就好。 至于妍娘,虽然知道是在说自己表锅的事,也听到表锅杀了好多贼人,救了好多人,但她这个年纪,对这些没啥概念,心中只是还惦记着表锅答应的好吃食,这会还拉着铃娘相问。 “铃娘姐姐,你说表锅会不会骗妍娘啊,这么久都还没见到他说的好吃的呢。” “妍娘放心啦,阿郎是世上最有本事的人呢,答应你的事一定不会不作数的,再等等嘛,好吃食肯定要花更长时间的嘛,就像阿郎做的叫花鸡,也要等好久好久呢,可是真的很好吃呢,就是阿郎没时间做,奴奴好久没有吃到了。” “呀,什么鸡?真的很好吃么?” “真的!阿郎说那是叫花鸡,可好吃了,我跟你说……” 好嘛,一大一小两个小丫头,说到好吃食这个共同爱好,仿佛有了数不尽的话题,一直叽叽喳喳聊得甚是开心。 …… 前厅正式开宴了,仆役们先是送上酒水,有三种不同形状的黑陶酒瓶,随机的摆上了各人的席案上,这些都是一斤装的酒瓶,附带还有三钱一杯的黑陶杯子。 厅中之人还略略觉得陈家有点小家子器,虽然这酒器看起来倒是挺别致的,但谁家宴客不是十斤的大坛子摆上的呢。 然后便是各式菜色流水般传了上来,把众人的席案摆的满满当当。 “诸位,可是对眼前的酒瓶有些疑惑啊,哈哈,怕是怪老头子小气吧,那先让老朽解释一番,这酒呢,乃是我外孙林彻家中船队在一从未有人去过的番国运回来的,是我大宋乃至天下都没有过的美酒,今日是这孩子为进孝心,便在老朽寿宴之上拿了出来,总共三个品种,数量有限便只好一人一瓶,但我保证,这量绝对能让各位满意的,话不多说,诸位现在打开瓶塞,倒满一杯,为今日欢聚一堂,饮胜!” 陈老太爷边说,便把酒瓶打开,首先倒满了一杯,厅中诸人听着陈老太爷的说辞,便也把瓶子打开了,瓶塞一启,浓郁的酒香便钻入鼻尖,直达后脑。 于是大多数人都迫不及待的倒满酒杯,举了起来,等待共饮这首杯酒。 “饮胜!贺陈公寿!” “嘶…!” “好酒!” “呀,好烈的酒!” “辣!” “哈哈,这才是酒啊,老夫以前饮过的根本无法与之相比啊。” “陈公害人啊,喝过这酒,以后还怎么喝得下其他的酒啊。” “张兄说的没错啊,这还不得让人对这美酒日思夜想么。” “刘兄,你那是何美酒,我这瓶上写着‘醉八方’,若是不同,你我交换一杯品尝可好。” “王贤弟,俺这是‘烧山火’,酒如其名啊,来来,互换一杯。” 这赵居静,苏知州和蒲寿庚三人案上倒是得到特殊对待,三瓶皆有,谁让他们三是在场地位最高的客人呢。 “思进贤弟啊,前几日,我家鹤云给我带了一点这美酒回来,我一品之下,大感不凡啊,正愁不知道去哪再找呢,哈哈,却不曾想今日来蹭酒席,便给碰上了,缘分啊。” 赵居静身为宗室,还是泉州地位最高的人,什么琼瑶佳酿没有喝过,却依然对这白酒念念不忘,可见高度酒对这时代人们的杀伤力了。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何以解忧,唯有杜康。哈哈,以仆浅见,若是当年曹孟德饮过此酒,怕是不会说出唯有杜康的话了。” “太守言之有理啊,以下官所见,古今中外绝对没有比这更好的美酒了,思进兄,听我家崇谟所言,林小哥可是答应会多卖一些美酒于他的,可莫要失言哦。” “哈哈,好说好说,这美酒再少,也绝不会缺了几位的供应呐,这孩子还指望几位多多照应呢。” 这时,林彻拉拉陈思进的袖子,附耳说了几句。 陈老爷子听完后,拍拍巴掌,“诸位贤达,对酒可还满意。” “满意,当然满意,就怕不够喝啊。” “哈哈,莫要担心,诸位能喝完这一瓶再说。” “嘿嘿,陈公,这酒如此激烈,酒量有限,若是喝不完该如何啊,如此美酒,不喝感觉甚是可惜啊。” “无妨,喝不完的带回去慢慢品就是了。” “哈哈哈,刘贤弟,你这是要吃不完兜着走啊。” “张兄,你莫笑我,若是你喝不完,那就让我一并兜着走好了。” “呵,刘贤弟你莫要尽想美事,俺喝不完难道不会也兜着走么,哈哈哈。” “哈,二位真是妙人啊,好了,容老朽说一句,我看大家只顾着饮酒,怕是还没尝过案上的菜肴吧,有美酒怎么无佳肴呢,方才老朽的外孙告知我,今日的菜肴中使用了前所未有的独家调料,至于具体如何,且请诸位品鉴。” 厅中诸位听陈老爷子这么一说,才惊觉原来自己一直沉浸在美酒的芬芳里,确实没有动过筷子呢。 拿起筷子,疑惑的看看菜色,好像没什么不同啊,和以前吃过的不是一样么?难道还有什么玄机不成? 夹上一块放入口中,瞬间被美味洋溢满全身,浑然忘我。 鲜! 香! 一个字,绝! 两个字,绝世美味! …… 这时候,后堂之中的女眷们早已品尝了这美味的佳肴,如今也是陷入从未体验过得鲜美之中。 “妍娘,你看我说得没错吧,阿郎就是最厉害的,弄出来的调料,往平日普通的吃食中放上一点点,就能变成世上最美味的。” 铃娘一脸炫耀的表情,似乎林彻厉害,就是她铃娘厉害一样。 “嗯嗯嗯!” 妍娘嘴里塞满了吃食,空不出来回答铃娘,只能啄木鸟般疯狂点着小脑袋,含糊不清的发出哼哼声。 “刚才阿郎使人告诉奴奴,让你我二人少吃一点,待会还有更好吃的呢,不要吃太多没肚子来装,到时候就便宜了虎子了,哼哼,虎子最坏了,天天抢我的好吃的。” 铃娘说到虎子,不由变得气鼓鼓的。 妍娘好不容易吞下口中之食,听到铃娘说还有更好吃的东西,一时之间不知如何是好,眼睛艰难的从盘中菜肴中挪开,好难啊,今天的菜肴真的很好吃诶,表锅也真是的,好吃的就不能分开一点么,这样聚在一起,让妍娘好为难啊。 第94章 .寿礼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 大厅中气氛依然浓烈,觥筹交错,大家都是兴致盎然,欢声笑语。 酒好,菜也好,今日陈府的寿宴很是成功,开头听了一段精彩纷呈,惊险交加的传奇故事,而后的美酒美食更让众人觉得今日不虚此行,俱是全所未有的体验。 “诸位贤达尊长,且暂给鄙人一点时间,容我陈家子弟为家父献上贺寿之仪。” 陈海升站起身来,拍拍巴掌,清脆的掌声把众人的注意力吸引过来。 “哈哈,我等都忘了这一茬了,今日实在过于高兴了,海升贤侄你便开始吧。” “对,让我等看看陈家子侄的孝顺之行,见证陈家兴旺之姿。” 厅中又燃起了兴奋点,众人都是好奇今日会有什么新奇的寿礼。 “感谢诸位的赏光,那就有鄙人先开个头,鄙人愚钝,为贺家父寿辰,敬献上摆件一尊,愿父亲大人松鹤延年,寿比南山。” 陈海升摆了摆手,四个壮汉吃力的抬着一个精美的木箱子,放在厅中。 陈海升走过去,亲自打开木箱,连四面的箱壁都是活动的,平放到地上,露出里面的内容。 众人定睛一看,发现有些晃眼,稍后才发觉,原来是一座金山,一座金子打造的南山,南山上是翠玉雕刻的松树,还有白玉雕刻的仙鹤,还是那么的精美绝伦,栩栩如生。 “嗬,陈家真是大气啊,这座金山怕是得有三五百斤吧,啧啧,这怕是不少于一百万贯了。” “哈哈,咱泉州市舶司如今一年的税收也差不多就是一百多万贯了,陈家果然豪奢啊。” 陈思进看过寿礼后,显得很高兴,却不是因为这礼物值多少钱,他老人家已经过了对钱感兴趣的年纪了,高兴的是儿子对自己的孝心,为了这个寿礼,怕是花费了不少心思吧。 一旁的林彻也感到有些咂舌,卧槽,原来自己娘亲家里比自己想得还要有钱啊,不敢说富可敌国,但怕是比许多州府都要富有,牛逼啊。 接下来是陈老爷子的三个弟弟,都没啥特别的,也就是一些古董字画,也不算很值钱,比钱谁能有他这个大哥家里多啊。 然后是七八个堂侄,其中有些新意的一个是那个秋萍的丈夫送上的一块奇石,酷似一艘杨帆起航的巨舟。 还有一个是那娟娘的夫君,这个一脸书卷气的中年人献上一副巨大的寿字,这个特别就特别在,是由九十八种不同写法的小寿字组成了一个大的寿字,合计九十九个寿字,意味深远。 最后一个献上的是由夫妻二人一同手抄的佛经一百卷,也算是有心了。 等这些人轮完了,他们的儿子还不够资格上前献礼,这下也就只剩林彻了。 “思进贤弟啊,现在就轮到你的宝贝外孙了,林小哥,你是千里迢迢赶来的,可得有点让人大开眼界的寿礼才是啊。” 赵居静打趣着林彻,其实内心也很想知道这个不凡的小家伙会不会再次让人眼前一亮呢。 “回赵公,小子一直待在家中,家乡乃是穷乡僻壤之所,没见过什么世面,恐怕拿出来的寿礼要让大家见笑了呢。” “哈哈,庆儿,你如此年纪能不畏艰途千里迢迢来探望老头子我,就已经是最好的寿礼了,至于其他身外之物,老头子也不需要,有你们的孝心就足够了。” 陈思进急忙开口,预先替林彻解围,就是害怕林彻仓促之间没来得及准备拿得出手的寿礼,在众人面前失了脸面。 “嘻嘻,外公,那庆儿就随便送上几样了,您可莫要嫌弃哦。” “不嫌弃,不嫌弃,只要是庆儿送的,就是一片纸老头子也高兴。” “那好,我开始了哦,虎子!献礼!” 林彻朝大厅外喊了一声,话音刚落,却见门外蹿进来一头斑斓猛虎! 众人皆是一惊,有的吓得当即离席欲走,只是仔细一看,却原来是一个半大小子举着虎头,披着虎皮走了进来。 呵,吓死人了,还好是虚惊一场。 “外公,这是庆儿在来的路上,亲自带人围猎的猛虎,做最后一击的便是眼前这虎子。” 陈老爷子一听,很是欣喜,踱步上前,仔细的摸着虎皮,又细细的看看虎子,眉开眼笑,既喜欢这猛虎之皮,又喜欢虎子这个如猛虎一般的人,有如此伴当在外孙身边,乃是一大幸事。 厅中众人知道了林彻三人就能搏杀十倍于自己的贼人,对他亲自带人猎虎也毫不不怀疑了,现在更多的是议论这头猛虎的威猛,如今只剩一张皮了,都还能如此骇人,生前多凶猛就更不必多说了。 还有一些人却是议论着虎子,“嗬,这少年郎就是三英之一了吧,果然虎气生生,一副猛将的架子,看起来怎么都不像才十一岁啊,还真是天赋异禀。” “第二个,庆儿见外公眼睛似乎不怎么好了,特意让人制作了一种眼镜,试试能不能让外公看得更清楚一点。” 林彻拿出精美的檀木盒子,取出度数最低的一副。 “眼镜!?是何物啊,从未听说过呐。” 陈思进看着林彻手中奇怪而别致的物件很是好奇。 “外公,您蹲下来,庆儿给你戴上试试。” 戴上眼镜后,陈老爷子略有一些晕眩,很快便消失了,透过眼镜,突然觉得视野清晰了许多,原本看过去只是一个模糊轮廓的东西,这下能不那么费力就看清细节了。 “外公,感觉怎么样?” 林彻也不知道度数合不合适,现在也没有能测量的仪器,只能慢慢试戴。 “此物甚是神奇啊,让我仿佛回到了十年前的样子,如今我不费劲便能看清你的长相了,哈哈,好,这寿礼乃是今日我收到的最好礼物了。” 陈老爷子心怀畅快,感觉年轻了许多。 “那再试试这个。”林彻又拿出一副,给陈老爷子换下。 “哎呀!这个更清晰了,庆儿,你这腮边怎么有一抹白色。” 第95章 .又抱到一个大腿 陈老爷子更加惊喜,眼前一片明朗,对林彻小脸一览无余,那腮边淡淡的面粉痕迹都被他看清了。 “还有一个也试试吧。” 又换了一幅。 “这个让老头子有些头晕,看东西也不如刚才的清晰。” “那就用刚才那个吧,外公,这眼镜对应不同程度的老花眼,每个人都会有些许不同,您觉得哪个戴上舒服,就用哪个。” 陈思进换回刚才那个,瞬间回到了年轻时候的状态,立时跃跃欲试的走到厅里面环顾四周,像个得了新玩具的孩子。 “呀,蔡公,您还是如从前般健朗啊,脸色依然红润,就是这眉毛有了些许白了。” “嚯…思进贤弟你连我眉毛上几根白毛都看得到啊,愚兄这也是前几日才生的呢,看来这物什确实神奇啊,你那小外孙管这叫眼镜?” “哈哈哈,对,眼镜!”陈思进笑得很得意。 “不知这眼镜你那外孙是否还有,愚兄这眼神也是一日不如一日了。” “庆儿说是自己让人制的,也不知道还能不能做,待会我问问,哈哈,这人老了才知道,看不清楚是一件多痛苦的事情。” 陈思进又接着细细去看众多熟悉又陌生了脸庞。 “哈,张贤弟,风采一如当年啊,咦,你这脖子怎么有抓痕,家里葡萄架子又倒了?” “哎呦,又让陈兄见笑了,老毛病老毛病,呵呵呵。” “刘员外,清减了许多啊,咱们年纪到了,可要好好将养身子啊。” “嗐,寒家繁琐事务太多啊,子弟不肖,由不得操心啊,比不得老哥您呐。” “段主簿你这也添了不少霜鬓了,还是那么劳烦公务啊。” “哈哈哈,人在公门,身不由己啊。” … “林小哥,你那还有两幅眼镜,可否让仆也试试?” 苏知州少不得劳于案牍,阅览各种公文案卷,这几年眼睛也是开始不大好了,看东西都有些力不不从心了。 “当然没问题,小子这就给尊长戴上试试。” 林彻倒是没有考虑到,能在这厅里的都是些比较有身份地位的人,却也大多数都上了年纪,或多或少会有眼睛上的问题。 “咦…不错!真是不错,哈哈,仆如今感到眼明心亮许多了。” 苏知州试过两幅后,觉得那度数较轻的很是合适。 “尊长若是觉得好,那小子就将这小物件孝敬尊长了。” 林彻鸡贼得很,也不提苏知州的官身,就用子侄对长辈的语气说话,让苏知州反而觉得亲近。 “哈哈,那仆就觍颜收下了,不过,按礼仆也该回赠的,林小哥,你可有什么想要的,或是有何需要帮忙的地方?” “小子倒没有想要什么,也不敢拿些许小事劳烦尊长呢。” 苏知州见林彻不愿意提要求,便摘下腰间玉佩系在林彻腰带上。 “君子如玉,这枚玉佩自仆得中进士之后便一直随身,如今已是二十余载了,今日与小哥有缘,便以此相赠了,望小哥能欢喜。” 林彻做出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喜欢!长者赐,不敢辞,小子敬谢尊长厚赐。” “哈哈,喜欢就好,如此仆认下你这个子侄,说来,仆亦比尊先至贤早登科几年,你我便侄伯论交如何?” 意外之喜啊,一副眼镜就抱上了泉州最高长官的大腿,赚大了,林彻马上顺杆爬。 “小侄林彻拜见苏伯父。” 林彻整理仪容,恭恭敬敬的行了一个正式的拜见礼。 苏知州欣慰的看着林彻,如此英气而谦虚的儿郎,越看越欢喜,“不知彻哥儿可有开蒙?” 嘿嘿,又是一个想收徒弟的。 “回伯父,小侄月余前方才开蒙,家师姓谢讳枋得,乃先父同科好友。” “你蒙师竟是君直啊,哈哈哈,仆与君直虽然仅是数面之缘,然相谈甚欢颇为投契,对君直的为人与才学都很是佩服啊,他的文章仆拜读过许多,文词清丽,高迈奇绝,汪洋演迤,自成一家,能拜他为师,确实很好。” “只是老师他公务繁忙,教了小侄一些日子,便匆匆离去,可惜未能多得指教,对学问还有许多茫然呢。” 林彻没想到又多蹭到了一层关系,这大腿抱得更牢固了。 “哈哈哈,这就是吾辈的无奈了,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宦游四处,身不由己啊。彻哥儿往后可多来州衙,仆别无所长,这文学一道还是略有心得的,或许能为彻哥儿解惑。” “那小侄往后就要多烦扰伯父了,希望不会影响伯父处置公务。” … 陈老爷子总算显摆完了,最后一副高度数的眼镜也被送与了那位蔡家的家主,还替林彻许下了不少订单,这才再次回到席位上。 “思进贤弟啊,你这欢喜的样子,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新纳了美妾呢。” 赵居静打趣着陈老爷子,他年纪虽然更大一些,眼神却没啥毛病,看着陈老头的兴奋状态不由调侃。 陈老爷子乐呵呵的道,“赵公你是不知道老朽这等眼睛不好之人的苦楚啊,这一朝重获清明,这心情自然畅快了些。” “确实啊,陈公如今之心情,仆亦是深有体会啊。”苏知州也珍惜的扶了扶镜框。 “外公,庆儿听闻遥远的欧洲有一种习俗,人们但缝生辰之时,便会制作一种名为生日蛋糕的吃食为寿星庆贺,所以庆儿也学着做了一个,为外公的大寿添些欢喜。” “欧州?是哪里啊?”陈老头一个海商,自然对海外地域有种职业性的敏感。 “林小哥说的怕是欧罗巴大陆吧,在下倒是知道一二,那是从在下家乡还要往东许多的一片大陆,有几十个国度林立,那生日蛋糕的风俗倒确实有,林小哥见识非凡啊。” “蒲官人过奖了,小子也是胡乱听说的,今天就是凑个趣。” 林彻随意解释了一下,又大声往厅外喊了一声,“宁蓝,送进来吧。” 只见宁小七迈着大长腿,端抱着一个漆红的大木盒子步入厅中。 在场众人不由把目光投向这个刚刚听说的猛士,嗬,确实雄壮,那个子比大多数人都高一两个头,行走间一股勇武油然而生。 宁小七把盒子放在仆役刚搬来的空案之上,直接打开,所有的焦点都集中到了那显露出来的奇怪物体上。 第96章 .心怀鬼胎的合作 丑! 所有人心中只冒出这么一个字。 林彻不管众人异样的目光,抽出宁小七一起带着的横刀,把蛋糕切开了,没搞什么吹蜡烛那一套,毕竟这时代的人们认为人死如灯灭,搞这个不吉利。 把蛋糕装在瓷盘里,呈给了陈老爷子。 陈老头又细细打量一番,觉得这切开后,也没有那么丑了嘛,还有一股香甜的气息,想着不能辜负了孩子的一片孝心,或许不难吃呢,于是用汤匙挖了一小块放入口中。 嗯?味道还挺不错的,香甜松软,让人不由生出一种轻松愉快的感觉。 “哈哈哈,样子不怎么样,口感倒是不错,庆儿,也分与大家尝尝。” 还好蛋糕够大,林彻切成拳头大小,分得四五十份,让仆役装盘分送厅中诸人的案上,堪堪足够。 众人望着盘中的蛋糕,半信半疑,这陈老头该不会是为了给自己外孙脸面,才昧着良心说好吃吧。 赵居静倒是豪爽,蛋糕放上后也不迟疑,挖了一块尝了起来,“不错!美食也!哈哈,小哥儿厨艺还行,就是这卖相属实……” 虽然打趣,但是顾着小人儿的面子,后面的评价还是没有说出了。 众人一听,也纷纷品尝起来,一时也纷纷道好。 …… 后堂中,献礼时也有仆人将前厅的场景讲述回来。 说到陈海升那座金山时,一种女眷也是艳羡的咂舌,陈蔡氏一脸洋洋自得,这点子还是她给出的。 说到帆船奇石时,那秋萍也是挺着肥硕的胸脯,接受一众妇女或真或假的赞扬。 只有那娟娘,被老夫人称赞他夫君才思敏捷,孝心可嘉也只是淡然道谢。 至于林彻的虎皮和眼镜,众人没有见到实物,也就是略略赞了一声林彻有孝心。 然后献上蛋糕的时候,这后堂也有两个丫鬟端着两个盒子进来,放到了铃娘和妍娘的面前。 “郎君说,这是答应两位小娘子的吃食,也就是蛋糕,说希望两位小娘子喜欢。” “呀,表锅真滴没有骗妍娘诶,快点打开,快点打开。” “奴奴说得没错吧,阿郎不会骗人的,嘻嘻,还是奴奴的功劳呢,都听阿郎说了好几年了,总算能吃到了。” 丫鬟帮两位打开盒子,按着林彻的吩咐要用刀切开。 铃娘听林彻说过蛋糕,知道要怎么吃,但是看到上面用奶油描着的铃铛,便开口阻止了,“姐姐,帮我把这个铃铛单独切下来好么,这肯定是阿郎特意给我画的呢。” “哎呀,我的也有,咦,这画的是我?这么丑,坏表锅。快点把它切掉。” 没有几个女人能拒绝甜食的诱惑,蛋糕一入口,两个小丫头就欲罢不能,吃得满脸的奶油。 还好妍娘对一直抚养自己的祖母很是孝顺,嘴里喊着蛋糕也不忘吩咐丫鬟给老夫人送上一份,既然送了,那后娘那里自然也少不了,虽然她对自己并不好。 铃娘见状,虽然心里很是舍不得,但用可以央阿郎以后再做来安慰自己,也让丫鬟把自己这个也分了出去。 老夫人尝了后,赞不绝口,一是确实好吃,二是对孙女的孝顺很是欣慰。 陈蔡氏虽然脸上表示不稀罕,却也经不住那香甜气息的诱惑,口嫌身正直的吃了起来,心中呐喊,世上怎会有如此甜美的吃食,一时巴不得把所有的蛋糕都抢到自己面前。 那秋萍看到别人吃的香甜,于是便猪八戒吃人参果,大口一张,那一小块蛋糕就被她囫囵吞下了,还没来得急细细品味就没了,只留下口中的香甜。 然后只能巴巴的看着旁人盘中的蛋糕眼馋,索性厚着脸皮向妍娘讨要。 “妍娘啊,婶婶还想再吃一块,再分一些给婶婶吧。” 嘁,竟然和孩子争食,臭不要脸。 在座的女眷心里都冒出这样的想法,虽然她们也想多吃一点,却做不出秋萍这种事。 妍娘眼中有些犹豫,不过长辈都开口了,小丫头只好忍痛再分出一小块,“那好吧,只有这一块了哦,妍娘也只有一点点了。” …… 一顿寿宴吃到下午三四点的样子,前厅众人才开始满意的散去,要说这还真是宋人的习惯,一顿晚宴吃个通宵达旦也是常见的事。 林彻陪着舅父陈海升一起在大门口送客,赵鹤云领走时还和他约了日子再见。 从这天起,泉州城多了一个传奇故事,林彻以寡击众,勇闯狼窝的事迹也传得泉州人尽皆知,同时出名的还有陈府寿宴上的美酒美食,还有那座价值百万贯的金山,以及神奇的眼镜,还有在妇人间传说最多的无比香甜的蛋糕。 无数人想求.购那传说中的美酒美食,却根本找不到哪里有的卖,林家和陈家的商铺也经常有人打问,却被告知,短期内不会有出售,不过林家正在计划新建一座酒楼,到时候大家就能一偿口福。 于是,林彻还没动工的娱乐.城已经得到人泉州大多数富贵人家的翘首以盼了。 至于雪盐和白糖倒是全部一售而空,而且还是高价,雪盐一斤卖到了一贯,要知道官盐不过才一斤五六十文而已,而霜糖更是卖到了三贯一斤,不过即使是粗糖,在这个时代也算是奢侈品,普通人很少舍得吃甜食。 这情况让林彻不得不让下属们加快新建工坊的速度,也将市面上能买到的黑砂糖全部收购囤积起来,让外地的糖商欣喜若狂,拼命的把粗糖运到泉州。 林彻也没想着自己从种甘蔗,到榨糖等一系列都包办下来,总得给别人留口汤吧,这样也能扩大产业链,对自己也是有好处的,只要牢牢掌握提纯工艺就行了。 至于白酒,虽然对外宣称是海外番国运回来的,但真正的老狐狸是不会相信的,比如,蒲寿庚。 蒲家有广阔的市场资源,对白酒这种高价值的畅销品很看好,非常有欲望从白酒生意中分一杯羹,若是换了一般人持有这白酒秘方,蒲家肯定要不择手段的把方子夺过来的,只是如今只能寻求与林彻合作。 蒲崇谟三番四次前来造访,林彻也考虑再三,出于几个原因,便答应了蒲家的合作意向。 一来,酿酒需要很多粮食,而这时候的福建山多地少,恰恰比较缺乏粮食。 二来,林彻更多的是想用白酒赚老外的钱,而蒲家有这方面的市场优势。 三嘛,如今的蒲家劣迹不显,而且实力强大,不是现在的林彻能对付的,合作能让蒲家多一条财源,但蒲家归根结底追求的还是商业利益,钱多了也未必会壮大多少实力,反而合作能让林彻找到机会利用和渗透蒲家,为将来做打算。 虽然市场上还没有出现白酒,却有人最高出价五贯钱一斤寻购,所以估计两贯钱一斤,虽然算是天价,但是喝过的人都是泉州有头有脸的人士,没人觉得这个价钱高了。 而福建此时的粮价差不多接近两贯一石,所以林彻和蒲家定下的合作方式就是一斤酒换一石占城大米,另外,每三千斤酒蒲家必须附带一匹良驹,大食马,天竺马,西域马,甚至蒙古马都行,只要不是阉割过的好马,林彻也不挑剔。 蒲家也觉得这个合作方式很划算,他们有庞大的海船,还在占城有关系,他们家以前就是占城迁居到广州然后又到泉州的,占城的大米便宜的很,毕竟一年三熟,产量大的很。 至于马匹也是小事,一来一回起码十倍的暴利是肯定有的,不过林彻将近百倍的暴利却是他们想不到的,因为蒲家觉得这么浓烈的美酒,起码三十斤粮食才能产出一斤,哪知道林彻两三斤粮食就能出一斤酒,成本不过三十文。 于是双方都心怀鬼胎的敲定了合作,只等林彻的新酒坊建成出酒的时刻。 第97章 .林魔头布置的数学作业 自从陈府寿宴后,就不断有人造访林彻,目的有多种,有的是单纯的向见识一下年仅六岁的少年英雄到底长啥样,是不是有三头六臂。 有的呢是想求.购眼镜的,这是家里长辈有老花眼的,也有想谈商业合作的,毕竟那几种新事物钱景广阔,甚至还有一些小娘子前来求见,她们一是对林彻好奇,二是听别人说那蛋糕如何美味香甜,也想尝尝的。 于是林彻不胜烦扰,干脆搬到城外的清濛庄住下来。 虽然如此,却也没有清闲下来,每日花费不少时间磨练武艺,还要监督指导新工坊的设立,其实也可以说是工厂了,因为林彻却是模仿前世小工厂的模式来建立的。 比如那镜坊,除了早前那个曾玉匠,又四处寻摸了两个高明的玉匠,总共带了三十多个十六七岁的小徒弟,林彻按着他们的制作流程,给他们做了细致的分工,分成了十几道工序,粗浅简单的就让小徒弟上手,三个大师傅就负责品质管控,以及精细的打磨。 由于林彻统一了所属的各种量具标准,如今有了分工,于是简单的流水线作业就开始试着运行了。 一时间,原本宁静的清濛庄,变成了一个喧嚣的工地,盐坊,酒坊,糖坊,镜坊,调料坊,还因为调料坊的原料需要多加粉碎,正好庄子中有一条晋江的支流,林彻还请来水利方面的好手做了改善,修建了七座水车,水碓,水碾,水磨一应俱全。 除了这些,剩下的时间林彻还开始给身边的人上起了数学课,虽然高中以后的数学知识,林彻老早就还给了数学老师,但基本的东西总还在,再怎么说也是被无数奇怪数学题摧残过的新时代青年。 “下面布置今天的课堂作业。” 林彻开始用粉笔在黑板上留作业了。 没错,就是粉笔和黑板,粉笔很简单,用生石膏加热成熟石膏,然后加水搅拌成浆糊,灌注到模型里晾干就行了,黑板也不麻烦,大宋的漆器很发达了,把一块大木板漆成黑色小事一件。 一,‘一项工程,甲单独做4天完成,乙单独做6天完成。甲乙同时做2天后,由乙单独做,几天完成?’ 二,‘甲乙两军从相距240里的两地相向而行,甲军都是骑兵,速度为40里每个时辰,乙军是步兵,速度为20里每个时辰,多少时间相遇?’ 这个是留给稚虎营的少年们的作业,他们都是林家学塾出来的,有一定基础,起码认字,所以学得比较快,如今已经可以开始做小学三年级题目了。 “老样子哈,给你们一刻钟时间,不许相互询问!发现有人作弊,请踊跃举报,奖励鸡腿。” 林彻看着下面的少年不少已经开始在发愁了,尤其是虎子,抓耳挠腮的,不由出言提醒。 呵,这就难住你们了?往后还有追击问题,还有变态的水池管理员等着你们呢。 反而宁小七一副认真的样子,拿着石墨笔在纸上演算起来。 然后林彻走到另一边,给小娘子们布置作业。 “今天你们再把拼音默写十遍,数字从1到100,写五遍,还有背诵乘法口诀,明天检查!完成的好的奖励一个小蛋糕!” 女孩子也不能缺少教育,三百千这时候都已经有了,林彻直接拿过来标注了汉语拼音,拿来给小娘子们启蒙。 “林彻,这作业也太多了吧,能不能减少一点啊,不然我都没时间和赤虎玩了。” 说话的是蒲璇娘,也只有她敢略微反抗林魔头了。 林彻看到她就头痛,自从知道林彻在清濛庄后,三天两头来骚扰,不但要和赤虎玩闹,还总缠着林彻给她做蛋糕,后来干脆直接在庄子上住下来了,特么的蒲寿庚也不管管。 “嘁,我又没有请你来,只要你不扰乱课堂纪律,你爱做不做。” “可是我不做你就不给我蛋糕啊。” “当然不能给啊,这是规矩。” “哼,做就做,老娘还怕你不成。” “黄毛丫头一个,还老娘,就你事多。” “我比你大,怎么就不能称老娘了?” “大?哪里大了?飞机场一个!” “你!……下流!” 蒲璇娘虽然不知道飞机场是什么意思,但是看到林彻瞄向自己平坦胸部的眼神也知道不是什么好话,不由又气又羞,娇俏的脸庞顿时布满红霞,瞪着一双媚眼恨不得立刻用马鞭抽打林彻。 林彻才懒得管她是什么心情呢,这蒲璇娘也真是奇怪,老是被林彻气个七窍生烟,却又一直赖着不走。 林彻走回稚虎营那边,敲敲黑板,“时间到,把答案交上来!” 一众少年,有学得好的,自认为做对题目的,很快就把答卷上交,有二十个人左右,包括宁小七在内。 至于虎子,却是拖到最后一个才不得不磨磨蹭蹭的上前交卷。 简单的题目,答案也简单,林彻随便一打眼就批改完了,结果还算不错,二十六个人有二十二个全对了,剩下四个人,也都对了一题,虎子只做了第二题,但是答案是对的。 “哼哼,朱六福,江大头,郑邦虎,林铁丹!你们四个怎么回事啊?这么简单的题目都能做错?” 林铁丹有些懊恼的回答道,“阿郎,时间不够啊,再多一会会,后面的我就算出来了。” 林铁丹也就是铁蛋,他爹是个流浪儿,十几岁遇到了林老爷子,便一直跟着在海上混,因为也不知道自己姓啥,也就干脆姓了林,后来娶了媳妇生下了他,给他取名的时候,寄望他成为一个铁血丹心的好汉子,没考虑到谐音,结果大伙都叫他铁蛋。 “哼,这算什么理由!?题目这么简单,那么多人都算得出来,就你慢悠悠,要知道战场上敌情稍纵即逝,哪有那么多时间给你慢慢算!” 虎子出言道,“阿郎,打仗只要勇猛不就够了么,哪里要算那么多弯弯绕?” “郑邦虎!你做不出题还有理了?难道你就打算永远做个大头兵?!你不是说要当大将军么?行军打仗,兵力,路程,后勤等等哪个不需要计算?不会算数,你连自己有多少兵,多少粮,还能吃几天都不知道,打都不用别人打,你就把全军饿死了!” “可是阿郎,这不是有你么。” “呵呵,什么都指望我,我要你何用?往后难道还要我时时跟着你!?莫要废话,你等四人接受惩罚吧,十里全装跑步,不跑完不许吃晚饭,晚上把四则运算法默写五十遍!还有打扫三天马厩!就在马厩睡三天!立即执行!” 林彻命令一下,那就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了,四人只好回房把自己的全套装备穿戴上,吭哧吭哧的跑了起来。 第98章 .马球争锋(上) 其实如果就这惩罚那也不算什么,加三倍也能跑完,默写也不难,只是打扫马厩还要睡在那里比较丢人,少年人哪有不爱面子的,如今只好暗暗下定决心往后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了。 “好了,其余人的表现尚可,今日晚间的条例背诵减为一遍,下课!” 林老师宣布放学,少年们立时活跃了起来,看着离晚饭还有一段时间,便相约一起打一场马球。 一群小娘子们也欢呼雀跃,对马球这种惊险刺激,热血沸腾的运动也是喜闻乐见,一个个甘当拉拉队,为少年们助威呐喊。 那蒲璇娘还跃跃欲试恨不得亲身下场,连马匹装备都准备得一应俱全,可惜林彻是怎么都不会让她下场的。 林彻暂时还不能骑马,得听从他师父张道士的吩咐,等无极功修习半年以后,方可以练习骑马,不然以后容易变成罗圈腿。 马球场长一百丈,宽七十丈,大概是七个足球场大的样子,用黄土碾实铺就,球场两端各有一个球门,一丈宽七尺高,球门横杆中央用两根绳子吊着一个直径两尺的环形球框,名曰风流眼。 规则就是用球杆将马球击中对方球门之中得一分,若是击中风流眼则得三分。 场上十人一队,分别穿戴黑白服色以作区别,少年们换上马靴,穿上了藤制的护甲,连头上都戴着头盔,类似于美式足球的头盔,只露出两只眼睛。 他们骑着的马也打理了一番,把马尾巴扎了起来,以免影响挥杆击球,马腿上被打上了绷带,因为这里是最容易被球杆击打到的地方。 马球所用的球状小如拳,用质轻而又坚韧的木材制成,中间镂空,外面涂上各种颜色,被称为“彩球”、“七宝球”。 所用球杖长四尺,端如偃月,形状有点像今天的冰球杆,杖身用藤木制成,杖端用具有韧性的木材,有些风骚的少年还把自己的球杖漆上彩色,很是惹眼。 场中,白队是时子修领队,黑队是温凡领队,两队分别列着自己的阵型离中线二十丈对峙,各队的先锋一人靠近中间点三丈处等待抢球。 林彻铜哨一响,场边发球的宁小七骑着马沿着中线奔驰进场,待到中点便把手中马球轻轻抛起,自己马不停蹄的继续沿中线奔离球场。 白队的董晋,黑队的侯三涛,两人因为骑术好,选为各队的先锋,勒住马缰安抚着胯下渐渐暴躁起码的骏马,紧紧盯着带球进场的宁小七。 当马球出现在半空之时,二人皆是马缰一松,双腿紧紧一夹马腹,骏马扬起马蹄,溅起蹄下泥土,由静至动,往中点加速而去。 场外欢呼声起,二三十个小娘子清脆动人的声音似乎连马蹄声都遮盖不在。 “董大郎威武!把那小猴子撞飞!” “侯三抢球!抢球!” 小娘子们分作两拨,黑白两队都有各自的粉丝,都在不遗余力的呐喊打气。 “臭小子们好好打!别给叔伯们丢脸,把精气神都拿出来!” 另外还有一些不当值的武师也在场外观看,嘻嘻哈哈的给少年们鼓劲。 “进攻!” 黑白两队也在各自队长的命令下,策马奔腾,往中线冲去。 马球落地,董晋抢先一步接近击球位置,俯身挥杆,碰到球了! “威武!”动听的欢呼声更加响亮。 可惜,马球落地后一个小小的弹跳,让董晋的预判有些许误差,没有击实,马球只是往他侧前方腾空。 对面侯三涛的球杆挥到,准确命中空中的马球,马球化作一道彩光射向侯三的左前方。 董晋和侯三涛擦身而过,耳边一阵呼啸。 “班方!接球!” 这时侯三涛左侧十丈外的班方已经越过中线,片刻后便能赶到马球落点。 白队错失先机,马球落点虽然在自己一方区域中,却不在己方队员的前进路线上,离着最近的两个队员,卢二龙和聂一彪急忙拉紧一侧马缰,纵马向马球落点拐去。 “二龙,一彪,截住他!”时子修惊声呼喝,卢二龙和聂一彪是四伍的人,也就是朱六福那一伍的。 马蹄翻飞,烟尘四起,场中队员围着马球落点,迅速移动调整阵型。 聂一彪及时赶到,马球还在空中,只见他球杆一挥,却落空了,这很正常,高速奔驰中想要击中飞射的拳头大的彩球并不容易。 “哎呀!可惜了,差那么一点!” 场外想起小娘子们的叹惜,其中蒲璇娘这小娘皮的声音最大。 “班方哥哥加油!给他们一个厉害瞧瞧!” 宁芷娘不喜欢蒲璇娘,非要和她对着干,璇娘支持白队,她就支持黑队。 加油一词也渐渐从林彻口中普及到了大家嘴里,都明白是鼓劲打气的意思,喊起来还带劲。 班方现在是听不到加油声的,由于距离更远,稍微落后了一点的他,策马和聂一彪对擦而过,差点撞在一起。 只是他心中毫不受这危险的影响,目光沉着得追着彩球,视野边缘也看到了卢二龙飞驰而来的身影。 冷静的控制马速,预判这彩球落点和落地时间,他不想犯和聂一彪同样的错误,力求稳妥一击。 心中估算着可能要和卢二龙同时到达球落点,于是冒出一个大胆的决策,卢二龙是从他右前方奔来,他略微调整了一下马头,让其行进路线稍微偏右一点。 是的,他想用自己和胯下马匹来隔断卢二龙的进攻计划。 不到一个呼吸,班方策马插入马球与卢二龙中间,时间刚刚好,马球落地,班方趁着它刚刚弹跳离地,在马背上一扭腰,往左侧一个俯身,右手球杖击出。 ‘啪’ 稳,准,狠! 彩色的马球再次高高飞起,“大熊,带球!” 卢二龙眼看着就能挥杆了,却被班方出人意料的堵住前进路线,只得急忙偏转马向,和班方背向而弛。 “班方!你他娘的疯了啊!” 好险,差点撞作一堆! 卢二龙不由气急败坏。 场外又是一阵尖叫,“班方哥哥威武霸气!牛逼!牛逼!” 第99章 .马球争锋(下) 林彻看到这一幕,心里不由暗暗为班方点赞,有勇有谋,很善于临机决断。 黑方的队长温凡,带着自己二伍马承和一伍的胡鹰二人,离开自己的阵容,已经穿插到了白队的身后。 时子修这时也发现了他们三人,看到他们位置,大感不妙,“十三,大牛,何翔,回防拦截,扰乱他们三个!” 周十三与何翔是自己伍的,大牛的大名叫牛先洪,是第一伍虎子的手下。 “大熊,稳一点!传球给我!” 温凡大声呼喊快要击球的卢庆熊,卢庆熊也是第一伍的。 说起来,第一伍被人戏称为禽兽伍,因为他们五个人分别是,虎子,卢庆熊,侯三涛,牛先洪,胡鹰,五个人的名字都带着禽兽,虎,熊,猴,牛,鹰。 这时候,是一个关键点,场中气氛燃炽,少年们热血上头,胯下马匹也是全力以赴,一时间蹄声冲宵,烟尘弥漫,场外的小娘子们都已经感觉到了地面的震动,仿佛在心头大鼓一样。 “加油!加油!” “拦住他,拦住他!” 小娘子们也沸腾了,挥舞着彩色的绸缎,跳跃着如飞燕般的娇躯。 武师们也拍着巴掌,粗声粗气的呐喊着,一脸神情甚至期望自己下场参与。 大熊骑着一匹枣红马,紧紧的握着球杖,身体随着飞驰的马儿有韵律的起伏着,当彩球在眼中越来越大的时候,果断挥击。 随着球杖传来的一阵震动,彩球化作流星,往温凡前方射去。 这时候白队的周十三及时回防到位,正在温凡右侧并驾齐驱,而且还在拼命夹持马腹,试图赶超到温凡前头,因为马球是从他们左侧飞来的。 温凡觉得有些棘手了,若是等球落地,不免需要与周十三争抢,无论如何都无法保证马球的传射方向了。 他瞄了瞄周十三,又回头瞟了一眼空中飞来的彩球,心中决断已下。 “老鹰接位!” 温凡把马缰往右侧一带,做出要撞击周十三的姿态,周十三不由心下大急,跟着偏转马向,保持与温凡的身距。 落后温凡两个马身的胡鹰赶忙加速,补回温凡让开的线路,他周身两丈都没有别人了,温凡给他创造了良好的机会。 时子修不由心下大急,拼命打马,往自家球门前赶,只期待能拦阻到进球路线。 胡鹰和彩球即将会和,这是距离白方球门不过十丈而已了,完美的射门位置,可这时候他发觉白方的大牛和何翔二人正在往自己和球门中间穿插,低位射门并不保险。 “马承,看好球!准备射门!” 胡鹰放弃了自己射门,用球杖把落地的马球轻轻一带,然后一挑,马球呈现高抛物线腾向空中! 这时候场外的小娘子也忘了呼喊了,紧张的盯着空中那道彩虹,心脏被抓的紧紧的。 马承听到胡鹰的呼喊后,立刻明白了意思,考验自己的时候到了。 马承略有紧张,握着球杖的掌心似乎有些许汗水渗出,只是目光不敢离开马球的轨迹,身子在一起一伏中全力准备。 是时候了,马承左手丢开马缰,扶着鞍桥,踩着马镫,在马背直起身子,彩色的球杖从后下方往前上方抡圆,有点像扣打网球的动作。 这是冒险一击了! 马承并不是很有把握,只能凭着感觉全力一击,后面就只能交给天意了。 这时候,场内场外所有目光都跟随着高飞的彩球,只见它在阳光下闪着彩色的光芒,一往无前的扎向白方球门。 这一刻,仿佛时间都停止了一般,只余下半空中的马球刻画出斑斓的弧线。 “噹!” 中了! 老天实在给面子。 彩球击中了风流眼后面的铜锣! 三分! 完美的开门红! “哄!” “牛逼!” 武师们也如痴如醉,兴奋异常,巴掌都拍红了。 “黑队威武霸气!天下第一!” “三分!三分!黑队牛逼!马承哥哥牛逼!” 小娘子们喊得声嘶力竭,一时间根本不管原来是支持哪队的,全都点燃了。 “天啊,奇迹啊,竟然中了风流眼!黑队这是多受老天爷偏爱啊!” 蒲璇娘也不得不为之叹服,她自己看过不少马球赛,也亲身参与过一些,却从来没有见过有人击中过风流眼。 林彻眼睛瞪得贼大,心中卧槽不断,这他娘的就进了风流眼了!?这实力,这运气,不得让前世的国足哭瞎!? 场外喧嚣,场内也是燃爆了,黑队一群少年挥舞着球杖,骑着马一阵乱窜,似乎不这样无法宣泄心中的兴奋。 白队略有伤心,却也为黑队能击球进入风流眼感到高兴,也纷纷祝贺。 “哈哈,老鹰,你真是鸡贼啊,竟然不自己击门!不过干得真漂亮!” 和胡鹰一伍的牛先洪大笑着打趣,也是真心的祝贺。 “嘿嘿,别以为我没看到你打算中途拦截呀,我那是不得已放弃的。” 胡鹰也为自己的选择暗暗得意,在关键的时刻,果断的做出了正确的抉择。 正在场边跑步的四人,一脸羡慕的望着场中策马奔腾的少年们,心中满是懊悔,特别是虎子,要不是自己没做出题,黑队的队长就是自己了,他相信自己上场的话,也能全场瞩目,令人震惊的。 四人一边羡慕,一边摇头晃脑的叹气,不由脚步满了下来,却不巧正好经过林彻身边。 林彻一看到四人就气不打一处来,特么小学三年级如此简单的问题都做不来,又不是傻子,不然也不会有三个是他选的伍长了,明显就是没用心。 “磨磨蹭蹭的!是不是不想吃饭了!给我跑快点!不然我让宁蓝拿着鞭子来赶你们!” 四人一想到拿着鞭子的宁小七的样子,只觉得比林大魔头还恐怖,不由噔噔的加快了脚步,屁都不敢放一个。 正在这时,许三和从远处走到林彻身边,放低声音在林彻耳边说,“阿郎,那陈平回来了,说是石三已经混进了那伙海盗中,现在有消息传回来了。” 第100章 . 探知海寇消息 初到泉州之时,林彻就派人查探过石三和陈平二人的家眷,他们两家都被蒲家安置在一处小农庄里,但是并没有什么严密的看管,应该是还没有收到宁化那边的消息。 石三有一个老娘,一房媳妇,还有一个八岁的儿子,陈平是个光棍,爹娘都在,还有一个妹子,两家人口都不多,趁着蒲家没有防备,要溜着其实不难。 于是在一个深夜,五六个武师赶着马车,陪着二人把家眷都给偷偷接走,如今就安置在清濛庄里。 之前在道观时,林彻经过审问,得知这伙海寇几月前刚做了一笔大买卖,劫了六艘海船,其中两艘运了铁器,脱手后得了一大笔钱财,因此便起了买小娘子做媳妇的念头。 林彻当即意识到,他们很可能就是抢劫庄家的那伙海寇,当时便心下有了大概的想法,于是细细询问了具体的情报。 这伙海盗来至海中一处叫平湖岛的地方,就在泉州东南方三百多里的地方,顺风的话差不多正好一个白天的航程,在那里东边不到一百里就是流求岛。 这么一说,林彻就估摸这平湖岛应该就是他前世时的澎湖列岛了。 果然,平湖岛是由六七十个大大小小的岛屿组成的,不少岛屿都被海寇盘踞着,这些海盗平日各自为政,甚至独据在小岛屿上,遇到大买卖的时候,便会通力合作一起抢劫大海船然后分赃。 他们这支在其中规模算是最大的,就在平湖主岛上盘踞。他们的大当家姓皱,别人管他叫白眼鲛,另外还有十几个小头领,统带了三百多名海寇。 主岛上也还有其他三家海盗,另外临近的北山屿和西屿还各有一家海盗,六家加起来有七百多人。 其他岛屿上还有不少几十到上百人不等的小团伙,在群岛北边的吉贝屿中,就有一家两百人不到的海盗。 到了泉州后,林彻便开始着手对付这伙海寇,那就需要对他们进行更加详细的了解,想起那日那海寇头目明显是认识蒲崇谟的,还试图向他求救,结果,刚开口便被蒲崇谟急吼吼的杀人灭口了,看来那蒲家怕是和海寇免不了有许多勾连接触,于是找来石三陈平二人打问。 一问之下得知,石三果然也曾替蒲家做过这种勾当,甚至不止一次的去过平湖岛,在海寇中也有几个熟人。 石三是个灵醒的人,看出林彻似乎对这些海寇有点想法,于是自告奋勇的愿意前去打入海寇内部当细作。 既然石三都说要去,那陈平自然也是一同前往,想法混入海寇之中,以便更加详细的打探海寇的情报。 而石三和陈平并不是直接混入白眼鲛那伙,而是混到了吉贝屿,因为他以前替蒲家和这吉贝屿的头领丁四海打过交道。 因为石三也是有点本事的人,这丁四海一接纳二人,便让石三做了三当家,由于海盗也需要生活,有些海上抢不到的东西,便不得不派人上岸去采买兼打探消息,看看能不能获取一些商船的航行信息,不然茫茫大海,总不能整日漂在海上守株待兔吧。 石三和陈平都是泉州人,又还没有在官府落过案底,于是新入伙的陈平便当了一个小头领,带了几个海寇喽啰被派了出来,他就趁此机会向林彻通风报信。 “阿郎,石大哥和小人细心打听过了,那白眼鲛三月前确实联合附近七百多个海盗一起劫了一个船队,船货都已经脱手卖了,船上的人倒是没杀多少,如今正在平湖岛上做苦力呢。” “那这样说来,七八百海盗有点不好搞啊。”林彻微微皱眉,海寇人数超出了他的预计。 “阿郎说的没错啊,虽然那帮贼斯鸟各过各的,要是有人去攻打,那定然结成一体的。不过,那平湖岛附近其实还不止七八百的海寇,据我们打听,最少一千以上,那次并没有全部都去。” “嗯,你的提醒很有道理,得料敌从宽,免得到时候碰了钉子,那海寇大概有多少船只?船型如何?” 林彻得到提醒,明白自己差点走入误区,若是按着七八百人安排战术,说不定得栽跟斗。 “他们船只不少,光丁四海一家就有六七艘船,不过要是用来打劫作战,他们一般都是驾驶两千料的快船,往往一船之上,搭载七八十人,既是船员水手,也是战斗兵丁,俺们估计,这种船大概有二三十艘的样子。” “他们的武器如何,有没有甲胄?” “海寇主要是抢劫商船,一般都是围堵之后靠上去,然后近战的,加上他们常年在海上,弓箭不容易保存,又得不到补充,所以弓箭不多,主要是近战用刀,远程靠投矛。” 陈平清了清喉咙,喝了一口水,想了想后,继续说,“至于甲胄是没有的,一来他们没有门路,二来也没有这个需要,海上的人都习惯了赤膊赤脚,他们毕竟只是一群匪寇。” 石三和陈平这次探查还是很尽心的,想来是心中也有多立下一些功劳,更好的在林家立足。 “嗯,很好,你这次还负责打探消息是么,恩,让我想想,或许可以引蛇出洞。” 林彻摸着下巴,对陈平的情报工作还是比较满意的。 “小人带了六个人来的,还可以在泉州待上三五天,如今正住在南关港的吉祥邸店中。” “那里人多繁杂,小心莫让熟人认出你来。” “小人知晓,必定小心谨慎,而且小人黑了许多,也蓄了胡子,熟人见了也不定能认出小人来。” 这个倒是,这陈平在海上这才半个月,如今晒得黝黑,还胡子拉碴的,初见时林彻也没认出来。 “那好,这些日子辛苦你二人了,你先去见见家里人然后回去,待我定下计划,便让人通知与你。” “喏,小人这便退下了。” “去吧” 陈平出去后,林彻又独自一人呆着,思考了许久,直到铃娘来唤他吃饭。 第101章 .食堂 这日的马球赛,最终还是黑队以七比六领先一分赢得了比赛,虽然后面白队也奋起追赶,可是那命中风流眼的三分,给黑队拉开的优势实在太大了。 整场比赛将近一个时辰,一直很激烈,各人的坐骑都换过一次才得以坚持比赛,还发生了一次冲撞,两人和两马都伤了,另外还有一人被球杖误伤了小腿,也只能离场。 因为缺少替补,让蒲璇娘也寻得机会趁林彻没在,下场打了一节。 对于马球中受伤事件,林彻是不在意的,他认为马球已经是非战时比较好的一种提高少年们骑术的方法了,他把马球当成一项军事训练来看待的,既然是训练,自然得允许一定比例的死伤了。 何况今天的伤并不严重,即使两个相撞的人都发生了骨折,但是白郎中看过后说只要将养几个月就没事了,不会有后遗症。 这些代价林彻还是能坦然接受的,毕竟如果真的上了战场,发生了骑兵对冲,那结果比这严重千倍万倍都可能。 如今林彻吃饭,一般都喜欢在食堂里和大家一起吃,便和铃娘一起往食堂走去。 自从林彻到泉州后,清濛庄里的人口是愈来愈多了,原本一百多人的庄子,现在已经有了一千多人,这还不包括一千多前来修建各种建筑的工匠。 于是林彻干脆让人仿照建工团和巡检营的旧例,让人建了七八个食堂,让大家吃大锅饭。 这对于清濛庄上的绝大多数人来说,都是一项大福利,要知道这大锅饭的标准可不低呢,有肉有菜米饭管够,一天消耗的猪羊都要二三十只,大米更是一天二十多石,伙食一天就要一百贯左右,算起来也是花钱如流水。 这个做法虽然很费钱,却让林家所属对林彻愈发的有归属感了,连那些外来的工匠都谋算着如何能留在清濛庄,以后一直给林家做活多好,工钱多伙食好,东家还和气。 林彻见每日消耗禽肉那么多,内心其实也是心疼那些花出去的银钱的,于是养猪场,养鸡场,养鸭场,都开始修建了,反正清濛庄一千多亩地,林彻未来都不打算用来种地。 另外还在陈家的船厂里定了两艘五千料的特制船,打算自己组织捕鱼,倒不是不能买鱼,这海边鱼肉其实也便宜,林彻想的是捕鲸,顺带练出自己的水军人员。 林彻去的这个甲字号食堂,是清濛庄最高等的食堂了,主要的用餐人员就是林彻本人还有稚虎营,以及二十多个小娘子们。 因为都是还在长身体的半大孩子,在配餐上和成年人还是有些不同的,所以会有所调整,更利于他们的成长。 至于杨巍成和武师们,以及庄子上的管事,以及他们的家眷都在乙字号食堂。 甲字食堂里,因为林彻还没有来,便都还等着没有开始吃饭,只是气氛却很热烈,都还在谈论刚才的马球赛。 “子修,刚才那最后一击真是可惜了,就差那么一丢丢,那球就能进风流眼了,那样咱们就能反超了。” 牛先洪想到最后一节的情景,不由满脸遗憾。 “哈哈,大牛,风流眼可不是那么容易进的,也就马承那小子不知道走了什么狗屎运。” 侯三涛今日开了个好头,给黑队创造了良好开局,后面也有许多不错的表现,只可惜被马承抢走了最耀眼的光芒。 “侯三,你才狗屎运呢,我那是实力,懂么,阿郎不是说过么,好运也是实力的一种!有时候决定一场战争的胜负就有许多运气的因素。” 马承可以说是今日的最佳明星了,在后半场他又给黑队争得了一个进球,一人独得四分,一时风头无两。 “呵呵,瞧把你得瑟的,阿郎可还说过,在战场上就不能奢望好运都归自己,因为那纯属看老天的心情,说不定就把好运给了你的敌人呢。” 董晋今天开局有些不顺,后面也是发奋图强,抢回了不少关键机会。 “是呀是呀,就像阿郎讲过的三国演义里面一样,诸葛孔明火烧上方谷,眼看司马老贼等人将葬身火海,谁料此时不期大雨却从天而降,将大火扑灭,让司马老贼等人侥幸的逃脱了。所以以后我们制订作战计划的时候,一定要做好最坏的打算,再完备的方案也要尽可能的准备补救措施。” 时子修善于总结经验,第一节失利后,后面针对性的调整了白队的策略,差一点就能反败为胜了。 “哈哈,子修你是真用功啊,阿郎说的话你都记得清清楚楚。” 虎子有些失落,今日错失了下场的资格,只能干瞪眼的看别人表现。 “那当然了,不然就要像虎子你一样老是挨罚了,哈哈哈。” 时子修被虎子打趣了,也立马还了回去。 “好你个十字绣,吃晚饭咱俩过几招,竟敢取笑我。” “好啊,只是虎子你怕是没时间哟。” “我怎么就没时间了,看我怎么两拳放倒你。” “虎子你忘了你还有马厩要打扫了么,哈哈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哈哈” 听到二人斗嘴的众少年,这一刻不由都被逗得大笑。 那边小娘子们坐在一堆,叽叽喳喳的聊得也很是欢快。 “一群半大小子,怎么总是说战场啊什么的,林彻难不成真的想当大将军不成?” 蒲璇娘听到少年的笑闹,也被逗得笑了一会,随口把心中的疑惑说了出来。 “蒲璇娘,阿郎好心才让你留在庄子上的,你可别把这里的见闻往外说,就是你家里人也不许说,不然小心阿郎赶你走哩。” 宁芷娘还有十来个小娘子最近都在跟着白郎中学习医术,在这里吃得好,药材也不缺,身体已经调理得很好了,比以往更加活泼。 “呵呵,不说就不说,好像我稀罕说似的,宁芷娘,我又没得罪过你,你干嘛老是针对我。” “阿郎说过,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我当然要防着你使坏心思了。” 蒲璇娘这下心里有些难受了,原来林彻真的不喜欢自己这个外族人啊。可是我从来没有做过坏事啊,哼,迟早有一天我会让他知道,自己才不是什么外族人呢。 正要和宁芷娘辩解,便看到林彻带着铃娘进到了食堂了。 看见林彻,蒲璇娘不知道为何心中莫名其妙的生气起来,哼哼的把头一撇,漂亮的小辫子飘然一甩,突然又不想说话了。 林彻这会脑子里还想着海寇的事,根本就没注意到小娘子们中间发生的插曲。 最少七八百,甚至很可能一千多的海盗啊,就算组织混乱,是一盘散沙的乌合之众,却也不是林彻如今手头的力量能对付的。 林彻不由打起了赵鹤云的主意,他家是宗室,他爷爷赵居静是宗正兼市舶使,在海贸中参与得也比较深,肯定有一定的海上武装,不然海盗才不管你家是谁呢,要是打得过,赵官家的东西那也是说抢就抢了。 或许,可以把赵家拉上。 第102章 .贤弟,你的理想呢 第二日一大早,林彻便让人给赵鹤云送帖子,约好时间见面,赵鹤云爽快的答应了,地点就在林氏邸店对面的三和楼。 约定是巳时正,也就是上午十点钟,林彻作为邀请人,自然得提前到,没道理让客人等主人的。 这会林彻正在三楼一间临街的包间里,抱着小白,悠闲的望着街道。 对面正好可以看到自家邸店,最近这阵子,林家邸店很是热闹,因为林彻购买的许多货物都在这里交割,如今占比最大的就是粗糖了。 再往北边一点的,原先的张氏邸店已经拆除了,如今沿着地皮的外围开始修建工地围墙,对外说是防止修建时的噪声和泥尘影响到街坊邻居们,其实是林彻想保持神秘感,吊大家的胃口。 所以围墙建了两丈高,上面还加了一长多高的幕布,把工地里的情形遮掩的严严实实,当然,若是有心人从高处探视,也还是能窥见一二的。 不过里面也不是真有多大的秘密,这样做纯粹是林彻为了吸引路人的好奇心,提高人们对这座将建娱乐.城的关注而已。 占地四亩多地,差不多三千多平方米,有半个足球场那么大了,按着林彻的要求,仿照围屋的形制修建一个回字形三层建筑,可惜水泥还没结果,不然林彻肯定要修建得更高。 没等多久,门外响起了脚步声,同时还传来了许三和引路的声音。 “赵公子,这边请,我家阿郎来了有一会儿了。” “哈,林贤弟倒是个守时之人。” 赵鹤云似乎心情不错,声音中透着轻快。 没多久,许三和推开房门,向林彻唤了一声,“阿郎,赵公子和赵娘子来了。” 呀,赵乐燕竟然也来了,林彻有些意外的望向门口。 赵鹤云头戴乌纱三梁进贤冠,身着淡青织锦袍,手里摇着一柄画着水墨山水图的倭扇,一派风流倜傥,富贵闲人的模样。 他身后半步,一身浅蓝色齐胸襦裙的赵乐燕,看到林彻真在望向自己,便回以浅浅一笑。 轻纱上襦隐约中透出白嫩晶莹的手臂,以及精致秀丽的香肩,深蓝的缎带穿过腋下,把飘逸的蓬松下裙高高系于胸上,飘飘欲仙,仿若神仙中人。 “林贤弟,怎地又不与为兄见礼,莫不是你相请的不是为兄啊?” 赵鹤云把扇子一收,轻轻拍打手掌,脸上轻笑着打趣有些发愣的林彻。 “哎呀,鹤云兄见谅,小弟刚才想着事情,一时走神,失礼了,小弟见过鹤云兄,见过乐燕姐姐。” 林彻赶忙揖手见礼,试图把刚才失态的样子遮掩过去,呵,什么想事情,明明是被赵乐燕的美丽惊艳到了。 “哈哈哈,好说好说,为兄原谅你了。” 赵鹤云爽朗的性子,和他爷爷一脉相承。 “奴家见过彻弟,最近一向可好?” 赵乐燕双手叠在腰间,微微曲膝,优雅的行了一个万福礼,姿态行云流水,令林彻赏心悦目。 “都好都好,劳乐燕姐姐挂念了,兄长,姐姐,快快请坐。” 林彻收摄心神,可不敢再被迷得失了方寸。 “贤弟,听闻你这阵子不敢在泉州城露面,避世于小庄,今日如何敢进城了。” 赵鹤云在林彻的右手案前盘腿坐下,接过铃娘奉上的香茶。 “是呀,许久未见彻弟了,只是这耳间却没少了彻弟的大名呢,彻底如今可是泉州城中各家闺秀口中的名人呢,嘻嘻,何时也让奴家尝尝那绝美的蛋糕呀。” 赵乐燕也在林彻对面的案席屈膝跪坐,坐姿轻松随意,修长的一双小腿侧在一边,可惜被绮裙遮盖了,林彻无缘一饱眼福。 “嘿嘿,小弟又不是江洋大盗,如何不敢进城了,小弟只是不耐闲人烦扰罢了,许久未见兄长,甚是思念,今日这不是与兄长相约一见么,至于乐燕姐姐,今日得见,倒是林彻的意外之喜,还好,今日正好准备了早上刚烤制的小蛋糕,原本还要托鹤云兄带给姐姐呢,如今却省却了麻烦,铃娘,替我把那盒子呈与乐燕姐姐。” 赵乐燕欢喜的打开长方木盒,见里面整齐的放着八个茶杯大小的糕点,蛋糕身上裹着一张纤薄的竹纸杯,金黄香酥的糕面上,撒缀着红色的干碎蔷薇花瓣,还有晶莹剔透的糖末。 伸出嫩白的纤指,捻起一颗,轻轻撕开纸杯,递到微启的菱唇边,用珍珠般的细齿小小的咬下一口,顿时口齿生香,甜蜜从舌尖开始弥漫。 赵乐燕眯眼一笑,欢喜之色溢于俏脸,“好吃!彻弟真是常常与人惊喜呢。” “呵,贤弟你这是厚彼薄此啊,单单小妹有礼物,为兄却被冷落了,这是何道理啊。” 赵鹤云佯作恼怒,用扇子敲敲案面。 “哎呀,兄长,些许小娘子的零嘴,不算礼物不算礼物,嘿嘿,鹤云兄,说到礼物,小弟说不定还真有一份大礼相送呢,就是不知道兄长敢不敢要了。” 林彻故作激将,故弄玄虚的说道。 “呵呵,贤弟你莫要唬我,想借此蒙混过关,我倒要看看你到底有什么礼物是我不敢要的呢” 赵鹤云才不管他有什么幺蛾子呢,在泉州城他还真没多少不敢的事情。 “嘻嘻,彻弟有什么惊人的物什要送给兄长啊,奴家也是好奇得很呢。” 赵乐燕愉快的品尝着纸杯蛋糕,偷空也给自家兄长帮腔,想要略微为难一下林彻。 “鹤云兄,敢问你有何理想?” 林彻打算先给赵鹤云灌个心灵鸡汤先。 赵鹤云一脸疑惑,“理想是什么?” “额,理想的意思嘛,简单的说就是鹤云兄此生想成为什么样的人,或者想做一番怎么样的事业,或者说想过一种什么样的生活。比如说,有些人想赚很多钱,过上衣食无忧的富贵生活,有些人想要读书中举,鱼跃龙门,在朝堂之上呼风唤雨,有些人嘛,想要娶上许许多多漂亮美艳的妻妾,坐享齐人之福。理想无关出身,无关地位,每个人都会对自己的未来有一种憧憬,有低有高,即使实现的机会很渺茫,也是要有的嘛,小弟听过一句话,人要是没有理想,那和咸鱼有什么区别。” “人要是没有理想,那和咸鱼有什么区别?嘻嘻,彻弟你这话真是诙谐,听起来似乎有那么一点道理。” 赵乐燕不由被这句没听过的话逗笑了。 “嘿嘿,这可不是我说的,我也是听说的。” 林彻好歹还要点脸,还是要解释一下的。 “彻弟你莫要骗人,连理想一词奴家都是首次从你口中听闻呢,你可总是拿听说来做借口,为何奴家却从未听说呢,你这可不是第一次了哦。” 赵乐燕撇撇嘴,显然不相信林彻的说辞。 林彻心中无奈的嘀咕,好吧,管你怎么想,反正我没承认。 呵呵,妥妥的渣男思想。 “我明白了,理想也可以说是志向的意思对么,庄子说过,哀莫大于心死,愁莫大于无志,倒是符合贤弟的咸鱼说。” 赵鹤云明白了林彻说的意思了。 林彻点点头,“恩恩,还是鹤云兄有学问,小弟就是这个意思。” “嘻嘻嘻,奴家还是觉得彻弟的咸鱼说比较有趣。” 赵乐燕掩嘴轻笑,俞想俞觉得好笑。 赵鹤云坐直身子,正色道,“原本我倒是没太大的志向,只想像翁翁一般,读点书,也不指望能考进士,反正我宗室之家,只要不是太差,往后也能混个一官半职的,锦衣玉食的过此一生就是了。” 顿了一下,赵鹤云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可上次相思林事件后,我觉得自己内心似乎有些改变,对血染沙场,征战四方有了渴望,可惜,我身为宗室,却沾不得这些啊。就算想想,也不敢随便让人知晓。” “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请君暂上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唐时李贺这诗说的便是兄长这种心情罢,只是朝廷对宗室却是有种种限制,文职倒也罢了,宗室为相也不稀奇,舞刀弄枪的,容易被视为有非分之想。” 赵乐燕为自家兄长向林彻解释着。 “呵呵,不是我说你们赵家,实在过于胆小,重文轻武,好歹我大宋生民万万,钱粮广厚,武备精良,却屡屡被外族打得抬不起头,辽国就不说了,立国在大宋之先,算是万里强国,还据有幽燕形胜之地,打不过就算了,连小小的西夏也为祸数百年,那些年耗费国库大半,毫无成果,反而拖垮我大宋之财政,后面的金国,现在的蒙古,你们说是他们真的很强么?嘿嘿,我倒是觉得是大宋太弱了,东汉末年,中原烽烟四起,咱汉人自己打得一地狗血,也没见哪个异族敢炸翅,若真敢不顺,随便边地一个诸侯,就能把他们人脑子打成狗脑子。” 林彻似乎有一肚子的不满,一下子牢骚发个不停。 “嘿嘿,贤弟你还真敢说,当着宗室的面数落我赵宋官家啊,莫不是不怕死。” 赵鹤云虽然嘴上责难着林彻,脸上神情却没太当回事,要说历朝历代,这大宋皇室倒是最接地气的了,皇家威严比其他朝代淡薄了许多,民间讨论皇帝家事,朝廷国事,也是平常得很,如不是太过分的行为,朝廷也懒得追究。 “就是,若是让旁人知道了,告发与你,即使咱大宋一向不以言论罪,扣你个居心叵测的帽子是少不了的,与彻弟的将来怕是会有关碍。” 赵乐燕倒是更关心会对林彻的前途造成不好的影响呢。 “呵,小弟才不怕哩,小弟又没想着去做官,又没做反,说的都是实话,没道理拿我论罪,何况兄长和姐姐难不成要去告发我么。” 林彻一脸满不在乎的样子,忽必烈老子都不怕,还怕那软蛋赵官家么。 “哈哈哈,贤弟原来也会怕的呀,不过放心就是,我赵鹤云还是讲义气的,绝对不会告发贤弟哈,不过,你问了为兄的理想,那么,贤弟,你的理想呢?” 第103章 .忽悠鹤云兄上船(上) 老子的理想?哼,说出来怕吓死你。 我会告诉你,我想和忽必烈掰掰手腕么! 林彻当然没法老实说了,只是也不想说什么假话,不然会不会吓死赵家兄妹不知道,笑死他两倒是很可能的。 “封狼居胥!” 林彻只吐出四个字。 “我就知道贤弟是由大志之人,只是为兄怕是于此无缘了,只能羡慕贤弟将来建功立业驰骋疆场了。”赵鹤云一脸唏嘘。 “鹤云兄,今下之时局你还看不透么,金国被灭了,西夏被灭了,大理被灭了,我大宋除了海面,已是被蒙古团团包围了,这几年之所以略为平静,乃是因为开庆年那蒙哥汗的暴毙引发了蒙古内部的汗位之争,可那忽必烈枭雄之姿,加之有汉地人财物的强大资源,胜出是迟早的事情,都打了四五年了,我估计怕是今年就能结果了。” 林彻没有放弃忽悠赵鹤云,毕竟他拥有的资源太诱人了。 “贤弟说的为兄也是明白,若是蒙古结束内斗,必然再次攻我大宋。” “那鹤云兄觉得我大宋能抵挡多久?”林彻问得咄咄逼人。 “我朝有长江天险,水师也是强于蒙古许多倍,那钓鱼城能挡蒙古一次,就能再挡两次三次甚至更多次,如此蒙古无法顺流直下,我朝应该还能无恙吧。” 赵鹤云似乎对长江天险有蜜.汁自信,认为还能保他赵宋几百年呢。 “呵呵,钓鱼城是不错,地势险要,军民得力,就是再守上三五十年我也是信的,可蒙古人又不是傻子,攻伐无数,难道非得在这块南墙撞个不停么,难道不会换个地方么?” 嘿嘿,长江真是天险么?要是人不行,天险那就只是一层纸,多少寄望于长江防线的势力最后落个惨淡收场,那蒋光头水面力量不强么,还有洋人军舰相助,还不是一捅就破了。 “能换什么地方,那忽必烈围鄂州还不是无功而返。” 这赵鹤云似乎没啥危机意识啊。 “那是因为当时其他两路蒙军受阻,他忽必烈成了孤军深入,加上他得抽身回去争夺汗位,这才撤军的,你不会真的认为是假道士率兵击败的吧。” 林彻撇撇嘴,不以为然道。 “什么真道士假道士,彻弟你真是促狭,如此调侃当朝重臣,如今官家都以‘师臣’相称,百官都赞其为‘周公’,一时权柄无两,彻弟说话还是需要谨慎些,莫让人拿了把柄。” 赵乐燕一脸无奈,真是服了林彻那张嘴,什么都敢往外冒。 呵,那贾似道是真敢骗,一边冒用理宗的名义私下与忽必烈议和,以割让长江以北领土为代价,骗忽必烈罢兵,然后又趁忽必烈北撤之时,杀伤了百十个游兵散勇,便向宋庭报称大捷,真是骗起人来不分敌我啊。 “嘿嘿,那就不说他,言归正传,若是蒙古重启攻势,盯住襄樊之地,采取大军围困,筑城于要道处,于陆上隔阻外援,并打造船只,编练水师,封锁水路。那襄樊孤城能坚持几年?别以为蒙古人就不会水,要知道蒙古军中的汉人降将降兵数不胜数。” 林彻大概记得,再过三四年的样子,忽必烈将会按照这个策略重新开始攻宋,好像这个策略还是一个宋朝降将提供的,所以说,叛徒比敌人更可恶。 赵鹤云按着林彻思路设想了一番,沉默了良久,最后想通后不寒而栗。 “若是襄樊沦陷,那我大宋门户顿开,江淮防御将被彻底摧毁,蒙古鞑子从此可以长驱直入,后果不堪设想啊。” “呵呵,那时大宋还有能力再次组织起有效防御了么?到时朝廷还能苟安几日?” “贤弟,速速随我去见大父,将此危机说与他听,让他上书官家,加强襄樊防御,以解我大宋覆亡之危。” 赵鹤云从席上弹起,急迫的去拉林彻,就要带着他回府到赵居静面前详禀。 林彻灵巧的闪身,躲过赵鹤云的拉扯,“兄长莫急,且听我说。” 赵鹤云没有抓住林彻,虽然急切,却也不得不停下动作。 “此事十万火急,如何还能等待?” “鹤云兄,你怎么还不明白呢?固国安邦,在人而不在险,你去守了襄樊,难道蒙古就不能寻找别的突破口么?几千里防线,总还会有其他薄弱点的。再说了,我一个小娃娃,人微言轻,即使你祖父相信我,朝堂之上那些大头巾有哪个会听我说话?” “那该如何是好?” 赵鹤云已经乱了方寸。 “是啊,彻弟,你既然能发现这个危机,必然能想出法子的。” 赵乐燕自从看到坐在尸堆中还能淡然一笑的林彻,便莫名的对林彻有了一种信赖。 “没用的,朝廷上下不思进取,当权者基本没有想过收复故土,歌舞升平惯了,江浙一带百姓对朝廷也没有了信心,税赋日益沉重,对战争愈发抗拒,只想安稳过自己的小日子。依靠一直防守,能守到几时?” 林彻对这大宋朝廷是一点指望都不会有。 “那你倒是说到底该如何啊,总不等就此等死吧!?” 赵鹤云平日虽然也关心国事,但也没有想过这么深远,毕竟泉州离着战火还远得很,泡在蜜水中的他,只以为日子可以一直这样过下去。 “可惜彻弟你还年幼,不然统帅一军,必然有所作为!” 赵乐燕对林彻的看法有点盲目的相信。 “呵,有岳武穆的前车之鉴,我怎会傻到重蹈覆辙呢?如今,我只想有自保之力,若有万一,便浮舟海上,若是实力允许,便多带些民众,让我华夏苗裔可在海外存遗。” 林彻只能慢慢透露一些半真半假的想法。 “真的如此悲观么?” “呵呵,据我所知,蒙古铁蹄如今已经席卷了整个天下,这个天下不仅仅是中土,而是如今已经发现的所有文明世界。那欧洲虽然还没沦陷,现在也只是苦苦挣扎罢了。若不是开庆年间蒙哥汗意外身亡,让蒙古西征军暂停了攻伐,说不定现在已经沦陷了呢。说起来,不但我大宋需要感谢钓鱼城的勇士们,其余尚未被蒙古践踏的土地,也一样要感谢他们。” 第104章 .忽悠鹤云兄上船(下) “蒙古鞑子真的如此可怕么?” “应该是吧,咱们先说眼前吧,这泉州东面有一大岛,名曰流求,鹤云兄应该知道吧。” 忽悠了那么久,林彻总算开始上戏肉了。 “知道,据说此岛幅员不小,岛上尽是一些未开化的生番。” “此岛面积相当于三分之一的福建路,东部那一半都是山区,不过西部却是平原地带,土地肥沃,适宜耕种,而气候也是温暖湿润,算是一个休养生息的宝地,如今也不归属大宋,算是化外之地,我欲开发此地,以作后路,不知鹤云兄有没有兴趣参与,为你家族将来留作选择余地?” 赵鹤云没想到刚才还说着蒙古,怎么一下子转到了开发荒岛上面了,不过想想林彻所说的,也有道理,狡兔尚且三窟,如今时局,为自家留条后路总归不会有错,即使以后用不上,左右不过废些钱粮罢了。 “此事为兄倒是赞同,只是事关重大,却不是为兄能够决策的,还需回家与大父及父亲相商。” “这是当然,不过眼前要顺利开发流求,却还有一个障碍。” “是何障碍,贤弟说来听听,若是家中同意开发流求,这个障碍肯定是要铲除的。” “流求之西百里,有一片群岛,人称平湖岛,如今上面盘踞着十数只海盗,总数不下千人,其纵横海峡,为祸甚劣,往来海商不堪其扰,其所处位置,将来必不利于我等,如今我已经安排人打入其中,只是暂缺力量,无法消灭他们,所以需要鹤云兄施以援手了。” “这个倒是好说,毕竟这海寇四处劫掠,骚扰商路,与我泉州之海贸也是为害颇重,能有机会将其剿灭,也是一件幸事。” “另外,鹤云兄,你觉得小弟那霜糖的前景如何?” “若能量产,必是暴利。” “这糖也是以甘蔗为原料制取,而流求土地气候真是种植甘蔗的绝好地方,若是鹤云兄家中愿意与小弟一同开发流求,小弟愿意让出三成股份,一同享利。” 林彻为了争得赵家的参与,不惜放出一座金山。 “哈哈哈,为兄算是明白了,贤弟今日为了这流求真是煞费苦心啊,对我是威逼利诱不择手段了,哈哈,好吧,为兄承认被你说服了,会与家中好好说道的,以为兄判断,此事对我家也是利大于弊,家中应该不会发对的。” “嘻嘻,彻弟,若是往后你能常常上供这蛋糕于奴家,奴家也是可以帮你说点好话的哟。” 赵乐燕见此时二人所谈之事,不再那么沉重,亦是轻松了许多,不由打趣着林彻,不过她倒是真的在家中能说上话的。 “嘿嘿,只要姐姐喜欢,林彻无条件也要让姐姐满意啊,与其他没有相干。” “呵呵,贤弟你这张嘴真是会讨小娘子欢喜,若不是你年纪尚小,为兄必定让小妹离你远远的,免得被你祸害了。” “呀,兄长你胡说什么呀,自家妹子你也敢乱说!” “哈哈哈,乐燕莫急,为兄说笑而已。” …… 赵鹤云兄妹辞别林彻后,下了楼,两兄妹便坐到了同一马车里。 “小妹,你觉得林贤弟真的只是他说的那样,只想要经营一处后路,以作容身之所么?” 赵鹤云也不是傻子,自然能感觉到林彻话中未尽之处,所以想要让一下聪明过人的妹子参考一二。 赵乐燕明亮的眼中,睿智的光芒一闪而过,“乐燕能感觉彻弟胸中自有一番野心,只是,他能在我俩面前说出那么许多,足见对我赵宋江山没有为祸之心,也正如他说讲,若是将来朝廷抵挡不住蒙古,那也是我赵宋国运耗尽了,那时总得有人揭竿而起,为我炎黄子孙重夺江山吧,难道真的就把我华夏故土都丢给异族蛮夷么。其实,我们一支乃是太祖一脉,一直也深受朝廷防备。按理说,当今官家也是太祖一脉,然而却是以先皇继子的身份登上皇位,法理上依然是太宗一脉,对咱们太祖一脉的防备也未曾放松过,不然以大父的威望才能,为何朝廷不让大父兼知泉州。这江山,他们要丢,将来被何人得去,也不需我们来可惜,只要不落入鞑子手中即可,不然我赵氏愧对的就是炎黄列祖了。” “小妹,难道你一点都不介意我赵宋江山被人替代么?” “那兄长你可有那豪情抢夺那张龙椅!?” “嘘!小妹慎言,你要吓死为兄么?你也知道为兄几斤几两,别说没那份豪情,就是有,也没那个本事啊。” “那不就得了,世上没有千年长存的王朝,将来的事谁说的定呢,眼下彻弟的做法确实没错,小妹可不想将来落得靖康年间宗室之女的下场!” “小妹你放心,为兄再无能,也必定不让靖康之难重临你的身上!那,小妹你的意思是,我们全力支持林彻?” “兄长,小妹看人不会错的,林彻如今年纪虽小,但是遇事分明,敢作敢当,锐气十足,是一个可以相信的人,按他说的做,咱们家也不会有什么损失,何乐而不为呢?若是将来果真时局大坏,结好林彻,说不定能为我赵氏余脉找一个好归宿呢。” “嘿嘿,怕是小妹想找一个好归宿吧。” “作死啊你,哪有这样说自家妹子的兄长,那林彻才六岁,我可整整大他八岁诶。” 赵乐燕恼羞成怒,不由举起粉拳,捶打赵鹤云。 “那怕什么,他现在看起来和八九岁也没差别啊,等个六七年他便长大了,你也才二十嘛,也还年轻得很。” 赵鹤云佯作躲闪,自家妹子的捶打根本没啥力气,捶在身上还挺舒服的。 “还说!还说!” 赵乐燕也不知道是气极还是羞惭,变捶为扭,抓住赵鹤云手背上一层细皮,一个三百六十度旋转。 “疼!疼疼!放手放手,为兄不敢了,不敢了。” 赵鹤云疼的龇牙咧齿,赶忙讨饶。 “哼,知道疼了,看你还敢乱说么!?” 赵乐燕这才放他可怜的哥哥一马。 第105章 .陈家内定继承人 这边忽悠完赵鹤云,林彻又施施然的回到了陈府,给陈思进和陈海升请安。 说服陈家父子,没费多大劲,只说想要开发流求种植水稻和甘蔗,以为酿酒及制糖提供原料,陈家父子便同意了。 “庆儿啊,莫说什么相求的话,也不必把白酒和霜糖的份子让与陈家,你虽然是外姓,但却也是陈家唯一的男丁,不说你舅舅还没有儿子,就算有,这个家将来也要分你一半的,不说你娘是老头子唯一的女儿,就说你祖父当年与老头子一起合作,还有后面留给陈家那些家当,才有了今日的陈家。将来如果你舅舅确实不能有个儿子,这陈家必然让你继承的,你舅舅也是同意的,只要求将来你多生儿子,让其中一两个姓陈,以延续香火就行了。” 林彻听得一脸愕然,卧槽,我只是想需求一点援助啊,可没想把陈家一锅端。 陈海生望着林彻惊异的表情,也是点点头坦然的说道,“庆儿,你外祖说的没错,其实这次让你前来泉州,并不单单只为了给阿爹祝寿,原本也是打算让你来后与你商议这事的,之所以前面不说,也是怕你祖父不乐意你继承陈家。” “外公,舅父,这如何使得,如今舅舅还年轻的很,要生孩子还不是很简单的事么,儿子总归会有的啊,怎的要如今考虑这个事情了?” 林彻确实想不通,不要说这个时代的人了,就是林彻前世,对家族传承也依然很严肃的,哪里那么容易让一个外姓来继承祖宗基业的。 “庆儿,莫要疑惑,你舅舅我曾经寻访过许多得道高人,那些仙长与高僧都断言我命中无子,既然是命,如今我也不做他想,你是我亲外甥,和我亲儿子也没啥太大差别,让你继承陈家,想来阿姐在天之灵也是高兴的。” 封建迷信害死人啊,那些牛鼻子和秃驴说不会有儿子就真的不会有了么? “额,舅父,这些方外之人说的话怎可尽信,如此草率决定了,将来舅父真的有了小表弟,那该如何。” “就算有那种万一,这陈家一半归你是不会错的。” 陈老爷子一锤定音,很是霸道的决定了。 “如今族中对此还有反对的声音,不过那无关大雅,最终决定权还是在阿爹与我手中,等过些日子,寻个好机会,便将此事在族中公布。” 陈海升最近其实就是在忙着这个事情,以这时代的宗族观念来讲,如果谁家没有了男娃继承香火,主要的法子就是从同族那里过继一个儿子,或者招赘一个上门女婿,若是因为意外导致一家绝户,那财产也是要有同族来继承。 而像陈家这样以外孙外甥为继承人的情况,少之又少,涉及到那么庞大一笔财产,陈氏家族中自然有人会对此有反对意见,特别是陈老爷子的几个弟弟家里。 “舅父,先莫要如此匆忙,这事过个几年再说吧,庆儿也得问过大父才行。” 林彻依然推辞。 陈老爷子笑呵呵的看着林彻,“随你的意思也行,反正公布之事也就是个仪式,什么时候都可以,老头子最近身体也见好,估计还能挨个几年,反正事情就这么决定了。” 陈海升也是一副深表赞同的样子。 林彻都无语了,竟然还有人强行塞钱给自己的,不过既然陈家父子都打定主意了,林彻暂时也不好说什么,只能先说回眼前之事。 “那就先不说这事,眼下那平湖岛海寇甚众,不知道家中能拿出多少力量。” “陈家在岸上得遵守官府的规矩,没有什么过分的武力,只是这闯海嘛,却少不得这些,对外人来说这些都是秘密,不过迟早都要交给你的,今日舅舅我就详细说与你听。” 当下,陈海升把陈家的海上力量跟林彻说个分明。 陈家有各色远洋海船三百余艘,其中五千料大船就有一百余,其余竟是三千料,两千料,还有少部分一千料的。 卧槽,五千料啊,林彻记得前世那个打捞出来的‘南海一号’都说已经很大了,可以载重两百吨,那也就三千多料,五千料那不得载重三百多吨了啊。 这陈家有点牛逼啊。 不过陈海升又说陈家并不是海船最多的,其实最多的还是宗室赵家,不过都是挂名分在别人名头上罢了,具体数字也没法统计,另外还有几家与陈家的海船数不相上下的,蔡家,许家,石家,章家,还有蒲家甚至有五百余艘,而其他番商船只无计。 要说万料的船也有,不过不是很成熟,远洋海况复杂,很少有海商使用。 平均一艘船有海员一百名,那就是说至少三万多人跟着陈家在海上混饭吃,这里面随便寻摸一下,凑个两三千武装分子也是简单得很。 “那,舅父,我需要五艘五千料船做诱饵,另外二十艘两千料快船,两千名武装船丁。” “没问题,一两日便可以准备好,只是,庆儿,舅舅觉得你还是莫要亲身犯险了,派人去就得了” “舅父放心,庆儿会有分寸的,不会参与海上厮杀,最多就是上岛后打扫一下战场。” “庆儿,你舅舅说得对,老头子我也认为你该谨慎一点,我知道你有大志向,然万事都当以自己安危为上,身存方能建功!” 陈老爷子知道无法拦住大外孙亲身出海,虽然有些担心,但是也只能叮嘱林彻多注意自己的安全。 “外公,舅父,你们的话庆儿谨记在心,万事一定小心为上。” 林彻当然乖乖听从,他本来也不是莽撞之人,这次剿灭海寇,他也是多方设计,力求完善。 “此事暂时莫要让你外祖母知晓,免得她妇道人家,平白添了担心,待会你好好陪陪她,这些日子你不在府上住,她一直很念叨你。” “好的,那此事就麻烦舅父了,庆儿现在去后院陪外婆。” “嗐,说什么麻烦,一家人不说两家话,莫要如此,不然舅舅可不高兴了。” 第106章 .赵家决策 赵家三代人,这时候也聚在一起,正在商谈此事。 赵居静坐在主位之上,他的大儿子赵廷钟,也就是赵鹤云的亲爹坐在左首,他隔座是他二弟赵廷臻,他还有个三弟赵廷节此时没在泉州。 赵鹤云兄妹坐在右侧椅子上,刚把事情述说完毕,等着赵居静开口,他老爹和二叔都得等赵居静说完才能发表意见。 赵居静沉思良久,“这林小哥话说的虽然不怎么中听,但也确实很有道理,若是将来真有那么一天,咱们也不能坐以待毙啊。” “父亲,这林彻是不是有些危言耸听了!?” 赵廷钟似乎不怎么同意林彻的说法,觉得这个小娃娃就是信口胡扯。 “大兄,小弟倒不这么觉得,小弟去年在临安待了半年,朝堂之上一派萎靡,军中也是将无斗志,兵无战心,民心亦是思安苟且。这和林彻所言并无二至,这样下去,咱们还能指望朝廷振作么?而官家身体也愈发不行了,也不知道能不能挨过今冬,那太子看着也不像个能成事的人,毫无振奋之气。何况,如果鞑子真的如林彻所言那般围攻襄樊,恐怕……” 赵鹤云和赵乐燕听得老爹和叔叔所言,也还没轮到他们开口之时,只能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二弟,官家身体真的如此不堪了么?” 赵廷钟原来倒是没有想到这方面的事。 “确实,去年小弟代替父亲面圣问安之时,都是隔着帘子接见的,还不时听见官家咳嗽之声,虽然有所压抑,但还是能听出官家中气不足。” 赵廷臻语气平缓,对自己认定的事实毫不怀疑。 “这……,如此多事之秋,若是鞑子那边果真结束内斗,到时候趁新皇初登大宝之机来攻,怕是要大事不好。” 赵廷钟原本对林彻的说话还不以为然,这时却开始患得患失起来。 “父亲,林贤弟说,蒙古那边今年应该能结束内斗,忽必烈必定胜出,但是他也需要两三年整顿内部,一时间也没那么快来攻。” “咳,其他事先不说,咱们家自己经营一条后路是没错的,以往我们没有考虑到这一点,既然林小哥提供了这么一个契机,为何不做?咱家又不缺钱粮。” 赵居静听儿孙们商议了半天,最后还是拍板了。 他两个儿子听了,也安静下来,老头子发话了,那就照办就是了。 “那翁翁,这次扫荡海寇的行动,咱们该如何支持。” 赵鹤云觉得既然决定了,那就应该谈论具体事宜了。 “既然要做,那就拿出我赵家的诚意来,老大,这海事一向是你在打理,咱们能拿出多少兵力?” 在家里议事,赵居静也不遮掩,直接说有多少兵力。 “父亲,如今咱家的船大半都在外面跑,如今在休整的,不过七八十艘,用作护航的人员,凑一凑一千来人总是有的。” 赵廷钟默默在心中计算了一番,给出一个数字。 “那就出一千,船只也看林彻那边需要,尽量给,其实他跟陈家完全不需要我们,但依然找上我们,说明也是重视我们的合作,这些人船都交给鹤云统带,孩子也该历练历练了。” 赵居静想差了,他哪里知道其实林彻根本没想到陈家有那么大的力量,还以为赵家才是大腿呢。 “让我统带!?翁翁,这不行吧,孙儿没有那个本事啊!” 赵鹤云听到让他统带人马,不由心中惶恐。 “怕什么,又没说让你指挥,你和林彻比较投契,凡事听他的便是了,莫要以为他年纪幼小,有时候若是不看他样貌,还以为是个老狐狸呢。” 赵居静才是真的老狐狸,早就看好林彻了,要是林彻有个十三四岁,说不得把孙女嫁给他的心都有了。 “父亲,孩儿也想跟着,孩儿不是要争什么,就是想见识一下这个少年英雄,若是真是个有本事的,往后咱家怕是少不得和他打交道了。” 赵廷臻确实想近距离观察一下这个名传泉州的少年英雄。 “也好,反正你也没什么事,你看事看人的眼光还是有的,就去见见吧,大厦将倾,以后咱们家就要靠你们这些后辈自己拼出一条活路了。” 看来老头子对时局很悲观,不觉得大宋会有扭转乾坤的机会了。 “喏,孩儿们谨遵大人吩咐。” …… 这一夜,林彻便在陈府住下了,陪着老夫人看了一下午的戏,然后又欠下了妍娘表妹十盒蛋糕,才得以脱身。 第二日一早,便接到了赵鹤云的邀见,还是老地方,三和楼。 只有赵鹤云来了,林彻不知道赵乐燕为何没来,赵鹤云却对自家妹子比较了解,估计是自己昨天那番话,说得赵乐燕有些害羞了,不好意思出现在林彻面前。 “贤弟,我家中已经同意了,到时候会让我和我二叔带领人马来,我大父说一切行动由你指挥。” 赵鹤云有些雀跃,这次行动将是家中对自己的考验,若是通过了,以后必定能分担更多家中事务。 “哦?静老竟然如此相信小弟?不怕小弟胡来,把这一千人给弄没了么?” 林彻倒是挺意外的,以为赵家就算合作,也必定保持一定独立性的。 “恩恩,为兄亦是没有料到,不过小妹倒是提了一个建议,觉得这次剿灭海盗的功绩不能浪费了,到时候最好让官府的人出面收场,让他们分去一部分功劳,首功我家领不了,贤弟你肯定也不需要,不如按在你舅父头上,操作得好的话,朝廷或许会奖励个一官半职呢。” “有这么好的事?” “贤弟你这就不知道了吧,泉州市舶司的税收虽然才一百多万贯,但是官营的许多生意都靠着泉州的海贸呢,怕是占了朝中年入的十分之一,剿灭海盗,肃清商路,难道还不值得朝廷拿一个官职酬谢么。那蒲寿庚一个外族人,当年就是靠这个授官的。” “哈哈,小弟倒是没有想到这一点,还是乐燕姐姐思虑周到,这样也能给苏知州卖个好。” “既然如此,贤弟定个时间,让相关人等一起商议一下细节。” “很好,那就明日晚间吧,寻个隐秘点的地方,一起定下章程。” “那就如此说好了,地方我来找,到时候通知你。” “行,那小弟先回清濛庄。” 第107章 .行动初定 待林彻回到庄园,又接到一个好消息,宁钊如林彻信中所求,派了一百多名会水的好手,骑着林彻准备好的马匹,赶了六天路,已经到了庄子里。 领队的是那黎万春和窦智,林彻见到他们时,正在食堂吃饭呢,看样子路上赶得甚急。 “见过林郎君,将主让我等代他向你问好。” 黎万春和窦智他们看到林彻来了,便都停下筷子,站起来向林彻见礼。 “都坐下,都坐下,各位壮士辛苦了,且先吃饱肚子,不用管我。” 林彻大略扫了一下,发现众人气色都不错,看了营养都跟上了。 “郎君,俺已经吃好了,将主让俺好好感谢你,这一个多月,送了那么多钱粮物资到山寨,如今山寨欣欣向荣,一切都大好,都是郎君给带去的。” 黎万春对林彻很恭谨,打心底里感激林彻。 “哈哈,莫要如此客气,宁大哥也真是的,一家人说什么两家话嘛。对了,那尉迟好汉的身子可有大好?” 林彻不由想起了自己的‘病人’。 “说到这事,全山寨都赞叹郎君和白神医的医术通天呢,俺们出来的时候,尉迟大哥已经能下床了,他自己说恢复得差不多了,还嚷着要一起来了,只是将主谨记郎君和白神医的吩咐,得让他养足三个月,才能做正常运动,硬是没让他来。” 一旁的窦智也吃好了,放下筷子回答林彻的问话。 “哈哈哈,这就好,这就好,老天爷还是给面子的,不舍得糟蹋了一条好汉子。” 林彻心中也是高兴,毕竟是自己‘亲口’救回来的人。 “其实还是郎君和白神医的医术高明,俺们这些厮杀汉从来也没见过开膛破肚的人,还能活下来,而且还有望恢复如初。还有山寨里许多病人经过白大夫看过以后,如今大多都见好了,还剩下一些老毛病也在郎君后面让人送上去的郎中的调养下,也是好了许多。大伙都对郎君和白神医感激不尽呢。” 黎万春有时候真的感觉林彻就是他们这些人的大贵人,从遇到林彻开始,生活便开始翻天覆地的好转着。 “哈哈,黎大哥莫要再夸奖了,这次请你们前来,却要仰仗各位壮士了,还请大家在庄子上休养几日,到时候,帮我出海杀敌。” “郎君放心,这次将主细心挑选,都是水性好,武艺也不弱的好手,些许海寇,俺们定为郎君扫除。” …… 林彻回到自己的书房,开始细细策划行动方案。 算算手头的力量,自家的武师一百来人,船队中三百多人,宁家军一百五十多人,陈家的两千人,赵家一千人,加起来三千五百多人。 对付千余海盗,应该绰绰有余了,林彻却要对自己人生的第一仗,好好谋划,尽量减少己身伤亡,对树立以后自己征战沙场的信心至关重要。 虽然林彻也不懂什么海战,甚至连海船怎么操作都一窍不通,但是这个暂时不需要他操心,他现在要做的是定下策略。 这一日到晚间子时初,林彻都一个人锁在书房里,计算行动的各个步骤,设想会出现的各种状况。总算完成了计划的初稿,待到明日,在与各人详细商讨时候,再做修改。 等到第二日,泉州世面上就开始流传一条消息。 陈平这日和三个陪同他一起前来的海盗探子,真在一座酒楼大堂喝酒,这是他们这几日的日常。每日换一家酒楼吃饭,主要是探听一些消息,看看对自家是否有利。 正吃着,另一个在别处探听的探子神秘兮兮的走到陈平身边坐下。 “陈哥,小的刚刚听到一则消息,合该我等大发一笔了。” 陈平假作不知,其实他已经接到了林彻的消息,“是何消息啊?如今尚是南风期,我等在这呆了许久听到的消息都是出港北上的,于我等没用啊,这时节,不顺风,很少有南下的啊。” “嘿嘿,陈哥,你有所不知了,若是南下以后,转向东行,此时却是正好。” 民间有一种用来研磨物料的器具,叫料钵头,这探子姓廖,便人送外号廖钵头,此时他一脸优越,似乎知道连头目都不懂的东西,很是了不起。 “向东,谁家会南下后往东啊,那边除了海水,屁都没有呢,傻子才往东。” 陈平故作不屑,大大咧咧的喝了一碗酒。 “陈哥你别急啊,且听小的细说。” 这廖钵头见自己吊胃口不成,反而惹得头目不快,顿时有些急了。 陈平放下酒碗,“好,且听你说,若是有用,洒家必让大当家重赏与你,若只是聒噪烦扰老子酒兴,别怪洒家撕了你的鸟嘴。” “陈哥,这次真的是好消息,那陈家不是有一种美酒么,这世面上许多人高价相求都没人能买到。” “那与我等有甚关系,难道你还想让咱们几个去抢了陈家?那不是傻了么,这陈家可是泉州有数的大海商,前阵子做寿,光流水席都摆了七天呢,真是豪奢啊。” 另一探子忍不住插口。 “乌贼你闭嘴,让这鸟人说。” 陈平往这探子头上拍了一巴掌。 “陈哥,我之前就探听到,这陈府的美酒乃是从外藩运回来的,之所以没人知道这个外藩在哪里,就是因为得往东走。” “恩,这话倒是有些道理,然后呢,你小子莫要大喘气,一口气给洒家说完,洒家不耐你这般磨蹭。” 陈平作不耐烦状拍打着桌面。 “是是是,据说因为这酒千金难求,陈家决定携重金再次前往那外藩,好好运回一批,好大赚一笔,据说航线便是要南下过了流求之后再往东。” 廖钵头轻声附耳对陈平把自己打探的消息都告知于他。 “此事当真!?可知有几艘船?会带多少银钱?几时起航?” 陈平一脸兴奋,压低的声音也能听出一股贪婪。 “暂时还不知,但小的一定用心打听,一定尽快把消息探问清楚。” “那还不快去!?还等洒家请你喝酒啊。” 第108章 .财帛动人心 随后一两日里,几人分头打探,渐渐确实了消息。 陈家将在八月初八起航,有五艘五千料大船装运五十万贯银钱,以及瓷器丝绸等货物,还有两艘两千料的船,装载三百多名护卫,以作护航。 有护航,这在意料之外,却在情理之中,毕竟这个船队的货物钱财总值将近百万贯了。 于是,陈平带着廖钵头一起回到自己船上,带着这几日采买的物资,往老窝驶去,留下乌贼和另一个探子,继续追踪消息。 而这时候的蒲家,蒲寿庚和蒲崇谟爷孙两正在谈话。 “崇谟,这璇娘还没回来么?” “阿翁,你对璇娘也过于放纵了吧,她一个小娘子家,跑人家庄子上都住了半个多月了,孙儿前天去让她回来,她还不乐意,在那玩得乐不思蜀呢。” “哎,她乐意玩就让她多玩几天吧,难得她能找到几个投缘的玩伴,就别拘着她了。” “孙儿哪里敢拘着她啊,都被您宠上天了。” 蒲寿庚听着蒲崇谟半真半假的埋怨,内心毫无波澜,淡淡的笑了笑,轻松的喝着茶。 “你到林家庄子上看到酒坊建的怎么样了?” “虽然那林家不让外人靠近,不过孙儿远远的看着,大概就要完工了,用不了多久就能出酒了。” “那就好,等有了此等美酒,我蒲家在北方的关系就能更好的打通了,那些蒙古人的钱还是很好赚的。” “阿翁,只是有件奇怪的事,据说过几日陈家要出海去外藩买酒回来,可外人不知道,咱们可清楚这酒不是林彻自己弄出来的么?还需要去外藩作甚?这里怕有什么隐秘吧?” “哦?竟有此事?” 蒲寿庚用手指上的猫眼戒指,轻轻叩打这桌面,沉思良久,也没想出里面有什么猫腻。 “吾也看不透其中的玄机,泉州市面上可有什么异动?各军营地可有不妥之处?” “孙儿都问过了,市面一切如常,在军中的眼线也通报正常,所以孙儿才想不明白。” “既然如此,且先关注着,若是牵扯不到咱家,就别管那小子起什么幺蛾子,只要他及时给吾把酒弄出来。” “恩,孙儿知晓了。” …… 八月初七凌晨,泉州北部一处私港,两艘五千料大船带着二十艘两千料快船,趁着夜黑风高,四处寂静无人悄悄出海,直直向东驶去。 当日下午,从陈府侧门开出一队车马,二十多架骡车,在两百多名护卫的包裹中,穿街过巷,前往南关码头。 骡车上装着的都是厚实的大木箱,挂着硕大的铜锁,用大麻绳绑得结结实实,看起来分量不轻,车轮轧在石板路上,吱吱作响。 路上人群被护卫驱赶开,不得靠近骡车,却都议论纷纷,还不时对车上的木箱指指点点,口中不断发出艳羡的赞叹。 到了码头,陈家的大船已经稳稳停靠在那,车队靠上前去,护卫立马把闲杂人等驱逐开来,在上货区清出一块空地,然后围在四周,显得很是紧张。 一百多名苦力,在护卫的监督上,开始把骡车上的木箱往大船上装,每一个木箱都很沉重,用麻绳绑着两根粗木杠子,由四个苦力合力扛着往船上运。 码头原本就是人多,这时更是在四周聚了一大圈人,看着陈家上货,嘴里说着各种稀奇古怪的传闻。 这时乌贼和另一个探子也混在人堆里,眼神炽热的望着那些大木箱,心里估算着一箱子大概能装多少铜钱。 ‘哐当’ 意外发生,四个苦力正扛着一个木箱往栈桥上走,也不知道什么原因,绑着木杠子的绳索突然断了,沉重的木箱摔在的石头地面上。 箱子裂开,泻.出一地的方形银锭,铺撒在地面上,在阳光的照射下,闪耀着诱人的银光,晃的远处围观的人一阵目眩。 “嘶,娘咧,都是银砖啊,给老子一块,就他娘的吃用不尽了。” “呵呵,康麻子,有种你就上去捡一块呗。” “你这鸟人,倒会挑事,没看到陈家那些护卫,钢刀都抽出来了么!?” “人为财死,康麻子你搏一回,换个后半生富贵,若是被刀劈了,你家那娇娘子兄弟替你照顾了。” “你个狗入的,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就你这挫样,老子那堂客能看上你!?做你的春秋大梦。” “哈哈,大哥不说二哥,你那麻子脸能比俺好到哪去!?” “嘿嘿,老子驴大的货,是你这贼斯鸟能比的?” 那边事故地点,陈家的管事一脸急切,嘴里焦躁的喝骂着,让人找来空箱子,手忙脚乱的把银锭放进去,他亲手码好,细细清点。 三十多个护卫亮出刀刃,眼神扫着四周人群,但有人胆敢靠近过来,说不得就是血染当场。 人群中的乌贼,此时惊喜万分,还以为木箱中只是铜钱,却没想到竟然是银锭。 发了! 发大了! 乌贼按捺兴奋的心情,贪婪的盯着那一块块闪闪发亮的银锭重新转箱,已经打定主意,过会就驾着鸟船,回岛上报信,这一趟一定不能放过了。 …… 平湖岛,一处海湾里,停靠着二十多艘各色船只,有大有小,有新有旧的,随着海浪的起伏摇晃着。 离着湾岸一里多的样子,有一片营寨,高高竖着一根桅杆,挂着一面高一丈宽五尺的船帆,上面写着‘替天行道’。 飘扬的旗帜下面,绑着手腕的吊着两个瘦骨嶙峋人,身无存缕,头发蓬乱,低垂着脑袋,不知生死。 一些坦胸赤膊的汉子,手里提着鞭子,在一群衣着破烂的俘虏中巡梭,监督他们劳作。 这些俘虏都是海寇历次打劫抢回来的,把他们充作营寨中的奴隶使用,让他们挖土担泥,垒石筑墙,伐木劈材,修复船只。 还有各种脏活累活,只要人不死,就往死里用,而每天就是丢一些臭鱼烂虾,霉腐粮食给他们充饥,但有人生病不能干活了,就用麻绳捆上石头,往海里一扔了事。 在一个偏僻一点的地方,庄氏兄弟正在垒着寨墙,二人身上又黑又糙,皮包着骨头,浑身看不到几两肉,庄二郎还压抑着不时咳嗽几声。 发现到看管的监工似乎都没什么心思,皆是频频望着营中那个最大的建筑,于是便悄声说起了话。 “二郎,你这身子可是还没见好,怎地咳得愈发厉害了。” “大哥,你说这地步咱如何好起来,没医没药的,只能熬过一日是一日,可不敢让海贼知道了,上月彭三郎只是打了几个摆子,就给沉了海。” “哎,你我还好说,四十多岁的人了,这苦日子熬不下去就一了百了,也算不得短命,只是可怜了三个孩子,当初就不该带着他们出海的。” “孩子们还好,多亏了咱家打铁,以前也是身强力壮,这几月下来,还有点底子在,就是不知道还能撑多久了,海龙王真是瞎了眼,怎地就不把这群祸害给收了呢。” “二郎莫要说这话,别给人听了去,那帮贼斯狠辣得紧,史家父子不过发了一句牢骚,被听了去结果便挂在那桅杆下晒了半日了。” “可惜了史家父子一身走海的本事啊,不过也是有志气的人,硬是不肯从贼。” “对了,今日这几帮海贼怎得都来了这寨子?怕不是又要做一单大的了吧。” “咳,恐怕是吧,哎,又不知道多少人要遭殃了。” … 营寨中的聚义厅中,这时候乱七八糟的的坐了二三百个海盗,喝酒吃肉的,好不快活。 厅首一个小圈子里,七八个头目样子的人,凑在一起,一边喝酒一边商议着什么。 “丁四,你这消息可靠谱?可莫让俺们空忙活一场。” 一个黑瘦的汉子,光头上坑坑洼洼的,吊着一双细眼看着丁四海。 “罗鬼头,你要是不信,可以不参合啊,缺了你俺们照样干。” 陈平和廖钵头一回吉贝岛,把事情和丁四海说完,丁四海便让人去召集各家海盗,到这白眼鲛的寨子里共商大事。 “不是俺不信你丁四,只是这事情有点不对啊,这月份怎么还有人出海南下呢。” 这罗鬼头名叫罗彪,花名鬼头不止是因为他那恶心恐怖的癞痢头,还有他如恶鬼一般的行事作风和奸猾狡诈,出了名的鬼心眼多。 “老子不是说了么,这陈家是要往东去的,自然得先南下。” 丁四海一向厌恶罗鬼头,回答的语气便比较不耐烦。 ‘啪’ 上首的白眼鲛不耐烦他们啰嗦,酒碗往桌上重重一放,“莫要聒噪,这事俺的人也收到风了,错不了,这次可是真正的大肥羊啊,上百万贯啊。” “罗当家的顾虑也不是没有道理,这事确实透着反常,再说了,不是说陈家还派了护航么?怕是硬骨头不好啃啊。” 又一个汉子皱着眉说道,这人虽然也是皮肤黝黑,长相粗狂,但衣服穿得甚是周正,和其他海寇比起来,显得斯文有礼得多了。 “刘黑子,你怕个甚,两艘护卫,顶天三四百人,加上五艘大船的,能拿刀的最多五百人,这次俺们全体出动,二十多条船,一千三百多人,还会有吃不下的肥肉!?” 白眼鲛对刘黑子的质疑心中很是腻味,娘的,这黑货是不是早就对老子不服了。 “皱大当家,俺刘真也没说怕啊,这不是提醒大家,小心行事么。” 刘黑子心里却想着,反正老子不会被你拿着当枪使,到时候我就悠着点,要是事情不对,别怪老子不讲意气先抽身。 “闲话不说,皱大当家发了话,俺刁风全力跟随,狠狠.干他娘一把。” “老刁说的没错,这头大肥羊不能让他从咱们嘴边溜了,咱朱大发跟着皱老大干了。” “俺康喜没二话,干了。” “我李敬全寨两百多条汉子随皱老大指使!” 余下的头目们就没那么多心思了,习惯了刀口舔血,杀人越货的他们,见到大肥羊就没有放过的道理,管他里面有啥弯弯绕,用刀子说话最实在,何况这不是有最强势的白眼鲛领头么。 “好,明日一早!海湾里集结,三牲六畜,拜祭过海龙王后,咱们就起航,干他娘一票大的!” 白眼鲛说完话,酒碗用力往地上一摔! 太阳开始跌入海面,海风似乎愈发狂乱,那替天行道的旗子被卷得呼呼作响,那上面的‘道’字已经被遮得看不见了。 第109章 . 出海 八月初八。 宜出行、祭祀、结亲、开市、交易。 忌服药、求医、栽种、动土、入殓。 林彻如往常般早早起身,雷打不动的先练习一个时辰的无极功。 洗漱的时候,铃娘撅着嘴,一脸不高兴的给林彻擦脸。 “轻点,脸皮都要搓没了!” 布巾下的声音有些闷,透着无奈,林彻知道铃娘为什么不高兴,因为昨晚就和她说了,这次出海不带她。 铃娘哀求了半夜,林彻依然硬着心肠没有答应,这是去打仗,不是去过家家,不能让她去冒险。 这时候铃娘也不搭理林彻,重重的搓了几把,就把布巾丢进铜盆里,端起来走了出去。 呵,这小娘皮还学会冷暴力了。 林彻打开一个长条锦盒,取出里面躺着的横刀,按下绷簧,抽出刀身,用洁白的棉布仔细擦拭起来,一边脑中再次推演行动计划。 卯时正,也就是早晨六点的时候,林彻的马车驶出了清濛庄往镇南门方向,后面跟着宁蓝和稚虎营的二十三个少年,少了的那两个,还在养伤呢。 到了南关港,先去天妃宫祭拜妈祖。 林彻望着妈祖像,虔诚的拜了三拜,心里默念,妈祖娘娘,晚辈林彻此处出海缴寇,还望看到大家都姓林的份上,多多保佑晚辈啊。 祭拜完毕后,便前往码头,许三和他们昨日就已经在这里了,三百多人在码头等着林彻,还有三百人却早早藏在了船舱里。这明暗一共六百人便是这次的随行武力了,另外还有五百多名舟师水手。 林彻登上一艘五千料大船,开始细细打量起来。 这船是真的巍巍如山啊,长有一百米的样子,最宽处有二十米,至于高度,只看船舷离水面便有七八米,还有七根长短不一的桅杆,最高的那根有三十多米。 ‘巍如山岳,浮动波上,锦帆鹢首,屈服蛟螭’,这是宋人对这种巨舟的描述。 赵鹤云也出现在了这艘船上,看样子,来得比林彻还早。 “咦,鹤云兄,你没有在自家船队里?” “嘿嘿,那边有我二叔在呢,为兄觉得还是跟你在一起比较有趣。” 有趣!?听说古人贵族中多有好男风者,这赵鹤云该不会也是吧。 林彻防备的看着赵鹤云,思考着保菊之策。 赵鹤云似乎明白了林彻眼神中的意思,不由一拍脑门,“贤弟你这心中怎可如此龌龊呢,莫说为兄没那爱好,就是有,也不会打你的主意!” 赵鹤云的意思是他可不敢和自己的小妹抢男人,林彻却听成他嫌弃自己不够好看。 卧槽,太伤人了,虽然你赵鹤云貌若潘安,但我林彻也不差好吧,就是如今小了点。 许三和带着纲首来到林彻面前,“阿郎,这是咱家的大纲首李云天,负责这次船队的航行事宜。” 李云天等许三和介绍完毕,便立刻拜见施礼,“小老儿见过阿郎。” “李伯莫要多礼,据闻李伯当年还是随着大父一起闯荡四海的老人了,大父时常会念叨你呢。” “劳家主挂念了,小老儿就是劳碌命,一直舍不得离开这大海。” “哈哈,小子对海上之事一窍不通,这次有劳李伯了。” “阿郎放心,小老儿别的本事没有,这操舟蹈海之事做了一辈子了,绝不会出半点差错的。” “我当然放心,时辰应该差不多了,咱们就起航吧。” “喏,小老儿这就去下令。” 李云天离开林彻,向船尾的楼仓行去,林彻便和赵鹤云一起走向船头。 没多久林彻便听到了李云天中气十足的吼声,“拔碇,升帆!起航!” 接着便响起了嘹亮的号角声,节奏分明,还有楼仓顶上望楼中的水手挥舞红色旗帜。 这时林彻不由想到,或许可以在桅杆上设置一个瞭望台呢,反正如今他已经有了望远镜,不怕看不清楚。 今天的五艘五千料大船中,三艘是陈家的,其余两艘和护卫船都是林家自己的。 林彻所在这艘船便是旗舰了,一马当先的离开码头,沿着晋江顺流而下,向着朝阳前进。 …… 平湖岛此时也在举行祭海仪式。 这帮海盗挺有意思的,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海龙王,岛上建了座挺大的龙王庙,供着龙王的金身法相,平日就供奉不缺,等到每次出海打劫更是隆重祭祀。 说是说用三牲六畜来祭祀,但是海盗也就那个条件了,牛马本来就少,所以就用了猪,羊,狗,鸡,鸭,鱼六种,也算是很给海龙王面子了。 那白眼鲛还杀了几个俘虏祭旗,把鲜红的血染到了那替天行道的大旗上,老天爷看了也不知道作何感想。 杀完人后,把尸体和三牲六畜一起装进木笼子里,再添上几块大石头,然后就往深海一沉,海龙王能不能吃到不知道,附近的鲨鱼倒是美美的饱餐了一顿。 此时石三正跟在宁四海身边,一起看着白眼鲛的御用神棍在那船头跳大神,心里却想着待会要是打起来,该躲到哪里去,可别做卧底反而被自己人误伤了。 等那神棍跳完,然后口中叽里呱啦说着别人听不懂的鬼话,最后一副海王上身的模样,义正言辞的对着白眼鲛说到,“尔等的孝敬朕已收到,朕心甚慰,特赐尔等此行一帆风顺,满载而归!” 说完,那神棍就像漏了气的充气娃娃一样,软到在甲板上。 那白眼鲛此时一脸兴奋,似乎打了鸡血,真的受到赐福一般,意气风发,左手叉腰,右手猛的一挥,“出发,满载而归!” “龙王庇佑!满载而归!” 各个船上的海寇们也跟着鬼哭狼嚎了一阵,然后开始起碇升帆,朝西南方驶去。 …… 林彻一直站在大船船头,依然很有新鲜感的望着海面。 “贤弟,你以前出过海么?” 和他并排着的赵鹤云有些奇怪的看着他。 “没有啊,这是第一次。” 确实是第一次,前世今生都是第一次。 “那就奇怪了,那你怎么不会晕船?你看看后面,宁小七和虎子。” 额,对啊,我怎么不会晕船呢,之前还考虑到这一点呢,所以也没打算参加战斗的,这出海半天了,自己似乎也没感到异样呢? 林彻也转身看了看身后的宁小七和虎子,发现宁小七正扶着船舷,脸色苍白,似乎在苦苦支撑着,而虎子干脆就跌坐在甲板上,抱着脑袋,似乎很痛苦。 于是林彻马上喊来水手,让他们去拿浓茶来,顺便看看稚虎营的少年有多少也会晕船,也给他们都准备上浓茶。 对于晕船,林彻也没什么好办法,只能用浓茶帮他们减轻一点症状了,其他的就靠熬了,反正晕啊晕的就习惯了。 “鹤云兄,你也经常出海么?看你似乎也没事啊?” “为兄其实也晕船,不过从小偶尔也会到海上玩,这大船比较平稳,海况又比较好,所以能适应,若是恶劣的海况,一样会难受。” 最后水手回报,船舱里的少年们也晕船,只是大多都比较轻微,就一两个人比较严重,应该是船中比船头更平稳吧,所以林彻也让水手们把宁小七和虎子都扶进的船舱里。 …… 海盗那边,开始往预定海域行驶。 这个时代,要在茫茫大海中拦截,其实还是很难的,特别是这种只知道大致航线的情况。 不过在这海峡中,人们习惯的航道基本就是固定的,于是海盗们也有对付的法子,就是派出航速最快的鸟船,伪装成渔船,在一百多里的航道上巡梭。 而大部船队则先往偏南方向海域,因为现在是南风季节,等到发现了陈家船队的踪迹后,便可立即顺风追上。 因为是逆风,因此向西南航行了一天一夜才到达了汕头外海东边的南澎列岛附近,在浅水区域开始下碇等待消息。 他们不知道的是,就在几个时辰前,他们北面六十里的东山岛海湾里,正有一只船队悄咪咪的藏了进去,并且也派出了探哨船监视着南澎列岛附近的海域。 比海盗的探哨船更有优势的是,凭着望远镜,他们拥有更远的视野。 这个时代的海船,逆风也是能够航行的,时人说‘风有八面,唯当头不可行”,意思就是除了当头风,其余七面都是可以航行的,只是速度有差异。 也因此宋人也掌握了靠走‘之’字路线,来进行正逆风前行的方法,不过海盗们是往西南走的,也就不需要这么麻烦了。 …… 林彻他们的航速比较慢,采取的是先往东南走一段,再拐西南走一段,还好船队里的船员都是走老了这条航线的好手,对海况很是了解,走了两天两夜,都很顺利。 八月初十的凌晨,便越过了东海和南海的分界线,到了太阳跃出海平面后,心中早有准备的林彻船队,便发现了海盗的探哨船,只是假装不知,继续向南航行。 从这个时候开始,林彻便安排着人,拿着望远镜爬上最高的桅杆,瞭望远处的海面,并且是五艘大船上都安排了,以免有所遗漏,相互之间,用林彻改良过的旗语联络。 林彻估计再过半日,便能和海寇遭遇了,到目前为止,一切都如计算中那般。 也不知道赵家那边得手没有,还有陈家的船队应该没被海寇发现吧。 林彻心中略微有些忐忑,毕竟,计划再好,若是出点意外,便能把环环相扣的节点全部打乱,越是精确的计划,越是如此。 第110章 . 追逐 南澎列岛东,海寇们的二十几艘船便停泊在这里。 已经在这里等待了一个昼夜的他们,早就被附近的渔民们发现了,只是渔民看着这些冒着煞气的不明船只,皆是不敢靠近,也本着不多事的心态,没人去向官府报告。 海盗们也看不上这些苦哈哈,只要他们不靠近,也都懒得搭理,其实海寇中渔民出身的不在少数,不是那种穷凶极恶的人,也没有杀人为乐的习惯。 渔民们也发觉了这一点,有几个胆子大的,甚至就在海寇船队五六里远的地方,开始了撒网捞鱼了,因为岛礁附近的渔业资源实在比较丰富。 这天早上起来后,白眼鲛感觉有点心浮气躁的,开始担心会不会让陈家船队从别的地方溜过去了,毕竟茫茫大海,可能陈家船队改变一点航行角度,也可能他们擦肩而过却正好自己的人没有撞见。 正考虑着是不是开一坛酒来释缓一下心情,又想到是自己下的严令,归航之前所有人都必须滴酒不沾,似乎自己不能打自己的脸面,不由更加烦躁。 就在这时候,自己的狗头军师齐衡齐半仙迈着方步走了进来,一派诸葛再世的姿态,只是手上拿着的不是羽毛扇,而是一柄倭扇,扇面可不是普通货色的那种山水花鸟,而是逼格满满的《熙陵强幸小周后图》。 齐半仙原来也是泉州的名人,曾以铁口直断的美誉成为达官贵人的座上宾,一时风光无比,林彻的舅舅就曾找他算过。 只是人有失手马有失蹄,几年前这上知天文下知地理,通晓古今前后五百年的齐半仙出事了,当然也不是业务上出纰漏,毕竟在算卦这事上他还是很专业的,事情是出在齐小仙身上。 齐半仙最大的弱点就是见不得女人孤独,借着出入富贵人家的后宅,慰问了不少深闺怨妇,为妇女解放工作作出了重大贡献。 一向为人慷慨的齐半仙,很是友好的给前任泉州通判送了一顶帽子,结果东窗事发,不得不跑路离开泉州,打算前往南洋避难,只是可能泄露的太多天机,连老天爷都看他不顺眼,让他在海上碰到了白眼鲛。 被带回老巢后,白眼鲛见他一副读书人打扮,很有文化的样子,于是决定让他做自己的军师。 起先齐半仙其实是不乐意的,什么样的高官显贵没见过,哪能给你一个贼斯鸟做狗腿子,我辈读书人可是有气节的! 是的,齐半仙一向标榜自己就是读书人,只是志不在朝堂,而在于参悟天机而已,其实也有道理,易经可是读书人必读之书啊,齐半仙对易经的精通可是无人能比。 可求贤若渴的白眼鲛,似乎认定了他,于是经过一番皮鞭蜡烛的恳切交流,齐半仙只好勉为其难的从了白眼鲛。 这时候,摇着扇子的齐衡望见白眼鲛脸上的焦躁,缓缓道,“主公,可是为陈家船队的踪迹烦忧啊。” 嘿,读书人就是不一样,那帮贼胚糙汉只会喊当家头领,土里土气一听就知道是个贼头子,你听这‘主公’,一入耳就让人豪情满怀顿生雄心壮志,似乎明天就能称王称霸了。 “先生大才啊,还请为我解忧。” 白眼鲛此刻也不由显得文绉绉起来,仿若三顾茅庐的刘玄德附体。 “主公勿优,以学生卜算,不久便有佳音回报的。” 齐半仙知道白眼鲛目不识丁,斗大字不认识半个,这白眼的外号有一半原因也是这个,所以懒得在他面前说什么见龙在田飞龙在天的卦辞,这样的逼装得毫无成就感,所以说得很直白。 果然,话音刚落,便有一个小头目兴冲冲的来报,“大当家,探到陈家船队的位置了,一个时辰前正在离这里六十里外的东北,正在往南驶去。” “哈哈哈,先生真是神算啊,此番归航后,必定记先生一大功,传令下去,全体拔碇,航向正东,另外所有探哨船都撒出去,给老子盯紧他们的动向,随时回报!” 嘿嘿,齐半仙只是轻飘飘的一句话,动动嘴皮子,就落下一个大功劳,所以说书中自有黄金屋嘛,读书人就是人上人。 …… 午时三刻,林彻船队便觉察到出现在视野中的可疑渔船增多了。 “吩咐瞭望手打起精神,侧重注意西南海面。” “打旗号,传令各船注意,准备随时转向。” 林彻坐在指挥舱里,神色平静的下着命令,然后李云天按林彻的意思传达相关人员。 两刻钟后,桅杆上的瞭望手发出吼声,“我方航向正前方,西南四十里外出现船帆,正在向我们靠近!” “告知瞭望手,待双方相距二十里再报!” “保持航向,一刻钟后调整为东南。” 林彻意图在海寇眼皮子下晃荡一下,然后溜着他们走。 午时六刻,旗舰上的望楼开始发出转向东南的旗语,舟师指导舵工开始慢慢转舵,水手们也拉着绳索开始调整帆面朝向。 这时海寇们也可以目视到陈家船队了,发现他们开始转向,心下也在猜测是不是对方要跑。 “或许只是调戗吧,俺们又没打出旗号,他们不该有这么警觉吧。” 丁四海有些狐疑,不由说出了声。 时人管逆风斜行叫做‘戗走’,若是航向正好正对着风向,那就要反复调整航向走之字线路,而调整航向就被称之为‘调戗’。 “也可能是小心为上吧,毕竟看见俺们这么多船,略作防备也是应该的,顺便调戗,若是警觉了,那还是不如直接调头顺风北逃呢。” 边上的石三也踮着脚,把手搭在额头,眺望着陈家船队。 白眼鲛船上,一阵猜测以后,也是如此解释。 “不管是什么缘由,反正如今相距不过二十里了,我们船小,速度更快一点,总能追上他们的,左右废些功夫罢了,都给我盯紧了,老子先去睡一觉,入娘的,总算逮到了,害老子担忧许久。” 既然已经看到了陈家船队了,白眼鲛便彻底放下心来,困意上头。 “等等,大当家,他们又转向了,朝东了。” 白眼鲛不是个有耐心的人,眼下自己掌握的实力,也让他不愿意多费心思,于是狠狠一挥手,“没心情和他们玩,打出旗号!升全帆,全速前进!” 于是白眼鲛的座船金鼓齐鸣,所有副帆,左右力篷,野狐帆都一应升起,航速开始飞涨,比原先提高了三分之一还多。 其他二十余艘舰船,收到信号后,也是咋咋忽忽的开始操作起来,一时间气势大涨,犹如狼群张开了爪牙,向着猎物猛扑。 在白眼鲛座船升帆的瞬间,瞭望手便看得一清二楚,立刻把消息用吼声传达下去。 “呵,这就没耐心了?看来我高看他们了,既然如此,那我们也全速!航向正东,目标,平湖岛!” 林彻没想到这群海寇这么莽直,情绪都不给人酝酿,就这么急吼吼的扑上来,犹如十年未见女人的寻欢客到了青楼一般。 五千料的大船,桅杆多,选材也更结实,情急时,桅杆顶上还可以加一面软帆,谓之‘头顶巾’,可以提吊船身使之轻快,但是要在主帆两侧加‘插花’,防止船身倾侧,另外还要再主帆的下半部分增加宽度,称之为‘蓬裙’,只要目的是降低风压,减少船只翻覆的风险。 由于这些大船其实都是半载,真到了顺风全速的时候,并不比海盗船慢多少。 于是大海上,两只船队一追一逃,皆是全速朝着平湖岛方向驶去,虽然相互间的距离渐渐缩小,但是依着这幅度,没有七八个时辰,海寇也是追不上的。 “大哥,这不对劲啊,看这航向,分明是朝咱们岛上去的啊。” 白眼鲛身边作为舟师的六当家,看着罗盘,不由出言提醒到。 “咱们岛!?这陈家船队发了什么失心疯,他们不是该往西北逃么?” 白眼鲛顿时困惑不已。 “主公,依学生所见,这离天黑没多久了,估计陈家船队是想借平湖岛南边的那几个岛屿和我们周旋吧。” 齐半仙一副天下大事尽在掌握之中的模样,翩翩然摇着春宫图。 “咦,先生此言有些道理诶,此时他们若是偏西,说不得三个时辰内咱们就能追上了,如今的航向却是他们离我们保持距离最好的选择了,若是到了天黑,说不得确实能借岛屿的遮掩,摆脱咱们。” 白眼鲛一副恍然大悟状,对自己的军师是愈发满意起来。 就在双方追逐了将近五个时辰后,到了子时初的时候,眼看着离平湖列岛只有二三十里的地方,陈家的七艘船却开始减速起来。 海寇们一时不明就里,一头雾水。 “他们怎么不逃了?船坏了?” “就算坏,也不能一下子全都坏了吧,难道他们逃命的时候还要讲义气!?” “说不定是陈家的首船坏了呢,船上可能有什么大人物,他们不敢丢下吧。” “左小六,你这说法还有点靠谱,俺觉得也是如此,哈哈,陈家那么有钱,要是把这人抓了,也许还能再换一注大财。” 丁四海站在船头,望着减速的陈家船队,眉头紧锁,一脸疑惑。 “石三,你说这陈家船队为何开始减速了?这有违常理啊。” 丁四海手掌拍在身边的石三肩膀上,寻求他的看法。 还能为何,肯定是到地头了啊,你们已经扎进了口袋里还不自知! 石三当然不会把心里话说出来,“海哥,俺也想不明白啊,看着有点邪门啊。” “有句话说的好,事出反常,必有妖孽!老子有种凉飕飕的感觉。” 能在尔虞我诈、凶险残酷的江湖混上十几年的人,肯定都不简单,不然坟头的草早就三尺高了。 “海哥,既然这样,待会俺们收着点,别冲太快了,万一有个不对,咱们也能有个周旋的余地。” 石三趁机劝告。 “你说的对,就这样办,告诉下面的人,悄悄减几面帆。” 第111章 .鸠占鹊巢 时间回到八月初八那天,在林彻率领船队出海以后一个时辰左右,赵家的船队也在赵廷臻的统带下,在一处较为偏僻人少的港口也出海了。 为了防范有心人的耳目,船队假装是往北要去明州港,实际上则是北行一个时辰离开海岸线的视线后,便开始转向东行,半日之后转向东南,目标平湖列岛。 赵家这次的船队,一共是十艘两千料的快船,每艘船都载着近一百名战兵,一共九百五十多名战兵,另外还有三百多操舟的水手海员。 之所以战兵人数不是整好的一千人,是因为林彻让宁家军的一百五十多人来了赵家船队这里,而换出了两百名赵家的战兵去了自己率领的诱饵船队。 原因就是虽然宁家军这次挑选来的人手都是会水的,但肯定不是那么擅长在海上厮杀,干脆把这一百五十几人当成是海军陆战队,配合赵家船队执行自己的‘鸠占鹊巢’计划。 因为不是顺风,在海上航行了差不多一天一夜后,赵家这十条快船终于在初九的黎明破晓之前,到达了平湖列岛北边的吉贝屿北方五里处,放下锚碇停泊。 这时候,赵家的旗舰上,几个负责这次行动的首领人物正聚在一起楼仓里,等待着吉贝屿上的信号。 “黎壮士,窦壮士,这林小哥安排的细作可靠谱?听说岛上可是只有他一个自己人啊,能把海寇的留守都解决么,就算海寇只留下二三十人怕也好对付吧。” 赵廷臻之前对林彻的计划安排是没有任何意见的,只是这事到临头,心头难免还是有些惴惴不安,说这话其实也就是宣泄一下紧张感。 “赵衙内,俺觉得林郎君既然如此安排,定是心中有把握的,应该不会出什么岔子,就算那细作失手了,俺们硬攻就是了,左右就是费点事。” 黎万春心中对林彻的信服,其实大多数是出自于自己将主宁钊对林彻的评价,他相信将主看人的眼光。 “是啊,赵衙内您安心就是,这次行动俺们一定能顺利完成的。”窦智和黎万春的想法是一样的。 “哈哈,在下没有经过行伍之事,倒是有些过虑了,今次行动就拜托二位壮士了,赵泗,成汀,你二人协助,务必使计划顺利。” 赵廷臻想了想也是,自己这边将近千人的战兵,海寇肯定留不下多少人,完全没必要担心,于是很干脆的交出指挥权,同时把自家家将摆在了协助的位置上,以免行动中有了不同意见,导致指挥混乱。 没多久,外面走进来人禀报,岛上果然燃起了三堆篝火,看来细作进展的很顺利,于是赵廷臻下令让船队开始向吉贝屿的码头航行。 吉贝屿上,刚刚点完篝火的陈平此时还有些不可思议,原本觉得会很麻烦的任务,竟然很是顺利的完成了。 昨日,丁四海为了在这次劫掠陈家船队后可以多分一点财物,把自己手下绝大多数人都带出去了,也就留了十几个人看家,而陈平便借口从泉州赶回来时,在海上受了风寒,身体有些不适,请求留了下来。 丁四海也没多想,陈平打探来消息可是有大功劳的,既然他身体不舒服,岛上也得留人,于是干脆把他和廖钵头都留了下来。 吉贝屿说大不大,说小也不算小,总共四千多亩的地方,留下不到二十个人,难免显得有些空荡,既然头领们都走了,懒散惯的海寇们也不可能兢兢业业的去值哨。 等到了晚上,便是聚在一起饮酒作乐,等海寇们喝得兴起的时候,陈平故意在他们面前讲述泉州最风靡的美酒,并炫耀自己通过关系弄到了几坛子。 这下海寇们就起了劲了,特别是那廖钵头,带头起哄要陈平分享美酒,于是陈平假作不乐意的把自己带回来的三坛子烧山火拿了出来。 海寇们把美酒品尝之后,连声呼好,却因为从来没有喝过这种美酒,并没有察觉其中的异味。 是的,这些酒都是加了料的,里面放了林彻从白郎中那里弄来的蒙汗药,酒助药力,不到一刻钟,十七个海寇便不省人事了。 陈平自己喝的那坛倒是没有加料的,所以等把人都麻晕过去了以后,便一个人开始把他们绑起来,倒是花费了不少时间,还把自己累得一身臭汗。 陈平到底不是个心狠手辣的人,不愿意多造杀孽,要是换了石三,肯定选择把这些人都割了喉咙,既省事又稳妥。 等弄完这一切,也是半夜了,于是索性睁着眼睛等到卯时这个约定的时间,把篝火点上,然后在这码头等着。 赵家船队很快到了码头外,靠了一艘过去,窦智带着五十个人先下了船,和陈平碰了头,对过暗号以后,也了解到了岛上已经没有威胁了,便留下十个人看守被绑起来的海寇以及少数几个头目的女眷。 另外带了四十个战兵,还有六个水手,上了海寇留下的一艘船,由陈平引航,先行往平湖主岛上去了。 平湖主岛的码头,这里还是留了许多人看守的,毕竟是大本营,码头边的水寨有五十多个人,有人轮流值哨。 这会天已经蒙蒙亮了,码头上值哨的人,看着渐渐驶近的船只,眼中有些疑惑,船只看着眼熟,上面也打着丁字旗,应该是丁四海寨中的人来了。 可这会他们不在自己岛上好好守着,大清早的来主岛干嘛? 虽然几个海寇心中疑惑,却也没有太高的警惕心,也没去敲响警锣,要是吵醒了水寨中睡得正香的人,却又没卵事,那不得被那帮孙子怨恨死么。 这条船不过五百料,平时主要是用作通讯,船上的陈平,看到船只离码头越来越近,胸中那颗心不由提到了嗓子眼,生怕那警锣声敲响,边上的窦智却握着长刀老神在在的,一点都不在意,这就是老兵面临战斗时的良好心理素质。 ‘砰’ 船只侧面不轻不重的贴撞上石质栈桥,几个值哨的海寇喽啰也走了上前,手里也拿着武器,倒也不算彻底放松了。 “来的哪个贼斯鸟!?不在自己岛上呆着,清晨八早来搅扰爷爷们。他娘的莫不是瘾头来了,想着来钻女人裤裆?” 值哨小头目满嘴不客气,因为这主岛上,有个妓寨,是海盗们合伙弄来了女人放在里面供小喽啰们淫乐的,算是所有没有地位的海寇平日最喜欢的地方,所以这小头目难免有这样的想法。 “呵呵,你这鸟人想做谁的爷爷?老子给你送吃食来了。” 窦智紧了紧身上的皮甲,不待陈平开口接话,便翻过船舷就跳到栈桥上,口中似乎是打闹的语气,脚下却跨着大步向那几个海寇接近,随着他后面的,越来越多的汉子翻下的船舷。 小头目这时若是还觉察不出异常,那就不该活到现在,早就喂了鲨鱼了,于是大喝,“给爷爷站住!敲警锣!” 前面那句是冲着窦智的,后面的话却是喊给守在警锣边的喽啰的。 嗬,这时候还来得及么?人都上岸了,窦智根本不在意是不是惊动岛上的其他人了,脚下开始使劲,顺便奔跑了起来,直直的冲向那小头目。 “老子送你吃板刀面!” 窦智瞬间便到了小头目身前,举起厚背长刀便是一个抡砍,小头目慌里慌张的举刀去挡,却是感到手上一震,手上这把受海水侵蚀日久的朴刀竟然断成了两截。 接着便是一股血泉喷薄而出,小头目的脑袋掉落在栈桥上,脸上还带着难以置信的表情,在地上弹跳了几下,最后跌进了海水里。 窦智也感到有些意外,没想到对方的朴刀如此稀烂,却也来不及细究,因为那边警锣已经凄厉的敲响着,剩下的喽啰们口中也是疯狂大喊! 窦智把小头目还立着的无头尸身往边上一踹,操着带血的长刀,闯进了面前三个喽啰中,都不待身后的从属帮助,就砍瓜切菜般了解了他们。 随后窦智一挥手,也不用发声,身后跟着的都是宁家军的老兵了,立时便往那水寨发起冲锋。 警锣虽然响了,水寨中的海寇们也被惊醒了,却大多数还在迷迷糊糊的找衣服,找武器,一片慌乱。 四十个老兵冲进来的时候,根本没有受到什么抗击,整个战斗毫无亮点,就是一场屠杀,寨子中四十多个海寇全都送去了阎王殿,总共也就花了不到一刻钟时间。 他们屠完了水寨的时候,赵家船队也开始靠近码头了,因为栈桥的泊位实在有限,只能轮流停靠,让船上的战兵陆续登陆。 赵泗和成汀二人,是第一批次登陆的,急匆匆整理了一下队伍,就带着人往水寨方向支援。 之前赵廷臻命令二人行动之时以黎万春和窦智为主,必须服从他们的指挥,这二人心中其实并不是很服气的。 只是出于对主家的忠诚才让二人选择服从自家二公子的安排,支援起来也不敢拖拖拉拉。 等他们赶到了水寨,却发现战斗竟然都结束了,自己等人的支援竟然没派上用场。 仔细看过水寨中的修罗场后,对窦智这些人的高效狠辣却由衷敬服了。 没多久,带着后续队伍的黎万春也下了船,四人便在这水寨门口碰了头,商议下一步的行动。 “林郎君特别交代过了,待会扫荡的时候,注意别伤到了被海寇掠来的人,其中有他需要的人!等下多提醒一下手下的人,至于海寇,要是胆敢反抗,一律杀无赦,弃械投降的可以饶他一条狗命。” 黎万春是个细心的人,时刻把林彻的交待记在心上,这时不免再次提醒几人,以免坏了林彻的事。 “喏,我等记下了!” 武人的信条就是尊重强者,所以赵成二人此时对黎万春的话是绝对服从的。 如今九百多名的战兵都已经登岸了,按着各自的编制在码头的空地上集结着,准备攻打海寇的本寨。 第112章 .一支穿云箭 平湖主岛上有四个海盗寨子,但是留下的海寇都是几十个人的样子,因此这次领队的四人干脆兵分四路,每人负责扫荡一个寨子。 而赵廷臻似乎对这种一面倒的杀戮没啥兴趣,选择了带人在码头守着,毕竟船只都在这里,万一被人偷了鸡,那就坏了大事,然后还安排了六艘船只在主岛四周游弋,防止有人从别的地方下海偷跑。 其实在警锣响了之后,岛上的留守海寇就都已经被惊动了,甚至还派了人去码头支援,只是在路上的时候,看到码头上停泊着十艘陌生的船只,便知道来犯的敌人不在少数,他们去支援也无济于事了,只能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便都缩回了各自的寨子中。 按理来说,这时候他们应该四家人都集结到一起的,但是群虫无首,没有人指挥组织,都下意识的认为自家寨子更安全。 甚至认为来敌或许只是打别家的,未必会攻打自家,那就死道友不死贫道,说不定还能逃过一劫。 白眼鲛的寨子是岛上最大,也是离着这个大码头最近的地方,里面留守的人也更多一点,而林彻想要找的人很可能就在这个寨子里。 因此便由黎万春率领了三百人来攻打,这三百人里,宁家军的一百老兵是死人堆里滚出来的,一身厮杀本事都不用多说,而那二百赵家私兵也是不弱,可能正经的战场没上过,但是平日操练比官府禁军还要勤快,护航时候也经历过搏杀。 这三百人有皆是身着简易皮甲,刀在手,箭在弦,在白眼鲛的寨子前摆开了攻击阵势,显得杀气腾腾。 黎万春静静的看着寨子,也不急着下令进攻,先给里面的人施加一点压力,看看能不能逼降他们,顺带也想想用什么方式进攻可以减少伤亡。 那海寇寨中之人,躲在单薄的寨墙之后,看着寨前的军阵瑟瑟发抖,用脚趾头也想得到,凭借这不到一丈高的简陋寨墙,自己这边六七十人根本抵挡不住这些虎狼之士,一个个都用哀求的目光看向留守的四当家。 四当家被众寇盯着,心下也是直骂娘,都是一帮入狗的孬货,没卵子的忘八,只会欺软怕硬,被人打上门的就只想着求饶了。 被人盯得烦了,四当家心下一横,把手中的大刀挥舞了起来,“一帮蠢货!还他娘的发什么愣!给老子开寨门!把刀兵都丢了,出去请降!” 兵不血刃,不但白眼鲛的寨子选择了投降,其他三个寨子也都是识时务的俊杰,而且还很主动的要求带路,去扫荡北山屿和西屿的海寇寨子。 最终,得到了两百多个海寇俘虏,还有几十个海寇头目的家眷,并且把所有被掳掠而来的五六百人都解放出来了,还让他们负责看管俘虏。 一时间,风水轮流转,昨日的阶下囚看管者身份掉转过来,若不是黎万春没有给他们发武器,说不得当场就有人要把这些整日欺压自己的人碎尸万段了。 庄家父子叔侄五人很幸运,都活下来了,就是庄二郎病得有些厉害了,看起来似乎没机会活着回到大陆了,正在他们既为得到解救而庆幸,又为庄二郎的疾病担忧不已的时候,被黎万春找了过去。 这是林彻交待的重要任务之一,黎万春当然不会忘记,进入寨子后边安排人去多方询问了,等见到了人,总算完成了一桩任务,看着庄二郎似乎病得不轻,还让随船而来的郎中给他仔细瞧病。 完了这事,黎万春担心岛上的海寇会有所遗漏,又让人细细的把岛上都扫荡了一遍,以防有漏网之鱼,等忙完这一切,便已经是下午了,而这时,码头上也传来了消息,海上有一个船队直扑而来。 黎万春知道是陈家的第二船队来了,便和窦智一起出去迎接了。 原来,那陈家的船队提前一夜出海后,便分作了两队,每队都是一艘五千料大船带着十艘两千料快船。 一队由陈家的护卫首领带着,趁夜往南行驶,到达南澳列岛北边的东山岛潜藏了起来,并时刻关注后来停泊在南澳岛附近的海寇船队。 另一队由杨巍成带领,先是直接到达了流求岛西岸中段驻泊,然后按着约定的时间到达平湖岛,和赵家船队会合,以防攻取平湖岛出现意外需要支援。 如今主岛这里一切顺利,那便开始扫荡其他岛屿。 平湖列岛总数有六十多个岛屿,其中有不少岛屿都有淡水,因此可以让人居住。 而海寇不论规模的话,起码有十五支团伙以上,都有各自的老巢,现在还剩了六七个岛上有海寇。 于是,再次分成五六艘船一队,挨个岛屿扫荡过去,把所有的寨子都铲平。 直到半夜之后,才清扫完毕,把缴获和俘虏统统集中到了主岛上。 然后两个船队都在主岛休整起来,为后面的行动养精蓄锐。 到了第二日,也就是八月初十的下午,两个船队分别按计划布置,赵家这队到平湖列岛南部的七美岛潜藏,杨巍成则到西部的花屿潜藏。 …… 八月初十夜,接近子时,也就是快到晚上十一点的时候,林彻的船队距离花屿不到二十里了,便开始减速。 白眼鲛看着陈家船队在减速,心里也有些奇怪,此时海面泛着星光,能见度不高,隔着十来里也只是看得见对方船只的大致轮廓。 按道理,这时候陈家船队应该加速脱离,才有可能脱离自己这一方的视线,现在却反而在减速,感觉必定有些古怪在里面。 作为军师的齐半仙,装神弄鬼是拿手,这战阵之道却是一窍不通,便只在那沉吟不语,故作高深。 其他几个头领也摸不着头脑,嘀嘀咕咕胡乱猜测,却也没有什么能令人信服的说法。 白眼鲛不是个有耐心的人,干脆不再费那脑子,看着两边越来越接近,便传令所有海盗做好跳帮准备。 这个时代的水面作战,还是比较简单,主要方式为撞击战和接舷战,正规军的话,船上会装有床弩,抛石机,火箭等远程武器,如果是江河内湖的水军还会有拍杆,海船却比较少。 但是海寇却不会有这些的,他们的船都是民用船只,大多数是注重速度的船型,攻击的方式就是接近对方以后,从侧边帖撞上去,接舷以后跳帮,进行短兵相接。 林彻这边,之所以开始减速,是因为瞭望手已经发现花屿岛上的灯火,这是约定好的信号,意味着赵家得手了,已经趁着海盗大肆出动的时候,把他们的老窝给端了,并且已经按计划就位了。 “发信号!” 站在船尾楼仓上的林彻一声令下,三颗红色的烟花弹冲天而起。 “转舵,保持和风向一致,往花屿和七美岛中间的海域行进!让五艘大船成一字阵型并排航行!” 现在,罗网布置好了,林彻的诱饵任务基本完成了,剩下的就是尽量拖住海寇船队,给三个船队的合围争取时间。 本来,林彻这时候完全可以率领船队加速脱离的,并不会过于影响大局,但是,他骨子里的冒险欲又跳出来了,他决定要亲身加入战局,把海寇船队的顺风路线卡住。 “传令!所有人员做好战斗准备!吹号,令所有船只都按丁字预案进行!” 林彻这时候要任性,根本没有人能劝阻了,站在他身后的许三和,欲言又止的咂咂嘴,最终还是选择服从,只是心下重重告诫自己一定要时刻注意阿郎的安危。 宁小七虽然是个理性的人,明白林彻的选择其实并不合适,但他心中的第一念头就是服从林彻的任何决定,这时候他做的事情,就是给林彻披甲,然后自己也开始披甲。 虎子虽然还没有从晕船中恢复过来,这时听到要作战了,却立马兴奋了起来,他没有林彻和宁蓝那样的制式铁甲,却也有一副缀了铁片的皮甲,于是也在旁人的帮助下穿戴起了。 稚虎营其他少年,除了两个晕船实在过于严重的,此时都不管是不是感到不舒服,皆是开始做好战斗准备。 还有其他的护卫人员,所有的人,还穿上了一双奇怪的铁鞋子。 其实都算不上是鞋子,就是一个铁的鞋底板,套在正常穿着的鞋子上,比较特殊的地方在于,铁鞋板上铺满的锥钉,简单的说就是林彻仿照赛跑用鞋命人制作的。 要是穿着这鞋在甲板上走动,那么这船的甲板都得重新换过了,只是此时这些都不在林彻的考虑中,林彻想要的只有胜利,完美的胜利! … 海寇这边。 在林彻船队射出三颗信号烟火的时候,便开始有些惊疑不定了。 这东西带着耀眼的光彩,呼啸着射入天空,然后又一声巨响之后炸开更耀眼的亮光,在黑漆漆的海天之间肆无忌惮的展现处一种独特的美丽。 “先生,你可知道这是何物?” 白眼鲛没见过烟火,深感惊奇。 “应该是烟炮,富贵人家有喜庆之时会有施放,但是比学生以前见过的有些不同,没有见过可以飞射如此之高的烟炮。” 在宋朝,已经有烟火出现了,只是大多数都是皇室贵族,高官巨富才能玩得起的,虽然也有五颜六色了,但是因为火药比例不科学,并没有良好的发射.药把烟花弹丸射到高空中。 泉州作为这个时候的大都市,而且还是大量宗室的聚居地,烟花自然放得也不少,所以齐半仙以前也没少见过,因此认得。 “那他们这时候哪来的喜庆?这都快被老子逮住了,他庆祝个屁啊。还别说,这玩意怪好看的,却是喜气洋洋,还他娘的直穿云霄,有气势!” 白眼鲛听到这是庆祝喜庆用的东西,便想不到其他地方去了,还在那对着烟花评头论足,想着待会抓到陈家船队了,回去以后也好好放上一回。 齐半仙总算是半个读书人,遇到不明白的事,难免会有探究的欲望,正在他沉思的时候,听到白眼鲛说的‘直穿云霄’这个词,脑海中立马冒出了一句说书人常用的话,‘一支穿云箭,千军万马来相见。’ 第113章 .狗急跳墙 齐半仙不由心中大急,“不好!怕是有埋伏!” 白眼鲛望着齐半仙焦急的样子,心中疑惑,“先生,这话怎么说,这大海茫茫的怎么埋伏?” 齐半仙当然也不知道这海上怎么埋伏了,只好把穿云箭的这事解释给白眼鲛听。 “娘的,先生你是说陈家船队刚才就是在射穿云箭?要是这样的话,附近五六十里都看到到,狗入的,咱们这会正好夹在花屿和七美之间,还真可能被算计了!” 白眼鲛醒过神来,想到被包围的后果,脸上不由一阵青,一阵白。 “那,主公,咱们赶紧撤退啊,此处凶险,还是速速离开为妙。” 齐半仙听到白眼鲛的话,不由脸上惨白,豆大的虚汗不停往下淌。 “走?别他娘的做梦了,换了老子要是设好了局,到了不怕对方知道的时候,肯定已经是他踏进了绝地的时候。陈家船队这事,怕是从一开始就是个局,都他娘的是老子被猪油蒙了心,财迷心窍!” 白眼鲛既然能横行这片海域多年,自然不是单纯的人,一旦醒悟过来,这里面的道道也能猜个八九不离十。 “那如何是好?主公,学生可还不想死啊。” 齐半仙听到跑不了,一时更加惶恐。 白眼鲛用拳头抵着船舷,爆红的眼珠子盯着速度不快的林彻船队,做着思考。 “入他娘,一不做,二不休,趁着伏兵还没来,干脆先把这眼前的吃了再说!这海上可不是一时半会能赶到的,咱们还有时间,大不了拼他个鱼死网破,算计老子?老子死也要找个垫背的!” 面临绝地,白眼鲛一贯的凶横作风让他决定搏一把。 “主公啊,我们就算吃下前面这几艘船,又有何用,莫不如想办法撤离吧,要不,趁其他人还不明白,咱们先走?” 齐半仙一心想跑,甚至开始忽悠白眼鲛出卖队友。 “哼,先生,这海上的事你就不懂了,现在这几艘大船等于堵住了咱们的顺风航向,你看,他们现在已经开始并排了,明显是要堵路,这里的航道并不宽,咱们没法绕过他们,如果转舵其他方向的话,航速就会降低,而且还很可能碰上对方的伏兵。” 白眼鲛随口解释了一下,然后便懒得搭理齐半仙了,这其实就是江湖人和一般读书人遇到危机时的想法差异。 “鸣金!告诉其他船只,跟紧老子,把前面的船给吃了!” “老六,给老子把船速升到最高!” 一时间金鼓齐鸣,按着海寇们的意思就是,全力出击。 其他船的海寇们看到白眼鲛的船一马当先,原本还有一些犹疑,却也不愿肥肉当前,自己落后被别人捡了大头,虽然事先说好了按出力大小来分赃,但有时候就是谁先抢到就归谁,起码也是占有主动权的。 于是,只有一些微光的海面上,二十几条黑幽幽的海盗船,犹如狼群一般,向林彻船队扑去。 林彻放下望远镜,心下大定,海寇没有选择转向突围撤退,不然要围剿起来就比较困难了。 不过两刻钟,双方船队便已经靠近了,这时候,林彻不用望远镜也能看到海寇船的甲板上刀光闪烁,那是海寇在做跳帮的最后准备了。 “发信号,让护一和护二暂时脱离船队,提高航速,先绕到海寇船队侧翼,再找机会搅进去。” 林彻说的护一和护二是两首两千料的护航船,这两艘船和海寇的船型差不多,所以没有船舷上的高度差,在接舷时比较容易被跳帮,不易防守,还不如让他们先保持机动。 于是这两艘船升起全帆,转舵,顺着南风,在海面划出一道巨型的弧线,向西北驶去,暂时脱离的海寇的接触范围。 至于五艘大船,如果不是风向不对,其实是可以主动往海寇的船上撞去的,凭借吨位优势,撞上去吃亏的一定是海寇的小船,现如今只好保持了半航速,等着海寇围上来。 现在双方船队的航向是一致的,林彻方五艘大船的队形是一字阵,按着林彻设置的代号,从一号船到五号船,并排而行,每船保持着一里左右的间距。海寇的船队也铺排开来,形成弧形,紧紧追了上来,不用多久便能插入林彻的船队之中。 林彻的五艘船上其实各有四台小型投石机的,还准备了特殊的弹药,投石机这种利用杠杆原理的东西,对林彻来说制作起来很容易,虽然是赶工制作显得有些粗糙,但是一里的最大投射范围还是有的,不过没什么准头而已。 这些投石机如今都设置在船尾的楼仓顶上,人头大的圆形陶弹放置在长杆一端的勺子里,耐心的等着海寇船只进入大约七十丈的准确攻击范围。 “自由发射!” 林彻看着距离差不多了,发出了攻击命令,传令手立刻按着预定的节奏吹响了号角。 投石机边上,水手点燃陶罐上的布塞子,然后用锤子敲击机括,投石机有配重的一端往下一沉,另一端便猛的翘起,把燃烧着的陶弹发射而出。 一时间,二十个火流星划着弧形飞向天空,然后向着海寇船队中落去。 白眼鲛没有想到林彻船队中竟然有大型的远程攻击武器,还是带着燃烧弹,不由有些慌乱,但是却无法做什么,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火球向自己一方飞来。 其他海寇也被吓得够呛,这船只都是易燃材料,特别是船帆,若是被点燃了,要扑灭可就不容易了,于是一个个大声呼喊祈祷,祈求那火球不要落到自己船上。 一时间,什么玉皇大帝,妈祖娘娘,东海龙王,太上老君等等各路神明的名号四处乱飞,情急之下甚至有人连土地公公都搬出来了。 火球最终还是落下,但是,也不知道是不是真有哪路神仙刚好经过,听到海寇的祈祷,显了神通,二十枚火球竟然没有命中一发,全都落在海面上了,并且都碎裂开来。 奇怪的是,那火却没有熄灭,就漂在海面上,诡异的燃烧着,犹如鬼火。 海寇见此情形,又是庆幸又是后怕,他娘的这能在水中燃烧的鬼火要是落到自己船上,那岂不是根本无法熄灭么。 林彻对第一轮攻击的全部落空,虽然知道这是情理之中的事,但心中未尝没有奢望能走大运的期盼,现在运气女神既然没有眷顾他,那也没法子,只能让手下准备第二次的攻击了。 至于那火为啥还能在水里烧,那是因为火油在这个时候并不是很稀罕的东西,大宋军中有不少,赵家轻易就能弄出很多来,然后林彻拿出珍贵的白糖混合进去,算是林彻版本的凝固火油弹了。 海寇们并没有因为火球弹的威胁而放弃追击,反而在白眼鲛的强烈命令下,追得更紧,双方的距离缩短到了三十丈。 白眼鲛的想法很简单,只要追上去,缠住对方,那么对方肯定不敢再轻易使用火攻了,因为火烧起来可是不分敌我的。 第二轮火球,在双方相距二十丈的时候,飞射了出来,这一次,总算命中了五发,有三艘海寇船被烧了起来,其中一艘中大奖的被三枚火球命中了,或许是他们祈祷的神明刚好是那个过路神仙的对头吧。 丁四海的船就是这三艘幸运儿中的一个,不过他的船只中了一发,而且还是在前甲板上,没有烧到船帆。 “快点灭火!” 火球的落点离丁四海不过三丈,一落地就开始蔓延开来,逼得丁四海边往后跑,边命令喽啰们上前灭火。 “大当家,这火好怪,水浇上去越烧越旺了!” 作为木质的船,上面防火的措施必然是有的,这时候喽啰们拿着各式各样的容器,装着水往火焰里泼。 只是那结果就让他们大吃一惊,仿佛他们浇的不是水,而是油一般。 “啊!救命啊!” 一个不小心被溅射到了喽啰,挥舞着燃烧的手臂,蹦跳着乱窜。 石三见此,立马捡起一根长矛,冲上去便捅进这人的肚子,然后用力一挑,把他往船外扔去,这人还没死透,口中惨呼着,带着身上的鬼火落进了海里,一时间那火焰在波涛中沉浮不定,忽明忽暗,却始终不灭。 “大当家,这火太古怪了,粘上就甩不掉了,俺们赶紧落帆吧,不然风助火势,俺们就死定了。” 石三急切的对着丁四海大喊,他可不想即将成功前,被自己人的火焰烧成一只烤猪。 丁四海对石三直接挑杀了一个手下,并不怪罪,反而佩服石三的果断,他也看出了这火焰的诡异,分明是谁沾上谁必死啊。 这时候听到石三的提醒,立即命令落帆,然后让人开始暴力拆除燃烧的部分,尽量控制火势,既然无法熄灭,那就期待它自己烧完吧。 那艘中了三枚火球的船,火势已经失控了,三面大帆都变成了火炬,甚至船身都燃起了熊熊烈焰,船上的海寇忙不迭的纷纷往海里跳,似乎宁愿被淹死也不愿被那鬼火烧死。 另外一艘中了一枚的船只,望见丁四海的船落帆停下来之后,也后知后觉的学着落帆,然后组织船上所有的人一起开始灭火,只是那船舯部位的火焰却有失控的趋势,最后能不能保住船只,希望恐怕不大了。 林彻对第二轮攻击的效果还是很满意的,四分之一的命中率,算是很高了,不能再多有奢求了,这时候第三轮的也准备好了,虽然海寇追得最近的船只已经快要接舷了,但是依然可以攻击后面的船只。 这一轮火球,越过了追前面的那些海寇船只,落在了船队后排中,又点燃了四艘船只,这次他们学乖了,立即就落帆,想办法控制火势。 至于白眼鲛船上传出的进攻号令,他们选择就当没听见,谁愿意打谁去,反正老子们先把自己的命先保住了。 第114章 .跳帮 双方相距不过十几丈,片刻便能短兵相接了。 此时,东南方向的天空爆出三团橙色烟花,片刻之后,西北方向也爆出三团蓝色的烟花,最后,西南方向,也就是海寇们的来路方向,竟然也爆出了三团紫色的烟花。 伏兵已经快到了! 三处不同方向升起的烟花,也让其他海寇这时候也发现了不对劲,只要不是傻子,都能想明白,自己这些人怕是落入了别人的圈套了。 而白眼鲛更是意识到,包围圈已经开始合拢了,果然没有随便找一个方向突围的决定是对的。 只是现在的情况也不乐观,眼前虽然只有五艘船,而且船与船之间的间隙有一里多宽,表面上看起来,海寇船只似乎可以从这间隙中突围。 可是别忘了,对方可是有远程投掷武器的,而且丢出来的火球异常恐怖,被命中一颗,自己的船便不得不落帆灭火,而一旦船只停了下来,那就和待宰的羔羊没两样了。 只有像现在这样双方贴在一起的时候,才不会受到这火球攻击,那间隙可是都在对方的射程覆盖范围里,而且就算冲过去,双方现在是同向航行,依然可以保持射程范围很长一段时间。 感觉到脖子上的绞索已经再拉紧了,白眼鲛爆着一双白眼,紧紧盯着林彻的坐船,这一刻,他心里已经有七成把握,设下今天这局的人就在那上面。 不是白眼鲛有什么神通,也不是林彻的船和其他船只有什么外观上去的区别,说出来一文不值,就是传令的号角声暴露了指挥船的所在。 “发号令,让咱们自家的兄弟都跟着老子,先把那头船给拔了!入娘的,老子倒要看看是何方神圣算计老子,是不是有他娘的三头六臂!” 随着白眼鲛的号令声传出,附近的三艘海寇船开始调整航向,跟着白眼鲛往林彻的一号船怼了过去。 这一状况,有些出乎林彻的意料,竟然这么快就被针对了,“弓箭手准备,有船只靠近就射击,不要让他们那么容易跳帮!” 林彻这艘船,不算稚虎营的话,其实只有一百名战兵,而只有四十多人能射箭,还有十几人有弩,这些人此时都开始走到船舷边瞄准接近中的海寇船只。 虽然有四艘船意图靠近,估计得有二三百名海寇,然而林彻却并不是很紧张,反而感觉身上流转的血液渐渐开始热起来了,于是便把面甲放下,手上的横刀也出了鞘。 看到边上的赵鹤云也抽出了长剑在手,似乎也有参与战斗的想法,但林彻考虑了一下,还是对他说,“鹤云兄,你没有正经练过武艺,这兵凶战危,这次还是避让一下,你待会就在舱门里呆着,也好保护李伯他们这些舟师舵手。” 赵鹤云想了想,也明白自己的斤两,便听从了林彻的安排,带着几个护卫去了舵舱。 “射!” 指挥着弓箭手的许三和,在一艘船将要贴靠过来的时候,发出了命令。 五六十只箭矢立即脱弦而出,如一群马蜂一般,往来船的甲板钉去。 “举盾!” 最先靠近的便是白眼鲛的船只,他们也不是没有一点防备,甲板上的人都备好了木盾,在箭雨来临时,立马把自己的身体遮护得严严实实,除了一个倒霉鬼被射中脚掌之外,其余三十人毫发无损。 “娘的,先让他们得意,待老子登上去,一定要把他们大卸八块!” 双方船只的高度差,让白眼鲛放弃了对射的企图,这情况下仰射,讨不到半点便宜。 “砰!” 一声撞击声,双方船只都是一震,靠上了! 白眼鲛船上的海寇们,在箭雨的威胁下,开始分组合作,两人举盾掩护,一人在盾牌下面,拿出一个长矛头开始往对方的船壳上钉,然后把长矛头一端的绳索绑在自己这边的船上,目的就是把两艘船暂时的绑在一起。 一共十来条绳索,让一大一小两条船结为一体。 就在这短短的时间里,另一条海寇船从一号船的另一侧贴靠了上去,也是一番叮叮咚咚的操作。 接着,再一艘海寇船便不再直接贴靠林彻的一号船了,而是和白眼鲛的船接舷,因为船舷一样高,只用挠钩便可以暂时固定在一起,然后人员都开始集中到白眼鲛的船上。 这期间,难免也有遮护不周的海寇被箭矢射中,但基本都不在要害上,战斗减员很是轻微。 林彻却依然悠哉,弓箭的杀伤效果不理想,他也并不着急,老神在在的猜想着海寇下一步的攻击方法。 只见海寇冒着箭雨,举着三十几面巨盾,紧密的排列在靠近外侧船舷的甲板上。 正在林彻好奇他们是在干嘛的时候,真好一轮箭雨射完,盾牌趁机放下,后面的海寇甩出短矛,往一号船的船舷上掷去。 “躲避!” 许三和在盾牌放下的第一时间便发出命令。 一众弓箭手也都不是菜鸟,立刻把身子缩到船舷下面。 而海寇那边,明显就是在等这个时机,没有了弓箭的压制,立马有二十几个海寇借着绑在桅杆上的绳索往一号船上跳荡。 这些海寇,除了胯间的兜裆布,便不着存缕,嘴上叼着刀,双手抓着绳索,灵活得和山里的猴子一样。 许三和迅速的开弓,瞬间一枚箭矢射出,命中一个跳荡在半空的海寇,让他带着惨叫掉落在甲板上,眼见是活不成了。 “近战!” 许三和箭术了得,但其他人用弓箭显然是来不及了,就算射出去,也很难命中高速运动中的海寇,所以立即让他们弃弓换刀。 跳荡过来的海寇都是好手,他们上来后,赤脚在船舷上再一个借力,便松开绳索,顺带把叼着的刀子取在手中,接着便跳跃到甲板上,寻着最近的敌人贴了过去。 他们的刀只有一尺来长,显然采用的是凶狠的贴身战术。 短兵相接,甲板上开启了一片混战,刀光,血光,缭乱着人们的视线。 海寇们虽然凶励,打法也是非常适合混战,只是他们没想到的是,林彻这边的战兵竟然着了皮甲,自己手上的短刀很难伤到他们的要害,除非直接捅刺,不然很难破甲。 而战兵们手上的长刀在海寇贴身以后,往往也显得很不灵活,加上这群海寇也是身手敏捷,经常能够躲开致命一击。 所以双方互有损伤,地上已经躺了十几个不知死活的人。 趁着这个时候,白眼鲛船上剩下的人开始往一号船上甩出攀登用的扒钩,然后顺着扒钩的绳索陆续攀爬而上。 随着登上一号船的海寇越来越多,林彻也带着稚虎营加入的战斗。 出于稚虎营都是一帮少年,没有什么实战经验,林彻制定的是以伍为一体的合击战术,也就是让他们五个人去打一个人。 这个战术是林彻借用鸳鸯阵改编的,两个刀盾手,一个短兵手,两个矛手。 刀盾手用的是常规的腰刀,盾是小圆盾,短兵手用的也是只有一尺多长的短刀,而矛手用的矛其实并不算长,只有半丈多,也就是一米七八。 这样的配置都是为了适合船上这种回旋空间不大的地方,也可以用于巷战。 而林彻自己则是和宁蓝、虎子组成一个三人阵,虎子双手持着一面长牌,也就是一人高的方盾,宁小七则用短矛,林彻自己用横刀。 海寇们的效率还是很高的,短短半刻钟时间,便已经有一百多人分别从两侧船舷登了上来。 这时恰好有三个海寇刚刚登上来,就出现在三人面前,其中一人二话不说,举着长刀就从船舷上跃起,向林彻扑砍过去,试图利用从高处落下带来的力量,把林彻劈开。 不然凭着林彻身上的铁甲,恐怕很难伤到他。 林彻右侧的虎子当然不会让他得逞,仗着自己天生力气大,用肩膀顶着盾牌便撞了过去。 ‘嘭’ 半空中的海寇,被这一撞,眼冒金星,手中的长刀也掉落在甲板上。 这还没完,虎子就这样扛着盾牌上这一百五十来斤的海寇继续往前冲了好几步,然后直接把他推下船舷外,让他掉到海里去了。 林彻左边的宁小七也没闲着,两个跨步向前,短矛一捅,一挑,一个海寇喷着血泉也坠落海里去了。 正在林彻打算冲过去,把眼前最后一个海寇解决的时候,虎子却没有给他这个机会。 虎子竟然抡起盾牌,硬生生的往那名海寇头上砸去,这海寇心里直骂娘,哪来的憨货,把盾牌当武器砸人? 这根本没法抵挡,于是他选择自己往海里跳,狗入的,老子躲总行了吧! 开局没人头,林彻有些懊恼,正好又看到船舷外有个人头露了上来,于是一个箭步,横刀一挥,贴着船舷,刚好从那个海寇的脖子间削了过去,那海寇连声音都来不及发出,便身首分离,一起掉了下去,却依然把血喷溅在了船舷上。 林彻脸上也溅上了不少血珠,不由伸手往脸上去抹,却听到破风声向自己袭来。 林彻已经来不及躲闪了,心理便准备好了凭借甲胄去硬抗。 幸好虎子一直赶到身边,挤开林彻,用盾牌挡了过去。 ‘咚’ 一柄圆斧钉在盾牌上,穿透盾面,在盾牌的内侧露出了寒光闪烁的斧刃。 这要是砸到林彻头上,恐怕铁质的兜鍪也很难挡住不然其穿透,而且这强劲的力道也能让林彻落得个颈骨断裂。 林彻劫后余生,从盾牌侧边往斧头飞来的方向探视,便看到一个古铜肤色的大汉,瞪着一双白眼,恶狠狠的盯着这边! 第115章 .先把正主做了 漆黑的海面上,泛着点点星光,似乎静逸安详。 然而在两座岛屿间的海域,却爆发着一场厮杀,惨叫呼喝声,金铁交击声,船只碰撞声,撕破了天地间的平和。 近二十艘海寇船只,围攻着五艘体型比他们大三倍的海船,犹如一群饿狼合围撕咬五只大水牛一般。 除了林彻的一号船,其余四艘大船都各自被两三艘海寇船贴住了,十几轮的弓箭射击,都没能阻止海寇顽强的跳帮突击。 离得林彻最远的五号船,近两百名海寇已经登上了甲板,只是这五号船的领队却没打算和他们硬碰,在弓箭拦截失效以后,便立即把自己人都收拢到了船尾的楼仓,并且在甲板上倾倒了桐油,再卡住船舯,列阵以弓箭让海寇无法突击过去。 在甲板上倒桐油,是一早就计划好的手段,这样做的结果就是海寇们根本无法在甲板上立足,更加没法走动了,而林彻这边的人都装备的特制的钉鞋,行动上受到的影响不大,如此一来,登船的海寇无法展开进一步的攻击。 “老大,这帮没卵子的怂货把甲板弄的全是油,弟兄们没法过去啊,要是借着桅杆跳过去,又容易被箭射,这咋弄?” 康喜手下的小头目愁眉苦脸,缩在盾牌后面,无计可施。 “入娘的,你问老子,老子问谁去,直娘贼的,不知道哪个龟孙子想出来的缺德法子,你们赶紧给老子想办法!” 原本,康喜还为登船的顺利暗自高兴,以为捏到了软柿子,可以轻易就把这艘船给拿下,哪知被这种手段拦住了。 另外三艘大船上面,海寇们遇到的情况也是大同小异,都是前头登船比较顺利,没有受到什么阻碍,都以为船上的人不堪一击,哪想到上去了人家都不跟他们打,一个简单的法子就让他们进退两难。 这时候,林彻的两艘护卫舰已经绕了回来,略过几艘被迫停下来的海寇船,然后像是两条猎狗冲进了狼群,开始了骚扰。 见到有落单而又没有贴上大船的海寇船,就是一顿火箭,甚至还靠近过去丢出燃烧罐,不一会就点燃了两艘海寇船。 海寇船却只能用普通箭矢还击,因为他们是来抢劫的,所以并没有准备火攻的武器,不然把抢劫对象给烧了,那还抢个屁啊。 一号船上,厮杀得愈发激烈起来,甲板上淌着的血液,也让赤脚的海寇们不时的打滑,连连吃亏。 林彻这边却都装备了铁钉鞋,脚下比较稳当,略微占了点优势,加上人人有甲,于是和人数多一倍的海寇打得势均力敌。 稚虎营的四个五人小组,都在相对宽敞的地方,列着小阵,也不激进,就是稳稳的占据一片甲板,周围已经躺了六七具海寇的尸体了,他们里面也就五个人受了点轻伤。 这是林彻给他们定下的战术,不求有功,优先保住自己的性命,因为这些可都是林彻未来军队的种子啊,损失一个都能让他心疼死。 登上船后的白眼鲛,仗着自己一手诡异狠辣的甩斧,已经杀伤杀死不下六人,把眼前半丈方圆都被清空以后,抬眼发现了三丈外正在挥刀的林彻。 见到林彻身上那扎眼的制式甲胄,便知道这八成就是这陈家船队中最重要的人物了,虽然从身型上看过去,不过是一个十岁左右的孩子。 白眼鲛立刻又抽出一把短斧,瞄准林彻脑袋就是奋力一甩,可惜,本是十拿九稳的绝杀一击,却被一块突然冒出的盾牌挡下了。 白眼鲛把左手上的长柄大斧交回右手,瞪着眼睛盯视着盾牌,恰好与探头查看的林彻撞了个对视。 忽明忽暗的视野中,白眼鲛却觉得那玄色面甲下的眼眸,凝若深渊,还透着一种说不清的淡漠,不由心头一悸。 是他! 一定是他设下的杀局! “老三,疯子,冬瓜,跟老子来!把这正主给做了先!” 白眼鲛胆生杀意,此刻一心想把自己认定是正主的小家伙给剁了,连连招呼,把身边最得力的好手都给集中起来。 “虎子,宁蓝,小心了,对面那个怕是最大的那个海寇头子,现在他盯上我们了,怕是想要先搏杀我。” 林彻从那双白眼中,看出了浓重的杀意,那感觉,和那次与猛虎对峙时,一摸一样。 果然,随着白眼鲛的大吼,三个身手强健的汉子聚到了他身后,开始大步向林彻三人冲去。 一时间,也顾不得呼唤支援了,虎子把硕大的盾牌往甲板上一顿,准备迎接片刻后的冲撞,顺手拔下盾面上的斧头,握在手中。 宁小七掂了掂手上的短矛,感觉不方便待会的混战,干脆把这不到两米长的短矛横举了起来,当成标枪狠狠的投掷而出。 大跨步中的白眼鲛,鬼使神差的歪了一下头,长矛擦着他的耳朵飞出了船舷外,而眼中开始充血的他,却眼睛都不眨一下,仿佛能穿透盾牌一般,死死锁住那后面的林彻。 “冬瓜,把盾牌给老子撞开!” 随着白眼鲛话音刚落,一名个子不高,却显得很壮实的汉子,把手上的熟铁棍提到身后,然后犹如一头山猪一般,重重的踏着甲板,往那块立着的盾牌突撞过去。 “噔噔噔噔…” 一阵短促暴躁的脚步声,甲板都被震动了起来。 “嗵!” 扛着盾牌的虎子只感觉被一头蛮牛撞了上来,肩头瞬间开始红肿起来,额头上开始渗出汗水。 那冬瓜也撞得七荤八素的,竟然没撞开!不由心头讶异万分! 于是借着反弹之力想先退后几步,然后开始再次的冲撞! 可虎子是那种只会被动挨打的人么?他被这一撞撞出了火气,血气上涌,于是顶着盾牌就开始盲目的向前冲! 林彻单手持刀,贴着虎子的右侧紧紧跟随,身后就是已经双锏在手的宁小七。 那正在后退的冬瓜,没有料想到虎子的这一举动,慌忙加快脚步,想要避其锋芒,却依然还是被顶撞了一下,虽然因为他的退避,撞击的力道显得不重,但还是脚步显得踉跄,差点摔倒。 “冬瓜,闪边去!” 白眼鲛见到冬瓜有些乱了阵脚,于是大吼一声,那冬瓜便立刻横行了几步,让开空间,白眼鲛便双手持斧,抡起来便往盾面上劈砸。 “咔嚓!” 盾面破碎了一小块,斧刃穿过裂口,削过虎子的左耳耳廓,停在了虎子的头皮上。 幸亏那斧柄被盾牌卡住了,不然虎子就要被开了瓢,而不是现在这样,只在头皮上造成了一道浅浅的血口。 虎子斧口余生,自己却还没有察觉到,只把盾牌一推,一扭,巨大的力量迫使白眼鲛只能松开斧柄,踏着甲板往后退上几步,他身后的两人也赶紧闪避,以免撞成一团。 “虎子,突击!” 林彻瞥见白眼鲛失了武器,当机立断。 虎子听到林彻的口令,干脆单手把盾牌横了过来,平着往前面扇去! 然后林彻往地上一滚,靠近白眼鲛后,手中的横刀便往他腿上撩去。 “啊!” 白眼鲛大腿吃痛,不由惨叫一声。 他身后的老三急忙把他往后面拽,而那疯子拿着一把短刀就往地上的林彻那里扑去。 林彻这一招过于凶险了,虽然伤了白眼鲛,却也把自己置于对方的锋刃之下。 见到林彻在地上来不及起身,宁小七赶忙踏前一步,抬起大长腿,冲着扑来的疯子踹了过去。 可这疯子不是一般的疯狂,并不避让宁小七势大力沉的这一脚,拼着两败俱伤的打算,反而持刀朝他小腿一划。 “呛!” “嗞…” 刀刃撞上宁小七的胫甲,闪着火花,激出刺耳的摩擦声,让人头皮一阵发麻。 疯子失算了,他一个江湖人,从来没有遇过身穿甲胄的对手,不但没有伤到宁小七,反而被踹个正着,飞出去的时候还吐着鲜血,显然伤得不轻。 这便是冷兵器时代,有甲与没甲的天壤之别,所以甲胄在历朝历代的严禁私人拥有,即便是武将,家中的甲胄数量也是有限制的,一旦被发现超过限制,便是以谋反论处。 宁小七凭着铁甲,毫发无伤,趁着击退了疯子,左手铁锏往甲板一插,空出手把林彻拉起来。 可是冬瓜抡着熟铁棍,往二人扫了过来。 这玩意可是钝器,就算甲胄也抵消不了伤害,如果被扫中,不是骨头断裂,就是腑脏内伤! 这下宁小七可不敢硬抗了,只好倒持着单锏竖在身前,同时还把林彻往身后推拉。 铁棍撞上铁锏,势头被稍稍缓了一下,把铁锏磕开后,依然砸在宁小七的胸膛上。 “砰!” 宁小七的护心镜都凹了下去,口中溢出鲜血,然而也只是往后仰了一下,却没有后退一步,显然是不想伤到身后的林彻。 林彻只听着猛烈的击打声,就明白宁小七伤得不轻,于是放弃了原本打算的反击,扯着宁小七往后退。 但是一旁的虎子却丢开盾牌,状若疯虎,先把手中的短斧往冬瓜头上丢去,然后空手扑了过去。 第116章 .伏兵至 虎子无视这冬瓜比自己大一圈的体型,扑上去就用双手抢住铁棍一端,然后猛地发力一扯。 冬瓜只感到掌间一阵火烧,就失去了手中的铁棍,身子却仅仅被带着略略一倾,心头不禁骇然! 入娘的,什么怪物!如此巨力! 虎子哪管他怎么想,铁棍到手,毫不客气就顺势一甩,轮出一个圆圈,往冬瓜头上砸去! “呼!” 铁棍破开空气,发出尖锐的啸叫。 冬瓜重心都还没来得及调整回去,双眼注视着劈来的棍影,似乎时间都凝滞了,身体却无法躲闪,去避开这致命的黑光。 “噗通!” 红的,白的,黄的,黑的。 都在瞬间溅开了。 冬瓜的脑袋犹如破碎的西瓜,七零八落。 “啊!!!!” 刚爬起来的疯子恰好见到这一幕,他与冬瓜一向亲密,情比金坚,此时目睹冬瓜惨死之状,不由撕心裂肺,仰天痛嚎。 接着俯身捡起一把脚边的短刀,疯狗一般冲着虎子钻去,决意要把虎子捅成蜂窝。 虎子回棍一扫,却被疯子灵巧的闪了开来,又换了一个刁钻的角度窜向虎子,手中刀尖直刺虎子腋下要害。 虎子此刻空门大开,身上虽然披挂了罩甲,却也护不到腋下之处,毕竟不是正经甲胄,防护没有那么周全。 就在刀尖快要刺入之时,斜刺里闪出一片刀芒,掠过疯子的手腕。 鲜血喷洒而出,断手带着短刀掉落在地。 … 五号船上,康喜和一众手下磨蹭了半刻多钟,总算有人想出了办法。 “大当家,咱们把帆布铺到淌油的甲板上,不就过得去了么?” “入娘的,还是你小子机灵,快快快,带些人去把船帆降下来,回头,寨子里的第九把交椅就是你的了。” 这聪明的小喽啰一句话就升官了,兴奋得带着人去了五号船的船首两根桅杆处,开始降帆。 而此刻,不远处的海面传来了号角声,连绵不绝,气势冲天。 先是西北,然后西南,东南,这三个方向俱是号角绵延,还越来越近。 康喜惊诧的眺望过去,发现三个方向各有十来艘船,点着通明的灯火,往此处包裹而来。 “狗入的,这是哪里来的船!” 康喜脑袋一懵,全身发毛。 “大当家,先别管哪来的了,看着模样,怕是来者不善啊,该当如何,还请大当家速速决断啊,不然要被包了饺子了。” 一个小头目却意识到危机,醒转的很快,看到康喜还一脸懵逼的样子,不由大急。 “对对对,直娘贼,这趟怕是有人给咱们下钩子,现在咱们赶紧扯呼!” 康喜不敢再做停留,一马当先地顺着船舷的缆绳,滑落回自家的船,后面其他海寇纷纷效仿。 这种时候,没有那个傻子会留下来恋战,保住自己的狗命要紧。 “朱领队,俺们的援兵来了,那帮海寇开始逃了。” 五号船尾部楼仓处,护卫战兵们也自然听到了号角,不用想也明白是自家的伏兵杀到了。 “呵呵,一帮蠢狗,现在想跑,有那么容易么,弟兄们,给我杀!痛打落水狗!” 朱领队原本按着林彻的战术,与上船的海寇拖延周旋,已经压抑小半天了,此刻见己方的伏兵按着计划来援,哪还忍得住。 一声令下,百来个汉子,踩着铁钉鞋,冲过油滑的甲板,向失了战意一心逃命的海寇掩杀过去。 “快给老子离开这里。” 康喜心下惶急,愣是不管还有一半人没撤下了,就吼着让手下操舟。 “大当家,绳钉还没取下来呢,咱们还和对方捆着。” “入你娘,还取个蛋啊,把绳子砍了!” … 随着激昂的号角越来越近,所有的海寇都慌了神,都感觉到了大事不妙。 趁着这个机会,林彻一方都开始了更为激烈的反击,使得海寇的形势愈发险峻起来。 “十三,那边有个落单的,这人头别让其他伍抢了。” 董晋升高体壮,手里的盾牌也比其他刀盾手的要宽大许多,和作为短兵手的周十三二人配合默契,让他们这一伍已经斩杀了四个海寇。 周十三看到了董晋说的海寇,正像一个无头苍蝇一样乱窜,离着还有四五丈远,是个好猎物,不过还是先转头看向伍长时子修,等他的命令。 “那就别放过他,十三,董晋,你们先锋,何翔,待会你多注意四周!铁蛋,咱们分两侧。” 时子修和林铁丹都是矛手,所以安排在侧翼,何翔是刀盾手之一,这个时候在阵中防止突发状况,以便补救。 “都注意了!阿郎的命令是保全自己为上!别为了争功冒险!” 在开始行动前,时子修还是不忘重申了一下这次作战的首要宗旨,然后五人保持着阵型往落单海寇那边移动。 那慌乱之中的海寇,这时也发现了压过来的五人,心中恐惧更胜,先是转头往着来时的方向,只见那边厮杀的正烈,然后又往船舷外的海面看去,犹豫着到底要不要跳海。 “呔,狗贼!你已经走投无路了!投降免死!” 董晋例行公事一般喊了一声,也不指望海寇真的投降,顽抗最好,那就能多砍一个脖子了。 实战真的很锻炼人,二十几个没有怎么见过血的少年,在这一夜,经过林彻安排的战术,飞快的成长起来,对杀戮开始有了期待。 那海寇被董晋的大嗓门一吼,魂飞魄散,把手中的刀往边上一扔,‘嗵’的一声就跪在的甲板上,“各位英雄,饶小人一条狗命吧,小人愿降。” 原本准备用合击之术来围剿他的五人,被这情景弄得面面相觑,要知道,刚才与他们战斗的几个海寇都是穷凶极恶的了,即使被五打一,也是狠命搏杀,让他们颇费一番苦斗才斩杀。 眼前这个海寇却是见面就降了,属实让他们没想到。 “铁蛋,十三,上去把他捆了,活捉一个海寇也算不错。” 时子修倒没有董晋那么大的杀性,既然投降了,那就饶他一命先,至于后面能不能活,就看自家阿郎的意思了。 林彻配合着虎子,把疯子击杀后,也没有继续去追白眼鲛二人了,因为他担心宁小七的伤势,便让虎子架着开始虚弱的宁小七往船尾走。 第117章 .寇胆丧 白眼鲛被林彻割伤后,被三当家及时拉着撤走,找了个地方扯了块布,把受伤的大腿草草包裹了一下,原本还想回头再找林彻的,却被海上传来的号角声打断了。 “狗入的,来得挺快,真他娘不给老子一点活路了。” 白眼鲛抬眼四顾,看见船上的形势开始扭转,对自己一边愈发不利了,短短瞬间,他就看到有三个海寇丧命了。 “老三,你们去把他们的船帆点上火!” 这时候,白眼鲛身边还有七八个海寇聚了过来,听到白眼鲛这个命令却有些彷徨,都害怕去了就回不来了,心中还是更偏向于马上逃走。 “直娘贼的!老子说话不管用了?你们不把他们的帆烧了,就算咱们回了自己船,那能逃多远!都他娘的赶紧去,沿途把兄弟们都集中起来,给我留两个人,老子就在这等你们!” 白眼鲛见手下犹犹豫豫的样子,顿时气急败坏。 “你们俩留下,护着大当家,其他人,跟老子来!不然今日都要死在这!” 这三当家还算懂点道理,咬咬牙,呼喝着人,拔下几根火把,往着最近的桅杆过去。 三当家一路呼喝,招呼着沿途的海寇,渐渐越滚越多,片刻便有了二三十人抱成一团。 有些正与海寇厮杀的战兵,见到这么一大团人,也选择了暂时避让,也去招呼人集结起来。 很快这伙海寇就到了船舯的主桅杆下,桅杆底部叠着降下来的裙篷,几个海寇把火把凑过去,想点燃它。 却发现烧了小半会都没有燃起大火,只有火把附近有缓慢的燃烧。 “见鬼了,他娘的怎么烧不着呢?今日总是遇到一些古古怪怪的事情,真他娘的流年不利!” 三当家见烧了半天都烧不起来,顿时气急败坏。 这些海寇不知道的是,这些船帆早在多日前,已经被林彻安排人用石灰水浸泡过,与普通的船帆比起来,不那么易燃。 海寇见这很难烧起来,便打算点燃主帆,只是有点够不着,有个海寇干脆把火把往主帆上扔,却不料,不但没有点着,反而火把被弹下来,差点砸到别的海寇。 “大头,那伙海寇聚在主桅杆那里,似乎在烧船帆,我们赶紧过去阻止他们。” 胡鹰本来是虎子那伍的,不过由于虎子要随扈在林彻身边,加上还有两个少年晕船过度,于是和侯三涛一起补到了江大头的伍里面。 他一向眼尖,早就发现了这伙不同寻常的海寇了,见他们试图烧船帆,立马出言提醒伍长江丰江大头。 “这帮杀千刀的海寇,不急着逃命,还敢烧我们的船,猴子,快去把其他小组喊来,不然就咱们五个人不顶用。” 江丰原本还想去找落单的海寇,这时被胡鹰这么一喊,便转头看了过去,心里也是吃了一惊,这船帆要是被烧了,那可就麻烦了,必须阻止这帮海寇。 “得嘞,大头,你们先等会,我把兄弟们都喊过来。” 侯三涛一边喊着,一边跑动,还好几个小组都相隔不远,很快就招呼到了一起,顺便还多带了二十多根短矛。 “大头,六福,子修,咱们四个组,二十个人,对上这么多海寇还是吃亏,咱们得讲点策略,不能硬着冲上去,咱们的首要目标是阻止海寇烧船,其他的等战兵到了再说。” 温凡是二伍伍长,既然一伍伍长虎子不在,按条例,他便是稚虎营的最高指挥了,于是开始布置作战计划。 “成,阿郎也说过让我们不要硬拼,保住自身才是最重要的任务,你的想法是对的,我支持。” 时子修出言表态,然后江丰和朱六福都表示同意。 四人简短的计较一番后,四个小组开始结着一个阵型,往桅杆那里推进。 八个刀盾手举着盾牌并行在最前面,然后是八个矛手,最后是四个短兵手若即若离的跟在阵后。 刀盾手们用腰刀有节奏的拍打着盾面,犹如战鼓之声,加上特意加重的踏步声,很快就引起了这伙海寇的注意。 刚要去解开缆绳把主帆降下来的海寇们不得不停止了动作,想要退到一旁结阵应对。 “干甚!赶紧把帆弄下来!一群怂货,对面不过一群小子,怕个卵啊!” 三当家急吼吼的出声喝止,挥舞着手里的长刀,命令这七个海寇继续落帆。 因为主帆其实很重,而且还受着风,所以用了七根缆绳来控制升降,而且还得同时操作七根缆绳,不然容易失去平衡导致卡住,那样落不下来,就没法烧到了。 七个海寇喽啰慑于三当家的积威,咬着牙走回到操作位上,伸手去解那用特殊手法打结的缆绳。 “蹲!” 稚虎营阵中,响起了温凡的口令。 第一排的刀盾手立刻单膝跪下,露出后面的矛手。 “投!” 随着这声口令,八杆短矛齐齐飞出,射向那七个海寇喽啰。 措手不及中,七个海寇慌乱的躲避着,依然有四个被短矛命中,受了轻重不一的伤,其中一人被洞穿胸膛,直接毙命,一人被射穿大腿,钉在甲板上,惨嚎不断。 还有一个被短矛正中手腕,一只手差点断为两截,只余一点皮肉还连接着,最后一个被短矛从腰腹处擦过,犁出了一条血沟。 到了这个时候,两个带伤却还能动以及另外三个海寇,哪里还会去忌惮三当家的威胁了,鬼哭狼叫的四散逃开。 而三当家身边的二十几名海寇也蠢蠢欲动,想要立时逃命。 不能说他们过于怕死,要知道,他们可没有任何防御装备,这短矛要是再向他们投掷过来,那就是挨宰的羊,加上他们本就丧了胆气,存了逃命的心思。 三当家正感觉进退两难,却忘记对面又举起的短矛,立刻招呼都不打,便往边上跑去,于是小喽啰们也是一哄而散。 “投!” 催命般的口令再次响起,喽啰们更是恨不得爹娘能给自己多生几条腿,跑得连滚带爬。 八根短矛飞入人群,爆出几篷血花,炸出几声惨呼。 第118章 .困兽 原本以为会有一番恶战的少年们,看着狼奔鼠窜的海寇们,都惊呆了双眼,原来阿郎说的是真的,战场上,丧失了斗志的战士,比任人宰割的猪羊还不如。 “保持阵型,缓缓追击!” 温凡按捺住立刻冲上去乱杀一通的冲动,保持冷静,依然遵循着林彻多次强调的命令,不求有功,但求不损一人。 两个多月的军事训练,服从命令的意识已经深深的刻进了少年们的骨子里,这群少年中也不乏有人心中对温凡的策略不以为然的,但是仍然规规矩矩的服从命令。 刀盾手路过那被短矛钉在甲板上不停哀嚎的海寇时,顺手就砍下了他的头颅,算是彻底解除了他的痛苦。 三当家见机得早,幸运的躲开了这一轮的投矛打击,撒开腿就跑,还保持这头脑清明的他,并没有盲目的瞎跑,而是观察好了附近情势,接着各种遮掩,往白眼鲛停留的地方拐去。 等到了地方,才傻了眼,这里已经空无一人了。 “小娘养的白眼鲛!竟然坑老子!” 三当家赶紧往船舷处跑,往外一看,贴在外面的那艘船,已经松开挠钩,开始脱离绑定往远处驶去了。 “白眼鲛!老子入你祖宗八辈!” 三当家这时候也没其他法子了,只好先顺着还绳子往留下的白眼鲛的坐船上溜,上面却一个人都没有,他想靠这艘船逃跑根本就不可能,这不是他一个人就能驾驶的,何况还和一号船用绳钉连在了一起。 白眼鲛此时正在那艘远离的船上,心有余悸的望着三个方向越来越近的伏兵船队,嘴里催促着作为舟师的六当家。 “老六,想法子快点提速!” “大哥,咱们往哪里去?回岛上么?” “岛上?从今天的设局来看,那阴险的小子怕是不会出这样的错漏,怕是已经把咱们老窝端了,如今,我们先往东,去流求岛,入娘的,等老子脱险,非得找姓蒲的算账!” “大哥,今天的事,和姓蒲的有什么相干?” “那姓蒲的号称泉州的坐地虎,竟然有人在他眼皮子下,设了这么一大局来围剿咱们,老子不信他毫不知情!操!老子替他干了多少黑活,竟然见死不救!” “大哥,你这么一说,倒是很有道理,就怕今天这事,他姓蒲的不但知道,甚至参了一脚,那咱们如何是好。” 白眼鲛听了这话,心头一突,该不会是这姓蒲的想借刀杀人,把自己灭口了吧。 “嘶,老六,你说的有理,那你说咱们该怎么办?” “大哥,我哪里能有办法?” “嗯?对了,齐军师呢?他满腹经纶,想必是能想到办法的。” 到了这个时候,白眼鲛总算想起了齐半仙。 “啊?军师?刚才换船前还见到他了,后面太过匆忙,就没顾得上,不知道他有没有跟过来。” “娘的,让人去找!” …… 宁小七被虎子扶着,进了楼仓。 “小七受伤了?”赵鹤云迎了上来。 “被一铁棍砸中了胸口,还不知道伤情又多重,先给他卸甲,待会等会合了杨教习,再把他船上的白悦找来。” 林彻的身高,没法去扶大长腿的宁小七,便抱着他的拿着他的双锏跟着后面。 “阿郎,俺应该没事,就是有点闷。” 宁小七脸色苍白,气息显得很迟缓。 “你别说话,希望肋骨没有断,不然就麻烦了。” 林彻皱着眉,看着宁蓝胸前那凹进去的护心镜,得亏宁小七舍身给他挡了这一棍,不然铁定要砸到他脑袋上。 赵鹤云和虎子一起把宁小七身上的甲胄卸了下来,然后扶着他在矮榻上躺下。 林彻给他解开身上的衣服,发现那胸口一片青紫,便用手触摸皮下的肋骨。 “嘶!” 宁小七倒吸一口凉气,然后咬着牙关,忍着痛。 “还好,应该没断,就不知道是不是会有骨裂,这怕是得将养好长一段时间了,鹤云兄,宁蓝就交给你照看了,外头还没完事,我得去看看,虎子,咱们走。” 林彻发现宁小七没有生命危险,便开始惦记战场了。 “恩,放心交给我,我会看好小七的,贤弟你也当心点。” 赵鹤云望着林彻走出去的背影,眼中蕴含着羡慕,同时有点痛恨自己手无缚鸡之力。 林彻和虎子二人走出楼仓后,发现船舯已经看不到人了,只有船首那边还传来着厮杀声,便加快脚步赶过去。 没多久,便看到稚虎营正在与七八个海寇战斗。 四个小组列着阵型,把海寇们四面围住,海寇们不得不猥集成一团,伸出的武器犹如刺猬对着四周。 “放下武器!饶你等不死!” 温凡用刀面拍击盾牌,口中大喝! “降!降!降!” 其余刀盾手也跟着节奏拍击盾牌,以紧逼不舍的声势,意图胁迫海寇投降。 “呸!降你奶奶个腿!老子纵横大洋的时候,你们这帮狗崽子还在娘们裤裆里呢,入娘的有种出来和老子单挑!” 一个海寇小头目狠厉的吐出一口浓痰,握着一把长柄朴刀,上前几步,向少年们挑衅。 “十三!干死他!” 董晋被脚边的浓痰激怒了,身子裹在盾牌后面,就往那小头目撞去! “突击!” 时子修来不及阻止,只好招呼全组一起上,自己也放平短矛从边上冲了过去。 被董晋这么一带,全组都动了,其他三组一看这情势,全都跃跃欲试。 温凡当机立断,“保持阵型,全体进攻!进!” 当董晋撞向那小头目时,那人虽然是个亡命徒,却也不是呆的,立马扭动刀柄,用厚厚的刀背向盾牌侧边砸去。 “董晋,左侧!” 周十三及时提醒。 董晋闻声,连忙把盾面往左偏。 “咚!” 小头目这一击力道惊人,董晋握着盾牌的左手被震得剧痛,差点松开。 “看矛!” 右侧的时子修大喝一声,以引起小头目的注意,同时矛尖往他胸口刺去。 小头目下意识的挥刀去挡。 周十三等得就是这一刻,矮身往前一突,手中短刀从小头目腹部割过。 “啊!” 小头目痛呼,低头一看,肚皮破了一个豁口,绿色的肠子带着红黑的血水往外淌。 当他慌忙丢开朴刀,想用手去捂的时候,一个锋利的矛尖捅进了他的胸膛。 却是跟在周十三身后的林铁丹,配合默契的一击绝杀。 董晋上前,顶着盾牌一撞,小头目濒死的身体脱离矛尖,胸口处的大洞飙出血注。 董晋这一撞,饱含怒气,直接把还有一口气的小头目撞向了后面那堆海寇。 海寇们正伸着各自的武器,当即被插入了飞来的小头目身体中,真的是‘被插入’,海寇们可以保证自己不是故意的,当然,已经死得透透的小头目也没法找他们问罪了。 稚虎营的少年们,趁着这个机会,加快脚步,掩杀上来。 面对困兽犹斗的海寇,少年们急而不乱,忙而不慌,依然保持着阵型,四面合围开始了绞杀。 圈中的海寇们,拼死抵抗,却发现递上来的锋刃源源不绝,刚架开一个矛头,就又来一把刀尖。 血雾愈发弥漫,惨叫声却越来越少! 第119章 .清扫 一场绞杀,花了不到三分钟,七八个海寇就都倒在了血泊中。 赶来的林彻和虎子,只来得及欣赏一场表演,压根没插上手。 说起来,其实除了那个小头目,其他海寇其实是想投降求生的,只是被那傻逼小头目一搅合,少年们被激起了中二之气,根本不在给他们机会了。 “董晋!刚才太莽撞了!有你这么打仗的?回去后,给我写份检讨!不得少于三千字!” 林彻很是头疼董晋这种热血冲头后的鲁莽行为,刚才若是海寇们还有心气,都如那小头目一般拼死一搏的话,稚虎营绝对免不了伤亡! “哦,知道了,我回去就写。” 董晋咧嘴一笑,坦直的接下了惩罚,刚才手刃两个海寇,让他觉得很痛快,冷静下来后也明白自己的行为有可能害了战友,自认该罚。 “哼!别给我嬉皮笑脸!回去再和你算账!” 林彻暂时放过董晋,再注意了一下四周,发觉船上的厮杀声渐渐平息了下来,想来,应该是船上剩余的海寇都被解决了。 “温凡,你那组去找找许三和,让他把船上各处都仔细清扫一遍,不要有啥漏网之鱼。” “喏!我们这就去。” “其他人跟我来,下去看看海寇船上还有没有人。” …… 海面上,十几条海寇船看着就像落入网中的沙丁鱼,在波涛间四窜挣扎。 三面合围而来的船队,断绝了他们所有突围的希望。 “杨头,前面有三艘船朝我们驶来了!” 丙字船队的五千料旗舰上,船首桅杆上的瞭望手,大喊着向杨巍成报告。 杨巍成挥挥手,表示听到了,他想着尽快和林彻会和,在号角声停止后,已经稍微向东偏转了航向,没想到竟然遇到铁头娃,明知道这边有伏兵还敢从这逃跑。 “传令,除了丙一号船,其余九艘船,三三一组,把这伙瞎了眼的狗贼截下来,速战速决,必要时,可以动用燃/烧瓶!” 杨巍成心中担忧林彻的情况,不想被这三艘海寇船耽搁,但是又不能放他们离去,因为林彻的命令是一网打尽。 随着传令的号角声,九艘两千料快船,顺着编号,三艘一组,向海寇船迎了上去。 …… 战场东北角,护一和护二从五号船的前头饶过,全速前进,打算前去一号船那边看看,林彻在那上面,不容有失。 “坤头,右前方有一艘船在往东行驶,看起来应该是海寇。” 护一船头的瞭望手高喊。 一个矫健的汉子闻言,跨步走了过去,“望远镜给我!” 汉子举起望远镜,顺着瞭望手所指方向看去。 “是海寇船!跑得真快,怕是条大鱼,给护二传信,不能让他跑了。” 这汉子名叫陈啸坤,是林彻外祖父同族后辈,今年刚好三十岁,十六岁的时候,就进了福建左翼军的水营,在那里厮混了十年,在水军准备将的职位上做了两年后,便退役回到陈家船队中。 陈啸坤从军多年,后来也是在海上搏杀,为陈家商船保驾护航,海战水平很不错,是陈家的杀手锏,这次为了林彻的安全,陈老头点名让他跟随护卫。 两艘护卫船刚才只是在海寇的船队中骚扰,没有靠帮近战,也就消耗了一些箭矢和燃\烧瓶,烧掉了四艘海寇船,自身却没有什么损失。 这艘被发现的船,正是白眼鲛所在,他趁着混乱,便从林彻的大船间隙中超过,离开包围圈以后,转舵向东,打算先到流求岛避避风头先。 可惜,老天爷似乎对他有些不满意,让他偏偏撞到了在战场边缘游弋的两艘护卫舰。 “大当家!有船再追我们,还有一艘往我们前面抄过去了!” 负责观望的喽啰惊声大呼,把正在思考未来的白眼鲛吓了个激灵。 “入你娘的!吼那么大声干嘛!老子又没聋…”白眼鲛攀到船舷上,往海面巡视,“直娘贼!这些人都他娘的狗鼻子么?老子才爬出坑,就他娘的追来了!” “大哥,这怎么办?” 六当家负责操船,但是往哪里走,却是白眼鲛做主。 “能怎么办?保持航向,听天由命,对方和咱们都是差不多的船,想要追上咱们,怎么也得三四个时辰吧,走一步算一步吧,这次真他娘撞邪了。” 白眼鲛揉了揉布满血丝的一双大白眼,语调中满是丧气,大腿上的刀伤疼得让他心力憔悴。 …… 林彻这边,许三和得知他要去扫荡海寇船,便给他派了二十几名战兵。 战兵们顺着绳索滑到海寇船上,侦测了一下落脚点附近,确认安全了,林彻和稚虎营才下去。 “保持三人以上同行,把船上各个角落都仔细搜一遍,要是没人了,再让水手来。” 林彻虽然看不上海寇的船,但是这艘船是白眼鲛的座船,状况还是很不错的,怎么的也值个万把贯钱吧,也算有所缴获了。 除了江丰小组,其他人都各自散开,开始排查,林彻便带着虎子和江丰小组往楼仓走去。 这时代的船,因为技术原因,控制航向的舵杆只能设置的船尾,因此为了便于指挥,往往作为船长的纲首也只能把指挥室也设置在尾部的楼仓里。 虎子一马当先,走到舱门口,抬脚就踹,虚掩的木头门‘啪’的一声便开了。 “干嘛这么粗鲁!败家子!这可已经是自家的船了,也不知道爱惜。” 林彻看得眼皮直跳,被虎子气得够呛。 “额,阿郎,俺没想到这一茬…” 虎子擦擦额头,一脸讪讪。 “我看你就想得到吃,哼,还愣着干嘛,开路啊。” 林彻也就嘴上说说,不然还能把虎子怎么样。 “好嘞,阿郎你慢点再进来。” 虎子打着火把,跨进舱门,随后江大头、胡鹰、侯三涛也跟了进去,留下李克义和朱东俊陪这林彻。 随即,舱里传来翻箱倒柜的噼里啪啦,林彻不由冲着门里大喊,“能不能给我轻点!刚才的话都当耳旁风了?” 真拿这帮小子没辙啊,总是这么粗枝大叶啊。 这一吼,动静总算小了许多,林彻也静静在门外等着。 “出来!” 突然里面响起了虎子一声大吼。 第120章 .审讯 “出来!” 虎子盯着一道隔板,攥紧了手中的朴刀。 其余三人听着动静,也提着武器围了过来。 “好汉,莫要杀我,小生这就出来,小生读书人,文弱得很,文弱得很。” 一阵悉悉索索,隔板一块一块的往里面卸,然后钻出一个穿着白袍的中年汉子。 “你是什么人!说!藏在这里想做什么勾当!” 虎子把刀架到这人肩膀上,唬得他两腿直抖。 “小,小生是,是被白眼鲛在海上劫持的读书人,谢谢好汉们救我脱离苦海。” 这人一把年纪了,为了活命,竟然在一群半大小子面前自称小生,真个没下限。 “糊弄鬼啊,给我老实点,不然砍了你的狗头。” 虎子才不吃他这一套呢,把刀锋往这人脖子上逼了一逼。 “好汉饶命!且听小生一言,小生说的是真话,小生两年前欲往南洋一行,却在海上遇到白眼鲛打劫,就这样被劫持了,随后他看小生读过几年书,便逼迫小生给他做军师,一开始,小生是不愿意的,后来迫于白眼鲛以性命相胁,便只好答应了,但是小生保证,这两年没有做啥伤天害理之事,而且小生还知道白眼鲛的许多机密,或许对好汉们有用。” 嘿,原来这人就是齐半仙,当白眼鲛从一号船上狼狈的退回来后,机灵的他便感觉情势不妙,于是也不想跟着白眼鲛逃跑,趁着混乱便找个角落躲了起来。 等海寇都换了另一艘船走了以后,他便想起了这么一处暗舱,就躲了进去,刚才虎子沉重的脚步声,吓得他不小心把烛台撞到了甲板上。 结果被虎子发现了,只好老实的出来,这会也聪明的在话语中体现自己的价值,以求活命。 “呸,就你还读书人呢,贪生怕死,为虎作伥,也好意思说自己是读书人?我看你是找打!” 虎子被林彻压迫着努力读了一个多月的书,还是很有长进的。 “好汉!相信小生啊,小生是老实人,只是为了活命才不得不屈身事贼的。” 齐半仙听出虎子口中虽然鄙夷,但是似乎没有杀他的意思了,心下略略一松,腹诽了一句,读书人不都这样么。 “别废话,要是敢不老实,俺就丢你去喂鲨鱼。” 虎子看齐半仙这样子就不顺眼,抬脚就踹。 “虎子,别闹了,把他交给阿郎,说不定阿郎有用呢。” 江丰开口,让虎子收回了一些力道,只在齐半仙的屁股上留了个脚印,没真的弄伤他。 齐半仙被带到了林彻身前,看到主事的人竟然是个孩子,也不由愣了眼。 林彻倒是颇为玩味的看着这个蓄着山羊胡子的中年书生,正要开口,却听到有人呼唤。 “阿郎,阿郎,这里抓到一个海寇,自称是白眼鲛的三当家。” 几个战兵押着那三当家过来,这倒霉鬼被白眼鲛耍了一道后,逃到这艘船,但他一个人没法驾着船跑路,便在一个船舱躲了起来,结果被轻易就找了出来。 三当家被五花大绑着,和齐半仙站了个面对面,“啊,军师,你也被丢下了啊。” 齐半仙不想搭理他,无奈的翻着白眼。 林彻认出了这个三当家,就是这个人刚才把那被自己割伤的人救走了,看来那人应该就是白眼鲛了。 “白眼鲛呢?” “小人不知道,小人被他耍弄了,他让我去烧船帆,自己却跑了,入他祖宗。” 三当家说着,不由心中狠狠,控制不住就骂了出来。 林彻一看,这人似乎没啥利用价值了,而且身为海寇三当家,伤天害理的恶事怕是没少做,想直接处死了事,免得浪费粮食。 但看了一眼齐半仙后,心里又转了个念头。 “拿把刀来。” 一个战兵把刀递给了林彻,林彻接过后,往齐半仙面前一丢。 “捡起来,你把这三当家杀了,换你自己一条活命。” “啊?” 齐半仙因为看起来就文弱,虎子他们也懒得找绳子,也就没绑住他。 这会,他望着脚边的长刀,不知所措,但想到林彻的话语,又颤颤巍巍的低下身子,把刀捡了起来。 齐半仙双手握着并不是很重的长刀,刀尖对着三当家,却一直在抖。 作为半个读书人的他,别说杀人了,鸡都没有杀过,现在即使关系到自己的性命,他也实在不知道该怎么下手。 只见他慢腾腾的挪动着脚步,把抖动的刀尖伸到三当家的脖子下面,咬着牙,双臂一使劲,想往前捅,但是仿佛那三当家喉咙处有道空气墙一般,就是捅不下去,结果又收了回来。 如此三番四次,那三当家没被他杀死,倒是吓都快被吓死了。 “狗入的齐衡,你他娘的真是个孬种,杀个人都杀不痛快,直娘贼的有甚卵用!赶紧给老子一个痛快,入你娘的!” 三当家看林彻的态度,自知今日必死,也懒得求饶了。 混江湖的就是这点和常人不同,若是有机会,要他们做狗都不是不可以,但是看出没机会了,倒也显得光棍。 齐半仙确实下不了手,尤其还是杀一个两年来朝夕相处的熟人,但是被三当家这么一激,顿时下定决心,眼睛一闭,举着刀就往前狠狠一捅。 就在要刺入三当家的喉咙之时,他却睁开眼睛,把刀往地上一丢,“小生,小生实在不敢杀人啊,这位郎君饶过小生吧。” “呸,怂货!” 三当家这个当事人倒是先骂出了口,仿佛齐半仙要杀的不是他一般。 “呵呵,那就算了。” 林彻目的达到,测出了齐半仙的心性,这种懦弱至极的读书人,还是比较好控制的。 “你们今日谁没有杀到人的?” 林彻转头向几个小子看去,既然齐半仙不敢杀,那就让稚虎营的沾沾血吧。 李克义走了出来,他今天是刀盾手,但是愣是没有杀到一个海寇,估计还是有点心软的因素在,不过这也正常,有些人性格就是这样,并不代表他不勇敢,只是心里还没有跨过那道坎罢了。 “我命令你,把他头砍下来!” 林彻面无表情,指着三当家对李克义发出命令。 “喏!” 服从成为下意识的李克义,很自然的用处了天天训练的劈砍动作,一个横斩,三当家就人头落地,喷出一股血泉。 一大篷血液喷洒在李克义脸上,此时的他却眼睛都不眨一下,似乎进入了一个奇怪的状态。 “杀个人都不会杀,还弄得满脸血,还是要多加强训练啊。” 林彻知道李克义已经过了那一关了,只是嘴里还是嘀嘀咕咕。 等战兵们把三当家的尸首都丢到海里后,林彻也不让人清理血迹,就对着还愣在那里的齐半仙发问。 “姓名!” “齐衡。” 齐半仙被这奇怪的问话方式打了个措手不及,不敢多想,老老实实的回答。 “性别!?” “ 啊?” 齐半仙蒙圈。 “就是问你,男的女的?” 虎子替林彻解释,藐视了齐半仙一眼,哼,就这也叫读书人?阿郎的话都听不懂,果然是个骗子。 “小生是男的。” 齐半仙只敢腹诽,这还用问?没眼睛么? “年龄!” 林彻语气依然冷淡。 “三十有六!” “籍贯!” “漳州人士!” “住址!” “平湖岛?” “问的是你被劫以前!” 边上的虎子恨不得再踹一脚,这人看起来有点傻啊。 “哦,泉州仙缘坊。” “职业!” “啊?” 齐半仙又蒙圈了,甚至开始怀疑是不是离开大陆这两年,世上已经过了几百年了,自己好歹也是半个读书人啊,怎得话都听不懂了。 “啊个屁啊,就是问你,干什么的!” 虎子越发确定这个人是个骗子了,就没见过这么笨的读书人。 “噢噢,小生以前替人算卦为生。” 齐半仙根本来不及思考,只能如实交代。 哼,果然是骗子,虎子心中暗暗佩服自己的识人之明,林彻以前就和他说过,算命跳大神的都是骗人的。 “都给谁算过?” 林彻总算不再是两个字的问话了。 “那可多了,蔡和裕蔡员外,陈海升陈官人,许平许通判……” 林彻没想到自己舅舅也是这半仙客户,见齐半仙一直说,他也不阻止,当然他并不是要知道这些人是谁,就算听了也多半不认识,他的目的是让齐衡从小问题开始,一直讲实话。 这询问技巧,他前世见识多了,当然拿来就用。 “家里几口人?都有谁” “五口,老爹老娘,娘子女儿。” “他们现在哪里?” “这…” 这里,齐半仙略有迟疑。 “说!” 林彻大喝一声,手中横刀弹出。 “都在漳州老家。” “老家是哪里?” “龙溪县海口镇。” 齐半仙不敢再有半点迟疑。 “为何要去南洋?” “小生勾搭了泉州通判的小妾,东窗事发,只得亡命天涯。” 齐半仙老老实实的说出真相,这事可是连白眼鲛都没问出来。 “白眼鲛是否和蒲寿庚有勾结!?” “是,不止白眼鲛,平湖岛大多数的海寇都和蒲家有勾连。” 齐半仙连自己的阴私都交代了,白眼鲛的事就更没啥好隐瞒了。 “他们怎么勾结?” “蒲家把需要抢劫方的航线,时间等情报传递给海寇,海寇顺藤摸瓜,把船货人都劫了,然后货物和不要的船交给蒲家销赃,有些人是蒲家的对头,就按蒲家的要求把人都做掉,一些有钱人会让他们家里人出重金来赎,其他的留在海寇寨子中做苦力。” …… 经过林彻的讯问,齐半仙竹筒倒豆子,把所知道的情报一股脑的交代了。 审问完,林彻也懒得杀他,让人把他押解下去。 第121章 .刘黑子请降投诚 刘真刘黑子,在平湖岛诸多海寇团伙中,实力仅次于白眼鲛,手底下有四百来个人,所以白眼鲛也最为忌惮他。 刘黑子这人,外表粗犷,生性却极为谨慎,这次行动一开始他就有疑虑,提出过反对意见,只是难违众意,最后才答应出兵的。 他和白眼鲛不同,他的老大位置是继承他老爹的,可以说是海盗世家了,所以他这个海二代作风不是很凶残,虽然海盗肯定作恶多端,但刘真多少还有点人性和底线。 他一般劫了船,如果可以的话,他会只要财货,把人放走,心情好的时候,还能给别人留条破船。 虽然同在平湖岛,但老二这个位置,还是很尴尬的,老大忌惮,下面惦记,加上他作风和其他海寇格格不入,免不了被人暗中排挤。 这次出来,刘黑子带了三条船,三百多个弟兄,可以算是主力了。 只是刘黑子一开始就留了心眼,早就存了只打顺风仗的打算,从遭遇林彻船队后,发现他们逃离的航线很是奇怪,当时便起了疑心。 等林彻发出信号烟火时,他就更觉得事情不妙,于是白眼鲛发出进攻的号令时,他的三艘船便落到了船队的最后头。 所以很幸运的躲开了火弹攻击,等丁四海的船停下来灭火后,他干脆也降帆减速,慢慢的飘着。 他原本想着,让其他人去围攻五艘大船,自己这三艘船便趁机从缝隙中穿过去,然后直接逃之夭夭。 然而正在他开始要行动的时候,陈啸坤带着两艘护卫船搅入了海寇船群中,还到处丢燃烧弹,射火箭。 如此一来,迫于那霸道燃烧弹的威胁,刘黑子就不敢冒险往前闯了,原来的打算自然破产。 正在他另想办法的时候,三面都响起了号角,这情势容不得他多做考虑了,干脆选择往西北跑,一来比较顺风,二来北边是自己老巢方向,急切之下,下意识的做出了这样的抉择。 说起来,茫茫大海,从概率来讲,他还是有机会擦过来敌的视野范围,尤其是他根据号角声变化的方位,估计了来敌的航向,逃离的把握就更大了。 但是他哪里知道杨巍成因为关切林彻,改变了航向,而且还装备有望远镜这种神话中千里眼一样的事物。 等他看到九艘船直冲他们而来的时候,还满心不解,这他娘的是怎么看到自家船的,刚才他一直在注意海面情况的,都没看到那边有船。 现在双方对向而行,加上对方来势汹汹,短短一刻钟,就到了五里外了,刘黑子也来不及改变航向了,他明白,今天是在劫难逃了。 这九艘船,三艘一组,成品字形阵列,每组选了一艘海寇船,打算让最前面的船直接和海寇船相撞,利用加装的撞角和加固过的龙骨,硬生生的怼上去。 待到相距两里时,海寇船却开始降帆,所有的船帆都降了下来,并且在船头火把边摇起了三尺长宽的白旗。 别奇怪,白旗代表投降的意思,大约秦朝时便开始了,当时秦人自认五行属水,水为黑色,所以服色旗号都尚黑,秦末刘邦进取关中,直逼咸阳,秦子婴投降,便以‘国色’的反色-白色为服,以出降,此后白旗为停战或投降的意思便一直延续。 眼下这情形,自然不会是停战谈判的意思了,对方船帆都降下来了,就像是野兽把肚皮袒露,战士把武器丢弃一个意思,船只在海上失去了动力,那就只有任人宰割了。 丙字船队看到对方投降,也赶紧降速转舵,毕竟即使加强过船体,硬撞上去也难免损伤,如今自然能免则免。 刘黑子当真是光棍得很,见到自己处在绝对劣势,干脆了当的投降,这会把所有人都喊到了甲板上,等着对方过来受降。 稍稍落后一点的杨巍成看到三艘海寇船投降,想要发出号令,留下五艘船在这里受降,并控制海寇船,其他四艘继续跟着他往林彻处会和。 这时,东面的天空窜出两支紫色的焰火,杨巍成一看,才暂时放下了着急过去的计划。 因为这两支焰火的意思就是表示林彻那边安全,这就不需要再赶过去了,那杨巍成放下心来,决定亲自去海寇船上受降。 发出号令,让六艘船绕个圈,转向之后,每两艘夹靠一艘海寇船,然后登船控制局面。 刘黑子此刻心中忐忑,当决定投降后,自己这三百多人的性命就被摆上了砧板,是死是活,全凭对方主事人一句话。 此时,船上一百二十多人,都空着手,安静的看着对方战兵靠帮登船,各人脸上转着不同的神情,却都忍着内心的不安,愿意陪自己老大赌一把。 杨巍成的船比较大,靠过去后也麻烦,便放下一条小船,带了三个人划了过去。 “你就是这些人的头领?” 杨巍成看着眼前和自己差不多身高的黑瘦汉子,一脸探究的神情,在攻击发生先就率先投降,还真是一个识时务的家伙。 “回将军,鄙人刘真,这三艘船都是我手下兄弟,如今真心投诚,望将军收留。” 刘真小时候,跟着他爹的军师读过几年书,也不能算是完全粗鄙之人。 “哈哈,我可不是什么将军,充其量是个护院头子,至于刘当家你们的生死去留,我却做不了主,等我家阿郎决定吧,不过我估计你们应该不会有事了。” 杨巍成被刘黑子称了一声将军,心里还是很高兴的,他祖上确是不少大将统帅,只是到了后来没落了,他空有一身家传武艺,却没上过真正的沙场,心中未必没有复兴祖上荣光的心思。 “还望将军替鄙人美言几句,既然我们选择了投诚,那一定为自家郎君效力,如果将军信得过,我们现在就可以反戈,助将军围剿海寇。” 这刘黑子,还真是不一般,眼下就开始把杨巍成口中的阿郎当成自家郎君了,还愿意战场反戈,从被围剿者,变成围剿方的人。 “这……” 杨巍成有点意外,对刘黑子的提议有点心动,这样一来,自家就不用浪费兵力看守他们了,反而还增加了力量,只是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刘黑子,可别待会起了反复。 “将军,你看这样行不行,我到将军船上为质,让兄弟们操舟配合将军作战。” 刘黑子看出杨巍有些意动,便主动提出办法消解他的顾虑,既然都投降了,就干脆彻底点,出点力气将来也好说话点。 “那好吧,既然如此,待会我在你们船上各留下一队人,一是方便联络,二是控制你们的舵仓,你就随我回座船,如何?” 杨巍成也不是什么瞻前顾后的性子,如此也就决定了下来,还加了一道控制手段,如果这些海寇想要反复,就算不顾忌自己老大的性命,关键时候也能把他们的船舵给破坏了。 第122章 .收尾 海面上,三队伏兵都已经进入了战场海域,现在犹如牧人在羊群中套羊一般,把星散的海寇船一艘艘的攻占。 都没有太激烈的抵抗,一群海寇中,少有那视死如归的人。 林彻回到了一号船,至于两侧附着的海寇船,也让人取下了绳钉,解开了绑定,再安排了水手上去驾驶。 船上也被许三和仔细清理过,海寇不是被杀死,就是被俘虏了,然后被关进的底仓里,现在大家正在清理甲板上的尸体。 如果是自家的人,便被好好收殓起来,等到归航带回大陆好好安葬,至于海寇么,砍下脑袋用石灰硝制,无头尸身就草草的丢进海里喂鱼。 林彻回到楼仓里,宁小七还躺在矮榻上,身上盖着一床薄被,眼睛半睁半阖,气色好了一点,就是喘气不怎么顺畅。 赵鹤云没在里面,应该是去甲板还是什么地方看热闹去了,总算来了一次战场,就算没参加战斗,也得去感受一下吧。 “三和叔,我看大局差不多已经稳定了,你现在派人驾船去找杨教习的船,把白郎中接过来,宁蓝的伤势还是不要拖延的好,还有船上其他受伤的兄弟也需要好好救治。” 还有半个时辰就要天亮了,这场历时两个多时辰的海上战斗,总算要结束了,战果还算不错,符合预期,估计就算有逃走的海寇,也绝对不会多。 神经紧张了好几天的林彻,心情开始放松了起来,如今只想躺下来大睡一觉,只是还担心宁蓝这些伤员。 吩咐完,林彻便找个地方开始眯起了眼睛。 …… 八月十一,卯时还差一刻,大概就是五点四十六分的样子,东面的海天交接处,仿佛裂开了一条缝,一线红霞如利剑般,把天与海劈开。 几座岛屿中间的海域上,响彻了一夜的厮杀声已经消失殆尽,恢复了宁静。 四十多艘海船在浅水位置下了碇石,临时停泊着,海风带起微微的波浪,海船随之起伏摇摆,栓着碇石的铁链响出轻快的节奏。 离着不远处的地方,依然有四五艘两千料的船不快不慢的绕着圈子,犹如羊群周围的牧羊犬,忠实的警戒着外围。 战场已经打扫完毕了,海面还漂着一些还没燃烧完毕的木板,还有没来及被鲨鱼吞食的尸体。 一号船上,林彻小眯了一会,便被脚步声惊醒了过来,手立刻搭上了横在肚子上的刀把,等睁开眼睛后,才回味过来,战斗早就结束了。 “郎中,先给宁蓝看看伤。” 既然醒了,林彻也就爬了起来,招呼着被找来的白悦。 宁小七由于气闷,一直都没有睡着,这时看到白悦过来,主动揭开了身上的薄被。 “多点几只蜡烛。” 白悦见舱室里还不怎么明亮,便吩咐了一声。 跟在他身后的两个药童,麻利的好蜡烛,并且熟练的放在四周合适的位置,照得宁蓝身上纤毫毕现。 白悦仔细的看着宁蓝胸口那已经转为深青色的伤处,然后伸手触摸许久,最后把着宁蓝的脉,听了小半响才开口。 “还好,问题不大,胸壁和肺部有些损伤,导致胸腔略有积气,我开几服药,然后让小七躺着静养些日子,便可痊愈,也不会有什么后患。” “那就好,那郎中你带了药么?” “带了,等下就能熬上,好了,小七没啥事,我先去看看其他伤员。” “那郎中你先去吧,辛苦你了。” 望着白悦出去的背影,林彻感觉得抓紧时间多多培养医生了,不然白悦一个人忙不过来啊,军医制度也得加快建设步伐了。 “阿郎,具体战果出来了。” 许三和走了进来,打断了林彻的思绪。 “先报伤亡吧。” “我们这边死了七十四个,重伤三十五,轻伤两百四十一个。” “哎,伤亡有点大啊,把伤员看护好,回去后好好治疗,牺牲的人,也好仔细收殓,登记好姓名身份,我要好好抚恤。” 这伤亡有点出乎林彻的意料,不由让他皱起了眉头,看来,这船上作战和巷战差不多残酷啊,以后得把远程武器弄出来,尽量避免接舷战。 “喏,都吩咐下去了,待会我再去看一遍。” 许三和知道,其实大多数伤亡都是因为林彻决定留下来拦截造成的,不过他才不会那么不开眼的去挑明这事呢。 “恩,说说战果吧。” “缴获完好的船只十五艘,包括算是投诚的刘真那三艘,烧毁四艘,还有两艘半残的,投诚三百三十八人,俘虏四百九十人,杀死的大概在四百人左右,但是只有三百一十七枚首级,因为有些尸体落海,没有首级,也无法准确统计。” “恩?投诚?怎么回事?说说。” 相比于杀了多少海寇,林彻对这个投诚的人更感兴趣一点。 “是杨教习拦截到的,刚要攻击,那刘真就选择了投降,后来主动提出帮助我们攻击海寇,所以算是反正,杨教习对他感观不错,觉得可以收用。” “看来这刘真倒是个有意思的人,既然杨教习都说不错,那晚点倒要见见这人,要真是人才的话,收用也不是不可以。” “另外,刘真说他们一共来的是二十三艘船,这样的话,有两艘船去向不明,还有,最大的海盗头子,白眼鲛也下落不明,所以估计是跑了。另外,咱们的两艘护卫船也不知去向。” “跑就跑了吧,总没有尽善尽美的的事,对了,护卫船的领队是叫陈啸坤是吧,我外祖父说他不但英勇,还颇有将才,那说不定他们是去追逃跑的海寇了呢。” 说到这个陈啸坤,林彻想起陈老爷子说过他在左翼军中待了十来年,他记得这左翼军后来成为了蒲寿庚的帮凶,一起投降了元朝,但是现在蒲寿庚还没有那么高的官职,那左翼军应该还没有被过于渗透,稍后找陈啸坤了解一下先。 “大家也是这么认为的,云天叔和他蛮熟悉,说他洞察力很敏锐。” 许三和附和着林彻的猜测。 “那就等等吧,不管追没追到,总会回来的,对了,那石三呢?” “还活着,但是他没有主动向我们表明身份,不知道是不是还有啥想法,就先把他和丁四海那些海寇关在一起了。” “哦?既然这样,那就先由他吧。对了,船队都整理好了吧?” “已经整理好了。” “那就起航吧,先去平湖岛。” “喏,我去把命令传下去。” 片刻之后,一号船响起了起航的号角,于是所有的船只都收起碇石,升起了风帆。 金色的朝阳下,近五十艘船的大船队,在海面上鱼贯而行,向着北方,乘风破浪! 第123章 .驻泊平湖 平湖岛上原白眼鲛寨子。 黎万春、窦智、赵泗三人统带着两百人留守在这里,另外解救出来五百多个苦力也集中到了这里。 “春哥,你说林郎君那边顺利么?怎么还不见人来啊。” 窦智站在寨中最高点眺望着海面,嘴里冒出一句话。 “急啥,肯定是顺利的,林郎君的计划你又不是不知道,俺都挑不出啥毛病,只要运气不是太差,肯定马到成功的。” 黎万春虽然嘴上这样说,心里还是也有点忐忑的,因为这战场上的事可没有绝对的。 “咦,来了!” 窦智看到海平面冒出了桅杆,但是不敢确定来的是什么人。 黎万春原本在石头上坐着,闻言也腾的站了起来,眯着眼朝海面眺望。 半响过后,他才开口,“恩,是林家郎君,海寇没有这么多船,就算海寇赢了,也不可能驶回这么多来。” “那咱们去码头迎接吧。” 窦智总算放下了心。 “不急,这还有二三十里呢。” 黎万春倒是老神在在的。 …… 平湖岛总共有六七个码头,但是临近白眼鲛寨子这个才是最大的,不过这栈桥也就能同时容纳四艘船停靠,而且还没法停靠五千料的船,因为大船的船舷太高了,这栈桥修的时候就没做这个考虑。 因此林彻带着稚虎营换到两千料的船上再靠了过去,另外还有三艘船带着挑出来的俘虏也靠了过去,其他船就在海湾里下碇停泊。 这些俘虏三百多,大多数是一些小喽啰,虽然以前没少做坏事,但也没啥穷凶极恶之人,林彻准备让他们在这岛上劳动改造。 还有一百多俘虏,都是海寇中的各级头目,以及被人指出劣迹太甚,林彻认为罪该万死的那种,这些人得带回泉州,和那些首级一起向官府报功,因为还要给他舅舅陈海升弄个官职呢。 踏到地面了,虎子长舒一口气,虽然在船上已经有些适应了,不在那么晕船了,但还是脚踏实地的感觉舒坦啊。 “还愣着干啥呢,不用护卫阿郎么?” 许三和轻轻踹了虎子一脚。 “啊,嘿嘿,三和叔,我这就去。” 这一提醒,虎子赶忙跟上林彻,如今宁小七受伤,还在船上休养,林彻的贴身护卫就只有他了。 “恭迎林家郎君。恭迎赵公子。” 黎万春、窦智、赵泗带头施礼。 “诸位不必多礼,这次辛苦大家了,前头带路,咱们找个地方坐下来说。” 林彻摆摆手,心情显得很轻松。 等走进白眼鲛寨子中的聚义厅,众人一一坐下。 “万春哥,弟兄们可有伤亡?” “劳郎君关心,这次行动很是顺利,只有几个弟兄受了点小伤,没有大碍。” “那就好,看来哥哥们雄风不减当年啊,都是沙场好汉,哈哈,对了,那庄家的几人可有找到?” “恩,按着郎君的吩咐,第一时间便找到了,庄家的五人俱都安然,也就庄二郎生了点病,俺让大夫瞧过了,开了药,得调养一阵子才行,其他四人都在厅外呢,要唤他们进来么。” “让他们进来吧,我见见他们。” 庄家兄弟可是这次行动的导火索,后面还有重要的事情要落在他们身上呢,林彻当然想早点见见了。 庄大郎带着儿子和两个侄子,让人引领着走了进来,看到坐在首座的竟然是个八九岁的娃娃,不由大吃一惊,不过也明白这就是自己五人的救命恩人了。 “庄铿、庄松、庄枋、庄枫,叩谢郎君救命大恩。” 四人说完,便双膝跪地,五体投地的行大拜之礼。 “这如何使得,快,把他们扶起来,男儿膝下有黄金,上跪天,下跪地,中跪祖宗父母,怎能用如此大礼拜我呢,小子承受不起啊,庄大叔,几位庄家哥哥,快快起来。” 林彻不喜欢跪别人,也不喜欢别人跪他,宋朝汉人平时也没有跪来跪去的毛病,只是在蒙古征服华夏后,逼得汉人开始下跪了。 “郎君对我庄家两代五人的救命之恩,如同再造,与父母生育之恩也差不了什么,此礼该当。” 虽然有人搀扶他们,但四人却坚持拜完三次,方才起身。 林彻看他们的样子,心中也是无奈,这时候的人啊,仁义礼智信,礼却是摆上首位的。 边上的赵鹤云有些糊涂了,这什么鬼,打个海寇,怎么还有这么一处戏码。 林彻看到赵鹤云疑惑的眼神,便开口解释道,“鹤云兄,还记得道观的海寇吧?” “那如何能忘,可是跟眼下有何关系?” 赵鹤云没有理出这里面头绪,还是满脑子疑问。 “是这样的,我来泉州的时候,经过安溪,便在青阳铁场游览了一番,恰巧遇到铁场监使和孙公子在庄家催债?” “孙公子?贤弟说的可是孙元正?他一个读书人,催什么债。” “正是他,当时我就打听了一下……” 林彻把事情简单的说了一下,赵鹤云总算有点眉目了。 “嘶,我倒是忘了孙元正的表兄正是泉州铁案的掌务,但是,他哪里来的那么多钱可借。” “嘿嘿,他没有,但是蒲家有啊。” “恩?怎么又和蒲家扯上关系了,虽然蒲崇谟确实和他交好,但也不会随便拿出好几万贯给他去借贷吧。” “鹤云兄,你单纯了,那钱其实就是蒲家借出去的,目的就是为了图谋庄氏铁坊,只不过是让孙元正出面罢了。” “怎么图谋?贤弟又是如何知道的,那蒲崇谟看起来不像是这等卑鄙小人啊。” “简单的说,蒲家让孙元正出面,诱惑庄家借钱买船,把铁器贩卖都外洋,这就成为了庄家的债主,然后勾结海寇,在海上把庄家的船劫了,这样庄家还不上孙元正的债和铁场的买扑钱,只好把铁坊转让给孙元正了。” “嘶,那蒲家真的如此歹毒么?” “鹤云兄,可记得那日道观中,有个海寇对着蒲崇谟喊了一声,就被蒲崇谟一刀了结了之事吧。” “贤弟这一提醒,我想起来了,当时还觉得有点纳闷,这蒲崇谟怎得如此急躁呢,只是没有往心里去,嘶,亏得我还与他相处甚欢呢。” 赵鹤云今天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倒吸凉气了,心中甚至开始后怕。 第124章 .降人安置 经过林彻的解释,在加上还有齐半仙及其他海寇可以作证,赵鹤云已经相信蒲家不是表面那样的正经商人了。 “果然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啊,我大宋对蒲家如此厚待,他们竟然包藏如此之多的祸心,若是不早日除之,恐将酿成大祸啊。” 赵鹤云得知真相后,不由心中愤恨,恨不得马上回泉州铲平了蒲家。 “还有那孙元正,号称什么至诚君子,一副谦恭有礼的读书人样貌,却没想到心中如此龌蹉,和蒲家蛇鼠一窝狼狈为奸,简直是衣冠禽兽,还总是妄想打小妹的主意,幸亏贤弟识破他们的真面目,不然后果不堪设想啊。” 赵鹤云又想到孙元正,看起来文质彬彬,才华横溢,一直在追求赵乐燕,虽然赵乐燕对他说不上喜欢,却也不反感,某种程度上来说,二人也算是一对良配,若是赵乐燕点头的话,赵家很可能会答应这门婚事。 赵鹤云想到这里,不由打了个寒颤,再望向林彻时,心中越发感激。 “鹤云兄,此事稍后再说,眼下不急。” 这里人多口杂,虽然都是自己人,但是慎密一点为好。 “哈哈,贤弟说的是,愚兄莽撞了。” 赵鹤云明白过来,这种机密之事不宜当众谋划。 林赵二人的谈话,厅里的众人都听得很清楚,都对林彻的慧眼识奸人佩服万分。 在场的庄家四人,这才知道,自家的事情竟然还有这么多弯弯绕,原来并不是走霉运遇到海寇,而是一开始就被算计了,这蒲家真是狠毒啊,不但想要了自家的产业,要不是这林家郎君相救,自己这五人过不了多久,便要被丢到海里喂鲨鱼了,虽然家中还有一个幼子在,也难保以后不会被害了,这简直是要庄家断子绝孙啊。 想到这里,庄大郎不由又想跪下叩谢,这林郎君对自家的恩情简直天大了。 林彻瞅见庄大郎的异样,赶紧给虎子打了个颜色。 虎子会意,立马跨步上前扶住庄大郎,也有其他人去扶住他的子侄三人。 虎子的力气就不是庄大郎能相抗的了,对然他打铁出身,力气小不到哪里去。 “庄大叔,都说了不必如此大礼,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小事而已。” 林彻摆摆手,可不想再被跪一次了。 见林彻这么说,加上确实被虎子架着根本跪不下去,庄大郎只得作罢,暗暗把恩情记在心里,决定以后庄家要时代铭记林家郎君的恩情。 “郎君,往后但有吩咐,我庄家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不必如此,不必如此。” 林彻口中说道,心里却乐开了花,嘿嘿,这庄氏铁坊逃不出自己手心了,当然,林彻肯定也不会亏待他们家,到时候也算是合作共赢了。 “郎君,我还有一事,有人托我给郎君带个话,不知当不当讲。” 庄大郎这时想起自己答应别人的事情,这会又感觉有些唐突了。 “哦?带话?那你直说无妨。” 林彻好奇起来。 “是这样的,有一对姓史的父子,也是被海寇掠来的,因为有家传的航海术,加上常年在海上闯荡,对东海南海都非常熟悉,之前白眼鲛一直逼迫他们父子,想让他们入伙海寇,以借用他们的航海本事,但是他们一直不肯从贼,便受了很多折磨,现在身子很差,命在旦夕,知道我要来拜见郎君,便托我和郎君说,请求郎君救救他们,若是他们能活下来,便一世为郎君所用。” 这庄大郎还真是个厚道人,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说得清清楚楚,也许是他觉得林彻是个善人吧。 “恩,我明白了,没想到还有这么有傲骨之人,真是让人钦佩,就算不能为我所用,也是值得全力救治的,放心,待会我安排最好的大夫去给他们看。” 有人才怎能放过呢,救,当然要救,即使不惜血本。 庄家四人随后退了下去,等明天跟着船队回泉州。 随后林彻吩咐人去把白悦找来,让他给那史家父子瞧瞧,既然是被折磨导致的,那应该外伤不少,没有哪个大夫会比白悦精通了。 白悦也真是上辈子欠了林彻的,船上那么多伤员都还没看完,又被指使着做牛马。 事情刚说完,厅外就进来一帮人,领头的是赵廷臻和杨巍成。 相互见礼后,赵廷臻先说话了,“林贤侄,真是神机妙算啊,为祸东南海面数十年的海寇,今日一朝去除,功莫大焉。” “二叔过奖了,都是大家帮衬,弟兄们英勇,小子只是动动嘴皮子,没起多大作用。” 做人嘛,谦虚还是要的。 “哈哈,贤侄过谦了,今日开了个好头,祝你我两家日后合作愈发顺利。” 赵廷臻对林彻越发刮目相看了,觉得自家走了一步好棋。 “二叔且坐,待会宴席上来,边吃边聊。” 等赵廷臻往座位走去的时候,杨巍成把身后一个黑瘦的汉子让了出来,“阿郎,这位便是投诚的刘真刘当家。” “小人刘真,见过郎君。” 刘黑子心中震惊,谁能想到,眼前这八九岁模样的孩子,竟然就是一手策划覆灭一千多海寇之人。 “不用多礼,你能弃暗投明,今日也是有功,对于将来,你可有什么打算。” 林彻目光炯炯的望着刘黑子。 “小人哪有什么打算,既然投诚了,那就听凭郎君吩咐,若是有可能,谁愿意一直做贼啊。” 刘黑子明白,这是林彻在试探他的诚意了。 “恩,说实话,我将来需要很多战船,真正的战船,所以愿意留在我这里的话,我有两个三个选择供你们挑。” “郎君请讲。” “一是留在我的船队中,为以后成立水军做准备,但是,我的军中不是什么人都要的,最重要的是,要守军规。” “二是依然以海寇的身份存在,作为我力量的暗子,规矩没有军中那么严,但是也有铁律要遵守。” “三是,如果有人厌倦了打打杀杀,我也可以让他做一个普通百姓,但不是回大陆,而是去流求岛,不用多久,我便要开发那里。” 刘真听到这三个选择,算是喜出望外,这下兄弟们总算能有个归宿了,也不算愧对死去的老爹了。 “郎君,这三个选择都很好,小人有个小问题就是,若是选择第二个,以后还可以转选第一个和第三个么?” 刘真自己是想选第一个的,那意味着以后将有机会出人头地,但是又担心一下子不适应那么多规矩,所以觉得可以用第二个做一个过度,到时候觉得可以从军,或者想做普通人才更稳妥。 第125章 .庆功酒 “那倒是没啥问题,只是话说在明处,就算保持海寇身份,也是要经过整编的,我要对这只队伍有绝对控制权,你能接受么?” 林彻预想到刘黑子会这样选。 “当然没问题,以后咱们就是吃郎君的饭,当然一切都听郎君的。” 刘黑子是个灵醒人,自然知道到了这个地步,自己肯定无法保持独立自主了,但他并不是很在意海盗头子这个身份。 “好,你愿意这样想就好,那具体的晚点再说,你也先坐下吧。” 林彻看到许三和走了过来,应该是有事和他说,便让刘黑子先入座,反正也不是一时半会能定下来的事。 “阿郎,石三把丁四海说服了,丁四海愿意投靠咱们。” 许三和在林彻耳边轻声报告。 “呵呵,我说石三打什么主意呢,投靠就投靠吧,多一个也不多。” 原本林彻倒是不在意这丁四海,不过嘛,现在倒是个牵制刘黑子的好人选。 “另外,那丁四海说他知道白眼鲛可能藏宝的地方。” “恩?” 林彻来了兴趣,原本黎万春还和他说,周围所有的海寇巢穴都扫荡过了,财物不算少,都打包放在船上,还没来得及清点呢,唯一奇怪的是白眼鲛寨子中找出的财物显得少了点。 没想到啊,竟然还有个这么大的惊喜礼包在后头,这可是齐半仙都不知道的秘密,这丁四海居然知道。 要是真找出宝来,那还少不得再给石三记一大功呢。 “既然如此,让他们都进来吧,一起吃个饭,饭后再去找哪个宝藏,恩,把陈平也找来,他也是有功之臣。” 午宴开始,大厅里坐满了这次行动三方的代表人物。 陈家的代表叫周奉,是林彻舅舅陈海升的左膀右臂,四十来岁,是陈家武力中的核心人物之一。 这次他带领乙字船队的十一艘船,提前一个晚上出海,避开了海寇的侦测,埋伏在了东山岛海湾里。 利用望远镜监视海寇的动向,等海寇开始行动后,便在他们视野范围外远远的跟着,最终等林彻的发起信号后,参与了围剿。 作为行动参与人的周奉,对林彻这个主家的外姓小郎君,此刻是无比佩服,加上陈海升私下叮嘱,告诉他这个小郎君以后将要继承陈家,所以现在他完全把林彻视为少主。 林彻和赵鹤云二人坐在主位上,原本赵鹤云想让他二叔坐的,但是赵廷臻坚持说这次行动是赵老爷子指定由赵鹤云统领赵家船队的,主位就该赵鹤云坐。 席上用的酒,自然是林家的白酒了,林彻把自己的杯子斟满,然后站了起来,把杯子举得高高的。 “请大家举起酒杯,这次行动很完美,大家配合得很不错,在这里,我认为第一杯酒应该敬那些牺牲的勇士们,祝他们一路走好。” 说完,林彻把杯中酒慢慢淋在了地面上。 “敬勇士!” 厅中所有人异口同声,然后学着林彻把酒淋在地上。 “过段时间,我将在这座岛的最高处,立上一座石碑,把勇士们的名字和他们的功绩都镌刻上去,以后四时香火供奉,以慰勇士们的在天之灵。” 林彻此言一出,众人心中巨震,这是要让那些战死者成神啊。 赵鹤云只是觉得林彻有情有义,不亏待每一个为他做事的人。 而赵廷臻阅历却丰富得多,能想到事情的本质,这时深深的看了林彻几眼,这孩子果然心思远大啊,这一招下去,人心免不得向他靠拢,以后绝对少不了甘愿为他赴死之人。 还好,将来两家是盟友,就是年纪小了点,不然把乐燕配给他倒是不错。 林彻不知道赵廷臻此刻心里想着让他做赵家女婿的可能性,只是觉得这赵二叔看自己的眼神有点怪怪的。 他再次斟满一杯酒举了起来,“这一杯,敬所有参与本次行动的人,是你们每一个人的努力,才有了今天的胜利,敬大家!饮胜!” 林彻一口闷掉了杯中酒,严格的来说,不算当初试酒,这是他这一世第一次饮酒,算是为了人生中第一次战争的胜利破例了。 “敬郎君!饮胜!” 今天这场畅快淋漓的胜利,确实值得庆祝,官兵都做不到的事情,被他们这些人做到了,所有人心中都有一股强烈的自豪感。 等众人干杯后,林彻又举起酒杯,“这第三杯,敬我们的未来!希望大家能帮助我,开创出一片属于我们自己的天地!” 说完,又仰头干了这杯。 这句话,让厅中许多人听得似懂非懂,但是都隐约向往那所谓的属于自己的天地。 赵鹤云听林彻说过自己的志向,于是显得最为激动。 “贤弟说得好!祝我们有一个美好的未来!干了!” “敬未来!饮胜!” 这杯酒,所有人都喝得豪情万丈,即使是刘黑子和丁四海二人,都被感染了。 “哈哈哈,好了,我年纪还小,本来不该喝酒的,只是今日意义不同,破例喝了两杯,接下来我便不喝了,你们大家放心尽情喝,已经安排好了轮值放哨!只要不耽搁明日回航便是。” 两杯五十度的白酒,对于林彻这具没有经过酒精考验的身体,还是很有冲击力的,让林彻已经有些微醺了。 虽然林彻说让大家放开了喝,但大家看看自己案上这个只能装三两的酒瓶,许多人都不由撇撇嘴,就这?也叫放开喝? 腹诽归腹诽,但是大家也明白,这个时候确实不该太过放浪,而且这林家的美酒,比以往喝的带劲多了,这么一点也能让人很尽兴了。 林彻吃了几只虾,然后饶有兴味的看着厅中大家推杯换盏,不由发现了穿梭于席间传菜的女人。 刚才没注意,现在才意识到这个问题,这岛上哪来的这么多女人。 “豆子哥,这些女人是怎么回事?” 林彻不由对离着他比较近的窦智问了起来。 “回郎君,这些女人都是被海寇买来的,然后在岛上建了妓寨,逼良为娼,供那些海寇淫乐,说起来都是一群可怜人,如今被咱们解救了,便想为咱们做点事,稍作报答。” 窦智说起这些女人,也是一脸唏嘘。 “哎,这世道…既然咱们遇上了,那就好好安置她们吧,有想回家的,咱们就想办法送回去,若是不想回去,那就以后迁到流求岛,以后好好过日子。” 这时候,林彻心中想改变这个世界的愿望,又强烈了几分。 第126章 .规划平湖岛 午宴过后,林彻叫来丁四海询问宝藏之事。 原来,白眼鲛这个人,做事一向比较独,在他纵横海上这十来年里,抢劫到得财物,每次都是他一个人占大头,他的分配方式就是五成归他,两成归公,剩下三成才按等级让手下去分。 由于他和蒲家的合作,这十几年也不知道积累了多少财富,按他的性子,当然不可能放在寨子里,而是找了一处隐秘的地方藏好。 每次去藏,他都只带那十几个绝对心腹,所以没什么人知道这个秘密。 而丁四海有次和其中一人喝酒,那家伙不小心漏了一句,于是便上了心,开始收买白眼鲛的其他手下,让他们留意每次销赃之后白眼鲛的动向。 花了半年多时间,总算有了一些蛛丝马迹,却还没来得及去确认,就发生了这几天的事。 这次,当他的船被燃烧弹攻击到了以后,不得不停下来灭火,但是船只依然被那诡异的大火损坏严重,失去了动力,只得漂在海上。 结果就被俘虏了,而他身边的二五仔石三,为了多点功劳,也可能想救他一命,便没有暴露身份,而是试着说服他投靠林彻。 好死不如赖活着,有活命的机会丁四海当然想要了,只是不觉得抓住自己的人会稀罕自己的投靠。 不得已,石三只好对他说了实话。 得知石三竟然是个卧底细作,丁四海震惊了,当场给了自己一巴掌,恨自己瞎了眼,引狼入室。 但是冷静下来后,又庆幸石三是个卧底,而且还有想救自己一命的想法,便让石三去试试,怕不是很保险,便把宝藏的秘密拿出来加码。 “在一个无名岛?” “是的,小人已经观察过多次了,虽然白眼鲛每次都要绕不同的方位,但是最终都是往一个方向去了,而那里只有一座方圆不过三里的小岛。” “这样说起来,那就很有可能了,好,待会我派人跟着你去,只要找到宝藏,你以往的罪过,可以既往不咎,若是以后表现好的话,可以让你和刘真一起统领剑鱼营。” “谢郎君恩典,小人一定尽心找到宝藏的。” …… 林彻派了杨巍成陪着丁四海去寻宝,自己却开始规划平湖岛的建设。 这里的地理位置很好,与对面的金门岛,就像两个门柱或桥墩,控制了这两个地方,就等于控制的海峡的大门和桥梁。 另外这里岛屿众多,海况比较复杂,比较有利于防守,而且平湖岛西南两个大小海湾,挺适合停泊舰船的。 林彻打算把这里建立成为一处海军基地,只是建筑材料有点麻烦。 想到这里,林彻不由思念起了小虫,也不知道水泥试验得怎么样了。 观察过地形以后,林彻绘了个粗糙的地图,然后在上面添上建筑设施,码头,灯塔,炮台,兵营,库房…… 还得建立个生活圈,虽然是军事基地,但是民用设施也是必不可少的,毕竟当兵的也是人,还有他们的家属,就算光棍汉,林彻将来也要给他们找来老婆的。 另外得迁移一些百姓过来,为军营提供各种需求,种植蔬菜瓜果,养殖猪羊鸡鸭,经营一些日用商品,还有杂务劳工。 这样一规划,怕是得有小半年才能初步完成,其中头等大事,就是人口。 林彻放下笔,揉了揉眉心,哎,创业真是难啊。 还有流求的开发也该着手了,得在明年春耕前落实到位,不然又得浪费一年啊。 这人口去哪里搞啊。 算了,回泉州再想办法吧,赵家应该有路子。 随后林彻开始安排岛上的留守人员以及先期工作。 现在俘虏加起来差不多四百来人,林彻将他们五人编成一组,五十人一队,施行连坐法,进行劳动改造,第一个任务就是在码头上修建三条石质栈桥。 林彻也给出了期限,基础以两年为期,表现得好的话,到时候释放为平民,若是有功劳,则可提前释放,人才的话可以加入军队,若是期间触犯了规矩,那就延长改造时间,不设上限。 而暂时负责看管他们的,主要是由刘黑子投诚的三百多人改编而成的剑鱼营,这就是林彻鸡贼的地方,让这些昨天还是一个阵营的双方,变成狱卒和牢犯的关系,这样必然会产生摩擦和矛盾。 等丁四海也放入剑鱼营后,慢慢从表现良好的俘虏中吸收人员到他手下,让剑鱼营形成牵制和平衡。 另外,石三和陈平也将带上一些林家的人进入剑鱼营,明目张胆的掺沙子,让这个鱼龙混杂的剑鱼营形成三方制衡。 而真正的驻守主力,则是黎万春、窦智、赵泗、成汀四人统领的平湖营,这个营由一百五十几个宁家军老兵,一百来林家护卫,一百陈家护卫,两百赵家战兵混编而成。 虽然黎窦二人是借用来的,但谁让林彻手上缺人呢,便继续借用,想来宁钊也不会反对,反正如今岩干寨也不缺这点武力,至于后面什么时候还,会不会还,林彻暂时没考虑。 剑鱼营和平湖营的编制暂时都按照石城巡检司的来,反正他们都不算真正的海军,作战手段都是陆战那一套,这样编制也没啥问题。 以后等真正的战船建造出来后,再根据战法来改编制也来得及。 等这些弄完,一下午就过去了,也仅仅是把编制方法设计出来,具体执行还得慢慢来,林彻自己还得先回泉州一趟,所以肯定快不起来。 “万春哥,明天我得先回泉州,这岛上就交给你了,我也会时常过来的,豆子哥,赵壮士,成壮士,也要辛苦你们好好协助万春哥了。” 吃晚饭的时候,林彻还忙着和留守的几人沟通着,把要办的事情交代下去。 “喏,俺定不负郎君所托。” 黎万春对接下这个任务并不担心,以前他在军中的职位便是指挥使,统带五百人马。 “好,我也相信你们能做好的,来,吃饭先。” 林彻庆幸遇到了宁钊,他手下可是有不少人才啊,往后建军少不得依靠了。 这时有人迈着匆忙的脚步走到林彻案前,“阿郎,两艘护卫船回来了,还多有一艘。” 第127章 .白眼鲛落网 林彻放下碗筷,起身往外走。 他倒不是在意抓回来的海寇,而是手下凯旋而归,他这个主帅当然得去迎接,这个姿态是必须要有的。 来到码头,三艘船还没靠岸呢,这就是用望远镜瞭望的好处,可以提前很多时间发现海面上来的船只,如果是敌人,便可早早做好防御准备。 林彻和赵鹤云二人站在一处望台上,趁着等待的时间聊了起来。 “鹤云兄,如今静公掌着市舶司,可有什么办法对付蒲家么?” “现在虽然市舶使是我大父,但他一向不怎么管司里的庶政,其实更多是挂名,这市舶司收税的大头基本都是那些番商,而蒲家在番商里头的影响力是极大的,所以蒲寿庚虽然只在十几年前担了一任市舶司提举,但是他当时提拔安插的事务官及小吏都还大量在位,他倒是能当市舶司半个家呢。” “竟然有这等事?这倒是稀奇,只听过人走茶凉,这蒲寿庚一个外族竟然还能对十几年前任职过得衙门有如此巨大的影响力。” “嗐,他又不是丢官卸职,如今还任着漳泉沿海制置使呢,虽然没啥实权,但是论官场排名,也算是泉州地界的第三把手了,加上那些官吏却是精通业务,和番商们又熟悉,为了好好把税收上来,他之后的历任掌市舶都无心改变。” “难道没人担心他借此做大,最后树大根深,控制地方么?” “哎,谁会知道一个寄我篱下的番人心思如此诡诈,怎么也不会相信一个外族能控制地方啊。他看来就是个商人而已。” “你们啊,对自己人倒是防得紧。” “谁说不是呢,我家身为宗室,其实是最被朝廷防备的一群人。” “恩,先不说了,他们来了,我们先去迎接吧。” 三艘船靠上了栈桥,然后船头船尾都扔下绳索,栈桥上自然有人接过绳头,牢牢绑在栓柱上,这是为了把停靠的船固定住,免得飘来荡去的。 然后船上伸出桥板搭在栈桥上,接着便走下了一个大汉。 他看到林彻和赵鹤云二人竟然前来迎接,连忙走上前率先施礼。 “陈啸坤拜见郎君,拜见赵公子,劳烦二位前来迎接在下,实在是过于抬举了。” 林彻回礼,“坤叔,自家人不说两家话,你现在可是有功之人,我和鹤云兄前来迎接那是应当的。” “这抓回来的可是大鱼?”赵鹤云也微笑回礼。 “是白眼鲛,追了他四五个时辰才逮住了。” 陈啸坤庆幸自己运气不错,抓到的是白眼鲛,再多花四五天都是值得的。 “哈哈,坤叔又立一大功,弥补了这次行动的遗憾。” 有了白眼鲛这个最大的海寇头子,在官府那边才能显得更有分量。 …… 杨巍成带着两艘船,在丁四海的指引下,花了一个多时辰,到达了无名岛。 岛上一片荒凉,寸草不生,石头倒是不少。 因为也不知道宝藏具体是藏在哪里,于是两百多人开始拉网式排查。 花了不少时间,才找到了藏宝的洞口。 杨巍成举着火把,打头进去,发现这个洞并不大,但是堆满了箱子,每个箱子上都挂着一把大铜锁。 数了一下,差不多五十几个。 杨巍成也不去打开箱子查看,免得财帛动人心,出什么漏子,直接让人一箱一箱的往船上运。 箱子沉重得很,四个壮汉才扛得动,所以用了小半个时辰才运完。 东西找到了,山洞都搬空了,杨巍成也不耽搁,立马返航。 …… 林彻看着眼前的白眼鲛,果然是那个打过一场的凶汉。 这个为祸东南海域十几年的巨寇,看起来也没啥特别的,也就比一般人壮实些,那对白眼倒是让他显得凶残许多。 见林彻只是打量自己,却半天不说话,原本还等着林彻招安自己的白眼鲛忍不住开口了。 “敢问,这位小郎君,这次剿杀我等是不是你主持的?” 林彻其实没有兴趣和他说话,反正不久他便是个死人了,“嗯哼,是我。” 白眼鲛虽然早就猜测,却一直不敢相信横行多年的自己竟然真的栽倒在这么一个小娃子手里,“郎君真是少年英雄啊,皱某虽然不服气,但不得不承认郎君手段高明啊。” “呵呵,我可不需要你的承认。” “邹某有一事不明,想请教郎君。” “说吧,反正闲着,让你死个明白也好。” “皱某应该没有得罪过小郎君吧,而郎君看起来也不像是官府中人,为何要大费周章来铲除我等。” “哈哈,我要是说我就是闲着无聊,玩玩而已,你信么?” “邹某不信,生死搏杀可不是过家家。” “好吧,因为我看中了东面的流求岛了,你们隔在中间,碍事了。” “就因为这个?” “对。” “那现在皱某已经无法碍事了,不知能不能放某一条生路。” 白眼鲛的求生欲望还是很强的。 “不能,你的人头挺值钱的。” 林彻很随意的摇摇头。 “我可以拿钱买命。” 白眼鲛急切起来。 “哦?你能拿出多少钱?” “很多,是邹某十几年来的积蓄,不下五十万贯。” 白眼鲛咬咬牙,决定舍财保命,命没了,那就什么都是空。 “哈哈,你倒是挺有钱的。五十万贯嘛,买你一条命也不是不可以。” 林彻玩味的说着。 白眼鲛一听林彻这话,顿时松了一口气,果然有钱就能买到一切啊。 这时外面传来脚步声,杨巍成和丁四海走了进来。 “阿郎,东西找到了。” 杨巍成向林彻禀报,见有个绑着的外人在,也就没细说。 “很好,辛苦了。”林彻对杨巍成说完,又转过头看向白眼鲛,一副很可惜的样子,“我想,你打算拿来买命的那些钱,现在已经是我的了,如果你没有另外的五十万贯,那很不好意思,那我只能把你交给官府了。” 林彻这样一说,白眼鲛那还能不明白,自己的藏宝被眼前这小崽子找到了,再看到丁四海在场,虽然不明白这家伙是怎么知道藏宝的,肯定是他带人去找的,一时心中怒火中烧。 “狗入的丁四,不但把我们带进了陷阱里,他娘的还断了老子的生路,老子做鬼都不会放过你。” 丁四海耸耸肩,并不搭理发狂了的白眼鲛。 “把他带下去吧。” 林彻逗弄了白眼鲛半天,也差不多了。 随着林彻的吩咐,两名武师押着白眼鲛往下拖。 “等等!邹某还有一件机密事相告!” 白眼鲛挣扎着,口中大喊,妄图需求最后一丝生机。 “如果是关于蒲家,那就不必了,有的是人知道。” 林彻今天可是听闻了白眼鲛过往的不少恶行,压根就没打算放过他。 “啊!” 被强拖下去的白眼鲛见自己必死无疑了,不由一路嘶吼,绝望而凄厉。 黑暗中,那曾经挂着‘替天行道’大旗的旗杆,现在光秃秃的,静静的立在那里,仿佛注视着一切。 第128章 .算账 八月十二日下午,泉州南关港。 码头上的人觉得今日甚是奇怪,从中午开始,突然来了很多衙役和官兵,把很长一段停泊区清空,并且守在那里,不让任何船只停靠。 一群泼皮闲汉聚在一起,议论纷纷。 “这是怎的了?难道有什么大人物要来么?” “没听到有这样的风声啊,康麻子,你姑丈家二姨子她大舅不是在州衙当差么,有没有啥消息啊?” “嘿嘿,要说消息灵通还得看我康玄,不过嘛……” “不过你个蛋,有话快说,有屁快放。” “入你娘的胡秃子,想听老子的消息还不客气点。” “好了,你俩消停点,康麻子你也别吊大伙的胃口,麻利得说给大伙听听。” “钟九哥,那我给你这个面子,说完你请我喝个小酒成不。” “好你个康麻子,粘上毛你比猴还精,罢了,这酒老子请了。” “那我说了,你们还记的前几日出海的陈家船队么?” “这哪能不记得,那日的银砖差点闪瞎老子的眼。” “嘿嘿,都说财不露白,你说陈家那几十大箱子,能不招贼惦记么,这不,出了海没多久便被海寇白眼鲛盯上了。” “嘶,那白眼鲛可是穷凶极恶啊,在东南海上纵横十几年了,劫的船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了吧,这下陈家可是凶多吉少了,这一趟怕是血本无归了。” “胡秃子,你真是孤陋寡闻消息闭塞啊,仅仅老子知道的,就有不下三百船是糟了白眼鲛的毒手的。再说了,这次可不仅仅是白眼鲛一家,而是那平湖岛全部的海寇都出来了。” “入娘的,这么凶的么,看来陈家少不得元气大伤啊,不过,你说的和眼下码头上的官兵有啥关系,难道海寇还敢杀到泉州来么,而且看样子也不像是防备啊。” “钟九哥,这你就有所不知了,嘿嘿,这陈家不但没事,反而把那伙海寇全灭了。” “切,狗入的康麻子,说啥子胡话呢,陈家又不是官兵,还能把海寇剿了?” “胡秃子你不爱听就滚蛋,老子啥时候说过假话,不信你等着瞧,呐,你看,知州和大宗正,还有蒲大官人都来了。” 这群人顺着康麻子的指头看过去,果然看见一大群官吏簇拥着泉州三巨头走进搭好的彩棚里。 “赵公,苏公,蒲官人,且先坐下饮茶,诸位兄台也都坐。” 陈海升满面红光,招呼着这群官吏。 “嗐,海升贤侄,你也坐,不用招呼,今日你们陈家才是主角啊。” 赵居静乐呵呵的坐下,调侃着陈海升。 “哈哈,赵公说得倒不错,今次你陈家可是为民除害,替咱们泉州立了大功啊,往后咱们泉州必然愈发兴盛,官家知道了也是要赞誉的。” 苏知州也是一脸喜气,在他任上有了这么一个政绩,为将来升迁增了不少筹码。 唯有那蒲寿庚,似乎额头隐隐有些晦气,却也强颜欢笑,“海升啊,你外甥可真不愧少年英雄,前有蓬莱除贼救人,今有海上设计除寇,真真愈发了不起啊。” 陈海升招呼使女为众人点茶,然后又对着三人作揖,“三位尊长过誉了,这次也是侥幸,不值什么不值什么,哈哈哈。” 没坐多久,众人茶都才喝一盏,便听到远处的号角响起来了。 “嚯,来了,倒是不慢。” 赵居静率先站了起来,打算走向栈桥。 陈海升开口劝阻道,“赵公,不用如此急切,还得有点时间呢,外面日头大,您就安坐此处,等林彻来拜见就是了。” “哈哈哈,这可不成,林小友如今可是咱们泉州的大英雄,老夫理当前去相迎,一睹我大宋未来栋梁之风采啊。” 赵居静摆摆手,这次行动,他也是决策者之一,虽然由于身份,无法在明面公开他赵家的参与,但是心中的快意却是丝毫不减。 “赵公说的在理,仆亦是如此念头,走吧,同去迎接,彻哥儿值得如此。” 林彻在泉州这段日子里,打着求学的幌子,没少去拜见苏知州,如今苏知州已经把林彻视为亲传弟子了。 既然赵苏二位都这么表态了,蒲寿庚自然也是装作感激林彻的作为,因为从表面上来说他一个海商,海寇被剿灭,他也是受益者。 于是,在三巨头的带领下,一众官吏又浩浩荡荡的往停泊区走去。 此时的林彻,正躲在船舱里算账呢。 算的不是收入账,而是支出账,收入还没清点,没法算。 打仗就是费钱啊,这次剿灭一千来海寇,花的钱就不少,林彻算着算着不禁有些皱眉。 这一仗,伤亡还是大了点,七十四个当场牺牲的,还有十七个伤重不治的,加起来就九十一个阵亡,每人需要抚恤一百贯,以及全部的安葬费用,还不算后面对牺牲者家人的持续补偿,这就得花将近一万多贯了。 重伤的十八个人,每人奖励五十贯,轻伤的,每人奖励二十贯,还有所有的治疗休养费用,这又是一万多贯。 所有参战的三千多战兵,每人出战饷十贯,驾船的水手一千五百多人,每人八贯,各级头目还得增加饷银,最少就是五万贯打底了。 还有船只损伤得修复,武器的损耗,一些杂七杂八的开支,算起来也要四五万贯。 这么一算的话,十二三万贯是免不了的了,还有可能往上涨。 按着一两银子值一贯,十两银子值一两黄金来换算的话,那真是万两黄金就撒出去了。 (其实当时应该是一两银子值两贯多近三贯铜钱,二十两银子才能换到一两黄金,平时用的铜钱一贯也通常不是足陌的,也就是一贯通常都只有六百多文铜钱,书中按足陌一千文算,我承认,为了换算简单一点,我偷懒了,哈哈,要骂我,我也接受。) 哎,大炮一响,黄金万两啊! 这都还没用上大炮呢。 林彻不由有点忧愁,这次还好,有不少战利品,海寇窝里搜刮到不少钱财,但是往后和蒙古人打,那可就难有这样的事了。 得开源节流啊,特别是开源,得努力赚钱啊。 “笃笃。” 敲门声响起。 “阿郎,快到码头了。” 林彻暂时放下账单,“知道了,马上就来!” 第129章 .献捷(上) 晋江上,一只由五艘五千料船和五艘两千料船组成的船队逆流而上,向南关港靠近。 至于其他船,除了留在平湖岛的五艘两千料船外,其余三十几艘都在外海和林彻分开了,去了别的港口。 一来是因为南关码头一向繁忙,没有太多空闲的泊位。 二来也是不想在普通百姓面前过于招摇,毕竟私人武装过于强大了,难免有人说闲话,甚至向朝廷打小报告。 而且赵家的船队就更加不能出现在这种场合了。 赵家这次注定要做无名英雄了,也就赵鹤云能说是私人陪林彻一起出海,参与了这次行动。 和出发的时候一样,林彻与赵鹤云两人一同站在船头,望着原来越近的码头,心中感概不已。 赵鹤云感慨的是,短短几日,亲身亲历了一场战争,眼界和心境已是大大的不同了,自己似乎找到了生命的意义,好男儿就该战场争雄啊。 而林彻想得却是,自己人生第一仗,还算完美,但也只不过是剿个匪而已,不算真正的战争,离自己的目标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只能说,开了个不算差的头吧,顺带可能赚了点小钱。 等到了码头,看到那一堆的官服扎在那里,尤其是赵居静的紫色官袍最为显眼,林赵两人不由大吃一惊。 我的天,这规格,怕是用来迎接宰相也就这样了。 等船刚刚靠稳,二人便急忙下了船,往迎接的人群快步走过去,可不敢让人觉得自己恃功生娇啊。 “赵公,苏公,蒲官人,舅父,以及诸位尊长贤者,小子林彻有礼了,小子何德何能劳烦大家相迎,心中着实惶恐。” 林彻点头虫一般,一个个作揖施礼。 赵鹤云也是如他一般,礼数周到,一个都不敢落下。 “哈哈,林小友,你可是这次剿匪的统帅啊,面对一千多海寇都没惶恐,对我们这次痴长年岁之人就更加无须惶恐了。” 赵居静看着小小的林彻,眼中满意赞许之色都要溢出来了。 “彻哥儿,无须过谦,今日,整个泉州都该为你祝贺,你是咱们泉州的骄傲。” 苏知州捻着须,看着这个无名有实的弟子,心怀大慰,犹如夏天吃了冰块一般畅快。 “林小哥,你功德无量啊,老夫代表所有海商,特别是番商,衷心向你感谢,你为我们的海上之路搬掉了一块最大的绊脚石啊。” 蒲寿庚不愧老奸巨猾,城府极深,这个时候愣是一点都看不出来他有任何的不快,反而显得对林彻的感谢是出自内心的真诚。 林彻暗骂了一句老狐狸,心里怕不是恨不得立马砍死我吧。 见礼寒暄颇费了一些时间,但华夏传统就是这样,礼不可失。 这时间里,船上陆陆续续搬了许多东西下来。 “伯父,这次海上一行,斩获还行,您觉得是直接送到州衙还是如何?” 林彻指着那堆东西对苏宗彦请示。 “首级?” “是,还有一些武器旗幡,俘虏还在船上,行止还需伯父定夺。” 苏宗彦一听,这可是显摆政绩的良机啊,不可错过,“不急着送州衙,不如就在这里让泉州百姓见识一下此番战绩,提振民心士气,来个献捷仪式吧。” 林彻见苏知州这么说,也没啥意见,让泉州百姓看看也好。 “那就按伯父的意思办,就是怕吓到普通百姓,不如先让人对百姓告知一番吧。” 林彻觉得那些头颅过于狰狞了,一下子几百个,怕是能把人吓出病来,倒是好心提醒了一下。 “哈哈,彻哥过虑了,不过既然你这么说,那告知一下也好,多点人看也好。” 苏宗彦哈哈一笑,然后转头吩咐身边的书吏。 什么鬼?还多点人看? 林彻一脸懵逼,不是应该能把许多人劝走么? 书吏听了吩咐,便下去安排了,片刻之后,二十几个衙役分散开向人群走去。 “东南海寇覆灭,今日码头献捷,知州说了,要当场点检首级!受不得惊吓之人,请速速退避!” 衙役们一路高声呼喊着。 结果,人不但没减少,反而越来越多的往这边聚集起来,还各个脸上带着看热闹的兴奋。 哎,林彻忘了国人爱凑热闹的传统了,以为一点人头就能把人吓退。 呵呵,以往哪次行刑会少了人,法场边人山人海的景象,比看大戏都热闹,为官多年的苏知州可是见多了。 还好今日从左翼军中调了两个将过来维持秩序,在七八百官兵控制下,人群才没有出现混乱,都老实的待着指定圈子外,翘首以盼的望着。 苏知州看着差不多了,便开口道,“彻哥儿,开始吧。” “喏。” 林彻对栈桥方向挥挥手,那边看到后,开始把东西往这边空地上搬。 走在最前面的,是需要两人抬着的箩筐,箩筐很普通,就是渔民用来装渔获的那种,上面盖着一层麻布,一共三十来个。 “不是说点检人头么,这么多鱼筐搬来干嘛?” “你个瓜货,人头当然是装在筐里了,不然抱在手上啊。” “嘶,娘咧,那这得多少人头啊,俺还以为是顺路打了点鱼呢。” 围观人群叽叽喳喳。 三十八个箩筐一字摆开,在烈阳下,却显得有几分诡异。 林彻摆摆手,箩筐上遮盖的麻布被一起掀开,露出了里面硝制好的海寇首级。 一个筐子装了十个人头,最上面那个人头在阳光下,最为显眼。 死灰般的颜色,有些还瞪着双眼,龇牙裂齿的,显得狰狞可怖。 这一刻,人群似乎统一倒吸了一口凉气,然后为之一静。 “上去点检吧。” 这么多人头,苏知州也是第一次见,也呆愣一小会。 “太守,咱们州衙的仵作怕是不够啊。” 边上的梁师爷不由提醒到,太守是古官职,此时是对知州的雅称。 苏知州便对身后的晋江知县下令,“包知县,让你衙中的仵作速速赶来。” 接着又对一名披挂着甲胄的武官吩咐,“顾统制,将你军中的参军书记官都找来。” “喏。” 顾统制全名顾清,字书城,是左翼军的正任统制官,他军中自然不缺点检首级的人员,当下立刻派人快马回营。 第130章 .献捷(下) 晋江县其实就是泉州府城所在,是个附郭县,县衙就在城中,而左翼军的统制司也是设在城里,所以来的都挺快的。 不到两刻钟,点检的人员总算凑够了,便正式开始了点检首级。 为了防止杀良冒功,古代时对记功的首级检查一般都比较严格,比如首级要齐脖切下,带着喉结,这样可以杜绝用妇女儿童来冒充军功。 箩筐中的首级都被倒了出来,堆成了一座小山,让围观群众直冒凉气。 三十来个衙门中人,从小山中取出首级,认真检查,看相貌,看牙口,看肤色,从各种痕迹来判断是不是符合海寇的特征。 也有人取出历次的海捕文书,来对照是不是有被通缉之人。 检查好的头颅就整齐的排在地上,遇到有疑难的头颅,还会丢到水缸里,如果面朝下就是男的,面朝上就是女的。 林彻也看不懂这法子有什么科学依据,反正也没有出现面朝上的首级。 一共三百七十六颗首级,因为黎万春奇袭平湖岛的斩获也在这里。 检查花了半个时辰,梁师爷拿着汇总的册子前来汇报。 “太守,点检好了,都记录在册了。” “那简单的报一下吧” “喏,一共三百七十六级,俱为成年男人,大多数符合海寇特征,另外有三十九人为海捕文书上有名姓的大寇。” “很好,待回衙门后,我亲自画押,随后与捷报及请功文书呈送朝廷。” 苏知州满意的捻着须,这数量足够他在朝廷上露个小脸了。 “伯父,俘虏是不是该押上来了,那巨寇头子白眼鲛也在其中。” 林彻看着时辰不早了,想早点结束。 听到白眼鲛也被抓住了,赵居静和苏宗彦都不由露出了惊喜,蒲寿庚则是不为人察的黑了一下脸。 原来,禀报消息的人是提前一天回到泉州的,那时候白眼鲛还在逃,当然只能说他逃走了。 “哈哈哈,好好好,这家伙可是为祸十数年了,今朝总算伏法了,真是大快人心啊。”赵居静抚掌叫好。 围观群众还在指着地上摆着密密麻麻的人头,骇然不已的谈论着,许多人可是一辈子都没有见过这么多砍下来的人头啊,既害怕又兴奋,害怕是人之常情,兴奋的是开了眼界,往后也多了不少谈资,一个个感慨不虚此行,似乎赚大了一样。 “咦,看那边,那是活捉的海寇么?” “肯定是了,都五花大绑的被人押着呢。” “哎嗨,还不少呢,看着有百十来人,不知道里面有多少巨寇。” 人群齐刷刷的把视线转移到从栈桥走过来的队伍,审视着那些被押解在队伍中间显得狼狈不堪的人。 这些人大多都赤着上身,光着脚,只穿着一条犊鼻裤,身上的绳子倒是绑得不少,那绑法,和林彻前世某些小电影里的一毛一样,连嘴上都勒了一根。 被押在首位的白眼鲛还算好点,衣服虽然也破了多处,好歹还能蔽体,自知必死的他,如今也没有垂头丧气,反倒高昂着头,用看蝼蚁一般的眼神藐视着围观百姓,若不是嘴上绑着绳子,怕是得高喊几句什么‘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这样的话语了。 围观群众不少人都被他这眼神吓到了,娘咧,被抓到了还这么凶,怪不祸害了十多年。 等白眼鲛眼神扫过以后,许多人便有点恼羞成怒,骂骂咧咧的冲着白眼鲛的方向吐着口水。 俘虏们被押到了彩棚前的空地,押解他们的武师一脚踹在他们膝盖窝里,便哗啦啦的跪了一地。 白眼鲛挣扎着想站起来,却被肩膀上的大手按得死死的。 刚刚点检完人头的衙门书吏们,这会又拿着海捕文书来验人了。 “你可是皱俊,花名白眼鲛?” 梁师爷拿着册子走到白眼鲛跟前。 白眼鲛头一甩,一双白眼往天上斜,不搭理梁师爷的问话。 押着他的武师拿起带鞘的腰刀,重重的拍打他的后背,“问你话呢,入娘的哑巴啦?” 你他娘才哑巴,你全家都哑巴,绑着老子的嘴怎么说?委屈的白眼鲛心中愤恨不已。 “是就点个头,不是就摇头!” 梁师爷倒是个厚道人,也不刁难白眼鲛。 “嗯嗯” 不想再挨揍的白眼鲛还是选择了识时务,嗯嗯吱吱的快速点着头。 “早这样不就成了么,真是欠揍的货。”那武师嘀咕了一句。 梁师爷拿着笔在那册子上打了个勾,然后往下一个人走去。 “康喜?” “嗯嗯” “刁德发?” “嗯嗯” “李敬?” … 后面的看到白眼鲛不配合后的遭遇,一个个都老实得很,就算最后都得死,也不代表现在受罪就无所谓了。 查验活人比查验死人快多了,一刻钟就都搞定了。 梁师爷又拿着册子走回苏知州面前,“太守,核实完毕了。” “嗯,说说。”苏知州放下茶盏,看起来还是挺关心结果的。 “一共一百单八名俘贼,有六十三人乃海捕要犯,各家贼首十一人,其中五人为朝廷重金悬赏的重犯。” “哈哈哈,好,很好,如此一来,仆这一任知泉州算是有所作为了。” 苏知州高兴得眉毛都翘起来了,开始思索奏章该如何写了。 “伯父,还有些许兵器旗幡是否要展示一下。” 林彻看苏知州兴致很高,不介意再给他添点光彩,拍这样的隐形马屁才叫高明。 “那是当然,既然献捷,那就得全套嘛。” 果然,苏知州的笑容更盛了几分。 收到林彻的示意后,早就准备好的陈家下属便从栈桥赶着牛车过来了,浩浩荡荡的四五十车。 围观人群看到这么大动静,便知道又有新的节目可看了。 没多久,车上的武器都卸了下来,成堆成堆的码在地上,这数量之大,看起来都可以装备两三千人了。 林彻及时的把统计单递给了梁师爷。 梁师爷拿过单子,得到苏知州的首肯后,便大声宣读开了。 “今次缴获甚重,具体数量如下。” “枪矛七百五十三柄!” 梁师爷宣读一项,就立马有人上前查点数量,倒不是信不过林彻,而是官方的事就得走这么一道才符合程序,免得事后有人挑毛病。 “腰刀八百三十七柄,短刀九百六十一柄,朴刀二百单三柄。” “大盾二百一十面!圆盾四百三十三面” “锤斧狼牙棒等合计一百三十九。” “弓一百三十张,弩七具,箭矢四千余支。” “各色旗幡鼓号若干。” … “经仔细查点,数目符合,无有错漏!” “甚好,把俘贼押入大牢,所有首级和缴获全部装车,送入库中!待御史前来查验。” 第131章 .府衙夜谈(上) 之所以林彻会把缴获的武器全部交出来,是因为他看不上。 海寇能用的武器大多数都是民间私造的,规格杂乱,用的材料也是好坏难辨,加上海上的环境,使得好一部分武器都有程度不一的腐蚀。 当然,精良的武器也是有的,很可能就是蒲家提供的,只是林彻也懒得挑拣,所以一股脑的丢了出来。 至于缴获的船只,林彻不说,苏知州也就不问,就当海寇都是游泳打仗的。 献捷仪式完了后,当然少不了大肆吃喝一顿,才算真正的庆祝,这可是优良传统,几千年都不会改变的。 宴会设在知州衙门,但是所有酒菜都是陈家出资让最好的泉楼提供的,不花官府一文钱,所以官吏们吃起来毫无心理负担,虽然他们吃公家的也不会有什么负担。 蒲寿庚在宴会上稍稍喝了两杯酒,就接口身体不适,早早退了场。 赵居静和苏宗彦对蒲寿庚的早退,心下略有奇怪,倒是林彻对此心知肚明,这老蒲这一天都怕是心情大劣,能坚持到这会,已经让他很佩服了。 少了一个蒲寿庚,庆功宴却没啥影响,泉楼不负盛名,提供的佳肴还是很美味的,即使比不上陈府寿宴的菜色,也是让参宴的两百多人大饱口福,何况还有林家的极品美酒呢。 这场宴会很成功,气氛一直热烈,林彻也正式成了泉州官场中的知名人士,频繁的敬酒让他穷于应付,即使以茶代酒,也跑了十来趟茅厕。 整整两个时辰,等所有人都酒足菜饱,尽兴而归之后,林彻才稍稍缓了口气。 宴会结束后,并不是所有人都离去了。 州衙后堂,苏宗彦的书房中,灯火通明,六个人饮茶闲坐,先把酒意散散。 唯有林彻没有喝茶,一个晚上已经让他喝得都快变成水桶了。 “林小友,你让老夫等人留在此处,可是还有什么要事?” 赵居静放下茶盏,显得有些疲惫,他年纪大了,又折腾了这一天,自然有些吃不消,所以想着早点回府歇息。 “是啊,彻哥儿,是何等事情须得今日商讨?” 苏知州也想不到还能有什么重要的事情。 除了赵鹤云是知道内情的,那陈海升和梁师爷也定定的望向林彻,都不明白他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咳,那小子就不绕弯子直说了,诸位尊长心里要有个准备,这事有些惊人。” 林彻看赵居静和苏宗彦都是上了年纪的人,怕开口就把他们吓出毛病了,事先提醒一下。 “哦?林小友,你说吧,老夫和宗彦都是经过风浪的,没那么容易被惊到。” 赵居静被林彻勾起了好奇心,顿时感觉没那么疲乏了。 “这次剿灭海寇,小子证实了一件事,那蒲寿庚,通寇!” 林彻这话说完,书房中为之一静。 “当啷” 梁师爷手中的盏盖落在案面上,滴溜溜的打着转。 “抱歉抱歉,在下失态了。” 梁师爷被自己又吓了一跳,总算回过神来。 大家都被这动静拉回了心神,皆是长出了一口气,刚才竟然都忘了呼气了。 “林小友,你此话当真?这事可不能拿来说笑的。” 赵居静倒不是怀疑林彻,而是事情过于重大了。 “是啊,彻哥儿,这蒲家可不是一般人家呢,在泉州可是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力。若是通寇,这后果……” 苏知州也是表示难以相信。 林彻就知道会有这样的结果,若不是这些人对蒲家过于信任,也不会有蒲寿庚后来掌控泉州军政于一手的机会了。 “这事千真万确,小子可不敢胡言乱语,额,小子今日喝太多水了,再去方便一下,鹤云兄对此事也了解,让他先解释给你们听吧。” 说完,林彻便急匆匆的出了书房,里面众人留止的话都还没来得及出口。 无奈之下,只好都望向赵鹤云。 赵鹤云心中暗骂林彻不仗义,却只好老实的对着众人解释起来。 等林彻施施然的回来时,赵鹤云已经把自己知道的都讲出来了,大家也都陷入了思索当中,考虑着事情的该如何处置。 “不好!” 这次又是梁师爷打破了宁静。 “太守,赶紧让人去保护那些贼首,别被灭口了。” 不愧是师爷,思虑周详,最先察觉到了关键。 “嘶,你快去安排。”苏知州慌忙吩咐,“彻哥儿,如此大事怎么不早说!” “梁先生且慢。” 林彻没有在意苏知州的埋怨,反而把正要出去的梁师爷拦下来了。 “林小友,这是何意,为何拦住梁师爷?此时不是该赶紧保护证人么?” 赵居静对林彻的行为很是不解。 苏知州也觉得林彻有点莫名其妙,就连陈海升都打算上前把他拉开,让他不要拦止梁师爷。 “诸位莫急,且听我说,现在去已经晚了,我想,那几个和蒲家有勾连的贼首,怕是尸体都快凉了。” 林彻依然不紧不慢,仿佛口中说的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一般。 “庆儿,你既然早就想得到,为何不早点说出来,好做准备呢?可是这里面还有什么关窍?” 陈海升抢在其他人发声之前,先行责问,还暗示林彻找个台阶下,就是怕赵苏二人怒责于他。 “舅舅,放心,外甥没有乱来,如此做法,自然是有道理的。” 林彻先安抚一下陈海升,然后清清喉咙,环视了一圈,发现众人都望着他,等他一个解释。 “首先,小子不保护那些贼首是因为,他们死了也没关系,还有白眼鲛的军师活着呢。如今他们既然很可能已经死了,那现在再派人去牢中,必然让蒲寿庚觉察到,我们已经知晓他通寇之事了,那岂不是打草惊蛇了么。” 林彻没说丁四海和刘黑子,是不想让苏知州知道他收留了几百名海寇之事。 “就算还有知情人,那也没有白眼鲛本人有分量啊。你要是早点告诉仆蒲寿庚通寇,仆自然能稳妥安排好。” 苏知州还是不认同林彻的说法。 “当然,这只是很小的原因,小子当然还有更重要的理由。” 第132章 .府衙夜谈(中) 林彻顿了顿,再次环视了一圈,才接着开口。 “我想问,即使那些贼首出来指证蒲寿庚通寇,就能坐实他的罪名了么?还有,以蒲寿庚的私人武力和在泉州官府的根基势力,以及他在番商中的影响力。” “我们真的有把握在仓促中扳倒他么?” “他动用武力拼死反抗,会不会让泉州陷入大乱?造成大量死伤呢?” “就算能除掉他,那些番商会不会兔死狐悲,人心惶惶儿逃离泉州呢?” “那到时候,泉州的海贸怎么办?税收怎么办?” 林彻丢出的问题,一个比一个严重。 原本焦急的赵居静和苏宗彦也不由愣住了,开始冷静下来,皱着眉思索这解决之策。 …… 泉州城中的蒲府。 今日中午,原本在法石大宅的蒲寿庚突然接到赵居静和苏宗彦的联合传召,才莫名其妙的进了泉州城。 一路都没想明白,到底是发生了什么大事,竟然需要泉州最大的两位同时召唤他,要知道,蒲家的眼线可是遍布泉州的各个阶层,并没有察觉有任何异常。 直到进了州衙才知道,是有捷报传来,而捷报的内容竟然是他暗中勾连的海寇被那个叫林彻的小娃子一锅端了。 若不是蒲寿庚城府修炼得极深,怕是要当场跳脚,把林彻祖宗十八代都一一问候一边。 即使是老狐狸一般的蒲寿庚,这一日下来,也是装得极为幸苦,既是恼恨海寇被剿,极大的影响了他谋划的大事,又害怕海寇向官府爆出他这十几年的通寇之罪。 好不容易等到晚宴之时,才找借口脱身,然后就立即安排人去灭口。 这会,他正在书房中,有些坐立不安的等着消息回报。 “哒哒” 门被轻轻的敲响了。 “进来吧。” 蒲寿庚吩咐过,让人不要打扰他,这敲门的一定是回报结果的。 “家主,小人回来了,事情已经办妥。” 进来的人一身黑衣,相貌普普通通,让人见过就忘了那种。 “可有纰漏?有没有遇到防备?” “回家主,托安拉庇佑,一切顺利,牢中一切如常,并没有防备的迹象。” 黑衣人谦恭的回答。 蒲寿庚听到答案,总算稍稍放心了一点,虽然那么多要犯一夜之间暴毙,是傻子也知道这其中有问题,但是以自己的安排,很难牵扯到自己的身上。 当然,他也疑心林彻是不是已经知道了真相,但是今天一直都没发现林彻在自己面前有什么异常,以他小小的年纪,不大可能有那么深的城府。 现在又确定了没有对那些知情贼首进行保护防备,那更降低了林彻知晓真相的可能。 “那好,这段日子,派人盯住那林彻的动静,各个衙门也都注意着点,但凡有任何异常,都要及时通报与我。” 蒲寿庚决定再观察一段时间。 “是,小人遵命,那军中呢?” 黑衣人接下命令,还不忘提醒一句。 “军中你不用管,我自有安排。” 蒲寿庚刚说完,就听到外面传来轻快活泼的脚步声,还有那清脆的呼喊。 于是蒲寿庚挥挥手,黑衣人如同碳粒掉入墨水一般,立刻消失在黑暗中。 “祖父,祖父。” 能打破蒲寿庚不让人打扰的命令,自然只有蒲璇娘这颗珍宝了。 “女儿家家的,如此风风火火,成什么样子!” 蒲寿庚望着闯进来的蒲旋娘,话语看似责怪,实则宠溺。 “哎呀,祖父!璇娘一直都是这样啊,有什么不好么?” 蒲璇娘挽上蒲寿庚的胳膊,语含娇嗔。 “嗨,真拿你没办法,以后可怎么嫁的出去哦。” 蒲寿庚享受着宝贝孙女的亲昵,装作无奈。 “好啦,先不说这个了,祖父,你今天去了码头,是不是林彻回来了?” 蒲璇娘话一出口,蒲寿庚脸就黑了下来。 “你问他做什么?以后你给我离他远一点!” 蒲寿庚现在最听不得的就是‘林彻’这个名字。 蒲璇娘却是顿时不知所措,从小到大,这是蒲寿庚第一次用这么生硬和沉重的语气对她说话。 “祖父你干嘛这么凶,璇娘只是想去找小红玩耍而已,那林彻不在的时候,那些人也不让我待在他的庄子上,不然我才不会管那个坏小子是不是回来了呢。” 蒲璇娘委屈巴拉的解释,小红是她对赤虎的爱称。 蒲寿庚这时也意识到自己有些失态了,把自己的珍宝吓到了,赶紧怕怕她的手背。 “好好好,是祖父不对,不该凶宝贝旋娘,不过,那林彻确实是个坏人,璇娘你以后还是少和她接触,免得不小心吃了亏。” 蒲寿庚把语气放缓,对蒲璇娘道歉,只是依然提醒她离林彻远点。 “我才不稀罕和他接触呢,他死都不肯把小红让给我,我都恨不得把他打死!” 蒲璇娘一幅咬牙切齿的摸样,凶萌凶萌的,反倒把蒲寿庚惹笑了。 “好,祖父帮你把他打死,把小红给你抢回来。” “算了,也不是真的要打死他,那样我不是变成坏人了么,我自己会想办法的,迟早我要让他乖乖把小红让给我!” …… 知州书房中,偶尔茶盏相碰的声音,更显得过分安静了。 林彻百无聊赖的挑弄着油灯灯芯,忽大忽小的火焰,让他的小脸变得迷幻起来。 “那当如何?总不能对此毒瘤置之不理吧。” 赵居静结束了沉思,开口打破了宁静。 他口中的毒瘤还真是形容得到位,如今的蒲家,就像长在泉州心口上的大毒瘤,而特别之处是,这个毒瘤能从外界聚集大量养分供给宿主。 放着它当视而不见肯定是不行的,只会让这个毒瘤越长越大,最终让整个泉州变成大宋朝的毒瘤。 直接切除倒不是做不到,但是那个代价却是轻易不敢承受的。 随着赵居静的出声,所有人都抬起眼望向灯架旁的林彻,连赵鹤云都只能向他摊摊手,表示爱莫能助。 林彻不由腹诽,你们加起来都两百多岁,就指望我一个孩子来想办法么? 其实当然不是他们想不出办法来,只是思索之后,觉得各种办法都难免有些缺陷,所以也就不想先说出来,被人挑出毛病可是很丢面子的。 不如让时常给人新奇的林彻先抛砖引玉,看看有什么新思路没。 都是一群老狐狸啊,林彻斗心眼可不是他们的对手,只好开口了。 “我倒是有点想法,只是比较耗费时日。” 第133章 .府衙夜谈(下) “我倒是有点想法,只是比较耗费时日。” 林彻放下挑灯的铜匙,因为他人小,索性不回座位,就这么站着说话。 “彻哥儿,你说说,咱们大家一起参详一下。” 苏知州现在也是镇定下来了,恢复了往常云淡风轻的气质。 “首先,蒲寿庚现在并不能确定我们是否知道他通寇,即使有这个猜测,他也不敢轻举妄动,以免弄巧成拙。那这个时候,咱们首先是要让他安心,不至于狗急跳墙,这样我们就有了回旋的时间。” 林彻在众人眼前缓缓踱步,侃侃而言。 “这个不难,反正知情者也就书房中的咱们几个人,我们装作不知道就行了。” 陈海升潜意识里就想支持自己外甥的主张,总是有意无意的帮衬。 “装不知道是不难,但牢中死了那么多贼首,这种大事,我们总不能装不知道吧。” 州衙大牢平日死个把人,根本无人在意,但如果死的是朝廷要犯,还一下子死那么多,作为知州的苏宗彦肯定是要被问责的。 “太守,这事当然不能装不知道了,在下认为,不但要查,还要大张旗鼓的查。” 梁师爷一副智珠在握的神情。 “哦?此话怎讲?”苏知州望向自己的智囊。 “诸位请想,这蒲某人既然敢做这灭口之事,定然能够扫清手尾,让人轻易查不到他头上,不然岂不是白白灭口,反而引火烧身了么。” 赵居静闻言,一拍桌子,“着啊,梁先生说得有理,若是我们不查,反而显得我们知道凶手是何人了。” “而且,我们在查的过程中,必然有人出来为蒲家做遮掩,这样是人是鬼,我们心中就可以有数了。”梁师爷又补充道。 “那然后呢?”苏知州又望向林彻。 “伯父,据小子所知,左翼军应该是受您节制吧。” “嗯,名义上,左翼军同时隶属于殿前司及福建安抚使,但嘉定十四年开始,知泉州便开始可以节制左翼军了,只是,仆不怎么清楚军中之事。” 苏知州不知道林彻怎么问起左翼军之事了。 “小子怀疑,那蒲寿庚怕是在左翼军中有些勾连啊。” 林彻其实主要是前世的映像,他隐约记得就是左翼军首领与蒲家一起降元的,然后助纣为虐。 “嘶,太守,林郎君说的很有可能啊,这左翼军在泉州驻屯日久,基本是靠着泉州地方供养,里面成分甚是复杂,各方势力盘根错节,蒲家没道理不往里面伸手。” 梁师爷对地方的了解,当然比才上任不到一年的苏宗彦清楚多了。 苏知州闻言,脸上不由开始有些阴晴不定。 赵居静却对此不感意外,他可以算是泉州土著了,泉州城里的事多少他都知道点,只是以前没有发现蒲家的异心,也就没往心里去。 说起来,泉州地方上的豪门大家哪个和左翼军没点关系啊,蒲家有,他赵家还有陈家一样有,还有许多其他家族。 “这也是小子不主张现在对蒲家动手的顾虑之一,我们连手上的刀到时候是不是听话都不清楚,怎么拿来除害啊。” “看来,是该先好好整治一下左翼军了,不然,仆怕是睡觉都不得安稳了。” 苏知州越想越觉得可怕,感觉自己头上悬着一把刀,随时都可能会落下来。 “是该整治,但这如何整治却值得好好研究一下,不能明着来,不然就打草惊蛇,让蒲寿庚察觉了。” 这左翼军也关系到了赵家的切身利益,赵居静不得不上心。 “也不知道这顾清靠不靠的啊,似乎他和蒲家的往来也不少呢。” 梁师爷的工作就是替知州打理这些繁杂庶务,每个官员的背景来历,人际关系都是他必须关注的。 “小子有个主意。”林彻开口了。 “哦?林小友请说。” “这次追捕白眼鲛的陈啸坤就是从左翼军中出来的,此人乃是陈家族人,绝对可靠,可借此次的功劳,把他调回左翼军,他原先就是准备将了,给他加两级,做正将,统带泉州城的这三个将,再慢慢洗清。” 左翼军大约有五千多人,但是要分驻十三处,主要驻扎地是福州、泉州、漳州、汀州和建州,各地驻军人数不一,全部归统制顾清总领。 泉州是统制司所在,共有两千左右人马,其中马步军一千四百多人,分成四将二十二队,每将有副将、准备将各一员,每队训练官一人。 除了其中一将三百多人归顾清直属,另外三将一千余人由一名正将统带。 至于水军的五百多人则由另外一名正将统带,在城外分四寨屯驻。 林彻的目的是,先把马步军的三将指挥权拿到手。 对于林彻的意见,苏知州考虑后,觉得可行,“这个办法可行,干脆就以他在左翼军的身份写在奏章中,这样的话就剿匪行动就有了官方参与,朝廷面子上也好看。” 赵居静深深看了林彻一眼,他是知道林彻别有目的,但如今两家算是盟友了,自然不会说破。 “另外,小子觉得可以让鹤云兄在州衙担个粮料官,勾管左翼军的粮饷供给。” 林彻也不忘给赵鹤云谋个官职,顺带等于卡住了左翼军的喉咙。 “我?不行吧?” 赵鹤云被林彻提起,感到有些突然。 “这个没问题,仆同意。” 粮料官实权不小,但品级却很小,是知州的属官,所以也就是苏知州一句话的事,何况赵鹤云是个宗室,当个小官的资格还是有的。 “鹤云,你年纪也不小了,也是时候担点实务了,既然苏知州都同意了,那你就好好做。” 赵居静对这个孙儿是寄予厚望的,也该培养起来了。 “老夫也有一点想法,这房中几人,平时一举一动都备受关注,而林小友年纪小,又没官身,倒是暗中主持的好人选,不如就由他来操持后面的行动吧。宗彦老弟,你觉得如何?” “赵公此言甚合仆意,就由彻哥儿来操持,先把左翼军控制了,再谋划后续。” “谢过赵公和伯父的信重,小子定不负使命。” 这正是林彻所谋求的,当下也不忸怩,爽直的接下了这个担子。 第134章 .乐燕,再见! 众人继续商讨了大半个时辰,把一些细节再推敲了一遍,确定没有什么漏洞以后,才结束今天的议程。 出了州衙后,与赵家祖孙道别后,林彻和陈海升各自上了马车,往陈府方向走。 州衙是在内城,所以他们要回家还得内城城门之一的泉山门出去。 这个时间已经是子时正了,也就是凌晨12点,泉州城虽然没有宵禁,但内城是不少衙门重地所在,所以街上没啥行人。 内城的城门自然早就按时关闭了,好在林彻有苏知州的放行令牌,守城小吏便招呼兵卒把城门打开了。 林彻也不白辛苦他们,随手就丢了几两碎银子给他们,乐得他们满口谢赏。 快到陈府的时候,随扈的许三和打马到林彻车边,敲响了车厢,“阿郎,那边停了辆马车,看起来像是赵娘子的。” 林彻掀开帘布,看了过去,“停车。” 这片区域,没几家人,都是一些大户,因此这么晚了,路上也看不到什么行人了。 许三和所指的地方,一辆紫色的马车停在灯柱下,两个护卫牵着马缰守在离马车不远的地方。 林彻的马车停下了,陈海升也自然喊停了马车。 林彻下了车,对着从车窗探出头的陈海升说,“舅舅,庆儿有点小事,您先回去,不用等我。” 陈海升也瞥见了那边的马车,便也不多话,放下帘布,吩咐车夫继续走。 林彻往那马车走去,虎子想要跟上,他便摆摆手,“不用跟来,我自己过去。” 那两个护卫见林彻走过来,仿佛没看到一般,依然默默的站着。 坐在车辕上的车夫原本打着瞌睡,听到脚步声便醒了过来,看见是林彻后,便敲了敲车厢门,“三娘子,林郎君来了。” 车门推开,一个丫鬟下了马车,“林郎君,我家娘子等你许久咧,你上去吧。” 林彻还是个孩童,也就没多大避讳,便向丫鬟点了点头,径直上了马车。 而丫鬟也没有在跟上去,反而稍稍走远了一点,那车夫也下来,走到两个护卫那里。 “乐燕姐姐,你怎地在此等我?可是有什么事?” 林彻进了车厢,随手把车门关了。 车厢里点着蜡烛,听到林彻的问话,赵乐燕只是愣愣的看着他,却不知道该说什么。 赵乐燕此刻内心也是复杂,她自己都不知道为啥要来这里等林彻,只是这几天想着林彻出海去攻打海寇,总是担心他的安危,知道他回来了,那肯定是安然无恙的,却抑制不住的想要见见他,似乎这样才能安下心来。 “乐燕姐姐?” 林彻伸出手,在赵乐燕眼前晃动。 只挥动了一会儿,林彻的手便被赵乐燕握住了。 触手微凉,却柔润如玉。 “姐姐,你的手有些凉欸,是不是会冷啊,要不再披件衣服吧。” 林彻很喜欢这种触感,嘴上却说着关心的话。 “奴家没事,女儿家天生便是如此,倒是你,今次可有受伤?” 赵乐燕终于开口了,当握住林彻的手那一刻,她便决定从心,不再忸怩。 “姐姐是在关心我么,嘿嘿,鹤云兄知道了怕是要吃醋哦”林彻嬉皮笑脸的。 抓着林彻的手,轻轻捏了一下,赵乐燕嗔怪的瞪了林彻一眼,“小屁孩一个,知道什么是吃醋!就知道瞎扯!” “痛痛痛。” 林彻假装着被捏痛了,脸上龇牙裂齿的做着怪模样。 “就知道作怪,尸山血海都敢杀进去的人,这样能痛到你才怪。” 嘴上说着责怪的话,赵乐燕的心里却被林彻这样子给逗乐了。 “那怎么一样,别人就是把刀子砍到我身上,我也可以眼都不眨,要是乐燕姐姐你责打我,再轻我也会觉得痛啊。” 前世浪迹花丛不是白费的,林彻哄人的话,随口就有。 “这是哪门子道理,满嘴胡说。” “道理就是,那样就表示林彻惹姐姐不开心了啊,那我当然会心痛的呀。” “扑哧。”赵乐燕不由被逗笑,“你个小鬼头,哪里学来的坏东西,若不是知道你年纪小,都要怀疑你是不是欢场常客了。” “姐姐莫要冤枉我,怎么能把我想成那样的人呢?我说的可是真心话哩。” “鬼信你。” “那姐姐你又是怎么知道欢场客是什么样的呢。” “哼,奴家见多了,你们男人啊都一个样,就连兄长他也是这样。” 这话倒不是赵乐燕瞎说,这时代,并不是只有男人才会去寻欢作乐的场所,也不止是青楼那种地方才有以取乐男人为业的小娘子。 赵乐燕时常会陪着赵鹤云参加一些年轻人之间的诗会什么的,很多场合都是会去的,就算是正经的酒楼,也是有陪客的女娘,弹奏的,唱曲的,和诗的,献舞的,谈笑的,陪酒的,说起来更像是文艺工作者。 很多时候,相互之间调笑暧昧自然是少不了的,但明面上却不会有那些龌龊行径,更不会在公众场合做什么不堪入目之事。 这时代的风气就是这样,特别是一些自诩读书人的,更是以风流才子自居,赵鹤云也是个年轻公子,交往的就是这样的圈子,自然也常常展现出风流形象,少不得被自家妹子看在眼里。 不过赵乐燕虽然身为女儿家,却也没把这当回事,当然,也没人敢那样调笑她。 她们这种大家闺秀就算和那些女娘在同一个场合,正常人也分得清楚两种女孩子的区别,一种是必须保持尊重,一种却可以随意挑逗调笑。 其实这和林彻前世区别也不大,阳光之下无新事,一千年过去也就是换了个形式而已。 林彻和赵乐燕在车上絮絮叨叨的说了许久,其实说的都是一些废话,毫无营养价值。 不过,男女之间在一起,谁会真的在意说的是什么啊。 “林彻,说正经的,难道你就非要自己去打打杀杀么?就算你有远大的抱负,也没必要亲身上阵吧,项羽都说,‘剑一人敌,不足学,学万人敌。’” 笑闹过后,赵乐燕突然严肃了起来。 林彻望着赵乐燕的娇颜,这张脸,真是无论什么样的神情,都是那么好看,令人沉迷。 “说话啊,发什么愣!” 赵乐燕忍不住往林彻肩膀轻轻锤了一下。 林彻却露出一副很享受的样子,“好好,我说我说。” “乐燕姐姐,那我跟你说实话,其实,我的理想,我的抱负,只是我给自己设置的关卡,结果怎样,我并不是很在乎,我喜欢的是这个追求结果的过程。” “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 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唐宗宋祖,稍逊风骚。 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 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无论多么大的功业,终究还是要成为过往的,只是让后人多了许多赞叹罢了,但是对当事人自己来说,更重要的是做自己喜欢的事,我觉得这才是人生的意义。” “而我这一生,就想这样,痛痛快快的活着,战场上的铁和血让我沸腾,生死间的游走让我痴迷。” 这是前世今生以来,林彻第一次袒露心迹。 眼前这个女人,似乎有一种魔力,让他愿意卸下防备,不知不觉就说了一大堆。 只是习惯成自然的撩妹本能又作怪,连伟人的词都拿了出来,果然是刻在骨子里的不要脸。 而赵乐燕这时候,似乎痴了,嘴里还喃喃念着那几句词,哎,文艺女青年就是这毛病。 林彻也不去打扰她,就静静的欣赏着那比全世界的花儿加起来还要娇艳的盛世美颜。 半晌后,赵乐燕才回过神来,发现林彻正直勾勾的望着她,脸上不由娇羞起来,两朵薄薄的红云浮上面颊。 “好看么?看了那么久。” 声音软糯,犹如蜜糖,还夹着一丝丝的欣喜。 “好看!看一辈子都不够!” 林彻傻愣愣的回答,眼睛却是眨都不眨一下。 赵乐燕见林彻依然目不转睛,便也抛开羞意,不甘示弱的对视回去。 时间仿佛凝住了,两人相互沉浸在对方的眼眸里。 不知道过了多久,车外响起的敲打声才把二人惊醒。 “何事?” 这车子是赵乐燕的,自然是她开口了。 “娘子,时辰不早了,该回府了。” 丫鬟诺诺的声音透过车厢传了进来。 “嗯,我知道了。” 被这么一打扰,赵乐燕又恢复的平常的样子。 “姐姐,时间不早了,你早点回去休息吧。” 林彻倒是巴不得一直这样下去,这种简单的相处让他很舒适,或许,就是坠入爱河的感觉吧。 “好吧,是该回去了,不然翁翁知道奴家这么晚不在家,肯定会生气的。” 赵乐燕似乎也很是不舍。 “姐姐,你不会是偷偷溜出来的吧。” “不然呢?你以为家里会同意我一个女儿家半夜出门么。” “哈哈,要不,我送你回去吧。” “还是不要了,被兄长知道了,又要拿我说笑了。” “那就此别过?” “嗯嗯,你也早点歇息,征战多日,肯定很辛苦。” “我真的走了。” 林彻知道再磨蹭下去,怕是天亮都还在这,便狠下心转身推开了车门。 “林彻!” 赵乐燕的声音又响起。 “嗯?” 林彻强忍住,硬是没有转过身。 赵乐燕也不要求他转过来,就这么对着他的后背说,“林彻,我不懂你说的什么人生意义,那或许就是你的奇特之处,我也无需你改变,但是,我要你往后征战沙场之时,一定要好好保重自己,你的命,不止是你的,从现在开始,也是我的。” “好!我答应你!” 林彻语气诚恳而坚定。 “彻,再见?” “乐燕,再见!” 石板路上,两辆马车背向而行,地上的灯火,和天上的星月,交相辉映。 再过两日,便是中秋了! 但愿,月圆,人也圆。 第135章 .虎园 赵乐燕的马车,披着月光,在清冷的街道上行驶着,并没有注意到,刚经过的一道岔路中有人。 过了一会,黑影中才走出一个人,望着远去的马车,露出姨母般的笑容,“嘿嘿,我就知道你来找林彻了,往日还偏偏在哥哥面前嘴硬,哼。” 皎白的月光照在那人脸上,露出了赵鹤云的样子,“算了,哥哥让着你,好心避开,免得你又恼羞成怒,哈哈,真是奇妙,林彻竟然真的要做我妹夫了。” 赵鹤云自言自语,却心情大好,“把马牵过来。” 片刻之后,赵鹤云翻身上马,一甩马鞭,“走!去海云间。” “郎君,不回府么?” “现在回去岂不是要撞到小妹?哈哈,我就不为难她去找借口了。像我这么好的兄长,可不多见了。走,带你们快活去。” 五匹骏马敲打着路面,飞奔而去,急促的马蹄声,肆无忌惮,在街道上久久回荡。 …… 林彻就没有赵鹤云那样潇洒了,即使他有那想法,身体却还不允许,只能把赵乐燕带入梦中,聊作慰藉。 在陈府待了一夜,第二日与外祖一家一起吃了个早饭,说了一会儿闲话,林彻便出了城,往自己的庄子去。 铃娘许多日都没有见到林彻了,一大早便与芷娘二人等在了庄门口。 “铃娘姐姐,阿郎才离开几天而已,干嘛这么巴巴的在这里等他啊,我小七叔还受着伤呢,我得回去照看着。” 芷娘百无聊赖的发着牢骚,若不是看到两个糖人的面子上,才不愿陪着铃娘在这里吹风呢。 “芷娘,再等一会啦,除了上次阿郎被仙长带出去练武,从小我就没有离开过阿郎身边这么久。” 铃娘说着,不由心里又起了怨念。 “欸,来了。铃娘姐姐你快看。” “嗯?看起来不像是阿郎的马车啊。” “是啊,只有两个轮子的,倒是有点眼熟。” “呃,我知道是谁了。” “谁啊?” “蒲璇娘,我认识她的马车。” “这个讨人厌的狐狸精,她怎么又来了。” “芷娘,狐狸精是什么?” “我娘说,长得好看的坏女人就是狐狸精,总喜欢抢别人的东西。” “嘻嘻,那乐燕姐姐是不是也算狐狸精呀。” “嗯…肯定不算啊,乐燕姐姐那么好看。” “刚才你还说狐狸精长得好看呢。” “可是乐燕姐姐是好人呀,前几天她来庄子上,还给我带了好吃的好玩的呢。” “是欸,芷娘你说的对,乐燕姐姐好看又大方,我也喜欢她。” 就在两个小娘子闲扯的时间里,那马车已经到了庄门口。 宁芷娘跑到路中间,张开手拦在那里。 马车不得不停住,蒲璇娘从车厢里钻了出来。 “宁芷娘你找死么,干嘛拦在我的马车前,不怕把你撞死么!” 一见又是这个宁芷娘,蒲璇娘气不打一处来,叉着小蛮腰,就是一阵娇喝。 “你又来干嘛!?” 七岁的宁芷娘却一点都不杵她,依然毫不相让。 “要你管,老娘想干嘛就干嘛!” “不是和你说了么,阿郎不在的时候,你不可以到这里来!” “啊?林彻那家伙还没回来啊,哦,我知道了,原来你们是在这里等他。” “哼,不关你事,你走吧,反正阿郎不在。” “老娘偏不走,气死你,嘿嘿,那我这样在这里等。” 还好,相持没多久,林彻的马车便到了,发现庄门前的异状,拉开车帘查看,“你们这是干嘛?” 铃娘等林彻的车刚停,就利利索索的爬了上去,“阿郎,你总算回来啦,铃娘可想你了。” 接着铃娘把事情简单的和林彻说了一下,林彻也是哑然失笑。 “芷娘,上车吧,咱们进去,先去看看宁蓝。” 宁芷娘见林彻既然出现了,那就没有理由再拦着蒲璇娘了,只好听林彻的话上了马车。 林彻只是淡淡的望了一眼蒲璇娘,话都没说,就放下了车帘,马车进了庄门。 “真是无礼的坏家伙,招呼都不会打么,哼,老娘还不稀罕呢。” 蒲璇娘一跺脚,钻进了车厢里,然后跟着林彻的车队进了庄子。 进去之后,林彻去看望宁蓝那些伤员,蒲璇娘却没兴趣,径直拐着去了虎园。 虎园,是林彻为了三个小老虎,仿照动物园建造的。 占地十亩多,假山,树林,泉溪,草地一应俱全,还养着不少小动物,像是小猪,小山羊,山鸡,小狗,兔子等等,用来培养小老虎们的野性。 这会,三姐弟追着一只山鸡扑腾得正欢,才两个多月的它们,当然还没多少捕猎能力,算是边玩耍边自我训练。 蒲璇娘一见到三只小家伙,瞬间把对林彻的不快丢到了九霄云外。 “宝贝们,看看我给你们带来了什么?” 蒲璇娘从随从手里接过一个木盆,冲着假山上的三姐弟呼唤。 听到熟悉的声音后,赤虎率先转过了毛茸茸的小脑袋,然后欢快的奔跑下来。 小白和二狗子也看见了蒲璇娘,只是慢慢的从假山走下来,不像赤虎那样激动。 说来也奇怪,可能真的有缘分这种东西,蒲璇娘对三只小家伙都喜欢,但最偏爱的就是被她昵称小红的赤虎,而赤虎对她也是比较亲昵。 小白却是只对林彻表现亲昵,在其他人面前确实一副高傲清冷的大小姐模样,至今为止,只有林彻抱它的时候才不挣扎,连对铃娘也只是不排斥而已。 二狗子却是最没节操的,谁喂它,它就对谁好,有奶就是娘,有肉就是爹,当然也仅限熟悉的这些人。 这不,只是走了几步,应该是闻到了木盆里的肉香,二狗子立刻撒腿往蒲璇娘奔去。 蒲璇娘放下木盆,把奔赴过来的赤虎抱了起来,也不怕脏,就用脑门顶着赤虎的脑门,亲昵的逗弄起来。 二狗子却是直扑木盆,从里面叼出一块带血的牛肉,然后很狗腿的跑到小白面前放下。 看来家庭地位这方面,二狗子还是有很清晰的认知的。 半晌后,蒲璇娘才把赤虎放了下来,揉揉它的虎头,“你也去吃吧,要不然都被二狗吃光了,这可是好不容易弄到的小牛肉呢。” 赤虎也不知道是听懂呢,还是闻到了血肉的鲜美,从璇娘手下钻了出来,摇着尾巴,扭着小屁股就跑到木盆边。 地上摆着三个木盆,在蒲璇娘的理解,每个人都得有各自的餐具,即便是老虎也一样,所以自然是给它们每虎准备了一盆肉。 甚至还亲手在每个木盆上分别画上了三姐弟的样子,好让它们能够分清楚哪个才是自己的饭碗。 还别说,没看出来傲娇霸道的蒲璇娘还有这么一手,木盆上的画惟妙惟肖,活灵活现的,把三姐弟的特质描画得挺形象的。 离得最近的木盆,上面是一只老虎头,一脸憨萌,毛发却是一片火红,这自然是璇娘的心头爱赤虎了,虽然它的皮毛并没有红得那么夸张,只有在阳光照耀下,才会显得身上披着一层火焰。 二狗子倒是画得威风凛凛,霸气森然的凝视前方,一副随时奋起一击的架势,如果转动一下木盆的话,会发现二狗子注视的前方,画着一直张牙舞爪的小螳螂。 最后一个盆子上自然是小白了,画中,小白慵懒的躺在一个臂弯里,半眯着眼,透着对任何人都不感兴趣的眼神,只是那臂弯的主人,一副吊儿郎当的欠揍模样,倒与林彻有几分神似。 只是蒲璇娘的想法注定要落空的,看那赤虎,三个木盆都挨个看过去,发现里面装的肉都一样,便随便叼出一块肉大嚼起来,压根没看盆上的画像。 第136章 .新式医馆 清濛庄里,有一座新建的医馆,是林彻按着前世的医院模样建立的。 有门诊部,分科,药房,住院部,教学部,还有研究部,里面已经招了二十多个郎中了,还有三百多个药童兼学生。 郎中虽然不少,但是精通新式外伤治疗的暂时只有白悦一个,还有几个跌打郎中只擅长传统手法治疗,还在练习缝合术当中。 现在的白悦很有林彻前世那些主任医师的架势,身后跟着一大群穿着淡蓝色长褂的人,正在病房中复查昨天刚转来的伤员。 这次行动总计二百七十多名轻重伤员,除去十七个伤重不治的,伤势有轻有重,严重的短胳膊断脚的,轻微的也有只是伤了点皮肉的。 许多轻伤处理后,只要等着慢慢恢复就行了,但还是有五十多个需要长期治疗的,昨天便直接转移到了这里。 白悦检查着病床上的伤员,这个叫平谷的家伙说不上是霉运还是幸运,倒霉是因为他被一根投矛击中左臂膀,穿了一个大洞,肱骨完全碎裂,肱三头肌和血管都破坏得没法子修复了,庆幸的是差一点点就会击中心脏,那就神仙都就不回来了。 后来救治的时候,只好要选择从伤患处把手截肢,而且手法也比较粗陋,就是让他喝下蒙汗药以后,一刀砍下来,动手的是刀法还不错的许三和。 这也是没法子的事,丢一支手总好过丢一条命。 还好白悦如今的止血技术越来越好了,总算把人救回来了,如今转到这里来进行后续康复,顺便也是作为第一个被主动截肢的患者进行观察研究。 白悦仔细观察了一会包扎好的残肢,感觉情况还是比较良好,只是伤员脸上却显得颓废丧气。 “他的管床医师是哪个?” 白悦转头问身后的人。 “主任,是我。” 一个三十多的郎中挤出人群,恭敬的回应道。 林彻建立这个医院的时候,顺带也把人事制度定了框架,不知道是恶趣味还是偷懒,搬来了执业医师职称制度。 最低的就是药童了,是已经有了点医学底子的学生,主要任务就是学习,还有负责给医师们打下手。 然后就是住院医师,算是正式医师了,但还要继续学习,如果有病人住院便会分个他们管床,负责病人的日常,时刻关注病人的病情变化。 接着是主治医师,可以有独立给病人看诊的资格了,只是目前外伤科暂时没有人得到这个职称。 最高就是主任医师了,因为这医院的目的就是培养军医人才,更加偏向外科,所以暂时只有白悦勉强可以当这个主任医师兼掌院了。 医师们更愿意称呼他为主任,而不是掌院,是表示对他医术上的认可和倾佩。 “是时临你啊,这个病人的伤口较大,血脉会比较不畅,所以包扎不能过紧,并且绷带应保持清洁、干燥,每天至少更换一次,如出汗多或其他原因就多换几次,不可偷懒。” 白悦说着,一群医师拿起金笔在随身的小册子上记下,包括管床的时临。 “另外,可以使用针灸来减轻他伤口处的疼痛,拿我的针袋过来,我给你们演示一下针法,你们先看一遍,好有点映像,往后我会在课堂上深入的讲解。” 听到白悦要演示止痛的针灸术,所有的蓝大褂们都打起来十二分精神,这可是绝技啊,换成别家,不伺候个十几二十年,别想师父会传授个一星半点。 如今在这里,白悦不但把自己会的都毫无保留展现出来,还会在教学部的课堂上详细讲解,那是巴不得立刻让每个人马上学会。 这也是众位医师对白悦心服口服的原因之一,即使他的年纪比他们大多数人都要年轻。 白悦取出银针刚要开始行针,这伤员却开口了,“白大夫,平谷如今已经是个废人了,不值得在我身上继续花费功夫,您还是先去看看其他弟兄吧。” 白悦眉头一皱,“你说什么屁话,我费了多大的心神精力才把你从阎王爷手里抢回来,你怎可如此丧气!” 白郎中可一向温文尔雅,此时竟然气得开始说脏话了,可是,救人容易,救心难,若是这平谷一直这样消沉悲观下去,也不利于他的康复啊。 “就是,男子汉怎可说出如此屁话!” 却是林彻的声音响了起来,也不知道他在边上看了多久了。 他往病床走了过去,“只是少了一支手而已,不是还有一支么,怎么就是废人了?就算手脚都断了,只要心中还有一口气,就依然要好好活下去,等你康复了,可以做的事情也还挺多的,我林彻绝对不会放弃任何一个为我流过血汗的弟兄,将来我要做的事越来越多,哪里不缺人?说不得,你以后还能混个一官半职,可以光宗耀祖呢。” “阿郎,我……” 平谷是在林家待了七八年的武师,看到自家郎君竟然来看望自己了,还说了一大堆的话鼓励自己,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怎么?不信我?” 林彻语气带着一点调侃,故意放松气氛。 “哪里能啊,在下跟随阿郎也有段日子了,知道阿郎是个言出必行,胸有万兵的旷世人物,阿郎想做的事,一定能做成的,只要阿郎不觉得在下是个累赘废物,在下愿意追随阿郎,为阿郎效犬马之劳,至死方休。” 平谷这时也想明白了,既然自己郎君以后还用得到自己,自己就不是废人,就算少一只手也不能做得比别人差。 “哈哈,这样才对嘛,男子汉大丈夫,就该如此,只要干不死,就往死里干!” 林彻见平谷已经转过弯来了,也是心情舒畅,受伤不死的老兵可比十个新兵加起来都有用。 “好了,那现在我开始施针了,好让你早日康复起来。” 白悦见林彻三言两语就把平谷的心态扭转过来了,心下也是佩服,却没有忘记自己的工作。 “好,郎中你给他治疗吧,我就在边上看看。” 林彻对针灸也是很好奇的,现在有机会当然得好好开开眼界。 第137章 .启动新药研制 林彻陪着白悦又复查了几个病人,便回到了白悦的办公房。 白悦明白估计是林彻有话要对自己说,便把人都打发了出去,虎子守在门外。 二人坐了下来,铃娘把茶按林彻的习惯用沸水泡了,然后递给他。 宁芷娘也端起另一杯奉给白悦,“老师,饮茶。” “诶诶,芷娘你小心烫到自己。” 白悦连忙接过茶盏,真心是怕芷娘那小小的手被不小心烫到,对这个女弟子,白郎中是越来越满意。 “芷娘,为师不在这些日子,可有偷懒么,功课没落下吧。” “芷娘才不会偷懒哩,老师交代的功课我每日都在用心。” “是么,那你的背到何处了。” 白悦说的功课便是让芷娘背诵黄帝内经,虽然芷娘字都还认不全,但白悦硬是给她加了这个做启蒙。 所以她除了三百千要学,黄帝内经也让林彻帮她标注了拼音,还让请来的先生念给她听,她就靠这样死记硬背,已经背下了许多篇幅了。 “回老师,芷娘已经背完了素问·异法方宜论了。” “哦,倒是不慢,那为师考考你。” “老师你考吧,芷娘背得可熟了。” “黄帝曰:医之治病也,一病而治各不同,皆愈,何也?” “岐伯对曰:地势使然也。 故东方之域,天地之所始生也。鱼盐之地,海滨傍水,其民食鱼而嗜咸,皆安其处,美其食。鱼者使人热中,盐者胜血,故其民皆黑色疏理,其病皆为痈疡,其治宜砭石。故砭石者,亦从东方来。 西方者,金玉之域,沙石之处,天地之所收引也……” 芷娘朗声背诵,竟然一字不差,白悦满意得连连点头,“很好,继续努力,早日把内经全篇都记熟。” “芷娘记下了。” 等白悦考完芷娘的功课,林彻才放下茶杯开始说话。 “我刚才看过宁蓝了,气色挺不错的,以后应该没啥大碍吧。” 这两天宁蓝没有随扈在林彻左右,他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我给他开了舒血理气的方子,效果不错,另外我早晚各为他针灸一次,从目前情况看来,差不都半个月后就能痊愈,没有任何后遗症。” “哈哈,如此就好,郎中真是在世华佗啊。” 林彻一高兴,不要钱的高帽子就给老白带上了。 “嗐,阿郎这是谬赞在下了,悦怎敢和祖师爷相提并论啊,小七的恢复速度也是因为他自己身体底子好,倒不是全因为我的治疗。” 白悦高兴归高兴,自知之明还是有的。 “哈哈,郎中你过谦了,算了,先不说这个,郎中,可还记得我说过要让你研究一种新药,可以对付创伤的引起的致命感染。” 林彻下午还有别的安排,于是决定长话短说。 “记得,这么大的事在下怎么能忘记呢,只是最近忙着新医院的诸多事务,而阿郎也不见有啥闲暇,便一直憋在心里没问呢,现在终于要开始了么?” 白悦眼睛都亮了起来,终于等到这一天了。 “刚才我在病房里走了一圈,发现好几个人的伤口都有感染的痕迹,看来酒精的效果还是有限的,而我估计新药的研制肯定要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但是早一日开始,就很可能早一日有成果。” 往后上战场的次数必然越来越多,不管是为了自己还是为了手下的人,林彻都得尽快把这个保命神药弄出来,即使暂时无法大规模生产,眼下要解决的是有没有的问题。 “那阿郎详细说来,在下慢慢研究就是了,定不负阿郎所望。” “我以前说过,伤口感染和肉类的腐烂霉变原因应该是一样的,都是由肉眼看不到的小虫子引起的对吧。” “是,阿郎说的这个,我在最近几个月深入研究过,越来越觉得就是这么回事。” “嗯,那我们是不是可以认为,这些小虫其实并不是一种,而是有许许多多不同的品种,就像海里的鱼,森林里的野兽,都是种类繁多的。” “天地万物,都应遵循同样的道理,既然大的虫子都有千万种,那这看不见的虫子也应该如此。” “嗯,我们知道万物总是相生相克的,那么小虫子中间会不会有一种虫子可以克制其他的虫子呢?” “阿郎是说以虫子对付虫子么?这倒和我们医家的以毒攻毒有异曲同工之妙。” “可能是吧,到底真相如何,还要我们研究过后才知道。” “那我们怎么研究呢,阿郎你的望远镜我看过了,确实可以把物象放大,你说的显微镜应该也能把这种小虫子看到吧,只是不知几时才能制作出来啊。” “那个还在慢慢试验,应该没那么快,先放一边,现在即使不用显微镜,我也想到了法子。” “阿郎你快说。” “我曾经在一本古籍中看到过这样一个故事,说是唐时的长安城中,裁缝不小心被剪刀弄伤了以后,会把长了绿毛的浆糊涂在伤口上,这样伤口就不会化脓感染,很快就能愈合。” “嗯?竟有这等神奇之事?哈哈,阿郎,你的缝合术也是裁缝那里得到的启发,看来,咱们医家和裁缝真是有缘啊。” “哈哈,你这么一说,还真是,我是这样想的,我们先拿猪狗这些动物来做试验,看看粮食上长出的绿毛是不是真的有这种奇效。” “这不难,我们同时拿多个同样的牲畜,弄上同样的伤口,一组不做任何处理,一组用精盐水清洗,一组用酒精清洗,一组用这种绿毛,很容易就能对比出来了,这法子还是阿郎你教给大家的。” 白悦已经开始设计试验方法了,很想马上就去抓几头小猪来,哈哈,为了人类的医学进步,又不知道有多少小猪仔要遭罪了。 “嗯,就是这样,在不同的环境,用不同的牲畜,弄出不同的伤,多多试验,确定是哪种绿毛有效果。然后我们再想办法把有用的东西提炼出来。” 林彻很满意白悦已经掌握了对比试验法,后面的事就能省他许多麻烦了。 第138章 .藏人 和白悦沟通完青霉素的研制方案后,便已经是中午了,吃完午饭,州衙的人便找来了。 “林郎君,昨天晚上大牢里出事了,包括白眼鲛在内的五名匪首突然暴毙,知州吩咐在下过来通告一声。” 来的书吏是不知道真相的,只是奉命来告知林彻的,这其实只不过是演戏而已。 “啊!?” 林彻做出一副很吃惊的样子,“这是怎么回事,堂堂州衙大牢,刚关进去的朝廷重犯就死了?查出什么没有。” “事情发生后,知州雷霆震怒,已经下令彻查了,若不是泉州是商贸重镇,怕是现在都已经封闭城门了。在下出来之前,还没有任何眉目,知州的意思是让林郎君心里有个数,防备有人对您不利。” 书吏一五一十的把自己知道的说了。 “哎,这可怎生是好,发生如此大事,苏伯父一定焦头烂额的很,却还关心着小子的安慰,也不知道小子能不能帮上什么忙。” 林彻假惺惺的演着。 “林郎君,知州说了,发生这种事,是官府之耻,一定要官府自己来洗清,郎君无须参合,保重自己的安全就行了。” “好吧,劳驾书吏回去后,替小子向苏伯父道谢,小子今日就不去打扰他了。” 林彻把书吏打发了,便去见了那群被海寇劫掠了的可怜人。 这群人没有在南关码头下船,是随着其他船只在别的码头上岸的,主要就是不想让蒲崇谟见到庄家的人还活着。 那样很可能让蒲崇谟兵行险着,让后面出现不可预知的变化,林彻相信灭人满门的事蒲家肯定是做得出来的。 现在这些人活着回到了泉州,虽然暂时都只能呆在林彻的庄子里,但劫后余生使他们没有过多的抱怨,既然救他们命的林家郎君要求他们这样,必然是有道理的。 “那蒲璇娘呢?” 林彻往安置那些人的地方走去,有点担心被蒲璇娘发现这些人,虽然蒲璇娘未必明白这些人的身份,但是她身边的随从必然有蒲家安排来探查之人。 “回阿郎,那蒲家小娘子来了之后就待在虎园那边,午饭都是在那里吃的。” 宁小七养伤的日子里,林彻身边的防卫当然不能放松,现在便是许三和补了这个位置,但他平时负责的那些事务就没有放下。 “呵,这丫头倒是单纯,一点都不像蒲家其他人。”林彻随口感叹了一下,“吩咐下去,让人看紧点,别让任何蒲家的人靠近这附近。” “喏,在下知道分寸,对这边加强了警戒。” 许三和对于这些事务倒是得心应手,很少出纰漏。 “也就这两日需要紧张点,等安溪的事情有了定论,便没关系了。” 林彻进了园子,这里原本是一处仓库,占地还是很大的,如今四百多人在这里倒也不算拥挤。 “大家好,林彻来看望大家了,慢待大家,实在对不住了。” 本来有五百多人的,只是有一百多人实在是被折磨得太虚弱了,就暂时留在平湖岛修养。 现在林彻把他们安置在这里,晚上也只能打地铺了,所以林彻还是有点不好意思的。 “郎君言重了!我等能捡回一条命来都是托了郎君的大恩大德,眼下这些算不得什么,我们这里有许多人都已经吃了大半年的苦了。” “是啊是啊,郎君如此安排定然是有道理的,肯定也是为了我们好。” 众人纷纷表示理解。 林彻清了清嗓子,“是这样的,你们遭遇海寇,我个人认为很可能不是意外,后面难免还有黑手,就在刚才,泉州衙门来告诉我,昨天被押进大牢中的海寇中,连白眼鲛在内,有五个海寇头子一夜暴毙,我猜很可能是被人杀人灭口了,所以我之前的顾虑还是没错的。” “这这……” “竟然还有黑手,连大牢里的人都能灭口,太可怕了!” “还是林郎君虑事周详啊,不然我们要是莽撞的回到泉州,怕是难免也遭了毒手啊。” “是啊是啊,那岂不是才出狼窝,又入虎口了么。” “还是听林郎君的吩咐为妙,郎君能把上千的海寇都一锅端了,肯定有办法的,咱们就安心等就好。” 这几百人听了林彻说的事,不免都感到后怕,也不少人开始暗暗猜测这幕后黑手到底是哪个。 “好,大家能理解就好,先安心在这里待几天,待确认安全了再回家不迟,最苦的日子都熬过来了,也不必纠结再等多几日。” 林彻看大家都挺配合的,便放下了心,“今天我来的,还有一件事和大家商议一下。” “嗐,林郎君客气了,商议什么啊,有事吩咐下来就成,您可是咱们大家的救命恩人啊。” “对对对,郎君吩咐就是。” 这时代的人,知恩图报之心还是很强的。 “好,那大家静下来听我说。” 林彻站在台子上按按手,这四百多人就不再开口,静静的望着林彻。 “我看你们中有许多人都是跑海的老手,如今被海寇掳掠了这么久,以后的生计怕是很成问题,恰好,我林家准备重新发展海贸,所以要建立许多商船队,但这事呢,船倒是好办,如今手里也有不少了,以后也会打造更多的。” 林彻顿了一下,环视了一下这几百人后,才再次开口,“但是人手却不是那么容易找到的,毕竟这趟海跑船不是什么人都行,所以我想问问你们,可有愿意加入我林家船队的,待遇一定优厚。” “嗐,我说是啥事呢,这事哪值得郎君大费周章的说啊,别说您是再给我们找生计,就算白给郎君做活,我也是愿意的。” 其他人也都表示出同样的意思。 “那谢谢大家的信任了,还有你们中也还有许多是自家以前做海贸的,若是回家之后,以后还继续做,也可以来和林家合作,团结起来才能赚更多钱嘛,也不容易再出事,要是已经没有本钱的,只要有合适的路子,找我借贷也是可以的,给出的利息绝对合理,或者,直接加入我林家也是可以,视才能给予职位,不但待遇从优,以后做得好,也是有分红的。” 林彻现在是抓住每个机会来增强自己的力量。 第139章 .再到安溪 “大家也不必着急做决定,就算回家以后想好了也没问题,好了,我也就不再打扰了,大家有什么需要,只管和我的人说,我林家会尽力满足大家的。” 林彻说完,就在四百多人的目送下离开了,走的时候还带走了庄家的五人。 看着时辰不早了,也没废话,直接安排了四架四轮马车,带着几十个骑士,便往安溪县赶去。 一路疾驰,总算在城门落锁之前进了安溪县城。 “阿郎,路上辛苦了吧,晚饭都准备好了,先吃点吧。” 陈舯这一阵子都在安溪这边,接到林彻要来的消息后,便在邸店这边等着了。 林彻在马车上睡了一觉,下车后重重的抹了几把脸,才开始清醒起来。 “不辛苦,反倒是美美睡了一觉,肚子倒是这的饿了,为了赶路,一路都没停,大家都是只吃了点干粮,走,先吃了饭再说。” 林彻前世就是坐车就能睡,所以很少会感觉旅途辛苦,现在四轮马车又改进了一些,舒适度越来越好,跑得越快反而让他睡得越香。 “先说说庄家的情况吧。” 吃过饭后,林彻和陈舯坐在客房里。 “按着阿郎的吩咐,在青阳铁场布置了不少人手,时刻关注庄家,庄家老爷子真不一般,虽然家中遭遇了这么大的变故,却依然没有停工,炉窑一日都未熄,变卖了家中仅剩的值钱之物购买原料支撑生产,连老爷子自己的寿材都卖了。” “真是值得钦佩的人啊,那可有人去骚扰庄家?” “这个倒没有,反倒是其他各家铁坊多少都有给庄家一些支持,看起来这庄家人缘倒是不错,那些来采购铁器的商贩也大都会优先考虑庄家的出产。” “应该是都不愿意看到庄家就这样倒下了吧,对了,那孙公子最近的行止如何?” “倒是没啥变化,依然如故,除了每日到赵府打个转之外,” “等等,哪个赵府?可是静公府上?” “正是。” “可知道他到那具体做了什么?” “也没做什么,基本上就是在门房那里递个帖子,有时候附上一些诗文,然后等候上半个时辰,只是没见召他进去过。” “呵呵,真是个痴情种子啊,这手缠字诀用得娴熟啊。算了,反正他也没戏,你继续说。” 俗话说,烈女怕缠郎,这孙公子是抱定决心来追求赵乐燕啊。 “这孙公子其他时间大多数都是在海云间,和一些读书人诗酒唱和,寻欢作乐。前天倒是同蒲崇谟一起来了安溪,和铁场的监使见了面,具体说什么就不得而知了。” “哦?蒲崇谟也在安溪?” “现在没有,他只待了半日就离开了安溪,不知道去了哪里。” “走了?看来他没有察觉到我们的计划,这样也好,省了许多麻烦。泉州铁案那边有进展么?” “让旁人试着和那孙掌案接触过了,但结果不是很好,那姓孙的似乎和蒲家勾连甚深,在庄家这事上没有松口的打算。” “呵呵,看来只能花钱了,银钱准备的如何?” “都准备好了,五万贯已经运到了邸店的库房中了,只是,这样一来,咱们的流水有点紧了,最近要用钱的地方可不少。” 这钱,有三万贯是替庄家还债的,因为暂时不想和蒲家冲突,只能花这个冤枉钱,两万是用来改进铁窑的,林彻想看看能不能直接炼出钢来,为此做好了持续大规模投资的打算了。 “舯叔不用担心,这次出海还是收获不错的,虽然还没清点,预计七八十万贯还是有的。” “那就好,不然怕是得回石城抽银钱了。” 这一个多月,林彻是真的花钱如流水,各项建设,原料采购等等,已经花了三四十万贯了。 也就有了海寇这笔意外之财,让林彻稍微有点底气了,不然后续很多计划都得受影响。 “舯叔放心,挺过这阵子就好了,等糖酒盐正式上市了,就不需担心银钱了,对了,茶树寻得如何了?” 林彻放下茶盏,这茶喝着总是不习惯啊。 “按着阿郎的描述,倒是找到了不少野茶,其中西坪镇有几丛古茶树最为符合。” 这找茶之事,陈舯一直没忘,安排了不少人手,结果还算不错。 林彻知道他前世的时候,安溪也不只铁观音一种茶,也还有其他几个很不错品种,他大致记得铁观音的制作工序,到时候用同样的方法制作也是可以的,细分品种这事,让别人去做吧。 “嗯,先不管是什么品种,只要茶叶看起来品相过得去就可以了,想办法把茶树附近的土地买下来。” 管他什么品种,统统占下来,林少爷有钱! “这个到简单,大多是一些山地,不值几个钱。阿郎你是打算种植这些茶树么?” “对,把那些荒山变成茶山,这福建人多地少的,这山地当然也得好好利用起来,种不了粮食,可以种茶叶,种果树,一样可以养活人的。” “阿郎想得深远,只是安溪懂种茶的人可不多,看来得去建州那里找些种茶能手来了。” “嗯,早点安排下去,别怕花钱,现在花得多,将来赚得才更多。” 茶叶啊,这可是战略性商品,这玩意历来就是赚取外汇的好东西,从唐肃宗时的驱马茶市开始,延续一千多年都是官方用于外贸的拳头产品,虽然很多时候都是用来换马了。 只是这时代的饮茶方式过于复杂了,基本是什么贵就加什么进去,把本就不便宜的茶变得更加昂贵,饮茶的仪式感超过了它的本质功能。 现在的点茶,分茶,斗茶,讲究太多了,沦为了达官贵人,文人雅士的专利,在茶沫上弄出图案,在林彻看来,就是吃饱了撑的。 林彻要改变茶叶的生产工序,让它变成直接用开水冲泡就可以了,也是为了打开世界市场,毕竟这时候的老外粗鲁的很,你让他讲什么饮茶的意境那不是扯淡么。 第140章 .助人为乐 八月十五日,中秋节。 这应该是阖家团圆的日子,林彻却依然要去奔波,好在他是个没啥情怀的人,一向不在意这种事情。 “郎君,为了送我等归家,让您却无法和家人团圆,我庄家亏欠郎君愈发的多了。” 庄大郎心中感佩甚深,愈发不知道该怎样才能报答林彻的恩情了。 他身后的其他四人眼中也是浮现着同样的感激之色。 “无须如此,助人为快乐之本嘛,让你们一家团圆也是我的快乐,不比自己团圆逊色。好了,都上车,准备出发吧,路程可不短呢。” 林彻倒是内心有点尴尬,他做这好事也是有所图谋的。 大家早就准备好了,林彻一声令下,上车的上车,上马的上马。 邸店的伙计也把邸店院子的大门推开,却突然窜进来一个骑士。 “哈哈,还好赶得及,贤弟,意不意外,惊不惊喜?” 却见那马上之人竟然是赵鹤云,一副风尘仆仆的样子。 “咦,鹤云兄,你怎得来了?” 林彻确实大感意外,赵鹤云不该是去府衙上任么? “这个稍后再说,你猜还有谁跟我一起来的。” 赵鹤云脸上浮现着怪异的笑容,没想到自己一向傲娇的妹子也有求到自己的一天。 “你这表情还用猜?” 林彻都不用过脑子,当即跳下车,往院外走去,果然看到一辆紫色的马车堪堪停住。 …… 一行车马出了安溪西门,顺着官道往西北快速前进。 赵鹤云骑着马,与许三和并排而行,聊着一些关于武技的话题。 队伍中依然只有四辆马车,而赵乐燕的紫色马车并不在。 原来,林彻见到赵乐燕的时候,看出她脸上有许多疲累,想来是那二轮马车过于颠簸,接下来又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干脆让她换到自己的车子上。 “林彻,你这车子怎得一点都不颠簸呢,就像停着没动似的。” 赵乐燕坐在沙发式的椅子里,却依然挺直着腰背,保持着美好的体态。 “乐燕姐姐,放轻松点,学我这么坐,你会发现更舒服。你看,铃娘都这样坐。” 林彻懒散的靠着柔软的椅背,瘫坐着。 “你呀,这像个什么样子,站没站相,坐没坐相的。” 赵乐燕嗔怪的瞪了林彻一眼。 “小桃姐姐,别管你家娘子,像我们这样坐才舒服呢。” 林彻看赵乐燕不中套,便采取迂回战术,先劝降她的贴身侍女。 小桃原本也是感到很疲累了,又看林彻的侍女都大咧咧的那样坐着,瞄了一眼自家娘子,好像没有什么反对的意思,终究经受不住诱惑,把自己的身体也整个陷进柔软的椅子里。 “哎呀,娘子,真的很舒服欸,就像裹在云团里似的。” 嘿嘿,小桃叛变得贼快。 “乐燕姐姐,阿郎让人新做的椅子真的很舒服,你试试吧。” 铃娘本就是个爱分享的人,便也加入了劝说。 赵乐燕轻咬着嘴唇,在保持礼仪形态和舒适享受间挣扎,最后灵机一动。 她把绣鞋脱了下来,然后并着腿曲起来收到椅子上,化用跪坐的姿势,身子却是斜斜的靠近椅背里,姿势显得慵懒而又诱惑。 林彻看得眼睛都快掉出来了,厉害啊,这女人真是无时不刻都能保持自己的美丽,竟然能想出这两全其美的法子。 “嗯…确实舒服多了,林彻,这是你想出来的?” 赵乐燕发出的轻哼带着致命的吸引力。 “是呀,马车也是阿郎让人做的,这辆是刚做好的,加了这个叫做沙发的椅子,比以前的还要舒服了。阿郎就是最厉害的人。” 铃娘就那样咸鱼般瘫坐在沙发里,巴拉拉的给林彻唱赞歌。 “好啦,铃娘你是愈发的懒了,最近我没在的时候,你是不是又偷懒没有锻炼了,看你似乎胖了点。” “林彻你瞎说啥,我怎么没看出铃娘妹妹那里胖了,铃娘只是在长身体而已。” “就是啊,林郎君怎么能说铃娘胖呢,铃娘那么可爱。” 哈哈,三个女人结成了统一战线,林彻立马势弱。 看着三个女人兴高采烈的聊到了一起,林彻只能白眼一番,把身体丢进沙发里,开始打瞌睡。 …… 青阳铁场,庄氏铁坊。 “庄老头,说好的两个月,今日可是最后一日了。欠下的钱财该了结了,银钱可有准备好啊。” 马监使倒也没有像上次那样,摆出一副咄咄逼人的样子,只是语气平淡的说着催债的话。 坐在他下首的孙公子只静静看着茶盏,似乎是在思索如何才能点出惊艳的图案。 一切都尘埃落定了,没必要那么恶行恶相的,反正只要庄家拿不出钱,这庄氏铁坊就飞不出手掌心了。 唉,这乐燕妹子最近似乎对我有些冷淡啊,嗯,好像是从上次来安溪之后就开始了,到底是为什么呢,以前她挺欣赏我的才华啊,最近的诗词送进去,竟然毫无回应,没有和诗,也没有了点评,难道是那群穷书生才尽了?写出来的诗词变差了!?可我看着还是很不错啊。他们也肯定不敢骗我的钱啊。 孙公子这会根本没在意马监使和庄老头的掰扯,本来这件事就是帮蒲家的忙,他自己能得到的好处并不多。 倒是赵乐燕这个让他日思夜想的女人,才更值得他花心思。 “没有!?” 马监使的声音略微有点高了起来。 “也不是没有,原本有好几个人说好的入股的,后面却又莫名其妙没有了声息。” 庄老爷子如今也是纳闷得很,按说,两万五千贯就能买自家三成的股子,绝对是划算的事情,一开始也确实不少人来谈过,甚至有几个契约都草订了,等付钱的时候又消失了。 马监使心中暗笑,这庄老头怕是还在梦中呢,还想引人入股,要是那么容易被你搞成了,那这半年的筹谋不是白费了么。 “那你现在可还有其他办法?” 马监使一副猫戏老鼠的心态,也不急躁,权当消遣了。 “老朽如今也别无他法了。” 第141章 .逼债(上) “老朽如今也别无他法了。” 庄老爷子满脸沉重和无奈,也找人借贷过,那些一向交情不错的同行虽然给了一些帮助,但是说到借钱便支支吾吾,也不是说没钱,而是说不方便。 庄老头也不蠢,也意识到肯定是背后有人从中作梗,至于是什么人,想想有谁对铁场有生杀大权就知道了。 毕竟,在青阳铁场,每年的买扑份额可是泉州铁务一言可决的,若是没有了买扑份额,铁坊哪怕一根铁钉都不能生产了。 “既然如此,那就只能按约定的来了,你这铁坊便过户给孙公子吧。” 马监使还做出一副他也不想会这样的表情,口中却说出无情的话语。 庄老爷眼中闪着挣扎与不舍,一脸哀求的望向孙公子。 “孙公子,真的没有余地了么?请给寒家一条活路吧,欠你的钱,给老朽一点时间,必定加倍的偿还与你,可好?” 庄老头原本挺直的腰背,此刻已经塌了下来,一生从未求人的他,如今却不得不对一个二十来岁的后生低声下气。 此时的他,只以为就是这孙公子想要侵夺自家的产业,所以那掌铁务才会为他张目。 孙公子却头的没有抬一下,仿佛那茶盏中有引人入胜的奇景一般,口中平淡的说道,“庄员外,不是小生不给你活路,钱并不是我的,我只是替人出面而已,不管怎么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庄老头,契约都拟好了,你这就签字吧,反正你家还有一个宅子,倒也不是过活不下去,签了字,也还给你一日时间把手尾了结,一些日用家私也任由你搬走,别说我们在中秋节还不近人情。” 马监使把一叠文书从桌案上轻轻推了过去,说完话,还在纸上的空白处敲了几下。 “这……好吧,我签!” 庄老头拿起笔,发着抖,却迟迟没有签下去,笔尖的墨汁便滴了下来,犹如他心头滴着的血。 这一签下去,那就表示这庄家这百多年的基业,就此拱手让人了,这还有何面对列祖列宗啊。 庄老爷子不由一阵晕眩,喘息也急促了起来,身体摇晃着,随时要摔倒。 “翁翁,您不要紧吧,孙儿去给你请大夫。” 庄老头身边唯一的孙儿庄栩,赶紧扶住他,并慢慢摩梭着他的后背,替他顺气。 庄栩这时才发觉,一向身体康健,遇事永远是那样沉稳的祖父,竟然变得如此消瘦了,背上抚摸过去都是一片嶙峋瘦骨。 原来,一向被自己视为大山的祖父,总是为这个家遮风挡雨,却不为人知的默默承受着所有的苦痛。 丧子丧孙,家业也被人夺走了,庄老头终于扛不住了。 望着祖父越发青白的脸庞,庄栩惶恐万分,“翁翁,翁翁,你可不能有事啊,不然丢下孙儿一人如何是好,吉伯,快去请大夫。” 厅侧一个四五十岁的汉子闻言立刻往厅外脚步急促的走出去。 马监使看着眼前的景象,心中直呼晦气,庄老头你可别死啊,要死也得签完字,等老子离开后,你爱怎么死就怎么死。 口中却不敢说一个字,生怕再刺激到命悬一线的庄老头,这逼死人的名声可不敢担上,不然不管是不是占理,都少不得被人戳脊梁骨的。 华夏可是个人情社会,法理都不外乎人情,对弱者的同情,似乎是天经地义一般。 孙公子这时也总算抬起头了,眼中似乎也有些悔恼,倒不是关心庄老头的生死,而是因为他一向注意经营自己的好名声,若是沾上了逼死老人的污点,那是怎么洗都洗不干净的,那十几年的辛苦就毁于一旦了。 “老马,要不,今日就算了吧。” 孙公子打起了退堂鼓,相比于蒲家托付的事情,肯定没有自身的利益来得重要啊。 “公子,这……” 马监使也想放弃的,只是收了蒲家的钱,加上惧怕蒲崇谟,他那偶然展现出来的眼神实在令人胆寒。 “老马,我说还是算了吧,今天庄员外这个样子,怕是也签不了字了,咱们改日再来吧,反正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孙公子一个读书人,自然能说会道。 马监使一听这话,也觉得很有道理,只是安慰自己一般说了一句,“公子言之有理,想来蒲郎君也是能理解的。” “慎言!”孙公子直翻白眼,这姓马的就是个浑人,什么话可以说,什么话不能提都不懂么!? “哦哦,失言了失言了,谢谢公子提醒。” 马监使也醒悟了过来,还好刚才说得小声,应该没人听到。 正在马监使懊恼自己口不择言之时,刚才出去的那个吉伯又匆匆跑回来了,脸上还带着喜色。 “东家,大喜啊。” 什么鬼?孙马二人面面相觑,这人是疯了么,这庄老头都快见阎王了,哪里还能大喜,就算你请到了大夫也谈不上什么喜吧。 庄家祖孙二人也是这吉伯搞得莫名其妙,倒是庄老爷子被吸引了注意力,反而使得血气没有那么翻涌,气息也顺了不少。 好在也没有让他们等多久,厅外传来了一阵急促的脚步,然后便走进来五个人。 “阿爹,二叔!你们还活着!” 孙马二人望着突然出现的五个人,还没搞清楚状况,那扶着庄老爷子的庄栩倒是先出声了,带着满满的惊喜之音。 “爹,不肖子回来了。” 五人走到庄老爷子跟前,齐齐跪下,施礼问安。 庄老头满脸不敢置信,“这,庄铿、庄锐、庄松、庄枋、庄枫,真的是你们,老天有眼,竟然把你们还回来了,哈哈哈。” 这边庄家一家团聚,那边孙马二人却傻了眼。 “公子,这是怎么回事,那边不是说已经做掉他们了?” 马监使压低着声音探问。 “这他娘我怎么知道,那边就是如此告诉我的,我知道的事情不比你多。” 孙公子也惊诧莫名,不小心把脏话都骂了出来。 “那如今该如何?我们还走么?” “此时不急,先静观其变。” 既然出现了变故,而庄老头似乎又活过来了,一时半会应该死不了,孙公子便决定留下搞清楚状况。 第142章 .逼债(下) “铿儿,锐儿,你们不是被海寇劫了么,莫非传言有误,闹了个大乌龙?” 喜悦过来,庄老头恢复了冷静,询问了起来。 “阿爹,我们确实被劫了,还被海寇逼着做了好几个月的苦力,是有贵人把我们救了,方才得以幸存,回来看望您老。” 庄铿接过庄栩的位置,躬着身扶着庄老爷子。 “好好好,回来就好,破财削灾,只要你们都好好的,就算这万贯家产都散尽了,爹也相信你们可以东山再起,重新再赚回来。” 庄老爷子刚开始还有一丝幻想,以为他们并没有被海寇抢劫,只是误会,毕竟大海茫茫,这种事也不是不可能,那样就是顺利回航了,自然也是赚了钱回来的,那债务就能还上了,家业也就保住了。 不过儿子的话打破了这丝幻想,不过老人也是豁达,五个儿孙都平安归来,就已经是泼天之喜了,只要人还在,钱总能赚回来的。 “咳!” 马监使和孙公子对望一眼后,虽然搞不明白为啥本该死的人又活着回来了,但是既然没有带钱回来,那就不影响本来要做的事情。 等庄家的人被他这一嗓子假咳吸引后,才定定的开口道,“那什么,对了,恭喜庄家子孙劫后余生,逢凶化吉了,既然这样,不如把咱们的事情继续吧,早点把字签了,我们也不打扰你们一家团聚之喜,庄员外,你说是不是这个理。” “好好,我签就是了!” 庄老爷子也不想在纠结,便再次拿起笔,这次他倒是轻松多了。 “阿爹,你等等。”庄锐出声止住庄老爷子,又转向马监使“你们让我爹签的是什么?” “呵呵,你家欠了买扑钱和孙公子的借贷,你又不是不知道,如今拖了这么久还不上,你爹答应了拿你家铁坊抵债,今日已经是约好的最后一日了,既然拿不出钱,自然是签下转让契约了。” 马监使侃侃而言,反正要债是理直气壮的事。 “什么欠的钱!那明明是……” “二郎!住口!” 庄锐被马监使的口气刺激到了,刚刚开口反驳,便被庄铿喝止了,这才醒悟过来,刚才可是答应了林郎君的。 “钱,我们会还上!这字,绝对不能签!” 庄铿说的斩钉截铁! “什么叫会还上!你家已经拖了这么多日了,要是有钱早就还了,你哪里还有钱,不要在这胡搅蛮缠,早点把字签了,履行约定,这样你好我好大家好!” 马监使见庄家想要变卦,不由变得气急败坏,不服刚才的从容了。 “就是,小生也是宽限贵家许多时日了,也该给小生一个交代了,莫要再浪费时间了。” 孙公子见今天本该十拿九稳之事一波三折,也变得不耐烦起来了。 “我并没有想拖延,也不是胡搅蛮缠浪费时间,说了还钱就是还钱,欠你们的,一文钱铜板都不会少你们的,所以,转让铁坊是根本不可能的。” 庄铿寸步不让,据理力争,庄老爷子也听凭庄铿做主,因为庄家的事务早就交给庄铿主持了,只是庄铿出海后,庄老爷子才不得不出来当家做主。 “好,还钱也行,现在把钱拿出来!” 马监使见庄铿如此油盐不进,不由气急败坏,反正看他们五人进来后也不像带了钱回来的样子。 “钱,有,但是不在这里,那么多钱谁能带在身上,明日去县城交割就是了!” 钱没运来倒是实话,主要是两万多贯铜钱,那可是有二十多万斤呢,为了赶路,林彻便没有带上那个累赘,至于银子,不算法定货币,拿来给官府,容易被挑刺。 听到庄铿确实没钱在身边,马监使不由心下大定,“呵呵,你这空口白牙,让我怎么相信你!再说了,今日就是最后一日,过了这日就算有钱还,那也是不算的,你们还是乖乖签字吧,不然别怪把你们全家都下到大狱去。” “小生也劝你们老实签字吧,不然莫要以为泉州铁务就不能法办你们了,须知民心似铁,官法如炉!你们识相点,莫要招惹皮肉之苦。” 孙公子见事情似乎有反复的迹象,看这庄大朗的样子,很可能是真的有钱在安溪县里,但是,他要的是庄家还钱么?蒲崇谟要他做的可是把庄氏铁坊拿到手。 想到这些,孙公子也不由揭开了些许伪装,语出威胁,不复平日温文尔雅的形象了。 站在后面的十几个场丁听着马孙二人的话,也把水火棍重重往地上一杵,砸出巨大的声响,以配合二人做出威胁之势! 甚至孙公子带来的几个护卫,也把腰刀从鞘中抽出一半,用半截明晃晃的刀面向庄家的人示威。 一时之间,花厅中剑拔弩张,气氛变得紧张起来了。 庄家祖孙父子几人见到这阵势,不由开始心中慌乱起来,俗话说,民不与官斗,面对对方抬出官府的名义,下意识便不敢反抗。 只见那庄铿咬咬牙,重新坚定了下来,“还是那句话,钱,我还!字,不签!” 那庄老爷子看着庄铿的表现,眼中也流出嘉许的神色,“好,铿儿,你很好,我庄家人就要有这么维护祖上基业的决心!爹支持你的决定!” 之前,庄老头愿意签字,主要是因为,老年丧子孙之痛,蚕食了他的信念,以及为了最后一个孙子的安全,还有就是有那么一点点的不占理。 现在,儿子们都回来了,也说了有钱还上,当然不肯在让祖宗基业就败在自己手上了。 马监使这时恶向胆边生,目露凶光,瞟了一眼孙公子,孙公子也明白他的意思,便点了点头,既然文的不行,那就只好来武的了,这庄氏铁坊,一定要拿到手! “来人!把这帮刁民给我抓起来,拒捕者,杀!” 马监使一声令下,身后的铁场场丁便要动起来。 那孙公子也对几个护卫说道,“你们也上吧,义助官府捕贼,也是我等读书人应有之举!” 第143章 .参股(上) “住手!” 正在孙马二人指挥着手下要上前捉拿庄氏一家人的时候,门外想起一声断喝。 所有人都不由一惊,骇然的望着花厅大门。 门外,林彻不由耸耸肩,“鹤云兄,看来不得不由你出马了,幸好这次你来了,不然恐怕真不好收场了。” 林彻几人没有随庄家五人进入花厅,而是悄悄躲在门外观察事情的进展。 按林彻的想法,既然庄家有钱还了,那就应该能暂时打消马孙二人催逼庄家的情况,即使是有些拉扯,也是能和平解决。 却没想到,这二人是铁了心今日要拿到庄氏铁坊,眼见庄家有钱还,反而更加急迫的逼着庄家签字,甚至最后不惜动武了。 要说这个时候,林彻也是能阻止的,十几个虚有其表的场丁而已,让带来的护卫冲进去,三下五除二就能全部打趴下,就是后续手尾会有点小麻烦而已。 不过今日赵鹤云自己撞了上来,这么好的工具人,不用白不用,用了还没一点后遗症。 赵鹤云见林彻再次拿自己当枪使,不由翻着白眼,这小子,还没当自己妹夫呢,就和自家妹子一个样,都习惯拿自己当枪使,真应了那句话,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啊,这两人,真是绝配啊! 这两人怕是上辈子就是自己的债主吧,这一世双双来讨债了,往后,自己得承受双倍的麻烦了。 想归想,但是事情还是要做的,赵鹤云只好抬脚往花厅里,带头走了进去。 “哈哈哈,元正兄,好巧啊,有段日子不见了,不成想在此处遇见了,真是缘分啊。” 赵鹤云进到花厅就是打了个哈哈,然后才仿佛刚看见场中情形一般,“咦,这是作何?可是发生了什么事啊?这里有人犯了王法么?元正兄,说与在下听,是谁,在下身为宗室,绝对不会无视有人挑衅王法而不顾的,定然也要拔刀相助,铲奸除恶的。” 孙公子见到赵鹤云出现的时候就明白,今日之事不能再继续了,只能不了了之了。 当看到后面进来的赵乐燕,更是感觉一万头草泥马从心头奔过,而她身边的林彻显得特别可恶,这小子特么出现了就没好事。 “哈哈,鹤云兄说笑了,这里哪有什么违法乱纪之事,这不庄家子孙平安归来,小生与马监使便想着为庄家祝贺一番么。” 孙公子说着违心的话,边给马监使拼命使眼色。 马监使不认识赵鹤云,但是听到了他说自己是宗室,再看到孙公子使的眼色,便明白这是自己得罪不起的人物,于是只能笑着附和,“是啊是啊,就是祝贺一下。” 孙公子在马监使说话的时候,便往赵乐燕那处走去,然后文质彬彬的揖手施礼,“乐燕妹妹,不意想在此处相见,鹤云兄说得倒是有道理,咱们真是有缘分啊。” 赵乐燕刚才也见识到了孙公子的真面目,心中对他开始厌恶起来,只是一向的礼仪教育让她不至于当场失礼,只是轻轻一福,“见过元正兄。” 礼节虽然无可挑剔,却也不愿对孙公子多说话。 孙公子见赵乐燕这冷淡的态度,心中虽然不忿,却又无法确定赵乐燕是否有看到刚才的情形,心中虽然很想留在这里多和她说几句话,但也明白可能会自讨没趣。 “哈哈,既然庄家有客人,那就不打扰了,小生也刚好有点事,便先走了,鹤云兄,乐燕妹妹,改日再会。” 说完,也不等回应,也懒得等那马监使,径直离开花厅,他的几个护卫自然紧紧相随。 马监使见进来的人看都懒得看他一眼,只好一脸讪讪然的招呼手下离开了。 倒是庄铿冲着他的背影喊了一句,“马监使,记得明日安排人去县城交割银钱啊,就在县衙,让知县做个见证。” 马监使听了这话,不由脚下一个踉跄,差点摔个狗吃屎。 “阿爹,这是林郎君,赵公子,正是他们率人把海寇全部剿灭,把孩儿等人从狼窝里救出来的。” 等孙马二人离开,庄大郎对林彻等人的身份做介绍,并且简单的叙述了一下事情经过。 庄老头听完后,从座椅上肃然起立,推开庄大郎的搀扶,整理好衣冠,对着林彻和赵鹤云二人深深一拜,“老朽代表庄家,拜谢林郎君,赵公子对寒家的大恩大德,庄家将世世代代铭记于心,永世不忘。” 赵鹤云立即上前搀扶,林彻个子小,只能虚扶,“老丈客气了,无须如此,我等也只是顺手而为,谈不上什么恩德。” “不不不,两位不止救回我几个儿孙,还拿出巨资替寒家还债,让基业得保,不然今日寒家必然是家破人亡,甚至香火断绝,虽说大恩不言谢,然不拜谢却无以申明老朽感激之情,不仅如此,寒家必将涌泉相报,以答此大恩之万一。” 庄老爷子力气还真是不小,赵鹤云根本就托不住他,硬是被他拜完三礼。 “庄老丈再说如此见外之语,那小子可是转身就走了哦,您老这么大年纪了,这样拜我,合适么?小子受之有愧啊。” 林彻佯怒,对庄老丈的坚持表示埋怨。 庄老爷子只是哈哈一下,他都这么大年纪了,吃的盐比林彻两辈子加起来的还多,当然不会把林彻的话当真了。 “大郎,二郎,你们几个小的,趁着咱庄家的人都在,老头子我有个事和你们说说。” 听见庄老头这话里有些严肃,他的儿孙六人都低眉顺眼的乖乖站好在他身前。 “阿爹,您有啥事,吩咐一下儿子们就是了。” “林郎君对咱们家的恩情就不必我再强调了,你们都要铭记于心,一时不可或忘,我要说的是,恩公还出钱帮我们还债,原本我已经打算转让一些股子出去筹钱的,现在不如将股子转与林郎君,这样,咱家也算和林郎君是一家人了,也能更好的报答林郎君的恩情,你们觉得如何?” 庄老爷一口气把自己的意思对儿孙们表明了。 第144章 .参股(下) 庄老头说完把股份转让一部分给林彻的意思后,便看着几个儿孙,等他们的意见。 庄大郎却想都没想,“阿爹,我支持,若是没有林郎君,咱庄家现在啥都没了。” 庄二郎和四个小的也马上接口,“我们都同意,这样最好了。” 边上的林彻倒是有些意外,原本以为还需要费些口舌才能让庄家答应他入股呢,毕竟这是人家的祖宗基业,而且还是真金白银的入股。 没想到,自己都还没提这茬,人老成精的庄老爷子却先说了出来。 “那好,既然你们都没别的话,那我就做主决定,把咱们庄氏铁坊的五成股子转与林郎君!” “五成?” 这比例倒是有些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但是庄家的几个儿孙想了想以后,也没觉得有啥问题,便都点头表示同意。 林彻也被这比例惊到了,这庄老头也不是一般人啊,如此果决就让出了一半的家业。 “庄老丈,说实话,小子确实想入股你家的铁坊,因为我有些想法,需要借助你家的铁坊来实现,但是五成有点多了,我只是要帮你们还两万多贯的债务而已,最多两成股子就可以了,我不能占你们那么大的便宜。” 林彻坦然的看着庄家的几人,说的话也和直接,毕竟他想的是平等合作,互惠互利。 “林郎君,你莫要推辞,这五成股子并不能表达我庄家的谢意,只是祖上打拼百年不易,老朽才留下五成,不然就算全给郎君都行。” 庄老丈的话语,就像他往常使用的铁锤那般,坚决强硬。 林彻见庄老头态度很真诚,并不是试探,而是真心要分五成股子出来给他,便思索了一下。 “老丈,既然你这么说,小子也不忸怩,除了那外债,我另外再拿出两万贯来,股子就占四成九就好了。” 林彻虽然不是啥好人,但是也不会沾老实人便宜。 “郎君,你不用再拿钱了,不然让我庄家如何面对世人,面对祖宗!?” 庄老头看林彻竟然还要拿钱,那就等于庄家没有任何报答之举了,不由有些急。 “老丈莫急,我既然入股你们家,自然不是让这铁坊还维持以前的样子,不是小子自夸,虽然小子不懂打铁,但是却有办法提高产铁的效率,增加出铁的产量,提高铁品的成色,甚至直接炼出钢来,这钱便是用来研究改进的经费,而且还只是前期投入,或许后面还少不了加大投资呢。” 林彻这一段话的信息量有点多,庄家的人听完后有些发懵,需要一点时间消化理解。 “贤弟,看不出来啊,你竟然还会炼铁?还有什么不会的么?” 赵鹤云倒是不算太惊讶,毕竟和林彻接触越久,就对他的本事开始习惯了。 “哈哈哈,除了不会生孩子,小弟啥都会。” 入股庄家算是林彻心想事成,自然心情愉快,便和赵鹤云开起了玩笑。 “说啥呢,怎可如此忘形。” 赵乐燕嗔怪的拍了一下林彻的肩膀,那语气即像是对弟弟,又像是对恋人。 就铃娘一副见怪不怪的样子,仿佛林彻把月亮摘下来都是正常的。 庄家人思考了一会,也细声交流了一番,觉得如果林彻说的真的能实现,那庄家反而因此越发的壮大了,五成股子比以前的全部都要高出无数的价值了。 “林郎君,老朽也看出来了,您不是缺钱的人,寒家这点家当在您眼里不值一提,您是做大事的人,既然用得着寒家,那我们就不在这点细枝末节的地方纠缠了,就按您说的办,只是这样一来,让您入股,非但不是寒家的报答,反而又要欠您的恩情了。” 庄老头心中感叹,这林郎君可真是庄家的贵人啊,行事也是如此坦荡厚道,又真诚为人着想,虽然只是减少了那么一点点股份,却让庄家名正言顺的占着大头,庄家以后依托着他,真的是要辉煌腾达了。 “阿爹,只要和恩公成了一家人,咱们不就可以时时报答了么,就算到了一世两代的报不完,咱家世世代代报答下去就是了,如此还不显得见外。” 庄二郎身子还有些虚弱,但语气却无比认真。 “二郎说的没错,我也是这个意思,咱们庄家没啥别的本事,也就冶铁这事上有点拿得出手,咱们就在这上面给恩公出全力去做。” 庄大郎原本一直发愁,不知道该怎么报答林彻的大恩,钱财,别说庄家如今拿不出来,就算以前的庄家拿出的钱财对于林彻来说,都不过小钱而已,未必看得上眼,至于其他,庄家都是男丁,连个女娃子都没有,不然还说嫁给林彻做妾,正室就不奢望了。 现在发现林彻竟然用得着自家的手艺,不由大喜过望,自然是极力赞同了。 “好,林郎君,那就如此说定了,哈哈,往后咱们就算是一家人。” 庄老爷子定下了这件大事,心头舒畅,雪白的眉毛都高高扬起。 “哈,正好,今日正是中秋佳节,不介意我们这些人在老丈这里蹭顿饭,过个节吧,顺带也庆祝一番小子入股庄氏吧。” 看时辰,今日是没法回安溪县城了,再说明日林彻还打算开始对冶铁技术进行一番研究呢,自然得在这里住下了。 “哎,你看,我这人老了就是容易糊涂,竟然让恩人在这干坐许久,为了寒家的事,让郎君劳神费心,还不辞辛苦的送儿孙归来,竟然耽搁了今日和家人团聚,既然郎君不嫌弃,那就和寒家一起过此佳节吧。” 庄老爷子,不由拍着自己的额头,这阵子庄家正焦头烂额呢,哪里还顾得上过节啊,但是现在云开见日,自然要好好庆祝了。 “怎会嫌弃啊,如今咱们可算是一家人了,就别再说两家话,今日还真是个好日子呢,对咱们的合作,是个很好的兆头。” 赵鹤云也来了兴致,这是第一次在外面过中秋,应该会挺好玩的,“哈哈,在此团圆佳节,一来庆祝庄家家人团聚,二来庆祝林贤弟与庄家合作顺利,将给庄家带来更好的前景。” 第145章 .醒悟 正在林彻到达青阳铁场之时,泉州城里又添了几个有点嚼头的话题。 前两天知州衙门爆出惊天大案,刚被丢进大牢里的海寇贼首,竟然一夜之间暴毙了五人,还都是朝廷名册上最紧要的五个通缉重犯。 这简直让泉州官场刮起了一场大台风,知州震怒之下,严令彻查,并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负责大牢的官吏狱卒统统接受调查,特别是当日在值人员,一律先行押入牢房中,一日不能证明自己无辜,便一日不得出牢。 而州衙包括晋江县衙的捕快弓手,书吏衙役全部发动起来了,对泉州城内进行了大搜索大清扫,倒是许多泼皮闲汉遭了无妄之灾,被二话不说的逮进了官府中,原本挺宽敞的大牢一时人满为患,不得不分出一些关在左翼军的统制司里。 即使如此,还是有好十几个班头小吏以办案不力的罪名被问责,州衙大堂时不时有打板子的声音传出。 另外,不少大小官吏也因为疑似和此案有瓜葛,被停职待查,有人想说情,却把自己也陷进去了,于是各级官吏都胆颤心惊,噤若寒蝉。 “嘿,听说了么,泉州铁务的曲掌务昨日也被带去州衙问话了,到现在都还没出来呢。” 一座酒楼的二楼大堂里,一群人兴奋的议论着可靠不可靠的传闻。 “这怕是假的吧,铁务虽然前面挂着泉州二字,却是直属三司,最多受福建路的转运使管辖,知州能管得到他?” “嗐,又不是拿办他,地方上的案子牵扯到了,知州传他去问话,也是正常的,再怎么管不到,级别在那,那曲掌务还敢炸翅不成。” “这位兄台说得倒是有理,只是这铁务和大牢八竿子都打不到,怎么会牵扯到里面呢。” “嘿嘿,泉州城就这么大,官场就那么些个人,官官相护狼狈为奸又不出奇,谁知道里面水有多深呢。” 州衙东侧门,一个穿着青色官袍的中年人,迈着疲倦的步子走了出来。 见到不远处一架马车停在那里,一个小厮摸样的人向他招了招手,他便走了过去,二话不说便钻进了马车里,马车开始缓缓而行。 “你怎知道我这时候出来?” “嘿嘿,曲兄莫问,我蒲家自然有的是法子。” “真是晦气,他娘的大牢出事,关我一个管铁政的屁事。” 原来,车中两人便是曲掌务和蒲崇谟。 “这事倒是我家也没办法,这次牵连的人可不少,对了,你在里面都遭遇了啥?” “呵,我还以为你蒲家什么都知道呢,也没啥,就是问了一些和掌狱使的关系,只不过因为以前和那家伙吃过几次酒而已。” “没道理啊,和掌狱使喝过酒的人可不少呢,那货交际甚广,泉州有几个官吏没和他打过交道。” “那我就不知道了,就随便问了一些问题,就把我晾在那小房子里,不说处置也不说放。” “是么?他们可有查到什么?” 曲掌务听到蒲崇谟这样问,不由吊起眼来看着他。 “你打听这个干嘛?难道,这大牢的事是你们蒲家的手尾?” 蒲崇谟打了个哈哈,“曲兄莫要乱说,我蒲家一向奉公守法,怎会做这种事,小弟只是好奇而已。” 呵呵,信你个大头鬼哦,还奉公守法,去掌务不由腹诽,“我哪知道他们查到没查到,我又不关心。” “好吧,那说点咱们的事吧,那庄氏铁坊现在应该到手了,你答应的事应该没问题吧。” 蒲崇谟见套不出案子的信息,便换了个话题。 “当然没问题,只要到时候你们自己做得严密点,隐瞒点产量小事而已,我不会让人去查的,朝廷只要收到足额的买扑钱就行了。” “哈哈,往后还要曲兄多关照啊。” “哼,我不管你们要那么多铁做什么,但是别弄得人尽皆知,让我为难。” “放心,我蒲家办事晓得分寸的,若是有人敢多嘴,保管他见不到次日的太阳。” 蒲崇谟说这话时,眼中闪烁着残忍的凶光,让曲掌务都不由打了个寒颤,真他娘的疯子。 这时候马车正行至通津门附近,却听到外面一阵欢呼,还夹着一些像是高兴又像是伤心的嚎叫。 “怎么回事!?” 马车里的蒲崇谟被这嘈杂打扰了,脸色转阴。 “回五郎,城门外进来几百个人,都显得很激动的样子,还不知道是什么情况。” 马车外的小厮回答的很快,生怕迟了要惹主子生气。 “那不知道去问么?废物。” 蒲崇谟吧车帘撩开一角,望向那群人。 小厮不敢怠慢,于是便向那些人走去,找了几个人情绪没那么激动的人打问了一番,然后又走了回来。 “五郎,打听到了,这些人是以往被海寇劫持的人,这次海寇被剿灭,老巢也被端了,这些被海寇当苦力的人就被救了回来,之前是官府需要甄别这些人的身份,便留在城外,现在完事了,就赶在中秋节前让他们回家和家人团圆。” 听了小厮的回答,蒲崇谟一开始没在意,“呵,这群海寇还真懂得物尽其用啊,抢劫了别人的财货,还要抓别人做苦力,倒是榨油的好手,还以为他们会把人丢海里喂鱼呢…嗯?等等,没杀都留着!?” 蒲崇谟似乎想到了什么,不由皱起了眉,“去问问,看他们知不知道庄家几个人的事!” 小厮是蒲崇谟的贴身伴当,当然知道他说的庄家几个人是什么意思,赶紧再次往人群走去。 “蒲贤弟?怎么了?可是有什么不妥?” 曲掌务看出蒲崇谟脸色不对,出声询问。 “有种坏事的预感,或许,是我多想了,先等一下再说。” 过了小半刻后小厮才回来,脸上还带着一点焦急,“五郎,庄家的人没死,两天前就跟别人走了,至于跟谁走的,怎么问,都没人肯说。” 蒲崇谟不由脸色完全黑了下来,“果然坏事了,人是林彻救回来的,还能被谁带走,如今怕是已经到了青阳了,娘的,姓林的小子,真是个扫把星!” “青阳?贤弟你是说庄家铁坊那档子事?” “不然呢,曲兄,小弟就不送你回去了,我得先回趟大宅。” 第146章 .中秋 蒲家大宅,正堂。 “你是说,让你谋取的那个铁坊?那家人没被海寇弄死?现在还很可能被林彻带回了青阳铁场!?” 坐在堂首的蒲寿庚重重一拍桌案,冲着弯腰站在堂中的蒲崇谟连声质问。 “是,如果没意外的话,应该是林彻带走了。” 蒲崇谟轻声回答,蒲寿庚语气中的不快让他有些惶恐。 “你是干什么吃的!交给你这点小事都办不好!?一个铁坊弄了大半年,竟然现在还出这么大的篓子!那帮海寇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废物!” 蒲寿庚骂着骂着,迁怒到那帮海寇头上了,蒲崇谟毕竟是他最看好的孙子。 蒲崇谟见自己祖父的怒火开始从自己头上飘开,也不由松了一口气,还腹诽着,还不是你说的,这事得办得隐秘,慢点没关系,但不能让人察觉有我们家的影子么,现在反倒怪我办事拖拉了。 “翁翁,事到如今,只能想办法补救了。” “补救?还补救个屁,如今非常时期,那大牢的案子查得正严呢,我们家如何能在这时被人抓住痛脚?何况这事又有那个林彻参合,真见鬼了,这姓林的是不是和咱们家八字犯冲啊。” 蒲寿庚头痛得很,一个大食人,竟然讲起八字来了。 “那该如何办,翁翁你给孙儿拿个主意。” “如今只能切割了,这事有多少人知晓?” “孙元正,曲铁务,还有青阳铁场的监使。” 蒲寿庚手上的猫眼戒指叩敲着桌面,斟酌一番后才开口,“那孙元正是个机灵人,家中也有值得我们往后借重的地方,就把他藏起来或者送走,至于那两个,做掉!” 蒲崇谟也猜到是这个结果,并不意外,“是,孙儿下去就按翁翁说的办,只是,那林彻呢?要不要也干脆做掉?这小子总是坏咱们的事!” 蒲寿庚抬起鹰一般的眼睛,盯了自己孙子一眼,“做掉他!?你觉得要动用多少人?他和他身边人的身手,你觉得你会有机会?呵呵,别打蛇不死,反被咬。再说了,他如今可是泉州的红人,他要是出事了,难保不会牵扯到我们身上,不利于咱家的谋划,而且,他家的新酒,可是我们急需的。” “哦,那孙儿不管他就是了。” “也不清楚他对咱家的事是不是已经知道了,又知道多少,暂时还看不出来,只要他没有露出对咱家的敌意,便暂时先稳住他,对了,你妹子这几天怎么又不见人?” “她还能去哪,又跑去林彻的庄子玩老虎了呗。我又管不了她。” 蒲崇谟也是奇怪,他这妹子以前稀奇古怪,什么都爱玩,但是玩过一阵子就腻了,要换新花样,这次却一反常态,几只小老虎便让她流连忘返,给她抓来别的小老虎却又不敢兴趣。 “哎……”蒲寿庚叹了口气,“算了,咱们家中的事就让她置身事外吧,让她快乐就行了。” “哦,孙儿知道了。” 蒲崇谟不禁腹诽蒲寿庚的偏心,凭什么自己为家族做那么多,还不如那丫头受宠。 不过也就是想想而已,他自己对这个亲妹妹也是宠爱得很。 …… 庄氏铁坊。 虽然今日是中秋节,但是由于冶铁炉子轻易不能熄火,依然有人值守,除此之外,都领着东家发给的节赏归家团圆去了。 相比前院和工坊里的冷清不同的是,后院中此刻一片热闹,欢声笑语不断。 男女虽然分开列席,却也并没有太过严格隔断,此时汉人还没有那么死板的施行所谓的礼教大防,对男女间的正常接触还是很宽容的。 此时,满月挂在夜空中,向人间挥洒着温馨的光华。 女子们拿起线香点燃,然后对着明月遥遥而拜,许下各自的心愿。 而男子们斗酒的斗酒,玩博戏的玩博戏。 林彻倒是好奇的看着一群男人聚在一起,轮流向一个大碗丢着骰子,然后按着规则来决定胜负,赢取奖品。 他前世倒是知道福建许多地方在中秋的时候流行一种称为博饼的游戏,相传是郑成功的部将洪旭为了宽释士兵中秋思乡的愁绪,激励士气收复台湾时巧妙设计出来的。 但看眼前这个样子,这个传闻倒是未必属实了,其实想想也是,宋朝人可是出了名的好赌,生活中五花八门的博戏随处可见,简直是无不好赌,无赌不欢,无物不赌。 赌的东西,上至金银土地,下至一把蒜苗,赌的方式赌更是五花八门,赌蹴鞠、赌棋、斗鸡、斗蛐蛐、相扑、扑卖,说句话都能赌,剪刀石头布都能对赌。 这从某种程度上说明了宋人物质上相对的富裕,对精神上的追求更加强烈一点,才会在生活中有闲情去增加许多趣味性,也体现了宋人的享乐主义,所以民间的厌战之心较为普遍,朝廷的苟安思想也是有一定的民众基础的。 林彻是不喜欢赌博的,主要是因为他前世的运气一向不怎么样,买福利彩票连五块钱都没有中过。 现在他看着这些人博戏,心中却想着以后军中的风气,赌博这种东西,还是不要在军中出现为好,但是军士的娱乐生活却必须要有,得多设计一点有益的娱乐活动。 正在他想着入神的时候,赵乐燕走了过来,“彻弟,你在想啥呢,可是也想去玩两把?” “不是,我不喜欢博戏这种纯靠运气定胜负的方式。我只想着以后我的军中用什么活动来代替这种博戏,又能让军士增添士气。” 林彻对赵乐燕很自然的不设防,想什么就说什么。 “你呀,今日可是过节呢,还放不下那些打打杀杀的事情,放轻松一点不好么?” “哈哈,可是乐燕姐姐,我年纪还小,又不能喝酒,还有什么可以放松的事情呢?” “要不,我们作诗吧。不许说你不会,你骗不了我的。” 哎,文艺女青年的毛病又犯了。 “可是乐燕姐姐,我真的不会啊,起码,作的诗没有姐姐的好啊,要不,我给姐姐唱首歌吧” 林彻说了实话,只是趁着赵乐燕脸色要变之前,先拍个小小的马屁,然后再提出一个新式的活动。 第147章 .天上月,眼前人 “唱歌?可是精忠报国?” 赵乐燕忘记了作诗的事,好奇的看着林彻。 啊?竟然连这都知道了,看来铃娘那小妮子没少被赵乐燕套话啊,这傻丫头也是,啥都往外说。 不过也想到,林彻不喜欢的人,铃娘肯定也不会和她亲近的,倒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嗯,差不多吧,不过不是精忠报国,是另外的。” 要说林彻前世可是某些场所的常客,唱K这种事简直比吃饭还要多,过了这么多年了,偶尔还是很怀念的。 “好啊好啊,铃娘哼的精忠报国就很有意思了,但是她记不全里面的词,要不等一下你也唱给我听吧。” 赵乐燕兴致被点燃了,明亮如宝石的眼中,映照着欣喜。 “乐燕姐姐应该会弹琴吧?” “会啊。” “那待会你给我伴奏吧。” “有曲谱吗?” “没有,我把调子哼给你听,旋律挺简单的。” “那应该没问题,只有瑶琴会不会单薄了点,兄长的笛子吹得不错,叫他一起吧。” “也好。” 琴是庄家的,虽然不是什么名琴,却也算是得用,笛子是赵鹤云自带的,另外,这次跟随出来的时子修这伍还带着一面小鼓,这是军中用来传令的。 林彻对赵家兄妹哼了几遍旋律,兄妹二人很快就掌握了,然后二人便商议起了怎么编曲,嗐,这赵家人身上的艺术细胞是真的不少啊,除了不怎么会当皇帝,其他都还好。 没多过久,东西都准备停当了,其他人看到这边的举动,都好奇的关注起来。 “鹤云兄,借你的宝剑一用。” 林彻自己横刀过于刚硬,看到赵鹤云腰间的宝剑便灵机一动。 赵鹤云虽然不知道林彻要剑做什么,却想也不想便抽出来递给他。 赵乐燕摆好瑶琴,自己跪坐于前,如玉般的红酥手在琴面一扫,试了几个短旋律,感觉很满意,便点头表示她准备好了。 林彻拎着宝剑,走到院中的水池边,然后抬头望望明月,深吸了一口气。 “叮” 一声金鸣。 只见他屈指弹响剑身,接着便是一阵清脆的节奏传入所有人耳中。 然后,赵乐燕的琴声随之而起,与剑鸣相和,拨动了所有人的心弦。 一段前奏过后,明亮的笛声霸气响起,接续成为主调,让人感受到世界的空明。 林彻踩着节奏,挥动手中长剑,剑啸长空。 然后他曲腿一跃,几步便登上水池中间的假山顶上。 抬眼四顾,似乎天下尽在眼中。 “沧海笑, 滔滔两岸潮, 浮沉随浪,记今朝。” 林彻仰天而歌,清脆的童声却似乎变成了海潮轰鸣,如惊涛骇浪一般冲刷着所有人的脑海,让人有种置生死于度外的冲动。 “苍天笑, 纷纷世上潮, 谁负, 谁胜出 ,天知晓。” 手中长剑舞动,剑身映照月光,林彻此刻直抒胸臆,这一世,只求追逐,不计胜负结果! 一招手,一面小鼓飞来,林彻单手接过,置于脚边,用脚后跟踢响,振聋发聩! “江山笑, 烟雨遥, 涛浪淘尽,红尘俗世知多少。” 琴声似乎也在诉说,烟朦胧,雨朦胧,红尘俗世中,即使到头一场空,也愿一路伴行,同看云起云落。 “清风笑,竟惹寂寥, 豪情还剩了,一襟晚照。” 长天,皓月,浮光,静影,赵鹤云胸腔内血气燃烧,化作如清风的笛声,与歌声豪情相携。 “苍生笑,不再寂寥, 豪情仍在痴痴笑笑。” 皇图霸业,天下江山,只是一座山,林彻却不是想要这座山,而是攀登高山的过程,以及站在那峰顶所看到的风景。 一曲终了,林彻依然站在那假山顶上,孑然而立,剑指明月。 众人眼中,那假山似乎越变越大,占据了所有视野,恍惚间,那山尖的身影也化作了一尊神祇。 所有的一切都安静了下来,没有人明白自己是怎么了,连呼吸都放得极缓,似乎稍有一丝动静,就会惊动天上的神明一般。 赵乐燕双手按在琴弦之上,一双星眸锁住那天人般的身姿,这一刻,她似乎明白了林彻的追求。 他就如一团火焰,熊熊燃烧,越发的炽热,终将如烈阳一般,穿透所有黑暗,让人无法直视,却又时刻的感受到那光和热。 赵乐燕的内心,已如扑火的飞蛾,一往无前的投入了那烈焰之中,情愿与之一同燃烧,化作光芒照耀这世界,即使灰飞烟灭也不悔。 …… 刚才那一曲,似乎宣泄了所有的情绪,极致的爆发之后,却似乎只剩下的空虚。 林彻似乎没感觉到自己集中了所有人的目光,从那假山跃下来之后,便想寻一个地方独处。 他拎着一坛水酒,坐在屋脊之上,仰头灌上一口,酒中的甜糯带着微暖,渗透四肢百骸,默默的补充着消耗一空的情绪能量。 赵乐燕敛着裙裾,慢慢的攀着木梯上了屋顶。 四周依然热闹,欢聚中的人们打算彻夜不眠,把这良宵的每一刻都镌写上欢乐与幸福。 越来越多的孔明灯浮上天空,让天地之中弥漫着人间烟火气。 而眼前独坐在那里的林彻,却有种游离于世的孤独感,仿佛他根本不属于这个时间一般。 赵乐燕踩着瓦片,犹如仙子般的飘到林彻身边,挨着他的背脊坐了下来。 “彻,怎么了?” 赵乐燕有种把林彻拥入怀中的冲动,却终是还有些羞涩。 林彻感受到背上传来的温润,却很自然的斜倚下来,慢慢的把头枕在了赵乐燕的大腿上。 “乐燕,你感到过孤独么?” 鼻间的幽香,让林彻感到陶醉。 “一寸柔肠情几许?薄衾孤枕,梦回人静,彻晓潇潇雨。” 一句词从赵乐燕口中念出,如吟如唱,“原本,我不是很清楚这词中的意境,自从认识你后,我便知道了。” 文艺女青年连说话都是这么多的弯弯绕,得亏林彻不是钢铁直男,不然哪里听得懂这话中的的深情和幽怨。 “哈哈,姐姐,这可不像你哦。” “那怎么才是我?”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前世那么多年的浪荡生涯不是白费的,撩妹手法已经刻在林彻的灵魂里了。 针对文艺女青年,自然得投其所好。 即使被人用烂了的诗句,对的时间,对的人,说出来依然可以威力无穷。 果然,赵乐燕被逗得花枝招展,捶打着林彻的肩膀,“贯会油嘴滑舌!” 娇躯软玉,颤动中不免挨挨碰碰,让林彻大吃豆腐。 待赵乐燕平静下来,素手抚着林彻的脸颊,“彻,快点长大吧。” 林彻舒适的眯着眼,懒洋洋的回应,“那姐姐可有得等了。” “不怕,等待也是一种人生。” “是啊,人无期望,与草木何异。” 前世的林彻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人生有什么意义,日复一日的活着,没有什么快乐,也没有什么难过,更加没有什么期待。 赵乐燕歪头望着天上的皎月,喃喃道,“彻,你说,嫦娥在上面会寂寞么?” 或许,真的是如今的身体经受不住酒精,一坛水酒就让林彻醺醺然了,身边的赵乐燕让他心中无比宁静,不知不觉便睡了过去。 过了半晌没有得到回应,赵乐燕低头向林彻看去,不由又好气,又好笑,这家伙,怎么这样也能睡得着? 抬起手本想把林彻弄醒,只是看着他熟睡的样子,却又停下来了,只是用手指轻轻抚开林彻略微皱起的眉间。 “这家伙,整天嘻嘻哈哈的,也不知道心里藏着多少事,就连睡梦中都在想事,真不知道这小小的身体里,装着多大的心。” 直到半夜,天气着实有点凉了,赵乐燕担心林彻继续这样睡下去会浸染风寒,不得不把他推醒。 “嗯?姐姐,我这事睡着了么?” 林彻坐了起来,搓搓惺忪的眼睛。 “还好意思说,我腿都麻了,你倒是舒服了。” 赵乐燕揉着腿,一脸的嗔念。 林彻笑嘻嘻的伸手过去,“是小弟的不对,我帮你揉揉。” 赵乐燕大囧,狠狠拍开咸猪手,“登徒子!” “哈哈,姐姐可错怪我了,我可是没啥坏心思呢” “才不信你,笑得那么不正经,还敢说没有坏心思?” “姐姐,咱们可是两情相悦哟,亲密接触不是很正常么?” “少来,你才多大,心里就有坏念头了,哼,现在不许瞎想。” “不让碰就是了,凭啥还不让想?” “现在就是不许!等你长大再说!” 两人笑闹着,慢慢从屋顶下来,才各自回房间休息。 第148章 .改进炼铁 次日,林彻开始在庄氏铁坊里四处转悠,对这时代的冶铁工艺进行详细了解。 而赵家兄妹也没离开,反正他两在家闲着也是闲着,如今就当是游玩了。 原本,赵鹤云是要去州衙履职的,但是赵居静考虑到泉州官场要有一番震荡,所以干脆让他先避过这阵风头再去。 于是赵鹤云就想着去林彻的庄子上待上一阵子的,赵乐燕得知后,便要求一起前往。 对于赵乐燕的这个要求,也不知道赵居静是怎么想的,居然答应了,甚至没有规定多长时间。 等兄妹两到了庄子上,才被告知林彻去了安溪,都走了半天了。 赵鹤云本来想就在庄子上等林彻回来的,只是挨不过自家妹子的要求,只好连夜往安溪赶,还好在林彻要出门的时候赶上了。 现在林彻要待在这里琢磨炼钢,正好,庄家还有一处空着的宅子,于是他们和林彻便住了进去。 这几天,林彻白天在铁坊里待着,到了晚上就回到庄家宅子里,而赵乐燕则像一个新婚的小妇人一般,等林彻归来后给他张罗一切。 铃娘突然发觉自己多了一个主子,原本自己负责林彻的衣食住行,现在却要听从赵乐燕的指挥了,但是她发现,赵乐燕把自己当成妹妹一般,每天都给自己好多好吃的,于是她便快乐的躺平了。 林彻不会炼钢,前世也就书本上和媒体上接触过炼钢的流程,但是他懂的基本原理,如今在详细掌握了这个时代的冶铁流程后,心里也大致有了点底。 经过几天的摸索,林彻在纸上的规划越来越完善了,便开始尝试这建造新的炉窑。 庄家铁坊占地面积不小,所处的位置也是不错的,边上就有一条小河。 这条小河连着通往泉州的水道,所以庄家的库房就挨着河边建立的,现在林彻看中了这片地方,很是干脆的把库房和一些其他建筑都给夷平了。 这里地上只有很薄的一层泥土,下面就是结实的岩石层,这也是林彻把地方选在这里的原因之一。 在林彻的意见下,庄家熄灭了炉窑,把所有人手的集中到了新炉窑的建设上。 将近三百人,按着林彻的规划,把一座五丈高的奇怪炉子树立了起来。 这炉子看起来就像个大花瓶一样,肚皮宽大,颈部逐渐收窄,要是林彻前世的人看到,多半是能认出这就是大跃 进时代随处可见的土高炉。 这高炉的容积最多也就十五六立方,在二十一世纪,绝对是必须强行关停拆除的,但在这里,却超过了前世界任何一座炼铁炉。 虽然林彻让小虫正在研究的耐火砖还没有结果传来,但是林彻依然把高岭土和石墨参进了粘土里,做成初级耐火材料,用来建造高炉,以求它的寿命更长一点。 在高炉靠近河流的一边,建了一座大型的鼓风机,依靠水力驱动,然后利用偏心轮把旋转运动变成往复运动,用于推动风箱的活门。 这种水利风箱在这时候已经有了,并不需要林彻多费脑筋,他只是把一些传动结构再完善了一点,以及把风箱设置成三个并联在一起,以增加鼓风量。 而林彻最大的改进就是,在进风道上设置了蓄热室,其实也就是在密闭着的风道外面加了一个燃烧池,让空气冲进高炉前预先加热到一定的温度。 就这么一个小小的措施,却可以让炉温提高两三百度,这可是现代炼钢极为关键的一向进步,这时绝对是全世界独一份的创举。 另外,因为炉身过高,林彻还令人在炉子边搭建了一套上料系统,利用滑轮组可以很轻便的让滑车沿着滑槽把原料送进炉顶的进料口。 这还没完,因为高炉炼出来的只是生铁,从出铁口出来的铁水不但含碳量高,而且杂质也多,只能用来铸造大型铁件,这显然不是林彻想要的。 于是在高炉边再搭建了一个大型的炒铁炉,这才是炼钢的关键设施。 炒铁法这时候已经有了,炒铁炒铁,这个炒字很形象,就是用铁棒搅拌炼出来的生铁水,从而使生铁中的碳单质充分接触空气,便可燃烧成为二氧化碳从铁水中去除,渐渐降低其中的碳含量,这样就能得到熟铁,甚至品质不等的钢料。 只是因为古人不懂其中的道理,无法控制碳含量的多寡,因此出钢完全靠撞大运。 而现在林彻让人搭建的炒铁炉,说起来构造和他前世小时候乡下用的柴火灶其实很像。 最上面是一口锅,只是这个锅是用耐火砖搭建的,到时候铁水就是装在这里面。 中间是燃烧室,这里添加燃料,然后加热上面被耐火砖隔离的铁水。 燃烧室的底部是一层铁栅栏,通过翻动可以让燃烧完的煤渣碳渣掉落到最下一层的出渣室。 另外,和柴火灶一样,肯定少不了一根大烟囱,而烟道就铺设在从高炉过来的铁水槽下面,这样可以利于烟气中的余热给铁水保温。 这玩意用林彻前世的名词来说,就是焰,铁隔离的反射式搅练炉。 有了这个炉子,不用再像以前一样把生铁锭再加热来炼出熟铁,而是把高炉炼出来的铁水直接炒成熟铁,若是没有林彻,这法子还得过一两百年才出现。 说起来,炒铁和炒菜很像,都需要翻动锅里面的东西,但是林彻不想让工人离炒铁炉太近来搅拌铁水,那可不像炒菜时人站在柴火灶边上没事,这炒铁炉的高温可没什么人受得了,而且效率还低。 所以林彻再设计了一个装置,就是炒铁炉上面安装要给支架,上面吊着一个圆盘,伸出四根铁棒。炒铁的时候,铁棒探入铁水中,圆盘被水车带着转动,这样就不需要人力来操作了,安全又高效。 对于林彻来讲,能用机械的就肯定不用人力,既然利用水车做了许多装置了,那水利锻锤当然也少不了。 林彻的改进措施暂时只有这些了,更进一步的改进还要等焦炭和石墨坩埚,以及高级耐火砖的研究成果出来了,这些东西急不来。 第149章 .试炉(上) 八月二十九,天气很好,艳阳高照,秋高气爽。 林彻在青阳铁场待了半个月了,今天将是验证成果的时候了。 庄氏铁坊靠近河边的地方,搭建了一个高台,这将是一个指挥台,也是观礼台。 “这就是高炉?还真是高,都快赶上镇国塔了。” 赵鹤云兴致勃勃的看着不远处耸立在河畔的高炉,之前只在林彻画的图纸上看过,这是他第一次见到实物,不由让他惊叹。 “哪有那么高,镇国塔都快十五丈了,这才五丈而已。” 林彻心中还是有点忐忑的,这玩意只是自己纸上谈兵,也不知道能不能成。 “也够高的了,这炉子一次怕能炼出过万斤的铁吧。” 赵鹤云倒是对算术有点心得,照着高炉的体积估算了一下产量。 “兄长,没想到你对算术也有点水准啊,看来彻弟推荐你做粮料官也不算是胡来了。” 赵乐燕打趣起自己的哥哥来。 赵鹤云一脸无奈,“妹子啊,难道在你心中,你兄长我就只是个纨绔啊,虽然为兄文采比不过你,武艺比不过林贤弟,但是这数算一道,还是略有心得的,这九章算术和周髀算经等算学十经也是通读过的。” 哈哈,林彻心中不由笑笑,赵鹤云那三脚猫功夫也说得上是武艺么,再说了,和他一个经过九年义务制教育,经受过各种题海洗礼的人相比,数学上怕是差得更远了。 “鹤云兄,原来你对数算有爱好啊,不过这炉子产铁应该远远多于万斤,就现在路中填充的原料,便差不多有四五万斤了,待炉子燃起来以后,还要继续添加燃料和原料进去,所以大概出铁能有两万斤左右吧。” “呀,这倒是我没有想到的,这样说起来,这一个炉子得顶得上以往的十几个炉子了,一副铁甲大概耗铁不到五十斤,这一炉子就够打造四五百具甲胄了,啧啧,多造几个炉子,用不了多久,我大宋军中便可以做到人手一领铁甲了。” “说到这铁甲,一副三四十斤,还是太重了,穿在身上,人马都吃力,若是用钢来制作甲胄,我估计有个十几斤的重量,就能起到同样的防护作用了。” 林彻想到那身他并不喜欢的甲胄,以他现在的体力,那点重量对他来说不算什么,就是不够灵活便捷而已,他心中一直盘算着要设计新的铁甲。 赵鹤云摇着倭扇,“哈哈,贤弟你是真敢想,好钢那是多难得,现在打造兵刃都只舍得在刃口用上一点,你还想着制甲,不过,你这一说,我倒是想要有一副这样的钢甲了,那差不多可以真正算得上刀枪不入了。” “嘿嘿,这钢嘛,对别人来说难得,对我来说小菜一碟而已。”林彻夸夸其谈。 “贤弟,你现在有法子大量炼出钢来!?”赵鹤云惊讶道。 “暂时不行。”林彻还得等小虫把坩埚弄出来呢。 “嚯,说了也白说,让我白高兴一场呢。” 赵鹤云刚才可是已经开始幻想自己白马银甲,天神下凡一般的威武形象了。 “兄长,就算林彻现在弄出钢来,给你造上一领十几二十斤的钢甲,以你现在的身子,披上了怕是要连路都走不动呢。” 赵乐燕打击起咱家兄长来,直指要害啊。 赵鹤云拿自家妹子没法子,也找不到反驳的依据,只是找了个椅子坐下来,看着台下忙碌的人群。 “郎君,时辰到了,你发令吧。” 庄老爷子今日也亲自出马了,今日之成败对庄家的未来甚为重要。 林彻运足中气,一声大喝,“开始。” 台下的人们紧张有序的忙活起来,先是往高炉里面填充木炭,然后是经过煅烧再用水碾粉碎过的铁矿石,还有用来造渣的石灰石。 等填充好了,庄老爷便下令,“点火!” 庄大郎拿着一根松油火把,走到高炉底部的出铁口处。 虎子用拉钩把出铁口的活门拉开,这活门生铁所制,内层还覆盖了厚厚一层耐火泥,要拉开还真得有一把子力气,让虎子来算是人尽其用了。 庄大郎把火把丢了进去,过了一小会,一阵青烟由薄转浓,从出铁口冒了出来。 站在出铁口边上,庄大郎眯着眼仔细往里瞧,“燃起来了!火势很旺!” 虎子收到示意,拿着推杆用力把活门关上。 “鼓风!” 庄二郎立刻拔下水车的机括。 在水流的冲击下,水车慢慢开始转动了起来,并带动风箱开始工作。 随着新鲜空气进入,高炉顶上开始冒出滚滚黑烟。 当水车越来越快,动力越发充足的鼓风机开始疯狂输出,大量的新鲜空气顺着正在加热的风道进入炉内,那黑烟便开始慢慢变淡,然后转为青色,接着便成为白色。 “今日这火倒是烧得挺快,这鼓风机被林郎君随意改动了一下,效力大增啊。” 以往点火后,可得小一刻钟才能转成白烟,所以庄老头会这样说。 却没想到话音刚落,一大股熊熊火焰从炉顶冒了出来,这下,连白烟都没有了。 庄老头这下不由有些呆愣了,这炼了一辈子的铁,可从来没见过窑里的火能烧成这样的。 林彻上前轻轻推了一下庄老头,“老丈,是不是该添料了?” “啊?对对对,老汉失态了。”庄老丈反应过来,对着台下大喊,“添料!” 随后,装着原料的翻斗车,依靠水车的动力,被滑轮组中的缆绳拖拽着,顺着轨槽攀到了高炉顶上。 然后工人一拉控制索,那翻斗车便往进料口一倾,车斗中的混合这石灰石的矿石就倒了进去。 然后等翻斗车下来后,工人再把木炭装满一车,也同样的送进高炉中。 那边进着料,高台上的庄老头却还是不可思议,那炉顶依然冒着火焰,并没有因为添了原料而开始转回浓烟。 “神了,真是神了,不说其他,就冲这炉温,必定能炼出好铁!”庄老头抚掌惊呼。 “老丈,这便是预热室的好处,你想啊,以往都是直接把冷空气送进高炉,必然要吸收掉炉子里的一些热量,就像在沸腾的热汤里,加了一勺冷水,那想要烧开,又得花费不少时间,现在把空气先烤热再送进去,就不会有这个问题了。” 林彻给庄家人解释着原理。 庄老爷往身边的庄栩后背一拍,“记下来,记下来,一个字都不许漏!” 然后咧着嘴对林彻笑着,“郎君真是神人,老汉做了一辈子的冶铁,愣是想不透这里面的理,郎君就转悠那么几天,就想出了这么神奇的法子,关键还简单方便,不用费多大事。” 林彻哈哈一笑,“这才哪到哪啊,应该过不了多久,你们就能用上比木炭好用的焦炭,那时候火力比这强多了。” “哈,要是那样的话,怕是比太上老君的三昧真火还要厉害了。” 庄老头虽然不知道焦炭是什么,但林彻既然说了比木炭好用,那就应该错不了。 工人们往水车和鼓风机的各个活动部位添加油脂保持润滑,大量的热空气源源不断的送进高炉,夹杂在矿石中间的木炭不停的翻滚燃烧,产生的烈焰冲出炉顶只扑天际,让这时的高炉变成了一个巨大的火炬,映得所有人脸上一片火红。 庄老头的几个孙子,围绕着高炉观察,仔细查看炉体的状态,过了两刻钟才确认,“炉身完好,没有出现丝毫裂缝!” 林彻看着各个环节都运转流畅,所有的设施也保持着良好的状态,心中总算稍稍落下了一点。 即使现在的炉温比以往高出不少,但是铁矿石的熔化还是需要不少时间的。 没人知道要等多久,却都不愿意离开,都想守在这里看看结果是如何。 等到了中午,林彻才带着人回去吃饭了,至于工人的饭食,自然有人送过来。 吃着饭,一个林家邸店的伙计找了过来,“阿郎,陈掌柜让小的给您带了个消息。” 林彻不由放下筷子,“什么事?” “是泉州那边传来的消息,就在八月二十一日夜晚,泉州铁务的曲掌务和青阳铁场的马监使一起出了意外,据说是二人在晋江上的画舫中饮酒作乐,醉酒后两人同时失足坠入了江中,捞起来的时候,都没气了。” “好,我知道了,辛苦你了,回去告诉陈掌柜,让他多注意一下后续情况。” 伙计离开后,林彻摸着下巴思索起来,“难怪最近铁场这么安静,竟然没有来找麻烦。” “贤弟,这两人竟然同时出意外,未免有些古怪吧。”一旁的赵鹤云说道。 赵乐燕看了一眼思索中的林彻,“我想,应该是蒲家下的手,杀人灭口。” “这样的话,那孙元正岂不是也得出事。” 赵鹤云有些唏嘘,再怎么说他和孙元正也是相交多年。 赵乐燕接口道,“未必,孙元正他伯父可是福建路转运使呢,蒲家应该没这么大胆。” 这时,饭堂门外传来惊喜的大喊,“出铁啦!” 第150章 .试炉(下) “出铁啦!” 听到这个喜报,林彻抛开思索,暂时不去想其中可以利用之处,而是猛的站了来,“走,看看去。” 众人在林彻的带领下,顾不得还没吃饱,都往食堂外走去。 铃娘望着碗里的牛肉丸子,很是舍不得,就拿着筷子把它们都穿上,举在手里追了出去。 等跟上众人的时候,才发现虎子嘴里还叼着一个大鸡腿。 一直守在高炉边的庄大郎看到林彻来了,便快步迎了上来,只是望着林彻,却是满脸激动,话都说不出来。 林彻只好开口问道,“出铁了?” 庄大郎稍微平复了一点,“没,还没?” “嗐,那你们激动啥?害我白高兴。”林彻以为是误报呢。 庄大郎闻言,不由指指高炉侧边开出的一个观察口,“郎君,化了!” 什么鬼,我怎么就化了? 林彻撇撇嘴,不过知道是庄大郎的口误,也明白他的意思,便走到观察口那里往里面看。 果然看见橘红色的铁水正在向炉底流淌,并且越聚越多,看起来差不多可以开炉出铁了。 哈,原来也不算是误报,没有空欢喜就好。 “嗯,铁水是化出来了,不过你也不至于这么激动吧,都打了半辈子铁了,这铁水不是见多了么?” 林彻走回来,觉得庄大郎的激动让他难以理解。 “哈哈哈。”庄老头也来了,“郎君你有所不知了,寒家从祖辈这一百多年以来,以铁为生,这铁水当然没少见,只是以往我们用的炉窑郎君也见过,比这个高炉可小太多了,一次熔炼的铁矿石也少,可是耗费的木炭却比这个要多好几倍呢。” “不但如此,以往炼铁,若是没有一天一夜,休想把矿石炼化,而且还熔化不到这样的程度,并不能全部化成铁水。” 庄大郎总算平复下来了,等他老爹说了一句,他便接口解释得更全面起来。 “哈哈,这个不是应当的么,不然我费心费力的搞这半个月干嘛。” 林彻原本也有些拿不定的,如今基本上成功了,多少也是感到有些得意了。 庄老头也凑到观察口,仔细查看了起来,半晌之后再开口,“看这个成色,这炉铁绝对差不了,最多再等半个时辰,便可开炉出铁了。” 半个时辰很快就到了,大家都开始盯着出铁口。 开活门的工作依然交给虎子,一事不烦二主,让他也算有始有终了。 五层麻布制成,外层还刷了厚厚一层石灰的隔热防护服被虎子穿在身上,那分量不比皮甲请多少,他这轻松得很。 他拿起一个长柄拉钩,先把活门上的三个铁质插销拔了出来,然后勾上把手,运足力气,那么一拉。 活门拉开的瞬间,橘红色的铁水涌了出来,顺着沟槽奔流。 这时候的铁水还混着炉渣,铁重渣轻,所以炉渣都漂浮在铁流的上面。 因此沟槽上设置了一块熟铁做的挡板,拦住炉渣,工人们便用长长的铁棍把炉渣扒拉到边上。 这一段之后的沟槽,岔开了两条分路,清理完炉渣的铁水,顺着打开的这条沟槽继续流动,浇铸进已经摆好的模具里面。 没多久,差不多一百斤一个的生铁锭子便浇出了一百个。 “我的老天,这就一万斤了?” 庄大郎惊呆了,这可是以往庄家的四座炉窑十天的产量啊。 林彻换算了一下,不由撇撇嘴,呵,不过五吨而已,有啥好吃惊的。 庄老头注意到林彻脸上的不屑,不禁纳闷,这林郎君好似对这个产量还不满意啊,那是想要多少呢。 他哪里知道,在林彻前世,日产几百吨的炉窑只是大路货色。 生铁有一万斤足够了,剩下的还有许多铁水呢,于是工人把浇铸这条沟槽给关上,打开了另一条通往炒铁炉的沟槽。 炒铁炉这边,早早就点着了火,对炉子进行了预热。 因为炒铁时燃料和铁水是隔绝的,不需要担心有害元素渗入铁水中,因此普通的煤便可直接使用,这样可以节省不少成本,要知道木炭可是比石炭贵多了。 这条沟槽的下方烟道中,热滚滚的浓烟正在经过,对沟槽进行加热,以保持其中流淌的铁水温度,不至于凝固。 铁水流进炒铁炉的那口大锅后,继续被加热,其中残余的细小炉渣犹如星星般泛起了光亮。 工人转动绞盘,把已经开始转动的圆盘放低,圆盘上带着的熟铁棒探入铁水之中,橘红的铁水被搅得翻滚起来。 这一翻滚,铁水中的碳开始和空气接触,剧烈燃烧起来,生成大量的气体,让铁水像是被烧开了一般,冒着密密麻麻的气泡,把铁水中残余的炉渣往炉边上推荡。 随着其中的碳渐渐降低,铁的熔点渐渐提高,开始变得浓稠起来,甚至开始聚起了一个个熔融状态的铁团。 到了这个时候,已经不需要搅拌了,工人又转动绞盘,把搅动盘提了起来。 另外一些工人,拿着长长的铁钩子,把那些铁团勾到炉子边上,再用夹钳夹出来放到锻锤下面锻打。 这个锻锤是水力带动的,固定节奏,固定的力道,叮叮当当的锤击在红彤彤的铁块上,溅出的星星点点的火星。 经过这么一阵捶打,铁块中的碳单质,剩余杂质,还有表面被氧化的铁屑都被去除了,就成了所谓的熟铁。 其实应该说是含碳量不同的钢,现代钢铁工业上,含碳量小于0.02%的国内称熟铁,国外称纯铁,质地非常柔软;含碳量在0.02%-2.11%的叫做钢;含碳量在2.11%以上的国内称作生铁,国外称铸铁。 而在华夏民间,以高炉直接从铁矿石炼出来的称作生铁,以经过炒铁炉或者炒钢炉炒炼的为熟铁。 其中的碳含量,和炒炼时间成反比,炒得久,碳氧化得多,铁的碳含量越低,反之亦然,所以其碳含量能在0.01%-1.5%之间浮动,包含了现代意义上的“纯铁”和“钢”。 所以古代炒铁等于炒钢,只不过古人没有明白这其实是碳含量的关系,没有针对性的工艺,能炒出什么存粹靠运气,基本上以铁和中低碳钢为主,钢铁产品中,碳含量越低越柔软,越高则越脆、硬。 中低碳钢柔软,用来制作刀剑则不锋利,古人也把它视作熟铁,只能制作农具等普通铁器。只有高碳钢的韧性、硬度、强度符合制作武器的需求,那才是古人眼里的钢。 碳含量的高低决定了钢铁的软硬,于是通过被锻锤敲打时的表现,有经验的铁匠能够分辨哪块是软铁,只能打制锄头,哪块能好钢,可以锻造锋锐无比的宝刀宝剑。 林彻把含碳量这个关键秘密解释给庄家的人听,这些打了一辈子铁的人开始恍然大悟起来。 如此一来,往后只要琢磨出合适的炒铁时间,那出钢的概率自然越来越高。 至于淬火,回火这些处理技术,庄家的人用不着林彻教,这是人家吃饭的本事。 到了这里,林彻剩下的就是提要求了,让他们优先生产一种可以制作弩臂材料的软钢,其他用途的钢材可以稍微缓缓。 毕竟,如今还无法大量生产钢材,但是少量的弹簧钢,应该还是没有太大的问题的。 第151章 .左翼军(上) 新式炼铁初步成功了,林彻便和庄家人商议起了后续事项。 “老丈,新式炼铁的威力你也见到了,若是被别人知晓了不然觊觎,所以保密工作一定要重视起来。” 林彻站在一片高地上,俯瞰着整个庄家工坊。 “郎君,像我们这样的手艺人家,多少都有些不为外人所知的秘诀,自然懂得保密的重要。” 庄老头点头附和着林彻。 “这可不是一般的秘密,说它能影响一个国家的兴衰都不为过,所以应该放在所有事情的首位。” “老汉明白,说起来,现在能留在我庄家的工匠,都算是与我庄家一条心的,有异心的前阵子都走完了。” “嗯,即使是这样,核心的东西只能由少数人知晓。” “老汉知道,绝不会让秘密泄露出去的。” “现在那么大一个高炉立着,也拦不住别人窥视,但是周围必须建立起高墙,不能让外人有接近的机会。像我们站的这个地方,也要纳入守护的范围,过阵子,我会派人来,负责铁坊的保卫事宜。” 林彻与庄家的人商议了许多措施,虽然他也知道,这世上没有永远保密的东西,但是晚一天让别人知道,他就有一天的优势。 而且林彻也没那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真正能够批量炼钢的石墨坩埚法,他也没有拿出来。 以后,只要庄家提供充足的高质量熟铁,林彻会另外设置工坊来加工成了精钢。 还有就是,这青阳铁场和泉州铁务的主官都死了,若是把这两个官职掌握在自己人手里,那么许多事情就方便了许多,保密的难度将会降低许多。 夕阳西下,漫天红霞。 站在高地上的林彻不由看向北方。 忽必烈应该战胜自己的弟弟了吧,或许,已经迁都燕京了。 自己得抓紧时间布置了,在暴风雨之前,积攒到足够的力量。 …… 八月三十日,林彻等人早早便启程往泉州城赶去。 一路奔驰,连安溪县城都没有进,总算赶在日落前回到了泉州城内。 与赵家兄妹辞别后,林彻便前往外祖父府上。 陈家正要吃晚饭呢,一家人看到林彻到来,都是一脸欣喜,只有那陈蔡氏显得有些不高兴,却也没敢对林彻使脸色。 “庆儿拜见外祖父,外祖母,拜见舅父舅娘,见过妍娘妹妹。” 林彻一顿见礼,众人也一一回应,小妍娘依然是改不了口,还是喊林彻表锅。 “庆儿,最近干嘛去了,使人去庄子上找你,也只说你去了安溪。” 陈老爷子有半个月没见着自己的大外孙,这几天总是念叨。 “回外祖,庆儿去青阳铁场了,在那玩耍了几日。” 林彻倒不是要瞒着陈老爷子,只是那便宜舅娘在呢,这女人对自己可没多少善意。 “你说你,从海上回来也不知道好好歇着,到处瞎跑,来来来,先坐下吃饭,虎子铃娘,你们也坐。” 在祖孙俩说话的时候,陈海升已经让仆役们添加了席案,他们也没把林彻贴身的铃娘和虎子当作下人。 林彻也没啥客气的,肚子正好饿了,坐下来便吃。 吃了两口想起来还有事,“舅舅,陈啸坤可在泉州城里?” “在啊,他最近都在家呢,他家离这也不远,你找他有事?” “嗯,麻烦舅舅找人去传个话,让他晚饭后过来一趟呗,庆儿有事想问问他。” “行,我这就唤人去。” 吃完饭,林彻回到贞园没多久,陈啸坤就来了。 算是熟人人,随意寒暄了几句,林彻便和陈啸坤一起进了书房。 “坤叔,你之前在左翼军中待了十来年,应该对左翼军很了解吧,给我说说呗” 两人刚坐下,林彻便开门见山。 陈啸坤已经得知了林彻推荐自己回左翼军任职,知州那边正在运作,把他离开这几年的时间也算在职。 这次回去,还是比当年的职位升了两级,并且将是统帅三个将的实权将领。 说起来,这宋朝的军制和官制一样,实在太复杂太乱了。 就拿将这个编制来说吧,禁军中的将是基本的一个独立编制,下面有若干个指挥,通常的话是十个指挥左右,一个指挥大约五百人马,也就是说一个将是在五千人左右,主帅便是正将,例子就是宁钊统帅的东南第二将。 而左翼军中,下面却有十几个将,一个将不过才四百来人,还不如禁军中的一个指挥,而且是副将统带一个将,而正将统带的兵马有多有少,最少的可能才三百多人,最多的就是泉州城的这个正将,可以统带一千多人。 这仅仅是个例子,只是想说明宋朝的军制实在是一笔糊涂账。 陈海升已经和陈啸坤沟通过了,往后陈啸坤便归林彻指挥了,经过海上一战以后,陈啸坤也乐得有个明主。 这时见林彻想了解左翼军,陈啸坤理了理思路,“阿郎,要说这左翼军嘛,倒是和阿郎能有些渊源。” “嗯?此话怎讲?” 林彻不由好奇起来,他的第一反应是自己的便宜老爹,但想想又不对,自己老爹是个文官,又没有在福建任职过,和左翼军是八竿子都打不着啊。 “这左翼军的创建离不开阿郎的同乡,陈敏陈元功。” “详细说来。” 林彻倒是知道这个同乡,他家中如今在石城也还有一定的地位,前几个月还在石城县衙见过陈家的当家人呢。 陈啸坤看起来对这个同姓也是甚为推崇,所以对那一百多年前是事情也是了解得较为清楚,便把左翼军的渊源一一讲给林彻听。 当年金国攻占开封后,夺取了大宋的半壁江山后,宋廷南渡,为了防范金国的侵犯,在江、淮一带布防重兵。 相对的,福建、江西、广东、广西及湖南地区等非边防要地,则守备力量显得薄弱。 但是这五路又属茶、盐产销要地,宋廷为增加财源,实施茶盐专卖,茶盐产价与销价差异极大,易导致走私贸易。 宋廷为维护公卖利益,以公权力加以镇压时,每易酿成冲突,爆发变乱。 乱贼熟知岭南险峻的地形,掌握地势,擅长游斗,官军难以发挥战力,遂使变乱相继不绝,给宋廷造成了极大的难题。 第152章 .左翼军(下) 当时,还叫虔州的赣州,和梅州,汀州这些三路交界处的地方,便是盗贼啸聚的重灾区,巨寇管天下、伍黑龙、满山红、何白旗等人,有数十百部的人马,每部从数十百至数千人,总数达数十万,盘踞岩险,荼毒地方,让百姓苦不堪言。 官军不顶用,老百姓只要想办法自保了,于是便涌现出许多地方自卫武力,其中不少骁勇善战之辈,战斗力胜于官军,成为维护当地治安的主要力量,而石城县的土豪陈敏便是其中著名的人物。 陈氏是虔州豪族,陈敏的老爹陈皓在建炎末曾率乡民破赣州贼李仁,补官至承信郎。 陈敏本人身高六尺多,善骑射,通韬略,强于带兵,他带着几百个家丁操练战阵,不但打击赣州境内的盗贼,还时常进入福建路讨伐贼寇,声名远播。 后来原虔州知州薛弼改任福建安抚使兼知福州,他到了福建之后便上奏朝廷,举荐周虎臣为福建路将官,陈敏为汀漳巡检,并拣取二人的家丁,日给钱米,专责捕贼,期以必灭,号为‘奇兵’。 宋廷诏可,从此,奇兵遂成为维护福建地区治安的主要武力,次第敉平各地的乱事。 在薛弼经过三年的整合与努力下,到绍兴十八年闰八月乙酉,宋廷正式命令以巡检陈敏所领奇兵四百,以及汀漳派戍福建的士兵,组成殿前司左翼军,而以陈敏为统制官,留戍福州。 左翼军采取摧锋军的模式,将指挥权直接隶属于中央的殿前司,在体制上设计成隶属于中央的正规军之一,这是朝廷收地方兵权的主要步骤之一。 左翼军成军时,军队的数量显然偏少,因此第二年起又陆续增拨其他军队纳入左翼军,有来自民间自卫武力、中央调驻福建各地的军队,甚至有吐浑兵加入,来源相当复杂,人数达四、五千人,但福建地方人士仍占一定比例。 成立之初,左翼军虽以维护福建治安为主,但宋廷也借平乱、御侮的名义调派它参与境外的军事行动,这是宋廷行使指挥权的表征,也是宋廷对左翼军战斗力的认可。 这一来,左翼军成了随军令调动的调驻军,糢糊了原来维护福建治安的角色,尤其开禧北伐之后,牺牲惨重,实力大伤,反而要倚靠淮军来敉平福建境内的乱事,显示左翼军的战力已趋低落。 左翼军的总部,初期设在福州,绍兴二十六年移驻泉州,端平二年一度移驻建宁府。为了维护治安,左翼军也分戍于漳州、汀州、福州等地,经费是由福建各地供应,特别是总部所在的泉州,更是主要的支持者,不足之数也有由宋廷支应的。 泉州既是左翼军经费的主要支持者,从嘉定十四年,知泉州可以节制左翼军以后,使地方势力与地方官员的利益结合起来,各方势力对军中大肆渗透,形成命运共同体,地方性格逐渐强烈。 陈啸坤对左翼军的介绍,足足说了一个时辰,让林彻有了一个清晰的认识,渐渐有点明白为啥后来左翼军会被蒲寿庚控制,一起投靠元朝,反手屠杀忠于宋廷的军民了。 既然现在林彻来了,那就肯定不能再让左翼军走上歪路。 “那照你这么说,这都一百多年过去了,陈敏的渊源对左翼军还有影响力么?” 林彻需要掌握每一个能影响到左翼军的因素。 陈啸坤想了想,“有,陈统制是创始人之一,又是以他的起家部队为根基的,如今左翼军中还有不少将领是祖籍石城的。” “嗯,到时候把这些人的名单列出来,尝试和他们接触一下先。” 这个时代的同乡观念还是挺强的,可惜以前不知道石城陈家和左翼军的关系,没有好好结交。 “好的,等上任后我好好探听一下。” 从林彻打听左翼军的背景开始,陈啸坤就意识到这个少郎君怕是对左翼军有不小的企图。 “我想,应该过几天你就该上任了,到时候先不要有什么大动作,先观察一阵子,看看都是属于那方势力的人,最要紧的是,把蒲家的钉子挖出来。” 从后来发生的事来看,蒲家在左翼军中绝对潜藏这不小的势力,林彻首先要剪除的便是这些人。 说完这些事,时辰也不早了,林彻便让陈啸坤回家休息去了。 第二天一早,林彻离开陈府,回到了清濛庄。 先去医院看望那些伤员,十多天过去了,有不少人已经出院了,住院部剩下的伤员还有二十多个。 这期间,有一个胸腹部被重伤的伤员,虽然经过了缝合,却运气不好的伤口出现了感染,最终没能就回来。 哎,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就是林彻前世的时候,也偶尔会出现这种无法救治的情况,何况现在呢。 只希望青霉素早日研究出来吧,那或许可以多挽回许多人的生命。 那个截肢的平谷如今倒是状态很不错,伤口处照料得很精心,如今已经开始结疤愈合了。 看完伤员,林彻又和白悦聊了一下青霉素的事,试验已经进行了一轮了,还需要等几天才能进行结果对比。 从医院出来,又去看望宁小七,这时候他身体已经康复得差不多了,早就不需要住院了,只是依着白悦的吩咐,少做剧烈运动。 憋了大半个月了,作为习武之人的宁小七,早就蠢蠢欲动了。 要不是林彻让白郎中和杨巍成对他严加看管,他哪里还闲得住。 “阿郎,可以让俺跟在你身边了,俺已经好多了。” 宁小七的气色看起来和往常倒是没差别了,反而似乎胖了不少。 林彻才不管那么多呢,这种事怎么能病人的呢?当然是以医生的意见为主了。 “不成,我问过白郎中了,他说让你最好在修养两天,这样才不会落下病根,不然你可是伤了胸肺的,对以后习武会有很大的影响,如果你不想后半辈子做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就给我老实点,半个月都过了,还在乎多这两天么?” 宁小七见无法说服林彻,只能再忍耐两天了。 第153章 .交易(上) 离开宁小七的小院,刚想去找杨巍成,就遇上了匆匆来寻他的许三和。 “阿郎,蒲崇谟来了。” “嗯?他来做什么?是蒲璇娘还在庄子上?” “不是,那蒲家小娘子在咱们去安溪后的第三天就回去了。” “那他来做什么?” “阿郎,你忘了今天是什么日子么?” “九月初一啊,嗐,还真忘了,今天是和蒲家约定的交易日。” 林彻一拍脑门,自己差点把这事丢到九霄云外了,今天该和蒲家进行第一次粮酒交易。 “蒲家把粮食和马匹都运来了,这不等阿郎过去交接呢。” 许三和如今事务真的有点多,既是护卫队队长,又是林彻的副官,还兼职情报官,去安溪的这段日子还把贴身近卫的活给干了。 “那我们的酒准备好了么?” “都准备好了,这一个月产量还算不错,除了和蒲家交易的九万斤之外,库里还存了六万斤左右。” 现在林家酒坊自酿的原料酒还不多,毕竟酿酒是需要时间的,如今生产都是靠收购市场上的淡酒来做原料酒的,成本略微会高一点,但是相对于利润来说,那就不算事。 “那走,看看蒲家带了什么好马。” 虽然是粮食换酒,但林彻显然更在意作为搭头的马匹。 交易地就在庄中新建的库房外面,此时蒲崇谟正饶有兴味的打量着附近新建的建筑。 蒲崇谟和她妹子不一样,他之前为了和林彻谈交易,倒是来得不少,后来交易谈成了,就基本没来过了。 也不知道是下意识的想要远离林彻这个扫把星,还是不喜欢看到自己妹子在这里。 今天他倒是不得不来,老头子对这批酒等得很急,所以一大早他就带着马匹和部分粮食来了。 这对他蒲家来说绝对是稀奇事,他家可是垄断了泉州城小一半的香料交易,从来都是别人求着买他家的货物的。 等蒲崇谟到了这里才发现,这里可是大变样啊,和上次来的时候相比,不到两个月时间里,新建了不少的建筑,增加了不少的人口。 看样子,林彻一定花了不少钱啊,这小子财力倒是不小,就冲着花钱的劲头,比自家的钱财少不到哪里去。 他不知道的是,林彻现在属于透支消费。 倒不是林彻去哪里借到了钱,而是把林家在泉州留存的盈利以及用来经营周转的银钱都先拿出来用了。 “哈哈,崇谟兄,好久不见,依然风采照人啊。” 正在蒲崇谟估算着林家的财力之时,林彻一副热情好客的样子从院子外走了进来。 你才风采照人,你全家都风采照人。 蒲崇谟听到林彻的问候词,眼角直抽抽,却立马浮现出同样热情的笑容。 “哈哈,林兄弟,愚兄可是甚为羡慕你啊,此番大破海寇,为我泉州商民除了大患,真不愧是少年英雄啊!只恨愚兄不能像鹤云兄那般,与林兄弟并肩杀敌,再睹林兄弟之绝世风姿啊。” 蒲崇谟一副豪爽的样子,向林彻揖手见礼,眼神中还很恰当地显露出羡慕中夹着欢喜的神情。 尼玛,真是好演员,这世界欠你一座奥斯卡。 若是你真的在场,怕是先要杀的就是我吧,果然不愧是老狐狸的孙子! “哎呀,崇谟兄过奖了,实在抬举小弟了,哈哈,好了咱们先办正事,然后再寻个地方好好叙叙。” 林彻可不想在和蒲崇谟演下去了,不然怕自己吐出来。 蒲崇谟显然也是同样的心思,“林兄弟说得有理,先把正事办了,稍后愚兄在海云间设宴,与兄弟好好聚聚,给愚兄讲讲海上剿贼之事,既然不能目睹,耳闻一番也可稍解愚兄的遗憾了。” 卧槽,这蒲崇谟演得够敬业啊,真是自愧弗如啊。 交易开始,林彻先看看蒲家带来的马匹。 数了一下,有三十一匹,嗯?这什么情况,蒲家这么好心,还多送一匹? 看出林彻的疑惑,蒲崇谟便开口解释道,“这里一共三十一匹,七匹大食马,三公四母,六匹天竺马,公母对半,七匹河西马,两公五母,十匹蒙古马,公母对半,还有一匹是半成年母马,额外赠送,以庆贺我们的合作成功。” 林彻好奇的打量着这匹赠送品,心里嘀咕着,一般白送没好货,这马是不是有啥毛病,不会像小说里那样说的‘妨主’吧。 这匹马全身乌黑,脖子不算很长,马背像弓一样弯,幅度很优美,四肢长而精致但显得很强壮,鬃毛与尾毛都比较浓密。 马头长而狭窄,耳朵长度中等,鼻梁有点凸起,眼睛看起来很英勇的样子,鼻孔的位置较低。 看样子应该是一匹上等好马啊,林彻有些迷糊了,“这也是大食马么?” “不是,虽然它和大食马长得很像,但不是一个品种,按发音的话,可以叫柏布马。” 蒲崇谟说着,心里在滴血,这可是老头子费心费力弄来的极品好马,原本是送给蒲璇娘的,但妹子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竟然要借机送给这小子。 因为满心的不情愿,蒲崇谟才懒得和林彻说这马有多好多好呢。 林彻想到似乎哪里听说过,相马得摸摸马骨头,便上手去抚摸这马的头面。 这马还没完全成年,个子只比林彻高一点点,林彻如今一米三左右,估计这马长成了也就一米五六吧,算不得高头大马,但肯定比蒙古马高。 这小母马见林彻伸手,竟然主动把头低下,在林彻的小手掌中摩梭。 咦?这是看上我了?没想到哥的魅力这么大,竟然超越了物种!好,看在你这么有眼光的份上,哥收留你了。 林彻收下小母马,其余三十匹也在武师的检查下,确定了没有问题,都算不错的良驹。 蒲崇谟带来的骡车马车不少,却也只拉来了一千石粮食,其余的粮食就算用五千料的大船来装也要二十船,现在都在码头的仓库里,搬来搬去太过麻烦,稍后直接在那交割就是了。 “林兄弟,这一千石粮食,也算是赠送品,另外还有十万石,多余的一万但算是预付的。” 呵,蒲家也算是大手笔啊,这生意做得,大气! 林彻也不担心粮食交割会有什么问题,便让蒲家的人进到仓库里拉酒。 九万斤,五十斤一坛,把蒲崇谟带来的一百架车子装得满满当当。 第154章 .交易(下) 为了这次交易,蒲家这近两个月持续从安南和占城买粮运回来,十万石大米花了六万多贯。 当然,运输的成本也不低,虽然都是自家的船,但是消耗的运力是实打实的,折算起来一万多贯是怎么都要的。 另外那三十匹马也花费不低,还比较麻烦,都是很不错的良马,平均一匹花了五百贯,加上杂七杂八的开支,两万贯就花掉了。 至于那匹柏布马,据说至少花了五千贯,不过那是璇娘那丫头昏了头,不能算交易成本。 这样算起来,差不都就是不到十万贯买了九万斤美酒,以这美酒的市场价值来说,很值得。 就算现在直接拿到泉州市面上去卖,一斤只卖两贯钱,那也是十八万贯了,基本就是翻倍的利润,何况,蒲家可不会单纯这样卖酒,这酒将是蒲家未来晋身之道的绝好敲门砖。 蒲崇谟带着车队心满意足的走了,林彻也大致估算了一番。 买了是市面上最普通的酒,差不多是三十文一斤,大约十斤可以蒸馏出一斤半到两斤的样子。 那样算起来自己一斤白酒的成本大约是两百文,九万斤大约不到两万贯。 粮食在泉州的价格,基本是两贯一石,上下浮动不大,那十万石就是二十万贯。 嘿嘿,十倍的毛利啊,杀人放火都没这么赚的,还别说搭上了三十一匹好马。 单单是经济上来说,和蒲家合作倒是蛮不错的,令人合适愉快,蒲家生意不愧能成为泉州第一大豪商。 林彻围着小母马转了几圈,搜肠刮肚的想给自己的第一匹坐骑取个霸气的名字。 “该给你取个啥名呢?” 林彻不禁挠挠头,“有了,这名字和你是绝配,绝对没有比这更合适的了。” “小黑!以后就叫你小黑,往后你和小白就是我的黑白双煞!” 林彻兴奋的抱着小母马的脖子,却没发现小母马似乎在翻白眼。 什么乌骓,绝影,暗夜,深渊这些名字他不香么,尼玛取个小黑,真是丢人。 也就小母马不能说话,只能耻辱的接受这破名字了。 林彻如今还无法骑马,还好小黑也还未长成,倒是不急,也就再过一两年的事情。 接下来林彻得考虑一下这群马的安置了,说起来,福建的地形确实不适合养马,但那是对于大量马群来说的。 就几十上百,甚至于几千匹马还是能找到地方来养育的。 作为精良战马和草原上放养的马,吃的东西完全是两回事,草料草料,草当然必不可少,一般有苜蓿,稻草,麦秸,野草,但都必须是干草然后铡碎,料嘛,豆类、麸皮类和谷物都有,另外还要搭配食盐,骨粉,补充矿物质,还有蛋类也是给战马补充营养的好东西。 这些东西,林彻并不缺,所以暂时可以在庄子上开辟一个养马场,几百匹马的活动空间还是有的。 只是看着这些马,林彻脑子里又有了一个新的想法。 不如建一个大型运动场,组织马球,赛马这样的对抗竞技,这样就不会只是白白养着这些马了,还能让马充分的锻炼起来。 如果这样的比赛受到大众的欢迎的话,也不失为一条创收的路子,还能带动泉州富人们的养马热潮,那总比林彻一个人培育高质量的战马要好很多,而林彻养那么多马匹的动机,也能借这些运动项目掩藏起来。 以宋人好赌的风俗来看,这种有对抗,有胜负,还精彩刺激,又能博 彩的项目,能成功的可能性很大。 当即,林彻带着人出了庄子,他记得在清濛庄和泉州城之间,有一处地段,地势还算平整,但是并没有什么农田,只是有一些个穷苦人家的土屋。 到了地方,仔细看过之后,愈发觉得这个叫柴塔下的地方很合适,这里长宽都差不多两里的样子,离晋江还有一里多远,对岸就是泉州的通津门,从镇南门过来也不远,也就四五里的样子。 这不到二十亩地,就算再贵,买下来也花不到多少钱,只是这里的居民看起来不少,房子虽然破烂,但林彻大致目测了一番,估计有三百多户人家,看着就是个贫民窟。 这倒是有些棘手,林彻又不是那种无良开发商,随便给点钱就去强拆别人的家。 想了想,又不愿意慢慢掰扯,决定去州衙需求帮忙,这年头,有官府的支持,办事自然能顺畅许多。 …… 进了州衙,林彻如以往一般直接往后堂去,却在花厅外迎面遇上了梁师爷。 “林郎君安好,可是来寻太守的?”梁师爷倒是先施礼。 林彻不敢托大,赶忙回礼,“见过先生,苏伯父现在可是方便?” 梁师爷指指花厅,“那可不巧了,太守正在接待宪台,估计短时间没空。” 梁师爷说的宪台就是福建路提点刑狱司的主官,官职的正名叫做提点刑狱公事,大名鼎鼎的宋慈便担任过这个职位。 提点刑狱司是朝廷派出的‘路’一级司法机构,简称‘提刑司’、‘宪司’、‘宪台’。 监督管理所辖州府的司法审判事务,审核州府卷案,可以随时前往各州县检查刑狱,举劾在刑狱方面失职的州府官员。 估计这次前来泉州,恐怕就是为了半月前的贼首大牢暴毙一案,看来这案子影响不小啊。 “那也没事,其实小子也不算专程来寻伯父的,只是有件小事若是有官府出面,可以顺遂许多。” 林彻也不一定要找苏知州,其实那有些大材小用了,反而眼前的梁师爷倒是个不错的人选。 果然,听林彻这么一说,梁师爷来了兴趣,“林郎君不妨说说,看看在下能否帮上忙。” 林彻简单的说明了一下情况。 “林郎君,这事在下来安排吧,本就不是什么大事,何况郎君的补偿方案也是优厚,到时候我带人前去,震慑一些刁滑小人,免得有人坐地起价,妨碍了郎君的计划。” 这种事情对梁师爷来说,真的算是举手之劳,乐得卖林彻一个人情。 第155章 .关于马政(上) 林彻和梁师爷约定好之后,也不知道苏知州什么时候能有空,就打算走人了。 恰好这时苏知州和一个同样穿着绯色官袍的中年人从花厅走了出来。 这下林彻倒不好转身就走了,而是上前见礼。 “林彻拜见知州,拜见官人。” 林彻也不知道这位陌生的官员名字,只能如此拜见了。 “彻哥儿,好一阵子没来读书了,正想让人寻你呢。” 苏知州说完也没等林彻回应,转而对那官员说道,“处道兄,这便是林彻。” 官员听了似乎眼前一亮,饶有兴趣的打量着林彻。 “彻哥儿,来向王宪台拜见。”苏知州提醒道。 林彻重新揖手相拜,“小子林彻,拜见王宪台。” “哈哈,免礼,看着倒是英姿勃勃,就是年纪比吾想得还小点。” 王宪台面容清瘦,表情显得严肃死板,语气倒是挺平和的,估计是掌刑狱久了,板脸板习惯了。 “处道兄,不是和你说了他是开庆元年生人么,今年也就六岁。” 看苏知州和王宪台说话的语气,二人的关系应该很不错的样子。 “嗐,这年号换得多了,吾过于迟钝,一时没转过来。” 王宪台语气中有些自嘲,看起来也不像那么不好打交道的人,说完,又再次打量起林彻来。 “可惜啊可惜。”这王宪台口中喃喃道。 苏知州不由好奇,“处道兄,你这是可惜何事?” “可惜年纪小了点,不然倒是吾家语嫣的良配。” 却不曾想,从王宪台口中冒出这么一句。 林彻不由大汗,我说盯着老子半天是干嘛呢,感情给自家孙女相夫婿呢,亏我还当你是个正直威严的清官。 苏知州抚掌,“哈哈哈,处道兄倒是好眼光啊,要不让贤侄女再等等?” 额?听苏知州这话,不是老王的孙女?是女儿?毕竟二人同辈相称,不可能称对方的孙女为侄。 “嗐,宗彦兄莫要打趣,小女都十五了,如何等得。” 还真是老王的女儿,这老王看起来四五十岁的人了,女儿才十五岁。 额,也不是不可能,这时候的人又不是只娶一个老婆。 等等,他姓王,他说他女儿叫语嫣,王语嫣!?名字取得真不错。 王宪台走到林彻近前,拍了拍他的肩膀,“后生,好好努力,如今我大宋内忧外患,望你早日成为我大宋只栋梁柱石。” 说罢,又对着苏知州摆摆手,“宗彦兄,吾还得去见见赵宗正,就不劳你相送了,这阵子还需在泉州待上些时日,见面可免不了了,哈哈,到时候莫怪吾把你的泉州翻个底朝天。” “行,处道兄你先去忙,这泉州的上下也该治一治了,仆不善此道,只能多多借助兄台了。” 道别后,王宪台带着一群属官往外走去,其中不少人都转头仔细打量林彻,想把这个被自己上官显得很看重的小娃娃记在心里。 等人都走了,林彻便被苏知州抓到书房,认认真真的读了一个时辰的孟子,从苏知州的闲话中得知,王宪台名叫王镕,正是为了大牢案而来。 这个案子报上去后,路中各个衙门都被震动了,不等朝中的反应,就先让提刑司先来彻查一遍。 “伯父,那王宪台可知道真相?”林彻问道。 苏知州摇摇头,“不知道,按着咱们原先的商量,先不暴露蒲家的事,仆与王宪台相交多年,他就是个耿直的性子,他要是知道了,绝对要对蒲家下手的,可咱们这不是还没做好准备么。” 林彻放下心来,“伯父做得对,等咱们有了把握,再行雷霆一击。” “对了,梁师爷说你打算在城外弄个马球场,这是怎么回事,你可别玩物丧志哦,我们可是对你寄予厚望的。” 苏宗彦以为林彻是年少贪玩,所以打算敲打一番,免得一颗好苗子步入歧途。 林彻没想过这事能瞒着苏宗彦,就算梁师爷不提,到时候那么大的动作,难道还能不让他这个知州知晓? “伯父,我大宋的外敌一向都是北方游牧的异族对吧。” “当然,前有辽夏,后有女真,如今又来了一个蒙古。” 苏知州不知道林彻怎么把话题转到这里来了,不过还是如实回答,这也是他在林彻面前习惯了老师的身份,下意识就先回答学生的问题。 “这北方异族对我们的最大优势就是骑兵,可如今我大宋已经没有养马之地了,这以后差距就越来越大了。” 苏知州叹了口气,“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南渡之前,我朝就没有多少养马之地,这一直是我朝的痛楚,之几百年来,实行过各种 马政,却见效甚微,反而扰民甚重,多数时候都属于恶政。” “那伯父想过没有,为何百姓不愿意替朝廷养马呢?按说,朝廷的马政在设计之时,也是兼顾了小民的生计的,为何往往行不通呢?” “为何?” “以小子的拙见,抛开吏治方面的事,主要是无利可图,要知道一匹马的食量等于四个士兵,而战马又不能用来拉车驮物,也不能拉犁耕地,对百姓的生产生活毫无用处,偏偏还要让这些穷困小民为养马劳心费力,垫付草料,若是马病了死了,还得被官府追责,免不了家破人亡。” “你说的事情,历代贤臣皆知,但到现在依然没有良法,这马又不能不养。” “所以小子想试试别的办法啊。” “你的意思是你那马球场就是为了这个?” “是啊,伯父,小民力弱,养马只能越养越废,那就不如那富人来养。” “嗯?似乎有点意思,你具体说说。” “小子是这样想的,一个人的追求大致可以分为五个层次。” “额?”苏宗彦不免被闪了个腰,说着养马,怎么又跳到这里呢,不过好像也挺有意思的,这孩子就是天马行空。 “第一是求生,就是为了吃饱穿暖,能够活下去。” “第二是求安,就是追求安稳,安全。” “第三是情感,亲情友情等等。” “第四是求名,要让别人尊重自己,羡慕自己。” “第五是求心,就是个人的理想抱负,让自己成为自己所期望的人。” 林彻说完这五条,便稍稍停顿了下来。 第156章 .关于马政(下) 苏知州听完五条,愣愣的念叨起来,“这话虽然浅白,却暗合至理,吾等读书人常言,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倒是和这五条异曲同工。” “这只是小子一点胡言,今日也不是向伯父请教这个,而我要说的是,富人阶层,对前三项追求必然是已经满足了,而第五项往往又还达不到,那么,很自然就奋力追去第四项了,所以,许多富人会表现的爱炫富,爱显摆,为了名声与人斗富,在声色场所不惜一掷千金。” “彻哥儿此言有理,许多商人确实如此。” “所以我想建立一个平台,给这些富人提供一个争斗的地方,而且还能起到有益的作用。” “你是说,让这些富人养马,养球队,在那马球场争名夺利?” “对啊,我大宋百姓对能够博胜负排名次的活动可是一向热衷,连勾栏中的姐儿他们都要排除个一二三四五来。只要我把那马球场建造得足够大,可以同时容纳万人观赏,那些富人们还不被刺激得热血沸腾,谁能抵御得住在那么多人面前风光的时刻?就连许多人读书考进士,还不是为了追去那东华门外唱名,红袍白马游御街么。” “额,彻哥儿,过了过了!” 林彻嘿嘿一笑,说着说着,忘了眼前的正是东华门唱名的一个,自己那便宜老爹也是,还有一个启蒙先生也是。 “不过你说的还是有些道理的,如此一来,泉州富人必然争相养马,以图人前风光,而且会互相攀比。” “是啊,而且,我泉州海贸重地,海外可是不少良驹宝马,到时候那些商人各显神通,引入海外良马,倒是说不定可以培育出胜过蒙古许多的优良战马呢。” “好,好,好,仆未想到你小小年纪,竟能想得如此深远,此事若是真的成功,便能一改我大宋马政之颓废,功在眼前,利在千秋啊。” 额,看到苏宗彦兴奋的样子,林彻不由撇撇嘴,想多了,这法子也就泉州这种海贸繁盛,富人齐聚的地方才有用,其他地方,百姓都吃不饱饭,哪有功夫来看什么马球马赛啊。 林彻轻轻咳了一下,“所以,伯父,您现在认为这个马球场该不该建?” “额…”苏宗彦略微有点尴尬,这小子,仆只不过小小的敲打了一句,你转了一个大圈子,就为了兜回来让仆打自己的嘴么?报复心也忒强了。 “咳咳,建,当然该建,仆一定支持你,而且这马球本就是军中之戏,也有益于战阵之道嘛。” 嘿,苏知州怎么可能被难到,好歹也是读书人好么,这点事也叫事? “嘻嘻,伯父,这骑兵可不是有马就成,这泉州的冶铁业也是繁荣,小子对提高铁器的产量和质量也有些许想法。” 林彻打算趁着今天,再多达成一个目的。 “然后呢?你想说什么?” 苏知州翻着白眼,现在发现这臭小子真是顺竿爬的好手,让自己踩完一个坑,这怕是又在寻摸啥了。 “咳,那个,我听说,泉州铁务的掌务和青阳铁场的监使都出意外了,那在这个空缺……”林彻图穷匕见。 苏知州就知道这小子有图谋,没好气道,“这可不在仆的职权范围,这是三司的直属衙门,路里的漕司也能管的着,仆却插手不了。” 林彻一听,顿时泄了气,这事倒是他没有想到的,他怎么都理解不到,泉州铁务明明挂着泉州二字,堂堂泉州知州竟然说不上话。 好吧,是自己轻视了大宋官制的变态程度。 苏知州看着这个得意弟子垂头丧气,又觉得心有不忍,“罢了,仆给你指条明路吧。” 林彻一听事有转机,立刻又振奋了起来,“什么路?伯父,您说。” 苏知州瞄了瞄林彻,这小子刚才不会是装的吧,就想等仆这就话? “这事呢,王宪台倒是能说的上话。” “嗯?他不是管刑狱的么?” 苏知州对林彻有时候的无知也是无奈,“他这次来泉州可是办案的,这案子若是往大了说,牵连到谁都有可能,泉州可是路里的纳税大户,上下官员中怎么少得了转运司衙门的关系,他此时向漕司要一个小小的铁务,有何难题,再说了,如今的知福州兼福建安抚使江万里,正是几个月前从转运使转任而来的,而王宪台恰恰是安抚使的门生弟子。有这层关系,如今的转运使怎能不卖这个面子。” 林彻听着苏知州的一番话,不禁一个头两个大,这官场里的关系真是复杂,他唯一明白的就是,这个宪台老王可以帮他拿到泉州铁务。 “伯父,那要如何让王宪台帮这个忙呢?” 林彻心想着,总不能真的让我去勾搭他的女儿吧,若是长得和天龙八部里的王语嫣差不多的话,也不是不可以考虑。 苏知州看着林彻,不由叹了口气,哎,转来转去,还是转到自己头上了,“算了,仆算是前世欠你的,这事让仆去同王宪台说吧,对了,你可有属意的人选?” “额,暂时没有。” 林彻这时才发现,自己根本没这方面的人选啊。 得,苏知州也是服了,搞半天,连个人选都没有就想谋官,这臭小子都不知道让人怎么说了,“好吧,好人做到底,到时候我帮你挑一个吧。” “哈哈,谢谢伯父。” 林彻一副点头哈腰的讨好像,然后发觉苏知州似乎打算给他上政治课的样子,立马望风而逃。 “嘿嘿,伯父,小子还有点事,就先不打扰您了。” 说完,林彻便一溜烟的跑出了书房。 苏知州望着林彻渐渐跑远的身影,又好气又好笑。 从知州衙门出来,看天色,太阳已经快落山了,感觉肚子有点饿。 欸嘿,失算了啊,应该在知州衙门蹭顿饭再走的,这衙门公厨的伙食还是不错的,不比泉州城里的大酒楼差。 话说,在这大宋朝当官还是很舒服的,俸禄优厚,工作悠闲,关键是福利待遇也好得很,从汉代延续下来的公费用餐制度,到了这时也算发展到了高峰。 从朝廷到地方,各个衙门都有一笔‘公廨本钱’专门作为官吏们吃饭的开支,像泉州这种富裕的州郡,餐食供应自然优厚得很。 第157章 .提货卷 既然没有在知州衙门混到饭吃,那只有另寻地方了。 这时间,出城的话,等回到清濛庄,肚子早就饿扁了,考虑了一会,最终在陈府和林家邸店之间选择了林家邸店。 两个地方离州衙都差不多距离,之所以去邸店,是因为林彻打算去看看自己的新式酒楼建的怎么样了。 车马进了邸店,发觉里面甚是忙碌,这都傍晚了,依然车进车出的。 一个大伙计见到林彻的马车,赶忙迎上前,引领着进了后院。 “陈掌柜在么?” 陈舯最近也是忙东忙西,林彻也不知道他今天有没有在泉州城。 “回阿郎,掌柜刚才出去,说是到边上工地里瞧瞧,到吃饭的时候就该回来了。” 还好这个大伙计在陈舯出门的时候问了一句。 “待会我就在这里吃饭,你去厨房吩咐一下,多准备二十个人的饭食。” 如今林彻出门,身边可少不了人,十来个护卫,加上虎子铃娘还有车夫,要是不说一声,厨房到时候得手忙脚乱了。 “好嘞,阿郎你稍坐,我让人上茶。”大伙计说完便出去了。 等到吃饭了时候,陈舯果然回来了,他在进来之前,已经被告知林彻的到来。 陈舯走进饭堂的时候,看到林彻正好要动筷子,“阿郎,您过来可是为了新店的事?” 林彻挥挥筷子,示意陈舯坐下,“不急,先吃饭,吃完再说。” 民以食为天,林彻对这个观念倒是执行得很到位,就算自己不吃,也一定让手下人先吃饱。 因为有事,所以林彻吃得挺快,陈舯也是三下五除二就吃饱了,两个人便站了起来。 其他人吃得正欢呢,看到林彻起身便自然停了下来,就是虎子和铃娘还在餐盘里的美食与林彻之间犹豫。 “你们吃你们的,别急。” 林彻摆摆手,让他们继续,自己和陈舯去了花厅。 “舯叔,新店进展得如何了?” “阿郎,进展要比预计的慢,主要是您的有些设计,工匠们以前没做过,需要时间琢磨,而且要构筑四层,在坚固方面,需要做一些加强。” “好吧,让他们适当的加快一点,嗯,这样吧,再招募两倍的人手,让他们轮班开工,至于坚固方面,去寻找一些老船匠,还有精通桥梁建造的工匠,多花点钱不怕,只要早一天开张,便能早一日赚钱。” 林彻倒是有一些小点子可以帮到新店的建造,但是他没那个时间。 “嗯,阿郎这主意不错,三班人手日夜赶工的话,平白多出了一天的施工时间。” “店员方面物色的如何了?” “因为阿郎要求签长约,厨子方面不是很好找,如今也只找到三个手艺还算不错的。如今正在邸店的厨房呢,今天的饭食就是他们做的。” “嗯,还行,味道还好。”林彻说的是今天的饭食,“你说的这事,如果不好找,就放宽条件,年起点手艺差点的也没事,反正到时候我得统一调教一遍,但是长约是必须要签的。” “在下明白,另外跑堂的伙计和女使倒是差不多找齐了,按着阿郎的要求,尽量从北方籍里面挑的。” “行,后天把他们都送到庄子上,岗前培训,一样给他们开工钱。” “还有歌舞伎,艺人这些一时之间没有那么多,口齿伶俐,声音洪亮的落魄读书人倒是找到了十几个。” “那就有多少算多少,一起送到庄子上,这些人的家眷要是愿意的话,以后也可以迁到庄子上去,庄上正缺人手呢,能做的活计可不少。” “那成,后天我把人安排一下,都送庄子上去。” “哦,对了,我打算在城外买一块地皮,你明天去州衙接上梁师爷,尽快把地买下来。” 林彻把买地建设马球场的计划和陈舯详细说了一遍。 陈舯听完,思索了一会,“阿郎,这又是一个好买卖啊,只是,这怕没有三五十万贯做不下来啊,银钱怕是不够呢。” “看来,那笔钱不得不动用了。” 林彻说的是海盗那笔缴获,原本打算过段时间在拿出来用的,毕竟这钱有些扎眼,朝廷那边对这次剿寇的功绩还没有核实,难保不会起什么幺蛾子。 现在到了这个份上,也就管不了那么多了。 “原糖收购得如何了?” 不能光出不进了,只是卖盐的话,还是限制太多了,只能在有限的盐引下,偷偷摸摸的卖,一时间没法扩大市场,赚取的利润虽然不少,但顶不住林彻的开支。 “现在速度已经放缓了,想来附近州县今年的产量都被我们吃进来了,市面上黑糖的价格已经翻了三倍了。” “那就暂时不收了吧,没几个月就过年了,别让百姓到了年关想买点便宜的黑糖都买不到了,那我们可就是作孽了。” “在下也觉得差不多了,库房中大概已经有一万多石黑糖了,够咱们加工一阵子了。” 一万多石,那就是一百多万斤了,那大概可以出六十多万斤的白糖,这白糖又是有钱人才消费得起的,市场容量有限,暂时应该够了。 物以稀为贵,如果一下子放出去,价格就容易走低,但是慢慢放,林彻又急需用钱。 林彻不由思考起来,得想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舯叔,你说,我们不直接卖糖,而是卖一种提货券,行不行地通?” 陈舯一脸疑惑,“提货卷?” “就是设计制作一种和交子一样的纸卷,可以凭卷到门店上提取白糖。” 林彻这个想法,当然是被前世各种票卷疯狂轰炸,于是想起来并不难。 “直接卖糖不就好了么,为何要多此一举?”陈舯还是没明白。 “嘿嘿,我们把白糖定价为一贯一斤,没问题吧。” “当然没有问题,两贯都有人买。” “如果我们的卷上面标明,值一贯,可兑白糖一斤,或白酒半斤,或者林家其他等价货物。但是买卷可以打九五折,你说,是不是会有许多人买啊。” “可是,为什么不直接卖货呢?” “你想啊,这些货物,对一些人来说,并不是眼前就需要的,但是日后却少不了的,我们的货物产量有限,如果有机会又还能便宜一点,是不是先买到能安心一点啊。” 林彻解释着,陈舯却还在思考。 第158章 .康麻子 “那要是我们卖出去的卷过多,却还没有生产出那么多货物,遇到很多人一起来兑换的话,该当如何。” 陈舯又提出了一个问题,也就是挤兑问题。 “一开始,我们不要卖出太多的卷,所以没有这个担心,然后我们设置专门的兑换门店,每日限量兑换,而且每人最多一次兑换五张卷。这样的话,我们的每一张卷都可以顺利兑换到货物,只是需要排队等待而已,等时间长了,许多人会发现,并不需要着急兑换,那么,提货卷就会留在他们手里,这卷比货物可容易保管多了,甚至有些人买这些高档货物只是送礼,那么,直接送提货卷也是可以的,还更方便。” 林彻详细的解释了一番,陈舯渐渐有些明白了,“如此一来的话,就等于我们预收了一部分货款,而且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始终会有一部分的提货卷在外面流转,等于我们凭空多了一笔钱。” “大致就是这个意思。” 当然,林彻肯定不是为了这么点小钱的,他的远景目的,是为了让人们渐渐习惯提货卷的存在,然后最终成为一种流通货币,只要能保持提货卷的价值不变,林彻就等于变相发行货币。 这是一盘很大的棋,但是得慢慢来,先卖出第一张,迈出第一步再说。 和陈舯把方案确定下来,时间便不早了,林彻干脆便在邸店中住下。 次日,林彻先会清濛庄,打算先把仓库中的海寇贼赃清点一番,至于买地这种琐事就交给陈舯了。 九月初二,都已经辰时末了,也就是快九点的时候,康麻子才从床上烂被窝里爬出来。 “淑芬,淑芬!” 扯着嗓子喊了几句,却没有得到回应的康麻子只得自己把衣服穿起来,“这一大早的,这婆娘干啥去了?竟然不来伺候老子!” 从厢房出来,便看到堂屋里那张破旧但是擦得很干劲的八仙桌上面,扣着一个竹罩篱。 康麻子掀开罩篱,下面放着两个杂粮蒸饼,一碟咸菜,一万热粥。 “入娘的,又吃这些破玩意,就不能弄点人吃的么?” 话虽这么说,康麻子还是坐下吃了起来,只是脑海里幻想着终有一日能发个大财,赚到几个陈家那种大银砖,到时候一定要吃香的喝辣的,让钟九那狗日的眼红。 吃完饭,康麻子又跑回厢房里,一阵翻箱倒柜,“这婆娘,把钱藏哪了,不会是拿去养野汉子了吧。” 找了半天没找到,只好趿着一双破鞋,往菜园那么找去。 要说这康麻子,又丑又癞,还好吃懒作,却歹人有好运,打小他爹娘就给他张罗了一个童养媳,却是又贤惠又勤快。 三年前,他老爹得了肺病死了之后,他老娘也紧随其后,从这以后,这个家就完全靠他媳妇淑芬给支撑了下来。 这淑芬啊,真是个好女人,不但长得好看,还任劳任怨,如今家里的微薄收入,全是靠她种菜养猪养鸡来供应,康麻子是一文钱都没给家里拿回来过。 康麻子踢踢踏踏的推开菜园的篱笆,淑芬正弯着腰在拔除杂草,那浑圆正对着进来的康麻子。 “呸,真是只有累死的牛,没有耕坏的田,尽把老子榨干了,也不知道生个蛋!” 这康麻子啐了一口,似乎很嫌弃似的,却每夜里都要爬到她身上折腾半宿,从来不顾她是不是累了一天了。 淑芬听见动静转了过来,“你起来啦,桌上给你留的饭,吃了么。” “吃了,见天就是那些,就不能弄点人吃的么?”康麻子一脸抱怨。 “咱家啥条件,能吃上这些都算老天开眼了,咋了,你可是从来不来菜园的,今天不去码头上工么?” 淑芬也不和康麻子置气,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这么多年她早已习惯了。 至于她说了康麻子到码头上上工,便是做力工,帮人装卸货物。 可康麻子哪里吃得了这种苦,开头做了两天,得了三十文钱,之后就不愿意干了,其实人家看他那磨洋工偷懒的样,也不愿意用他了。 于是康麻子虽然整日都要去码头,却都是在那和一帮闲汉厮混,偶尔能遇上几个大头鬼也能捞几个钱,只是靠着坑蒙拐骗,也不是常常都有收益的。 康麻子不理淑芬的问题,“给老子点钱,老子要做笔生意,手头缺点本钱。” 听到康麻子要钱,淑芬一脸无奈,“奴家哪里有钱,家里的粮食都不够了,都还等着买哩。” “老子信你个鬼!”康麻子不管那么多,上前抱住淑芬就是一阵摸索,“娘的,你把钱都藏哪里的,快点拿出来,等老子做完这单生意,保你吃香的喝辣的。” 素芬也不反抗,任由康麻子搜刮,身上衣服就这么单薄,哪里藏得了钱,就是康麻子鬼迷了心窍,想钱想疯了。 这康麻子说的做生意,怕是旁边猪圈里的几头母猪都不信。 自从那次在码头上,康麻子见到陈家掉落出来的那一地的银砖后,愈发的想要一夜暴富,从那开始就爱上了耍钱,不但把素芬辛苦卖菜的钱偷出去输了个精光,还欠了一屁股的赌债。 正在两夫妻僵持的时候,远远传来了呼喊声,“康麻子!康麻子!” 康麻子听出是胡三的声音,这家伙也是个破落户,算是康麻子的邻居,比康麻子还惨的是,三十多岁的人了,连个婆娘都没有。 “狗入的胡秃子,嚎丧么,你爷爷在这。”康麻子和胡三是邻居,自然在外面也是厮混在一块,狐朋狗友说的就是他俩。 胡三一阵风似的跑到菜园外,“康麻子,你咋还在这里呢?发财的好事今天可算轮到咱们了?” “发财,发啥财!?要发财也是老子发财,和你有鸡毛关系。” 康麻子还陷在今日去搏一把就能赢大钱的幻想里,因为他昨晚就是这么梦到的。 “嘿嘿,看来你不知道啊,那老子便自己去了,甭说我没有告诉你。” 胡三说完便作势欲走。 第159章 .卖地(上) “回来!给老子说清楚,咋回事?” 康麻子看胡三这表情,似乎真有好事。 胡三也不是真要走,就是吊个架子而已,“知道不,有人要买咱们这里这块地,听说给的价格还不低,一亩地二十贯呢。” “骗人的吧!?那最好的良田都没有超过十贯的!哪个傻子会出这么高的价钱买这里的破地?”康麻子当即不相信了。 “骗你有糖吃!?那陈家的林郎君你知道吧,就是他要买咱们这里,这会人都来了,正在前面登记造册呢。” 胡三一脸兴奋,不过更多的是替康麻子兴奋,他自己家就一个破院子,占不到多大的地方,也没其他地。 陈家的郎君不是该姓陈么,怎么冒出个林郎君,什么乱七八糟的,那淑芬听得一头雾水,只是男人说话,没有女人插嘴的份,只能在一旁默默听着。 “嘿,林郎君要买啊,那应该是真的了,哈哈,那老子是该发财了。” 康麻子终于兴奋了起来,因为这一块是盐碱地,种不了粮食,所以没人稀罕,倒是他家,因为有个勤快的童养媳,把一片荒地开垦出来种菜,官府呢,本着鼓励开荒的政策,便给他家立了地契,这可是足足两亩多的地啊。 康麻子这时候已经开始想着拿到钱后,该去哪个酒肆潇洒一番,勾栏他倒是没兴趣,不是他不好色,而是勾栏的婊子还没他堂客一半好看。 “康麻子,还发啥子愣,赶紧看看去啊,说不定还能抬抬价。” 胡三可没耐心等康麻子做完白日梦,急吼吼的喊着。 “走走走!”康麻子兴冲冲的走出菜园。 两人临走时,胡三还转头狠狠的盯着淑芬那诱人的身段吞下一嘴的口水。 等二人走到路口的时候,发现这里已经熙熙攘攘的聚满了人,似乎整个柴塔下的人都出来了。 “噹!” 一个衙役狠狠的敲响了铜锣,“都给老子静一静!” 这年头的人,对官府还是有天然的惧怕,这一下便立马安静了下来了。 衙役便扯开了嗓子,“都听好咯!你们这些泥腿子今日走运了,林家郎君看上了这边地,要出高价买下这里,其实,你们的这些破房子,大多数是没有房契地契的,但是林郎君仁义,还是愿意正常手续买下来,所以,你们都要感谢林郎君的恩典。” “上差,您说的俺们都晓得了,就是不知道这地怎么个卖法,俺们上面建的房子咋算啊。” 人群中自有那胆大的大声问出来。 “噹,你们都给我听好。” 衙役又敲了一锣,“林郎君心善,所有的地,都按二十贯一亩来算,但是估计你们很多人那房子也占不了多少地,所以另外每家补贴十贯钱!” “哗!” 人群炸开了锅,这倒是不错的价钱,许多人家其实也就方圆十几尺的样子,说是房子,更像是窝棚,也就少数几家入康家胡家在这落户几十年的人家,才稍微有点像样的小院子。 “等等!” 也不是所有人都满意,这便马上有人站了出来。 人们往那出声的人一看,这不是远近闻名的无赖子胡三么。 那衙役看到有人出声想要质疑的样子,便眯着眼打量过去,“你待要怎地?” 胡三也是光脚不怕穿鞋的,倒也不怂,“差爷,俺也不要怎样,就是想问问,这屋子有大有小的,都一样只补贴十贯么,那是不是有点不公平啊,俺家的院子可不算小呢。” 那衙役看这胡三就是个刺头,“他娘的你那院子能卖出十贯钱!?给你十贯还嫌少?” 说着,衙役就来了脾气,拎了根水火棍就要上前教训一下这个刁民。 那康麻子也是个浑人,见状也站了出来,“我家也是大院子,可不能和那些人一样。” “是啊,是啊。”陆陆续续又站出五六家人。 看到这情形,一只没说话的陈舯和梁师爷对望了一眼。 “小桂,回来。”梁师爷把衙役喊了回去,然后又看着胡三和康麻子,“那你们想怎地?说说,今天我和林家的掌柜都在这里,条件合理的话,也不是不能答应。” 康麻子整日厮混,总是吹嘘他姑丈家二姨子她大舅在州衙当差,自然也是认得梁师爷的,这会顿时有点心虚,但是心头的贪念还是占了上风,本着法不责众的心理,哆哆嗦嗦的开了口。 “我,我,我也不是贪那点钱,只是处事得讲个公平吧,不然传出去,那不是坏了林郎君的名声么,那可是咱们泉州的大英雄啊,咱这也是为了林郎君着想嘛。” 看不出来啊,这蔫了吧唧的康麻子,说起话来倒是一套一套的。 “那你开个价?”陈舯走了出来。 康麻子原本可就是试探一下,一般他们这种穷鬼哪里敢和这些有钱有势的人讲条件啊,今天也就是仗着人多,加上对金钱的渴望,才在胡三的怂恿下大着胆子出来的。 这会见林家掌柜的态度,似乎有戏,于是兴奋的伸出两根指头,“二十贯!” “行!”陈舯想着林彻的吩咐,才不会计较这点钱财呢。 康麻子一见林家掌柜如此爽快,突然又后悔价钱喊低了,“我的意思是,和那些小房子比,再加二十贯。” 他话刚出口,身后一个女人就赶紧出来拉住他,“当家的,做人不能如此贪心!” 却原来是他堂客淑芬,她当时听了二人说的话,也大概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只是康麻子一向以来的不靠谱,让她有些放不下心,便丢下菜园子追了出来,已经在康麻子身后站了一会了,现在见他实在过分了些,不得不出来劝阻。 康麻子见拉住自己的人是淑芬,便没好气的摔脱开来,“男人说话,你个妇道人家懂个屁,给老子滚回家去!” 淑芬虽然一向任劳任怨的,却正是因为她认死理,她认为做了别人媳妇就该是那样的,但是她也认为做人得厚道,知进退,当然不能让自己男人如此无赖。 第160章 .卖地(中) “当家的,以前阿大阿姆可是说过,咱们家是本分人家,要行正道,是自己的该争,不是自己的,一文都不能要!” 淑芬这个时候,显出了她骨子里的倔,一脸坚持的对着康麻子。 康麻子觉得自己婆娘在大庭广众之下反驳自己,还说自己不行正道,让自己很丢面子,不由恼羞成怒,抬手一个耳光就甩了过去,“啪!” 淑芬不由愣住了,原本娇嫩的脸,如今显出红彤彤的巴掌印,让旁人看了都心疼,她都忘了去捂。 这是她第一次被打,并不是康麻子以前脾气好,而是从她八岁到了康家开始,这近十年都对这个小自己两岁的男人服服帖帖,百般伺候。 简直是把他当作了自己的天,到后来,家里日子虽然过的苦,但一直努力赚取家用,家中的家务也是打理的清清楚楚的,从来没让康麻子遭过一点累,吃过一点苦。 自然,康麻子也没有理由来打她,更何况,淑芬长得确确实实好看,正常人都下不了那个手。 如今突然被打了这么一巴掌,淑芬人都傻了,一时间就沉默在那,也不知道心里在想啥。 陈舯没想到会突然有这么一出,看着眼前的淑芬,心里不由叹息,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这么好一个女人,竟然嫁给了这么一个无赖麻子。 “你叫什么名字?”陈舯走前几步,看着康麻子,觉得这家伙可能是上辈子救了王母娘娘的爱犬,才有这么大的福气。 康麻子感觉陈舯给的压迫感太重了,不由退了两步,“我,我叫康玄。” “除了你刚才说的,还有其他条件么?一起说来听听。” 陈舯倒没有心情和这种无赖子掰扯,只想早点把林彻交代的事情办完。 康麻子可能是被淑芬拦了这么一下,也可能是被陈舯的气势压住了,不敢再弄什么幺蛾子了,“没,没了,就这些,你们答应,我就卖了。” 陈舯听了只是瞥了他一眼,又把目光转向其他几家有院子的人,“你们呢?还有其他要求么?” “没了,没了。”这些人倒是没那么大的贪心,其实多加十贯他们都觉得赚大了,只是没人会嫌钱多是吧。 “那好,我答应你们了,给你们这几家,多加二十贯补贴。现在,开始登记,然后开始丈量,谁家先量完先签字,便先给钱。” 陈舯招招手,伙计把一口木箱子打开,露出的铜钱在阳光下显得金灿灿的,一看就知道是上等铜钱。 于是,这三百来户争相登记,丈量工作也在三十多个衙役和五十多个伙计的合作下展开起来。 丈量工作要是较真起来的话,也是挺费劲的,只是林家的人似乎都不在乎,丈量的时候都往宽的算,所以还是比较快的。 到了下午,基本都丈量完了,特别是那些只有窝棚一样土屋子的人家,都齐齐按了手印,欢天喜地的领到了二十多贯铜钱,这是许多人家一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 一贯钱就是一千文,差不多就是十斤重,两百多斤黄灿灿的铜钱摆在眼前,谁都要眼晕。 林家也说了可以拿银子和交子,这样更方便,但是这些都是最穷的一些人,估计一辈子都没接触过银子和交子,都没敢要银子和交子,还是沉甸甸的铜钱让他们踏实。 还好林家人体贴,给他们准备了箩筐,不然这些人也不知道该怎么搬运这些钱了,就算现在,基本所有领了钱的人都还没走,也是他们还想看看热闹。 陈舯看到这景象,不由有些皱眉,这地方,突然一下子有了这么多钱,难保有人会起歹意啊,到时候如果出了事,那不就有违阿郎的本意了么。 于是和梁师爷凑到一起商量了一下,梁师爷也深以为然,便吩咐了一下那个叫小桂的衙役。 “噹!” 莫名其妙又响起了锣声,一帮都在憧憬这美好明天的人们,不由把注意力放了过去。 “都给老子仔细听着了,现在大多数人都领到钱了,官人们也说了,既然你们不愿意要银子和交子,也就随你们,但是!你们自己也看到了,先不说你们好不好搬回去,就说你们家那些烂房子,要是放了这么多钱,挡不挡得住起了歹心的贼人!?要是只偷钱倒是好说,一个人也带不走多少铜钱,就怕那丧心病狂的,来个杀人越货,这里可是城外面,安不安全你们自己心里有数。” 小桂的嗓子一如既往的洪亮,不用啥扩音,也能让在场的五六百人听得清清楚楚。 至于为啥三百多家人只有五六百人呢,一个是因为老人大多数没出来,二呢,也是因为这些人穷,不少都是光棍一条。 如今听了衙役的话,想想也是这么回事,心头不禁有些慌乱起来了,以前是家徒四壁,有点值钱的都可以带在身上,或者找个角落藏起来。 可现在,一下子有了这么多钱,就是想藏也没地方藏啊,而且今天这动静,根本瞒不住人,怕是泉州城里现在都已经传扬开了,这个破地方一下子多了七八千贯钱。 这点钱,或许对那些豪商地主来说不算什么,可是对一般老百姓来说,可就是天文数字了,绝对少不了人对这起歪心思的,何况这些人没啥防备能力。 就在这些人慌里慌张,不知所措的时候,也总有那机灵一点的人想到了,既然林家和官府想到了提醒大家,说不定也有解决的办法呢。 于是有人对衙役喊道,“上差,那该如何是好,可有法子帮帮我们?” 这一声喊,也让众人渐渐都安静下来,看向衙役,等他说个解决的办法。 衙役小桂等人都静下来了,“原本呢,林郎君的意思是,买了你们的地,也不是马上就要你们搬走,给你们十天时间另寻地方住,你们手里有了这么多钱,要买要租也是简单的很对吧。” “是这个理,林郎君厚道,愿郎君公侯万代。” 这群居民对林彻的映像倒是好得不得了,不过这祝愿词若是让林彻听了,怕是会直撇嘴,哥可是要做皇帝的人,谁稀罕什么公侯万代。 第161章 .卖地(下) 小桂再次等众人安静下来,“现在呢,陈掌柜代表林郎君和梁师爷商量了一下,提了几个法子,你们待会听仔细了,自己好好选,选完了就别在吵吵要换。” 众人一听,不但有法子,而且还有好几个,便渐渐安下心来,“上差,您说。” “一呢,就是再给你们换成银子和交子,这样待会你们可以随我们一起进泉州城,到时候投靠亲友也好,住客栈旅店也罢,城里总归安全些。” 这话一说,不少人都点点头,觉得是个好法子。 “二呢,如果信得过林家,就把钱寄存到林家,给你们写条 子,需要的时候便可去林家邸店领取,不收你们寄存费,而且到时候取钱得你们本人去,得核对手印,这样别人就算偷了抢了你们的寄存条,他也没法拿到钱,那你们自然安全多了。” 这个法子似乎也不错,林家,特别是陈家,声誉在泉州一带都非常不错,而且人家也看不上自己这点小钱,不会做那龌龊之事。 “三呢,林家的清濛庄就在不远,林郎君也是大气,愿意让你们借住到庄子上,当然,房租还是要意思一下的,倒不是贪你们那点小钱,只是规矩不能破坏。而且,林家正在招募人手,也有很多活计可以给你们干,算是给你们一个生计,不至于坐吃山空。要是愿意在林家做工的话,到时候庄子里新建的房子也可以优惠价格卖给你们。” 这一条说出来,就像热油锅里贱了一滴水,人群不由都沸腾了。 这地方离清濛庄这么近,自然多少也听说了一点庄子上的事,知道如今庄子上修了许多房子,还有许多工坊,在里面干活的人也越来越多了,而且听说待遇工钱都很不错,以往是林家只招募有一技之长的人,现在却给了机会让自己这些人也能进去干活,还可以买里面的房子,那可算是家和业都有了着落了。 特别是一些光棍汉,现在本就手上有了许多钱了,再有一份林家的活计,那就可以开始找媒人给自己寻摸媳妇了,不由一个个都脸上乐开了花。 “好了,你们都该听清楚了,自己一边好好思虑,选好了到那边排队登记。” 小桂说了一大堆,也感觉甚是口渴,心里也不由感叹这些人命真好,遇到林郎君这样的大贵人,不然一般的贵人们哪里有闲心去管这些泥腿子的死活。 这时候,康家也丈量完了,两亩不到的菜地,给他估满了两亩,另外房子给他估了半亩地皮,算是补偿他家还有个猪圈。 他家是这里最大的一户了,陈舯也给他特别对待,亲自给他算账,便把康麻子叫道桌案前,淑芬也跟在康麻子身后,只是沉默着紧紧抿着两片好看的嘴唇。 “总共两亩半的地,就是五十贯,另外给你加的补贴呢,是三十贯,鉴于你家还长着菜和养着鸡鸭猪,再给你多加一贯,东西呢,你自己处理,总共呢就是八十贯,你觉得如何?” 陈舯说完,康麻子立刻被一股惊喜笼罩了全身,他娘的,难怪老子昨晚做梦要发大财,原来是应在这里了,真是发达了,发达了啊,八万一千钱啊。 “嗯!?”陈舯见康麻子没回音,倒有些不满,真是个浑人! 康麻子总算回过神来,发现陈舯脸上有些不高兴,立马谄媚的哈着腰,“小的觉得很好,就按官人说的给。” “那好,契约在这里,上面有官府作保的印,你来画押吧。”陈舯把案上的契约往前推了推。 康麻子却没有马上在上面按手印,而是拿起了契约,装模做样的看了起来。 陈舯不由心里嗤笑,还挺谨慎,怕被坑啊,只是就你这鬼样子,还能识字不成? 却不成想,这康麻子看了一会,便把契约递给了身后的淑芬,“娘子,你瞧瞧可有问题么。” 淑芬默默接过契约,仔细看了起来,小半晌后边递回康麻子,并点点头示意没问题。 这下陈舯倒是有些惊奇了,这标志的小娘子似乎真的识字欸,这浑人还真是捡到宝了。 “没问题就画押吧。” 陈舯只是稍稍感叹了一下,却没忘了正事。 康麻子却开口说,“先给钱再画押。” 呵,这人心思还真是多,陈舯也懒得计较,“也行,那你是要铜钱还是银子交子?” 康麻子到底是在码头这种地方厮混过的人,更何况他还心心念念的想着那满地的银砖呢,“我要银子,要是有银砖就更好了。” “你倒是敢想,你这钱也就八十一两银子,银砖可是一百两的,你这可不够一块呢。” 陈舯还没说话,边上的小桂倒是插了一嘴。 林家的伙计当着康麻子的面,数出了八锭银元宝还有一颗小银珠,并且放到秤上过给康麻子看。 最后,陈舯还送了个钱袋给康麻子,康麻子拿过沉甸甸的钱袋,嘴都咧到了后脑勺。 陈舯摇摇头,“这下可以画押了吧?” “画画画。”康麻子拿着笔在契约上画了个圆圈,然后把五根手指都沾上印泥,按了下去。 是的,这个时候的不识字的平民画押并不是只留一个拇指印的,而是这样最少一只手五个指头都要印到。 康麻子画完,随手在衣服上擦了擦印泥,然后把契约递给陈舯,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的左手始终抓着那个钱袋子,空不出来。 陈舯却没接,“让你家娘子也画个押。” “为啥,我是一家之主,我画了不就成了么?” “不为啥,这就是我林家的规矩,夫妻签约必须二人都画押。” 这个倒不是陈舯为难康麻子,而是林彻带出来的习惯。 “行吧,淑芬,你也画一个。”康麻子拿到了钱,对这种事也没啥异议了。 淑芬默默的走上前,拿起笔架上的毛笔,嗬,一看这握笔的姿势,就知道却是会写字。 只见她在契约上写下四个娟秀的小字,康颜淑芬。 第162章 .数钱 康颜淑芬,原来这小娘子姓颜啊。 之所以这样签名,是华夏传统就是女人嫁到夫家以后,就得把夫家的姓冠到自己的姓名前面,还有后世许多人认为古代女性是没有名字的,特别是嫁人以后都叫某某氏,其实是一定程度上的误解。 汉代完善姓名制度以后,女子是有名字的,只是很多没有传下来而已,不光是大户人家,农民的女儿也是有名字的,而且看起来还挺好听的,现在存留的、出土的一些古代户籍文献,里面就有很多女子的名字,很多都显得比较雅致大方的。 而且大宋的这个时候,礼教并没有后来那么森严变态,除了一些刻意讲究的人家,女子的名字并不算什么忌讳不能让外人得知。 等淑芬签好了契约,陈舯便接过来收好,“刚才的提醒你们也应该听到了吧,可有什么想法?” 陈舯倒是好心,你一个无赖汉突然多了这么一笔巨款,可别反而给自己招灾。 只是那康麻子却是想都不想,“不用官人操心了,我自家有打算。” 康麻子自认为在码头打混了这几年,大小也是个人物,何况如今怀揣巨资,更是飘飘然了,可不觉得有什么人敢打他的主意。 边上的淑芬张张嘴,却扯动了脸上的痛处,似乎受到了提醒,最终还是什么都没有说。 看着夫妻两人离开的背影,陈舯不由再次摇了摇头。 梁师爷见了,却开口说,“陈兄,不必为这种人可惜,有些人,扶不起来的,迟早要自寻死路的。” “我倒不是可惜那无赖,只是觉得,有时候,老天真的瞎了眼,这姑娘…真是可惜了。”陈舯对颜淑芬的感观是真的不错。 梁师爷对陈舯这句话倒是很赞同,“是啊,贼老天有时候是尽会作弄人啊。” “所以我家阿郎常说,天若不善,我便逆天!”陈舯不由想起林彻偶尔嘴里念叨的话。 “嘿,陈兄,慎言!”梁师爷提醒道。 陈舯也自知失言,不过也知道自家阿郎无所畏惧的性子,也没太担心,“哈哈,今日总算完事了,梁兄,回城后咱们好好喝一杯,今日也是辛苦你了。” “举手之劳而已,说不上辛苦,不过嘛,这酒还是要喝的,我想,以陈兄的身份,那林氏美酒当是少不了的吧,今日可不能吝啬。” 梁师爷也当没听过那句话,对林家的酒却是垂涎。 “当然没问题,今日管够,不醉不归,弟兄们的赏赐也不会少,我家阿郎已经交代了,每人两贯腿脚钱。” 陈舯后面的话特意大声的说出来,那些衙役一听,立马高兴了起来,没想到出这么一趟外差,还能得了一注大财,这林家就是够仗义,出手也豪奢。 最后,统计了一下,有二百多户人家愿意前往清濛庄借住,并很可能在林家做工,另外有六七十户选择把钱寄存在林家,收下了寄存条,还有三四十户换了银子或交子跟随衙役们进了泉州城。 也有好几户人家和康麻子一样选择拿了银子,自家安排去了,陈舯也管不着了。 那胡三便是其中之一,怀里揣着近四十两银子,感觉人生达到了巅峰,勾栏中那些小娘子的身影已经在他眼中一个个划来划去了。 …… 此时的林彻,也正沉浸在发财的快乐中。 清濛庄正中央,有一座新建的仓库,从计划修建起,它就与别的仓库不一样。 这座仓库的一大半主体结构,都在地平线以下,所以显得并不高大。 而它的外墙是由大块的条石垒就而成,厚度达到了四尺,坚固到令人发指。 其中的甲字库里,这会儿正灯火通明,五百多个各色木箱差不多要开完了。 林家的账房和伙计正在紧锣密鼓的估算清点,对着眼前如山的财宝,他们已经麻木了,没有了早上刚进来后的那种震惊和激动。 这些箱子里,基本没有装铜钱的,皆是金银珠宝,从眼前的情况来看,初步估算不低于一百万贯。 这已经大大超出了林彻的预期了,说实话,林彻在平湖岛上的时候,那海寇寨子粗糙简陋得很,海寇们的日常用具,甚至包括武器装备,都显得廉价劣质,所以给了林彻一种错觉,感觉海寇也是一群穷鬼。 而且之前也没顾得上瞧上一眼,而杨巍成处理的方法就是,原本锁着的箱子,不允许打开,直接就往船上装,散乱的价值比较高的财物,也是装箱锁起来。 原来林彻猜想,大概有个五六十万贯就很了不起了,却没想到低估了这帮海寇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在这条黄金水道上的丰硕成果。 林彻手上掂着两颗荔枝般大的珍珠盘玩着,在地库中转来转去,就像巡游自家庄稼地的老农一般,脸上也是流淌着丰收的喜悦。 难怪说,无本买卖才是世界上最暴利的生意。 咱是不是往后得多打打海盗,清剿一下土匪什么的,来个黑吃黑。 场中,伙计们讲清点好的财物分门别类的码放在一起,让人对这些财富的认知也逐渐清晰了起来。 又过了差不多一个时辰,账房吴乾才拿着统计好的清单来到林彻面前,“阿郎,已经粗略的清点好了。” “大致说说吧。”林彻似乎已经过了兴奋期,有些犯困了。 吴乾抖了抖厚厚的清单,明白林彻的意思,“总数大概是一百八十万贯,只多不少。” “哦豁!?有这么多?”林彻兴致提了起来。 “最大项的是银子,有银器,元宝,银币,银砖,成色不一,无法详细计算,只好统一称重,总计九十七万三千八百六十四两。” 这差不多就是十万斤的样子,差不多装了五百多个箱子。 “其次是金子,也挺杂乱的,重量是四万八千一百六十二两,大概价值五十万贯。” 这个五千斤不到,二十多个箱子,可价值却抵过五百多箱银子的一半了。 “另外,玛瑙玉石,珍珠珊瑚,各色宝石,价值无法衡量,保守估价三十万贯。” 这些总共才十几个箱子,但是价值不低。 第163章 .有钱的康麻子飘了 林彻好奇的打量着手上的金币,图案虽然也算精美,却并不是那种正圆,轮毂也歪歪斜斜的。 应该是此时西方的制币技术也不咋地,若是遇到奸诈的人,完全可以从边缘弄下不少金子来,所以按使用的时候,大概也是称重来的吧。 林彻想到昨天和陈舯说的提货卷的事,现在突然觉得或许自己可以仿照金币模式来发行自己的金币银币,至于铜币暂时可以不用,等自己的货币系统有了一定的规模,在考虑也不迟。 至于制作技术,一点都不难,完全可以把水利锻锤改造一下,变成水利冲压机。 先把金银熔炼,铸成板状,这样可以同时冲压出十几个边缘带有锯齿的完美硬币。 到时候别人交易的时候,就直接按面值来,无须再考虑成色和重量了。 想到这里,林彻便兴冲冲的离开了地库,回到书房开始了写写画画,对冲压机的改造和硬币的图案进行设计。 …… 康麻子从拿到钱开始,就一直很兴奋,揣着八十一两银子,脸上涨红得好似喝醉酒一般,回家的路上,连脚上的破鞋被甩掉了一只也是浑然不觉。 淑芬一直跟在他身后,只是默默把那只被抛弃的鞋捡了起来,拿在了手里。 回到家中,康麻子迫不及待的钻进了厢房,掏出钱袋,把银子整整齐齐的摆在床上,摸摸这个,看看那个,更是拿起一个个银元宝放到嘴边,用那黄板牙狠狠的咬上一口,然后看着上面深深的牙印,傻呵呵的笑着。 淑芬沉默的做好晚饭,然后去煮猪食,中午的时候没顾得上,那猪圈中的嚎叫声离得老远都能听到了。 等喂完猪回来,发现康麻子居然还在那傻笑,似乎魔怔了一般,淑芬不得不出声了。 “当家的,先把饭吃了吧。” 听到这句话,康麻子才回过神来,也确实感觉肚子有些饿了,便走到堂屋里。 “咦,老子的鞋哪里去了?算了,老子要买新的,买十双!” 等他坐到桌子前,发现依然是往日那些吃食,便不耐烦了,“你这婆娘,今天怎么还整这些猪食,咱现在有钱了,还买不起酒肉么?” 淑芬扒着碗里的粟米饭,见康麻子不想吃,只要吞下这口饭后才回答,“奴家哪里来的钱买酒肉。” “你是死脑筋么?不会问老子要啊?”康麻子挺着胸,脸上就差写上‘我是有钱人!’ 呵呵,淑芬可是从来没有问他要过一文钱,因为知道开口要了也没有。 “当家的,听奴家一句话,那点钱,看着多,其实连泉州城里像样一点的房子都买不到,如今这屋子已经卖了,如今是该想想往后去哪里安置了。” 淑芬很理智,确实,泉州城里,就算最边角的房屋也要三五十贯,还是只有二三十尺长宽那种,大约也就五六十平米的样子。 “谁说要去城里住了,左近随便找个地方,起个大宅子也花不到二十贯。待明儿,老子进城,去给你扯上几匹好布,买些胭脂水粉,咱往后也过上好酒好肉的好日子。” 康麻子却是一脸不以为然,他如今觉得自己绝对是应梦了,今天的钱财只是开始,往后一定能有更多的钱。 “奴家用不着那些,有口饭吃就够了,当家的,往后菜园子没有了,咱家又没其他营生,再多钱也是坐吃山空,这日子还是得节俭一点。” 淑芬今天被打了那一巴掌以后,其实想了很多,对康麻子已经失望透顶了,可是这日子总得过下去,所以还是忍下烦闷,苦口婆心的劝着康麻子。 “妇道人家,头发长见识短,老子从今天起就要发达了……” “康麻子!康麻子!” 门外响起了胡三的呼喊,打断了康麻子的话。 “叫魂啊你,老子在这呢,进来吧。” 康麻子对着门外回应,声音似乎比往日还要硬气一些。 胡三嬉皮笑脸的走了进来,看着康家正在吃饭呢,“我说康麻子,如今有钱了怎么还在这里吃糠咽菜啊,走走走,咱们到南关快活去,完事再去钟九哥那里坐坐。” 听了胡三这话,康麻子不由意动,对酒肉的渴望愈发不可抑制,“娘子,要不你也跟我去吧,今日老子带你去开开荤,大鱼大肉敞开吃。” “奴家不去!”淑芬不为所动。 康麻子见淑芬又当着别人的面,驳了他的面子,心中又有了些怒气。 “不去就不去,还当老子要求你么,胡三,咱们走!” …… 镇南门外的南关港,一向是泉州最繁华的地方之一,特别是到了夜里,因为不在城内,反而显得更加热闹。 码头边一个酒肆里,康麻子和胡三二人好一顿胡吃海塞,饭桌上一片狼藉。 总算酒足饭饱后,康麻子摸着肚子,畅意的打了几个饱嗝,“店家,会账!” 柜台上的掌柜拿着算盘‘噼噼啪啪’好一阵算,“承惠,三百九十七文,给二位抹个零,给三百九十文。” 康麻子伸手到怀里掏钱,那胡三却一个箭步走到柜台,“啪!” “就算四百文,爷爷不差钱!” 掌柜一看,一个小银珠,顿时放下心了,刚才看这两人的穿着和言行,很怕是吃霸王餐的,担心了老半天。 掌柜的把银珠子放在小秤上,嘴里随口问道,“你们是柴塔下的吧?” “咦,你怎么知道?”胡三看看自己身上,没啥特别标志啊。 “呵呵,今天林郎君在柴塔下泼洒了近万贯的事,泉州城哪里还会有人不知道啊,你们真是走了大运了,对了,我只有铜钱找会给你,可行?” “不要铜钱,那玩意太沉了,你直接把这银子铰了吧。” 胡三也觉得自己是有钱人了,看不上那死沉的铜板了。 “哎,这么漂亮的银珠子,铰了挺可惜的。”无奈下,掌柜的只好拿出剪刀。 银珠子成了大小两块,小的放上去一称,四钱多一点点。 “我在找你二十文吧。”掌柜先把那颗大点的递给胡三。 胡三接过,在手上抛了起来,“算了,赏你了。” 第164章 .把你媳妇拿来抵押 出了酒肆后,康麻子拍拍胡三的肩膀,“三郎,以前是哥哥看错你了,你还是很仗义的,下次哥哥再请你!” “这算不得啥,往日是咱没钱,并不是咱抠搜!走,接下来咱们去钟九那里消遣一番。” “走走走,老子今天不但要翻本,还要大杀四方!” 两人勾肩搭背,钻进了小巷子里。 今日无月,夜黑风高。 几个时辰后,康麻子双眼猩红,有些失魂落魄,“怎么可能啊,开始我明明手风很顺的,怎么就突然背起来了呢!?” 钟九眯着眼,阴阴的看着康麻子,“怎么样,还玩不玩,不玩老子们就要收摊了。” “不行!不能收摊,老子得翻本!”康麻子按住装骰子的大碗。 钟九装着不耐烦,“可是你还有钱么?没钱玩个卵啊。” 这一晚上,康麻子是先赚了不少,后来却是连利带本,把身上的八十一两银子统统都输光了,那胡三倒是不赔不赚,手里还有不少钱。 康麻子不由求助的看向胡三,“三哥,借点本钱给我,运气轮流转,这坏运气已经过了,我又要开始赢了。” 胡三一脸为难的样子,“康哥啊,这可说不定的事呢,万一赢不了呢,我还没娶过媳妇呢,这可是我的老婆本。” “放心,绝对不会再输了!不会耽误你娶媳妇的。”康麻子已经彻底输红了眼。 胡三踌躇着,不说借,也不说不借,那钟九看着,倒是说话了。 “康麻子,这找人借贷,可不能空口无凭啊,你都还欠着老子不少赌债呢,我看要不这样吧,你把你媳妇拿出来抵押给胡三,要是你还上了,就当没这回事,要是还不上呢,胡三也算有了媳妇,也不亏,你看,我给你俩出的这个主意行不行,要是不行,今天就真的到这里了,老子犯困了,可没时间陪你两在这磨叽。” 康麻子听到要拿他媳妇抵押,开始犹豫起来,只是看到钟九又要收那碗,顿时急了,“成,抵押就抵押,反正也是个不生蛋的货!” 胡三藏起脸上的窃喜,“口说无凭,立个字据吧,虽然我也看不上你媳妇这个二手货,但看在咱俩多年的交情上,今天就帮你这把。” 钟九有个手下,做过账房学徒,便马上给写了一份字据。 嘿嘿,康麻子白天卖房子按了一次手印,现在,抵押老婆又按了一次手印。 拿到钱,康麻子又开始奋斗起来! …… 凌晨寅时,林彻如常起身。 对于练功这件事,林彻表现出了非凡的执着,没有一天懈怠过,即使是在海上的那几日,每日的功课也不曾落下。 每一日,林彻都能感觉到自己身体的变化,气息运转间,力量便可随意而生,收放自如,手中仿着横刀打制的练习用刀,也是刀随意走,招式由心。 将十八诀一一习练上一轮后,便有‘晦’字诀收尾。 这时林彻感觉有人窥视,转头望去,去看见一个高大的身影站在场边,原来是宁小七。 “宁蓝,你怎么来了?” “阿郎,俺的修养时间到了,今日起就可以随扈在你身边了。” “哦?白郎中确认过了?” “昨天他给俺把了脉,说完全没有问题了。” “好吧,那就行,我还得练一会,你也活动活动身子吧。” 于是,一高一矮,一大一小,两个身影各自运动起来,互不干扰,却又显得十分和谐。 吃过饭后,许三和把昨日的消息整理后,给林彻简报一遍。 “嗯,舯叔考虑得周到,这样即保证了那些居民的安全,又让他们提前空出了房子,我们倒是可以早点着手建设了,走,咱们去那里看看,我也好早点把那里规划出来。” 离得近,林彻直接安步当车出了庄子。 才走没多远,迎头碰到一辆马车,车边上跟着四五个骑士。 “这小娘皮来到的倒是挺勤的。” 林彻当然认得蒲璇娘的马车。 马车看到林彻等人,也慢慢停了下来。 一张艳绝人寰的俏脸从掀开的车帘中露了出来,“林彻,你这是要去干嘛?” 对着蒲崇谟,林彻能够表现出热情洋溢,但是对着蒲璇娘,他却懒得演戏,所以总是很冷淡的样子,“随便走走,怎么,又来看赤虎么?” 蒲璇娘感到有些惊喜,以前林彻可是很少对她说这么多字,“是呀,好几天没见它了,也不知道是不是又长大了。” 蒲璇娘也是怪,林彻越是不理她,她越是想和他说几句,就算斗嘴都行,而且,就算有时候被林彻气得跳脚了,但是过后又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还是会主动找林彻说话。 林彻听蒲璇娘说这话,不由好笑,“你以为是竹笋么,一天一天就能见着往高处长啊。” 林彻或许是昨天发了大财,心情比较放松,竟然不自觉的和蒲璇娘聊起来了。 “那你难道是竹笋啊,你就是一天比一天高了,都快追上我了。” 蒲璇娘也不知道为啥和林彻多说两句话就能心中欢喜。 “哦?有么?” 林彻突然意识到,今天和这小娘皮说得有点多了。 蒲璇娘还没察觉到林彻心思的变化,“当然有啊,对了,我送给你的柏布马喜欢么?” 额?原来那匹马是这个小娘皮特意送给我的啊,难怪蒲崇谟似乎不愿意多说的样子。 这样的话林彻倒不好显得过于冷淡了,拿人的手软嘛,“你说的是小黑么?我很喜欢,谢谢你了。” “嘻嘻,你也叫它小黑啊,我也是这样叫它的,哼哼,其实我很喜欢它的,它可是一匹极品的好马,可我还是送给你了,不像你,小气的很,就是不肯把小红让给我!” 看起来,这蒲璇娘和林彻倒也是有些共同点的,就是在取名字这个事上,一样烂。 林彻不由的尴尬起来,摸着鼻子说,“那个,这不是不忍心让它们三姐弟分离么,最多,以后不限制你来看它的时间就是了,你想来就可以来总行了吧。” “那还差不多。”蒲璇娘语气傲娇。 第165章 .家破人亡(上) 打发完蒲璇娘,林彻继续往柴塔下走去。 这里的人基本都走空了,那些破屋子都敞开着门,里面却都空荡荡的了。 那些人穷惯了,走的时候,能带走的全部带走了,哪怕是一个缺了口的瓦罐都没有留下。 林彻穿梭其间,把大致地形记在心里,不时也让随从们用洛阳铲看看土层情况。 在他的预想里,大约是仿造他前世记忆中的那些椭圆型体育馆,来建造一个半露天的场馆。 中间一个马球场,那就有七个足球场那么大了,然后球场的四周就是赛马道,同时容纳十匹马并行的话,大约要七八丈宽。 然后最外层当然是观众台了,以这时候的技术,肯定没法像后世中那样建造,所以林彻打算干脆建成实心的,就用这时候修建城墙的法子,夯土而成,然后在表面上铺上一层砖石。 然后上面再建一个棚顶,既可以遮阳,又可以挡雨,只是球场那里就只能是露天的了。 这样下来的话,整个场馆长大约是两百丈,就是六百米的样子,宽一百五十丈,四百多米的的样子。 技术上完全没有问题,只是这个时候的人没有这个需求,所以没有类似西方斗兽场这样的建筑。 算起来,整个观众台周长就是四里,宽度在二十丈的样子,因为是梯形,最高到八丈,最低两丈,这样的话,工程量也不算太大,只是需要的人手也不少。 到时候就要让苏知州帮忙征集民夫了,只不过和官府用工不同的是,林彻得付工钱。 若是同时用工一万人,每人两贯钱一月的工钱,一个月也就两万贯,工期估计得要个三个月吧,还有工人的伙食要负责起来,按着林彻习惯,肯定要让工人吃的好一点,那估摸着四五万贯还是要的,合计人工开始十万多贯。 还要加上材料,工具,等等,保守估计,最少三十万贯打底。 幸好林彻得了一笔外财,现在手中有钱,心里不慌,就算五十万贯林彻也是能够接受的。 林彻带着人走走看看,走到康家附近的时候,确定听到那里面传来喊叫声。 康家堂屋,淑芬拿着一把剪刀,顶着在自己脖子上,“你别过来,不然我死在当场!” 五尺外,胡三摆摆手中的字据,涎着脸,“嫂子,这里可是康哥亲手画押的,白纸黑字,可做不得假,他为了从我这里借钱,可是已经把你抵押给我了。” “康玄!我来你家十年,从来都是任劳任怨,家里家外打理的清清楚楚,对你,对你爹你娘,从来都是服侍周到,我不求你让我过多好的日子,只想平平安安过这一辈子,到头来,你却做出这等禽兽不如的行径!竟然把自己的老婆卖了,你还是个男人么!?” 淑芬激动异常,那锋利的剪刀尖不时触碰那娇嫩的脖颈,最终还是刺破了一处皮肉,殷红鲜血淌在雪白的肌肤上,分外刺眼! 而淑芬却是浑然不觉,一双原本优雅迷人的瑞凤眼此刻却睁得瞪圆,死死盯着坐在门槛上的康麻子背影。 康麻子听到淑芬的质问,却根本不敢转过头,语带颓丧的弱弱解释,“不是,不是卖,是抵押,等我有钱了,就把你赎回来。”说完,便把头埋在了膝盖里。 带着几个小弟在边上看热闹的钟九,听到康麻子说这话,不由一声嗤笑,这小子,还在白日做梦呢,还想等以后有钱。 “嫂子,你听到了吧,康哥可是亲口证实了哦,我可是借了四十贯给他哦,嫂子,你就跟我走吧,我一定好好待你,绝对比康哥待你要好。” 胡三咽着口水,一双色眼牢牢得抓向淑芬因为激动而不断起伏的胸膛,他感觉自己的某个部位已经坚硬如铁了,只想尽快把眼前这尤物带回家。 而且,现在他决定反悔了,不会将这个大美人和钟九分享,大不了不和他分那笔钱就是了,反正那四十贯还是要还给自己的。 只是眼前这女人性子似乎有些烈啊,该怎么让她把剪刀放下来,哎呦,这血流的,真是让人心疼啊,这可是我的女人了,可不能再伤了。 “你给我闭嘴,别以为我不晓得你们使得什么伎俩,也就只有康玄那蠢货才会上你的当!” 淑芬现在既恨康麻子,又恨这胡三等卑鄙龌龊之人,小时候的出身,让她轻易就能看破这些无赖闲汉的鬼把戏。 康麻子听到淑芬骂他蠢货,也听出了点不对劲,腾身而起,“淑芬你说得是什么意思?” 淑芬蔑视的看了他一眼,“难道他们做局,联手坑你你都看不出来么?你真的是无可救药,又懒又蠢,还毫无骨气担当,我完颜淑芬如何会遇到你这样的人!” “什么!胡三,钟九,你们竟然做局坑老子,把老子的钱还来。” 康麻子变得面目狰狞,向钟九扑去,因为钱在钟九身上。 钟九抬起脚,就狠狠往扑过来的康麻子踹去,康麻子被当胸一脚,踹了个结实,向后倒飞,撞开几张凳子,然后撞上那张老旧的八仙桌,八仙桌立马碎了一地。 康麻子撑着地,想爬起来,这一动却带动伤势,口中喷出满满一口老血。 钟九的几个小弟疾步上前,对着地上的康麻子就是一顿拳打脚踢。 “胡三,你还磨叽个啥,赶紧把人弄走啊。”钟九一声大喝。 胡三张口回应,“这娘们顶着剪刀,怎么……” 胡三最后一个字没有吐出来,只因为他看到一大群人走了进来。 “呵呵,精彩啊精彩,又是杀猪局,又是欺男霸女的。” 林彻拍着手掌,施施然的走进堂屋。 跟在边上的虎子在地上捡起一个凳子,用袖子擦了擦,放到林彻身后,“阿郎,坐。” 哈哈,这画面看起来,倒像林彻才是那个欺男霸女的大反派。 林彻不由翻翻白眼,这小子,偏偏这个时候献殷勤,搞得一副恶主刁奴的既视感。 “你们是什么人!”钟九色厉内荏的喝问。 第166章 .家破人亡(下) 林彻鸟都不鸟他,还真的坐了下来。 那胡三却眼皮直跳,赶忙跑到钟九身边,耳语了几句。 钟九听了后,脸色变了好几道,最后挤出一张笑脸,“小人不知林郎君驾到,失礼之处还望海涵?” 林彻却不搭理他,只给许三和使了个眼色。 许三和天长日久下来,对林彻的配合已经很是默契了,便上前两步,“你叫什么名字?” “小的钟九。”钟九老实作答。 许三和用鼻孔看着他,“可是你们合谋做局,准备霸占这个小娘子啊?” 他们刚才多少都已经听到了一点,所以有此一问。 钟九却被这个问题问懵了,这该如何回答,“没,没,都是误会,和我没关系,我就是看个热闹。” 许三和见他这样回答,也不做表态,又冲着胡三说,“那就是你一人做局了?!” 胡三惶恐,虽然他明知道这些人又不是官府,根本没权利管这事,却不敢表示异议,“不,不是,小的没有。” “三和叔,不管是不是,和咱们没关系。”林彻出声了。 钟九和胡三听到林彻这话,心头放松起来,看来这位贵人不打算管闲事了,幸好,幸好,不然就麻烦了,自己哪里惹得起他啊。 林彻顿了顿,然后看向那地上还在抽搐的康麻子,宁小七立刻会意,上前蹲下查看。 翻了翻康麻子的眼皮,又伸出两指,贴着他的喉咙探了一会儿,便转头对这林彻摇摇头,“救不活了。” “哦。”林彻没啥波动,仿佛死了一只鸡一般,“那就多让几个人下去陪他吧。” 话一出口,许三和与虎子便一起动作了起来。 一抹寒光从许三和腰间窜出,闪过胡三脖颈,留下一道血线。 而虎子只是提起拳头,似慢实快的砸向钟九头颅,还不等钟九反应过来,他的太阳穴便凹陷了下去,一双眼瞪出了眼眶。 片刻之后,钟九的几名小弟也齐齐倒在了地上,无一能活。 林彻拍了拍衣襟上并不存在的灰尘,从凳子上站了起来,走到淑芬跟前,抬头看着她,“啧啧,真是烈性啊,好了,如今你没必要再顶着了。” 淑芬被林彻看得浑身不自在,却依言丢开剪刀,向林彻施了个万福礼,“谢谢林郎君相救,奴家感激不尽。” 林彻闻言,饶有兴趣的看着淑芬,“你怎么知道我是谁?” “奴家想,在这泉州,只有林家郎君能如您现在这般吧。” 淑芬语气不卑不亢,话外的意思却很是捧了林彻一把。 呵,真不是个简单的女人啊,林彻心中感叹,“那完颜姑娘你呢?” 林彻口中的完颜二字说得略重了一些,可淑芬却仿若为觉,“奴家姓颜,贱名淑芬。” “呵呵,行吧,颜淑芬,不错的名字,给你取这个名字的人,一定很有才华吧。” 既然人家要继续装,林彻也懒得揭破,反正都是无关紧要的事。 “不知林郎君杀了这么多人,如何向官府交代呢,现在可是青天白日呢。” 淑芬也是好奇,林彻杀了这么多人,似乎毫不担心。 “哦,你提醒了我,不然我都忘了,三和叔,派人去州衙一趟,就说我们碰见海寇余党行凶,我们没忍住义愤,将其击杀。” 别说林彻随便就能找到借口,就算找不到,他杀几个青皮无赖也是毫无心理负担。 淑芬见林彻对几条人命都如此云淡风轻的,心中也有了那么一丝害怕,看着林彻的眼神也分外复杂。 “颜姑娘,今后有何打算?”林彻虽然不了解眼前这个女人,但是看她敢以死抵抗,也是很值得佩服的一个奇女子。 “能有何打算,如今奴家已经家破人亡,弱质女流只求能活下去而已。” 淑芬也是感叹,短短一天时间,自己的生活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寄居十年的房子没了,窝囊废的男人也死了,普天之下,不知道该去哪里再找容身之地了。 林彻歪着头思考了一会,“听说,你会养猪和种菜,我庄子上正在招募这样的工人,要不,你去我庄子上吧。” 林彻感觉以后或许能用的到这个女人,干脆先放在眼皮底下吧。 淑芬听了,虽然林彻似乎是征求的语气,但是也明白,这事由不得自己了,虽然不知道这小郎君对自己有什么企图,但只能答应,“谢谢郎君收留了,奴家感激不尽。” 这时虎子提了个包裹走了过来,“阿郎,匪寇身上收出来的,差不多一百二十两。” 林彻接过包袱,掂了掂,分量不轻啊,这年头,带点钱在身上都这么重,真是麻烦啊。 然后把包袱递给淑芬,“这里面应该是你丈夫被骗的钱,那就物归原主吧。” 淑芬接过,“没那么多,只有八十两是,其他的不是。” “呵呵,我可听到了,剩下的也是你丈夫借来的,现在也没债主了,自然还是你的。” 不得不说,林彻这逻辑没毛病,债主死了,自然就不需要还债了。 “既然郎君这么说,那奴家就收下了,再次谢谢郎君。” 林彻摆摆手,“不用客气,不值一提,好了,你收拾一下,这就随我们回去吧” 淑芬想了想,似乎没啥值得收拾的,但有一个物件却必须带上,“郎君稍等,奴家去收拾。” 没过多久,淑芬便背着一个不大的包袱,从厢房中走了出来。 这时,屋后传来了响亮的猪叫声,却是今日一大早就发生了这事,让淑芬又没能给那几头猪喂食,此刻便饿得大叫起来。 “看样子,你养猪的本事还真的不错,要不,我让人把这些猪也运回去吧,养这么久了,总会有点感情,你说是么。哈哈哈。” 林彻自以为说了个笑话,可是淑芬只是有些奇怪的看着他,却一点没有想笑的意思。 “无趣的女人。”林彻嘀咕了一句,自己找个台阶下。 “走吧。”林彻转身走出堂屋,然后吩咐留下两人等官府的人来收拾现场,便带着淑芬回清濛庄去了。 第167章 .来信(上) 下午的时候,一只五十多人的商队赶着车马进入了清濛庄,从他们风尘仆仆的样子来看,应该是长途跋涉而来。 “阿郎,家里的商队到了,这是给您带的信。” 许三和捧着一个锦盒放到书案上。 林彻打开锦盒,里面是厚厚一沓的书信,大致翻了一下,先吧小虫的书信挑了出来拆开。 快速浏览了一下,林彻立刻欢喜了起来。 原来,上面说,经过这近三个月的努力,林彻离开时候布置下来的任务终于有了成果。 一个是焦炭,通过二十多次的烧制,每次都有总结和改进,如今总算有了相对比较成熟了工艺流程了,林家工庄上的铁作坊里,已经开始改用这种焦炭代替木炭,从效果上来看还是相当成功的,已经可以正式投产了。 第二个呢,耐火砖和石墨坩埚也成功了,铁匠们试着炼了几炉坩埚钢,出产的钢材质量非常好,拿来打制了几把朴刀,可以轻易把一头大肥猪拦腰斩断,刃口却丝毫不伤。 第三个就是水泥,这个是花费了小虫最多精力的项目,也总算出了成果,现在只是凝固方面需要的时间多点,大概要两天才能完全干结,但是成形后却很结实,打铁锤砸上去,也就只是留个印子,按照林彻说得做破坏试验,至少得二十多锤才能把里面铺了铁筋的水泥疙瘩砸开。 具体的流程和配方都附在信件后面,难怪这封信显得特别厚。 另外样品也让商队带了过来,还有刘炭工的大儿子,还有三个分别参与了三个项目试验的工匠子弟也派了过来。 也难怪林彻欢喜呢,正是需要这几种材料的时候,真是及时雨啊。 然后小虫还提到,罗标从景德镇收罗到了十几个瓷器工匠,连同他们的家人都带回了石城,现在专门建了一个陶瓷作坊,开始研制林彻说的骨瓷,也试着烧了几窑,发现用焦炭做燃料以后,窑温比以往高了很多,而且比较稳定,烧出来的骨瓷有一部分甚至显得特别晶莹剔透,而且还很结实,掉在地上也轻易摔不碎。 只是几个老瓷匠说还有改进的余地,材料的配方还要多摸索一些时日,工艺流程也需要完善,但是他们都很看好这个骨瓷的前景。 最后,小虫在信里面问了许多新式数字的问题,这是前几次林彻写信回去的时候,给小虫带的数学教材,看来他仔细钻研了。 林彻记下了,等回信的时候,再给他一一解惑。 接着再把林老爷子的信也拆了,老头倒是没说啥,就是让林彻保重身体,做事不要行险,还说家里一切都好,林彻计划中的蒙学,如今也建了三十多所了,总计有四千多个蒙童开始接受启蒙,林彻让人带回去的拼音也慢慢开始普及开了,蒙学里都开始用注了拼音的三百千开始教学了,反响很好。 就是数学稍微有点麻烦,虽然懂得算术的读书人也不少,但是一时还习惯不了新式数字和运算符号,但是有弄懂后的都说比以前方便多了,有些计算,不用算筹和算盘,在纸上就可以笔算,既方便又快捷,想来推广开来只是时间问题。 还有精盐现在通过林家现有的销售渠道,已经在江南西路和荆湖南路的一部分地区开始销售了,市场反馈也很不错,有许多地方上的商人都在找林家洽谈合作,顺带让林家的渠道又扩充了不少,如今家里也在增加商队人手,所以也是挺忙碌的,说到这个,老头还埋怨林彻让他晚年都不得清闲,还得为他这个孙子忙东忙西的。 另外,林家对肉食的需求,也带动了县中越来越多的农户开始养殖大量牲畜,他们都到林家购进阉割好的猪仔,等养大以后,林家会敞开收购。 县中其他地主看见林家闹出的动静越来越大,便经常到家里串门,话里话外的意思就是寻求合作,老爷子的意思是让林彻给出个方案。 林彻当然是赞同合作的,不管那些地主士绅是出于什么目的想要合作,把县里这些势力团结起来,对林彻将来的计划是有利的,林彻也有信心用利益将这些人牢牢的绑在自己的战车上。 林彻再把罗标,焦大,刘二等人的信件也一一看过。 建工团如今的情况也相当不错,建工镇大致完工了,但是最近又收拢了七千多流民,所以还得开始建设这些新来的人的安置地,但是修堤的事,已经提上了日程计划。 巡检营的训练计划还算顺利,满三个月的时候,淘汰了一百多人,但是这一百多了也没有劝退回家,正好商队那边急需人手,便都转进了商队的护卫里。 罗标的信里则是着重说了一下收支,之前几个月,都是在大量支出,而从这个月开始,由于精盐的售卖,还有少量白糖和白酒的出售,收入开始慢慢追上来了,虽然差距还是有点大,但家中的现钱大约还能支撑半年左右。 如今罗标开始大量收购那些没什么人喜欢吃的野果,用来酿酒,如果效益比较好的话,打算明年开始组织人有目的的种植果树。 另外有一个意外之喜,就是林家用焦炭烧出来的陶制品,在质量上超出以往许多,很受老百姓的欢迎,虽然利润不高,但是销量很大,如今正在计划扩大陶器的生产,所以才有了在工庄之外新开了一个陶瓷作坊。 看完这些人的信,另外竟然还有盘炽兄妹和宁钊的来信。 盘炽在信中郑重感谢林彻的帮助,现在由林家组织的种田好手和工匠,在山瑶的寨子里帮助他们改进生产工具,提高生产方法,并且提供了大量的铁器和器具,并且大量收购他们的山货,其中就有以前没人要的野果之类,而且还给寨子请了教书先生,山瑶的娃子们也开始认字识数了,让他们的生活渐渐开始好转起来了,并且对未来开始有了期望。 另外,三十七娘也向林彻问好,她亲手捏了几个泥人,送给林彻和铃娘,算是寄托思念。 第168章 .来信(下) 宁钊的信有三封,一封是给林彻的,一封是给宁蓝的,还有一封自然是给她女儿宁芷娘的。 林彻拆开给自己的那一封,慢慢浏览起来。 宁钊信中说,尉迟已经大好了,可以做一些不是太剧烈的活动了,气色也不错,看起来不用多久便能恢复到以前的状态,他还让宁钊在信里代为感谢林彻的救命之恩。 然后是寨子中的情况一日比一日好,有了充足的粮食,生产建设都热火朝天的进行着,同时对青壮年的军事训练也没落下,现在正在考虑吸收流民,增加人口。 上月送去的一百匹滇马已经安置好了,状态都还很不错,还好以前军中不少人有养马经验,山下那条山坳也清理完树木了,正好做养马场,就是林彻送来的苜蓿种子,还需要明年才能播种。 还提到了黎万春和窦智那一百多人,说寨子中暂时也用不上他们,如果林彻用得着的话,尽管留在身边听用,不然作为战士,离开战场太久的话,容易颓废。 至于浮流镇林家的中转基地的建设,也稍微提了一下,说一切都很顺利,吸引了不少无地农民在哪里做工,以后很可能就在那里落户了。 读完这些信,都已经傍晚了,出去吃饭的时候,林彻把宁钊的其他两封信塞给了宁蓝。 “这是你哥的信,一封你的,还有一封芷娘的,宁大哥还不知道芷娘开始识字了,还让我给芷娘读信呢。” “阿郎,就算芷娘认得一些字了,但是要让她自己一个人看信,还是有点为难了吧。” “那就你给他读啊,你别说你最近没怎么读书哈。” “哪能呢,养伤的时候,俺可是手不释卷呢。” “欸嘿,还手不释卷,可以,看来确实用功了。你得赶紧多读点书,也好帮三和叔分担点事务,你看他现在,整天忙得脚不沾地的。虎子是指望不上了,有些事情,以后只能交给你了。” 虎子听到提到他,不由争辩道,“阿郎,俺最近也很努力读书好吧。” 林彻压根就不信,“呵呵,那我问你,树上有七只鸟,你射下一只,还剩几只啊?” “这简单,七只减去一只,当然是还有六只啊。”虎子一脸洋洋得意。 林彻早就料到会这样了,听虎子这样回答,毫不意外,倒是宁小七忍不住笑出声来。 虎子一看不对劲,再把问题重新过了一遍脑子,“哇呀呀,阿郎你这样问,完全是坑人啊,射下一只,其他的自然就飞走了。” “是我坑你么,是你一向不爱动脑子而已,这不是你多想一下,就知道答案了么。” 林彻就是借机小小的敲打一下虎子那不爱思考的毛病。 …… 蒲崇谟这几天很忙,从林家那里交易回来后,便开始全力筹备一项重要的生意。 这次生意对蒲家至关重要,原本早就该开始了,只是突然冒出了一个林彻,然后蒲寿庚为了等这批计划之外的美酒,硬是拖到了现在。 本来这件事早就定好了,并且一直由他老爹,蒲寿庚的二儿子蒲师斯在主持的。 只是半个月前,他老爹生了一场大病,到现在都还没康复,于是蒲寿庚就决定把这个生意转由蒲崇谟来主持。 整整两天才把所有事务安排好,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了法石的蒲家大宅,刚进门就被蒲寿庚召见了。 “崇谟,事情都办好了么?” 蒲寿庚显然很重视生意,时刻关注这进展。 “回祖父,一切都安排好了,这次所需的货物及礼品都准备妥当,随时可以装船了。” 蒲崇谟也明白老头子的重视,所以才事无巨细亲自打理。 “很好,这次由你代表我蒲家北上,千万不可大意,这关系到我们家的未来。” 看着蒲崇谟一脸的疲惫,蒲寿庚也是非常满意这孙子认真的态度。 “祖父,我们真的有必要这么急么?这蒙古攻打了三十年了,这大宋现在不是还好好的么?” “哎,不是我急,如今蒙古席卷天下,攻克大理国之后,已经完全把大宋包围了,大宋这艘船,迟早是要沉的,若是我们不早做准备,到时候整个天下哪里还有我们容身之地啊。” “祖父,崇谟明白了,那我们不是应该去上都么,为何却是前往燕京?”蒲崇谟心中奇怪。 “因为刚从北方传来的消息,阿里不哥已经降了,大汗下诏改燕京为中都,应该是要以那里为新都了,如今正巡幸燕京,那阿合马也在随驾之列,自然要改往燕京了。” 蒲寿庚筹划多年了,对北边的情况一直保持着高度的关注,可以说他对蒙古朝廷的动向,怕是比临安探查到的消息都更清楚。 “孙儿听说,这阿合马奴隶出身,如今身居高位,却非常贪婪,为何要选择结交此人?。” 蒲崇谟自接下这个担子后,也多方打听这个在蒙古朝廷身居高位的色目人。 “贪婪不可怕,只要对我蒲家有用就行,我们缺的不是钱,而是关系。据我看来,这个阿合马怕是升迁在即,加上他是察必皇后的家奴,关系硬得很,通过他,往后我们才有机会接触到燕王真金,甚至大汗。” 蒲家能走到今天这一步,蒲寿庚深知砸钱的威力,之前他就是通过重金结交大宋官家的亲信近侍董宋臣,才谋得了一任提举市舶司,为蒲家的腾飞奠定了基石,如今在蒙古那边,不过是故技重施而已。 “孙儿明白了,一定用心打通这道关系。” “也不要只盯着阿合马一人,别怕花钱,只要是遇见的官员,别管用不用得上,大礼送过去就不会错。” “那祖父坚持等到这批美酒的用意是什么?” “我们是商人,我们的价值就在于能够提供独特的商品,如今的蒙古国,幅员之辽阔,超过了有史以来的任何王朝,香料并不缺少来源,而蒙古人喜好饮酒,这独一无二的美酒,一定能让他们欣喜若狂的。” “可惜没法弄到这个酿酒的秘方啊,我们还要受制于林彻那小子,这小子屡屡坏事,真恨不得将他撕碎喂狗。” 第169章 .璇娘的烦恼(上) “啊...嚏...” 正在写回信的林彻突然打了个喷嚏,“草了,哪个王八蛋在背后骂我。” “阿郎,你是不是受凉了啊,快点把衣服披上。” 原本打着瞌睡的铃娘,被这声喷嚏给惊醒了。 “铃娘你别紧张,我身体好得很,算了,现在也不早了,该练功了,剩下的明天回吧。” 伸了个懒腰站起来,“哎,写字真是累啊,上辈子可是有十来年都没碰笔了。” 上辈子?阿郎连这都记得? 睡眼朦胧的铃娘听了林彻的话以后,脸上更显得迷糊。 林彻见铃娘这样子,不由无奈的摇摇头,“铃娘,不是我说你,你看看你自己,现在除了吃就是睡,和小猪差不多了。” “哪有,白天你出去的时候,奴奴也要陪着芷娘读书啊,还有每天那么早被阿郎拉起来,都睡不够,怎么能不困呢?” 被林彻说成是小猪,铃娘当然不能认啦,小猪哪里有铃娘可爱。 “算了,看你说得这么可怜,你先去睡吧。”林彻还是心软了。 铃娘倒是很想睡觉,但又自觉还得服侍阿郎呢,“奴奴要是去睡了,待会你要沐浴怎么办?” 林彻没好气的说道,“没有你的时候,难道我就不用洗澡啦?让你去睡就赶紧去,不然,你陪我练功?” “那奴奴还是去睡觉吧,才不要练功呢。” 铃娘吓得直摆手,便往门外走,快到门口的时候又倒了回来。 “阿郎,这些都给我了哈。” 铃娘拿起桌案上的锦盒,里面装着三十七娘捏的三个小泥人,从样子上看,一个是林彻,一个是铃娘,一个是三十七娘自己,活灵活现的。 “给你,都给你。”林彻难道还能和她抢这些小孩子的玩意? …… 淑芬现在感觉有点懵,她原本以为,林彻说让她到庄子上养猪,只是一个借口,是因为听到了自己的姓氏,想把自己控制起来而已。 等她到了之后,才发现原来是真的养猪。 她怎么也想不到,居然可以一次性看到这么多猪,这个占地十亩的养猪场里,最少有一千多头猪。 而分给她的任务,就是五十多头小猪仔,她以后的日常就是负责喂养和打扫猪圈,饲料倒不用她操心,是统一准备的,所以活计也不是很累,工钱的话,一个月两贯。 这似乎比她以前种菜卖菜的收益要高点,而且包吃包住呢。 庄子上分了个小单间给她,发了统一样式的衣服鞋帽,床上用品和日用品都一应俱全。 并且告诉她,庄子上的规矩是所有人都必须每日洗澡,换洗衣物,房间里也必须保持干净整洁。 吃饭在有食堂,淑芬的中晚两餐都是在哪里吃的,菜品算是很丰富,每餐可以任选一荤三素,米饭则是任你吃,只要不浪费,你就是吃一桶都没人说你。 素芬在那里还遇到了柴塔下的邻居,也是穿着一样的衣服,显然也是被招进了林家做工,食堂里的伙食,让她们快活得像过年一样。 洗澡也有澡堂子,女人和男人的澡堂子是分开的,并不在同一个地方,而淑芬进去后发觉,里面都一个个带门的小隔间,她们用水桶接上那烧好的热水,然后进入小隔间里单独洗澡,倒也不会显得尴尬。 回到自己的房间后,淑芬就感觉一切都那么不真实,从来也没见过哪个东家对工人这么好的,除了要干活之外,这日子比乡下的小地主过得还舒坦呢。 躺在床上,淑芬默默的想着,要是一辈子就这样过下去,其实也挺好的。 …… 蒲璇娘今天心情显得格外快乐,虽然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只不过是某个臭小子多和她说了几句话而已。 不由的在庄子上待到很晚,直到侍女提醒,才想起了祖父说晚上有事和她说。 只好急忙忙的往家里赶。 回到大宅,看看时间应该不算晚,于是放松心情往蒲寿庚居住的正房走去。 “祖父,璇娘回来啦。” 蒲璇娘依然如往常一般蹦跳着走进花厅里。 蒲寿庚正和蒲崇谟说着话呢,见到蒲璇娘,一张老脸不由乐开了花。 “你这妮子,整天不见影,总算还知道回家啊,咱们蒲家真该向那些汉人学学,让你也大门不许出,二门不许迈。” 蒲璇娘才不怕这种威胁呢,“祖父,汉人也没你说的那样不许女儿家出门呀,那乐燕姐姐还不是经常出来啊。” “呵,人家一月都难得出门几次,就被你说成经常了啊,你这天天不着家的,那是啥呀?” 蒲寿庚心情放松的时候,就爱和蒲璇娘斗斗嘴,这是他在家中难得的快乐之一。 一旁的蒲崇谟一脸羡慕的看着自己的妹子,可惜自己永远没法和妹子这般与祖父说话。 “好啦,咱们家又不是汉人,可不讲究些礼教呢。” 蒲璇娘又挽着蒲寿庚的胳膊,开始撒娇起来。 ‘要是按着教义,你就更不能出门了。’ 这句话,蒲崇谟也就心里嘀咕一下,说出来时不敢的,惹怒了小魔女,不比惹怒老头子能好到哪里去。 “咳咳,好了,现在和你说说正事。”蒲寿庚拍拍璇娘的手背。 蒲璇娘不由好奇,“祖父,正事?交给兄长办不就好了么?” 说是这么说,蒲璇娘还是在椅子上坐了下来。 蒲寿庚有些不舍的说道,“璇娘,后日你得陪你兄长出一趟远门,所以明天好好准备一下。” “出远门?去哪里啊?”蒲璇娘这下倒是真的惊讶了。 “去燕京,蒙古汗账所在。到了那里以后,让你兄长带着你,好好结交一些蒙古贵人中的年青俊彦,你年纪也不小了,该给自己挑选一个好夫婿了。” 蒲寿庚说着,却没发现蒲璇娘听完后,整个人都不好了,“祖父,璇娘才不要那么早嫁人呢,难道祖父不喜欢璇娘了,要把璇娘赶得远远的么?” “你这妮子,说的是什么话呢,祖父怎么会不喜欢你,但是汉人有句话说得好,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嘛,你长大了总是要嫁人的啊,而且又不是马上就让你嫁人,而是让你提前物色物色嘛。” 蒲寿庚虽然平时处事比较霸道,但是对掌上明珠还是愿意花耐心去解释的。 “我不要!” 请假条 没啥理由,就是想偷一天的懒,哈,好像也没人催更,好想吃一下被催更的苦啊。 顺便说一句,马上就要五十万字了,下一卷也要开始了,本文也打算元旦那天上架,虽然写得不咋样,仪式感还是要有的,不然也不好意思说自己写过网文。 若是真的有人等更的,请在评论区骂我两句,让我感受一下。 第170章 .璇娘的烦恼(下) “我不要!”蒲璇娘撅着嘴,说出了三个字。 “为何不要?放心,等你出嫁的时候,祖父能把嫁妆给你装满十艘大船。” 蒲寿庚看到蒲璇娘使着小性子,却依然还是没有动怒。 “我就是不要,璇娘就算嫁人,也不要嫁给那些蒙古鞑子,听说他们一辈子都不洗几次澡,一身的骚臭味,而且一个个都是丑八怪!” 蒲璇娘从蒲寿庚的态度里,感受到了危机,只能尽最大的努力去化解。 “你别听那些汉人胡说,蒙古帝国兴起短短几十年,如今已经成为了天下最大的国度,蒙古人自然是天下最勇猛,最善战,最雄峻的人了,汉人打不过他们,自然拼命丑化他们,等你到了北国之后,自然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蒙古勇士。只有他们中的俊彦才配得上我蒲家最美丽的珍珠。” 蒲寿庚好说歹说,都觉得嘴巴要说干了。 “可是……”蒲璇娘刚开口,就被蒲寿庚打断了。 “好了,这次由不得你任性,事情就这样决定了,具体的事情我自会交代给你兄长,你只管准备行装就是了。” 蒲璇娘见到似乎无法改变祖父的决定,只要发着小脾气,一跺脚,扭着小蛮腰跑出了花厅。 哎,都怪自己把这个丫头惯坏了,蒲寿庚望着蒲璇娘跑远的背影,无奈的摇着头。 “祖父,您真的想把璇娘嫁到蒙古么?” 蒲崇谟其实也不是很愿意让这个自己最宠爱的妹子远嫁北国。 “只怪如今我们蒲家能拿得出手的本钱太少了,只能让璇娘去试试了。” 蒲寿庚停顿了一下,接着又说“燕王真金,乃是蒙古大汗的嫡长子,极有可能就是下一任的蒙古之主,今年不过二十二岁,还是年少慕艾之时,你要尽量创造机会,让璇娘出现在他视线里,若是得到他的喜欢,即使只是做个侧妃,也能让咱们蒲家一飞冲天了。” “万一,燕王没看上璇娘该当如何?” 这男女之事,难有绝对,虽然自家妹子艳丽无双,但是蒲崇谟也不敢肯定那真金就会喜欢。 “那就只好退而求其次了,大汗的其他儿子也是可以考虑的。” 不管怎么说,蒲寿庚把自己的掌上明珠献出去,当然要博取最大的受益了。 蒲崇谟点点头,“孙儿明白祖父的意思了,此番带璇娘前去,便是先试探一番。” 祖孙二人又商谈了许久,一个家中的管事脚步匆忙的走了进来。 管事战战兢兢的禀报,“家主,九娘子半个时辰前偷偷离开了大宅,不知去向。” 蒲寿庚闻言大怒,“什么!?为何现在才报来!?” “回禀家主,因为九娘子进出一向都自由,而且她离开的时候,走的是小门,所以下人们都没太在意,小的也是刚刚才得报的。” 管事赶紧甩锅,生怕蒲寿庚迁怒之下,小命不保。 幸亏蒲寿庚此时没有心思和他计较,“崇谟,你赶紧带人去把璇娘给我找回来!” “是。”蒲崇谟也不废话,急匆匆的出了门去。 蒲寿庚显得有些焦躁的在厅中走了几步,看到跪在地上的管事,更显心烦,便上前狠狠的踹了一脚,“废物!还在这做什么,自己下去领三十鞭子,若是今晚找不回璇娘,你就喂鱼!赶紧滚!” …… 林彻在劈柴。 没舍得用那把横刀,而是用来练习的仿制品,每天要劈到五百根木柴,才算完成了功课。 基本上,两三天就要用坏一把刀,现在已经坏了二十多把了,就算是仿制的,用的也算是不错的钢材,所以这训练方法,贼败家,不是一般人用得起的。 还有一个不同的地方就是,需要占据很大一片地方,把木柴一根根的犹如布阵一般竖立在地上。 林彻单手执刀,漫步游走,将木柴一一劈成两半,所有动作都是一气呵成,流畅无比。 最后一刀,林彻凝神运气,改直劈为斜斩,将碗口粗的木柴拦腰斩断,断面竟然保持着平滑。 林彻捡起木柴细看,对自己的进步感到满意。 “阿郎,你这根劈得不对啊,嘻嘻,还是那么粗,如何好烧。”秦香儿嬉笑着打趣林彻。 林彻劈完的柴,自然要有人码好,原本做这项工作的铃娘被放假了,然后就随手把闲着的秦香儿给抓了壮丁。 林彻把木柴丢下,随手也把长刀钉在了泥地里,接过香儿递上布巾擦着手,“还真当我是砍柴的啊,对了,最近调料的生产还顺利么。” “一切都很顺利,只是仓库中已经囤积了不少成品了,为啥咱们不拿去卖啊?” 香儿原本只负责十三香的生产,后来林彻见她聪明能干,把工作管理得井井有条,便干脆让她总掌了所有调料的生产管理。 “这些独门秘制的调料,可不是拿来卖的,是给咱们自家的酒楼准备的。” 林彻追求的可是利益最大化呢,单单卖调料,那才几个钱啊。 “一家酒楼哪里能用得了那么许多调料啊。” “所以,我准备开连锁店啊。” “锁店?卖锁还用得着调料?” “额,不是锁店,是,连锁店,意思就是在每个地方都开几个同样的酒楼,凭着咱们与众不同的美味,自然生意兴荣,财源广进了,那不必单单卖调料强啊?” 更重要的是,林彻打算利用这些酒楼,在每个地方都设立一个情报工作站。 “嘻嘻,原来是这个意思啊, 要是开那么多酒楼,我是不是可以去当一个掌柜啊。” “可以啊,等你数学考试及格了再说。” 说起来,林彻正头痛这事呢,情报工作可不是什么人都能做的,而林彻自己倒是知道不少似是而非的间谍手段,但他也没真正干过这活啊,好像大宋倒是有个皇城司是干这个的,但林彻估计,和他前世那些机构相比,皇城司就是个吃奶的娃娃。 林彻自己手里却连这样吃奶的娃娃都找不到,暂时还只能依赖于打听市井闲谈作为消息来源,想要改变,那就只有亲自培养这方面的人才了。 第171章 .璇娘出走(上) 许三和来的时候,林彻与香儿正一边码柴,一边闲扯。 “阿郎,蒲家小娘子要见你。” “见我?她今天没走?” “一个多时辰之前就走了,现在又回来了,而且还是单人独骑,连个丫鬟都没带,所以守卫没拦她,让人陪着她进来了。” 林彻不由奇怪起来,这蒲璇娘也真够胆大的,这深更半夜竟然敢一个小姑娘家在外面跑,估计怕是出了什么事吧。 “现在她人呢?” “在虎园。” “那行,我们过去吧。” …… 话说这蒲璇娘,听到祖父竟然打算让她嫁给蒙古人,心中大为抵触,但是又明白别看平时祖父对自己宠爱得很,却也不会容许自己违背他的意志。 在茫然无措之下,便独自一人骑着马跑出了蒲家大宅。 跑着跑着,莫名其妙就来到了清濛庄。 “小红,原来祖父对我的宠爱,其实都是假的,我都说了不喜欢那些鞑子了,他竟然还要我去北国,他以为我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么,肯定是想用我换取蒲家的未来,三姐四姐七姐都是这样出嫁的,只是以前都是嫁给宋人,现在却要把我嫁给蒙古人。” 璇娘抱着赤虎,也不管它是不是听得懂,其实就是想倾述一下心头的烦躁。 “小红,你说,要是林彻知道我远嫁北国了是不是会很高兴,我想应该会吧,他似乎很不喜欢我的样子,也就今天看在我把小黑送给他的份上,和我多说了几句话,看来宁芷娘说的是真的,林彻很讨厌外族人。” 其实倒不是林彻讨厌外族人,而是因为璇娘是蒲家人,正好属于林彻未来的敌人而已。 要说讨厌,林彻对某些汉奸的厌恶,更在蒲家之上,这一世,林彻打算,但有机会,那就见一个,杀一个。 一人一虎聊得正起劲,林彻摇摇晃晃的来了。 蒲璇娘原本还好好的,只是觉得有些烦躁而已,可是这时候见到了林彻,突然却有了一种很想哭的感觉。 结果真的没忍住,泪水在眼眶里转了几圈,啪啪往下掉,滴落在怀中的赤虎头上。 林彻纳闷了,“我好像没欺负你啊,怎么见到我就开始哭了,这不是你说要见我的么?” 一听这话,一向泼辣傲娇的蒲璇娘,哭得更是稀里哗啦,似乎想把所有的委屈都宣泄出来,“你就欺负我了,从认识那天开始,就对我冷冰冰的,还硬是不把小红让给我,你们都欺负我,现在连我祖父都不要我了,要把我送得远远的,嫁给那些满身臭味的蒙古人!” “嗯?”林彻现在完全忽视了蒲璇娘的伤心,而是把注意力都集中到了蒙古人三个字上。 过了好半晌,蒲璇娘的哭声总算慢了下来,却依然还是抽泣着,赤虎不但一脸懵逼,而且还被洗了个盐水澡。 林彻在璇娘的肩膀上轻轻推了一下,“喂,哭够了吧。” 璇娘抬起头,长长的睫毛上都还挂着泪珠,就这样梨花带雨望向林彻。 “好了,拿着,擦擦吧,都变成小花猫了。” 林彻递出一面手帕,别误会,林彻不是娘炮,在这个没有纸巾的年代,富裕阶层的男子随身带手帕也是很正常的。 蒲璇娘听说自己的脸脏了,急忙接过手帕,细细的擦拭起来,果然,女孩子不管什么时候,都会在意自己的容颜。 “说说吧,怎么回事?” 林彻见她情绪稳定了下来,便开始探问。 “我,我……” 蒲璇娘支吾半天,似乎觉得不该把蒲家的事透露给别人知道,想到祖父和兄长两人神秘兮兮的样子,在场一个旁人都没有,估计说的事情对蒲家一定很重要。 林彻等了半天,见蒲璇娘不大愿意说的样子,便作势欲走,“不说那我就走了,困死了,我睡觉去了。” “你回来!” 果然,这招欲擒故纵就是好使,才走两步,蒲璇娘就中计了。 林彻挺住脚步,却没有回头,“你叫我来的,又半天不说什么事,我可是很忙的。” “好好好,说就说,你先回来。” 蒲璇娘一个小姑娘家,怎么会是林彻身体内那个老鬼的对手呢。 林彻转身回来,淡淡的望着期期艾艾的璇娘,“说吧,虽然我未必能帮得上什么忙,但是做一个树洞还是可以的。” “树洞是什么?” 嗐,年轻人就是好奇心重。 林彻无语,真是自己给自己找事,“树洞嘛,以前,有一个人,家人对他不好,又没有朋友,所以很孤单,当他有了烦心事或者小秘密的时候,却找不到人分享,于是,他就对着院子里一颗老树下面的洞口说话,说完之后,他就能感觉轻松了很多,心里就不会那么难过了,而且树洞还不会把这些秘密告诉别人。” “哦,那好吧,就让你做我的的树洞吧,我说的事情你要给我保密哦。” 真是天真的孩子,还指望林彻真的能给她保密呢。 林彻显得很平静,“嗯,你说吧。” “我祖父让我兄长带领一个商队,去北国的燕京,好像是要给一个蒙古大臣送礼,然后要我也随我的兄长前去,说是让我在蒙古人里面挑选夫婿,可我知道,到时候根本由不得我挑选,一定是谁可以让我蒲家得到更多,就会把我嫁给谁。我才不要被人当作礼品一样送人呢,特别还是那些臭鞑子。” 蒲璇娘开口的时候,也想通了,要是以后把自己送人了,蒲家和自己也没什么关系了。 “你怎么知道鞑子是臭的?你见过蒙古人?” 林彻暗戳戳的套着话。 “没有啊,但是我见过许多别的地方到泉州来的商人,他们很多人的家乡都被蒙古人占领了,他们说,蒙古人都是恶魔,无数的王国被彻底毁灭,无数个城池被夷为平地, 无数的人民被屠杀奴役。所到之处,带去的都是恐怖的死亡和毁灭性的破坏。” 看来蒲璇娘见过许多受害者啊,所以对蒙古人的映像都是极端负面的。 第172章 .璇娘出走(中) 不过林彻显然没有听到想要的信息,看来,暂时还是蒲家主动去蒙古人的地方寻求勾结吧。 “那你现在打算怎么办?为了逃避你祖父的安排,离家出走么?” “怎么可能,我能走到哪里去,说不定,待会找我的人就来了。” 璇娘倒还没有完全昏了头,知道在泉州地面,很难有事情是蒲家探听不到的。 果然,说曹操,曹操就到。 守卫那边派人来报,说是蒲崇带了一票人马在庄子外,说要来带蒲家小娘子回家。 林彻想了想,让守卫稍微拖延一下,待自己过去再说。 “你真是乌鸦嘴,一说人就来了,现在怎么办?” 蒲崇谟明显是确定璇娘就在庄子里,林彻就算想把蒲璇娘藏起来也办不到了。 “能怎么办,待会跟他回去呗,再说,我也没有想着能逃避掉祖父的安排,只是一时觉得烦闷,所以出来透透气而已。” 璇娘哭过一阵,又和林彻说了这么许多,心情似乎好了很多,对于家族的安排,无力反抗,那就走一步算一步了。 林彻耸耸肩,“那随你吧,不过待会你可别让你兄长知道你见过我,还和我说了那么多。” “我又不傻,怎么会让家里知道我乱说话了。” “那你干脆咬定,你到了庄子上就一直在这里,嗯,就像我来之前一样,你就抱着赤虎坐在这里就好了。” “好啦,真啰嗦,我知道了。” “既然这样,我去会会你兄长。” 林彻说完转身就走,只是走了几步后,又转回了身,看着依然坐在草地上的蒲璇娘。 她抱着赤虎,低着头,脑门贴在赤虎的头上,显得格外的楚楚可怜,林彻不由心里一软。 “璇娘,如果你不愿意嫁给蒙古人,或许,我可以帮你。” 说完这话,林彻恨不得给自己一嘴巴子,特么的怎么又多管闲事了。 “真的!?” 蒲璇娘惊喜的抬起头,原本就明媚的大眼睛,带着闪亮的光芒望向林彻,连那微红的眼眶都在跳跃着期盼。 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林彻也没法收回了,只好点点头,“你先随你兄长前去北国吧,或许,过不了多久,你会在那见到我,到时候,我再给你想办法。” 说完,便逃跑似的急匆匆离开了。 蒲璇娘看着林彻的背影渐渐融进了黑暗,嘴角不由绽放出笑意,双眸明亮得犹如启明星一般,哼,原来,你还是有那么一点在意我嘛。 …… 蒲崇谟从听到蒲璇娘出走后,第一反应就是想到了清濛庄。 让人去前往清濛庄的路上仔细探问后,果然有人说看到一个小娘子骑着马从这里过了,去向正是清濛庄方向。 到了庄子门口,却被拦住了,不让他进门,说是过了子时,没有林彻的允许,谁都不可以进入庄子。 当他向守卫问起蒲璇娘时,这些守卫却所刚换班,没有放人进庄子。 蒲崇谟当然知道是借口,但是他也拿这些守卫没办法,别说现在还依赖林家的美酒,没法和林家的人动武,就算动武,他现在带来这这些人,也未必是这些守卫的对手,从这些人身上剽悍的气息就知道,都是一帮好手。 无奈之下,只要请求守卫前去通报林彻,守卫也没有太过固执,答应替他通报。 过了好一会,通报的人回来了。 蒲崇谟上前有些急切的问到,“壮士,你家郎君如何说?” “我家阿郎已经睡了。”守卫慢条斯理的回答。 “啊?!今日事关重大,还请壮士再去通报,唤醒你家郎君。” 蒲崇谟有些急眼了,他才不信这种借口呢。 守卫一脸不爽的样子,“不用了,已经被我吵醒了,让我挨了一顿臭骂。” 蒲崇谟意识到自己被这个守卫耍了,却也只能忍住火气,“那请问你家郎君可有交代?” “你稍等一会吧,我家阿郎起床总得要点时间吧,他说会前来迎接蒲郎君,不能失了礼数。”后卫依然慢悠悠的回答。 蒲崇谟却一点办法都没有,只能在门口来回踱着步。 正当他快要忍不住的时候,林彻出现了,身上的衣着看起来倒是真的想刚起来才重新穿上的。 “哈哈,蒲兄这大半夜的不在家睡觉,光临敝处有何贵干啊?难道是那批酒有问题么?放心,我林家做生意也是讲诚信的,一定三包哈,包退包换包赔。” 林彻似乎又被影帝上了身,热情似火的迎了出来。 “林兄弟,那批酒很好,没有问题,我来也不是为了这事,我是来接我妹子回家的,还请林兄弟让她出来?” 蒲崇谟此时也似乎没心情和林彻飙戏,简明扼要的说出了来意。 林彻一脸诧异,“蒲璇娘不是早就回去了么?呀,最近附近可是不太平,今天上午我都还碰见了一群海寇余孽在行凶杀人呢。走走走,我也带人帮你去附近找找,那么漂亮的小姐姐,肯定少不了坏人打主意的。” 蒲崇谟有点懵,从林彻的反应来看,实在无法确定他是不是真的不知道璇娘是后来倒回来的。 “不不不,林兄弟误会了,璇娘是回了家,然后又一个人出来了,有人看到她往这里走了。” 不管林彻是不是装的,蒲崇谟自己还是要说明一番的。 却见林彻听完后,似乎也显得很着急,“什么!?就一个人?你们蒲家怎么能放心让她一个人出门呢?璇娘长得那么漂亮,也就是我年纪还小,不然谁不会有非分之想啊,你们啊,一点都不关心自家的小娘子啊。这肯定是路上出了意外了,走,咱们赶紧去找找,说不定还来得及呢。” 林彻说着,还焦急的上前去拽蒲崇谟的手,似乎着急拉着他去救人。 “林兄弟,莫急。”蒲崇谟脚下运力,想让林彻拉不动他。 却没想到林彻的力气大得超出了他的想象,不由被拉得一个趔趄。 林彻口中还嚷着,“什么莫急,人命关天,救人如救火,你是怎么做兄长的,自家妹子出事了,还在这里说莫急!” 第173章 .璇娘出走(下) 林彻入戏很深啊,连那些护卫都不由相信,自家阿郎是真的不知道蒲家小娘子进了庄子了。 蒲崇谟惊讶于林彻的力量,不过现在可不是考虑这事的时候,“林兄弟等等,你听我说,璇娘没有危险,有人看到她安全的进了你家庄子了。” 林彻这才停了下来,“恩?进去了?那我怎么不知道,按规矩,子时之后没我允许,不可以放人进去的,是谁值班的!” 最后一句是对着那群守卫吼的,然后守卫小队长马上站了出来,“阿郎,子时过后是我开始值班的,并没有放人进去啊,我可以用自己的脑袋做担保。” 林彻听守卫这么说,脸上才开始缓和下来,“蒲兄,你是不是被人骗了啊,我家的守卫不可能拿自己脑袋来说谎啊。” “不不不,既然他是子时才换的班,那璇娘应该是子时前进去的。” 蒲崇谟越发不能确定林彻是不是假装的了。 “没道理啊,就算是子时前进去了人,而且还是蒲家小娘子的话,也该有人通报给我啊。三和叔,刚才哪一班是谁值守,让人去把他给我找来。” 林彻大发脾气,对手下人的失职很生气的样子。 还好,过没多久,一个武师急匆匆的跑来,“阿郎,您找小的有事?” 说着话,口中还喷着浓郁的酒气。 林彻怒火更是高涨了,“值守时间既然敢喝酒!是不是不把我的规矩当回事了!?” 武师赶紧解释,“没,没,阿郎,我是下值以后喝的,也没喝多少,就一点点,一点点。” “哦,那倒不算违规。” 林彻口气松了下来,那武师也松了一口气,却听林彻又问,“你可是把蒲家小娘子放进去了?” “回阿郎,是小的把人放进去的,蒲家小娘子经常来,又还没到子时,所以放她进去了,而且她只有一个人而已。” “一个人就不用向我通报了!?我定的规矩是怎么说的?!哈!?” “小的,不小心忘了。” “忘了!?哼,好一个忘了!我先问你,那蒲家小娘子去哪了你总该知道吧,别说你还忘了派人跟随了。” “派了派了,蒲家小娘子去了虎园。” “哼!还好你没有全部忘掉,但是,家法还是要执行的,来人,把他拖下去,重打五十大板。” 几个守卫马上上前把武师拉到门边,让他趴在凳子上,然后两个壮实的汉子拿着板子开始行刑。 蒲崇谟看着眼前的一幕,心里已经有点相信林彻确实不知道蒲璇娘进了庄子了。 那武师被行刑的地方就在装门的门柱下,上面挂着一个灯笼,所以那里有点灯下黑,看得不是很清楚,但是那板子打在肉体上的巨响确实一点都做不得假的,而那武师的惨叫声,也是让人渗得慌。 “蒲兄,走走走,现在知道璇娘进了庄子了,她必定不会有危险的,我带你去找她,嗐,这丫头搞什么鬼嘛,半夜一个人离家乱跑,刚才害我担心半天。” 林彻在前头带领蒲崇谟前往虎园,嘴里还说着抱怨的话。 等蒲家的人都走远了,护卫还再打了几板子才停下来。 只见那武师一个翻身爬了起来,一点都不想挨了十几板子的人,嘴里还骂骂咧咧,“好你个小六,人都走远了你还打那么起劲,是不是公报私仇?不就摔跤赢了你嘛” “嘿嘿,铁手哥,你可莫要愿望我,阿郎可说了,做戏做全套,可不能有半点破绽让人看出来哩,而且,你不是有神功护体么,多几下又不会怎么样。”小六拄着板子嘻嘻哈哈。 铁手往后面一掏,拿出一大块绑着绳子的带皮五花肉,“切!你以为垫了块肉就打不痛了么,要不是我身强体壮,武功高强,早被你们打晕了。” “哈哈哈,是是是,铁手哥不但手铁,这屁股也是一样铁!” …… 林彻带着蒲家一行人到了虎园,果然找到了蒲璇娘。 蒲崇谟越过林彻,看着自己妹子可怜兮兮的抱着一只小老虎坐在草地上,抬起来看向自己时,那脸上的痕迹分明是哭得好久,不由心中也是怜惜了起来。 “璇娘,回家去吧,有啥委屈,兄长帮你想办法可好?” 林彻在后面看到蒲璇娘的脸,也是惊叹,这小娘皮也是个演技派啊,刚才我走的时候,明明脸上都不怎么看得出来了,这会,啧啧…高手啊! “咳咳,好了,人也找到了,没事就好,你们兄妹是不是闹啥别扭了,算了,我也不参合你们的家事,你们就赶紧回家吧,我也困死了。” 林彻受到了璇娘的激励,决定把最后一幕也完美的演出好。 “对对,林兄弟说的对,咱们兄妹闹一点点变扭,不值得妹子这么伤心,都是为兄的不对,咱们先回家吧,祖父也很担心你呢,回去后,为兄任打任罚,一定让妹子好好消一口气。” 最终在蒲崇谟的一再劝说下,蒲璇娘答应回家了。 “两位慢走,小弟就不送了哈。” 那蒲璇娘和蒲崇谟一起并排往外走,趁人不注意的时候,还回头看向林彻,张着嘴无声的说了一句话。 从口型上,林彻看出蒲璇娘说的是,“别忘了你的承诺,燕京见!” 林彻不由的摇摇头,哥啥时候承诺了!?哥只是说也许!是也许! 哎,自作孽不可活啊。 林彻抬头望向北方的夜空,今夜,并没有月亮,但是北斗七星却显得格外的明亮。 去就去吧。 既然从蒲璇娘口中得知,蒲家要前往燕京,那就肯定是有了确实的消息,忽必烈应该已经到了那里了,虽然不知道是不是开始定都那里了,不过可以前去看看,说不定可以见到那个此生的终极大敌。 不然想要要找机会见一见他的话,只能再等上几年,或者前往位于草原腹地的上都了。 好像,宋理宗也是在今年的冬天驾崩的,就是不清楚具体是哪天了。 不管他了,临安那烟花之地,哪有燕京这龙潭虎穴来得刺激啊。 第174章 .天使降临 九月初三,上午。 泉州南关码头突然开始戒严,比上次迎接林彻凯旋之时阵仗还大。 左翼军在城中的四个将,出动了三个将的人马,在码头上划出警戒区,将无关人员统统清理出去。 这景象,自然免不了让人感觉好奇,都三五成群的议论开来。 “这次又怎么了?难道才隔半个来月,又发生了什么大事么?” “能有啥大事,还是之前海寇的事呗,嘿嘿,咱们的苏太守如今是喜忧参半啊。” “欸?你小子就是消息多,赶紧说给大伙听听,怎么个喜忧参半法。” “你连这个都不知道?那东南海面上的海寇一朝尽灭,对太守当然就是大喜了,朝廷必然要嘉奖的,但是那几个最重要的海寇头子一夜之间暴毙在州衙大牢里,朝廷也必然要问责的,所以就是太守的忧了。” “难怪前阵子风声鹤唳的,连路里的宪司都来了,那今天可是朝廷派人下来了?” “对,被你猜到了,来了两人,一个是翰林学士,一个是监察御史。” “这是功劳要赏,板子也要打啊。” 这来的两人,虽然品级都不高,只是从七品而已,但是都是清贵官,翰林一般都是官家身边行走的人,相当于皇帝的秘书,而监察御史更是大权在握,掌管监察百官、巡视郡县、纠正刑狱、肃整朝仪等事务。 就算赵居静这个掌宗正是正四品,王宪台和苏知州的散官官阶也是正五品,就连蒲寿庚都有一个从五品的防御使官衔,都依然不敢怠慢这两个小小的七品官。 如今整个泉州城的上下官员,具是齐集与码头,准备迎接‘钦差大人’,当然,这个时候还没有这个说法,但是意思是一样的。 林彻如今也混在迎接的人群中,不过显然今天的主角不是他,所以那小小的个子在人堆中一点都不显眼。 巳时正,也就是差不多十点多的样子,一艘五千料的大船缓缓靠上码头,于是鼓乐齐奏。 在华夏很长的历史中,乐,一直被统治阶级所重视,始终都是礼的重要组成部分,什么时候,什么场合,奏什么样的乐都是有着很严格的规定的。 但是对于林彻来说,完全没有这种概念,纯粹就是听了个热闹。 没多久,两个绿袍官员带着一众从属下了船,一群绯色官袍的人却恭敬的上前迎接,倒是显得绿色变得更加高级了一般。 而众人却没有觉得有啥不对的,要说理由的话也是有的,这二人是代表朝廷,代表官家来的,也就是雅称为天使,地位当然不一样了。 迎接天使都有固定的程序,还有繁长的寒暄,在林彻看来都是一些毫无意义的形式主意,最主要的是,枯燥无味得很。 唯一庆幸的是,官场还没有元朝以后那样的变态,有那种什么下官见了上官就得下跪这种陋习,不然打死林彻也不会来参加这次的迎接了。 无聊中,林彻便默默的观察起了两位天使,那位姓谢的翰林学士,看起来年纪三十多,一副木然的表情,似乎对谁都是拒之于千里之外的样子,见礼的时候也是呆板生硬的很,就似乎眼前这些来迎接他的人都欠了他几百万贯铜钱一样。 倒是那个赖御史,一脸和气,对谁都是笑面团团的,见礼也是热情的很,口中说出的话彷佛和对方相见恨晚一般,让人直以为他想要和自己拜把子一样。 林彻看着看着,觉得这个赖御史很是面熟。 没道理啊,林彻又从来没有去过临安,见过的官员除了石城县的外,就这泉州的了,怎么会越看越觉得面熟呢? 想着想着,脑海里冒出了一个人,赖皮猪! 不会这么巧吧,来的这个御史居然就是赖皮猪那个本家么,这两人虽然是本家,但应该亲缘隔得比较远了吧,居然还能长得如此相似,若不是这个御史比较瘦一点,妥妥的翻版赖皮猪啊。 怎么会这么巧呢?应该不会是来针对自己的吧,苏知州上奏的时候,可是按着林彻的要求,并没有提到林彻,那就估计只是凑巧了,只是,这赖御史要是在泉州待上几天,以林彻在泉州的知名度,难保被他发现呢。 而且,这御史明显就是来查案的,不然核对功绩用不上监察御史,派个外任御史或者推官就够了,监察御史显然不会这么不值钱的。 不过林彻也没啥好怕的,大不了也送这个赖御史坐个土飞机,让他与赖皮猪来一个双宿双飞。 弄了大半个时辰,迎接程序总算走完了,赵居静作为泉州地方最高品级的官员,代表泉州官场邀请两位天使参加宴席,以为他们接风洗尘。 “二位天使,我泉州略置薄酒,为诸位贤良的远道而来接风洗尘。” 这里的天使,可不是西方世界那带翅膀的小可爱,而是天子使节的意思,至于带翅膀的人,华夏一般称之为‘鸟人’。 那赖御史哈哈一笑,“那下官就恭敬不如从命,也好代表朝廷对诸位贤达尊长表达一番慰问。” 而那谢翰林却摆摆手,“下官略感疲乏,只能推却诸位此番的美意了,待会我直接到驿馆安置便可,待下午前往州衙对这次和捷报进行核实。” 这个翰林有点油盐不进的样子,倒是看起来更像个御史了。 泉州三巨头劝了一番,见谢翰林比较坚持,也就不在勉强,派出一队军士护送他和他的从属去了驿馆。 而本来护送他们的京城禁军班直却似乎忘了自己的任务一般,只愿意跟在赖御史身边,一起去参加接风宴,看起来这个谢翰林的人缘似乎也不怎么样啊。 接下来一众官员便前往泉州最大的酒楼泉楼,而林彻对这种场合全然无感,便悄悄的撤离了,对他来说,还不如去自己邸店吃饭来得痛快呢。 等他到了邸店,陈舯却告诉他,里面有人等他。 等见到来人才知道,竟然是自己老师谢枋得的亲随。 “林郎君,救救我家官人吧。” 这亲随口中的官人,自然是谢枋得了,官人这个时候并不专门是妻子称呼丈夫,一般是对为官之人或者有一定地位之人的尊称。 第175章 .封赏 老师出事了? 上次收到老师的信差不多是一个月前呢,老师信上的落款时间是七月中。 那时候老师还说朝廷把他调职了,去了建康做考官,这才几天啊,就出事了? 难道鞑子打到健康了?不能吧。 林彻一头雾水,“你快说说,老师到底怎么了?” 亲随这才把事情一一道来。 原来,谢枋得确实是在七月就前往了健康,开始主持建康的州试。 因为谢枋得是主考官,所以考题是要由他拟定的,偏偏这时候,他的书生意气又犯了。 原因就是因为他对丞相兼枢密使贾似道的种种行为极为愤慨,同时对时局也是失望至极。 开庆元年,忽必烈兵围鄂州,贾似道率兵往援,但是却根本不敢去打仗,而是奉币向蒙古军求和。 那时候恰好蒙古大汗蒙哥刚死,蒙古内乱发生,忽必烈答应了贾似道的条件,率蒙古军北撤去争夺王位去了。 于是贾似道夸大自己的战功,连奉"捷报",却不报蒙军撤退的真正原因,向理宗报道:"诸路大捷,鄂围始解,汇汉肃清。宗社危而复安,实万世无疆之福。" 蒙军刚撤,贾似道就开始行打算法,不但打压军中对他不服的将领,还诬陷各地抗蒙将领贪污军费,逼他们破产赔偿,这期间大量将领遭受迫害,甚至有许多不得不反宋降元。 谢枋得对这个奸相实在忍无可忍,便以贾似道政事为题,言"兵必至,国必亡",指出贾似道"窃政柄,害忠良,误国毒民"。 却被漕使陆景思抓住了这件事,送上这种文稿给贾似道,贾似道勃然大怒,指使御史弹劾谢枋得居乡不守法纪、起兵时冒领使用科降钱,派人将他捕拿入京,如今关在里乌台之中,等候朝廷发落。 正好这时候林彻给老师的回信送到了,而谢枋得的弟弟谢正得在二哥被关押之时,正急切的寻找救援办法,便自作主张的把林彻的信拆开看了。 这才知道,二哥前些日子刚收的小徒弟林彻如今在泉州,恰巧,他得知与谢翰林要前往泉州公干,又想起二哥对那个小徒弟一直赞不绝口,在病急乱求医的心态下,便让二哥的亲随跟在谢翰林身边,前往泉州求援。 这谢翰林虽然也姓谢,但是和谢枋得倒是没有亲缘关系,只是两谢之间都互相欣赏对方的才华人品,加上同姓,关系倒是不错,收到谢正得的这个请求,二话不说便答应了。 只是不巧的是,同行的御史,也正是出手弹劾谢枋得的人,就是赖御史。 这谢翰林其实和谢枋得都是差不多的性子,不然也做不成好友了,他也是为人正直,性格耿介,所以也看不惯贾似道和赖御史这样的奸臣,只不过人微言轻,无法动摇这些人的权势地位,却坚决不愿与之同流合污。 所以一路都懒得和赖御史交际,等到了泉州后,表现出的不假辞色,倒不是对泉州官员有啥意见,而是一路上被恶劣的情绪压抑得太久了,加上还记挂着谢枋得的事,于是便推却了接风宴,到了驿馆之后,便让谢枋得的亲随悄悄来寻找林彻了。 林彻了解完事情的前因后果,也是不由陷入的沉思,特么的,又是这个假道士,怎么哪都有他,这家伙真是坏事没少做啊。 “乐邦叔,你先别急,老师暂时应该不会有太大的危险,大不了就是罢官去职,性命却是无忧的,那奸相还不敢做得太过了,待过几日,我这边安排好,便去临安,一定保护老师周全。” 林彻这么一说,谢枋得的亲随谢乐邦总算放下了一点担心,“郎君,官人常说你身具宿慧,足智多谋,胸藏大志,将来会成为他最骄傲的弟子,小的相信只要郎君出手,一定能保得官人平安无事的。” “先生有事,弟子当服其劳,乐邦叔,那你是在我这里休息几日还是?” “小的还得回到谢翰林身边,以免那赖御史起疑,平添波澜,何况,我跟来了,谢翰林就没带其他私人随从了,他的起居还需要小的照看着。” “那行,你先回去,我会让人与你保持联络。” “好的,郎君,那小的先回去了。” 把谢乐邦送走,林彻又无奈的摇摇头,看来,事情都撞到一起了,临安,这下免不得要去一趟了。 下午,林彻没有前往府衙,一个是因为他只是一个白身,二是为了减少在赖御史身前出现,以免引起他的关注。 他一个小娃子,混在人堆里还不显眼,若是到了州衙,赖御史见到了,必然好奇一个小孩子怎么能在官府随意出入呢,说不得就要立马去打听一番了。 但是林彻却保持着对州衙的关注,那梁师爷会派人向他通风报信。 那谢翰林会同赖御史,下午便开始对战绩进行核验,这个过程倒是没啥波澜的,反正缴获的战利品,斩下的海寇首级,以及俘虏的海寇都是实打实的,要挑也挑不出什么毛病。 功绩无误,谢翰林便拿出朝廷拟好的诰命制书,对奏报上去的相关人员进行了封赏。 苏知州有领导之功,因此他的散官从中侍大夫升为太中大夫,官阶从正五品下升为从四品上,连升三级,算是正式跨入的四品官的行列了。 陈海升是这次的首功,朝廷到还算是大方,让他从一介白身直接封赏为漳州团练使,从五品,不过这就是虚衔,为武臣之寄禄官,和蒲寿庚身上的永州防御使一样,并无实权,但是还加了一个掌平湖巡检司兼福建巡海使的差遣。 这个就有意思了,虽然平湖巡检司连影子都还没有,但是可以光明正大的组织武装力量了,关键是还可以组建没有正式军号的水军,这对林彻来说就是一大利好。 而陈啸坤是以左翼军准备将的身份上报功绩了,他原本身上有个保义郎的正九品武官散阶,这次封赏为从七品的武经郎,要知道宋朝的武官有五十二阶之多,保义郎是第五十阶,而武经郎则是第四十阶,连升十阶。 不过宋朝的武官不值钱,升迁起来也却是快,实质上还是没什么卵用,倒是把他的武职提升到了正将,如苏知州在奏章中保举的那样,负责统率泉州城中的三将左翼军。 封赏的也不只是这三人,这个功绩不算小,其他大大小小的官员也从中分润到了好处,比如说左翼军统制官顾清也沾光升了三阶。 第176章 .索贿 发完糖,那就开始打板子了。 接下来便是对贼首大牢暴毙一案进行审查,苏知州本着商议好的方案,在泉州大肆搜查了十几天,倒是趁机追究了不少官吏,其中也未必没有顺手清洗一下政敌的势力。 而后来王宪台只不过比天使早到了几天,并没有查出什么新的线索,暂时也只好以苏知州的案情审理结果为主。 案件的结论就是州衙一个姓范的录事参军,因为家中也是海商,有多名兄弟子侄曾经丧命于海寇之手,正好他掌了州衙的刑狱之事,所以出于报私仇的目的,在几个贼首的饭食之中下了毒药,导致了五名朝廷重犯暴毙狱中。 其中,有几名牢头狱卒受其指使,参与其中,也有多名官吏在事后为其掩盖,试图逃避罪责,一律视为共犯。 因为范录事也是个从八品的官,按着大宋朝轻易不杀文官的不成文规矩,苏知州判了个追夺出身文字,流放三千里。 其他共犯,夺官的夺官,下狱的下狱,苏知州算是给这个案子有了个交代。 其实那范录事不过是蒲寿庚抛出来的替罪羊而已,苏知州也是配合的顺水推舟。 谢翰林对这个结果无可无不可,一直面无表情,没有发表任何意见。 那个赖御史却显得很活跃,脸上一直显得和气,语气也如谈笑风生一般,只是那话里话外挑毛病的意思却是很明显。 王宪台和苏知州对望了一眼,心下却是明白,这赖御史是在讨要好处啊,若是给得到位,那他就认可这份案卷,若是不能让他满意,嘿嘿,那泉州上下可就难过了。 赵居静却老神在在的,说起来,今天不管是封赏也好,问责也罢,表面上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虽然围剿海寇,他赵家提供了三分之一的力量,但这事要是放到桌面上来说,不到无功,反而有罪,一顶私蓄武力,居心叵测的大帽子就会如大山一样压了下来。 而且这些封赏的官职对他家来说,都是无关紧要的,而大牢案也牵扯不到他,无欲则无求,倒在那里与蒲寿庚闲聊起了海外的奇谭怪闻。 蒲寿庚虽然和赵居静似乎聊得有滋有味,但心下却时时关注了案件的审查情况,此时心中也是大骂这赖御史多事,若不是不想暴露出自己和这个案子有牵扯,他现在恨不得站起来拿钱把这个表面清直,内心却是贪婪的赖御史给砸死。 还好,苏知州心里也有这方面的准备,“赖御史,我们对这个案子还有一些细节和证物尚为写在案卷中,需要您帮忙斟酌一番,不知您何时方便啊。” “哦?我就说嘛,苏太守一向恪尽职守,公正严明,必然不会有什么错漏,不知这些细节证物如今正在何处,且带本官前往一观。” 这,这赖御史也太猴急了,竟然当然就要收到贿赂! 谢翰林看来赖御史这副嘴脸,不由露出一丝厌恶至极的神色,但还是强忍着,什么都没说。 苏知州也是被这赖御史惊到了,为官之人竟然一点都不懂含蓄啊,无奈之下只好顺了他的意,“赖御史,这些细节过于重大,正在后堂之中,仆这便陪您前往查看。” 等赖御史跟着苏知州离开了签押房,谢翰林实在忍不住了,“无耻之尤!” 到了后堂,苏知州拿出一个小锦盒,递给赖御史,“请御史鉴认一下证物。” 赖御史打开锦盒,发现里面装了满满一盒各色宝石,脸上瞬间绽放出真切的笑容,“很好,这证物很充分,本官会帮你们带回临安,送呈朝廷。” 然后把盒子关闭,“这些证物非常重要,切不可让无关之人知晓,取一把锁来。” 等锁好之后,赖御史把锦盒交给了自己的随从,然后才和苏知州回到了签押房。 “证物我鉴定过了,切实证明案卷所述一切属实,把案卷拿来,本官画押。” 还好,赖御史虽然是个贪官,但还是很有职业道德的,拿了钱立马就给办事。 等他签完,还把案卷递给了谢翰林,“德润兄,你也画押一下吧。” 谢翰林眼中隐隐冒出怒气,拳手都握紧了,却听赖御史又说,“咱们早日完成差使,也好早日返回临安,免得贤侄挂念啊。” 话语中,贤侄二字显得略重了一些。 谢翰林闻言,不由脸上一片煞白,握紧的拳头也慢慢的松开了,“好吧,我画押。” 在场的其他几位都不是蠢人,这下都明白了,难怪谢翰林一直敢怒不敢言,原来是被赖御史拿住了短处,而且很可能跟谢翰林的儿子有关。 甚至有可能,就是这个赖御史的运作,让这个谢翰林和他一同出的这场外差,以方便他到泉州之后收受贿赂。 谢翰林无奈的签上名字,盖上官印,然后吧案卷递还给了苏知州。 苏知州接过案卷时,看向谢翰林之时,不由感到有些同情,官场之中,最害怕的就是被人拿住了要命的把柄,然后不得不按对方的意思,做出种种违心之举。 “好了,此行的两项事务都顺利的完成了,本官也总算能卸下一点担子了,不过,本官此来,却还有一项事务。” 赖御史此言一出,原本都已经放松下来的几个人,不由齐齐皱起了眉头,这赖御史又要作什么妖?! 苏知州不得不接话,“不知道御史还有何事务要办,若是需要泉州地方配合,仆等一定竭尽所能。” “本官在临安便听闻,如今有些人为了一己私欲,无视朝廷法纪,甚至胆敢公然贩售私盐,而私盐的源头便是泉州。本官认为,这种藐视朝廷威严,损害朝廷利益的奸贼必须予以严惩,以正纲纪。” 赖御史收起刚才的和气笑容,板起了脸,化身为执宪之纲,秉国之宪的刚正不阿的铁御史。 在场的人都蒙了,这盐政之事自然有户部管理,虽然你是个御史,似乎有权利啥都管,但是手伸得这么长,就有点不讲官场规矩了。 第177章 .赖御史的小算盘 签押房中,众人都一脸不解的看着赖御史,他却浑然未觉。 “咳,仆来泉州的时日也是不短了,确实听闻有些渔民私自煮海,得海盐之后,私卖于一些行脚商人,然这都是小打小闹的,无伤大雅,且海岸如此漫长,官府并没有办法完全禁绝。” 苏知州虽然不满赖御史的小题大做,却还是平静的给予了回应。 赵居静也开口道,“小民生活日艰,为了糊口,偷偷卖一点私盐,实在防不甚防啊,其实对朝廷的税赋并无多大影响,何不给他们留一条生路呢,总比他们沦为流民盗贼的好。” 赖御史虽然手握大权,但是面对宗室之时,礼节还是要守的,何况赵居静还是宗正使,便开口解释道,“静公,本官说的不是那些小民,而是豪商大贾,就本官所知,江南西路赣州府的林家便是其中之一,贩卖私盐所得何止巨万,据闻,那林家不但贩卖私盐,还蓄养了大量打手武师,横行乡里,这与私兵何异?怎知任其做大之后不会有非分之想,危害我大宋江山。” 这下,好几人都明白了,这赖御史原来是想针对林家啊,怕是其中夹杂着什么私仇吧。 王宪台却疑惑起来,“御史,你说的林家就算真的违法乱纪了,那也该是江南西路的管辖啊,与泉州,与福建路有何关系?” 其他几人暂时观望起来,看看这赖御史葫芦里要卖什么药。 “处道兄,你也是前几日才来泉州的吧,且听本官细细道来,这林家乃赣州府石城县的豪绅,要说起来,他家也算是官宦人家了,开元年死守寿春县的林至贤便是林家独子,本官恰好有一个本家也居住在石城,所以对林家的走私之事也是知道得不少,可是得罪了林家之后,我那本家一个老实本分之人,竟然莫名其妙的暴毙了,在其县中,很多人都怀疑林家使了什么不为人知的隐私手段将其害死的,当然,这些都只是风闻。” 这赖御史也真是能颠倒黑白,竟然说无恶不作的赖皮猪是个老实本分之人,这要是让石城百姓听了,怕是能够笑掉大牙了。 “既然暂时没有证据,且暂放一旁,但是这林家贩卖私盐倒是有迹可循的,据说如今泉州市面上有种新出的精盐,便是林家所产。” 看来这赖御史关注林家很久了,只是一直没有找到机会下手而已。 苏知州说道,“这个仆是知道的,这精盐确实乃林家所出,但是他家也是有盐引的合法盐商,这精盐也是用官方盐场正规购买的官盐提炼而成的,暂时都是自用,前些日子倒是有卖过一小部分,但是也是缴了商税的,算不得走私吧。” 赖御史没想到这苏知州竟然会替林家开脱,难道他和林家还有什么关系不成? 显然,这赖御史的消息来源并不全面,对林家的关系网并没有打探清楚。 这个当口,蒲寿庚也开口说话了,“这林家与寒家倒是也有些生意往来,但都是正当经营啊,就拿他家的美酒来说,现在都是有价无市,应该不需要贩卖私盐的那点小利吧。” 蒲寿庚如今正是自家计划进行的关键时期,还要依赖林彻提供白酒呢,可不想这时候生出什么波折,不然倒是愿意推波助澜一把,试试能不能谋取到林家的酿酒秘方。 “是么?如此的话,那本官且现在泉州待上几日,细细查访一番,务必不冤枉一个好人,也绝不放任一个贼人!” 赖御史见机不对,便不再往下说了,他察觉林家在泉州的关系或许非同一般,原本指望泉州官府替自己将林家入罪的想法可能需要调整了。 毕竟,他这御史的威力更多是针对与官场中人,地方上的事务,得看人家给不给他面子了,他本身是没有直接对百姓的执法之权的。 所以他决定先用几日时间,收集一番林家的详细情况,再看看有没有可乘之机,若是实在不行,那就只能回到临安之后,借助贾相的助力来解决这个林家了,但到时候难免要把从林家得到的钱财分润出大头给贾相了,难免会觉得有些肉痛。 “好了,今日就到这里吧,本官突然身体有些不适,晚间就不出席宴会了。” …… 林彻拿着手上的提货卷样版,翻来覆去去细看。 在林彻的设计下,形状大小和他前世的百元大钞差不多,正面画着泰山旭日东升图,两侧各有四个红色楷书,厚德载物,自强不息。 正中间偏上部分,三个显眼的烫金大字,当一贯,然后下面用偏小一点的字体写着,本提货券当钱一贯,可兑换霜糖一斤或白酒半斤,或购买任意林氏商铺之货物时抵钱一贯,不限时间,永久有效。 然后翻到背面,则是月夜海上行舟图,一轮高挂于中天的皎月,照亮着波澜大海之上一艘乘风破浪的扬帆巨舰,中间浓墨重笔的写着,裔不谋夏,夷不乱华。 为了防伪,正反两面都有大量的精细花纹,以及选用论语词句,用极其微细的字体形成的边框,还有使用新式数字的编码,最后还加盖印鉴。 图案和字体都让林彻很满意,这十六个字都是向赵居静求来的,这字比林彻自己写的可是好上千倍万倍,不得不说赵家人都是艺术天赋爆表,随便哪个都是合格的文艺工作者。 纸张的话,暂时使用的是白麻纸,也就是朝廷拜相命将时写诏书所用的纸张。 以后的话将采用桑皮纸做主材,把废弃的公文纸打浆作为配料,这样一来,制出来的纸张比较厚实,耐磨损,拉力强,吸水性好,写字不浸,不易褪色,不被虫蚀,更重要的是,这种纸张技术要求相对较高,一般小作坊很难仿制。 “嗯,很好,前期的话就先这样,后面在慢慢完善印刷方法和用纸材料。” 林彻很满意,印刷方面,采用的是三色套印,因为这个技术实际上得一百多年后才成熟,虽然在林彻的提示下有所改进,但暂时还比较粗糙,只能做到印字的时候使用不同的颜色,不过也是够用了,特别是那作为边框的词句便将采用三种颜色,黑红金,一个字一个色循环下去,暂时别人很难做到的。 这时,许三和拿了个帖子进来,“阿郎,赵宗正请您到他府上一叙。” 第178章 .赵府议事 “阿郎,赵宗正请您到他府上一叙。” “现在?” 林彻接过帖子看了一下,上面倒没有写什么,就是赵居静亲自写了几个,表示邀请。 这都快吃晚饭了,这么着急叫我过去,怕是发生了什么意料之外的情况吧。 林彻心里琢磨起来,因为下午宣读完诰命之后,只有泉州的三巨头和两个天使在签押房中,梁师爷不能知晓其中的情况,所以也就无法派人告知林彻了。 当赶到赵府时,赵家的管事已经在门口等了些时间了,见到林彻来了,便直接把他领到了赵居静的书房。 书房里,不止赵居静一个人,他的大儿子赵廷钟,还有赵鹤云赵乐燕兄妹也在,这是发生啥事了? “彻哥儿,你先坐。” 熟悉以后,赵居静也对林彻的称呼改口了。 林彻对几人一一见礼后,也不客气的坐了下来,“谢静公,不知道这么急召唤小子前来,发生了何事?” “今日州衙中,那临安来的赖御史,似乎打算对你家下手,我们几个开口帮你开脱过去了,但是他没有放弃的打算,你们家得罪过此人?” 赵居静也不绕弯子,他就是个直爽的性子。 “哎,小子还期待这赖御史就是碰巧来泉州的呢,原来还真是带着不怀好意来的呢。” 林彻感慨了一下,接着把和赖家的恩怨简单讲述了一下,“要说,这赖广可是被天雷轰死的,可和我没关系呀。” 嘴上说着没关系,但是脸上的表情却分明写着,就是我干的。 这也是林彻变相的向赵家承认,也是向赵家表面一个态度,作为合作伙伴,林彻不会去欺瞒赵家。 “这赖皮猪真是该死,竟然做那么多坏事,被天雷轰死那是他罪有应得。” 赵乐燕有些愤愤的说着,仿佛认定就是天雷干的。 林彻这时正有些懊恼,当时还是心软了啊,明显是赖家有人又把林家的事情和赖御史说了,当时如果斩草除根也许就没这些麻烦了。 “我看,那赖御史更多的是冲着林家的钱财去的,此人的贪婪之象,是老夫前所未见的。” 赵居静又把赖御史公然索贿并且要求立刻收取的丑恶嘴脸,对大家说了一下。 赵廷钟吃惊道,“嘶,我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赵鹤云显得有些担心起来,“那林贤弟不是遇到大麻烦了么?今日我与几个好友闲聊时,便有人说这赖御史是贾相公的门生,在贾相面前很说得上话,手中的权势也是不小。” “如今的朝堂之上,真是小人掌权,奸臣当道,咱们大宋如今危机四伏,忠臣良将却不断遭受迫害,若是日后蒙古扫平内乱,夹势南下,我朝如何抵挡啊,到时候怕就不只是重蹈靖康之耻了,而是亡国灭族之忧了。” 赵乐燕对时局越发悲观起来,同时也恼恨朝廷的不争气。 “乐燕,这些话在家里说说就好了,在外面的时候还是谨慎点。”他老爹轻声劝解道。 “我想,蒙古应该已经结束内乱了,或许过不了几天,就会有确切的消息传来,以我看来,胜利者必定是忽必烈,蒙古重启攻宋那是必然的,举目望去,天下已经没几个可以让他们攻打的地方了。” 说着,林彻倒是感到自己的时间愈发紧迫了,眼下自己似乎啥都还没做呢。 赵乐燕意识到话题歪楼了,“彻弟,先不想这些,眼下这个麻烦该如何解决。” 林彻却似乎对眼下这个麻烦不怎么在意,不急不慢地说,“随他呗,反正他在泉州又闹不出什么啦,至于他回了临安之后嘛,也要他能回得去啊,这海上风大浪大的,或许海龙王也需要一个御史呢。” 赵家诸人不由翻起了白眼,这林彻小小年纪,胆子却天一样大,这杀官之事从他嘴里说出来,却犹如喝水一般。 赵家之人还想着,该怎么发动朝中的关系,和这赖御史经行一番博弈,或者经行一番利益交换,以此打消他对林家的念想,这是朝廷斗争的正常套路。 只是林彻哪有功夫和这种人玩博弈啊,他又不是宋朝的官,没必要讲那些规矩,何况还是别人先招惹他的,对他来说,最好的敌人,就是死了的敌人。 “好吧,彻哥儿这个想法倒也省事,这种人确实不值得多费心思,就让他去陪海龙王吧。” 赵居静想了想,也觉得不该陷入到以前的桎梏里,现如今,简单直接反而是最好的应对办法。 “既然这样,那咱们也不需要再讨论这事了,眼下离来年开春没多长时间了,咱们是不是该尽早迁移人口到流求去?” 赵廷钟掌管赵家的家业久了,心思更加放在经济方面,对开发流求有着很大的兴趣。 “伯父,这人口怕是只能招募流民或者失地农民了,能进入福建路的流民可不多啊。” 林彻正头痛这事呢,原本以为招募流民很简单,但后来才发现,福建四周的高山,拦住了流民的脚步,如果要从内陆迁移流民,显然是不现实的事。 “我之前就在忙这个事,福建路田少人多,南渡之后,又涌入了大量的人口,所以我已经招募了三千多户无地农户了,正慢慢从各地往泉州集中呢。” 赵廷钟这话,给了林彻巨大的惊喜,没想到未来老丈人这么给力的么,不声不响就弄来了这么多人口。 林彻大喜道,“那太好了,有了这第一批人口,后面就好办了,正好我在家里的时候,收留了一批流民,有一份初步实行过得章程,晚些时候让人送过来,伯父参考一番。” 赵廷钟抚掌叫好,“如此甚好,这将近七八千人,没个章程,确实不好办。” “我有个建议,不如在泉州附近找个地方修建一个中转营地,先让移民在营地中过度一番,调养好身体,我们便按照章程对他们进行分组管理,这样到了流求以后,便可以快速的开始生产生活。” 于是林彻开始和赵家商议起了一些细节,甚至都完全忘记了一开始叫林彻过来是为了何事了。 第179章 .贪念 赵府侧门,林彻和赵乐燕正在道别。 林彻站在马车边,“乐燕姐姐,我老师得罪了贾似道,如今在乌台待罪,过几天我得去一趟临安,看看有没有什么解决之道,然后,可能还得去燕京一趟。” 赵乐燕大惊,“你去燕京做什么?现在那里是鞑子的腹地,实在过于危险了。” 林彻只好把蒲家将要去燕京的事和她说了,“所以,我想趁现在这几个机会去见见这个忽必烈,顺便也了解一下北方的形势,如果可以的话,在北方弄点人口。” “这蒲家还真是猴急,我大宋还在呢,他们现在就急着寻找下家了,真是养不熟的白眼狼,算了不说他们了,彻,真的有必要去么,我还是觉得过于冒险了。” “放心,我如今一个小孩子,不显山不漏水的,没人会注意到我的,我只是去看看,又不做什么,一定能平安回来的。” “既然你坚持,肯定有你的道理,但你万事务必小心为上。” “好了,我明白,你回去歇息吧,我走的时候,就不告诉你了,离别这样的场景并不让人愉快了,就不用来送我了。” “呵,想得美,我才没想过要去送你呢。” … 回到邸店后,林彻马上安排人去盯住赖御史的一举一动,同时还派人和谢乐邦联系,让他告知谢翰林,找个借口提前回临安,或者推迟回,反正别与赖御史同船而行。 谢乐邦收到通知后,立刻找到谢翰林商议,“翰林,林家郎君让你找个理由先行返回临安,估计是针对赖御史有什么安排。” “这!?难道他要杀官么?这可是等同造反的大罪啊。”谢翰林也意识到林彻要干什么了。 谢乐邦极力劝说,“翰林,这姓赖的死了也好,这个奸贼为虎作伥,不知道陷害了多少忠良,如今那奸相一手遮天,朝廷法纪能拿他怎么样,对付这样的奸贼,就不能顾虑那么多规矩了,再说了,只要没有他从中作梗,你家小郎君的事根本没有那么复杂,明显就是被冤枉的,很快就能没事的。” “可是……”谢翰林还在踌躇。 “没什么可是的,反正您的差使已经完了,本就该马上回临安的,是那赖御史自己有私心才要多留几日,他后面会遭遇什么,和您又没有关系。” “哎,好吧,反正这原本就只是我们的猜测,那人的生死确实和我没关系,借口倒是好找,我本就忧心我家那小子的事情,要早点回去也是合情合理。” 谢翰林最终还是被说服了,便马上去找赖御史。 赖御史知道谢翰林来访心中还有些奇怪,虽然二人同在驿馆中,只是隔了几个院子而已,但就算在船上的时候,那谢翰林都不愿意和自己碰面。 “德润兄,何事让你深夜驾临啊。” 赖御史就是如此,那笑脸仿佛就是挂在那一般,与人说话之时也是谦和有礼。 谢翰林不耐和他多扯,“青丰兄,你可是打算在这泉州多待几日啊?” “正是,德润兄意下如何?” “我实在记挂犬子,所以打算先行归都。” “这样啊。”赖御史想了想,谢翰林先走也好,对自己并没有什么影响,虽然自己握着他儿子的把柄,能让它俯首帖耳,但也没必要逼迫的太紧。 于是再开口说道,“那也行吧,令郎乃是你谢家的独子,牵挂也是应当的,那需要分出军士护送德润兄么?” 谢翰林道,“那就不必了,我就带一个随从,便服乘坐商船就行了,仪仗和官船就留给青丰兄吧,那些禁军军士想来也不愿意与我一同,还是算了吧。” 赖御史也不勉强,“那好,我祝德润兄一帆风顺。” “谢谢,那就此告辞。” 说完,谢翰林转身便走。 谢翰林刚到院门口,便和赖御史的一个随从擦肩而过。 “官人,小的回来了,我刚才碰见谢翰林了,他不是不屑于和您往来么,刚才来干嘛。” 这随从是赖御史从小的伴当,所以说话比较随意些。 “他说要早点回京师,估计是记挂他那还在牢中的儿子吧,不说他,中午让你去探听的事情,可有办好?” 赖御史说完,便摆摆手,往书房走。 这泉州驿馆是用来接待往来官员的,配置可算是豪华,一个小院子里,各种设施都不缺。 随从跟进去后,马上汇报,“官人,这林家可能比我们原来知道的还有钱呢,而且,林家和泉州有名的大海商陈家是亲家。” “陈家?” “就是这次受了封赏的陈海升家。” “哦?” “我们之前不是探知了林家如今的当家人是那个才六七岁的林彻么,那陈海升正是林彻的亲舅舅。” “竟有此事!?倒是我小看了这个林家啊,若是事先知晓这个消息,一定不能让这个陈海升受到封赏。” “官人,小人还探听到,坊间传闻,那林彻可能是苏知州的学生,并且和蒲家有大量的生意往来,就前几天,还有人看到蒲家的人拉了一百多车货物到林家在城外的庄子上交易呢。” “看来,林陈两家在泉州的势力不小啊,竟然能让一个小娃子拜知州为师。” “另外,还有一件事,据说前阵子陈家的家主过寿,陈海升当众献上了一座价值百万贯的金山作寿礼。” 听到这里,赖御史不由眼冒绿光,“嘶,此事当真?” “千真万确,那天可是很多人都在场看到的。” “呵呵,上次派来打探的那厮,竟然这么多重要消息都没探听到,简直是废物!” “有人说,陈家的家财可能不下一千万贯呢。” “呵呵,真是富可敌国啊,我朝一年税收中的银钱也就一千多万贯而已。” 赖御史此时贪念大炽,现在想搞的已经不单单是一个林家了,这个陈家也成为了他的猎物,呵呵,真是黑眼珠见不得白银子啊。 于是他更加坚定了要留在泉州,探听两家更详细的情况,如果确实没办法从泉州下手,那就回临安找贾似道帮忙了,贾似道也绝对会对这么多钱财动心的。 第180章 .新店开业(上) 九月初七,从一大早开始,位于镇南门内的南新坊就比往常还要热闹几分, 这南新坊是泉州扩城以后新建的一处市坊,里面全是商铺,里面有五湖四海而来的各种商品,只要你有钱,基本上可以在这里买到你听说过的任何商品。 所以这里自建成开业之后,每日都是人山人海,在这里可以碰到大宋每一个州郡的客商,也可以看到各种奇怪肤色的番商。 而今天,与往常不同的是,有一家新店今日开张,经过前几日的宣传,许多人便一大早等着店门口,准备抢购传说中的商品。 “这怎么还不开门!?俺都等了小半个时辰了。” “急啥,人家新店开张,肯定要撞个吉时啊。” “嘿,今天阵仗挺大的啊,连衙役都来了。” “那不得来,看看,这会都人这么多了,没个维持,莫要挤踏了人。” “適里怎,庅適庅慹閙,扂里賣哋,湜鉮渏哋寶赑庅?” “哪里来的番子,人话都不会说也敢来大宋做生意?” 店中的二楼,林彻正坐在临窗位置,看着店外的汹涌的人潮,好在自己有先见之明,央了苏知州给他派了二十几名衙役来维持秩序,不然难免要出现什么意外。 陈舯噔噔噔的从楼梯小跑了上来,“阿郎,赵宗正和苏知州已经快到了,您该去迎接了。” 林彻立马随着陈舯前往后院,这后院门外有一条巷子,这是南新坊新建之时便设计好的,方便各家商铺的货物进出。 本来,是没有让两位贵客走后门的道理的,只是前面已经被堵了个水泄不通,不得已只能行此下策了。 只等了片刻,几辆马车带着护卫驶进了后院,待车挺稳当后,几个客人一一从车上下来。 “林彻拜见静公,拜见伯父,额,鹤云兄你也来了啊。”林彻上前一一见礼。 却见赵鹤云的马车里又下来一人,那娉婷婀娜的身姿,不是赵乐燕又能是谁。 林彻着实有点惊喜,“呀,乐燕姐姐,你怎么也来了?” 林彻还以为要等从燕京回来后才能再见到赵乐燕呢。 “哈哈,好了,彻哥儿,吉时可是快到了?那就别在这耽搁了,我们之间无须讲究那么些个俗礼。” 赵居静感到有些新奇,这是他第一次被人邀请参加一个商铺的开业仪式。 “对对,静公说得没错,有什么事稍后再聊。” 虽然大宋朝不排斥商贾,但是也没有哪个官员会参加什么开业仪式的,所以他今日也是穿着便服,以私人身份而来,身边除了护卫外也只带了一个梁师爷。 众人走入店堂开始打量店中的布置。 这个店堂的面积很大,按着林彻前世的算法,大概有五百多平方。 对于店中的布置,林彻没有使用太过超前的设计理念,若是像他前世那种超市里自由选购的货架,在这个时候绝对是不合时宜的。 因此,除了店门一面,其余的三面墙上都设置了货架,然后在货架前方又围了一排木质的货柜,伙计就站在货柜里面招待客人,把客人从货架上看好的货品取下来给他看。 有点新奇一点的就是,店堂中间那四个支撑柱那里,也被扩展成商品陈列墙,分别用回字形货柜围住,里面也有若干个伙计。 除了这些,店门也设计成了进出分开的模式,在出口设置了收银的柜台,并且负责给客户打包商品,或者登记好地址,可以送货上门。 这个送货上门倒不是林彻的创造,而是这时候大多数商家都有这项服务,并且一般都不加收费用。 吉时一到,店门便被推开了,但是这时候还没有放人进去。 因为店门口还设置了围栏,并且有衙役和伙计在守着,这时候还没有到放人进去的时候。 陈舯穿着崭新的衣袍,满面红光的从店里走了出来,站到了店门口设置的高台上。 一通锣鼓响过,门外的客人们都意识到开业仪式开始了,便渐渐都安静了下来。 陈舯举起手中的铜质喇叭,用洪亮的声音向客人们喊道。 “今日鄙店开业,承蒙诸位赏光,鄙人代表东家对诸位表示欢迎和感谢!然后,鄙人也知道大家等了许久了,那就不废话,现在正式开始,有请两位尊贵的嘉宾为鄙店剪裁。” 说完,台下有了一些比较小声的议论。 “剪彩为何?” “不知道啊,没有听说过。” “没听说?一看你就不是读书人,王荆公有句诗‘今日盘中看剪彩,当时花下就传杯。’” “可看起来,今日的剪彩应该不是那诗中的意思吧。” “别吵了,看着不就知道了么,来了来了,呀,原来是这两位来做嘉宾啊,林家的面子真大啊。” 众人望去,果然见到一个气度非凡的老人和一个威严中带着亲和的中年男子,齐齐从店门走出,登上了高台。 这下,不少人都认出了这两位,一个是泉州的宗室之首赵居静,一个是泉州太守苏宗彦。 赵居静爽直地对着街上的人群做了个团揖,苏知州却保持这矜持,只是环视了一圈,轻轻地点点头,算是和大家打过招呼了。 然后两个靓丽的女迎宾端着红绸罩着的盘子走了上来,这两人可是林彻精挑细选的,身材高挑,容貌端庄,一颦一笑间,让人如春风拂面。 走到两位嘉宾前后,挑开红绸,两个盘子中各有一把金色的大剪刀,在阳光下金光闪耀。 赵苏二人拿起剪刀,相视一笑,都觉得林彻就是花样多,开个业也能弄出与众不同来。 二人走前几步,在一根彩带前停了下来,人群的视线便集中到了那根彩带上,那彩带五颜六色煞是好看,中间还有一个彩球,看起来有点分量,把彩带拉得笔直。 “剪彩开始。” 随着陈舯话音一落,赵苏二人拿着剪刀各自往彩球两边剪去,一个女迎宾拿着篮子接住了坠落的彩球。 两根彩带的另一头正连着一块红绸,剪断之后,红绸掉落,显出了店门额上的牌匾,众人定睛看去,只见那牌匾上写着‘林氏.百货行’ 第181章 .新店开业(下) “静公,太守,且请到二楼观礼。” 陈舯先把两位嘉宾送下高台,然后再次走到高台中,看向开始有些急躁的人群,他们大概以为开业仪式完事了。 “诸位稍安勿躁,仪式还在进行,待会的动静会有点大,诸位心里有个准备,莫要受了惊吓。” 陈舯等了一会,给人群一点时间,接着喊道,“燃放焰火!” 只见高台边缘放置的一个个铜质圆筒下端,一个个火星顺着引线进入到了圆筒内,然后一个个圆筒依次射出不同颜色的火球,带着啸叫,直冲天际。 此时赵苏二人已经回到了二楼,并走到了二楼外面一个小小的露台上。 正好看到焰火燃放的这一刻,不由目瞪口呆,这,这焰火真好看,比以往看过的更加五彩缤纷,也更加艳丽夺目。 而赵乐燕更是被这五光十色给吸引了,然而,这还不算完,那火球飞到高空后,又依次爆出巨响,化作无数的彩色火星向四周散去,天空中犹如盛开了一朵有一朵的彩色菊花。 赵乐燕抬头望着天空,一时间不由痴了,“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若是这焰火在晚间盛开,怕是要胜过这词中的景象万倍啊。” “你若是喜欢,往后,天天给你放。”林彻就是善于把握每一个撩妹的机会。 赵乐燕嗔怪的捶了一下林彻的肩头,“哪有天天放的道理,再美的事物,见得多了,也就腻了。” “不会啊,就像我看着乐燕姐姐,永远都不会腻。”林彻的土味情话张口就来。 两人旁边的赵鹤云只得当做啥都没听见,只是偷偷的斜着眼观察二人,也不嫌这狗粮腻得慌。 不成想,两人的打情骂俏被赵居静和苏宗彦恰巧看到了,赵居静不由讶然失笑,而苏宗彦低声说了一句,“恭喜静公啊。” 赵居静闻言倒是笑得更灿烂了,以前还想着他二人年纪有些相差呢,倒没想到,二人已经如此亲昵了,如此的话,让乐燕多等几年也没啥关系。 露台的另一边,铃娘和芷娘也抬着头愣愣的望着绚丽的天空,眼中晃动着迷离,铃娘甚至口水都快流出来了,仿佛天上飞着的是极品美食。 “阿郎真是厉害啊,能做出这么漂亮的东西。” 听到芷娘口中的喃喃声,铃娘才回神,用袖子擦了擦口水,“我就说了,阿郎是天下最厉害的人,额,怎么我感觉有点饿了。” 当焰火升起之时,街上的人群便感觉目眩神弛,俱是感觉惊艳无比,感觉这是天下最艳丽的光彩了,可片刻之后,他们就意识到,自己的格局小了,当烟花炸开之后,再一次刷新了他们对惊艳这个词的定义。 “娘咧,这是从玉皇大帝的御花园采摘的仙花么?” “好看,真他娘的好看。” “狗入的张三,你除了好看,还会说啥?” “咋滴!你会说,那你说来听听!” “额,如此美景,似乎没有什么词句可以贴切的形容啊,恩,张三你说得对,就是好看!” “林家这是处处有新奇啊,这焰火都能如此惊艳,那店中的商品更值得我期待了。” 烟花再好看,也无法持久,盛彩夺目之后,便在天际消散,无迹无踪,只在人们心头留下了永远无法磨灭的美好回忆。 “好了,大家欣赏完焰火之后,就该进入正题了,下面,我宣布!” 陈舯再次高举铜喇叭,“今日进店的顾客,都将得到本店的一个铭牌,凭此铭牌,将成为我林氏的贵宾,在我林氏所属的所有店铺消费之时,都可享受九五折优惠,注意,即使是原本打折的商品,也可享受折上折!” 这话音一落,人群中便沸腾了起来,贵宾待遇啊,这玩意听起来就带劲,就算不在意那点折扣的人,也乐于享受这种与旁人不同的优待,那让自己有种优越感。 等人群稍稍安静下来后,陈舯再次说道,“所以,待会进店之时,请诸位莫要拥挤和慌忙,从围栏入口挨个进来,并在那个桌案处领取铭牌,这个铭牌将是记名的,所以还需要大家等级姓名住址,而且,待到傍晚,我店将在所有铭牌中摇奖抽取五十名幸运顾客,免费赠送霜糖一斤,美酒半斤!” 陈舯说完,人群中又爆出欢呼声,今天真是开了眼界啊,这么多新奇的事物,让人目不暇接,情绪越吊越高了。 这个方案,可以说是一举多得,采用贵宾手段,将培养忠实客户,而入门登记虽然费时间,但是正好可以控制客流量,以免店铺中的容量有限,发生拥挤。 而且,登记过客户 信息以后,将可以做到以后回访保持客户粘度,即使是外地客户也没关系,毕竟这个做法并不会增加什么开支,而且以后林彻的事业也要扩张到各地去,并不算白费功夫。 “好了,现在我宣布,林氏百货店,正式开业!” “请诸位保持从容,挨个从围栏入口进来,莫要推搡拥挤,以免出现事故!” 随着陈舯宣布开业,围栏入口放开,等待着的人们有序的进来,开始到一个长条桌案前登记,领取铭牌。 露台上,苏宗彦看着楼下的一幕,心中大为惊叹,林彻的这种种新奇手段,实用又高效,把原本注定要慌乱的事情变得井井有条,忙而不乱。 这种本事,用来理政也是确实可行的,可以把杂乱纷繁的大小事务,分门别类,变得井然有序,依着轻重缓急,合理处置。 赵居静也是满意之色愈发浓烈,不由转头去看林彻,却发现他和赵乐燕还在打闹逗笑,不禁摇头失笑,这孩子,还有很长时间才能真正长大啊。 而赵鹤云却陷入了沉思,楼下小小的举措,似乎让他得到了启发,让他对事物的管理处置有了不少心得和想法,不再关注妹子和林彻的动静了,而是开始整理一些思绪。 要说林彻也不是一点都不关心楼下的情况,而是他发觉一切都进行的比较顺利,暂时没有出现意料之外的情况,算是今天的开业有了一个完美的开局。 第182章 .张三扫货(上) 张三感觉自己挺幸运的,因为离着围栏入口比较近,便很快轮到他进去。 进到里面后,在伙计的引领下,来到长案前登记了自己的姓名住址,然后领到了一面小半个巴掌大的铁牌。 铁牌上刻着精美的花边,然后居中写着‘林氏贵宾’,然后下面有两个奇怪的符号,伙计说那是新式数字,意思是十八,是贵宾号码。 张三马上心里乐开了花,这个号码吉利啊,要发要发啊。 翻到背面,上面也刻着字,‘厚德载物,自强不息’,‘炎黄子孙,天潢贵胄’。 读书不多的张三,不是很理解这十六个字的具体含义,但是就字面上看过去,就让人很提气,似乎骨子里有股气节在响应这十六个字一般。 虽然只是一面铁牌,张三却开始珍惜起来,小心翼翼的将其挂在腰间,就像挂玉佩那般。 随后,张三开始进入了店中,发现店中宽敞亮堂,比以往那些店铺更让人感到大气舒畅。 一位年轻伶俐的伙计迎了上来,“张贵客,欢迎您光临,如果有什么需要,在下王戈将很荣幸为您服务。” 这些词句都是林彻草拟好的,他认为,伙计也应该有为人的尊严,所以可以说谦称,但不需要贬低自己,如‘小人’‘小的’这样的自称一律废止不用。 至于为何伙计能知道张三的姓,这不是外面登记了么,随时把信息传到店内,伙计一看号牌,便能知道客人的信息,现在进来的人还不多,暂时还是很简单的。 “哦,我先随便看看,你也可以为我做一些介绍。” 张三从王伙计的语气中,感受到了尊重,却又不觉得伙计卑躬屈膝,低人一等。 “好的,贵客,我店如今推出了一下新业务,您可以跟我过来看看。” “哦?又有什么新奇的东西么,那我得看看。” 张三跟着王伙计来到一处特别的柜台,这里没有展示任何货物,却贴着许多‘海报’,是的就是林彻设计的海报,上面画着提货卷的样式,以及使用的说明。 王伙计也与张三详细的解释着其中的细节,张三听了不由心动,九五折再加一个九五折,那就是九折了,原本价值一贯的东西,一下子就可以省下一百文钱啊。 “先拿一张给我看看。” 柜台里面是一个小娘子,这就是林彻当时在安溪蓬莱山救回的那批小娘子,如今在清濛庄里面读书工作了两个多月,受了林彻不少调教,也算是知文识数了,新店开业便把她们调来帮忙。 小娘子将一张印刷精美的提货卷递给张三,张三好奇的翻看着,觉得比那交子还要让人踏实,“我要买十张。” 小娘子微笑的提醒道,“贵客,这个提货卷卖出以后,就会盖上日期印戳,得等到十日之后才能开始提货的哟。” 张三不由大笑,“哈哈,我知道,刚才这位小哥已经说得很清楚了,规矩我也都动了,你放心卖给我就是。” 听他这么说,小娘子便再取出十张卷,然后拿着印戳一一盖上,交给张三,“贵客,买卷的账是在这里结的,承惠,一共九贯。” 其实应该有点零头的,但是在林彻的建议下,折上折的时候,便抹去了,就算九折整。 张三愉快的掏出交子付了钱,然后把十张提货卷好好收起来。 买完卷,便开始看起了其他货物,既然是百货店,当然不止盐酒糖三种啦,就算是酒,其实也已经有了七八种不同风味。 另外,还有眼镜,山珍,林家从各地收购的特产,自家生产的黑陶器,庄氏铁坊生产的精美刀具,小铁件,陈家从海外运回来的各色奇珍,也有一些蒲家供货的香料,等等,反正绝对是超过了一百种。 张三逛着,他身边的王伙计拿着单子记录下他选购的货品,这一小会便不知不觉已经买了三四十贯的货物了,好似家中的年货都被他提前备齐了,还好他家底也算殷实,这点钱还不够让他肉痛,反而很享受购物的快感。 他走到一个柜台前,突然发觉了几样奇怪的东西,“这是什么?” 王伙计看着他所指的东西,便回答道,“贵客,这是我们林家新出产的香皂,现在产量还不多,还在试卖阶段,这个是用来沐浴净手的,和皂团,皂豆的用途差不多,不过效果却要好上很多,而且还具有润肤美容的功效,并且使用过后,身上将带有一股微香,持久不散,这边有试用品,贵客您可以感受一下。” 听了王伙计的介绍,张三大感神奇,便按着王伙计教的方法,用香皂抹在手上,搓洗了一番,然后用清水冲净。 “诶,还真的和你说的一样,我手上如今一点污迹都没有了,显得白净了许多,现在还感觉非常的润滑,恩,闻着是由一股好闻的香味。这个怎么卖的,我要给我家娘子买上一些,她定然欢喜。” 王伙计很尽职的介绍道,“这个用料比较贵重,生产工艺也复杂,暂时价格还比较高,需要一百文一块,现在暂时只有三种香型,茉莉花香,蔷薇花香,薄荷香。” “好,非常好,给我每种香型都来十块。”张三倒是显得财大气粗。 “贵客,您确定需要这么多么,这个一块也是可以使用很久的,买得多了容易浪费啊,您不要一次买这么多,以后用完再来买便是,您刚才购买的提货卷也是可以兑换的。” 王伙计显得比较为客人着想,这也是林彻所提倡的,要学会站在客人的角度思考问题。 “哈哈哈,小哥莫要担心,我家中人口较多呢,我可是有五个老婆。” 张三这话,简直是在刺激年轻的王伙计啊,人家一个都还没有,你特么就五个了,你就不怕将来我搬到你隔壁么。 “那好吧,在下给您记上。” “咦,那个精美的小瓷瓶装的又是什么啊?” “哦,这个是香水,也是才出产没多久的,这个只要在身上喷洒上一点点,就可以一整天保持香味,比熏香方便了许多。” 第183章 .张三扫货(下) “拿来给闻闻。” 柜台里的伙计打开三个样品,把瓶子推到张三面前。 张三拿起一个,还没凑到鼻尖,便嗅到了一股妖娆的醉香,“好闻,这是丁香花?” “是的,贵客见识不凡呢。”伙计夸奖得自然而然。 然后张三依次闻到了栀子花香和兰花香,大感满意,“这个是何价格?” 伙计笑眯眯的回答,“贵客,这个产量稀少,价格昂贵,需要十贯钱一瓶,而且,每人限购五瓶。” “嘶,十贯啊,是有点小贵,不过物有所值,何况还可以打折,只是,真的不能多买么?”张三发愁的倒不是价格,而是这从未听说的限购啊。 这真的不是林彻搞饥饿营销,而是却是产量太少了,其中的原料,酒精还好说,就是这花中的精油太难提取了。 王伙计见张三觉得五瓶都嫌少,不由奇怪,“贵客,您刚才不是说您只有五个老婆么,五瓶不是正好么?” 说起这个,张三又来了劲,“老婆是只有五个,可是我还有七个女儿啊,大的十六,小的才三岁,不过各个貌美如花,都是随了我这好相貌。” 王伙计看着张三的大圆脸,再想想他说的貌美如花的女儿,不由打了个寒颤,当然,伙计也是讲专业的,肯定不会表现出来的,“额,那就很遗憾了。” 也不知道他说的是替张三遗憾不能多买几瓶呢,还是遗憾他的七个女儿长得像他。 不过张三明显是没有听出什么异常,“是啊,看来只好下次给她们补上了,反正她们还小。” “贵客,您要不看看这个吧,同样是新出了,也是适合娘子们使用的,美容护肤霜。” 王伙计看张三一脸遗憾的纠结模样,把顺势推荐了香皂的衍生产品,以甘油为主料配置的润肤霜。 张三果然提起了兴趣,“拿来我看看。” 柜内的伙计取出了五个黑陶小罐,一一打开。 陶罐都是上了釉的,黑得发亮,恰好衬托得罐内的乳白色膏体有种润白丝滑。 伙计用小木片撩出少许膏体,让张三涂抹在手上。 涂抹完后,张三欣喜至极,“这真是好东西啊,又香又滑又润,我这大老粗用了,这手简直比许多娘们的手还细嫩。” “这个护肤霜不但可以让皮肤细嫩如婴儿,还有很强的养颜美容之神效,其中的配方是我林氏的首席神医根据上古奇方精心配置的,您现在试用的乃是人参型。” 伙计把陶罐拿在手上,将上面有字的一面展现给张三,上面写着‘林氏.美容护肤霜’,还有几个小字‘人参型’。 “这人参型的功效呢,主要是大补元气,补脾益肺,生津益血,安神增智,对于肿胞,疙瘩,干燥的肌肤非常有效。” “好好好,这个好,我大女儿的皮肤就是过于干燥,这快入冬了,有了这个,她就不用再有这个烦恼了,哈哈,林家出品真是贴心啊。” 张三把陶罐接到手中,仔细的打量,估摸着这一罐能用多久。 伙计又把其他四种给张三一一介绍,珍珠型,杏仁型,芦荟型,灵芝型,有各有各的神奇功效,价格当然也不便宜,五贯钱一罐。 但是张三不差钱,说是要凑个整,每种来六罐,一共三十贯,这加上前面买的,一共就一百五十来贯了。 然后张三又小逛了一会,再添置了一些其他零碎的东西,才施施然的和王伙计走向收银台,口中似乎还意犹未尽的叹道,“可惜林家没做布料啊,不然再买些好布,年货就更齐了。” 额,这张三还真是在提前采买年货啊。 “贵客,若需要买绸缎布料的话,您也可以前往陈家的店铺选购,凭着您的贵宾牌,同样可以享受九五折优惠呢。”王伙计适时的补充道。 “哦?还有这种好事?那是不是陈家所有的产品都可以优惠啊。”张三如今很享受这种贵宾身份的待遇。 王伙计回道,“是的,除了海船的运费之外,陈家的产业将和林氏的产业施行同样的贵宾待遇。” 到了收银台,王伙计将购物单交给收银的小娘子,小娘子拿出算盘,一阵噼里啪啦,便算出了总账,“您好,一共一百六十五贯,您是贵宾,享有折扣优惠,折后价格是,一百五十六贯另七百五十文,为您节省八贯另二百五十文。” “哈哈哈,竟然优惠了这么多,对了,你们林家的那种小蛋糕现在可是有卖?刚才逛了一圈没看到呢。” “回贵客,有的,只是暂时只能预售。” “哦?预售是什么意思?” “因为蛋糕制作比较耗时,而且不易存放,所以都是先付款,然后第二日来提货,或者给您配送到家。” “哦,我明白了,那可是包含了那种寿辰蛋糕啊?” “那个也是可以的,生日蛋糕暂时只有统一规格,但是可以选择在上面留下你想要的字句,以十个字为限。现在的价格是三贯钱一个,而小蛋糕是一百文一个,不知道贵客是否能接受呢?” “哈哈,那行,我干脆把优惠下来的钱都买了蛋糕吧,两个寿辰蛋糕,其他全部小蛋糕。” 小娘子拿着算盘又是一番计算,“您这次购买蛋糕同样享受折扣,如此一来的话,你可以购买两个寿辰蛋糕,二十七个小蛋糕。” “很好,开单吧。” 于是小娘子另外给他写了一份预售单,与刚才的购物单一起递给张三,“贵宾,你再核对一下是否有什么错落,如果无误,请使用你的贵宾牌盖上印戳。” “嗯?贵宾牌还有印鉴的作用?” “是的,就在贵宾派的底部,上面刻有你的专属号码及记号。” 张三按着收银小娘子的指点,用贵宾牌沾了印泥,在两张单子上盖上了印戳。 然后会了账,便在王伙计的恭送下离开了百货店,货物什么的不用他操心,百货店会给他整理打包好,然后直接给他送到家里去。 第184章 .托管 赵居静看着手中的金牌,感觉挺有意思的,形状和铭文都与铁牌是一样的,“这个新式数字是壹的意思?倒也好理解,以前简写的一是躺着的,这个1倒是站着的了。” “翁翁,你手里这块是一号,太守的是二号,这种新式数字,写起来方便,基本都可以一笔写完,而且当数目比较大的时候,用新式数字更可以一目了然,再加上同样简便的运算符号,许多运算不用算筹算盘就可以在纸上完成,简直好用极了。” 赵鹤云自林彻把新式数字教给他以后,这阵子一直拿着林彻编写的数学启蒙在研究,甚至试着把九章算术这些书里的内容用新式数字表达出来,算是颇有心得了。 苏太守也挺珍重手中的金牌的,倒不是因为这是纯金所制,而是以为上面铭刻的十六个字,‘厚德载物,自强不息’,‘炎黄子孙,天潢贵胄’,这让他隐隐有种认同感和自豪感。 林彻给几人送上金牌之后,就被赵乐燕拉到了一旁。 赵乐燕伸出纤纤玉手,把手掌摊在林彻面前,“我的呢?” “什么你的?”林彻装傻。 气的赵乐燕就要上手,“金牌啊,为何独独我没有?” 林彻一矮身,躲开那只差点就拧上耳朵的素手,“那个是贵宾牌,你又不是贵宾,当然没有啦。” 林彻继续作死,赵乐燕大怒,闪电般的揪住他肋下一块软 肉,使劲一拧。 “哎,疼,疼,疼。有有有,你先放手。” 以林彻的身手,真的要想躲开,那是小菜一碟,他是故意让赵乐燕抓住的。 赵乐燕见林彻求饶,也就放他一马,松开了手,“哼,让你贫嘴。” 林彻揉着痛处,从怀中掏出一块玉牌,递给赵乐燕,“喏,给你,你可是林彻未来女主人,要贵宾牌干嘛,真是的,这个是专门给你准备的,有了这个,你可以在林氏产业调用任何资源。” 赵乐燕接过这还带着林彻体温的长方形玉牌,入手温润,白若羊脂,正面上方刻着一个林字, 下方是一个大大的‘0’,‘0’的里面雕刻着一只活灵活现的飞燕。 另外也刻着十六个字,却与贵宾牌的不一样,而是‘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而玉牌的底部也阳刻着‘林氏女主乐燕’,可以用作印鉴。 赵乐燕不由痴了,她自然也认得新式数字,‘0’与林谐音,在其中刻着一只燕子,那涵义不言而喻。 而作为印鉴的六个字,那就更加直白的表面了林彻的心意了。 “你就这么相信我么?若是我是坏女人,拿着这个,就能把你林家都掏空了。” 林彻耸耸肩,“若是有那么一天,我想我更伤心的是失去了你,而不是那些身外之物。” “那你也没有必要给我这么大的权利啊,你还是拿回去吧,我现在又还不是你家的人。” 赵乐燕嘴上如此说着,但手上的玉牌却是攥的紧紧的,女人啊,就是喜欢口是心非。 还好林彻才不是那种钢铁直男,才不会去拆穿呢,“今日我没有意料到你会过来,原本我是打算等走的时候让人给你送过去的,现在你来了,也免得我写信了。” 赵乐燕好奇道,“写信?给我么?你要和我说什么?” 林彻收起嬉皮笑脸,正色道,“我这次北上,还不知道会耽搁多长时间,但是这泉州的好多重要的事务都在开展之中,所以不能缺少主持之人,我思来想去,发现只有你最适合。” “我?我一介女流,十五岁都不到,也没有经办过实务,不行吧?”赵乐燕大惊。 “女流又怎么了,前朝武则天,本朝章献明肃皇后,都是女中尧舜,功绩赫赫,所办的大事可一点都不比史上大多数皇帝少呢。” “呸呸呸,我才不要做武则天呢。”赵乐燕显然对武则天的感观不佳。 说起来,武则天主政期间,政策稳当、兵略妥善、文化复兴、百姓富裕,亦为唐玄宗的开元之治打下了长治久安的基础,对历史做出过巨大的贡献。 然而武则天也有不少负 面评价,其主政初期,由于大兴告密之风,重用酷吏,违反传统的礼教,身为女子,竟然拥有不少‘男宠’,也公开与多名男性欢好,不以为耻,所以史书内都对她的所作所为大加鞭鞑,直斥其阴险、残忍、善弄权术。 林彻倒也没有扭转赵乐燕观念的想法,毕竟在他前世的时候,人们对武则天的评价也是毁誉参半,虽然在林彻的观念里,一个当政者,能让国家富强,百姓安康就是称职的。 所以他也不争辩,毕竟他也不希望自己的女人成为武则天那样的人,“是我失言,我只是随意举个例子而已。” 赵乐燕嗔怪道,“拿她举例子也不行!” “好好好,只举章献皇后总行了吧。”林彻很识时务。 章献皇后就是宋真宗的皇后刘娥,是宋朝第一位临朝摄政的太后,才华超群,通晓古今书史,熟知政事,常常与吕后、武则天并称,虽然也有当女皇的想法,但是心肠不够武则天那么狠,最终还是没有迈出那一步,在宋朝评价还是很高的,被后人称“有吕武之才,无吕武之恶”。 赵乐燕对林彻的态度感到满意,“这还差不多。” 林彻接着说,“至于年纪,那就更不用说了,你看我都才六岁呢,而且又不用你去处理具体事务只需要做决断而已,你是如今世上最了解我的人,以你的聪明睿智,一定能做出正确的选择。” 赵乐燕依然有些踌躇,“你真的放心把这一切都交给我掌管?你家那些属下会对我服气?” “好啦,乐燕,自信点,你行的,你可是他们的未来主母,他们会想服从我一样服从你的。” 林彻最终还是说服了赵乐燕,让她答应在他离开期间主持林家的各项大事决策。 这时许三和走了过来,轻声禀报,“阿郎,那赖御史正在咱家店里转悠,穿着便服,还乔装过了,怕是来打探咱家情况的。” 林彻无所谓的摆摆手,“盯着他的动向就行,至于他要做什么,都随他。” 第185章 .赖‘清风’(上) 赖方,字青丰,为人却一点都不清风,反而奸诈而贪婪。 他出身抚州赖家,这是一个大家族,然而只是不如意的偏房,母亲的出身也不好,所以小时候过得很是艰辛,从来都是被人欺辱的对象。 为了改变命运,他从心便诚心向学,什么悬梁刺股,凿壁偷光,这类的事情没少干。 所谓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在淳佑初年的时候被保举参加并通过了州试,而且认识了当时任江州知州兼江南西路安抚使的贾似道。 也不知道两人是怎么看对眼的,赖方便做了贾似道的学生,然后过了五六年后便中了进士。 之后的那些年,依靠着官运亨通的贾似道,赖方渐渐在朝廷站稳了脚跟,并且在贾似道的帮助下,谋取了御史台的监察御史一职。 从那开始,师生二人狼狈为奸,赖方成为了贾似道手中的倚天剑,接着职务之便,通过风闻奏事之类的手段打击了许多政敌。 这赖方或许是因为小时候吃了太多苦,为官之后便开始想方设法的敛财,尤其是上任监察御史之后,常常抓住一些官员的小辫子,以作敲诈,敛财无数,家财数十万贯,但是贪念依然不减,反而变本加厉的贪污索贿。 而赖广借着本家的由头搭上赖方之后,依靠着他的权势,在地方上巧取豪夺,大发横财,其中有很大一部分的钱财其实也是上供给了赖方。 赖广在地方横行,无人能制,最后便盯上了家资不菲的林家,却没想到刚起了歪念,就被林彻一个土飞机送上了天。 当时林彻以为解决了一个赖广就应该没事了,本着祸不及家人的想法,便没有动赖家人,却没想到,后来许多苦主在林家的支持下通过官府拿回了自家的田产,而这许多田产里面不少都被赖广送给了赖方。 这下,被人动了奶酪的赖方不乐意了,便找来赖广的家人质问,由此得知了林家的事情。 俗话说,断人财路犹杀人父母,加上林家诱人的财富,于是赖方便开始上心了。 一个多月前就探听到林彻正在泉州,而恰巧泉州传来海上捷报,朝中需要派御史前去核验战绩,本来就是走个过场,随便拍个人就行,不需要监察御史出马的,要知道这监察御史总共才六个,权利极大,但是赖方却把这个差事接下来了,就是为了到泉州后,唆使地方官府将林彻入罪,然后顺藤摸瓜的把林家的家业吞下。 只是没想到,林家在泉州经营起了不小的关系网,眼下通过地方官府来操办自己的计划似乎行不通了。 暗恨自己之前大意的赖方,打算改变策略,现在泉州收集林家的信息,看看有没有可以利用的地方,以便回了临安之后,给林家罗织罪名,最好能往谋反上面扯,然后自己拿到办案大权,那时候,林家便只能任由他搓圆挪扁了。 在泉州待了三四天后,赖御史大致摸清了林家的关系。 赖方也从坊间得知林陈两家都是超级巨富,这让他眼红不已,彼其娘之,老子寒窗十载读了无数圣贤书,当了十数年的官,竟然还没有两家低贱的商贾有钱。 这两家一家贩卖私盐,一家通商海外,而且都还有强大的武力,这就让赖方有文章可做了,稍微编排一下,罪名就有了,破坏盐政,阴蓄私兵,里通外国,收买 官员,勾结宗室,意图造反。 林家新店开业之事,赖方自然知晓,本着所收集一些信息了想法,就带着亲随,乔装打扮一番后,来到了南新坊,在林家店对面的茶馆二楼,观察着动向。 当赵苏二人出来剪彩的时候,赖方也是大为惊讶,同时也心中大骂,一个宗室一个高官竟然亲自出面为一个商贾张目,简直是自降身份,有辱斯文,丢尽了朝廷的脸面! 燃放烟花的时候,其他人都在惊艳于光色的美丽时,赖方却思索着如何构陷林家私造火器。 等到林家店外的人群没那么多的时候,赖方也排队进入了店内,自然他也登记并领到了一块贵宾牌,上面刻着所谓的新式数字,通过伙计解释,意思是四百三十八号。 但赖方才不关心这个,而是看着上面的‘天潢贵胄’四个字阴测测的笑了起来,嘿嘿,这个词虽然以前没见过,从字面上,再联合上句的炎黄子孙,意思是说汉人都是高贵的,但要是解释为高贵的皇室也似乎没错,那岂不是证明林家有觊觎皇权的嫌疑? 这个得收好,可以作为林家蓄意谋反的铁证。 随后他便在店里逛了起来,倒是没有再被他找到什么值得构陷的细节了,但是琳琅满目,价值不菲的货物明显让他心中巨震,彼其娘之,这一斤糖就要一贯,一斤酒就要两贯,糖还好说,临安也能见到一些,价格比这还贵,可这酒比临安最好的美酒都要贵上好几倍。 但是他发现,买的人还不少,于是也忍不住好奇心,也买了十斤,想来别人又不是傻子,肯花这个大价钱来买,那一定证明这个酒物有所值了,买点回去试试,要是真的好的话,临走时再多买点,给师相的伴手礼就有了。 想了想,看那霜糖也比自己见过的品相要好,也买了十斤。 后面他发现竟然还有更贵的东西,这叫做香水的东西,这么小小一瓶,竟然要十贯,而且还不多卖给你,限量五瓶! 但是他试过之后,还是忍不住买下了五瓶,还有那香皂也买了一百块,护肤霜买了二十瓶,这个想多买也不行! 再然后,他又发现居然还有铁器卖,于是他套问伙计,得知林家还入股了一家私人铁坊,恩,或许还可以给林家加一个私造兵甲的罪名。 再逛了一会,再找不出什么利用的东西了,便去结了帐,所有货物刚好两百贯,打完折也要一百九十贯。 付过钱之后的赖方心里肉痛得很,这么一点东西,竟然花了这么多钱,这林家的产业还真是日进斗金啊,不,十斗百斗都有可能。 等着,这些迟早都会是我赖家的,恩,将来自己办案的时候,得注意把这些产业保护好。 这时候,赖方已经把林家视为自己的囊中物了,这些产业自然也是他自己的摇钱树了。 第186章 .赖‘清风’(下) 结完账以后,赖方没有选择让百货店送货,而是让随从在街上雇了辆骡车,把采买的东西拉回驿馆。 他以为这样就不会暴露自己,哪里想得到林家一直在盯着他。 回到驿馆后,一个随从把一叠厚厚的礼单交给赖方。 赖方随手翻看了一下,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到今日为止,还有几人没有送来?” 在泉州这几日,赖大御史当然不可能只是为了打探林家的事情了,而是派人到处送拜帖。 泉州官场上上下下,除了少数几个人外,其余不管大小,只要有品级的文武官员,基本都收到了赖御史的拜帖。 这送上拜帖,当然不是赖御史真的要去拜访,也不是他和泉州官员们讲礼节送问候,而是单纯的索贿。 他把拜帖给人送去,意思就是说,老子手握监察大权,如今驾临泉州,给你们个机会巴结,你们要是想在仕途上混得顺畅,那就少不了交我这个朋友,既然是交朋友,那见面礼什么的,那就少不了的,该如何做,你们自己掂量掂量。 混官场的可没几个傻子,当然心领神会,有些是真的有心巴结的,期望以后可以朝中有人,因此下了血本送上大礼。 有些对仕途晋升没啥期待的,或者本就有自己的靠山后台的,也本着不得罪的心态,多少也会送上一些礼物意思意思。 人家是监察御史嘛,他不一定可以帮你成事,但是他一定有办法可以坏你的事,鸡蛋里面挑骨头是人家的看家本领。 这不,赖御史想知道有哪些不识趣的家伙,一点规矩都不懂,哼!再给他们几天时间,要是自己回临安之前还不送来,待自己回去后,就给他们送上几本弹章,让他们明白什么叫做因小失大。 “官人,正在整理名单呢,还要等一会。” “好,仔细点,不要有错漏了,对了,那夏璟呢?还没回来么?” “还未,应该是还在家中,难得回来,免不了应酬较多吧。” 夏璟就是这次护送两位天使来泉州的禁军头领,他本身就是泉州人,所以也是借这次机会回来探亲了。 说起来,夏璟的祖上乃是当初左翼军组建之后,从临安禁军抽调到了泉州的,从那以后夏家四代都在左翼军中厮混,到了他这里时,又把他从左翼军抽调回了殿前司,也还混得不差,如今有个副将的衔。 很巧,赖方刚问完,夏璟就带着满脸的醉意走进了院子,“末将参见御史。” 这五大三粗的壮汉,如今却像个煮熟的龙虾一样躬着身对赖广大礼参拜,脸上也是献媚得很。 按理说,一个正八品的官员对只高他一品的上官可定不需要如此大礼的,但这大宋一向就是这尿性,重文轻武贯了,所以其他人见了这景象也毫不诧异。 赖方看着眼前这浑身酒气的夏璟,不由皱了皱眉头,夏璟行完礼抬头刚好看到,“御史,末将刚才同一帮左翼军中往日的同僚叙旧,得知了一个消息,想来或许对御史有用,这边急匆匆的回来禀报,倒是忘了注意仪容了,还请御史恕罪。” 赖方一听,也暂时不去计较夏璟的失仪,“是何消息?” 夏璟往往四周,故作为难,赖方马上意识到可能是什么比较机密的消息,于是带着夏璟前往书房密谈。 “坐下说。”赖方倒也懂得拉拢有意投靠自己的人。 夏璟受宠若惊,把半个屁股挨到了椅面上,依然微躬着上身,“谢御史赐座。” 然后也不敢耽搁,马上把事情说了起来,“御史,据末将探知,这次剿灭南海海寇,其实不是捷报中那样,左翼军事前并不知情,也未派出过一兵一卒,动手的完全只几家的私兵。” “恩!?”赖方来了精神,“你细细说来!” 夏璟见赖方果然有兴趣,心中暗喜,“御史,那陈啸坤其实几年前就从左翼军中退出了,只是并未销掉官职而已,他其实是陈家的人,这几年都在调教统带陈家的海上私兵,这次剿寇是由林家和陈家合力而为,据说,赵宗正家也派了人船,但暂时无法证实。” “你是说,这次并不是泉州官府主导的行动,甚至事前都不知晓,而完全是林陈两家私人行为,然后泉州知州事后冒功了,还把那陈啸坤说成是官府派出的,是么?” 赖方其实已经相信了,只是事关重大,再确认一下而已。 夏璟拍着胸膛,信誓旦旦,“是的,此事千真万确,末将以人头担保。” 赖方惊喜无比,真是瞌睡遇到枕头,如此一来,林陈两家阴蓄私兵就有了铁证,他们并不是如捷报中说的那样,在官兵的主导下,以自家商船为诱饵,吸引海寇以后,再让自家水手伙计协助官兵剿寇的。 这样一来,泉州知州也是犯了欺君大罪了,这罪名若是坐实了,可就不仅仅是丢官罢职了。 只是赖方还在斟酌要不要把赵居静牵连进去,毕竟是宗室啊,考虑一番后,最终还是咬咬牙,干就干把大的,他决定把这泉州的天捅出一个大窟窿来。 心中有了定计的赖方,开始考虑细节问题了,“你刚才说的,可有拿到书面证言?” 夏璟大喜,看来赖御史确实要动手了,于是赶紧把怀中的一叠纸张拿出了来,“有,这些证言我都让那些人签字画押了,可费了不少功夫,把他们灌得差不多了才弄到的,原本军中严令他们一个字都不许外传的。” 赖方接过证言,仔细翻看一番后,很是满意,“很好,办事还算细致,等这次事了,那个陈啸坤的职位就是你的了,说不定,左翼军统制官也有机会给你做一做。” 夏璟等的就是这句话,他早就在筹谋调回泉州了,毕竟夏家已经在泉州落地生根了,况且,泉州繁华也不下于临安,等回到泉州,自己上头没有那么多长官,那可比临安自在多了,只是一直找不到机会。 没想到,这次意外蹭着公差回乡,不但巴结上了监察御史,如今甚至还有升官的机会,不由喜出望外,赶忙站起身来,又对赖方大礼参拜,“御史真是末将的再生父母,末将以后将为御史马首是瞻,竭力报效御史大恩。” 只是赖方似乎又想到了什么,脸色有些不好看起来,“差点忘了,这林陈两家既然能剿灭南海海寇,那海上的武力怕是强大得很,若是被他们发觉我们探知了这个秘密,怕是要狗急跳墙了。不行,我们不能在泉州待下去了,明天一早,我们便返京!” 第187章 .苏知州的危机(上) 林家百货行二楼。 开业庆祝宴完了后,大家都还没离开,还在这里饮茶闲聊。 陈舯满脸喜气的拿着账本走了上来,“阿郎,今天的营业已经盘好了,您过目一下账本。” 林彻摆摆手,“我就不看了,你大致说说就行。” 这意思是不必避讳赵居静和苏知州,都是自己人,不用保密。 赵居静和苏知州闻言相视一笑,都觉得这小子倒也是大气,同时也挺好奇繁忙了一天的百货店到底成绩如何。 陈舯打开账本,“今日,总共放出五百三十九面贵宾牌,这些人在店中都有过购买。” 看来,今天的贵宾制度,让原本只是想看热闹的人都没好意思进店,进店的即使原本只打算瞧瞧的人也在种种原因下,多少都买了点东西。 “总计卖出货物三万六千另五十一贯,其中糖八千多贯,酒一万多贯,香皂香水护肤霜合计七千多贯,然后其他货物合计一万一千贯。” 赵苏二人不由倒吸一口冷气,这营业额着实有点惊人了,一天就这么多了,那一年下来营业额岂不是要超过一千万贯? 当然,今日是开业,往后可能很难达到今日的水平了,除非林家再拿出什么让人惊艳的商品。 “此外,提货卷卖出四万七千三百三十二张,得钱四万二千五百九十八贯另八百文。因此总计营业额为七万八千六百四十九贯另八百文!” 这下,赵苏二人彻底傻眼了,赵鹤云也在那里喃喃的念叨着数字,而赵乐燕听得很仔细,因为往后她可得替林彻主持林家产业的事务了。 林彻倒是显得平静,心中更多的是高兴提货卷的成功,看来不论任何时候,打折都能很好的促进消费啊。 震惊之后,苏知州也高兴了起来,因为营业额高,那就代表着能收到的税也多。 大宋的商税其实挺复杂的,生产,运输,销售环节都有征税。 生产税一般是针对一些比较特殊的商品,比如茶、盐、酒、醋和矿产等,税率很高,例如矿产要交百分之二十。 运输税称之为过税,主要是路途中的关税和入城时的门税,这个税率一般都是百分之二。 而销售税一般分为三种,塌房税、门摊税、牙契税,合称为住税,正常都是百分之三的税率。 现在且不管其他两项,单单就住税,按百货店今天的营业额,就可以收到两千三百六十贯。 这要是一年下来,那不得六十万贯啊,泉州市舶司一年收的市舶税才一百多万贯呢。 当然,还是那句话,百货店今天的营业额可不是平均,基本不可能保持下去的,不过也够苏知州惊喜了,这住税的大头可是要留在泉州地方上的。 官员的政绩从哪里来? 若是想要出耀眼的政绩,当然是办大事啦,什么修城修楼修路改善市政提升教育等等,都是要花大钱的,税收多了,也就意味着钱这个先决条件解决了。 这下苏知州觉得今天自降身价,来给一个小店张目完全是很值得的。 几人正兴致高昂的议论着这惊人的营业额的时候,许三和匆匆的走了进来,“阿郎,赖御史那里有异常情况。” 大家都静了下来,林彻坐直身子正色道,“讲!” 许三和说,“我们的人发现,赖御史的随从们突然开始整理行装,应该是准备明天就走。” 林彻不由奇怪,“这赖御史不是这几天收礼收得正欢么?怎么舍得突然就走了?可是今天发生了什么,你详细讲来。” 其他人也感觉不对劲,原本他们预计这赖御史起码要三天后才会离开呢。 “这赖御史我们一直有人盯着,他从我们店离开之后,就直接回了驿馆,这之前都没有发现什么异常,倒是那个护送他们的禁军将领好几天没在驿馆,今天突然回去了,然后赖御史和这禁军将领去到了书房,两人在里面呆了挺长时间,之后,他的随从就开始整理行装了。” 听完许三和的话,苏知州皱眉道,“看来,问题出在这个禁军将领身上了。” 林彻也是这般想法,“这禁军将领为何这几天没有在驿馆,可有打探清楚?” 许三和面露惭愧,看来他之前也意识到了问题出在哪里,“阿郎,怪我们没把事情办仔细,我也察觉了是这个禁军将领的问题,然后才派人去打问了,原来这个禁军将领是泉州人,这次正好回家探亲,所以这几日都没有在驿馆,而且今天他回去的时候形色匆匆,脸上还能看出刚喝了许多酒的样子。” “泉州人?这人叫什么名字?” 苏知州旁边的梁师爷开口相问,因为他对泉州城中有点身份的人都略有所知。 “夏璟,这个将领名叫夏璟。” 还好,许三和补救的时候,总算尽量问得详细一些 梁师爷开始细细思索起来,而林彻似乎也觉得这个名字挺熟悉的。 小半晌之后,梁师爷眼前一亮,“我想起来了,这是左翼军夏家的小子,原来也是在左翼军厮混,好像是五年前调去临安殿前司了。” 原本林彻一直想不起来到底是在哪里听过,甚至以为是前世那个人和这同名,但是梁师爷一说左翼军,他便也想起来了,卧槽,原来是这小子,蒲寿庚投元的时候,左翼军的统领就是叫夏璟。 赵乐燕似乎发现了关键点,“以前在左翼军?那会不会是他和左翼军的人接触过了,知道了什么,然后告知了赖御史?” 赵居静点点头,“乐燕说的有道理,这次我们上奏朝廷时说的是左翼军水军是行动主力的,但是左翼军中的人当然知道真相是什么,如果是平时倒是没什么关系,但若是被赖御史抓住了这个把柄,我们就要有大麻烦了。” 苏知州的眉头皱的更紧了,因为他还不知道林彻已经有了处理赖御史的方案,所以认为如果赖御史真的知道了真相,若是说服贾似道,那真的能掀起很大的风浪。 第188章 .苏知州的危机(下) 大宋官场就是这样,许多事情放在台底下做,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谁的屁股下面都不干净。 但是如果政敌比较强势,就算是一点无关紧要的小事,甚至是一些莫须有的坊间谣言,也能被他们拿出来作为政争的导火索。 比如当年一代文宗欧阳修就遭遇过这样的事情。 当时他有一个毫无血缘关系的‘外甥女’张氏,还嫁给了他的堂侄,按当时的观念,欧阳修和她有着严格的伦理关系。 这个张氏却是个性情中人,可能比较向往爱情的甜美,于是和仆人私通了,给欧阳修的堂侄戴上了一顶绿油油的帽子,事发之后,在开封府审问她之时,不知道她出于什么样的动机,竟然供说曾经和欧阳修有过私情。 原本就引人眼球的风流韵事,还涉嫌乱 伦,于是舆论大哗,欧阳修只能百般辩解,最后确实也查无实据。 但事情并没就此结束,欧阳修的政敌找不到他的其他错处,便把这毫无根据的事情拿来攻击他,让朝廷把他贬到了滁州。 捷报掺假这事,在宋朝并不少见,因为都是文官领兵,所以奏捷之时免不了妙笔生花,添油加醋,以便利益最大化。 就说那贾似道,便很是精通此道,当年趁元军撤退的时候,杀伤了一百七十来个元兵,便被他吹成了‘空前绝后’的大捷,说元军是被他打退的,不但皇帝相信了他,满朝大臣也都信了。 甚至文天祥都信了,对比他后来抛弃大军逃跑的行为,很是一番感叹,“己未鄂州之战何勇也,鲁港之遁何哀也!” 其实是文天祥误解他了,他本就始终如一的无能懦弱,只是之前伪装得好罢了。 如今苏知州上奏捷报掺假这件事,和贾似道的假捷报比起来,真是小巫见大巫,起码战绩是实打实的。 只是偏偏被一心找茬的赖御史揪住了,他要是通过一手遮天的贾似道,很容易就给苏知州定个欺君之罪! 苏知州正是想到这点,于是忧心忡忡,难免在脸上流露了出来,不知道该怎么解决这个危机。 林彻心下叹了口气,原本是没打算让苏知州知道的,他是正经的朝廷官员,必然抵触刺杀之事。 如今看他惶恐的样子,不得不说了,“伯父莫忧,小侄不会让那赖御史回到临安的。” “这!?” 苏知州心中一惊,抬头望向林彻,却只看到他眼中的波澜不兴,全然没把杀官当回事。 林彻感受到知州眼神,还淡定的说道,“放心,他掀不起风浪的。” 苏知州此刻内心十分复杂,他本能的反对林彻这种做法,只是又觉得这或许是最好的解决办法了。于是思考了一番后,慢慢的点了点头,“那就按你的法子办吧,如今的朝堂,也实在无法用正常的手段了。” 国之将亡,妖孽丛生啊。 苏知州内心冒出这么一句话,既感慨于奸臣当道,又吃惊于林彻的剑走偏锋。 “前路漫漫,遇到荆棘,提刀砍了就是,何须浪费许多心神,张横渠说过,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小子不才,愿效仿先贤,为此身体力行,用手中之刀,劈出一个太平盛世!” 林彻这句稍显做作的话,其实是给苏知州一个说服自己内心的理由,也免得让他误会自己是个没有行事底线的人。 “当今之世道,已不是单单圣人教诲可以扭转的了,或许只有非常之人行非常之事方能挽天倾,补天裂。” 赵居静亦是出言为林彻背书,然苏知州还有些忐忑的内心开始沉静下来。 连赵家人对局势都非常不看好了,这世道或许真该变一变了,自己不应该再执着于维护旧秩序。 苏知州的心态慢慢开始有了变化,开始对未来有了考虑。 “好了,事情既然定下了,那就务必做得滴水不漏!”苏知州也不是扭捏的人。 林彻又说,“伯父,那些和夏璟接触过的左翼军将领,也该好好查一查,或许,军中的清洗可以从这些人开始,有了这个理由,或许能让蒲家不至于起疑心。” 苏知州点点头,“这帮吃里扒外的东西,留在军中迟早是个祸害,后面我会安排好的。” 如今陈啸坤已经接管了三将兵权,只要苏知州再使点手段,把统制官顾清暂时调开,要处理一些兵将并不难。 说完这事林彻,又对赵居静说,“静公,和您商量个事。” 赵居静看到苏知州有被彻底拉拢的迹象,心下正高兴着,“什么事,直接说就是了,还什么商量不商量的。” 林彻狡黠一笑,“静公,小子想借您孙女一用。” “哐当…” 赵居静被这句话惊动茶杯都没拿住,你小子毛都没长齐,竟然胆敢接我孙女去用!? 呸,不对,长齐了也不行,虽然老夫是挺看好你的,但是,我赵家的女儿是可以随便用的么?起码明媒正娶是要讲的吧! 赵居静没好气的说,“你此话何意!?” 林彻完全是故意的,就是想逗逗这老头子,这时嘿嘿一笑,“这个,赖御史要动身了,我自然也该跟上了,然后我还得去趟临安,解救我的启蒙先生……” “解救!?君直兄出了何事。”苏知州不由打断了林彻的说话。 林彻于是大略的解释了一番,苏知州喟然长叹,“这朝堂,难道真的容不下半个忠直之臣了么?!” “大宋已经病入膏肓了,而蒙古人正磨刀霍霍,根本不会给我们理清政治的时间,因此我才想另辟蹊径,避免我华夏故土沦为牧场。” 林彻表达了一下自己的想法,然后继续说道,“可能之后我还会继续北上,去一趟燕京,所以很长一段时间里,我林家的产业需要一个人主持大局。” “你的意思是,让乐燕来给你当家?” 赵居静这才明白林彻的意思,好你个坏小子,说话说一半想吓死我老人家啊。 林彻点点头,“是的,小子正是这个意思,不然您以为是啥?您老可是同意?” 呵,还我以为是啥,赵居静本来是打算不同意的,哼,得给这小子个教训。 不过看到自家孙女脸上的神情就知道,这女生外向啊,心怕是已经给林彻拐跑了。 只能没奈何,“我不同意有用么?” 第189章 .追‘赖’(上) 九月初八,泉州驿馆外,一些官员带着礼物前来拜访赖御史,却被告知,赖御史一大早就走了,回临安去了。 这些官员得知消息后,一脸懵逼加无比惶恐,这礼物没送上,岂不是要被这赖御史记恨上么,那还得了,以后少不得被整治了,官位保不保得住都难说了。 这御史,那么心急干嘛,难道赶着去给海龙王做女婿么,给我们下了拜帖,就不能多等几日么,你以为我们容易么,为了能凑点拿得出手的礼物,多花点时间也是正常啊。 这帮官员徘徊在驿馆门口,显得有些无措,心里便开始埋怨着赖御史,甚至开始暗暗祈祷,干脆就真的让这赖御史去龙宫做女婿吧,说不定还能省下这笔花销,不然,还得安排人送到临安去。 而此时的赖方,等到自己的官船出了海之后,总算松了一口气,显然不知道被他视为肥羊的官员如今正在默契地祝福他呢。 “御史,不必过于担心吧,那两家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对您不利的,他们又不敢真的造反。” 夏璟心中暗笑赖方的胆小,嘴上却一副安慰的样子。 赖御史对夏璟这话却不以为然,“凡事小心为上,君子不立危墙,这道理你一个武夫当然难懂了。” 夏璟被教训了,反而却一副献媚,点头哈腰道,“是,还是御史英明,末将粗鄙之人,没能领悟到其中深意。” “教你一个乖,当你开始谋算别人的时候,最好设想对方也同样在谋算你,这样才不会阴沟里翻船。” 这赖方倒是有点门道,深得未虑胜,先虑败的精髓啊,难怪能屹立朝堂这么多年。 夏璟露出一副朝闻道夕死可矣的神情,“末将真是福缘深厚,这才有幸得到御史的教诲啊,往后末将必定鞍前马后听从御史吩咐,方能一直恭听御史的金玉良言。” 赖方脸上浮现出满意的笑容,矜持道,“你很好,本官很看好你,只要跟着本官,高官厚禄少不了你的。” 对于夏璟来说,其他的都是屁话,只有这句才是他想听到的,脸上忍不住的喜笑颜开,“末将但凡能有寸进,都是依靠御史的提携,末将在此立誓,将来一定忠心追随御史,若有违逆,天打雷劈,死无葬身之地!” 这表忠之言,虽然赖御史听完之后并不会又多当真,不过还是心中舒畅,因为他高兴的是,终于有机会把手伸到军中了。 自己的师相贾似道为何能爬得这么快,一个是因为他姐姐是贵妃,另一个就是有领军的资历。 是不是真的能打胜仗没关系,只要让官家认为你能打胜仗就行了,自己也该向师相学学,不能总待在朝廷里,虽然监察御史是比较权重,但是品级实在太低了,油水也不怎么样啊。 看看泉州,一个土财主就几百上千万贯的家产,老子努力了这么多年也是十几万贯而已。 等这次回了临安,就把泉州上下都给掀翻了,到时候求师相放我外任,到泉州这金山银海里做上一任知州,也小小的弄上个几百万贯,那才美滋滋。 恩,到时候就给这个夏璟放到左翼军中,那地方上就完全是我说了算了,哈哈哈。 正在赖御史做着美梦的时候,他却没发觉身后远远的缀着三艘快船。 其中打头的船上,丁四海正立在船头,拿着单筒望远镜瞧了前方的大船好一会才放下。 “这千里镜真是神奇啊,隔着十来里,看过去也是清清楚楚啊,拿着这宝贝,给老子盯紧了。” 丁四海说完,把望远镜递给了负责瞭望的水手。 石三擦拭着手中的刀,“这个不算啥,阿郎神奇的本事多着呢,以后你慢慢就知道了。” 这说话的语气,仿佛石三自己跟随了林彻很久了似的。 “哈哈,没想到阿郎胆子比咱做海寇的时候还大啊,这堂堂的朝廷御史,也敢让我们去杀。” 丁四海其实知道石三的底子,算起来也不过比自己早两三个月投靠阿郎而已,不过他也不会去揭破石三的话。 “什么破御史,阿郎说那家伙是个贪官,那就肯定该杀,咱们可是替天行道。” 石三满意的看着手上的钢刀,这是林彻让人新送来的,光看这亮白的刀面,就知道比以前用的那些质量要好上很多了。 丁四海在甲板搜寻的一会,没看到窦智,“窦营副还在舱里睡觉?” 石三回道,“应该是,那些老兵估计这会也在蓄 精养锐,真是不得不佩服他们,这快行动了,一点都不紧张。” 这次行动,剑鱼营出动了三艘船,有丁四海统领,但是平湖营也派了一百个老兵,让窦智领着,以策万全,因为后续他们可能要跟随林彻继续北上。 之所以现在只是紧紧跟着而不马上行动,是为了避嫌,若是朝廷的官船在泉州海域出事,到时候免不了又会派人来调查。 因此林彻决定干脆出了福建海域再动手,减少一点事后的麻烦。 现在是顺风,帆船的航速大约是一个昼夜六百里的样子,而泉州到临安走海路的话大约是两千里,整个航程大概四五天就可以走完。 算起来明天晚上就到了两浙东路外海,那时候正好可以趁着夜晚动手。 此时,海面上也有三三两两的其他船只,这时正是南风季,因此大多都是往北而去。 所以赖御史船上的水手其实也发现了后面有船同向而行,却也没有觉得不正常,因此并没有去禀报赖御史。 这艘官船三千多料,贴着海岸线走的话其实还算平稳,但时间长了依然让赖御史感到有点晕船不适,便大多数时间都在船舱里躺着。 但在第二天下午的时候,海上的天气却起了变化,原本风和日丽开始变得乌云密布,瞬间提前进入了黑夜。 也不知道是气压变化还是做了噩梦,赖御史突然从床上惊醒过来,一身冷汗把衣袍都浸湿了。 第190章 .追‘赖’(中) 赖御史唤来侍女,伺候自己沐浴更衣,然后慢慢开始清醒了起来。 换好了衣服,他依然有种心神不宁的感觉,却想不到哪里有不对,索性推开舱门,经过一条走廊后,走上了甲板。 这才发觉乌云低沉,让人感觉压抑,于是忍不住的登上了楼仓顶上。 赖御史扶着女墙,往海面望去,也是黑沉沉一片,让人感觉整个天地就只剩下了自己这艘船一般。 咦? 不对,后面还有灯光,看起来也是在慢慢移动,应该也是夜行船吧。 但是内心的不安,却让赖御史变得多疑了起来,便让人去唤来了纲首。 纲首姓邓,隶属于浙江水军,有军职在身,但是品级不高,因为宋朝一向习惯役使军士,便调在这艘官船上当差。 听到御史传唤便急匆匆的来了,“不知御史唤小的有何吩咐。” 赖御史指着船后的方向,“我问你,那后头的灯光可是船只?” 邓纲首把手搭在额头上,往赖御史所指的方向眺望,片刻便收回了手,“回御史,确实是船只,应该是三艘。” 赖御史心头不安更加强烈,“去问一下水手,这三艘船是不是一直跟在我们后面。” 邓纲首看这赖御史板起了了脸,于是不敢丝毫怠慢,赶忙去寻了几个轮值瞭望的水手。 得到答案后马上给赖御史汇报,“御史,小的详细询问过了,最早是出海不久之后便有看见这三艘船了,时断时续的一直在咱们后面。” “为何不禀报!”赖御史语气严厉异常。 邓纲首被赖御史的样子吓到了,“御史,这海上有同行的船只实属正常,虽然这大海很宽广,但走船基本上都是固定的航线,而且咱们是官船,海寇遇见了也基本不会打我们的主意,这样一来,有些商船便有意无意的和咱们同行,这事算是很常见的情况,咱们南下的时候也是一样有的。” 赖御史听了这个解释,也稍稍放心了一点,或许真的是自己多心了吧。 于是对邓纲首的话不置可否,自顾自的再此望向那灯光,心中却盘恒起来,时间过去良久,那种令人窒息的不安感却越来越强烈。 “你给我马上去把夏璟找来!”最终赖御史还是下定了决心。 …… 风云突变的天气,让跟在后面的丁四海他们也面临两难。 这会丁四海、石三、窦智三人聚在一起商议着,对原本的计划是否要做出调整讨论起来。 “老丁,你常年在海上,以你的经验,这天气接下来会如何?” 窦智其实才是这次行动的主导,因此他需要准确的信息来做出最后的判断。 丁四海细细思索了一番,“按东南海域的经验来看,现在风向还没什么变化,因此,要不就是马上会下雨,要不就是等到了后半夜才会开始下雨,那就会是大暴雨了,那样我们都必须找地方停靠了。” “海哥,照你这样说来,我们其实最好就是现在动手么?”石三接口道。 丁四海看看窦智,发现他似乎还在权衡,“现在也不知道阿郎到哪里了,按着原计划,他应该在我们前头一百里左右的地方,我们如果提前动手的话,可没法通知到他啊。” 窦智闻言也点点头,“而且,现在的航线离海岸太近了,难免出什么意外,我认为还是按着原计划行动为好,反正阿郎在前面,我们也勿须担心我们把船跟丢了。” “我赞同,既然海哥说有可能后半夜才下雨,那我们还是有很大的机会顺利执行原计划的。” 石三也趋向于按原来的地段动手。 他话音刚落,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冲击的舱里,“目标船只突然熄灭了灯火!” 这个意外状况让三人腾身而起,出了船舱快步往船头走去。 窦智从瞭望员手中接过望远镜,努力向前方探视,半晌后,摇摇头,把望远镜递给了丁四海。 三人轮流看过后,都感到无奈,这会海面上一点光照都没有,对方熄灭的灯火,那就完全隐入了黑暗之中,即使望远镜也看不到半丝影子。 石三提议道,“要不,我们加速?” 窦智沉吟了一下,“可以适当的加速,还有,我们也把灯火全熄了,免得敌在暗,我在明。” “那样的话,岂不是让对方更加起疑了么?”丁四海说道。 窦智摆摆手,沉着道,“相比于跟丢来说,对方是不是起疑属于次要问题。” “是,我让人给其他两艘船传令。” 丁四海如今负担的就是大纲首的职责,便回到了楼仓安排去了。 没多久,三艘船的灯火也全都熄灭了,也只剩下领头船只的船尾还点着只有后面才看得到的灯火,作为其他两艘船的指引,以免自己人给跑散了。 就这样继续航行了半个时辰,还是没有发现前面船只的踪迹,窦智不由疑惑起来。 “老丁,按着航程,刚才我们经过的地方,岸上应该是温州吧。” 丁四海点头回道,“正是温州,窦营副,你可是觉得哪里不对劲?” “我在想,目标会不会熄灯以后,就往岸边去了,去了温州停泊。”窦智的眉毛不由的皱在了一起。 石三一向不擅长这些动心眼的事,便没有发表看法,只默默等着二人的决定。 丁四海闻言下意识的往西边海岸方向看去,当然啥也看不到,“那,我们该如何?回头去温州?” 窦智想了想,刚想说调头,突然感觉前面闪过了一声亮光,“等等,好像前面有光了。” 他再次拿过望远镜仔细望去,在那略微暗淡的灯火中,看出了船只的轮廓。 “老丁,你来看看,是不是目标。”窦智把望远镜递给了丁四海。 丁四海看了半晌,也不是太肯定,“从轮廓来看,和目标船符合,按理,应该是他们。” 窦智再问,“如今我们到了哪里了?” 丁四海回答,“现在无法参照景物,也无法使用牵星术,从我们的航行时间来算,差不多快要进入预定海域了。” 第191章 .追‘赖’(下) 听完丁四海的回答后,窦智在甲板上来回踱着步,权衡着最后的决策。 突然他停下了脚步,“老丁,我决定动手,现在我们提高到最高航速,追上去。” 他思考过后,认为不宜再拖下去了,以免再次出现什么意外,稍微提前一点点,也算是可以接受的。 于是,三艘船只把所有副帆及插花都升起张开,船速又提升了一截,依然保持着灯火熄灭状态,往前面的船只追了上去。 大概过了一个多时辰,赖御史的船似乎才察觉了有船只靠近,开始慌乱的升起副帆想要加速,但这个时候已经晚了。 他这艘是官船,更加侧重安全性,所以在航速上就稍微弱了一点,平时没什么关系,现在却成了致命伤。 剑鱼营的船到了这个时候,也重新点起了灯火,三条船成倒品字型犹如一个大钳子一般往官船压去。 这一番追逐又花了小半个时辰,丁四海这艘船终于和官船平行了,两船中间也就隔着五六丈。 “对面的!给老子听着,乖乖停船,便只劫财不伤命,不然,杀你们个鸡犬不留!” 石三拿着个喇叭对着右边的官船大喊,然后他身边一些兵士也跟着大喊,重复着石三的话语,恍惚间,他们似乎又回到了当海寇的那些日子。 丁四海不由失笑,喃喃道,“想不到,这么快就重操旧业了,真是世事无常啊。” 那官船听了,却马上有人回应,“诸位好汉,你们看清楚了,我们这可是官船啊,抢劫官船那可是等同造反啊,你们切莫自误,就此退去,两相安好!” 石三都被气笑了,又拿起喇叭,“入你娘,老子跟了你们两天的,还能不知道你们是官船么,别他娘废话,想活命就停船,不然等我们杀上去,就没那么好说话了。” 好半晌过去,那边也不回应,但是也没有停船的迹象,仿佛是再赌石三他们不敢硬攻一般。 石三没等到回应,也懒得多费口舌了,便望向窦智和丁四海。 窦智看到自己这边的另一艘船也已经在官船的右边了,便对丁四海说,“靠过去,跳帮!” 这次平湖营跟着窦智来的,都是宁家军的老兵,更擅长于陆战,所以跳帮这个业务,只能交给丁四海手下的那帮前海寇了。 官船那边,现在已经乱成了一锅粥,原本待在船舱里的一百多个禁军,也被惊动了,开始走上了甲板。 但是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副将夏璟,两个都头都傻眼了,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办,只好找到邓纲首。 邓纲首被两个都头一阵逼问,不得不实话实说,“差不多两个时辰前,赖御史和夏副将便离开了官船。” 原来,赖御史选择相信自己的感觉,便找来夏璟商量怎么摆脱危险。 其实夏璟也觉得赖御史小题大作了,不过他没有反对赖御史的胆子,只能赖御史怎么说,他就怎么做。 问过邓纲首后,赖御史知道离着海岸很近,岸上便是温州,原本他是打算让官船直接驶往温州的。 但是他转念又想到,如果有人想对他不利,那肯定就是林陈两家的人,如果直接让官船去了温州,那林陈两家很容易就知道了自己的行踪,后面恐怕还免不了追杀。 所以他决定让官船熄灭灯火,自己再利用船上带着的小木舟,悄悄的离开官船前往温州,然后改从陆路回到临安。 而且还命令邓纲首,等自己离开半个时辰后,再点燃灯火,用以吸引可能存在的敌人。 两个都头了解了事情的真相后,心里不由的把赖御史和夏璟的祖宗十八代都问候了一遍,然后对战还是降这个问题争执了起来。 还没等两个都头争出个输赢来,对方的两艘船都开始向官船靠过来了,二人只能放下争执,连同邓纲首开始准备防御,期待着对方的战斗力不行,可以靠着手下的一百来禁军和一百多水手将他们击退。 剑鱼营的船,熟门熟路的顺利靠上了官船,官船也开始了反击,几十个禁军对着逼近的船,拿着弓箭就是一通乱射,能不能射到人不管,先把气势打出来。 而平湖营的老兵们,娴熟的躲在盾牌后面,然后瞅准时机,也向官船射箭,而且射的还是火箭。 官船不是战船,这些禁军也不是水军,东海这里和南海比起来,也没有那么凶残的海寇,所以船上根本没有准备水战的武备。 一时间被火箭点燃了不少地方,还有几个胆敢把头露出船舷的禁军,被精准的射中了面门,倒在甲板上不停的抽蓄挣扎。 于是灭火的灭火,躲避的躲避,乱成了一团,任由两个都头死命呼喝,也无法恢复秩序。 趁这个时候,剑鱼营的兵士们便开始了跳帮表演。 这官船要比剑鱼营的船大一点,因此船舷要高差不多一丈,但这都不是问题,这帮前海寇们,依然借助桅杆的高度,攀着绳子就荡了上去。 和以前不同的是,他们还是赤着脚,但是身上却穿了轻便的皮甲,防不了捅刺,却还是可以降低劈砍的伤害。 禁军也有皮甲,有些还有铁甲,但是仓促间,没多少人来得及披甲,加上没有什么战斗欲望,马上被四五十个跳帮的兵士站稳了脚跟,控制了一部分的船舷位置。 于是剑鱼营船上的人开始把带着绳索的攀爬钩抛了上来,甚至把绳梯抛了上去,让跳帮的人固定好了后,放了下来。 两个都头发现自己这些手下的禁军根本不是敌人的对手,更别说那些船员水手了,竟然都没有怎么战斗,就被人轻易登上了船。 随着登船的敌人越来越多,两个都头也彻底放弃了幻想,命令手下弃械投降,以求得一条生路。 不到两刻钟,官船就被控制了,然后登船的石三从投降的邓纲首和两个都头口中得知赖御史竟然跑了,赶紧通知窦智。 窦智恼恨至极,正在想弥补之策的时候,瞭望手却发出警报。 第192章 .赖御史金蝉脱壳 “北方有不明船只靠近!” 瞭望手这一声大吼,让窦智暂时放下了赖御史漏网之事,立刻奔向船头,拿起望远镜向北方看去。 果然,不到十里的位置处,有三点星光冲着自己所在位置而来。 “警戒!”窦智虽然猜测是林彻来了,但是没有确认之前,还是不能大意。 然后还传令给另一艘在游弋的船只,让他们迎上去确认情况。 官船上也暂时停止的搜索,只把俘虏关押起来,然后开始按建制集合。 这时候,天空中的雨点已经落了有一阵子了,只是还不大,没有影响到刚才的作战。 那艘迎上去的船还没驶出多远,来船便响起了有节奏的号角声。 窦智放下了心,没错了,是林彻的船队。 过了好一会,林彻的船到了开始缓缓的降下了船帆,于是窦智立马放下一艘小船,自己乘坐着然后登上了林彻的船。 “郎君,赖御史没有在船上。” 窦智还没有等林彻开口,便抢先把重要的情况汇报了。 林彻一惊,“怎么回事?详细说来。” “大概两个多时辰之前,就在温州外海,赖御史的船只突然熄灯,于是我们也只好熄灯追赶,追到后,我们便立刻发起了攻击,进攻很顺利,没有费多大功夫就拿下了,但是船上不见赖御史的踪迹,拷问过俘虏后,才得知赖御史在熄灯后不久,便和夏璟带着七八个手下,利用小木舟离开了官船,说是要去温州,转陆路,郎君,我们得赶快上岸,到陆地上去拦截。” 窦智用最快的速度把情况交代了一遍。 林彻听完,立刻走到桌前,摊开一张地图,心中开始计算了起来。 “按着航线,当时官船离温州应该还有一百里左右,小木舟没有帆,只能靠划桨,我觉得他们不大可能直接去温州!我们应该还有补救的时间。” 林彻心中有了计较,“豆子哥,你们先在这里把官船处理掉,我带人自去拦截,你们完事后往温州外海集结,若是天气变得恶劣,那就找地方停泊。” 窦智见林彻有了主意,也不耽搁,便离开了林彻的船。 林彻传令下去,重新杨帆往南驶去。 “阿郎,等我们去到温州附近,起码得三个时辰过去了,加上之前的将近三个时辰,这么长时间,已经足够那个赖御史划到岸边了吧。” 宁小七不由疑惑林彻的决定,在他想来,最好的办法就是现在直接靠岸,然后在赖御史北上的路上设置拦截。 林彻却摇摇头,“我认为赖御史跟手下说要去温州转陆路,很可能是抛出来的假象,他如果到了温州以后,可以轻易的再找到一艘去临安的船,没必要花费更多时间去走陆路。” 宁小七依然还是不解,“就算是这样,等我们到了温州,他也该上岸了吧,且不说到时候我们如何找到他,就算找到了,难道我们要在陆地上动手么?” “我刚才看了地图,发现他离开官船的地方,离着温州,中间还隔着许多岛屿,他身边带着的人都是他的随从和夏璟的几个心腹军士,那就应该没有善于操舟的人。” 林彻目光炯炯的看着地图,然后手指点着温州外海那边岛屿,“那么,加上天气的变化,三个时辰之前,海上的风浪已经不小了,我认为他们在耗费了大量体力之后,一定会选择一座岛屿停靠!” “阿郎,您是说我们去搜寻这些岛屿?这里岛屿可不少啊,而且还有几个比较大的,上面肯定有渔民,他们如果找了渔船,那不是一样可以去温州么。” 宁小七也看着地图思索起来,这图是林彻从州衙借来官府的舆图后,再根据自己的记忆让人重新绘制的,虽然看起来有些走样,但是大致的方位距离还是可以判断出来的。 “所以就要赌老天给不给机会了,从时间上来算,这个时候,或许他们才上岛,但是天气渐渐变得恶劣起来,或许,这种天气,并没有渔船愿意出海呢。” 仿佛响应林彻的话语,他刚说完,一道长长的闪电在夜空中蛇舞起来,然后天空就响起了一声炸雷。 林彻笑了起来,今天老天爷倒是挺给面子的啊。 不然,林彻真的只能到温州去搜索赖御史的踪迹了,那可就希望渺茫了。 虽然雨越下越大,但是对林彻他们的大船暂时还没有太大的影响,反而是风向起了变化,又东南风变成了东北风,让林彻这三艘船的航速加快了不少,而且也不再需要靠走之字型路线来往南了。 于是,林彻比原先预计的时间,要早了半个时辰到达了温州沿岸,这时候天已经微亮,风雨也暂停了下来。 林彻不得不感慨自己的运气,这老天今天挺配合自己的。 然后,按着林彻的布置,另外两艘船开始在这里海岸只有十里的地方巡弋起来,而林彻自己这艘则在离海岸不到两里的位置放下了锚碇,开始了守株待兔。 话说那赖御史,发觉自己的船后一直跟着三艘船,让他非常不安,于是便让人找来了夏璟。 然后二人带着最亲近的身边人,登上了小木舟,离开了官船。 小木舟有三对船桨,便安排了六个手下开始划船,还好赖御史让邓纲首给他找了个老水手掌舵,不然一样要抓瞎。 可是当时的天色实在太黑,加上那个水手也并不熟悉这片海域,所以一不小心还走错了方向。 等发现的时候,时间已经浪费了一个时辰了。 调整好方向之后,才再次向温州方向划去,可一个多时辰之后,因为那几个划桨的手下,以前从来没有划过船,不懂得怎么合理使用力气,这时候都已经精疲力竭了。 没办法之下,换了几个人之后,赖御史和夏璟也不得不亲自上了,必须尽快找到地方靠岸,不然这越来月恶劣的天气,随时会把一船的人都带到海底龙宫去。 第193章 .林郎君黄雀在后 赖御史这样四体不勤的读书人,从来也没干过体力活,划桨这种又费力又需要技巧的事,即使他费劲全力去做了,也只是打了个酱油。 还好,在他也精疲力尽的时候,总算看到了希望,一座岛屿的轮廓朦胧地出现在他们的视线里。 于是也不再管什么要去温州,直接朝着那个岛屿拼命划去。 上岛之后,发现居然有个渔港,于是赖御史顿感天无绝人之路,费了好一番功夫才找到岛上的村正。 被人半夜里从被窝里拉出来的村正,一脸愤恨,正想破口大骂,却被赖御史的官服吓得赶忙闭了嘴。 再加上几个穿着甲衣的禁军军士,唬得村正以为自己和张寡妇通奸之事败露了,不由开始瑟瑟发抖瘫坐在地上。 赖御史见着村正吓成这幅摸样,也是满心不解,难道老子长得很吓人? 于是上前踹了一脚,“本官乃是朝廷监察御史!” 村正听完,又怕又愣,朝廷现在这么严格了么,通奸而已,犯得着动用御史!? “我招我招,都是那张寡妇勾引我的!” 赖御史听了这村正没头没脑的话,不由哭笑不得,“闭嘴,本官哪有闲工夫管你那胯下二两烂肉之事,本官现在有紧急公务,需要征调一艘渔船前往温州。” 这话刚说完,天空就响起了巨雷。 村正见是自己误会了,原来这御史不是来抓自己的啊,这才把吓散了的魂魄捡了回来,但是听到要征调渔船,又不由垮下了脸,“上官,征调渔船不难,可这时候的天气,实在不适合出海啊。” 赖御史竖起眉毛,“本官不管那么多,反正你马上去征调!” 村正苦着脸,“上官,您看外面此时风大雨大,我们这里的渔船又破又小,这时候出海,说不定一个大浪就能把渔船掀翻了,那些渔民命贱可以暂且不管,但是上官您的安危,却是轻忽不得啊。” “这?”赖御史开始犹豫了起来。 夏璟本就觉得赖御史是瞎折腾,划了半天的船,他也是感到浑身酸软,便也开口劝道,“御史,咱们也无须急这一时,现在的天气出海确实过于危险了,您不也说过君子不立危墙么,何不如稍微休息一会,等天气好了,咱们再赶往温州也不迟啊。” 思来想去,赖御史也不愿意拿自己的小命去赌,便也点点头,“那好吧,村正,你家有什么好吃食,去拿来给我们垫垫肚子,本官腹中甚饥。” 村正心中骂娘,直叹流年不利,更怪自己多嘴,不该劝阻的,管他死不死,现在好了,原本就不厚实的家底,又要雪上加霜了。 村正把自家婆娘赶着去做饭,清蒸海货,咸鱼干,糙米饭,还有点咸菜,和内陆人家相比,也算有一点好处,就是盐管够。 虽然都是些粗陋的吃食,但是饿得很了的赖御史却吃得甚是香甜,个别说其他人了。 一共十个人,把村正家的存货一扫而空,让村正的婆娘整整忙活了两个时辰,才让这些人吃饱。 村正的脸已经比那锅底还黑,却敢怒不敢言,只期盼把这些仿佛刚从牢里面放出来的人早早送走。 赖御史吃饱后,还小憩了一会,便被村正叫醒了,“上官,大喜啊,天色已经亮了,风雨也停了。” 村正现在可能比赖御史都更急着让他快快去往温州,于是天一亮就来通知赖御史。 “船找好了么?”赖御史揉着眼睛,依然没有睡够。 “上官,不瞒您说,这里最好的船就是小的家的了,待会让小的家里的几个小崽子驾船,将你送到温州,大概也就两个时辰的路程。” 村正这时候,为了把赖御史送走,不惜主动把自己的渔船贡献出来了,其实他不拿出来也不行,因为到了渔港上一看,他家的船明显比其他船更大更好,这也是他昨天为何要劝阻赖御史的原因。 上船的时候,赖御史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把村正也叫上了船,要他陪着往温州走一趟。 胳膊拧不过大腿,村正当然从心,只好跟着走一趟了。 这渔船大概也就不到三丈长,只有一根桅杆,船身看起来也是颇为老旧了,确实可能一阵浪就把这船摇散了架。 不过赖御史也没得选,只能将就,就是那船舱里的鱼腥味实在过于浓重,他怎么都忍受不了,只好在甲板上待着。 走了一个多时辰后,总算看到海岸线了,可还没等赖御史感到高兴,他就看到有一艘大船冲着他们过来了。 一种危机感立刻包裹住了赖御史的全身,他立刻大声呼喊起来,“快转舵,赶紧走!” 只是这时候怎么可能走得了呢,这小渔船就算放开了跑,也跑不过那两千料的五桅快船啊。 原来,这时候海面上也能见到其他渔船的身影了,但别人都是往外走的,这艘却单单往岸边去,本就比较显眼,再加上甲板上的赖御史一身官袍,便早早被有望远镜的瞭望手锁定了。 船舱中的夏璟,听到赖御史的呼喊,便来到了甲板上。 赖御史见到夏璟,连忙大喝,“夏璟,速速让你的人出来防备,敌人来了!” 一阵慌乱之后,夏璟加上他手下的五名禁军都抽刀站在甲板上,愣愣的望着越来越近的大船,犹如一座大山再往脸上压,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去防御。 赖御史也变得歇斯底里,对村正不停的呼喊,企图让他能够带自己逃出生天。 村正和他三个儿子手忙脚乱,也拼命扭转着船舵,想要改变行驶方向,以躲开来船的路线。 那船来势汹汹,直接就对着渔船撞了过来,轻轻一蹭,渔船还没有等翻覆过去,便散成了一块块的木板。 渔船上所有的人都落进了海里,那船过去之后才慢慢减速,兜了一个圈子又回来了,开始把海面上挣扎的人往船上捞。 等确认所有的人都被打捞起来后,大船才慢悠悠的离开,只留下海面上一大片残破的木板。 第194章 .落网 会和之后,林彻带着人,登上了撞沉渔船的这条船。 听完事情经过后,便吩咐许三和去见那几个被殃及池鱼的渔民,至于赖御史和夏璟,等到了外海再处置。 村正和他三个儿子被捞起来后,被问明了身份,便关在了一个小舱房里,还给他们送上及干爽的衣物和一些吃食。 这让村正有些摸不着头脑了,要说这些人是好人吧,无端端的撞自家的渔船干嘛。 但如果是坏人吧,也没见他们为难自己父子几人,说话也挺和气的,虽然关在船舱里,却还给了衣服和吃食。 许三和推开舱门走进去的时候,父子四人换好了新衣服,吃得正欢呢。 看到人进来了,村正倒是停下来了,他三个儿子还吃着呢。 许三和按着林彻的吩咐,和颜悦色的说道,“没关系,你们可以边吃,我就随便问几个问题。” “哦,那官人您问。”村正见来人态度和悦,心中顿时踏实起来。 “我先表明一下身份,我是大宋皇城司行走,这是我的腰牌。” 许三和拿出一面铜牌,稍稍在村正面前晃了一下,便收了起来。 村正压根没看清楚,只知道上面的图案花纹都很高大上的样子,便相信了。 其实那铜牌只是林彻在做贵宾牌的时候,随带也给自己的属下也都做了一面,暂时没多大作用,就是给他们玩的。 至于话术和招式都是林彻教的,不然许三和哪会知道这些坑蒙拐骗的东西。 许三和就招式凑效,便继续开口,“今日你们船上那些人,你是什么时候认识的!?” 村正连忙解释,“回上官,小的原本并不认识他们啊,昨晚他们突然来我家,把我从船上拉出来,就让我去征调渔船,说是要去温州公干,我看他们穿着官服和甲衣,便听了他们的。” “哦?你是什么身份?为何他们会找你征调渔船?”许三和演得和专业的样子。 “小的是洞头岛上的村正,上官,难道他们不是官府的人么?” 村正很好奇,难道昨天那些人是犯了事在逃跑么? 许三和一本正经,“他们是鞑子派来的细作,你是不是连他们的印信都没看过?你见过朝廷的官员连自己的车船都没有的?” 村正恍然大悟,“我就说嘛,朝廷的官人怎么看得上我家那些粗陋的吃食呢,那吃得那么多,把我家一个月的口粮全都吃光了,原来是鞑子的细作。” 许三和故意吓唬他们,“好了,今天你们也就是碰到了我,不然你们全家都得下大狱,通敌叛国的罪名可是要满门抄斩的!” 果然,一听这话,村正三个儿子都吓得停下了吃东西的嘴,村正更是拜倒在地,“上官,小的真的不知道他们是细作啊,小的要是知道,早就想办法把他们丢到海里去喂鱼了。” “既然你们不是细作的同伙,那就饶恕你们一回,不过,细作在温州城内可能还有同伙,甚至有些藏在官府内部,以后说不定会来需找这些细作,你要记住,无论什么人问你,你一家千万要说没见过这些人,明白了没?” 这才是许三和真正要说的话,谁让林彻不想滥杀无辜呢,只好用这种法子让这一家人闭嘴了。 村正听完立马拜谢起来,“上官放心,小的一定守口如瓶,就连上官小的也没见过。” “很好,看来你真是个聪明人,还有,我们办案的时候把你家的船撞了,按理应该赔给你的。” “不敢不敢,那条烂船不值钱,算是为朝廷锄奸做贡献了。” “不行啊,朝廷有规矩的,我们皇城司更是重规矩,这样吧,这里有二十两银子,应该够了吧” “这,够当然是够,可,嗐,那小的就收下了,不能让上官坏了规矩不是。” 按说,村正家的船如果是新的,那至少值个一两百贯,但村正自己也是花了十贯钱买来的二手货,都用了五六年了,所以没了也不是很心疼,如今竟然意外得到了二十两银子的补偿,实在是赚大了。 这下,本着财不露白的教训,这家人就更不会把事情乱说出去了,也算是加了一道保险吧。 然后在经过洞头岛的时候,给了这家人一艘小木船,让他们回岛去了。 等到了外海,恰巧碰到了丁四海他们三艘船在那游弋,于是双方会和在一起,偏离航线,往深海方向慢慢走着,因为林彻要把赖御史处理掉。 林彻看离开航线足够远了,便让人把赖方和夏璟二人带到了甲板上。 赖方从落水又被捞起来那刻,便知道大祸临头了,被单独关在舱房里的时候,就一直冥思苦想求生之策。 被提出来的时候,还有些庆幸,既然不是直接杀了自己,那说不定真的能谋到一条生路呢。 他脑子拼命的转动着,但是押解他的人把他带到后,随手那么一推,可怜他双手正背绑着,无法保持平衡,便往那甲板上一倒,摔了一个结实。 他正挣扎着想爬起来的时候,一双比较小号的鞋出现在他眼前。 “赖方是么?” 清脆的童声,在赖方头上响起。 在林彻的示意下,马上有人把赖方扶了起来。 只是林彻又觉得要抬头和他说话有点累,便又使了个颜色,手下立马会意,便往赖方的膝盖窝踹出一脚。 赖方便又噗通一下跪下了。 赖方心头大恨,脸上却拼命挤出笑容,“您就是林家郎君吧,久闻大名,幸会幸会。” “呵呵,见到我,是不是有点意外,不过我想,你应该没少设想和我见面的这一刻吧,只是,和你的设想相反的是,跪在地上的是你而不是我。” 林彻看着赖方和赖广有八分相似的面容,戏谑的调侃着。 “没有没有,绝对没有,本官对郎君从未有过恶意啊,我离开泉州之前,还在您家百货店买过不少东西呢。” 赖方这个时候当然是抵死不认了,认了就完全是死路一条了。 第195章 .狗咬狗 “呵呵,是么,那我听听夏副将怎么说。” 林彻对赖方说的不置可否,然后径直走到夏璟面前。 夏璟机灵的很,都不用人踹,自己便主动的跪倒在地。 林彻玩味的看着夏璟,“其实我一向都不喜欢别人跪我的。” 夏璟脸上不由一阵青一阵红,跪着不是,起来又不是,那表情像是便秘了一般。 “算了,你跪都跪了,那就这样吧,现在,赖御史说的话你也听见了,你有什么想说的么?说之前,想清楚哦,若是我不满意的话,你知道后果的。” 林彻看着这个将来的汉奸,心里说不上是什么感觉,真的想不通,身为一个汉人,怎么会成为异族的刽子手,对自己的同族举起屠刀呢! 夏璟听完林彻的话,知道自己到了命运选择的重要关头,便毫不犹豫的说道,“禀告郎君,那赖方说谎,他本就是个贪得无厌的狗官,这次到泉州,原本就是为了陷害郎君的,只是没想到泉州地方都是忠直之士,所以他的诡计落空,但是他贼心不死,在泉州四处收罗林家和陈家的消息,更是让我去买通左翼军的将领,让他们作伪证,等他回来临安之后,就给林陈两家罗织一个谋反的大罪!让朝廷诛你们九族,然后他就可以把你们两家的家产都占为己有。小人说的句句属实,那伪证的证词都还在赖方的怀里。” 虽然夏璟反水是在林彻的意料之中,但是他把赖方卖的如此彻底,倒是出乎林彻的意料。 那边赖方一听夏璟这样说,气得七窍生烟,忍不住破口大骂,“夏璟你个卑鄙小人,竟然陷害本官,你别忘了,前几天你还对天发誓,若是背叛于我,便天打雷劈,死无葬身之地!” 林彻见二人互咬了起来,也不急着出声,一副看你们表演的神情。 夏璟果然立马怼了回去,“哼,我夏璟历代忠良,怎么能自甘堕落,随你做那伤天害理之事呢,我之前不过是忍辱负重,以待日后有机会就把你的真面目公之于众,郎君,您一定要理解我这番苦心啊。” 林彻看着夏璟这铁骨铮铮的样子,如不是知晓他将来的作为,怕是都会有那么一点相信他了。 “宁蓝,去赖方身上搜搜。” 林彻反而对那份证词比较感兴趣,上面那些名字正好可以作为左翼军的第一批清洗对象。 宁小七稍作搜检,便从赖方身上找出一个八宝袋,里面装着印信,银票,官牒,还有一叠文书。 这八宝袋也不知道什么材料做的,竟然防水性能极好,赖方落水之后,这里面的东西都还保持着干爽,一点水迹都没有。 林彻取过那叠文书翻看了一番,果然是七八个将领的签字,便不再多看,交给宁蓝收了起来。 然后再次看着赖方那如死灰一般的脸色,“赖御史,你还有什么要说的么?” 赖方依然做着最后的挣扎,“那个不是我让夏璟去做的,是他自己,他想谋取左翼军统领的职位,便想把陈啸坤拉下马,所以才买通那些将领的,然后又蛊惑与我,本官只是一时不查,上了他的恶当。” 林彻抬头看看已经放晴的天空,喃喃道,“今天真是个好日子啊,应该比较适合杀人吧。” 然后又低头冷冷的看着赖方,“如果我是你,这会就不会说那么多废话,说几句临终遗言也好,虽然没什么卵用,但仪式感还是要有的嘛。” 赖方看到眼前这小娃娃根本不为自己的言语所动,他此刻话中的意思,就是自己必死无疑了,“林家郎君,本官乃是朝廷命官,监察御史,你如果杀了我,难道就不怕朝廷追究么!?杀官可是等同于造反啊。” 林彻呵呵一笑,“造反又如何,你不都说了我要谋反么,你说得没错啊,哈哈哈哈。” 赖方这下傻眼了,我他娘的那是想陷害你们而已,没想到还真撞到了。 “林郎君,小的世代武卫,战阵之道也是精通得很啊,小的愿意跟随郎君,开疆拓土,帮你打江山,开创新朝。” 夏璟这厮,听到林彻说要造反,不但没有一点维护赵宋王朝的意思,还积极表明自己的价值,以后如何先不说,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而且,如果林彻真的有那个实力造反,夏璟说不定也会真心实意的投靠,以求谋一个从龙之功,为自己赚一个泼天富贵。 赖方也仿佛受到了启发,“郎君,小生也可以为郎君做内应啊,小生为官多年,知道朝中不少机密要事,而且还掌握了很多朝廷官员的把柄,可以让他们为您所用啊,小生能起到的作用,可比一个武夫重大得多呢。” 林彻沉默下来,似乎在思考着利弊。 其实说起来,有一个赖方这种位置的内应,确实好处很多,林彻也并不缺乏控制他的手段,而夏璟这个人,完全就是哪种有奶便是娘的主,谁能给他好处,他就为谁做事,似乎也属于可以利用的人。 这时候,赖方和夏璟都用着希翼的目光盯着这个能一言决定自己生死的小娃娃。 林彻缓缓开口,“你们说的似乎很有道理,有你们的投靠,确实能帮我做点事,不过……” 随着林彻的话语,赖方和夏璟二人眼中的希望之光越来越亮,却被‘不过’两个字惊得心肝直颤。 所谓希望越大,失望越大,林彻下面的话让二人的心脏彻底沉入深渊,“不过,我看到你们就觉得恶心,还是送你们去超生吧。有缘的话,来世见哦。” 赖方坐了一趟过山车,精神完全崩溃了,歇斯底里的开始嚎叫。 虎子觉得过于刺耳,于是走上前狠狠甩了赖方两个耳光。 就虎子那手劲,哪是一般人受得了的啊,赖方立刻肿得跟个猪头一样,若不是口中喷出带着牙齿的鲜血,倒是和赖广有了九分相似了。 反而是夏璟一个武人,如今却软倒在地,连大骂林彻的勇气都没有了。 第196章 .宣判 虎子不怀好意的目光在赖御史和夏副将二人身上巡梭,“阿郎,该怎么处理这两个人呢?” 林彻摩挲着下巴,很认真的想了想,“我记得我好像说过,要送赖御史一架土飞机的,嗯,我是讲信用的,说了就要做到,至于夏璟嘛,他不是发过誓么,我又是个乐于助人的好人,那就成全他好了。” 随后林彻便对着虎子吩咐了几句,虎子便兴冲冲的去准备了。 没过多久,虎子便回来了,后面跟着几个人,抬着一个大木盆。 赖御史被绑成了一个粽子,让他连挣扎都做不到了,然后又被放进了木盆里。 接着,这个木盆被吊在了船舷边上,盆里的赖方这时候害怕极了,因为他根本不知道接下自己将遭受什么。 赖方和夏璟的那些个手下,也被押上了甲板,这是让他们观刑,以儆效尤。 林彻走到船舷边,看着木盆里赖方那绝望而恐惧的眼睛,“赖御史,你是不是很好奇你的堂兄弟是怎么死的,恩,待会你就知道了。” 这时候林彻突然玩性大起,很想玩一把角色扮演,便清清喉咙,“经海上法庭缜密的审理,被告人赖方,犯有贪污受贿罪,栽赃陷害罪,妨害司法公正罪,结党营私罪,敲诈勒索罪,教唆他人抢夺民财罪,渎职罪,案情清晰,证据确凿,现本庭宣判,罪名成立,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赖方死刑,立即执行!并剥夺政治权利终生!” 林彻突然玩这么一出,说法的方式奇奇怪怪的,在场所有人都是一脸懵逼,这说的是啥啊? “发什么呆,行刑啊。” 林彻没好气的轻轻踹了虎子一脚,刚才硬要抢着做执行人,这会却在发愣。 “哦,哦,我还在琢磨阿郎刚才那番话呢,这就行刑,这就行刑。” 虎子拿着一个火折子,点燃了引线,然后大喊了一声,“点燃了,快点把他放下去。” 快速的把木盆坠到海面上了之后,虎子一刀砍断了绳索,于是相对于船只,这个海面上的木盆开始往后面漂。 木盆里躺着的赖方,死死的盯着那嗤嗤燃烧的火星,眼看着引线越来越短,却根本无法阻止,这种眼睁睁看着死亡一步一步逼近却又无能为力的恐惧,让他彻底癫狂了。 站在船尾的林彻,看着木盆已经漂出了七八十丈,口中喃喃道,“时间应该差不多了吧,怎么还没动静呢,不会是引线被浇灭了吧。” 他话音刚落,众人便看见木盆化作一团火光,然后一声震天骇地的雷鸣将海面荡起了一圈一圈的波涛,隐约中,人们似乎看见有个人体从亮光中飞起,然后在空中散开,化作碎片掉落在海里。 虎子哈哈大笑起来,总算如愿以偿,亲手放了一个大炮仗,顿时感觉畅快无比。 其他人却是一脸骇然,目瞪口呆,特别是赖方和夏璟那那帮手下,这场景或许会成为他们一辈子的噩梦。 连躺在地上装死鱼的夏璟也被这声巨响,吓得全身一个激灵,然后身体就开始不受控制的颤抖了起来。 “虎子,你个败家子,你这是放了多少火药,难道不要钱么!?” 这动静大大超出了林彻的预想,明显不是一斤火药可以弄出来的。 虎子一脸无辜,“阿郎,俺问你放多少,你自己伸了一个指头,那不就是十斤的意思么?” 林彻被噎得无言以对,只能放弃和虎子掰扯,娘的,还好自己为了安全起见,特意吩咐用了最长的引线,不然怕是要被这爆炸波及了。 林彻拍拍手,“好了,赖大御史已经坐着土飞机上天了,现在轮到夏副将了,虎子,去抓几只鸡来。” 要说宋人就是这个时代最聪明的人,海船上养猪养鸡这些都是常规操作,种菜都不算稀奇。 在等待虎子去抓鸡的时间里,林彻拿着望远镜在海面上搜寻起来。 这个时代海里的鲨鱼还是很多的,人类暂时还没有开始对它们进行捕猎。 所以林彻现在所处的海域,有很大的几率会有鲨鱼群的存在。 但是林彻看了半天,也没看出有啥迹象,便放下了望远镜,并且让船队开始减速,在海面上兜起了圈子。 鸡被抓来了,按着林彻的吩咐,虎子在鸡身上割出了伤口,然后一只一只的丢到海里面。 这些受伤的鸡立刻在海面上扑腾了起来,可能它们这辈子都没有想过,有一天它们竟然需要游泳。 林彻再次拿去望远镜,关注起了这些努力练习着游泳的鸡,“宝贝们,快出来,今天给你们加餐啰。” 据说鲨鱼的嗅觉非常灵敏,甚至可以闻到几公里之外的血腥味,今天林彻就想做一个科学实验,来验证一下。 没让林彻多等,一刻多钟之后,海面上开始有了动静,一面面的三角形鱼鳍剪开水面,向那些还在扑腾挣扎的鸡直扑而去。 一只公鸡,似乎感受的到危险临近,竟然猛地从海面上飞了起来,这一惊人之举简直可以称为公鸡中的战斗机了。 可惜,它终究是一只鸡,在海面上空飞翔了不过一丈多远便开始下落了。 就在这时,一头灰色的鲨鱼破开水面,从海中腾跃而出,张开血盆大嘴,露出瘆人的锋利巨齿,精准的把这只创造了奇迹的大公鸡吞入口中,然后又落回海中,溅起一大篷水花。 林彻看到这一幕也是感到新奇,前世也只不过是在荧幕上见过而已,如今却是亲眼目睹,那冲击力相差好几个档次呢。 这下刑场准备好了,那就开始行刑了。 特意让人把软瘫的夏璟架了起来,把他拖到船舷边,亲眼看看鲨鱼的扑食场景。 然后林彻又开始演起了法官,“经本庭审理,被告人夏璟,犯有窃密罪,陷害罪,以不正当手段谋取官职罪,结党营私罪,最终要的是未来将犯有汉奸罪!案情清晰,证据确凿,本庭宣判,罪名成立,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并剥夺政治权利终生!” 夏璟却恍若未闻,就连虎子拿着小刀在他颤抖的身上割出小伤口,他也好像没有感觉一样。 林彻懒得管夏璟现在是什么感受,挥挥手,让人把夏璟身上的绳子解开,然后两个人抬着他走到船舷边,把他抛进了海里。 落海以后,也不知道是被冰冷的海水刺激了,还是求生的本能,夏璟便开始剧烈的挣扎起来,开始漫无目的的游了起来。 刚才的几只鸡,只不过让少数几头鲨鱼吃了口点心,如今它们发现又有了新鲜美食,便争先恐后的从四面八方冲着夏璟游去。 林彻拿着望远镜,冷冷的看着夏璟被一群鲨鱼撕咬争抢,“汉奸,每一个都不得好死!” 第197章 .初入临安 处理完赖方和夏璟二人后,林彻把所有俘虏都装到了一艘船上。 对于这些人,最多只是打工人而已,林彻也没想大开杀戒,便把他们运回平湖岛去,让他们参加积极健康的劳动改造,若是表现良好,也是可以给予重新做人的机会的。 还有那份证词,也让人带回泉州去,交给苏知州,他自然会处理好那帮二五仔。 然后就剩了五艘船,重新回到航线上,想临安进发。 一路顺风顺水,风平浪静,两天后,便到达了杭州湾。 林彻经过考虑后决定只乘一艘船继续前往临安,而另外四艘便找个小岛停泊就是了。 自从临安建都以后,原本的杭州市舶司便撤销了,如今海贸交易大都在临近的明州,而且钱塘江也不适合载重的大型海船进入。 九月十四的上午,林彻进入钱塘江没多久,便到到了侯潮门外不远处的浙江渡,然后把船停泊在了这里。 然后林彻只带着宁小七,虎子,许三和以及时子修这一伍的五个少年,从侯潮门进入了临安城。 这临安城,夹在西湖和钱塘江中间,大致是一个南北长,东西窄的长方形,后来又因为人口的增多,便在靠近钱塘江方向东城墙外,从开新门往北的外面增建了一个外城,倒使得临安城的形状变得有点像一把菜刀。 与华夏历朝历代的都城都迥异的是,临安的皇城不在城池的北部,而是南边的凤凰山,就是在菜刀的刀柄位置。 从侯潮门进去后不远就可以看到皇城的城墙了,林彻不想引人注意,便没往那边走。 还好侯潮门靠近渡口,向来都有很多人从这里入城,街边就有不少车马行,于是林彻便去雇了一架马车。 这个马车倒是有点意思,车厢竟然是敞篷的,而且很宽敞,作为就设在车厢两边,九个人坐上去一点都不挤,中间还有许多地方可以放置行李。 拉车的其实也不是马,也是两头大青骡,车夫是个三十多岁的汉子,看起来很健硕,衣着也比较干净体面,看来临安城里的市民生活水平还是蛮不错的。 “客官,要去哪?” 林彻他们上车后,车夫便开口问道,语调中带着吴侬软语和中原官话混合而成的特有味道。 “我想在御史台比较近的地方找家客栈。” 这次来临安,主要是为了搭救谢枋得,自然得找个近的地方落脚了。 车夫挥动鞭子,启动了马车,“客官是第一次来临安吧。” “是啊,前来拜访老师。”林彻说得也是实话。 “御史台挨着秘书省,那边带客官去太平坊吧,那里挨着中瓦子和后市街,算是一处热闹所在,也比较嘈杂就是。而且临安府衙和府学离得也近,就是那里房价不低。” 车夫倒也是个热心人,看林彻还是孩童,或许比较喜欢热闹的地方,便说了个地方,介绍起来也把优劣都讲清楚了。 林彻想了想,大隐隐于市,热闹点的地方也好,“那便麻烦大叔了。” “小郎君客气了。” 车夫很快把车赶上了御街。 这御街便是临安城里贯通南北的主交通路线了,从皇城的和宁门往北,一直到城北的万岁桥处才往左拐,大概就是十里的样子。 这车夫也和林彻前世的的哥一样,都比较健谈,应该是看林彻等人都是第一次来临安,便沿路介绍这御街两边比较重要的所在。 从皇城出来,便是仁孝坊,这里住的都是一些朝中重臣,贾似道的府邸也在这里面。 这接下来便是朝廷的中枢重要衙门,六部三省太庙五府都并排着安置在这最靠近皇城的地方。 过了这些衙署后,便是保民坊和清河坊,然后就到了太平坊了。 车夫听林彻说不在意价格,只要环境好,最好能有单门独院,于是便带着他们到了一家名叫来悦居的客栈。 看着店招,林彻不由失笑,别人住的都是悦来客栈,自己倒是特别一点,找了个来悦客栈。 这家客栈占地面积还挺不小的,能在临安城这黄金地带开这么大的客栈,恐怕这东家也不是一般人啊。 这么大的店,自然有车马场,车夫便直接把车赶了进去。 下了车,虎子付了车钱,另外还按着林彻的意思,多给了车夫一贯钱交子做赏钱。 车夫连声道谢,“谢小郎君赏赐,这可抵得过我七八天的工钱了。” 看来临安的工薪水平比泉州要高不少呢,这车夫一个月得有四五贯的收入。 “大叔莫要客气,我见大叔对临安甚是熟悉,想让你这些日子专门为我赶车可行?” 林彻也是临时动了心思,不然在这临安,自己人生地不熟的,出行便是一件麻烦事。 “这个……”车夫有些意动,毕竟林彻出手挺阔绰的。 “大叔可是有什么难处?”林彻看出了车夫的犹豫。 车夫想了想,然后坦然道,“我倒是愿意为小郎君效劳,只是车行的东家怕是不乐意给我这么久的假。” 原来是这样啊,这都是小问题,用钱便轻易解决了,于是林彻便道,“大叔,我暂时不知道会在临安停留多久,便先按一个月安排吧,我给你二十贯工钱,另外再给你十贯,你交给东家,我想他应该是乐意的。” 林彻向虎子示意的一下,虎子再次点出三十贯交子,直接塞给了车夫。 车夫看着手里的交子,有些发懵,这是他人生中第一次见有人这么对自己一个车夫这么砸钱的。 车夫咂咂嘴,“既然小郎君这么看重,那叶成便为郎君效劳一个月。” “行,那你先回车行,然后在回家里安置一下,明日再过来,往后这些日子,你便随着我们住在一起,我可能随时要用车,至于马车的话,我打算自己购置。” 林彻这次来临安,带了不少银钱,而交子带得就更多了,他对这玩意天然的不信任,万一哪天大宋朝完蛋了,就变成废纸了,所以他都是尽量花掉。 第198章 .临安街市 叶成欢欢喜喜的赶着车走了,早就守在一旁的客栈小二们,立刻热情的迎了上来。 “客官,可是住店?您的行李可需要帮忙搬运?” 林彻摆摆手,表示不用,从船上下来,他没带其他杂物,包裹里除了银钱就是一些他惯用的日常用品了。 因为临安城是帝都,入城的时候搜检也比较严格,现在他们武器也没有带上,还得想办法在城里购买。 到了客栈柜台,里面的掌柜看林彻带着这么多随从,便知道来了大生意,一张老脸笑的像绽开的菊花,“欢迎贵客光临敝店,请问郎君对房间有什么要求?” “我要一个独门的院子,越大越好,先住一个月吧。” “好嘞,郎君来得正巧,鄙店最大的竹院正好空出来了,里面有两间正房,八间厢房,应该能满足郎君的要求。” “行,就要这个院子了。” “住一个月的话,房费是三十贯,鄙店还提供餐食,郎君也可以自己在院中开伙,厨娘和食材可以由鄙店提供,郎君也可以自行安排。” 嚯,京城居,大不易啊,一个小院的的月租便要三十贯,幸亏林彻有钱。 “我刚来临安,就先由店里提供吧,其他日后再说。” 林彻先让虎子付了一百贯给掌柜,让他把一切开支先记着,离店的时候一起结算,多退少补。 接下来便是住宿登记了,没错,和林彻前世时一样,客人入住客栈也是要进行详细的身份信息登记,姓名、籍贯、职业以及到何处去、干什么事,都要一一登记在案,称为“店薄”,或“店历”要妥善保存,留底备案,逐月定期交官方查验。 林彻把泉州州衙开具的‘凭由’递给了掌柜,掌柜接过来仔细看了起来,“贵客原来是西门郎君啊。”然后开始在登记蒲上眷写起来。 这张凭由当然不是林彻的真实信息了,上面写着他名叫西门庆,泉州人士,今年九岁,家中是富商,来临安求学。 虽然是假的,但是上面的泉州知州的大印却是如假包换的,这样类似的凭由,林彻还有许多份,以备不时之需。 办完手续,小二引领着林彻等人来到了一处院子,林彻看过以后,觉得三十贯还是花的挺值的,环境条件非常不错。 不过林彻依然萌生了要在临安买房的念头,倒不是他打算炒房,而是确实有个必要。 虽然不知道大宋还有多长的寿命,眼下却依然需要在这里安置一二据点,一来可以收集情报,而来临安也是大宋最大的消费市场,急需赚钱的林彻当然不能放过这里。 中午在客栈吃了一顿还算不错的餐食,小憩片刻后,林彻便领着众人出了门。 山外青山楼外楼,西湖歌舞几时休?暖风熏得游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 这首在林彻前世很小的时候,便耳熟能详的诗,一直让他想亲眼看看这诗中的景象。 走到大街上之后,入目便是熙熙攘攘的人群,让宁小七和许三和不得不紧紧的把林彻护在中间,而虎子不但身强力壮,还长着一副憨憨的孩童脸,自然是开路的最好人选了。 而时子修等五人则在跟在后面,好奇打量着四周的同时,也时刻注意保持着团结而行。 “真不愧是这世上人口最多的城市啊。” 林彻赞叹着,这时候的临安,应该有不下一百万人口了,在当时就算全世界也是独一无二了。 临安城,毗邻长江入海口,拥江带湖,自北宋开始就是重要的港口城市,与日本、高丽和东南亚国家皆有往来,对外贸易发达。 而隋炀帝时期开凿的大运河,使临安和洛阳、开封等大城之间也保持着非常密切的联系。 经大运河、沿长江西进,即可抵两湖地区及天府四川,溯钱塘江而上,又可达繁荣的婺州、衢州、徽州等地。 临安城内外更有浙西运河与浙东运河,分别沟通临安府北郭与镇江,以及钱塘江与姚江,使临安与其他州郡间畅通无阻。 更兼城内河道纵横,舟船遍立,无论都人出行或是货物运输都很便利,乃至水路成为临安居民最主要的交通方式。 陆路虽比不得水路,但尚算便利,城内几条主要大街纵横交错,四通八达。 临安潮湿多雨,水域较多,城内街道几乎均由石块铺筑而成,方便行走。 也因城中有多条河流贯穿,临安城内的桥梁也是非常的多,在这样水陆结合之下,临安虽然人口拥挤,但是交通还算通畅。 这座城市,有着浓厚的商业气息和生活气息,街边密布着各色店铺,林彻看到有直接面向街巷的,也有带院落及花园的,有单层的,也有两层三层的,也只卖货物的,也有作坊店面一起的。 不仅建筑形式多样,而且特别重视装饰,或于立面缚彩楼、欢门,或挂招牌、幌子,还有的在门前设红色杈子、绯绿帘子、金红纱桅子灯等。 除了店铺之外,城中还有许多瓦肆勾栏,有一种就像林彻前世的露天影院一般,三面敞开的舞台上进行着各色表演,曲艺、说唱、杂剧,形式丰富多样,吸引着诸多市民驻足观赏。 林彻还看到在一些街巷的宽敞处,也有人在进行的表演,即使只有几个人观赏,甚至根本无人观看,这些‘路歧人’也依然热情饱满,认真细致的呈现着自己的演艺。 林彻突然被一个骷髅吸引了注意,也不禁停下了脚步,再仔细一看,才发觉是一个穿着骷髅服装的人正在表演着一个独特的傀儡戏。 这个‘大骷髅’席地坐在巷道的墙边,用悬丝在操纵着一个小骷髅,正和观众中的一个小娃子逗着乐。 骷髅旁有一副演傀儡戏的担子,担上有草席、草帽等物,骷髅身后有一哺乳婴儿的妇人,明显是他的妻子。 看来这个傀儡戏艺人的生活很是艰辛,为了赚钱养家,不得不携妻带子四处奔波。 林彻感慨之下,从袖袋里摸出一枚银锞子,放进了艺人身前的铜锣里面,那里已经积攒了十几个铜板了。 第199章 .马市 ‘大骷髅’望向林彻的眼睛中,浮现出了感激之色,他的妻子也对着林彻微微欠了欠身。 林彻淡淡一笑,还伸出大拇指,表示对表演的赞赏。 转身之后,发觉虎子还看得入迷呢,正想叫他走人,便看见一个老汉驮着个娃娃走过来。 这让林彻不由想起了自己这些人的交通问题,总不能一直靠两条腿吧。 干脆就上去找这个老汉打问,“老丈,劳驾您问个事。” 老汉闻言,脸上不由露出了警惕之色,手上更是紧紧抓牢了骑着他的娃娃,但看仔细林彻的样貌后,才稍稍放松了一些,“好一个俊俏小郎君,该不是一个人在街上走迷路了吧,你家大人也真是心大,这城里的拍花子可不少呢,别被人拐卖了。” 林彻哭笑不得,自己身后站着两个大汉呢,老头你看不到么,“多谢老丈关系,小子后边跟着家人呢,小子初次来临安,想买些车马,却不知道在哪里,所以才冒昧向老丈打问。” 老汉这时才看见高出他两个头的宁小七和另一个也没矮多少的许三和,“嗐,老朽眼神不好,还以后你后面是一堵墙呢,哈哈,买车马啊,那得去马市。” “麻烦老丈指点一下路径。” “马市离着还有点远哩,你沿着御街一直往北走,大概两里不到,在能看到花市的那个十字路口右转,然后往东走过炭桥,再过丰禾桥,往东直走,过了善履坊,到了一个十字路口往北转,就是马市了。” 老汉倒是个热心肠,一点也不嫌麻烦,把路指得明明白白。 “谢谢老丈了。” 辞别了老汉,林彻把依然沉迷于表演的虎子从人群中叫了出来,继续往前走。 按着老汉的指点,林彻一行人走了一颗多钟后,便看到了老汉所讲的那座炭桥。 这是一座木制的拱桥,桥面宽差不多一丈,上面人来车往,桥下的河道上也是川流不息。 林彻走到桥中之后,往桥下看去,一艘艘小船从桥洞中穿梭而过,船上载满了新鲜的蔬菜瓜果、鱼螺虾蟹,想来是要送到御街沿岸各个酒楼、茶肆里去的。 坐在船头的农家小女轻轻地哼唱着杭曲小调,抬头看见有个相貌甚是好看的小郎君正望着自己,便拾起竹筐中的一只橘子,抛了上去,“小郎君,送你吃。” 林彻不由哈哈一笑,伸手捞过空中的橘子,“谢谢小姐姐。” “奴家名叫金莲,家住余杭门外潘家村。” 小娘子的声音甜腻腻的,喊完后便娇羞着低下了头,撑船的应该是他父亲,看到女儿突如其来的大胆,也只是略带苦笑的摇了摇头。 女儿长大了,该找个婆家了,那小郎君看起来倒是英俊不凡,不说那身上华贵的衣裳,只看这气度,就不是自己家小女能奢望的。 小船很快就从桥洞钻过去了,林彻掂着手中橙黄的橘子,非常不要脸的感叹着自己无处安放的魅力。 额,刚才那小娘子说什么来着? 金莲? 潘家村? 潘金莲? 嘿嘿,我化名西门庆,这老天爷就给我整个潘金莲出来,真会玩。 别说,这小娘子长得也挺好看的,有种野蔷薇的味道,可惜,哥志不在此啊。 手上盘弄着橘子,林彻抛开遐想,继续往东走。 再过了一座拱桥之后,走了不到一里,马嘶人喊的嘈杂声,给林彻指明了他要找的马市所在。 走进马市后,发现里面靠着两边都建有不少围栏,中间的空地上,还立着许多粗大的柱子。 每一个的围栏里都有不少的驴马,应该是常驻商家使用的,而那些柱子边也栓着一些驴马,边上站着的应该是卖家,这些应该是属于散户,只有一两匹出售。 虽然大宋从整体上来说,是比较缺马的,但是在临安这一国之都,马市上有五六百匹马匹出售,也不是什么很稀奇的事。 只要出得起价钱,自然有些商人会想尽各种办法弄到客户需要的商品,而马市中的那些大商家,往往背后都有比较扎实的靠山。 林彻忍着异味的冲击,在马市中转悠了一圈,没发现有什么好马,普遍上都是一些四尺多一点点的驽马。 看来,能做战马的,都被朝廷买走了,剩下这些,也就比驴子高大那么一点点,骑倒是可以骑,将就用来代步罢了。 就这样的马,大概都要一百贯一匹,而林彻也听那些马商说,若是战马,朝廷要买,最低也得花二百贯,正常都是三百贯左右。 这样算起来,组建一个一千骑的马军,光买马就得花二三十万贯,若是想要对抗蒙古人,没有个五六万骑兵,压根就不顶事。 五六万战马,买马能买到大宋朝廷破产,而且,就算你有钱,也没地方买啊。 这也就怪不得大宋对上北边的邻居后,往往只能被动防御,不管是辽国,西夏,金国,还是现在的蒙古,和他们打仗,基本就没有取得过战略主动。 没有找到满意的马,林彻也是无奈,只得先挑了两匹健壮的骡子,用来拉车。 一个小厮模样的人,一直在关注着林彻等人,跟在他们后面很久了。 林彻早就发现他了,不过懒得理会而已。 小厮看林彻逛了一圈,却一匹马都没有买,连价钱也只是开始的时候问了一下,正以为只是一个富家公子闲着没事到这里来瞎逛呢。 这时却又买了两匹健骡,而且都懒得讨价还价,挑中了,卖家说多少,他就给了多少,虎子付钱的时候,小厮眼尖的看到那褡裢里还有厚厚的好几沓交子呢。 眼见着林彻似乎打算离开了,小厮便慌忙向他跑去,却被许三和挡下了,“你要干嘛?” 小厮点头哈腰,脸上带着生意人那种经典的笑容,“客官,小的看你们似乎没有找到满意的马匹,所以想给你们郎君做个介绍,我知道哪里有能让你家郎君满意的马匹,若是能够成交,小的也能赚点跑腿钱。” 第200章 .皇城司买马 林彻听到小厮的话,便来了兴趣,便让许三和把他放了过来。 “你能带我买到好马?”林彻故作狐疑的看着小厮。 小厮见林彻果然不是不买马,而是看不上这里那些劣马,立刻觉得自己今日是走了大运了,“郎君,小的确实知道哪里有好马,就是价格比较贵,您知道一分价钱一分货嘛。” 林彻笑笑,“你看我像缺钱的人么?不过,我可不买来历不明的东西,可别还没骑两天,就被官府请去喝茶了。” 小厮连忙保证,“郎君放心,绝对是正当的,凭证契约一应俱全,保证不会有半点漏子。” “那行,在哪里,你带我去吧。” 既然有好马,林彻就决定先去看看,晚点再回来买马车马具之类的。 “郎君,那处地方离得不远,只是不太适合这么多人去,最多去三个。” 小厮一直压低着声音说话,显得神神秘秘的。 林彻不由认真的审视起小厮来,啥意思?不会是陷阱吧?难道临安城的治安这么差么? 小厮看林彻的神情,似乎早料到如此,看来也不是第一次做这事了,“郎君放心,光天化日之下,天子脚下可是讲王法的。待会小的一直待在你们身边,但有不对,你随手就能处置了我。” 林彻想了想,自己初来咋到,应该没人那么厉害能立刻就设局对付自己,若是为了钱财,那这样的蟊贼,林彻自信自己三个人足够对付了。 于是留下许三和还有时子修等五个少年在马市这边等着,带着虎子和宁蓝就跟着小厮出了马市。 林彻以为多少会有点路程,没想到小厮带着林彻过了街道,然后进了一条巷子,然后一处高墙的小门处。 这应该是一处侧门,门上也没有任何标识,但门边竟然还有兵卒站岗。 小厮上前几步,和那两个兵卒打着招呼,看起来相互间很熟悉的样子。 他们轻声的说了几句,那小厮又对着林彻三人指了指,兵卒就点了点头,把门打开了。 到都到了这里,林彻也没啥好怕的,很干脆就跟着小厮进了里面。 进去后才发觉,这里似乎是一处军营,因为林彻已经看到不少走动着的兵士了。 林彻上前拉住小厮,“都到了这里了,你是不是该解释解释。” 小厮摊摊手,“好吧,不过,先说好,今天无论郎君是否买到了马,但是关于这里的一切千万不可以对外人讲。” “行,我没兴趣给自己招惹麻烦。”林彻松开小厮。 小厮到了这里,也没有外面那样畏畏缩缩了,“实话告诉你吧,这里是皇城司亲兵营。要卖给你们的马,其实是皇城司从北地顺带偷运回来的,倒不是不愿意卖给朝廷,而是朝廷买马的价钱都是定死的,所以更愿意高价卖到外面,毕竟去北地都是九死一生,朝廷没法给予过多的赏赐,便只好对这事睁一眼闭一眼,算是补偿吧。” 林彻听了,简直是大开眼界啊,这岂不是官方走私? 而且还不是为了朝廷缺马而走私,是因为皇城司的人冒险前往敌境侦查,然后朝廷无法给予相应的奖励,才默许兵士以此牟利! 呵呵,这样一来,兵士岂不是渐渐只会注重自己的收益,而对任务越来越忽视了么,这不让军纪败坏才怪了。 另外,有意思的是,前几天才让许三和冒充皇城司的人,今天自己就到了皇城司的地盘上了。 “好吧,难怪可以卖外面买不到的好马,还能手续齐全。” 林彻算是接受了小厮的解释,不过在他想来,这小厮怕也是皇城司的探子吧,放着正事不做,倒是在外面寻摸起生意来了。 林彻随着小厮继续走,这军营倒是占地不小,半响之后,小厮推开一处院门,才说,“到地方了。” 走进去后,才发现这里是一处马厩,里面大概养了五六十匹战马。 一个小军官模样的人迎了上来,“细毛,又带了客人来啊。” 小厮嘻嘻哈哈,“白都头,这次的客人可是诚心买马的,价格上也比较好说话,肯定不会让兄弟们吃亏的。” 那白都头看到林彻小孩模样,略微惊讶了一下,很快就释然了,富贵人家,什么奇怪的事都有,“客人打算买多少马?” “我先看看行么。”林彻可不想买一些歪瓜裂枣回去。 白都头点点头,“行,客人随便看,这里的马都是可以卖的,论货色,即使算不上什么千里万,也可以说是上等马了。” 林彻便四处看了起来,他对马没啥研究,但是前阵子刚从蒲家那里弄到了不少好马,也算是心中有了一点谱。 身高算是最简单直接的标准了,林彻大略看了一下,大概都在一米四道一米五之间,比马市上那些才一米二左右的高大了不少。 牙齿的状况都比较不错,都是正直青壮年,皮毛也比较油亮,打理得干干净净,马腿看上去也是健壮有力。 总得来说,这四十六匹马都算得上良驹,最让林彻欣喜的是,竟然有十一匹公马是没有被阉割的,另外还有十七匹母马。 林彻走回白都头身边,“马还算不错,我很满意。” “那客人打算买几匹呢?”白都头见林彻没有借口马匹不好,脸上笑容多了起来。 林彻想了想,“你们打算买几匹?” 白都头闻言不由真的惊讶了,“客人你的意思是?” “恩,我的意思就是你们卖多少,我就买多少。”林彻点头道。 白都头一副难以置信,却又无比惊喜,还有些不放心的再次确认,“小郎君,不是在说笑吧,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呢。” 林彻淡淡道,“你们打算卖多少钱?” “一般的话,阉马卖三百五十贯,母马四百贯,公马五百贯,若是小郎君真的全买的话,我做主每匹少收你二十贯!” 要说马在大宋是真的很值钱,不然他们也不会增加自己的危险来从北地偷运回来,可是这价钱确实很少有人买的起,买得起的人也不会需要这么多的马。 现在林彻突然要把全部的马都买下,白都头也不去管林彻买了是干嘛的,反正只要给钱,就大胆的卖。 第201章 .马奴白七 林彻默默心算了一下,全部买下来的话应该是一万八千六百贯,哎,真是贵啊。 这时候算是宋朝历史上物价最高的时候了,可是杭州附近的农田也不过十贯钱左右,也就是说,四十六匹马就差不多可以值两千亩土地了。 林彻现在缺的就是马,倒是还能接受,“都头,我想知道,你们是就这些马了,还是以后还会有?” “郎君的意思是,这些马都还不能让你满足?那我不得不多问一句,你买了这些马以后,要做什么?” 白都头总算没忘记自己的身份,四十来匹马并不算什么,就算用来造反,也只能是个笑话,大宋再缺马,一两万马军还是能凑出来的。 但是想要一直买,那就值得考究起来了。 “在临安留个十几匹作为出行,其他的运回福建,试试能不能养好,若是养得好,那也算是给朝廷增加了马源不是。”林彻很坦然的样子。 林彻是想着,皇城司毕竟是大宋的情报机构,若是有心去查自己的底细,多少也能摸出点东西,也就没有过于遮掩。 到了以后,或许他们能查到自己在泉州建立马球场之事,那自己买马的理由就更加正当了。 在福建养马?真是异想天开! 白都头虽然不怎么相信林彻的话,但是只要买的马不是留在临安附近,那便好说。 于是开口道,“行吧,这些马都是我们攒了快一年了,卖得也不多,若是郎君真的能接受我们的价格,并且大量购买的话,我们也会适当的增加货源,毕竟没有放着钱不赚的道理不是。” 林彻笑了起来,“就按你说的价格,也不用你少收那二十贯,但是我希望往后买到的尽量是公马和母马。” “哈哈,郎君真是痛快,成交!” 白都头是真的开心,让整个皇城司都头痛了大半年的事,今日得以解决,还为以后铺开了路子,自己必然得到整个皇城司的尊重。 何况,自己还能得到近一千贯的抽水呢,他刚才许诺的每匹马少二十贯,其实就是他的佣金。 林彻从虎子的肩上的褡裢中取出两沓交子,递给白都头,“这是两万贯,都是最新一届的交子,你点点,一万八千六百贯是这次的马钱,余下的就当是订金。” 白都头接过交子,细细点看了起来,因为大宋发行的交子,其实都在慢慢贬值,越早发行的,越不值钱,有的甚至一贯交子只能折算到五六十文铜钱,不过这最新一届的,还保持着面值。 花了小半晌,才把交子都点算清楚了,然后把马匹的手续都交给了林彻。 “既然生意做成了,那我们也算是朋友了,那我就冒昧的叫你一声白大哥了。” 既然以后还要打交道,那林彻不介意和这个都头搞搞交际。 “哈哈,还不知道郎君贵姓。” “小弟西门庆。” “好,西门贤弟,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我单名一个朗字,所以也有人唤我白狼。” “对了,白大哥,我如今刚到临安,暂时还是在客栈安置,所以只能带走十匹阉马,其余的,还要麻烦你帮我送到浙江渡码头,我家有一艘两千料的海船停在那里。” “好说,小事一桩。” 白朗很痛快的答应了,另外还给林彻要牵走的十匹马都配置了鞍具,虽然不是什么太好的货色,但也是一番心意。 等待安装鞍具的时间里,林彻突然看到一个瘦弱的少年,正抱着一匹白马的脖子,在它耳边喃喃细语,脸上也流露着不舍的神情。 “白大哥,这个少年是?”林彻对这个少年莫名有种好奇。 “哦,这是两年前我从北地带回来的马奴,当时买马的时候,我看他挺可怜的,便一时心软,开口问那马主人讨要,那马主人也不在乎一个小马奴,便送给了我,我便带了回来,让他随了我姓,那时候正好是七月,我便唤他白七,这孩子也是奇怪,也不是哑巴,但就是不会说人话,和这些马倒是说得起劲,至于说什么,我也从来没听懂。” 白朗也是一脸唏嘘,似乎想起了在北地的那些惨不忍睹的见闻。 林彻动了念头,“那这些马都是他在打理的么?我看这些马都养得很好,他真是个养马的好手。” 白朗叹道,“我也是后来才发现他这个本事的,便让他打理着这些马,算是给他自己赚一个饭吃吧。” “白大哥,小弟有个不情之请,我正需要养马的人才,不知道白大哥是否可以割爱,让白七帮我养马,我也一定会善待他的。”林彻抱着试试的态度问道 白朗想了想,倒也没有什么不舍得,“既然西门兄弟看得上他,倒也是他的一条出路,不过还是问问他自己吧” 说完,便把白七唤了过来,“小七,你过来一下。” 白七听见白朗召唤,快步小跑了过来,对白朗鞠躬行了个礼,然后拘谨地打量了林彻三人一眼,过于瘦小的脸上却有一双乌黑的大眼睛,只是眼神显得局促,似乎对陌生人有些害怕。 白朗轻轻拍着他的肩膀,“小七,你是不是舍不得大白?” 大白应该是白七刚才抱着的那匹马吧。 白七嗯嗯两声,然后小鸡啄米一般快速的点着头,眼中蕴含着祈求和期待。 白朗习惯了这种奇怪的交流方式,明白白七的意思,便耸耸肩,“我没法答应你,因为已经卖给西门兄弟了,不过,若是你不愿意和大白分开,也可以和大白一起到西门兄弟那里去。” 听完这话,白七有些愕然,似乎没想到收养自己三年多的白大哥会把自己送给别人。 白朗又说,“小七,过些日子,我可能又要出趟外差了,这次,比以前更加凶险,如果我回不来,那就再没有人能照顾你了,所以,你还是跟着这位西门兄弟走吧,他看上你养马的本事了,必然会重用的你,这样你以后也有了着落,我也少了一样牵挂。” 第202章 .丰乐楼 原本林彻还有些奇怪呢,从白朗和白七的相处方式来看,二人应该感情不错呢,怎么会答应把人交给自己呢。 现在听白朗这么一说,就懂了,原来白朗又有任务了,而且还是很危险的任务。 正好碰到林彻讨要白七,便顺水推舟的把这个他当成弟弟的少年托付出去。 白七听完这话,便双手抓住白朗的胳膊,口中阿巴阿巴,很是急切,脸上也是浓浓的担忧和不安。 白朗抬起右手,蒲扇般的手掌盖在白七头上,一顿乱搓,让他披散着的头发更加凌乱起来,“哎,我也不想去啊,只是干了这行,便身不由己了,你也不用太担心我,也许事情顺利,我平安无事呢。” 最后在白朗好说歹说之下,白七总算答应跟林彻走了。 既然把人要过来了,那原本要先送到船上的大白也自然得留下了。 白朗有考虑到林彻一下子带着这么多马,到了街上也太招摇了,便问了林彻住的客栈,待会直接给他送到那里去。 林彻当然乐得轻松了,又是一番道谢。 “西门兄弟,以后买马的话,便直接联系细毛吧,就算我不在,他也能替你安排好的。” 白朗把林彻他们送到门口,又交代了一句。 这细毛收到了林彻打赏的一百贯钱佣金,心中甚是欢喜,今天这笔生意比他预想的还要大,到时候营中还有一份佣金分给他呢,这便是做掮客的好处,买家卖家都要给一份佣金。 又了解到林彻刚到临安,身边正好需要熟悉地头的人,他便想着再赚一点,便暂时给林彻做起了帮闲。 林彻暂时不打算做什么机密之事,也不介意这个有皇城司背景的人临时留在身边。 一行五人,沿着来时的路回到了马市。 许三和见林彻没有带马回来,反而多了个瘦弱的小子,有些奇怪,“阿郎,没有买到马么?” 林彻说道,“买了,卖家会给咱们送到客栈,顺带还找了个养马的,喏,就是这个,名叫白七。” “那不是又多了个小七么,哈哈”许三和打趣道。 “对豁,那以后叫起来容易混淆嘞,白七,要不给你改个名字吧,不如叫白起算了。” 林彻硬是要给人改名字,但这水平实在让人难以恭维,直接把战国四大名将之首抄袭过来了事。 瘦小子没说不好,林彻便当他同意了。 稍后,林彻便在马市边上随便挑了一架马车,反正都是二轮的,也就是将就着用。 把两匹骡子套上车后,细毛居然主动坐到了车夫位子,看来这小子做过不少兼职啊,这赶车可是门技术活呢。 细毛一手拉马缰,一手拿鞭子,架势纯熟,“西门郎君,准备去哪里,整个临安我都熟得很,您直管说地名就成。” 坐在车里的林彻看看天时,“差不多该吃晚饭了,临安哪个酒楼最好?” “要说这酒楼啊,比较出名的几家都是官办的,如和乐、和丰、中和、春风、泰和、西楼、太平,以及丰乐,但是要说最好,那就理当是丰乐楼了,就在涌金门外的西湖边上。那是咱大宋第一奢靡之所,里面的客人非富即贵,一般人只能在楼外看看。” 这细毛竟然还有当导游的潜质,真是身兼多能啊。 “丰乐楼?似乎听过,既然是最好的,那客人必然很多吧,位置怕是不好找啊。” 这楼应该就是‘山外青山楼外楼里面’的那个楼了,林彻倒是有兴趣前去见识一下。 细毛神秘一笑,“嘿嘿,别人倒是真的很难临时找到位置,但对我却不难,一般人都不知道丰乐楼其实归皇城司管辖。” 林彻诧异道,“哦?这皇城司的职责挺多的啊,还负责经营酒楼?” “这丰乐楼以前叫耸翠楼,皇城司指挥便设在那里,后来搬离了,这楼便一度归了杨郡王杨沂中。再后来,宰相张浚的侄子张枃当了临安知府,将这楼收为官库,改名丰乐楼,变成官办大酒楼,到了十五年前,也就是淳祐九年,府尹赵德渊认为当时的丰乐楼过于喧杂,楼亦卑小,与风景不相称,遂在原址按着东京樊楼的模样重修,当时皇城司经费异常紧张,官家便把这楼交给皇城司经营,用其中一部分的获利来补贴经费。” 细毛侃侃而谈,似乎没啥保密意识。 林彻兴趣更浓了,“那就走吧,就去那了。” 细毛一个漂亮的响鞭,两头健骡拉动》了马车,车里坐着林彻和宁蓝,另一边的车辕搭着许三和。 车子走得也不快,虎子和时子修这些少年就跟在车后,这几个月的训练,让少年们渐渐有了一双铁脚板,跟上马车毫不费力。 一路上,细毛继续介绍这丰乐楼,“以前东京的樊楼,也被人称为‘白矾楼’,乃是开封第一酒楼,热闹繁华,登上顶楼,甚至可以看到大内的动静,徽宗时改名为丰乐楼,所以重修后的丰乐楼高三层,与开封丰乐楼一样,景色尤美,“瑰丽宏特,高切云汉”,繁华也与开封丰乐楼一样,平时朝士会饮,缙绅士子请客,就在这里,就连给新科进士赐鹿鸣宴也在这里。” 林彻对樊楼倒是有些映像,《水浒传》里,宋江到大名鼎鼎的李师师家里,听到皇帝来了,逃出来到樊楼喝酒,遇上了史进、穆弘撒酒疯;还有,陆谦为了掩护高衙内做坏事,骗林冲喝酒,也是挑了这家酒楼。 这细毛真是干一行爱一行,化身为车夫之后,也非常有的哥的潜质,一路都在不停的神侃。 林彻倒也听得津津有味,从中了解到不少临安城中的闲闻轶事,朝堂掌故。 就这样,在细毛的闲扯之下,马车不久便出了临近西湖的涌金门。 这时候便能看到耸立在湖畔的那座高楼,目测大约有三四十米高,在这个时代,能建到这么高的建筑确实不多,还大多数是一些佛塔,而这个丰乐楼却是又高又大,显得雄伟异常,难怪让当时的人心驰神往。 第203章 .酒楼风月(上) 到了丰乐楼近处,这里早已是车水马龙,人声鼎沸,别处少见的香车宝马在这里扎着堆。 林彻刚买的马车也算上等货色,但在车流中却显得毫不起眼,就像一只丑小鸭混进的天鹅群中。 在车流中缓慢的挪腾了半天,好不容易才找到可以停放马车的地方。 林彻下了车,看看四周,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仿佛回到了前世某些顶级夜场的停车场一样。 停好车马,细毛向附近张望了一番,很快便找到了一个熟悉的帮闲,让他在此看着马车,只需要花几十文钱便可以了。 然后林彻在细毛的引领下走进了丰乐楼园中。 这丰乐楼并不单单只是一座楼,它其实是一个园林,园内环境清幽,楼台遍布,石砖砌成的月池、高耸的秋千、奇特嶙峋的假山、争奇斗艳的花木,让人倍感心旷神怡。 林彻没有在园中逗留,直接往主楼而去,进得门来,便是南北两道主廊,廊道边站满了艳丽的女娘,她们浓妆艳抹,娉婷秀媚,玉指纤纤,秋波滴溜,灯烛之下,仿若盘丝洞中的女妖精。 一个酒保迎了上来,向林彻等人见礼,随即细毛便在他耳边轻声说了几句,酒保露出了为难的表情。 哦豁,细毛的面子似乎不好使啊,林彻给许三和使了个眼色,许三和会意,便上前瞧瞧塞了一颗金豆子给那酒保。 酒保感到入手深重,老到地垂着手,手掌朝里一勾,然后悄咪咪的瞄了一眼,诶黑,一两重的金子! “那个,一楼倒是还能找到散座…” 还没等酒保把话说完,许三和又塞过去两颗。 酒保脸上的热情立马生动了起来,“我想起来了,郎君之前订了二楼的雅间,小的还给您留着,来,这边请。” 酒保在前面带路,林彻众人跟着往里走,细毛回到林彻身边,讪讪的说道,“这个,这里今天来的朝官比以往多了些。” 这话,算是给林彻解释,其实并不是自己面子不管用。 林彻耸耸肩,并不在意,他认为,无论在何事,金钱都是最大的面子之一,还有一种就是刀子,这两种才是很少有人能拒绝的真面子。 楼里设计的挺巧妙的,上楼可以不需要从一楼的散座中经过,而且通道似乎也不止一个,应该是为了满足某些人有隐私方面的要求。 上得楼后,酒保把他们带进了一个雅间,窗外正好可以望见西湖,面积也还可以,就算进去三十个人也不会拥挤,各种陈设也是极尽奢华,墙上也挂着不少字画,至于是不是名人所作,真迹亦或赝品,以林彻的水平也无从鉴赏。 酒保把人带进去后,就出去了,很快又回来了,手中捧着两本貌似菜单。 那酒保殷勤的先递了一本给林彻,“郎君,这是点花牌,这本是最高档的,你看看,若是有合眼的,小的便给您唤来作陪。” 林彻对这时代酒楼的门道也算是略知一二了,所谓的点花,其实就是点选妓 女,当然,别想得太龌龊,她们只是陪酒唱曲而已。 在古代,娼和妓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娼大多是单纯的出卖肉体的,许多都是为生活所迫,半路出家的,不需要才艺,只要躺着就行了。 而‘妓’本字作‘伎’,是需要表演歌舞曲艺,或者琴棋书画这些的,通常情况下是卖艺不卖身的,当然也不是绝对的,有许多情况也能打破这条并不是很坚固的准则,比如遇到有才华,长得俊,或者多金之类能让她们心动的条件,自荐枕席也是很正常的。 所以这时代的酒楼里通常有妓 女驻店,但轻易是点不到名妓美姬的,如果你认识她,店家没话说;不认识她,店家就要做张做势,推托隐庇,一个目的是抬高她们的身价,一个呢则是讨要小费。 今日这酒保得了三两黄金的小费,当然是力求让客人满意了,自然就把名妓美姬的花牌拿了出来。 林彻随手翻看,只见每一页介绍一个,上面用彩墨勾画着女子的身材相貌,边上写着名字年纪,还有所长的才艺,以及个人特点。 华夏传统的人物画,不怎么写实,林彻不认为自己有能力从其中看出人真正的长相来,也就随便瞟一下,然后看着才艺随便选了六七个。 这册子是活页,酒保便把林彻点选的七人的页面从册中取了出来,稍后好去安排。 然后又被餐册递过去,林彻摆手拒绝,“你看着安排就是,有一点就是,我这里有好几个挺能吃的大肚汉,肉食得足一点。” 就算这里是临安或者说整个大宋最高档的酒楼了,但林彻还不相信一顿饭能把自己吃穷,并不计较价格如何,而且自己也确实不知道哪些酒菜比较好,相信看在黄金的面子上,这酒保应该不是糊弄自己。 酒保也看出林彻年纪虽小,但绝对是个大豪客,也是有心巴结,自然会用心安排,便也不多话,让使女给众人送上瓜果茶点后便退了出去。 林彻趁着这个空档,便走到窗边,朝着西湖望去,此时正值傍晚,凭窗往南望去,便能看到位于西湖湖南、净慈寺前的夕照山上,橙红的晚霞镀在雷峰塔上,犹如佛光普照。 这西子湖果然是绝美之景啊,随便一观,便能让人陶醉沉迷。 观赏了好一会,林彻才把目光收回,望向近楼的西湖岸边,却见那处也是人山人海,有人从船上下来,也有人等着登船。 “西子湖也被称为‘销金锅’,湖中泛舟游览极为兴盛,有大小船只不下数百舫,皆精巧创造,雕栏画拱,行如平地。而人们上下船时都往往汇集于丰乐楼下,因此也有人称丰乐楼是‘销金锅’的入口。” 细毛这时候又开始尽到一个导游的职责,注意着林彻的目光,做着相应的介绍。 林彻便往湖面望去,果然一派笙歌沸、画船竞的热闹场面。 第204章 . 酒楼风月(中) 过没多久,酒保推门而入,然后各色菜肴便流水般送了进来。 林彻便离开窗边,带着众人开始入席,这里既然是最高档的酒楼,自然也是按着富贵人家的习俗设置成分席制。 加上细毛,林彻这边十一个人,因此杂役们按着人数摆好了席案,如今上面的菜肴亦是越摆越多。 虎子看着如此多的美食,便耐不住的食欲大涨,蠢蠢欲动起来,却也先望向林彻,等林彻先动。 林彻迎上虎子的目光,发觉这小子口水都快留下来了,眼前有这么多美味佳肴,却还要强行忍耐,确实有点为难他了,便随意摆摆手,“想吃你便吃吧,今日是出来玩耍,不用讲那么多规矩。” 见林彻点头,虎子便不再客气,据案大嚼起来,连带着董晋、林铁丹、何翔三人也是一阵狼吞虎咽之势,时子修和周十三两人虽然也动了筷子,却是斯文很很多。 白起看着诸位少年都吃了起来,也是食指大动,只是对大家都还感到陌生的他,依然有些拘谨,而且他也不习惯跪坐,总觉得浑身不舒服,却又不敢放肆的扭动身体。 林彻见状,不由失笑,自己差点忽略了新人,“虎子,别光顾着自己吃,你隔壁的白起今日刚加入咱们家,还算半个客,你不招呼一下?” 虎子抬起头,看看在那显得局促不安的白起,便咧嘴一笑,加上满嘴的油光,倒是让白起觉得有种亲和感,“起子,别愣着,这个烤羊真的很好吃,你尝尝。” 说着还把手上的一大块的带骨羊肉挥舞起来,然后似乎特意给白起做示范一般,狠狠咬上一口。 白起看着和自己搭话的虎子,拘束感消退了不少,便也傻傻一笑,在案上找到烤羊肉,也拿起来学着虎子狠狠咬上一口,嚼了起来,美味入口,白起的大眼睛便明亮了起来。 其余几人也慢慢夹着菜,边吃边聊了起来,宋人吃饭也是显得比较悠然的,特别是富贵人家,并不单单为了填饱肚子,而更多是一种享受生活的方式。 当酒保再次进来的时候,发现这群客人吃得挺欢快的,却大多没有饮酒,“郎君,可是对酒水不满意么?不知您喜欢喝哪种酒,临安十六个酒库所产的美酒,本店一应俱全,可以随意更换,保证能让您满意。” 在大宋,酒也是官府专卖的,酒税是宋廷的总要财政来源,所以大多数酒厂都是官营的,特别是在都城临安,那执行得非常彻底。 要说着丰乐楼其实也是官办的大酒厂之一,兼营生产、批发和零售,据说还有代客加工。 而其他几家有名的官办大酒楼同样也兼着酒厂酒库的作用,各有各的特色佳酿。 每年清明节前,酒库开始煮酒,中秋节前有热闹非凡的新酒开沽仪式,那几乎是全城的节日,一大早,各酒库排列整齐,前去州府教场。 最前面是三五个人扶着长竹竿,竿上挂着三丈多高的白色“布牌”,上面写的大字,突出了酿酒师,“某库选到有名高手酒匠,酿造一色上等醲辣无比高酒,呈中第一。” 接着是大鼓乐队,然后是数担样酒。样酒后面是八仙道人,各行各业的队伍,就连渔猎行业也有。 然后是拿着琴瑟的女童,跟着三等官私妓 女——戴彩冠着花裙的、秀丽有名的、穿红大衣梳奇特发型的,骑着银鞍闹妆马匹。这一队十分热闹,还叫来一帮闲仆、浪子,拿着青绢白扇马杌伺候。 最后是骑马的酒库专知官,戴着新帽子,穿着紫衫。州府赏下彩帛金钱银碗,就让人背着走在马前,很光彩。 一路上酒肆也张灯结彩,游人随处品尝。少年人沿路劝酒,一些老年人也学少年样子劝酒,引起众人大笑。 由此可知,临安的酿酒业基本上代表了大宋最高的酿酒技艺,所以酒保非常自信丰乐楼里一定能找到让任何客人都满意的美酒。 林彻笑笑,“这酒确实有些寡淡,不到我们倒不是因为这个不喝,你看我这些伴当大多是少年人,还在长身体,不宜饮酒,其他人也要护卫我的安全,所以家中的规矩便是陪我出来的时候,滴酒不沾。” 来酒楼不喝酒,确实会让人觉得奇怪,所以林彻便解释了一下。 酒保听了林彻的解释,倒也不怀疑,富贵人家奇怪的规矩多得很,只是听到林彻说酒比较寡淡,他便有些不服气了,“郎君,可以说,除了大内,本店所藏之酒肯定是全天下最好的美酒了,怎么会寡淡呢?” “哈哈,你莫要不服,我说的可是实话,你可知道,泉州刚上市了一批绝世美酒,据说是海外舶来的,不是论斗卖,而是论斤卖,一斤便要两贯钱,就这还供不应求呢,喝过的人都说那才是天下最好的美酒,要知道泉州人可不是没有见过世面的土包子呢,临安的酒可有不少人都喝过的。” 林彻不由的给自家的酒做起了广告。 酒保将信将疑,不过也没深究,只是暗暗记在心中,稍晚一点得给酒楼的负责人禀报一番。 “郎君既然有规矩不能喝酒,那便随郎君之意,对了,郎君点的娘子们已经安排好了,现在让她们进来么?” 林彻点点头,“让她们进来吧。” 酒保便打开门,在走道上响亮的拍了怕手,片刻之后,一群莺莺燕燕便涌了进来。 这六个女郎进来后,看见在场的客人居然大多是少年郎,特别是主位上的那个,看起来最多也就八九岁,都稍稍有些愕然。 原以为,一下子点这么多女伎的会是满屋子豪客呢,至少也是一帮文人士子,没想到屋中只有三个成年人,看起来还都是那个小郎君的从属。 不过别人又不是买春,这些女郎可没有挑选客人的权利,便放下疑惑,齐齐向客人人见礼。 林彻也习惯性的打量了一番,这六个倒算得上是姿色上佳,身段婀娜,只是不由奇怪,记得明明点的是七个啊,怎么还少了一个。 第205章 .酒楼风月(下) 林彻疑惑时,房门外又飘了人进来。 好一个小仙女啊! 进来的女子让林彻眼前一亮,仿佛嗅到的春天的气息。 这女子外穿一件淡粉色薄纱长褙子,内里是浅白刺绣的抹胸,下穿一袭鹅黄色的百迭裙,裙子的直面上彩绘着香兰。 款步轻移间,衣带飘飘,如云端漫步。 女子径直来到林彻案前,微侧着身子,双手叠在腰间,轻盈的行了一个万福。 “绾绾来迟,请郎君恕罪。” 声若黄鹂,吐气如兰,随着话音出口,她面上的垂纱面巾微微摆动。 林彻定睛望去,只能望见半个鼻梁,以及一双深若寒潭的丹凤眼,还有那额间贴缀的绚丽火焰纹,让林彻有种冰火两重天的奇怪感觉。 “姐姐客气了,且先稍坐。” 林彻摊掌虚扶,示意绾绾在他身旁坐下,然后又对着其余六位女娘说道,“我那七个少年伴当无须陪伴,你们陪那三人便行。” 看到林彻所指三人,宁蓝最是仪表俊朗,两位美姬比其他几个更快一步的迈步走去,坐在了略显羞涩的宁小七两侧。 余下四位,见到最是英俊年少的被人抢了先,只能暗怨自己慢半拍,只得各自走到许三和与细毛身边坐下。 细毛虽然一身小厮打扮,但丰乐楼的女娘们还不至于肤浅到只看衣着来辨人,即使嫌贫爱富是她们的天性,那也轻易不会表现出来。 既然能进丰乐楼,那就不会是一般人,做她们这一行,就算心中不喜,也不会轻易得罪任何一个客人。 许三和二十六岁,是在坐年纪最大的,他在林家将近十年,也是跑惯了江湖,这种胭脂阵仗没少经历,比之连手都不知道该怎么放的初哥宁小七,那是坦然了无数倍,很是随意的和美姬们调笑起来。 林彻再看看细毛,发现他应对得体,没有一丝的局促卑微之感,表现得犹如常年混迹花丛的老手一般,嬉笑着在两个美姬身上挨埃擦擦,惹得美姬们娇嗔笑骂,欲拒还迎。 林彻转回头,再看向宁蓝,“宁蓝,放开点,女人而已,又不是老虎,还能吃了你不成。” 宁小七闻言,抬头迎上了林彻鼓励的目光,想来,阿郎既然让美姬陪伴自己,难道有什么深意么? 于是渐渐收摄心神,与美姬们交谈起来,语态略显生疏,却没有开始时的浑身不自在了。 绾绾好奇于场中景象,便开口道,“郎君,这些都是您的伴当随从吧,奴家还是第一次见有人给自己伴当点花的呢。” “恩,是亲随,却不是仆从,你把他们看做是我的兄长便是,既然来了丰乐楼,那自然少不得见识一番风月,人嘛,多点经历,也就经得起更多的诱惑。” 林彻没意识到这番话从他口中说出,难免让人觉得有些错乱。 绾绾愕然,确实觉得林彻故作老成,只是看着他的眼睛,又觉得他说得自然而然,毫无做作。 倒是一个奇怪的小鬼,抛开这小小的身体,举手投足都展现出成熟大气的稳重气度。 真是有意思的人,绾绾起了探究之心,“还不知道郎君的姓名呢,可方便告知么?” 林彻狡黠一笑,“我现在叫西门庆。” 绾绾再次错乱了,这话说得真是奇怪,就是明摆的告诉你这是个假名字,让绾绾有些哭笑不得,“那是不是下次见面,就该叫你东方朔了。” “哈哈,或许不会有下次呢,对临安来说,我暂时只是一个过客。若是真有下次,那时候,说不定整个临安的人都知道我叫什么了。” 林彻觉得,自己下次再来临安,或许就是十年以后了,那时候,大宋还在不在都是个问题。 “小郎君说得倒是有些道理,其实奴家于这世间来说,何尝不是一个过客呢,有许多人,仅是初见,亦是永别。” 绾绾倒是被林彻一个过客,说得感伤了起来。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只有初见也好,省却了后面无数悲戚之事。” 林彻嘴一瓢,反应过来已经迟了,这诗句可是穿越者的大杀器啊,怎么在一个女伎面前露了出去。 果然,那绾绾闻言,眼中闪出亮光,“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从押韵来看,这应该是木兰词吧,郎君这词句,已将人生中那些不可言说的复杂滋味尽数涵盖,这悲画扇的可是取典于汉代班婕妤?” 林彻哪知道用的是什么典故啊,他只是一个搬运工而已,“好像是吧,又不是我作的,不清楚诶。” 绾绾狐疑的看着林彻,“不是郎君作的?如此佳句,为何绾绾从未听过?” 这时代的名妓,对诗词的熟悉度,可能都超过了许多进士,毕竟科举不怎么考诗词了,而名妓却需要诗词来包装自己,娱乐客人。 若是林彻说是自己作的,绾绾怕是还不会相信,这短短一句词,其中的意味却无比深远,听着就是个历经沧桑之人由衷的感叹。 但林彻如此含糊的推脱,加上林彻一副早慧的模样,绾绾倒是开始怀疑,这句闻所未闻的词,即使不是他作的,怕是和他关系也很深。 “西门郎君,先不说谁作的,后面的词是否可以让我欣赏一番?” 绾绾不再纠结是谁所作,但是如此妙绝的诗词,却挠动了她的心,迫切的期待能一窥全文。 林彻已经恼恨自己差点浪费一首装逼神器,当然不会再把后文说出来了,“这个,我一时想不起来了,我年纪小,记性还不大好。” 绾绾心头大恨,信你才怪!我今天非得让你后面念出来! 绾绾盘算着如何让这个小鬼变老实点,色诱?对他这个年纪好像不管用,他看向自己的眼神,倒是有一丝惊艳,却很清明,没有夹杂任何色欲。 正在这时,门外传来一阵嘈杂之声,听得出有很多人的脚步声。 “衙内,看在周指挥的面子上,且暂息怒,小的去与那客人商量,由他把绾绾姑娘让出来便是了。”听得出来,这是那酒保的声音。 但马上一个公鸭嗓钻入大家的耳中,“我贾宝用得着看谁面子!?给本公子闪开,我倒要看看,哪里来的乡巴佬,竟然敢跟老子抢女人!” 第206章 .衙内(上) “就是!咱们贾公子用得着别人让!?让小爷看看,到底是哪个婊子裤裆没夹紧,漏出个瘪货败坏我们的兴致!” 这话音未落,雅间的大门便被猛地踹开! 一个满脸痘疮的小胖子闯了进来,嘴上骂骂咧咧,不干不净的! 不用等林彻出声,虎子丢下手中肉食,一跃而起,几个跨步便出现在小胖子身前。 一个探手,抓住小胖子身上绿缎织锦袍的衣襟,然后抡起右手,“啪!啪!啪!啪!” 四声脆响,一下比一下结实! 若不是虎子清楚自己手劲,停了下来,怕是再来一下,这小胖子就得去阎王爷那里报到了。 小胖子已经完全失去了知觉,原本就胖乎乎的脸蛋,如今却肿得像个肥猪头,嘴唇嘟在一起,紧紧 合拢着,却依然有血污从嘴角挤了出来,脸上除了黑紫色的巴掌印,还显得油光可鉴,分外滑稽。 虎子却感觉手上依然没有擦干净,右手又在小胖子那价值不菲的袍子上反复擦拭,手背都没放过,然后才松开左手。 失去了虎子左手的支撑,已经昏迷过去的小胖子噗通一下栽倒在地,就像一坨烂肉。 虎子却看都不多看一眼,大摇大摆的盯着房门,等着下一个不怕死的。 门口七八个十五六岁的公子哥,全都呆若木鸡,大张着嘴,眼神中流露出惊骇。 在这临安城,从来只有他们这群衙内横行霸道,哪里想过会遇见这样的情景,如不是少年人特有的倔强,以及过于好脸面,怕是早就一哄而散了。 过了好一会,领头那个公子哥最先有了反应, 却是浑身剧烈的颤抖起来,也不知道是被吓得还是被气得,指着虎子,“你!你!你……” 一张小白脸被上涌的血气涨得通红,犹如被刚煮熟的大虾。 虎子却往前走了两步,“你是要我帮你把这条胳膊折断么?” 语气憨直而真诚,仿佛就是一个热心助人的愣小子。 那公子哥闻言,却‘嗖’的一声,快速收回了手,放到背后,“大胆狂徒!你知道你殴打的人是谁么!?” “是谁啊?”虎子诚恳的问道。 公子哥恶狠狠的说道,“他爹是监察御史!你麻烦大了!刺配充军都是轻的!” 这时候,林彻觉得自己该出场了,便施施然的向门边走来,路过倒地的小胖子,还顺脚在他脸上蹭了蹭靴底,“没想到这羊油还有美容的功效啊,抹了一点,这孩子脸上的痘疮都淡了不少呢。” 林彻的行为被公子哥看在眼底,突然浑身打了一个寒颤,自己明明说了小胖子的爹是监察御史,可这小娃子却依然满脸不在乎,那自己呢?搬出后台有用么?要是被这凶人当场打残了,甚至打死了,就是自家祖父后面让他偿命,诛他九族也没用了啊。 “你,你,你别过来!” 看到笑眯眯的林彻一步一步逼近,公子哥却仿佛看到一只猛虎在向自己扑来。 “我,我告诉你,我祖父可是当朝右丞相兼枢密使,官家都以‘师臣’相称,你若是动了我,小心朝廷治罪下来,灭你家满门!” 先不管有没有用了,公子哥被逼得只能抬出自己最大的底牌。 林彻却似乎不为所动,“呵呵,原来尊驾是假相公的孙子啊,失敬失敬。” 然后突然语气一转,变得冰冷刺骨,“但是!那有如何!此人辱及先妣,即使我当场杀了他,也无人能说什么!” 林彻这话说得是由根据的,封建社会是家国天下,朝廷是以礼,以孝来治理国家的,为母报仇、为父报仇,不但是勇敢、知礼,还是至孝。 随手一翻典籍,《礼记》有云,父之仇,弗与共戴天;《春秋公羊传》有云,子不复仇,非子也;晋代舞曲《独漉篇》有云,父冤不报,欲活何为…… 若说到“刺死辱母者”,第一人还是刘邦的幺儿,淮南王刘长,他的生母获罪被辟阳侯逼迫后自杀 ,于是他寻机与随从一同将辟阳侯杀死,结果汉文帝哀悯刘长为母报仇,不予治罪。 东汉章帝年间,有人侮辱人父,而被其子杀掉,汉章帝免除了为父报仇者的死刑,从此成为判例,称《轻侮法》,因此汉代为父为母复仇,真正抵罪的少之又少。 在汉代,官吏判杀了复仇孝子,可能会被上司治死罪,如一位叫路芝的县令,就因为按律杀了复仇的孝子,被桥玄笞杀,“以谢孝子冤魂”。 董仲舒六世孙董黯,也因“刺死辱母者”名垂青史,为报辱母之仇,他竟在青天白日杀人,最后也被饶恕了死罪,而慈溪这个地名,就是因此而来。 古代的“刺死辱母者”“为父复仇者”,基本上也会得到地方官甚至皇帝的宽宥,减刑乃至免罪是标配。 《宋刑统》也曾明确提出,“如有复祖父母、父母仇者”,应根据具体案件详察,最后让皇帝裁决量刑,而皇帝一般本着“以孝治天下”,奉行减刑宽宥。 何况林彻的父母可是为国捐躯的,所以林彻有恃无恐,若要打架,这帮公子哥一起上都不是虎子一个人的对手,若要闹大,那就是前往临安府,甚至是大内垂拱殿,林彻都丝毫不慌。 公子哥们当然都有随从,只是刚才他们没有资格与公子哥们混在一起,如今也只能围在四周,却不敢轻举妄动。 刚才虎子的身手虽然只有少数人看清了,但是那躺在地上不知生死的小胖子就是最好的警告! 这时候,随从中也有人反应过来了,好几人悄悄溜走,明显是去搬救兵了,林彻却视若无睹,一点都不在意。 还慢悠悠的围着贾公子转了一圈,仿佛买猪羊的人在挑肥拣瘦一般,“啧啧,这身子骨,瘦弱了点,也不知道顶不顶得住一巴掌。” 贾公子心中恐惧无比,却又仿佛被施展了定身术,半步都不敢迈动,口中结结巴巴的说着,“那,那个,我、我没有侮辱令妣,这个,这不关我事,是赖礼一个人骂的!” 第207章 .衙内(中) “哦?是么?” 林彻森然一笑,抬眼藐视了贾宝一番,又把目光扫向其他几个公子哥。 触碰到林彻犹如实质的目光,这七八个人齐齐往后退了两步,双手慌忙摆动,口中连呼,“没有,我没有,与我无关。” 见此情景,林彻的眼神更显得轻蔑,呵,一群窝囊废,由此可知,这帮人的父祖也好不到那里去,大宋朝靠这样的大臣治理国家,被灭亡一点都不可怜。 林彻突然转回头,对着绾绾露出人兽无害的笑容,“姐姐,麻烦你帮我找点纸笔过来。” 绾绾目睹了全程,觉得这个小郎君越发让人琢磨不透,此时被林彻一唤,才回过神来,急忙去给他找纸笔,生怕耽搁了。 此时的文人最喜欢在酒楼这些地方诗酒唱和,一上头就喜欢写诗,甚至在墙上题诗,所以文房四宝就酒楼必备的,很容易就找到。 绾绾把装着文房四宝的大托盘交给了虎子,还偷偷看了林彻一眼,心下却在恼恨,自己这是怎么了?以往在那些高官巨富面前,也是傲若梅兰,怎么刚才好像生怕这小郎君不高兴呢? 林彻在公子哥们前面来回踱步,仿佛在自家花园闲庭信步一般,“既然你们都指正这小胖子确实侮辱了先妣,那麻烦你们,写个证词吧。” 说完,便朝着公子哥们柔和的微笑起来,仿佛真的有事相求一般。 但公子哥们却心中直冒寒气,脖颈后的汗毛根根直立。 虎子端着托盘走到他们面前,这几人便纷纷抢着拿起其中的纸笔,然后发现没地方书写,又不敢走远,急得直冒冷汗。 然后,其中一个灵机一动,便跪坐在地板上,然后趴着身子,把上好的宣纸铺在地板上,挥动毛笔,齐刷刷的写了起来。 其他人一见,纷纷效仿,于是,丰乐楼宽阔的走道上出现了一幕奇景,一群鲜衣玉带的公子哥,犹如乌龟一般趴在地上,撅着屁股奋笔直书。 这丰乐楼中间是个天井,对面三楼恰好可以俯视到这一幕,而那走道栏杆处,已经挤了不少人在那看着热闹,口中也是议论纷纷。 人群中有两人最是醒目,二人都是仪表堂堂,俊秀无比,那身上的文华之气也让人不由自行惭晦,都自觉的保持着距离。 对二楼的这一幕,二人也是感慨良多,其中一个显得更为秀气之人叹道,“有辱斯文啊。” 另一位身材魁伟,皮肤白美如玉,眉清目秀,炯炯有神望着二楼,闻听此言便开口道,“君实,你过于悲观了,这群纨绔可代表不了斯文,倒是那小子令我挺欣赏的,有勇有谋,有礼有节,牢牢掌控着局面,只不过一个杀鸡儆猴,没有过多使用武力,却愣是营造出了优势,让一群高官子弟服服帖帖,战战兢兢。” 那君实听完,也仔细想了想,也眼前亮了起来,“履善兄,还是你善于俯瞰全局啊,小弟纠结于小礼,却忽视了大局,细细想来,这小子确实机灵,紧紧抓住一个孝字,便立于不败之地,也如履善兄所评价那番,确实有令人钦佩之处啊,偏偏还如此年幼,假以时日,必是一时人杰啊。” “是不是人杰,此时论断尚为过早,伤仲永之事,咱大宋也不少呢,不过,这小子看起来,总觉得很是眼熟,仿佛在哪里见过,却总是想不起来,奇来怪哉。”这履善兄拧着眉,苦苦思索。 那君实闻言,不由也注目于楼下那小子的脸庞,“履善兄,你这么一说,我也觉得分外眼熟,可我保证从未见过这小子,以我的记忆,绝不会出错。” 此时楼下的林彻感到有人注视自己,不由循着感觉,抬头望去,却看到两个英俊哥,心中立即不忿,卧槽,竟然还有人长得和哥一样帅气,特么还是一下子两个,哼,一定都是绣花枕头。 虽然腹诽不停,但是林彻演技随时在线,连标准的露出八颗牙齿,对着二人展颜一笑,算是礼貌性的打了个招呼。 “嘶,这小子!”履善兄眉头拧得更紧了,“这小子刚才一笑,我心头的熟悉感更盛了!” 君实却似乎想到了什么,“履善兄,按理说,我们是绝对没有见过这小子的,但是我们二人同时都有熟悉感,那会不会是你我共同的哪位故人的子侄?” 履善拍拍栏杆,“君实言之有理,且让我细细思索一番。” 这时,那帮公子哥也都写完了证词,依旧恭恭敬敬的跪坐在地上,双手高高托举这字纸。 林彻随意抽看了几张,恩,字写得不赖,看来高官们在纨绔的文化教育方面还是抓得很严格的。 “写得不错,不过既然是证词,那就画押吧,记得把手印按上!”林彻看完,又一一把证词给塞了回去。 那贾宝如今毫无脾气,只想按着眼前这小子的话做完,好尽快离开,“这位郎君,手印没问题,可是没有印泥啊。” 一直在一旁观看的绾绾闻言一惊,“哎呀,奴家没想到这个,刚才忘了拿了,稍等一下,我去取来。” 酒楼中,印泥也是有的,毕竟文人们写完大作,总得画押盖章,好让别人知道才华横溢之人的名字吧。 不过林彻却轻轻拉着绾绾的手,“姐姐不用麻烦,印泥这有现成的呢。” 说完便松开手,略微提高了点声音,“虎子,把那小胖子拖出来。” 虎子单手拎起小胖子的一直腿,然后抓住脚踝,便把死狗般的小胖子拖行而出,丢在公子哥们的面前。 公子哥们满目不解的看着林彻,这是要干啥?我们现在已经很怕了,不需要再吓唬我们了。 林彻懒得废话,用脚尖点点小胖子的猪头,“你们不是要印泥么,呐,这不是有许多么?” 公子哥们终于明白,于是在林彻虎视眈眈之下,不得不忍着恶心和害怕,用手掌沾满了小胖子口中溢出的鲜血,然后在自己那份证词上,盖上了整个巴掌印。 虎子上前把证词收集起来,然后交给了林彻,林彻细细翻看一遍,觉得很满意,特别是那一个个的血手印,充分满足了他的恶趣味。 正在这时,一楼传来一阵喧嚣吵闹,然后不久便有大批的人涌上了二楼。 所有人心中都明白,纨绔们的救兵来了! 第208章 .衙内(下) ‘嘭嘭嘭’ 一阵踩踏楼梯的声音响过,一群家丁模样的人,还有一群衙役冲上了二楼。 贾宝他们却没有感到欣喜,反而心中大恨!娘的,一群废物,早不来,晚不来,赶在就要放我们走的时候来! 这时候,来得再多人又有什么用,本公子还没脱离恶人的掌控呢! 三楼的两人,依然没有想到那个小子是何人的子弟,这时看到纨绔们来了那么多帮手,也不由先放下了思索,关注起了开始有些变化的局势。 君实虽然还没有想到这小子和自己有没有关系,但是内心却开始为他担心起来,不由显露在了脸上。 履善兄一见,便安慰道,“暂时无需担心,那些纨绔还在那小子的掌控范围内呢,他们唤来的人可还要投鼠忌器的。” 果然,涌上二楼的四五十个家丁,包括十几个衙役,看到眼前的形势,不由气势大减。 一直还留在现场的纨绔随从们,也赶紧上前拦住来人,并且简略的和他们讲述了当下的情形。 林彻看到对面加起来有六七十人,却依然毫不慌乱,慢条斯理的整理着证词。 楼上的履善兄见状不由赞叹了一句,“此子有大将之风,有点山崩于前而色不改的意思。” 君实的性子稍微有点沉默寡言,只点点头附和,“确实!” 来人领头的一个汉子,了解情形之后,便收起了盛气凌人之势,温和有礼的走到离林彻一丈多远的距离便停住了,主要是怕引起了林彻的误会,然后伤了自家的小主子。 林彻也不开口,只是淡淡的看着这个有些雄壮的汉子。 互相沉默了一会,本想等林彻先开口,自己好压一压对方气势的汉子,还是自己没抗住,只得先开口,“这位郎君,今日之事应该是个误会,如今辱骂之人也受到了郎君的惩处了,我们的衙内们也按你的意思写了证词了,不如,就到此为止吧,让我们把人接回去,便算两清了如何?” 林彻把手中的证词慢慢卷成筒状,拿在手中,拍打着另外一只手掌,然后玩味得看着这个大汉,半晌后,待这个大汉露出不耐之色的时候,便又转头看看依然还跪坐着,动都不敢动的纨绔们,接着暗暗对宁小七和许三和使了个眼色。 最后才转回头,对那大汉说,“行吧,那就都接回去吧,不然,还等着我请你们喝酒么,这么多人,我可请不起,我又没有当宰相的祖父哩。” 话语中虽然还有调侃,不过却让公子哥们和大汉他们齐齐松了一口气,总算能拜托这魔头了。 楼上的君实听到林彻的话,脸色不由一变,“不好!” 那履善兄亦是说道,“这小子,到底还是个孩子,不识人间险恶,就算要放人,也要到了安全地方再放啊,真是虎头蛇尾,怎么会出这样的昏招呢。” “履善兄,我们下去提醒他一下吧。”君实说着便迈动脚步。 履善兄却急忙拉住他,“君实,你我的身份实在不宜卷入这事当中,其中一方可是贾相公的家人,我们要是出现,反而让事情弄得复杂了,难免让人误会这其中涉及到了朝争,那岂不是害了那小子么。” 君实被这一提醒,也是醒过味来,他们一向看不惯贾似道把持朝堂,屡屡做出昏聩之举,所以多有弹劾他及他的党羽。 他们若是涉足楼下的事件当中,怕是容易成为别人攻讦的把柄,甚至可以构陷是他们暗中指使楼下那小子对贾似道的孙子设局,到时候,就很难说得清楚了,那小子道义上的制高点就容易动摇了,那就更加没法与权势滔天的贾似道一党博弈了。 哎,都怪这小子,刚才明明那么机灵,这会怎么就昏了头呢!? 君实有点气恼,“那怎么办,难道就眼看着这小子栽跟头!?” 履善兄无奈的叹了口气,“君实,先莫急,再等等看,或许事情没有那么糟呢,若是实在危急,那便管不了那么多了,你我只好出面了。” 林彻并不知道楼上那两个帅得让他嫉妒的大叔正在担心他,反而欢笑妍颜的看着公子哥们在家丁的搀扶下,慢慢的往楼梯口走去,像是刚才只是遇到熟人攀谈了几句,然后目送其离开,接着便回了雅间并关上了门。 那贾宝回到家丁护卫之中,总算安下了心,脑子开始灵活了起来,不由想到刚才的种种,娘的,从来只有自己欺负人的,哪想到今日却被人欺负得如此之狠,里子面子都丢光了,怕是会成为一个笑柄,以后如何在临安混。 想着想着,不由恼羞成怒,更添焦躁,于是恶向胆边生,“刑八!你们回去!给我狠狠教训那小子一番,给我往死里打,死了算我的!” 那叫刑八的大汉,其实心中也做着这样的打算,只是他想着先把自家小主子送远一点,安全后再回头收拾那可恶的小子,反正如今在楼里,想跑可没那么容易! 没想到自家小主子如此急切,不过现在也行,自己这里这么多人,很快就能搞定那小子了,他那边看起来竟是一些十五六岁的半大小子,稍微有点样子的也就两个汉子而已! 于是,停下了走向楼梯的脚步,“留些人照顾衙内们,其他人,抄家伙跟我上!” 于是五十多个家丁停住脚步,攥紧了手中的家伙,转身跟上刑八,当然,天子脚下,他们也不敢公然拿着刀剑,所谓的家伙也只是棍棒而已。 楼上君实脸色大变,“不好!果然要出事,这皇城司怎么回事,在他们的地头,闹了这半天了也没个人出来!” 履善脸色沉重,心中还在盘算着办法,闻言便道,“皇城司的周指挥可是滑头得很,涉及到贾相公的事,他可轻易不会去沾染,没有助纣为虐已经算是不错了。” 说话间,这帮凶悍的家丁已经快走到雅间门口了,情势十分危急! 履善刚想出声喝止,却见,那雅间的门却突然打开了! 第209章 .回马枪? 这是怎么回事!? 楼上二人感到愕然和不解! 雅间里面明显能听到外面不怀好意的大片脚步声,这时不是该紧紧堵死那扇门,给自己争取转圜的时间么!? 这么还把门打开了!? 这小子难道彻底昏了头了么? 前头的聪慧机灵都哪里去了!? 就在二人面面相觑,满头雾水之时,只听那刑八一声大吼,“给老子上,衙内说了,往死里打!一个也别放过!” 他的话音刚落,众家丁嚎叫着挥舞棍棒,往那敞开的大门冲去! 这时,一面桌案竖着冲出了门口,迎头撞向人群! 那刑八首当其冲,发现异常,也是身手敏捷,迅速往侧边闪躲,撞到几个家丁后,他便攀着栏杆,身子挂在外面! 刚才围观的人还没散去,见此情景,也是惊异非常,口中大赞“好身手!” 可这时,虎子顶着一百多斤重的桌案,把它当成大盾使用,直愣愣的撞进人群,真真如猛虎入羊群,推到了一大片。 而虎子后面的林彻也露了出来,他正好看到攀在栏杆上的刑八,于是手中的烛台便随手甩出,电射向刑八面门。 林彻苦练甩斧可不是白费的,即使是不怎么趁手的烛台,也一样稳准狠,那烛台上用来固定蜡烛的铜钉狠狠的插入刑八的眼眶中。 “啊!” 一声痛苦的惨嚎,刑八吃不住剧痛,双手一松,往一楼跌落,片刻便传来一声重物砸地板的声音,哀嚎声反而小了,但应该死不了。 林彻甩出烛台后,便不去管了,他有足够的自信能够命中,所以他快步跟上虎子,然后手中拿着从桌案上拆下来的桌腿,随手敲打在倒地家丁的膝盖上。 “碰!碰!碰!” 木棍与膝盖骨碰撞的声音,让围观的人心头发凉,这些家丁狗腿子,这下可真是被人打断了狗腿啊,下半辈子还能不能站起来,真得难说得很。 林彻似乎感觉桌腿不顺手,便随手往家丁群中砸去,等他捡起地上原本家丁手中的棍棒时,一个倒霉鬼已经被砸晕倒下了。 林彻两侧,宁小七和许三和各自拿着一根铜杆,一人使着戟法,一人使着枪法,扫、挑、刺、捅、砸,俱是横扫千军之势,将两侧还能站着的人全部干倒! 再后面,便是时子修五人,他们全部都一手托端着盘子,厚厚一叠的盘子,另一手取下最上面的一个盘子,往家丁人群中狠狠砸去,一砸一个准! 这些盘子,大多是银器和铜器,那威力可一点都不小,因此也是建功不少,给家丁添了不少轻重伤员! 房中,还留着细毛,白起,绾绾和那些女伎,正难以置信的望着门外的景象,这太出乎他们的意料了,仅仅九个人,还大多都只能算是孩子,就把五十多个家丁打得人仰马翻! 瘦弱的白起,似乎被刺激到了,嗷嗷直叫的冲了出去,细毛想拉都没来得及,只能任由他了,至于他自己,限于身份,却不好出手,而且他也没啥战斗力。 绾绾被惊得目放光彩,甚至有些忍不住的雀跃,口中还小声的喃喃着,“打,狠狠打,打死这帮走狗!” 三楼的二人,也震惊于眼前这意想不到的局面,君实口中念叨着,“履善兄,你说得没错,这小子有大将之风,是真正的大将!” 履善兄也目不暇接的望着二楼的战场,“这小子,了不得啊,从始至终,一切都在他的料定之中,而且还因地制宜的做好的准备,出击时间,出击方式,都是精准无误,将敌人的心理,行动,都把握的清晰明了,一击奠定胜局,以少打多,以弱胜强,勇哉,智哉!” 君实却道,“以少打多是没错,以弱胜强倒未必,我看,就算是堂堂正正摆开架势,这五六十个家丁也绝不是这小子九人的对手。” 履善兄闻言,也从另一个角度观测起了战场,“这,那五个小子现在抛完了盘子,捡起了地上的棍棒,五人之间配合默契,似乎有某种阵法,却又灵活机动,毫不死板,分工协作,战果惊人啊!这是从哪里学来的,我从未在任何阵图和兵书上看到过!而他们也密切保持着与前面四人小阵的联系,那四人小阵就更不用说了,陷阵,荡寇,清扫,各负其责,简直是所向披靡啊!” 其他围观人群中,不少朝廷官员,这会似乎也忘了顾忌贾府的威势,惊呼连连,有些甚至还喝彩助威,似乎在观赏一出惊世大戏,而且是任何瓦子都演不出来的大戏,根本顾不上说话议论了。 观众们看得热血沸腾,心潮澎湃,但场中的主演林彻,却感觉百无聊赖,实在太没挑战性了,这帮人也太弱鸡了吧。 林彻这会还有闲暇浏览全场,他看到白起瘦弱的身影,正在时子修的五人小阵四周游走,发现地上有挣扎的人,便拿着棍棒上前猛敲,还好,虽然敲得凶,却没有往头腹这些要害,都是打在那些人的手脚上。 林彻不由一乐,嘿嘿,没看出来啊,这家伙倒是有几分自己的真传,手黑,但是懂分寸! 这一乐,手下便没了轻重,一棒子敲在一个家丁的小腿上,‘咔嚓!’,合掌粗的木棒居然断成两截,那家丁也立刻倒在地上,抱腿痛呼,看样子,小腿骨也折了。 林彻只好丢下手中的半截,又在地上找了一根,口中还嘟嘟囔囔的,“人废也就罢了,找的武器竟然也这么废,就这样都能在临安横行?我要是把稚虎营都拉来,那岂不是无敌了?” 还好这些只不过是家丁,若是禁军都这样,林彻怕不是会想着打进垂拱殿哦。 没多久,场中已经没有任何一个站着的家丁了,纨绔们躲在衙役身后,身体抖得和筛糠一样,不少人心中都在埋怨贾宝,咱都要走了,你他娘的还敢回头捅马蜂窝,看看对面那帮凶人,要不是还顾忌衙役身上那张皮,这十几个衙役都不够人塞牙缝的。 第210章 .贾宝认栽 这些公子哥,刚才还为贾宝的决定欢呼,扬眉吐气地跟在家丁后面,想要亲眼目睹大仇得报的现场,结果还没高兴多久,就被泼了一头冷水。 要不是领着衙役的班头见机得早,顺势将他们推进一个雅间里,说不得现在也得躺在地上。 如今唯有指望守着门口的衙役能拦阻那帮魔王进来,不然想跑,就唯有从窗户上跳下去了,这可是将近三丈高啊,跳下去可是非死即残。 门外,五十多个家丁已经被全部干倒了,躺满了二楼走道,就算身上再痛,都不敢闹出太大的动静,只敢小声哼哼,生怕引起这帮小魔王的注意,给自己补上一棍子。 围观人群,被这结果震懵了,惊呼声,喝彩声都停息了,鸦雀无声的沉默着。 五十对十,却被人打得完败,一边全军覆没,一边却连个受伤的都没有。 这实在让人想不明白啊。 唯有少数人能看出一点门道,比如说三楼的两位大帅叔。 君实叹道,“我知道这小子能胜,却没想到竟然能胜得如此干净利落。” 履善接口道,“那走道看着挺宽,却也是个狭地,五十多人毫无章法地簇拥在一起,却根本无法发挥人数优势,被大盾这么一推,前排阵脚又站不住,反而挤成了一团,做不到任何反击,只能任人宰割。总得来说,这小子用兵法来打架,多少有点欺负人了。” “若是祥帅在此,必定见猎心喜,说不定会把这小子收在身边言传身教。履善兄,你说这小子会不会是哪个将门的子弟啊。” “确有这种可能,但是你我二人没有共同的故交是将门中人吧,待会得找个机会问问这小子的家世。” 楼下,衙役隔着门与林彻对峙,林彻有些两难,公然和衙役开打,那和造反没啥两样了,但是他又不是很想放过那群公子哥,他这人就是不爱吃亏。 僵持了好一会,衙役班头站了出来,“这位小郎君,得饶人处且饶人,还请莫在得寸进尺了。” 林彻眉毛一挑,“你这话意思是说我惹是生非啰?呵呵,我这人牙口不好,吃软不吃硬,你这么一说,我倒是更想把人揪出来了。” 说着还环视了一下四周,“今日在场的,怕是不少朝廷官员吧,我想今天这是非曲直很明了,我煌煌大宋,总不缺少正直之人,你把人交出来,大伙论个公道,若是我的不对,我当场赔礼道歉,这帮家丁的汤药钱,我也包了,若是有残废的,我便养他到死!” 人群中听到林彻这样说,确实有部分人出声,“对对对!欺负人的时候不见饶人,这会遇到硬茬子了,倒要别人大度了,这是何道理啊。” “就是啊,五十人欺负人家十个人,亏得这位小郎君威武,不然这会哪里还有说话的机会!” “呵呵呵,刚才本官可是听到那家丁头子口中呼喝,要把人打死呢,怎得?贾相知道家人在外面狐假虎威,为非作歹么?若是知道,那便是纵容,若是不知,那也难逃管教不严之责,本官少不得要参上一本,让世人知晓,朝中还是有正气在的!” “器之兄不愧‘贤关六君子’,不减当年揭露奸相丁大全时之风采,依然仗义直言,实乃小弟楷模,我辈熟读圣贤书,自当持节立身,正直坦荡!小弟愿附骥尾,随兄长上书!” 林彻没想到自己随口鼓动一番,还真有人愿意凑这个热闹,看来宋朝的权相也没法堵住所有人的嘴啊。 林彻不由嘴角微翘,“这位班头,我看你还是莫要为虎作伥了,别最后某些大人物没事,你这小蝼蚁却别丢出来顶罪,那可就划不来了,再说了,你巴结某人又如何,他会护你一世不成?公道自在人心,到时候遭了天谴什么的,后悔可就迟了!” 最后一句,林彻压低了声音,但是其中红果果的威胁,却如重鼓一般敲击在班头的心上,让他脸色变得晦暗难明。 班头心中忐忑起来,这眼前的小郎君,带着的随从都武力如此强悍,背景怕是非同寻常,他就算奈何不了贾相,但若是迁怒于自己这个小人物,随便就可以让自己生不如死,娘的,神仙打架,小鬼遭殃!早知道就不淌这趟浑水了,早该想到能进丰乐楼的人非富即贵,哪里是自己这小人物能插手的! 班头衡量去了利弊得失,不知不觉间失去了心理优势,开始动摇起来。 贾宝一看情况不妙,心中大急,“曲班头,你可别被这小子蛊惑了,今日只要你能护住我等,好处少不了你的,升职加官等闲事尔。” 这话反而让班头下定了决心,升职有可能,加官就别做梦了,朝廷又不真是你家开的,何况,再大的好处也得有命才能享,自己若是再留下,明日怕是得从西湖里捞出来了。 于是,班头只能对着贾宝无奈一笑,“衙内,你也莫要过于担心,这朗朗乾坤,他也不敢当众行凶的,小的还得去巡街,就先告辞了。” 说罢,挥挥手,带着十几个衙役头也不回的走了。 这下公子哥们失去了最后的屏障,只得直面小魔王了,一个个哆哆嗦嗦,脸色煞白。 林彻也没进去,“我的贾大公子,现在,是我进来和你聊呢,还是你出来?” 出去?那就是羊入虎口,任人宰割! 让小魔王进来?那要是房门一关,他岂不是可以肆无忌惮的整治自己等人? 略微思索,贾宝还是决定走出去,大庭广众之下,这魔王总不至于太过分吧。 “好了,事到如今,你要怎么处置我等,你划下个道来吧,今日我贾宝认栽了。” 到了这时,这贾衙内倒是有股子光棍气了。 林彻其实也知道,自己并不能真的把他怎么样,现在只能稍稍收点利息而已,“呵呵,我不会把你怎样,毕竟我是个通情达理之人,今日之事,从头到尾都是你欺我在先,但我和你不一样,虽然不是读书人,但圣贤的教诲还是知道了,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也不欺负你,对你略使薄惩便罢。” 第211章 .所谓略施薄惩 贾宝咬咬牙,“你要如何惩戒,你说!” 林彻温和一笑,“我是文明人,一向不喜欢打打杀杀的,这样吧,之前侮辱先妣之事算是告一段落,就说说你纵狗行凶之事吧,五十多人冲到我们面前,喊打喊杀的,虽然没有伤到我的身体,但对我幼小的心灵造成了很大的伤害,或许后半辈子都要沉沦于这噩梦之中,因此,需要好生调养,所以这汤药钱你总该赔吧。” 听到只赔钱,贾宝松了一口气,“多少钱,你说,这点小钱我贾府还是给得起的!” 林彻鼓掌道,“很好,看来贾府的人还是有点担当的,那我算算哈,汤药费五千贯。” 贾宝一听,五千贯虽然不少,但是七八个人一起凑凑,还是拿得出来的,立刻便应下,“行,我给!” “慢着,急什么,我还在算呢。”林彻就像猫戏老鼠。 贾宝脸上一阵青一阵白,“你算,你算!” 林彻一本正经的掰着手指,“汤药钱五千贯,我们原本是很欢乐的,被你们这么一搅合,心情顿时愉快不起来了,那么这个精神损失费也是要的,还因为你们耗费了这么多宝贵的时间,时间就是金钱,这个也得赔偿吧,然后还浪费了那么多美食美酒,损坏了店家不少东西,这个也得赔偿吧。还有其他我就不和你计较了,就这些,加起来一万贯。” 一开始听到那么多赔偿项目,贾宝简直想大喊讹诈!后来一听,只是翻了一倍,觉得还算能够接受,“好,一万贯!我给!” 林彻却又摇摇手,“我说的是赔偿没人一万贯!我数数哈,一,二,三……十八,那就是一共十八万贯!” 贾宝立刻争辩,“你明明只有十一人,哪来的十八个人,你以为我不识数么!?” “呵呵,我房中还有七个小姐姐呢。” “她们怎么能算!?” 林彻戏谑的看着贾宝,“怎么就不能算了,她们是我请来的客人,当时可是有遭受了严重的生命威胁,生命面前,人人平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很合理啊,要不然我也不要你的钱了,我还倒给你一万贯,你赔命就行了,怎么样,我很大度吧。” 这小魔王明显是不想轻易放过自己了,贾宝不由放弃了挣扎,“就算我愿意给,我们身上也不会有这么多钱。” “你们有多少,先拿出来,身上值钱的东西也可以折现的,看看能不能让我满意。”林彻又变得很好说话的样子。 于是贾宝回到公子哥们的人群中,开始搜刮起来,从一个公子哥身上扒了一件锦袍,绑了个大口袋,让他们把身上值钱的东西都丢进去。 小半天,才把所有人身上刮得一干二净,交子,珠宝,玉佩,金银,要不是知道小魔王看不上他们身上的衣裳,不然也要通通扒下来,最后贾宝拎着有点分量的口袋递了过来。 林彻示意许三和上去接过,许三和拿了之后,便略略清点了一番,然后在林彻耳边轻声报告。 林彻听完,便点点头,“杂七杂八的,加起来才一万多贯,这样吧,算你们两万,剩下十六万贯嘛。” 林彻大喘气起来,贾宝众人眼巴巴的看着他,期待他说出算了两个字。 就算围观人群也以为林彻要说算了。 却没想到林彻接上气,说道,“那就打个欠条吧!” 众人绝倒! 贾宝两眼发黑,差点喘不上气,但是在生命的威胁下,还是按着林彻的要求,工工整整的写了一张欠条,并且再一次盖上了手印,另外八个衙内们,也在上面老实的按上了手印,还好林彻特意找了一张够大的纸。 林彻拿过借条,仔细的看了一遍,上面不但写了衙内们自己的姓名,还按着林彻的要求,把在朝为官的父祖姓名,官职也一一写上。 吹干墨迹,林彻小心折叠好借条,交给许三和保管,然后对着贾宝等人挥手,“好了,你们可以走了,记得别忘了把你们的家丁都带走,不然躺在这里多碍事啊,我待会怎么走路。” 围观人群皆是感叹,今日真是大开眼界了,不但看到一场精彩绝顶的武戏,没想到后面还有这么一出,一群公子哥被当成猴子耍,最后还是乖乖的给钱写欠条。 这小郎君也真是狡黠撒顽得很,亏他能想出这么多名目来,什么精神损失费,时间就是金钱,简直闻所未闻,却听起来似乎很有道理的样子。 楼上君实也不由大摇其头,“真是个古灵精怪的小子。” 履善兄也是哭笑不得,“你我二人的故交中,好似也没有中性子的人吧,这小子刚才的行径犹如奸商一般,摆明是借机讹诈,却愣是说出一堆似是而非的道理,还说得理直气壮,仿佛天经地义一般,要我说啊,虽然不算无耻,但也是厚颜了。” 君实听完,似乎哪里被触动了一般,“履善兄,你说奸商,等等,我似乎想起了什么,让我再细细想想。” “君实你是说,这小子家中是商人?咦,商人,我想起来了!嗐,难道是他,但是,就算当年他儿子没在城中,活了下来,按时间算起来,他儿子不该才六岁么?这小子看起来可最少八九岁了。” 履善兄也想到了一人,只是不敢确定。 君实哈哈一笑,“对对对,是他!之所以我们一直想不起来,不单是他早早殉国,而且,这小子最像不是至贤,而是像贞娘!简直一个模子出来的,当年贞娘不也有一点古灵精怪么?” “是啊,像极了贞娘,亏得我竟然想不起来了,当年,嗐,不说了,贞娘最终还是选择了至贤兄。” 履善兄被勾起了往事,陷入了缅怀。 君实也双眼迷离起来,喃喃自语,“当年那段时光,应该是我此生最快乐的日子了,贞娘,其实也没选错,她本就和至贤算是青梅竹马,而且至贤不比你我二人差,反而比你我更勇敢无畏,自请前往前线为地方官,蒙古攻城之后,亦是以身殉国!” 第212章 .你是逗比请来的唐僧么?(上) 林彻收了欠条后,确实没有再为难贾宝了,离开那门口,放开了通路,然后转身对外观的人群做了个环揖,“小子多谢刚才正义直言的大叔大伯了,等小子收了欠债,便请大家喝酒。” “哈哈,有趣的小郎君,若是想请,何必下次呢,不若现在吧。” 人群中,一个三十来岁的文士打趣林彻这口头人情。 “器之兄言之有理,小郎君,若是诚心,当现在就请嘛,我等为了看你们这场大戏,刚才可都还没来得及喝上两杯呢。” 又有一人呼应起来,不过口中也是打趣的成分多点,许多人刚才见识林彻的言行,大多觉得这小郎君倒是个有趣的人,交谈几句,日后若是有缘相见,便有了相交的话头。 林彻揖手道,“各位大叔大伯,小子也想现在请啊,可是听说丰乐楼的酒菜可贵可贵了,小子如今囊中羞涩,请不起哩。” 众人闻言,俱是哈哈大笑,“小郎君可莫把咱们当瞎子,明明看见你收获不菲,请我们喝杯酒,应该花不了一万贯。” 林彻脸上似乎有点羞涩,“这个,这钱我打算先陪给几个小姐姐的呢,已经不是我的了,嘿嘿。” 说着,便让许三和把那口袋交个绾绾,然后对她说道,“小姐姐,你帮我分一下,一人先给一千贯,然后帮我付了今日的费用及赔偿,若是有剩便全是赔给你的。” 绾绾愕然的看着手里的袋子,“这怎么行,今日这事,说起来皆由奴家而起,奴家怎能再收这些钱呢?” 林彻只是淡淡道,“我从来都是说话算话的,既然开了口,就没有收回的道理,你若不想要,尽数分了,也没有关系。” 绾绾虽然带着面纱,但在场还是有不少人认识她的,“绾绾姑娘,这是小郎君一片心意,收下便是,大不了,往后小郎君再来,你不收钱便是,哈哈哈。” 人群中,起哄的还不少,绾绾只得先收下了。 贾宝和公子们已经从那雅间出来,望着满地的家丁,着实头痛,虽然他们身边还有十几个家丁,但是也没法把人都带走啊。 有心不管吧,又怕真的寒了狗腿子们的心,又怕当场这么多官员,到时候传扬出去,那可都要说他们冷血无情了。 这时丰乐楼的酒保出现了,“贾衙内,鄙店安排好了车马,也有人帮忙把他们抬下去,给您送回府里去。” 好嘛,刚才打了半天,这丰乐楼一个人都不见,这会倒是出来了,还给打完架失败一方提供事后服务。 贾宝心中有气,但想到这毕竟是皇城司的地头,还是轻易不要得罪这群人,不然说不定什么时候一些不利已自家的小报告就给送到了官家的案头。 于是只得扯扯嘴角,“那谢过了,替我向周指挥问好。” 说罢,便向楼梯走去。 众人也以为今天的戏到此为止了,看到衙内们灰溜溜的要走,都有些意犹未尽的感觉。 这帮小子,仗着家中的权势,没少在临安城横行霸道,虽然没有做什么太大的恶事,但也挺惹人反感的。 大家看到好戏收场了,也准备各自回到自己的雅间中,继续饮宴,却突然听到一楼又传来大批人的脚步,还伴着甲页摩擦的声音。 恩?军士?大家不由探头往楼下看去,便看到一个指挥使模样的人带着半个都的军士匆匆而来。 有认识他的人,当场叫了出来,“呀,这是侍卫步军司左虎翼的唐指挥,他来做什么。” “呵呵,还能做什么,据说这唐指挥以前在贾相出征时做过他的亲卫,后来便被提拔到了如今的指挥使位置上,贾相可是他的恩主,贾府有事,他能不屁颠屁颠的来了,再说,他那左虎翼的营地正好在钱湖门外,离这三里不到,听到消息,不来也不行啊。” “看来,那小郎君有麻烦了。” “嘿嘿,正好刚才时光还早,再看一出不要钱的大戏,岂不乐哉。” 果然,正好已经下楼的贾宝,看到来人,不由激动万分,上前便是一阵絮絮叨叨,那表情,真是闻着伤心,听着落泪啊。 林彻当然也听到动静了,干脆收了本要回到雅间的脚步,淡定的站在那里,看着楼梯口,这时候,走道上躺着的家丁都还没来得及清理呢。 呵,竟然还有送菜的,今天这顿饭看来是没法消停了。 楼上二人脸色凝重了起来,“履善兄,我们下去吧。” 履善闻言点点头,“先不管这小子是不是至贤和贞娘的孩子,不过今日之事,充其量不过是民间冲突,有人竟然敢私自调用禁军,这就太过无视朝廷法纪了!” 二人便快步往楼梯走去。 一楼到二楼的楼梯处,‘噔,噔,噔……’一阵沉重的脚步声,踏着木质梯板,登上了二楼。 林彻依然好整以暇的望着楼梯口,那里率先冒出一个顶盔带甲的壮汉,看起来快有宁蓝高了,身后还跟着五六个也穿着铁甲的将校,其余兵士停在楼下,暂时没上来。 那指挥使看着满地的家丁,不由怒气腾腾,还好知道在场有不少官员,没敢过于造次,只是冲着林彻厉声喝问,“小子,这些都是你们干的?” 这指挥使显出满身威势,林彻却半点都没受影响,“是啊,你有什么意见或建议?直管提,反正我也不会接受。” 围观人群不由哄然大笑,这小郎君也太顽皮了吧,什么叫有意见直管提,提了我也不接受…… 那指挥使被这一笑,差点维持不住架子,脸都涨成了猪肝色,“你,你当众打伤这么多人,犯了王法了,现在老实点,跟我回营,或许能从轻判处。” “呵呵,是你傻还是我傻?我回跟你回营?!” 林彻一脸嘲笑的看着唐指挥,似乎根本没把他放在眼里。 “你若不肯伏法,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我倒要看看,你是不是打得过我们这些禁军!” 唐指挥被林彻的态度彻底激怒了,打算动用武力。 第213章 .你是逗比请来的唐僧么?(中) “慢着。” 林彻伸出手,冲着唐指挥竖起掌,“我且问你几句,若是你答得有理,我便乖乖跟你回去,不然的话,嘿嘿,你们这点人,我还真没看在眼里。” 唐指挥再次被嘲笑了,但是这场面,他确实不好真的动武,只得按捺下心中怒气,“你问!” 林彻摇摇头,“我问你,你是提刑司的?还是大理寺的?还是临安府的?或者是钱塘县仁和县的?” 唐指挥听着这样问,有些自得地拍着身上的甲胄,“你小子瞎了眼么,看不到本将身上的甲衣?告诉你,老子是步军司左虎翼指挥使!” “呵呵,指挥使很了不起?一个七品武官在这里装什么大尾巴狼!一看你就是个不读书的。” 林彻这话一出口,又引到满堂哄笑。 确实,在重文轻武的大宋,七品武官,在文官眼里,和大头兵没啥区别,在场官员中六七品的文官也是随手抓。 “你!老子不跟你讲这些,你乖乖束手就擒,跟我回营!” 唐指挥不敢得罪那些哄笑的文官,只得把气撒向林彻。 “no,no,no,说你不读书你还不服气,我问你,宋刑统你都没看过吧,我就算真的犯了法,和你有什么关系,你有执法权么!?大宋可是讲规矩的,随便哪里冒出一个阿猫阿狗便口口声声捉拿犯人,那整个天下还不乱了套?” 林彻语气依然一点都不客气,依然刺激着这个唐指挥。 “哈哈,小郎君说的没错,你个丘八,没有大理寺和刑部的手令,你凭什么乱抓人啊!?真是狗拿耗子。” 围观人群中,可不会给这个小小的武官留面子,虽然都没听懂林彻前三个字说的是啥。 唐指挥气急败坏,“难道,这天下没有王法了么?” 林彻嘿嘿一笑,“你错了,正因为这大宋是讲王法的,所以你才没有乱抓人的资格。” “没错!你一个禁军指挥,不好好安守营寨!带着军士寻衅滋事,已经触犯军法,你就等着本官参你一本吧!擅离职守,私调兵马,干涉司法,祸乱地方,随便哪一项,就够你掉脑袋的了。” 一个身材伟岸,帅气无比的文士从人群中走了出来,对唐指挥连连质问。 唐指挥都吓蒙了,他确实没读过书,要不是贾似道看他侍卫忠谨,又够狗腿,怎么也做不到统带五百人马的指挥使的。 这时他还强自镇定,“你是何人!” 帅气文士淡淡道,“某,文天祥,尚书左司郎官。你只要知道,某足够弹劾你就是了。” 又来一个帅大叔,“不够的话,还有本官,两淮制置安抚府机宜,陆秀夫!” 这二人正式刚才楼上的履善兄和君实。 “纠劾不法这种事,怎么能少得了我呢,下官黄镛虽然位卑,然亦有维护朝廷纲纪之责!” “文状元,陆机宜,器之兄皆是我等楷模,小弟亦愿附骥尾。” “对对,还有本官!” …… 一时群情激奋,对唐指挥的声讨之声不绝,吓得唐指挥面无人色。 而此时林彻却是一脸怪异的看着两个刷大叔,心中转个不停,卧槽,不是开玩笑吧,宋末三杰来了两,这两个可是林彻前世的偶像啊。 林彻不知道的是,那个黄镛也不是一般人,后来也是做到宰相的大神啊。 林彻内心正泛着波涛,脸色难免有些奇怪,恰好文天祥转头望向他,还以为他在担忧,便开口道,“贤侄莫慌,吾等一定为你主持公道!” 额!? 哥才没慌呢,等等,这文大叔为何叫我贤侄!? 那陆秀夫也转过头,和蔼的微笑着,对林彻点点头,给他一个安心的眼神。 林彻这时候真有点慌了,这什么情况?难道看上哥的美貌了?没听说过两位大神有喜好娈童的传闻啊!? 不行,这绝对不行,就算是偶像,哥也得菊部保重! 那边,唐指挥心中慌乱,不知所措,他身后一个书记官便在他耳边轻声说了一会,然后他眼睛一亮,“咳,诸位上官误会了,末将这时并不当值,是放假出来吃饭的,正好遇到不法之事,所以以私人身份,见义勇为而已,朝廷可是鼓励这样做的,宋刑统也是规定有,有……” 有了半天,也说不出来,明显是记不下刚才听到的话,于是那书记官不得不出声,“《宋刑统》卷二十八载:‘有人殴击他人,折齿、指以上,若盗及强奸,虽非被伤、被盗、被奸家人及所亲,但是旁人,皆得捕系,以送官司。捕格法准上条,持杖拒捍,其捕者得格之,持杖及空手而走者,亦得杀之。其拒捕不拒捕,并同上条捕格之法。’” “对!就是这个,所以末将是可以捉拿这些凶徒的!”唐指挥瞬间理直气壮,得意洋洋。 林彻却没好气的说,“可是我没犯法呀,是他们要来打杀我,我只是正当防卫而已,很多人可以作证哟。” 宋朝虽然没有正当防卫这个词,但是司法上确实有这样的判例。 宋徽宗大观二年,昌州有一名妇女阿任,夫亡十年没有改嫁,她的小叔子卢化邻垂涎阿任姿色,伺机强奸,阿任反抗,杀伤卢化邻,导致其伤重身死。 昌州将案子呈报梓州路提点刑狱司,提刑司又呈报朝廷,中央法司认为,阿任不需要负刑事责任,“免勘特放”,朝廷还“支赐绢五十疋”给她,以示嘉奖。 “对对,这小郎君是被动防卫的,难道他该任人打杀么,只不过是这些恶奴太废物了,如今怎可贼喊捉贼,你个丘八就不要在这里瞎参合了,有闲暇还不如多认几个字,免得再出来丢人。” 人群中,正义之士无处不在,这种时候,既可以显示读书人的优越感,又可以嘲笑大字不识的武夫,当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了。 唐指挥不由又懵逼了,而他的书记官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林彻却诡异一笑,“这位指挥使,是不是觉得回去后无法向你的主子交差啊,要不,我给你个机会如何!?” 第214章 .你是逗比请来的唐僧么?(下) “什么机会?” 唐指挥也顾不得林彻语中的奚落之意,他刚才可是答应了给小衙内报仇的,要是灰溜溜的走了,恩主怕是会不高兴的。 林彻说道,“这样,今天动手的九人中,你可以随意挑选人出来,进行决斗,签下生死状,决斗双方生死自负,只要你能打得赢,岂不是可以为你的主子报仇了么?” “不可!” 唐指挥还没想明白这话的意思,但是立马有两人异口同声的惊呼,众人看去,却正是文天祥和陆秀夫。 林彻不由气恼,眼看着鱼要上钩了,您两位大神出来添啥乱? 于是他不得不走近二人,“小子不知道因何让二位大叔如此关心,但是请二位放心,小子自有把握。” 一边说,还一边对着二人拼命眨眼。 这俏皮的样子,像极了贞娘,一时间二人又有种恍惚感,似乎又回到了八年前,一时无语。 那唐指挥在书记官的解释下,明白了过来,显得大为兴奋,“小子,你说的可是当真?从你们九人中任选一个?可以用任何武器?” “呵呵,哪有那么美的事,我那五个少年伴当,从来打架都是一起的,你要选就要五个一起,当然,我也不占你便宜,你也可以挑五个人出阵。至于武器嘛,我等皆是平民,当然不能用违禁的武器了,所以嘛,公平起见,不可以着甲,可以用刀剑,其他倒没什么了。”林彻大大咧咧的说着。 “那是不是包括你在内!?”唐指挥问道。 林彻不以为然,“当然!” “那我想想。” 唐指挥说完,便对书记官交代几句,于是那书记官匆匆往楼下走去,明显是去请示贾宝了。 这贾宝刚吃过亏,现在学会了谨慎,虽然来的是禁军,没有理由打不过这帮外乡人,但想着还是自己的安全重要,所以也没敢上楼。 很快,那书记官又匆匆回来,然后对唐指挥耳语了几句。 随后,唐指挥就指着林彻,“那我就选你!” 围观人群大哗,“好你个不要脸的丘八!长得人高马大的,却欺软怕硬,是不是没卵子啊?” 唐指挥根本就不在乎旁人说什么,只死死盯着林彻,生怕他反悔。 却见林彻只是淡淡一笑,“好啊,如你所愿,看你的意思,你是要亲自上阵是么?” 唐指挥一挺胸,似乎已经把林彻的狗头砍下了一般,“正是本将!” “那好吧,那就签生死状吧,无论结果如何,双方都不得寻仇,不得迁怒,不得纠缠,生死自负!” 林彻似乎根本没有发现两个人的差距一般,林彻一米三的样子,那唐指挥最少都有一米八,而且还状得像一头熊。 文陆二人现在也回过了神,发现事情如果像他们想的那样,往着最坏的情况发生了,便想再次劝阻。 林彻却在他们迈步之前转过头来,又向他们投送了一个安心的眼神。 二人看着这个眼神,莫名其妙的选择了相信。 唐指挥显得特别积极,草拟生死状的便交给了自己的书记官,林彻也没啥意见,反正这么多人看着,上面的条款也不复杂,不怕他们在文字上弄鬼。 生死状写好后,书记官递给林彻,林彻仔细看了看,觉得没什么问题,就准备画押。 “慢着!” 文天祥出声,走了过来,从林彻手中取过生死状,“且让某看看,我也好做个见证人。” 他逐字阅览,细细看过,确定没有问题后,便拿着笔在上面签下了自己的名字,还盖上了自己的官押,随后递给了陆秀夫。 陆秀夫也再次仔细看过,才签下姓名,同样盖上官押,然后正待递回给林彻,却被黄镛拦住。 “我也算一个见证人吧。” 黄镛同样签上姓名官押,接着其他在场官员一一效仿,直到除了留给两个当事人的地方,其余空白都被签满。 林彻接回生死状,不由觉得沉甸甸的,这时代,虽然有不少卖祖求荣,寡颜无耻的读书人,却也同样有许多存大义,知荣辱,正名分,重复仇,明进退,达人情,通世故,好道明理,心系苍生的真读书人。 不然何来崖山十万军民蹈海共赴国难的。 林彻不由拿出前所未有诚恳态度,郑重用心的签上名字,西门庆。 然后按完手印便递给唐指挥,“你签完以后,便把这生死状交给见证人保管吧,事后,有赢家保管。” 唐指挥也在上面签上名字,唐昇,不过字丑的一批,然后也按了手印。 林彻一旁看了,不由腹诽,就你这样,还敢叫唐僧?怕是最凶恶的妖怪都下不去嘴。 唐指挥刚要把生死状递给文天祥,却又被书记官拦住了,听完书记官的耳语,唐指挥说道,“不是我信不过文状元,但是他明显偏向这个小子,我觉得还是另外找一个保管人。” 这话,激起了文官们的不满,“你个丘八,居然怀疑我等读书人的人品!真是有辱斯文,果然是不读书不知礼!” 文天祥自己倒没什么,他的心胸,才不会跟一个粗人计较呢。 这时候,人群后面响起一个声音,“那就让我来保管吧!” 随后,人群裂开一条缝,一个精瘦的汉子,他身后跟着的人林彻却认识,正是下午刚见过的白朗。 那精瘦汉子出来后,便开口道,“相信许多人都认识我,鄙人提举皇城司周仁凤,我应该有这个资格做保管人吧。” 原来这人就是皇城司的掌舵人啊,虽然一般称为皇城司指挥,其实并不是正式官名,只是习惯称呼而已。 一般军中的指挥使,手下也就五百左右的人马,但是皇城司最高峰的时候有将近六千了,现在起码也有两三千人。 他现在在自己的地头上问,自己是不是有资格做保管人,任谁也说不出反对意见,于是,唐指挥老老实实的把生死状交给了周指挥。 唐指挥觉得稳操胜券,便故作大度的对林彻说,“地方就由你选吧,免得别人说我欺负你。” 第215章 .决斗(上) 林彻耸耸肩,“那就楼下那个戏台吧,我觉很适合表演。” 丰乐楼一楼的天井中央,搭着一个戏台,许多节目便在上面演出,这样不但一楼的客人可以观赏,二楼三楼的客人若是有兴致的话,也可以依着栏杆观赏。 所以林彻这个建议,大受围观者的欢迎,这可是生死决斗啊,听着就让人感觉兴奋,即使是一向斯文的读书人,内心也不介意看别人厮杀,这或许是人类的天性吧。 何况,今日的决斗双方,实力看起来相差的如此悬殊,确实让人很好奇结果会如何,虽然很大程度上,绝大多数人都认为,小小的林彻输定了,但是看他那么淡定,又觉得或许会有神奇的事情发生,毕竟,他们不久前才目睹了一场以少胜多的战斗。 随后各自去做准备,可以说这是林彻的第一次战斗,只属于他一个人的战斗,因此他决定全力对待。 宁蓝等人认为那个唐指挥并没有练过什么武艺,所凭持的不过是身高力壮而已,但是下盘明显虚浮,应该不是林彻的对手,所以才让林彻冒险上场。 若是林彻真的遇到危险,宁蓝才不会管什么规矩不规矩的,一定会不顾一切的出手保证林彻的安全的。 虎子很遗憾那个唐指挥没有选自己,不过他对林彻也很有信心,从最近二人对练的情况来看,虎子仗着力气,依然险胜林彻一线,但若是生死相博,赢得人一定是林彻。 虎子把一个长条锦盒递给林彻,这里面是林彻的横刀,是他们唯一带进临安城的武器,还是借着礼品的名头,塞了几两银子才得以通关。 林彻取出横刀,用丝缎象征性的擦了擦刀身,才再次收回刀鞘。 楼下的戏台,已经收拾好了,林彻众人便走下楼,来到戏台下,恰好看到贾宝在戏台另一边往这边张望,似乎想从林彻脸上看到惶恐与害怕,然后便借此嘲笑一番。 可发现林彻脸上不但没有丝毫紧张,反而带着一丝笑意,顺着贾宝的目光,眉毛一挑,右手四指并拢,在脖子下做了一个割喉的动作,然后对贾宝森然一笑。 贾宝眉心一杵,感受到了一股强烈的杀机,心中的兴奋立刻便被冰冻起来。 林彻带着快有他身高那么长的横刀走上戏台,却并没有让围观者感到一丝可笑,举手投足间,反而让人觉得人和刀似乎是一体的。 那边唐指挥也准备好了,重重的踩着梯子登上的戏台,似乎在向所有人展示他的威猛。 这时候,按着规矩,唐指挥把身上的甲胄已经卸下了,干脆就赤膊上场,两只胳膊上,纹满了花花绿绿的图案,而他背上甚至还纹着一尊千手观音像,着实有些刺激眼球。 这唐指挥似乎还担心有人看不全看不清,于是走到戏台边缘,不停的转动着自己的身体,好让别人能更好的欣赏,脸上更是满满的自得,仿佛就是这纹身让他天下无敌一般。 林彻上了戏台后,很随意的把刀拄在地上,懒洋洋的把手搭在刀柄上,“我说,大花熊,耍完了没,别浪费时间了,早点打完,我还要去吃饭了,现在想安生吃顿饭都这么难,尽是上赶着送菜的。” 唐指挥刚刚找到一点万众瞩目的快感,被林彻这么一说,心头怒起,“小子,爷爷让你多活一会,你还不领情,既然你那么急着送死,爷爷就成全你。” 说完,便接过台下递上来的金丝大环刀,还特意的抖动起来,让刀背上的九个铜环叮当作响,倒是狠狠吸引了一波目光。 嚯!这唐指挥竟然用的不是军中的制式刀具,看起来倒是有意思多了,花里胡哨还带声响。 皇城司的周指挥不但是生死状的保管人,同时充当了裁判和主持,此时也站在戏台中央,“两位,若是准备就绪,便请在我两侧就位。” 林彻左手握着刀鞘,连拖带拽走向指定位置,这模样倒是让围观着不由担心起来,口中议论起来。 “这小郎君都不知道有没有手中的刀长呢,待会该不会被那唐指挥一刀就砍碎了吧。” “以本官看来,这小郎君怕是凶多吉少啊,不管从哪个方面来看,也看不到他有丝毫获胜的可能。” “要我说,这粗俗不堪的丘八武夫就是无耻无义,欺软怕硬,可惜了这玉雕粉琢的俏郎君啊。” “嘿嘿,这位仁兄,莫不是对着小郎君起了怜惜之心么?这分桃断袖之好,怕是难以被他接受,小心他用手中之刀,让你彻底断了念想。” “你!你莫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难道你希望这俊俏的郎君死于那满身恶臭的丘八刀下?” “我也不想啊,只恐怕难以避免了,趁现在多看几眼吧,往后可是很难看到如此风姿的小郎君了。” 若是让台上的林彻听到有男人在馋他的身子,说不得当下就舍了唐指挥,先把这人切了再说。 唐指挥把大刀扛在肩膀上,居高临下的看着两丈开外的林彻,犹如大熊藐视地上的螳螂。 “我最后申明,在这台子之上,各凭手段,生死无咎,但是任意一方掉出 台子,便为输家,另一方不得追杀,而输家须向对方跪地八拜,同时答应对方一个要求,便可免死。现在,我宣布,决斗开始!” 周指挥说完,便轻身跃下戏台。 听到开始后,唐指挥率先动了,取下肩膀上的大刀,双手握持,高举于身前,向林彻扑去,口中还呼呼喝喝的怪叫着。 这架势,在台下那些文人眼中,确实显得威猛无双,势大力沉,有些人甚至不忍的闭上了眼睛,害怕看到林彻被这一刀劈成两瓣的惨象。 只是周指挥却摇摇头,看起来颇为不屑,他身后的白朗也出声道,“除了一把死力气,啥也不是,就这也能混到指挥使!?” 周指挥闻言,对白朗竖掌,意思是让他慎言,想说什么已经来不及了,台上二人就要碰到一起了。 第216章 .决斗(中) 台上,林彻看着唐指挥猛扑过来,确实有点泰山压顶的意思,毕竟体型摆在那里。 不过也就是有那么点意思,其实在他眼中看来,更多的是破绽百出,空门打开,只要他愿意,或许一刀就能解决问题。 不待他多想,唐指挥已经到了身前,一阵叮铛声响后,大刀带着呼呼的风声朝林彻砸了过来。 确实是砸,不是劈,唐指挥完全把手中的金丝大环刀当成一根带有刀刃的棍子,使用的姿势,和他当年在街头打架的时候,并无二至。 林彻轻轻一个横移,便离原地三尺开外。 唐指挥却根本没有察觉刀下没人了,依然猛砸,‘轰!’大刀狠狠劈进戏台木板之中,带起一股烟尘。 唐指挥两手握着刀柄,俯着身,弯着腰,显得屁股撅得老高。 毫发无伤的林彻,往前掠步,顺手拿着刀鞘,往那撅起的肥 臀重重一拍,人却还不停留继续前飘。 “啪!” 一声脆响,仿佛比唐指挥砸地板的声音还响,观众们反应过来,不由一阵哄笑,“哈哈哈,太好笑了,这仿佛是牧童鞭打大蛮牛!” 唐指挥屁股剧痛,然后又听到台下楼上一阵大笑,也意识到了什么,脸上开始通红,两臂猛涨,想要把刀拔出来,却因为入木过深,还是拔不出来。 观众看着,不由又是一阵哄笑! 这一笑,让唐指挥恼羞成怒,运足吃奶的力气,再次猛地一拔。 刀出来了,人却倒了! 唐指挥失去了平衡,往后一仰,摔了个四脚朝天! “哈哈哈!” 观众哄笑声起,更有人情急的大喊,“小郎君,上啊!好机会啊!” 但是大多数人忽略了那把刀,唐指挥摔倒过程中,那把刀也脱手而出,往上斜飞,二楼围栏边已经慌作一团,不知道该往哪里躲避。 只有少数人发现,就在刀拔起来的一瞬间,一个人影腾上半丈高的戏台,然后再一个腾跃,只见他手一挥,一个绳子犹如毒蛇一般蹿向空中的大刀,险之又险的将其卷住。 然后见他一拉,那大刀止住了去势,翻滚着往回,直朝倒地不起的唐指挥飞去。 众人被这一突发情况惊得目瞪口呆,眼睛不由随着那刀光乱晃的金丝大环刀移动,都以为唐指挥在劫难逃了,那刀却在挨着唐指挥的裆下,钉在了地板上。 唐指挥摔下去的时候就已经七荤八素了,正有点清醒想爬起来了,却突然感到胯间一凉,定睛望去,那刀刃还在对着自己的小兄弟晃动,吓得他赶忙手脚并用往后倒爬。 林彻一直站在那,也没有趁机上前的打算,只是刚才那周指挥的身手,却让他有些惊异。 是的,刚才出手把刀卷回来的正是周指挥,他现在把鞭子一收,像个没事人一样,又跃下了戏台。 人群中哄然叫好,“周指挥威武!身手了得!” 刚才大刀指向的二楼栏杆处,一群人也纷纷大喊,“谢过周指挥救命之恩!来日必有厚报!” 周指挥只是拱拱手回礼,“举手之劳,不足挂齿!” 台上,唐指挥好不容易总算爬了起来,在四周人群嘲笑声中,恨不得从刚才那个劈开的洞口出钻下去。 林彻看着唐指挥茫然无措的样子,“喂,唐僧,你还打不打,不打就赶紧磕几个头,便放过你了。” 唐指挥本就羞怒交加,被林彻这一激,更是怒火冲天,然后大步走到自己的大刀边,小心翼翼的拔了起来,还好,这次没有插多深,很轻松便拔出来了。 接着便气冲冲的往林彻奔去,这次,他学乖了,不再高举大刀,而是横刀于前,靠近林彻之后,抬刀便是一个横斩。 林彻看着他的架势,便已经预判了他的招式,见他肩头一动,便立即矮身一蹲,同时带鞘的横刀敲击在唐指挥的小腿迎面骨上。 唐指挥腿上吃痛,又被刀势一带,不由又是一个踉跄,往一旁斜去,到了戏台边缘,才堪堪止住脚步。 林彻淡定的直起了身子,还拍拍身上不纯在的灰尘,还故意打着哈欠,做出一副无聊之极的样子。 观众都被逗乐了,这时候都觉得林彻刚上场果然是有点门道的,就凭这灵巧的身手,那大笨牛一样的唐指挥根本就碰不到他。 唐指挥回头刚好看到林彻那副模样,这他娘的太看不起人了吧,老子就用大刀教教你该怎么做人! 于是唐指挥提起十二分精神,真正开始把林彻当做大敌,不再孟浪。 他双手握刀,开始稳打稳扎,缓缓迈着步子向林彻靠近,瞅准机会,才挥刀。 林彻也稍稍认真的对待起来,无极功里的步伐也开始显露出来了,他也不还击,却总是在关键时刻,以奇妙的身法躲过一次又一次的刀锋。 他已经把这次决斗当成了一次实战演练,每一次都尽量使用不同的办法来回避唐指挥的攻击。 台下,周指挥原本一直淡定的神色,突然变得凝重了起来,双目炯炯有神的盯着林彻的身法。 而他身后的白朗也是一脸疑惑,“师父,这西门郎君的路数,看起来很眼熟啊。” “恩。”周指挥只是点了点头,没有多做评价,依然紧盯着林彻的一举一动。 另一边,文天祥和陆秀夫看着台上的情势,也稍微放下了担心,虽然从场面上来看,林彻似乎一直处于下风,但是这么久过去,也未被伤到分毫。 但是在场的大多数人,只看到唐指挥一直在挥刀猛攻,状如疯牛,气势如虹! 所谓外行看热闹,这唐指挥打得就很热闹,比那些杂居上的打戏,逼真凶猛得多了,看得众人热血沸腾,直呼过瘾,这时候也忘了唐指挥只是他们看不起的一个丘八粗人,甚至许多人开始为他叫起好,喝起彩! 反观林彻,却似乎每次都躲得很狼狈,因为在他们眼中,那些奇怪的身法,都是被逼无奈之下做出来的,所以显得动作走形,分外奇怪,只能归结于林彻的运气过于强大了。 第217章 .决斗(下) 许三和与宁小七二人一边看着台上,也一边交头接耳。 “阿郎的武艺进步飞快啊,比上次海上回来,又有了新的变化。” 开口的是许三和,他平时虽然没少在林彻身边,但是他都在忙东忙西,很少见到林彻练武的时候。 相反是宁小七,从每一天林彻起床练功开始,便一直陪着,有时候还得充当陪练和人肉沙包,所以他对林彻的进步是感知最深的。 他点着头,“俺现在与阿郎对练,已经越来越吃力了,阿郎的力道已经超过了正常成人很多了,更可怕的是他对力道的掌控,精准而稳定,而且气息悠长,若是真正的对决,俺觉得,阿郎就是拖,也能把俺拖死。” 许三和一脸赞许,“就如现在这样,阿郎一是把唐指挥当成了陪练,二来怕也是有意消耗他的体能。” 他们身后,绾绾双手紧紧捏着手帕,一双美目泛着担忧,死死的抓牢林彻的身影,听到宁许二人轻松的交谈,才稍稍松了口气。 她从未如此担心过一个人,何况仅仅只是刚见面不久的陌生人,似乎有种奇怪的东西牵动着她的内心。 台上,依然热闹得很,只是唐指挥的动作渐渐开始慢了下来,额头之上也开始淌汗,他身上的纹身,也在灯火的照射之下,泛出油光,让他背上的千手观音显得更加诡异,让人迷幻之中,觉得那不是观音,而是索命的修罗。 林彻在外人眼里似乎狼狈了些,但到现在,连衣角都没让对方碰到,气息也稳定得很,眼看唐指挥又一刀劈来,这次他却不在闪躲了。 他瞅准机会,角度刚好合适,于是探出手中横刀,用刀首点向金丝大环刀的刀面。 ‘叮!’ 一声清脆又略带刺耳的金鸣声,响彻了整个丰乐楼,众人都被刺激得打了激灵,汗毛倒竖! 大刀被荡了开去,唐指挥感到刀身巨震,剧烈的颤振,让他从手指,到手掌,再到手腕,最后传遍整个手臂,都是一种酥麻的感觉,就像雷雨天时,闪电劈在自己身边时的那样。 林彻趁机往后腾跳了两步,“喂,大笨牛,要不别打了吧,你弱得和一个刚断奶的娃子一样,不是我的对手啊,别浪费时间了,你还是跪下给我磕几个头吧,我就饶你一命。” 说着,又往后走了几步,然后二人又保持到两丈的距离,一如开始时的那样。 围观者也开始起哄,“看着那么大的个头,原来却是银样镴枪头,大半天了,连人家小郎君的衣服都没碰到,就这还是咱大宋的指挥使!?” “就是啊,要是靠他这样的禁军保护,怕是早被人打进临安城了,兵者,国之大事,竟然某些人也视若儿戏,私相授受军职,哼,本官明日上朝,必定参上一本!” “连个小孩都奈何不了,何谈与蒙古骑兵对阵,难怪我大宋总是丢土失城,原来军中养了这么一批废物!” “就这样的废物,也难怪我等文官看不起武夫,朝廷耗费无数军资粮秣,养了你们有什么用处!?” 嗐,大宋的文官啊,就是嘴皮功夫厉害,抓住机会就上纲上线,似乎不如此就显示不出自己的高瞻远瞩,深谋远虑一般。 那贾宝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没想到看起来威猛雄壮的唐指挥,竟然让自己感到无比失望,生怕他萌生退意就此认输,于是在台下高喊,“唐昇,快点给本公子弄死他!不然你这指挥使明天就别想做了!” 这真是急红了眼啊,在大庭广众之下喊出这样的话,完全把朝廷公职视若自己的私器,半点遮掩也无。 唐指挥被林彻溜了半天,这时候已是气喘吁吁,刚才林彻的话,他不是没有心动过,他也发现凭借自己的身手,很难奈何林彻的轻盈的身法,再往下打,也只是徒劳。 当然,他也不认为林彻能把自己怎么样,他觉得现在就想一头大熊想抓一只兔子,自然很难抓到,但是兔子也绝没有可能伤到大熊分毫。 听到贾宝的话后,唐指挥明白自己能进不能退了,不然小主子口中的威胁,很可能变成事实,于是,他调整呼吸,准备稍作休息之后,重整旗鼓再发动攻击。 林彻看到唐指挥只在那里喘气,眼神直勾勾的盯住自己,虽然没说话,但林彻却明白了他的意思,呵,既然如此,那就成全你吧,想休息好了再打!?没门,那哥不是白忙活了么。 “看来,你是要继续打了,那好吧,只是,这次,换我来攻了,记得我的名字,西门庆!” 林彻挺直身躯,左手在刀鞘的绷簧上一按,刀身弹出! 然后左手带着刀鞘往后一甩,一抹秋泓凭空停滞,接着林彻已经松开刀鞘的左手,再往前一探,反握住停留在半空的刀柄! “嘶!” 所有人都被这一手惊艳了,鞘动,刀不动,第一次见到,原来刀剑还可以这样出鞘,原本还等着林彻抽刀时候,因为臂长不够而出丑的人,如今也是叹服! 林彻反手握刀,刀柄朝下,刀身背于身后,看上去犹如头上长出一截银色尖角。 然后,林彻动了,化作一抹残影,向两丈外的唐指挥射去! 唐指挥被林彻这一手,打得措手不及,感觉全身都被一股浓烈的杀气笼罩,于是慌忙抬起拄在地上的金丝大环刀,拦在身前准备格挡,铜环碰撞之声又是大作。 两丈距离,对林侧来说,不过瞬息便离唐指挥不到半丈了,于是口中炸响,“临!” 唐指挥被这一喝,慌乱出刀横扫,封死了林彻进攻路线! 然而他意想不到的是,林彻却突然腾空而起,完全避开他的封锁,从空中向他扑来,迎面而来的劲风之中,他仿佛听到了一个字,“兵!” 所有人都张大着嘴,看着空中那抹幻影,电闪一般从唐指挥的肩膀边掠过! 林彻落地,单膝半跪,口中还念着,“斗!” 左手长刃,不知哪个瞬间变幻到了右手,刃面依然光亮如镜,反射着寒光。 那唐指挥仿佛被施了定身咒,木然而立,一动不动,然后眼尖的人看见他喉间沁出一根血线,渐渐延伸,环绕住整个脖颈。 “当啷!” 唐指挥手中大刀落地! 随后,他的人头也在脖颈上慢慢滑动,一股血泉喷起,人头被冲上半空,然后迅速掉落,在戏台上,弹跳多次。 有些人似乎看到人头上依旧睁大着的双眼! 第218章 .落幕 静! 整个丰乐楼仿佛被凝固了,失去了动静。 林彻直起身,走过去,将唐指挥的人头提起,直面相对,“名字记牢了,到了阎王爷那里,免不了要报告死因的,报不出名字,那就只能做个糊涂鬼了。” 然后发现唐指挥的无头尸身竟然还站着,不由皱皱眉,这高度,有点够不着啊。 于是转了半圈,对着尸身轻轻吹了一口气,随后这尸身竟然轰然向前一倒。 ‘嘭’ 这倒地的声音一响,时间似乎也恢复了流动,场中响起一片抽气声和呼气声。 林彻踮着脚,避开血污,提着人头走上前,将它安放在唐指挥的脖子上,却把脸朝了上,好似没有察觉到装反了一般。 可是,特别是二楼与三楼的观众看来,那唐指挥死不瞑目的大脸,与他背上的观音脸,一上一下,显得无比诡异而恐怖。 林彻放好人头后,又踮着脚离开尸体,从袖袋中摸出一块白色丝绢,细心的擦拭起了横刀的刀身,即使上面没有丝毫血迹与污渍。 擦完刀之后,再单手抓着丝绢揉 擦了一番,算是将提过人头的手清理过了,接着在随手一丢,那丝绢在空中展开,飘飘荡荡,最后却盖在了唐指挥的脸上。 林彻径直走到地上的刀鞘边,脚尖一顶,一挑,刀鞘直直飞起,到了半空然后落下。 瞟了一眼,然后林彻将手中横刀往上一送,‘嗆!’刀身没入刀鞘。 拿着刀,林彻往台下一跃,走到周指挥身前,“大叔,生死状可以给我了。” 周指挥点点头,从袖袋中拿出生死状递给林彻,“小兄弟,你这刀能给我看看么?” 林彻接过生死状之后,听到这个要求,便随手把刀递了过去。 他虽然爱惜这把刀,但是可没有什么刀在人在,刀亡人亡的傻逼念头,再好的刀也不过是武器而已,只要上了战场,是要战事稍微激烈一点,刀就很容易损坏的。 所以他一直想不通,什么样的人才能喊出刀亡人亡的傻逼口号,古代将军一场作战下来,换个三四把武器是很正常的,除了钝器,其他越锋利的越不抗造。 如果一把武器真的有什么特殊意义,那肯定不会拿来作战,就像小日子过得不咋滴的倭人,几把破刀破剑都能放在神坛上供着,美其名曰以传万世。 周指挥仔细的看着这把刀,还抽出半截刀身观察,合上后,抑制着心头的激动,把刀递回给了林彻,“真是一把好刀,这年头可不多见了。” 林彻接回刀,也感受到周指挥心情的波动,却没有深想,“谢大叔夸奖,是了,小子还要麻烦大叔帮忙将尸体处理一下,给他买口好点的棺材吧,再挑个好点的墓地,好好安葬,若是他还有家人,便多少给点抚恤吧,账都算在我的头上,到时找我拿便是,我住的地方,白大哥知道,大叔应该不会怕我赖账吧。” 周指挥哈哈一笑,“临安城里,可没有几个人敢赖我的账呢,只是不知道小兄弟为何还要出这个钱呢?生死状可是写好了,生死无咎的。” 林彻微微一叹,“我与他往日无仇,近日无怨,虽然他跟错了主子,不得不死于我的刀下,但那只是这人眼睛不好,但是为人倒还算忠谨,算是一条汉子吧,要是落个死无葬身之地,不免有些过了。” “小兄弟说得好,那我就帮你这个忙,事后,我会亲自寻小兄弟结账的。” 周指挥特意把‘亲自’两字说得稍微重了点,并且意味深长的看了林彻两眼。 林彻一时没想明白这其中的意思,便只是揖手相拜,“那谢过大叔了!” 说完,朝贾宝等人待的位置看去,果然,人已经悄悄跑了,并没有在意周指挥的尸身。 倒是那书记官领着几个将校来到周指挥身前,“周提举,下官等想把唐指挥的尸身收殓了,还望您能同意。” 周指挥淡淡一笑,“看来唐昇平日为人还算不错哈,不过他虽然是签下生死状的决斗而死,但毕竟还是属于私斗,你们把他的尸身带回军营也不合适,却不知道他还有没有家人?” 书记官和几个将校都是脸上一暗,“唐指挥其实是北地逃人,到了大宋后,便投了军,他自己常说,吃刀头饭,有今天没明天的,不敢耽误好人家的女子,也就一直没成家,每每关了饷,便是请弟兄们吃喝,手上不留余钱。” 周指挥一听,也不由叹道,“这世道,哎,这也是个可怜人,不过你们放心好了,刚才这位小兄弟已经托我好好厚葬唐昇了,你们勿须过于担心他的身后事。” 书记官闻言,不由诧异的看了林彻几眼,然后带着将校们施礼拜谢,“谢谢小郎君了!” 他们都明白,虽然唐指挥死于林彻之手,但其实怨不得他,他在台上的时候,已经三番四次给过唐指挥活命的机会了,要怪也只能怪唐指挥的死脑筋,以及贾宝的逼迫。 书记官谢过林彻之后,便带着将校和其他军士离开了,不敢多做停留,生怕被那帮大头巾抓住他们私自出营的把柄不放。 林彻见书记官们走了,便也辞别道,“大叔,本来只想来吃顿饭的,现在饭也没吃好,倒是给你们添了不少麻烦,我看我还是早点离开,免得继续祸害了丰乐楼。大叔,白大哥,有缘再见了。” 白朗只是拱拱手,周指挥倒是说道,“我们皇城司怕什么麻烦,不过小兄弟今日被扫了兴,那便改日再来好了,丰乐楼随时欢迎你。” 林彻揖手,转身走向自己人那边。 白朗看着他走远,便轻轻在周指挥耳边说道,“师父,这西门兄弟,真是咱师门出来的?” 周指挥也是轻声说道,“应该错不了,那把刀还是我找到的,那功法也是你师公的路子,我还跟着你师公的时候,还没有完善,现在应该是大成了,说起来,我也有近二十年没有见过你师公了。” 第219章 .厌西湖 林彻回到自己人中,正想带着人离开,文天祥和陆秀夫二人走了过来。 陆秀夫刚开口欲言,便被文天祥拉了拉袖子,才意识到这里并不是说话的地方。 文天祥开口道,“小友,我二人对你一见如故,不知小友在临安所居何处,得闲好上门讨杯酒喝。” 林彻闻言一愣,文大偶像居然喊我小友,虽然不知道原因,不过内心还是很开心的,“大叔,小子住在太平坊来悦居的竹院,欢迎两位大叔随时光临。” 文天祥大乐,“很好,小友真是个有意思的人,真期待与你把酒言欢。” 林彻调皮一笑,“小子那里美酒是有,可惜年纪小,还不能饮酒,只能看大叔们喝了。” “哈哈,无妨无妨,我们会替你喝完的,那我们暂且告别。” 文天祥说完,便与陆秀夫一同先行离开了。 他们走后,林彻发觉绾绾竟然还在,而其他六个女伎,早就不知踪影了,于是便上前辞别,“绾绾姐姐,我得走了,不然城门得关了,我就没地方住了。” 绾绾听着林彻玩笑的语气,却只是默然,眼神很是复杂的看着林彻,“那便就此别过,希望还有再见之时,到时候能知道你其他名字。” 绾绾倒不是爱上了林彻这个小鬼头,只是觉得他身上有种奇妙的东西,想让人好好挖掘,而且今日他的种种行为都让她大开眼界,冲击着她的心灵。 林彻倒不觉得还有见面的机会了,毕竟他来临安,就是打个酱油,等下次都不知道什么时候了。 不过嘛,直接拒绝肯定不符合渣男的行为习惯,于是林彻笑眯眯的说,“绾绾姐姐,我觉得我们应该还是很有缘分的,说不定很快就能再见了哟。” 绾绾强颜一笑,“也许吧。” 辞别过后,林彻转身要走,却发现许多围观人群还没有散去,依然在那看着林彻他们,于是他上上下下环揖了一圈,“今日扰了诸位大叔大伯们的酒兴,改日有机会,小子必当置酒赔罪,今日便就此别过。” 说罢,便率先往大门走去。 出得丰乐楼,发现虽然已是夜幕降临,但西湖岸边依然游人如织,各色富贵闲人们,在豪奴美姬的簇拥下,赏景游乐,嬉笑快活。 更有那许多少年郎君结伴而游,头上簪花冠玉,身上衣锦风流,脸上傅粉涂脂,口中吟哦念词,尽展娇柔之美。 “诸君傅粉涂脂,问南北战争都不知!” 这些人,仿佛根本不知道淮河以北,蒙古铁骑正枕戈待旦、厉兵秣马,对着繁华而柔弱的临安虎视眈眈。 这和林彻前世之时,那些所谓的流量小生何其相似,油头粉面小蛮腰,矫揉造作兰花指,画着比女人还精致的妆容,说话娇声嗲气,什么好痛痛,好凉凉,简直能让人把隔夜饭都吐出来。 历史总是不断重演,纵观华夏历史,这种娘炮风气,并不少见,却都往往都在国破家亡前夕最为显著。 “一勺西湖水,渡江来,百年歌舞,百年酣醉……国事如今谁倚仗,衣带一江而已……天下事,可知矣。” 再次看向灯火辉煌,曲乐沸腾的西湖,林彻感到的不再是美,而是腐朽和污秽。 林彻看着眼前的一切,心中突然觉得,让这些恶心的东西都埋葬于铁蹄之下,似乎也没什么不好。 “走!回城!” 现在的林彻,没有能力改变这一切,只能眼不见为静。 众人不知道为何自家阿郎情绪突然变得低沉,只是都随之沉默下来,队伍中弥漫着压抑。 临安是座不夜城,城门也比其他地方要晚半个时辰落锁,因此林彻得以顺利进城。 城中依然灯火通明,街道上熙熙攘攘,不乏休闲游玩之人,却也有更多为着生活依然奔波的市井百姓,这时候,林彻似乎也想明白了。 南宋迁都临安后,社会较为安定,经济繁荣、商业发达、世俗文化快速发展,一些皇亲贵戚沉迷于山水之乐和口腹之欲,文人士大夫和普通市民争相效仿,渐渐兴起了贪图享乐、奢靡浮华的风尚。 而因为宋朝并不抑制土地兼并,加上常年为了应对北方的军事威胁而日益加重的税赋,使得广大的乡野间,许许多多底层民众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甚至失去仅有的土地,变得流离失所,沦落成为流民,甚至落草为寇。 所以这个王朝的坍塌是无可避免的,若不是遇上了北方强大的异族接连崛起,或许最终只是华夏内部的改朝换代,以此来对走歪的历史进行自我修正。 若是那样的话,林彻或许只会安心的做一个富家纨绔,甚至快乐的去拥抱新朝的大腿。 可历史却告诉他,将要面临的是汉人亡国,华夏陆沉,其后是汉人做了近百年的亡国奴。 这是林彻无法接受的,所以他想着尽自己的一切努力,去改变这个结果。 马车在拥挤的街道缓慢前行,短短不到五里的路程,硬是花费了半个时辰,这时候林彻已经不再怀疑这座城市拥有一百万人口的事实了。 回到来悦居,掌柜和小二比白日间更加热情周到,显然是下午送过来的十一匹骏马,让他们意识到今天入住竹院的客人可是少见的大土豪。 十一匹骏马,在大宋来说,应该和林彻前世十一架保时捷差不多的概念了。 进到院子后,白起见到大白正悠闲的吃着豆子,瞬间便咧开了嘴,跑上前抱住大白的脖子。 大白也放开食槽中的豆子,打着响鼻,偏着脑袋去蹭白起,一人一马,用着旁人无法理解的方式,愉快的交流起来。 林彻走上前,拍拍白起的肩膀,“啊起,以后这些马都归你照料了,至于大白,你这么喜欢的话,就归你了。” 白起一听,简直不敢相信,他原本只期待能有多和大白相处的机会便够了,却没有想到林彻这个新主人居然把大白干脆就分配给了自己,一时激动的无以言表。 当然,不激动,白起也不会说话,于是只是不停的对林侧鞠躬,口中“啊,啊,啊。”的表达着感激之情。 第220章 .帅大叔夜访 白起愉快的接手了打理马匹的工作,给每一匹马都细致配置了食料,干草料铡得细细的,然后均匀的撒上青盐,还给每匹马都打上了四五个鸡蛋,再把水槽中的饮水重新置换了一遍。 然后又毫不停歇的去打来清水,为每一匹马刷理着皮毛,口中愉快的哼唧着别人听不懂的腔调。 林彻只是稍稍看了一会,便满意的走到院子的另一边,开始了每天的例行功课。 今日的决斗,给他带来了不少新的感悟,他现在需要反刍一下,将当时的感觉从新体味一番。 那一刀,应该是林彻现在能做到的极致了,但是想要重现,却似乎有点难度,还需要融会贯通才能使其常态化。 这一练便是一个多时辰过去了,林彻额头甚至开始淌汗,这在往日练功时都是不常见的,可见今日花费了更多的心力。 待其收功之后,院门却被敲响了,虎子过去开门,却发现是客栈的小二,“不是说没事不要打搅我们么,若是有什么需要,我们自会去唤你们。” “客官,您误会了,是有两位文士前来拜访你家郎君,掌柜都认识其中一个,说是以前的状元郎,也曾经在小店住过呢。” 小二赶忙解释,生怕惹得贵客不高兴。 林彻也听到了小二的说话,便走了过来,“可是一个姓文,一个姓陆?” 小二听林彻这么一说,看来确实是认识的了,“对对对,确实是他们。” “那好吧,麻烦你把客人领过来吧。” 林彻心中奇怪,这才刚分别没多久啊,虽然文天祥是问过自己住址,但原本想来,总该是过几天才会前来吧,而且不该是送个帖子,然后让自己前去拜访他们么? 按年纪,自己是小辈,他们是长辈,按身份,自己是民,他们是官,再说,今日之事也是得了他们相助的,从哪里来讲,其实都没有他们主动来拜访的道理啊。 林彻想不通缘由,便干脆放下,吩咐许三和他们,待会人来了,先接待,自己得去沐浴更衣一番,不然如今这个样子待客,实在不礼貌。 客栈大堂,两个大帅叔果然是文天祥与陆秀夫,二人正在轻声交谈。 “履善兄,你说会不会是我们猜错了啊,周指挥不是说那小子在生死状上的签名叫西门庆么?既不姓林,也不姓陈啊。” “君实,莫急,刚才我也看过店家的店历,上面登记的也是西门庆,泉州人士。” “那岂不是对不上了么,而且年纪也明显不对啊。” “我看未必啊,我记得当年至贤与我通信,告诉我他喜获麟儿,乳名便是‘庆儿’。” “恩?那时我正随详帅前往峡州,以防守巴蜀长江出口,倒是没有收到至贤的来信,却没想到没多久便天人两隔了。” “所以我感觉,十有八九,这小子便是至贤与贞娘的遗子了。” “是我患得患失了,待会问问就是了。” 这是那小二也前来接引,二人便暂时停了交谈,随着小二前往竹院。 进到院中,许三和迎了上来,“二位贵客,我家阿郎正在更衣,并非有意怠慢,且随我到厅中饮茶稍待。” 文陆二人倒也不计较这种小礼,很是洒脱的到厅中安坐等待。 还好,没用多久,林彻焕然一新的走进花厅,揖手相拜,“小子失礼,怠慢二位大叔了。” 陆秀夫揖手回礼,略略点点头,“无妨,是我二人来得冒昧。” 文天祥却盯着林彻,也不开口,似乎林彻脸上有朵花一样。 林彻被他这炯炯目光看得有些发毛,连忙查看自己身上是不是有什么不妥,难道刚才脸上还有污渍没有洗干净么?早知道就带上铃娘了,被人伺候了这么多年,自己真的变成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了么?连沐浴的小事都做不好了? 就在林彻一连串的自我怀疑之时,文天祥却大刺刺的开口了,“小子,我是不是该叫你林庆!?” 林彻心中一惊,这什么情况,难道文大偶像有火眼金睛么?那不是猴子的本事么? 还是自己收拾赖御史的事被朝廷发现了?但是没道理啊,一般人也不知道我的小名啊。 快速的转了一番心思,林彻决定不对偶像撒谎,“额,不知文大叔从何得知?” 文天祥闻言,略带得意的与陆秀夫交换了一下眼神,“你可是江南西路赣州人士!” 林彻麻了,“这个您也知道!?” “你父亲可是单名讳启?”文天祥继续追问。 听到这里,林彻只有死猪不怕开水烫了,这文天祥是有备而来啊,但看起来应该不是兴师问罪来的,“正是先考尊讳。” 文天祥正待继续追问,陆秀夫开口止住,“履善兄,好了,不用问了,你别把孩子吓到了。” 然后笑眯眯的对着林彻说,“这样说来错不了了,你应该唤我二人一声世伯。” 这话说得林彻一头雾水,表情疑惑起来,“这是?” 文天祥哈哈一笑,“我来给你解释吧,其实,当年我们不但与你父亲同年及第,而且因为都是提前大半年来的临安,因此遇上后,便相交深厚,而且,我们与你母亲也是相识,那时候他们都还未成婚呢。” 林彻这才反应过来,“您的意思是说,你们都是先考先妣的至交好友?!” “是啊,当时还有枋得兄。我们四人终日谈诗论文,指点江山,可惜选官之后,就各奔东西了,这一别,便是永别。” 文天祥说着,自己也伤感了起来。 “那怎么还有我母亲的事?”林彻关注点倒是和旁人不同。 听了这话,文天祥脸上不由微微一红,还求助的望了一眼陆秀夫。 “咳咳,这个,倒也没啥不能说的,虽然有点难为情,当年,初见时,你母亲也来了临安,当时你父亲与她兄妹相称,我当时也没发现他们二人间的情愫,而你母亲天生丽质,明眸皓齿,秀外慧中,兰心蕙质,不由动了爱慕之心。” 陆秀夫在这上面倒显得比文天祥坦直,对林彻直言相告。 林彻眼中不由冒出八卦之火,“文伯父也是?” 第221章 .说梦(上) 文天祥故意板起脸,稍稍掩盖一下自己的尴尬,“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是人之常情,你还小,不会懂这些,就莫要瞎打听了。” 林彻心中大乐,真没想到,自己的偶像居然还有这么可爱的一面,更没想到,自己的便宜母亲当年也肯定是个风华绝代的人物啊。 看到文天祥似乎不愿意再谈这个话题,林彻也不好继续追问,只是嘿嘿直乐。 文天祥扎起长辈的派头,伸手在林彻头上轻轻叩了两下,“你这小鬼头,莫要想歪了,我与你父母皆是君子之交!对了,算起来,你应该只有六岁吧?” “是啊,小侄开庆元年出生,再过几个月就七岁了。” 林彻听文天祥连这都清楚,想来确实是父母的至交了。 陆秀夫脸上露出疑惑,“那为何你看起来都八九岁了?” 林彻一乐,“因为我习武啊,自然身体长得快些。” 文陆二人闻言,恍然大悟,文天祥一拍额头,“嗐,怎么就没往这里想,今日还见识了贤侄的武艺。” 陆秀夫叹谓道,“值此世道,习练武艺确实比单单从文有用得多,文人,也应当如祥帅那般文武双全,退可保一方平安,进可为朝廷柱石!” “祥帅是谁?”林彻问道。 “祥帅姓李,讳庭芝,字祥甫,淳佑初年进士及第,担任孟珙孟帅的幕僚,主管机密、文字事宜,后来基本都在前线为官,军功卓著,现任两淮安抚制置大使兼知扬州,我如今便在其帐下主管机宜。” 陆秀夫对李庭芝十分推崇,介绍得略为详细一点。 其实他及第以后,正值李庭芝镇守淮南,听说了陆秀夫,就将他罗致到自己的幕府中,当时天下人称搜罗人才最多的,以淮南李庭芝为第一名,号称‘小朝廷’。 “哦,有机会小侄一定要去拜见。” 林彻对这个人有点印象,想来最后也是为国捐躯了吧。 文天祥这时已经缓解过了尴尬,“贤侄,你如今还以林庆为名么?” 林彻答,“几个月前,小侄便进学了,取了大名,伯父唤我林彻便可。” 文天祥点头,“进学了?那便好,林彻,恩,可是‘天命不彻,我不敢效我友自逸。’之彻?” “正是。” “很好,这个名字不错!对了,那你到临安来是为了何事?你这年纪,不该是在家中习文练武么,这世道可不太平,就算你身有武艺,也不宜四次乱跑。” 陆秀夫也接口道,“看你身边带的人,多是少年人,若是有事,怕是防备不周啊,从赣州过来,这一路也是山高水长,怕是没少艰难吧。” 林彻细想了一下,自己想搭救老师,正愁摸不着头脑呢,于是边说,“二位伯父,你们怎么不问我的启蒙先生是何人呢?” 这和我刚才说的有关系么?文天祥心头疑惑,“是何人?” 林彻说道,“刚才你们还提到了啊,也是你们同年。” 陆秀夫与文天祥对视一眼,“你是说,你的老师是枋得兄?所以,你这次是为了他的事情来得?” “正是,而且我也不是从赣州来的,我是从泉州乘海舟来的,舟船还在上还有许多人呢,只是没进城而已。老师有难,学生怎么袖手旁观呢。” 文天祥用嘉许的目光看着林彻,“那到还好,我记得你母亲就是泉州人,家中便是海商,如此一来,你从海上而来倒是安全许多,说来,我与君实最近也是在为枋得兄之事奔走,但暂时还没进展。” 说到这事,陆秀夫也是眉头紧锁,“那赖方弹劾枋得两项罪名,口口声声说掌握了确实的证据,然则一直未见他拿出来,如今枋得兄被羁押在乌台之中,御史台的人说,要等赖方从泉州回来之后,方能定夺。” 林彻沉吟了一会,然后坦然的看着文天祥与陆秀夫,“文伯伯,陆伯伯,我有一言,请二位莫要惊讶。” 两人看着林彻清澈的眼神,却都感到有非常之事要发生,文天祥定定心神,开口道,“你说!” 林彻咬咬牙,决定赌一把,“赖方回不来了,我把他杀了!” “什么!” “贤侄你莫说笑!” 二人虽然有了心理准备,但是林彻这个消息,实在过于骇人听闻,于是二人皆是震动至极! “虎子,去拿酒来。” 话已出口,林彻倒是淡定下来,决定好好忽悠一下这二位,既然能扯上这么密切的关系,那就不能浪费了。 文天祥与陆秀夫看着林彻的莫名举动,面面相觑,这孩子要干嘛?难道是失心疯? 林彻迎上二人的目光,“两位伯父,刚才我说的是真的,但是,相比于后面我要说的话,只不过是小菜一碟而已,所以,我得喝一点,才能顺畅的说出来,您二位也喝上一点,提前压压惊。” 二人觉得林彻这话真是有意思,竟然说杀官都是小菜一碟,后面难道要把天捅破? 很快,虎子就带着人,把酒水端了上来,还附带了许多下酒菜。 “虎子,把所有人都叫来,把四周清查一边,不要让任何人靠近这个花厅!” 林彻郑重交代,下面他说的话,过于耸人听闻了,不能泄露出半点。 “喏!”虎子看到林彻少有的严肃,就知道事关重大,便下去执行了。 林彻这会淡定了下来,淡定的拧开瓶封,给文陆二人倒上,“这是我独家秘制的酒,比以往的都要烈上许多,两位伯父,且先品鉴一番,至于事情,小侄就在这,已经发生的事,也不急在这一时,反正,今夜我便畅所欲言。” 二人在林彻拧开封口的时候,便已经闻到了异香,以他二人的见识,便知道这一定是极品美酒,特别是文天祥,很多人都知道他是宋末三杰,知道他的正气歌,知道他誓死抗元,知道他威武不屈,却很少有人知道,文天祥年青的时候,也曾少年得意,任性潇洒的浪荡过好一阵子。 第222章 .说梦(中) 文天祥,史书说他‘体貌丰伟,美皙如玉,秀眉长目,顾盼烨然’,从来言简意赅的史书很少花费这么多字去描写一个人的外貌,可见他帅到何种程度。 宝佑四年,他被钦点为状元,那年,他才二十一岁,便已经享受到了‘春风得意马蹄疾’的无上荣耀。 只是在那的第四天,他的父亲因病去世,按着华夏传统,他循例请假回家,为父守丧三年。 文家其实是一个大族,因此他也继承了一笔庞大的家产,算是年少多金的标准模板。 三年后,出仕选官,朝廷便任命他为宁海军节度判官,相当于林彻前世时的副厅级了。 对一个二十来岁的人来说,似乎人生已经圆满了。 而当时的大宋,朝野之间,奉行的都是享乐主义。 于是他也开始了自己了浪荡生活,‘天祥性豪华,平生自奉甚厚,声伎满前’。 意思就是说他夜夜笙歌,左拥右抱,纸醉金迷,极尽奢华。 他豁达豪爽,最爱结交江湖上的朋友,还给自己取了一个超脱的名字:浮休道人。 哪儿有这样的道人?完全是一个浪子。 他爱喝酒,尤其是神医华佗创制的屠苏酒,一喝就是二三斤。 这会,他闻到这醉人的酒香,亦是眼前一亮,将杯子握在手中。 陆秀夫虽然没有文天祥那样的外向,但对于文人来说,都喜欢喝上几杯,这时也不由被酒香吸引住了。 林彻也给自己倒上一杯,“小侄平日基本不饮酒,今日算是少有的特例,请允许小侄向二位伯父敬酒。” 双手持杯,恭敬的行完敬酒礼,林彻端起杯子一饮而尽。 二人见状,也不含糊,也是举杯畅饮。 “嘶!好酒!” 二人几乎同样的反应,只是文天祥喝完还砸砸嘴,有些意犹未尽,倒是陆秀夫,被酒气冲得需要缓缓。 “好了,小侄便不多饮了,接下来便慢慢讲述,二位伯父且自便,边喝边听我细说。” 林彻放下酒杯,然后再次拧开几瓶,放在二人案前。 文天祥天生洒脱,便自顾自的斟满了酒杯,但是并没有急着饮用,而是定定的望着林彻,等他的开口。 陆秀夫更是不急,他现在更关心的是林彻口中会冒出什么惊世之语。 林彻站起身,在厅中慢慢踱步,组织着语言,“二位伯父知道,先父当年知寿春县,遇蒙古来犯。” “在城破之前,父亲让亲信将尚未周岁的我带出险地,一路跋涉,总算回到了家乡,但是年幼的我却大病一场,差点离世。” “但是,奇怪的事情,就在这个时候发生了,那时候的我,仿佛做了一个梦,一个很长很长的梦,在梦里,我在另外一个世界出生,成长,活了将近四十年。” 听到这里,文陆二人相视一望,眼中都浮现出四个字,“黄粱一梦?” “而那个世界,应该是这里的八百年后,因为那里的历史记载,从我出生之前的那些历史,都是一样的。这在我醒来后,也多方查证过。” 文陆二人被引起了好奇心,却没有出声,静待林彻的下文。 “在那里,我并没有对历史很关注,只是那里实行的是九年义务教育,也就是说,任何人家的孩子,不论男女,到了适龄的时候,必须送入学堂,学满九年,若有人违背,那便是违犯国法,要按律治罪的。” 二人啧啧称奇,这简直就是华夏文人孜孜不倦追求的理想世界。 “在那学堂里,不像这里一样,只读圣贤书,而是有许多科目,这个先不讲,其中就有历史这一科,而我就是从这里了解到了,我们现在所处时间之前,还有,这之后的历史!” “前面的没什么好讲,和现在记载的都一样,但是唐宋之后,下一个朝代,是元!就是蒙古皇帝忽必烈创立的元朝!” 文天祥这时终于忍不住了,“什么!?你的意思是,我大宋将被蒙古所灭?而且还就是在当今蒙古皇帝忽必烈的手上!?” 陆秀夫只是心中默默祈祷,这应该只是一个梦,并不是真的。 林彻叹道,“伯父,你别激动,等我讲完,你在判断是不是真的。” “好,你继续说。”文天祥喝下一杯酒,才稍稍平复了激动的心情。 “我想,假如这个梦是真的,或许,用不了几年,蒙古那边便会传来改国号为‘元’的消息,而在我的梦里,我对历史的细节了解得并不详细,但是我知道,当今官家,怕是过不了今年的冬天了。” 林彻又丢出一个大炸弹,二人难辨真假,却也默默记在心里。 “蒙古自灭亡金国之后,便把金国的中都改名为燕京,我记得,蒙古应该也是今年又下旨将燕京改为中都,明显是在为迁都做准备,或许这几年就会开始营建工作,而最后他们将把那里改名为大都!这些将要发生的事情,便可以证明我的梦到底是不是真实的。” “我记下了,你继续说。”文天祥的声音有些嘶哑晦涩,看来林彻的话对他冲击不小。 “而在蒙古营建大都的同时,他们将正式重启对大宋的攻伐,这次,他们选取了襄樊作为突破口,并且开始在一些降将的建议和组织下,开始训练水军,这一次围攻好像持续了七八年的样子,最后,他们赢了,然后顺流而下,进攻临安!” “那时候,大宋的下一任官家,也已经驾崩,留下的幼帝,和太后,在已经改为元朝的大军围攻之下,举国投降了!” “不!我们不会降!” 文天祥与陆秀夫同时怒吼,声音仿佛受伤的野兽。 “是的,皇帝降了,但是我华夏儿女,依然有不愿意为奴之人,依旧反抗,而陆伯父你也追随着幼帝的两个弟弟逃出了临安,在福州立了九岁的皇子为帝,那个小朝廷中,陆伯父,文伯父,陈宜中,张世杰,四人共掌朝政,但是陈宜中排挤文伯父,文伯父只得出走,在江南西路组织抗元。” 第223章 .说梦(下) “都什么时候了,还玩政争!?” 陆秀夫大怒,恨铁不成钢! 文天祥带着希翼的目光看着林彻,“后来呢?是不是中兴了,不然也就没有你梦里的时代了。” 林彻望着文天祥带着祈求的眼神,仿佛被哽住了嗓子眼,心中很是不忍,却依然摇摇头,“文伯父好像打了几次胜仗,但是于事无补,江南西路沦陷,福建路渐渐失守,小朝廷不得不往南迁移,原本有心以泉州为行在,然当时泉州已经在时任福建安抚使兼沿海都置制使的蒲寿庚带领下降元了,闭城不纳,后来据说是张世杰借船不成,命人攻击他家的商船,他便与小朝廷开战,并迁怒与泉州城中的宗室及忠宋军民,大肆屠杀成千上万人,血流成海!” 陆秀夫咬牙切齿,“我知道这个蒲寿庚,一个异族番商,得我大宋宽容,才得以发家起势,不成想居然是一条养不熟的白眼狼,果然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文天祥亦是恨恨道,“此獠该杀!” “这次,随赖方赴泉州的殿前司将领夏璟,便是当时左翼军统领,跟随蒲寿庚一起叛宋,并且充当了他的第一刽子手,所以,在海上也被我杀了,至于蒲寿庚,我如今虽然还奈何不了他,但是我也在慢慢布置,不会让他再有机会掌权,那些我记得的汉奸迟早会将他们一一碎尸万段!” “那后来呢?” 文天祥忐忑的问道,即迫切想知道后文,又害怕听到悲惨的事情。 “这次泉州的事情,成了压垮小朝廷的最后一根稻草,后来,小朝廷大多数时间都在海上飘荡,一度转移到广南东路潮州,元军追逼甚紧,小皇帝受惊病亡,在人心惶惶之时,陆伯父稳定人心,再立小皇子为帝,于崖山附近海上重立朝廷,继续抗元,然而广东陷落,元军攻破厓山,陆伯父知君臣难以脱险,先拔剑驱妻儿入海,随后藏玉玺于少帝怀内,背负幼主,命人用白绢将君臣两人相缠,从容投海,许多忠臣追随其后,十万军民跳海殉国,至此,大宋灭亡。” 文天祥与陆秀夫呆若木鸡,眼中湿润,却说不出一个字了。 “在这之前,文伯父因为得不到支援,兵败被擒,被押往潮汕,灭宋元将,乃是汉人张弘范,劝说文伯父写信招降张世杰,文伯父未从,作诗《过零丁洋》,流传以后世,梦中的我,背诵于心。” “辛苦遭逢起一经,干戈寥落四周星。 山河破碎风飘絮,身世浮沉雨打萍。 惶恐滩头说惶恐,零丁洋里叹零丁。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听闻林彻背诵这首诗,文陆二人终于有了反应。 陆秀夫喃喃道,“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结句如撞钟,清音余万世,履善兄,以诗明志,视死如归,舍生取义,实乃我辈读书人之毕生追求!” “这?这是我作的?” 文天祥听着林彻讲述自己未来的故事,却恍然若梦,倒是一点都没关心自己的生死。 林彻不由道,“不是伯父作的,难道小侄还有这样的文才与气势?” “我相信这定是履善兄大作,听得林贤侄讲述的梦中之事,这诗正是履善兄高风亮节和大义凛然之最佳写照!却不知道履善兄后来结果如何?” 陆秀夫对林彻的话,渐渐越来越相信,认为起码有四五成的真实性了,至于其他,待以后发生的事情一一验证之后,便可确信无疑了。 林彻给自己再倒了一杯酒,一口饮尽,“崖山战后,文伯父被押赴元大都,路上绝食八日,未死,后来在大都羁押了三年,期间无数往日同僚前往劝降,连忽必烈都以丞相之位亲自多次劝降,但文伯父心坚如铁,从未妥协,一心求死以赴国难,后从容就义!” 陆秀夫心中哀伤,“那其他人呢?” “张世杰还想侍奉杨太后寻求赵氏的后代而立位,再图后举,但是太后伤心于少帝,亦是投海自尽,不久后,张世杰心灰意冷之下,在风雨大作之夜,投海自尽。” “陈宜中,在大宋倾覆的时刻逃离皇帝一行,携家眷到了占城,后来元军攻占城,他又奔走遥国,后卒于此。” “我的老师,以江东提刑、江西招谕使知信州,力拒元将围攻,信州失陷后入建宁唐石山,变姓名,已而卖卜建阳市,宋亡,居闽中,几年后被元高官所荐,辞不起,元福建行省参政魏天佑强之北行,至大都,绝食而死。” “还有李庭芝大帅,孤守扬州,临安陷落后,降帝与太后屡屡为元庭劝降,大帅不受,烧毁伪诏,依然死守!后受小朝廷传召,带兵转战以图与之会和,但是手下有将领降元献出扬州,大帅在泰州被围,兵败,被执殉难。” “还有一些忠肝义胆之人,一直抗元致死,我能记得名字的不多,但是都没有改变华夏陆沉的结果,从此华夏陷入百年黑暗中。蒙古人对抵抗的中原人口实行屠杀政策,据后世统计,元朝初年蒙古兵南下时,华夏丧失了大约七千多万人口,这些人口几乎都是在蒙古入侵时死于非命。” “嘶!” 文陆二人闻言,满脸惊恐,七千万啊,这些鞑子难道都是恶魔吗!? 二人心中愈发沉重,这已经不仅仅是亡国了,甚至都到灭族的边缘!华夏民族为何如此多难! “之后,元朝的黑暗统治,持续了将近百年,才被我汉人生生不息的反抗之下,被赶出了中原,新的汉家王朝才得以重立。再两百多年后,由于天灾人祸,朝政腐朽,又被一群自称是金国后裔的异族覆灭,这一次的亡国,将近三百年!尤其后来,世界各地强国林立,腐朽的异族王朝,屡屡割地献土,口称‘宁于友邦,不予家奴’。华夏大地上,各国强盗予取予夺,又是将近百年的最黑暗时期。” 第224章 .白起与梨花枪(上) 林彻的语气显得似乎很平静,诉说着那百年屈辱,零零碎碎,想到一件事,便讲述一件事。 但文天祥与陆秀夫却能感受到那表面之下的怒潮汹涌,也能听到华夏民族在那黑暗中的哀鸣与挣扎。 二人的眼界似乎也不再局限于赵宋王朝这一家一姓的兴亡得失,而是随着林彻的话语,穿透了时光的屏障,对华夏一族往后千年的生死存亡、兴衰起伏,开始了审视与思考。 他们二人可以说是这个时代中,华夏民族最杰出的人物,一旦有人给他们抹开那层迷雾,他们也能找到历史的本源。 文天祥一杯接一杯的往嘴里倒着酒,似乎想在这一刻把自己彻底麻醉,然而却只是愈发的清醒,也愈发的痛苦,他陷入到了林彻的述说中,那些苦难,那些屈辱,一点点的撕碎着他的内心。 而原本很节制克己的陆秀夫,也越来越沉默,也学着文天祥不断灌着自己,内心不断再拷问自己,到底该如何,才能使自己的族人在将来少一点苦难,那怕只是一点点也好。 “后来,在无数仁人志士的前赴后继之下,抛头颅,洒热血,付出了难以想象的代价之后,才从新建立了一个新华夏,属于所有人民的新华夏,慢慢开启了复兴之路,重新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我梦中出生的时代,已经开始抛开了沉重的历史包袱,人民的生活也渐渐越来越好了,复兴之光也越来越强烈了,只是,毕竟被奴役得太久,还存在着许多这样那样的历史遗留问题,如果要回到世界之巅,依然要更加艰苦的奋斗,更加拼命的追赶,才能缩短这个过程。” 林彻说完,拿起酒瓶,直接仰头喝下。 陆秀夫重重的放下杯子,眼中有一团火苗点起,“如果!如果我们能够打败蒙古,是不是,我们华夏就能摆脱那些苦难,不用再屡屡挣扎在生死存继之危!?” 文天祥闻言,也是猛地抬头,目光炯炯的望着眼前这个孩童,希望得到一个能令自己安心的答复。 林彻放下酒瓶,狠狠一甩头,“我不知道,但是我想,历史上那许许多多有名无名的英雄们,他们在为了自己民族舍生忘死的时候,其实也不知道,这个世界,从来就不是某一个人,某一件事就能轻易改变的,但是,这从来都不影响他们内心坚定的信仰,陆伯父您,还有文伯父,您们都是这样的人,正是有了你们,华夏的脊梁即使被压得再弯,它也没有真正被断过!” 林彻已经有些醉了,言语中的条理,已经不那么清晰有序了,甚至有些答非所问了。 但是,文天祥与陆秀夫,却似乎明白了。 “不论成败!但求问心无愧!” “履善兄说得好,人生短短几十载,不求因果,只问本心!太史公亦有言,‘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生而为人,自当有所为,有所不为!” 酒醉之后,一向豁达的文天祥倒是惜字如金起来,而陆秀夫反而像是心中藏着许多言语,不吐不快。 一时间,两大一小,三个男人频频举杯,笑闹哭喊,发泄着被林彻梦境所引发的情绪。 这一夜,他们喝了很多,也说了很多! 直到三人都倒卧在了地上,横七竖八的枕在一起,呼呼大睡。 良久以后,在外面守着的虎子和宁蓝,发觉动静小了很多,才进来查看,于是将他们小心翼翼的各自抬到了房间中。 寅时,林彻依旧准点睁开了双眼,起来直接用冷水直接洗了一把脸,发觉除了有点口干之外,竟然没有任何不适,明明记得昨晚可是喝了不少,起码两三斤是有的。 难道这是练功带来的隐藏福利? 难怪老道酒量那么好。 反正也算好事,林彻便不再多想,收拾了一番,换上练功服,走出了房门。 院子里,大伙都在,都开始活动手脚,为晨练做热身。 这次跟在林彻身边的,都是习武之人,也都习惯了林彻的作息时间,倒是新来的白起,竟然也早早的起来,这会正跟在虎子身旁,央求他教自己习武。 “阿起,你想练武的话,找虎子可找错人了,他五大三粗的,哪能教人啊,你想学的话,先跟宁蓝学点基本功,待回家以后,我也可以教你一些。” 白起应该是觉得虎子最好亲近,但林彻说得倒也没错,虎子年纪也还小,暂时还不是教人习武的那块料。 听林彻这么一说,宁小七也收起来架势,“阿起,你过来。” 白起乐颠颠的跑过去,还像模像样的给对着宁小七鞠躬行礼。 宁小七哭笑不得,“阿起,你可不用给俺行拜师礼,俺也就能指点你一些入门。” 林彻也暂时先不忙练功,走了过来,“阿起,你以前可有练过武功?” 其实林彻想来,白起一个马奴,应该是没有机会接触武艺的,但还是按例问了一问。 白起闻言,点点头,又摇摇头。 这是啥意思?林彻不由惊奇起来,点头那就是表示练过了,已经出乎林彻意料了,摇头又是什么意思。 却见白起定定的看着林彻,眼中露出思索之色,短暂的考虑后,便从身上掏出一个小布包。 他用一只手托住布包,然后一层一层的打开,最后露出一本小册子,然后递到林彻眼前。 林彻看白起对这本小册子如此珍重,不由也是慎重的接过来,细细打量。 这册子封面似乎是一种兽皮,色泽暗黄,感觉柔软却很坚韧,上面没有文字,也没有图案。 林彻小心的揭开封面,只见上面写着‘梨花枪’,下边还有几个小字,杨氏妙真录。 前世时,林彻倒是听说过梨花枪,他记得是戚继光的纪效新书上面提过,但以前林彻并没有仔细了解,除了梨花枪这三个字,其他事一无所知。 但是既然能被戚战神写到自己的兵书里,那就必然不会是普通的武艺。 第225章 .白起与梨花枪(中) 林彻暂时摸不着头脑,便让宁小七也看了看,想来他是将门出身,对这能传之于后世的枪法,应该也有所知晓。 宁小七一看,目现惊讶,“竟然是杨妙真的梨花枪!” “你果然知道?”林彻喜道,毕竟白起又不会说话,没法解释着枪谱的来历。 宁小七点点头,开口道,“杨妙真乃江北红袄军首领杨安儿之妹,号‘四娘子’,杨安儿死后,便接掌红袄军,善骑射,所创梨花枪,号称天下无敌手。” “红袄军?”林彻又听到一个有些映像的词汇。 宁小七却给不出答案了,脸上一红,“俺也不清楚,以前兄长教俺习武的时候,倒是有和俺解说过,但是那时候没有用心记下。” 哈哈,这倒是正常,那时候宁小七年纪还小,哪有心思记得这些东西啊,若不是出于男孩子爱好武艺的天性,怕是杨妙真这个名字都不记得。 不过既然知道了红袄军与杨妙真这个关键点,要打听起来倒也不难,林彻便先放在一边。 接着林彻再翻看了一下内容,里面倒是有功法,有口诀,还画有图谱,更重要的是后面密密麻麻的小字记载地心得。 这东西应该是个宝贝啊,在古代,武艺并不是武侠小说中那样,有那么多门派光明正大的教习别人武功。 其实大多数的武艺都掌握在将门世家的手里,秘不外传。注意,这里说的是真正能上阵杀敌的武艺,而不是江湖把式。 所以普通人想要学武,比要学文更加困难,将门之所以是将门,就是因为他们垄断了军阵知识,才得以代代相传。 其实隋唐以前,普通老百姓想学文也不容易,许多知识都被五姓七望这样的门阀世家所垄断,而那时候朝廷的文官,便是大多从这些人家里出来了,所以有时候皇帝都要看这些人的脸色。 很多皇帝都想过法子来打破门阀的垄断,比如说隋炀帝杨广,唐太宗李世民,女帝武则天,所以这些皇帝被抹黑的也多,被各种编排,都是因为他们动了世家门阀的命 根子。 林彻看着手里的册子,不由奇怪,白起既然身怀‘武林秘籍’,为啥不自己练习呢。 带着好奇,林彻又仔细打量着白起的身体,还伸手在他身体几个部位按捏了一番。 发觉白起看起来虽然消瘦,但是肢体都很健壮结实,骨骼发育得也很强壮,所以略有一丝明悟。 “你刚才点头,是因为你练过基本功,而且一直在锻体?” 林彻望着白起,试探着问道。 白起眼神明亮,急促地点头,表示林彻没有说错。 得到肯定的答复,林彻总算解开了心中的疑惑,原来他想,白朗对白起感情似乎很不错,不应该会让白起饿着啊,为啥会那么消瘦,难道有什么隐疾不成。 现在才明白,肯定是白起一直在偷偷的锻体练功,所以身体需要大量的高质量营养,那样的话,对于普通人来说足够的饭食,对他来说就是塞牙缝。 这个事情林彻便深有体会,自打他开始练功起,抛开那些内服外用的药材不说,光是吃饭,一顿他就能吃下三五斤的牛肉。 所以,对于普通人家来说,先不说有没有途径学武,就算有,也没有那么多的经济来支撑一个人练武的开销。 有那钱,估计都可以同时供应三四个孩子读书习文了,在大宋,当文官可比单纯的做一个武夫强多了。 “往后,想吃什么尽管吃,我刚才看这枪谱上面也记载了锻体需要的药方,往后都给你配置齐全,让你可以好好的练习武艺。” 林彻把枪谱递回给白起,白起却连连摆手,口中发出‘啊啊’的叫声,然后手指着枪谱,又指指林彻。 看着白起的动作,林彻想了想,“你的意思是说,把这本枪谱送给我?” 白起连连点头。 林彻又想到白起应该是一直在锻体,却没有练习上面的枪法,便再次问道,“你自己为何不练上面的枪法?” 白起羞涩起来,然后翻开林彻托着的枪谱,用手点着上面一个个的字,然后不停摇头。 林彻猜测着问道,“你的意思是说,你不识字!?” 白起眼神一黯,点了点头。 “嗐,我说多大的事呢,你既然到了我林家,等回去以后,也是要开始读书识字的,你看看这院子里的人,没有一个不识字的,就连最小的周十三,也是读了不少的书的,他应该比你还小一点。” 林彻说完,白起的眼神又亮了起来,口中说出来的依然是‘啊啊’,但语调中却能听出高兴和期待。 林彻再把枪谱递回给白起,“我知道你的意思,你应该是想表示对我的感激,谢谢我把大白送给了你,所以拿出这本枪谱送给我,其实大可不必,你到了我这,咱们就是一家人了,不需要这么客套,再说我也用不着这枪谱,我自己都还有一堆的武艺要练呢,哈哈哈,你还是好好保管好,等以后识字了,在慢慢练习,我想,这应该是你家传的枪法,等你学会了,教不教别人,是你的自由,但还是不要轻易送给别人哈。” 这枪谱也不像林彻说的那样,对他没有价值,他自己不练,可以给别人练啊,不过林彻看出这枪谱一定对白起有很重要的意义,所以还是原璧归赵比较稳妥一点。 白起听林彻说了这么多,就是为了劝自己收回枪谱,眼中感激之色更浓,也只好按林彻的意思,接回了枪谱,再珍而重之的包好,放在贴身处。 林彻见状,突然想到赖御史的那个八宝袋,便叫虎子去取了来,然后递给白起,“你的枪谱很宝贵的,这个袋子能防水防火,你把枪谱装到这里面,更加保险。” 白起接过袋子,一看质地,就知道是宝贝,而且还能防水防火,确实可以更加保护好枪谱,心头更是感受到了一种浓浓的关切,不由双目泛泪,就想给跪下给林彻大拜! 第226章 .白起与梨花枪(下) 林彻眼疾手快的托住白起,白起虽然力气不小,但现在依然抵不过林彻的力量。 “阿起,不用行此大礼,我也不喜欢别人跪拜,还是那就话,以后是一家人了,不用如此客套!” 白起见林彻说得认真,便只好听从,然后掏出枪谱,仔细放入八宝袋中,再次贴身放好。 “既然你有基本功了,就随着宁蓝一起练习吧,宁蓝你也看看他练得有没有错漏,帮他指正一下。” 说完,林彻把白起交给宁蓝,然后自己找个地方,开始练功。 这院子不算小,倒是足够他们练功的场所,一时间,灯火照耀的小院变得热闹起来,拳脚带起的风声,加上偶尔爆出的呼喝,让小院生气勃勃。 这一练,通常就是两个时辰左右,加上晚上的一个时辰,就是每天固定的六个小时,其余闲暇时间,也是要经常练习。 练武,功法虽然很重要,但是更重要的是持之以恒,勤练不辍,所谓冬练三九夏练三伏只是常态,这世界并没有什么神功秘籍,能够随便练练就让人一飞冲天,独霸武林的。 快到辰时的时候,厢房中的文天祥,终于在院中练武声中醒了过来。 睁眼看看所处的房间,慢慢搜索着昨晚的回忆,半晌过去,总算都记了起来,不由自嘲的一笑,“这林贤侄,处处出人意表,没想到这酒量也这么厉害,比某还能喝,这倒与至贤有些不同了。” 老文起来后,发觉榻边放置了叠好衣服,便拿了起来。 还真是细心,从内到外,一应俱全,还都是崭新的,便把身上还带着酒味的旧衣服脱下,换上了这身。 略微大了那么一点点,不过还算合适,面料不是丝缎也不是细麻,但是很柔和,应该是市面上还很少见的棉布,穿在身上很舒服。 换好后,用房间中已经准备好洗漱用具,稍微收拾了一下仪容,才推门而出。 踏出房门,正好看见林彻与虎子正在对练。 林彻也看到了文天祥,便用手中的木棍一挑,想把虎子的木棍挑飞,却没想到,虎子用着蛮力硬是抵住了这突如其来的挑击。 只是木棍却承受不住二人的力量交锋,‘啪’的一声,两根拳头粗的木棍齐齐断裂。 林彻往后一跃,跳出战圈,看着手上的断棍,不由摇摇头,“虎子,你不能光想着用蛮力好不好,杨教习教你的那么多技巧,你怎么一个都不用。” 虎子咧嘴一笑,“那些技巧太麻烦了,凭地费心神,不如直接使力来得爽快。” 林彻直翻白眼,这二货,明明有脑子,却偏偏不用,也真是让人无语,好吧,就算你是一力降十会吧。 林彻丢下木棍,整整身上的衣着,走向文天祥,“伯父,睡得可好?想来是小侄们的闹腾把您吵醒了吧。” 文天祥本就诧异林彻的酒量了,这时看他的样子,明显已经练了不短的时间了,更是好奇,“贤侄,我记得你昨晚可是喝得不必我少啊,你是几时醒来的?” “寅时啊,天天都是如此,已经成了习惯了。”林彻微笑道。 文天祥上下打量了林彻一番,看着林彻朝气蓬勃的样子,啧啧称奇,“没想到你小子身体这么好,当年你父亲就远远不如你了,看来,我等文弱书生确实忽视了对体魄的锻炼。” 林彻随口道,“文明其精神,野蛮其体魄,体者,载知识之车而寓道德之舍也,无体,无德智也。” 文天祥细细品味着这句话,眼神越来越亮,“贤侄这话说得好啊,很有道理,圣人亦是提倡君子六艺,礼、乐、射、御、书、数,缺一不可,其中射与御都包涵了对体魄的要求,只是如今的读书人只重礼乐书了,也难怪我大宋暗弱至此。” 文天祥其实也是个爱运动的人,所以身型健硕伟岸,比这时代许多人都高很多,想给他找合适的成衣,确实不容易,还好宁小七个子更高,所以才能拿出自己从未穿过的新衣服给老文替换。 对于文天祥的夸赞,林彻还算要脸,没有冒领,开口解释道,“伯父,那话可不是小侄说的,而是创建新华夏的伟人说的,小侄还没有那个水平。” 文天祥闻言一愣,又想起了昨晚之事,于是严肃的说道,“贤侄!梦中之事,不可再对任何人提起!切记!即使偶然提起,也要注意用词,君子慎独,知道么?” 林彻赶紧拜礼,“小侄受教,谢伯父提醒。” 文天祥对林彻知错就改的态度大为满意,“很好,对了,君实也是在这住下了吧。” “陆伯父昨晚也没少喝,这会应该还没有醒酒,我已经让人备好了醒酒汤,待会给他送去,文伯父您待会也喝上一碗,宿醉应该不好受。” 林彻看文天祥的眼中还有不少血丝,也不知道有没有喝伤。 文天祥一乐,“你小子想得倒是周到,说起来,昨晚的酒是真的烈啊,我从未如此醉过。” 林彻洋洋得意,“这酒嘛,独家秘制,是小侄梦中学的本事。” 文天祥往他脑袋扣了个爆栗,“得瑟,刚说好的少提。” “嘻嘻,伯父放心,小侄心中有分寸的,有些话,就算被人听去了,人家也不信啊,毕竟太过匪夷所思嘛。” 这倒是林彻心理真实所想,就算他现在走到临安的大街上,高呼,“我是八百年后穿越过来的!”估计也就最多被人当成失心疯,根本不会有人相信的。 伯侄二人正扯闲篇,院门突然被敲响了,然后传来小二的声音,“打搅贵客了,有三位客人要来拜访,让小的通传。” 听声音还是昨天那个小二,应该是吃了虎子的教训,今天学乖了,特意先把来意告知。 大家都在院中,正好时子修离着近,便过去打开院门,然后出声询问,“来人可有表明身份?” 小二点头哈腰,“说了,一位瘦瘦的中年人,自称姓周,一位壮汉,说是姓白,还有一位带着面纱的姑娘,没有报姓名,她说你家郎君自会知道她是谁。” 第227章 .师门(上) 应该是周指挥了,另外一个是绾绾姑娘?他们怎么会一起来的? 林彻虽然疑惑,也没继续猜,“三和叔,你去帮我把人接进来,我去换下衣服。” 文天祥见林彻有客,便说,“贤侄,君实在哪里,我过去看看他。” 他这是有意回避,暂时不想让外人知道他们的关系,若是让贾似道的人知道了,难免会对林彻有什么针对,至于昨晚丰乐楼的事,只要不涉及朝堂斗争,贾似道是没有那么功夫为了儿孙兴师动众的。 林彻换好衣服后,走到花厅中,看到来人,果然是周指挥,白朗和绾绾三人,而三人间的气氛很和谐,应该是熟识。 这确实有点奇怪,虽然绾绾是在皇城司的地盘混饭吃,但不可能皇城司的头子对每个女伎都熟悉。 寒暄了片刻,林彻打趣地问道,“周指挥,没想到你这么心急啊,这么快就来要账了。” “哈哈,小郎君误会了,那点钱只是小事而已,今天我来是另有要事。” 周指挥看起来心情不错,一点都没有因为昨晚林彻大闹丰乐楼而受到影响。 林彻其实也知道肯定是为了别的事,但一时猜不到而已,“那绾绾姑娘呢?你们看起来很熟的样子。” 周指挥喝了口茶,“绾绾姑娘的事,稍后再说,我今日前来,有个事情想问问小郎君,可能略有唐突,但请小郎君放心,我绝对没有恶意。” “周指挥请说。” 无事不登三宝殿,林彻有心理准备。 “昨日我看小郎君决斗时所用的身法武艺,很是眼熟,很像是一位故人,所以冒昧的问一下小郎君师承何人。” 周指挥其实昨天就想当场问出来,也熬了一夜才来,算是很有耐心了。 林彻没想到是这个问题,思索了一番,觉得似乎也没有什么可保密的,就算是老道士的仇人,自己给他接着就是,弟子服其劳嘛“。 不过还是调皮了一下,“我没有师父。” 看到周指挥脸色微变,才嘿嘿一笑,“我只有师祖,乃龙虎山嫡系,姓张。” 周指挥听到自己想要的答案,也顾不得计较林彻的顽皮,“可是讳旭,字慈正?” 听到周指挥这样问,基本可以排除是仇家了,而这么着急找上门来,怕是和老道士有很深的渊源了,林彻便越发淡定,“正是。不知周指挥与我师祖是何关系?” 周指挥一脸缅怀,“我乃张师的外室弟子,我已许多年未见过师父了,他如今可好?” “啊?那你是我的师伯或者师叔了?可是,他老人家从来没有提起过他有徒弟啊。” 林彻有些懵,这老道也太不靠谱了吧,按着武侠小说里说的,不该把师门关系对自己交代清楚么,不然自己行走江湖,怎么找帮手怎么抱大腿。 周指挥脸上突然有些尴尬,“这个,张师当年说,他是化外之人,要收徒弟也是收道士,虽然我的武艺都是他教的,但是他一直没承认是师徒关系。” 林彻明悟过来,嗐,说来说去,就是张道士心理作怪,虽然他喜欢军阵杀伐,也练就了一身惊人的武艺,但是他本职却是龙虎山的嫡系传人,所以内心有种扭曲的矛盾,当初或许也是这个原因,不愿意直接收直接做徒弟,凭空冒出一个代徒授艺来,看来周指挥也是这种心理的受害人。 想着想着,林彻的脸上不由表情有些复杂,周指挥见了,以为林彻是在怀疑自己的身份,于是赶忙从怀中掏出一个小盒子递给林彻。 “这里面是张师临别是送与我的,不知道小师侄认不认识。” 林彻接过盒子,打开一看,是一枚玉扳指,玉质极品,做工精细,上面还雕刻着太极八卦图案,林彻心理不由大喊卧槽! 不公平啊,大家都是跟你学武,给别人就是宝贝,给我就一个又旧又矬的铜疙瘩! 想着,便默默从脖颈上取下挂着的红绳子,上面正穿着那枚铜扳指,然后和周指挥的玉扳指做比较。 不比还好,一比之下,越看越窝火。 周指挥看到林彻拿出青铜扳指,却是脸色大变,颤抖着声音,“能让我看看么。” 林彻疑惑的抬头,发现周指挥直愣愣的看着那枚铜疙瘩,才明白他的意思,便毫不在意的把扳指带红绳一起丢给周指挥。 周指挥迅捷的伸出双手,小心翼翼的接过半空中的扳指,然后细细查看,然后恭谨的将扳指交还给林彻。 随后,转头对白朗说,“一鸣,来拜见门主。” 说完便率先站了起来,走到了花厅正中,白朗也紧紧相随,接着二人就整理衣冠,郑重向林彻揖手鞠躬,那幅度,林彻都担心他们把腰折断了。 林彻一脸懵逼,这是怎么回事,刚才还小师侄呢,这会竟然成了莫名其妙的门主了,这情节不对啊,我不混江湖的。 “等等,这,这是怎么回事?” 周指挥带着白朗依然恭敬的拜了八次,然后才礼毕正身,“请门主莫急,我将细细说来。” “好,周师伯,你且坐下,白大哥,你也坐下。” 林彻在懵逼的状态下,受了人家的大礼,一时有些不好意思起来,“周师伯,这门主是什么情况,我从来没停师祖提起过啊。” 二人再次坐好,周指挥开口道,“其实也不是真的有什么门派,师父他也从来没有这个意思,只是我们这些跟师父学艺的人,为了维持情谊,找个名头而已。” 随后,周指挥把来龙去脉详细的讲了一遍。 大概三十多年前吧,那时候金国还在,正被蒙古欺负得不轻,损失很大,便想着从干儿子大宋身上找补一番。 但是吧,大宋朝廷虽然软弱,但是时不时的冒出一两个绝世名将,前有岳飞、韩世忠,接着出现了一个被后世人赞誉为‘机动防御大师’孟珙。 孟珙出身将门,曾祖孟安、祖父孟林都为岳飞部将。他早年随父于枣阳抗金,在他父亲孟宗政死后接管忠顺军,累官京西兵马钤辖。 绍定六年,也就是三十一年前,击败入侵的金国恒山公武仙所部,次年,端平元年,参与蔡州之战,联合蒙古灭亡金国。 宋蒙战争爆发后,统领大宋川蜀、京湖两大战场,以一人之力统御宋朝三分之二战线上的战事,实乃擎天支柱。 第228章 .师门(中) 张旭,张老道,那时候不过才二十来岁,虽然祖祖辈辈都是正经的道士,但打小就喜欢舞枪弄棒。 别人翻阅道经秘藏,是为了修道成仙,他倒好,竟然从道经里鼓捣出了许多练体功法,将之用于武术。 自己悄悄练了还不过瘾,正好听闻金国又开始对大宋进行攻击,便独自偷偷跑下了龙虎山,凭着一身奇怪的武艺,投效于刚刚掌握忠顺军的孟珙。 每每临阵,必定冲杀于最前,有了丰富的实战经验,反而将自己瞎琢磨的武艺磨练得更加精粹。 也因为他的勇猛,深得孟珙看重,于是将斥候营交给他管带,从此经常深入于金国境内。 这时候的金国,已经从上到下,从内到外都烂透了,百姓活得尤为艰难,张老道有时候见到一些过不下去的难民,出于自己出家人的恻隐之心,便会想法将他们带往大宋境内。 而这些人家,为了生计,往往会选择让家里的男丁从军,有些娃子不过十二三年岁,也不得不到军营中挣口吃食。 张老道有看不过去,便干脆将这些娃子都收归到自己统管之下,开始教他们习练武艺,也教他们识字读书,学有所成也会跟着张老道上阵杀敌。 而这样的娃子,陆陆续续前前后后总共有三四百个,只是大多都战死在了沙场上,活下来的,都是从尸山血海中硬生生的杀出来的,每一个都有着赫赫战功,因此到了如今,虽然大多分散四处,但大多都是军中的实权将领。 而周指挥正是这些娃子中的一员,从遇到张老道开始,他的人生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一个濒临饿死的难民,到现在执掌权力赫赫的皇城司。 而这一切都离不开张老道的悉心教诲及关心爱护,因此虽然张老道从来没有开宗立派,但这些人都潜意识里把自己当成了张老道的门徒。 张老道以前有一个爱好,就是喜欢雕琢一些个小物件,不知道是哪个徒弟开的头,央求老道给他做一个开弓时保护手指的扳指,于是老道就干脆用不同的材质给他们每人都做了一个。 至于上面的图案,都是顺手刻上一个太极八卦图,算是没忘记自己还是个道士。 张老道教了那么多徒弟,却硬是没有一个进行过正式的拜师仪式,他说自己并没有比这些娃子大多少岁,常言道师徒如父子,他可不想有只比自己小六七岁的儿子。 而他也说过,如果哪一天他真的收了衣钵传人,便把手中那枚青铜扳指传给他,他们这些人中,若是哪天见了,便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能帮上的忙多少帮一点。 张老道在孟珙死后,也离开了军中,从此不知去向,而当年他教授过的那些人,私下没有忘记相互联络,都以同门师兄弟相称,互帮互助,非常团结,而他们也因为每个人的扳指上刻着的八卦图,便打趣般的称自己是‘八卦门’门徒。 若是将来师父的亲传弟子现世,那便是‘八卦门’的门主了。 林彻听到这里,才明白,原来这个所谓的门派,只是一个戏称,连组织体系都没有,完全是靠着情谊联合在一起的。 看来没机会统领门派,争霸江湖了,林彻哭笑不得,“可我也只是徒孙啊,算不得亲传弟子吧。” 闻言,周指挥脸上不由有些怪异,“师父他一向这样的性格,反正他说过,要收徒弟一定是道门的徒弟,或许这也是只让你做徒孙的原因吧,但不管名义如何,如今扳指传给了你,你当然就是他老人家的衣钵传人了。” 林彻想了想,觉得其实也无所谓,反正就是个没啥实权的名头,多了许多同门,也只能算是好事,不是坏事,“好吧,师伯你既然这么说,门主就门主吧,大不了见面以后,请大家喝酒便是,哈哈,对了,那现在师伯还有多少师兄弟存世。” 周指挥想了想,“如今依然在军中的大概有三四十人吧,还有不少因为各种原因,从军中退出来的,大概四十多人,大多是因为伤残。” 说到这里,周指挥又有些难以启齿,想了想还是从实说道,“另外,还有二十多人,因为前几年贾似道的整治迫害,跟着主将,从大宋叛逃,投降了蒙古。” 这话让林彻大为震惊,脸色一黑,“这怎么可以!?这不是为虎作伥么!?” 周指挥说到这个,脸色也是灰暗,“这其实也怨不得他们,前几年,不少军中得力大将,就因为不肯顺从贾似道,便被他借各种罪名惩治,罢职丢官不说,家产也被剥夺,这也就罢了,还有不少人被含冤下狱,死于非命,眼看着刀架在脖子上了,有些人只好自寻出路,总不能坐以待毙吧。” 这话让林彻想起了宁蓝的大哥,统带五六千人马的堂堂一营正将,被贾似道随意栽赃陷害,若不是部下冒险劫狱,怕是坟头的草的三尺高了。 而这时代的人,并没有什么太强的民族观念,奉行的是良臣择主的理念,迫不得已之下,也难免投身于异族政权,为其效力征战。 说起来,蒙古虽然是靠骑兵打的天下,但是忽必烈的蒙元,最主要的武力,一大半都是来自于汉族的地主武装,能彻底打败南宋,依靠的就是汉人武装。 恩,还有后面的满清,毁灭南明的主要武力,其实也是汉人,中后期维持统治的武力,也主要是汉人,曾经差一点就能掀翻满清的太平天国,也是被汉官组织的汉兵汉将镇压的。 历史,有时候就是如此讽刺。 林彻虽然对这种现象深恶痛绝,却也是无奈,这便是历史的局限,也是赤裸裸的现实。 当林彻来到这个时代,选择了逆天而行之后,他将来会愈来愈多的面对到这些人,有时候,他也不清楚该怎么评价这些人,若是落在他手中,难道全部都一杀了之么? 第229章 .师门(下) 林彻沉默了良久,发现这确实是一个回避不了的问题,但是他现在想不出有什么完善的方案,只得到时候见机行事,具体的人,具体的事,到时候在说吧。 林彻长叹道,“好吧,咱们先不说这个,或许,就是师祖他老人家自己都不知道该怎么判断对错吧。” “不管怎么说,他们就算到了北边,依然得认你这个门主,不然就是欺师灭祖。” 周指挥信誓旦旦的说道,林彻从他这话里发觉,他恐怕和北边那些人也没有断了联系吧。 这时代的人也真是奇怪得很,普遍认为欺师灭祖是天大的恶行,投敌叛国倒是有好一部分都能得到世人的谅解,或许,是因为家天下的原因吧。 绝大多数的人都是觉得,国就是一家一姓的国,所谓的忠君爱国,忠的也只是龙椅上坐的那个人而已,若是换了一个人坐上去,只要不损害到自己的利益,他们换个人效忠,也觉得理所当然。 即使是龙椅上坐着的是一个异族,把他所出身的民族当成猪羊,似乎和他也没太大的关系,因为他自己也把这些同胞当成猪羊,而忘了同是炎黄子孙。 林彻意兴阑珊,摆摆手,“无所谓他们认不认,反正也没什么意义,至于将来会可能碰面,那只愿他们手上没有沾染太多无辜百姓的血吧。” “这个可以放心,我们都是难民出身,深得张师的教诲,无论身在何处,起码的良知是绝对不会忘的!” 周指挥这话说得铿锵有力,一脸的笃定。 “先不说这个了,周师伯这次前来,还有他事?” 林彻心情不好,便想逐客了。 周指挥也看出了林彻心情不好,但还是有事要说,“这次我前来,一是确认一下门主的师承,然后打听一下师父的境况。” 林彻懒洋洋的说道,“师祖离开我的时候说,他有一个故友最近离开人世,他得前去祭拜,然后就回龙虎山祖庭闭关。” 周指挥想了想,“应该是王坚大帅了,去年三月,王帅受贾似道排挤,从左金吾卫上将军、湖北安抚使兼江陵知府,被改任为和州知州兼管内安使,今年三月,贾似道又指使监察御史弹劾攻讦王帅,王帅受此疑忌,心中郁愤,染了重病,便撒手离世!” 林彻一听,心头大火,“怎么又是这个贾似道,那哪里都少不了他,还他娘的尽不做人事!这王坚是不是开庆年死守钓鱼城的王帅?” “正是,他当年也在孟帅帐下,与张师交情甚笃,开庆年二月,蒙古大汗蒙哥率主力到钓鱼山下,亲自指挥进攻,王帅一直坚守,甚至还进行过反攻奇袭。蒙哥还屡屡派人劝降,都被王帅坚拒,到了七月,蒙哥汗自己也在攻城时被炮石击中而受重伤,十多天后伤重不治而亡,不就蒙古军便退兵了,九月,王坚升领宁远军节度使、封开国伯,景定元年四月,王帅被召入朝,升任侍卫步军司都统制。” 周指挥不愧是皇城司的掌舵人,对这些情况了如指掌,介绍得比较详细。 “击毙敌酋,如此大功,竟然还被奸臣猜忌,朝廷这是在自毁长城啊。” 林彻恨恨不已,不由口不择言,当着朝廷的鹰犬头子的面就大放阙词。 周指挥一脸尴尬,只得装作没听见,转移话题道,“那张师身体可好?算起来,他老人家也该有六十了。” 林彻也意识到自己失言,便顺口答道,“好,好的很,上山能打虎,下海能抓龙,喝酒十斤都不醉。” “十斤酒,那倒不算什么,张师在军中之时虽然滴酒不沾,但是偶尔休假之时,一次喝二三十斤也是常事。” 看来老道士的海量是由来已久啊,连周指挥说起来,语气都没什么太过惊讶。 林彻嘿嘿一笑,“呵,我说的十斤酒,可不是市面上那些寡淡无味的薄酒,而是我家特产的新品烈酒。” 一旁的绾绾此时插言道,“昨天西门郎君可还是和酒保说,那是海外舶来的绝世美酒呢,怎么今日又变成郎君家的特产了呢,不知道郎君口中那句是真,那句是假?” 绾绾这语气,怨念颇深啊,看起来好像是在说酒,其实还是抓住林彻不肯告知真名这事,女人啊,有时候你有一点不顺她的意,她便能记得一辈子。 周指挥也好奇了,“那酒保也与我说了此事,他说可能是门主夸口,但现在想来,应该是确有其事了。” 林彻被绾绾说得脸上大囧,大意了啊,竟然不小心被这娘们抓住了小辫子,算了,干脆把名字告诉她吧,不然总是听着老周喊门主门主的,总是觉得怪异。 “那个,周师伯,小侄还得先告个罪,西门庆其实是我的化名,我的真名叫林彻,小名庆,你喊我彻哥儿或庆哥儿都成,别老是叫门主了,这门主也不知道能做哪门子的主,至于酒嘛,倒是真的有,我也带了点,虎子,你去那几瓶来,给师伯品品。” 虎子撇撇嘴,这阿郎怎么到了临安,见人就要说起自家的酒,搞得跟酒楼卖酒的小厮一样。 不过他也就敢心里嘀咕罢了,还是老老实实的去拿酒。 周指挥倒是不介意林彻之前用的是假名,“出门在外嘛,世道如此复杂,不用真名,也是一种防范措施,何况现在还得罪了贾似道家的人,我看还是用西门庆这个名字好了,我便托大,唤你一声庆哥儿吧。” “师伯,你是长辈,你喜欢怎么叫都行。” 林彻觉得西门庆算是真正的人生赢家,因此用来做自己的化名。 绾绾面纱下的嘴角此时却翘了起来,哼,我还斗不过你个小鬼头?你看,这不就老实交代了么。 林彻眼角却正好扫过绾绾的脸庞,那眼睛微眯的样子,像极了一只偷到小鸡的母狐狸,不由没好气的说道,“我说绾绾小姐姐,周师伯是我的师门,所以来找我确认,不知道你又有何贵干啊?你该不会是我的师姐吧?” 第230章 .绾绾师姐(上) “绾绾其实也可以算是你的师姐。” 一直没说话的白朗顺着林彻的话头开口道。 林彻直翻白眼,“是就是,不是就不是,哪里还有什么算是,白师哥,你不会想说,绾绾是你的小情人吧。” 林彻话音刚落,一个茶杯盖便向他飞来,林彻原本是想躲开的,但又想到,这可是人家客栈的东西,碎了得赔钱的,本着节俭的精神,还是探手一捞,避免了小杯盖成为‘悲剧’。 还得意洋洋的举着杯盖,冲着气鼓鼓的绾绾示威。 绾绾被林彻的模样挑得心头火起,伸手去抓杯子。 林彻一想到那杯子里还有茶水,立马怂了,“别别别,我认错,小姐姐请息怒。” 白朗一脸看好戏的模样,“嘿,你小子知道厉害了吧,祸从口出啊。” “好啦,别闹了,庆哥儿才多大,绾绾你和他计较作甚。” 周指挥敲敲桌案,出言劝解。 绾绾虽然放下了茶杯,依旧气哼哼的,“他可不是一般的小孩,鬼精鬼精的。” 周指挥见她不再砸杯子,便不与她多言,转向林彻,“庆哥儿,绾绾的父亲,也是当年随着张师学武的,后来在军中也算混得不错,七年前在京畿第二将做指挥使,开庆元年,随着贾似道出征,蒙古退兵后,却莫名其妙在营中暴毙,有人说,他曾经奉令去过蒙古军营,但一直无法查证。” “那为何绾绾师姐现在沦落到了风尘。” 林彻算是承认了绾绾的师姐名分,但也好奇,再怎么说她爹做了那么久的军官,加上还有那么多的叔伯,怎么也不会因为生活所迫出来卖笑吧。 绾绾听到‘风尘’二字,又对林彻怒目而视,“我那是为了查清阿爹的死因真相,才不得不出此下策的,苦心设计让那贾宝迷恋于我,现在好了,昨天你那一搅合,全都泡汤了。” “啧啧,还真是下策啊,你就算勾引到那活宝,又有什么用,难道还打算嫁进贾府给他做妾啊。” 林彻对绾绾的计划真的是无语了。 周指挥也说,“这孩子就是倔,认准的事,九头牛都拉不回来,我都多次告诉她了,这法子不行的,她依然坚持,还借着我的关系,在皇城司找人学习细作之法。” 绾绾眼神一黯,“我能有什么办法,你又说不能动用皇城司的人去查,那我只好自己想办法了。” “皇城司又不是我家的,里面牛鬼蛇神一大堆,我这头命令刚下,保不准立马就有人去贾府告密了。”周指挥摊摊手。 确实,按着大宋朝廷的尿性,任何衙门都讲究制衡,很少有人能真的做到说一不二。 林彻看不得漂亮小姐姐难过,便开口道,“大宋这边查不到,你就不会换个角度,想法子从蒙古那边查么,只要知道你老爹去蒙古军营的目的,也就能大致猜出死因了。” 他一说完,绾绾和周指挥都是眼前一亮,异口同声道,“对啊,我怎么没想到。” 林彻却又再说道,“其实,我觉得都不用查了,据我所知,贾似道确实私下与忽必烈签订和约,表示愿意称臣、岁奉二十万两银、绢二十万匹。” “果真如此?那我们是不是可以找人弹劾他?”绾绾兴奋道。 林彻眼睛一瞥,淡淡道,“没用的,以贾似道的权势,弹劾不过挠痒痒,别说没有确实证据,就算有,他也完全可以说是惑敌之计,反正蒙古兵确实是退了,还不是任由他怎么说就怎么算。” 这时候虎子拿着酒进来了,林彻便安慰再次失落起来的绾绾,“你也别灰心,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奸相不会有好下场的,你父亲既然已经去世了,但想必他一定不希望你为了替他报仇,而以身犯险,他恐怕更希望的是你过得平安喜乐。” 说完,林彻便示意虎子把酒给三人倒上。 “庆哥儿这话说得在理,你这孩子别再这么执着了。” 周指挥也附和着说道,却突然闻到浓烈的酒香,不由端起杯子,“咦?这就是庆哥儿说的美酒?确实很香!” 他还细细闻着呢,那便绾绾就端起酒杯,掀起一点面纱,送到嘴边,一口就干掉了。 林彻那么一打眼,恰好看到绾绾那细嫩挺直的脖子,还有秀气径直的下巴,心中不由嘀咕,嚯,还真是个妖精,就露这么一点点就勾人摄魄的,还好我意志坚定。 绾绾喝完,放下酒杯,喃喃道,“不去给爹爹报仇,我也不知道以后该做什么了。” 你个女儿家家的,还要做什么,找个好夫君嫁了,难道不香么。 林彻虽然这样想,但是从嘴巴里说出来的却是,“我想在临安开间酒楼,不知道绾绾师姐有没有兴趣掌舵啊。” 正在林彻接待客人时,陆秀夫与文天祥也已经聊了很久了,他们对林彻昨晚所说之梦,也详细讨论过。 “履善兄,既然你我都认为,林贤侄所说之事起码有七八成可信度,那我们该做点什么呢?” 陆秀夫捂着脑门,宿醉让他感觉身上很是疲累,但是内心却又感到狂躁。 文天祥沉吟道,“我思索良久,觉得昨晚彻哥儿说的话,也有些道理,如今的朝堂,偏安享乐之风盛行,基本都没有进取心了,而且贾似道独揽朝政,偏偏官家对他极为信任,我们若是和他政争,基本毫无胜算,如果,官家真的像彻哥儿说的那样,过几个月就殡天了,当今太子即位的话,贾似道的权势只会更胜以往。” 陆秀夫点头叹道,“是啊,当今太子,虽然不是官家的骨肉,却是与官家血缘最近的侄子,偏偏还在娘胎里,便被打胎药摧残了,已中药毒,天生体弱,手足发软,很晚才会走路,七岁才会说话,智力低于常人,即使官家为他配备了良师,精心教导,仍不能使他开窍,等他登基之后,根本无法调理朝政,贾似道凭借拥立之功,怕是真的权倾朝野了。” 第231章 .绾绾师姐(下) 文天祥给陆秀夫倒了一碗水,“君实,你多喝点热水。” 在陆秀夫接过碗后,他又开口道,“值此非常时机,没有绝对把握的话,某认为,还是宜静不宜动,不然中枢若是乱了,反而会给蒙古可乘之机。” 陆秀夫把一大碗水一口喝掉,“我亦是做此想法,朝中现在贾似道一家独大,原本还有吴潜右相能与之抗衡,却因立太子之事与官家意见相左,被贾似道趁机屡进馋言,亦有台谏为虎作伥,惨遭贬谪,两年前死于循州。” “依我看,吴相之死甚为蹊跷,他身体颇为健朗,而当时的知循州刘宗申乃是贾似道之心腹亲信,这里怕是少不得奸相做得手脚!” “哎,这又如何,我等拿他无可奈何啊,内忧外患,难道这大宋真的气数已尽了么!” “朝堂之上,我们无能为力,我打算如彻哥儿所言,自请外放,掌一州之力,积蓄力量,为将来早作打算,若是赵家还能有英主,便扶保其抗击蒙古,若情势真如那梦中所述,也不能将这如画江山丢给鞑子糟蹋,即使改朝换代,也应该由我汉人自主!” 文天祥语带铿锵,昨晚林彻之言,对他的思想冲击太大了,他如今已经开始站在整个华夏民族的立场之上考虑事物。 花厅中,林彻费了不少口舌,将自己准备在临安城中布置产业的打算细细说了一遍。 “现在,绾绾师姐你可有兴趣了?” 林彻目光灼灼的盯着绾绾,绾绾还在笑话林彻的话语,显得有些愣神。 周指挥倒是显得很有兴趣,“庆哥儿手中有如此美酒,想在临安立足,并不难,虽然酒水属于官营,但若是以舶来品的名义,只要交足税额,那便没有什么大问题,实在不行,也可以用丰乐楼的名义,别人就无话可说了。” 林彻向周指挥揖手致谢,“师伯,小侄正有此意,丰乐楼若是需要这些新酒,小侄也可敞开供应。” 绾绾总算回过神了,心中有些惊喜,也带着一些忐忑,“在临安开酒楼,怕是会花费不小啊。” “无妨,我打算收购一家现成的,然后稍作改进,其实也不是一家,而是打算在临安城开上四五家规模不用太大的连锁酒楼,如今缺个掌总的,就不知道绾绾姐姐愿意不愿意了。” 林彻开酒楼的目的当然不是单纯的赚钱了,而是为了收集各方情报,所以不会针对高端市场,选择绾绾,也是有意看看她有没有情报收集方面的天赋。 “那这个掌总的职权范围是什么?”绾绾有些蠢蠢欲动。 “负责整个临安地区的日常经营,在许多事务上,都具有临机专断之权,就算是大的经营战略方面,也具有很大的建议权。” 林彻不是很在意手下如何做事,只要能达到他要求的目标就行了。 绾绾听完,考虑了一番,然后抬头望向周指挥,用眼神征求意见。 “看我做什么,你又不是真的官伎,在丰乐楼也一向是来去自由,你能暂时放下执着,选择自己的生活,我这个做叔叔的,自然是支持你的。” 周指挥其实心中感觉放下了一个大包袱,他一直很担心绾绾继续下去迟早要出事,到时候他都不知道该怎么向死去的师兄交代。 绾绾眼中露出笑意,欢快说道,“那好,我待会就回去收拾一下,搬到这里来。” 这下,轮到林彻发懵了,“等等,你说搬到这里来是什么意思?我只是让你做酒楼掌总,又不是娶你。” 绾绾横了林彻一眼,老气横秋的道,“哼,小鬼头,想得到美,你想娶我,本姑娘还不愿意呢,你别想太多,我爹去世后,没多久我娘也随之而去了,家产早就被我变卖了,这几年都是寄居在丰乐楼的,现在当然不能继续在那里住了,以后我给你当长工,吃住问题不是该你解决么!?” 绾绾这话说得有理有据,林彻哑口无言,总感觉哪里不对,那也不用这么着急吧,难道自己被套牢了? 事已至此,林彻只得点头,“那好吧,搬过来就搬过来吧,我这里可全都是男人,你不怕不方便,那也由得你。” “哼,一帮毛头小子也好意思说是男人,再说,本姑娘见过的男人多了,还怕你们把我吃了不成。” 绾绾心情大好,言行间,不由释放出了开朗略带泼辣的本性,与昨晚判若两人,真不愧是武将之女啊。 林彻贱兮兮的在绾绾身上打量,别说,这女人身材那是真的好啊,口中却道,“一看你这瘦不拉几的,就知道没几两肉,肯定不好吃。” 绾绾正要发飙,周指挥适时出声,“好了,时间也不早了,我们也该告辞了,庆哥儿,我平日杂务繁多,你若是有事寻我,直接找白朗就行,你买马之事,我亦会让人尽心办理。” 说完,周指挥深深望了林彻一眼,他心中明白,林彻要买那么多的马,目的绝对不简单,若是换了别人,说不定卖上几次之后,他就会让皇城司上门抄家了,现在嘛,当然是另一回事了,不但不会阻止,还会大力帮忙。 林彻将三人送走后,想起文天祥和陆秀夫还在呢,于是前往客房。 陆秀夫喝了好几碗热水,总算缓过来了,精神头也渐渐恢复起了,林彻进来的时候,他和文天祥已经大致确定了将来的打算。 林彻看到早前送进来的餐食基本未动,“文伯父,陆伯父,可是吃食不合口味?” 陆秀夫不由露出一丝苦笑,“贤侄,你家的酒实在过于霸道了,宿醉醒来,哪有胃口吃得下东西,我现在喝水倒是喝饱了。” 文天祥也说,“酒乃粮食之精华,喝那么多,想饿都难,我等又比不得你这习武之人,所以暂且不饿。” 林彻耸耸肩,“那好吧,二位伯父,小侄想去看看谢师,不知道您二位有什么门路么?” 陆秀夫接口道,“我很少在临安,熟人不多,倒是率善兄应该有法子。” 第232章 .探监(上) 文天祥却不由苦笑,“如今御史台基本都是贾似道的人,我从来与他们都是话不投机,若是有办法,我早就去见枋得兄了。” 陆秀夫思索一番,“前阵子,陈宜中倒是迁任了监察御史,只是我等与他不熟,虽然林贤侄说他也是扶保小朝廷抗元之人,但景定三年,正是贾似道的奏请,当年弹劾丁大全的‘六君子’才得以免省试参加庭试,得以第二名及第,难保他倾向于贾似道,怕是不肯帮这个忙吧。” 看来,贾似道对御史台的掌控,让文陆二人也是没有办法,林彻只能另作他想了。 “既然如此,那小侄从别的地方看看了,只是,那赖方死于海难只是,怕是过不了多久便能传到朝廷,届时还要两位伯父帮忙运作,让谢师早日脱困。” 文天祥点点头,“这事不用贤侄多说,既然赖方迟迟拿不出证据,那便没有道理一直将枋得兄关押在乌台,我等据理直争,必能让枋得沉冤得雪。” 二人又与林彻聊了一会,便告辞离去,他们不便于林彻一起出现在人前,便没有同他一起前往御史台。 送别了文陆二人,林彻便让人准备车马,那车夫叶成今日早早就如约而来,开始给林彻做专职车夫,待林彻上了马车之后,便问道,“郎君,我们要去哪里。” 林彻因为今日要去探监,所以得低调行事,不好带那么多人,便只让许三和与宁蓝相随,一同坐上马车,听到叶成问询后,便想了想,“先去秘书省吧。” “好嘞,那请各位坐好,秘书省离得近,很快就能到了。” 叶成挥动马鞭,两匹健骡嘚嘚迈开步子。 林彻在临安太陌生了,只好先找找谢翰林和谢枋得的那个亲随谢乐邦,探明情况,再做安排了。 秘书省和林彻住的来悦居就在同一条街道上,相距不过一里多,很快就到了。 到了地方,林彻没有下车,让许三和前去接洽,他擅长与各色人等打交道。 没过多久,他便回来了,“阿郎,这秘书省的门子,也挺贪婪的,给了足足一贯交子,他才肯帮忙通传,还一副狗眼看人低的样子,好像秘书省是他家一样。” 林彻眼皮都没抬一下,“无须和这些人计较,只要他不耽误我们的事就好。” 于是几人便在这里等了足足一刻多种,许三和以为是那门子光拿钱不办事,忽悠了他,正准备过去找他算账时,便看到谢翰林带着谢乐邦匆匆赶来。 许三和迎上前,把二人带到马车处,“阿郎,谢翰林来了。” “麻烦翰林到车上一叙,小子不方便在外面露脸,失礼之处,还请包涵。”车中传出林彻的声音。 谢翰林也没介意,带着谢乐邦进了马车,看到林彻后,不由压低着声音,又带着急切的问道,“林郎君,不知那赖御史是否还在泉州?” 林彻明白他想问什么,“他和我同一天动身北上的啊,怎么?他还没到临安么?啧啧,他乘坐的官船应该速度不慢啊,哦,对了,来的路上,我倒是遇到海上天气突变,风浪大作,说不定他因此耽搁了呢,也或许是东海龙王见他眉清目秀,招他做了上门女婿呢,那他自然也就不再回来了。” 林彻嘴里说着玩笑话,只是神色却很笃定,于是谢翰林立马明白了林彻的言外之意,不由大大的吐出一口浊气。 谢乐邦开口道,“翰林,我都与你说了,尽管放心就是,如今没有赖御史从中作梗,稍微到临安府运作一番,你家郎君很快便没事了。” 谢翰林点点头,然后郑重向林彻拜谢,“此番,多谢林郎君相助了,为我解决了一个天大的麻烦,若是林郎君有事用得上鄙人,请直管开口。” “翰林多礼了,小子并没有做什么,所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嘛,不过我确实有件难事,而我对临安又陌生得很,所以烦请翰林指点一二。” 林彻也不绕弯子,直接把目的说出来。 谢翰林正色道,“郎君请讲,不敢说指点,只要能帮得上忙,鄙人绝不推脱。” “我想去御史台探视一下我的老师,不知道可有什么法子。”林彻问道。 听到这个问题,谢翰林脸上现出一丝难色,不过却没有推脱,而是认真的开始了思索,半晌后,似乎想到了什么,“我倒是有一个同乡,在御史台做书吏,不知道他能不能帮上忙。” 林彻露出微笑,“书吏?那也不错,既然上头没法子,那便从下头想法子就好了,书吏衙役其实才是一个衙门的主要办事人员,有了这条关系,我自有法子,不过还要麻烦翰林将这个书吏约出来。” 谢翰林见到自己能帮上林彻,也是轻松了不少,毕竟人情债是最难还的,林彻让自己避免了丧子之痛,再难的事,自己也要尽力而为,何况只是拉个关系呢。 随后,一辆马车拉着五个人,前往位于宝莲山下的御史台,然后林彻找了一个茶楼等待,谢翰林带着谢乐邦径直进了御史台。 他是清贵的翰林官,倒是没有人敢拦他,没多久,便找到了他那个姓王的同乡,稍稍讲了来意之后,这同乡倒是挺爽直的人,便随着谢翰林一去出了门,来到对面的茶楼。 林彻特地让店家开了一间比较清静的雅间,倒是不怕旁人偷听,等谢翰林带人进来后,很是热情的一番招呼。 “王大叔,我也不绕弯子,免得浪费你的时间,是这样的,我的一位长辈,如今正羁押的御史台,我想探访一下,不知道可否行个方便?” 林彻礼貌得体的看向王书吏,求人办事嘛,态度很重要。 王书吏闻言,倒也没觉得惊奇,这种事他遇到的也不少,“这位小郎君,此事倒是不难,不过难免需要破费一二就是,不知您长辈尊姓大名?” “长辈姓谢讳枋得!” 原本没当一回事的王书吏闻言,却脸上一黑,为难道,“若是旁人,我倒是有办法,但是这人嘛,上头看得紧,实在难办啊。” 第233章 .探监(中) 这王书吏的样子,看起来倒不像是在拿腔作调,于是林彻想了想道,“王大叔,不知道这为难之处是何?可否说来听听?我是带着诚意来的。” 配合着林彻的话语,许三和取出一叠交子,放在了桌面上。 王书吏凝神一看,好家伙,这厚厚一叠‘诚意’,怕是有千贯了吧,自己十来年加起来都没有收过这么多‘诚意’,不由直吞口水,右手控制不住的伸向交子。 在他摸上交子想要拿过来的时候,一根手指点在交子中央,任他使劲往外抽,那交子却纹丝不动。 王书吏把目光艰难的从交子上移开,看向手指的主人,只见林彻正一脸微笑的看着他,眼中的涵义就再明显不过了,诚意在这里,能不能拿走,却要看王书吏的表现了。 旁观的谢翰林也震惊与林彻的大手笔,默默的计算着,按着自己的俸禄,要多少年不吃不喝才能攒够这么多钱。 的确,大宋的官员俸禄优厚可以说是历朝历代之最。 宋代官员俸禄大体可分为“正俸”、“加俸”、“职田”三大类。 宰相、枢密使一级的高官,每月正奉加添支大概是三百贯到五百贯,春、冬服各绫二十匹、绢三十匹、绵百两,禄粟月一百石。 地方州县官员,万户以上大县县令每月二十贯,小县县令每月十二贯,禄粟月五至三石。 正俸之外,还有各种补贴,如茶、酒、厨料、薪、蒿、炭、盐诸物、喂马的草料及随身差役的衣粮、伙食费等均由政府埋单,数量也相当可观。 另外,还有公使钱、职钱、给卷等等杂七杂八的可支配资金,粗粗算起来,大约真正的收入是正奉的二到三倍。 但是!能得到补贴比较多的,一般都是实权高官和衙门主官,像秘书省这种清水衙门,按谢翰林的七品级别,一个月的收入也就二三十贯的样子。 书吏的话就更不用说了,无品无级不入流的,正式的俸禄也就五贯到十贯的样子,但他们手中其实都有一定的权利,那便自然会用来换取一些灰色收入。 林彻这一手‘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让王书吏确实很感动,“郎君尊长的案子,是贾相所关注的,赖御史也盯得紧,不过看在郎君如此真诚的份上,鄙人倒是愿意竭尽所能。” 听到这话,林彻松开手指,任由王书吏把钱拿走,他也不怕这老王敢收钱不办事。 王书吏拿过交子,迫不及待的点算起来,毫不顾忌形象。 林彻再次开口,“那现在能带我去见人了么?” 王书吏快速的数完,正好一千贯,心中正在狂喜,听到林彻这话,心中不由一顿,“郎君且听我说,这事鄙人能想到法子,但是需要一点点时间运作。” “说吧,这事真正能做主的人是谁?”林彻抬眼注视着王书吏。 王书吏被看破了小心思,脸上有些尴尬,支吾着半天不说话,显然是担心林彻直接找了别人,这钱就得分出很大一部分了,若是自己运作的话,那么最多花出一两百贯就成了。 林彻显然没有那个耐心等王书吏慢慢运作,再次开口道,“这钱是给你的介绍费,你把做主的人带来就成,他那份不用你操心。” 听到不用把钱分出去,虽然下面那些人依然要打点,但都是小钱,所以王书吏立时爽快得多了,“郎君豪爽,那鄙人也不好藏着掖着了,御史台中是由两位推直官负责刑狱,郎君尊长的案子现在由许推官负责,他这人还是比较好说话的。” “那你是把他带来还是如何?”林彻心中一笑。 王书吏把钱揣进怀里,“郎君在此稍待片刻,我回去一趟,不意外的话,很快能把许推官带来。” 说罢便推门而出。 看着一笔权钱交易在自己眼前发生,一向清直的谢翰林面上不免有些难看,关键是这关系还是自己给拉的,让他心中很是复杂。 林彻看在眼里,“翰林,是不是觉得小子的手段有些上不得台面?” 谢翰林闻言不由点点头,然后立马又反应过来,“不不不,在下不是这个意思,只是感叹世风日下,官场越发的污浊不堪了,清正之人反而没有立身之处。” “正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当权之人都如此,还能指望下面好到哪里去,若想改变,怕是很难了,嘿嘿,说起来也轮不到我来操这个心,不过,听翰林之意,似乎有了退隐之心?” 林彻听出了谢翰林语中的萧瑟之意,不由试探道。 谢翰林叹道,“说来,我今年也四十三了,踏入官场也近二十年,当年及第之时也满腔抱负,期待一展宏图,建功立业,搏个青史留名,但是到现在也是一事无成,整日坐困于书阁之中,与当日之期许天差地别,如今的朝堂,我也看透了,实在不愿继续蹉跎,还不如回乡种田,或者做个教书匠。” 林彻眼睛一转,“翰林,你的学识必定是无可挑剔的,朝堂容不下你这等正人君子,确实没必要荒废时日,我看,你不如自请外放,主掌一方更能施展你的才华,不负寒窗苦读。” 谢翰林皱着眉头,细细思量起来,“这主意倒是不错,但是我该去哪里呢?” “翰林,泉州你也是去过的,也见识到海贸之繁盛,应该知道东南沿海也是大有可为的,不如请知漳州,正好与泉州相邻,借助海贸好好发展民生,造福百姓。” 林彻这话当然是由私心的,恰好以谢翰林的品级和资历,外放地方担任个知州是一点问题都没有的。 “漳州啊?”谢翰林有些心动,“似乎还不错,且让我考虑一番。好了,今日在下似乎也帮不上什么忙了,那我就暂且先回去了,过得几日,在下携犬子再去拜访郎君。” 谢翰林留下谢乐邦,独自一人离开的茶楼。 没过多久,王书吏便领着一个绿袍官员,来到了茶楼。 第234章 .探监(中二) 这茶楼,就开在御史台对面,平日里也是多有御史台中的官吏在此消遣,所以二人进出也是毫不惹眼。 进入林彻的雅间后,王书吏向林彻介绍,“郎君,这位便是许推官,你的事情,鄙人也稍稍与推官提了一提,鄙人就先到隔壁喝杯茶,具体的事,你们细聊。” 说完便退出了房间,他这是为了避嫌,也是怕自己在场,有些话许推官不好出口。 许推官进门后一语未发,待王书吏出去后才开口道,“小郎君要见谢枋得?” “正是,还请推官成全。” 许推官伸出三个手指,“废话也不多说,三百贯,我便立马给你安排。” 林彻愣愣的看着许推官的手指,眼神复杂,娘的,老子做了冤大头。 看到林彻的表情,许推官以为他嫌贵了,不由腹诽,这王书吏真是不靠谱,还口口声声说是一头肥羊,出手大气,这连三百贯都出不起么,算个屁的肥羊啊。 只好咬咬牙,收回一根手指,“最少两百贯,不能再少了,这也就是郎君赶到了时候,那赖御史出外公干还未回来,不然给多少,本官都不敢私下带人进去。” 相比于王书吏,林彻倒是许推官更有了一点好感,“推官莫急,且坐,这是五百贯,小子尚有一些事请教,不知可否。” 接过厚厚一叠交子,许推官笑逐颜开,“好说好说,郎君尽管问。” “如果,我说如果,如果这赖御史一直不回来,是不是我家长辈就要一直羁押在御史台。” 林彻见着许推官比较实在,便向他打听起来。 许推官道,“那怎么可能,如今谢枋得已经被羁押了快一个月了,按例,也当给个结果了,不过即使赖御史到时候还拿不出实证,他也免不得罢官去职,毕竟他得罪了贾相。” “丢官就丢官吧,那小子还烦请往后的日子里,推官能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照顾一番我家长辈,如此日后定有重谢。” “好说好说,小事而已,那本官先回去安排一下,半个时辰后,让王书吏带你们进来就是。” “那好,劳烦推官了。” …… 林彻让许三和趁着这个时间,去置办了一些东西,然后半个时辰到了之后,便跟着王书吏,从一处偏僻的小门进了御史台。 沿路,林彻倒是好奇的打量起了这处大宋朝的最高监察机构,“啧啧,朝廷对御史台挺不错的啊,这房屋比许多衙门都崭新美观得多啊。” 古代奉行的是官不修衙,所以很多衙门,新建之后,一用就是几百年,除了官员居住的后宅,一般都显得比较破旧,这御史台却从里到外都看不出破旧的痕迹。 王书吏接口道,“这倒不是朝廷偏爱,这御史台乃是不得不重建。” 原来嘉泰元年的时候,御史台吏杨浩家起火,延烧至御史台,军器监、储物厍等官舍,足足烧了四天方才熄灭。受灾居民达五万余家,共十八万多人,死而可知者五十九人,这是大宋南渡以来都城发生的最大一次火灾。 听了王书吏的介绍,林彻这才恍然,这时代的建筑大多是木结构的,若是防火措施不到位,那是真的很容易被付之一炬,就连皇宫大内都难以避免。 随后,王书吏将林彻三人带到一处偏僻小院,守门的衙役明显收到了指令,便问也不问,便把人放了进去。 御史台其实是没有监狱的,一般被弹劾待查的官员,也不能像普通犯人一般羁押到大牢里,再怎么说官员的体面还是要讲究的。 王书吏指着一个厢房,对林彻说,“郎君,你要见的人便在这里面,你自去见他就是了,你有一个时辰的时间,这期间院子里不会有其他人来打搅,等时间到了,鄙人再来接你出去。” 王书吏离开后,林彻稍稍打量了一下院子,除了幽静一些,倒也不算太差,看来在大宋当官,确实是一件不错的事,即使犯了事,也依然能得到不少优待。 林彻朝着王书吏所指的厢房走去,然后轻轻叩响了房门,稍后里面就传来了说话的声音,“你们莫在多费心思了,我谢枋得所言之事句句属实,那贾似道窃政柄,陷忠良,误国毒民,难道我说错了么?自悔书我是万万不会写的,你们想定什么罪,那就尽管定好了,是非曲直,自有后人评说。” 这老谢,被关了这么久了,火气还这么大,林彻不由哑然失笑,“老师,是我,林彻。” “谁!?” “老师,才分别几个月,您便认不出我的声音了么!?” 一阵急促的脚步走到门后,然后猛地拉开,只见谢枋得难以置信的盯着门外的林彻,“彻哥儿,真的是你,你怎么到这里来了!?” 林彻见谢枋得的精神状态似乎还不错,便放下心来,“老师,可否让学生进来说话啊。” “来来来,快进来。”谢枋得也反应过来。 这时,林彻身后的谢乐邦颤声喊道,“官人,您受苦了,看起来清减了不少。” 谢枋得这才注意到自己这个亲随,刚想问什么,又改口道,“你们都先进来吧。” 四人进去后,许三和把带着的酒菜布置起来,林彻便和谢枋得说起了话。 “彻哥儿,你不该是在泉州么,怎么突然到临安来了,等等,乐邦,是你去找他来的?” 谢枋得对于林彻的出现,实在大感意外,他怎么也想不到会在此时此地见到林彻。 谢乐邦被这一责问,不知道该作何解释,他又不好说是谢正得的主意。 林彻及时解围道,“老师,莫要责怪乐邦叔,老师有事,怎能瞒着学生呢,再说了,您可是答应过学生的,将来得给学生的大学堂做山长的,若是就这样被奸人害了,学生岂不是亏大了。” 谢枋得看林彻插科打诨的,哭笑不得,“算了,来都来了,责怪也没什么意义了。对了,分别三个多月,你的功课可有长进,来,这里正好有笔墨,先写几个字让为师看看。” 第235章 .探监(下) 林彻无语,这老师还真是尽心尽责啊,都这时候这处境了,先关心的竟然是自己学生的字有没有练好。 没法违逆,林彻只好走到书案前,拿起本是供给谢枋得写自悔书的笔墨,想了想后,随手写道,‘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青照汗青。’ 谢枋得的目光,随着林彻的落笔,越来越亮,等林彻停笔,立刻拿到手上细看,“好,很好,这字长进了很多,慢慢有了点根骨,更妙的是这句诗,真乃妙绝啊,不知是何人所作。” 林彻道,“这是文天祥文伯父所作。” 谢枋得闻言点头,“履善啊,那就难怪了,只是我怎么没有听说过这诗。” 林彻转身看看,看到他们已经把酒菜布置好了,便说,“三和叔,乐邦叔,宁蓝,你们到门外看着,我有些私密话与老师说,若是有人靠近,及时示警。” 等三人出去后,林彻才说,“老师,这段时间您受苦了,学生带了点吃食,你边吃边听我讲。” 见林彻一副神神秘秘的样子,谢枋得摇着头,“你呀,还是这么古灵精怪的。” 说完还是坐下来,等林彻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后,慢慢端起来品了一口,“还以为这辈子没机会喝到你家的酒了呢,没想到你千里迢迢就跑来了,我这做老师的,没来得及多教你什么,倒是连累你这小娃子吃苦了。” “老师,这话说得多见外啊,都说弟子就是半个儿,这不都是学生应当做的么。” “好啦,那就不说这个了,对了,你刚才说那诗是履善作的,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个啊,诗确实是文伯父作的,不过是十几年后作的,老师当然没有听过了。” “你这孩子,瞎说什么呢,十几年后作的诗,你怎么能知道。” 林彻神秘一笑,“因为我梦见了啊,而且,昨晚上我还见到了文伯父和陆伯父,然后把梦讲给他们听了,他们都觉得我的梦可能是真的。” “陆伯父?和履善在一起,那应该是君实了,他不是在扬州么,怎么也进京了。” “当然是为了您的事啊,不过学生只是碰巧遇到他们而已。” “好好好,先不说这个,先给我解释一下,你那个梦是怎么回事。” 随后,林彻便把昨晚忽悠文陆二人的话语,再次拿了出来,而且昨天已经讲过一次了,这次复述起来,更加流利顺畅,说得谢枋得一愣一愣的。 讲到后面,谢枋得张着嘴,半天没合上,眼中也越来越迷茫,显然是陷入了深深的思索中。 时间有限,林彻尽量言简意赅,依然用了小半个时辰才说完,“最后,文伯父说他打算外放到地方,准备未雨绸缪,在天倾之时,为华夏民族多保留一分元气。” 林彻讲完,过了好一会儿,谢枋得才回醒过来,口中喃喃道,“大宋,就这么亡了?神州大地就这么丢给蒙古鞑子了?” 谢枋得显得失魂落魄的,脑海中乱成了一团麻,林彻见时间不多了,不得不开口道,“老师,那个奸相的狗腿子御史赖方,已经被学生杀了。” 听见林彻说杀了御史,谢枋得心中一骇,双目开始聚起了焦点,正要呵斥林彻的胆大妄为,但是又想到和林彻刚才说的梦中之事比起来,这不过之事芝麻粒般大的小事。 于是只是叹了口气,“哎,如果你说的梦是真的,那么我也无法再责怪你年纪小不懂事了,算起来,你在梦中也过了三十多年了,难怪你心智如此成熟,虽然子不语怪力乱神,亦言敬鬼神而远之,但‘宿慧’之事,古来多有,或许,你便是上苍恩赐,让你于频死之际,神游天外,在几百年后渡过了半生,也难怪你小小年纪,便懂得那么许多稀奇古怪的本事。” 好吧,谢枋得自行脑补,给林彻找到了合理的解释,林彻倒是无所谓,只要谢枋得不认为他是妖言惑众就好。 谢枋得顿了顿,喝了一口酒,然后再次开口道,“不过!履善说的对,这些话,以后你千万不可再对任何人说起了,不然恐怕招来大祸。” “学生知道,这不是老师和文伯父都不是外人嘛。” “不行!以后就是身边亲近之人亦是不得再说!” “谨遵老师吩咐,现在老师对将来可有什么打算?” 谢枋得眼神又开始迷茫起来了,但很快便挥散而去,重现精光,“原本,我以为只要扳倒了贾似道,这朝堂便能为之一正,重新振作起来,如今听你这么一说,才发觉自己还是天真了,若是官家不就便驾崩,当今太子确实只能任由权臣摆弄,而现在也没有可能说动官家易储了,若是我们强行清君侧,先不说世人能不能理解,就单说这造成的动 乱,也反而会加速大宋的灭亡。” 林彻接口,“所以嘛,我才觉得不破不立,破而后立,大破大立,晓喻新生,大宋的根子已经烂了,无论怎么修补都于是无补,当年范文正、王荆公等人也一而再再而三的改革布新,也没能成功,只是略为续命而已,要想让我华夏民族摆脱危机,重现盛世,只能从头开始,建立一个相对完善的制度。” 听完林彻的话,谢枋得想了很多,又是叹了口气,“你说的有道理,赵宋亡了,其实也不算多大的事,自古以来,王朝更替便是理所当然之事,始皇帝当年也想千秋万代的传下去,结果二世而亡,大宋也三百年了,算不错了,但是亡国之后的亡天下,却是绝对不能接受之事,何况蒙古人向来野蛮,杀性深重,难道真的让他们杀掉我七千万汉人么?那我华夏一族真的离灭族不远了。” “老师,这次奸相加害于您,最好的结果,也要将您罢官,学生觉得,您不如趁此远离朝堂,到学生的大学堂当山长吧。” 林彻依然不忘初心,寻着机会便要把谢枋得拉来给自己做苦力。 谢枋得失笑,“你那大学堂连个影子都没有呢,就着急忙慌的让我去啊。” 第236章 .养济院(上) “学堂是还没有建好,但生源已经准备了很多啊。老师还记得那个流民营吧,现在已经有一万多人了,差不多有近两千儿童和少年开始启蒙了。” 林彻说着,嘴角不由翘起了微笑,这些都是他未来的班底。 谢枋得听着,也是心情略好了一点,“这才短短几个月,变化这么大啊,为师这一个月困于此处,对外界的消息一点也不知道。不过这样一来,你家的钱粮支撑得了么?” 林彻道,“那老师一定也不知道,学生上个月亲自带人将东南海域的海寇一扫而光,而且还寻到了一个大岛,上面气候宜人,土地肥沃,养活个三五百万人应该没问题,所以再多流民也不怕,我现在正想方设法的收集流民呢。” “还有这种事?你且将分别之后的事与为师说一说。”谢枋得好奇道。 于是林彻将到了泉州之后的事,捡了一些重要的与谢枋得简略的讲述了一番,却也不断引起他的惊叹。 “你是说,你在泉州也准备建立一处学堂?” “是啊,现在我庄子上就有三千多人了,他们的孩子也总得读书吧,另外,我打算建立一个师范学堂,不然总靠招募的先生,总是有些不够,所以,希望老师您能先到泉州,帮我把这个学堂建起来。” “师范学堂?就是培养老师的学堂?有意思,你这个想法很好,为师答应你了。” “不是我的想法哩,是梦中就有这样的学堂。” 林彻这话一出口,谢枋得不由佯怒道,“说了不许提梦中之事了,怎么就不长记性呢,说来,为师作为你的先生,竟然还没有打过你的板子,似乎有点失职啊。” “别,别,老师莫要生气嘛,对了,等您出去后,名声一定大振,不如趁此机会,在临安多招揽一些文人才士,到时候不就解决了大部分的师资问题了么?” 林彻外表虽然还是少儿,可是实际上是个快四十的老鬼了,若是还被人打手掌心,那画面,光想想就够不寒而栗,赶紧转移老谢的注意力。 “你这小鬼头,为师这还没有坐着监呢,你就打起我的主意来了,倒是跟个讨债鬼似的。” “好啦,您很快就能出去的,这段日子,我便在临安等您。” 二人说着话,门被敲响了,传来许三和的声音,“阿郎,王书吏回来了,说时间差不多了,咱们该走了。” 闻言,林彻站了起来,“老师,那今天我就先走了,给您带来的包裹里面有一些日用器具和换洗衣服,还有几本闲书,那个许推官我也和他沟通过了,往后应该不会再为难您,你就当在这休养些日子。” 谢枋得也站起来,揉揉林彻的头,脸上有些不舍,“为师之事你不用过于操心,既然你都安排好了,我就安心在待上一些时日便是。” …… 第二日,林彻刚吃完早饭,就听到院子里一阵喧闹,出门一看,十几架牛车把院子塞得满满当当。 “这是?”林彻不由莫名其妙。 宁小七努努嘴,“绾绾姑娘搬家呢。” 林彻朝着宁蓝示意的那个方向一看,正好绾绾从那厢房走出来,身边跟着十几个伶俐的小丫鬟,正在指使着苦力们把箱笼从牛车上卸下来,放到指定的地方。 虎子和时子修六个人也乐颠颠的忙前忙后,林彻甚至看到白起那消瘦的身影也在厢房中忙碌着。 林彻走了过去,“绾绾师姐,你这阵仗有点大了吧,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出嫁呢,啧啧,东西真不少啊。” 绾绾也不理会林彻的打趣,反而像模像样的做了个万福,“现在奴家可是无家可归之人,还望师弟怜惜照顾。” 说得可怜巴巴的,可谁见过十几车家当的可怜人… 今日周指挥不在,林彻敏锐的感觉到,在斗嘴这件事上,自己未必是这个便宜师姐的对手,于是很识趣收起的战心,“师姐,这里也只是暂住的客栈,你这些家当要是摆开来,都能把这是个房间都塞满了,人都没法住了。” 话音一落,绾绾瞬间换上副娇弱欲泣的模样,楚楚可怜看着林彻,“那怎么办嘛,这可是奴家的全部身家呢,总不能扔了吧。” “师姐,好好说话行不行,你这个样子,我鸡皮疙瘩都掉了一地。” 林彻大感吃不消,这女人,撒起娇来真是可怕。 绾绾横了林彻一眼,就当林彻认输了,便也解除了战斗状态,“哼,不解风情的鲁男子!” 林彻看着这几十个箱笼,不由微微皱眉,“说正经的,师姐,你这些箱笼除了必要用品,其他暂时就先别打开了,这几天就先买个宅子吧,省得以后又得麻烦。” “嘻嘻,临安城的宅子,可不便宜呢,不过师弟应该不缺这点小钱,奴家的后半辈子可就依托给师弟了。” 额,这绾绾还没出戏呢,虽然说的话似乎毛病不大,但要是加上这暧昧的语气,就让林彻感觉自己像被狐狸精盯上了一样。 林彻眉心直跳,“好好说话!对了,你怎么这么多丫鬟,看起来这些小娘子十岁都不到,你这是使用童工啊,于心何忍,太不人道了啊。” 林彻说这话的时候,忘了铃娘也才八岁多,都已经服侍他几年额。 被林彻这样责怪,绾绾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正想开口,她边上一个小娘子先说话了,“绾绾姐姐才不是不人道呢,我们这些人都是孤儿,若不是绾绾姐姐好心收留我们,恐怕早就饿死了。” 这话让林彻有些意外,他在临安城中,并没有见到流浪汉乞丐之类的,所以没有往这方面想过,“临安是天子脚下,难道会放任鳏寡孤独不管么?不是该有养济院么?” 说起这个,虽然看不到绾绾的脸色,但眉眼之间还是现出浓浓的忧愁,“朝廷是设立了养济院,可近些年渐渐流于形式,并没有起到太多的作用。” 第237章 .养济院(中) 大宋朝,不管在军事上有多少缺点,但内政上还是算不错的,比较具有人文精神。 华夏养济保民思想源远流长,历代也多少都有相应的措施。 早在商代时期,盘庚提出“罔不惟民之承保”,“式敷民德”,周代文王提倡“怀保小民,惠鲜鳏寡”“用咸和万民”,周公将之发展为明德慎罚、以德治民。 而大宋这方面据说做得也还不错,各个时期都有过这方面的努力。 北宋徽宗时设置的居养院,主要收养孤贫小儿乃至“道路遇寒僵仆之人及无衣丐者”;安济坊主要为医疗机构。 漏泽园设立于神宗年间,“开封府界僧寺旅寄棺柩,贫不能葬,令畿县各度官不毛地三五顷,听人安厝,命僧主之”,到崇宁年间,“蔡京推广为园,置籍,瘗人并深三尺,毋令暴露,监司巡历检察”。 后由于靖康之变,北宋的养济机构大多毁于战乱。 养济院则是正式设立于南宋初年。 绍兴元年,绍兴府通判要求设置养济机构以收留北方南迁宋人中疾病贫弱者,并专派医官治疗病人,同时派遣“童行”二人负责管理饮食。 这一要求得到了南宋朝廷的批准,规定凡是被收养者,要在当地官府登籍造册,写明姓名、籍贯,由官府出资供给口粮。 这样,新建立的养济院糅合了安济坊与居养院的功能,这一时期是养济院的兴起阶段,主要是收养流民乞丐,有固定的收养时间,带有临时性救济的特点。 但现在,听绾绾所说,似乎这些官方的救助制度渐渐失去了功效。 “这些年,战乱频频,两淮不少人都家破人亡,流离失所,早些时候,也有不少流民往临安聚集,然后朝廷就将许多青壮年编入了军中,孤儿也能收养到养济院中,但后来流民实在太多,朝廷便让地方上截留住这些流民,不再让他们往临安靠近了,让他们往其他地方安置。” “现在城中之所以见不到流民乞丐这些,是因为根本不允许他们进城,即使是偷偷溜进来了,被发现了,也会被驱赶出去,只有一些孤儿,因为是军中将士的遗孤,得以幸免留在了东边土城之中。” 绾绾说着,语气越发沉重,“朝廷给的那点粮食,只能让这些孩子维持着半饥半饱的样子,我看着不忍,便能帮一个是一个。” 绾绾没说的是,当年他父亲带着出征的将士,也有不少战死沙场,而他们本来就是驻扎在临安的,家中失去了顶梁柱之后,不少女人因此改嫁,只留下孤苦无依的孩子,苦苦挣扎。 林彻确实没想到,看似繁花似锦的临安城,竟然还隐藏着这么多人间悲剧,“能带我去看看么?” 绾绾意外的看了看林彻,然后缓缓点了点头,“等把东西卸下后就去。” 随后林彻才发现,绾绾的这些箱笼里面,竟然一大半都是装着书籍,“你怎么这么多书?” 绾绾从箱子里面拿出一本,轻轻摩挲,“这些书都是我外祖家的,他家以前是大名府的,靖康时,不得不南逃,说是其他东西都可以少带,这些书一本都不许落下,到了我外祖又只有我娘一个孩子,后来我娘嫁给我爹的时候,便把这些当做嫁妆都带了过来,她临走时告诉我,要好好保管这些书籍。” “所以,你就算把房子什么都卖了,也一直带着这些书?” “不然呢,这可是我娘的遗愿。” “书是用来看的,你这样藏在箱子中,不免有些浪费了。” “谁说没人看了,我就已经看过一小半了。” 林彻吃了一惊,“呀,没看出来啊,师姐你竟然满腹经纶。” 说着,竟然打算把手伸向绾绾的肚皮,似乎想摸摸里面的经纶。 “啪!” 绾绾不客气的把林彻的咸猪手打掉,“作死啊,男女授受不亲不懂么,竟然想吃老娘豆腐!” 林彻一副无辜脸,“师姐,你看清楚,我还是个孩子诶,你怎么能用这么龌龊的眼光看我呢,我只是想感受一下你腹中的才华而已。” “信你才怪!你就是个小色胚!男人没几个好东西,等你长大了,还不知道要祸祸多少姑娘家呢。” 绾绾语带嫌弃,眼中却没有对林彻的嫌恶,说着还上手去捏林彻小脸。 开玩笑,林彻刚才是为了缓解她的伤感,才故意的,不然以他的身手,绾绾怎么都打不到他的手,现在想捏他的脸,这就超出林彻愿意做出的贡献了,于是灵巧的一闪,绾绾便只能捏空。 林彻立马反击,“君子动口不动手!你刚刚还说男女授受不亲呢,男人的脸是可以随便摸的!?” 绾绾嘻嘻一笑,眼睛眯得像一只狐狸,“奴家可是小女子哟,你也说自己还不是男人,怎么就摸不得了?” 林彻眼睛一转,“想摸也不是不可以,不过,你先把面纱摘掉,让我看看值不值。” “想得美,我发过誓,一天不报父仇,便一天无脸见人!” “呵呵,第一次听说无脸见人还可以这样解释的,那要是有人帮你报了父仇,你是不是打算以身相许啊?” 林彻撇撇嘴,对绾绾的话很不以为然。 绾绾狡黠的看着林彻,“那要看那人是不是有才华了,比如,能写出人生若只如初见之类的。” 林彻双眼看天,口中说着,“那就可惜了,你可能等一辈子都等不到那个人了。” 写这个词的纳兰还要三百多年才出世呢,何况这个世界有了林彻,后面的事就越发难说得很了。 林彻说的实话,绾绾却以为他在推脱,就是不想告诉她后面的词句,不由大恼,不愿再搭理林彻。 林彻却若无其事的翻看着箱子里的书,看样子,其中许多书都有不少年头了,应该是古籍珍本,价值不菲,只是林彻翻看了一下,没几本看得懂的,只好又悻悻的放了回去,还要做出一副很识货的样子。 第238章 .养济院(下) 花了小半个时辰,总算把绾绾的家当都归置好了,看着空荡荡的牛车,林彻心中一动。 “师姐,那些孤儿大概有多少?” 绾绾想了想,“上次我去的时候,又增加了不少,有三百八十八个,现在过去十多天了,应该不会有太多变化。” “啊?师姐,你难道还一个一个都点过了啊?” “我带了米粮过去,当然是按人头发啊,当然要点数了。” “好吧,那这次我也带点东西过去吧。” “上次我带了五石大米,他们应该早就吃完了,也不知道这些日子怎么过的。” 随后,林彻一行人浩浩荡荡的出了门,绾绾只带着一个小丫鬟和他坐在马车里,后面许三和宁蓝他们都骑着马跟在后头,接着是十几架空载的牛车。 这阵势,走在临安的大街,也是显得无比扎眼,引起了不少人的注目。 “俺滴亲娘诶,这是谁家啊,这么遮奢,高头大马都八匹啊。” “看前头的马车,也不像是哪位相公家的呀,马上的人也面生得很。” 因为九这个数字容易被人拿来说事,临出门时,干脆把白起留在了客栈中,所以只有八匹马。 路过市场的时候,许三和领着林彻的吩咐,去买了五十石大米,还有不少的蔬菜肉禽,把牛车堆得满满的。 这一来,这个队伍就显得更加怪异了,行走在街上,人人侧目。 路人中,有几个人不停的打量着马上的人。 “是他们,马上那几个人正是那天我见过的,错不了。” “那我们赶紧回去禀报衙内,一定能领到重赏!” “你是猪油蒙了心哦,咱们都回去了,怎么知道他们要去哪里,黑驴,你回去禀报,其他人和我一起跟着!” 林彻不知道自己被人盯上了,一直沿着御街往北走了六七里,在春风楼北边右拐上了鹅鸭桥,再过了盐桥一直往东走。 不就便从东青门出去,到了土城中。 土城修筑的时间才几十年,但是依然房屋稠密,看着和城里的区别也不是很大,不过军营这种占地面积比较大的建筑,倒是显得比较多一点。 然后又走了不少时间,才在右军马步军寨稍微东边一点,找到了一个废旧军营,这便是朝廷安置将士遗孤的所在了。 这里以前是军营,所以外面围着一个两人高的土墙,现在大门却敞开着,破旧的刁斗依然耸立在门的两侧,却看起来随时要倒下的样子。 林彻他们把车赶进去,也没个人来打问,门边亭子里蹲着几个老军,也只是略微好奇的多看了两眼。 穿过昔日的校场,来到破旧的营房处,已经有不少衣着蓝缕甚至光着身子的小娃子好奇的围观着,却都显得很安静。 等到绾绾下了马车,这些娃子才兴奋的欢呼起来,“仙女姐姐,仙女姐姐!” 林彻不由失笑,“仙女姐姐?哈哈,师姐,你倒是挺受欢迎的哦。” “这些孩子都挺感恩的,我给他们送了几次粮食,就记住我了。” “那我这次带了这么多粮食,是不是以后他们会叫我神仙哥哥,嘿嘿。” 绾绾粉拳往林彻肩膀一捶,“你脸皮真厚,还尽往上面贴金!” 林彻这次倒是没躲,望着眼前这些娃子,依稀想起了三个多月前在流民营的所见所闻。 这里可是大宋的国都啊,这些孩子的父辈,可都是为了大宋而战死疆场的啊,竟然会沦落到这个地步,难道是因为朝廷没有钱么? 或许,从一年比一年更繁重的税赋来看,连年不绝的战事,确实消耗了朝廷很大一部分收入。 只是从西湖的所见所闻来看,更多的钱粮,被那些达官贵人花费在了醉生梦死和酒池肉林之上了。 而这里,却有着这么多的遗孤连饭都吃不饱,连遮体的衣裳都没一件。 林彻不明白,难道这朝堂之上的衮衮诸公都是猪么!? 难道连基本的收买人心都不会做了么? 当那些将士知道,如果自己战死之后,连家人的温饱都无法维持,那样的军队,还能有几分战心。 没有了这些将士,谁来守护他们逍遥富贵的生活!? 或者,有些人根本不在乎吧,就算大宋没了,他们摇身一变,又能成为大元的高官,继续享用着民脂民膏,依然可以一世荣华富贵,甚至世代传袭。 林彻摇摇头,暂时抛开这些感概,因为他看见这群娃子后面,还有二三十个老军,正一脸好奇的张望着。 林彻抬步走过去,娃子们很自觉的让出一条通道,“小子见过诸位老丈,不知这里可有官吏管理?” 老军们相互看了几眼,最后一个面色蜡黄,头发斑白的老军开口,露出口中不多的几颗黑牙,“有一个书吏,不过基本见不到人,只有每月发粮食的时候会来一下。按理来说,前几天就该发粮食了,却一直也没见人来!” 林彻拧眉道,“那不是根本就没人管么?” “咱们就是一群孤魂野鬼,谁会有心思来管我们,能丢几颗粮食让我们饿不死,就已经是朝廷开恩了。” 又有一个老军出声了,林彻看过去,感觉这人最多也就四十岁,骨架也算魁梧,若不是过于消瘦憔悴,也算是军中的壮年了,不知怎么也沦落在这里。 正好一阵微风吹过,荡起了这老军左边轻飘飘的袖管,林彻才意识到,老军没有了左手。 林彻细细打量了一圈,才发现这些老军多少都带着一点伤残,有些四肢健全的,身上单薄的衣袍也没法完全遮盖那些伤疤。 林彻沉默了,这他娘的到底是个什么世道啊! 真想立马提刀杀进皇城之中,揪出那个皇帝老儿,问问他,良心是不是都被狗吃了! 花了很大的力气,林彻才堪堪压住了心中的怒火,控制住了自己的冲动! “诸位老英雄,小子林彻,郑重向你们拜谢!” 林彻整理好衣冠,走到每个老军的身前,恭谨的朝着诸位老军一一鞠躬,一个都没有落下。 他觉得自己没有资格代表大宋人民,他只代表自己,一个现在生活在大宋土地上的普通人,还有一个八百年后依然可以生活在这片祖宗之地上的普通人! 第239章 .与人为善西门庆(上) 突然受到这么郑重的礼拜,老军们很是错愕,或许他们的人生中,根本就没遇上过这种事。 等到林彻拜谢第五个老军的时候,这个满脸沟壑的老军才反应过来,有些慌乱的伸出手,想把眼前这玉琢粉雕似的小郎君扶住。 只是才伸出一半,看到林彻身上华贵的锦袍,又赶忙把手收了回来,然后在自身衣服上狠狠搓了几把,摊在眼前细看,依然觉得不干净,便只能忙不迭的鞠着身子,“当不起,当不起……” 林彻施礼完毕之后直起身,看到老军双手还虚扶着,脸上似乎有些惶恐,不由直接握住老军的手,“老英雄,您当得起,就您老这年纪,受小子一拜都是天经地义的,何况您是用生命守护我们平安的英雄勇士,您老且直起腰杆,再安心受我一拜,就当您孙儿在拜见您就是了。” 老军的手,粗糙得犹如一块麻石,却正是一双双同样的手,握着刀枪,硬抗住了蒙古人的铁蹄。 林彻的话,诚恳实在,林彻的眼神,清澈执着。 老军的情绪被感染到了,慢慢把佝偻的腰身直了起来。 灿烂的笑容出林彻的小脸上绽放出来,随后他放开老军的手,后退一步,再次恭谨认真的揖手,深深下拜。 这时候,林彻身后的许三和八人,也随着林彻恳切拜下,“晚生后辈,拜谢老英雄庇护之恩!” 绾绾也做着万福,向老军们施礼,眼中饱含敬意和感激。 接着,林彻便有条不紊的一一拜谢过去,二十六个老军每一个都感受到了林彻发自内心的崇敬。 周围大大小小的孩童们,看着这一切,起初眼中都是懵懂,后来也慢慢感受到了氛围里的庄重,眼神中也透出了一丝丝的明亮。 拜谢完了,也得来点实际的,这时候正好也是临近中午了,于是林彻想着,干脆在这里给大家做一顿饭,让他们好好吃上一顿,这样才更符合华夏传统。 “这快到饭点了,粮米菜肉我都带来了,干脆先做顿午饭,大家好好吃上一顿。” 等林彻到了所谓的伙房,却不由傻了眼,这里竟然连个铁锅都没有,问过后才知道,他们往常都是用那些陶瓮来煮饭。 林彻这才注意到这些大小不一的陶瓮,上前仔细看过,大多陶瓮都有些残缺了,底部确实有烟熏火燎的痕迹。 而伙房中除了这些陶瓮,基本就没有其他东西了,林彻不由问道,“那柴火呢?” 那个失去左手的壮年老军回道,“咱们这里烧不起柴火,烧的都是石炭,这几天也刚刚用完了,去捡石炭的人也都还没有回来。” 好吧,林彻也知道临安城里的柴火也是要钱买的,这里饭都没得吃了,自然没钱买柴火,不过他听到石炭,便好奇问道,“张大叔,临安附近也有石炭?” 张老军回答,“有,就在三十多里外的牛头山,许多穷苦人都去那里捡回来烧。” 既然柴火能卖钱,那临安周边的山林树木,自然都是有主的,或者干脆是朝廷的,自然不会让人随便去砍伐捡拾。 买不起柴的人只好跑上很远的路,去背这些能烧的黑石头回来,幸好,穷人家的房子都是四处漏风的,倒也没出现什么中毒事件。 林彻稍稍问了一下这事,便先放下,眼下要解决的是吃饭的问题,这里基本上等于就是什么都没有,他干脆让人先把牛车上的东西都卸下来,然后再去把该用的东西都买回来。 等待的时间了,林彻干脆指挥起着几百个娃子们收拾起这个所谓的伙房来了,“这些陶瓮,都不要了,全部搬出去丢掉。” 一个老军听了林彻这话,嘀咕着,“这多浪费,这不还能用么?” 声音不大,但是林彻耳朵尖啊,便冲着老军龇牙一笑,“老丈,既然我来了,怎么还能看着你们用这些破烂呢,都丢了吧,今天开始,咱们去旧迎新!” 林彻乐观的话语和脸上的笑容,让老军心中有种踏实感,“既然小郎君都这么说了,那就丢了,哈哈,今天确实是个好日子。” 将近四百个孤儿,除了一些年纪太小和太过体弱的,挑出两百个十来岁的,林彻把他们按自己的法子编组,编成四十个伍,正好四个排,然后让时子修当队长,董晋、周十三、林铁丹、何翔四人每人管一个排。 他们之前在石城巡检司的时候,就协助过训练新兵,费了点功夫,倒是能把大致框架组织起来,虽然显得还有些乱,却也不是无头苍蝇了。 很快,就把本来就没什么东西的伙房清理好了,只剩下十几口灶台。 小半个时辰后,东西买回来了,不过林彻对伙房还是不怎么满意,干脆,就直接在校场上垒了三十个简易灶台,然后把买回来的三十口大铁锅架到上面。 这种铁锅,和后世的样子不同,更像是个铁缸,自然是没法用来炒菜的,只能选择炖煮。 不过这都难不倒林彻,他分出十口锅煮饭,其他二十个就用来弄个大乱炖。 孩子们看到堆成小山的粮食,还有那么多的肉和菜,一个个都眉开眼笑的,轻快的干着分到手上的活计。 打水的,劈柴的,淘米的,择菜的……让整个旧军营充满了欢声笑语。 这时候所有的老军也都聚在了校场的一角,四十多个人坐在马扎上,喝着醪糟,嗑着瓜子干果,聊着天,体会着几十年都未有过的逍遥。 林彻站在一口锅边,指挥着绾绾干活,“先把豆油倒进去,别停,都倒进去,这么大一口锅,最少也得两斤油。” 绾绾抗议道,“哪有这么败家的,两斤油都够百姓家吃一两个月了。” “听我的就没错,反正败的也是我的!” 林彻是普通百姓么,他有的是钱,才不会在乎这点油。 绾绾拗不过,只好按着林彻说的,把一整壶油都倒进去了。 林彻踮着脚,看到锅里大概有一指厚的油层,心想着应该足够,才没让绾绾再倒一壶。 第240章 .与人为善西门庆(中) 随后,等油烧热,绾绾便按着林彻的指挥,把处理干净的鱼一条条的码在锅底煎,两斤重的鱼放进去六条。 等煎出香味,再用锅铲翻面,两面都煎到金黄,便倒进清水大火猛煮。 这个空档,林彻便游走于二十口大锅,指挥着其他人照做。 由于锅太大,煮的时间用得久了点,等到鱼香扑鼻的时候,绾绾打开锅盖,看到鱼汤已经变成奶白色了,便用漏勺把鱼都捞出来。 这时候鱼肉已经很碎烂了,很轻松就把鱼骨带着鱼头一起挑出来。 再把鱼肉重新倒回锅中,接着把二十多斤剁成块的羊肉都到了进去,接着煮。 大概一刻钟后,林彻觉得时间差不多了,便把胡椒,花椒,大料等等他亲手调配好的大料装在一个布袋子里,然后丢进锅里。 绾绾再次被林彻的大手笔打败了,“啧啧,师弟你是真败家啊,这袋子香料,怕是要好几贯钱吧。” “这才到哪啊,也就是临安的香料贵了点,要是在泉州,我都是论斤用的。” 林彻继续用布袋分装着香料,把其他锅的都全部准备好了,然后一个一个的丢过去。 最后,在放盐调味,等林彻尝过咸淡满意之后,再把一堆乱七八糟的蔬菜都丢进大锅。 “好了,开饭了!” 随着林彻一声大吼,四十多个老军还有四百多个孩子,齐齐开动起来。 一大海碗的白米饭,浇上两大勺羊肉鱼汤,装得满满当当,一个个吃得眉开眼笑。 老军们端着碗,找个地方蹲下,一边吃,一边聊开了。 “又香又鲜!真好吃,丰乐楼怕不是也就这样了吧。” “说得你吃过丰乐楼一样,不过这真的是俺这辈子吃过最香的饭了。” “嗯嗯嗯……”这位嘴巴忙着,只能用鼻子来表示赞同。 “哎,吃过这一顿,明天就死了都值得。” “老曲你说啥胡话呢,也不嫌晦气,小郎君不是说了么,往后他会想办法让咱们过上好日子!” 一个老军听了这话,把嘴巴里的肉咽下去,叹着气,“不是我不相信小郎君,只是他还只是个孩子,看样子估摸家里只是经商的,没权没势的,咱们这地方,怕是轮不到他做主啊。” “朝廷都不怎么管咱们了,咋的!?还不兴别人来帮咱么?” “就是,谁要是敢出来坏事,咱就拼了这把老骨头!” “对,反正咱也是烂命一条,就算天王老子来了,想要拦着咱过好日子,也得和他没完。” “俺们这些人,半截都入土了,苦了一辈子,再苦也就那样了,可这些娃子总不能一直这样下去。” “反正我想好了,往后小郎君说咋办,我就照做,就算造反,我也跟着,他娘的给赵官家搏了半辈子命,最后连口饱饭都不给吃!” “得了吧,就咱这帮卸胳膊少腿的老弱病残,谁他娘造反会要咱们啊。” 这帮老军,还真是什么都敢往外倒,大庭广众之下也敢把造反挂在嘴上,或许,从死人堆里爬出来后,又没个亲人,所以无牵无挂,百无禁忌了吧。 绾绾拿着一个小碗,盛了半碗汤,避着人掀起一点面纱,抿了一小口,立马 眼睛就弯成了小月牙。 这可是她第一次做菜,味道竟然出乎意料的好,要是真的比较起来,丰乐楼的似乎也没这么好吃。 随后便一改往日斯文,将半碗汤一口气喝掉了,等她转头回来才发现,林彻居然吃完了一大碗,开始盛第二碗了。 绾绾以为自己看错了,便紧紧盯着林彻。 却见他连汤带饭,三两口便倒进肚子了,接着又去盛了一碗,这次打的全是肉,总算吃了稍微慢一点了,但也是一口就吞下一块肉,简直都不带嚼的。 等他吃完这碗肉,一抬头,发现绾绾正傻傻的看着自己,“师姐,你看着我干嘛,难道我比那锅里的肉更香?” “不是!你吃饭为何如此之快?上次丰乐楼也没见你这样啊。” “因为我饿了啊,且我的手艺这么好,比丰乐楼的好吃多了!” “什么叫你的手艺好,明明是我动的手!” “哈哈,我动口你动手,这就叫君子劳心,小人劳力,功劳还是我的,你就是个工具人。” 绾绾一听,气得眉毛一竖,举起手中的空碗,就作势欲砸。 林彻立马见风使舵,“别别别,开个玩笑,别当真,师姐注意点形象,别人都在看你呢。” 绾绾一惊,立马放下举起的碗,环视一圈以后,才发觉又上了林彻的当,这会大家都忙着吃肉喝汤,哪有闲工夫东张西望的。 正待再次发飙,营门方向传来喧闹声,转头望去,便看见五辆牛车正在进来,车上的衙役咋咋忽忽,“人都死哪里去了!” 林彻也凝神望去,一个老军疾步走到林彻身边,“郎君,来的是兵部的人,该是送月粮来的。” 只见为首那车上,跳下来一个书吏打扮的大胖子,看着校场上的情景,便阴阳怪气的喊道,“往常这时节,你们这帮老杀才都眼巴巴的候着我来,今日却连营门都没人守了,原来在这里吃香喝辣逍遥快活啊。” 几个老军放下碗筷,习惯性的哈着腰小步跑到书吏身前,“莱书吏,小的们不知道您今天要来,倒是怠慢您了,您大人不计小人过,饶过我等这一回。” 胖书吏呵呵一笑,那老鼠般的眼睛露着不屑,“我倒不是介意没人迎候,但这里依然是军营,规矩还是要讲的,你们竟然连岗哨都不设了,眼里还有军法吗?还有兵部吗!?” 许三和走上前去,很随意的揖手做了个礼,“这位上差,这里不就是个养济院么,你这一来就扣大帽子,分明就是拿着鸡毛当令箭啊。” 胖书吏勃然色变,怒冲冲的抬手一指许三和,“你是何人!?此处有你说话的份!?小心治你个不敬官府之罪!” 随后对着老军们森然道,“你们竟然把闲杂人等私放入营,待我回衙禀明上官,必将从严治罪!哼,这月的粮食你们也莫想要了,饿死你们这帮目无法纪的贼配军!” 第241章 .与人为善西门庆(下) 胖书吏作势欲走,心中却等着老军们被自己言语吓住,然后给自己磕头求饶。 往日间,他都是使得这个招数,屡试不爽,让他有种可以将人生死操之于手的快感。 意外的是,老军们还没反应,许三和就跨步上前,揪住胖书吏的衣襟,将他提得双脚离地,“上差!你想怎么治罪啊!?” 胖书吏身后的衙役一脸骇然,这是哪里冒出来的猛人,一只手就两百多斤的书吏拎起来了,太吓人了。 胖书吏双脚凌空乱蹬,两只粗短的胖手试图掰开胸前的铁手,口中惶急大呼,“放我下来!放我下来…” 衙役们举着水火棍围了上来,“大胆刁民!藐视官府,想要造反么!赶紧把莱书吏放下来!” 许三和恍若未闻,依然盯着书吏那张胖脸,“你倒是说啊,想怎么治我的罪啊,打板子还是关牢狱啊!?” 林家干得是私盐买卖,属下武师都是哪种桀骜的江湖性子,对官府本就没多大的敬畏之心,加上许三和随在林彻身边,连杀官的事都跟着干过,哪里是一个小小书吏吓得住的。 胖书吏从许三和的眼中,看到了轻蔑和漠视,深感自己的小命受到了严重威胁,使劲扭过头,对冲着衙役嘶吼,“你们这班饭桶,赶紧救我!” 许三和一巴掌甩到书吏的胖脸上,“聒噪!” 衙役们见状,便管不得许多了,抡起水火棍,砸向许三和的身体。 许三和立马抓着胖书吏,将它当成盾牌,迎向那些棍棒。 眼见着自己手中的水火棍要砸中的人突然变成了胖书吏,衙役们也一时收不住手,只能稍微卸去一些力道,去依然打得胖书吏鬼哭狼嚎的。 大量的口沫随着胖书吏惨叫声喷出,洒了许三和一脸,把许三和恶心得不行,于是干脆用力一掼,将胖书吏丢向衙役们。 三个衙役被这突如其来的大肉球砸得人仰马翻,滚作一团。 其余几个便忙不迭得上前搀扶。 许三和刚想上前把胖书吏拎回来,营门口突然涌进了一百多个壮汉,他便止住了脚步。 当头一人看了一眼场中情形,便领着人奔了过来,不管三七二十一,张口就喊,“西门庆在哪?给爷爷滚出来!” 衙役们刚才还以为是对方的帮手来了,吓得动都不敢动,现在一听,似乎是来寻仇的,自己这里没人叫做西门庆,这才放下心了,然后继续费劲巴拉的把胖书吏从地上拉了起来。 起来后的胖书吏一看来人头领,顿觉喜从天降,屁颠屁颠跑过去,对着头领点头哈腰,“费管事,您来的正好,可得替在下做主啊,这些刁民和配军目无法纪,藐视官府,还请您仗义出手,将他们逮了,缚送衙门治罪啊。” 费管事狐疑的看着眼前的胖书吏,觉得有些眼熟,“你是何人!?” 胖书吏心中一慌,以为费管事是故意装着不认识自己,“哎呀,费管事,我是莱俊啊,前天咱们还一起喝酒来着。” 费管事恍然,又仔细瞧瞧胖书吏的脸,“原来是莱胖子啊,你怎么又胖了许多,还胖得这么奇怪,只胖半张脸。” 胖书吏这才明白过来,难怪费管事没有认出自己,“费管事,我这可不是胖的,是刚刚被刁民给打的,您要是再晚来一会,说不得我都要被打死了。” 随即胖书吏添油加醋地把事情给费管事讲了一遍,还不停的煽动费管事给自己报仇。 费管事一听,心中一转,猜想这打莱胖子的人怕是和自己要找的人正是一伙的,不由有了一丝高兴,正愁没有借口呢,这下可名正言顺的出手了。 他走到许三和面前,呵斥道,“大胆刁民,连官府的人都敢打,老实交代,是何人指使!” 林彻大大咧咧的从后面走了过来,“是我吩咐的,你想怎滴?” 费管事看到林彻,心中一喜,从摸样看,这就是自己要找的正主了,“你就是西门庆吧,嘿嘿,正好今天新账老账一起算,跟爷爷走一趟吧。” “你算哪根葱,想把小爷带走,那得看看你有没有这本事了。” 林彻手中还端着碗,说完还美美的喝了口肉汤,完全没把费管事放在眼里。 “你果然很嚣张,我知道你很能打,不过你看看我身后这一百多个人,你觉得你能打得过几个!?” 费管事一脸得意,之所以拖到现在才来,就是因为小主子说这些人很能打,上次五六十个家丁都不是对手,这次为了确保万无一失,自己特意从殿前司借了一百多个好手。 “果然反派都是死于话多……” 林彻嘀嘀咕咕说着,这声音刚好费管事能听到,却又听不清说的是什么。 “你说什么!?”费管事下意识的侧着耳朵,往前走了一步。 “我说……” 这话还在林彻口中,他身侧的宁小七便电闪般窜了出去,一个探手就抓住了费管事的脖颈,然后拽着往回走到林彻身边。 林彻把空碗交给虎子,示意宁小七把费管事的头放低一点,然后拍着费管事的脸,“我说擒贼先擒王,懂了么,傻逼。” 费管事身后那些人反应过来,发现费管事已经落到了对方手中,果然不敢轻举妄动,只有几人快步离开人群,往营门外走去。 这时,许三和也趁机上去,把落在那群人前面的胖书吏也拎了回来,根本就没人管他。 林彻看着再次被抓着的胖书吏,“我说你一个小小的书吏,送粮食就送粮食嘛,干嘛还要在这些可怜人面前作威作福呢,把粮食放下,静悄悄的走不好么?难道是觉得自己人生过于枯燥,想找点刺激么!?” 林彻摇头晃脑,作出一副很无奈的样子,“你这样让我很不好办啊,我一下都是崇尚与人为善的,你这不是逼着我整治你么?真是欠揍的贱骨头。” 随后,林彻让时子修带人去把胖书吏带来的五辆牛车赶过来,既然是该给养济院的,那就不能浪费了,自然该留下。 第242章 .闹(上) 牛车赶了过来,林彻每架车上面也就四五个麻包,算起来也就两千多斤的样子,不由撇撇嘴。 这朝廷也真是小气,这养济院四百多个孤儿,另外加上出去捡煤的,总共一百多个老军,一个月就给这么点粮食,人均还不到四斤,这让人怎么活!? 林彻感叹着,绕着牛车转着圈,没一会,他总觉得闻到什么怪味,找了找,发现是从麻包里散发出来的,不对劲啊,这不是粮食该有的气味! 他从车上拽下一个麻包,“虎子,给我把它打开。” 虎子闻言,立马抽出林彻那把横刀,大刺刺的在麻包上一划,一堆黑乎乎的颗粒从麻包里倾泻 出来了,还扬起浓浓的霉味。 林彻见状,都顾不得责怪虎子那么粗鲁的对待自己的爱刀,而是蹲在地上扒拉开来,总算从形状上才看出,这竟然是没有脱壳的稻谷,只是都已经陈腐发霉了。 于是接过虎子手中的横刀,爬到牛车上,一个一个麻包捅过去。 总共二十四个麻包,全部都是这样的霉烂稻谷,只有两袋除外,却还是陈年旧谷! 校场上的人,不管哪一方的,刚才一直都在注意林彻的一举一动,自然也都看到了这霉烂的粮食,全部都震惊了。 娘咧,这玩意霉烂成这样了,喂猪都不吃,居然拿来给老人和孩子吃! 这东西可是有毒的! 朝廷怎么能做出这种丧尽天良的事情! 一股无名怒火从林彻心中生起,脸上扭曲着,浮现出骇人的戾气,“把那个死胖子给我拖过来!” 莱书吏发现事情当众败露,已经吓得双腿无力,一股骚臭的可以液体浸湿了衣袍的下摆。 此时他心中无比悔恨今日之事,原本,按着他的计划,这些粮食拉来了,就和往常一样,与那些守在营门口的老军交接一下就成了。 为了以防意外,他还特地准备了两袋和往常一样的粮食,只要骗得老军在交接文书上画押,那以后发生什么都与他无关了。 偏偏冒出个多管闲事的家伙,当着几百人的面,生生捅破了他的谋划。 不想沾到莱书吏身上的污秽之物,许三和只好抓着他脖子后面的衣服,真的是用拖,把这胖子带到了林彻身前。 林彻拄着刀,握在刀把上的双手,因为过于用力,青筋爆现,两眼冒着森森的寒气,笼罩着瘫在地上已经面无人色的莱书吏,一字一顿,“这是给人吃的!?” “不关我事!不关我事!我从仓中领来就是这些!” 或许是死亡的威胁,激起了莱书吏求生的欲望,急忙开口,试图推脱。 “虎子,给我把那些衙役全部抓过来!”林彻的话语犹如冰锥。 那群衙役见势不妙,刚想逃走,却被一些费管事所带来的壮汉有意无意的拦阻,最终一个没落的被逮到林彻面前。 “都给俺跪下!” 虎子从来没见过林彻脸上有这么可怕的神色,知道自家阿郎一定是怒极,所以对这帮衙役也是深恨。 林彻拎着刀,在跪成一排的衙役面前来回踱步,然后骤然停住,挥刀架在一个衙役喉下,“把你知道的都说出来,不然!” 多余的话已经不用说了,那寒光闪闪的刀刃,已经把意思表达得很明白了。 这个衙役想拜地求饶,却惧于寒锋,连身子都不敢晃动一下,“郎君饶命,小的真的什么都不知道,今日早上我等便随着莱书吏到兵部所属粮仓领了粮食出来,领出来的是比这多一倍,但是和往常一样,往下发的时候都会漂没一半,所以小的也没觉得奇怪!” “呵呵,真是会避重就轻啊,这漂没的一半,怕是也少不了你一份吧!” 随着越加深入的了解,林彻对大宋官府的腐烂已经见怪不怪了! 衙役赶紧辩解,“这是历来的规矩,小的也只是随大流而已,况且,我一个小衙役,也分不到多少,最多就是百十来文。” “规矩!?好一个规矩啊!不过这事我暂且管不着,我只问你,你能保证这个粮食就是从仓库中出来的么,中途就没什么变故?” 林彻现在想知道的是这霉烂稻谷的来源。 衙役绞尽脑汁,细细回想,“仓库是在城北,我们出来后,在一处宅子卸掉了一半粮食,后来莱书吏说快到中午了,他请我们吃饭,我们便把牛车留在了那院子里,吃完饭回来,也没发觉有什么异常,兵部仓库出来的粮食,袋子上面都是有字样的。” 林彻确实看到所有的麻包上面都有兵部两个大字,不过他已经能确定是莱书吏掉包了。 只是林彻此时怒火冲天,并不是惩处一个小小的书吏便能抵消,他打定主意要大闹一场,掀开大宋官场的遮羞布! 既然莱书吏把事情往上头推,那林彻干脆就顺水推舟,权且相信他的话。 …… 离着养济院不远的一处茶楼里,贾宝站在二楼窗边,眼巴巴的看着养济院方向。 这两天他都没敢出门,那日在丰乐楼实在是过于丢人,作为京城四公子之一,竟然被一个外乡小子一而再、再而三的折辱,被人当成了临安城最大的笑话。 回去后他左思右想,实在是咽不下去这窝囊气,就派人去打听那小子的消息,伺机报复。 可他也不敢将这事告诉自己老爹,更别说让自己祖父知道了,所以他能动用的资源有限,左右也就打听到那小子叫西门庆,除此之外,什么有用的东西都没有。 最后只有用笨法子,让手下家丁到城中各处游荡,试试能不能撞见那个可恶的野小子。 没想到这法子还真管用,今日上午就有人回报找到人了,贾宝立时就兴奋起来,让人给衙内团送信,结果有大半都找借口推脱没来。 “宝哥,您站的时间不短了,要不先坐着等消息?” 赖礼狗腿的站在贾宝身后,脸上裹着厚厚一层布带,只露出眼睛和口鼻,说话也瓮声瓮气的。 第243章 .闹(中) 贾宝闻言转过身,看着赖礼包成大粽子的脑袋,也是忍不住想笑,嘴上却说,“赖礼啊,还是你够义气,不像那帮缩头乌龟!” “我家大人说了,我赖家能有今日,全是贾相的提携,让我对宝哥您马首是瞻。嘶…” 话说多了,不由牵动了脸上的伤处,疼的赖礼倒吸冷气。 那日他早早便晕过去了,当他醒来已经在家中了,从伴当口中才知道了后面的事,又庆幸自己晕得好。 贾宝学着自己祖父的模样,露出欣慰的笑容,拍拍赖礼的肩膀,“你很好,日后本公子绝不会亏待你的。” 几个家丁匆忙跑进来,“衙内,大事不好了,费管事被对方制住了。” 贾宝脸色一变,“说清楚,到底怎么回事。” 家丁们七嘴八舌的把事情一说,贾宝气炸了,“蠢材!这点小事都办不好,好非得本公子亲自出马!” 贾宝气冲冲的出门去,赖礼紧巴巴的跟上去,房间中其他三个衙内犹豫了一下,最后也带着伴当追了出去。 当贾宝一行十几个人进到养济院时,发现那小子居然把刀架在一个衙役的脖子上,而自己找来的一百多个壮汉,居然抱着手在那看大戏。 也有些壮汉发现贾宝来了,相互提醒之后,一百多人呼啦啦的都拥了过去。 贾宝指着这帮壮汉,“本公子请你们来是看戏的么?为什么这半天了,还没有把人给我拿下!?” “贾衙内,不是俺们拿钱不办事,可是你家管事被人拿住了,俺们也不敢轻举妄动啊,要是出了什么漏子,俺们可担不起。”说话的壮汉应该是个小军官。 贾宝心中也是恼怒,“现在本公子来了,你们不用管费管事,先给我冲上去,把那个拿刀的小子给我抓了!不管有什么事,本公子都担着!” 小军官洒然一笑,“行!等的就是衙内这句话,不过,对面看起来也是硬茬子,可不像你们说的普通外乡人,所以,要加钱!” 这帮壮汉可不是一般的大头兵,都是殿前司的侍卫亲军,都是一帮滚刀肉,就算朝廷要他们上阵,不给足开拨费,也是调不动的,所以对贾宝这样的衙内也没有太过畏惧,完全就是一副做买卖的模样。 贾宝无奈,只得答应,“成!本公子再出五百贯!” “承惠。”小军官把手伸出来,意思是先付钱! “后面再给,本公子今日忘了带钱,难不成你还怕我赖账不成!?” 贾宝现在哪里拿得出钱,前天已经被搜刮一空了。 小军官耸耸肩,“见钱办事,这是我们禁军的规矩,不然那就没办法了。” “贾公子,要不要我借点给你啊?” “好啊。”贾宝脱口而出之后,才发觉似乎有点不对劲,连忙转头看去。 却见林彻面无表情的站在那里,手中还提着刀,像看死人一样看着贾宝。 “给我把他拿下!” 贾宝一边喊着,一边朝人堆里钻,跟着他的几个衙内反应也不慢,立刻就跑到了十丈开外。 林彻也不急着追,却对那个小军官问道,“贾宝答应给你多少钱?” “上午给了三百,刚答应加五百。” 小军官不知道林彻问这个干嘛,但是那那双深若寒潭的眼眸注视下,不自觉就说了出来。 林彻手一抬,虎子立马会意的把一叠交子放到他手上,随后他点出一千贯,丢了过去,“一千贯,买你袖手旁观!” 小军官拿着钱,为难道,“这不合规矩。” 林彻又甩了一千贯过去,“现在呢?” 这下小军官不吭声了,心中权衡起来,两千贯,按比例自己可以分到三百贯,这可是一笔大财了,而且还什么都不用做,而且就算自己不答应,这一百多个兄弟怕也不会听自己的了。 想好后,小军官也不敢向林彻再多要点,“那就多谢郎君了,洒家接下这单买卖了,接下来两不相帮。” “很好!”林彻不喜不悲,“看得出来,你们也是军中之人吧。” 小军官觉得没什么好遮掩的,便回道,“郎君好眼光,我等确实是禁军。” 林彻点着头,“那你们也该知道这里的孤儿是什么来历吧。” “知道!” “那就好,那这里发生的事,你们希望将来有一天发生在你们和你们家人的身上吗!?” 林彻这话说完,小军官和他身后的弟兄都沉默了,他们都被这句话刺痛了。 在这个年月当兵吃粮,真的随时都可能被丢到战场上去,到时候生死就由不得自己了,要是命不好死球了,那家里人怎么办,就算没有家里人的,若是受伤之后失去了劳动力,也得像这里的老军一样,到时候怎么办? 随后,林彻一挥手,虎子和宁小七他们,立刻扑向人群中的贾宝。 没多久,贾宝和赖礼,还有其他三个衙内,就被拎到了林彻身前。 林彻看着瑟瑟发抖的贾宝,“贾公子,今天真的要谢谢你了,你不来,我还真找不到个够分量的人来做引子呢。” 什么意思!?贾宝一头雾水,心中更是惶恐,不知道眼前这小子要对自己做什么。 “你要干什么?别乱来啊,我祖父是当朝宰相!” 林彻却懒得和他说话了,“把他们的衣服扒了,绑起来,丢到牛车上去,我们讨公道去!” 两刻钟后,街道上出现了一个奇怪的队伍。 最前头是几百个衣着褴褛的孩子,然后中间是五架牛车,每架牛车上都绑着几个光着身子的人,在后面是一群老军,另外那一百多个军汉也远远的跟着。 这很快引起了民众的围观,一边互相打听起来,却都一头雾水。 有些机灵一点的人,便开始向那些军汉打听,那些军汉也乐得闹大来,于是便把事情说了出去。 随后,消息便风一般的传开了,简直比队伍行进的速度还要快,很多听说这事的人竟然提前在队伍要经过的街道处等着,就想亲眼看看,证实一下消息的真伪。 第244章 .闹(下) “听说了么,朝廷给养济院发放的粮食都是霉谷子!” “养济院?哪个养济院?” “就是外城旧军营那个。” “那里不是兵部管的么?听说里面收养的孩子都是战死将士的遗孤。” “对啊,那些狗官真是黑了心,那些将士为了保家卫国,把命都献给朝廷了,现在朝廷给遗孤吃的少不说,竟然给得还是霉烂的粮食。” “不能吧,不会是谣言吧,霉谷子可是有毒的,那不得把人吃死么?” “怎么会是谣言呢,那群孩子现在正往皇城走呢,说是要去告御状。” “我也听说了,那黑心的官儿今天送了粮食到养济院去,被当场识破了,那些粮食现在也被带着往皇城走呢,装粮食的袋子上面,明晃晃的些兵部字样,那些袋子都破着洞,里面的霉烂粮食漏了一路,许多人都亲眼看见了,那粮食喂牲口都不吃。” “啊!?这样说来,这是真的了,真是耸人听闻啊,朝廷这样对待将士遗孤,以后鞑子再打过来,谁还愿意去挡啊。” “走走走,听说他们已经走到御街棚桥那里了,咱们过去瞧瞧。” 林彻走在队伍的最前头,看着周围越聚越多的人群,心中也越发有把握起来了。 今天这法子,说起来一点都不光彩,完全是林彻从前世的医闹那里得到的启发。 反正现在占着理,正好趁机大闹一番,把朝中的黑暗面摆在阳光下,让整个临安城的百姓都来见证一下。 要说一开始林彻确实是基于义愤,后面却渐渐有了更多想法。 他们这么多人走在临安城,自然不会没人过问,但是来了好几拨试图阻止的人,都在林彻的义正言辞,还有围观人群的助威之下破解了。 几个几十个老百姓,在官府眼中,都和蝼蚁没什么区别,但几千几万的蝼蚁聚在一起,官府也不敢随便处置,生怕激起民变。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话可不是说着玩的,他们只好一层层的往上禀报。 这样一来,许多官员也知道这事了,开始激烈的争论了起来,一时无法决断该如何处置。 直到林彻带着人到了皇城的和宁门,都没有出现一个比较有分量的大官,林彻不由感叹着大宋朝廷的效率真是感人啊。 但是等他在和宁门两侧寻找了半天,都没有看到传说中的登闻鼓,不由傻眼了。 难道历史书上都是骗人的? 说好的告御状先敲登闻鼓,现在没有鼓,那怎么搞,自己又不可能带着这群孩子打进去。 正在他茫然的时候,文天祥出现在他眼前,“贤侄,你这是要做何?” 原来文天祥当值的衙门离这里不远,听见这么大的动静,许多官员都被惊动了,文天祥也听闻了事情,心下也是震惊,便前来一探究竟。 林彻看到文天祥,心中大喜,这下总算有个明白人可以请教了,当下把事情经过与文天祥细细说了一番。 文天祥恍然,“所以,你打算击鼓鸣冤,告御状?” “正是,小侄实在气不过朝廷如此苛待烈士遗孤,所以我要状告兵部衙门,这案子自然得官家才能裁决了。” 林彻做出一副义愤填膺的样子。 文天祥哭笑不得,“你这想法倒是没错,可是,你就不能先打听一下登闻鼓在哪里么?” “这个门不是正门么,按理来说应该是设立在这里啊。”林彻依然想不明白。 文天祥叹口气,“哎,你啊你,临安城的布局比较特殊,因为各种原因,所以皇城设立在城池的最南边,大家为了方便都从这个门出入,但是布局依然是坐北朝南,要说正门,当然南边的丽正门才是,登闻鼓院和登闻鼓检院也是设立在那边。” 听到这个解释,林彻才明白,原来自己陷入了一个误区,都怪那赵构,偏偏要把皇城设在最南边。 林彻只得求助了,“伯父,那如今小侄该如何。” 文天祥道,“如今,要么我代你写封状子,然后交给登闻鼓院,不过这个流程会耗费日久,结果也未必如意,要么,你现在绕到丽正门去,敲响登闻鼓,那样官家就必须升朝断案,不过此事也不容易,登闻鼓有人值守,轻易是不让人敲的。” “那我去敲鼓,今天我非得讨个公道不可。” 林彻不想半途而废,闹的轰轰烈烈全城皆知,最后却虎头蛇尾,那不是成了大笑话么。 文天祥见林彻坚持,心中也是感到欣慰,便放低声音说道,“你多带几个人过去,以你们的身手,那些值守的人应该拦不住,不过最好不要伤人。记住,登闻鼓在城门的左边!” “谢谢伯父,那这些人就先留在这里,烦请伯父看顾一下,不然小侄担心待会我不在的时候,会出什么状况。” “好,你只管去,我帮你守着。” 随后,林彻让宁小七骑马带他,加上许三和,虎子也骑上马,沿着皇城左边,往丽正门赶去。 与其他朝代相比,南宋的皇城,不但选址与众不同,就连皇城的面积也是历代最狭小的,南北宽度两里不到。 所以林彻很快就绕了皇城半圈,到了丽正门三十丈外停了下来。 这里虽然是正门,但除了一些重大礼节,必须要启用丽正门之外,平时没什么人从这里进出皇城,所以显得非常冷清。 林彻坐在马上,往城门那里张望,果然发现左边有一座石亭,里面放了一面一人多高的牛皮大鼓。 只是石亭四周都围着木栅栏,边上还有六个禁军将士无精打采的守卫着。 这登闻鼓完全是个摆设啊,普通人怕是靠近的机会都没有,更别说上去敲响了。 但是林彻可不是普通人,短暂沟通了一下之后,三匹马往回跑,等马速起来后,然后拐个弯,直直得朝那石亭冲去。 听到马蹄声,守卫抬头去看,却发现三匹马风驰电掣的朝他们冲来,六名守卫齐齐一惊,赶忙躲闪,保命要紧。 只是他们都没发现,马速其实已经在减下来了,快到石亭的时候,已经变成了小跑,这时林彻径直从马背跃下,在地上翻滚了几圈,卸去力道,接着快跑几步,攀着木栅栏就跃了过去。 林彻来到大鼓前,找到了鼓槌,抡起来就往鼓面中心敲去。 咚……咚咚……咚咚咚…… 第245章 .临安宫(上) 大内福宁殿,这是皇帝的寝宫,显得格外的静逸,偶尔能看见几个行走的小黄门和宫女,也都是蹑手蹑脚,生怕弄出一丝声响。 只因官家昨晚受病痛折磨,一夜未眠,今日午后才得以稍稍缓解,服下安神汤之后,安然入睡。 大宋的皇帝,继承了祖宗江山的同时,也继承了祖宗的疾病,在赵宋皇族的遗传基因中,脑血管疾病与精神性疾病是挥之不去的二竖。 宋真宗、仁宗、英宗与神宗,连续四代都有脑血管疾病的严重症状,中风引起言语蹇涩,失语不言,甚至不省人事。 宋高宗赵构晚年也有脑血管疾病,虽然那是在他当太上皇以后,宋光宗似乎也有类似症状。 而精神性疾病方面,在赵宋宗室中主要体现为狂躁症与忧郁症,忧郁症也称为恐惧症。 狂躁症主要症状是‘小不如意就狂怒异常,以致杀人放火。而且是间断发作,不发作时头脑清醒。’ 史载,宋太祖“惑一宫鬟,上朝晏,群臣有言,太祖悟,伺其酣寝刺杀之”,这种暴戾之举,与赵匡胤一贯为人大相悖逆,泄露出他身上也有狂躁杀人的隐性病灶。 还有宋太宗长子赵元佐的“狂疾”,他听闻叔父赵廷美被其父迫害致死,“遂发狂,至以小过操挺刃伤侍人”,后一度好转,但有一次其父没让他出席重阳诸王宴,便“发忿被酒,夜纵火焚宫”,也因为这病,丢掉了原本属于他的太子之位。 另外自雍熙北伐失败,诸帝先后恐辽、恐夏、恐金、恐蒙元,可谓一脉相承,既形成了心理定式,也影响到性格遗传,这与宋代皇帝的精神病主打恐惧症是互为因果的。 而现任皇帝赵昀,今年正好六十岁了,也是做皇帝的第四十个年头,和前头的历任皇帝相比,寿命排第三,在位时间却是妥妥的第一。 这或许是因为他出身民间,所以身体显得比前任们都要好,只是做了皇帝后,酒色二欲却也没有逃得过去。 他经常饮宴过度,以致时人以“天地醉经纶”讥之,也沉迷女色,对宫嫔“泛赐无节”,晚年为满足色欲,还把官妓召入宫中。 这就引爆了基因中携带的脑血管疾病,缠绵日久连太医都束手无策,也曾下诏,征求全国名医为自己治病,但无人应征。 昨晚的发作尤其厉害,他只感觉有人拿着一把钝锯在自己脑中四处划拉,耳中也犹如雷鸣一般,搅得他痛不欲生。 好不容易睡下,却做起了一个奇怪的梦,他梦到一个身披黄袍的红脸大胖子,站在天际,冲着他说着什么,但是他却只能看到对方嘴巴张合,但听不到一丝声响,正在他疑惑之间,那红脸大胖子脸上却突然激动了起来,操着手中的玉斧在身前挥砸。 咚……咚咚……咚咚咚…… 巨响入耳,赵昀一身冷汗的惊醒过来,艰难的睁开双眼,隐约间,他似乎还听见“汝且好自为之!” 床榻外边守候的内侍也被突然传来的鼓声惊得心中震恐,发现赵昀睁开了双眼,愈发惶恐,“官家,奴婢万死…” 刚想请罪,却听赵昀哑声说道,“先扶我起来。” 在两名内侍小心翼翼的搀扶下,赵昀坐了起来,耳边却依然清晰的听到绵绵不绝的鼓声,他才明白这并不是梦中的幻觉。 “这是怎么回事?” 这鼓声,对他来说,实在过于陌生。 内侍们听见官家的问询,却也是心中疑惑,不明所以,都不敢说话。 沉寂了半晌,等不到答案的赵昀脸上隐隐生出一股怒气,这时,一个小黄门颤颤巍巍的小声说道,“可能是登闻鼓。” “什么!?”赵昀没有听清楚,“说大声点!” 内侍们看到有人解围,也用鼓励的眼神看向这个小黄门。 小黄门一咬牙,加大音量,“回官家,这鼓声听着是从南边传来的,能够响彻整个大内,应该只有丽正门的登闻鼓了。” “登闻鼓?”赵昀思索了好一会,总算明白是什么东西了。 按祖制,凡击登闻鼓,皇帝不管在干什么,都必须上朝。 宋太宗在位间就曾有这样的记载,“京民牟晖击登闻鼓,诉家奴失母豚一,诏令赐千钱偿其值。” 所以说,就算是民间丢猪这种小事,只要敲响了登闻鼓,皇帝就必须马上处理。 但是,皇帝们总不能天天被这种小事烦扰吧,可祖制又不能擅改,于是击登闻鼓的条件日趋苛刻,最后还设立了登闻鼓院和登闻鼓检院来处理相关事宜,免得击鼓惊扰皇帝。 登闻鼓院,隶司谏、正言,掌接受文武官员及士民章奏表疏,凡建议有关朝廷政事、军事机密、公私利害等事,或请求恩赏,申述冤枉,贡献奇异术等,如不能依常规上达皇帝,可先到登闻鼓院呈递事状,如受阻抑,再报告登闻检院。 所以赵昀当了四十年皇帝,也从来没有听见这登闻鼓响起过。 然后联想到刚才的梦境,赵昀不由重视了起来,晃晃依然有些昏沉的脑袋,试图起身,却全身无力,只得放弃,“传谕,令太子代朕升朝,接见击鼓之人,慎重处理此事,并随时禀告于朕!” 宋朝皇帝相对而言比较接地气,平时自称都是用‘我’或者‘吾’,而正式场合才用‘朕’,这时候赵昀说来,再结合语气,表明了他对登闻鼓之事十分重视。 他原本是想亲自升朝的,但是身体却不允许,不得不让太子出面,还依然要关注事态的进展。 内侍受命,便躬身退出寝殿,匆匆往东宫走去。 赵昀斜靠在软枕之上,半闭着眼,结合着刚才的鼓声,细细思索起了梦境中的含义。 那手执玉斧的红脸大胖子,与太庙中供奉的太祖遗像十分吻合,必是太祖无疑了,此番托梦而来,到底是何意思? 梦中虽然见他与自己说话,却根本没有听见他说的是什么,最后却警告自己好自为之,而这百年未成响起过的登闻鼓,又与梦中太祖的玉斧敲打之声暗合,想来,必定事关社稷存亡! 第246章 .临安宫(中) 丽正门外,林彻已经对着大鼓敲击了小半刻钟。 反应过来的值守们,加上巡值的大队禁军,已经把石亭团团围住,往木栅栏里冲击。 还好在官长的喝令下,他们并没有动用武器,而是七八个人聚在栅栏门外,试图用蛮力将其顶开。 还有一些官吏对着林彻大喊,“停下!速速停下!” 其实敲鼓的林彻根本听不到他们的声音,因为他此时已经被鼓声笼罩,耳朵都震麻了。 随着顶门的人越来越多,在木栅栏里面守着的宁蓝三人也渐渐快要支持不住,林彻估摸着应该差不多,便停了下来。 鼓声停止,外面的官吏和禁军总算稍稍松了口气,开始盘算着怎么控制事态。 林彻将鼓槌随手一丢,揉着耳朵,走出石亭,看到栅栏外面乌泱泱的人,也是吓了一跳,不就敲个鼓么,至于这么大动干戈!? 一个穿着绿袍的官员,对着林彻喝问,“大胆小子,为何敲响登闻鼓。” 此时的林彻恢复成谦谦有礼的模样,对着官员作揖道,“请问您是哪位?” 看到林彻穿着华贵,气质不凡,官员也摸不清他的来路,见他向自己施礼,便也回礼道,“本官林则祖,权掌登闻鼓院,你是何人,为何击鼓?” 林彻想了想,事情到了这一步,后面还是用真名好一点,于是开口道,“小民林彻,击鼓当然是为了告御状。” 林则祖道,“按着朝廷的规矩,你即使有冤屈,也该先向我登闻鼓院申告,呈递状纸,若是受到阻挠,或者信不过我登闻鼓院,也还有登闻鼓检院可以申告,却不该如此莽撞的敲击登闻鼓!” 林彻感觉眼前这官员倒不是蛮不讲理的人,起码说话的态度还是不错的,“我不知道啊,小子只听说敲了登闻鼓才能告御状啊,再说了,我要告的人,也怕你们不敢接呢。” 林则祖被这话引起了好奇,“真是稀奇了,还有我登闻鼓院不敢接的状子?你倒是说说,你要告的是何人?” 他旁边另外一个绿袍官员则是没有好态度了,阴沉着脸开口道,“你既然已经敲击了登闻鼓,旁事就先不说了,你最好能说出正当的理由,如果只是顽童胡闹,这后果可不是你一个小孩能承担的!” 林彻根本无视后面说话那官员的威胁,淡淡说道,“我要状告的是兵部,以及右丞相兼枢密使贾似道!” 林彻这话一出,仿佛炸出了一个春雷,栅栏外的人群顿时骚动起来,惊呼连连。 林则祖也是大感意外,眼前这个和自己同姓的小郎君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啊,兵部先不去说,但是这贾似道可是当朝第一权臣,这小同姓竟然还大鸣大放的说要告他,着实让人有些佩服。 林则祖不由想起了自己,当年他还是太学生的时候,便与同舍生刘黻、陈宜中、黄镛、曾唯、陈宗五人联名上书,揭发声讨佞臣丁大全、卢永升、董宋臣等人的罪行,后被开除学籍,后被发往边远州郡拘管。 眼前这小同姓不畏权势,和当年的自己何其相似,不由出言提醒道,“小郎君,你要想清楚,这事可是由不得戏言的!” 另一名官员阴测测的盯着林彻,“小子,看你人不大,口气倒是不小,你刚才那句话,若是没有实证相佐,那便是诬告,兵部乃是朝廷要害部门,贾相亦是国之柱石,你若是诬告,罪行比谋反也轻不了多少了。” 林彻显得异常淡定,“我敢来告御状,当然是人证物证俱全,不劳这位官人操心了。” 林则祖有心帮着小同姓一把,便抢先说的,“你这案子,我接了,你且跟我到鼓院中来吧。” “慢着,林掌院,这案子,我检院也接了!按规矩,你还是莫要插手了。” 阴脸官员看穿了林则祖的打算,出言阻挠。 “胡掌院,你这话就道理了,按理,只有当事人对我鼓院有异议的时候,你们方可接手,那时我院确实不能插手,但如今,却是我院先接下的案子,还轮不到检院抢夺吧。” 林则祖据理力争,在他看来,小同姓若是落到了检院手中,多半是讨不到好的,据传这胡检院可是贾似道的门生呢。 其实,这鼓院和检院都是清水衙门,要钱没钱,要权,看似很大,可时下根本就是被人遗忘的衙门。 贾似道权势熏天,他的门生怎么会落到这样的衙门来呢,不过是这个胡检院一直想钻营权相的门道,便有意无意向外界散发自己是贾相的门生而已。 眼下,这正是自己梦寐以求的良机,这不知死活的小子竟然敢状告贾相,如果自己把事情办得漂亮,必然能在贾相面前大大露脸,所以他下定决心要把案子挣到手中。 林彻饶有兴趣的看着二人争夺,暗想着,这大宋朝廷真是有意思,这平衡掣肘之道,真是处处都有体现,不但官制上叠屋架床,设置衙门的时候,也是喜欢分庭抗礼。 那禁军统领,见鼓院和检院二位争了起来,不由傻眼了,这当事人在围栏里面优哉游哉,他却不知道该怎么办。 他一个武将,没有文官的命令,也不敢擅自做主,只得等二人争出个结果。 两位主官引经据典,你来我往争论不休,他们的属下自然也不能干看着,于是一个个也加入了争辩当中,于是情势越发激烈,却是谁也不能说服谁,半天也每个结果。 突然,宫中传来钟响,大家都不由安静了下来,细细分辨其中的节奏,才能知道钟声传达的意思。 “是朝钟!” 很快,有人听出来了,这是临时召集朝会的特定钟声,最近响起的一次,还是开庆年蒙古进犯的时候。 于是都开始揣度起来,到底是出了什么大事,但是很少有人联想到是刚才登闻鼓之事造成的,在他们看来,官家是不会理这种小事的,这种事最后还是要落到鼓院或者检院来处理。 第247章 .临安宫(下) 这种临时朝会,一般只有七品以上的在京官员才能参加,鼓院和检院才八品而已,所以二人都不用准备入宫之事。 等钟声停止后,二人正准备继续争夺案子的归属权,却见丽正门三个门洞中最左边的一个,大门洞开,出来一大群人。 一个宦官领着一群侍卫,径直走向登闻鼓所在石亭,随后大声宣读,“官家口谕,传召击登闻鼓之人,由太子代为接见。” 然后才开始在人群中搜索起来,“击鼓之人何在?” 原本只是想赌一把的林彻,没想到真的惊动了皇帝,心中高兴起来,让宁蓝打开栅栏,出来走到宦官身前,“击鼓之人正是小子。” 宦官看到竟然是个小娃子,不由大为惊讶,“你多大了?额,好吧,不管你多大,既然是你击鼓,那就随咱家来吧,身上有什么刀剑之类的利器,先除了去。” 林彻的横刀在虎子背上,自己身上通常连交子都懒得带,倒是没有什么多余的物什,不过脖子下挂着一枚铜扳指,想着前世时过安检通常要把金属物交出了,也不知道在大宋是什么规矩,索性自己解下来交给宁小七保管。 边上的禁军统领看到这枚扳指,不由目光一凝,不过碍于场合,却没有过多表现,只是特意打量了林彻几眼。 林彻要入宫,自然没法带着宁小七三人了,便给他们一个安心的眼神,“你们先到北门去,安心等我出来便是。” 宦官又看了看人群,“掌鼓院和掌检院,也跟咱家来吧,说不得待会也有你们的事。” 随后,三人便跟着宦官往皇城里面走,进门前,又被禁卫细细搜了一遍身,还好没有变态到脱衣服,只是全身上下被摸了个遍。 进得皇城后,宦官依然走的慢悠悠的,似乎一点都不着急,林彻脸上不由露出奇怪之色。 对于一个小娃子竟然敢敲击登闻鼓,宦官心中依然好奇,不由转过头来打量林彻,恰好捕捉到他脸上的神色,“不用急,朝钟才响起没多久,官员们还得有段时间才能到呢,我们慢慢走便是。” 语气倒是显得和蔼,林彻一向是个知礼的人,便扬起讨喜的笑容,“谢谢老丈提点,小子林彻,还未请教老丈尊姓。” 宦官虽然缺少了某个零件,反而特别喜欢强调自己是男人,通常他们的自称便是多数都带有比较强的男性特征,比如‘咱’、‘咱家’、‘洒家’,甚至有名的大太监童贯,他通常自称‘某’。 宦官看到林彻眼中没有一点嫌弃歧视之意,说话让他颇为欢喜,“真是个嘴甜的小子,咱家免贵姓陈。” “真是巧了,我外祖也是姓陈,年纪应该与陈老丈差不多。” 进到皇宫,林彻多少还是有点紧张的,下意识便想着与人多说几句话。 于是两人倒是聊得挺愉快的,林彻时不时还逗得陈宦官一脸欢颜。 走在他们后面的林则祖心中不由疑惑,难道自己看走眼了,这小子并不是个忠义正直之人?不然怎么和一个阉竖如此亲近,甚至还有些谄媚。 其实他哪里知道,这只不过是源自于林彻前世的习惯而已,那社会上什么奇怪的人都有,变性人,双性人,大家都能保持着包容的态度,所以林彻压根就是把陈宦官当成一个普通的老头而已。 一行人走了不短的时间后,一座大殿出现在了眼前,陈宦官给林彻介绍道,“喏,这就是大庆殿,也叫崇政殿,待会朝会就在里面进行,你且随我倒一旁廊房稍侯,该你进去的时候会有人宣召,顺道,咱家给你讲讲礼仪。” 林彻好奇的打量着眼前的大殿,似乎没有他前世映像中的紫禁城那些大殿雄伟,作为一个国家论政理事的地方,显得局促狭隘了一些。 他不知道的是,临安的宫殿,不仅体量矮小,而且一殿多名、一殿多用,也是大殿的突出特点。 临安大内的大殿主要有两座,分别叫崇政殿和垂拱殿。“休兵后,始作崇政、垂拱二殿。……他如紫宸、文德、集英、大庆、讲武,惟随时所御,则易其名。紫宸殿,遇朔受朝则御焉;文德殿,降赦则御焉;集英殿,临轩策士则御焉;大庆殿,行册礼则御焉;讲武殿,阅武则御焉。其实垂拱、崇政二殿,权更其号而已。二殿虽曰大殿,其修广仅如大郡之设厅。淳熙再修,止循其旧。” 临安嘛,临时安定之意,南宋初期草率定为行在,皇宫建筑等级有意比开封皇宫降低很多,然绍兴和议后,政权趋于稳定,皇宫内建筑陆续增多,等级有所增大,整体仍不及汴梁皇宫。 汴梁的皇宫,和其他历朝历代相比,都已经算是够小的了,而临安还更小,那局促感就可想而知了。 林彻进到廊房后,耳中听了陈宦官细细讲解了觐见时的礼仪,不过他却没怎么往心里去,反正他只记得不用跪就是了,其他的,反正他如今是个小孩,只要不是严重冒犯,就算有些许失礼,他表现得率直一点,相信也没人会和他较真。 所以他一心两用的观察起了房中的摆设和用料,难得来一次古代皇宫嘛,总得好好参观一下。 他发现,这个廊房的面积差不多才二十个平方都不到,里面也没有什么豪华的陈设,倒是杌子摆得挺多的,想来平时就是用来安置等待觐见的人。 他进来之前就扫了一眼,除了中间三丈宽的殿门,这一排也就九个廊房,算起来大殿的总宽还不到四十米,这样的话,这座大宋最高等级的大殿,占地面积最多也就七八百平方而已。 还真是寒酸啊,虽然林彻不也不赞同广修宫宇,但是一个国家的门面,该有的还是要有,某种角度来说,宫殿的规制,代表了一个国家的气度。 秦咸阳宫巍峨,汉未央宫磅礴,唐大明宫富丽堂皇,都很好的体现了当朝的气质。 林彻胡思乱想着,门外进来一个小黄门,“宣,击鼓之人上殿!” 第248章 .崇政殿(上) 林彻随着小黄门的引领,来到了大殿门口。 小黄门站在门边,俯下身子摆手做出请进的姿势,双眼好奇的看着眼前比自己要小好几岁的击鼓之人,这小兄弟真是牛人,小小年纪就搅动朝堂风云。 林彻站在门边,细细整理了一番仪容,撩起衣袍下摆,跨过了那道对他来说有些太高的门槛。 大殿两侧点着宫灯,倒是有了一些金碧辉煌的意思,殿中的文武百官齐齐把目光看向殿门方向。 “咦…” 随着林彻踏入大殿,不由引起一阵惊诧。 怎么是个小不点? 很快又有不少官员认出了林彻,这不是丰乐楼见过的小郎君么? 受到这么多人注视,林彻本能扬起微笑,揖着手朝众人打招呼,仿佛自家办酒席,主人向来宾见礼一样。 这神态,这行为,顿时逗得百官心中一乐,这小家伙,真有意思,到了这里竟然丝毫不怯场。 “肃静!不得失仪!” 殿中侍御史一声轻喝,人群中的些许骚动瞬间平复。 林彻也意识到了身在何处,微微有些涩然,不过转瞬就丢之脑后,昂首阔步往殿中走去,今天可是来告状的,气势要拿捏住。 “止步!” 玉阶之下一个手持浮尘的黄门适时喊停。 林彻在离着玉阶还有一丈的距离站定,抬首往地台之上看去,龙椅空着,它左侧杌子上端坐着一个身着紫色公服的年青人,看起来神情有些呆滞。 “小民林彻,叩见太子殿下。”林彻躬身三拜。 没错,鞠躬揖拜就完事了,动不动就要人跪下,那是蒙元才开始的,而满清达到了巅峰,都说缺啥补啥,这很明显就看出野蛮人本性中的自卑。 受到林彻的礼拜,太子也点头作为回礼,这是他下意识的行为,十几年严格的皇家教育,让他养成了很多行为习惯。 礼毕,林彻再次抬头,望见左侧班首站着一个五十岁左右的紫服高官,半盍着眼,一副风云变幻我不动的架势。 这人倒是相貌堂堂,若是去掉唇上那两撇胡子,看起来和贾宝有四五分的想象,想来这便是贾似道了。 啧啧,这逍遥自若的样子,不去做真道士,真是可惜了。 或许是感应到了林彻的审视,贾似道漫不经心的瞟了林彻一眼,又发现玉阶之上没有动静,不由冲着太子身边一个内侍飚了一个眼神。 随后在内侍的小声提醒下,太子似乎才醒悟过来,“咳,阶下所立之人可是敲击登闻鼓?你有何奏请?” 太子的语调显得有些生硬,让人感觉他口中这句话是在背诵一般。 林彻运足中气,振声道,“小民斗胆敲击登闻鼓,不是自己有冤屈,亦非奏请恩赏贡献奇异,而是有人意图颠覆我大宋江山!” 此言一出,满殿皆惊,许多人甚至以为自己幻听了,不由甩着头,想让自己清醒一下,带动着帽翅一片乱晃。 原本还一副稳如泰山的贾似道也是惊异的睁开双眼,凝视林彻,恩?不就是几袋霉谷的事么?怎么现在说出颠覆江山来了?难道一切都是障眼法?这小子另有目的? 顷刻间,贾似道转动了不少心思,在来进宫之前,已经有人向他禀告了事由,一点小事而已,他并未往心里去,只觉得是一个野小子无事生非而已,随手敲打便可。 却没有想到宫中竟然意外的升朝了,不过也没什么太大的关系,最坏不过倒霉的只是几个小吏而已。 只是现在大大出人意料,难道是某些人暗中布置的阴谋,想要针对老夫!? 想到这里,贾似道眼中不由精光暗现,老夫倒要看看,是什么人按耐不住,不自量力的与老夫做对! 而此刻,太子脸上木讷的表情也有了一丝变化,先是迷茫,用力思索一番之后,又是露出恐慌之色,边上一直关注着他的内侍,怕他失态,急忙上前细声安抚。 百官们也发现旁人和自己一样的反应,便意识到自己没有听错,不由面面相觑,娘咧,这小鬼头是要搞大事啊,不知道今日倒霉的会是哪个! 虽然心中好奇,但是高官们都自持身份,并没有向林彻发问的打算。 不得已,一名绿袍官员走出班列,对林彻质问,“你可知道这是何处!?所面之人都是何人!?切莫口出戏言,你一个小娃娃,有何资格谈论大宋江山之安危!”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难道因为我年纪小,就不该关心社稷安危,见到有人图谋不轨就该视而不见了么?我倒是不知道这位官人的圣贤书都读到哪里去了,难道我大宋的科举如今变得很容易了么,你一个朝廷命官,竟然见识还不如我一个小娃子,不知道尸位素餐、蝇营狗苟说的是不是你这样的人,要是换了我,哪里会有颜面立在此处,还不如回乡种几颗南瓜,那样活着还有些许用处。” 林彻进入战斗状态,开启毒舌模式,一番嘲讽就铺天盖地般扑向这个绿袍官员。 彼其娘之!这小家伙嘴上功夫厉害啊!这才是天生做御史的料子啊! 这不是硬生生骂人废物么,还偏偏没带一个脏字! 殿中百官,立时觉得大开眼界,哦,不对,是大开耳界。 其中还有人忍不住轰然叫好,“说得好,国家兴亡,匹夫有责!” “哈哈,小郎君,你倒是错怪我大宋的科举了,邹司直可没有经过科举,他只是恩荫官而已。” 也有人借机讽刺了一下恩荫官,班首的贾似道脸上难以被人察觉的闪过了一丝黑线,他算是出身名门,他祖父和父亲官位都不小,所以他也是恩荫入官,只是后来也去考取了进士。 贾似道之下一名白发老者点着头,口中喃喃道,“国家兴亡,匹夫有责!这八个字说得好啊,若是我大宋人人皆有此心,何惧任何外敌,中兴之时也是指日可待啊” 人群中,文天祥满目欣慰的看着林彻,开始他还担心林彻无法应对,现在却有些期待他后面的表现了。 第249章 .崇政殿(中) 这邹司直被林彻怼得气血攻心,原本敷了粉的小白脸涨得通红,双手捧心,像是喝醉了一般摇摇欲坠,却还爆着双目盯着林彻,“你!你…”半天也不见下文。 这时官员前列之中,一名紫服官员喝道,“还杵在那里干嘛,赶紧滚回去,大理寺的脸都被你丢尽了!” 看品级,想来这便是大理寺卿无疑了。 被正堂长官这么一喝,邹司直只得灰溜溜的跑回班列,而殿中侍御史也想起了自己的职责,“肃静!注意朝仪!” 待殿中恢复后,想来也是没有人愿意随便上前碰钉子了,就算镇住了这个小娃子,搞不好别人还要说你以大欺小,更别说像刚才那般被怼上一通,那就更划不来了。 随后,班次比较靠前的一位高官缓步走了出来,“林小哥,仆乃叶梦鼎,忝掌吏部,你既然已经到了这殿中,只需将事情原委细细说来,其中有没有违法情事,当朝诸公自能辨晓,只要所述为实,仆能保证给予公正处理,你看如何?” 吏部尚书是从二品,是朝廷有数的高官了,何况历来有天官之称,但对这林彻这个小娃也是不失礼仪,讲出来的话也是有理有据,符合情理。 林彻也不拖沓,施礼后道,“谢谢叶老丈提点,那小子就直言了,小子本是外乡人,初到临安,偶然听闻城中有一养济院,收养了许多将士遗孤,因为小子先考先妣都是丧于蒙古刀下,所以有些同病相怜之心,便带了些许粮食物料前去探望。” 百官听到这里,许多人也是连连点头,既感慨这小娃子的身世,也嘉许他的行为。 “原本,小子对于朝廷能够有心照料阵亡将士之身后事,对此也是盛赞朝廷仁义的,只是当小子到了那里,却被所见之事惊住了,那养济院中四百多个孤儿,竟然没有一件可以遮体的衣物,这让小子很费解,难道偌大的大宋,连这点布料都拿不出来了么!?” 百官开始交头接耳起来,通通都觉得难以置信,因为每年报批下拨给这方面的钱粮并不算少,怎么会出现这种事。 “小子觉得,肯定不是,瞧那西湖不休的歌舞,城中繁华的街市,说难听点,就是那丰乐楼随便一道菜的价钱,都够给这些孤儿置办一身衣裳了,也不求多好,能够蔽体保暖就行了。当然,小子年幼无知,这里面或许是朝廷有什么难处吧,也就试着去理解。可是后面与营中的老军交谈后才得知,他们已经断粮许久了,原本早该送达的粮食,已经拖了四五日不见踪影。” 不少官员开始把不善的目光瞟向兵部尚书了,因为大家都知道,既然是收养将士遗孤,那自然是兵部所辖的养济院了。 突然一口黑锅砸到头上,兵部尚书被这么多目光盯着,脸上不由一阵青一阵白,心中暗恨惹出事端的属下,这时候他也不好多做反应,先继续听下去看看事态严重性再说。 “但还是那句话,小子一介平民,对朝廷的施政没资格指手画脚,只能遵从本心,做好自己想做的事,也就想着给养济院做顿饱饭吃,但是这个小愿望想达成也不容易,那养济院中连柴火都没有,往常也是靠着老军们徒步到三十里外的牛头山捡回一些石炭,还有炊具也是一些破烂陶瓮,可以说那养济院中,除了墙壁和几片破瓦之外,一无所有!” 这几句话,把养济院中的凄凉勾画在百官面前,只要稍微有点良心之人,都觉得过意不去。 “小子仗着家里有几个钱,便把要用的东西略略置办了一些,好歹让老军和孩子们先吃上一顿饱饭,条件有限,所以小子带着他们做出来的也仅仅是粗陋之食,换了我自己,家中的下人都怕是不愿意吃,但是他们却吃得很开心,脸上的笑颜不断,但小子看得却是感到哀伤,不该如此啊,不该如此啊!” 林彻故意往惨里面说,煽情的戏码,作为一个演员,自然得精通! 若然,有些官员眼眶微红,心中似乎被什么东西堵住了。 林彻继续说道,“怎么能如此呢,这些孩子的父亲之所以战死沙场,难道不是为了保卫大宋江山么?难道不是为了保护千万官民的平安么?难道不是为了让如今仅剩的祖宗之地不再被鞑虏掠夺么?朝廷就不能稍微对他们好一点么?就缺了他们那一口吃食,一块粗布了么!?还有那些老军,身上伤痕累累,肢残体弱,这都是怎么来的?难道朝廷心里就一点数都没有么!?” 这一连串的质问,仿佛一个个响亮的耳光,‘啪啪啪’的打在了殿中所有官员的脸上! 叶梦鼎失神道,“怎么会这样?我等岂不是也尸位素餐么?岂不是愧对将士们的在天之灵么?” 贾似道看着殿中气氛渐渐被林彻带动,心中亦是大感不妙,连连向手下狗腿子们使劲发出暗示,却没人敢在这个时候充当众矢之的。 “仅仅这样也就罢了,或许这只是一个片面现象,朝堂诸公都忙于国家大事,偶有疏忽吧了,可是,就在我们还在吃饭之时,养济院全体老幼日日盼望而一直未见的管事书吏总算来了,然而,这些人对老军们毫无尊敬姿态,反而颐指气使、盛气凌人,对大宋有功的老军们在他们面前只能唯唯诺诺,低三下四!这正常么!?” 官员们也扪心自问,这正常么?就算有些人心中不以为然,但是从情从理从道德上来讲,他们都知道不正常。 “我记得,当年汴梁城破之时,不少胥吏衙役都投靠金人,当起了带 路党!他们这些人,是不是心中早已盘算好了,若是有一天,旧事重演之时,也要摇身一变,变成蒙古人的走狗,然后继续欺压良善么!?” 林彻的诛心之言,像一支支利箭一般射出,当然这话也是林彻偷换概念,只是为了让这些官员有种危机感,不再觉得事不关己而已。 第250章 .崇政殿(下) 大殿之中,百官都渐渐沉默,只有太子不是太懂林彻话中的含义,感觉有些无聊,坐在杌子上,控制不住的扭动着身体,那内侍又赶忙上前安慰劝解。 而玉阶之侧,也有宦官奋笔直书,写好一张立马有人匆匆带着从侧边小门跑出。 殿中,林彻清脆而响亮的声音依旧响起,“更可笑的是,因为老军没有在营门之外恭候这个书吏,他竟然口口声声说要回禀兵部,从严从重的治罪!还因为我一个平民小子给养济院做了顿饭,硬是要说我是闲杂人等,没有他的同意,进了养济院,就是触犯了军规!我想问问某部,这个真的是你们的规矩么?” 兵部尚书心想,你干脆报出老夫的名号算了,还某部! 不过这个时候显然不是他说话的好时机,干脆装作没听懂。 “小子当时自然是不服的,可是这书吏却是官威赫赫,指使着一群衙役就想动武,只不过身手废物了些,被我的伴当拿住了,这时候,他的援兵却来了,一百多个壮汉啊,那胳膊放平了,都可以让小子在那上面睡觉了。” 林彻说了一句俏皮话,这也是他调动别人情绪的小手段,也确实有不少人会心一笑,却又感到更加紧张了。 “这时候情况挺危急的,小子也是害怕得很啊,只是这帮人的领头过于得意了,被我伴当瞅准时机给制住了,老祖宗说的好嘛,擒贼先擒王,可能这人没读过书,不知道这个道理,反正那一百多个人却不敢乱动了,我猜他身份可能不一般,随后打听了一下才知道,别人都叫他费管事,我就纳闷了,一个管事怎么有这么大威风,我家的管事见着老农都得恭敬的行礼呢,随后我才知道,这管事啊,真不是一般人,竟然是我朝右丞相贾公府上的管事,啧啧,以前听说宰相门前七品官,我还不信呢,想当年先考寒窗数十载,考中进士几年后才得了个七品官呢,还是最靠前线的地方官。凭什么一个仆从还要比进士还能得意!?” 没错,林彻一早打的主意,就是将贾似道拖下水,就算不能将他怎么样,也要让他滚得一身泥,顺带还暗戳戳的给他拉了一把仇恨,殿上大多数可都是辛辛苦苦一路科举上来的。 林彻也不打算现在就给贾似道辩解的机会,继续往下说。 “趁着这个空档,我恰好瞧见了那个书吏拉来的粮食,我就想着本就是给养济院的,便拖过来看了看,整整五架牛车呢,啧啧,可是每架车上面不过四五个粮食袋子,顺便说一句,上面都打着兵部的字样。我算了算,也就两千来斤,可养济院的老幼加起来五百来人呢,这算过去,每个人每月不过四斤粮食!我在老家的时候,一只鸡一个月都不止吃这么点粮食,哎,这些老幼,在某些人眼里,怕是连一只鸡都不如。” 百官也是皱眉起来,他们也知道下面发放物资的时候会层层克扣,这是克扣到这种程度,却太过了,这让人怎么活? “哎,少就少吧,蚊子腿再小它也是肉啊,总比没有好吧,我都只好替养济院的老幼们认命了,那一瞬间,我突然好恨自己不够有钱啊,不然我就能让养济院所有人顿顿都吃饱饭了,那就不用朝廷操心了,可以多多把心思放在军国大事上。” 林彻说得认真,可在场的百官可没有几个傻子,哪里会听不出他言语中的冷嘲热讽。 “我就想着先把粮食搬下来吧,毕竟牛车还要还给兵部嘛,不然影响了兵部的军国重事就不好了,我可是忠君爱国好良民。就在我搬运粮食的时候,却闻到一个霉烂的味道,找来找去,发现是粮包里发出来的,这不对啊,朝廷给的粮食,自然是好粮食,怎么还会有霉味呢,那我就当场打开一探究竟了,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啊,一整袋都是霉烂的谷子。啧啧,可能有人会想,霉就霉吧,总比没有强吧,是啊,以前在老家的我也是这么想的,我家也有保管不善发霉的谷子,不过只是有一点点霉,和这个完全都发黑的是不能比的,那时候我想着不能浪费吧,不如拿去喂那些吃得比人还多的鸡,结果我傻了,我家再也没有吃得比人多的鸡了,全都死光光了。” 林彻故意用着诙谐的语气,讲述的事情却令人心中发寒,这要是养济院的老幼们,在饥饿无奈之下,只能以这些霉烂的粮食果腹,那后果…… 五百多条人命啊,而且还不止于此,所引发的灾难怕是大宋承担不起的,那真是让人不敢多想啊。 百官们不敢往深处想,林彻却是狠狠的往下面揭,“如果我是当兵的,当我知道这事之后,再次临阵,我不逃就是傻子,不让我逃,那我就阵前投降,总不可能在给让人是霉粮食的朝廷卖命了!” 当然,还有更严重的后果,却不适合从林彻的嘴巴中说出来。 这时却有人反驳道,“胡说,那些霉烂粮食绝对不会是朝廷给的!一定只是某些贪官污吏罔顾法纪,无视人命!朝廷绝对不会如此自毁长城的。” 林彻淡淡道,“可是军中将士会信么?那书吏也一直说是朝廷给的就是这样的,好几百人都亲耳听见了呢,现在整个临安城都怕是知道了吧,那书吏为何要这样说?他是不是被蒙古人收买了,故意给朝廷抹黑的,还有那个贾相家的管事为何要与这个书吏勾结?这里面是不是有什么阴谋?对了,后来还来了一个自称是贾相亲孙子的人,对我们喊打喊杀的,是不是想要杀人灭口,掩盖更加严重的罪行,说来,贾相也是位极人臣了,荣华富贵应有竟有,还能贪图什么呢?他孙子和管事做这些事,他是不是知道呢?哎,人心真是难测啊,对了,前几天我听到一个名字,叫什么张邦昌,哎,我读书少,也不知道这人都干过啥。” 贾似道终于忍不住了,戟指怒目,恨不得把林彻生吞了,“小贼!莫要血口喷人!” 第251章 .质疑(上) 贾似道破防了,一句又一句的诛心之言,让他没法继续矜持下去,不得不撸起袖子亲身上阵。 “老夫对大宋之忠心天日可鉴,岂容你这小儿肆意污蔑!就算你刚才说的兵部小吏贪污救济粮,以次充好之事为真,那与老夫有何关系!?至于那个管事,即使是老夫府上之人,那也必定是凑巧碰上而已,你这小儿明显是牵强附会,硬把事情往老夫身上扯,到底是何居心?一件普通贪腐案,却被你说成偌大的阴谋,简直是危言耸听,何况我大宋根基牢固,稳当得很,岂是几个宵小之辈使些许阴谋便可动摇的!?” 不愧是当朝第一权臣啊,一番辩驳说的掷地有声,气势昂然,犹如一头老年狮子王,怒发冲冠俯视着林彻,仿佛随时都会上前将小小的林彻撕个粉碎。 在场百官这时也是鸦雀无声,各怀心思,表情各异的望着大殿正中的一老一小。 这小子真是胆大包天啊,竟然敢含沙射影的攻击贾相有谋逆之心,这不是太岁头上动土么。 诶?这小郎君说得似乎有些道理啊,难道这奸相确实居心叵测,想要过一回皇帝瘾? 呵呵,贾似道啊贾似道,你也有今天,你把持权位也够久的了,差不多也该换人了吧。 贾相现在一定恨急了这野小子,正是卖好的良机啊,待会我上前摆平这个小子,一定得贾相欢心,这户部的肥缺就到手了。 各种各样的思绪,在这些人心中盘旋,一些心急的人,已经谋算开来了。 唯有直面贾似道的林彻不慌不忙,似乎一点都感觉不到权相的威势,好整以暇的做了个揖,“敢问,你是哪位啊?” 百官愕然,不带这么整的啊,小子你这不是赤裸裸的轻视么。 贾似道也是懵了,自踏进仕途以来,就没听人这样对自己问过这句话,大宋地界竟然有人不知道自己是谁!?这小子多半是装的,真他娘的损! 但是这话又不好明说,贾似道恨恨从牙缝中挤出几个字,“老夫贾似道!” “呀哟,您就是当年打得忽必烈屁滚尿流的贾相啊,失敬失敬!”林彻装着一副惶恐的样子,额,就是装得很明显那种。 百官都被林彻这样子刺激到了眼球,这小家伙真是促狭啊。 林彻却还一副感叹的样子,“哎,真是人不可貌相啊,也不能怪小子眼拙。” 百官又是一愣,额,这什么意思,是说贾似道长得不像当宰相的人?还是所作所为配不上他的相貌堂堂?好像,两个意思都有那么一点吧。 接着林彻又像是自言自语一般,声音却大得没人听不见,“说来这忽必烈也就是个银样镴枪头,空有几十万大军,被用兵入神的贾相击杀了一百七十个附庸军,就被吓得匆忙北窜,由此看来,这世上假象太多啊,哎,朝廷好复杂,我想回农村。” 恩?这又是什么劲爆的内容?当年的捷报不是说‘诸路大捷,鄂围始解,汇汉肃清。’么,那加起来可是斩敌数万啊!怎么这小子说才杀了一百七十个,还是蒙古的附庸军!?难道贾相冒功!?贾相!假象? 朝中百官思绪万千,他们当中大多数人都对当年的捷报信以为真,都没人敢否定贾似道的用兵之才,这也是贾似道权势日益稳固的原因之一。 贾似道这时也是心中震惊,虽然当年的实情知道的不少,但是都从中得益,有些不牢靠的官员将领在这些年都被自己处理了,这小子是从哪里得知的,看起来知道得还挺详细,是自己漏掉了哪里么? 贾似道陷入思索中,一时无语,这样在群臣看来,林彻所言十有八九是真的了。 班列末尾的胡检院瞅着场中情形,觉得是自己大显身手的时机到了,便迈着正气凛然的步伐走向林彻,“大胆刁民,竟在朝堂之下一派胡言,贾相对大宋劳苦功高,这都是有目共睹的,开庆元年抗击蒙古的战功也是空前绝后的,官家与朝中百官都是确认无疑的,岂能容你空言污蔑!” 这也提醒了贾似道的其他党羽,一个个纷纷上前义愤填膺的指责林彻,“黄口小儿,莫要在此造谣中伤朝廷功臣!若不是贾相力挽狂澜,那凶残的蒙古大军怎会无端端退去!” “就是,说着一些毫无根据的谣言,就在这里大放阙词!贾相为国不惜安危,亲临前线,指挥若定,布下天罗地网才一举扭转乾坤,将那势若危卵之局面生生拯救回来,如此泼天大功,怎能让你三言两语就否定了!?” “以本官看,你这刁民才是蒙古人的谍探吧,企图污蔑我大宋国之干臣,乱我朝纲。只是手段如此拙劣,我大宋臣民的眼睛是雪亮的,只要不是傻子,就绝对不会中了你这奸计!” …… 好一派群情激奋啊,贾似道经营起势力来,还是很有几把刷子的,这些为其张目的官员中,从小小的八品到五品四品一应俱全,想了三品二品之中也少不了他的马仔,只是碍于身份,没有赤膊上阵而已。 林彻也总算明白为何贾似道可以把持朝政近二十年屹立不倒,这还没到他的权势巅峰呢,就已经如此了,等到赵昀驾崩,他再扶持龙椅边那个看起来有点弱智的太子继位,那就简直是一个立皇帝了。 若不是十年后的丁家洲一战,戳破了贾似道用兵如神的假象,怕是大宋军民要一直蒙在鼓里呢,可惜,那个时候已经晚了,元兵很快就兵围临安,大势无可挽回了。 林彻摇摇头,心中对大宋朝廷的最后一丝期望也破灭了,算了,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饶啊,还是靠自己来吧。 心中主意一定,眼神变得冷漠异常,扫视这围攻自己的这群比自己高大的官员,却犹如俯瞰一般,“可怜之人,必有可恶之处,天理昭彰,报应不爽!你们既然愿意沉浸在这迷梦之中,那就继续吧。至于说我是蒙古人的奸细,呵呵,我父当年以文弱之身为国守土,城小兵寡,孤立无援,亦是寸步未退,与城携亡,先妣也一同为国尽忠!父母之仇不共戴天,从我记事起,就誓与蒙古不死不休,灭亡蒙古乃是此生夙愿。” 第252章 .质疑(中) 虽然一早林彻就说过,自己的父母死于蒙古刀下,百官原也以为是普通百姓而已,现在林彻这么一说,他父亲原来也是朝廷命宫,还是抗敌而亡的,那意义就不一样了。 这一来,百官的对林彻的认同感不由加深,胡检院见此,心中一急,“果然是个奸猾的刁民,捏造身份,妄图博取群臣的信任,本官看你的筹谋已久了吧。” 贾似道这时也是醒转了过来,不能再任由林彻主导情势,“你叫林彻是吧,老夫看你小小年纪,怕是受人蒙蔽才做出如今的荒唐行为,你这些话语恐怕也是别人教你说的吧,要知道我朝立国以来,一直都是功赏分明的,若是你的父亲因公殉职,朝廷绝对少不得你一份恩荫,你刚才口口声声说自己是平民,如此前后矛盾,可证明你所述之事无一可信!老夫劝你,还是把指使你之人交代出来,那还能看到你年幼无知的份上,饶恕了你的罪过!” 贾似道抓住林彻话语中的破绽,不管其他,只攻击一点便可动摇林彻的可信度。 被攻击身份造假,林彻正待澄清,一名四十来岁,身着绯色官袍的儒雅官员挤开围攻林彻的官员,仔细打量了林彻的面相,然后试探着,“小郎君,尊考可是讳启字至贤?” 估摸着,这位怕是与自己便宜老爹关系匪浅吧,林彻赶忙行礼,“正是先考,不知尊驾名讳。” 儒雅官员得到林彻的肯定,脸上闪过一丝激动,“吾乃王应麟,宝佑四年任殿试覆考官。邀天之幸,至贤得以有后,着实让人倍感欣喜。长得真像,眉眼之间一如你父,却多了些英武之气,但最像的还是贞娘那丫头。” “伯厚,这是?”原本班次站在贾似道下面一点的白发老者出言相询。 “大宗伯,可还记得让下官十分惋惜的林至贤?”王应麟回道。 原来这白发老者正是观文殿大学士、礼部尚书王爚,礼部尚书也雅称为春官大宗伯,王应麟此时任礼部员外郎,正是他的下属。 “记得,你总是说此生最得意之时,便是宝佑四年,那年你举中博学宏词科,又担任殿试覆考官,取中许多青年才俊,其中以文天祥,陆秀夫,谢君直,林启四人最为杰出,将来必定能够光照四海,后来林启颇有锐气,放弃馆阁之职自请前往前线牧民,让你颇感骄傲,只是开庆元年蒙古来攻,这林启不幸殉国,让你一直引以为痛,常常念叨。你现在又提起他,意思是说,这个小郎君是你这个学生的遗孤?!” 王爚为人清修刚劲,一向也不是多话之人,现在说这么多,其实就是在向百官解释林彻父亲的来历,为他的身份正名。 “回大宗伯,正是林启之子,开庆元年年中,林启还写信于吾,告知他喜得贵子,没多久便传来寿春城破的噩耗,吾以为这孩子也遭遇了不幸,如今却是不幸中的大幸了。” 而王应麟其实昨天晚上就知道林彻的身份了,只因文天祥与陆秀夫离开来悦客栈后,就去拜访了他这个老师,将林启有后这个好消息告知于他。 方才,他已经通过与文天祥的眼神交流,确认了林彻的身份,所以在贾似道等人质疑之时,才有了刚才那一幕。 殿试,在宋代的时候,名义上的主考官当然是皇帝了,但其实不过就是挂个名而已,而作为覆考官便成了实际意义上的主考,按着士林传统和习惯,当届取中的进士,既是天子门生,也是他的学生。 皇帝当然不是新科进士们想见就能见的,而作为新科进士的官场引路人,覆考官与他们的关系更为紧密,其中一些得意门生,更是视为子侄。 林彻理清了二人的对话,不由感叹这士大夫之间的关系真是层峦重叠、千丝万缕啊,这一不小心,自己就多出了个师公,看起来还挺年轻的。 他不知道的是,这个王应麟可不是普通的士大夫,自幼天性聪敏,九岁便通六经,十九岁举进士,因受到程朱学派的王野和真德秀等人影响,任官同时勤于读经史。 而流传至后世的华夏经典启蒙教材《三字经》,便是王应麟所作,后人也只是对其进行相应的增改。他的博学广闻也被后世诸多文豪所推崇,《四库全书总目》就记载,应麟博洽多闻,在宋代罕其伦比。 既然知道了身份,林彻立时见礼,恭谨的鞠躬三拜,“林彻拜见师公。” 贾似道等人见此,眼中却依然不是很相信,还想质询,这时候文天祥长身而出,“某文天祥,亦可证明,林彻正是为国捐躯的前寿春知县林启之子,当年城破之前,至贤身负守土之责,决心与城共存亡,只是不忍才几个月大的幼子皆丧,令仆役带着潜出蒙古包围,自己却和妻子坚守到最后一刻。” 王应麟与文天祥不仅仅才华出众,品性道德也是众人皆知的,没人会相信二人会说谎,而且文天祥还继续道,“若是还有人不信,我同科的陆君实与谢枋得也可为证。” 这下,贾似道和他的同党们麻爪了,以宋朝的官制结构来说,即使再大了权臣,也很难指鹿为马。 林彻再次谢过为自己作证的几人,然后昂然对着贾似道说,“贾相公,其实我的身份并不重要,我从来也不希图朝廷的那份恩荫,父母的荣光是父母的,我若要功名,自然会靠自己去拼搏。” 林彻又暗暗刺了贾似道一记,接着道,“我今日在殿中所述之事,是不是真的,也不是空口无凭能决定的,想来贾相在进宫之时,也看到了皇城外面那些养济院的老幼了吧,人证物证都在那里,之只要公正的去查,很快就能一清二楚了,至于贾相是不是真的涉及到里面,公审一下不就好了,我相信众目睽睽之下,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绝不会放过一个坏人!” 第253章 .质疑(下) 林彻其实早有安排,下定决心要把这盆脏水泼到贾似道身上,所以提出公审,也丝毫不怕贾似道能够摆脱,反正林彻是绝对没有道德洁癖的,该用的手段那是毫不犹豫。 “另外,贾相公说我小题大作,呵呵,恕我很难认同,让将士遗孤吃霉烂粮食,这是简单的以次充好么?而且也不是你认为的普通贪腐案,天下者,中国之天下,祖宗之天下,群臣、万姓、三军之天下,这个案子若是未被阻止,那必然让三军寒心,让万姓寒心,天下之基,三去其二,倾覆便在旦夕之间,贾相读的书必然比我多,这里面的道理,该不会不懂吧,若是还要强辩,只能是别有居心了。” 林彻一剑封死贾似道的退路,让他辩也不是,不辩也不是,仿佛浑身是嘴都说不清。 龙椅边坐着的太子,看到大殿中,一个小娃子对着围着他的人挥斥方遒,这种从未见过的景象,让他对林彻生出一种好奇之感,甚至有些崇拜。 别看太子今年二十五岁了,但是由于先天原因,智商发育缓慢,所以心性也与儿童相似,所以把看起来十岁左右的林彻下意识的视为同龄人。 不过他在这殿中,也就是个摆设,他的喜恶,对事情的走向没有任何影响。 此时,那个将林彻领进皇城的陈宦官从殿侧小门走了进来,口中高呼,“传官家口谕!” 随后,群臣回归班次,等待宣谕,林彻没哪里去,就依然站在原地,也没人管他。 “官家谕,朕自登基,承兆祖宗江山,至今四十载,肩上之责,夙夜不敢或忘,自知德薄才浅,唯有将朝政尽托于诸臣,方才勉力维持,然亦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不敢丝毫疏忽,深恐金瓯有缺,社稷不安,今日,太祖托梦,警示于朕,适逢登闻鼓大作,其中或有关联,击鼓之人所言之事,果然令朕惊怖,幸得祖宗庇佑,尚未酿成恶果,然此事关乎社稷,诸臣不可轻忽,必须纠根溯源从严审查,以复社稷安宁,此案由吏部尚书叶梦鼎主审,刑部大理寺佐之,朕时刻关切,以待佳音!” 陈宦官抑扬顿挫的声音,将皇帝的旨意明白无误的告知的群臣。 百官明白,皇帝依然给这个案子定性了,就是有人意图颠覆社稷,那就没啥好争了。 主审之人,居然不是他一向信任有加的贾似道,而是叶梦鼎,这就表明,官家对贾似道起了疑心了。 听完口谕,贾似道也是脸色一黑,心中感觉冤枉得很,简直就是无妄之灾啊,想着要不要求见官家,以作澄清。 林彻半懂半不懂的听完口谕,大致明白,事情暂时按着设想中最好的方向走,目的算是达成了,至于后面的事,他就没有参合的份了,要是送上了这么锋利的一把刀子,贾似道的那些对头都不懂得利用,那只能说活该被人压在身下。 正想着开溜,却听陈宦官又开口了,“官家另谕,宣击鼓之人福宁殿面圣。” 话音一落,群臣又感到有些傻眼,自从官家病重,已经小半年没有升朝了,也就是说这些大臣们,也都很久没有与皇帝见过面了,现在反而宣召一个无职无品无功名的小娃娃入见,实在出人意料。 林彻也是意外之极,这赵官家见自己干嘛? 贾似道本就想着求见,这时便对陈宦官道,“陈押班,老臣欲求见陛下,烦请通禀。” 原来陈宦官是内侍省押班,算是比较有受宠的太监了,他听到贾似道的请求,却耷拉着眼皮,淡淡的说,“请贾相恕罪,官家病体未复,不宜操劳,谕令不见任何人。” 神特么不见任何人,难道那林小子就不是人么? 不过陈押班这样说了,贾似道也没法,他手再长,也还伸不到官家身边,只得悻悻退回班列。 走,他是不会走的,待会群臣们还要讨论案子,现在牵扯到他身上,他自然要监控着事态。 “林小哥,跟着咱家走吧。” 陈押班招招手,领着一头雾水的林彻出了崇政殿。 崇政殿东西两侧设朵殿,是皇帝举行仪式前休息之所,后改为延和殿,供皇帝便坐视事,即为便殿。 林彻瞄了一眼,发现建筑格局很是简朴,连基座都很低,从长宽来看,也就和自家花厅一般大小。 走没多久,林彻便看到另外一座大殿,形制比崇政殿小那么一点,陈押班顺口给他解说,“这是垂拱殿,官家处理日常政务、召见大臣便在这里,殿试也是在这里进行的,不过那时会改称集英殿。” 额,还可这样?林彻算是长见识了,不但人可以有临时工,连宫殿也有临时宫? 不过一路走去,除了宫殿相对比较狭小之外,这座大内也不是一无是处,入眼望去,各色堂、阁、斋、楼、台、轩、观、亭,星罗棋布。 也算是临安宫的特点了吧,奢华不表现在宫殿上,而多表现在苑囿上,借助于临安的山灵水秀,因地制宜的修建了大量的休闲场所,若是不作为皇宫,而是私人园林,倒是很完美的。 由于地方不大,走了不到一刻钟,便进入了内宫范围,林彻大着胆子张望了一番,倒是看到十来处精致的宫殿。 陈押班发现了林彻的张望,也不知道是因为看他年纪小,还是觉得合眼缘,倒也不以为杵,还时不时给林介绍一下,这个宫殿叫什么名字,那个宫殿住的是谁。 行走于内宫,林彻这个陌生人自然引人注目了,一些小宫女忍不住的细细打望林彻,还拿他俊俏的模样相互打趣着。 很快,林彻来到了福宁殿外,这里是后宫,自然是没有禁卫的,值守的都是一些年轻力壮的小黄门,照着规矩,对林彻又是细细的搜检了一番,这次林彻就难免要脱衣服了。 折腾许久,林彻重新穿好衣服,跟随陈押班来到了赵官家的寝殿,陈押班让林彻在门外稍待,自己进殿禀报。 林彻听见陈押班的声音轻柔无比,“官家,人已经带来了。” 随后,一个显得很是倦怠的老年声音响起,“宣他进来吧,让我看看太祖的信使长什么样子。” 第254章 .面圣 林彻踏进寝殿,脚下感觉像踩在了云端,低头看去,原来是铺着华丽的波斯地毯。 哈,奢侈啊,这玩意,前世许多顶级有钱人都只是把它挂在墙上,搞得和名人字画一个待遇。 其他陈设看上去倒没有什么太过张扬,低调内敛,却有着特有的含蓄美感,隐隐透着不凡。 走到御榻边,顾不得多看两眼,林彻大礼参拜,“小民林彻,参见陛下,愿吾皇万寿无疆,仙福永享。” 一口气足足九个深鞠,也亏得林彻身体好。 “平身吧,还真只是个孩子,模样倒是不凡。”赵昀靠在软枕上,仔细打量榻边的林彻,“你多大了?” 林彻抬头,看清了赵昀的样貌,这老赵家的底子还真是不错,虽然赵官家脸色显得有些苍白,皮肤也略有松弛,但依稀能看出年轻时的俊朗,就是脑门确实比较大。 “回官家,小民开庆元年出生,今年六岁。” “嗐,我倒是忘了,刚才你在大殿上说过了,不过看起来比平常孩童高壮了不少,说起来,倒是朝廷亏欠了你。”赵昀有些唏嘘。 林彻明白他说的意思,“官家,在小民想来,先考为国尽忠是本分,肯定不是为了朝廷的恩赏,所以并不觉得有什么亏欠,何况小民尚有祖父,家境也还不错,衣食无忧,就不用浪费朝廷的钱粮了。” “你这小鬼头,倒是豁达,从方才殿上的你说的话来看,也是个有大志的人,就先不给你荫官了,等你长大一些,期待能在集英殿见到你,说不定能给你点个状元。” 或许因为林彻是个小娃子,赵昀显得很轻松,语气中甚至带着玩笑的意味。 陈宦官听了却有些惊讶,虽说听着像是玩笑,但君无戏言,若是林彻真的参加了殿试,这状元还真是拿定了。 林彻心中却没当回事,别说他没这本事去考科举,就算有,眼前的官家也等不到他长大那天了。 不过嘴上倒是显出欢喜,“嘻嘻,那小民就先谢过官家恩赐了。” “哈哈,那还有些遥远,暂且不说,只是今日你却真真为大宋社稷立了大功,我一时倒是不知道该怎么赏赐与你,要不你自己说说,想要什么。” 赵昀说着,脸上稍微有了红润之色。 “官家,今日之事小民只不过是巧遇,并不敢居功,能揭破危害社稷的阴谋,皆是我朝列祖列宗的庇佑。”林彻是真心没想过要什么赏赐。 赵昀点点头,“确实有赖祖宗庇佑,不过你也一样有大功,赏罚不明从来就是为政大忌,这个可不能含糊。” 见赵昀坚持,林彻心中转念一想,“那小民想要一座山。” “山?什么山?” “青牛山。” “为何想要青牛山?” “青牛山有石炭,这石炭可以烧,但是用起来不方便,而且使用不当还容易中炭毒,但是小民有办法去弊兴利,让其变成上佳的燃料,供给临安城百万军民日用,这样一来,养济院的老幼就有了生活来源,往后不用再忍饥挨饿了。” “原来,你不是为了自己要的啊。” 赵昀细细斟酌了起来,这倒是个一举多得的好法子,随后,便让人去查询了青牛山的归属。 虽然原则上来讲,山川大泽都是属于朝廷的,但是也有小部分因为种种原因归于私人的山地。 那样的话,赵昀就不好轻易处置了,皇帝也是要讲道理的。 还好,很快就查到了结果,青牛山是无主之地,周边肯定会有民众侵占利用,但是都没有官契,而且林彻是拿来开矿挖煤,对这些人也没什么影响,于是赵昀便把青牛山赐给了林彻。 准确的说,是赐给了养济院,因为林彻说自己并不会在临安久待,落在自己名下还是不方便。 赵昀随了他的意,顺带还赐给养济院对石炭的特许经营权,本意还要免除赋税的。 林彻却阻止道,“官家,税可以低一点,但是不用免。” 赵昀奇道,“这是何道理?” 林彻解释道,“小民认为,一个国家中,交税是每个人应尽的义务,不应该有例外,不然就很容滋生弊病。况且,交了税,官府才有保护这个产业的动力,不然等以后赚钱了,难免有人会窥视,养济院这些老弱靠自己是守不住的,还得多多依靠官府的照料。” 赵昀明白了,细细一想,很有道理,“小小年纪,想得倒是挺周到的,行,那就依你,这石炭也是矿冶,这税就直接交给内藏库吧,陈达,这事你好生处理。” 内藏库其实就是皇室仓库,收入来源为各路上供的部分物品、坑治收入、榷货务与市舶司收入等,归属内侍省管理,恰好陈宦官就是内侍省的押班。 说起来,大宋的内藏库虽是皇室财政的钱袋子,但并非“天子之私库”,也经常与作为国库的左藏库通融互用。 宋朝皇室财库向政府国库拨款已经常规化、制度化了,在实际运用中,它又承担了军费、救灾、补贴中央与地方财政困难的职责,于此之外才是皇室用度。 赵昀和陈押班此时都没太把这点税收当回事,并不觉得能收到几个钱,更多的是想着照顾养济院,免得再次闹出什么乱子来。 “你给养济院讨要了一座山,自己倒是什么都没要,这样吧,赐个小物件给你,当是我的心意。” 赵昀心中依然认为林彻就是太祖选中的使者,这接见下来,这小娃子颇合自己心意,一番交谈也让自己心生欢喜,“陈达,去把案上那个白玉镇纸包好,赐给这小家伙。” 陈宦官惊讶,忍不住想确认一下,“官家,您说的可是您最喜爱的那个白玉老虎?” 赵昀翻翻眼皮,“那案上还有几个白玉镇纸?” 随后陈宦官便去了隔间,没多久便捧着个檀木盒子回来,递给了林彻。 林彻谢恩,赵昀挥挥手,“我也乏了,陈达,你送他一下吧。” 这时,一个小黄门小跑了进来,“官家,外廷禀报,养济院一案的两名嫌犯被当街刺杀了!” 第255章 .当街刺杀(上) 就在林彻在福宁殿面圣之时,钦点为主审官的叶梦鼎与刑部大理寺两位主官磋商后,决定立刻展开审讯。 当然,审讯工作不可能就在皇城里进行,所以相关人员就准备前往刑部。 贾似道有意前往旁听,却被礼部尚书王爚拦了下来,“贾相,既然官家明令由叶尚书主审,我们还是不要参合了吧,以免有人说我们干扰司法,那就不好了。” 贾似道无奈,只得气呼呼的挥袖而走,也不搭理别人的招呼,先行离开了皇城。 皇城北门外,数千官民正聚集在这里看热闹。 若不是禁军和衙役赶走了不少人,怕是这御街都得堵死。 城门前,养济院的几百个老幼,正围坐在五辆牛车周围,被这么多人围观,心中难免恐慌,不过牢记着林彻的话,便都安静的等待着。 牛车上,那些装粮食的麻包已经瘪下去不少,麻包上面绑着的那些光着身子的人,不停打着抖。 最前面一架牛车,莱书吏和费管事二人背靠背的绑在一起,乍看起来,还真是哥俩好的模样。 其实若不是二人被堵住了嘴,怕是都已经在互相问候对方家中的女性长辈了。 贾似道从皇城中出来后,便走向了养济院的人群。 他这时也懒得避嫌了,就想去看看自己的孙子,别人都认得他,就算不认得,看他身边的护卫和排场,就知道是大人物。 于是都给他让开了路,他走了进去,根本不搭理眼巴巴看着他的费管事,而是找到了自己孙子的所在,径直走了过去。 贾宝看到自己祖父过来,立时委屈得痛哭流涕,“大父,救救宝儿啊,宝儿想回家。” 贾似道恨铁不成钢的看着自己这个孙子,又气又恼,真想上去踹他几脚,又想到终究是自己的亲孙子,还是心软道,“你们的案子,官家已经安排人审理的,待会有人会把你们带到刑部去,不过你放心,就是走个过场,老夫不会让你有事的,你只要管住自己嘴巴就好,不管别人问你什么,你都说不知道,懂了么?” 守在贾宝边上的是从南门赶回来的虎子,听见贾似道和贾宝说的话,便故意用最大的声音喊道,“贾相公,你孙子有没有事,可不是您说了算,虽然你是大官,但是再大也不能大过官家,不能大过王法,不能大过公道,现在请你离开,你不能再和嫌犯串供了!” 这话简直能把贾似道气炸,老夫什么时候串供了?! 可是旁人一听虎子那憨直的语气,都把狐疑的目光投向了贾似道。 贾似道吃了一瘪,根本无从辩解,深知此时多说多错,只得带着人离开。 不远处的路边,有一座三层的茶楼,此刻也是生意十分兴隆,不少看热闹的人都在这茶楼里一边喝茶,一边议论纷纷。 “哎呀,原来那人真的是贾相公的孙子啊,我原来还以为是谣言呢,贾相是谁啊,说是当朝第一人都不为过,谁有那么大的胆子敢这样对他的孙子啊。” “呵呵,山外青山楼外楼,一山更比一山高,那小子平日在临安城里最是嚣张,没想到也会有今天,真是大快人心啊。” “念得什么狗屁诗,牛头不对马嘴的你就硬往一处凑,不过后面的话说得倒是有理,看着这几个跋扈的衙内,如今光着身子绑在那,老子心中就是舒坦。” “那个憨小子真是牛啊,居然硬怼权相,真是后生可畏啊。” …… 这座茶楼的二楼也坐满了人,特别是临街的位子,精明的茶楼掌柜,加了三倍的价格,这些位子都被一抢而空。 而三楼倒是显得清静一些,因为都是一些雅间,里面的客人非富即贵,三三两两聚在自己的雅间了,谈论的事情自然也离不开皇城外的这些人,这些事。 其中位置最好的一个雅间,却显得格外的安静,站在窗边的两人中,一人赫然是原本该在船上待着的窦智。 而另一人从御街上收回目光,略略有些叹息,“刚才的机会真好,我保证只要一箭,就能把那奸相送去见阎王。” 窦智瞪了这人一眼,做出噤声的手势,随后跨步走到一座屏风后,这里竟然丢着两个被绑住了手脚的男人。 他仔细查探了一番后,确认二人还在昏迷,才送了口气,还好,这蒙汗药效果非凡。 然后才走回窗边,压低声音训斥道,“进城前就告诉你谨言慎行,别再乱说话了,被人听了起,那就坏了阿郎的大事,记住,咱们这次不是来报仇的,一切按着阿郎的吩咐来,别节外生枝!” 汉子抓抓头皮,悻悻道,“豆子哥,原谅俺一回,回去可别和阿郎说,不然以后有事都不交给俺来办了,那俺还怎么报恩。” 这汉子就是那个被林彻和白悦抢救回来的尉迟的亲弟弟,他哥叫尉迟遥,他叫尉迟远,有一手超凡的箭术,正好这次跟在窦智身边,接到林彻的信后,窦智便把他带了来。 这尉迟兄弟两都是一个性格,窦智对他这样的莽汉也是没辙,“好好好,我不说行了吧,你坚持一下弩 弓,待会可别处了岔子。” “要俺说,用弓多爽利,这弩实在麻烦!” 嘴上虽然这样说着,尉迟远还是细细的检查起了弩 弓的各个部件。 这是一把军弩,是解决赖方那次行动缴获的,只是弩机和弩身上的记号和编码都被锉去了。 窦智手里同样也拿着一把,这会也是细细检查起来。 尉迟远检查完了,随后拿着一个单筒望远镜往皇城方向看去,一刻钟后,“豆子哥,有动静了,有好多人要出来了。” 窦智快速接过望眼镜,望了一眼,“准备好。” 然后他自己快步走回屏风后面,将二人手脚上的绳子解掉,再把绳子仔细收好,接着又赶回了窗台边。 看了一眼,皇城出来的一大票人正往养济院人群走去,“小远,瞄准一点,完事记得跟紧我,别走丢了。” 第256章 .当街刺杀(下) 叶梦鼎和刑部大理寺的两位主官带着人来到养济院人群前,“仆乃吏部尚书叶梦鼎,官家有旨意,让仆主审此案,现在,请把嫌犯与证据移交给我们,然后跟我们前往刑部,你们都是人证,还得再劳烦一下你们。” 许三和故作迟疑,“这位官人,小的不是不信你,只是我家阿郎进宫之前说,这桩案子干系到大宋社稷安危,必须要谨慎,所以……” 这时文天祥从叶梦鼎身后人群中走出来,“这位壮士,你放心就是,官家正在召见你家郎君,而且确实有旨意让叶天官主审此案,你交接便是。” 许三和闻言便点头道,“既然文官人这么说,那就应该没错了,人和证据交给你们没问题,若是要我们前往刑部的话,也不是不行,只是这帮娃子中午的时候饭都没怎么好好吃,去了刑部管不管饭?” 叶梦鼎哈哈一笑,看着天色确实也不早了,“放心,你们是去作证的,自然不会饿着你们。” 正在他说话时,街边一个小楼射出两点寒光,扑向一架牛车。 叶梦鼎的话才说完,两只弩箭分别插入了两个人的胸膛里。 “有刺客!” 这一惊变,顿时引起了一片混乱。 “保护诸位官人!” 跟随叶梦鼎而来的禁军统领一声大喝,一百多个禁军将士立刻将官员们围在中心。 而看热闹的人也炸了锅,慌做一团。 叶梦鼎却还保持的清醒,面不改色大喝道,“莫慌!刺客不是冲着我们来的,赶紧先去保护嫌犯,事关重大,不得有失。” 这时,宁蓝和虎子已经跃上了牛车,把中箭的二人抱了下来,“快快,还有气,赶紧找郎中!” 口中疾呼着,显得非常着急的样子,却暗暗查看中箭之人的伤势。 虎子抱着的人是那个莱书吏,弩箭正中心脏,这时口中不断的溢出鲜血,虽然还在喘气,但这模样,明显就算是大罗金仙来了,也是救不回来了。 倒是宁蓝怀中的费管事,胸口上的箭往右偏了点,伤势稍微轻了一点,若是运气好,找到个高明的郎中,倒是还有机会救回来。 只是,费管事做梦都想不到,口口声声喊着赶紧救人的宁蓝,在看到他的伤势不够致命后,接着身体的遮挡,手掌按着箭尾轻轻一压,箭身向着费管事的胸膛,又没入了三分。 这时候,整个御街上面都是一片混乱,大宋还是过于缺乏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经验了,这时候唯一能做的,就是让禁军包围住养济院人群和百官人群。 其他事情,只能静等人群恢复宁静,不然只会越搅越乱。 叶梦鼎这时候心中焦急万分,想要冲过去看看受伤嫌犯的情况,却被文天祥拖住,“天官,冷静,你过去也是于事无补。” 叶梦鼎知道文天祥说的有理,只得叹息道,“这被刺杀的,必定是最重要的关键人物,如此一来,案子怕是要难办了,这该如何向官家交代啊。” 文天祥也是无奈,“说起来,还是我们轻忽了,早该想到,这案子牵扯到的人,肯定不会坐以待毙的,却没想到他决断如此之快,下手如此之狠辣。” “这反而证明,这个案子绝对非同小可,果然如林小哥所说,这里面藏着惊天阴谋,竟然在皇城门外,百官眼前,大庭广众之下,就敢杀人灭口!他以为这样就能逃避追查了么!?哼!我叶梦鼎一定要把他的罪行挖出来,公之于众!” 叶梦鼎是真的发怒了! 还好,除了那两箭之外,不再有其他袭击发生了,于是小半刻钟后,人群也渐渐平静下来。 叶梦鼎招来禁军统领,“有没有人发现箭是从哪里射来的?” 禁军统领摇摇头,“回上官,末将已经问过了,当时无人注意到。”然后他又仔细张望了一下四周,“大致方向是在东边,末将看了一下,那边有座三层楼,可能性最大。” “立刻带人过去查探,若有异常,不得放过任何可疑人员,通通暂扣下来,不管涉及到谁,即使皇亲国戚,高官显贵也不得列外,放心,有事的话,仆一力承当!” 叶梦鼎神情严肃的下着指令。 “喏!某将遵命!” 统领一挥手,一队刚从皇城增援过来的禁军便随他快步往那座茶楼扑去。 叶梦鼎自己带着人走向牛车旁边,随后便看到了躺在地上的两个人,额,应该是两具尸体。 这会,费管事和莱书吏已经死得透透的了,胸膛上面的血迹都开始凝结变黑了。 许三和站在边上,一脸懊恼的样子,垂头丧气至极,虎子和宁蓝也是一身血污,茫然看着地上的尸体,眼神中也闪着自责。 若是林彻在这里,绝对只给许三和打六分,给出的评语就是,情绪过于浮夸。 至于虎子和宁蓝,倒是可以打个八分,特别是虎子,眼神还是很到位的。 叶梦鼎的注意力倒是没有在他们几个身上,而是蹲在尸体边,观察起了插在尸体胸膛上的箭矢。 他发现了箭矢的异常,箭支尾部竟然不是羽毛,而是两片薄木片,“这?这是弩箭?!” 他身侧的一个禁军看了一眼,“上官没看错,这是弩箭,从形制上来看,应该是神臂弩所用之箭!” 其他官员听到,也都感到震惊,“神臂弩!?这不是军中严格管制的武器么?怎么会被人用来刺杀?而且,这神臂弩也只用军中之人才擅长吧?” 文天祥抬头看看那座茶楼,“如果真的是从那里射出来的,那必然是神射手才能如此精准,这距离可是不下三十丈了。” 军弩! 神射手! 这两样可都不是一般人能弄到的,而且,还能在这么短时间里就谋划并施行这种刺杀计划,手中必定能量惊人。 众人心中思量着,不由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各人心中都浮现出了一个人。 难道真的是他么? 除了他,还有谁能有这样的能量呢!? 第257章 .刑部问案 赵官家听完小黄门的禀报,脸色变得难看起来,眼睛中转动着疑忌和忧惧。 思虑了半晌,才眼神复杂的看看林彻,“小家伙,真有可能让你说中了,哎,难办了啊。” 林彻心中一喜,知道怀疑的种子已经种下了,“官家,您是天子,您都觉得难办的事,换了他人,那就只能束手无策了。” 赵官家心中一凛,是啊,不想还不知道,这一细思,方才发觉自己过于信任贾似道了,如今似乎没有哪个大臣可以制衡于他,自己都感到很是棘手,将来若是太子登基,以他的样子怕是更加奈何不了贾似道了,万一这贾似道真有异心,岂不是要酿起大祸? 赵昀心中百转千回,但是帝王心中之事却不能随意与人说道,更没有道理和一个小娃子谈论,便让陈达先把林彻送出宫城。 跨出殿门之时,林彻隐约听见,“去把周仁凤宣来。” 陈宦官将林彻送到和宁门,“林郎君,咱家就送你到这了,从这里出去便是御街了,你那个石炭的事日后可到东华门外的内司东库或者万寿所办理,咱家稍后会吩咐下去,若是有事寻咱家,把帖子送到这两处就行。” 林彻嬉笑着,“谢谢陈老丈,要是老丈有暇出宫的话,小子请你喝酒,绝对是最好的美酒。” 陈宦官也爽朗的笑了起来,“那可说定了,别到时候用村酿来敷衍哦。” 随后陈宦官招来两名禁卫,让他们将林彻护送到想去的地方。 林彻在陈宦官的目送下,出了和宁门。 此时皇城外的御街,已经开始了戒严,三步一哨,五步一岗,街面上除了军士,看不到其他人。 询问之后,才知道相关人员都去了刑部。 林彻到了刑部,发现这里戒备更加森严,密布四周的军士和衙役各个神情紧张,如临大敌。 即使有禁卫的证明,林彻依然费了一通口舌,才向刑部大门处值守的官吏表明了身份和来意,随后便有人将林彻带进了刑部大堂。 大堂中,除了原先的大案,另外还在两侧增加了两个桌案,叶梦鼎作为主审,高居正位,而这个宝座原来的主人刑部尚书只能屈居于他左侧小案,右侧则是大理寺卿。 审问已经进行了一段时间了,正好轮到贾宝过堂。 贾宝披着一件不知道从哪里来的衣袍,可怜兮兮的跪在大堂中央,鼻子一抽一抽的吸着鼻涕,多半是着凉了。 “啪!” 叶梦鼎一拍惊堂木,口中轻喝,“堂下所跪何人?” 贾宝打了个激灵,抬头看向堂首,眼中露出茫然,这叶老头瞎了么,竟然还问本公子是谁? 正想开口回答,‘贾相是我祖父’,突然想到自己祖父的告诫,就变成了,“我不知道。” 这话一出,大堂之上眼珠子掉了一地。 “大胆!竟敢戏弄公堂,左右,掌嘴!”叶梦鼎大怒。 他本就被御街刺杀之事弄得火大,心中差不多已经是认定主使之人便是贾似道,现在贾宝好死不死的还要在他头上浇上一勺油,那不是找打么。 “啪!啪!” 衙役上前朝着贾宝粉嫩的脸庞狠狠两巴掌,动静看着不小,其实伤害并不重。 再怎么说,这可是贾相公的孙子,堂上的诸位大臣可以不怕,但是衙役还是知晓厉害的,所以下手的时候使了点心计。 只是衙役这番心思却是白费了,媚眼抛给了瞎子看,贾宝从来也没挨过这样的打,哪里知道这里面的门道,被打之后只是恶狠狠的盯住衙役,记下相貌待事后狠狠报复。 衙役见贾宝这神情,知道自己好心被当成了驴肝肺,也是无奈,悻悻然的退到了一边。 大堂安静了片刻,角落里响起了一个声音,“俺就知道他要这么说,这些都是那个贾相公教他的。” 众人循着声音看去,去见说话的是少年,体格健壮,一张娃娃脸显得有些憨直,不是虎子是谁。 叶梦鼎朝他招招手,“少年郎,你且到堂前来,仆有话问你。” 虎子三两步便走到堂中,“大官人,您只管问。” 叶梦鼎肃声问道,“仆记得你叫虎子是吧,你刚才所言之事可是当真?这里可是公堂,可容不得戏言,你要仔细回答。” “回大官人,俺从来不撒谎的,俺当时就在这个人不远的地方,在你们来之前两刻钟的样子,贾相公就来过了,贾相公和这个人嘀嘀咕咕说了半天话,我听见贾相公叫他不要怕,一定不会有事的,而且贾相公还让他只要说不知道三个字就好了,当时不止我一个人听见了。” 虎子说完,立刻又有许多人站出来,“对,我们也听见了,要不是虎子大声阻止,他们还要继续串供呢。” 叶梦鼎点点头,“很好,书记官,将证词记下。” 书记官快速的将虎子说的话记了下来,让虎子画押后,便递给叶梦鼎查看。 叶梦鼎细细看过后,点点头,“很好,证人且先退下。” 虎子他们退下之后,叶梦鼎再次一拍惊堂木,“堂下所跪之人,本官再给你一次机会,速速报上姓名来历,不然大刑伺候。” 贾宝害怕再次被打,这次老实多了,“我叫贾宝,贾相公是我祖父!” “刚才那个少年所言,是不是真的?是贾相公让你什么都说不知道的!?” “是。” “好,现在本官问你,今日你为何要出现在养济院?” “本来我是不想去的,但是我家管事被人抓了,那我自然要去救他。” “你家管事为何会出现在养济院?” “我不知道!” 贾宝又不是真傻,自然不会说管事是自己派出去的。 “大胆!给我掌嘴!” 叶梦鼎又要用刑。 “啪啪!” 又是两巴掌。 叶梦鼎正待继续发问,堂外却传来大量脚步声。 却见前去搜查茶楼的禁军统领踏进了大堂,“末将奉令前去搜查刺客踪迹,果然发现可疑情况,按着大冢宰的吩咐,把可疑人等都带回来了,如今正在大堂外面。” 第258章 .贾某心事 叶梦鼎当即丢开一问三不知的贾宝,向这个姓严的禁军统领询问起了具体情况。 其实,耽误了那么长时间,当严统领带着人包围茶楼的时候,窦智和尉迟远早就从容远遁了。 离开前,窦智还给那两个倒霉蛋喂了解药,带着拆解后的弩 弓趁着混乱跑进了茶楼东边的登平坊。 严统领自己也明白刺客应该早就逃跑了,但是该做的事还是免不了,控制住了一楼和二楼的客人后,他亲自对三楼展开了搜索。 这时两个倒霉蛋才醒过来不久,还没得搞明白自己遭遇了啥,门外就冲进来一群禁军。 严统领进来后直接推开窗户,刚好就能看两名嫌犯被刺杀时所在的位置,随后开始讯问两位倒霉蛋,可倒霉蛋能知道啥,两个人都只能说刚才自己睡着了,啥也不知道。 偏偏这两人都是尚书省的属官,严统领也只能客客气气的对待,在房间中仔细搜查了一番后,也没有找到可疑物品,只能把人先带回刑部再说。 同时带回去的还有三楼其他包间的客人,以及茶楼的伙计和掌柜,至于一楼以及二楼,都是开放式的座位,每个人都能找到相关的证人,于是也就只登记了姓名来历便暂时放过。 等到了刑部,叶梦鼎组织人手,对这些人进行了分隔审讯,除了两名倒霉蛋,其他三楼的客人都能说清楚刺杀发生当时自己在做什么,而且都有人能证明。 但是两个倒霉蛋倒不是说不清楚,但恰好案发的时候睡过去了,实在是太过离奇,而且他两那房间又是最适合刺杀的地方,便被列为了最可疑人物。 另外,倒是从茶楼伙计那里问道了一些有用的东西,有个分管三楼的伙计说自己看到有两个人在刺杀发生后不久从两个倒霉蛋的房间中出来,两人身上都背着奇怪的包裹。 而另外几个楼下的伙计也证实了这一个信息,甚至还有一个伙计注意到这两人离开茶楼后就往登平坊方向去了。 林彻在刑部待了一个时辰左右,虽然是他敲的登闻鼓告的御状,但是如今案子经过赵官家的定性,已经上升到了社稷安危的层次,他这个原告已经不重要了。 所以补录了案情经过之后,便没他啥事了,而且他的目的已经达到了,至于案子是不是有结果,他完全不关心。 他心里明白,凭着一些似是而非的证据,根本就不能将贾似道怎么样,到后面估计贾宝都不会有什么事。 不过,有些事并不需要证据,也不需要正经的审判,只要某些人认为是贾似道做的就行,特别是群臣与官家,只要他们心中有了这根刺,后面肯定会有相应的措施,对贾似道的权利作出调整和制衡。 林彻感觉待在刑部实在无聊,便瞅准一个空档,与叶梦鼎沟通了一下,叶梦鼎想了想,暂时也的确不需要林彻和养济院的人在场了,便要求他们后面随传随到后,放他们离去。 这时已经亥时初,位于怀兴坊的贾府,此时显得有些嘈杂,不但前面的花厅坐满了官员,正七嘴八舌的谈论今日崇政殿和御街上发生的事,而且后宅之中一群妇人正哭哭啼啼的,向贾似道求告着。 贾似道本就心烦,被这一闹,更是焦躁,“都给老夫闭嘴!天还没塌下来呢,有老夫在,那几个小子不会有事的!” 妇人们被这一喝,硬生生的止住了哭喊,其中一个四十来岁的贵妇拿出手帕擦干眼泪,依然抽泣着,“家翁,不是儿媳不明事理,只是大房就宝儿一个男丁,可不能让他有个好歹啊,这朝中之事不是一向都是您说了算么,您就赶紧让宝儿回来吧,刑部那些罪哪里是宝儿能受得了的啊。” 她刚说完,她身后一个胖妇人也跟着求告,“恩相,赖方怎么说也是您的门生,如今他在外公干,妾身也没个主心骨,赖礼这孩子的事也只能求恩相多多费心了。” 说着便是跪地磕起头来,其他几个妇人一看,也马上跟着跪下,咚咚咚的一片磕头声。 如此谦卑的恳求,弄的贾似道倒是有火也发不出来了,“你们这是干什么,都给老夫起来,老夫还没死呢,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们在吊丧呢,这帮小子还不是平日被你们给惯坏的?一个个整日游手好闲无事生非,现在知道急了?老夫要是一句话能把他们放出来,还用的着你们这帮妇人多说?还真以为朝廷是老夫一个人说了算的么,别忘了这大宋朝终究是姓赵,如今他们被牵扯进了谋逆大案,朝野上下都睁大着眼睛盯着,老夫但凡有点不当之举,那便坐实了居心叵测的罪名,到时候就不是几个小子的事了,我贾家灭族之祸都不远了!” 贾似道一口气说了这么多,并不是单单解释给这些妇人听,更多是宣泄自己心头的惶恐。 他想了大半天了,还是没想明白,如今正是自己春风得意手掌大权之际,官家这两年身体每况愈下,所有朝政都托付到了自己手上,朝堂之上但凡敢明着和自己作对的,都被自己用各种明的暗的手段给收拾整治,赶得远远的了。 偏偏不知道从哪里跑出来一个野小子,明晃晃的把屎盆子往他头上扣,关键是,这官家也不知道哪根筋不对,竟然相信了这毫无根据的胡言乱语,对他起了疑忌之心。 直娘贼的,我贾似道怎么可能作反,根本毫无必要,眼看着官家也没几年好活了,到时候那傻子一登基,这朝堂还不是我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何必去贪图那张龙椅呢,先不说坐不坐得住,就算把这半壁江山改了贾姓,那北边还有蒙古人呢,这蒙古人可是凶悍的紧,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又打过来了,那龙椅又能坐几天? 何必去贪那个虚名去摸那个烫手山芋呢,只要实权在手,到时候能逍遥多久,就逍遥多久,就算大宋江山保不住了,大不了换个皇帝参拜就是了,想必荣华富贵也少不了我贾某人的。 第259章 .官家心事(上) 贾似道觉得那张龙椅烫屁股,所以确实没有什么想法,但是,龙椅上躺着的那个人却并不这么想。 大宋当今的官家赵昀,从血脉上来讲,是宋太祖赵匡胤之子赵德昭的九世孙,但自从宋太宗莫名其妙的继承了他哥哥的皇位之后,皇位传承就与太祖一脉没有丝毫关系了。 这两百多年下来后,他们这一脉离大宋皇室的血脉已经很疏远了,按着民间的传统,连远房亲戚都很难算得上的,所以赵昀的老爹连给最低等的封爵都没混到,只当了一个不入流的小官,本质上来讲,其实就是平民了。 更凄凉的是,在他七岁的时候,老爹就死了,也因此失去了生活来源,他的母亲只好带着他和他弟弟三母子回到了绍兴娘家。 这时候的他兄弟两,完全就是一个乡下泥腿子,不出意外的话,他的人生就是小时候放牛,长大后娶个农家小女生娃,然后他的娃接着放牛牛,生生不息。 当然,值得庆幸的是,意外发生了,上一任官家宋宁宗赵扩生了八个儿子,但是没有一个活到成年。 这大宋皇室也是怪,也不知道是撞了那门子的邪,好几个皇帝都没有亲儿子,仁宗赵祯,高宗赵构,都是只能从宗室中挑选子弟来过继,甚至赵构都只能从太祖儿子赵德芳一脉中挑出了宋孝宗,当然,法理上来讲皇位依然在太宗一脉。 所以宁宗便把他已经死去的弟弟沂王赵抦唯一的儿子过继到自己名下,并改名赵竑,不过这娃挺二的,这还没当皇帝呢,就常常向旁人表示对权相史弥远非常不满,等将来即位后,一定要将史弥远如何如何。 这话说得多了,自然也就传到了老史耳朵中了,这还了得,老史自然不是坐以待毙的人,既然如此,老子就让你做不成这个皇帝。 在老史的处心积虑之下,赵昀兄弟两被他从民间找了出来,先是让赵昀过继给宁宗死去的弟弟,继承了沂王王位,等到宁宗刚驾崩,老史立马联合杨皇后,假传宁宗遗诏,废太子赵竑为济王,立沂王赵昀为新帝。 当然,那个时候赵昀的名字叫赵贵诚,再之前他的名字叫赵与莒。 随着名字的变化,赵昀也从一介平民,华丽的转身变成一国之君,这一变,就是四十年。 正是这种传奇一般的生涯,让他更为看重屁股下的龙椅,不容任何人觊觎,即使自己没有亲儿子,也要立一个傻子一样的亲侄子做太子,连赵家其他宗室都不容染指。 在他看来,若是有机会,没有人抵挡得住龙椅的诱惑,贾似道自然也不例外。 关键是今日之事让他意识到,贾似道已经一如当年的史弥远一般权势滔天了,甚至废立皇帝都可以一言而决。 不能这样下去了,感到心中不安的赵昀便决定行动起来,首先他便是召来了皇城司提举周仁凤。 周仁凤已经大半年没见过赵官家了,突如其来的召见,他心中约略猜到了与今日登闻鼓之事有关。 作为皇城司的头子,周仁凤的触角遍布临安城,养济院的人刚出现的街道上,他就已经收到了比较详细的报告了,当知道整件事情竟然是自己刚相认的掌门师侄掀起来的,也是深感震惊。 虽然不是很清楚小师侄的目的何在,不过周仁凤依然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暗暗给予帮助,这也是林彻他们能够顺利到达皇城外的原因。 而他也一直关注着后续进展,发生在崇政殿的事情他也知道得一清二楚,得知小师侄以涉嫌谋逆的罪名剑指贾似道时,更是惊得好似嘴里塞了颗鸡蛋。 心中琢磨着事,周仁凤脑瓜发麻的踏进了赵官家的寝殿,“臣周仁凤奉召前来,叩见官家。” 赵昀此时眯着眼,头靠在一个俏丽宫女饱满的胸前,娇嫩绵软的小手轻揉着他的头部,为他缓解着痛楚,听到周仁凤的声音,眼睛略略张开一道缝,“仁凤啊,知道我为何召你么?” “官家恕罪,微臣不知。” 周仁凤微微低着头,眼观鼻鼻观心,一副谨小慎微的样子,心中嘀咕着,官家你这么问不是为难人么,就算我知道,也不敢随便说啊,那岂不成了揣测圣心了么? 这回答也没有出乎赵昀的意料,“你呀,还是那个性子,稳重过了头,不过,今日倒让我意外了,说说吧,为什么?” 这话没头没脑的,但是周仁凤立刻就理解了,做了四十年天子的官家,其实一点都不糊涂,很显然是敏锐的察觉到了今日的反常。 他的意思就是,如果没有皇城司的默许,甚至支持,根本不会有人能大张旗鼓,穿街过巷最后聚集到皇城门口,甚至还敲响了那沉默一百多年的破鼓。 周仁凤也不敢抬头去探察赵官家的神色,心中却艰难地做着抉择,然后小心翼翼的开口,“官家,微臣在事情刚发生不久便知道了,按说,微臣也确实可以阻止事态扩大,不会惊扰到圣驾,但微臣细细思索之下,也发觉案子有点非同寻常,所以擅做主张,选择了袖手旁观。” 赵昀坐直了身子,挥挥手,示意宫女和其他小黄门退下,只留下了陈宦官在一旁伺候,随后斜了周仁凤一眼,“呵呵,怕是不止如此吧,以你的性子,如果不是知道了点别的什么,岂会做这种得罪某人的事。” 周仁凤一时猜不透赵官家的心意,仍然低着头,眼角却偷偷朝陈宦官瞟去,企图得到一丝示意。 俗话说,伴君如伴虎,君前奏对从来就轻忽不得,说错一句话,就可能万劫不复,周仁凤与陈宦官也算是老交情了,两人一内一外,以往互帮互助的事也没少干。 但这时的陈宦官却是面无表情,仿佛根本没有察觉周仁凤的求救。 想着,或许没有示意便是最好的示意,周仁凤心一横,决意赌一把,“官家,微臣斗胆直言,据微臣所知,贾相公似乎是有些不妥之处,只是微臣也没有掌握实据,因此不敢随意扰乱圣听,但是又不敢蒙蔽官家,只好出此下策,借这个机会,让官家心中有个警醒,微臣今日确实失职,请官家治罪。” 第260章 .官家心事(下) 一番话说完,周仁凤忐忑的等着赵官家的裁决,却听赵官家无可无不可的说道,“都有那些不妥,说与我听听,别担心,这不算正式奏对,就当是寻常人说说闲话。” 这语气,让周仁凤稍稍放松了一些,不过也明白,和皇帝怎么可能有闲话说,官家这明显是对贾相公起了疑心了,所以整理着思绪,缓缓开口道,“一个是关于开庆年战报之事,传闻,当时贾相先前一直都未出战,而是私下与蒙古议和,并承诺由我朝向蒙古纳贡,但是蒙古并未同意。” 赵昀听着,微微点点头,这种事虽然他并不知道,但现在却并没有太大的反应,若是能用纳贡换来和平,他想来也是会同意的。 虽然说出去难听了点,但这种事对大宋来说,早就习以为常了,对辽国的澶渊之盟,与金国的三次和议,都是花钱买平安而已。 说来,与辽国的和议勉强还算平等,两国是兄弟之国,但是到了与金国的和议之时,就卑躬屈膝得多了。 第一次绍兴和议,历经波折,最后在以杀岳飞为前提条件下总算达成,主要内容就是宋称臣割地,岁贡贺旦,自列於藩属,连皇帝都要金国册封,与其说是盟约,毋宁称作降书。 第二次隆兴和议是在和平二十年后,金国海陵王重开战端,其间双方各有胜负,随后和谈约定,易君臣之称,为叔侄之国,宋主称金主为叔父,两国文书也从表诏改为国书,另外宋岁币银绢各减五万两匹,并不称岁贡,两国疆界不变,各归还被俘之人,但叛亡者不与。 这次和议宋朝实质上略微减低了一些损失,但称对方作叔父,差不多就是喊爸爸的意思了。 最后一次嘉定和议是又过了四十多年,大宋在韩侂胄的推动下,再度北伐,冀雪前愆,不幸又遭败北,最后竟然杀了韩侂胄,函首乞和,而重订盟约,两国国境如前,但是金国的辈分长了一点变成了伯父,岁币增加为银绢三十万两匹,宋另外以犒军钱三百万贯与金。 这些和议中,大宋算是里子面子都丢光了,但是历代皇帝都觉得很值,反正只要不影响自己安享富贵就成。 看到赵官家没什么特别反应,周仁凤继续说道,“后来,蒙古大汗蒙哥在钓鱼城一战中死于城下,贾相公得知忽必烈会回国夺回汗位,便看准机会,再次议和,具体许诺了什么,微臣还未查到。” 周仁凤看出赵官家似乎对和谈之事似乎无所谓,于是故意不说和约内容,赵官家果然略微有些皱眉。 “不久之后,蒙古撤军北返,贾相公却对蒙古发起了攻击,据说击杀了不到两百名附庸军,这与贾相公的捷报相比,相差实在太大,而且古怪的是,蒙古那边对贾相公的宣扬却默认了,据皇城司派往江北的探子称,是蒙古上层下了禁口令,这实在让人费解。” 赵官家眉头皱得更深了,似乎是自言自语般喃喃道,“是啊,蒙古人为何要帮贾似道打掩护呢?” 接着他又似乎想到了什么,“若是传闻为真,那这贾似道其实根本没有用兵之能,那我还能指望他守护江山么?” 确实,因为贾似道很早以前的官职便涉及了军事,虽然并没有什么战绩,但却给了赵昀一种贾似道精通用兵之道的错觉,加上开庆年的战绩,赵昀才会放手托付军国大事于他。 周仁凤等赵官家不出声了,便再次开口,“微臣还查探到,当时鄂州危急,军中曹士雄与向士璧等人屡屡催促贾相公出兵支援,但是都被贾相公拒绝了,许多将领便称贾相根本不知兵,一再错过取胜良机,后来或许因为这事,让贾相公怀恨在心,所以后面寻机将这些人治罪。” 赵昀听着,似乎有了点明悟,“我就说嘛,他那阵子怎么老跟这些领兵的文武官员不对付,还总是在我面前说高达的不是,幸亏我念在高达有大功,没有降罪。” “还有,安丰军一线,其实原有东南第二将为后备,但是却被贾相公抽调了大部分主力,才导致兵力空虚,三县全陷,结果罪名却被贾相公都推给了第二将上下将领,导致第二将军心不稳,生出叛乱,到现在第二将也未能恢复战力。” “另外,这几年军中许多将领都被撤换治罪,许多人为了自保,率部叛变,投靠蒙古,其中不少都是孟帅麾下的精兵强将,而换上的人都是对贾相公唯命是从之辈,其实就算皇城司,也有不少贾相公的耳目,微臣有许多事,其实都不方便做。” 听到这里,赵官家脸色显得非常难看,军权向来都被赵宋官家视为禁脔,当初高宗赵构对岳飞、韩世忠、张浚、刘锜这些中兴名将都不放心,硬是收回了这些人的军权,现在发现贾似道竟然也不知不觉间对军权渗透得如此之深,这让赵昀如何不慌。 这时候,赵昀的头痛又再次袭来,陈宦官赶忙上前搀扶,并劝慰道,“官家,龙体要紧,这些事务待您康复了再处置便是。” 赵昀额头渗着冷汗,“社稷安危之事,哪里容得拖延,多一日,便险一分,只是这事千头万绪,着实不好处理啊,得尽快恢复制衡,以免事态继续恶化,然后才能慢慢解决啊。” 陈达只是一个宦官,刚才那句劝慰都是大着胆子说的,至于朝政,他根本不敢插嘴,只能保持沉默。 周仁凤倒是能说两句,“官家,以微臣看,如今政局还算稳定,即使有人妄想作乱,也得寻找合适的契机,所以也不用急于一时,官家还是宽心一些,将养好龙体,这才是我大宋之国本,微臣相信只要官家身体康健,便能震慑一切宵小。” 赵昀缓过了一阵疼痛,“呵,看不出来你如今也会安慰人了啊,我也知道我在一日,这朝中轻易还乱不了,可是我这身子一日不如一日,再说了,今日养济院一案若是未被阻止,岂不就是某些人等待的契机?” 第261章 .以退为进 这个夜晚,注定了许多人都无法安然入睡。 贾府,依然灯火通明,贾似道摆脱那帮妇人的哭闹之后,回到了前院花厅,一边关注着刑部那边的进展,一边与自己的党羽商讨眼下局面的应对之法。 贾似道党羽自然不少,但是能到这里的却都只有十几个人,抬眼看去满目朱紫,起步就是四品往上,只有两个穿绿袍的,也是手握重权的监察御史。 “今日之事处处透着古怪,一个外乡小子如何能把一桩小案子闹得临安城沸沸扬扬,如何能敲响层层把守的登闻鼓,还让官家郑重其事的召开朝会,若说没有人从中推波助澜,本官是绝对不信的。” “我看不止是推波助澜,恐怕是早有预谋!” “贾相,以下官看来,刺杀之事明显就是栽赃陷害啊,设谋之人实在过于歹毒了,坊间皆在谣传此事那是贾相所为,真是荒唐至极。” “是啊,从刑部传来的消息,虽然公堂之上没有明说,但话里话外的意思,都在把箭头指向贾相呢。” “那叶梦鼎一向与贾相针锋相对,贾相这几年推行的政策这厮屡屡反对,公田法被他弄得半途而废,经界推排法也因为他多次攻讦,一样未尽全功,如今也不知道官家怎么想的,把案子交给他来审,那他还不拼命往贾相身上扯!?” “难道今日之事的幕后主谋便是他?” 贾似道听着这些人说半天也说不到重点,渐渐失去了耐心,“叶梦鼎!?哼,老夫还没把他放在眼中,今日之事不是他能做出来的,他要是有这个本事,也不会等到今天了,他最多也就算是趁火打劫,其实,是谁设局不重要,关键是官家的态度,从种种迹象来看,官家明显是信了那个野小子的鬼话,对老夫起了防范之心。” 其实在座的人心中都明白一切的关键还是官家的态度,只是都不愿意宣之于口,所以云山雾绕的扯了半天,现在贾似道却直截了当的扯下了这层面纱,把事情的根源赤裸裸的摆了出来。 这几年,用各种罪名攻击贾似道的人也不少,有说他专权乱国的,有说他结党营私的,有说他徇私舞弊的,有说他盘剥扰民的,但是官家都是置之一笑毫不理会,这些人里有朝中重臣,也有太学士子,却都无法动摇官家对贾似道的信任。 偏偏今日,一个毛都没长齐的黄口小儿,说了一些毫无根据的荒唐之言,便让官家当了真,还兴师动众的三堂会审起来。 一个绿袍官员见大家都沉默了下来,寻思着自己也该表现一番,便出言道,“贾相,下官以为,当务之急乃是设法打消官家的疑虑,若是稍作拖延,等某些人醒过味来,怕是要趁急群起而攻,那就麻烦大了。” 这话说到了贾似道的心里,便点着头叹道,“老夫也是作此想法,奈何一时之间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原因让官家疑心于我,这不明就里的,若是轻举妄动,怕是要弄巧成拙啊,与权,你可有良策教我?” 原来这说话的就是刚刚迁任监察御史的陈宜中,踏入仕途不到两年,便官运亨通、青云直上,究其原因便是贾似道的青睐和提拔,而贾似道看重的就是他精通时务,对朝政也往往有独到的见解。 陈宜中正色道,“贾相,既然不知道该从哪里动作,不如以退为进。” “哦?以退为进?”贾似道露出思考之色。 陈宜中点点头,“是的,以退为进,下官以为,不明情况之时,自然是一动不如一静,然则眼下的情况又确实不宜拖延,在没有主动权的情况下,贾相不如向官家辞官!” 还不等贾似道做出反应,陈宜中隔壁坐着的另外一名监察御史大声呵斥,“大胆!陈与权你是何居心!?叫你来是给群策群力为恩相解决难题的,你竟然怂恿恩相辞官!别忘了,若不是恩相,你如今还发配在穷山沟里呢!” 这名监察御史在御史台已经不少年头了,也算是贾似道的得力干将,最近却感觉贾似道对这个新来的陈宜中颇有看重,深感自己的地位受到了严重威胁,平日里私下便有些龌龊,如今逮到机会,自然不会客气。 他心中想着,这一番言语,不但在贾相面前表达了自己忠心耿耿,更可以激起贾相的怒气,借以打击竞争对手。 没想到贾似道却丝毫没有发怒的迹象,反而似乎有了一丝明悟,“与权,你的意思是,在情况不明朗之前,辞官可以试探出官家的真实心意,也可以表明自己并不恋栈权势?” 陈宜中答道,“正是此意,这样一来,谁还敢说您图谋不轨,若是官家并不是真的有猜忌之心,一定会加以挽留。” “那万一官家并不挽留呢,岂不是弄巧成拙了?” 另一名监察御史插嘴,他还不肯放过打击陈宜中的机会。 陈宜中只是看白痴一样瞟了他一眼,“若是不挽留,那就说明官家心中已经认定贾相图谋不轨了,那辞官反而是最好的结果,不然硬挺着,怕是灭族之祸都不远了,相反,若是官家心中的怀疑并不坚决,此举正好可以打消官家的疑虑,所以不但要辞,而且要快辞,多辞。” 贾似道赞许道,“与权此言有理,按着我朝的惯例,即使老夫真的有罪,只要主动辞官,那就既往不咎,何况老夫心中十分清楚自己乃是被冤枉的,这个案子绝对拿不出真凭实据,如此一来罪名就无法确实按在老夫头上,官家反而不好轻易批准老夫的辞呈。” 陈宜中接着又略微放低了一点声音,“就算万一贾相因此下野,但是朝中如今有谁能替代贾相?许多政务若是没有贾相主持,官家怕是也无法安心养病吧,再一个,朝中许多人对太子多有非议,若是没有贾相在,谁能保证太子顺利即位?” 第262章 .星火(上) 且不管外界的纷纷扰扰,始作俑者林彻在这一夜却是睡得美滋滋,仿佛根本察觉不到临安城的暗流涌动。 次日起来,除了问了一下窦智二人的消息,便没有再过多关注案件的进展。 他不知道昨晚刑部彻夜不眠对涉案人员进行反复细致的审讯,也不知道禁军在整个临安城掘地三尺寻找刺客,更不知道贾似道连夜草拟辞呈卯时一到就呈送大内。 他仿佛就是一个顽童,在一座草木茂盛的大山脚下点了一堆火,然后浇上一点油,接着就撒手不管了。 “师姐,和你说个事。” 吃完早饭,林彻来到绾绾门外,敲响了房门。 绾绾在外人面前都是带着面纱,不到万不得已不在旁人面前吃喝,毕竟不太方便,她摘下面纱的时候连侍女都不允许留在身旁。 这时绾绾正独自吃着吃早餐,听到门外的声音,绾绾急忙将面纱戴上,稍作整理后才走过去打开房门,“什么事非得一大早说啊,打扰我吃饭了。” 林彻看着绾绾堵在门口,一点都没有请他进去的意思,“我说师姐,你这样不礼貌吧,不是该请我进去说么?” “呵,男女授受不亲不知道么?我若是让你进去了,孤男寡女成何体统,传出去我以后怎么嫁人。” 绾绾无视林彻的调侃,依然把着门口。 “哟哟哟…”林彻装模作样上下打量着,“师姐,你这天天蒙着脸,哪个男人会娶你啊,万一面纱一摘,变出一个丑八怪,那不是愧对子孙?” “为何是愧对子孙?不该是愧对祖宗么?”绾绾疑惑道,随即又立马反应过来,伸出手抓向林彻的耳朵,“臭小子,你说谁丑八怪!皮痒了不是?” 林彻一个闪身,绾绾便扑空了,“打住,你这是白费劲,怎么可能抓得住我呢。” “哼!”绾绾知道自己拿林彻无可奈何,也不多话,立时将门一关,来个眼不见为净。 林彻傻眼,这女人怎么就这么不经逗呢,想到正事没说,只好隔着门喊着,“师姐,我决定先搬到养济院去,这里就留给你住了。” 林彻说完就待转身,门又再次打开了,绾绾其实也没真的生气,刚才和林彻打闹而已。 绾绾喊住林彻,开口问道,“等等,怎么好端端的要搬到养济院去,那里哪有你能住的地方?” “那里条件是差了点,不过关系不大,增添点日用家俬也能将就着住,主要是我打算给养济院弄个产业,起码能有个饱饭吃,但是要花点时间,这来回跑也不是个事。” “什么产业?他们老的老,小的小,能行么?” 然后林彻稍微解释了一番,绾绾立马表示也要前去住。 “呵呵,你不是说男女授受不亲么,那里再怎么说也算是个军营了,不管年纪老少,也都是男人好吧,你就别参合了,再说你也还有其他事要做?” “我能有什么事?” “你忘了?你现在可是打工人,酒楼选址这些准备工作你不做谁做?” 林彻这么一说,绾绾才想起了自己的新身份,“呀,难道不是开好了我直接过去接管就成了么??” “呵呵,你长得美不美我不知道,想得倒是挺美的,呐,钱给你,先去选址买楼,然后再和我说一步。” 林彻掏出厚厚一叠大额交子,丢给绾绾,然后甩着袖子就走了。 绾绾愕然的看着怀中的巨款,又听到远远飘来一句话,“顺便买个大点的宅子,记得,全部用你的名义过户。” “用我的名义?”绾绾喃喃道,“怎么感觉自己变成某人的外室了呢?诶,呸呸呸,我江初然怎么可能做人外室,而且还是一个小鬼头的外室……” 林彻就没那么多想法了,他只是甩手掌柜甩习惯了。 等再次到了养济院门口,林彻的马车却被人拦了下来,等他出来才发觉四周多了许多军士守卫,拦住他的也是一个禁军将领。 禁军将领看到马车里出来的林彻,止住了原本打算的问话,行了个军礼,便给放行了。 搞得林彻有点糊涂,仔细想了一番,猜测应该是朝廷担心后续再出什么乱子,这才采取了一些措施。 看来朝廷对昨天的事还是挺重视的,林彻也就懒得多想了,回到马车进了大门。 养济院的人看到马车,都知道是林彻来了,便呼啦啦的迎了上来。 林彻一下车,几百个老少便呼啦啦的一起给他行礼,“林郎君安好。” 整齐得好像演练过一样,虽然林彻很享受这种待遇,不过还是谦恭的回礼,“大家都好,你们这样,小子有点受宠若惊啊。” 独臂老军张天过哈哈一笑,“林郎君为我等所作的一切,不管我们怎么报答都是理所当然的,何况区区一礼。” 众位老军也是随声附和,就连孩子们也闪着崇拜的目光看着林彻。 “哈哈,闲话不提,今天我来,就打算在这里住下了,看到后面的车马没有,我家当都搬来了。” 林彻说着,将手指向身后。 这么大一列车队,养济院老幼当然都看到了,只是没有想到林彻竟然说出要在这里住下的话语。 张天过呆住了一会,以为自己听错了,被别的老军推了一把,才反应过来,“郎君你是说要在咱们这里住?” “对啊。是不是不欢迎啊?” “没!没!没有,哪能不欢迎呢。”张天过急忙摆着手,表示自己不是这个意思,“只是咱们这里又破又烂的,您在这里住,那不是受罪么。” “对啊,对啊,郎君可不比得咱们这些人,可不能吃这样的苦。” 一起老军也附和道,不说林彻一身穿着,就这一身细皮嫩肉唇红齿白的样子,也知道是富贵贯了的人,平日吃喝住行无一不是精致豪华,哪里能到自己这破地方吃苦受罪,要知道以前那些个衙门胥吏都懒得在这里多待,生怕沾染了穷气一般。 林彻却小手一挥,“又破又烂怕什么,我没你们想的那么娇气,只不过是个乡下娃罢了,再说了,待会咱们好好收拾一下就成了,缺什么就买,别担心花费,穷得只剩钱这话说得就是我,另外,我还有一个天大的好消息要告诉你们。” …… PS:现在年底,事情实在太多,加上这几天感冒,晕乎乎的,也没法好好写,不但写得少,而且写得也不好,也没脸求大家原谅,就是说明一下,我争取下个月恢复状态,三更起步,谢谢依然支持的读者了,顺便,给你们拜个年,恭祝大家新年如意。 第263章 .星火(中) 林彻也没等大伙相问,提高了音量说道,“昨日我进宫后,见到了官家,将大家的处境和官家说了,然后请求官家把青牛山赏赐给了大家。” “郎君,青牛山是不错,可咱们这里老的老,小的小,也没法去那里打猎砍柴啊,还不如让官家多赐点米粮实在。” 一个老军对林彻所谓的好消息有点失望,不由提出了意见。 林彻微微一笑,张着手在空中虚按两下,“老丈,别急,等我把话说完嘛,我还能让你们吃亏不成。” 老军闻言,涩然一拍额头,“嗐,俺就是改不了这急性子,既然是郎君替咱们做主,那就错不了,定然不会亏了俺们。” “哈哈,大家听我说,青牛山不是有石炭么,恰好我有个法子可以让石炭变得比木柴还好烧,并且更加方便,到时候我们制作出来的燃料就可以卖给临安城中的千家万户,而且这个生息不绝的行当,官家已经特许有我们专营,往后大家就有了稳定的收益,而且还不用靠别人施舍,这不是牢靠得许多么?” 林彻这话一说完,孩子们还不觉得有什么,但是老军们却情绪被调动了起来,对此议论开来。 “郎君这个法子好,不然就算朝廷给咱们再多的钱粮,那也有坐吃山空的一天。” “是啊,万一以后再碰上像莱书吏那样的,又狠狠克扣起来,那一样要挨饿。” “对对对,有句话怎么说来着,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嘛,郎君这是给咱们谋了一个长久饭碗啊。” “石炭是能烧,可这几百年来,大多数人家还是烧木柴和木炭啊,拿来当柴卖,真的会有人要么?” “刘拐子你说啥呢,难道郎君还能骗咱们不成?其他不说,有几个人敢冒着砍头的风险替咱们去告御状!?” “没错,郎君说可以拿就一定行,俺跟着郎君干了,郎君咋说,俺就咋办。” 林彻也不着急,就看着他们慢慢讨论,他相信大家会做出正确选择的,因为他们也没有其他选择了。 小半晌后,大家都谈论得差不多了,也基本达成了共识,大家都当了一辈子的大头兵了,该怎么营生其实都不是很懂,现在有个人为他们操心,确实不需要想太多,跟着做就好了。 先别说昨天林彻的表现让他们已经全心信赖,就说自己这群老幼病残一无所有的人也没什么可以让人骗的,在差也不可能比现在差了。 张天过作为代表,向林彻表态道,“郎君,俺们这辈子除了杀人,其他啥也不会了,俺们这几百人从今往后就任凭郎君安排,要做啥,您吩咐下来就是,虽然俺们不如当年了,但是力气还是有两把的。” 林彻大笑,“哈哈,好,承蒙大家信得过我这么一个小娃子,我也必然不会让大伙失望了,好了,凡事慢慢来,咱们先把这个旧军营收拾一下,这地方也被官家赐与你们了,往后这里就是大家的家了,得好好收拾一下,有个家的样子。” 大伙一听,都立马欢呼了起来,连娃子们都兴高采烈极了。 他们对青牛山的意义暂时还不明白,可这地方被赏赐下来,变成真正由大家所有,那就意味着他们不再是寄人篱下了,不用担心哪天朝廷另有他用而把这地方收了回去。 随后这一天,五百多个老幼在亢奋的情绪下,随着林彻的指挥安排忙碌了起来。 这些营房都很破旧了,但是主体结构还算不错,只要翻新修缮一下,遮风挡雨是一点问题都没有的。 而且林彻另外还找了许多泥瓦匠,买了许多建材,把破损的地方都换掉了,像瓦片门窗这些,干脆全部换成新的。 差不多八百多间营房,虽然用不着那么多,老军们也劝说林彻只要修缮一百间就好了,但是林彻还是坚持要把所有的全部修好。 “郎君,咱们这不到六百个人,还大多都是孩子,有个一百间就足够了,就别多浪费钱粮了。” “嘿嘿,没事,我钱多,再说了,现在才六百个人,往后就难说了,与其后面再麻烦,不如一次性搞定,这一两天先收拾出大家住的,其他慢慢弄,就算不住人,也可以做其他用途嘛。” 老军们拗不过有钱任性的林彻,只好任由他施为,只不过他们坚持最先将林彻住的房子收拾出来。 这是原先的中军营,不但坚固高大,而且格局也不错,后宅、公房、书房、议事厅各种附属一应俱全,林彻感觉也挺满意的,就决定在这里住下了。 不过里面的家俬要不就是缺了,要不就是坏了,林彻就干脆全部换了,只是换的也不是什么花里胡哨的东西,都是结实耐用的风格,倒是很符合军营的气质。 林彻这一泼水般的撒钱,可把附近的商家高兴坏了,虽然买的都是寻常货色,但是量实在太大,足够大赚一笔了。 这不,林彻正在接见一个家具商,“我的要求就是快,质量也要有保证,若是做得好,下次采购依然找你,不然……” “明白!明白!郎君放心,鄙号向来诚信为本,一定不会让郎君失望的。” 商人拿着订货单,眼睛笑成了一条缝,这粗粗一算,这一单就大概三千多贯了,往日可是小半年才有这么多的营业额啊,最少也有七八百贯的毛利了。 商人突然看到订单上有个奇怪的名词,不由问了出来,“郎君,这架子床是何物啊?鄙号没有做过,还请郎君指教。” “架子床呢,就是两个床叠起来,做成上下铺,来,我划给你看。” 说着林彻便拿着自己的金笔在宣纸上画图,顺便把课桌、长凳、讲台等等,这些新奇的家具设施画出来了,“还有这个大木板,用轻木做,但是一定要做的严丝合缝,然后在上面涂上耐磨的黑漆。” 林彻说的这玩意自然是黑板了,没错,林彻特意安排了三十个比较大的营房用来做教室,这里四百多个孩子,怎么能忘了教育这种大事呢。 第264章 .星火(下) 到养济院的第一天,房子也还没有整修出来,林彻干脆就在校场上搭建了几个牛皮帐篷,将就着过了一夜。 帐篷是老军去旁边右军马步兵寨买回来的,说是旧帐篷,但是拆开来用却发现崭新得很,根本没用过,想来这只兵马往常也没有出征过。 对于林彻来说,华堂锦厦能住,荒郊野岭也能睡,住个帐篷一点不适都没有,睡眠质量好得很,第二日一样按时起来练功。 寅时初,也就是凌晨三点钟,这时候天地间一片宁静,绝大多数人都还在睡梦中,也就养济院有几个老军,年纪大了睡得少,听到动静倒是过来看了几眼,见到是在练功,便也没有打扰,眼神中却藏不住的惊叹。 等林彻他们练了两个时辰之后,养济院才渐渐热闹了起来,开始做起了早饭。 厨房还是露天了,食堂自然也还是,几百个人连个坐的地方都没有,就这样端着大碗,随意找个地方就蹲着,吃得甚是香甜。 不过林彻还是有点特权的,张天过给他搬了个小马扎,他坐着就是一顿猛吃,速度丝毫不比别人慢,一点都不像一个锦衣玉食的富家子弟。 养济院老少们看到林彻这和自己相似的吃相,不由生出一种亲切感,顿时拉近了互相之间的距离。 一个十二三岁样子的少年,大着胆子蹭到了林彻边上,像是要和林彻比赛一样,呼噜噜的把碗里的肉粥几口就倒进了肚子里。 林彻觉着有趣,便笑着问道,“小哥哥,你叫什么名字?” 少年和其他孩子比起来,一点都不显得腼腆,大大方方的回答,“俺姓邓,小名驴蛋,郎君您叫我小邓子就好了,老头们都这样叫。” 哟,这小伙子不得了啊,潘驴邓小闲五样占了两,这怕是要飞天哦。 林彻心中一乐,“没有大名么?” “俺爹走的时候,俺才六岁,俺娘养不活俺,就自个儿改嫁了,也没有给俺取大名哩。” 小邓子说起悲惨身世,语气中却没有丝毫的哀怨,反而透出一种和年龄不相符的豁达。 边上的张天过也插口道,“这娃他爹是北边逃回来的,也没个亲族,从十五岁开始当了十多年的兵,才攒下了娶媳妇的钱,眼看着日子好起来了,狗日的鞑子便打过来了,他爹跟着江指挥出征,死在了阵上。” 张天过的语气也是很平淡,或许是见过了太多生死,习以为常了。 这年岁,悲剧实在是太多了,林彻也不去多打听,以其伤怀过往,不如放眼将来,“驴蛋这名字不好听,要不以后你就叫邓小贤吧。” 林彻看小邓子又黑又瘦的,怕是和潘安之貌搭不上线了,不过‘小’和‘闲’倒是可以给他凑凑。 “邓小贤,邓小贤,哈哈,郎君取的名字一听就好听,哈哈哈,俺以后也是有大名的人了。” 小邓子乐得找不到边,冲着小伙伴们兴奋的大喊。 张天过扬起独臂,一个巴掌拍在小邓子后脑勺上,“就光顾着得意,还不谢谢郎君赐名之恩!” 华夏人的名字可不是随便可以取的,姓氏是祖宗给的,名一般都是父辈祖辈给取的,字呢就通常是师长给取的,所以取名字这事意义很重大。 这样一来,林彻隐隐就成为了小邓子的长辈,或者主家,往后小邓子就是跟着林彻混的人了。 张天过的一巴掌提醒了小邓子,他赶忙端正仪态,恭谨的向林彻施礼,“邓小贤多谢郎君赐名,往后必当为郎君效死!” 这话他说得极为认真,林彻也感觉到了,顿时有些错愕,他只不过一时恶趣味而已,不过他也没有分辩,“行了,你有这份心就好了,不用挂在嘴上,继续吃饭吧。” 小邓子喜滋滋的再去打了一碗肉粥,又回到林彻身旁,“郎君,早上的时候,你们是不是在操练啊,往后能把能带我一起啊。” “怎么?你想习武?” “是啊,小时候,俺爹本来是有说过要教俺的,可惜还没教,他就没了……” “那你可要知道,练了武艺,将来可以是要上阵的,难免要和你爹一样,阵亡于沙场,你不怕么?” “有啥好怕的,要死卵朝天,不死万万年,等练了武艺俺将来就能给俺爹报仇了,俺要将那些狗鞑子全部送去给俺爹磕头。” “嚯!好志气,不过呢,练武艺这事也不用急,你们身子太弱了,再养一段时间,到时候我会给你们安排好的,不但要习武,也要读书。” 吃完早饭,几个老军领着一群工匠来见林彻,“郎君,您要找的人俺们都给你找来了,大多都是以往军中的匠师,年纪是大了点,不过手艺都还在,还有他们把儿子徒弟也都带来了,应该能顶事,若是不行,俺们再去找。” 林彻仔细打量了一下,总共有四五十个,有老有少,但都是一脸风霜,手脚粗大,身上的衣衫也是破旧得很,看来日子过得也不好。 林彻也没多问,既然是军中的工匠,想来制作蜂窝煤的工具和煤炉子对他们来说不会有什么难度,于是让他们找了个空地开始搭建铁匠坊。 这帮工匠果然熟练得很,一个上午就把工坊搭建好了,虽然简陋,但是该有的工具和设施都很完善,立马就可以开工,这也算是随军工匠的长处了。 于是在林彻的指导下,很快的打造除了几把工具和一个铁皮炉子。 恰好,去背煤的六十几个老军也在下午回来了,看到正在大变样的养济院,这帮人还以为走错了地方,加上四周还有不少巡逻的军士,若不是门口值守的依然是熟悉的老伙计,他们还真不敢进来。 工具有了,煤也到了,林彻当即就带着人开始制作蜂窝煤,这玩意其实简单得很,加上之前已经做过了,各种配方也摸索出来了,很快就做好了,而且还做了两种,一种是易燃的,用来点火,一种则是常规的。 做好的蜂窝煤放在校场上,晒了一下午的太阳,到了晚间已经差不多干了,林彻便迫不及待的当众实验起来。 “用的时候呢,先点着这块引火煤,然后用火钳把它放进煤炉里,等它烧透了,便把普通的煤球放进去,放的时候这些小孔一定要对齐,你们看,现在火势是不是很稳定,这个炉子做的小了点,上面放不了大锅,但是烧水是没问题,若是需要猛火的,就把炉子造大一点,里面的炉膛可以相应的增加为三孔,或者更多孔,这些都是小细节。” “不用的时候呢,把炉子下面的风门盖上,然后用火钳把最上面的煤转动一下,让那些小孔错开位置,就等于堵住了空气流通,恩?你们不动空气是啥啊?不懂也没关系,照做就是了,这样炉子中的煤就只能烧得很慢很慢,放上一两天都不会熄灭,要用的时候反过来操作就行了。” 林彻演示了一番,那炉子上的一大壶水,没用多久便烧开了,看到这一幕的所有人都明白了其中的意义。 张天过根本压不住心中的激动,“郎君真是神奇,这一来俺们以后就有生息不断的产业了,俺们再也不用饿肚子了,俺是个大老粗,也不知道该说啥才能表达对郎君的感激,俺给您磕个头吧。” 林彻赶忙一个眼神递给宁小七,宁小七反应也是迅速,立马将正要下跪的张天过架住。 “老丈,你这不是要折我的寿么,我一个小小的人儿,怎么受得起你这么大的礼,快快起来,客套的话咱们就别说了,不然就是把我当外人了。” 林彻说着,脸上也做出了生气的样子。 幸好及时止住了张天过的下跪,不然林彻已经看到不少人想要随着他一起磕头感谢了。 和老军们又说了几句话,等大伙的激动渐渐平复下来,林彻才再次开口,“这个产业呢,往后就是大家安身立命的依靠了,所以我打算起个名字,就叫‘星火集团’,你们觉得如何?” 张天过懵懂着,不由问道,“郎君,这鸡团是个啥?外面的铺子不都是叫这个号那个店的么?” 林彻手一挥,“咱们怎么能和平常小店一样呢,当然要大气一点,还有这个不是鸡团,是集团,意思是咱们大家集合起来,拧成一股绳,为咱们自己将来的幸福生活奋斗!” 林彻话音一落,大家一起叫好,“好!郎君要带着俺们过上好日子,就听郎君的,往后咱们就叫星火集团!这名字听着就提气!” 第265章 .展销(上) 成立星火集团也就林彻一句话的事,可是要做的事情可是不少,所以好几天没得闲一下。 首先林彻没打算把制煤工场就放在养济院里,一个是太容易污染环境了,别到时候真的把这帮孩子都变成了煤黑子,二来呢这运输和仓储也是个问题,尤其是仓储,倒不是养济院的地方不够,而是煤是易燃品,实在过于危险。 于是林彻把右军马步兵寨和游奕马军寨之间靠近西边的一大块空地买下来,这里正好挨着菜市河,位置大约是林彻前世时浙大华家池校区这块。 菜市河连着运河,恰好可以把原煤从青牛山直接用船装到制煤场,而且周围也比较空旷,除了两座军营,并没有居民住宅,就算万一失火,也不会连累到别人。 买地的时候,林彻找了陈押班,不然临安府可没那么好说话,十亩地只收了一百贯钱,虽然只是临安外城,这价格也算是非常便宜了。 买完地那就开始动手建设,主要是仓库,生产地倒是搭上几个大棚子,半露天就行了。 原本林彻是想用水泥的,配方经过小虫的试验研究现在已经掌握了,只是一时半会烧制了来不及,而且这临安毕竟不是自己的地方,保密工作太难,林彻也就放弃了,只好采用夯土加砖石,倒是花了不少的钱。 工场要建起来还得不少时间,林彻无奈只能在养济院里先小规模生产,三天时间倒是也攒了五万多块煤球。 这天,林彻让人在东青门外的菜市寻了块地方,搭建了一个半人高的木台,然后把蜂窝煤码在上面,摆出奇怪的造型,吸引了不少前来买菜的临安居民围了过来。 “子修,上啊,磨蹭个啥。”董晋推了一把时子修。 今天的展示工作,林彻交给了时子修这五人,算是一个小小的锻炼。 站在台后的时子修看到台下聚集了起码四五百人,大多是一些大婶子小媳妇的,不由有些怯场,扭捏着,“董晋,要不还是你先上吧,我还没准备好。” 董晋不由翻了个大白眼,“你可是咱们伍的老大诶,当然是你带头了,不就是上去说几句话么,有啥好准备的,你是不是害怕了?” 少年人都好面子,时子修被这一激,强行提气,“谁怕了?阿郎可是说往后要带咱们直面千军万马的,这点人我怎么会怕,我这就上去,我就不信她们还能吃了我不成。” 时子修果然大步台上木头,昂首面对几百个女人的直直点点,要不是他最后一句话泄了底,那几个小伙伴还真以为他丝毫不慌呢。 “哟,上来一个小郎君,长得还真俊!” “俊又咋滴?我说张家婶子,你不会是看上这俏郎君了吧。” “以奴家看啊,张家婶子就算看上也没用,她都可以给这小郎君当娘了。” “当娘怕什么,张家婶子如狼似虎的,怕是要这壮实的小郎君才喂得饱啊。” “嘻嘻,许家娘子你要是不说,奴家还没注意到这小郎君身板够硬朗呢。” 台下一群女人,把这台子当成瓦子了,对着时子修指指点点,什么虎狼之词都敢说出口,所以这已婚的妇女是着实可怕,特别是当她们聚在一起的时候,威力是一点都不比千军万马小。 这帮女人说话的声音是一点都没有遮掩,时子修又不是聋子,自然也听得一清二楚,不过这反倒让他心静了下来。 “诸位街坊,大家一定很想知道这个木台搭来做什么的吧,我得先声明哈,我们不是瓦子,不表演百戏。” 时子修这话一说,不少人听到不是免费的瓦子戏,立时就大算走人了,却又听到台上的声音响起。 “所谓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这个排第一的柴自然是头等大事了,今天我们星火集团为了解决临安百姓的用柴难,用柴贵的问题,特意生产了最新式的煤炭,待会就给大家演示一下。” 听到这话,想走的人都停下了脚步,时子修说得没错,用柴确实是这个时代城市居民的一件大事,所以都愿意花上一点时间来了解。 看到大家都开始关注,于是时子修取了一块引火煤,拿出了一个火折子点了上去。 这个引火煤不但配方里添加了更加依然的材料,而且形状也是特制的,不但更薄,而且圆周做成了齿轮状,火折子点上去没一会,就燃了起来。 “诶呀,这个真的很好起火啊,平日里家中生个火,可费劲了。” “是呀是呀,有了这个,可是能省不少功夫呢。” 时子修等众人的议论声小了下来之后,才解释道,“这个呢,不是普通使用的煤炭,正是用来引火的,你们看,这才一小会就烧透了,现在我把它放到煤炉子里。” 随后,时子修把完整的使用方法仔细的演示了一遍,并且让人把煤炉子搬到了台下,上面还放上了水壶,让这些市民更加直观的看到效果。 时子修一连演示了五次,台下就摆上了五个煤炉子,这个时候第一个水壶已经开始冒蒸汽了。 “哎哟喂,这才小半刻时间,这么大一壶水就烧开了,这火力很壮啊。” “是啊,看着真是快啊,而且往常咱们烧柴还得不时看着火,添些柴禾进去,要是家中小崽子不在,一个人可以是有得忙了。” “这个好,那小郎君不是说了么,那炉子下面的风门是可以活动的,调节风口的大小,就能变动火力强弱,这可太方便了。” “就是这个小炉子不好放大锅啊,煮饭怎么办?” “嗐,你刚才没听那小哥说么,炉子又不是只有这一种,还有更大的,就是煮饭做菜一点问题都没有哩。” “这东西还是好,做工看起来也挺精致的,怕是价钱不便宜呀,咱们寻常人家如何用得起?” 时子修见酝酿的差不多了,便压压手,示意自己有话说,“现在大家也看到效果了,各位街坊现在最关心的是价格问题了吧。” 第266章 .展销(中) .“是啊是啊,小哥你赶紧讲讲,若是不会比柴禾贵太多,往后就用这个了。” 这个是觉得方便,家中收入也还不错的,就算花费比柴禾贵上一两倍,心中也还是能接受的。 其他人不管心中是什么想法,也对这个煤炭有很大的兴趣,打算先听听价格,然后再权衡。 小老百姓么,生活就是这样,精打细算已经刻在了她们骨子里了。 时子修也不吊大家的胃口,朗声说道,“我们星火集团呢,其实就是以前的兵部养济院,前几天的事情大家都应该听说过,我家郎君的名号,你们大概也知道吧,就是敲响登闻鼓告御状的林郎君。” 众人一听,果然轰动了起来,这可是今年最大的话头啊,林郎君勇敲登闻鼓,贾相公黯然递辞呈。 这事的前因后果已经传得街知巷闻,临安城除了聋子,怕是人人都听说了养济院的悲惨,也都听说了仗义勇为的林郎君。 “我家郎君为了让养济院以后不再挨饿,特意向官家求告,官家宅心仁厚,皇恩浩荡的恩准把青牛山赏赐给了养济院,我家郎君就用青牛山产出的石炭,用独家秘法制作出了这种煤炭,效果大家也看到了,目的呢,一是给养济院赚点衣食,二呢也是为了临安城的街坊谋一个小小的福利。” “所以,我们集团决定薄利多销,一文钱两块煤炭,大家现在是不是急着算起了账,干脆我来给大家算算吧,正常来说,一个炉子五块煤炭就可以保证一天的用火了,那就是两天花费五文钱,一个月也就七十五文,按着这个用火量,你们买柴火的话,大概一个月得花两百到三百文。” 时子修顿了顿,下面立马开始谈论了起来。 “对啊对啊。” “诶,小哥算得还真没错,我家人口多,一个月光买柴禾都得将近一贯钱,要是用这个煤炭的话,那岂不是最多三百来文,省下一大半呢,划算,真的划算。” 一群持家的娘们越说越高兴,省下的钱,那就等于是赚到的,一个月可以多买十几斤米,三四斤的肉呢。 过了一会,时子修又凌空按按手,“大家先别急,我还有话没有说完呢,现在,我们新品上市,所以我们星火集团决定,每买十块普通煤炭,搭着送一块造价更高的引火煤,另外一次性买一千块煤的话,免费送一个小炉子,而且,你们买了煤,往后只要定下时间和数量,我们按时给你们送到家里,让你们往后不用再为柴火之事发愁。” 这下子,台下就炸开了锅,这些大婶子小媳妇纷纷嚷嚷了起来,“我要一千块。” “奴家买五千块!” “奴家也要!” 一时间热闹异常,仿佛这些煤炭不要钱一样,把原本漠不关心的人也吸引了过来。 “大家安静一下,听我说完啊!” 时子修哭笑不得,嗓子都快喊哑了,不过心里成就感却是满满的,好不容易等大家稍微安静了一点,才继续说道,“因为我们的大工场还在修建,产量还比较少,到今天才五万块,所以能暂时一家限购一千块,不过没买到的也不用急,你们家的柴禾也得烧完来不是,总不能都丢了吧,所以可以先在我们这里登记下来,估算好你们家需要的时间,到时候我们按时按量的给你们送去。” 台下的妇人们一听,想想也是,只要这优惠还在,晚一点送到家也成,这样一来大家也就不再那么着急了。 因此也有人开始关心其他问题了,“小哥,你说你们还有更大的炉子是么?” “是的,不过大炉子需要上门给你们安装,另外还要加装烟囱之类的,所以都是采用预定,这也是为了大家的安全,另外要注意的是,小炉子用的时候呢,也不能在封闭的房间里,毕竟烟气对会呛到人,如果不通风,烟气积攒起来,也是会有毒的。” 时子修介绍大炉子的时候,顺带也把安全事项再强调了一遍。 “哈哈,小哥你真是细心,刚才都说了好多遍了,我们都知道了,何况奴家也不是傻子,平日里烧柴禾也知道排烟的呢。” “是啊是啊,谁家的傻媳妇会把烟气留在房子里啊。” 几百个女人七嘴八舌,场面也确实有点恐怖,不过她们心底都明白时子修讲这些都是为了大家好。 这里热热闹闹的,聚集的人也越来越多了,之前没在的也经过热心大婶们的介绍,一传十十传百的,大家都知道新出了一种煤炭,可以代替以前的柴禾,不但更方便,而且还更便宜,优点多多。 这时,几个担柴卖的樵夫也听到了,不由心中开始忧心起往后的生计了,有了这么好的煤炭,往后谁还买他们的柴啊。 不但是这些卖零担的樵夫,还有一些事柴场的店家和老板,听闻了消息也赶了过来。 陆鬼头和丁森二人正是柴场的大东家,他们二人不但在城里有好几处柴场,而且在临安附近有不少的林地,手下也养着不少樵夫和伙计。 不过这二人起家并不光彩,为了争夺这个行当,手底下也没少人命,那城外的林地也是使了各种手段才弄到手的,这才有了如今的富贵闲散,现在听闻有人要断了自己的柴(财)路,如今也凑在台下嘀嘀咕咕的商议着办法。 时子修是不知道这两人的,依然在给大家解释着安全事项,“大伙也看到了,我们这个煤炭烧起来,其实烟气很淡很淡的,基本都看不到,但是看不到不代表没有,反而容易让人忽视,要是大家不把这事放在心上,那不是要酿出大祸么?” 妇女们一听,都点着头,“是啊,那柴禾的烟气又浓又密,不是傻子都知道要往屋外排,这个煤炭倒是没啥烟气,用着也让人舒心不少,不过小哥说得没错,不管是看得见看不见的烟气,终究是不好的,这事还是要记在心里。” 第267章 .展销(下) 时子修喝了一口水,再次开口道,“不过大家也放心,我们派去给你们送煤的人,到时候也会给你们家看看,让你们安全的使用,只要按着我们说的做,那绝对不会出事的。” “哎呀,这个星火鸡团……” “什么鸡团,人家都说得很清楚了,是集团!集中的集,不是小鸡的鸡。” “哈哈,张家婶子还惦记着人家的小鸡呢!” “去去去,你个碎嘴婆子,奴家可是正经人家呢。我说的就是星火集团,这卖得东西又好,价钱也实惠,还特别为咱们着想,事事都交代清楚,真是贴心,往后奴家买东西就认这家了,也不知道他们除了煤炭和炉子,还卖不卖其他东西。” 这个妇人离着台子近,时子修也听到了她说的话,便开口道,“暂时我们星火集团只有煤炭和炉子,不过往后肯定也会增加的,开门七件事嘛,柴不过是开头,往后只要找到了可以让大家更好更划算的货品,自然也不会忘了临安百姓了。” 这话的意思就是柴米油盐酱醋茶这七件事务,星火集团往后都会涉及,要是都如这个煤炭一般实惠好用的话,确实能给临安百姓带来很多的福利。 林彻行事,自然不会是小打小闹了,既然起名‘集团’,那就一开始就存了做大做强的心事,在他想来,对于百姓而言,寻常日用才是最关心的事,只要真正掌握了百姓了日用,那才叫掌握了人心。 而且这些行当往往是需要组织很多人力资源,这恰恰也是林彻将来所需要的。 接着时子修又说道,“另外还有一件事,趁着这个机会,我们集团也当众宣布一下,大家也帮忙宣传一下,就是我们这个煤炭出来后,以前打柴卖柴的人,可能会失去了生计,这个我们也想到了,不过我们也是需要很多人手的,采煤的,运煤的,制煤的,送煤的,做炉子的,林林种种,都欢迎这些人来本集团做事,我们保证开出的工钱绝对比你们以往赚得要多,而且还稳定。” 这下子不但是想买煤炭的当家娘子们了,就连路人们也惊叹起来了。 “这星火集团真是仁厚啊,还帮着别人考虑生计呢,大善啊!” “仁者以财发身,不仁者以身发财,星火集团实乃生财有道,厚道载物啊。” 额,这还有个秀才,随口赞叹也要拽个文。 那几个樵夫听了台上的话,原本的担心放下了许多,盘算着晚些时候去探探门路,看看是不是真的能给自己一条新的生计。 但是陆鬼头和丁森二人眉头皱得更紧了,如此一来他们原本想煽动所有樵夫闹事的算盘便打不响了。 丁森心中恼怒,口中冒出森寒之意,“陆兄,要我说,咱们干脆集合你我两家所有的人手,把这狗屁的星火集团给砸了!” 陆鬼头一向心眼多,往日也是惯用阴险手段来达成自己的目的,所以思虑比较重一点,“丁兄,且莫冲动,咱们先把这星火集团的路子摸摸清楚。” “这还有什么好摸的,不就是以前的养济院么,如今领头的约莫就是那个姓林的外乡小子,我已经打听过了,他身边也没几个人,在加上那几百个老幼病残,咱们何须顾虑?” 丁森一向就是这个性子,仗着以前学过点拳脚,处事就是先打了再说,在陆鬼头看来,这家伙能活到现在,一定是祖坟冒了青烟了。 要不是陆鬼头想着树大招风,而且偌大的临安城自己也需要一个盟友,怕是早就将丁森的产业给吞并了。 看着丁森这莽夫,陆鬼头眼中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轻蔑,“丁兄,你怕是有所不知道了,这林郎君可是不好惹哟,前几天他刚来临安,就在丰乐楼闹出了好大的事,当场斩杀了一个指挥使呢!” “嘶!?有这事!?不说他是不是又那个本事杀一个指挥使,就是杀了,难道朝廷都不追究他么?” 丁森不太相信,甚至怀疑是陆鬼头在拿自己开涮。 陆鬼头心中优越感顿生,“呵呵,这算什么,我要是告诉你,那天他还当众三番四次的把贾相的亲孙子和一众高官衙内给狠狠教训了一番,你怕是更加不信了。” 丁森听了这话,眼珠子都要瞪出来,“此话当真?你说的贾相是那个贾相么?陆兄,请细细说来。” “本朝还有几个贾相!?”陆鬼头把自己探听到那晚的事给丁森讲了一遍,“不止如此,这林郎君前几天告的御状,现在弄得贾相已经向官家递送了四分辞呈了,现在,你还觉得这个星火集团好对付么?” 丁森狠狠一拍大腿,“啪,哎呀,多亏陆兄指点,不然怕是要踢到铁板了,这人要是连贾相都奈何不了,那你我这样的下九流岂不是更加坐蜡!?” 你他娘的才下九流呢,真是个憨货,别把老子带上好不好,陆鬼头心中暗骂,嘴上却还淡然道,“莫慌,其实也不是贾相奈何不了他,其中牵扯太多,身处高位之人顾虑的东西很多,如今只是贾相不方便动作而已,至于咱们的事,还是我说的那句话,咱们先摸摸路子,指不定转机就出现了呢。” 台上的时子修等人,不知道现在有人暗地里正在打着自家的主意,这会正忙碌着给客户做登记,然后抽签选出五十家先把煤炭送过去。 却在这时,来了一队禁军,将人群劈开了一条缝,却见禁军簇拥着一个宦官打扮的人来到台前。 时子修不认识这名宦官,不过礼节却很到位,“小民见过內使,不知道您大驾光临有什么需要我等效劳的么。” 宦官倒是不摆什么架子,和气的开口道,“咱家是内侍省的,奉了陈押班之令,前来为大内购买煤炭和炉子,价格与市面一样,不过你们要优先供应大内,最好今天就送一批过去。” 时子修心中大奇,这大内怎么这么快听说了自家的煤炭了呢?然后心中一想,也明白了过来,应该是阿郎的门路,不过这时也感到为难,“內使,我们现在生产的不多,总共也就五万块,而且刚才也许给了客户,您看……” 宦官记得陈押班的交代,他是过来捧场的,可不是砸场子的,于是想了想道,“那行,先送一万块总行了吧,后面尽早送来就成。” 第268章 .开门红 这宦官是代表着皇宫大内来的,话都说到这份上了,也由不得时子修不答应了,“那成,稍晚一点,我们便将煤炭与炉子送过去。” 宦官二话不说,便把五贯钱付了,这行为让广大民众觉得稀奇,因为在大宋,宫里和官府采买东西一般都是采用和买,而和买的价格通常都是低于市场价,略高于成本价。 当然,这算是一种变相搜刮民财,所以朝廷对和买也是有不少规矩和限制的,以免盘剥过度,激起民变,所以总得来说,民间在大多数时候也能勉强接受这种方式。 现在宦官为大内采买煤炭竟然按着市场价来,不由让人再次的高看星火集团,虽然钱不多,但这种待遇却不是一般商家能够得到的,因此大多数人暗暗猜测着星火集团是不是有什么不为人知的强大背景,让大内都要给面子。 不仅仅普通人在猜测,那陆鬼头和丁森二人此时也是内心揣揣,感觉要对付这个星火集团更加困难了。 宦官付了钱之后,也不多待,很快便带着禁军离开了,于是时子修准备继续刚才的抽签,只是现在是剩下四十个名额了,他有些担心台下的客户会不会有意见。 还没等他开口解释,这时又有人挤开人群,看这些人的打扮应该又是官府中人,不过这几十个人似乎不是一起的。 也不用时子修问明来意,一名武官打扮的人便开口道,“洒家是皇城司的,奉令前来采买,上头说了,俺们皇城司一个月大概要五万块煤,炉子嘛大大小小一时没数,还得你们派人过去统计一下,不过俺们也知道你们如今生产没那么多,所以要得也不急,你们什么时候够数了,就什么时候送过来。” 说完,这武官便付了一百贯订金,算起来够四个月的煤炭钱了,常规的小炉子是免费的,另外的大炉子却要另外收费,这个到时候改造了多少便如数再付。 接着,礼部,吏部,刑部,甚至兵部也有人来采买,六部来了四部,还有其他一些大小衙门也派了人来,这阵势,倒是让围观市民啧啧称奇。 这里面,礼部尚书王爚和吏部尚书叶梦鼎算是对林彻映像深刻,颇具好感,心中也是想着为养济院的老幼尽些心意,而刑部嘛,这几天都跟着叶梦鼎在审案子,恰逢其会便凑个热闹,反正也没多少钱。 至于兵部,那是因为之前出的漏子,酿出了大案,现在有机会当然得表示一下,借此挽回一点形象。 工部和户部都是贾似道的铁杆,心中正在深恨招惹是非的林彻和养济院,自然不会卖面子了,不然搞事已经算是不错了。 其他衙门,除了一个临安府有点分量,都是一些小衙门,有些是看内侍省的面子,有些是跟着上级衙门的步子,理由不尽相同,估计林彻也不会去在乎,只要给钱就行。 时子修看到来了这么多大单子,心中也是大喜,煤炭虽然不值几个钱,但是量大了,赚到的钱也绝对不少,何况到时候改造各种炉子可是一个大进项。 按着林彻的想法,这时代用火可不仅仅是烧水做饭,供暖也是一个大项,往常有条件的人家都是烧炭盆,而林彻打算把暖炕和地龙这种设施给开发出来。 虽然临安是在南方,但是冬天一样还是很寒冷,特别是在这个保暖衣料并不丰富的年代,若是冬天不依靠炭盆,怕是没几个人挨得住。 这种设施当然最好是从官府衙门开始实行,等到有人尝到了甜头,民间自然也会紧紧跟上,这在奉行享乐主义的大宋其实很正常。 如此一来,星火集团不仅增加了设施改造的业务,同时也将煤炭的消耗提高了好几倍,到时候单单这百万人口的临安,每个月最少都能卖出十几万贯的煤炭了。 时子修刚把这些衙门的需要都一一登记好,并且都预收了订金,随后各个军营也派了人前来,这些人大多是冲着香火情来的,毕竟养济院和军中的关系并不一般,以往还可以装不知道,如今闹得沸沸扬扬的,各个军头们也得表示表示,不然怕是军心都要动摇了。 这又是一个大单子,按着大宋重内轻外的基本国策,临安附近驻扎着整个大宋一半的禁军,初略估计,二三十万军队是有的,每个月三五万贯的消费还是能贡献的。 还有一个好处就是让星火集团有机会加深和各个军营的关系,若是日后林彻有什么想法和计划,实现起来也就有了基础。 处理这些单子,又花费了不少时间,最后快到中午了,时子修才开始了抽签。 而台下这些客户似乎也不急,就当是在看热闹,一直等在那里,最后抽到的四十家显得格外的高兴,毕竟这可是抢手货啊,自己算是比官府衙门都更先用上了,这可让她们的虚荣心大大的满足。 没有抽到的人家,都在那里捶胸顿足,好似丢掉了五百万一样,一个劲的嚷着要星火集团抓紧生产,尽快把煤炭和炉子给她们送到家里去。 那陆鬼头和丁森一直没走,从头到尾的观察着,心中越发冰凉,事情似乎比他们想得还要严重,或许根本用不了几天,他们的柴场就要关门大吉了,而具体需要多久,只取决于星火集团的生产速度。 丁森心中憋着一团火,狠狠的把衣领一扯,将胸口黑乎乎的心间毛袒露了出来,“娘的,这样下去,咱们不得喝西北风了么,千万不能让他们把煤场立起来,我看,要不明天咱们找人去把那煤场给砸了,给他们来个下马威,我就不信到时候还有工匠敢给他们干活!” 陆鬼头嫌弃得看了一眼丁森,粗人就是粗人,平时穿金戴银人魔狗样的,这一遇到事立马就现出原形了,这鸟样和街头泼皮一个德性,哪里像一个身家十几万贯的上等人。 心中腹诽着,却想到还用得上这家伙,口中便劝解道,“蛮干是没有用的,我打听过了,那煤场在两座兵营中间,如今还摸不清他们之间的关系,到时候万一那帮丘八给他们出头,你带多少人过去也是送菜,依我看,咱们还是的找个靠山才行。” “靠山?这临安城咱们也就能攀得上临安府衙书吏的门,可对着星火集团怕是不顶事吧。” “呵呵,谁让你平日就知道吃喝玩乐,也不懂的多找点门路,老话说得好,逢庙烧香,百神庇佑,放心吧,我还是有点关系的,正好有个人可以在贾相面前说上话。” 说着这话,陆鬼头脸上浮现出略带这矜持的得意感。 丁森先是一喜,但马上想到了什么,又变得迟疑了起来,“陆兄,这要是能巴得上贾相当然是不错,可怕是花费也小不了吧。” 陆鬼头直翻白眼,“都什么时候了,还吝啬钱财!?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付出一点钱财和断了往后财路之间,你愿意选哪个?!” “好吧,我这次都豁出去了,五千贯应该够吧?” “五千贯?你打发叫花子呢?这点钱,相公家的门都进不了!咱们最少拿出五万贯来,方才有说话的机会!” “嘶!要这么多!?”丁森一脸肉痛,“那岂不是一人要出两万五千贯?这得卖多少柴才赚得回来啊?” “呵呵,不出这钱,你往后一根柴都别想卖了!”陆鬼头脸上透着不屑。 丁森犹豫了半天,“这钱我可以出,只是,听说这贾相一直在辞官,万一这钱送出去,他真的不做官了,那不是打了水漂?我可没听说过这帮当官的收了钱还有退回来的。” 陆鬼头闻言,做作的捻着下巴上的几缕胡须,一副诸葛孔明再世的样子,“嘿嘿,这你就不懂了,官场中的学问可大了去了,这贾相哪有那么容易下台的,这一切只不过是演戏而已,朝廷还缺不了贾相公的,官家也绝对不会放贾相走的,你等着瞧就是了。” …… 大年初一了,在这里给读者老爷们拜年了,祝大家新年大吉,虎虎生威,龙腾虎跃。 第269章 .制衡(上) 大内福宁殿,赵昀斜靠在软枕上,手上捏着一本奏章,却并没有打开看一下的意思。 “这是第四本了吧,以退为进还玩上瘾了!” 赵昀这话似乎是自言自语,榻边站着的陈押班和周仁凤仿佛什么都没听到一般,一言不发。 赵官家也没指望有人回应,将奏本随手一丢,“扶我起来!” 这时候寝殿中没有其他宫女和小黄门,便只能陈押班上前将赵昀扶起来正坐,细心的在他背后摆好软靠,“官家,您还是多注意休息啊,有什么事,交给大臣们去办就好了。” 赵昀坐好以后,轻轻一叹,“遇到事才发觉,偌大的朝堂,竟然找不到一个能抗事的,这贾似道就是看准了这点,才有恃无恐,丝毫不怕朕真的将他打发去养老,算了,先不说这事,仁凤,这案子进展如何?” 虽然叶梦鼎每天都有把案情进展报告上来,但赵昀依然寄望能尽快找出铁证,这关系到他在处理贾似道时能够占据到多大的主动权。 朝堂中的现况,其实赵官家心中一清二楚,经过贾似道这几年的经营,势力已经根深蒂固,若是突然将贾似道赶出朝堂,怕是要让朝政乱成一锅粥。 周仁凤也是头疼,他掌握的东西,明面上可以说的并不比赵官家多,而赵官家心里也清楚,但是他还要这么问,那意思自然不是要他讲一些官面话,而是问他侦稽到的东西。 可是从他掌握的情况来看,贾似道似乎和这个案子并没有太多的牵连,但他能这么讲么? 显然不行,一来不符合自己的利益,二来,官家想要的也不是这个,这才是最重要的。 上位者要的并不是真相,而是符合自己心意的真相! 为了避嫌,这几天周仁凤没有去找林彻交流,但此刻他却感到有一些后悔,因为他如今根本不明白自己的掌门师侄后续计划是什么,生怕自己在官家面前说出的话会与林彻的计划产生冲突。 只是他哪里知道林彻根本就没有后续计划,他只不过是随性而为,一切都是顺水推舟,纯粹就是为了恶心一下自己心中讨厌的某人。 究其原因,主要还是林彻自身并没有意识到他的作为对大宋朝堂影响有多大。 按着这些政治老狐狸的想法,凡是发动某一个事由,那必定是有后续动作,将一件小事慢慢扩大,然后发酵,最后将自己的政敌慢慢锁定在自己预设的牢笼当中。 原本周仁凤想着,自己掌握着各方举动,完全可以根据自己掌门师侄的行为来预判分析,然后自己再默契的进行配合,这是最保险的做法,即使后面出了意外,也能找到理由摆脱麻烦。 可是这几天林彻竟然毫无动作,连案情都不去打听,这就让周仁凤很纳闷了。 现在周仁凤也不敢过于激进,只好保守着说道,“官家,这个案子两个最重要的直接涉案人都被刺客击杀了,如今死无对证,而贾相公的孙子一向都只是个纨绔,不是能办事的人,按着常理来说,贾相即使要谋划大事,也不会交给自己这个孙子来办。” 赵官家恹恹道,“这个我也知道,这小子要么就是碰巧撞上,要么就是被人设计了,只是贾似道那个管事怕是真的脱不了干系,哎,刺客还没有找到么?这是一群废物!” 这句废物骂的虽然是禁军和刑部,但皇城司自然也撇不干净,周仁凤难免尴尬了起来,“官家,偌大的临安城,加上若是某些人特意庇护的话,想找几个刺客无异于 大海捞针啊,不过,凶器倒是被找到了,就在裕民坊一个民宅中,不过经过我们调查,那里是监察御史赖方的外宅。” “裕民坊?是不是靠近保安门那里?” “正是,保安水门也在那里,我们估计刺客应该是从保安水门潜出去了,因为水门的水下栅栏被破坏了。” “呵呵,裕民坊的宅子怕是不便宜吧,一个七品的监察御史拿来的钱置办外宅,陈达,让翰林院拟旨给叶梦鼎,把这个御史抓起来。” 宋朝的皇城司和明朝的锦衣卫似乎有相同的职能,但地位和权利却有天壤之别。 锦衣卫大多数时间里都是直接向皇帝负责,可以逮捕任何人,包括皇亲国戚,并进行不公开的审讯。 虽然也有程序,规定必须是皇帝授意,然后由司礼监出帖并加盖印信,拿人事由还必须经刑科给事中"佥签",并付以签署详细的批文才能拿人。 但是这一规定是否真的执行,完全看皇帝的心情,而明朝两百多年里,锦衣卫不按这个规定办事的时间可不少。 但是皇城司却只具有侦查权,并没有逮捕权和审讯权,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一个包打听,就这都还常常受到朝中大臣的诟病。 因此赵昀想要抓人,正常情况下还是要通过正式流程下旨,然后由司法机构来执行,所以总得来说赵家的皇帝没法像朱家皇帝那样任性。 陈达听了吩咐,刚要往外走,却被周仁凤喊停了,“陈押班,且稍待,官家,如今那赖方并不在临安,前段时间他被派去泉州公干,算起来应该早就回来的,如今却迟迟不见人。” “嗯?怎么回事?”赵昀眼中闪过一抹怀疑。 “回官家,与赖方同去的谢翰林十天前便已经回来了,不过据他所言,因为他是家中有事,便在完成差事之后搭乘民间商船先一步离开泉州,他也并不知道赖方的行程究竟如何,微臣已经派人前往泉州调查了。” “呵,这赖大御史完成差事之后竟然不立刻回京,竟敢在泉州逗留,怕是借机敛财吧,好一个铁面御史啊,我记得这人似乎一向以贾似道马首是瞻啊,前阵子还还为他弹劾了谢枋得,对了,谢枋得如今情况如何?” “谢枋得的弹劾案一直拿不出实据,一直羁押在御史台,那赖方倒是口口声声说掌握了实据,所以他没回来,也没人敢结案。” 这会,赵昀对赖方的印象糟透了,“好大的威风啊,陈达你记下,稍后你将朕的口谕带给御史台,让他们速速审结,勿纵勿枉!” 第270章 .制衡(下) 顺带处理了谢枋得的案子,赵官家又问道,“这赖方和贾似道的关系具体如何,这个你总该知道了吧。” 那当然得知道了,若是连这个都不知道,周仁凤这皇城司提举也不用做了,“回官家,赖方一向以贾相门生自居,据查,赖方当年的州试时,贾似道就恰好是江南西路安抚使兼知江州,二人关系便是从那时起便开始密切了,所以这个赖方说是贾相的心腹也不为过。” 赵官家斟酌半响,喃喃道,“这凶器出现在赖方的宅子里,也不排除别人有意为之,算不得铁证啊,对了,凶器既然是神臂弩,有没有查到点什么?” “编号和记号都被抹掉了,只能确定是军中流出,因为从成色上看挺新的,应该是近几年才配发的,而微臣调查过军器监的档案,最近五年有补充过神臂弩的部队,大多都是一线驻守的禁军,除此之外,临安驻军中只有殿前司下属部队补充过,如今正在盘点,估计需要花费很长时间。” 这盘点可不轻松,可周仁凤现在只有这条线索,不得不用这个笨法子期望能够查到点什么有用的。 赵官家再次通盘考虑了一番,觉得自己走错了方向,不该盯着案子的,“呵呵,估计查不出什么来了,这么多天过去了,有什么漏洞也被补齐了,算了,是我着相了,现在首要不是追查案子,而是考虑制衡人选了。仁凤,你先下去吧,案子慢慢查就是了。” 周仁凤离开后,赵官家在陈达的搀扶下,坐到了书案边,铺开一张宣纸,在上面写上许多个人名,又不停的勾画涂抹,口中不时念叨着。 “吴潜,倒是不错,可惜已经死了……” “江万里,资历倒是有了,门生也是众多,只是这老倌过于耿直,年纪也大了…” “王爚,人品倒是不错,只是没有施政之能啊……” “赵葵,今年似乎都八十了吧,怕是没几年了,况且他更偏向于武事,将他召回来,再扛几年枢密院的担子吧……” “程元凤,看来也得把他拉出来顶个几年。” “叶梦鼎,各方面倒是不错,只是有些势单力薄了,几次和贾似道对阵都没讨到什么便宜,不过似乎也没输太多……” 一张三尺全开的宣纸,被赵昀写上了不下三十个名字,勾除一些资历年纪不够的,还剩下十几个,又勾除了一些各种不合适的,只剩了五个名字。 赵昀再铺开一张新纸,将这五个名字眷写上去,然后又斟酌了许久,总觉得都差了那么一点,最后在这五个名字外画了一个大圈,“一个不行,那就五个一起,乱是乱了点,好过一家独大!” …… 作为点火人的林彻,这会正在一家印书坊参观,他打算把这家印书坊买下来。 要说着大宋的出版业还是挺发达的,这个行业的利润也是不错,一本杜甫诗集就能卖上一千文钱,这可是一个普通人十天的生活开销了。 所以啊,这个年代能读得上书的,也不会有几个是真正的赤贫之家,光是一套四书五经买下来,就得二三十贯钱了,差不多就是一个临安市民一年的收入了。 而四书五经只不过是基本,另外还有许多经史子集也少不了,历届科举程文,儒学大家对经典的注释,等等,真要全部买下来,没个三五百贯哪里够啊。 于是许多人只能借书手抄,这样一来,难免出现错字和谬误,‘郁郁乎文哉’变成‘都都平丈我’这种笑话其实屡见不鲜。 靠着这样的书想要考上科举,那纯粹就是做梦。 林彻逛了一圈,发现这家印书坊用的居然还是雕版,难怪一本书能卖那么贵,据说一块雕版印上一两千次就得作废了,成本哪里降得下来。 “王掌柜,小子听说好早以前就有活字印刷了,据说成本低,效率高,为何不见使用啊。” 林彻向印书坊的掌柜问出了心中的疑惑。 王掌柜四十来岁,算是年富力强,十几岁就开始进入这个行当,从刻字学徒开始,一步步经历过各种工序,才混到如今的一店之长,对印书的各个环节是了如指掌。 “林郎君说的没错,一百多年前就开始有了,优点是有优点,只是缺点更加明显,如果是用胶泥制成的字模,在烧制的时候容易变得大小不一,排在一起就难免出现缝隙,这样一来容易把墨水吸附进去,印制的时候很容易使得纸面变得模糊,这个问题一直解决不了。” “而木活字的话,木料来源不一,木纹疏密不一,遇水后易膨 涨变形,每一个字模的变形程度也不一样,这也是个大问题。因此活字一般都用来印刷一些廉价的佛经,黄历之类的,若是用来印制经史子集的话,那质量还不如用手抄的,起码每个字都看得清楚。” 随着王掌柜的解释,林彻总算明白了原因,“那或许可以用金铁之类来铸字呢?” 林彻知道活字印刷在后世普及通用,必然是大势所趋的,不能因为有问题就舍弃了,这和雕版印刷比起来,优势实在太大了。 王掌柜耐心的解释道,“以前也不是没有人试过,铁要烧上许久才能融化,铸造出来也不够精细,铜的话成本就太高了,咱们哪里用得起,倒是有人用锡造过活字,却不容易着墨,难以印刷。” 林彻点点头,想起自己前世的还小的时候,那会他家附近就有一个小型私人印刷厂,其实也就一个民房里面放了三台印刷机,他天天从那里进过的时候就能闻到印刷用墨刺鼻的味道,因为那用的是油墨。 这样看来,要解决字模变形问题,就要采用金属字模,而要解决着墨问题,又得研究油墨,可是这油墨怎么弄,林彻是一点都不知道,如果要研究那就完全是从零开始。 因此林彻考虑了半天,他准备三管齐下,一个是制作陶瓷字模,如果使用骨瓷来制作字模,应该能够解决泥活字的缺陷。 二呢,是寻找质地坚实的木料,在他的印象中,似乎枣木是一种不错的原料。 三则是终极目标,根据他前世在印刷厂见过的铅字,那应该是一种铅合金,也可以让人慢慢摸索,同时进行油墨的研究。 第271章 .印书坊 不过这明显是眼前用不上了,只能将就用雕版了,于是林彻将用拼音注释过的三百千还有自己编写的初级数学拿给王掌柜。 “掌柜,这几本书你看看,需要多久能给我印出来。” 王掌柜拿着书,翻看之后才觉得惊奇起来,“这些符号是用来注音的?” 他打开的是一本三字经,翻开的第一页就是拼音的说明,说来也是好笑,本来拼音是给汉字注音的,但是为了让别人知道每个拼音字母的读音,却不得不用汉字先给字母注音。 王掌柜细细的将前十几页都反复翻看了好几遍,尝试着学习拼音的用法,口中还不时按着注音读出来,整整过了小半个时辰,才大致明白了用法。 最后还试着拼读了几个字,觉察到其中蕴涵的意义,不由兴奋起来,也就不纠结这几本书和平常大不相同的排版模式。 是的,为了适应标注拼音以及数学算式的写法,林彻采取的是他前世所习惯的书写方式,从左到右横写排版。 “这个标点符号看似简单,却让断句变得清晰明了,就这两样创举,必当造福万世啊,敢问是哪位高人所作?真是惊世之才啊!” 王掌柜多少也算是个文化人,一生中经他的手印制的各种书籍,不比一个进士所读的书少,因此赞叹不已。 “这当然是阿郎自创的啊!”虎子一脸得意。 林彻见虎子都说出口了,也就懒得解释,反正没人和他要专利费。 这淡然的样子,反而让王掌柜认定了是林彻的的创举,心中感概万分。 林彻回到自己关心的问题上,“王掌柜,最快多久能出书?” 王掌柜又翻看了一下,想了想说,“这些符号需要让工匠熟悉一番,还有这个排版方式,都要有一个熟悉的过程,在下估计差不多十天能把三字经印出来,后面其他书就能快多了。” 对于这样的结果,林彻只能接受,心中稍微有点后悔,因为这些书籍在泉州已经印制了许多,只是没有预想到临安之行会用的上,因此并没有带来。 “那行,估摸着转让协议应该签好了,这段时间里,书坊就先暂停别的刊印,先把我这些全力印出来。” 转让事项林彻让许三和与店东在协商,之所以想把印书坊买下来,也是因为林彻为了尽快拿到新书。 说曹操,曹操到,这话音刚落,许三和与满面笑容的店东便走进了印制房,看来价格让店东非常满意。 许三和禀报道,“阿郎,合同签好了,只需再去衙门交个契税正式过户就成了。” 没错,许三和说的是合同,这合同在华夏可以说是历史悠久,源远流长了,在周代的时候合同形式就已经比较完备了。 《周礼·.秋官·朝土·'判书'疏》中记载道,“云判,半分而合者,即质剂,傅别分友合同,两家各得其一者也。” 在先秦时期,还没有发明纸张,文字都是刻在竹简或者木简上,而当时的一些契约,如借债的债券,就是在竹简或者木简上书写相关的文书,侧面刻上特殊的花纹作为记号,将竹简或者木简一剖为二,契约的双方各执一半作为证据。 收债的时候,债权人和债务人的两半要拿到一起,合二为一,“合而相同”,才算验明无误。 到了后来,纸张发明了,人们订立契约不再用竹简、木简,而是用毛笔书写在纸张上,仍然是采用一式两份,并且沿袭早期的在竹简、木简上刻画记号的做法,将两张契纸并拢,骑缝上划上各自独有的记号,也有骑缝写上'合同大吉'或者在骑缝写上合体字'合同'字样,便于将来双方合对,以验证确属原件。 唐宋时期,朝廷规定,凡是典当契约必须为'合同契'一式两份,骑缝做好记号或者盖章,当事双方各保留一份。 像这种产业买卖转让的,还必须到衙门进行报备公正,缴纳规定的税赋之后,朝廷才会认可合同的合法性,并保护双方的合法利益。 店东向林彻揖手致意,“林郎君,从这一刻开始,这间印书坊便是您的了,祝您生意兴隆,财源广进。” 接着他在拍拍王掌柜的肩膀,“老王啊,你跟着老朽也几十年了,今后虽然不再是雇佣关系了,但咱们依然是朋友,往后有空来找我喝酒,哈哈,林郎君一看就是个大气的老板,以后你跟着他好好干,肯定不会亏待你的。” 随后,店东和许三和便离开,去衙门过户去了。 王掌柜这时重新向林彻见礼,“在下见过东家。” 这算是确立了新的主从关系了,从这短短一个多时辰的接触来看,林彻对这个掌柜也很满意,“王掌柜,往后这印书坊的日常经营就由你负责起来了,我只是偶尔过问,账目方面到时候会有人与你对接,只要你完成我的要求,其他都可以任你放手施为。” 王掌柜闻言,兴奋起来,这意思就是让自己全权负责了,这换了新东家看来也不是坏事,“郎君,感谢您的信任,在下一定将书坊打理妥善,不负您的期望,对了,郎君您这些书籍到时候能不能上市出售?” 看来王掌柜也看出了这些启蒙书籍的巨大市场潜力,所以希望林彻不仅仅是印来自用。 这些东西本来就是人类的共同财富,林彻并没有打算敝帚自珍,“当然没问题,只要优先保证我需要的数量,其余你尽管拿去卖,若是有人想要购买版权,你也可以看着卖。” 盗版之事古来有之,但是宋朝官方对保护版权也是有相应的措施,正式确立出版审查制度,而执行这一制度的机构便是国子监。 《宋会要辑稿》记载:“不经国子监看详及破碎编类有误传习者,并日下毁板。”除了行使审查职能之外,国子监也承担着版权的登记和注册职能。 另外还有“附牌记,发榜文,立公据”的措施,“附牌记”,就是在书籍的扉页、序文目录后、卷末或者书边处刊印上版权保护的告示,其上常常刻有图书的作者、书名、版刻时间、版刻地点及收藏人,主要起着显示版权的作用。 “发榜文”,首先以牒文的形式向国子监申请,在获得批准之后,由国子监颁布榜文作为版权权利归属的证明,向大众公告。 “立公据”,是指国子监审批印刻者向官府发出的申请后,为其颁发准许保护其版权的“公据”,该“公据”用来证明书籍翻印的合法性,当遇到版权被侵害的情况时,可作为向地方官府告发并追究侵权者责任的依据。 另外这时候通用的都是雕版印刷,所以每一块雕版的背面都要具有官府的戳记,用以证明其合法性。 说起来,到时候林彻还得给自己的师公王应麟付一笔著作费,以往他只是印来自用,这笔钱付不付都无所谓,如今要上市销售,却不能省却这道程序。 说来,林彻除了当日在崇政殿见过之后,还没来得及去拜访这个师公呢,拖太久的话着实是有些失礼。 第272章 .老师脱难 第二日,恰好是休沐日,林彻一早就派人去王应麟府上呈递了拜帖,得了回复,让他午初也就是十一点登门,看来王应麟对林彻这个徒孙还是蛮看重的,准备午宴招待。 正当他打算去采买点礼物时,谢翰林遣人传来消息,说御史台已经将谢枋得的案子审结,上午便能把人放出来。 这消息让林彻感到意外,原本他想着,还得等赖方遇难的消息传到临安之后,御史台才会开始动作呢,没想到突然就结案了,而且还是好的结果,不然也不会把人放出来了。 林彻只好把置办礼物的事情委托给了恰好来汇报工作的绾绾,“师姐,银钱上的事情你自己做主便是了,不用请示我了,事后列好账目便行,你看我可是很忙的,正好待会你去帮我置办一些拜见师公的礼物。” 绾绾心头微恼,老娘这些日子累死累活的是为了谁啊?你这甩手掌柜不管事也就罢了,连汇报都懒得听了?还要指使老娘给你做杂役? 只是林彻完全没有注意到绾绾的忿忿之色,谁让她戴着面纱呢。 等林彻赶到御史台的时候,正在大门附近碰到了谢乐邦,他正陪同在一个二十五六岁的青年身边。 谢乐邦看到林彻从马车上下来,见礼后介绍道,“见过林郎君,这是我家官人四弟。” 那就是师叔了,林彻赶忙见礼,“林彻拜见四叔。” 谢正得回礼道,“这次多亏了贤侄,不然二哥不知道还得受多久的苦头。” “四叔客气了,小侄这也没做啥呢,老师是吉人天相,自当安然无恙的。对了,可知道老师到底何时能出来?” “我们也是得到谢翰林的传信匆匆赶来了,具体情况还不清楚。” “那谢翰林人呢?” 谢乐邦插口回答道,“谢翰林正在门房中呢,上次那个王书吏陪着他。” 谢翰林好歹是个清贵官,御史台再大的架子也没有让他站在大门口的道理,而谢翰林也懒得进到里面,这就只好在门房中喝茶坐等了。 林彻径直走向御史台大门,也不知道是得了吩咐还是怎样,他带着虎子和宁小七一直到进了门房也没见半个人来拦阻。 “哎呀,这不是林郎君吗,小的见过郎君,郎君万安。” 王书吏叉手拜见林彻,姿态非常之低,如今林彻可是临安名人了,这可是敢闯皇宫、怼权相的猛人啊,由不得王书吏敢有不敬,心中还有些忐忑,想着是不是该把上次收的一千贯退回给林彻。 林彻却没在意王书吏有什么心思,随意应付了一下,便和谢翰林交谈起来,“翰林,这是怎么回事?怎么突然就结案了?” “是官家传下了口谕,御史台不敢拖延,手上又确实拿不出证据,只得以赖方弹劾无据结案,官职依然,只是差遣还要等礼部那边从新安排。” 谢翰林对这个结果也是有点惊异,原以为谢枋得起码也得丢官的。 这其实有两个原因,一是御史台揣测圣心,以为官家对谢枋得青眼有加,所以专门传旨,二是御史台大多是贾似道的人,这会贾似道正深陷泥沼,这帮御史也不敢给自己的老板惹事,干脆就不了了之。 也没等多久,谢枋得在小吏的恭送下,从里面走了出来。 林彻欢喜的迎了上去,“老师,您受苦了,学生来接您了。” 谢枋得状态不错,看来自从上次林彻看望过后,心态变化了不少,林彻给他推开那扇窗之后,他现在已经开始站在和以往不同的高度来思考问题了。 此时见到林彻第一时间就出现在自己面前,深感欣慰,略带宠溺的摸摸林彻的小脑袋,“你这家伙,伯父说的一点都没错,你就是个皮猴子,这短短几天,就让你闹出了偌大的事,都折腾到大庆殿了,今后若是不把你看紧点,怕是得翻天了。” 嘴里说着责怪的话,眼中却流露出赞赏,他说的大庆殿也就是崇政殿,一殿多名。 谢枋得虽然被羁押着,但是自从登闻鼓一事之后,八面玲珑的王书吏便时不时的去到他的小院子中,关照一下他的日常所需,顺带也和他聊聊临安正在发生的事情,自然少不了把林彻的壮举讲给他听。 得脱大难,谢枋得免不得与前来迎接的众人寒暄一番,只是林彻看着时辰不早了,便出言道,“老师,今日刚好学生要去王师公那里拜访,您要不也一起前去吧。” 姓王的师公,谢枋得想了想就明白是谁了,那自然也是自己的恩师王应麟了,既然自己的学生都要去拜访,那自己肯定也该前往的,“当然要去,只是先让吾收拾一番仪容,不能失礼。” 林彻一想也是,“学生在不远处的来悦居租了一座院子,老师便去那里沐浴可好?” 现在绾绾已经买了一处宅子了,刚收拾完已经可以入住了,这也是她今天去找林彻汇报的原因之一,何况那里原先林彻住的房间一直空着,倒是正好派得上用场。 谢枋得没意见,于是一行人便往来悦居去,谢翰林打算告别,林彻却拉住他,“翰林,正好顺路,小子便用马车送您吧,刚好有几句话和你聊聊。” 谢枋得也开口道,“德润兄,本该与你好好叙谈一番的,现在咱们车上聊几句也好。” 三人坐进马车中,等马车启动后,林彻对谢翰林说道,“翰林,上次所说之事,您考虑得如何?” 谢翰林明白林彻说的意思,“我已经考虑好了,请求外放的奏章已经写好了,只是这外放到哪里,却由不得我自己挑选了。” 谢枋得听二人对话,有些不明所以,林彻便稍稍解释了一下,谢枋得明白过来后,也对此表示赞同,“德润兄此举大善,与其在故纸堆里蹉跎,确实不如到地方上做点实事。” 林彻很高兴谢翰林的选择,“翰林,这外放之事应该归吏部管吧。” 谢翰林点头,“漳州不是大州,任命知州不用经过政事堂,吏部可以自决。” “那好,或许我可以找叶尚书交流一番。” 上次和叶梦鼎告别的时候,叶梦鼎随口说了一句,闲来无事的话可以到他府上坐坐,林彻才不管他是不是客套话,反正自己前去拜访他总不好拒绝吧。 第273章 .拜访师公 把谢翰林送到秘书省放下后,谢枋得也有感而发,“原本以为要丢官的,如今倒有些为难了,吾还是辞官算了。” “老师,我看您也未必需要辞官,有官身办事总是方便些,稍后咱们筹划一番,公私两顾便是。” 林彻明白自己老师所想,因为他之前已经答应前往大学堂做山长了。 谢枋得想了想,林彻说得也有道理,便点头应下,“行吧,此事稍后再议,反正也不急在这一时。” 到了来悦居之后,谢枋得舒舒服服的沐浴了一番,换上林彻为他添置的新衣,一洗晦气,散发出一股豪迈的气质。 趁着还有点时间,他便和自己的弟弟谢正得聊起了家中之事,赶巧绾绾置办好了礼物,回来了客栈小院。 林彻开着玩笑,“师姐,这是我老师,也算是你的老师吧,快来拜见。” 绾绾明知道林彻耍宝,但是在长辈面前却不好发作,只能睁着丹凤眼嗔怪的瞪了林彻一眼,然后仪态端庄的向谢枋得行礼,“妾身江初然,拜见先生。” “还有一位呢,这是四叔。” 林彻这作态,完全是带小媳妇见长辈亲戚似的。 绾绾心中又气又恼,却依然不敢失礼,“妾身拜见四叔。” “免礼,免礼……” 谢正得还是个二十来岁的青年人呢,突然被一个如花似玉的姑娘大礼拜见,不免有些手足无措,脸上竟然还浮现着一丝羞涩。 还好谢枋得开口缓解了他的尴尬,“彻哥儿?这姑娘是?” “绾绾师姐的父亲是张师公的徒弟。”林彻一句话简明扼要的解释了关系。 谢枋得明白过来,心中不用对林彻的作态哭笑不得,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你小媳妇呢,不过关系到姑娘家的名节,他自然不会说出这话,“江姑娘多礼了,劣徒顽皮,你莫将他玩笑话当真。” 谢枋得的意思是林彻给绾绾强行派发长辈,怕绾绾心中介意。 不过绾绾反而开口道,“先生,妾身可不是因为林彻的话才如此的,妾身敬重您的为人,您蔑视权贵,嫉恶如仇,怒批奸臣,能叫您一声先生倒是小女子的福分了。” “哈哈,吾愧不敢当啊,不过你要随着彻哥儿喊也由你,辈分总不会错。” 谢枋得如今心胸更加开阔,也难得开起了玩笑。 什么叫随着林彻喊?绾绾面纱下的脸庞一下子红了起来,又狠狠的瞪了林彻一眼。 林彻耸耸肩,意思就关我啥事? “好了,时辰不早了,咱们动身吧,拜见恩师不好失礼。” 小坐了一会,谢枋得身上的水汽也散完了,清爽起来,便带着林彻出发了。 王应麟其实也是个官二代,他父亲曾经官至吏部郎中,所以家境也颇为不错,便在朝天门内的长庆坊买了宅子。 这临安城中的朝天门可以看做是一个分界线,这朝天门往南都是朝廷中枢所在,因此住的也大多数是官宦人家,这里可不单单是有钱能就置办屋宅的。 还好来悦居离着朝天门也不远,马车走了两刻钟不到,便来到了王应麟府上。 王家的管事早早便在这里候着了,他自然认识谢枋得,此刻见到不由有些惊喜,“谢架阁您平安出来了?那真是大喜啊,这些日子官人一直念叨着您呢,来来来,快请进,看到您来了官人一定更高兴了。” 果然,进到花厅中,不但有王应麟,另外文天祥也在,看到谢枋得都是一脸惊喜。 一番寒暄问候,谢枋得感叹道,“有劳恩师记挂,也要多谢履善和君实一直为吾奔走,对了,君实怎么不在?” 文天祥涩然,“君直言重了,其实某和君实都没帮上什么忙,说起来还不如彻哥儿一个小娃娃顶事,君实他还有公务在身,前天回扬州去了。” “来来来,先入席,坐下聊。”王应麟招呼着两位门生以及一个徒孙。 说起来,其实王应麟今年四十一岁,只是比谢枋得大三岁而已,和文天祥倒是相差十五岁,文天祥还是二十八岁的年青人。 只是这时代的人看中的是名分和辈分,因此门生比座师年纪大也不少见。 虽然谢枋得是临时前来,但是这都是小问题,加个席位简单的很,于是几人随着王应麟的招呼入席,这是王应麟却发现林彻手上还拎着东西,便以为是礼物。 “彻哥儿,到我这里还带礼物,这不是生分了么?” 礼物自然是带了,但是哪有拎到主人面前的,进门就交给管事处理了,王应麟只是以为林彻年纪小,不懂这些门道。 林彻却灿烂一笑,“师公,这可不是礼物,乃是几门启蒙读物,其中便有您编写的三字经,徒孙刚盘下了一处印书坊,正打算刊印出来给养济院的孩童们启蒙呢。” 说完,林彻将布包打开,拿出里面的七八本样书,递给王应麟,“这不打算先让师公和几位伯父斧正一番么。” 林彻这么一说,几人都来了兴趣,王应麟拿着三字经,谢枋得和文天祥从他手上接过另外几本,分别翻看着。 “师公,不是从这边翻,我这书排版和以往的不一样。” 林彻看到王应麟习惯性的如往常一般翻书,便出言提醒道。 王应麟将书反转过来,“哈,我说着书怎么封面没字呢。” 打开一看,却又是与众不同的横版,虽然不习惯,但还是能转变过来,接着便看到了一些奇怪的符号。 不过都有文字说明,林彻也故意不解释,让他自己去摸索,看看这时代的顶尖文人对此有什么反应。 王应麟不愧是顶尖学者,其博学多才,学宗朱熹,涉猎经史百家、天文地理,熟悉掌故制度,长于考证。 没用多久,便研究出了其中的门道,参透之后不由抚掌大乐,“好!好!好!此物大善!只需二十六个符号,便可组成二十三个声母与二十四个韵母,在加上平上去入四声符号,便可拼读出任何汉字!真乃启蒙之利器。” 四声古已有之,后世的符号只是便捷可视化了。 第274章 .字典计划 随后三人也交换了手中书卷,都翻看研究了一番,几人席案之上的美味佳肴却是一动未动。 只有林彻吃得津津有味,等三人都大致明白了几本书中的新奇之处时,林彻都已经吃饱了。 三人都是饱学之人,很容易就发现了这些启蒙书籍的意义所在,对其中的拼音,标点符号,新式数字和计算符号都是大加赞叹。 王应麟显得尤为兴奋,“彻哥儿,不知这些都是何人所作?” 文天祥和谢枋得互相看了一眼,都明白这恐怕就是林彻梦中所学了。 “这是梦……”林彻刚想解释,却被文天祥与谢枋得齐齐一个瞪眼吓回去了,只好说,“这是梦中仙人所授。” 文天祥和谢枋得已经再三严禁他透露梦中之事了,林彻只好再编一个瞎话。 “几年前,徒孙做了一个奇怪的梦,一个白胡子老爷爷将这些东西传授给我,并且要求徒孙有机会的话要广为传播,因此徒孙将您的三字经还有其他启蒙书籍标注上拼音和标点,就是不知道这样做对不对,所以请师公您拿个主意。” 这时代的人即使没有亲眼见过鬼神,但是绝大多数都相信世界上一定有鬼神的,连孔夫子都不敢否定有鬼神存在,只说敬鬼神而远之。 所以林彻这个解释,王应麟只是略感神奇,却也没有怀疑,“对,当然对了,有了这个,便可化繁为简,对普及教化有无上之功啊。” 这时代要分辨、规定文字的正确读音都得靠韵书,而韵书也是种类繁多,而且都是比较厚的大部头,当然韵书也起到了一部分辞书和字典的作用。 而一个读书人想要考中进士,声韵学是必须要掌握的,因为古人的文章很讲究这些,作诗作词就更不用说了。 只是,就算只背诵大宋通行的《大宋重修广韵》,也是一件非常繁难的任务,可以说对许多读书人都是一种折磨。 林彻见王应麟对启蒙之事似乎有着很大的兴趣,便又提出,“师公,徒孙觉得单单三百千还是过于单薄了一些,不知道师公您有没有兴趣编撰一些内容稍微再丰富一点,层次再高一点的教育书籍?” “哦?你说详细一点。”王应麟心有所动。 林彻感觉有门,“是这样的,我想养济院的遗孤们都有所学,而又不是学来考科举那种过于高深的学问,毕竟能够当官的就那么点人,但是做其他行业难道就不需要学问了么,并且学习可以使人开智,读书人往往对事物的理解比没读书的人更加深厚准确,处理事情也更加具有条理性,做同样的事情往往可以事半功倍。” 接着林彻把他在养济院建立学堂的想法述说了一番,并且说将来要扩大教育范围,尽量将各地流离失所的孩童都找来教养。 一番话说得王应麟三人连连点头,对这种想法大力支持。 “我在准备博学宏词考试时,整理了许多资料,编撰了一本类书的初稿,分天文、地理、官制、食货等二十一门,可供学人查找典故所用。你刚才所言给我启发,若是我降低内容的深奥度,仿照这本类书,编撰一本用于初学者的类书,应该也是可行的。” 王应麟思索片刻后,说出这么一番话。 林彻激动道,“类书?那就是百科全书的意思吧?少儿版百科全书!这主意好。” 虽然没有听说过百科全书这个词,但是从字面上还是很好理解的,于是几人都觉得可行。 林彻又想到自己小学的时候所用的字典,那可是小学生必不可少的工具书啊,“师公,您刚才也说拼音方便,那可不可以拼音为纲目,编撰一本字典?” 林彻将字典的形式,内容等描述了一番。 王应麟也眼前一亮,那岂不是一本全新融合韵书,辞书的更加全面的著作。 字典字典,典可不是随便可以用的,典字的本义是指有垂范价值的重要文献书籍。 典籍的内容是要人们信奉遵守的,因此引申为常道、准则,进而引申出制度、法律义,又引申为礼节、仪式和典礼。 这样的一本书对文人的意义可想而知,而编撰者也必将名垂青史,这正是许多文人毕生的追求。 不过这也是一个巨大的工程,一般只有朝廷才有这个能力来完成这样的工作。 王应麟显然也是想到了这一点,“明日我便和大宗伯商议这事,看看能不能奏请由朝廷立项,不过,现在财政吃紧,怕是有些不易。” 这事不仅繁难,需要的人手也多,耗时也肯定较长,最关键的是,需要花费的钱粮也不少,王应麟想到朝廷或许不乐意增加这笔开支,不由眼神黯然了一点。 文天祥和谢枋得也是想到这点,都不大看好朝廷会做出的决定。 林彻却给他们开解到,“如果只要朝廷给个名义,钱粮我们自筹,行不行?” 自筹?三人闻言都是疑惑,王应麟更是心急的问了出来,“如何自筹?这所需要的钱粮可是巨大,何人可以负担的起啊?” “我觉得诸位长辈都陷入了一个误区,首先,这字典的本意并不是为了朝廷编撰的,而是用来普及启蒙教育的,那我们完全可以商业化操作啊,说不定不费钱,还能赚钱呢?” 编书赚钱,在林彻看来很正常,但是这时代大多数文人没有这个概念,私人出书一般都是为名,不是为了利。 “此话怎讲?” “我以养济院为基础建立的星火集团,如今有煤炭为产业,不用多久便能全面取代临安城的木柴,完全有利润可以提供编撰字典的钱粮,而且字典编成以后,估计我打算改进的活字印刷术也该成熟了,到时候印刷成本必然大幅下降,那就可以用相对低廉的价格上市销售,我相信读书人或者想要读书的人都会买上一本,那就自然可以盈利,之后再用这些盈利来编撰其他书籍,如此循环下来,生生不息,不但给民众提供了更多的工作岗位,同时又为普及教化贡献了力量。” 第275章 .偶遇叶梦鼎 三人对林彻的话仔细琢磨了一番,越想越有道理,都说君子不言利,那更多是书呆子之见,这三人都是顶级饱学人士,同时也是朝廷官员,哪里会不明白天下攘攘皆为利来的道理。 “并且,我这几本启蒙书籍售卖后的利润,也将全部用于教育事业,编书自然也是其中的一部分。” 这几本书三人刚才都仔细看过,自然相信可以畅销,却没想到林彻竟然愿意全部贡献出来,于是王应麟也说,“那给我的润笔之费也就免了吧,也都投入进去,算是我略尽绵薄之力,另外我也试试向朝廷奏请,多少能拨下一些钱粮也好。” 文天祥却劝止,“恩师,以学生看还是不要朝廷的钱粮了,将来若是如彻哥儿说的商业化操作,有了朝廷的出资,怕是容易产生扯皮,毕竟谁也不知道将来的执政会是什么样的态度。” 谢枋得也道,“履善说得有理,若是将来的执政以此理由将字典收为官有,反倒是影响了以商助学的计划,钱粮上若是有困难,我们想办法解决便是。” “两位伯父说的是,咱们只需要朝廷给个名分,让我们名正言顺的招请人才便行,毕竟如今大多数有才之人都有官身,但是薪资润笔我们自己提供便是。” 有时候啊,官府一插手,往往给一个行业带来灾难,林彻可不想出现这样的状况。 王应麟一拍额头,“嗐,是我想左了,没有考虑到这方面,那好,那咱们干脆就自筹钱粮,只要朝廷给名义,这事我想朝廷没有理由拒绝。” 接下来三人总算有空开始饮宴了,只是此时菜都凉了,王应麟只好让仆役将冷菜撤换下去,热过之后从新再上。 随后也没把事情完全放下,边吃边聊,完善着计划,王应麟是礼部员外郎,自身才华又是渊博无比,自然是主持编书的最好人选。 对于林彻的这个提议,王应麟也没有推迟,“行,那我就担起这份职责,哈哈,说起来履善你们这一科取中六百零一人,而其中不乏醉心学问者,到时候我给他们去信,将他们召集前来,共襄盛举。” 文天祥这一科真的是人才济济,有不少流传于后世的学术大家,这和王应麟这个覆考官脱不开关系,取中的人大多数都是有真才实学的。 此刻文天祥却感到有些遗憾,“其实学生也想参与其中,只是前天已经将请求外放的奏章递上去了,不出意外的话,很快就要离京赴任了。” “定下了?去哪里?”谢枋得问道。 “某和大冢宰事前沟通过,某打算去赣州,大冢宰表示支持。” 文天祥与叶梦鼎挺熟的,所谓朝中有人好做官,调任官职还能指定地方这种事,对普通官员来说是天方夜谭,但是你和大佬相熟的话,也就一句话的事,因为这也说不上违规操作。 林彻听到这个消息自然是最高兴的一个,等文天祥成了赣州的最高长官,那许多措施都可以放开施展了。 几人难得聚在一起,而不久之后又将天各一方,不由感到有许多话要聊,于是一顿午宴持续到傍晚,三人都醉醺醺方才罢止。 从王应麟府上出来,文天祥和谢枋得意犹未尽,因此决定秉烛夜谈,抵足而眠,林彻便只好将他二人送到来悦居小院中。 这时候绾绾已经搬去新买的宅子了,不过她也是细心,还留着几个使女在院子里,伺候谢枋得的起居。 林彻见事情都安排妥当了,便向二人告别,二人聊得兴起,也不多话,挥挥手示意知道了,都不带多看他一眼。 林彻着实无语,真是想不通这两个大男人怎么会有那么多话题可聊,他也尝试着聆听,却发觉都是对经义及诗词的讨论,也夹杂着对时局朝政的见解,让他半懂半不懂的,感觉好生无聊。 离开来悦居,马车很快到了一个路口,拐个弯就上了御街,很巧的和另外一架马车并行在一起。 驾车的叶成仔细看了一下,发觉对方应该是个官员,于是打算减速避让,却见对方的车夫向车厢中人小声禀报着什么。 “旁边可是林小哥?”对方车厢里传出一声清朗的问话。 林彻正想着事呢,这句话落尽他耳朵里,只感觉很熟悉,却想不起是谁,不过从问话的态度来看应该是友好之人,便提着声音答道,“正是林彻,不知道是哪位长辈。” “哈哈,几日不见,仆的声音你便听不出来了?既然偶遇,不如与仆共坐一程,聊聊闲天。” 这下林彻听出是叶梦鼎的声音了,人家一个吏部尚书怎么可能和他有闲天聊,不过赶巧自己正想找他,这就送上门来了,于是林彻二话不说停车换乘。 叶梦鼎其实刚才皇城出来,他是平民出身,所以没有朝天门内的宅子,而是住在礼部贡院附近的武林坊,那里已经是临安城北了,倒是真的和林彻可以顺上很长一段路。 今日本是休沐日,突然接到官家的召见,他原本以为是为了案子的事,却没想到官家一开口就让他惊呆了。 原来赵官家打算升迁他为尚书左丞,依然兼任吏部尚书。 尚书左丞就是通常简称的左丞相,在这时候是仅次于贾似道的右丞相的官职,不过贾似道还有兼着枢密使,于是赵昀便让叶梦鼎依然兼着掌握这人事大权的吏部尚书,这样方才可以与贾似道抗衡。 这担子实在太重了,叶梦鼎自觉承担不起,刚要推辞,却被赵官家后面的话堵回去了。 赵官家说朝中现在贾似道一人独大,失去了制衡,若是他真的有异心,社稷倾覆在即,即使没有异心,让权力掌握在一个人手里,也不合祖制,所以希望叶梦鼎为了江山社稷,承担起制衡贾似道的任务。 并且还说将召回许多老臣,与他一同整理朝纲,扶保大宋江山。 最后赵官家也向叶梦鼎暗示,他的身体支持不了多久了,若是太子即位,没有了制衡,贾似道就将真正只手遮天了。 赵官家的话都说到了这个份上了,哪里还容得他推迟,只得答应了下来,并且还有他出面奏请,将其他几位不在朝中的老臣召回朝中。 随后赵官家又与他商议了许久,同时希望他拿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案,用来限制贾似道的权利,以及保证朝中权利平衡。 这不,从他离开皇宫,脑海中便一直盘亘着对方案的思索,碰巧遇上林彻的马车,他的车夫其实也是贴身随从,认出了林彻的马车,记得自家官人对这个小家伙赞叹多次,便提醒了一下。 而叶梦鼎脑中乱成一锅粥,于是想着和这个有趣的小家伙聊聊天,转换一下脑子,便开口相邀了。 第276章 .马车闲聊 “林彻拜见大冢宰!” 进了叶梦鼎的车厢,林彻便立即施礼,虽然车厢空间有限,但好在他如今身高也才四尺多一点,站着也碰不到车顶。 叶梦鼎回着礼,鼻子中却闻到了浓烈的酒味,以为小小年纪的林彻去哪里花天酒地了,心中颇为不喜,皱着眉头教训道,“你这小子,方才六岁怎可饮酒?似乎喝得还不少!难道现在就开始蹉跎浪荡了么!?” 之前林彻在崇政殿的表现,让叶梦鼎对他十分看好,认为假以时日必然成为大宋的栋梁之才,如今见到林彻的做派,自然痛心疾首。 林彻一听有点愣,随后才回过味来,看来是自己身上的酒味让叶梦鼎误会了,不过叶梦鼎明明与他不熟,却要出言训导他,明显是对他关心,不由心中一暖,“大冢宰误会了,小子并未喝酒,身上的酒味是沾染而来。” 叶梦鼎闻言,也仔细观察了林彻一番,发觉林彻确实神态清新,说话时口中也无酒气,确实是自己误会了,不由自失一笑,“哈哈,是仆老眼昏花错怪你了,仆向你赔不是了。” 说完还真的认认真真向林彻揖手致歉,林彻只得侧身避让,不敢全授,随后又将今日之事与叶梦鼎说明了一番。 “原来如此,你老师得脱大难,确实该庆贺,以往倒是没听说过君直喝这么多酒,不过有履善在,他倒是个能喝的,伯厚的酒量也是不错,加上履善即将外任,今日他们三人喝再多也不难理解了。” 叶梦鼎一向爱惜人才,对朝中这些人品清正,才华出众之人一向关爱,加上又掌管着吏部,所以对许多人的品性都比较了解。 林彻顺着叶梦鼎的话,借机问道,“听文伯父讲,他即将出知赣州是么?” 叶梦鼎点点头,这不算什么秘密,“是啊,流程已经走完了,明日便可下发告身。” “我老师原先的差遣丢了,今日接他出来之时,老师似乎有点心灰意冷,打算辞官咧。” 林彻把话头引到谢枋得身上。 叶梦鼎一拧眉,“君直受了一点小挫,便灰心了?这可不像他的为人,他直指权相过失之时可是宁折不弯的。” 林彻当然不会说是自己煽动老师去做学堂山长的,口中便附和着,“是啊,可能是老师被关了许久,情绪有些失常吧,小子也劝了老师,最后老师才打消这个念头。” 谢枋得的工作安排正是叶梦鼎的权利范围,于是他不由考虑起了这事,口中也不经意的问了出来,“不知道你老师有什么打算没。” 嘿嘿,这话正中林彻下怀,“他自己倒没有,不过我倒是希望他能够到福建路,最好是泉州为官,那样就可以顺带给我上课了,还有我收留的许多流民孩童也能得到他的教授。” “你还收留了流民?”叶梦鼎关注起来。 林彻便给他解释了一番,将老家和泉州收留流民的事情都大致讲了一番,叶梦鼎听得连连点头。 最后他赞许道,“从登闻鼓一事中,便看出你有一颗侠义之心,而且天性仁善,却没想到你不止如此,还早就有如此大规模的善举,你很好,真的很好,尤其是不但想到了流民往后的生计,更没有忘记对流民孩童的教化,这说明你并不是一时兴起沽名钓誉,而是实实在在的做事,这一点,怕是许多官员都做不到。” 林彻显得洒脱的说道,“主要是我家有点钱,又只有我一个独苗,就算花一百辈子估计也花不完,加上不自吹的说,我自己也很擅长赚钱,这自然得想办法把钱尽快花出去了,不然要是花钱速度赶不上赚钱的速度,那不得把家里的房子都堆满钱财么,那我连睡觉的地方都没有了。” 林彻这半真半假半开玩笑的说法,把叶梦鼎逗得哈哈大笑,眼中却闪现出激赏,“你这小子,你说你家里有钱我信,却说自己擅长赚钱,怕是吹牛了吧。” 林彻假装受激,“大冢宰,你别不信啊,那个煤炭您不是知道了么,您还派人去购买了呢。” “这个我知道,不过你那个不是才一文钱两块煤么?炉子还白送,能赚什么钱,我看你是不亏钱就不错了,难道以后你还要涨价不成?” 叶梦鼎摇着头,根本不信煤炭能个赚钱。 “怎么可能涨价呢?我可是诚信为本的,不过炉子倒是不会送太久,这个也事先说明了。”林彻嬉笑着,“要不我给大冢宰你算算吧,看看你觉得我能不能赚钱。” 叶梦鼎觉得有趣,“好啊,你给我算算。” 林彻其实之前也没太估算过,所以也来了劲,“这临安城的百姓,正常一户人家是五到十个人对吧。” “恩,没错。” “那这种人家一般一日两餐的话,用三眼煤灶煮饭烧水之类,一天就是十五块煤,那就差不多每个人花在煤炭上的开支是一文钱。” “你这样算也没错,大概平均每人一天消耗两块煤炭。” “那临安可是有一百万人口的,往后肯定绝大多数都要用这个煤炭,那基本上一天就是一千贯的营收。” 听到一千贯一天,叶梦鼎也开始认真起来了,“那你的成本呢?” “这个煤炭来源的青牛山是官家赏赐的,也就是煤炭本身是不用成本的,所花费的只是开采和运输的支出。” “恩,你继续说。” “而一斤煤炭就可以做出两块成品煤,那临安城每日消耗的煤炭就是一百万斤,按着一个工人一天最少开采两千斤,而两百文一天的工钱算正常吧,那五百个工人的工钱就是一百贯。” 一般百姓也就一百多文一天了收入,给挖煤工人两百文确实不算少了。 “另外制煤的所费的人工会多一点,还有运输以及城内送煤,以及税收,这些成本加起来绝对不会超过七百贯,那一天的毛利就差不多是两三百贯。” “嘶,那岂不是一年七万到十万贯的利润?” “对啊,这还是保障工人的优厚薪资和税赋的基础上,另外其实不单单只卖煤炭啊,还有其他衍生产品和服务,比如煤炉啊,地龙和暖炕之类的啊,所以我预计一年最少也得三五十万贯的利润吧,还能给朝廷缴纳最少十几二十万贯的税收。” 真是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啊,要知道一个大州给朝廷一年的税收也不超过二十万贯啊。 这煤炭产业就等于平白给大宋增加了一个大州。 叶梦鼎这下相信林彻的赚钱能力了,只不过一个不起眼的煤炭,就能被他玩出花来,而且也引起了他对煤炭产业的重视,甚至盘算着将税收从内库割出来。 不过大宋的内库和国库基本是相通的,割不割其实也无所谓,国库缺钱了内库一样要拨钱出来。 随后马车内的气氛更加愉悦轻松起来,林彻趁机把谢翰林的外放要求给提了提,叶梦鼎也表示会放在心上。 第277章 .宰相大批发(上) 次日,按着时间便是大朝会的日子,于是朝中百官都在卯正前赶到了皇城和宁门前。 虽然因为赵官家身体欠佳,已经有段日子没有坐朝了,不过规矩可没改,大家依然要来报个到,等官家传旨不升朝才能各自回衙署办公。 等到了卯正,一位内侍押班按时出现在百官面前,正当大家以为他要宣布今日免朝之时,这押班却意外的宣布让百官进宫升朝。 在进宫的路上,百官纷纷猜测着原因,是官家身子大好了?还是有什么大事发生了? 待百官在崇政殿按着班次站好之后,殿中侍御史开始按册点卯。 这时大家发现最显眼的那个位置,一直空着,那是贾似道的班次,如今他正一日一封的辞呈递交着呢,自然不能去衙署办公,也自然不会来上朝了。 不管是不是真心辞职,起码的样子还是要做出来的,哪有人一边嚷着要辞官,又一边抓着权力不放的。 殿中的许多官员也暗暗猜想,今日的朝会或许就是讨论贾相之事,其中不少贾派官员已经鼓好劲,准备待会一定要力劝官家以最高规格挽留贾相。 到时候大家一起出来奏请,变相的向官家展示一番肌肉,相信官家一定能够感受到大家的‘诚意’。 等殿中侍御史点好卯,百官便看见穿着全套冠冕的赵官家在两名内侍的搀扶下,坐到的龙椅之上,从神态上来看,官家的状况不算坏,也不算好,依然有些病恹恹的。 另外太子也在龙椅边的高脚杌子上坐了下来,而不是按着常规站在壁阶下。 正主就位,百官按例大礼参拜,山呼万岁,这是在大宋朝少有的时刻,平时赵官家可享受不到这样的待遇。 大朝会开启,按着惯例,中枢的各大部门简报一下最近各自管辖范围的大事,这个流程不费什么事,有些冷衙门甚至一两句话就交代完了。 大朝会嘛,更多是一种仪式,正常是不会处理朝政的,日常政务都有各自负责的衙署处理,重要事项也有政事堂和枢密院商讨处理,了不起就开个小朝会,只召集相关部门参与。 当然,也偶尔会有些不讲规矩的人,比如一些没什么话事权的官员,偶尔为了显示存在感,也会在大朝会上闹出一些幺蛾子,不过一般这种人都不会有啥好下场,首先他的部门上官在事后就会整治他,没人受得了自己手下有不受控制的愣头青。 另外也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被真正的大佬丢出来做引子的,让品级低的小弟挑起事端,引起争论,等形成热点之后,大佬们再将后手施展出来,达成自己的目的。 一个绿袍官员已经摩拳擦掌的做好了热身,耐着性子等最后一个部门汇报完毕,正打算出班禀奏。 “微臣……” 嘴巴刚张开,却发觉眼前人影一晃,有人抢先一步踏出班列,走到殿中,“微臣林则祖有要事奏报!” 殿中侍御史刚想把这个不讲规矩的家伙喝退,却听官家身旁的陈押班念唱着,“既有要事,细细禀来!” 得,侍御史顿时明白,这怕是有大佬安排好的节奏,而且很可能就是官家安排的,于是眼观鼻鼻观心紧紧闭上了嘴巴。 林则祖长身而立,朗声而道,“启禀陛下,登闻鼓院近日接到一封诉状,乃是泉州上下近百名官员联名而署,检举揭发监察御史赖方勒索地方官员,意图干涉地方政务,并企图栽赃诬陷仕绅良民,最终谋夺他人家产。” 说完,林则祖从怀中掏出两本奏章递给壁阶下的小黄门,其中一本是泉州的联名状,一本是登闻鼓院对此事的调查结果。 小黄门将奏本呈送上去,赵官家假装认真的看了一遍,然后勃然大怒,“好一个纠察不法的监察御史啊!竟然执法犯法,御史中丞何在!?” “臣在。”御史中丞额头冒着冷汗,“臣失职,甘愿受罚。” 上百名官员联名啊,这可是史上少有,甭管赖方是不是真的有罪,御史中丞这口锅都背定了,他干脆不做丝毫挣扎,直接躺平。 赵官家冷冷的看了御史中丞几眼,这家伙铁定是贾似道的人,不过暂时还顾不上处理,“你既然知罪,那从今日起便停职待勘,待查明你的责任轻重,再行处理,先退下吧。” 等御史中丞佝偻着身子退回班列,心中暗恨赖方这厮让自己受了无妄之灾,但是心中也起了看好戏的心思。 虽然都是贾似道旗下马仔,但是赖方仗着和贾似道关系更加亲密,往往对他这个顶头上司毫无敬意,加上御史台 独特的制度和传统,御史言事可以不必请示本台长官,所以赖方一直都是自行其是。 赵官家再次开口,“那这赖方如今人在何处!?” 殿中沉默了许久,根本无人知道这赖方的行踪,于是周仁凤只好出班,“启禀陛下,臣知道一点,不过只是猜测。” “这御史台和你皇城司并无关系,你怎么知道一个御史的行踪的!?”工部尚书出班质问。 他言下之意就是,你皇城司是不是私下监视官员了! 不管哪个官员,都不喜欢被人监视,这话自然容易激发百官的众怒。 但周仁凤早有准备,“前阵子的御街刺杀案,一直都在追捕刺客,而在赖御史的外宅中发现了用于刺杀的神臂弩,皇城司自然得追查赖御史,这是皇城司的分内之职。” 皇城边发生刺杀,皇城司追查任何涉案嫌疑人都是正当的职责,没有任何问题。 工部尚书碰了个软钉子,只得偃旗息鼓。 “呵呵,这赖方还真是了不得啊,竟然还牵扯到谋逆大案,这个另外再说,周仁凤你先把他的行踪说来。” 今天的大戏都是赵官家亲自导演的,轻易就把控这节奏。 “禀陛下,经过我司多方查证,九月初八赖方便乘坐官船离开了泉州,按着行程来算,十天前就该到了,但是一直未见官船入港,后来从沿途调查的结果来看,或许是出现了海难,当然也有潜逃的可能。” 周仁凤配合着赵官家演双簧。 “朕不要听什么也许可能,养着你们是作什么的!?给朕好好查!” 赵官家依然怒气腾腾的样子。 第278章 .宰相大批发(下) 随后赵官家假装习惯性的喊了一声,“贾卿!” 陈达上前提醒,“贾相今日并未上朝。” 赵官家以手捂额,“朕迷糊了,忘了贾卿还在病中,他一人主持国事,还是过于操劳了,不然也不至于累病了,看来是得找个人给他分点担子,免得世人觉得朕对老臣不仁,不知体恤。” 贾似道请辞的理由便是身患疾病,所以现在即使是生龙活虎,赵官家当他就是真的病了,也无人敢有二话。 而且他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若是谁要反对他后面的任命,就是想致官家于不仁,如今大殿之中谁有那么大的脑袋能戴得起这顶大帽子。 赵官家眼睛在群臣中巡梭了一番,假作思考,然后喊出,“中书舍人何在?” “臣在。”当值的中书舍人站了出来。 “拟旨,擢吏部尚书叶梦鼎为左丞相,授资政殿大学士,仍兼掌吏部事。” 赵官家这话一出,满殿皆惊,这有点不合规矩了,不是说叶梦鼎做不得左丞相,而是还兼掌吏部就实在过分了,这权力有点超标了。 但是刚才赵官家的诛心之言,现在没有哪个大臣愿意去触霉头,而贾派的官员心中虽然极力反对,可带头大哥不在,他们也不敢出来掀风起浪,只能期待着中书舍人封还词头,不予草制敕书。 这是宋朝的封驳制度,如果负责制诰的词臣对皇帝下达的人事任免等方面的决策有异议,就可以拒绝草拟诏诰。 然而赵官家早有预谋,自然已经安排妥当,今日当值的中书舍人自然是倾向反对贾似道的。 所以中书舍人应诺道,“臣遵旨。” 并且立马当廷草拟起了敕书,这些让许多人都傻眼了,不由将目光看向叶梦鼎,按惯例,这叶梦鼎自然该出来推辞的。 可是叶梦鼎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仿佛当下发生的事情和自己毫无关系一般。 敕书写好了,随后赵官家用印,接着门下侍郎审核,后面本来还需尚书省及执政认可,但是现在贾似道偏偏‘病休’当中,便由尚书省左司郎中文天祥履行了程序。 最后便要把敕书发到吏部,可吏部的当家人就是叶梦鼎啊,他手下的人哪敢从中作梗,自然确认无误,流程便最终完成。 后面就剩下将敕书发往‘宣告院’制作告身了,但已经不影响叶梦鼎现在成为了左相的事实。 原本,对这种任命,如果御史台有意见的话,某些特别牛的台谏官可以将敕书追回,但是御史台刚刚被官家严厉的敲打了一回,而且御史中丞还是待罪之身,所以御史台当然不敢有意见了。 一个丞相的任命,以往就算一切都顺利,一套程序走下来,没个三五天是万万不能的,而今天却让群臣大开眼界了,不到两刻钟,叶梦鼎就华丽转身成为了大臣之中的第二人,而且手中权力之巨直逼首相贾似道。 灵醒一点的官员看完眼前这一幕,心中已经清楚这明明就是官家早有预谋的行动。 贾派官员此刻心中焦急万分,这叶梦鼎之前就爱和贾相做对,如今和贾相的权利相差无几了,那还不变本加厉的对付自己这一派的官员么? 正当所有官员都以为自己见识了本年度最惊人的大戏之时,后面的事情却让他们都觉得自己还是太年轻了。 却见刚刚迁任为左丞相的叶梦鼎走出班列,许多人以为他是要来推辞的,不少人心中还腹诽着,早干嘛去了,现在都尘埃落定了才出来,简直是惺惺作态。 没曾想,叶梦鼎口中吐出的根本不是推辞之语,“臣叶梦鼎,谢陛下信重,必当无惧任何困难,担起万钧之责,为陛下理政安民,保社稷永固。另外,臣尚有一言,请陛下恩准。” “叶卿尽管直言,新官上任三把火嘛,朕就当是你执政第一策。”赵官家淡淡道。 叶梦鼎躬身禀奏,“程元凤、赵葵、江万里,皆是我朝肱骨之臣,理当辅佐陛下治理天下,臣恳请陛下召回朝中。” 嚯!这叶丞相的第一把火也太烈了吧,这三人可都不是一般人啊,程元凤是贾似道之前的右相兼枢密使,与贾似道的执政理念也是大为不同。 而赵葵在淳祐九年就被授予光禄大夫、右相兼枢密使,只是他坚辞相位,其中也有因为他不是进士出身而被朝官反对的原因。 而江万里更是道地的老臣,自从宝庆二年一举金榜题名开始,已经为官三十八年了,他独创的多家学府培养出了包括文天祥在内的十几名状元,两千多名进士,着实是门生遍天下啊。 叶梦鼎的任命已经确定,御座之上的赵官家也懒得多做假装了,“准!中书舍人拟旨,除程元凤中书令,拜特进,授端明殿大学士,进封吉国公!” 中书令!?难道官家要恢复三省制?这个官职在有宋一朝都很少任命的,以往的中书省都空缺着这个职位,而中书省的二把手便是中书侍郎,以前三省制的时候,往往委派一名中书舍人‘判中书省事’。 而拜特进,便是将他的品级提高到了从一品,既有实权,又有品级! “授赵葵为少傅,知枢密院事,参知政事,进封冀国公!” 又是一个深水炸弹!原本枢密院都已经让左右丞相兼任了,这会又给枢密院找了个正主,到时候谁说了算?而且参知政事就是副相,这权力叠加起来也不小啊。 “授江万里太子太傅,除御史大夫,参知政事,加保和殿大学士,进封益国公!” 嘶!这御史大夫乃是从二品,与各部尚书同级,名义上是御史台真正的长官,但是很久都没有任命这一职位了,御史台通常都是御史中丞做主,现在看来,又是一个正主就位了。 赵官家将这三个人的任命念完,百官以为结束了,各种心中盘算着该怎么面对新的局面,突然增加了这么多大佬,该怎么站队,将是一个大难题。 没想到赵官家沉吟了一会,又张开金口,“迁礼部尚书王爚为门下侍中,加太子太傅,观文殿大学士依旧,暂兼礼部事。” 这!门下侍中是门下省的最高长官,但是和中书令相似,很少任命,今天却也出来了,百官都有些见怪不怪了,至于暂兼礼部事,应该是官家打算礼部尚书另外安排人选吧,就不知道这个幸运儿会是谁。 而且随着这么多的大佬任命,朝中的官位必然会相应的做出变动,于是许多官员心中打起了小九九,想着自己能不能从中分一杯羹,将官职挪动一番。 第279章 .贾似道的应对 王爚对于突如其来的升迁有点懵逼,他和叶梦鼎不同,事前并不知道赵官家的打算,所以下意识的想要出班推辞。 却被边上的叶梦鼎拉住了,被叶梦鼎饱含深意的眼神示意之后,意识到其中必然有门道,考虑了一番之后,还是决定相信叶梦鼎,默认了升迁之事。 随后,这四个任命也如刚才一般,用着前所未有的速度走完流程,这恐怕是大宋历史上最奇特的一天,一日之间诞生了五个相公。 许多朝官直到走出皇城,脑子里都还嗡嗡的,甚至怀疑自己怕是还在做梦。 陈宜中拧着眉,思索着该何去何从,不由显得有些恍惚,突然感觉肩膀被人拍了几下,方才醒转过来。 原来是御史中丞将手搭在他的肩膀上,“与权,你怎么了?喊你半天没反应呢。” “哦,请中丞见谅,卑职有些头晕,或许是昨日感了风寒。”陈宜中随口找了个理由。 中丞将手收回,“原来如此啊,本想叫你一起到贾相府上坐坐的,既然病了那还是回家休养便是。” “这时辰还未下值呢,不好吧。” “无妨,我给你准假便是,去吧。” 陈宜中此时也无心上班了,既然顶头上司给了假,那就回家好好思考一番。 望着远去的陈宜中,御史中丞眼中露出了深思,喃喃自语着,“这小子怕是有了别样心思了…” “我早就看出这小子不是个好东西,对贾相的忠心都是装出来的。” 一名跟着御史中丞身后的监察御史趁机落井下石,这家伙就是那日与陈宜中一起在贾府议事之人。 御史中丞自然知道手下之间的龌龊,不过他也乐得如此,也不多加评判,“走吧,咱们先去贾相那里吧,若是比别人晚了,难免有人嚼舌头。” 二人紧赶慢赶,到了贾似道府上,也不算太晚,只是厅堂之中已经坐了不少官员了。 贾似道黑着脸坐在主位上,一副深思的模样,看来已经知道了朝堂之上发生的事情了。 在座所有人都保持着安静,生怕搅乱了贾似道的思绪。 良久之后,贾似道才长长叹了一口气,“官家不愧是做了四十年的天子,帝王心术运用的炉火纯青,不动则已,一鸣惊人啊。” “相公,咱们该如何应对!?” 户部尚书眼巴巴的看着贾似道。 其余官员也把目光聚集在贾似道脸上,他的任何决定,都关系到这些官员的前途命运,由不得大家不紧张。 贾似道打眼扫了一圈,发现相比往日,少了许多人,似乎有些树倒猢狲散的味道,口中便萧瑟的说道,“能如何应对!?或许,老夫确实敢激流勇退了。” “相公!万万不可!” “恩相!切莫如此…” “恩师……” 堂中一片惊惶,众人都急急呼喊着,他们这些人早就和贾似道紧紧绑在了一起,身上有着深刻的贾字烙印,一旦贾似道下野,他们便失去了靠山,很快将遭到打压,甚至性命不保。 其实贾似道怎么可能真的想退,说出这句话一是有感而发,另外也有试探一下这些人的意思。 所谓的权相,并不是头上顶着一个首相的名头便可以的,最重要的是权力,而权力的基础就是手中能有使唤的人。 所以不单单是这帮官员仰仗于贾似道,贾似道其实也依赖于这群官员,这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 而赵官家之所以不敢直接罢免贾似道,而是绕了这么大一个弯子,同时整出五个宰相来,就是因为贾似道的触角遍布整个朝廷中枢,甚至军中。 这许多官员都得益于贾似道的栽培和提拔,形成了一个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利益集团,赵官家不敢冒着朝廷停摆的风险,更怕逼急了会酿出兵变。 贾似道看到众人的表现,知道人心还没散,队伍还可以带,心中便有了底,“你们莫慌,老夫只是一时感慨而已,若是老夫真的退了,自己怕是还能颐养天年,倒是你们怕是没个好下场了,你们跟了老夫这么多年,老夫于心何忍啊。” 呵呵,贾似道完全是睁眼说瞎话,就他执政这些年,不说有多少政敌,就单单被他迫害的将领都有不少,何况一些施政措施得罪了不少地主老财,若是没有了权力,找他报仇的人怕是能够绕着临安城三圈。 不过这话倒是稍稍稳住了军心,贾似道便再给大家一颗定心丸,“如今我等确实不好应对,官家怕是已经设想好了一切后手,就等我们动作,所以我们干脆就什么都不做,等着就好了。” “相公,如何还等得了啊,若是等那三位都到了临安,局面岂不是更加严峻!?” 工部尚书疑惑道,他不相信纵横朝堂这么多年的贾似道会做出如此糊涂的决定。 贾似道淡淡笑道,“来了便来了呗,只要我们安坐高楼,不去自乱阵脚,即使他们来了,到时候恐怕也不会是一条心,再者,你们也不看看他们的年岁,能活几年还是未知之数,老夫就不信他们能够熬得过我。” 众人恍然大悟,细细去想,贾似道说得很有道理,一下子多了五个宰相,这朝堂怕是得狠狠乱上一阵子,这样他们在短时间内一定没法齐心对付贾派官员。 而其中好几个人都是半截身子入土的人,被朝堂乱局这么一折腾,估计还会折损不少寿命,可贾似道今年才五十二岁,身体也一向康健,比命长也是一种斗争方式。 贾似道见众人脸上浮现出了轻松之色,便长舒一口气,口中悠悠道,“最重要的是,官家的身体,或许就在这一两年了。” “啊!?”众人脸上都是露出震惊之色。 不过大家都明白,贾似道这话绝对不是无的放矢,以他手段,想要了解赵官家的健康状态并不难,所以十有八九便是事实。 那等官家殡天,太子即位,形势立马便反转过来了,要知道太子的地位可是贾似道的力挺才得以保全的,这从龙之功才是一个臣子最值得仪仗的功劳。 工部尚书压抑着欣喜,“相公,那这么说来,我们只要蛰伏起来,不给他们抓住把柄的机会,安然度过这段时日,便可海阔天空了!?” “恩!这是自然。”贾似道恢复了稳坐钓鱼台的姿态,轻松写意的饮着茶羹。 这时候,贾府的一个管事轻手轻脚的走了进来,走到贾似道身边,咬着耳朵轻声禀报。 贾似道听完,却露出一丝不满,“这孔三真是乱来,什么人都敢往老夫府上领!真以为妹子做了老夫之妾,他便可为所欲为了么?!区区卑贱市井,也敢口称有要事?!” 第280章 .拒绝 “相公,不知何事惹您不快?” 御史中丞见贾似道有些糟心,便想趁机献个殷勤。 贾似道也没啥好隐瞒的,“老夫一个小妾的兄长,带了两个卖柴的市头,说是要帮老夫对付那林小儿,这不是笑话么,且不说老夫根本没这打算,就算有,又何须借助市井之辈。” 御史中丞有些了然,“这市头还真是会钻营,不过,相公为何不打算对付这林小儿,若不是这小子掀起事端,局势也不会如此窘迫。” “是啊,下官想起那小子在殿上的行径,便心头生火,若不是这些日子空不出手,早已给他点教训吃吃。” “一个黄毛小儿也敢满口胡言,对贾相大肆污蔑,依下官看,是该处置一番,以为后来人戒!” “是该给某些人打打样了,否则真的以为咱们好欺负了。” 一些官员也纷纷表态,都认为该拿林彻立立威,警告某些蠢蠢欲动的投机之辈。 贾似道摆摆手,众人安静下来,他才开口道,“一个小儿,哪值得大动干戈,若是老夫对其动手,岂不是坐实了居心叵测的罪名!?老夫这几日思索良多,应该是官家本就对老夫起了疑心,这小子不过适逢其会,给官家找了个由头而已。” 权相毕竟是权相,贾似道这样的人物,往往善于抛开表象,探究事物的本质。 说起来他眼下的境遇,确实根源于赵官家一个没头没脑的梦,没有这个梦林彻根本进不了皇城,事情也闹不大,朝廷格局也不会发生变化。 但是如果不是林彻,那赵官家这个梦恐怕终究也只是一个梦,不是被鼓声惊醒的话,或许等他醒过来的时候,怕是自己都不记得梦见过什么。 当然,贾似道又不是神仙,不可能知道这些的,不明白是林彻煽风点火将皇帝的视线引到了他身上。 他说的也没错,臣子的地位自然取决于皇帝的信任度,如果皇帝信任你的时候,即使你做了许多出格之事,他也会视而不见,若是他怀疑你的时候,你不管做什么,他都觉得你身怀异心。 因此贾似道打定主意,这些日子苟起来,让皇帝找不到攻击他的靶子,熬过这段日子再说,他才不会意气用事,只为了出一口恶气。 众人听贾似道都这么说了,明白了他的意思,那管事便问道,“那小的将他们赶走?” “让他们滚,竟然妄想拿老夫做刀子,警告他们,不管他们想做什么,别扯老夫的名号!” 贾似道毫不客气,若不是对那小妾有几分宠爱,甚至能叫人将他们乱棍打出。 …… 贾府门房中,陆鬼头和丁森坐立不安的等待着消息,他们与贾似道的身份差距实在是太大,说是天差地别也不为过,如果不是被逼无奈,他们着实没有胆子前来攀附。 到了这里,贾府随便一个仆役都比他们地位要高,门子他们都得小心翼翼的巴结着。 不过孔三却大大咧咧的坐在椅子上,喝着香茶,吃着点心,看到二人忐忑的样子,便非常显摆的说道,“陆兄丁兄,不必紧张,咱孔三在这贾府还是有点面子的,我那小妹可是最受相爷宠爱,你们这点小事,也就是相爷动动手指便可摆平,你俩宽心便是。” 陆鬼头谄媚道,“多亏了三爷您手眼通天,还不嫌弃小弟鄙薄,不然小弟怕是一辈子都没机会踏进这相府大门哩,事后小弟必定还有重谢。” “好说好说。”孔三眉头一挑,端着架子,“靠着相爷,在这临安城就没有办不成的事!” 孔三借着贾似道的名义,平日里没少狐假虎威,自然少不了旁人的吹捧和巴结,不由有些膨胀,真把自己当成了贾似道的大舅子。 又坐了一会,门外才响起脚步声,孔三便从椅子上弹起,殷勤地跑到门边迎接,“方管事,饶您费心了,不知相爷是否有暇接见我等。” “哼!我都说了相爷这会正在商议要事,你非得让我去通报,害我吃好大排头!”方管事迈着四方步跨进门房,“你们的事相爷否了,你们另作他想吧。” 方管事自然是收了钱才会去帮他们通报的,虽然贾似道没同意,但方管事可不想把这五千贯退回去,所以口气倒是不严厉。 孔三脸色一灰,刚在陆丁二人面前吹了牛皮,这立马破了,脸上自然挂不住,“这是为何?” 方管事斜眼瞧着相爷这便宜大舅子,“相爷行事还须向你我交代!?相爷还说了,你们自己的事情自己去办,别扯相府的名号!你们走吧,把礼单带回去,我就不送了。” 被‘温柔’地赶出了相府,孔三大失颜面,也不甘心将到手的礼物退回去,便对陆丁二人说道,“咱们没挑到好时候,或许正撞上相爷有啥不顺心的事,不过没关系,咱孔三答应的事那是一定要办成的,就算相爷不肯出面,咱孔三的名号在临安城也是响当当的,你们的事我帮定了!” 丁森有些颓丧,“可惜了咱们花大价钱搞来的金头大将军啊,不是说相爷最爱此道么?” 贾似道嗜好斗蟋蟀,甚至还为此写了一本书,名叫《促织经》,是世界上第一部研究蟋蟀的专著,其书共二卷,分论赋、论形、论色、决胜、论养、论斗、论病等,对蟋蟀进行了详尽的论述。 因此陆鬼头和丁森也是投其所好,费尽心机才找到这只极品蟋蟀,整整花了两万贯才买了下来,如今却打了水漂。 陆鬼头也是无奈,“或许是相爷根本就没看礼单吧,罢了,竟然事已至此,那就只能按三爷说的,咱们自己来办了。” 丁森对陆鬼头有些埋怨,“如今钱花出去了,事情却没办成,兜了一个圈子,又回到原点,还不如一早就按我说的办呢。” “老丁啊,你这话我就不爱听了,现在不是还有我孔三么,虽然顶不上相爷,却也足够帮你们把事情摆平了。”孔三咋呼道。 陆鬼头和丁森也看出孔三不打算退钱的想法,想着孔三乐意下水也好,要是出点啥意外,别人多少能卖点面子。 于是三人找了个私密所在,开始谋划起来。 第281章 .听风阁 一日拜五相,这劲爆的消息很快就传遍了整个临安。 林彻得知以后,也是惊愕不已,大喊六六六,无比佩服赵官家这手骚操作。 不过也没有多做关心,因为他明白这只不过是治标不治本而已,只是加剧了内部斗争,从长期来看,对大宋朝廷弊端大于好处。 想来赵官家这么做多半也是无奈之举,或许他觉得自己还有时间做出调整吧。 反正也操心不上,于是林彻把心思放回自己手头的事上来。 绾绾办事还是挺给力的,十八家中小规模的酒楼和茶楼都已经被她买了下来,一共花了两万多贯,现在随时可以开业了。 “师弟,直接开业不就行了么?为何还要搞什么培训?” 绾绾没搞明白林彻的想法,在她想来早点开业才能早点把本钱赚回来啊,现在把地方空在那里简直是浪费。 林彻笑道,“虽然这些厨子都是老手,可是咱们店的菜色可不同以往,自然得从新培训,待会你就明白了,磨刀不误砍柴工嘛。” 他们所在的这个酒楼,不是十八间里面最大的,但是厨房却是最宽敞的。 很快二十多个厨子便都聚集到了这个厨房里,好奇的看着新东家边上的小娃子,心中冒着疑问,不是说有大厨来教他们新菜式么?不会是这个小娃子吧。 林彻也不多话,直接打开一排调料盒,“这些都是独门秘制调料,将来你们就要用这些调料来做菜,现在给你们介绍介绍。” 随后林彻对这些调料做了细致的解释,讲解用途和用法,把一众厨子听得一愣一愣的。 不过他们也是觉得大开眼界,光是那雪白细腻的精盐就够他们惊异的了,做了一辈子厨子,从来也没见过这样的盐巴,粘上一点送到嘴巴里,味道纯正,毫无苦涩之味。 还有同样雪白的糖霜,以及蚝油,味精,十三香,瑶柱粉等等五花八门的调料,都是以往闻所未闻的东西。 但是在林彻的指点之下试用后,发现同样的菜式在加入了相应的调料之后,变得更加美味,连品相都更漂亮了。 于是厨子们热情大涨,一个个都虚心的向林彻请教起来,林彻也把一些前世比较出名,而这个时代还没有出现的菜品向这些人宣扬了一番,还把大致做法讲述了一遍。 “这些菜品,你们有空可以多琢磨琢磨,但凡做出一个受食客欢迎的新菜式,便一次性奖励三百贯!” 最后,林彻便让这些厨子留在这里练习,并且相互交流心得,自己拉着绾绾来到一处密室里。 绾绾嘴上打趣着,“你把我拉到这里想干什么?该不会是有什么非分之想吧?” 林彻狠狠的盯着某处高耸,装着色眯眯的样子,“对啊对啊,你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就乖乖从了本大爷吧。” “扑哧…”绾绾没忍住笑,“毛都没长齐,就想学人做坏事啊,妾身就是躺在你面前,你怕都是有心无力吧。” “那你躺下试试!” “嘁!妾身是这种随便的人么?” “好了,不闹了,我有正事和你说,师姐,你说我可以信任你么?” “干嘛?你想让我做什么?至于信任,要不要我对你‘坦诚相见’啊?” “呵呵,连面纱都不愿意摘下,还说什么坦诚相见,好了,我就直说了,我开这些酒楼最大的目的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掌握临安朝野动态,通俗点说,就是包打听,和皇城司的一些业务很像,你敢不敢做?” 绾绾听了这话,似乎没有什么过于惊讶,“我就说嘛,原来你是看中了我在皇城司偷学的那些本事啊。” “切,皇城司那些本事有啥好看重的,最多让你有点这方面的意识而已,对于这方面的真正本事,我称之为情报学,是真正的大学问,来来来,我给你说说这里面的门道。” 随即,林彻把以前从影视、小说还有网络上得来的,不管靠谱和不靠谱的谍报知识,一股脑的从肚子中刮了出来,对绾绾好一通灌输。 “情报工作按流程可分作情报采集、 加工、传递与利用,也就是源、流、用。你要负责的就是源,所以要收集市面上的大事小情,从中挑选出有用的信息。” “不就是偷听么,说得那么神乎。” “好吧,你这么理解也不算错,毕竟得先入门,但是偷听也是有门道的。” 说着,林彻拿出一根铜管,然后和绾绾解释这铜管的安装和使用,“到时候,每一个包间都要安装到位,并且安排专人监听,觉得有价值的事情就记录下来。” “我说你干嘛要求把包间重新装潢成隐秘的样子,原来是不安好心啊,这法子倒是不错,没人能想到看似非常严密的房间,竟然隔墙有耳,哈哈,你太坏了,不过,我去哪里找那么多可靠的人选啊。” “慢慢来嘛,现在也不指望真的打听到什么,只是学习罢了,人选可以慢慢从养济院的女娃子中挑选,你那些侍女也可以好好培养一下嘛,你要做的就是从无到有建立一个类似皇城司的组织,但是要比它高效、隐秘、严谨,我这里有一份架构章程,你可以参考一下。” 说完,林彻将一本小册子丢给绾绾,绾绾打开看了一眼,就深陷其中。 这个小册子是林彻结合锦衣卫和军统的结构草拟出来的,“你只要关注刺探情报方面的内容就可以了,其他暂时不用管。” 绾绾看着手中的小册子,感觉有若千钧,其中挑选、组织、训练、安排、使用情报人员的方法非常详尽,根据这上面的内容,建立一个情报组织并不难。 “你就这么信任我?这种东西可是得非常亲信之人才可以掌握的,若是负责人但有异心的话,岂不是给你带去滔天巨祸?” “你是我师姐,难道不是亲信之人么?哈哈,放心吧,要对我形成威胁,起码也得等你把它建立起来后再说啊。” “那好吧,既然你自己都不怕,那我还真想试试,可是这个组织该叫什么名字呢?” “恩…就叫听风阁!” “听风阁?倒也贴切。” “对外就叫,商业调查统计处。当然,这是很久以后的事了。” 第282章 .惨案 林彻也没有想到,自己到了这个时代,第一个催生的竟然是一个情报组织,看来其他组织也该构思起来了。 不过人员还是需要时间才能成长啊,只能想办法把架子先搭起来。 随后这些日子,林彻和绾绾一起从她那二十多个小侍女中剔除一些性格不合适的,挑选了十名十一二岁的开始上课。 这些女娃子跟着绾绾起码都两年了,在绾绾的管教下,倒是读了不少书,若是按这个时代的标准,那是比林彻都要有文化。 本来林彻还想从养济院的男娃中也挑些人选的,但这些孩子都是最近几天才开始识字,实在没法子,只要把时子修这组五个人给拉上,宁小七和虎子自然也得旁听。 上课的地点就在绾绾购置的宅子里,这里是昌乐坊,挨着东青门,去养济院也不远,南边不远处就是皇城司大营和枢密院亲兵营,林彻戏称这叫最危险的地方反而最安全。 基本上一天两个时辰的课时,连续五天,总算把林彻肚子的货都倒完了,凡是前世他听过,见过的谍报手段,不管技术跟不跟得上,最后也像讲故事一般,说给这些人听。 也不管他们是不是能理解,最起码脑海中会有这么一个意识在,以后是不是能够成长为一个真正的谍报人员,就看他们自己的悟性了。 作为陪读的时子修五人中,倒是有一人表现出了对这方面的兴趣,这人就是周十三,课间提问最多的便是这小子。 随后,绾绾把一些皇城司使用的手法,也拿出来和这些人听,林彻有时候也会根据自己的见解和绾绾展开讨论,对这些方法进行归纳总结,并且做出相应的改良,对这些初学者也是一种有益的补充。 这天,绾绾站在台上讲课,林彻也如学生般坐在下面仔细听讲,听到有意思的也会拿笔记下来,纸上还记着一些被启发出来的灵感,以及感觉可以改进的地方。 “阿郎,出事了!” 许三和风风火火的闯了进来。 林彻心头一紧,许三和一向稳重,如今这个样子,一定是发生了非常重大的事情,“三和叔,发生了何事?” “煤场被人砸了,正在里面工作的老军和娃子们也被打伤了,其中重伤了十几个,据说还有两个已经断气了,我接到消息后立刻赶到这里,对方有三百多人,我们要不要把船上的人调进来?” 许三和迅速说完,才来得及喘口气。 林彻被这个消息震惊了,“我们先过去看看情况,暂时不要动用船上的人手。” 绾绾本来也想前去的,但是林彻把她劝住了,现在情况不明,她一个不会武艺的女子去了只能添乱。 随即林彻也不管是不是影响不好,马车也不坐了,让宁蓝带着他共乘一骑,九人八马就往煤场赶去。 到了煤场,发觉周围布满了军士,想来是附近两座军营得知这里出事以后派过来的。 好在林彻这阵子没少来这里,大多数军士都见过他,所以并没有阻拦他。 进到煤场里,看到遍地狼藉,工具和煤块散的到处都是,那些棚子也被拆掉打砸丢在了地上,地上还有一滩一滩的血迹,显得分外刺眼。 林彻巡梭了一番,找到了人员所在,赶紧过去。 这里是一处在建仓库,夯土的围墙已经修了有两人高了,危急时刻,煤场中的人都聚集到了这里,借助围墙进行抵抗。 现在门口处,张天过带着十几个老军守在那里,门外还有一小队军士,领头的似乎是一个都头,正在和张天过沟通,“老张,你还是让我们进去吧,伤员可拖不得啊,那帮闹事的已经跑了,里里外外都是军队,现在已经安全了。” 张天过一只独臂握着铁铲,脸上铁青,“老子现在信不过你们!” 都头苦笑,“老张,咱们认识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俺王前如何为人,难道你还要怀疑么,就算你不让我进去,也感觉把伤者送出来去看大夫啊,拖着也不是个事。” 张天过不为所动,“哼,你们军营离这里不过百丈,为何姗姗来迟?还把贼人给放走了?别以为我看不出里面的猫腻,现在除非林郎君来了,否则谁也别想进去!” 林彻来到仓库门前,跃下马背,“张伯,情况怎样,有多少人受伤了?” 那王都头看到林彻来了,也不再和张天过纠缠,暂时退到一边去,今天这事真的怨不得他,没错,他从游奕马军寨过来确实可以很快,但是一个时辰前,营中副将却宣布闭营,任何人不得出入。 虽然大家都觉得莫名其妙,但是军令还是要遵从的,后来听到这边的动静,刁斗上的人看到这边出事了,他也是想第一时间就过来的,可是向副将祈求了半天,等那帮闹事的人走了之后,那个副将才宣布停止闭营。 现在想来,右军马步兵寨那边似乎也同样的闭营了,这样瞎子都能看出其中肯定有猫腻。 林彻等人进了这个无顶仓库,看到一百多个老幼差不多是人人带伤,都是鼻青脸肿,身上满是淤青,还有十几个重伤躺着地上,粗略看过去,大多数是手脚骨折。 张天过丢下铁铲,走到林彻身边,颤抖着手指着一处地面,那里躺着一老两小,看起来已经没有了生息,“老许和两个娃子,没气了!” 说完“哇”的一声惨哭起来,手捂着脸庞跌坐在地上,“是俺没用,没有护住他们!啊!!眼瞅着日子好起来了,他们就这么走了!”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时,张天过一个铁骨铮铮的汉子,当年手臂被砍的时候也是眉头都没皱一下,如今却哭得像一个孩子一般。 林彻顾不上劝慰张天过,“三和叔,你带着时子修他们去请郎中,把能找到的郎中都给我请到这里来!” 许三和低声劝了一句,“阿郎,您别急,给你报信之前,我已经让人去请郎中了,应该快到了,另外我现在也再去请。” 林彻闻言,没有说话,只是默默点点头,然后走向那三具尸体。 他先走到老军旁边,看到老军已经面目全非了,一只眼球吊在眼眶外面,脸上全是血污,头上身上满是棍棒敲击的痕迹,皮开肉绽的,这下手之人实在狠毒! 然后再看看两个娃子,他们身上也大同小异,林彻甚至看到他们的头皮都绽开着,手脚也奇异的弯曲着,明显是硬生生被打断了! 这两个娃子才十三四岁啊,得多大的仇恨才能如此凶残的毒打!? 林彻蹲下身子,试图将他们的身体摆正,可无论怎么弄,都无法将他们的手脚摆回正常的样子。 最后林彻只得用自己的衣服将两个娃子脸上的血污擦拭干净,接着把老军的脸庞也擦拭干净,看着这三张熟悉的脸庞,想到昨天还看到他们脸上的笑容,心中的恨意再也压抑不住,从喉间冒出森寒,“你们且先走一步,随后我便将凶手送下来给你们磕头!” 林彻转身慢慢走到门口,淡漠的看着王都头,“你们都撤回去吧,后面的事,与你们无关了,顺带回去后告诉那个副将,他若是有份参与,那就好好安排后事吧。” 第283章 .怒(上) 明明很平淡的目光,却让王都头后颈发麻,他想要解释什么,却最终还是没有开口,直到走出了煤场之后,他才明白,或许刚才是自己害怕了。 这个小郎君恐怕也是猜到了副将很可能参与了这次事件,刚才若是自己开口辩解的话,说不定这小郎君会把自己算作副将一伙。 很快,两个军寨的兵士都撤回了营寨,王都头也如实的将林彻的话带给了副将,副将却不以为然,甚至语带不屑,“一个小娃子也敢出言威胁洒家!?哼,要不是因为他在官家面前挂了号,洒家要捏死他轻而易举。” 王都头虽然也不信林彻能把副将怎么样,不过那双平静的眼睛在他脑海再次浮现,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随之而来。 不管了,反正和我没啥关系,副将的生死是他自己的事,我还是不要多事了。 王都头如此想着,闭着嘴,一言不发。 此时,孔三和丁森带着几十个泼皮刚刚从崇新门进到内城,正一脸眉飞色舞,似乎还沉浸在之前打砸的快感当中。 “三爷,小弟在太和楼已经订好了席面,咱们先去吃个酒,晚点再去丽春楼快活快活。” “哈哈,老丁你真是深知我心,走走走,先去吃酒。” “还是三爷您的面子大,两座军寨果然按兵不动啊,不然今日怎么会如此顺利。” “嘿嘿,两个副将而已,需要多大的面子,一句话的事,何况他们还收了钱。” 等他们到了太和楼,陆鬼头早就等在这里了,陆丁二人这次也是出手大方,将整个太和楼的二楼都给包了下来。 随着孔三和丁森这伙人到来,另外那些分开走的两百多人也陆陆续续汇聚到了这里,开始大碗喝酒大口吃肉。 这时候陆鬼头才来得及打听细节,等他听到打死了人,瞬间就懵了,“动手之前不是再三强调不能弄出人命的么!?怎么还是打死了人?” “陆兄,这人多了难免有些混乱,下手没了轻重也是正常,死了就死了,几条贱命而已,反正咱们没被抓到现行,这么多人,官府也拿咱们没办法。” 丁森丝毫没当回事,大刺刺的喝着酒。 孔三显得更是随意,“老陆你宽心便是,临安城大小衙门我都熟得很,保证没人敢找咱们的麻烦,咱也不是有意要打死人的,谁让那群小鸡仔太弱了,不禁打啊。” 陆鬼头脸上阴晴不定,忧心忡忡,“我不是怕官府,我担心的是那敢闯皇宫的林郎君啊,万一他再次将事情闹到官家面前,朝廷怕是总得拿出点交代吧。” “呵呵,我就不信那林小儿有那么铁的脑袋,还敢撞一次南墙,皇宫又不是他家,岂是他想去就去的。” “陆兄放心便是,三爷都这么说了,还有什么可担心的,哈哈,喝酒喝酒,今日甚是痛快,被咱们这么一砸,那狗屁星火集团明日怕是不敢再卖那煤炭了,往后依然是咱们的好日子。” 陆鬼头虽然心中还是不安,但是二人一通劝解,也不好再说什么丧气话,只是暗暗谋划着退路,万一真的闹到了朝堂之上,那他打定主意先跑为敬。 御街上,五六个骑士簇拥着一架马车飞速往皇城方向驶去,车中,周仁凤神色凝重,白朗坐在他对面,脸上也是十分焦急。 “师父,咱们得帮帮小师弟啊,以他的性子,绝对不会善罢甘休的,可他才那么点人,要是找上门去,怕是要吃大亏。” 周仁凤捏了捏眉心,闷声道,“一鸣,为师担心的却不是这个,你这小师弟不是你看起来的那么简单,就说着人手他是不缺的,浙江渡泊着一艘大海船,虽然上面的人不怎么露面,但是据探子估算,船上不少于两百个劲卒。” “劲卒?”白朗对自家师父用的这个词很是不解。 “恩,劲卒!为师远远看了几眼,那味道错不了的,不是一般的江湖汉子,而是惯于军阵的老卒,虽然不知道你这小师弟从何得来的,不过这不是咱们现在该探究的,为师现在担心的是他在盛怒之下,将这帮劲卒调入临安,那后果就很难控制了。” 周仁凤最近也在对林彻进行更加深入的了解,知道得越多,就越觉着这个掌门师侄深不可测。 “嘶!朝廷是绝对不会容忍这种行为的,如此一来小师弟岂不是要陷入天大的麻烦中?” “那日在丰乐楼,你小师弟以少击多,用的阵法甚是犀利,若是这些劲卒都有这个水平,真的能把临安城搅个天翻地覆了,朝廷怎么会允许有这样的私兵存在!” “师父,那咱们该怎么办?” “为师先去大内,试试能不能见到官家,给你小师弟求一份旨意,而你现在赶紧去找到他,尽量劝阻他,若是万不得已,那就将他征入皇城司!” “啊?征入皇城司!?” “你怎么不开窍呢?名义!懂不懂?给他官方身份,另外你调些人手配合他,这样他就不至于调动船上的人了。” 白朗恍然大悟,明白过来,深觉自己师父这一手高明。 “即使这样做,恐怕也是后患无穷,哎,走一步算一步吧。” 说完,周仁凤亲笔写了一份手令,盖上了提举大印,交给了白朗,白朗随即下了马车,骑马急急而去。 煤场中,这时候已经变成了一座战地医院,三十多个郎中忙碌着,给一百多名轻重伤员治疗。 轻伤还稍微好办一点,大多都是棍棒伤,有现成的伤药,外敷内用之下止血化瘀很快就处理好了。 少数一些开放性的伤口,也在时子修五人粗糙的缝合下稳住了伤势,这是林彻要求他们练习的战场急救措施。 伤得最重的十几名,却大多数都带有骨折,幸亏郎中里面有两名骨科圣手,仅仅凭借徒手便能将断骨相对完好的接回去,只是伤员却要忍受非常巨大的疼痛,比之前被打断的时候还要剧烈。 若是平时,林彻见到这正骨手法,必然要惊叹中医的神奇,并且设法将这样的人才招揽到自己手下。 但是现在,林彻却盘坐在三具尸体边上,不言不语,一动未动。 虎子和宁蓝像两座门神一般,守在他旁边,也是雕像一般,毫无动静。 第284章 .怒(中) 林彻脑中想了很多,有自责,有悔恨,有愤怒,有哀伤。 他明明知道煤炭产业的出现,一定会触动许多人的利益,却单纯的以为安置好哪些因此失业的人员就应该没问题了。 至于其他利益受到冲击的商人,在他想来肯定会先和自己接触谈判,到时候自己做一点利益交换就好了,就他掌握了那么多赚钱的手段,随便找一个也能弥补对方的损失,甚至还能赚得更多。 说白了,就是林彻的思维习惯还是来自于前世,在他的潜意识里,会按着前世的规则考虑问题。 因此他没有在安全措施上做太多的工作,他认为这毕竟是临安城,天子脚下基本的规矩还是有的,而附近的军营也是一种很好的保障。 现在却有人打破了他的这种幻想,让他清醒的意识到这是一个弱肉强食、以力为尊的时代,可代价却是血淋淋的,三个生命就此终结。 某一刻,他甚至设想,若是没有自己的出现,这一老两小或许日子过得苦一些,但起码还能活下去。 还好,这种自责及悔恨只是极端情绪下一种自我怀疑,但林彻很快就摆脱出来,再次坚信自己并没有做错,错的,只是这个世道而已。 呵呵,既然你们要比拳头大,那我就让你们知道什么叫做以力服人! 想通之后的林彻,睁开双眼,“宁蓝,去城外渡口,让窦智带人进城!” “等…等…一下!” 这时候白朗喘着粗气跑了过来,“林郎君,你先听我说几句,再做决定可好?” 有外人的时候,轻易不能暴露师门关系,所以白朗换了称呼。 “恩?白大哥?你不是要去公干么?” 林彻以为白朗早就北上了,所以奇怪。 “还没到时候。”白朗平复着气息,“现在不说这个,林郎君,周提举让我转告你,千万不要动用船上的人,不然就是授人以柄,到时候朝廷是绝对不能容忍的!” “我知道,但是,现在只能这样了,以后的事以后再说!” 林彻自然明白,不然先前他就调人了。 白朗见林彻神态坚决,只好拿出周仁凤的手令,“你别急,这里还有一个办法,你可以用皇城司的名义行事,人手我也给你调配。” 林彻接过手令,上面写着征调林彻为皇城司亲从,虽然只有简短的二十几个字,却让他拥有了官方的正式身份。 拿着手令,林彻明白是周仁凤的关爱之举,但是他考虑之后,还是将手令推回给白朗,“白大哥,谢谢周提举和你的好意,但是我不能连累你们。” “现在还说什么连累不连累,如果你把几百人的武力调进临安,那将会被谋反论处,这临安可是有十几万军队的,到时候你们必死无疑!” 白朗大急,口中也不在隐晦,只判林彻能够回心转意。 林彻依然不为所动,稍作思考以后说道,“白大哥,你放心,既然这样,我只调三十人总不会是什么大事吧。” “三十人?可对方最少三百多人呢。” “足够了,我这次可不是去打架,我是去杀人的。” 在林彻看来,杀人比打架要容易得多了。 既然无法再改变林彻的决定,白朗只好给他做出补救,“那行吧,只能三十人,还必须徒手进城,至于武器,若是从匪人手里夺过来的,事后责任也轻了很多。” 接着,白朗把陆鬼头和丁森的情报轻声告知林彻,并特别指明了丁森的一处窝点应该藏匿了武器,“对方可能不止这三百多人,因为据我们查探,其中不少人出自临安市井中各个行会及帮派,城狐社鼠,牵连深广,平日里临安府对这些人也是头痛万分,怕是不好对付,你还是要谨慎行事啊。” 呵呵,原来是古惑仔啊,林彻眉毛一挑,“那就当我为临安百姓扫黑除恶了!” 白朗琢磨了一下,大概明白了扫黑除恶的意思,眼中也是一亮,“林郎君,你说,前段时间的御街刺杀,会不会和这些人有关系啊?” 咦?这白大哥肚子坏水也不少嘛,林彻欣慰的看了一眼白朗,接过口风道,“恩恩,很有可能,说不定还能搜出一些赃物呢。” 聪明人之间,不用说得太透,几个眼神,二人完成了交流,这下,皇城司到时候插手进去,那就更加名正言顺了,皇城司本来就有维护京城治安的责任,何况前段时间的刺杀案还在侦缉当中呢,这么好的借口,不拿来用用,实在是浪费啊。 林彻对宁小七吩咐了一番,然后让他速速赶往城外浙江渡,而白朗也同样去做安排。 随后,许三和雇来了许多车马,将伤员全部转移回养济院,郎中也挽留了十几个擅长外伤和骨科的,为伤员们做后续治疗。 大内,福宁殿一处偏殿之中。 周仁凤有些焦躁的来回踱步,他已经等了半个时辰了,一直没有得到官家的接见。 按理来说,临安城哪天不死人,三条人命并不值得惊动赵官家,为了林彻,他却不得不明知故犯。 正在他望眼欲穿的时候,陈押班缓缓走进了这座偏殿,他顾不得行礼张口就问,“陈公,官家可是同意见我了?” “老周,你的稳重哪里去了,从来也没见过你这个样子。” “陈公,这不是十万火急嘛,我是真的怕那小子把天给捅破了。” “呵,我看你是关心则乱,林小子可没你想得那么莽撞,这小家伙精着呢。” “我这不是怕他怒火攻心,失了分寸么?感觉带我去见官家。” “官家最近太过操劳,今日身子又不爽利,折腾到午后方才睡下,这会谁敢打扰,再说了,你见了官家能做什么?” “提前在官家面前吹吹风,或者给那小子求个护身符。” “呵呵,我看你就是瞎操心,你怕是不知道吧,官家早就将他喜爱的那尊玉虎赐给了那小家伙,有了这东西,只要不是真的谋反,不管做了什么都能免罪。” “啊?我怎么没听说这事?” “嘿嘿,应该是那小子不知道这玉虎的意义,所以没太当回事,也就没和人说吧,反正宫里是留了档的。” “嗐,早知如此,我还急个屁啊。” “斯文点,这可是大内!好了,你还是出宫去吧,给那小子做好善后。” 第285章 .怒(下) 戌时,林彻带着人来到新开北巷,这里离着城东柴市不远,丁森在这里置办了一处宅子,用来安置豢养的保镖打手。 现在里面住的人大多数跟去参加了今天的打砸,这会正在外面逍遥快活,宅子里只有七八个仆役。 这个时辰,街上还有不少人,都好奇的打量着林彻这三四十个人,猜测他们要干嘛。 “呀!这些人看起来杀气腾腾的,这是要去找人寻仇么!?” “额?该不是哪家的衙内吧,一般人家哪有这么大排场,这豪奴看着就吓人。” “领头那小郎君看着眼熟,在哪里见过来着?” “哎哟,这不是前阵子勇击登闻鼓的林郎君么?” “诶诶,你们都没听说下午的事么?那星火集团的煤场被人给砸了,听说还死人了。” “原来如此,他们要去的莫不是丁柴主的外院吧。” 为了给林彻带路,白朗把细毛给派了过来,这时领着林彻径直来到一处大宅子外面,“郎君,这里就是那丁森的窝点,这会里面应该没多少人。” 林彻点点头,有人他也不在乎,“破门!” 就在众目睽睽之下,虎子提着两把大板斧,跨步走到大门前,抡起斧头就是一阵猛砍。 “虎子,退一边去。”宁蓝看他砍的差不多了,便一声呼喝,然后纵马向大门奔去。 ‘嘭嘭!’宁蓝的胯下骏马在大门之前人立而起,扬起两只铁蹄踏上大门,本就摇摇欲坠的大门轰然倒地。 接着二十几个汉子鱼贯而入,随即里面传来呼喝打砸的巨响。 要说着华夏百姓看热闹是有传统的,这不,街上挤满了围观群众,除了不敢靠太近,脸上却没有什么害怕之色,反而眉飞色舞。 “喂喂,这是怎么回事,光天化日之下竟然敢如此猖狂行事,难道不怕官府么?” “你这酸秀才怕是瞎了吧,这天都黑了,哪来的光天化日?” “哈哈哈,难道你们都不知道么?” “兀那汉子,莫要耍嘴,你若是知道说出来便是。” “好好,我说,今天不是那星火集团的煤场被砸了么,这不人家立马来寻仇了呗。” “星火集团?可是那个卖煤炭的?听说那煤炭又好用又便宜,这可不是要砸了卖柴人的饭碗么。” “所以啊,这是八成就是丁柴头干的,这厮向来欺行霸市的,那些樵夫可没少受他欺压。” “他家的柴又贵又湿,尽赚昧心钱,是该有人教训教训他了。” “嘿嘿,也不看看那星火集团的当家人是谁,别看人家一个小娃娃,那可是连皇宫都敢闯的主哩,据说还当着文武百官的面怒骂贾相,结果屁事没有,反而这贾相现在都还闭门谢客呢。” “诶诶诶,出来了,好家伙,这丁柴头的宅子里藏着这么多刀剑啊,这怕都够砍十次脑袋了吧。” 窦智提着一大捆的刀剑,就在当街丢下,后面出来的也一样将成捆的兵器丢在街上,有朴刀,有短剑,还有长枪长矛,弓箭也有十五六张,还有三四张脚踏 弩。 围观的百姓都有点吓到了,虽然大宋并没有像后来的元朝那样严禁民间持有武器,弓、箭、刀、枪、短矛都允许百姓持有,但是凡事都有个度,有一把刀和有百把千把那完全是两回事。 另外,弓箭可以有,但是弩却是严禁的。 刀可以有,但只能是单手刀,腰刀,解手刀这类的威力有限的,而长刀,关刀,陌刀,斩 马刀这类有长柄的却严禁。 不过老百姓也有自己的智慧来规避,而朴刀就是这样产生了,平时是单刀,需要的时候可以加装长柄,那就成了关刀,而且就算你同时带着刀和刀柄,只要没有装在一起,那就不算违禁。 矛的木柄长短也决定了它是不是违禁,说起来似乎有些好笑,但是八百年后的大米国的禁枪政策某些地方倒是和这很相似。 能从这宅子里搜出如此之多的兵器,连林彻都感到非常意外,原本他以为能够有个几十上百就算非常多了,却没想到,这足足三四百件各类武器,这丁森的胆子还真不是一般的大。 林彻故意向围观群众展示完后,然后让下属从中挑拣了一些合用的,弓全部带走,弩就不拿了,免得惹麻烦。 然后他们丢下这堆武器,头也不回的离开了,都没留个人看管,只是围观群众根本没一个人敢动,甚至根本没人靠近。 就在林彻离开不久,一队皇城司的军士匆匆赶来,将这些武器全部收缴起来,并且将宅子中已经捆绑好的七八个人全部带走。 …… 丽春楼。 听名字就知道,这是一座青楼,既然能以楼来命名,那自然也是有点档次的,在临安城中,消费不是最顶尖那一批,却也不便宜,进去一次,人均不下三十贯。 三十贯啊,那可是普通老百姓一年的收入了,没点身家的人,都不敢从这门前过。 今日的丽春楼,和往日比起来,喧嚣了许多,因为今天整座楼都被人包下来了,一万贯的费用让老板还算满意。 三百多个糙汉子,大多没有来过这么高档的地方,今天却可以在里面尽情享受,不由都觉得自己的人生到达了巅峰。 平日里,可不会一下子有这么多客人的,所以楼里的姑娘自然不够,不过没关系,在大宋朝,在临安城,只要你有钱,就可以买到大多数你想要的服务。 所以这楼里又多了一百多个美娇娘,一下子六七百个男女饮酒作乐,自然显得无比热闹,尤其是这帮汉子本就是泼皮无赖,哪里懂得什么斯文礼数,喝了酒之后,一个个都犹如野兽附体,肆无忌惮起来。 整座丽春楼,上下三层楼,在这一时间里,随处可见淫靡污秽的景象,简直不堪入目,有些猴急之人,甚至都等不及找个房间,就当众行那龌龊之事。 其实就算是做这一行的,其中许多姑娘还是保有一丝羞耻之心的,并不愿意当着众人行那云雨之事,但是娇弱的她们怎么反抗得了野兽。 甚至她们越是不愿意,某些禽兽就越是兴奋,越是暴虐。 第286章 .蹀血丽春楼(一) 丽春楼最奢华的雅间中,显得要比外面安静一点,里面这三个都是吃过见过的,不至于那么忘形,还懂得讲究一个情调。 孔三左拥右抱着,两只手在两位美艳女郎的身躯上肆意游走着,尽情享受着温香软玉带来的美妙触感。 “三爷,这两头牌不比熙春楼的娘子差吧,还更懂伺候人,熙春楼的娘子美是美,就是不够放得开啊。” 丁森敞着胸怀,靠坐在美娇娘的丰满娇躯中,腰腹间还有一个女子的脑袋上下起伏着。 孔三洒然一笑,“熙春楼里的可都是官妓,不好拿来相比,那里的娘子可是许多都是出自官宦人家,都是大家闺秀哩,矜持点不是很正常么,若不是家中人落了罪,一般人就是想看上一眼都不可能,如何会任人一亲芳泽呢。” 前些年,贾似道在军中施行‘打算法’,查处整治了很多涉及兵事的文武官员,客观的来说,其中确实很多喝兵血、墨军资的贪腐之辈,但是也有许多贤臣良将被借机强加罪名被一一铲除,因此临安城中的官妓突然多了起来。 “哈哈,三爷说得有理,难怪每次小弟将那些小娘压在身下之时就特别兴奋,平日里这些官家千金可是正眼都不带瞧咱一眼呢。” 丁森乃是孤儿出身,靠着心狠手辣才从烂泥地里挣扎到如今的身家地位,骨子里其实依然有种自卑感,所以行事风格多少都带点扭曲变态。 陆鬼头是个心思沉重之人,不会在旁人面前放浪形骸,他身旁的两位女郎也就是稍微挨得近了些,却没有什么过于出格的举止,他拾起酒杯,“三爷,今日累您了,不管是两座军寨,还是召集这么多好汉,都离不开您的面子,小弟再次敬您一杯,往后还需您做关照小弟啊。” 孔三受到恭维,面上泛着红光,畅快地饮完杯中之酒,“哈哈哈,好说好说,以后有事尽管开口,咱孔三在这临安城还是有几分薄面的,黑白两道有谁不认识咱。” “三爷,小弟也敬您一杯,只恨没有早日结识您……” “不好了!” 丁森话还没说完,一个青皮便推开雅间大门闯了进来! 丁森被这一吓,不但被打断了说话,身上某处突然在女子口中软了下来,不由火气大盛,然后发现闯进来的竟然是自己手下,更是盛怒难止。 于是他顺手扬起手中酒杯,朝着青皮头上狠狠砸了过去,“你他娘的找死啊,不知道这里有贵客么,喝了几杯马尿就忘了规矩!?给老子滚出去,改日再和你算账。” 青皮被砸得头破血流,却不敢用手去捂,一时欲言又止,进退不得。 “还杵在这里干嘛?还不快滚!”丁森暴躁道。 陆鬼头却看出了异样,便开口道,“等等,可是出了什么事!?速速道来。” 青皮却没听陆鬼头的,还眼巴巴的望着丁森,没有丁森意思,他可不敢再开口,生怕丁森的暴虐当场发作。 知道陆鬼头不会无的放矢,丁森也意识到了不对,“说!” 青皮急道,“大哥,新开北巷的宅子被人抄了,带头的便是星火的林郎君,他们现在应该快到这里了!” “什么!?”丁森顿时酒都醒了一半,“他娘的怎么不早说!” 陆鬼头丢下酒杯,爬起来冲到窗边,往外四处打望,果然看到一里多外的街道上一行人往这边而来,手中明晃晃的,明显是抄着家伙,其中不少人还骑着马。 “快!让大伙做好准备,四十人,有兵刃,来势汹汹!” 陆鬼头大喝起来,随即关闭窗户,脑中急忙转动思索应对之策。 丁森急忙推开身前身后的女娘,衣着都顾不得整理就冲出雅间,随后整座丽春楼都响起了他的嚎叫声,“祸事来了!有人杀上门了!快点找家伙!都他娘的麻利点!” 孔三却依然坐在那里,一脸不以为意,“慌什么慌,我就不信了,这临安城还有人敢在我面前放肆!再说了,不就四十个人么,咱这里可是三百多条好汉。” “三爷,来的可不是一般人!”陆鬼头了解得最多,自然知道厉害,“三爷,你难道不知道丰乐楼的事!?” 孔三晃着醉醺醺的脑袋,“那都是别人瞎吹罢了,一个小娃子能有什么可怕的。” 陆鬼头一跺脚,也懒得再和这浑人解释,娘的,真以为别人喊你一声三爷,就可以天下无敌了? 他事先打探过林彻身边的力量,也设想过星火集团的各种反应,却独独没有想到林彻就这么光棍的带着人直接杀上门了,而且身边的人手明显比预想的要多了许多。 这会想跑也来不及了,等自己跑到楼下,还没出门就被堵上了,那岂不是自投罗网,只能期望靠着人多守住这楼,拖到官府反应过来。 宁蓝一马当先冲到丽春楼大门,“把其他出入口都给俺堵住了!” 他身后分出分出八名骑士,开始沿着院墙绕行起来。 很快,林彻等人也都到了,“豆子哥,这里一共三个出入口,各派一个组守着,弓箭都留着你们,骑手也留给你调配,尽量不要放走一个男人,若是遇到反抗,格杀勿论!其他人跟着我进去!” 林彻立刻布置任务,留了二十多人封锁,窦智不由反对道,“郎君,这怎么行?你身边就十几个人哪里够,还是您守着,让我进去吧。” “放心,我有分寸,你们不用守多久,很快皇城司的人就来了,到时候封锁的事交给他们,你们再进来支援也来得及。” 林彻压抑许久的杀意已经蓬勃而出,自然是迫不及待要见血。 窦智拗不过林彻,只好听命,“小尉迟,贴身跟着郎君,若是出了半点岔子,你便自裁吧!” 尉迟远手持双刀,猛地一挺胸膛,“豆子哥放心,只要俺还有气,却不让郎君被伤到!” “战阵之上,刀剑无眼,我也不需要你们保护,你们注意自己的安全!” 林彻抽出横刀,幽幽的扫望着眼前灯火通明、富丽堂皇的丽春楼。 第287章 .蹀血丽春楼(二) 在丁森的呼喝踢拽之下,一帮‘好汉’总算从温柔乡中拔了出来。 随后慌乱这四处寻找可以当做武器的家伙,而女伎们见势不妙也纷纷想法找地方躲藏起来,一时间到处都是光着屁股瞎跑的男女。 可是丽春楼是伎馆不是武馆,文房四宝倒是随便就能找到,怎么可能会有刀剑兵刃,也就从厨房搜罗出了十几把菜刀。 丁森作为老大之一,自然是分到了一把菜刀,正站在二楼呼喊着分配防守。 可是这帮‘好汉’都是一帮乌合之众,街头群架倒是打过不少,那往往都是一拥而上,或者一哄而散,根本不需要什么章法。 但是现在他们人虽然多点,但是大多数都手无寸铁,顶多找到一些可以当做棍棒使用的家伙,而对方却是大刀长矛一应俱全,若是还按着以往的方式的话,那不是送死么。 丁森看到这局面,想到对方手里的兵刃还都是从自己那里抄来的,顿时感觉有点挖坑埋自己的味道,而他这个老大也不懂真正的军阵之道,所谓的分配防守也是想当然的进行安排。 “一楼去一百个人,然后二楼每个楼梯口都分人守着,要是有人攻上来,你们便将能找到的物什都往下砸!” 丁森命令下完,一群人却你瞪我我瞪你的,根本不知所措。 很快,丁森发觉了症结所在,他是说了一百个人去楼下,但是谁他娘的知道是哪一百人啊。 所谓的乌合之众,并不是说个人战斗力很差,而是没有组织,真正的军队,从上到下,阶级分明结构严谨,一个命令发布出去之后,很快就能上行下达,直到每一名士兵都知道自己要做的是什么。 这里的三百多人里,有一百多个人是丁森的手下,还有三十多人是陆鬼头的手下,而其他人都是孔三从临安城的三教九流中招揽来的,很多人丁森甚至都不认识。 于是丁森只好点出自己的十名手下,然后让他们随意点人,尽快到一楼去。 傻子都知道,面对手持利刃的对手,这时候去一楼完全就是替死鬼,所以被点到的人自然不乐意了,于是纷纷扰扰的争执起来。 丁森见状,心头火起,抄起菜刀就将一个闹得最凶的汉子砍倒,然后踹着还在抽蓄的尸体,恶狠狠的吼道,“都给老子听着,点到的人胆敢不去的,这就是你们的下场,到时可别怪老子下狠手!” 丁森一脚踏着尸体,毫不在意这人晚饭的时候还向他敬酒,凶神恶煞的巡视着众人,那脸上刚刚被喷溅上的血迹更添几分残忍。 人群被这突然而来的狠手镇住了,许多人虽然还醉醺醺的,却也感到了害怕,被点到的人只好自认倒霉,战战兢兢的拿着一些乱七八糟的家伙往楼下去。 有人拿着木棒,有人拎着凳子,有人拿着切肉的小餐刀,这些都好理解,实在找不到东西了嘛。 但是还有些人拿着酒壶餐盘之类的,这是几个意思? 你们是要把对方醉死撑死还是咋滴!?实在不行,你提个马桶也可以砸人啊! 丁森看着,脸色黑得像锅底,但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全当看不见。 这群人刚走到楼下,还没商量好怎么安排,却听见‘轰隆’一声巨响,那原本紧闭着的大门突然碎裂,倒塌。 虎子提溜着两把大板斧,踏着烟尘,走进了门内,看到一楼大堂聚着百十来人,都在那傻傻的看着他,不由咧嘴一笑,“我家阿郎说了,给你们一个机会,趴地求饶者或可免死。” 丁森一个手下大喝,“弟兄们,并肩子上,把这小子剁了!” 说完,这个一身肉嘎达的大汉便举着手中的菜刀往虎子扑去。 “还真有急着投胎的…”虎子连眼皮都不夹一下,还有心思嘟囔。 要说这大汉也是个猛人,一直都是丁森信赖有加的金牌打手,往日里街头斗殴从无对手,对上他,少有不断胳膊断腿的。 这眨眼间他便窜到了虎子不身前五尺处,张口就是一声巨喝,“受死吧!” 这是他惯用伎俩,仗着这大嗓门,往往只要这么一喝,对方就会呆住片刻,他便可趁机一击得逞。 然而虎子就仿佛只是听见苍蝇的嗡嗡声,举着板斧却犹如苍蝇拍一般向这大汉拍去,根本无视那劈砍过来的菜刀。 虽然虎子比大汉要晚动作,但是那斧子却后发先至,反射着烛光的斧面凌空盖下,而大汉却仿佛是主动将额头送到斧面下一般。 ‘砰,嗤……’ 大汉的脑袋和斧子接触的瞬间,便犹如西瓜一般炸裂开来,红的、白的、绿的、灰色四溅飞洒! 虎子这时已经架着另一把斧子遮住面门,嘴里依然嘟囔着,“阿郎说了,打架前废话的都是傻逼!” 大汉身后,原本还有十几个人随着他冲出来的,只是他们慢了一拍,落后大汉三四步,这时被喷洒了满头满脸的滑腻物体,都不由停下了脚步,只有一个没有刹住脚步的人还望着虎子方向靠近。 虎子刚好放下遮面的斧头,看到送上门来的傻狍子,左手斧头顺势一个斜砍。 这人也眼睁睁看着自己往斧刃上撞,心中震恐,随后感觉自己左肩剧痛,便失去知觉。 而其他人却看到,他的脑袋带着右手的半边身子,与他的下半身干脆利落的分家而过。 娘咧,这太凶残了! 前后两人丧命,其实也就短短一瞬间而已,这时候宁小七才进门。 宁小七看着狼藉遍地,不由微微一皱眉头,“虎子,你不知道阿郎爱干净么,弄得这么糊涂,怎么落脚。” 虎子咧嘴一笑,“不能怪我,他们自己撞上来的。” 宁小七也就是打趣一下而已,算是难得见他开玩笑了,接着林彻和尉迟远也踏进了大门。 林彻看到对方这么多人杵在那里,一时不清楚状况,便朗声道,“想活命的丢掉武器,趴在地上!” 虽然林彻恨不得将这些人渣都剁了,但是杀人是一件很累的事,所以他不介意弄得轻松一点。 第288章 .蹀血丽春楼(三) 这群人被虎子过于残暴的杀人方式震住了,这场面让一些人还感觉腹腔翻涌,差点要控制不出吐出来。 听到林彻的话,有些人开始思索利弊,这时头上却传来丁森的怒吼,“都他娘的上啊,他们才四个人!杀了他们拿人头来我这换钱,一颗脑袋一万贯!” ‘哄!’ 这些人的脑海似乎被炸了一般,一万贯! 在重金悬赏和酒精刺激下,林彻四个人在这些人的眼中变成了一个个会走的金子。 “杀呀!” “我的!我的!” “发财了!发财了!” 这近一百人口中嚷着各式口号,疯狂地朝着林彻四人一拥而上。 宁小七的双锏没有带进临安,手上拿着的是两根粗重的生铁条,一头缠着布条权当手柄。 看到涌上来的人群,两根铁条一撞,碰出一溜火星,“虎子,你右,我左!” 然后一个扑跃,迎上了人潮,黑色的铁棍在他身周化成了幻影,激起络绎不绝的惨叫,还有各种姿势飞跌而出的人体。 虎子也毫不含糊,抡着板斧,大巧若拙,一板一眼斧光犹若闪电,所到之处带起一片腥风血雨,凡是被这斧光触碰过的人,非死即残,一个完整的都没有。 林彻双手握刀,也迅捷的扑了出去,填补宁小七和虎子之间的空档,由于身高原因,挥砍出去的刀锋都是奔着对方的腰腹而去。 而且由于他是在中间,没法大开大合,所以用的都是巧劲,都是沾之即走,但是那无比锋利的横刀依然划开一个个的肚皮,片刻功夫便流淌了一地的血液和大小肠子。 受到这剧创,即使一时不致命,受伤之人也立马倒下,而尉迟远紧随在林彻身侧,忽左忽右,抖动着手中长枪,点刺在倒地之人的喉头,确保不会有人临死反噬。 在他们身后,时子修一组和一组宁家军老兵也加入了战场,两组人使用着不同的阵法,却产生了相似的杀伤效果。 由于武器所限,时子修这组是一个短矛手,两个刀盾手换成双刀手,另外是两个长矛手。 长矛手击远,双刀手攻近,而短矛手游走于阵间,弥补意外。 虽然缺少的防护,然后对面并没有合用的武器,无法对他们产生太大的威胁。 董晋挥舞着长矛,再次将一具身体挑飞,突然一个黑影飞过来,他来不及闪避,只能把头一偏。 “咚!” 头上被击中,让董晋感到一阵剧痛,略带着一点晕眩。 那飞来之物也落到了地上,董晋聚睛一看,竟然是一把银酒壶,那撞开的壶口还在往外淌着酒水! “董晋,小心!” 这一失神,董晋面前出现了一个空档,一个纹着满身牡丹花的青皮抄着一张圆凳向他砸来。 这人离着他太近了,董晋手中的长矛已经发挥不了作用了,矛杆也架不住那圆凳,幸好拎着短矛周十三一边提醒他,同时也从他身侧挤了过去,迎上那个青皮。 周十三握着短矛,奋力一刺,矛尖捅进了那青皮的胸膛,手中的力道一失,圆凳偏离,擦着董晋的脑袋砸在了他的左肩。 “咝……”疼得董晋龇牙咧齿,还好这一击不但偏了方向,也失去了一部分力道,应该没有造成实质伤害。 “十三,你又救我一次!” “哼,战场上走神,等着回去写检讨吧。” 董晋一阵苦笑,也不再多话,将阵势补好,继续战斗。 宁家军老兵这边,因为已经习惯了以前的战法,并没有去套用林彻鼓捣出来的山寨鸳鸯阵,五人都是使用长矛,只是他们身上还挂着一把腰刀,用以对付突进的敌人。 虽然在战场之时,往往会来不及,毕竟你的刀还得出鞘,但是敌人可不会等。 所以他们更多的是努力不让有人近身。 他们并做一排,伍长口中喊着口令,“刺!”“收!”“刺!”“收!” 如此反复,五杆长矛同收同刺,一丈长的矛身虽然在室内用起来不方便,但是就只用刺杀一个动作就足够令没有长武器的对方感到绝望。 战斗进行了不到半刻钟,华丽的地毯上已经躺了不下六十具尸体了,对面其实早已崩溃了,若不是因为这是在大楼里,早就四散而逃了! 林彻也发现对面已经不敢再往前冲了,应该是已经胆寒,于是适时的再次大喝道,“丢掉武器!趴地免死!” “丢掉武器!趴地免死!” 宁小七等人也跟着大声呼喝起来,对面剩下这三四十个人本就被凶残的战斗场面吓得两股战战,两条腿软的和面条一样,之前喝下去的酒水,如今都化作了冷汗,将他们全身上下都浇透了。 这会听到可以免死,根本不做任何犹豫,连忙将手中乱七八糟的东西抛开,麻溜得往地上趴去,还把手脚摊开,生怕引起误会! 楼上的丁森透过楼梯缝隙,看到这一幕急得直跳脚,“废物!废物!一群没卵子的怂货!” 可是他再想让别人支援下去,却并没有人愿意去送死,再一个他自己也明白没有武器的情况下,即使所有人都冲下去,怕是也不会有什么好结果。 他原来打算着一百多个人多少也能拖延一点时间,却没想到对方竟然如此高效凶狠,用了没有一刻钟便解决了战斗。 这时陆鬼头和孔三从三楼下来了,陆鬼头惶急的找到丁森,“丁兄,楼下怎么样?是不是顶住了,我听着动静小了下来。” “顶住个屁,全军覆没!”丁森丧气道。 “什么?”陆鬼头嘴巴张得可以塞下一根牛鞭,“难道对面不止四十个人?!” 丁森更加颓丧,“刚开始的时候我冒险在楼梯上瞄了一下,只不过十几个人而已!” “嘶!一百多个人对十几个连一刻钟都没顶住!?”孔三这时候也冒了出来。 听到这个结果,这时候他才知道害怕了,冷汗如泉水般从额头冒出来,颤抖着说,“那,那我们该如何是好,去,去给人,告诉他们,我是贾相的大舅子,让他们不可造次!” 第289章 .蹀血丽春楼(四) 一楼结束战斗没多久,窦智带着其余二十多人进来了。 有了人手,正好可以处理这些俘虏,很快三十多个俘虏被绳子一绑,押去了楼外。 随后窦智细细查看了一番楼中的结构,“郎君,要攻上楼怕是不容易啊。” 林彻也正在琢磨这个事,“这里有四处楼梯通往二楼,只是都有人把守,不好办啊。” 对俘虏简略的审讯后得知,楼上还有两百多人,都聚在二楼防守,每个楼梯都要足够的人手。 若是林彻他们要强攻,也不是不行,但是从下往上仰攻本就是劣势,加上他们没有甲胄,一旦发起进攻,楼上卡着狭窄的楼梯口,居高临下能施展的手段就多了,那样林彻一方难免要有伤亡了。 窦智思索了一会,“郎君,要不干脆一把火点了这座楼吧。” “火攻?”林彻摸着下巴权衡起来。 这丽春楼和这个时代大多是建筑一样,主体都是木制结构,若是在一楼堆上引火之物,要将这座大楼烧起来,那还是很容易的。 一旦火起,那整座丽春楼就成了一个大火炬,楼上不管有多少人,那也是只有灰飞烟灭的份。 但是林彻心中还是有些顾虑,就是楼中还有许多无辜,到时候也都将葬身火海。 有些机灵的女伎趁着最初的混乱之时逃出了这座楼,但是还有许多没来得及逃,只在楼上找地方躲起来的,另外还有伙计使女什么的,这几百个人都是无辜,让他们陪葬有些没道理。 思虑过后,林彻还是否决了这个想法,他不是枭雄,做事还是有点底线的,何况如今并不是生死存亡的大事,不至于让林彻不择手段。 “算了,还是先试试强攻吧。” 说是强攻,但既然林彻不愿意产生伤亡,那就必然得动点脑子。 林彻将自己代入二楼的角度,尽可能的设想可以采取的防御措施,然后开始安排具体的进攻。 在一楼搜寻一番之后,找来几张厚板桌案,让力气最大的虎子挑选,没有甲胄和大盾,只好用这个法子了。 因为楼道狭窄,到时候只能容得下一张桌案的施展空间,而林彻这边总共才三十几个人呢,又只能强攻一个楼梯,所以这个先锋危险实在太大了。 “虎子,这次是试探进攻,你别冲得太猛,自身安全才是首要,我喊撤,你就立马退下来,明白了么?” 林彻再三叮嘱虎子,就怕他楞脾气发作,把自己陷进去了。 做好准备后,虎子背起桌案,稳步向楼梯踏去。 楼上一直关注着情况,听到动静之后,立马大呼,“来了,他们开始进攻了!” 丁森听到呼喊,立马带着二十多个人支援过去,恰好看到一张五尺见方的桌面慢慢从楼梯往上浮。 这一发现让他有些措手不及,对方人在桌面之后,这怎么打得到,但也不能任由它上来,“砸,别让它上来!” 丁森一声令下,一堆乱七八糟的物件往那桌面砸去,什么案几椅凳,锅碗瓢盆,不管大小轻重用途价值,只要是能搬动的东西,都死命往下砸。 物件砸在桌面上,打得咚咚作响,然后往四周弹开,犹如雨下。 有些重物所产生的击打力量也是非常巨大,隔着桌面传导到虎子双手之上,让他也一时难以支撑,不得不改用肩膀来顶撑,然后依然稳步攀踩着阶梯往上走。 丁森眼见投掷攻击无法阻止桌子的上升,此时已经到了楼梯中段了,心中大急,随即点了五六名汉子出来,“去将它推下去!” 这六人在丁森瘆人的目光盯视下,不得不照办,投掷停下之后,便从楼梯口冲了下去。 可是他们刚露出身形,那桌面后方两侧闪出两个手持弓箭之人,猛地连珠箭发,立时射倒五人,只剩最后面一人缩了回去。 丁森急红了眼,再次点出六人,“给老子再上!” 这楼梯的宽度只够这么多人,让丁森只能如此添油,结果很快六人也倒在了楼梯之上。 不过也不是一点作用的没起到,起码尸体可以将楼梯堵住,可是要真正堵死,那起码还得十几具尸体才有用。 而且就算拿人命去堵,其实也拖延不了太久,楼下的人顶多费点功夫,将尸体拖下去就是了。 就算现在,见到下去就要必死,丁森点到的人已经开始抗拒执行了,娘的,下去是死,不下去也是死,大不了老子先和你拼了。 这一批被点到的六人,目露凶光地与丁森对峙,若是丁森用强,这些人立马就会反击。 而其他没被点到之人也明显不赞同丁森的命令,谁知道待会是不是轮到自己去送死,隐隐中气氛变得微妙起来,一个不对,马上便是一场内讧。 丁森发觉自己的威慑已经不管用了,看着眼下的局势,也不敢激发矛盾,可是那桌面已经越来越近,一旦被他们冲上来,在二楼站住了脚,一楼的屠杀必将重演。 “让开,快!” 这时候陆鬼头领着一帮人,提着大桶端着小盆,挤开人群。 “快快,往楼梯上倒!” 随着陆鬼头的口令,那各式容器中装着的混杂液体倾倒而出。 丁森一看,原来是一些带有大量油脂的汤汤水水,如今混在一起散发着奇怪的味道,他瞬间明白了陆鬼头的用意,“别倒了,直接丢下去!” 楼梯上一旦被淋上了油脂液体,必然变得滑腻,这下看楼下的人还怎么上来! 虽然有桌面遮挡,但是虎子和身后的窦智尉迟远等人也一样被溅了满身,这没什么大不了的,战场上还有比这更恶心的呢,但是脚下却变得滑腻起来,实在难以站稳,更别说继续往上攀登了。 林彻也发现了情况突变,迅速思索了一下之后,暂时找不到应对的法子,只好命令虎子等人先行撤了下来。 退回来之后,虎子丢开桌案,愤愤不已,“这帮狗贼,真是损到家了,眼看着俺就要到二楼了!哼!换个楼梯再来!” 第290章 .蹀血丽春楼(五) 林彻摇摇头,“换了也没用,别的楼梯怕是也会被如法炮制。” 果然,其他楼梯也响起了动静,楼上的人正在对着其他楼梯下手。 “郎君,我看还是火攻吧!”窦智再次重提。 林彻沉吟着,有些意动,因为时间无法再拖下去了,这里毕竟是天子脚下,闹了这么大动静,官方必然要做出反应。 “不行!不能火攻!” 白朗正好进门,听见了窦智的提议,赶忙出声阻止,“这里是闹市,而丽春楼又是高楼,一旦烧起来,火势就不好控制了,很容易就波及到了四周,那可就要酿成大灾了!” 林彻一听,也明白白朗说的是事实,这时代的都是木质建筑,一旦发生城市火灾,往往一烧就是一大片。 如此一来,火攻计划就被完全否决了,但是楼梯又无法上去,林彻也没有云梯这些攻城器具,时间还紧迫,这如何是好。 难道就此放弃?让皇城司或者官府来围捕这些人么?可到时候免不了让许多人逍遥法外! 林彻凝神思索,突然计上心来,“既然不能用火攻,那咱们就用烟攻!” “烟攻?”白朗有些疑惑。 虎子倒是反应过来,“哈哈,俺知道,以前阿郎带俺们到野外抓兔子就是这样干的,就用烟攻,熏死楼上那帮龟孙子!” 有了方案,便立即行动了起来,派人到楼外的院子里将十几口大缸抬了进来。 这些大缸原本是装着水的,是这个时候的消防设施,大型建筑必然配备,这会却被倒掉里面的水,反而拿来作为烧火的工具了。 在这些大缸下部开出几个小洞,搬到各个楼梯口,然后将一堆易燃物丢了进去,淋上油脂,点燃。 等火烧旺之后,去附近药店买回的东西也到了,便一股脑的丢进大缸之中,其中有巴豆,砒 霜,草乌头,狼毒等等剧毒之物。 然后将大缸下面的通风洞口堵住一些,火势立马小了下来,却开始产生滚滚浓烟,顺着各个缝隙孔洞往楼上冲去。 当然楼下也避免不了浓烟弥漫,这烟是有毒的,林彻等人安置完毕后立即走到楼外去了,这时候也不用担心楼上的人下来。 他们即使下来了,楼里也找不到足够使用的水源,一时半会也没法子将浓烟熄灭,而这毒烟用不了多少时间就能把人毒倒,虽然不会立即有生命危险,但是失去行动能力是必然的。 楼上的人其实在刚开始点火的时候,就发觉了异常,但是还没等他们商量出应对之策,那浓烟就已经从楼梯口蓬勃而出,瞬间熏得许多人无法睁眼! “快去把所有窗户打开!” “快把冒烟的地方堵住!” …… 楼上这些人也在想方设法的来解决浓烟,但是没有一个人愿意迎着浓烟跑到楼下去解决根源,因为楼梯那里恰恰的浓烟最聚集的地方。 打开窗户似乎能排烟,但是赶不上生成的浓烟更多,而堵住烟道那是更不可能了,那么大的楼梯口用什么来堵,并且还是四个楼梯口。 “咳咳!咳…” “有毒,烟有毒……” “啊!我的眼睛!” 浓烟已经弥漫了整座丽春楼,有人跌跌撞撞的试图寻找躲避之所,有人在地上打着滚不停哀嚎,也有人抓挠着自己的喉咙,仿佛想在那里开出个新的呼吸通道,还有人干脆就已经晕厥过去。 林彻等人站在院墙之外,看着丽春楼二楼三楼的窗户全都打开,滚滚黑烟从中翻涌而出,并且传来凄厉的惨叫声,让人不由心头战栗。 “额,似乎毒性有些超标了。” 林彻嘀咕着,“但愿不致死,否则附带伤害就大了!” “砰!” 突然有人从楼上一跃而下,砸在了楼外地面之上,看来是已经被毒烟逼得失去了神智,根本无视高度,只想脱离苦海。 随后接二连三得有人跳了出来,不断传出重物落地之声,之后有人还继续发出惨叫声,也有人不再有任何声息。 “这应该算是变相的毒气弹了吧?威力果然霸道,可惜在开阔地带效果不怎么样,不能用于野战。” 林彻不由想到了这时代的火药配方,里面就是添加了许多剧毒之物,初衷应该就是当毒气弹来使用的。 所以这个时代的火药就是引火之药,利用的就是燃烧的性能,而爆炸的威力却没有好好开发。 一刻钟后,从楼中冒出的烟雾渐渐没有那么浓烈了,应该是那些特制燃料已经烧完了。 林彻拍拍手,“时间差不多了,准备收拾残局吧,白大哥,郎中都找来了么?” “找来了,已经在煎制解毒药汤了。”白朗指着不远处一所民居。 林彻看了一眼,那里时不时有皇城司的人进出,想来是临时征用了民宅。 这些郎中主要是为了里面那些被殃及池鱼的女伎和伙计等人准备的,至于那帮泼皮,林彻本就打算全部弄死的。 让人再次查看了之后,发现一楼虽然还有烟雾,勉强能让人进去了,于是将之前那帮俘虏结了绑,没人放了一条沾水的布巾,让他们抬水进去将烟火完全熄灭。 丽春楼三楼的一个包间里,竟然还有七八个人保持着清醒,而且看状态似乎没怎么受到毒烟的影响。 陆鬼头、丁森、孔三都赫然在这里,一副死里逃生心有余悸的样子。 听着楼里依然此起彼伏的惨叫声,丁森一阵后怕,“好在陆兄机智,及时将我等带到此间,不然……” 当时发现烟起的第一时间,陆鬼头便预感大事不妙,多亏他脑子转得快,想到了这间稍微特殊一点的雅间。 像丽春楼这种地方,装潢陈设讲究的是奢华艳丽,所以自然很少有封闭性的房间,但是难免有些客人会有特殊需求,因此也会安排几个隐秘性特别好的房间。 陆鬼头是丽春楼的常客,用过这样的房间,于是他带着孔三还有丁森来到这处,随着他们的只有几名亲信。 到了这里后立刻将门窗封死,躲在这里避难,虽然时间久了难免有些气闷,但也比在外面吃毒烟强多了。 第291章 .蹀血丽春楼(六) 又过了好一会,丁森感觉有点不对劲,“咦?外面动静似乎小了点,该不会被毒死了吧?” 原本脑袋有些昏沉的陆鬼头闻言,甩甩头,让自己清醒了一丝,“这毒烟是很厉害,但应该毒不死人,或许是烟已经散了。” 然后挣扎着从地上爬了起来,打算走到门口探究一下外面的情况。 但没等他走到门边,木门就被突然踹开了,一群壮汉如狼似虎的冲了进来,将所有的人都制服压在地上。 其实这帮人本来就有些缺氧,全身乏力,根本毫无反抗之力,完全用不着这些手段。 随后林彻才施施然走进来,打量了这房间一番,也不由感叹,无论是多难的处境,总有一些人能找到解决之道。 陆鬼头因为本就走向门边,所以这会被按在离着林彻最近的地方,林彻看了一下他的穿着,然后蹲到他身边,“想来,你就是陆鬼头了吧。” 押着他的悍卒随着林彻的示意,将他放松了一些,得以抬起脑袋回话,“没错,在下正是陆贵。” 虎子给林彻找来一个小杌子,林彻干脆坐下说话,“哟,还有点处变不惊的味道嘛,啧啧,你看起来不像是会做蠢事的人啊。” 陆鬼头听明白了林彻的意思,脸上也不由闪过懊悔,最初他以为贾似道应该会想着报复林彻,正好又之前搭好了孔三这条线,所以他求拜到贾府,自愿充当贾似道的打手,通过对付林彻来打倒星火集团这个竞争对手。 但是不知道是贾似道看不上他们还是另有原因,竟然没有同意,随后在为了保住颜面的孔三和丁森的极力蛊惑之下,便同意了打砸计划。 按着他的想法,就是过去给个下马威,让星火集团知道厉害,然后自己这边再前去谈判,让星火集团弥补自己将要受到的损失。 可是谁知道千叮咛万嘱咐,事情还是脱离了计划,说好只砸东西,尽量不打人的,谁知道最后不但打伤了对方一百多人,竟然还死了三个! 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陆鬼头就已经预感大祸临头,但是也没有想到报复来的如此之快,而且报复方式出乎意料的直接。 想到这里,他也只能深恨自己的两名猪队友了,“事到如今,在下无话可说,都已经落到小郎君手里了,那就只能任您处置了,我唯一想说的就是,煤场发生的事不是我的本意。” “哦?不妨说说是谁主导的,我听过之后,或许能让你死的痛快一点。” 林彻才不在乎他的本意如何,反正事情做下了,那就要用生命作为代价,不过主犯的待遇要更加丰富一点而已。 陆鬼头似乎也知道自己必死无疑,但能争取死得轻松一点那自然也是好的,“我没有去煤场,是丁森和孔三带人去的。” 陆鬼头感觉林彻不是个好忽悠的人,便也不想画蛇添足编瞎话,简单的讲出事实,把自己摘出来就好了。 至于真相和细节,他相信这个小郎君有办法问出来的。 林彻挥挥手,陆鬼头被提到了一边,丁森被押着跪倒在林彻面前。 这时候的丁森脸上没有了一丝凶励之色,脸色苍白如纸,一向强悍的他此时变现得还不如陆鬼头。 “丁森是吧,听说你名头很响啊,手下有不少人命啊,呵呵,看来是你命令人下死手的啰。” 林彻问话的声音很平淡,仿佛就是在聊家常一般。 但是丁森却真切的感受到一股九幽冰寒,简单的说,就是害怕极了,于是颤抖着为自己解释,“林郎君,小人有眼不识泰山,冒犯了您,是我带着人去的煤场,可那些人大多数都是孔三找来的,最先动手打人的也是这些人,而是出手最凶的就是孔三本人,那老头就是被他打死的。” 孔三听到丁森将责任都推到自己头上,既然脑袋被压在地板上,也忍不住破口大骂,“入你娘的!你们两个真是小人,一切还不是因为你们来求老子帮忙的么?现在倒想推个干净了,是老子先打的人又怎样,打死个老家伙又怎样,我就不信这小娃子敢把我怎样,最后只能和你们算账而已!” 这孔三,到了这个地步了,还如此嚣张,真是个人才啊,都不知道这种人是怎么活到今天的。 林彻没想到还能遇到这样的憨憨,“哈哈,我倒是想知道了,你凭什么觉得我就不敢将你怎样了?把他提过来。” 虎子上前,单手就将孔三从地上提了起来,然后在林彻身前丢下。 孔三被摔得七荤八素的,挣扎着准备起身,却被虎子一脚踹在膝盖上,“跪着!不然扭断你的脖子!” 剧烈的疼痛让孔三只能跪在那里,半响之后才得以开口,“哼,敢如此对待老子,有你们后悔的时候!” “呵呵,你倒是说说该怎么让我后悔啊,我可没啥耐心,说不定待会顺手就把你从这窗户上丢下去了!” 林彻确实有些好奇这家伙的依仗。 “说出来吓死你,听好了,我乃当朝右丞相兼枢密使,贾相的大舅子!哼,怕了吧,赶紧把我放了,另外再给我磕头道歉,拿出十万贯赔礼,说不定老子心情一好,便不再和你计较了。” 这孔三满脸自得,报出身份的瞬间,似乎感觉有一股神奇的力量从天而降,注入他的身体之中,让他有一种视天下苍生为蝼蚁的优越感,全然忘了自己现在还跪在地上。 “哦。” 林彻不由很是失望,还以为有什么了不得的身份,没想到就这,这还不如你说你爸是李刚呢。 孔三看到林彻淡然的反应,不由愣住了,不对啊,难道这小子没听清楚? 于是他再次强调,“贾相你都不知道么!我大宋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的右丞相!我是贾相的大舅子!你听明白了么?” 林彻确认眼前之人是个傻逼了,对他失去了兴趣,“把他脑袋砍了,给贾似道送去,告诉他此人涉嫌御街刺杀案和煤场杀人案,而且还假冒贾相家人,所以特意让贾相认认,对了,顺带把那张贾宝的欠条附带过去!” 孔三惊呆了,这台词不对吧,不该是立马将我奉作上宾,然后祈求我的宽恕么? 正在他疑惑之时,虎子手起斧落,孔三的脑袋滴溜溜的在地上打着滚。 第292章 .送个人头 在虎子抬手的瞬间,林彻便敏捷的从杌子上一跃而起,闪避到一旁。 一股血泉从孔三的断颈中喷出,将林彻原本待的地方浇了个通透。 “你个憨货!” 差点泡个鲜血浴,林彻很想一脚踹在虎子屁股上。 “哦豁…俺没注意……” 虎子一脸讪讪,对于林彻的命令,他只是习惯性的听令即行,懒得多想。 林彻拿他没辙,这货皮糙肉厚的,就算揍他一顿,打完他最多就是拍拍屁股,不用半个时辰立马又忘得干干净净。 “三和叔,还是你去贾府吧。” 这送脑袋之事,还是交给老成之人更妥,若是让虎子去,不知道得出什么幺蛾子。 许三和把孔三的脑袋捡了起来,随手装到一个食盒里,就这么拎着出去了。 随后林彻又继续审讯了陆丁二人,得到了两个副将参与其中的供状。 凡是有份参与煤场打砸的,不管是主谋还是从犯,林彻是一个都不打算放过。 但是这两个副将躲在军寨之中,身边最少也有五六百个军士,这就让林彻感到有些棘手了。 就算不顾忌后果,林彻也还没有强大到凭着三四十个人就能到硬闯军营,可是要放过这二人林彻又心有不甘。 正在踌躇之时,白朗走了进来,告诉他周仁凤来了,让他去见一面。 林彻出了丽春楼,上了一架马车,“师伯,你找我有事?” 周仁凤眼神复杂的看着林彻,“当然有事,你闹出这么大动静,你心里没点数么?” “小侄冲动,给您添麻烦了,我这不是怒极攻心了么。” 林彻心里也明白,如果不是皇城司庇佑,现在他已经被禁军包围了。 “好了,废话不说,你赶紧带着你的人回养济院去,不然等殿前司的来了就不好办了。” 皇城司一直在外围封锁着,可临安的衙门比狗还多,总有人不需要给皇城司面子的。 “可我事情还没做完啊,还有许多……” “好了!”周仁凤打断林彻的话,“这里交给我们皇城司处理,人犯你也不要带走,交给我们收押,事后审讯完了,可以将人交给你处置。” 周仁凤这样子,让林彻意识到他应该是受到了很大的压力,“好吧,不过还有两名军中副将也算是参与了打砸,小子不想放过他们。” 接过林彻递过来的供状,周仁凤大致扫了一眼便收入怀中,“这事我会处理,你先回去就是,紧闭营门,不要出来,若是遇到紧急时刻,便将官家赐给你的那玉虎请出来,那便没人敢硬闯。” 玉虎?有这么大威力? 林彻心头疑惑,只是周仁凤显然没有给他解释的打算,林彻只好悻悻的下了马车。 把自己的人马召集起来,然后在一小队皇城司兵卒的护送下,往养济院走去。 贾府。 五日前,贾似道递交的第六封辞呈依然被官家拒绝了,并且还非常正式的下了一封诏书,言辞恳切的对贾似道进行挽留,对他的往日功绩多加褒扬,还赐下许多名贵药材,希望他尽快休养好身体,早点返回朝堂。 皇帝的面子给到位了,贾似道只好表示不再辞职,再休养一段时日,便继续为官家鞠躬尽瘁。 既然是以身体欠佳为由来辞职的,自然不好马上就出现在朝堂上了,不然岂不是打自己的嘴巴,也打官家的脸么。 所以这段时日,贾府依然对外宣称,相公正在养病当中,需要清静,因此闭门谢客。 往日熙熙攘攘的相府大门口,这几日确实变得空旷了许多,撒点谷子,都可以在这里抓麻雀了。 贾府的门子对这种情况很不习惯,这让他少了许多收入,往日里,他每日的门包都可以收到几百贯,这几天却毛都没收到一根,不由心中祈祷着赶紧来人上门。 ‘得,得,得……’ 由远及近的传来一阵马蹄声,让门子激动了起来,哎哟喂,这祈祷还真灵验,这立马就有人来了。 于是门子丢掉了往日的矜持作派,兴冲冲的走出门房向来人看去。 一匹健马喘着粗气,打着响鼻在相府大门前停了下来,马上一个壮汉,看起来很是威武。 门子叉着腰,戟指大喝,“来者何人?怎可在相府门前纵马!还懂不懂规矩!当我相府无人么?” 哪来的愣头青?赶紧给大爷送上礼节,不然有你好看! 马上之人正是许三和,只见他根本不在意门子的态度,依然高坐在马上,并且甩出一个食盒精准的落在门子的怀中,“这是给你家相公的礼物。” 说完,调转马头,双腿一夹马腹,犹如一阵风一般飘然远去,留下门子一脸懵逼。 总感觉怀中的事物有股血腥味,于是低头看去,发现只不过是个食盒,虽然还算精致,却也看不出有什么特别之处,只是食盒面上还贴着一个信封。 既然来人说了是给相公的礼物,门子自然不敢私自打开,只好抱着食盒去请示管事。 管事听了门子的讲述也是奇怪,虽然这几日贾相似乎受了点挫折,但依然还是大宋的首相,竟然有人敢在相府面前如此嚣张,哪有人这样送礼的!? 管事也感觉不对劲,既然是来历不明的东西,他自然有权利检查,总不能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都往相爷面前送吧。 信封上写着贾相亲启,管事倒没有擅自打开,万一里面涉及到什么隐私,自己岂不是找死么。 于是暂时没管信封,只把食盒打开。 “啊!” 管事吓得连忙将食盒丢开,却见食盒落地,里面滚出一颗人头,滴溜溜打着转。 门子也被这一变故吓了一跳,不过发现只是一颗人头,倒没有像管事那么害怕,毕竟这门子也是贾似道从军中找来的,死人可见过不少。 那人头转了一会,也慢慢停了下来,门子定睛一看,总觉得很面熟,“方管事,好像是孔三诶。” “啊?你说什么?” “那人头好像是孔三的。” “嘶,你去捡回来装好,我去禀报相爷。” 第293章 .周仁凤的打算 方管事将食盒盖子上的信封揭了下来,步履匆匆的往后宅跑去。 孔三在相府确实没啥地位,但好歹也是相公宠妾的哥哥,如今却不但被人砍了脑袋,还堂而皇之的送到相府来,这是赤裸裸的挑衅啊。 贾似道这时恰好在孔娘子院中,听着孔娘子唱曲。 这孔娘子便是孔三的妹妹,年纪也不小了,今年都二十六岁了,进了贾府有七八年了,一直很受贾似道宠爱。 要说相貌嘛,确实也算漂亮,但不是那种顶级美人,贾似道之所以宠爱她,主要是喜欢她的性格,还有那令人迷醉的嗓音。 不但唱曲好听,床笫之间的咏叹也让贾似道如痴如醉。 方管事的闯入,打断了孔娘子的吟唱,让贾似道很是恼怒,张口便要训斥,但是他怀中的孔娘子却劝止了,“或许是有什么大事禀报吧”。 “相公,出事了!” 方管事也发觉到自己似乎过于冒失了,只得低着头轻声禀报。 “说吧,有何大事能让你如此失了分寸。” 孔娘子已经抚平了贾似道的怒意,他也就不再追究了。 方管事轻轻抬起头,偷眼看了一下孔娘子,脸上显得有些为难。 贾似道以为这方管事是避开孔娘子的意思,“有什么事就说,孔娘子又不是外人,亏得她刚才还为你说情!” 娘的,我这不是怕她听了伤心么,方管事也是无奈,“禀相公,方才有人送来一封书信和一个食盒,书信小的没敢私拆,不过那食盒中装的却是孔三的人头。” “啊!”孔娘子一声凄厉的惨呼,晕阙了过去。 边上的丫鬟七手八脚的将孔娘子抬回房中。 贾似道狠狠一瞪方管事,“看你做的好事!” 这能怪我么?心中不服,嘴上却得认怂,“是小的该死,失了计较,求相公饶恕。” “把信拿过来。” 贾似道拆开书信,取出信纸,却只有薄薄一页,字也不多,意思就是此人召集凶徒打杀了养济院的老幼,明显与之前霉粮案的目的是一样的,而且这伙人还涉嫌御街刺杀案,如今已经搜出许多违禁武器,其中有些物件与刺杀案的凶器关联密切。 而这人因为拒捕,已经被格杀,但此人口口宣称是贾相的家人,明显是要嫁祸给贾相啊,大家自然是不信的,所以把这人头送到府上,也好让贾相知道是什么人想要嫁祸他。 最后落款还写着林彻拜上。 信很快就看完了,贾似道不由咬牙切齿,虽然这信的用词都很谦恭,表现出一副为贾相着想的意思,但却改变不了嘲讽的本质,我杀了你的人,还要让你不敢追究。 你要是追究,那就是真的和御街刺杀案有关联, “竖子!” 贾似道感觉脸都被打肿了,因为他如今确实不好轻举妄动,这才让他更加愤怒。 随即他感觉信封里还有东西,便倒了出来,展开一看却是一份欠条。 仔细看过之后发现欠款人是自己的孙子贾宝。 恩? 这是几个意思? 讨债? 还是求和? 贾似道沉思了半响,“去账房取十六万贯,给那林小子送过去!” 啊?方管事以为自己听错了,可是仔细一看贾似道的神情,“喏!” 丽春楼外,一个富商打扮的中年人,看着面目全非的楼宇,欲哭无泪,他想到里面去看看,却被门口的兵士拦住了。 “我是这里的东家,怎么就不能进去了!” “皇城司办案,无关人等一律退避,管你是不是东家,除非,你和这个案子有瓜葛?” “没!没!” 富商自然不会引火烧身,只得带着随从急忙离开,心中无比后悔为了一万贯把丽春楼包出去的决定。 丽春楼里,到处都是烟熏火燎的痕迹,其他不说,单单墙上挂着的那些名贵字画,如今都变得灰扑扑的,让人看着就心疼,这些可都是真迹啊,一幅少说也得千八百贯的。 那些女伎和伙计什么的,不管醒着的还是晕着的,都送到的不远处的民宅中,那里自然有郎中给他们解毒救治。 而这里也有郎中,但是每救醒一个人,只要能说话,就立刻被拖去审问。 不但审问他们今天打砸煤场之事,还要审问他们的底细,还有以前做过的恶行。 问的最详细的就是他们属于哪个势力,以及自己势力的详细情况。 得到情报后,就立马会传递给在外面等候的执法队,接着他们就风风火火的去抓人了。 没错,这就是周仁凤的善后策略,既然林彻把事情闹大了,没法帮他遮掩,那干脆就闹得更大。 拿着之前的刺杀案和谋逆案做由头,把今天牵扯到煤场打砸案的这些城狐社鼠全部清扫一遍,甚至根本没有牵扯的,只要碰到了,也顺手拔了。 所谓车船店脚牙,无罪也该杀,这些泼皮往往就是混迹在临安城的这些行当里面,也算是临安城的毒瘤。 “扫黑除恶!恩,这个词不错。” 周仁凤站在丽春楼三楼的窗边,看着街道上自己手下兵士举着火把,向这个城市的四面八方扑去。 白朗站在一旁,“师父,咱们真的要将这些下九流的势力控制起来么?” “自然,如此良机,若是不利用起来,岂不是可惜。” “可是这有什么用呢?” “你那小师弟和我说过,流通就是一座城市的血脉,而什么是流通呢,就是这些不起眼的车船店脚牙,只要咱们将这些控制住了,然后经过整合,那么就等于控制了这临安城的脉络,不但可以赚钱,而且整座城池的一举一动都在咱们的掌控之中。” “哦,我有点明白了,以往我们的许多消息也是从市井中来的,只是比较被动而已,若是有了这个脉络,许多事就变得主动灵活多了。” “一鸣,往后的日子,和以前不一样了,既然我们如今有了掌门,那为何不干脆将这个门派真正的立起来呢,只有这样,我们在以后的变局中才能握住自己的命运!” 白朗沉默了一会,“师父,这些都是林师弟的意思么?” 周仁凤摇摇头,“我和他提过,但是他并没有表态,似乎,他有更大的打算。或许,他还不知道如果我们这些人团结起来,会有多强大的力量吧。” 第294章 .石膏 林彻回了养济院,第一时间就是探望伤员们。 还好,经过细心救治,没有再出现任何恶化,这让林彻放心了下来。 “郎君,咱们的煤场是不是开不下去了?” 邓小贤算是养济院孩童中的活跃人物,十三岁的他也算是一个劳动力了,今日也在煤场中做事,当那伙人冲进来的时候,他也奋勇抵抗,只为了保住这个能带给他美好未来的地方。 打斗中,人小力弱的他自然不是那些江湖汉子的对手,所以受伤不轻,一条胳膊都被打断了,但是他现在不关心自己的胳膊能不能长好,反而问的是煤场。 林彻查看了一下他的胳膊,现在已经用绷带和夹板绑好了,“放心,有我在呢,怎么会开不下去,你别乱动,不要把接好的骨头又弄坏了。” “是啊,接骨头不难,就是这骨头要长好,却是需要很长时间,伤筋动骨一百天嘛,这段时间一定要保证静养,不然骨头再次错位,那可就比第一次打断后还要麻烦了,甚至都无法恢复。” 边上的老中医接口,再次叮嘱邓小贤,因为这些孩子都是好动的年纪。 林彻眼神一动,“大夫,这因为活动导致骨头错位的事是不是很常见?” “不少见呢,但是又很难避免,完全要靠患者自己提高注意,但是人总是要睡觉的,所以即使平日再小心的人,也无法保证睡着后的事。” 老中医也是无奈,本来快长好的骨头,因为意外不但会前功尽弃,反而还会变得更难处理。 林彻再次观察邓小贤胳膊上的处理方法,想了想后,“大夫,你听说过石膏么?” 老中医虽然不知道林彻为何突然提起石膏,不过还是细细作答,“石膏是一味常见药,性甘,大寒,无毒,主治中风寒热,心下逆气惊喘,口干舌焦,不能息,腹中坚痛,产乳金疮 ,除时气头痛身热,三焦大热,皮肤热,肠胃中结气,解肌发汗,止消渴烦逆, 腹胀暴气,喘息咽热,亦可作浴汤。但是没有听说可以治疗骨折啊。” 老中医这么一说,林彻才知道原来石膏竟然还是一味中药,而且还能治疗这么多的病症,他也不了解其中的药理和化学作用。 但是他知道石膏分生熟,于是他便说道,“大夫,我说的意思不是入药,而是熟石膏加水之后会重新硬化,如果用来包裹断骨的地方,这样不就可以保护断处了么?” 老中医自然是接触过石膏的,听林彻这么一说,顿时大受启发,“对啊,石膏硬的时间很快,而且相对坚固,和夹板相比,还能全方位的包裹伤处,等伤好了之后要拆除也简单,敲碎就好了。” “那您的意思就是说这个主意可行么?”林彻明知故问。 老中医哈哈一笑,搓着手,“可行!当然可行!郎君真是天生灵慧啊,随便转个念头,便能想到如此绝妙的法子,老朽代所有骨伤患者感谢郎君大恩了。” 随后,老中医就带着人去收集石膏了,迫不及待的想要验证石膏的效果。 等老中医走后,林彻继续和邓小贤谈话。 这时候的邓小贤见林彻三言两语就想到一个令老中医都感到神奇的治疗方法,心中对林彻的佩服是越发深切,看着林彻的眼中直冒小星星。 “郎君,您真是无所不能啊。” “瞎说,这世上哪有无所不能的人啊,我只不过是遇到事情比别人想得多一点。” 林彻也真敢给自己脸上贴金。 啊,呸!你想了个毛线。 林彻小小的给自己戴了个高帽,然后继续说,“小贤,往后你也要学会遇事多想多学,好好读书,好好练武,将来就不用再怕别人来欺负了,也能保护自己想保护的人和事。” “小贤明白,只要煤场还能开下去,我一定努力做事,也一定努力读书练武,绝对不会辜负郎君的一片苦心的。” 林彻将所有的伤员都看望完,也还没见老中医回来,想来这石膏虽然是常见中药,但是要用来做固定,所用的量一时也不好找吧,何况还分生石膏,熟石膏。 于是林彻也干脆不在这里等了,忙了一天都没有好好吃饭,这会肚子已经很饿了。 一群人吃着宵夜,时子修凑到林彻身边,问出了心中的疑惑,“阿郎,你为何要将那贾宝的欠条送到贾府呢?这样岂不是便宜了那贾宝了么?” 林彻放下碗,“我这样做自然是有道理的,你看,其实我们和贾府的力量是很悬殊的,之前能闹得贾宝和贾似道灰头土脸,都是借势而为,并不代表我们可以和他硬碰。” “所以,把欠条送回去是讲和?可是为何还要杀了那个孔三,还把人头送过去,这不是激发矛盾了么?那还如何讲和。” 时子修还是不解。 林彻耐心的分析道,“那孔三就是个傻逼,而且也是必须要杀,至于杀完之后还送过去,意思就是我不会拿孔三来做引子,继续把贾府牵扯进刺杀案和谋逆案,而加上那张欠条,便是强化这个意思,表示我不会再给贾府找麻烦。” “哦,可是那贾似道会这样想么?” “我也不知道,或许会,或许不会,不过关系都不是很大,毕竟,他要面临的麻烦可不小,五个宰相啊,够他吃一壶的了,若是这些人拿着刺杀案和谋逆案做文章,他不死都得脱层皮,如果我是他,肯定先降低风险,集中全力渡过眼前的困境。” “那我们为什么不干脆帮助其他宰相彻底扳倒他呢?等他解决了自己的难关,岂不是又要回过头来对付我们?” “可是我们为何要帮助别的宰相呢?对我们并不能带来实质上的好处,而且,皇帝其实也不想让贾似道真的倒下,皇帝要的只是平衡。至于贾似道将来回头对付我们嘛,那是必然的,在他想来,等他空出手,要毁灭我们易如反掌,可是那都不知道多久之后了,难道我们不会成长么?” 林彻说完,抬头看看天上的明月。 第295章 .朝野动向 随后的几天,林彻都表现的很老实,除了到煤场关心一下施工进度,就缩在养济院里哪里都没去。 这期间,临安府和刑部等衙门都来过,只是都被皇城司的人给打发了,让养济院犹如世外桃源一般清静。 只是临安城却并不平静,随处可见官差衙役的身影,不是在抓人,就是去抓人的路上。 和以往不同的是,从服色上看,这些差役并不是临安府或者钱塘仁和两县的,也不是刑部大理寺的,而是以往存在感不怎么高的皇城司。 皇城司虽然是赵宋官家最亲信的鹰犬,但因为不为大头巾们所喜,所以一直都很低调,甚至许多百姓都忽略了这一衙门的存在。 但是这几日,皇城司大刺刺地亮出自己锋利的爪牙,给临安官民好好的上了一课,什么才是国家暴力机关。 打着扫黑除恶的旗号,皇城司将整个临安的市井里坊扫荡了好几遍,让太平惯了的百姓着实心惊胆战了一番。 这么大的动静,朝廷之上自然也不会风平浪静,少不得有人弹劾皇城司的作为,什么肆意妄为、扰乱民生之类的罪名一箩筐一箩筐地往皇城司头上扣。 只是弹章送上去,却没有听到大内传出任何反应,甚至几位执宰也是缄口不言,没有任何表态,似乎完全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一般。 有些小机灵鬼立马就察觉了其中的异常,难道,这一切都是官家的安排? 要不然换了以往,皇城司这种游离于政事堂掌控,只听皇帝指令的机构,但凡有一点出格的动作,都要被文官上下一致打压的。 其实,周仁凤虽然一直没有见到官家,但是请示汇报却没有少过,而且还很明显的向官家表示,这次行动就是为了加强皇城司的力量,扩大皇城司的影响。 而赵官家对此自然是乐见其成,这个时候的他,对自己的身体越来越没信心了,被激发出了危机感的他,对太子即位之后的处境愈发忧虑。 这十来年对这个名义上的儿子,实际上的侄子,赵官家煞费苦心地培育教养,为他配备了良师,精心教导,却收效甚微,依然没什么改善。 但凡有一点别的选择,赵昀都不会让这个傻孩子来继承皇位,只是他本就是从民间而来,与其他皇室宗亲其实算是实际上的陌生人,总不能把来自不易的皇位传给陌生人吧。 可太子的情况摆在那里,和扶不起的阿斗没啥两样,赵昀也就没指望他能做一个合格的皇帝,只要太太平平的将皇位按着血脉传下去就好了。 这样一来,不但朝堂需要制衡,避免一家独大,另外皇帝自己手中也需要有能够绝对掌控的力量,才能超然余外的稳坐钓鱼台。 于是周仁凤增强皇城司的举动,正中赵官家的心意,但为了不激起外朝的逆反,他便装聋作哑,只是采取默认而已。 朝中的几位重臣其实也不是想外界看到的那样,对皇城司的嚣张不闻不问,他们都有求见过赵官家,只是都被赵昀以身体欠佳为由挡驾,往大内直呈的奏章也是石沉大海。 加上朝堂格局刚刚发生巨变,几个大佬首要之事就是圈占势力,以及紧盯贾似道,毕竟他们现在等于是从贾似道手里夺食,那不得防备老贾的反扑么。 然而贾似道似乎根本不在意自己的奶酪被人动了,依然毫无动作,一副我已经躺好了,你们随意上的样子。 这种反常,让新晋的三位宰相心头打鼓,猜不透老贾是不是酝酿着什么,更加把注意力都集中到了贾府。 在这种诡异的气氛下,皇城司越发肆无忌惮,扫黑风暴进行得如火如荼,越来越多的牛鬼蛇神被押进了皇城司的大营,足足抓了三四千人。 刚开始那几天,还引起了不少混乱和恐慌,毕竟这些三教九流往往涉及到了许多基础民生,车马行、牙行、水运、货栈、客栈、瓦舍、勾栏等等都受到了很大的影响,给老百姓的衣食住行带来了很多不便和烦恼。 不过很快就有一批陌生人接手了缺失的行当,开始提供服务,虽然业务上有些生疏,但是态度和以往孑然不同,价格更实惠了些,也显得更加讲规矩了。 而随着街头那些混混泼皮被抓走,百姓们发现治安突然好了起来,什么打架斗殴、偷鸡摸狗的事也没有发生了,欺行霸市、敲诈勒索也不见了,空气都仿佛更清新了。 这自然让百姓喜闻乐见,开始对皇城司的行动拍手叫好,纷纷表示赞扬,甚至主动协助皇城司的人将一些隐藏起来的城狐社鼠从地洞中揪出来。 老百姓才不管你什么春秋大义、朝堂斗争呢,谁让他们得到实惠,谁就是好官,一时间皇城司名声大振,民间直呼周仁凤为‘青天’! 如今皇城司的兵士堂而皇之的在大街小巷巡逻,一个个都昂首挺胸,巴不得在脸上写上皇城司三个字。 周仁凤最近忙翻了,抓人的事不用他这个老大操心,但是得安排人接手那些基层行业,然后将这些散乱的行当进行整合,重新构建出一个行之有效的组织系统,因此没少往养济院跑,请求自己的小师侄支招。 另外他还发觉皇城司的人手不够了,又得扩充队伍,于是在各个军营四处挖人,看起来是遍地撒网,其实都是从同门师兄弟的手下挑人。 很快,原本只有三千不到的皇城司被扩充到了恐怖的八千人。 虽然皇城司也是有编制限制的,明面上的兵俸钱粮都是由兵部按名册调拨,然而真正大头的开支却还是由内藏库划拨,所以理论上来说,皇城司可以无限扩充,只要皇帝点头就行,因为皇城司实质上就是皇帝的私兵。 扩充之事,周仁凤当然不是自作主张的,也是请示过赵官家的,赵官家也没有明着说同意或者反对,只让人传话说让他自己看着办。 有了官家的默认,周仁凤胆子自然大了,也不用考虑钱粮的问题,因为他相信那些被掌控的行业可以源源不断的提供资金。 人手充足之后,周仁凤开始进行内部调整,也没有大手大脚的清洗,只是把一些碍事的人都丢去坐冷板凳,或者干脆架空了事,实现了他对皇城司的有效绝对掌控。 当然,皇帝安插的眼线他没有去动,反而相应的给他们增加了实权,这一举动也是在向官家表明忠心。 第296章 .好男人? 林彻坐在书案前,正思考着一个大物流网的构建计划。 周仁凤频频来请教关于整合产业的问题,在林彻看来,这些三教九流其实就是他前世的所谓第三产业。 于是林彻干脆给他划分为流通和服务两大块,构建出两个‘集团’,对管理流程进行了标准化、简约化,制定了统一的管理模块,虽然显得有些粗糙,但是基本够用了。 对于林彻这种组织完善、结构清晰、责任分明的管理方案,周仁凤大为叹服,拿着这个方案,他只要套用就可以将那些杂七杂八的产业整合,然后进行高效简便的管理。 而林彻也受到启发,与周仁凤整合的城内物流相对应,他便打算建立一个城市之间的物流网络,眼下主要是联接泉州与临安。 泉州是生产基地,临安却是这个世界上最大的消费市场,两者之间可以通过船运到到达,但是由于钱塘江的原因,大型海船要直达临安有诸多不便,这样的话就得在钱塘江出海口之外建立一个中转,到时候用中小船只来实现流通。 想来想去,林彻打算把这个中转基地设置在舟山,这样还可以兼顾东海海域辐射作用,另外就是比设置在明州要更加安全,避免将来无法在陆地上抵挡蒙古铁骑。 那这样的话,林彻得想办法弄到一个船厂,还好,明州是一个市舶港,那里船厂不少,应该不难弄到一个。 只是现在林彻手头实在找不到人可以负责,于是只好写信给舅父求助了。 信刚刚写好,宁小七敲门进来,“阿郎,白大哥将那日参与打砸的人送来了。” “哦?周师伯倒是蛮守信的嘛,竟然还真的把人交给我处置,也不怕朝廷追究。” 林彻稍微有些惊讶,不过也懒得细想,将手中的信封好,然后递给宁小七,“让人速速送往泉州,交给我舅父。” 林彻走向校场,老远就看见黑压压一片人头蹲在那里,四周是全副武装的皇城司兵卒看押着。 “林郎君,提举让我把人给你送过来了,是杀是剐,任你处置。” 白朗望见林彻走来,便爽朗的迎了上去,只是在外面,称呼上依然保持着距离。 这句话的声音实在不小,整个校场都听得一清二楚,那地上蹲着的人被吓得直打颤,都知道小命难保了。 原本以为,落到官府手里,最多也就就挨上几棍子,坐几天牢房,大不了就是流放,小命是绝对无恙的。 谁他娘的知道,兜了一圈,竟然还是落入了小魔王手里,官府怎么可以这样办事!还讲不讲规矩了!有没有王法啊!? 林彻热情的和白朗打了个招呼,“哈哈,周提举真是有心了,也有劳白大哥辛苦一趟了。” “一家人不说两家话。”白朗放低声音说了一句,然后又提高声音,“人本就是你们抓到的,物归原主!” 呵呵,几百个大活人原来只是东西…… 林彻大致看了一下,轻声问道,“白大哥,那两个副将?” “这个,那两人毕竟有官身,事关朝廷脸面,所以……不过你放心,这二人绝对活不了的,只是得按朝廷规矩来办。” “好吧,那我就不勉强了。”林彻点点头,表示理解,然后转头吩咐,“搭个台子,准备行刑!” 很快,一个一丈见方的木台便在校场中央搭建了起来,养济院的老幼们听到消息后,全都自发围在四周观刑。 原本,林彻是有想过到外面的公开场合行刑的,用以震慑其他胆敢打星火集团主意的人。 但是后面想想,星火集团是以生意人的形象来面对临安百姓的,如果太过强势血腥,似乎并没有太大的好处,所以还是放弃了这个想法。 反正那一天的事情是已经传得临安人尽皆知了,该被震惊的都被震惊了,应该都知道星火集团不好惹。 陆鬼头和丁森都被押上了木台,这二人是首犯,自然从他们开始。 丁森一副萎靡不振的样子,身上的衣衫也破破烂烂了,看来这几天没少吃苦头,反倒是陆鬼头镇定自若,脸上没有惶恐,也没有愤恨。 这让林彻对他有了些许欣赏,正好手头缺人,有那么一瞬间,还真有将其留下收用的想法,不过想了想,这种人要调教过来,实在过于麻烦,还是一了百了算了,人才自己慢慢收罗培养就是。 林彻正打算随便挑两个人上去执刑的时候,人群里传出一个声音,“郎君,能不能让我来杀。” 朝声音出望去,原来却是邓小贤刚从人群中挤出,“郎君,俺想亲手给满伯报仇!” “你手还伤着呢,刀都拿不了。”林彻看着邓小贤有些无语,要知道他受伤的胳膊还打着石膏,如今还得用布带吊着,那行刑用的都双手大刀,以他的体格,一只手肯定拿不起来。 邓小贤看了看那大刀,估摸着得有十几斤重,但是依然没有放弃,“那俺就用单刀,反正一刀杀了他们,反倒是便宜了他们,一刀杀不死,就两刀,慢慢杀,总能杀死他们。” 林彻知道,那天邓小贤受伤之后,正是那个老军拼命用身体护着他,才让他活了下来,这以命换命的恩情,加上平日老军对他的照顾,让邓小贤无以为报,所以才想亲手报仇吧。 邓小贤看到林彻没有说话,便再次央求,“郎君,您就成全俺吧,往日里,满伯总说让俺给他做儿子,俺不想改姓,就没答应,可满伯也没气俺,依然对俺很好,有吃的从来都是先顾着俺,最后还用自己的命换了俺的命,前阵子读书,子修哥也说过,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可满伯现在却走了,俺已经在他坟头答应了做他的儿子,以后便跟他姓了,现在俺要给俺爹报仇,郎君总不能拦着吧?” 诶嘿!这小子,嘴皮子倒是越发利索了,生怕我不答应,还愣是整出一大堆道理,还真是孺子可教啊,额,等等,林彻感觉有哪里不对,“你说你认了曾满做爹?那岂不是以后得叫你‘曾小贤’?” ‘好男人就是我,我就是--曾小贤’ 好吧,这名字改得也算是灵性了。 第297章 .曾七刀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林彻只好同意了曾小贤的请求,让他执刑。 没想到却引起了更多人的请求,还大多数都是十二三岁的孩子,却对台上的两人有着切骨之仇。 既然开了口子,林彻也没法子,只得答应,反正后面还有许多从犯,应该都轮得上吧。 死很可怕! 比死更可怕的,或许就是想死死不了,或者,死得不利索吧。 古代刑法看起来很简陋,动不动就是死刑,然而,怎么死又是很有讲究的,从轻往重,都有明显的差别。 最轻的应该是鸩毒和缢首了,通常来讲就是‘赐你一杯鸩酒’和‘赐你一丈白绫’,听听这语气,就知道不是一般人能享受的了,没一定级别就别想了,意思就是要留个全尸,这在古人心中很重要! 然后嘛,应该就是斩首了,这算是基本方法了,普罗大众享受的就是这个待遇,一刀枭首,没有折磨,算是死个痛快,因此行刑时的刽子手都得是专业的,也算是一种人道主义了。 接下来,应该是棍刑和腰斩了,棍刑就是用棍子将人活活打死,而且打得不是要害,目的就是要让受刑人痛苦而死,至于腰斩嘛,那也是挺恐怖的,据说是用铡刀将人拦腰铡断,而人并不会马上死,得一两刻钟后受尽心理和生理的双重折磨之后,才会慢慢死去。 受此刑之人,往往拖着鲜血淋漓的半拉身子,靠着双手在地上痛苦的爬来爬去,而经过的地方,肠子内脏什么的,拖了满地,这场面想想就让人不寒而栗。 然后就是剥皮和凌迟了,剥皮嘛,相对不怎么常见,华夏漫长的历史中,我大明太祖比较喜欢用这法子对付贪官,据说是活剥,额,这痛苦程度还是不去多想了,剥下来的皮还得硝制,然后里面填充稻草,重新整出人样,挂在衙门中的小城隍庙中,警示后来者。 而凌迟呢,也就是俗称的杀千刀,据说也不是一定要一千刀,而是看罪行轻重来判数量,随后执刑的时候必须一刀一刀慢慢割,没有割够规定数量的话,不允许犯人断气,不然执刑之人也得受刑,堪称死刑中的艺术。 以上这些便是华夏王朝时代比较常规的死刑了,当然也有其他,比如车裂、烹刑、活埋、炮烙等等,不过这些基本不会写入法典当中,只能说是非主流。 现在,曾小贤挑了半天,特意挑了一把有些钝的腰刀,看来是心中恨意太浓,并不打算让人轻易死去。 林彻也发现了他的打算,本来呢,林彻除了对深恨的汉奸之外,对其他人的死法倒是没有想过太多花样,之前也是想着一刀了结,不过曾小贤想要发泄心中的仇恨,林彻也没有理由拦着他,也就随他去了。 只希望,这孩子过了这一刻之后,暴虐之心就此散去,不然那就入了魔道了。 单手拿着刀,曾小贤在丁森与陆鬼头二人之间徘徊了一会,因为他只能杀一个,所以自然要挑选一番。 倒不是林彻不让他多杀,而是后面还有许多小伙伴都等着呢,自己总不能太过自私吧,最后,他还是选择了丁森。 因为,那天陆鬼头没有到煤场,他并没有见过陆鬼头,而领头人之一的丁森,曾小贤倒是记得很清楚。 丁森见曾小贤挑的是自己,非常想求饶,可是对上曾小贤那猩红的眸子,便知道只会白费力气,反而认定必死之后,嘴里开始不干不净的骂骂咧咧起来,企图激怒曾小贤,让他愤怒之下一刀了结了自己。 曾小贤却不为所动,等到两个皇城司的兵卒将丁森连拖带拽押解到木台中央,他还彬彬有礼的向二人致谢,看来并没有完全被仇恨冲昏头脑。 丁森死到临头,于是用尽力气的挣扎起来,口中的大骂声也越来越响,押着他的兵卒被他吵得脑瓜疼,于是抄起刀柄就砸在他嘴上,十几颗断掉的牙齿便随着口沫鲜血喷了出来。 丁森却依然不肯闭嘴,喷着血沫依然大骂不止,满脸狰狞。 兵卒不由看向林彻,似乎是征求意见,见到林彻点头之后,便把刀尖捅进丁森嘴里,随手一搅,一根带血的舌头便掉落出来。 哟嚯,手法不错啊,这皇城司的兵卒还真是有两下子,林彻不由赞赏的点点头。 兵卒看到了林彻的嘉许,顿觉受宠若惊,感觉力气暴涨,便一个狠踹踢在丁森的膝盖窝里,让丁森跪倒在地,“他娘的老实点,不然让你尝尝杀千刀!” 丁森一凛,突然醒悟过来,这不是官府行刑,而是私刑啊,真的惹恼了要对自己用凌迟也是很有可能的,于是,不敢再作妖了,老实跪着准备受死,心里祈求着这断臂小子刀法利落点。 就这样想着,丁森还特意将背弓下来,然后将脖子尽全力伸长着,这姿势,就像那驮碑的乌龟。 曾小贤缓步走到丁森旁边,运着气,拿着刀在他脖颈后面比划了一番。 毕竟还是个少年,若不是仇恨的驱使,根本就不会有杀心,而真的要杀人,对正常人来说,其实并不容易,第一次杀人的时候,如果不是突如其来,那心理建设过程还是比较艰难的。 这段时间,却成为了丁森最难熬的时光,若是有人问他,有什么是比死还可怕,他一定会说是‘等死’! 丁森熬不住,又想破口大骂,然而失去了舌头的他,只能发出一阵‘啊,啊’的怪叫。 正在酝酿情绪的曾小贤,被这叫声一激,终于高高扬起了手中之刀,然后狠狠劈下,但是劈下的过程中,他还是忍不住把眼睛闭上了。 “啊!” 这一声凄厉的惨叫,让全场的人都寒毛倒竖! 原来丁森以为自己这下必死了,但是随着刀风的落下,他却只感到肩膀剧痛! 曾小贤被惨叫声吓了一跳,睁开眼才发现,自己这一刀没有落在丁森的脖颈上,而是砍在的他的肩膀,还被卡在了骨缝之中。 “明明瞄准了脖子,咋还会砍歪呢?” 曾小贤嘀咕着,不停晃动摇摆这要将卡住的刀拔出来,以往砍柴的时候柴刀被卡住了他便是这么干的。 这过程又给丁森带来了无尽的痛苦,心中生出剧烈的悔恨,恨不得自己从来没有来过这世上。 幸亏边上的兵卒即使在他按住,不然丁森都能跳起来。 好不容易把刀拔出来,却发觉原本就不锋利的刀刃上,添了几道缺口,再多来几个,这刀就要变成锯子了。 “原来人的骨头这么硬啊。” 再次嘀咕着,曾小贤又扬起了刀,这次,比之前坦然得多了,人就是这样,经历过后,就会飞速成长。 单刀闪着寒光和血光再次狠狠落下,‘扑哧’,一篷鲜血飙出,这次没砍歪。 可还是带出了丁森凄厉的惨叫,只是明显中气有些不足了。 也不知道是刀不够锋利还是曾小贤的力气不够,虽然砍对了位置,刀却再次被卡在了颈椎骨上。 又是一番费力之后,取出来的刀更像锯子了。 这时候的丁森已经跪不住了,面朝大地的扑倒在地。 曾小贤不得不换个位置,找个角度重新扬刀劈砍。 “啊……” 劈! “啊…” 劈! “啊,” 劈! “口” 劈! “ ” 哎,杀人真难,这摆好姿势让你杀,都足足用了七刀才将人杀死。 林彻都感觉长见识了,嘟囔了一句,“叫什么曾小贤啊,干脆叫曾七刀算了!” 于是,未来令蒙古人闻风丧胆的‘曾七刀’就此诞生。 第298章 .往生咒 总算把头砍下来了,曾小贤也是累得够呛,不过眼中的猩红也渐渐退去,恢复了清明。 他将手中的‘锯子’丢下,捡起来丁森的脑袋,发觉那断口处一片狼藉,一点都不像是用刀砍下来了,反而像是被狗啃断的一样。 “郎君,俺可以拿这颗脑袋去祭奠俺爹么?” 这时候曾小贤说的爹,自然是曾满了。 我可以说不么?林彻无语,只好点头。 看到林彻点头,也不顾自己身上还沾满了鲜血,兴高采烈的拎着脑袋就跑。 “你好歹回去换身衣服,那脑袋也记得找个东西装起来,可别吓坏了旁人!” 林彻不得不高喊着提醒。 “好嘞,俺知道了……” 解决了一个,那就轮到了陆鬼头了,这时候他已经完全被吓傻了,刚才那一幕对他冲击太大了。 兵卒过去拖拽他的时候,感觉闻到了什么异味,往他下身一看,衣袍上一片水迹,“贼斯鸟的被吓尿了!” “哈哈哈!” 全场不由一阵哄笑。 除了两百多跪着地上观刑的犯人,他们第一次知道,原来砍头也会有这么惨的。 如今,这些人心中已经不再祈求活命了,而是单纯的想死得痛快一点。 即使尿了裤子,陆鬼头依然被拖拽到了之前丁森所跪的地方,也不用强制,他自己就软瘫的跪下了。 这地上只是将丁森的无头尸体拖走了,满地的鲜血沿着木板的缝隙往下流淌,只是还有一些不规则的肉块显得分外刺眼。 “啊!林郎君,求求你给我个痛快吧,我保证下辈子再也不做恶事了!” 陆鬼头还是绷不住开口求饶了。 林彻的本意也没有想着虐杀他们,所以轻轻点了点头。 这时从少年群中,走出一个相对健壮的少年,走过林彻身边的时候,诚恳的拜谢道,“谢谢郎君给我机会,让我可以亲手给楞娃报仇。” 楞娃就是死去的孩子中的一个,和健壮少年一向要好,但是出事那天,健壮少年没在煤场,而是在养济院上补习课。 这些天他一直认为,如果自己识字认真点,不用上补习课的话,那肯定也在煤场中,必然能够保护好楞娃了,可偏偏楞娃面临危险的时候他却不在,所以他非常恼恨自己。 林彻语带安慰,“罗晟,别想太多,有些事谁也无法预料,你挑把好点的刀,动作利落点,后面还挺多人的。” 罗晟点头,前去挑了一把鬼头大刀,入手微沉,试着挥动了几下,还行,能用。 走到丁森身侧,却听见他念叨着什么,“毗 迦 兰 帝…阿 弥 唎 哆…毗 迦 兰 多…伽 弥 腻…伽 伽 那……” 没听懂,但应该是佛经吧,罗晟不由鄙夷道,“你信佛?” 跪在地上抵着头的丁森,闻言一愣,“信!” “信佛之人不该心怀慈悲么?” “求心安。” “你念的是啥?” “往生咒。” “求佛主保佑?死后升天?你做了那么坏事?佛主会保佑你?” “不是,只是为了消除此生罪孽。” “呵呵,可笑,犯下罪孽竟然靠念几句经文就能消除?” “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呵,狗屁,还是郎君说得对,只要做过恶事,就必须受到惩罚,这才是公正,妄想用忏悔来恕罪的,都是骗子,骗人骗己。” …… 台下之人不由有些懵,这是在干嘛?侩子手和犯人在行刑现场聊起来了?这是什么操作? 就在大伙懵逼之时,听到罗晟大声喝道,“凡为恶,必受惩!天不罚,我来罚!” 随即,便看到他利落的扬起鬼头大刀,一道刀光闪下,丁森身首分离,人头掉落在地上,目光是带着骇然和悔恨,似乎死不瞑目。 罗晟却不去多看一眼,放下大刀,慢慢走下刑台,神态中的凝重似乎削减了一些。 林彻有些好奇,等罗晟走过的时候便问道,“刚才你和他说了什么?” “他信佛,刚才试图念往生咒来消除罪业,哪能这么便宜他,我便说我要送他下地狱,就算佛主也拦不住!” “就这?” “恩,就这!” 在林彻疑惑的眼神中,罗晟慢慢走回了人群,其实他还说了一句,只是觉得过于狂妄霸道,便不好意思在林彻面前说出来。 因为他说的是,“神挡杀神,佛阻杀佛!” 这在普遍崇信鬼神的时代,简直是比喊着要造反还惊人。 没人知道,罗晟从这一天起,就立志要做一个审判者,惩戒一切罪恶。 随后,陆陆续续又砍了二十多颗脑袋,有的一刀痛快,有的却十几刀之后才断气,没比丁森好到哪里去。 毕竟执刑的都是一帮十几岁的少年,第一次杀人,什么状况都有。 按理说,林彻不该让一帮少年儿童接触血腥的,但如今是一个什么世道? 将来,你不杀人,那就必然被人杀,倒不如现在让他们成长起来,或许还可以挽救其他人的性命。 这些已经杀掉的,都是经过审讯,确认当天动手最凶的一批,而且往日也做过许多恶事,手上都沾染了人命。 现在场中还剩下了两百多犯人,都屏住呼吸,等待着林彻的最终裁决。 林彻站在铺满了鲜血的刑台上,扫视了一圈,沉吟一会之后,开口道,“你们这些人自己心里也清楚,以前犯下的罪孽,以死相抵并不为过,我也打算将你们统统处死!” “郎君,求求您,饶我一命吧。” “别杀我啊!我上有八十老母,下有三岁小儿,不能死啊!” “俺不怕死,俺只求郎君给个痛快!” “我以后再也不敢做坏事了,郎君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吧!” “小的一定改邪归正啊,以后给郎君做牛做马报答不杀之恩了!” …… 几百个人乱哄哄的哀嚎着各自求饶的话语,可惜太过杂乱,林彻一句都没听明白。 不过林彻一点都不在意这帮人说什么,探出双手,立刻就止住了混乱,然后说道,“好了,我细想了一番,不杀你们也不是不可以!不过,死罪可免,活罪难逃!” 林彻这话一说,立马又机灵的接口问道,“郎君,只要给俺留条命,就算一天打俺三十棍,俺也接受。” “别插嘴!我话还没说完呢!”林彻喝道。 “不插,不插……” 虽然感觉这话有些怪怪的,林彻也没心思多想,“我也不打你们,也不关押你们,那是浪费粮食,所以,我决定让你们劳动改造!” “不懂什么是劳动改造?你们以后自然会懂,简单的来说,就是干活!要是有不愿意的,举手!” 嘿,这有谁不愿意,不愿意就是死,虽然不知道什么是劳动改造,也不知道要干什么活,累不累?危险不危险?但是总比死了好。 于是,第一批煤矿工人就此诞生了。 第299章 .耍流氓 这批犯人,最后在林彻的‘开恩’之下,逃过了一死,然后就被林彻丢到了青牛山挖煤去了。 然后林彻又听白朗说皇城司抓了近三千的地痞泼皮,都没地方关押了,于是林彻又动了心思。 这么多免费劳力,怎么能浪费呢? 随后林彻便和皇城司做了一单生意,在里面挑出了身体健康,年富力强的一千人,以每月一百文一个的价格‘租’了下来,前期也全部安排去挖煤。 虽然一百文一个人不多,不过一千人每月也有一百贯钱,主要是,皇城司就不用找地方关押他们了,也省下了不少伙食费,这一进一出,就是一笔不小的收入。 于是周仁凤很痛快的拍板了,顺带还‘租’了一个都的兵卒给林彻,帮他看守这批犯人。 而且受到林彻的启发,周仁凤也打算将剩下的两千多犯人也同样施行‘劳动改造’,算是废物利用,免得将这些人放出去后,又要为祸民间。 这个时代,也有让犯人进行劳动的,不过大宋比较流行的是流放和刺配,其实也是对他们的劳动力进行了利用,官府也不傻,怎么会白白养着这帮犯人。 只不过都是让犯人干一些杂役之类的活,不是像林彻这般组织大规模的人犯进行可以产生直接价值的劳动。 该让这些犯人做什么呢? 这个问题让周仁凤犯了难,用的时候肯定不能分散使用,那管理起来实在麻烦,而且成本还高,若是集中使用的话,这些人又干不了工匠那些需要技术的活计,只能出死力气。 最后林彻给他出了个主意,将这两千多人分出若干小队,让他们对临安城的市政进行修缮和改造,简单的说就是修桥铺路掏阴沟。 周仁凤对这个建议思考了一番以后,也感觉不错,虽然赚不了钱,但是可以赚名声啊。 因此临安城展开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市容大改造,没多久,这座百万人口的城市就变得更加干净整洁,民间对皇城司的好感度再次攀升。 在这段时间里,星火集团的煤场也提前完工了,因为工作简单,所以很快招募到了一千多工人开始制作蜂窝煤,这些工人有许多都是之前以木柴为生计的人,如今变成了墩煤工,不能说比以前轻松了吧,但是收入却明显的提高了。 蜂窝煤的产量在充足的煤源和加工支持下飞速增长,于是临安城中大部分的人家都开始改用了煤炭,这样一来,星火集团的工程队就有了越来越多改造炉灶的单子,同时制作煤炉的工匠队伍也扩大到了两百多人,就这样都有点跟不上市场需求。 最后配送煤炭的工作,大部分都外包给了皇城司组建起来的‘物流行’,还留了一小部分,让养济院的大孩子负责配送,算是一项勤工俭学的措施,同时对他们也是一种锻炼,保持艰苦朴素的良好作风。 而养济院本身,经过修整之后,已经变成了一所学堂,有点林彻前世大学的味道,有教室有宿舍有食堂,还有专门的教研处,于是林彻将这里改名为‘星火学院’。 这教研处就是编写少儿百科全书和字典的地方,朝廷同意了王应麟编写字典的奏请,反正也不用朝廷出钱,所以王应麟现在也召集了十几个志同道合之人,已经开始着手两部大作的编写了。 而且他们身上也有教学任务,也会去给孩子们上课,虽然这些人的才华,去给一帮蒙童上课是有一些大材小用了,但是有了实践,对他们编写书籍也是大有帮助,所以他们也非常乐意。 现在,星火学院的这帮孩子每日都过得非常的充实,大体上一天中有三个时辰学文化课,两个时辰进行‘军事训练’,当然名目上是锻炼身体,另外十岁以上的孩子在五天里还有一天勤工俭学,至于假期嘛,不存在的,只有年节可以休息。 林彻感觉星火学院渐渐走上正轨之后,便开始从外界吸收更多的儿童进来,一个是从别的地方需找孤儿,另一个就是临安军士家中的孩子,只要愿意送来,便会收下,唯一的条件就是必须住校。 林彻的目标是将学院初步充实到两千名学生,三百名各类教师,王应麟得知后,还打趣林彻野心太大,毕竟国子监和太学都没有这么多学生。 林彻并不觉得多,反正现在星火集团的收益足够维持十几个星火学院的开支了。 学院里面还有一个特殊班级,就是绾绾专门用来培养听风阁人员所用的,所以是一个独立的小院,未经允许,一般人都不许入内。 这天,林彻旁听完绾绾的讲课,下课后将绾绾叫到一旁。 “师姐,过几天,我就得离开临安了。” “啊?这是为何?” 绾绾感到很突然,她原来以为林彻会在临安呆很久呢。 “我来临安本就是为了我的老师,现在老师已经没事了,我也待了不少日子了,自然该离开了。” 林彻还是选择先不把实情告诉绾绾。 “那我怎么办?” “恩???” “不是,我的意思是星火集团是你一手创建出来了,这才一个来月,你就要撒手不管了么?还有星火学院,还有听风阁…难道你都不要了么?” “什么鬼,我只是离开临安,又不是要死了,即使我不在临安,依然可以保持联络啊,听风阁下面那些酒楼需要的货物,以后也会源源不断的送来的。” “可?好吧,我知道你家不在临安,迟早要离开的,只是以后你还来临安么?” “来肯定还会来,只是很难说什么时候了,我可是大人物,很忙的。” “呵呵,可笑可笑,一个六岁小儿,天天说自己是大人物,你哪里大了?” 被绾绾这么讽刺,林彻自然反击,故意狠狠一盯绾绾的胸前,“我还在长呢,将来大不大先不说,倒是某人,怕是很难大了!” 绾绾虽然做过几年的女伎,但是走的是高雅路线,接待的客人,不管是真雅士也好,假斯文也罢,在她面前,都要保持身份,凡事都讲究一个适可而止,即使调戏的话也不会说得太过突兀,不然传出去容易被人笑话。 所以林彻这么直扎扎的‘耍流氓’,让她突然接不住招,“哼!你!你这个小色鬼!” 她忍不住想要抓林彻的耳朵,林彻随便一闪,便不会让她得逞。 “往后有事没事就给我多写信,到时候把信交给浙江渡边上正在新建的泉州会馆便行。” 林彻丢下这句话,飘然远去。 第300章 .偷天换日 林彻之前为了大物流计划,给陈海升写信,没多久,陈海升就派出了得力干将苏向明带着人员赶到临安。 于是林彻便把大物流计划交代给了苏向明负责,而苏向明按着林彻拟定的计划立刻开始行动起来。 主要就是三项事物,一个是在舟山群岛中寻找合适的地方建立中转基地和港口。 二是到明州购买船厂,打造船只,用于补充运输网。 第三个就是在临安城外的浙江渡附近购买地皮,建立一座集商号、货栈、据点于一体的会馆。 而林彻所说的泉州会馆便是这个了,这时候还没有会馆这种名称,所以算是一个创举了,之所以叫去泉州会馆,一个是淡化林彻的痕迹,另外就是林彻是打算将泉州的商人都拧成一团,到时候这个会馆就是所有泉州商人的根据地了。 算算日子,林彻到临安已经快一个半月了,那蒲璇娘在燕京怕是已经等急了,要是再拖下去,估计这小娘皮要爆炸了。 不过也难说,说不定还真的给她找到了一个如意郎君,现在正在你侬我侬呢,毕竟,女人最是善变,嘴上说的话,也不能说不是真话,只是变化得有点快,显得不靠谱罢了。 可咱们林彻可是男子汉大丈夫,一言既出死马难追……所以还是得赶紧实现诺言的。 于是林彻开始安排临安的事宜,他离开之后,泉州会馆和物流网交给苏向明,听风阁交给绾绾,星火集团的话就交给时子修这个五人小组。 “阿郎,星火集团这么大的担子,我们五个人恐怕承担不来啊,您还是重新考虑一下吧。” 时子修听到林彻要把星火集团和学院都交给他五人负责,不由有些惶恐。 说是由他们五人一起负责,但是时子修是伍长,当然是最高负责人了,可他今年才不过十五岁,突然压下这么一个重担,不慌才怪呢。 林彻对时子修的不自信很是不满,狠狠瞪了他一眼,“好歹你们也跟在我身边大半年了吧,怎么连这点担当都没有?” 时子修道,“可是,我们五个还要负责学院里的军事训练啊,怎么忙得过来,主要还是我们都没有经验呢。” “没有经验才要学习锻炼,不然以后你们怎么独当一方,至于军训嘛,我会安排留下三十个老兵,他们负责体能这些传统项目,你们负责队列和战术训练。” 林彻说着,想了想又道,“星火集团的大体结构都完善好了,照章运行就好了,而且上次的展销会,你不是表现的很不错嘛,放心吧,没多难的,我相信你们可以的。” “可是,我们更想跟在阿郎身边多学点东西啊,要不换温凡他们吧。” 时子修还想最后挣扎一下。 “哼,十字绣!你这就过分了哈,你们已经在阿郎身边这么久了,我们这刚来,你就想把锅甩给我,然后你好继续跟着阿郎,想得倒美!” 温凡立刻反驳时子修的美梦,他是跟着苏向明的船来的,来了没多少天,怎么可能给时子修顶锅。 林彻懒得听他们吵,小手一挥,“争啥争?难道我的话不好使了?” 时子修只好放弃辩驳,温凡也乖乖的闭嘴。 林彻才继续说道,“时子修你也别急,听我说完,你们也知道,稚虎营现在只有二十五人,所以我对你们的期望都很大,希望你们都能成长起来,早日具有独当一面的能力,所以这个锻炼是必然需要的。” “而且,我打算使用轮值的方法,你们现在临安待上半年,等到半年以后,由其他小组来替换你们,所以没有谁是可以避免的。” “哦。”听着这话,时子修五人都松了一口气,他们都知道,在林彻身边才能学到更多的东西,所以害怕被丢在临安太久。 “你们的任务,除了保持星火集团的正常运转之外,重心就是放在人才的培养和挖掘上,半年后,你们离开的时候,同时带走你们自己发掘出来的可造之材,这些人,大概率就是你们以后的下属了,所以你们将来的成就如何,还要看你们这半年的努力了。” 时子修五人一听,心头皆是大振,动力涌满了全身,“阿郎!我们保证努力!” 哼哼,还是胡萝卜好用!林彻心中一笑,“另外,你们还有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利用星火集团为基础,收纳更多的流民,让他们在星火集团过度之后,就让苏向明将他们运走,这里面的意义,不用我强调了吧。” 未来的发展,离不开人口,而临安是大宋的人口集中地,那林彻怎么会不在这里打主意呢,而他的目标就是壮劳力和儿童,壮劳力立马可用,可以加快发展速度,儿童则加强教育,为将来打下基础。 星火集团未来主要就是发展人力密集型行业,然后拼命招募人手,然后经过三个月或者半年之后,等这些人适应了星火集团的规矩,然后再将他们送往泉州或者流求岛安置,这样就能给林彻带来源源不断的优质人口。 在这之前,林彻也有和时子修等人说过这方面的事情,所以他们很容易就理解了。 以星火集团的优厚待遇,不用多长时间就能取得工人的信任,还可以初步向这些人灌输一些思想,到时候要让他们移民,那就比较简单了,顺便可以剔除一些不合适的人。 而星火学院未来几年里,也是初步教育半年或一年以后,让他们转移到林彻的大本营里继续加强训练和教育,而且还可以借助这些孩子与禁军的关系,为将来埋下钩子。 这个计划,被林彻美其名曰‘偷天换日’。 林彻为了人口,可以说是不择手段了,不过这也是他的无奈之举,毕竟农耕社会,人口的流动性实在太差了,除非发生大规模的战乱或者灾难,不然绝大多数人都是故土难离。 林彻这一个多月来,之所以在临安闹出那么多事,主要目的就是这个,至于听风阁,完全是顺手而为,其实心中并没有抱多大的期望。 第301章 .寒雨 外面下着雨,雨不大,却寒凉。 十月的天气,对普通百姓来说,已经开始变得难受起来。 这时代,棉布还是属于奢侈品,一来棉花产量少,二来纺棉的技术也很不成熟,所以价格也非常昂贵,属于只有富人才消费得起的东西。 可是相对于棉布,富人还是更加偏爱丝织品,绫罗绸缎绢绡锦,花样繁多,任挑任选。 到了冬天,如果多穿几件依然寒冷,那么他们就会在绸缎间填充绵絮,注意,这个绵絮不是棉花的棉,也是用蚕丝制作的,自然也是高级货,实在不行,那就来件貂皮大衣,反正有钱,这都不是事。 于是棉花和棉布成为了穷人买不起、富人用不上的尴尬货。 那穷人怎么御寒呢? 对于大多数普通百姓来说,只能以麻和葛的织物蔽体,这种衣服过于粗糙,看起来就像麻袋片,被称为‘褐’,因此‘褐’也被视为一般黎民百姓的象征,一个人若是当了官,通常被称为‘除褐’或者‘释褐’。 这种单薄透风的衣物,显然无法御寒的,但老百姓也不能生生把自己冻死啊,于是也会想方设法来解决。 于是春天采柳絮,秋天集芦花,到了冬天就填充到衣物和被子中,在一定程度上也能保暖御寒。 另外,稻草也会用来防寒,比如用稻草编制的蓑衣,便是百姓抵御寒冷和雨雪的常用之物,极端情况下,也会将稻草捶软之后,填充到衣物鞋履之中,效果虽然不佳,总比没有强。 还有一种让林彻觉得匪夷所思的衣物,那就是用麻纸做的纸被,也是穷人比较常见的防寒衣物。 这时候的人所说的被,和林彻所认为的被不同,而是披风,白天披在身上,到了晚上盖着睡觉,这纸被从唐朝便开始有了,到了宋朝的时候,就开始使用更加坚韧的楮皮纸来制作,变得更加耐穿,也更厚实保暖。 这纸被虽然寒酸,但依然需要通过一系列的加工,而有些人连这个都用不起,他们便把废旧纸张收集起来,填充到麻布之中,做成‘纸衣’。 宋朝的纸张制作技术很成熟,产量非常大,而朝廷正是用纸大户,也会产生许多废纸,于是朝廷就经常制作一些纸被纸衣,在冬季的时候发放给那些没有冬衣的百姓,算是一种社会福利。 但是这种衣服有一个最大的缺点,那就是不能沾水,因此到了下雨的时候,街道上便冷清了许多。 这让马车行走起了显得比往日更加通畅了许多,而林彻坐在车中,撩开车窗,望着街道思索着。 林彻前世今生都是南方人,还是比较怕冷的,但是这一世或许是因为习武,对寒冷没有太大的感觉,何况以他的条件,根本不会缺少御寒的衣物,就连现在给他拉车的两匹马,都是披着厚实的油毡。 不过他现在想的依然是御寒的问题,不但眼下民间需要大量物美价廉的防寒衣物,而到了将来,林彻自己的军队,也缺少不了防寒衣物,总不能一直在南方打转,或者,到了冬天就苟起来? 从实际来说,最终解决的还是要靠棉花啊,看来得早点推广棉花种植了,虽然南方这些地方并不是种植棉花的最佳环境,棉花的产量和质量都不是很理想,但起码可以先解决有没有的问题。 至于好不好,在林彻的映像中,似乎印度那里非常适合种植,或许,可以抽空去那边看看,那里还没有被蒙古征服,应该有不少机会。 但这些都稍微遥远了些,目前林彻能想到的法子,就是大规模的养殖禽类,不但可以供应肉食,而且羽毛和羽绒加工之后,也是一种很好的防寒填充物,并且还轻柔。 首先可以利用临安为中心的广阔市场,先把这个产业发展起来,到了以后,便可以有效的供应军需。 “阿郎,万寿所到了。” 宁蓝的声音,将林彻从思索中拉了出来。 进了万寿所花厅,还没等林彻坐下,便看到陈达阔步走了进来。 与在宫里相比,陈达身上少了那种谨小慎微,平添了几分豪迈之意,“哈哈,林小哥帖子中说得很急的样子,不知是何事需要某家帮手啊。” 林彻施礼,挂上了微笑,“押班见笑了,小子就是念着许久不见押班了,想着来看望一下。” “好叫郎君得知,师父如今已经是入内省都知,授正侍大夫。” 陈达身侧一个小黄门满脸喜气,特意纠正林彻的称呼。 陈达顺手个小黄门头上来了个爆栗,“要你多嘴,这也什么好炫耀的,都一样是服侍官家。” 虽然是训斥,但语气却带着宠溺,小黄门虽然是他徒弟,却实际上和干儿子没差别,只是大宋内廷还不流行认干爹罢了。 “哎呀,恭喜都知高升,先前小子不知,连礼物都没准备,着实失礼了。” 林彻很是惊讶,也为陈达的升值感到高兴,从内侍省押班,到入内省都知,这可是一个很大的跳跃。 内侍省是大宋宦官的总机构,但其实还是分成两部分作为前后省,一个依然名叫内侍省,另一个就是入内内侍省。 从规模上来说,内侍省比入内省要庞大了许多,负责的事务也更广泛,然而入内省才是皇帝最亲近的人,因此地位要高上很多,隐隐间,入内省成为了内侍省的上级。 入内内侍省的宦官职衔有都都知、都知、副都知、押班、内东头供奉官、内西头供奉官、内侍殿头、内侍高品、内侍高班、内侍黄门等。 内侍省宦官职名有左班都知、副都知;右班都知、副都知;押班,内东头供奉官、内西头供奉官;内侍殿头,内侍高品、内侍高班、内侍黄门等 而内侍省的左右都知,在地位上来讲,最多就相当于入内省的押班,由此可见,陈达的这次升迁,最少了也是跨越了四五个等级。 不过这也不算什么稀罕事,宦官的官职是外庭无法干涉的,升降也就是皇帝一句话的事,连程序都不用走。 这一下,除了都都知,内廷就陈达的官职最高了,而现在都都知是空缺的,那陈达就成为了实际上的内廷第一人,至于为何都都知空缺呢,这其实也算是大宋朝的惯例了,许多部门名义上的最高官职常年空缺,这南渡之后,虽然转变了许多,但依然存在不少这样的现象。 “哈哈哈,林小哥客气了,这也是昨天才下发的旨意,你不知道也正常,虽然不算多大的事,不过往后就要忙碌许多了,怕是更加没有时间喝到林小哥的酒了。” 陈达满面红光,虽然嘴上说着不算大事,其实心中早就乐开了花。 宋朝原则上是不准宦官参预政事,故专设官阶,使不与士人混淆,授官最高不过“留后”,平日只“供洒扫”。 不过,从神宗朝起,又重用宦官,宋徽宗时,宦官竟握兵权,甚至童贯活着的时候就封王了,因为他‘夺回’了幽燕之地… 然而南渡以后,重申禁令,不许宦官干预朝政,不准兼兵职,不准申请提领外朝官职。 所以入内省都知,内廷第一人,也就是俗称的‘大内总管’,这已经是一个宦官能达到的人生最巅峰了。 第302章 .陈都知 “嘿嘿,喝酒还不容易么,小子今日就让都知尝尝美酒,免得总以为我要拿村醸敷衍都知。” 林彻一摆手,虎子在桌案上摆上四个黑陶瓶。 这黑陶瓶乍一看不起眼,但是釉面闪出的光泽又有一种低调奢华之感,虽然和宋人流行大红大紫的审美观不同,却又有另一种高贵的美感。 陈达疑惑,“这是?” 林彻开口介绍,“这是四种美酒,分别是米酒所制的‘石泉春’,谷酒所制的‘醉八方’,栗子酒所制的‘烧山火’,野果所酿的‘奇异珍’。” “这名字听起来倒是不赖……”陈达一边说着,一边随手拿起一瓶拧开了瓶塞,醇厚的酒香瞬间充满了他的鼻腔,激起大脑一片兴奋,把后面想说的话全部堵住了。 虎子适时的摆上一只黑陶杯,陈达迫不及待将酒倒入杯中,黑色的杯里,衬得酒水愈发银亮。 倒完,陈达还不由嘀咕了一声,“这杯子也太小了吧…” “您细品。别喝太快。”林彻看他开的是最烈的醉八方,忍不住提醒了一句。 这杯子才指头大,想快也快不了啊! 陈达闻着酒香,也无心多话,举杯送到嘴边,一个仰头,酒入喉间。 “嘶……”陈达双目圆睁,额头直冒青筋,然后定在哪里一动不动。 他的小徒弟见此,还以为酒中有剧毒,立马急了,“来人!有刺客!” 同时一边戒备着林彻三人,一边前去搀扶陈达,“师父!师父!您怎么了?我,我立马去给你叫太医!” 随后门外立刻涌进来大批宦官和军士,武器在手,神色紧张,“在哪?在哪?刺客在哪?” 陈都知刚刚升任‘大内总管’,这要是在这里出了事,官家必定震怒,那在这里的所有人都跑不了,不死也得脱层皮,容不得他们不紧张。 林彻哭笑不得,还好陈达这时恢复了正常,“你们干嘛,我好得很,没刺客,都下去吧。” “啊?”一帮军士和宦官摸头不着脑,但陈达发话了,依然乖乖的退了下去。 “你啊,毛毛躁躁的,这要是在官家身边伺候,还不得惹出大乱子来?看来你还得多加历练!” 陈达原本已经打算将这小徒弟放到皇帝身前了,这下对他又担心起来。 “师父,这也不能怪小春啊,你刚才的样子实在太吓人了。”小徒弟感到很是委屈。 “有吗?”陈达想想,刚才自己确实有种飞天的感觉,估计表现出来显得过于异常,不然也不会吓到一向细心沉稳的小徒弟。 “好了,我没事,就是这酒太过醇冽霸道了。”陈达说着,有转向林彻,“林小哥,哈哈,你果然没说大话,这酒确实是最好的美酒。” 说完,还砸吧着嘴,回味着刚才那一冲击灵魂的瞬间,却没有再去倒酒,“可惜了,咱家还得在官家那里当值,倒是不敢多喝了,还好这杯子不大啊,不过再喝一杯,估计就要醉了。” “都知辛苦了,您在官家面前行走,确实不宜多喝,不过,您可以尝尝‘奇异珍’,这酒比较绵柔,不易上头,而且口感甜蜜,重要的是带着果香,喝完之后闻不到太多酒气。”林彻侃侃介绍道。 这个酒是从山瑶手里收购的野果所酿,把口感不好的原酒拿去蒸馏,然后调配进口感好的原酒里,既保留了果酒原来的风味,又适当的提高了酒精度,还去除了杂质,所以酒色清亮,略带粘稠,犹如蜂蜜。 陈达听林彻说得这么好,于是忍不住倒了一杯,品尝之后,连连点头,“这酒入口柔顺,带着清甜,虽然没有刚才那酒醇冽,但是比以往的酒依然要甘醇,日常饮上几杯,也不会耽误事,哈哈,确实不错。” “嘿嘿,都知喜欢就好,往后小子便多送这种。” 林彻说完,便示意宁蓝将带来的酒都搬了进来,一种十瓶,一瓶也就一斤的样子。 要是之前,陈达看到才这么几十斤酒,一定会觉得林彻有些小家子气,但是现在却知道,这绝对是大手笔了。 虽然自己平日只能喝点果酒,但是其他三种,也是珍藏或者送人的极品,当下便是心怀大开。 “哈哈,那咱家和你就不客气了,这些都收下了。”陈达原本心情就很好,现在更加开心,“好了,咱家收了你小子这么重的礼,吃人嘴软,拿人手短,说吧,有什么难事,能帮的咱家绝不推辞!” 陈达依旧认为林彻定然是遇到难事要求助自己,想着自己现在的地位,应该能轻易就帮他解决吧。 “嘿嘿,都知,小子是真的没有难事,这次来,是送钱的。” 林彻从怀中掏出一叠交子,递给陈达。 陈达有些莫名其妙的接过,“这是?” 数了数,也就一万贯,要是用来给自己送礼,似乎有点寒酸了,虽然现在自己的月俸也就两三百贯,但以如今的权位,要弄钱也不难。 “哈哈,都知,您可别误会,小子可是奉公守法的好人,这可不是贿赂您,这是星火集团的税赋,算是将今年最后三个月的都一次性 交齐。” “恩?你们不是才开张么?这就有钱交税了?还交这么多?” 这可是交税呢,就算一个季度一万贯,也着实不少了,许多县一年都交不上一万贯的税呢。 现在交了这么多,等于往后只能比这多,没道理比这少,那可是一年四万贯打底啊,这就让陈达着实惊讶了。 林彻神色一敛,正色道,“都知,如今刚开始,可能少了点,往后一定会增长的,我预计将来一年绝对不会少于十万贯。” “十万贯?一年?”陈达更是震惊了,一个黑不溜秋的破石炭,竟然一年有这么高的税赋,那岂不是最少就是一百万贯的营收了么? 按着林彻在官家面前的提议,这星火集团的税赋是按着十一制来收的,也就是营业额的百分之十,这税额,中规中矩,不高也不低。 他不知道林彻这报的数,还是打了埋伏,按着他之前的预估,一年二十万的税绝对少不了。 “恩恩,只多不少,所以,看在星火集团能缴纳这么多税赋的份上,还请都知往后多多看护着点。”林彻说出了自己的最终目的。 第303章 .太子 “你小子,这话说得就见外了吧,你就是一文钱的税不交,咱家也一样照看着你的星火集团啊,咱家知道这星火集团的初衷是什么,而且官家也交代过的。” 陈达假作不满,数落了林彻一番。 “嘿嘿,这星火集团可不是我的,这是养济院的。里面赚的钱,我一文钱也不会私用的。” “好啦,是不是你的,你自己心里没数?” “额,好吧,只是我很快就要离开临安了,所以……” “恩?要走?好吧,你放心就是,十万贯可以养三千兵马了,就冲这,我看谁敢往星火集团伸爪子!” 和陈达说好之后,林彻又陪着稍微聊了一会,然后看到陈达也有些忙碌,便起身告辞。 走出万寿所时,发觉雨停了,于是林彻便没有坐马车,就在街道上慢慢走着。 这里是皇城脚下,没什么行人,来往的都是公门中人,所以显得闲适而空旷。 雨后的石板路,一尘不染,让林彻踩着,有种心旷神怡,街道两旁,也没有店铺的喧嚣,更多的是一种肃穆庄严,略微抬头,便能看到雄伟的城墙,而南边的东华门,更是高耸壮观。 散着步,林彻思考着在临安还有没有需要安排的事务。 谢翰林如愿的得到了漳州知州的差遣,早已带着家人动身前往赴任了。 和他一起坐船南行的,还有林彻的老师谢枋得。 经过叶梦鼎的安排,谢枋得被任命为泉州通判,也算是满足了林彻的要求。 还有文天祥以枢密都承旨之职兼知赣州,也早早赴任去了。 如今临安府之中林彻也没其他熟人了,至于叶梦鼎,林彻倒是给他递过帖子,不过应该是太忙了,只回复说等空下来会通知林彻。 不过林彻似乎也没啥要紧的事要和他交流的,见不见其实都无所谓。 正走着,突然看到前方路上来了一座大撵,前后四周还有一百多个禁军护卫,并驱赶着闲人。 看这架势,应该是宫中贵人出行,而且刚从东华门出来不久。 林彻吩咐车马和随从回避,给这队人马让开道路,自己也走到街边。 这就是封建时代的规矩,路上相遇,等级低的要给等级高的让路,即使道路足够宽敞,低级一方也得停下来让高级一方先行通过,然后才能恢复交通。 林彻自认没有资格挑战这一规矩,可不会去犯傻,老老实实的让到路边,也庆幸这是在大宋朝,不像后面的朝代,不但要让,还得跪着让。 不过还是好奇的打量着那华丽气派的大撵,猜测着里面的人是什么身份。 所谓大撵,就是一个装着轮子的小房子,靠着人力或者畜力,或推或拉进行移动,因为会闹出不小的动静。 而臣子一般是没有资格用撵的,有些人就算有资格,轻易也不会去用的,实在过于招摇了。 所以这大撵里面,只可能是皇室中人,而且必然不是官家,因为官家的大撵得用九匹马,或者十八匹马来拉拽,而眼前这大撵只是用了六匹马。 当然,能动用六匹马来拉的大撵,身份也低不到哪里,太子、王或者嗣王、贵妃这一等级才能用六匹马。 王就是亲王的意思,就是皇帝的兄弟或者儿子,嗣王就是亲王的继承者。 现在大宋唯一的亲王就是赵昀的亲弟弟荣王赵与芮,但他又不住在宫里。 从现况来说,贵妃又不大可能出宫,看来这大撵之中就是赵昀唯一的侄子,也是唯一的儿子,当今太子赵长源了。 林彻正猜测着,突然从他身边经过的大队人马停了下来。 这是怎么了?林彻疑惑起来。 没多久,一个宦官打扮的年青人从队伍中走出来,直接来到林彻身前,并施礼道,“敢问,可是林彻林郎君?” 林彻回礼,“正是,不知中贵寻小民何事?” “嘻嘻…”这宦官抿嘴一笑,竟然分外妖娆,“可不是小的要寻郎君,是太子殿下,若确认您是林彻,便请您蹬撵叙话。” 方才林彻还没太注意,现在才发现这宦官唇红齿白,显得异常妩媚,简直比绝大多数女人还要美艳,想到这是太子身边的人,不由让林彻怀疑这太子是不是和这美太监有什么特殊关系。 现在听到太子莫名其妙的要让自己前去叙话,林彻心头更是打鼓,这太子,前世就听说非常好色,难道是男女通吃,看上小爷了? 去? 还是不去? 宦官却不待林彻多想,催促道,“太子还要前往夕照山为官家祈福,可不敢耽搁了时辰,你快点随我来吧,你的随从跟在队伍后头便是。” 看来,由不得林彻多想了,只好吩咐了虎子宁蓝几句,自己随着宦官往大撵走去。 一边走着,一边飞速转动着大脑,思考着保菊之策。 头可断,血可流,菊花不可残! 林彻想着,如果太子要对他用强,那么不管他三七二十一,立马劫持太子,杀出临安城。 什么大局为重,忍辱负重以待将来这种事,在林彻身上是不存在的。 直到踏上撵架,林彻依然思考着行动步骤和逃亡路线。 “太子在里面等你,你自己进去吧。” 美宦官推开门,做了一个请进的姿势。 稳住,别慌,太子是个弱鸡,以自己的身手,小菜一碟! 林彻深吸一口气,踏进了撵房之内。 嗬!空间真大啊,这撵房一丈见方,不比林彻前世的卧室小,里面装饰也是异常精美华丽,正中摆放这一张宽大的榻椅,成年人就算在上面睡着打滚也轻易不会掉下来,上面铺设的锦垫看起来也是柔软舒适。 若不是危机临头,林彻还真有心坐上去试试,体验一把皇家待遇。 只是现在上面也没坐人,林彻打望了一番,才看见太子站在临窗处,呆愣的望着外面。 林彻犹豫了一会,缓步走进了一点,“殿下?” 太子依然呆愣着,仿佛没有听到呼喊。 林彻只好加大了音量,“小民林彻,拜见太子殿下!” “啊!?” 太子终于有了反应,诧异的回头看着林彻,想了好一会才道,“哦,林彻啊,原来真的是你。” 第304章 .说说话 “不知殿下召小民前来有何吩咐。” 林彻有些紧张的瞄着太子的动向。 可是好半响没见太子吱声,不由抬头去看他的脸,发现他又发着呆。 刚想出声提醒,太子慢慢开口了,“倒是没有什么吩咐,就是看到你,想叫你上来说说话。” 说话?咱们又不熟,说啥子话哟。 林彻心中纳闷,不过刚才他从太子眼神中没有发觉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只让人感觉木木的。 “殿下,您想和小民说什么?” 这次太子只是稍微停顿了一会,“小王很好奇,为什么你不怕贾相公?” “啊?”林彻没想到太子的问题这么奇怪,“我应该怕么?” 太子又发了好一会呆,“小王就怕他,每次看到他,小王总感觉心慌。” 林彻惊讶了,“殿下您是太子,他是您的臣子,您为何要怕他?” “为何要怕他?”太子又发起了呆。 现在林彻发现了,太子的脑子是不大好使,但是却并不是傻,依然有正常人的思维,只是反应非常的迟钝,很简单的东西,他都要思考很久。 等了好一会之后,太子再次开口,“小王也不知道为何,但是小王感觉很许多人都害怕他,那些大臣在他面前,都会怕,最近连爹爹说到他,都好像有些害怕。” 林彻思考了一下这句话的意思,应该是这个太子其实对情绪很敏感。 作为权相,自然会让许多人害怕,但肯定不是所有人都怕他,但其他重臣肯定会忌惮他,在他面前时,下意识的会提高警惕,但这细微的紧张也被太子感知到了,所以太子认为这种情绪也是害怕。 甚至赵官家被激起了危机感后,对贾似道做了很多调查,自然对他手上的势力也是感到忌惮,当提起他的时候,情绪上难免有变化,或许很微小,但太子却一样感受到了。 但是林彻不一样,他原本不是这个世界的人,潜意识里,将这个世界所有人看成游戏中的NPC,不管多厉害,他都不会真的害怕。 所以那天在大殿之上,林彻肆意讥讽贾似道,让太子感到十分的惊奇。 想通了这些,林彻便说道,“或许是小民天生胆大吧,所以没觉得他可怕。” 太子这次没想太久,“可是,刚才小王却感觉你怕我,不过很快又不怕了。” 额,刚才林彻也不是怕他,只是以为太子打他菊花的主意,他正谋划着脱身之计,所以显得有些紧张了。 “哈哈,您是太子嘛,刚才小民和您不熟,有点害怕不是正常么?”林彻信口敷衍着。 太子愣了半晌才慢慢点头,“原来如此,不过你还是很厉害,那些大臣怕贾相,却一点都不怕我。” 估计是那些大臣都认为太子是一个傻子,而且性格又很绵软,自然不觉得有什么好怕的。 林彻这时候也感觉,这个太子性格其实很不错,虽然有些呆愣,却并不难相处。 “殿下,在大宋,官家是第一尊贵,您便是第二尊贵,不管他们心里是不是怕您,都改变不了这个事实,他们在您面前就得毕恭毕敬,您不需要害怕任何人。” “……是吗?其实我不想做这个太子的,但是爹爹说,这江山只能传给我,我必须做,可是,爹爹的身体越来越差了,我真的好怕有一天他会离开我。” 太子目光变得呆愣,可是却没有停止说话,“我根本不知道怎么做皇帝,爹爹教了我很多,可是我花了很久很久,还是学不会,可能我真的是一个傻子吧。” 额,看来太子自己也知道别人对他的看法,可是林彻却没有听出他有什么愤怒和怨气,这性格,就算智力正常,恐怕也不适合做皇帝吧。 说起来,这赵家的皇帝,和其他朝代的比起来,身上的人性显然更丰富许多,这大宋皇室,应该是华夏历史中最接地气的皇族了。 而且性格中的仁慈也是明显的,当年太祖赵大接过柴家的江山之后,破天荒的竟然没有处死柴家的后人,而且还给予了非常丰厚的荣华富贵,甚至对柴家后人即使犯了法,也是从宽处理,甚至给予免罪,并且将这一要求写进了祖训里,这让柴家在绝大多数时间里都过得非常的安逸,真正的做到了与国同休。 另外,赵大也是所有开国皇帝中,最少杀功臣的一个了,为了接触领兵大将对皇位的威胁,采取的也是‘杯酒释兵权’这样温和的手段,并且赐给了功臣们无尽的荣华富贵,甚至这成为了后来拖垮大宋财政的原因之一。 而赵大在统一华夏的过程中,对亡国后的其他皇室也是比较优待的,其中最显著的就是钱家,不过赵二倒是更狠一些,总体来说也算仁慈。 还有宋仁宗赵祯,应该是几千年里最仁慈的皇帝了,反正后世都没人反对这个说法。 或许,如果眼前这个太子是在太平时代继承皇位的话,可以在仁慈上和赵祯比肩了。 毕竟元朝编的宋史拼命抹黑,也没有找到这娃的黑料,只拿他的昏庸好色做文章。 昏庸嘛,大体是有一点吧,毕竟由于身体缺陷,智力摆在那里,肯定没法英明神武,但是大宋的政治制度,皇帝即使是个木头,其实关系都不大。 而好色嘛,有句话怎么说来着,怎样判定一个男人是不是好色,要看他是不是喘气…但是说他每日临幸嫔妃,最多的时候一天可以临幸三十多人,这就实在离谱了。 呵呵,这样说来,这娃不但不是病秧子,反倒是比超人还超人,就算他身体真的有那么强,可这种事情,做多了真的会腻的。 如果他真的那么荒淫,那他的子嗣必然很多,但是他只有七个儿子,两个女儿,儿子最后养活的只有三个,女儿嘛,这两个是养活了的,可能还有其他夭折的没有记载,而且这些孩子大多是他登基后所生,还全都是固定的那四五个后妃生的。 林彻也不觉得自己有能力教他怎么做一个皇帝,只能安慰,“要是不知道怎么做,那就干脆什么都不做呗,只要把朝政托付给那些大臣就好,只是不要只信任一个人,而是多找一些人不就行了,然后你就多生几个儿子,等儿子长大了,挑一个像样的把皇位传给他,你自己去做太上皇就好了。” 这一次,太子愣得更久了,“你前面说的,我没有想过,可是生儿子的事,我倒是也有这样的想法,既然你也这么说,看来是真的可以了,可惜我之前有一个儿子,只是夭折了,不然就可以和爹爹说,让这个孩子继承皇位算了。” 额,,太上皇这事,南渡后还真不少,这太子会打这个主意也正常。 不对,以后的史书该不会说这娃的好色,是我唆使的吧!? 林彻不由感觉有些晕,不行,这编写史书的权利必须要掌握在自己手里! 于是,林彻又多了一条奋斗的理由…… 第305章 .赵堇 太子又开始呆愣,林彻察觉不出他的喜怒。 两人都不说话,撵房中沉默了起来,空气之中飘荡着车轱辘转动的吱呀声,还有伴随着撵驾的踏步声。 虽然有些无聊,不过内心却无比安宁,林彻有种和老朋友相处的感觉。 于是林彻也开始放空脑海,渐渐有了一种抽离感,周围的一切变得虚幻了起来。 “林彻,爹爹说,他把玉虎送给你了。” 太子有些恍惚的声音,把林彻拉回了现实。 “恩?”林彻一下子没转过弯,“玉虎?……额,是啊,官家是赐了一个玉虎给我,怎么?” 太子慢悠悠地说,“你不知道这玉虎的来历?” “不知道。”林彻拿回去之后,都不知道丢哪里去了,“很了不起么?” 这一刻,林彻完全忽略了太子的身份,仿佛就是和一个老朋友在聊天一样。 太子听了林彻这话,脸上的表情稍微丰富了一点,“你?好吧,反正你好好留着就是。” 林彻听出了语气中的诧异,这是太子之前所有话语中都没有的,看来,这玉虎怕是真的有什么了不起的地方。 不过太子既然不说,那林彻也懒得去问了,看着窗外,快到涌金门了,“殿下,若是无事,小民便告退了。” “哦,好吧,那你走吧。” 太子转头看看林彻,“你挺特别的,让我感到很轻松。” 原来,这呆头鹅一般的太子,平时压力也不小啊,林彻笑笑,“殿下也特别,让我宁静。” 说完,林彻走到门边,推开木门,然后又听到太子的声音,“呵呵……” 笑声有些憨傻,不过却让门外的美宦官很是惊讶,太子这是笑了? 林彻没等大撵停下,直接一个纵跃就落到了路边,不由让护卫有些慌乱,若不是美宦官摆手示意,差点就要上去将林彻捉拿。 林彻离开之后,撵房之中,榻椅后面的厚实帘幕掀动,探出一个粉嫩的小脸,左右查看着。 “出来吧,他走了。” 太子听到动静,却没有回身。 随后,一个八九岁的女娃子走了出来,一边还大口呼吸着,似乎被憋坏了,“三哥,刚才那小子和你一样闷诶。” 太子终于移动脚步离开的窗户,走到榻椅坐下,对小女娃招招手,示意她过来坐下,脸上的表情依然木愣,却多了几份柔和与宠溺,“可能,是因为和我没什么话说吧,你没见到他在崇政殿时的样子,慷慨激昂,能言善辩的。” 小女娃眉目和太子有几分相似,但是更加秀丽灵动,一副倾城倾国的美人胚子,只是布满了病态之色,深呼吸许久之后,才稍稍有了一丝血色,“声音倒是蛮好听,就是不知道他长得怎么样。” “刚才,你不是在窗口看到了么?” “太远,没看清……” “没事的,时间还长,往后还有机会见到他的。” “可是,太医说,我或许活不到成年……” “恩!?”太子脸上浮起潮红,带上了怒气,“这说的是什么混账话!我要治他的罪!” “三哥,别气,是我央他说的,既然我的身子已经是这样了,即使不说也改变不了什么。” “菫娘!那个太医不是也说了么,这个病还是能治的,只是他医术有限而已,放心,三哥就算寻遍整个天下,也一定治好你。” 赵菫粲然一笑,反倒安慰起了太子,“三哥,你别太担心,一切随缘吧。” 太子定定的看着赵堇犹若雨后玉棠的容颜,心中愈发怜惜这个亲妹妹,伸出手揉了揉她的小脑袋,“你我虽然生在皇家,却依然躲不过世间悲苦,菫娘,你要好好的,三哥还要看着你出嫁呢,到时候,三哥一定给你这世上最风光的婚礼。” “哈哈,我才不要呢,那一定很累很吵,我不喜欢,我只要嫁个喜欢的人就好了。” 说着,赵堇的目光下意识的望向之前林彻站定的地方。 太子顺着赵堇的眼神看过去,不由打趣,“菫娘,要不,我让人去将他召回来?” 赵堇一羞,低头细声道,“三哥莫闹,我只是好奇,大伯真的打算让他做我的夫婿么?” “……这还能有假?爹爹对那个玉虎宝贝得很,轻易都不让别人触碰。” “嘻嘻,小时候,我在大伯桌案上爬来爬去,别的东西他都随我乱丢,就算我撕了奏章,他也总是笑呵呵的,唯有靠近那个玉虎的时候,他便紧张的很。” “可还不是拿给你玩耍了么。” “哼哼,哪里是给我玩耍了,是给我摸了,可大伯一直牢牢握着呢。” “那不是怕你失手么,你那时才四岁呢。” “其实我并不是喜欢那个玉虎啦,只是看着大伯紧张的样子很好玩。” “所以你明明知道那是爹爹的心肝宝贝,还不依不饶的讨要?” “嘻嘻,那时候就是想知道大伯更喜欢那个石头还是更喜欢我嘛,不过最后他都没有给我。” “傻丫头,爹爹说老虎是阳刚之象,你身子不好,压不住煞气,所以不能给你,最后还不是答应等你出嫁之时,给你添到嫁妆里么。” 赵堇俏皮的翻了个白眼,“嫁妆哪有先送出去的道理嘛。” “哈哈,我问过爹爹,他说,好东西就得先占住了,既然看到合适的,就先帮你把这个夫婿定下来。” 和妹妹聊天的时候,太子更加放松,一点都不用思索,只是语速比正常人要慢一点而已。 “他说六岁,谁知道以后会怎么样呢。” “所以啊,爹爹也没跟他明说呀,万一看走了眼,还有反悔的机会。” “可,那玉虎不是意义重大么?就随便给他了?” “也不是随便给,爹爹认为他将来一定成就非凡的,就算不适合做你的夫婿,也能成为朝廷栋梁,将来可以辅佐我治理天下。” “哼哼,别以为我是小孩子就不懂了,咱大宋的驸马郡马可都是不能掌实权的,这哪里算是真心给我挑的夫婿嘛,哼,等回宫我就去找大伯理论!” “你呀,真是个傻丫头,你知道为啥你到现在都没有封号么?” “为啥?” 按理说,把赵长源过继出去之后,荣王府就赵堇一个后裔了,女孩虽然不能继承王位,但是郡主的封号是绝对跑不了的,但是赵官家一向宠爱这个侄女,封她个公主都很平常,或者,等太子即位后,她作为皇帝的唯一的亲妹妹,百分百就是是大长公主了。 太子稍微想了一会,“一呢,因为民间有贱名好养活的说法,你打小身子骨弱,所以不能给你尊贵的封号,连名字都给你取的是‘菫’,就是想让灾病忽略你。” 菫是一种野花草,每到早春的时候,路边草地、墙角树旁乃至山野沟谷,都会看到一丛丛的堇菜率先开花、生长。 它们很矮小,那淡雅的紫色,或许在早春的萧瑟中,才会感到它的存在,而当百花盛开,人们也就不会再留意它的存在了。 “然后呢,两年前,端国嫁人的时候,你见过她夫婿之后,说他没有男儿气概,没出息,又说你将来要嫁的人一定是要宰执天下之人。” 赵堇害羞起来,“我说过这样的话么?我都不记得了。” “嘿嘿,当时娘娘们都笑话你来着,但是那天爹爹高兴,就顺着你的话,说以后就给你找个宰相夫婿,后来爹爹一想,这样的话,就不能给你封号了,让你做普通宗室女的话,以后的夫婿就不会被限制了。” 赵堇听完,张着嘴,一脸愕然,她知道皇帝伯父很宠爱她,可没想到宠爱到了这个地步,竟然为了她随口一句话,就认真的给自己布置着将来。 一时间,情绪过于激动起来,带动着血气翻涌,渐渐呼吸变得困难起来。 “菫娘,你,你怎么了,别吓三哥,来人!停下车撵,快召太医!” 随着太子的疾呼,撵驾一顿,变得慌乱起来! 第306章 .急! 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为了预定驸马的林彻,下了撵驾之后,等到了虎子和宁蓝等人。 看着时光还早,林彻便让马车在后面慢慢跟着,他打算离开之前,再好好欣赏一下雨后的临安城。 雨停之后,街道上的人群渐渐多了起来,百姓们抓紧时间开始为生活奔波起来,脚步没有往日的闲适,变得步履匆匆,似乎要把因为下雨耽搁的时间都给找补回来。 这景象倒是让林彻有了些许熟悉的感觉,平日的临安,显得太过安逸懒散了,待久了,让林彻都有种骨头生锈的错觉。 一边走着,林彻不由想着刚才见到的太子,还算是一个不错的人,若是自己能够早来十年,或许真的愿意从大宋朝堂立足,从上往下对大宋进行改革,然后在天倾之时,将大宋朝抢救回来。 毕竟这样才是面对异族入侵之时,将整体损失降低到最低的路线,甚至有机会抵挡阻拦蒙古铁骑的入侵,最大程度的保留大汉民族的元气。 可惜了,林彻摇摇头,把这不切实际的想法甩出脑后,还是脚踏实地的增强力量吧。 将来,尽量保住太子几个儿子的性命吧,也算是有缘一场了。 ‘得,得……’ 林彻身后响起急促的马蹄声。 “让开!速速避让!” 林彻几人赶忙退避到街边。 在这个时代,为了传递消息,便形成了邮驿制度,而大宋增设了‘急递铺’,设有金牌、银牌、铜牌三种等级,按消息的紧急重要程度来选用,而金牌属于最高等级,要求一昼夜急行五百里,主要传递紧急诏旨和军事方面的特急件。 传递时要求不分昼夜,鸣铃奔传,前铺闻铃,兵卒出铺等候,就道交接,不得入铺,以免耽搁。人们形容,“过如飞电,望之者无不避路。” 当年,岳飞就是被宋高宗的十二道金牌逼迫班师回朝,不过林彻研究过当时的情况,觉得未必是真,最多也就一道罢了。 路上遇到这种急脚递,一定要及时闪避让开道路,不然,不管你是什么身份,撞死了也是白搭,说不定时候朝廷还要追究你家人的罪责。 临安的居民,显然也是很熟悉这一规矩的,听到马蹄声和呼喊,第一时间就往边上避路,根本不会想着去分辨真假,也没有人头铁的上前拦住清查缘由。 很快,三骑快马带着风从林彻身边卷过,看样子是奔往皇城方向。 哪里出事了? 在林彻的影像中,这一两年应该没有大的战事爆发啊,忽必烈再怎么猛,和自己的弟弟一番龙争虎斗之后,总要休整一下,毕竟蒙古铁骑又不是真的铁打的。 “阿郎,看服色,好像是太子的侍卫。” 宁蓝的眼神好,加上刚才跟着太子的行伍走了不断时间,所以认出了骑士的身份。 “恩?”林彻心一沉,“太子出事了?” 刚觉得太子是个不错的人,若不是身份问题,林彻倒是很愿意有这样一个朋友的。 可这转眼间就出事了,让林彻不大能够接受,刺杀?还是啥?不应该啊,这娃明明顺顺利利的即位了,还当了十年皇帝,最后才病死了。 “走,我们去看看。” 想了想,林彻决定回去瞧瞧,若是真的遇到刺杀,以自己对付外伤的能力,或许能救这个新朋友一命。 快马经过之后,街上的人群又恢复了拥挤,林彻虽然带了马,但是他显然没有在大街之上纵马的资格,因此骑马恐怕比步行还要慢。 “虎子,急救包带了吧?”林彻一边疾走,一边问道。 虎子在他前面开道,用力的将人群挤开,闻言拍了拍腰间挎包,“阿郎放心,保命的东西,随时都带着。” “那就好。”说完就闭上嘴,闷头往前走。 为了赶速度,林彻将马车和其他护卫都留在了原地,只带着虎子和宁蓝往前走。 用了小半刻钟,便撞见了正在往回走的太子撵驾。 一帮侍卫禁军呼呼喝喝的驱赶着行人,见到三个人不但不避走,反而风风火火的撞上来,当即就是将手中长戈放平,准备将这三人刺成马蜂窝。 “等等!我刚才见过太子!” 林彻不想引起冲突,不然又得耽搁时间,赶忙高声大喊。 恩?禁军们一听,仔细一看,果然是刚才太子召见过的小郎君。 一名统领摆手,让士兵抬起了兵器,“小郎君,得罪了,但现在有突发事件,你若是有事情求见太子的话,还是改日吧。” 这边说着话,其他兵士并没有停下脚步,依然往前开道,撵驾也前行着。 “不知出了何事?我等略通医术,或许可以帮上忙。”林彻试探着问道。 统领狐疑的打量着林彻,一个是疑惑这小子怎么知道需要大夫,二来是看着林彻几人也不像是会医术的样子。 不过事态紧急,统领也知道不是查根纠底的时候,“你等着,我通报一下。” 很快,行驶中的撵驾门口探出一个人,正是那如花似玉的美宦官,一脸焦急,望见林彻之后,便招手。 林彻估计撵驾轻易不会让别人进去,便让虎子解下急救包,他拿了之后,便一个箭步往撵驾窜了上去。 “你先拿着,待会或许用得上。”进门的瞬间,林彻担心搜查会浪费时间,干脆先把急救包交给美宦官。 美宦官看着手上奇怪的包裹,不由发愣,用得上什么?人都没气了,仙丹也没用了啊。 这时候,林彻已经疾步走进了撵房,看清眼前景象,却让他呆住。 这? 这是什么情况? 太子看起来好端端的,正屁股对着林彻,俯着身子撑在榻椅上,他身下似乎还有个娇小的人躺着,从漏出的衣着来看,应该是个女人。 额,难道太子真的很好色!?这会正要进行某种交流活动!?那这宦官放我进来干吗?难道?邀请我参加?那我是一呢?还是零呢? “菫娘!菫娘!你醒醒!你别吓三哥啊!太医很快就到了,你醒醒啊!” 太子惊惶无措的呼喊打断了林彻的胡思乱想。 林彻也发觉不对劲,跨步上前查看。 嘶!好标致的小姑娘啊!跟睡美人一样! 不对,这姑娘脸色怎么这么白! 林彻快速靠近榻边,将太子挤开,伸出手指探向姑娘秀丽的鼻尖下面。 没 气 了!? 第307章 .复苏 恩?等等! 似乎还有很微弱的喘息。 林彻感觉身边的太子有些碍事,又用屁股一挤,让他又后退了一步。 太子本就反应较为迟钝,刚才被林彻挤开都还没回过神来,现在又被撞退,于是更加懵逼。 虽然太子因为某些众所周知的原因,为人所轻视,但尊贵的身份摆在那里,哪里受过这么粗鲁的对待! 好半响才回过神,才看清是刚刚离开不久的林彻,咦?这小子怎么在这? 太子确实不知道林彻回来的事,但也不是美宦官自作主张放他上来的,而是刚才美宦官询问太子的时候,他正六神无主,听见问话,只是下意识的点头。 额?这小子在干嘛?他在对菫娘做什么? 在太子眼前,林彻因为身高原因,感觉不便,于是干脆跳上了榻椅,把耳朵凑到赵堇的口鼻处,确实感到了很细微的出气。 然后他立即将手摸向赵堇的胸膛。 哇呀呀!这个禽兽!这个时候还敢亵渎菫娘! “住手!” 太子一声大吼! 这是他人生中第一次这么吼叫,不但吓到了身后的美宦官,甚至把自己都吓到了。 等反应过来后,林彻的手掌已经贴在了赵堇的胸膛之上,恩,太平! 太子跨步上前,准备拦住林彻,将他拉扯下来。 可是他的手刚碰到林彻的衣角,却听林彻一声断喝,“滚开!” 声若暴雷,震得太子和美宦官脑子嗡嗡的。 随后又听林彻急道,“我在救她!别妨碍我!” “都没气了,还怎么救?” 美宦官嘀咕着,然后上前去拽林彻。 可林彻正处在全身紧张的状态,感到有人靠近,下意识的往后狠狠一蹬腿! “啪!” 林彻的脚底板和美宦官的俏脸来了个亲密接触! 美宦官头一仰,后退两步,跌坐在地上,结结实实的摔了个屁墩。 感觉脸上不对劲,伸手一摸,满手鲜血。 “啊!” 美宦官惊声尖叫,花容失色,一张娇颜被染得五颜六色。 红的是血,黑的是脚印,青紫是瘀伤,白色,估计是他擦的粉…… 美宦官又惊又怒,急忙爬起来,向门走去,打算招呼禁卫上来。 这时候,林彻用手没有感觉到赵堇的心跳,又把脸贴在赵堇的小蓓蕾上。 没有听诊器,急切间林彻只能用这个法子,虽然他也听不懂心肺音,不过心脏有没有跳还是能听出来的。 太子愣愣的看着林彻肆无忌惮的猥亵自己的亲妹妹,不过却奇异的感觉到林彻并无邪念,只有对菫娘的关切,难道,他真的是在救菫娘么? 那美宦官刚走到门边,就发现禁卫统领在往里探看,于是大呼,“快进来将那个贼人抓住!” 可太子已经反应过来,觉得林彻真的是在救人,便急忙摆手,“别进来!没我命令,不许擅动!” 林彻听了一小会,没有感觉到任何心跳声,完蛋了! 脑子中快速计算了一下,从自己进来,到现在不到两分钟,这姑娘还有微弱的出气,那应该停止呼吸没多久,应该还来得及。 “让车撵停下来,把所有门窗打开,这里不要太多人,还能抢救!” 门口的美宦官一脸不可思议,而门外的统领确实一头雾水,他只知道郡主突然发病,却搞不清眼前发生了什么! 事关自己妹妹的性命,太子这是反应快了起来,“照他说的做!你们都出去,别围得太紧!” 太子并不知道林彻是需要给赵堇更多的新鲜空气,只是下意思的认为他说不要太多人是怕别人冲撞了菫娘的魂魄。 恩,太子以为林彻是要给菫娘招魂…… 至于自己,作为菫娘的亲哥哥,自然不会让菫娘的魂魄害怕,还是守在这里好一点。 美宦官和统领听到太子命令之后,立刻离开了撵驾,随即车撵便停了下来。 太子匆忙的将撵房的所有门窗都敞开,在他想来,一定是为了让菫娘的魂魄有通路可以回来。 这时,林彻已经抱着赵堇离开了榻椅,因为上面的垫子实在太软了。 他将赵堇平放在撵房坚硬的地板上,然后自己两腿分开,跪立在赵堇身侧。 接着他将左手掌根紧贴赵堇胸部中点,也就是两个小蓓蕾连线的中间点,然后右手重叠交叉在左手上,让左手五指翘起,双臂伸直。 然后利用上身力量开始用力按压,按着自己的估算,保持着每秒两次的频率,按压深度在两寸少一点的样子,数到了三十次。 这个过程中,他的掌根部一直紧贴赵堇的胸壁,以免引起按压位置波动,而发生肋骨骨折。 按完三十次后,林彻用左手放在赵堇前额往下压,右手放在她的下巴向上提起,使她的头部后仰,两个鼻孔朝向正上方。 接着探头去查看赵堇的口腔,还好,没有发现分泌物和其他异物。 林彻把赵堇的鼻子捏住,张口嘴把赵堇的嘴部包裹住,开始一秒多钟的吹气。 吹完后立刻松开赵堇的鼻子,并观察她胸廓的起伏。 随后按着步骤,又吹气了一次。 两次吹气完了后,林彻再次重复三十次按压,接着又是两次吹气。 一旁的太子看得目瞪口呆,林彻这是干嘛?不但触摸了菫娘的私密部位,竟然还亲了菫娘!? 我要不要阻止他,可,我感觉他是真的在救菫娘啊! 难道,他是在把自己的阳气渡送到菫娘体内? 这个猜测倒是有点靠谱了,不过林彻送的不是阳气,而是氧气。 太子在一旁患得患失,林彻却已经完成了五次循环。 检查后发现赵堇的呼吸和脉搏并没有恢复,林彻立马又要开始了救治循环。 如此重复了四轮之后,赵堇依然还没有恢复。 按压是一件非常消耗体力的工作,正常来说,一般人进行了这么多次按压,多少有点筋疲力尽了。 但是林彻他不是一般人啊,他是二班的,习练过武艺的他,根本没有感觉一点劳累,于是不间断的继续施救。 太子急得满头大汗,合十着双手,把他所知道的漫天神佛都求了个遍,什么玉皇大帝太上老君王母娘娘如来佛祖,不管是哪一路的,都要求上几遍,就算是土地公公财神灶王爷也统统不放过。 过了小半刻钟,还没见赵堇有任何反应,太子都已经完全绝望了,但是林彻依然按部就班的进行着施救。 醒醒! 快给哥醒醒! 再不醒过来,我就要打你屁屁了! 林彻一边按压,一边念叨着。 可惜声音太小,太子也听不清楚他在念什么,还以为他是念什么法决呢。 小时候为了帮他祛病,请来的道士便是这样念着法决,做着法事的,想来,这林彻可能也是仙家弟子吧,只是,怎么还没把菫娘救回来呢? 难道,老天爷就这么无情,要将自己唯一的亲妹妹夺走么! 太子猩红的眼眶中,充满了泪水和悔恨,都怪自己,要是不把菫娘带出来,那也许就不会让她突然发病了! “哕!咳咳……” 恩?这是?菫娘的声音? 啊! 菫娘回来了!救回来了! 太子狂喜! PS:这章自我感觉非常良好,哈哈,看官老爷们给点个赞吧。 既然说了,就多说几句吧,第一次写书,水平有限,本来也没期望有啥大的成绩,不过还是有点幻想能火,结果现实啪啪打脸,成绩惨不忍睹。 最重要的是,在这里我要谢谢诸位我知道的和不知道的读者,谢谢你们的支持和厚爱,给了我坚持的动力,还有‘野流星1975’,另外还有几位作者朋友的鼓励和支持,同样谢谢你们。 熊猫的读者,我查看不到你们的ID,但是一样真诚的谢谢你们。 哈哈,这多出来的一百多个字,应该不会收费吧,我发四,我绝对不是水字数。 第308章 .名声臭了 涌金门里的街道上,太子的撵驾正停留在这里,基本上把街道都给堵住了。 这里的街道一边是俞家园,最早是一片洼地,有一片较大的沼泽地,除了邻近人家在这里种水稻、茭白,无人使用。 由于地势低洼,容易积水成灾,作物不易收获,当时有谚语说:“俞家园,大雨好撑船。” 这么一块原住民心目中百无一是的荒地,后来却被临安府改造成十分繁华的官署区。 两浙转运司干办公事厅、卿监郎官宅、三省枢密院激赏钱库、主管文字厅、干办公事厅、都钱库官厅等等都营建在俞家园。 因此来往官吏非常之多,而另外一边就是涌金池和临安府学等,也是人烟密集之地,加上涌金门外就是西湖,这条街道必然是临安最繁华的街道之一。 这会被堵住了,许多有急事的会从各个小巷拐着走,但更多人聚集在这里看热闹。 虽然大宋的皇室比较亲民,但是皇太子也不是天天能见到了,现在有关于太子的热闹可看,怎么可以错过呢,这可是京城百姓的优良传统,不管这个京城设在哪里,传统是不会丢的。 于是,围观之人都不能说是里三层外三层了,简直是里外都有十层,若不是手持利刃的禁卫还有点威慑力,这些人都怕是要挤到撵驾下面了。 “这是怎么了?好端端的太子撵驾停在这里干嘛?” “不知道啊,据说原本太子是要去夕照寺给官家祈福的,这刚出了涌金门又折回来了。” “刚才我就在这,太子要回去的时候,显得匆忙急迫的,那些侍卫气势汹汹的清道开路。” “那怎么突然又在这里停下来了呢?” “我知道,我知道,因为半道来了三个人,呐,其中两个就在那呢,车轮边上的就是,另外一个进了太子的撵车中,没多久撵车就停下来了。” “什么人这么厉害啊,能让太子的车驾都停下来。” “是个小娃子,看穿着和气派,也不是一般人。” “嘿嘿,你们都不知道了吧,我告诉你们吧,那是林郎君,敲鼓闯皇宫,火烧丽春楼的林郎君!” “哎呀,是他啊,那可是个了不得的人物诶!” “那可不,贾相公在他手里都吃瘪了。” “可是你们到底知不知道太子停在这里干嘛啊?” “不知道……” 撵驾边,美宦官和禁卫统领下来之后,就在这里守着,等待太子随时的召唤。 统领看美宦官还在流着鼻血,便找了几匹干净的布巾递给了他。 美宦官一边擦着血,一边碎碎念,“要死了,要死了,这下咱家破相了,这可怎生是好……” 统领还琢磨着撵房中发生的事呢,刚才又是呼喝又是打斗的,让他心惊胆战的,生怕里面的人出一点漏子,那他这辈子就到头了。 百思不得其解之后,还是没忍住向美宦官问了出来,“中贵,方才到底发生了何事,不是说郡主发病了么,为何不赶紧回宫找太医诊治?” 赵堇虽然没有正式封号,其实算不得郡主,不过作为荣王的女儿,官家的亲侄女,别人叫一声郡主一点都不过分。 美宦官被林彻踹的那一脚,导致有一些轻微脑震荡,所以没有多想就开口道,“还不是都怪那姓林的小子,明明郡主都没气了,他还非说要救,我看他就是找借口轻薄郡主的尸身,殿下也不知道着了什么魔,竟然相信他一个黄口小儿能把死了的人救回来,难道那林小子是仙童不成!” 因为美宦官是真的昏了头,所以不但口无遮拦,而且声音有点大。 统领听完,心里慌得一批,娘希匹的,这没卵子的家伙竟然什么都往外倒! 什么郡主断气了,受人轻薄了,太子魔怔了,这他娘的都是宫闱秘事,怎么敢大咧咧的当街说起来,这不怕掉脑袋么? 娘的,好像还是自己问出来的,这他娘都是什么事啊,真是嘴贱,自己作死啊,不知道现在逃还来得及么? 统领拼命给美宦官使眼色,这眼皮都快眨肿了,美宦官才醒悟过来。 可等他想控制传播的时候才发现已经晚了,不但他二人身边有不少军士,而且不少围观的百姓离得也不远,都听到了他刚才说的那番话,而且还迅速的往外传播着。 “哎呀,郡主死了!” “哪个郡主啊?” “还有哪个,就是太子的妹妹啊。” “哦,荣王府的啊,听说长得比天仙还美呢,怎么就死了?” “不会吧,她不是才八岁么?哪里会死呢!?” “可惜了啊,八岁就已经美若天仙了,再过几年那还得了。” “真的假的,八岁的小女娃能美到哪里去?” “你刚才没听见么,要是不美,怎么会死了还让人忍不住轻薄?” “不是真的吧,那林郎君一身正气,不像是那种人啊。” “就是就是,里面不是还有太子在么,他怎么会让人在自己面前轻薄亲妹妹呢?” “这可是那个中官亲口说的,还能有假?他不是还是太子似乎中了魔,或许是被那林郎君施了妖法吧。” “哎,知人知面不知心,原来看起来那么正派的林郎君竟然人面兽心啊。” “轻薄尸身,简直禽兽不如!” 人皆爱八卦,特别是眼下的这事,涉及到美人、少年英雄、男女之事、皇室秘闻、离奇死亡等等,每一个元素单独拿出来就够人们津津乐道了。 这集合在一起,那可是头条中的头条,瞬间便引爆了城中的舆论,以台风般的速度飞速充满了整个临安城。 而林彻的名声也在这一刻烂到了泥地里,什么丧心病狂、邪门歪道、衣冠禽兽、穷凶极恶等等,人世间可以想到的丑恶罪名都被加贯到了他的头上。 于是群情激奋,恨不得立马将林彻拖出来五马分尸,大卸八块,千刀万剐的,若不是禁卫们还严守着职责,怕是这些人已经冲上了撵驾! “退后!给老子退后!不然别怪老子的刀剑不长眼睛!” 统领现在想跑也跑不掉了,这他娘的想从人群中出去,简直比登天还难,只得亡羊补牢的指挥着禁卫们牢牢守住这个圈子。 第309章 .正名 虎子听到自家郎君的名声被污蔑了,气得跳脚,当即就想打死罪魁祸首。 好在宁蓝比较理智,拉住了虎子,“阿郎还在里面,情况不明,不可生事!” “难道就让人平白给阿郎泼脏水么!气死俺了,俺非要撕烂了这阉货的臭嘴!”虎子怒气上涌。 他的力气本来就大,宁蓝都快要拉不住他了,“你忘了阿郎的规矩了么?没有他的吩咐,不得随意滋事!你也不看看现在的处境,你若是打死那个宦官,阿郎还能逃脱得了么!?你是想害死阿郎还是怎地!” 听了这番训斥,虎子醒悟了过来,是啊,自己死活没关系,但是不能给阿郎招祸,于是力气小了下来,只是口中还是不甘心的嘟囔着,“那也不能轻易让人污蔑阿郎的名声,俺要和他理论!” “理论可以,但是绝对不可以动手!” 宁蓝其实也很愤怒,自然也不愿意林彻的名声受损,这时代的人,名声是件顶重要的事。 二人说好后,便走到美宦官身前,美宦官看两人气势汹汹的,不由心头发慌,“你们要干嘛!别乱来啊,这么多禁卫在这里,可由不得你们放肆!” “哼!放心,俺现在不揍你!俺就是和你理论!” 虎子梗着脖子,拼命压制着自己想要动手的冲动。 “理论?理论啥?” 美宦官看着虎子傻傻愣愣的样子,觉得这个傻小子是不是疯了,咦,这主仆几人都不正常,怕是病得不轻。 虎子理论的目的不是为了压服这个宦官,而是为了给林彻正名,于是运足了中气,用最大的声音喊道,“刚才是你说俺家阿郎不是救人的!?” “是我说的又怎么样,难道我说错了么,那郡主明明就已经有出气没进气了,他进去的时候,郡主连出气都没有了,胸口一点跳动都没有了,死了的人还怎么救!” 美宦官也是破罐子破摔了,反正不该说的刚才都已经说了,还不如现在站稳有理的一方。 “呵呵!”虎子轻蔑的看了一眼宦官,大声道,“你怎么知道救不了,只要俺家阿郎说能救,那就一定能救,就算阎王爷来了,也得给俺家阿郎让路!” 美宦官跳脚道,“放屁!人都死透了,就算神仙来了,那也救不了!难道你家郎君比神仙还厉害!?” “俺家阿郎是不是比神仙厉害俺不知道,俺也没见过神仙,不过!俺家郎君从来不说大话,只要他说能救,就铁定能救,俺家郎君的神仙手段,根本不是凡夫俗子能知道的,何况你个六根不齐的阉货!” “你!你!你!咱家不跟你个憨货一般见识,还神仙身段呢,你家郎君不过就是个黄口小儿罢了!” 虎子的一声‘阉货’,极大的伤害了美宦官幼小的心灵,让他恨不得就把虎子打倒在地,然后蹲在虎子脸上滋他一脸尿! 可是看看虎子壮硕的身体,有看看自己苗条可人的身段,最终还是放弃了这个想法,选择了君子动口不动手。 “哼!俺就告诉你,就算肚子被破开,肠子流了满地的人,都被俺家郎君救活了,现在都活蹦乱跳和以前一样健壮了!” “呵,我信你个鬼,你真会吹,你抬头看看,天上是不是飘满了牛!” 不但美宦官觉得虎子在吹牛,那些听到了的围观群众,一样认为虎子在吹牛。 这世上怎么可能有人能把肠穿肚破之人救回来的,即使是神仙恐怕也很难办到。 “俺从不说话,也从不吹牛,若是俺说了一句假话,那便天打五雷轰,死无全尸,永世不得超生!” 虎子这话一出口,所有人又糊涂了起来,这虎子所发的毒誓也太狠了。 这时代的人可都是相信誓言一定会应验的,所以发了誓之后基本不敢说假话,何况还是这种又毒又绝的誓言。 美宦官也狐疑了起来,像他这种没有了根的人其实最是迷信鬼神,不过还是微微反驳道,“反正你空口无凭!” “哼,要凭证是么,现在就有一个,虽然肠子没漏出来,但是肚皮也是破了大口子的,小七哥,把你的伤口给大伙看看!”虎子理直气壮。 宁蓝也是无语,竟然被虎子拿出来示众,从心里讲,宁蓝也是个大小伙,怎么愿意把那么丑陋的疤痕亮给陌生人看呢。 不过到了这个地步,为了给林彻正名,宁蓝也只好豁出去了,只好除去外衣,将精赤的上身袒露出来,还特意找了个墩子站了上去,让更多的人能看清楚。 “嘶!好可怕的疤痕啊,好长啊!” “哟,这小哥看起来瘦,这衣服一脱,全是腱子肉啊,奴家好喜欢哦。” “这疤痕横贯整个肚皮,可以想见,当时伤得一定很严重吧。” “我滴娘诶,这样的伤还能活下来?我活了几十年了都没见过。” “什么没见过,俺听都没听过,真是神仙手段啊!” “在下行医数十载,就算遇见比这轻微许多的伤口,都要绕着走,吩咐家属安排后事。” “这小哥一看就是福大命大之人,都伤成这样了,阎王爷都不收,哎呀,看得妾身心痒痒。” “奴家不但心痒,别的地方也痒,好想让小哥到我家里讲讲这伤疤的故事啊。” 额,好像混进了什么不对的东西。 什么叫眼见为实? 宁蓝这一亮相,立即让众人相信了九分。 其实宁蓝伤得不重,但是伤口确实比较长,加上林彻当初那手烂到极点的缝补手艺,将这伤口弄得极度恐怖丑陋,让这些围观百姓远远高估了他当时的伤势。 那禁卫统领是军中之人,对外伤自然非常熟悉,仔细看过之后,轻声对美宦官说道,“中贵,这伤是真的,没有作假,以往军中这类伤都是必死无疑的。” 统领是个武夫,他自以为的轻声,依然让许多百姓听了去。 这下好了,传出去之后更加证明某人的医术通天,能把人从阎王爷手里抢回来。 第310章 .太医来了 统领的话,让美宦官有点发麻。 他还不想退让认输,“就算这是真的,可那不是还活着有气么,刚才郡主却已经断气,心也不跳了,咱家可以发誓绝无虚言,都已经死了,魂魄都被牛头马面拘走了,怎么还能救!” 美宦官一再强调郡主已经死透了,这就让围观百姓无所适从了。 在他们的认知里,断了气的人绝对救不回了,即使偶尔听说会有死而复生的,那只算是诈尸,被邪魔附体了。 因为诈尸复活的人,通常神智混乱,行为极度异常,甚至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根本不算正常人了。 他们不知道的是,其实是因为人的大脑在长时间缺氧之后,会受到不可逆转的伤害,自然不会和正常人一样了。 现在,虽然大多数人都相信了林家郎君的医术通神,但却没有人相信可以主动将断气的人救回来的。 无论虎子如何大声辩白,宁蓝如何得展示身材,所有人都对林彻的行为动机保持怀疑。 相比于神医尽力挽救生命这样的故事,少年英雄堕落成魔,天仙郡主死后遭辱这个故事更有激点。 “退后!退后!太医来了!” “都给我退开,让太医过去,耽搁了郡主的病情,你们吃罪得起么?” 街道东段,响起凶狠的驱赶声,一队顶盔带甲的禁卫,用带鞘的腰刀抽打驱赶的人群。 在这种蛮横的作风下,硬生生的在人群中挤出一震波浪,劈出了一条狭小的通道。 五六个壮实的全甲禁卫环护着一个童颜鹤发,看似神仙一样的老人家艰难地进入到圈子里。 “郡主可是在撵驾中,快快让老夫上去。” 进来之后,这老人家二话不说便向撵驾小跑而去。 美宦官大急,他可没忘了太子的话,“老太医等等,殿下说没有他的命令,谁都不许登撵!” “这都什么时候了,还讲这个,真是胡闹!让开,老夫要上去,救人要紧!” 老太医这还真是头铁胆大,竟敢骂太子胡闹,不过医者父母心,老太医为了救人不惜得罪太子,这行为让围观百姓衷心赞同。 美宦官可没有那么大的胆子,不敢丝毫违逆太子的命令,慌忙拦住,“老太医,不能上去啊,郡主已经死了,您上去也没用!” “什么!?”老太医心头巨震,但是发觉美宦官似乎不是说假话,“何时?你们为何停留在这,耽误郡主的救治!” “老太医,郡主断气了车撵才停下来了,到现在都一刻多钟了!” “不行,老夫得亲眼看看,说不得你弄错了呢!” 又被人质疑,美宦官指天发誓,“咱家绝对没有弄错,咱还能拿自己的小命开玩笑么!?” 老太医被拦住上不去,见美宦官又信誓旦旦,倒是不再怀疑,“哎,郡主的身子骨老夫再清楚不过了,一直便在鬼门关徘徊,原本这些日子好了一点,没想到却突然又发病了,这都过了这么久了,即使是神仙也回天无力了。” 说着,老太医分外萧瑟,“这娃也是命苦,就算这次救回来了,恐怕也剩不下多少寿元了,与其活着受苦,倒不如就这样去了,哎,这都是命啊。” 在大宋,朝廷对医疗卫生事业还是很重视的,也非常重视医学教育,成立专门的医学院校,且有科学的医学分科,对医学生规定其学习内容:“儒必读五经三史,诸子百家,方称学者。医者之经,《素问》、《灵枢》是也;史书,则诸家本草是也;诸子,《难经》、《甲乙》、《太素》、《中藏》是也;百家,《鬼遗》、《龙树》、《金锨刺要》、《明堂》、《幼幼新书》、《产科宝庆》等是也。” 医学院校培养的学生与民间征召的医人,通过考试可以进入仕途,“国家以文武医入官”,因此激发了民间极大的学医热情,让大宋在医学技术方面得到了巨大的发展和进步。 而且大宋的中后期,便将医官从文武官员中独立出来,自成系统。 老太医是其中最高品级的正七品‘翰林良医’,并且因为医术精湛,一直便是皇室御用太医,最起码从官方层面来说,老太医是大宋医术第一人,可以称之为‘国手医圣’。 如今他年纪大了,通常只负责官家,太子的医疗,但由于官家对赵堇的特别宠爱,于是她成为了老太医负责的第三人。 赵堇的疾病是从娘胎里带出来的,若非老太医的精心救治,早就夭折离世了。 可老太医也不是神仙,只能堪堪维持着赵堇脆弱的健康,暂时延续她的生命,却无法根治疾病。 从赵堇出生开始,老太医一直守护着这个小郡主,感情非同一般,简直将她视若亲孙女,看着她平日里被病痛折磨,也是心如刀绞很是不忍。 如今没有及时赶上抢救,老太医心中既是万分遗憾,也略略有了一丝轻松,为赵堇能够彻底解脱病痛感到高兴。 基本上所有的人,听到老太医说的话,还有看到他的神态之后,都完全相信他的判断,这天仙小郡主肯定是必死无疑了,哎,真是可惜了。 撵房中,赵堇缓缓睁开眼睛,看到了一张陌生,但却俊朗的嫩脸,还带着一圈乳白的光环。 林彻咧嘴一笑,“嗨,很高兴认识你。” 赵堇还有些头昏,眼中迷茫,“你是何人?我这是在哪?我死了么?” “菫娘,菫娘,三哥差点就失去你了,以后可不能再这样吓我了……” 太子激动的凑了上来,满脸泪痕,倒是把赵堇吓了一跳。 “啊!……三哥?……我不是死了么?你怎么也在这?” 赵堇依然没有搞清状况,一脸迷糊。 林彻见赵堇被惊吓,不假思索便冲太子训斥,“你干什么!?好不容易救回来,你又要把人吓死么!” 然后又转头柔声道,“你没死呢,不对,正确的说,你已经死了一回,只是被我救了回来,怎么样,哥厉害吧!” 太子被呵斥了,可是没有一点不快,反而像犯了错的小孩,弱弱的看着林彻,眼中充满了崇拜和感激。 刚才林彻的一番操作,最终将死了快一刻钟的赵堇给愣是救回来了,在太子看来,这就跟神仙没啥两样,现在别说林彻斥骂几句,就算林彻上前打他,他也只会喊‘打得好!’。 赵堇脑子里全是星星,根本看不懂眼前这一幕,“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咳咳……” “你先别说话,刚醒过来,让我检查一下先。” 说完,林彻开始有模有样的检查起来,赵堇完全懵逼着任凭摆布,太子也心怀忐忑的注视着林彻忙碌。 林彻用手背贴着赵堇的额头,感知她的温度,但因为刚才的抢救过于紧张和用力,手背上汗津津的,于是干脆收回手,将自己的额头贴了上去。 赵堇原本苍白的脸颊,这一瞬间,刷的一下就红透了,虽然林彻不是正对着贴上去的,可是这姿势也足够暧昧了,这时代八岁的小女孩,对男女之事可并不是一无所知,赵堇当然是又惊又羞。 太子倒是没有特别的反应,反正刚才更过分的都看着林彻做了。 “咦?气色好起来了?这么红润。”林彻抬起头,“不过这体温好像有点偏高啊。” 接着,林彻又翻开赵堇的眼皮查看,其实他根本就不看不出眼部的异常,但起码什么是正常的还是能够看出一点的。 赵堇本来因为羞恼,已经把眼睛闭上了,现在却被某人强制打开,简直想再死过去。 可林彻那带着认真还有几分关切的脸庞映入眼帘之后,赵堇又莫名的感到心安和欣喜,这人,长得还是蛮好看的嘛,看起来年纪和我差不多,不知道叫什么名字。 “看起来很正常,没啥血丝,应该没问题。” 林彻自顾自的说着,然后再关注了一下赵堇的呼吸量和呼吸频率,“呼吸还有些弱,看来还要时间恢复。” 接下来,他又按着老办法,习惯性的把脸贴上了赵堇的小蓓蕾,嘿嘿,这是渣男本性吧。 哎呀,这人干嘛呀,怎么可以这样,人家虽然还没长大,也是女儿家呀,他怎么能用脸碰人家那里呢! 赵堇被林彻这一手,不对,是这一脸,弄得更加娇羞,脸上红得能滴出血来。 “咦?心跳倒是很强劲,只是感觉跳得有点快了吧,到底是哪里不对劲?” 林彻趴在赵堇胸上,自言自语,皱着眉头,思考着。 这尼玛,你都把脸贴人胸上了,哪一个女孩子受得了这样!?那心跳不加速才怪了呢。 太子呆愣着,无动于衷了…… 想了好一会,也没想出个三四五,林彻也不打算再为难自己了,抬起了头,恩,小丫头太瘦了,硌得有点脸疼。 林彻估摸了一下,整体来看,赵堇的情况还算不错。 “我,我想透透气……”赵堇怯怯说到。 透气? 林彻左右看了看,撵房虽然空间不小,但还是显得有些光线暗淡,确实容易让体弱之人觉得压抑。 另外,林彻也想到刚做完心肺复苏,是该让赵堇头部温度降下来,减少供血需求,外面更冷一点,出去对她有好处。 “恩,那就到外面透透气,对你身体也好。” 说着林彻便将赵堇横抱了起来。 没错,就是所谓公主抱,这个还真算货真价实的公主抱了。 哎呀,这人该不会是想抱着我出去吧,羞死人了! 赵堇大呼,“放我下来,放我下来,我自己能走!” 林彻倒是无所谓,既然赵堇这样说了,他就慢慢让她踩到地上站了起来。 离开林彻的怀抱后,赵堇突然又觉得空落落的,怎么回事,好想回到怀抱里啊,好温暖,好安心。 太子本来是不愿意让赵堇出去的,只是他反应慢,还没来得及说,又听到林彻说对身体好。 那当然是听林彻的啦。 于是便上前搀扶这赵堇往外走。 第311章 .阳气 太子扶着赵堇,林彻晃悠悠的跟在后面。 外面本来很是喧闹,但太子和赵堇一踏出门外,所有人都像被割断了脖子一般,发不出任何声音,全都呆望过来。 太子不由被外面的景象惊呆了,额,虽然他本来就有些呆。 怎么这么多人?! 太子皱起了眉头,刚想吩咐下属驱散人群,林彻也走了出来。 虎子和宁蓝显然没有其他人那样被惊呆,看到林彻安然出来,第一反应就是高兴。 “阿郎,您出来了啊,嘿嘿,您把郡主就回来了?” 虎子一脸兴奋,哼哼哈嘿,俺就知道阿郎无所不能,救个人而已,这些人竟然还不相信阿郎的本事,现在事实摆在眼前,待会看你们还有什么好说。 不明白虎子兴奋啥,林彻只是淡淡说,“当然救回来了,不然你以为这么久我在忙活啥。” “可是那个阉货说郡主早就断气了,都死透了。” 虎子依然记恨美宦官对林彻的污蔑,所以就算在太子面前,也依然叫他阉货。 林彻皱皱眉头,“你的礼貌呢?都被你吃到肚子里了!?哼!要说郡主断气倒是真的,死透了就还不至于,起码,身子还热着。” 一个心肺复苏而已,林彻还不至于飘飘然,说起来就显得平淡了些。 可是他这话,加上郡主就出现在所有人眼前,这不可思议的事实把他们震得不轻,议论纷纷起来。 “我的天爷!林郎君真的能够起死回生啊!” “真有这么神奇么?那郡主该不是假冒的吧……” “说假冒的那汉子,你眼睛怕是瞎了吧,你去哪里找一个天仙来假冒郡主!?” “嘶…郡主真是小仙女,从来没见过有人长得这么好看。” “哎呀,要是奴家能有郡主一成好看,那街上汉子就可以任挑任选了……” 这些围观群众,说着说着就歪楼了,果然盛世美颜才是最强大的吸引力。 刚才还在伤感的老太医也被惊呆好好一会,现在回过身来,赶忙走到太子和赵堇身边。 “殿下,让老夫给郡主把把脉。” 恩?需要你的时候你不来,这会菫娘都好了,还要把什么脉? 太子倒不是不尊重老太医,而是刚才赵堇死过去后给他的刺激太大了,所以难免有些怨气,也不想让老太医给菫娘把脉,林彻用神仙手段把菫娘救回来了,那肯定没事了。 还没等他拒绝,林彻开口道,“她刚醒过来,状态还不稳定,老丈您给好好看看,再给好好调理一番。” 林彻知道自己的斤两,侥幸把人救回来了,但是自己真的不懂医术,专业的事情自然交给专业的人处理。 太子见林彻开口了,自然改变主意,让老太医给菫娘诊脉,这时候,周围的人不见散去,但是也没有过于嘈杂,太子也就顾不上驱赶他们。 美宦官见到赵堇出现的那个瞬间,简直就像见到了鬼,赵堇断气的时候,只有太子和他是当场所见,但现在赵堇好端端的在他眼前,那震撼就自然不用说了。 他用了好久才说服自己,眼前不是幻象,郡主也不是鬼,这时候见老太医要给郡主诊脉,自然要亡羊补牢,好好表现一番。 便吭哧吭哧搬来桌案座椅,请太子郡主坐下,甚至还勤快的给林彻也搬了个椅子。 美宦官本来就是机灵过人,不然光靠相貌怎么能成为太子的近侍呢,如今他知道林彻让郡主起死回生,那将来的地位不用说了,反正属于他要巴结的那类。 太子小心翼翼的搀扶着赵堇坐下,赵堇顿感好笑,“三哥,别这么紧张,我没大碍。” “什么没大碍,你可是死过一回了,我可不想再失去你一次。” 太子细心的把一个软垫放在赵堇的后腰,生怕她触碰到一点坚硬的东西。 赵堇无奈,只好由着太子,自己坐在桌案,伸出了皓腕。 老太医站在桌案另一边,取出一个脉枕垫在赵堇手臂之下,然后弯着腰便要给搭脉。 “等一下!”林彻把自己的椅子搬了过去,“老丈您坐着诊。” 老太医先是愕然,再是欣慰,看着走回去林彻心中有了些许好感。 搭上脉后,老太医凝神听诊,小半柱香后,神情微微放松,“郡主,换一只手。” 换过手之后,老太医神态已经完全缓和下来,便抬眼去看太子,“殿下,您刚才所言,郡主已经死过一次,可是当真?能不能讲讲发病经过?” 一说起这个,太子便感觉惊心动魄,“我们出了涌金门不久,正说着话,突然间菫娘就呼吸紊乱起来,随即我们便掉头返回。” 老太医点点头,“当是情绪激动所致,引发了郡主的旧疾,应该还有心悸,胸闷,气短。” “正是如此,以往也发作过,却没有这次凶猛。”赵堇想想还有一阵后怕。 “后来我们回来的路上,菫娘的脸上越来越白,连嘴唇都变成了白色,没多久之后,她就晕厥过去,接着呼吸越来越短促,我心中着急,却束手无策,最后,菫娘就没了心跳,呼吸也停了。” 听完太子所说,老太医那雪白的眉毛拧成了一团,“这病发得真是凶险啊,即使老夫当时就在,恐怕也是无力挽救啊。” “还好林彻赶来了,他进来的时候,菫娘都断气了好一会了,不过林彻还是没有放弃,最终硬生生将菫娘救了回来。”太子说着,再次将感激的目光投向林彻。 “快告诉我,是怎么救的?” 老太医双眼爆着精光,这一刻他一点都不像是一个七十岁的老人,而是一个渴求知识的学童。 “林彻先探听菫娘的呼吸和心跳,然后让撵驾停下来,叫我将门窗全部打开,然后,然后……” 太子不知道该怎么说了,毕竟林彻那些动作和行为实在过于羞耻,涉及到赵堇的名声,自然不好描述的太详尽,“哦,对了,林彻把阳气渡送给了菫娘,持续了很久,才把菫娘的魂魄给召唤回来了。” 这时候,他们其实就在大街中央,这太子说的话自然被不少人听了去,听到的人感觉简直要炸裂开来了。 送阳气! 召唤魂魄! 这尼玛什么神仙操作啊! 所有人都带着敬畏的目光去看林彻。 林彻刚才经过长时间的体力活动,身上出了不少汗,这时候吹了一会街道上的冷风,不由面皮有些发紧,由于汗水中盐分的残留,使得他看起来苍白憔悴了不少。 于是在众人眼中,却认为他是消耗了自身的阳气,然后用了逆天的手段,才将郡主的魂魄从老天爷手中抢了回来。 林彻自己听了太子的讲述也是懵逼,额?太子怎么知道氧气?难道是同行?不对,他好像说的是阳气,还说了招魂,哎,封建迷信要不得啊。 本来打算解释,但看了看周围人看自己的目光,想了想,还是放弃了科普的念头,自己一张嘴,怎么说得动这么多人哦,就算能解释清楚,自己怕是也要累死了,算了,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随便了,爱咋想咋想。 这时候,听了太子的讲述,赵堇才知道救自己的人叫什么名字,不由转着一双大眼睛滴溜溜的注视过去,心中念头也转个不停。 原来他是林彻!这就是大伯给我选的夫婿!嘻嘻,长得还不错哟。恩恩,还是他把我从阎王爷那里抢回来的,为此都不惜消耗自己的阳气,真让人好心疼呐。大伯还真是疼爱我,给我找了一个这么好的夫婿,而且还是很有本事的样子。还是大伯想得周到,这样的好夫婿的确应该早早占下来,可不能让他跑了! 少女心中百转千回之时,林郎君使用逆天手段让死了一刻钟后的天仙郡主起死回生之事,经过围观百姓之口,随着清风,迅速向整个临安传递。 于是林彻的名声在片刻之间又得以绝地反转,变成了身具通天神力,心怀无双仁善的仙童下凡之人。 老太医对太子所言,感到迷糊不解,这讲述的救治过程中,他参透不到其中的任何医理,没有任何可以让自己学习的地方,当然他也深知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并没有怀疑其中掺假,太子殿下也没有理由没有动机去给林彻作假,只能说,或许真的是自己无法理解的仙家手段吧。 “林郎君确实本领非凡,老夫深感佩服,换了老夫,当时也只能坐蜡!” 老太医收回诊脉的手,向林彻揖礼。 林彻还没自大到实受一个老人家礼节的地步,侧身一让,郑重回礼,“老丈过奖了,林彻并没做什么,举手之劳而已,对了,不知郡主到底是何疾病,现在情况可好了?” 这大庭广众之下,老太医也不能将皇家贵女的病情说得太细,便简略的轻声说道,“郡主先天体弱,一出生便带着病灶,气虚血瘀导致脏腑虚衰,精气神三者亏耗之后得不到补充,最终耗尽元气。” 林彻问道,“那有没有医治之法?” 总是自己费力救回来的,而且长得还真是漂亮啊,不比赵乐燕差,赵家的基因还真不错,起码关于相貌方面的就很好,要是没有遗传病就更完美了。 恩?难道,这个小妮子也是遗传病?刚才虽然没太听懂老太医说的,但好像是心血管疾病诶,这是老赵家的传统疾病了。 “此病,一般都是上了年纪之后才会发作,但是郡主……这病一个是气虚无力运血,而导致的因虚致瘀,第二个是因为瘀血阻滞,既耗伤气血,又妨碍气血化生,而导致的因瘀致虚。” 老太医斟酌着,他是想着林彻既然能让郡主起死回生,或许让他知道病因,就能找到法子解决。 林彻细细想着老太医话语中的意思,感觉这应该是个恶性循环,似乎很难打破啊。 老太医继续道,“治疗吗,说起来也不难,就是补气化瘀,难的是,郡主先天亏损,虚不受补,身体也承受不住化瘀的药力,不过,老夫现在有了一个新的想法。” “什么想法?” “方才,老夫细细诊查之后,发觉郡主表征上还有些衰弱,但是元气反而比以往要充沛一些,以老夫大胆猜测,应该与郎君渡送的阳气不无关系,若是持续为郡主输送阳气,让她培元固本,当可化解最大的难题,那后续治疗就简单多了。” 说完,老太医目光灼灼的盯着林彻。 林彻却深感荒谬,扯犊子的阳气,哪有那么玄幻的事,就算氧气有用,难道我还能天天给她做人工呼吸么?虽然这小姑娘很漂亮,但我林彻是那种好色之人么!?拜托,我很忙的,我可是要拯救天下的男人。 老太医误以为林彻不情愿,“当然,这阳气也是郎君的根源,怕是经不起损耗,郎君不愿意也是正常的,老夫是有些强人所难了。” “额…”林彻被老头怼住了,这也不好解释啊,算了,干脆顺着他的话说吧,“倒不是我不愿意,只是今日这阳气消耗太大,还需要很长时间方能修补回来,所以……” 嘿嘿,这个借口,你该没话说了吧,等过几天,哥就走了,到时候还管你什么阳气不阳气的。 第312章 .陆秀夫来信 最终,在林彻这个理由之下,老太医只能暂时按下这个想法,虽然他越想越觉得这是一个绝佳的方案,也是唯一的方案。 但是,他只是一个医官,没法强制林彻做这种损己利人之事,何况林彻说的阳气需要恢复也很有道理,那就只能以后再说了。 赵堇虽然看起来状态不错,但还是需要尽快回去调理身体。 于是太子命令下属将围观百姓驱散,打通道路,尽快回宫去。 这时,从皇城支援过来的禁卫也到了,于是里外一起努力,终于把人都驱离了。 其实主要是因为,今天的大戏已经让百姓们心满意足了,感觉没啥新鲜东西可看了,于是一哄而散,带着亲临传说现场的优越感,积极主动的做起了宣传工作。 撵驾到了御街路口,林彻便与太子道别。 赵堇万分不舍的看着林彻,若不是心中还残留着的矜持,已经太子哥哥的拉拽,她怕是要忍不住上前强留下林彻了。 林彻看了一眼表情异常的赵堇,转身离开,心中泛起了嘀咕,这小妮子咋这么奇怪呢?两只大眼睛里仿佛长了钩子,想要将我勾住。难道,哥的魅力,让八岁的小女娃都无法抗拒了么,哎,作孽啊。 这样一想,林彻脸上不由泛起了淡淡的忧伤。 虎子察觉自家阿郎的脸色似乎不好看,便关心道,“阿郎,难道你真的消耗太多阳气,伤了根源么?” “滚犊子,你才伤了根源呢!” 林彻抬脚踹在虎子屁股上,然后登上了马车,这个憨货,哥明明是在替那小天仙难过,她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人,哥注定是她得不到的男人。 虎子摸着屁股,嘴里嘟囔着,“哼,真是好心当成驴肝肺。” 边上的宁小七抱着双臂,“那是你自己憨!哪有你这样关心人的。” “也对,这种事还是要铃娘来做,可惜阿郎没带她来。”虎子摇头晃脑。 “你怕是真的傻了哦,过几天咱们可是真的要深入险地了,哪能带着她啊。” “嘿嘿,俺已经迫不及待要离开临安了,这里一点都不适合俺待,哈哈,危险的地方才有俺的用武之地!” “傻!”宁蓝翻着白眼。 等回到星火学院,已经傍晚了,正好赶上晚饭。 如今的星火集团,伙食可是真不错。 因为不但星火学院如今有七八百个人吃饭,而且对煤场的一千多工人,也是提供三餐。 在这个时代,普通百姓一般是一日两餐的,就是早饭和晚饭,中午饿就吃点糕点干粮。 不但免费饭食,还是三餐,而且每顿都是油水充足、营养丰富,这样的东家,怕是整个大宋都找不到,于是工人们分外珍惜这份工作,做起事来格外卖力积极。 这样一来,星火集团需要的食材便不是一个小数目,而且和许多军寨比起来,更舍得采购禽肉菜蔬,而且价格给的公道,现款现结。 于是星火集团成为了临安周遭农户的最优质客户,有什么新鲜的食材都会优先来星火集团问问,然后才去找别人销售。 林彻为了让星火学院的孩子们营养充足,不但禽肉管够,还规定每人一天最少两个鸡蛋或鸭蛋之类,甚至还让人在城外圈了一片地方养羊,不为肉,不为毛,只为了奶。 伙食好了,学院里的孩子不到一个月,就发生了巨大了变化,不再又黑又瘦了,都迅速发育了起来,加上不间断的训练,身体都日益健壮。 林彻美美地喝了一大碗的骨头汤,刚放下碗,许三和找了过来,递给林彻一封信。 “这是陆机宜让人送来的。” 林彻接过,看信封上写着‘林彻贤侄亲启’。 拆开后阅览,内容是邀请林彻到扬州一行。 原来,是陆秀夫回到扬州后,向李庭芝谈起了他,也不知道老陆是怎么向李大帅吹嘘的,反正引起了李大帅对林彻极大的兴趣,他本就热心求访人才,或许是有意招揽培养林彻吧。 扬州啊,自古就是个好地方,因其独特的地理位置和优越的自然环境,自汉至今几乎经历了通史式的繁荣。 南渡后,因为离着敌境不远,倒是受了些影响,不过依然是大宋的经济重镇,盐业特别发达,提供了大宋几乎一半的食盐产量。 只是林彻有些发愁,这和自己的计划有冲突啊。 本来已经计划好了过几天就动身北行的,若是要去扬州,怕是要耽搁不少日子。 林彻思考了一番,陆秀夫的信里也是盛意拳拳,倒也不好推辞,又想到两淮地区挨着敌境,或许流民不少,若是能说服李庭芝,应该能弄到不少人口。 恩,反正燕京也没长脚,晚几天去也无妨,至于蒲璇娘那小娘皮嘛,肯定没有人口重要,就让她多等几天吧。 打定主意之后,林彻把下属召集起来商议,既然更改行程,那就自然得做出相应的计划,这已经是林彻所属的习惯了。 同一时间,大内福宁殿。 赵官家斜靠在软榻之上,赵堇轻柔的给他按压着头部,让他露出一脸舒坦的表情。 “菫娘啊,今日你才发了病,身子还虚着呢,还是别按了,莫要累坏了你。” 嘴上虽然这样说着,可赵官家明显非常享受小侄女的孝心。 “没事没事,那林彻可厉害了,将我救回来之后,我已经感觉好多了,比以前还要好,加上喝了杜太医开的药,我现在壮得能够打死一头牛。” 赵堇说着,手上还加重了力道,以证明自己说的都是真话。 赵官家畅快起来,“哈哈,你这丫头,就你这小身板,打牛我是不信的,吹牛倒是很厉害。” 太子坐在一旁,表情有些木木的,看着两人其乐融融的样子,心头也是开心,只是表现不出来罢了。 也只有菫娘,才能让赵官家如此放松开怀了,即使在被病痛折磨的时候,只要看到菫娘,赵官家就觉得那疼痛都轻了很多。 只是菫娘自己也是一个病秧子,虽然不发病的时候,也正常孩子相差不大,但是发作起来,却也没比赵官家的痛苦轻多少。 杜老太医说,官家和赵堇的病源其实是一样的,只是病症有些区别。 官家发病的时候,往往都是头痛欲裂,而赵堇发病更多是心胸问题。 因为,官家对赵堇的宠爱,未必没有同病相怜的因素。 赵堇觉得时机差不多了,开口道,“大伯,菫娘想求您一件事。” “哈哈……”赵官家眼中流露出一切都被我看透的神情,“我就知道,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我还想着你能忍到什么时候呢。” “大伯,怎么能把人家说得那么坏呢,菫娘就是提一个小小的要求嘛。” 赵堇晃着赵官家的肩膀,撒着娇。 “好好好,别晃了,大伯都快被你晃散了,小要求哪里值得你如此殷勤,说吧,想要什么。” 赵官家也就是和赵堇逗乐,要知道他对赵堇的宠爱甚至胜过了唯一的亲女儿。 赵堇从小到大,无论向赵官家要任何东西,都基本会得到满足。 所以这种求讨的戏码经常在二人之间上演,一老一小还都乐此不疲。 赵堇停下了按压,随意的坐在赵官家身前,用楚楚可怜的眼神望着赵官家,希翼的道,“大伯,菫娘一个人的时候好无聊啊,能不能让林彻住到宫里来,这样就可以陪我玩了呀?” 赵堇虽然是荣王的女儿,但是因为官家对她的喜爱,基本上一直都在宫里住。 听了这个要求,赵官家哭笑不得,“这不是胡闹吗,林彻一介白身,怎么能住进皇宫,没这个规矩啊。” “大伯你是皇帝,你说的话就是规矩啊,你就答应菫娘嘛。” 赵堇继续施展撒娇大法,这招在赵官家面前屡试不爽。 赵官家忍不住捏捏赵堇的小脸,“要林彻来宫里住啊,也不是不行。” “大伯你答应了?”赵堇惊喜道。 赵官家装出严肃的样子,“恩,只要让他做小黄门就行了。” ……远处的林彻打了个喷嚏,感觉胯下有点凉飕飕的。 “呀!那不行,他可是你给我选的夫婿呢,做了小黄门,那还怎么娶我呀,不行,不行。” 赵堇虽然年纪还小,但是出身皇家,这小黄门是什么意思还是明白的。 赵官家继续逗着赵堇,“我什么时候说过选他做你的夫婿啊?” “大伯你,你坏!你说过那个玉虎送给我作嫁妆的,现在你却给了林彻,那意思就是让他做我夫婿啊!”赵堇有些急了。 “哦?我有这样的意思吗?我怎么不知道?还有,你才几岁呀,就想着夫婿了,羞不羞哟。” 赵堇着急的样子,又把赵官家逗乐了。 “我不管,你就是这个意思,反正我就认定林彻做我的夫婿了,你要是不肯让他住到宫里,那,那我就住到他那里去,反正早晚都要成亲的。” 虽然一向笑闹惯了,但赵堇这个样子,明显是认真了,不由让赵官家讶然。 今日之事,自然有人向他禀报了,虽然有些细节不是很清楚,但大致还是知晓的。 林彻和赵堇明显是第一次见面,这臭小子到底是用了什么妖法,将自己的小侄女迷了魂去。 赵官家敲手想了想,不由好奇心大起,决定问清楚来,而撵房中具体发生了什么,只有太子知道,“长源,你和我说说今日之事的细节,不得错漏一丝。” 第313章 .切了吧 赵官家对太子一向都是很严厉的,毕竟太子将来要承兆江山社稷的。 而太子左右也就这样了,所以难免让赵官家有些恨铁不成钢,少不得敲打一番。 因此,太子还是很惧怕这个‘父亲’的。 听到赵官家如此严格的要求,太子便将事情一五一十的讲述了起来。 包括抢救菫娘的时候,林彻所有的话语啊,动作啊,都毫无避讳的说出来。 赵堇也是才知道了更多的细节,听到林彻不但摸了她,甚至还亲了她,还是很多次,不由满面羞红,可心里却有那么一点甜丝丝的。 赵官家一直凝神听着,虽然一开始对林彻的胆大妄为感到愤怒,不过慢慢细想后,也明白是不得不为的救人手段。 “你是说,菫娘真的死了一回!?” 之前赵官家听报的时候,并不是很相信,以为菫娘应该只是晕阙过去而已,现在才知道是真的起死回生。 因为他知道太子虽然木愣迟钝,但是不会说假话,更不敢欺骗自己。 “是真的,死了足足一刻钟呢。” “难道,那小子还真有神通?渡阳气,招魂魄,这岂不是仙家本领么?嘶,似乎也不是不可能,恐怕就是因为这个,太祖才会选他传信吧。” 赵官家一边思索,一边自语着。 太子欲言又止,心中很矛盾,他已经把林彻看成是朋友兼妹夫,有点担心说出来后,会害了他。 赵官家正好瞥见了太子这个模样,“还有什么没说的?难道你还像期满我不成?” “爹爹,孩儿不敢。”太子怯怯的,“那个,杜太医说,如果让林彻一直给菫娘送阳气的话,可以根治菫娘的病。” “恩?有这种事!?为何不早报?”赵官家一拧眉,看起来有些凶。 “可,可,杜太医说是他猜的,不一定有效,而且林彻说,他的阳气要很长时间才能修补回来。” 太子结结巴巴的说着。 “大伯,你别怪三哥,你都把他吓坏了。” 赵堇就是有这个本事,一两句话就能把赵官家的火气平复下去。 “好好好,大伯不怪他。”赵官家轻拍着赵堇的臂膀,然后用稍大的声音喊了一句,“来人!” 因为一家三口小聚的时候,赵官家也不想外人打扰,所有宦官宫女都只能在门外候着。 听到赵官家的召唤,陈达走了进来,“官家,您有何吩咐。” “去把杜太医叫来,还有,速速将林彻召来。” 听了赵官家的吩咐,陈达不由迟疑起来,杜太医倒是容易,因为就住在皇城里,随时待诏,可是,“官家,这个时辰宫门已经落锁了,外臣不宜入内啊。” 赵官家当然知道这个规矩,“无妨,我亲笔写个令谕,你派人速去速回!” 天大地大,都没皇帝大,陈达也只好照办了。 很快,杜太医奉召觐见。 老太医侍奉官家已经三十多年了,这几年官家身体欠佳,那更是朝夕相见,君臣之间也就没有太多客套。 “杜老,菫娘的病有法子了?” “回官家,算是有吧,老臣也不是很确定。” “你详细说说。” “今日郡主之病实在凶险万分,老臣除非当时守候在旁,否则稍有拖延,便是无力回天。尚幸那林郎君身怀神技,将郡主救回,老臣事后查脉,发觉郡主的元气反而比之前更加充沛了一些,结合太子所述的救治过程,老臣可以八成认定是那林郎君的阳气的作用。” “以后菫娘的病还会如今日一般发作?那阳气便是郡主保命的关键?” “哎,郡主的病如果不根治,如今日这般凶险,必然是还会有的,至于那阳气是不是关键,老臣也不敢肯定,但有一点老臣却是肯定的,就是林郎君必定是郡主保命的关键,甚至是去除病根的希望。” “杜老说的有理,不管是不是阳气的作用,也不管是用什么法子让菫娘起死回生的,都离不开林彻这小子。” “官家,若是可能的话,最好让林彻和郡主随时可以见面,毕竟,谁也不知道下一次致命的发作什么时候到来。” 赵堇这个时候趁机开口,“是呀是呀,大伯,你看老太医都这么说了,还是让林彻住到宫里来吧。” “这?”赵官家为难了。 之前赵堇提这个要求,他并有太当真,也不可能答应这种荒唐的事,但现在关系到赵堇的性命,就不得不认真考虑了。 “爹爹,为了菫娘,就破例一次吧。” 太子鼓起勇气,破天荒的向赵官家提出请求。 赵官家思考了一会,“杜老,这阳气,对我的病情有没有帮助?” 杜太医回答,“官家,这个事老臣也思考过,毕竟您和郡主的病源是一样的,但是又有不同,郡主是先天亏损,导致无法进行有效的治疗,而您并没有元气不足,您的病更多是要从化解血瘀上着手。” “不同?” “是的,就犹如一条河流,一种是源头细小,导致河水较少,于是流淌得比较慢,自然会让河床有些淤积,早早就导致水流不能通畅,另一种是源头正常,河水比较充足,便一直很通畅,但是因为河水中含有的泥沙渐渐多了起来,才导致了淤积,到了后期水流才开始不通畅,而水量并没有减少,河道不通,便会往其他地方冲击泛滥。” “哦,你这么一说我就明白了,菫娘就是那源头小的河,我是那泥沙多的河,所以菫娘年纪小小就发病,我是上了年纪后,淤堵多了才发病。” “官家英明,差不多就是这个道理,所以郡主的治理之法,就是想办法让她的源头扩大,增加水量,再辅以其他手段,让增大的水流去冲刷之前的淤积,如此便能通畅起来。” “而我,其实就像黄河,虽然年年在加高河堤,但是泥沙源源不断,让河床越来越高,反而更加危险了,哈哈,杜老你不但医术高明,原来也通晓治水啊。” 赵官家是个聪明人,很快就理解了两者的不同。 “老臣哪有那样的本事,泛泛而谈罢了,有些事知易行难,老臣知道官家血液中含有的杂质太多,却一直没有治本的法子,只能一直像修河堤一样加固官家的血脉。”杜太医惭愧道。 赵官家摆摆手,“杜老,我知道你尽力了,人力有穷时啊,世间哪有事事都可解决的道理,那黄河的淤沙不也是从古至今都无人能解决么。我如今年纪也大了,也该顺应天命了,就是菫娘这孩子,大出生开始便受罪,若是有法子,还是要尽力一试的。” 杜太医捻着雪白的胡须,“郡主还年幼,身体还未长成,若是能够培元固本,那将来根治疾病,健康长寿的希望还是非常大的,现在就看那起作用的是不是林郎君的阳气了。” “我已派人去召他了,稍微等等,问问他就是了。”赵官家点着头,开始思考将林彻留在宫里的操作方法,要不,把他切了吧。 第314章 .大内总管接班人 林彻想不到有人在打他小鸡的主意,还在憧憬着到扬州大开眼界。 曾有四个书生闲聊人生最向往的三件事,甲曰,“想要很多很多钱。” 乙曰,“做扬州刺史。” 丙曰,“骑鹤升仙。” 丁想了想曰,“腰缠十万贯,骑鹤下扬州。” 受这句话影响,林彻对扬州一直非常神往。 当然,林彻是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绝对不是为了什么‘扬州瘦马’。 就是单纯的想见识一下‘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 “阿郎,官家召你进宫。”许三和匆匆找来。 “啊?”林彻愣了一下,“什么?” “官家召你进宫,周提举亲自来接你。” “进宫?这个时辰?好吧,周提举在哪?” 皇城司有宿卫皇宫之责,今日刚巧周仁凤当值,陈达便把赵官家的令谕交给他,让他来接林彻。 林彻出来后,周仁凤二话不说便拉着他上了马车。 “师伯,这是怎么回事?大半夜怎么会有召见?若不是你,我都要以为有人想坑我。” “应该是郡主的事吧。” “啊?那小妮子又发病了?” “不是,应该就是官家有什么事想问你吧,我也不大清楚。” “哦,没发病就好,不然等我到了,她也该凉了。” “哪个…师侄,你真的能招魂渡阳?” 周仁凤自听闻此事之后,便一直想着这事,难道以前师父还有神通没有展现? 林彻一番白眼,“不能!” 这干脆利落的否决,反倒让周仁凤想得更多了。 师父一直说自己是个道士,难道这些仙家秘术才是他真正的本事? 或许那高深的武术他自己从来没当回事,所以自己这些人跟他学了武艺也不算正式徒弟,想来只有学道术秘法的才算他真的衣钵传承。 既然是仙家秘法,自然不能轻易让外人窥视,而自己这些人应该是没有那个灵根去学。 自以为领悟到了真相的周仁凤,一脸神秘兮兮的样子,“恩,我懂了,以后不管谁问都是不能。” 你懂了?林彻歪头看着周仁凤,根本没明白他说的是啥意思。 周仁凤见林彻不接口,以为他是不想触及这方面的内容,便主动转移话题。 “师侄,之前你的建议不错,不过眼看着这临安城需要修缮的地方没多少了,你觉得以后该做啥。” 这段时间,皇城司利用那帮犯人的劳动力,将临安城里的道路桥梁沟渠等等公共设施修缮维护了一遍,赢得了民间无数赞誉,周仁凤也得到了偌大的好名声。 付出小,收获大,尝到甜头之后,周仁凤想让林彻再给出出主意。 林彻没多想,随口道,“修完了还得日常维护啊,要不你干脆成立一个城管队。” “城管?这是什么?” “就是城市管理,日常打扫街面和公共场所,整治市面容貌,维持交通秩序,纠正不良习俗等等,总而言之,城管就很牛逼的存在。” 林彻猜测着这次异常召见的原因,心不在焉的说着。 可是周仁凤听完却觉得很厉害的样子,“额,师侄,你说慢一点,我没听太懂,书记官,把我师侄的话记下来!” 什么鬼?你一个好好的特务头子不做,反倒对城管来了兴趣,真是服了你了。 林彻心中腹诽,不过闲着也是闲着,也就随便说开了,“打扫街道不用我多讲吧,这市容嘛,就是如果有一些店铺有过分的占道经营啊胡乱摆放张贴啊……” “然后这个交通呢,就是在主干道中间设置分隔线,来往行人车辆分左右顺行……” “这不良习俗嘛,就是随地吐痰大小便什么的,胡乱抛洒垃圾的……” “恩,暂时就这么多了,还有其他方面你们可以自己去想,只要是让临安城变得更干净更美丽更便利之事都可以管管嘛。” “反正,这样一来你们也可以从商户手中收取适当的管理服务费,但是给他们营造更加良好的经营环境,这都是互惠互利的事嘛,另外,交通和习俗方面违规的,你们可以采取罚款惩戒,没钱的?那就让他们干活。” …… 林彻没想到,他只是为了打发时间,信口胡说,却催生了这个时代最恐怖的机构,还附属于最高特务机关,什么环卫、交通、市容、治安、刺探统统都要管。 日后的临安府衙,眼见自己手中的职权被夺去了大半,欲哭无泪…… 等到把林彻送进内宫,周仁凤拿过书记官记录下的厚厚一叠纸张,两眼放光。 林彻却只当是闲聊,说过就忘了,屁颠屁颠的随着小黄门的引领,踏进了赵官家的寝殿。 刚走进去,就发现五双眼睛目光灼灼的盯着他。 额,这是干嘛?哥脸上长了花么? “小民林彻,拜见陛下。” “拜见殿下,拜见郡主,拜见都知,拜见太医。” 不管是年龄,还是身份,林彻毫无疑问的最小,只得当一个点头虫,差点把腰个闪了,还好,小孩子没有腰… “免礼吧,林彻啊,今天你可是立了大功啊,将朕的侄女从阎王手里抢了回来,朕是不是该好好赏赐于你啊?” 咦,有情况! 赵官家这会自称‘朕’,这是想干嘛,莫非打算强迫我做什么? 林彻内心略慌,表面镇定,“小民不敢称功,只是举手之劳,不用赏赐,不用赏赐。” 赵官家一副圣主明君的样子,“那怎么行,赏功罚罪才是为君之道,这样吧,朕给你赐个官吧,不过这外朝的官职实在麻烦,恩,有了,陈达,入内省是不是还少一个押班啊?” 陈达应道,“官家英明,押班确实出缺,小的看林郎君精明能干,倒是一个好人选,以后可以接我的班。哎,真是羡慕林郎君啊,这一进宫就能坐到如此高位,胜过我等几十年啊。” 沃特? 入内省? 林彻心中警铃大作,这尼玛是要让哥断子绝孙啊,太特么狠了吧,哥到底做错了什么,我改! “不行!” 林彻还没想好怎么拒绝,赵堇倒是先跳出来了! 第315章 .彻哥哥? 见到赵堇出言,赵官家不由满头黑线。 这丫头搞什么鬼嘛,刚才不是说好先诈一诈这小子的么,这么着急跳出来干什么!? 赵堇好像看不到赵官家拼命给她使眼色一般,“不可以让彻哥哥当宦官!” 此刻她心中想的是,虽然刚才说好了,但是以后自己可以要嫁给林彻的,万一到时候他想起我和别人一起欺负他,他一定会不喜欢我的。 彻哥哥? 赵官家脸都黑了,我老赵家有这么不要脸的女儿么? 林彻虽然六岁,但是身体发育很快,现在看来和正常九岁、十岁的孩子差不多了。 而赵堇差个把月九岁,但因为疾病原因,发育不良,所以比林彻矮了整整一个头。 但这不是赵堇喊林彻哥哥的理由! 她又不是不知道林彻的年龄,却还要这么喊,简直是舔狗行为,确实过于不要脸了。 连太子都觉得赵堇的行为实在让人没眼看,害臊的把头扭向一边,仿佛在表示,我不认识她,我没有这样的妹妹。 杜太医都七十多岁的人了,历经人世,倒是不以为意,依然笑呵呵的看着赵堇,满脸慈爱。 赵堇转头,圆溜溜的大眼睛谄媚地望着林彻,传达着:放心,一切有我,我会保住你的小鸡。 接着像保护小鸡不被老鹰抓走的老母鸡一样,张开双手护在林彻身前,义正言辞的对赵官家说道,“彻哥哥是我的救命恩人,不可以恩将仇报,不然我就死给你看!” 哇哦!小妮子给力啊!虽然有点受不了那谄媚的眼神,但这种保鸡行为还是很值得赞扬的。 林彻心中微微感动,却不知道赵堇这完全是三分真七分假的在演戏呢。 他怎么会想到一个八九岁的小姑娘会有那么多心思…… 被赵堇的演技糊了一脸,赵官家一口老血想吐吐不出来,想咽咽不下去。 唯一庆幸的是,这丫头没把预定林彻做夫婿的事说出来,不然今天老赵家的脸就要丢尽了,太祖怕是又要来托梦了。 琢磨了一会,原计划被赵堇这么一搅合,明显进行不下去了,赵官家只好另想办法,才不会继续配合赵堇演绎她对林彻的深情厚意。 “好了,不去入内省就不去,菫娘你先坐一边去,别再插话。” “那你不许再欺负彻哥哥。” “好啦好啦,快让开,我们有正事要说。” 赵堇这才收起手,走开的时候还特地转头,谄笑着向林彻邀功。 额!这妮子明明美若天仙,可为什么要挂着这么奇怪的笑容,咦,有点瘆人,林彻不由打了个寒颤。 “咳咳,林彻啊,你那个阳气恢复得怎么样啊?” 赵官家想了想,没必要对一个孩子用那么多心机,还是直接问他吧。 ?林彻脑海冒出一个问号,赵官家也相信我有阳气? 阳气我没有,氧气这不是到处都是么,你就是要纯氧,我想想办法倒是能整出电池来,给你电解一点氧气。 只是这话林彻也没法说出口,谁让他下午默认了阳气呢,只好继续敷衍,“这个阳气很难修炼的,加上我年纪小,那就更慢了,好好几个月才能恢复过来呢。” 哎,你们不讲科学,那哥只好顺着你们往下编了。 哪知道赵官家听了这话,眼睛一亮,甚至忘了预设好的问话,“修炼的?怎么修炼?我可以炼么?” 完犊子,编岔道了,忘了古代的帝皇对修炼之事都特别有兴趣,谁不想长生啊,谁不想成仙啊,何况人间至尊呢。 他们已经掌握了人间极权,更是希望永久保持下去,从秦始皇开始,求仙问道的皇帝就络绎不绝。 即使那些理智的皇帝,也不过是分辨出那些门道中的虚假而已,若是遇到真的修仙功法,那是绝对没有任何人可以拒绝的。 就连英明神武,被称之为千古一帝的李世民,也有崇信方士的时候,吃过不少乌漆麻黑、成分不明的‘仙丹’。 赵昀不算明君,不过也不是很昏庸,反而比常人聪明,他当然对长生也非常渴望的,而林彻体内能够起死回生的阳气,可是‘事实’摆在眼前的,那他听到是修炼出来的,怎么能不动心。 林彻此时却无比后悔,明显是自己给自己挖了一个坑,还是一个天坑,就应该直接说是天生的,那就没这么多屁事了,哎,这破嘴! 可是现在怎么办,在皇帝面前说出去的话,还能收回来么?不然怎么才能打消赵官家找自己要修炼的企图呢,毕竟,自己真的不会修仙啊。 林彻迅速转动大脑,就在差点死机的时候,有了主意,“我还没修炼多久,其实也不是很懂,当初是我师祖教我的,我糊里糊涂的瞎练。” “师祖?你没有师父么?没有啊,算了先不管这个,那你的师祖是谁,他现在在哪里。” 赵官家非常急切,既然要修炼,自然是找最厉害的了,徒孙怎么比得上师祖。 林彻在心里默默的向张道士道歉,师祖啊,对不住了,危急关头,只好先让您顶一顶了。 “我师祖啊,我只知道他姓张,好像是龙虎山的嫡脉,但是他这一支几百年前开始,就不在龙虎山了。”林彻也不是完全把师祖卖了,还是做了一点掩饰的。 赵官家点点头,“龙虎山我知道,正一祖庭,徽宗还给三十六代掌教赐过府邸,不过很久没听说其中有人修成正果了,想来,应该是过于沾染凡俗,无法全心修炼所致吧,你师祖这一支,很可能就是远离凡尘,修炼出了成果,不然不会让你这个才修炼不久的人有这么厉害的阳气了。” 额,原来这赵官家早就有修仙之心了,以前怕是也偷偷尝试过,还把能够修仙的所在打听了个遍,不然怎么会如此清楚,而且,脑洞还不小,自动给林彻的谎言找到了理由。 “那个,陛下所说,我也不清楚,可能是这样的吧。” 林彻牢记编瞎话的精髓,凡是可以模糊的地方,就尽量模糊,不信的人你怎么说他都不信,愿意相信的人,就算你说的有漏洞,他也会自动给你脑补。 “你啊,有如此机缘,怎么就不知道上进呢,什么都糊里糊涂!” 赵官家恨铁不成钢,对林彻的表现很是不满,“算了,你还小,那你师祖如今在何处。” “闭关去了。” “在哪里闭关?” “我不知道啊,师祖没告诉我啊。” “真是气死人了,哼,难道你师祖把仙术都尽传与你了么?” “没有啊,他老人家说,就给我打了个根基而已。” 这话倒不假,只不过打的是武学的根基而已,和修仙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那他还去闭关?就不管你了么?” “师祖说,根基有了,后面就要看我自己的缘分了,最重要的是让我在人间四处游历,积累福泽,待到该传授的时候,他便会主动来找我的。” 林彻编着瞎话,顺带打个埋伏,以免被赵官家强留在临安。 赵官家揉揉额角,“修炼确实讲究仙缘,可是这样,岂不是找不到你师祖了么?” 自己虽然是皇帝,可也不是无所不能,更何况这种神仙人物可不是自己能找到的。 看来,只能先从这小子身上着手了,看看能不能套到一些有用的东西。 第316章 .修仙? 看着林彻脸上的茫然,赵官家只好暂时放弃寻找他师祖下落的打算,开始询问,“林彻,你还记得当初你师祖是怎么教你修炼的么,满足一下朕的好奇心。” 嘶,又开始说朕了,这赵官家还是没有放弃修炼的企图啊。 林彻假作回忆,“遇到我师祖的时候,大概是半年前,初见时,他边说我是他要找的人,然后,我见他从眉间凝出一颗光珠,也就绿豆那么大,然后拍进了我的小肚子里。” 既然要编,那林彻就干脆讲起了神话,总之,要加大修炼的门槛,让赵官家知难而退。 果然,赵官家万分惊讶,“嘶,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凝聚元神么?果然是得道仙人,可如果要这样才能开启修炼,那可真是难了。” 说着,赵官家又自己解释起来,“不过也是,修炼如果容易,岂不是人人成仙了,哎,一切都要靠缘分啊。对了,不能只这样就算传授了吧,肯定没这么简单,一定还有什么法决,那个,林彻啊,能不能告诉朕啊?” 你都又开始说‘朕’了,我能不答应么,不过,为了装得像一点,不能太痛快的答应。 于是林彻开始沉吟,显得犹豫不决的样子。 赵官家却急切,“放心,法不传六耳,我让他们都出去,你说给我一个人听就好了。” 另外四人听了这话,虽然都觉得官家为了修仙,真的有点过分了。 但陈达是百依百顺,他一个太监,当然是皇帝说啥就是啥。 杜太医有点好奇不过也没有太在意,他都这么大年纪了,想修也修不了了,他是医家,可比官家理智。 太子呢,则是木木的,没多大感想,老爹不让听就不让听呗。 只有赵堇就比较气了,平时都说我是你的小宝贝,现在要修什么破仙,就想把人家赶走,听都不让听了,哼哼,本仙女还不稀罕呢,彻哥哥可是我夫婿,将来还不是我想要就会有的么。 好嘛,在赵堇心里,林彻已经直接是她夫婿了。 林彻感觉演技已经到位了,便开口道,“其实让他们知道也没什么的,当初师祖就说,美好的事物就该分享给世人,修道之人要懂得大善,方才我犹豫的是,法决之所以不随便说出去,是怕有人修炼不得法,反而走火入魔,害了别人性命。” “哎呀,得道真人就是不同凡俗,这分享之词,说得真好,林彻,你就放心说吧,朕保证不会有人随便修炼的。” 保证?我信你个鬼,糟老头子坏得很,怕是待会你就要去偷偷练起来。 不过也没关系,没有药材和辅助训练,给你们无极功口诀,你们也练不出来东西,就算练出来也没事,反正只是武艺而已,强身健体也是好的。 随即,林彻把无极功的口诀原原本本的背出来,一个字都没有删改。 赵官家赶紧让陈达记录下来,而且还在一旁监督,生怕他错记漏记。 林彻只背了无极功的口诀和呼吸吐纳之法,十八字动作决却没有提及,倒不是他藏私,而是他懒,这动作决必然得演示吧,而且估计还不是一遍两遍就行的,要让官家记清楚,简直能把他累死。 因为林彻本来念得就是真的,所以赵官家也能从字里行间感受到道法的玄妙,知道林彻并没有欺瞒自己,所以心里非常满意。 不过,当皇帝的都是谨慎而多疑的,后面肯定会找人去研究验证其中的真伪,最多就是把法决分割问不同之人吧。 别说林彻说了可以分享,就算林彻强调要保密,赵官家依然会这么做,一个皇帝真正想做什么的时候,谁能限制住他呢。 花了大半个时辰,才把法决记完,赵官家对林彻愈发满意,真是一个性格率真的好孩子啊。 只能说,林彻的演技又有了一定程度的进步。 赵官家对林彻多了几份亲昵,“林彻啊,你师祖有没有说过,什么样的人才可以修炼啊,做皇帝的能不能修炼啊。”” 看来,赵官家对修炼是真的上心啊,没法子,林彻又开始”忽悠了,“这个,倒是听师祖随口提过,我也没记住原话,就是知道个大概意思,也不知道”对不对。” “没事,你随便说说,我随便听听。”赵官家笑眯眯。” “这修炼呢,其实世间人人都可以修炼,只是猫有猫道,鼠有鼠道,各有不同的缘法,只是最后的成果确实殊途同归,至于成果是什么,师祖他没说。” 成果就是,尘归尘、土归土,“其实世人都在修行,农人的修行,就是培育作物,使天下不再饥馑。” “士人的修行,就是为政理民,使国泰民安。” “匠人的修行,就是格物制器,使民便物丰。” “武人的修行,就是保家卫国,使世界和平。” “商人的修行,就是交通有无,使民富国强。” “医者的修行,就是救死扶伤,使康健安乐。” “而帝王的修行,修得是人间大道,造福万民,文治武功,使天下太平、河清海晏、万邦来朝、宇内称雄。” 林彻说得慷慨激扬,赵官家也听的连连点头,恩,说得很好,很有道理,不过朕还是更喜欢长生不死,永享富贵。 不过林彻即使知道赵官家心里的想法也不会在意,他又没打算几句话就能让一个皇帝大彻大悟,只不过是借这个话头,略微阐述一下自己的政治理念而已。 其实赵官家是不是修仙问道,林彻也不在意,只要不是找他就行,而且,这个赵官家应该命不久矣,折腾也折腾不出什么浪花来了,于百姓并不会有什么伤害,不如随他去了。 “林彻啊,朕和你商量个事。”赵官家笑眯眯的。 额,还来,你这样的商量,谁敢拒绝,林彻已经麻了,“陛下您说。” “等你师祖出关寻你的时候,能不能带他来宫里一趟啊,朕必以国师待之。” 看来赵官家还没对他想象中的陆地神仙死心,或者是觉得林彻的道法太稚嫩。 “没问题,小子一定谨记!” 管他呢,先答应下来,以后,呵呵…… “大伯,你是不是忘了什么?” 赵堇终于忍耐不住了。 第317章 .儿女债 “啊?”赵官家眼中流出茫然。 只是被赵堇幽怨和嗔怒的眼神盯得受不了,才终于想起了今天本来的目的。 赵官家讪讪笑道,“没忘没忘…” 哎,真是还不完的儿女债哟,这也不能怪我啊,开始明明商量好的策略,被你自己搅黄了,你既要达成目的,又要给那小子留下好印象,真是里外都要占尽好处。 这赵堇不但和官家的血缘近,而且自小就养在身边,还为赵官家带来了许多天伦之乐,在赵官家心里,其实就是亲生女儿。 这为了女儿的性命和往后余生的幸福,再难的事赵官家也愿意去做,何况,他可是皇帝,极少会有真的很难之事。 “咳咳,林彻啊,这菫娘的病想来你应该也清楚了吧。” 赵官家又做出一副慈祥的样子。 可林彻却总觉得有危险,“回官家,小民略知一二。” 从今天的相处来看,赵官家觉得林彻应该不会拒绝,便直说了,“杜太医说,菫娘的疾病需要根治的话,关键在于培元固本,而你体内的阳气呢,又是关键中的关键,所以,希望你可以持续为菫娘渡送阳气,当然,你现在的阳气没有恢复,自然不能强行渡送,不过呢……” 这寝殿中六个人,其他五个人都充满期待的望着林彻。 “需要小民怎么做?陛下您说。”林彻受不了这些人的眼神,只能硬着头皮接口。 “也不需要你做什么,就是菫娘身体状况还很差,随时都会致命发作,所以希望你留在皇宫,以便万一有事,你可以及时抢救,就像今日一样,你应该可以再次做到吧?” 这话问的,我敢说不可以么?林彻只得回答,“可以是可以,但不能保证一定成功,毕竟这种事,你们都知道的。” 其实这种事是哪种事,林彻自己都不知道,但是其他五人却仿佛都明白一般,都点着头,赵官家也是说着,“理解理解,和鬼神抢夺,确实不容易。” 林彻懒得管他们到底脑补了什么,继续说,“还有就是,我一个平民,留在皇宫也不合适啊,这不是坏了规矩么?” “无妨,你就留在太医局,对外就说你是杜太医的徒弟罢了。” 赵官家说出了早就想好的打算,当然,为了安全起见,这就是个名义,到时候还是要让他和赵堇朝夕相处,随时能见的。 让一个外人男子留在内宫,肯定是不行的,不过嘛林彻才六岁而已,赵官家又不需担心他秽乱宫闱,也不用担心他和赵堇发生什么,所有规矩,在赵官家的意志面前,都要后退。 这时,杜太医很是希望林彻答应,一是为了赵堇的病,这个法子是他想出来的,他当然想证实是否可行,也希望赵堇能够真的健康起来,二来嘛,他觉得林彻是个可造之才,或许可以真的将自己的医术传给他。 而太子则是单纯的期望治好自己妹妹的病。 就是这当事人赵堇嘛,想法就比较多了点,明亮的大眼睛含情脉脉地盯着林彻,心里祈求他赶紧答应,哎,这小妮子真是早熟啊。 但是林彻不愿意啊,要是被锁在了这皇宫里,自己的计划就得耽误了,难道在这里等着蒙古铁骑践踏过来么!? “陛下!小民非常愿意救治郡主,但是,恕小民无法留在皇宫!”林彻的语气非常坚决。 这大出赵官家的意外,而赵堇的眼神立刻黯淡,仿佛生命的火光都被熄灭了一般,无比哀伤。 刚才这小子不是挺好说话的吗?怎么变得这么执拗起来了,赵官家火气上涌,“给你一次机会,说出你的理由!” 林彻整理衣冠,揖手拜礼,“陛下,首先,这个治疗方案只是杜太医的猜测,能不能行得通且不说,但是郡主的病既然是先天而来的,就算治疗有效那也是旷日持久,但这不是小民不愿意的原因,而是因为,治疗起来就没有半途而废的道理,那样的话小民就得一直待在皇宫。” “可是,小民家中还有一位年老的祖父,而家父家母为国捐躯之后,家中已经没有其他亲人了,所以小子必须为祖父尽孝。” 华夏的封建王朝基本都是以礼治天下的,而孝道则是礼中之最,君臣父子,便是围绕着这个孝字来建立纲常理论的,所以孝在某种程度来说,就是一个王朝的基础。 所以,皇帝也不能阻止别人尽孝,不然就是自毁根基,因此林彻找的这个理由很强大。 加上,他还把自己便宜老爹殉国之事摆出来了,你这个皇帝总得掂量一番吧。 “另外,师祖还令我尽快游历天下,而且最好在今年之内往极北而去,那里最有可能出现我修炼需要的机缘,如果迟迟寻不到机缘的话,师祖也不会再来找我了。” 嘿嘿,这个才是最强大的理由,赵官家你想不想修仙啊,想的话,那就不能将我困在这里。 果然,赵官家陷入了深刻的思考,而其他人听了林彻的两个理由,也不好开口相劝了。 只有赵堇幽幽的看着林彻,那心碎的眼神,让林彻觉得自己仿佛是千古罪人。 不行,哥可不是儿女情长的人,哥是要拯救苍生,征服星辰大海的男人! 赵官家思考了良久,最终叹气道,“既然如此,朕不好勉强你,那让你留在皇宫之事,就此作罢,今日也是太晚了,宫门已经落锁,你进来的时候破了一次规矩,也不好再破第二次,你现在宫里歇息一晚,明早宫门开了再离去吧,陈达,你带他下去安置吧,安排好点。” “喏”陈达应下,“林小哥,跟咱家来吧。” 恩?皇帝这么好说话?就放我走了?林彻狐疑着,跟着陈达慢慢走出寝殿,直到出了门,也没听见赵官家喊出那句,‘把这小贼拖出午门斩首!’,不然林彻肯定当即跪下求饶,答应要求,先保住狗命再说。 等林彻出去之后,赵堇的泪水再也止不住,珍珠似的一窜窜掉落下去,楚楚可怜的样子,让赵官家心都碎成了渣。 “哎哟,菫娘你别哭啊,虽然林彻没答应留在宫里,但也不是没有别的办法啊。” 听了赵官家这话,赵堇终于有了一些生气,哽咽着,“还有什么办法呀。” “平时挺机灵的,这会怎么就傻乎乎的了呢,这办法你自己不是也说过么?” “我说过?”赵堇用手背擦着泪水,茫然的想着。 “嗐,他不能留在宫里,那就只好你去跟着他啰。” “啊?大伯你愿意?!?” “哎……不愿意又能怎么样,大伯难道要眼睁睁的看着你病发么,而且现在看来,不等病发,你就要伤心死了!” 赵堇立马笑逐颜开,“嘻嘻,就知道大伯对菫娘最好了……” 哪里还有半分刚才那伤心的样子。 赵官家无奈摇头,其实他心里知道这丫头在演戏,只是就算假的,刚才那样子也让他确实心疼。 罢了罢了,由她去吧,但愿林彻真的能让她好起来。 哎,还不完的儿女债哟…… 第318章 .宫廷服务 即使住在皇宫,林彻依然没有把练功丢下。 他起得早,没想到有人比他还更早。 两个小黄门,两个小宫女,在他掀开被子的那一瞬间,便开始忙活起来了。 点灯,燃香,倒水…… 一个小黄门捧着青釉紫口瓷痰盂,“郎君,请痰。” 林彻懵懵的,下意识的清了一下嗓子,喉间清爽并无积痰,随即摇摇头。 小黄门捧着痰盂弯腰后退,另一个则抱着是个雕刻精美的檀木桶上前,“郎君,请出恭。” 什么鬼?这么漂亮这么奢华的紫檀桶,居然是个马桶? 还有,你就这样抱着看我尿? 林彻站在榻边,有些恍惚。 一名看起来只有十二三岁的小宫女,轻步上前,熟练的解开林彻的白缎里衣,再将他的小裤退到膝盖上,然后扶住他的小鸡,“郎君,请。” 林彻感觉宫女的小手轻柔,只是有点凉,不由打了个激灵。 小宫女赶忙松开手,满脸恐慌,秀气的小脸打着颤,“奴奴该死,忘了暖手。” 卧槽,这就是宫廷服务?前世那些顶级会所和这一比,简直弱爆了啊,亏他们还敢打出‘帝皇式享受’的旗号。 林彻只是有些震惊,害羞这种事,绝对不存在的,前世就是风月老手了。 看那宫女的惶恐,林彻倒是不忍,“没事,不怪罪你,我自己来吧。” 清泉出石砌,飞流直下三千尺。 额,打住!诗词不是这样用的! 打个哆嗦,舒坦! 宫女束着手,待林彻清空完存货,还带着些许颤音问道,“郎君,沐浴么?” 待会还得练功,难免出汗染尘,林彻便摇摇头,“晚点吧,我还得活动一下,先简单梳洗一下吧。” “那郎君您坐着,奴奴给你梳洗。” 另一个宫女,捧着梳洗用具上前。 林彻任由她们摆布,擦牙、漱口、净脸。 随后在林彻的要求下,简单的束了个马尾。 因为在宫里,林彻身边没有晨练的衣服,他干脆就穿着单薄的里衣往房外走。 “郎君,还是穿上外衣吧,外头冷。”给他扶鸡的小宫女柔声提醒着。 林彻刚才没有怪罪她,而且一直很随和温柔,随口就说‘谢谢’,让她异常暖心。 “无妨,冻不着我,谢谢你了。”林彻摆摆手,出了门。 这里是内宫一处庭院,面积不大,但构建精美,在这大冬天的还有许多花草,怕是用来安置嫔妃的。 知道林彻要在庭院中活动,小黄门和宫女手脚麻利的点上宫灯,在四处挂上,将黑暗驱赶开来。 真是有些奇怪啊,昨夜自己都拒绝了官家的要求,按理来说,宫里应该很不待见的,没把自己丢在犄角旮旯就不错了,怎么还安排了这么好的地方,还有人精心伺候,怪事了。 算了,不想了,爱咋咋地。 林彻甩甩头,静下心,默念无极功诀要,从‘朝’式起手。 一整套功法习练下来,丹田生暖,气布周身,头顶蒸腾出一片白雾。 “呀,彻哥哥好厉害啊!” 不远处的一座小阁楼里,赵菫趴在窗口,忽闪着波光潋滟的大眼睛,痴望着庭院中龙腾虎辗的林彻。 至于厉害在哪里嘛,她也说不上来,反正很厉害就对了,因为这是她的彻哥哥。 “好想和他一起练啊,嘻嘻,要不明天就开始吧。” 赵菫开始幻想起往后和林彻在一起的场景,不由痴愣了起来。 “哎呀!郡主!快下来,那里冷,别把身子冻坏了。” 一个老嬷嬷走进来,急急地想把赵菫抱下来。 “不要!”赵堇拒绝了老嬷嬷,“我要看彻哥哥!” 老嬷嬷没办法,只得给赵菫披上了厚厚的狐裘,然后在一旁守候着。 林彻练得专心,对赵堇的窥视毫无察觉,因为这里也没有兵器,练不了刀,干脆将无极功一直练下去。 他这样练了整整两个时辰,赵菫就在那了傻傻的看了两个时辰,竟然没有半点觉得无聊。 晨练完了,林彻舒服的泡在浴桶里,两名小宫女轻柔细致的为他搓洗。 林彻已经很习惯这种待遇了,很小的时候,是甄姨给他洗,然后便是铃娘伺候他沐浴,只是铃娘还小,难免笨手笨脚的,这种时候林彻觉得还是自己洗痛快一点。 后来到了泉州后,只要是在外公府上过夜,他那小院里都是一大群的俏丫鬟,愣是将他从头到脚、从里到外伺候的到位。 不过和两个宫女比起来,还是差了一点,不是说不够细致体贴,而是皇家自有风范,将此类事务研究到了极点,形成了体系。 许多时候,都不用林彻开口,只要一个细微的动作,随意的眼神,宫女就能明白林彻所想,并且及时有效的满足他。 真是万恶的封建王朝啊,这样的极致服务,难怪很少有帝王愿意励精图治,能抗拒这种享受的人,什么都不做就已经很伟大了。 “你们叫什么名字?”林彻问道。 人家伺候他这许久,要是连名字都不知道,就有点太过分了。 “奴奴叫小柔。” 这是给林彻扶鸡那小宫女,发现林彻随和,胆子略略大了起来,心里想着,要是以后能一直伺候这个郎君也是极好的。 另一个宫女,也是十二三岁,长得也是温婉清丽,正给林彻搓着背,声若黄鹂道,“禀郎君,您唤奴家小离便是。” “雪梨的梨么?” “非也,乃离离原上草之离。” “哦,听你说话,应是读过书吧,这宫里还给你们请先生?” “这倒不是,是奴家幼时在家中有过启蒙。”小离说着,语调中带着些许伤感。 能读书,说明家中条件很好,能让女孩读书,那一般更是官宦人家了,却不知道为何沦落到做宫女。 小柔见林彻开始和她们聊天,心中愈发开朗了,便插口道,“小离姐的爹爹是尚书省都事,原本是送在太子宫中的,郡主遇上了,就给要了过来留在身边伺候。” 这一句话,让林彻听出了许多信息,这小离家中怕是把她当做攀高枝的阶梯了,而且尚书省一向都是贾似道的地盘,未必没有安插之意,只可惜被赵菫打破了如意算盘。 另外,原来这两个小宫女是赵堇派过来伺候他的,这小妮子,还真是会关心人的嘛。 后面的聊天里,林彻了解到,不但是小宫女,而且小黄门也是赵菫殿中的,这座庭院就挨着赵菫的殿阁。 原本这里住着一个贵妃的,只是官家怕影响了赵菫的休养,便给贵妃换了个地方,这里就一直空下来了,将林彻安排在这里,恐怕也是赵菫的意思。 沐浴完,小柔和小离替林彻擦干了身体后,捧出一叠新衣替林彻换上,衣袍鞋袜一应俱全,居然还非常合体。 这怕是连夜赶制出来的吧,不然这皇宫里怎么会有合适自己的衣服呢。 哎,这小妮子真是有心了,这恐怕,不仅仅是为了报答救命之恩了吧。 难道,是想用温情攻势,让哥回心转意留在皇宫之中? 哼,哥岂是那么容易被收买的人! 糖衣收下,炮弹,打回去! 林彻内心唱着大戏,却忘了,这炮弹可不是想打就能打的,他还得再长长。 PS:发现了一个小失误,前文写的有‘赵堇’,和‘菫娘’,用了不同的字,虽然‘堇’和‘菫’通用,不过还是保持一致的好,后面统统改为‘赵菫’。 第319章 .女大不中留 “阿郎,你总算回来了。” 林彻刚下马车,一群人就围了上来。 “你们?守了一夜?一个个都变成了熊猫眼了。” 被这么多人关心,林彻心中一暖,可是看着他们的样子,还是觉得有点搞笑。 “阿郎,熊猫是什么?”虎子好奇问。 林彻想了想,“额,就是食铁兽。” “可以吃么?好吃么?怎么吃?” 不愧是虎子,三连吃! “吃吃吃,就知道吃。”林彻怀疑虎子肚子里住着十个饿死鬼,“熊猫那么可爱,怎么可以吃它呢!?” “好了,阿郎没事了,咱们去吃饭吧。” 林彻没有回来之前,这些人都没啥心情吃早饭,一直眼巴巴的等候着。 刚才没感觉,现在看到林彻安然无恙,放松下来之后就肚子开始咕咕叫,一个个飞一般的往食堂跑。 只有宁蓝还留在原地,林彻向他挥挥手,“你也去吃吧,我在宫里吃过了,先去书房。” 宁蓝这才跨步离开,看来也是饿坏了。 到了书房,身边一静,林彻不由心里犯嘀咕。 实在是太反常了,赵官家就这样放过自己了?他不是很宠爱那个小妮子么?难道不想给她治病了? 而且,送他离开的时候,陈达看他的眼神也分外诡异,让林彻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可是想来想去,依然百思不得其解,只好暂时放下,开始斟酌起扬州之行的安排来了。 本来他是计划五天后,也就是十一月初一动身北上的,现在要到扬州走一趟,于是改到明天动身。 …… 大内,菲薇阁。 这是赵菫的殿阁,名字是赵官家亲自取的,出自《三都赋》中‘日往菲薇,月来扶疏’一句,意思就是草木茂密繁盛,寄托着期望赵菫健康成长的期望。 “小柔,这个梳妆镜带上,小宝,那个香盘就不用拿了……” 赵菫快活地在自己闺阁中旋转着,指挥小黄门和宫女为她整理行装。 只不过是去治病而已,这阵仗却和搬家一样,所有喜爱和用惯的器具用品全都带上。 外面的殿堂中,已经摆满了三十多个大木箱子,让太子进来之时都感到没地方可以落脚。 “菫娘,你这,有点夸张了吧,不知道还以为你在整理嫁妆呢。” 太子好不容易从箱笼之间挪腾到了赵菫身边,哭笑不得。 “好多东西都是日常要用的,我带上了,就不用麻烦彻哥哥了嘛。”赵菫嘻嘻一笑。 “你倒是挺会为他着想的。”说着,太子将两卷玉轴圣旨递给赵菫,“这是爹爹给你的,两封不同的,将来你自己看着用,为了让大臣同意,爹爹费了不少心思呢,总算让他们用印签署了。” 赵菫接过,打开随意看了看,便合了起来,疑惑道,“现在给我这个干嘛?” “爹爹说,你好歹是皇家贵胄,出门在外,总得有点傍身的东西,免得被人欺负了。” “嘻嘻,大伯对我真好,我要去谢谢他,还有道别。” “爹爹说他身子不舒服,就不来送你了,你也不用去辞行。” “好吧,等我回来再谢谢他吧,嘻嘻,韩嬷嬷,都准备好了么?我等不及要给彻哥哥惊喜了。” 我看是惊吓吧,太子不由撇撇嘴。 …… 和宁门。 大门洞开,一个庞大的车队缓缓驶出,五十多架装满了箱笼的骡车,中间夹着一架小型撵车,在两百名禁卫的护送下,涌上了御街,往北而去。 城头阁楼中,赵官家伫立窗台边,眼神复杂的望着离开的车队,“这丫头,真当自己是出嫁呢…” “官家,郡主已经走远了,咱们回去吧。” 陈达开口劝着,有些担心赵官家的身体,这官家啊,嘴上说着不送,却又悄悄跑来城头。 “哎,女大不中留啊,还想着这丫头再多陪我几年呢。”赵官家依然眺望着。 “官家,郡主很快就会回来的,到时候肯定更加活泼健康呢。” “但愿吧,也不知道我还能不能等到那天……”赵官家望着确实看不到车队的影子了,才萧瑟道,“走吧,回去了……” 离开之时,身形显得更加佝偻了几分。 …… “…哥哥……” 恩?书房中的林彻,隐约听到有人呼唤。 一定是我幻听了,这又不是夜店,谁会叫我哥哥,林彻摇摇头,继续翻看计划。 “彻哥哥……” 这次更清晰了点,声音还带着甜到发腻的拖尾颤音。 林彻抬头看看窗外,尼玛,这还没天黑啊,女鬼就出来作妖了? “……彻哥哥!” 卧槽,这女鬼有点厉害的样子! 林彻一身鸡皮疙瘩,大脑飞快转动起来,我是去拿刀呢?还是马上画张符,该死,师祖没教啊。 “哐当!” 门被撞开。 一袭魅红色的影子闪进书房。 “何方妖孽!吃俺一棒……” 林彻话还在口,这红影就挂在了他脖子上,“彻哥哥,你的棒子这么小的么?” 举着一杆毛笔做威武状的林彻,看着一身红衣的赵菫,万分尴尬,“你,你怎么来了,快给我下去。” “不嘛…”赵菫搂紧林彻的脖子,“彻哥哥,看到我是不是很惊喜?” …… 好不容易,终于把赵菫从身上扒拉下来。 半天之后才搞清楚赵菫的来意,林彻只感觉血压有点高,头上不停转着星星。 “你是说,以后要跟着我?” “是的呀,彻哥哥,你是不是很欢喜呀。” “我!”林彻想爆粗口,只是看着满头汗津津,瓷娃娃一样的赵菫,莫名有些心疼,只得颓然道,“欢喜,很欢喜……” 还能怎么办呢,一个郡主,甚至是公主,关键是还特么贼漂亮,一口一个哥哥的喊着你,你就是铁打的,也该化了。 当然,如果是某些禽兽,这时候有些部位应该会更加坚硬。 “嘻嘻,我就知道彻哥哥一定非常惊喜的。” “是啊是啊,就差上天了…” “彻哥哥,你的院子在哪里呀?” “干嘛?” “我要把东西搬进去呀。” “这里以前是军营,现在是学院,哪里来的院子,我的卧房就在隔壁。” “呀,这么小的啊,不过没关系,我就住你隔壁好了。” “我隔壁住的是虎子和宁蓝……” “那就让他们搬个屋子好了,我看到这里屋子有不少呢。” “这多麻烦,你看这里这么简陋,要不,你还是回宫里住吧…” “不嘛,你是不是嫌弃我了!呜呜……” “没!没有的事!” 林彻一个头,两个大,而且还是上面的头。 这时,外面马嘶骡叫的,一阵嘈杂,林彻趁机说,“先出去看看,再说安排之事可好?” 第320章 .郡主上门 等走到外面,抬眼望去,感觉头更大了。 这尼玛阵仗也太大了吧,先不说几十架车马,光是这人也有三四百啊。 一个郡主就要这么多人伺候?这是来治病呢还是去打仗啊,其中顶盔掼甲的禁卫就两百人,而且还有一半都是骑兵! 这官家对亲儿子也就这样了吧。 “末将参见林郎君,往后便是我等便担负郡主和您的安全了。” 禁卫统领抱拳施礼,神态很是恭谨。 我哪有资格让禁卫保护,恐怕也就是顺带吧,林彻嘀咕着,向禁卫统领回礼,“那就辛苦将军了。” 按大宋的军制,皇帝的亲卫卫队挑选的都是最精锐的将士,由皇帝亲领,被称之为‘班直’,有殿前指挥使班、内殿直班、金枪班、银枪班等等一共二十四个班直。 甚至从名字上就可以看出,这些禁卫的武官官职要比寻常军队里的高出不少,能在里面做一个统领,起步也是从五品。 所以林彻喊禁卫统领一声将军绝对没错,而这个统领还是正五品上的‘定远将军’。 “不辛苦,不辛苦,郎君但有吩咐,末将必定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统领语气中似乎有些压抑不住的激动。 恩?奇怪,他和我说话激动个啥?还说什么万死不辞,搞错了吧,我可是一介平民诶。 林彻心中奇怪,不由多看了这个统领两眼,“这位将军,看起来,好像有点面熟。” 闻言,统领脸上浮出兴奋,再次抱拳施礼,“郎君还记得丽正门击鼓之时么?末将有幸见过郎君。” 额,见过我也不至于这么高兴吧,我又不是神仙。 林彻更加奇怪了,这时却发现了一点异常,统领已经躬身行礼,还频频微拜着手部。 仔细一看,却见统领右手大拇指上套着一枚金色的扳指,隐约可以看到一个太极八卦图。 难道,他也是师祖的徒弟?怎么没听周师伯提起过,不过眼下也不是细问的时候,有机会再问问吧。 因此,林彻只能模糊的说着,“将军不必如此客气,往后都是一家人,一切好说。对了,还不知将军名讳,实在多有失礼了。” 统领一听,知道林彻已经明白自己身份了,也略略压下激动,“末将华长庚,原隶东一班,今后若无另外圣旨的话,便专职宿卫郡主。” 随后,给林彻介绍了一下自己所部,总共四个都,一个弓弩混成都,一个刀枪都,一个轻骑都,一个重骑都。 四个都全是装备精铁甲,另外重骑兵其实还有一层外甲,以及马甲,再有一匹备用马,只是和其他辎重装备都还暂时留在营地中,稍后才会有人送来。 林彻听得感到一阵眼晕,这尼玛虽然才两百人,可这战斗力怕是抵过寻常的一两千人了,何况还有一都重骑兵。 这官家是出了大血了啊,这些装备没有个七八万贯可置办不下来吧,光是一百五十匹上等战马,都得四五万贯了。 林彻这时候再转头看向赵菫,这哪里是什么瓷娃娃,完全就是个金娃娃啊。 额,要是这帮班直能为己所用的话,貌似给这小妮子治治病还是很划得来的,顿时,林彻心中那一丝不愉快立刻不翼而飞了,变得笑眯眯起来。 呵!男人! 除了这帮禁卫班直,另外还有一个姓韩的老嬷嬷,算是赵菫的管家,统管着二十名小黄门,三十名大小宫女,另外还有厨娘、绣娘、车夫、女官等等,这些伺候赵菫的人就将近一百人了。 还有两名三十多岁的太医,一个姓崇,一个姓风,都是古老而稀少的姓氏,据说是杜老太医的嫡传弟子,算是赵菫的‘保健医生’,并负责赵菫元气稳固之后的持续治疗。 这真真让林彻见识了什么叫做皇家气派,什么叫做贵族风范。 突然来了这么多人,幸好学院经过整修之后,还有不少空余房间,不然真的不好安置。 而林彻的隔壁,最终还是被赵菫强势占领,虎子和宁蓝只得灰溜溜的另找窝点。 而且这样一来,林彻打算明日动身的计划,又得更改了,因为赵菫的身体,明显不适合坐船,另外身边加入了这么多皇家的人呢,许多事情不得不做些掩饰,不好太过于明目张胆了。 另外一个让林彻发愁的就是,要是身边带着赵菫,那还怎么去燕京啊? 可是赵菫根本不给他独处的时间,让他没法静下心来思考,他就算坐在书房,赵菫也要支着脑袋看着他。 虽然看美女可以赏心悦目,和被美女看可以虚荣心爆表,但两个人大眼瞪小眼的相互看了半天,着实有些傻。 就连吃饭的时候,赵菫也放弃厨娘给她做的宫廷御膳,跟着林彻一起到食堂吃大锅饭。 不但吃得无比香甜,还总是爱从林彻的餐盘里夹菜。 这过于亲密的表现,引得食堂中的的频频侧目。 林彻虎着眼睛,瞪了一圈,把这些放肆的目光吓走了,但过了一会,又都看过来了,只是变得有些偷摸罢了,嘴角还带着莫名的姨母笑。 “你自己盘里的菜不是和我的样么,干嘛老是夹我的啊。”林彻属实无奈。 “嘻嘻,不要那么小气嘛,人家是觉得彻哥哥的菜肯定更好吃,你要是觉得吃亏的话,那你吃我这个。” 赵菫从自己盘子里夹了一块红烧肉,送到林彻的嘴边。 我拒绝!林彻紧闭着嘴,眼睛中闪着原则的光芒。 “彻哥哥,这个肉很好吃诶,我在宫里都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肉,你尝一下嘛。”赵菫希翼的看着林彻。 我会不知道好不好吃?这菜还是我教他们做的好么,况且,你我盘子里是一样的,要是告诉你这是‘贱肉’,不知道你还会不会觉得好吃。 林彻闭着嘴,无法说话,只能心里嘀咕。 红烧肉,自然是要用猪肉做的才正宗嘛。 不过虽然林彻将阉猪的法子流传出去,教会了临安附近的农户,但是暂时吃的还是没有阉过的,只是香料放得足,膻味被去除了大半,剩余的也被浓郁的料汁掩盖化解了。 见林彻半天不张嘴,赵菫的大眼睛就开始起雾,哽咽着,“彻哥哥,你是不是嫌弃我?可是你在撵车里亲……” 再让她说下去那还得了!林彻赶忙将肉吞到嘴里,含糊着说道,“这下你满意了吧。” 赵菫立马雨过天晴,两只眼睛眯成了小月牙,“嘻嘻,我就知道彻哥哥不是真的嫌弃我。” “你吃了我的一块,我再吃你的一块总可以了吧。” 自己的小心机得逞,赵菫无比快活,伸着筷子夹起林彻盘中的红烧肉。 林彻这时却赶忙按住,看着赵菫眼中又要起雾了,赶紧先吞下口中的肉,“等等,你先听我说。” “彻哥哥你要说什么?你要是爱吃这个肉,我就都让给你好了。”赵菫楚楚可怜道。 这是我的地盘,还能缺你这块肉?林彻着实被赵菫的演技打败,“不是,你听我说,我才想起来的,你的病,不能吃这些,不然要加重病情的。” 确实,林彻这时候才想起来,赵菫是心血管病,虽然不知道具体是哪种,但是都不宜吃高脂肪高糖高盐。 “啊?是么,那我能吃什么?”赵菫看着林彻严肃的表情,选择了相信。 林彻思考了一会,“粗粮,蔬菜,海鱼,豆制品。” “豆制品是什么?海鱼我也不爱吃啊,太腥了!”赵菫撅嘴。 “豆制品就是豆浆豆汁豆腐之类的,海鱼的话,以后我做给你吃吧,保证你喜欢吃。” 虽然不知道赵菫的病是不是能治,起码,不能让她加重了不是。 赵菫开心起来,“嘻嘻,那好诶,只要是彻哥哥做的,再腥我也喜欢吃。” 第321章 .治病就是嘴对嘴? 给赵菫换了一份清淡一点的菜品之后,总算阻止了她的‘夺食’行为。 吃过饭之后,林彻倒是真心思考起了赵菫的病情。 心血管病,即使在他前世,也不好治,何况他一个外行呢。 至于所谓的‘阳气’,林彻自然知道那是子虚乌有的,不过杜老太医所说的培元固本应该是没错的,不管任何疾病,只要加强身体素质,即使无法治愈,也能减轻危害。 现在林彻要做的就是找出办法来代替不存在的‘阳气’,只是想了很久,都没有想到。 直到该练功了,林彻才眼前一亮,对呀,可以教她习武,起码呼吸吐纳之术就非常适合她。 加上师祖把剩下锻体用的丹药都留给了他,方子也有,虽然丹药难练,可是泡浴的药材不难啊,之前他还想过拿来开‘洗浴城’的。 想到立马就做,林彻跑出门,敲响了隔壁的门,“菫娘,还没睡吧,你出来,我给你治病。” 赵菫自然还没睡,正抱着被子傻笑,也不知道她在想什么,听到林彻的呼喊,都不待小宫女去开门,就自己光着脚丫子跑下去了。 “吱呀”一声,门打开了,露出了赵菫绝美的容颜,“彻哥哥,是不是要亲嘴嘴么?” 这什么跟什么吗?林彻满头黑线,却见赵菫身后的小柔急急赶来,“郡主,你还没穿鞋呢!” 林彻低头一看,这才发现赵堇不但只穿了单薄的里衣,一双白嫩晶莹的脚丫子也光溜溜的,“你先把衣服和鞋子穿好,我在外面等你。” 没用多久,穿好衣服的赵菫欢快的蹦了出来,“彻哥哥,你说的治病,是不是和昨天一样的嘴对嘴啊?” 林彻真想给赵菫来个脑嘣子,把那里面的‘坏水’给弹出来,“想什么呢,昨天是情况紧急才迫不得已的,男女授受不亲,平时怎能这么唐突!” 赵菫害羞起来,扭捏着,“彻哥哥,平时也可以呀,我不介意的…” “你要不要治病?要就听我的!”林彻不想和这小妮子掰扯,故意板起了脸,“不听我的,那我就走了!” “别别别,彻哥哥你说怎样就怎样,人家听你的嘛。” 赵菫这表情转换之流畅,林彻自愧不如。 林彻想了想,觉得外面寒气有些重,担心赵菫受不住,便决定进赵菫的房中教她。 赵菫对这个提议当然是举双手双脚的同意了,喜滋滋的把林彻迎进了屋子,“小柔,小离,快点给彻哥哥点茶。” “不用麻烦,我不喜欢喝那玩意,这有一张方子,你穿起衣服,去找两位太医,让他们捡药泡制一下,然后你带回来。” 林彻把抄写好的药方递给小柔。 学院有个药房,两位太医带了不少药童和箱子,想来药材也不会少,若是有缺少,他们也肯定有办法,林彻就不管了。 小柔出去后,林彻拉着赵菫往床榻走,小离看着就想出声阻止,可赵菫一脸的笑意却让她闭上了嘴。 哎,虽然林郎君注定是郡主的夫婿了,可现在这样不好吧,两人都还小,又还没过门呢,可是,主子的事,下人怎好多嘴。 “彻哥哥,你是要和菫娘一起睡么?人家的被子可是又香又软哦。” 赵菫脸上含羞带怯的,嘴里说出的话,却让林彻摔倒。 “瞎想什么呢!”林彻扶额,“你到榻上,盘腿坐好,我来教你练功,练好了对治病有帮助。” “原来只是练功啊…”赵菫嘟着嘴,一脸失望,不过很快又高兴起来,“练功也好,这样以后我是不是可以和彻哥哥一起练功了呀。” “是是是,你快点。” 林彻为了让赵菫听话,顺口就答应了。 “嘻嘻。”赵菫这才爬到榻上,按着林彻的指示,盘腿坐好。 边上的小离看到不是自己想的那样,也是大大出了一口气。 “现在,你静下心来,我要教你呼吸吐纳之法,你先听我念一遍。”林彻坐在榻边说道。 可赵菫见到林彻和她在同一张榻上坐着,心里充满了窃喜,正胡思乱想着呢,根本没听清林彻说的是什么,被林彻轻轻推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啊?怎么了,彻哥哥。” 林彻无奈,只得重复一遍,“你要是再不认真听我讲话,我就走了!” 被林彻这么一唬,赵菫只得收摄心神,认真起来。 “认真听好,若是背不下来,我可要不高兴的!”林彻再强调一次,才开始念道,“紧闭口,鼻吸气,意引丹田,略作回转……” 林彻将口诀清晰的背诵给赵菫听,因为他不敢用张老道教自己的方法来教赵菫,害怕赵菫理解不了会出岔子,所以让赵菫先背诵口诀,然后自己再详细解说,等她理解了再开始练习。 好在口诀并不长,也就三百多个字,赵菫也是聪明伶俐得很,林彻念了三遍之后,她便记住了,背诵的时候,也只错了两处,很容易就纠正过来了。 接着,林彻逐字逐句的给赵菫讲解,遇到赵菫没明白的地方,还要掰开来,揉碎了给她分析。 当初张老道可都全是让他自己领悟的,不由让林彻感叹,赵菫可比自己好命哦。 用了小半个时辰,赵菫能复述理解出来的意思后,林彻才满意的点点头。 边上的小离刚才一直听得很入迷,这时鬼使神差的说了一句,“郎君,这个奴奴可以练么?” 说完,小离才惊觉自己僭越了,先不说林郎君这个是仙家本领,不是谁的能学的,何况自己还只是个宫女,哪能和主子学一样的本事,不由战战兢兢起来,“奴奴该死,奴奴有罪,请郡主和郎君责罚!” 林彻开始闻言只是一愣,这会看小离请罪起来,不由失笑,“别怕,我不怪你,你要是真心想学也行,不过,没有我的允许,不要随便教外人。” 小离一开始还以为自己听错了,默想了一遍才确认,不由心中狂喜,不过还是望向赵菫,征求主子的意思。 “彻哥哥都让你学,你就学呗。” 赵菫本就柔善,对亲近之人一向优厚,虽然有些想独享彻哥哥的本领,不过林彻都开口了,她便顺其自然。 小离大喜,拜倒在地,磕了三个响头,“谢郡主和郎君恩典,奴奴永世不忘。” 林彻也没有强行将她扶起来,就当是拜师礼了,“好了,你起来吧,不过是学点东西而已,不用如此,只是你年纪稍微大了点,我现在手中的丹药也不多,暂时没法给你,你就先旁观自学着吧,能学多少,看你自己的造化,若是以后合适的话,有了丹药也可以给你。” 林彻没有敝帚自珍的想法,他前世之人大多乐意分享知识,况且他对小离的印象也不错,想学就让她学,至于师门方面,张道士也没说过不许他教别人的话。 其实之前稚虎营他也多少教了一些用得着的,只不过他们大多年纪过了最合适的时候,也本来都打下了一些别的基础,再加上林彻没时间去研究那些丹药的炼制,所以效果暂时不明显。 小离起身之后,口中满是感激,“这就够了,奴奴不敢贪心。” 第322章 .教学 经过这么一个小插曲后,教学继续。 林彻取出一颗鸽子蛋大小的乳白色丹药,放在手心思索起来。 他第一次吃的是一种青色的丹药,那是张道士给他易筋腾骨之后服用的,后来老道说那是给他拓展经脉的,很难制取,所以只有那一颗。 而且那药力实在太霸道了,林彻现在都还记忆犹新,就算有,也不敢给赵菫吃,怕把她整嗝屁了。 另外,林彻叫赵菫的本意是让她加强体质,又不是让她做武林高手,拓不拓经脉无关紧要,老道也说那是为了让他的上限更高而已。 现在这颗丹药,是配合呼吸吐纳所用的,当时要需要他跑上几十里山路来将药力充分发挥出来。 只是赵菫的身体条件,可经不起这样的折腾。 思考半晌之后,林彻找来一块丝巾,将丹药包裹住,然后运力一捏,丹药碎裂开来。 取出一小块,让赵菫温水送服。 “感觉怎么样?”林彻紧张的看着赵菫的脸色。 赵菫拧着眉,“小肚子有点烫。” 起作用了,林彻赶紧引导赵菫进行呼吸运转。 而小离也照着样子,在榻下的板子上盘坐下。 林彻看了她一眼,想了想,也取了一小块丹药给她。 小离又惊又喜,却没敢出声打扰郡主的练习,默默服下之后,听着林彻的声音,呼吸吐纳起来。 林彻看着两人都进入了状态,便放下心来慢慢走出房间。 她们这最少得一个时辰呢,林彻可不想干等着,他自己的功课还没做呢。 在屋外练了好一阵子横刀,算是弥补早上的缺失,直到感觉有些疲乏了,正好小柔回来了。 “郎君,奴奴把药带回来了,太医说,有些药材不够,暂时只能配五份。”小柔手上提着小纸包。 林彻收了刀,拿过药材看了看,感觉没啥问题,便拎着进了赵菫的屋子。 “郎君,郡主怎么这样坐着呢?好奇怪哦,呀,还有小离姐姐也是。” 小柔跟在后面进来,看到屋里的景象,不由大惊小怪起来。 “嘘…别打扰她们,估计很快就好了。” 林彻上前查看赵菫的状态,发觉她面色红润,呼吸绵长,额头布着一些细密的汗珠,看来情况还不错。 再看了看小离,却有些大汗淋漓,脸上似乎也带着一点苦痛的表情,只是呼吸很平稳,在正常的节奏中。 林彻回想了一下自己当初的情形,感觉或许是药力稍微强了点,毕竟那丹药碎块有大小差异,各人耐受度也不尽相同,应该,可能,或许没问题吧。 耐心的再等待了差不多一刻钟,赵菫睁开了眼睛,这一刹那,仿佛泻 出了一道精光。 睁眼便看到林彻,赵菫喜笑颜开,“彻哥哥!” 嘶…这声音真是腻死人不偿命那种,林彻直接就打了个哆嗦。 这赵菫难道也会‘夹子神功’? 林彻甩甩头,“先说正事!你感觉身体有什么异常没?” “身上热热的,而且感觉特别有劲,好想打人,哎呀,彻哥哥我是不是病了呀?” 赵菫脸上闪着惊慌,看起来倒是蛮可爱的。 “没事,没事,这说明练功有效果了。好了,现在就该让你把力气都使出来。” “怎么使?打你么?可是人家舍不得诶。” “我又不犯贱,干嘛让你打我,来来,小柔过来帮忙。” 林彻想了想,觉得仰卧起坐应该是不错的室内运动。 直接动手将赵菫摆好姿势,让小柔压住她的膝盖,教她按着步骤开始运动起来。 “恩,就这样,一直做,感觉坚持不住就稍息一会,然后继续,直到累得手指都动不了。” 随后,小离也睁开了眼睛,也是感觉精力充沛,“郎君,奴奴也要这样做么?” “恩,做什么都可以,只要把自己累倒就行。”林彻点点头。 虽然林彻这么说,但小离也不敢自作主张做其他,就跑到外间自己的小榻上,也不用别人帮忙,用脚勾着边沿的木栏,抱着头做起了仰卧起坐。 由于赵菫房中的动静有点大,引得韩嬷嬷过来查看,“林郎君,郡主这是在干嘛?” “这是练功,都是为了治病,嬷嬷你来得正好,让人去准备热水,待会郡主要泡药浴。” 林彻又看看同样做着运动的小离,“也帮小离准备一份吧,以后让她陪着郡主一起练,这样就不那么无聊了,把这个药包丢进去煮。” 听到是为了给郡主治病,韩嬷嬷就没有多问,拿着药包出去准备了。 做了几十个之后,赵菫就感觉很累了,但林彻硬逼着她继续做,不管她怎么撒娇都没用,直到她真瘫成一团泥,林彻才放过她。 小离倒是不声不响的一直咬牙坚持,让林彻都佩服她的毅力,这姑娘对自己倒是挺狠的。 后面的泡浴,林彻就不方便在场了,便把注意事项都教给了小柔,最后还带了一句,“你要是想练的话,改天也可以教你。” 小柔听了直摇头,“不要,奴奴不练,奴奴伺候好郡主就行了。” 这扶鸡姑娘倒挺单纯的,可能也是赵菫和小离练功的辛苦吓坏了她吧。 林彻耸耸肩,“那随你,记得看好你家郡主,我回房去了,没什么异常就不要叫我。” 这时夜也深了,虎子和宁蓝住在后面一排屋子,林彻干脆就自己提了一桶冷水,就在寒风中冲洗了一番,随后才去睡觉。 次日,林彻按时起来晨练,原本打算练上一个时辰后再去叫赵菫,没想到,他出了房门没一会,赵菫听到动静就跑了出来。 “彻哥哥,我要跟你一起练功。”赵菫精神熠熠的,后面还跟着同样精神不错的小离,还有不停打着哈欠的小柔。 练就练吧,林彻放慢动作,让赵菫和小离跟着学。 没有教功法口诀,就是让她们跟着做动作,单纯的肢体锻炼,因为她们还没有到真正开始练无极功的时候。 练功的时候,虎子和宁蓝照例过来陪练。 也不知道是不是有小娘子在场,虎子把一套拳打得虎虎生风,看起来就很威猛的样子。 第323章 .两手抓 这几天里,林彻为了赵菫的健康,很是费了一番心思,一手抓饮食,一手抓锻炼。 两手都要抓,两手都很硬。 被这样抓着,赵菫直感痛并快乐。 痛的是锻炼很辛苦,常常被累瘫,一天起码三四次。 饮食上也不好过,早上必有一杯豆浆,还不许加糖,又腥又涩,喝得赵菫挤眉弄眼的,最后不忍心之下才给她加了蜂蜜。 另外像山药绿豆羹,芝麻花生糕,黄豆拌芹菜,肉丝昆布汤等等,这些倒是还能接受,只因为要少油少盐少糖,味道稍微有些寡淡。 但是还有一些奇奇怪怪的菜品,什么泥鳅钻豆腐,茄子烧黄鳝,清水炖海参,这些食材看起来就让赵菫头皮发麻,却依然被林彻硬逼着吃下去。 至于快乐嘛,一个是有些菜品是林彻亲手给她做的,二来是林彻基本上日夜都陪着她,除了睡觉的时候,而赵菫预谋着尽早把空缺都补上… 感觉赵菫身体状况有所好转,林彻实在是不想耽误时间了,便打算动身了。 “菫娘,你还是留在临安吧,这趟我要出海呢,你不会坐船,肯定受不了的。” 林彻做着最后的努力,不想把赵菫带在身边。 “我不!”赵菫撅着嘴,眼眶就开始红了起来。 “海上的又冷又潮湿,风刮得跟刀子一样,会让你变丑的。” “我不!” “临安有你的三哥,你的大伯,你要是跟着我,就要很久很久见不到他们了。” “我不!” “我要往北走,那里有成堆的蒙古鞑子,可凶可凶了,他们特别喜欢吃漂亮的小女娃,你去了,就会被吃掉的。” “我不!” 林彻麻了,突然觉得很羞耻,堂堂浪里白嫖,啊呸,气得说都不会话了,是浪里白条,竟然哄不好一个小女娃! 既然这样,你就别怪我出绝招了,林彻一狠心,准备软的不成来硬的! 可是还没等他动作,赵菫就一屁股坐在地上,嚎啕大哭。 “哇……彻哥哥你嫌弃我,你亲了我,摸了我,现在就不要我了!哇……人家不想活了!” 卧槽!这才几岁啊,一哭二闹三上吊竟然使得如此精纯,完全封死了林彻的后续招路。 无奈之下,林彻只得举旗投降,并签下可耻的城下之盟,发誓不再赶赵菫走。 “我还要吃好吃的!” 赵菫的哭像瞬间无影无踪,就跟变脸似的。 “……?我给你吃棒棒糖!”林彻咬牙切齿。 不久后,林彻屁股后面依然跟着个漂亮的小豆芽,手里还拿着一串蜜糖葫芦。 这就是林彻投降之后的赔款,用山楂和蜜糖特制的‘棒棒糖’。 …… 十一月初一,浙江渡。 几百名禁卫将一片码头区团团围住,神色凝重的展开戒备。 太子和赵菫在话别,林彻蹲在一旁无聊的画圈圈。 “菫娘,你气色倒是好多了,但海上的风浪恐怕不是你受得了的,听三哥一句劝,别去了。” 太子自然不舍得这个唯一的亲妹妹远离身旁,更加担心她的身体。 赵菫扒着太子的胳膊,“三哥,你怎么也说这话,我又不是纸糊的,再说还有彻哥哥在呢,他说就算我死了,他也能把我救回来。” 林彻愕然抬头,目眦欲裂,哥什么时候说过这话! 刚想辩解,赵菫面向他做了一个欲哭的动作,林彻回了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又低头去指挥蚂蚁大作战。 太子叹气,“罢了,爹爹说一定劝不动你的,果然如此,既然这样,那三哥祝你们一路顺风,早日平安回来。” “嗯嗯,三哥,你要好好照顾大伯,叫他自己也要保重身体哈,菫娘会很快回来看你们的。” 赵菫从来没有离开过临安城,现在望着眼前的巨型海舟,心里已经野马脱缰,很想快点登船,然后与自己的彻哥哥乘风破浪,遨游天下。 为了把赵菫的家当和仆从侍卫装上,林彻不得不从外海再调了一艘船进来。 花了一个多时辰,总算全都装上了船,随即林彻牵着赵菫,在太子依依不舍的目光中,登上了海舟。 “杨帆!起航!” 号角连天,大船缓缓而动,离开码头,愈来愈快,顺流直下。 虽然是冬季,钱塘江的水流依然丰沛,很快就带着两艘海船进入了杭州湾。 再用了大半天时间,到达了舟山岛,因为不但另外四艘船在这里等待,而且还正在规划物流基地。 舟山群岛,应该算是华夏第一大群岛了,此时是进出宁波港乃至华夏沿海南北航线一个地理位置十分良好的避风、候风港口。 宋初之时,朝廷在此设立了翁山县,后来临海人袁晁揭竿起义,连陷浙东诸州县,并一度占领翁山,翁山县因此被撤销。 到了宋神宗时,时任鄞县知县的王安石上奏朝廷重置县治,获准,遂在旧翁山县地重置县治,名昌国。‘意其东控日本,北接登莱,南连瓯闽,西通吴会,实海中之巨障,足以昌壮国势焉。’ 之前,这里一直是连接大宋和高丽国海上丝路的重要中转站,所以海运兴盛,港口设施完备。 只是高丽向蒙古臣服之后,断绝了官方往来,这里也略有萧条之感。 于是林彻让人在沈家门一带购置的大片土地,连带着一些旧房屋,都没有花太多钱,算是捡了个便宜。 而且相关人才也比较充足,这让林彻的基地规划很快就走上了正轨,如今被林彻赋予重任的苏向明不得不临安舟山两头跑,在海上的时间比陆上要多多了。 林彻要到舟山,苏向明自然早在这里做好安排,带着林彻走马观花的看了一下工地,一边给林彻做汇报。 “这一片,总共二十一亩地,也有海岸,若是必要的时候,也可以整修一下,增建码头,只是暂时旧码头那边还足够泊位……” “……现在正将原有的旧屋拆除,准备新建库房,大约三个月后可以完工。” 天有些黑了,林彻只能看个大概,“新库房啊,我觉得还是得建得牢固一点,这样吧,还是从泉州运些水泥过来,然后主材全部用石料,即使慢点也无妨,坚固放在首位!” 泉州那边的水泥作坊已经出货了,暂时量不大,但林彻考虑到以后的形势,还是觉得这里能坚固一分是一分。 “在下记下了,明日便往泉州发信,不过马球场正在修建,可能挤不出太多产量。” “无妨,我之前有去信让他们尽快扩大生产,这边先稳着点,对了,船厂之事进展如何?” “原本已经有了合适的目标了,只是对方要价虚高,一直不肯松口。” “那就换一家呗。” “备选的目标倒是有,可……” “怎么?有些什么为难之处?” “最初那家,在明州是个大族,而且还与明州知州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放话让其他人不得把船厂卖给我们。” “哟嚯,还遇上土霸王了?嘿嘿,既然撞上了,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第324章 .各怀鬼胎 明州,在这个时候应该叫做庆元府。 就在七十年前,南渡之后的第四位皇帝宋宁宗即位登基,以明州为潜邸,遂以年号为名,升明州为庆元府,府治设在鄞县。 这里是大宋最重要的市舶司之一的所在地,海贸繁荣,千帆云集。 而市舶司最早并不是设在鄞县,而是沿海的定海县,也就是林彻前世之时的宁波市镇海区了。 因此定海也是非常繁荣,曾有一个定海知县写诗描述,‘官廨盐烟外,居人杂贾胡。听言须画字,讨海倚输租。’ 意思是说当时的定海县中,居民和‘贾胡’杂处,这些来自海外的胡人商贾通过‘画字’与当地居民进行交流贸易。 蒋家就是定海的土著世家,从事海贸近两百年,拥有产业无数,单单造船厂就有两家,一家在鄞县,一家在定海。 因为市舶司迁移到了二十多里外的鄞县,因此蒋家的重心也跟着迁移,只是定海作为老巢也没道理放弃,基本上都是家族第二号人物在打理。 蒋家如今的族长叫蒋方正,不过已经快七十了,便退居幕后,把家中大权交给了自己的大儿子蒋格和小儿子蒋概。 蒋格的年纪也不小了,今年四十八,而蒋概才三十六岁,两兄弟虽然相差十二岁,却都是蒋方正的正妻所出,这也是为何是他们二人接掌权利的原因。 按他家的传统,老大是理所当然的继承人,自然待在鄞县,老二蒋概就被打发到了定海。 蒋概并不是一个安分的人,正值年富力强,企图趁着老蒋还在世,把接班人的位置抢过来。 这样一来,想要争过名正言顺的蒋格,那就得有点非凡的表现,让老蒋觉得他比老大强,那样才有机会。 因此蒋概这么做事十分激进,无论是与人合作还是竞争,通常都显得很霸道,甚至有点不择手段。 当地人都背地里叫他‘讲不清’或者‘海霸王’,十分惧怕。 不过秦桧还有三个好朋友呢,作为有钱有势的蒋霸王,那也是不缺狐朋狗友的。 “哟,概兄,有日子不见了,忙啥大事呢,有用得着小弟的地方,招呼一声啊,让小弟也发点小财。” “蒋官人几日不见,风采依然啊,今日可得不醉不归!” “蒋员外,在下华亭徐茂,期望有幸能与您共饮几杯,聊点小生意。” 蒋概一踏进翡翠楼,就立马围上来一帮人竞相见礼。 蒋概只是大大咧咧的拱拱手,“诸位且让让,某家约了朋友。” 说着,便大摇大摆的往楼上走去,都没多看这些人一眼。 “这厮也太托大了吧,华亭知县都不敢这么无礼。” “嘘!徐兄慎言!小心祸从口出。” “这位朋友,怕是对咱们庆元府还不了解吧,咱这有句话叫做宁得罪知府,不招惹霸王。嘿嘿。” 这位华亭徐茂一听,略作思索,丢下一句,“在下想起点事,先告退了。” 随即匆匆而走,让他几个朋友面面相觑,“这就被吓跑了?” 蒋概走到三楼,碰见一个老鸨,随手便往其胸前掏摸了一把,“去把翡娘和翠翠给某家唤来。” 老鸨被袭胸非但不恼,还更加往蒋概身上贴,“概爷,那两丫头哪有奴家这般滋味啊,不如让我陪您得了。” 蒋概抽手,往老鸨屁股狠狠一拍,“你这滋味某家早就吃腻了,今日就得换换口味。” “咯咯……真是个狠心郎,有了新人忘旧人,前次还唤奴家小甜甜,今日便说吃腻了。” 老鸨抱着蒋概胳膊,两团雪白挤得变形,一手探入他的衣摆之下。 “哈哈,谁让你如今不叫翡娘了呢,莫闹,某家养精蓄锐而来,可不能抛洒在你身上了。” 蒋概撇开老鸨,推门而入。 原来,这翡娘和翠翠的名字从来就不是固定的,而是翡翠楼一旦有了新的头牌,便把老人换下,这样翡翠楼的头牌便一直是翡娘和翠翠。 而老鸨也并不老,也就二十岁不到,正是前任‘翡娘’,半月前刚被下岗,见蒋概对自己不感兴趣了,也不失落,只是为两位新头牌惋惜。 青楼的常规手段就是,尽量让自家的头牌保持‘清倌人’,以便抬高身价,获取更大的利益。 只是这在定海县却不容易,才刚换了头牌不到半个月,这海霸王就闻风而来,他既然来了,就定然不会空手而归的。 蒋概进了雅间,里面已经有三人在座,抱着女伎上下其手。 “某家没来,你等倒是先选了啊。”蒋概毫不客气在主席上坐下。 三人这才注意到蒋概进来,便把怀中女伎往边上一推,“这不是闲着也是闲着么。” “概爷说笑了,这等货色哪能入您法眼,倒是待会您吃完翡翠,给咱啃个骨头呗。” “哈哈,天禄兄你这是想给概爷刷锅么?” 蒋概拿起酒杯,“他想得到美,想刷也得等某家腻了再说,永旺,喝酒。” 四人推杯换盏,气氛越发热烈起来。 刘天禄问道,“概爷,听说最近有人高价买你家的船厂?” “是有这么回事,不过某家没打算卖。”蒋概道。 卢永旺问,“这是为何?你家那船厂不是早就想卖了么?” 蒋概道,“若是卖了,那钱也是入了公账,于某家毫无益处,反而事权又少了一分,另外某家也打听了那买家的来历,据说是泉州来的过江龙,这不是捞过界了么,某家怎能让他得逞。” “原来如此,我就说为何您还不许别人卖呢。”刘天禄恍然。 “蒋兄真是深谋远虑,李高佩服,小弟敬您一杯。” 四人喝着,门被敲响了。 刘天禄三人脸上齐齐浮出淫笑,“嘿嘿,概爷的菜要上了,咱们沾光也见识一下这新鲜的翡翠。” 蒋概也挺直腰身向门口望去,却见进来的并不是什么美人,而是一个满身金玉的富态中年。 这人一脸和气生财的模样,“贤侄大驾光临,沈某有失远迎,特来请罪,哈哈哈。” “我还当是翡翠来了,原来是沈叔啊,嘿嘿,某家来你这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平时也没见你来迎啊,怎么,这是见着某家要动你的摇钱树,心急了?”蒋概依然端坐着。 原来,这中年便是翡翠楼的东家沈傲了,只是他身上没有丝毫傲气,笑呵呵的给蒋概倒上一杯酒,然后再给自己倒上一杯,“沈某先干为敬。” 见到沈傲真的先干了,给足了面子,蒋概倒也不好做得太过,毕竟沈家也是庆元府大族,便也将杯中之酒饮尽,“先说好啊,酒我喝了,不过这翡翠嘛,某家还是得尝尝。” 沈傲脸上笑容不变,“那是那是,既然来了,也不能让贤侄落个空嘛,这不是想和贤侄打个商量么,这翠翠是贤侄喜欢的那种,已经给你安排在房间里了,只是这翡娘,韦提举先前打过招呼了…贤侄你看。” 蒋概瞟着沈傲,思索着他的话里的真假,这韦提举便是提举市舶司了,这倒是个不好得罪的主,为了一个女人不值当,“既然如此,那行吧。” 然后长身而起,“那某家就去试试这翠翠的成色了,你们自顾便是,挂某家的账。” 也不顾三人的想法,径直就出了门,往沈傲安排的那间房走去。 等蒋概离开没多久,那李高也丢下杯子,“蒋概不在,喝着也没意思,我就先走一步了。” 随即晃晃悠悠的离开,直到出了翡翠楼,灯火照射不到后,才疾奔而去。 房中剩下卢永旺和刘天禄二人,大眼瞪小眼,半晌后,刘天禄才开口,“都这样了,那就散了吧。” 卢永旺有些颓然,“我不想回家面对那只母老虎,再稍坐一会,刘兄你先走吧。” 刘天禄也不再多说,爬起来就出了门,下到二楼之后,却没有再往下走,而是趁人没注意,悄咪咪的走进了二楼一处偏僻的雅间。 都走了之后,卢永旺显得有些意兴阑珊,冲三个女伎一挥手,“你们都出去吧,我一个人待会,人生真是寂寞如雪啊。” 等关门声一响,卢永旺眼中却精光一闪,表情肃然起来,喃喃道,“呵呵,各怀鬼胎啊,也不知道会不会影响董公子的谋划。” 定海县中,距翡翠楼不远处的一处小院,那华亭徐茂匆匆踏入,停在了书房门口。 “董公子,徐茂求见。” “进来吧。”书房中传出一个清脆而儒雅的男声。 徐茂推门而入,望见一名十二三岁的少年正在灯下读书,便轻步上前施礼,“打扰公子读书了,徐茂罪过。” “无妨。”少年放下书卷,“如何?见到那蒋概了么?” 徐茂道,“蒋概确实如卢永旺说的那样去了翡翠楼,在下也见到他了,不过这人倨傲得很,没有搭理在下,您看,是不是让卢永旺做个引荐?” 少年略作思考,“还是不要暴露他和我们的关系吧,走吧,我亲自会会这个蒋概。” 第325章 .入定海 青楼的雅间,其实也分好几种,针对不同客户的不同需要。 有些是用来饮宴的,和一般酒楼差别不大,有些相对私密一点,三五好友寻欢作乐所用,还有就是更像卧房的单人雅间,至于用来做什么,就不用多说了。 而蒋概进去的就是单人雅间,进门后,他打量了一番这翠翠,倒确实身段婀娜,汹涌的波涛瞬间便能引爆血液,可这蒋概却并没有显出之前的急色,只是淡淡说道,“在这等某家回来!” 翠翠看他不是马上要扑上来,松了一口气,然后看到蒋概走向一面墙壁,将其推开,走了进去。 墙后,竟是一个密室,两个满身彪悍之人,正据案大嚼,吃得汁水四溅,杯盘狼藉。 蒋概将暗门关好,在席间坐好,神情不再倨傲,“二位怎得一起来了?这风险冒得有点大啊。” “有甚好怕的,小小定海还能奈何俺张瑄不成!”较为年轻的汉子,一脸凶励。 年纪较大这个,看起来三四十岁,实际不过二十八岁,“四郎休得胡言,蒋官人也是好意提醒。” “哈哈,还是朱清兄弟老成,不过张兄弟说得也没错,别的地方不好说,在定海,有某家在,尽可放心。”蒋概说着,不无自得。 张瑄眼睛一亮,“蒋官人既然这么说,那能给俺寻几个细皮嫩肉的娘们么?许久没松快了,憋得紧。” 蒋概笑道,“哈哈,好说好说,然后便给你安排,包你满意,对了,二位如此着急见我,不知是为了何事,你们订的三条大船还得等上一些时日,这可没法急。” 朱清放下手中吃食,“这三条船很重要,洒家听闻你家船厂要卖,不得不来问个究竟。” 张瑄见朱清开口谈正事了,便不再插嘴,自顾吃起来。 蒋概也猜到是这事,“朱兄弟放心便是,咱们合作又不是一次两次了,某家办事你还信不过?” 朱清舒了口气,“那就好,近来,私盐难卖了,我们需要这三条船另谋财路。” “恩?怎么回事?没听说官府有加强整治私盐啊。” “哎…不是官府方面,而是那些下家不愿意买我们的盐了,你也知道,往日我们都是将盐运到荆湖一带贩卖,可前些日子,突然冒出一种新盐,很快铺满了荆湖,连官盐都大受冲击,就更别说我们了。” “这?官盐都被排挤了?难道官府不管?” “蒋兄你是不知道,这新盐,非常精纯,口感比青盐都好,价格是略贵,但依然可以卖的很好,而且还他娘的是有盐引的,交过税的,加上他们拉上地方豪绅一起做,共同发财,你说官府怎么还会去管。” “嘶,这是哪里冒出来的大枭,官私通吃?” “是,通吃!来历不是很明朗,只知道是江南西路过去的。” “那你们丢了这条财路,往后有何打算?” “能怎么打算,靠海吃海呗,只能多做点没本钱的买卖了,所以这三条船不容有失啊。” “行!冲着咱们的交情,某家想办法早点完工,不过……” “蒋兄有为难之处?” “某家有个想法,若是朱兄弟帮我将家中大权抢过来,别说加快建造了,就是现船都有,送给你十条八条都行!” “此话当真?兵器也送么?” “自然,来来来,咱们商议商议……” …… 蒋家老宅,正堂之中灯火通明,响彻着噼里啪啦的算盘声。 十几个账房先生正在紧锣密鼓地核算着眼前如山的账本,挑出有问题之处,并记录在册。 而正堂之首坐着一位年近五十的华服老者,赫然是本该在鄞县的蒋格。 他望着被挑出的账本越来越多,脸上的笑容愈盛,眯着眼自语道,“蒋概啊蒋概,既然你敢图谋家主的位置,就别怪我这个当兄长的不客气了。” 这时,李高在仆从的引领之下来到蒋格身前,“李高拜见蒋员外。” 蒋格收起笑容,眉毛微皱,“这么快就散场了?之前不是说会在那里过夜么?那蒋概呢?” “员外放心,蒋概还在翡翠楼,只是没和我等在一起。” “那就好…不然这账目还没清算好,他回来倒是有些麻烦,不对,他没和你们在一起!?” “往常他约了我等的话,都会通宵达旦,从不中途离场,可今日只是小坐了一会,便抽身离开,嘴上说的是急着去睡那头牌,但在下感觉有些不对劲,便前来通报。” “恩?人人都以为我这兄弟无比好色,可老夫知道他是装给别人看的,恐怕又是在掩盖什么,甚至连这次约你们玩乐都只是一个幌子,那,他到底是在干什么呢?” 说着,蒋格的眉头皱得更紧了,越想越觉得有种危机感,随即沉声喝道,“加快清算速度!” 不管蒋概要干什么,蒋格觉得自己最好的办法就是,先下手为强! …… 定海县东门,这时候已经亥时初,也就是晚上九点多的样子,城门自然早就关闭了。 一个都头醉意熏熏的登上城头,几名军士便围了上去,“杨头,快活完了?” “据说翡翠楼的姑娘嫩得能掐出水来,是不是真的?” “杨头,有没有见着翡翠双娇?美不美?大不大?” “呸!”杨都头往女墙上狠狠吐了一口浓痰,口中骂骂咧咧,“别提了,太他娘的晦气了!原本那新来的翡翠双娇今日要登台,老子才拼着半年的饷银前去瞻仰一番,哪知道那海霸王去了。” 军士一听,都对杨都头深表同情,“海霸王去了啊,可不又得霸着头牌不放了。” “咦,杨头,港口方向有人往咱这来了!” 杨都头望去,果然看到一队人打着灯笼往城下而来,“娘的,这城门都关了,这些人过来吃屎么?” 很快,这队人就到了城下,杨都头刚想破口大骂,却隐约看见人群中透着甲光,不由心中大惊,口中大喝,“戒备!” 城下,林彻听到这声‘戒备’,倒是感觉这定海县的城防做得还挺不错的,起码这警戒心够强。 林彻身边的华长庚抬头大喊,“城上的莫慌,本将华长庚,禁卫班直统领,现在要进城公干,速速开门!” 班直统领?真的假的?杨都头有些懵,在搞清楚之前,他决定保持恭敬,“将军稍等,可否让卑职查看一下印信?” “可!” 城头吊下一个篮子,华长庚将告身和腰牌放进去之后,又拉了上去。 杨都头仔细验看之后,发觉确实是真的,不由庆幸刚才没骂出口,这可是正五品的定远将军啊,还是官家的亲卫,一句话就能要了自己的脑袋。 “快给将军开城门,都给老子麻利点,别耽搁了将军的大事!” 杨都头慌忙指挥军士下城开门,小半晌后,城门推开一道仅能容纳一人通行的宽度,林彻等人鱼贯而入。 恭谨的将告身和腰牌递回给华长庚,杨都头顺带献媚道,“将军,有用得着卑职的地方您尽管吩咐。” 林彻开口问道,“这蒋家怎么走?” 刚才杨都头就奇怪队伍中的两个小孩,不过发现这华将军对这两位一直保持着恭敬,知道这两人身份恐怕是尊贵非常,根本没敢多嘴打听。 现在被问自然不敢怠慢,“回贵人,沿着这条街道直走三里便是,只是……” “只是什么?别支支吾吾的。”华长庚一瞪。 杨都头赶忙回答,“不知贵人是不是要找蒋概?” “恩,正是要找他。”林彻点点头。 “那蒋概现在没在家中,应该还在翡翠楼……” “恩?你怎么知道?”林彻疑惑。 “那个,这个,卑职,卑职刚从翡翠楼回来……” 林彻又问了几句,杨都头自然是知无不言,随后林丢了一块银子给他,“你很不错,也辛苦你们了,这钱给你们喝酒了。” “走,我们去翡翠楼。”林彻嘿嘿一笑,“菫娘,哥哥带你去逛青楼!” …… 翡翠楼二楼偏僻雅间。 一个女伎躺倒在席上,似乎晕了过去,席间还坐着两个人,一个是刚才偷偷摸进来的刘天禄。 而刘天禄对面是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年青人,若是林彻见了,必然能认出这是当初带着他到皇城司买马的细毛。 只是现在细毛不是小厮打扮,而是浪荡公子模样,变化倒是挺大的。 细毛吊儿郎当的坐着,纨绔像十足,真是演什么像什么。 “毛承受,这么久了,也没发现朱清露面,会不会……”刘天禄踌躇道。 细毛却一脸轻松,“咱们皇城司盯了这么久了,不在乎多等一点时间,等就是了,既然在定海发现了朱清和张瑄的踪迹,那这条线应该快浮出水面了。” 细毛果然是皇城司的人,而且还是一个走马承受,也就是负责刺探监察的特务。 “可是,万一出点状况,就咱几个人,怕是应付不来啊。”刘天禄担忧道。 “无妨,支援明日就到,若是万不得已,也可以找定海县衙,现在咱们要做的是牢牢盯住蒋概,你在这里呆着,我到外面转转。” 外面还有细毛的几个手下,都乔装打扮混在楼里各处做着监视,他得去巡查一下。 第326章 .温润如玉董公子 翡翠楼门前,几个龟公在此迎来送往。 “诶?那人不是刚才被吓跑的么?怎么又回来了?” “还真是啊,我记得这人好像叫徐茂,从华亭来的。” “这是回来给蒋官人赔罪么?后面还带着个小少年哩,看起来面红齿白的,莫不是个娈童?送给蒋官人享用的?” “可能是吧,别说了,人过来了。” 徐茂引着董公子走到楼前,这时候龟公们才发现了他们后面还跟着两个孔武有力之人,隐隐护卫着那个少年,才知道自己这些人肯定想错了,这少年不可能是娈童,而是贵公子。 到了门口,董公子扫望了几眼这帮龟公,丹凤眼中流露出的犀利,让龟公们心惊胆战,还以为这个贵公子听到了他们刚才说的话,要来算账呢。 却见董公子从袖袋中掏出一枚银元宝,对龟公们摆晃,“我问个问题,谁答上来,这钱就给谁。” 黑眼珠见到白银子,瞬间变红,龟公们争抢道,“郎君您问!” “蒋概在哪个房间?” 听到这个问题,龟公们全都退缩了,‘海霸王’的名头可不是空喊的。 可是这白花花的银子实在诱人,这可是十两重的大元宝啊,只要说几个字,便能到手,还有比这更容易的生财之道么。 见龟公们不说,董公子托着银子,却一点都不着急,只是冷眼看着他们剧烈挣扎着。 “三楼水云间。”一名龟公扛不住了。 董公子微微一笑,将银子抛入龟公怀中,施施然走进了大门。 他们四人也不停留,直接往楼梯走去。 这时,细毛正好从楼梯下来,与他们迎面相遇。 十来岁的少年郎逛青楼可不多见,细毛不由多打量了几眼。 细毛心里却打了个突,擦身而过之后,心中却有一种挥之不去的熟悉感,恩?这少年,很眼熟的样子,到底是在哪见过呢? 从进来开始,就有不少人用同样的眼神看董公子了,因此他也没在意,继续往楼上走着。 …… 蒋家老宅正堂。 “东翁,这本账有大问题!”账房先生把账本递给蒋格。 蒋格接过,翻看起来,“这是船厂的账?” “是的,银钱上做得很平,但是铁料超出正常需求太多。” 账房先生一脸凝重,有些话,不能明说。 “铁料!?”蒋格的面色变得黑沉。 铁料,是除了木料之外,在制船中需要得最多的原料,有句话说烂船都有三千钉,另外锚碇也需要大量铁料。 但超出正常用量的两倍不止,那就很有问题了。 账房和蒋格都想到,却没敢说的就是,私造兵器!还是大量! 蒋格甚至感觉刀都已经架到脖子上了,呼吸都艰难了起来。 这蒋概是想干什么?他是要把蒋家所有人都往黄泉路上拽么!? 这里可不是什么山高皇帝远的地方,距离临安不过两百里,简直可以说是在朝廷的眼皮子底下。 蒋格很想马上就冲到船厂去,把事情查个水落石出,找到补救方法,但是,船厂在城外,这个时间,他出不了城。 “东翁,在下觉得,还是先把蒋概控制起来吧,若是真的……那就向官府出首,或可挽救蒋家上下数百条人命。”账房提醒道。 蒋格猛然惊醒,“对对对,来人!” …… 翡翠楼三楼水云间密室。 听到蒋概所言的帮忙,竟然是要把他兄长杀掉,朱清便觉得非常棘手,“要在陆上动手有点难啊。” 嘿嘿,不然我能给出那么大的代价? 蒋概替朱清满上一杯酒,劝说道,“朱兄弟,这是难是难了点,但某家也是没法子,某家那兄长应该起了疑心。” “即使顺利把他杀了,你那大侄子也比你更有机会接掌家业吧。” 朱清说的是蒋格的大儿子,今年也有二十九岁了,只比蒋概小七岁,属于长房长孙,确实是优先继承人选。 而且,蒋格的儿子还不少,已经成年的就五个了。 蒋概微眯双眼,凶光爆射,“把那小子也一同做了,剩下的就无关紧要了。” 朱清从来就不是个善人,他年少之时,在同乡的杨姓大户家做佣人,因为争执便把这主家杀了,随后逃亡于海上,后来遇到张瑄之后,两人臭味相投,结拜为兄弟,开始合伙贩卖私盐,以及劫掠海商。 但现在他感觉蒋概才是真正的狠人,杀兄杀侄之事,说起来和杀鸡杀狗一样,冷血之极。 张瑄抹了抹嘴上的油渍,插嘴道,“大哥,这事交给俺吧,俺到鄞县走一趟,保证将这二人脑袋摘回来!” 朱清轻喝,“喝了几斤马尿你就要飞天了么,你以为府治所在是你家菜园子,想去就去,想回就回的么!” “张瑄兄弟,鄞县可不比定海,不但是府治,还是市舶司所在,而且蒋家大宅也没你想得那么简单。”蒋概也劝道。 “那怎么办?算了,蒋官人你与大哥商议吧,俺只管动手便是。”张瑄也清楚自己不是动脑子的料。 蒋概森然一笑,“如今年底了,按例,约莫这两天他父子便会到定海来,到时候你们中途动手便是,这样还牵扯不到某家。” 原本,蒋概是打算自己动手的,他手下也养着一帮亡命之徒,只是朱清和张瑄是有名的大盗,他们出手的话,蒋概更容易摘清自己。 这时,屋角的铜铃响了,蒋概不由皱起了眉头,这意味着外间有人来找他。 “二位稍候片刻,某家去去就来。” 应该是不好打发之人,不然那翠翠不会摇铃,于是蒋概从暗门走了出去。 水云间门口,蒋概的四名手下,如今全部躺在地上,痛苦呻吟着。 董公子站在门前,轻扣房门,显得文质彬彬,温润如玉。 而两名大汉也垂手立在他身后,仿佛之前动手的不是他们。 那徐茂却感到大开眼界,这董家不愧是蒙古国的汉军世候,随行护卫竟然如此身手不凡,短短瞬息,便将四名壮汉放倒,这还是下手留了分寸的情况。 敲了许久,门依然未开,然而董公子脸上没有丝毫不耐之色,依然带着春风般的微笑。 走廊一角,细毛一直悄悄观察着这四人,并且不停的在脑海中搜索着,直到那两名大汉动手之后,细毛才捕捉到一丝明悟。 董家二郎?他怎会出现在这里? 应该是他,比两年前长高长大了许多,难怪一直想不起来。 不好! 他潜来宋境,必有大图谋。 第327章 .藁城董氏 蒋概从密室出来之后,一边将自己的衣袍解散,一边示意让翠翠脱掉衣服钻到床上。 顺便还让翠翠在自己脸上和身上留下胭脂印记,做好伪装之后,才一脸怒气的拉开房门,“谁他娘的这么没眼力见,搅扰某家好事!” 其实他心里清楚,能突破自己留在门外的手下,一直敲门,不管用的是什么方法,都一定不是一般人。 不过开门之后,眼前之人依然让他感到愕然,他怎么也想不到,这个不怕触怒自己的人,竟然是一个小少年,长相还十分俊美,脸上还带着儒雅的微笑。 “额!”蒋概口气一顿,“不知这位小郎君寻某家何事?” “蒋官人,难道不请在下进去么?” 董公子也不等蒋概答应,抬脚便往里走。 蒋概不知为何,竟不敢让这小郎君撞上来,很是狼狈的往后退开空间。 董公子进到房间之后,仿若主人,很自如地在主位之上坐下,伸掌往斜旁的座位示意,“请坐。” 蒋概被董公子的气度所摄,竟然不由自主的端坐下来,还将衣服整理了一番。 两个大汉侍立在董公子身后,犹如两尊雕像,徐茂掩上门后,在蒋概对面的椅子坐下。 董公子对房内随意打量了一番,瞥见了床榻之上春光半露的翠翠,“蒋官人,接下来我和你说的话,不宜外人在场,让她出去吧。” 蒋概迟疑了一下,“不用了吧,她知道分寸的。” “照做!我不想多造杀孽。”董公子声音轻柔,却透着不容置疑。 方才蒋概已经知道自己四个手下的遭遇了,就算没有被董公子的气度折服,也明白好汉不吃眼前亏的道理。 等翠翠披上衣服出去之后,蒋概才再次开口相询,“某家应该不认识郎君,不知有何指教?” 董公子淡淡的看了他一眼,“我姓董,藁城董氏。” 简简单单七个字,却犹如晴天霹雳砸在蒋概头上,张大着嘴,半天才合上,“山东东路经略董文炳是?” “正是家父,我排行第二,名士选。” 董公子说完后,拨动着茶盖,给出时间让蒋概消化。 蒋概确实很懵逼,董家在蒙古国的地位,他也是听说过的,毕竟海贸繁盛之地,消息并不闭塞。 现在董家的人出现在自己面前,到底意欲何为? 通敌之罪,与谋反同。 “不,不知,某家有什么地方可以帮到董衙内。” 不管对方想干什么,总得先问问吧。 …… 二楼偏僻雅间。 等董公子进入到蒋概的房间之后,细毛唤来一名手下盯着,自己便回到这里。 这个突发状况实在让他有些慌乱和惊喜,但他手头没有足够的力量展开行动,而他又无法把控接下来的趋向。 为了将那董二郎留下,他写了一封短信,和自己的腰牌,一起交给刘天禄,“你持我腰牌出城,往鄞县去,若是遇到司中同僚,便将信给带队之人,若是没有,便去找市舶司韦提举,把信给他,总之让他们尽快来援!” 刘天禄从细毛的语气中感觉到了事态紧急,不由问道,“毛承受,我们为何不寻定海县衙?” “此事太大,定海县,未必靠得住,此事不容丝毫闪失。你别问太大,速去便是!”细毛语气凝重。 他万万没想到,只不过是查一个私通海寇盐枭之案,居然能遇到蒙古国的谍探,而这个谍探身份还非常不一般。 如果不是两年前,他在山东之时,见过这董二郎一面,恐怕这董二郎办完事离开大宋后,官府都无知无觉。 刘天禄装好信物,匆匆而走,当他离开翡翠楼之时,与林彻一行人擦肩而过,因为他并不认识林彻。 因为华长庚等人穿着甲胄,于是林彻让他们在离翡翠楼一里开外的小巷子里等待,这样如果有事的话,应该也来得及。 林彻就带着虎子和宁蓝,赵菫带着小柔,一共五人,轻松的往翡翠楼走去。 蒋家人拒绝买船厂给他,他的解决方法并不复杂,就是简单的以礼服人,带着赵菫前去拜访,这绝对高规格的礼节了。 想来,蒋概知道赵菫的身份之后,会变得很好说话吧。 如果这都行不通,那就只能以力服人了,相信二十个全副武装的御前班直,能让蒋概对力量有一个很清晰的认知。 没错,林彻的办法就是这么低级。 既然有现成的资源,为何不用呢,如果能完成他的梦想,想必让他吃软饭也不是不会接受。 翡翠楼门前,依然还是那几个龟公迎候着。 “这么久都没见里面闹出事情,想来,刚才那位小郎君应该是蒋官人的朋友吧。” “曾经,有一锭白花花的银子摆在我面前,我没有珍惜,直到现在还后悔莫及。” “哈哈哈,这叫饿死胆小的,撑死胆大的,还是老子聪明!” “咦,那五人好奇怪哦,难道也是要来逛青楼?” “恩?刚才那个十来岁的小郎君已经够让我开眼界了,这,还有更小的?” “真是稀奇了,小郎君都还可以理解,这小娘子也能逛青楼?” “姑娘逛青楼我倒是见过,可没见过这么小的,最多也就七八岁吧。” “嘘,看看人家的衣着,不是咱们惹得起的,赶紧闭嘴。” 五人走到门前,林彻挂上露出八颗牙齿的标准微笑,“几位大哥,请问蒋概还在楼里吗?” 听到这有些许奇怪的问话,加上林彻的笑容,几个龟公呆呆的点了点头,然后才醒悟过来。 怎么又是找蒋官人的?龟公们面面相觑。 “那你们知道他在哪个房间吗?”林彻继续微笑问道。 “三楼水云间。”一个龟公快速抢答道。 这个龟公就是刚才那个说着后悔莫及的,但现在发现,对方并没有说给钱,于是恨不得挖了自己的脑子去喂狗。 “谢谢你哦。”林彻对他拱了拱手,然后晃悠悠的走进了翡翠楼大门。 望着林彻五人的身影消失在门后,想到刚才那声‘谢谢’,这龟公觉得,似乎自己也没亏什么。 第328章 .以礼服人林郎君 三楼密室。 朱清和张瑄二人,透过墙上的小孔,看着外面房间里的情景。 刚才董公子说的话,他们当然也是听到了,朱清这时正思索起来。 “大哥,这个什么搞城是哪里啊,好奇怪的名字,不知道那里是不是可以随便搞?” 张瑄轻声问道,说着脸上还露出向往和猥琐的笑容。 “是藁城,不是搞城!”朱清没好气道。 张瑄疑惑,“不还是搞么?好好,大哥你别气,那这个搞城董氏很厉害么?看起来蒋官人很怕的样子。” 朱清想了想,“我也不清楚,不过应该北国的汉军世候,不然不敢这么自称,而且,山东东路经略那可是不小的官了,和咱大宋还不一样,那些人手里的兵都是归自己的。” “这么好的么?大哥,要不咱们也去投了北国吧,眼下这个董衙内正好可以给咱们搭个桥。” “你说的倒也是个出路,可是,咱们只会水上的功夫,带着兄弟们去了北边,怕是没啥大用,那边都是骑马的。” 张瑄有些气馁,“这样啊,人家要是用不上咱们,咱们也得不到啥甜头啊。” “就是这个理,也不用急,再瞧瞧,若是可以的话,待会咱们也可以和这董衙内结交一下,多个朋友多条路嘛,说不得往后真的求得上呢。” 朱清倒是有点深谋远虑,他这种人也不存在什么家国观,做事全看利。 外间,董士选说着,“我大蒙古国,灭国无数,幅员十万里,带甲百万,铁骑无双,迟早是要席卷天下的,将宋国纳入版图的,我想,蒋官人也是个聪明人,应该知道良禽择木的道理。” 蒋概尽力让自己保持冷静,“董衙内,某家想来,蒙古国人才济济,某家何德何能奢求跻身其中呢?” “我会来寻你,自然你有重要之处了。” “莫非看中我家的造船厂?” 蒋概觉得对于北国来说,也就是缺乏这方面了。 董士选点点头,“没错,正是如此,我大蒙古国想要攻略南方,自然少不得舟船,然我北人不善此道,正是你大有用武之处。” 蒋概苦笑,“董衙内高看某家了,蒋家可不是某家做主。” “呵呵,我自然知道你的境况,只要你答应合作,我自会助你登上蒋家家主之位!” 蒋概开始心动起来,虽然他已经打算让朱清和张瑄帮自己杀掉兄侄,但他其实也不敢保证一定能夺得家主之位,毕竟老蒋还在呢。 若是平添了蒙古国这个助力,那应该就是十拿九稳了。 不过他依然还有顾虑,“虽说,蒙古国迟早要打来,可在那之前,若是某家与你们的合作被泄露,那可是灭顶之灾,到时候你们想帮那也是鞭长莫及。” “放心便是,难道我会不知道替你着想么,暂时,我们并不会要求你做太多,只要安静等待时机便成,最多,在某些合适的时候,你设法为我们提供一些船只,或者造船的工匠,当然也不会白要你的,一定会付给你真金白银的,就当是我们和你买的。” 董士选侃侃而谈,一点都不像一个十二岁的少年,难怪董文炳敢放心让他前来宋国。 蒋概心中已经有了八九分意愿了,只是他还想拿乔一下,一来抬抬身价,二来得仔细考虑风险,“董衙内,事关重大,可否容我考虑考虑。” 董士选瞥了他一眼,看透了他的想法,“这自然没问题,不过我不会在这待太久的,蒋官人得抓紧了。” 这时,门外传来大喝声,“我家官人岂是谁相见就能见的!莫要聒噪,给老子快滚,不然请你吃拳头!!” 今天是怎么了?怎么又有人来找某家?蒋概心中奇道。 董衙内向徐茂投去一个询问的眼神,徐茂微微摇头,表示自己也不清楚。 门口,蒋概的四个手下拦着。 其中一个壮汉挥舞着拳头,对眼前五个奇怪的人示威。 刚才他们被人瞬间就放倒了,虽然没有真的受什么伤,很快就恢复过来了,可是心中窝着的那口气还在。 现在居然又有不开眼的撞上来,不由火冒三丈。 赵菫却被气到了,拧着秀眉,“彻哥哥,这厮好生无礼,菫娘想揍他。” 林彻轻拍她的手背,安抚道,“菫娘啊,咱们是文明人,可不兴喊打喊杀哟,你别气哈,看哥哥怎么以理服人。” 转过头,再次挂上招牌笑容,“这位好汉,火大伤身,为了你的身体着想,还是温和一点好,你看,我们又不是坏人,只是找蒋概谈谈生意嘛,你进去通报一声,或许,他乐意见我呢,你作为下属,可不好替主人定夺哦。” 笑容很温馨,语气也很柔和,道理也非常充足,怎么会有人拒绝呢? 这个,真的有,壮汉油盐不进,气呼呼的大喊,“快滚!” “嘻嘻,彻哥哥,你不行哦。”赵菫笑成了一朵花。 女人!不要随便说男人不行! 林彻耸耸肩,“既然以理服人行不通,那就只好以礼服人了,道理行不通的时候,礼物通常会有奇效,宁蓝,送他两个熊猫眼。” 话音一落,一道影子闪过林彻身旁。 “碰碰。” 黏在一起的两声巨响,那壮汉脸上果然多了一双熊猫眼,随后直直的后倒下去,砸的楼板震动了半晌。 林彻望着地上的壮汉,摇头叹息,“都和你说了,火大伤身,怎么就不相信科学呢?” 再抬起头,依然笑得很温柔,“你们三个,想不想要礼物啊?” 三人拼命摇着头,不自主的往后退去,心中无比惊恐,方才,他们根本就没看清楚发生了什么,就见壮汉倒地了,比之前被董家人打倒的速度还快。 娘希匹,怎么今日碰到的都是怪物,还让不让人活了? 三人内心崩溃,好想哭,稀里哗啦那种。 此时,一直紧闭的房门被推开,蒋概走了出来,想好的话还含在嘴里,门外的景象却又让他愣住了。 自己的手下又倒在了地上,虽然只是一个,可看起来比刚才可惨多了,让他不经怀疑,难道自己招的都是一群面捏的手下么,明明壮实无比,可怎么遇到人就倒? 还有,眼前都是什么人啊,一个七八岁小女娃,一个十来岁的小娘子,一个八九岁的男娃,额,这个看起来蛮壮实的,可面相最多也就十来岁吧,就剩一个,也年轻得很,不过二十的样子,个头倒是很高,恩,腿也蛮长,适合踩水车。 娘希匹的,老子在想什么呢,蒋概甩头,“几位,有何贵干?” 干! 不然来青楼做什么? “按礼节来说,你不该是先请我们进去么?” 说着,林彻牵着赵菫,犹如散步一般,走进了房间,虎子宁蓝还有小柔也跟随而入。 这时候的蒋概,仿佛又变成了空气。 娘希匹! 今天遇到的都是些什么人啊!? 蒋概再看了看地上的壮汉,评估了一下五人的武力值,随即对三名手下说,“你们也随我进去,注意保护我!” 第329章 .初次交锋 “哟,原来真的有客啊。” 林彻步入房间,立刻就被董士选吸引了目光。 哦豁,这有个小白脸! 温文尔雅的,笑起来的样子好像比哥还好看。 不对,错觉,一定是错觉,再仔细看看,也就气质出众了点,五官还是稍显粗糙。 没错,这世界,不可能有比哥帅气的人了! “菫娘,谁好看?”林彻冷不丁冒出一句。 “啊?”赵菫稍愣,又立刻反应过来,“彻哥哥你好看!” 有眼光!林彻给了赵菫一个赞许的眼神,随即转头对董士选一笑,“哈喽小帅哥,我是林彻,不知道怎么称呼你啊?” 这小白脸看起来读书很多的样子,林彻便不按读书人的路数来。 林彻的奇特言行,以及挑肥拣瘦的眼神,让董士选心中有些不适,只是脸上并没有表现出来,而是保持着淡淡的微笑。 只当林彻的说话方式是南人的见礼风格,董士选倒是依着礼仪回应,“在下董士选,幸会林兄弟了。” “姓董啊?” 林彻露出思索之色。 见此,董士选紧张起来,不会吧,这奇奇怪怪的小子该不会一个姓就猜到我的来路吧? 却见林彻眼睛一亮,一拍大腿,“姓董好啊,可以娶七仙女,真是让人羡慕。” 这他娘的哪跟哪啊,董士选差点破功,好不容易才维持住一副淡然的样子,“林兄弟说笑了。” 对于董士选身后的壮汉还有徐茂,林彻仿佛没看到一般,根本没有打招呼的意思,而是打量起了房中的环境。 发现董士选坐的居然是主位,林彻心中不爽了起来,同时不由揣度起了他和蒋概的关系。 随后发现屋中饮宴之处对摆着四张席位,不过桌案都空着,便有了主意,“虎子,去传席。” 牵着赵菫走到主人席坐下,才笑着邀请道,“蒋官人,董兄,彻想请你们喝杯酒,该不会不赏脸吧。” 这小子是要和我抢主位么?董士选自然不愿意,只是还摸不清林彻的来路,便决定忍耐一会。 小不忍则乱大谋,董士选默默走到林彻对面的席案坐下,他两个侍从也跟了过去,依然站在他身后。 蒋概见董士选坐了,他也只好在董士选旁边席位坐下,身后也站着三个大汉。 酒菜很快便来了,林彻举杯邀着董蒋二人共饮,他只是略略沾唇便放下酒杯。 “好了,这酒也喝了,该说说正事了。” 蒋概差点被呛到,董士选却只是深深望了林彻一眼,这小子,处处抢占主动,不简单啊。 从看到林彻起,蒋概就感到浑身不自在,巴不得尽快打发走,“林郎君请!” “我要买你的船厂!”林彻直接了当。 不算太出蒋概的预料,“之前有位苏掌柜,不知……” 林彻点头,“是,他说你抬价太高。” 蒋概却木然道,“我出的价很合理。” “呵呵,那放言不许别家卖,这又怎么说?”林彻直视蒋概。 蒋概想对视回去,却被林彻犹如实质的目光逼退,底气一落,“没有此事,肯定是谣言。” “算了,先不追究,三十万贯,你答应下来,我就走,如何?”林彻咄咄逼人。 蒋概闻言,满头问号,这小子是傻子么? 这船厂,可是定海最大,就算在整个庆元府也是排得上前五,这个排名包括了所有官私船厂。 原本的市价就是五十万贯,蒋概对苏向明的报价提到了一百二十万,就是想让他知难而退,同时放言不让别家卖,一是因为他霸道惯了,二来顾忌泉州商人的渗透。 现在这小子居然还敢降价来买,口气还这么笃定,不是傻,就是有所依仗! 蒋概脸上阴晴不定,评估着拒绝的后果。 “林兄弟,不好意思了,这船厂已经卖给在下了,你来迟了,还是请回吧。”董士选开口道。 他来的目的就是冲着蒋家的船厂,怎么会让林彻买了去,虽然蒋家还有一家船厂,但他全部想要。 林彻却依然不慌,“嘿嘿,若是蒋大官人不那么霸道,我也并不是非要买蒋家的船厂,兴许早就买了别家了,现在嘛,既然我来了,这船厂那就只能卖给我了。” “林兄弟,你这就有点不讲规矩了吧,买卖讲究的是双方自愿,也从来都是价高者得,既然你出不起蒋官人的要价,现在他卖给我,没毛病吧。” 董士选忍耐着,这是宋人的地界,他只能试图讲理。 “呵呵,规矩!?我最喜欢讲规矩了,只是蒋官人不喜欢啊,那我只好用他的方式来了。董兄,我劝你退出。” 林彻看出这董士选应该来历不凡,不过也没太放在心上。 董士选感觉有被冒犯,“我说过了,这船厂已经卖给我了,你还是另想他法吧。” “不不不!既然我来了,那这船厂,只能姓林!” 林彻摇着头,用着严肃的语气,说着像玩笑的话。 董士选哑然失笑,这南人都是这么荒唐的么,“林兄弟,你家在泉州或许有点分量,若是以为天下人都该怕你林家,是不是有些年幼无知了!?” 蒋概这时醒悟过来,对啊,我蒋家才是庆元府第一大族,干嘛要怕一个泉州来的小疯子。 仔细想想,从开始,这林小子就用奇怪的言行、莫名的气势,将自己陷入了一个他很强大的错觉里。 想到自己纵横几十年了,竟然被一个小鬼头耍了,蒋概十分恼羞成怒! 于是,把脸一板,“林朋友,某家念在你年幼,方才的话就当戏言,也就不多加怪罪了,你现在走吧。” “哦,若是我不走呢?”林彻做着好奇的表情,很夸张那种。 蒋概感受到满满的嘲讽,心头火起,重重一拍桌案,“那就永远别走了!” 林彻一听,深深叹了一口气,“讲文明不好么?非要动粗,干!” 宁蓝和虎子扑向蒋概。 蒋概疾呼,“保护我!” 他身后的三个手下硬着头皮,挺身而出。 蒋概往后连滚带爬,口中大喊,“董衙内,救命!” 董士选无奈,向身后摆摆手,“董仁、董智,拦住他们,别出人命。” 蒋概的三个手下,被虎子和宁蓝三拳两脚就踢到了一边。 然后就撞上了董家的两个侍卫。 “虎子,小心点,这两人都不简单。” 宁蓝提醒了一句,然后脚下用力一蹬,提拳向右边的董仁挥去。 董仁见到拳来,并不闪躲,硬挺着胸口相接。 “嗵!” 宁蓝只感到拳头撞上的硬物,被反震了回来,又痛又麻。 护心镜? 来不及多想,董仁一个头槌顶了过来。 宁蓝张开双臂,然后対掌向董仁的头部猛地一合,双手掌根都耳部,但还是没有抵消头槌的力道,胸口受到冲击,剧痛难忍,心跳都为之一停。 那董仁也不好受,感觉脑袋差点被挤爆,眼前一黑,不停闪着金星,天旋地转的,差点就要站不住。 虎子和董智也是打做了一堆。 不过看起来,更多是虎子在扛揍。 只见董智拳脚并用,不停的击打着虎子的身体,每一击都是简单明了,快速而灵活。 看得出来,这董智所用的招数毫无花俏,实用又老到。 虎子应该是在反应力上比不上董智,但他的策略就是护住要害,闷头往董智的近身冲撞。 宁蓝吐出一小口血,稍作恢复,再次向董仁攻去,两人战做一团,拳来脚往,骨肉相撞之声持续不绝。 对于这样的战况,还坐在席中的林彻感到吃惊。 他对虎子和宁蓝的身手自然无比清楚,若是对上普通的禁军,就是一打五都应该不成问题。 而董家的两个侍卫,竟然能和他们打得难分难解,不相上下。 要知道,真正的军中相博,胜负其实很快就能分出,因为实用武技追求的就是快、准、狠! 林彻不想拖延,决定先把蒋概擒下,“小柔,你带菫娘离远点。” 赵菫却拉着林彻,眼中关切至极,“彻哥哥,太危险了,你不要去……” “菫娘,放心,你以为我天天练功是白练的么?” 林彻安抚着赵堇,掰开了她的手,把她推到了小柔怀里。 蒋概现在从地上爬了起来,六神无主,不知道该往哪里跑。 林彻一脚踏上桌案,往上一弹,朝着蒋概腾跃过去。 一直处变不惊的董士选,心中一惊,他实在没想到看起来比自己矮一个头的林彻竟有如此身手。 他是正坐于席,也就跪坐,此时双手一撑桌案,脚掌和小腿同时发力,整个人一跃而起,然后一个闪身,堵在了林彻前进的路上。 “林兄弟,何必固执呢?” 林彻也没想到,这董士选竟然也是个习武的,“哟呵,深藏不露啊,有点意思。” 这时没有武器在手,于是林彻并指成刀,向董士选小腹丹田处扎去。 这记手刀若是被扎中,董士选得丧失一半的战斗力,可以宣布战斗结束了。 可是别看董士选斯斯文文的,可是汉军世候家中的的子弟,哪有不习武的,这可是在北方乱世中安身立命的根本。 他老爹董文炳大半辈子都是在戎马中度过,他从小就在军中长大,史书记载‘昼治武事,夜读书不辍。’ 这可是标准的文武双全。 第330章 .不行! 可以说,董士选的实战经验比林彻还多,反应自然不会差。 一个扭腰便轻松避过林彻扎来的手刀,右手架住林彻挥来的左拳。 林彻的手刀扎空,立刻变招,往董士选下身撩去。 这招,似乎有些无耻了。 若是击实,董士选下半辈子最好的前途,就是进宫服侍忽必烈了。 董士选以攻代守,运起左手肘击向林彻脖颈。 若是林彻的脖颈被重击到,恐怕进宫的机会都没有,只能进棺材了。 林彻的身高,是个劣势,不过这时他却利用这点,往下一矮身,躲过了肘击。 这样一来,也等于放弃了对董士选的攻击。 应该是林彻觉得用董士选的小鸡换自己的小命,很是划不来吧。 没有武器,只用拳脚的话,对上势均力敌之人,只能以伤换伤。 两人似乎都不想做这种看起来亏本的买卖,都在不停的试探,辗转挪腾,沾之即分。 小半晌过去,二人身上都增添了不少伤痛,不过都是些皮肉伤。 这房间中打得热闹,而隔壁的密室中,还有两人在观战。 “大哥,咱们要不要出手?”张瑄掏出一把匕首。 朱清眼睛贴着墙上的小孔,口中迟疑道,“我们若是现身,被人认出来,恐怕就不好脱身了,这城门关着,我们怎么跑?” “那总不能看着蒋官人和董公子出事吧,不然咱们的船就没了。” “再等等,咱们先不管什么董公子,保住蒋官人就行。” 徐茂和蒋概缩在屋角,蒋概想跑到密室去,可是那边董公子和林小子打得热闹,他过不去。 而往门口方向,虽然也有四个人打作一团,不过若是贴着墙,还是有机会的。 打定主意之后,蒋概一咬牙,贴着墙窜了出去。 林彻发现了蒋概想跑,很想摆脱董士选去追,可董士选反而纠缠得更紧。 蒋概顺利到了门前,把门推开,立刻就要逃之夭夭。 “蒋概在那!给我将他拿下。” 这时,蒋格带着人,正好到达了,刚好看到了开门的蒋概。 蒋概听到喊声,同时也看到了蒋格,而且来者不善的样子,不由愣住了。 一群拿着绳索棍棒的家丁,却毫不客气的扑向蒋概。 蒋概慌忙把门一关,退回房间里。 可是单薄的房门哪里顶得住那么多人的撞击,很快家丁们就涌进了房间,却发现里面正在上演全武行。 “停手。”林彻往后一跳,“不打了。” 董士选看到情况突变,自然也不想打了,他之前那是为了阻止林彻去抓蒋概。 虎子宁蓝也和董仁董智停下了交手,分作两方,蒋概趁机跑到了董家那边。 蒋格进房间之后,也是搞不清状况,不明白这里怎么有这么多人。 不过这不是他关心的事,他现在只想把蒋概抓回家中,“蒋概,跟我回家!” 蒋概不知道蒋格为什么突然出现在了这里,却明白一定不是好事,“兄长,你这是做什么,带了这么多人,是想要骨肉相残么?” “回家后你便知道了。”蒋格当然不会在外人面前提船厂的事。 “呵呵,看你这样子一定是要害我,我有那么蠢会跟你回去?做梦吧!” 蒋概一边说,一边思索着脱身之计。 蒋格心中焦急,“给我上,把他抓回去!” 六七个家丁一拥而上。 结果,只不过三五个呼吸间,就被董仁董智全部打倒在地。 这让蒋格眼睛都快掉出来,他来得匆忙,总共也就带了十几个家丁,原以为足够了,现在却少了一大半了。 这会,林彻已经理清了状况,于是向蒋格问道,“你是蒋家当家人?” “我是蒋格!蒋家长子。你是谁?” “我是林彻,找你家谈生意的,现在场面有些乱,不如,先坐下来谈谈?”说着,林彻再看下董士选,“董兄,你觉得如何,和气生财嘛,打打杀杀多不好。” 董士选听了这话,揉了揉淤肿的伤处,只想一口唾沫喷死林彻,他娘的先动手的人难道不是你么? 经过一番沟通,把房间稍微收拾了一下,三方鼎足而坐。 林彻先开口道,“现在呢,情况似乎应该是这样的,蒋格要把蒋概带回家,但是董公子因为和蒋概谈好了船厂的转让之事,所以要保住蒋概。” 董士选道,“是又如何。” 现在有董士选的保护,蒋格没法将蒋概带走,便打算理清在场各人的关系,所以沉默不语。 林彻继续道,“但是董兄,你忽略了一件事,那就是蒋家真正做主的人其实是蒋格。” 董士选自然知道,但是从了解的情况来看,要说服蒋格向蒙古投诚,基本不可能,他又不是真的要买船厂,只不过是一个借口而已。 所以,“那又如何?” 林彻只以为董士选是真的和自己抢买船厂的,便说道,“蒋格不同意的话,你和蒋概的买卖自然作废了,所以,蒋大官人,你还是把船厂卖给我吧,那董兄就没有理由阻止你带走蒋概了,你们说,我说的是不是很有道理?” 董士选脸黑了下来,“不行!” 蒋概的脸也黑了下来,“不行!” 连蒋格的脸一样黑了下来,“不行!船厂不卖!” 林彻自认为自己说的很有道理,解决的方法也很完美,他能理解董士选和蒋概的不同意,但是这蒋格为什么又不同意?! 那是因为蒋格认为若是把船厂卖出去,岂不是暴露了蒋家私造兵器之事么。 林彻又想了想,再对蒋格说道,“蒋大官人,如果,我帮你把蒋概抓住,你能不能将船厂卖给我呢?” “不行!船厂不卖!”蒋格依然一口回绝,只是他的内心也很焦灼。 林彻疑惑,“为什么呢?你也看到了,如果没有我的帮忙,你是不可能将蒋概带回去的,眼下就只能是个死局。” 蒋格陷入了两难,想了想后,咬咬牙道,“船厂也不是不可以卖给你,只是要一个月后交接,你能不能接受?” 一个月后?看来是这船厂有些猫腻啊,不过应该和咱没啥关系,时间虽然长了点,似乎也只能这样了。 林彻考虑着,打算接受。 第331章 .谈谈人生 蒋概听完蒋格的话,脸色微变,意识到船厂中的秘密被察觉了。 他凑到董士选身边,耳语道,“董衙内,能不能把蒋格擒下,或者,击杀!” 董士选摇头,蒋概无奈,“那咱们能离开么?” “没有兵器,不容易。”董士选忌惮林彻三人的武力。 不能拖了,得出去召集自己的手下,再图后事,蒋概心想着,迅速从身后的床榻底下摸出了一个长形包裹。 蒋概将包裹打开,里面竟然是四把单刀。 兵刃在手,董仁董智的气势陡然一变,一股沙场悍将的气质散漫开来。 董士选向林彻晃了晃手中刀刃,微笑着,“林兄弟,我们先走一步了,就不烦你相送了。” 见到他们突然变出了兵器,林彻头大,难道,今天非要见血不成? 望着蒋概和董家的人往外走去,蒋格惊急交加,有些后悔没有带上刀兵,现在却只能干瞪眼。 水云间外,因为方才打斗的动静,还有蒋格来时的大张旗鼓,现在正聚集着许多爱看热闹的嫖客。 细毛带着五名手下,混在人群中,隐隐的卡住了楼梯口。 他现在知道蒋概的房间,陆续进去了三批人,最早进去的就是他最为重视的董家人,最后的是蒋家老大。 但是林彻进去的时候,他正在二楼房间里思考对策,并没有看到人,只听手下说不是朱清和张瑄,而是五个奇怪的人。 里面发生打斗的时候,细毛担心暴露,也没有靠近查看,还暗暗庆幸里面不是同伙。 蒋家老大带着人来的时候,他还期望会发生有利于自己的变化,谁知道,蒋家的家丁被打伤了六七个,被抬出了门外。 现在他只希望里面继续保持平静,一直不要出来就行,拖到自己一方的支援赶到,那就可以将董二郎抓住了。 怕什么来什么,门被打开了,出来的是董家的人和蒋概,手上还拿着刀! 他们要走! 容不得细毛考虑了,低声下令,“等他们靠近,突袭,首要目标是留下那个少年!” “喏!” 五名嫖客装扮的探子,暗暗拽住了怀中的短兵,等待出手时机。 那边,徐茂挥舞着手中单刀走在最前面,驱赶围在走廊里的人,“不想死的都让开!” 人群轰然而散,热闹虽好,可不能丢命啊。 趁着混乱,细毛断喝,“动手!” 一名探子犹如猎豹一般蹿出,手中短刃闪电刺出,捅进了徐茂腹部,顺带撞了上去,将其扑倒在地! 其余四个探子也纷纷绕开徐茂,向后面冲去,一时间,寒光闪烁! 娘希匹,又出什么幺蛾子,今天老子是撞了鬼么。 蒋概欲哭无泪,他武力最低,所以四把刀没他的份,现在遇到袭击,又是连滚带爬跑到一边。 董仁和董智本来殿后,这时立马执刀越过董士选,迎击四名探子。 要说,皇城司的密探,身手也还算可以的,不过兵器吃亏,只能选择缠斗,两人一组,分别对付董仁董智。 但是才照面,就有两名探子受伤了,一个腿部被切出一条血口,一个被砍断了左臂。 细毛现在管不了这些,他只有一个念头,把董士选擒下! 趁着两名董家侍卫被缠住之时,细毛决然的冲着董士选而去,不成功,便成仁。 房中,林彻听到外面打斗声起,当机立断道,“菫娘,去发信号!” 然后他自己从蒋家家丁手中夺过一根木棒,冲出门外,虎子和宁蓝也抢到木棒追了出去。 “小柔,把蜡烛拿过来。” 赵菫跑到窗口,从怀中掏出一个三寸长的竹筒,撕开上面的油纸。 把引线凑到蜡烛上点燃后,竹筒被伸出了窗外。 “啾…………嘭!” 一支蹿天猴在夜空中炸开。 林彻刚踏出门口,就看到一道人影被董士选踢飞过来,在自己身前五步落下,翻滚。 虽然不知道这些人是谁,但林彻想来,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便上前查看。 把这人身子翻过来一看,咦?居然真的是朋友,“细毛?” 细毛胸口一道五六寸长的伤口,血流如注,口中还溢着鲜血,但是看到林彻之后,眼中大亮,“林郎君!?” 眼下不是叙旧的时候,细毛感到很虚弱,力量在飞速流逝,急忙道,“郎君,那,那是董文炳的,儿子,是,蒙古,奸,奸细,抓住,他!” 说完,细毛眼睛一翻,晕了过去。 董文炳? 林彻一时没反应过来,听到蒙古两字,才想了起来,卧槽,董士选是董文炳的儿子?这是大鱼! 捡起细毛手中短刃,握在左手,林彻一声清喝,“董兄,你我初次见面,何必急着走呢,清风皓月,良辰美景,正是把酒言欢之时,留下来谈谈人生嘛。” 彼其娘之,今天才初一,哪里来的皓月!? 董士选心中腻歪,没心情林彻胡搅蛮缠,他知道这些人不是冲着蒋概,而是冲着自己来的,很可能自己的身份暴露了。 不能陷在这里,得尽快脱身,不然很可能要被留在大宋了。 董士选喝令,“董仁董智,速战速决!别留手!” 说完往楼梯口冲去,然而又有一名探子欺身上来,正是刚才扑倒徐茂的那个。 这探子看到细毛受伤,现在生死不知,让他怒气值满涨,完全抛开了生死,不顾一切的撞向董士选。 董士选一心要走,怎能允许被人拦阻,扬刀斩出一轮弯月,迅疾而狠辣! 探子双手齐臂而断,带着短刃掉落在地,但身体依旧没有停顿,转眼就要撞上董士选。 这有些出乎董士选的意料,他以为能将人逼退的。 不过董士选也不慌,诡异的往左一个横移,将右手斩出的刀刃又往回一带,割开了探子的喉咙! 探子的身体都还没倒下,董士选就感到身后劲风袭来。 该死!一定是姓林的! 真是阴魂不散! 来不及回身了,董士选利落的往斜前方一扑,险险避开攻击。 “哟!好一招饿狗扑食。” 林彻奚落声入耳,董士选单手一撑,腰劲一放,站了起来,“你是想激怒我么?” 第332章 .尝尝大棒 “董兄,有句话说,远来是客,既然你来都来了,小弟总得尽到地主之谊嘛,来,尝尝这根大棒。” 说完,林彻挥舞大棒向董士选攻去! 这大棒,似乎没什么章法,就是翻来覆去的砸过去。 可就是让董士选很难受,他可以从呼啸的破空声中听出这木棒所蕴含的力量,只要稍稍被沾上,就是肉绽骨碎的下场。 偏偏他手里只是一把单刀,根本没法用来招架,不然没几下就要被砸成废铁一坨,要是没了兵刃,死得更快。 为了避免吃棒子,董士选使尽浑身解数,狼狈不堪的躲闪着,虽然一直伺机反攻,却迟迟没有等来机会。 恩娘个脚!这姓林的没完了,哪来那么多力气? 董士选心头大骂,此刻他发现自己能够挪腾的空间越来越小。 而且董仁董智二人也被缠住了,肯定没法过来支援他的。 危急之下,瞅准林彻一棒砸在墙面之时,扫出一刀。 墙面的反震之力让林彻右手微麻,只好用左手短刃去挡。 可董士选立刻变扫为撩,刀锋错开林彻的短刃,向林彻下颌而去。 林彻只得回棒来架,但这一刀,真正的目的正是林彻这根大棒。 刀锋再次微偏,斜斜迎上大棒,刀棒相接,二人手中齐齐一震。 刀光掠过,林彻的大棒,断了! 卧槽,这董家子可以啊,拳头粗的大棒被他一刀而断,有点东西啊。 林彻手中只剩小半截棒子了,立刻变得劣势起来。 趁你病,要你命! 董士选开始追着林彻砍。 被林彻用来抵抗刀势的木棒变得越来越短。 甚至有一下躲闪稍稍迟了一线,胸口被撩中了一刀,幸好只是浅浅划过,衣服破了一道大口子,露出冒着血珠的胸膛。 果然,战场之上,兵器就是第二条命,关键时刻能决定你的胜负生死。 “嘣嘣嘣嘣……” 楼下突然传来齐整的踏步声,越来越响。 接着,一个粗犷的男声响彻翡翠楼,“捉拿反贼!无关人等保持肃静,待在原地不得乱动!” 很快又传来了登踏楼梯之声,隐隐间还夹着甲页碰撞之声。 这时董士选的小白脸上透着青光,立刻抛开林彻,向董仁董智处汇合。 原本因为兵器原因,虎子和宁蓝就处于下风,林彻便干脆喊他们停手退在旁。 援兵来了,那就没必要和他们死磕了。 董家主仆三人和蒋概聚在一起,背靠着墙壁,做出防守之态。 几个呼吸之后,楼梯处便涌上来一群甲士,将四人团团围住。 “董兄,现在看来,你走不了啰,也不知道你爹儿子多不多,要是不多的话,那就得伤心伤好一阵子了。” 林彻抱臂再次打量董士选,啧啧,没道理啊,这汉奸之家也能这么有儒雅之气!? 董士选虽然陷入了绝境,却没表现出什么惊惶之色,倒是蒋概一脸灰败。 “你是为我而来的,今日是个局?”董士选的声音依然很稳。 林彻摇摇头,“你心思有点重哦,我是刚刚才知道的,可不是为你而来的,真的就是来买船厂的,只能说,你运气不好。” 董士选略有疑惑,“但是这些甲士,看起来是你带来的。” “是啊,我担心蒋家不愿意卖,总得找点人来站台子嘛。” “真的?” “真的!” “那你又是怎么知道我身份的?” “刚才那个被你砍伤的人是皇城司的,刚巧,他认识我,告诉我的。” “看来,确实是在下运气不好。” “可能,是因为你没我好看。” “此话怎讲?” “越好看的人,运气越好。” 好吧,林彻果然是个肤浅之人,这时候居然还在执着颜值。 董士选略作思考,试探问道,“看你的年纪,应该不是官员吧,而且你姓林,也不是将门子弟更不是皇室吧。” “不是,我只是一个平民,充其量是个商人。”林彻淡淡微笑着。 “虽然不知道你为何能支使这些甲士,但既然你是商人,那我们能不能做笔交易?” “什么交易?买你的命么?你能付出什么代价?” “是,买我的命,我董家虽然不算什么世家,不过卖命钱应该付得起。” “是么?你可是董文炳的儿子诶,你的命值很多钱的,你家舍得么?” “说说,你要多少。” “两千匹战马!” “什么!不可能!” “呵呵,三千匹!” 确实,在林彻看来,一个北国奸细而已,就算是董文炳的儿子,并不算很重要,若是能换战马,那自然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至于奸细身上的秘密,在等待交换的时间里,足够逼供了。 董士选见到林彻居然反向砍价,便暂时沉默,思考了起来。 三千匹战马,董家给得起,也不至于伤筋动骨,想来,父亲应该愿意,毕竟他只有三个亲儿子。 “我可以给我父亲写信试试,但是,不能保证他会答应。” 林彻故作为难,“这样啊,那就给你三个月时间吧。” 董士选正要答应下来,宁蓝却匆忙来到林彻身边,“阿郎,细毛死了。” “恩!?”林彻脸色沉了下来,冷眼看向董士选,“董兄,这就不好意思了,交易作废,你得偿命!” “什么!?那人最多不过就是个小军吏,你为了他,要放弃三千战马!?” 董士选感到林彻简直不可理喻。 林彻肃然,“有些事,是不能用利益来衡量的,做人,当有所为,有所不为!算了,你虽然看起来比我读书多,但不能指望你这种汉奸之家懂这些道理的!” “汉奸?” “没错,你就是汉奸!你全家都是!” “你放屁!我董家乃是顺应天命,为了传承圣人之学……” “你闭嘴!你董家刀下,有多少汉家冤魂!?如果所谓的天命就是要以汉人亡魂为代价,那我就操翻这天命!” 这些人,都有满嘴的大道理,林彻或许说不过他们,但林彻只记得,金国灭亡之前,官府统计的人口有五千三百多万,等到金国覆灭之后却仅仅只剩下了一千万啊。 硬生生少了五分之四的人口,而这些人口里面,汉人可是占了绝多数的,另外,就算不分种族,从整个人类的角度来说,以屠杀和掠夺为本性的国度,那也必然是邪恶的,反人 类的! 效忠于这样的国度,不管有多少理由,那都是罪无可恕的! 第333章 .挟持 董士选沉默了片刻,毅然抬起头,“那你动手吧,我董家之人只有战死,绝无投降!” “啪,啪!”林彻鼓掌,“呵呵,真有气节!” “可惜,事到如今,你的生死可不是你自己说了算的。” 说着,林彻抬起手,准备下令动手。 “慢着!” 突然一声惊喝,声如夜枭,“你们先看看我手上的人再说!” 林彻猛然回头,循声望去,只见水云间的门口,赵菫被一个满脸凶相的年青人挟持着,脖子前横着锋利的匕首! 糟糕! 这人从哪里冒出来的?蒋格呢?他身边不是还有五六个人么?! 林彻心中大乱,却尽力让脸上保持平静。 “郡…” 华长庚也慌了,差点脱口而出,却被林彻拽了一下,立马醒悟过来,不能暴露赵菫的身份! 林彻沉着脸上前,“放开我妹妹!” 张瑄却没急着说话,而是挟着赵菫往边上让了让,露出了门里的视野。 林彻向门里看去,蒋格被绑住了,家丁也都被绑住了,还有小柔也被绑住了! 一个三四十岁的汉子,也拿着一把短刀,威慑着这些人,这时转头对着林彻得意一笑,“现在,够交易了吧。” “你想要什么?” 林彻语气保持着淡然,不经意的查看着赵菫的状态,担心她此时受到刺激,引发病症。 赵菫面色微红,撅着小嘴,不满当下的处境,不过好像没多少害怕的样子,只是忽闪着一双无辜的大眼睛,委屈巴拉的看着林彻,却控制着自己不出声。 这小妮子,也不知道是胆大呢,还是心大? 朱清沉吟片刻,“你先让蒋概和董家的人过来,我们商议后再说。” 赵菫在他们手上,林彻被捏住了七寸,虽然觉得不妥,还是答应了,暂时局势还在掌控中。 绝处逢生,让蒋概欣喜若狂,快速从甲士们让开的通道中奔进了水云间,董士选却带着董仁董智,不紧不慢的跟过去。 他们进去之后,张瑄慢慢退回门里,并威胁道,“我们需要时间商议,你们别靠近,否则我就先拿这个漂亮的小娘子开刀!” 随即把刚才被撞得有些破烂的房门关上,接着响起了重物拖拽之声,门被封住了。 不过林彻倒是松了一口气,里面的人应该还没发现赵菫的重要性。 门里,蒋概激动道,“朱兄弟,干得漂亮,哥哥欠你一条命。” 朱清却并未放松,“蒋官人,咱们还没脱困呢,现在高兴还为时尚早。” “这位是?”董士选对突然发生的转变有些没闹明白。 “董衙内唤我朱清便是,这是我的结拜兄弟张瑄,我们是海上混饭吃的,与蒋官人有不少合作,你来之前,我们正在谈事。” 朱清不待蒋概介绍,自己先开口了,说完还指指那墙上的暗门。 这下董士选明白了,眼来这里还有密室。 就在刚才,朱清和张瑄一直偷偷关注着外面的动向,当甲士出现之后,朱清便感觉大事不妙。 于是从密室中突然出现,控制住了蒋格和赵菫,借此才有了和林彻谈判的资本。 朱清道,“其他的事以后再说,现在,我们赶紧商议一个脱身之计!” 蒋概道,“没错,当务之急是赶紧离开,不然靠蒋格和这小女娃估计拖不了太久。” 董士选对局势更清楚一些,分析道,“以我看来,外面的甲士都是听命于那个姓林的,他对蒋格的生死应该不在乎,就是这小女娃还能让他投鼠忌器一下!对了,小娘子,你和林彻是什么关系?” 被问到的赵菫一脸傲娇道,“我是彻哥哥的媳妇!我家可是临安大户,和彻哥哥家一样有钱!” 望着赵菫懵懂又傲气的眼神,董士选自以为明白了,原来这是林彻的联姻对象,那他应该会很在意。 这时候的世家大族互相之间联姻很常见,董士选现在年纪轻轻,董家都早已给他定了一门亲事,对方还是蒙古高门。 于是董士选也很自然就相信了,他就接着套话,“那群甲士是你们家的?” “不是啊,他们是浙江水军营的,找彻哥哥买船的。”赵菫看起来很单纯的样子。 恩?原来如此,水军怕是和姓林的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交易,买卖军资的猫腻很大,算是宋国军队的陋习了,应该是为了买船厂才给林彻出头的。 董士选脑补了一番,自以为懂了,这样一来,他便觉得人质的分量不是很充足了。 因为就算林彻很在乎他的小媳妇,但是他和那些甲士只是合作关系,怕是掌控不了他们的行为。 “这么久了,你们商议好了没!?” 门外传来林彻焦急的声音。 他急了,他要拦不住那群甲士了么? 董士选心里想着,然后大喝道,“急什么?我们又飞不走,再给点时间!” “菫娘,你还好么,快说句话。”林彻的声音再次穿了进来。 董士选想着先把林彻稳住,便对赵菫说,“小娘子,他很在乎你嘛,赶紧回一句。” “彻哥哥,菫娘没事,你别急哈。”赵菫听话的喊了一句,然后还嘀咕着,“彻哥哥当然在乎我啦,我可是他的小宝贝。” 果然,赵菫的声音传出去之后,外面便安静了下来。 “外面那群甲士随时会冲进来,我们得赶紧离开。”董士选皱眉。 “那我们从密室走,那有密道。”蒋概说道。 密室中自然有密道的,由简易木梯通往一楼,然后那里有地道连着附近一座民宅,朱清和张瑄便是从那里进来的。 说来,其实蒋概竟是这翡翠楼的幕后股东,和沈傲是合伙人,只不过一直掩藏着这层关系。 听到有密道,董士选眼睛一亮,当即同意,只是看着这群人质有些为难。 这时,蒋概突然拿着刀冲向蒋格,一刀捅进他的心脏,激起一声惨叫,然后家丁们也害怕的大声乱呼起来。 董士选上前夺下蒋概手中之刀,呵斥道,“你疯了么?想把甲士招进来是么!?” 然后又对着那群家丁大喝,“都闭嘴!不然真的杀了你们!董仁,把他们打晕!” 门外的林彻听到里面的呼号,立刻大喊,“里面在干嘛!发生了什么!?你们要是敢伤害我妹子,我可就冲进来了!” 董士选狠狠瞪了蒋概一眼,才朝门外喊,“他们不听话,教训教训,放心,你小媳妇没事,不信我让她再和你说说话!” 赵菫似乎被吓坏了,被董士选推了两下才反应过来,带着哭音喊道,“彻哥哥,我,我没事!”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菫娘你放心,我一定救你出来的。” “哇……彻哥哥,人家好害怕!” “别怕,别怕,我在呢。” “那你以后不许丢下人家哦,不管去哪里,都要带上菫娘。” “好,不丢下你,带上你。” “那,那等菫娘出去了,你就要娶我哦。” 沃特?门外的林彻满头黑线,只是为了安抚赵菫,“好好好,我答应你!” …… 第334章 .遁走 就在赵菫和林彻刚开始说话的时候,那些家丁和小柔都被董仁干脆利落的敲晕了。 而董士选也不去阻止二人说话,却趁着这个时机,让其他人先走。 毕竟密道肯定不大,如果六个人同时走,肯定被挤住。 没多一会,就还剩下董士选和董仁还留在房间里。 这时候的赵菫,依然满心窃喜的和林彻提要求。 “人家喜欢吃那个又大又长的棒棒糖!” “好,天天给你做。” 林彻的声音依然响亮,只是让人听出了有气无力的味道。 董士选感觉时间差不多了,大喊道,“好了!你俩别说了!我们还得商议呢!现在你也证实你小媳妇没事了,再给我们点时间吧!” “好吧好吧,你快点!”林彻语气不耐道。 随即,董士选一个手刀砍在赵堇脖子上,让她晕阙了过去。 接着带着董仁放轻脚步走进了密室,关好了暗门。 密道敞开着,两人先后钻了进去,又把密道门恢复,才从木梯往下滑。 之所以不杀赵菫,是董士选饱读诗书,自诩为君子,不做无谓的杀戮,而且也怕杀了赵菫,和林彻结下不死不休的仇怨,引得林彻疯狂追杀,平白给自己的逃亡增加麻烦。 至于把赵菫带在身边,那就更没必要了,因为他哪里知道赵菫真正的身份啊,而且也低估了她在林彻心中的分量,或者说在那群甲士心中的分量。 林彻在水云间门外五尺踱着步,按捺下焦急,等着屋里人的商议结果。 对他来说,现在最重要的就是赵菫的安危,为此可以付出任何代价,但是又能让里面的人察觉赵菫真正的影响力,这其中的分寸,得细心拿捏,急躁不得。 华长庚等班直禁卫,默默的站在走道里,紧紧盯着水云间的大门,还分配了六个人去楼外盯着。 他们存在的意义就是保证赵菫的安全,自然无比关心,不过因为某种原因,华长庚还是愿意无条件的相信林彻的决策。 走道中,还躺着几具尸体,和几个伤员。 细毛死了,他的那道伤口实在太致命了,即使白郎中在这里,也无法把他救回来。 还有三个皇城司的谍探也死了,剩下两个伤得也不轻,暂时没法移动,虎子和宁蓝正在给他们止血,郎中还没来,也不知道能不能救回来。 哎,看来,自古以来这特工的活都不好干啊,伤亡率着实有点高。 倒是那个徐茂伤得不算重,腹部中了一刀,若是抢救一下,兴许能活。 林彻等得心中烦躁,正想找事情转移一下注意力,便走到徐茂身边,“你想不想活?” 徐茂捂着肚子,痛苦的靠坐在墙上,脸色苍白,明显失血过多,听到林彻的问话,眼中闪过强烈的求生欲,“想,郎君!救救我!” “你这伤,这定海县的大夫估计治不了,但是我身边有个精通外伤的太医,或许,能救你一命,不过嘛,你要老实回答我的问题。” “郎君,你问。”徐茂额头渗着冷汗。 “你知道董士选的身份吧。” “知道。” “你是宋人吧。” “是…” “哪里的?” “嘉兴府华亭县徐家。” 或许是太怕死,徐茂回话态度非常好。 “哦,看来还是个大家族,那意思是说,你整个家族都向蒙古投诚?” 徐茂赶紧解释,“不是,就我这一房,其他三房没有参与。” 林彻想了想,当即明白,应该是大家族所流行的多头投资,不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的做法。 算是华夏的传统智慧了,乱世时,一个家族中的子弟投效于不同势力,最后无论是哪一个成功了,都能保证家族顺利延续下去。 举个栗子,比如诸葛亮几兄弟,他自己在蜀汉效忠刘备,他哥哥诸葛瑾报效东吴,做了孙权谋士,他弟弟诸葛诞投奔了曹丕,拜曹魏大将军。 林彻对这种做法不置可否,但是投奔异族迫害本族的事,却是他不能忍的。 不过他也暂时没法子扭转时人的思想,倒是自己显得有些意兴阑珊起来。 便没啥心情问下去了,“那你等着吧。” 林彻起身离开,走了两步,似乎想到了点什么,华亭? 华亭不就是以后的松江?那里还是明朝首相徐阶的老家,该不会就是这个徐家的后代吧。 松江,松江棉布甲天下。 好像,再过几十年,棉布就是从松江开始提高了工艺,逐渐普及开的,那松江肯定适合棉花的种植,因为古达的交通限制,手工业发达的地方离原材料的产地必然很近。 或许,现在就已经有不少种植了,要是使劲推一把,说不定能更早火起来。 而且,前世的上海,好像就是在华亭的东部。 想到这里,林彻心情又好了起来。 咦,不对,这么久了怎么一点动静都没有,林彻心一沉,冲着水云间大喊,“董士选,你们还要商议多久!?” 没有回应。 林彻又喊,“菫娘!菫娘!你快说句话!” 依然没有回应。 不好,难道跑了? 没道理啊,四周都看守着,他们难道真的会飞么? 不管了,得进去看看! 林彻一咬牙,往水云间的大门撞去。 “嘭!” 大门震动,却没被撞开。 “阿郎,我来!” “郎君,让我来!” 虎子和华长庚同时喊道。 林彻退开,让虎子和华长庚两人轮流撞击。 应该是门后堆放的东西太多了,撞了七八下,才撞开一人宽的缝。 “好了,先停一下。” 说完,林彻就迫不及待的钻了进去。 入眼看到赵菫歪倒在地,他稍稍松了一口气,立马过去查看。 呼吸有些微弱,还算平稳,问题不大,面色也没太大的异常,然后脖子上有一道瘀痕。 被敲晕了,应该没啥大碍。 林彻按压赵菫的人中穴,稍稍使了点劲。 “哎呀,好痛!” 赵菫突然睁开眼睛,看到林彻,“彻哥哥,你掐人家干嘛?好痛呀。” “你晕倒了,我是为了救醒你。”林彻彻底放松下来。 赵菫忽闪着大眼睛,“救我啊?为什么不是嘴对嘴啊,就像上次那样啊。” 林彻无语…… 第335章 .白朗接手 林彻接着把小柔也弄醒了,至于其他家丁,他就懒得管了,让他们继续晕着。 看着血泊中的蒋格,林彻无奈摇摇头,兄弟相残啊,人心实在…… 有赵菫的说明,密室和密道很快就找到了,不过林彻可没想进去,谁知道里面有什么机关呢。 这时候,定海知县带着衙役和弓手总算赶到了翡翠楼。 恩,不管古今中外,负责治安的自然就该最后压轴出场嘛。 有华长庚这些班直在,赵菫的身份也不用向官方隐瞒,大宋的正途官员,对不掌权的皇室子弟倒是没有太多逢迎,礼节上到位就行了。 见礼后,林彻向这位名叫冯正业的知县介绍事情经过。 知县听到死了五个人,额头已经开始冒汗了。 得知死的人是皇城司密探和蒋家长房之后,已经开始汗出如浆了。 再听到逃走的人里,一个是杀兄的蒋概,两个是朝廷通缉的大寇,三个是蒙古奸细,知县汗如雨下,差点晕过去。 完了完了,惊天大案! 搞不好,不但这乌纱保不住,恐怕还得流放! 随即,知县不管不顾的派人下密道去追,还让人去捉拿翡翠楼的东家沈傲,就连那翠翠也没放过。 “冯知县,我倒是建议你先加强城防,免得犯人出城!” 林彻看冯知县有点方寸大乱,不由提醒。 冯知县一拍额头,“对对,本县差点忘了,多谢林郎君提醒,来人,传令四门,封城,任何人要进出,必须有我手令!” “不用了,我已经传令了。”声音传来,楼梯口上来一群人。 来人将官凭印信交给冯知县查看,“这个案子由我皇城司主办,只要定海县配合得力,我可以保证不管成败,都不会牵连冯知县。” 冯知县闻言,顿觉一身轻松,功劳什么的,他是不想的,能将责任推出去,就深感大幸了,“白干办放心,鄙县一定全力配合办案。” “白大哥,怎么是你来了?” 林彻发现皇城司的领队竟然是白朗,他的差遣便是干办皇城公事。 白朗上来的时候就看到林彻了,只不过交接公事为先,“我也没想到林郎君在这里,细毛呢?” “他殉职了,另有三个谍探也殉职了,还有两个重伤,大夫正在救治。” 林彻说起来有些伤感,毕竟他对细毛的印象还不错。 白朗脸色一黯,却并有没有多说什么,或许是干这一行,见惯了同事的死亡吧。 “确定那人是董文炳的儿子么?” 白朗路上接到细毛的求援信,便飞速赶来,为的就是董家子。 “是,他自称董士选。” 随后林彻将大致的经过又说了一遍。 白朗听完后,沉吟道,“这定海也不算小,要搜捕这六人,难度不小,郡主,卑职有个不情之请,希望能借一些班直相助,毕竟,对方几人的身手,不是一般人能对付的。” 赵菫闻言,只看向林彻,林彻想了想,“港口的船上倒是还有其他班直,若是真的需要,那便招进来吧。” “全给我吧。” 白朗自然知道郡主护卫的编制,倒是老实不客气。 “行吧。华将军,你让人去传令吧。” “喏!” 这时,冯知县倒是大奇,这林郎君刚才不是说自己是白身么? 怎么支使起郡主的班直护卫如此自然。 而这定远将军竟然觉得理所当然,令出即行。 难道这林郎君还有什么了不得的身份么? 嘿嘿,林彻总不会告诉他,自己是个软饭男吧…… 林彻打了个哈欠,“白大哥,那我们就不打扰你办案了,先去找个地方休息,若是需要帮忙,你再来找我。” 既然白朗来了,林彻就不打算再插手这案子了,毕竟,他来定海只是想买个船厂而已。 冯知县热情的将林彻等人安置在城中驿馆,然后陪着白朗开始办案。 林彻去睡了,但对许多人来说,这注定是个不眠之夜。 两刻钟后,定海县东门再次开启,一百八十名甲士,犹如铁流,涌入县城。 其中一百名骑士,先行向翡翠楼方向奔去,激荡的铁蹄声,踏破了无数人的梦乡。 白朗自己带的人不多,不到二十人,但都是缉捕好手,得到了武力上的支援之后,便以翡翠楼和密道出口的民宅作为中心,展开地毯式搜查。 四处都响起震天的敲门声,被惊扰的居民骂骂咧咧地起来开门。 门刚打开,一面黑铁腰牌堵在他们眼前,“皇城司办案,捉拿要犯!” 再看到手持利刃的衙役,寒光凛凛的甲士,立刻变得噤若寒蝉,无比顺从配合。 这一幕,在城中挨家挨户的上演着,不管是高门大户,还是寒门小家,全都躲不过彻查盘问。 城北,卢永旺惶急地跑进一处小院,这是他秘密购置的外宅。 院中小厅之中,董士选等人正在盘算着出城之法。 被脚步声一惊,全都凝神戒备,等看清进来之人是卢永旺之后,才略作放松。 “情况如何?”董士选问道。 他六人从翡翠楼离开之后,先去了董士选先前安身的小院,遇到了在那等待的卢永旺。 想起徐茂可能被活捉,便让卢永旺重新给他们找了现在这个地方,然后让卢永旺出门打探情形。 卢永旺跑得急,花了好一会才把气理顺,“公子,情况很不妙,城中正在全面搜捕,应该用不了多久就能到这里了。” “官府哪来那么多人手?”董士选疑惑。 一个县衙,一般也就五六十个衙差,想要搜捕全城是做不到的。 “不清楚,我看到有束带黑靴之人,应该是皇城司的,县衙的衙役弓手也全都出动了,另外,还有几百名全身甲胄的禁军精锐,其中起码一半的骑兵。” 卢永旺将自己探查到的,一股脑的倒了出来。 “几百名甲士?还有骑兵!?” 董士选头皮发麻,隐约觉得自己似乎做错了什么。 宋朝本就缺马,这就注定骑兵是精贵的部队,自然部署在要害之地。 定海又不是前线,驻军本就不多,最多就装备了一些皮甲,骑兵更是不可能拥有。 这实在太反常了。 第336章 .蒋概之死 定海县衙,灯火通明,人声鼎沸。 白朗霸占了原属于冯知县的大堂高案,眼前摊开着一张定海县城地图,根据回报,在图上勾勾画画。 堂中,不时有人进来汇报,然后领命而出。 “报,城东永泉坊、通富坊已经排查完毕,未发现犯人踪迹。” 白朗头也不抬,在地图上查到两个地方,勾除,再看向边上,“继续清查平望坊、寿礼坊、义井里。” “喏。” “报,抓到沈腾了。” “带去刑房,速速逼供!” “报,徐茂招了,他们在定海的接头人是卢永旺。” “传令乙三小队,立即前往卢家抓捕!冯知县,烦请清查卢永旺所有产业,尽快列出清单。” “报,蒋概的窝点已被拿下,击杀十九人,抓捕四十六人,未见要犯踪迹。” “让他们去把蒋家老宅查封,搜查线索。” 这时一旁的刘天禄提醒道,“干办,船厂是不是也该先查封?” “不急,重点先放在城里,先抓捕董家子,船厂那边,让驻军派些人看住,不得让人进出就行。” “喏。”刘天禄领命而去。 这时,定海县的一名押司近前,“白干办,卑职怀疑城北一处房产,虽然没在卢永旺名下,但户主并非定海人,而卢永旺曾多次进出其中。” “恩!?烦请押司引路,领人前去搜查。” “卑职愿意效劳。” …… 城北小院。 董士选把事情从头捋了一遍,这甲士只能想到林彻头上了。 难道自己被骗了? 这小子并不是什么商人? 这甲士恐怕也不是浙江水军营的,水军可不会装备这么多铁甲,也没有这么多骑兵。 只是想到那小娘子说话时纯真可爱的样子,董士选依然不愿相信自己被骗了。 董智看到自家少主还在发呆,不得不开口,“二郎,此处不宜久留,咱们赶紧离开吧。” “董衙内,干脆杀出城去,到了海边,上了船就万事大吉。”张瑄嚷着。 “闭嘴!”朱清呵斥张瑄,“没听到有甲士有骑兵么,咱们刚闹出动静,他们就能马上围上来。” “走肯定是要走。”董士选苦苦思索,“问题是去哪里,如今全城大索,哪里还有安全的藏身之所,这出又出不去,真是坐困愁城啊。” “看来只有一个办法了。”卢永旺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一样。 “有办法怎么不早说!?”蒋概怒怼。 他知道卢永旺这个朋友居然是董士选的暗线之时,心头就压抑着怒气,这会没忍住,小爆出来。 卢永旺脸都憋红了,“我……这…这法子着实有点让人难受……” “卢兄,别管蒋概,有什么法子你尽管说。”董士选道。 蒋概不敢对董士选表现出怨言,默默闭上了嘴。 卢永旺道,“城西北有一条盖着石板的污水渠,通往城外,只是,有些狭小,大概三尺高,两尺宽,另外,里面很多粪便污秽之物,特别是冬天,水流少,积攒的脏东西也更多了,不过,也就是因为水流少,或许可以过人。” 满堂皆静,被卢永旺这话弄傻了,要想逃出升天,居然得去钻粪坑…… “二郎,快走,有人直奔这里!”在外面望风的董仁闯了进来。 “走!”董士选轻喝。 这会没有时间想任何事了,为什么会来得这么快,为什么会直接奔向这里,都无关紧要了。 七人从小院北墙翻出,街道上空无一人,却能听到南边急促的脚步声越来越近。 “快跑。” 七人开始狂奔,只是刚跑进一个小巷,就听见最少两个方向传来马蹄声。 旁边正好有个破旧小院,董仁往那门上一推,竟然就这样推开了,七人立马闪身而入。 “谁呀?” 屋里传来一个老妇人的声音,接着火光一亮,应该是点燃了烛火。 院中,张瑄提刀就往屋里冲,董仁和董智也急忙跟上。 “啊!” 一声短促的惨叫,接着又是刀刃入肉之声,脚步声,开门声,血液喷溅声。 差不多七八个呼吸时间之后,才恢复宁静,灯火也被熄灭。 董士选跟入屋里,昏暗中,看见床榻边倒着一具老妇人的尸体,榻上还有个老头子也没有了气息。 皱着眉,他又走进了里屋,看向床榻,一具女尸紧紧抱着一个一两岁的娃娃,显然,那娃娃也死了。 董士选看看正在擦拭刀刃的三人,虽然有所不适,却也没有说什么,心中默默念叨,事急从权吧。 “二郎,街道是走不得了,我们得从小巷走,最好是翻越穿过民宅。” 杀完人的董仁轻声说道,语气中毫无起伏。 “还有,那蒋概如今毫无用处,身手又不行,只会拖累我等,不如……” 董智也压低声音,眼中只有一片冷漠。 董士选愣了一下,随即默默的点了点头。 张瑄抢道,“我去。” 说完,拎着刀往外走去。 正巧蒋概刚踏入屋门,撞见张瑄,心中突感危机,于是转身要跑。 却被身后之人抱头捂住嘴巴,一刀拉过他的脖子,这才松开。 蒋概双手摁住血水喷溅的伤口,渐渐往下软倒,落地之前惯性的完成了转身,双目中映照着朱清犹如老农一般的脸庞。 卢永旺吓坏了,自己捂着嘴巴,不敢发出任何声响,眼中满是祈求。 朱清给他一个淡定的眼神,轻声道,“放心,你还有用。” 是哦,他们还得靠我找到水渠入口。 卢永旺这才安心了一些,不过依然忐忑。 “走吧。”董士选跨过蒋概的尸体,出了屋门。 六人尽量保持着安静,从小院另外一边围墙翻出。 之前那座城北小院,一群衙役士卒正四处翻找。 堂中,皇城司亲从官自语道,“桌上残留着吃食,水碗也还热着,他们离开没多久。” 然后他大喊道,“李四!速速骑马回去禀报干办,要犯就在这附近,请求支援!” 接着向身边的班直都头请求,“秦校尉,烦请你们骑队沿着附近的街道巡查。” 秦校尉点头,走出堂屋,在院中翻身上马,“儿郎们,给我来!” 第337章 .借点尿 接到禀报之后,白朗不但把绝大多数力量调往了城北,自己也亲自赶来。 白朗一来便问,“附近都搜索过了么?” 亲从官回道,“禀干办,之前人手不多,所以卑职只控制了方圆一里的街道,增援来了之后才开始排查。” “恩。”白朗对亲从官的处置点点头。 虽然很可能要犯已经离开这这片范围,但不知道他们去向的情况下,先保证附近区域没有遗漏也是正确的做法。 “报,有线索了!” “说来!” “北边小巷一户人家被灭门,另有一具男尸疑似要犯蒋概。” “走,带我去!” 很快,他们来到了一街之隔的巷中小院。 四周已经点起了火把,皇城司的人正在勘查痕迹。 “死者五人,一对老夫妇,一个妇女,一个一岁女童,还有一具男尸,从穿着来看,是富贵之人,形貌也比较符合蒋概。” 那押司查看后,确认是蒋概,不由有些唏嘘,这蒋概白天还是定海头面人物,如今却横尸在此…… “报,北墙有攀爬翻越痕迹!” “沿着痕迹追!他们跑不快,让骑兵加强巡查!” …… 白朗并没有猜对,其实董士选六人的速度还是很快的。 他们根本没走寻常路,而是直直的往水渠所在地奔去,一路上都是穿宅过巷。 以他们的身手,不存在什么有没有路的,遇到房屋院墙,翻越过去便是。 若不是卢永旺这个拖累,他们还可以更快一点。 很快,他们再往西横穿一个南北走向的街道就能到达目的地了。 这时候,街道上却传来了迅疾的马蹄声。 该死!晚了一步! 如果他们这会现身街道的话,一定会被发现。 董士选脑中转得飞快,却不知道该如何抉择。 从蹄声来看,最多三骑,若是硬拼的话,肯定能打过,但是不知道他们是不是又后续。 或者期待他们只是匆匆而过,然后他们趁着空档穿过街道。 但是,万一他们留驻下来卡守,那等于自陷于此,迟早被围剿。 就在董士选两难之时,董仁说道,“我去引开他们!” “我也去!一个人动静不够!”董智也说道。 两人说完也不等回应,小跑着往北边走去,那边一里多外也是城墙。 就这么一会,三名骑士已经到了近处,其中一骑正在减速,果然是要留人卡守。 过了小半晌,北边靠近城墙处,爆出了喊杀声,还有兵刃交击之声。 看来,董仁和董智选择主动攻击在另外一处留守的骑兵,以此来吸引官兵。 董士选四人,静静缩在隐蔽处,紧张地关注着街道上那名骑兵。 果然,那名骑兵听到打斗声后,肃然一整,马鞭一抽,向北奔去。 张瑄见此,迫不及待地从隐蔽处跳出,正要往街道冲去,却被董士选拉住。 “等等!” 张瑄不明所以,不过见到朱清同样示意之后,也听从的回到了隐蔽处。 才一小会,街道南边就有一个骑兵飞速而来! 董士选没猜错,这些骑兵果然是隔一段距离就留了一个人,按距离来算,上一个肯定也能听到北边的动静。 等这个骑兵也过去之后,四人才飞奔而出,向街道冲去。 呼!总算过来了。 董士选庆幸着,同时想起了董仁和董智,心头一阵怅然,他们二人,基本没有生还的可能了。 处久了,就是和一个牲畜都会有感情,何况这两人已经护卫他好几年了。 这次南行,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啊。 不待他多做感叹,身后的街道又响起了马蹄声,提醒他危险随时降临。 “快走吧。” 四人再次默默潜行,绕过一处大宅之后,来到了离着城墙还有三百步的地方。 卢永旺指指地上,“把这块石板掀开,沿着水渠便能出去了。” 朱清皱眉道,“这离着城墙可不近啊,为何不找个近点的?” “其他地方的石板,上面都覆盖了其他东西了,而且,太近了,难保城墙上的守卫不会发现,只有这里有这个宅子遮掩,才安全。” 卢永旺一脸苦笑,作为一个爱干净之人,但凡有一丝别的办法,他也不会来钻粪沟啊。 董士选却是想到了另外一个问题,“那城外的部分是不是也盖着石板?” 卢永旺答道,“靠近城墙五十步的都盖着,不然城上也受不了那味道,再有一里多才是一个大坑。” 董士选心中一算,这起码得钻近四百步的水渠啊,真是要命,罢了,事急从权吧。 “来,搭把手,把这石板掀起来。” 这块石板四五百斤,一个人还是很吃力的,朱清和张瑄赶忙上前帮忙。 三人合力,将石板翻开,这时,董士选才发觉自己把事情想简单了。 一股煞气,冲天而起。 臭字已经无法形容这股气味了,被这股气味冲到脸上,董士选只感到眼睛刺痛,脑子一懵,差点晕厥过去。 彼其娘之! 要从这里出去,怕是没走一半,就得毒死在这沟里吧。 朱清和张瑄也急忙往后一跳,迅速掩住口鼻,并且愤恨的瞪向卢永旺。 娘希匹的!这出的是什么馊主意,不对,是什么臭主意?比屎还臭一百倍! 卢永旺同样捂着口鼻,在三人杀人般的目光中,讪讪道,“这水渠封闭太久,让它散散,让它散散,待会就好多了。” 事到如今,又没有别的办法,只好按着卢永旺说的,等它消散这积攒了不知道多久的煞气。 过了小半刻钟,董士选不敢再耽搁了,害怕官兵随时会追查过来,便放开口鼻试了试。 虽然还是有些熏人,好歹勉强能接受,想了想后,他从自己内衣上撕下一大块的衣料。 把丝绸衣料折了好几道,把它围在口鼻上。 这是他以前随军时,从那些抬尸人身上学到的。 蒙古人的战争传统,奉行残酷的野蛮政策,‘军法,凡城邑以兵得着,悉坑之。’,‘国制,凡敌人拒命,矢石一发,则杀无赦。’ 前期之时,攻陷一处就是掳掠一空,对于带不走的城池、房屋、农田水利、桑枣、水井统统给予摧毁破坏。 到了后来,特别是忽必烈时期,有所改变,杀还是一样会杀,但开始学着把占领地交给汉人世候和汉官来管理。 这样一来,那如山的尸体就得清理。 这活,自然不会有蒙古老爷来动手,都是交给汉军去干。 所以这种清理尸体的事情,董士选可没少见。 死后多日的尸体,那自然是腐臭难忍的,抬尸人就想到了用布巾沾水之后,围在口鼻处用来隔绝恶臭。 只是现在也找不到水源,不过董士选又想了一下,再将衣料解下,然后放出小鸡尿了上去。 娘的,就算闻自己的尿味,也好过那粪沟里的气味。 其他三人,看到董士选的动作,也有样学样,给自己制作起了‘口罩’。 只是,卢永旺却把自己手中的衣料向张瑄递去,讪讪道,“张兄弟,借点尿……” “你自己没有么!?” “我,我…尿不出来。” 四人准备好之后,决定让卢永旺先进去。 卢永旺无力反抗,只得哭丧着脸,跳下了水渠,低着身子,往里钻去。 接着是张瑄,他倒是干脆了几分。 然后是董士选,默念了几遍,就当一场噩梦,忍忍就过去了! 随即跳了下去。 一下去,眼睛就睁不开了,实在太刺激了! 等他稍微缓过来一点,又感觉双脚陷入了一堆又软又粘不明事物中。 董士选拼命强迫自己不去想到底是什么,不然他怕自己真的坚持不住。 “董公子,快走啊。”还在沟渠外面的朱清催促道。 董士选不敢再停留,弯下腰,往里钻,却发现在不到四尺高的沟渠里,即使才十二岁的他,弯腰之后依然觉得艰难,不时会撞到顶盖。 几步之后,他坚持不住,只得双膝一软,双手往下一撑,开始爬行! 个中滋味,无法详述,董士选只能尽力高抬着头,离那液面远一点,心里不停默念,这是噩梦,是噩梦…… 大半个时辰之后,城外的污水渠中,默默钻出四个粪人。 稍微远离了一点城墙之后,其中一个最矮的身影,口中恶狠狠的念叨,“林彻!我董士选和你不共戴天!” 而睡得正香的林彻,只觉得鼻孔很痒,迷迷糊糊的掏了一下,又美美的睡了过去。 第338章 .还有呢? 次日,吃过早饭之后,林彻悠哉悠哉的走到了定海县衙。 只见白朗一脸倦怠之色,还带着些许失落。 “白大哥,怎么了?不顺利?” 听到林彻的声音,白朗才动了动眼皮,“林郎君啊,哎,董家子跑了……” “跑了?这城门紧闭,他会上天不成?”林彻诧异。 白朗面带憋屈,“这狗 娘养的不会上天,但是他会入地!” “入地?怎么个入法?”林彻像个好奇宝宝。 抵不住林彻的猎奇心,白朗将他带到了污水渠边,“呐,他们从这里钻出去的。” “哕……”赵菫干呕一声,跑出一里之外。 林彻捏着鼻子,往那粪沟瞟了一眼,再看了看这里到城墙的距离,心中直感佩服,“卧靠,这董士选真是个狠人啊!” “他真的从这里出去的?” 想了半天,林彻依然不敢相信,温润如玉的董公子竟然能做出这样的‘壮举’。 白朗点点头,“是的,在城墙外面的水渠出口,发现了四个人的脚印,一直延伸到海边……” 往后遇上,一定要万分小心啊,能对自己这么狠,那绝对对别人会更狠! 林彻提醒着自己,然后又问道,“只跑了四个?那其他人呢?” “他们昨天逃跑之时,屠了一户人家,两老人,一妇女,一个刚周岁的女婴,顺带还把蒋概杀了。” “卧槽,这帮狗入的,这么没人性!?抓住他们一定把他们千刀万剐!” 林彻气愤了,老人妇女儿童,这帮恶棍一次做齐了! “等抓住再说吧,另外董家两个护卫被击杀了,在这之前,他们还伤了两个骑兵,幸好两人有铁甲,伤得不重,养一阵子就好了。”白朗说道。 还好两个班直没大事,不然真的不好向林彻交代了。 林彻点点头,他是知道董仁董智两人武力的,若是武备相同的情况下,一个打三个班直都没问题,可惜铁甲对战士的加成可不止成倍那么简单。 有甲和没甲的人,大概就像老虎和绵羊之间的差距,因此朝廷是对甲胄的管理无比严格。 白朗继续说道,“跑的人,除了董家子和一个定海本地人,还有朱清和张瑄这两个海上大寇,原本,细毛就是为了抓这两个人的,碰巧才遇见了董家子。” “没想到……”白朗再次叹气,“三个最重要的目标居然都跑了,他们现在应该在海上了,要想再找到,可就很难了。” “白大哥,别气馁,会抓到他们的。”林彻安慰着。 “希望吧,不然就太对不住细毛了。” 白朗应该主要是伤心于细毛的殉职,没抓到人,上面的抚恤肯定会少很多。 “对了,我想起林郎君你这次来是为了买蒋家那个船厂吧。” “是啊,只是现在蒋格蒋概都死了,也不知道谁能做主了,说不定还得跑一趟鄞县。” “我看那倒不必了,那船厂已经被我查封了,因为蒋概在里面私造兵器,还私自给海寇造船,所以……” 什么意思?林彻有点傻眼,“也就是说,不能卖了!?” “是也不是,按理说,这船厂是贼赃了,蒋家人不但不敢要回去,还得为此获罪,不过呢,当事人蒋概死了,若是我网开一面的话,蒋家付点罚金也就过去了。” 额,竟然还有这种操作?这白大哥还会给皇城司创收啊。 白朗继续说着,“毕竟,蒋家也是庆元府的大族,牵连甚广,若是认真处理的话,难免有些大头巾又要跳出来指责我们皇城司了,到时候,师父又得为难。” “白大哥说得有理,那帮大头巾屁事不做,挑毛病一绝。”林彻深有同感。 “昨天也多亏你把班直借给我,所以,我决定,等把船厂的手尾了结后,就送给你了。” “送给我!?那可是几十万贯啊,额,那班直也不是我的啊,那是赵菫的。” 白朗左右看看,然后低声道,“师弟,一家人不说两家话,师父肯定也同意送给你的,再说了,别人不知道,我皇城司还不知道你和郡主的关系么?” “什么关系!?”林彻迷糊。 可是白朗嘿嘿一笑,并没有回答,对于赵菫要嫁给林彻这事,他算是为数不多知道的人。 林彻见白朗不说,自己也懒得想了,反正不要钱的船厂,这种好事哪里找,自然是笑纳了。 “对了,白大哥,之前你不是说要出外差么,怎么会来这里?” “哎,告诉你也没关系,我得去趟高丽,所以得从这里,搭着民间的船才能混进去。” 这一说,林彻明白了,高丽和大宋现在官面往来已经断了,白朗要去的话,搭乘走私的船是最佳的办法了。 “那白大哥你什么时候走?” “本该现在就走的,不过现在得把手上的案子料理一番,等差不多了再走。” “好吧,那白大哥你自己保重,小弟没事就先走了。” “你要去扬州是么?” “是啊,白大哥你有事?” “这案子不是还牵扯到一个华亭徐家么,你顺路,帮我搭几个手下过去,办案到时候让班直也搭把手,可好?” 林彻原本还想着怎么去华亭看看棉花呢,当然是答应下来了。 辞别了白朗,带着三个皇城司的走马承受,林彻回到了船上。 匆匆而来,住了一夜又要先回舟山,集合船队再出发。 船上,赵菫蹦蹦跳跳地找到林彻,“彻哥哥,昨天你答应我的事还记得了么?” 林彻转着眼珠,“咦,菫娘你怎么不晕船了?” “哦,本来是会,但是用你教我的功法,练上一会,就好了许多,不对,彻哥哥你回答我的问题!” 赵菫可不是那么好忽悠的,很快就发现了林彻转移话题的企图。 林彻只好语重心长的说,“菫娘啊,你还小,哪里懂什么成亲的意义,还是等你长大了再说吧。” “哼!我不管,反正你昨天亲口答应我的,男子汉说话可要算数的,不然,你就不是男子汉,我要告诉大伯,让他把你的小鸡切了!” 这赵菫也挺有意思的,其实她手里明明有赐婚的圣旨,但是她就不愿意拿出来,或许她觉得用皇权来强迫林彻娶自己并不好,可她又觉得用自己的皇帝大伯来威胁林彻没啥不对。 林彻为了兄弟之情,开始寻找合理的推脱方法,“那个,菫娘啊,其实我已经有未婚妻了,你又是皇家女儿,可不兴嫁给有妇之夫的啊。” 赵菫一听就呆住,瞪着无辜的大眼睛,垂泫欲泣,伤心欲绝,似乎了无生趣了。 林彻看着不由心慌了起来,生怕刺激得赵菫发病,正绞尽脑汁的想法子要开解她。 可赵菫过了一会,眼睛又亮了起来,委屈着说道,“那好吧。” 林彻以为她自己想通了,心中大喘一口气。 却听赵菫继续说道,“谁让人家遇见你晚了一点了,你先定亲的事,我就不计较了,不过,以我的身份,我自然要做大了。” 林彻简直以为自己的耳朵瞎了,这赵菫的脑子是怎么长的? 不过他只能苦笑着说,“即使我愿意,你也做不了大。” “为什么,难道天底下还有身份比我更尊贵的新娘子么?” “那个,她身份是没有你尊贵,但是,她也姓赵,和你辈分还一样,年纪还比你大,你得管叫姐姐。” “啊?你没骗我?” “没骗你,她叫赵乐燕,也是太祖一脉,南外宗的,家在泉州。” 赵菫思考起来,大眼睛忽闪忽闪的,“那好吧,那乐燕姐姐做大,我第二总可以了吧!” 看着赵菫认真的样子,林彻简直以为自己的眼睛也聋了,这样都能忍? 你可是下任皇帝的亲妹妹诶,你的高贵呢?你的骄傲呢?你的尊严呢? 听说做宋朝的驸马,很没尊严和前途的,林彻自然不死心,“可是,我还有许多红颜知己啊,将来肯定不是好男人。” 赵菫似乎很不信的样子,“是么?都有谁啊?” 林彻为了打消赵菫的念头,开始胡诌起来,“铃娘,这是从小陪我到大的,虽然傻憨憨的,但是感情很深。” “还有呢?” “芷娘,就是宁蓝的侄女,从小吃过很多苦,但是很坚强,又很善良的小娘子。” “还有呢?” “妍娘,我表妹,我舅舅的女儿,我外公没有孙子,打算让我继承他家,所以…” “还有呢?” “绾绾师姐,她父母双亡,一个人怪可怜的,虽然可能长得丑,不过就是因为她嫁不出去,所以我还是得照顾她一辈子。” (你才丑!你才嫁不出去!你全家都嫁不出去!——来自绾绾的怨念。) “还有呢?” 还有?还有谁来着? 林彻苦苦思索,“对了,还有三十七娘,还有……还有,还有蒲璇娘……” “还有呢?” 这下,林彻着实想不起来还有谁了,难道这还不够么,还不能让你看清我这个渣男丑恶的面孔么? 快点生气吧,快点拂袖而去吧,嗯嗯,要是能把班直给我留下就好了。 这家伙,确实毫无底线了,这样了都还在想屁吃…… “没有了么?想不出来了?” 赵菫的大眼睛,仿佛闪着鼓励的光芒,牢牢的盯着林彻。 “额,暂时没有了,不过,我还小,以后肯定还会有很多的。” 林彻加重着语气,强调未来还有很多。 “嘁,就这?” 赵菫竟然语带鄙夷。 “对,就这,你是不是该放弃了?”林彻希翼道。 “哼,才这么点,还不够我爹爹和大伯的零头,你要努力哟,还有,你要记住,我是老二,老二!记住了么?” 说完,竟然欢快地走了,一蹦一跳的,嘴里还哼着小调…… 丢下林彻在船头吃风,恩,那张着嘴的样子,确实是在吃风。 这小妮子,脑子怎么长的?还是说,根本就没脑子?不应该啊,她也没胸啊。 还是说,刚才的一切,其实都是她装的,她现在跑回去,一个人偷偷的哭。 恩,很有可能,说不定等她哭完,就会跑过来找我说,林彻你这个大混蛋,我再也不想见你了! 说不定,还会扇我一巴掌,没错,剧情应该就是这样的! 哎……,都怪哥这无处安放的魅力。 造孽哦…… 第339章 .象拔蚌 定海县到昌国县的沈家门码头不到一百里,一个多时辰就到了。 船靠码头了,林彻不见赵菫出来,去找她,却在舱房门口被小柔和小离拦住了。 “郡主说不许人打扰她,她有很重要的事。” 很重要的事?难道还在伤心? 林彻想着,摇着头下船去了。 苏向明恰好在码头,看到船回来,便迎了上来,“阿郎,这么快就回了?” 林彻还在想着赵菫的事,锁着眉头,有些恍惚。 “不顺利么?” 老苏心里组织着语言,准备劝慰一下自家老板。 “啊?什么不顺利?哦,明叔啊,你说的是船厂吧,很顺利。”林彻才反应过来。 苏向明奇怪的看着林彻,顺利干嘛这表情? 而且也不该这么快回来吧?应该是碰壁了。 想来,老板一定是顾面子,那就不戳破了。 于是,苏向明带着慰藉的语气说道,“顺利就好,其实不买这蒋家的船厂也无妨,咱们可以自己建嘛,在昌国招人,实在不行也可以从泉州调人嘛。” 我是不是该去给赵菫道个歉?女孩子嘛,应该哄哄就好了…… 林彻脑中还想着赵菫,听到老苏的话之后,很随意的说道,“船厂现在在皇城司手上,你最近多关注一下,随时准备去交接?” “啊?交接?买下来了?”老苏以为自己听错了。 林彻淡淡,“没买。” “那还交接什么?”老苏白眼。 “虽然没花钱,手续还是要办的,自然要交接了。” 林彻奇怪,难道老苏连这都不懂? 没,花,钱? 老苏懵逼了好一会,才约莫明白了一点,却不大敢信,“阿郎,你,你是说,船厂是我们的了?而且还没花钱?这可是五十万贯啊,怎么可能!?” 咦,这老苏今天怎么奇奇怪怪的,林彻歪头瞟着,“暂时还不是,总得等皇城司把案子结了吧,不用急,很快的。” 老苏还迷茫着,“阿郎,你能说说到底发生了什么吗?” 林彻只好把大致经过简述了一遍,“事情就是这样,到时候你最好亲自去和皇城司交接。” 听完林彻的讲述,苏向明感觉有点麻,这老板也太牛了吧,短短一夜,似乎也没干啥,就捞回来一个不要钱的船厂…… 亏得自己还费尽心机都毫无进展,老板却易如反掌,老苏想着,看向林彻的眼神不由闪闪发光,五体投地之情洋溢而出。 “彻哥哥,下船怎么不叫我呀……” 赵菫像一只花蝴蝶一般,欢快着跳下艞板,朝林彻奔来。 咦?这小妮子不该是在伤心的么?这情绪不对吧,下面的剧情不该是愤怒才合适么? 难道,有什么阴谋?林彻紧张地提神做好应战准备,却见飞来的赵菫一把搂住他的胳膊。 “彻哥哥,我给乐燕姐姐写了一封信,你帮我交给她哦。” 赵菫扬扬手中的信封,正要递给林彻,却又收回,“不过,你不许偷看哦,这可是我和乐燕姐姐的私房话。” 给乐燕,写信? 写的啥? 挑战书?向乐燕宣战,抢夺头把交椅? 还是,老二与老大提前结盟?镇压其他妖艳贱货?啊呸,什么妖艳贱货,是红颜知己! 恩,都有可能,宫斗剧都是这么演的。 说实话,林彻很想将这封信撕了,只是在赵菫灼灼的目光之下,没有这份勇气。 只得做出满不在乎的样子,“不看就不看,很了不起么,这么不相信哥的人品,那你直接给明叔吧,让他给你传信就是了。” “诶,好主意!”赵菫显然没中林彻的激将法,反而真的把信交给了苏向明,“明叔叔,那就劳烦你帮我交给乐燕姐姐了。” 面对赵郡主的请求,苏向明受宠若惊,他可是大宋土著,对皇家有天然的崇敬和膜拜。 “郡主客气了,能为郡主效劳是在下的福分,在下保证把信完满送到。” 老苏将信珍重的收好,完全没看到林彻的频频示意,让林彻眼睛都快眨瞎了。 林彻只得放弃了让老苏偷偷把信销毁的企图,没精打采的说道,“明叔,让人尽快补充好船上的水粮货物,我今日就出发北上。” “好嘞,阿郎您先去休息。”苏向明急忙去安排。 完成了一项顶顶重要的事,赵菫心情非常美丽,摇着林彻的胳膊,“彻哥哥,人家想吃你的象拔蚌……” 什么我的象拔蚌!?那是我做的!不是我的!你这样说,很有歧义诶,容易招河蟹! …… 物资补给很快完成了。 赵菫心满意足的打着小嗝,扶着林彻登船,“彻哥哥,真的很大诶,我好喜欢……” “污~呜呜~呜……” 号角声响起,六艘满载的巨舟,杨帆起航! 一天后,华亭县东南八十里处的金山海岸,一艘巨舶小心翼翼的靠着岸,远处还有五艘大船投锚驻泊。 这是一处渔港,水深勉强让这两千料的大船能够停泊。 大船停稳后,伸出了艞板,然后在一帮渔民的注视下,一群顶盔带甲之人陆续登岸。 船舷上,林彻对赵菫做着最后的劝说,“菫娘,你还是别去了,两三天我就回来了,没有马车,赶路很辛苦的。” “不嘛,你可是答应过我的,去哪里都要带上我的呢。”赵菫撅着嘴。 那时候说的话能算数? 姑娘,你天真了,男人在脱裤子前,说的话都是骗人的! “你真的想去啊?” “想!” “那你听话不?” “听话!” “那菫娘乖,咱不去!” 林彻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将赵菫说服,是说不是睡哈。 带着虎子宁蓝,还有温凡一伍,加上皇城司三人,另外一都轻骑班直,林彻一行都骑着马,浩浩荡荡的向华亭县挺近。 沿途经过浦东盐场,林彻出于好奇,便过去打算参观一下。 盐场的场监见到这么一大群铁甲精骑直奔而来,直接吓得尿裤子了,以为自己勾结私盐贩子之事东窗事发了。 娘咧,不过只是私卖了一点盐巴而已,至于动用这么大阵仗? 这该不会要将我满门抄斩吧,呜呜,这下完犊子了,可怜我那刚纳的大屁股小妾,不知道要便宜哪个王八蛋了。 场监心如死灰地站在官亭前,等待着命运的审判。 却见骑兵近前后,才发现其中有不少身着便服的半大小子。 头前一骑双人,来到官亭前,缓缓勒住马头,那八九岁模样的贵公子轻易地跃下马背。 “你是这盐场的负责人?” 场监突然感觉自己还可以挽救,恭谨的施礼道,“卑下孔春风,权监浦东盐场,未知贵人有何吩咐,卑下定效犬马之劳。” “咦?你下摆怎么这么多水渍?” 场监这才感觉下身有点凉,低头一看,老脸一红,“这…这个是不小心弄到卤水了……” “哦,这天气挺冷的,你去换身衣服吧,别着凉了,待会带我瞧一下这盐是怎么制的。” 诶,这小贵人挺和气的,还会关心人,看来不是来问罪的,孔春风心中一喜,“好嘞,贵人稍待,卑下马上就来。” 没过多久,林彻参观起了这时代的海盐制取之法,一旁引领的孔春风还热情谄媚的不时解说。 据孔春风所说,在此之前到唐朝时,海盐生产还比较原始,那时候是直接刮取海边咸土用来制盐。 到了这个时候已经有了改进,是用草木灰等吸取海水,作为制盐原料。 制盐时,先用水冲淋上述原料,溶解盐分形成卤水。 然后再将卤水放置在太阳底下暴晒,用于提高浓度。 而辨别盐水浓度是否达到要求所需的浓度,盐工也琢磨出了一个简单易行的法子,就是往卤水中投入莲子,根据莲子的形态和沉浮位置确定卤水浓度,这原理与林彻前世时的密度计完全形同。 最后,将浓度达标的卤水放在敞口大锅中,加热蒸发水分,取得盐粒。 这种法子,被称作‘淋卤煎盐’,而煎盐所使用的燃料,便是海边滩涂地上常见的芦苇。 不过制盐所用的燃料是十分巨量的,光靠天然生长肯定不够,所以离着浦东盐场西南不远处,便是辽阔的芦沥场。 实在是粗糙啊,效率低下,光是人工和燃料的成本就不低了。 林彻看完,不由直摇头。 “贵人,可是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 孔春风时刻留意着林彻的情绪,生怕引得这小贵人不痛快,一刀砍了自己的脑袋。 林彻踮脚望了望海边,“为何你们不直接晾晒海水取盐呢?” 听到不是自己的问题,孔春风放下心来,虽然觉得小贵人的好奇心有些重,却依然如实回答,“回贵人,之前也有试过晒盐,可是效果并不如意,产量不高,而且出盐之后,里面泥沙实在太多。” 林彻听了,细细一想,约略明白了其中的原因。 这个时候,海边的土地很难做到硬化处理,砂质土壤保水效果太差,蓄存的海水很容易就渗走了大半。 而在沙地上晒出的盐,泥沙多那是自然的。 不过,如果使用水泥,那这一切就可以轻易的解决了。 心中有了大致的想法后,林彻点点头,“好了,我明白了,谢谢你的导游哈,有缘再见。” 望着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的骑兵队,唐春风一头雾水。 这小贵人到底是什么身份啊,随扈就是五十名精甲铁骑,真是豪奢啊,还有缘再见,我看还是不要再见了,怪吓人的,下次可不定有裤子换了。 第340章 .华亭徐家 林彻到达华亭县之时,夜幕已经降临了。 进城之前,还是引起了很大的骚动,要知道六十多匹战马奔跑起来的威势,足以让一座没有多少武备的县城战栗。 如果不是打着宋军的旗号,以及明显宋国制式的甲胄,城门口的守兵可能已经丢下武器,跑得老远了。 马队通过城门之时,没有一个人敢上前询问,甚至敢直面而视的人都没有。 马上的林彻不由眉头大皱,这华亭的城墙可不算矮,可是面对突袭,却完全是毫不设防。 对大宋这强干弱枝的政策,林彻也不知道该怎么评价,某种程度上来说,确实减少了许多内部动荡,毕竟不管什么时候,都不会缺少野心家。 只是面对外敌入侵的状态下,整个国家的战争潜力不免过于单薄了。 摇摇头,丢开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随手找了个路人,问明了徐家大宅的方位,便缓骑而进。 毕竟是在城内,这么一大队骑兵放马疾驰的话,绝对会造成无辜伤亡。 一边行进,顺带还分出人去华亭县衙,到了人家地头,招呼总是得打一下的。 县城并不算大,也就方圆五六里的样子,于是很快就到了徐家。 徐家不愧是地头蛇,这时候也不知道用的什么法子,已经知道一队骑兵是冲着他家来的。 大宅里一片鸡飞狗跳,大门处却站着几个老头,一副恭迎大驾的样子。 等马队到了近前停住,几个老头打量了一番,然后走到宁蓝马前施礼,显然是看出和宁蓝共乘一骑的林彻是这群人的核心。 “徐光霁、徐光雳、徐光霍、徐光霆,见过贵人,不知大驾光临,有何见教?” 四个老头礼仪倒是很标准,只是都掩饰不住眼中的恐慌。 林彻暂时不想下马,只是淡淡回道,“你们问错人了,我就是来看个热闹,要找你们的,是皇城司。” 他说完,身后三名皇城司的人翻身下马,来到老头跟前,为首的李四把腰牌晃了一下。 “你们徐家,涉嫌通敌叛国,现在老实将你家所有人口都召集起来,等待审查!” 四个老头都表现出了愕然,纷纷辩解。 “上差,这是不是有什么误会,我徐家世代忠良,怎么会有通敌之事!?” “我徐家也是有不少子弟在朝为官的,断不会做出这等不忠不孝的恶行!” “上差,你可以在整个华亭问问,我徐家可是出了名的良善人家啊。” “是啊是啊,我徐家也是诗书传家,守礼奉节,绝对不做逾矩之事……” 李四倒也耐得住性子,静静听他们说完,才森然一笑,“你家的徐茂,已经在定海落网,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至于你家会有多少人牵连,那得等审过才知,你们若是准备抗法,休怪国法无情,将你徐家夷为平地!” 四个老头听完,立马脸无人色,其中一个更是两股战战,犹如风中枯叶。 其他三人齐齐瞪向此人,“四哥,到底怎么回事?” “光霆,你做得好大事业啊,是要葬送我徐家么?!” “四哥,你家徐茂做的事你可知晓?” 宋人兄弟之间的称呼,不管大小,只按排行,排行老大的自然叫大哥,但是他喊自己的‘四弟’也是四哥。 不但民间是这个习俗,就连皇家也一样是这样喊的,所以这个徐光霆其实是排行最小的。 徐光霆面对三位兄长的质问,面现哀求,“我,我也是为了咱们徐家啊……” “你闭嘴!说得什么胡话!” “徐光霆你是昏了头吧,我徐家的家规便是仁义礼智信五!守!通敌可是践踏家规,怎敢说是为了徐家!?” “徐光霆,你们四房犯下的罪孽,自己承担,莫要信口攀诬!” 林彻端坐马背,饶有兴趣的看着四个老头的表演,这徐家,在此时的华夏,应该算是比较有代表性的家族了。 有钱有文化有地位的人,却往往未必是忠义之人,反而许多底层百姓,在国家危难之时表现出来的气节,让人惊叹。 林彻不由念叨了一句,“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 随即他身后响起,“好联!好联!郎君大才!” 林彻转头看去,发现说话的居然是轻骑都的都头骆风,不由翻了个白眼,“你字都认不得几个,知道个屁的好联。” 这些日子里,林彻倒是常常和这些班直厮混在一起,平时和他们说话也是毫无斯文之气,随口脏话那是常有之事,反倒让这帮大头兵觉得这个郎君很是亲切。 这御前班直,其实不少是世家子弟,那多少都是读过书的,毕竟大宋的风气是这样的,不过也有许多是从有功将士中选拔出来的,毕竟班直可不是样子货。 这骆都头可是从底层士卒积功而起的,那是真的没读过书,他完全就是想拍一下林彻的马屁,不过这个对联倒也是通俗易懂。 所以骆都头被林彻怼了也是一脸笑嘻嘻,“这对联,按这种不识字的人都知道好,这不正说明郎君是真的大才么,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说得多好,俺就觉得是这个理!弟兄们说对不对!” “对对!郎君就是大才!” …… 一帮糙汉子也跟着起哄,拍马屁的话却没啥新鲜的,即使读过书的人,在军中待久了,也会淡忘了那些花花肠子。 这时候,一名官员赶到,听到这帮大头兵的喧闹,也默默把这对联念了几遍,感叹道,“此联虽然不甚雅致,但细细一想,世间之事还真是这个道理。” 然后他向林彻走去,骑兵们见他穿着官服,也就没有拦他。 “陈文恺拜见郎君,郎君高才,真是一语惊人,入木三分啊!” 看官服,这显然是华亭知县了,林彻倒不好再高踞马上了,便下马回礼,“陈知县多礼了,小子一介白身,未先见礼,倒是罪过。” 白身?陈文恺有些纳闷,也不好计较,“无妨无妨,听说,你们前来鄙县是有大案要办?” “小子只是凑个热闹,办案的是皇城司,呐,徐家兄弟身前的三人便是,陈知县询问他们便是。” 徐家四兄弟,在这么多骑兵甲士临门之时,本就不敢有丝毫反抗之心,再见到知县带着衙役到来,便彻底顺服,按着李四的要求,去将徐家所有直系都召集起来。 因为徐家四房总共有男女老少六十多人,李四决定干脆在徐家就地审问,陈知县自然只好陪审。 像这种通敌大案,地方官府有个陪审权就算不错了,往严重了说,治下出了这种案子,陈知县都难辞其咎。 林彻其实对这个案子没啥兴趣,时辰也不早了,便带着自己的人先去吃晚饭,然后再打听一下棉花的事情。 至于班直们的伙食,华亭县肯定会解决。 第341章 .布局棉业 松江楼,算是华亭最好的酒楼了,林彻便选了这里用餐。 他们八人坐在二楼,也没去雅间,店家用屏风给围了一下。 都是练武之人,又还在长身体,奔行了一路,也是饿坏了,吃起来都没空讲话。 正吃着,隔壁来了一桌客人,只隔着屏风,说话都听得很清楚。 “袁兄,你可清楚这徐家是犯了什么事么?” “哎……我也不是很清楚啊,只是来了这么多甲骑,怕是小不了哦。” “不该吧,这徐家也出过好几个进士的,能有什么大事?” “谁知道呢,那些人看起来都是临安来的,徐家怕是要败了……” “袁兄,你那布庄与徐家可是不少买卖啊,该不会牵连到你吧。” “按理说,是不会的,我做的是本分生意,也就是从他家买木棉罢了,这能牵连到啥?” 林彻听到这里,心头一动,便三两口将碗中羊羹吞下,“你们慢慢吃,我去和人聊聊。” 稍微整理了一下衣冠,回想一下董士选的气质,表情管理到位,缓步走出屏风。 虎子,“有没有觉得,阿郎刚才笑起来,像是变了一个人……” 宁蓝,“变得很虚伪。” 温凡,“阿郎不愧是阿郎,气度随心啊,刚才立马就温文尔雅了,佩服…” 虎子、宁蓝,“嘁!马屁精!” 隔壁屏风围里,两个三四十岁的男子正说着闲话,看到林彻进来,不由注目过去。 呀,好一个翩翩佳公子,俊秀无双,仿佛透着微光。 林彻谦谦有礼,“打扰二位了,小子冒昧,可否讨个座?” “请坐请坐,荣幸之至。” “郎君客气了,随意坐。” 二人忙不迭的起身回礼,邀请着。 看来董式微笑很有威力啊,林彻心中感叹,在椅子上坐下,先行开口道,“小子林彻,从外地而来,适才正在隔壁用餐,闻听两位交谈,便起兴过来,倒是过于唐突了,还望见谅。” 演戏演全套,林彻这一刻仿佛董士选附体。 “在下袁弘,得遇郎君这般天人之姿,实属三生有幸啊。” “不唐突,不唐突,有朋自远方来来,不亦乐乎。” 两个男子彬彬有礼起来,口中还拽着文,仿佛变成了读书人…… 额,林彻突然感觉哪里不对,卧槽,选错角色了,哥是来打听事情的,不是来以文会友的啊。 幸好,转变还来得及,林彻脸上洒然一笑,“两位不必拘谨,且坐且坐,我就是闲来无事,想了解一下本地的风物,随意聊聊,哈哈哈。” 林彻这种反客为主的姿态,反而让两人轻松了下来,欣然落座。 袁弘问道,“不知郎君想了解哪方面,在下知无不言。” “是啊,别的不敢说,这华亭的大事小情,我唐平多少都知道一些,郎君尽管问。”另一男子也接道。 前戏足够了,林彻便直入主题,“袁东家是做布庄的?” 袁弘回,“正是,小本经营,混口饭吃。” 唐平却道,“袁兄可是华亭最大的布商了,也就只有他敢大量做棉布。” 接下来的交谈,让林彻了解到,这袁弘的布庄,是兼着生产和销售一起的,而且规模还不小。 他的作坊里,雇佣了两三百名布工,这在此时的民间倒是少见。 虽然大宋的工商业挺发达的,各种作坊林立,但是华夏历来讲究男耕女织,所以除了丝绸业,普通的布料大多都是一家一户自行生产的。 产出的布,除了自用之外,多余的也会卖给布庄,所以一般布庄里的布料都会有许多差别。 你今天在这布庄里买了一匹觉得很不错的料子,但是下次你再来,就不一定找得到了。 这样的布庄,大概就是个中转而已。 袁弘开设布庄,却是因为棉花种植渐渐增多。 这棉花,最早是从闽广传过来的,恰巧这松江的土壤气候非常适宜棉花的生长,这种植便迅速推广了起来。 袁弘认为这个将来必定可以代替苎麻,成为新的大众衣料,毕竟棉布比麻布的优点实在太多了。 但当时棉纺织技术落后,棉花去籽要用手工剥,又没有弹松棉花的机具,从棉花纺成棉布费时费力,而且纺成的棉布也很稀松、粗糙。 而袁弘的优势就在于,他算是雏形的工业化,集中人工之后,技术和工具比单门独户要强许多,纺出的棉纱更加均匀结实。 再从丝绸制造中取经,改进了织布工艺,如今生产出来的棉布很是细腻厚实又柔软,算是取得了一定的成功。 “哎,其他都好说,就是这棉花去籽实在过于麻烦,需要耗费太多人工,这也是我家棉布成本居高不下的原因之一。” 袁弘叹着气,其他方面都在慢慢改善,偏偏这看似就简单的去籽,却不得寸进。 林彻老神在在,“去籽么?我有法子,而且简单易行。” “郎君莫要说笑,这都几十年了,无数人都想解决,但是到现在还是得靠手剥。” 唐平表示不相信,袁弘的眼神也透着不信,只是不说出而已。 “这样吧,其实我这次来华亭的目的呢,主要就是为了棉布,不知道袁东家有没有兴趣合作啊?” 林彻早就想好要在当地找合作对象的,碰上这袁弘,倒是觉得很不错。 “合作?怎么合作?”袁弘大吃一惊。 “你我共同出资,新建棉布作坊,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纺织技术,让棉布质量上升,成本下降,逐渐取代麻布!”林彻侃侃而谈。 在这里发展纺织产业,林彻也考虑过利弊。 弊端嘛,很明显,就是蒙古南侵之时,那自然会被一锅端了,那损失就非常巨大了。 优势也不少,一是,在原料产地进行加工生产,成本将大幅度降低,对刚要起步产业影响重大。 二来,可以充分利用江南稠密的人力资源,以及先进的纺织技术,还有就是密布的河流可以设置大量的水车提供动力。 第三,就是在这里形成一个经济源头,这样可以和泉州形成一个交流的动机,促成南北运输大发展。 这比单纯的只从泉州向北方输送产品更加有利,甚至大大有助于林彻的人口迁移计划。 对比过优劣之后,林彻还是选择在当地发展。 至于蒙古的南下,这不还得过几年么,或许,到时候林彻想到办法了呢。 就算到时候被蒙古占领了这里,林彻认为,纺织业对蒙古的战斗力并不会有什么提高。 第342章 .糟老头子 袁弘仔细观察了林彻的神情,确认他不是在玩笑,不由心动起来,“那如何分成?” 林彻笑道,“九一。” “啊?是不是太少了点,郎君只入一成份子,这合作可没什么意义。” 袁弘大感失望,这岂不还是逗我玩么? “我说的是,我九,你一!” “凭什么!?我如今的布庄价值不下于两万贯呢!” “嘿嘿,我准备出资三十万贯。” 林彻这是准备把买船厂省下的钱都丢到棉纺业来了。 袁弘感觉头被什么东西砸中了,晕乎乎的,“三,三十万!?” “加上去籽技术,棉花蓬松技术,纺纱机改进技术,织布机改进技术!” 林彻继续丢出重磅炸弹,把袁弘弄得当场当机。 去籽和蓬松,这两样林彻是有现实可行的办法,但纺纱机和织布机他见都没见过,改进个毛线,他只不过是认为靠着自己的机械常识多少能提点意见和建议。 要是真如林彻所言,那袁弘感觉自己只占有一成还是捡了便宜。 不过仔细想想,却怎么都觉得不可能,于是袁弘一时愣着,不知道该如何回应。 “噔噔噔……”上楼声里面夹着铁片碰撞声。 一名甲士匆忙来到楼上,“林郎君,林郎君可在?” “我在这里。”林彻坐着未动。 甲士循声找到屏风里,“郎君,李承受请你回徐宅。” “他们不是审案子么,找我干嘛?”林彻纳闷。 “李承受说,有些事需要郎君你来定夺。” “定夺个屁,他皇城司又不是我家的,这李四…来的时候,白大哥就带了那么一句,他还当真了。” 林彻随口发着牢骚,想了想又道,“行吧,反正饭也吃好了,就去看看吧。” 随后向袁弘唐平告辞,“我有事就先走了,刚才说的事,你考虑好了便来找我……” 袁弘和唐平站在二楼窗口,望着大街上的林彻等人纵马离去,不由默然了半晌。 “袁兄,我也凑一份如何?” “恩?唐兄,你不是不看好棉布生意么?” “袁兄……恕我直言,我只是单纯的不看好你……” “滚!” 回到徐宅,李四将林彻迎进一个房间,一副密谈的样子。 “匆匆找我回来,到底何事?” “嘿嘿,这个,徐家的案子其实很简单,现在难的是处理的轻重如何拿捏,所以向郎君讨个主意。” “这?我又不是你们皇城司的人,也不是朝廷的人,我能拿什么主意?” “嘿嘿,干办说了,郎君起码能做皇城司一半的主。” “少给我嬉皮笑脸,白大哥那是玩笑话,你也信!?” “哪里会,白干办可是从不说假话的。” “算了算了,和你掰扯不清,说说情况吧。” “好嘞,这徐家呢,真正承认和董家接触的,就只有四房,不过嘛,其他几房肯定也是知道的,毕竟他们又没分家,所以咱们往深了办,他们家一个人都别想跑。” “既然你没这么办,是不是有为难之处?我可不信你是发善心。” “难处是有,徐家有好几个在外为官的,在朝中也有点路子,白干办也说过,尽量避免激发那群文官的公愤,另外就是,徐家愿意抛出四房认罪,另外再私下将一半家产缴纳给皇城司。” ??这? 徐家的丢车保帅林彻能理解,但皇城司要是私纳罚金,岂不是腐败行为? 好吧,或许以前皇城司也没少干过类似的事,毕竟,缺乏制约的特务组织,怎么可能廉洁。 “那,你要我拿什么主意?” “郎君你也知道,前段时间在临安的行动,已经把皇城司推到了风口浪尖,这时节,要是收了徐家的产业,容易被人抓住把柄,所以,干脆把这些产业划到郎君名下可好?” “你这是给我送钱?!” 林彻不是很理解,前两天刚送了一个船厂,现在又送一大笔产业,虽然不知道具体多少,想来肯定也少不了,这到底是为啥? 自己似乎没有什么值得皇城司巴结的地方啊。 皇城司可是特务机关,又不是慈善机构。 李四又嘿嘿一笑,“郎君,您是提举的师侄,那不就是咱皇城司自家人么,说不上什么送不送的。” “额,这你都知道?” 知道这层关系的人并不多,林彻和周仁凤都有意掩饰着。 “我算是干办的得力心腹了,来之前,干办特意和我交代了。” 听了这话,林彻总觉得哪里怪怪的,总觉得白朗和周仁凤对自己隐藏了什么。 再往深处细想,又没有感觉他们对自己有任何恶意。 恩,没道理用送钱来害人的吧。 “行吧,我去和徐家的人谈谈。” “哪用您过去啊,我去把他们带过来。” 少顷,徐家三个老头进了屋子,看来,老四徐光霆被彻底抛弃了,大家族真是无情啊。 “小老儿等,拜见郎君。” 三人说着,就要行参拜大礼。 “别别,你们三个加起来都快两百岁了,这礼我可当不起。” 林彻虽然鄙夷徐家人的为人,但华夏敬老的美德可不能丢啊。 见林彻的态度坚决,三人也没有继续,“郎君真是谦和啊。” 林彻摆摆手,“听说,你们愿意献出一半家产来赎罪!?” “我徐家家门不幸,管教无方,出了不忠不义之徒,受点惩处那是应该的,只希望能给徐家一个改过从新的机会,一定严正门风,从此一心效忠朝廷,效忠郎君。” 徐光霁信誓旦旦的说着,徐光雳和徐光霍在一旁小鸡啄米般点着头。 效忠我?什么鬼!?这李四到底和他们说了什么?! 林彻狐疑的看向李四,李四却回以理所当然的眼神。 从李四身上找不到答案,林彻只好再问徐家三人,“你们真心愿意交出一半家产!?不心疼?不后悔?不会到时候反水吧?” “不敢不敢,打死都不敢反水!” “我徐家真是自愿的,能把家产让给郎君,那是我徐家的福分!” “郎君一定要相信徐家的诚意啊,对了,我有个曾孙女,今年十岁,相貌也算翘楚,虽然配不上郎君的人中龙凤,不过为郎君叠衣暖被还是够格的,还望郎君收下。” 什么鬼?只不过收你点家产,你就想做哥的曾祖父!? 林彻正想义正言辞的拒绝,却听另外两个老头也抢着道。 “郎君,我大房也有一女,姿色不比二房那个差,也为郎君添个丫鬟吧!” “我三房也有,不但姿容上佳,更是心灵手巧,定能尽心服侍郎君的。” ……?我信了你们的鬼哦,一帮糟老头子坏得很! 第343章 .弹棉花(上) “打住!” 林彻可不是来采花的,赶紧制止三个老头兜售女娃行为! “你们安静,先听我说说正事行不行!?” 三个老头讪讪一笑,“您说,您说……” 林彻这才开始了正常谈话,“你们分出来的产业都有哪些?” 徐家三人应该是已经商量好了,“农庄三处,良田两千八百亩。” “两处五亩宅院,一处八亩宅院。” “桑林六百亩。” “工坊七座,有碾坊、榨坊、织坊、醋坊这些。” “城里的店铺十五间,有酒楼、粮铺、书店、绸缎铺、金银铺等,对了,华亭最好的松江楼也在其中。” “就是现钱不多,铜钱三千五百贯、金一百一十三两、银四千一百两、各色交子按兑率折算一万七千来贯。” “还有字画珍玩这些,一时倒是无法估价……” 林彻听完,还不算很受冲击,毕竟是华亭第一家嘛,总是有点家底的,就是能这么痛快拿出来,着实让人意外。 他哪里知道,徐家三人念着这些财产的时候,脸上带着微笑,心中割着刀子。 这都是满门上下的买命钱啊,再说,那李承受说林郎君本身就是巨商,赚钱本领还强,现在只能期待讨得他的欢心,让徐家有振作的机会。 林彻思索了一会,“桑林和工坊就不要了,还有字画什么的,也不要了,现钱的话,金银可以要,其他留给你们吧。” 徐家三人听完,简直不敢相信啊,还有返利? 而且还不是小数啊,等于送回了小一半了。 “郎君,你说、说得可是当…当真?” 徐光霁激动地说着,差点咬着自己的舌头。 “我开玩笑的……”林彻没好气道。 看着三个老头刚露出的真心笑容,立马变得哭丧起来,林彻真担心这大起大落的变化让他们嗝屁。 在他们倒下之前,林彻还是善良了一把,“好啦,不逗你们了,我说的当然是真的。” 老头们长长舒了一口气,揉搓着饱受折磨的心脏。 眼神复杂之极,对林彻不知道是该恨还是该喜,张着口,半天不知道该说什么。 一旁的李四嘿嘿一笑,“教你们一个乖,不要质疑郎君说的每一句话!” 林彻趁着空档,喝了口茶,主要是晚饭吃得有些腻。 放下茶杯,“李承受,涉案的四房有多少人?” “除去徐茂,四房一共二十六名老幼。” “人还不少啊。” “四房是徐家人口最多的一房。” “若是他们被押到临安,会怎么判?” “大致上,成年男丁斩首,妇人与幼 童流放,年轻女眷充入教坊司。” 林彻点点头,他本人对这时代的连坐制度没什么意见,因为此时的人本就是家族制,一人得道,全家受益,若是家族中人犯了重罪,受株连也是正常的。 徐家四房其实并没有分家过,严格按着《宋刑统》来说,一家都该落罪的。 只是司法执行人掌握了很大的操作空间,可严可松,这就是人治社会的弊端,当然,你也可以理解成灵活性…… 这也是为什么徐家愿意主动献出一半家产的原因,不然若是全家都被押赴临安,就算到时候那些文官愿意搭救,也不一定能成,而且钱也不会少花。 另外,若是惹得皇城司一心要弄死他们,大宋的监牢可没什么人权一说,那是经常死人的,死因还是千奇百怪。 不过林彻多少有些于心不忍,看向李四,“可以操作么?” “操作!?”李四愣了,想了一会,“我明白郎君的意思了,这倒不是不行,郎君若是想给他们恩典,那我照办就是,不过得徐家签上认罪书,免得事后……嘿嘿。” “那你们愿意么?”林彻再看看徐家三人。 徐家三人面面相觑,虽然他们把四房抛弃了,那是因为不想一起死,可若是有机会挽救,哪能不愿意的。 三人眼神交流了好一会,徐光霁开口道,“谢郎君开恩,我徐家永世铭记。” 林彻拍板道,“好,那就让徐光霆自绝吧,其他人,一体流放平湖岛。” 李四应道,“行,就这样办,不过得让华亭知县在我们案卷上面副署。” 徐光霁虽然不知道平湖岛在哪里,不过能不死就已经比之前好了很多,心怀感激道,“郎君仁厚,徐家唯有肝脑涂地,竭力报效,必定不负郎君!至于陈知县那里嘛,肯定没问题,他与犬子是同榜,肯定会行这个方便的。” 林彻觉得,自己的做法应该是操 弄司法了,往后若是自己建立政权,应该避免发生这样的行为。 他现在这样做,也是有原因的,不但是一时心软,而且内心深处也有黑暗的想法,就是给徐家留个牵制。 毕竟,发生了这种事,四房和其他三房绝对亲密不起来。 而林彻打算在华亭发展棉布产业,那对地头蛇徐家,自然得有防范措施。 林彻心中暗暗叹了口气,才开口说,“好了,这事就这么定了,再说说其他吧。” “郎君您有什么吩咐,我徐家一定照办。”徐光霁回应。 “你们徐家是不是也有种棉花?” “郎君说的是木棉吧,是有种,自家农庄种了有三百多亩吧,都是在一些中下等田,这木棉用来纺织不怎么行,但是填充衣被还是很暖和的。” “恩,我打算让那两千八百亩都种上棉花。” “这个,那三个农庄倒是没问题,不过租出去的就不好办了,佃户肯定要种粮食,不然没得吃啊,而且棉花没什么人买,他们肯定担心种多了卖不出价钱。” 农庄的话,里面劳作的都是雇佣工,拿工钱就不用去操心田里面种的是什么,但佃户的话,只要能自己种的,就尽量不会去买,这就是小农经济。 “恩,你说的不难解决,棉花我有大用,可以用保证价向他们收购。” “保证价是何意?” “就是一斤籽棉对应一斤大米的价格。” “这?不是有些偏高了。” 徐光霁之所以会这么说,是因为这时候,一亩田种植水稻的话,大概能出二石到三石的大米,也就是三百斤左右, 而棉花的亩产也还不高,却比水稻要高一点,大概三百斤到四百斤的样子,去籽以后,大概就一百五十斤。 “自然得给他们甜头,不然怎么会积极,而且,只要愿意种棉花,可以免租两年,并且两年后也只收两成租子。” “另外,他们也不用担心自己的口粮问题,赚了钱买粮食吃就行,如果怕被人盘剥,那就直接到我们的粮店买也行,直接兑换也行,不管什么时候,一斤籽棉换一斤粮食是保证。” 林彻说完,徐光霁明白了,知道他非常看重这个棉花,不由心中一动,“若是我徐家剩下的田地也大多种上棉花,郎君会不会以同样的价格收购?” “那是自然。”林彻巴不得整个华亭都种上棉花。 这个时候,让整个华亭一下子全部种上棉花,自然是不可能的,起码得等其他地主见到种棉花的收益比种粮食大,才会开始转变。 徐家倒是可以影响许多地主,不过就算愿意尝试,必然还会有些保守,不管什么时候,粮食才是硬通货。 现在徐家算是依附于林彻,即使不确定未来的收益,也会硬着头皮赌一把。 就在林彻与徐家商议着怎么促进棉花种植的细节之时,那袁弘和唐平齐齐来访。 二人进屋后,自然认得徐家三老,不由赶忙施礼。 却被三老呵斥,“没看到郎君上座么,先向尊者施礼都不懂么?” 二人这才发觉林彻大刺刺的坐在主位上,不由汗颜,重新施礼,“袁弘、唐平拜见郎君。” 他们其实在酒楼就已经猜测林彻的身份肯定很高了,连皇城司办事都要问过他的意见,来头肯定极大。 只是见到徐家三老的时候,习惯性的以徐家为尊。 林彻含笑回礼之后,二人再向徐家三老施礼,不过三老回礼有些敷衍,明显是看不上二人,觉得二人比在家的身份低太多。 二人也没敢计较,寒暄完后,袁弘说明了来意,“郎君,在下同意您的提议,合伙建立新的布庄。” 林彻点头道,“很好,你一定不会后悔这个决定的。” “只是,郎君所说的去籽方法,能不能透露一二,让在下心中有个底,当然,若是郎君的秘技,倒是不敢窥视。”袁弘弱弱的问道。 林彻哈哈一笑,“这算什么秘技,简单的很,徐老丈,你家若是有籽棉便取一些来,再拿几个擀面杖来。另外再找几个可靠的木匠铁匠来。” 一刻钟后,带籽的棉花和擀面杖被匆匆送了进来,工匠得多等一会。 林彻取了几朵棉花,在众人不解的目光中,将其放在桌案上。 然后拿着擀面杖,贴着桌面,慢慢从棉花上擀了过去。 只见每个棉朵中都被挤出了六七个棉籽,接着林彻捻起一片擀过的面片,里面明显已经没有任何棉籽了。 第344章 .弹棉花(下) “呀,这,这竟然如此简单!?” 袁弘是最着紧的,看得也最仔细,他万万没想到会有如此效果。 其他众人也是一脸惊讶,要知道这可是从华亭出现棉花来,几十年都没有解决的问题。 如今林彻拿着一根擀面杖,就轻而易举的解决了。 “郎君真是天授之才啊!” 徐光霁年纪虽大,但是这反应速度却是不弱,第一时间送上马屁。 被这一带,其余几人立马跟上,一时间马屁滚滚,什么‘智深若海’、‘聪慧绝伦’这样的高帽子,不要钱般往林彻头上戴。 袁弘激动不已,接过擀面杖,按着林彻的法子实验了几遍。 亲自证实这个方法确实可行之后,一手拿着棉片,一手拿着擀面杖,兴奋道,“这法子,比以往快捷了十倍啊,以后可不用再卡在这道工序上了。” “不用太激动,这不是我说的办法,这只是告诉你们原理而已。”林彻却很淡定。 袁弘兴奋中带着诧异,“这还不是?” “不是!”林彻摇摇头,“把工匠叫进来。” 这些木匠和铁匠都不识几个字,林彻费了许多口舌来解释。 他拿着两根擀面杖并列在一起,比划着,“到时候,你们做一个比这粗上一倍的木棍,一个比这细一半的铁棍,将它们并在一起固定好……” 花了不少时间,将轧棉机的制作方法传授给了工匠。 虽然还没有见到实物,但是众人已经从这个讲解过程中,仿佛看见了一个简易的设施,正在快速分离棉花纤维和棉籽。 “以后还可以加以改进,通过设计传动装置,从用人力来摇转轧棍,改为使用水力。” 林彻用这句话来结束了自己的讲解,“你们知道该怎么去做了么?” 都讲得这么明白了,要是还不理解的,只能说是傻子了。 工匠们拼命点头,然后就去试着制作了。 等工匠走后,徐光霁拍着一把骨头的胸膛向林彻保证,“郎君放心,老朽一定看好这些工匠,不让他们把这秘术外传。” 可以比之前高效百倍的机器啊,徐老头自然明白其中的价值。 林彻却洒然一笑,“这东西没啥好保密的,也就咱们开始的时候先用着,为新布庄占点先机,之后就放开让老百姓随便用吧。” 看到林彻这番姿态,众人又是一番吹捧。 这种初级吹捧当然不会让林彻有感觉的,他接着又道,“用这种机器分离出来的棉籽,多少会受一些损伤,也就不好拿去做种子了,不过这棉籽依然有大用。” “有何大用?”唐平问道。 “可以用来榨油,不过这榨出来的棉籽油不能直接吃,因为里面含有一种物质,吃多了会让人生不出孩子,但是怎么去除这种物质,我暂时不知道,所以,那就不拿来吃,可以用作其他事物的原料。” 林彻前世小的时候,棉籽油还是一种主要食用油,不过是精炼棉籽油,但是他可以用这些油脂来制作香皂,正好解决香皂原料供应不足的问题。 唐平转着眼珠,觉得是一条财路,便向林彻恳求道,“郎君,能把这个生意交给我做么?不需要郎君出资,我自愿奉上五成股份。” “你想做就给你呗,我也不要你的股份,反正的榨出来的油只能卖给我,赚钱是肯定赚的,另外榨油之后的糟粕还是喂养牲畜的好饲料,所以我建议你,开油坊的同时,还可以开一家养猪场,以后保你发大财,我可以告诉你怎么让猪肉不骚的方法。” 林彻没想着什么都要自己来参一脚,培养一下共同利益者也是蛮不错的。 唐平大喜过望,这次真没白来,不但在这个来历不凡的贵人面前混了个脸熟,竟然还白捡了一条财路,不对,是两条。 唐平对林彻千恩万谢,若不是因为林彻年纪太小,他都恨不得趴下来喊爸爸。 名字都叫‘躺平’,不存在什么要脸不要脸的。 袁弘此刻已经沉浸在将来金银满仓的幻想里了。 虽然他只有新布庄的一成股份,但有了轧棉机,赚钱的速度一定比以前快十倍。 他已经迫不及待的想和林彻签订契约,可林彻还有东西要展示呢。 “你们等我一会。”林彻说着便走出门去。 院子里,一帮班直吃过晚饭之后,正闲着聚在一起吹牛。 孙甲,“俺不是跟你吹,想当年,俺在李大帅麾下之时,便是营中的神射手,最少射死过二十个狗鞑子。” 邓乙,“这还不是吹,你要是说你射死一两个我还信,二十个,啧啧,鞑子又不真的是狗,傻傻在那任你射。” 章丙,“就是哩,我虽然没上过沙场,没见过鞑子长啥样,不过也听说鞑子的弓马犀利,还有什么射雕手,恐怕你刚拉开弓,对面的箭就到你眼跟前了。” 其他人也是一片嘘声,根本不信。 这一来,孙甲就急了,跑到自己的坐骑前,从马袋里取出一张骑弓。 骑兵与步兵使用的弓箭是不一样的,步弓更注重射程和威力,弓身较长也更重,而骑弓是马上使用,所以更加小巧轻便,注重的是射速。 当然,历史上也有些牛人,可以在马上使用步弓的,据说岳武穆就是。 孙甲跑回来,得意洋洋的晃着手中之弓,“你们知道这弓的来历么?” “哟,这把弓你一直宝贝得很,看都不舍得让人多看两眼,难道还有什么说头?” “嘿嘿,这把雕漆宝弓的原主人,就是狗鞑子的射雕手,那天他们小队正好撞到我们,还没等他掏出弓,便被俺射死了。” “那你怎么知道他是射雕手啊?” “这上面刻了字啊,你看这里。” “这看起来有点像回鹘文啊,看不懂写的是啥。” “这是蒙古字,我找人问过了,就是射雕手的意思。” “就算是吧,那估计是被你瞎猫碰上的死耗子,哈哈哈” 一群人跟着哄笑,这时林彻走了过来,“能给我看看吗?” 孙甲虽然宝贝这张弓,不过对林彻倒是没有拒绝,把弓递给了他。 林彻看了一下,从弓的做工来看,非常精细,可不像蒙古人能做出来的,而且上面的纹饰也很有汉族风格,估计,是被蒙古所掳掠的汉人工匠制作的。 “真是一把好弓,正好借我用用,放心,很快就还你了,保证不伤分毫。” 林彻都这样说了,孙甲还敢不答应么? 只好眼巴巴的看着林彻拿着弓走回屋里去。 看到林彻拿了一把弓进来,众人开始迷糊起来。 林彻嘿嘿一笑,“袁东家,我之前不是还说有使棉花变得蓬松的办法么,呐,这就是。” “啊?”袁弘看到林彻手中扬起的短弓,不明所以。 林彻也不多说,直接演示。 他将之前已经去籽的棉花收集起来,放到一个托盘里,然后把弓弦压在棉花上,接着用手掰着弓弦,一拉一松,弓弦便嗡嗡的震动起来。 随着弓弦的震动,被接触到的棉絮也被震动,自然开始松散开来。 如此反复震动弓弦,并挪动弓弦与棉花接触的地方,渐渐的,棉花果然变得蓬松起来。 袁弘再一次惊了,“这弓还可以这样用?” 没人知道林彻是怎么想到把用来杀人的武器,变成了一个生产工具。 弹完棉花,林彻解释道,“同样,这也是演示原理,用来弹棉花并不需要真正的弓,只要做一把放大许多的竹弓便行。” “明白,我明白了,这个其实也很简单。” “到时候也不需要用手来拉弦,不然手都得拉烂,做一个木槌来敲弦就成了。” “郎君想得周到,不过这竹弓若是太大,怕是一个人不好持用啊。” “这还不简单,从背上伸出一根竹竿,用绳子吊着弓臂不就行了?” 袁弘闭着眼睛想象了一下,很快睁开双眼,冒着亮光,“没错,这法子简便易行,郎君真是大才,随手间又解决了一个难题。” “小意思而已。” 林彻也没啥好得意的,毕竟又不是真的他想出来的。 这一切,都是来自于华亭本地人,一个传奇人物,‘黄道婆’。 历史上,黄道婆对促进长江流域棉纺织业,以及棉花种植业的迅速发展起了重要作用,后人誉之为‘衣被天下’的‘女纺织技术家’。 正是因为她,才有了闻名天下六七百年的‘松江布’,直到鸦 片战争后,机制洋布的大规模冲击,才渐渐没落。 林彻心中算了算,黄道婆这时候恐怕还流落在海南岛学技术呢,要是沿着历史轨迹,差不多得三十年后她才会‘学成归来’。 不过,林彻完全可以主动去寻找她,并且更积极的吸收那里少数民族的纺织技术。 想着想着,林彻又想起了黄道婆对纺纱机的改革,似乎也不是很难做到。 便向袁弘问道,“你现在用的纺纱机可是以前用来纺麻的?” “正是,略微有些改变,但是大体还是一样的。” “是一个纱锭?并且用手摇的么?” “正是。” “其实,可以改为脚踏啊,找些工匠研究一下,这样一来,脚踩的力道总要比手摇更大,而且还可以空出两只手来抽纱,那不就可以多加两个纱锭了么。” “那岂不是一个人可以顶三个人用了么?我回去就找人按郎君说的改。” 袁弘眼前推开了一道大门,跨过门,便是他梦寐以求的世界,棉布彻底淘汰麻布。 第345章 .别的女人 技术推动生产力。 这个时代,大宋的许多技术都是这个世界的顶端。 棉布的纺织,说难也难,说不难也不难。 因为大宋在丝绸纺织工艺上说得上登峰造极,而江南一带便是丝织业最发达的地方。 林彻认为,棉布,只是换了原材料,许多纺织上的成熟工艺,只需要稍作改进,同样可以适用于棉布纺织上。 在历史上,棉布的发展从黄道婆回乡之后,就进入了快车道,这还是经历完蒙元战火,各种生产技术遭受毁灭性打击之后。 如今,林彻不需要懂得纺织技术,他只要给出发展方向,构建出新的生产模式,很快也能将棉布产业推入快车道,或许比黄道婆时候还要快上很多。 棉花种植的推广,林彻交给了华亭徐家,这个相对来说不难,只要种棉花有利可图,自然是水到渠成。 纺织技术上的改良与完善,这方面的具体实施,就要靠那个即将成立的新布庄了。 所以林彻与袁弘交流了很久,给他定下方向和目标,布置下任务。 “首先,你要在河流边上重新选址建造工坊,便于将来利用水力,还要有未来扩大规模的空间。” “其次,收集工匠,制造器械方面的,麻布和丝绸纺织方面的,把他们集合在一起,进行交流,有了新点子,就在你原来的布庄进行尝试,别怕花钱,重赏之下,必定能出成果,现在给你这三十万贯使劲花,过阵子,我家的人会来和你对接,即使后续缺钱了,还会继续提供资金。” “第三,招募和培训工人,从各地的细麻布和丝绸作坊中挖人,我要在明年三月的时候,看到最少两千名工人!” 袁弘听到要两千名工人,顿时头皮发麻,“郎君,这可不好办啊,咱这织布行当,还是用女工比较合适,虽然女人出门做活的不少,可毕竟不是所有男人都愿意自家女人抛头露面。” 宋时,民间对女性的束缚,还没有明清时期那么变态,但整体依然是男耕女织的社会形态,女性参与的劳动,大多是在自家养蚕、织布、刺绣、圈养牲畜等等,倒是一些大城市会有更多女性出门参与手工业和服务业。 可华亭还不是林彻前世的大上海,现在这只能算是乡下…… 袁弘之前的布庄有女工,却不过二十几个而已,现在让他去找至少两千个,还不如递根绳子,让他自挂东南。 “不好办就不知道想办法么?我教你一个最简单的法子,砸钱!”林彻土豪之气侧漏。 袁弘求知若渴,“砸钱!?怎么砸?” “工钱啊,比如一个月五贯,八贯,十贯,照着临安的水平给,甚至还可以再多点,如果让一个女人赚得比男人多,谁还会拒绝?” “十贯?咱们陈知县的正俸都才十几贯吧。不过只是比男人的工钱高,那倒是还好。” “具体多少,你根据实际去估算就是了,别心疼,大方点,这布坊就算前两年都是亏,我都能接受,只要产业立起来了,以后还怕赚不回来?” “郎君说得是,袁弘受教了,之前目光短浅了。” “另外,徐家不是给了我那么多地么,既然是免了租子,从他们家招募女工,不过分吧,还有其他产业也是,然后在徐家那些佃户里同样找找,另外,还可以招揽外地的嘛,流民也可以啊,我还不信了,有钱会招不到人?” 林彻给袁弘打开了思路,又在钱财方面大力支持,袁弘心里开始有了谱了,“在下明白了,知道该怎么做了。” 林彻拍拍手,伸了个懒腰,“总得来说,在来年棉花收成之前,你要做的就是花钱!最好将三十万贯统统花出去!” 三十万贯啊,袁弘人生中,第一次为了怎么花钱而开始苦恼。 第二天,林彻在陈知县,徐家,袁弘和唐平等人的恭送下,离开了华亭县。 李四还在华亭,他得等林彻派人来将徐家‘流放’之人接走。 不过,队伍中还是多了一些人,林彻的三个新‘丫鬟’,以及‘丫鬟’的丫鬟。 男人啊,嘴上说着不要,身体却很诚实。 当然,林彻的理由也很充分,既然收了徐家的产业,还要徐家人帮他做事,收下这三个女娃,也是为了让徐家安心。 恩,至于到底是不是这个原因,老天爷都不知道。 队伍中的一辆马车中,徐家三姝脸带忧愁,双眼红肿,显然伤心过好久。 虽然脸色都不好,却也能看出三个女娃姿容俏丽,都是美人胚子,徐家的三个糟老头子倒也没有吹牛。 马车颠簸不停,稍稍摇散些许车厢中的愁云。 “大祖好狠心啊,平日总说最疼爱我了,现在却突然将我送人,还是做丫鬟,呜呜……都是骗人的……呜呜…我想回家……” 徐芃是徐家大房的,年纪却是三人中最小的,只有七岁,作为大房第四代中唯一的女娃,颇受宠爱,从来也没想过有一天要给人做丫鬟。 她之前已经哭了一夜了,好不容易出发先止住了,现在说着说着,又哭了起来。 这一哭,二房十岁的徐芸也被勾了起来,“呜呜……我也想回家…我想我娘……还有韩家哥哥,我再也见不到他了……” “闭嘴!”三房的徐芙一声娇喝。 徐芙九岁,却是徐家第四代中最漂亮最聪慧的女娃,似乎很有威信,徐芃徐芸顿时哭泣声就小了下来,委屈巴拉的看着徐芙。 徐芙眼睛也带着微微红肿,板着小脸,“家里的叮嘱你俩都忘了么!?记住了,林郎君一句话就能让徐家万劫不复,以后咱们要做的就是讨得他的欢心,不然就是林郎君不怪罪,家里也不会轻饶的,特别是徐芸你,以后别把什么韩家哥哥挂在嘴边,最好在心里也忘掉,不然,只会给家里招祸,甚至,那韩家也得遭难!” 声音不大,语气却很严厉,唬得徐芃徐芸惊慌失措。 “不、不会吧,那林郎君,有那么厉害么?” 徐芸似乎不信,在她的印象中,徐家就是华亭最牛的存在了,从来没见过有人敢对徐家不恭敬。 徐芙白了她一眼,“你难道看不到外面的铁骑么!?” 说完,她便闭上了眼睛,开始思考以后怎么讨得林彻的喜爱,怎样夺取大妇的位置。 因为她明白,武力在任何时代,都是最根本的力量,而掌握武力的男人,自然就是优秀的,武力越强大的男人,就越优秀! 别说她没得选,就是给她选择,她也愿意选这样的男人做为自己的归宿! 可惜,她还不知道,外面这些武力,其实并不是林彻的,林彻牙不好…… 虽然多了几辆马车,不过队伍的行进速度也没慢多少,在傍晚就赶到了金山海岸的渔港。 赵菫在船上待着无聊,正在渔港溜达,见到骑队回来,顿时开心了起来,蝴蝶一般向林彻奔去。 乳燕投怀,赵菫等林彻一下马,就不管不顾的挂上了他的脖子,“彻哥哥,菫娘好想你哦。” “唉唉唉,你快下来,这么多人呢,成何体统……” 林彻手忙脚乱的想把赵堇扒拉下来,又不敢用力,担心伤着赵菫。 于是这番动作,倒像是在赵菫身上乱摸,逗得赵菫咯咯直笑,“彻哥哥,痒,痒死我……” 林彻无奈摊开双手,生无可恋般,“菫娘,你先下来好么,女孩子得矜持,矜持懂么?不然别人要笑话你的……” “谁敢笑话我,我可是赵菫哟,也没听说过对自己的夫君要矜持的呀。” 说归说,赵菫还是松开林彻的脖子,接着挽上了他的胳膊。 徐家三姐妹正好从马车上下来,看到了这一幕,徐芃徐芸只是觉得好奇,没多大感触。 但是前不久才立志要做林彻正妻的徐芙心头大怒,哪里来的小贱人,怎么如此不要脸,大庭广众之下就对我的林郎搂搂抱抱,实在有伤风化。 特别是当徐芙看清赵菫的容颜之后,心中更气,呀,这小贱人长得竟然比我好看,这一定是我抢夺大妇之位的最强对手。 等林彻和赵菫说完话后,一帮禁卫班直已经列队站好,恭谨的向赵堇行礼,“标下参见殿下!” 赵菫脑袋倚在林彻肩膀,满脸幸福的样子,笑眯眯的说,“诸位将士辛苦了,稍后去韩嬷嬷那里领赏。” “喏,谢殿下赏!” 禁卫们眉开眼笑,赵菫一下出手大方,给出的赏赐可丰厚得很。 林彻不由嘀咕一句,“败家娘们…” 这时候的徐芙懵了,这小贱人,呸,不对,是小仙女,竟然是位殿下,看样子还是很了不起的那种,看来,这正妻之位争不到了,不不不,是根本不敢争了,恩,以后我得好好讨好仙女殿下,争取做个老二也不错。 禁卫们退到一旁后,赵菫也看到了徐家三姐妹,不由大叫一声,“呀!彻哥哥你竟然带了别的女人回来!” PS,还有一更,不知道来不来得及。 谢谢各位读者老爷的支持! 第346章 .海上遇战 什么别的女人!?只不过几个小女娃而已,哪门子的女人。 林彻乌云盖顶,又怕赵菫过于生气会刺激发病,便要开口解释劝慰。 却听赵菫继续说道,“彻哥哥你很不错哟,前两天才说你不够努力,这出去两天就给我增加了三个妹妹,很好诶,要加油哦,早点赶上我爹爹和大伯。” 说完,也不待林彻说话,就松开他的胳膊,整理好衣服。 接着,赵菫回想着皇后大伯娘的姿态,变得端庄优雅,脸上带着大气,夹了一点隐隐的骄傲,款款走到徐家三姐妹面前,用挑剔的眼神打量起来。 “民女徐芙、徐芃、徐芸,参见殿下。” 在徐芙的提醒带领下,三姐妹规规矩矩的行礼。 而聪慧的徐芙更是心中忐忑,要知道,她可是见过她娘亲怎么对待自己父亲那些小妾的。 当下,更是下定决心,一定要把老二的位置争到手,不然日子可不好过了。 只见赵菫点点头,“免礼,长得倒是都还周正,彻哥哥的眼光还是可以的,你们也是姐妹啊。” 说着,赵菫心中不由想着,乐燕姐姐和自己是姐妹,这三个也是姐妹,难道彻哥哥喜欢这个调调? “殿下过奖,民女蒲柳之姿,与殿下天仙盛颜相比,犹如米粒之光和日月之辉。” 徐芙脑子转得快,马屁脱口而出。 对徐芙的上道,赵菫很是满意,“很好,日后咱们就是姐妹了,只要你们听话,我往后会好好照应你们的,记住,你们以后得叫我姐姐,懂吗!?” 额,这位殿下果然是正妻,以后管她叫姐姐也是正常的。 徐芙正想着,却又听赵菫说道,“恩,除了乐燕姐姐,以后就是我最大了,所以你们也可以叫我二姐。” 什么?二姐?!这殿下不是正妻?上面还有一个乐燕姐姐? 徐芙懵了,居然连老二都抢不到了,这林郎君到底多大的来头啊,还能让一位殿下自甘偏室? 不行,看来只能争老三了,可千万别再跑出什么大佛啊…… 一旁的林彻在风中凌乱,什么叫做日后你们就是姐妹了?我什么时候日了? 赵菫却丝毫不管林彻的反应,像一只骄傲的小母鸡,领着三个新收的‘小妹’准备登船,头脑中正回想着后宫的种种手段,打算给三位‘小妹’讲讲规矩。 趁着赵菫满面笑容,心情应该很不错,徐芙小声的问道,“姐姐,除了乐燕姐姐,咱们还有很多姐妹么?” “不多,毕竟彻哥哥还小。” 赵菫还是很仗义的,知道用林彻年纪还小来做理由,免得丢了他的面子。 “也是,林郎是还小。” 徐芙回道,心里想着自己争老三的机会还是很大的,毕竟,自家两位姐妹肯定不是自己的对手。 正庆幸着,却听赵菫又道,“不算你们,也就才五六个吧,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赶上我皇帝伯伯,恩,希望早点先追上我太子哥哥吧。” 五六个?完蛋了,老三的位置都恐怕不容易争到了。 等等,殿下说什么?皇帝伯伯?太子哥哥?这位殿下难道还不是一般的宗室? 徐芙心中乱糟糟的,但还把好奇心问了出来,“姐姐,您叫官家伯伯?叫太子哥哥?” “对啊,我大伯就是皇帝啊,太子也是我亲哥哥啊,一母同胞呢。” 赵菫这是有意摆明自己的身份,让新人摆正位置。 徐芙顿时感觉太阳有些晃眼,这殿下,应该是全天下最尊贵的小娘子了吧,这怎么可能,那林郎君到底是什么身份啊!? 太阳都快掉到海里了,哪里还会晃眼…… 三姐妹明白赵菫的身份之后,愈发战战兢兢,唯一不同的就是,徐芙还在想法设法的巴结赵菫。 登船以后,这一夜还是在港口渡过的,因为附近的水位实在太浅,夜里行船,搞不好要搁浅。 林彻坐在船头,吹着海风,考虑着在金山附近找一个深水处建立一个商港,到时候由这里联结舟山,对华亭的棉业发展可以提供更多的助力。 还要修建华亭到金山的马路,这样就可以光明正大的聚集大量的劳工了,事后,便把他们迁移往南边,真是一箭双雕。 不过,就是又要大量花钱了,也不知道赚钱的速度跟不跟得上啊,恩,要是能来笔横财就好了。 正做着发横财的美梦,赵菫飘了过来,粘在了林彻的身上。 林彻回过神,“菫娘啊,你的功课做完了?” 赵堇练功之后,身体状况确实在好转,甚至在海上都不晕船。 要知道虽然林彻为了照顾赵菫这些没有坐过船的人,尽量靠着近海行船,可小柔就晕船晕得厉害,几天都起不来。 林彻见此,自然更加督促赵菫练功,早中晚,一次不许落下,比他自己练功的时间都要长。 当然,赵菫也怀疑过,林彻说不定是为了让自己少黏着他,才给自己那么多功课的,但是后来她想到,只有自己身体好了,才可以长久的陪着自己的彻哥哥,也就开始自觉起来,甚至想着,自己以后变成武林高手,还可以保护彻哥哥呢。 听到林彻的问话,刚练完功的赵菫,精神有些疲乏,懒洋洋的回道,“练完了。” 林彻以为赵菫不高兴呢,便解释道,“那徐家三姐妹不是你想的那样子,你别生气啦。” “哦,那是什么样子?” 林彻便把华亭之行细细的讲给她听,然后说,“我要是不带她们回来,徐家肯定不安心的。” “嘻嘻,彻哥哥真棒,竟然要建那么大的工坊,两千人啊,宫里的织造局都没有那么多人呢。” “额?你不生气啦?” “生什么气啊,哦,我知道了,你是怕我吃醋吧。” 额,小小年纪就知道吃醋是什么?林彻无语。 赵菫继续说,“我才不是妒妇呢,再说了,乐燕姐姐才是最大的,要操心也是乐燕姐姐操心啊,嘻嘻,你是不是很怕乐燕姐姐知道了会不高兴啊。” “嘁,我男子汉大丈夫,有什么好怕的。” “那我就写信告诉乐燕姐姐哦。” 林彻脸上一僵,不过架子不能倒,“你写就写呗,我还能拦着你么?” …… 第二日,黎明号海船拔锚,离开了这个停留了两天三夜的渔港,会和另外五船之后,继续向东北,离着海岸线五里的距离行驶着。 大概到中午的时候,就到了长江口的外海。 接下来,就是进入长江口,逆流而上,前往扬州。 在离长江口还有五十里的地方,瞭望哨突然发出了示警! “东北三十里处,正在发生海上交战!” 林彻听得一愣,这地方怎么会有海战发生? 只是,距离还是太远,即使有望远镜,也看得很模糊,分辨不出具体情况。 按理说,林彻不管多管闲事,继续往长江口驶去就行,但他总觉得事情有些蹊跷。 “转舵,往事发方向前进!发旗号,让后面的船只跟上,同时,做好战斗准备!” 林彻最终还是发出了命令,黎明号开始转舵。 “彻哥哥,咱们要去打仗么?” 赵菫欢呼雀跃,根本一点都没有害怕。 倒是徐家三姐妹,本来就晕船不舒服,这时候听到要打仗,脸色更是泛青。 看着赵菫欢呼的样子,林彻着实哭笑不得,这小妮子,还真是心大胆大啊,哎,一点都不像赵家的那些皇帝啊。 大宋朝除了太祖太宗,还有一个宋神宗,其他皇帝,多少都是惧怕战争的。 “菫娘,待会如果真的打起来,你就跑到底舱去,千万不要出来哈。” 林彻自然不敢让赵菫冒险,他自己也不会过于冒险,他有望远镜,见势不妙,转舵跑人就是。 哪知道赵菫嘴一撅,“我不要,我要看打仗。” “你个小娘子家家的,看什么打仗,听话哈。” “哼!” 赵菫决定不跟林彻争执,反正待会打起来,林彻未必看得住她。 没多久,黎明号就离着事发海域只有十五里了,这距离,从船头就能看到了。 于是林彻拿着望远镜观察起正在进行的海战。 总共七艘船,一方两艘大船,一方五艘小船。 说是大船,据林彻从外形上估摸,最多也就一千五百料,而且造型不像是华夏的船只。 另一方倒是华夏风格,大的最多一千料,小的估计只有五六百料,显得还有些破旧。 现在的情况是,五艘一方正在围攻两艘一方的。 两艘大船的主帆,都不知道为啥没有升起,所以基本上等于是停在了海上,这在海战之时,可是属于找死行为。 而五艘小船正绕着两船打圈子,等靠近的时候,还往大船抛射标枪,林彻也看见有人射箭,但数量并不多。 但是当他看到一根带着火焰的箭枝飞出之时,大约明白大船降帆的原因了,或许,之前他们遭受了太多火箭攻击,不得不降帆,不然他们的船会变成一只移动的火把。 一方是异国船只,是受攻击方,一方是华夏船只,正在进攻。 这让林彻一时还搞不清到底是什么情况,也不存在打算帮谁的想法。 PS,好险,赶上了,这几时间匆忙,写得难受,对不住了。 第347章 .金光耀 金光耀很绝望。 没想到第一次来大宋,眼看着就要到地方了,却突然杀出一股海盗! 那西林寺的老贼秃,还骗老子说什么一帆风顺,即使有小挫,亦有贵人相助! 阿西吧!命都快没了,还小挫!?这茫茫大海,有个屁的贵人! “笃” 一杆飞矛,擦过金光耀的头皮,串着他的冠带,钉在了甲板上! 金光耀亡魂大帽,再也顾不得胡思乱想了,连滚带爬的躲到了船舷下,手中的单刀抖个不停。 “东主!海寇要跳……” 这倒霉的家伙,探着身子往船舷外面看,话还没说完,嘴里插进一根羽箭,透脑而出。 金光耀壮着胆子,扒着船舷,把头伸起,瞟了一眼,又迅速缩回。 他瞥见那艘最大的海寇船正在靠过来,那甲板上站满了凶神恶煞之人,手中举着各色兵刃,眼中冒着贪婪和凶残。 死亡的黑影笼罩下来,金光耀很不甘心,手脚并用地爬起来,在甲板上奔跑起来,胡乱挥着刀,口中大呼,“和海寇拼了!一个海寇一千贯!” “我以金氏祖宗之名立誓,决不食言!” “杀多少,给多少!” 随着他凄厉的呼喊,家丁、伙计和船员们都开始动心了。 一千贯啊! 他们几辈子都赚不到的钱! 对钱财的渴望,总算让一些人有了些斗志,操起刀矛冲到船舷边。 一个十八九岁的年青水手,运足了吃奶了气力,把手中的短矛投向了靠近中的海寇船。 海寇船上,原本发现对方没有人敢露头了,正志得意满,骄狂的怪叫着。 突然出现的反击,给了海寇们一个措手不及。 短矛在张瑄的胳膊上刮去一块皮肉,结结实实的扎进他身后一个光溜溜的胸膛里。 另外空中还飞着许多杂乱的不明物体,但大多数都没啥准头,掉进海里,倒是溅起不少水花。 胳膊上的剧痛,让张瑄气急败坏,“杀上去!一个不留!给老子把高丽棒槌剁碎了喂鱼!” 高丽船上,那年青水手见到自己得手,立刻手舞足蹈起来,仿佛得了失心疯一般,“发财了!发财!哈哈哈哈,我有一千贯了!哈哈……” 金光耀没有看到刚才那一幕,也不知道是真是假,却当机立断的从贴身处掏出一颗大珍珠,在阳光下高举着晃了一圈,“这颗极品东珠!价值不下两千贯!” 珍珠又大又白,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着夺目的光华! 此刻却仿佛变成了金光,把人们的眼睛刺出了血红。 众目睽睽之下,金光耀一把将珍珠塞进了年青水手手中,“有功立赏!” 年青水手望着手中蛋大的珠子狂笑起来,“老子有钱了,哈哈哈,老子可以娶顺姬了,还有她妹妹,还有她娘,老子都要娶了!哈哈哈……” 好家伙,这水手胃口不小啊,有志气! 其他人更是羡慕的发狂,四处找着可以投掷的兵器,涌到船边,奋力砸出去。 心急之下,不少人连刀剑匕首都不管不顾的扔了出去。 刀光剑影,漫天飞舞,给海寇船上带起一阵忙乱,却没多少实际伤害。 张瑄甚至一探手,捞过一把单刀,掂量了一下,感觉过于轻飘,顺手就丢到海里去了。 “棒槌就是棒槌,刀剑都丢,等着爷爷捅腚吧!” 两船相靠,张瑄身子晃了晃,赤着的双脚,却像是在甲板上生了根一样,纹丝未动。 “弟兄们,跳帮!” 他边上一个海寇将手中的绳勾甩上高丽船舷,扯了扯,挂牢了,然后递给张瑄。 张瑄张嘴叼住刀背,空出双手抓住绳索,借力一蹬,高高跃起,随即脚踩着高丽船的外壳,迅疾的往上攀爬。 另外,还有不少海寇借着桅杆上往高丽船荡去,比猴子都灵活。 张瑄攀上船舷,刚要腾跃,突然感觉后颈一麻,立刻把身子一收,头顶闪过一片雪光,一把大刀呼啸而过。 娘希匹!够阴险的啊,在这蹲老子! 逃过一劫,张瑄没时间后怕,奋然一跃,踩上了船舷,低头一松牙关,大刀下落,探手一抄,握刀往前一推。 这含恨一刀,凶狠的破开身前汉子的腹腔,腥臭四溢。 张瑄再抬手在其喉间补了一刀,便不再多看一眼,寻找下一个目标去了。 海寇的突击很迅猛,高丽人根本不是对手,何况有些人连兵刃都没有了,四处响起的都是高丽语调的惨叫声。 半刻钟不到,甲板上已经没有一个能站起来的高丽人了,剩余的都被逼进了舱房之中,垂死抵抗。 不是高丽人英勇,他们也想投降,只是海寇根本不给他们机会。 “拦住!拦住他们!” 逃入舱中的金光耀歇斯底里的吼着。 并不是觉得有机会逆转,而是求生的本能,哪怕多喘一口气都是好的。 “贵人!贵人快来救救我吧,只要能救我一命,做牛做马我也愿意!” 当面临死亡时,金光耀又再次相信了老和尚的解签之言。 因为这是他能祈求的最后一丝希望了。 这时,舱外海寇的冲击突然缓了下来,接着不断响起凌乱的惊呼! 咦?佛主显灵了? 金光耀心中狂喜,却强制压抑起来,生怕空欢喜一场。 甲板上,海寇们张望着海面,遍体生寒。 张瑄也是目瞪口呆,不甘和恐慌在他脸上交织,根本不愿意相信眼中所见。 海面,不到五里的距离,六艘巨舟成弧形散开,往此处网了过来。 黎明号上,林彻依然举着望远镜,分析着眼前的局势。 总结观察到的情况,大致可以猜到是海寇在打劫,因为五艘华夏风格的船只上没有任何标识和旗号。 那就绝对不会是大宋的水军,再加上这些人在作战中表现出来的凶残,也不会是正当的商家。 只是,林彻又发现被攻击的两艘异国船只上,竟然带有汉字旗幡,让他一时不明所以。 不过他也确定这双方的力量对自己都没有威胁,因此让船队呈攻击队形前进。 突然,林彻从望远镜里看到一个有些熟悉的面孔。 翡翠楼那个张……张瑄? 他怎么会在这里? 呵呵,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啊,这才短短四天不到,竟然又要见面了。 林彻冷然下令道,“传令,让窦智启用天火弹,震慑攻击!” 随即,马上有人将林彻的命令转换成旗语,向窦智所在致远号挥舞。 致远号上,尉迟远站在信号员身边,摩拳擦掌,“快说,郎君发的是啥命令?是不是全力进攻?” 旗语一般要重复三遍,是因为害怕发送失误,或者解读失误,那将造成恶果。 信号员没有理睬尉迟远的催促,认真的盯视着每一个细节,等确认无误后,才挥舞旗帜回应,表示已经接收命令。 “命令说,动用天火弹,震慑攻击!” 信号员解读出来的命令,显然不合尉迟远的口味,不过他倒是没有抗命的心思,立马找到窦智传达。 “命令!投掷器准备,装填天火弹!” 随着窦智的传令,甲板上的厚麻布被掀开,露出六架轻型投石机。 这种投石机,只需要三个人操作,就能将十斤左右的各种弹丸投射到一里左右。 士兵们上前推动带着移动轮的投石机,摆放到甲板上预设的地方,然后用木销固定。 在投石机准备的时间里,窦智也开始挑选着合适的攻击目标。 尉迟远怂恿着,“豆子哥,挑个最大的吧。” 窦智听到后,眼睛依旧贴在望远镜上,不咸不淡的说道,“郎君说的是震慑攻击,你难道不懂什么意思么?” “那多没劲啊!”尉迟远悻悻然。 “小远啊,和你说了多少次了,军人一律以命令为先,要是不能把握命令的内涵,你以后想要独当一面就难啰。” “独挡一面不敢想,俺也不是那块材料啊。” “好了,不和你废话了,呵呵,还真有不怕死的,竟然还敢对冲上来,传令,瞄准左前方那艘五百料船,进入射程之后,立即发射!” 在窦智的视线里,一艘海寇船迎面而来,相距不到两里。 观察员双眼死死盯着,心中估算着速度和距离,为了保证准确度,尽量放近,“左三,上四,预备!” 左三是以自身船只中轴为基准,向左边偏转三个刻度。 因为投石机是固定在甲板的预设底座上,而底座是可以转动的,并且上面标识着相应的刻度,操作兵调整起来很容易。 上四是投石机上设置的一个阻拦杆,卡在不同位置,可以调整射程。 这样虽然不能说有很高的精度,但是起码操作起来有点谱,等对方船只进入到了观察员的心理预设点后,“齐射!” 一声令下,操作兵敲下木槌,投石机的机括一开,梢杆猛地一抬,斗勺中被点燃的天火弹飞射而出。 现在是白天,空中的六道火光并不是很显眼,默默向指定海域砸去。 说实话,就这样想砸中移动目标,其实很难,即使不过半里距离,其中赌得都是运气。 第348章 .鬼火 运气不好不坏,因为船只都有很大很高的船帆,增加了很大的命中几率。 一枚落在了甲板,弹体碎裂,被弹体上的火源引燃,烈焰迅速漫延开来。 还有一枚撞在风帆上,也碎了,只是那引火油布并没有来得及引燃就往下掉落了,到了甲板上才引燃了低落下来的燃料。 六枚中了两枚,算是很成功了,观察员功不可没。 海战中,遭受火攻很正常,这属于这个时代的常规攻击方式,不过距离还有半里就中招,确实让海寇们意外。 不过才两个火头,海寇们并不慌,按部就班的提着水源就冲过去救火。 谁知,水泼上去,火头反而更旺了! 海寇们不信邪,继续奋力泼水! 几十桶下去,火焰被压下去一点,但立马随着水流漫延开来,反而愈发旺盛了。 “停下!快停下!这火有鬼!” 可惜,晚了! 火焰已经漫延到了方圆一丈,舔舐 着一切接触到的可燃物,茁壮成长! 而风帆下那个火头,随着帆布上的燃料滴落,已经将风帆引燃,借着风势,彻底将这艘船变成了一把火炬。 船上的海寇已经束手无策了,机灵一些的已经跳到了海里。 致远号在海寇船火起之后,就立马转舵,开始规避。 本来海寇船就不是正面对撞,而是打算借着自己的灵活性,从致远号身边擦过。 于是,致远号在三十丈的距离外,成功规避,留下这个大火炬慢慢在海上飘着。 剩下的四艘海寇船中,有三艘还和高丽船黏在一起,还有一艘正在紧急升帆,企图逃离。 不过,注定是徒劳的,林彻船队中,已经有两艘正看好它准备逃窜的方向,前去拦截了。 张瑄没有离开高丽船,因为他知道,即使回了自己的船,也来不及逃了,便不去做那无用功。 还不如留在这船上,或许对方有所忌惮,只能选择接舷战,那自己还有点抵抗的资本。 果然,那艘想逃的船,还没等速度提起来,看到两艘比自己大一倍的巨船向自己冲来,大有将自己撞翻了事的势头,于是立马降下所有船帆,表示投降。 识时务者为俊杰…… 同时,黎明号也带着两艘船减速靠近高丽船,然后慢慢绕着圈子。 在另一艘船示威性的投掷了一轮水弹之后,继续绕着,等待海寇做出选择。 水弹就是用陶罐装了尿液,没有杀伤力,但是其中的威胁意味,随着刺鼻的尿味,刺激着海寇们的心脏。 刚从那个大火炬的下场,所以人都看到了,再加上黎明号甲板上列队的甲士,没有人觉得自己还有反抗的余地。 张瑄这时也明白了,对方是不会接舷了,就算接舷,自己也打不过铁甲精锐。 “降了吧!” 张瑄丢下了刀,然后高举起双手。 其他海寇也有样学样,丢下武器之后,站在船舷边,展示自己空着的双手。 船舱里,那个年青水手居然活下来了,就跟在金光耀身边,“东主,外面好像发生了变故,咱们要不要杀出去?” 他攥着那颗大珠子,心中似乎还不满足,战意甚浓啊。 没想到金光耀一个巴掌抽在他脑后,“杀你娘的杀啊,在这里呆着,等贵人来搭救!” 这时的金光耀彻底信服了西林寺高僧的解签辞,对自己早前的辱骂后悔不已,心中不停念叨着,大师是得道高僧,莫要与我这凡夫俗子计较,等我返乡之后,定然奉上香油钱五千贯! 别看他刚才悬赏一个海寇一千贯,那可是急红了眼才说的,倒不是他一开始就想着赖账,而是在死亡面前,钱财已经不再重要。 也亏得他这帮手下不争气,就杀了那么一个海寇,不然多几个,他还未必给得起。 高丽,可是个穷地方,就算他出自庆州金氏,真正的财产也没超过两万贯,这船上的货物,一大部分都是家族的。 黎明号上,林彻看见海寇们放弃了抵抗,便发令,让窦智那艘船靠上去,控制住俘虏。 赵菫这时候从林彻身旁冒了出来,“彻哥哥,这就打完了?好像没什么意思啊,不过就绕了几个圈子而已。” 林彻被小小的吓了一跳,“你怎么跑出来了?不是告诉你在舱里不许出来的么!?” “这不是一点危险都没有么?”赵菫不以为然。 “下次不许这样了!”林彻能怎么办,只能说这话给自己留个体面。 赵菫不懂打仗的门道,可是那帮禁卫中许多都是上过战场的,明白这种不战而屈人之兵,才是最好的结果。 而且刚才那天火弹的威力,他们都看在眼里,那可是个好东西啊,不止是海战,就是在陆上,用来守城和攻城,都是犀利无比的武器。 就那么小小的两个火头,就把一艘十来丈长的船给烧没了,要是砸到城墙上,怕也是一烧一大片啊。 这可是比军中的火油弹厉害得多了,也不知道林郎君是从哪里弄来的。 不过,他们现在是郡主的亲卫,其实也算是林彻的亲卫,对这种事也就是想想而已,不会操心要不要献给朝廷的事。 大概过了一个时辰,海面上的战场才打扫完毕,窦智用交通艇把海寇头目和高丽商人一起送到了黎明号上。 死里逃生的金光耀,见到林彻和赵菫之后,不由一愣。 这,这是仙童仙女么?! 金光耀三十多年的生命里,从来没见过长得如此好看的人,毕竟,他的国度,都是大饼脸。 以前,他还是觉得,高丽人的颜值是天下第一的,不然以前唐人都那么热衷于新罗婢呢。 现在,他才明白,什么才叫真正的绝世容颜。 又想到这两人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是自己的大贵人,马上觉得万分光荣,决定回家之后,将两位贵人的画像供奉在家祠里面。 以此向后人展示,告诉他们,金家的恩人是天下最好看的人,也可以说,全天下最好看的人是金家的! 这个逻辑,没毛病…… 发了一小会呆,才惊觉自己失礼了,立马滚到林彻和赵菫身前跪下,嘭嘭嘭地磕起了响头。 金光耀还是蛮实在的一个人,这磕头的动静,让林彻都感觉到了甲板在震动。 林彻前世今生对那半岛上的人都没多少好感,当知道救的是高丽人的时候,也觉得自己多管闲事了。 这会金光耀要磕头,林彻也不拦着。 等到九个响头之后,金光耀已经轻微脑震荡了,不得不缓了好一会,才开口道,“下国小民金光耀,叩谢上邦贵人的救命之恩,小民愿生生世世为贵人做牛做马。” “举手之劳,不足挂齿,你如今已经安全的,就在一旁稍作休息,待我先处理了海寇再叙谈不迟。” 林彻淡淡道,相对而言,他对张瑄更感兴趣。 张瑄自然也认出了林彻,突然后悔了自己的投降决定,他如今被五花大绑,嘴里还塞着破布,一句话都没法说。 林彻饶有趣味的看着他好一会,才让人取下他口中破布,“我记得你叫张瑄,没想到咱们还是挺有缘分的,短短几天,便又在这几百里外相逢了。” 张瑄面若死灰,他实在想不明白,好不容易从粪坑逃生,怎么还是落到了这个林小子手里。 “你要杀就杀吧,俺皱一下眉头就不是好汉!” 林彻淡淡一笑,“是么?我闲来无聊,刚想到一个刑罚,正愁没有硬汉来验证一下呢。” “呵,俺张瑄虽然不是铁打的,但从来不怕什么刑罚,有什么狠招,尽管使来!” 张瑄毫无畏惧,这家伙从小就是个铁头娃,在乡中之时都四处惹是生非,祸害乡里,弄得人憎鬼厌的,衙门都不知道进出过多少次了,挨过的刑罚,比吃过的饭都多。 林彻上下打量了一番,对他的一双赤脚深感满意,这样,就免得脱鞋了,“很好,我就欣赏你这样的硬汉。” 随后,林彻让人去搬来一条宽板凳,让张瑄坐了上去,双脚沿着板凳平放,并用绳子固定住。 这时候,张瑄心里开始有些慌了,这架势,着实很奇怪啊。 “虎子,宁蓝,你俩力气大,给我按住他,对了,把他下巴也卸了,免得他咬舌自尽。” 林彻脸上的笑容很怪异,让张瑄有种非常不好的预感,不过他此时已经说不出话了。 本来,林彻也可以用破布堵住他的嘴,不过那样的话,接下来难免有些不完美。 “彻哥哥,你要做什么啊?”赵菫一脸好奇。 “嘿嘿,本来,这个法子,我是准备用来惩罚你的,不过嘛,现在让你先见识一下,看你以后还敢不敢不听话了。” 林彻在赵菫耳边轻声说着,弄得赵菫咯咯直笑,以为林彻只是和她开玩笑。 “孙甲,你过来一下。”林彻喊了一声。 孙甲从禁卫群里跑了过来,“郎君,是不是让标下来行刑啊?俺没干过这活啊。” “没说让你来干,你不是有一张好弓么?那自然也应该配有好箭,去把你的箭壶取来。” “啊?”孙甲懵逼,上次郎君拿了他的弓,居然去弹棉花,这次,又要拿自己的箭,不知道要做什么奇怪的事。 第349章 .笑刑 箭壶装得满当当的,林彻在众多箭矢中挑拣着,却让边上看着的孙甲感到很奇怪。 对于神射手来说,他们不仅看重弓的质量,对箭的要求也很严格,箭矢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到射程,射速,以及最重要的精准度。 所以,他们使用的箭必然也是选材上等,做工精细,价格昂贵,无论是箭头,还是箭杆箭羽,都容不得一丝马虎。 但林彻挑箭,一点也不看箭头和箭杆,只在箭羽上摸来摸去。 过了好一会,挑出了一根,然后用箭羽从自己的掌心反复拂过,感受之后才满意的点点头,“好,就要这根了,借来用用。” 林彻拿着箭矢来到张瑄面前,脸上带着蜜 汁微笑,“待会你可要好好坚持哦,千万别让我失望,加油,硬汉!” 张瑄看着林彻手里的箭矢,心中猜测到底会是什么刑罚,难道,是要用箭头不停在俺身上戳洞么,这实在太狠毒了,老天爷给了这小子一副漂亮的皮囊,里面却装的都是黑心肠,不过,俺是不会怕的,小小痛楚屈服不了俺张瑄的! 正在按着张瑄的虎子,戳了一下宁蓝,悄悄问道,“小七哥,你有没有感觉,阿郎的笑,有点吓人?” “是有一些。”宁蓝也微皱着眉。 赵堇这时也猜测着,彻哥哥该不会之前是想用箭杆,来打我的小屁屁吧? 这样想着,不由羞红了脸,却奇怪的带着一些期待。 林彻吊足了大伙的胃口,才嘿嘿一笑,“我是文明人,不喜欢血腥,所以,这个刑罚也很文明,我将它称之为‘笑刑’。” 所有人听了都是一愣,刑罚难倒不就是让人感到痛苦么?笑是什么鬼的刑罚? 林彻肯定不会自己来执刑的,在四周看了一圈,“光耀,过来!” 金光耀见到贵人喊自己,立马屁颠颠跑来,“贵人,您吩咐。” “附耳过来。” 随即,林彻对金光耀耳语着,金光耀先是一脸惊讶,随即不停点头。 接着金光耀接过箭矢,开始履行这项光荣的任务。 他倒握着箭矢,将箭羽伸到张瑄的脚底板下,然后轻轻一扫。 张瑄感到奇痒,并且想笑,却下意识的拼命忍住。 接着又是一扫,同样轻柔。 张瑄的脸开始挤成一团了。 然后是迅速的来回扫动。 张瑄脸上开始涨得通红,额头青筋暴起。 金光耀手上不停,保持着节奏,依然轻揉。 “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张瑄绷不住了,剧烈挣扎着,并且开始大笑起来,而且由于下巴被卸下,所以笑声显得很怪异。 笑声越来越巨大,整个海天之间,都在回荡着…… 赵菫不由打了个摆子,哎呀,好可怕啊,彻哥哥要是这样对我,那我还不如死了算了,人家可是最怕痒了… 甲板上的所有人,看到这一幕,耳中灌满了这诡异的笑声,都不由心中发寒,瞬间觉得林彻比魔鬼还可怕。 唯有林彻,似乎对效果不是很满意,想了想,对哦,忘了他有两只脚了,“孙甲,过来!” “郎…郎君,您唤标下何事?”孙甲心中很慌。 林彻瞥了他一眼,“你怕什么?去,你也拿一支箭,把张瑄另一只脚也弄上,你是神射手,手一定很稳,恩,记住,轻、稳、慢,这是要诀。” 孙甲松了一口气,对别人施刑,那还是可以接受的。 当孙甲加入后,张瑄的感觉就不只是成倍增长,而是无限增长。 若是昨天,如果有人问张瑄,最想死的时候是什么时候,张瑄一定会毫不犹豫的回答,是在那粪沟里的时候。 但是现在,不用人问,张瑄也非常非常非常想死,他宁愿住到那个粪沟里,也不想遭受现在这种笑刑。 短短一炷香时间都没到,张瑄已经开始上气不接下气了,而且连宁蓝和虎子都快按不住他的挣扎。 “先停一下。”林彻喊道。 金光耀和孙甲停了下来,这活看似轻松,但是要掌握好节奏和力道,其实也是很累人。 张瑄开始剧烈的喘气,仿佛刚才已经将身体里的气全部笑完了一般。 等张瑄稍微平复了一些,林彻还让人用唧筒给他喂水,水里还加了盐和糖。 这时候,林彻又有了新的想法,“去底舱牵几头羊上来。” 羊?郎君又要干什么? 所有人都是感到奇怪,却没人敢问。 不过船上确实有羊,古代保鲜技术很差,所以宋人的海船上,为了保证生活所需,不但会种菜,用豆子发豆芽,甚至还会在船上酿酒,饲养猪、羊、狗等家畜也很正常。 没多久,羊被牵来了,林彻看了看,这几只羊都很健康活泼,于是很满意。 这时候的张瑄,缓过了气,也补充了水分,盐分,还有提供能量的糖分,回想着刚才的经历,心中已经没有丝毫硬气,看向林彻的眼神中满是祈求,合不拢的嘴巴里也发出求饶的啊啊声。 林彻一挑眉,“怎么?求饶了?屈服了?不做硬汉了?” 张瑄拼命的点着头,这时候,林彻想要让他做什么他的都愿意,就算让他吃自己拉出来的,他也会毫不犹豫。 林彻却对他伸出一根手指,摇摆着,“NO、NO、NO,我希望你继续做一个硬汉,你可以的,要相信自己。” 然后,林彻让金光耀把糖水涂在张瑄的左脚板上,把盐水涂在他右脚板上。 没错,林彻是个具有科学精神的人,他这是在做对比试验,他想知道,小羊羊是甜党,还是咸党。 被人牵着,两只可爱的小羊羊分别凑到了张瑄的两只脚前,闻到了盐和糖的味道后,开始舔 起了脚板。 “啊…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这次张瑄更加难以忍受了,笑声更加剧烈,甚至开始带着哭音。 “记得及时添加糖和盐。” 林彻吩咐金光耀后,闲庭漫步得走了,他觉得这张瑄的笑声,对自己的耳膜会有伤害。 所以决定先找个地方,让耳朵休息一下。 第350章 .做个好人 林彻走到船尾,登上了楼仓顶上,往海面望去。 这时,海里的那些海寇也已经被打捞上来了,算起来,海寇也没死多少人。 死的也是在进攻高丽人的时候,总共也就十几个人。 通过点算,五艘船的海寇并不算多,一共也就六百多人。 而窦智应该也在审问这些人,从而打探出这些海寇的老巢在哪里。 不过林彻对情报并不担心,他知道张瑄一定会招供的,他只是想着怎么处理这些俘虏。 他并不知道,这群海寇,等到十几年后,蒙古攻打临安时,会将他们招降,从而替蒙古建立起来海上力量,并在追杀海上行朝时,为蒙古立下了汗马功劳。 而崖山一战,这群人‘功不可没’,彻底断送了赵宋的希望,也让几十万军民绝望之下,赴海而死。 林彻若是知道的话,肯定不会再苦恼了,将这些人统统喂鱼了事,他才不管什么这些人现在还没犯下汉奸罪呢。 单单只是做海寇的话,林彻倒是觉得还没到罪无可恕的地步,所以没有那么大的杀性。 想了想之后,林彻也不想浪费这些人力,便打算把他们先送到舟山劳改上一年半载的,然后从中挑选出人员组建东海水营。 毕竟,长江口海域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地方,控制了这里,将来可以有效的扼制蒙古的南侵。 按着林彻的吩咐,窦智把所有的俘虏都转移到了自己一方的船上,再把海寇船上搜刮一空,最后一把火,把这些破船通通点燃。 两艘高丽船停在原地,正在收殓着自己一方的死难人员,等待着金光耀回去后再做打算。 林彻看了看太阳的位置,估摸着,大概是下午三四点的样子了,看来,今天是没法进长江口了。 这时,赵菫有些拘谨的走到林彻身边,“彻哥哥,菫娘以后一定很乖,很听话的。” 林彻心中暗笑,这小妮子也知道害怕了,脸上却微微板着,“知道害怕了?” “知道了,原来彻哥哥这么坏,不是不是,是这么厉害,能够想出这种绝招,菫娘可佩服了。” 赵菫的舔狗本质一览无遗。 “这可不是我想出来的。”林彻忍不住揉揉赵菫的小脑袋,“这法子古人早就用过了,你也放心就是,一般,我是不会这么对你的。” “嘻嘻,我就知道彻哥哥不会那么狠心的。” 说着,赵菫变得活泼起来,眼珠子还咕溜溜的转起来,不知道心里想着什么坏主意。 船尾这里,离着虽然还有点远,但依然可以清晰听到张瑄的笑声。 林彻仔细听了一下,发现张瑄的笑声里的哭声越来越多了,算算时间,觉得也差不多可以审问了,不然太久了,怕是要笑死过去了。 便带着赵菫往船头走,回到后,看见两只小羊羊还在勤奋的工作,似乎是爱上这份事业了。 此刻的张瑄,脸上是眼泪鼻涕一大把,口水也流得满身都是,眼珠子似乎都要掉出来了。 而宁蓝和虎子显得更加轻松了一些,应该是张瑄的体力消耗的差不多了,说不定,肌肉都开始瘫痪了。 “好了,先把羊牵开吧。”林彻开口道。 然后等着张瑄恢复,看到他虚脱的样子后,再让宁蓝帮他把下巴装上,这时候,他就是想咬舌,恐怕也没那么力气了。 过了半晌,林彻开口问道,“现在,我问,你答,若是让我不满意的话,我也不会让你笑死,而是让你好好活着,然后每天和小羊亲密接触。” 张瑄疯狂点头,“林郎君,您问,您问。” “董士选在哪?” “俺大哥送他回山东去了……” 原来,从定海逃出来以后,他们就乘船回到了老巢,过了一天后,朱清就亲自用船送董家子回山东。 朱清过去还有别的目的,就是拜见董文炳,商谈归顺蒙古之事,或许要十几天之后才能回来。 而张瑄也闲不住,于是带着一帮海寇在附近海域晃荡,结果碰到了倒霉的金光耀。 俗话说,贼不走空,遇上了就没放过的道理,张瑄从上午开始,花了好几个时辰的追猎,才终于登船了,眼看着要成功了,却杀出一个林魔王。 “你是说,你们的老巢,离这不远?”林彻继续问道。 张瑄有气无力,“是的,就在佘山岛,离这,大概五十里不到。” 详细询问之后,林彻对这个岛屿有了了解,这个与华亭境内佘山同名的岛屿,地理位置其实很不错,位于长江、东海、黄海的汇合处。 可惜,岛屿的面积并不大,东西长一里,南北才六十几丈,关键是上面还没有植被和水源。 而张瑄这些人的补给,都是从华亭或者海门运过去的,只有一百多里的路程,当海寇的,在陆地上肯定有合伙人的,不然,谁给他们销赃,更何况,贩卖私盐也是他们的主业之一。 风头不紧的时候,他们也会停靠在近岛,甚至靠岸,而佘山岛是他们最后的避难所,上面倒是还藏着他们这些年积攒的财富。 虽然据张瑄所言,并没有多少钱,不过林彻本着搂草打兔子想法,派了三艘船过去。 对张瑄的审问很顺利,连他八岁偷看村头寡妇洗澡的事都是交待了,林彻见问不出什么东西了,便停止了。 思考了一会,林彻淡淡道,“张瑄,你做的坏事不少嘛,你说,该怎么处理你好呢?” “俺愿意为郎君效劳!郎君让俺杀谁就杀谁,让俺干啥就干啥。”张瑄哀求道。 林彻摇摇头,“若是你没有投靠蒙古的念头,倒不是不能给你这个机会,现在嘛,算了,给你个痛快吧。” 说实话,张瑄多少也算个人才,武艺不错,航海能力也行,做个水军小将领应该没啥问题。 而且,经过今日的笑刑之后,他心中已经留下了不可磨灭的恐惧,轻易是不敢背叛的。 只是在林彻想来,这世上人才那么多,为什么非要用这种欺族忘祖之人呢。 汉奸都是该死的,想做汉奸的,那就是想死。 既然想死,那就该成全他们。 很快,张瑄的尸身就投入了大海的怀抱,希望,来世,他能做个好人吧。 第351章 .高丽现状 这一夜,林彻选择了崇明岛驻泊。 此时的崇明岛,与林彻前世时相比,要小很多很多,由三个较大的沙洲组成,分别是东沙、西沙、三沙。 因为是长江泥沙堆积而起,这些沙洲并不是很稳定,在往后的岁月里,会有沙洲坍塌消失,也会不停有新的沙洲出现,最后‘长’成华夏第三大岛屿,甚至继续长大之后,会与陆地连为一体。 其实,这时候华夏的东部海岸线,比之林彻前世之时,要靠里很多,许多陆地都还没有‘长出来’,所谓沧海桑田是也。 由于沙洲的地势平坦,泥土肥沃,岛上也是有许多居民的,最早应该是唐朝时便开始有人迁居于上,也是唐朝那时建镇为‘崇明’,意为高出水面而又平坦宽阔的明净平地。 这里倒是从海上进入长江的一个很好的前进基地,林彻打望了几眼,便走回了舱室。 两艘高丽船也跟着在这里驻泊,金光耀还留在黎明号上,这会林彻有空,便打算和他聊聊。 “光耀啊,别拘谨,坐。” 林彻表现得像个长者,金光耀却没有一丁点的不自然。 他现在对林彻是又敬又怕,神情显得很是紧张,“谢郎君赐座。” 两人交谈中,林彻的问题很零散,金光耀却是有问必答,知无不言。 高丽和大宋的官方关系,在大宋南渡之后不久便彻底断绝了,到现在都一百三十多年了。 只是民间的商贸往来一直持续着,半明半暗,藕断丝连着,毕竟高丽对大宋还是有一定程度的经济依赖。 高丽向宋朝输出人参、墨、纸、文席、苎布、折扇、瓷器等,输入书籍、药材、香料、染料、丝绸、茶叶、玉器等,大宋是高丽最重要的外贸国。 金光耀的两艘船上,主要装载的是人参、茯苓,高丽纸,细苎布,还有一部分铜器和青瓷。 高丽国贫瘠,能拿到华夏贩卖的东西也就那么几样,高丽参就不用说了,历来很受华夏百姓的欢迎,而高丽纸的质量也得到了宋人的认可,认为是书法用纸的上品。 而苎布也就是麻布,都是以苎麻为原料,不过高丽人有独到的工艺,让这苎布柔韧奈洗,在中原很是畅销。 这两船货,大概价值四五万贯,而金光耀本人只占了小部分,大部分是他的家族所有。 高丽从建国开始,很长一段时间里,都被一些世家豪族垄断着政治权利,而庆州金氏便是这其中一家,而金家还是前朝新罗的皇室后裔。 不过,高丽什么都喜欢学中原,连大宋重文轻武这一套也学个十足,最终在一百年前,文武矛盾大爆发,武臣们来了个大逆袭,把文官都踩在了脚底下,开始了武人治国的时代。 从这开始,这些豪族就没有以前风光了,金家不能在权力上有太大的作为,便开始将重心放在了金钱上。 与大宋的贸易,便是金家最大的经济支柱,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还会将大宋的商品转卖到倭国和蒙古。 而金光耀以前并没有来过大宋,这一次之所以派他前来,是因为他以前负责的是对蒙古的商路。 而忽必烈此时正在燕京巡幸,大量的蒙古贵族都跟随到了燕京,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商机,而且明眼人都看出忽必烈有迁都燕京的打算,金家便有意建立一条新的贸易路线。 听到这里,林彻不由心中一动,或许,可以借用金家,对蒙古进行经济渗透,不过,这个需要细细谋划,便没有透露出来。 随后,林彻又打听了一下高丽和蒙古的关系。 高丽到现在都还是武臣掌权,在三十多年前,蒙古大举进攻高丽,兵锋直逼高丽首都开京,高丽被迫称臣。 但武人掌权与文官秉政不同,高丽并没有真正的屈服,在蒙古撤兵之后,高丽将首都迁移到了江华岛上,并杀死了蒙古人派驻的达鲁刺花。 于是第二年,蒙古再次入侵,连主帅都被射死,并在此后的二十多年里,陆续发动了五次入侵,屠杀掳掠的大量高丽人口,目的就是为了消耗高丽的有生力量。 而高丽的武臣政权就是不真正屈服,虽然也没真正有效的抵抗过,却一直躲在江华岛上,等蒙古大军来了,就敦促民众逃到山里或海岛,也派出使臣向蒙古口说‘臣服’,就是不履行蒙古的出水就陆和国王入朝要求,一拖再拖。 直到六年前,武臣金仁俊发动政 变,推翻之前掌权的崔家,同年高丽东北面并入蒙古,高丽才不得已作出部分屈服,在第二年,也就是开庆元年,由太子王倎代父王入朝。 恩,那也正好是林彻来到这个世界的那一年。 那年,正逢蒙古大汗蒙哥死去,兄弟争位,王倎选择了忽必烈一方,赢得了忽必烈的好感。忽必烈即位后开恩于高丽,撤走了在高丽的蒙古军队,结束了高丽蒙古战争。 王倎虽然在忽必烈的支持下,即位已经四年多了,但国家大权依然被掌握在金仁俊手里,依然守在江华岛上,秉持着抵抗蒙古,拖延不出的政策。 林彻大致了解了高丽的现状后,自然而然的想从中找出一些可供利用的地方。 想了想后,林彻决定等燕京之行以后,再看看有没有机会,去一趟高丽,这样一来,就更加有必要加强与金家的关系了。 因此林彻和金光耀又商谈了一番商业合作的事情。 这次两艘高丽船的货物,直接卖给林彻的商号,而金光耀需要的大宋货物,也会由林彻一方代为筹集,以后也照此办理。 这对金家来说,自然是一件大好事,这样让他们有了稳定的市场和货源。 金光耀深感这次是因祸得福了,只要再把到燕京的商路搭起来,他就是金家的大功臣。 最后林彻说道,“我得去趟扬州,明日,你便和我派出的船队先去舟山,在那里筹备货物,顺便休整,然后,和我一同北上。” 金光耀对林彻的这个安排,简直是求之不得,他正愁自家船上损失了很多人手,可能无法顺利北上呢。 第352章 .进扬州 十一月初六,崇明。 快到中午的时候,三艘去往佘山岛的海船回来了,带回了两百多名俘虏,已经不清楚具体价值的贼赃。 大致估计不到十万贯,大多都是金银,铜钱也不算少,看来海寇都有同样的习惯,就是只喜欢留藏硬通货。 然后林彻做出安排,让窦智统带四艘海船,把缴获和俘虏先送回舟山,同行的还有两艘高丽船。 分别之后,黎明号带着飞燕号张帆起航,冲进了长江口,逆流之上。 因为是逆水行船,所以在初八的下午,才到了长江和运河交接处。 运河最多只能通行六七百料的浅底船,于是林彻的两艘船在长江北岸停靠。 这里离扬州城还有三十多里,这个时间赶过去,估计城门都关了,于是干脆在船上过夜。 初九,林彻前往扬州城,赵菫非要跟着,林彻也就随她,不过让她只带十名禁卫。 为了方便,便在码头租了马车代步,一个多时辰后,总算可以望见扬州城池了。 这扬州城的造型,着实有些怪异,若是从天空俯瞰,会感觉像一只胖头鹅,只不过脑袋是方的,身子是更大的方形,它们之间连接的脖子也是狭长的方形。 之所以会有这种怪异的造型,都是因为扬州如今可是处于前线,为了防御不得不如此。 在宋初的时候,唐朝的扬州城已经荒废,于是在其护城河的南边平原上新建了一个州城,名为‘大城’,就是‘胖头鹅’的身子。 到了大宋南渡之后的宝佑年间,因抗金兵侵扰,于蜀冈上修筑城堡,以兹上下呼应,俗称‘宝城’,即‘宝佑之城’,这就是鹅头。 但易为金兵包围分割,遂于两城之间,增筑夹城,以利战时运兵 运粮交通之便,也就是‘鹅脖子’。 大城为官衙与士农工商所居,宝城则是屯军之戍,而夹城为上下两城交通之设,互有用途。 而名传千古的‘二十四桥’并没有在城池之内,恩,二十四桥有两种说法,一种是说唐朝时的扬州城有二十四座桥,另一种就是专指一座桥。 林彻等人进城的时候,经历了非常严格的检查,很有地处前线的氛围,也体现了李庭芝的治军有方。 华长庚这十个禁卫全副武装,虽然出示了告身和腰牌,守城校尉却并没有轻易将他们放入城中,而表示要向上头请示。 “那个,你们陆机宜是我伯父,要是可以的话,麻烦你找人向他通禀一下,就说林彻应邀前来了。” 为了更快进城,林彻只得把陆秀夫搬出来了。 校尉听完,脸上的表情倒是生动了一些,“陆机宜是你伯父?那好,应该很快就有人来接你们进去了。” 说是很快,也等了大半个时辰,陆秀夫才匆匆赶来,见到林彻,平日矜持庄重的他不由露出了喜悦之色。 “贤侄你总算来了,可让我好等,大帅今日晨间还念叨着你的名字呢。” 林彻见礼过后,“陆伯父,小侄一介顽童,怎会值得李大帅记挂。” “哈哈,你在临安的事迹,可比你到得更早啊,对了,这位小娘子怎么看着有点眼熟?” 陆秀夫对林彻身旁的赵菫打量了一番。 林彻讪讪一笑,“这是太子的胞妹,正由小侄为她治病,所以也跟在了身边。” “哦?原来传闻竟然是真的?”陆秀夫先是惊讶,随后立刻反应过来,向赵菫行礼,“下臣拜见殿下。” 因为赵菫没有正式封号,陆秀夫也就含糊的称呼她,礼节也是不卑不亢。 赵菫却以见长辈的礼仪回应,“菫娘拜见陆伯父。” “这,这是何意啊?”陆秀夫有些懵。 古人可是对礼仪很讲究的,赵堇刚才的礼节明显不对嘛,她是皇室,属于上位者,没道理向臣下行此礼的。 赵菫却对陆秀夫乖巧一笑,“嘻嘻,我是彻哥哥以后的媳妇,您是他伯父,自然也是菫娘的伯父啊。” 陆秀夫用询问的眼神望向林彻,林彻却只能耸耸肩,无奈的摊着手。 这什么都没说,但也表示默认了,陆秀夫也不纠结这小儿女间的私情,抛到一边,“好吧,走,先进城安置下来,大帅去巡视边界了,可能要一两日后才能回来,到时候再去拜见。” 进城后,陆秀夫将林彻等人安排在州衙边的驿馆,“贤侄,按理说,该好好接待你的,不过衙内的公务实在无法拖延,只能怠慢你了。” 邀请人来做客,主人却抽不出身接待陪同,这事让陆秀夫满脸惭愧。 林彻洒然一笑,“伯父职司在身,尽管去忙,勿须在意这些客套,小侄正好四处转转,领略一番淮扬风采。” “哈哈,那等我忙完再来找你叙话。” 陆秀夫知道林彻并不是一般的孩童,也没啥不放心的,说完便匆匆离去,看来他手上的事务确实挺多的。 林彻一行人二十来个,驿馆便给安排了两个院落,赵菫却不愿与林彻分开,只好让禁卫们住另外一个。 安置好后,赵菫来找林彻,“彻哥哥,咱们出去玩吧。” “你想去哪玩啊?”林彻随口问道。 赵菫歪着头,眨巴着大眼睛想了会,“人家也不知道扬州哪里好玩,不如,咱们去青楼吧。” 这想法出乎林彻意料,“为啥想去青楼?” 虽说,林彻到了扬州,原本就有这个打算,不然还算到过扬州么? 但闹不明白,赵菫一个小女娃为啥想去。 “上次在定海,你说带我青楼,却只顾着打架了,难道不该补偿我么?” “打架不好玩么?” “谁去那是为了打架的啊?青楼又不是武馆。” “不,去青楼就是为了打架,和妖精打架!” “啊?” …… 这才大中午的,正经人谁去青楼啊,林彻当然不会像赵菫那么不懂行了。 不过还是决定出门,毕竟,外面酒楼的美食肯定好过驿馆的伙食。 要好好游玩,那就不能太多人一起。 林彻只带着宁蓝,赵堇本打算只带小柔就好了,不过华长庚坚持要护卫在旁,便也带上了。 至于其他人,便让他们自由活动。 第353章 .我就是姓赵 扬州城,锦绣繁华之所。 宽阔的石板街道,两旁是鳞次栉比的建筑,临街的店铺打着各色旗幡店招,歌咏一般的揽客声此起彼伏。 十一月的天气,其实挺冷了,可这街道上摩肩擦踵的人潮,蒸腾出薄雾般的热气,描绘着人间盛况。 茶楼酒肆随处可见,无需费心寻找,挑了一家看起来素雅明净的酒楼,五人走了进去。 在二楼坐下不久,酒菜就流水般的传来。 淮扬菜,华夏传统四大菜系之一,素有"东南第一佳味,天下之至美"之美誉。 就单单这‘色’上,就令人叫绝,制作精细、风格雅丽,犹如艺术品。 林彻新到一地,点菜从来都是点一本,八仙大桌之上,摆得满满当当,根本放不下了,店家才主动替林彻取消了许多。 不过这也足够了,多数名菜已经摆上来了,清炖蟹粉狮子头、大煮干丝、三套鸭、软兜长鱼、水晶肴肉、松鼠鳜鱼、文思豆腐。 让吃惯了宫廷御膳的赵菫都食欲大开,腮帮子塞得鼓鼓的。 这哪里像皇家贵女嘛,简直就是三天没吃饭的小乞丐。 林彻生怕她把自己噎死,“吃慢点,没人和你抢。” 然后他自己挑了个狮子头细品了起来,肉丸肥而不腻,青菜酥烂清口,蟹粉鲜香,肥嫩异常。 本来,林彻口味偏好咸辣,对偏甜的菜式从来都是敬谢不敏的,但这本色本味的淮扬菜倒是给了他不小的惊喜。 这时,赵菫好不容易将嘴里的食物咽下,“天天吃那些营养餐,难得换个口味,当然要多吃一点啊。” 看来赵菫对林彻给她安排的营养餐怨言不小嘛。 “那不都是为了你身体好起来么?你不是也说过好吃么?” “可是,翻来覆去就那几样,哪有不腻的。” 赵菫嘟着小嘴说完,又抬起筷子,伸向一盘梁溪脆鳝。 林彻想了想,若真要长久让赵菫只吃那‘营养餐’,估计她绝对会崩溃,再怎么说,她也是打小锦衣玉食惯了。 然后又把桌上的菜品打量了一遍,发现大多数都是以江湖河鲜为主料,食材鲜活、口味平和,对养生颇有益处。 而随着赵菫保持锻炼,身体的好转肉眼可见,倒不一定要拘泥于营养餐了。 于是林彻带着些许宠溺道,“好啦,你要是真的喜欢吃这些,大不了将这店里的厨子请回去,天天给你做就是了。” “真的?”赵菫闻言,两只大眼睛,变成了小月牙,欢喜的不得了,“那咱们就把厨子带回去……” “呵呵,真是大言不惭!” 旁边传来一声刺耳嘲讽,打断了赵菫的话。 那声音继续说着,“年纪不大,口气倒是不小呢,张口就要把平和楼的大师傅带走,以为自己姓赵么?” “对呀,我就是姓赵呀,嘻嘻嘻。” 赵菫被讽刺了,却丝毫不着恼,反而笑嘻嘻的,或许对她来说,凡夫俗子根本不足以影响他的心情。 不过,主辱臣忧,华长庚都要站起来去教训一下那人,却被林彻的眼神制止了。 林彻转过身,看到侧后方,三个衣着华丽的公子哥,正在等着上菜,看起来心情并不好的样子。 或许是无聊,或许是口无遮拦,也或许是年轻气盛,刚好听到林赵两人的对话,便出言讽刺。 不过没有说什么不堪的语言,林彻倒是没往心里去,反倒是向他们揖手致意,“请教一下,我只是想把这厨子雇佣而已,有哪里不对么?” 兴许是发现林彻这桌有两个彪形大汉,而且还目露精光的瞪视自己,不由心中气虚,加上林彻语气客气,那之前说话的公子哥神态也缓和下来。 这家伙一身藏蓝织锦直裰,面如白玉,倒是有点风流倜傥的味道,勉强向林彻回了个礼,开口说道,“若是不知,倒也不怪,看你也像诗礼人家,便指教你一番,免得再出言唐突。” 林彻一副虚心接受的样子,“请指教。” “告诉你吧,这平和楼并非一般的酒楼,原本乃是两百多年前,醉翁知扬州时,于蜀冈中峰大明寺内所建的平山堂。坐此堂上,江南诸山,历历在目,似与堂平,平山堂因而得名。” “这平山堂乃是专供文人雅士及士大夫吟诗作赋所在,所请的大厨自然也是上上之选。” “后来世事变迁,平山堂从官有变成民有,这唐东家便是当初首席大厨的后人,一直传承下来,成了我扬州城最顶级的酒楼,且不比当年的矾楼逊色。” “只是蒙古代金之后,没少侵犯扬州,并且每次都要占据平山堂,鸟瞰扬州城,并构筑望楼在其上,摆开车弩以箭射城中。” “这酒楼就自然没法开了,转而在城中建了这平山楼,依然是文人雅士首选之地。” 这家伙,倒真是一个话痨啊,或者是有好为人师的毛病,对着林彻这个陌生人竟然如此长篇大论。 林彻倒也没有不耐烦,能听到一些人文掌故,也算是长见识,不过,他还是没搞明白。 于是问道,“我只不过想请个厨子而已啊,和这些没关系吧。” 这家伙睥睨着林彻,“当然有关系,如今的唐东家年事已大,儿子亦是死在蒙古侵犯之时,只留下一个孙女唐婉,如今正是平山堂的掌厨。” “这唐婉不但厨艺精绝,尽得祖上真传,而且,丽质天成,知书识礼,秀外慧中,善解人意,多少名仕才子渴求一见而不得,你竟然还想把她带走?简直是痴人说梦!实乃对唐姑娘的玷污!那就是全扬州士子的公敌!” 卧槽,这家伙越说越气愤,最后对林彻简直是视若寇仇! 林彻只感狗血,还玷污,哥见都没见过她,怎么污!? 看来这家伙也是唐姑娘的追求者之一了,不然绝对不会如此激动。 林彻只得耸耸肩,“听兄台这么一说,确实是小弟唐突了,我等初到扬州,并不知其中缘由,还望兄台恕罪。” “玉晟兄息怒,消消气,莫要如此大动肝火,这位小兄弟也是无心之言嘛……” “莫气莫气,玉晟兄,坐下坐下……” 见林彻道歉了,加上两位好友相劝,主要是,掂量了一番,自己绝对打不过那两个大汉,这从玉晟便作揖,算是了结。 第354章 .烟花扬州 林彻转回身,对赵菫说,“菫娘,看来没戏了,不过没关系,会做淮扬菜的那么多,咱么再找一个。” “那好吧。” 赵菫稍微有点闷闷不乐,不过,立马又开心的继续吃起来。 一场小矛盾消弭于无形,双方各自吃自己的。 一大桌的菜,看起来多,不过五个人中,三个,不对,是四个都是练武之人,在食量上,一个能顶正常三个人,即使是不练武的小柔,遇到美味也是敞开着肚皮,所以不用担心会有浪费。 另一边,三位公子哥也喝开了,相互间聊天的声音也逐渐大了起来。 “玉晟兄,难道真的没办法了么?这次的机会错过了,简直就是抱憾终生啊。” “裕德兄……你也看到了,这三楼都已经封死了,之前你的法子根本行不通啊。” “就是,上都上不去,何谈躲起来等晚上呢?” 裕德,“胥多兄,我觉得还是去将你父亲那份帖子偷出来可靠些……” 玉晟,“没错,反正你父亲不会来的……” 胥多,“两位兄长,你们就饶了我吧,我父亲是不会来,但是他也绝对不会让我来啊,若是帖子不见了,他自然想得到我,那我岂不是要被打死,你们又不是不知道我父亲的脾气。” 玉晟,“那怎么办?难道,真的要靠进场诗么?咱们怎么写得出来啊?” 裕德,“要不,咱们去买吧!” 玉晟,“不行!绝对不行!这是欺骗,是虚假,是对嫣然仙子的侮辱和玷污!” 裕德,“这不行,那不行,难道,你不想见到唐姑娘了么!?” 两人说着,差点争吵起来,还好那个胥多劝解,才平复了一些。 林彻有一耳朵没一耳朵的听着,这又是嫣然仙子又是唐姑娘的,着实有些莫名其妙。 可能是这三人的谈话被其他食客听到了,也被带着谈起来了。 林彻东拼西凑之后,才大概明白了是怎么回事。 原来,就在今天晚上,扬州城的花魁要出阁了,选婿地点就选在这平山楼的三楼。 青楼姑娘出阁嘛,说得不好听点,就是出卖初夜,按理自然是价高者得了,但是这个花魁能够享受一点优待,她可以用自己的方式来选择恩客,当然,钱财也是少不了的。 之所以会选平山楼,是因为,嫣然和唐婉是闺蜜,至于为啥两人会是闺蜜嘛,人家又不是生下来就在青楼的,她们二人从幼年就要好,只是嫣然家中发生了大变故,才被落到了青楼。 所以,一向不怎么在人前露面的唐婉,今日会出面相助自己的闺蜜。 两位扬州城最美的姑娘同台亮相,这还不把扬州城的狂蜂浪蝶都炸出来? 那嫣然向外公布的选婿方式,就是以才华论胜者,怎么就算有才华呢,肯定不能当场来考个科举吧,自然是大众喜闻乐见的诗词了。 而且为了以示公平,将会邀请名宿大儒进行评判。 至于名宿大儒怎么会参与这种风流艳事呢? 因为文人本色啊,没有美人,这世上许多名篇华章都将失色不少。 再说了,男人至死是少年,若不是小老弟不允许,他们都想亲自下场。 另外,进场门槛也有限制,除了一些有名望之人能收到邀请帖之外,还得有一首进门诗词,必须是自己所写,可以是旧作。 显然那三位公子哥,连拿得出手的旧作都没有…… 事情搞明白了,林彻他们也吃好了,心中叹了一声,不愧是烟花扬州,随时都有风流盛事。 只是听听就好了,他没多大兴趣,“菫娘,吃好了么?” 赵菫抚着圆鼓鼓的小肚子,娇憨一笑,“好饱,人家要走不得路了。” 林彻顺手将她嘴角残留的汤汁拭去,无可奈何道,“这下好了,还怎么去玩。” 赵菫心头一阵甜蜜,眼神迷离,“彻哥哥你可以背人家嘛。” “傻丫头,也不看看你肚子,只要轻轻一挤,你这餐就算白吃了……” …… 在平和楼又多待了半个时辰,等两个小娘子没那么撑了,便来到街上,慢慢走着消食。 这应该算是赵菫最贴近市井的一次了,以往她即使出门,身边也是少不了大队人马的。 这种体验让她很新奇,特别是还有林彻在旁,让她倍感开心。 看到琳琅满目的商品,激发了她女人的天性,买买买! 什么泥娃娃、风车等小玩具,还有胭脂水粉,木梳子、铜发簪,这些她根本用不上的,只要看两眼,就都要买下,离谱的是,她还买了好几双虎头鞋。 林彻也是见过大世面的人了,前世也不知道陪过多少个女人逛街,但还是觉得赵菫有些无厘头,“这是娃娃穿的,你买了做啥?” “嘻嘻,给我们的娃娃穿呀?”赵菫说得理直气壮。 林彻扶额大汗,“等你能生娃的时候,这都烂掉了……” …… 既然无法阻止,那就由得赵菫瞎买,反正有华长庚和宁蓝两个背包人。 走着走着,来到了西门,林彻想着,反正闲来无事,不如去瘦西湖看看,顺带见识一下二十四桥。 五人晃晃悠悠的出了城门,才发觉这外面也还有挺多房屋的。 说是房屋,也不准确,而是一些比较像样一点的草棚,但是看来往居民的穿着也不是十分穷苦那种。 询问了一番才知道,这些大多是还没安置的流民,大部分还都是从淮河以北逃过来的。 因为李廷芝正在增建城池,准备要把平山堂囊括到城墙里面,这些人既参与建城,也是未来新扩城区的居民。 他们干活,李庭芝是会发工钱的,所以生活还算过得去,至于房子嘛,现在这里是城外,万一蒙古攻来,可不能留下可以用作构筑攻城设施的材料,所以只能用细小的木材和稻草来搭建了。 而且为了防寒,草棚搭建得非常密集,这应该是无奈下的办法了。 可若是不小心失火,那就是一场大灾难,不过,李廷芝应该也意识到了这点,安排了许多乡兵和更夫巡守。 林彻思考了一会,也没想到什么可行的办法,便暂时放弃,继续往前走。 他们顺着城墙往北走,没多远,赵菫似乎发现了什么新大陆一样。 “彻哥哥,那里好多人诶,是不是有什么好玩的卖呀,咱们去看看吧。” 赵菫拽着林彻,欢快地奔过去。 到了一看,发现确实是在卖东西,哦,不对,不是卖东西,而是卖人。 第355章 .人市 原来,这是个‘人市’。 只见一个个瘦小的孩子,头上插着草标,身上穿着单薄的破衣,瑟瑟的蹲在那里,任人挑选。 这里面,大多都是女孩,有些有大人在旁,有些却是独自一人蹲在那里。 一个人,得有多无助,才会选择自卖啊。 人口买卖这一恶习,在华夏古代社会中长期存在。 大宋与前朝相比,虽然也没法完全消灭人口买卖,但还是有了很大的进步。 最明显的就是,奴婢的法律地位有所提高,拥有了人身权,财产权甚至于婚姻权。 而之前的奴婢和牛马是没多大区别的,而且,大多数奴婢都是雇佣性质,法律上属于良人。 另外,大宋严禁略卖人口,并且刑罚严峻,略的意思就是‘设方略而取之’,包括强迫、抢夺、欺骗、诱拐等。 《宋刑统》规定,诸略人者、略卖人为奴婢者,绞;为部曲者,流三千里;为妻妾、子孙者,徒三年;和诱者,各减一等。 随着社会发展,还有敕令法条对此进行完善,并且持续的打击这种违法行为,以及解救被卖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林彻在安溪解救出来的那批小娘子就是这样的情况,只是许多并不愿意回乡,或者没法回乡的小娘子,安溪县衙都给她们重立户口,尊重她们的意愿,交给林彻安置。 略卖人口属于非法,但是大宋也允许合法的人口买卖。 这合法的人口一般来源于战俘、犯官家属、破产农民自卖。 这种买卖,要有‘牙人’作保,证明来历清白,并在官府立下契约。 当然,只要有利益存在,就不缺少有人钻法律的空子,甚至以身试法。 要完全杜绝人口买卖,任重而道远,即使林彻前世,也依然存在许多拐卖事件。 此时林彻眼前的人市便是属于自卖,算是合法的行为。 这些人被人买了去,如果是做子孙的话,得去衙门入户,相当于认养过继,成为家庭一员,在法律上能享有继承权。 若是做奴婢的话,也要去签订雇佣契约,而买主在日后多少都要支付工钱,至于付多少嘛,因人而异,完全看人品了。 做妻妾就要分两种了,正妻的话,法律上的地位和明媒正娶的没差,但实际上嘛,那就难说了,而妾,其实大宋的法律并不承认妾这一身份,而是签订雇佣契约的‘打工人’。 还有就是被买去做娼伎、优伶,这类应该算是最惨的了。 从这里卖的大多数都是女娃来看,正是大宋比较常见的,买回去之后,教与歌舞技艺,等长大后,以色娱人。 林彻就看到,现场有许多牙婆正在挑挑拣拣,寻找合适的‘货物’,或许,这就是扬州‘瘦马’的起源吧。 这时,正好有一桩交易进行,被卖的是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 牙婆满面笑容,似乎对‘货物’很满意,正拿着提前写好的格式文书填写,然后交给女孩的父母按下手印。 取回文书后,牙婆看了看,笑容更胜,数出几张交子,递给女孩父母,“呐,这是七贯钱,你们今日走运,遇上了老身,才能卖得高价。” 一个人,只卖了七贯,还说是高价,似乎很讽刺。 但是,这牙婆说得也不算错,要知道,有些时候,一个男娃都只能卖一百文,一百文啊,也就十几斤粮食而已,即使是同重量的猪,怕是卖得都比这多得多的钱。 女娃相对来说,比男娃要贵,特别是长相不错的这种。 可是这牙婆买回去后,稍微调教一下,转卖出去,最少也是一百贯打底,简直是十几倍的暴利。 交易达成,牙婆拉着小女娃要走。 可小女娃虽然不是很明白自己的命运,但是对离开父母自然感到恐惧,一张特意擦干净的小脸又哭得一塌糊涂。 “阿大,阿娘!不要卖了囡囡啊!囡囡很勤快的,捡柴打水、洗衣做饭……” 她的父母衣着破烂,面黄肌瘦,父亲还不停咳嗽着,枯瘦的身子不停摇摆,转过脸去不愿意看女儿的挣扎。 而她的母亲同样泪流满面,痛苦不堪的说着,“囡囡啊……莫怪爹娘…把你留着,迟早也要饿死…你爹的病,也要钱抓药……呜呜,囡囡啊,只愿你遇到个好人家……” 最后这个母亲再也说不下去,开始嚎啕大哭,撕心裂肺。 对于女娃的挣扎,那个牙婆有些不耐烦,丢掉笑脸,戾声喝道,“臭丫头,你现在是老身的人了,乖乖跟我回去,免得吃苦头!” 林彻看得很糟心,而赵菫更是眼泛泪光,一张绝美的小脸皱成了一团,“彻哥哥,这个小娘子好可怜啊,咱们帮帮她吧。” 本来,林彻虽然看不惯这种人口买卖的做法,但是既然存在,又合法,那自然是有目前无法改变的因素存在。 他在没有能力改变之前,也是尽量选择入乡随俗,按照这时代的规则来行事,不然只能寸步难行。 所以他并没有想干涉眼前的交易,他能做的就是,自己把这些人买下来,尽量给他们一个良好的未来。 对于赵菫的请求,他也不忍心拒绝,便走上前,“这位老婆婆,你把这个女娃转卖给我可好?” 牙婆一愣,仔细打量了林彻一番,看出他的气度和穿着都不是普通人,倒也没敢造次,“这位小郎君,本来,只要价钱合适的话,转卖给你也是无妨,只是,老身已经定好了下家,只能说抱歉了。” “别废话!你开价吧,多少钱?” 林彻对这牙婆有种天然的厌恶,不想和她啰嗦,她无非就是要赚钱而已。 牙婆似乎感受到林彻的威压,想了想后,没敢再直接拒绝,“看在小郎君诚心要买的份上,老身便忍痛割爱了,五百贯!” !?五百贯? 方才当着哥的面,七贯钱买的,现在竟敢狮子大张口卖五百贯!? 林彻强忍下暴怒的心,“行,五百就五百,写文书吧。” 那女孩的父母被惊呆了,这眨眼间,自己女儿的身价就涨了近百倍。 第356章 .野猪头 看到林彻眼都不眨,就答应了这个天价,牙婆立刻悔青了肠子。 因为她原本就不想把人转卖给林彻,所以报了个自以为的天价,变相拒绝而已。 于是牙婆胖乎乎的脸又是一变,“老身说错了,不是五百贯,是一千贯!” 她衡量的一翻,五百贯还不值得她违背与明月楼的约定,因为一旦失约,明月楼往后就不会再找她买人了,若是一千贯的话,足以补偿这个损失了。 牙婆的话一出口,林彻简直被气笑了,“呵呵,呵呵,你这是在找死!” 之前那带有敲诈性质的‘杀猪’价,林彻勉强能够忍受,但是这出尔反尔,把他当傻 逼,那就触碰到底线了。 “宁蓝!” 随着林彻一声低喝,宁蓝和华长庚都站了前来,只因为小女娃还抓在牙婆手里,所以没有直接动手。 牙婆被眼前的举动吓到了,扯着尖利的嗓子惊叫着,“你们想干嘛!哎呀喂!老天爷诶!这有人要仗势欺人,欺压我这孤老婆子噢!快来人啊!救命呀!老婆子就要被人打死了!” 这景象,让赵菫目瞪口呆,她从来没有见过这种操作,惊讶之余,甚至带着研究的心思注视起来。 这点道行,对林彻来说毫无用处,他前世见过比这更不要脸的,因此冷哼一声,“我劝你不要白费劲,老实将人卖给我,便饶你一回。” 牙婆却并不妥协,继续尖叫着,“快来人啊,这强买强卖不成,要杀人啦……” 这周围在刚才林彻和牙婆交涉的时候,便聚起了不少看热闹的,随着牙婆的鬼叫,人堆中挤出了不少花胳膊。 为首一个壮汉,赤着的上身,纹满了奇怪的图案,心口处甚至纹着一个野猪头。 这是什么涵义?‘猪’事顺心么? 野猪头晃儿啷当地走过来,“老廖婆,你又作甚么妖?” 牙婆这时仿佛遇到了大救星,“秦班头救救老身啊,老身好不容易给明月楼找了棵极品苗子,这不知道哪里冒出个小子,就要仗势欺人强买而去!” 野猪头仿佛听见了什么稀奇事,“唷!还有人敢坏咱明月楼的事,让洒家看看是哪路神仙。” 说完,便往林彻一方打量,当他看到赵菫的时候,眼睛爆出贪婪,“哎唷!这倒真是个极品!好好好!老廖婆今次可是立了大功!” 说着,还打算上前拉扯赵菫。 这可把牙婆吓坏了,她之所以能在买卖女娃这个行当混得不错,正是因为她眼力劲比别人好。 她就是看出林彻等人的身份非同一般,才想着让林彻知难而退,最后也只是想狐假虎威,把林彻吓退,真让她去冒犯富贵人家,她还没这个胆子。 因此她急忙上前拉住野猪头,“错啦,错啦,秦班头,不是那个,我手里这个才是!那个可动不得,说不定是哪个大家里的。” 野猪头被扯住,便停了下来,然后看看牙婆手上拉着的乡下丫头,真是又黄又瘦,哪里有半点美人的样子,更何况这女娃一脸哭相,脸上糊里糊涂的,更显难看。 “呸!这算个屁的极品苗子啊!”野猪头啐了一口。 他没有牙婆的眼力,看不出女娃的根骨和潜质,做不到沙里挑金,便又去看赵菫,越看越心痒难耐,“嘿嘿,到了这人市,还有什么大家不大家的,这丫头,咱明月楼要定了!” 所谓蠢人,就是容易被诱惑迷蒙的双眼,赵菫自己的气质不去说,就边上站着的两条大汉,傻子都知道不该招惹。 偏偏这野猪头,还真就猪油蒙了心,跨步上前,伸手就要去拽赵菫。 赵菫眼中却一丝害怕都没有,在她的世界里,从来都没人敢对她表现出坏心思,但凡有,那一定是死人了。 就在野猪头的脏手离赵菫还有三尺远的时候,一只铁掌凭空闪现,牢牢将其抓住,定在那里,纹丝不动。 然后那只铁掌一转,便将野猪头的胳膊都扭得变形,让他痛苦的大呼起来! 他身后的十几个花胳膊,见到老大受难,便呼啦啦的往前涌。 却见华长庚松开野猪头的手臂,转而扣住他的脖子,对花胳膊们大喝,“止步!不然他就没命了!退后!” 这时候的赵菫,才后知后觉,显得非常害怕一般,跳进林彻的怀里,“哎哟,彻哥哥,人家好怕怕!” 林彻哭笑不得,拍拍赵菫的后背,“你要演,好歹也早一点啊…” 赵菫却死死抱住林彻,把头埋在他脖子里,瓮声道,“人家是真的害怕嘛,嗯嗯,下次一定早一点……” 那帮花胳膊见老大的小命被人握着,不得不后退,口中却不停的威胁着,“警告你们,别乱来啊,敢伤俺们秦班头分毫,俺们让你们死无葬身之地。” 华长庚对这些威胁的话根本不屑一顾,连轻视的眼神都懒得给,只抓着野猪头的脖子站在那里,等着林彻或赵菫的吩咐。 花胳膊们在骂骂咧咧的同时,围观的人也小声议论着,不过林彻耳力不错,也听出个大概。 “这帮混蛋,整日欺凌弱小,今天总算踢到铁板了吧,该!” “这明月楼可不好惹,听说背后有大人物撑腰呢,这几个外乡人,怕是讨不到好……” “明月楼就是阴险,做了那么多坏事,都丢到别人头上……” “谁不知道坏事都是明月楼在做啊,可是官府也拿不住他们的把柄,奈何不了他……” …… 很快,林彻从这些议论中,总结出了事实。 原来,这明月楼是扬州最大最好的青楼,总是有最新鲜最出色的姑娘源源不断,而来源便是这扬州附近的人市。 这自卖人口虽然合法,但是官府并不会鼓励,遇上像李庭芝这样的好官,更是会经常整顿,起码人被卖去做娼伎是很难接受的。 所以,明月楼为了规避其中的司法风险,便不会直接在人市买人,而是从牙人牙婆手中转买,宁愿让他们赚点钱。 一来,从沙子里挑金子是个繁琐又需要技术的活,明月楼不想浪费那么多精力。 二来,买二手人口,在律法上,基本没有风险,出了事,也是牙人牙婆担着,明月楼片叶不沾身。 三嘛,是个正常人就不会愿意做娼伎,遇到性子烈的,反抗就会特别重,而牙婆牙人得先把人整治调教好了,明月楼才买,而调教过程中,总是容易闹出人命,那可是犯法的。 第357章 .好人卡 总结之后,林彻也觉得这明月楼确实阴险狡诈。 随后,他抚着怀中赵菫的头,轻揉了几下,“抱够了吧,先放开,还得办正事呢。” 赵菫虽然很沉醉于林彻的怀抱,还是听话的松开,脸色还有那么一丝害羞。 林彻向前走了几步,“老妇人,现在,该把人卖给我了吧。” 一边,华长庚也配合着抓住野猪头的痛手,野猪头一阵惨叫之后,“卖!卖给他!快点!” 内外交加之下,牙婆不得不屈服,把女娃交给了林彻,并写了一份文书。 林彻丢给她十贯钱,“滚吧!” 小女娃刚才哭得有些懵,只是大约明白,自己好像又被卖了一次…… 赵菫虽然看她可怜,但她的出身,注定让她不会过去安慰人,倒是小柔拿着手帕帮她擦脸。 林彻略作思考,然后柔声问道,“小娘子,你是不是不想离开爹娘?” “嗯嗯嗯!”小女娃在林彻面前,显得怯怯的,听到问话却拼命点头。 林彻点点头,把她父母招过来,然后将两份卖人的文书都交回给他们,“孩子你们领回去吧,以后别……” 说着又住口了,是了,要不是被逼无奈,有几个父母会愿意卖掉自己的孩子啊,何须自己多嘴呢。 女娃的母亲看着手上的文书,喜从天降,只是才一会,又想到了什么,噗通一下给林彻跪下,“郎君,您就收下俺家囡囡吧。” “你们不希望一家团圆么?”林彻稍有疑惑。 “哪能不想啊,可是俺家男人生着病,没法干活,这会卖囡囡的七贯钱还不知道能不能治好,治不好的话,往后还得拖累囡囡,说不得还得卖了她,还不如让她现在跟着您,您是个大好人,这样对她是最好的了……” 妇人说话倒是挺有条理,若不是这个糟糕的世道,想来多半能操持起一个不错的家庭。 他男人不停咳嗽,似乎怕把不好的东西过给林彻,特意离着远一点,沙哑着说道,“郎…君,您是个仁善的人,求您收留俺囡囡吧……” 林彻背着手,觉得这夫妻俩说道也没错,如果他们的处境没有改善的话,迟早还要再卖一次。 不过让他亲手做让人家破人离的事,总觉得不合适,便开口道,“还是让她回你们身边吧,她还小,离了爹娘太可怜了。” 两夫妻立马急了,还想再求,却被林彻制止,“别急,听我说完,若是你们愿意的话,可以一起收留你们一家人,我不是扬州人,所以你们要送去我家那边就是。” 两夫妻一听,喜出望外,拼命点头,他们已经流落到这个地步了,只要能看到希望,哪里会在意去任何地方。 事情算是完满解决了,一家三口,抱在一起又是哭,又是笑…… 看着这短短时间里,便经历了悲欢离合的一家人,林彻心下感叹,真是狗入的世道。 赵菫依偎过来,“彻哥哥,你真是个好人。” 恩!?刚被两夫妻发了个好人卡,这会赵菫又来发个好人卡…… 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哈喽那个啥… 那就让你们见识见识,哥凶狠的一面,哼哼! 花胳膊们,依然在和华长庚对峙,林彻走过去,瞟了一眼野猪头,淡淡的说,“今天算你走运,我不想杀人。长庚,留下他一条胳膊。” “喏!” 华长庚得令,双手抓住野猪头那只脏手,迅猛的一个三百六十旋扭,然后猛地一踹他的腋下。 “刺啦……” 野猪头的身体弹开,但是整条胳膊却被硬生生的扯断,肩膀处乱糟糟的伤口,凌乱恐怖,喷洒着大量鲜血。 野猪头彻底晕倒在地上。 林彻很迅疾地闪开,身上没有沾染到一丝血污。 华长庚倒是难免被喷溅了一身,脸上却毫不在意,随手就将血淋淋的断臂丢在了地上。 附近突然蹿出几条野狗,疯狂抢夺,叼着断臂跑远了。 林彻不由皱起眉,看来,这些野狗,吃过人…… 这狗入的世道! 这短短一瞬间的场景,让围观者震撼莫名,恐惧感笼罩全身,却都鸦雀无声。 那帮花胳膊也呆住了,他们不是没有见过血腥,可从来没见过生撕人体…… 那一家三口也被吓住了,两口子赶忙把囡囡拥进怀里,不让孩子看到这恐怖场景。 小柔也吓得脸色苍白,而赵菫略有不适,马上便缓过来了,还饶有兴趣的看着地上的野猪头,想知道他是不是还活着。 真不愧是赵家人,基因里带着对血腥的适应。 林彻并没有后悔让在场那么多孩子见到这种残忍的画面,因为,这就是乱世! 不管你能不能适应,没有人能避得开的。 呆了小半晌的花胳膊们,终于醒转过来,立马跑了一小半人。 剩下的,倒还有些义气和勇气,呼啦啦的跑上来,有两人去查看地上的野猪头,其他七八人,挥舞着手中的朴刀,要上前砍杀林彻等人。 华长庚轻蔑一笑,捏上了拳头,他身边,宁蓝也摆开了架势。 “住手!” 一声带着金铁之声的断喝,一名身着铠甲的校尉,领着四五十个兵卒匆忙奔来。 见到官军来了,花胳膊不敢再放肆,只是紧紧围住野猪头,脸上却并不是很慌乱,似乎有恃无恐。 林彻转头一看,哟,这不是南门那校尉么。 校尉看了看地上的鲜血,又望着持刀的花胳膊,脸色顿时沉了下来,不高的身材,却散出凌厉的彪悍之气,“你们!竟敢持械行凶!” 花胳膊们让开一条缝,让校尉可以看见地上的野猪头,其中一个开口,“俺们才是被欺负的……” 声音中似乎带着无限委屈。 校尉看到那惨兮兮的野猪头,也是万分惊讶,这才去看林彻一方。 看清之后,校尉立刻上前单膝下跪,大礼参拜,“卑职姜才,拜见殿下,拜见郎君。” 赵菫淡淡点头,林彻微笑回礼,“原来是姜校尉啊,你我倒算是有缘了。” 花胳膊们傻眼了,这,这,这个漂亮的小女娃居然是位殿下…… 第358章 .收容营 林彻把事情大致经过与姜才讲述了一番。 原本姜才就对这帮泼皮甚是厌恶,当知道那野猪头竟然敢冒犯赵菫的时候,就明白这家伙是罪有应得,就算被当场斩杀,也是该死。 一个泼皮的生死,本就不是什么大事。 而华长庚能生撕人体的本事,让姜才更有兴趣,也深感佩服,当场就与华长庚结交起来。 当那些花胳膊意识到,自己的老大冒犯的是天家娇女,心中剩下的就只有害怕了,抬着重伤昏迷的野猪头仓惶而去。 这野猪头虽说只是少了一条胳膊,但从伤口来看,多半的救不活了。 围观人群对最后的结果是十分意外,却也感到大快人心,被兵士驱散离开后,还津津乐道着,对今日增加的谈资深感满意。 事情了结,林彻也没了游玩的兴致,于是打算回城。 刚走几步,一大群‘货物’却呼啦啦地围了上来,“郎君,求求您也把我收留吧……” 一群自卖的人七嘴八舌的恳求着,希望像那一家三口一样,被林彻收留,以求得一条更好的活路。 林彻大致算了一下,这乌泱泱的一大片,少说也有两三百个啊。 现在自己又毫无准备,该怎么安置,是个大问题。 他正思考着,姜才担心赵菫又被冲撞了,便对这些人呵斥道,“你们莫要胡闹,林郎君虽然仁善,但你们这么多人,岂不是为难他么,快快散去,不要冲撞了贵人。” 姜才因为本身的经历,对这些人也是非常同情的,却也明白,这些人连大帅都没法妥善安置,林彻一个小郎君能怎么办呢。 但是出乎他预料的是,林彻突然开口了,“我答应你们,不过前提是你们愿意听从吩咐。” “愿意,郎君说啥,俺们就听啥……” 人群听到林彻同意收留他们,开始欢呼起来。 “郎君,这……” 姜才想劝说,却又不知道从何说起,他是担心林彻年幼,不知道其中的利害。 林彻已经想好了方略,心中有底,“姜校尉安心便是,我已经有办法了,不过还需要你的帮助。” “需要姜某如何?郎君吩咐便是,姜某乐意为郎君的善行添助一臂之力。”姜才毫不推辞。 “我打算先在这里就地建立一个收容营,先让这些人有个容身之所,也可以继续收容其他走投无路之人,随后再慢慢迁移到安置之处,所以希望先从军中借一些大帐,待日后收容营完善之后,再做归还。” 林彻来扬州,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人口,眼下之事是个契机,正好可以开个头。 姜才想了想,觉得林彻是认真的,应该是有了可行的方案,便点头道,“军帐之事,姜某无权做主,我这就去找陆机宜,想来他不会反对的。” 说完,便让手下士卒留下维持秩序,自己火速回城而去,还真是个雷厉风行的性子。 然后林彻也对宁蓝吩咐了好一会,让他也回城办事去了。 也没等太久,不到一个时辰,姜才就回来了,不但带来了军帐,还又带了一百多名士卒。 “郎君,陆机宜听说是你要收容难民,二话不说便批了三十顶大帐,还让我多带一些人过来帮忙。” 士卒们忙碌起来,搭帐篷,设围栏,没用多久,这片空地便从一个人市变成了一座营地。 一向甩手掌柜的林彻自然不会亲自干活,闲着无聊便拉着姜才拉家常,了解到不少事。 姜才原本是濠州人,小的时候,被蒙古人掳掠去了河朔为牧奴,年纪大了一点之后,便义无反顾的逃亡回了大宋投军。 濠州这地方啊,在宋元之际,可真是出了不少俊杰之士。 最出名的,应该就是驱逐鞑虏,再造中华的大明太祖朱元璋了,以及他手下的汤和徐达。 而姜才也是位猛士,到了军中后,便以骁勇善战出名,尤其是骑射最为出众。 李庭芝对姜才很是欣赏,屡次提拔,要不是制置司副使兼扬州通判朱焕多次反对,说什么来归之人不得重用,现在起码能当个统领,而不是区区准备将。 不过姜才好像对官职并没有什么追求,投军完全就是冲着能杀蒙古人而来。 聊着聊着,宁蓝也回来了,后面跟着一大列的牛车,装满了吃用之物。 顺便也把虎子和温凡他们找了来,林彻便让他们来管理这个营地。 林彻原本也打算在这个营地住下,不过考虑到赵菫,只能打消了这个念头。 等到黄昏的时候,林彻叫来虎子,“你和温凡他们就留在这里,把这营地管好。” “阿郎,俺哪里会管人啊,还是让小七哥留下,俺跟在你身边吧。” 虎子听到要让他管事,老大不乐意了。 “莫要跟我讨价还价,管人有什么难的,就按着临安养济院那套来,你现在不开始学着做,日后怎么带兵?” 林彻板着脸,他这是有意给虎子锻炼的机会。 营地并不是只有虎子和温凡他们,姜才也安排了三十名士卒来协助,所以林彻也没啥不放心的。 丢下虎子,林彻五人回到了城里。 “彻哥哥,我饿了……” “中午吃了那么多,还以为你可以顶一天呢,好吧,你想吃什么?” “还是去中午那里吧……” 看来,赵菫已经迷上了平山楼的美食了。 等他们到了平山楼才发现,这里竟然热闹无比,挤满了车马。 打听之后才知道,因为那嫣然的选婿活动实在过于轰动,前来凑热闹的人比预想的要多。 许多人即使没有帖子,也拿不出进场诗,但是到一楼二楼听个动静也愿意。 于是平山楼不得不改变原计划,宣布不再接待外客,只许有资格参加出阁宴的人入内。 “这唐婉对嫣然还真是姐妹情深啊,有钱都不赚了。” 林彻嘀咕着,然后对赵菫说,“菫娘啊,我们换一家吧。” “不要,我就喜欢吃这家的。” “可是我们没帖子,人家不让进啊,总不能打进去吧。” “不是还可以凭诗词入内么?” “吃个饭就要用一首诗,太浪费了吧。” 能让林彻记住的诗词可不算多,且大多是能流传千古的名篇,能用的就更没多少了,这可是用来装逼的神器,用一首少一首啊。 第359章 .门票 靠着华长庚和宁蓝两个猛男开路,五人艰难地来到大门前。 让林彻没有想到的是,这门前竟然还有十几个衙役值守,这平山楼面子还挺大的啊。 知客也换成了几个妙龄少女,看穿着,像是某人的侍女。 一名士子递上一纸诗文,少女们相互传看了一番,皆是摇摇头,士子只得失望离去。 看来,这几人便是进场诗的评定者了。 见到林彻几人近前,几名少女眼中闪过狐疑,因为她们看得出来,五人中的两名少年男女才是正主。 十岁都不到的人,也是来参加选婿诗会的? 莫非哪个受邀之人自己没空,让家中子侄代替前来? 一位红衣少女迎上林彻等人,“几位贵客,红袖有礼了,你们可是受邀前来参加相攸诗会么?请帖可有带着?” ‘相攸’出自《诗·大雅·韩奕》:“为韩姞相攸,莫如韩乐。”本意是选择可嫁之所,引申为择婿。 林彻也多少读过点四书了,知道是啥意思,难免心中嘀咕,卖个肉还弄得文绉绉的。 “我们不是来参加诗会的,也没有请帖,只是想进去吃个饭而已。” 红袖姑娘不由皱眉,“这位小郎君,实在抱歉了,今日我家娘子在此举办诗会,酒楼不再接待外客,劳您另择别处用餐了。” 林彻眼珠一转,‘董氏微笑’悄然使出,春风拂面凝视着红袖,“红袖姑娘,还请行个方便,我等只在二楼用餐,对诗会没有关碍的。” 清朗俊逸的容颜,温润如玉的气质,加上哥无处安放的魅力,就不信还拿不下一个小姑娘,嘿嘿,你看,这小娘子脸红了…… 林彻心中满是自信,觉得诗词应该是省下了。 红袖确实晃神了,心头小鹿乱撞,眼神迷离着,脸上害羞带怯,“郎君您……,啊,不行!奴家不敢擅权,还请小郎君见谅……” 这红袖姑娘本来就要答应了,但不知道突然想到了什么,惊醒过来拒绝了林彻,只是话音渐细,犹如蚊呐。 干!竟然失手了!? 林彻暗恼,没好气道,“非要进场诗!?” “是的,奴家不敢坏了规矩。” 红袖惴惴道,好似拒绝林彻是一种天大的罪过一般。 这时,林彻后面等待之人不耐烦起来,开始催促,“小子,看你就不像个会作诗的人,赶紧让开,莫要耽误我等献诗。” “就是,嫣然仙子的诗会岂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来的,乳臭未干的小子,赶紧站一边去!” “呵,还诈称什么只是为了进去吃饭,这无赖子明明是胸无点墨之人,想要找借口蒙混过关。” “一边去!一边去!好好见识一下什么才是能被仙子欣赏的才华……” 林彻转过身去,看到一群书生打扮的人,衣着富贵奢华,脸上皆是洋洋得意,口中尽为嘲弄轻蔑。 “彻哥哥,揍他们!”赵菫气鼓鼓的说着。 林彻牵起赵菫的小手,安慰道,“别气,别气,不与夏虫语冰,莫和傻 逼斗气。” 虽然不知道‘傻 逼’是什么意思,但和夏虫并列自然不会是夸奖,于是这帮书生气炸了。 “小子,找打!” “来人啊,给本衙内教训教训他!” …… 这帮书生丢开斯文之气,一个个喊打喊杀的。 他们的仆役伴当刚要动作,却见宁蓝一脚踹向边上用来升挂旗幡的木杆。 “咔嚓!” 这碗口粗的旗杆应声而断,然后上半截被宁蓝抄在手中。 一句话没说,意思却很明显。 书生和他们的仆役们瞬间不敢轻举妄动了。 这就是武力的绝对震慑力。 “呵,一群嘴炮,没卵用。” 林彻见他们不敢冲上来,便不再搭理。 那群书生听到林彻的话,恼羞成怒,但看到宁蓝举重若轻的拎着一丈多长的旗杆,憋得满面涨红,没敢吭声。 林彻对红袖笑笑,“癞蛤蟆不聒噪了,我们继续说吧。” 红袖扑哧一笑,“郎君真逗,只是,奴家真的不能私放您进去,不然会没命的。” “好吧,那我也不为难你了。”林彻摇摇头,“不就是作诗么,也不是什么大事。” “呀,郎君真的会作诗?”红袖惊讶了,“只要不是很差,奴家这里就给过了,其他姐妹过不过,那奴家就没办法了。” “呵,什么叫做不是很差?”林彻神情一敛,霸气徒然而生,“听好了!” “九州生气恃风雷,万马齐喑究可哀。 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 静! 随着林彻的吟诵,周围的嘈杂之声越来越小。 最后林彻的话音落下,四周也陷入了寂静。 这周围都是来参加诗会之人,不管是真有才也好,假文学也罢,写不写得出好诗另说,但这鉴赏能力多少还是有的。 这诗,初听起来,是林彻在讽刺刚才这帮书生,开始嘴上叫得欢,遇上强横如风雷一般的武力威慑,立马屁都不敢放一个了。 但是在细品一下,又能体会到里面的磅礴大气的格调,以及雄浑深邃的内涵。 这绝对是一首足以流芳千古的不朽之作。 偏偏竟然是出自一个少年小童之口,简直让人难以置信。 却没人敢轻易提出质疑,一是刚才宁蓝那一脚还历历在目,二是读书人都不是傻子,要怀疑别人,起码得有点根据吧。 总不能说,你一个小儿绝对作不出这样的好诗,要知道,大宋可是盛产神童的,这个理由站不住脚。 林彻念完诗,丝毫不在意旁人的反应,他就是为了买个门票而已,至于念诗时表现出相应的气质,那不是一个演员该具有的基本素质么? “咳,红袖姑娘,请问,我们可以进去了么?” “啊?”红袖发着呆,看着林彻的眼神不停冒着小星星,听到林彻发问,才反应过来。 她也不去询问几位姐妹的意见了,直接回答,“当然可以,当然可以,郎君您请进。” 开玩笑!要是这诗都不能过,那只有李白复生,杜甫再世,才有资格能入内了。 一个女伎,要是敢摆这样的架子,即使她艳绝天下,也会被文人唾弃。 第360章 .又见孙元正 进了楼,林彻他们被小二领着,到了二楼却并不往上走了。 “郎君,你们真的只是来用餐的?”小二懵了。 “废话。”林彻依然坐了中午的位置,“中午我们才刚刚来过呢。” 小二点头哈腰,“是是,小的记得,那还按着中午的上?” 确实,五个人吃了将近二十个人的分量,怎么能不记得,而且出手阔绰,打赏丰厚。 林彻想了想,“撤掉一些过于油腻的菜色,另外把中午没上过的,都给我上一遍。” …… 楼下大门外,等林彻进去好一会后,才开始恢复动静。 刚才那几个硬怼林彻的书生,此时恨不得用脚趾在地上抠出一条缝,然后立马钻进去。 因为,这时在场其他人都在用怪异而奚落的眼神看着他们。 可以说,随着刚才那首诗的传播,这几人作为诗词背景,也将名传千古。 这个名可不是什么好名声,而是啪啪被打脸的经典反面教材。 “哈哈,我认识这几个,这不就是周家、李家、王家几个盐商家的么,仗着有几个臭钱,整日在州学中招摇……” “真真让人笑死,就他们还敢说自己有才学,还敢嘲讽人家神童郎君不会作诗……” “文不成、武不就的,真给咱扬州丢人啊!” “哎,这马真可怜……” “怎么说?” “马又没有做错什么,竟然拿来比喻几个废物!” “这马……确实是受了无妄之灾啊。” …… 这四个富书生很想一走了之,却又实在舍不得今天这个机会,错过了今日,怕是永远没有机会同时见到扬州双娇了。 正常来说,就算相见其中一个都难,那嫣然还相对好一点,出阁梳拢之后,总能在明月楼见到,毕竟她得做生意的嘛,只不过价格贵点而已。 但是唐婉啊,人家里不算巨富,可也不缺钱啊,性子又淡泊,极少露面,除了今天,可以说是绝对无缘得见了。 于是,咬咬牙,这四个书生祭起了厚脸皮,带着买来的诗词,准备走向的门口。 这时两架马车停下,里面下来五个公子哥,其中一个大呼抱怨,“真他娘的堵啊,这是全扬州的人都来这里了么?” 四个书生见到来人,立马转而过来见礼,“吉璐兄、元正兄、玉晟兄、裕德兄、胥多兄,小弟等这厢有礼了,正巧,我四人正要进去,刚好,多了几首诗词,不如一起吧。” 之前傲气满满的四人,在五个公子哥面前,就谄媚至极,讨好之心溢于言表。 只因为这四人家中都是盐商,是巨富之家,但是这五个却统统都是官二代,都是扬州几个高官家的衙内。 五个衙内显然以那个吉璐为首,因为他父亲正是扬州的第二号人物,通判朱焕。 还有三人,正是中午和林彻斗了几句嘴的从玉晟,以及刘裕德、郑胥多。 最后一人,竟然是林彻的老相识,孙元正,他叔父是军中统制孙良臣。 朱吉璐对四个书生的殷勤不以为意,反应很的冷淡,“不必了,有元正在,哪里需要你们的诗。” “是是是,那诸位贤先请,我四人稍待便是。”书生们唯唯诺诺。 …… 平山楼的二楼,除了林彻这一桌,并没有其他客人了,毕竟进来的都上三楼了。 陆陆续续上楼的人,经过二楼的时候,自然都会看到他们这一桌,不由都感到奇怪。 不过也有知道楼前那一幕的人,便会给同伴解释,倒是又引起一番惊诧。 朱吉璐五人上来之时也看见了,他们来得晚,倒是不知道楼前之事,朱吉璐和孙元正只是好奇的瞟了两眼,就不再关注了,不过从玉晟三人却是认识林彻等人。 三人稍稍惊讶,以为这五人是从中午吃到现在呢,因为中午他们三个吃完走的时候,林彻还在酒楼里消食呢。 林彻吃着,偶尔也会看上两眼进来的人,正巧抬头看到三人,不由礼貌性的点点头。 接着便看到了三人旁边有个熟悉的面孔。 咦,这不是孙……孙元正么?几个月前从泉州消失,竟然出现在扬州,嘿嘿,真是冤家路窄啊。 这厮敢追求自己未来大老婆,可不就是最大的冤家么。 原本在泉州的时候,林彻就想过要整治他,可惜突然失踪了。 既然遇上了,就不用着急,稍晚再看看。 这样想着,林彻也就不露声色,继续低头吃菜。 …… 三楼。 这里看起来和寻常酒楼的布置并不一样。 为了方便文人雅士的各种集会,这里是有少数几个雅间,其他大多数空间都是开放式的,而且还有一个表演台。 随着来宾到来,开始变得人声鼎沸,四处都是见礼交际之声。 说起来,这种诗会,倒是和以后欧洲流行的自助餐宴会有些相似。 与会之人也是四处走动,和他人谈笑风生,交流感情。 表演台倒是空着,而表演台后面有几个雅间,那位嫣然仙子,正在其中一间里。 此刻,嫣然呆坐在铜镜前,眉间萦绕着淡淡愁绪,心中怅然着自己人生。 过了今日,她就将要彻底失去做人的最后一丝尊严了,但却没有丝毫反抗之力。 今年十八岁的她,人生的前十二年里,也算是锦衣玉食,无忧无虑,享受着这时代多数人都要羡慕的生活。 她的父亲,是一位朝廷官员,而母族也是扬州盐商,所以金钱地位都不缺。 只是,在她十二岁那年,一切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变。 那年是宝佑六年,也就是开庆元年的前一年,她父亲时任天长知县,而两淮区域最高的长官便是贾似道。 当时,贾似道在两淮待了近八年了,虽然没挪窝,但是官运亨通,一路高升,到了那年便已经是两淮宣抚大使,坐镇扬州。 职权和现在的李庭芝差不多,只是官职要高上许多。 就在那年,统左翼诸路蒙古、汉军的宗王塔察儿率军攻打樊城,不克而还的同时,诸翼军马都元帅也柳干也率领一路蒙古军进攻两淮,号称兵力八十万。 也柳干的最终目标是扬州城,在进军途中,顺手攻拔了沿路的许多城池。 第361章 .嫣然(向紫羿狼牙致谢,加更) 很不幸,位于扬州西北方的天长县,正在蒙古进攻路线上。 被几万蒙古大军包围后,嫣然的父亲,为了不被屠城,选择了开城投降。 说实话,他即使抵抗,也扛不住半轮进攻。 而蒙古军的政策就是,你他娘敢向我射出一根箭,老子就屠杀整座城池。 作为没有丝毫抵抗能力的天长县,投降也无可厚非。 起初,蒙古人确实没有为难天长县,只将城中能用得上的物资都搜刮走了。 然后,骄横的也柳干继续带着大军,一头撞进扬州城下。 而扬州城从宋金战争开始就屡次增筑,此时已经坚固无比,顿时让也柳干撞得晕头转向。 有一说一,此时的贾似道还是很有才干的,他一面全力守城,并令当时的濠州知州李庭芝等人率军支援,另外,再令庐州杜庶(即杜杲之子)、涟水军毛兴率军渡过淮河,袭击蒙古军后方,切断粮道烧毁辎重。 蒙古军作战不利又士卒饥疲,宋军借机发起反击,也柳干遂被贾似道率领的宋军当场击杀,残兵仓促逃过淮河。 《宋史全文》载此役——“淮境肃清,前后诸捷,凡获马疋千计,器甲万计,夺回被掠者七千余人”。 蒙古残兵败走之时,顺带在天水烧杀劫掠了一番,毕竟跑路也是要吃饭的嘛。 于是嫣然的父亲当场就急了,怒斥蒙古人不讲信用,结果蒙古人用马刀回答了他。 战事结束后,有功的论功,有罪的当罚。 贾似道以此战功被朝廷重视,拜为右丞相兼枢密使,承担起迎战忽必烈率领的蒙军主力的重任。 说起来,这贾似道的人生确实让人感到很迷,或许,一直让他做一个守边之臣,才是最好的安排。 而嫣然的父亲既有投降之罪,后来也没保全百姓性命,即使死了,依然被追责,嫣然的母亲在狱中自尽,幼小的嫣然就被抄为官奴,最后被卖给了明月楼。 要说嫣然的父亲有错吗?估计再过千年都很难说得清楚。 就像林彻的父亲,奋勇抵抗,与城携亡,但是百姓也遭到了屠戮,似乎也说不上完全正确。 所以,人生中许多抉择,都很艰难。 现在又到了嫣然做出抉择的时候了,可是,她真的有选择的余地吗? 明月楼培养她这么多年,请名师,费重金,使她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曲艺舞蹈样样精通,为得不就是让她成为摇钱树么? 她这几年,即使卖艺不卖身,也为明月楼赚取了巨量的金钱,可依然扛不过这最后一关,明月楼渴望从她身上攫取更多的利益。 心头坠铅,口含黄连,只是眼中已经流不出泪了。 无声叹息着,嫣然并没有察觉房门打开又很快关上了。 直到,她的香肩被搭上了一双手。 “你,真的决定了么?” 声音温和婉转,透着伤感和无奈… 嫣然歪头倚在那手背上,“婉娘,除此之外,还有法子么?” 唐婉抬起另一只手,拂过嫣然玲珑玉嫩的耳廓,撩着她的发丝,“哎…我大父又和魏姑谈过了,她依然咬死十万贯不松口……” “婉娘,没用的,即使你真的凑到了这钱,他们依然不会放人的,魏姑,只不过是个管事人……” 嫣然闭着眼,享受这片刻的安宁与温馨。 唐婉愤愤不平,“难道,都过去了这么多年了,那朱焕还放不下和伯父的仇怨么?都说人死债消,伯父都离世这么多年了,他为何还要一直把报复延续在你身上?” “不说这些了,说了也于事无补,人准备好了么?”嫣然睁开眼睛,目光决然。 唐婉在一旁的凳子坐下,“都准备好了,只是,此举过于冒险艰难了……” “笃笃…” 叩门声响起,打断了谈话,两人相视,都觉得奇怪,这没到开场的时间,不应该有人来打扰嫣然的。 “进来吧。” 门推开,红袖走了进来,“娘子,红袖不是有意打扰,而是有件事,红袖觉得有必要告诉您一声。” 嫣然疑惑,“什么事,你说吧。” 红袖把一张纸笺递给嫣然,“这是一首进场诗,红袖抄下来了,您看看…” 妙目同时移向纸面,嫣然开始只是粗粗一扫,然后就仿佛被一只大手抓住了心房,不禁读了出来,“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好!好诗!寓意深刻,气势磅礴!” 唐婉一听,不由吃惊的从嫣然手上抢过诗笺,细细品读起来,脸上的神情愈发激动,“真是好诗!许久未有闻得如此振奋激扬之佳作,红袖,快说,这诗怎么来的。” 在两女的催问下,红袖将事情娓娓道来。 听完后,嫣然一阵失神,“居然只是个小郎君……” 唐婉亦是惊诧莫名,“他,真的就只是为了来吃饭的么?” “是的。”红袖一脸古怪,“小婢上来之时,望见他们还在二楼用膳。” “婉娘,看来还是你的魅力更大啊。” 嫣然明白作诗之人并不是冲着自己来的,心中不由失落起来。 女人就是奇怪,嫣然明明不喜欢这种迎来送往的生活,平日对那些逐浪之辈都是心怀厌恶,但现在觉得自己的吸引力还比不上几牒菜,又闷闷不乐起来。 “哎呀,你这是吃我的醋么?嘻嘻,还以为你心无凡俗了呢。” “哼哼……一定是那郎君情窦未开,只知道口腹之欲,才让你占了个便宜罢……” “嘻嘻…那可不一定哟,我可不单单厨艺好哟,比其他,我也不比你弱呢。” 两女笑闹起来,一扫开始时的沉重之情。 门外,来宾越来越多了,众人一边期待着扬州双娇的出场,一边各自交谈着闲话。 在一处稍微偏僻的角落,朱吉璐和孙元正两人避开其他三个同伴,窃窃私语着。 “元正,有把握么,可别出什么岔子…” “吉璐兄放心,别的不敢说,这论诗,扬州年青一辈中,绝对无人能与我比肩。小弟一定让你得偿所愿,今夜一亲芳泽!” “那就好,那就好,这嫣然让我魂牵梦绕许多年了,今日一定要将这小娘皮按在身下,让她欲罢不能!” “兄长,你想要这小娘子纳了便是,说句话,明月楼还敢拒绝你这少东家?” “别提了,我家老头不知道中了什么邪,三令五申不许我纳这嫣然,我去明月楼,这小娘皮也烈性得很,根本不屈服,所以今日才把你叫来,好让她心服口服,乖乖躺到本公子胯下!” PS.收到 紫羿狼牙 大佬的重金打赏, 让我欣喜若狂,加更一章,聊表谢意。 郑重拜谢大佬的鼓励和支持! 第362章 .诗会 时辰差不多了,一群十四五岁的小娘子走上表演台,轻歌曼舞。 既然开始暖场了,来宾们也意识到正戏不远了,纷纷找着席位坐下。 靠近表演台的右侧,单独列开一块区域,摆着三个大案,三名宿老高坐于后,正在商业互吹。 “幸中兄,你这许久不出新作,两淮文坛失色不少啊。” “会林兄过于抬举了,老朽何德何能啊,要说这淮扬士林的擎天之柱还是当属你与谏松老弟啊。” “岂敢岂敢,你我都已苍老,这诗词文章还得靠后起之秀啊,你我也就领领路,为他们把把脉就是。” “谏松贤弟言之有理啊,尤盼今日能发掘几位可教之才,也算为淮扬文运鞠躬尽瘁了,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嘛。” “幸中兄,此诗倒是气象森然,格局颇广,这作诗之人可是出于你门下?” “这个倒不清楚,门中是有几个还算成器的小辈,可能是吧……” …… 三人的对面,也算是一片贵宾区,皆是大腹便便,满身绫罗绸缎,这些都是扬州缙绅,而且尤其以盐商居多。 倒不是扬州没有仕宦高门,但诗礼传家之门多少有点顾忌,要风流也是悄咪咪的。 这些人对着台上的小娘子肆意的品头论足,说着露骨的玩笑。 其他更大一片的地方,就是今日的‘参赛者’了,一个个都做着雀屏中选的美梦。 孙元正随着朱吉璐走回场中,望着这些人,心中充满了不屑,脸上却谦和有礼。 但是等到他听闻众人口中,正在议论一首新诗时,脸上变得有些难看了。 “元正,你怎么了?若是身子不适,也万万要坚持住,为兄今日可全靠你了。” 朱吉璐以为孙元正见到人多,失了底气,生怕他打退堂鼓。 孙元正赶忙收摄心情,“没事没事,稍微有些恍惚,许是昨日未睡好。” “那你可得振作起精神,拿出压箱底的本事!” “放心放心,小弟怎能耽搁兄长的‘终身大事’呢,嘿嘿…” 从玉晟三人已经占据了一个不错的席位,两人找过去,随即坐了下来。 “呀!嫣然仙子出来了!” 这声呼喊,迅即点燃了众人的心火,人群轰动起来,都将目光投向了表演台,然后又变得悄然起来。 只见灯火摇曳中,一袭轻盈的身姿袅袅婷婷而出,如风摆杨柳,如碧海升烟。 这旖旎的风景,让众人眼中再无其他,心房随着嫣然的步伐起伏着。 嫣然来到一架古琴之前,敛裾而坐,尽显婀娜,台下之人恨不得穿透那几层裙摆,窥见那纤直柔韧的玉腿。 玉手轻按弦面,嫣然一笑,让人魂魄随之飘摇。 纤纤软玉削春葱,行云般拂过琴弦,琴声潺潺流淌而出,悠悠扬扬,在场之人如饮甘露。 朱唇轻启,“梦后楼台高锁,酒醒帘幕低垂。去年春恨却来时。” 这声音,如展翅的蝴蝶,灵动地扑闪着,带着顽皮,忽远忽近。 “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记得小蘋初见,两重心字罗衣。” 轻柔婉转的曲调,犹如一双小手,触摸着众人的心扉。 “琵琶弦上说相思。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 一曲终了,余音袅袅…… 场中连呼吸声都微不可闻,似乎生怕唐突了这如梦般的意境。 似乎过了许久许久…… 还是嫣然娉婷而起,向四周款款致礼,“嫣然感谢诸位的赏光,由此开始,嫣然期待大家不吝才华,佳作纷呈。” 说完,嫣然退入帘幔之后,隐隐绰绰更显神秘美感。 这时候,孙元正亦是目中闪现着渴望之色,对自己答应给朱吉璐当枪手感到无比后悔,这样的玉人,哪个男人不想将其拥入怀中。 只是,他不敢得罪朱吉璐,无法出尔反尔,只能暗叹一声,期望等嫣然梳栊之后,再去一亲芳泽。 评判席处,三人谦让了一番,然后那幸中兄站了起来,“咳咳!” 听到这声可以放大的假咳声,所有人才回过了魂,将目光从嫣然的身影处收回。 “秦老,您有何吩咐,晚辈等洗耳恭听。” 有个机灵鬼立马捧哏。 秦幸中满意的点点头,“今日之相攸诗会,现在开始,规矩便是,由老夫三人合议之后出题,汝等在一个时辰内,作出诗词,交由老夫三人评选,最后胜出者,便是今日之东床快婿!” 当然,秦幸中没有说的是,即使被选中,依然要付出一千贯的‘聘礼’。 文人嘛,自然不屑于将阿堵物挂在嘴边,仿佛会污了他们的清白一般。 而被选中之人,一定能拿出这么多钱么? 肯定不是,有才之人,未必有财,但是当场那么多财主,也是愿意为才子佳人出钱的,美其名曰共襄盛举。 出钱给人去嫖,难道这些财主是傻么? 当然不是,一来,大宋的风气就是崇文,财主们也要一些文化上的东西装点门面。 二来,一般被公认的才子,那就是个潜力股,将来若是得中进士,步入官场,那就是财主们的奥援。 出点小钱,结下香火缘,属于非常划算的投资。 即使没有财主出钱,甚至有可能,被嫣然看上了,自己拿出体己钱帮付嫖资也是有可能的,这种事,以前也多有发生。 所以,在场的士子们,无需考虑什么钱不钱的,一个个都心头火热的看着三个絮絮叨叨的老头,无声的催促他们尽快出题。 小半晌后,三个老头子总算商量好了,依然由秦幸中来宣布,“你们听好了,拟定的题目是,‘嫣然’,诗词不限,只要内中有此二字便可!好了,现在开始计时。” 嫣然? 这题目似乎很简单,而且没有太多其他限制。 可越是这样,越难以出彩。 场中这些四五十名士子,算是集中了扬州城内所有的青年才俊了。 不管是单独而来,还是结伴同行,一个个都开始紧张的沉思起来。 全场都在苦思冥想,甚至不少人抓耳挠腮,简直比考科举还认真,还重视。 第363章 .二品 或许,在场士子中,唯有朱吉璐最为轻松,只是不时关注一下拧眉沉思的孙元正。 从玉晟三人也在苦苦思索,期待能够诞生奇迹,灵光一现想出绝妙佳作。 虽然,他们三人是靠着从孙元正那里‘借来’的诗词,才得以入场,但并不代表只是完全来凑热闹的。 人嘛,总是要有点梦想嘛,万一实现了呢。 大概过了半个时辰,一名士子兴冲冲大叫,“我有了!我有了!” 引得人人侧目,并且愤怒而视。 “噤声!不得喧哗,莫要干扰他人思虑!” 秦幸中沉声喝止,再道,“若是想出来了,誊写之后呈上来,我等当场评定,并且为了以示公平,将交由唐婉姑娘吟诵,当然,若是你写的太烂,唐婉姑娘不愿意读,那可是可能的。” 听到这话,许多人都发出一阵轻笑,心头欢喜又多了几分。 要知道,这最后胜出者肯定只有一人,绝大多数都得失望而归,但能得唐婉亲口吟诵自己所写诗词,那也是一项巨大的成就和收获。 这名士子将诗词写好后,递了上去,三个老头一一传看,并在上面评分。 当然,老头们肯定不会百分制,他们选用的是九品制,文人嘛,就是喜欢玩这些花活。 这是一首词,算不得好,也不是太烂,三人都给了个七品,然后将诗笺传进了帘幕后。 唐婉和嫣然都看了一眼,确实很一般,不过考虑到是第一首,唐婉还是决定诵读。 帘幕被撩开了,一抹窈窕的身影,轻捷而娴雅地踏入众人眼中。 浅黄色的裙裾,轻轻跳跃着,激起台下诸人心中阵阵涟漪。 并不像嫣然那般盛装打扮,素面朝天的唐婉,尽显天生丽质,如骄阳一般,穿透了所有人的心房。 这刺眼的美丽,让场中所有的灯火都显得暗淡无光。 也让一众士子在她面前自惭形秽,不敢多加直视,更别说生出半点邪念。 唐婉止步,亭亭而立,动作矫健利索,毫无拖泥带水之意,翻手将诗笺抖直,轻诵起来。 空谷黄鹂般的声音,清脆如珠落玉盘,扣人心弦。 “小蕊一笑皆绿暗, 国色易落。 须藉横石架, 谁见巧笑楼上望。 一面王母为丹母, 嫣然一笑山有水。 照雪日炙, 凝笑传天下。 但晓侧近于此事。 日薄浅拜蛰虫鸟。” 这首蝶恋花刚开始读起的时候,作词的士子还洋洋自得。 但唐婉念完之后,仿佛这诗笺有毒一般,轻轻丢开,然后干脆利落的走回了帘幕。 士子脸上的笑容戛然而止,随后,他便听到旁人带着嘲讽一般的评论。 “这都什么东西啊,也敢拿来玷污唐姑娘的清音。” “堆砌,完全是堆砌,枯燥而无味……” “不知所云,空洞无物,只有一股酸腐之味。” 好吧,自来就是文人相轻,这些评论稍微有些过了。 平心而论,作诗作词其实很难,既要考虑格律平仄,还要兼顾遣词造句,更重要的是,意境! 限时命题作诗,那更是难上加难,许多名传千古的诗词,都是经过反复斟酌,推敲打磨的。 并不是什么人都可以‘七步成诗’,太白之才那也是稀世珍宝。 今日的命题之所以简单,也正是考虑到这一点,之所以还要命题,是防止有人用前作参赛。 这位士子虽然所作之词确实一般,但是短短半个时辰出货,也算是有些急智了。 其实许多嘲讽他的人,心中甚至都还没有头绪,却依然不妨碍他们对别人指手画脚,品头论足。 就跟某些清流御史一样,自己不做实事,只管挑毛病。 有了这位士子的前车之鉴,不少人脑子开始清醒起来,审视了一番自己所作,最后还是放弃了。 不过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自知之明的,还是有十几个人陆陆续续呈上了自己的‘大作’。 只是,唐婉却再也没有出来诵读了。 孙元正其实已经有了腹稿,不过他并不急,想等着那位作出‘不拘一格降人才’的人。 等到离着限时只有一刻钟之时,还能呈送诗词的人越来越少,却没有听到一首值得称道的作品。 于是孙元正心头大定,觉得已经是稳操胜券了。 一旁的朱吉璐却一脸焦急,却又不敢催促,害怕打扰了孙元正的思路,弄巧成拙。 再过了一炷香时间,再也没有人送上诗词了,孙元正才悄悄凑到朱吉璐的耳边。 嘀咕了半晌之后,朱吉璐脸上的笑容越来越盛。 待确定字词无误之后,朱吉璐洋洋得意的走到笔墨前,将诗词抄下,递给了三老。 三个老头看过之后,脸上都露出了惊讶,“这首堪称今日之最了,给个二品不为过。” “确实,有这一词,今日也算不虚此行了。” “哈哈,总算出了个像样的了,想来这便是那‘不拘一格’吧。” 最后,三人都给了二品,之所以不是一品,是沾染了大宋朝廷的习惯,轻易不封一品。 当听到三个老头宣布是‘二品’佳作时,士子们都沸腾了,要知道刚才最高 也不过是六品的评价。 于是都开始期待唐婉的诵读,若真是佳作,大家也算是输得心服口服了。 诗笺如前般传进了帘幕,唐婉和嫣然越看越觉得这词确实不错,二品也算勉强当得。 但是,二女脸色却越来越难看,因为这首词是朱吉璐所作! “这蠢材怎么可能做得这样的词出来!”嫣然愤愤道。 朱吉璐对她的狼子野心,她自然一清二楚,往日总是需要千方百计才能摆脱这混蛋的纠缠。 “嫣然,现在不是计较这个的时候,我们根本无法证明这词不是他作的。” “那该怎么办,若是他真的胜出,我今日在劫难逃了。” “我刚刚也是作了一首词,虽然未必比得上这词,但是,好歹拼一下啊。” “那我们得把词交给谁呢?” “要不,我直接念就是了,反正没有规定女人不能参加啊。” “这!?似乎也对,如今唯有如此了。” 二女快速讨论着,最后定下这不是办法的办法。 第364章 .又少了一首 “娘子,红袖有个主意。” 在两女无奈之时,一旁的红袖开口了。 “你能有什么主意?” 嫣然疑惑着,自己和唐婉都想不出办法,你一个小婢能有什么可行的主意。 “嫣然,先让她说。”唐婉性格更积极一点。 红袖轻快的说道,“两位娘子,你们忘了那首进场诗了么?” “哎呀,对啊。”唐婉一拍额头,“若是这位郎君肯帮忙,胜算颇大。” “可现在剩下的时间哪里够啊?”嫣然气馁道。 “先不管了,红袖,你快去楼下,看看那郎君还在不在,务必恳求他上来救命。” 唐婉先把红袖派出去,然后再对嫣然说,“刚才红袖说那郎君的进场诗也是脱口就有的,虽然让人难以置信,不过,现在只能就此一搏了。” 嫣然叹气道,“是啊,若是那朱吉璐中选,我们之前的安排就作废了!” …… 一顿宴席,吃上半个时辰,算是正常。 一个时辰的话,算是稀少了,毕竟是正餐,不是消遣性质的饮宴。 按理说,离林彻进这酒楼,时间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时辰了,早就该吃完走人了。 可是,赵菫又吃撑了…… 林彻既是无奈又是心疼,只好陪着她继续在这坐着。 好在林彻也不急,要知道他前世,可以和朋友吃个宵夜吃通宵,直到日头刺眼才撤退。 红袖下来的时候,看到人还在,悬着的心才落下,快步跑上前,“郎君,请救救我家娘子!” 林彻正在玩拼图,恩,就是把一只鸡的骨头,拼成一个奥特曼。 闻言不由一愣,“你家娘子生病了?多喝热水!啊呸,是该找郎中……” “不是不是,我家娘子就快要被坏人糟蹋了,现在只有郎君您能救她了。” 随即,红袖简短而快速的把情况说了一遍,然后一脸祈求的巴望着林彻。 “不去!”林彻拒绝得干脆利落。 ‘噗通’红袖更加干脆利落的跪下,“求求郎君了,不然娘子必死无疑。” 林彻一脸不信,嘁!逗我玩呐,做这一行的还怕糟蹋?还能寻死觅活?出来卖,总得讲信用吧,谈好了价钱还能反悔的?哥才不去给人当枪使呢,男人不能为难男人! ‘嗵,嗵,嗵!’ 红袖磕着三个响头。 额,这力道,根本就不是磕头,而是想把楼板撞穿! “求您了!” 红袖额头鲜血直流,凄惨的求肯着林彻。 林彻虽然有些不忍,不过还是不为所动。 结果,赵菫看不下去了,“彻哥哥,你就答应她吧,不过一首诗而已,以彻哥哥的本事,那不是要多少有多少么。” 屁的要多少有多少,哥又没带度娘来。 林彻心中腹诽,却拒绝不了赵菫的请求。 “哎,走吧。” 林彻无奈,牵起赵菫的手,站起了身。 操蛋哦,又少了一首,这顿饭,吃得真亏! …… 诗会现场。 那首二品佳作被传进帘幕后,众人等了许久未见动静,不由有些急躁了。 正在有人想开口催促之时,唐婉从帘幕里出来了。 在所有人期待的目光下,唐婉拿着诗笺,却面无表情,木然的念着。 “梅子成阴,海棠初谢,小园才过清明。 百花扫地,红紫践为尘。 别有烟红露绿,嫣然笑、管领东君。 还知否,天香国色,独步殿馀春。 轻盈,多态度,洛阳图画,韩令经营。 想谪仙风韵,洒面词成。 一捻深红尚透,谁信道、花亦通灵。 君休待、花归阆苑,莫惜醉山倾。” 一首满庭芳,虽然唐婉念得毫无感情,不过大家还是识货的,就算称不上二品,但是拔得今日头筹肯定没问题的。 见到众人皆是点头,没有一个提出异议,于是秦幸中开口道,“既然都没意见,那我就宣布,今日的胜出者是……” “等等!”唐婉一声娇喝,打断他的话语。 秦幸中疑惑道,“唐姑娘,你还有何事?” “我也作了一词,按理说,也可以参加诗会比斗吧?” “这?”秦幸中懵了。 三个老头面面相觑,台下的人也开始议论纷纷。 讨论了一会,才发觉,似乎按规矩来说,确实没有限制不许女人参加啊。 朱吉璐有点急了,不过孙元正还是信心满满,“兄长莫慌,让她念来便是,俗话说,武无第二,文无第一,想来,她最多也就和我差相仿佛,到时候就有得说道了。” 找不到拒绝的理由,秦幸中只好说道,“也好,历来听闻唐姑娘才艺卓绝,秀外慧中,却不怎么有诗作流出,今日正好让大家欣赏一番。” 果然,在场诸人还是很有兴趣聆听唐婉的大作的,纷纷点头赞同。 唐婉也不拖沓,清脆悦耳的声音又活了过来,比之前生动了百倍。 “梅梢破萼,已见春心了。 别有淡容仪,又不与、嫣然同笑。 东风翦蜡,簇作闹蛾儿,冰未泮,水犹寒,散在千林表。 轻衫小帽,行尽荒山道。 一点麝脐香,恼著人、多多少少。 月斜门掩,消损怕黄昏,清影乱,翠帏深,且喜归来早。” 嘶! 唐姑娘还真是名不虚传,这首暮山溪不比那首二品差! 朱吉璐那首,描写的是清明过后的情景,而唐姑娘这首正合时令。 简单的说,前首更像是旧作,唐婉这首才是现作的! 所有士子看向唐婉的眼神,都散发着崇拜的光芒。 三个老头也议论了一番,都认为唐婉的词略胜一筹。 秦幸中起身说道,“老夫三人一致认为,无论是从合时,还是意境来说,唐姑娘都要胜出,你们,有没有意见。” “没有!”绝大多数士子都摇头。 见到此情此景,嫣然狂喜!总算逃过一劫! … “我有意见!” 孙元正越众而出,“三位前辈,可否容晚生说几句。” 三老头虽然都不认识孙元正,但是看他谦谦儒雅,举止有礼,也是心有好感,“你说。” 孙元正装模作样向四周施礼了一番,“小生并不反对唐姑娘的词更胜一筹,不过,今日的主题便是相攸诗会,即使唐姑娘胜出,她一个女儿身,总不能做东床之婿吧,所以,小生认为那就该顺延,让第二之人与嫣然姑娘洞房花烛,诸位贤才,以为然否?” 这番话一说,所有士子都觉得很有道理,频频点头。 孙元正心中自得无比,哼哼,想和我斗心眼,还差着道行呢。 唐婉怒从中来,却又无法辩驳,眼眶刹那间通红了起来。 而帘幕中的嫣然也是大喜大落,心中充满了绝望,眼神四处飘忽,打算找个利器,自尽了事。 朱吉璐仰天大笑,志得意满! 他走向三位老头,“三位前辈,现在是不是可以宣布结果了?我已经迫不及待的要去与美人相会了!” 三老头相视一顾,皆是点点头,然后秦幸中再次站了起来,“我宣布,今日相攸诗会的最终选出之佳婿,乃是朱……” “等等!”一声清朗的童声,再次打断秦幸中。 秦老头心中骂娘,今日怎地如此之多的波折!? 所有人都将目光投向声音来处,只见两个壮汉正排开人群,其后,一名不到十岁的少年牵着一位神仙般容颜的小娘子。 “咦,这不是作‘风雷’的小郎君么?” “是他是他,我还奇怪他怎么一直不上来呢?” “真是郎才女貌啊,虽然年纪小了点,假以时日,必是一对神仙眷侣啊!” “哎,真是羡煞我等!” 孙元正此时自然也看到了林彻,心中大骇! 这,这小魔星怎么来了扬州!?难道是来抓我的!?我都跑到千里之外了,这魔星还阴魂不散! 这般一想,孙元正立马往人堆里缩,生怕林彻看到他。 秦幸中原本是很恼怒的,但是看到林彻的气质之后,一腔怒意消散于无形,“敢问,小郎君有何事啊?” “也没什么大事,我听说这里在斗诗,所以来凑个热闹,说说,这斗诗有什么规矩么?” 林彻一副洒脱的样子,全然像是逛自家菜园子。 秦幸中心中有些不解,年纪小就不说了,可明明还带着女伴,这也能来买春? 何况,要来你也早点来啊,现在限时都快过了,你也来不及了啊。 半天没有回答,林彻眉头一皱,“倒是说说啊!” “哦,规矩简单,诗词皆可,语句中带有‘嫣然’便行,只是,案上这注香就要燃尽了,限时要到了。” 秦幸中说着,指了指那摆着香炉的桌案。 林彻顺着看了过去,确实,这线香的火头已经到了根部,也就一指宽的燃烧余地了。 “无妨,时间够,嫣然,嫣然啊?” 林彻思索起来。 别人都以为他在打腹稿,自然不会相信他能立刻想出什么好诗词。 大家都承认你有才,一首‘风雷’,足以奠定你这小郎君在文坛的地位。 不过,再有才,你也不可能逆天啊。 曹植那么有才,都还得走七步呢。 唐婉和嫣然也是绝望了,那线香的火头,已经忽明忽暗了,即使曹植和太白一起降临,都无法改变结果了。 他们不知道的是,林彻只是在搜检而已。 脑海中的诗句飞速掠过,恩,关键词搜索! “有了!你们听好了!” “漆点填眶,凤梢侵鬓,天然俊生。 记隔花瞥见,疏星炯炯,倚阑延伫,止水盈盈。 端正窥帘,瞢腾凭枕,睥睨檀郎长是青。 销凝久,待嫣然一顾,密意将成。 困酣时倚银屏。 强临镜、匆匆犹未醒。 忆帐中亲睹,似嫌罗密,尊前斜注,翻怕镫明。 醉后看承,歌时斗弄,几度孜孜频送情。 难忘处,是香罗揾透,别泪双零。” ‘零’字刚落,那香火正好熄灭! PS,这一章,抄的诗有点多,不过我也多码了点字,应该,可能,或许可以做个补偿吧。 我初次写文,肯定不如人意,各位大佬,你们若是有什么意见,或者建议,请帮小弟指出。 有哪些不满意的地方,小弟尽量改。 菜鸡作者在此向诸位大佬拜谢了。 PPS,抄诗应该不会再有了……如果你们喜欢的话,当我没说过。 第365章 .胜出 场中稍静了一会,随即便嗡嗡作声,如细沙落水。 却是大多数人都不自觉的默念起了这首沁园春,体会着其中意境。 这词的上阕,是对嫣然美貌的描绘,简直是字字珠玑,绘神绘色,特别是念到那句‘端正窥帘’,都自然而然的抬头向帘幕窥视而去。 有人出声赞叹道,“纵使比不上洛神赋中的刻画,也差不了太多了,这词,绝了!” 对这评价,就算觉得稍微夸张了些,其他人大多认为可以接受,之所以不说话,更多是沉浸在下阕词里。 因为这里面的情景,不正是众人心中对嫣然的奢望和意淫么,不由置身其中,难以自拔。 这时候,唐婉也默念完几遍,望向林彻的眼神不由复杂起来。 一是惊叹于他的才华,虽然这首词只能算是上品之作,可也比自己所作那首要好一点。 而且,这是真的顷刻而就,别人不过喘几口气的时间,佳作已成,真比较起来,曹植都得甘拜下风。 另外,心中莫名还有点酸酸的味道,怎么回事?难道,我吃醋了? 嫣然现在是一种劫后余生的状态,若不是场合不允许,她现在已经软瘫在地了。 要说之前最紧张的人是谁,当然非她莫属了,绝望的海洋中,只看到一根漂浮的稻草。 和在场大多数人比起来,三个老头子毕竟阅历丰富无数,震惊和沉浸的时间比较短一点。 此刻三人都是目光灼灼的盯着林彻,那模样就如色狼遇见泳衣美女…… 卧槽,这三个老家伙想干嘛? 哥不干! 林彻被盯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郎君姓林对吧,不知可有师门?”秦幸中一副和蔼可亲的样子。 他身边的会林不由恼恨被秦幸中抢先开口,急忙说道,“幸中兄你门中弟子众多,已经很耗精力了,还是莫要再分心了,老夫最近在学问上正好有所得,倒是很适合与这小郎君琢磨一番。” 最后一个老头干脆起身离开座位,“小郎君,他们二位年纪都大了,其实都没多少时间与你谈学问,老夫就不一样了,若是拜在我门下,不但悉心教授,而且,我门下已出过两名进士,还有诸多举人,对你将来之路亦是多有裨益啊!” “李谏松!你如此说话就过分了,难道老夫门下就没有进士举人了了!?” “就是,要说成器的弟子,还是我秦某人更多一些!你二位都无法相比!更何况,会林兄你自己都还是白身吧!” “老匹夫!安敢如此欺我!?老夫只是淡泊名利而已,总比因贪贿而被罢官的某人要强!” “章会林!!你这扒灰的无耻无德之人,竟敢血口喷人!李某和你势不两立!” …… 三个老头,已经撸起了袖子,准备干仗了。 所有人都被这一幕惊呆了。 刚才还谈笑风生的三位宿老,怎么就突然炸裂了? 林彻也是莫名其妙,他只想尽快了结诗会之事,没心情看三个老头文争武斗的,这让他感觉自己是被野狗争抢的那根肉骨头。 “都住口!”林彻一声大喝。 所有人都下意识的看向他,三个老头也不例外。 林彻清清嗓子,“三位,我老师姓谢讳枋得,另外,宝佑四年榜文状元是我伯父,还有,制置司陆机宜也是我伯父,你们确定,还要我拜进门下么?” 好吧,所有人都被林彻装到了。 三个老头这才反应过来,事情都没问清楚,瞎争个啥啊,这些好了,老脸都丢尽了,毛都没捞到。 “哼!”章会林一甩袖,黑着脸,径直离去! 李谏松的脸色也好看不到哪里去,被人揭了老底,也不好意思在留下来了,板着脸走了。 秦幸中羞恼不已,也要离去,却被林彻拦住,“前辈,你还没宣布最后结果呢。” 不得已,秦幸中只好草草宣布,“今日相攸诗会,最后胜出者是……小郎君,你的名姓?……哦,胜出者是,林彻林郎君!” 说完,也不管不顾的走了。 尘埃落定,士子们都是深感失落,又觉得输得不冤。 唯有朱吉璐,此时心头暴躁,闯到林彻身前,“小子,我劝你放弃!” 恩?哪来的傻 逼?林彻纳闷道,“我为什么要放弃?” “你知道我是谁么?嫣然是我的!” 朱吉璐自认为是扬州城中年轻一辈的领袖。 可林彻真不认识他,“你是谁啊?很屌么?还是说你爸是李刚!?” 朱吉璐怒火中烧,“小子你是找死么!?我父亲乃是扬州通判!” 果然是傻 逼,都是这么喜欢拼爹。林彻瑟瑟发抖,“哎哟,我好怕哦,按流程,我现在是不是该给你跪下,磕三个响头,然后你大人有大量的放我一马?” “磕头就免了,赶紧滚就是。”朱吉璐说着,却看到林彻嘴角的嘲讽,“等等,你他娘的耍我!?老子揍死你!” 朱吉璐挥舞着拳头往林彻脸上砸去。 “砰!” 林彻动都不带动,宁蓝飞出一脚,朱吉璐便倒飞而去,撞到一根柱子上,跌落在地。 “啊!打人了!”人群一阵慌乱,呼啦啦的往后退,流出一大片空间。 从玉晟三人倒还是挺讲义气,上前扶起朱吉璐,查看他的伤势。 随后,那从玉晟还上前呵斥道,“你们怎可如此粗鲁!真是有辱斯文!亏我还以为你这小兄弟是诗礼之门出身,竟然行凶伤人!简直是目无王法!” 林彻原本对这从玉晟还有点好感,只是觉得他书呆子气重了点,现在却反感至极,都懒得搭理他。 是非曲直都不分的人,有什么好说的。 宁蓝那一脚,其实留了分寸,所以朱吉璐很快就爬起来了,看到林彻身边两个大汉,自己的随从都在楼外,于是窜到窗口,往下面大呼,“来人啊……” 林彻完全可以阻止的,但是懒得动,任由朱吉璐在那里喊救兵。 那从玉晟依然指着林彻的鼻子,“我劝你现在感觉认错道歉,不然后果自负!” 其他士子纷纷议论,觉得林彻要糟。 虽然朱吉璐的老爹只是扬州城的第二号人物,但从大宋的官制来说,通判享有和知州基本相同的职权,知州的许多文书若是没有通判的副署,那就是无效的。 而且,通判可以直通朝廷,向上汇报知州的不当之处,所以也称为‘监州’。 若非李庭芝还主管两淮制置司公事,还真的很难压制朱焕这个副手。 第366章 .不要钱也不干! 朱吉璐的援兵来得挺快的,不但他的七八个随从冲上来了,那守在门口的十几个衙役也一起来‘拯救’朱衙内。 “打死他们!”朱吉璐已经丧失理智了。 他觉得刚才不单单是被打了,而且还当众遭受了巨大的羞辱。 衙役还是有点分寸的,只是将林彻等人围了起来,暂时还没有动手。 朱吉璐的随从却不管三七二十一,咋咋呼呼的冲上去。 一阵噼里啪啦,也就两句话的时间,所有随从都倒在了地上,痛呼不已。 林彻依然牵着赵菫,位置都没挪,嘴里还叼着一个不知哪里找来的牙签。 衙役班头大呼,“造反了,给我……” “啪!” 华长庚一个嘴巴子,就把班头的话打回去了。 他掏出腰牌,“看清楚了!滚!” 班头只见上面几个大字,‘御前班直,东一班统领,定远将军,华长庚。’ 娘咧! 就算班头理不清这官到底有多大,却明白远远不是自己得罪得起的,立马带着手下夹着尾巴跑了。 在场有明眼人知道,这林郎君怕不止是文天祥和陆秀夫的侄子这么简单了,来头绝对小不了,难怪一点都不怵这朱吉璐。 林彻牵着自己的‘王牌’,向朱吉璐笑了笑,“朱衙内,我劝你滚蛋,不然别怪你爹打你屁股。” 朱吉璐依然不甘心,可随从都被打倒了,自己也没有其他依仗了,口中愤愤道,“给本公子等着!” 就算输了,场面话总得说,说完便怒气冲冲的离去,从玉晟三人匆忙跟上,还有一群鼻青脸肿的随从。 一直在看热闹的一帮扬州缙绅,看到这结果,有些不想轻易沾染是非的,便也匆匆离去,有些胆子大点的,感觉林彻大有来头,便试图上前结交。 不过林彻打了个哈哈,“诸位贤达,今日时机不对,改日小子宴请诸位。” 这样一来,这些人也被打发走了。 那些士子可能是在朱吉璐的淫威下太久,也可能是觉得强龙不压地头蛇,大多没敢上前与林彻结交,很快也都离开了这是非之地。 卧槽,忘了那个姓孙的了,又给他跑了!哎,算他命大。 林彻伸了个懒腰,再牵上赵菫,准备走人了。 “等等!林郎君留步!” 唐婉和嫣然双双从台上疾步走来。 林彻停下脚步,不解的看着两位美人,“这忙也帮完了,还有什么事么?不会真的要我去做这个‘女婿’吧,不好意思,我没钱!” 哼,哥虽然风流,但是从来不嫖! 这话一说,让两位美人俱是一呆,脸上皆是浮起红云。 嫣然有些无措,但唐婉羞中带恼,“不要你的钱!” “不要钱也不干!”林彻是有原则的人。 “不是!你…”唐婉差点顺不过气。 嫣然连忙开口,“林郎君,您误会了,首先妾身真诚感谢您的救命之恩,还有便是,您既然是今日的胜出者,那嫣然今夜便该和您……” 说着,嫣然的一张俏脸红得能滴出血来。 卧槽,只听说过强买强卖的,还没听说过强嫖的,这还赖上哥了!? “不行,我是正经人!”林彻说得很正经。 赵菫一脸好奇的看着,似乎明白了点什么,这女人竟然想要彻哥哥陪她睡觉! “对,不行,彻哥哥不去!” 唐婉这时候冷静下来了,“林郎君,你先听我说几句行么?” 林彻歪头打量了唐婉几眼,恩,这女人确实挺漂亮的,还有种英姿飒爽的味道,好吧,美女总得有点特权。 “你说吧。” 然后唐婉就细声给林彻解释了起来。 原来,明月楼在嫣然身边还安排了人监视,若是林彻走了,那嫣然自然得回明月楼去。 按着规矩来说,林彻赢了,那嫣然今夜就是他的人,他想怎么样就怎么,想在哪里就在哪里。 当然事先也安排好了洞房,就在平山楼不远外的唐宅里,所以只要林彻今天住进这唐宅,嫣然就不用回去了。 “林郎君你放心,我们不会要你出钱的,这‘度夜资’我们自己会解决的。”唐婉最后还强调着。 林彻心思急转,这嫣然就算今天不回去了,以后不是一样得过这关? 现在却非要留自己给她们打掩护,分明是有什么别的谋划! 不过,好像和自己没什么关系,这个忙,可帮可不帮。 这样想着,林彻看了一眼赵菫,心中一动,“帮你们嘛,不是不可以,但是我有一个条件。” 见到林彻松口,二女大喜,“郎君有什么条件,您尽管说。” 林彻盯着唐婉又看了几眼,“我要你!” !? 唐婉懵了!要我?这什么意思?难道是想让我代替嫣然和他睡? 嫣然也懵了。什么意思!?在他眼中,唐婉比我更漂亮?所以要和唐婉睡!? 但两人又都很快反应过来,不对啊,都说了是演戏,嫣然也不会真的和他睡啊,而且,这小子毛都还没长吧! “你,你,你说清楚,你要我是什么意思?” 一向行事干净利落的唐婉,这时却差点变成大舌头。 林彻悠悠说道,“我要你以后做我家的专职厨子!” 呼! 唐婉松了一口气,原来不是那个意思啊,只是做厨子而已,我就说嘛,这林郎君还小呢,做不来那事,要做也是等长大点再说,不对,啊呸,什么等长大了再说,唐婉你真不知羞! 诶,还不对,这意思我要到他家去做厨子?那万一要我做一辈子怎么办?老娘才不做这种亏本买卖! 但是拒绝的话,嫣然怎么办?那计划就进行不下去了,嫣然就得永远沉沦苦海了。 左思右想后,唐婉打着商量的语气,“郎君,我们只是让你帮个小小的忙,要我一直做你家的专职厨子,是不是有点不近人情啊?” 林彻想了想,觉得这话也有道理,“那行,那我在扬州的这些日子里,你便跟着我们,负责给我们做饭,总来平山楼,太麻烦了,这样总行了吧。” 条件总算谈妥了,两女相视一眼,满脸的喜悦,虽然事情多有波折,但是目前的结果,比原计划设想的还要好。 之前的话,还得想法搞定胜出之人,毕竟不能真的让嫣然把初夜交出去了,现在却没有这个问题了。 第367章 .双娇 扬州西门外,新建的收容营中。 虎子和温凡一伍的六人,刚刚才把营里的人员理清。 总共有一百八十四人,十四岁以下的九十多人,完全没有父母的有二十多个。 经过商议之后,决定将这些孩子一起按老规矩编伍,但有父母的孩子夜里可以回到父母身边。 计划从明天开始,对这些孩子进行初步的训练,倒不是身体锻炼,而是教规矩。 搞这些事情,虎子感觉比练上一天的武艺还要累。 “虎子,今天的例行功课还做不?”温凡问道。 “自然要做,难道阿郎不在,你就想偷懒啊。”虎子没好气道。 随后六人开始练习起来,这时候,突然传来马蹄声,为数还不少,而且越来越近。 “班方,席宝杰,你俩跟我来,温凡,你们三个看情况,若是不妙,就先撤,想办法联系阿郎!” 虎子当机立断发出命令,温凡也不多话,带着马承和郑科先去那些士卒的营帐里。 等虎子到了营门口的时候,便看到四十多名骑士停在营门三丈外。 虎子大喝一声,“来者何人!?” 那边立刻回应,“是虎子么?我是许三和。” 虎子奇怪,三和叔不是守着船么?怎么跑来了,难道出事了? 既然是自己人,警备解除,其实吧,这里的防御都是形同虚设的,若真是敌人,随便一冲就能把那低矮的围栏冲开,这也是虎子让温凡准备撤退的原因。 将人接了进来之后,才发现白起竟然也在。 虎子疑惑,“三和叔,你和阿起怎么半夜来扬州了?” 许三和神色有些凝重,“阿起发现了蒙古探子。” “蒙古探子!?阿起发现的?”虎子满头雾水。 白起脸上带着焦灼,但他说不出话,只能一个劲的点头。 随后,许三和把事情讲述了一遍。 早上林彻他们离开后,两艘船上的人也都轮流上岸走动一下。 傍晚的时候,白起也把自己的大白拉到岸上溜溜,不然这马长期待在船舱里,容易生病。 他们停泊的这个码头,因为临近运河,算是一个中转站,所以很繁忙,来往的客商旅人也很多,边上便形成了一个小镇。 白起正在镇上溜着的时候,无意间看见一个人,一个经常出现在他噩梦中的人。 他心中莫名的升起了滔天恨意,但是又想不起来这个人到底做了什么,只记得映像中这人穿着蒙古军服。 在皇城司待了那么长时间,耳染目濡之下,他意识到这人应该是蒙古的探子。 这人和一个同伴在镇上的客栈取了寄放的马匹,然后两人骑上马往北走。 白起下意识跟了上去,为了不被发现,只是远远的追踪着马蹄印。 追了半个多时辰之后,突然醒悟过来,自己一个人,追上了也没用啊,得去找帮手。 于是调转马头往回跑,回了船上,找到了留守的许三和。 因为他不会说话,沟通了好一阵子才让许三和明白了意思。 知道有蒙古探子后,许三和立马重视起来。 稍作考虑,便带着四十名轻骑都的班直一路追来,到了扬州的时候,城门已经关了。 守城的军士见到城外来了这么多骑兵,自然上报给了负责城防的姜才。 姜才见这些骑兵的甲胄和白天林彻带着的那些班直一样,便沟通了起来,虽然不能放他们进城,但是把收容营告诉了许三和。 虎子明白后不由问道,“万一,那两个探子没进扬州怎么办?” 许三和指了指白起,“阿起查看了马蹄印,虽然我不知道他怎么在那么多印记中找出来的,但他确认是往城里去了。” 白起配合的点着头,还扯着虎子一直用手指向城内,看意思是想要虎子入城抓人。 虎子被白起迫切的样子弄得不明所以,询问的看向许三和。 许三和道,“我估计,这人对阿起很重要,开始提到这探子的时候,阿起咬牙切齿,好像有血海深仇一样。” 听到‘血海深仇’,白起拼命点头。 但虎子也没办法进城,只能安慰道,“起子,你别急,阿郎在城里,我们又进不去,有什么事,等天明也来得急。” …… 这会,林彻已经到了唐宅一处独院,进了为嫣然准备的洞房中,正在继续‘帮忙’。 所谓的帮忙,就是欣赏嫣然的才艺表演,虽然林彻不能履行洞房的‘正事’,但总得有所表示嘛。 何况,两个美人确实让人赏心悦目的,唐婉吹 箫,嫣然弄琴,让他坐享齐人之福。 扬州双娇一同献艺,这一幕足以让整个扬州城的士子爆炸,让他们对林彻没有羡慕嫉妒,只有恨! 而朱吉璐,正在围墙外一棵大树上窥视着这里,听着琴瑟之声,望着印在窗纸上婀娜的身影,他垂涎三尺,嫉恨万分。 哎,失恋的人,不分古今,唯有借酒消愁,朱吉璐已经喝了不少了。 他之所以还不放弃,是因为他知道林彻的小鸡没长大,根本做不了实事,所以等着机会。 今天,他一定要把嫣然拿下! 洞房中,嫣然又在唐婉的古筝伴奏下,翩翩独舞,舞名《绿腰》。 真不愧是扬州双娇啊,唐婉挺直着窈窕玲珑的身姿,端坐筝前,玉指翻飞,一阵轻拢、慢捻、抹复挑,筝声悠悠,起始如涓涓细流,渐渐节奏愈快,若春莺高歌,似瀑布击石。 而嫣然的舞姿轻盈柔美,随着节奏由慢到快,袖袂纷飞,仿佛是拂弄着飞雪,腰肢柔婉,像是游龙嬉戏于云间。 舞到激情之时,嫣然所佩戴之簪珥不断坠落四散,叮当作响,发髻散开,青丝飘逸之下,一双妙目流光电转,勾魂夺魄。 裙裾起伏中,一双羊脂般的玉腿若隐若现,捉摸不定,翩若惊鸿,吸引着林彻的目光,不自觉的追逐着。 这下,赵菫不乐意了,悄悄揪了一下林彻的手背,“彻哥哥,人家困了……” 嘶…有点疼。 真是陌生又熟悉的‘招式’啊,没想到这么小的赵菫也是无师自通。 ‘女朋友’吃醋了,林彻只得屈服,“好好,咱不看了,睡觉去。” 第368章 .一下两下三四下 能成功将林彻从两个妖精手中解救出来,赵菫心中一阵窃喜。 虽然从观念来说,她并不介意林彻会有许多女人,但见到林彻被其他女人吸引,心中又很自然的吃味。 恰好,嫣然的舞蹈也结束了,唐婉挑出最后一个弦音,收起了双手。 剧烈运动之后的嫣然,面泛潮红,娇 喘着粗气,山峰也随之起伏不定,颤颤巍巍,着实费人口水。 林彻没敢多看,开口道,“两位姐姐,今天就到这里吧,是时候休息了。” 果然还是毛头小子,老娘这么卖力,居然……,算了,反正目的达到了。 嫣然想着,不由征询地看向唐婉,唐婉轻轻点头,然后起身说道,“那我送你们去客院吧。” 这都大半夜了,懒得折腾,林彻五人也就客随主便,离开小院,跟着唐婉去了安排好的院落中。 墙外大树上,已经冷得发抖的朱吉璐看到这一幕,精神一振,灌下了最后一大口酒。 然后又将目光紧紧盯着嫣然所在的房间,等待着最后时机。 片刻之后,头上裹着一圈细布的红袖也退了出来,不过房中依然亮着灯光,没多久,嫣然的身影又映在了窗纸上,然后又响起了悠扬的琴声。 这臭婊 子怎么还不睡?朱吉璐再将衣服扯紧了一些,心中暗骂着。 林彻的两个护卫身手实在吓人,朱吉璐想要达成目的,唯有偷偷潜入,现在他只能继续等待。 这个时间,已经子时正了,也就是凌晨零点,林彻也就没有练功,随便洗漱了一番,便要睡下了。 敲门声却响起,打开门之后,却见赵菫抱着个枕头站在门口。 “菫娘,你不去睡觉,过来干嘛?”林彻奇怪道。 赵菫撅撅嘴,“这陌生的地方,我一个人睡觉害怕……” 林彻眼白一翻,“不是还有小柔么?” “小柔是下人,怎么敢和我一起睡?” “那你的意思是要和我睡啰?” “嗯嗯嗯。” 赵菫小鸡啄米一般点头着,瞪着楚楚可怜的大眼睛,满是祈求。 不是小女孩有什么特殊想法,只是她有点危机感。 毕竟,两个非常漂亮的妖精就在附近,万一,晚上她们来钻自己彻哥哥的被窝怎么办? 于是她决定抢先占领阵地,保护林彻。 林彻随便一想,就猜到了她的小心思,一起就一起吧,反正两个小孩能干嘛? 见到林彻点头,赵菫笑颜绽放,小兔子般蹦进了房间,往床榻上跳去。 林彻摇着头,将门关好,返身回来的时候,正看见赵菫跪坐在床榻上,撇着白生生的小腿,下巴撑在怀中的枕头上,含羞带怯地望着林彻,“彻哥哥,快来呀。” “嗷呜…”林彻‘化身为狼’,“小白兔,你完蛋了!狼来了!” 说完便扑上去,抓着小巧玲珑的身子,就是一阵挠痒痒…… “咯咯咯咯……”银铃般的笑声,欢快无比。 笑闹了一阵,两人总算安静了下来,钻进了暖和的被窝中。 赵菫美滋滋的搂着林彻的脖子,把小脑袋枕在他肩膀上,还时不时用头顶蹭蹭他的下巴。 林彻闭着眼睛,体会着似曾相识的感觉,紧了紧怀中香软的身子,香甜入梦。 就在这时,没人注意到,唐宅另外一边,一扇小门打开,一架不起眼的驴车驶出,消失在夜幕中。 嫣然院中,琴声总算停了下来,再过了两刻钟后,灯火一一被吹灭。 树上的朱吉璐,此时眼泪都快流下来了,晃着醉醺醺的脑袋,强忍住冲进去的欲望,决定再等半个时辰。 他在这树上吃着冷风,他老爹朱焕此时却正在接待‘贵宾’。 明月楼一处独门小院里,觥筹交错,朱焕和孙良臣频频举杯,向席中之人邀酒。 而对面坐着的,正是白起追踪之人。 其中一人文气略重,举起酒杯,“赫巍兄,兄弟此行多亏你的关照,才能如此顺利。” “承志兄言重了,你我二十余载未见,感情还是在的嘛,些许小事,无需多言,来,饮胜!” 朱焕说完,两人将杯中之酒一饮而尽。 这承志兄放下酒杯,“说来,当年你毅然离乡,南来大宋,如今也算是功成名就了。” “少年意气嘛,现在也就这样,如今大宋也是风雨飘摇,哎……” …… 才过了两刻钟,朱吉璐实在等不下去了。 说来,这小子和普通书生还不一样,身体还算不错,不然也爬不上树。 他离开待了近两个时辰的枝桠,抱着树干,慢慢溜下。 一身华贵的锦袍被磳得稀烂,他却毫不在意,勾着身子窜到了墙角下。 对于这次行动,他算是半有预谋了,沿着墙根摸索了一番,掀开一块木板,露出一条小洞。 二话不说钻了进去,来到了唐宅里面。 蹑手蹑脚的慢慢移动,最后总算到了那个院子外。 毕竟是宅子里的小院,院墙也就一人多高,朱吉璐还算灵巧的攀了上去。 翻进院里后,他越发小心翼翼,踩着花圃的泥地,来到了房前。 这时候,他干脆把鞋都脱了,蹑手蹑脚来到一扇窗户外面。 从怀里掏出一把小巧纤薄的裁纸刀,沿着窗缝插了进去,上下慢慢挪动。 ‘咔哒。’ 一声轻响,插销被撩开了,朱吉璐停止了一切动作,连呼吸都屏住了。 过了小半晌,没有异动,他心头大松,深吸几口气,缓缓推开窗。 进了屋后,四周黑漆漆的,他担心碰到东西弄出声音,干脆趴在地上,手脚并用的往大床方向爬。 屋中点着檀香,这火头便是唯一的光源。 朱吉璐隐约能看到床上躺着的嫣然,心头犹如浇了一勺热油,再也忍不住了。 一个箭步窜上了床,把嫣然扑在了怀里。 嫣然被惊醒了,“啊…” 叫声刚刚出口,朱吉璐慌忙捂住。 嘶! 掌中剧痛,可能是捂嘴的手势不到位,居然被嫣然狠狠的咬了一口。 他甚至感觉到被咬掉了一大块皮肉,但是紧张之下,根本不敢松手,反而捂得更严实。 嫣然开始剧烈挣扎,四肢推搡划拉着。 朱吉璐全部精神都拧成了一根线,拼尽全力压制嫣然。 但是他一只手按在嫣然的嘴上不敢松开,所以没法同时控制她的两只手。 混乱中,嫣然左手从朱吉璐脸上狠狠挠过,擦着他的眼眶,抓出了几条血槽。 朱吉璐痛得怒火中烧,眼睛瞬间充血。 嫣然的手脚依然胡乱划拉着,不知道怎么就把朱吉璐怀中的裁纸刀扒拉了出来。 朱吉璐空着的手顺势将其捡了起来,绷簧一按,甩掉了刀鞘,胡乱往身下捅。 利刃入深,嫣然痛得剧烈一扭,刀断了。 朱吉璐听到了刀断的声响,感觉手上一轻,干脆就把刀柄丢开。 惶急之中,抄起床头的瓷枕,狠狠砸在了嫣然的头上。 一下! 两下! 三下! 四下! …… 血沫横飞! 一通乱砸,甚至砸到了自己的手。 身下的躯体渐渐不动了。 只剩一阵抽蓄。 朱吉璐精疲力竭,身体开始发软。 脸上溅满的血,开始变得冰凉起来,让他不禁剧烈的打了个哆嗦。 激情消退,理智回归。 他傻眼了! 杀人了!?我杀人了!? 朱吉璐心中只剩下的惊恐! 第369章 .爸爸救命 小院里的屋子是个‘凹’字机构,嫣然的卧房在‘凹’字底部,而丫鬟使女们都睡在两侧厢房。 这时,左厢房亮起了油灯。 朱吉璐发现了光亮,吓得赶忙从床上下来,跨步贴到大门边。 厢房中,一个少女将油灯点亮后,走到红袖床边,轻轻推了几把。 不知道是不是给林彻磕头的时候,把脑袋磕坏了,红袖睡得特别沉。 少女推了好一会,红袖才睁开眼睛,迷蒙着,“怎么了?” “红袖姐,娘子的房里好像有动静……” “娘子喊我们了?” “没,没有,就是那动静好奇怪,一阵阵的。” “哦,那不用管,娘子交代了,今晚不管听到什么,只要她没唤我们,就不许去打扰。” “真的不用去看看吗?我,我总觉得有点不对……” “别想太多,听从娘子的吩咐才对,把灯熄了,快点睡吧,明天回了楼里,还有得忙呢。” “哦,好吧。” 随后,少女吹灭了油灯,摸回了自己的床榻,躺进了被窝。 嫣然房中,朱吉璐的心差点从嗓子眼里蹦出来。 灯火熄灭,回到黑暗之后,心才落下。 这时,他感觉全身一凉,才发觉自己出了满身大汗。 稍微平复了一下心情,脑中开始清醒了一些。 不能留在这里,得赶紧逃,回家找爸爸。 朱吉璐控制着颤抖的身体,摸到位于‘凹’字最底下的那个窗口,艰难的翻了出去。 然后慢慢从原路退回,费了一刻多钟后,才从最初那个小洞钻了出来。 顾不得将木板移回去,光着脚的朱吉璐在街道上狂奔起来。 跑出一里外后才想起,不能这样跑,撞见巡夜就糟糕了。 再次变得小心翼翼,贴着街边阴暗处,侥幸躲过几拨巡夜兵卒之后,总算回到了自家府上。 轻声又急促的敲了小半天之后,门房才听见,“谁呀,大半夜的。” “是我!” 也不知道是冷的,还是吓的,朱吉璐的声音打着颤。 还好门房听出了他的声音,“呀,是郎君回来啦,您稍等,小的给您开门。” 一阵开锁声后,小门吱呀一声打开,门房提着灯笼走了出来。 “啊!” 看到满身血迹,狼狈不堪的朱吉璐,门房被吓了一大跳。 “郎君?郎君,你这是怎么了?” “闭嘴。”朱吉璐低沉的喝道,然后窜进了门里。 回到自家府上,朱吉璐不那么害怕了,风风火火的往自家老爹的主屋奔去。 “嘭嘭嘭!” 朱吉璐不管不顾的敲打着房门,“爹!爹!救救孩儿!快救救孩儿!” 半座朱府都被惊醒了,开始点起了灯火。 他老娘起来后,看到自己儿子的样子吓坏了,“璐儿,你,你这是怎么了?” “娘,我爹呢,我杀人了,我杀人了,快让爹救救我!” 小半天之后,他老娘才弄清楚状况,也是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璐儿,此事可大可小,但还是得让你爹拿主意,你赶紧去清洗一下,换身衣服,为娘带你去找你爹。” …… 明月楼独院里。 此时,不谈隐秘之事后,屋里不再只有四个男人了。 十几名艳丽风骚的女伎让屋中充满了旖旎。 四人都是放浪形骸,快活无比。 “承志兄,可还满意?” 女人堆里的朱焕不忘招呼‘贵客’。 忙中偷闲的徐承志回道,“不错,不错,不愧是扬州啊,可惜没有见到那嫣然啊。” 他边上那个彪形大汉闻言便开口问,“嫣然是何人?能让徐先生惦念不已。” “哈哈,史兄弟可听说过我扬州双娇?那嫣然便是其中之一,乃是明月楼之头牌。”朱焕笑道。 大汉故作不满,“朱官人为何藏着如此宝贝不叫来?可是不把我等当贵客啊。” “史兄弟误会了,倒不是我有意怠慢,实乃其中有原因的。”朱焕道。 徐承志打趣道,“嘿嘿,愿闻其详,若不能合情合理,小心史兄弟大闹你这明月楼。” “哈哈,只要史兄弟高兴,随便闹,不过真是事出有因,那嫣然今日梳栊,不在楼中啊。” “为何不在楼中梳栊?” “那嫣然性烈难驯,这也是费尽心机才让她愿意出阁,免不得答应她一些条件,让她可以自选恩客,不过嘛,这女人只要开了头,后面就容易了,若是二位多留几日,便可享用一番。” 大汉哈哈一笑,“朱官人这说得没错,不管再烈的骏马,只要驯服了一次,以后便是服服帖帖,关键得看这驯服手段了,有时候也不能过于粗暴,不然可能马就没了。” “正是此理!史兄弟也是深得其中奥秘啊。”孙良臣也插口道。 “可惜,身具要务,不便多留啊,只能下次了。”徐承志一脸遗憾。 这时,朱焕的随从匆匆进来,对他耳语了几句,让他脸色一变,“诸位尽情,我出去一下,很快便回。” 朱焕穿上衣服,跟着随从出了独院。 对自己的老妻和独子在这个时候急急寻来,他也是深感纳闷。 见面之后,才知道自己的儿子杀人了,不禁眉头深锁起来。 这时候教训已经没有意义了,重要的是解决问题,不能让自己唯一的儿子被法办了。 但这并不容易,要知道,扬州真正的老大是李庭芝,他绝对不会徇私的。 朱焕得弄清楚细节,才好想出脱罪的办法,“你杀嫣然之时,可有被人看见?” “应,应该没有。”朱吉璐弱弱的回道。 那还好办一点,随便找个替死鬼就好了,趁着李庭芝没回来之前结案便是。 朱焕松了一口气,但是对自己儿子的含糊回答并不满意,“有就有,没有就没有,算了,你从头到尾细细说来,不要有一丝错漏。” 看见自家老爹一脸严厉,朱吉璐不敢轻忽,从头到尾细致交待了一遍。 朱焕却越听脸越黑,实在没想到自己的儿子竟然犯下那么多错误。 他并不是觉得杀了嫣然是个错误,而是这个蠢儿子在行凶过程中留下了如此之多的把柄。 第370章 .蠢儿子 “你居然留下了自己的鞋子,还留下了凶器?生怕别人不知道人是你杀的么!?” 朱焕一脸恨铁不成钢。 他老婆赶紧替儿子求情,“官人,先别怪璐儿了,现在该怎么办,奴家可舍不得让他到公堂受罪。” 虽然感觉麻烦,不过朱焕还是有办法的,只要抢先一步派人控制现场,一切都还好说,甚至可以让那诗会胜出者替罪。 “那诗会中选之人是何来路你可知道?”陷害之前,总得了解一下对方。 说起这个,朱吉璐原本惨白的脸上露出狰狞,“爹,这人还羞辱了孩儿,打了孩儿,要不是这人,那嫣然已经乖乖从了我的,也不会有这杀人之事发生!爹,你一定要帮孩儿报仇。” 有些人啊,总喜欢把责任推到别人头上。这朱吉璐见自己老爹应该有了办法保住自己,心中稍安之后,恶念又起。 朱焕惊讶了,虽然自己不是老大,但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捻自己虎须的,既然如此,让他替罪也不冤了。 “恩!?竟有此事!?难道他不知道你是我儿子么,在扬州城还有如此大胆之人?你快说来。” 于是,朱吉璐把平山楼之事又说了一遍。 没想到,听着听着,朱焕本来平和下来的脸色又黑了起来。 等朱吉璐说完,朱焕硬着嗓子问道,“你说,那个中选之人,是一个名叫‘林彻’的小少年?他身边还有一个很漂亮的小女娃!?” “是啊,怎么了?”朱吉璐对老爹的反应有些不解。 “啪!” 朱焕狠狠一巴掌甩在朱吉璐脸上。 看来,林彻没算对,朱吉璐并不是被他老爹打屁股。 “你这蠢货!老子怎么会有你这样的儿子!”朱焕气急败坏。 朱吉璐被打了个天旋地转,若不是他老娘及时扶住他,怕是已经躺在地上了。 朱妻看着儿子脸上红肿的手印,心疼至极,埋怨起来,“官人你下手这么狠 干嘛?璐儿都被你打坏了!” “打坏!?没打死就算好了!这蠢货简直是作死,什么人不好惹,非要招惹那个灾星!你们知不知道,就因为惹了这林彻,贾相公的孙子现在都还在刑部关着,还连带着贾相公自己都焦头烂额!” 朱焕头都大了两圈,作为一个合格的官员,自然得时刻关注着临安的动静。 林彻在临安闹出好几件大事,像他这种有心人自然会去了解,何况,这人今天还进了扬州,身边还带着太子的妹妹。 他原本只想离着林彻远远的,就连下午的时候,明月楼的人在人市上吃了那么大的亏,他都只能忍气吞声,还命人将那半死不活的野猪头干脆处理掉。 哪知道,自己的蠢儿子还偏偏撞上去,这下麻烦大了,而且这林彻还就在唐宅! 朱焕将林彻的来历说了一遍,他老婆和朱吉璐都懵了。 不管怎么样,自己唯一的儿子总得保住! 朱焕来回踱步,苦苦思索着办法。 想来想去,种种办法都觉得不保险,毕竟,那个连皇宫都敢闯的人参合到了这里面,一切都变得不可控了。 最后,朱焕觉得只有将儿子远远送走,才是唯一的办法,狠狠一咬牙,对朱吉璐道,“你这不成器的东西,给我来!” 朱焕带着儿子回到那个独院,然后向徐承志介绍了一下事情经过之后,恳求道,“承志兄,现在我只能将儿子托付给你了。” 徐承志想了想,这样一来,自己这边就等于有了个质子,以后,要把这朱焕拖下水,那可就简单多了,免得这家伙总是模棱两可,待价而沽。 于是自然是满口答应了,“好说,赫巍兄将贤侄托付于我,那我必定好好照看,尽管放心便是。” 朱焕心中也是无可奈何,他自己何尝不知道,这等于是给北边交上了投名状,但就这么一个儿子,总不能看着他出事吧。 儿子托付出去了,可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朱焕还得做出其他安排,尽量减少负面影响。 孙良臣凑了上来,压着声音说道,“不如,放把火?” 这意思是要毁尸灭迹,算不得新鲜手段,但是管用,一把火下去,什么证据都泯灭了,算是狗官们最常用的法子。 官仓亏空了,上头来查,一把火…… 账目做不平了,漏洞太多,一把火…… 滥竽充数,以次充好,要露馅了,一把火…… 恩,有时候也会用水,水火无情嘛。 但朱焕却摇摇头,要是能用火,他哪里需要别人来提醒,“有位殿下在唐家,一个不慎,便是泼天大罪…” …… 寅时一到,林彻自然睁开双眼。 这才发现,赵菫像个八爪鱼一样,压在他身上,粉嘟嘟的小嘴微张着,嘴角挂着晶莹的细丝。 林彻不由失笑,轻轻捏了捏赵菫可爱的小脸蛋,“小懒猫,起床了…” 花了好一会,赵菫才被弄醒,睁开后的大眼睛还透着朦胧,“彻哥哥,人家做梦,梦见和你一起睡觉来着……” “傻丫头,这不是梦,你自己看看,我胸口都湿透了,都是你的口水……”林彻哭笑不得。 “啊?” 赵菫稍微清醒了一点,弄明白自己的状态,不由满脸羞涩,娇憨至极,又把头埋在了林彻的臂弯里。 稍微过了一会,才瓮声说道,“人家睡得太舒服了嘛,以前可是都不流口水的呢……” “好啦,该起来练功了。”林彻揉着赵菫的小脑袋。 起来后,身边没有伺候的人,林彻便自己随便收拾了一下,还给赵菫梳了头,简单的扎了个小马尾。 “外面冷,你就在房里练功吧。” 赵菫摇着头,新奇的甩着马尾玩,“我不要,我要和你一起练。” 林彻只好将自己的外袍给她披上,带她一起到院子里练功,而华长庚和宁蓝已经在热身了。 练了快一个时辰,就听到嫣然住的院子那边传来喧哗。 这时候可是还很早呢,正常人都还在睡梦中,所以这情况显得有些不正常。 “宁蓝,你去看看,是怎么回事?” 宁蓝跨着大长腿就去了,然后很快就转回来了,“阿郎,是明月楼来人,说是现在就要接嫣然回去,不过嫣然的侍女说她还在睡觉,不让打扰,就争起来。” 哦?这么急着接人? 第371章 .嫣然死了? 这扬州城的怪事还真多… 林彻摇摇头,不想管闲事,准备继续练功。 “啊!” 一声惊叫,尖锐高亢,刺入林彻的耳膜。 紧接着,他又听到许多惶恐的嘶喊。 “杀人了!” “娘子!娘子死了!” “快来人啊!” 不待多想,林彻迅速往声源处掠去。 当他踏入嫣然小院时,看到一片混乱。 那主屋的门口,五六个人撞做一堆,人体交叠,卡在门框处。 看起来应该是几个侍女要往外跑,而有人又要往里冲,便成了这个样子。 这些人难道不懂保持现场么? 林彻一皱眉,吩咐身后的宁蓝和华长庚过去把人都清理开,并且守住房门。 赵菫稍微慢了一步赶来,“彻哥哥,发生什么事了?” “还不知道,不过,菫娘你别乱跑,跟紧我。”林彻牵住赵菫的小手。 宁蓝两人来到门前,把人一一提溜出来。 一个汉子被华长庚拎出来,随手往外面一丢,摔了个屁墩,痛呼不已。 宁蓝也提起一个老鸨模样的人,动作粗暴往外一放,也不管她站不站得稳。 倒是扶起三个侍女的时候,动作轻柔了许多。 那老鸨还骂骂咧咧的,想要继续进屋,华长庚脸一板,“退开!别找死!” 林彻牵着赵菫上前,看了眼老鸨和她身后几个护院,森然道,“不管你们想干什么,现在最好老实呆着。” 老鸨似乎有些害怕林彻,立马不敢多嘴,眼中却流露着惊讶和懊悔。 她应该是没有想到林彻居然这么快就赶到了,让她还没来得及完成东主吩咐的事。 林彻没再管她,走到惊魂未定的红袖面前,柔声问道,“发生了什么事?” 红袖看清是林彻,稍微镇定了一些,颤声答道,“娘子死了,死得好惨……” 嫣然死了?林彻眉头深锁,“什么时候死的?” “不,不知道…”红袖一脸茫然。 “那你先静下心来,我进去看看再说。” 说着,林彻又对赵菫道,“菫娘,你就别进去了,场面可能不好看。” 提着灯笼,林彻走进了漆黑的屋子,立马便闻到了浓重的血腥味。 来到床前,便看到床上躺着一具尸体,头脸一片血肉模糊,血迹早已干涸发黑,看起来已经死了不短时间了。 林彻在避免触碰任何东西的前提下,仔细观察了一番尸体和四周。 看到了一个带血的瓷枕,应该是凶器了,又看到床角还有一个断刃的刀柄,想来都是凶器了。 哎,真是可惜了,好好一个人间尤物,就这么惨死了,暴殄天物啊。 林彻感叹着,想起了昨晚嫣然那勾魂夺魄的舞蹈和身姿,恩,还有那双诱人的玉腿。 这样想着,目光不由扫向了那露出被子的一截小腿。 咦?这腿,怎么粗了许多,肤色似乎也不对啊,难道人死之后变得这么快? 带着疑惑,林彻又仔细注意起了尸身,脸已经被砸烂了,看不出什么来,脖子,好像变得粗短了一点,不过不是很明显,手,也是挺细嫩的,指甲里似乎有东西…… 看了好一会之后,林彻心中有些了然,然后再打量一下房中的情况,看到了那扇打开的窗户。 林彻走过去,把灯笼探出去,朦胧中,看到几个残缺的血脚印。 恩?凶手光着脚? 就这么随意查看了一下,林彻就觉得这案子并不难破,这凶手怕是比猪都聪明不到哪里去,留下了这么多证据和线索。 这案子唯一有意思的地方,恐怕就是死者的身份了…… 随后,林彻走出了屋子,淡淡的说道,“人已经死透了,等官府的人来吧,在这之前,任何人都不要进去了。” 说完,还特意扫了一眼老鸨这些人,老鸨脸上有些焦躁,见林彻看过来,下意识地闪开了目光。 呵,有古怪。林彻心中一动,然后又随意的问了红袖一句,“昨晚你们就没有听到什么动静?” 红袖呐呐道,“小婢睡得死,没听到,不过小桃听到了,还叫醒了我,不过昨天娘子吩咐过,她若是没唤我们,就不许打扰她,所以……” “是什么时候?”林彻又问。 红袖摇摇头,然后推了一下她边上的小桃,“你和郎君说。” 小桃想了想,“小婢也不是很清楚,郎君昨天走了之后,娘子独自在房中抚琴,大概半个时辰的样子,又过了大概两刻钟,娘子屋里的灯才熄了,小婢这才开始睡,应该没多久便听到屋里有动静……” 林彻听完,又打着灯笼绕到了屋后,却发现地上脚印很凌乱了,似乎刚才有人来过这里了。 看来,案子又没那么简单了。 等林彻回到房前,赵菫好奇的问他,“彻哥哥,你能找到凶手么?” 林彻笑了笑,“应该能,不过,找凶手是官府的事,我就是随便看看。” 确实,林彻可没想做侦探,只是碰上了,就多少有点好奇罢了。 若是死者真的是嫣然,或许林彻的兴趣还会大一点,毕竟,也算‘朋友’一场。 林彻看了看天色,这最多也就凌晨六点的样子,要等官府来人,那可得一两个时辰后了。 想了想,便留着华长庚和宁蓝两人守着这里,自己带着赵菫准备回自己住的小院。 出来的时候,正好撞见匆匆赶来的唐婉和一个老人。 “早上好呀,唐姑娘,这位老丈是?” 林彻对美女还是能保持热情的,何况这还是位多才多艺,主要是厨艺特别棒的美女。 唐婉脸上有些焦急,“这是妾身的祖父,大父,这是林郎君和赵娘子。林郎君,妾身听说有人被杀了?” 林彻却不急,不紧不慢的向唐老丈见礼,然后才说,“嫣然死了。” “啊?不可能,她不是…”唐婉脱口而出,又突然顿住,然后才说,“她怎么会突然死了呢,她可是我最好的朋友啊,呜呜呜……” 这演技略显浮夸了,最多只能打六分,林彻心中暗笑,见到唐婉的表现,更加确定死者不是嫣然了。 不过和自己没什么关系,他也不戳破,只是淡淡说,“我已经让人守住现场了,你们也别去了,等着官府来人就是。” 说完,也不管唐家祖孙,牵着赵菫施施然的走了。 第372章 .老娘活得好好的 虽然家中发生了命案,不过唐家倒没有怠慢客人。 天色微亮之后,依然为林彻等人送来了早餐。 正吃着,听到外面有些喧哗,没过多久,宁蓝和华长庚便回来了。 “阿郎,官府的人来了。” 林彻点点头,“比我想得要快不少啊,官府的人没为难你们?没把咱们列为嫌疑人么?” “没有。”华长庚脸上也有些奇怪,“我俩表明了身份,那个押司就没有多问了,让我们回来了。” “这倒真是奇怪了,官府办案这么草率的么?”林彻略有不解,随即又抛开了,“算了,没咱们的事也好,坐下吃早饭吧,吃完咱就回驿馆。” 吃完早饭,已经天色大亮,唐宅此时就像个菜场,很是喧闹。 不但人员进进出出的,还来了不少兵丁将宅子围住了。 直到临走,林彻也没见到唐家的祖孙二人,也就免了辞别。 五人从唐家出来,那些兵丁也没拦阻,看过来的眼神中还带着恭谨之色。 一路安步当车,欣赏这扬州的晨景,花了半个时辰才回到了驿馆。 刚进门,林彻便意外的看见了许三和与白起,“你们怎么来了?出事了?” 两人等了有好一会了,这时立刻将蒙古探子之事和林彻细述了一遍,“我怕动静太大,便没让轻骑都进城,把他们留在城外营地了。” 林彻对蒙古探子的事显然比一起命案重视得多了,理清了细节之后,又向白起问道,“阿起,那人对你很重要?是你的仇人!?” 白起想不起自己为什么记得那个人,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摇头又点头,神情又很急迫。 林彻想了一下,“不管是不是,先把他们抓住再说,走,跟我去找陆伯父。” 留下赵菫在驿馆里,林彻带着几人匆匆往制置司而去。 制置司离着驿馆不远,很快便到了,通报之后,陆秀夫让人将他们迎了进去。 见到陆秀夫,林彻顾不得寒暄,“伯父,城中很可能有蒙古探子,请立即封城。” “贤侄,你确定!?”陆秀夫惊讶无比,见到林彻点头,也不再多问,先招来属吏,签署了命令下发出去。 本来,他是没有这么大的职权的,不过李庭芝不在,他又是主管机宜文字,防范谍探奸细也算是他的职责,越过其他长官封城搜捕也算说得过去。 命令已经发出去了,那就有时间了解详细了,于是林彻让许三和再次将事情复述了一遍。 这已经是他第三次复述了,所以条理清晰,说得也很快。 陆秀夫听到探子从长江方向回来,意识到其中的不寻常,神情越发严峻。 “贤侄,这扬州城往来客商实在太多,若是只靠这个小兄弟来辨认,恐怕很难啊,不知道这探子有什么特征没?” 林彻也突然反应到,这蒙古探子,可不一定是蒙古人啊,就像董士选这样的,从外表谁能看出他是蒙古探子。 “阿起,你可记得那人的特征么?身高、年龄、相貌等等可以区别辨认的地方。” 白起闻言,愣了楞,然后左右打量一下,接着指指华长庚,两手往外拉,然后又指指宁蓝,两手往里靠。 林彻似乎明白了,“你是说,那人比华长庚高,又比宁蓝矮是么?” 白起点头,然后又伸出手指比划。 “二十五岁左右?” 白起点头,又用手指在自己左眼角划拉。 “左眼边有疤痕?” 白起点头,…… 就这样白起比划,林彻猜测,然后陆秀夫根据特征作画。 要说,这时候有才学的人就是厉害,陆秀夫画画的水平还真不赖。 顷刻间一个骁勇彪悍之人便跃然纸上,豹子眼、朝天鼻、络腮胡,另外身高七尺九寸左右,孔武有力。 说到古人的身高,许多人肯定会疑惑,因为光是宋代的尺,就超过了二十种,换算成现代长度,从二十几厘米到三十多厘米都有。 不过林彻到这个时代后明白,他们量身高用的是布尺,而布尺是一个行业尺,标准从西周开始就基本没变过,换算后就一尺等于二三点一厘米。 宁蓝身高八尺一寸,也就是一米八七的样子,华长庚身高七尺八寸,就是一米八,在这个时代都不算多见。 介于他们两者之间,那也算是一个很明显的特征了,加上左眼有疤,这让搜捕起来简单多了。 很快,画像和特征都发出去了,林彻也就暂时在制置司等待消息。 封城,对扬州城来说,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毕竟算是地处前线。 也就刚开始的时候,引起了一阵慌乱,因为民众以为是蒙古兵打来了。 当知道是抓捕奸细的之后,也都镇定下来了,该干嘛干嘛去,就算要出城的人,大多都能耐心的等待,这时候的人,生活节奏可没那么快,耽误几个时辰,甚至几天都不算大事。 不过,也有急的,比如,东门这边一架小驴车里的人。 一个壮妇爬上车辕,掀开一点车帘,“娘子,说是要查奸细,也不知道要封到什么时候。” 车里的姑娘戴着厚厚的面纱,只露出一双妩媚的眼睛,闻言,眸子里虽然还有焦急,却也放松了许多,“那咱们再等等就是…” 眼看着离城门没几步,出去就可以到码头上,坐上船,从运河离开扬州了,突然城门就关闭了。 这姑娘也心中恼恨自己没有早一点动身,更加担心是因为自己才封城的,所以胆战心惊之下,让壮妇前去打听。 现在这里可堵着不少等着出城的人,闲着也是无聊,便聚在一起开始侃大山。 “嘿嘿,扬州双娇知道不?” “这有啥好显摆的,谁不知道啊,还用你说。” “啧啧,听说昨天那嫣然出阁了?也不知道是谁得了这好彩头!” “这事我清楚,是一个外地来的小郎君,一阕沁园春,力压扬州士子,夺得美人归。” “你们怕是不知道,那嫣然的洞房正设在唐家呢。” “呀!有这事?嫣然和唐婉可是姐妹情深啊,你们说,会不会来个一龙双凤啊……” 驴车中的姑娘听到这里,不由暗啐,这帮闲人,尽会瞎编排,就算双凤愿意,龙却不够大啊,啊呸,想什么呢…… “诶诶诶!别瞎编排,人唐婉姑娘可是大家闺秀呢,不过,有这嫣然就行了,得此艳福,纵死无憾啊!” “嘿嘿,你们说这些,都算不得新鲜,老子要说的是,那嫣然,死了!” “啊!?此事当真?老兄,还请快快说来!” 车中姑娘一听,心中大骂,狗东西,你才死了,你全家都死了,老娘活得好好的! 第373章 .不走了 扬州州衙。 朱焕坐在自己的公事房,脸上很平静,心里却有些烦躁。 安排已经做下去了,就看能不能趁着李庭芝不在,把案子处理妥当,否则就算自己儿子跑了,到时候也会连累到自己的仕途。 就在坐立不安中,一名孔目官小跑了进来,“通判,封城了。” “怎么回事?我怎么不知道此事,谁签下的命令,制置司那边?”朱焕吃惊道。 他有些担心,不知道自己儿子出城了没有。 州衙管民政,制置司管军政,现在的朱焕,手还伸不进制置司。 孔目回道,“是陆机宜签发的军令,据说是查捕奸细。” “恩,知道了。” 朱焕点点头,把孔目打发了出去。 “奸细?莫非他所辖的机密遭窃了?” 朱焕思索着,倒是没有联想到昨天自己接待的贵客,毕竟他们没在扬州搞事。 这时,他的一名亲随从外面回来,细声禀报,“官人,郎君顺利出去了,唐家那边倒是遇到点小麻烦。” 听到儿子出城了,朱焕放下了心,听到后面又不由微皱眉头,“怎么回事?” “刘婆没来得及进屋子,被那林郎君的人拦在了门口。” “恩?这姓林的这么早就能赶过去?” “是的,本来刘婆按着吩咐,故意让嫣然的侍女去叫起,等发现她死了后再冲进去的,可那林郎君眨眼就到了…” “人算不如天算啊,那姓林的进去过?” “一个人进去了,很快就出来了,看他样子,似乎对这案子没兴趣。” “哟,还是个薄情人啊,也是,他还是个毛头小子,男女情事还没开窍,这样也好,想来,丁押司应该会把后续做好的。” “那,还用唐家替罪么?” “那是自然,案子发生在他们家,不找他们找谁,你去传话给丁押司,让他处理好现场后,把唐家的人抓起来!” …… 这时的扬州,光是城中就有近十万人口,要想在这里搜捕几名奸细,属实是件不容易的事。 在陆秀夫的命令下,三千多名军士在城中展开了排查,一时半会是不会有结果的。 所以在没有发现可疑人员之前,陆秀夫本人便在制置司坐镇,以便汇总各方消息。 在等待的时间里,便和林彻闲聊起来,“贤侄,你昨天又作诗了?” 林彻有些尴尬,“伯父莫取笑小侄,那个,您又不是不知道…” “哈哈!”陆秀夫大乐,“那阕词只能算不错,不过,诗倒是真的振聋发聩,多作一些也是无妨,不管哪里来的,只要是你带到这世上来的,那便是你作的。” 签押房里没有外人,陆秀夫说话稍稍放松了些。 “那个,昨天倒不是小侄本意想卖弄的……”林彻便把情形讲述了一遍。 陆秀夫点头道,“其他倒无妨,只要不是真的沉迷风尘,那我就不担心。” “伯父你说哪里去了,我才几岁啊……”林彻差点无语。 陆秀夫意味深长的看了他一眼,“你与寻常人可不同,人小鬼大的…” 林彻尴尬,开始转移话题,“伯父,那明月楼是何背景,据说,是那朱通判?” “应该是他,大帅对此也有耳闻,不过没放在心上,毕竟明月楼明面上还算守规矩。你怎么突然问起这个?” 于是,林彻把唐家发生的案子讲了一遍,“从这些疑点来看,小侄猜测,凶手很可能是那朱吉璐。” “你说得有理。”陆秀夫沉思道,“不过大帅不在,我也无法插手州衙之事,且先看着吧。” 一起命案,暂时还不值得大动干戈,也有不在其位不谋其政的原因,等李庭芝回来,陆秀夫倒是会和他提一提。 一名书吏进来通报,“机宜,西门守将有情况来禀。” “让他进来。”陆秀夫脸色一正。 少顷,一名裨将进来,“启禀机宜,卑职应该见过那蒙古探子。” “细细说来。” “城门开了不久之后,便有一个商队要出城,卑职搜检之后,没有发现违禁物,倒是在商队中看到了朱通判家的衙内,脸上还带着伤,卑职就多看了几眼,后来回想起来,当时他身边有个大汉,很符合搜捕特征。” 裨将自知事关重大,语速很快。 “传令,让姜才带人速速去追。” 虽然还不能肯定,但陆秀夫果断下令。 林彻这时自告奋勇,“伯父,算起来,时间过去可不短了,还是我去吧。” “你?别胡闹,谍探说不定有接应,太危险了。”陆秀夫摇头拒绝。 “伯父,你忘了我带着一队骑兵班直了么,除了我,扬州城一时间去哪里调集骑兵?” 林彻说的是事实,大宋军队比较缺马,扬州也不是完全没骑兵,只不过那点骑兵都被李庭芝带去巡边了。 陆秀夫这下犹豫了。 林彻趁热打铁,“伯父,你放心便是,我的武艺你又不是没见过。” “好,那你去吧,带上姜才,记住,你自己的安危为上!” 无奈之下,陆秀夫只得点头,给林彻签署了一份手令。 林彻风风火火往外跑,却又突然倒回来了,“伯父,注意点那朱焕!” “还用你说?我知道,我马上派人通知大帅。” 既然朱吉璐和探子在一起,陆秀夫自然会警惕朱焕。 这时书吏问道,“机宜,既然探子已经出城,那是不是该解封?” 陆秀夫想了想,也觉得不能继续封锁下去,便道,“可以,但是得严加搜检!” …… 东城门处。 一帮闲人还聊着嫣然的死,而且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加入。 驴车里的姑娘听了这么久,结合好几个人的说辞,总算相信唐家确实发生了命案。 不由心生愧疚,因为本来死的人会是自己的,而不是那个找来帮助自己脱困的替身。 是的,这个姑娘便是本该死了的嫣然。 一切其实不复杂,就是嫣然不想再屈服于明月楼,便与唐婉一起设计,借用出阁的这次机会,狸猫换太子。 这找来的替身,与嫣然有五六分相似,原计划就是借口昨夜太劳累,白天自然还得在唐家休息了。 只要她能在回明月楼之前不被人发现是假的,嫣然就有时间逃出扬州城。 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个替身居然被人杀了,而且还依然被认为是嫣然。 这其中的诡异之处,让嫣然想不明白,她此时在愧疚之中,有了一丝小小的庆幸,可能,这样一来就不会发现她的逃走了。 这时,她听到有个新来的人说着,“你们还不知道吧,据说那嫣然是被唐婉姑娘杀了。” “怎么可能,扬州双娇不是情同姐妹么!?”有人不信。 那人又说,“谁知道呢,反正,唐家的人都被抓进了府衙了。” 嫣然闻言,如遭雷击。 正在她呆愣之时,外面一阵欢呼,“城门开了!可以出去了!” 然后人群慢慢城门涌动,赶车的壮妇也一脸喜悦,“娘子,咱们可以出城了…” 却没有得到嫣然的回应,不过壮妇也不以为意,一挥响鞭,健驴迈开步子,带动了车轮。 车厢一晃,嫣然才回过了神。 不行,不能让婉娘出事! 嫣然咬着唇,下定了决心,“停车,不走了,咱们去府衙!” 第374章 .史兵的直觉 林彻先回到了驿馆,和赵菫交代了一番,“菫娘,我回来之前你就待在驿馆里。” 赵菫见林彻要去做正事,明白自己跟去了只会拖累,倒也没有纠缠,“彻哥哥,千万保护好自己哦。” 林彻把带走了所有的战马,却把九名禁卫留下了来,毕竟赵菫的安危也非常重要。 望着林彻离开,赵菫在这一刻,突然下定决心,一定要好好练功,直到有一天可以不用林彻保护,甚至反过来可以保护林彻。 五个人,十九匹马,在扬州城招摇过市,向西门而去。 这阵势在富庶的扬州也是引人眼球至极,好比五个人开着十九台法拉利…… 到了西门,便看到了姜才,他接到命令后,就全副武装的等在这里了。 林彻瞄了一眼他的坐骑,也就比驴大一点,“姜校尉,换马,这里的空马随你挑。” 姜才闻言大喜,也不扭捏,挑中一匹青花骢,挂好马袋,架好武器之后,都不用踩马镫,一个纵跃,便到了马上。 好俊的身手!林彻心中大赞。 此时城门只是半开着,要等林彻他们通过之后,才会对民众放行。 在收容营会合了其他禁卫,加起来手头就有了五十九匹马。 因为是追捕,重要的是速度,而从时间来算,探子离开扬州城已经最少一个时辰了,于是林彻决定一人双马。 也就是包括林彻在内,一共挑满三十人,人手上应该就足够了。 初步了解来看,探子人不多,那个商队总共才十几个人。 “阿起,你就别去了,你骑术虽然不错,但是武艺还很稚嫩。”林彻劝着白起。 白起眼中闪着祈求,然后去抓着许三和给他求情,“阿郎,还是让他去吧,兴许用得上他的追踪之术。” 林彻考虑了一下,同意了,反正他骑自己的大白,不用换马也行,便加上了他。 随后,为了保持马力,林彻让禁卫们卸甲,把甲包放到空马上,这是做好了长途追击的准备了。 一切就绪,总共三十一人,沿着官道,往西北方追逐而去。 …… 此时,就在林彻前方大概四十多里的地方,一支商队正在官道上行进着。 看起来虽然只是一支小型商队,总共才十三个人,却有六匹骑乘马,还赶着四架骡车。 也正因为这样,一个多时辰便走了快五十里地,要是保持速度的话,一天能走两百多里,那就能离开宋境了。 所以那徐承志正随口安慰着有些忐忑的朱吉璐,“贤侄莫要担心,过了今天,你就彻底安全了,无论你犯了多大的事,到了北国,宋朝官府都耐你不何了。” 朱吉璐今年十九岁,今天却是他人生中第一次离家远行,除了一个伴当,身边全是陌生人,对未来不禁充满了迷茫。 他老爹朱焕是泰州新泰人,正在他前往的方向,但他却没有一点归乡的感觉,因为,那里已经沦为异国近一百五十年之久。 “世叔,泰州,如今是什么样子?”朱吉璐惴惴问道。 这似乎是个简单的问题,但徐承志却沉默了,好一会才伤感的说道,“物是人非。” 这四个字,或许是他能找到的最合适的形容了。 可以说,山东这个地方,从被金国占领之后,一直就没有停止过反抗异族政权的武装起义。 而反抗的高潮之一,便是一百零三年前,金国皇帝完颜亮因兵变被人杀掉,金国内乱,山东遗民借机起事,一时间英雄辈出,豪杰纷起,流芳百世的辛弃疾便是其中之一。 还有就是五十年前开始的‘红袄军’起义,而蒙古也在那时开始进攻山东。 因此,山东可以说是四战之地,各方势力你来我往,打个不停。 特别是蒙古人奉行残酷的屠杀政策,让山东人口剧减,直到金国灭亡,义军割据势力李璮在投降蒙古的前提下,专 制山东之后,才稍微好了一点。 但李璮这家伙,却不是真心屈服于蒙古,一会想自立,一会想投宋,暗暗积攒着实力,最终在两年多前,发动了起义,名义上说是要归宋。 不过大宋对于摇摆不定的李璮,却没敢太过相信,没有派出实质支援,导致他在蒙古人的疯狂围剿镇压后,兵败身死。 也就是这一次战乱,又给山东带来了重创,结果便是生灵涂炭,物是人非。 说起来,北方这些沦陷于异族统治的汉人,无疑是非常痛苦的,因此投靠当时最强大的蒙古,成为了许多汉人武装最好的选择,其中 功过,即使到了林彻前世之时,也很难说得清楚。 就拿这个徐承志来说吧,他其实是个读书人,虽然现在效忠于蒙古,但文化上对大宋又有天然的向往,可是,他又不予余力地做着灭亡大宋的事情。 其中心态之复杂,恐怕夜深之时,也没少让他转辗反侧吧。 现在,他被朱吉璐一个问话,勾起了心中的百转千回,不由坐在骡车上发起了愣。 “徐先生,徐先生…”那姓史的大汉,骑着马靠过去,将他喊醒。 徐承志茫然道,“史兄弟,有事么?” “先生,我总觉得有点不对劲,似乎有危险在靠近。” 大汉名叫史兵,此时脸色凝重,不像是在说笑。 他年纪不大,不过才二十六岁,却久经沙场,百战余生,对危机总能有一种莫名的敏感。 也正是这种敏感,让他一次又一次的从阎王爷手中逃脱,成为了史家最得力的部曲。 徐承志相信这种老兵的直觉,选择谨慎而为,“把车上的货物都丢了,咱们加速前进。” 史兵赞同道,“我也是这个意思,前面不远就是猪头山了,我们得尽快到那里,汇合接应人马。” 于是,众人一起动手,将用来伪装的货物抛弃到路边,轻装加速。 用了不到两刻钟,便赶到了十里外的猪头山,在一个小山坳里,找到了潜伏的人马。 他们将骡车赶进了山坳,并把骡子全部杀掉抛弃,换乘马匹,迅速往北奔行。 第375章 .肃杀 在这些离开半个时辰后,林彻等人到达了猪头山。 一直注意着路上痕迹的白起,挥手致意,骑队停了下来。 “又有什么发现了?”与宁蓝共骑的林彻在马上问道。 他们不久前看见了路边被抛弃的货物,便意识到敌情有变。 白起指指地上,然后往右侧不远处的小山指了指。 林彻大约明白了意思,“阿起,你带路,三和叔,虎子,你俩跟随探路,长庚,散开队形,准备战斗。” 虽然敌人留在那里的可能性不大,但是军事讲究的就是一个谨慎。 白起三人沿着痕迹往前探察,骑队分张开来,徐徐而进。 很快,白起便找到了小山坳,三人看见了其中被抛弃的车驾和骡子尸体。 白起和许三和交流起了所发现的情况,虎子则奔向高处,向后续人马打出安全的信号。 林彻进到小山坳的时候,看到白起一边打着手势,一边在地上写写画画,将发现的信息传达给许三和。 进来后,姜才也四处查看各种蛛丝马迹。 许三和理解完白起的意思之后,对大家说道,“从目前的发现来看,这里有对方的接应人马,对方已经全员换马,从痕迹来看,阿起说有二十七匹马,但是载人的应该只有二十三匹,其余四匹载重略轻。” “这就是说,对方增加到了二十三个人了?倒是更加棘手了点。” 林彻意识到自己有些托大了,对方人数增加了一倍! “可能,还不仅仅如此,对方有甲!”姜才晃了一圈之后回来。 你是怎么知道的?林彻不解,“怎么说?” 姜才解释道,“姜某发现了地上有放置过甲包的痕迹,加上刚才说的四匹没载人的马,很可能是驮了甲包。” 甲包,就是将盔甲打包,正常来说,军士是不会时刻将盔甲穿戴在身,那样太耗费体力了,只有执勤或者临战,才会披甲。 而林彻带着的禁卫班直之所以保持甲胄在身,是因为他们在临安时,执勤摆样子惯了,反正不用实战,不用太顾惜体力。 这不,可能面临实战之时,也选择先把甲胄除下,等到临阵披甲也来得及。 对方有甲,那算起来,和自己这边的战斗力,相差不大了。 林彻稍作考虑,没有退缩,“追!” 他们在这个小山坳待了小半刻钟,也不算是浪费时间,毕竟,马匹在急行军后,也是需要适当的休息。 不到四个时辰后,日头西斜。 这时候林彻等人已经偏离的官道,追着痕迹行进在荒地里。 突然,前驱引路的白起,勒住马缰,被打断奔行的大白人立而起,两只前蹄在空中挥舞着。 白起滚鞍下马,疾走了几步,蹲了下来,伸出一根手指,戳进了一堆马粪中。 感受了片刻,才将手指抽出,都顾不得擦拭,就向同样停下的许三和打起了手势。 许三和弄明白后,向林彻喊道,“马粪是新鲜的,大概是一刻钟前,阿郎,他们就在前方不远!” “披甲!换马!”林彻发出命令。 宁蓝虎子还有许三和也披上了甲胄,没有适合林彻和白起甲胄,林彻只得将甲群当围兜缚在胸前,白起却选择不要防护。 随后,林彻再令,“孙甲,虎子,前出侦查!” “长庚,领十人在左侧两里外同进,姜才,你带十人在右侧!” 骑队一分为三,朝白起所指方向加速疾奔,顿时,肃杀之气充斥在天地之间。 前方十里一个山岗处,二十多个人马正要休憩。 疾行了一天,人受得了,但是马已经吃不消了。 众人纷纷把自己坐骑的马带放松一些,然后给马匹喂水喂粮,同时还要擦拭马身上的汗水,不然在这个天气,马很容易病倒。 朱吉璐可啥也不会,一滩烂泥般躺在地上。 他现在只感觉两股之间已经烂透了,甚至蛋都磨肿了。 他不能说完全不会骑马,但也就是,骑在马上走两步的水平。 为了不让他掉队,与其说是让他骑马,不如说是把他绑在马鞍上。 幸亏,他亲爱的老爹,给他找了个称职的伴当,一个人照看着两匹马。 徐承志是个文人,但是跟着蒙古人做事,这骑马的本事可是基本要求。 不过他现在也累得够呛,毕竟,身子骨摆在那,现在还能顺当的站着,已经算很不错了。 他算是这个队伍中,最重要的人了,稍稍享有一点特权,有人帮他照看坐骑。 从马上解下水囊,才喝了一小口,就看见史兵深锁着眉头走过来。 “史兄弟,难道还感觉不好么?” 史兵摇摇头,“心中慎得慌,但是想不出到底哪里有问题。” 都跑出快两百里了,也故意离开了官道,选择了更加难行的野地,但是那种危机感,一直萦绕在他心头。 “那,能猜一下都有什么可能么?”徐承志问道。 史兵思索之后,“两个可能,要不就是前头边境有拦截,要不就是后头有追兵。但是,我们骑马奔行了这么远,要紧追我们,那自然得是骑兵,但据我所知,扬州拿不出这样的骑兵。” “是啊,咱们的马可都是上等良驹,强行军这么久,都已经是强弩之末了,按理说,能让你感觉到危险的,那对方的数量应该不会少,我可不相信扬州能找出这么多良驹来。” 徐承志甚至有些怀疑,是不是史兵出现了错觉,“你有没有感觉其他哪里有不舒服!?” 这话一说,一股莫大的屈辱笼罩在史兵心头,“先生,我史兵能活到今日,就是因为相信了这种莫名其妙的感觉,你若是觉得我在胡说八道,尽可不信!” 徐承志被噎住了,过了良久,才讪讪道,“史兄弟,我不是不相信你,这不是过于蹊跷了么,心有疑惑,这不是人之常情么,我是个百无一用的书生,难免有些患得患失,想得多了点,还望史兄弟不要见怪。” 说着,徐承志便向史兵郑重的稽首相拜,脸上诚恳而郑重。 第376章 .盾! 按着文人的传统,我都道歉认错了,那你也应该洒然一笑,泯失恩仇,上来把臂言欢,说一句小弟肤浅了,前辈说的才是人间正道。 可是,等了好半天,这史兵居然收不到光,依然呆愣着。 徐承志刚想上去,和这不懂人情世故的家伙说上两句掏心窝的话,让他把自己引为人生向导。 却不成想,这史兵似乎毫不领情,伸掌拒绝自己靠近! 彼其娘之,你以为你能打就很了不起了?要是换了在大宋,我这种身份的人,一句话就能让你跪在地上! 只是史兵明显真的不在意徐承志想什么。 就在徐承志恼恨的目光中,他很突然就往地上趴。 徐承志心怀大慰,这就对了嘛,这世界,现在是你们武人的,但,终究还是会是我们这些圣贤弟子的嘛,现在认错,也还算来得及,我大人大量,也就饶过你了! 史兵不但五体投地,甚至将脸都贴到了泥地上。 徐承志正想上前将史兵扶起来,以显示读书人的宽宏大量,但他刚伸出手,就听见。 “警戒!” 凄厉至极的呼喊,在史兵脸都还没有离开泥土的时候便响起了! 徐承志被这声音震得懵逼,呆立当场,还保持这伸手的姿态。 史兵却抬起头之后,一个跃身,根本目中毫无他人,一把推开眼前的障碍,奔到马群之前,撩开马背上面的甲包,将马袋一扯而下。 “备战!备战!” 然后取出马袋中的长弓,又摘下鞍侧的箭袋,同时大声呼喊着。 另一边,刚放出去没多久的警戒哨,才一边呼唤着,“敌袭!”一边往回奔跑着! 这情况下,队伍中的一大半人,都没有显出慌乱,而是用迅速的靠上自己的坐骑,娴熟的从马袋中取出武器。 百战老兵的素质,在这短短一瞬间,尽显无疑。 几个呼吸而已,就在徐承志都还没有醒过神来的时间里,近二十名汉子就操着弓,以史兵为中心,向着马蹄声传来的中央,摆出了一个弧线阵型。 在这个时候,咸蛋黄一样的日头,彻底被西边那飞机场给吞没下去。 史兵脸色随着残阳的落下,愈发的比铁更加黑沉! 他听出来了,六十匹马! 六十这个数字,并不会让他害怕,沙场挣命十数年,即使面对千骑万骑,他也不是没有过。 让他心惊的是,这一定是追了他一整天的那批人! 若是没有经过战阵的人,想当然的以为,骑兵肯定比步兵跑得快。 这,也不能说错,四条腿比两条腿更快,那不是理所当然的么!?! 但是,这个真理,只存在短时间的比拼内。 事实上就是,马远远比人娇贵得多。 没错,如果毫不顾惜的话,军纪强悍、马匹优良的骑兵,在强行军的时候,最高纪录是一天三百五十里左右。 但是这种情况,代价就是到了战场之后,甚至没到的时候,这些人世间最极品的战马通通口吐白沫,一命呜呼。 而正常来说,大部队行进的情况下,能够日行两百里,依然能保持一定的战斗力,那就算冷兵器时代的王者了。 恩,不得不承认,蒙古骑兵,就是这样的王者。 所以史兵心头惊骇,因为,这里离扬州直线都已经足有两百里的距离了,他们都是行进了六十里以后,才全员换马的,充其量,也就骑马行进了一百七十里而已,但是,马匹已经不负重荷,无力再行了。 然而,却在这离着扬州城足足两百多里路程的地方,出现了一批骑兵,追了他们一天的骑兵! 而有点认知的人都知道,大宋缺马! 能够骑上好马的,一定是精锐中的精锐! 太阳才刚刚落山,这时候,正是光明和黑暗进行交接之时。 在史兵的视线中,明暗交替中,闪着暗金色光芒的威压,带着雷鸣声,呼啸而来! “稳住,待命!” 史兵压下心中的震怖,当下,唯有眼前! …… 此时的林彻,心中大落,还好,没扑空! 他看着前方两里处的小山岗,迅速的分析起了眼前的局势。 他姥姥的,总算逮住了这帮家伙!不亏哥差点把蛋给磨没了。 对方在山岗上,看起来,还没来得及上马,或者,他们的马不行了! 林彻这样一想,毫不犹豫的发出命令,“冲阵!” “呜!” “呜,呜…呜呜!” 紧贴着林彻马旁的司令兵,将号令传出! 左右两翼,听到了号令之后,果断抛下备马,俯身贴紧马背,双腿用力一夹,往山岗冲击而上! … “射!” 史兵的声音还在空气中飘荡之时,以他为中心,分开两边,劲矢脱弦而起,在弓弦的嗡嗡声中,突刺出尖利的破风声,向着各自的目标电闪而去! “盾!” 姜才历喝,并且低头,尽量将身体的迎击面缩小。 他说呼喝的‘盾’,并不是让手下举盾的意思,而是防御! 他们的马,在迎面及要害的地方,已经覆上的坚甲。 这不是轻骑兵的做法,但是,大宋缺马,马比人贵,所以,即使是轻骑兵,也是想方设法的给战马添加防护! 不但他如此,在林彻右侧的华长庚一队,也同样如此。 骑兵冲阵,最大的伤亡,来源于两个节奏点。 一个是冲击路程中,对方的远程打击,箭,弩,炮! 恩,这个炮是石炮,也就是投石机。 然后一个是冲阵的瞬间,撞击,或者是撞击所引发的连锁反应。 若是突破了这两个节奏点,接下来,就是尽情表演的时候了。 而轻骑兵,其实不适合冲阵,除非,对方一点阵脚都没。 但现在,对方都没甲,干嘛不冲! 只是,超出了他们所想,这些箭,比往常的,要来得猛烈! 左右两翼,一边十骑,可是,他们所迎接的,也基本是一边十箭! 而且,不是通常战阵上所遇到的那样,只是一阵覆盖射击,而是,让人难以置信的一箭一人! 虽然不敢完全说,是每一根箭都针对向一个骑士,但每一个骑士,都确实的感受到了死亡的威胁! 天地间,光暗交错中,骑士们迎着锐利的寒光! 第377章 .小庙 这一轮箭,用的是抛射,长弓搭配破甲重箭,在山岗的高度加成下,射程有六七十丈。 箭还在高空中,姜才从箭道的轨迹来估算,落点正在自己前方十丈处。 也就是说,这是一轮精准的预判射击。 这种情况下,不想挨箭的话,要么加速,要么减速,或者改变方向。 现在他们是从低往高冲,已经无法提速了,而减速的话,那等于给了对方第二轮精确打击的机会。 于是姜才拉着马缰,稍稍往左一带,胯下的青花骢开始往左偏行,而他身后的禁卫们也做出了同样的选择。 他们是轻骑兵,身上虽然有铁甲,但只是不到二十斤的轻甲,防不住这破甲重箭,要是迎着箭雨撞上去,至少减员一半。 而轻骑的战术并不是冲阵,如今见机不妙,习惯性的打个飘忽,掠阵而走。 就在这时,第二轮的箭矢也飞到了空中,目标却是中间林彻这一队。 林彻已经感觉到了马速的下降,想想也对,虽然他们是一人双马,但是奔行了近两百里之后,又来了一个战斗冲锋,还是仰冲,这马力自然也就快到极限了。 他们此时离着山头差不多七十丈的距离,看起来很近了,但这段路程却更加陡峭! 更重要的是,天空中第二轮这二十支重箭正扑向他们的前方! 两侧的第一轮箭矢落下,重重插进了地面,没入三寸有余,看着像是原本就从地里长出的‘庄稼’一般。 战马在高速飞奔之时,转向并不容易,姜才和华长庚两队,各自划出一道弧线,堪堪从‘庄稼地’擦过。 “躲!” 林彻同样选择了机动闪避,宁蓝闻言立即控马转向! 山坡上,射完两轮箭矢,史兵似乎心有成竹,不待箭矢落下,便大喊,“上马,走!” 是的,他这两轮箭的目的就是打断山下宋军的冲锋,为己方争取喘息之机。 冲锋中的战马,可不是想停就能停的,当他们转向避开了箭矢打击之后,依然得缓缓减速跑出三四里,才能绕回来。 而且,史兵也赌宋军的马力无法立刻进行第二次高速冲锋。 他将长弓斜背到身上,然后跑向自己的坐骑,快速地将两根马带收紧,踩镫翻上马鞍,捞起缰绳,两腿用力一夹,胯下骏马长嘶一声,扬蹄奔向北方。 其他人也纷纷打马跟上,就连徐承志也没有落后。 可朱吉璐却还不知所措的傻站着,他的伴当心中大急,跑过来将他拽到马前,“快上马啊!” 笨手笨脚的朱吉璐,在伴当的帮助下爬上了马背,却不知道接下来该干嘛。 “抱紧马脖子!” 没时间给他绑绳子了,他的伴当喊完,便一巴掌狠狠拍在他的马屁股上。 这马一惊,撒腿就跑,朱吉璐差点被晃下马背,赶紧死死抱住马脖子。 随后,这个忠心耿耿的伴当才自己上马追了上去。 等林彻他们再次登上小山包顶上时,史兵等人已经跑出五六里远了。 望着众人身下汗津津的坐骑,林彻无奈叹了口气,“去把备马收拢回来,咱们换马再追,他们的马坚持不了多远的。” 半刻钟后,追击重新展开。 这次,调整了方案,让骑术最佳的五人,骑上状态最好的马匹,先行高速追去。 而大队人马不疾不徐的跟着,让马匹稍作恢复。 史兵他们的马确实不行了,跑出二十多里以后,已经开始口吐白沫了。 队伍中,一匹黑马前蹄一软,马身前倾,那马背上的汉子,急忙手按鞍桥,双脚甩开马镫,赶在马倒下之前,跳下马背,在地上打着滚卸力,却差点被同伴的马蹄踩死。 “停下!” 史兵扬手大喊,众人纷纷勒住缰绳。 “不能再骑了,不然马都要倒毙。” 史兵带头翻下马背,牵着马往前走。 徐承志来到他身边,一脸苦涩,“史兄弟,这如何是好?再有十来里地,就能过境了,现在这马却撑不住了!” 史兵心中早就有了计划,“跑,肯定是跑不掉了,我记得这前面不远,有座寺庙,咱们去里面守着,再派个人过境求救兵。” “这应该是最稳妥的法子了!”徐承志点头。 果然,绕过一片竹林,一座不大的院落出现在他们眼前,门前高挂的一对灯笼上,写着大大的‘禅’字。 不用史兵吩咐,立马就有人上前敲门。 这时候,里面的五个和尚正在偏殿吃晚饭,听到敲门声,不由奇怪。 他们这个寺庙并不大,也不是什么古庙名刹,也没在交通要道附近,怎么这个时候还有人登门。 一个长脸和尚放下碗,嘀咕道,“该不会又是北边过来的逃人吧?” “一准就是,肯定是来讨饭吃的,哼!”他对面的白胖和尚接口道。 “静通,你出去瞧瞧,若真是受难之人,给他们几个窝头便是。”老主持开口了。 静通便是那白胖和尚,听到主持的吩咐,只得放下大碗,不情不愿地从蒲团上爬起来,嘴里还嘟囔着,“不许动我碗里的吃食!” 他晃着圆滚滚的身子,走出偏殿,对着大门外施展‘佛门狮子吼’,“此乃佛门清净之地!何人喧哗!?鄙寺没有斋饭可化,莫来搅扰吾等修行!” “大师误会了,我是前来给佛祖敬奉香油的,”徐承志适时出声高喊。 敬奉香油?静通将信将疑,平日里,也就偶尔有几个盱眙军的信客会来做佛事,还都是小气吧啦的,怎么会有人主动来敬奉的? 静通来到门前,隐约听到了门外的马嘶声,心中不由一喜,能有马的,那可都不是一般人啊。 他立马来了精神,喜滋滋的打开小门。 门一打开,却发现寺门前聚着一群人马,一个个凶神恶煞的,望着就不像是好人,静通不由大惊。 徐承志,看到门开了,还装模作样的施礼道,“大师,在下……” “嘭!”他的话还在嘴里,门就突然被关上了。 “我们庙小!无钱无粮,各位好汉另寻他处吧!” 第378章 .金像 原来,静通将这些人当成是马匪了。 徐承志还想开口,试图忽悠一下这个胖和尚,这时却听到来路方向传来了马蹄声。 “来不及了,撞门!”史兵喝令。 十几个汉子同时向大门撞去,却想不到这破庙的大门结实得很,竟然纹丝不动。 倒是里面的静通和尚,被这撞门的动静吓得哇哇大叫,往佛殿里跑去。 史兵一看这门不是轻易撞得开的,便往边上的院墙看去。 这院墙大概一丈高,对他来说也不算太难。 于是他让人将一匹马牵到墙下,他站到马背上,轻轻一跃,便攀住了墙头。 很快,史兵从里面将门打开,“快进来!” 二十多个人,连人带马一起涌了进去,然后迅速将门栓上。 “去殿里搬些重物来,将门抵住!”史兵又命令道。 偏殿中的五个和尚都跑了出来,看到史兵这些人,不由都吓懵了。 二十多个背着弓箭,挎着腰刀的人,而且都是人高马壮的,显得匪气十足。 只有老主持还显得略微镇定,安抚着其余四个弟子,“莫怕莫怕,我等乃是出家人,与世无争,他们不会伤害我们的,他们想要钱粮就由他们拿去,反正皆是身外之物。” 确实,这帮人也没空理会和尚们,而是跑到大殿里,寻找顶门的东西了。 但是大殿里最合适的重物,也就几张香案,搬到门前后,明显还不足够。 “千户长,没其他重物了。” “没有?那佛像不是么,统统搬来!” 史兵说完,便继续在马群里挑选出三匹还能跑的,交给一个最瘦小的汉子,再将自己的腰牌也一同给他。 “待会你从后门走,直接去临淮大营!把事情告诉统兵官,让他尽快发兵来救!” 汉子收好腰牌,不说二话,拉着三匹马就走,等他出了后门,史兵让人将后门也堵死。 原本还比较镇定的老主持,见到这些人竟然要搬佛像,便上前阻止,“诸位好汉,万万不可,菩萨会降罪的!” 说着,还伸手去拉扯正抬着天王像的大汉。 可能那佛像本就比较光滑沉重,四个人都抬着很是吃力,其中一个大汉被这么一扯,手中一滑,佛像跌落,砸在了大汉的脚上。 大汉脚上吃痛,顿时怒火冲头,“秃驴找死!” 抽出腰刀朝老主持砍了过去! 血光一溅,老主持枯瘦的头颅滚落在地,撞到了跌落的佛像边。 其余三个汉子这时也干脆丢下佛像,抽刀向剩下四个和尚冲了过去。 四个和尚转身就跑,可他们平日只管吃斋念佛的,行动哪有这帮军汉敏捷,很快就倒在了血泊里。 静通背上被砍了一刀,下意识的转身,然后又被一刀捅进了肚子里,血水哗啦啦的流出来。 史兵这时才从后门那边回来,见到这景象,皱了皱眉头,却知道大敌当前,不宜责怪自己的手下,“把尸体搬到偏殿去!” 杀都杀了,能做的也只有眼不见为净了。 大和尚,对不住了,只能请你们早登极乐了。史兵心中念叨着,看向地上那老和尚的头颅。 这一眼看过去,却突然感觉那边上的佛像有些不对劲。 佛像是泥胎所塑,烧结而成,这时候自然被摔得碎裂开来。 而史兵却从裂开之处,看到里面透着金光。 于是史兵跨步上前,操着刀柄便往裂缝处砸,没几下,敲下不少碎块,里面的金光更胜! 旁边的徐承志也发觉了异常,凑上前来,一看也是大吃一惊,“金的?” 很快,佛像的外壳都被敲碎得更多,掏出一个婴儿大小的金像。 额,难怪这个真人大小的佛像如此之重,单单这个金像都有两百多斤了! 想不到,一个看起来破破烂烂的小庙,居然藏着如此巨大的财富。 “要不要,把其他佛像也敲开?” 徐承志被金光晃得心神不守,不自主的问了出来。 史兵看着手里勉强能抱得动的金像,想了好一会,才艰难的说道,“还是不要了,我们,能不能活着离开都不知道,先把这个藏起来吧。” 徐承志也醒悟过来,“对对!藏起来,若是咱们能活着离开,以后回来取便是了!” 其他军汉这时都看到了,羡慕两眼通红的盯着金像! 史兵环视了一圈,“大家都看到了,这些金子,见者有份,但是,咱们得先守住这里,活下来,才有命发这笔横财!” “守!守!守!谁敢攻进来,咱们就和他拼了!” 军汉们涨红着脸,一个个像是打了鸡血一样,士气高涨! …… 姜才带着几名禁卫,刚刚赶到寺庙不远的地方,听见庙里传来的呐喊声,不由一脸惊愕。 这是怎么回事?眼看着快被包围了,这帮人怎么还兴奋起来了? “你们两个,环绕这寺庙,看看还有没有其他出口!”姜才安排下去。 他估摸着林彻他们还得一两刻之后才能赶到,现在他们要做的就是看住这些人。 寺庙不大,绕一圈费不了多少时间,禁卫很快回来了,“姜校尉,这小庙还有一个后门,并且,我还发现了一些马蹄印,往北去了,估计他们派了人去求援了。” 姜才没有感到意外,换了任何正常人,遇到眼下的境况,都会固守待援。 他站在黑暗中,凝望这个寺庙,想着,必须得速战速决,这里离边境,太近了。 不久之后,林彻到了,看着高墙,也陷入的深思。 见鬼了,这百里无人烟的地方,怎么会突然冒出一座小庙。 就在他苦思着该如何攻进这高墙时,虎子跑了过来,“阿郎,俺有法子。” 你有法子?林彻一脸疑惑,“你突然变聪明了?” “嘿嘿,俺要是说了,阿郎你不许责罚我。” “你说吧,要是真有办法,就饶你一次。” “俺带了两颗铁蛋。” “恩?你!我不是早就说过不许轻易动用的么?” “阿郎,你刚才说了不责怪的!” 虎子这话一说,把林彻堵得哑口无言。 第379章 .对射 寺庙里,史兵也知道自己被包围了,对方在外面已经一个多时辰了,应该是在将息马力,为进攻做准备。 而史兵他们也没闲着,现在都快将这座寺庙给拆完了,只为了在围墙架设高台,让他们可以向外射箭。 现在架好的一处台子上,一名军汉正扒着墙头,紧盯着外面的动向。 但是外面已经黑乎乎的一片,稍微离得远一些,便什么都看不到了。 突然,他看见南边火光一闪,一百丈远的地方,点起了二十多个火把。 于是急忙大喊,“千户!南方!他们要进攻了!” “上南墙!” 随着史兵的一声喝令,其他军汉立刻奔向南边,爬上了架台,持弓在手。 突然大地开始震动,对方从南边冲了过来。 史兵从墙头露出了身子,死死盯着黑暗里,他听出这波进攻大概是二十骑的样子。 是的,林彻这边的进攻并没有带上火把,史兵只能依靠听声来判断人数和距离。 “三十丈,射!” 史兵凭着感觉,发出命令! 近二十支羽箭,飞入黑暗之中。 但对面居然开始往东边转向了。 史兵知道,对方是佯攻,目的就是浪费自己一方的箭矢和体力,但依然没敢放松。 “去东墙!” 防守一方,总是被动的,容易被进攻方牵着鼻子。 他们刚上东墙,那队骑兵却没有靠近,继续往北绕行! “北墙!” 史兵恨恨的发出命令。 他决定和对方扛上了,他是内圈,对方是外圈,这样下去,看看到底是谁把谁累倒! 但是他不知道的是,外面这奔跑中的二十多骑,其实只有白起一个人,其他都是空马。 林彻见南墙没人了,便发出第二道命令,“点火把。” 这次是真的二十名骑兵,每个人拿着两根松脂火把,点燃后,催动战马,往南墙奔去。 当离着南墙还有二十丈的距离时,将手上的火把甩出去。 一时间,南墙外十丈左右的地上,便远远近近的落满了燃烧着的火把,光线已经足以将墙头照亮。 丢完火把后,这二十多名骑兵打个呼哨,又转向而去。 史兵明白,这应该是对方在做战场照明,可他还不敢确定,对方的主攻方向真的是南墙。 因为,西面也有了动静。 在林彻的故技重施之下,很快西墙外也铺上了火把。 接着,四周又回归了寂静,现在外面所有点燃的火把都丢在了南墙和西墙外面。 此时,虎子的上身,已经披上了三层甲,并将两颗火药弹背好。 “万事小心!”林彻做最后的叮嘱。 要想让两颗只有三斤重的火药弹起作用,除非将其安放到围墙脚下。 而在防守方箭术都很不错的情况下,如何接近,就是一个最需要解决的问题了。 虎子点点头,然后步行,绕着远路,往东边潜伏而去。 计算着时间,大家也差不多都准备好了,林彻令下,“这次,给他们尝尝真东西!” 近三十名骑士,现在集中到了一起,这里,还是寺庙的南边。 “进攻!” 在两里开外,他们开始控着战马小跑了起来,渐渐越来越快。 史兵这边的所有人,也全都压在了南墙上! 一百丈! 九十丈! 八十丈! 史兵凝神算着距离。 五十丈! “预备!” 四十丈! “射!” 由于外面的火把,史兵这次看到了对方。 马上都有人,这是真的进攻,所以,史兵命令射出了第一轮箭。 正在他要喊第二轮准备的时候,他却看到这些骑士又转向了。 直娘贼的!你们累不累!难道打算玩到天亮么!? 史兵有些气急败坏了。 “走,上西墙!” 外面,这次的转向没有远走,而是渐渐向西墙紧靠。 他们的真正目标是西墙! 史兵明白了。 然后他们匆匆忙忙的下了南墙,奔到西墙。 在他们耳中,蹄声已经很近了,最多距离三十丈! 等他们爬上了架台,蹄声已经只有十来丈了。 史兵从墙头探出身子,张弓,瞄准! “射!” 他大喊一声,自己松开了弓弦。 这次,他来不及等所有人都准备好后来一轮齐射了。 只能有多少人能射就射了。 所以这一轮箭,都是陆陆续续飞出。 但,对外面的骑士来说,这些箭依然还有很大的威胁。 离着西墙只有十丈的时候,姜才也向墙头射出了今天的第一支箭。 其他骑士,也纷纷张弓。 他们和墙上那些人不同,他们用的是骑弓,射程上短得多,所以只能靠近了射。 还好,通过计策,让对方也是在他们突进到十丈的距离才得以射箭。 这一刻,双方几乎是同时射箭,两边的羽箭,在空中交错而过! 这一对射,两方各有优劣。 林彻方,人数稍微多一点,但是弓力弱一点,马上射箭准确度也更低,但他们在横向移动中,中箭的几率降低不少。 史兵一方,用的是步弓,势大力沉,杀伤力大,只要射中,就能破甲,但是他们是仓促射击,降低了不少准度,而面对对方的箭矢时,他们是静止目标。 说起来长,其实十丈的距离,羽箭眨眼就到了。 林彻此时没有在骑队里,因为他还不能自己骑马,所以,干脆在黑暗中用望远镜旁观。 一时间,双方同时有人中箭,林彻看到史兵那边,有三四人面部中箭,掉下墙去。 而他也看到不少的羽箭,没入了骑兵的身体了,是死是伤就不得而知了。 这次对射,是精心预谋才达成的,而骑兵都将身体绑死在了马背上,即使中箭,也不会掉下马,以免落马,造成第二次伤害。 只有一箭的机会,只射了一箭之后,骑队便掠过西墙,很快没入北边的黑暗中,隐隐中,再向东边转去。 史兵迅速清点了自己一方的伤亡,战死三个,都是被射中了面门,其他还有七八人中箭,却因为有甲,并没有什么大碍,依然保持着战斗力。 史兵疑惑了,对方的目的就是这个? 刚才的对射,史兵敢保证,对方的伤亡绝对比自己这边要多。 那对方处心积虑的预谋这次对射干嘛?难道是傻了么? 就在他疑惑的时候,便听见向北远去的马蹄声,再次靠近中,这次,他们似乎冲着东边! 难道还来一次对射!?史兵想不明白。 突然! “轰隆!” “轰隆!” 两声几乎交叠在一起的剧烈炸雷响起! 第380章 .侵掠如火 烟尘散去,大段墙面消失不见。 荒野中的寒风,从巨大的豁口,呼啸而入,把刺骨的冰冷灌入防守者心中。 沉沉铁幕中,蹄声如雷,裹挟着恐惧与死亡,疯狂逼近! “堵住!堵住!!!”撕裂的呐喊响起。 史兵从西墙架台跳下,跌跌撞撞得往东面奔跑。 面对惊变,唯有殊死一搏! 黑暗中的骑兵们,经过迂回,利用足够长的路程,将马速提高到了顶峰。 马背上的宁蓝,脚踩马镫,双腿夹紧马腹,屁股悬浮于马鞍之上,微微起伏着前倾的身体。 一马当先跃出黑暗,宁蓝端平手中长戟,把戟杆紧紧夹在腋下,锋锐前指,寒光如星。 疾奔之时,没人发令,即使喊出了命令,也会被疾风卷走。 而先锋之人,一举一动便是命令,锋刃所向,便是目标! 落后宁蓝半个马身之侧,华长庚和姜才,亦是跟着将手中长兵放平,其后,所有骑士都将武器放平。 其疾如风,侵掠如火! 转瞬,豁口就在眼前,豁口之内,一排阵列仓促而成,单薄如纸! 宁蓝气运四肢,大长腿狠狠一夹马腹,战马随即奋力一跃,腾空而起,越过砖石堆,撞向敌阵! 电光石火间,从天而降的戟锋破开坚甲,捅入一名军汉胸腔。 铁蹄落地,火花四溅,马身依然向前猛进,将穿在长戟之上的尸身带着倒飞。 那军汉边上的长矛正要刺到马身之时,却被紧随而进的华长庚挑飞,血洒半空。 铁骑突进之下,这阵列就像某个膜,一触即破! 血花飞溅中,史兵绝望无比,松开长矛,一个滚地,躲开临身的锋刃。 他们带着的兵器太短了,所谓的长矛也就比人高一点,根本就碰不到对方,连马身都碰不到! 正经的步兵拒马阵,需要的是一丈多长的‘真长矛’,因为骑兵所用的长兵基本都是丈八左右。 史兵是死不服输的性子,绝望之下,他反而变得更加疯狂。 他抽出腰刀,猛然扑向正勒马停在西墙边的宁蓝。 即使是死,他也要拉上一个垫背的。 宁蓝立刻甩开长戟,想要抽出铁锏下马迎敌,毕竟在停止的马上与人步战,那是找死。 但似乎有点来不及了,史兵这一刀,炽烈如火,斩向他的腰腹之间。 从这刀势来看,身上的甲片很难抵挡。 危机之时,墙头扑下一个身影,飞脚踹向史兵头部,几乎同时,还有一个身影径直撞向他胸前。 史兵脑袋被踢得一歪,然后被撞得往后一倒,砸在了地上。 将他撞倒之人,从他身上撑起来,手中短刃狠狠向他脖子上刺下。 “杀你!杀你!……” 伴着这咒语般的宣泄,刀子不停刺入,拔出,刺入,拔出…… 宁蓝这时候才看清,原来及时出现的正是林彻和白起。 林彻正惊讶的看着疯狂捅刺着史兵的白起,“阿起!阿起!” 白起却好像什么都听不见一样,口中一直呢喃着咒语,一直捅了几十刀,当史兵的脖子烂透了,脑袋彻底和身子分家后,白起才停止了挥刀。 白起身上一片血红,眼中的赤红却慢慢退去,这时才感到有人在摇晃自己。 “阿起,阿起?” 听出是林彻的声音,白起转头,“啊?” “阿起,你,刚才说话了?”林彻满眼的探询。 白起晃晃头,看看自己手中的刀子,又看看身下的尸体,有些恍然的开口道,“我,我把他杀了?” “对,你把他杀了,恩,你还说话了…” 白起听了后,闭着眼,沉默了好一会,“阿郎,我现在好乱,好像突然想起了许多事,但是我不知道该怎么说起…” 林彻安慰地拍拍他的肩膀,“阿起,那你先好好静静,有什么事,以后再说!” 这时候,战斗也进入尾声了,史兵一方,近二十个人,竟然没有一人投降,在绝对的劣势之下,依然顽抗到底。 这些人也确实勇悍,居然还给林彻一方增加了五六个伤员。 林彻在战场中走着,看着这些尸体的面孔,让他感到心中有些难以接受。 这些人,居然全是汉人! 如此勇烈之人,为何甘愿为异族搏命,到底,这世道是哪里出了问题? 想不明白此事的林彻,一点都没有胜利的欣喜。 “阿郎!俺今日可算是立了头功吧。” 林彻抬头看去,却见大粽子似的虎子,正嬉笑着走过来。 三层甲让虎子显得有些臃肿,走起路来显得很是滑稽,不由将林彻逗笑了,“是是是,是你的头功,回头奖你一只鸡腿!” 突然,大雄宝殿里传来打斗,很快又平息了下去。 没多久,禁卫们就押着三个人出了大雄宝殿,来到林彻身前。 朱吉璐正在其中,灰头土脸的,佝偻着身子,嘴里不停的念叨着,“别杀我,别杀我,我爹是扬州通判……” 林彻不由一乐,“哎唷,这不是朱衙内么?” 朱吉璐一听,还以为是熟人呢,大喜过望,“是我是我,快救……” 等他看清楚说话之人是林彻的时候,犹如见了鬼一般,“怎…怎么是你!” “不然呢,你以为是谁。”林彻笑着朝他脸上看去,“咱们还真是有缘啊,嘿嘿,早就看出你是个坑爹的货,没想到你居然敢和蒙古探子在一起,这个坑,还不是一般的深啊。” 朱吉璐更加恐慌了,“我不知道他们是蒙古探子啊,我,我只是想回山东老家,和他们碰巧顺路而已。” 林彻看到他一边脸上有三条很重的抓痕,“嘿嘿,嫣然是你杀的吧!” “你!你胡说,我没有杀人!”朱吉璐自然不会承认。 林彻淡淡道,“抵赖是没有用的,回扬州后,自然会有人审你,你就准备给她偿命吧。” “别!别把我带回去,求求你,放了我吧,只要你放了我,我可以给你金子,很多很多金子!”朱吉璐苦苦哀求道。 “你闭嘴!金子又不是你的!”徐承志突然插嘴呵斥朱吉璐。 第381章 .黄金 林彻饶有兴趣的看着徐承志,心中猜测这人的身份。 探子总共二十多人,其他都是武人,偏偏只有这么一个看起来像是读书人。 这代表着,这人很可能就是刺探行动的核心人物。 徐承志见林彻只看着自己,却不问话,只好主动说,“这位郎君,金子确实是有,不过是这寺庙的,我带你们去挖。” 林彻暂时搞不清这人想要做什么,便打算看看先。 等林彻见到挖出来的金像,第一反应就是,这是假的吧。 以前他可没少见这种东西,有时候,走在大马路上,就能碰到那种一副农民打扮的人,神秘兮兮的凑到你跟前,“兄弟,我从田里挖出了宝贝,你要的话,便宜卖你了。” 说完就从兜里掏出一个金灿灿的小佛像,上面还若有其事的沾着泥土。 作假就作假吧,关键是,这玩意你要是把它丢水里,它都能够你浮起来…… 所以,林彻看着眼前这小娃娃般大的弥勒佛像,开始怀疑,难道,那些套路,大宋就开始有了? 不过看起来更实诚一点,起码,这大小放家里还能当个摆件啥的,也不算全亏。 想着,便伸出一只手,想把这佛像拎起来。 卧槽…这么重? 林彻来了兴趣,便弯腰用双手去想把它抱起来。 试了一下,太重了,于是认真运气,再一使劲,勉强抱起了一点,最终还是放手。 这可不得了,要知道林彻年纪虽小,但是练功之后,力气大涨,一百多斤的东西搬起来也是一点不难。 这玩意明显不止一百斤,难道,这是铜的?那还值点钱。 “阿郎,我来看看。”许三和似乎察觉的异常。 只见他搬搬抬抬,又把佛像翻来覆去的研究了一遍,然后一脸笃定的说,“阿郎,这佛像是金的,真金!最少两百三十斤。” 两百三十斤?那最少就等于两万三千贯钱啊,而且,黄金可是硬通货啊,乱世只涨不跌。 恩?这意思是?哥发财了?出来抓个探子,还能捡到金子? 于是林彻向徐承志问道,“这东西是怎么来的?” “从砸烂的佛像里发现的。”徐承志倒是很配合的把事情说了一遍。 林彻心中一动,如果单纯是两三万贯的交子,对他说并没有什么感觉,但是黄金还真不一样,不但给人的冲击巨大,而且,林彻正需要大量贵重金属,用来做准备金,尝试发行自己的纸币。 “来人,把所有的佛像都给我砸了!” 林彻一声令下,就算有些禁卫们不明所以,也都统统照办。 于是,刚结束一场战斗的寺庙,又响起了噼里啪啦的打砸声。 这里的佛像之前都被史兵等人搬出来了,堆在大门,以及后门处,砸起来也方便。 结果,大大小小将近三十座佛像,里面竟然都藏着一尊弥勒佛像,金的那种! 林彻被这天降横财砸懵了! 这,七千斤黄金!?三吨半!? 卧槽,哪来的这么多黄金? 这下,连徐承志都傻眼了,他原本以为,最多也就能找出五六个而已。 但是他脸上又不为人察觉的露出了微笑。 所有的人都愣愣的看着满地的金像,压根就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还好,他们都是御前禁卫,也算是见过大世面的人,不会因为这些黄金丧失了理智。 林彻很快就从发大财的兴奋中醒了过来,毕竟,他这一世,追求的并不是财富。 这时,他又琢磨起了徐承志的意图了。 按理说,是个人都不会把这种财富的秘密轻易告诉别人。 就算那朱吉璐是打算用这个黄金来换自己的命,但是这徐承志这么积极,不但说出单单一个金像,还说出来自于何处。 这明显不合常理了,那必然就是另有谋算! 这样想着,林彻走到徐承志面前,凝视了他半晌,“你,使得是缓兵之计!?” 闻言,徐承志心中大惊,原本,他还想着从佛像中找不出太多黄金的话,还可以怂恿林彻,在这寺庙里掘地三尺。 毕竟嘛,既然佛像里有黄金,那其他地方也总得找找嘛。 而目的,就是为了将林彻拖延在这里! 可是现在,居然被识破了。 徐承志看着林彻,一脸纳闷,这么一个小家伙,居然这么聪慧! 见徐承志不说话,林彻心中笃定,“呵呵,果然是条好计策,确实,无论是任何人,都不会放弃这么巨大的财富,鸟为食亡,人为财死嘛。” “郎君既然看破了,那在下也没什么好说的,唯有佩服了。” 徐承志装着云淡风轻的样子,心中却很遗憾。 原本林彻就有近六十匹马,加上缴获史兵他们这二十匹,如果现在就走,完全也能把黄金都带走。 这样一来,基本也拖延不了什么时间。 林彻来回踱着步,思考着,这徐承志似乎认定了会有人来救他,甚至不惜抛出这些黄金,那是不是说,他本身就具有很大的价值!? 林彻想了许久之后,决定冒一次险! 不走! 当即,他让禁卫们在院中挖出一个大坑,把金像都埋了进去。 这一举措,让徐承志迷糊了,怎么回事? 林彻却没空搭理他了,“把这三人都绑结实,堵上嘴巴关起来!” 接着,林彻开始盘算手头的力量,他带来的人,有一个禁卫在对射时,被射中的脖子,确实救不回来了。 其他五个伤得略重,但是可以行动,还有四个皮肉伤,约等于没伤。 人确实不多,但是马绝对足够,打不过的情况下,跑应该没问题的。 而对方仓促之间,也应该不会派出太多兵马,而且,也没人会用大炮打蚊子。 所以,自己的机会还是很大的。 下定决心之后,他开始安排起来。 让五个伤重之人先行骑马离开,而其中状态较好的两人,一人三马的往东边而去,其余三人,押着朱吉璐,慢慢返回扬州便是。 然后,往北派出两名探哨,剩下的其他人,干饭,然后开始睡觉! 第382章 .追逐 三个时辰之后,大概早上七点不到的样子,寺庙里面一片呼噜声。 大家奔行了一天,又打了一场战,确实很累,所以睡得都很香甜。 也就林彻,睡了不久之后,便因为屁股痛,睡不着了。 在马上颠了一天,他都怀疑是不是开花了。 这时候,他闲着无聊,抓着朱吉璐的伴当说闲话呢。 本来呢,因为黄金的事,肯定不能把这人放了,那把这人杀了就是,反正没啥价值。 不过林彻看着这人老实巴交的样子,也就没起杀心。 聊过之后,才知道原来这名叫潘弘的汉子,之前也是军中之人,而且弓马娴熟。 只因为老娘生病,他拿不出钱治病,恰好朱焕看上了他的身手,给了他三十贯钱,把他收为部曲,做自己的保镖,确实没做过什么伤天害理之事。 “潘弘啊,你现在也知道了,这朱焕和蒙古探子结交,那可不是什么好人,用不了多久,就得人头落地了,干脆,你以后跟着我混吧,免得我杀你。” 林彻和潘弘聊了这么一会,看出这确实是个老实人,拿来当手下其实也不错。 潘弘以为自己必死无疑了,心中还在担忧着老母亲未来怎么办呢,现在一听不用死,稍微想了一下,“小的感谢郎君的不杀之恩,潘弘愿意为郎君效劳。” “哈哈,先别谢的这么早,待会说不定,一样活不了呢。” 林彻说着,脸上却很轻松,全然不以自己的作死为异。 这时,外面隐隐传来了马蹄声,想来,是探哨回来了。 林彻给潘弘解开绳子,“走,咱们出去看看。” 等他们来到后门的时候,那名探哨也刚好下马,“郎君,淮河对面有动静了,他们要过来了。” 林彻点点头,“你去休息一下,估计他们过河得花点时间。” 算了算,这里离淮河有十五里,最少还得半个时辰,对方才能到,还不着急。 等另一名探哨回来后,再叫醒大家都来得及。 果然,小半个时辰后,天空有些微亮了,另一名探哨急匆匆的赶回来了。 “郎君,他们来了,最多一刻钟便能到这里,三百人,全骑兵!单马!” 人数有点出乎林彻的预料啊,他原本以为,最多也就一百人罢了。 因为他知道,河对面那个千户营,是一个下千户,总共领兵也就三百人。 这尼 玛是倾巢而出啊! 跑吗? 如果这时候跑的话,其实还来得及,毕竟他这相当于一人三马。 隔着一刻钟的路程,对方是绝对追不上的。 考虑了一番之后,林彻还是觉得玩一把。 很快,所有人都被叫起来了,还吃了些早就准备好的热食。 听到有三百个骑兵正赶来,许多禁卫的心中多少还是有点忐忑的,不过看到林彻一脸轻松的样子,也就渐渐都安下心来。 跟在林彻身边日久,他们都越发明白,作为他们半个主子的林郎君是个做大事的人。 作为军中精选出来的一批人,心中多少还是有点热血的,所以愿意跟着林彻做事。 但所有人都准备好之后,没多久便感受到了大地的震动。 别以为三百个骑兵不多,可聚在一起奔行的声势,也足以惊天动地。 在这些骑兵离着寺庙还有三里地的时候,林彻他们才装作一副仓促的样子,急忙离开寺庙。 对面的千户一看,自然不会让到嘴的鸭子飞走,下令急追! 他们路过寺庙的时候,分出了十几个人,陪同昨天报信的那个矮小军汉,入内查看。很自然就看到了墙角处堆放的尸体。 一通翻找,矮小军汉发现包括史兵在内,他所有的战友一个不落,全体阵亡。 只是,却没有找到徐承志的尸体,于是匆匆去追上大队人马,向那个千户禀报。 这个时候,太阳正在升起,把大地照亮。 说起来,这里地势平坦,水土肥沃,曾经都是遍地良田,如今却都化作了荒野,分外凄凉。 只因为这里就是边境,根本没人敢在这里耕作。 别看在朝廷的舆图上是有明显的分界线的,但其实边境基本不设防。 大宋的防御力量,都集中在各个城池之中,而野外,基本上是蒙古军队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自从宋蒙交恶之后,这里已经被铁骑践踏过无数次了。 胆敢留下的人,不是被杀了,就是被掠去做奴隶了,唯有一些有驻军的城池附近,会有零散的人,听到风吹草动,便立刻往城里面跑。 平日里都是荒无人烟的土地上,今天却显得有些热闹了。 两队骑兵,隔着三里地,一前一后的奔跑着,闷雷滚滚。 陆陆续续追了大半天后,后面的追兵渐渐慢了下来,而前面逃跑的这帮骑兵,居然也相应的慢了下来。 统军千户听到自己的坐骑喘气声越发粗重,于是,一抬手,干脆让部下都停了下来。 千户翻身下马,开始为马匹喂水擦汗。 这是蒙古军的习俗,不管多大的军官,一般都是亲自打理自己的战马。 这个千户明显是个汉人,但是做派完全和蒙古军一样。 打理完马匹,千户才开始自己喝水,顺便从马袋中取出几块乳酪慢慢吃起来。 这种乳酪,是蒙古的主要行军军粮之一,是用马奶制作而成。 他正吃着,一名百户长走了过来,“千户长,卑职觉得这事情透着怪异,前面那些家伙,似乎是故意保持着和我们的距离,咱们快,他们也快,咱们慢,他们也慢,现在,他们也停下来了。” 千户把嘴里的东西吞下,“你以为俺就不知道?他们就是想吊着咱们,肯定是谋划着想围剿我们。” “那为何咱们还要去追,不如干脆回去吧,咱们孤军深入,实在过于危险。”百户劝道。 千户闷闷道,“那徐先生,是史相的心腹之人,加上,连史兵都折在这里了,若是咱们不多做一点表示,日后容易被人在史相面前上眼药啊!” 百户这才明白千户的顾忌,想了想后说,“咱们已经追了一百多里了,应该足够了吧……” “恩,这样别人就无话可说了,休息一会,咱们就回去!”千户点点头。 第383章 .黄蜂小队 骑马真是件折磨人的事。 虽然已经在屁股下面塞了厚厚一层软垫,但依然让林彻感到很痛苦。 跨着腿站着,是他现在能选择的最优姿势,只是看起来特别滑稽。 如果他能够自己骑马,应该还不至于现在这样,毕竟练功的时候,那些马步也不是白蹲的。 正经人骑马,当马在急速奔跑的时候,马上的人其实并不是坐在马鞍上的,而是脚踩马镫站着的。 对啊,我怎么这么笨啊! 林彻一拍脑门,他想到,完全可以在自己那个鞍座上加一副马镫的啊。 想到了解决办法,那便立刻实施,这一来,接下来的路途,能轻松一些了。 望着改造好的鞍座,林彻大感满意,这时姜才走过来,“郎君,姜某刚才观察了一下,这些汉军的马力已经消耗大半了,估计他们应该不会再追了。” 蒙古国这时候的军队大致分成三种,一是本族蒙古人组成的蒙古军,二是诸多其他民族组成的探马赤军,第三个就是以北方汉人组成的汉军! 这临淮千户营就是一支汉军,在蒙古军队中的最低一级。 “他们能追到现在,已经出乎我的意料了,算算时间,我们的信使离开已经快八个时辰了,咱们再多拖一会,援兵应该就到了。” 嘴上是这么说着,但是林彻却也没有太肯定。 昨天往东派出的两人,目的地是楚州淮阴县。 淮阴正好地处于黄河与洪泽之间,堵在边境的陆地通道上,是一个防御重点。 此时的黄河下游,与林彻前世时候的位置很大不同。 在历史上,黄河就频繁改道,原因大多是自然因素,也有一些是人为故意的。 就从一千二百多年前说起,王莽始建国三年,黄河在后世河北临漳县西决口,东南冲进漯川故道,经后世河南南乐、山东朝城、阳谷、聊城,至禹城别漯川北行,又经山东临、惠民等地,至利津一带入海。 此后几百年中,黄河情况不甚为频繁。 北宋初期,决口不断,短时期、短距离的分流河道不少。 直到两百多年前,宋仁宗庆历八年六月,黄河再次改道,冲决澶州商胡埽,向北直奔大名,经聊城西至后世河北青县境与卫河相合,然后入海,这条河宋人称为"北流"。 过了十二年后,黄河在商胡埽下游今南乐西度决口,分流经后世朝城、馆陶、乐陵、无棣入海,宋人称此河为"东流",东流行水不到四十年便断流。 南宋建炎二年,为抵御金兵南下,东京守将杜充在滑州人为决开黄河堤防,造成黄河改疲乏,向东南分由泗水和济水入海,黄河至此由北入渤海改而南入黄海。 而此时的洪泽,还没有林彻前世时那么宽广,所以还不叫‘洪泽湖’,是一个大概七十里长的长条形湖泊,也算是边境上的一个屏障。 这样一来,两者之间的陆地通道,就是东部由山东进入两淮最佳进攻方向了。 虽然蒙古人进攻的时候,很少走这边,但是防御还是不能忽视的,所以,李庭芝巡边之时,自然也把淮阴当成重点。 按着陆秀夫所说的行程,这时候李庭芝应该正在淮阴。 若是信使顺利见到了李大帅,想来他应该不会放弃吃掉一小股胆敢过境的孤军。 淮阴和盱眙恰好在洪泽两头,相隔一百里的样子,若是利用船只运兵,应该在今天傍晚前能够到达。 当然,这一切都只是林彻的设想,也许其中会出现许多状况,甚至于可能信使没有见到李大帅,或者李大帅并不肯发兵。 战争,从来都是充满了不可控,许多时候,做出的抉择就像是在赌博。 林彻现在想要做的,就是尽自己的努力,拖住这群敌人,其他事情,就交给老天决定了。 休息了大半个时辰之后,一直拿着望远镜观察临淮营汉军动向的宁蓝大喊了一声,“敌军有动作!” 随着他这一声喊,大家立刻跑向自己的坐骑,准备上马。 “不对!他们掉头往回走了!”宁蓝接着又喊道。 在他的视线里,临淮千户营的骑兵开始策马小跑起来,速度不快,方向却是北边。 林彻也不慌,“那就按计划,对他们进行袭扰!” 很快,由宁蓝,许三和,姜才,华长庚,孙甲这五人组成的‘黄蜂小分队’,一人三骑的向北方先行追去。 另外,林彻等人往东稍微偏离了三四里后,也全速向北而去。 临淮营因为马力原因,走的并不快,这速度,一个时辰也就走二十来里,只能说是‘经济时速’。 这一百多里地,他们追来的时候,花了三个多时辰,现在回去,得要五个时辰。 然而,就这样的速度,林彻都还打算给他们拖拖后退。 宁蓝五人的速度就快多了,用了小半个时辰,就追击到了临淮营身后半里处。 五个人追三百人,还敢靠得这么近,简直是嚣张至极。 临淮营自然早就发现了这一情况了,那百户策马到千户长卢达身边,“千户,要不要分出人马将这几个狂妄之徒消灭?” 卢达脸色有些难看,踩着马镫直立起来,扭头往队伍后头打望,看清情况后,开口道,“只有五人,没什么威胁,他们就是想骚扰而已,先别理他们。” 百户又说道,“千户,这五人倒不是什么大事,但现在看来,已经确定对方是在设计咱们了,恐怕前路不妙啊,咱们要不换一条路线回去?” 卢达考虑了一会,“换路的话,路程就更远了,咱们的马,可能吃不消,还有就是,别的地方怕是找不到渡河的船只啊,另外,我细想了一下,离着最近的盱眙军,应该不敢出城,就算出城,他们全是步军,也奈何不了咱们。” “可扬州不是还有一支八百人的骑兵么,然后被他们黏上,咱们可就有难了。” “那支骑兵,可是李庭芝的宝贝,轻易不会派出来的,就算他们赶来了,马力也被消耗了,所以,咱们只要明日凌晨到达淮河边,就不会有事。” 卢达信誓旦旦的说道,要说他还是很看不起宋军的野战能力的。 于是临淮营完全不理睬身后的五人,继续闷头赶路。 这下‘黄蜂小队’不干了,他们的任务可不是来欢送的,而是来拖后腿的。 华长庚取出骑弓,然后加快马速窜了出去,渐渐追到了不到二十丈的地方,然后就是一个三连射,射完就将马速控下来。 三发箭矢,落入了临淮营骑阵中,但是好像没有造成什么伤害,那些汉军只是转头看了两眼,就没有更多反应了。 这感觉,就像一只蚊子叮了一口奔跑中的犀牛,连隔靴搔痒都不算。 不过很快姜才越过了华长庚,姜才明显更加大胆,他往临淮营的边缘右边追,然后相距不到十丈的距离并行着。 很快,临淮营中射出了一篷箭矢,向姜才笼罩而去。 姜才并不是很担心,在这种速度下,自己被射中的概率并不高,毕竟,对面只是汉军,骑射普通的很。 果然,他挥舞着骑弓,打落了两枚有威胁的箭矢,其他箭矢都落空了,毫无威胁。 趁着对方刚射完的空档,姜才又贴近了一两丈,然后对着临淮营就是连珠五箭。 在他射箭过程中,临淮也向他射出了第二轮,不过他仗着身上的铁甲,硬是没有理会。 最后,他的五发箭矢依次落入敌阵中,这临淮营可是正牌的轻骑兵,身上最多只有皮甲,甚至有人连皮甲都不穿,于是,一个倒霉鬼中箭落马,然后被同袍的战马踩踏,一命呜呼。 而姜才也中箭了,不过只是钉在甲片上,晃荡了两下,就掉落了,简直是毫发无伤。 然后,为了顾惜马力,他一边远离临淮营,一边减速。 姜才这一战术,取得了有效成果,自然让后面的人有样学样了。 随后的许三和策马飞奔,越过了正在减速的姜才,向临淮营接近。 可人家临淮营也不是真的软柿子,有了方才的教训,在许三和靠近到十五丈距离的时候,突然一个牌子头领着十个人从大部队中分了出来,向许三和靠过去。 入娘的,不带这么欺负人的。 许三和心中大骂,赶紧转向。 高速中转向,自然是一点点偏,双方在原野上划着一粗一细,几乎平行的两条弧线。 那个十人队无法继续缩短双方的距离,因为他们的马,没有那么灵活了。 这时,许三和瞅准机会,在马上直起了身子,立弓,搭箭,拉弦,手一松,一支破甲重箭飞速而出。 没错,是破甲重箭,因为许三和在马上用的也是步弓,足足两百斤弓力的强弓! 十来丈的距离,重箭转瞬便至,三棱破甲箭头,毫无阻滞的刺入了一匹战马的头颅之中。 战马剧痛长嘶,继续惯性的往前奔了三四步,然后重重的倒下,沉重的马身还打了几个滚才停下,而那马上的军汉,被抛得远远的,摔在地面,撞断了脖子。 第384章 .扶马渡河? 这时候,许三和的力气也缓和过来了,再次搭箭射出,这次射中一名军汉的背部,巨大的力道,将他撞下了马背,在地上打了几个滚,把箭杆都搞断了,明显是活不下来了。 然后,十人队中的其他八人,纷纷操弓射来。 许三和立刻身子一偏,存身拳曲在马鞍另一边,来了个镫里藏身。 他并没有急着走,而是借着这样的方法,一边躲避对方射来的箭矢,一边等着力气的恢复。 强弓威力大,但是所需要的力量太多,所以无法连射,这也是骑兵很少用强弓的原因之一。 刚才那两箭已经消耗了他一半的力量,他得花更长的时间,才能第三次开弓。 气急败坏的牌子头下定决心要抓住许三和,被引得离开大部队越来越远。 就这么继续相持着奔跑了一炷香,许三和忽然转回马背上,迅速的张弓射出一箭。 这次,他的目标就是那个呼喝不断的牌子头。 黑光一闪,重箭没入牌子头的脖子,从另一头飞出,插在另外一匹马的屁股上。 战马感到菊花一紧,突然激发出了潜力,一骑当先,绝尘而出。 看来,这根箭的力道失去了大半,没给那匹马造成太大的伤害,最多,对它心灵的伤害比较大一点。 失去了‘领导’的其余六人,心中大乱,然后又听到了身后一阵马蹄声快速靠近。 原来,宁蓝等人看到这小队人马竟然离着大部队越来越远,当然不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 于是四人一同追了上来,已经相距不到三十丈了。 而刚才那匹菊花差点被捅的战马,耗尽潜力,跑了两里路之后,便开始慢了下来,然后很快被同伴超过,它背上的军汉这时才发现,后面四个杀神正在紧追不舍。 有句话说的好,如果你和别人一起被老虎追赶的时候,你不一定要跑得赢老虎,只要跑得过同伴就行。 不管他的同袍知不知道这句话,但显然他们就是这样想的。 这只落单的‘小羊’越跑越慢,最终被追上来的宁蓝穿在了长戟之上。 不久,剩下的六人,同样没有逃脱死亡的命运,两刻钟后,这支十人队,全灭! 稍后,‘黄蜂小队’又花了一点时间,收拢这些人的战马,最终,发觉只有三匹还有点余力,其他都口吐白沫,跑废了! 宁蓝他们也没在意,就地休息了一会,给战马补充了粮水,然后才继续朝临淮营前进的方向追去。 这时候,天色又暗了下来,等他们再次追到临淮营的时候,发觉他们正在就地休息。 ‘黄蜂小队’二话不说,骑着马便从他们身边三十丈外掠过,顺带张弓抛射了几发‘礼物’进去。 能不能造成杀伤先不说,起码‘诚意’还是要有的。 也不知道是临淮营真的跑累了,还是不在意这波过于随便的箭袭,只是传出一阵嘈杂声后,又平静了下来,并没有派人出来找‘黄蜂小队’算账的意思。 这群跟屁虫再次找来,而那个十人队却不见返还,明显是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了。 损失一个十人队,卢达自然是不高兴的,作为一个军头,手下的人马才是他立足的根本。 在蒙古人的军制下,这些附庸军的私军性质很浓,战斗减员后,通常都要靠将领自己去想办法补充。 而卢达作为一个最低等级的汉军千户,被分配镇守的就是靠近边境这样的‘不毛之地’。 想要得到有效的补充,实在不容易。 说实话,卢达现在开始后悔这次行动了,原本只是为了在史天泽心中留点好印象,却发现付出的代价有点大了。 手下的几个百户都凑到他身边,想要筹划一下接下来的行动。 “千户,得想想法子啊,现在咱们的士气实在低落,马匹也坚持不了太久了,携带的粮草也不多了。” “千户,这里离着河边还有三四十里,要不,待会咱们干脆一鼓作气强行军过去。” 另一名百户却强烈反对,“尹志诚你疯了么,这强行军下来,咱们的马全都要废了!” 这尹志诚立刻反问,“是人重要还是马重要!?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马匹总还能弄到的。” 卢达听了这个建议有些动心,不过却又舍不得这些马。 虽然蒙古国不缺马,但是,他这样的汉军想要战马也是不容易的,他可是努力了三四年,才把手下这几百人变成了骑兵。 于是他犹豫着说道,“按说,这是个法子,但是,万一前面有人拦截呢?或者,到了河边,咱们的船不见了呢?那不是束手就擒了么?” 那尹志诚一听,觉得千户说得也有有理,一时也找不到其他更好的办法,便沉默下来。 一支近三百人的队伍,却被一支五人小队搞得有些狼狈,看起来有些可笑,可战场上,比这可笑的事比比皆是。 沉默了半晌,那尹志诚咬咬牙,“千户,我还有个法子!” “什么法子?你说!”卢达眼睛一亮。 “我带三十人去驱赶那些跟屁虫,但是,我要一人三马!” 尹志诚这法子确实有用,不然被人一直跟着骚扰,确实太影响士气,也拖慢了速度,还时刻被暴露了行踪。 卢达仔细考虑了起来,这样一来,等于要让六十人步行。 步兵急行军的话,三十多里,差不多得一个半时辰才能到,应该可以接受,因为按着他们在马匹的状态,要想不把马累死,三十多里也得走一个多时辰。 得出这样的结果后,卢达便答应了尹志诚,还满脸感动的拍着他的肩膀,“志诚,多话不说,等回去,咱们就拜把子!” 稍作准备后,尹志诚带着三十个嫡系手下,骑上了战马,每人身后,还栓着两匹空马。 这时,黑暗中再次传来靠近中的马蹄声,尹志诚一挥手,“弟兄们,跟我来!” 在尹志诚的带领下,这支小队向着马蹄声传来处迎头而上。 等尹志诚一走,卢达也下令临淮营全体动身,摸黑向北方行进。 ‘黄蜂小队’本来想绕回来再来一次‘送礼’行动的,却在离着一里多的时候,对面突然冲出了一队人马。 还好,他们也是有心理准备,防备着对方反击的。 如今见势不妙,自然转向跑路了,都不带一丝犹豫的。 于是,追和逃的角色发生了转换,‘黄蜂小队’的嚣张气焰消散于无形,亡命奔逃。 虽然都是一人三马,但‘黄蜂小队’这边马匹的状态稍微好一点,所以逃得也不算太吃力。 甚至还有余力带着尹志诚兜圈子,跑了一个多时辰后,又跑回来临淮营刚才休息的地方。 这时候,听不到后面的蹄声了,应该是停下来休息了。 因此‘黄蜂小队’也停了下来,就算是一人三马,也同样要休息的,这些马,用到现在,都差不多要到极限了。 卢达带着临淮营,赶了一个多时辰的路,算着离河岸只有七八里了,心中不由放松了下来。 抬眼向北方望去,这一看,差点把他惊的掉下马。 他看见,河岸的方向,亮着一线火光,离着这么远,那里必然是烧得非常猛烈。 之所以让卢达心惊不已,是因为那里应该就是自己停船的地方,现在被烧的,除了那些船,不会再有其他东西了。 不但卢达看到了,临淮营的其他人也看到了,所有人都心中冰凉一片。 “千户,现在该当如何!?” 一众手下都将目光投向卢达,期望他带大家逃出生天。 卢达知道不能再犹豫了,狠声道,“走往西北走,大不了,咱们扶马渡河。” 扶马渡河倒不是卢达开玩笑,马其实天生就会游泳的,战马的话,多少都游过泳,毕竟,有时候行军途中,遇到一些不大的河流,有一时找不到其他办法,骑兵也是会带着马匹泅渡过去的。 不过,马匹一般只能游一刻多钟的样子,而且还得把身上的鞍具束缚都去掉。 想要渡过淮河的话,也不是做不到,毕竟现在冬季水浅,卢达知道有一处河面只有一里宽的地方,可以冒险一试。 不过,这么冷的天,能游过去多少马,最后不被冻死病死,又会剩下多少,那就不好说了。 就这样,临淮营怀着最后的希望,换了个方向继续前进。 殊不知烧完了船只的林彻,早就派人在暗处注意着这边的动向了。 当临淮营又走了四五里的样子的时候,又听到了催命的马蹄声。 “老子和他们拼了!” 终于有人受不了,爆发出了满腔怨怒。 但是,更多人却选择的加速逃离,而卢达也没有一拼到底的想法,对他来说,在这里死拼毫无意义。 队伍发生了混乱,加上一些人有马,一些人没马,跑起来的时候,显得乱糟糟的。 而林彻等不到二十个人,也不过于靠近,采取的依然是恐吓,袭扰,给这些人施加精神压力。 又过了三刻钟后,临淮营终于到达了河岸,有几个性急之人,丢下身上的武备,不管不顾就跳进了河水中。 第385章 .卢达投降 其他人也要跟着跳河的时候,下游方向出现的景象,却让他们惊呆了。 只见河中一排灯光,正在快速靠近,而且还传来阵阵号角之声。 完了! 宋军的船只! 逃生之路已被断绝! 怎么办? 面临绝境之时,又有十几人决然的跳入了河中,企图赌一个老天眷顾。 卢达抽出腰间长刀,砍翻两个还要往河水里冲的军汉,厉声狂呼,“都他娘的听老子号令!妄动者死!” 他不能让部下再乱下去,必须阻止,不然一旦溃散,那就毫无希望了。 其余下级军官也呼喝着开始控制部队,努力恢复组织度。 他们忙活好一阵,好不容易将大多数兵卒集结起来,这时,下游的船只已经逆流到达了。 三十余艘各式战船游弋于水面,正在猎杀游水渡河之人。 这让岸上的临淮营士卒心有戚戚,也庆幸自己没有置身其中。 卢达喝令道,“走!咱们往西走,老子就不信了,宋军拦得住我们!” 只要给他一点时间,最好能找到个村庄,攻占下来,固守一两天,让人马恢复精力,几百个骑兵要在宋人地盘上纵横还是不难的。 可惜这百里方圆都不会有人烟的,而且,林彻显然也不会给他这个时间。 在他们燃起希望,再次动身之时,不但林彻的骚扰依然没停,东边更是响起了震天的马蹄声。 卢达脸色巨变,他最不想遇到的事,终于发生了。 他听出来了,这是近千骑兵才有的声势。 李庭芝手下唯一的一支骑军,竟然在这个时候赶到了! 这时候,巡梭于他们附近的林彻等人,心中大喜,干脆将队形解散,奔驰到临淮营的四周,大声呼喝。 “投降免死!” “速速投降,优待俘虏!” “你们跑不掉了!” “汉人不给鞑子卖命!降了吧!” 四面楚歌,伴着闷雷般的马蹄声,锤击着临淮营士卒的脆弱的心理防线。 很快,身后的大队骑兵已经追赶上来,犹如潮水一般,分裂开来,从临淮营的两侧包夹而过。 卢达面若死灰,无力的发出命令,“停止前进,就地待命。” 他们已经被包围了,这还是宋军骑兵手下留情了,不然刚才若是直接冲阵,他们也只能任人宰割。 宋军明显是打算逼迫他们全军投降,卢达只能认命了。 在他们停下不久之后,宋军中奔出一名武将,在他们阵前勒马停下,“何人做主,出来说话!” 卢达长叹一气,策马排众而出,“我是统军千户卢达,敢问是哪位将军当面?” “施忠,咱们闲话不说,尔等可降!?”宋将施忠说话干脆利落。 都这样了,怎么可能不降,不过有些话还是要问清楚的,“我等若降,能不能活命?” 施忠哈哈一笑,“那是自然,我们没有杀降的习惯,不过对你们的最终处置如何,还得由大帅做主!” 卢达稍稍放心,落到这个地步,能保住命已经很不错了,若是宋军给出其他优厚的承诺,反倒是要担心了。 在他命令手下弃械投降之前,又带着一些不甘的问道,“施将军,原本,败军之将不敢再有其他要求,但,鄙人还是想知道,到底是何人设计,让我等陷入今日之绝境?” “哦?这倒稀奇了,好歹和你们牵扯周旋了这一整天了,你居然连对手是谁都不知道?”施忠心下大为奇怪。 “不知道,我只看出那些人的甲胄,不是你们淮军中的样式。” 卢达心头苦闷,被打败是件很痛苦的事,更痛苦的是,你都不知道是谁把你打败的。 施忠看着卢达这样子,又是哈哈大笑,“实话告诉你,其实我也不知道是谁,不过别急,待会大帅便到了,你应该能见到那人。” 不伤一兵一卒,便吃掉了一个骑兵千户,这让作为骑兵统制的施忠甚是欢喜,因为这意味着,他的手下能够增加两三百匹战马! 这就是他赶到之后,选择不进攻的原因。 他在看到这临淮营的狼狈状态之后,已经把他们队伍中的战马当成自家的了。 要是打起来,不管损伤了多少,亏的都是自己。 怎么连宋将都不知道是什么人?装着一肚子的疑问,卢达命令手下放下武器,下马列队投降。 受降过程很顺利,没有一点浪花。 施忠看着被收拢到一起的战马,一张紫黑色的大脸笑开了花。 手下校尉禀报道,“将军,清点过了,一共一百九十六匹,状态不是很好,得养个十天半月的。” “少了这么多?不是该三百的么?” 施忠一下子变脸了,好像自家的钱被偷了一般。 校尉自然打听清楚了,然后详细解释了一番。 “这么说,他们还有一队人马?传令,立刻派出搜索队,把他们找出来!” 施忠不想放过任何一匹马。 “报!” 一个小兵飞马前来,“施统制,大帅快到了。” 施忠立刻带人前去迎接,很快便见到一队亲兵护卫着身材魁梧,相貌却很儒雅的李庭芝来到跟前。 “恭迎大帅!”施忠等人叉手躬身而拜。 李庭芝利落的翻身下马,上前扶起众将士,爽朗的笑道,“勿须多礼,众位辛苦了,过后皆有功赏!” 施忠道,“末将不敢贪功,一切都仰赖于大帅之筹谋。” “哈哈。”李庭芝捻须大笑,“莫要拍马屁,某只不过顺水推舟罢了,对了,可有见到那林郎君?可莫要让他伤到了,不然君实怕是饶不过我。” “还未曾见到呢,末将也正渴求一见呢,从今日之事来看,这林郎君在用兵一道也是很有些手段,若是大帅能将他招入麾下,必为军中添上一员智将!” 李庭芝闻言,脸上变得有些古怪,“倒不是我不想招他入麾下,只是……” “禀报大帅,有一队身着禁卫甲胄的骑兵前来,说是要拜见大帅,领头之人,说是名叫林彻。” 前来通报的小军官也是脸带稀奇的样子。 “哈哈,说曹操,曹操到,走,咱们去迎接今日大捷的真正功臣!” 李庭芝说完,抬腿便走。 第386章 .战结 林彻确实是受伤了。 屁股伤了,虽然后面给自己加了马镫,只是旧伤依然在身。 之前袭扰临淮营的时候,身体保持着紧张感,倒没有感觉多痛,现在尘埃落定,不由觉得痛得难受,因此找了个地方停下来缓解痛楚。 所以等了这么久才来和淮军接触。 现在,林彻微微撅起屁股,趴在一个简易担架上,让两名禁卫抬着,姿势十分之羞耻。 李庭芝等人到来时,就看到了这么一个情景。 众人之中,唯有林彻年纪最小,而且姿势这么特别,李庭芝当即就认出了他。 还以为他受了什么重伤,担忧的上前问道,“可是林郎君?这是伤到哪里了?快快唤军中大夫过来!” 最后一句是向身后交代的。 林彻赶紧抬起头,“别别别!我没大碍,就是骑马磨伤了,您是李侍郎吧,请恕小子身体不便,失礼了。” 李庭芝的本官是兵部侍郎,所以林彻这么称呼他。 听到是骑马磨伤的,李庭芝不由会心一笑,“没想到你马都还不会骑,就硬是消灭了一个骑兵千户啊,哈哈,着实了不起,君实对你的评价看来还是保守了点。” 这时候,施忠才知道,原来林郎君竟然是这么一个小小少年郎,简直不敢相信,“你多大了?” 话音出口之后,施忠才察觉自己有些唐突了,脸上讪讪然。 林彻却没在意,“下月就七岁了。” “七岁!?不,不对,是现在才六岁?这是什么妖孽。你不会是在骗我吧。” 施忠再次失态了,看体格,他以为林彻大概十岁左右,很可能是十多岁,只是长得小。 李庭芝有些尴尬,“咳!怎么说话呢,林郎君骗你个大老粗干啥,某可以保证他说的是实话。” “六岁,六岁的时候,我都还在用尿和泥巴玩……”施忠还是有些失神。 咦,口味有点重啊,随便找点水不成么? 林彻实在无语。 这时有人来报,“大帅,又来了一队人马,三十多个人,看起来有点奇怪,而且还都是一人三马,说是林郎君的属下。” 李庭芝用目光征询林彻,林彻道,“我之前派了一个小队出去袭扰,应该是他们,不过他们只有五个人啊。” 等见到之后,才明白,原来是尹志诚在发现河边的船被烧了之后,便马上向‘黄蜂小队’表示投降。 三十个人向五个人投降,说来就让人不信。 所以,颇费了一番功夫沟通,尹志诚他们主动将武器全都抛开,‘黄蜂小队’才知道他们不是在耍阴谋诡计。 说起来”,这尹志诚原本就有点向宋之心,今日在觉得大势不妙之时挺身而出,原本就是打算着,一来也为了报答卢达这些年的知遇之恩,第二也是存着一旦事情无可挽回,就带着自己这些嫡系投宋。 所以,现在卢达他们是投降,而尹志诚却成了战场反正,将来的待遇可就不一样了。 搞清楚事情之后,李庭芝越发高兴了,这次的战果就更加完整了,施忠也高兴得很,手下能增加近三百匹马呢。 可是这尹志诚突然向李庭芝恳求道,“李帅,小的有个不情之请,既然我等有战场反正之功,那,能不能将我等划拨到林郎君麾下?” “啊?到我手下?我又无官无职的,来了可就没官当了。”林彻不由疑惑。 李庭芝也惊讶道,“这是为何?如果到我军中,只要有真本事,绝对能给予相称的军职的,至于你们想要投效林郎君,倒不是不可以,不过林郎君确实只是白身,你们若是过去,只能作为百姓身份了。” 尹志诚似乎认定了林彻,语气坚定道,“李帅,我相信凭着自己的本事,以及大帅的治军公正,早晚能够出头的,只是,我们这些人,昔日为鞑子卖命,手上沾了不少鲜血,倒是有些厌倦了杀戮,若是能在林郎君的护翼之下,过上几年安生的太平日子,那也算是没白活过了。” 看来,这尹志诚也真是个社交牛人啊,这没多久功夫,就从宁蓝等人口中,打听到不少关于林彻的事情,所以才动了这么个心思。 李庭芝想了想,“既然你们是这个想法,要是林郎君愿意的话,倒不是不可以,某还能帮你们实实在在的落个民户。” 施忠却焦急起来,他们可是还有九十匹马呢! 于是想要拦着此事,“大帅,万万不可啊……” “为何不可?”李庭芝觉得施忠奇奇怪怪的。 “马!大帅,马!”施忠不好直说,压低着嗓音提醒李庭芝。 声音不大,不过抵不住林彻耳朵尖啊,“那个,人我可以收下,马我就不要了。” 不是林彻故作大方,而是他已经知道,临淮营的战马,大多是骟马,母马都没几匹,所以他不稀罕。 “哦,这样啊,那就没问题了,嘿嘿,老施我是个粗人,林郎君莫要见怪哈。” 施忠就是这么简单纯粹的人,眼里只有那几匹马,至于尹志诚这帮人,他是看不上的。 林彻之所以愿意收留,也不是觉得尹志诚他们会有什么本事,而是他们在蒙古军中多年,肯定了解不少东西。 这样林彻就能通过他们,对蒙古军大致有个了解,而且又是会骑术的人,自然不会嫌多。 事情决定下来之后,皆大欢喜,各方都很满意。 随后,卢达和几个百户,被领着过来参见李庭芝。 当李庭芝告诉他,林彻便是设计并拖住他的人时,卢达简直羞耻得想自杀。 他万万没想到,自己纵横沙场十几年,最后竟然栽到了一个小娃娃手上。 按理说,其实他也没做错什么,以他手上的骑兵力量,在大宋地界,真的不会有太多威胁。 所以就放胆追出了一百多里,只为不给史天泽责难他的借口。 却万万没想到,宋军小队居然在他们撤退的时候,反而追上来骚扰拖延,让自己的部下得不到有效的休息,最终精疲力竭之时,落得个投降祈命。 第387章 .有鬼? 收拾完战场之后,林彻他们随着李庭芝前往三十里外盱眙军。 休整了一夜,林彻便向李庭芝道别,“李伯父,我这着急回扬州,就先行一步了。” 稍微混的熟一点,林彻便立马改口叫伯父了,李庭芝似乎也挺乐意的。 林彻其实主要是为了那批黄金,这可不能和李庭芝明说,不然害怕他将黄金充了做军费。 在盱眙县城内,花了不少功夫才凑到了十架骡车,然后晃悠着向那寺庙而去。 到了之后,让尹志诚等人在外面守着,禁卫们跟着入内。 快速的将黄金从泥坑里挖了出来,用木箱子装了之后,搬到骡车上。 一辆车拉三个,倒不是很吃力,另外将史兵那些人的头颅也裹上石灰,丢到了驴车上。 “阿郎,发生了一件怪事。”虎子在寺庙找了一圈之后,跑了回来。 “什么怪事?” “昨天,那个偏殿里,明明有五个和尚的尸体的,现在,却少了一个,不知道是不是变成鬼跑了。” 林彻哪里会相信这种鬼话,“你没睡醒吧,这世上哪来的鬼……” 虎子拍着胸脯表示,“真的,俺明明记得有个胖滚滚的和尚,可俺找了一圈,也没找见人啊。” 这时,那潘弘帮腔道,“郎君,虎子兄弟没说假话,昨天是有五个大和尚,小的都还记得有个很胖的,现在确实没有见到他的尸体了。” “恩?被狗叼走了?那怎么不叼其他几个呢,难道因为胖的更好吃?”林彻一头雾水。 虎子又说,“绝对不是,那和尚起码都得三百斤吧,哪有狗叼得动的,就算其他野兽,也得先把尸体撕咬开来吧,可俺仔细看了,没有这样的痕迹啊,也没看到明显的脚步痕迹啥的,就真的想飞走了。” 说完,虎子就自己打了个寒颤,要不是这是大白天,或许他都要被自己吓死了。 “咦,虎子你不是天不怕地不怕么,路上看到一条狗你都想上前扇一巴掌,居然还怕鬼!?” 林彻第一次见虎子出现害怕的样子,不由打趣起来。 虎子却连连摆头,“这怎么能一样,别的东西,再凶猛,俺撸起拳头跟他干就是了,可是这鬼,它不怕拳头啊……” 带着好奇心,林彻去偏殿瞧了瞧,只看到四具和尚的尸体,还给摆正靠着墙角坐着。 这样子,确实透着诡异,“这是?你们摆的?” 虎子急忙摇头,“不……昨天也没这样,就随便丢在那墙角,刚才俺进来的时候,就看到了这瘆人的样子,要不咋会说有鬼呢。” 事出反常,必有古怪,于是林彻上前仔细查看这几具尸体,连他们的僧衣也翻看了一遍,却并没有发现什么有价值的东西。 林彻也仔细搜索了一下四处地面,想找到一些脚印之类的痕迹。 虽说这寺庙里人来车往了好一会了,地上的踪迹着实混乱,但林彻觉得,一个三百斤的胖子,脚印总会比寻常人不同吧。 可惜,他寺里寺外绕了一圈,却依然没什么特别的发现。 难道真的变成鬼了!? 现在,林彻越发觉得这个破庙非常古怪了,不但佛像里面藏金子,特么死人还会凭空消失…… 实在想不出原因,林彻决定走为上计,离开这是非之地! 不过走之前,他让人把四具和尚的尸体搬到了院中,放在柴火上,火葬! 恩,林彻觉得和尚应该会喜欢这样的葬礼,只是并没有去收殓骨灰,毕竟尘归尘,土归土也算不错。 而史兵这些人的无头尸体,就扔到了之前埋金像的泥坑里,草草埋葬,连块破木板都懒得插。 他不知道的是,就在大雄宝殿正中,原本放置大佛像的高台下面,一双眼睛透过孔洞,已经将林彻等人的所作所为尽收眼底。 这眼睛里似乎无喜无悲,透着一种森寒。 收拾完一切之后,林彻等人,赶着骡车上路了,沿着官道,不紧不慢的向着扬州进发。 路上的时候,林彻和白起聊了起来。 “阿起,现在你好多了没?可想起了什么?” 白起似乎有些难以开口,想了好久才下定决心,“阿郎,其实,我是李璮的孙子,我爹叫李彦简。” “啊?李璮是你祖父?!”林彻确实被吓了一跳,“那以后你得换名字了…” “额?”白起实在没想到,林彻的第一反应,居然是关心他的名字,于是他想了一下说,“我家估计就剩我一个活人了,姓还是要改回去的,名就还是用阿郎给取的吧。” 林彻点头道,“行,以后你就改名李起了,反正,一样叫你阿起。” 现在他明白为啥白起身上有‘梨花枪’的枪谱了,算起来,他就是杨妙真的曾孙子。 “对了,那你怎么会认识那个史兵?”林彻又问道。 白起,哦,不对,是李起听到史兵这个名字,眼中流出无比的痛恨,以及让人心碎的哀伤。 他咬着牙,颤抖的说,“是这人杀了我的娘亲,我亲眼看着他用弓弦绞杀了我娘,他还……” “阿起,别说这个了。”林彻打断道,他已经知道那没说出来的话里是什么了。 李起点点头,然后简述了一下事情的经过。 三年前,也就是景定二年,蒙古那边的中统二年,这年冬天,忽必烈打算亲征漠北,和他兄弟争夺汗位归属。 于是李璮抓住这个机会,计划起义,却没想到,到了十二月,忽必烈还赖在燕京没走。 只好等到次年的正月,不得不动,便悄悄把在燕京为质子的李彦简召回,然后尽杀境内蒙古戍军,宣布以涟、海等城献于宋,公开起义。 其实,若是李璮趁着蒙古大军北伐之时,出兵奔袭燕京,然后封锁居庸关,那倒是有很大的机会成事。 然后,他又无法完全取得宋庭的信任,等到宋庭相信他之后,在边境频频出兵之时,这李璮又没带兵向南,与宋军会和。 而是去进攻占据了济南,然后开始坐等北方汉军世候的响应,可除了少数几家起兵呼应,大多数世候都选择了观望。 就在李璮顿兵观望的时候,蒙古军逐渐完成了围攻济南的军事部署,四月初,济南就被包围了,四月底,史天泽就在忽必烈的授权下,全权接手了征讨李璮的大任,将济南牢牢锁死。 这期间,六月的时候,宋军曾由海路北上,进攻沧、滨等州,试图接应李璮,但未克成功,这时候除了济南、益都等大城池,其他地方都被蒙古攻占。 然后,济南又坚守了一个多月,在七月二十日,被蒙古攻破,李璮被擒,接着史天泽害怕李璮活着,会说出许多对其他汉军世候的不利之事,便将其酷刑虐杀。 说起来真好笑,攻打李璮的主力,正是他期待能够呼应自己的汉军世候。 攻下济南后,史天泽就引军前往李璮的大本营益都,他人还没到,益都便开城投降了。 可惜,益都也没逃过劫难,虽然没有被屠城,但是其中许多和李家有关系的人都被屠戮一空。 这可是李家的大本营啊,和李家有关系的人能少了么?尸横遍地都是往轻了说。 而史兵带人杀进了李家,当时李起被藏在夹墙里,眼睁睁地看着史兵对他母亲施虐,最后绞杀。 当时年幼的李起就吓傻了,直到后来他懵懵懂懂的从夹墙里出来时,已经忘记了许多事情,沦落在街头野地。 后来遇到一个马贩子,见他对养马很有天赋,便给了他一口饭吃,这才活下来了。 再后来,就是被去到那里探听情报的白朗给带回了临安。 第388章 .老女人? 出来的时候,两百里路一天就跑到了。 但回去就不用那么着急了,好歹让马匹都歇歇,便走的比较慢, 途中,闲着无聊的林彻把徐承志审问了一遍。 原来这徐承志是史天泽的门客,这次来大宋,主要是收集大宋文武官员的信息,并在其中选择有价值的进行初步接触,为后期的策反做准备。 这一次倒是没有太多实质性的进展,有点趟路子意思,毕竟这类事情是个长期的活计。 林彻感觉问不出太多对自己有用的东西,便把这家伙一刀给咔嚓了。 本来,他是想着将徐承志活着交给官府处置的,但他又不打算把黄金交出去,为了控制消息,只好让他死了。 现在,知道黄金之事的外人还有朱吉璐和姜才。 姜才没跟林彻一起回来,而是留在了李庭芝那里,不过林彻暗示过他不要声张黄金之事,他也答应了。 至于朱吉璐嘛,这会应该押在收容营里,等林彻回去,肯定也难逃一死。 一路慢悠悠的走着,在第三天的午后,才临近了扬州城。 刚到了城外十里亭,一个蝴蝶般的身姿便奔了过来,看到趴着躺在骡车上的林彻,不由慌了,“呀!彻哥哥你怎么了?伤着哪里了,快让菫娘看看……” 这小妮子,青天白日就想脱哥的裤子。 林彻直翻白眼,“我没事,就是骑马把屁股磨烂了点,你要不要看啊?” 还以为这么说了会让赵菫害羞,却没想到,赵菫眨巴着眼睛,满怀期待的说道,“要啊要啊,只是,在这里看会不会不好呀?” 额,这丫头的底线,似乎比林彻想得还要低。 笑闹了一阵,赵菫见林彻趴着的样子实在有趣,于是也爬上了车,与林彻并排趴着,脸上笑得更加欢快。 林彻拿她没办法,只得由着她,“不是说了我不在的时候,让你别乱跑么,怎么还跑出城来了?” 赵菫把小脑袋斜靠在林彻的肩膀上,“人家担心你嘛,你都出去好几天了不回来,我只好天天来这里等你啰。” 这话一说,让林彻一个‘大男人’还怎么去责怪她,“这几天,城里有什么好玩的事么?” “你都不在,哪有什么好玩的,这两天,最轰动的事就是唐婉和嫣然两人同堂受审了,据说,本来这样子没打算公审的,可是在扬州士子的闹腾下,那扬州通判不得不同意让百姓旁观审讯过程,所以这几天州衙比临安的大瓦子还热闹。” “恩?嫣然被抓到了?” “不是,是她自己出现在大堂上的,就是你走的那天,那个朱通判让人把唐婉姐姐一家抓进了府衙,说是唐婉杀死了嫣然,正在公堂审理的时候,嫣然突然从人群中跑出来,给唐婉含冤,当时可把所有人都吓坏了,以为嫣然是鬼呢,咯咯……还是彻哥哥厉害,早就知道那个死的不是嫣然了。” “咦,这女人倒还真是仗义啊,她本来可以远走高飞的,居然为了唐婉又自投罗网了,既然这样的话,朱焕又是怎么审这个案子的?” “当时那朱焕也被吓坏了,后来反应过来,就说既然死的人不是嫣然,那就肯定是嫣然为了私逃,和唐婉合谋找人做替身,然后杀了她,以此来金蝉脱壳什么的,哎,这嫣然姐姐不但没救成唐婉,又把自己给搭进去了,对了,听说唐婉的祖父吃不住监牢里的苦,发了急病死了。” “病死了?那天见他身子骨挺不错的啊,这怎么就突然病死了?” “我也不清楚,这些事都是无聊听别人说的,这几天扬州城里,到处都在谈这事,都在惋惜唐婉和嫣然两个,从这几天的审理情况来看,她们两个怕是死罪难逃了,真是可惜了,我还想着让彻哥哥把她们纳了呢。” “为什么要我纳她们?” “因为她们漂亮啊,彻哥哥你不是林家的独苗么,当然得多纳一些妻妾生孩子呀,而且,那天她们两个弹琴跳舞的时候,你不是也看得很欢喜么,那干脆接到家里看多方便呀。” 额,赵菫这脑回路着实让林彻无语,那天不过多看了两眼,就被‘大刑伺候’,现在却说着要把两女给林彻纳回家做小妾…… “你这不是扯淡么,等我长大了,她俩都成老女人了。” “老女人怎么了,只要能生孩子就行啊,她俩一看就是能生养的。” “嘁,你还懂什么能不能生养?” “我怎么就不懂了呀,你看我爹那么多女人,可是也就我娘生了我哥和我,就因为我娘屁股大,我看“”她们俩的屁股和我娘一样大,肯定也能生的……” 不知道怎么说着说着,就歪楼了,两个小屁孩居然讨论起了生孩子的问题。 最后赵菫又说,“对了,彻哥哥,你不是说能找到真正的杀人凶手么,要不你救救她们吧。” “真凶已经被我抓到了啊,就是那个朱焕的儿子朱吉璐,他应该最迟昨天就被押回来了吧,你没看到么?” “呀!被禁卫送回来的那个?” 赵菫不由想起前天的事,那天她也是在十里亭等林彻,碰到了三个受伤先回来的禁卫。 他们当时押解了一个五花大绑蓬头垢面的人,赵菫以为是蒙古探子,就没兴趣多问,光顾着打听林彻的消息了。 林彻点头道,“就是他啊,不过,我不想让他活着进扬州呢。” 随即,便把黄金的事情和赵菫说了一下,赵菫似乎对七千斤黄金没啥概念,只是知道值很多钱就是了。 她现在可是以林彻的小媳妇自居的,那自然也不乐意别人拿走自己家的钱了,就算她大伯和哥哥想要,她也不乐意给,所以就说,“那就算了,为了两个老女人,要贴那么多钱进去,划不来啊……” 林彻心中大汗,这赵菫真是想一出是一出,“不过,也不是没有办法给她们脱罪。” “是么?那可要快一点了呢,听说今天就要把案子审结了。” “今天?” 林彻看了看天色,感觉时间有些紧迫,不由让队伍加快了速度。 第389章 .‘畏罪自杀’ 没多久,一行人就进入了难民收容营。 经过这么几天,收容营又多了不少闻讯而来的难民,虽然这个收容营的初衷是收留那些走投无路,不得不自卖的人,不过按着林彻的意思,只要是愿意守规矩的,那就来者不拒。 所以,现在面积又扩大了不少,还增加了数十顶大帐篷,这些帐篷可不再是军中送来的了,而是花钱让人赶制的。 因为营中有不少禁卫留在这,所以秩序井然,一片和谐,大人们都做着一些力所能及的活计,把营地变得更加规整洁净,而孩子们都在温凡一组的调教下,练习队列和规矩。 看到这样的景象,林彻心中很是满意,经过半年时间,稚虎营的少年们,都开始能办点实事了。 来到关押朱吉璐的帐篷,林彻便看到这家伙被绑着手脚堵着嘴的丢在稻草堆上,样子很是狼狈。 听到有人进来的声音,朱吉璐不由眼睛一亮抬头看过来,当发现是林彻之时,又立刻黯淡了下去。 自从被押回扬州城下之后,他一直盼望着自己的老爹能来救他,可是两天过去了,却没等到任何希望。 他老爹哪里会知道自己的宝贝儿子在这里受罪啊,朱焕以为,按着时间算,朱吉璐估计都快到泰安老家了。 林彻看了几眼萎靡不振的朱吉璐,开口道,“朱衙内,你想不想见你老爹啊?” 一听此言,朱吉璐立马挣扎着坐起来,对着林彻拼命点头。 “对了,告诉你一件事,嫣然没有死。” 听了林彻这话,朱吉璐先是茫然,然后立刻来了精神。 可是林彻又说,“不过你还是杀了人,只不过不是嫣然罢了。” 朱吉璐下意识的摇头,眼神中充满了疑惑。 “你不用否认,你是不是杀人了,自己心里最清楚,你若是愿意承认你杀人,那我就将你交给扬州州衙,能不能活,就看你爹的本事了,你觉得怎么样?” 听着林彻提出的条件,朱吉璐大脑飞快的转动起来,计算起了得失。 如果自己不答应,这林彻就算直接弄死自己也没人知道,要是答应了,虽然坐实了杀人罪,要是老爹活动活动,却未必会死。 说到这里,就得讲一下大宋的司法传统了。 华夏受儒家思想影响,在历史上大多数时候,对死刑都很慎重,经过审判的死刑犯通常都不会立刻执行,而是要把卷宗案情上交朝廷复核,甚至需要皇帝亲笔勾决,才能行刑,也就是通常说的‘秋后问斩’。 像戏剧中演的那种,公堂审判后,当场行刑的事情,在一个正统的王朝里,基本上不可能发生。 死刑复核制度的确立,可能主观上是为了表现‘生杀之权皆出于上’的意思,同时又是对人的生命权保障的一种良性制度设计。 宋朝的死刑复核制度相比于前朝,在法律形式、法律程序上都比较完备和详尽,使死刑在保持它应有的威慑功能的前提下,能够达到减少死刑的执行数量和体现统治阶级‘恤刑、慎杀、少杀’的刑法理念。 另外,宋朝是一个特别重视‘仁’的朝代,虽然宋朝初年继承了五代时期‘乱世用重典’的立法思想,在立法上有‘重刑主义’的倾向,但在死罪增加的情况下,死刑的真正执行却得到很好的控制,普遍存在‘判多执行少’的现象。 从史书记载的数据来看,宋朝判处死刑的案件和执行死刑的案件之比一直保持在十比一左右,这已成为有宋一朝的默契和共识。 在这种统治阶级把‘少诉讼’、‘少刑杀’当成政绩的情况下,宋朝的赦宥制度非常完备,为了专门负责‘赦’的事务,在刑部中设有‘减等处’,专门负责赦的核验事务。 一般除了十恶之罪外,其他死罪都可以通过赦宥制度,或减为其他刑,或以金钱赎罪,直接开释回家。 比如水浒传中就有许多犯下死罪的人,最终被减等执刑,由杀头改为刺配,比如那杀了阎婆惜的宋江,杀了牛二的杨志,杀了西门庆潘金莲的武松。 所以嘛,朱吉璐对林彻的提议很是动心,不过最终是刺配也好,还是其他减免罪行,总好过去死吧。 考虑好后,朱吉璐拼命点头,表示愿意认罪。 林彻把他嘴上的破布除掉,神情轻松的问,“你愿意承认自己杀人了么?” “承认,我承认是我杀的,求你把我交给官府吧。”朱吉璐忙不迭的说道。 林彻故意道,“你亲笔把自己的作案经过,详细的写下来,以免你到时候抵赖反口。” 于是,被解开了手脚的朱吉璐,用比在州学考试都要认真百倍的态度,仔仔细细的将那一天自己的作案动机,作案过程等等写在了纸上,并且郑重的签下名字,按上了双手掌印。 仔细检查了供状之后,林彻很满意,“你等着,我让人送你。” 朱吉璐看到了生的希望,竟然对林彻生出了感激之情,眼含热泪的点着头。 林彻将状子卷起来,施施然的离开了帐篷,然后对门口的许三和点了点头。 于是许三和走了进去,没多久便将已经被‘畏罪自杀’朱吉璐扛了出来。 看了几眼朱吉璐的尸体,林彻心中似乎有那么一点骗人的愧疚感,然后,又强行安慰自己,我也没说一定要把你活着交给州衙啊。 哎,只怪朱吉璐太天真了,居然相信了一个‘渣男’的承诺。 那边,骡车上装着金像的木箱子已经都被卸下来了,许三和走过去,把朱吉璐的尸体丢了上去,和徐承志并在一起。 “走吧,咱们去‘伸张正义,维护司法公正’。” 林彻又趴在骡车上,带着二十多颗脑袋,还有两具尸体往扬州城里行进。 带着这么奇怪的货物,让城门口的守卫都快吓出了魂,幸好有禁卫陪同,加上林彻手上还有陆秀夫签发的追捕令,这才得以顺利入城。 第390章 .堂审 扬州州衙。 这里真的是人山人海,热闹无比,就连衙前街上,都是挤满了人,那八字墙边,一个个男人都在踮着脚,试图一窥里面的景象。 大门里面也挤满了人,不过与外面那些人不同,虽然都是男人,不过这里都是一些有‘身份’的读书人,他们一边关注着大堂中的情况,一边聊得火热。 “这朱通判可真是一点都不懂怜香惜玉啊,果然是铁石心肠!” “嫣然这我见犹怜的样子,让小生恨不能以身代罪啊。” “在下还是更喜欢唐姑娘这种柔中带刚的性子,奈何犯下杀人之罪,不然在下一定要上门提亲的。” “喂,那位兄台,麻烦你醒醒好么,你这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这事以前,你怕是唐家的门都进不了,还妄想提亲……” “就是就是,若非扬州双娇落难,咱们就是想看上一眼都难上加难。” “此言有理啊,今日审判过后,我等此生怕是再也无缘见到双娇了,且看且珍惜吧。” 公堂之上,林彻口中的两个‘老女人’此刻正戴着枷锁,跪于堂前。 二女身着素色囚服,依然难掩其中风姿,特别是那跪下之后所展现出来的浑圆,让里里外外的男人都感到兽血沸腾。 嫣然此刻脸上已经洗净了妆容,少了些许妩媚妖娆,却依然美得令人窒息,只是一脸木然,有种心如死灰的感觉。 她旁边的唐婉,也同样是跪着,却在枷锁的重压之下,倔强的挺直着腰背,清丽的容颜中显露着不屈与坚持,还有隐隐的忧伤。 她的祖父,可能熬不过今天了,也是因为这样才没有过堂,若是让犯人病死在大堂之上,那当事官员的官声就彻底烂掉了。 堂首的明镜高悬牌匾下,朱焕官威赫赫,气度森严,抬手一拍惊堂木,“堂下!如今证据确凿,你二人还不速速招供,承认合谋杀人之罪名!?真以为本官不能对你们用刑么!?” 案子已经审了好几天了,唐婉如实招出了那被杀之人的身份,乃是泰州一户普通人家之女,名叫绿珠。 这时候大宋民间有种风气,如果家中生出了姿色不错的女儿,那就从小培养歌舞乐器这些技能,然后‘嫁’给富贵人家做妾,“教以艺业,用备士大夫采拾娱侍”。 这种妾其实算是‘合同’妾,也就是出卖的是服务年限,到期后,也可以恢复人身自由。 唐婉在偶然间发现绿珠长得和嫣然有六七分相像,便将其买来,然后为嫣然谋划了这次的‘李代桃僵’之策。 这样一来,买卖的‘契约’还有绿珠父母的供述,加上死亡地点在唐家,这就成为了朱焕口中所谓的‘证据确凿’,在加上二人已经招认的逃跑计划,就解释了杀人动机。 至于凶器和现场的直接证据这些,就完全被朱焕忽略了。 现在,只需要二女承认罪行,这个案子就算‘完美’审结了。 若是换了以往,朱焕早就刑讯逼供了,可现在在扬州城的众多士子围观之下,他一直强忍到现在都没有动刑,今日却想着无论如何都要结案了,不然李廷芝一回来,案件审理权就不在他手里了。 只要二女认罪了,那朱焕自然会让她们‘暴毙’在狱中,那就成了铁案,不用担心复核会出问题了。 而唐婉和嫣然显然也是明白这一点,她们只把存在的事实招认了,却坚决不认杀人罪。 别说现在没受刑,就算真的上了酷刑,恐怕二人也能坚持许久。 因此唐婉肃容凝视着朱焕,铿锵说道,“民女没有杀人!而且民女也说过多次了,那天我们二人为林郎君献艺之后,便都离开了那座小院,根本没有回去过,直到第二天才找到院中有人死了!民女承认当时就知道死的人不是嫣然,因为我亲自将嫣然送出了唐家,所以也不可能是嫣然杀的人!” 围观的书生里,大多数人都频频点头,倒不是唐婉的道理征服了他们,而是她的美貌俘虏了这些人的心。 “啪!” 朱焕又是一拍惊堂木,“呵呵,你所言之事可有证人?谁能保证你二人没有回去过,退一万步来说,就算你二人都没有再回去,也很可能是雇凶杀人,也唯有你们试图偷龙转凤才有杀人的动机,否则为何死者的面目会被故意毁去!?” 书生们听着朱焕的说法,倒是觉得很符合自己的思维,他们也是喜欢用这种推论方式来想问题,也就是想当然尔。 这时代由于受到技术手段的限制,案件审理通常都有罪推定,往往审判之时就预先认定了你有罪,只要有一项证据指向你犯罪了,就可以‘疑罪从有’。 当然,在林彻的前世之时,这样的有罪推定也还存在,其中某个老太太被撞一案,就是这样判下来的。 此时,林彻又在干什么呢? 他其实早就到了州衙附近了,只是被堵在人潮汹涌的大街上,艰难的移动着。 “难道扬州的男人都集中到这里了么!?”林彻有些懊恼。 赵菫应该是早就见过了,所以见怪不怪了,“嘻嘻,谁让两个姐姐是扬州最漂亮的女子呢,彻哥哥,我看咱们这样下去,怕是天黑都进不到州衙哦。” 确实,这人头攒动的状态,水都很难泼得进去,何况林彻这边两架骡车,十来个骑士呢。 不过林彻可不是轻易放弃的性子,静下心来细细想了一下之后,他顾不得可能会发生踩踏事件,只能使出绝招了。 很快,衙前街的人,听到了一阵尖锐的号角声。 当他们循着声音望去之时,差点吓得尿裤子。 只见一架骡车上,竖起了十几根竹竿,而令人恐怖的是,每一根竹竿上都吊着一个面目狰狞的人头。 普通人在猛然间看到这一幕,哪里会有不害怕的,原本离着驴车近的人,都慌忙向四周躲开。 人海立马以骡车为中心排出一圈空地,犹如石头丢入水中,将水面荡开一般。 趁此机会,骑士们立刻上前驱赶,然后骡车也顺利往前移动了起来。 第391章 .刑讯 ‘断罪必取输口供’,这是华夏历史上很长时间中的司法审判原则。 在大部分刑事案件中,被告人的口供是必不可少的证据,没有口供就不能对被告人定罪。 这里的口供专指被告人对指控事实的辨认,因而口供又被指称为“首实”。 司法力量薄弱导致有罪推定,再导致片面追求被告口供,这正是华夏古代大部分刑事案件办案过程的写照。 而为了得到口供,那么刑讯就必然出现了,成为了一项重要的断狱手段。 当然,一个稳定的政权,肯定也不会放任刑讯滥用,因此在法律上对刑讯进行了制度化。 特别是唐宋的刑讯制度已经是空前完备,律条甚为详细具体和严格,对刑讯的首要条件、对象、审批程序、刑具的种类、用刑的次数、受刑的部位、对滥刑官吏的处罚等都有多方面的规定,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冤狱的发生。 不过呢,愿望是美好的,但是大宋终究是人治社会,官员对制度的操作空间还是很大的。 朱焕之前担心于读书人的舆论,一直强忍着没有对二女动刑。 现在他对二女犯罪的推论得到了读书人的认可,而二女依然不肯认罪,这时候,他动用刑罚逼供,已经没人会说什么了。 于是,他冷笑看着唐婉和嫣然,“看来,你二人是不到黄河心不死了,来人,上刑!” 说完便从签筒中抽出一根红头令签,甩到了堂下。 几名壮实的牢婆子上前分别按住二女,然后皂隶将短夹棍套上了她们的芊芊玉指。 此时,围观书生中许多人心中开始不忍起来,正常的男人哪里见得娇滴滴的美人受刑。 然后还有一些人,对这种刑罚非常的失望,这些心思龌龊之人,想要看的是笞刑! 笞刑就是通常都是杖臀,也就是打屁股,而宋朝的规矩是,无论男女都要‘去衣受杖’。 那就是说,即使不扒光所有衣服,但是裤子必须脱下,光着屁股挨揍! 其实,围观中的许多人就是冲着这个来的,可等了这么久,居然只是夹刑。 不过他们也就敢心中惋惜失望,倒没有人敢宣之于口… 现在夹棍已经就位了,朱焕再一次假猩猩的说道,“给你们最后一次机会,不然,用刑一旦开始,你们不招,那就不会停下了!” 嫣然眼中一片死寂,像是没有听到朱焕的说话一般,或许此刻她已经把自己当成死人了吧。 唐婉傲然直视朱焕,目光清冷而固执,“民女没有杀人,无罪如何招认,天日昭昭,就算最终被屈打成招,迟早有一日也会有人替我二人洗清冤屈,还我清白的!” “呵呵!”朱焕冷笑,“你还在妄想有人替你们脱罪!?真是白日做梦!行刑!” 一声令下,四名皂隶使劲拽拉绳索,短棍猛然相互靠拢,将二女葱段般白嫩的手指夹的变形! “啊!!!!” 二女同时发出凄厉的惨叫。 这真是闻者落泪,见者伤心啊。 俗话说,十指连心,别说是两个弱质女流,就算是铁打的汉子,也很难忍受这锥心之痛。 围观人中,已经有许多人都别过脸,捂住了自己的耳目,不敢再看,不忍再听! 片刻之后,皂隶放松了绳索,朱焕冷酷的问道,“招还是不招?” 嫣然脸色苍白如纸,不停淌出汗珠,眼神中充满了痛苦,双手剧烈颤抖着,却依然缓慢而坚决的摇着头。 唐婉的俏脸不停抽搐着,朱唇已是血迹殷殷,艰难张开,咬着牙道,“我,无罪!” 彼其娘之!本官就不信治不了你这两个小娘皮了! 朱焕恼怒至极,狠狠一砸惊堂木,“继续行刑!不得留手!” “呜呜!” 这时候,一阵号角声传了进来,响彻了大堂。 朱焕愕然不已,他听出了这是军号声。 紧接着,听到衙门外粗豪的呼喝声,“紧急军务,闲人退避!” 外面围观的人似乎遇见了吃人的猛兽,呼啦啦退开了一条通道。 甲页铿锵,铁靴踏地,十几名浑身冒着杀气的禁军将士列队而入,这气势令人心中发寒。 朱焕心中不停冒着疑问,军务?我这州衙有哪门子的军务。 却听禁卫护庇之中,传出一句清声,“听说,这里在审案子,我可以看看么?” 禁卫让开,林彻牵着赵菫施施然走了出来。 朱焕没有见过林彻,但是眼前的样子,立刻让他认出来了,却更加疑惑。 这小祸害怎么来了?不是说他去找李庭芝了么?这时候来大堂干嘛!? 林彻这时看到了刚刚受刑的唐婉和嫣然,见她们这凄惨的模样,也是一惊,“呀,两位姐姐这是怎么了?什么人这么狠心辣手摧花?这到底是道德的沦丧,还是人性的泯灭?” 这是什么古怪的说辞?围观的书生士子一脸懵逼。 朱焕已经收拾好心情,硬着头皮道,“此乃公堂重地,正在审理人命大案,请这位小郎君和小娘子莫要扰乱司法,若想观审,且退到一旁不可喧哗!” 他现在故意不去问来人的身份,全当真的是来看热闹的,一心只想把案子审结再说。 “哎呀,这里还有位官人啊,真是失敬失敬,恕小子眼拙,刚才没看到您诶。”林彻继续作怪,“想来,你就是扬州知州了吧?” 朱焕被林彻的阴阳怪气顶得心中难受,却不得不平心静气下来,“本官乃扬州通判,朱焕!” “通判啊?奇怪了,审案子不该都是正堂官么?”林彻一副虚心求教的样子。 “李知州不在之时,便是本官署理州务,好了,还请这位小郎君莫要打扰本官问案了,请速速退下。” 朱焕耐着性子,既不想被他妨碍审案。又不敢过于得罪林彻, 所以他这种表现让围观书生士子大为惊奇,这朱通判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谦和大度了? 林彻继续不着调的说着,“哦,这样啊,那如果我要告状,是不是找你就可以啊?” 朱焕依然猜不透林彻的目的何在,“当然可以,只是本官正在审理人命大案,你若是要告状,且先等我将这个案子审理完毕再说。” “可是我这案子也是人命大案呢,你到底受不受理啊!?” 林彻一副慢条斯理的样子说着。 这祸害该不是在拖时间吧?朱焕突然福至心灵,猜测到了林彻的意图。 没错,林彻就是在拖延。 他一介白身,就算手上有证据,但是他没资格插手案件审理啊。 所以他在等人,等一个可以名正言顺插手之人。 朱焕压着火气问道,“那你把案子报上来吧!” “那我就说了哦。”林彻嘿然一笑,“我要状告扬州通判朱焕,纵子行凶,并且构陷无辜百姓为其子替罪!” 话音出口,场中一片哗然。 “这小子疯了吧,居然向朱通判状告朱通判自己!?真是闻所未闻!” “纵子行凶?这是什么意思啊?朱通判的儿子不是朱吉璐么,他杀人了?” “你们不知道这个小郎君是谁么?我告诉你们啊,这就是作那‘风雷诗’和‘嫣然词’的林郎君啊。” “构陷无辜?说的是现在这个案子么?难道扬州双娇真的是被冤枉的么?” …… 就在众人议论纷纷之时,朱焕的一张脸,由白转红,又由红转紫,最后一片铁青,憋着一口气抬手重拍惊堂木,“啪!” “大胆!竟然当众戏弄公堂!本官念你年幼无知,这次不与你计较,限你速速离开州衙,否则治你个目无王法、藐视官府之罪!” “哟,好大的官威啊!你是在吓唬我么?我可不是厦大的!”林彻依然嬉皮笑脸。 林彻现在有禁卫护体,赵菫傍身,吃定了朱焕不能将自己如何,所以就是胡搅蛮缠。 这时,围观人群又劈开一条通道,两名文官在兵士护卫之下步入大堂! 其中一人正是陆秀夫,而另一人,却是淮南东路提点刑狱公事许文德。 朱焕心中一沉,感到大事不妙,却不得不起身迎了下来。 陆秀夫此时的官阶是没有他高,但却是制置司中的属官,实权不小,而且明眼人都能看出陆秀夫未来前程远大,所以朱焕不会轻易得罪他。 而许文德官阶与他一样,但管的却是整个淮南东路的刑狱之事,也不是可以怠慢的人。 朱焕强颜欢笑道,“不知道二位大驾光临,真是有失远迎,恕罪恕罪!” 陆秀淡淡点了点头,回了个礼,但是许文德却木着脸,单刀直入,“本司听闻,这里有冤案!?” 扬州城中的其他事,许文德都管不着,但是这刑狱之事,却是他当管范围,所以他便是林彻等待之人。 朱焕定下心神回答,“哪里有什么冤案,唯一一件案子,在下都还在审理呢,案子都没结,哪里说得上冤不冤的。” 按理来说,正常的案子都是亲民官先审理,完事才递交提刑司复核,一般情况下,提刑司是不会提前插手案件审理的,除非大案要案,或者出了什么意外。 所以,朱焕目前并没有在程序上出错,并不惧怕提刑司。 第392章 .丧子之痛 许文德依然黑着脸,可能干他们这一行的,黑脸属于职业属性吧。 他看着堂中跪着的唐婉和嫣然,明显已经受过重刑了,不由眉头一挑,“这是怎么回事?” 审理程序合不合法,也是他的管辖范围,所以他有权质问。 朱焕不慌,虽然这几天的审理过程有点小小的瑕疵,但是明面上还是合理合规的。 所以他淡定道,“许宪,本官对此案的审理都是在大庭广众之下的,并且卷宗记录都很详细,用刑也是刚刚才开始的,并且合符律条。” 许文德凝视了他半响,在他脸上只看到了自信,于是心中了然,即使这个案子有问题,卷宗也一定被做得滴水不漏让人挑不出毛病了。 “许宪,你既然来了,不如陪审一旁,给在下把把脉吧,毕竟你才是刑狱高手嘛。” 朱焕说着,语气中夹着隐隐的得意和挑衅,“陆机宜,你也做个陪同吧。” 许文德感受到了朱焕的挑衅,却一时无法挑出他的毛病,只好点点头,“那我陪审便是!” 陆秀夫脸上看不出喜怒,保持着谦和的微笑,“在下就免了,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做个看客便是。” 朱焕心下更是畅快,这案子现在只要逼出二女的口供,便可结案,到时候陪审的许文德就得在案卷上副署,那就更是铁案了。 唐婉和嫣然原本对许文德的到来,燃起了希望,可看到朱焕准备继续审理,不由心中大急,“宪司,民女冤枉啊,民女没有杀人!请为民女主持公道,还民女清白啊!” 这摸样,真是含冤泣血,让人大动恻隐之心! 许文德见此,脸上虽然木无表情,心中也是极为不忍,可惜,他如今并没理由阻止朱焕审案。 正常来说,只有李庭芝这个知州,才能名正言顺的接过审理权了。 “许宪,堂上请。” 朱焕说完,自己先往堂首走去,迫不及待的要重启审判。 “等等!”林彻一声清喝,“朱通判,莫非以为小子刚才的话是玩笑么?” 朱焕脚下一顿,心中无名火起,返身盯着林彻,语气严正道,“这位小郎君!本官不知道你是谁,也不想知道,还请不要在公堂之上胡闹了,若是对我私人不满,下值之后,本官欢迎小郎君私下沟通。” 陆秀夫轻轻看了一眼林彻,知道他不会无的放矢,便假作训斥,“彻哥儿,你刚才做了什么!?竟然让朱通判说你在公堂胡闹,若是比解释清楚,莫怪伯父教训于你!” 林彻接过陆秀夫搭出的话头,“伯父,小侄并无胡闹,小侄刚才说了,要状告朱通判,纵子行凶,并构陷良民替罪!执法犯法!” 声音不大,却铿锵有力,清晰的传入了堂里堂外每个人的耳中。 一时间人人侧目,都感觉林彻真是头铁! 朱焕大怒,许文德惊异,陆秀夫一脸慎重,“彻哥儿,这里可是州衙大堂,你说的每句话,都要负责任的,按着律法,诬告者反坐!你可清楚这后果!?” 林彻神情不变,“知道,就是不知道,这个案子谁敢接啊?” 许文德听出了林彻的激将之意,不由向陆秀夫看了过去,只见陆秀夫向他回以肯定之意。 如今李庭芝不在扬州,那么,唯有他这个提点刑狱公事,可以接下状告朱焕的案子了。 于是他沉声说道,“这个案子,本宪接了!这位小郎君,你说的案子,和现在正在审理的案子可有关系?” “有,关系大了,我说的构陷之事,正是此案!” “好!既然如此,那便两案并作一案!现在升堂!” 许文德说完,大步走向堂首高案之后,整理衣冠之后,大马金刀的坐了下来。 正常来说,告状肯定没有这么草率的,你起码得有个状子吧,何况这种民告官,一般的官员更是不愿意沾手了。 可是,许文德与陆秀夫的私交虽然很一般,但是素来敬重陆秀夫的才学和人品,相信他不会乱来,也就破例当堂接下了这个案子。 朱焕呆立当场,看向本属于自己的官椅,现在却坐上了别人,而自己成为了被告! 而堂外也是嗡嗡声一片,明显没看懂这魔幻的情景,上一刻还是主审官,现在却要和刚才审理的犯人并列于堂下,一起接受审判,而且看起来,还是主要被告! 许文德摸起惊堂木,看似轻轻一拍,却声如惊雷,让所有人都打了个激灵。 正是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啊。 同样的惊堂木,换在了许文德手里,居然变得完全不同了。 此时所有人的目光都注视着许文德,只见他面沉似水,霸气侧漏,不对,是铁面无私之气侧漏。 “堂下何人?所告何事?可有诉状?”三连问开局。 “小民林彻,状告扬州通判朱焕,纵容其子朱吉璐,深夜潜入民宅,意图奸 淫民女,遭到坚决抵抗不能得逞之后,怒而杀人,手段残忍,情节恶劣,随后潜逃回家,然后朱焕作为我大宋官员,不但不将其子绳之于法,还恶意包庇,安排其潜逃,然后利用职权,破坏凶案现场,并蓄意栽赃陷害无辜良民,并妄图利用审案之权,滥刑逼供,以达到让无辜之人为自己儿子替罪的企图,因为事出紧急,小民并未有状纸,但是我这里有一份朱吉璐亲手所书的供状!” 个子不高的林彻,站在大堂之上侃侃而谈,等于是口述了一份诉状。 “你,血口喷人!我儿怎么可能有供状在你手上!” 朱焕大怒,他想当然的认为林彻是在胡诌,手上就算有供状,也一定是伪造的。 许文德断喝,“肃静!朱通判,你现在是被告人!规矩就不用我多说了吧!” 随后他又看向林彻,“把供状递上来!” 许文德接过那份供状之后,细细查阅,他是个老刑狱了,从上面的内容就看得出是真是假了。 这份供状事实完整,过程清晰,许多细节对应尸体上的细节之后,完全吻合。 现在唯一需要确认的就是,这份供状是否出自朱吉璐之亲笔。 许文德吩咐属官,“去州学将朱吉璐之留档及功课试卷取来!” 朱焕看这反应,心中不由慌了,没道理啊,儿子应该都到了北国了,为何这份伪造的供状能让许文德觉得确有其事的样子呢?难道,是他们联合一起来对付我么? 于是,朱焕开口质疑道,“我怀疑这是一个阴谋,那供状一定是伪造的,我儿早就出门游学了,怎么可能会写下什么供状!” “呵呵,朱通判,你想不想见见你儿子啊?”林彻一脸坏笑。 朱焕愣住了,许文德先开口道,“林郎君,你既然知道这朱吉璐在哪里,为何不将他带来!” “我带来了,只是他无法自己走进来了。” 林彻说着,打了个手势,两名禁卫便排开人群,走到衙门外。 没多久,两人便抬着一具麻布包裹的尸体走了回来,将尸体放在了大堂正中。 这时候朱焕惊恐无比,他已经意识到这尸体很可能就是自己儿子的,却强迫自己不去相信,甚至不愿意把目光移到那个方向上去。 可惜,林彻却并不在意他的想法,挥手让禁卫将麻布掀开。 嘶! 不少人都倒吸一口冷气。 朱吉璐可是扬州城的名人啊,即使他现在这死样子非常狼狈,却一样很容易被认出来! 朱焕如遭雷击! 颤抖着扑到尸体前,“璐儿!璐儿!你醒醒,醒醒啊,爹爹在这,你醒醒啊,不要吓爹爹!啊!!我的儿啊!你快醒过来啊!” 哀嚎之声撕心裂肺。 这一刻,朱焕不再是一个威风八面的朝廷高官,而只是一个老来丧子的伤心人。 哭着喊着,朱焕失魂落魄,始终不愿意相信自己唯一的儿子死了的现实。 突然,他似乎想到了什么,猛地站了起来,犹如一只受伤的野兽一般死死的盯着林彻,眼睛越来越红,爆射出疯狂的光芒,口中不断咆哮着,“是你!一定是你这小崽子,是你害了我儿!你赔我儿的命来!” 朱焕越说越疯狂,然后不顾一切的向林彻扑去,想要将林彻撕碎,生吞! 这时候,因为是在公堂之上,无关的人都退到了大堂两边,这时似乎没人来得及救护林彻了。 “小心!”陆秀夫一脸焦急,大声疾呼。 而林彻自己就像没反应过来一样,木头一般站在原地。 就在朱焕要扑到林彻之时,呆立着的林彻迅猛的踹出一脚。 一声闷撞后,众人只见朱焕那有些显胖的身体在空中倒飞,然后撞在大柱子上,滑了下来! 林彻的属下和禁卫好像早就知道结果一般,根本没啥反应。 就连赵菫也只顾着鼓掌欢呼,“彻哥哥,你是最棒的!” 可是那些围观的书生,大多都被吓傻了,简直难以置信啊,这么小小的一个人,随便一脚,就能将一个近两百斤的人踢得倒飞! 这家伙还是人么!? 第393章 .重伤员待遇 朱焕摔得不轻,却还挣扎着想爬起来。 两名禁卫上前将他控制住,反剪双手押回堂中。 但他口中依然像野兽一样嘶吼着,刺激着所有人的耳膜。 不得已之下,许文德让人堵住了他的嘴巴。 虽然出了这么一个小插曲,但是案子还是要审的,不过剩下的就是走程序了。 朱吉璐的自供状,经过对笔迹手印的仔细验证,确认无疑。 然后根据供诉,他脸上的抓伤和手上的咬伤,经对比后,也证明确实是被害人留下的。 案子没有什么疑点难点了,许文德很快就判定朱吉璐是杀人凶手,唐婉和嫣然无罪释放,两女喜极而泣。 最后许文德看着渐渐恢复了理智的朱焕,沉声道,“朱通判,从审理的事实来看,你这几样罪行应该是没什么问题了,但我无权处置你,先委屈你几天,待制置使回来再作结论。” 退去疯狂之后的朱焕,恍若未闻,一副被抽取了骨头的萎靡样。 见朱焕没啥表示,许文德正想宣布退堂,可林彻又开口了。 “宪司请稍等。” 许文德奇怪看着林彻,“还有事?” “是的,还有点事,可能属于军事,但是又和朱家父子有关,所以我觉得干脆现在说出来,您和陆伯父商议一下怎么处理吧。” 林彻刚才那一脚,扯裂了两股间的伤处,感觉挺难受的,想着早点把事情都交接完好去休息。 “哦?那你说。”许文德点点头。 “原本,我出城是受了陆伯父之托,前去追捕敌国探子的。” 林彻说着便看向陆秀夫,陆秀夫点点头,示意他可以说。 其他人听得敌国探子,也竖起了耳朵,心中好奇这事和朱家父子会有什么关系。 而朱焕却脸色骇然,突然变得有力气起来,想要挣脱两名禁卫的控制,不过却是徒劳。 林彻屁股下面感觉有点湿润,估计是流血了,于是加快语速,“过程我就不详说了,我们足足追了两百里,最后才全歼了这伙二十多人的探子,而朱吉璐就在这些探子中间,就是朱焕亲自交托给探子首领的,所以这朱焕可能和探子勾连很深,现在,我把探子的尸身都交出来,怎么处置就不关我事了。” 随后,林彻让人把徐承志的尸体及二十来个首级搬进来州衙,还把朱吉璐的伴当潘弘留下做证人,自己便要离开,不过却被唐婉和嫣然拦着了。 二女盈盈下拜,“小女子二人拜谢郎君的救命之恩……” 男女授受不亲,林彻不好上前搀扶跪倒的二人,只得开口打断她们的说话,“你们是不是想说,救命之恩无以为报,只得以身相许啊,这也不是不可以,不过也得等几年我长大了再说啊。” 说完,转身便走了,丢下唐婉和嫣然跪在那里,张着嘴发愣。 嫣然有些恼羞成怒,俏脸通红,老娘什么时候想要以身相许了,把我当成什么人了呀,虽然我沦落红尘,可老娘还是清白之身呢…… 唐婉却望着林彻远去的背影,陷入了沉思中,或许这林郎君真的是个良人,就是太小了点,再等几年么?可是自己年纪可不小了啊,诶,呸呸呸,想啥呢。 嫣然先醒悟了过来,侧目一看,发现唐婉脸上飞起了红霞,神情怪异,不由用手肘撞了她两下,“想啥呢,一脸春 情的。” “没!没想啥。”唐婉赶忙遮掩,“哎呀,咱们赶紧去接我祖父!” 摆脱了二女的林彻,急急忙忙的回到了驿馆,回到自己的卧房,就迫不及待的把裤子褪去。 低头一看,确实有些血糊糊的,就像来了亲戚一样,小裤都被染红了。 “吱呀。”门被推开。 赵菫风风火火的跑进来,“彻哥哥,你躲在房间里干…哎呀,你没穿裤子……” 林彻光着屁股,露着小鸡,摆着奇怪的姿势愣住了。 赵菫双手捂住自己的眼睛,那指缝中露出的大眼睛却眨都不眨,彻哥哥的小鸡好可爱呀…… “咳,看够了没?”林彻干脆就这么坦诚相待。 只要自己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这就是渣男彻的行为准则。 反正这时代很多到了十岁都还穿着开裆裤的小娃子,就这小荷才露尖尖角,可没啥看头。 “人家哪里有看……”赵菫这时候才发觉林彻裆下的伤处,“哎呀,彻哥哥你流血了!” “别大惊小怪,就是擦伤,让风太医帮我弄点药。”林彻的厚脸皮上颜色不改。 “嗯嗯,我马上去喊。”说着,赵菫又回头仔细看了两眼,还好没有伤到小鸡。 …… 林彻舒服的趴在软榻上,依然光着屁股,风太医正给他处理伤处。 风太医干脆将一些不是很牢固的结痂给剥下来,清理血污和死皮,然后细致轻柔的涂抹上药膏。 有别人在,赵菫自然不好在跟前观赏,坐在外间时不时问几句,“彻哥哥,好点了么?” 药膏抹在伤处,只感觉一片清凉,火辣辣的疼痛消去了不少,林彻也懒得回答赵菫,也就偶尔哼哼两句,表示还活着。 过了小半晌,终于把伤处都处理好了,林彻也发出了绵长的呼吸声,于是风太医放了个架子悬在他屁股上,再盖上了一张薄毯。 见到风太医退出了里屋,赵菫便问道,“太医,彻哥哥怎么样了?” “殿下,林郎君的伤都处理好了,没什么大碍,养几天就好了,不过微臣给他涂了黑玉膏,暂时别让布帛之类接触伤口,郎君应该是累了,先在睡着了,殿下你别吵醒他,让他好好休息一下。” 说完风太医就退下了,赵菫把身边的小柔和小离也赶出去后,自己一个人走进了里屋。 林彻此时睡得无比香甜,这几天真的把他累坏了,屁股上的伤让他根本没法好好睡觉。 赵菫咬着手指看了好一会,心中有些担心,不知道彻哥哥的伤口以后是不是会长疤呀,那可就不好看了。 ‘要不,我现在看一下?’ ‘羞不羞啊,女儿家怎么能想着看别人的屁股呢?’ ‘怎么是别人呢,这是自己的夫君,看一眼有什么打紧的。’ 最终,赵菫的小手还是伸向了那张薄薄的毯子。 …… 这一觉,林彻睡了一天一夜,直到第二天傍晚才醒过来。 睁开眼就看见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 “彻哥哥,你总算醒啦。” 赵菫撑着下巴,趴在榻沿,也不知道看了多久了。 保持着趴卧的姿势太久,总感觉有些麻麻的,林彻就想翻个身。 “别动,你忘了还有伤么?”赵菫赶忙阻止。 林彻这才想起自己是个‘伤员’,但是感觉了一下,已经不痛了,“皮外伤而已,而且都好了,我要起来。” 赵菫却不答应,“风太医说了,你这伤得好好养才能不长疤呢。” “长疤就长疤啊,有什么关系?” “那就不好看了啊!” “扯淡,又不是脸,谁还能看我的屁股不成!?” “我呀!” …… 男人与女人的战争,最终输的多半是男人。 林彻最终还是输了,只得光着屁股继续躺着,吃喝拉撒都由小柔和小离伺候着。 甚至吃饭都由赵菫来喂,着实享受了一把‘重伤员’的良好待遇。 也就林彻这样的人,整日在三个小娘子面前光着屁股也丝毫没有羞耻感。 这一过就是三天,直到李庭芝派人送来了宴请林彻的帖子。 李庭芝比林彻晚一天回到了扬州城,回来后,便雷厉风行的处置了朱焕和他的一群同党。 虽然只找到了朱焕和徐承志接触过的证据,并没有其他出卖大宋的行为,但这种事,只有零次和无数次两种存在,关系到社稷安危,自然是宁杀错,不放过了。 借此,李庭芝也好好整顿了一下扬州官场和淮军内部,替换了不少官员和军将。 本来是早就要宴请林彻和赵菫的,不过既然林彻要养伤,他自己又确实有点忙,便推迟到了今日。 宴请的地方就在重新开门营业的平山楼。 原本,唐家两祖孙入狱之后,平山楼也被查封了,不过酒楼的掌柜伙计都算忠厚之人,并没有舍弃唐家而去。 那天林彻帮唐家和嫣然解脱冤屈后,唐老头的病也得到了及时的治疗,从鬼门关拉了回来。 在唐老头的坚持下,第二天就让平山楼开张了,唐婉也继续操持起了后厨之事。 而随着朱焕的落马,明月楼也暂时被查封了,虽然最后的处置结果还没有出来,不过嫣然却得到了解放,李庭芝做了个顺水人情,解除了她的卖身契约,放归为良。 经过这次的事情之后,嫣然和唐婉的感情更加的真挚,所以放良之后的嫣然也不再想着离开扬州,而是干脆住进了唐家,与唐婉简直是形影不离。 二女知道林彻要到平山楼赴宴之后,便早早在酒楼门口等候,倒是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虽然许多人都见过两女一起在州衙受审的样子,但那是人家落难之时,哪能比得上现在这种容光焕发的时候,特别是以往从来都不施粉黛的唐婉,今日也明显的精心打扮了一番。 PS 最近状态不好,精神有些恍惚,所以写得很烂很烂。 然后,下面就该进入燕京了,我不想把这个部分写烂,因此未来十几天会减少更新,每天可能只有三千字。 对不住大家了,先向大家磕三个响头,咚咚作响那种。 第394章 .赴宴 作为一个晚辈,肯定没道理让长辈等,林彻便提前到了平山楼前。 马车刚停稳,林彻便从车上跳了下来,这几天‘养伤’可把他憋坏了,迫不及待想要活动筋骨。 车厢里却传来一声嗔怪,“彻哥哥,你等等我呀!” 林彻无奈返身扶着赵菫下车,然后牵着她往大门走。 来到门前,早已等候在此的嫣然和唐婉齐齐蹲福,“妾身恭迎郎君大驾。” 林彻被唬得一愣,“你们这是干嘛,怎么做起知客来了,这不是大材小用了么?” 嫣然满心感激,“您是妾身的救命恩人……” “停!停停停!举手之劳而已,那日你们不是已经拜谢过了么?不用再如此小题大做,搞得我怪不自在的。” 林彻说的不自在,是他发现周围人都盯视着他,眼神中充满了嫉妒和敌意。 搞得他好像成了全扬州男人的公敌一般,关键是自己并没有得到啥实惠呢。 唐婉也察觉了周围的异状,“既然林郎君不喜,那妾身往后不再如此便是,不过郎君对我唐家恩同再造,妾身自当结草衔环以报,不然岂非禽兽不如么,还望郎君给我姐妹一次报答的机会。” 其实这几日唐婉和嫣然每天都有去驿馆求见,不过没有见到林彻,所以今日等在这里,就为了向林彻表达这个意愿。 林彻不由挠挠头,“机会?什么机会?难道你们还真的要以身相许么?” 这带着一点混不吝的玩笑话,让二女皆是脸上一羞,唐婉顿了一顿,咬着银牙,“若是郎君不嫌弃妾身蒲柳之姿,妾身愿为郎君铺床暖被。” 虽然声音细若蚊呐,却着实把林彻惊到了,这玩笑开大了! 嫣然也被唐婉惊到了,她们之前谈及如何报恩,可是没有一点这方面的显露啊,这让她觉得姐妹感情受到了动摇,不过心中一转,也约略明白了唐婉的心意,也轻声道,“妾身也愿!” 看着两人一脸诚恳,林彻不由狐疑起来,哥难道已经帅到这个地步了?这绝世美女都哭着喊着求我宠幸!?这不科学啊! 林彻多少还带着一点前世的思维影响,那个世界里,男人不管为女人做了啥,女人都认为是天经地义的,要是长得有点模样的,甚至认为让你帮忙是你的荣幸,可不会有什么感恩之心。 至于他总是调侃‘以身相许’,是因为想到一个英雄救美的梗,英雄若年青英俊那就是‘以身相许’,若是老或丑,那就是‘小女子下辈子做牛做马报答恩公’。 心中一笑,林彻总感觉这个‘以身相许’怕是不简单,只是不好掰扯,便敷衍道,“哈哈,今天我是来赴宴的,此事以后再说。” 可唐婉虽然脸上还是羞红一片,却似乎很执着,“林郎君,择日不如撞日,就请郎君宴后到寒家一叙如何?妾身的祖父期盼着能当面向郎君谢恩,若是郎君没空去的话,他老人家只能拖着病体去求见了。” 卧槽,这是讹上哥了?林彻头大,“那行吧…” “那一言为定哦!” 唐婉见林彻答应,立马敲定下来,然后亲自领着林彻和赵菫去了定好的雅间。 没等多久,赴宴的人都来了,又是一番见礼寒暄。 还好这算是私宴,邀请的人并不多,主人是李庭芝,陪客是陆秀夫和许文德,倒是没有其他官面上的人了。 上次林彻见李庭芝时是在军中,那时李廷芝自然是一身甲胄,满身肃杀威武之气,看上去就是个身经百战,纵横沙场的猛将。 现在换了一身儒袍,立马就变得儒雅非凡,雍容大度,话语也让人如沐春风,不愧是出将入相的文武全才。 陆秀夫脸上带着些许疲惫,想来这几天应该是把他忙坏了,今日的宴会算是难得的放松了。 倒是许文德和那日公堂之上比起来,少了那种生人勿近的刻板,没有那么冷冰冰了。 聊了一会儿之后,林彻才知道这个看起来有些文弱的提刑官,竟然也能带兵打仗,而且军事能力还算不错。 几人边吃边聊,李庭芝突然说道,“林贤侄,听说你把西城外的人市给改成了收容营是么?” “是啊,那日闲逛,溜达到了那里,……” 林彻将那天的事说了出来,“既然遇见了,刚好小侄又能帮得上,那便顺手弄了个收容营了。” “哎…”李庭芝叹了一气,“老夫其实也是知道的,却对此事有心无力,手上的钱粮总是紧巴巴的,还得还得先顾着军中,不敢让将士们饿了肚子,对这民生之事,确实做得太差了。” 其实李庭芝做得已经很不错了,他不但治军利害,于民生上面也是很值得称道的。 他初到扬州的时候,扬州刚刚遭受了一场特大的水灾,房屋全被冲毁,百姓流离失所。 而扬州可是两淮的盐业中心,受灾之后,许多盐户生产也停止了,无法如期向官府交纳盐课,纷纷逃离,这就导致公私盐业都变得非常萧条。 这时候,李庭芝不但免除了亭户的盐债,还借钱给他们修房子,房子做成后又免除了他们所借的钱。 花了一年时间,官府民居都修好了,又组织开凿运河四十里到金沙、余庆盐场,同时还疏浚其他运河,以节省车费运输。 产盐户民众没有车运的劳苦,又能够免除所负的盐债,逃出去的人都回来了,盐业之利迅速兴盛,扬州也渐渐恢复了繁华。 而且他现在也正在招纳流民,扩建新城,钱粮都得花到刀刃上,有些地方无法兼顾到,也是情有可原的。 不过,这正好给了林彻机会,于是他开口说道,“李伯父,听说您现在正在招募流民,不知道能够招到多少啊?” 李庭芝道,“现在可不是能招到多少流民的问题,而是扬州城能容纳多少人,依老夫的计算,即使新城完工,最多也就只能容纳两三万人。” “也就是说,其实是可以招纳到更多的流民是么?”林彻又问。 许文德伤感道,“连年战乱,流民哪里少得了,若是养得活,想招纳多少也有啊。” 李庭芝道,“贤侄可是对流民有兴趣?” “如果,小侄有安置流民之策,可否让小侄在扬州敞开招募流民啊?” “恩?如何安置?”李庭芝有些吃惊。 “小侄在海上发现了一座小岛,很是适合种植粮食,最少可以开垦出五十万亩良田,所以想招募个两三万人前去开荒。”林彻半真半假的说道。 李庭芝思索起来,“海上?朝廷怕是不允许人口出海啊。” 陆秀夫这时插嘴道,“大帅,如今朝廷哪里会管这个啊,让百姓有个活路,比什么都强。” 林彻看出李庭芝其实并不是很抗拒,“李伯父,小侄也不是一次性就迁移走那么多人,也是慢慢来,细水长流,不会闹出大动静的。” “李帅,下官觉得也无妨,其实许多流民都是从北境过来的,让他们出海,总好过饿死在扬州城外吧。”许文德也帮腔道。 李庭芝微微点头,“此事也不是不行,既然扬州无法养活那么多人,也只好行此下策了,林贤侄,你明日写个章程上来,老夫考虑考虑。” 林彻心中大喜,知道这事算是搞定了。 他要招募的流民可不是只有嘴上说的两三万,只不过现在他暂时只能安置这么多,等流求岛打下一定基础之后,就是两百万,两千万流民,他也不会嫌多。 如此一来,他到扬州的最大目的算是达成了,心情愉悦之下,难免多喝了几杯。 一场宴会算是宾主尽欢,各自散去。 当林彻牵着赵菫,有些摇晃的正要走出平山楼,却被人拦住了。 “林郎君,你是不是忘了什么事了?” 只见唐婉双手叉腰,气鼓鼓的堵在门口。 林彻喝得有点多,迷糊着,“什么事?我得回去睡觉了…” 唐婉气得有些发抖,却又不敢发作,“林郎君你可是答应了到我家作客的,妾身的祖父还等着拜谢你呢!” “哦哦,这事啊,我真给忘了,好吧好吧,那就走呗。” 林彻本来就没往心里去,自然也就忘得一干二净了。 只是这被唐婉拦住了,那就只好跟着她去了。 唐家不远,很快就到了,林彻被引进了一间充满了药香的屋子。 唐婉先进去里屋,“大父,林郎君被孙女请来了。” “咳咳,扶我起来,老夫得向恩人拜谢。” 这是唐老头的声音,听起来很是虚弱。 唐婉急忙上前劝解,“大父,您躺着就好,婉娘请林郎君进来就是。” “咳,咳咳,如此慢待恩人,如何使得,咱唐家没这个规矩,快扶我起来,救命之恩必须郑重拜谢。” 这老头还挺倔的,就剩一口气了,还想要讲规矩。 林彻哪里会让重病在身的人起身向他拜谢啊,那岂不是等于要了他的命么。 于是一个箭步跨进里间,“唐老丈身体要紧,切莫如此。” 第395章 .唐家双簧 唐老头是真的倔,在林彻和唐婉的劝阻下,虽然没有下床,依然还是坚持坐了起来,无奈之下唐婉只好垫着枕头让他靠着。 一番折腾,老头也是累得够呛,喘息半晌才平复下来,“老朽礼数不周,还望林郎君见谅。” “老丈说得什么话啊,别说您生着病,就算平时,也没有您向晚辈多礼的道理啊,算起来,您可能比小子祖父年纪还大点呢,怎么着也该是小子敬着您啊,” 林彻是真的担心这唐老头一不小心就断了气,那自己的罪过可就大了。 唐婉扶着唐老头,用布巾给他细细擦着汗,“大父,林郎君不是在乎这些虚礼的人,您有话慢慢说。” “你这孩子!这是虚礼么!?”唐老头嗔怒道,抬手想要教训唐婉。 唐婉也没有要躲的意思,依然柔声说着,“大父,您要惩戒孙女随时都行,可千万莫要这时候动气伤了自己的身子,您是咱唐家的顶梁柱,您要是真有点什么事,让孙女以后怎么活?” 唐老头看着自家孙女温柔而又倔强的脸庞,最终还是没舍得真的打下去,“哎……就算眼下这关过了,咱都这把年纪了,还能有几年好活,往后的终究还是得靠你把唐家扛起来啊。” “婉娘一个女儿家,如何能顶门立户,要想唐家不倒下,大父您就该好好养着身体,为孙女撑起这片天。”唐婉说着话,还悄悄瞟了林彻一眼。 唐老头苍白的脸上露出一片萧瑟,“哎,谁让咱家就剩你一个女娃子了,难道还能指望你一个女娃来给唐家传宗接代不成?” “也不是不可以啊,找个赘婿不就成了么,咱们唐家也能传下去了。”唐婉说得很随意。 一旁的林彻,静静的看着祖孙俩说话,心里直犯嘀咕,这姓唐的娘们该不是打哥的主意吧,难道哥长得很像吃软饭的人么!? 唐老头听完孙女的话,却板起了脸,“又说什么胡话呢!?哪个有本事的男人愿意给人做上门女婿!?那岂不是委屈了你么!不成!” 唐婉又看了一眼不吱声的林彻,淡淡道,“这样不行的话,孙女去认养几个孩子就是,咱唐家好歹也能传下去。” 唐老头摇摇头,“那怎么成,就算姓了唐,毕竟不是真的血亲,还是不保险啊。” 其实唐婉说的两个法子,都是这个时代,家中没有了男丁传承之后,使用得非常普遍的解决办法。 招赘婿算是首选,毕竟本家的血脉能真的传承下去,若是连女儿都没有,养子也是一个好办法,能从亲族中过继自然是最好,不能的话,大多会选择买那种还不记得人事的婴孩领养。 不过赘婿真不是一般男人愿意去做的,不但家庭地位低,和奴仆区别不大,就是社会地位也很低,在秦汉之时,与罪犯贱籍相同,不过到了宋朝地位倒是有所提高,但依然被人瞧不起。 林彻心中疑惑,只感觉这祖孙俩很是奇怪,他们明显也应该打听过自己的背景,知道就算是皇家都不可能让自己做赘婿,那为何还要在自己面前提起这些事呢。 “咳咳!”林彻假咳几声,不愿再看两人表演双簧,“那个,你们若是要聊家事,小子在场倒是多有不便,不如我先回去?” 唐老头脸上闪过一丝慌乱,然后脸上满是涩然,“抱歉,实在抱歉,林郎君恕罪,怠慢您了,老朽时日无多,心中记挂之事也就这个孙女了,这谈起这事倒是一时忘我了,还请林郎君见谅。” 话都说到了这个份上,林彻还能当真斤斤计较么,“唐老丈,小子是个直性子,您要是有什么话,直说便是,我若是能做到的,也没有不答应的道理,如果真办不到的,您就是拐上再多的弯子,不成那就是不成。” 其实吧,林彻也看出来了,唐家祖孙俩其实也是那朴实之人,这想着玩点花活,却又显得那么生硬,林彻看着着实感觉尴尬。 唐婉满面通红,恨不得立刻将被子蒙到头上,往后余生都不再见人了。 倒是唐老头忍着羞愧与难堪,强制镇定心神,颤声道,“让郎君见笑了,既然郎君如此,那老朽就放开说了。” “您说就是,直接一点,也免得误会,毕竟小子年纪小,不通人情世故,要是真有什么误会了,也不好是吧。”林彻一脸微笑。 你明明就是个人精,还说什么不通人情世故! 唐老头心中腹诽着,不过现在也不是计较这些的时候,定了定心神,便说道,“婉娘是我唐家唯一的血脉,从她父母离世起,就开始担起了唐家的担子,而老朽也就把她当成男儿来养。” “之前,咱也是想着,有朝一日就招赘一个,将咱这唐家的香火将将延续下去,可总找不到那合适的人,不然也不会拖到现在。” “也不是说咱孙女心高气傲,哎,算了,这些也休提,老朽就直说了吧,这次唐家遭难,也看清了许多人,许多事,咱孙女也认定了林郎君你是个良配,当然,咱们也费心去打听过您的事情,你身边这位小娘子,就是当今太子的胞妹,说起来,咱唐家也没那资格高攀您,可咱孙女就是个死心眼,就觉得您才是她的良配,咱这只好拼死也想想法子,试试能不能争取到一丝机会。” 老头似乎有点破罐子破摔的感觉,一口气把心里想的事都给倒出来,也不管有没有用,总算是舒了一口气。 林彻是真没想到这唐老头直接起来是真的这么直接,一时想不到该怎么拒绝才能减少伤害性。 却没想到,赵菫却嘻嘻一笑,“唐姐姐想进林家的门,其实我是同意的,不过嘛,我同意未必也有用,我也不是林家的大妇哟,我只是老二哟。” 唐家祖孙都傻了,其实他们刚才那番表演,很大程度都是冲着赵菫去的,就是觉得小女娃子心中容易柔软,以为卖一下惨,搏一把同情,多少能有点作用,哪知道现在确实媚眼抛给瞎子看了。 而此时他们心中也是非常震惊的,这世上难道还有哪家女儿能够胜过皇家贵女么!? “你们心中一定不信,不过以我的身份,肯定没必要和你们说假话的,嘻嘻…”赵菫居然还再次强调。 “没有没有,殿下之言,小民怎敢不信,只是这太过离奇,小民一时没有转过弯来。” 唐老头急忙辩解,言语中却带着解不开的苦涩。 他们在说着话,林彻却一直思考着,理性的来说,自己的身体不过才是个小儿,凡是正常人就肯定不会将自己当成一个婚姻对象去考虑,尤其是,唐婉今年可是十八岁了,在这个时代已经是老姑娘了,真要等到自己能成婚了,那可就是十年后了。 这时代,三十岁的女人抱孙子的都大有人在,怎么可能会有人拖到那个年纪才成婚的。 所以,唐家最大的考虑,就是想给自己家找个靠山。 经过这次的劫难,唐家发现以往结交的那些达官贵人,在关键的时候,一点都靠不住,所以迫切想要找到一根结实粗壮的大腿。 而经过他们仔细研究打探之后,发现林彻就是个再好不过的人选了。 置制司机宜陆秀夫是他伯父,置制使李庭芝对他视若子侄,还是当今太子的未来妹婿,这些随便哪一样都有足够的实力关照唐家,让唐家不再随意受人欺辱。 另外其家中似乎也是顶级大户,有钱得很,肯定不会想着侵夺唐家这点家业。 本人也是才华横溢,相貌也是顶好,除了年纪小点,都算得上是难得的良配,超出扬州城中那些各色年轻人百倍。 而关键就是年纪小,那样唐婉就不必付出实质上的牺牲,最起码能够得到六七年的缓冲期。 想清楚唐家的如意算盘之后,林彻心中也是洒然一笑,倒没有太多懊恼,他可没有真的自以为自己魅力四射到女人看到就非他不嫁的地步。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唐家的想法,林彻也理解,也算不上有多少害人的心思,也就是借着自己这张虎皮,想过上几年安生日子而已。 林彻想了想,既然自己并不会有什么损失,那就当助人为乐了,正要答应,却见唐婉起身一福。 “林郎君,请原谅妾身的唐突,原本我唐家的平山楼一直接待达官贵人,旁人也自然觉得我唐家背景深厚,闲人都不敢轻易来招惹,只是经过这一事之后,这些虚像都被人看破了,将来麻烦必然少不了,甚至重蹈这次劫难也不是不可能,所以为了自保,妾身不得不出此下策,只要妾身名义上是郎君的人,那扬州官府从置制使往下,都会对我唐家另眼相看,多加关照。不过这事也确实是我唐家做得不对,林郎君本就对我唐家有大恩,妾身却还如此算计于您,实属罪该万死!” 说着,唐婉就往地上跪去,然后猛然在地上磕着头,咚咚作响,毫无花俏,原本皎白的额头,瞬间便红肿转青,甚至开始皮开肉绽。 林彻默默看着,其实倒不是他有多么铁石心肠,原本他就打算答应的,但现在他反而觉得唐婉心计有些太深了,眼下都还在表演,只是演技比较扎实罢了,这就让他比较腻味了。 第396章 .离扬 说实话,被人算计确实让林彻心中不爽,却也没有直接抬脚走人。 这世道就是如此,唐家被扯下了那层伪装,现在犹如小儿抱金行于闹市,富庶的家业和美丽的唐婉都让许多人垂涎欲滴,若是不找个依靠,那就只能任人予取予夺。 而祖孙俩在林彻面前的表演实在拙劣,让林彻觉得又可怜又可笑,倒没有真的很生气。 林彻走着神,没有啃声,那唐婉也就实实在在的磕着头,额头殷红一片,血花点点。 赵菫有些看不下去了,拽了拽林彻的袖子,“彻哥哥…” “嗯?……哦。”林彻回过神,“好了好了,别磕了,要是破了相,倒是怪可惜的,说说吧,你们打算怎么做。” 唐婉估计都脑震荡了,似乎没有听到林彻的说话,还要继续,幸亏被赵菫上前扶住了。 “咳咳……林郎君可是答应了?”唐老头顾不得心疼孙女,惊喜着问道。 林彻没好气道,“答应什么?你们都没说到底要我做什么?” 唐婉被扶起来后,缓了缓气,“也不敢太麻烦林郎君做什么,就是……” 话说一半,一阵头晕差点没站稳,得亏赵菫还搭着手没放,然后扶着她坐到了床沿边,“唐姐姐,你先休息一下,有什么话慢慢说,彻哥哥可是通情达理的很,会答应的。” 林彻哭笑不得,自己啥都还没说呢,这赵菫就替他答应了,以前也没见这小妮子有这种滥好人的毛病啊,却见赵菫还俏皮的向他眨着眼。 “咳咳……”唐老头自己撑着挪了下身子,“还是老朽来说吧,其实也不复杂,就是将婉娘典与郎君为妾,时限为五年,当然,和平常不同的是,我唐家将如同嫁女,以半数家产为嫁妆,并且永不索回,郎君以为如何?” 林彻服了,对唐家的脑洞简直佩服的五体投地。 纳妾之事历代皆有,除了大明朝对纳妾资格有要求之外,其余大多数时候,只要男人有钱养得起,官府基本是不会管的。 因为历代官府都只承认一夫一妻是合法夫妻,纳妾并不属于婚姻之事。 大宋朝的法律中,妾和丫鬟侍女的地位是等同的,都是打工人,只是为主人提供的服务不同而已。 所以,出现了一个与其他朝代不同的特色,就是可以‘租’妾,用官方的说法就是典雇。 也就是有人把自己的女儿或者老婆,在约定时间内成为雇主之妾,收取租金,期满之后归还原主。 可别人都是为了赚钱才把妻女租赁出去的,这唐家倒好,竟然倒贴着要把唐婉租给林彻。 五年,这唐家是算好了五年时间内,林彻并不能对唐婉做什么,所付出的不过是唐家一半的家产而已,却得到了一张强大的护身符。 其实林彻倒是有其他办法庇佑唐家,不过他也懒得费那精神,只说了一句,“嫁妆就免了,我不差你家这点钱,其他就按你们的意思办吧,就当是我助人为乐吧。” 说完,就牵着赵菫走了。 唐家也真是雷厉风行,第二日就到扬州州衙办理了手续,一个是将唐婉确立为唐家户主,第二个就是将唐婉典与林彻为妾,同时,嫣然也将自己典与林彻为妾。 一时间,扬州城的男人都疯了,弄得林彻待在收容营里根本不敢进城。 “怎么搞的?不是说只有那唐婉么?怎么那嫣然也来凑热闹!” 林彻一脸恼怒,训斥起去衙门办手续的虎子。 “阿郎,之前您也没说明啊。”虎子委屈道,“您只让我去衙门配合唐家立契约,俺看着契约没问题,反正咱家又不吃亏,就给盖了印。” “狗屁的不吃亏!难道我就不要名声了么!”林彻抬脚便踹,“你个憨货,让你办点小事都办不好,就知道吃!” 虎子也不躲,只是用手捂住怀里刚买的酱肘子,任由林彻的脚印盖在屁股上,“阿郎,两个漂亮的娘子给您做妾,怎么就伤了名声了!?这不是大好事么?” “你懂个屁!算了,和你个憨货说不清楚。” 林彻懊恼的看着手上的契约,心中叹气,木已成舟只得如此了。 草草将契约揣进袖袋里,林彻将这事抛开,开始安排起了正事。 既然招收流民之事已经得到了李庭芝的首肯,那收容营就得正式建立起来,再留在西城外显然不合适了。 于是李庭芝给林彻在扬州城东南,靠近运河的地方,划了一块地方重新修建。 这就不能用帐篷敷衍了,得搭建正式的营房,也不用太大,能够同时容纳两三千人就可以,因为基本上可以每个月都有船只来把人运走。 这个都不算什么大事,也就花个几千贯的事,可这管事的人选让林彻有些烦恼。 想来想去,看了看大帐里的人,开口道,“温凡,这几天营中的事应付得过来么?” “阿郎,没啥应付不过来了,咱们又不是第一次弄这些事,照着巡检营和星火学院的章程做就是了,只要钱粮不缺,一切都好办。”温凡一脸自信道。 林彻点点头,虽然温凡也才十五六岁,但这年头,许多人在这年纪已经成家立业,开始顶门立户了,虽然办起事来还稍显稚嫩,不过扬州有陆秀夫帮衬,应该出不了什么事。 于是他问道,“我想让你们一伍留在扬州,你觉得如何?” “啊?”温凡愣了一下,要是真的按他自己的意愿,肯定是想跟在林彻身边了。 “我是这样想的。”林彻解释道,“这次去北边,估计危险重重,带你们去不合适,然后这边流民中的那些孩子,也需要有人带着先适应规矩,任务也很重要,你们五个是最合适的人选了。相信之前离开临安时,我在星火学院说得话你们的还记得。” 温凡五个人大眼瞪小眼的眼神交流了好一会,最后都默默的点了点头。 “阿郎,那我们就留下,但我们五人都历事太少,得有稳重的人帮衬才好。” 林彻露出笑容,“嗯,那潘弘是本地人,为人忠厚老成,就让他给你们做助手,另外,尹志诚他们这些人这两个月也留在这里帮你们,不久之后,苏向明那边也会给你们派人过来,若是真的遇上什么难题,去置制司找陆伯父就是,还有姜统领也会看顾你们的。” 姜统领就是姜才,这次追捕探子和歼灭临淮营,林彻并不需要战功,于是都算到了姜才头上,而李庭芝原本就很看重姜才的能力,这次便趁机将他提拔为统领官,管着一千人马,暂时负责扬州的日常城防。 至于尹志诚这三十多人,虽然刚刚投诚不久,似乎有些不稳当,但他当初没选择去军中,而是要跟着林彻,就说明没存着什么怀心思,恰好让他们在收容营多待点时间,就当作是考察期了。 一切首尾都安排好了后,林彻便毫不留恋的离开了扬州。 第397章 .赵昀驾崩 十一月十七日,林彻离开了扬州城。 没有告诉太多人,因此只有陆秀夫和姜才前来相送。 陆秀夫半弯着腰,为林彻整理着衣冠,动作轻缓却又透着厚重,“彻哥儿,此去龙潭虎穴,危机四伏,望你凡事谨慎,莫要弄险,务必以保全己身安危为重,早去早回!” 他知道林彻接下来要去哪里,心中其实是不同意他去的,但是苦口婆心的劝说也没能动摇林彻的坚持。 “哎,你这孩子,就是不听劝,和你爹当年一样执拗!” 最后,陆秀夫的双手搭在林彻肩上,眼神中满是担忧和怜爱。 这种真情流露的样子,在一向内敛的陆秀夫身上是很少见的,不由得让林彻眼睛有些酸涩,“伯父,小侄谨记您的教诲,一定会全身而回,伯父您莫要担心太多,我就是去看看而已。” 陆秀夫抬起手,轻轻拍了两下林彻肩头,“彻哥儿,别忘的你肩上的担子,你的命,不仅仅是你的命了!旁话我也不再多说,去吧。” 说完直起了身子,退后一步,满眼慈爱的看着林彻。 林彻心中一片温热,双手相交,深深一个长揖,“小侄拜别伯父!” “去吧,去吧,好男儿当心怀天下,志在四方!”陆秀夫挥着手。 林彻狠狠一转头,跑向马车,一个跳跃登上的了车辕,临进车门时又转过了身子,用力挥着手,“伯父,您保重!姜大叔,再见!”然后,才钻进了车里。 “啪!”华长庚一甩马鞭,打了个唿哨,“启程!” 骏马扬蹄,车轮滚动,沿着官道向南而走。 这时,扬州城头上,着急忙慌的跑上去两个身影,最后立在女墙边,往南眺望,却只是隐约看到那掀起的烟尘。 “哎…还是没赶上,嫣然,你说那林郎君是厌恶我们了么?” 云朵飘散,暖阳洒落而下,照射在精致而又英气勃勃的俏脸上,原来说话之人正是唐婉。 “嘁!别说我们,我可没算计郎君哟。”嫣然回归自由身以后,心情不觉轻松了许多,性子也变得开朗了起来。 唐婉捏着粉拳,捣在嫣然的肩头,嫣然身子一震,山峦颤颤巍巍一阵晃动,“呵,得了便宜还卖乖是么!?” 嫣然怎能吃得下这样的亏,反手就往唐婉腰腹挠去,“看老娘怎么收拾你!” “咯咯咯……好,好姐姐!别…别……妹妹认输了!”唐婉花枝乱颤。 …… 笑闹了一阵,消停下来后,二女又默默往南眺望。 “嫣然,你说,日后咱们还能再见到他么?” “应该能吧,等他长大就好,来‘日’方长嘛…” “呀,你个小浪蹄子!” 两个时辰后,林彻的车队出现在了码头上。 林彻牵着赵菫下车,“菫娘,咱们是直接上船,还是在这码头找个地方吃了午饭再走?” “上船吧,这里能有什么好吃食,总比不过扬州吧。” 说起来,赵菫确实更喜欢船上,会有更多和林彻独处的时间。 这时,运河方向却传来隐隐的锣声,然后掀起了越来越大的声浪。 ‘怎么回事?’林彻一皱眉,往那边看去,却见一艘官船刚刚驶入运河口。 奇怪的是,这艘船遍张素缟,连船帆都是纯白色,船舷还站着一排披戴着麻布的官吏,敲完铜锣之后,齐齐吹响了牛角号,待这犹如哀嚎的号角平息之后,船上的官吏还向两岸的军民宣告着什么。 离得有些远,林彻隐隐约约只听到了,“……官家驾崩……举国同悲……太子登基即位……大赦天下……” 虽然听得模糊,但林彻心中却明确了答案,脸色不由沉了下来,‘赵昀死了!’ “彻哥哥…这…是怎么了?”赵菫也看到了异样的官船,虽然一个字都没听清楚,心中却开始无比恐慌。 林彻下意识的紧握住赵菫的小手,看着她满脸慌张的样子,不由涌起了无限怜惜,但这事肯定瞒不住的,“菫娘,莫慌,万事有我在,你伯父,殡天了。” 赵菫听完却愣住了,定在那里,眼皮都不会动了。 “菫娘,菫娘,莫太伤心,生老病死人所难免,你……” “哇!” 赵菫撕心裂肺般的嚎啕大哭,栽进林彻怀里,泪如泉涌,“伯父!伯父没了!哇啊……” 瘦小的身子在怀里颤抖抽搐,林彻却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只得轻抚着赵菫的脊梁,给她顺气,担心这剧烈的悲伤激发了她的旧疾,“莫太难过……我在,我在……” 哭着哭着,赵菫却突然没有了声息,只有身子还微微抽搐着。 不好,这丫头哭晕了! 林彻赶忙将她打横抱起,将她送回马车里躺好,“虎子,快叫风太医过来!” 不用虎子去叫,风太医离得不远,听到林彻的喊声,立刻就赶了过来,开始为赵菫看诊。 好一阵忙活之后,风太医才出了马车。 车厢有些狭窄,林彻为了不妨碍救治,便在车外等着,这时急急问道,“太医,菫娘如何了?可有大碍?” 风太医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缓了口气,“郎君勿用太过担心,殿下是伤心过度,哀哭过于剧烈,一时气血不足导致晕厥,不过现在已经无碍了,万幸也未有牵动旧疾,一切都还好,只是担心她醒过来又要伤心,所以在下给殿下施了针,让她多睡一会。” “幸苦太医了。”林彻点点头。 宫里给赵菫安排的这两名太医,医术是绝对值得信任的,既然说了赵菫无事,林彻也就放下了心,然后安排大家先上船,以免出什么意外。 不过却让船只依然停着,等待赵菫醒来之后再做安排。 林彻坐在赵菫的床边守着,用细棉布为她擦拭着脸上的泪痕。 这丫头,真是伤心坏了,就连睡着了,身子还一抽一抽的,一张小脸苍白得没有一丝血色,眉头也紧紧的皱在一起。 说起来,这丫头虽然不是赵昀亲生的,却打小就被赵昀接到身边养着,在她心里,自然是比亲爹还亲,这突然间听到噩耗,哪里受的住啊。 第398章 .菫娘的伤心 林彻知道赵昀活不长了,却没想到这一天来得这么突然。 一个月前见面的时候,林彻觉得他还挺精神的,谁知道还是没能熬过这个冬天。 赵昀这个人,活了六十岁,在历代皇帝里面算是长寿的了,特别是赵家的皇帝里,在年纪上能超过他的只有两人,一个是活到八十一岁的高宗赵构赵九妹,一个是享年六十七的孝宗赵眘赵伯琮。 不过他的在位时间却是终宋一朝最长的,四十年的皇帝生涯里,前十年在权相史弥远挟制之下苟着,等史弥远病死之后,总算得以亲政,亲政之初立志中兴,采取了罢黜史党、亲擢台谏、澄清吏治、整顿财政等等改革措施,史称‘端平更化’。 纵观赵昀在更化这二十年中的用人,大多皆贤良称职,一时朝堂之上,人才济济,政风为之一变,对政局与社会经济,产生了一定的积极效果。 可惜的是,赵昀有人君的气度,却没有人君的才华,说直白点,就是没啥政治才能,还喜欢做甩手掌柜,政事都交给宰相们去处理。 可是宋朝这个政治框架里,单靠宰相怎么可能做出真正的改革。 虽然网罗了不少贤良之士,但他们‘所请之事无一施行’,朝令夕改,最终无所建树。 想想也是哈,大头巾们嘴上功夫是了得,做起实事来嘛,那就不行了,于是澄清吏治、整顿财政的各项措施也大多就事论事,治标不治本。 因此从结果来看,赵昀其实本心是想要有所作为的,可惜和仁宗一样,没有那种魄力,可能这就是老赵家的通病,缺乏果敢英武,也就神宗赵顼稍微头铁一点。 等到了最后这十年里,丁大全这个家伙上位了,然后又是蒙古攻宋,接着贾似道上位,政治氛围发生了剧变,虽然大体上政局还算稳定,但其实已经让大宋的国力开始慢慢衰落,王小二过年,一年不如一年了。 算起来,赵昀的皇帝做得也就这样了,有功有过,得失各一半吧,不能说是好皇帝,也说不上是昏君。 不过林彻倒觉得,这赵昀为人其实还算不错的,起码心肠不坏,不暴虐,不骄奢,至于说他晚年喜好女色,其实也没有做太过出格的事。 要较真的说,秦皇汉武就不好色了?唐宗宋祖就很洁身自好了?更别说什么蒙古的铁木真和忽必烈了,他们不但好色,而且还喜欢用抢的! 何况,赵昀壮年的时候并不贪恋女色,到了晚年有心无力的时候来贪恋,估计有很大的动机是想要个亲生的儿子吧。 哎,当了四十年皇帝,却连个亲生儿子都没有,家里的皇位最后只能传给侄子,说来也是个可怜人。 林彻一直觉得宋朝的皇位是真的古怪,坐上那个位置的人,基本上都是子嗣艰难,反倒是那些王爷宗室什么的,孩子一生一大窝,想来,这皇宫里怕是有鬼哦。 人死灯灭,活着的人还得继续活着,这大宋朝也还得继续苟延残喘下去。 幸亏,蒙古那边刚经历了一场内战,一时还没缓过气来,不然趁大宋新旧交替,政局未稳之时发起全面攻伐,这大宋怕是很难扛得住。 这样一想,倒也死的算是时候,给了大宋朝调整的时间。 林彻可以这样想,可是赵菫自然不会如此没心没肺,毕竟这个伯父是世界上对她最好的人了。 足足睡了一个多时辰,赵菫才睁开了红肿的眼睛,茫然无助的四处搜寻,直到看见了床边的林彻,心神才有了着落。 见她醒来,林彻放下了心,“菫娘,你醒啦,我去给你弄点吃的。” “我不饿。”赵菫嗓子沙哑着,伸手拉住了林彻,“彻哥哥,你别走,就在这陪陪我。” 林彻被拉着坐到了床沿,赵菫挪了挪,把头枕在林彻的大腿上,身子像一只淋了雨的小猫一样,蜷缩起来。 轻轻摩挲着赵菫的头发,林彻柔声道,“菫娘,别难过了,每个人都迟早会有这么一天的,你伯父都六十了,也算是善终了,你也知道他最疼爱你了,要是你伤心坏了身子,我想他一定不高兴的。” 赵菫紧紧抓着林彻的另一只手,似乎害怕他会突然间不见了,“我以为他能活一百岁的……” 语气哀伤又虚弱,让林彻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只是将赵菫有些冰凉的小手包在掌心里,默默的将温暖传递过去。 沉静了许久,林彻感觉到大腿上有些湿热,应该是这小妮子又开始流泪了,没有再嚎哭,只是默默的伤心着。 不能这样下去,林彻想了想,“菫娘?” “嗯?” “说说你小时候的事吧。” “小时候啊……”沉默了一会,赵菫陷入了回忆中。 时光在流转,船只在江面上微微摆晃,船舱也犹如一个巨大的摇篮,赵菫似乎回到了儿时。 “我娘生下我之后,身子就突然变得很差了,在我两岁的时候就走了,我都记不得她的样子了。” 赵菫喃喃的说着,努力的在脑海中搜索自己娘亲模样。 ‘哎,皇家啊。’林彻心中叹息。 从赵菫这短短一句话,林彻就猜测到她娘的死怕是有蹊跷。 能生育出赵长源和赵菫两个孩子,那说明她娘的身体其实很不错的,而偌大的王府,那么多女人,偏偏只有她生下来的赵长源顺当的长大了,而且还是被打胎药摧残过的情况下,接着过了十几年,居然还能怀孕生下赵菫。 这种情况下,某些人怕是不愿意赵菫她娘继续生第三个了,于是干脆把她解决了。 林彻想到了这些,却没打算和赵菫说,毕竟事情都发生了,说了也是于事无补,反而更添赵菫的伤心。 赵菫不知道林彻在想什么,继续说着,“娘走了后,伯父就立刻将我接到了宫里,把我放在他寝宫的隔壁抚养,每日都会来看我,等我长大一点了,就经常抱着我到他的书房里,他在看奏章,我便到处爬着。” “有时候我也会爬到他的书案上,把那些叠得整整齐齐的奏章弄得到处都是,有时候也会抓着他的御笔在奏章上乱画一通,每次他都是哭笑不得,却从来没有责骂过我,就算我把他的胡子揪下一大把,他疼得龇牙裂齿的,却也没舍得责怪我。” “我用的所有东西都是最好的,伺候我的宫人也是最多的,比大伯娘身边的人都多,不管我想要什么,他都从来不拒绝我……” 说着说着,赵菫的声音越来越小,渐渐又开始哽咽。 林彻便开口道,“菫娘,你回去送送他吧。” 第399章 .舔狗金 等赵菫情绪比较稳定之后,时辰已经不早了,于是便在江上过了一夜。 到了次日,林彻替赵菫都安排好了,找了一艘官船,让她从运河赶回临安,加急的话大概两天能到,这样的话,她还能在赵昀大殓之前见上一面。 “彻哥哥,你真的不陪我去么?” 临到分别,赵菫拉着林彻的手,又分外不舍。 林彻揉揉她的小脑袋,“傻丫头,这个时候,我就算陪你回去,以我的身份也是进不了宫的,何况我还有事情要去办,可不能再耽搁了。” “可……好吧,那你一定早点回来接我哦。”赵菫满面的依恋。 “嗯,你回去后,送完你伯父后,也好好陪陪你哥,这天下突然间压到他肩上,我想他也需要有个亲近之人陪伴。” “有那么多嫂嫂呢,我哥才不需要我陪……” “好啦,我早点回来就是,快上船吧,别耽搁了时辰。” 两人话别了好一会,赵菫才依依不舍的往船上走去,可临到踏上艞板前,又挣开韩嬷嬷的手,红着眼睛往回跑,扑进林彻怀里,“彻哥哥,你一定要回来接我哦!” 林彻既心疼又无奈,轻轻拍着她单薄的后背,“好好,一定接你!” “不许骗我!不然天涯海角我都要去找你!” 赵菫死死搂着林彻的腰,把脸埋在他的肩窝里,恶狠狠的说着,然后隔着衣服用力咬住了他的锁骨。 “嘶!” 林彻疼得倒吸冷气,却强忍着动都没动,只担心会伤到赵菫,“说话就说话,你干嘛咬我啊。” 赵菫这次松口,抬起了头,小脸红扑扑的,张着红肿的大眼睛凝视着林彻,“让你长记性,不然怕你忘了。” “不会忘的!”林彻信誓旦旦,心里却加了一句,‘如果不死的话。’ 赵菫看着林彻严肃的样子,放下心来,然后闪电般在他嘴上啄了一口,随即一脸羞红的跑开了。 这丫头!林彻哭笑不得,抿了抿嘴唇,‘软软的,好像还有点甜。’ 目送赵菫的官船渐渐远去,直到朦胧了,林彻才收回了目光,转头往自己的黎明号走去。 这次赵菫回临安,只带走了华长庚还有刀枪都的五十人,把弓弩都,轻骑都还有重骑都都留给了林彻。 也许是为了保障林彻的安全,或者是让林彻看着这些禁卫,能够随时想起她,反正不允许林彻拒绝,霸道的将人马留下了,另外还把风太医也留下,生怕林彻有个头疼脑热找不到大夫。 最难消受美人恩,就算这个美人还小。 其实林彻心中挺疑惑的,虽说这个时代里,女人在十二三岁就嫁人的大有人在,但林彻不觉得才八岁的赵菫懂什么男女之情,或许宫里的耳染目濡让她懂得的东西不少,可正常来说,她依然是个情窦未开的小女孩,也许,她对林彻更多是一种精神上的依恋吧。 当然,林彻就更不会对一个才八岁的小孩有什么男女之情了,他又不是禽兽,真实年纪都足够当赵菫的爸爸了,而实际上,他还真是把赵菫当成女儿。 伸手到衣襟中,抚摸着被赵菫咬到的地方,齿痕深刻清晰,却不觉得有多痛了,而唇上残留的滋味,也让他有些恍惚,心中的想法不由有些动摇。 甩甩头,把这些不着调的东西抛开,登上了黎明号,站在船头,抬头望着东方升起不久的朝阳,抬手一指,“启航!” 因为是顺流直下,航速大大加快,第二天便到了出海口,在崇明岛和其他船只汇合。 金光耀也在这里,他的两艘船在舟山港经过的修理,现在也装满了大宋的商品,瓷器、织锦、药材、茶叶、书籍、以及小部分香料象牙这些南洋货。 倒不是金光耀不想多买这些南洋货,而且这些东西在北边也是抢手货,可问题是这些也不是大宋产的,本来就不便宜,加上大宋做了个转口贸易,那就更加昂贵了。 为了能够将两艘船都装满,不但带来的货物全部售卖折现,还有随船的金银都花光了,最后还是苏向明按着林彻的指使,替金光耀垫付了不少货款。 所以这时候的金光耀对林彻是又敬又怕又爱,恨不得跪在林彻面前喊爸爸。 这不,刚汇合,金光耀就乘着交通艇爬上了黎明号,见着林彻就是一阵捣蒜般的磕头,“郎君思密达,上次与您分别之后,小人日夜挂念郎君,真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心中分外彷徨,就像离开了父母的孩子一般,没着没落的,茶饭不思,辗转难眠,如今见到郎君之玉面,方才有了安定,还望郎君赐给小人机会,让小人随身伺候,时刻敬奉孝心。” 林彻简直头大,上前一脚踹在金光耀撅起的屁股上,“你这是从哪里学来的乱七八糟,还随身伺候,你家的财货都不管了!?” 被踹得差点翻个跟斗,可金光耀赶紧稳住了身子,却没有起来,依然把脑袋磕在甲板上,而且还把屁股撅得更高,好似要让林彻踢得更方便一般,口中充满这谄媚,“小人乃小国寡民,偏处荒远,言语不通,闻见不博,粗习文字,这难免有些词难达意,不过小人侍奉之心却是一片赤诚,忠孝之心,天日可鉴,那些许财货,皆是身外之物,如何有伺候郎君重要呢。” 卧槽,这家伙属狗的吧,这么能舔! 这金光耀话都说到这份上了,林彻倒也不好板着脸,“好了,起来说话吧,恰好我有些事和你商议。” “咚咚咚。” 这老金对着林彻再磕了三个响头,才拘谨的爬了起来,依然躬着身子,谄笑着,“郎君说笑了,您和小人哪里需要商议,您有事尽管吩咐,小人不惜上刀山,下火海也一定为你办好,即使肝脑涂地也务必让郎君感到满意。” 这舔得,直让林彻脸皮都发紧,可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这还真不好去训斥他,只得强自淡定,“莫要说那么多废话,此次北上,我将随你一起前往中都,但是我的身份却不便暴露,你可有什么法子,能够遮掩伪装的?” 第400章 .塘沽 金光耀都傻了,他实在想不到林彻丢出了这么大一个难题,琢磨了老半天也没啥头绪。 这时候,林彻这边的五艘船加上金光耀的两艘,在海面上调整好了队形,扬帆向北方破开海浪。 虽然海风让人感觉潮冷,不过有阳光照射的甲板倒是比待在船舱里舒服一点。 船员们用木板在甲板上围出了一小块空间,既挡了寒风,又能晒到太阳,林彻坐在躺椅上,觉得分外惬意。 等了半天,没听到金光耀啃声,便懒懒的问道,“怎么?不是要肝脑涂地么,真遇上事了,又变成哑巴了。” 金光耀恨不得抽自己两巴掌,“郎君,是小人无能,实在想不出有什么万全之策,您看啊,小人那两艘船上还有几百号人呢,他们都多少知道您的身份,这人多口杂的,小人真的很难保证这些人都能严守秘密啊。” 闻言,林彻想了想,“这倒是,即使这些人不主动说,也经不起有心人的探查,看来,是我想左了。” 金光耀啪的一下又跪下了,“是小人没用,不能按着郎君的意思办事……” “好了!”林彻打断老金的话,“起来吧,别动不动就跪,我问你,你那些人知道我多少情况?” “嗯……”金光耀慢慢爬起来,认真思索了一会,“其实,除了我几个心腹,其他人只知道郎君您是大宋的贵人,并不知道您的名姓,也不知道舟山那里是您的产业,毕竟他们没几个会说汉话的,在舟山我也没让他们下船乱跑,所以…” 金光耀说的是实话,倒不是他有啥先见之明,之所以这么做,纯粹是利益使然,为了保障自己在家族生意中的价值,不想让别人挖自己的墙角,自然会屏蔽人脉资源的各种信息。 “这样倒是好办了点。”林彻站了起来,来回踱步,“其实也不用太多遮掩,不要让人知道我姓名就成了,看来,又到了西门大官人出场的时候了。” 他担心的是,他在临安也算是小有名气了,若有人把他的名字传到了蒙古那边,难免引起别人关注,何况还得防着董士选。 从这天开始,林彻便让所有人要习惯自己的新身份了,以免到时候不小心露出啥马脚。 这次北上的路程,以崇明岛为起点,到达后世的天津,这一段海路是林家船员比较生疏的。 若是为了安全起见,当然应该选择走近海,尽量贴着海岸走,这样肯定就不会迷路的,但是时间可就要耗得久了,起码得花两个月的时间,这当然不符合林彻的心意了。 还好,这次依然有纲首李云天掌总,船队中还有许多经验老到的舟师和水手,没去过渤海,但是高丽和倭国倒是跑过不少。 加上金光耀的家族为了这次打通商路,事先也做了不少准备,绘制了一份不是很准确的海图。 于是,林彻根据自己的印象对海图做了一些完善,然后仗着咱家船队都是走惯了远洋的人,大胆的选择了最快的航路。 离开崇明岛之后,就往东进入了远海,也就是这时候人说的‘黑水洋’,向北直线前往成山,也就是后世山东半岛的荣成成山角。 绕过成山后转向西北,过刘岛(刘公岛),再从登州北边的沙门岛与驼基岛之间通过,进入渤海。 这个沙门岛就是北宋刺配犯人的地方,水浒传里经常出现这个名字,一个重刑犯的大型坟墓,若不是赶时间,林彻还真的想到上面去瞻仰一番。 等到了塘沽的时候,算了算时间,整个航程两千多里,一共花了十九天,主要原因就是不熟悉海况,不敢放开了跑,若是多跑上几次,对水文海况熟悉之后,到了顺风季节,十天就能到达。 船队在离着海岸还有两里的地方落下了锚碇,然后放出十几个小艇,沿着海岸探测水深,试图找到可以靠岸的地方。 这里本来是大宋与辽国的边界,但自从金国崛起之后,已经沦陷了近一百五十年了。 原本在大宋手里的时候,还会有海船来这里停泊,运来茶叶等南货,在宋辽为互市设立的雄州榷场中贸易,然后买回辽国的羊、矿石,还有少部分走私的马匹。 不过这一百多年里,就很少有大海船到这里了,码头早就荒废了,所以想要停靠,还得花点心思。 岸边倒是有个渔村,但林彻用望远镜观察了许久,却是一片死寂,半个人都没有看到,也不知道发生过什么。 另外还看到一个河流的出海口,这也是为何要到这里停靠的原因。 这条河这时候叫直沽河,也就是后世的海河,以前也叫黑河,曾经是大宋和辽国的界河,南岸属于宋朝。 说书唱戏中常说杨六郎镇守三关,这三关分别是淤口关、益津关、瓦桥关,而这一片就是益津关防区,京剧里面的《四郎探母》应该就是发生在这里。 这条河也曾经多次被黄河侵夺,成为了黄河的入海通道,不过现在黄河又另有新欢了,因此它的水流变少了很多,河床中的泥沙却不少,所以大海船是无法通行的,不过可以利用平底浅水船通达直沽寨。 直沽寨这里是三条河流的交汇处,从通州到直沽寨之间有一条叫做‘潞水’的河流,长约三百里。 这潞水在金章宗年间,也就是大概六十年前,进行过一次大规模的开凿整修,用做漕运,改名为‘天津河’,也就是后世天津名字的起源吧。 而通州到中都之间,也将之前的金口河故道整修出来,改名叫做‘通济渠’,两者合起来,寓意‘天汉津梁,通漕济众。’ 这条从直沽寨直达中都的漕运,在后世被称为‘北运河’。 总而言之,就是可以从这处海岸,走水运直达中都,算是非常的便捷了,可惜就是无法通行海船,不然以后等林彻的海军建设好之后,就可以扛着巨炮冲到大都城下,好好的给忽必烈放一场‘大烟花’。 第401章 .中都 放烟花是不大可能了,也就意淫一下,不过忽必烈的大都也还没开始建呢,现在依然是金国的旧都,中都城。 经过两天的折腾,金光耀费尽心思筹措到一批内河船,装载了一部分货物,然后往中都进发。 金光耀只带了亲信的十来个人,至于押运和护卫都交给了林彻手下的一百多人来,其他人就依然在海上飘着,等待后续卸货。 至于林彻手下其他人,也不会闲着,这些日子他们要将渤海及周边摸索一遍,探查水文和地形,反正这时候的蒙古并没有什么海上力量,完全可以像逛自家菜园子一样,在渤海肆无忌惮的乱跑。 漕运虽然运输量大,但是这速度是真的慢,加上是逆流,冬天又是枯水季节,三百多里路程,整整花了十二天时间。 这种龟速,简直让林彻感到身上都快长毛了,这点距离,换了前世,顶多也就两个小时的事。 等到了中都城外的时候,林彻不由心中有些感叹,如果历史不能改变的话,在往后的八百年的绝大多数时间里,都将是华夏的统治中心! 眼前这周长三十七里的中都城,城墙有将近四丈高,气势宏伟,却已经残破不堪,仅仅修建不到百年,便步入的衰败。 这里之前是辽国的南京城,在一百四十多年前,被金军攻破,搞笑的是,当时与金国联手攻辽的大宋朝,自家没本事打下这心心念念惦记了快两百年的祖宗故地,硬是花钱从金国手里买回了这座空城。 以每年四十万两金银、一百万缗的代价,赎回燕京城及山前的六州,结果,仅仅过了三年,金国再次进攻,守城的郭药师二话不说就投降了,这里再次被金国占领。 只能说,在这个时代,真不是有钱就能为所欲为的,花钱买来的城池,买来的和平,终究只是镜花水月。 再过了三十年后,金国海陵王完颜亮迁都到了这里,初名圣都,不久后改称中都。 并且在原辽南京的基础上进行了扩建,仿照着大宋东京开封的规制,建成一个拥有十三座城门,四边各长九里的正方形城池。 修建中都之时,劳役民众八十万,动用军队四十万,工程宏巨,但是工期却又催得急促,这城下不知道埋了多少汉人的皑皑白骨。 修筑城墙时,要用到城南数十里外涿州的黄土,而当时采用的方法是,让劳工从涿州到中都一字排开,将装着黄土的筐子一个接一个的传递过来,同时将空筐一一传回,简直是人类历史中最大的人力传动带。 另外中都的十三座城门外都有非常笔直的夹道,长约百里,路两边整齐的种满了柳树。 新建好的中都城,规划严整,布局有序,宫殿宏丽,环境幽美,延亘阡陌,上切霄汉,虽秦阿房、汉建章也不过如是而已,是燕京史上第一座美轮美奂的皇都。 然而,就这么一座富丽堂皇的都城,却毁于野蛮的蒙古铁骑! 从五十四年前开始,蒙古大举进攻金国,兵锋直指中都,连续三年,共三次包围中都。 终于在第三次的时候,金国皇帝完颜冶扛不住了,遣使贡献求和,献出皇室公主,童男童女,彩衣骏马,金银珠玉等物祈命,一如当年汴京被金国包围之时的情景重演。 铁木真收下重礼,确实退兵了,但是中都已经是一座孤城,于是次年金国便迁都宋朝故都开封。 之后,蒙古人攻入了这座繁华的都市,在肆意抢劫之后,连同皇城宫殿一起,将这座城池付之一炬,烧成了一片废墟。 他们干这个熟练得很,仿佛就是从娘胎里带出来的本事一般。 这过了五十年了,这座城池依然未能恢复过来,特别是宫阙遗址,只剩下了‘瓦砾填塞,荆棘成林’。 这时候,忽必烈以这里为陪都,打算以后迁都到此次,却根本不愿意住到城里,而是去了城外东北郊外的琼华岛,那里是金国的离宫大宁,位置就是后世的北海公园附近。 但是一般人可没有宫殿住,这时中都城里,再次聚居了十来万人,官商军民总得有地方住,于是勉强从废墟中重建了许多建筑,虽然没有原来那么精美壮丽了,好歹也有了点大城市的气象。 “郎君,咱们进城吧。” 金光耀见林彻发了好半天的呆,看着时辰不早了,便不得不小心翼翼的提醒道。 “哦。”林彻回过神来,“看见这座城池,不由有些感慨,倒是忘了时辰了。” 是啊,看到这个地方,哪个炎黄子孙能无动于衷啊,特别是这个时代,幽燕十六州更是大多数华夏儿女心中无法磨灭的痛。 金光耀也不是完全无知的人,作为一个高丽的贵族,华夏的历史是他们的必修课,不然怎么认爹,怎么想法占便宜。 所以他也不敢再催促了,“那,咱们再看会?” “不看了,咱们进城。” 林彻摇摇头,嘴里说着不看了,却没有回到马车车厢里,依然坐在车辕上抬眼四顾。 听到林彻的话后,金光耀向队伍吆喝了一声,“动身了!进城!” 三十多架各色车辆,缓缓向中都城的东北处光泰门进发,路面似乎最近整备过,走起来很是平稳,不久便到了城门口。 从这里进出的人不多,城门边有个小暖亭,亭子外面瑟瑟发抖的站着一群皂吏模样的汉子,见着车队来了,便上前来拦下,其中一人恭敬的向暖亭里面柔声喊道,“老爷,有人入城。” 过了一会,亭子里才传出一阵懒洋洋,又有些怪异的腔调,“管他入城还是出城,不要打扰我向安拉祈祷!” 那名皂吏一脸忐忑,犹豫了一会,还是再次开口,“老爷,是个商队,大大的商队!” 皂吏话都没说完,就见那暖亭门上的毛毡帘子被掀开,闪出一个长着大胡子的瘦小色目人,很自然的一脚踹在皂吏的小腿骨上,“你个贱民,下次记得说重点,不然让你去洗马桶!” 皂吏不敢躲,更不敢反抗,而是立刻跪到地上,脑门顶着泥地,“老爷教训得好,小人记住了,小人拜谢老爷饶过小人这一回。” 那色目人再一脚将他踹倒,“还不赶紧滚起来干活!” 接着这色目人大摇大摆走到车队边上,从头到尾打量了一遍,脸上露出满意的微笑,然后向身后呼喝,“快快的给老爷查验!” 金光耀小步跑到这个色目税吏身前,悄悄将一颗金豆子塞到他的手里,“这位老爷,在下以前都是往上都去的,这是第一次来中都,还得向您请教一下规矩呢。” 色目税吏大大咧咧把手中的金豆子掂了掂,似乎并不满足,斜着眼看着金光耀,“你是货主?” “是是是,在下正是货主。”金光耀陪着笑。 “汉人?”色目人眼中带着鄙视。 金光耀连忙解释,“不是不是,在下乃是高丽人,曾经有幸拜见过中书平章阿合马老爷。” 色目税吏这才脸色好了点,“这个城门税是我包了的,我说得话就是规矩,既然你是高丽人,也是可以给你优待的,你这么多车货,我也懒得点验了,三百贯!” 金光耀脸皮直抽抽,不过他显然很了解这些色目税官的德性,也没有反驳,背过身从袖袋里摸出厚厚的三叠纸钞递给税官,“老爷,这是中统宝钞,刚好三百贯,您收好。” 色目税吏点钞的手法娴熟,速度奇快,点完之后一脸满意,“很好,我就喜欢你这样诚实的商人,往后你可以多多走这个城门,以后一定给你优待的!” 金光耀强笑着,“谢谢老爷关照……” 就在这时,一阵轰隆隆的马蹄声由远及近,瞬间便到了城下,一个雄壮的大汉在马上呼喝,“哪里来的贱民,竟然敢堵住公主殿下的路,找死么!” 这人正好经过林彻的马车,顺手就一马鞭,狠狠抽向坐在车辕上的林彻头脸! 第402章 .姐妹 鞭子如毒蛇吐信,呼啸而来。 林彻不待多想,迅即抓向‘七寸’,鞭身被抓住了,但鞭梢回卷,狠狠舔舐在他手背,瞬间留下一道火红的长印。 火辣的疼痛,激起林彻心中怒意,他攥着鞭子猛然一拽,马上之人甚至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大力扯得失去重心,侧翻落马摔在地上,七荤八素的。 而这人还有一只脚套在马镫里,于是被依然奔跑的坐骑往前拖拽了两三丈才停下来,衣衫狼藉,头脸暴露之处全是血呼刺啦的擦伤,哀嚎声断断续续,虚弱难闻,模样无比凄惨! “哈哈哈……” “咯咯咯……” 马队中却爆出两声长长的娇笑,一个笑声中透着蛮横霸道的感觉,另一个却如风铃声般怡心悦耳。 林彻循声望去,见十丈之外,一众怯薛护卫中,两名貂帽狐裘的小女娃并骑而行,缓着马速。 那看起来年纪稍小的好不容易停住了笑声,依然前俯后仰的喘着气,“额格其(姐姐)…你看这狗奴才…连个马都骑不稳当,合该摔死…笑死人了……” 边上那个不到十岁模样的女娃止住了笑,担忧的看着小女娃,“忽笃怯迷思,你小心点,别摇晃了,不要也坠了马……”语调带着急促,却又柔和软糯。 “额格其,我们蒙古人怎么会从马上掉下去,才不会那么蠢呢,再说了,咱们的马又不高,掉下去也不打紧。”忽笃怯迷思脸上红扑扑的,却挂满了不在意。 林彻听到二人这话,意识到其他人并没有看见刚才电光石火间发生了什么,便转头向临近刚才那人的宁蓝使了个狠厉的眼神。 宁小七时刻关注着林彻的安危,自然知道这人是怎么落马的。 收到这个眼神,让宁小七立刻回想起了临安皇城门口的那次刺杀事件,心中会意,马上假装前去搀扶那人。 “这位兄弟,伤着哪了?”脸上带着关切和急迫的样子,要将这人扶起来,可是借着身体的遮掩,大手隔着这人的皮袍套住了他的后颈,悄然发力,将其颈骨错位。 “哎呦!你说说话啊,到底伤哪了!郎中,风郎中,快来救人啊 !” 宁小七焦急的扶抱着这人的上半身,还装着失措,猛地晃了两下,于是这人的脑袋完全失去了支撑,耷拉下去,有出气没进气。 这时马队中一名穿着甲胄的怯薛驱马过来,翻身下马上前查看,“朴内侍,朴内侍!” “谁受伤了!?”风太医急急赶来。 那名怯薛没有得到回应,便探手过去随意摆弄了几下那朴内侍低垂的脑袋,然后直起身摆摆手,“不用费劲了,他脖子摔断了,救不得了。” 风太医来到后,发现不是自己人受伤,心情稍缓,不过听了这怯薛的话后依然上前诊看。 蹲到朴内侍身前之后,看到宁小七微微向他眨眼,于是看出蹊跷的他装模作样地检查了一番,还特地捏了捏朴内侍的脖子,最后叹气道,“真是不走运哦,颈骨折了,神仙都救不回来了。” 那名怯薛就站在边上,对风太医不相信自己所说,还要去查诊也没表现处什么反感,倒是带着疑惑往林彻方向看了两眼。 刚才那朴内侍在前面开道,他落后得不远,隐约看见了朴内侍挥鞭,但是由于角度问题,并没有看到林彻抓住鞭子拽拉。 林彻见他看过来,也一脸坦然再加上一丝丝迷茫的和他对视,受伤的手背已经缩到了衣袖中。 这怯薛的相貌并不像蒙古人,也不是色目人,一副纯正的汉人面孔,还让林彻感觉有几分眼熟。 这时,两个女娃骑着小马也到了近前,年纪大那名向怯薛问道,“董不花,如何了?” ‘董不花?这什么鬼名字,怎么有股李约翰的味道,看来是个狗汉奸!’林彻心中腹诽。 董不花单臂抱胸弯腰施礼,“禀公主,朴内侍不幸坠马摔断了脖子,就快死了。” “死了就死了吧,一个狗奴才而已!”忽笃怯迷思脸上毫无波澜,比死了身边一条狗都还淡然。 那年纪大的脸上倒是有一些不忍,却也没有太当回事,“董不花,你让人收敛一下,找个地方安葬了吧,愿他早日回到长生天的怀抱里。” “遵命!”董不花应下,然后从队伍中叫出一名怯薛,让他带着朴内侍的尸体去安葬。 这怯薛是个蒙古人,策马上前,就在马上单手接过宁蓝抱起的朴内侍,很是随意的驮在马背,就像对待一条死狗一般,然后骑马向野外而去,估计就是往哪个乱坟岗一丢了事。 忽笃怯迷思嘻嘻一笑,“囊家真额格其,你呀,就是心善,和真金阿哈一样…”阿哈是哥哥的意思。 “哎,怎么说他也伺候你那么久了。”囊家真温和道。 “一个奴才而已,高丽那里多得是。”忽笃怯迷思嘟着嘴,然后看着城门前的车队,开始大发脾气,“都怪你们堵在这里!赶紧滚开!” ‘呵,这小娘皮听了她姐姐的话,心中不痛快了,不敢顶嘴,却拿我们撒气……’ 林彻腹诽着,看着两个小女娃,突然心中一动,起了恶作剧的心思,于是从车上下来,往两个女娃走去。 离着还有一丈多远,林彻就被怯薛拦下了,不过看着林彻还没马背高,倒也没显出粗暴的态度,或许认为一个小孩不会有什么威胁吧。 可这个距离,若是林彻真的有心对两个女娃做什么的话,这些怯薛一定来不及阻止。 当然,林彻也没那么作死,站在那里揖手向两个女娃施礼,“如明月一般美丽的贵人,可否让来自远方的客人献上诚挚美好的祝愿?” 林彻站在那里,虽然个子不高,却自有一种昂然之势,英姿勃勃而又文质彬彬,加上一张俊美的小白脸,立马勾起了马背上两位蒙古小公主的好奇心。 囊家真还在犹豫,忽笃怯迷思却大大咧咧的挥着小手,对怯薛喊道,“让他过来吧,草原上的雄鹰还能害怕雏鸡么!?” ‘雏鸡?你才是雏鸡,你全家都是雏鸡!’ 林彻的心中冒火,脸上却保持着谦谦微笑,“贵人稍待,在下去取礼物过来。” 一旁的董不花看着林彻的笑容,心中直犯嘀咕,‘这小子怎么笑得与士选那么像呢?’ 第403章 .互赠 林彻回到马车,在里面翻找了一番,挑选出几样礼物带在身上。 再次来到两个女娃面前时,林彻双手捧着一条洁白精美的哈达,略作弯腰对着囊家真作出敬献状,“在下献上这纯洁美好的哈达,祝愿美丽善良的贵人永远吉祥如意。” 众人对林彻这番动作都很是好奇,不明白他在做什么,但是从他那充满了仪式感的行为中,感受到了神圣庄重,内心似乎有一处心弦被拨动了。 囊家真心中也有一种神奇的感触,但是心中依然还有好奇,“这是什么?哈达是什么意思?” ‘嗯?难道,这时候还没有这玩意?’林彻心中奇怪起来。 他在前世时知道,哈达是藏族和蒙古族交往礼仪中的必备礼物,所以此次北上,便按照印象中的样子准备了一些,没想到这时候蒙古人居然还不知道这是什么? 不过也没时间多想,既然能在蒙藏两族中流行起来,自然会有它的道理,于是向囊家真解释道,“哈达是藏语,意思是嘴上的一匹马,在下听说草原上的人们,如果遇到尊贵的客人或者朋友,都要送上贵重的礼物,比如一把宝刀,或者一匹骏马。” “但是一般人未必能时时将这些贵重礼物带在身边,然后在下以前去佛寺中时,看到许多画像中的仙女都会挽着一根飘逸的丝带,于是就想到用这种和骏马一样贵重的丝巾作为礼物,而且这纯白色正是草原上最为常见的颜色,象征着纯洁、美好、吉祥、善良,正好符合贵人您的特质。” 被林彻这么一番忽悠,将囊家真比作仙女,她的内心犹如绽开的花朵,美滋滋的,竟然从马上下来,走到林彻面前,无师自通的将头微微低到他高举着的哈达下面。 ‘哈,这可是你自己这么做的,别怪我占你便宜哦。’林彻脸上的微笑更浓,温柔的将哈达挂在囊家真的颈上,他这样想,是因为这成了长辈向晚辈送上哈达的礼节。 戴好之后,囊家真欣喜的发现,哈达上面绣着祥云、如意、莲花还有佛家八瑞祥,刹那间仿佛感觉祥和安宁的佛法萦绕在自己的身侧。 于是竟然向林彻回以礼节,“谢谢你的祝福,我们草原人确实钟爱白色,冬季的茫茫雪原,用青稞磨出的面,骑的白马,放养的羊群,还有挤出的牛奶、羊奶等,都伴随着我们的一生,上面绣着的佛家八宝,我也很喜欢。” 说着,她开始在身上摸索,最后从脖子上摘下一个吊坠,递给了林彻,“汉人有句话说,礼尚往来,我们草原人之间,礼物也是互赠的,这个玉雕双鱼,是八思巴国师送给我的,现在转送给你。” 似乎怕林彻不明白这份礼物的贵重,她还继续解释道,“双鱼代表佛的双目,佛眼慈视众生,象征着智慧。鱼行水中,畅通无碍,喻示超越世间、自由豁达的修行者,又象征着复苏、永生、再生等美好之意,希望你能喜欢。” 林彻接过双鱼,入手和润,还带着少女身上香柔的温暖,于是他装着无比欢喜的样子将其挂在脖子上,“谢谢贵人的礼物,在下非常喜欢,必定永远贴身携带。” 囊家真见林彻喜欢的样子,也是心中欢喜,不由露出些许少女的调皮,“既然我们互送了礼物,那我们就是朋友了,我的名字是孛儿只斤·囊家真,远方的客人,你又叫什么名字呢?” 林彻也做出豁达相,开怀笑道,“承蒙贵人不弃,在下西门庆。” 两人谈笑风生着,周围的人都看傻了,那些怯薛和近侍们从来也没见过大汗的嫡女和别人如此交谈,还说了这么多话,脸上绽开的笑容也比以往多了许多许多。 而林彻的属下倒还好一点,毕竟之前大宋的公主也天天绕着他转,但是金光耀等人却是震撼至极。 金光耀半天都没合上嘴,心中对林彻简直是佩服得五体投地,‘郎君真是不得了啊,连中都城门都没进,靠着一匹值不了多少钱的布帛,就已经结交了蒙古皇室的嫡亲公主!’ 不知道什么时候,忽笃怯迷思也下了马,来到了囊家真身侧,看着她身上挂着的哈达,眼中流露着一丝羡慕。 虽然一匹丝巾并不是什么宝物,没有太多的实际价值,但是作为大汗的女儿并不缺少那些各种各样的宝物,反而这种充满仪式感,又带着美好祝福的礼物,让她也感到心动。 女孩子嘛,从古至今都有这种天性,钟情于华而不实的东西,何况看到别人有,而自己没有,心中就莫名会有一种不平衡,羡慕嫉妒以及攀比之心就悄然而生。 于是口中吐出了带刺的话语,“西门庆?你是南蛮子吧!哼,都说你们南人奸诈虚伪,看来是真的了,你嘴上的话语再甜蜜,一阵风吹过之后,就像一滴水落入了荒漠,片刻就没了踪影!” ‘卧槽,这小娘皮真是欠揍,刚才说哥是雏鸡,现在叫我南蛮子,奶奶的熊,迟早有一天哥要扒了你的裤子打屁股!’ 心中默默的发泄着不满,只是在人屋檐下,林彻倒不敢真的炸刺,还得做出大度的样子,从袖袋中取出一匹蓝色的哈达,展开之后如先前一般捧在手上。 然后向忽笃怯迷思敬献,“贵人,在下同样也向您送上祝福,我听说青色也是草原人喜欢的颜色,象征着永恒、兴旺、坚贞和忠诚,这也是在下对贵人真挚的祝福,请贵人能够收下!” 心里是对这小娘皮有些敷衍,不过表面上倒是看不出来。 而忽笃怯迷思刚才还很嫌弃的样子,这会却眼中一亮,身体很诚实的学着姐姐刚才动作,把头低到哈达下面。 虽然她的年纪只比林彻小五六个月,可身高却矮了很多,毕竟不是每个人都像林彻那么非正常,所以她其实根本就用不着低头,但是她觉得这是一种仪式感,依然一丝不苟的这么做了。 触摸着挂在身上的蓝色哈达,看到上面绣着同样的佛家八瑞祥,还有鸿雁、雄鹰,忽笃怯迷思也开心了起来,只是还有些嘴硬,“我虽然不是很喜欢,但不忍心拒绝你的诚意,真诚是我们蒙古人最喜欢的美德。” 然后她解下腰上挂着的小弯刀,很不经意地丢给林彻,“呐,这个是父汗送给我的,现在回赠给你了,记住哦,我叫孛儿只斤·忽笃怯迷思!” 哎哟,这弯刀还是个好东西,刀鞘上镶着金银,还有几十颗各色宝石。 这让林彻心情稍微好了点,起码没做赔本买卖嘛。 第404章 .叔叔请你吃糖 若是从生意的角度上来说,林彻不但没亏本,还赚了,赚大了。 那块玉雕双鱼,虽然林彻不信佛,也看不出做工方面的价值,不过能被一个公主佩戴的吊坠,那这个玉石本身就肯定比较珍贵了,若是拿去换钱,起码可以买回一百匹哈达。 而小弯刀更是奢华,不说刀子本身是不是宝刀,可刀鞘上面点缀的猫儿眼、祖母绿、红宝石、蓝宝石,随便一颗也值个千八百贯的。 可是,林彻可不是做生意啊,或者说,他想要赚的并不是钱,另外,有一句话叫做‘占小便宜,就是吃大亏’,特别适合现在的情形。 所以林彻收好弯刀后,脸上洋溢着和煦的笑容,“两位贵人,与你们的回赠相比,在下送出的礼物显得有些单薄了。” 囊家真温柔的摆摆手,“朋友之间,不用计较世俗的东西,你送给我的礼物,应该是世间独一无二的,而且还蕴含着那么多美好的祝福,在我心中,那就是无价的。” “哼哼,一把小刀而已,我家的宝库里都堆成了山,并不值得稀罕。”忽笃怯迷思有点暴富者的嘴脸。 全世界都被你们抢了,宝物当然多了。 林彻坚信一句话,送礼一定要一次性送到位,让人永生难忘那种,于是从袖袋里掏出十来个花花绿绿的小块,摊在手上,“刚才贵人说,甜蜜会被风吹走,那可能是因为您没有尝过真正的甜蜜。” “哼,我们蒙古国有着全天下最大的疆土,我会有什么没尝过的!” 忽笃怯迷思故作一脸不屑,可惜毕竟才六岁,眼睛却根本离不开林彻掌上,这些彩色的小东西就像钩子一般勾住了她小小的心脏。 囊家真也被吸引住了,探出一根粉嫩的指头,在林彻手掌上拨弄着,“这是什么,上面画的东西看起来好眼熟,但是确实没见过,又让人觉得很喜欢。” “嘿嘿,这是糖!”林彻笑道。 不过这笑容里似乎带着一点猥琐,‘嘿嘿,小萝莉,叔叔请你吃糖糖哦。’ 可林彻话音刚落,忽笃怯迷思便闪电般从林彻掌心拿起一个,直接丢进嘴里。 “公主不能吃!” “不是这样吃的!” 两句话同时响起,一个是忽笃怯迷思身边的小太监喊的,一句是林彻喊的。 皇室成员当然不能随随便便吃东西,谁知道里面会有什么东西,所以小太监必须阻止,不然出了事,他就人头不保。 可是忽笃怯迷思根本不会听他的,反而狠狠踹了那小太监一脚,也就是她幼小力弱,没造成什么伤害,不过小太监也被吓得不敢说话了。 她含着糖块片刻,却不由皱起了眉,嘟囔着,“西门庆你骗人,这糖根本就不怎么甜!”但是,她却依然没舍得吐出来,看起来真是非常喜欢甜食的丫头。 对于她的性急,林彻一脸无奈,“不是你那样吃的,外面包着纸衣呢!” 随后林彻单手捻起一颗,剥开纸衣,露出里面晶莹剔透的糖块,然后对忽笃怯迷思说,“吐出来先。” 忽笃怯迷思莫名其妙的很听话,但是并没有吐在地上,而是吐在了自己手里。 等她吐出来之后,林彻很自然的将手中剥好的糖块送到她嘴前。 她也不去多想,直接嘴巴含过去,甚至将林彻捻着糖块的手指也一起含住了。 林彻却仿佛被电了一般抽回手,‘卧槽,亏大了,被这小娘皮占了便宜,额,不过,触感还真不错,湿湿的,软软的,还有点弹。’ 把糖喂进忽笃怯迷思嘴里后,糖纸就随意从林彻手中飘落了。 可囊家真却将其捡了起来,然后把它展开,看仔细上面的画之后,脸上欣喜异常,“这个,是小马么?” 林彻瞟了一眼,点点头,“是的,这是马,这些糖纸上面画的是十二生肖,不过是我用了比较特别的画法。” 其实,这些糖纸上面是彩印的简笔卡通画,所以囊家真自然没有见过,也没有一下子认出画的是什么。 说完后,林彻又剥了一颗糖送到了囊家真的嘴边,她倒是不像她妹妹一般鲁莽,脸上带着一丝丝的羞涩,轻轻的抿住了糖块,等林彻松手之后,才吞进嘴里。 看她喜欢糖纸,林彻便没有再丢,而是放入了她的手心。 被林彻触碰到手掌,囊家真的粉脸又红了一丝,赶紧低头去看手中的新糖纸。 这时候,忽笃怯迷思越发觉得口中的糖果超出以往吃过的任何糖,眼中闪出的光芒越发明亮,然后霸道的把林彻手中剩下的糖块全部拿走了。 看到林彻的掌上空了,囊家真眼中浮出委屈,却很快忍下去了,并没有想和自己的妹妹去争。 虽然论年纪她要更大,论地位,她是忽必烈正妻察必皇后亲生,是唯一的嫡女,蒙古帝国的指定接班人真金是她一母同胞的亲哥哥。 但是她的性格却有一种少见的温顺,简直可以说是逆来顺受,所以,在她的将来,她的姐姐完泽早逝之后,她接班嫁给了自己的姐夫兼表哥翁吉剌部的首领斡罗真,斡罗真被杀之后,她又改嫁给他的弟弟帖木儿,过了十三年后,帖木儿又死了,她再次改嫁给更小的弟弟蛮子台。 一生三嫁,嫁给三兄弟,虽然草原上是这样的婚嫁习俗,不过从常理来说,她这个大元公主,一生或许过得并不快乐吧。 顺便说说,这个翁吉剌部在蒙古的地位可不一般,是草原上最出名的美女盛产地,铁木真的正妻就是出自这个部落,忽必烈的正妻察必也是,并且许多公主也下嫁到这个部落。 然后整个蒙元时期,这个部落一共走出了十八位皇后,十六位驸马! 从地位上来说,有点像辽国时候的后族‘萧氏’,对蒙古的影响是举足轻重的。 言归正传,林彻也发现了囊家真的委屈,然后偷偷的向她眨眨眼,张嘴无声的说道,“别难过,我那里还有,以后悄悄给你。” 囊家真从林彻的口型猜出了大致意思,于是转而欢喜了起来,也俏皮地眨眼回应,然后心中有种小鹿乱撞的感觉,或许是有了共同的小秘密,心里对林彻更加亲密了几分。 嘿嘿,渣男的小手段哪里是这些草原小姑娘能抵抗得了的啊。 第405章 .重礼 忽笃怯迷思嘴里含着糖,荔枝口味让她感觉新奇而又甜美,全身都充满了愉悦感,两只眼睛眯成小月牙,欢喜地盘点着捧在手心中的糖果。 “咳!贵人。”林彻向她走近半步,指指她手中的糖果,“那个。” 忽笃怯迷思‘嗖’地一下将双手合拢,缩进怀里,护食模式全开,警惕的看着林彻,“干嘛!这些都是我的!” “放心,在下没有想抢。”林彻故作为难,“就是,你把糖都要走了,你姐姐就没有了,为了公平,那剩下的礼物就都给她了哟。” 忽笃怯迷思撰紧了手,脸上露出了一些迟疑,稍稍把双手打开了一条缝,再看了一眼这十几颗糖,又飞快合上,眼神坚定起来,“我就要这个!别的给她就给她!” “你确定?” “确定!” 给忽笃怯迷思下好套之后,林彻才从袖袋中摸出一个精致的水晶瓶,托在掌上展示给囊家真看。 这是一个浅粉色瓶子,整体是个卵形,但表面却精细地打磨出很多平面,就和钻石切面差不多的样子,在阳光的照射下,熠熠生辉,然后林彻再缓缓转动之后,就显得更加流光溢彩。 “哇,好漂亮啊!”忽笃怯迷思忍不住开口大赞,开始有一点点后悔自己的选择了。 囊家真也被这小瓶子深深的吸引住了目光,眼里流露着喜欢。 这时代的宝石,都是加工成圆润的样子,没有这种几何体切面,所以这个水晶瓶子有一种她们从未见过的璀璨灵动,逼格满满。 对两姐妹的反应,林彻大感满意,不枉曾玉匠花费了大半个月时间来打磨。 因为并不是所有的水晶都是无色的,并不适合磨制成镜片的各种有色水晶就被用来制作成为小容器,当然,大多数加工没有这么复杂,也能显得很有逼格了。 不过,瓶子只是包装而已,真正的重点是里面装着的香水! 林彻轻轻拧开上面的塞子,一股浓郁妖娆的丁香花香味散发开来,立即让小姐妹沉沦其中! 其实林彻觉得丁香不是很适合囊家真的气质,不过只有这个包装做得最精美,所以选来做礼物。 “这个是香水,只要在身上洒上一点点,就能保持一两天的香气。” 林彻轻轻扇动着瓶口,让香气飘散得更远,然后重新塞好,将瓶子递向囊家真。 “这…这个,是送给我的?”囊家真万分惊喜,小心翼翼的接过瓶子,仿佛得到了世界上最珍贵的宝物一般,本想再多看看的,却又害怕‘别人’抢走,赶紧握住揣入裘衣里面。 忽笃怯迷思的眼睛自始至终都粘在这个瓶子上,直到瓶子被囊家真收起来,心里仿佛空了一大块,有心想要用糖去换,却又舍不得。 为了加强她的失落感,林彻又从袖袋中掏出一样东西,立在手中。 忽笃怯迷思的眼神又被吸引了过去,然后,她看到了另外一个自己,纤毫毕现的自己,“呀!这是!?” “嘿嘿,这是镜子!”这东西,林彻都不用多做介绍,它的价值,有眼睛的人都看得到。 若是他自己看来,这镜子虽然在这个世界是最好的,但和他前世时候相差了很多,但是那种镜子他现在也做不出来。 这个时代的镜子,一般是含锡量较高的青铜铸造,清晰度其实不是很高,而且隔一段时间就要打磨镜面,因为即使是青铜也会被氧化,所以有以此为生的‘磨镜人’,咳!正经的‘磨镜’! 而林彻手上这面镜子,其实就是将银片精心打磨光亮,然后在表面盖上一块平面水晶,边上封死,防止空气进入将银面氧化,所以可以很长时间的保持着光亮。 但是就这样的镜子,在这时候,也算是惊世骇俗了,囊家真都被震惊得说不出话来了。 “这个也是送给你的。”林彻没有过多显摆,便将这面比手掌大一点的银镜捧给了囊家真。 囊家真顿时有些手足无措起来,仿佛不知道该怎么接过来,生怕手上不干净一般,在身上的狐裘上擦拭了一番才珍重的接了过去。 看到镜子到了囊家真手上,忽笃怯迷思眼睛就红了起来,很努力很努力都没有抑制住眼神中的渴望。 “额格其,能给我再看看么?” 囊家真不舍,一脸犹豫。 “我,我给你一颗糖。”忽笃怯迷思哀求起来,“我就再看一下下,要不,拿在你手里让我看总可以吧。” “那好吧。”囊家真收了她的一颗糖,然后把镜子竖在她面前。 忽笃怯迷思再次看到了镜子中自己清晰的样子,一股从未有过的贪婪之念从心中升起,可是,她并不敢真的从囊家真手里抢。 等囊家真收回了镜子后,她的心就像完全空了一般,显得失魂落魄的。 看着她这个神态,林彻心中暗喜,‘嘿嘿,小样,我还治不了你?’ 目的达到,林彻准备抽身走人,“今日能遇见两位贵人,真是天大的荣幸,不过看你们应该还有事的样子,那在下就不打扰了。” “哦。”忽笃怯迷思心不在焉的应道,突然又想到了什么一般,死死盯着林彻的袖子,可能觉得这个‘百宝袋’里还藏着镜子。 林彻特意甩甩袖子,表示真的空了,残忍地断绝了她的期望,让她全身心都陷入到了失落里面。 沉浸在欢喜中的囊家真这时才反应过来,“你要走了?” 林彻笑笑,“你们不是进城有事么?” “哎呀,忘了真金阿哈的宴会了,快走快走,可别迟到了。” 囊家真将镜子贴身收好,然后小心的上了马,“忽笃怯迷思,还发什么愣呢,要迟到了哟。” “哦哦。”忽笃怯迷思梦游一般回到马上。 马队又重新动了起来,呼啦啦的进了城门,那色目税官跪在地上,头都没敢抬,直到蹄声消失之后才敢起身。 目睹了刚才那一幕的色目税官,突然像变了一个人一样,挂着一脸笑容的走到了金光耀的身前,将刚才收的纸钞和金豆子都捧了出来,“我叫乎突丹,想与你交个朋友,这些税就不收你的了。” 金光耀愣了一下,很快就明白了,‘这家伙见林郎君和两位公主都成了朋友,一定想来巴结了,不过也算他有自知之明,不敢和郎君攀交情,所以找上了我,哈哈哈。’ 不过金光耀也不是眼皮子浅的人,于是笑着,“我叫金光耀,很荣幸和老爷成为朋友,您要是不收这些税,那就当是我送给您的见面礼吧。” 乎突丹似乎没想到金光耀会如此,在他看来,商人都是唯利是图的,所以他想了想,把钱又收起来,然后拿出一块小铜牌,“那这个送给你,往后你家的商队从这里过,只要出示这个,便可免税,因为我们今后就是好朋友了。” 以后能免进城税,这个可以有,金光耀开心的收下,心中觉得这个‘朋友’交得值。 初看起来,似乎一个税官并没有权力免税,但是蒙古人的统治手段一向比较粗犷,没有完善的文官体系,所以喜欢将收税这种精细又繁琐的事情承包出去,所以,虽然官方订立了税制,但是具体怎么收,收多少,往往是这些税商说了算,他要免也自然可以。 不过等到哪天不是这个税官在这里了,那就自然不作数了。 这乎突丹也是个善于钻营的人,与金光耀热情的攀谈着,还不忘向林彻献上谄笑。 林彻对这种小人物没有兴趣,径自上车,准备动身进城,这时候城里又快速的跑来一名骑士。 仔细一看,却是那名叫董不花的怯薛军官,他来到林彻身边,做了个揖手,“西门郎君,刚才公主走得急,忘了问你到了中都后住在哪里?” 嗯?这是要联系方式了?真是个不错的开端。 林彻心中高兴,脸上淡然,“在下初次来中都,也不知道住哪里。” 然后招过金光耀,“金掌柜,咱们进城后有定下来的落脚点么?” “城东北仙露坊的东昇货栈,是我们高丽人开的,去那里可好?” “可以。”林彻点点头,然后看向董不花。 董不花想了一下,“我知道了,就在仙露寺西侧对吧。” 金光耀答道,“没错,是那里,我也是第一次来,也不知道那里好不好找。” “挺好找的,你们进城后,沿着这条路直走,尽头是一条东西走向的街道,拐上去后往西走两里就到了,仙露寺很显眼。” 董不花倒是热情的指起了路来,最后还说,“西门郎君是南边来的吧?” 这时代,地域之间差距很明显,语言腔调、相貌服装上都能看出大致是哪里的人,林彻也没在这方面做太多的伪装。 所以显得很坦然的回道,“是呀,我家里是海商,哪里有生意做,就去哪里。” “哈哈,郎君这个年纪就出来操持生意的,倒是不多见。”董不花一副豪爽的样子,“郎君此来,可是带了许多新奇的南方货物?有没有类似送给公主礼物那样的?” “当然有的,不过没有那么极品就是。” 董不花眼睛一亮,“哈哈,只要是相似的便好,在下也不敢奢求太过极品,哈哈,待在下不当值时,便去郎君那里选购几样,郎君可得给我留着点哦。” 林彻脸上带着生意人的笑容,“欢迎董将军光临,一定为将军保留最好的货物。” “那先谢过郎君了,对了,不花是我的蒙古名字,我的汉名叫董士元,字长卿,若是郎君不嫌弃的话,咱们也算是朋友了。” 董不花在报出名字的时候,特意注意着林彻脸上的表情。 ‘董士元?该不会是那董士选的兄弟吧?难怪觉得眼熟。’ 心中想着,可林彻脸上却毫无异状,揖手相拜,“倒是庆高攀了,那庆便喊你一声董大哥可好?” 若真的按着年纪来论,董不花都快三十岁了,林彻却并不想喊他叔伯,特意平辈论交,不然以后岂不是要比董士选低一辈?那可太吃亏了。 不过董不花似乎也不在意这个,脸上带着欢喜,“哈哈,好好好,职责在身,我便先走了,庆弟先去安顿,过几日哥哥请你吃酒。” 说完,便策骑再次入城。 望着董不花远去的背影,林彻一时琢磨不透他是不是有什么别的企图,带着疑惑回到了车上,“走,进城!” PS:今天开始,我努力恢复日更六千,这阵子的状态确实不行,眼看这就快百万字了,成绩却依然惨淡,所以多少有点心塞,不过我会坚持写好写完的。 另外,我一个朋友将要发新书,墙裂推荐喜欢悬疑的读者去看看。 能够勘破层层迷雾的双眼,却无法正视自己的内心。 一栋诡异的大厦,三段交错的时空。 知名悬疑作家顾清为寻挚友,侦破一桩又一桩离奇迷案,当最终谜底揭晓,藏在迷雾中的罪恶露出真容…… 错与对!是与非!理想与现实!又该如何抉择? 《不思议大厦》带您一起开启探案之旅! 第406章 .璇娘的怨念 中都城最早是只有十二座城门的,四面各有三座,而且两两对隅,以笔直的街道相连,于是城中便是三横三纵六条主路,但因为中间修建了皇城,所以只有两横一竖三条路是可以直通的。 林彻他们进入的光泰门,是第十三座城门,是后来修的,因为金国的多任皇帝都喜欢去大宁宫,为了来往方便,才专门开了这么一道城门。 现在忽必烈在大宁宫待着,但随驾的大臣们总不能住那里,自然住在中都城里,因此这光泰门倒成了达官贵人经常出入的地方了。 进城后,林彻也举目望去,感觉身处的这座城池挺宽大的,起码比临安大多了。 确实不小,在历史巅峰时期,这中都城有二十二万多户居民,人口差不多就是一百万的样子,现在就少了很多,只有三十来万,这还是因为忽必烈来了。 如果问这中都城里什么最多,那一定是各种寺庙院观。 有些寺庙的历史甚至可以追溯到辽国时期,因此在城北一带,之前的辽国南京城区域里最为集中,大大小小的寺庙有二三十个,占了城中一半的数量。 也或许是因为这些寺庙,之前皇城以北的许多里坊遭到的破坏相对较小,恢复起来也是最快的,不像南城,现在还有许多废墟。 有时候,人真的很奇怪,自己都吃不饱,穿不暖,可偏偏喜欢拿着血汗钱去供奉各种木雕泥塑的神仙。 而草原上的人,似乎对信仰更加执着,契丹人的辽国就十分崇信佛教,等到女真人立国之后,不怎么信之前的萨满了,也开始崇信佛教,华严、禅、净、密教、戒律各宗都有大量的信众。 另外,也还有四五座道观,甚至还有天主院这些,只要是神仙,都来者不拒。 而蒙古人也信,因此,这些神仙也算是庇佑了一回左邻右舍们,不算白吃那么多年的供奉了。 仙露寺也是从金国时期便流传下来的,之前是哪一宗的林彻不知道,不过他倒是看到许多大喇嘛从这里进出,看来,已经改成了密教寺院了。 仙露坊是因为仙露寺得名,但是这坊里一共有四座寺院,另外三座是万寿寺、胜严寺、圣恩寺,真是出门就能碰到光头,不对,现在光头不多了,都带着鸡冠帽。 金光耀这高丽老乡所开的东昇货栈占地倒也不小,有个小五亩的样子,仓房都是挺多的,还有四分之一的面积是修建了客房。 和南方不同,这里绝大多数都是单层的房子,所以客房都是以院落为单位。 大家都在安顿着,林彻是大少爷做派,所以显得有些无聊,不由想起了进城时金光耀使用的蒙古纸钞,便把他喊了过来。 蒙古有铜钱,这个时候就发行有‘中统通宝’,但是很少很少,主要是以行钞为主。 相传忽必烈称汗后,曾想仿效宋朝以铜钱为主要流通货币,但刘秉忠劝阻道,“铜钱乃华夏阳明政权之用,我们起于北方草原地区,属于幽阴之地,不能和华夏阳明之区相比,我国适用纸币。” 所以历史上从蒙古到元朝,一直长期、广泛、大量地发行和流通纸币,直到被朱元璋赶出中原为止。 元朝那么迅速没落,和后期钞法失控,过于滥发纸币,使币值大幅缩水,导致经济凋敝也有很大的关系。 但是现在刚发行的中统钞还是很稳定的,并且与丝银挂钩,也就是说各种商品的价值都是按着与丝价的比例来算的,按着规定,就是一两银子兑换二十两丝。 现在林彻手中这张纸钞,差不多和他前世时候的普通书本一样大小,是个竖着的长方形。 纸钞的四周是印上去的花边,底下是海水纹,两侧各有一条龙,上方从右到左印着‘中统元宝交钞’,在中央位置,印着‘贰贯文省’,下方印有印钞的单位,职官名称,发行年、月、日及伪造者处死等警告语。 另外还有十文、二十文、三十文、五十文、一百文、贰百文、三百文、五百文、一贯总共十种面值。 说实话,林彻觉得这纸张的质量着实有点差,若是真有心伪造的话,难度其实并不大,现在估计是因为蒙古以强大的武力为保证,所以才没有人敢冒险制假吧。 这倒是一个可以拿来对付蒙古的法子,虽然蒙古国并不是经济立国,但关键时刻涌入大量真假难辨的纸钞,也够蒙古朝廷喝一壶的了。 等回去的时候,多带一点样品回去,凭着自己手下那些能工巧匠,应该可以给自己一个满意的答复。 就在林彻谋算着怎么给忽必烈找麻烦的时候,离着仙露坊一街之隔的城东敬客坊一座民宅里,蒲崇谟有些焦躁的在院子里来回踱步。 看着那扇紧闭的房门依然没有动静,不由出声高喊,“璇娘,你快点啊,今日可是为兄好不容易寻找到的机会,你可莫要弄得我们迟到,那可要坏了祖父交代的大事!” 房中传出蒲璇娘傲娇的声音,“是你说得要我好好妆扮的,急什么,再等一会!” ‘哼,坏了才好呢!’蒲璇娘坐在梳妆台前,由着四五个侍女为她梳妆打扮,却时不时的挑毛病,一会说这个胭脂不好,一会说那个发髻歪了,全然没有着急的样子。 但任她怎么挑剔,铜镜中的容颜渐渐越发光鲜靓丽,但那眉间的忧愁和懊恼却挥之不去。 ‘这该死的林彻,怎么到现在了都还见不到人,该不会一开始就是骗我的吧,哼!男人都是骗子,若是再等十天,这家伙再不出现,就祈求安拉惩罚他,让妖精将他的小鸡吃掉,让他做不成男人!’ 蒲璇娘心中咬牙切齿,对迟迟不来的林彻充满了怨念。 离开泉州四个多月了,在这中都城里,也呆了两个月,主要是他们一路北上都是靠着海岸线走的,所以路上花费的时间比较多。 这两个月里,蒲崇谟凭着林家的美酒,倒是打开了许多达官贵人的门路,可是都不算什么够分量的人物,但是依然拉着蒲璇娘参加了许多交际聚会。 即使蒲璇娘每次都是不情不愿的,待人接物都显得有些冷漠,可她那充满异域风情的美丽容颜,依然让她在中都城小有名气。 不少官员家的子弟都喜欢上了她这个‘冰山美人’,每当她出现后,身边总会围绕上一群狂蜂浪蝶,向她狂献殷勤,表达爱意。 这个时候的汉人,观念还是很保守的,即使是蒙古朝廷的汉官,也绝对不会允许家中的子弟明媒正娶一个相貌差异明显的外族人。 但是色目人和蒙古人就没有这样的顾虑了,而他们对男女感情也不像汉人那么含蓄,总是显得热烈而直接。 若是真正的高层贵人以及家中嫡子,那么在婚姻上,考虑得最多的是政治和利益,但那些小官及各个家中没啥地位的庶子,就可以随意得多,追求的是自己喜欢。 所以在蒲璇娘身周出现的大多数是这样的‘低质量男性’,这些不是蒲家的目标人物,蒲崇谟自然也不会要求蒲璇娘过多去接触,这才让她安稳的度过了这两个月。 不过今天有些不一样,今日是忽必烈的嫡长子燕王真金的宴会,蒲崇谟送出大量钱财,拜托了许多关系,才弄到了一张邀请帖。 蒙古人也很重视嫡庶,以前是嫡幼子继承制,但是忽必烈在汉臣的影响下,越发倾向于中原王朝传统的嫡长子继承制,在登上汗位之后的第二年,就将真金封为燕王,领中书省事,也就是握有宰相的实权,所以人人都知道真金将是未来的太子。 而且真金今年都二十二了,早就有了正妃,正是出自于翁吉剌部落的翁吉剌·阔阔真,所以自然不会是蒲家能攀附的目标。 但是今天真金的同母弟弟孛儿只斤·忙哥剌也会出席宴会,忙哥剌刚好十八岁,所以据说这场宴会也有让忙哥剌‘相亲’的意思,所以才会邀请了许多贵人家中的适婚女子。 忙哥剌信奉佛教,名字就是梵语中‘幸福’的意思,不过传闻他对回教也很感兴趣,颇有亲善之意,所以是一个非常适合蒲家的联姻人选。 而且作为忽必烈的嫡次子,未来的前途必定非常广大,若是真让蒲家攀附上,那就发达了,即使做不了正妃,侧妃也可以让蒲家感到万分满意。 因此,蒲崇谟无比重视这一次的宴会,若是可以,他怕是绑也会把蒲璇娘绑得去。 “好了没!快没有时间了!”蒲崇谟已经到了爆发的边缘。 这时蒲璇娘才撇着嘴,从房中挪了出来,“催什么催嘛,汉人都说‘好饭不怕晚、良缘不怕迟’,那么急干嘛!” “哼,那些绵羊一般的汉人说的话怎么能信?你少和那些南蛮子接触!” 蒲崇谟上下仔细打量了一番璇娘的妆扮,深感满意,于是急促地上前拉着她,匆匆往外院马车停放处赶。 第407章 .香水 中都的皇城,也是仿着汴京的规制,连最北边的城门也叫‘拱辰门’,拱宸门有一条直道连通外城的通玄门,直道两边靠近皇城的地方是东甘泉坊和西甘泉坊。 而真金的燕王府就在西甘泉坊,今日宾客盈门,显得格外热闹喧嚣。 囊家真两姐妹到来时,没有惊动太多人,直接从东侧门进了府,然后只带着内侍和宫女直接去了内宅。 真金自幼受到汉人儒士教育,姚枢、窦默等理学门徒对真金‘日以三纲五常、先哲格言熏陶德性’,并以《孝经》作为启蒙课本教授真金。 所以真金的日常做派更接近汉人风格,对男女之防比一般蒙古人要严格一些,今日的宴会也是男女分开场地。 还没到开宴的时间,真金正在后堂中,和自己妃子交代一些事情,“阔阔真,今日邀请了许多小娘子,你留意一下,看看有没有适合忙哥剌的。” “父汗不是给他指配了正妃么?”阔阔真疑惑道。 真金叹了口气,“可是忙哥剌不喜欢那个忽推,差点与父汗起了争执,为了稳住他,孤只好答应给他寻几个合意的侧妃。” “扑哧!”阔阔真被逗得一乐,“你呀,做兄长的还要操心弟弟帐篷里的事么?” 真金无奈的摊摊手,“汉人都说长兄如父嘛,孤总不能看着他硬顶父汗,惹得父子不和吧。” 此时囊家真和忽笃怯迷思双双进来,向二人见礼,“阿哈吉祥,勃勒根(嫂嫂)吉祥。” 见到两个妹妹,真金开怀起来,“你俩倒是来得早,咦,你们挂在身上的这是什么?” 囊家真正待解释,突然外面传来通报说,“国师兼管总制院事即将驾临。” 总制院是忽必烈今年刚设立的机构,职权是管理全国佛教事务,负责人正是年仅二十七岁的国师八思巴。 忽必烈随八思巴受戒,皈依藏传佛教,后妃、皇子、公主及诸王也纷纷接受灌顶,因此八思巴在蒙古国地位尊崇。 于是真金领着大家前往迎接,来到大门外,八思巴的车驾刚好到达。 真金上前恭敬的行礼,“恭迎国师。”然后保持着上身微躬。 八思巴踩着莲台,缓步走下车驾,宝相庄严,来到真金面前,伸手在他额前轻轻摩挲,“燕王客气了,愿您法喜充满,六时吉祥!” 真金之后,其他人也一一上前拜见,接受国师的祝福,轮到囊家真时,却见她将哈达捧于双手,向八思巴敬献。 八思巴眼神微亮,“这是何物?” “禀上师,此物名为‘哈达’,其中蕴涵对佛主的敬仰与虔诚之心,弟子觉得应该献与上师,若有唐突之处,还望上师见谅。” 然后囊家真又将礼物的来历和含义讲述了一番。 “一片诚心,何来唐突。”八思巴接过哈达,详细观看,见这哈达织造精美,颜色洁白,上面还有刺绣着各种佛家祥瑞,心中也是大感欢喜。 然后他将哈达挂在单掌之上,举于身前,另一手施结手印,口中持咒,念诵经文,似乎在‘开光’。 片刻之后,他又双手挽着哈达,回挂到囊家真的颈间,“愿此物承载佛陀的慈悲,给你送去吉祥、平安、顺意、安康!” 忽笃怯迷思见此,也马上有样学样,向八思巴献上自己的蓝色哈达。 八思巴也是绽露的慈祥和蔼的笑容接过,同样‘开光’一番,回送于忽笃怯迷思,让她也深深体会到了佛法的祥和与祝福。 其他人看着这场景,心中对小姐妹都无比羡慕,深恨自己怎么没有这么一条丝巾呢。 真金也觉得有些羡慕,但是八思巴的举动让他若有所思,作为帝国未来的继承人,自然具有一定的政治敏锐性。 或许,在八思巴的眼里,这小小一条丝巾,可能有非凡的作用,待僻静之时再好好问问。 这样想着,真金将八思巴迎进了府里,沿途遇到的人无论是否信佛,都虔诚的向八思巴跪拜叩首,而八思巴也捏着手印虚点赐福。 之后,真金就在前院陪同着,而阔阔真就带着一众女眷回到了后宅,向小姐妹询问着哈达的详情,离得囊家真近了之后,发觉一股刚才就闻到过的香味愈发浓烈起来。 阔阔真一脸疑惑,“我似乎闻到了花香,只是这节气,草木都干枯着,哪来的花呀?” 囊家真心头一紧,知道嫂子说的是自己身上的香水味,正犹豫着要不要说,可忽笃怯迷思却先说了出来,“勃勒根,这花香是额格其身上的呢。” 这样一来,囊家真虽然不舍,也只好将水晶瓶拿了出来,拧开塞子,“勃勒根,其实是这个‘香水’的味道,也是西门郎君赠送的,您若是喜欢就拿去吧。” 水晶瓶托在囊家真白嫩的手掌上,在灯火照射下璀璨夺目,并且流动出旖旎的芳香,勾动了在场所有女眷的心神。 “呀!这是什么宝物啊,发出的光芒让我眼睛都快睁不开了……” “我也从未见过如此光彩四射的宝贝,但是这飘出来的香味更让我心痒痒。” “这个该不会是天宫之物吧……” “我也觉得只有仙家才能做出这等宝物!” “这香味,胜过了我以往用过的任何熏香,要是我身上能有这香味,那我男人可就没心思钻其他狐狸精的帐篷了。” 果然,不管古今中外,都没有女人能够拒绝闪亮的事物,再加上这勾人魂魄的幽香,直接让所有女眷的眼中爆发着疯狂。 若不是囊家真的身份过于尊贵,恐怕已经有人忍不住上前抢夺了。 阔阔真被晃得有些眼花,鼻腔中的香味也让她失神了片刻,却不由自主的将手伸向了水晶瓶。 囊家真拧回塞子,忍痛将香水放入阔阔真的手中。 冰凉的触感让阔阔真回过了神,这才发现水晶瓶已经到了自己手中了,不由又惊喜又惭愧。 汉人说君子不夺人所好,虽然蒙古人正好相反,但是一般也不会抢夺自己亲人的东西。 这香水不管对哪个女人来说,都一定是最宝贝的东西,她这个做嫂嫂的按理来说,是不应该‘夺取’自己小姑子的心爱之物。 但是她已经深深喜欢上了这东西,拿到之后便被紧紧握在手心里,仿佛一点都不觉得瓶子上的棱角硌手。 第408章 .宝镜 香水被阔阔真攥在手里,消失在众人的视野,只有空气中依然飘散着浓郁而持久的幽香,让人心驰神摇。 囊家真的目光依然落在阔阔真的手上,眼中流露着浓浓的不舍和失落。 阔阔真看到她这眼神,愈发惭愧和歉疚,便大气的说道,“奥合度(妹妹),我拿了你的心爱之物,自然该补偿你的,也不知道你喜欢什么,稍后带你去我府里的库房中任你自己挑选。” 其实燕王府的宝库中,那些物件自然也算是稀世珍宝了,但作为大汗嫡女的囊家真肯定也不会稀罕,也不过是展现一下阔阔真的心意而已。 忽笃怯迷思却充满了幸灾乐祸,心中暗喜,高兴之下便拿出一颗糖果剥开糖纸,美美的塞进了嘴里,发觉又是一种不同口味的甜蜜之后,脸上的欢喜之色怎么都掩藏不住。 阔阔真不由注意到了她,“忽笃怯迷思,你吃的是什么啊?我似乎没有见过呢。” “啊?”忽笃怯迷思愣了一下,意识到自己竟然傻傻的主动暴露了‘宝贝’,不过她立马 眼睛一转,从怀里掏出了一颗糖果,“这个是糖,只剩下最后一颗了,勃勒根你要尝尝么。” 小丫头还真是有点小机灵,知道藏不住,干脆丢车保帅,贡献出一颗来保住怀里另外的十几颗。 “好呀,看你吃得那么欢喜,我还真想尝尝呢。” 阔阔真其实年纪也不大,还不到二十岁呢,自然喜欢新奇。 忽笃怯迷思递了过去,“勃勒根,外面的是糖纸,要剥掉才能吃呢,还有哦,那个糖纸上的画可好看了,你可能把糖纸还给我。” “哈哈,你个小家伙,还舍不得一张纸呀。” 阔阔真欢笑着接过,仔细一看,粉色的糖纸上绘着一只‘卡通兔’,也觉得新奇可爱,“这是兔子么?画得挺奇怪的,要不是两只长长的耳朵,还真的认不出来,不过倒是别有一番韵味,挺有意思的。” 说完,就小心的将糖纸剥开,将晶莹如宝石的糖块送进嘴里,立刻品味到水蜜桃滋味的香甜,不由眯起了眼睛,一脸享受状,一小会之后才有些嘟囔的说着,“味道好奇妙,应该是一种我从来没有吃过的果子,而且比蜜糖还甜,真是好东西啊,这个又是哪里来的啊?” “勃勒根,你先把糖纸还给我,我就告诉你呀。”忽笃怯迷思心眼就是多。 阔阔真哭笑不得,“给给给,不就是一个奇怪的画么?” “嘻嘻,这个有汉人的十二生肖,我得收集齐全才行嘛。”忽笃怯迷思小心地收好糖纸,“其实这个也是那西门庆送的呢,那人的袖子就像一个百宝袋一样,隔一会就能变出宝贝来,嘻嘻,他还送了额格其一面神镜,照着就和真人一样清晰,可厉害了。” 这丫头,是变着法的出卖囊家真,似乎是自己没得到的,也不想自己的姐姐独有。 镜子!? 阔阔真立马又来了兴趣,笑眯眯的望着囊家真,“奥合度,能给我看看么,放心,这个镜子我绝对不会要,看了后就还给你。” 似乎看出了囊家真的不情愿,阔阔真还特意强调起来。 以囊家真柔顺的性子,即使阔阔真不这么说,她依然会把镜子拿出来,然后一个人默默承受伤心。 不过阔阔真这样一说,囊家真心情才好了一点,把镜子拿出来后,还好好看了一会,心中下定决心要保住这个礼物,然后在镜面上哈了一口气,用丝巾细细擦拭过后才交给了阔阔真。 见她这么珍而重之,阔阔真拿起镜子时也不由小心翼翼,可当她举到眼前一看时,却惊得差点没拿住,“呀!” 幸好多少有点心理准备,等确定镜子里就是自己的脸时,马上由惊转喜,“哎呀,这镜子果然神奇,竟然连我脸上细微的绒毛都照得清清楚楚!真是宝物啊!” 阔阔真对这面镜子是爱不释手,心中其实很想占有下来,不禁后悔刚才说出的话,但既然说了就得还回去的,蒙古人可是很鄙视说话不算数的人。 正要恋恋不舍的递还给囊家真的时候,有个女眷开口央求道,“王妃,让我们也见识一下宝镜吧。” “是啊,王妃,让我们开开眼界吧。”其他女眷也跟着央求。 阔阔真正舍不得呢,所以这帮女人的话也正中她的下怀,虽然最终还是要还给囊家真,不过能在手里多留一会也是好的。 于是她亲手端着镜子,镜面向外,“那好吧,你们一个个轮着来看吧。” 于是女眷们就像闻到了花香的蝴蝶,竟然还自觉的排起了队。 “长生天啊,这里面真的是我么?我还是第一次这么清晰的看到自己的样子!” “哇啊,竟然如此神奇,简直是神仙手段啊。” “宝物啊,若是能买到,我愿意出一千两黄金!” “对呀对呀,要是有得卖,我愿意出一万头羊!不,两万头!” “我觉得还是不要想了,这样的稀世珍宝,谁会舍得卖啊,还是公主运气好,路上遇见人便送给她了。” “哎呀,对了,那个西门庆到底是什么人啊,一出手就是这么多非凡的宝物。” 这话一说,立马提醒了阔阔真,是啊,若是找到这人,说不定他身上还有同样的宝物呢,那该有多好啊。 心思一转,便向囊家真问道,“奥合度,既然你们已经是朋友了,那你知道这个西门庆在哪里么?” “我急着来赴宴,一时忘了问了,只知道他是从南方来的商人。” 囊家真倒是好心,半真半假的说道,她是怕暴露了‘新朋友’会给他带去麻烦,毕竟蒙古人买东西有时候喜欢用刀子。 可她忘了,她身边还有一个小叛徒,这时候忽笃怯迷思一脸得意的说,“我们一开始是忘了,后来让怯薛回去问了,应该已经回来了。” 囊家真第一次觉得自己这个妹妹有点讨厌,但是她也不好说什么,“那等宴会完了,再让董不花来禀报吧。” 第409章 .西门赴宴 虽然囊家真这样说了,但依然有人心急不想等,“要不,现在让人去把这西门庆请来吧。” “是呀,不是说他还是个孩子么,那就直接请到后宅来也没关系的呀。” “对呀对呀,要是他真的还有宝贝,咱们可得赶紧找到他,不然万一让他先卖给了别人就不好了。” 一群女人七嘴八舌的,不过意思都是急着见到这个西门庆。 当然,这里的女主人是阔阔真,最后的决定还得看她。 阔阔真听了这些人的话,本就有点心动的她,便开口道,“奥合度,让你的人去把西门郎君请来吧。” 既然阔阔真都这样说了,那囊家真只好遵从,让身边的宫女去给董不花传话。 这时,一名仆妇走了进来,“王妃,各家的小娘子们都到了,是不是该去花园了?” 邀请的人蛮多的,加上蒙古人也喜欢在露天开宴会,所以把席位摆在花园里,算是一次汉蒙结合的风格。 花园中,三十多个小娘子正三五成群的交际着,莺莺燕燕的煞是热闹。 她们来自于各个民族,但大多数人的父兄都在蒙古朝廷中任职,相互之间也挺多熟人的,所以见面之后聊得挺开心的。 倒是最漂亮的蒲璇娘一个人孤孤单单的待在角落,似乎被集体排斥了。 一来她到中都并不久,确实和这些官宦人家的女儿不熟,二来,她过于出众的容颜也让小娘子们对她亲近不起来,小女孩也是有妒忌之心的。 不过蒲璇娘倒是乐得如此,而且还庆幸宴会是男女分开的,不然周遭可少不了各种少年郎。 阔阔真到了花园中,看到这些小娘子,不由想起了自己身上还带着任务,等这些人见礼之后,便较为仔细的打量了起来。 而形单影只的蒲璇娘自然引起了她的注意,等看清容貌之后,大为满意,于是让蒲璇娘和另外五个被她看中的小娘子坐到了离她最近的席位之上。 这样方便她做更多的了解,而且稍晚一会,真金会带着忙哥剌前来亲自相看。 今天来的小娘子自然都知道是干什么来的,见到蒲璇娘被安排到了最前面的位置,许多人都是羡慕嫉妒恨,但蒲璇娘自己心中却是叫苦不迭。 她原本就有些反感蒙古人,来了中都之后,见到的高官子弟基本都是那种粗鲁不文,性格野蛮之辈,总是像一群发情的公牛一样围绕着她。 至于皇次子忙哥剌,她虽然没见过,但估计区别也不会很大,她才没兴趣做什么蒙古王妃呢,不论是正妃侧妃都不想。 烦恼着此刻面临的处境,不由想起了答应过要帮她的林彻,心中默默的咒骂起了这家伙。 而此时的林彻,刚好见到匆忙找上门的董不花,“董大哥,这么快就下值了?” “公主都还在宫外,我哪里能下值,我来是因为燕王妃请你前去赴宴。” 嘴里说着这话,但是董不花其实也是一头雾水,搞不明白为什么王妃会突然邀请一个陌生人赴宴。 “请我?赴宴?” 林彻大感意外,然后脑中一转,大致想到了是什么原因,“哦,我明白了。” “嗯?”董不花吃惊,“你明白了?可我都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 林彻一笑,“哈哈,我初到中都,与燕王和王妃都素不相识,唯一的原因也就只可能是我送给两位公主的礼物了。” 董不花也见过那些礼物,但他并没有真正意识到那些东西对女人的吸引力,这会也恍然大悟,“呀!那可不好,王妃那里今日可以是有许多贵人,若是你去了,那你手里这些货物还能有剩余么?” “哈哈,董大哥莫要担心,稍等一下。” 林彻说完便让虎子捧来了两个礼盒,交给董不花,“董大哥,这里是两套礼盒,一套里面有三瓶不同风格的香水,还有三种香皂,五种护肤霜,里面还有文字介绍和使用方法。另一个礼盒里面是十二种口味的糖果,算是小弟送给董大哥的礼物了。” 董不花捧着精美的礼盒,不由发愣,他现在也意识到这里面的东西说是千金难求都不为过了,“这!这太贵重了吧,我可不能白要,亲兄弟还要明算账呢,西门兄弟,你告诉我这多少钱,我花钱买!” 林彻摆摆手,“说什么钱不钱的,能与董大哥交朋友就是小弟的荣幸,金钱怎么能和缘分相比呢!” “哈哈哈。”董不花笑了起来,“那行,咱们不说什么钱,不过我新近得了一匹小马驹,乃是大宛名种,过后我让人给你送来,希望你会喜欢。” “大宛马?那感情好,小弟还只在书上看过,还没真正见识过呢。” 这回礼倒是送到了林彻的心坎里,若是汗血马的话,据说可以换取等重的黄金,当然这说法肯定过于夸张了,等重的白银倒是差不多可以换到,就是不知道这个小马驹会不会是汗血马了。 董不花看着手里的礼盒,想到自己还在当值呢,不由脸上有些面难。 林彻一看便明白过来,“董大哥,你写个地址和字条,我让人送到你府上去。” 董不花虽然看起来只是一个怯薛军官,但在中都城里也是有宅子的,当下便留了地址,“西门兄弟,那就麻烦你了,对了,你也赶紧准备一下,与我前往燕王府赴宴吧,别让贵人们久等了。” 随后,林彻让人将二十个礼盒装在马车上,便在董不花的陪同下来到了真金的府邸。 一路攀谈,在林彻的刻意之下,与董不花加深了不少的感情,起码表面上看起来,两人之间似乎真有犹如老友一般。 到了内宅门口,把林彻交给等候在这里的侍女,董不花便告退了。 侍女领着林彻往花园走,然后趁着没人注意,悄悄和林彻说,“西门郎君,公主让奴婢告诉你,待会要小心应对,不过也不用太怕,她一定会保护你的。” 保护我?林彻心中洒然一笑,表面上却点着头。 等他进了花园,看到五六十个席位中,坐着的全是大大小小的女人,顿时感觉进了女儿国。 林彻心头打了个突,‘额,难道这帮妖精想要吃了我?所以囊家真才说要保护我?’ 第410章 .花团锦簇 林彻这纯粹是想得有点多,起码现在的他,还不是这群女人的菜。 此时绝大多数女人的关注点都在上首的两个男人身上,准确的说,是在真金旁边的忙哥剌身上。 真金其实还有个大哥,不过早早的夭折了,因此他是事实上的嫡长子,而忙哥剌便是嫡次子了。 忽必烈对这个嫡次子的宠爱,一点都不下于真金。 让真金从小接受汉文化教育,是忽必烈的政治需求,但不代表他喜欢真金身上那过于浓重的汉人味道。 在个人感情上,忽必烈内心其实更加偏爱各方面都酷似自己的嫡次子。 而忽必烈一直没有册封太子,或许正是因为他还没有决定最终人选。 简单的说,忙哥剌也是太子宝座的强力竞争者。 不过真金和忙哥剌的兄弟感情倒是很不错,不然也不会张罗着给弟弟找‘小老婆’了。 这会两兄弟并排坐着,忙哥剌的一张大脸显得微黑,兴致缺缺的喝着闷酒,仿佛没有看到席间那么多小姑娘一般。 真金轻声劝道,“度乌(弟弟),别再怄气了,就算你不喜欢忽推,也犯不着和父汗硬顶啊,反正你也还可以有其他妃子的,今日我特意为你举办这场宴会,邀请了这么多大家闺秀,你若是看到合眼的,我便让阔阔真为你安排。” 忙哥剌抬头,往席间瞟了一眼,瓮声瓮气道,“再多的女子我也看不上,我就想要也里完。” 十八岁的年纪,正是情窦初开,容易陷入爱河,这个‘也里完’正是忙哥剌的心上人。 也里完是汪古部首领赵王爱不花的女儿,但是这个爱不花的正妻恰恰是忽必烈的长女月烈,也就是说,爱不花是忙哥剌的姐夫。 虽然也里完不是月烈亲生的,但名义上,她得喊忙哥剌舅舅,两人之间隔着辈分。 若是以往,蒙古人是不会在意这个的,但是现在忽必烈正在推行汉制,因此自然不允许自己儿子的婚姻有这样的瑕疵。 所以这个风头上,忙哥剌想要娶自己的‘外甥女’那基本是没可能的。 在这件事上,深受汉化熏陶的真金更是接受不了,不由口气中带着教训,“闭嘴,不许再提也里完,让人知道了,得笑话咱们家!” “谁敢笑话!?咱们蒙古人为啥要遵守那些汉人的臭规矩!”忙哥刺心中不服,语气也冲了起来。 就在两兄弟要吵起来的当口,林彻施施然的来到了席前,转移了二人的注意力。 真金看着一身汉服的林彻,有些疑惑。 他疑惑的不是林彻身上的汉服,因为蒙古国民族众多,并不禁止各族自己的文化、信仰、语言服饰这些。 但是一个陌生的男人出现在他家后宅的宴席上,就算看起来只是一个‘小男人’,也算是对他的冒犯了。 还好阔阔真及时解释,“这是送了哈达的西门庆,年纪还小,然后他身上还有许多神奇之物,所以女眷们都想见见他。” 听到‘哈达’,真金神情一缓,刚才他与八思巴稍微聊了一下,认为这个小小的哈达,若是利用得好,将可以大大加强对高原及草原上部众的控制。 虽然心中刚刚有点模糊的概念,具体怎么做还得从长计议,但对于‘发明’哈达之人,真金自然是感到欣赏的。 林彻站定,揖手相拜,“小民西门庆,拜见燕王,拜见王妃,拜见诸位贵人。”抬起头,还冲着囊家真俏皮的眨了眨眼。 此时,原本低着头熬时间的蒲璇娘,听到这熟悉的声音入耳,犹如一股电流趟过心间,猛然抬头去看,却只看到一个背影。 林彻!他来了!? 仅仅是一个背影,但蒲璇娘却一眼就认出,心头激动不已,差点失态喊出声,幸好这时候没人注意到她的异状。 她尽力镇定下来,心中又奇怪,‘这家伙为啥说自己叫西门庆呢?这样的话,我是不是也要假装和他不认识呢?嗯,不管了,反正来了就好,其他事私下里再问他。’ 那边,忙哥剌只看了一眼,又独自开始喝酒,倒是真的有点像一个‘失恋’的伤心人。 而真金点头回礼后,也没有多言,既然是自己的王妃做主邀请来的,便打算先旁观一下。 阔阔真见人都来了,也不心急,“哈哈,西门郎君年纪虽小,倒是一表人才,且先入席,坐下说话,来人,在这边加个席位。” “王妃客气了,不用这么麻烦,在下随便找个地方坐便行了。” 说着,林彻便装着回头看了一下,然后走到蒲璇娘席前,谦谦有礼道,“这位小姐姐,不介意我蹭个席位吧。” ‘这家伙想干嘛?’蒲璇娘一脸懵,然后下意识的点了一下头。 “谢谢了。”林彻很自然随意的就挨着蒲璇娘盘腿坐在毡毯上。 见林彻这洒脱的样子,真金不由笑了,“倒是个有趣的人。” 阔阔真听了也是一笑,“可不止人有趣呢,他还有许多好东西。”然后把香水和镜子拿出来给真金看。 真金看了也觉得神奇,不过他一个男人,对这些倒没有太多感觉,倒是打趣阔阔真,“这是人家送给囊家真的礼物,你这做嫂嫂的怎么好拿过来?” 阔阔真脸上微红,有点不好意思,“香水是奥合度送我的,镜子却是暂借了看看,待会还给她呢。” “哈哈哈。”难得见到自己老婆会有这种神情,真金不由大乐。 这时候,场中的女眷也再次讨论起了这两样宝贝,甚至带着炫耀的语气向那些后来的小娘子们‘科普’,一时间惊叹声四起。 而林彻坐下后,看到席案上的美食基本没动,正好有些饿了,就开始拿着小刀切一块烤羊肉,“我说,你怎么都不吃呢?”吃了一块之后,“味道挺好的啊。” 蒲璇娘仿佛刚从梦中醒过来一般,低着头咬牙切齿道,“你还知道来啊!” “干嘛这么大的怨气?”林彻继续用吃东西遮掩,“我可是冒着什么危险来这里的,万一被仇人发现,小命都不保。” 这话让蒲璇娘心中一软,却还嘴硬,“那你还这么大胆坐我这里?” “没事,只要别让你哥知道就行,其他人又不知道我用的假名字。” “你住哪里?” “东昇货栈。” “我知道在哪,晚点我去找你!” 说完,蒲璇娘还故意挪开身子,坐远一点,做出疏离的样子。 ‘这小妮子还有点聪明劲嘛。’林彻脸色不变,心中嘉许,不过想到了蒲崇谟,不由有些烦恼。 蒲崇谟可不是个好人,他可未必会替林彻保密,但迟早会被他碰见,那林彻就危险了。 林彻吃了个半饱,便放下了餐具,这时候阔阔真向他看过来,“西门郎君,这次请你来,其实是想问问,你那里还有香水和镜子么?对了,还有那个水果糖。” 林彻答道,“有是有,不过没有送给公主的那么精美。” 阔阔真大喜,“没那么精美也没关系,不知道能不能卖一点给我啊?” 林彻笑道,“在下本就是个商人,自然是要卖的,不过在下刚到中都,店铺都还没有,所以只能慢慢来了。” “没店铺有什么关系,这么好的宝贝,你现在拿出来,都怕不够在座各位分的。”女眷中有一人插口道。 “是啊是啊,我说小郎君啊,你把剩下的宝贝都拿出来吧,我们现在就给你买了。” 其他女眷也附和着说道。 “这?”林彻迟疑,‘在人家宴会上卖东西?把宴会变成拍卖会?那不得把主人气死?’ 可惜林彻却忘了,此时的蒙古人大多没那么讲究,况且,在草原上时,若是哪个部落里来了商队,那简直比过年都要欢乐,宴会上做生意,根本就不算事。 果然,阔阔真也笑着,“西门郎君,若是还有货物的话,那你赶紧让人送过来吧,咱们吃着饭就把买卖给做了。” 边上的真金微微皱了眉头,感觉有些不妥,但是见到以自己老婆为首的众女眷都是兴致勃勃的,倒也不好说什么。 蒙古女人,在家庭中还是很有地位的,当然,这说的一般是正妻。 既然主人都这么说了,林彻留在府外马车上的东西便被人搬了进来。 东西并不多,堆放好后,林彻开口道,“在下这次带来中都货物并不多,因为这些东西的制作并不容易,原料也比较珍贵,估计很难满足在场的所有人,不过,我还是稍微先介绍一些,待会再说怎么卖吧。” 看到‘宝贝’果然如预想中那么稀少,在场女眷不由更加迫切起来,只是听了林彻说的,也就按捺着等待。 林彻打开一个礼盒,向阔阔真展示,然后大声的说道,“这个礼盒我取名叫‘花团锦簇’,一是因为里面东西的主要原料来自于各种奇花异草,二是祝愿每个使用了礼盒中商品的女子,永远如花一样美丽。” 做生意嘛,嘴上功夫自然少不得。 第411章 .独家代理 一时间,整个花园,只有林彻一个人的说话声响起。 “这是三瓶香水,分别是兰花香,栀子花,丁香,除了瓶子是陶瓷的,没有王妃手中那瓶精美,不过内容是一样的,只要喷洒些许在身上,能够保持两三天不散……” “这九块是香皂,也分三种香型,用法和皂豆差不多,清洁身体之时,涂抹一点,不但清洁效果上佳,而且润肤美容,让身体具有持久的花香……” “最后这五罐是护肤霜,使用之后,让您的皮肤柔嫩若婴儿,并且五种配方各具不同之功效,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使用……” 这些商品,与泉州所卖的一样,但是包装都做了改变,抹去了林氏的痕迹。 林彻口若悬河,一番吹嘘,让在场的女人们都是心驰神摇。 不管老少,世界上少有不爱美的女人,林彻所说的种种奇效,都是她们梦寐以求的,顿时大多数人都陷入一种强烈的渴求中。 此时真金感觉有些惊讶,这些女人眼中的光芒就像恶狼一般,要知道这些可都是蒙古的上层人士,平时什么奇珍异宝没见过,什么荣华富贵没有享受过,现在却仿佛被施了咒语般疯狂。 林彻说完,感觉有点口干,但环视了一圈,对效果还是非常满意的。 接着他打开一个糖果礼盒,算了算,这一盒三斤重,大概三百颗,于是大声道,“另外这种礼盒装的都是水果糖,一共具有十二种口味,这个我说的口有点干了,就不再介绍了,烦请王妃将这一盒分发一下,请诸位亲自品尝一番。” 这糖,许多人都在之前见到忽笃怯迷思和阔阔真吃过,也听阔阔真赞扬过,现在能亲自品尝,不由开心无比。 阔阔真看了一下,场中的客人大概一百人,便让仆役按着一人两颗的量却分发。 忽笃怯迷思一拿到糖,就迫不及待的剥开糖纸吃了一颗,然后一脸的满足。 真金拿了一颗在手上,学着剥开刚要送到嘴里,却被一个老太监阻止了,“殿下,来历不明之物不可入口。” 真金无奈的放下,“你看她们吃了都没事。” 老太监看了一圈,确实见到许多人都已经在吃了,而且都是露出一脸的惊喜,确实没发现有什么危险,于是退让着说道,“殿下想吃也可以,不过让老奴先试吃,半个时辰无事方可放心入口。” 真金知道这是规矩,也是为了他好,无奈的把糖丢给了老太监,“那就赏你了。” 老太监接过糖块,“谢殿下赏赐。” 然后张开没剩几颗牙齿的嘴巴,将糖含了进去,片刻之后,脸上也不由露出了难以抑制的喜悦,“这,这是香梨的味道,就像老奴家乡的甘泉梨。” 因为是十二种口味,所以每个人到手的糖果味道不尽相同,因此她们一边品尝着从未有过的甜蜜,一边还相互交流着自己所品尝的味道,猜测着是什么水果。 要知道,林彻选用的大多是南方的水果,就算蒙古的地域再大,但是受限于这个时代的交通运输,她们很可能终其一生都吃不到那些水果,但是现在林彻的水果糖却让她们得以体会这种美好。 阔阔真这次吃的是苹果口味的,让她又有不同的体味,心情变得更加美丽,还不忘让人把分发后剩余的糖果都好好收起来。 林彻抽空去喝了点水,然后感觉‘产品体验’时间足够了,便走到阔阔真面前,“王妃,在下有件事情跟您商量一下。” “说吧,只要我能做到的,都尽力答应就是了。”阔阔真这话,明显是高兴过了头,说得实在太随意了。 不过林彻也没有什么过分的要求,“是这样的,刚才那瓶香水是在下送给公主的,其实也就是瓶子有点特别,我愿意用一盒‘花团锦簇’与您交换,另外再加一面镜子,你看可好?” “镜子?你还有?”阔阔真这会最为关注的就是镜子,因为她手上那面可是要还给囊家真的。 林彻摊摊手,“这次只带来了两面镜子,太难制作了,或许以后还会有吧,但肯定不多就是。” 听林彻这么一说,阔阔真开始权衡起来,最后觉得还是非常划算的,就答应了,将水晶瓶递给了林彻。 林彻道谢之后,便走到囊家真面前,把水晶瓶再次送给她,“公主殿下,记得保管好哦,这可是世界上唯一的一瓶呢。” 狗屁的唯一一瓶,纯粹就是渣男的惯用话术。 但是囊家真却感动了,心中又把林彻的分量提升了不少。 不过她边上的忽笃怯迷思却心中大气,还嘟囔的说出,“哼!偏心!” 林彻装作啥也没听到,转身走回阔阔真席前,“王妃,您也看到,货物就这么一点,但是想要买的人却这么多,在下实在想不出什么好办法,所以还是想麻烦您。” “哦?说说你的想法。”阔阔真道。 “我干脆把这些全部都卖给您,然后您想给谁就给谁。”林彻一脸不好意思的样子。 “哈哈,你个小鬼头,这不是让我难做么?”阔阔真没说答应,却也没生气。 一旁的真金思索了一下,觉得这样做,岂不是等于自家掌握了资源分配权么,这可是好事,便开口道,“阔阔真,你答应他便是。” 阔阔真从真金那满是深意的眼神中得到了领悟,是啊,既然这个东西这么受欢迎,而且数量有限,那把分配权握在手中,不但可以得到巨大的商业利益,而且可以用来拉拢人心,得到无形的政治利益。 想明白之后,阔阔真笑着说道,“那好吧,既然你为难,那我就帮你了,不过你都卖给我,我也不能让你吃亏,这样吧,‘花团锦簇’一百两黄金一盒,水果糖便二十两黄金一盒,你觉得怎么样?” 这价格,比林彻预想的要高,不过阔阔真并不是傻大方,而是有意提高这两种商品的身价,这样自己的分配权自然就更加重要。 “在下当然没问题,以后运到中都的货物,也同样都卖给您。” 林彻的主要目的不是靠这个赚钱,而是有意铺出一条利益线,有利于掩护以后在中都的其他行动。 阔阔真满意一笑,“自当如此,对了,若是往后有镜子出产的话,我给你二百两黄金一面。另外要是还有其他神奇的商品,也先送的王府来。” 这阔阔真,这是想要包揽所有的‘独家代理权’了,还真是一点就通啊。 这时,一直喝着闷酒的忙哥剌却开口说话了,“勃勒根,给我各留一盒。” 真金都惊讶了,“你也想要?哦,你想送给谁?” 忙哥剌有些不耐烦,“阿哈,这个你就别管了,我也想通了,我会听父汗话的,勃勒根,你派人将东西送到我府上,然后取一千两黄金。” 听到忙哥剌愿意服从老爹的指婚,真金的目的算是达成了,叹了口气,也就不想再强逼他其他事,免得真的伤害了兄弟感情,“忙哥剌,你想通了就好,至于其他,就随你的心愿吧,不过别弄出大动静,至于礼盒,自然是我和你嫂嫂送给你的,我们之间还说什么钱不钱的。” 忙哥剌感受到了真金对他真心的关爱,心中感动,“阿哈,勃勒根,谢谢你们。” 场中的女人眼见着宝贝都卖给了燕王府,而且转眼就各少了一盒,不由心中焦急起来。 若是单单用钱就买得到,这些人是不会担心的,她们家中哪一个拿不出成千上万两黄金的,现在看似价格透明了,可刚才忙哥剌随口就说出两个礼盒一千两黄金,等于就是定了市场价了。 关键是,还不是一千两就一定买得到的,得看燕王府的心思。 而且这种事,王妃肯定不会在公开场合做决定,等私下去找王妃商议才行。 她们不敢恼怒真金和阔阔真,但是对林彻就自然有了怨气。 一双双目光看过来,林彻感觉如芒在背,也不知道这些女人会不会扎小人咒他。 于是,林彻连钱都等不及收,就向阔阔真和真金请辞,“殿下,在下得先走一步了,不然我怕被人拆了骨头拿去敲锣。” “哈哈。”阔阔真被逗笑了,“你这小鬼头也知道怕了啊,放心,以后你便是燕王府的常客了,没人会真的为难你的,不过你要走我也就不留你了,哈哈哈,随后我让人把货款给你送过去。” 林彻得了同意,刚想溜之大吉,却听真金喊道,“等等。” 林彻站定,“殿下还有何吩咐?” “你那个哈达,制作起来可有难度?”这事才是真金关心的。 林彻想了想,“倒是没啥难度,这个哈达没有一定之规,就像做衣服一样,可以朴素,也可以华丽,主要就是寄托情意,当然,要想精美一点,自然还是江南的绣娘更擅长。” 哈达只是个意外,林彻并没有针对这个有预案,他之前以为早就存在了呢,现在发觉真金似乎有意在这上面做文章,那自己回去想想能不能找到对自己有利的地方。 第412章 .杀了你哥 林彻离开之后半个时辰,燕王府的宴会也进入了尾声,宾客们开始一一告辞。 原本这次宴会主旨是为了给忙哥剌挑‘小老婆’的,可最后这家伙却谁也没看上,让一众小娘子万分失落,错失了一次跃龙门的大好机会,心情自然好不起来。 不过蒲璇娘就不同了,来的时候,她是又忐忑又烦躁,生怕忙哥剌看中她,毕竟‘实力’摆在那里,在场就没有人在容颜上胜过她。 可是忙哥剌心中住着人,其他女人不管多漂亮,都被他无视了,其实就算他没有心上人,也未必会喜欢蒲璇娘这种过于苗条的女人。 躲过这一劫,又意外的遇见了林彻,让她郁结了好几个月的心情变得美丽起来,像换了个人一样,特别的容光焕发,口中还轻哼着欢快的曲调,这与她之前‘冰山’一样的形象截然不同,有一种更加夺目的美,引得不少人频频侧目。 好在这次来参加宴会的,大多是蒙古朝中的高层,倒是没有人像毛头小子一样上前粘着蒲璇娘。 蒲璇娘踩着轻快的步子来到停放马车的地方,看到蒲崇谟已经在这里了,正在和一个年轻的喇嘛攀谈着。 这名喇嘛叫做杨琏真迦,是个党项人,也就是以前的西夏国人,现在是八思巴的弟子,还算受宠,这次也随行而来。 此刻八思巴与燕王有事在商议,他便被先打发到了车驾这边来做准备。 而蒲崇谟此次来中都,可是熟记‘英雄谱’,把蒙古权力中心的大小人物都谨记心头,这时遇见八思巴的弟子,自然不会错过结交的机会。 杨琏真迦对他似乎没啥兴趣,虽然不冷漠,却也毫无热情,只是有一搭没一搭的应付着。 这明显的敷衍,蒲崇谟自然看出来了,却只能低声下气的讨好攀附,让他十分窝火,心中暴虐之情差点抑制不住。 来中都之前,都是别人小心翼翼的讨好他,根本不敢惹他不高兴,可到了中都之后,他觉得自己都快变成一条哈巴狗了,为了家族利益只能四处钻营奉承,总是要做这种热脸贴别人冷屁股的事。 就在他心中怒意就快爆发之时,身后传来蒲璇娘的声音,“兄长,我们回去吧。” 这声音让他清醒过来,赶紧将怒火压下,转身看向蒲璇娘,“怎么样了?有没有被选上?” “选什么选,我又不是货物!”蒲璇娘小脸一冷,不过看着蒲崇谟脸上的焦急,还是解释道,“皇子谁都没看上,大家都没戏!” 蒲崇谟眼中闪过失望,这样一来,他还得继续为自己的家族寻求别的靠山,继续伏低做小。 “这是令妹?” 原本冷淡的杨琏真迦却主动开口了,而且他看向蒲璇娘的目光中充满了惊艳和欲望。 蒲璇娘闻声看过去,只觉得这个僧人令她感到很不舒服,因此故意不搭理。 不过情绪有些乱的蒲崇谟却没发觉异常,“正是胞妹璇娘,我兄妹在中都没啥朋友,若是上师不嫌弃的话,倒是很想聆听您讲解佛法。” 蒲璇娘听哥哥这么说话,不由皱眉,‘兄长这是昏了头么,我们信奉真主,听个鬼的佛法啊!’ 想着,便说道,“兄长,你们聊,我先去车上等你。” 然后也不管蒲崇谟是不是答应,自顾自的往自家马车而去。 杨琏真迦的眼神一直追逐着蒲璇娘窈窕的背影,心中被勾起的欲念是愈发炽热,不过很快被他掩饰在慈眉善目里,“蒲兄,你这是想让令妹嫁给二皇子?” “是啊,今天的宴会不就是为了让二皇子相看的么,可惜,似乎他并没有看中任何人。”蒲崇谟语气中透着失落和无奈。 杨琏真迦心头一动,“蒲兄,你怕是不知道吧。”然后变得小声,“其实二皇子已经被大汗指定了妃子,而且,二皇子心中有喜欢的人,所以,你的打算怕是要落空了。” “啊?有这种事?”蒲崇谟大惊,原本他还想着另外想办法让蒲璇娘再和忙哥剌接触接触呢,这下彻底没戏,脸上无比懊恼。 “这种事小僧还能骗你不成?”杨琏真迦故作嗔怒。 蒲崇谟急忙辩解,“上师莫怪,上师莫怪,在下不是这个意思,只是一时无法接受,因此此事关系着我蒲家的未来,有些关系则乱了,还请上师见谅。” “你家的事,小僧也知道一点,不就是想找个能在大汗面前说得上话的人么?”杨琏真迦淡淡道,“其实,小僧倒是有个办法。” “什么办法!?还请上师不吝赐教,我蒲家将感激不尽!”蒲崇谟大喜。 杨琏真迦却欲言又止,叹了口气,“算了,虽然令妹身具上等根器,但你们家信的是伊教,只能与我佛无缘了。” 蒲崇谟一脸疑惑,怎么就突然扯到信教来了,“上师,您先说说办法嘛。” 杨琏真迦故作迟疑了一下,“小僧是看令妹资质上佳,具有我派所言的上等根器,是非常难得的修行之才,其实国师正有意寻找一名女弟子,若是选中了令妹嘛,那你蒲家还用发愁么?哈哈,当然,小僧也就随口一说,国师能不能看上令妹,那也难说。” “这?”蒲崇谟一时没想清楚,捋了捋之后,似乎有些心动,“此事,在下回去考虑一番,不管如何,在下还是感谢上师为我蒲家指了一条明路,若是上师不嫌弃,咱们可以多加来往。” “哈哈,小僧虽然是出家人,但是我派与中土佛门有许多差别,与世俗往来倒没有那么多限制,蒲兄你这个朋友小僧还是愿意交的。” 杨琏真迦此时的态度,与前面截然不同。 蒲崇谟也觉得疑惑,不过暂时顾不上那么多,多条门路,比什么都重要,于是真的与杨琏真迦论起了朋友,互相交换了联系方式,似乎真的变成了知交好友一般。 继续攀谈了好一会,才相互道别,蒲崇谟回到自家马车上。 蒲璇娘正等得有些不耐烦,“兄长,你和一个秃驴有什么好聊的,而且这个秃驴看起来就不像好人。” “璇娘!你怎么说话的?这里可是中都,让别人听见了,咱们还能落得好?”蒲崇谟板起脸来教训道,“何况,这杨琏真迦可是国师的亲传弟子,乃是得道高僧,怎么就不是好人了?” “呵呵,管他什么得道不得道的,我们信奉的可是真主,他可是异教徒!”蒲璇娘哼哼道。 “你懂什么!” 蒲崇谟不以为然,但是没有把心中的话说出来。 对他来说,信教只是家庭习惯,打出生就在大宋的他,多少也沾染了宋人对信仰的看法,更重实用性。 蒲璇娘也懒得跟他争执,闷着头不再说话。 两兄妹坐在同一个车厢里,却各自想着心事,就这么一路回到了敬客坊的宅子里。 等到快子时的时候,蒲璇娘假装睡觉,然后避开他人,悄悄出了门。 说起来,这蒲璇娘也真是胆子大,要知道这中都城的治安可并不好,她一个小娘子在这深夜还敢独自在大街上溜达,实在是危险的很。 可能是路程不远,也可能是她运气好,竟然平安无事的到了东昇货栈。 当店中的伙计看到她孤身一人从街上走进来,都感到不可思议,“这位小娘子,你就一个人?可是要住店么?” “我找人,你们店中是不是有个叫西门庆的,我是他朋友。” 蒲璇娘丝毫没察觉自己做了什么危险的事。 这个时候的林彻正在院中练功,见到被伙计领过来的蒲璇娘,也是心中一惊,“你怎么来了!?” “我不是说了晚点来找你么?” 见到林彻后,蒲璇娘心中莫名的轻松。 “那你哥呢?”林彻往她身后看去,并没有看到其他人,这会他可不想让蒲崇谟出现。 “嘻嘻,放心吧,我是偷跑出来的,他不知道你来了中都,我又不傻,不会和他说的。” 蒲璇娘惬意的坐在林彻身边的石桌上,荡着双脚。 林彻身上还穿着单薄的练功服,这蒲璇娘来了,他也没法再练了,只好无奈的翻着白眼,擦拭完额头上的汗,随意的披上外套,“说吧,这么急找我干嘛?” “没事就不能找你了?”蒲璇娘撅着嘴,“朋友之间这么久没见,不该聚聚么?” 林彻呲着大白牙,“呵呵,我们可不是朋友,最多算是熟人。” 他心里可一直想着铲除蒲家,若是将蒲璇娘当朋友,怎么说都感觉不合适。 “哼!不是就不是,老娘还不稀罕呢,对了,你答应我的事怎么说??” 蒲璇娘似乎习惯了林彻这种态度,居然没有太大的反应了,反而还有一种亲切感。 “哎哟,你还赖上我了?当初我只是一时心软,被你哭得烦了,才随口答应的,现在,我这不是也冒险来了么,至于你家要将你嫁给蒙古人的事,我能有什么办法。”林彻耸耸肩。 蒲璇娘双手抱胸,一脸傲娇,“哼,我不管!反正你答应了,男子汉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那只有一个办法。” “什么办法?快说!” “杀了你哥!” “什么!你敢!” PS,这书还有人看么?越写越没感觉…… 第413章 .小象 “逗你玩呢。”林彻懒洋洋的,“要是没啥事,那就请回吧,” 蒲璇娘醒悟过来,“哼!你就是故意惹怒我是吧!你就这么不待见我么,才来就想赶我走?” “知道你还问?”林彻吊儿郎当的,“你一个小姑娘,半夜独自在街上跑,也不怕被狼叼走么?” “哼哼!用你管?”蒲璇娘怼了一句,然后眼珠一转,“嘻嘻,你这是在关心我?” 其实吧,蒲璇娘也不是真有多担心自己的事,来中都的时间也不短了,除了一些烦人的苍蝇,倒也没出现让她有危机感的事,今日忙哥剌的‘相亲会’算是最高危险了,这不也无惊无险的过来了么。 她来找林彻,是被内心一股莫名的情绪驱使,就想见见面,说说话,斗斗嘴,尽管林彻的态度一点都不友好,但她却自得其乐。 林彻也没真的赶她走,“你不想回去是吧,那到我房里去吧。” “什么!?”蒲璇娘大惊,一双微蓝的眸子变得又大又圆,下意识得用手遮住胸口,“你想干嘛?” “切!你那鸽子蛋有啥好遮的。”林彻一脸不屑,转身往屋里走,“不然你就在这外面冻着呗,飞机场!” 飞机场是什么,蒲璇娘不知道,但是鸽子蛋已经足够让她气得跳脚,涨红着脸看着林彻的背影,然后自己悄悄的摸了摸,口中不服气的嘟囔着,“呸,你才鸽子蛋,老娘这起码是鸡蛋,不对,是大鸭蛋!” 没想到,却被耳尖的林彻听到了,停在门口,嘲讽道,“呵呵,鸭蛋就大了么?一样没有二两肉!你到底进不进来,不进来我可关门了。” “哼,傻子才在这里挨冻呢。” 蒲璇娘麻利地从石桌上跳了下来,‘嗖’的一下冲向房门,还特意把林彻一挤,抢先进了屋子。 ‘呵,女人!’林彻还是善良的,刚才他故意没闪躲。 进了屋子,暖和多了,这会还没有地暖,都是烧着大火盆,但是室内烧炭,对木炭的质量要求很高,不然能熏得人睁不开眼睛。 蒲璇娘原本下意识的要把狐裘脱掉,但想到‘鸽子蛋’三个字便立马停住了手,然后在屋里四处张望着,“咦,铃娘呢?她不是你的小尾巴么?” “没来。”林彻径直往里屋走,“我还能把她带到这狼窝来!?” “哦,那谁伺候你啊?喂,你进去干嘛?在这陪我说话啊!”看到林彻要进里屋,蒲璇娘急了。 “我一身的汗,不得洗个澡,换个衣服么?你在这等会。”林彻把房门一关,然后隔着门道,“你要是想一起洗,我也不介意。” “呸!想得美!”蒲璇娘只好找个椅子坐下。 听着里屋一阵杂乱的声音,好像是在倒水啥的,她不禁疑惑,‘一个人怎么沐浴?’ 在她的世界里,日常起居都有人伺候,洗澡这种事,除了泡在水里,其他都得别人来干。 里面的林彻却不会管她想什么,把冰凉的冷水倒进浴桶,然后扒光衣服坐了进去。 被冰水这么一激,林彻身上反而开始红了起来,这是他运转着无极功与寒冷相抗,简单的说,这就是他的一种练功方式。 他盘坐着,看似身体一动不动,其实身上的每一块肌肉都在疯狂跳跃着,将身体中蕴含的能量转化为热量发散出去。 他每天晚上练功最重要的目的,就是把力量尽可能的消耗完,等到第二天起来,重新充沛起来的力量就能比昨日更深厚一分,日积月累之后,他的力量就越来越强大。 今晚的练功被蒲璇娘的来到打断了,力量的消耗没有达到原计划,所以在冷水中泡着的时间自然延长了许多。 蒲璇娘一个人坐在外屋,百无聊赖,小声抱怨着,“一点都不懂待客之道,连杯热茶都不知道给我端来。” 然后感觉里屋似乎没啥声音,便冲着里面大喊道,“你是被淹死在浴桶里了么?洗个澡洗半年!要不要老娘进来给你搓澡啊!” 可惜林彻这会全力运功,并没有搭理她,于是蒲璇娘站起身来,来回走了几步,‘这家伙该不会真的出事了吧。’ 这么一想,不由又高喊了一句,“你再不说话,我可就进来了啊!” 依然没有回应,蒲璇娘从来就不是瞻前顾后的性子,便走到里屋的房门前轻轻一推,门竟然开了。 “我进来了哈,是你自己没栓门,不能怪我哈!” 蒲璇娘走了进去,立刻就看到浴桶那里冒着白雾,等走近了才看清楚林彻只剩头顶露在水面上。 这下把她吓了一大跳,来不及多想,立刻将手伸进水里,抱着林彻的肩膀把他拽出水面。 其实林彻这会正在进行最后的步骤,胎息,也就是封闭身上所有孔洞,进行气息内循环。 被拽出来的时候,他刚好完成,便长出一口气,睁开眼睛,正看到蒲璇娘惊慌交错的脸,“你干嘛呢?” “你?没事?”蒲璇娘脸上由惊转疑,“你不是被淹死了么?” 林彻白眼一翻,“是,我被淹死了,我现在是个鬼!嗷呜!”最后还做个鬼脸。 “咯咯咯……”蒲璇娘被逗乐了,“鬼才不是这么叫的呢,你这叫得更像是小红三姐弟。” “呵呵,你又没见过鬼,你怎么知道鬼不是这么叫的!?对了,我在洗澡你进来干嘛?” 蒲璇娘这才惊觉林彻没穿衣服,不由满脸通红,“我,我,我来给你搓澡啊,进来前可是问了你来着。” “呵,你有这么好心?”林彻狐疑的看了看她,懒得多想,抓起浴桶边缘的搓澡布丢给她,“呐,搓吧!” 有人给自己搓澡,林彻自然不会拒绝,也一点都没有光着身子的羞涩。 ‘什么?老娘只是随便找个借口而已!你还当真了?!’蒲璇娘却心中大气,可惜林彻已经背转过去,看不到她脸上的神情。 犹豫了一下,蒲璇娘看着林彻的光背,竟然鬼使神差地真的去搓,“呀!这水怎么冷了?” “本来就是冷的,我习惯了。”林彻趴在浴桶边缘上,“你倒是手脚麻利点啊。” 蒲璇娘一气,把浸过水依然有些粗糙的搓澡布贴在林彻背上,双手狠狠用力的上下搓动,咬牙切齿,‘哼!敢指使老娘?看我不让你脱几层皮。’ “嘶……舒坦!再用力点!”没想到林彻反而喜欢这个力度。 蒲璇娘气馁,手上力道反而小了起来,“她们都还好么?” “她们是谁?” “小红小白二狗子,还有铃娘,芷娘,香儿她们呀。” “她们都很好,对了,你和芷娘不是互相看不对眼么,竟然也会想她?啧啧,神奇。” “哼,虽然她比你还讨厌,老是针对我,但隔了这么久不见,还真是有点想念了。” “嘿嘿,蒲璇娘,是不是有受虐倾向啊?” “兽孽倾向是什么意思?” “就是贱皮子……嘶!你揪我干嘛!?” “谁让你嘴欠,我只是怀念在清濛庄上的日子罢了,那是我感觉最快乐的时光。” …… 两个人一个趴着不动,一个按着来回动,同时闲聊着,不知不觉相互间越发随意亲近起来。 “对了,今天离开燕王府的时候,遇到一个讨厌的和尚,总感觉他不怀好意。” “哦。” 渐渐两个人之间越来越像小情侣一样,女孩子唠唠叨叨分享着自己的日常,男孩子无精打采的随口应付。 “那个和尚看我的眼神就像要吃人一样,可是我哥偏偏还和他聊得火热,像是老朋友一般。” “臭味相投。” “你说什么呢?我哥才不是坏人。” “你敢肯定!?” 蒲璇娘多少也风闻过她哥的某些作为,有些底气不足,“额,这个,这个,他,他只是有时候脾气有点不好。” “呵呵,你说是就是吧,对了,那和尚叫啥名字啊?” “我没问,我哥说他是国师八思巴的弟子。” “哦,那你哥肯定是想巴结他,捧他的臭脚,给你们蒲家找靠山。” “我就想不通了,我们蒲家在大宋要钱有钱,要权有权,为什么还要千里迢迢上赶着来讨好蒙古人。” “呵呵,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也可能是你们大食人不懂什么叫感恩。” 林彻这话,有点诛心了,而且蒲璇娘也不是第一次听到这个说法了,眼神变得忧伤起来,惴惴道,“不是的,不是所有人都这样的,我,我就一直觉得自己是大宋人。” “可你首先是个蒲家人,可惜啊,你家人只是把你当联姻的工具人,好了,不聊这个了,我要起来了。” 说完,林彻就很自然的从水中站了起来。 “啊!?”蒲璇娘开始还没反应过来。 等她看到林彻那可爱的‘小象’,而且‘精致’的象鼻上还滴着水珠,不由脸颊一烫,赶紧自捂双眼,“呀!你干什么呀!这下我要长针眼了!” “切!说谁是针呢?哥这是还没长大!” 林彻吐槽了一句,也就不管蒲璇娘了,自顾自的擦干水分,换上干爽的衣服。 第414章 .受邀行猎 蒲璇娘死死的捂着双眼,等耳边悉悉索索的穿衣声结束后,才开口问道,“好了没?” 林彻系着腰带,没好气的道,“看都看了,还有啥好捂的,这是我房间,被看光的是我,你有啥不好意思的。” “你,你,你臭不要脸!”蒲璇娘气急,放下手怒瞪着林彻。 林彻耸耸肩,“这有啥大惊小怪的,我还只是个孩子,你别说你没见过穿着开裆裤满地跑的男娃。” “哼,也对,老娘见多了,没啥大不了的!”蒲璇娘的傲娇回到了脸上。 “好啦,不和你斗嘴了,这么晚了,我送你回去吧。” “啊?还早吧,再说一会话嘛,这几个月都把我闷坏了。” “你是在求我?” “没有!我才不会求你!哼,回去就回去!” ‘呵,女人。’林彻以沉默结束嘴斗。 叫上虎子和宁蓝,步行着将蒲璇娘送到,“早点歇息,以后晚上可别一个人乱跑,真的挺危险的。” “我……”蒲璇娘欲言又止,最后还是悻悻然的低着头,一小步,一小步的往小门挪去。 等她在门前转头回望,发现林彻还站在那里,并且向她挥挥手,瞬间又感觉心头暖暖的,这才走了进去。 …… 从那天后,林彻几天都没有出门,开始筹划着在中都城的布局。 眼下,他的初步打算是利用商业在中都站住脚,嗯,就是规规矩矩的做生意。 他把手中的商业计划分成几块,互相切割,让别人看不出里面有联系。 一个是普通南货,这方面是和金光耀合作,也完全由他出面,打着高丽金家的招牌,在中都城里开设店铺。 一个则是高端奢侈品,暂时完全由燕王府代理,让他们去开拓市场,大头利益也让给他们,林彻的目的是建设好这条连通蒙古高层的人脉通道。 还有一个是酒楼等产业,这是林彻伸向中都各个阶层的触角,所以需要由他亲自安排。 不过他如今手头的人才有限,只能先开立一家酒楼,徐徐图之。 至于这个店的主事之人陈孟,今年四十来岁,乃是林彻外祖父家的厨子,还带着一点远房亲缘,为陈家工作了近三十年了,为人也比较忠厚,家人也尽都在泉州,带着两个徒弟,跟着林彻一路北上而来。 此时,房中只有林彻和陈孟两人。 “陈伯,你们的住处和酒楼现在都已经买好了,往后你就是老板了,哈哈。” “阿郎你莫要笑话小的,咱就是给主家办事的,哪敢有非分之想啊。” “陈伯你这么说就不对了,这不是非分之想,只要你把酒楼做起来,一年后,这酒楼的四成份子就是你的!或者,以后你想回泉州了,一定用同等价值的产业和你置换。” “啊?这!这怎么使得?不成不成,阿郎已经给了够多了,这次北上,家里得了足足五百贯的安家费,已经是天大的恩遇了,小的可……” “好了!这事就这么定了,咱们说说正事吧。” “这…好吧,阿郎您吩咐。” “明天起,你们就悄悄搬到新买的宅子里,尽量不要引人注意,然后等过个一两个月,……” 林彻面授机宜,整整说了一个多时辰,“其他都不用你操心,你只要牢牢掌控好菜谱就行,就是正正当当的开酒楼,调料这些有人会按时给你送去。” 陈孟将林彻的话都谨记于心,“好的,小的一定不会让阿郎失望的,对了,阿郎您给酒楼取个名字吧。” “嗯,就叫庆丰楼吧。” 其实,林彻并不需要陈孟做格外的事情,就是正常开酒楼就是了,而且蒙古人还不至于有什么正经的反谍意识。 真正的工作,还得等听风阁那些人培养出来后,再派到这里来开展。 陈孟离开后,林彻一个人走到院子中,发觉天空开始飘起了鹅毛大雪,不由自语道,“瑞雪兆丰年,哎,再有六天,就是除夕了,不知道蒙古人过不过年。” 其实蒙古人自然也是过新年的,只不过原本的蒙古历法和汉人的历法有些相差,但他们击败辽国后,在中原的蒙古人多大数会按着汉历来过,漠北草原上的依然按着原来的历法过。 蒙古人的新年叫做‘希恩吉尔’,也称‘白节’或是‘白月’,庆祝起来也是非常隆重。 正在林彻发呆时,虎子进来禀报,“阿郎,那个董不花又来了。” 林彻回过神,“啊?这家伙来得倒是勤,这是第四次了吧,让他进来吧,顺便安排一些酒菜。” 那天林彻把两个礼盒送给了他,后来董不花知道了宴会上的事情之后,发觉两个礼盒比他想象的还要珍贵,那可是价值一千两黄金啊,于是觉得自己只是回送了一匹小马驹有些寒碜了,便加送了四匹河西马。 “哈哈,贤弟好兴致啊,你这是在雪中站了许久吧。”董不花大笑着走进小院。 林彻脸上洋溢着热情,“让董大哥见笑了,小弟家处极南,倒是从未见过如此雪景一时忘情了。” 董不花边走边拍打着身上的雪花,“如此雪景,确实是值得好好欣赏,邀上三五好友,温上几壶老酒,矗立于茫茫雪原,品评人世,实乃人生之快事。” “哈哈,我已经让人去准备酒菜了,待会董大哥不妨陪小弟附庸一番风雅,让小弟也体验一回文人雅士的滋味。” “你呀,拐着弯损我呢,哈哈,我倒是也想与你畅饮一番,可惜公务在身呢。” 林彻引着董不花在石亭中坐下,“哦?小弟还以为大哥下值了呢,那大哥前来可是公主有什么事情吩咐?” “是也不是,直接和你说吧,明日,大汗将携朝中勋贵文武前往西山行猎,燕王与囊家真公主都邀请你前往。”董不花笑着说道。 林彻不由疑惑起来,“这不是快正旦了么?还出门打猎?” 董不花就知道林彻要问,便解释道,“冬季乃是国族的主要打猎季节,从秋末冬初到来年初春都属于猎期,而大汗此次巡幸中都,便决定将正旦庆祝,与来年的‘踏出猎踪’仪式并在一起举办,因为围猎需要事先做许多准备,所以得提前动身前往猎场。” 原来,正月初五和初七两天被蒙古人认为是一年中的黑日,所以人们把这两天叫作“绝五”和“断七”,并在这两天选择一天进行“踏出猎踪”的打猎活动,并举行第一次打猎的开幕仪式。 蒙古人很重视打猎,在他们的发祥地,额尔古纳河流域的山林地带,其祖先在密林中度过了漫长的狩猎生涯。 而蒙古帝国的开创人铁木真,还在成长时期,他们全家人曾迁往流经不尔罕山前的桑沽儿小河附近住下,就是靠捕杀土拔鼠、野鼠来维持生活。 以前,蒙古人狩猎的主要目的就是以猎物来代替家畜的消耗,另外还有附加功能,一是军事训练,二是获取禽兽皮毛,三是日常娱乐。 当然,现在的蒙古高层,已经将狩猎的主要目的变成了军事训练。 他们认为凡从事战争者,必先训练使用武器,必须熟于围猎,如何迫近野兽,如何遵守秩序,如何依人数多寡,包围兽类,围猎之先,必派斥候侦察消息。 蒙古人不从事战争之时,就行围猎,使其军队训练无间断。其目的,不仅在于围猎本身,还在于训练战士、熟于射术,能耐艰苦。 狩猎除射术之外,无论训犬、调鹰,利用猎物心理等等,都需要纯熟的技巧,这些同样都被他们利用到了征战杀伐之中。 所以狩猎已经成为了蒙古人日常生活中,最为重大的活动,远远超出了放牧。 至于正旦庆祝,因为蒙古人本身就是游牧民族,所以并没有过于执着的都城概念,都是大汗在哪里,哪里就是汗庭。 只要有大帐,根本就不存在什么野外,因此不在宫廷里庆贺正旦也属正常。 林彻对自己受到邀请感到意外,“真是承蒙燕王与公主看重,可是,小弟并不会打猎啊,去了岂不是要丢人现眼?” “哈哈,贤弟不用担心,此次你将随侍于公主账前,不用参与围猎,就当去郊游赏雪就行。” 林彻想了想,好像由不得自己不去,便点点头道,“那小弟需要做什么准备么?” “不用的,你带一些日常用品就成,可以带两名随从,明日我前来接你们便是,对了,记得不要带武器,省得到时候麻烦。” 董不花吩咐完便起身告辞了,“话已带到,愚兄便先回去了,明日出行,还有许多事情要做,不敢耽搁。” 董不花走后,林彻陷入思索,这次围猎历时半个月左右,其中有两次大型仪式,似乎有很大的机会见到忽必烈,倒也算是达成了这次北行的目的之一了。 而且,围猎于蒙古人而言,其实和正式的军事行动并没有差别,而蒙古人的许多战术战法正是从围猎中发展出来的,自己倒是可以借机一窥究竟。 这样一想,参加这次冬猎,对自己来说也算是好事一件了。 第415章 .奸商林彻 次日一大清早,董不花如约前来,看到林彻站在马车边上,不由诧异,“贤弟,你这是?” 林彻摊摊手,佯作无奈,“董大哥,我可不会骑马,总不能走路去吧。” 董不花一拍脑门,“哎哟,你看我这脑子,倒是忘了这茬了,不过不打紧,燕王和公主都在后勤队中,车驾也不少。” 不过等他看清楚拉车的双马居然是自己送的河西骏马,不由有些哭笑不得,“贤弟,这可是上等战马啊,被你用来拉车,可真是暴殄天物了。” 林彻当然不是没有拉车的马,他这样做只是为了以防万一,不过肯定不能这么给董不花解释,只能打个哈哈,“小弟不懂这些,就是看着这马高大健壮,比较有面子,所以就用了,倒是让董大哥见笑了。” “哈,没事没事,反正马是你的,怎么用都行,时辰不早,咱们走吧。” 董不花这时醒悟到,这小子只是个商人,不注意这些很正常。 林彻上了马车,虎子赶车,宁蓝骑马跟随在侧,跟着董不花的小队骑兵,穿街过巷,最后从通玄门出了城。 城外三里处,已经成为一处集结地,人声鼎沸,马嘶犬吠,成群的牛羊,数不清的勒勒车,上面装载着帐篷以及锅碗瓢盆等生活用具。 林彻看得有点傻眼,似乎这蒙古人打仗和打猎,都和搬家没啥区别,难怪他们可以远征到世界各处。 董不花领着林彻来到预定地点,当他从马车上跳下的时候,却迎来了一阵嘲笑声,“哈哈,南蛮子就是南蛮子,去打猎居然还是坐马车,真是笑死我了。” 忽笃怯迷思高坐马上,见林彻看过来,便得意的挺直身子,“看清楚哟,我这才是出猎该有的样子。” 闻言,林彻倒是仔细打量起来,只见她胯下是一匹枣红色的半成年马,手中的长绳牵着三只腰长尾长的短毛细狗,而她肩膀上还站着一头雏鹰,眼神锐利的盯视着林彻。 而且,忽笃怯迷思腰间还挂着一柄小弯刀,身上斜挎着一张小弓,背着一个箭壶,倒真是像模像样,但是林彻很怀疑,她真的能拉开那张弓么? “公主真是英姿勃发,一看就知道是一名好猎手,不过天生万物各不相同,不同的人也有不同所长,有人擅长放牧,有人擅长射猎,有人擅长耕作,有人擅长诗书,有人擅长匠作,而小民只是擅长行商,不会骑马射猎也是平常事嘛。” 这时囊家真策马走来,身上倒是没有忽笃怯迷思那么夸张,一如往常,看着林彻的眼神微微露着欣喜,“西门郎君说得没错,父汗手下的那些大臣不也是各有所长么,忽笃怯迷思你怎么能因为别人不会骑马而取笑呢?” 忽笃怯迷思嘴巴一撇,“我看他是擅长嘴皮子是真,马都不会骑还来做什么?用嘴巴将狐狸叼回来么?” ‘卧槽,竟然说哥是狗,呵呵,真当我治不了你么?’ 于是林彻嘴角一歪,“既然公主觉得在下不会打猎,那公主你敢不敢跟我比一下,看看最后谁手中的猎物多啊?” “什么?”忽笃怯迷思以为自己听错了,“你说你要和我比猎物多?” “对啊,我虽然不会打猎,可是我会做生意啊,我带了不少糖果,到时候我一颗糖换一只狐狸,也肯定有很多人愿意换的呢。” 听到糖,忽笃怯迷思眼睛都瞪圆了,“你带了糖?啊!啊啊!不许你去换猎物!你带的糖我都要了!” 上次的糖她早就吃光了,还去燕王府讨要了一些,却不多,也已经吃完了,让她这两天没得吃,感觉人生少了一半的乐趣。 林彻继续逗着她,“那你拿什么和我换啊,你都还没有打到猎物,还是算了吧,我得去换猎物,免得到时候得被你嘲笑。” “我拿钱和你买!”忽笃怯迷思有些急了。 “可是我不要钱啊。”说着,林彻又故意打量了她一番,“你肩上这只鹰,我倒是很喜欢的,应该值三颗糖,嗯,这三条猎狗也不错,一共五颗糖……” “给你给你!”忽笃怯迷思急迫地翻身下马,把雏鹰和狗绳都交给林彻。 就这样,林彻用一百颗糖,把小马,小鹰,细狗,弯刀,弓箭全部换了过来,另外再加三十颗,换回一个鹰奴和一个训狗人。 转眼间,忽笃怯迷思的打猎装备统统转移到了林彻手上,一旁的囊家真看得抿嘴直笑,而忽笃怯迷思却拎着装满糖果的羊皮袋子一脸喜滋滋,根本没察觉自己做了亏本生意。 按着燕王府如今给出的市价,糖果与黄金等价,这一百三十颗差不多就是一斤三两,可以换十三两黄金,只不过有价无市而已。 而忽笃怯迷思这些东西,二十两黄金是应该值得到的,林彻自然是赚大了。 “哈哈,西门小舍人真是好本事,转眼就做了个大买卖。”真金策马过来。 林彻不由脸上一红,毕竟,他这行为就像用几颗棒棒糖骗光了小娃娃的压岁钱一般,关键还被对方家长抓了个现行,便讪讪一笑,“拜见殿下,在下只是和公主逗着玩的,这就把东西都还给她。” 真金从马上下来,脸上还洋溢这热情的笑容,“不用不用,我们蒙古人从来就有一是一,价格是你们之前就说好的,买卖完成后,只要商品没问题,那么不管是亏是赚,都没有回找的道理,况且,在忽笃怯迷思心中,她绝对不会觉得亏本,毕竟,这糖果才是她的半条生命了,哈哈哈。” 果然,忽笃怯迷思听到林彻说要把东西还给她,立刻将羊皮袋捂紧,死死抱在怀里,小脸满是坚决,“不许反悔!长生天已经见证了我们的交易!” 既然如此,作为‘奸商’的林彻只好笑纳了,“那就不反悔。” 原本,他还打算当着忽笃怯迷思的面,把剩下的糖果都送给囊家真的,这时倒不好意思这么做了。 真金过来,显然不是为了这点小事,他笑着看向林彻,“西门小舍人,孤也有一个买卖要和你做。” “什么买卖?殿下吩咐就是。” “还记得上次你送出的哈达么?国师和孤都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礼节,父汗也有同感,所以打算好好的推行一番,不过,我们蒙古国中虽然也有丝绸生产,不过却没有真正精美绝伦的那种,所以需要宋国那边的,不过宋国和我们的互市时断时续的,并不稳定,所以,你有办法为我们供应么?” 说起来,现在蒙古与大宋的关系,应该算是敌国,但现在并没有全面开战,相对和平的时候,确实有些地方会开放互市。 当然,就算不开放互市,只要有利益,两国的商人们也会冒着很大的风险互相走私,甚至官方参与其中,毕竟有些商品是两国的必需品。 比如大宋需要马和牛羊,蒙古需要茶叶,以及高档纺织品。 林彻来蒙古,其实也是走私,所以对大宋来说,林彻也是一个罪犯。 突然接到这么一个大买卖,林彻心中却犯了嘀咕,这生意做是可以做,但暂时看不出除了赚钱之外,里面有多大的利益,倒是等于帮助蒙古在巩固他们的基层统治。 不过,哈达这个东西,林彻不拿出来,它本来也差不多该出现了,这不是林彻能影响的,然后,林彻不卖高档丝绸,也会有其他商人给蒙古提供。 倒不如,借着自己成为哈达发明人的机会,把这门生意控制在自己手里,或许以后可以更好的渗透到蒙古统治阶层中。 脑海中飞速思考了一番后,林彻问道,“不知道需要提供多少?” “明年六月前,最少一万条和你送给囊家真那种一样等级的,其余各种等级的,有多少要多少!重要的是赶在六月之前。” 真金之所以强调时间,是因为八思巴在明年六月后就要动身回吐蕃,加强吐蕃各阶层对蒙古朝廷的忠诚度。 林彻估算了一下,六个月时间,除去来回时间,其实只有两个月的时间,不过以泉州的织造业,应该没问题,不过嘴上却说,“生产倒是来得及,就是这海上波谲云诡的,时间很难保证啊,而且从直沽寨到中都的漕运耗时也长。” “无妨,此乃头等大事,到时候走驿道就是,孤让人先将这一段好好修整便是。” 看起来,真金对哈达之事很是上心,将其当成自己一项重要的政绩来做。 哈达看起来虽小,但是依托吐蕃人对宗教的崇信,那就很快会普及开来。 一旦深入到吐蕃人的日常生活中,成为各个阶层都必不可少的东西,那么这种他们无法自己生产的事物,就会让他们对蒙古朝廷产生巨大的依赖性,从而进一步稳定蒙古对吐蕃的统治。 这就是,没有需求,就给他们创造需求。 当然,若是这个计划真的成功了,到时候哈达的生产供应,定然要掌握在蒙古人自己的控制中,不会依赖林彻这样的外来户。 第416章 .蒙古行军 真金与林彻商量好后,马上回到队伍的核心中,因为他现在就是这支后勤队的最高统帅。 没多久,号角声不停的响起,队伍开始了行军。 这个队伍人数并不算很多,总共只有四千来人,但因为大量的牛羊车架,规模却显得非常庞大。 身在其中的林彻,站在马车上四处眺望,却根本看不到边界。 因为行军时,他们并不是猬集在一团,而是分张出很大一片的行军区域,面积差不多有方圆三里的样子。 并且在他们的外围,以十人队为单位的斥候,不停向四周分派,他们架鹰走狗,互相之间还吹响号角保持着联系。 然后,前期派出去的斥候也陆陆续续的回来,向上级报告侦测到的情况,休息一会之后,再次出发。 另外,队伍中也不时飞起猎鹰,在天空中盘旋,它们可以监视到队伍四周十里外的情况,若是发现异状,便可迅即示警。 正因为有猎鹰的存在,蒙古人的军队很少会遭到伏击和突袭。 在猎鹰的视野里,地上那庞大的队伍并不是向前平移,而是各部之间,交替滚动向前,在茫茫雪原上划下粗大的痕迹。 林彻第一次见识到这个时代的大规模行军,心中感慨万千,这还仅仅是一个后勤队,就有这么严整的军纪,周密的侦察措施,那要是换了作战部队,那必然更加森严。 林彻暗想,要是自己想要袭击这么一只队伍,简直是老虎吃龟,无从下口,距离十里外便被发现了,等近前时,若是对方没逃跑,那也是必然做好了防御,接着便是袭击变成强攻。 难怪,这时代的蒙古军队会让全世界都头痛,行军能力第一,机动能力第一,战场视野第一,其他不说,就凭这些已经完全掌握了战场主动权,足以利于不败之地。 路上,通过与董不花的交流,林彻才知道,这次围猎只能算一次中等规模,参与的人数大概有三万多人。 总共有一万多人是从中都出发的,分成了三队,相互之间距离十五里平行前进,一旦有哪支遭遇攻击,最快的支援便能在一刻钟时间到达。 忽必烈领着王公大臣们在其中一个队伍中,而另一个则是纯粹的作战部队,随时保持着机动。 而其他两万人,其实早在半月之前就开始行动了。 按着董不花所说,这次狩猎,早早便建立了要给方圆十来里的包围圈,然后各部按着事前的安排,开始往中心地带驱赶野兽,并且逐渐缩小包围圈。 这个过程里,每个参与者都各司其职,整体配合非常严密,有组织有秩序,各部都有明确的任务,必须遵守严格的时间安排,在各自负责的地段,进行堵截,包抄,驱赶,迫使兽群往预设地点移动。 这一过程,需要花费长达十几天,甚至一个月,这些时间里,兵士们都是野外露营,饮风枕雪,无疑是相当艰苦的,而且还得随时保持警惕,根据包围圈中兽群的动向,及时做出正确判断,并展开相应的措施。 于是,这就造就了蒙古兵吃苦耐劳、英勇顽强、机智灵活的品格,而且到了战场之后,即使各部之间无法联系,也依然可以保持相当高的默契。 可以说,这时代的蒙古人,不是在打仗,就是在演练打仗,因此他们能称霸欧亚,没有原因的。 从中都到西山,相距三十多里,于是当天就到达了,路上最多花费了三个时辰,这对于一支后勤队伍来说,已经相当神速了。 这一路,对林彻的触动很大,通过对这场准军事行动的近距离观察,他清晰的感受到了蒙古军队的强大。 到了目的地后,蒙古人并没有休息,而是立马开始搭建营地。 围墙,哨塔,拒马,陷阱等等这些防御设施,都一丝不苟的按着规定设置起来。 蒙古人对军事技术的学习非常高效,从每一个敌人身上学习优点,然后统合到自己的战术战法中,这些防御设施中就有许多中原汉人的智慧结晶。 将防御做好之后,他们才开始搭建帐篷,不但有人住的,还有他们的战马,以及大量的牛羊也是需要防寒的,于是很快,白茫茫的雪原上,又长出了大大小小的白色蘑菇,按着规划,分出不同的区域。 而且就算在营地内部,某些节点上也设置的分割,摆上了拒马,至于有没有陷阱,林彻没有看出来。 林彻分到了一顶小帐篷,但是需要他自己去搭建,划给他的地方,就挨着囊家真的大帐。 帐篷不大,但是很厚实,应该是牛皮的,所以分量也不轻,林彻本来想拖着走的,不过却被董不花阻止了,说这种行为会毁坏帐篷,在军中是不允许的。 还好虎子和宁蓝两人力气都大,扛着三百多斤重的帐篷也不算费力。 不过他们三个都没有搭过这种圆帐,倒是一时有些手忙脚乱的。 这时囊家真走了过来,“我就猜到你们不会弄,我来帮你们吧。” 结果,在囊家真的指导下,不到一刻钟,一个直径一丈高八尺的蒙古包便立好了。 “没想到你这么尊贵的公主,竟然还懂得如何搭建帐篷啊,真是厉害。”林彻叹道。 囊家真检查着帐篷的牢固度,随口应道,“这算什么,每一个蒙古人都得懂的事情,骑马,牧羊,挤奶,射箭,要是不会这些,还算一个蒙古人么。” 林彻走进帐篷里,脚下仍然是雪地,不由发愁,难道要睡在雪地上么,这样倒不如在马车上睡呢。 可惜马车被放置在统一规定的地方,他这个想法实现不了。 囊家真也走了进来,看出了林彻的忧愁,“别担心,待会我让人给你送些垫子来,虽然这个帐篷看起来没有你们汉人的房子结实,但还是很保暖的,嗯,你是南方来的,没有我们这么抗寒,我再让人给你送点木炭,烧上之后,就可以很暖了,不过记得通气哦,不然睡过去就醒不来了。” 嘿嘿,其实古人也不是傻子,也是知道烧炭的时候不能密闭的,不知道原理,但后果却是明晃晃的。 囊家真对自己的关心,林彻自然是感受得到,然后从袖袋里摸出一包东西塞给她,“多谢公主关爱,在下无以为报,那就请你吃糖吧。” “咱们不是朋友么?相互关照可是应该的呢,说什么报不报的,不过你送的糖,我也很喜欢。”囊家真把糖包塞进怀里藏好,免得被忽笃怯迷思看到了,然后想了一下,脸上微红道,“要是你还觉得冷,也可以到我帐中过夜,反正,我那里挺大的。” 说完,便低着头,快步的离开了,虽然只是邀请一个小男孩去自己帐篷,但还是让她感觉非常害羞。 ‘哎,多美好的时代啊,几颗糖就可以骗到女孩子的芳心,啧啧,就是好像没啥成就感。’ 林彻感慨着,出了帐篷,却看见忽笃怯迷思蹦蹦跳跳的走过来,身后还跟着几个背着大包袱的人。 林彻以为她是去找囊家真的,便打算当作没看到她,准备转身缩回帐篷,毕竟,有点担心她发觉自己坑了她一笔,还是少见面为妙。 可是忽笃怯迷思已经看到他了,“西门庆,给我站住!” 林彻无奈转过身,“呀,公主啊,你是不是要找你姐姐啊,她不在这里呢,刚走,应该回大帐了。” “不是,我不找额格其,我找你!”忽笃怯迷思嘴巴里似乎含着糖,说话有些含糊。 “找我干嘛?”林彻翻着眼,“之前可是说好不反悔的!” “我没有反悔啊,我是想和你继续交换。”忽笃怯迷思脸上有些沾沾自喜,“你一定没有准备被褥吧,不想冻死的话,你就乖乖拿糖和我换!” 林彻是真的没有准备,因为他以为这里有,不过有是有,却是军中统一制式的,虽然能保证他不冻死,但是要有多暖和那就别想了。 “我倒是想换,可是我已经没有糖了,可惜让你白跑一趟了。”林彻无奈道。 “什么?没了?”忽笃怯迷思吃惊的样子还挺好看的,她愣了一会,然后咬着手指道,“回中都了还有么?” 林彻答道,“那倒是还有一点。” 忽笃怯迷思眼珠滴溜溜的转着,想了一会,“那这样吧,我让你赊账,回了中都再把糖给我,反正我身上这些够我吃一阵子了。” 于是,林彻以五十颗糖果的‘巨大代价’,换到了两张狐狸皮缝制的褥子,还有一张熊皮制成的裘被,还有两副羊皮手套,一副兔皮绑腿。 “东西给你了,长生天可是都看见了哦,你可不许耍赖,回去记得把糖给我送来!” 说完,这丫头又蹦蹦跳跳的走了。 没过多久,真金也派人给林彻送来了不少东西,吃用都有,甚至还送了三张弓,三把腰刀,似乎对林彻这个南人没有丝毫防备之心。 第417章 .奶茶 有了这么许多保暖物资,加上后面囊家真送来的厚毛毡,波斯地毯,炭炉等等,林彻的小帐篷立刻温暖了起来,与外面的冰天雪地形成了两个世界。 这样一来,林彻也不好意思往囊家真的帐篷钻了,虽然他前世就非常想体验一下钻帐篷的乐趣,可惜他现在就算钻了也没啥乐趣。 夜晚降临后,营地中的空地上燃起了数百处篝火,然后几乎所有的人都围绕着篝火,喝着热奶,吃着烤肉,皆是欢声笑语,舒缓着白日行军后的幸苦。 其实草原上的冬天特别漫长,从十月到次年的四五月,而且非常容易发生‘白灾’,致使人畜大量冻死饿死。 于是草原人几乎每一年都是在生死线上挣扎,但这种艰苦的环境不但没有打垮草原人,反而使他们变得坚毅剽悍,性格中充满了豁达与乐观。 他们吃饱喝足之后,就开始在篝火堆旁边载歌载舞,表达着喜悦愉快的心情。 悠扬舒缓的马头琴,意境开阔的蒙古长调,动作简单而又热情饱满的安代舞,篝火映红了天空,也映红了每一个欢笑的脸庞。 林彻站在自己的帐篷外,看着这一切,渐渐也被感染了,似乎都要忘记了这些人其实都是自己的敌人。 这时囊家真小跑而来,“你在这发什么呆呢?走,我们去跳舞吧。”然后拉起他的右手,向最近的篝火走去。 摇晃的火光下,林彻分明看见囊家真脸颊分外通红,还感觉到她手心传来的湿热,不由心中失笑,‘难道这年头的女孩都这么早熟么?’ 篝火边已经手拉着手站了一圈人,看起来年纪都不大,似乎都是王公子女。 “我们跳舞都是手拉手的。”囊家真似乎特意给林彻解释,然后带着他切入了这个圈子中。 正在这时,林彻感到左手也被人拽住了,转头一看,却发现是比自己要矮一个头的忽笃怯迷思。 被两姐妹挟持着,林彻有些生硬地踢腿摆手,没多久便融入了进去,放松着心情,跟着她们的节奏,踏着节拍,绕着篝火转了一圈又一圈。 这一夜,两姐妹的笑声都似乎特别欢快。 …… 次日,林彻习惯性的早早醒过来,而帐篷中的虎子与宁蓝也睁开了眼睛。 “阿郎,今天我们还练功么?”虎子问道。 林彻想了想,“还是不练了吧,免得引人注意,要不,你就在帐篷里扎马步?” 宁蓝坐起身道,“阿郎,要不然我们去营地外面吧,这不能练功,总觉得浑身不得劲。” “这里戒备森严的,出入可不容易,不到万不得已,还是不要生事。”说着,林彻掀开熊皮裘被,开始盘腿坐好,“我练静 功,嘿嘿,你们就自己想办法。” 虎子和宁蓝见状,只得大眼瞪小眼,最后虎子真的就只能扎马步,而宁蓝灵光一现,将三张弓并在一起,奋力拉开弓弦,然后再缓缓放回,如此反复。 三人就这样对付着练了一个时辰,号角声才响起,整个营地瞬间活了过来。 过了不久,便听到帐外有人呼喊,“西门舍人,起来了么?” 林彻走出去,发现是囊家真身边的侍女,“姐姐有事么?” “舍人可莫要如此称呼奴婢。”侍女浅浅一笑,“你叫我小青便好,对了,公主请您过去用膳。” 林彻跟着小青来到囊家真的帐篷,发现忽笃怯迷思竟然也在。 两姐妹席地坐在一张矮脚大案边上,大案上摆满了食物。 忽笃怯迷思见到林彻来了,便嚷着,“西门庆,你快点,我都快饿死了。” “西门,这里坐。”囊家真欢笑着,语气显得有点亲密。 ‘真是个简单的姑娘啊。’林彻暗叹,便在囊家真对面坐下。 看了一眼案上的吃食,完全的草原风格,手把肉,羊血肠,羊油馃子…… 幸好林彻练武之人,如今也是无肉不欢了,所以并不抗拒。 囊家真挺起身,将一盘手把肉推到林彻面前,“西门,这只羊是我亲自挑选的,膘肥肉嫩,还是吃着野葱长大的,一点膻味都没有,早上才刚宰杀的,用清水炖煮之后才出锅,你尝一下合不合胃口。” 坐在一旁的忽笃怯迷思冷不丁的道,“额格其,你对父汗都没有这么殷勤呢。” “要你管?赶紧吃你的。”囊家真白了她妹妹一眼。 往常,以她的性格恐怕是不会这样说话的,但这些日子不知不觉中,似乎发生了一些变化,起码对忽笃怯迷思没以前那么和善了。 忽笃怯迷思把头一缩,嘟着嘴,“以前你从来都不凶我的……” 对于两姐妹的对话,林彻只好假装没听见,饶有兴趣的看着依然热气腾腾的大块羊肉。 林彻前世倒也吃过这手把肉,并不陌生,所以直接上手,撕下一块送入口中,仔细品味。 “果然肉质鲜嫩,非常美味,能吃到这么好吃的羊肉,真是死而无憾了!” 林彻表情浮夸,把囊家真逗得大笑,“哪有你这样夸张的,吃个肉就死而无憾了。对了,你要喝茶还是喝奶啊。” “奶茶。”林彻随口应道。 囊家真一呆,“奶就是奶,茶就是茶,奶茶是什么?” 林彻一听,不由奇怪,‘不是说奶茶的起源就是从蒙古人开始的么?难道这会还没有?’ 于是只好解释道,“我的意思是,奶和茶加在一起喝。” “还能这么喝的?那味道岂不是很古怪?”忽笃怯迷思插嘴道。 “我们试试就知道了。” 林彻在三个碗中先倒了半碗深褐色的茶水,然后再倒入一半的热奶,最后每人面前分了一碗。 他自己率先喝了一大口含着,立马感到一股强烈的不适,滋味特别奇怪,‘咦?难道是我打开的方式不对?这味道,简直无法形容,说好的又香又甜呢?’ 虽然口中有点翻江倒海的意思,不过林彻面不改色,强行吞下,还做出一副舒畅的样子。 于是,性急的忽笃怯迷思上当了,她马上端起碗大口一灌,下一秒,却脸色巨变。 “噗!” 一股浅褐色的浓稠液体从她口中喷射而出。 幸好林彻早有准备,敏捷一闪,躲开了这股‘水系魔法’的攻击。 “咳咳!咳…呸!!呸!”忽笃怯迷思剧烈地清除着口中的残留,然后,“哇啊……西门庆你个骗子,大骗子!这鬼东西太难喝了!又苦又涩又腥!呸,呸呸!” ‘这丫头居然哭了!?不就是有点难喝么?又不要命。’ 林彻看着她那凄惨的样子,只得讪笑着,“虽然是有那么亿点点难喝,不过没你这么夸张吧,你看我不是也喝下去了么?” 囊家真疑惑的看着两人,便自己端起碗小小的抿了一口,然后就眉头大皱吐回碗里,看着林彻,不由又好气又好笑,“你敢说你不是故意的?” 林彻只好强行解释,“额,意外,意外,纯属意外,实在没想到,这和我印象里的奶茶味道相差这么大。” 这时候,忽笃怯迷思总算缓过了一点,红着眼睛一脸委屈,“我才不信你,你就是故意的,不行,你得赔偿我,起码,起码十颗,不,二十颗糖!” ‘卧槽,这是讹上了?’ 林彻心中一转,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这个奶茶其实很好喝的,只是刚才那样简单的兑在一起不行,这样吧,我亲手煮一个,如果还不好喝,那就赔偿你五十颗糖!” 听到这个条件,忽笃怯迷思自然答应,而囊家真也有些好奇。 于是林彻拿着铜壶去帐外装了一壶干净的雪,放在炉子上烧开,然后把碾碎的茶叶放进去煮。 等茶水变成琥珀色之后,再一点点加入鲜奶,一边加,一边用铜勺扬沸,然后壶里开始漂起奶红色的泡沫,他便拿出一小包白糖加了进去。 很快,大帐中飘起了一股淡淡的香味,林彻便感觉这奶茶应该是熬成了,这法子是他前世在阿勒泰时见过的,不过别人加的是盐。 重新倒了三碗放在桌上,林彻一脸笃定,“这次的绝对好喝!” 忽笃怯迷思抽抽鼻子,嗅着空气中的香甜,不由满口生津,不过有着前车之鉴,没有轻易相信,“你先喝完!” 囊家真也只看着林彻,不说话,意思却很明显,要他先喝。 “喝就喝。”林彻耸耸肩,端起碗就喝。 入口微甜,奶香浓郁,茶味清晰,林彻感觉味道不比香飘飘差,还真的一口就喝光了。 “再来一碗!” 林彻又给自己倒满了一碗,又喝完了,还心满意足的打了个饱嗝。 “真的好喝?”囊家真迟疑着。 林彻拍拍胸脯,“真的好喝,骗你是小狗!” 这时,忽笃怯迷思又忍不住了,一点都没有一朝被蛇咬的觉悟,竟然比囊家真更先端起碗。 忐忑着喝了一小口,眉眼立刻舒展开来,“嘻嘻,甜的!这次好喝。”然后咕嘟咕嘟的一口气喝下去。 林彻想着,‘这丫头这么喜欢甜食,将来一定是个大胖妞,比铃娘还胖那种,谁要是娶了她,一定很倒霉。’ 历史上,忽笃怯迷思最后嫁给了高丽王昛,那家伙确实算是倒霉,时不时挨老婆的揍,甚至是公开场合都逃不过。 等囊家真也喝了之后,也感觉很不错,“这味道很好,挺适合我们蒙古人的,以后我也这样煮,对了,刚才你放的那个是糖么?看起来雪白晶莹的。” “是啊,白糖。”林彻说着,突然想到,完全可以利用奶茶将白糖市场推广开来啊,‘哈,我真是个天才。’ 嘿嘿,没错,咸奶茶有什么好喝的嘛,甜奶茶才是王道! 第418章 .木马 三斤肉下肚,不但填满了林彻的胃,似乎把他的心也填满了,摸着肚子一脸满足的说道,“公主,吃完我们去干嘛啊?” 囊家真端着奶茶小口的抿着,半眯的眼睛中洋溢着喜悦感,听到林彻的问话,便歪着头思索起来,“我们这是后勤营,这几天倒是没什么行动,等着就行了,所以我们可以去附近玩耍。” 忽笃怯迷思刚刚给自己倒满了第六碗奶茶,听到出去玩,也是兴致勃勃,“好啊好啊,我们出去玩!” 林彻无所谓,“冰天雪地的,我们去玩什么呢?” “骑木马吧。”忽笃怯迷思兴高采烈。 “木马?”林彻懵了,“有真马为何要骑木马?就算你的小马换给我了,我不信你没有别的马了。” 这里到处都是马,又不是前世,小孩子只能靠旋转木马过过干瘾。 “嘻嘻,西门你误会了,她说的木马和你想的不一样。”囊家真一脸笑意的解释道。 “你等等,我去把木马拿来。” 忽笃怯迷思干脆跑了出去,过了一会,抱着两块狭长的木板回来。 咦,这不是滑雪板么? 林彻大奇,仔细一看,这玩意和前世的滑雪板形状基本一样,不过底部却包裹着皮毛。 “这上面是鹿皮,用狍子和野猪的皮也可以,包的时候毛茬向后,这样一来往前滑动很顺溜,若是上坡之时又不易后滑。”囊家真解释道。 林彻摸着皮毛感受了一番,确实如此,心中不由感叹。 他前世时,滑雪运动开始大热,许多地方相继建成人工雪场冰场,但是技术和器具都是从欧洲引进的。 没想到,原来华夏早就有这玩意了,只是不知道为啥后来就没落了。 溜冰和滑雪,林彻都会,前世为了泡妹子,这些花里胡哨的东西,学了不少,这时也挺想再次体验一番,“那我们就去骑木马吧。” 于是,忽笃怯迷思就跑出去呼朋唤友,集结了一帮和她差不多大的小鬼头,在侍卫的簇拥下,坐着马拉雪橇出了营地。 这雪橇挺粗糙的,就是勒勒车的车板,卸掉了车轱辘,然后底部两边装上两头略微翘起的木条,只要一匹马就能拉着五六百斤跑得飞快。 要说缺点的话,就是如果雪层太厚的时候,容易陷住马蹄,只能慢慢走。 很快,他们就来到了一处长坡上,这里树木稀少,非常适合滑雪。 林彻将滑雪板绑好,在雪地上走了几步,感觉还不错,然后囊家真递了一根八尺长的木棍给他。 “这是?” “这个滑杖,上坡的时候当拐棍,滑行的时候调整方向。” 囊家真一边解释,一边双手握着一根滑杖比划着,动作有点像撑竹筏。 林彻明白过来,不过觉得这玩意用着并不方便,于是将它砍断,一分为二,一只手拿一根,虽然比前世用的雪杖更粗更重,将就着用就是了。 这时忽笃怯迷思滑了过来,身后还跟着一个男孩,两人的滑雪动作都非常熟练。 “西门庆,你骑过木马么?” “没有。” “那要不要我教你啊?” “你有这么好心?” “我的木马可是骑得最好的哟,你要是想学,我就教你,不过嘛,学本事可是要献上束脩,也不多要你的,二十颗糖就好了,你觉得怎么样?” 就知道这丫头没那么简单,林彻没好气回道,“不怎么样,不就是滑雪么?不用你教我也会。” “小气鬼。”忽笃怯迷思失望极了。 这时候她身后的小男孩把她扯到一旁,两个人嘀嘀咕咕的不知道说些什么。 然后她再次来到林彻身边,“你说你会,那你敢不敢和我比啊?” 林彻心中一笑,“是不是我输了,就要给你糖?” “输赢自然要有彩头啊。”忽笃怯迷思说得一本正经。 “那你输了呢?” “哼,我才不会输,对了,还有乃颜也一起比,你要赢了我们两个,才算赢!” 忽笃怯迷思对糖果是志在必得了,竟然还加了一道保险。 这时囊家真凑近林彻的耳朵,“别和他俩比,他们是最厉害的。” “额格其!”忽笃怯迷思见囊家真要坏自己好事,不由气急。 囊家真却一脸淡定,“西门以前都没有玩过,你要和他比,不是欺负人么?” 不过林彻听到‘乃颜’这个名字,倒是心头一动,虽然蒙古人同名实在太多了,不知道这个乃颜是不是他所想的那个,但问问就知道了。 用眼神安慰住囊家真,林彻假装犹豫了一会,“我可以同意比试,不过彩头有点少,不如增加一点吧。” 忽笃怯迷思认为自己赢定了,巴不得彩头越多越好,“可以,你说怎么加?” “你们要是赢了,我不但给你们每人十斤糖果,还拜你们为师,反过来,你们要是输了,就得拜我为师,以后见到我就得喊师父,并且每人送我十匹好马,你们敢不敢?” 按如今的市价来说,一斤水果糖可就是一斤黄金,一匹普通的好马在蒙古肯定不值这个钱,看起来是林彻亏了。 不过乃颜却开始犹豫了,因为他可不愿意认一个南蛮子做师父,感觉太丢人了,便拉着忽笃怯迷思,“阿布格额格其(姑姑),我看还是不要比了。” “干嘛不比?”忽笃怯迷思转着眼珠,“他一定是故意抬价,想要吓退我们,哼哼,别怕,反正我们是不会输的,每人十斤糖欸,那就是一千颗,难道你不想要么?” 乃颜一听,不禁砸吧着嘴,吞了好几下口水,“那,那你先给我五颗!” “昨天不是给了你三颗么?” “被巴图和白音抢走了两颗,我只吃了一颗!” “行吧,不过,只能给你一颗,我也不多了!” 说完,忽笃怯迷思从怀里掏出一个锦囊,费了好一番功夫才解开,拿出两颗糖,一颗给了乃颜,一颗自己吃了。 最后,两人含着糖对林彻大声道,“我们同意了。” 忽笃怯迷思自认为看破了林彻的虚张声势,得意洋洋的看着他,“说好的彩头,可不许赖账哦。” “我西门庆起誓,若是赖账,天打五雷轰,一辈子娶不到老婆。” 林彻竖着四个手指,誓言信手拈来。 “长生天为证,我孛儿只斤·忽笃怯迷思起誓,一定信守约定,绝不赖账!” ‘我孛儿只斤·乃颜也请长生天为证,立誓遵守约定,若是赖账,必定流血而死,被野狼分尸!’ 在林彻的诱导下,两个小家伙也发了誓言,乃颜的誓言还尤其郑重,因为按照蒙古人的信仰和习惯,认为凡是流血而死,其灵魂必然受苦。 所以蒙古及元代的皇族若是被处死,多数是不留其血的,历史上,乃颜反叛忽必烈兵败之后,处死的方式就是被捆绑后裹进毡毯,然后绑在马后,被反复拖曳抛甩,受簸震至死。 林彻奸计得逞,脸上还带着为难之色,心里却乐开了花。 被他们的赌赛吸引,其他人也全都停下了玩耍,哄闹着开始围观。 囊家真检查着林彻脚上的绑绳,强自掩饰起担忧,就像要送丈夫出征的小媳妇一般叮嘱着,“多加小心,别强求输赢。” “放心,我心里有数。”林彻咧嘴一笑,踩着‘木马’来到了坡顶的起点。 忽笃怯迷思和乃颜正挥舞摆动着滑杖,做着热身,见到林彻手中两根短滑杖,心中奇怪,更加确定林彻不会玩,“哈哈,准备开始吧。” 三人站在一条线上,等发令之人吹响骨哨之后,齐齐发动。 忽笃怯迷思和乃颜动作几乎一致,滑杖在地上猛地一撑,便电射而出,在原本平滑的雪面上留下浅浅的轨迹。 林彻动作慢了一拍,而且动作显得生涩,两手拄着雪杖,弓着背,撅着屁股,姿势很是怪异,引得围观群众一阵哄笑。 等他开始滑动时,前面两个已经在五丈之外了,他们飞快地舞动着滑杖,点撑着左右的地面,那滑杖的残影看起来就像他们长出的翅膀。 而林彻却还在寻找感觉,滑得摇摇晃晃的,似乎随时要摔倒,毕竟距离上次滑雪时间有些久了,而且器具又不一样。 这一来,他与前面的距离越来越大了,让围观的人都基本认定他要输。 忽笃怯迷思抽空往身后瞥了一眼,看到这结果,不由彻底放下心来,与并行的乃颜相视一笑,已经开始幻想着躺在一千颗糖果上打滚的美好画面了。 过了一小会,前后之间已经相距一百多丈了,以众人的经验来看,基本没有翻盘的可能了。 可是,凛冽的寒风从脸上刮过,耳边尽是呼啸之声,让林彻收摄起心神,风驰电掣的刺激,让他很快找回了感觉,脑海中的各种技巧和身体融会贯通,加上这一辈子修习武艺,让人对身体的掌控更加随心,于是他迎风大喊,“王牌飞行员,申请出战!” 一双雪杖猛然在地上一撑,双腿下蹲,上身前倾下贴,整个人缩成了一发炮弹,速度猛然上窜。 在坡顶上的人眼中,就像有一根无形的弓弦,将飞行中的羽箭再次弹射,简直将之前的速度翻了倍! 第419章 .他飞了 这个坡道不是很陡,但却很长,大概有个六七里的样子。 滑完三分之一,遥遥领先的忽笃怯迷思感觉已经稳操胜券,心头喜滋滋的,正想着是不是玩点有意思的花活。 可这时,一道身影唰的一下从身边掠过,溅起的雪沫打在她脸上,遮住了她的视野。 一阵嚣张的大笑夹在风中,“哈哈哈,你们太慢了!” ‘西门庆!?’忽笃怯迷思脑海一白,‘他追上来了?怎么可能!?’ 她右边的乃颜大张着嘴,瞪着眼睛像见了鬼一样。 待雪沫扬散,她二人才看清楚前面五六丈外,林彻那高高撅起的屁股,还一扭一摆着,嘲讽拉满。 忽笃怯迷思气急,赶紧丢开疑惑,舞动滑杖狂点地面,为自己加速。 乃颜瞄了她一眼,一咬牙,使出吃奶的力气加速跟上。 前面有一段比较平缓,还有一片不密的林子,林彻的速度慢了下来,似乎打算绕开。 “乃颜!”忽笃怯迷思大喊,举着滑杖指向那片林子。 乃颜迅速明白,“好!” 两人奋力加速,总算堪堪追上了林彻,随即一左一右的包夹住他,限制他的路径,迫使他往林地滑去。 林彻看看左右,立马猜到二人的打算,心里却丝毫不慌,反而将两根雪杖插到背上。 这行为让忽笃怯迷思二人感到不解,没了棍子,进到了林地里怎么拐弯变向?难道不怕撞树么?还是这家伙疯了? 到了林子边缘,二人默契的夹着林彻往一棵杉树奔去。 两人合抱粗的树干,在林彻视野中越来越大,‘卧槽,两个小鬼还真坏,这要是撞上去,不得要了半条命么?’ 眼见就要撞上的时候,林彻左脚加力一撑雪面,右膝微屈,张开双手,上身往右倾摆。 随着他调整姿势和重心,脚上的滑雪板在雪地上往右划出一道弧线。 他右边的乃颜眼看着林彻就要撞上来,以为林彻想要和自己‘同归于尽’呢,于是心中发狠,硬是不改变方向。 乃颜心中想着,哪怕是真的撞在一起,那摔倒之后再爬起来就失去了速度,但是还有忽笃怯迷思可以独自领先取得胜利。 可就在林彻要撞上乃颜的前一瞬,他又诡异的调整姿势,幽灵般的向左滑去。 这也可以!? 他竟然不需要滑杖,凭着奇怪的姿势就可以随意转向? 乃颜深感眼界大开,第一次知道木马还可以这么玩的,然后拼命向林彻追去。 于是进了林地之后三人依然激烈追逐,各凭技巧绕开树木障碍,还得尽量保持速度。 三人之中,林彻略微领先,在另外二人眼中,许多时候他仿佛是故意要往树上撞一样,却每每在危急时刻,摇摆身体变换方向绕了过去。 乃颜追在林彻身后,看着他双手忽张忽收,身姿起伏变幻,充满了某种神奇的韵律,而那雪地上左扭右拐的曲浪轨迹,也让乃颜感到妙不可言。 乃颜酷爱木马,所以一到冬天,他大多数时间都在雪地上撒欢,所以他的木马技术是同龄人中最好的。 但是他凭借手中的滑杖,调整起方向来也无法随心所欲,一旦幅度过大,就容易摔倒,所以他需要距离障碍物五六丈远就开始改变方向。 而此时林彻的身姿犹如风中的小草一般,摇来晃去的,却始终不会倒下,这景象简直是给乃颜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不过忽笃怯迷思此刻想的却简单多了,就是要赢得比赛,根本没心情欣赏林彻的炫技。 林子其实不大,最多有一里宽,三人渐次冲了出来,然后又纠缠到了一起。 按说,林彻想要摆脱两人是轻而易举的,但某人鸟不大,心却很大,就是想玩。 他被夹在中间,却偏偏不走直线,频频左突右支,故意溅起雪沫给二人来个劈头盖脸,或者抢占她们的路线,做出撞击的恐吓。 一开始二人还做出闪避,后来被惹毛了,干脆无视相撞的威胁,反而主动往林彻身上靠,甚至挥舞滑杖要给林彻使绊子。 险之又险的闪避了几次之后,林彻变得老实了一些,开始与二人保持距离。 突然林彻发现前方路径上有个巨大的凸起,而乃颜二人这时却恶意满满的紧靠过来,拼着相撞将林彻的路线限制住,让他根本无法机动转向,只能朝着凸起处滑去,。 林彻将脚下两张滑雪板平行,把身体紧缩,滑行速度加快。 临近凸起之时,忽笃怯迷思滑杖一点,及时向左绕行,然后乃颜和林彻却同时冲上了凸起。 乃颜开始设法减速,尽量避免摔倒,而林彻却保持着最快的速度冲上了凸起顶端,接着身体像是被压缩的弹簧一样,猛地伸展开来,并且向空中跃起,“芜湖!起飞!” 这时乃颜以缓慢的安全速度到达顶端,恰好看见林彻这空中飞人的样子,而且还打着空翻,身姿矫健,动作帅气无比! 目瞪口呆之下,忘记了调整自己的重心,于是乃颜非常干脆的摔了个狗吃屎,一头栽进雪层,被惯性推着,给雪地犁出了两丈多长的深沟。 等他挣扎着从雪堆里爬起来时,林彻已经落回了地面,在他视野中变成一个小点,向着远方快速滑去。 “他刚才飞了!?他飞了!他飞了……” 乃颜似乎魔怔了,不停的自语着,然后发疯一般找到光滑的雪面重新开始滑动,朝着林彻消失的方向追去。 忽笃怯迷思当然也看到了林彻飞翔的那一幕,心中也是无比震撼,她是绕开了凸起,可也被不走寻常路的林彻给完全超越了,并且差距越来越大,即使她拼了命追赶,也只能看到林彻模糊的背影最后消失不见。 当她到达终点的时候,看到林彻站在那里,一脸坏笑看着她,“真够慢的,我都等好久了。” 忽笃怯迷思一脸沮丧地滑到林彻身边,然后往雪地里一倒,似乎精疲力竭了。 林彻拿着雪杖捅捅她,“嘿嘿,愿赌服输,别装死,快起来叫师父!” 第420章 .收徒 忽笃怯迷思一咕噜翻身坐起,抓起一团雪就往林彻砸去,咬牙切齿道,“你个骗子!大骗子!” 林彻闪过雪团,老神在在的,“说话可是要有证据的,我怎么就骗你了?” “你明明玩得这么好,居然说从来就没有骑过木马,这还不是骗人?”说着,忽笃怯迷思又捏起雪团狠狠砸向林彻。 林彻一边躲闪,同时口中申辩着,“停停停!麻烦你过过脑子好么,我一个南方人,没来中都之前,这辈子都没有见过雪,我去哪里玩!?” “额!?好像也是哦。”忽笃怯迷思陷入了迷茫,“可是你……” “没什么可是的!”林彻打断她的说话,“只能说我是个天才,嘿嘿,别管那么多,赶紧叫师父!” 忽笃怯迷思满脸不情愿,迟疑着,“可以不叫么?” “呵呵,其实我倒是无所谓,不过嘛,你可是对着长生天发过誓的。”林彻脸上挂着玩味的笑容。 “要不,要不我给你二十匹马吧,保证都是好马,你就别让我叫师父了,行不行?” 马匹事小,面子事大,忽笃怯迷思舍财保脸。 林彻考虑了一下,觉得还是换马比较划算,“要是这样的话,也不是不可以……” 就在这时,乃颜气势汹汹的踩着木马飞快滑来,眼中闪着嗜人的目光! 这架势看起来就像要和林彻打一架,于是林彻下意识的摆出战斗姿势。 乃颜在离着林彻两丈的距离停了下来,似乎嫌脚上的木马碍事,三下五除二的解开丢在一边,然后冲到林彻面前,唰的一下跪倒,还狠狠的磕起了头。 虽然雪地上,这头磕不响,不过这诚意却是非常到位,乃颜在林彻懵逼的目光中抬起头,“师父在上,请受徒儿一拜!” “乃颜!你摔坏脑子了?”忽笃怯迷思将一个雪团砸在乃颜头上。 乃颜依旧跪着,上身挺直着,根本不搭理头脸上的雪沫,眼睛直勾勾的看着林彻,“师父,你可以教我飞么?” 林彻当即明白了乃颜的意思了,这家伙是见识了自己酷炫的滑雪技巧之后,成了自己的小迷弟,并且非常诚心的想拜师学艺。 忽笃怯迷思眼睛一转,也恍然大悟,然后迅捷地一个翻身,接着跪在林彻面前,“师父在上,请受徒儿一拜。” 不过这丫头比较鸡贼,这头磕得明显很敷衍,雪地上连个印子都没有。 “西门师父,这拜了师,你是不是该给徒儿入门礼啊?” 这才磕头,就急吼吼的向师父索要礼物,除了忽笃怯迷思也没谁了。 林彻哭笑不得,“师父就是师父,还加什么西门,看来你一点都不心诚!还想入门礼?我都还没答应收你呢!” “这可由不得你了,我磕过头拜过师,长生天都看到了,你最少得给徒儿十斤,不对,是二十斤糖果为礼物!” 忽笃怯迷思这小脑瓜转得贼溜,不但主意改得快,还会顺竿爬,给自己争取好处。 倒是乃颜是个实诚的娃,“师父,你一定要教我!” “先教我!”忽笃怯迷思自己爬了起来,“我是你姑姑,等我学会了再教你!” 乃颜愣了愣,眼睛一瞪,“不对!是我先拜的师,我是师兄!该先教我!” …… 从这天开始,林彻又多了一个小尾巴,总是“师父师父”的叫着,缠着让林彻教他飞天。 而忽笃怯迷思这丫头,却坚决不在人前喊的,还声称必须收到入门礼才算。 林彻对她这样也无所谓,倒是把乃颜的身份套问清楚了。 乃颜的祖父是塔察儿,就是那个开庆元年带兵进攻安丰军一线,攻陷寿春县,杀了林彻便宜老爹的蒙古亲王。 他们这一支,乃是铁木真的幼弟铁木哥一脉,当年铁木真分封之时,把自己的儿子们都分在了西边,也就是‘西道诸王’,然后把自己的兄弟都封在了东边,也就是‘东道诸王’。 蒙古人之前的习俗是幼子守家,也就是大的儿子们都分家另过,而小儿子继承家业。 所以铁木哥分封之时受到了优待,分在蒙古最东境﹐以哈剌哈河(今哈尔哈河)流域为中心﹐随后又不断向哈剌温山(今大兴安岭)以东扩展,到了塔察儿当家之时,已经据有辽东大部分地区。 而几年前忽必烈和阿里不哥争夺汗位之时,西道诸王都是支持阿里不哥的,坚持蒙古幼子继承制传统。 虽然忽必烈有汉地的人力财力支持,但是政治上却必须寻求东道诸王的支持,于是塔察儿这个东王之首就是忽必烈首要争取对象。 多番拉拢之后,塔察儿率先向忽必烈上书劝进,为忽必烈的上位起到了较为关键的作用,事后,塔察儿也得到了丰厚的回报,地盘、人口、岁赋得到了急剧的扩张,势力范围覆盖到东部沿海,与高丽临近,成为了实际上的辽东掌控者。 而乃颜,就是这个诸侯势力的未来继承人,不过现在年纪还小,便留在忽必烈身边做质子。 说起来,林彻和乃颜算是世仇了,不过他对乃颜有更深的打算,于是特意加深相互间的关系,真心实意的教他滑雪技巧。 往往这个时候,忽笃怯迷思又‘厚颜无耻’出现在一旁,像模像样的学着,看来这丫头对滑雪确实也很喜欢。 也不知道乃颜是因为爱好,还是真的有天份,很快就能初步掌握林彻教给他的技巧,虽然还不能做空中飞人,但是大回转,小回转这些已经学会运用了,对林彻这个师父也就越发敬服起来。 不过教了几天之后,林彻就感觉腻味了,用他的话来说就是,该教的都教了,剩下就是自己练习了。 而这些日子里,营地里也是人来人往,不时有人前来领取活羊及肉干,还有一些其他的补给。 经过旁敲侧击的探问,林彻知道现在围猎的包围圈已经越来越小了,各部都到了十里范围内。 等到了晚上,林彻更是能够直观的看到其他营地的篝火,串联起来就是包围圈的轮廓,隐约还能听到包围圈里各种野兽的嘶叫。 第421章 .除夕(上) 忽必烈对汉文化的先进性有比较清晰的认知,所以登上汗位之后,积极效仿汉法,吸收及推行了一些汉族的民俗传统。 就在这年八月的时候,忽必烈就下过一道圣旨,是关于‘公务员’节假日的安排。 “京府州县官员,每日圆坐参议词讼,理会公事。若遇天寿、冬至,各给假贰日,元正、寒食,各三日,七月十五、十月一日、立春、重午、立秋、重九、每旬,各给假一日。公务速急,不在此限。” 由此可见,忽必烈打算将汉族原有的节庆习俗与蒙古传统习俗融为一体,就连历法也奉行汉历。 不过,这种事情显然不是一蹴而就的。 绝大多数蒙古人内心中还是习惯性的遵循着传统,而蒙古历法中的正月其实比汉历要晚三个多月。 因此到了大年三十这天,营地里并没有什么节日气氛,只是真金带着一些比较重要的官员出了营,前往忽必烈的大营,准备参加明日的正旦朝贺。 营地里也不全是蒙古人,还有几百名苦役奴隶大多都是汉人,不过很明显,他们并没有资格庆贺节日。 百无聊赖的林彻,在帐篷前面堆了个雪人,红蜡烛做成的鼻子,看起来分外滑稽。 仔细打量了一番后,林彻总觉得还少了点什么,便顺手把虎子头上的貂帽摘下,盖到了雪人头上,“嗯,幸亏虎子你头大,这个帽子很合适。” 虎子有些闷闷不乐,被抢了帽子也不在乎,“阿郎,要过年了!” “嗯?”林彻这才注意到虎子的异状,“怎么?想家了?” 林彻前世的时候,过年的气氛就很淡了,所以他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 但是虎子和他不同,算年纪,不过才十一岁,还是个孩子,跟着林彻离家半年了,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哪能不想家,这让林彻不由有些愧疚。 “往年这个时候,俺娘已经开始准备年夜饭了,鱼脍、腊肠、卤肉、烧鸡、肉丸……”虎子说着,嘴角亮晶晶的。 愧疚感立刻不翼而飞,林彻照着虎子的屁股就是一脚,“就知道吃么?这里天天牛羊肉还不够你吃?” 隔着厚厚的裤子,这一脚连挠痒都不算,虎子也懒得拍掉上面的雪印子,继续嘟囔着,“不是煮就是烤,除了盐巴,啥都没有,真是白瞎了这么好的肉,而且那盐巴也糙得很,吃到嘴里都是苦的!” 好吧,这时候的蒙古人,在吃食上确实没啥讲究,做法也简单粗糙得很,肉块丢清水里一煮了事,何况这里算是军中,一般人的吃食都是伙房供应的,有饭有肉,量也足,只是味道嘛,就别说了。 当然贵人们的吃食另说,因为他们的食材都是精挑细选的上等货色。 虎子跟着林彻,其他不说,这嘴倒是越来越刁了,在蒙古人营地里待了这么些日子,吃得不好,感觉人生失去了乐趣。 “就你挑剔!宁蓝怎么没说难吃?”说完,林彻看了一眼宁小七。 发觉他此时正呆呆的望着南方,脸上的思绪浓得化不开。 林彻走了过去,“宁蓝,你也想家了?” “啊?家?”宁小七挠挠头,眼神迷茫,似乎不知道自己的家该在哪里。 林彻也抬头看着南方,这时天空开始飘起了雪,伸出手接住一片雪花,看着它在掌心里融化,变成一滴水。 “家,指的不是哪个地方,而是家人在哪里,哪里便是你的家,因为,你的心也在那里。” 宁小七恍然,“阿郎说得没错,俺刚才想着大哥大嫂,也想芷娘,还有焦大哥,尉迟大哥他们,阿郎,你说他们现在都还好么?” 说完,却没有等到林彻的回应。 原来林彻这时候,脑海中也划过了一张张脸庞,自己的祖父、外公一家、铃娘、甄姨、赵乐燕……甚至还有赵菫那丫头。 不知不觉,他在这个世界开始有了许多牵挂的人,‘他们,都还好吗?’ 手中的水珠还没蒸干,又落上了好几片雪花,开始溶化,林彻一甩手,“没关系,我们很快便能回去了,不用太想念,今天,咱们过年!” 加上前世,这是二十年来,林彻第一次想认真的过个年。 听到林彻决定过年,虎子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阿郎,那我们吃什么?”在他心里,过年就是吃好吃的! “当然是年夜饭啊,走,咱们淘换点食材去。” 随即,三人满营地窜,林彻挥舞着中统元宝交钞,换回了不少东西。 回到帐篷后,林彻发觉里面虽然暖和,但实在狭小,想了想后,拿出一叠交钞给虎子,“你去找董不花,让他帮我们请人去营外的湖上凿些冰块来,要大块的,和城墙砖差不多那种。” “要冰块干嘛?”虎子疑惑。 “建房子。” “冰能建房子?那冰房子能住人?” “别啰嗦,你赶紧去就是了,记得要多弄点!” 虎子带着一头雾水去了,林彻便和宁蓝在帐篷里开始处理食材。 “考验你刀工的时候到了,把这块肉切成薄片,越薄越好,和纸一样方可。” 林彻把一块冻得梆硬的羊肉丢给宁蓝。 其实林彻倒是想找一个木工刨子的,那玩意他在大宋见到过,可惜营地里没有,也不知道是用不上,还是没有传过来。 不过宁蓝的武艺也不是白练的,操着不顺手的腰刀,切得那叫一个行云流水。 林彻检查了一下卷成圆筒的肉片,虽然没有真的和纸一样薄,也算合格。 然后他自己就开始和面剁馅,过年嘛,自然少不得吃‘角子’,也就是饺子。 另外还有一些山鸡野兔也得处理,这时候虽然还没开始正式捕猎,但总有一些猎物会往包围圈外闯,也就等于是送上门的菜。 两人忙活了半天,弄得差不多的时候,虎子和董不花一起带着几十车冰块回来了。 “贤弟,听说你要冰块是建房子?”董不花一脸好奇。 “也不算是建房子,就是用冰墙围出一块挡风的地方,弄年夜饭吃,正好,董大哥若是无事,今日便一起过个年如何?”林彻解释道。 这时候董不花也看到了帐篷中半成品的食材,不由惊讶,“贤弟居然还会庖厨之术?哈哈,今日真是有幸了,终于不用军中这粗粝之食来过年了。” 接着,他把一叠交钞塞给林彻,“对了,贤弟你找我帮忙还给什么钱,这不是打我脸么?” “哈哈,那多谢董大哥了,不过这钱你还得拿着,帮小弟一个忙,想法子给那些役夫弄个好点的晚饭,怎么说,大家都是汉人,让他们也过个年吧。”林彻又把钱塞回董不花。 董不花拿着钱,愣了一下,然后有些异样的看着林彻,“贤弟还真是心善,说得也没错,虽然他们只是一群奴工劳役,年总得过,那我代他们谢谢你了。” “有什么谢不谢的,同属炎黄子孙,大处帮不上他们,略尽心意而已。” 林彻说着,心中藏着叹息,这年头,北方许多汉人能活着就算不错了,过年,对他们来说都只是奢望。 董不花眼神复杂,随即点点头,“贤弟放心,愚兄一定让他们吃顿好的,我这就去安排。” 他出了帐篷,对着那些拉冰块来的苦役们喊道,“待会你们好好给西门郎君干活,我这贤弟心善慷慨,今晚让你们大吃一顿,有酒有肉,让大伙也过个年!” 这五十多个苦役立马欢呼起来,“谢谢董大官,谢谢西门舍人!” 甚至有个别人,激动的朝着帐篷跪下磕头,嘴里念叨着感谢的话。 ‘一顿酒肉而已,至于么?’林彻摇摇头,不知道是该说这些人骨头软了呢,还是真的苦太久了。 他走了出去,摆着手,“都起来吧,不值当如此,来来来,先干活。” 随后,他走到空地上,在雪地上画了个两丈长的方形,让苦役们沿着线把积雪清理,直到地面,形成了一个框状的沟槽。 接下来就简单了,把冰砖放入沟槽中叠垒起来就行,连黏合都不用做,冰砖很快就会冻在一起。 苦役们分出一部分人垒墙,另一部分继续去凿冰回来。 “西门,你这是在干嘛?”囊家真不知道什么时候冒了出来,拍了一下林彻的肩膀。 “公主?你怎么还在营里?没和燕王去大汗那边?”林彻还以为囊家真也去庆贺正旦了呢。 “今年又不是在大都,又是围猎中,父汗说从简,而且我们也还没习惯过汉家的年,开个朝会就行了,那就没我们女儿家的事。”囊家真解释了一下,“对了,你到底在干嘛?用冰搭房子?” 林彻一笑,“今日不是年三十么,按着我们汉家,得吃年夜饭啊,这不,我就搭个吃饭的地方。” “呀,年夜饭啊,是你做的么?都有什么好吃的?” “额,算是我做的吧,角子,火锅。” “火锅?” “就是古董羹,或者叫暖锅。” “哦,是这个呀,我也吃过。” “嘿嘿,今天让你吃个不一样的。” “好呀!”囊家真一双眼睛亮晶晶,满是惊喜和期待。 第422章 .除夕(中) 被年夜饭调动了积极性的劳役们,迸发出极高的工作热情,很快就将四面高达一丈的冰墙垒好了。 然后囊家真贡献了一张巨大的毡布,盖在上面,作为房顶,这房子便算大功告成了。 “真漂亮啊!”囊家真望着晶莹剔透的房子赞叹,接着又有些担心,“待会在里面生火,真的不会化么?” “放心,今天肯定不会化。”林彻淡然一笑,对‘工程质量’并不在意,左右就是个临时饭堂。 “你的意思是,不久以后还是会化么?那可真可惜,这么漂亮的房子,要是能一直留着该多好啊。” “不用可惜,等以后,我就建一个更加漂亮的水晶宫,不会化的那种。” 林彻随口应道,走进了冰屋里面,没察觉自己用了‘宫’这个有点僭越的字眼。 囊家真跟着走了进去,“水晶?就是做那个香水瓶子的?要是用来做宫殿,那得要多少啊,你肯定是在逗我。” ‘哼,等哥把玻璃烧出来,这还不是小事一桩。’ 林彻想着,口中便道,“要是我建成了呢?” 囊家真透过冰墙看着外面,所见都有些模糊,又很迷幻,仿佛是另一个世界,觉得大为新奇,兴奋之下脱口而出,“那我就嫁给你。” 说完才意识到,脸上就烧了起来,红彤彤的,煞是可爱。 虽然蒙古女子较为大胆一点,囊家真也还小,但说出这样的话也难免害羞。 不过林彻倒没往心里去,纯粹当是童言无忌,他正考虑着给冰屋添置家具。 “哎呀,这是什么,好漂亮啊。” 忽笃怯迷思人没到,兴奋的声音远远就传了过来。 很快,她便小旋风一般冲进了冰屋,“西门庆,这是你建的?呀,额格其,你的脸怎么这么红?” 接着乃颜追了进来,“阿布格额格其,你跑那么快干嘛,额,师父你也在啊,这房子是冰做的?” 林彻看他眉毛都是白的,“又去练木马了?这房子是冰做的,待会在这里过年,吃年夜饭,你们两个要是想吃,待会就得留下来帮忙。” “过年?那是你们南蛮子的习俗,我才不稀罕哩。”忽笃怯迷思一脸骄横,其实就是不想干活。 乃颜却满口答应,“好啊好啊,师父,我能做什么?” 林彻已经习惯了忽笃怯迷思的口是心非,懒得理她,出去喊人搬了许多冰块进来,在房子中央垒了一个八仙桌,铺上木板桌面,然后在边上垒了一圈凳子,铺上厚厚的皮毛,坐上去一点都不觉得冷。 这时,林彻发现外面还剩下不少冰块,于是心头一动,本着不浪费的精神,问到苦役里面有会雕刻的人,便让他们刻了十二座雕像,并且在掏成中空,然后摆在冰屋的四周。 接着又搬了好几个炉子进来,上好的木炭烧得很旺,冰屋里开始暖和了起来。 炉子上都架着锅,把干净的雪弄进去烧,林彻这是打算做饭取暖两不误。 看到火烧起来了,忽笃怯迷思便小心翼翼的看着冰墙,没发现有融化的迹象才放下了心。 按理说,温度到了零度以上,冰就会开始融化,但融化的关键在于吸收热量,里面是在生火,可并不是直接烤在冰上,就算这室内温度达到了六七度,但空气中可以被吸收的热量还远远不够这些冰墙融化。 就像当气温回升到了十度左右,自然界里的冰块都还能存在挺长时间,所以林彻这个冰屋保存一两天是绝对没问题的,何况冰屋外面可是零下十几度呢。 接下来,林彻开始展现厨艺了。 凿冰的时候,湖里跳出了不少鱼,虎子带回了一些,什么草鱼鲢鱼鲤鱼鲫鱼都有,林彻把鱼头统统砍下来,丢到锅里与还带着肉的羊骨头一起熬汤,鱼身就交给宁蓝切片。 另外还熬了一锅牛骨汤,煮了一锅卤水,把什么兔子、羊蹄、牛尾巴,还有比较好处理的心肝等内脏一股脑丢进去卤。 他忙活完,抬头一看,发现一群人围着他看热闹,气不打一处来,“看着有吃?不知道帮忙?” 被这么一说,囊家真不好意思起来,“那个,我,我不会…” 乃样一副傻楞的表情,“师父,我不知道要干嘛。” 忽笃怯迷思本想说自己不吃,可是闻到卤锅中飘出诱人的香味,居然妥协了,“你说让我做什么吧。” 林彻往边上一指,“虎子,那些山鸡我都腌制好了,你去湖边找点泥,带着乃颜做叫花鸡。” 然后他看着草原小姐妹,想了想,“那我教你们包角子吧。” “好呀。”囊家真甜甜一笑。 “好玩么?”忽笃怯迷思却道。 林彻手把手教两姐妹包角子,囊家真学得认真,也是手巧,最后包出来的角子有模有样,就像一个个小元宝。 忽笃怯迷思却揪着面团,玩得不亦乐乎,半天功夫也才包了几个奇丑无比的大角子,有两个还是露着馅的,倒是小动物捏了不少,牛马羊犬应有尽有。 她脸上沾满了面粉,像只花脸猫,洋洋得意的摆弄着自己的杰作,完全忘记了自己本来该干啥的。 见她这模样,林彻已经完全放弃了,“待会,这些都归你自己吃!” “哼,自己吃就自己吃。”忽笃怯迷思扬起脸,骄傲得像一只小母鸡,“你们想吃我还不给呢!” 然后她看到林彻娴熟的把一大团肉馅裹进了薄薄的面皮中,捏出一个饱满漂亮的月牙船,再看看囊家真面前也摆满了圆滚滚又精致可爱的元宝,眼中也浮上了一丝羡慕。 再看看自己的,想到要自己吃,不由眼珠一转,拿起一只小马,掰开它的肚子,塞了一点点肉馅进去包起来,又再次满意起来。 “哈哈,老远就闻到香气了。”董不花掀开门帘走了进来,却发现囊家真几人也在,不由赶忙见礼。 林彻手上不停,笑着说,“董大哥,今天过年,别讲那么些个礼数,有那功夫,还不如赶紧过来帮忙包几个角子呢。” “是的呢,今天没有尊卑上下之分,不用管那些虚礼。” 囊家真也是甜甜一笑,亲自动手做吃食,让她感觉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快乐。 “哈,那末将便放肆了,对了,我还带了一个朋友,若思兄,咦,人呢?” 董不花回头一看没见人,透过冰墙发现他还在外面好奇的打量着冰屋,“嗨,我去叫他。” 出去把他拉进来后,董不花介绍道,“这位是郭若思,邢台人,与我也算是老乡,师从刘太保,精通数算、天文、水利,乃是少有的大才,刚从西夏治水回来,在营中等待燕王召见,我便带他过来蹭一顿年夜饭,西门贤弟可莫要介意。” “哈哈,董大哥说的是什么话啊,我们都算是身在异乡为异客,过年自然是越热闹越好。” 林彻稍微拍去手上的面粉,走近郭若思揖手,“小弟西门庆,年幼尚无表字,见过郭兄。” 听到董不花这么卖力夸奖这郭若思,林彻也是做出以礼相待的姿态。 这郭若思看起来和董不花截然不同,三十来岁,长相斯文和气,书卷气浓郁,也揖手向林彻回礼,“在下郭守敬,字思若,见过西门兄弟,今日来的唐突,做了不速之客,叨扰了。” 随后才在董不花的提醒下向草原小姐妹见礼。 ‘郭守敬?是那个郭守敬么?’林彻惊讶,不过脸上不显,热情招呼,“今日过年,也没有什么客不客的,来来来,包角子可会?一起来,时辰可不早了。” 郭若思也不扭捏,净手之后便加入了包角子的活计,虽然手法生疏,但包得也算不错。 董不花站在一旁看了一会,确定自己没这个本事,“哈哈,这种巧活,我着实干不来,贤弟,你给我找点粗活干干吧。” 这时虎子和乃颜抬着一筐泥球进来,“阿郎,这个叫花鸡去哪里烤?” “找个近处的篝火堆,先把火移开,把泥球埋在浅土里,正好,董大哥帮忙把那堆牛棒骨拿过去,铺在土上,然后再重新架篝火烤。”林彻吩咐着。 董不花顺着林彻所指,看到十几根剔净了肉的大骨头,“这个烤了干嘛?吃骨髓?那玩意太腥了,也没啥味道。” 林彻道,“嘿嘿,尽管拿去烤,我有秘制调料,加上后可是人间美味!” “真的?”董不花半信半疑,不过也没再多说,提起来就跟着虎子出去了。 夜幕降临,角子也包好了,林彻点上蜡烛,放到十二生肖冰雕里面,在烛火的照耀下,冰光四射,而冰雕的边缘也形成了一层朦胧的光晕,似月光一般,尽显华彩,美轮美奂。 众人啧啧称奇,忽笃怯迷思更是兴奋的绕着冰雕转圈,囊家真脸上也满是惊喜。 “贤弟真是奇思妙想,化平凡为神奇,这冰灯真是妙绝!”郭若思抚掌。 “玩闹之物,不当郭大哥如此称赞,只为除夕增添些许气氛。”林彻谦谦一笑。 “哈哈,几根蜡烛,加上随处可见的冰块,竟胜过无数费钱费心制作的花灯,贤弟确实心思不凡!” 董不花大笑着,细细的观察了一番冰灯的细节,“若是灯会之时,摆出此灯,必定夺人眼球,独占鳌头。” “只可惜,连年战乱,民生凋敝,灯会已经不多见了。”郭若思叹道,不过很快醒悟过来,“今日除夕,除旧迎新,祝愿盛世早日重临!” 第423章 .除夕(下) 不止冰灯璀璨,天黑下来之后,冰屋也成了营地中耀眼的所在。 里面点着灯火,还有炉火,再加上营地中的篝火,各种光线被冰墙透射,折射,反射,使得这冰屋笼罩着一圈彩色的光环,熠熠生辉,让屋外的人仿佛看见了一座仙宫,而里面的人也犹如置身于梦幻世界。 准备了许久的年夜饭总算开席了,八个人,正好把八仙桌坐满。 桌子中央,放置了一个炭炉,炉子上面架着一口大铜盆,铜盆里面沸腾着由鱼头和羊骨熬出来的汤底,花椒、胡椒、食茱萸、生姜沉浮其中,再放入林氏十三香,一股浓厚诱人还带着辛辣的香味便钻入了众人的鼻孔,激起他们脑海中的兴奋,口水狂涌。 没有辣椒,为了吃一口辣味,林彻也算是费尽了心思,调制出了这样的配方。 真正的辣椒,还远在南美洲呢,虽然这时候想要去一趟也办得到,不过代价实在过于巨大,林彻暂时还顾不上。 另外,在他的记忆中,有人发现华夏本土其实也有原生的辣椒,就在云南西双版纳、思茅、澜沧一带的热带森林里,神农架里似乎也有,若是要找恐怕也不容易,只能等待时机了。 吃火锅当然不能只有锅底,桌面上还摆着满满当当的食材,羊肉卷、牛肉卷,泡发好的口蘑、木耳,汆好的鱼肉丸、牛肉丸,薄到透明的鱼肉片,水润鲜红的牛羊肝片,牛羊血做成的血豆腐,还有鸡杂鱼杂羊肠毛肚等等。 除了没有绿菜,林彻算是把能找到的食材都发掘了出来,不过在座的人虽然吃过暖锅,但确实不知道这些食材该怎么下手,全都眼勾勾的看着林彻。 “好吧,我来做示范。” 林彻耸耸肩,先把丸子倒进锅里,然后夹着一卷羊肉浸入滚烫的汤中,再提起,又浸入,“这羊肉已经极薄,烫至肉色转白即可,口诀就是‘三上三下’,哈哈,牛肉卷可以稍微烫久一点,不过嘛,火锅的魅力就在于可以自己掌握口感和口味。” 说着,林彻已经把烫好的肉卷沾上味料,送到囊家真碗里,“你试试,味道有些辛辣,你可能会觉得有些古怪,不过相信我,细细品味,你会喜欢上这种味道的。” 这味碟是林彻调制的,蒜蓉姜末茱萸香油酱油,还有林家独有的蚝油、味精等,每人面前都有一份。 他这时也对大家说,“本来这料碟是各人自己按口味来调配的,不过这次就先勉强用我调的吧。” 囊家真喜滋滋的夹起散发着热气和香味的肉片,初入口,一股辛辣直冲脑门,好在她有了心理准备,强忍住了,接着醇厚的鲜香在口腔爆炸,嫩滑的肉质与牙齿碰撞,奇妙的美味在舌尖萦绕。 细细咀嚼着,不用说话,她明亮的眼睛和满脸的享受,已经告诉所有人,味道棒极了! 忽笃怯迷思迫不及待地把碗举向林彻,语气带着骄蛮,“我要,我也要!” 额,她都这样说了,林彻一个男人总不能说不行吧,于是又烫了一片,放入了她碗里,“下次自己烫。” 她才不管林彻说什么呢,飞速的把肉塞进嘴里,麻辣的刺激让她差点吐掉,不过有自己姐姐做榜样,便涨红着脸忍住,很快便转为一脸欣喜和舒坦,边嚼边嘟囔,“好吃,真的好吃!” 林彻左右一看,发觉大家都还没动筷子,“你们都动手啊,不会都等着我来烫吧。” “哈哈,贤弟说笑了,愚兄这不是先学习学习嘛。”董不花笑道。 “其实一点都不复杂,就是放进去烫熟,捞起来吃就是了,至于火候嘛,多试几次就知道了,反正就算生的吃了也没啥问题,嘿嘿。” 林彻这话,引得大家一阵欢笑,纷纷拿起了筷子,气氛开始热烈起来,咀嚼吞咽声四起。 草原小姐妹也自己动起手来,把嘴巴塞得鼓鼓的,像两只可爱的小仓鼠。 乃颜感觉自己身高不够,甚至站在冰凳上,在锅里涮着肉,还不忘拍马屁,“师父真是厉害,能做出这么好吃的东西!” “哈哈,好似吞火一般,却又让人欲罢不能,如此美食,怎可无酒。”董不花酣畅道。 郭若思亦是丢开斯文,吃得热汗淋漓,附和道,“寒冬之际,围着一锅热汤就食,内外皆暖,着实痛快,长卿,你不是说有珍藏美酒么,还不取来?” “哈哈,若思兄稍待,我去取来。”董不花说完便急急离去。 林彻见桌上的食材已经吃了一大半,“正好,我去下角子,虎子,牛骨和叫花鸡也应该好了,去取了来。” 虎子先把嘴里塞满了肉,才起身,乃颜自告奋勇,“虎子哥,我陪你一起去。” 这阵子,原先很瞧不起南人的乃颜,和外表憨直的虎子居然相处得非常不错,连虎子哥都喊上了。 见林彻要去煮角子,囊家真很自觉地去帮忙,忽笃怯迷思却假装没看见没听见,守着火锅不肯离开,手不停,嘴不停。 牛骨汤一直大火熬着,角子放进去不久,便翻滚起来,犹如浪涛中的舟船,就是还夹杂着一些小马小羊,显得怪异。 董不花很快就抱着一坛五斤重酒回来了,“哈哈,这酒乃是一蒲姓海商贩运而来,据闻乃是万里之外异国所产,我也是好不容易才购得一坛,今日正好喝了它。” 林彻不用想就知道,这其实是自家的酒,看了一眼,觉得蒲家的包装属实不到位啊,不过他也不会说破,“宁蓝,把卤食也捞些出来,用来下酒正好,本来卤上一夜才最佳,现在将就一下。” 随后,虎子和乃颜拖着个筐子进来,筐子上面散发着焦香的骨头棒子。 要吃骨髓,自然得砍开了,有董不花和宁蓝在,倒是没有费什么力气,不过费刀。 这时代,少有砍了三五根骨头棒子还不卷刃,不缺口的刀,所以从来没有什么传世宝刀,除非一直挂在墙上做装饰。 骨髓烤得刚刚好,白嫩中微微带点褐色,还冒着热气,腥味确实有点重,撒上十三香和胡椒粉等调料之后就好多了。 林彻拿出早就准备好的芦苇杆,插到骨筒里面,递给囊家真,“吸着吃,小心烫。” 然后八个人都捧着半截骨头在那吸食,场面有些诡异,郭若思玩笑道,“我等也算是敲骨吸髓了。” 这个词,在后世是个贬义词,通常用来比喻剥削压榨,但实际上这个词出自于宋朝一个叫做释道原的和尚,他在《景德传灯录》中写道,‘昔人求道,敲骨取髓、刺血济饥、布发掩泥、投崖饲虎。古尚若此,我又何人?’意思其实是褒义,是一种为了求得大道而做出的壮举。 骨髓这玩意,其实是没什么味道的,吃的就是一个口感,如今他们觉得美味,都是因为调料的功劳。 忽笃怯迷思咬着芦苇吸管,小口小口的吸着,倒是很有几分奶茶妹的感觉,她眼睛咕噜噜的转着,看见筐里还有好几个发黑的泥球,“这是什么?” 随即,在几人好奇的目光中,林彻又将烤得硬梆梆的泥球敲开,随手一剥,泥壳沾着山鸡的羽毛一起脱落, 香气四溢,嫩黄的鸡肉在油光中颤颤巍巍。 美酒倒上,角子捞起,诱人的叫花鸡也摆上了桌子,各种卤味也不用切,堆放在一个大木盘里,任挑任选。 董不花小酌了一口,将一片卤鸡胗送入嘴里,感叹道,“这是我此生中,吃过最美味的一餐年夜饭了。” 郭若思诧异,“我也从未吃过这么多美味,不过长卿你藁城董氏可算得上豪门了,什么山珍海味没有品过,为何有如此感慨。” “哈哈,以往那些吃食,无论食材如何珍稀,但和西门贤弟张罗的这顿一比,简直如同嚼蜡咽草,我看贤弟怕是饕餮转世吧。”董不花打趣着林彻,更是夸赞。 ‘饕餮?那是云胖子,哥还没到那段位呢。’林彻嘴一咧,“董大哥谬赞了,夸得有点过了,小弟没啥大志,也就喜欢在这吃食上抓挠一二。” “民以食为天!西门贤弟这算是追寻世间大道了。”郭若思说道,然后似有感触,“如今,能吃上一顿饱饭的人可不算多啊,特别是西夏那里,人都看不到几个了。” “若思兄,来,我们走一个。”董不花一见郭若思书生气冒头,担心他说出什么不当的话语,毕竟在场有两位公主,一位王孙呢。 哪知道这三人根本无心听他们说话,正沉浸在美食中无法自拔。 乃颜一手抓着一只鸡腿,一手捞着半边兔子,脸上油光可鉴,嘴里满满当当,和虎子的吃相有得一拼。 “嗝……”忽笃怯迷思畅快的打了个饱嗝,望着桌上的美食,又摸摸自己圆鼓鼓的肚子,脸上似乎有些难过,“原来汉人的过年居然有这么多好吃的,父汗果然英明,以后咱们也要过除夕,包角子,吃年夜饭!” 囊家真吃得稍微慢一点,似乎对羊肉五香馅的角子情有独钟,正在吃第八个,听到她的话,便没好气的说,“之前你可是说好的,自己包的自己吃!” 忽笃怯迷思看着被她推得远远的一碗小羊小马,脸上露出嫌弃和后悔,“我,我晚点吃…” 冰屋中一片欢声笑语,八个人边吃边聊,抛开了身份尊卑,忘记了民族差异,共聚一堂,欢度除夕,直到午夜都未散去。 这一夜,天空中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但是白茫茫的雪地中,几十座营地中的篝火化作了星光,而这座冰屋,也散发着月光。 男女欢喜罗酒浆,夜深笑语火炉傍。 如何去岁听风雪,身在塞北梦故乡。 第424章 .祭猎 正月初一,整个营地银装素裹,所有的蒙古人都换上了一身白衣。 “这是有人死了么?”虎子一脸迷糊。 林彻抬脚就给他屁股盖个章,“瞎说什么呐,这是他们的习俗,就和咱们过年穿新衣一样,不过他们喜欢白色而已。” “这多不吉利,把过年搞得像丧事……”虎子嘟囔着。 即使在心里没转变过来,但是大汗的旨意还是要遵守的,虽然没有节日气氛,不过营地里的蒙古人还是要把这天当成新年第一天来过。 围猎的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营地中的人该干嘛就干嘛,倒是苦役们昨天吃了一顿比较丰盛的年夜饭,今天干起活来显得情绪高了点。 他们若是碰见在林彻,都会喊上一声舍人,冻得僵硬的脸上做不出太多表情,眼神中的感激却实实在在。 ‘这年头,一顿饭便能收买人心……’林彻心中嘀咕。 闲着无聊,林彻便晃悠到郭若思的帐篷,聊聊天,做一下深入了解。 没错,林彻在打这个男人的主意,这可不是一般的男人啊,这是能在月亮上留下名字的大神,得将他召唤到‘正义’的阵营中。 郭若思现在的官职是提举诸路河渠,掌管各地河渠的整修和管理工作,如今正在修复西夏地区的水利设施。 因为忽必烈背叛蒙古传统,用非法手段夺取了蒙古大汗的位置,分封在西面的那些蒙古诸王不愿意承认他的地位,偌大的蒙古帝国已经有了分裂之势。 于是西夏地区的战略重要性便突显出来,需要驻扎大量军事力量。 那里既是中原农耕文化和北方游牧文化的结合部,又是沟通中原与西域的交通要冲,历来便是兵家必争的军事要地,可惜现在因为战争成了一片废墟焦土。 当年蒙古军在攻打西夏国时,对这一地区采取了杀光、烧光、抢光的野蛮做法,‘其民穿凿土石以避锋镝,免者无一二,白骨蔽野’。 西夏人还是很能打的,在这种情况下依然顽强抵抗,给蒙古军造成了大量伤亡,最后就算只剩下了首都中兴府,也依然一次次的打退了蒙古大军一波又一波的进攻。 奈何力量悬殊,被包围半年之后缺衣少食,又雪上加霜的遇到了大地震,震后又是瘟疫横行,最后顽强的西夏人也扛不住了,不得已宣布献城投降。 可惜铁木真不讲武德,在病死前遗言,秘不发丧,待受降之后杀光西夏王室,并且对中兴府进行屠城。 这一来,能活下来的西夏人,就没几个人了,还都藏到了山里面苟延残喘。 前几年,忽必烈与阿里不哥争夺汗位,在六盘山区域杀得天昏地暗,祸及整个西北,那真的是千里无鸡鸣,万径人踪灭。 现在为了支撑庞大的军事力量,不得不设法恢复这一地区的经济,便派了张文谦过去治理,修复水里农田,诏令流亡难民回籍,安排新附军驻扎屯田,迁移其他民族人口填充地方。 郭若思也是张文谦的学生,于是便被带了过去,修浚西夏境内的唐来、汉延等古渠,更立闸堰,使当地的农田重新得到灌溉。 “郭大哥,过完年你还要回西夏路?”林彻与郭若思闲聊着。 “这次回来也不是为了过年,乃是燕王有意恢复中都附近的漕运,所以召我前来询问,但西夏那边的水利恢复才开始不久,我还是要回去主持的。” 郭若思叹了口气,又道,“那里以沙漠居多,水源得来不易,所以十分重视水利设施,以前兴修的水渠其实极多,可惜,皆毁于战乱,如今要恢复起来,却是不易,连民夫都征集不到几个,以前的三百万生民,如今十万都不到了,真是让人唏嘘。” “破坏容易建设难,如今百废待兴,正是郭大哥大展身手之时,日后这蒙古国可少不得重用郭大哥之处,飞黄腾达荣华富贵指日可待啊。”林彻恭维道。 郭若思摇摇头,“这世道,能活下来就不错了,还奢望什么富贵,其实我根本就无意做官,最大的愿望便是有一个书斋,可以让我无忧无虑的求学问道,只是为了安身立命,也顺带为百姓做点实事,才不得不……” ‘看来,这郭若思对蒙古朝廷其实并没有什么忠心,甚至对蒙古以杀戮立国很是反感。’林彻心想。 投效蒙古的汉人有许多,但真的很难说他们全都是为了荣华富贵才如此,有些是被逼无奈,有些是试图影响蒙古统治者的施政措施,曲线救民。 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们也算是成功了,起码现在的忽必烈并不是一味杀戮,也开始怀柔和治理。 但通过历史,林彻知道,和本族政权相比,一个异族侵略建立起来的政权,无论再怎么汉化,对民众的压迫和剥削都要残酷了许多。 虽然林彻很想招揽郭若思,但毕竟是身在蒙古营地中,因此并未天真的想着靠语言去说服,也没有在话语中流露丝毫异样,以免一招不慎,把自己葬送了。 随后的几天,林彻便常常与郭若思接触,谈天说地增进感情,一来二去的,还真的成了一对忘年交。 晃晃悠悠的,日子便到了初五,这天是开猎日,按例要举行一次祭祀仪式。 蒙古人认为,一切野鹿、豺狼、虎豹都是上天的牲畜,只有在出猎之前进行祭天,祈求上天赐下‘狩猎之福’,才能得到猎物,所以在出猎之前都要用带来的香火烟来祭玛乃汗。 原本林彻想着,在这一天或许可以见到忽必烈,结果却失望了,因为仪式是以营地为单位,各分部独自举行。 营地中央,提前搭建好的高台之上,真金一身金甲昂然而立,看起来倒是颇有几分威武,他边上一名将领拿着名册,对营中的属将点到。 人都点齐了,真金恭敬的请出一名萨满‘波额’,这个萨满身上挂满了奇怪小物件,头上带着一个巨大而狰狞的面具,赤着脚走到高台中央。 他将中间一垛木柴点燃,然后丢进去几团未知的物体,然后火焰中间开始升腾出一股青烟,直上云霄。 随后他敲打着手中的皮鼓,手舞足蹈起来,蹦蹦跳跳的大声用蒙古语念着祈祷词。 担心林彻听不懂,囊家真还在他耳边轻轻给他翻译。 “唵嘛吽!唵嘛吽! 拥有生铁躯体,亿万野兽之主玛乃汗。 具有金银躯体,飞禽走兽之主玛乃汗。 具有宝石躯体,一切野兽之主玛乃汗。 剥刀上的血尚未揩净,赐予我们一二十只猎物的玛乃汗。 肩头上的血尚未擦净,赐给我们二三十只猎物的玛乃汗。 俯瞰下界大地的玛乃汗,敬请你接受我们的祷告,把那锅里煮不下的野兽赐给我们,把那房门过不去的野兽赐给我们,把那无法看管的犴达罕赐给我们,把那无法管束的黑熊赐给我们,把那无法追逐的青狠赐给我们,把那无法前走的黄狐赐给我们。 啊,总管野兽的玛乃汗腾格里!” 萨满祈祷完,真金便高声吟诵。 “出有所收,入有所获。 愿所有出猎者都有猎获物,愿所有归猎者都满载而归。 紫色的兔,黄色的狐,装满驮包,载满橐驼,小伙子背不动,四岁马驮不了。 入有所收,出有所获!” 随后,真金抽出腰间弯刀,迎空高举,狠狠一挥,台下的将士激情膨胀,高声呼喊,“呼列!呼列!” 声震霄汉,杀气冲天! 第425章 .驱猎 一声令下之后,蒙古兵士们骑上快马,牵着猎狗,背上弓箭,腰间悬挂箭壶和布鲁棒,按序出营,奔赴指定的任务地点。 一个多时辰之后,林彻随着他们来到了一处大型山坳外面。 这里已经根据地势,用土梁围出了一个两里多宽的围栏,将山坳的出口兜住,想来,就是猎物最后的牢笼了。 到达这里后,兵士们开始散开到土梁上布防,做着决战的准备。 “我们就在这里等着么?”林彻随口问道。 “是的啊,我们这一部的任务就是守住这里,等兽群到了之后,收割成果。” 乃颜兴致盎然的回答,手上舞弄着一根布鲁棒,跃跃欲试。 ‘布鲁’的意思就是投掷,布鲁棒自然就是一种投掷兵器,这玩意历史久远得很,在蒙古族还没有成型之前就使用了很久很久了。 这玩意可以用不同的材质来制作,造型上就是一头弯曲的棍子,有点像大腿骨,而远古时代人们倒是经常用动物的大腿骨作为狩猎的武器,或许这布鲁棒就是从史前沿革下来的。 虽然蒙古人善于使用弓箭,但以前他们居住在草原上,物资贫乏,制作箭所需的木材、羽毛、金属,都是比较宝贵的,而且,箭射多了还容易损坏。 相比较而言,布鲁不仅耐用,而且制作还非常简单,原材料也比较易得,综合成本要比弓箭少许多,像打狼、防身、除鼠害这种生活琐事,还是用布鲁棒划算一些,所以这玩意成了打猎时人人必备的武器。 林彻踮起脚往包围圈里的大山眺望,那里似乎热闹非凡,各种野兽的嘶鸣吼叫时不时响起,但又好像已经形成了新的平衡。 “那我们要等到什么时候呢?” “过了今夜,兽群便会被驱赶到这里了。” 林彻有些想亲身参与驱赶的过程,“驱赶应该很好玩,我们可以去么?” “西门,这可是很危险的,现在圈里面可是有不少猛兽,老虎野猪狼,甚至还有被惊醒的大狗熊,困境中的野兽比往常可是凶悍的无数倍,往常围猎的时候,也是少不得死一些人的。” 囊家真急忙劝诫,并不想林彻前去冒险。 林彻想了想,还是坚持道,“我并不是手无缚鸡之力,自保肯定没问题的,我就是想跟着去看看,有危险我会躲开的。” “呵呵,没想到你个南蛮子也有点勇气嘛,可是只靠嘴巴是没用的哦,要是碰到大狗熊,一巴掌就能把你这小身板拍得稀碎。”忽笃怯迷思故作不屑,想吓唬林彻。 乃颜却挺着胸膛,高举布鲁棒,大声道,“有我在,一定能保护好师父的!” 一番沟通后,因为林彻的坚持,囊家真只得答应,用自己和忽笃怯迷思的卫队组建了一支狩猎小队,到时候带林彻前去参与驱猎,带队的自然是董不花。 当然,两个公主是无论如何都不被允许前去冒险的,乃颜倒是如愿前往,毕竟蒙古人的孩子从小打猎属于平常事,即使身份尊贵也不列外。 一直等到二更时分,也就是晚上九点多的样子,小队离开土梁奔赴山林之中。 夜色朦胧,没有火把,他们只能凭借雪地反照出的微光前行,小队人衔枚,马裹镫,把猎狗紧紧牵在身边,轻轻地前进,目的是不惊动正在休息的野兽。 踩着雪走了两个多时辰,他们到达了目的地,此时这里已经有两个百户在这里,经过一番沟通,看在公主的面子上,答应了他们参与。 随后,他们将马鞍卸下,坐骑栓到树下,铺韂枕鞍小睡一觉,以便将精力恢复到最佳。 这里可是连个帐篷都不会有,可真是完完全全的冰天雪地,只是在背风处打了个雪窝,裹着厚厚的皮毛便睡了进去,让林彻实在惊讶。 林彻和虎子宁蓝三人挤在一个雪窝里,发觉也不算太冷,勉强也能休息,但林彻心中还是怀疑会有人就这样睡死过去再也睁不开眼睛。 不过没多久,他就发现有值守的人员隔一段时间,就在各个雪窝间走动,察看状态,以免真的有人睡觉时冻死。 直到拂晓前半个时辰,所有人都被叫起,开始行动,往包围圈中深入。 林彻他们这小队人跟着,走了不长一段路后,前面的札温那颜(百户长)打出停止前进的手势。 停下脚步后,身边的乃颜轻声解释道,“前面应该是野兽夜宿的地方,我们要开始行动了。” 按着两个百户长的指挥安排,所有人横向排开,然后一起点起火把,随后,一串炸雷般的响声震得林彻头皮发麻。 蒙古人竟然将火药用在了狩猎上,真是令林彻大吃一惊。 火药这玩意,最早是在大宋的军队中使用得比较广泛,由于配方的问题,并没有太大的杀伤力,主要就是用来引火,这也是火药的名称由来。 后来金国攻进了开封,把大宋赶到江南之后,有关火药的技术也落到了他们手上,再后来,消灭了金国的蒙古也得到了火药技术,并且也将其用之于战场。 或许是觉得火药的威力不大,但是弄出来的声响比较惊人,于是弄到围猎中来惊吓野兽,倒也是物尽其用。 震天巨响之后,睡梦中的野兽全部被惊醒,黑夜中的一排火光也令它们更加惊恐,所以慌不择路,背离火光四散而去,拼命地奔逃起来。 随后,其他方向的炸雷声也连绵不绝的响起,将逃散的野兽逼回预设的方向。 林彻这边,众人挥舞着火把,口中呼喝不断,牵着的猎犬也不停狂吠,两百多人拉网一般渐渐往前走。 向四周观望,发现火光隐隐串成一道绞索,慢慢收紧着,林彻不由感叹蒙古军队的默契,环环相扣,看不出有任何的缺口,逼迫着兽群只能往同一个方向奔逃。 山林中,各种野兽似乎结伴而行,老虎领着麋鹿,兔子跟着狼群,狐狸从狗熊身边穿过,汇成一股庞大的洪流,它们共同的目标就是逃出去,活下去! 第426章 .网猎 咸蛋黄一般的朝阳跃出了地面,大雪覆盖的山林刹那间便亮堂了起来。 兵士们的呼喝,猎犬的狂吠,还有隔三岔五的响雷声,在金色的阳光中显得格外鲜明。 当光明降临,漫山遍野的兽群似乎也安静了片刻,但当它们看清自己的处境之后,又恐慌和疯狂起来,相互扑食,自相残杀,浑然忘记被人驱赶之事。 这时候,野兽们不再保持统一的逃跑方向了,特别是一些小型的兽类,为了避开猛兽的撕咬,变得像没头苍蝇一样四散而逃。 而蒙古兵士对这个情形已经早有预料,在百户长的指挥下,用猎网布置下一条严密的防线。 猎网是用较粗的黑山羊或灰山羊毛绳编结而成的,网眼大小一寸见方,网长六七十尺,网宽五六尺。 下网时每隔一丈远立一根四尺长、手指粗的木棍,将网挂在木棍上,然后把高出木棍的那部分网,从两头用羊毛绳拉到附近树干上栓住。 一张网需要立五至七根木棍,支起猎网之后,在猎网两端各栓一根绳,由两个人各执一根绳隐蔽于树干后或者草丛中。 然后这些猎网连接起来有一里多长,以扇形排开去,最后形成一个弧形包围圈,由一个百户的兵士分散开来守护着,尽量保持隐蔽和安静。 而另外一个百户则分散成三五人的小组,骑着马,带着猎犬去驱赶往其他方向跑的猎物,这一过程也不单单只是驱赶,同样也会出手猎取。 他们在山林间纵马游荡,发现猎物后紧追不放,猎狗扑前,穷追不舍,到了适当的距离之后,根据猎物的体型大小,投枪拉弓或投掷布鲁。 其速度敏捷,动作准确,姿态飒爽,好似一场骑术的比赛,也是一场智慧、勇气、胆量的较量。 从他们手中逃脱的猎物在求生的欲望下,只得再次改变逃串的方向,在死亡的威胁和猎犬的追扑之下,往猎网方向撞去。 这个时候,体型比较大的猎物大多数已经被驱赶者猎杀,剩下狐狸兔子等小型野兽疲于奔波,根本就无视猎网,当它们一触到网的支棍,网就向下倾倒,然后就将其全部扣住了。 当自投罗网的野兽们拼命挣脱时,埋伏在各处的兵士们趁机跑过去把猎物打死,收集起来。 一个上午的时间,林彻跟着的这队人前进了五里多,进行了三次这样的小围猎,获得了大量的猎物,每个人的马匹上都挂得满满当当的兔子和狐狸,至于狍子这样的大型猎物他们并没有随身带着,而是用绳子绑着高高挂在树上,等围猎完了之后再回去收取。 到了中午,队伍停下来休息,并对猎物进行初步处理,把珍贵的皮毛剥取下来。 在人们的欢声笑语中,年纪较大的那名百户长将一只火红的狐狸拎了起来,转圈踱步的吟诵着,似祷似祝。 “乃颜,他在说什么?”林彻好奇道。 “师父,我用汉话说给你听。”乃颜都不用仔细听,开口翻译道, “蒙蒙烟尘向那边,紫花额头朝这边,茫茫烟雾向那边,直立短耳朝这边。 在别人围猎圈之外,在我们围猎圈之内。不分公和母,带着崽子来。 杀死的地方堆着二三十,猎取的地方堆着三五十。 首尾相连,成群结队,狐狸野兔,不分甥舅,都来投我们罗网!” 这时百户长正好吟诵完毕,大家便齐声高喊,“呼列!呼列!” 接着,百户长掏出一把锋利的小刀,无比麻利地将狐皮完整的剥了下来,然后将狐狸肉一刀一刀的切开,并且让狐狸嘴咬着狐狸尾巴放在高地上,作为献给玛乃汗天神的供品。 ‘一定是这狐狸肉不好吃,所以才拿来当贡品,也不知道他们的天神有没有意见。’林彻腹诽着。 狐狸肉做了贡品,那兔子肉自然就成了午餐,蒙古兵士们十几个人一堆,生起了篝火,用树枝穿上刚刚剥去了皮毛去掉内脏的野兔,架在火上烤。 也没有什么讲究,烤熟后最多就抹上一点盐巴,就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乃颜将一只烤好的兔子递给林彻,“师父,趁热吃,虽然味道不怎么好,但是凉了的话就更难吃了,下午才是真正激烈的时候,得吃饱一点。” 林彻咬了一口,有点烫嘴,味道嘛,一言难尽,有点难以下咽,不过还是强制自己吃了下去。 “真难吃!”虎子左右手各拿了一只,吃了一口之后,却眉头直皱,似乎打算吐出来。 “吞下去!”林彻瞄了他一眼,喝令道,“别人能吃,你怎么就不能吃?行军打仗,有口热的吃就该庆幸了!给我都吃完,不许浪费!” 虎子苦着脸,后悔自己草率的拿了两只,他实在想不到自己也被逼着吃肉的一天,如今只好眼睛一闭,狠心咬下一大块,囫囵的嚼了几口便硬生生的吞了下去。 宁小七一直没说话,只是默默的吃着,细嚼慢咽,脸上连一点异样的表情都没有,果然当过流民挨过饿就是不一样,对食物并不挑剔。 林彻特意看了一眼乃颜,发现他虽然年纪小,而且还有非常尊贵的身份,但是吃着这难吃的烤兔子,却没有表现出任何的嫌弃。 你要说他对吃食没讲究吧,他在营地中的吃用之物都是精挑细选的,而且还对林彻做的那顿年夜饭念念不忘,只能说这时候的蒙古人无论老幼尊卑,骨子里都刻上了吃苦耐劳的印记。 半个时辰的休息时间很快过去了,大家都吃饱喝足,收拾好东西准备继续行动。 这时,离着不远处的一座山林里传出一声狼嚎,“嗷呜~~~” 声音威武,似乎又有些凄厉。 随即,又有连片的狼嚎声与之呼应,仿佛是战斗的号角,回荡在天地之间,连树枝上的积雪都开始抖落下来。 林彻凝眉,“狼群!?” 乃颜侧耳倾听半晌,“大狼群!不下五十只!” “昂!”突然一声虎啸,将狼嚎声压了下来! “昂呜~”又一声虎啸,听得出与之前的并不是同一只。 “嗯?老虎也会成群?”林彻奇道。 第427章 .狼图腾? 这时董不花凑了过来,听了林彻的问话便解释道,“哈哈,一山不容二虎,除非一公一母,不过也不绝对,有时候公大虫也会和生了崽子的母大虫一起过日子,有时候同一窝的大虫在成年后也可能在一段时间里互相协作,共享收获,只要猎物足够丰富。” “原来如此。”林彻点点头,“还是董大哥懂得多。” “哈哈,这有什么,打猎打多了自然就知道了。”董不花往虎啸狼嚎的山头瞟了几眼,“另外,现在围猎的圈子已经很小了,被驱赶着碰到一起也是可能的,就拿那边来说吧,估计就是狼群和大虫撞在一起,起了冲突。” “狼群敢和老虎打架?能打得赢?”虎子问道。 董不花想了想,“一般来说,大虫的领地里很少会有狼群,毕竟大虫是百兽之王,轻易没有其他野兽敢和它作对,在它的地盘里抢食,大虫的一泡尿就能让普通的猎狗战战兢兢,狼也好不到哪里去。” “既然如此,狼群见到老虎就该跑吧,怎么还会冲突起来?”林彻也问了一句。 “遇到食物匮乏的时候,狼群和老虎打架的事情也偶有发生。”董不花补充道,“不过嘛,多半是打不赢的。” 林彻追问道,“有句话说,蚁多咬死象,难道四五十头狼也打不过一只老虎么?” “哈哈,按理来说,只要数量足够,任何野兽都可能战胜老虎,但是实际上却复杂了很多,其实和战场上很像,不管是人也好,野兽也好,面对强敌的时候,发现同伴不断被消耗,就会产生畏惧之心,胆怯之下就很容易溃散,史上那些以少胜多的战例便是如此。” 董不花很有谈性,继续给林彻讲解着,“野狼的身形小,通常也就五十来斤,杀伤猎物靠的是撕咬,但是这对大虫的威胁却很小,一头大虫六七百斤重,又很灵活,尖牙利爪威力无比,轻易就能给野狼致命一击,搞不好单单用尾巴就能把野狼拍晕,这样的差距,不单单是数量可以弥补的。” 林彻若有所思,“那意思就是说,狼群不可能打赢老虎是么?” “基本是这样的,不过若是狼群数量比较大的话,大虫也不会轻易和它们斗,因为即使打赢了自身多少都得受点伤,既影响以后捕食,又容易被别的大虫乘虚而入。” 董不花说着,听到那边山头的虎啸和狼嚎都变得激烈起来,脸上也有些奇怪,“听起来,今天的狼群和老虎颇有点针锋相对的意思,也不知道有啥深仇大恨。” 这时,两个百户长高喊着让兵士们集结,乃颜解释说他们是打算前去把狼和虎都捕猎了。 ‘额,这算不算鹬蚌相争,渔翁得利?’林彻想着,随口问道,“你们蒙古人不是崇拜狼么?怎么会打狼呢?” 听到这话,乃颜露出奇怪的眼神,“谁说我们蒙古人崇拜狼了?我们在草原上放牧,狼群就是我们最大的天敌,我们遇见狼从来都是猎杀,毫不放过。要说崇拜,我们也是崇拜腾格里。” 林彻不由尴尬的摸摸鼻子,“卧槽,原来狼图腾是骗人的。” 不过仔细想想也是,蒙古军中根本没有什么狼旗,他们的军旗是九足神鹰,也从来没有文献表明蒙古人信仰所谓的狼图腾。 至于所谓的‘苍狼白鹿’传说其实也被极度曲解了,《蒙古秘史》写到,“成吉思汗的根源:奉天命而生的孛儿帖·赤那,苍狼的意思,和他的妻子豁埃·马阑勒,白鹿的意思... ...” 于是有人认为蒙古族远祖认为狼和鹿都是他们的老祖宗,但是那只不过是人家的名字而已,不是说这就是真的“苍狼”与“母鹿”。 要是按这个逻辑,囊家真这个名字翻译过来就是南家人,也就是蒙古人口中称呼宋人的意思,难道忽必烈的女儿就成了宋朝人了? 蒙古人尊重大自然,崇拜自己的祖先,平时祭拜天地、大自然和象征自己祖先的“敖包”,没有人祭拜过狼,也从来没有一个牧民会说狼的好话。 很快,两名百户长就将任务分配好,兵士们开始收拾装束,整理披挂,将武器放置在最顺手的位置,一个个都是斗志昂扬,神情兴奋,仿佛是要去参加一场盛宴。 年长的那名百户长抽出腰间弯刀,高举着在头顶挥舞,口中又是念出一段祷词,“罕山之福无疆,所猎收获无量。神佛保佑无私,立盼捷旗飞扬。” 好吧,他的原话自然不是这样说的,只不过是林彻听了乃颜的翻译,根据大概意思编的…… 随后开始行动,但是两个百户并没有一起,而是分成两翼,各自向那座山头包抄过去。 林彻他们这几十人,并没有被分配任务,还是作为旁观者存在,最多在关键时候作为支援,也就随即跟上左翼百户,一同前往。 而这一百户也不是一窝蜂聚在一起行进,而是按任务分成了若干小队,按着作战的队形展开,错落有序,进退相宜。 “师父,待会千万不要轻举妄动,猎虎和猎狼都是非常危险的事,不过我会全力保护你的!”乃颜挺起小胸脯,脸上也难掩兴奋。 ‘哥又不是没有打过老虎…’林彻不以为然,嘴上还是顺着,“嗯嗯,不乱动,跟着你总行吧。” 虎子这时候脸上露出骄傲之色,“老虎而已,俺也杀过,今天说不得能够再杀一只。” “嘿嘿,虎子哥,你杀的是壁虎吧。”乃颜才不信呢,“我们围杀老虎最少都得动用一两百人。” 虎子想要争辩,不过看到林彻一个严厉的眼神飞过来,知道自己说错话了,只得转口道,“哈哈,没错,就是壁虎,俺还没有见过真老虎哩。” 因为离得不远,于是没用多久,林彻他们便到了地方,穿过山腰一片林子后,就看见前面空地上一幕让人难忘的景象。 第428章 .虎狼 虎入‘羊’群! 看着眼前的这片战场,林彻心中莫名就浮现出了这个词。 一头斑斓猛虎在狼群中肆意纵横,飞身一扑便将一条野狼按住,血盆巨口咬向野狼脖颈,锋利的獠牙轻易就刺入皮肉之中,随后猛地一甩,野狼飞向半空,抛洒着炙热的鲜血,在阳光下分外夺目。 离得猛虎最近的三条野狼丝毫不关心同伴的遭遇,趁着它停顿的这一片刻,张着狼口齐齐飞扑而上。 猛虎怡然不惧,虎躯一震跳跃而起,那粗长的虎尾犹如钢鞭一般抽打在一条野狼的细腰上,将其击飞,同时虎掌朝着另一条野狼的头上狠狠一拍,狼头瞬间血肉模糊,诡异的折向一边带着身体坠落于地。 最后一条野狼看见两名同伴凄凉的下场,眼中似乎浮现出恐惧,这时却身在半空,丝毫没有逃避的余地,无奈地将自己的脖子送到了虎口之中。 眨眼间,猛虎便豪取三杀,却并未满足,继续向最近的野狼扑去,或撕咬,或拍抓,或抽打,所到之处尸横遍野。 很快,猛虎三丈范围之内都不再有任何一条可以站起来的野狼,而它似乎也有些累了,踩着狼尸傲然立于场中。 剩余还有三十多条野狼,此刻慑于猛虎的威势,不敢再随意靠近它,却也没有溃散逃跑,只在周围绕着圈,在雪地上踩出一条环形的路径。 猛虎剧烈喘息着,热腾腾的白色雾气从它鼻孔中冲出,喷向雪面,应该是刚才的厮杀让它消耗不小,需要时间恢复。 它昂着头,轻蔑的瞥了一眼狼群,然后低下头从身下的狼尸上撕咬下一大块血肉,连着皮毛吞咽而下。 嚣张啊! 当着敌人的面,大刺刺的进食着它们的同伴。 此时,林彻总算看清这只猛虎的全貌,对它庞大的躯体感到震惊。 即使不算尾巴,这头猛虎也有将近一丈的身长了,按林彻前世的习惯来讲就是差不多有三米长,足足比他之前在武夷山猎杀的那头大两倍! ‘武松若是真能打死这样的老虎,怕是得有四五米的身高,篮球大的拳头才行吧。’,林彻心中嘀咕着。 看着这头猛虎,彪悍的蒙古百户长也露出了凝重之色,打出手势命令大家停止靠近,保持安静潜伏下来。 另外一侧的百人队应该也做出了相同的决定,在足够安全的距离暂停了下来。 一条野狼体型最多只有猛虎的五分之一,体重不会超过六十斤,身上可以吃的部分也没多少,没多久就被猛虎吃完了一条。 然后它又走向另一条狼尸,却没有啃食,而是叼在嘴上,漫步往山头方向走去。 它一动,原本围着的狼群也跟着动了起来,却始终保持着距离,甚至还给它让开了一条路。 林彻顺着猛虎前进的方向一看,才发现那里有一块巨石,上面卧着另外一头体型稍微小一点的老虎。 猛虎走到巨石边,然后跳了上去,把口中的狼尸放在了这头老虎面前。 “还真是一公一母,恐怕这母的还怀了崽子。”董不花小声说了一句。 林彻疑惑,“董大哥,你怎么知道是一公一母。” 董不花解释道,“看体型,另外大虫向来独食,只有对自己的媳妇才会有这种献殷勤的举动,再有大虫都是冬天发情,看这母大虫懒洋洋的样子,多半是有了身孕。” “阿郎,你看那里,那头狼居然是白色的!”虎子说着,手指着离两只老虎十几丈远的一棵大树。 林彻凝目看去,那树下确实有一条比其他要大上许多的野狼,通体雪白,在雪地上毫不起眼。 “白狼王!”乃颜兴奋道,“今天运气不错!” “运气不错?怎么说?”林彻问道。 “我们草原上有一个传说,白狼王,它通身雪白,天生赤瞳,能够统领所有草原狼,同时指挥成百上千头狼进行作战,并且它永远都不会死!” 乃颜目光炯炯的盯着那头白狼,神情振奋, “不死?!”林彻自然不信,这又不是什么玄幻世界。 “嘿嘿!”乃颜听出了林彻语气中的质疑,“那只是传说而已,我也不信,不管这是不是传说中的白狼王,只要我能亲手捕杀它,那一定会被争相传诵,成为一名真正的‘巴 特尔’!” 林彻不由失笑,原来这小子还有这么强的虚荣心啊。 他不禁又看了一眼附近的其他蒙古人,发现他们眼中都流露出热切,似乎也对这头白狼非常感兴趣,看来草原上还真有这样一个传说,不过他们倒没有什么敬畏之心,反而一心想要猎杀这个‘传说’。 那头母老虎站了起来开始享用它‘老公’送上的美食,而猛虎踱步走上巨石顶端,面朝白狼发出一声虎啸,声震山岗,似震慑,似挑衅。 白狼也立马做出的反应,仰头一阵长嗥,然后其他野狼随着这声召唤全都奔行过去,聚在白狼身后。 等‘小弟’们都聚齐后,白狼带着它们缓缓向猛虎靠近,颇有一种背水一战的气势。 “狼王怕是要亲自上阵了,这一虎一狼的,到底是什么仇什么怨?非要死磕到底?” 这场景让林彻觉得很奇异,在他想来,双方肯定不是为了争夺食物,因为现在这围猎圈子里野兽可是密集得很。 狼和老虎都是比较聪明的动物,绝对不会因为相互间多看了一眼就打起来。 “或许是真的有仇吧,狼是一种非常记仇的野兽,如果被欺负过,那它一定会想办法报复回来,即便过去五年十年,也依然不会忘记。”董不花道。 “哈?为了报仇,甚至不惜牺牲所有?” “是的,其实草原上的部落之间在这一点上和狼很像,只要还有一个成年男人活下来,就一定会选择复仇到底,有了这样的教训,于是他们在攻灭了敌人之后往往选择斩草除根,高过车轮的男人一律屠杀干净,不留后患,所以一向杀戮很重,与我们中原汉人的观念有很大的不同。” 董不花轻声说道,似乎对蒙古人的战争恶习也颇有微词。 听了这话,林彻没有多问什么,只把目光移回场中,发现狼王带着狼群在离着猛虎差不多三丈远的距离停了下来。 “咦?怎么停了?快打啊!快点打起来……”乃颜念叨着,等着虎狼打起来后两败俱伤好去捡个便宜。 可狼群并没有如乃颜所愿,而是停在那里后,白狼居然往四周张望,林彻甚至明显感到它深深往自己这边看了一眼。 林彻有些怀疑,“它发现我们了?” “应该是吧,狼其实很精的,而且嗅觉灵敏,即使隔着这么远,恐怕也很难瞒过它们。”董不花并不意外。 “那它们还会打么?” “不知道,今天的事本来就透着诡异,再看看吧,说实话,若是它们不打,凭我们这两三百人若是要强行捕杀,怕是得付出不小的代价。”董不花眉头微皱。 林彻点点头,也同意这样的判断,毕竟刚才那头猛虎的威势让他印象深刻。 场中,白狼连续向猛虎发出短促的嗥叫,而猛虎也回应以低沉的吼叫,感觉双方像是在进行交流似的, “额,它们该不会是在谈判吧?”林彻说出这话,自己都觉得有些荒谬。 这次,董不花却并没有及时回应,也是满脸怪异的看着这奇怪的一幕。 就在这时,林彻感觉地面在微微震动,随后一声接一声,有着特定节奏的号角声传来。 董不花仔细倾听了一会,脸上也是露出诧异,“大汗来了!?” 第429章 .忽必烈 号角声响起的时候,狼群和两头老虎都猛然竖起了耳朵,紧绷着身躯做出了警戒的姿态,相互间的敌意似乎都变淡了。 狼王向四周张望起来,试图准备逃离,然而从四面八方的号角声可以听出,整座山头都已经被包围了,它无法确定突围的方向。 林彻也转头往来时的方向看去,却被树林挡住了视野,不由好奇的问道,“董大哥,你说大汗来了?” 董不花点点头,“嗯,这是大汗亲临的角声,应该也是被老虎吸引过来的。” 刚才那虎啸声足足可以传出四五里,或许碰巧忽必烈就在这个范围内,而且也从虎啸声中听出了这头猛虎的不凡,不由见猎心喜匆匆赶来。 “大汗不该在稳妥的地方居中调度,指挥整个围猎行动么?怎么会到这里来?” 林彻不解,因为这围猎和军事行动没有区别,那在他看来,统帅者自然该运筹帷幄,而不是瞎跑。 董不花解释道,“这是蒙古国的传统,不管是作战也好,打猎也罢,最高统帅往往都要身先士卒,亲赴最困难最重要的地方,亲自做出部署,以保证行动的成功。” 林彻听了这话,不由仔细想了想,好像确实是这样的。 蒙古帝国的创始人铁木真,一生都没有停下过征战的脚步,从来没有远离过战场,即便临死的时候也是亲自指挥着攻灭西夏的战役。 还有蒙哥汗,也是因为督战之时在战场上的位置过于靠前,才会被钓鱼城上的弩箭所伤,丢了性命。 地面上的积雪让马蹄声显得异常沉闷,但是数千骑兵驰骋的威势震天撼地,一顶九斿白旄纛出现在林彻等人视野中,并且快速靠近。 见到这面纛旗,便可以确认是蒙古大汗驾临了。 但是林彻发现身边的蒙古士兵并没有前去迎接的意思,依然守在各自的位置上,注视着场中虎狼的动向。 百户长只派出一名士卒前去禀报情况并做接引,随后那面白旄纛便带着两百多骑兵,直直朝林彻他们所在地而来。 眼前这支骑兵,人高马大,甲械精锐,每个人都是满脸的剽悍,眼神中透着一股天下无敌的傲然,还有淡漠生死的冷酷。 骑队停下,散成一个环形的护卫阵列。 百户长恭谨的站立在阵前,董不花也带着乃颜和林彻走了过去,报上姓名做出恭迎姿态,随后骑阵裂开,一匹异常雄骏的白色宝马驮着一个大汉走出阵列。 林彻快速瞟了一眼,这马上之人身材似乎不高,但是非常壮硕,穿着一身纯白色的质孙服,却偏偏有种唯我独尊的霸气,头上带着一顶银鼠暖帽,左右垂着两个辫环。 一张大圆脸显得有些粗犷,面颊饱满但是肤色有些偏黑,宽广的额头下一对眉弓有些略凸,鼻梁很正但并不挺直,一双眼睛看起来比较细小,但是眼神中却充满了睿智,目光深邃而精明。 蒙古帝国的现任最高统治者忽必烈,就这么突然的出现在了林彻眼前,让他心中感到有些异样。 “拜见大汗。” 在董不花的带领下,众人抱胸鞠躬,向忽必烈行礼。 “军中无需多礼,起身吧”忽必烈神情肃穆,却又似乎透着几分和善的笑意,“不花,你不是扈从着囊家真么,怎么会在这里?哦,乃颜也在啊,倒是差点没看见你这小不点。” 乃颜虽然年纪小,但却是黄金家族的人,是忽必烈的孙子辈,所以在他面前并没有太多胆怯之意,“大汗,乃颜可不小了,也能骑烈马,开强弓,不用多久便可以追随大汗征战四方,把全天下都变成我们的草场和猎场。” “哈哈哈,小小年纪便有此大志,不愧是我孛儿只斤的子孙。” 忽必烈大笑,心情很愉悦,这时又发现乃颜身旁有个陌生的面孔,十岁左右的年纪,看起来应该是个汉人。但这小子居然颇为大胆的直视着自己,眼神中还有几分探究之意,而且似乎并不畏惧自己,这让忽必烈感到稀奇。 于是忽必烈神情一敛,顾盼之间散发出强大的威势,凝视着这个汉人小子,“汝是何人啊?” 林彻被这犹如实质的气场一压,心头打了一个激灵,醒悟到自己刚才的目光过于放肆了,有些唐突到了这个蒙古大汗。 忽必烈此时问话的语气,意思就是,“小子,你瞅啥!?” 若是林彻头铁回一句,“瞅你咋嘀?”那立马就是血溅五步的下场了。 说实话,原本并不属于这个世界的林彻,对忽必烈确实没啥畏惧之心,不过也不至于头铁地在这个环境冒犯他。 刚才林彻看着近在咫尺的忽必烈,感觉一个跨跃,似乎就有很大的机会终结他的生命,从而改变历史,这一巨大的诱惑让他有些蠢蠢欲动,脑海中翻涌不断,因此一时忘了遮掩自己的神态。 不过权衡了一下,就算侥幸弄死了忽必烈,自己肯定得给他陪葬,这样一想又觉得划不来,到时候蒙古人最多混乱一阵子,然后换个人做老大,历史的轨迹估计也不会发生太大的变化。 电光石火间,林彻便转过了念头,做出一副惊惶失措的样子,手忙脚乱地揖手鞠躬,“外邦小民林彻拜见伟大的大可汗,您是那朵云温都儿,让天下众生仰望,您是那飞翔的雄鹰,离腾格里最近,您是宇宙之下最英明的大汗,最伟大的君主,小民居然能亲眼见到大可汗,实在是无比荣幸,一时难以置信,不由失了分寸礼数,还请大可汗降罪。” 不管那么多了,起手就是一套彩虹屁,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嘛,这样忽必烈总不好跟一个小娃子斤斤计较吧。 “林彻?宋人?”忽必烈眼中精光一闪,十分怀疑林彻的惶恐是装出来的,“样貌和那些大先生一样温文儒雅,说话的方式却又像我们蒙古人一样,倒是个有意思的人,既然今日得见,也是个缘分,便无需拘谨,平身吧。” 他的语调不紧不慢,音色浑厚而沉稳,说出来的话算是平易近人,却让人有种泰山压顶的感觉。 作为这个世界最强大的君主,即使他此时收敛起所有的锋芒,做出温和无害的样子,但林彻似乎感觉他随时都会爆发,给这个世界带去无尽的危险。 他掌握着这个世界最强大的武力,拥有最辽阔的疆土,为各族能人所效忠,同时还具有着雄狮的信心,豺狼的野望,狐狸的狡诈,轻轻一句话,便能让天地为之变色。 这个人,便是林彻此生最大的敌人,终极大BOSS。 第430章 .可汗之心 两人的初次见面,对林彻来说,意义似乎比较重大,起码对自己的大敌有了个较为具体的形象。 但在忽必烈眼中,林彻只不过是个稍微有些另类的汉人小子罢了,不值得过多去关注,他来这里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猎虎。 董不花将情况简要的介绍给他听后,不由引起了他非常大的兴趣,“虎王?白狼王?还打了一架?真是稀罕,传令即刻围杀,但务必使毛皮完整。” 一声令下之后,忽必烈带来的怯薛接管了猎场,将猛虎与狼群团团围住。 原本场中的猛虎和狼群还在相互对峙,但当它们发现被包围之后,似乎也意识到真正的威胁出现了,不由暂时抛开了彼此间的敌意。 狼群迅速摆出一个圆阵,将白狼王包裹在阵中心,并且不停向四周发出威慑般的阵阵嗥叫。 猛虎也立于巨石之上,低吼着,警惕地查看着四周,一双虎眼之中,跳跃着幽蓝的火焰,表明它并不会甘心就擒,而雌虎伏低着身子,随时准备奋力一搏。 但是面对数千最精锐的怯薛军,狼群和猛虎无论怎么挣扎都是徒劳的。 若不是为了不损伤狼王和猛虎的皮毛,恐怕一轮弓箭覆盖便能轻易解决战斗。 或许已经明白了自己的宿命,白狼王却发出一声长嗥,居然带着狼群不管不顾的朝忽必烈所在之处发起了决死冲锋。 “呵,不愧是白狼王,精明又烈性!”忽必烈赞叹着,白狼此举正合他的心意。 忽必烈身边的将士纷纷开弓,精准射杀狼群,却单单将白狼留下。 当白狼冲到离忽必烈只有三十丈的地方时,他手一伸,“拿弓来。” 强弓在手,白翎箭上弦,忽必烈气定神闲的看着白狼越来越近,竟然等到相距不过五丈之时才猛然拉弓。 在众人注视的目光中,狂奔中的白狼突然一顿,一个踉跄扑倒在雪地上,滑出一丈多远才停住,这时候大家才看清狼头上插着一根白翎箭。 “呼列!呼列!大汗神射!大汗威武!” 一阵山呼,马屁滚滚。 这时一骑掠阵而出,动作敏捷地将还在垂死抽搐的白狼王捞了起来,并且高高举起,策马向众人展示,“大汗百步穿杨,一击毙命白狼王,精准射中狼眼,丝毫不差,皮毛毫发无损!” 这家伙大声显摆着,一脸洋洋得意,好似这箭是他所射一般。 ‘真是马屁高手啊!’林彻心中嘀咕着,不由对这个人多看了几眼,发现这个怯薛竟然也是一副汉人长相。 似乎特意为林彻解惑一般,董不花小声说道,“这小子是张家老八,张 宏略,他老爹张柔退下去后,便让他接掌了张家,授弘略金虎符、顺天路管民总管、行军万户,仍总领在亳州屯田的宣德、河南、怀孟等路军队,治军有方,多有胜绩,算是一名猛将,后来受李璮事牵累,今年卸了职司调入怯薛。” “额,董大哥,你和我说这些干嘛?哦,看起来他和你年纪差不多,家世也差不多,你们是朋友?”林彻漫不经心的问道。 董不花撇撇嘴,带着一点不以为然,“呵,我可不敢高攀,之所以和你说这些,是提醒你离这人远点,免得一不小心就吃了大亏。” 听这语气,董不花似乎对张 宏略的人品十分不屑。 林彻不解道,“这话怎么说?” “有些事我也不好多说,总之你往后若是遇上这人,保持敬而远之就对了。” 董不花含糊道,也不说清楚原因,只是强调让林彻避免接触张 宏略,仿佛这人身上有毒一般。 林彻心中一笑,感觉董不花和他弟弟完全就是两个性格,过于耿直了,好像是真心把林彻当成朋友。 至于张 宏略,林彻今天是第一次见,没啥了解,倒是知道他有个千古留名的好弟弟张 弘范。 嗯,就是那个俘虏文天祥,然后还在崖山石壁刻上‘镇国大将军张 弘范灭宋于此’的家伙,那个亲手终结一代汉人王朝的汉家子。 ‘若是将来在战场上遇见,有机会就先把这家伙的狗头砍下来先,看他还怎么得瑟。’ 林彻在心中暗暗记上一笔,然后把目光移向忽必烈。 忽必烈捻着胡须,脸上似乎很淡然,但眼神中细微的自得还是让林彻捕捉到了,看起来他对自己的射术也是很在意,所以张 宏略的马屁倒是没有拍到马蹄上。 或许这就是真正的蒙古人吧,不管有多大的成就,处在多高的地位,拥有多强的权势,依然不会丢下对骑射的重视。 正在一群人换着花样赞颂忽必烈的射术之时,那巨石上的猛虎似乎对被人忽视感到不满,冲着忽必烈的方向就是一声虎啸,“嗷呜!” “哈,差点忘了还有个虎王,脾气还不小,可有勇士上前降之?” 忽必烈话音一落,立马便有几十名中级军官摸样的人踊跃而出,争相要在大汗面前显示自己的武勇,而张 宏略也赫然在列。 麾下猛士云集,人才济济,这让忽必烈心怀大慰,畅快恣意,盎然大笑的豪情将虎啸声压下,“哈哈哈,虎虽猛,何如吾手足之猛!山兽之王,怎敢与天下之王争锋!?众将听令,生擒之!” 忽必烈并不是一个肤浅轻浮之人,深受汉家文化洗礼,守中慎独之意铭刻于心,从来不会轻易在人前展露出真实内心。 与阿里不哥的汗位之争中,不管是在军力上,或者政治上,忽必烈其实都是处于劣势的,毕竟他的做法违背了蒙古建制以来的传统。 他的抢先登位其实是违法的,不符合蒙古早期朴素的政治约定,不被绝大多数蒙古诸侯认可的,按理说成功的概率其实是很小的。 但是经历了长达四年的内战之后,他却莫名的胜利了,这让他不由有了一种天命在我的心态。 或许是为了胜利,忽必烈不得不经年累月地压抑自我,但到了此时,在无关紧要的狩猎场上,他不由地放松了心情,略略展现出了恣意妄为的任性。 这一刻,他并不把这头超越常规的猛虎放在心头。 第431章 .左拥右抱? 生擒猛虎,还是一头发育超标的东北虎,并且不是设陷阱,而是刚正面,无论怎么看,都有点离谱。 但是此刻的忽必烈出口成宪,身为最强王者的权势彰显出来,便有无数勇士舍生忘死地执行他的意志。 弓箭放下,刀枪也抛开,舍弃了所有攻击性武器,五十多名自告奋勇的壮年军官,身着重甲,手持巨盾,结阵向两头老虎围拢过去。 套马绳,猎网,不停的朝两头老虎招呼过去,试图把它们困住。 困兽犹斗,两头老虎上蹿下跳,横冲直撞,对着阵列一次又一次的攻击,使尽浑身解数决死反击。 盾牌可以格挡锋利的爪牙,但隔绝不了猛烈的撞击,特别是公虎将近一千斤体重带来的力道让人很难抵抗。 另外,或许猛虎的獠牙无法刺破铁甲,但是那恐怖的咬合力依然可以造成很大的伤害,还有就是铁甲对虎掌的拍击也没有防护作用,因此不断有人受伤倒地。 就算这一公一母两头老虎杀伤越来越大,但这些军官却更加悍不畏死,以命相搏,硬生生用身体组成一个牢笼把它们困死在狭小的空间里。 在无法逃避的情况下,一张张的猎网铺天盖地的笼罩在两头猛虎的身上,层层束缚让它们失去了最后的抵抗之力,沦为囚徒。 猛虎成擒,参与围捕的五十多名军官基本人人带伤,其中有十几人伤势颇重,起码得修养好几个月,还有两个倒霉鬼更是不知道能有几天好活。 可无论是忽必烈也好,这些怯薛军官也好,似乎对此司空见惯,对这样的损伤并没有太在意。 目的达成之后,忽必烈也没多做逗留,带着猎物快速离开,继续巡视其他地方。 来也匆匆,去也匆匆,近千怯薛军风卷残云般扫过这片猎场,消失在林彻的视线中。 前后不过半个时辰,却非常完美的向林彻展现了一场突袭作战,让他对蒙古人的机动作战能力有了更深的印象。 “我的白狼王……”乃颜看着忽必烈离开的方向,眼神中漫溢着遗憾,以及些许不甘。 林彻看在眼中,轻轻拍着他的肩膀,压低声音,“只要你足够强大,那么任何人都无法夺走你想要的东西,任何人!” 随手播下一颗种子,林彻拍拍手,“好像没啥好玩的了,咱们回去吧。” 董不花抬头看看天色,“哈哈,回去也好,免得今晚还得睡雪窝。” 按照围猎的计划,此时已经到了关键时刻,再过一个晚上便能将所有的猎物驱赶到预设的围栏当中。 不过林彻并不关心这些了,反正该见识的也见识到了,对后续捕猎没有太大的兴趣。 这里离土梁围栏已经不远了,回去并没有花太多时间。 囊家真对林彻提前回来感到开心,围着他绕了好几圈,关切问道,“有没有遇到猛兽?没有受伤吧。” 林彻摊摊手,“遇到一头大 老虎,没打过,所以跑回来了。” “贫嘴…”白了林彻一眼,囊家真自然不会相信林彻的鬼话,却也欣喜他的安然无恙,心情大好之下便调侃道,“可能是那头老虎嫌你不好吃,所以才放过你。” 一旁的忽笃怯迷思转着眼珠子,对着众人打量了半天,“你们的猎物呢?出去一天,难道空着手回来?” 她这么一问,虎子提着一串还活着的野兔走了出来,“在这里呢。” “就这?”忽笃怯迷思捧腹大笑,“哈哈哈,笑死人了,没打到老虎,狍子总该弄两头回来吧,这破兔子要来干嘛?” “破兔子?那待会我烤好了你不许吃。”林彻要拿捏这丫头还不简单? “额……”忽笃怯迷思马上想起了前几天吃过的‘叫花兔’,口腔中的液体不由多了起来,立马嘴巴软了下来,“我说错了,说错了,兔子好兔子好,老虎什么的,怎么能和兔子相比,打猎就是要打兔子,西门你才是最厉害的猎人。” 林彻挑着眼,“那叫声师父来听,我就原谅你。” “我!”忽笃怯迷思挣扎了一下,“师父……” “什么?太小声了,听不清。” “师父!” “欸,乖徒儿,再叫一声,加条兔腿。” “师父!师父!师父!……” 堂堂大蒙古的公主,居然被美食支配了,为了一口吃食,竟然毫无立场和原则,说改口就改口。 囊家真对这个妹妹也是无语,总喜欢找林彻斗嘴,却没有一次占到便宜,却还不长记性, 同样的兔子,中午吃的如同嚼蜡,但经过林彻料理烤制之后,却是美味至极,主要当然还是调料的功劳。 大餐一顿之后,林彻便开始犯困,昨天夜里在雪窝子里确实没睡好。 看着林彻哈欠连天的样子,囊家真体贴的开口道,“西门,你昨夜在野地里没睡好吧,不如今天去我帐中睡吧,虽然没有营地中那帐大,却也暖和……” 林彻诧异的看了囊家真一眼,见她脸色有些羞红,但却比较坦然,忽笃怯迷思听了这话好像也没什么特别反应,想来是没太意识到男女之别吧。 想了想,这个年纪还说不上什么男女大防,于是便不客气的钻进囊家真的帐篷里,倒头便睡。 一夜过去,林彻从睡梦中醒来,恢复了对外界的感知,却没有急着睁开眼睛。 有个呼吸,离着很近,气息拂过他的脸颊,微微有些痒。 这气息有些潮湿,却又温暖,甜丝丝的,还带着奶香,让林彻感到很舒适。 静逸中,林彻感觉到这个呼吸满满靠近,然后停顿了一会,接着快速在他脸上轻啄了一下。 ‘卧槽,被轻薄了!?’ 林彻这时恶作剧般的突然睁开双眼,虽然此时天色未亮,帐中也是一片昏暗,但他分明看见一双明亮的大眼睛,犹如宝石般闪着光,此时还充满了骇然和惊讶。 “呀!你醒了!?我……”囊家真惊惶失措,眼睛扑闪个不停,然后又好似被自己的声音吓到,赶紧住口。 ‘这丫头,真不知道是胆大还是胆小。’林彻哑然失笑,“你什么……” 才说了几个字,一只温软的小手便捂在他嘴上。 囊家真呼吸有些急促,眨着眼急急摇头,还往林彻背后示意。 林彻这时才注意到自己的另一边还睡着一个人,因此囊家真才着急。 小手还捂在嘴上,林彻心中玩念一起,悄然伸着舌尖在那掌心划过。 “呀!”囊家真犹如触电一般将手缩回,又气又羞,‘这人怎么能这样!’ 或许囊家真这声惊叫过于大声,林彻另一边的人也被惊动了,发出嘟囔声。 林彻转头一看,朦胧中感觉这人应该是忽笃怯迷思,只见她砸吧了几下嘴,稍微挪了一下身子,保持着四仰八叉的姿势,继续睡着。 ‘额?左拥右抱?这样说来,哥岂不是同时睡了两个蒙古公主?’林彻心中失笑。 第432章 .清晨 清晨的空气,带着一点小暧昧。 害羞是女儿家的本能,只是并没有在囊家真脸上持续太久,或许是草原女子比较开朗吧。 她今年才十岁,情窦未开,心思里还不至于对男女之情有什么感觉,毕竟不是每个女孩都是赵菫。 只不过林彻给了她许多很特别的感觉,新奇而有趣,总能挠动她那颗尚且稚嫩的心脏,所以这份小欢喜无关男女,甚至无关物种,很纯粹的喜欢。 林彻的心情很不错,被一个长得挺漂亮的小姑娘偷亲了,还是一个真正的公主,不是会所那种,自然是让人愉悦的事。 起床后,头发乱糟糟的,林彻叉着手指当梳子,很是随意的拢出一条马尾,就打算绑上。 “哼,粗鄙!”忽笃怯迷思开口便怼了上来,一脸嫌弃,“和牧奴一样懒,仪容都不会收拾。” 梳头也是个技术活,林彻上辈子没有这么长的头发,这辈子又过惯了有人伺候的日子,哪里做得好? 力道没掌握好,头发抓得太紧,把脸上的表情扯得很怪异,“呵呵!你会?” 这时候,一群侍女鱼贯而入,端着各种漱洗用品。 忽笃怯迷思挑了挑下巴,带着些许示威,“我不用会!” 然后眼珠子一转,故作大方道,“要不要让她们帮你收拾一下?” 林彻眉毛一掀,“不需要!” 他才不会要这个人情,不然多半会被忽笃怯迷思拿来‘交易’。 忽笃怯迷思已经成为了一个深度‘糖瘾’患者,不断设法要从林彻手中换取糖果,但她手上已经没有可以让林彻看得上的东西了。 眼见自己的计划落空,大为扫兴,“哼!那你就继续邋遢吧,今天可是大日子,到时候被人笑话了就活该。” 看着两人斗嘴,囊家真已经懒得劝解了,抿了抿嘴,“西门,你坐过来,我帮你吧。” 囊家真的手艺明显很生疏,和铃娘都没得比,加上林彻的头发好久都没打理过,乱糟糟,纠缠太多,牛角梳艰难地耕耘着,扯得头皮麻麻痛痛。 但林彻脸上一副很享受的样子,斜着眼挑衅忽笃怯迷思,没说话,但是意思很明显,‘我也不用会。’ 这就让人很气,忽笃怯迷思小声抱怨,“额格其,你干嘛对一个南蛮子那么好……” 囊家真权当没听见,细致认真的在林彻头上作业,见到鸡窝一样的乱发在自己手中变得柔顺,心中有种莫名的成就感。 林彻心情更加愉快,嘴上哼起了小曲,“鸳鸯双栖爹双飞,满园春色惹人醉,悄悄问圣僧,女儿美不美……” 嘿嘿,虽然没有真的双飞,但也算蛮应景的。 “哼……怪腔怪调!”忽笃怯迷思嘟起嘴,其实又觉得这曲子很好听。 囊家真手上也慢了下来,虽然她不是很懂曲子中的婉转幽怨,但不妨碍她觉得动听,“西门,这是你们南方的曲子么?” “嗯?你喜欢听?” “很好听,感觉是一个故事,好像挺有意思的。”囊家真点点头。 忽笃怯迷思插嘴道,“不正经!” “怎么就不正经了?”林彻大奇,‘这丫头这么精!?居然听得出‘爹双飞’?’ “又是和尚,又是春色,还有什么女儿,哪里正经了?” 好吧,也不能说她这话没道理。 不过林彻显然不会甘愿下风,嘴角一翘,“呵呵,这明明是个很正能量的故事好吧,只能说你没见识,西天取经都没听过。” 忽笃怯迷思脖子一耿,“什么西天取经西门曲径的,你肯定在骗人!” 囊家真倒是想到点,“西门,你说的可是唐代高僧玄奘西行取经之事?” “嗯哼,看来还是你有文化,不像某人,不学无术啊。” 林彻微微有些惊讶,毕竟在西游记出世之前,除了佛门中人,可是少有人知道这段历史的,但不妨碍他借此打击忽笃怯迷思。 忽笃怯迷思果然被气到了,“你!……” 囊家真见两人又要争执,便及时打断,“好啦,莫闹,我也只是听国师讲经的时候讲过,但是好像没有你曲子中的故事,西门,你给我讲讲呗。” “那好吧,故事很长,那就先讲个开头吧。”林彻清清嗓子,略作回忆,“东海之外,有一座花果山,此山可不简单,乃十洲之祖脉,三岛之来龙,自开清浊而立,鸿蒙判后而成。” “山顶之上有一块奇特的巨石,自开天辟地以来,便受天真地秀,日月精华,时间久了,因此便有了灵通,孕育出了一个仙胎,突然有一天,石头崩裂,产出了一个石蛋。” “见风后,便化作一个石猴,五官俱备,四肢皆全,立刻就会爬会走,拜过四方之后,目运两道金光,射冲斗府,直接就惊动了天庭,玉帝急忙让人查探……” 忽笃怯迷思这时却拧着眉,“等等,不是说和尚取经的故事么,怎么讲半天就讲一个奇奇怪怪的猴子!?” “哼,爱听不听!”林彻没好气。 “西门,别理她,你继续讲。”囊家真倒是有些入迷,对这个故事充满了期待。 于是林彻便勉为其难的继续讲,讲述猴子四海求师,龙宫借兵器,阎王殿勾销生死簿,然后被天庭招安,做了弼马温。 “那美猴王一打听,原来这个官职无级无品,纯粹就是个养马的,不由恼羞成怒,一气之下便打出南天门,返回花果山,自封‘齐天大圣’。” 林彻感觉嘴巴干得很,便不愿再讲,“好了,时间不早了,今天就讲到这了。” 但是忽笃怯迷思却不干了,“你怎么这样!?这不是吊人胃口么,后来呢?美猴王到底怎样了,你继续讲啊?” “呵呵,你不是不愿意听么?”林彻白了她一眼。 “好师父,是徒儿错了,我愿意听,师父讲得太好了,再讲一会吧。”忽笃怯迷思转变得很自然,一点都不觉得尴尬。 林彻都不得不佩服她这份本事,但不为所动,“我饿了,讲不动了,再说了,今天可是围猎的最后一天了,哪里还有时间讲故事。” 这个时候大家才发现都忘了吃早饭了。 囊家真听得也很入迷,非常想让林彻继续讲下去,不过到底是比较懂事明理,“好啦,我们先吃饭,待会去观看围猎,故事以后再让西门讲就是了,来日方长嘛。” 第433章 .猎获 正月初七,围猎活动进入收官阶段,几万人近一个月的辛苦,就是为了这最后一哆嗦。 这是一场收获,也是一场盛典。 原本生活在方圆几十里范围内的各种野兽,被有计划有组织的驱赶,通过事先预留好的通道,进入了一个直径两里多的土梁围栏中。 等野兽全部被赶入围栏之后,封堵关闭门洞通道,一场射杀活动即将正式开始。 旌旗招展,号角响彻,数万将士山呼海啸。 土梁的四个方向都搭建起了高台,上面坐满了观礼的人,有文臣,有女眷,还有番邦使节,僧侣道士这些‘化外之人’。 借着两个公主的光,林彻也混到了一个不错的位置,能够直观全面的参观这场‘盛典’。 环视四周,被狂热的气氛包裹着,让他不由联想到罗马角斗场,都是以杀戮为盛宴,视血腥为演出。 独特节奏的号角突起,象征着大汗亲至。 忽必烈一马当先出现在众人视野中,登上了北方最大的那座土台。 与昨天的便装不同,华丽的全身铠甲让他看起来异常威武,犹如天神下凡。 就连他胯下的白马居然也披上了甲衣,在阳光照耀下,金光闪闪,让人无法直视。 紧随着忽必烈身后的,便是以燕王真金为首的一众皇子,全部都是戎装带甲,全副武装。 土台中央,忽必烈勒住马,俯视着围栏中根本无法计数的野兽,脸上露出豪情。 眼前的景象,让他想起人生中亲身参与的每一次战斗,每一次胜利,心潮难免有些澎湃。 对于蒙古人来说,打猎就是打仗,打仗也是打猎,两者基本就是一回事。 他们民风彪悍,团结,吃苦耐劳,从孩提时就练就了钢铁般的意志,三岁起就手拿弓箭,他们放牧、骑射、围猎,孕育出灵敏的马上战术。 而蒙古人的战略方面,也是源自于围猎,被后人称之为‘大迂回’。 他们把围猎中的技艺,娴熟地运用到战争中,许多坚固的城堡,变成了他们围困中的野兽。 不以击溃敌人就算达到战争目的,而是用猎人那双狡黠、深邃的眼睛,盯着敌人的后方,以左右包抄的方式,将敌人包围,从不给对方留下一条逃生的出路。 即使留有一条生路,那完全是一种战术运用,路的尽头便是死亡和失败。 这种大迂回战略,与同时代其他军队的进攻方式大相径庭, 它不直接对敌列阵挑战,而是更讲实际,手段更隐蔽,并力图在使用力量之前,先施“计谋”将对方制服。 以迂为直,避实击虚,使战场攻防结构发生突变,从而打乱敌人的部署,为己创造有利战机。 得益于这套战略,蒙古人征服了半个世界,创立了横跨欧亚两大洲的蒙古大帝国。 因此他们越发重视围猎活动,将其作为最重要的礼仪典礼,围栏中这些狂乱的野兽便是祭品。 马背上的忽必烈身躯挺直,也不挽缰,只用双腿控马,向着兽群奔驰,手中握着一张漆金雕文弓,搭上白翎箭之后,拉出一个满月,松开弓弦,箭矢化作流星。 兽群中,一头奔跑中的梅花鹿被射中头颅,悲鸣着倒下。 眼见忽必烈一击得手,取得开门红,全场数万将士齐齐欢呼,“呼列!呼列!” 随后真金等王子也纷纷引弓射猎,寓意为蒙古以骑射为本,传承不息。 这父子几人在围栏中尽情射杀,直到把箭壶射空才停了下来,策骑退出围栏,回到刚才的土台之上,继续观看接下来的猎兽表演。 按照蒙古人的规矩,大汗得到满足之后,接下来便是按着等级,从王公、万户、千夫长到下级军官,依次进入围栏射猎,最后才轮到士卒。 这其实也是在演示军礼,强化军中等级观念,并在这个过程中,施行奖惩制度,申明军纪。 这场射猎,从早晨一直持续到傍晚,基本上每个人都参与了射猎,但是并没有将所有的野兽全部杀光。 到了最后,场中还剩下一些动物依然活着,其实这是蒙古人按着传统,故意留下的。 《大札撒》二十一条规定:“狩猎结束后,要对伤残的、幼小的和雌性的猎物进行放生。” 几位苍老的萨满,带着尚在蹒跚学步的幼年王子,亦步亦趋缓缓走到忽必烈面前,请求恩准赦免剩下的动物。 于是忽必烈点头应允,让人将通道重新打开,让这些存活下来的野兽恢复自由,向深山中逃离。 至此,一场围猎便完满结束,接下来便是一场庆祝晚会。 这一天,林彻一箭未发,完全是以一个旁观者的心态,全程观摩。 不得不承认,在蒙古人的军中,即使是一个毫不起眼的小兵,都有着无比娴熟弓马本领。 即便在飞驰的马背上,他们随手一箭,都能轻易射中同样在飞奔逃遁中的野兽,基本很少失手。 当然,这个骑射也并没有林彻一开始想的那么厉害,他发现,为了保持精准度,骑射的射程并不大,甚至可以说很近,基本上就是十米之内才能命中。 从这个角度来看,骑射似乎并不可怕,只要在对战之时,保持阵型的严整,依靠步兵弓箭的射程优势,如乌龟,如刺猬,让蒙古骑兵无从下口。 在这个时代,论远程 武器,不论是个人使用的弓弩,还是大型的弩砲抛石机,最先进的还是大宋军队,即使蒙古人对军事技术学习吸收得很快,但与大宋交战中也并没有占到什么便宜。 凭借坚城,加上精良的武备,仅仅只有半壁江山的大宋,将不可一世的蒙古铁骑牢牢阻挡在防线之外数十年。 但骑射二字中,骑才是蒙古人决胜的关键,进退如风,散聚无常,如此无论面对多强大的敌人,都可以立于不败之地。 或许攻打宋人的城池,他们经常会遭遇挫折,然而在野战中,他们却是当之无愧的无敌。 他们的战术很精明,若是敌人阵型严密,没有破绽,那么就绝对不会贸然发起正面攻击,而是保持着一定距离持续施加压力。 他们会非常有耐性,直到将敌人的精神拖垮,变得有机可乘之后,使用重装骑兵,成密集队形冲击,让敌人溃散。 然后利用骑兵的机动优势,分割包围,分进合击,让敌人彻底失去组织度,这时候才是骑射大放异彩的时候。 第434章 .汉人世侯 土梁围成的围栏,白日间充当了野兽的牢笼,猎人的屠场,当夜幕降临之后,又是一座土城,成为欢庆收获的游乐场。 篝火晚会很盛大,数万人,几千堆熊熊烈火,载歌载舞,饮酒吃肉,喧嚣的气氛冲淡了冬日的寒冷。 许多火堆边,都是十几个人手拉着手,踢着舞步,转着圈子,呼喝着林彻听不懂的歌谣。 ‘连个妹子都没有,一帮糙汉子,互相拉着,有意思?’ 蒙古人这种朴素的娱乐方式,让林彻很是不以为然,一点参加的兴趣都没有,只是蹲在火堆边,做一个安安静静的美男子。 “西门大官人,来玩呀!”这声音腻到齁。 林彻一激灵,鸡皮疙瘩掉了三斤,扭头一看,说出这话的人居然是忽笃怯迷思。 “你这说话的方式,从哪学的!?” “中都城中的临街阁楼上,那些花枝招展的姑娘都是这样喊人的啊,我见那些被喊的人都可高兴了,难道你不喜欢?”忽笃怯迷思眼中有些小困惑。 “嗯?你想让我高兴!?呵,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我还小,别打我主意!”林彻嫌弃道。 忽笃怯迷思一跺脚,溅起一蓬冰渣子,“哼!南蛮子你莫要不识好歹!” “慢走,不送。”林彻转回头,继续看着火焰,神游天际。 见到林彻无心搭理自己,忽笃怯迷思感觉有力无处使,愣了一会,随后眼珠子一转,学着林彻的样子蹲到了他旁边,“西门,反正你现在也闲着,要不,再给我讲讲故事呗,那美猴王做了齐天大圣之后,下面呢?” “下面?没了!太监了!” “什么意思?” “就是孙猴子被太白金星骗回了天宫,做了大内总管,无聊的时候在脚上纹了四个大字,左脚‘反复’,右脚‘清明’,后来王母娘娘看上了他的金箍棒,因此送了一顶翡翠皇冠给了玉帝,然后又把七仙女都嫁给了他,让他成了三界中最牛逼的赘婿,从此每日七加一,幸福乐无边,日积月累后,金箍棒被磨成了针,掉到了凡间,被一个叫做东方不败的人捡到了,同时,他还捡到了一本葵花宝典,于是,他也太监了。” 忽笃怯迷思听得一脸懵逼,半天缓不过神,喃喃着“大内总管?反复?清明?为什么王母娘娘会看上金箍棒?和送翡翠皇冠又有什么关系?七加一又是什么?……” 林彻心中得意一笑,‘看你还烦不烦我!?’ 这时,董不花打着晃找了过来,看到了火堆边的林彻,“哎呀,西门贤弟你在这啊,害我一通好找,走走走,哥哥介绍几个朋友给你认识。” 说完,也不待林彻反应,拽着他的手便走。 跟着董不花来到一个帐篷里,里面觥筹交错,喝得热火朝天的。 “长卿兄,你不厚道啊,喝到一半居然跑得半天不见人!” “就是,董长卿你不会是怂了吧,你可不至于才这点量啊,这就要躲?” “哈哈哈,我看一定是长卿舍不得他藏起来的这个好酒……” “那不是更该自己多喝几口么,不然可真是亏到姥姥家了,哈哈…” 这些人见到董不花回来,纷纷讨伐。 “这酒,真的就这一坛了。”董不花急忙解释。 只见席间的郭若思立刻揭穿他,“呵呵,除夕的那天,你也说只有一坛,怎么?你这坛子还是个宝贝,隔几天又能满回来?” 董不花老脸一红,不过他本就脸黑,加上已经喝了不少,根本看不出来,“好啦,好啦,不说这个,你们刚才不是想要认识西门小兄弟么?这不,人我给你们带回来了,我可不是遁酒!” 众人一听这话,才注意到他身后的林彻,立马丢开董不花,一个个向林彻热情的打起招呼。 “呀,没想到西门兄弟如此年轻啊,不比我儿子大几岁吧。” “构子,咋说话呢,你这不是占老董的便宜么?哈哈哈,你这是强行要大他一辈啊。” “嘿嘿,我看着西门兄弟一表人才,可比你那三大五粗的儿子强多了。” 董不花摆摆手,“诸位且住,先让我给西门兄弟做给介绍,不然乱哄哄的,西门兄弟哪知道你是谁。” 众人这才稍稍收敛,打着哈哈,“长卿此言在理,哈哈,我等整日厮混在一起,因此不讲什么礼数,西门兄弟可莫要见怪。” 林彻揖手,“一看众位兄长便知都是好汉子,不拘小节,真情真性,尽显英雄气概,小弟能够结识各位,心中欢喜都来不及呢,怎么会怪罪。” “哈哈哈,西门你莫要捧他们,待我一一为你介绍。” 董不花指着刚才说儿子那位,“这厮名唤史构,乃是中书右丞相润甫公的幼子,现在与我同在怯薛军中供职。” ‘屎沟?这什么鬼名字,他老爹是有多不喜欢他!?’林彻腹诽,他知道所谓‘中书右丞相润甫公’便是史天泽。 史家算是汉人世侯中的头马了,蒙古兴起不久便投靠过去,为蒙古立下了汗马功劳。 董不花又指着史构边上一人,“这位是严立,是东平严世的嫡子,还有这个是汪祥,出自巩昌汪氏,最后这个是刘智轩,他家是西京的。” 一圈介绍下来,林彻明白,这几人的家族都是汉人世侯里面的‘大藩’,为蒙古效力了几十年了。 蒙古帝国征战天下的蒙古铁骑,人数最多时也没有超过百万,这是可以打保票的,顶破天也是只有二三十万。 单凭这么点本族兵力,征服漠南、漠北和中原地区都困难,更别提西亚、中亚、东欧等地,因而他们采取“以敌制敌”的政策方针,收编他族家族和军队为自己所用。大蒙古国的扩张他们功不可没,元朝的建立他们劳苦功高。 当时铁木真在斡难河源头大会上建立一种新型的的军政组织,既有统辖军队带兵打仗的权力,又有向地方征集赋税管理户籍的权力,这种权力世袭罔替,代代不更,即“万户制度”。运用在汉人身上,便是“万户世侯”。 第435章 .汉人世侯(中) 铁木真一统蒙古诸部之后,便提鞭南下,开始征伐金国。 在蒙古人的猛烈攻击下,金国节节败退,统治力开始动摇,而蒙古人此时的战争策略就是摧毁和掠夺,攻伐之后并没有对大多数地方进行实际占领、建立地方政权,导致许多地方开始陷入无政 府无秩序状态。 战乱四起,匪盗丛生,导致民不聊生,民间为了自保,便在地方豪强的带领下,建立了众多武装势力,割据一方。 《郝文忠公陵川文集》记载,‘拥兵者,万焉;建侯者,万焉;甲者、戈者、涂者,各万焉,鸿民者、保家者、聚而为盗贼者,又各万焉;积粟帛金、具子女以为己者、断叶陌、占屋宅、跨州连郡、以为己业者,又各万焉。’ 史书概括称:有金南渡,河北群雄如牛毛。 后来,金宣宗眼见中都守不下去了,便将朝廷南迁至开封,这样一来,对黄河以北的大片地方更加失控,成为两不管的真空地带。 于是河朔地方豪强世家借着这一机会提高自己的军事力量,兼并弱小,积蓄实力,观望金廷和蒙廷对己方的态度和政策。 金廷和蒙廷双方都对当地汉人武装势力进行招揽拉拢,各种封官许愿,想着他们帮自己打仗。 从局势上看,当时的金国日益衰败,让人觉得金人就是秋后的蚂蚱蹦跶不了几天,因此大部分地方势力都选择投靠蒙古人,接受蒙古人的条件和义务,形成“汉人世侯”。 这里的汉人指的不仅仅是汉族,而是包括了汉化的契丹人,女真人,甚至包括高丽人。 他们必须向蒙古汗帐尽七项义务,分别是纳质 、助军、输粮、设驿 、编户籍、设置达鲁花赤(监督官,由大汗指派)、入觐,若不遵循将遭到毁灭打击。 当然,他们在辖区内有着军 、民 、财及司法等权力,类似于春秋时的诸侯,汉代的分封王,唐末分散各地的藩镇。 他们拥有所辖之地军政财大权,可以由己的任命自己地盘上的官吏官员,更能随意打杀惩罚,还有世袭罔替的权力,蒙古朝廷不得干涉。 从蒙古帝国建立,历经四汗,直到此时忽必烈上位这五六十年里,这些汉人世侯都依附在蒙古统治下,得以生存发展。 在蒙古征战东亚这一大块疆域,攻掠和灭亡金朝时,降蒙汉人出力甚大,不但提供钱粮物资,还组织出规模庞大的附从军随从征战,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尤其是一些特别难以攻陷的城寨,主要依赖汉军,因为蒙古兵善骑射野战,不擅攻坚战。 当时的汉人世侯有上百支之多,名声最响势力最大的有六位,真定史氏 、顺天张氏、东平严氏 、益都李氏、西京刘氏、巩昌汪氏六大世侯,时人称之为‘大藩’。 金国未灭,他们跟随着蒙古军征伐金朝,金国灭亡后,他们大部分并未停歇或是解散,而是被安排至蒙古和南宋的边境驻守,着手准备征伐南宋一事。 这时候他们的戍守地区已经远离最初起兵的根据地。 例如原是征伐镇戍在原河南路一带的张氏、王氏 、邸氏等,征伐镇戍的目标改为南宋江淮一带。 其中真定史氏起家于河北永清,镇守河北真定以其为根据地,史氏领头羊史天泽为蒙古立下不世之功业,乃灭金先锋和平定李璮之乱的主力。 史书称:“国朝自金亡,岁有事于宋,公未尝不在戎行。出入将相五十年,上不疑而下无怨。” 史天泽为其家族后世子弟留有众多福荫,在蒙古人的统治下尽享荣华富贵,高官厚爵,隆恩绵延近百年。 在蒙哥汗时期,史氏大军驻扎在唐州 、邓州二州,“西起武当,东抵下邸,缮治壁垒,亘数千里”,这一大片区域全是以史氏为首,由史氏进行实质上的统治。 追随史氏镇守的还有其他一些世侯家族,地位也不低,各个拥兵自重。 另外还有巩昌汪氏,其当家人汪世显,原本是金国大将,正大六年(1229)任巩昌府同知,兼参议帅府机务,辅佐关陕以南行元帅府事完颜仲德,招集陇右诸州散亡士卒数万,移巩昌府治于石门山,依险坚壁备御蒙古。 天兴元年(1232),汴京危急,完颜仲德奉旨率部赴援,汪世显任便宜总帅,代统军队留镇巩昌。攻杀秦州总管粘葛完展,成为秦巩地区最强大的武装势力。 但是他的力量还远远不够支撑起建国,因此在形势转变的重要局势下,汪氏只有两条路可以走:一是投诚于宋,二是送款于蒙古。 作为汉人,汪氏自然而然首选大宋,于是数次遣使向南宋四川制置使赵彦呐请求‘内附’,但是没有得到允可。 其实面临这一选择的不止汪氏,还有众多其他豪族。 他们心底是想投诚于宋的,但宋廷实在是无能和无魄力,不愿意接纳,迫于无奈,只能继续观望等待。 三年后,也就是窝阔台七年(1235),蒙古皇子阔端经略秦、巩,兵临巩昌,遣汪古部人按竺迩劝降。 面对实力差距,无路可走之下,汪世显献所统诸城军民归降蒙古。 阔端赐以蒙古章服,甚至还给了汪氏蒙古人的身份,隶属蒙古汪古部,令仍任其旧官职。 从此之后汪氏一直追随蒙古人征服南征北战,跃马扬鞭,家中子弟除了世袭祖地巩昌的官职,其余很多都官至朝堂高官之位。 汪氏大军成为征伐四川的先遣军,取得非常显著的战果,得到蒙古统治者的重赏,‘赐虎符,擢便宜都总帅手诏抚秦、巩、定西、金、兰、洮、会、环、陇、庆阳、平凉、德顺、镇戎原、阶、成、岷、迭、西和二十余州,事无巨细,惟公裁决。’ 这样的厚赏,恐怕古今只有蒙古等少部分政权能拿得出来,差不多是直接割地相送汪氏,裂土分茅。 汪氏大军一路过关斩将,巩固蜀地为蒙古征战江南提供良好稳定的后方根据地,不仅让汪氏自身势力延申依托于此,还将宋朝的后路给直接砍了。 汉人世侯主要是分为河朔世侯、契丹世侯和陇右世侯,地域上呈现出一个以河朔、山东、山西、河北、河南、陇右、河西、陕西、四川、云南的弯月形,对大宋形成了半包围的态势。 这些地区除了少部分之外,其余全是难啃的骨头和历史悠久的汉人祖地。 从蒙古帝国建立到这个时候,他们都将统治中心放在漠南和漠北的草原上,对于南方广阔的中原汉地,蒙古统治者不愿花费太多功夫去进行统治,因而采取汉人世侯进行间接统治。 第436章 .汉人世侯(下) 其实,汉人世侯和蒙古帝国的关系,与周朝时分封的诸侯非常相似,蒙古朝廷对他们并没有太强的约束力。 蒙古人利用强大的武力,使他们降伏,乖乖承担义务,为蒙古提供巨量的钱粮物资和兵力,同时又放任他们在自己辖区内高度自治。 经过四十余年的世袭罔替,名正言顺地割据一方,把持着政权兵权财权,这些世侯实力膨胀,羽翼渐丰。 加上他们长期统率重兵,征战不停,麾下的军队战斗力愈发强悍,自然会有人不再甘心屈服于蒙古人,试图投靠大宋,或者恢复汉室江山。 趁着忽必烈和阿里不哥内战之时,山东的李璮按耐不住,做了这个出头鸟,起兵反蒙。 可惜啊,虽然那些汉人世侯在平时的私下谈论里或有诽议朝政的不逊之辞,对蒙古的压榨很不爽,但是如果没有十足把握,他们绝对不肯轻易举兵反抗的。 加上诸侯间实力均衡,互相牵制,其实就是一盘散沙,而李璮又没有‘大帝之资’,想当带头大哥,却没几个人响应他。 大多数诸侯在接到李璮的传檄后,非但没有起兵支持,反而在蒙古朝廷的督促下,纷纷带兵对他进行围剿。 李璮没能做到‘一呼百应’,坐困济南城,兵尽粮绝。 穷途末路之下,老李便只好手刃爱妾,然后跑到城内大明湖跳水自尽,但不知道是湖水太浅呢,还是老李水性太好,居然没被淹死,反而被赶来的蒙古兵生擒了。 李璮被押解到了蒙古宗王合必赤的军帐前,史天泽给出的建议是赶紧杀了这家伙,免得他多哔哔,“宜即诛之,以安人心。” 合必赤应该是收到了忽必烈的指示,便同意让史天泽这些汉侯负责审讯。 审讯时,东平严氏的严忠范最先逼问,“此是何等作?” 李璮却傲然而答,“你每与我相约,却又不来。” “血口喷人,我何时与你相约!?” 严忠范见李璮攀扯自身,不由气急,操着刀子就捅进他的肋下。 李璮咬着牙闷哼一声,皱皱眉,很快又恢复了平静,好似只是被马蜂刺了一下一般。 这时坐在主案后的史天泽板着脸开口道,“明知必败,为什么不投降?” 李璮抬着头,轻蔑的看了史天泽一眼,并没有开口回答。 史天泽又问,“大汗有哪里亏待你了么!?” “呵呵!”李璮反问,“你有文书约俺一同起兵,你又何故背盟?” 史天泽脸色顿时异常难看,心知不能再审,不然还不知道他嘴里会冒出什么来,“满嘴荒唐,毫无悔改之意,来人,上刑!” 在史天泽的授意下,行刑的黄眼回回上前便砍去李璮双臂,接着又斩掉他的两腿,随后挖出心肝,割取血肉拿去喂狗,最后才将他的首级斩下。 史天泽明显是很担心李璮会更多地暴露北方世侯之间在私下窥测时局,指摘朝政,甚至语涉反意的隐密,因此一反“慎密谦退”的稳重作风,在军前擅命处死李璮。 就算灭了口,依然有很多在蒙古朝廷担任文武要职的汉人受到了牵累,有被撤职软禁的,也有下狱刑讯的,还有直接被杀的。 史天泽班师回朝后,立马向忽必烈自劾‘擅杀李璮’之罪,并且主动交出所有权利,宣称“兵民之权不可并于一门,行之请自臣家始。” 忽必烈当时并没有多加罪责,但心里其实明白其中的猫腻,知道这些汉人世侯和李璮私下里交通甚密,多多少少都有些异心。 不过在汗位争端尚未完全解决的情况下,过分追究北方世侯与李璮之乱的关系,可能把他们逼到公开与朝廷对抗的立场上去,这会给忽必烈政权本身带来很大危害。 因此,忽必烈很快停止追究,在政治上继续优容各地世侯,以免迫使他们铤而走险。 同时也充分利用他们害怕朝廷深究的自危心理,凭借着无敌天下的铁骑威慑力,裁削私家权力,把这些专 制一方的军阀变成中央集权的专 制君主统治下的文武官僚。 中统三年起,忽必烈先后在北方汉地实施兵、民分治,罢世侯、置牧守、行迁转法,易置汉人将领部属、将不擅兵等制度。 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李璮起义的失败,进一步促成蒙古帝国对华北各地统治的集权化过程。 汉人世侯本该是摧毁蒙古统治、重开汉室的希望,然而被打压削弱至此,变为忽必烈登临帝位的踏脚石。 也就是那个时候开始,忽必烈有意加强了对世侯们的约束,各家嫡子送入怯薛军中为质之事,变得更多更全面了起来。 董不花这些人,就是因为这个结束了在自家地盘作威作福、逍遥自在的日子,来到怯薛军中给人当保镖。 按理说,大多数世侯应该对史家有怨言才对,毕竟是史天泽领头交权的,但看起来史家的‘屎沟’和大家相处得很不错的样子。 林彻不由感到有些迷糊,或许,这里面还有什么他不清楚的事情吧。 董不花领着林彻入座之后,先是为之前离席自罚了三杯,又张罗着一个个敬了过去。 轮到刘智轩,“哈哈,你们看,我就说长卿兄不舍得让我们多喝吧,这会就想着死命回本了。” 董不花不管他,先干为敬,“智轩老弟,你莫不是不行了吧,赶紧把我敬你这杯喝完,莫要拿话将我。” “我说,长卿兄你悠着点,咱们现在可还是在军中呢,别喝多了误事。”史构见下一个轮到他,便先开口劝道。 汪祥第一个喝的,自然不会让后面的人逃过,“构子你少来,咱们能有什么事?别看咱身上都挂着千户的职,但是屁的权力都没,能指使得动的人拢共也就小猫三两只,人家也不会指望咱们能干啥,老实在营中呆着就行。” “呵呵,祥子你这话可不一定全对,你看那张弘略整日上蹿下跳的,蹦跶得欢实着,没事便往大汗身边凑,他那千户可是做着实实在在呢。” 严立一脸不屑的说完,自顾自的端起酒杯自饮。 董不花摆手劝道,“莫说他,莫说他,白白坏了咱们的兴致,来来来,祥子,咱们走一个。” 这时,帐篷门帘突然被掀开,进来一人,“哈哈哈,诸位弟兄好不快活啊,这等好事怎么就不喊上兄弟我呢,我刚才好似听到你们说到我名字,哈哈,所以我这也不算不请自来吧。” 第437章 .阿合马之子 帐内气氛为之一变。 董不花从席间长身而起,语气毫无客气,“张弘略,这里不欢迎你,出去!” “哟,张大官人!张大功臣!咱们可都是一群老实人,哪里高攀得起您啊,劳烦您去别处乐呵吧。” 严立斜坐着挑眼望着刚进来的张弘略,吊儿郎当地拿话刺他。 其他人没开口,看向张弘略的眼神里也满是鄙夷和嫌弃。 张弘略脸上青红之色一闪,“长卿兄,你我往日并无仇怨,何至于此呢?” 随后又看向严立,“说话别阴阳怪调的,你看不上我老张的行事,但你伯父捅那一刀,也没好到哪里去吧,咱们大哥不说二哥。” 汪祥大刺刺的坐着,慢条斯理的开口道,“呵呵,你如何为人,天知地知,我们倒是管不着,不过我没李南山那么大的脑袋,也没有娇妻美妾可以托付给你的,对你只能敬而远之了!” 听到这里,林彻倒是越发好奇,这张弘略到底干了啥天怒人怨的事,让这些诸侯子弟一个个将他视若瘟神。 张弘略被汪祥一番话说得恼羞成怒,咬着牙,下颌剧烈抽搐,却硬生生在发作的边缘忍了下来,“想来诸位对张某多有误解,但……算了,虽然张某问心无愧,不过眼下也无从解释,将来终有一日,会真相大白的。” 无奈摇着头,张弘略继续说道,“如此,张某也不在这里碍眼了,不过,张某受人之托,来此是为了相请西门舍人的。” 说着,张弘略目光看向林彻,“想来你便是西门舍人了吧。” 怎么说着,突然转到我这了?他怎么知道我?我不记得和他有瓜葛啊。 林彻有些莫名奇妙,不过为了立住人设,倒是不好失礼,便站起身作揖,“小子正是西门庆,不知道张官人有何事?” “你想干嘛!?我可警告你,莫要打西门兄弟的主意!如若不然,莫怪我董士元对你不客气!”董不花挺胸直视着张弘略大喝道。 张弘略眼皮一跳,“长卿兄莫要紧张,张某绝无恶意,只是阿合马大人的公子忽辛对西门舍人慕名已久,有心结识,听闻西门舍人正在营中,便托我前来相请。” “忽辛?”这下,董不花不由犯了嘀咕。 忽辛不算什么,只不过他老爹阿合马却是忽必烈的宠臣,专门委任他处理财政赋税方面的事,权势颇大。 董不花得罪不起阿合马,但的确信不过张弘略,担心这里面有什么阴谋,所以并不愿意林彻前去犯险,心中一坚,“谁知道你说的是真是假,西门不但是我的客人,也是我的兄弟,我不能让他随你而去!” “就是,万一你包藏祸心,西门兄弟岂不是掉进狼窝了么!?”其余几人也帮腔道,都不同意让张弘略带走林彻。 林彻正思考着,突然冒出一个忽辛想要见他是什么目的? 他自问在身份曝光之前,自己在蒙古营中并不会有什么仇人,但是见到董不花这些人对张弘略的态度,也觉得不宜跟张弘略走,“实在抱歉,小子刚来这里做客,要是现在就离开,岂不是很失礼,张官人您先回吧,改日有机会,小子自当前去拜见忽辛公子。” 请个南方商人而已,原本张弘略以为很容易,却没想到这群诸侯子弟出来阻挠。 他可是在忽辛面前拍了胸脯保证的,这要是不能把人带回去,那就不仅仅是大失颜面的事了,恐怕还要得罪忽辛,进而又得罪阿合马,这样一来,对他张家可就大大不利了。 但是他又不想此时和这些诸侯子弟当场翻脸,而且就算动粗,他也双拳难敌四手,不由只能更加诚恳的说道,“这大营之中,难道我还能作什么出格之事?诸位宽心便是,你们信不过我,也该相信忽辛公子吧,再说了,燕王与五公主看重西门舍人这也是人人知道的事,哪里会有人敢对他不利。” 这话说得也有道理,于是董不花等人一时难以决断,都看向林彻,意思是让他自己拿主意。 林彻倒是没啥好怕的,想了想,正要答应,这时帐篷外又传来脚步声。 “老张,请个人怎得如此磨磨唧唧……” 随着一句有些怪异的音调,一个高瘦的年青人掀开门帘走了进来。 众人一看,这人高眉深目,长相倒是还过得去,一看就知道不是东方人。 “忽辛公子,你怎么来了?”张弘略讶然道。 其他人也纷纷向他行礼,虽然不算恭敬,却也礼仪到位。 忽辛有些不耐,摆手随意回礼,然后直接对张弘略说话,“你不是说马上就能请到人么,我等了半天没见影,只好自己过来找了,对了,西门舍人是哪位?” 林彻揖手,“小子正是,见过公子。” 忽辛眼睛一亮,脸上带着一丝惊讶,竟然直接上前,热情地抱住林彻的肩膀,“没想到你居然年纪这么小,但精致得犹如瓷器,用你们汉人的话来说,一表人才,美人如玉。” 嗯?这是什么鬼?上来就夸我长得好?不过这‘美人如玉’怕是用得不妥吧!? 若不是忽辛只抱了肩膀,并没有更亲密的举动,脸上也没什么淫浪之色,不然林彻怕是一脚就将他踹飞了。 “公子夸奖了,小子不敢当,不知公子如此急迫的寻找小子,可是有什么要事?” 忽辛拍拍手,“哈哈,我对西门舍人是久闻大名,神交已久,十分想要和你做朋友,嗯,这里不方便,不如你前往我帐中细说吧。” 这色目人汉话说得挺溜的,句句都能带上成语。 林彻不怕他神交,就怕他打算其它交,这是万万不能接受的,“公子若是有事便直说吧,这里都是小子的兄长朋友,我没什么是需要向他们隐瞒的。” 忽辛点点头,“哈哈,好吧,你们汉人常说,君子坦蛋蛋嘛,既然这样,这事确实也没什么见不得人的,那我直说了,听闻最近风靡中都的香水和水果糖,乃是出自西门舍人之手?” 第438章 .张弘略的兄弟情 忽辛挺年轻的,顶多也就十六七岁,正是知好色则慕少艾的时节。 所以林彻以为他要香水送礼,“香水供不应求,我那里所剩不多,不过忽辛公子若是想要,等回了中都,遣人来取便可。” 但是忽辛却摇摇头,“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想与你合作,香水、水果糖,对了,还有那个神奇的镜子,你提供货源,我帮你卖。” 这是要做代理商? “这?”林彻有些惊讶,无奈的摊摊手,“公子请见谅,并非小子不愿意与您合作,而是已经和燕王妃有了约定,以后这几种商品都要供给燕王府。” “放心,这个我自然是知道的,我也没有胆子与燕王府争利,如果你给我供货,我并不会在中都销售,甚至不会在中土销售,而是卖到其他地方,此事,我会让父亲与大斡耳朵禀明,也会与燕王沟通,定然不会让你难做的。” 忽辛早有准备,一番说辞听起来很合理。 他说得大斡耳朵,就是第一皇后的意思,也就是忽必烈的正妻察必。 他老爹阿合马是察必的陪嫁奴隶出身,因为出色的理财能力做了大臣,得到了察必皇后的信重,只要不过分的要求都不会被拒绝。 而燕王真金是察必的长子,此时与阿合马的关系还算不错。 真金还不是太子,阿合马也被重用没几年,两人之间还没有发生政治上的分歧,也没有利益上的冲突。 所以在不伤害燕王利益的前提下,真金没理由不让阿合马家涉足香水生意。 林彻理清了思路,在记忆中搜寻后,清楚阿合马在未来十几年里位高权重,对蒙古高层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交好他自然益处甚多。 于是点头说道,“既然如此,小子自然同意。” “哈哈,西门舍人真是率直,那这事就一言为定了。”忽辛不掩欣喜,“往后,你便是我忽辛最好的朋友了,等回了中都,咱们再把酒言欢,再商谈细节,今日就不打扰你们了。” 说完,忽辛还真就直接带着张弘略走了。 这直来直去的性子,倒是让林彻有几分欣赏。 估摸着人走远了,董不花拍拍手掌,招呼众人坐回席位,“好了,讨厌的苍蝇总算走了,来来,咱们继续。” “呵呵,这张弘略还真是不要脸,知道咱们不待见他,那些蒙古人其实也瞧不起他,现在居然开始凑到色目人跟前了。”严立脸上依然愤愤。 “那要不然呢,他总还得混下去吧,咱们家中都被削了不少权柄,大不如从前了,再过些日子,朝廷对咱们就没有那么多客气了,万一将来出点事,他们张家总得有人帮着说话吧。” “也是,有了前车之鉴,咱们汉侯对他张家提防得很,要是他家出点事,少不得给他来个落井下石。” “嘿嘿,他家这是活该!” 林彻见他们说得热闹,便按捺不住好奇,“诸位兄长,这张家到底干了啥,似乎你们都很厌恶。” 听到林彻的疑问,刚才一直没说话的郭若思也露出探究的眼神。 几人互相看了看,最后董不花略作思索,“这事,在外人面前倒是不好多说,不过让西门兄弟和若思兄听听倒是无妨……” 原来,这张弘略与李璮的次子李南山是结拜兄弟,往来甚密。 少年时,张弘略对李南山很敬服,人前人后都赞其英武不凡,实乃当世人杰,私下里更是常常说李南山很像李世民,日后必定成就一番宏图伟业。 起初李南山也没当回事,只当是好友吹捧,但天长日久下来,让他也开始觉得自己确实和李世民很像。 老爹是一方诸侯,时局和隋末又有那么几分相似,而自己恰巧又是次子,最重要的是,他又自认文武双全,本领不在李世民之下,于是越想就越觉得有道理,心中渐渐不安分起来。 于是私底下与张弘略开始讨论争霸天下的可能性,张弘略自然是极尽煽动,说什么日后必定以李南山马首是瞻,辅佐李南山建立不世之功。 然后李南山就学着李世民,没事就在李璮耳边撩火,做起了‘一朝太宗’的美梦。 李家本就是红袄军起家,时叛时降,对异族也不会有什么忠诚之心,不管是金国也好,蒙古也好,只是打不过的时候不得已选择蛰伏而已。 李璮起兵前,李南山与张弘略暗中沟通,张弘略信誓旦旦承诺一定起兵响应。 当时的张弘略已经是张家的掌舵人,担任行军万户镇守在与大宋两淮交界处,乃是战略要地。 他们计划好,一旦李家起事,大宋那边会做出呼应,派兵北上,到时候张弘略便献城迎接宋军,然后一同向北进攻,与李家会师。 没想到,张弘略转头便把李家的图谋密告给了忽必烈信重的大臣姚枢,让蒙古朝廷暗中有了准备。 最后虽然李璮提前起事,让忽必烈有些措手不及,但张弘略这时候还没有暴露。 等宋朝大将夏贵领军北上之时,张弘略开始确实如计划好的那样,放弃亳、滕、徐、宿、邳、沧、滨七州,新蔡、符离、蕲、利津四县,让宋军顺利占领。 但是取得宋军信任之后,张弘略却突然暴起,发兵攻打毫无防备的宋军,水陆并进之下,宋军错失先机,无奈只能焚毁城池,连夜撤兵逃遁。 张弘略趁势追击,杀伤无数,缴获宋军的军资不计其数。 李璮战败之后,蒙古朝廷追查与李璮有过书信交通之人,发现只有张弘略在书信中劝李璮对朝廷忠义,让他在忽必烈心中加分不少。 随后,在处置李璮之罪的时候,李家剩下的男丁全部被处死,而张弘略居然走通关系,将李南山的娇妻美妾全部接走,纳入后宅,美其名曰,‘以全兄弟之情。’ 可惜,李璮之事让忽必烈下定了决心,开始全面裁撤诸侯的权柄,而张弘略也没逃过解除兵权的厄运,最终还是调入怯薛军中,混吃等死。 第439章 .大事 “此人竟然如此阴险无耻!安肃公素来豪侠,为人亦是慷慨气节,没想到儿子却这般龌龊行事!” 在听闻了张弘略的行径之后,郭若思颇为愤慨。 卖友求荣,淫 人妻女,张弘略实在做得太绝了,让人不寒而栗。 不管是谁,都不希望自己身边有这样一个人,都将张弘略视若蛇蝎,避之不及。 “若思兄莫气,这种人不会有好下场的。”董不花开口劝解,“好了,咱们不说这个了,对了,若思兄可是十六便要启程前往西夏路么?” 郭若思看了一圈,在场几人都是一副不愿再谈论张弘略的神情,只好自饮满杯,压了压心头的气愤,缓了缓心情,“长卿说得没错,原本我此时便可动身,反正也见过燕王了,但是燕王体恤我们做臣子的辛苦,让我多休息几日,正好过阵子有钦使要前往六盘山大营公干,顺带让我随他们同路,路上也有照应。” “六盘山大营?这是又要起战事了么?”董不花有些疑惑。 汪祥一听,神情略有紧张,“不会吧,这北边刚消停,朝中兵马虽说没有伤筋动骨的,多少也是疲累了吧,这要是立刻开动,岂不是要我们打主力?” 六盘山大营是蒙古国最为重要的屯兵点,也一直是南征的起始点,因为此时蒙古的战略就是从长江上游绕过宋朝防线,毕竟长江天险与两淮地区太难攻打了。 而汪家的地盘就在那边,战事一起,汪家必然要打先锋。 这时林彻心中一突,也担心蒙古人比历史上提前发起攻宋之战,不由凝神看着郭若思。 郭若思却摇摇头,“这就不是我能问的了,而且燕王说钦使的人选也还没定下来,得等大汗决断。” “既然连是谁前去都还不知道,咱们也别瞎猜了,若是要再征南朝,那必然要提前许久准备,到时候我们各家都会要求提供钱粮的,祥子你也莫要着急,怎么都有时间。” 董不花嘴上虽然这样说着,眉头却也微微皱起。 “这才刚打完大战,咱们家里哪里还有钱粮……”史构嘀咕着。 严立转着酒杯,悠悠道,“你们都还好点,我们山东那地界都打烂了,没个三五年缓不过来,这朝廷要是真要征饷,地皮都没得刮了。” 这些汉侯子弟此时脸上都不怎么好看,如今他们家中的兵权丢了大半,也就手头还留着点钱财,要是都交给朝廷,那还过不过日子了。 倒是郭若思一脸淡定,“诸位莫慌,虽然我一个文人,不涉军事,不过嘛,所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这西夏路尚在整备中,水利农田都还没恢复,怎么说也得等有了产出才好养军嘛。” 汪祥眼睛一亮,“对啊,既然朝廷这时候开始恢复西夏,一时半会就不会动手。” “大汗向来谋定而后动,肯定不会急功近利的,看来是我们多心了,哈哈哈,还是若思兄看得通透,倒是我们这些打惯了仗的人没想明白。”董不花这时候算是真的放下了心。 “你们只是关心则乱嘛,哎,这连年战事,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真正消停下来,让百姓喘口气。”郭若思面带忧色。 刘智轩嘿嘿一笑,“自太祖兴军以来,这六七十年何时停过刀兵,他们可是喊着要把全天下都变成牧场的,就算打完宋朝,东边不是还有个倭国么,南边不也还有几个小国么,没那么容易停的。” 董不花轻喝,“智轩,你喝多了,祸从口出你不知道!?” “这不都是自家兄弟么,再说,我也没说什么啊。”刘智轩悚然一惊,只是依然嘴硬。 “咱们兄弟是无妨,但这可是大营,小心隔墙有耳。”董不花睨了他一眼。 刘智轩也知道董不花是为了他好,语气便软了下来,“好啦好啦,小弟知错了,喝酒喝酒,反正咱们现在无权无势,这些事轮不到咱们操心。” 林彻听着他们说话,意识到其实这些人对蒙古并没有多少忠谨之心,被夺了军权沦落为人质,心中怨气不小,不由满腹牢骚。 “对了,咱们差点忘了大事了!”严立突然一拍桌子。 刘智轩酒精上头,有些迷糊,“啥大事!?” 林彻被这一惊一乍吓了一跳,一脸古怪看着众人,这喝着酒哪来的大事? 汪祥倒是立刻想起来了,一拍脑门,“嗨!都怪这张弘略搅局!说起来,这事与西门兄弟有关。” “我?”林彻莫名其妙。 “哈哈哈,算了,还是我来说吧。”董不花笑眯眯的看着林彻,“俗话说,宴无好宴,今日请西门兄弟来过,其实……” 林彻虽然不至于忐忑,但也有点担心自己摊上什么事了,“董大哥,你这话说得,难不成你们这请我来还是鸿门宴么?” “哈哈,那不至于,其实吧,你上次不是送了我两个礼盒嘛,这些家伙知道后一个个眼红至极,所以逼着我把你介绍给他们认识。”董不花语带玩笑。 “嗨,不就几个礼盒么。”林彻哭笑不得,“搞得这么神神秘秘,倒是吓的小弟心肝乱跳,这事好说,既然诸位兄长开口,回头我便让人给你们送过去,人手一份,嘿嘿,倒不是小弟吝啬,只是这次前来确实没有带多少。” 汪祥大乐,“哈…西门小兄弟真是爽快!这礼盒可不是小事,如今可是有钱都买不到的好东西啊!” “就是啊,我家婆娘整日在耳边唠叨,说什么要是哪家女眷没这玩意,都不好意思出门了。” 严立是带着媳妇随军的,主要是快三十岁了,还没有个一儿半女的,所以得抓紧生产。 “嘿嘿,有了这个,惜春楼那头牌可就得乖乖跪着伺候老子了。” 刘智轩家离得远,连个小妾都没带,得空就喜欢流连烟花之所。 “你们……”郭若思苦笑着,“亏我还以为你们是提前给我做饯行酒呢…” 林彻笑道,“若思兄放心,少不得你那一份。” “这怎么使得!?我可听说,那可是价值千金啊,我可不像他们几位家财万贯的,要不起要不起……” 郭若思连忙摆手,他也知道虽然是送给自己,但也要讲究一个礼尚往来,自己哪里拿得出等价的回礼啊。 “哈哈哈,若思兄倒是没听错,确实是价值千金,你们几个可得给足回礼哈,可别让西门兄弟吃亏,至于若思兄那份,我先替你出了。”董不花开口道。 “这是自然,绝不会让西门兄弟吃亏!” “回礼小事尔,现在可是有钱也买不到。” “放心,我刘家这点钱还是拿得出来的。” 几人纷纷出言赞成。 “长卿莫闹,你先替我出了,可这钱都够我几十年俸禄了,我可还不上。”郭若思依然摇头。 董不花龇着大白牙,“若思兄,你没听到这礼盒是有钱都买不到么,如今难得趁着西门兄弟能送出来,那怎么还能错过呢,你就算自己不要,随便一个转手,最少也是一倍的利啊,还怕没钱还我?哈哈,也就咱们是老友,不好意思占你便宜,不然就直接归我了。” 林彻微笑着,“诸位都是我刚认的兄长,哪里能让你们破费,不管它卖多少,但既然是我家产出的,那就没啥可稀罕的,送给大家便是我的心意,可别论价回礼,那岂不是买卖了么。” “哈哈,西门兄弟这人品!好!” “既然西门都这么说,那我就生受了,往后有什么用得上哥哥的,只管说。” “说得好,礼物不论轻重,重要的是情谊。” 几人承了林彻的情,满面欢笑,只是事后他们的回礼依然不会轻,他们又不缺钱。 “若思兄,难道你不认我这个小兄弟么?”林彻故意撇着眉,有些生气的样子。 郭若思见林彻都这么说了,自然不能再拒绝,“那,好吧,我收下便是。” “哈哈,这才是嘛。”林彻开怀笑道,“诸位兄长,小弟其实不止香水和糖果的生意,还有其他新奇的物件,不过此番并未都带来,若是哪位兄长有兴趣,日后倒是可以多多合作,一起赚钱。” 林彻趁此顺嘴一提,毕竟这些人家中都是一方豪强,用商业手段和他们加深关系,简直是一举多得。 众人都觉得林彻这个提议不错,不过现在也不知道具体是什么货物,有了意向,日后再细谈便是。 这事一过,大家兴致越发高涨,酒宴愈发热烈起来。 第440章 .贸易萌芽 寒风呼啸,刀弓满雪。 这不是一个出行的好日子,但军中就是这样,定下了行程就没有轻易更改的道理。 只是漫天风雪阻碍着视野,不容易分辨方向,数万大军便直接汇成一路,迤逦向中都城进发。 马背上的林彻裹着厚实的大氅,有些昏昏欲睡,有宁小七护持,他倒是不用担心会落马。 一个雪球砸在头上,突如其来的打击让他睡意全无,睁眼四顾寻找‘炮兵阵地’。 侧边不远处一架马车上,忽笃怯迷思搓着手,见林彻看过来,便嬉笑着,“马都不会骑的南蛮子,你倒不如到车上来。” “不去!”林彻撇嘴,他才不信这蛮横的丫头会这么好心。 那边车帘中又钻出一个小脑袋,嗔怪的剜了一眼忽笃怯迷思,在望着林彻暖暖一笑,“西门,过来吧,路途还长,上来解解闷。” 解解闷? 感觉这话似曾相识,前世路过某些亮着红灯的地方总能听到。 只是没想到,上车之后,并不是给林彻解闷,而是让林彻给她们姐妹俩解闷。 “大圣被压在五行山之后,怎样才能出来?快讲快讲!” 忽笃怯迷思迫不及待,被这个故事迷上后,她就日思夜想的,整天便缠着林彻给她讲。 但无论她怎么软硬兼施,林彻基本不会满足她,后来她学乖了,就撺掇着囊家真一起。 “不急着讲。” 说着,囊家真捧着一碗羊汤递给林彻,“先喝点,去去寒,一直在炉子上温着,还放了姜。” 羊汤升腾着热气,鲜香扑鼻,老姜的辛辣刚刚好,落肚之后身上暖洋洋的,心里同样有了暖意。 忽笃怯迷思总是看不惯囊家真对林彻那么好,不停的翻着白眼。 这‘敢怒不敢言’的样子把林彻逗笑了,心里叹道,‘姐妹俩的差异咋这么大呢?’ 放下空碗,林彻瞧见囊家真眼中也带着期待,知道她也想听西游,便清清嗓子,“好吧,那今天就说一段……” 这时车外传来响动,紧接车子一晃,乃颜带着风雪钻了进来,“师父,是不是又要讲齐天大圣了?” 囊家真猜到乃颜肯定是从奔驰的马背上直接跳到车上的,瞪着眼责怪道,“干嘛总是这么毛毛躁躁?好好上来不行么?摔着了怎么办?” “哼哼,摔他个折胳膊断腿才能长记性呢!”忽笃怯迷思被刚才的动静吓得不轻。 听众凑齐了,林家讲坛再次开业。 从唐三藏的身世开始,一直讲到解救孙悟空出山,接着收服老猪和沙僧,时间不知不觉便过去了许久。 “今天就到这了。”林彻喉头发干,声音都有些嘶哑。 忽笃怯迷思却是欲求不满,“哎呀,你讲得也太慢了,唐僧居然才出来,这猴年马月才能到女儿国啊?不行!你还得再讲一段!” “西门嗓子都哑了,总得休息休息,以后再讲就是了。”还是囊家真体贴。 乃颜也没听够,却不敢提要求,砸吧着嘴,“哎,恐怕以后我都听不到了。” 林彻奇怪,“嗯?怎么就听不到了?” 忽笃怯迷思替乃颜解释,“他过几天就要回辽东了,去哪里听啊。” 乃颜的老爹失儿不海是塔察儿最小的儿子,因为蒙古人的传统也是最受宠的,因此塔察儿对乃颜也是异常喜欢。 前阵子他上书给忽必烈,说自己近来身体欠佳,恳求让乃颜回到身边陪伴,还另外送了一个儿子过来入卫怯薛以作替换。 看在塔察儿一直支持自己的,功劳颇大,于是忽必烈也就恩准了。 之前乃颜也是蛮想回到辽东的,在自家地盘那可自在多了,但现在倒是有些不舍得了。 “师父,要不你多讲一点嘛。”乃颜祈求着。 林彻耸耸肩,摊手道,“多讲一点不是不行,不过这唐僧取经可有九九八十一难呢,一时半会绝对讲不完。” 乃颜不由有些丧气,“这可咋办,我好想知道齐天大圣后来怎么斩妖除魔呢。” 略微思索了一会,林彻有了想法,“其实你想听也不是没有办法。” “什么办法?”乃颜激动起来,“师父你快说。” “你们部落里一定养了许多羊吧。” “羊?这个自然是有,但是和听故事有什么关系?” “那往后就多养点。” “现在就不少了,多养干嘛?又吃不了那么多,养多了,到了冬天草料缺乏,又得杀掉许多,过了冬天又不好保存。” “不是可以做风干肉么?” “我们那比较缺盐,也没有必要做那么多啊。” “可以卖给我啊,我也可以把盐卖给你们,还有,现在中都很出名的蒲氏美酒你知道吧,那个其实我家也有卖,还有其他比如糖,茶叶这些好东西,这样一来我们算是互惠互利,让你们草原上的生活越来越好。” “这?”乃颜愣了好一会,“好是好,可是师父你卖的这些东西都很贵,我们只卖羊肉,哪里换得起,师父你岂不是要亏本?” 买卖自然要有来有往才能长久,乃颜就算年纪小也明白这个道理。 “哈哈,不用替我担心,也不止可以卖羊,牛也可以啊,另外,羊毛我也要。” 蒙古牛既可以产肉产奶,一样也可以用来耕作,虽然在南方没有水牛那么合适,但是总比没有强。 “羊毛?西门你要这个干嘛?这个只能用来做毛毡,也用不了许多,大多就丢弃了。”囊家真插了一嘴。 蒙古种绵羊的毛比较粗 硬,一般用来制作比较粗厚的织物或者毛毯毛毡。 林彻神秘一笑,“嘿嘿,反正我有用就是了,让你们变废为宝还不好么?” 其实林彻想的是,以这时的技术,用蒙古羊毛纺细线可能比较困难,但是好好研究研究,那种用来织毛衣的毛线应该是可以做到的,再加深一下,或许可以生产出毛呢布料。 乃颜脸上依然还有疑惑,“可是,我们那里实在偏远,一般商队都得三四个月才能走到,可带不了多少货物。” “那就不走陆地,走海上,那就近多了,剩下那点陆路,用马车就行了,冬天就用雪橇车,就是把车轮换成木马。” 经过林彻一番说辞,乃颜最后也觉得可行,最重要的是,林彻说可以通过商路常常与他通信,并且给他带去西游记的书稿和其他新奇的东西。 “这样的话,既然西门你需要,那我封地上也可以多养牛羊卖给你呢。”囊家真温柔一笑。 “你的封地?你也有封地?”林彻不明所以。 “额格其是嫡出,自然是有封地了,还不小呢,离着乃颜家的封地不算远。” 忽笃怯迷思话里带着一点酸酸的味道,因为她并没有这种待遇。 原来,囊家真的封地就在蒙古祖地,也就是呼伦贝 尔地区,东边就是乃颜家。 明白过来的林彻自然不会拒绝,随后囊家真还说,“虽然我不在封地,但以后可以让乃颜帮我管着。” 乃颜把小胸脯拍得梆梆响,“阿布格额格其尽管放心,乃颜一定帮你管好封地。” 于是,林彻日后与蒙古东道诸王的贸易,就在这个马车中萌芽。 第441章 .把柄? 回到中都城,才踏进东昇货栈,林彻便看到了蒲璇娘。 只见她坐在大门不远处的方桌旁,低着头,百无聊赖的转着一个空茶杯,一脸落寞,看起来像个怨妇。 林彻身后的宁小七和虎子同时进门,两人魁梧的身形,让大堂为之一暗。 蒲璇娘察觉有异,习惯性地抬头看向门口,当看清来人是林彻后,瞬间欢喜了起来。 正在她要开口呼唤的时候,胖滚滚的金光耀却抢了先,“郎君思密达,您可算回来了,您不在的日子里,小人日夜挂念郎君,真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心中分外彷徨,就像离开了父母的孩子一般,没着没落的,茶饭不思,辗转难眠……” “停!”林彻掏了掏耳朵,嘴角扯出一丝嫌弃,“这话,我怎么听得那么耳熟?上次,你好像也是这么说的吧,就不会换点词么?” “额!说过?”金光耀硕大的脸上尴尬起来,立刻神情一肃,“这说明小人对郎君的忠孝之心始终如一,海枯石烂也无法动摇!” 舔狗金就是舔狗金,能把献媚表忠的话说得如此义正言辞。 “好啦好啦,我知晓了……”林彻摆摆手,目光转向蒲璇娘。 金光耀本来还想多舔一会,发现这情形后,立马露出心领神会的样子,“想来郎君外出这么多日,一定辛苦了,小人这就去安排为郎君洗尘。” 接着便压低声音,“郎君,这个小娘子近些日子,天天都要来,一来就是坐大半日。” “要你多嘴,赶紧忙你的去!”林彻瞪着眼睛。 打发了金光耀,林彻缓步走向蒲璇娘。 蒲璇娘的欢喜之色这会已经不见,满眼责怪地看着走近的林彻,带着一点小脾气,“你这人,不声不响就走了,一走就是大半个月!知不知道,你这样让人很…很生气!” 林彻玩味地看着她,“我外出为何要告诉你?你又不是我媳妇。” “你!”蒲璇娘气得把小拳头捏得发红,又被林彻这话噎得不知道怎么反驳。 “好啦,去我院子吧。”林彻说完,也不管蒲璇娘是不是愿意,自顾自的走了。 蒲璇娘看着林彻的背影,捡起桌上的茶杯,作势欲砸,却又悻悻然放下,骄蛮地跺了跺脚,还是跟了上去。 回到院子,两人在屋里相对坐下。 原本蒲璇娘想好有许多话要和林彻说的,这会却又不知道从何说起,一张美艳的小脸憋得通红。 林彻只好先开口,“听说,你这些日子天天都来?” “哪有!”蒲璇娘下意识的辩驳,对上林彻的眼神后,又不由支支吾吾,“只是,只是偶尔……” “你们蒲家不是来中都走关系的么?你就没事?” “我能有什么事,都是我哥在办,他还时不时想带我出去见人,烦都烦死了,我正好可以躲开他。” “是么,这样一来,找不到如意郎君,你回家怎么交代哟。” “交代什么交代,我才不要嫁给那些粗鄙之人呢。” “好吧,反正是你家的事,你自己高兴就成。” 林彻忽然意识到自己不能在这个话题上多聊,不然蒲璇娘又要自己帮她,那岂不是自己找麻烦么。 说了一会话,蒲璇娘心情明显转好,“对了,蒙古大汗围猎,怎么会叫你去?” “不是他们大汗叫我去的,是燕王和公主请我去的。” “公主!?你怎么认识公主!是哪个公主!?漂不漂亮!”蒲璇娘的关注点果然很女人。 林彻一头汗水,“人家公主漂不漂亮和你有关系?” “哼!你这人年纪小小,花花心思却很多,我可告诉你,你要是敢乱来的话,等回了泉州,我就说给乐燕姐姐听!” “哟!学会打小报告了啊,对了,你为何要和乐燕说!?” “哼哼!你以为我看不出你喜欢乐燕姐姐么!?” “有这么明显么?” “所以你老实点,别让我抓住你的把柄!不然有你好受的!” 把柄? 林彻看了看蒲璇娘白嫩的小手,又低头看了看根据地,不由陷入了遐思,‘这把柄,不知道何时才能长大啊。’ 蒲璇娘看着林彻怪异的举止,起初还一头雾水,愣了一会后突然有了一丝明悟,“呀!你这人怎么如此龌龊!?” “郎君,小人可方便进来?”金光耀的声音从门外传来。 来的倒是时候,林彻应声,“进来吧。” 金光耀推门而入,“郎君,小人为您准备了热汤,您可要此时沐浴一番,去去风尘解解乏。” 林彻一向是习惯冷水洗澡的,不过在野外这么多时日,洗个热水澡也挺不错,便点头应允。 金光耀向门外招了招手,一群靓丽的侍女抬着热水和洗漱用品进来放置好。 “好了,你们出去吧,我先沐浴,有什么事,晚饭再说。” 十几天没洗澡,虽然大冬天的,身上并没有什么异味,之前也没多大感觉,但现在林彻却觉着仿佛有些刺挠,有些迫不及待要马上洗浴。 金光耀询问道,“不留几个侍女伺候郎君么?” “不必了,都出去吧。” 于是,金光耀带着人退了出去,临走还细心的将门关好。 他发觉那个漂亮得不像话的小娘子并没有出来,自以为发现了什么不得了的事,小声嘀咕着,“天朝贵人就是不同凡响,这又是一个天仙,不比那位殿下差,郎君小小年纪便如此厉害!真是让人佩服啊。” 接着,他又拧着眉毛苦思起来,‘郎君有此爱好也挺好,只是,我金家有没有年纪相当又美貌的姑娘呢?’ ‘年纪倒好说,可如天仙一般的相貌就难了,看来只能退而求其次了,也不知道郎君看不看得上。’ 屋里,林彻作势要脱衣服,“我要沐浴,你怎么不出去?是不是又想偷看?” 蒲璇娘这才反应过来,有些慌乱,有些羞红,却嘴硬道,“看看又怎么了?又不是没看过,小屁孩一个,有什么看头!” “哦……?”林彻拉长着音调,“呵呵,那你想要看什么头?” 也不等蒲璇娘回答,林彻接着说,“既然你不走,那就给我搓背吧。” 第442章 .璇娘技师 沉在浴桶里,被温热包裹着,有种说不出的舒坦,让林彻忍不住发出一声释放性的低嚎。 蒲璇娘耳朵一红,条件反射一般,一巴掌拍在林彻的后颈,“啪……” 打得不重,声音却不小。 对于林彻来说,就好像畅快放着水的时候,突然被打断,不但爽快没了,而且还蛋疼,自然恼怒不已,“你疯了!?干嘛打我?” “我,我……”蒲璇娘支吾着,还不停看着自己的手掌,好似不能相信刚才那一巴掌是自己打得一样,见林彻扭着头虎视眈眈的看着自己,又骄横起来,“哼!谁让你发出下流的叫声了,该打!” “卧槽,怎么就下流了?我觉得舒服还不能叫了!?” 林彻说着,又觉得哪里不对,狐疑而探究地凝视蒲璇娘,“你为什么对这个声音敏感?还觉得下流,嘿嘿,老实交代,你是不是……” 蒲璇娘恨不得立刻把林彻的嘴缝起来,“你胡说什么!” “也是,你是大姑娘了,有过也正常。”林彻自以为是,还一副淡定的样子,“食色性也,人伦天性而已,有啥不好承认的?” “承认你个大头鬼!你这是平白污人清白!” 蒲璇娘气到了,特别是林彻的神情,让她恨得牙痒痒,抓着林彻的胳膊就狠狠咬了上去。 林彻背对着蒲璇娘,没料到她敢来这么一手,额,不对,是这么一嘴,一时痛得哇哇大叫,“住口!疼!疼!疼!你属狗啊!?” 痛归痛,但林彻倒也没有挣扎,不然以他的力气,怕是能把蒲璇娘的牙齿都扯掉,本质来说,林彻还是个怜香惜玉的‘好男人’。 过了好一会,蒲璇娘气撒得差不多了,才松开了嘴,看着深深的牙印中还冒着血丝,不由眼角一扯,有些心虚,但嘴上却倔着,“让你胡说!下次还敢的话,我就咬死你!” “这女人怎么都一个德性,都这么爱咬人的么?”林彻嘀咕着,“等哥长大了,让你们咬个够,从软咬到硬,再从硬咬到软!” “你说什么!?”蒲璇娘气鼓鼓道。 林彻自然不会承认自己开车了,“没什么,有什么就给你吃了!” “哼!别以为我没听到!” 蒲璇娘娇喝,其实她只听到了前半句,后半句含含糊糊的,确实没听清,但自认为又抓到了林彻的把柄,“还有哪个女人咬你了?哼哼,你是不是做了什么对不起乐燕姐姐的事!你完蛋了,我一定要和她说!” 林彻根本不怕她的威胁,甚至还要逗两句,“我小老婆咬的啊,你管得着么?” “小老婆?!?”蒲璇娘震惊了,“你你你……你不怕乐燕姐姐怪罪你!?” “乐燕是大老婆,自然就有小老婆了,而且还有二老婆三老婆四老婆无数个老婆!” 林彻振振有词,“我林家几代单传,我身负传宗接代的重任,多找几个老婆有错嘛!?” 蒲璇娘一时间被怼得哑口无言,林彻的厚颜无耻让她无从反驳,半晌才勉强开口,“可是你还这么小!?” “小!?你才小,你全家都小!” 林彻被刺激到了,毕竟离长大还得不少时间呢,当然他也知道蒲璇娘肯定不是那个意思,又不是每个人都像他那么污,“建设祖国,要从娃娃抓起,找老婆当然也是!” “什么乱七八糟!”蒲璇娘见他又要开始鬼扯,在他背上又是一拍,“要不要搓背了!?趴好!” 才第二次做,蒲璇娘似乎已经熟门熟路了,捏着搓澡布,上下往复,动作十分流畅。 林彻垫着手,脑袋搁在浴桶沿上趴着,十分享受,哼哼唧唧道,“不错不错,手艺进步很大,成为金牌技师指日可待,下次哥还点你。” 对林彻口中冒出一些奇怪的话,蒲璇娘都有些免疫了,虽然听不懂,却也懒得问,一边生着闷气,一边辛勤工作。 居然得不到回应,林彻放弃了撩拨,舒服感让人昏昏欲睡。 两个人就这么沉默了好一会,蒲璇娘替他把背上搓完,才用手指戳着林彻的后脑勺,“懒猪,把手伸出来!” 林彻迷迷糊糊换了个姿势,张开了双手放在浴桶沿上。 蒲璇娘又开始细致地擦洗着林彻的胳膊,看到自己的咬痕依然深刻,渗着血丝,边缘开始发青,莫名感觉有些心疼,脑海中不由冒出一些七七八八的思绪。 ‘这是我咬的?这么深,一定很痛吧。’ ‘痛死了也是活该,居然说我有……哼哼,都怪兄长不检点,和女人做那事也不关门,让我不小心撞见!’ ‘哎呀,我咬得那么重,他好像也没真的怪我啊,不然他凶起来,简直像个魔王,杀人就像割草一样。’ ‘那是不是因为,他把我当成自己的女人了啊?’ ‘呸呸呸,想什么呢?谁要做他的女人,他只不过是个小屁孩。’ ‘他这安静的样子,还挺好看的,为什么一说话就那么气人呢?’ ‘等他长大了,一定会更好看吧……’ 想着想着,手上不由停了下来,她自己都没发现自己的眼神有些花痴。 “擦完了?!”林彻依然闭着眼。 这突然打破安静的话,让蒲璇娘犹如受惊的小鹿,“没,没……快了……马上就好。” 赶紧低着头恢复手上的动作,脸上烫得很。 林彻觉得气氛有些古怪,便随便找了个话题,“最近你哥都在干嘛,都和什么人往来啊?” 蒲璇娘也需要说话来缓解自己莫名的情绪,“我哪里知道,不外就是那些蒙古的王公贵戚,哦,对了,他和那个和尚往来越来越频繁,三天两头就聚在一起,也不知道搞什么鬼,有时候那个和尚还跑到我们里,我也是不想看到他才经常躲到这里来。” “和尚?”林彻脑子还有些浑沌,“什么和尚?” “我的话你都不用心听!”蒲璇娘又被气到了,“上次我不是和你说过么,那个叫杨琏真迦的和尚,实在让人讨厌!” “什么?”林彻一个激灵,“杨琏真迦!?” 第443章 .捅破 林彻的反应有些大,蒲璇娘不由感到奇怪,“对呀,我上次没说么?那秃驴就叫杨琏真迦,是国师八思巴的徒弟,怎么?你认识他?” 八思巴的徒弟,那就没错了,就是那个杨琏真迦。 林彻如何会不认识,这个妖僧,把南宋的皇陵挖了个遍,盗抢了陪葬的珍宝不算,居然还丧心病狂的,还打算把历代宋帝的尸骨放入白塔镇压,妄想永远破坏汉家的气运! 幸亏民间义士用掉包之计保住了这些帝王的遗骨,他的手下找不全,只好杂以牛马骨交差。 不过宋理宗赵昀却没有逃过这一劫,陵寝被掘,棺椁被毁,妖僧还让手下把他的尸身倒挂,撬走口内含的夜明珠,沥取腹内的水银。 过了七天,这妖僧又把赵昀的头骨取走,用吐蕃秘法制成了酒器,用来施展邪术! 前世的时候,林彻听闻过这事之后,便对这个妖僧深恶痛绝,不由咬牙切齿,“早晚我要将这个妖僧挫骨扬灰,撒到粪坑里去!” 蒲璇娘被他这狰狞的样子吓到了,“干嘛这么吓人?他和你有仇!?” “仇大了,不共戴天!倾三江之水也无法洗净!” “他干了什么?” “现在还没干,以后我也不会再让他有机会干!” “又是让人听不懂的话,奇奇怪怪的,好吧,反正那秃驴看着就不像好人!” 蒲璇娘懒得去深想了,没必要为一个不相干的人费心神。 林彻心气还没平复,斜了一眼蒲璇娘,“你哥也不是什么好鸟,一丘之貉!” 蒲璇娘刚想反驳,林彻眼一瞪,“你哥做的那些伤天害理的事,我就不信你一点都没听过!还有,大宋对你们蒲家可谓优厚至极,可如今你们蒲家都在干嘛!?哼!非我族类!” “我……”蒲璇娘张张嘴,又确实不知道该如何辩解,眼眶泛红,隐隐有泪,嗫嚅道,“兄长,兄长他确实暴虐了点,我其实也不喜欢他做的那些事,只是我也阻止不了,至于我家就更不是我能左右了,不然也不会丢到这里,当成是交好蒙古人的货物。” 蒲璇娘自小便是蒲家的掌上明珠,基本没受过什么委屈,性子向来骄横任性,不管想要什么都能得到满足,很少会有这种伤心的模样。 被家里送出来做联姻的工具,让她终于认清了现实,内心都崩塌了,若不是当初林彻一句话,说是会来中都帮她,给了她希望,都不知道会做出什么傻事来。 这时候看到林彻脸上的嫌弃和厌恶,无比揪心,失落和委屈涌满了心头,还暗恨自己为什么偏偏要提起那个秃驴。 林彻见她泫然欲泣,小脸巴巴的,很有几分楚楚可怜,不由心头一软,“嗐!我在你一个女娃子面前生什么气,这些事和你又没啥关系,你可别哭,是我不对行了吧。” 这话软不软,硬不硬的,但听到蒲璇娘耳朵里,就当是林彻道歉了,心情略好了一点点,“哦…” 只是林彻口中又冒出一句,“如果有一天,我要除掉蒲家,你会怎么样?” “啊!?”蒲璇娘脑瓜子嗡嗡的,心如乱麻,不知所措。 她很明白,林彻这话肯定不是开玩笑,他真的仇视蒲家,虽然没有明说过,但从林彻以前对自己的态度上,她已经隐隐有了这种感觉。 而第一次相见的时候,她对这个看起来吊儿郎当又出言不逊的小子也是非常讨厌的。 可经历了解救被拐女娃之事,让她对林彻有了探究之心,特别是林彻坐在尸山血海中,云淡风轻,这震撼的画面更是刻在她心头,永生难忘。 后来或许是不服气,或许是好奇心,让她忍不住和林彻接触,虽然都不算愉快,但时间久了,林彻的样子便总出现在她脑海里,挥之不去。 蒲家做过什么,不会和她一个女娃子讲,她知道得很少,也就不明白林彻的敌意从何而来。 在清濛庄的那些日子,她知道林家上下对异族都没有好感,不过大宋人都有天朝上国的心态,看不起外族人也很正常,只是林家人更为强烈了一些罢了。 她以为,迟早有一天,她是可以扭转林彻这种偏见的。 但如今林彻的一句话,打破了她的幻想。 农夫与蛇的故事,她从伊索寓言中听过,而蒲家便是那条蛇,正准备反噬大宋。 这种情况下,林彻有什么理由放过蒲家呢? 这一刻,她陷入深深的迷茫中。 许久没有等到蒲璇娘的回应,林彻自失一笑,“这个问题是在为难你了。” 说着,他背对着蒲璇娘,从浴桶中直起身跨了出去,水珠滴滴答答。 蒲璇娘丢开思绪,追了上去,拎起一块干巾默默替林彻擦拭,然后替他从里到外穿上衣服,表现得犹如一个小媳妇一般。 林彻展开双手,站在那里任她施为,没有再说话。 为林彻系好了腰带,蒲璇娘幽幽开口,“我不知道……” “哈?”林彻微愣,然后才反应过来这是在回答他之前的问题,不由叹气,“唉…你不该和我走这么近的,终究,你是要恨我的。” “我一直都恨你。”蒲璇娘低低的声音中,带着倔强,还有连她自己都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意。 林彻转过身,仰头看着蒲璇娘,“过多几日,我应该就要回去了,你有什么打算么?” 下月初二,便是林彻七周岁生日了,但充足的营养加上勤练武艺,身高胜过了此时平常十一二岁的男孩,大概一米四多的样子,不过还是比蒲璇娘矮了一个头。 蒲璇娘被林彻看着,似乎没听清他说什么,伸手在他头上比划了一下,然后鬼使神差般捏了捏他的脸,“你长得真快,这才几个月,比初见时,又高了许多,明年,或许就比我高了。” ‘这女人真是奇怪!这时候讨论什么身高。’被捏了脸的林彻有些不爽,便提高声音重复了一遍,“我说,过几天我要离开中都了,你有打算么!?” 这回,蒲璇娘听清楚了,蓝色的眸子陷入了迷茫,幽深而阴郁,终究还是逃不开现实啊,一句带我走还是没有说出口,最后化作一声毫无色彩的回答,“哦。” 第444章 .再见?再也不见! 蒲璇娘上了自己的马车,回过头,深深望着林彻,闷闷的说,“我走了,别送!” 她记得他说过的话,没有再一个人出门,带着马车,车夫兼着护卫。 耸耸肩,林彻见不用担心她的安全,也就没有坚持,“好吧,那再见。” 蒲璇娘放下车帘,车子缓缓驶动,隔着车厢,她对着林彻的方向,喃喃细语,“或许,再也见不到了。” 这一刻,她强忍着掀开车帘跳下去的冲动,双肩却微微抽动,脸颊上划下热泪,渐渐变冷,落在了膝盖上,碎开。 空着一颗心,回到了自家宅子,才下马车,就撞到了正要出门的蒲崇谟。 蒲崇谟眉头大皱,数落道,“整天不见影,又跑哪里疯了?别忘了我们来这里的重任!” 换了往常,蒲璇娘肯定要怼上几句,如今却心情低落,只是低着头,“哦。” 这阵子的蒲璇娘比较异常,之前她到了中都后,根本就不情愿出门,就算蒲崇谟要她去交际,也得费尽口舌。 倒是参加过燕王的宴会后,这小妮子反而三天两头往外跑,也从来不说去哪,虽然每次回来有些失落的样子,但整体心情却还是很不错的,像是变回了在泉州时的模样,偶尔还看到她独自一人傻乐。 蒲崇谟虽然对自己妹妹的不着调有些不满,不过他也意识到,家族交给他的联姻目的怕是很难达到,想成为王公贵族家的嫡脉儿媳,实在太难。 这样一来,让蒲璇娘出去结交那些子弟也变得毫无意义,所以他也就不再强求,而是自己更加努力的钻营其他门路,另想他法来完成家族的任务。 半个多月来,他和杨琏真迦往来频繁,似乎真的成了知交好友,而杨琏真迦的那个提议,也让他越来越动心。 联姻之路不好走,不过让蒲璇娘成为国师八思巴的嫡传弟子,却也不失为一条光明大道,同样可以让蒲家未来在蒙古朝廷拥有牢固又强大的靠山。 杨琏真迦表现得很热心,为了促成这件事,似乎也费了很多精力,也直观清晰的让蒲崇谟感受了他们这一教派对蒙古朝廷强大的影响力。 当然,蒲崇谟这样的人精,真的会感觉不到杨琏真迦的别有用心么? 只不过在利益的诱惑下,被他有意无意的忽略了而已。 此时蒲璇娘大异往常的反应,总算引起了他的注意。 “嗯?”仔细一看,发现自家妹子失魂落魄的,眼神中毫无光华,不由关心,“璇娘,你怎么了?是遇上什么不开心的事了么?还是,被人欺负了?你快告诉兄长!就算咱们是外来的,也不是任人欺负的!不管谁欺负了你,兄长一定替你讨回公道!” 不管蒲崇谟人品如何,但他对这个同胞妹妹倒是有真感情的,这份关心并无作假。 “没事。”蒲璇娘只是淡淡的说。 这还没事?若是以前,蒲璇娘就算不愿意和他说,多半也会傲娇的回一句,要你管!? 蒲崇谟摸不着头脑,不知道自家妹子中了什么邪,像变了个人一样,但仔细查看,又没发现她身上有什么异常,也就衣袖上带着一点潮湿。 再次试探性的问了一句,“真的没事!?” “我这不是好好的么?能有什么事?”蒲璇娘略有不耐烦,“我累了,先去休息了。” 这才刚天黑,就要去休息? 蒲崇谟脸上露出古怪,却没多做纠结,而是想起了更重要的事,“对了,璇娘,有件大事得和你说,过几天,正月十五的那天,国师准备亲自见一下你,你好好准备一下,那天可别再乱跑了!” “好的,我知道了。”蒲璇娘恹恹回道,“没其他事,我就回房了。” 蒲崇谟很是意外,原本以为璇娘一定会拒绝,他都准备好了满肚子的说辞,要蒲璇娘以家族为重,没想到竟然如此容易便答应了。 尽管难以置信,担心自家妹子口是心非,嘴上答应了,到时候又反悔,不过他更害怕弄巧成拙,惹恼了妹子,因此蒲崇谟也不敢多说什么,“那好吧,我还得出去一下,今夜或许不回来了,你休息去吧。” 说完,便摇着头出了门。 …… 东昇货栈中。 金光耀为林彻准备了一场洗尘宴,同时也算是一场迟来的接风宴。 就在五天前,窦智和尉迟远等人,押运着第二批货物赶到了中都城。 林彻要尽可能的了解地理信息,所以他们这次走的是陆路驿道,倒是比林彻他们走运河花的时间少,只用了七天便到了。 这次的货物与第一次相比,并没有多多少,不过走陆运需要的车马人力却要多上许多,因此,窦智带了三百多人。 这些人,看起来只是苦力车夫和一般护卫,其实都是百战老兵。 “路上还顺利吧。”一番寒暄过后,林彻与窦智聊了起来。 窦智声音不大不小,“回阿郎,有了您送来的燕王手书,倒是没有遇上刁难,算是比较顺利,就是道路有些失修,坑坑洼洼的,不然还可以提前一两天到。” 与燕王府达成合作关系后,自然是便利多多,打着真金的旗号,蒙古国里还没有谁那么不开眼上来碰瓷。 林彻点点头,“无妨,道路的事,燕王会着手解决,咱们等着就是,对了,直沽寨里的货栈进行得怎么样了?” 这个货栈,自然是林彻在蒙古国里最重要的中转基地,名义上用的是高丽商人金光耀,实际完全是由林彻的人控制,安排了人,在临着运河的地方,买下了一大片地方。 “起初有些不顺利,那直沽寨的狗官嘴脸比较难看,也多亏了郎君的书信来得及时,有了燕王的手书,一切都没有问题,那狗官还殷勤的帮咱们处置了一些地头蛇。” 说着这话,窦智心中对林彻的神通广大也是愈发佩服。 若是单单只有香水糖果的贸易,燕王未必会多加理会,但没想到,通过一个小小的‘哈达’,燕王却不遗余力大开方便之门,这对林彻也是意外之喜,看来上位之人更加看重的还是政治利益。 第445章 .目标,郭若思 比预想中最好的结果还要好,林彻大感满意,转过头又看着金光耀,“光耀啊,你在城中的店铺都弄好了么?” 金光耀咧嘴一笑,脸上肥肉一颤,“托郎君的福,一切都好,店铺已经整备得差不多了,过几日便可营业了。” 接着,似乎想起了什么,金光耀笑得更加灿烂,眼睛都完全看不到了,“其实,就算店铺还没有开业,头次带来的南货,都已经销完了,得亏窦壮士来得及时,不然都没货卖了。” 见他这样,林彻自然晓得他这次赚得是盆满钵满了,“哈哈,那就好,中都城里的贵人可不缺钱,只要有货,就不愁没钱赚,这可是长久的买卖。” “这个理小人自是知道,往后可还要拜请郎君多多关照。” 金光耀是个明白人,自家的货源都来自林彻,就连在中都城的关系,初来乍到的林彻也比金家硬多了。 林彻笑笑,“我打算把海河口的码头早日整修出来,你给家里去个信,问问你们金家有没有兴趣参一份。” “这哪里还用问!?只要郎君倡议之事,我金家自然于愿附骥尾。” 金光耀仿佛被金子砸在头上,喜不自胜,张口就答应,说是不用问,但其实他在金家还做不了这么大的主,不过他不信族中那些老狐狸会对这种好事无动于衷。 “那就好,过些日子我便要回南方了,这事便要交给你来主持,我也会派人协助你的。” “小人惶恐,如此大任,小人哪里能担起来,小人一定用心辅佐郎君安排之人,万万不敢僭越。” “随你吧,只要把事情办好就成,这对你我两家都是好事。” “郎君放心,小人没啥本事,唯有一颗忠孝之心,若是误了郎君的事,不用郎君多说,小人自便提头来见!” “哈哈,莫要妄自菲薄,今后这北方的生意还是要以你们金家为主,不过只要你用心,我便只认你金光耀。” 日后,林家在中都城中的生意,除了与燕王府的合作,明面上的生意大抵是要挂在金家的名下,林彻少不得和金光耀多交代了几句。 金光耀这个高丽人,不是个有节操的,不过被林彻拯救于危难中,又见识过他令人不寒而栗的手段,轻易是不敢背叛的,只要不涉及机密,这家伙倒也是个合适的代理人。 晚宴后,摒弃了外人,林家一众亲信下属被林彻召集了起来。 林彻开口,“我决定十五离开中都。” 堂中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的,对林彻这没头没尾的一句话有些不明所以。 若只是定下行程,没必要这么郑重其事,想来郎君肯定有其他安排,这话也就是个引子。 “阿郎,有什么吩咐?”许三和问道。 林彻道,“这次来燕地,算是比较顺利,该见的人也见到了,该做的事都做了,眼看着就要开春了,家里开荒的事得盯着,三和叔你传信给海上,让他们集合在近海等着,到时候咱们抓紧时间回家。” “喏!”许三和点头。 林彻又道,“另外,这次离开,我打算劫个人,到时候可能会闹出动静,所以得提前安排一下。” “劫人!?” “谁啊?” 众人惊讶,完全不知道林彻在想什么。 林彻轻声说道,“此人名为郭守敬,才学盖世,留在蒙古太可惜了,眼下有机会带走他,所以我不想错过。” 在座大多数人都没听过这个名字,并不知道郭守敬有何奇特之处。 宁蓝想到一个姓郭的人,前些日子林彻对他似乎很上心,“阿郎,你说的可是郭若思?” 林彻点点头,“就是他。” 许三和浮起慎重之色,“阿郎,这人可是当官的?” “是个不大不小的官,受命治理西夏水利,很得蒙古大汗和燕王看重。”林彻回道。 “这样的话,风险可不小,这里目前可是鞑子心腹之地,一个不小心,容易把咱们陷进去。”许三和含蓄的劝道。 窦智却比他直接多了,“阿郎,俺见识浅薄,不懂阿郎深意,但俺认为,您的安危才是最重要的,不能因小失大啊。咱们要是在中都城劫持一个蒙古官员,那不是太岁头上动土么,劫人容易,但想要在十数万骑兵的包裹中脱身,几乎是不可能的!” 大家脸上都有劝诫之色,都想打消林彻的冒险之举。 林彻摆摆手,“稍安勿躁,听我讲完不迟。” 等大家安静下来,他继续道,“风险我知道,所以我也没打算在中都城动手,正好,目标在十六日便要启程往西夏,所以我们在他路径之上下手,然后趁蒙古朝廷反应过来之前脱身出海。” “这个倒是可行,不过,万一有点失误,岂不是暴露了咱们的身份么?”窦智依然不是很赞同。 许三和也附和道,“如此一来,阿郎在中都城的布置必然被破坏,岂不是前功尽弃!?为了一个人,值得么?” 林彻显然也仔细考虑过这个问题,他在中都城的布局才刚落子,要发挥作用,还需要时间和努力,但是如果被暴露了,让蒙古人有了警惕,以后再想做点什么,那就千难万难了。 但是,林彻的发展计划中,航海占据了无比重要的作用,而郭守敬的天文地理方面的学识对此非常有帮助。 何况郭守敬还是个出色的水利专家、数学家、发明家,当世最杰出的科学家,没有之一! 虽然林彻具有超出时代的见识,但他对许多东西仅仅是知道个大概而已,没有真正的专业人才,那一切都可能只是空想,无法落实。 所以,在谋略和实力之间,林彻选择后者,不惜让中都城的布局作废。 “我认为值得!”林彻声音不大,却铿锵有力,“何况,若是我们操作得好,运气也不赖的话,未必会暴露,这一切,就要靠大家的努力了。” “既然阿郎这么说了,那大不了把俺这百来斤丢在这了。”窦智抱拳。 “阿郎行事,必然有其道理,我等奉行便是。”许三和也不再犹豫。 “阿郎你就说怎么办吧,俺来打先锋。”虎子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宁蓝没有说话,眼神却很坚定。 尉迟远,李起等人也纷纷表态支持,脸上也毫无惧色。 见林彻心意已决,大家也就不再发出异议,转而开始为这次行动全心谋划。 第446章 .忽辛有请 讨论到半夜,才把计划制定好。 有了这份详细而周密的行动计划,大家都觉得事有可为,成功的几率很大,一个个都满怀信心。 最后,林彻做了结语,“好了,明日起,大家分头按计划行事,这次行动看起来是我任性,但将来你们会明白其中意义的,前路凶险,诸位多加小心!” 说着,感到脑子莫名一热,“天佑华夏!万胜!” 听到这提气的口号,大家忽然有了一股强烈的使命感,再想到要在蒙古大汗的眼皮下搞事,也是抑制不住的兴奋,“喏!誓死追随郎君!万胜!” 次日,许三和与窦智等人带着三百多人出了中都,走运河乘船回直沽寨,另外,两匹快马带着密信,也飞奔向直沽寨。 而林彻按着日常,没有出门,也没有表现出什么异常的地方。 计划已经启动了,即便有漏洞,也无从更改,所以他也就不再多想,干脆练起了功。 在蒙古大营中,为了不引人注意,半个多月都没有实实在在练功,让他有种身体快生锈的感觉。 六斤多重的练习用刀,被他耍得虎虎生风,不断地与虎子手上的大斧相击,金鸣之声叮叮当当炸个不停。 其实他这完全就不是正常对战的路数,要是在战场上,一把战刀无论多么坚利,都要避免与对方的武器硬碰,不然没几下,这刀子就要断掉,那还打个屁。 刀法的要诀,就是避开对方的格挡和防护,对其要害致命一击。 今天林彻完全像是要发泄多日积蓄的精力,所以打得很蛮,反正练习刀坏了也不心疼。 虎子手里的一对斧头,重量加起来二三十斤,即便他天生神力,时间久了也有点吃不消。 林彻的出招越来越快,虎子的格挡渐渐有些力不从心,只好全力一挥斧头,主动迎上林彻的刀光。 一声刺耳的巨响后,虎子借势往战圈外一跳,“不打了,不打了!阿郎你这哪里是练功,明明就是打铁嘛。” 大半个时辰的剧斗,消耗着实巨大,让虎子都感觉胳膊有些发酸。 林彻却酣畅淋漓,把外袍一脱,带着意犹未尽的神情向宁小七招手,“宁蓝,换你来!” 宁小七不由苦笑,这都不能算是陪练,完全就是个人形木桩,心中自然是不乐意的,可他也不想违背林彻的意愿,只好掂着两根铁棒走了上去。 幸好,一张帖子救了他,让他避免了这抗揍的工作。 小步跑进院子的伙计将请帖呈送给了林彻,“郎君,一位名叫忽辛的公子令人送来的。” “挺雅致的啊,这忽辛一个色目人,倒是把咱们汉家的礼数学了个十成十啊。” 林彻接过,见这帖子有模有样,规整而又文雅大气,字迹隽秀,‘送呈西门庆舍人亲启’。 打开一看,‘昔日一别,如隔三秋,念及贤弟英姿,思之甚切,愚兄于今日午间设宴惜春楼,望贤弟赏光,甚盼,忽辛亲书诚邀。’ “啧啧,这老外还真不赖,字写得比我都好。”林彻抖了抖请帖,脸上却没啥羞愧的意思,接着又嗤笑道,“这人也忒心急了,才回来一天,就火烧屁股一般追来了,不愧是一切向‘钱’看的色目人。” 宁蓝不关心忽辛的目的,但不用做木桩还是能令人愉快的,“阿郎,是要出去么?” “嗯。”林彻扬起请帖,“有人请吃大餐呢。” 听到吃,原本还一副萎靡不振的虎子立马来了精神,“大餐?什么时候啊?” “呵呵,刚才不是还装死么?”林彻没好气的白了一眼虎子,“你这是愈发好吃懒做了。” 虎子也不分辨,咧着大白牙憨笑,“阿郎你这力气越来越大,今天陪你练了这么久,就算铁人也要化了,自然是该大吃一顿补补身子…” 补身子?这话听到耳朵里,总觉得哪里不对。 摇摇头,林彻也知道和这憨货理不清,“都去换衣裳,待会就走。” …… 惜春楼。 听名字就知道,这是个讲究风情的地方。 孔夫子曰,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 告子也曰过,食色性也。 所以,这时代的酒楼和青楼其实没有太大的区分,都是让人快乐的事情,为何就不能一起呢? 城西惜春楼,香漫永乐坊,这句打油诗,很好的说明了惜春楼在中都城的知名度。 这香味里,既有酒香菜香,也有女儿香,来到这里的男人,无不为之醺醺然,仿若置身天上人间。 林彻才下马车,便被金碧辉煌的门楼晃了眼,那二楼露台上更是姹紫嫣红,竟有无数花朵在这寒冬季节争奇斗艳。 仔细一看,哪里是什么鲜花啊,分明是几十名美娇娘,穿着各色绫罗衣裙,鲜艳多彩而又飘逸动人,甚至单薄的纱衣下,春光乍隐乍现,夺人眼球,她们手中各种随风摇摆的丝巾,仿佛有种勾人心魄的魅力。 没有男人能够视若无睹,即使是才十二岁的虎子,目光也被深深吸引,只不过里面还带着困惑,不禁咕哝着,“她们不冷么?” “说明人家敬业,干一行,爱一行,哪像你,陪我练会功就想着偷奸耍滑!”林彻顺嘴便是一通数落,“再说了,妖精是不会怕冷的。” 忽略了林彻话中的敲打,虎子依然好奇,“她们干的是哪一行?” “卖海鲜的。”林彻对他的油盐不进有些恼怒,一脚踹在他屁股上,“社会上的事少打听!干好你自己的本职工作,一天天的,做事磨洋工,吃饭打先锋!” 宁小七可比虎子聪明多了,从昨天蒲璇娘离开后,他就隐隐感觉自家郎君的情绪有些不对,虽说隐藏得不错,但早上那劈头盖脑的练功方式,明显就不正常,难保是心中憋着什么不痛快,需要出气口呢。 虽然看着虎子挨训有些同情,不过君子寡言才是明哲保身之道嘛,反正书上都是这么说的。 哎,果然是知识越多越反动,跟着林彻后读书越来越多的宁小七,再也不像以前那么淳朴了…… 第447章 .中间商 只在楼前小站了这么一会,一群莺莺燕燕便簇拥了上来。 “小舍人一表人才,看起来却有些面生,可是头次光临啊?”这女子似乎年纪大了点,不过风韵十足。 “这俏模样,看着就让人心生欢喜,快来让姐姐好生疼爱一番,姐姐今日不但免收花金,还保准给你封个大红包。”这一位,说完还轻咬朱唇,目含春 情,似乎人间处处可作床。 “呸,好你个不要脸的骚狐狸,小舍人一身富贵之气,像是缺你那三瓜两枣的人么?舍人还是随奴家来吧,奴家比她可体贴温柔多了,而且还胸襟宽广。” 这一位,肤若凝脂,有些许微胖,伴着糯糯的话语,那身前的地动山摇证明她所言不虚。 其他女子也纷纷卖弄着风情,嗲声娇语,婀娜娉婷,拼尽全力展现自己最诱人的一面,以求得到客人的青睐。 ‘这企业文化很到位嘛,让人忍不住就有种坦诚相待的冲动,谁能拒绝对美好的向往呢?’林彻忍不住心中点赞。 就在主从三人差点沦陷在波涛中时,一个老鸨急忙从大门中出来,“哎哟喂,你们这些小妖精,一个个都没有眼力见,这可是忽辛公子的贵客,且都散开。” 在老鸨不停扒拉下,这些美娇娘们才不情不愿的走到了一边,眼神却依然灼热地看着林彻,恨不得一口把他吞了似的。 林彻不由打了个寒颤,‘娘咧,唐僧进盘丝洞的时候,怕是也就这阵仗了吧……’ “哈哈,贤弟可算是来了,愚兄可是望穿秋水啊。” 忽辛那标志性的腔调才响起,人就已经到了林彻跟前,热情地执起林彻的手,“快随愚兄来,你我一见如故,今日正该好好叙谈一番。” 被个大男人抓着手,鸡皮疙瘩冒了一身,林彻便借着施礼,不着痕迹的把手抽了回来,“庆拜见兄长,这厢有礼了。” “诶!何必如此多礼。”忽辛拉长着音调嗔怪道,“你我之间何必如此生分,哈哈,此处不是说话的地方,进去再说。” 随着忽辛进楼,来到一间富丽堂皇的雅间,才知道另外还有几个客人,他们听到动静正纷纷起身相迎。 林彻的目光瞬间就锁定了其中一个熟悉的面孔,心头不禁打个突,‘卧槽,这家伙怎么在这,大意了!’ 这人正是蒲崇谟,看到林彻,他也是满脸惊讶,一时愣在那里有些不敢置信。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林彻便大步上前,惊喜道,“哎呀,这不是蒲兄么,许久未有音讯,没想到却在这异国他乡重逢,让西门庆喜难自禁,诗云酒逢知己千杯少,蒲兄今日可得不醉不归啊,哈哈哈。” 蒲崇谟还有些懵,却还是听出了林彻话语中略微加重的‘西门庆’三字,另外那个酒逢知己自然也是在提醒自己,不由心思一转,“嘿嘿,我差点以为自己看错了,没想到还真是西门兄弟,这千里之外相会,属实是缘分 ,今天这酒自然少不得多喝几杯!” 虽然暂时还搞不清状况,不知道林彻为何会出现在中都,还得到忽辛的重视,竟然专门设宴招待,还把自己这些人找来作陪,不过蒲家还需要林家的美酒供应,不能冒然得罪林彻,蒲崇谟只好做出配合先。 “咦,你二人认识?”忽辛大奇,随后又一拍脑门,“嗐!瞧我这脑子,你们都是南方来的,又都是大商贾,彼此熟识也是正常,怪我!之前没有想到这点,不然问上一句,也就不必辗转找人引荐了。” “哈哈,我与蒲兄乃是老相识了,蒲家可是我们南方的第一海商,寒家有不少地方需要仰仗蒲家呢。”林彻打着哈哈,语带双关。 “庆弟言重了,你我两家互相扶持,合作共赢嘛。”蒲崇谟表示收到,心中却想着,‘难道这小子也打算投靠蒙古?呵,也是个机灵鬼!’ 忽辛脸上的笑意更甚几分,“如此甚好,甚好,这样一来,今后合作之事将更加顺遂,哈哈,那我就先给西门兄弟介绍另外几位朋友吧。” “有劳兄长了。”林彻点头。 “这位是西蒙·科恩,来自极西的欧罗巴,五年前带着商队,历时两年跋涉到了这里,哈哈,西门,西蒙,倒也是一种缘分,日后你两可以多多亲近。” 忽辛首先介绍的是一个大胡子,三十余岁的样子,头戴蓝色无沿帽,身穿白色长袍,满脸的风霜之色也掩盖不了他眼中的精明和坚定,向林彻伸出右手,“很高兴认识你,英俊睿智的西门兄弟。” 汉话居然说得还不错,果然这年头的商人都是聪明过人,林彻初步猜想,这应该是个犹太人,在华夏被称之为一赐乐业人,也就是以色列的另一种音译。 林彻很自然的伸手与他相握,微笑着,“同样很高兴认识你,来自远方的科恩兄弟。” 西蒙伸手完全是出于自己的习惯,握手礼还只在欧洲流行,最初是表示手里没有武器或亲切的意思,他没想到林彻居然回应得很合适,不由有些惊讶,“西门兄弟真是见识不凡,居然懂得我们那里的礼节,还知道我的姓是科恩,而不是西蒙,哈哈,真是有意思。” “过奖过奖,你的汉话说得也很好。”林彻说完,便松开了手。 忽辛接着又介绍另外一个,“这位名字比较长,叫他阿普杜拉就行,来自巴格达,家族也是世代经商。” 这人看起来年纪比西蒙要大,是个典型的阿拉伯人,抱胸微微一鞠,“色俩目尔来伊库姆……粗次间面,庆多瓜照。” 见到林彻一头雾水,忽辛解释道,“他来中土不久,汉话还说得不好,他说的是愿和平降临于你,也就是问好的意思,后面说的是汉话,初次见面,请多关照。” 林彻闻言,揖手回礼,“你说得好啊,我们做商人的,都是和平爱好者,最期待的就是祥和平安,这样才能安稳的赚钱嘛,所谓和气生财就是此理。” 随后忽辛用阿拉伯语把林彻的话翻译给阿普杜拉,他听完连连点头表示赞同,忽辛和西蒙脸上亦是深有同感的样子。 唯有蒲崇谟难以察觉的撇了撇嘴,他才不会相信林彻的鬼话呢,爱好和平的人会杀人如切菜?会在尸山血海中面不改色? 做完介绍,忽辛招呼众人入席,拍拍手掌,酒菜流水般传入,推杯换盏间开始谈天说地。 从谈话间林彻了解到,原来这西蒙和阿普杜拉本身就是大商人,负责家族中的‘国际贸易’,常年行走于各国,来到蒙古后结识了忽辛。 忽辛对经商有着浓厚的兴趣,或者干脆说,他对财富有着强烈的追求。 阿合马曾经只是察必皇后的一名陪嫁奴隶,而忽辛作为他的长子,儿时过的也是苦日子。 等阿合马展露出才华,被察必推荐给了忽必烈,开始走上仕途,这才苦尽甘来。 但此时的阿合马初掌权力,并不敢大张旗鼓的以权谋私,所以只能用‘正当’的方法来致富。 这时候的蒙古官员,甚至连正经的俸禄都没有,勒索百姓贪污中饱是他们日常经济来源,所以官商勾结根本就不算事,何况,阿合马作为理财官员,为了做出表率,他们家的买卖都是主动交税的。 于是忽辛便负担起了这个责任,操持起了商业,四处寻找商机。 但是阿合马在蒙古国的权力阶层中还只是个小角色,许多油水丰厚的产业早就被其他权势更高的王公贵族瓜分殆尽了。 这样一来,忽辛只好把目光投向了‘国际贸易’,投身到东西方交流的伟大事业中。 因为他是色目人,在这方面有天然的优势,许多‘外商’便纷纷投入他的怀抱,在求得庇佑的同时,有人选择上贡,按时孝敬,比如高丽金家,也有人选择成为他家的‘子公司’,变成代理人,眼前这两个老外应该就是。 当然,忽辛还是很厚道的,知道自己拿了大头,办起事来还是很积极的,找关系通关节,摆平麻烦,甚至主动寻找商机。 在此时的‘国际贸易’中,最受西方世界欢迎的自然是丝绸和瓷器,但偏偏北方蒙古占领地区因为连年战乱,生产遭受了巨大的破坏,供应本国消费都有些艰难,很难提供足够高质量的商品用于外贸。 因此只能依赖大宋生产的货物,这也是宋蒙之间走私盛行的主要原因之一。 蒲家既可以供应大量优质的丝绸瓷器茶叶这些货物,另外还有举世无双的醇烈美酒,所以很容易就成为了忽辛的供货商。 当香水和糖果出现后,忽辛很敏锐的预见到,这一定会成为新的畅销货,为他带来更多的暴利,自然要想方设法的争取了。 只要林彻也成为他的供货商,那么一条完整的贸易链就成型了,日后忽辛自然是财源滚滚。 阿合马的家乡是中亚地区的费纳喀忒,也就是后世的乌兹别克境内,丝绸之路便是从那里经过,那里的人历来便是东西方贸易的中间商,如今的忽辛,也算是变相的重拾祖业了。 第448章 .合作谈成 华夏人的传统中,许多合作与交易都是在酒桌上达成的。 美食令人愉悦,美酒更加能够助兴,这时候的气氛无疑是比较轻松友好的。 酒酣耳热时谈事情,达成共识的概率提高了很大一截。 林彻以年纪尚小为由,没有喝酒,只以醪糟代替,忽辛对此表现得很是通情达理。 “贤弟身体尚未长成,饮酒确实颇多不利,不喝便是了,不过今天咱们喝的可是冠绝天下的蒲家美酒,贤弟无法领略倒是有些可惜。” 这话倒令蒲崇谟有些尴尬,就算别人不知道,但林彻还会不知道这所谓‘蒲家美酒’根本就是他林家的么。 虽然为了利益,商人做些欺世盗名的事实属平常,不过被正主撞上,不免有些涩然,另外也担心林彻说出实情,那忽辛极有可能抛开蒲家,日后直接由林彻供应美酒,那蒲家的价值可就大大降低了。 这种情况下,蒲崇谟看向林彻的目光不由带上了一丝紧张,“哈哈,西门贤弟年纪轻轻便能操持偌大的家业,见识必定非凡,寒家这区区薄酒未必让他在意。” “蒲兄过谦了,小弟对蒲家美酒也常有耳闻,这冠绝天下的美誉定是名至实归,不能品尝一二确实有些遗憾,不过来日方长嘛,到时候蒲兄难道还会不给小弟喝嘛,哈哈哈。” 林彻话里有话,算是给蒲崇谟一颗定心丸。 “哈哈,那是自然,只要西门贤弟开口,寒家必定让你称心如意。”蒲崇谟也保证配合。 忽辛借机道,“贤弟,你我合作之事,我家已经和燕王府沟通好了,燕王很是大度,对此并无异议,不知贤弟还有别的顾虑么?” 西蒙听懂汉话毫无问题,而阿普杜拉也有一位舌人在身旁及时翻译,眼见忽辛谈起了今日的正题,立刻竖起耳朵关注起来。 林彻没有卖关子,直接回答道,“能与兄长合作是小弟的荣幸,谈何顾虑,只是这如何合作,还需兄长给个章程。” “贤弟爽快!合作章程嘛,也不复杂,你只要将货物运到中都便可,只是有一点,务必在五月中旬前,筹备到足够的数量,因为西蒙和阿普杜拉需要在天气暖和起来后尽快启程,至于价格嘛,贤弟你说了算,愚兄绝不还价。” 忽辛嘴里说着任由开价,其实也是不怕林彻敢狮子大开口,毕竟他老子掌握了税收大权。 林彻略作沉吟,“五月啊,太赶了些,除去运输时间,那也就两个来月的生产时间了,如此的话,数量上我不敢保证能让兄长满意,只能尽力而为……” 这时蒲崇谟插了一嘴,“贤弟莫要担心运输,到时候把货物交与寒家,寒家一同运来便是,这样路上的时间还能省出一些。” “此法甚好,就按崇谟兄说的办,西门贤弟只管尽力生产,起运之事由蒲家代劳便是,海运是他们家最拿手之事。”忽辛抚掌赞同。 林彻深深看了一眼蒲崇谟,明白他这可并不是完全的好心,而是借机掌握重要环节,以便必要的时候拿捏林彻。 其实蒲家对北方航线也并不熟悉,之前走的都是沿岸近海,效率上比林彻带人探测出来黑水洋航线低了许多。 不过眼下也不宜计较,便点头表示同意,“那就有劳蒲兄了,省却了小弟一桩麻烦,还有价格方面,恐怕不好低于燕王府那边的,兄长你觉得如何?” 这个出价没有超出忽辛的意料,“这样已经很好了,哈哈,只是不知贤弟愿意接受行钞支付货款么?” 行钞就是纸币,可对于林彻来说,这蒙古的纸钞毫无价值,自然是不愿意,便露出为难之色,“非是小弟不愿意接受,但小弟那些原材料都是大宋特产,用行钞可采购不来……” “只要黄金么?这一两次还成,但长期的话,可就找不到这么多黄金了,这该怎么办呢?” 忽辛陷入苦思,他知道燕王府与林彻的交易是用黄金来结算的,但他想要筹集兑换太多黄金却不容易。 之前他和蒲家约定的交易,便是大部分都将用行钞支付,蒲崇谟并没有意见,因为蒲家本就有意投靠蒙古,得到的行钞根本不必带回大宋。 林彻也没让忽辛苦恼太久,很快给出了解决的办法,“行钞可以接受一小部分,其他嘛,金银铜皆可,甚至货物也行,只要能在南方卖出去的,我都可以接受。” 之所以不规定死货物种类,其实就是在为将来打埋伏,等到忽辛被庞大的利益绑定之后,恐怕犯禁的货物都敢拿来与林彻交易。 “哈哈,贤弟愿意接受以货易货,那是再好不过了,那合作就此说定了,来来来,大家举杯共饮以为庆贺!” 事情比预想中还要顺利,忽辛兴致高涨,居然舍弃了小杯,换上了一个起码能装三两的酒樽。 此时寻常的酒水,酒精度与林彻前世的啤酒差不了多少,不用这种酒樽,哪里能痛快,就好比没人用白酒杯去和啤酒一样。 但忽辛这等于是用啤酒杯来喝高度白酒,这酒瘾和酒量都不是一般的大,只不过之前要谈事,保持着节制。 其他人可没敢这么喝,好在他也不勉强别人。 三两烈酒被他一口喝干,愣是面不改色,“痛快!正事谈完,下面就该进入欢乐时光。” 说完,忽辛击掌,雅间的大门随之敞开,一队女姬踩着轻盈的舞步,翩然而至。 行至中堂立定,九名姿色极佳的女姬向客人们盈盈一福,身如摆柳,风情万千。 钟鼓声起,琴瑟相和,女姬们随乐起舞,旋转,跳跃,动作妖娆而魅惑,柔若无骨的身姿牵动着裙裾飞扬,薄纱下的美好若隐若现,令人遐想如潮。 忽辛倒是没有完全沉迷,依然尽着主人的本分,和林彻说道,“贤弟,这北国女子可还看得入眼?” “兄长说笑了,地有分南北,人各有千秋嘛,只要有一双发现美的眼睛,人间处处皆有动人的风景,依小弟看来,这些都称得上美人矣。” 林彻将自己的贪恋展现得恰到好处。 “哈哈,贤弟说得真好,之前愚兄还以为贤弟年幼,怕是不解风情,如今方知贤弟也是同道中人,待一曲舞毕,若是有合眼缘的,尽管留下,若没有满意的,还有下一批。” “那就多谢兄长了,待小弟仔细看看。”林彻顺口便应下。 这是一种交际的技巧,一般来说,人其实不喜欢和完美无缺的人交往,特别是利益场中,你若是表现得无欲无求,别人反而会对你多加防备。 适当的显露出一些弱点和缺陷,让别人觉得你不是无懈可击,那自然容易拉近关系,让对方放松警惕。 忽辛会心一笑,手指场中,“呐,贤弟你看那个粉衣如何?” 林彻顺着他手指所向一看,这女姬颜色身姿都很不错,不过年纪看起来却挺小的,估计和蒲璇娘差不多,虽然努力呈现着妩媚,但难掩青涩。 看来这是忽辛为了照顾他的年龄,特意安排了这个身型娇小,又与他年纪相近的小姑娘。 虽然在这个时代的人看来,十二三岁的女子已经可以嫁人了,但在林彻眼中,这还是个孩子,即便是逢场作戏,也下不去手。 所以他微微摇头,然后笑着说道,“干瘦了些,小弟倒是觉得那蓝衣的很不错。” 忽辛找到那个蓝衣女姬,一看之后不禁愕然,这女姬年纪最少也有十八九岁了,而且身高腿长的,这西门贤弟怕是只有她胸部高。 不过,他很快有了一丝明悟,“哈哈哈,是愚兄想差了,还是贤弟的眼光好,山高方可仰止,那就她了。” 果然,这男人不分年纪,有些爱好都是一致的。 林彻露出满意的笑容,却继续道,“那个红衣和紫衣的,也都不错,可以都留下么?” “啊!?”忽辛着实惊讶了,“贤弟真是海纳百川啊,没问题,只要贤弟喜欢,就算全部留下都行,此处别的不多,美人绝对管够!” “兄长误会了,小弟并非贪多之人,再说小弟这年纪,有一个在身旁意思意思就行了,后面这两个,我是为我两个伴当选的。”林彻耸耸肩,给出解释。 “这?哈哈,贤弟真是重情重义,对身边的人亦是毫不亏待,这也算是有福同享了,愚兄也是受教了,留下,都留下!” 忽辛只以为林彻这个做法是为了收买人心,也是一种高明的驭下手段了,让他对这个西门贤弟又更高看了一眼。 但林彻根本不是这个目的,而是在他看来,增强一个人抵御诱惑最好的方法就是提高他的见识和历练。 人活着就会有欲望,而一个活生生的男人,怎么可能完全摆脱得了酒色财气四个字? 他自己都做不到,所以也不指望手下人会是高尚无私的圣人,只为理想而奋斗。 因此,他不仅仅要给手下人树立理想,同时也要合理程度上去满足手下人的欲求,另外也是提高别人收买的难度。 第449章 .魔咒 曲终,人至。 林彻仰望,视野中再无其它。 峨峨兮若泰山! 不对,这不是一座,而是王屋与太行。 饶是他见多识广,也忍不住叹为观止,口中喃喃,“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浆……” “啊?舍人在说什么?奴家没,没听清。” 蓝衣舞姬语声带喘,站在林彻面前似乎有些不安。 “呵呵。”林彻回神,干笑两声掩饰失态,“我说姐姐这衣料似乎不怎么好,都起球了。” 舞姬更加困惑,“起球?哪里?” 慌忙在身上找寻,低头的刹那,明悟过来,不由羞怯,“哎呀,舍人这是取笑奴家么?” “没有没有,我这是在夸奖姐姐呢。”林彻看起来像个纨绔,继续调笑着,“女子低头不见脚,便是人间绝色!” 舞姬还在思索,但是邻座的忽辛听到了,也很快领悟了,“哈哈,贤弟真是个妙人,女子低头不见脚,便是人间绝色。说得好,说得好,愚兄真是自愧不如啊。” 一旁的蒲崇谟暗自撇嘴,‘还以为这小子多正经呢,这下原形毕露了吧!小小年纪就好色如此!’ “兄长谬赞,小弟涉世未深,不如兄长多矣。”林彻摇头晃脑,一副遗憾状。 “哈哈,好一个未深!”忽辛悟性极佳,很是善于抓住重点,并且学以致用,“临渊羡鱼,不如挥枪直上!哈哈哈,不过贤弟怕是还需一些时日方能长成,此事急不来,哈哈哈哈……” 林彻假作恼怒,“兄长这是哪壶不开提哪壶,与兄长说话,把佳人都冷落了,罪过罪过,姐姐莫要站着了,快坐快坐……坐近一些,我与姐姐探讨一下这养生之法……不知姐姐是吃了什么长大的?” 这风月老手的样子,完全看不出一丝演戏的成分,或者,这就是本色出演吧。 林彻身后,虎子和宁小七身边也各自落座了一位女姬。 也不是第一次了,宁小七又是血气方刚正值青春,和那紫衣女姬倒是谈笑自如。 宁小七身型伟岸,相貌也是俊朗英气,让紫衣女姬很是喜欢,不时借着娇笑主动把脸往宁小七胸膛上贴。 这女姬二十岁的样子,比宁小七还大上一两岁,按这时代的标准,妥妥的少妇级别,很有老牛吃嫩草的嫌疑。 不过这就是林彻选她的原因,经验丰富,风韵十足,犹如完全盛开的牡丹,这样才足以成为人生导师嘛。 可惜虎子这个不开窍的,注定要辜负林彻的一片苦心了。 这憨货从入席开始就没停过嘴,当那女姬在他身边坐下来后,他倒是抬眼看了一下,然后指着她身前的餐盘,“烧鹅吃么?” 女姬愕然,摇头,“不吃。” “那我吃。”这货干脆利落地把餐盘搬到自己面前,继续狼吞虎咽。 这时恰好林彻看了过来,女姬只好求助,“舍人,这当如何?” 林彻能怎么办?无奈道,“无妨,别管他,他还是个孩子,饿的话,你也吃点……” 他自己身旁的女姬不由嬉笑,“嘻嘻,舍人,你年纪还没他大吧?” “我不一样。”林彻露出诡异的笑容,“我身子里,住着一个千年老妖!桀桀桀…” “哎呀,大仙饶命,莫要吃奴家啊。”女姬夸张的颤抖着,却发出了致命的波动。 林彻一个激灵,“哎哟喂,分明是姐姐这妖精想要吃我吧。” “讨厌,奴家可是本分人,哪里会吃人啊?” “真的?我不信!你一定吃过不少了……” 林彻意味深长的看着女姬,笑得有些浪荡。 “咦…舍人懂得真多。”女姬媚笑着,“奴家坐下这么久了,舍人都还没问我名字呢。” “是么?真是失礼了……都怪姐姐的风景太过迷人,敢问姐姐芳名?” “舍人唤奴家小乔便是。” “小桥?小桥流水人家啊。” 忽辛正关注着林彻,一听这话,正在下咽的酒水全部喷出,还呛得眼泪直流,“咳咳……咳…不行了,贤弟你太逗了,明明是虎狼之词,偏偏还有一股文雅的味道!” “兄长,这就是你不对了,小弟可是正经人,怎么可能说什么虎狼之词?”林彻面带不忿。 忽辛笑道,“来来来,贤弟你解释解释,都说人家流水了,正经在哪里?” 林彻忽然醒悟到,天净沙应该还没有出现,马致远这首秋思也还没作出来,自己一不小心又剽窃了。 那只好对不起了,反正都是惯犯了,多一次也不算多,“小弟正和小乔姐姐研究诗文,念上一句很正经啊。” “诗文?哈哈哈,要令人信服,总不能就一句吧,全文念来,愚兄就承认是错怪你了,并且自罚三杯,如何?” 忽辛这重注一下,在场众人全都注意过来,连阿普杜拉都在舌人的讲解下来了兴趣。 “嘿嘿,兄长这又何必呢,三杯酒下去,怕是要醉死过去呢。” “贤弟莫要推搪,三杯而已,愚兄受的住,倒是贤弟,若是念不来,喝上一杯可好?” “既然兄长坚持,那小弟只好从命了,其实也不算是诗词,而是一首小令。” “枯藤老树昏鸦, 小桥流水人家, 古道西风瘦马。 夕阳西下, 断肠人在天涯。” 林彻话音一落,整个雅间一片寂静,除了某个憨货的咀嚼之声依然持续。 忽辛惊讶得合不上嘴,完全不敢相信,居然真是诗文,而且言简而意丰,连他这半个老外都能体会到其中悠远的意蕴。 蒲崇谟的诗词水平比常人要高一点,毕竟他叔叔也算是个诗人,不过他早就见识过林彻的‘才华’,也没有过于惊讶,只是不得不承认这又是一首足以流传后世的佳作。 至于两个真老外,那是实实在在的不懂,沉默是因为跟风。 而场中诗文欣赏水平人均中上的,反而是这些以色娱人的女姬。 她们此时望向林彻的眼神,简直在发光。 小乔紧贴上来,抱住林彻的胳膊,“舍人,这是你自己所作么?” 这峡谷着实有些深,简直能把林彻半个身子都埋进去。 “不是,我是听说的……” “你好坏哟,奴家才不信呢。” “爱信不信!”林彻从峡谷挣脱,摊手。 可这小乔仍然一脸兴奋,大声说着,“舍人一定是因为我的名字才作的吧……” 额,某种程度上来说,她说得也没错。 林彻只能默默的替这首秋思心疼,不过也就那么片刻,毕竟他又不是真的作者,“随你怎么想。” 典型的渣男心态啊。 但别人只以为这是才子的不在乎。 这时候,别的女姬对小乔那是羡慕嫉妒恨,眼红得不得了。 虽然小令算不得正经诗词,这格律也似乎前所未见,但读起来却顿挫有致、韵调优美,而且文化这事,意境才是最重要的! 能和这样的佳作绑在一起,那是多少青楼女子的梦想,那意味着从此身价蹿出天际,不再是一般的女姬了,而是要‘加钱’的女姬。 “哈哈哈,愚兄还是小看了贤弟啊,贤弟竟然如此深藏不漏!愚兄输得值,输得心服口服!” 忽辛举起酒杯,哐哐哐就是连干三杯,端是豪情万丈。 不过这忽辛的酒量还真没有吹牛,喝完之后,竟然也就是稍微有点大舌头,情绪反而更高了。 气氛再上了一个台阶,几个男人喝得有点多,愈发放浪形骸起来。 可是那些女姬却都眼巴巴的盯着林彻,若不是小乔像只护崽的老母鸡一般张着羽翼,她们怕是都要上来抢人了。 反倒是林彻,因为不喝酒,得到了一时宁静,不由有些走神。 回想着,自己来到这个世界后,每次去类似青楼这样的地方,最后都免不了打打杀杀的,仿佛是个魔咒一般。 今天倒是一切平安,看不出有任何意外发生的端倪。 ‘之前一定都是巧合,我就说嘛,上辈子去那么多次都没事,没道理这辈子都该倒霉啊。’ 可惜,有些事就是经不起念叨,林彻这边念头刚落,外面就传来喧哗打闹之声。 “南蛮子!南蛮子!快给我出来!……” 得,不用问,这声音除了忽笃怯迷思不会有别人了。 ‘卧槽,这蛮丫头怎么会来这种地方?额!好像还是来找我的!’林彻眉头大皱。 其他人也不明所以,他们没想到有人竟敢在惜春楼闹事。 要知道能在中都城做大做强,自然有着深厚的背景,来这闹事那不是嫌命长么? 正玩得高兴,突然被搅扰,忽辛自然不痛快起来,脸一耷,向随从沉声吩咐,“给我把那不开眼的丢出去!” “慢着。”蒲崇谟急忙劝阻,“公子莫急,这恐怕不是一般人,不然也闹不起来啊,还是看看再说。” 忽辛只是喝得有些迷糊,听蒲崇谟这么一说,立刻也意识到了,“嗐!此言有理!差点莽撞了,多谢崇谟兄提醒。” 这时杂乱的脚步声越来越近,接着雅间的房门就突然被踹开了! 还没等大家反应过来,一身戎装的董不花踏了进来,在人群中找到林彻后,眼神传递过来,‘贤弟,哥哥帮不了你,你自求多福吧!’ 第450章 .抓奸? 董不花打完眼色,然后移到一旁,让出门道。 随后,提着马鞭的忽笃怯迷思就气势汹汹的走了进来,打眼就看到了还坐在席案后的林彻。 三步并作两步就到了他跟前,扬着马鞭指着他的鼻子,“好你个南蛮子!果然不是什么好东西!居然跑到这污秽的地方鬼混!” 其实,她以前只知道这些地方的姑娘很多,花枝招展,挺好看的。 至于是干什么的,她一个六七岁的公主怎么会知道,也没有人有那胆子多嘴脏了她的耳朵。 今天她去东昇货栈没找到林彻,得知他去了惜春楼赴宴,不耐烦等待,便要直接过去找。 董不花哪敢让大汗的女儿到这种地方,自然是极力劝阻。 可忽笃怯迷思是那肯听劝的人么? 见董不花推三阻四,反而意识到这里面有猫腻。 于是,一再逼问之下,董不花只好据实交待。 等她了解之后,突然就兴奋了起来,骑上马,带着一大帮侍卫直奔惜春楼而来。 她这雷厉风行的速度,让林家的人即使想报信都来不及。 到了之后,带着十几个人就不管不顾往里冲。 开青楼的,自然免不得遇上有人来抓奸的戏码,但带着兵马来的,那就没见过了,简直就是砸场子啊。 惜春楼靠山梆硬,从开业以来,别说砸场子了,就是醉酒闹事的人都很少,见到这阵仗不由懵了。 本来吧,这惜春楼也不是任人欺负的软柿子,就算闹事的是十几个丘八,但楼里那百十来个护院也不是吃干饭的。 就在他们拿上武器要上前的时候,楼里的管事却拦住了他们。 这管事眼尖,不但认出这些兵马是怯薛,也认出带头那个女娃的身份,哪里还敢造次。 不但由着他们横冲直撞,甚至还贴心的上来询问带路,所以林彻就被突脸了。 林彻脑子有些懵,这忽笃怯迷思一副抓奸的架势,让他开始怀疑人生,‘她是我媳妇?’ 见林彻居然不回话,忽笃怯迷思便气不打一处来,正好瞅见坐在她身旁的小乔,挥手就是一鞭! “啪!”一声脆响。 也不知道这满丫头有意还是无意,鞭子狠狠落在小乔那显眼的高耸上。 单薄的纱衣碎裂开来,雪团上一道狰狞的鞭痕刺目惊心。 “啊!……”剧痛之下,小乔惨呼不止,痛苦中夹着惊愕,委屈里带着不解。 这模样真是闻者伤心,见者落泪,现场只要是个男人,都觉得无比揪心,仿佛看见一件珍宝被打碎一般。 可没人敢出声阻拦,身份最高的忽辛自然认得忽笃怯迷思,这会正忙着庆幸刚才没有冲动呢,别人看他反应,也明白来人不是自己惹得起的。 “坏女人!还敢叫唤!?” 忽笃怯迷思是不会怜香惜玉的,反而觉得小乔更加令人厌恶,于是再次挥鞭。 “够了!” 这次鞭子没落下,被林彻抓住了,抢了下来,“你打她作甚!?” 林彻这举动,让忽辛都惊呆了,他居然敢喝斥公主!?还敢抢他鞭子!?这也太胆大包天了吧。 “哼!我就打了怎么样!?干嘛?你心疼这坏女人了?”忽笃怯迷思叉着腰,气鼓鼓的瞪着林彻。 结果忽笃怯迷思的反应也让他有些看不懂,就这?怎么看着关系很不一般啊。 小乔躲到林彻并不高大的身后,牵着他的衣角,泪如雨落,抽噎着,“舍人,这个小贵人好凶哦,就算是你的媳妇也不该这样管你啊,男人偶尔在外面风流一下不是很正常么?” 林彻不由直翻白眼,这小乔也不是个省油的灯,茶言茶语的,暗戳戳地撩火,也不怕把自己的小命玩没了。 果然,忽笃怯迷思听了这话,怒火就来了,“谁是他媳妇!?他风不风流关我什么事,我就是看你这坏女人不顺眼,看我今天打不死你!” 然后恶狠狠地把手伸到林彻面前,“鞭子还我!” 林彻毫不客气地拍开她的手,“不给!难道还真由着你莫名其妙把人打死啊?说吧,找我什么事?” ‘娘咧,这西门贤弟是作死么?居然敢打公主?’忽辛傻眼。 忽笃怯迷思却根本没在意,反倒好像忘了讨要鞭子了,虽然神情还有些小蛮横,但语气里并没有什么怒意了,“才不是我找你呢,是额格其找你,哼哼,还好今天被我逮到了,不然还不知道你也是个坏东西!” “我怎么就坏东西了?”林彻简直无语。 忽笃怯迷思却振振有词,一脸鄙夷的看着他,“呵呵,来这种地方还不是坏东西?哼,董不花可都告诉我了,男人来这里就是专门做坏事的!恶心死了!” 董不花一听,又不敢申辩,只能对林彻打着眼色,表示自己没有说过这话。 林彻顾不上是不是董不花说的,居然被一个小丫头鄙视了,让他很是恼怒,“你是不是傻?你看看我这样子,像是能做坏事么?” “我又没见过坏事是怎么做的,我怎么知道,再说了,就算你现在做不了,但是你来了这里,就说明你有这个坏心思,所以你就是坏东西!” 忽笃怯迷思一边说,一边洋洋得意。 以前在林彻面前,她基本讨不到便宜,总是吃暗亏,这回难得抓到这家伙的小辫子,自然是要得理不饶人了。 这简直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了,林彻头大,“就算我坏,但你说我是坏东西就不对了,我不是东……我呸,都被你气糊涂了!” 能把林彻气成这样,成功占据上风,让忽笃怯迷思心情大好,“好了,你的烂事我也管不着,现在赶紧跟我走吧,额格其都等急了!” 其实刚才林彻的表现完全是故意的,他就是摸准了这个满丫头的心思,若是不这样,今天的局面怕是无法善了。 倒不是在乎一个刚认识的女姬,不管是什么人,若是因为自己,莫名其妙就被打死了,总不是一件好事。 林彻猜想,忽笃怯迷思之所以要打小乔,肯定不是什么狗屁的抓奸,纯粹就是为了给林彻下马威,借机落他的面子。 这样就简单了,让她赢一次就好了。 见忽笃怯迷思果然忘了再找麻烦,林彻总算松了一口气,脸上还一副自认倒霉的样子,“走吧走吧。” 林彻不高兴,忽笃怯迷思就更高兴,“对了,你要是不想让额格其知道今天的事,该知道怎么做吧,嘿嘿,我也不要你很多,十斤!” 卧槽,这丫头真是黑,居然讹上了! 可林彻才不吃这一套呢,他怎么可能相信这丫头会守口如瓶,再说,囊家真知道了又怎样,他才不在乎呢。 不过这会不宜再生事端,赶紧离开才是,把马鞭丢回给忽笃怯迷思,“你不是说囊家真等急了么?还不快走?” 说完,只向忽辛他们挥挥手,便招呼虎子和宁小七先一步走出门去。 忽笃怯迷思见林彻认命的样子,心里美滋滋的,看都不看其他人一眼,愉快的挥着小马鞭,追了出去。 来得突然,走得也干脆。 雅间里的人面面相觑,大多都还一脸迷茫和震惊。 “公子,刚才那女娃是?”蒲崇谟试探地问着忽辛。 忽辛皱着眉,思考着西门贤弟和公主到底是什么关系,闻言便随口回答,“什么女娃!?那是公主!大汗的女儿。” “啊!?”蒲崇谟不敢置信,“那她怎么和林…和西门贤弟看起来关系非同一般啊?” 实在过于震惊,让他差点说漏了嘴,眼下的情况让他更不敢轻易得罪林彻了。 忽辛心不在焉,也没注意到这个细节,“我还纳闷呢,我之前只知道西门贤弟很得燕王看重,倒是不清楚他与公主的事。” “那刚才公主说她姐姐在等西门贤弟,那是不是也是一个公主?”蒲崇谟继续探问。 “嗯,另一位是大汗的嫡女,燕王的胞妹,西门贤弟居然直呼其名,真是让人越发看不懂了。”忽辛叹道。 虽然有猜测,但是从忽辛口中得到证实,让蒲崇谟的依然更加震惊,同时心中也是万分不解,这林彻怎么就这么神通广大,他才来几天啊,就结下了这许多顶层关系。 和他一比,自己这近三个月,简直是在吃闲饭啊。 这时,其他人才知道,刚才那跋扈蛮横的女娃居然是个公主,都惊得合不拢嘴。 而小乔更是后怕不已,自己居然还敢说出那种挑拨的话,现在还能喘气,简直就是捡回了一条小命啊。 这样一想,胸前的鞭伤立马感觉不到痛了,小伤,小伤而已,养养就好了。 这会儿,其他女姬看向小乔的目光就复杂多了,真不知道今天该对她嫉妒还是怜悯。 小乔被她们这么一看,心头也是发毛,惴惴不安起来,晃着哀怜的眼神向忽辛求告,“公子,奴家今日犯了蠢,不小心冒犯了公主,求公子给奴家指条明路,奴家还不想死啊……” 忽辛才不会在乎一个女姬的死活呢,不过想着西门贤弟似乎对她挺满意,或许以后用得着,便耐心安慰,“放心吧,公主年纪小,刚才的事她可能没往心里去,何况西门贤弟明显护着你,不然刚才你就被打死了,既然事情过去了,那就不会有事了。” 听了这话,小乔心安了不少,随即又意识到西门舍人的价值,心思又开始活泛了起来。 真是伤疤都没好,就已经忘了痛! ‘呵!女人!’忽辛瞄了她一眼,看透了她的德性。 然后,他自己心中也还有许多疑惑,急着回家找老爹求教,“西门贤弟都走了,今天就到这吧,散了,都散了。” 告别之后,蒲崇谟心事重重回到宅子,找到自己的妹子,“璇娘,你猜我今天碰到谁了?” 第451章 .兄妹长谈 花园石亭中,蒲璇娘正独坐着,眼神呆滞,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蒲崇谟走到她身边,“璇娘,你猜我今天碰到谁了?” 蒲璇娘仿若未闻,眼皮都不曾动上一下,就像个木头人一样。 “璇娘,璇娘!”蒲崇谟急忙摇晃了她两下,“你怎么了!?” 这下蒲璇娘总算回了魂,眼神慢慢聚焦,看清了眼前的蒲崇谟,木木的喊了一句,“兄长。” “你这是怎么了?可有哪里不舒服?从昨天就察觉你不对劲,是不是生病了?我去给你请郎中。” 蒲崇谟絮絮叨叨问着,还把手背贴到蒲璇娘额头试温。 蒲璇娘把他手扒拉下来,“我没病。” “真的没事?那你一副丢了魂的样子,刚才我和你说话也不理人。” 蒲崇谟又仔细看了她几眼,确实不像生病的样子,才略略放心。 “没事!我就是有点想家了。”蒲璇娘敷衍道。 “想家?也是,出门都小半年了,你这年纪想家也正常,不过也别太伤神,过阵子咱们回去便是。” 蒲崇谟当真了,放下心,便随口安慰了几句。 “我还能回去么?”蒲璇娘眼露萧瑟。 “这……”蒲崇谟心头一突,想要回答这个问题,却又感觉有些艰难。 临来前,蒲寿庚再三嘱咐他,一定要为蒲家找一家好靠山,而蒲璇娘必然要成为这个联结靠山的重要纽带,如此一来,她自然没有机会再回去了。 虽然有些心疼妹子,但在家族利益面前,这份心疼又无比渺小。 蒲崇谟决定绕开这个话题,“咱们先进屋再说,这大冷天的,别在外面待着了,不然真的冻病了可不好。” “不进,里面闷。”蒲璇娘摇头,态度坚决。 蒲崇谟拗不过,只好在她身边坐下,“好吧,那我陪你,对了,我今天遇到一个熟人。” “哦。”蒲璇娘兴趣缺缺。 “你就不想知道是哪个熟人么?” “不想。” “是林彻那小子!你一定想不到……”蒲崇谟说出林彻两个字的时候,发觉自家妹子似乎有些慌乱,“咦?不对!璇娘你是不是早就知道了?你们是不是见过了?我就说嘛,怎么你前阵子总是一个人往外跑!” “是又怎样!”蒲璇娘倒也光棍,懒得辩解。 蒲崇谟不由警醒起来。 之前在泉州的时候,自己妹子就三天两头往林彻的庄园跑,一待就往往十天半个月的,那时他就觉得蒲璇娘对林彻可能有不一般的感情。 林彻身上有许多他看不透的东西,似乎总是有意无意和他蒲家作对,几次三番破坏蒲家的事情。 虽然一切看起来都好像是无意和巧合,而且两家还有生意上的合作,但蒲崇谟并没有放松对林彻的警惕。 联想到林彻不声不响的来了中都,虽然不知道目的何在,但自己妹子居然早就知道,这里面似乎没那么简单。 眼下,蒲家迫切需要打通蒙古顶层的关系,如今好不容易有了一点眉目,这个关键时刻,可不能又让林彻给坏了事。 为了不让妹子和林彻走得太近,蒲崇谟自然得给林彻抹点黑,“璇娘啊,你知道我是在哪碰见他的么?” “在哪?” “惜春楼。” “惜春楼?他去那里干嘛?他才多大啊?” 蒲璇娘知道惜春楼是什么地方,自家兄长去很正常,不过林彻会去,有点让她惊奇。 见到果然引起了妹子的兴趣,蒲崇谟便继续说道,“嘿嘿,我也没想到,这小子年纪不大,但明显就是个风月老手,青楼那种地方肯定没少去过,我跟你说啊……” 要让自家妹子认识到林彻的真面目,蒲崇谟把今天的事情,添油加醋地讲述起来。 故意略过林彻与忽辛谈合作,就是重点描述林彻的‘风流行径’。 说到林彻点了一个天赋异禀的女姬时,蒲璇娘下意识的低头看看自己胸前的平坦,细声嘀咕,“难怪他不喜欢我……” 蒲崇谟没听到,也没注意,继续爆着林彻的黑料,“璇娘你是不知道,那小子不但满嘴淫辞浪 语和那女姬打情骂俏,而且还特别擅长伪装,明明是调戏女姬的下流之语,偏偏他还能转口一变说成是诗文,最后还硬是作出一首上佳的小令,不得不承认,这小子才华是很有才华,可惜用得不是正道,明显人品有问题!” “他作的什么诗?” “那个女姬名叫小乔,他居然当众说小桥流水人家,你听听这都什么污秽之言啊。” 说着,蒲崇谟便把那首秋思念了出来。 蒲璇娘听完,不禁有些痴愣,口中复念着,“……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 不知道为什么,她对这句特别有感觉,仿佛就是专门为自己写的一样。 她发着愣,蒲崇谟却继续讲,明里暗里的警告着,“这小子看起来和那个公主关系很不一般啊,还有另外一个,恐怕也不简单,这小子钻营的本事是真的厉害,对付女人也是特别有一套,璇娘你可千万注意点,可别掉进坑里了。” ‘居然是公主啊,或许这才是他能看得上的吧,蒲璇娘你拿什么和人家比,在泉州有乐燕姐姐,在中都又有蒙古公主,就连青楼也有他喜欢的大娘子……算了,想那么多干嘛,反正以后也见不到了。’ 蒲璇娘想着,心中不禁异常悲苦。 蒲崇谟见她走神,不由加重语气,“璇娘!我说话你听到没有?” “啊?兄长你说什么?” “我说,如今是咱家的关键时刻,你马上就要被选为国师的入门弟子了,这时候可别闹出什么幺蛾子,林彻那小子鬼得很,你给我离他远点,万万不可有什么瓜葛!这话我是代表整个蒲家和你说的,你可给我记牢了!听见了没!?” 说到后面,蒲崇谟声色俱厉。 这段时间里,他对这个蒙古国教了解得更透彻了些,他们不禁婚姻,国师的女弟子不但地位崇高,而且如今的国师连二十岁都不到,若是运气好被他看中,蒲璇娘成为他的妻子也不是不可能。 到时候有了这么一层关系,蒲家不但能在蒙古站住脚跟,而且荣华权势也是唾手可得。 因此蒲崇谟是万万不允许这个机会错失的,也不允许任何人破坏。 蒲璇娘抬起头,看了看自己兄长,明白他在想什么,也明白包括自己祖父,自己父亲这些人在想什么。 所谓亲情,他们根本不在乎,在他们眼里,一切都可以用利益来衡量,一切都可以拿来交换。 不论平时有多疼爱自己,最终还是把自己当成一件货物而已。 ‘哎,谁让自己生在蒲家呢?就当是回报他们这些年的生养之恩吧。’ 蒲璇娘转着念头,没有反抗的欲望,“你放心吧,我不会和他再见面了,再说了,过几天他就要回泉州了,就算我想见也是不可能了。” “哦?是吗?”蒲崇谟惊喜道,“你知道他是哪天要走么?” “好像是十四吧。”说完,蒲璇娘脸色冷淡了下来,“好了,我累了,回去休息了。” “好吧好吧,你先去休息吧,这几日你也先别出门了,想要什么,和我说就是。” 蒲崇谟依然还有几分不放心,他已经打定主意,这几天要把自家妹子牢牢看紧。 …… 燕王府,润心小院。 冬猎回来后,蒙古国的政务就多了起来,忽必烈整日间忙着接见各路大臣军将,位于琼华岛上的大宁宫总是人来人往。 那里本来只是大金国的一座离宫,殿宇间的布置并不严格,没有什么前后宫之分,这往来的人一多,就显得过于嘈杂喧闹了些。 于是,囊家真和忽笃怯迷思以此做借口,搬到了燕王府来居住,真金便把这个小院拨给了两个妹妹。 这会儿,一处暖阁中,从惜春楼被‘抓回来’的林彻正苦逼的说着书。 真是自作孽不可活,好好的没事,非要和人讲什么西游,这样的长篇哪里是一时半会能讲完的,你说随便讲个白雪公主和七个葫芦娃他不香么? 眼下,听众不但有两个公主和乃颜,现在还多了个燕王妃阔阔真。 今天讲得正是五庄观偷仙果的一段,故事也是曲折不断,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四人听得也是津津有味。 原著可能只是四五千字,但林彻虽然看过,但肯定不记得,他是按着电视剧的情节来讲的,这一讲便是半个多时辰。 这段讲完,忽笃怯迷思一脸向往,舔着嘴唇,“这人参果真是神奇啊,闻一下就能多活三百年,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味道,好想尝一下啊。” 囊家真的想法倒是有些另类,“这三个徒弟一点孝心都没有,居然只偷三个,都不知道给师父带一个。” “是啊是啊,要是我的话,有好东西一定给师父带的。” 乃颜这小子是看着林彻说这话的,表忠心的意思很明显,就是不知道几分真几分假。 “西门舍人的故事讲得真好,让人入迷。”阔阔真笑着,然后也感叹道,“这二徒弟名为八戒,却什么都戒不了,好色贪吃还懒惰,几次麻烦都是他惹出来的,这大徒弟孙悟空虽然毛躁顽劣,却又是个敢做敢当、有情有义的人,倒是很值得敬佩。” 乃颜一听,似乎若有所悟,“哈哈,我也是师父的大徒弟,以后一定也要做一个像齐天大圣那样的好汉,不会像猪八戒那样!” 说完,还故意挑了一眼忽笃怯迷思。 忽笃怯迷思气得小鼻子都歪了,“乃颜,你翅膀硬了是吧,说谁像猪八戒呢!再说了,我比你大,我才是大徒弟!” “你才不是呢,你都不情愿叫师父……” 两人斗起了嘴,阔阔真看着也是有趣,也不劝止,任由他们闹腾。 林彻心中倒是巴不得乃颜向孙悟空学习,尤其要学的,就是他大闹天宫那股子反抗精神,这样才能给忽必烈多找点麻烦。 “讲那么久,一定渴了吧,这个是你教我做的奶茶,尝一下,是不是有进步?”论贴心,还得是囊家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