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茄小说 > 历史穿越 > 我徒弟实在太莽撞了 > 第三十三章 老疙瘩
    尚抗从水里探出头来,有些调皮地吐了条水线,快速甩了甩湿漉漉的头发,滑动身子慢慢游到岸上开始拧起了身上的衣服。

    跳水太急了,只脱掉了鞋袜没来得及脱衣服,这会子被凉风一吹,让他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阿嚏~”

    村民们个个一脸古怪地盯着他,神情逐渐变化,时不时地回头瞧瞧地上那只正在胡乱扑腾的怪物,最终的表情定格在了震惊上面。

    “这……这是他弄上来的?”

    “好大的力气啊。”

    “好家伙,就离谱!”

    “这小子谁啊,外地人?”

    ……

    人群开始骚动不安,阮红棉更是一脸惊讶地走向了尚抗,银牙轻咬了下红唇,忍不住问道:“小哥,它……它是你捞上来的?”

    尚抗一歪头:“没捞,是踢上来的。”

    “踢……”

    “咳咳~”旁边的金爷爷忽然干咳了一声,看向阮红棉好奇问道:“红棉,这是你朋友?”

    阮红棉摇头后又突然点头:“算是吧,刚刚认识的。”

    “哦~”金爷爷慢慢点了点头,犹豫一下,忽然笑道:“呵呵,你这朋友力气怪大的嘛,若不是有他帮忙,这东西还弄不上来呢。”

    “额……”

    “既然是你朋友,那便请到村里一坐吧。”

    “这……”阮红棉有些为难地看向了尚抗,嘴上说着是朋友,但毕竟只是一面之缘,还没到替对方答应的情分上,当下只好问道:“小哥,你赏光么?”

    “好!”尚抗倒是个自来熟,答应地那叫一个痛快,一来因为心大,二来因为饿了。

    金爷爷闻言笑呵呵道:“呵呵,既如此,那便请吧,红棉你先带他过去,待我处置完这怪物,再去找你们。”

    “是。”

    阮红棉带着尚抗很快离开了这里,剩下一众村民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地上的怪物,静等金爷爷发话。

    那怪物扑腾了好一阵便没力气了,本是善水巨兽,离开了水便啥也不是了,天时有变,地利阻断,人和更是连个帮手都没有,有的只是一群虎视眈眈的村民,三大制胜法宝无一幸免,此时还不任人宰割?

    金爷爷活这么久也是头一次见到这么大的水中巨怪,头比鱼王还大,身上布满了鳞片,仔细一看它的样貌,令人好奇的是它居然长得跟鱼王一模一样!

    就像是放大了两倍的鱼王,金爷爷忽然发现了其中的端倪。

    “莫非……它才是真正的鱼王?”

    这个想法在金爷爷脑海里闪过后立刻得到了村民的共鸣,某些心思缜密之人也很快发现了其中的异曲同工之处。

    “这家伙……怎么长得那么像鱼王?”

    “吃啥补啥吗?”

    “不对,它才是真正的鱼王!”

    “俩鱼王?怎么可能!”

    “它该不会是小鱼王的爹吧?”

    “胡扯!虎毒不食子,它要是真鱼王能吃掉自己的儿子吗?”

    “莫非是同类竞争?”

    ……

    人群再度骚动,论辩之下才能出现真理,金爷爷捻着胡须认真思忖了好久,迟疑片刻,忽然喊出了一个名字:“老疙瘩,老疙瘩来没来?”

    老疙瘩本名叫孙继才,同为村里的老人,今年也是86岁了,长得很普通,个头也很矮,穿着土气,不修边幅,随便躺在一个山包上就跟块石头一样,路过的村民都能不小心把他踩着,故而得名老疙瘩。

    疙瘩分几种,土疙瘩是石头块,肉疙瘩是青春痘,金疙瘩价值连城,孙继才明显属于后者。

    别看人家长得矮,但本事却非同小可,第一个提出枣酒的奥秘与鱼王有关系的人便是他,同是也是村里一等一的酿酒高手,对枣酒的制作和品鉴都颇有研究,是村里的长老之一,地位跟威望颇高,很有话语权。

    金爷爷话音一落,某些人的目光立刻齐刷刷地看向了一个地方。

    有个半大的小子迈步走上来提醒,面向金爷爷指着不远处的一块杂草地说道:“金爷爷,他来了,草坑里打盹呢。”

    “哦?”金爷爷挑了挑眉,开口朝半大小子吩咐道:“把他弄起来。”

    “是。”

    半大小子立刻照做,屁颠屁颠地跑到草坑里蹲了下来,抓着老疙瘩的膝盖使劲晃了晃:“疙瘩爷爷,醒醒,快醒醒,金爷爷喊你呢。”

    没动静!

    半大小子皱了皱眉,不由地上前捏住了老疙瘩的酒糟鼻子,本来就红,此时更红了,意图将对方憋醒。

    然而老疙瘩却只是张开嘴巴翻了下身子,没反应!

    半大小子郁闷了,想来也是对老疙瘩甚为了解,低头寻思了一会儿,忽然一脸坏笑,看来是有了主意。

    “呀,花奶奶你咋来了?”他喊了一声,声音还挺大。

    “腾!”

    就这一句话,老疙瘩腾一下坐起来了,就跟条件反射似的胡乱摸了把脸,睡意惺忪地整理了下发型,开口便问:“哪儿呢?翠花在哪儿呢?”

    半大小子笑道:“嘿嘿,疙瘩爷爷,您醒了?”

    “嗯?”老疙瘩抬头瞅了下四周根本就没有翠花的影子,顿时就明白了,照着半大小子的额头就是一记脑瓜崩:“臭小子你敢骗我?”

    半大小子扶着额头一脸吃痛道:“不这样您起不来,快醒醒,金爷爷喊您呢。”

    “老金?”

    “我们钓到鱼王了。”

    “啊?”

    一句话,老疙瘩顿时困意全无,有些紧张地问道:“钓上来了?”

    “嗯。”

    “走,快带我去看看。”

    “是!”

    起身,跟着半大小子来到金爷爷面前。

    金爷爷一瞧对方那副邋里邋遢的样子就气不打一处来,一身酒气不说,头上还沾了几根杂草,就跟从泥里扯出来的泥鳅似的,那叫一个埋汰,同为村里的长老,脸都让他给败光了,有本事也不能如此放荡不羁,这给小辈们竖立的都是啥典范?

    轻哼一声,金爷爷都懒得对他的造型评头论足了,毕竟都训了无数次了,全然没用,索性直接伸手指了指地上的鱼王,开门见山道:“老疙瘩,你去瞧瞧,看它是不是真的鱼王。”

    “哦。”

    老疙瘩也只有在金爷爷面前才能表现出一副难得的谦卑,迈动鸭步一溜歪斜地晃了过去,蹲下身子还没来得及瞧呢,地上的怪物忽然猛一扭身,用尽全身的力气垂死挣扎般的甩了下鱼尾,就听“啪”的一声,直接抽在了老疙瘩的脸上!

    “哎吆!”

    老疙瘩一个踉跄翻了过去,摸着略微发肿的面颊颤巍巍地站了起来,耷拉着嘴角点了点头:“是!”

    “……”

    “是什么?”

    “是鱼王。”

    “这么快就瞧清楚了?”金爷爷问道。

    老疙瘩点头:“没错,是鱼王没跑了,它身上有股特殊的香味,跟酿造枣酒时所产生的异香味道一样。”

    “哦~”金爷爷闻言意味深长地点了点头,既然得到了老疙瘩的确认,当下便朝在场的村民们招了招手:“来几个人,把它扛回去养着。”

    “是。”

    话音一落,立马就有三五个年轻力壮的大小伙子自告奋勇,先用绳子把鱼王捆了个结实,五花大绑之后,合力将其扛了起来。

    “走,回村!”

    金爷爷一声令下,人群立刻朝村里迈进。

    ……

    阮红棉突然觉得自己给村里招来了一只大饿狼,就尚抗那饭量,四菜一汤都不够他造的,一回家就亲自下厨盛情款待了一顿,然而对方还是很饿,看来有本事的人饭量都挺大。

    “难怪他那么有力气,原来是吃的多,不过那一脚踢得真帅。”阮红棉自我安慰了一句,很快便释然了,拿起钱包走到门口正准备买点酒肉,迎面正好碰上了回村的队伍。

    “红棉,小英雄呢?”金爷爷走上前主动问道。

    阮红棉歪头瞧了一眼对方身后那条被五花大绑的鱼王,心思在左,答应在右:“在我家吃饭呢,酒肉不够,我正要去买点。”

    金爷爷闻言皱了皱眉,忽然道:“别去了,叫上他一块去祖庙吃吧。”

    “去祖庙?”

    “今日抓到了鱼王,乃村中一大喜事,小英雄更是头功,我已吩咐人杀猪宰羊,放火烧香,准备开个村宴好好招待他一番。”

    “村宴?”阮红棉一听顿时兴奋了,村宴可是村里的头等大席,非一般小事所能开,除了十年前村里竞选村长开过一次之外,这些年她都没机会参加过。

    更重要的一点,村宴与婚嫁有关!

    如今倒是跟着尚抗沾了光,阮红棉简直高兴地不得了:“好,我马上去叫他。”

    说完便迈步回家了,金爷爷等人则先把鱼王送到了祖庙。

    ……

    黄昏时分,枣林村祖庙。

    阮红棉带着尚抗来到祖庙的时候,此时这里已经聚集了不少人,男女老幼皆有,一个个穿戴整齐,笑容灿烂,为了今晚的宴会她特意换上了平时很少穿的一件琉璃花裙,挽起了发髻,束起了腰肢,胸前点缀了一颗鲜红的枣子,似是寓有深意,提前沐浴更衣,梳妆打扮,捯饬地很漂亮,站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尤为出众,很快就吸引了不少青年男子仰慕的目光。

    枣林村一直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成年男女婚恋嫁娶除了传统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之外,还特别提倡自由恋爱,尤其是在村宴上,这种恋爱方式尤为明显。

    成年男子若是想对心仪的女子表达爱慕之情,只需取下对方胸前的枣子吃下便可,若对方不为所动,便是默许,若对方伸手阻止,那便是婉拒。

    成年女子亦可向男子主动示爱,若是遇到心仪的男子,只需摘下胸前的枣子递给对方,若对方轻易吃下,那便是同意,如若不同意,则需将枣子丢进酒里与对方碰杯而饮,此之谓爱情不在、情义犹在。

    如今的阮红棉已到婚嫁年纪,今晚更是主动地在胸前点上了一颗枣子,想来早已有意中人了。